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算書

新法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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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

 新法算書卷八十七  明 徐光啟等 撰

  測量全義叙目

   測量全義十卷前九卷屬法原後一卷屬法器法

   原者法之所以然也凡事不明於所以然則其已

   然者茫茫不知所来其當然者昧昧不知所徃即

   使沿其流齊其末窮智極慮求法之確然不易弗

   可得已况天之髙星辰之逺厯數之賾且隠也而

   不究其原可乎旋觀徃代如二十一史所載漢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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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諸家之厯詳矣大都專求法數罕言名理即才

   士間出亦各窺一二莫覩大全雜以易卦樂律益

   增迷瞀何恠乎千八百年而未有定法也夫厯法

   之原有二其一則象緯之原也天事也其一則推

   測之原也人事也象緯之原如測天約說所論百

   中之一二耳其他散見於七政本論㑹而通之聊

   足著明矣此書所論則推測之原也古今言推測

   者又有二其可以形察可以度審者謂之叀術不

   可以形察不可以度審者謂之綴術此所論者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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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綴術也綴術之用又有二其一總物以為度論其

   幾何大曰量法也其一截物以為數論其幾何衆

   曰算法也厯象之家兼用二法如鳥之傅兩翼也

   則無所不可之矣凡幾何之屬有四曰㸃曰線曰

   靣曰體㸃引為線線展為靣靣積為體究此四者

   諸有形有質之物細若纎芥鉅若大圜悉可極其

   數而盡其變所以能範圍不過曲成不遺也㸃不

   可為度線不可為形必三線交始成三角形焉凡

   度與數不用此形即巧厯無從布算故三角者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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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體之始基實測量之綱要諸卷中當首論者此

   也凡言度數必通大小通近逺者也三角形繇兩

   視線一徑線徑線者所測物之廣也徑之兩端出

   兩直線入交於目睛之最中而成形如分寸咫尺

   為近小之形乃至大圜七政為逺大之形形絶不

   等然其為三角等則比例必等因而用小推大用

   近推逺亡不合者故曰通大小通逺近也夫學難

   者必自近也學微者必自顯也最難且微莫如天

   之三光最易且顯莫如地之百物次卷所測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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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物以此故也然而測一物之髙一山之髙與測

   日月星辰去地之髙也無以異則亦通大小通逺

   近者也其次進而測靣靣者平方平圓之類其變

   不可勝窮也然而測物之靣與測地景之靣測日

   月星之靣其理一也又進而測體體者立方立圓

   之類其變不可勝窮也然而測物之容與測地之

   容日月星之容其理一也是皆逺近大小通焉者

   也既曰通焉而不言逺大先言近小者則所以習

   之也習之奈何習手與目以求其貫也習心與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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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求其信也不習不貫未有能信者也習且貫未

   有不信者也故習小習近言逺大者之所求也夫

   論度數至於測體深矣微矣然而皆平靣直線也

   天則圓體其靣圓靣其線曲線也測圓靣之難十

   倍平靣測曲線之難十倍直線蓋圓與曲謂之弧

   而測弧無法於無法中求有法其勢不得不難世

   有傳弧矢算術測圓術者皆非術也其本術稍見

   於大測其為數則割圓八線表而此書第七至第

   九則言其理與法也蓋以弧背求弦矢用測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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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角形展轉推求展轉變易凡周天衆規相交

   相距所以經緯七政運行四時推遷運㑹者上

   下百千萬年可知也諸天諸曜種種運行悉無

   一定之法其為紛賾莫可勝原此弧弦諸法則

   何以能追求至盡乎蓋所論者非諸曜自行之

   度數而宗動天之度數也宗動者不依七政而

   能為七政之凖則厯家謂之天元道天元極天

   元分至終古無變易也因此推歩是以有恒御

   無恒厯家之立法最難在此其用法最易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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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矣終之以法器何也曰器之用大矣智者非

   器不作明者非器不述差者非器不改合者非

   器不驗教者非器無以措其辭學者非器莫能

   領其意巧者非器未繇見其長拙者非器有所

   匿其短是以唐虞欽若首在璣衡厯代以還屢

   更其制據今所有則渾天儀簡儀立運儀渾天

   象四器也而年逾數百久闕繕治地址傾墊樞

   軸鏽蝕渾天一儀不復運動簡儀立運猶似堪

   用復少黄道規環且測候多端止慿一器架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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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列多成映蔽均賦辰度尚未精宻刻定宿度

   則又元時所測非今測也此卷中分列諸器擇

   其最急畧有五種曰測髙儀曰距度儀曰地平

   經緯儀曰赤道經緯儀曰黄道經緯儀有此諸

   儀相襲並用彼礙則此通可以無求不得矣更

   求宻測責以分秒無差則一式又湏三器三器

   俱列用相參較三測並合則製器精工安置如

   式測驗得法灼然具見矣有不合者可以推究

   病源更求釐正釐正之後測復參差則擇其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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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用之若止據一器有得即真烏從知其然不

   然可不可乎且舊儀大環徑止五尺二寸度止

   十分今擬新式用半徑者六尺則三倍大也度

   得百分則十倍細也用全徑亦六尺度可六十

   分亦六倍細也夫今之改憲欲求倍勝於古非

   倍勝之器諒無從得之矣或疑法器重大取數

   復多即用物必奢是又不然今之舊儀不能揣

   知輕重大都唐宋以来考諸史志約畧相等宋

   史言東都渾儀四座每座約銅二萬餘斤今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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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諸式槩從輕省若得宋元一儀之費足以盡

   造諸器有餘矣且每式三器誠不可少若宛

   轉相就則經緯儀可以得距地平儀可以得

   髙一倍本數亦能通用或五大既全稍從狹

   小以為副貳兼用精鐵以省銅材固無不可

   則所計一儀之費尚可損其半也惟是舊儀

   欲將脩改則一器止堪一用其脩改之費恐

   過於造作計不當為之耳惟渾天象止以測

   到度分量度經緯在於施用未為闗切今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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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製完美無煩再造矣

