冊府元龜
冊府元龜
欽定四庫全書
册府元龜卷五百八十二 宋 王欽若等 撰
掌禮部
奏議第十
後魏穆紹為太常卿孝明熙平元年六月中侍中劉騰
等奏中宫僕刺列車輿朽敗自昔舊都禮物頗異遷京
已來未復更造請集禮官以裁其制靈太后令曰付尚
書量議紹與少卿元端博士鄭六劉臺龍等議按周禮
王后之五輅重翟錫面朱總厭翟勒面繢總安車雕面
鷖總皆有容蓋翟車貝面組總有幄輦車組輓有翣羽
蓋重翟后從王祭祀所乘厭翟后從王賓享諸侯所乘
安車后朝見於王所乘翟車后出桑所乘輦車后宫中
所乘謹以周禮聖制不刋之典其禮文尤僃孔子云其
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以其法不可踰以此言之後
王輿服典章多放周式文質時變輅名宜存雕飾雖異
理無全捨當今聖后臨朝親覽庶政輿駕之式宜備典
禮臣等學缺通經叨叅議未輙率短見宜准周禮僃造
五輅雕飾之制隨時增减太學博士王延業議按周禮
王后有五輅重翟以從王祠厭翟以從王饗賔客安車
以朝見於王翟車以親桑輦車宫中所乘又漢輿服志
云秦并天下閲三代之禮或曰殷瑞山車金根之色殷
人以為大輅於是始皇作金根之車漢承秦制御為乘
輿太皇太后皇太后皆御金根車加交絡帷裳非法駕
則乘紫罽軿車雲&KR1017;文畫輈黄金塗五末蓋𤓰左右騑
駕三馬阮諶禮圖并載秦漢以來輿服亦云金根輅皇
后法駕乘之以禮婚見廟乘輅后法駕乘之以親桑安
車后小駕乘之以助祭山軿車后行則乘之紺罽軿
車后小行則乘之以哭公主邑君王妃公侯夫人入閤
輿后出入閤宫中小遊則乘之晉先蠶儀注皇后乘雲
母安車駕六騩按周秦漢晉車輿儀式互見圖書雖名
號小異其大較畧相依擬金根車雖起自秦造即殷之
遺制今之乘輿五輅是其象也華飾典麗容觀荘美司
馬彪以為孔子所謂乘殷之輅即此之謂也按阮氏圖
桑車亦餙以雲母晉之雲母車即是一與周之翟車其
用正同安車既名同周制又用同重翟山軿車按圖飾
之以紫紺罽軿車雖制用異於厭翟而實同用於今入
閤輿輦其用又同按圖今之黑漆畫扇輦輿周之輦車
其形相似竊以為秦滅周制百事剏革官名軌式莫不
殊異漢魏因循繼踵仍舊雖時有損益而莫能反古良
繇去聖久逺典儀殘缺時移俗易物隨事變雖經賢哲
祖襲無改伏惟皇太后叡聖淵凝照臨萬㝢動循典故
貽則後王今輙竭管見稽之周禮考之漢晉採諸圖史
驗之時事以為宜依漢晉法駕則御金根車駕四馬加
交絡帷裳御雲母車駕四馬以親桑其非法駕則御紫
罽軿車駕三馬小駕則御安車駕三馬以助祭小行則
御紺罽軿車駕三馬以哭公主王妃公侯夫人宫中出
入則御畫扇輦車按舊事比之周禮唯闕從王饗賓客
及朝見於王之乘竊以為古者諸侯有朝會之禮故有
從饗之儀今無其事宜從省略又今之皇居宫掖相逼
就有朝見理無結駟即事考實亦冝闕廢又哭公主及
王妃周禮所無施之於今實合事要損益不同用捨隨
時三代異制其道然也又金根及雲母駕馬或三或六
訪之經禮無駕六之文今之乘輿又皆駕四義符古典
宜仍駕四其餘小駕宜從駕三其制用形餙僃見圖志
司空領尚書令任城王澄尚書左僕射元暉尚書右僕
射李平尚書齊王蕭寶夤尚書元欽尚書元昭尚書左
丞盧同左丞元洪超考功郎中劉懋北主客郎中源子
恭南主客郎中游思進三公郎中崔鴻長兼駕部郎中
