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政全書
農政全書
欽定四庫全書
農政全書卷九
明 徐光啓 撰
農事
開墾
𤣥扈先生墾田疏曰京東水田之議始於元之虞集萬
厯間尚寳卿徐貞明踵行之今良涿水田猶其遺澤也
職廣其說為各省直㮣行墾荒之議然以官爵招致狹
鄉之人自輸財力不煩官帑則集之策不可易也集之
言曰京師之東瀕海數千里北極遼海南濱青齊萑葦
之塲也海潮日至淤為沃壤用浙人之法築堤捍水為
田聴富民欲得官者合其衆分授以地官定其畔以為
限能以萬夫耕者授以萬夫之田為萬夫之長千夫百
夫亦如之三年後視其成以地之高下定額以次漸征
之五年有積蓄命以官就所儲給以禄十年不廢得世
襲如軍官之法職按集所言海濱之地今斥鹵難用其
可用者或窒礙難行而海内荒蕪之沃土至多棄置不
耕坐受匱乏殊非計也職故祖述其說稍覺未安者别
加裁酌期于通行無滯今并條議事宜列欵如左
一墾荒足食萬世永利而且不煩官帑招徠之法計非
武功世職如虞集所言不可或疑世職所以待軍功今
輸財力以墾田而得官與事例何異則職嘗辯之矣唐
虞之世治水治農禹稷兩人耳而能平九州之水土粒
天下之烝民當時之經費何自出乎葢皆用天下之巨
室使率衆而各效其力事成之後樹為五等之爵以酬
之禹貢一篇所以不言經費苐于則壤成賦之後終之
曰錫土姓而已故曰建萬國以親諸侯若必以軍功封
則生民之初何所事而得萬諸侯乎後來兼併之世乃
以武得官則生人而封比之殺人而封者猶古也况虞
集尚言世襲如軍官之法職所擬者不管事不陞轉不
出征空名而已田在爵在去其田去其爵矣即世襲又
空名也名為給之禄禄其所自墾者猶食力也事例之
官為天下之最大害者為其理民治事筦財耳衛所之
空銜安得與事例比乎今之事例嵗不過六十萬此法
行不數年而公私並饒即事例可罷欲重名器尤宜出
此但恐空銜無實人未樂趨故必以空銜為根著而又
使得入籍登進以示勸凡狹鄉之人才必衆進取無因
以此歆之自然麏集又疑土著之民不能相容則另立
屯額科舉鄉試不與土人相參也以此均民而實廣虚
甚易矣或又疑舉額加増則仕途壅滯不知今之壅仕
途者非科貢也事例也今墾田入學其中式以漸増加
若増至百名則墾田已得千萬畆嵗入至輕亦得百餘
萬石而藏富于民者更不可數計矣此時漸革事例以
舉人入選猶患其少耳何壅滯之有
一或疑均民之説以為人各安其居樂其業足矣何事
紛紛率天下而路乎不知徙逺方之民以實廣虚漢人
有此法矣自漢以來永嘉之亂靖康之亂中原之民傾
國以去所存無幾耳南之人衆北之人寡南之土狹北
之土蕪無恠其然也司馬遷曰本富為上末富次之姦
富為下北人居閒曠之地衣食易足不務畜積一遇嵗
祲流亡載道猶不失為務本也南人太衆耕墾無田仕
進無路則去而為末富姦富者多矣末富未害也姦富者
目前為我大蠧而他日為我隠憂長此不已尚忍言哉
今均民之法行南人漸北使末富姦富之民皆為本富
之民民力日紓民俗日厚生息日廣財用日寛唐虞三
代復還舊觀矣若均浙直之民于江淮齊魯均八閩之
民于兩廣此于人情為最便而于事理為最急者也
一虞集言三年之後視其成以地之高下定其額以次
漸征之職今言開墾之月即定嵗入之米何也祖宗朝
有開荒永不起科之例不行乆矣必於三年之後即目
前無定則之田人將恫疑而不就也職今擬定上田每
