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定淵鑑類函
御定淵鑑類函
欽定四庫全書
御定淵鑑𩔖函卷一百三十二
政術部十一(田制/本土) (屯田/遷徙) (户版/移貫) (招户口/流亡)
田制
原杜氏通典曰穀者人之司命也地者穀之所生也人
者君之所治也有其穀則國用備辨其地則人食足察
其人則徭役均知此三者謂之治政夫地載而不棄也
一著而不遷也安固而不動則莫不生殖聖人因之設
井邑列比閭使察黎民之數賦役之制昭然可見也自
秦孝公用商鞅計乃隳經界立阡陌雖獲一時之利而
兼并踰僭興矣降秦以後阡陌既弊又為隱覈隱覈在
乎權冝權冝憑乎簿書簿書既廣必藉衆功藉衆功則
政由羣吏政由羣吏則人無所信矣夫行不信之法委
政于衆多之胥欲紀人事之衆寡明地利之多少雖申
商督刑撓首總算亦不可得而詳矣不變斯道而求理
者未之有也夫春秋之義諸侯不得專封大夫不得專
地若使豪人占田過制冨等公侯是專封也買賣由己
是專地也欲無流冗不亦難乎陶唐以前法制簡略不
可得而詳也及堯遭洪水天下分絶使禹平水土别九
州冀州厥土唯白壤(無塊/曰壤)厥田惟中中(田第/五)兖州厥土
黑墳(色黑而/墳起)厥田唯中下(第/六)青州厥土白墳厥田惟上
下(第/三)徐州厥土赤埴墳(土黏/曰埴)厥田惟上中(第/二)揚州厥土
惟塗泥(地泉/濕)厥田惟下下(第/九)荆州厥土惟塗泥厥田惟
下中(第/八)荆河豫州厥土惟壤下土墳壚(髙者壤下者/壚壚疎也)厥
田惟中上(第/四)梁州厥土青黎(色青黒/沃壤也)厥田惟下上(第/七)雍
州厥土惟黄壤厥田惟上上(第/一)九州之地定&KR1774;者九百
一十萬八千二十頃虞夏殷三代凡千餘載其間定&KR1774;
書冊不存無以詳焉 周文王在岐(今扶風郡/岐山縣)用平土
之法以為治人之道地著為本(地著謂/安土)故建司馬法六
尺為歩歩百為畝畝百為夫夫三為屋屋三為井井十
為通通十為成成十為終終十為同同方百里同十為
封封十為畿畿方千里故丘有戎馬一疋牛三頭甸有
戎馬四疋兵車一乗牛十二頭甲士三人歩卒七十二
人一同百里提封萬井戎馬四百疋車百乗此卿大夫
采地之大者是謂百乘之家一封三百六十六里提封
十萬井定出賦六萬四千井戎馬四千疋車千乗此諸
侯之大者謂之千乗之國天子之畿内方千里提封百
萬井定出賦六十四萬井戎馬四萬疋兵車萬乗戎卒
七十二萬人故曰萬乗之主小司徒之職乃均土地以
稽其人民而周知其數上地家七人可任也者家三人
中地家六人可任也者二家五人下地家五人可任也
者家二人乃經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為井四井為
邑四邑為丘四丘為甸四甸為縣四縣為都以任地事
而令貢賦凡稅斂之事任土之法以物地事授地職而
待其政令(任土者任其力勢所能生育且以制貢賦也/物物色之以知其所宜之事而授農牧衡虞)
(使職/之)以㕓里任國中之地以場圃任園地以宅田士田
賈田任近郊之地以官田牛田賞田牧田任逺郊之地
以公邑之田任甸地以家邑之田任稍地以小都之田
任縣地以大都之田任疆地(謂㕓里者若今云邑居里/矣㕓民居之區域也里居)
(也圃樹果蓏之屬季秋于中為場樊圃為之園宅田者/致仕之家所受士田所謂圭田也賈田在市賈人其家)
(所受田也官田庶人在官者其家所受田也牛田牧田/畜牧者之家所受田也賞田者賞賜之田公邑謂六遂)
(餘地天子使大夫治之自此以外皆然家邑大夫之采/地小都卿之采地大都公之采地王子弟所食邑也疆)
(五百里王/畿界也)民受田上田夫百畝中田夫二百畝下田夫
三百畝歳耕種者為不易上田休一歲者為一易中田
休二嵗者為再易下田三嵗更耕之自爰其處(爰于也/更謂三)
(嵗即與别家/佃以均厚薄)農民户人已受田其家衆男為餘夫亦以
口受田如比(比例也/必寐反)士工商家受田五口乃當農夫一
人(口田二/十畝)此謂平土可以為法者也若山林藪澤原陵
淳鹵之地(淳盡也澤鹵/之田不生糓)各以肥磽多少為差(磽磽确謂/瘠薄之田)
民年二十受田六十歸田七十以上上所養也十嵗以
下上所長也二十以上上所強也(勉強勸之/令習事)孟子曰夫
仁政必自經界始經界不正井地不均糓禄不平是故
暴君汚吏必慢其經界經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
也秦孝公任商鞅鞅以三晉地狹人貧(三晉韓趙魏三/卿今河東道之)
(地/)秦地廣人寡故草不盡墾地利不盡出於是誘三晉
之人利其田宅復三代無知兵事而務本於内而使秦
人應敵於外故廢井田制阡陌任其所耕不限多少(孝/公)
(十二年/之制)數年之間國富兵強天下無敵 漢孝文時民
近戰國皆多背本趨末賈誼說上曰古之治天下至纎
至悉故其畜積足恃今背本而趨末遊食者甚衆是天
下之大殘也帝感誼言始開籍田躬耕以勸百姓詔曰
以口量地其於古猶有餘而食之甚不足者無乃百姓
之從事於末以害農者蕃(蕃多/也)為酒醪以靡糓者多(靡/散)
(也靡讀/曰縻)六畜之食焉者衆與其與丞相列侯吏二千石
博士議之有可以佐百姓者率意逺思無有所隠晁錯
復說曰聖王在上而民不凍饑者非能耕而食之織而
衣之(食讀/曰嗣)為開其資財之道也故堯禹有九年之水湯
有七年之旱而國亡捐瘠者以畜積多而備先具也今
海内為一土地人民之衆不避湯禹加以亡天災數年
之水旱而畜積未及者何也地有遺利民有餘力生糓
之土未盡墾山澤之利未盡出也游食之民未盡歸農
也方今之務莫若使民務農而已矣欲民務農在於貴
粟貴粟之道在於使民以粟為賞罰帝從之其後務敦
農本倉廩充實孝景元年制曰間者歳比不登民多乏
食夭絶天年郡國或地磽陿無所農桑&KR0795;畜或地饒廣
薦草莾(草稠曰薦/草深曰莾)水泉利而不得徙其議民欲徙寛大
地者聴之後元三年詔曰農天下之本也黄金珠玉饑
不可食寒不可衣以為幣用間歳或不登意為末者衆
農民寡也其令郡國務勸農桑益種𣗳可得衣食物孝
武外事四夷内興功利役費並興而民去本董仲舒說
上曰春秋他糓不書至於麥禾不成則書之以此見聖
人於五糓最重麥與禾也今關中俗不好種麥是歳失
春秋之所重願陛下幸詔大司農使關中民益種宿麥
令毋後時(宿麥謂/苖經冬)又曰秦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
井田民得買賣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漢興
循而未改古井田法雖難卒(音/猝)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
以贍不足(名田占田也各為立限不使富/者過制則貧弱之家可足也)塞并兼之路
然後可善治也竟不能用元狩三年遣謁者勸種宿麥
舉吏人能假貸貧人者以名聞及末年帝悔征伐之事
乃封丞相田千秋為富民侯下詔曰方今之務在於力
農以趙過為捜粟都尉過能為代田一畮三&KR0908;(&KR0908;壟也/音工犬)
(反字或/作畎)歳代處故曰代田(代易/也)古法也后稷始&KR0908;田以
二耜為耦(并两耜/而耕)廣尺深尺曰&KR0908;長終畝一畝三&KR0908;一
夫三百&KR0908;而播種於&KR0908;中(播布也種/謂糓子)苖生葉以上稍耨
隴草(耨鉏/也)因隤其土以附苖根(隤謂下/之音頽)故其詩曰或耘
或耔黍稷儗儗(音擬儗/儗盛貌)芸除草也耔附根也言苖稍壯
毎耨輒附根比(必寐/反)盛暑隴盡而根深能風與旱(能讀/曰耐)
故儗儗而盛也其耕耘下種田器皆有便巧率十二夫
為田一井一屋故畝五頃(九夫為井三夫為屋夫百畝/於古為十二頃古百歩為畝)
(漢時二百四十歩為畝古/千二百畝則得今五頃也)用耦犂二牛三人一歳之收
常過縵田畝一斛以上(縵田謂不&KR0908;/者音莫幹反)善者倍之(善為&KR0908;/者又過)
(縵田二/斛以上)過使教田太常三輔(太常主諸陵有/民故亦課田種)大農置工
巧奴與從事為作田器二千石遣令長三老力田及里
父老善田者受田器學耕種養苖狀(為法/意狀)民或苦少牛
無以趨澤(趨讀曰趣及也/澤雨之潤澤)故平都令光教過以人輓(音/晚)
犂(輓引也史/失光姓)過奏光以為丞教民相與庸輓犂(庸功也/言換功)
(共作也義/與庸賃同)率多人者田日三十畮少者十三畮以故田
