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製數理精蘊

御製數理精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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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欽定四庫全書

御製數理精藴下編卷三十一

  末部一

   借根方比例(定位法/乘法) (除加法/ 法)  (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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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根方比例

借根方者假借根數方數以求實數之法也凡法必

借根借方加減乘除令與未知之數比例齊等而本

數以出大意與借衰疊借略同然借衰疊借之法止

可以御本部而此法則線面體諸部皆可御之其中

有借根借方之不同葢因根者方之邊數即所謂線

以根自乘得平方以根自乘再乘得立方以根累次

乘即得累次多乘方故以線類爲問者則借根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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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之以面類爲問者則借平方長方以比之以體類

爲問者則借立方或累次多乘方以比之至於借數

又有一定之位與降位之法(定位降位/法俱詳後)要之此法設

立虚數依所問之比例乘除加減務令根方之數與

眞數相當適等而所求之數以出此亦借數之巧也

  定位法

衆數之經緯盡歸乘除而乘除之條理又取準於定

位况借數一法又用根方諸名一經乘除俱變爲幾

根幾方之號而本數之比例由此而生其定位與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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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稍異故變從簡易設表如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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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表前行所列者借數之名後行所列者定數之位

其借數者即比例也根與方數俱爲相連比例率如

根爲二則平方爲四立方爲八以立方與平方之比

同於平方與根數之比即爲八與四之比同於四與

二之比也然必借方借根者何也葢以巳知未知之

數權約爲幾根幾方以統御之加減後餘幾根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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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知眞數若干矣(如根爲二數其平方即爲四若餘/二平方即知其真數有八或餘二)

(根即知其真/數有四也)其定位者即視根方所對之位也乘法

定位以兩數所對之位數相加其加數所對之方即

乘出之方也除法定位以兩數所對之位數相減其

減餘數所對之方即除出之方也(乘法以眞數乘根/仍得根葢根對一)

(而眞數對○無可加也如以根乘根即得平方葢根/對一一與一相加得二二所對之表爲平方故定乘)

(得之數爲平方也如以根乘平方即得立方葢根對/一平方對二一二相加得三而三所對之表爲立方)

(故定乘得之數爲立方也又如以平方乘平方則二/與二相加爲四查所對之表得三乘方以平方乘立)

(方則二與三相加爲五查所對之表得四乘方以立/方乘立方則三與三相加爲六查所對之表得五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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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餘皆倣此除法以真數除根仍得根葢根對一而/真數對○無可減也如以根除根即得真數葢根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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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與一相減得○而○所對之表爲眞數故定除/得之數爲真數也如以根除平方即得根葢根對一)

(平方對二一二相減餘一而一所對之表爲根故定/除得之數爲根數也又如以平方除平方則二與二)

(減盡爲○查所對之表得真數以平方除立方則二/與三相減餘一查所對之表得根數以立方除立方)

(則三與三相減得○查所對/之表亦得真數也餘皆倣此)

  定多少與相同號式

     凡數有多者用此號一如一平方多二

     根則如此列之

     凡數有少者用此號一如一立方少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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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方則如此列之

     凡數有相等者用此號一如二立方與

     十六相等則如此列之

至於數之多少不齊用號各異加減乘除之後有不

變者有以多變少以少變多者俱詳於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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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法

凡多與多加得數仍爲多少與少加得數仍爲少多

與少加少與多加則反相減爲所得數而多數大則

得數亦爲多少數大則得數亦爲少其故何也葢因

多數大少數小以其所多補其所少而其所多者尚

有餘也少數大多數小以其所多補其所少而其所

少者仍不足也多少之號定而加法不淆矣

設如有三平方多四根與二平方多三根相加問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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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幾何

     法以三平方與二平方相加得五平方

     四根與三根相加得七根是爲五平方

     多七根即所求之數也此多與多加得

     數仍爲多也如以數明之以根爲二則

     一平方爲四上數三平方得十二多四

     根得多八是十二多八共二十下數二

     平方得八多三根得多六是八多六共

     十四上十二與下八相加得二十即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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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方之數上多八與下多六相加得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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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即多七根之數葢上數共二十下數

     共十四兩數相加得三十四即二十多

     十四也

設如有四立方少一平方與三立方少二平方相加

 問得幾何

     法以四立方與三立方相加得七立方

     一平方與二平方相加得三平方是爲

     七立方少三平方即所求之數也此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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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少加得數仍爲少也如以數明之以

     平方爲九則一立方爲二十七上數四

     立方得一百零八少一平方得少九是

     一百零八少九爲九十九下數三立方

     得八十一少二平方得少十八是八十

     一少十八爲六十三上一百零八與下

     八十一相加得一百八十九即七立方

     之數上少九與下少十八相加得二十

     七即少三平方之數葢上數九十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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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六十三兩數相加得一百六十二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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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百八十九少二十七也

設如有四平方多四根與二平方少三根相加問得

 幾何

     法以四平方與二平方相加得六平方

     四根與三根相加應得七根今多少兩

     數不同故於多四根内反減去少三根

     餘一根因多數大故得數爲多是爲六

     平方多一根即所求之數也此多少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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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不同相加所多數大以其所多補足

     所少而所多仍有餘葢以上數多四根

     補足下數少三根仍多一根也如以數

     明之以根爲二則一平方爲四上數四

     平方得十六多四根得多八是十六多

     八共二十四下數二平方得八少三根

     得少六是八少六爲二上十六與下八

     相加得二十四即六平方之數上多八

     補足下少六仍餘二即多一根之數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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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數二十四下數二兩數相加得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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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即二十四多二也

