御定孝經衍義

御定孝經衍義

KR3a0105_WYG_035-1a

 欽定四庫全書

御定孝經衍義卷三十三

  天子之孝

   薄稅斂

 漢興天下既定髙祖約法省禁輕田租十五而稅一量

 吏禄度官用以賦於民

 惠帝即位減田租復十五稅一

 文帝二年賜天下今年田租之半

KR3a0105_WYG_035-1b

  詔曰農天下之大本也民所恃以生也而民或不務

  本而事末故生不遂朕今親率羣臣農以勸之其賜

  天下民今年田租之半

 十二年賜農民今年半租

  詔曰道民之路在於務本朕親率天下農而野不加

  辟歳一不登民有饑色是吏奉吾詔不勤而勸民不

  明且吾農民甚苦而吏莫之省將何以勸焉其賜農

  民今年租稅之半

KR3a0105_WYG_035-2a

十三年除田之租稅

 詔曰農天下之本務莫大焉今勤身從事而有租稅

 之賦是為本末者無以異也其除之

  (臣/)按漢初除秦之苛㬥田租十五而稅一所以量

  度禄用者似乎量出為入不合古意然其要在於

  省約則其作法於凉貽謀之善中間雖廢而惠帝

  仁弱髙后女主擅國猶能復之也文帝二年春耕

  藉其秋賜民田租之半至十二年用晁錯之言賜

KR3a0105_WYG_035-2b

  農民半租明年遂除之自是不稅民田者十有三

  年至於景二年而始令民再出田租然猶三十而

  稅一也胡寅以為漢至文帝封國漸衆諸侯王自

  食其地王府所食者寡又多邊患歲致金繒天子

  嘗自將出擊復有河决築塞之費大司農財用宜

  不致充溢何以足用蓋文帝恭儉惜百金之費自

  宫閫至國都咸莫有奢侈之習如之何不富臣亦

  以為景帝惟不改文帝之恭儉是以即位之後亦

KR3a0105_WYG_035-3a

  有吳楚七國之變用師征伐而能比十二年之詔

  賜民歲半租並稱極盛之時也

昭帝始元二年除今年田租

 尹起莘曰自武帝多事已甚民困極矣霍光輔佐孝

 昭初年問民疾苦今又除民田租凡此皆當時善政

 有補於民者也

  (臣/)按自漢興以來惟文十三年及是年除田租蓋

  僅有之事而是時在武帝多事之後尤為當厄之

KR3a0105_WYG_035-3b

  施異舊之恩此霍光之輔昭帝所以收拾人心而

  延長國祚者也

元鳯二年令三輔太常郡得以菽粟當賦

  (臣/)按賦口算也當時田租未有出錢如今之折色

  者惟口算乃出錢是年令得以菽粟當錢物亦賈

  誼晁錯重積貯之遺意獨於三輔太常者近也逺

  則更以運致煩百姓矣夫一口之算止於一百二

  十文然榖賤之時亦非升斗可辦茍徵賦急則菽

KR3a0105_WYG_035-4a

  粟之値愈賤矣收其菽粟既可以實近畿之地亦

  所以貴榖重農此政之善經也

元平元年春二月詔減口賦錢什三

宣帝五鳯三年二月減天下口錢

甘露二年春正月赦減民算三十

 師古曰一算減錢三十也漢律人出一算算百二十

 錢

  (臣/)按口賦算錢即周之九賦亦即所謂里之布也

KR3a0105_WYG_035-4b

  在平民則據鄉大夫所登夫家衆寡之數既授之

  田始有賦也其山澤幣餘以抑末作而特増其賦

  鄭注所謂漢法賈人倍算者也魯哀公以口率出

  泉未足復計田而賦則是農夫倍算而商賈幸免

  也後世取民之制因革不常大約楊炎兩稅之後

  即口賦亦併在其中則商賈末作與閭巷窮民俱

  邀寛大是口賦去而田賦存矣文景務在勸農重

