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學鑰

數學鑰

KR3f0050_WYG_004-1a

欽定四庫全書

 數學鑰巻四凡例

             柘城杜知耕撰

凡例

  一則

形為體之界在上之界曰靣在下之界曰底底與面有

 長廣而無厚薄故底面之積曰平積

  二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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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之縱者曰長衡者曰廣立者曰髙

  三則

底面長廣及髙皆等者曰立方如第一圖底面皆方而

                 髙不與長

                 廣等者曰

                 方體如第

                 二圖長廣

                 及髙皆不

                 等而角方

                 者曰直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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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亦曰直方體如第三圖底或方或直而傍為勾股形

 曰塹堵如第四圖底或方或直而傍為三角形曰芻

 蕘如第五圖底或方或圓或多邊而上鋭至盡者曰

 錐體如第六圖凡底面相等者即取底之形為體之

 名設底六邊即為六邊體如第七圖渾然無界無稜

 者曰渾體渾圓如第八圖渾撱圓如第九圖面長殺

 于底長而無廣者曰鋭脊如第十圖面之長廣各殺

 于底者曰鋭面如第十一圖上下皆有長無廣者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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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鼈臑如第十二圖

  四則

錐及鋭面等體自傍科量之度非正髙五邊七邊等底

 中長折半之㸃非正心

  五則

線之度尺容十寸寸容十分形之度尺容百寸寸容百

 分體之度尺容千寸寸容千分

  六則

相似兩形之比例為線與線再加之比例再加者謂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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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線各自乘以為比例也相似兩體之比例為線與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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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加之比例三加者謂兩線各自乘再乘以為比例

 也兩形有一度等者同兩線之比例兩體有一度等

 者同兩形之比例兩體有兩度等者亦同兩線之比

 例

  七則

堆止一層曰平堆二層以上曰髙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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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學鑰巻四凡例

KR3f0050_WYG_004-4a

欽定四庫全書

 數學鑰卷四目録

             柘城杜知耕撰

 少廣

  一則立方求積

  二則直體求積

  三則塹堵求積

  四則芻蕘求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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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則三角體求積

  六則六邊體求積(八邊十二邊附/)

  (増/)七則五邊體求積(九邊附/)

  八則圓體求積

  (増/)九則撱圓體求積

  (増/)十則弧矢體求積

  十一則錐體求積

  十二則諸雜線體求積

  (西/法)十三則渾圓求積(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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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十四則渾撱圓求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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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則鋭脊體求積

  (増/)十六則鼈臑求積

  (増/)十七則等廣鋭面體求積

  十八則鋭面方體求積

  十九則鋭面直體求積(二法/) (後法増/)

  二十則鋭面圓體求積

  (増/)二十一則鋭面撱圖體求積

  (西/法)二十二則諸鋭面體求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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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三則求錐體之正髙

  二十四則立方以積求邊一法(即開立方法/)

  二十五則立方以積求邊二法

  (増/)二十六則方體以積求邊一法(即帶縱開立方/法)

  (増/)二十七則方體以積求邊二法

  二十八則直體以積求邊一法

  (増/)二十九則直體以積求邊二法

  三十則渾圓以積求徑

  (増/)三十一則渾撱圓以積求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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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二則三乗還原(即開三乗方法/附) (五乗七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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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三則委粟求積

  三十四則倚壁委粟求積

  三十五則倚外角委粟求積

  三十六則倚内角委粟求積

  三十七則方平堆以周求積

  三十八則方平堆以積求周

  三十九則三角平堆以濶求積

  四十則三角平堆以積求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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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一則梯形平堆以濶求積

  四十二則六邊平堆以邊求積

  四十三則六邊平堆以積求邊(求周附/)

  四十四則塹堵髙堆求積

  四十五則方底髙堆求積

  四十六則三角髙堆求積

  四十七則直底髙堆求積

  四十八則直底鋭面堆求積

  四十九則三角鋭面堆求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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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學鑰巻四目録

KR3f0050_WYG_004-7a

欽定四庫全書

 數學鑰巻四

             柘城杜知耕撰

 少廣

  一則

立方求積

 設立方方三尺求積法曰置三尺自乘(得九/尺)再以三

 尺乘之得二十七尺即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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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曰算體之法先求底積(即方圓等形求/積詳一二巻)以髙為底

       積倍數如圖長廣各三尺相乘得九尺

       為底積若髙二尺則二倍底積之數得

       一十八尺髙三尺則三倍底積之數得

       二十七尺

  二則

直體求積

        設直體長七尺廣五尺髙一十二尺

        求積法曰以廣乘長(得三十/五尺)以髙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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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得四百二十尺即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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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同前

  三則

塹堵求積

 設塹堵長一十二尺廣五尺髙七尺求積法曰以廣

               乘長(得六/十尺)以髙

               乘之(得四百/二十尺)折

               半得二百一十

               尺即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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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曰甲乙丙丁直體與塹堵髙廣長各等依甲乙線

 丙乙稜分之必成二塹堵夫一直體既能當二塹堵

 則一塹堵必當半直體也故折半得積

  四則

芻蕘求積

 設芻蕘長一十二尺廣五尺髙七尺求積法同塹堵

               解曰甲乙丙戊

               芻蕘依丙丁線

               丙戊脊分之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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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二塹堵各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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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當直方之半兩直方並必成一直方夫直方之兩