 界說二十三則

 第一界

正弧全圏四分之一或大焉或小焉

     如圖甲乙丁為全圈之半乙丙丁為四分之

     一是名一象限九十度正弧之大無過於此

     若甲乙丙則大於象限丙丁則小於象限但

 小者皆名正弧而大者則名過弧

 第二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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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弧正弧之剰分

       如庚己正弧庚乙為餘弧是正小於己

       乙也如庚丁過弧則大於丁乙而庚乙

       為過弧之餘弧也

 第三界

通弦者通弧之相當線分圏為兩分(相當線亦/名對線)

 如庚丙線與庚乙丙弧相當又與庚己子丙弧相當

 第四界

圏内線極大過心者為圏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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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己戊丁是

 第五界

正弦弦之半

 如丙甲庚弦半之為丙甲正弦當丙乙弧又丙辛子弦

 半之為丙辛正弦當丙丁弧或曰正弦者從圏上一㸃

 作垂線至己丁徑上則丙辛為丙丁弧相當之正弦

 第六界

餘弦餘弧之正弦

 如丁丙正弧則丙乙其餘弧丙甲為丙乙之正弦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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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餘弦

 第七界

倒弦者餘弦與半徑之較亦名矢

       如丙甲餘弦與辛戊線等以辛戊减丁

       戊半徑存辛丁為丙丁弧之倒弦亦為

       丙丁弧之矢

 第八界

全弦徑之半象限弧之正弦

 第九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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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線角在圏心或大或小皆居對弧兩腰間(相當弧亦/曰對弧)

     如丙戊丁角在戊心向丙丁正弧則角生於

     丙戊丁戊兩腰間

 

 第十界

餘角者餘弧之正角(對角亦名正角/亦名相當角)

 如丙戊乙角為丙丁正弧之餘角即丙乙餘弧之正角

 第十一界

切線者圏徑界之垂線亦名切圈線在圏外(如下界之/丙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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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界

割線者直角之對線亦名交線亦名截線在圏之内外

      如甲戊丙形甲直角(凡言甲角當九/十度弧之直角)戊為

      心丙戊交圏於乙割線也此線限心上角

 限甲乙弧則角與弧胥生於甲戊戊丙兩腰間又曰正

 割線者正弧之割線如甲乙正弧則戊丙正割線也

 第十三界

餘切線者餘弧之切線

 第十四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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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割線者餘弧之割線

      如戊丁餘弧乙己為割線是甲戊弧之餘

      割線

 第十五界

全圏三百六十度半徑之全數十萬平分(或用一萬或用/百萬千萬皆可)

 第十六界

設弧者任取全圏之一分(凡言設者先有定數/也或稱有或稱得)

      如甲戊丙角形戊為心甲乙丁其象限弧

      也取甲乙一分四十度則甲乙為設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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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界

設角者設弧之角

      如戊心甲戊戊乙兩腰弧甲乙則因弧而

      稱甲戊乙角言角之度分即對弧之度分

 第十八界

設正弦

      如丁戊半徑十萬分先言丙辛若干分則

      所設丙丁弧之正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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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界

設切線

      如甲乙全數先言甲丙若干數則所設切

      線

 第二十界

設割線

      如甲乙全數先言乙丙若干數則所設割

      線

 第二十一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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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邉線

      如甲乙丙角形先言甲乙四丈或乙丙五

      丈或甲丙三丈俱所設邉線

 第二十二界

方數者方形邉自乗之數

 如正方邉四自之得一十六方之各邉俱等

 方形根者開方所得方形一邉之數

 第二十三界

平形有方有矩(方者直角方形矩/者矩内直角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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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矩形邉兩兩自相等有一邉有實用算得所求他邉開

 方法有本論本書今别撮為圖欲求根一簡即得省布

 算焉簡法見籌算

  測量全義卷一

 第一題

通弦與通弧正弦與正弧比例等(比例等後/省曰若)

      解曰有己庚乙丙丁圏其通徑己戊丁戊

      上作乙戊垂線别作庚甲丙線與己丁平

      行則庚甲丙為庚乙丙通弧之對弦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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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庚甲丙通弦與庚乙丙通弧之比例若丙甲正弦與乙

 丙正弧

 論曰戊心上垂線作直角平分庚乙丙弧則庚甲戊丙

 甲戊兩角形等何者庚戊丙戊從心至界等甲兩旁直

 角等甲戊同邉則兩形必等兩角之對弧亦等(幾何三/卷二十)

 (六/)故庚甲丙偕庚乙丙兩全與丙甲偕丙乙兩半比例

 等

 第二題

圏内正弧等正弦亦等反之正弦等正弧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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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曰有全圏丁丙乙寅己丁寅為徑設丁

      丙乙寅兩正弧等從丙從乙作丙戊乙己

      兩垂線截徑於辛於壬作直角平分兩弦

 (三卷/第三)亦平分丙丁戊乙寅己兩弧(三卷/三十)是丙丁丁戊偕

 乙寅寅己之各兩半與丙丁戊偕乙寅己之兩全比例

 等則其弦丙辛戊乙壬己之兩全與丙辛辛戊偕乙壬

 壬己之各兩半比例亦等題言丁丙乙寅兩正弧既等

 則丙辛乙壬兩正弦必等

 論曰丙丁與乙寅兩弧既等則作丙庚乙庚自心至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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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兩等線得丙庚丁角與乙庚寅角等(三卷二/十七)丙辛庚

