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算書

新法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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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

 新法算書卷八十八   明 徐光啟等 撰

  測量全義二

   第一題

平靣測遠(三支/)

       一支測兩物之能到者 一法曰甲乙

       為地平靣上江河之廣或土田道里之

       遠欲從甲測去乙幾何於甲角上平安

       象限儀之心(後言象限或言儀/平安言安省文)兩邊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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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向丙作直角次從甲向丙行任取一十二步為丙㸃

 丙上再安象限邊向甲窺衡望乙交象限之周線于丁

 定丙角為四十八度成甲乙丙直角形此形有甲丙邊

 丙角而求甲乙邊法為全數與甲丙邊外數若丙角之

 切線與甲乙邊外數也算得一十三步又三之一為甲與

      乙平靣相距之遠(象限儀法見本篇第三/卷窺衡或作指尺義同)

      二法曰丁乙為兩所不能作直角或不欲

      或地非平靣(山水林木/屋舍所隔)則丁安象限邊向

      乙窺衡向丙定丁角為六十二度向丙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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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取一十二歩丙上再加象限邊向丁窺衡望乙定丙角

 爲八十度成丁乙丙角形此形有丁丙邊丁丙兩角自有

 乙角而求乙丁邊法乙角之正弦與丁丙邊外數若丙角

         之正弦與丁乙邊外數算得一十九

         歩又五之一爲乙與丁相距之逺丁

         爲鈍角亦如之 三法曰或從丁向

         丙線持象限前却取得甲直角是乙

         丁為直角之對邊也法全數與外甲

         丁若丁角之交線與外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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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法曰若丁爲鈍角上安象限面移丁丙線外邊向乙

 衡向任取之丙表定戊丁丙角爲五十度以并戊丁乙

 直角得鈍角一百四十度末定丙角二十四度成丁乙

 丙角形此形有丙丁邊一丈二尺丙角二十四度法乙

        角之正弦與外丁丙若丙角之正弦

        與外乙丁得一丈七尺七寸

        五法曰丁安象限邊向乙衡向任取

        之丙表得二丈從丁直視過丙至己

        任定丙己爲一丈以上安象限邊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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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戊衡向丙令己角與丁角等末前却令戊過丙至乙作

 直線則丙己與己戊若丙丁與丁乙

       論曰丁乙丙丙己戊兩角形相似何者

       己丁兩角等丙上兩交角又等是形與

       形相似(六卷/四題)即相當邊之比例必等用

       三率法丙己一丈為一率己戊三丈為次

       率丁丙二丈為三率算得六丈為乙丁

       六法曰甲乙為兩所從乙引長任取二

       十步為丙又任作丙丁戊直線任取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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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二十五步丁安象限邊向乙衡向丙定乙丁丙角次

 持象限前却取戊令戊角與丁角等量丁戊得六十一

 步法丙丁與丁戊若丙乙與乙甲(六卷/二)算得十二步又

      一十五之四

      不用布算法

      七法曰乙丁為兩所乙安象限邊向任取

      之丙衡向丁得丁乙丙外角七十度次從

      丙乙直線上求戊令戊角半於丁乙丙角

      則戊乙與乙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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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曰丁乙丙外角與相對之兩内角等(一卷三/十二)戊角半

 丁角亦半兩角等兩腰亦等

 八法曰乙上安象限作六十度角次于乙丙直線上求

 丙亦作六十度角則乙丙與乙丁等

        論曰乙丙兩角各六十度則丁角

        亦六十度而乙丁丙為三邊等形

        九法曰若乙丙短則向乙向丁求

        甲直角得甲乙為乙丁之半

        論曰丁乙甲直角形乙角既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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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則丁角三十度因角與角之正弦若邊與邊是三十

 度之正弦全數之半也故乙甲為乙丁之半也

      十法曰任設乙角為四十度次以半周

      上餘度平分為七十度于乙丙線上前

      却令丙角亦七十度則乙丙與乙丁等

      論曰丙角為外角之半丁角亦半乙丙

      與乙丁兩線必等

 用矩度法 用矩度者以器上小形當所測大形也如

 所測為甲乙則矩度之邊壬丙或己辛與甲乙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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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相當數為比例必等所設兩在邊為甲丙則矩度之

