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論-漢-桓譚

新論-漢-桓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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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事第十一》

舉網以綱,

千目皆張;

振裘持領,

萬毛自整。

治大國者,

亦當如是。

見《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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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賢代賢,

謂之順;

以不肖代不肖,

謂之亂。

見《意林》、《御覽》四百二。

關竝字子陽,

材智通達。

見《漢書‧溝洫志》注。

大司馬張戎字仲功,

習溉灌事。

見《漢書‧溝洫志》注、《御覽》六十一、《事類‧河賦》注。

議曰:

見《事類‧河賦》注。

「河水濁,

一石水,

六斗泥,

而民競引河溉田,

今河不通利。

至三月,

桃花水至,

則河決,

以其噎不泄也。

可以禁民勿復引河。」

見《御覽》六十一、《事類‧河賦》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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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牧,

字子台,

善水事。

見《漢書‧溝洫志》注。

王平仲云:

「周譜言『定王五年,

河徒故道。』

今所行處,

非禹所穿。」

見《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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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瀆之源,

河最高而長。

從高注下,

水流激峻,

故其流急,

為平地災害。

見《水經注‧河水》一、《蓺文類聚》九。

通厤數家筭法,

推考其紀,

從上古天元以來,

訖十一月甲子夜半朔冬至,

日月若連璧。

見《初學記》四、《歲華記麗》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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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前為郎,

典漏刻,

燥濕寒溫輒異度,

故有昏明晝夜。

晝日參以晷景,

夜分參以星宿,

則得其正。

見《北堂書鈔》未改本一百三十、《初學記》二十五、《御覽》二。

揚子雲好天文,

問之于黃門作渾天老工,

曰:

「我少能作其事,

但隨尺寸法度,

殊不曉達其意,

然稍稍益愈,

至今七十,

乃甫適知己,

又老且死矣。

今我兒子愛學作之,

亦當復年如我乃曉知,

已又且復死焉。」

其言可悲、可笑也。

見《北堂書鈔》未改本一百三十、《御覽》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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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人揚子雲因眾儒之說天,

以天為如蓋轉,

常左旋,

日月星辰,

隨而東西。

乃圖畫形體行度,

參以四時厤數、昏晝夜,

欲為世人立紀律,

以垂法後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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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難之曰:

「春、秋晝夜欲等,

平旦,

日出于卯,

正東方;

暮,

日入于酉,

正西方。

今以天下人占視之,

此乃人之卯酉;

非天卯酉。

天之卯酉,

當北斗極,

北斗極,

天樞。

樞,

天軸也。

猶益有保斗矣!

蓋雖轉而保斗不移。

天亦轉,

周帀,

斗極常在。

知為天之中也!

仰視之,

又在北,

不正在人上。

而春、秋分時,

日出入乃在斗南,

如蓋轉,

則北道近,

南道遠。

彼晝夜刻漏之數,

何從等平?」

子雲無以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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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與子雲奏事待報,

坐白虎殿廊廡下,

以寒故,

背日曝背。

有頃,

日光去,

背不復曝焉。

因以示子云曰:

「天即蓋轉而日西行,

其光影當照此廊下而稍東耳,

無乃是,

反應渾天家法焉!」

子雲立壞其所作。

則儒家以為天左轉非也!

見《晉書‧天文志》一、《御覽》二、《事類‧天賦》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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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藏。

言太山之上有刻石,

凡千八百餘處,

而可識知者七十有二。

見《初學記》九、《御覽》五百三十六。

太史三世表,

旁行邪止,

并效周𧪻。

見《梁書‧劉杳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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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之三主,

內置黃門工倡。

見《文選‧長笛賦》注、繁休伯《與魏文帝牋》注。

昔余在孝成帝時為樂府令,

凡所典領倡優伎樂,

蓋有千人。

見《北堂書鈔》未改本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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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賢之材不世,

而妙善之技不傳。

見《文選‧王元長〈曲水詩序〉》注。

揚子雲大才而不曉音,

余頗離雅樂而更為新弄。

子雲曰:

「事淺易善,

深者難識。

卿不好《雅》、《頌》而悅鄭聲,

宜也。」

見《御覽》五百六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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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人心之所獨曉,

父不能以禪子,

兄不能以教弟也。

見《文選‧魏文帝〈典論論文〉》注。

五聲各從其方:

春角,

夏徵,

秋商,

冬羽,

宮居中央,

而兼四季。

以五音須宮而成,

可以殿上五色錦屏風諭而示之。

望視則青、赤、白、黃、黑,

各各異類;

就視則皆以其色為地,

四色文飾之。

其欲為四時、五行之樂,

亦當各以其聲為地,

而用四聲文飾之。

猶彼五色屏風矣!