 與乙壬庚兩直角亦等而丙辛庚乙壬庚兩三角形必

 等故丙辛乙壬兩正弦必等反之丙辛與乙壬丙庚與

      乙庚各等丙辛庚乙壬庚兩直角等則丙

      庚辛乙庚壬兩角亦等(一卷/第八)而丙丁乙寅

      兩對弧必等(三卷第/二十六)

 第三題

圏之内大弧大弦小弧小弦反之大弦大弧小弦小弧各

 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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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曰甲乙丙丁圏甲己大弧丙庚小弧題言己

      卯弦大於庚寅弦

      論曰試取甲辛弧與丙庚弧等從庚乙己辛各

 作垂線過甲丙徑至於丑於丁於癸於子其庚寅辛壬兩半

 等(本卷/二)即庚丑辛子兩全亦等(三卷/第三)己癸近心大於辛子(三/卷)

 (十/五)是全大於其全也(五卷/十五)己卯視辛壬半不大於其半乎

 次論曰試截卯己於午與庚寅等午上作垂線至辛與

 丙甲徑平行午卯庚寅既等自與辛壬等(皆在兩平/行線内)甲

 辛丙庚兩弧亦等己甲全弧大於辛甲分弧己卯大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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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大於辛壬小弦是大弦對大弧小弦對小弧也

 第四題

圏徑截弦亦截弧任分弦之兩分與兩弧之正弦各相似

      解曰有圏徑乙辛截丙丁通弦於己截丙

      乙丁通弧於乙其丙乙乙丁兩分弧之各

      正弦為丙甲戊丁題言丙己己丁兩分弦

 與甲丙戊丁兩正弦比例等

 論曰丙甲己丁戊己兩角形相似何者兩形有相等之

 己交角有相等之兩直角即丁角與丙角必等(一卷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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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形與形邉與邉俱相似而丙己己丁兩分弦之比例

 與丙甲丁戊兩正弦自相似

 第五題(三支/)

三不等角形作垂線任分底為二其大分依大邉大邉上

 方大於小邉上方其較為底全線偕分餘線矩内形

      先解曰丁乙丙角形三邉不等丁乙小丁

      丙次之乙丙大為底(凡邉大/者為底)從丁角作垂

      線至底題言分底為二者謂垂線之甲㸃

      在形内蓋乙丙邉大即對角之乙丁丙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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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亦大乙丙兩角必小如謂㸃在形外即以乙丙邉引長

 於己而令己作直角將丁己乙三角形内有丁乙己鈍

 角(甲乙丁為/銳角故也)又有己直角是兩角大於兩直角也可乎

 次解曰丁甲垂線任分乙丙底題言甲丙大分依丁丙

 大邉

      論曰丁丙邉既大於丁乙邉即其上方形

      亦大而丁丙上方與甲丁甲丙上兩方幷

      等(一卷四/十七)則甲丁甲丙兩邉幷亦大於甲

      丁甲乙兩邉幷試减同用之甲丁則所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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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丙亦大於甲乙是甲丙大分依丁丙大邉也

 三解曰丁丙方大於丁乙方其較乙丙偕戊丙矩内形

 論曰試截甲戊與甲乙等其乙戊線平分於甲有引增

 戊丙線則乙丙偕戊丙矩内形及甲戊上方形幷與甲

 丙上方形等(二卷/第六)次各加一甲丁上方形則乙丙偕戊

 丙矩内形及乙甲(即甲/戊也)甲丁上兩方形或丁乙上方形

 (乙甲甲丁兩方幷與/丁乙方等一卷四七)與甲丙甲丁上兩方幷或丁丙上

 方形俱等夫丁乙上方形内有甲乙甲丁上兩方形獨

 少乙丙偕戊丙矩内形則丁丙上方大於丁乙上方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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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較為乙丙偕戊丙矩内形

 第六題(四支/)

三不等角形從角作垂線任分底為二知其邉數即知各

 分數

     解曰同前圖乙甲甲戊等戊丙為任分之較

     法曰丁乙丁丙上兩方之實相减餘者以底

     數而一得戊丙以减底數餘者半之得乙甲

 小分如丁丙十五丁乙十乙丙底十八丁丙自之得二百二

 十五丁乙自之得一百相减存一百二十五以底十八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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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一得六又十八之十七戊丙也以减十八存十一又十八之

 一乙戊也半之得五又三十六之十九乙甲也

 次解曰依二卷十三題乙丙為兩銳角則丁丙上方小於

 丁乙乙丙上兩方其較為乙丙偕乙甲矩内形二

 法曰用前數乙丁一百乙丙三百二十四兩方形幷為

 四百二十四减去丁丙方形之數二百二十五存一百

 九十九為實底數一十八為法而一得乙甲之數約之

 為五又三十六之十九者二

 三解曰以丁大角為心丁乙小邉為界作全圏截丁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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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己乙丙於戊丁丙引長於辛丁乙丁辛兩半徑等則

 辛丙偕己丙與乙丙偕戊丙兩矩内形等(三卷三/十六)乙甲

 甲戊又等(三卷/三)丙乙大邉有戊丙分在圏外

      法曰用前數丁丙十五加丁乙十或丁辛

      得辛丙二十五丁己與丁乙等則辛己徑

      為二十以己丙五乗辛丙得一百二十五

      為實乙丙十八為法而一得六又十八之

 十七為戊丙有戊丙得乙戊平分乙戊得乙甲

 四解曰以丁大角為心丁丙大邉為界作全圈乙丙底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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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於戊丁乙邉引長於庚於己即庚乙乙己矩内形與丙

      乙乙戊矩内形等(三卷三/十五)丙甲甲戊既等庚丁

      丁丙亦等庚乙邉二十五丁丙丁乙兩邉幷亦

      二十五丁己丁丙各十五减丁乙十存乙己五

 與庚乙相乗得一百二十五為實乙丙十八為法而一得六

 有竒為戊乙以加乙丙十八得戊丙平分得丙甲

 第七題

斷比例之四率以三推一名三率法

 解曰四幾何為兩比例等先有三推得第四或同類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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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異類其前其後不得更易用反理亦用轉理列第一第