畆一斗下田照本地科則折筭名為一斗以半為其俸
入實出五升而已其止於五升者板荒無粮之地向來
棄置而盡力墾治為費已多畆出五升不為薄也其半
荒者原有本地糧額决不可少正額之外加出五升亦
不輕矣且今日之大利在田墾而粟賤和糴易而畜積
多耳不在多取也况有嵗入之米為據即可以定其所
墾之田即可以定其入籍之人彼應募者又何吝此兩
年之入乎
一耕墾武功爵例
二人耕水田十畆入米一石二十人耕百畆入米
十石為小旗内以五石為本名粮餘半納官小旗給
帖許立籍廣種
五十人耕二百五十畆入米二十五石為總旗内以
十二石五斗為名粮餘半納官總旗許嫡男一名考
縣童生
一百人耕五百畆入米五十石為試百户内以二十
五石為俸餘半納官試百戸許縣考童生二人
一百五十人耕七百五十畆入米七十五石為百户
内以三十七石五斗為俸餘半納官百戸許縣考童
生三人
二百人耕一千畆入米一百石為副千戸内以五十
石為俸餘半納官副千戸許縣考童生四人
二百五十人耕一千二百五十畆入米一百二十五
石為正千戸内以六十二石五斗為俸餘半納官正
千户許縣考童生五人
三百人耕一千五百畆入米一百五十石為指揮僉
事内以七十五石為俸餘半納官指揮僉事許縣考
童生六人
三百五十人耕一千七百五十畆入米一百七十五
石為指揮同知内以八十七石五斗為俸餘半納官
指揮同知許縣考童生七人
四百人耕二千畆入米二百石為指揮使内以一百
石為俸餘半納官指揮使許縣考童生八人
一凡應募者不論南北官民人等但各自備工本到閑
曠地方或認佃無主荒田或自買半荒堪墾之田即于
本處報官府縣即與查勘丈量明白編立步口號開造
魚鱗圖册類報本道就令開墾成田入米之後該道仍
親詣丈勘申詳題請給劄俱准世襲職銜與衛所官一
體行事仍給劄文令嫡親子弟孫姪考試有司照驗帖
文事理仍准同官五員連名保結卽與收考其以他人冒
頂倖進者依冒籍律同保連坐向後如闕田闕米本身
及倖進子弟俱追劄革職除名或雖納米而無實墾田
畆者罪同其自副千戸以上本身願改文官職銜者或
文官已經休致而願進階及加銜加服色者咨送吏部
酌量相應職級奏請定奪若勛戚大臣雖不以衛所職
銜為重而能為國為民將自已莊田開墾成熟者聴其
推及族姓或自願請給恩典者該部代為陳奏取自上
裁
一凡墾田者若買到有主半荒之田此田原有本地粮
差俱要於本等粮差之外另自納米為水田嵗入之數
其負欠本等粮差者先將納米扣足後筭嵗入
一所墾之田若是板荒地土未入粮額者聴慿告官開
墾水旱耕種止納餘米官民軍竈人等不許生端科索
擾害若是民田抛荒無主者聴其告官佃種止完承佃
之後本地應出粮差有司不得指以舊逋勒令賠納開
墾成熟原主復來争業者遵奉恩詔事例斷給荒田價
值
一凡墾田必須水田種稻方准作數若以旱田作數者
必須貼近泉溪河沽&KR1927;泊朝夕常流不竭之水或從流
水開入腹裏溝渠通達因而畦種區種旱稻二麦棉花
黍稷之屬仍備有水車器具可以車水救旱築有四圍
堤岸可以捍水救潦成熟之後勘果水旱無虞也依後
開法例准折水田一體作數若不近流水無法可以通
濬而能鑿井起水區種畦種成熟者用力為艱定以一
畆准水田一畆其以若干畆准一畆者止納一畆餘米
旱田餘米除旱稻小麥准作米數外有以黍稷豆等上
納者照依時價加添作數
一旱田通水灌溉者即古人井田之制損地愈多其田
愈沃今定准折之數除有見成河沽泉溪&KR1927;泊之外其