見《北堂書鈔》未改本一百三十二、《御覽》七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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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年七十,

為奉車郎,

衛殿中小苑西門。

見《御覽》二百十五。

譯謂揚子曰:

「君之為黃門郎,

居殿中,

數見輿輦,

玉蚤、華芝及鳳皇、三蓋之屬,

皆元黃五色,

飾以金玉、翠羽、珠絡、錦繡、茵席者也。」

見《續漢‧輿服志》上注,

又《後漢‧班固傳》上注、《北堂書鈔》未刪改本一百四十一、《文選‧西都賦》注、《寡婦賦》注、《宋孝武宣貴妃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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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不見古路車,

亦數聞師之說,

但素輿而蒲茵也。

見《北堂書鈔》未刪改本一百四十一。

宓犧之制杵臼,

萬民以濟。

及後世加巧,

因延力借身重以踐確,

而利十倍杵舂。

又復設機關,

用驢、驘、牛、馬及役水而舂,

其利乃且百倍。

見《御覽》七百六十二,

又八百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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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歆致雨,

具作土龍,

吹律及諸方術,

無不備設。

譚問:

「求雨所以為土龍,

何也?」

曰:

「龍見者,

輒有風雨興起,

以迎送之,

故緣其象類而為之。」

見《續漢‧禮儀志》中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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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以「頓牟、磁石,

不能真是,

何能掇針取芥?」

子駿窮無以應。

見《論衡‧亂龍篇》。

扶風漆縣之邠亭,

部言本太王所處。

其民有會日,

以相與夜市,

如不為期,

則有重災咎。

見《續漢‧郡國志》一注、《初學記》二十四、《御覽》一百九十一、又八百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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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郡民以隆冬不火食五日,

雖有疾病緩急,

猶不敢犯。

為介子推故也。

見《北堂書鈔》一百四十三、《蓺文類聚》三、《御覽》二十七。

天下有鸛鳥,

郡國皆食之。

而三輔俗獨不敢取之,

取或雷霹靂起。

原夫天不獨左彼而右此,

其殺取時,

適與雷遇耳。

見《御覽》十三、又九百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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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小時聞閭巷言:

「孔子東游,

見兩小兒辨鬭,

問其故。

一兒曰:

『我以日始出時近,

日中時遠』;

一兒以日初出遠,

日中時近。」

長水校尉平陵關子陽以為:

「日之去入,

上方遠而四方近。

何以知之?

星宿昏時出東方,

其閒甚疏,

相離丈餘。

及夜半,

在上方,

視之甚數,

相離為一二尺。

以準度望之,

逾益明白。

故知天上之遠于傍也。

日為天陽,

火為地陽,

地氣上升,

天氣下降。

今置火于地,

從旁與上診其熱,

遠近殊不同,

乃差半焉!

日中,

正在上覆蓋人,

人當天陽之衝,

故熱于始出時。

又新從太陰中來,

故復涼于其西。

在桑榆閒,

大小雖同,

氣猶不如清朝也。

桓君山曰:

『子陽之言,

豈其然乎!』」

見《隋書‧天文志》上、《法苑珠林》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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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孫龍,

六國時辯士也。

為堅白之論,

假物取譬謂白馬為非馬。

非馬者,

言白所以名色,

馬所以名形也。

色非形,

形非色,

人不能屈。

後乘白馬,

無符傳,

欲出關,

關吏不聽。

此虛言難以奪實也。

見《六帖》九、《御覽》四百六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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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俗咸曰:

漢文帝躬儉約,

修道德,

躬先天下。

天下化之,

故致充實殷富。

澤加黎庶,

穀至石數十錢,

上下饒羨。

見《北堂書鈔》一百五十六、《御覽》三十五、又八百三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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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史公造書,