 二第三率即可推第四率依七卷十九題中率相乗與

 首尾兩率相乗得數等故二三相乗為實第一為法而

 一得四率也昔人因其用大算家必需稱為全法焉(同/類)

 (異類反理轉理/俱見幾何四卷)

 第八題

三邉直角形銳角為心底為界作象限圏半徑為全數在

 心角對邉為其弧之正弦其旁為正弧之餘餘弧之正

 解曰如前圖甲乙丙直角形乙銳角為心乙丙底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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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丁己象限圏引乙甲邉於丁從心作乙

      己垂線題言甲直角乙丙為對邉作全數

      (本界/說八)丙甲邉為在心角之對邉即丁丙弧

 之正弦(本界/說五)而甲乙邉為丁丙正弧之餘弦為丙己餘

 弧之正弦所以然者試從丙作丙戊與甲乙平行甲直

 角丙戊乙亦直角則丙戊甲乙兩線等(一卷三/十四)丙己弧

      為丁丙正弧之餘弧丙戊為丙己餘弧之

      正弦為丁丙正弧之餘弦(甲乙/同)

      又如後圖用銳角丙為心乙為界則乙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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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丙角之對邉為乙丁正弧之正弦甲丙其餘弦(乙戊/同)

 第九題

三角形邉與邉之比例若各對角之正弦

      解曰題一言直角形依前論各邉為對角

      之正弦在心角與正弧與正弦俱同理則

      弧與弧弦與弦角與角其比例俱等二言

      三邉等即三角俱等(一卷/五)角之正弦亦等

      則邉與邉皆若角與角三言己乙丙雜角

 形三邉形不等則以己乙小邉引長於丁為乙丁與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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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丙等丙為心己為界作己庚弧又乙為心丁為界作丁

 戊弧末作丁辛甲己兩垂線至乙丙底

 論曰丁辛乙甲己乙兩直角形之丁辛甲己平行同用

 乙角即各邉俱相似(六卷/四)則乙丁與乙辛若乙己與乙

 甲又先設乙丁己丙等是丙己邉與丁辛若己乙邉與

 甲己也夫丁辛為乙角之正弦甲己為丙角之正弦更

 之則丙己邉與己乙邉若乙角正弦之丁辛與丙角正

 弦之甲己也

 第十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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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三角即有三邉之比例

 解曰直角形設一銳角自有其二(一卷三/十二)三邉等形設

 一邉自有其三兩邉等形有腰間角以减兩直角平分

 其較自得底上角雜角形有兩角幷以减兩直角其較

 為第三角(雜角者總直鈍銳也/下文以直角為例)如乙角四十二度查正

      弦得六六九一三丙角四十八度得七四

      三一四則丙甲邉與乙甲邉若六六九一

      三與七四三一四約之為三十三與三十

 七有竒也其乙丙與丙甲若全數與乙角之正弦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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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一三也鈍角同理

 第十一題

三角形有設角之比例即有各角之幾何

 解曰乙丙丁角形丁角與乙角若三與四乙角與丙角

 若四與六題言可得各角之幾何

      論曰三幾何分之有比例幷之亦有比例

      (五卷/十八)乙丙丁三角幷得十三其與丙若十

      三與六與丁若十三與三與乙若十三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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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求每角幾度則用三率法三角幷為第一兩直角幷

 一百八十為第二每角之分數為第三推之得第四

 

 

 或用四卷八題之法三與四四與六四數横列之以第

 一第三相乗所得為第一率以第二第三相乗所得為

 第二以第三第四相乗所得為第三(再用/前法)又如乙與丙

 若三與四丙與丁若五與六列數如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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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題 論直角三邉 (四支/)

三角形有銳角及直角之對邉求餘邉

      一法曰置弦(三角形之弦直/角之對邉也)如乙丙二丈

      五尺乙角三十六度五十二分丙角必五

      十三度○八分求丙甲邉以乙角為心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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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丙戊象限弧則乙丙全數也丙甲邉乙角之正弦也

  一率甲直角之全數十萬

  二率丙乙邉外數二十五尺(言内者八線表數言外者/今所求得數如丈尺等)

  三率乙角(三十/六)一度五十二分  或用丙角五十三度

   正弦内數五九九九五    其正弦内數八○○○三

  四率得一四九九約得一丈四尺  四率得二丈

   為甲丙邉外數     為甲乙邉外數

 用加减法

  凡全數為第一率如置十萬即第二第三率之數進

KR3f0013_WYG_087-22b

  為萬加○若過萬則退位兩率各當正弦向各表上

  取其弧兩弧幷而相减求總存兩弧之各餘弦若總

  數過九十者兩餘弦相加其半為第四率總數不過

  九十者兩餘弦相减所存半之為第四率

  如全數與二十五若五九九九五與所求數法二十

  五作二萬五千正弦表取其弧得十四度二十九分

  查第三率得三十六度五十二分兩弧幷得五十度

  二十分其餘弦為六三八三三相减存二十二度二

  十四分其餘弦九二四五五兩餘弦之較二八六二

KR3f0013_WYG_087-23a

  三半之得一四三一為第四率與三率乗除所得同

 用切割兩線

       二法曰丙乙角為心甲為界作甲戊己

       弧截乙丙於戊則乙甲邉全數也甲丙

       乙角之切線也乙丙乙角之割線也有

  乙設角即有其切線與割線而求甲乙邉則乙角之

  割線與乙丙(外/)若乙甲全數與乙甲(外/)又求甲丙邉

  則乙角之割線與乙角之切線若乙丙(外/)與丙甲(外/)