設如有二立方少三平方與一立方多二平方相加

 問得幾何

     法以二立方與一立方相加得三立方

     三平方與二平方相加應得五平方今

     多少兩數不同故於少三平方内反減

     去多二平方餘一平方因少數大故得

     數爲少是爲三立方少一平方即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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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數也此多少兩數不同相加所少數

     大以其所多補其所少而所少仍不足

     葢於上數少三平方内增入下數多二

     平方仍少一平方也如以數明之以平

     方爲九則一立方爲二十七上數二立

     方得五十四少三平方得少二十七是

     五十四少二十七爲二十七下數一立

     方得二十七多二平方得多十八是二

     十七多十八共四十五上五十四與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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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七相加得八十一即三立方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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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少二十七内增入下多十八仍少九

     即少一平方之數葢上數二十七下數

     四十五兩數相加得七十二即八十一

     少九也

設如有二立方多三平方少四根與一立方多二平

 方少三根相加問得幾何

     法以二立方與一立方相加得三立方

     三平方與二平方相加得五平方四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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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三根相加得七根是爲三立方多五

     平方少七根即所求之數也此三位相

     加多少各自相同故多與多加仍爲多

     少與少加仍爲少也如以數明之以根

     爲二則一平方爲四一立方爲八上數

     二立方得十六多三平方得多十二少

     四根得少八是十六多十二又少八爲

     二十下數一立方得八多二平方得多

     八少三根得少六是八多八又少六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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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上十六與下八相加得二十四即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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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方之數上多十二與下多八相加得

     二十即多五平方之數上少八與下少

     六相加得十四即少七根之數葢上數

     二十下數十兩數相加得三十即二十

     四多二十又少十四也

設如有四立方多三平方少二根多五眞數與五立

 方少一平方多三根少二眞數相加問得幾何

     法以四立方與五立方相加得九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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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三平方與少一平方相減餘二平方

     多數大故爲多少二根與多三根相減

     餘一根多數大故爲多多五眞數與少

     二眞數相減餘三眞數多數大故爲多

     是爲九立方多二平方多一根多三眞

     數即所求之數也此四位相加而多少

     各自不同須各以所多補足所少故相

     減所餘爲所得數也如以數明之以根

     爲二則一平方爲四一立方爲八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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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立方得三十二多三平方得多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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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二根得少四又多眞數五是三十二

     多十二少四又多五爲四十五下數五

     立方得四十少一平方得少四多三根

     得多六又少眞數二是四十少四多六

     又少二爲四十上三十二與下四十相

     加得七十二即九立方之數上多十二

     補足下少四仍餘八即多二平方之數

     上少四增入下多六反多二即多一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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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數上多五補足下少二仍餘三即多

     三眞數葢上數四十五下數四十兩數

     相加得八十五即七十二多八又多二

     又多三也

設如有一立方多三根與一平方少一根相加問得

 幾何

     法以一立方與一平方相加得一立方

     多一平方多三根與少一根相減餘二

     根多數大故爲多是爲一立方多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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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多二根即所求之數也此相加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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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分不同須各按位列號補足位分始

     不相淆今上層無平方位而下層却有

     平方位故上層列一空平方位以補之

     凡法皆當如此也如以數明之以根爲

     三則一平方爲九一立方爲二十七上

     數一立方得二十七多三根得多九是

     二十七多九共三十六下數一平方得

     九少一根得少三是九少三爲六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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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與下無可加仍得二十七即一立

     方之數下九與上空位亦無可加仍得

     九即一平方之數上多九補足下少三

     仍餘六即多二根之數葢上數三十六

     下數六兩數相加得四十二即二十七

     多九又多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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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減法

凡多與多減原數大於減數則減餘仍爲多少與少

減原數大於減數則減餘仍爲少若多與多減減數

大於原數則反減而減餘即變爲少葢減數之所多

既大於原數之所多則原數之所多内減盡與原數

之所多相等之數仍須於原數之整分内多減去所

大之幾何則所餘之整分内即少幾何矣若少與少

減減數大於原數則反減而減餘即變爲多葢減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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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少既大於原數之所少則原數之所少内減盡

與原數之所少相等之數仍須於原數之整分内少

減所大之幾何故所餘之整分内即多幾何矣至於

多與少減少與多減則反相加爲減餘數而原數多

則減餘仍爲多原數少則減餘仍爲少其故何也葢

因原數多減數少則原數已多在彼而減數又少於

此是所餘益多也原數少減數多則原數已少在彼

而減數又多於此是所餘益少也多少之號明而減

法不淆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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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如有四平方多五根内減二平方多二根問所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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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幾何

     法以四平方減二平方餘二平方五根

     減二根餘三根是爲二平方多三根即

     所求之數也此多與多減原數大於減

     數故減餘仍爲多也如以數明之以根

     爲三則一平方爲九上數四平方得三

     十六多五根得多十五是三十六多十

     五共五十一下數二平方得十八多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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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得多六是十八多六共二十四上三

     十六内減下十八餘十八即二平方之

     數上十五内減下六餘九即三根之數

     葢上數共五十一下數共二十四兩數

     相減餘二十七即十八多九也

設如有四立方少三平方内減三立方少二平方問

 所餘幾何

     法以四立方減三立方餘一立方三平

     方減二平方餘一平方是爲一立方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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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平方即所求之數也此少與少減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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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大於減數故減餘仍爲少也如以數