  榖故租田可除而口算不減至於昭宣之世民知

KR3a0105_WYG_035-5a

  務本矣減算之意正一張一弛歟在元平之所減

  者其三乃武帝所増五鳯不言減數而甘露言減

  三十則是一算止九十文矣迨成帝建始二年復

  減天下賦錢算四十則是一算止五十文也然則

  口賦一事律之自重而之輕者也

光武建武六年冬十二月復田租舊制

 詔曰頃者師旅未解用度不足故行什一之稅今軍

 士屯田糧儲差積其令郡國收見田租三十而稅一

KR3a0105_WYG_035-5b

 如舊制

  (臣/)按王莽之末天下旱蝗粟斛至黄金一斤東京

  再造一二年間野榖旅生野蠶成繭被於山阜人

  收其利至五年而田畝益廣其明年遂有是詔夫

  什一而稅先王之制也而漢文帝盡除之至景帝

  始復三十稅一讀此詔則相沿為定例矣武帝之

  巧立名色朘剝其民而田租未嘗徵也光武用兵

  平㬥亂累歲師旅而止於什一天下甫定不數年

KR3a0105_WYG_035-6a

  而復舊制此雖天祚有德豐年降康原其所以然

  者軍士屯田糧儲差積見於詔㫖孰謂屯田為迂

  濶之計哉

唐髙祖武德二年初定租庸調法每丁租二石絹二匹

綿三兩

武德七年初定均田租庸調法

 丁中之民給田一頃篤疾減十之六寡妻妾減七皆

 以什之二為世業八為口分每丁歲入租粟二石調

KR3a0105_WYG_035-6b

 隨土地所宜綾絹絁(絲經枲緯曰/絁音始移反)布歲役二旬不役

 則收其傭日三尺有事而加役者旬有五日免其調

 三旬租調俱免水旱蟲霜為灾什損四以上免租損

 六以上免調損七以上課役俱免

代宗廣德二年稅天下青苗錢

  (臣/)按青苗錢者每畝十五文以國用急不及待西

  成之候苗方青則徵之也又有所謂地頭錢者每

  畝二十五文大歴五年五月詔自今以後宜一切

KR3a0105_WYG_035-7a

  以青苗為名每畝減五文徵三十五文隨徵夏稅

  時據數徵納此一項實代宗作俑開後世預徵撮

  借之弊政為之者其説不美書之者其失自見其

  後楊炎之定兩稅量出為入古制大壊然曰夏輸

  無過六月秋輸無過十一月則青苗錢在所釐革

  矣後世若確守六月十一月之限與兩稅外輙率

  一錢以枉法論之條民間自可少為休息竊恐有

  司奉行漸失其故屢當事變權宜設法無青苗之

KR3a0105_WYG_035-7b

  名而不能掩青苗之實爾此又仍宜追咎於作俑

  之代宗而定兩稅者不任其咎也

德宗建中元年始用楊炎議命黜陟使與觀察刺史約

百姓丁産定等級改作兩稅法比來新舊徵科色目一

切罷之二稅外輙率一錢者以枉法論唐初賦歛之法

曰租庸調有田則有租有身則有庸有户則有調𤣥宗

之末版籍浸壊多非其實及至德兵起所在賦歛迫趣

取辦無復常凖賦歛之司増數而莫相統攝各隨意増

KR3a0105_WYG_035-8a

科自立色目新故相仍不知紀極民富者丁多率為官

為僧以免課役而貧者丁多無所伏匿故上户優而下

户勞吏因緣蠶食旬輸月送不勝困弊率皆逃徙為浮

户其土著百無四五至是炎建議作兩稅法先計州縣

每歲所應費用及上供之數而賦於人量出以制入户

無主客以見居為簿人無丁中以貧富為差為行商者

在所州縣稅三十之一使與居者均無僥利居人之稅

秋夏兩徵之其租庸調雜徭悉省皆總統於度支上用

KR3a0105_WYG_035-8b