 邊壬辛或丙己與甲丙平行其相當數為比例必等(一/卷)

        (二十九三/十二題)置法同前甲恒為直角

        十一法曰一解窺衡交線(後省曰交/或曰視交)

        在對角則丙甲與甲乙等

        論曰丙己辛丙甲乙兩角形相似何

        者兩形有己甲各直角同用丙角則

        兩相似(六卷/四題)而矩形丙己與己辛等

        則丙甲與甲乙亦等二解視交在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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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平行邊如戊則丙己與己戊若丙甲與甲乙

 論曰丙己戊丙甲乙兩角形相似何者兩形有己甲各

 直角同用丙角則兩形相似(六卷/四題)而矩形之丙己與己

       戊若甲丙與甲乙

       三率法丙己一百分為首率己戊七十

       分為二率丙甲一十五步為三率算得

       甲乙十一步半(兩所平行邊/後省曰平邊)

       三解視交在兩測平行邊如丁則丁壬

       與壬丙若丙甲與甲乙(兩測平行邊/後省曰立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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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曰丁壬丙丙甲乙兩角形相似何者兩形有直角有

 相等之壬丁丙乙丙甲兩角在平行線内則相當線之

 比例必等 三率法丁壬六十分為一率壬丙百分為

 次率丙甲一十二步為三率算得二十步為甲乙

        省算法 十二法曰交戊甲丙六十

        步即于丙己邊自己至未取六十分

        與甲丙比例等自未至視線作未子

        為丙己之垂線從子作子午為辛己

        之垂線得子午戊形戊午之若干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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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甲乙之若干步

 論曰子午戊丙甲乙兩角形相似何者兩形各有直角

        有相等之戊角與乙角則各邊之比

        例等先作未己或子午與甲丙比例

        等則戊午甲乙比例亦等 若交在

        丁從壬至午取六十分作午子垂線

        二支測兩所之不能到者

        一法曰乙丙為兩所俱不能到獨甲

        可到即於甲上立表令甲乙丙為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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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線安象限邊向乙向丁行至丁得若干步安象限于丁

 邊向甲衡以次向乙向丙成甲丁丙甲乙丁兩直角形

 甲乙丁角形有甲丁邊丁角可求甲乙邊(本書首卷十/二題二解)

 甲丁丙角形有甲丁邊丁角可求甲丙邊末以甲乙减

 甲丙所餘乙丙用切線可求乙丙邊如甲丁二十四步

 乙丁甲角三十四度丙丁甲角四十八度則甲丁為全

 數而甲乙為甲丁乙角之切線甲丙為甲丁丙角之切

 線兩切線之較為乙丙用三率法全數一甲丁二十四

 步二切線較三算得一十步一十五之七為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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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法曰乙丙為兩所直線上更

          任取兩所如丁如庚次作庚壬

          線任取壬㸃安象限邊向丙窺

 庚定壬角之度次辛㸃上安象限向乙向庚游移令辛

 角與壬角等次戊安象限向丁(乙丙直/線上)向庚游移令戊

 角與壬角亦等未量壬辛戊庚及庚丁各幾何用三率

 法與戊庚與辛壬若庚丁與乙丙

 三法曰乙丙直線上任至一處如庚庚上安象限邊向

 乙丙窺丁定丁庚乙角之度又從庚丁直線上至戊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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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安象限作庚戊己角與丁庚(乙/角)等即

       戊己線與丙庚平行次于巳上窺過丁

       到丙戊己之間游移窺過丁到乙得辛

       則戊丁與辛己若丁庚與乙丙

       論曰丙乙丁辛己丁兩角形相似戊辛

       丁乙庚丁兩角形亦相似則各邊之比

 例自等

省算 四法曰乙庚為兩所直線上取甲安象限作乙甲

 丁直角行至丁安象限邊向甲窺乙窺庚作甲丁乙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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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庚兩角次甲乙直線上尋戊作