書成,

示東方朔。

朔為平定,

因署其下。

「太史公」者,

皆朔所加之者也。

見《史記‧孝武紀》索隱。

雒陽李幼賓有小玉檢,

謁衛者史子伯。

素好玉器,

見而奇之。

使余報以三萬錢,

請買焉。

幼賓曰:

「我與好事長者傳之,

己顧十萬,

非三萬錢主也。」

余驚駭云:

「我若于路見此,

千錢亦不市也。」

故知之與不知,

相去甚遠。

見《御覽》八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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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賦第十二》

余少時好《離騷》,

博觀他書,

輒欲反學。

見《北堂書鈔》九十七。

揚子雲攻于賦,

王君大習兵器,

余欲從二子學。

子雲曰:

「能讀千賦,

則善賦。」

君大曰:

「能觀千劍則曉劍。」

諺曰:

「伏習象神,

巧者不過習者之門。」

見《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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諺曰:

「侏儒見一節,

而長短可知。」

孔子言:

「舉一隅足以三隅反。」

觀吾小時二賦,

亦足以揆其能否。

見《御覽》四百九十六。

余少時為奉車郎,

孝成帝出祠甘泉河東,

部先置華陰集靈宮。

武帝所造,

門曰「望仙」,

殿曰「存仙」,

書壁為之賦,

以頌二仙之行。

見《北堂書鈔》一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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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惑第十三》

五福:

壽、富、貴、安樂、子孫眾多。

見《意林》。

百足之蟲,

共舉一身,

安得不濟。

見《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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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仙道,

好奇者為之。

見連江葉氏本《博物志》七,

今本五。

曲陽侯王根迎方士西門君惠,

從其學養生郤老之術。

君惠曰:

「龜稱三千歲,

鶴稱千歲,

以人之材,

何乃不及蟲鳥邪?」

余應曰:

「誰當久與龜、鶴同居,

而知其年歲耳?」

見《意林》、《御覽》七百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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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人何不學仙而令死邪?

聖人皆形解仙去,

言死者,

示民有終也。

見《意林》、《文選‧顏延年〈五君咏〉》注。

天下神人五:

一曰神仙,

二曰隱淪,

三曰使鬼物,

四曰先知,

五曰鑄凝。

見《文選‧江賦》注、《五君咏》注、謝元暉《敬亭山詩》注、任彥升《謝修下忠貞墓啟》注。

KR3j0192_CHANT_003-27a

淮南王之子嫂迎道人作金銀云:

「鈆」字,

「金」與「公」,

鈆則金之公。

而銀者,

金之昆弟也。

見《御覽》八百十二。

武帝有所愛幸姬王夫人,

窈窕好容,

質性嬛佞。

夫人死,

帝痛惜之。

方士李少君言能致其神魂,

乃夜設燭張幄,

置夫人神影,

令帝居于他帳中遙望,

見好女,

似夫人之狀,

還帳坐。

見《史記‧武紀》集解、《北堂書鈔》一百三十二、《文選‧潘安〈悼亡詩〉》注、《御覽》六百九十九。

KR3j0192_CHANT_003-28a

元帝被病,

廣求方士。

漢中送道士王仲都至。

詔問何所能為?

對曰:

「但能忍寒暑耳。」

乃以隆冬盛寒日,

令袒衣,

載以駟馬,

于上林昆明池上環冰而馳。

御者厚衣狐裘,

甚寒戰,

而仲都獨無變色。

臥于池臺上,

曛然自若,

因為待詔。

至夏犬暑日,

使曝坐,

又環以十爐火,

口不言熱,

而身不汗出。

見《水經注‧渭水》下、《三輔黃圖》五、《蓺文類聚》五、《初學記》三、《御覽》二十二、又三十四、又七百五十七。

KR3j0192_CHANT_003-29a

近哀、平閒,

睢陵有董仲君好方道,

嘗犯事坐重罪,

繫獄,

佯病死。

數日,

目陷蟲出。

吏捐棄之。

既而復活。

故知幻術靡所不有。

又能鼻吹口歌,

吐舌齖、聳眉動目。

荊州有鼻飲之蠻,

南城有飛頭之夷,

非為幻也。

見連江葉氏本《博物志》二、今本四,

《法苑珠林》七十六、《御覽》六百四十三、又七百三十七、又九百四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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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帝時有才八范蘭,