 分既倍于芻蕘之兩分直方之全體不倍于芻蕘之

 全體乎故亦折半得積同塹堵也

  五則

三角體求積

              設三角體廣六尺

              中長五尺高一十

              二尺求積法曰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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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廣相乘(得三/十尺)以

 髙乘之(得三百/六十尺)折半得一百八十尺即所求

 解曰即芻蕘但彼横此縱耳○勾股體同

  六則

六邊體求積(八邊及十/二邊附)

 設六邊體每邊廣二十尺中長三十四尺六寸四分

               有竒髙四十尺

               求積法曰置廣

               三因之(得六/十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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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折半(得一十/七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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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寸二分/零二毫)乘之(得一千零三十九/尺二寸一分二釐)為底積再以高乘之

 得四萬一千五百六十八尺四寸八分即所求

 解曰六邊底依各角分之成三角形六三角求積法

 以廣乘長折半(一巻/五則)不折則得兩三角積故三因邊

 廣以底長之半乘之(底之半長即/三角之中長)即得六三角積(即/全)

 (底/積)猶平圓半徑乘半周之義也(二巻/三則)若無底長之度

 則取邊廣為弦(全底分為六三角形每形之三邊俱/等以甲乙為弦即以丙乙為弦也)

 半廣為勾(丁/乙)各自乘相減平方開之得股(丙/丁)即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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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半(六巻/二則)○設八邊底每邊廣二十尺求底長即以

 二十尺折半為勾(丁/乙)另置二十尺以七六五三六除

 之得二六一三一四强為弦(丙/乙)各自乘相減平方開

 之得股(丙/丁)即底長之半設十二邊底每邊廣二十尺

 求底長即以二十尺折半為勾(丁/乙)另置二十尺以五

 一七六四除之得三八六三六八强為弦(丙/乙)各自乘

               相減平方開之

               得股(丙/丁)即底長

               之半按七六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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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六乃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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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弧之通弦四十五度為三百六十度八之一故以

 之除八邊底之一邊即得外切圓形之半徑五一七

 六四乃三十度弧之通弦三十度為三百六十度十

 二之一故以之除十二邊底之一邊即得外切圓形

 之半徑外切圓形之半徑即三角形之腰線(丙/乙)也(見/大)

 (測及八/線表)

  七則

五邊體求積

KR3f0050_WYG_004-11b

 設五邊體毎邊廣二十尺中長三十尺零七寸七分

               六釐六毫强高

               四十尺求積法

               曰置邊廣以邊

               數五因之(得一/百尺)

 折半(得五/十尺)為實另置邊廣折半(得十/尺)自乘(得一/百尺)以中

 長除之(得三尺二寸四/分九釐一毫强)與中長相減(餘二十七尺五/寸二分七釐四)

 (毫/强)折半(得一十三尺七寸/六分三釐七毫强)為法乘實(得六百八十八/尺一寸八分八)

 (釐/)為底積再以高乘之得二萬七千五百二十七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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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寸二分即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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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曰五邊底依各角分之成三

         角形五欲求底積必先得三角

         積欲求三角積必先得三角之

         中長(丙/丁)然上則六邊邊為偶數

 角與角相對邊與邊相對其全底之長即相對兩三

 角之中長令五邊邊為竒數邊與角相對其底長(己/丁)

 小半為此三角之中線(丙/丁)大半為彼三角之腰線(己/丙)

 折半則得庚丁不能得丙丁也若欲得丙丁必先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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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己丙(于己丁底長減去/己丙餘即丁丙)欲得己丙必先求外切圓形

 之己戊徑(己戊折半/即己丙)欲得己戊必先求外切圓徑大

 于底長之丁戊(底長加丁/戊即己戊)欲求丁戊則用弧矢以弦

 及餘徑求矢法(二巻二/十二則)今邊廣甲戊乙弧矢形之甲

 乙弦也邊廣折半自乘丁乙半弦上方形也底長己

 丁餘徑也以除半弦上方形所得者丁戊矢也以矢

 減底長所餘者倍三角中長之辛丁也故半之為三

 角之中長又五因邊廣折半者取五三角底之半也

 若無底長之度則取邊廣折半為勾(丁/乙)另置邊廣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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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七五五八除之得一七零一二八八為弦(丙/乙)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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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乘相減平方開之得股(丙/丁)即三角形之中長(六巻/二則)

         一 一七五五八乃七十二度弧

         之通弦七十二度為三百六十

         度五之一故以之除五邊之一

         即得外切圓形之半徑(丙/乙)為三

 角形之腰線也○設九邊底每邊廣二十尺求三角

 分形之中長則以二十尺折半為勾(丁/乙)另置二十尺

 以六八四零四除之得二九二三八為弦(丙/乙)自乘相

KR3f0050_WYG_004-13b

 減平方開之得股(丙/丁)即三角形之中長六八四零四

 乃四十度弧之通弦四十度為三百六十度九之一

 故以之除九邊之一即得三角形之腰線也

  八則

圓體求積

 設圓體徑三十尺高四十尺求積法曰置徑自乘(得/九)

              (百/尺)再以高乘之

              (得三萬/六千尺)用圓法

              十一乘十四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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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巻/四則)得二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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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二百八十五尺七寸有竒即所求