其言因赦令行之

  (臣/)按阡陌開而井田廢兩稅行而租庸調之法亡

  論者或以楊炎甚于商鞅則過矣唐之口分世業

  逺祖董仲舒之遺議近踵晉魏齊周隋之陳迹少

  為潤色變通然所以行之不久而法遂弊者古者

  比閭族黨積一而五則有長矣非三年大比則不

  得而徙也自此之彼從而受之皆為地著百里數

  十里即謂他鄉異國非旌節不行安得而有所謂

KR3a0105_WYG_035-9a

  逃亡之民浮客之户哉説者謂三晉地狹民貧故

  商鞅開阡陌令民自占所以誘致三晉之民而傾

  奪之固也既已罷侯置守天下一家則安能節節

  而封域之使出鄉無導遂内之圜土哉天下之田

  或在官或在民又不得而不聽其賣買則亦安能

  寸寸而疆理之使地與民必無參錯哉宜乎宇文

  融之括隱户收羡田為歛怨之術也然非隱户必

  不可括羡田必不可収也但以急於用度而迫脇州

KR3a0105_WYG_035-9b

  縣則有貎閲之煩虚張之數耳融之後繼之以王

  鉷天寳之後承之以至德古法大壊口丁田畝至

  於不可簡稽於是乎楊炎兩稅之法興焉蓋亦勇

  於革弊務為一切簡徑易明所失者於諸額外之

  征如青苗錢地頭錢之數不聞有所釐革悉以併

  入兩稅之中在當時非不嚴切禁飭於後之人妄

  有増加也而行之未幾聚歛之臣又巧立名色以

  掊克於民行之既久而君若相忘其為前此有歸

KR3a0105_WYG_035-10a

  并之事又從而權宜設法取濟一時而民愈以困

  矣此所以不得而不咎炎也

陸贄請均節財賦凡六條其一論兩稅之弊其略曰建

中之初更租庸調法分遣使者摉擿都邑校騐簿書每

州取大歴中一年科率最多者以為兩稅定額夫財之

所生必因人力故先王之制賦人必以丁夫為本不以務

穡増其稅不以輟稼減其租則播種多不以殖産厚其

征不以流寓免其調則地著固不以飭勵重其役不以

KR3a0105_WYG_035-10b

窳怠蠲其庸則功力勤如是故人安其居盡其力矣兩

稅之立惟以資産為宗不以丁身為本曽不寤資産之

中有藏於襟懐囊篋物雖貴而人莫能窺其積於塲圃

囷倉直雖輕而衆以為富有流通蕃息之貨數雖寡而

計日收贏有廬舍器用之資價雖髙而終歲無利如此

之比其流實繁一概計佔算緡宜其失平長偽由是務

輕資而樂轉徙者恒脱於徭税敦本業而樹居産者每

困於徵求此乃誘之為奸驅之避役力用不得不弛賦

KR3a0105_WYG_035-11a

入不得不闕復以創制之首不務齊平供應有煩簡之

殊牧守有能否之異所在徭賦輕重相懸所遣使臣意

見各異計奏一定有加無除又大歴中供軍進奉之類

既收入兩稅今於兩稅之外復又並存望稍行均減以

救凋殘

其二請二稅以布帛為額不計錢數其略曰凡國之賦

稅必量人之力任土之宜故所入者惟布麻繒纊與百

榖而已先王懼物之貴賤失平而人之交易難凖又定

KR3a0105_WYG_035-11b

泉布之法以節輕重之宜歛散弛張必由於是然則榖

帛者人之所為也錢貨者官之所為也是以國朝著令

租出榖庸出絹調出繒纊布麻曷嘗有禁人鑄錢而以

錢為賦者也今之兩稅獨異舊章但估資産為差便以

錢榖定稅臨時折徵雜物每歲色目頗殊惟計求得之

利冝靡論供辦之難易所徵非所業所業非所徵遂或

増價以買其所無減價以賣其所有一増一減耗損已

多望勘㑹諸州初納兩稅年絹布定估比類當今時價

KR3a0105_WYG_035-12a