言年三百歲。

初與人相見,

則喜而相應和。

再三,

則駡而逐人。

見《御覽》四百六十六。

史子心見署為丞相史,

官架屋,

發吏卒及官奴婢以給之,

作金不成。

丞相自以力不足,

又白傅太后。

太后不復利于金也,

聞金成可以作延年藥,

又甘心焉。

乃除之為郎,

舍之北宮,

中使者待遇。

見《抱朴子‧內篇》十六《黃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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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嘗與郎冷喜出,

見一老翁糞上拾食。

頭面垢醜,

不可忍視。

喜曰:

「安知此非神仙?」

余曰:

「道必形體如此,

無以道焉。」

見《御覽》三百八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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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子駿信方士虛言,

謂神仙可學。

嘗問言:

「人誠能抑嗜欲,

闔耳目,

可不衰竭乎?」

余見其庭下有大榆樹,

久老剝折。

指謂曰:

「彼樹無情欲可忍,

無耳目可闔,

然猶枯槁朽蠹。

人雖欲愛養,

何能使不衰?」

見《辯正論》引陳思王《辯道論》、《蓺文類聚》八十八、《御覽》九百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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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門郎程偉好黃白術,

娶妻得知方家女。

偉常從駕出,

而無時衣,

甚憂。

妻曰:

「請致兩端縑。」

縑即無故而至前。

偉按枕中《鴻寶》,

作金不成。

妻乃往視偉,

偉方扇炭燒筩,

筩中有水銀。

曰:

「吾欲試相視一事。」

乃出其囊中藥,

少少投之,

食頃發之,

已成銀。

偉大驚曰:

「道近在汝處,

而不早告我。

何也?」

妻曰:

「得之須有命者。」

于是偉日夜說誘之,

賣田宅以供美食衣服。

猶不肯告偉。

偉乃與伴謀,

撾笞伏之。

妻輒知之,

告偉言:

「道必當傳其人,

口是而心非者,

雖寸斷支解而道猶不出也。」

偉逼之不止,

妻乃發狂,

裸而走,

以泥自塗,

遂卒。

見《抱朴子‧內篇‧黃白》、《御覽》八百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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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仲子婢死,

有女兒年四歲,

葬後數來撫循之,

亦能為兒沐頭浣濯,

甚惡之,

以告方士。

云:

其家青狗為之,

殺之則止。

婢遂不復來。

揚仲文亦言:

所知家嫗死,

己斂未葬,

忽起飲酒食,

醉後而坐棺前祭床上。

如是三四,

家益厭苦。

其後醉,

行壞垣,

得老狗,

便打死殺之。

推問,

乃里頭沽家狗。

《御覽》八百八十五、又九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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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策第十四》

或云:

「陳平為高帝解平城之圍,

則言:

『其事秘,

世莫得而聞也!』

此以工妙踔善,

故蔵隱不傳焉。

子能權知斯事否?」

吾應之曰:

「此策乃反薄陋拙惡,

故隱而不泄。

高帝見圍七日,

而陳平往說閼氏,

閼氏言于單于而出之。

以是知其所用說之事矣!

彼陳平必言漢有好麗美女。

為道其容貌,

天下無有。

今困急,

已馳使歸迎取,

欲進與單于。

單于見此人,

必大好愛之。

愛之則閼氏日以遠疏。

不如及其未到,

令漢得脫去。

去,

亦不持女來矣!

閼氏婦女,

有妒媔之性。

必憎惡而剚去之。

此說簡而要,

及得其用,

則欲使神怪,

故隱匿不泄也。」

劉子駿聞吾言,

乃立稱善焉!