 解曰以徑自乘再以髙乘之方體積也方體與圓體

 等髙則兩體即若兩底之比例故用平圓法求圓體

 之積也

  九則

撱圓體求積

 設撱圓體大徑三十六尺小徑一十六尺髙四十尺

 求積法曰置兩徑相乘(得五百七/十六尺)再以高乘之(得二/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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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零四/十尺)用圓法十一乘十四除得一萬八千一百零

               二尺八寸有竒

               即所求

               解同前則及二

               巻十六則

  十則

弧矢體求積

 設弧矢體矢濶八尺六寸六分零二毫弦長三十尺

 背三十六尺二寸九分零三毫六絲高四十尺求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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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曰置半弦自乘(得二百二/十五步)以矢除之(得二十五尺/九寸八分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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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壹/强)為餘徑餘

               徑加矢折半(得/一)

               (十七尺三寸二/分零五毫五絲)

               為法乘背(得六/百二)

 (十八尺五寸/六分九釐)另以餘徑減矢折半(得八尺六寸六/分零四毫弱)為

 法乘弦(得二百五十九尺/八寸一分二釐)兩數相減(餘三百六十八/尺七寸五分七)

 (釐/)折半(得一百八十四尺/三寸七分八釐)為底積再以高乘之得七

 千三百七十五尺一寸四分即所求(二卷十/七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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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則

錐體求積

 設方錐方二十尺高四十尺求積法曰置二十尺自

              乘(得四/百尺)為底積

              再以高乘之(得/一)

              (萬六/千尺)以錐法三

              歸之得五千三

 百三十三尺三寸三分有奇即所求

 解曰方邊自乘再以高乘之方體也方錐居方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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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一故三歸得積也何以知方錐居體三之一也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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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立方如甲乙

               自心至各稜分

               之必成錐體六

               俱以方靣為底

               方邊之半為高

               更作一方體與

               錐體同底等高

               如丙丁丙丁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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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體既與錐體同

 底必亦與甲乙立方同底既與錐體等高必以甲乙

 方邊之半為高兩方體既同底則兩體之比例若高

 與高丙丁體必為甲乙立方二之一矣錐體既為甲

 乙立方六之一不為等高同底丙丁方體三之一乎

 再作直體廣二尺長四尺高八尺如癸辛亦自心至

 各稜分之亦成錐體六底等戊庚辛己高等辛子之

 半如丑者二底等癸壬庚戊高等庚辛之半如寅者

 二底等庚壬子辛高等辛己之半如卯者二六錐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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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勢雖殊而俱等何也丑與寅同長丑之高倍于寅

KR3f0050_WYG_004-17a

 而寅之廣倍于丑折寅之廣凖丑之高則丑寅二體

 等矣又丑與卯同廣丑之長倍于卯而卯之高倍于

 丑折丑之長凖卯之高則丑卯二體亦等矣夫寅等

 于丑丑等于卯是六錐俱等矣今癸辛一直體能分

 為相等之六錐體則一錐體不為癸辛直體六之一

 乎錐體既為同底倍高直體六之一必為同底等高

 三之一無疑矣○從此推之不論方圓多邊弧矢凡

 屬錐體者皆為同底等高體三之一

KR3f0050_WYG_004-17b

  十二則

諸雜線體求積

 凡體先求底積底屬直線依一巻九則例屬曲線及

 雜線依二巻四十則例裁之得底積再以高乘之即

 得體積

  十三則

渾圓求積

 設渾圓徑十尺求積法曰置徑自乘(得一/百尺)四因之(得/四)

