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制度詳說
歷代制度詳說
欽定四庫全書
厯代制度詳説卷八 宋 吕祖謙 撰
荒政
制度
饑旱帝曰棄黎民阻饑汝后稷播時百穀禹曰洪水滔
天浩浩懐山襄陵下民昏墊予乗四載隨山刋木暨益
奏庶鮮食予決九川距四海濬畎澮距川暨稷奏庶艱
食鮮食(並虞/書) 禹十年水湯七年旱而天下無菜色者
十年之後穀復收熟而陳積有餘(荀/子) 禱旱湯旱而禱
曰政不節與使民疾與何以不雨至斯極也宫室崇與
婦謁盛與何以不雨至斯極也苞苴行與讒夫興與何
以不雨至斯極也(荀/子)宣王承厲王之烈遇灾而懼側身
修行欲消去之天下喜於王化復行百姓見憂(詩雲/漢序)
蠲放太宰以九式均節財用三曰喪荒之式(式謂用財/之節度)
小宰以官府之六聨合邦治三曰喪荒之聨事六曰斂
弛之聨事(天官謂荒/政弛力役)均人掌均力政凡均力政以嵗上
下豐年則公旬用三日焉中年則公旬用二日焉無年
則公旬用一日焉凶札則無力政無財賦不收地守地
職不均地政(地官不收山澤及地税亦不平計地税也/非凶札之嵗當收税乃均之耳地守虞衡)
(之屬地職/農圃之屬) 漢文帝後六年夏大旱蝗弛山澤(本紀宣/帝本始)
(三年旱後漢章帝元年旱唐太宗貞觀元年旱𤣥/宗開元八年水旱憲宗元年九年旱並免租税) 東
晉元帝大興二年蝗饑詔去非急之務 南齊髙帝建
元中詔三吳遭水減田租 梁武大同五年詔南兖等
州饑放逋租宿債(南/史) 唐髙祖武徳七年初均田租庸
調法水旱虫霜為灾十損四以上免租損六以上免調
損七以上課役俱免(通鑑唐志水旱耗十之四者免其/租桑麻盡者免其調田耗十之六)
(者免租調耗七/者諸役皆免)降損膳夫掌王之食飲膳羞大荒則不
舉大禮則不舉(天/官)嵗凶年穀不登君膳不祭肺(禮食殺/牲則祭)
(先周人以肺不/祭肺則不殺也)馬不食穀馳道不除祭祀不縣(縣樂器/鐘磬之)
(屬/也)大夫不食梁士飲酒不樂(曲禮/下) 漢文帝六年大旱
蝗令諸侯無入貢賦減諸服御損郎吏員(本紀宣帝本/始二年唐太)
(宗貞觀元年並/以嵗饑減膳) 十二政大司徒以荒政十有二聚萬
民一曰散利二曰薄徵三曰緩刑四曰弛力五曰舍禁
六曰去幾七曰𤯝禮八曰殺哀九曰蕃樂十曰多昏十
有一曰索鬼神十有二曰除盜賊大荒大札(疫病/也)則令
邦國移民通財舍禁弛力薄徵緩刑(地/官) 賑䘏荒政一
曰散利(見/上) 小行人若國札喪則令賻補之若國凶荒
則令賙委之(秋/官) 漢文帝後六年大旱蝗發倉庾以賑
民(武帝元狩三年開郡國倉廩以賑民梁武建武六年/水旱令郡國廩給明帝永平十六年旱詔賜粟太宗)
(貞觀元年遣使賑饑𤣥宗開/元二十八年詔給不待報) 緩刑荒政三曰緩刑(見/上)
士師若邦凶荒則以荒辯(鄭司農云辯讀為别救荒/之政十有二而士師别受)
(其教條元謂辯當為貶遭饑荒則/刑罰國事有所貶損作權時法也)之法治之糾守(糾守/備盜)
(賊/也)緩刑 後漢明帝永平十八年詔春旱理寃獄録輕
繫(章帝建初三年以旱理寃獄録輕繫唐太宗貞/觀三年以旱慮囚𤣥宗開元二年以旱慮囚) 流
移大司徒令邦國移民(移民備灾/就穀見上) 廩人凡萬民之食
食者人四鬴上也人三鬴中也人二鬴下也(此皆謂一/月食米也)
(六斗四/升曰鬴)若食不能人二鬴則令邦移民就穀(地/官) 漢髙
帝令饑民就食蜀漢(武帝元狩三年山東水令民就食/江淮又徙貧民於關以西及充朔)
(方以南新秦中七十餘萬口衣食皆仰給縣/官後漢章帝建初八年詔牛疫民徙者聴) 移用大
司徒通財(見/上)士師若邦凶荒令移民通財 漢武帝元