多墾闢過試以離宫卒田其宫壖(而縁/反)地(離宫别處之/宫非天子所)
(常居也壖餘也宫壖地謂别垣之内内垣之外也諸縁/河壖地廟垣餘地其義皆同守離宫卒閒而無事因令)
(於壖地/為田)課得糓皆多其旁田畮一斛以上令命田家三
輔公田(令使也命者教也令離/宫卒教其家田公田也)又教邉郡及居延城(居/延)
(張掖縣也時/有甲卒也)是後邉城河東𢎞農三輔太常民皆便代
田用力少而得糓多至孝昭時流民稍還田野墾闢頗
有畜積孝宣地節三年詔曰郡國宫舘勿復修治流民
還歸者假公田貸種食(種五/糓種)孝元初元元年以三輔太
常郡國公田及苑可省者振業貧民江海陂湖園地屬
少府者以假貧民勿租賦建昭五年詔曰方春農桑興
百姓戮力自盡之時也故是月勞農勸桑無使後時不
良之吏覆按小罪徴召證按興不急之事以妨百姓使
失一時之作亡終歳之功公卿其眀察申飭之孝成帝
之時張禹占鄭白之渠四百餘頃他人兼并者𩔖此而
人彌困陽朔四年正月詔曰洪範八政以食為首斯誠
家給刑措之本先帝劭農薄其租稅寵其強力令與孝
弟同科間者民彌惰怠鄉本者少趨末者衆將何以矯
之方東作時其令二千石勉勸農桑出入阡陌致勞來
之孝哀即位師丹輔政建言古之聖主莫不設井田然
後治乃可平孝文皇帝承亡周亂秦兵革之後天下空
虗故務勸農桑帥以節儉民始充實未有兼并之害故
不為民田及奴婢為限今累世承平豪富吏民貲數鉅
萬而貧弱逾困蓋君子為政貴因循而重改作所以有
改者將以救急也亦未可詳宜略為限天子下其議丞
相孔光大司空何武奏請諸侯王列侯皆得名田國中
列侯在長安公主名田縣道及關内侯吏民名田皆無
過三十頃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關内侯
吏民三十人期盡三年犯者没入官時田宅奴婢賈為
減賤丁傅用事董賢隆貴皆不便也詔書且須後(須待/也)
遂寢不行孝平元始元年置大司農部丞十三人人部
一州勸農桑二年定墾田八百二十七萬五百三十頃
蓋紀漢盛時之數(據元始二年戸一千二百二十三萬/三千毎户合得田六十七畝百四十)
(六歩/有竒)王莾簒位下令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屬
皆不得買賣其男口不盈八而田過一井者分餘田與
九族鄰里鄉黨故無田今當受田者如制度敢有非井
田聖制無法惑衆者投諸四裔於是農桑失業食貨俱
廢百姓涕泣於市道坐買賣田宅奴婢自諸侯卿大夫
至於庶人抵罪者不可勝數經二年餘中郎區博諌曰
井田雖聖王法其廢已久周道既衰而人不從秦順人
心改之可以獲大利故滅廬井而置阡陌遂王諸夏訖
今海内未厭其弊今欲違人心追復千載絶迹雖堯舜
復生而無百年之漸不能行也莾知人愁乃許買賣其
後百姓日以凋弊 後漢之初百姓虗耗率土遺黎十
纔一二光武建武十五年詔下州郡檢覆墾田頃畝及
户口年紀河南尹張伋及諸郡守十餘人坐度田不實
下獄死順帝建康元年定墾田六百八十九萬六千二
百七十一頃五十六畝九十四歩(據建康元年户九百/九十四萬六千九百)
(九十毎户合得/田七十畝有竒)荀悅論曰昔文帝詔除人田租且古者
十一而稅以為天下之中正今漢人田或百一而稅可
謂鮮矣然豪富強人占田逾多其賦大半官收百一之
稅而人輸豪強大半之賦官家之惠優於三代豪強之
暴酷於亡秦是以惠不下通而威福分於豪人也今不
正其本而務除租稅適足以資富強也且夫升田之制
不宜於人衆之時田廣人寡茍為可也然欲廢之於寡
立之於衆土田布列在豪強卒而革之並有怨心則生
紛亂制度難行既未悉備井田之法宜以口數占田為
之立限人得耕種不得賣買以贍貧弱以防兼并且為
制度張本不亦宜乎崔寔政論曰聖人分口耕耦地各
相副使人勞逸齊均故有移人通財以贍蒸黎今青徐
燕冀人稠土狹不足相供而三輔左右及凉幽州内附
近郡皆土廣人稀厥田宜稼悉不墾發小人之情安土
重遷寧就饑餒無適樂土之慮故民之為言暝也謂暝
暝無所知猶羣羊聚畜須主者牧養處置置之茂草則
肥澤繁息置之磽鹵則零丁耗減是以景帝六年詔郡
國令人得去磽狹就寛肥至武帝遂徙關東貧人於隴
西北地西河上郡㑹稽凡七十二萬五千口後加徙猾
吏於關内今宜復遵故事徙貧人不能自業者於寛地
此亦開草闢土振人之術也仲長統昌言曰逺州之縣
界至數千而諸夏有十畝共桑之迫逺州有曠野不發
之田代俗安土有死無去君長不使誰能自徃縁邉之
地亦可因罪徙人便以守禦 晉武帝太始八年司徒
石苞奏州郡農桑未有殿最之制宜増掾屬令史有所
廵察帝從之苞旣明勸課百姓安之平吳之後有司奏
王公以國為家京城不宜復有田宅今未暇作諸國邸
當使城中有往來之處近郊有芻槀之田今可限之國
王公侯京城得有宅一處近郊田大國十五頃次國十
頃小國七頃城内無宅城外有者皆聴留之男子一人
占田七十畝女子三十畝其丁男課田五十畝丁女二
十畝次丁男半之女則不課其官第一品五十頃毎品
減五頃以為差第九品十頃而又各以品之髙卑䕃其
親屬多者及九族少者三代宗室國賔先賢之後士人
子孫亦如之而又得䕃人為衣食客及佃客量其官品
以為差降(自西晉則有䕃客之制至/東晉其數更加詳賦稅)宋孝武帝大明初
羊希為尚書左丞時掦州刺史西陽王子尚上言山湖
之禁雖有舊科人俗相因替而不奉熂(許氣/反)山封水保
為家利自頃以來頽弛日甚富強者兼領而占貧弱者
薪蘇無託至漁採之地亦又如兹斯實害利之深弊請
損益舊條更申恒制有司檢壬辰詔書擅占山澤強盜
律論贓一丈以上皆棄市希以壬辰之制其禁嚴刻事
旣難遵理與時弛而占山封水漸染復滋更相因仍復
成先業一朝頓去易致怨嗟今更刊革立制五條凡是
山澤先恒熂爈(力居/反)種竹木薪果為林仍及陂湖江海
魚梁鰌□(七由反/即移反)恒加工修作者聼不追舊官品第一
第二品聼占山三頃第三第四品二頃五十畝第五第
六品二頃第七第八品一頃五十畝第九品及百姓一
頃皆依定格條上貲簿若先已占山不得更占先占足
若非前條舊業一不得禁有犯者水土一尺以上並計
贓依常盜論除晉咸康二年壬辰之科從之時山隂縣
人多田少孔靈符表請徙無貲之家於餘姚鄮(莫侯/反)鄞
三縣墾起湖田(餘姚今㑹稽郡縣鄮/鄞則今餘姚郡地)帝令公卿博議咸
曰夫訓農脩政有國所同土著之人習翫日久如京師
無田不聞徙居他縣㝷山隂豪族富室頃畝不少貧者
肆力非為無處又縁湖居人魚鴨為業小人習始旣難
勸之未易逺廢之疇方翦荆棘率課窮乏其事彌難資
徙粗立徐行無晩帝違衆議徙人並成良業 後魏明
元帝永興中頻水旱神瑞二年又不熟於是分簡尤貧
者就食山東勅有司勸課田農自是人皆力勤歳數豐
穰畜牧滋息太武帝初為太子監國曽令有司課畿内
之人使無牛家以牛人力相貿墾殖鉏耨其有牛家與
無牛家一人種田二十畝償以耘鉏功七畝如是為差
至與老小無牛家種田七畝老小者償以鉏功二畝皆
以五口下貧家為率各列家别口數所種頃畝明立簿
目所種者於地首標題姓名以辨播殖之功孝文太和
元年三月詔曰去年牛疫死大半今東作旣興人須肆
業有牛者加勤於常歳無牛者倍傭於餘年一夫制理
四十畝中男二十畝無令人有餘力地有遺利時李安
世上疏曰竊見州郡之人或因年儉流移棄賣田宅漂
居異鄉事渉數代三長旣立始返舊墟廬井荒涼桑榆
改植事已歴逺易生假冐強宗豪族各附親知互有長
短兩證徒具聴者猶疑爭訟遷延連紀不判良疇委而
不開柔桑枯而不採欲令家豐歳儲其可得乎愚謂今
雖桑井難復宜更均量審其經界令分藝有准力業相
稱細人獲資生之利豪右靡餘地之盈所爭之田宜限
年斷事久難明悉屬今主然後虗詐之人絶於覬覦守
分之士免於凌奪帝深納之均田之制起於此矣九年
下詔均給天下人田諸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畝
(不栽𣗳者/謂之露田)婦人二十畝奴婢依良丁牛一頭受田三十
畝限四牛所授之田率倍之三易之田再倍之以供耕
休及還受之盈縮人年及課則受田老免及身歿則還
田奴婢牛随有無以還受諸桑田不在還受之限但通
入倍田分於分雖盈不得以充露田之數不足者以露
田充倍諸初受田者男夫一人給田二十畝課蒔餘種
桑五十𣗳棗五株榆三根非桑之土夫給一畝依法課
蒔餘果及多種桑榆者不禁諸應還之田不得種桑榆
棗果種者以違令論地入還分諸桑田皆為代業身終
不還恒從見口有盈者無受無還不足者受種如法盈
者得賣其盈不足者得買所不足不得賣其分亦不得
買過所足諸麻布之土男夫及課别給麻田十畝婦人
五畝奴婢依良皆從還受之法諸有舉戸老小殘疾無