 (百/尺)十一乘十四除(得三百一十四尺/二寸八分六釐弱)為靣積再以半

KR3f0050_WYG_004-17b

 徑乘之(得一千五百七十/一尺四寸三分弱)以三歸之得五百二十三

KR3f0050_WYG_004-18a

         尺八寸一分即所求

         解曰置徑自乘再以十一乘十

         十四除者渾圓中丙子乙丑平

         圓積也以四因之者渾圓面積

 當平圓積四也何也渾圓面任割一分(如甲丁/己戊)欲求

 面分之容則取自甲頂至戊界之度(甲戊/線)為半徑作

 平圓(如辛癸平圓辛/壬與甲戊等)其容即等若自乙丙平割渾圓

 之半取自甲頂至乙界之度為半徑作平圓其容必

KR3f0050_WYG_004-18b

 與渾圓半靣等今丙子乙丑平圓半徑為乙庚乙庚

             與甲庚等乙庚甲庚

             兩線偕甲乙線則成

             一勾股形甲乙為弦

             乙庚甲庚一為勾一

 為股也以弦為半徑之平圓必倍大于或勾或股為

 半徑之平圓渾圓半靣既等于以甲乙弦為半徑之

 平圓不倍大于以乙庚勾為半徑之丙子乙丑平圓

 乎半面既倍大于丙子乙丑平圓全靣不四倍大于

KR3f0050_WYG_004-18b

 丙子乙丑平圓乎法以半徑乘之以三歸之又何也

KR3f0050_WYG_004-19a

 平圓求積同于以圓周為底以半徑為高之三角形

 (二巻/四則)故渾圓求積同于以全面為底以半徑為高之

          錐體以高乘底以三歸之者

          錐體求積之法也(本巻十/一則)○

          又嘗借西洋割圓八線表考

          之如前徑十尺之渾圓自頂

 中剖之再以乙丙線平分之依八線表例分乙丁甲

 曲線為九十度設任割球分為甲丁己戊其甲丁曲

KR3f0050_WYG_004-19b

 線三十度自丁戊向甲截作三十段梯形于八線表

 中求三十度通弦得五尺二十九度通弦得四尺八

 寸四分八釐一毫用梯形求積法(一巻/七則)並兩數折半

 得四尺九寸二分四釐零五絲再求二十八度通弦

 得四尺六寸九分四釐七毫與二十九度通弦並而

 折半得四尺七寸七分一釐四毫依次折盡三十度

 共得通弦數七十六尺七寸五分九釐七毫五絲用

 圓徑求周法(二巻/一則)求得二百四十一尺二寸四分五

 釐弱(為球分面上三十段/梯形兩濶折半之數)為實復求甲丁曲線三十

KR3f0050_WYG_004-19b

 分之一得八分七釐三毫有竒(取渾圓全周以三/十六歸之即得)為

KR3f0050_WYG_004-20a

 梯長乘實得割球靣積二十一尺零五分有奇叧求

 甲戊直線得二尺五寸八分八釐二毫(即表中十/五度通弦)倍

 之得五尺一寸七分六釐四毫為徑求圓積亦得二

 十一尺零五分有竒與前數合

 又法置徑自乘再以徑乘之(得一/千尺)以十一乘二十一

 除得數同

 解曰圓體與方體等高則兩體之比例若兩底之比

 例是方體與圓體若十四與十一也又圓體與渾圓

KR3f0050_WYG_004-20b

 等高令圓體之底同渾圓中心之平圓則圓體之容

         必等于以平圓為底以渾圓半

         徑為高(渾圓半徑即固/體高度之半也)之錐體

         六(本巻十/一則)渾圓之面既四倍于

         中心平圓而渾圓求積之法又

 同錐體則渾圓之容必等于以平圓為底半徑為高

 之錐體四夫以相等之錐體圓體得六而渾圓得四

 是圓體與渾圓若六之與四六之與四即三之與二

 也又以三因十四得四十二以二因十一得二十二

KR3f0050_WYG_004-20b

 各以二約之為二十一與十一則二十一與十一即

KR3f0050_WYG_004-21a

 等高立方渾圓之比例也法置徑自乘再乘立方也

 十一乘二十一除取立方二十一之十一為渾圓也

  十四則

渾撱圓求積

 設渾撱圓大徑四十尺小徑二十尺求積法曰置小

               徑自乘(得四/百尺)再

               以大徑乘之(得/一)

               (萬六/千尺)以十一乘

KR3f0050_WYG_004-21b

               二十一除得八

 千三百八十尺零九寸五分即所求

 解曰小徑自乘再以大徑乘之甲乙方體也方體渾

 撱圓比例亦猶立方與渾圓故十一乘二十一除得

 渾撱圓之積

  十五則

鋭脊體求積

 設鋭脊體脊長十尺底長十四尺廣五尺高十二尺

 求積法曰倍底長加脊長(得三十/八尺)以廣乘之(得一百/九十尺)

KR3f0050_WYG_004-21b

 再以高乘之(得二千二/百八十尺)以六歸之得三百八十尺即

KR3f0050_WYG_004-22a

            所求

            解曰依甲丙乙丁兩線

            分之成芻蕘一斜錐二

            (斜錐與正/錐同論)芻蕘以高乘

 底積之半得積(本巻/四則)錐以高乘底積三之一得積(本/巻)

 (十一/則)夫芻蕘之底長即鋭脊之脊長也若三倍脊長

 以六歸之即得芻蕘底長之半又兩斜錐之底長即

 鋭脊之脊長與底長之較也(即戊庚己辛/兩線並之度)若二倍較

KR3f0050_WYG_004-22b

 線以六歸之即得斜錐底長三之一今倍底長加脊

 長非即三倍脊長二倍較線乎以六歸之以廣乘之

 再以高乘之得三分體之積即全體之積法先乘後

 歸亦異乘同除之意也

  十六則

鼈臑求積

               設鼈臑上長二

               尺下長四尺高

               九尺求積法曰

KR3f0050_WYG_004-22b

               置兩長相乘(得/八)

KR3f0050_WYG_004-23a

 (尺/)再以高乘之(得七十/二尺)以六歸之得一十二尺即所

 求

 解曰叧作一芻蕘如下圖芻蕘原為等高同底方體

 二之一(本巻/四則)依甲丙乙丙兩線各從底稜分之成一

 錐體二鼈臑錐體原為等高同底方體三之一(本巻/十一)

 (則/)必為芻蕘三之二于芻蕘内減去錐體所餘三之

 一則兩鼈臑也兩鼈臑並既為芻蕘三之一必為與

 芻蕘等高同底方體六之一矣與芻蕘等高同底即

KR3f0050_WYG_004-23b

 為鼈臑等高倍底者也兩鼈臑既為等高倍底方體

 六之一則一鱉臑亦必為等高同底方體六之一故

 用六歸也

  十七則

等廣鋭面體求積

 設等廣鋭靣體靣長四尺底長一十二尺底面俱廣

               五尺高一十二

               尺求積法曰並

               兩長折半(得八/尺)