     明之以平方爲九則一立方爲二十七

     上數四立方得一百零八少三平方得

     少二十七是一百零八少二十七爲八

     十一下數三立方得八十一少二平方

     得少十八是八十一少十八爲六十三

     上一百零八内減下八十一餘二十七

     即一立方之數上二十七内減下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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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餘九即少一平方之數葢上數八十一

     下數六十三兩數相減餘十八即二十

     七少九也

設如有七平方多三根内減四平方多五根問所餘

 幾何

     法以七平方減四平方餘三平方三根

     内不能減五根乃於下數多五根内反

     減上數多三根餘二根即變爲少是爲

     三平方少二根即所求之數也此多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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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減減數大於原數故反減而減餘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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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變爲少葢原數多三根減數多五根是

     減數比原數大二根如於原數三根内

     減去減數三根則減數仍餘二根此二

     根必須於原數平方内減之原數既多

     減二根則餘數即少二根也如以數明

     之以根爲三則一平方爲九上數七平

     方得六十三多三根得多九是六十三

     多九共七十二下數四平方得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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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五根得多十五是三十六多十五共

     五十一上六十三内減下三十六餘二

     十七即三平方之數下十五内反減上

     九餘六即少二根之數葢上數共七十

     二下數共五十一兩數相減餘二十一

     即二十七少六也

設如有六平方少三根内減二平方少四根問所餘

 幾何

     法以六平方減二平方餘四平方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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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不能減四根乃於下數少四根内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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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減上數少三根餘一根即變爲多是爲

     四平方多一根即所求之數也此少與

     少減減數大於原數故反減而減餘即

     變爲多葢原數少三根減數少四根是

     減數比原數大一根如於原數三根内

     減去減數三根則減數仍餘一根此一

     根係原數平方内所少減之一根原數

     既少減一根則餘數即多一根也如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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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明之以根爲四則一平方爲十六上

     數六平方得九十六少三根得少十二

     是九十六少十二爲八十四下數二平

     方得三十二少四根得少十六是三十

     二少十六爲十六上九十六内減下三

     十二餘六十四即四平方之數下十六

     反減上十二餘四即多一根之數葢上

     數八十四下數十六兩數相減餘六十

     八即六十四多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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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如有三平方多四根内減二平方少一根問所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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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幾何

     法以三平方減二平方餘一平方四根

     減一根應餘三根今多少兩數不同故

     反相加得五根因原數多故得數仍爲

     多是爲一平方多五根即所求之數也

     此多少兩數不同相減原數多減數少

     原數已多而減數又少則所餘者愈多

     葢原數多四根減數少一根是原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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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減數已多五根故減餘即爲多五根也

     如以數明之以根爲四則一平方爲十

     六上數三平方得四十八多四根得多

     十六是四十八多十六共六十四下數

     二平方得三十二少一根得少四是三

     十二少四爲二十八上四十八内減下

     三十二餘十六即一平方之數上多十

     六加下少四得二十即多五根之數葢

     上數六十四下數二十八兩數相減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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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六即十六多二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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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如有五平方少二根内減三平方多三根問所餘

 幾何

     法以五平方減三平方餘二平方二根

     不能減三根且多少兩數不同故反相

     加得五根因原數少故得數仍爲少是

     爲二平方少五根即所求之數也此多

     少兩數不同相減原數少減數多原數

     已少減數又多則所餘者愈少葢原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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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二根減數多三根是原數比減數已

     少五根故減餘即爲少五根也如以數

     明之以根爲五則一平方爲二十五上

     數五平方得一百二十五少二根得少

     十是一百二十五少十爲一百一十五

     下數三平方得七十五多三根得多十

     五是七十五多十五共九十上一百二

     十五内減下七十五餘五十即二平方

     之數上少十加下多十五得二十五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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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五根之數葢上數一百一十五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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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十兩數相減餘二十五即五十少二

     十五也

設如有四立方多六平方内減二立方多三平方多

 三根問所餘幾何

     法以四立方減二立方餘二立方六平

     方減三平方再減三根餘三平方少三

     根是爲二立方多三平方少三根即所

     求之數也此相減兩數位分不同須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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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位列號補足位分始不相淆今上層

     無根位而下層却有根位故上層作一

     空根位以補之是原根位無數而減數

     多三根故所餘即少三根也如以數明

     之以根爲二則一平方爲四一立方爲

     八上數四立方得三十二多六平方得

     多二十四是三十二多二十四共五十

     六下數二立方得十六多三平方得多

     十二多三根得多六是十六多十二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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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六爲三十四上三十二内減下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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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餘十六即二立方之數上二十四内減

     下十二餘十二即三平方之數下六無

     可減仍爲六即少三根之數葢上數五

     十六下數三十四兩數相減餘二十二

     即十六多十二又少六也

設如有五立方多四平方多三根少八眞數内減四

 立方多二平方多二根少九眞數問所餘幾何

     法以五立方減四立方餘一立方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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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減二平方餘二平方多與多減原數

     大故爲多多三根減二根餘一根多與

     多減原數大故爲多八眞數不能減九

     眞數乃於下數少九内反減上數少八

     餘一即變爲多是爲一立方多二平方

     多一根多一眞數即所求之數也如以

     數明之以根爲三則一平方爲九一立

     方爲二十七上數五立方得一百三十

     五多四平方得多三十六多三根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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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又少眞數八是一百三十五多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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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又多九又少八爲一百七十二下數