鼎二年詔曰今水潦移於江南方下巴蜀之粟致之江
陵 宣帝本始四年嵗不登民以車船載穀入關毋得
用傳(並本/紀) 唐𤣥宗開元二年禁閉糴備荒遺人掌縣
都之委積以待凶荒(地官少曰/委多曰積)倉人掌粟入之藏有餘
則藏之以待凶嵗而頒之(地/官) 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
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以三十年之通雖有凶旱水溢
民無菜色(王/制) 漢賈誼説文帝曰積貯者天下之大命
也今敺民而歸之農皆著其本使天下各食其力末技
游食之民轉而縁南畆則蓄積多而人樂其所矣上感
誼言詔開籍田躬耕以勸百姓(漢/志)漢文帝十二年晁錯
言募天下入粟縣官得以拜爵除罪(漢/志)董仲舒説武帝
詔關中種宿麥(漢本紀元符三年遣謁/者勸有水灾郡種宿麥)疾疫司救凡嵗
時有天患民病則以節巡國中及郊野而以王命施惠
(地/官) 司市國凶荒札喪則市無徵而作布(地官金銅無/凶年因物貴)
(大鑄錢/以饒民) 漢武帝元狩四年有司言徙關東貧民用度
不足請收銀錫造白金及皮幣以足用 漢宣帝元康
二年詔天下疾疫令毋出今年租(並漢/書) 火灾大宗伯
以禬禮哀圍敗(春官同盟者會合財貨以更其所喪春/秋襄三十年冬會于澶淵宋灾故是其)
(類/) 大行人致禬以補諸侯之灾(秋/官) 漢章帝建初六
年㢘范遷蜀郡太守舊制禁民夜作防火灾范但嚴使
儲水而已百姓以為便(通鑑/本傳) 水灾漢成帝河平四年
遣光祿大夫博士嘉等行舉瀕河之郡水所毁傷振貸給
槥櫝𦵏埋已𦵏與錢二千避水他郡國所在食之 借
貸甫田我取其陳食我農人自古有年(周小雅箋云倉/廩有餘民得賒)
(貰取食之所以/紓官之蓄滯) 漢宣帝本始四年詔曰今嵗不登遣
使者振貸困乏丞相以下入穀助貸貧民(本/紀) 捕蝗大
田去其螟螣及其蟊賊無害我田穉田祖有神秉畀炎
火(周小雅食心曰螟食葉曰螣食根曰蟊食/節曰賊箋此四虫者常害田中之穉禾) 唐太宗
貞觀二年吞蝗曰朕為民受灾何疾之避(通鑑唐書𤣥/宗開元二年)
(大蝗姚崇奏遣御史/督州縣捕而瘞之) 勸分魯僖公三十一年夏大旱
欲焚巫尫臧文仲曰非旱備也修城郭貶食省用務穡
勸分有無相濟此其務也 漢武帝元狩二年渾邪等
降縣官費衆貧民大徙無以盡贍卜式持錢三十萬與
河南太守以給徙民上乃召拜式為中郎以風百姓(卜/式)
(傳/) 平糴管仲相威公通輕重之權曰嵗有凶穰故穀
有貴賤令有緩急故物有輕重民有餘則輕之故人君
斂之以輕民不足則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凡輕重斂
散之以時則準平使萬室之邑必有萬鍾之藏藏鏹千
萬千室之邑必有千鍾之藏藏鏹百萬春以奉耕夏以
奉耘耒耜器械種饟糧食必取贍焉故大賈蓄家不得
豪奪吾民矣(漢/志) 威公問管子曰終身有天下而勿失
有道乎對曰守國者守穀而已某縣之壤廣若干某縣
之壤狹若干則必積委幣(委蓄也各於州縣里蓄積錢/幣所謂萬室之邑必有萬鍾)
(之藏藏鏹千萬千室之邑/必有千鍾之藏藏鏹百萬)於是州縣里受公錢(公錢即/委積之)
(幣/)秋國穀去三之一(去減也/丘吕切)君下令謂郡縣屬大夫里
邑皆藉粟入若干穀重一也以藏於上者(一其穀價/而收藏之)國
穀三分則二分在上矣(言先貯幣於郡邑當秋時下令/收糴也則魏李悝行平糴之法)
(蓋出於此今言去三之/一者約中熟為準耳) 魏李悝為魏文侯作盡地力