受田者年十一以上及疾者各授以半夫田年踰七十
者不還所受寡婦守志者雖免課亦授婦田諸還受人
田恒以正月若始受田而身亡及賣買奴婢牛者皆至
明年正月乃得還受諸土廣人稀之處隨力所及官借
人種蒔後有來居者依法封授諸地狹之處有進丁授
田而不樂遷者則以其家桑田為正田分又不足不給
倍田又不足家内人别減分無桑之鄉準此為法樂遷
者聼逐空荒不限異州他郡唯不聼避勞就逸其地足
之處不得無故而移諸人有新居者三口給地一畝以
為居室奴婢五口給一畝男女十五以上因其地分口
課種菜五分畝之一諸一人之分正從正倍從倍不得
隔越他畔進丁受田者恒從所近若同時俱受先貧後
富再倍之田放此為法諸逺流配謫無子孫及户絶者
墟宅桑榆盡為公田以供授受授受之次給其所親未
給之間亦借其所親諸宰人之官各隨廨給公田刺史
十五頃太守十頃治中别駕各八頃縣令郡丞六頃更
代相付賣者坐如律(職分田/起於此) 北齊給授田令仍依魏
朝毎年十月普令轉授成丁而授丁老而退不聼賣易
文宣帝天保八年議徙冀定瀛無田之人謂之樂遷於
幽州寛鄉以處之(秦漢州郡則大魏晉年代乆逺改移/分析或未易知以此要有解釋近代)
(制置今多因習則不/假繁叙他皆𩔖此)武成帝河清三年詔毎歳春月各
依鄉土早晩課人農桑自春及秋男子十五以上皆營
蠶桑孟冬布田畝蠶桑之月婦女十五以上皆營蠶桑
孟冬刺史聼審教之優劣定殿最之科品人有人力無
牛或有牛無人力者須令相便皆得納種使地無遺利
人無游手又令男子率以十八受田輸租調二十充兵
六十免力役六十六退田免租調京城四靣諸方之外
三十里内為公田受公田者三縣代遷戸職事官一品
以下逮於羽林武賁各有差其外畿郡華人官第一品
以下羽林武賁以上各有差職事及百姓請墾田者名
為永業田奴婢受田者親王止三百人嗣王二百人第
二品嗣王以下及庶姓王百五十人正三品以上及皇
宗百人七品以上八十人八品以上至庶人六十人奴
婢限外不給田者皆不輸其方百里外及州人一夫受
露田八十畝婦人四十畝奴婢依良人限數與者在京
百官同丁牛一頭受田六十畝限止四牛毎丁給永業
二十畝為桑田其田中種桑五十根榆三根棗五根不
在還受之限非此田者悉入還受之分土不宜桑者給
麻田如桑田法(宋孝王關東風俗傳曰其時強弱相凌/恃勢侵奪富有連畛亘陌貧無立錐之)
(地昔漢氏募人徙田恐遺墾課令就良美而齊氏全無/斟酌雖有當年權格時暫施行争地文案有三十年不)
(了者此由授受無法者也其賜田者謂公田及諸横賜/之田魏令職分公田不問貴賤一人一頃以供芻秣自)
(宣武出獵以來始以永賜得聼賣買遷鄴之始濫職衆/多所得公田悉從貨易又天保之代曽遥壓首人田以)
(充公簿比武平以後横賜諸貴及外戚佞寵之家亦以/盡矣又河渚山澤有可耕墾肥饒之處悉是豪勢或借)
(或請編户之人不得一壟糾賞者依令口分之外知有/買匿聼相糾列還以此地賞之至有貧人實非賸長買)
(匿者茍貪錢貨許吐壮丁口分以與糾人亦既無田即/便逃走怙賣者怙荒田七年熟田五年錢還地還依令)
(聼詐露田雖復不聼賣買賣買亦無重責貧户因王課/不濟率多貨賣田業至春困急輕致藏走亦有懶惰之)
(人雖存田地不肯肆力在外浮游三正賣其口田以供/租課比來頻有還人之格欲以招慰逃散假使暫還即)
(賣所得之地地盡還走雖有還名終不肯住正由縣聴/其賣怙田園故也廣占者依令奴婢請田亦與良人相)
(似以無田之良口比有地之奴牛宋世良天保中獻/書請以富家牛地先給貧人其時朝列稱其合理)
後周文帝霸政之初創置六官司均掌田里之政令凡
人口十以上宅五畝口七以上宅四畝五以下宅三畝
有室者田百四十畝丁者田百畝 隋文帝令自諸王
以下至於都督皆給永業田各有差多者至百頃少者
至三十頃其丁男中男永業露田皆遵後齊之制並課
𣗳以桑榆及棗其田宅率三口給一畝京官又給職分
田一品者給田五頃至五品則為田三頃其下毎品以
五十畝為差至九品為一頃外官亦各有職分田又給
公廨田以供用文帝以天下户口歳増京輔及三河地
少而人衆衣食不給議者咸欲徙就寛鄉帝乃發使四
出均天下之田其狹鄉毎丁纔至二十畝老小又少焉
唐開元二十五年令田廣一歩長二百四十歩為畝
百畝為頃丁男給永業田二十畝口分田八十畝其中
男年十八以上亦依丁男給老男篤疾廢疾各給口分
田四十畝寡妻妾各給口分田三十畝先永業者通充
口分之數黄小中丁男女及老男篤疾廢疾寡妻妾當
户者各給永業田二十畝口分田二十畝應給寛鄉並
依所定數若狹鄉所受者減寛鄉口分之半其給口分
田者易田則倍給(寛鄉三易以上者/仍依鄉法易給)其永業田親王百
頃職事官正一品六十頃郡王及職事官從一品各五
十頃國公若職事官正二品各四十頃郡公若職事官
從二品各三十五頃縣公若職事官正三品各二十五
頃職事官從三品二十頃侯若職事官正四品各十四
頃伯若職事官從四品各十頃子若職事官正五品各
八頃男若職事官從五品各五頃上柱國三十頃柱國
二十五頃上䕶軍二十頃䕶軍十五頃上輕車都尉十
頃輕車都尉七頃上騎都尉六頃騎都尉四頃驍騎尉
飛騎尉各八十畝雲騎尉武騎尉各六十畝其散官五
品以上同職事給兼有官爵及勲俱應給者唯從多不
並給若當家口分之外先有地非狹鄉者並即迴受有
賸追收不足者更給諸永業田皆傳子孫不在收授之
限即子孫犯除名者所承之地亦不追毎畝課種桑五
十根以上榆棗各十根以上三年種畢鄉土不宜者任
以所宜𣗳充所給五品以上永業田皆不得狹鄉受任
於寛鄉隔越射無主荒地充(即買䕃賜田充/者雖狹鄉亦聴)其六品以
下永業即聼本鄉取還公田充願於寛鄉取者亦聼應
賜人田非指的處所者不得狹鄉給其應給永業人若
官爵之内有解免者從所解者追(旣解免不盡者/隨所降品追)其除
名者依口分例給自外及有賜田者並追若當家之内
有官爵及少口分應受者並聴迴給有䞉追收其因官
爵應得永業未請及未足而身亡者子孫不合追請也
諸襲爵者唯得承父祖永業不合别請若父祖未請及
未足而身亡者減始受封者之半給其州縣縣界内所
有部受田悉足者為寛鄉不足者為狹鄉諸狹鄉田不
足者聴於寛鄉遥受應給園宅地者良口三口以下給
一畝毎三口加一畝賤口五口給一畝毎五口加一畝
並不入永業口分之限其京城及州郡縣郭下園宅不
在此例諸京官文武職事職分田一品一十二頃二品
十頃三品九頃四品七頃五品六頃六品四頃七品三
頃五十畝八品二頃五十畝九品二頃並去京城百里
内給其京兆河南府及京縣官人職分田亦准此即百
里外給者亦聼諸州及都䕶府親王府官人職分田二
品一十二頃三品一十頃四品八頃五品七頃六品五
頃(京畿縣/亦准此)七品四頃八品三頃九品二頃五十畝鎮戍
關津岳瀆及在外監官五品五頃六品三頃五十畝七
品三頃八品二頃九品一頃五十畝三衛中郎將上府
折衝都尉各六頃中府五頃五十畝下府及郎將各五
頃上府果毅都尉四頃中府三頃五十畝下府三頃上
府長史别將各三頃中府下府各二頃五十畝親王府
典軍五頃五十畝副典軍四頃千牛備身左右太子千
牛備身各三頃(親王府文武官随府/出藩者於在所處給)諸軍上折衝府兵
曹二頃中府下府各一頃五十畝其外軍校尉一頃二
十畝旅師一頃隊正副各八十畝皆於領側州縣界内
給其校尉以下在本縣及去家百里内領者不給諸驛
封田皆隨近給毎馬一匹給地四十畝若驛側有牧田
之處疋各減五畝其𫝊送馬毎疋給田二十畝諸庶人
有身死家貧無以供𦵏者聴賣永業田即流移者亦如
之樂遷就寛鄉者并聼賣口分(賣充住宅邸店碾磑者/雖非樂遷亦聼私賣)
諸買地者不得過本制雖居在狹鄉亦聼依寛制其賣
者不得更請凡賣買皆須經所部官司申牒年終彼此
除附若無文牒輒賣買財没不追地還本主諸以工商
為業者永業口分田各減半給之在狹鄉者並不給諸
因王事没落外藩不還有親屬同居其身分之地六年
乃追身還之日隨便先給即身死王事者其子孫雖未
成丁身分地勿追其因戰傷及篤疾廢疾者亦不追減
聼終其身也諸田不得貼賃及質違者財没不追地還
本主若從逺役外任無人守業者聴貼賃及質其官人
永業田及賜田欲賣及貼賃者皆不在禁限諸給口分
田務從便近不得隔越若因州縣改易𨽻地入他境及
犬牙相接者聼依舊受其城居之人本縣無田者聼隔
縣受(雖有此制開元之季天寳以來法令/弛壞兼幷之弊有踰於漢成哀之間)親王出蕃者
給地一頃作園若城内無可開拓者於近城便給如無
官田取百姓地充其地給好地替 増玉海林勲曰周
制歩百為畝百畝僅得唐之四十餘畝耳唐之口分人
八十畝幾倍於古蓋貞觀之盛户不及三百萬永徽惟
増十五萬若周則王畿千里已有三百萬家之田列國
不與焉是以唐制受田倍於周而地亦足以容之狹鄉