         甲戊丁為乙丁甲之餘角尋巳作

         甲己丁為甲丁庚之餘角則得戊

         己與乙庚等

         論曰甲乙丁甲戊丁兩形等何者

         戊為甲丁乙之餘角則與乙角等

 同用甲丁邊故兩形等依顯甲庚丁甲丁己兩直角形

 亦等夫庚甲甲己既等减相等之甲乙甲戊所存戊己

 乙庚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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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法曰甲丁直線上取戊安象限窺乙

       作戊角為四十五度丁上窺庚亦令丁

       角為四十五則戊丁與乙庚等(戊甲乙/為直角)

       論曰丁戊各半直角則庚與乙亦如之

 甲丁甲庚必等又甲戊甲乙亦然減相等之甲乙甲戊

       則所存亦等

       六法曰若庚乙丁戊兩線上所得角未

       眞則于乙庚線上取丙安象限作六十

       度角丙丁線上尋戊尋丁望乙望庚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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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戊丁二角各六十度則戊丁與乙庚等

 論曰丁丙庚角形之三角同為六十度乙戊丙亦如之

 減相等之戊丙乙丙所存丁戊乙庚自等

         七法曰置丙角六十度令戊丁為

         兩直角則戊丁為庚乙之半

         論曰庚丙丁乙丙戊兩直角形有

 丙角六十度乙角必三十度因邊與邊若角與角之正

 弦則三十度之正弦戊丙為全數乙丙之半又庚丙為

 全數丁丙為庚角之正弦視全數亦半庚丁乙戊既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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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則庚丙與丁丙若乙丙與戊丙分之乙丙與戊丙若

 庚乙與戊丁戊丙為乙丙之半則戊丁亦乙庚之半

     八法曰若丙為鈍角則以丙角之餘度平分

     之次于丙丁線上尋戊尋丁各作丙角餘之

     半則戊丁與乙庚等

     論曰乙丙戊庚丙丁兩角形相似乙戊庚丁

     四角等則邊亦等減相等之戊丙乙丙所存

 之戊丁乙庚亦等

 用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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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法曰庚向乙直線上行取甲

          甲上安矩度作甲丁垂線行至

          丁得若干步安矩度邊向甲窺

          乙與庚各交矩度邊 一解交

          乙庚平行邊于己于戊則丁壬

 與戊己若丁甲與乙庚(戊己與乙庚平/行故曰平行邊)

 論曰己丁壬庚丁甲兩直角形同用丁角則相似是丁

 壬與壬己若丁甲與甲庚又丁壬戊丁甲乙兩直角形

 同用丁角亦相似是丁壬與壬戊若丁甲與甲乙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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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壬與丁甲若壬戊與甲乙夫壬戊甲乙乃壬己庚甲

 兩全内所取之分也(五卷/十一)則所餘戊己與乙庚若壬己

 與甲庚亦若丁壬與丁甲矣

 三率法丁壬一百分為首率戊己四十分為次率甲丁

 六步為三率算得二步又十分之四為乙庚

           二解交立邊于午于子

           論曰午丁辛丁庚甲兩直角

           形相似以求甲庚邊子辛丁

           丁甲乙兩直角形相似以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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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乙邊庚甲内減甲乙較為乙庚

 省算于丁壬邊取丁寅之分數如丁甲之步數(每步取/一分或)

 (二或三/俱得)寅上作垂線交兩視線于酉于卯則卯酉之分

 數為乙庚之步數

 論曰卯寅丁庚甲丁兩形相似酉寅丁乙甲丁兩形亦

 相似卯寅内減酉寅庚甲内减甲乙則丁寅與卯酉若

 丁甲與庚乙

 三解互交兩邊于己于戊先求甲庚次求甲乙甲庚内

 減甲乙餘為乙庚邊其求甲庚為丙己與丙丁若甲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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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甲庚求甲乙為丁壬與壬戊

          若甲丁與甲乙 省算丁壬邊

          上取丁寅之分數如甲丁之步

          數寅上立垂線交兩視線于午

 于子則午子之分數如乙庚之步數

 三支物莫能到復不能作線與㕘直

        一法曰乙己兩物不能到復不能向

        乙己作直線則于甲上安象限邊向

        乙窺己成甲乙己角(形向/丁次)行至丁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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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干步上安象限邊向甲窺乙成甲