 一乙角三十六度五十二分之割線三四九九五

KR3f0013_WYG_087-23b

 二乙丙外邉二十五  或二乙角之切線七四九九一

 三全數十萬     ○三乙丙外邉二十五

 四得二十為外甲乙邉  四得十五為外甲丙邉

       三法曰設直角傍之一邉如乙丙甲角

       五十三度八分用正弦則乙丙為全數

       其法為丙角之正弦與乙甲外數若甲

  直角之全數與乙丙底外數

  丙角五十三度八分之正弦八○○○三

  乙甲邉外數二十

KR3f0013_WYG_087-24a

  乙丙全數十萬    乙角之正弦五九九九五

  得二十五强即乙丙底外數  得一十五强乃甲丙邉外數

 用割切二線

       四法曰設乙甲邉與乙角則甲乙全(内/數)

       與其外數若乙丙割線(内/數)與其外數或

       若甲丙切線(内/數)與其外數底與邉俱得

  乙甲全數十萬

  乙甲邉數二十

  乙角割線内數一二四九九五  乙角切線内數七四九九一

KR3f0013_WYG_087-24b

  得二十五强即乙丙外數  得一十五强即甲丙外數

 第十三題(三支/)

有兩邉求餘邉又求其角

      一支兩邉在直角之傍

      一法曰先求邉用勾股法兩邉數自之幷

 而開方得直角之對邉(一卷四/十七)次以邉求其角因角與

 角之比例若邉與邉用正弦數為丙乙邉之外數與甲

 角之全數若丙甲邉外數與乙角之正弦亦若甲乙邉

 外數與丙角之正弦

KR3f0013_WYG_087-25a

  丙乙外數五

  全十萬

  甲乙外數三    甲丙邉外數四

 

 用剖切線

      二法曰丙銳角為心丙甲為全數甲乙

      其切線丙乙割線也先求角則甲丙邉

  外數與全數若甲乙邉外數與丙角之切線

  丙甲外數四

KR3f0013_WYG_087-25b

  全十萬

  甲乙邉外數三

  得七五○○○為丙角之切線查得三十六度五十二分

 有丙角自有乙角而求丙乙邉則全數與甲丙外數若

 丙角之交線與丙乙外數

  全十萬

  甲丙外數四

  丙角交線一二五○二二

  得五為丙乙邉外數

KR3f0013_WYG_087-26a

 二支一邉為直角之對一邉在直角之傍

 三法曰先用勾股法兩設邉各自之相减餘開方得所

 求邉有邉求角則角與角之比例若邉與邉

      四法曰不用開方用第一支求角法有二

      邉即有對角之數次求邉則丙乙全數與

      丙乙外數若乙角之正弦與丙甲外數

  全數十萬

  乙丙外數五

  乙角之正弦八○○○三

KR3f0013_WYG_087-26b

  得四為甲丙邉外數

 用割切兩線

       五法曰求角用乙角之割線則乙甲外

       數與全數若乙丙外數與乙丙内數内

       乙丙者乙角之割線也

  乙甲邉外數三

  全數十萬

  乙丙外數五

  得一六六六六六為乙角之割線查得五十三度五十二分(丙角三十六/度○八分)

KR3f0013_WYG_087-27a

 六法曰求邉用乙角之切線則乙甲内全數與乙甲外

 數若乙角之切線與甲丙外數

  乙甲内全數十萬  或乙角之割線一六六六七九

  甲乙外數三     乙角之切線一三三三四九

  乙角之切線一三三三四九   乙丙邉外數五

  得四為甲丙邉外數  得四為甲丙邉外數

 又問有一邉及兩邉之比例餘邉幾何

     法曰設一邉與第二邉有比例或大或小則

     以大比例為前數為第一率設邉數為二率

KR3f0013_WYG_087-27b

 比例之後數為三率用三率法得四率為第三邉之數

 次用勾股法求第三邉如乙甲一丈乙甲與甲丙若二

 十與二十五得甲丙一丈二尺五寸次用開方求之

 又問設兩邉總之較問各邉若干此測量不常用見勾

 股索隠

     又增題 三邉直角形設兩腰以求角

     法曰設甲乙七十五甲丙百則以乙丙底平

     分於丁作丁戊垂線交丙甲腰於戊從戊至

     乙角作戊乙線是與戊丙等(一卷/十)次以戊為

KR3f0013_WYG_087-28a

     心乙為界作丙乙己半圏丙甲腰引長至己

     即乙甲為丙甲甲己之中比例線(六卷/十三)是乙

     甲上方形與丙甲甲己矩内形等次以乙甲

     邉自之以丙甲邉而一得甲己知丙己徑之

 數即知丙戊及戊乙半徑之數用三率法外戊乙與全

 數若外乙甲與乙戊甲角之正弦夫乙戊甲在心角也

 丙在弧角也弧角半於心角則因乙(戊/甲)角得丙角(三卷/二十)

 (題/)

 甲乙七十五自之五千六百二十五甲丙百而一得五

KR3f0013_WYG_087-28b

 十六又四之一與丙甲幷得一百五十六又四之一即

 丙己半之得七十八又八之一即丙戊半徑

  戊丙七八又八之一

  全十萬

  甲乙七五

  乙己弧正弦九六○○○

  查得七十三度二十二分半之得三十六度四十一

  分用切線甲丙全數也丙甲為丙乙甲角之切線則

  甲丙一率也全數二率也甲乙三率也所得丙角之

KR3f0013_WYG_087-29a

  切線也

 第十四題(論雜角三邉形/)

有三角及一邉求第二第三邉

 解曰依前論邉與邉若角與角如設乙角六十○度丁

     角三十六度丙角八十四度乙丙邉一十○

     歩

     法曰所有邉其對角之正弦為第一率邉數

 為二率所求邉對角之正弦為三率得四率即所求邉

 數

KR3f0013_WYG_087-29b

  丁角之正弦五八七七九

  乙丙邉數一十

  丙角之正弦九九四五二  乙角之正弦八六六○○一

  得十七為丁乙邉  得十五為丙丁邉

 若三角形有鈍角當借用其餘角之正弦

 第十五題(三支/)