加賤減貴酌取其中總計合稅之錢折為布帛之數

  (臣/)按法有初變之為甚可惜既變之乃不可復者

  租庸調是也當陸贄之為相時其行兩稅未甚乆

  也而贄極論其弊稱舊制之善然卒以為望稍行

  均減以救凋殘而已亦未敢任為租庸調之制必

  可復也吕祖謙極詆楊炎而馬端臨又以為得救

  時之策要非篤論也謂有司奉行之過而炎變法

  而人安之固端臨之偏見謂兩稅之法立古制然

KR3a0105_WYG_035-12b

  後掃地必寓兵於農賦役方始定者抑又祖謙泥

  古之説不足以罪炎也炎之罪在量出為入及不

  除非法之稅不能任土所宜槩計估算緍耳何也

  古者冡宰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量入以為出什

  一古之中正輕之不可重之不可今炎乃先計州

  縣每歲所應費用及上供之數而賦於人明言量

  出以制入已兆不足則更取之端矣按大歴五年

  詔并地頭錢一以青苗錢為名每畝徵三十五文

KR3a0105_WYG_035-13a

  八年每畝率十五文此等額外横征炎未能白去

  混編兩稅今贄乃言供軍進奉之類皆收拾兩稅

  之中明是不一而足矣當變法之始自當一概革

  除縱不能去寜另存款項布告中外以軍興權冝

  事平一無所取雖未必果去必不致於稅外並存

  今乃務在簡明不虞後弊致使供軍進奉重復科

  徵而借商間架陌頭之苛政滋起是亦作法於貪

  矣古之貢篚各以其方賄九賦之言歛財賄亦以

KR3a0105_WYG_035-13b

  錢榖及他財物惟民所便耳豈有以一歲之物價

  為率而勒令其必出泉為賦哉凡炎之所以變法

  者本憂國用之不足而不慮民力之難堪夫亦笑

  前人之已拙忘已事之未工者也然而在後世則

  更無以易兩稅之法也當位以節中正以通有蠲

  除於常賦之中無増加於正額之外比類時價酌

  取其中則贄所望於當日者不過如此矣人主誠

  能體孔氏節用愛人之言思孟子用一緩二之説

KR3a0105_WYG_035-14a

  何必言復古哉由授田還田之弊則有豪强兼并

  由租庸調之弊則有隱丁羡田今者尺寸之地皆

  民間之自為賣買者也雖有貧弱之人操劵而守

  其業必無有横奪之者也有田則有户有戸則有

  丁户口之數新故相除衆寡正等雖餘夫羡卒或

  有未登其數然天子既無土地以任之則包涵徧

  覆令其生息長養於天地之中固不必屑屑焉為

  料民之舉也故長民者有寛恤其民之心則民之

KR3a0105_WYG_035-14b

  受福孔多矣毋事動言興革也

其四論稅限迫促其略曰蠶事方興已輸縑稅農功未

艾遽歛榖租上司之繩責既嚴下吏之威㬥愈促有者

急賣而耗其半直無者求假而費其倍酬望更詳定徵

稅期限

  (臣/)按兩稅之法夏輸無過六月秋輸無過十一月

  蓋繭絲既登而後可以徵縑稅禾稼既納而後可

  以收榖租斷未有先事而求非時而供者也贄所

KR3a0105_WYG_035-15a

  欲更定徴稅限期乃尚以楊炎所定為迫促耳據

  聶夷中詩所云五月賣新絲十月糶新榖醫得眼

  下瘡剜却心頭肉者乃在唐之末造何嘗於五月

  十月之前而輸絲榖之稅哉贄乃甚言之以為此

  乃方興未艾之時云爾若果不待蠶事既畢農功

  告成而督促其輸之官府則是國家無一年之蓄

  而民間反有經歲之儲兩稅之謂何而變為預征