薛恱起部郎中杜遇左主客郎中元鞾騎兵郎中房景
先外兵郎中石士基長兼右外兵郎中鄭幼儒都官郎
中李秀之兼尚書左士郎中朱元旭度支郎中谷頴左
民郎中張均金部郎中李仲東庫部郎中賈思同國子
博士薛禎邢晏髙諒奚延太學博士邢湛崔瓉韋朏鄭
季明國子助教韓神固四門博士楊那羅唐荆寶王令
儁吳珍之宋婆羅劉爕髙顯邕杜靈儁張文和陳智顯
楊渴侯趙安慶賈天度艾僧㯹吕太保王當百槐貴等
五十人議以為皇太后稱制臨朝躬親庶政郊天祭地
宗廟之禮所乗之車宜同至尊不應更有製造周禮魏
晉雖有文辭不辨形制假令欲作恐未合古制而不可
以為一代典臣以太常國子二議為疑重集羣臣並從
今議惟恩裁决靈太后令曰羣臣以後議折中者便可
如奏
熈平元年九月侍中儀同三司崔光表奉詔定五時朝
服案北京及遷都以來未有斯制輙勒禮官詳據太學
博士崔瓉議云周禮及禮記三冠六冕承用區分璅玉
五綵配飾亦别都無隨氣春夏之異惟月令有青旂赤
玉黑衣白輅隨四時而變復不列弁冕改用之𤣥黄以
此而推五時之冠禮既無文若求諸正典難以經證案
司馬彪續漢書輿服及祭祀志云迎氣五郊自永平中
以禮讖并月令迎氣服色因采元始故事兆五郊於洛
陽又云五郊衣幘各如方色又續漢禮儀志立春京都
百官皆青衣服青幘秋夏悉如其色自漢逮于魏晉迎
氣五郊用幘從服改色隨氣斯制因循相承不革冠冕
仍舊未聞有變今皇魏憲章前代損益從宜五時之冠
謂如漢晉用幘為允靈太后令曰太傅清河王懌博學
洽通多識前載既綜朝議彌悉其事便可諮訪以决
所疑懌與給事黄門侍郎韋延祥奏謹按前勅制五時
朝服嘗訪國子議其舊式太學博士崔瓚等議自漢逮
于魏晉迎氣五郊用幘從服改色隨氣斯制因循相承
不革冠冕仍舊未聞有變今大魏憲章前代損益從宜
五時之冠謂如漢晉用幘為允尚書以禮式不輕請訪
議事奉勅付臣令加考决臣以為帝王服式方為萬世
則不可輕裁請更集禮官在下省定議蒙勅聼許謹集
門下及學官以上四十三人㝷考史傳量古較今一同
國子前議幘隨服變冠冕弗改又四門博士臣王僧竒
蔣雅哲二人以為五時冠冕宜從衣變臣等謂從國子
前議為允靈太后令曰依議
神龜初靈太后父司徒胡國珍薨贈太上秦公時疑其
廟制太學博士王延業議曰按王制云諸侯祭二昭二
穆與太祖之廟而五又小記云王者立四廟鄭𤣥云髙
祖已下與始祖而五明立廟之正以親為限不過於四
其外有大功者然後為祖宗然則無太祖者止於四世
有太祖乃得為五禮之正文也文王世子云五廟之孫
祖廟未毁雖為庶人冠娶必告鄭𤣥云實四廟而言五
廟者容髙祖為始封君之子明始封之君在四世之外
正位太祖乃得稱五廟之孫若未有太祖已祀五世則
鄭無為釋髙祖為始封君之子也此先儒精義當今顯
證也又喪服傳曰公子之子孫有封為國君者世祖是
人不祖公子鄭𤣥云後世為君者祖此受封之君不復
祀别子公子若在髙祖已下則如其親服後世遷之乃毁其
廟明始封猶在親限故祀止髙祖又云如親而遷尤知
髙祖之父不立廟矣此又立廟明法與今事相當者也
又禮緯云夏四廟至子孫五殷五廟至子孫六注云言
至子孫則初時未備也此又顯在緯籍區别若斯者也
又晉初以宣帝是始封之君應為太祖而以猶在祖位
故惟祀征西已下六世待世世相推宣帝出居太祖之
後然後七廟乃僃此又依准前軌若重規襲矩者也竊
謂太祖者功髙業大百世不遷故親廟之外特更崇立