KR3f0050_WYG_004-23b

               以廣乘之(得四/十尺)

KR3f0050_WYG_004-24a

 再以高乘之得四百八十尺即所求

 解曰依甲丙乙丁兩線分之成一直體二塹堵全靣即

 一直體底全底即一直體二塹堵底底靣並而折半則

 成一直體一塹堵底矣夫直體以高乘本底得積(本巻/二則)

 塹堵以高乘半底得積(本巻/三則)今一塹堵之全底即兩塹

 堵之半底也故以高乘㡳靣相並折半之數得全積

  十八則

鋭靣方體求積

KR3f0050_WYG_004-24b

 設鋭靣方體靣方六尺底方八尺高一十二尺求積

               法曰置上方自

               乘(得三十/六尺)下方

               自乘(得六十/四尺)上

               下兩方相乘(得/四)

 (十八/尺)三數並(共一百四/十八尺)以高乘之(得一千七百/七十六尺)以三

 歸之得五百九十二尺即所求

 解曰各依面稜分之成方體一塹堵方錐各四凡九

 體而有三等三等求積之法則各殊方體以高乘底

KR3f0050_WYG_004-24b

 得積(本巻/二則)塹堵以高乘底二之一得積(本巻/三則)方錐以

KR3f0050_WYG_004-25a

 高乘底三之一得積(本巻十/一則)若從方體則與塹堵不

 合從塹堵又與方錐不合不得不用三歸以就方錐

 然用三歸必三倍方體之底半倍塹堵之底而後可

 今下方自乘即甲乙方形得方體之底一塹堵方錐

 之底各四上方自乘即丙丁方形得方體之底一上

 下相乘即戊己直形得方體之底一塹堵之底二合

 三形共方體底三塹堵底六方錐底四夫方體底三

 三歸之仍得一塹堵底六三歸之得二二塹堵底即

KR3f0050_WYG_004-25b

 四塹堵底二之一也方錐底四三歸之各得三之一

 今以高乘一方體底四塹堵底二之一四方錐底三

 之一故得全積(餘同本巻/十五則)

  十九則

鋭靣直體求積

 設鋭靣直體靣長六尺廣五尺底長十尺廣八尺高

               一十二尺求積

               法曰倍上長加

               下長(共二十/二尺)以

KR3f0050_WYG_004-25b

               上廣乘之(得一/百一)

KR3f0050_WYG_004-26a

 (十/尺)另倍下長加上長(共二十/六尺)以下廣乘之(得二百/零八尺)兩

 數並(得三百一/十八尺)以高乘之(得三千八百/一十六尺)以六歸之得

 六百三十六尺即所求

 解曰依各靣稜分之亦成九體與前則同但四塹堵

 兩兩相等辛戊與庚己等丙戊與丁己等四塹堵既

 不等則三歸之法不可用矣于是有六歸之法倍上

 長加下長以上廣乘之即戊己直形二丙丁直形一

 得戊己直體底三丙戊己丁塹堵底各一倍下長加

KR3f0050_WYG_004-26b

 上長以下廣乘之即甲乙直形二辛庚直形一得戊

 己直體底三辛戊庚己塹堵底各三丙戊丁己塹堵

 底各二甲戊等四錐底各二合之共直體底六塹堵

 底十二與辛戊等者六與丙戊等者六錐底八以六

 歸之得一直體底四塹堵底二之一四錐底三之一

 故以高乘之得全積○按鋭靣直體亦有可用三歸

         者如後圖面長五尺廣三尺底

         長七尺廣四尺二寸高一十二

         尺用前法得積二百六十一尺

KR3f0050_WYG_004-26b

         六寸今以面廣乘靣長得一十

KR3f0050_WYG_004-27a

 五尺以底廣乘底長得二十九尺四寸以靣廣乘底

 長得二十一尺(或以底廣乘/靣長亦同)三數並共六十五尺四

 寸以高乘之以三歸之得積同用此法求前體則不

 合其故何也葢前體乃鋭脊之截體後體乃直錐之

 截體後體底靣長廣可互為比例若依四角斜線引

 而高之必成直錐是以謂之直錐之截體依前例分

 為九體其四塹堵雖體勢不同而容積皆等故用三

 歸而合也若前體底靣長廣不可為比例亦依四角

KR3f0050_WYG_004-27b

 斜線引而高之止成鋭脊終不成錐體是以謂之鋭

 脊之截體如前分為九體其四塹堵體勢既異而大

 小復殊故用三歸必不合也鋭靣直體有此二等不

 可不知也

  二十則

鋭靣圓體求積

         設鋭靣圓體靣徑六尺底徑八

         尺高一十二尺求積法曰置靣

         徑自乘(得三十/六尺)底徑自乘(得六/十四)

KR3f0050_WYG_004-27b

         (尺/)兩徑相乘(得四十/八尺)三數並(共/一)