以實地開作渠溝塍岸者每百畆損田十畆即准水田
百畆損田五畆准作五十畆損田三畆准作三十畆損
田二畆准作二十畆二畆以下不准作數
一凡實地種水田須多開溝澮作徑畛費田二十分之
一以上方為成田近大川者减三之一寧可過之無不
及焉若平原漫衍無徑涂溝洫望幸天雨水旱無備者
謂之不成田不准作數勘時全要備細杳明造册其成
田入米授職考試之後復有水旱災傷以致抛荒不能
遽復者許告明於别處墾補其抛荒不報止以納米搪
塞者事發本身子弟俱行削革餘田沒官另募墾種有
首告者以半充賞
一凡水行地皆可灌凡地得水皆可佃故地須水灌必
委曲用其水水須地行必委曲用其地凡應募人衆或
買或佃或認開積荒所承地土倘去江河溪澗稍逺中
間開通溝洫畜洩水道須從隣田經過要從附近人户
買田開濬者須慿地方人等議同和買比于時值量加
半倍多至一倍為止墾戸不得以應募為辭抑勒强買
田主亦不得以方圓為辭高求價值違者許各具情赴
官聼候裁斷
一墾田用水其間開塞築治之事有與地方官民相關
者或和害互相争執工費互相推調院道宜選委賢能
官員親詣查勘斟酌調停務期兩利無害一切興修工
費有應屬原係官民者有應屬墾田官民者有共利共
害應均攤出辦者俱須從公裁處無得曲徇一面之詞
致有偏累亦無得因其互争槩從廢閣以致有害不除
有利不舉兩下亦宜平心聴處如有偏執成心理屈求
伸者合行盡法究罪
一墾田去處有大工作如開河渠造牐壩等有肯一力
造辦者有集合衆力造辦者俱報官勘明興工功成報
勘如費銀一千兩准作水田一千畆一體授職入籍但
無入米亦無官俸此外本人别有開墾地畆照數納米
給俸
一邉方𦂳急去處于耕種地所造如式弔角空心敵臺
一座約用銀一千兩者准水田一千畆更高大多費者
勘實逓加准田之數但造臺受職者止許受職入籍亦
無入米無官俸此外開墾田畆照常入米給俸其所造
敵臺平時即與本官居住仍令于臺上各備大小火銃
藥弩等件遇有邊警集户下壯丁于臺上射打若殺賊
數多獲有功級照依邊方事例一體給賞其能自備馬
匹盔甲軍火器械本官率領户下壯丁遇有零犯大舉
與官軍犄角殺賊獲有功級而願陞者於屯衛職級之
外另陞職級悉依軍政事例給黄世襲此項職級與耕
墾無與不在闕田闕米革除職名之限願賞者聼
一衝邊要地人人憚往獨能築治臺堡開墾地畆者與
内地難易迥絶應照遼東諸生順天鄉試事例特立邊
字號令其中式稍易以示激勸
一今撫按司道職掌勅中皆帶營田官不須耑設第人
情各是所習各安所近須擇其耑意明農者使居其任
可矣獨府州縣佐宜歸併他務選用一員専理以便責
成
一開墾去處所選用司道府縣正佐聼在京九卿科道
訪實保舉通知農田水利及有志富民足國者從優選
授或未䝉保舉而自願告就查無規避情繇者聴果有
成績從優陞遷或加銜管事其任乆功多者破格超遷
以示優異或就於本處超遷以便責成
一議者言荒地有司多有隠匿私稅者故以荒為利最
忌開墾此或未必盡充囊橐即以給官中公用或抵補
荒粮亦屬非法且境内之土盡辟人必聚何慮無財用
今後功令既頒就墾既衆若猶仍故習生端藉口或詭
言境無荒蕪或禁止和買或抑勒承佃如此沮人心撓
成議者該撫按司道訪實㕘處
一新授指揮以下官員俱用附近衛所名色别稱屯田
職銜如附近某衛者即銜稱某衛屯田指揮使位本官
之下如指揮使即序本衛指揮使之下本衛指揮同知