之教曰糴甚貴傷民(謂士工/商也)甚賤傷農善平糴者必謹
觀嵗有上中下熟上熟其收自四餘四百石(上嵗百畆/收百五十)
(石今大熟四倍收六百石計民食終嵗長/四百石官糴三百石此為糴三捨一也)中熟自三餘
三百石(自三四百五十石也終嵗長三百石/官糴二百石此為糴二而捨一也)下熟自倍
餘百石(自倍收三百石終嵗長百石官糴其五/十石云下熟糴一謂中分百石之一)小饑則
收百石(平嵗百畆之收百五十石今/小饑收百石收三分之二也)中饑七十石(收二/分之)
(一/)大饑三十石(收五分/之一)故大熟則上糴三而捨一中熟
則糴二下熟則糴一使民適足價平則止小饑則發小
熟之所斂中饑則發中熟之所斂大饑則發大熟之所
斂而糶之故雖遇饑饉水旱糴不貴而民不散取有餘
而補不足也行之魏國國以富强(並漢/志) 常平漢宣帝
五鳳四年五月大司農中丞耿夀昌請令邊郡皆築倉
以穀賤時增其價而糴以利農穀貴時減價而糶名曰
常平倉以給北邊省轉漕民便之(漢志元帝初元五年/罷後漢明帝永平五)
(年置晉武帝大始二年立後魏大和二十年置隋文帝/開皇三年陜州置唐髙祖武徳元年置常平監五年廢)
(太宗貞觀十三年於洛陽相幽徐齊并秦蒲州置髙宗/永徽六年京東西市置𤣥宗開元七年敕關内隴右河)
(南河北五道及荆揚襄益州並置徳宗建中元年趙贊/請於兩都江陵城成都揚汴蘇洪置納其䇿宋朝淳化)
(三年置景徳三年秋京西河北河東陜西淮南兩浙置/天僖四年詔益梓利䕫州荆湖南北廣東西南路並置)
唐天寶八載天下常平置四百六十萬二千二百二
十石 廣惠倉嘉祐三年詔置天下廣惠倉初樞密院
使韓琦請罷鬻諸路户絶田募人承佃以夏秋所輸之
課給在城老幼疾病之不能自存者既建倉仍詔逐路
提㸃刑獄司専領之嵗終其所輸納上三司十萬户以
上留一萬石七萬户八千石五萬户六千石三萬户四
千石二萬户三千石萬户二千石不滿萬户一千石有
餘則許鬻之(熙寜二年廣惠倉轉易散/青苗四年詔賣廣惠倉田) 青苗熙寧二
年制置三司條例司言乞令河北京東淮西轉運司施
行常平廣惠倉出納及預散之法廣惠倉斛斗除依條
合支老疾乞丐人據數量留其餘並令常平倉監官通
管一般轉易其兩倉見錢依陜西出俵青苗錢例每於
夏秋未熟以前召人户請領令隨税送納斛斗内有願
請本色斛斗或納時價貴願納見錢皆聴仍於京東淮
南河西三路先行此法措置(熙寧三年詔極邊/罷散支青苗錢) 義倉
北齊制每人出懇租二石義租五斗懇租送臺義租納
郡以備水旱河清中令諸州郡皆别置富人倉初立之
日准所領中下户口數得一年之糧逐當州穀價賤時
斟量割當年義租充入穀貴下價糶之賤則還用所糶
之物依價糴貯(隋開皇五年詔州縣置唐髙祖武徳元/年置社倉太宗貞觀二年立𤣥宗開元)
(二十五年定立畆税二升以為義倉徳宗時韋倫請為/義倉宋朝建隆四年詔州縣置乾徳四年罷慶厯元年)
(立五年罷熙/寧二年並廢) 唐天寶八載天下義倉六千三百一十
七萬七千六百六十石 惠民倉淳化二年令諸州惠
民倉遇糴稍貴減價以糶貧民每人不過一斛(咸平二/年於福)
(建/置) 蔽匿後漢殤帝延平元年敕郡國水旱覆蔽灾害
今後将糾其罰(本紀晉張駿境内饑穀貴譚詳請出穀/與百姓秋徵三倍隂據諫不可因人之)
(饑以要三倍唐貞元十四年民請蠲租京兆尹韓皋府/帑已空奏不取實事聞貶撫州司馬十九年李實言今)
(嵗雖旱而禾苗甚美由是租税皆不免韓愈上疏以京/畿百姓窮困應今年税錢請俟來年麥蠶愈坐貶咸通)
(十年陜民訴旱觀察使崔蕘指庭樹曰此尚有葉何旱/之有杖之民怒故作亂逐蕘杜悰鎮淮南時旱民至漉)
(漕渠遺米自給取陂澤茭蒲實/皆盡悰更表以為祥由是罷免) 代宗大厯十二年秋