KR3f0050_WYG_004-28a

 (百四十/八尺)以高乘之(得一千七百/七十六尺)再十一乘四十二除

 得四百六十五尺一寸四分有竒即所求

 解曰此與鋭靣方體法同元當用三歸得鋭靣方體

 積再十一乘十四除為本積今用十一乘四十二除

 者以三因十四得四十二以四十二除猶三歸又十

 四除也

  二十一則

鋭面撱圓體求積

KR3f0050_WYG_004-28b

 設鋭面撱圓體面大徑四尺小徑二尺底大徑八尺

         小徑六尺高一十二尺求積法

         曰倍靣大徑加底大徑以靣小

         徑乘之(得三十/二尺)另倍底大徑加

         靣大徑以底小徑乘之(得一百/二十尺)

 兩數並(共一百五/十二尺)以高乘之(得一千八百/二十四尺)再以十一

 乘八十四除得二百三十八尺八寸五分有竒即所

 求

 解曰此與鋭靣直體法同元當用六歸得鋭靣直體

KR3f0050_WYG_004-28b

 積再十一乘十四除為本積今以八十四除者以六

KR3f0050_WYG_004-29a

 因十四得八十四以八十四除猶六歸又十四除也

  二十二則

諸鋭靣體求積

 設鋭靣六邊體靣每邊廣一尺中長一尺七寸三分

 二釐(所謂中長者乃邊與邊相對之/度非角與角相對之度也底同)底每邊廣二尺

               中長三尺四寸

               六分四釐高四

               尺求積法曰置

KR3f0050_WYG_004-29b

               高以底長折半

 乘之(得六尺九寸/二分八釐)以兩長相減折半(得八寸六/分六釐)除之

 得八尺為錐高另三因底邊二尺(得六/尺)以底長之半

 乘之(得十尺零三/寸九分二釐)以錐高八尺乘之三歸之(得二十/七尺七)

 (寸一/分强)為錐積另三因靣邊一尺(得三/尺)以靣長之半乘

 之(得二尺五寸/九分八釐)以原高減錐高餘四尺乘之三歸之

 (得三尺四寸/六分四釐)為虚積以虚積減錐積餘二十四尺二

 寸四分八釐即所求

 解曰凡鋭靣體底靣長廣能為比例者皆諸錐之截

KR3f0050_WYG_004-29b

 體既得錐積復得體外虚積相減之餘即為所求之

KR3f0050_WYG_004-30a

 實積然欲求錐積必先求錐高錐高甲丙與元高甲

 丁之比例若底長之半甲乙與底靣兩半長之較線

 己乙也法以底長之半乘高以兩半長之較線除之

 者乃借乙己與己戊之比例(己戊即/甲丁)因甲乙以求甲

 丙也凡鋭靣體俱同此法

  二十三則

求錐體之正高

 設方錐底方十尺斜高一十三尺求正高法曰置斜高

KR3f0050_WYG_004-30b

 自乘(得一百六/十九尺)另以底方折半自乘(得二十/五尺)兩數相

         减(餘一百四/十四尺)平方開之得一十

         二尺即所求

         解曰此勾弦求股法也(六巻/二則)凡

         求諸錐體之積須得諸錐正高

 自傍面量者乃斜高非正高也自頂至底中心方為

 正高方錐係偶邊故折底長為勾如遇竒邊則求底

 中心至邊之度為勾(本巻/七則)

  二十四則

KR3f0050_WYG_004-30b

立方以積求邊一法(即開/立方)

KR3f0050_WYG_004-31a

 設立方積三千三百七十五尺求方邊法曰置積于

 中為實先商十尺于左下法亦置十尺于右自乘再

 乘(得一/千尺)除實(餘二千三百/七十五尺)三因下法十尺(得三/十尺)為方

 法次商五尺置于左初商十尺之次下法亦置五尺

 于初商十尺之次(共一十/五尺)以次商五尺徧乘之(得七/十五)

 (尺/)為廉法再以方法乘廉法(得二千二/百五十尺)除實(餘一百/二十五)

 (尺/)又置次商五尺自乘再乘(得一百二/十五尺)為隅法除實

 恰盡合左初商次商得一十五尺即所求

KR3f0050_WYG_004-31b

 解曰初商自乘再乘大方積也次商五尺乘下法十

               尺得五十尺即

               方廉甲乙丙丁

               一側面之平積

               也(丁乙五尺丁/丙十尺相乘)

               (得五/十尺)以初商乘

               之必得一方廉

               之積(每一方廉/積五百尺)

               若以方法三十

KR3f0050_WYG_004-31b

               尺乘之則得三

KR3f0050_WYG_004-32a

 方廉之積(三方廉/皆等)又以次商五尺乘下法五尺得二

 十五尺即戊己庚辛長廉一方面之平積也(戊己五/尺戊庚)

 (亦五尺相乘/得二十五尺)以初商乘之必得一長亷之積(每一長/廉積二)

 (百五/十尺)若以方法三十尺乘之則得三長廉之積(三長/廉皆)

 (等/)今以次商五尺徧乘下法十五尺得七十五尺即

 方廉之側面長亷之方面兩平積也總以方法三十

 尺乘之即得三方廉三長廉之共積矣又次商五尺

 自乘再乘得一百二十五尺即隅方積以三方廉附

KR3f0050_WYG_004-32b

 于大方之三面以三長廉補方廉之缺又以一隅方

 補長廉之缺八體凑合則成一縱廣皆一十五尺之

 立方矣

  二十五則

立方以積求邊二法

 設立方積三百六十五萬二千二百六十四尺求方

 邊法曰置積于中為實先商一百尺于左下法亦置

 一百尺于右自乘再乘(得一百/萬尺)除實(餘二百六十五/萬二千二百六)