        丁乙角形復窺己成丁乙己角形若

        乙甲丁形有丁角為三十八度丁甲

 十步而求甲乙邊法為全數與外甲丁邊若丁角之切

 線與外甲乙邊算得七步又六十之四十九(若甲非直/角則定其)

 (角之/度)次己甲丁形有丁甲十步丁角七十七度甲角六

 十五度而求甲己邊法為己角之正弦與外甲丁邊若

 丁角之正弦與外甲己邊算得一十五步又六十之四

 十九次甲乙己角形有甲角甲乙邊七步又六十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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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甲己邊一十五又六十之四十九而求乙己邊即

 從乙到戊作垂線分本形為兩直角形其甲乙戊角形

 有甲角二十五度甲乙七步有竒而求甲戊邊法為全

 數與外甲乙邊若乙角之正弦與外甲戊邊算得七步

 又六十之五次求乙戊邊法為全數與外甲乙邊若甲

 角之正弦與外乙戊邊算得三步又六十之一十八末

 于甲己内減甲戊餘八步又六十之四十四為戊己其

 乙戊己角形有乙戊戊己兩邊以句股法求之得乙己

 九步有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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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法曰任内丙表安象限邊向乙窺巳

       定己丙(乙/角)之度丙乙直線上取丁安象

       限邊向己窺過丙到乙定己丁丙角為

       己丙乙角之半又於己丙直線上取戊

 安象限邊向乙窺丙到己令乙戊丙之角為丙角之半

 則得丁戊與乙己等

 論曰丙丁己角為乙丙己外角之半則己角亦半夫角

 等者腰亦等則己丙與丁丙等乙戊丙角為乙丙己外

 角之半則乙角亦半而乙丙與丙戊等夫乙丙己丁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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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戊兩形之兩腰等兩腰間角等則乙己與戊丁兩底亦

 等

  第二題

斜靣測遠(三支/)

 一支不論根之能到與否

      一法曰乙甲為山之髙其坡乙丙欲測坡

      若于于丙或左或右置象限作直角一邊

      向丁至丁上置象限邊向丙窺乙令丁為

      四十五度角則得丙丁與乙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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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曰乙丁丙直角形丁角四十五度則乙角亦四十五

 度丁丙乙丙各等角之對邊也必等

         二支根之能到者 二法曰置丙

         象限邊向甲根窺乙定丙角之度

         此形有甲丙邊丙角而求乙丙邊

         法為全數與外甲丙若丙角之割

 線與外乙丙 三法曰丙甲直線上求丁置象限令其

 角為乙丙甲角之半則丙丁與乙丙等

 四法用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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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解曰表在丁窺交平邊于辛為

         辛庚與辛丁若甲丁與乙丁

         二解曰表在丙窺交為對角線依

         句股法丙甲自之倍之開方得弦

         三解曰表在戊窺交立邊于己為

         戊寅與戊己若甲戊與戊乙

         五法省算矩邊從丁到午取分數

         如丁甲之歩數立午子垂線成午

 丁子角形與甲丁乙形相似則丁子之分數為乙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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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數從戊亦如之

         三支根之不能到者 六法曰丙

         丁直線上用象限兩次于丙于丁

         成乙丙丁形此形有丁丙邊丁丙

         兩角用正弦法得乙丙邊

         七法曰以意置乙甲垂線用丁乙

         甲丙乙甲兩角之切線較為一率

         外丁丙為次率丙乙甲之割線為

         三率所得為外率乙丙(或丁乙甲/交線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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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率所得四/率乙丁)

 用矩度(八/法)一解交平邊法曰在丙交辛於甲丙直線上

 退至丁得若干步而交己則己辛與辛丁(即辛/丙)若丁丙

 與丙乙

 論曰壬辛丙角形與甲丙乙角形相似丁己壬角形與

 乙丁甲角形相似于壬己減壬辛甲丁減甲丙則丁丙

 與己辛相似

 二解交立邊法曰在丙交辛退丁交己則于矩靣上作

 子午線與丁戊平行截辛丁線(即辛/丙)于子遇己丁線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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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成子午丁角形與丁丙乙角形相