     四立方得一百零八多二平方得多十

     八多二根得多六又少眞數九是一百

     零八多十八又多六又少九爲一百二

     十三上一百三十五内減下一百零八

     餘二十七即一立方之數上三十六内

     減下十八餘十八即多二平方之數上

     九内減下六餘三即多一根之數下九

KR3f0048_WYG_036-22b

     反減上八餘一即多一眞數葢上數一

     百七十二下數一百二十三兩數相減

     餘四十九即二十七多十八又多三又

     多一也

設如有二立方多三根内減一平方少一根問所餘

 幾何

     法以二立方減一平方餘二立方少一

     平方三根減一根應餘二根今多少兩

     數不同故反相加得四根因原數多故

KR3f0048_WYG_036-22b

     得數仍爲多是爲二立方少一平方多

KR3f0048_WYG_036-23a

     四根即所求之數也如以數明之以根

     爲三則一平方爲九一立方爲二十七

     上數二立方得五十四多三根得多九

     是五十四多九共六十三下數一平方

     得九少一根得少三是九少三爲六上

     五十四無可減仍爲五十四即二立方

     之數下九無可減仍爲九即少一平方

     之數上多九與下少三相加得十二即

KR3f0048_WYG_036-23b

     多四根之數葢上數六十三下數六兩

     數相減餘五十七即五十四少九又多

     十二也

KR3f0048_WYG_036-24a

  乘法

凡乘法各按位分上下横列自末位起逐位遍乘與

常法同其書乘出之數以類相從(如乘出之數爲根/俱書於根之下乘)

(出之數爲平方俱書於平/方之下皆依定位表例)其定多少之號則臨期互

有轉移葢法實俱止一位者其乘出之數爲多不必

言矣法實不止一位俱係多者(如幾平方多幾根或/幾根多幾眞數又或)

(幾平方多幾根又/多幾眞數之類)其乘出之數亦俱爲多葢以多乘

多則多者益多也法實兩數俱係少者其爲首一位

KR3f0048_WYG_036-24b

已係整數爲多(如幾平方少幾根或幾根少幾眞數/或幾平方少幾根又少幾眞數之類)

故乘出之數則有多少之分如爲首一位相乘係多

與多乘其乘出之數爲多而次位爲少者與首位乘

是爲少與多乘或首位與次位爲少者乘是爲多與

少乘則其乘出之數俱爲少葢少與多乘多與少乘

則少者益少而得數固少也(如㡬平方少幾根與幾/眞數相乘以眞數乘平)

(方即爲多與多乘以眞數/乘根即爲多與少乘也)至於少與少乘其乘出之

數反變爲多(如幾立方少幾平方與幾根少幾眞數/相乘以眞數乘平方即爲少與少乘也)

其故何也葢法實首位爲多次位以後爲少則乘出

KR3f0048_WYG_036-24b

之數首位内少次位之數必多末位之數須於乘出

KR3f0048_WYG_036-25a

首位數中減去次位之數加入末位之數始與實數

相合(除首位上下兩整數相乘以後次位皆係少與/少乘爲多而次位對首位乘必爲少與多乘或)

(多與少乘則此兩數俱爲少合之爲首位數内少次/位之數而多末位之數葢因次位所少數内有兩分)

(末位之數首位數内減去次位之全數即如多減去/一末位之數倘能於次位數中先減去末位數然後)

(再於首位數中減之始與實數相合今次位數中既/不能先減去末位數故轉於首位數中減去次位數)

(反加入一/末位數也)所謂減者即少數所謂加者即多數多少

之分既定則依加法相加即爲所得之數也

設如有三根多二眞數以三眞數乘之問得幾何

KR3f0048_WYG_036-25b

     法以三眞數乘二眞數得多六眞數(以/多)

     (與多乘故爲多也又几以眞數乘根方/之數其位皆不變如以眞數乘眞數仍)

     (得眞數以眞數乘根仍得根葢定位表/中眞數之位爲○於根方之位無所加)

     (也/)以三眞數乘三根得多九根是爲九

     根多六眞數即所求之數也如以數明

     之以根爲四則上數三根得十二多二

     眞數共得十四以下眞數三乘之所得

     三十六即九根之數所得多六即多六

     眞數葢以下數三與上數十四相乘得

KR3f0048_WYG_036-25b

     四十二即三十六多六也

KR3f0048_WYG_036-26a

設如有四根多二眞數以二根多三眞數乘之問得

 幾何

     法以多三眞數乘多二眞數得多六眞

     數以多三眞數乘四根得多十二根又

     以二根乘多二眞數得多四根以二根

     乘四根得八平方(以根與根乘即得平/方葢根所對之位爲)

     (一以一加一爲二即平方所/對之位故得數定爲平方)相加得八

     平方多一十六根又多六眞數即所求

KR3f0048_WYG_036-26b

     之數也如圖甲乙爲四根乙丙爲多二

     眞數甲丁爲二根丁戊爲多三眞數以

     甲丙四根多二眞數與甲戊二根多三

     眞數相乘成甲戊己丙長方形其甲丁

     庚乙長方形即八平方其乙庚辛丙與

     丁戊壬庚二長方形即所多十六根其

     庚壬己辛長方形即所多六眞數也如

     以數明之以根爲四則一平方爲十六

     上數四根得十六多二眞數共得十八

KR3f0048_WYG_036-26b

     下數二根得八多三真數共得十一相

KR3f0048_WYG_036-27a

     乘所得一百二十八即八平方之數所

     得多六十四即多十六根之數所得多

     六即多六眞數葢以下數十一與上數

     十八相乘得一百九十八即一百二十

     八多六十四又多六也

設如有二平方多三根以二根多四眞數乘之問得

 幾何

     法因上層無眞數位故列一空位以補

KR3f0048_WYG_036-27b

     之以多四眞數乘空眞數仍爲空以多

     四眞數乘多三根得多十二根以多四

     眞數乘二平方得多八平方以二根乘

     空眞數仍爲空以二根乘多三根得多

     六平方以二根乘二平方得四立方(以/根)