 (十四/尺)三因下法一百尺(得三/百尺)為方法次商五十尺置

KR3f0050_WYG_004-32b

 于左初商一百尺之次下法亦置五十尺于初商一

KR3f0050_WYG_004-33a

 百尺之次(共一百/五十尺)次商五十尺徧乘之(得七千/五百尺)為廉

 法以方法乘廉法(得二百二/十五萬尺)除實(餘四十萬零二千/二百六十四尺)

 又以次商自乘再乘(得一十二/萬五千尺)為隅法除實(餘二十/七萬七)

 (千二百六/十四尺)復三因下法一百五十尺(得四百/五十尺)為方法

 三商四尺于左初商次商一百五十尺之次下法亦

 置四尺于初商次商一百五十尺之次(共一百五/十四尺)以

 三商四尺徧乘之(得六百一/十六尺)又為廉法以方法乘廉

 法(得二十七萬/七千二百尺)除實(餘六十/四尺)又以三商四尺自乘再

KR3f0050_WYG_004-33b

 乘(得六十/四尺)為隅法除實恰盡合左初次三商共得一

 百五十四尺即所求

 解曰此與前則同但彼二位此三位耳設三商又不

 盡復三因初次三商為方法四商之倣此

  二十六則

方體以積求邊一法(即帶縱/開立方)

 設方體積二千九百二十五尺長廣相等高朒二尺

 求各度法曰置積于中為實初商十尺自乘又以朒

 二尺減十尺餘八尺乘之(得尺/百)除實(餘二千一百/二十五尺)倍

KR3f0050_WYG_004-33b

 八尺加初商十尺(共二十/六尺)為方廉法又倍初商十尺

KR3f0050_WYG_004-34a

 加八尺(共二十/八尺)為長廉法次商五尺置于初商之次

 以初商十尺乘方廉法(得二百/六十尺)以次商五尺乘長廉

 法(得一百/四十尺)兩數並(共四/百尺)以次商五尺乘之(得二/千尺)除實

 (餘一百二/十五尺)又置次商五尺自乘再乘(得一百二/十五尺)為隅

 法除實恰盡合初商次商共得一十五尺即底方之

 度減高朒二尺餘一十三尺即高度

 解曰初商自乘大方之底積又減二尺乘之高朒于

 縱及廣也倍八尺加十尺為方廉法者以方廉廣十

KR3f0050_WYG_004-34b

 尺者一廣八尺者二也又以十尺乘之者三方廉之

               長皆十尺也倍

               十尺加八尺為

               長廉法者以長

               廉長八尺者一

               長十尺者二也

               又以次商五尺

               乘之者三長廉

               之廣皆五尺也

KR3f0050_WYG_004-34b

               又並六廉以五

KR3f0050_WYG_004-35a

 尺乘之者六廉之厚皆五尺也餘同前則○改設前

 積為三千二百四十三尺三寸七分五釐初商十尺

 次商五尺仍餘積三百一十八尺三寸七分五釐又

 以朒二尺減初次兩商十五尺餘十三尺倍之加十

 五尺共四十一尺為方廉法倍十五尺加十三尺共

 四十三尺為長廉法三商五寸于初次兩商一十五

 尺之次以初次兩商十五尺乘方廉法得六百一十

 五尺以三商五寸乘長廉法得二十一尺五寸並兩

KR3f0050_WYG_004-35b

 數共六百三十六尺五寸又以三商五寸乘之得三

 百一十八尺二寸五分除實餘一寸二分五釐陞二

 位作一百二十五寸又置三商五寸自乘再乘得一

 百二十五寸除實恰盡合初次三商得一十五尺五

 寸為底方之度减高朒二尺餘一十三尺五寸為高

 度○餘積一寸二分五釐陞二位何也葢體以縱廣

 及高各一尺為積一尺一尺實積千寸取十分尺之

 一為寸是一寸而實積百寸也故寸以下皆陞二位

  二十七則

KR3f0050_WYG_004-35b

方體以積求邊二法

KR3f0050_WYG_004-36a

 設方體積四千二百七十五尺長廣相等高多四尺

 求各度法曰置積于中為實初商十尺自乘又以多

 四尺並十尺共十四尺乘之(得一千/四百尺)除實(餘二千八/百七十五)

 (尺/)倍十四尺加初商十尺(共三十/八尺)為方廉法倍初商

 十尺加十四尺(共三十/四尺)為長廉法次商五尺置于初

 商之次以初商十尺乘方廉法(得三百/八十尺)以次商五尺乘

 長廉法(得一百/七十尺)兩數並(共五百/五十尺)又以次商五尺乘之

 (得二千七/百五十尺)除實(餘一百二/十五尺)又置次商五尺自乘再乘

KR3f0050_WYG_004-36b

 (得一百二/十五尺)為隅法除實恰盡合初次兩商共得一十

 五尺即底方之度加高多四尺共一十九尺即高度

 解同前

  二十八則

直體以積求邊一法

 設直體積七千二百尺高一十二尺廣朒于長十尺

 求長廣法曰置積以高除之(得六/百尺)四因之(得二千/四百尺)叧

 置廣朒于長十尺自乘(得一/百尺)兩數並平方開之(得五/十尺)