        似則子午與子丁若丁丙與丙乙或

        矩靣外作辛庚線與丁戊平行則庚

        辛丁形與乙丁丙形相似是庚辛與

        辛丁若丁丙與丙乙次求辛丁線法

        以辛戊戊丁各自之并而開方得所

        求次求辛庚線法己戊與戊丁若辛

        己與辛庚為丁己戊辛己庚兩直角

 形有庚丁兩角在平行線内即相似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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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曰丁午子丁丙乙兩形相似葢子午丁午丁戊為平

 行線内相對之兩角等辛子午辛丙壬兩角等(在平行/線内)

 則乙丙丁辛子卯兩餘角自等辛子卯午子丁兩交角

        亦等既兩形之各角俱等即各邊自

        相似 省算取子午之分數為丁丙

        之步數

        三解互交法曰在丙交辛在丁交己

        以平邊引長之遇于庚成庚辛丁角

        形則庚辛與辛丁若丁丙與丙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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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曰庚辛丁乙丙丁兩角形相似葢辛庚丁丙丁乙相

 對之兩内角等壬辛丁角與甲丙乙角等其餘角庚辛

 丁乙丙丁自等故庚辛與辛丁若丁丙與丙乙

  第三題

望高測遠

       一支平靣上有餘地 一法曰甲乙為

       山或樓臺而直線不能至甲欲借乙頂

       測丙與甲相距之遠則於丙上置象限

       定角度却從丙到丁得若干步置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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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角度乙丙丁角形有丁丙邊丁丙兩角可求乙丙邊

 有乙丙邊而求甲丙邊法為全數與乙丙邊若乙角之

 正弦與甲丙邊

 二法用切線乙為心甲為界作甲己戊弧而得甲乙丙

 甲乙丁兩角切線之較則丙丁切線較與外丙丁步數

       若甲丙切線與外甲丙步數

       三法曰丙外不能作直線則或左或右

       作丁丙乙直角行至丁置象限求作四

       十五度角即丙丁得三十一步又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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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二十三以乙丙為全數丙丁為丁乙丙角之切線丙

 甲為甲乙丙角之正弦是丁丙切線與外丁丙之步數

      若丙甲正弦與外甲丙之步數

      四法省算丙上置象限定乙丙甲角六十

      四度退至丁定其角三十二度為丙角之

      半却于地平靣之丙丁線上作丙丁戊角

 與甲乙丙角等為二十六度丁戊線上求戊作直角則

 丙戊之步數即甲丙之步數

 論曰丁戊丙甲丙乙兩直角形有丁乙兩角等乙丁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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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乙丙甲外角之半即丁乙丙角亦半而丁丙乙丙兩

         腰必等丙丁戊形與甲乙丙形有

         等角有同邊即丁戊與甲丙必等

         用矩度 五交平邊法曰丙上立

         矩度成午壬丙形與甲乙丙形相

         似丁上立矩度成午己丁形與丙

         丁乙形相似則己午與壬午若丁

         丙與甲丙

         六交立邊法曰在丙交午在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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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己則午己與己壬若丁丙與丙甲

 論曰試從己作己戊線與午丁平行即午壬丁形(即午/壬丙)

        與甲乙丙形相似而午壬丁己壬戊

        兩形亦相似己壬丁甲乙丁兩形亦

        相似夫戊己壬形之壬戊為小甲丙

        己丁壬形之丁壬為小丁甲丁壬之

        内減戊壬丁甲之内減甲丙則戊丁

        小丁丙也午己與己壬既若丁戊與

        戊壬必若丁丙與丙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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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互交法曰在丙交戊在丁交午即以壬戊邊引長之

 遇丁午線于子成子戊丁角形與乙丙丁相似則子戊

 與戊壬若丁丙與丙甲

 論曰甲乙丁午己丁兩形相似午己丁丁壬子兩形亦

 相似則丁壬子甲丁乙兩形亦相似夫壬戊丙形(即壬/戊丁)