霖損稼渭南令劉澡稱縣境苗獨不損上曰霖雨溥博
豈特渭南獨無更命御史朱殷視之損三千餘頃上嘆
曰縣令字人之官不損猶應言損乃不仁如是乎貶澡
南浦尉(通/鑑) 徳宗貞元八年河南北江淮等州大水陸
贄請遣使賑撫上曰聞所損殊少贄奏曰流俗多徇諂
諛揣所悦意則侈其言度所惡聞則小其事制備失所
常病於斯又曰所費者財用所收者人心(通/鑑) 憲宗元
和七年上謂宰相曰卿軰屢言淮浙去嵗水旱近有御
史自彼還言不至為災李絳對曰御史欲為奸諛以悦
上意耳上曰國以人為本聞有災當急救之豈可復疑
之耶命速蠲其租(通/鑑) 不賑救唐太宗謂王珪曰隋開
皇十四年大旱文帝不許賑給而令百姓就食山東比
至末年天下儲積可供五十年煬帝恃其富饒侈心無
厭卒亡天下(通/鑑) 隋煬帝大業二年置洛口倉於鞏東南
原上築倉穿三千窖窖八千石置回洛倉於洛陽北穿
三百窖大業十二年民饑吏皆畏法莫敢賑救李密襲
興洛倉破之開倉恣民所取老弱襁負道路相屬總編
賑救小行人禮喪凶荒厄貧一書每國辨異之以反命
於王(秋/官) 古者國有凶荒則殺禮而多昏會男女之無
夫家者所以育人民也(衛詩/有狐) 王莽末年民愈貧困常
苦枯旱穀價翔貴北邊及青徐地人相食雒陽以東米
石二千莽遣三公将軍開東方諸倉賑貸窮乏分遣大
夫謁者教民煮木為酪酪不可食流民入關者數十萬
人置養贍宫以廩之吏盜其廩饑死者十七八 光武
建武七年詔往嵗水旱人用困乏命郡國有穀者給廩
二千石勉加撫循無令失職(本/紀) 後漢桓帝永興二年
詔五穀不登其令所傷郡國種蕪菁以助人窘(本/紀) 魏
文帝黄初三年冀州蝗民饑使杜畿開倉賑之 孫權
赤烏二年民饑詔開倉廩賑之 晉武帝泰始五年青
徐兖州水遣使賑恤 晉惠帝永熙八年關中饑洛陽
天水等六郡民流移就穀入漢川者數萬家推李特行
鎮北大将軍入據廣漢(通/鑑) 後魏孝文太和十一年大
旱牛疫有以馬驢及槖駝供耕詔聴民就豐行者十五
六道路給糧至所在三長(古者五家立鄰長五鄰立/一里長五里立一黨長)贍
養之(後魏/志) 宋文帝元嘉十二年水以米穀賜五郡
北齊文宣帝乾明元年詔河南等九州虫水傷稼遣使
賑䘏 後周司倉掌辨九穀之物以量國用足蓄其餘
以待凶荒不足則止餘用(通/典) 陳文帝天嘉五年令民
送義租納郡以備水旱 唐太宗貞觀元年關中饑米
斗直絹一匹二年天下蝗三年大水上勤而撫之未嘗
嗟怨是嵗天下大稔流散者咸歸鄉里米斗不過三四
錢(通鑑/四年) 髙宗儀鳳二年詔以河南北旱遣御史中丞
崔謐等分道存問賑給侍御史劉思立上疏以為今麥
秀蠶老農事方殷敕賜撫巡人皆竦忭忘其家業冀此
大恩聚集叅迎妨廢不少既縁賑給頒立簿書本欲使
安存更成煩擾望且委州縣賑給待秋深務閑出使襃
貶疏奏謐等遂不行(通/鑑) 富鄭公自鄆移青會河朔大
水民流京東公以為從來賑救當聚之州縣人既猥多
倉廩不能供散以粥飯欺弊百端由此人多餓死死者
氣薰蒸疾疫隨起居人亦致病斃是時方春野有青菜
公出榜要路令饑民散入村落擇所部豐稔者三州勸
民出粟得十五萬斛益以官廩隨所在貯之各因坊村
擇寺廟及公私空屋又因山巖為構屋以處流民富民
不得陂澤之利分遣寄居閑官往主其事間有健吏募
流民中曾有為吏胥走𨽻者皆給其食令供簿書給納
守禦之役借民倉以貯擇地為場掘溝為限與流民約
三日一支出納之詳亦如官府公推其法於境内吏之
所至手書酒炙之饋日至人人忻戴為之盡力比麥熟
人給路糧遣歸餓死者無幾為大塚𦵏之謂之業塚其
間强壯堪為禁卒者募數千人奏乞撥充諸軍自是天
下流民處多以青州為法
詳説
荒政條目始見於黎民阻饑舜命棄為后稷播時百穀
其詳見於生民之詩到得後來如所謂禹之水湯之旱