雖裁其半猶可當成周之制然按一時户口而不為異
日計則後守法難矣旣無振貧之術乃許之賣田後魏
以來敝法也是以啟兼并之漸 文獻通考水心葉氏
曰自古天下之田無不在官民未嘗得私有之但強者
力多却能兼并衆人之利以為富弱者無力不能自耕
其所有之田以致轉徙流蕩故先王之政授田官以授
天下之田貧富強弱無以相過天下無甚貧甚富之民
周公治周授田之制先治天下之田以為井井為疆界
嵗用人力修治之溝洫畎澮皆有定數疆界既定人無
緣得占田其間田有弱者游手者不耕却無強民兼并
之害至商鞅用秦開阡陌已不復有井田之舊天下之
田却簡直易見惟恐人無力以耕之故秦漢之世有豪
強兼并之患雖然如此猶不明説在民但官不得治故
民得自侵占而貧者插手不得不得不去而為游手轉
而為末業漢世如董仲舒師丹雖建議欲限天下之田
其制度却又與三代不合光武中興亦只是問天下度
田多少至於漢亡三國並立民死於兵革之餘未至繁
息天下皆為曠土當時天下之田旣不在官又亦終不
在民但隨其力之所能至而耕之元魏稍立田制至北
齊後周皆相承授民田其初亦未嘗無法制但末年推
行不到頭法度亦是空立唐興只因元魏北齊制度而
損益之其度田之法闊一歩長二百四十歩為畝百畝
為頃一夫受田一頃周制乃是百歩為畝唐却是一倍
有餘此一項制度與成周不合八十畝為口分二十畝
為世業是一家之田口分須據下來人數占田多少周
制八家皆私百畝唐制若子弟多則占田愈多此又一
項與成周不合所謂田多可以足其人者為寛鄉少者
為狹鄉狹鄉之田減寛鄉之半其地有厚薄嵗一易者
倍授之寛鄉三易者不倍授工商者寛鄉減半狹鄉不
給亦與周制不同其自狹鄉徙寛鄉者又得并賣口分
永業而去成周之制雖是授田與民其間水旱凶荒上
又賑貸救卹使之可以相補助而不至匱乏若唐但知
授田而已而無補助之法縱立義倉賑給之名而既令
自賣其田便自無恤民之實矣周之制最不容民遷徙
惟有罪則徙之唐却容遷徙并得自賣口分之田方授
田之初其制已不可久又許之自賣民始有契約文書
而得以私自賣易故唐之比前世其法雖為初立然先
王之法亦自此大壞矣後世但知貞觀之法執之以為
據故公田始變為私田而田終不可改蓋縁立賣田之
法所以必至此田制既壞至於今官私遂各自立境界
民有没入官者則封固之時或召賣不容民自籍所謂
私田官執其契劵以各征其直要知田制所以壞乃是
唐世使民得自賣其田始前世雖不立法其田不在官
亦不在民唐世雖有公田之名而為私田之實其後兵
革既起征歛煩重民得自有其田而公賣之天下紛紛
遂相兼并故不得不變而為兩税要知其弊實出於此
玊海曰開元九年以宇文融為括田使括逃户及籍
外田時户版刓隠人去本籍詭脫繇賦豪弱相并融由
御史陳便宜請校天下籍收匿户羡田以融為覆田勸
農使諸道收没户八十萬田稱是 文獻通考曰周顯
徳五年賜諸道均田詔曰朕以干戈既弭寰海漸寧言
念地征罕臻藝極須議並行均定所冀永適輕重卿受
任方隅深窮治本必能副寡昧平分之意察鄉閭致弊
之源明示條章用分寄任乃命左散騎常侍艾頴等三
十四人使諸州檢定民租 先是上因覽元稹長慶集
見在同州所上均田表因令製素成圗直考其事以便
觀覽徧賜諸道議均定民租至是乃詔行之 宋史曰
農田之制自五代以兵戰為務條章多闕周世宗始遣
使均括諸州民田宋太祖即位循用其法建隆以來命
官分詣諸道均田苛暴失實者輒遣黜申明周顯徳三
年之命課民種𣗳定民籍為五等第一等種雜𣗳百毎
等減二十為差棃棗半之男女十嵗以上種韭一畦闊
一步長十歩乏井者鄰伍為鑿之令佐春秋廵視書其
數秩滿第其課為殿最又詔所在長吏諭民有能廣植
桑棗墾闢荒田者止輸舊租諸州各隨風土所宜量地
廣狹土壤瘠埆不宜種藝者不責課民伐桑棗為薪者
罪之剥桑三工以上為首者死從者流不滿三工者減
死配役從者徙 文獻通考曰五代以來常檢視見墾
田以定嵗租吏緣為姦稅不均適由是百姓失業田多
荒萊乃詔禁止許民闢土州縣無得檢括止以見佃為
額 宋史曰太平興國中兩京諸路許民共推練土地
之宜明𣗳藝之法者一人縣補為農師令相見田畝肥
瘠及五種所宜某家有某種某户有丁男某人有耕牛
即同鄉三老里胥召集餘夫分畫曠土勸令種蒔候嵗
熟共取其利為農師者蠲稅免役民有飲博怠於農務
者農師謹察之白州縣論罪以警游惰所墾田即為永
業 文獻通考至道元年詔曰近嵗以來天災相繼民
多轉徙田卒汚萊招誘雖勤逋逃未復宜申勸課之㫖
更示蠲復之恩應州縣曠土並許民請佃為永業仍蠲
三嵗租三嵗外輸三分之一州縣官吏勸民墾田之數
悉書於印紙以俟旌賞 宋史曰真宗景徳中丁謂等
取唐開元中宇文融請置勸農判官檢户口田土偽濫
且慮别置官煩擾乃請少卿監為刺史閤門使以上知
州者並兼管内勸農事及通判並兼勸農事天禧四年
始詔諸路提㸃刑獄朝臣為勸農使使臣為副使凡農
田事悉領焉置局案鑄印給之凡奏舉親民之官悉令
條析勸農之績以為殿最 自景徳以來四方無事百
姓康樂户口蕃庶田野日闢仁宗即位之初上書者言
賦役未均田制不立因詔限田公卿以下毋過三十頃
牙前将吏應復役者毋過十五頃止一州之内過是者
論如違制律以田賞告者既而三司言限田一州而卜
𦵏者牽於隂陽之說至不敢舉事又聽數外置墓田五
頃而任事者終以限田不便未㡬即廢時又禁近臣置
别業京師及寺觀毋得市田 文獻通考曰景祐時諫
官王素言天下田賦輕重不等請均定而歐陽修亦言
祕書丞孫琳嘗徃洺州肥鄉縣與大理寺丞郭諮以千
步方田法括定名田願召二人者三司使亦以為然且
請於亳夀蔡汝四州擇尤不均者均之於是遣諮蔡州
諮首括一縣得田二萬六千九百三十餘頃均其賦於
民既而諮言州縣多逃田未可盡括朝廷亦重勞人遂
罷 神宗熈寧五年重修定方田法詔司農以均稅條
約并式頒之天下以東西北各千歩當四十一頃六十
六畝一百六十歩為一方嵗以九月縣以令佐分地計
量隨陂原平澤而定其地因赤淤黒壚而辨其色方量
畢以地及色參定肥瘠而分五等以定稅則至明年三
月畢掲以示民一季無訟即書户帖連荘帳付之以為
地符若瘠鹵不毛及衆所食利山林陂塘路溝墳墓皆
不立稅凡田方之角立土為峰植其野之所宜木以封
表之有方帳有荘帳有甲帖有户帖其分烟析生典賣
割移官給契官置簿皆以今所方之田為正令既具乃
以濟州鉅野尉王曼為指教官先自京東路行之諸路
倣焉其後必嵗稔農隙乃行而縣多山林者或行或否
八年詔罷方田徽宗崇寧三年宰臣蔡京等請復行方
田從之推行自京西北兩路始大觀四年詔方田官吏
非特妄増田稅又兼不食之山而方之俾出芻草之直
民户因此廢業失所其悉加改正如其舊 髙宗紹興
十二年左司貟外郎李椿年言經界不正十害乃以椿
年為兩浙運使專委措置經界請先徃平江諸縣俟其
就緒即徃諸州要在均平更不増稅額陂塘塍埂之壞
於水者官借錢以修之圗寫墟畝選官按覆令各户各
鄉造砧基簿仍示民以賞罰開諭禁防靡不周盡 初
朝廷以淮東西京西湖北四路被邉姑仍其舊又漳汀
泉三州未畢行明年詔瓊州萬安昌化吉陽軍海外土
産瘠薄已免經界其稅額悉如舊又瀘南帥臣馮檝疏
論不便於是瀘溆州長寧軍並免果州廣安軍既行亦
復罷自餘諸路州縣皆次第有成 光宗時知漳州朱
熹奏言經界最為民間莫大之利紹興已推行處圗籍
尚存田稅可考貧富得實訴訟不煩公私兩便獨漳汀
泉三州未行細民業去稅存不勝其苦而州縣坐失常
賦日朘月削安可底止臣切獨任其必可行也然行之
詳則足為一定之法行之略則適滋他日之弊但此法
之行貧民下户皆所深喜然不能自達其情豪家猾吏
實所不樂皆善為辭說以惑羣聽賢士大夫之喜安静
厭紛擾者又或不深察而望風沮怯此則不能無慮今
已仲秋向去農隙只有兩月乞即詔監司州郡施行漳
泉二州被命相度而泉州操兩可之說上令先行於漳
州明年春詔漕臣陳公亮同熹協力奉行而南方地煖
農務既興已非其時熹猶冀嗣嵗可行益加講究毎謂
經界半年可了以半年之勞而革數百年之弊向後亦
須五十年未壞合令四縣作四樓以貯簿籍州作一樓
以貯四縣圗帳條畫既備細民知其不擾而利於己莫
不鼓舞而貴家豪右占田隠稅侵漁貧弱者胥為異論
以摇之至有進状言不便者前詔遂格閱兩月熹請祠
去㝷命持節湖南猶以經界不行自劾議者惜之 宋
史曰景定四年殿中侍御史陳堯道等言廩兵和糴造
楮之弊乞依祖宗限田議自兩浙江東西官民户踰限
之田抽三分之一買充公田得一千萬畝之田則嵗有
六七百萬斛之入可以餉軍可以免糴可以重楮可以
平物而安富一舉而五利具矣有旨從其言朝士有異
議者丞相賈似道奏捄楮之策莫切於住造楮住造楮
莫切於免和糴免和糴莫切於買踰限田帝曰當一意
行之浙西安撫魏克愚言取四路民田立限回買所以