  也此又楊炎之所不為也

KR3a0105_WYG_035-15b

貞元三年秋七月以元友直為諸道句勘兩稅錢帛使

四年秋七月罷句檢諸道稅外物

 元友直句檢諸道稅外物悉輸户部遂為定制歲輸

 百餘萬緍斛民不堪命諸道多自訴於上上意寤乃

 詔已在官者輸京師未入者悉以與民明年以後悉

 免於是東南之民復安其業

 尹起莘曰作法於凉其弊猶貪此固古今之通患也

 前書以元友直為諸道校勘兩稅錢帛使初未嘗有

KR3a0105_WYG_035-16a

 稅外之文考之分注及前史亦皆無之今友直乃校

 勘諸道稅外物悉輸户部至於民不堪命是豈非奸

 吏並緣之弊乎夫明使之檢校兩稅而遂及於格外

 萬一使之督責稅外則其弊又將何如哉德宗寤而

 罷之直書於冊雖曰幸之蓋亦傷之也

  (臣/)按句勘之初本自李泌發策然不過曰可徵者

  徴之難徴者釋之敢有淪沒者罪之而已臣猶以

  為此泌之過也泌若曰兩稅錢帛自法應留州之

KR3a0105_WYG_035-16b

  外悉輸京師其稅外科取一錢並令還給與民必

  無是弊矣原其所以建策本為防秋兵大集國用

  不充之故是乃利其稅外聚歛之資而巧為免罪

  樂輸之説爾官為句校兩稅錢帛使其意實在於

  稅外不在稅内也可徴者徴之仍是徴其稅外之

  逋可釋者釋之非是釋其稅内之逋也尹氏但責

  奸吏並緣之弊而臣之説以誅建策者之心雖賢

  如李泌不得而少貸也

KR3a0105_WYG_035-17a

懿宗咸通元年禁州縣稅外科率

 左拾遺薛調言兵興以來賦歛無度所在羣盜半是

 逃户固須剪滅亦可閔傷望敕州縣稅外無得科率

 從之

 尹起莘曰自徳宗好聚斂於是進奉羡餘之弊接踵

 而興後嗣繼之日増月益掊斂椎剝民不聊生其極

 至於盜賊蜂起國遂以亡綱目至是始書禁稅外科

 率事有因褒而見貶者此類是也

KR3a0105_WYG_035-17b

  (臣/)按尹氏之追咎於徳宗是也自元友直之句校

  兩稅錢帛而藩鎭州縣之稅外科率不可問矣若

  曰科率之罪赦不問矣科率之物悉以輸京師毋

  有匿也是教之以偷也觀此年之書禁則貞元四

  年之罷終不罷矣朝廷罷之而藩鎮州縣不罷矣

  所有進奉羡餘詎是從留使留州額内節省明知

  故縱方且嘉其獻納驅吾赤子而為盜賊者誰使

  然哉禁之於咸通之元所謂雖有善者亦無如之

KR3a0105_WYG_035-18a

  何矣豈直因褒而見貶哉

僖宗乾符元年翰林學士盧攜上言以為陛下初臨大

寳宜深念黎元國家之有百姓如草木之有根柢若秋

冬培溉則春夏滋榮臣竊見關東去年旱灾自虢至海

麥纔半收秋稼幾無冬菜至少貧者磑蓬實為麵蓄槐

葉為虀或更衰羸亦難收拾當年不稔則散之鄰境今

所在皆饑無所依投坐守鄉閭待盡溝壑其蠲免餘稅

實無可徵而州縣以有上供及三司錢督趣甚急動加

KR3a0105_WYG_035-18b

捶撻雖撤屋伐木僱妻鬻子止可供所由酒食之費未

得至於府庫也或租税之外更有他徭朝廷儻不撫存

百姓實無生計乞敕州縣應所欠殘稅並一切停徵以

俟蠶麥仍發所在義倉亟加賑給至深春之後有菜葉

木芽繼以桑椹漸有可食在今數月之間尤為窘急行

之不可稽緩敕從其言而有司竟不能行徒為空文而

  (臣/)按取民之制從下言之則曰貢曰獻自上言之

KR3a0105_WYG_035-19a

  則曰藉曰通皆極誠盡愛歡然相奉無所勉強之