茍無其功不可獨居正位而遽見遷毁且三世以前廟
及於五𤣥孫已後祀止於四一與一奪名位莫定求諸
典禮所未前聞今太上秦公疏爵列土大啟河山傳祚
無窮永同帶礪實有始封之功方成不遷之廟但親在
四世之内名班昭穆之序雖應為太祖而尚在禰位不
可逺採髙祖之父以合五者之數太祖之室當須世世
相推親盡之後乃出居正位以僃五廟之典夫循文責
實理貴允當考剙宗祊得禮為美不可茍免虛名取榮
多數求之經紀竊謂為允又武始侯本無采地於皇朝
制令名准大夫按如禮意諸侯奪宗武始四時烝嘗宜
於秦公之廟博士盧觀議按王制天子七廟三昭三穆
與太祖之廟而七諸侯五廟二昭二穆與太祖之廟而
五大夫三士一自上而下降殺以兩庶人無廟死為鬼
焉故曰尊者統逺卑者統近是以諸侯及太祖天子及
其祖之所自出祭法曰諸侯五廟一壇一墠曰考廟王
考廟皇考廟皆月祭之顯考廟祖考廟享嘗乃止去祖
為壇去壇為墠去墠為鬼至於禘祫方合食太祖之宫
大傳曰别子為祖喪服傳曰公子不得禰先君公孫不
得祖諸侯鄭說不得祖彌者不得立廟而祭之不得祖
公子者謂世世祖受封之君不復祀别子公子若在髙
祖已下如其親服後遷之乃毁其廟耳愚以為遷者遷於
太祖廟乃毁者從太祖而毁之若不遷太祖不須廢祖
是人之文明非始封故復見乃毁之節何以知之按諸
侯有祖考之廟祭五世之禮五禮正祖為輕一朝頓立
而祖考之廟要待六世之君六世以前虗而蔑主求之
聖㫖未為通論曾子問曰廟無虗主虗主唯四祖考不
與焉明太祖之廟必不空置禮緯曰夏四廟至子孫五
殷五廟至子孫六周六廟至子孫七見夏無始祖待禹
而五殷人郊契得湯而六周有后稷及文王至武王而
七言夏即大禹之身言子謂啟誦之世言孫是迭遷之
時禹為受命不毁親湯為始君不遷五主文武為二祧
亦不去三昭三穆三昭三穆謂通文武若無文武親不
過四觀逺祖漢侍中植所說云然鄭𤣥馬昭亦皆同爾
且天子逆加二祧得并為七諸侯預立太祖何為不得
為五乎今始封君之子立禰廟頗似成王之於二祧孫
卿曰有天下者事七世有一國者事五世假使八世天
子乃得事七六世諸侯方通祭五推情凖理不其謬乎
雖王侯用禮文質不同三隅反之自然昭灼且文宣公
方為太祖世居子孫今立五廟竊謂為是禮緯又曰諸
侯五廟親廟四始祖一明始封之君或上或下雖未居
正室無廢四祀之親小記曰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
其祖配之而立四廟此實殷湯時制不為難也聊復標
榜畧引章條愚戅不足以待大問侍中太傅清河王懌
議曰太學博士王延業及盧觀等各率異見按禮記王
制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諸侯五廟二
昭二穆與太祖之廟而五並是後世追論僃廟之文皆
非當時據立神位之事也良繇去聖久逺經禮殘缺諸
儒注記典制無因雖稽考異聞引證古誼然用捨從世
通塞有時折𠂻取正固難詳矣今相國秦公初搆國廟
追立神主惟當仰祀二昭二穆上極髙曾四世而已何
者秦公身是始封之君將為不遷之祖若以功業隆重
越居正室恐以卑臨尊亂昭穆也如其權立始祖以僃
五廟恐數滿便毁非禮意也昔司馬懿立功於魏為晉
太祖及至子晉公昭乃立五廟亦祀四世止於髙曾太
祖之位虚俟宣文待其後裔數滿乃止此亦前代之成