民無菜色其荒政制度不可考及至成周自大司徒以
荒政十有二聚萬民其詳又始錯見於六官之書然古
者之所謂荒政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則有九年之蓄
遇嵗有不登為人主者則貶損減省喪荒之式見於小
行人之官禮喪凶荒厄窮為一書當時天下各自有廩
藏所遇凶荒則賑發濟民而已當時措置與後世不同
所謂移民平糴皆後世措置且自周論之太宰以九式
均節財用三曰喪荒之式又遺人掌縣都之委積以待
凶荒而大司徒又以薄征散利凡諸侯莫不有委積以
待凶荒凶荒之嵗為符信發粟賑饑而已當時斂散輕
重之式未嘗備侯甸男衛皆有饋遺不至於穀價翔踊
如弛張斂散之權亦不須講惟到春秋戰國王政既衰
秦饑乞糴於晉魯饑乞糴於齊嵗一不登則乞糴於鄰
國所謂九年之制度已自敗壊管子輕重一篇無慮千
百言不過君民互相攘奪收其權於君上已非君道所
謂荒政一變為斂散輕重先王之制因壊到後來斂散
輕重之權又不能操所以啟奸民幸凶年以謀禍害民
轉死於溝壑至此一切急迫之政五代括民粟不出粟
者死與斂散輕重之法又殆數等大抵其法愈壊則其
術愈粗論荒政古今不同且如移民易粟孟子特指為
茍且之政已非所以為王道秦漢以下却謂之善政漢
武帝詔令水潦移於江南方下巴蜀之粟致之江陵唐
西都至嵗不登關中之粟不足以供萬乗荒年則幸東
都自髙祖至於明皇不特移民就粟其在髙宗時且有
逐糧天子之語後來𤣥宗溺於可安不出長安以此論
之時節不同孟子所謂茍且之政乃後世所謂善政且
三十年之通制國用須必世百年而可行亦未易及此
後之有志之士如李悝之平糴法雖非先王之政豐年
收之甚賤凶年出之賑饑此又思其次之良規到得平
糴之政不講用一切趣辦之政君子不幸遇凶荒之年
不得已而講求要之非常行(按此篇自要之非常行句/下原本全脱今依文獻通)
(考補/正)使常糴之法常行則穀價不貴四民各安其居不
至於流散各可以自生養至於移民移粟不過以饑殍
之養養之而已若設糜粥其䇿又其下者大抵荒政統
而論之先王有預備之政上也使李悝之政修次也所
在蓄積有可均處使之流通移民移粟又次也咸無焉
設糜粥最下也雖然如此各有差等有志之士隨時理
會便其民戰國之時要論三十年之通計此亦虚談則
可以行平糴之法如漢唐坐視無策則移民通財雖不
及先王亦不得不論又不得已而為糜粥之養隨所寓
之時就上面措置得有法亦可大抵論荒政體統如此
今則所論可行者甚多試舉六七條且如漢載粟入關
中無用傳後來販粟者免税此亦可行之法此法一行
米粟流通如後世勸民出粟散在鄉里以田里之民令
豪户各出穀散而與之此一條亦可行又如富鄭公在
青州處流民於城外所謂室廬措置種種有法當時寄
居游士分掌其事不以吏胥與於其間又如趙清獻公
在會稽不減穀價四方商賈輻輳此一條亦是可行之
法凡六七條皆近時可舉而行者自此推之不止六七
條亦見厯世大綱須要參酌其宜於今者大抵天下事
雖古今不同可行之法古人皆施用得遍了今但則舉
而措之而已今所論荒政如平糴之政條目尤須講求
自李悝平糴至漢耿夀昌為常平倉元帝以後或廢或
罷到宋朝遂為定制仁宗之世漢魏公請罷鬻沒官之
田募人承佃為廣惠倉散與鰥寡孤獨慶厯嘉祐間既
有常平倉又有廣惠廣濟倉賑恤所以仁宗徳澤洽於
民三倉蓋有力至王荆公用事常平廣惠量可以支給
盡糶轉以為錢變而為青苗取三分之息百姓遂不聊
生廣惠之田賣盡雖得一時之利要之竟無根柢元祐
間雖復章惇又繼之三倉又壊論荒政者不得不詳考
厯代制度詳説卷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