見《史記‧陳丞相世家》集解、《漢書‧高紀》注、《蓺文類聚》十八、《白孔六帖》二十一、《御覽》三百八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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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閔友第十五》

諺曰:

「有白頭如新,

傾蓋如故。」

言內有以相知與否,

不在新故也。

見《史記‧鄒陽傳》集解。

莊尢字伯石。

見《後漢‧光武紀》注。

KR3j0192_CHANT_003-37a

高君孟頗知律令,

嘗自伏寫書。

著作郎署哀其老,

欲代之,

不肯,

云:

「我躬自寫,

乃當十遍讀。」

見《北堂書鈔》一百一、《御覽》六百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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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雄作《玄書》,

以為玄者,

天也,

道也。

言聖賢著法作事,

皆引天道以為本統。

而因附屬萬類,

王政、人事、法度。

故宓羲氏謂之「易」,

老子謂之「道」,

孔子謂之「元」,

而揚雄謂之「玄」。

《玄經》三篇,

以紀天、地、人之道。

立三體:

有上、中、下。

如《禹貢》之陳三品,

三三而九,

因以九九八十一,

故為八十一卦。

以四為數,

數從一至四,

重累變易,

竟八十一而徧,

不可損益。

以三十五蓍揲之。

《玄經》五千餘言,

而傳一十三篇也。

見《後漢‧張衡傳》注、《通鑑》三十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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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公子問:

「揚子雲何人邪?」

荅曰:

「揚子雲才智開通,

能入聖道,

卓絕于眾。

漢興以來,

未有此人也!」

國師子駿曰:

「何以言之?」

答曰:

「才通著書以百數。

惟太史公廣大,

其餘皆藂殘小論,

不能比之子雲所造《法言》、《太玄》經也!

《玄經》數百年,

其書必傳。

世咸尊古卑今,

貴所聞,

賤所見也,

故輕易之。

老子,

其心玄遠而與道合。

若遇上好事,

必以《太玄》次五經也。」

見《論衡‧超奇篇》、《文選‧東京賦》、袁彥伯《三國名臣贊》注、《史通‧內篇‧自序》、《御覽》四百三十二、又六百二。

KR3j0192_CHANT_003-40a

時農。

見《元和姓纂》支韻。

通人如子禮。

見《元和姓纂》漁韻。

余同時佐郎官有梁子初、揚子林。

好學,

所寫萬卷,

至于白首。

常有所不曉百許寄余,

余觀其事,

皆略可見。

見《御覽》六百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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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陵周智、孫胡,

不為賦訟酬應之文,

為大司徒掾,

見使典定文義,

兼領眾事。

見《北堂書鈔》未改本六十八。

《琴道第十六》

昔神農氏繼宓羲而王天下,

上觀法于天,

下取法于地;

近取諸身,

遠取諸物。

于是始削桐為琴,

繩絲為絃,

以通神明之德,

合天地之和焉。

見《意林》、《蓺文類聚》四十四、又八十八,

《文選‧月賦》注、鮑明遠《白頭吟》注、《御覽》五百七十九、又八百十四、又九百五十六。

琴長三尺六寸有六分,

象朞之數;

厚寸有八,

象三六數;

廣六寸,

象六律。

上圓而斂,

法天;

下方而平,

法地。

上廣下狹,

法尊卑之禮。

見《意林》。

琴隱長四寸五分,

隱以前長八分。

見《文選‧七發》注。

五弦:

第一弦為宮,

其次商、角、徵、羽。

文王武王各加一弦,

以為少宮、少商。

見《通典》一百四十四。

下徵七絃,

總會樞要。

見《文選‧長笛賦》注。

足以通萬物,

而考治亂也。

見《文選‧思玄賦》注、《初學記》十六、《御覽》五百七十九。

八音之中,

惟絲最密,

而琴為最首。

見《初學記》十六、《御覽》五百七十九。

琴之言禁也,

君子守以自禁也。

見《玉篇》十六。

大聲不震譁而流漫,

細聲不湮滅而不聞。

見《文選‧嘯賦》注。

八音廣博,

琴德最優。

見《文選‧琴賦》注。

古者聖賢玩琴以養心。

見《意林》。

夫遭遇異時,

窮則獨善其身,

而不失其操,

故為之操。

見《意林》、《文選‧蕪城賦》注、《長門賦》注。

操似鴻雁之音。

見《文選‧長笛賦》注。

達則兼善天下,

無不通畼,

故謂之畼。

《堯畼》經逸不存,

見《意林》、《文選‧琴賦》注、《七發》注。

《舜操》者,

昔虞舜聖德玄遠,

遂升天子喟然念親,

巍巍上帝之位不足保,

援琴作操,

其聲清以微。

見《意林》、《文選‧琴賦》注。

《禹操》者,

昔夏之時,

洪水,

襄陵沈山。

禹乃援琴作操,

其聲清以溢,

潺潺志在深河。

見《北堂書鈔》未改本一百九。

《微子操》,

微子傷殷之將亡,

終不可奈何,

見鴻鵠高飛,

援琴作操,

其聲清以淳。

見《意林》、《文選‧琴賦》注、《御覽》九百十六。

瑤臺、藹雲《文王操》者,

文王之時,

紂無道,

爛金為格,

溢酒為池,

宮中相殘,

骨肉成泥。

璇室翳風,

鐘聲雷起,

疾動天地。

文王躬被法度,

陰行仁義,

援琴作操,

故其聲紛以擾,

駭角震商。

見《北堂書鈔》四十一、《御覽》八十四。

《伯夷操》,

見《文選‧舞賦》注、《長笛賦》注。

《箕子操》,

其聲淳以激。

見《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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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師曠善知音。

衛靈公將之晉,

宿于濮水之上,

夜聞新聲,

召師涓告之曰:

「為我聽寫之。」

曰:

「臣得之矣」。

遂之晉,

晉平公饗之,

酒酣。

靈公曰:

「有新聲,

願奏之。」

乃令師涓鼓琴。

未終,

師曠止之曰:

「此亡國之聲也。」

見《後漢‧陳元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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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門周以琴見孟嘗君,

孟嘗君曰:

「先生鼓琴,

亦能令文悲乎?」

對曰:

「臣之所以能令悲者,

先貴而後賤,

昔富而今貧,

擯壓窮巷,

不交四鄰。

不若身材高妙,

懷質抱真,

逢讒罹謗,

怨結而不得信。

不若交歡而結愛,

無怨而生離,

遠赴絕國,

無相見期。

不若幼無父母,

壯無妻兒,

出以野澤為鄰,

入用堀穴為家,

困于朝夕,

無所假貸。

若此人者但聞飛烏之號,

秋風鳴條,

則傷心矣!

臣一為之援琴而太息,

未有不悽惻而涕泣者也!

今若足下居則廣廈高堂,

連闥洞房,

下羅帷,

來清風;

倡優在前,

諂諛侍側,

揚激楚,

舞鄭妾,

流聲以娛耳,

練色以淫目。

水戲則舫龍舟,

建羽旗,

鼓吹乎不測之淵。

野游則登平原,

馳廣囿,

強弩下高鳥,

勇士格猛獸,

置酒娛樂,

沈醉忘歸。

方此之時,

視天地曾不若一指,

雖有善鼓琴,

未能動足下也。」

孟嘗君曰:

「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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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門周曰:

「然臣竊為足下有所常悲。

夫角帝而困秦者君也!

連五國而伐楚者又君也!

天下未嘗無事,

不從即衡。

從成,

則楚王;

衡成,

則秦帝。

夫以秦、楚之強,

而報弱薛,

譬猶磨蕭斧,

而伐朝菌也。

有識之士,

莫不為足下寒心酸鼻。

天道不常盛,

寒暑更進退。

千秋萬歲之後,

宗廟必不血食。

高臺既以傾,

曲池又己平,

墳墓生荊棘,

狐兔穴其中。

游兒牧豎,

躑躅其足而歌其上。

行人見之悽愴曰:

『孟嘗君之尊貴,

亦猶若是乎!』」于是孟嘗君喟然太息,

涕淚承睫而未下。

雍門周引琴而鼓之,

徐動宮、商,

叩角、羽,

初終而成曲,

孟嘗君遂戲欷而就之曰:

「先生鼓琴,

令文立若亡國之人也。」

見《三國志‧蜀‧郤正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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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帝元康、神爵之閒,

丞相奏,

能鼓雅琴者渤海趙定、梁國龍德,

召見溫室,

拜為侍郎。

見《北堂書鈔》七十一、《御覽》二百四十八。

黃門工鼓琴者有任真卿,

虞長倩能傳其度數,

妙曲、遺聲。

見《文選‧司馬紹統〈贈山濤詩〉》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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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少伯工吹竽,

見安昌侯張子夏鼓琴,

謂曰:

「音不通千曲以上,

不足以為知音。」

見《御覽》五百八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