免和糴而益邦儲議者非不自以為公且忠也然未見
其利而適見其害近給事中徐經孫奏記丞相言江西
買田之弊甚詳若浙西之弊則尤有甚於經孫所言者
因歴述其為害者八事疏奏不肖者六郡回買公田起
租滿石者償二百貫九斗者償一百八十貫八斗者償
一百六十貫七斗者償一百四十貫六斗者償一百二
十貫五千畝以上以銀半分官告五分度牒二分㑹子
二分半五千畝以下以銀半分官告三分度牒二分㑹
子三分半千畝以下度牒㑹子各半五百畝至三百畝
全以㑹子六郡騷然民至有本無田而以歸并抑買自
經者分置荘官催租州縣督荘官及時交收運發時有
言公田之害者似道皆罷黜之至徳祐元年詔公田最
為民害稔怨十有餘年自今並給田主令率其租户為
兵而宋祚訖矣 續文獻通考曰金之田制量田以營
造尺五尺為歩闊一歩長二百四十歩為畝百畝為頃
民田業各從其便賣質與人無禁但令隨地輸租而已
凡桑棗民户以多植為勤少者必植其地十之三猛安
謀克户少者必課種其地十之一除枯補新使之不缺
凡請射荒地者以最下地五等減半定租八年始徴之
作己業者以第七等減半為稅七年始徴之自首冒比
鄰地者輸官租三分之二佃黄河退灘者次年納租
泰和元年用尚書省申明舊制猛安謀克户毎田四十
畝𣗳桑一畝毁𣗳木者有禁鬻地土者有刑其田多汙
萊人户缺乏并坐所臨長吏 元世祖時趙天麟上策
言今王公大人之家或占民田近於千頃不耕不稼謂
之草場專放孳畜又江南豪家廣占農地驅役佃户無
爵邑而有封君之貴無印節而有官府之權恣縱妄為
靡所不至又貧家樂嵗終身苦凶年不免於死亡荆楚
之域至有僱妻鬻子者衣食不足由豪富之兼并故也
今欲復井田尚恐騷動天下豪富之家宜限田以漸復
之凡宗室王公之家限田㡬百頃凡巨族官民之家限
田㡬十頃凡限外退田者賜其官長以空名告身毎田
㡬頃官階一級凡限田之外蔽欺田畝者坐以罪限外
之田有佃户者就令佃户為主未嘗墾闢者令無田之
民占而闢之且全免第一年租稅次年減半第三年依
例科徴凡占田不可過限凡以後有賣田者買田亦不
可過限也私田既定乃定公田公田之法凡九等一品
者二十頃二品者十六頃三品者十五頃四品者十二
頃以下俱以二頃為差至九品但二頃而已庶乎民獲
恒產官足養亷如是而行之五十年之後井田可以復
興矣 至元二十八年詔頒農桑雜令毎村以五十家
立一社擇髙年曉農事者為長増至百家别設長一人
不及五十家者與别村合社地逺不能合者聽自立社
專掌教督農民凡種田者立碑撅於田側書某社某人
於上社長以時㸃視有喪病不能耕種者合衆力助之
一社災病多者兩社均助浚河渠以防旱暵地髙者造
水車貧不能造者官給材木田無水者穿井井深不能
得水者聽種區田又毎丁課種棗二十本雜果十本土
性不宜者種榆栁等荒閒之地悉以付民毎年十月合
州縣官正一員廵視有蝗蝻遺子者設法除之後以勸
農官吏擾民罷其廵行之制止移文勸諭 明太祖既
定天下遂覆實天下土田造成册籍既而兩浙及蘇州
等府富民畏避差役徃徃以田産零星花附於親鄰佃
僕之户名為貼脚詭寄久之相習成風鄉里欺州縣州
縣欺府奸弊百出名為通天詭寄太祖亷知之遂召國
子生武淳等徃各處隨其稅糧多寡分為㡬區區定糧
長四人乃集糧長暨耆民躬履田畝以量度之遂圗其
田之方圓大小次書其主名及田之四至編彚為冊號
曰魚鱗冊洪武丁卯冊成進之 三年上諭中書省臣
曰蘇松嘉湖杭五郡地窄民衆細民無田徃徃逐末利
而食不給臨濠朕故鄉也田多未闢土有遺利宜令五
郡民無田產者徃臨濠開種就以所種田為己業官給
牛種舟糧資遣之三年不徴其稅於是徙者四千餘户
二十一年户部郎中劉元臯言古者狹鄉之民遷於
寛鄉蓋欲使地不失利民有恒産今河北諸處兵後田
荒居民鮮少山東西之民生齒日繁宜令分丁徙居寛
閒之地開種田畝則國賦増而民生遂矣上諭户部侍
郎楊靖曰山東地廣民不必遷山西民衆宜如其言於
是遷山西澤潞二州民之無田者徃彰徳真定臨清歸
徳太康諸閒曠之地 嘉靖二十一年給事中夏言疏
太祖髙皇帝立國之初檢覆天下官民田土令山東河
南地方額外荒土任民儘力開墾永不起科至宣宗又
令北直𨽻地方比照山東河南事例民間新開荒田不
問多寡永不起科至正統六年則令北直𨽻開&KR1774;荒田
從輕起科實於祖宗之法畧有背戾至景帝㝷亦追復
洪武舊例不許額外丈量起科至今所當遵行所以然
者蓋緣北方地土平夷廣衍中間大半瀉鹵瘠薄之地
葭葦沮洳之塲且地形率多窪下一遇數日之雨即成
淹没祖宗列聖蓋有見於此所以有永不起科之例又
有不許額外丈量之禁是以北方人民雖有水潦災傷
猶得隨處耕墾以幇取糧差不致坐窘衣食夫何近年
以來權倖親暱之臣不知民間疾苦不知祖宗法度妄
聽奸民投獻輙自違例奏討将畿甸州縣人民奉例開
墾永業指為無糧地土一槩奪為已有由是公私荘田
踰鄉跨邑小民恒産嵗脧月削産業既入展轉流亡是
豈祖宗列聖立國之法乎
屯田一
原杜氏通典曰漢昭帝始元二年詔發習戰射士詣朔
方調故吏将屯田張掖郡(調發選之也故吏前為官職/者令其領率戰射士於張掖)
(為/屯)孝宣帝神爵元年遣後将軍趙充國將兵擊先零𦍑
充國以擊虜殄滅為期乃欲罷騎兵屯田以待其弊奏
曰臣所将吏士馬牛食月用糧榖十九萬九千六百三
十斛鹽千六百九十三斛茭藁二十五萬二百八十六
石(石百二/十斤)難久不解徭役不息又恐他夷卒有不虞之
變且𦍑虜易以計破難用兵碎也故臣愚心以為擊之
不便計度臨𦍑東至浩(音/告)亹(音門即金城郡廣武縣/地臨𦍑在今西平郡也)𦍑
虜故田及公田民所未墾可二千頃以上其間郵亭多
壞敗者臣前部士入山伐材木大小六萬餘枚皆在水
次願罷騎兵留弛刑應募及淮陽汝南歩兵與吏私從
者合凡萬二百八十一人用糓月二萬七千三百六十
三斛鹽三百八斛分屯要害處氷解漕下繕鄉亭浚溝
渠(漕下以水運木/而下也繕補也)理湟(音/皇)陿(音/夾)以西道橋七十所令可
至鮮水左右田事出賦人二十畝(田事出謂至春人出/營田也賦謂班與之)
至四月草生發郡騎及屬國胡騎伉健各千倅馬什二
就草(倅副也什二者千騎/則與副馬二百匹也)為田者游兵以充入金城郡
益積蓄省大費今大司農所轉糓至者足支萬人一嵗
食謹上田處及器用簿唯陛下裁許之上報曰如将軍
之計充國又奏曰今留歩士萬人屯田地勢平易臣愚
以為屯田内有亡費之利外有守禦之備騎兵雖罷虜
見萬人留田為必禽之具其土崩歸徳宜不久矣詔罷
其兵獨充國留屯田大獲地利明年遂破先零 魏武
既破黄巾欲經略四方而苦軍食不足羽林監頴川棗
祗建置屯田於是以任峻為典農中郎将募百姓屯田
於許下(今穎川郡/許昌縣也)得糓百萬斛郡國例置田官數年之
中所在積粟倉廩皆滿廢帝齊王芳正始四年司馬宣
王督諸軍伐吳時欲廣田蓄榖為滅賊資乃使鄧艾行
陳項以東至夀春(自今淮陽郡項城/縣以束至夀春郡)艾以為田良水少
不足以盡地利宜開河渠可以大積軍糧又通漕運之
道乃著濟河論以喻其指又以為昔破黄巾因為屯田
積糓於許都以制四方今三隅已定事在淮南毎大軍
征舉運兵過半功費巨億以為大役陳蔡之間土下田
良可省許昌左右諸稻田并水東下令淮北屯二萬人
淮南三萬人十二分休常有四萬人且田且守水豐常
收三倍於西計除衆費嵗完五百萬斛以為軍資六七
年間可積三千萬斛於淮上此則十萬之衆五年之食
也以此乗吳無徃而不克矣宣王善之皆如艾計遂北
臨淮水自鍾離西南横石以西盡泚(旁脂/反)水四百餘里
置一營六十人且田且守兼循廣淮陽百尺二渠上引
河流下通淮潁大理諸陂於潁南北穿渠三百餘里溉
田二萬頃淮南北皆相連接自夀春到京師農官兵田
雞犬之聲阡陌相屬毎東南有事大軍興衆汎舟而下
達於江淮資食有儲而無水害艾所建也 晉羊祜為
征南大将軍鎮襄陽吳石城守去襄陽七百餘里毎為
邉害祜患之竟以詭計令吳罷守於是戌邏減半分以
墾田八百餘頃大獲其利祜之始至也軍無百日之糧
及至季年有十年之積太康元年平吳之後當陽侯杜
元凱在荆州(今襄/陽郡)修召信臣遺蹟(召信臣所作鉗盧陂/六門堰並今南陽郡)
(穰縣界時為/荆州所統)激用滍(音/蚩)淯(音/育)諸水以浸原田萬餘頃分
疆刋石使有定分公私同利衆庶賴之號曰杜父舊水
道唯沔漢達江陵千數百里北無通路又巴丘湖沅湘
之㑹表裏山川實為險固荆蠻之所恃也預乃開揚口
起夏水達巴陵千餘里(夏水揚口在今江陵/縣界巴陵即今郡)内瀉長江
之險外通零桂之漕(零陵桂/陽並郡)南土歌之曰後世無叛由
杜翁孰識智名與勇功 東晉元帝督課農功二千石
長吏以入糓多少為殿最其宿衛要任皆令赴農使軍
各自佃即以為廩大興中三吳大饑後軍将軍應詹上
表曰魏武帝用棗祗韓浩之議廣建屯田又於征伐之