     (乘平方即得立方葢根所對之位爲一/平方所對之位爲二以一加二得三即)

     (立方所對/之位也)相加得四立方多十四平方

     又多十二根即所求之數也此相乘兩

     數位分不同須各按位列號補足位分

KR3f0048_WYG_036-27b

     始不相淆凡法皆當如此如圖甲乙丙

KR3f0048_WYG_036-28a

     丁爲二平方丁丙戊己爲多三根庚辛

     爲二根戊庚爲多四眞數以甲乙戊己

     二平方多三根與戊辛二根多四眞數

     相乘成乙己辛癸扁方體其丙己庚子

     十二根即四真數乘三根之數其甲乙

     丙丁子丑八平方即四眞數乘二平方

     之數其子寅庚辛壬卯六平方即二根

     乘三根之數其丑子卯癸四立方即二

KR3f0048_WYG_036-28b

     根乘二平方之數也如以數明之以根

     爲五則一平方爲二十五一立方爲一

     百二十五上數二平方得五十多三根

     得多十五共得六十五下數二根得一

     十多四眞數共得十四相乘所得五百

     即四立方之數所得多三百五十即多

     十四平方之數所得多六十即多十二

     根之數葢以下數十四與上數六十五

     相乘得九百一十即五百多三百五十

KR3f0048_WYG_036-28b

     又多六十也

KR3f0048_WYG_036-29a

設如有二根少四眞數以一根多三眞數乘之問得

 幾何

     法以多三眞數乘少四眞數得少十二

     眞數(多與少乘/故爲少)以多三眞數乘二根得

     多六根(凡爲首一位皆爲多而數前無/號者亦即爲多今以多三眞數)

     (與多二根相乘故/其得數仍爲多)又以一根乘少四眞

     數得少四根(以多與少/乘故爲少)以一根乘二根

     得二平方相加得二平方多二根少十

KR3f0048_WYG_036-29b

     二眞數即所求之數也如圖甲乙爲二

     根丙乙爲少四眞數甲丁爲一根丁戊

     爲多三真數以甲乙二根少四眞數與

     甲戊一根多三眞數相乘成甲戊己乙

     長方形其庚壬己辛長方形即多三眞

     數乘少四眞數之十二眞數丁戊己辛

     長方形即多三眞數乘二根之六根丙

     庚辛乙長方形即一根乘少四眞數之

     四根甲丁辛乙長方形即一根乘二根

KR3f0048_WYG_036-29b

     之二平方合之爲甲丁辛乙二平方而

KR3f0048_WYG_036-30a

     少丙庚辛乙之四根又多丁戊己辛之

     六根而少庚壬己辛之十二眞數今以

     丁戊己辛之多六根少十二眞數補丙

     庚辛乙之少四根仍多二根而少十二

     眞數也如以數明之以根爲六則一平

     方爲三十六上數二根得十二少四眞

     數則餘八下數一根得六多三眞數共

     得九相乘所得七十二即二平方之數

KR3f0048_WYG_036-30b

     所得多十二即多二根之數所得少十

     二即少十二眞數之數葢以下數九與

     上數八相乘得七十二即七十二多十

     二又少十二也

設如有一根少一眞數以一根少二眞數乘之問得

 幾何

     法以少二眞數乘少一眞數得多二眞

     數(少與少乘/故爲多)以少二眞數乘一根得少

     二根(一根爲首且無號故爲多今以少/二眞數與多一根相乘故其得數)