  詞故三代之時君民相親雖疆場之𤓰饁耘之食

  小民得而進御天子可以攘嘗也譬諸子婦私財

  同居不内息而已豈有所謂追呼敲撲者哉後世

  人主深居九重玉食萬方人間顛連疾苦之状固

  有不得而盡知也司農以心計為稱職外吏以催

  科為課最符檄所至必不虚歸捶楚之餘反遭横

  索至於撤屋伐木嫁妻賣子固已欲去不可求死

KR3a0105_WYG_035-19b

  不能矣於胥𨽻袛供醉飽於府藏無益分毫朝廷

  赦之而司牧不赦詔令緩之而簿責不緩天下事

  尚可為哉烏在其為民父母也

後唐荘宗同光二年八月以孔謙為租庸使

 自是重歛急徵以充唐主之欲民不聊生賜號豐財

 贍國功臣天平節度使

三年閏月詔罷折納紐配法

 唐主以軍儲不足謀於羣臣吏部尚書李琪上疏以

KR3a0105_WYG_035-20a

 六軍方闕未可輕徭兩稅之餘猶須重歛但不以折

 納為事一切以本色輸官又不以紐配為名止以正

 稅加納天下幸甚唐主即敕有司從之然竟不能行

 尹起莘曰黄放(詔/赦)白催(吏/徴)之弊其來久矣此書詔罷

 折納紐配法其文甚美然竟不能有所施行綱目大

 書以著其虛文也

四年二月豫借河南夏秋稅

 唐主以軍食不足敕河南尹豫借夏秋稅民不聊生

KR3a0105_WYG_035-20b

 租庸使以倉儲不足頗朘(音宣蹇/縮也)刻(剝/也)軍糧軍士流

 言益甚宰相懼率百官上表請出内庫之財以給諸

 軍唐主欲從之劉后曰吾夫婦君臨萬國雖藉武功

 亦由天命命既在天人如我何宰相又於便殿論之

 后屬耳於屏風後須臾出粧具及三銀盆皇㓜子三

 人於外曰四方貢獻隨以給賜所餘止此耳請鬻以

 贍軍宰相惶懼而退

 尹起莘曰荘宗亂亡之事非一而貪吝之禍尤深既

KR3a0105_WYG_035-21a

 以朘削失軍心又以掊斂失民心夫平時正稅尚欲

 捐以予民忍復先期而取强以豫借名之乎况是時

 人心已離雖盡出内帑痛自改厲尚恐不及矧又以

 貪吝趣之哉

  (臣/)按荘宗之事蓋不足道也然而理亂興亡較然

  可睹未有循此而不亂亡者也大凡貪者必富富

  則逾吝當此財用告匱軍民胥怨之時惟有開倉

  廩以賑貧民出金帛以勵將士或者尚可挽回而

KR3a0105_WYG_035-21b

  牝雞司晨將多藏厚殖以自封也不知夫天命已

  去四海之富尚屬他人而區區蓄積將焉用之誠

  哉亂亡之事非一而貪吝之禍尤深也

明宗天成二年免三司逋負二百萬緍

 胡氏曰明宗不事華侈故除省耗絶進奉今又蠲逋

 負近二百萬緍一人寡欲受賜者不知其幾何人矣

 尹起莘曰蠲免逋負此儉徳之效也然逋在三司民

 何預焉雖不及民而三司將何所取必取之於民矣

KR3a0105_WYG_035-22a

  故免三司所以免民也

   (臣/)按此條尹氏發明最為深切世儒所見者近謂

   欠在民者可赦已徴在官不得赦三覆斯言知貪

   墨之吏既已犯侵冐之惡名勢必将移其實禍於

   民重復科徴也免三司所以免民尤確不可易之

   論故凡蠲逋稅者應在民在官一體赦免庶無黄

   放白催之弊

   以上薄税斂

KR3a0105_WYG_035-22b

 

 

 

 

 

 

 

御定孝經衍義卷三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