中分帶甲之士隨宜開墾故下不甚勞大功克舉間者
流人奔東吳東吳今儉皆以還返江西良田曠廢未久
火耕水耨為功差易宜簡流人興復農官功勞報賞皆
如魏氏故事一年與百姓二年分稅三年計賦稅以使
之公私兼濟則倉庾盈億可計日而待穆帝升平初荀
羡為北部都尉鎮下邳(今臨淮/郡縣)屯田於東陽之石鼈(亦/在)
(今臨淮/郡界也)公私利之 齊髙帝勅桓崇祖修理芍陂田曰
卿但努力營田自然平殄虜㓂昔魏置典農而中都足
食晉開汝潁而河沛委儲卿宜勉之 後魏文帝大統
十一年大旱十二年祕書丞李彪上表請别立農官取
州郡户十分之一為屯田人相水陸之宜料頃畝之數
以贓贖雜物市牛科給令其肆力一夫之田嵗責六十
斛甄其正課并征戍雜役行此二事數年之中則糓積
而人足矣帝覽而善之㝷施行焉自此公私豐贍雖有
水旱不為害也 北齊廢帝乾明中尚書左丞蘇珍芝
又議修石鼈等屯嵗收數十萬石自是淮南軍防糧足
孝昭帝皇建中平州刺史嵇華建議開幽州督亢舊陂
(今范陽郡/范陽縣界)長城左右營屯嵗收稲粟數十萬石北境得
以周贍又於河内置懷義等屯以給河南之費自是稍
止轉輸之勞武成帝河清三年詔縁邉城守堪墾食者
營屯田置都子使統之一子使掌田五十頃嵗終課其
所入以論褒貶 隋文帝開皇三年突厥犯塞吐谷渾
宼邉轉輸勞弊乃令朔方總管趙仲卿於長城以北大
興屯田 唐開元二十五年令諸屯隸司農寺者毎五
十頃以下二十頃以上為一屯隸州鎮諸軍者毎五十
頃為一屯應置者皆從尚書省處分其舊屯重置者一
依承前封疆為定新置者並取荒閑無籍廣占之地其
屯雖料五十頃易田之處各依鄉原量事加數其屯官
取勲官五品以上及武散官并前資邉州縣府簡堪者
充之(後上元中於楚州古射陽湖置洪澤屯/壽州置芍陂屯厥田沃壤大獲其利) 増文獻
通考曰元和中振武軍饑宰相李絳請開營田可省度
支漕運及絶和糴欺隠憲宗稱善乃以韓重華為振武
京西營田和糴水運使起代北墾田三百頃出贓罪吏
九百餘人給以耒耜耕牛假糧種使償所負粟二嵗大
熟因募人為十五屯毎屯百三十人人耕百畝就髙為
堡東起振武西逾雲州極於中受降城凡六百餘里列
柵二十墾田三千八百餘頃嵗收粟二十餘萬石省度
支錢二千餘萬緡重華入朝奏請益開田五千頃法用
人五千可以盡給五城㑹李絳已罷後宰相持其議而
止憲宗末天下營田皆雇民或借庸以耕又以瘠地易
上地民間苦之 太和末王起奏立營田後党項大擾
河西邠寧節度使畢諴亦募士開營田嵗收三十萬斛
省度支錢數百萬緡 上元中於楚州古射陽湖置洪
澤屯夀州置芍陂屯厥田沃壤大獲其利 宋淳化四
年六宅使何承矩請於順安砦西引易河築堤為屯田
既而河朔連年大水及承矩知雄州又言宜因積潦為
陂塘大作稲田以足食滄州臨津令閩人黄懋上書言
閩地惟種水田緣山導泉倍費功力今河北州軍多陂
塘引水溉田省功易就三五年内公私必大獲其利詔
承矩按視還奏如懋言遂以承矩為制置河北沿邉屯
田使懋充判官發諸州鎮兵一萬八千人給其役凡雄
莫霸州平戎順安等軍興堰六百里置斗門引淀水灌
溉初年種稲直霜不成懋以晩稲九月熟河北霜早而
地氣遲江東早稲七月即熟取其種課令種之是嵗八
月稲熟初承矩建議沮之者甚衆武臣習攻戰亦恥於
營葺既種稲不成羣議愈甚事㡬為罷至是議者乃息
而莞蒲蜃蛤之饒民頼其利矣 度支判官陳堯叟等
上言臣等毎於農畝之業精求利害之理必在乎修因
地之利建用水之法自漢魏晉唐以來於陳許鄧潁蔡
宿亳至於夀春用水利墾田陳迹具在望選稽古通明
之士為諸州長吏兼管農事大開公田以通水利發江
淮下軍散卒及募民以充役毎一夫給牛一頭治田五
十畝雖古制一夫百畝今且墾其半俟久而古制可復
也畝約收三斛嵗可得十五萬斛凡七州之間置二十
屯可得三百萬斛行之二三年必可至倉廪充實省江
淮漕運傅子曰陸田命縣於天人力雖修茍水旱不時
則一年之功棄矣水田之制由人力人力茍修則地利
可盡也太宗覽奏嘉之即遣大理寺皇甫選光禄寺丞
何亮乗傳徃諸州按視經度事卒不行 咸平中陜西
轉運使劉綜亦言宜於古原州建鎮戎軍置屯田今本
軍一嵗給芻糧四十餘萬石束約費茶鹽五十餘萬儻
更令逺民輸送其費益多請於軍城四靣立屯田務開
田五百頃置下軍二千人牛八百頭耕種之又於軍城
前後及北至木峽口各置堡砦分居其人無宼則耕寇
來則戰就命知軍為屯田制置使自擇使臣充四砦監
押毎砦五百人充屯戍從之 治平三年河北屯田有
田三百六十七頃得糓三萬五千四百六十八石(屯田/因兵)
(屯得名則固以兵耕營田募民耕之而分里築室以居/其人畧如晁錯田塞之制故以營名其實用民而非兵)
(也國初惟河北屯田有兵若江浙間名屯田者皆因五/代舊名非實有屯也祥符九年李允則奏改保州定州)
(營田務為屯田務則募兵以供其役熙寧取屯田務罷/之則又收務兵各隷其州以為廂軍則屯營固異制矣)
(然咸平中營田襄州既而又取鄰州兵用之則非單出/民力熙豐間屯營都在邉州土曠人少則不復更限兵)
(民於是屯田營/田實同名異) 初營田皆置務何承矩建議於河北
歐陽修募弓箭手於河東陳恕韓知古招置營田於河
東北范仲淹大興屯田於陜西耿望置屯田襄州章惇
初築沅州亦為屯田務正以極邉多不耕之地並邉多
流徙之餘因地之利課以耕耘贍師旅而省轉輸此所
以為扈邉實塞之要務足國定民之至計也然屯田以
兵營田以民固有異制咸平中襄州營田既調夫矣又
取鄰州之兵是營田不獨以民也熙豐中邉州營屯不
限兵民皆取給用是屯田不獨以兵也至於招弓箭手
不盡之地復以募民則兵民參錯固無異也然前後施
行或以侵占民田為擾或以差借耨夫為擾或以諸郡
括牛為擾或以兵民雜耕為擾又或以諸路廂軍不習
耕種不能水土為擾至於嵗之所入不償其費遂又報
罷惟因弓箭手為助田法一夫受田百畝别以十畝為
公田俾之自備種糧功力嵗收一石水旱三分除一官
無廪給之費民有耕鑿之利若可以為便矣然弓箭手
之招至者未安其業而種糧無所仰給且又責其借力
於公田慮人心易摇卒莫之行(熈寧九年/鄭民憲疏) 紹興元年
知荆南府解潜奏辟宗綱樊賔措置屯田詔除宗綱充
荆南府公安軍鎮撫使司措置五州營田官樊賔副之
渡江後營田蓋始於此其後荆州軍食仰給省縣官之
半焉 隆興元年工部尚書張闡言今日荆襄屯田之
害非田之不可耕也無耕田之民也官司慮其功之不
就不免課之游民游民不足不免抑勒百姓捨已熟田
耕官生田私田既荒賦稅猶在其強壮占百姓之田以
為官田奪民熟之糓以為官糓有司知其不便申言於
朝罷之誠是也臣比見兩淮歸正之民動以萬計荆襄
之田尚有可承之規與其棄之孰若使歸正之民就耕
實為兩便詔除見耕種人依舊外餘令虞允文同王珏
疾速措置 續文獻通考曰元初用兵征討遇堅城大
敵則必屯田以守之海内既一於是内而各衛外而行
省皆立屯田以資軍餉或因古之制或以地之宜大抵
芍陂洪澤甘肅𤓰沙因昔人之制其地利不減於舊和
林陜西四川等地則因地之宜而肇為之至於雲南八
番海南海北雖非屯田之所則又因制兵屯旅以控扼
之由是天下無不可屯之兵無不可耕之地 憲宗時
忽必烈置經略司於汴分兵屯田敵至則戰退則耕西
起襄鄧東連清口桃源列障守之 世祖至元十七年
又立營田提舉司二十五年江淮行省言兩淮土曠民
寡兼并之家皆不輸稅又管内七十餘城止屯田兩所
宜増置淮東西兩道勸農營田司督使耕之制曰可
烏克遜澤在廣西時徼外蠻數為寇澤循行並徼得阸
塞處布畫逺邇募民伉健者四千六百餘户置十屯列
營堡以守之陂水墾田築八堨以節瀦洩得稻田若干
畝嵗收粟若干石為軍儲邉民賴之御史臺奏澤為将
計萬全如趙充國可屬大任 明初兵荒之後民無定
居耕稼盡廢糧餉匱乏初命諸衛分軍於龍江等處及
邉境荒田撥軍屯種嵗收子粒為官軍俸糧自是立法
漸宻徧於天下每軍種田五十畝為一分或有多寡不
等者大率衛所軍士以三分守城七分屯種其耕種器
具牛隻皆給於官 洪武六年太僕寺丞梁埜仙特穆
爾言黄河迤北寧夏所轄境内及四川西南至船城東
北至塔灘相去八百里土田膏沃舟楫通行宜命重将
鎮之俾招集流亡務農屯田什一取稅兼行中鹽之法
可使軍民足食從之(按軍國之事備邉為急備食之務/兵食為先屯田之法乃足食足兵)
(之要道而通商中鹽則又所以維持屯田於不壊者也/洪永間純任此法所以邉圉富強不煩轉運而蠲租之)
(詔無嵗無之後來田鹽法漸非/其舊而邉餉不足軍民俱困矣) 宣徳五年遣吏部郎
中趙新刑部郎中劉澤榮華工部郎中張琰禮部貟外
郎吳政等經理屯田先是尚書黄福請於濟寧以北衛
輝真定以南近河之地役軍民十萬人屯種積糧以充
國用上命戸兵二部議至是尚書郭資張本等言於緣