KR3f0048_WYG_036-30b

     (亦爲/少也)又以一根乘少一眞數得少一根

KR3f0048_WYG_036-31a

     (多與少乘/故爲少)以一根乘一根得一平方相

     加得一平方少三根多二眞數即所求

     之數也如圖甲乙爲一根丙乙爲少一

     眞數甲丁亦爲一根戊丁爲少二眞數

     以甲乙一根少一眞數與甲丁一根少

     二眞數相乘成甲乙己丁正方形其庚

     壬己辛小長方形即少二眞數乘少一

     眞數之二眞數其戊壬己丁即二眞數

KR3f0048_WYG_036-31b

     乘一根之二根其丙乙己辛即一根乘

     少一眞數之一根其甲乙己丁爲一根

     乘一根之一平方合之爲甲乙己丁一

     平方而少丙乙己辛之一根又少戊壬

     己丁之二根而多庚壬己辛之二眞數

     實得甲丙庚戊之一長方形葢甲乙己

     丁之一正方内減戊壬己丁之二根又

     減丙乙己辛之一根是重減去庚壬己

     辛之二眞數則甲丙庚戊長方内必缺

KR3f0048_WYG_036-31b

     二眞數故將少二眞數乘少一眞數所

KR3f0048_WYG_036-32a

     得之二眞數即預定爲多號以補重減

     之分然後得甲丙庚戊之一長方爲所

     得之實數也是則少與少乘之爲多者

     非於整數之外有盈分而爲多實因所

     少之數有過分而爲多也如以數明之

     以根爲六則一平方爲三十六上數一

     根爲六少一眞數則餘五下數一根爲

     六少二眞數則餘四相乘所得三十六

KR3f0048_WYG_036-32b

     即一平方之數所得少十八即少三根

     之數所得多二即多二眞數之數葢以

     下數四與上數五相乘得二十即三十

     六少十八多二也

設如有二立方少二平方少一根以二平方少二根

 乘之問得幾何

     法因上下兩層皆無眞數位故各列一

     空位以補之以空眞數乘上層各位仍

     得各空位以少二根乘空眞數仍得空

KR3f0048_WYG_036-32b

     根以少二根乘少一根得多二平方以

KR3f0048_WYG_036-33a

     少二根乘少二平方得多四立方以少

     二根乘二立方得少四三乘方又以二

     平方乘空眞數仍得空平方以二平方

     乘少一根得少二立方以二平方乘少

     二平方得少四三乘方以二平方乘二

     立方得四四乘方相加共得四四乘方

     少八三乘方多二立方又多二平方即

     所求之數也如以數明之以根爲三則

KR3f0048_WYG_036-33b

     一平方爲九一立方爲二十七一三乘

     方爲八十一一四乘方爲二百四十三

     上數二立方得五十四少二平方得少

     十八少一根得少三是五十四少十八

     又少三爲三十三下數二平方得十八

     少二根得少六是十八少六爲十二相

     乘所得九百七十二即四四乘方之數

     所得少六百四十八即少八三乘方之

     數所得多五十四即多二立方之數所

KR3f0048_WYG_036-33b

     得多十八即多二平方之數葢以下數

KR3f0048_WYG_036-34a

     十二與上數三十三相乘得三百九十

     六即九百七十二内少六百四十八又

     多五十四復多十八也

設如有三平方少二根多二眞數與一平方多二根

 少三眞數相乘問得幾何

     法以少三眞數乘多二眞數得少六眞

     數以少三眞數乘少二根得多六根以

     少三眞數乘三平方得少九平方又以

KR3f0048_WYG_036-34b

     多二根乘多二眞數得多四根以多二

     根乘少二根得少四平方以多二根乘

     三平方得多六立方又以一平方乘多

     二眞數得多二平方以一平方乘少二

     根得少二立方以一平方乘三平方得

     三三乘方相加得三三乘方多四立方

     少十一平方多十根少六眞數即所求

     之數也如以數明之以根爲四則一平

     方爲十六一立方爲六十四一三乘方

KR3f0048_WYG_036-34b

     爲二百五十六上數三平方得四十八

KR3f0048_WYG_036-35a

     少二根得少八多二眞數共得四十二

     下數一平方得十六多二根得多八少

     三眞數共得二十一相乘所得七百六

     十八即三三乘方之數所得多二百五

     十六即多四立方之數所得少一百七

     十六即少十一平方之數所得多四十

     即多十根之數所得少六即少六眞數

     之數葢以下數二十一與上數四十二

KR3f0048_WYG_036-35b

     相乘得八百八十二即七百六十八多

     二百五十六又少一百七十六仍多四

     十復少六也

KR3f0048_WYG_036-36a

  除法

凡除法按位列數必以眞數爲單位法尾未至眞數

者須補○以存其位(如法尾爲根則補一○以存眞/數位法尾爲平方則補二○以)

(存眞數位法尾爲立方/則補三○以存眞數位)將得數首位紀於眞數之上

(如眞數之位爲○者/則紀於○位之上)眞數所對實中之位即得數首

位之數(如眞數對實中根位即定得數首位爲根如/眞數對實中平方位即定得數首位爲平方)