有角及其旁兩腰求餘邉餘角

 一支不論角之體勢 如丁乙丙角形乙丁邉一十二

 歩丁丙一十五歩丁角二十四度三十七分而求乙丙

KR3f0013_WYG_087-30a

     邉乙角丙角先以丙丁邉引長之丁為心乙

     為界作乙壬辛戊弧截引長邉於戊次作戊

     乙通弦從丁作丁庚辛線與丙乙平行末平

     分戊乙弦作丁甲壬線

     解曰乙丁丙角二十四度半强則乙丁戊角

 必一百五十五度半弱庚丁戊角與丙角等(在平行/線内)庚

 丁乙角亦與丁乙丙角等蓋丁乙線交兩平行線故其

 相對兩内角等則乙丁邉與丙角之正弦或庚丁戊角

 之正弦若丁丙與乙角之正弦或庚丁乙角之正弦依

KR3f0013_WYG_087-30b

 顯戊庚弦與庚乙弦若庚丁戊角之正弦與乙丁庚角

 之正弦亦若乙丁(一十/二)與丁丙(一十/五)也(本卷/四題)次以乙丁

 丁丙同比例之戊庚庚乙幷得戊乙二十七半之得甲

 戊一十三又半為外一率甲丁戊角之切線為内二率

 甲戊内减比例之小數戊庚存甲庚一有半為外三率

 求得甲丁庚角之切線為内四率查得本角之度知甲

 丁戊角則亦知甲戊切線知甲庚庚戊之比例則亦知

 甲丁庚角之切線甲庚也甲丁庚為乙丙兩角之較以

 加减得各角之數

KR3f0013_WYG_087-31a

 乙丁邉十二丁丙邉十五總二十七代以乙戊也半之

 得十三半甲戊也减比例小數即十二餘一半甲庚也

 丁角二十四度三十七分乙丙兩角幷得一百五十五

 度二十三分即戊丁乙也其半七十七度四十一分甲

 丁戊也

 法曰乙丁丁丙兩邉數幷半之為第一率乙丁戊角之

 數半之為甲丁戊其切線為二率甲戊内减去比例之

 小數十二所存甲庚為三率得甲丁庚角之切線查度

 以减甲丁戊外角所存為庚丁戊角之度即丙角之度

KR3f0013_WYG_087-31b

 既得角則用前法求邉(或兩腰總數作第一/率兩腰較作第三率)

  甲戊十三有半

  甲丁戊角之切線四五八○○一

  甲庚有一半

  得五○八一五為甲丁庚角之切線查得二十六度五十六分

 甲丁乙角七十七度四十一分加甲丁庚角二十六度

 五十六分共一百○四度三十七分即丁乙丙角也又

 甲戊丁角七十七度四十一分减甲丁庚角二十六度

 五十六分餘五十度四十五分為丙角則乙丁邉與丁

KR3f0013_WYG_087-32a

 丙邉若丙角與乙角

      二支所設為鈍角解曰如丁乙丙角形丙

      鈍角一百三十度丁丙邉一十二歩丙乙

      邉一十五歩用設邉如乙丙引長之從丁

      作垂線至引長邉得甲㸃在形外何者甲

      乙丁角形有甲直角丁丙乙角形有丙鈍

 角則丙丁乙丙乙丁兩角小於甲丁乙丁乙甲兩角蓋

 每角形之三角幷等兩直角鈍大於直則所餘兩角幷

 必小於直角之兩餘幷矣故丁甲線在丙丁之外丁丙

KR3f0013_WYG_087-32b

 乙角既一百三十度甲丙丁其餘角也必五十度丙丁

 甲角必四十度一法用正弦用開方丁角為心丁乙邉

 為界作戊乙辛圏分又丁丙為界作午丙子象限圈即

 甲丁丙直角形有丁丙邉十二歩甲丙丁角五十度丙

 丁甲角必四十度而求甲丁甲丙兩邉其法全數與丁

 丙若甲丙丁角之正弦與甲丁甲丙亦如之既得兩邉

 開方求丁乙邉(甲丙丙乙幷之得/勾丁甲為股故也)