 與甲乙丙形原相似是壬子當甲丁壬戊當甲丙即戊

 子當丁丙矣戊子與戊壬不若丁丙與甲丙乎矩靣加

 庚午衡線同上論

 二支平靣上無餘地 一法曰甲不可到丙外復無餘

KR3f0013_WYG_088-20b

       地則立表柱于内權線取直上丁下丙

       各置象限定丁丙兩角成乙丙丁形此

       形有丁丙邊有角則乙角之正弦與外

       丁丙若丁角之正弦與外乙丙(如丁為/鈍角無)

 (正弦則以餘/角之正弦)次甲乙丙形有乙丙邊有角則全數與外

       乙丙之步數若乙角之正弦與外甲丙

       之步數

       用矩度 二法一解交立邊在丙交己

       成己壬丙形與甲乙丙形相似在丁交

KR3f0013_WYG_088-21a

 辛成己辛丁形與乙丙丁形相似則己辛與丁壬若丙

 丁與甲丙

 論曰丁壬邊引至庚得庚丁與甲丙平行夫己壬當乙

 甲辛壬當乙庚則辛己丁丙皆當甲庚

              二解交平邊在丙交

              己在丁交辛則以丁

              己戊庚兩邊各引長

              之遇于寅截丁乙視

 線于子而成寅子丁形與乙丁丙形等角又成寅庚己

KR3f0013_WYG_088-21b

 形與甲乙丙形等角則各相似而寅戊丁形亦與寅庚

 己形相似則寅子與戊丁若丁丙與丙甲

 三解互交平邊交己立邊交未則以丁己戊庚兩邊各

 引之遇于寅因前論寅未與戊丁全邊若丁丙與丙甲

 五法曰省算于矩面上兩視線内加一直線與丁丙平

 行其分數等如申酉則丁酉之分數為丙甲之步數

  第四題

對坡測遠

 法曰有高為甲乙于對坡丙上見乙戊欲測甲丙相距

KR3f0013_WYG_088-22a

          幾何於丙置象限向戊向乙向

          丁定戊丙乙乙丙丁兩角之直

          次步於丁置象限向乙向戊向

          丙定乙丁戊戊丁丙兩角之度

          末引長丁丙線遇乙戊線于甲

 而成角形四曰乙丙丁曰戊丙丁曰乙丙戊曰甲乙丙

 其乙丙丁形有丙丁邊丁丙兩角可求乙丙邊戊丙丁

 形有丙丁邊丁丙兩角可求戊丙邊乙丙戊形有乙丙

 戊丙兩邊有丙角可求丙乙戊角末甲乙丙形有乙丙

KR3f0013_WYG_088-22b

 邊乙丙兩角即得甲丙邊

 如在丙作甲丙乙角四十八度甲丙戊角三十六度在

 丁作甲丁乙角三十八度甲丁戊角二十八度丁丙為

 一十步即乙丙丁形有丁角三十八度丙角一百三十

 二度(甲丙乙四十/八度之餘角)乙角一十度而求乙丙邊則乙角之

 正弦與外丙丁之步數若丁角之正弦與外乙丙得三

 十五步又四五四○戊丙丁形有丁角二十八度丙角

 一百四十四度戊角○八度而求戊丙邊則戊角之正

 弦與外丁丙之步數若丁角之正弦與外戊丙得三十

KR3f0013_WYG_088-23a

 三步又九千七百九十○戊丙乙形有乙丙戊丙兩邊

 丙角一十二度而求乙角則作戊辛垂線至乙丙邊其

 全數與外戊丙三十三步又九七九○若戊丙乙角之

 正弦與戊辛(七又○/六三)亦若戊丙乙角之餘弦與辛丙(三/三)

 (一/四)于乙丙三十五又四五四○内減辛丙三十二餘二

 又三一四○為乙辛夫乙戊辛直角形有乙辛戊辛兩

 邊而求乙角為乙辛與全數若戊辛與乙角之切線得

 二八六三九五查角之度為七十度四十五分末甲乙

 丙形有乙丙三十五又四五四○有乙角丙角則甲角

KR3f0013_WYG_088-23b

 必五十八度五十八分而求甲丙則甲角之正弦與乙

         丙邊若乙角之正弦與甲丙邊得

         四十一步又三七六一(一萬分/為步)