河屯田實為便宜自鳳陽淮安以北及山東河南北直
隸近河二百里内通舟楫處擇荒田騐丁册令官給以
牛并農器如此則軍民樂於用力上從之遂遣新等經
理仍命福總其事既而本等惑於人言事竟不行(按黄/福之)
(言不但可以屯種雜糧雖江南之秔稲亦可種也山東/通濟沁泗沂諸水河南鑿汝蔡洹息諸渠陜西濬涇渭)
(漆沮諸流則西北之田皆秔稻矣奈何經畫疆里既無/西門豹鄭國之徒而築舎道旁之言又紛紛也於是軍)
(國之賦盡仰給於東南東南民力烏得而不竭哉兵王/鏊曰國家邉費最重欲省轉運之費莫若興屯田 法)
(取敵一鍾當吾二十鍾屯田一石可當轉輸二十石趙/充國留田湟中内有亡費之利外有守禦之備卒坐困)
(西𦍑唐韓重華營田之利東起振武西踰雲州極於中/受降城嵗省錢千三百萬緡此前事之明効也今三邉)
(之地固在而人以/為不可行者何哉) 正徳四年劉瑾既止各邉年例銀
兩又不令商人在邉輸納鹽課邉儲遂大匱乏議者以
為國初屯田脩備故軍食自足後為勢家所占以此軍
不自給瑾遂慨然修舉屯田分遣御史胡汝礪等徃各
邉丈量屯田以清出地畝數多及追完積逋者為能於
是各邉増屯田至數百餘頃悉令出租周東使寧夏比
較屯糧尤嚴刑及軍官妻子人心憤怨指揮何錦等遂
與安化王謀起兵以誅瑾為名瑾禍始於此矣(按鹽法/舊令商)
(人上納本色則商人佃種邉地不致荒蕪鹽課有資屯/糧自辦茍不復鹽法止清屯田則邉人無力耕種子粒)
(仍無從出適擾貧軍以釀亂耳有又按漢之屯田止於/數郡宋之屯田止於數路唐雖 九百九十二所亦無)
(實效惟明太祖加意於此視古最詳考其迹則衛所有/閒地即分軍以立屯非若歴代於軍伍之外分兵置司)
(者也考其制則三分守城七分屯種以言其數則外而/遼東一萬二千三百八十六頃内地極安如浙江者亦)
(有二千二百七十餘頃推之於南北二京衛所陜西山/西諸省尤極偹焉則其於所謂數郡數路九百九十二)
(所者又豈足/以比之哉)
屯田二
原激河 雜渭(白帖僕射虞詡上䟽曰雍州厥田惟上/沃野千里穀稼殷積書奏帝乃復三郡)
(激河復渠為屯田省内郡計嵗一億計丈諸葛亮出渭/南毎以糧少不得展志於是屯武功五 原分兵屯田)
(耕者雜於渭濵/人各安堵也) 塞羌路 列夾河(曹鳳上言曰西戎/為害先世所患其)
(大小榆土地肥羙又有西海魚鹽之利設屯田隔絶𦍑/胡交關之路以遏絶狂狡窺欲之源殖穀畜邉省委輸)
(之役乃拜鳳為金城西部都尉垂侯霸海上置/東西屯田五部列屯夾河其功 成𦍑版乃罷) 増儲
軍食 集流離(經濟𩔖編唐郭元振為涼州都督令甘/州刺史李漢通開置屯田盡水陸之利)
(舊涼州粟麥斛至數千及漢通收率之後一縑糴數十/斛積軍糧支數十年元振在涼州五年令行禁止牛羊)
(被野路不拾遺諸宋理宗時孟珙為四川安撫使釐蜀/政之弊為條班 郡縣且曰不擇險要立砦柵則難責)
(兵以衛民不集流離安耕種則難責民以養兵遂大興/屯田令流民於江上七十里内分田以耕遇警則用以)
(守江於邉城三五十里内亦分田以耕遇警則用以守/城在砦者則耕四野之田而用以守砦田在官者免其)
(租在民者以所收十之一二歸/其主俟三年事定則各還元業) 築髙垣 耕廢壤(山/堂)
(肆考唐楊元卿為涇原節度使墾屯田五十頃屯築髙/垣牢鍵閉㓂至耕者保垣以守涇人徳之 宋韓琦知)
(并州以為國初潘美鎮河東患㓂剽掠令民内徙於是/忻代寧化火山之北多廢壤請距北界十里為禁地其)
(南則募弓箭手居之/墾荒田九千六百頃)
屯田三
原秦耕(白帖秦/務耕戰) 楚耕(楚圍宋築/室反耕) 得十二便(漢撃先/零趙充)
(國度其必壊欲罷騎兵屯田以待其敝奏曰𦍑易以計/破屯田得十二便用兵失十二利内無勞費之損外有)
(守禦之備上報/曰聽将軍計也) 三十六部(金城長史上官鴻上聞置/歸義建威屯三十六部)
漢武募屯田(漢武募豪民田受南入/粟縣官而受田於都内) 韓浩急田租
(魏祖與諸将會議諸将以方今之急務在盡敵浩獨/曰方今宜急田租魏祖善之乃大興田以足其軍用)
増染繒易牛(經濟𩔖編唐徳宗問李泌以復府兵之策/對曰經費不充未暇議復府兵也徳宗曰)
(亟減戍卒歸之何如對曰誠能用臣之言可以不減戍/卒不擾百姓糧食皆足而府兵亦成今吐蕃乆居原蘭)
(之間以牛運糧糧盡牛無所用請發左藏惡繒染為綵/纈因以市之毎頭不過二三匹計十八萬匹可致六萬)
(餘頭又命諸冶鑄農器糴麥種分賜緣邉軍鎮募戍卒/耕荒田而種之約明年麥熟倍償其種關中土沃而久)
(荒所收必厚軍士月食官糧粟麥無所售其價必賤徳/宗曰善即命行之既而戍卒應募願耕屯田者什五六)
除租牛課(前世屯田皆在邉城使戍兵佃之唐末中/原宿兵所在皆置營田以耕曠土其後又)
(募髙貲户使輸課佃之梁太祖擊淮南掠得牛以十萬/計給東南諸州農民使嵗輸租自是歴數十年牛死而)
(租不除民甚苦之周太祖素知其弊會張凝上便宜請/罷營田務乃勅罷之以其民隸州縣其田廬牛農器並)
(賜見佃者為永/業悉除租牛課) 都子使(文獻通考後魏河清三年詔/沿邉城守堪耕食者營屯田)
(置都子使以統之一子使當田五/十頃嵗終課其所入以論褒貶) 紅牌例(續文獻通/考明永樂)
(中令各䖏衛所凡屯軍一百以上委百户一員提督之/又有紅牌一靣等例牛具農器則總於屯漕細糧子粒)
(則司於/戸部)
户版一
原脫卒 流民(白帖曰漢武欲作通天臺未有人王温/舒為中尉覆脫卒得數百人作之上拜)
(少府注隐漏未為卒也郡景帝報石慶書曰/流民愈多計文不改注 上計文書不改也) 定先貫
隱新附(户令先有兩貫者從邉一州為定次從關内/為定又復從軍府州定即俱是邉州闗内俱)
(軍府州從先貫為定子晉宣帝紀云邉郡新附多無名/户魏朝欲加隠實天 以問宣帝帝曰賊以宻網束下)
(故下棄之宜𢎞大/綱則自然安樂也) 絶户令 占租律(户令諸身喪户/絶者所有奴婢)
(客女部曲資財店宅並令近親将營𦵏事及功徳外餘/並還女如無女者均入近親官為檢校亡人在日有遺)
(囑處分處分明者不用此律罰昭帝紀令人得以律占/租占不以實家長不自書皆 金二斤沒入所不自占)
(物及賈錢縣官也占謂自隠度其實定/其辭也武帝時多律外取今始復舊) 二十始𫝊
十八得析(景帝詔男子二十始傳始復古制以户令/諸子孫繼絶應以户者非年十八 上不)
(得析其年十七已下命繼者俱於本生籍内注云年/十八然後聴即所繼處有母在者雖小亦聼析出)
増料民 算賦(文獻通考仲山甫曰民不可料也夫古/者不料民而知其多少今無故而料民)
(天之所惡也害於政而妨於後嗣王卒料之至幽王乃/廢滅 漢髙祖四年初為算賦民年十五而算出口賦)
(至五十六而除二十而傳/給徭役亦五十六而除) 九等 五比(山堂肆考唐/六典凡天下)
(之户量其貲產定為九等毎三年縣司注定州司覆之/然後注籍而申之於省 毎定户以仲年造籍以季年)
(州縣之籍常留五比省籍留九比仲/年謂子午邜酉季年謂丑辰未戌) 脫漏 詐注(文/獻)
(通考脫漏户口口隋大業時民部侍郎裴藴以民/間版籍脫漏户 及詐注老小尚多奏令貌閱) 陳
郊祀 藏後湖(續文獻通考洪武制凡行郊祀禮以天/下户口錢糧之籍陳於臺下祭畢收之)
(一洪武十四年始議編立黄冊十年/ 造總解至南京户部入後湖藏之)
户版二
原為版(周禮宫正掌宫中官府次舎/之衆寡為版以待而比之) 比要(小司徒掌/邦之教法)
(頒比法於六卿之大夫使各登其鄉之衆寡六畜車輦/辨其物以嵗時入其數及三年大比則受邦國之比要)
(注云大比更閱天下民數及財物/今八月案比是也比要其簿書也) 白徒(白/丁) 白籍(白/丁)
(之/籍) 辟名(虛張文簿/而事不實) 大户(傳/) 圗籍盡收(沛公入秦/蕭何盡收)
(丞相府圗/籍文書) 川澤不書(髙帝詔人或相襲聚川/澤不書名數數謂户籍) 書數
於版(周禮司民掌登萬民之數自生齒已上皆書於版/辨其國中都鄙郊野異其男女嵗登下其死生登)
(上也下/去也) 獻數於王(及三年大比以萬民之數詔司冦/司㓂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獻其數)
(於王王拜而受/之登於天府) 發未傳詣軍(蕭何發關中未傳者詣/軍古者二十而傳一嵗)
(為衛士一嵗為材官習御射馳騎戰陳而/役五十六而老傳謂著名籍公徭役者也) 發游戸益
兵(諸葛亮曰荆州非少人也而著籍者少平居調户則/不稅可語鎮而南令國中凡有游戸皆使自實目録)
(以益衆/可也) 掌羣臣之版(夏官司士掌羣臣之版嵗登下/其損益之數以周知邦國都家)