事方今所殷鑒也又禮緯云夏四廟至子孫五殷五廟
至子孫六周六廟至子孫七明知當時太祖之神仍依
昭穆之序要待子孫世世相推然後太祖出居正位耳
逺稽禮緯諸儒所説近循晉公之廟故事冝依博士王
延業議定立四主親止髙曾且虗太祖之位以待子孫
而僃五廟焉又延業盧觀前經詳議並據許慎鄭𤣥之
解謂天子諸侯作主大夫及士則無意謂此議雖出前
儒之事實未允情禮何以言之原夫作主之禮本以依
神孝子之心非主莫依今銘旌紀柩設重憑神祭必有
尸神必有廟皆所以展事孝敬想象平存上自天子下
及於士如此四事並同其禮何至於主唯謂王侯禮云
重主道也此為理重則立主矣故王肅曰重未立主之
禮也士喪禮亦設重則士有主明矣孔悝反祏載之左
史饋食設主著於逸禮大夫及士既得有廟題紀祖考
何可無主公羊傳君有事於廟聞大夫之喪去樂卒事
大夫聞君之喪攝主而往今以為攝主者攝神歛主而
已不暇待徹祭也何休云宗人攝行主事而往也意謂
不然君聞臣喪尚為之不懌况臣聞君喪豈得安然代
主終祭也又相國立廟設主依神主無貴賤紀座而已
若位擬諸侯者則有主位為大夫者則無主便是三神
有主一位獨闕求諸情禮實所未安冝通為主以銘神
位懌又議曰古者七廟廟堂皆别光武以來異室同堂
故先朝祀堂令云廟皆四栿五架百箱設座東昭西穆
是以相國搆廟唯制一室同祭祖考比來諸王立廟者
自任私造不依公令或五或一叅差無凖要須議行新
令然後定其法制相國之廟已造一室實合朝令宜即
依此展其享祀詔依懌議
元端為太常少卿熈平二年三月上言謹按禮記祭法
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嚳祖顓頊而宗堯夏后氏亦禘黄
帝而郊鯀祖顓頊而宗禹殷人禘嚳而郊㝠祖契而宗
湯周人禘嚳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鄭𤣥注云禘郊
祖宗謂祭祀以配食也有虞氏以上尚徳禘郊祖宗配
用有徳者自夏以下稍用其姓代之是故周人以后稷
為始祖文武為二祧訖於同世配祭不毁按禮嚳雖無
廟配食禘祭謹詳聖朝以太祖道武皇帝配圓丘道穆
皇后劉氏配方澤太宗明元皇帝配上帝明密皇后杜
氏配地祗又以顯祖獻文皇帝配雩祀太宗明元皇帝
之廟既毁上帝地祗配祭有式國之大事惟祀與戎廟
配事重不敢專决請召羣官集議以聞靈太后令曰依
請於是太師髙陽王雍太傅領太尉公清河王懌太保
領司徒公廣平王懐司空公領尚書令任城王澄侍中
中書監胡國珍侍中領著作郎崔光等議竊以尚徳尊
功其來自昔郊稷宗文周之茂典仰惟世祖太武皇帝
以神武纂業尅清禍亂徳濟生民功加四海宜配南郊
髙祖孝文皇帝大聖膺期惟新魏道刑措勝殘功同天
地宜配明堂令曰依議施行
李琰之為國子博士熈平二年七月侍中領軍將軍江
陽王繼表言臣功緦之内太祖道武皇帝之後於臣始
是曾孫然道武皇帝傳業無窮四祖三宗功徳最重配
天郊祀百世不遷而曾𤣥之孫蒸嘗之薦不預拜於廟
廷霜露之感闕陪奠於階席今七廟之後非直隔歸胙
之靈五服之孫亦不霑出身之叙較之墳史則不然驗
之人情則未允何者禮云祖遷於上宗易於下臣曾祖
是帝世數未遷便疎同庶族而孫不與祭斯之為屈古
今罕有昔堯敦九族周隆本枝故能磐石維城禦侮於
外今臣之所親生見隔棄豈所以楨幹根本隆逮公族