(如眞數對實中立方位即定/得數首位爲立方餘俱倣此)其歸除遞減皆與常法

同至於定號亦與乘法同俱詳設如於左

KR3f0048_WYG_036-36b

設如有十二立方多九平方多六根以三眞數除之

 問得幾何

     法以三眞數除十二立方得四立方以

     四立方乘三眞數得十二立方與實相

     減恰盡餘多九平方多六根復以三眞

     數除多九平方得多三平方以多三平

     方乘三眞數得多九平方與實相減恰

     盡餘多六根又以三眞數除多六根得

     多二根以多二根乘三眞數得多六根

KR3f0048_WYG_036-36b

     與實相減恰盡無餘是爲四立方多三

KR3f0048_WYG_036-37a

     平方多二根即所求之數也此法葢因

     眞數除立方多平方與多根故得數之

     位仍從實數之位且眞數之位下對實

     中立方之位故定得數首位亦爲立方

     又因實數皆爲多故得數亦皆爲多也

     如以數明之以根爲三則一平方爲九

     一立方爲二十七實數十二立方得三

     百二十四多九平方得多八十一多六

KR3f0048_WYG_036-37b

     根得多十八是三百二十四多八十一

     又多十八共爲四百二十三以眞數三

     除之所得一百零八即四立方之數所

     得多二十七即多三平方之數所得多

     六即多二根之數葢以四百二十三以

     三除之得一百四十一即一百零八多

     二十七又多六也

設如有十二立方多八平方多六根以二根除之問

 得幾何

KR3f0048_WYG_036-37b

     法因法尾未至眞數位故設一空眞數

KR3f0048_WYG_036-38a

     位以補之以二根除十二立方得六平

     方以六平方乘二根得十二立方與實

     相減恰盡餘多八平方多六根復以二

     根除多八平方得多四根以多四根乘

     二根得多八平方與實相減恰盡餘多

     六根復以二根除多六根得多三眞數

     以多三眞數乘二根得多六根與實相

     減恰盡無餘是爲六平方多四根多三

KR3f0048_WYG_036-38b

     眞數即所求之數也此法葢因根數除

     立方多平方與多根故根除立方得平

     方根除多平方得多根根除多根而得

     多眞數且眞數之位下對實中平方之

     位故定得數首位亦爲平方又因實數

     皆爲多故得數亦皆爲多也如以數明

     之以根爲二則一平方爲四一立方爲

     八實數十二立方得九十六多八平方

     得多三十二多六根得多十二是九十

KR3f0048_WYG_036-38b

     六多三十二又多十二共爲一百四十

KR3f0048_WYG_036-39a

     法數二根爲四除之所得二十四即六

     平方之數所得多八即多四根之數所

     得多三即多三眞數之數葢一百四十

     以四除之得三十五即二十四多八又

     多三也

設如有四三乘方多八立方又多八平方以四平方

 除之問得幾何

     法以四平方除四三乘方得一平方以

KR3f0048_WYG_036-39b

     一平方乘四平方得四三乘方與實相

     減恰盡餘多八立方多八平方復以四

     平方除多八立方得多二根以多二根

     乘四平方得多八立方與實相減恰盡

     餘多八平方又以四平方除多八平方

     得多二眞數以多二眞數乘四平方得

     多八平方與實相減恰盡無餘是爲一

     平方多二根又多二眞數即所求之數

     也此法葢因平方除三乘方多立方與

KR3f0048_WYG_036-39b

     多平方故平方除三乘方得平方平方

KR3f0048_WYG_036-40a

     除多立方得多根平方除多平方得多

     眞數且眞數之位下對實中平方之位

     故定得數首位亦爲平方又因實數皆

     爲多故得數亦皆爲多也如以數明之

     以根爲三則一平方爲九一立方爲二

     十七一三乘方爲八十一實數四三乘

     方得三百二十四多八立方得多二百

     一十六多八平方得多七十二是三百

KR3f0048_WYG_036-40b

     二十四多二百一十六又多七十二共

     爲六百一十二法數四平方爲三十六

     除之所得之九即一平方之數所得多

     六即多二根之數所得多二即多二眞

     數之數葢六百一十二以三十六除之

     得十七即九多六又多二也

設如有四立方多八平方多七根多二眞數以二平

 方多三根多二眞數除之問得幾何

     法以二平方多三根多二眞數除四立

KR3f0048_WYG_036-40b

     方多八平方多七根得二根以二根乘

KR3f0048_WYG_036-41a

     多二眞數得多四根以二根乘多三根

     得多六平方以二根乘二平方得四立

     方與實相減餘多二平方多三根多二

     眞數復以二平方多三根多二眞數除

     二平方多三根多二眞數得多一眞數

     以多一眞數乘多二眞數得多二眞數

     以多一眞數乘多三根得多三根以多

     一眞數乘二平方得多二平方與實相

KR3f0048_WYG_036-41b

     減恰盡無餘是爲二根多一眞數即所

     求之數也此法葢因平方多根多眞數

     除立方多平方多根多眞數故以平方

     除立方得根以平方除多平方得多眞

     數且眞數之位下對實中根位故定得

     數首位爲根又因實數皆爲多故得數

     亦皆爲多也如以數明之以根爲三則

     一平方爲九一立方爲二十七實數四

     立方得一百零八多八平方得多七十

KR3f0048_WYG_036-41b

     二多七根得多二十一多二眞數即多

KR3f0048_WYG_036-42a

     二是爲一百零八多七十二又多二十

     一又多二共爲二百零三法數二平方

     得十八多三根得多九多二眞數即多

     二是爲十八多九又多二共爲二十九

     除之所得之六即二根之數所得多一

     即多一眞數葢二百零三以二十九除

     之得七即六多一也

設如有六平方少一根少十五眞數以三根少五眞

KR3f0048_WYG_036-42b

 數除之問得幾何

     法以三根少五眞數除六平方少一根

     得二根以二根乘少五眞數得少十根

     以二根乘三根得六平方與實相減平

     方恰盡根之減數大於原數轉減之餘

     多九根少十五眞數復以三根少五眞

     數除多九根少十五眞數得多三眞數

     (減餘之九根爲多故除/得之三眞數亦爲多也)以多三眞數與

     少五眞數相乘得少十五眞數以多三

KR3f0048_WYG_036-42b

     眞數與三根相乘得多九根與實相減

KR3f0048_WYG_036-43a

     恰盡無餘是爲二根多三眞數即所求

     之數也此法葢因根少眞數除平方少

     根少眞數故以根除平方得根以根除

     多根(根原爲少而減/餘數變爲多)得多眞數且眞數

     之位下對實中根位故定得數首位爲

     根又因實數原爲少而次位餘實之數

     變爲多故定得數次位爲多也如以數

     明之以根爲五則一平方爲二十五實

KR3f0048_WYG_036-43b

     數六平方得一百五十少一根得少五

     少十五真數即少十五是爲一百五十

     少五又少十五共爲一百三十法數三

     根得十五少五眞數即少五是爲十五

     少五共爲一十除之所得之一十即二

     根之數所得之多三即多三眞數之數

     葢一百三十以十除之得十三即十多

     三也

設如有九立方少十二平方少五根多六眞數以三

KR3f0048_WYG_036-43b

 平方少二根少三眞數除之問得幾何

KR3f0048_WYG_036-44a