         值丙在坡下法與前同

 

  第五題

登髙測遠

 一支測根與他物之遠

 一法曰登乙山欲測甲根與丙相距之遠乙置象限向

KR3f0013_WYG_088-24a

       丙成甲乙丙直角形先得甲乙若干有

       角可得甲丙邊

       二法曰用矩度交立邊為壬辛與全邊

        若乙甲與甲丙交平邊為全邊與壬

        辛若乙甲與甲丙

        二支測兩他物之遠 三法曰乙山

        上欲測丙與丁相距之遠乙置象限

        作甲乙丙甲乙丁兩直角形用正弦

        法求甲丙復求甲丁以甲丙减甲丁

KR3f0013_WYG_088-24b

         所餘為丁丙邊若用切線為全

         數與外甲乙若丁乙甲丙乙甲

         兩切線之較與外丙丁

         四法曰用矩度交平邊則乙壬

 與己辛若乙甲與丙丁(一/圖)交立邊則壬辛與壬乙若乙

 甲與甲丁(二三/圖)又壬己與壬乙若乙甲與甲丙(三/圖)次以

       甲丙减甲丁餘丁丙為兩邊之較若先

       求甲丙則乙壬與壬己若乙甲與甲丙

       (三/圖)又壬辛與壬乙若乙甲與甲丁(三/圖)

KR3f0013_WYG_088-25a

 三支不知高欲測根與他物之遠 五法曰不知甲乙

 高欲測根與丁相距之遠于戊于乙兩置象限各向丁

 成甲乙丁甲戊丁兩形以乙丁甲戊丁甲兩角切線之

 較為一率外乙戊為二率全數為三率所得四率為外

             甲丁相距之遠

             六法曰兩交平邊于

             己于辛(一二/圖)引長壬

             庚邊遇乙丙戊丙兩

 視線于寅于癸則乙壬當甲丙乙癸當丙戊乙寅當乙

KR3f0013_WYG_088-25b

 丙又壬癸當甲戊壬寅當甲乙則癸寅與乙壬若乙戊

 與甲丙

 兩交立邊于辛于己(三四/圖)則己辛當戊乙己壬當戊甲

 餘如前 互交兩邊于己于辛(二三/圖)引長壬庚邊遇乙

 丙視線于癸則辛癸當乙戊辛壬當戊甲餘如前

         四支 七法曰乙戊上兩置象限

         各向丙向丁成乙丙戊乙丁戊丁

         乙丙三形乙丙戊形有乙戊邊乙

         戊兩角可求乙丙邊乙丁戊形有

KR3f0013_WYG_088-26a

 乙戊邊乙戊兩角可求乙丁邊末丁乙丙形有丁乙乙

 丙兩邊乙角可求丁丙邊

        八法曰在髙處其對山有二坡欲測

        其相距之遠法以丙丁變乙戊反用

        之(查四題/一圖)義同前但甲角或鈍或鋭

 異耳

  第六題

測髙之廣

 法曰有室欲量其簷廣如丁乙先于丙求丙丁乙丙兩

KR3f0013_WYG_088-26b

       斜線次向丁向乙定丁丙乙角而成丙

       丁乙形此形有丙角丙丁乙丙兩邊可

       得丁乙邊

 

 

  第七題

測髙三支

 解曰凡測高以架承測器距地面若干所得高器以上

 之高也加距地度得全高或手持測器加目至地之度

KR3f0013_WYG_088-27a

        一支其底之能到者 一法曰人立

        丙欲測甲乙山之髙其底能到目在

        丁測立象限望乙成戊丁乙直角形

 此形有丁戊步數有丁角為全數與外丁戊若丁角之

 切線與外乙戊加甲戊得甲乙全高用正弦法亦如之

         二法曰於甲丙底線上從丙向甲

         或前或却側立象限令丙為四十

         五度角得甲丙與甲乙等

         三法曰任得丙角後於地面丙上

KR3f0013_WYG_088-27b

 立象限作甲丙戊直角于戊平置象限令戊角與乙角

 等(丙餘角/即乙角)則甲乙丙甲戊丙為兩相等形而丙戊之遠

 即甲乙之高(側置後/省曰立)