者也伏見髙祖孝文皇帝著令銓衡取曾祖之服以為
資䕃至今行之相傳不絶而况曾祖為帝而不見錄伏
願天鑒有以昭臨令皇㤙洽穆宗人咸叙請付外博議
永為定准靈太后令曰付八座集禮官議定以聞四門
小學博士王僧奇等議按孝經曰郊祀后稷以配天宗
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然則太祖不遷者尊王業之
初基二祧不毁者旌不朽之洪烈其旁枝逺胄豈得同
四廟之親哉故禮記婚義曰古者婦人先嫁三月祖廟
未毁教於公宫祖廟既毁教於宗室又文王世子曰五
廟之孫祖廟未毁雖及庶人冠娶必告死必赴不忘親
也親未絶而列於庶人賤無能也鄭注云赴告於君也
實四廟孫而言五廟者容顯考為始封子也鄭君别其
四廟理恊二祭而四廟者在當世服屬之内可以與於
子孫之位若廟毁服盡豈得同於此例乎敢竭愚昧請
以四廟為斷琰之議按祭綂記曰有事於太廟羣昭羣
穆咸在鄭氏注昭穆咸在謂同宗父子皆來古禮之制
如是其廣而當今儀注惟限親廟四愚竊疑矣何以明
之設使世祖之子男於今存者既身是戚蕃號為重子
可得賓於門外不預碑鼎之事哉又因宜變法禮有其
説記言五廟之孫祖廟未毁為庶人冠娶必告死必赴
注曰實四廟而言五者容顯考始封之君子今因太祖
之廟在仍通其曾𤣥侍祠與彼古記甚相符會且國家
議親之律指取天子之𤣥孫乃不旁凖於時后至於助
祭必謂與世主相倫將難均一壽有短長世有延促終
當何時可得齊同謂宜入廟之制率從議親之條祖祧
之裔各聼盡其𤣥孫使得駿奔堂壇肅承禘礿則情理
差通不宜復各為例令事事舛駁侍中司空公領尚書
令任城王澄侍中尚書左僕射元暉奏臣等叅量琰之
等議雖為始封君子又祭綂曰有事於太廟羣昭羣穆
咸在而不失其倫鄭注云昭穆謂同宗父子皆來也言
未毁及同宗則共四廟之辭云未絶與父子明崇五屬
之稱天子諸侯繼立無殊吉㐫之赴同止四廟祖祧雖
存親殺彌逺告赴拜薦典記無文斯繇祖遷於上見仁
親之義疎宗易於下著五服之恩斷江陽之於今帝也
計親而枝宗三易數世則廟應四遷吉㐫尚不告聞拜
薦寧容輙豫髙祖孝文皇帝聖徳𤣥覽師古立政陪拜
止於四廟哀恤斷自緦宗即之人情㝠然符一推之禮
典事在難違此所謂明王相沿今古不革者也太常少
卿元端議禮記祭法云王立七廟曰考廟曰王考廟曰
皇考廟曰顯考廟曰祖考廟逺廟為祧有二祧而祖考
以功重不遷二祧以盛徳不毁迭遷之議其在四廟也
祭綂云祭有十倫之義六曰見親疎之殺焉夫祭有昭
穆昭穆者所以别父子逺近長幼親疎之序而無亂也
是故有倫注云昭穆咸在同宗父子皆來指謂當廟父
子為羣不繼於昭穆也若一公十子便謂羣公子豈待
數公而立稱乎文王世子云五廟之孫祖廟未毁雖有
援引然與朝儀不同如依其議匪直太祖曾𤣥諸廟子
孫悉應預列既無正據竊謂太廣臣等愚見請同僧竒
等議靈太后令曰議親律注云非惟當世之屬籍歴謂
先帝之五世此乃明親親之義篤骨肉之恩重尚書以
逺及諸孫太廣致疑百僚助祭可得言狹也祖廟未毁
曾𤣥不預壇堂之敬便是宗人之昵反外於附庸王族
之近更疎於羣辟先朝舊儀草剙未定刋制律憲垂之
不朽琰之援據甚允情理可依所執
册府元龜卷五百八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