之上也若此地官員既多願自於𦂳要去處設立屯衛
衙門及屯學者聴其行移文案若闗職級等事俱經繇
本衛印官申詳院道若田土錢粮事宜經繇府州縣申
詳或有迫切及枉抑難明事情徑自陳告院道不關本
衛所之事
一屯衛所官員除有軍功世襲外其餘但以耕墾入米
為事不在征調之限其户下丁夫除自願應募充兵者
聴其餘不計邊方將官用強勒充家丁以致人心不安
良法沮壊如有故違者許被害人輕則陳告重則奏請
處治因而煽詐者計贓論罪
一凡以墾田授職者通不許私自頂名代職違者以假
官論子弟考試者以冒籍論其田没入官另行召募耕
種首告者以没田一半充賞
一生員入學俱於附近衛府州縣總計與考童生二十
名進學一名生員五名科舉一名科舉計二十五名即
題准加額中式一名俟本學生員滿二百名别立屯學
設廩膳十名増廣十名四年一貢滿三百名各設十五
名三年一貢滿四百名各設二十名二年一貢廩生止
用名目捱貢其廩膳銀姑俟成功之日財用充足另與
設處貢生舉人進士牌坊銀兩俱照京府事例行文原
籍支給
一鄉場中另立屯字號不論京省每科舉二十五名中
式一名㑹塲不必遽加甲科之額㑹塲脚色要開見在
某處屯衛原籍某處硃墨卷要照原籍地方開填南北
中字様不得用屯衛地方開寫驟侵北土之額後果郷
試中式數多聼候臨期另行題請定奪
一若止願墾田不願入籍登仕者或於授官入籍額外
多墾者皆免其嵗入餘米止完本田上粮差
一開墾成熟之田不許地方豪右用强奪占用價勒買
違者赴合於上司陳告處治其墾田納米之外獲有餘
米許依時價糶賣各衙門不許指以官價為名减值勒
買違者亦聴被害人陳告處治如衙門人役指官抑買
者告發計賍論罪
一各省直漕粮江南民運白粮耗費最為煩苦自今墾
田以後屯衛所官員人等有於近京去處收獲餘米自
出脚力搬運到來白粮於戸部光禄寺等衙門漕粮於
戸部倉塲總督等衙門告明即許將合式粮米照例上
納給與印信倉收執照類總移文彼處漕運巡撫等衙
門轉下所司照數給與應解正耗貼役等米石車水脚
等銀兩免其解運其民户情願扣除本名及子壻族親
名下應納銀米者聴其盡數扣除有司不得留難抑勒
重復徴收違者許被害人徑赴合于上司陳告參處在
京各衙門仍照軍民粮運見行規則刋刷易知單册給
與納户以便交納扣除
一律法有流罪三等乆廢不行大率比附軍徒引例擬
斷推原其故當因杖流人犯二三千里之外了無拘管
亦無資藉勢難存立不若軍徒既有衛所驛逓官長鈐
束新軍亦有月粮三斗徒犯亦有站銀二分少資餬口
故流罪廢而比附軍徒勢不得己也今既設立屯衛官
員皆在廣虚之地若將流罪人犯解赴收管令作佃徒
以當差操擺站即得服田食力務本營生以此聚人辟
土正合古人徒民之意亦不至牽合比擬使罪不麗法
法不當罪矣犯人本身除有血戰功級照例升賞外其
餘墾田雖多終身不得除罪受職其子弟以墾田頃畆
入米考試上進者聴
一既墾成熟而棄去者如未授職名另募人耕種已授
者革職除名遺下田畆亦另募耕種所在有司軍衛鹽
司等衙門不得指以義田貼役養亷草束産鹽條鞭等
項名目勒作官田以致逆沮人心棄置永利其另募者
無開墾之勞本身授職與子弟考試准其半給半給者
如耕二千畆原該指揮使子弟八人與考今止授副千
户四人與考也若委係邉地危險或兵荒倥偬而能應
募補缺者仍准全給
農政全書卷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