        用矩度立矩度以測高立邊當高平

        邊當遠用三率法視交在立邊則全

        邊與交邊若遠與高在平邊則交邊

        與全邊若遠與高

        四法曰在丙交平邊于己己壬得五

 十分甲丙五步則己壬五十與全邊百若五與甲乙之

KR3f0013_WYG_088-28a

 十在丁交立邊于戊戊庚得八十分則丁庚全邊與戊

 庚之八十分若甲丁一十二步與甲乙之九步○六分

 依在丙法或前或却以定其分如五十半也二十五四

 分之一也五二十之一也欲測高而平邊得五十則高

 倍遠得四之一則高四倍于遠反之則髙一遠四

 二支其底之不能到者

         五法曰甲不可到丙外又無直線

         丙上立象限定乙丙甲角次轉器

         向乙向丁命作丙左右兩等角次

KR3f0013_WYG_088-28b

 丙丁上進退求丁安象限向乙向丁命作丁直角則乙

 丙丁乙丙甲兩形等丙丁當丙甲乙丁當甲乙

        六法曰丙外無餘地上立象限作甲

        丙乙角從丙至丁任若干步加象限

        定甲丁乙角正弦切線任用之

        用矩度以所測高為底法與測遠同

        七法曰截髙如乙甲求若干以測遠

        法反用之底不能至亦如之

        三支非平行非高之底

KR3f0013_WYG_088-29a

        八法曰甲乙高人在丁更高測法立

        象限作丙丁乙丙丁甲兩角其甲丙

        丁直角形有丁丙邊丁角可求甲丁

        邊次丁乙甲角形有甲丁邊丁甲兩

 角可得甲乙邊或先得甲丙以丁為心作丁戊線與甲

        丙平行戊為界作弧丁戊為全數以

        乙丁戊甲丁戊兩角之切線較求之

        九法曰甲乙高人在戊次高求測之

        先求甲丙因成戊乙甲形依地平作

KR3f0013_WYG_088-29b

 戊丁線與甲丙等分乙戊甲為乙丁戊甲丁戊兩直角

 形各有戊丁邊有乙戊丁丁戊甲角以求乙丁甲丁并

 之得乙甲象限矩度任用

  第八題

因遠測高

       一法曰知甲丙之遠乙上立象限作甲

       乙丙形測之

       二法曰不知甲丁之遠山上求樹求屋

       作乙丙垂線各向丁立象限成乙丙丁

KR3f0013_WYG_088-30a

 形意置甲丁地平平行線引乙丙垂線至甲正弦切線

 任用測之(亦重/表法)

       三法曰在山上知丙丁之遠測乙甲高

       乙立象限成乙丙丁形意置乙甲垂線

        及甲丙地平平行線正弦切線任用

        測之

        四法曰丁高之上欲測乙戊先求甲

        丙次作丁戊乙形測之

        五法曰次高戊上測最高乙甲于丁

KR3f0013_WYG_088-30b

 戊上各立象限成戊甲丁丁甲乙兩形測之

  第九題

測井之深

 深者立遠也去人而近地心測深與測高通人在物底

 為量高在物頂為量深

        一法曰測井從口一邊垂線至底或

        視口廣狹從口邊投之以石至底作

        旋渦定其處如甲戊丙丁井甲戊口

 丁丙底投石作旋渦得乙為視線之界戊立象限向乙

KR3f0013_WYG_088-31a

       成甲戊乙直角形有甲戊邊戊角得

       甲乙之深

       二法曰不知井口于口邊立表表端

       加象限作甲丁乙形測之

  第十題

登山測谷之深

      一法曰丁乙丙谷在於欲測甲乙之深

      于丙于丁各立象限成甲丙乙甲丁乙

KR3f0013_WYG_088-31b

      兩形測之

       二法曰丙可到丁于丁于丙立象限

       成丁丙乙角形有丁丙兩角有丁丙

       邊用切線較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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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法算書卷八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