  全數十萬

  丁丙邉外數十二

KR3f0013_WYG_087-33a

  甲丙丁五十度角之正弦七六六○四 甲丁丙四十度角之正弦六四二七九

  得九又一百之十九為甲丁邉外數 得七又一百之七十一為甲丙邉外數

  (甲乙二十二又一百之七十一/甲丁九又一百之十九)自之幷得一萬之六

  ○○二四三五開方得一百之二四四九即丁乙邉

  約之得二十五不足有三邉以求角則丁乙邉與全

  數若丁丙邉與乙角之正弦查得二十二度有竒

 用割切兩線丁為心作甲己象限圏即丙丁為丙丁甲

 角之割線甲丙其切線也乙丁為乙丁甲角之割線甲

 乙其切線也甲丙丁角有五十度其形内有丁丙兩銳

KR3f0013_WYG_087-33b

      角有丁丙邉十二歩而求甲丁甲丙兩腰

      得甲丁九歩又一百之一十九甲丙七歩

      又一百之七十一以丙乙丙甲幷為甲乙

      邉二十二歩有竒則甲丁乙三角形有甲

      丁甲乙兩邉開方求丁乙底得二十四歩

 半有竒

  甲丁丙角割線一三○五四

  丁丙邉外數十二

  全數十萬      甲丁邉角切線八三九一○

KR3f0013_WYG_087-34a

  得九又一百之十九為甲丁邉外數

 有三邉以求角則甲丁邉外數與全數若甲乙邉外數

 與乙丁甲角之切線

  甲丁邉數九歩一十九分

  全數十萬

  甲乙邉之數二十二歩七十一分

  得二四七一一六為乙甲丁角之切線查得六十度五十分

 三支所設為銳角解曰如丁乙丙角形乙銳角二十四

 度二十七分丁乙邉三十六歩乙丙邉五十二歩十五

KR3f0013_WYG_087-34b

 之十一一法用正弦數亦用開方從乙丙底之對角丁

 作垂線分元形為甲乙丁甲丙丁兩形次以丁為心丙

      為界作寅丙壬弧又以乙為界作辛乙庚

      弧夫甲乙丁角形丁乙為全數設乙角則

      甲丁為正弦甲乙又丁角之正弦用法求

      甲丁為一十五歩求甲乙為二十二歩又

      一十五之一十一則以甲乙减丙乙存甲

 丙線二十歩依顯丁甲丙角形有丁甲一十五歩甲丙

 二十歩用開方法求丁丙得五歩末以三邉求甲丙丁

KR3f0013_WYG_087-35a

 角得三十六度五十○分

  全數十萬

  丁乙邉外數三十六

  乙角之正弦四六六七 乙角之餘弦九○九○六

  得十五為丁甲邉外數 得二十三又十五之十一為乙甲邉外數

  丁丙邉二十五

  甲丁邉十五

  全十萬

  得六○○○○為丙角之正弦查得三十六度五十五分

KR3f0013_WYG_087-35b

 用割切兩線丁為心丁甲垂線為界作己甲午半圏丁

       甲乙角形丁甲為全數丁乙邉為乙丁

       甲角之割線甲乙其切線也又丁甲丙

       角形丁甲為全數丁丙邉為丙丁甲角

       之割線甲丙其切線也丁乙甲角形有

       丁乙邉三十六歩有丁角為乙之餘角

  六十五度二十二分用法求丁甲甲乙兩邉於丙乙

  减甲乙存二十為甲丙邉又丁甲丙角形有丁甲甲

  丙兩邉用法求丙角亦求丁丙邉

KR3f0013_WYG_087-36a

  乙丁甲角之割線二三九九九九

  丁乙外邉三十六

  全數十萬     乙丁甲角之切線二一八一七三

  得十五為所求外丁甲 得三十二又十五之十一為外甲乙

  求角甲丁邉十五

  全數十萬

  甲丙邉二十

  得一三三三三三為甲乙丙角之切線查得五十三度○七分

  求邉全數十萬

KR3f0013_WYG_087-36b

  甲丁丙角之割線一六六六六五

  丁丙邉十五

  得二十五弱為丁丙邉

 甲丙甲丁兩邉之正方實幷而開方得丁丙二十五弱

 第十六題(四支/)

雜角形設兩邉及一邉之對角求餘邉餘角

     一支不論角之體勢依邉與邉若角與角比

     例之法

     先求乙角則丁乙為外一率其對角(即丙/角)之

KR3f0013_WYG_087-37a

 正弦為二率丁丙為外三率所得為乙角之正弦以丁

  二十五歩弱丁丙十二歩丙角百三十度列數得之

  丁乙邉二十五歩弱

  丙一百三十度用五十度角之正弦七六六○四(為/一)

  (弦當大/小兩弧)

  丁丙邉十二

  得三七五○○為乙角之正弦查得二十二度○二分

 幷乙丙兩角之度以减一百八十餘二十七度五十八

 分得丁角

KR3f0013_WYG_087-37b

 次有角求丙乙邉則乙角之正弦與外丁丙若丁角之

 正弦與外丙乙

  乙角之正弦三七五○○

  丁丙邉十二

  丁角之正弦四七○○○

  得十五為丙乙邉

 二支所設為鈍角(數如/前)用所設兩腰間之丁角為心以

 丙以乙為界各作弧用正弦數如十四題第一圖丁丙

 乙鈍角一百三十度則甲丙丁角必五十度丙丁甲角

KR3f0013_WYG_087-38a

      必四十度(甲直/角故)求甲丁邉用前法(如一/圖)

      又甲丁乙角形有甲丁邉九歩又百分之

      一十九分丁乙邉二十四歩求甲乙丁角

      (如二/圖) 又丁丙乙角形有乙角有丁丙乙

 角依前法求丙乙邉(如三/圖)

  全數十萬

  丁丙邉十二

  甲丙丁五十度角之正弦七六六○四

  得九又一百之十九為甲丁邉數

KR3f0013_WYG_087-38b

  丁乙邉二十四歩半 乙角之正弦三七五○

  全十萬      丁丙邉十二

  甲丁邉九歩又一百之十九 丙甲乙角之正弦四六八九六

  得三七五一為甲乙丁角之正弦 得十五為乙丙邉

 用割切兩線甲丁為全數丁丙為甲丁丙角之割線甲

       丙其切線也丁乙為甲丁乙角之割線

       甲乙其切線也今有丁丙乙角一百三

       十度餘角甲丙丁必五十度則甲丁丙

       直角形有兩角有丁丙對直角之邉而

KR3f0013_WYG_087-39a

  求甲丁邉

  一圖

  甲丁丙四十度之割線一三○五四一

  丁丙邉十二

  全數十萬

  得九又一百之十九為甲丁邉外數

  二圖

  或甲丁丙角之切線八三九一○為三率

  得七又半不盡為甲丙邉外數

KR3f0013_WYG_087-39b

  三圖

  甲丁邉九有竒

  丁乙二四半

  全數

  得二六六五九四為甲丁乙割線查得六十七度二十三分(乙角之度二十/二度○十○分)

  四圖

  全數

  甲丁邉九有竒

  丙切線之較一六一三五

KR3f0013_WYG_087-40a

  得十五為丙乙邉

     又甲乙為甲丁乙角之切線甲丙為甲丁丙

     角之切線丙乙為兩切線之較則全數與甲

     丁邉若切線之較與丙乙(如四/圖)