 減廣朒于長十尺(餘四/十尺)折半得二十尺即廣加十尺

KR3f0050_WYG_004-36b

 得三十尺即長

KR3f0050_WYG_004-37a

 解曰以高除積所得者直體底積也故平方帶縱開

 之即得所求也

  二十九則

直體以積求邊二法

 設直體積三千一百三十五尺高多長四尺長多廣

 四尺求各度法曰置積于中為實初商十尺以十尺

 減長多廣四尺餘六尺乘之又以十尺加高多長四

 尺共十四尺乘之(得八百/四十尺)除實(餘二千二百/九十五尺)列十尺

KR3f0050_WYG_004-37b

 六尺十四尺為方廉法並十尺六尺十四尺共三十

 尺為長廉法次商五尺置于初商之次方廉法維乘

 以六尺乘十尺(得六/十尺)十尺乘十四尺(得一百/四十尺)十四尺

 乘六尺(得八十/四尺)並之(共二百八/十四尺)又以次商五尺乘長

 廉法(得一百/五十尺)兩數並(共四百二/十四尺)再以次商五尺乘之

 (得二千一/百七十尺)除實(餘一百二/十五尺)又置次商五尺自乘再乘

 (得一百/十五尺) 為隅法除實恰盡合初次兩商共一十五

 尺即長増四尺共一十九尺即高減長四尺餘一十

 一尺即廣

KR3f0050_WYG_004-37b

 解曰初商十尺為大方之長減四尺餘六尺為廣増

KR3f0050_WYG_004-38a

         四尺共一十四尺為高故兩乘

         得大方積大方三面之平積即

         三方廉之底積也而大方之三

         面各不等以廣六尺乘長十尺

 得甲乙丙丁面平積以長十尺乘高一十四尺得戊

 己甲乙面平積以高一十四尺乘廣六尺得已庚乙

 丁面平積故列三位為方廉法維乘也又大方三稜

 之度即三長廉之高也而大方三稜亦不等甲乙稜

KR3f0050_WYG_004-38b

 十尺乙丁稜六尺乙己稜一十四尺故並三數為長

           廉法也餘同前解

 

 

 

  三十則

渾圓以積求徑

 設渾圓積一千七百六十七尺八分五釐七毫有竒

 求圓徑法曰置積二十一乘十一除(得三千三百/七十五尺)立

KR3f0050_WYG_004-38b

 方開之得一十五尺即所求

KR3f0050_WYG_004-39a

 解曰十一與二十一渾圓立方之比例也(本巻十/三則)二

 十一乘十一除令渾圓化為相當之立方故立方開

 之得方邊即得圓徑也

  三十一則

渾撱圓以積求徑

 設渾撱圓積二千二百三十九尺二寸八分五釐有

 竒大徑多小徑四尺求兩徑法曰置積二十一乘十

 一除(得四千二百/七十五尺)以帶縱立方開之得一十五尺即

KR3f0050_WYG_004-39b

 小徑加多四尺得一十九尺即大徑

 解曰渾㨊圓與方體之比例亦若渾圓與立方故二

 十一乘十一除帶縱立方開之得方體之廣及高即

 渾撱圓之兩徑也

  三十二則

三乘還原(即開三/乘方)

 設三乘積六百二十五尺求還原法曰置積為實平

 方開之(得二十/五尺)再以平方開之得五尺即所求

 解曰以五自乘再乘三乘得六百二十五即所謂三

KR3f0050_WYG_004-39b

 乘方也反求元數即所謂開三乘方也三乘原無形

KR3f0050_WYG_004-40a

 體可言但法類于開平方立方故亦謂之方耳○從

 此推之一次平方一次立方可開五乘方三次平方

 可開七乘方

  三十三則

委粟求積

 設委粟底周八十八尺高八尺八寸求積法曰置周

 自乘(得七千七百/四十四尺)以高乘之(得六萬八千一百/四十七尺二寸)再七

 乘二百六十四除得一千八百零六尺九寸三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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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竒即所求

 解曰此即圓錐也圓形與周上方形之比例若七與

        八十八(二巻/五則)凡兩體等高者體與

        體之比例若底與底圓體與周上

        等高方體之比例必亦若七與八

        十八今圓錐居圓體三之一以三

 乘八十八得二百六十四則是圓錐與周上等高方

 體之比例必若七與二百六十四矣

  二十四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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倚壁委粟求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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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設倚壁委粟周四十

             四尺高八尺八寸求

             積法曰置周自乘(得/一)

             (千九百三/十六尺)以高乘之

 (得一萬七千零/三十六尺八寸)再七乘一百三十二除得九百零三

 尺四寸六分有竒即所求

 解曰此圓錐之半也半錐居全錐二之一半周上方

 體(與圓錐等/高下同)居全周上方體四之一故其比例為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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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一百三十二也

  三十五則

倚外角委粟求積

 設倚外角委粟周六十六尺高八尺八寸求積法曰

             置周自乘(得四千三/百五十六)

             (尺/)以高乘之(得三萬/八千三)

             (百三十二/尺八寸)再七乘一

             百九十八除得一千

 三百五十五尺二寸即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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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曰此圓錐四之三也與全周上方體(與圓錐等/高下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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