     法以三平方少二根少三眞數除九立

     方少十二平方少五根得三根以三根

     乘少三眞數得少九根以三根乘少二

     根得少六平方以三根乘三平方得九

     立方與實相減立方恰盡原少十二平

     方減少六平方餘少六平方原少五根

     不能減九根轉減之餘多四根又多六

     眞數復以三平方少二根少三眞數除

KR3f0048_WYG_036-44b

     少六平方多四根多六眞數得少二眞

     數以少二眞數乘少三眞數得多六眞

     數以少二眞數乘少二根得多四根以

     少二眞數乘三平方得少六平方與實

     相減恰盡無餘是爲三根少二眞數即

     所求之數也此法葢因平方少根少眞

     數除立方少平方少根與多眞數故以

     平方除立方得根以平方除少平方得

     少眞數且眞數之位下對實中根位故

KR3f0048_WYG_036-44b

     定得數首位爲根又實數之號雖有少

KR3f0048_WYG_036-45a

     有多不同而次位餘實之首數爲少故

     定得數次位爲少也如以數明之以根

     爲七則一平方爲四十九一立方爲三

     百四十三實數九立方得三千零八十

     七少十二平方得少五百八十八少五

     根得少三十五多六眞數即多六是爲

     三千零八十七少五百八十八又少三

     十五仍多六共爲二千四百七十法數

KR3f0048_WYG_036-45b

     三平方得一百四十七少二根得少十

     四少三眞數即少三是爲一百四十七

     少十四又少三共爲一百三十除之所

     得之二十一即三根之數所得之少二

     即少二眞數之數葢二千四百七十以

     一百三十除之得十九即二十一少二

     也

設如有八立方多八平方多二根少四眞數以二平

 方多三根多二眞數除之問得幾何

KR3f0048_WYG_036-45b

     法以二平方多三根多二眞數除八立

KR3f0048_WYG_036-46a

     方多八平方多二根得四根以四根乘

     多二眞數得多八根以四根乘多三根

     得多十二平方以四根乘二平方得八

     立方與實相減立方恰盡平方與根之

     減數俱大於原數故皆轉減之餘少四

     平方少六根又少四眞數復以二平方

     多三根多二眞數除少四平方少六根

     少四眞數得少二眞數以少二眞數乘

KR3f0048_WYG_036-46b

     多二眞數得少四眞數以少二眞數乘

     多三根得少六根以少二眞數乘二平

     方得少四平方與實相減恰盡無餘是

     爲四根少二眞數即所求之數也此法

     葢因平方多根多眞數除立方多平方

     多根與少眞數故以平方除立方得根

     以平方除少平方(平方原爲多而/減餘數變爲少)得少

     眞數且眞數之位下對實中根位故定

     得數首位爲根又實數之號雖有多有

KR3f0048_WYG_036-46b

     少不同而次位餘實皆變爲少故定得

KR3f0048_WYG_036-47a

     數次位爲少也如以數明之以根爲三

     則一平方爲九一立方爲二十七實數

     八立方得二百一十六多八平方得多

     七十二多二根得多六少四眞數即少

     四是二百一十六多七十二又多六仍

     少四共爲二百九十法數二平方得十

     八多三根得多九多二眞數即多二是

     十八多九又多二共爲二十九除之所

KR3f0048_WYG_036-47b

     得十二即四根之數所得少二即少二

     眞數之數葢二百九十以二十九除之

     得十即十二少二也

設如有四三乘方少二立方少四平方多五根少二

 眞數以二平方少二根多一眞數除之問得幾何

     法以二平方少二根多一眞數除四三

     乘方少二立方少四平方得二平方以

     二平方乘多一眞數得多二平方以二

     平方乘少二根得少四立方以二平方

KR3f0048_WYG_036-47b

     乘二平方得四三乘方與實相減三乘

KR3f0048_WYG_036-48a

     方恰盡原少二立方不能減少四立方

     轉減之餘多二立方原少四平方減多

     二平方故相加爲少六平方仍多五根

     復以二平方少二根多一眞數除多二

     立方少六平方多五根得多一根以多

     一根乘多一眞數得多一根以多一根

     乘少二根得少二平方以多一根乘二

     平方得多二立方與實相減立方恰盡

KR3f0048_WYG_036-48b

     原少六平方減少二平方餘少四平方

     原多五根減多一根餘多四根仍少二

     眞數又以二平方少二根多一眞數除

     少四平方多四根少二眞數得少二眞

     數以少二眞數乘多一眞數得少二眞

     數以少二眞數乘少二根得多四根以

     少二眞數乘二平方得少四平方與實

     相減恰盡無餘是爲二平方多一根少

     二眞數即所求之數也此法葢因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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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根多眞數除三乘方少立方又少平

KR3f0048_WYG_036-49a

     方仍多根與少眞數故以平方除三乘

     方得平方以平方除多立方(立方原爲/少而減餘)

     (數變/爲多)得多根以平方除少平方得少眞

     數且眞數之位下對實中平方之位故

     定得數首位爲平方又實數之號雖有

     多有少不同而次位餘實之首數變爲

     多三位餘實之首數仍爲少故定得數

     之次位爲多三位爲少也如以數明之

KR3f0048_WYG_036-49b

     以根爲六則一平方爲三十六一立方

     爲二百一十六一三乘方爲一千二百

     九十六實數四三乘方得五千一百八

     十四少二立方得少四百三十二少四

     平方得少一百四十四多五根得多三

     十少二眞數即少二是五千一百八十

     四少四百三十二又少一百四十四仍

     多三十復少二共爲四千六百三十六

     法數二平方得七十二少二根得少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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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多一眞數即多一是七十二少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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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多一共爲六十一除之所得七十二

      即二平方之數所得多六即多一根之

      數所得少二即少二眞數之數葢四千

      六百三十六以六十一除之得七十六

      即七十二多六少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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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製數理精藴下編卷三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