 三支三角形有兩邉及銳角其二亦銳角如丁乙丙形

      有丁乙邉三十六歩丁丙邉二十五歩丁

      乙丙銳角二十四度三十七分丁丙為其

      對邉法用所設兩腰間之丁角作甲丁垂

      線至丙乙邉用正弦數丁為心丙為界作

KR3f0013_WYG_087-40b

 戊丙弧乙為界作己乙弧即甲丁乙角形有丁乙邉有

 乙角可求甲(丁甲/乙兩)邉(如一/二圖)甲丁丙角形有甲丁丁丙兩邉

 可求丙角(如三/圖)可求丙甲邉(如四/圖)

  一圖

  全數十萬

  丁乙邉三十六

  乙角之正弦四六六七

  得十五為甲丁邉外數

  二圖

KR3f0013_WYG_087-41a

  或乙丁甲角之正弦九○九○六為三率

  得三十二又十五之十一為甲乙邉外數

  三圖

  丁丙邉二十五

  全數十萬

  甲丁邉十五

  得六○○○○為甲丙丁角之正弦查得三十六度五十○分

  四圖

  全數十萬

KR3f0013_WYG_087-41b

  丁丙邉二十五○○○○

  甲丁丙角正弦八○○○○

  得十五為甲丙邉外數

 用割切兩線丁乙為乙丁甲角之割線甲乙其切線也

      即甲丁乙角形有丁乙六十三歩乙角二

      十四度三十七分可求丁甲甲乙兩邉(如/一)

      (二/圖)又甲丙丁角形有甲丁丁丙兩邉可求

  甲丁丙角甲丙邉(如三/四圖)

  一圖

KR3f0013_WYG_087-42a

  乙丁甲角之割線二三九九九九

  全數十萬

  丁乙邉三十六

  得十五為甲丁邉外數

  二圖

  或乙丁甲角之切線二一八二五一

  得三十二又十五之十一為乙甲邉外數

  三圖

  甲丁邉十五

KR3f0013_WYG_087-42b

  全數十萬

  丙丁邉二十五

  得一六六六七九為甲丁丙角之割線查得五十三度八分

  四圖

  全數十萬

  甲丁丙角之切線一三三四九

  甲丁邉十五

  得二十七又十五之四為甲丙邉外數

 四支所設為銳角有兩邉其旁為鈍角

KR3f0013_WYG_087-43a

      一法用正弦數如丁乙邉二十四歩半丁

      丙邉一十二歩乙銳角二十二度○二分

      丙為鈍角用第二支圖作丁甲垂線即甲

      丁乙直角形丁乙二十四歩可求甲丁甲

 乙兩邉(如一/二圖)甲丁丙直角形有甲丁丁丙兩邉可求甲

 丁丙角(如三/圖)甲丙邉(如四/圖)

  一圖

  全數十萬

  乙丁邉二十四歩半

KR3f0013_WYG_087-43b

  乙角之正弦三七五一五

  得九歩又一百之十九為甲丁邉

  二圖

  或甲丁乙角之正弦九二六九七為三率

  得二十二又一百之七十一為甲乙邉

  三圖

  丁丙邉十二

  全數

  甲丁邉九又一百之十九

KR3f0013_WYG_087-44a

  得七六六○一為甲丁丙角之正弦查得五十度

  四圖

  全數

  丙丁甲角之正弦六四三○一

  丁丙邉十二

  得七又一百之七十五為甲丙邉外數

 用割切兩線法與前同

 第十七題

三角形有三邉求三角

KR3f0013_WYG_087-44b

      三邉等則三角亦等各角皆六十度於一

      百八十度為三分之一或兩邉等如丁乙

      丁丙法從丁作丁甲垂線至乙丙底分本

 形為甲丁乙甲丁丙兩角形而等何者丁乙丁丙兩腰

 等乙甲甲丙又等丁甲同腰則兩形必等(一卷/八)即甲乙

 丁角形有丁乙腰乙甲半底依角與角若邉與邉用三

 率法求之先置各腰五歩乙丙六半之為乙甲三推得

 乙丁甲角倍之得乙丁丙角以减兩直角餘為乙丙兩

 角幷之數半之得兩角數為兩角等故

KR3f0013_WYG_087-45a

  丁乙邉五

  全數

  乙丙邉三

  得六○○○○為乙丁甲之正弦查得三十六度五十二分

 甲丁乙三十六度五十二分即所倍乙丁丙為七十三

 度四十四分以减一百八十存一百○六度一十六分

 為乙丙兩角之幷數半之得五十三度○八分為乙丙

 兩角之各本數

 或各邉不等如丁乙丙角形丁乙一十歩丁丙一十五

KR3f0013_WYG_087-45b

      歩丙乙一十八歩用丁角為心(此角在兩/小腰間)

      丁乙為界作戊乙己辛圈而以丙丁邉引

      長至戊依五題求甲乙得五歩半甲丙得

      一十二歩半即甲丙丁直角形有丁丙甲

 丙兩邉求得丙丁甲角(如一/圖)因得甲丙丁角又甲丁乙

 直角形有丁乙甲乙求得甲丁乙角(如二/圖)因得甲乙角

 又幷兩角得丙丁乙角亦得丙乙兩角為是丁上兩角

 之餘故

  一圖

KR3f0013_WYG_087-46a

  丁丙邉十五

  甲丙邉十二半

  全數

  得八三三三三為丙丁甲角之正弦查得五十六度二十六分

  二圖

  丁乙邉十

  乙甲五半

  全數

KR3f0013_WYG_087-46b

  得五五○○○為甲丁乙角之正弦查得三十三度二十

   二分即丙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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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法算書卷八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