(縣鄙/之數) 稽夫家之數(周禮稽夫家衆寡/之數注夫家男女) 周官生齒之
徒(生齒者男八月女七月而/生齒而人之生而備體也) 漢法隠口之罰(以我抵/欺之罪)
聽閭里以版圗(小宰以官府之八成經邦/治其三曰聽閭里以版圗) 損户數
以保障(尹鐸為晉陽損/其户數以保障) 増天運遞盛(山堂肆考曰三/代以上天運主)
(於西北故户口莫盛於西北舜禹分天下為十二州淮/漢以北居其九淮漢以南居其三周公分天下為九州)
(淮漢以北居其七淮漢以南居其二三代以下天運主/於東南故户口莫盛於東南西漢元始當天下十之一)
(東漢建安當天下十之二西晉太康當天下十之/三唐開元當天下十之四宋元豐當天下十之五) 登
耗相反(文獻通考曰漢以後以户口定賦故雖極盛之/時而郡國所上户口版籍終不能及三代兩漢)
(之數蓋以避賦重之故遞相隱漏且疑天寳以上户不/應不課者居三分之一有竒至肅宗乾元户數則不課)
(者反居其大半然則豈足憑乎承續文獻通考曰明之/户口登耗如洪武十四年天下 元之亂殺僇流竄不)
(減隋氏之末而户尚有一千六十餘萬口五千九百餘/萬其後休養生息者二十餘年至三十五年而户減二)
(萬七千有竒口減三百五十七萬有竒如此等𩔖有冝/増而反減未乆而忽増者然則有司之造冊與部科之)
(稽查皆僅/兒戯耳) 十得六七(又曰遼道宗咸雍時朝廷遣使/括三京隠户馬人望為三司度)
(支判官㑹檢括户口未三旬而畢同知留守蕭保先怪/而問之人望曰民户若括之無遺他日必長厚歛之弊)
(大率十得六七足矣保先/謝曰君慮逺吾不及也) 少為户數(又曰元憲宗時/朝廷初料民令)
(敢隱實者誅籍其家董文炳為槀城令使/民聚而為居少為户數由是賦歛大減) 黄册(又曰/明制)
(户口毎嵗取勘明白分豁舊管新收開除實在總數由/州縣上報布政司逹部仍毎十年行令有司攅造黄册)
(上/之) 户帖(又詔本部籍天下户口及置户帖各書户之/鄉貫丁口名嵗以字號編為勘合用半印鈐)
(記籍藏於部/帖給於民) 原空簿地圗 版籍天府 稽其阜蕃
辨其減耗 俾食毛之人 登先齒之版 漢朝倉
卒猶或先收 聖代升平寧容後造(舊判云/白帖) 増民之
大紀 國之治端 鉤檢户籍 差量徭賦 恭儉有
節則户口充羡 賦歛無度則版籍衰減(玉/海)
招户口一
原襁負 冗食(卓茂為太守旬月間襁負至者千餘人/ 成帝詔避水他郡者所在冗食之注)
(冗食者散廩/食使生活) 増増户數萬 免調六年(玉海曰唐崔/瓘為澧州刺)
(史増户數萬詔進五階以寵異之免山堂肆考曰/宇文融為勸農使奏令新附客户 六年賦調) 髙
熲歸浮客 李嶠察流散(文獻通考曰隋髙熲覩流冗/之病建輸籍之法於是定其)
(名輕其數使人知為浮客被強家收大半之賦為編甿/奉公上蒙輕減之征浮客悉自歸於編户隋代户口之)
(盛由此浮客謂避公稅依強豪作佃家也禁又曰唐李/嶠上言天下流散非一宜令御史督察設 令以防之)
(垂恩徳以撫之施權衡/以御之為制限以一之) 得户八十餘萬 招附七十
餘村(玉海曰開元九年宇文融奏置勸農判官裴寛等/二十九人分徃天下招擕户口寛等使還得客户)
(八十餘萬邉又曰遼聖宗統和元年耶律/善補招宋 七十餘村來附詔撫存之)
招户口二
原勞來(詩序萬民離散不安其居/而能勞來旋定安集之) 懐撫(晉劉琨字越/石為并州士)
(人奔迸多歸琨琨善於懷撫短於控御一/日之中雖歸者數千而去者亦相繼也) 聽新甿(周/禮)
(旅師凡新甿之治皆聼之使無征役以地美惡為等注/治謂有所求乞也七人以上受上地六口受中地五口)
(受下/地) 適樂郊(詩曰逝将去/汝適彼樂郊) 欲入關(成帝詔流民欲/入關者輒籍納)
(注云録其籍/名而納之) 令還鄉(陳寔字仲弓為太邱長鄰國有/歸附者寔輒訓諭發遣各令還)
(鄉/) 封&KR0702;遣之(後漢鄧太后詔有捐棄其居窮困道/路若欲歸所在為封&KR0702;以發遣之)
市牛給之(魏衛顗字伯儒請置使監賣鹽/得利市犂牛若有歸民以給之) 侯徙期不
從政(王制曰自諸侯來/徙家朞不從政) 民還且勿算事(宣帝詔流民/還歸者輒假)
(公田貸租且勿算/事事謂始徭役也) 自占八萬餘口(宣帝詔膠東相王/成勞來不怠流民)
(自占八/萬餘口) 徙居二萬餘口(童恢為不期令流民/歸化徙居二萬餘口) 増増
限招誘(續文獻通考金大定中詔/流民未復業者増限招誘) 招集復業(又曰元/至元二)
(十年崔彧言江南既定中原之民相率南遷以避徭役/者十八九數年之間亡失十五六萬餘口乞特降詔旨)
(招集復業量免科役蠲除積欠給還事產其徙江南不/還者與本土之人一例差徭庶㡬流亡自歸詔下廷臣)
(議行/之) 安撫回籍(又曰明憲宗成化元年令流民願歸/原籍者有司給與印信文憑沿途軍)
(衛有司毎口給口糧三升其原籍無房屋者有司設法/起蓋草房四間仍不分男婦毎大口給口糧三斗小口)
(一斗五升毎户給牛二隻量給種子審驗原/業田地給與耕種優免糧差五年給帖執照) 蠲恤復
業(又曰嘉靖詔書流民有復業者除免三年糧役不得/勾擾其荒白田地許諸人告種亦免糧役三年三年)
(後如果成熟/量納輕糧)
本土一
原鍾儀楚奏 莊舄越吟(鍾儀囚於晉晉侯使與之琴/操南音士爕曰南冠而縶者)
(楚囚也楚囚君子也樂操土風不忘舊/也舊舊俗也 荘舄在楚而作越吟) 秦聲 魯適
(陳軫曰荘舄越吟臣豈無秦聲/乎 夫子曰吾舎魯何適矣) 將軍歩 小人懐(凌/統)
(字公績為偏将軍過本縣歩入其中見長吏懐三版/恭敬盡禮親舊故人㤙益隆也 小人懷土重遷)
入里必式 望里而歩(禮陵張湛字子孝為馮翊告歸/平 望里門而歩主簿曰明府)
(位尊不宜自輕湛曰里下公門孔子於鄉黨/恂恂如也父母之國所宜盡禮何輕之有) 劉虞决
訟 髙鳳解鬭(劉虞常降身隠約與邑黨州閭同樂共/恤等齊有無鄉曲宗之有辨訟從虞決)
(之以情理論判之乃髙鳳字文通鄰里有争財持兵而/鬪鳳徃觧之不已 脫巾叩頭請曰仁義遜讓奈何棄)
(之争者感之/收兵謝罪) 桑梓必敬(維桑與梓/必恭敬止) 蓬籜知歸 増
下車 建節(說苑常樅謂老子曰過故鄉而下車子知/之乎老子曰非謂其不忘故耶樅曰嘻是)
(也以司馬相如為中郎将建節徃使至蜀太/守 下郊迎縣令負弩矢前驅蜀人以為寵) 鄭公鄉
髙陽里(孔融深敬鄭元告髙宻縣為元特立一鄉曰/鄭公鄉 荀淑舊里名西豪潁陰令以昔髙)
(陽氏有才子八人/改其里曰髙陽里)
本土二
原買臣還(朱買臣衣/錦還鄉) 疏廣歸(疏廣字仲翁告老歸鄉/里日令其家具設酒食)
(請族人故舊賔客/老人相與娱樂) 樂所自生(禮曰樂樂其所自生禮/不忘其本狐死正丘首)
(仁/也) 美非吾土(王粲登樓賦云雖信美而/非吾土兮曽不可以少留) 父母之邦
(桞下惠曰何必/去父母之邦) 君子之操(鍾儀詳/本土一) 王烈以義行稱
鄉里(王烈字彥方以義行稱鄉里有争田直将質之於/烈或至塗而返或望廬而返有盗者不辭刑罰勿)
(使王彥/方知之) 孟嘉以禮讓化鄉里(蔡衍字孟嘉以禮讓化/鄉里有争訟者輙詣衍)
(決之其所争/者皆無怨) 増祀枌榆(漢髙祖微時祭枌榆之社及/移新豐亦立焉故後人以枌)
(榆為鄉/曲也) 思蓴鱸(張翰字季鷹齊王冏辟為掾冏時執/權翰因見秋風起思吳中蓴菜羮鱸)
(魚鱠遂/命駕歸) 鄉思轉深(陸機在洛忽思東頭竹篠下/飲語人曰吾鄉思轉深矣) 奮
懐舊都(栁子厚書云河東吾土也其間有大河條/山氣蓋關左吾因翹翹褰裳奮懷舊都) 城
社里閭(列子云燕人生於燕長於楚及老而還本國過/晉國同行者誑之指城曰此燕之城其人愀然)
(變容指社曰此若里之社乃喟然而歎指舎曰此若先/人之廬乃涓然而泣指隴曰此若先人之冢哭不自禁)
(同行者啞然大笑曰予昔紿若此晉/國耳其人大慙及至燕悲心更微) 㢘泉讓水(范柏/年漢)
(中人常謁宋明帝因言及南海貪泉帝問曰卿鄉中有/此水否對曰臣漢中惟有文里武鄉㢘泉讓水足以表)
(名/) 不召自來(周書大聚云天若欲來天下之民先設/其利而民自至譬若冬日之陽夏日之)
(陰不召而/民自來) 維持其民(中論先王制六鄉六遂/之法所以維持其民) 原舊
貫 故鄉 地著 土風 編户之氓 出鄉之節
遷徙一
原五遷 三徙(盤庚五遷人咨胥怨鄰/ 孟母三徙擇其善) 附邉 遷虜
(户部格非沿邉州及側户千里内軍府百姓欲於沿邉/州府附户居住並聽與本管計會具申所由司准丁授)
(田給復十年有事於本州防禦不須差外征鎮/自此為格 程鄭山東遷虜也冶鑄冨埒卓民) 驚走
從授(魏祖徙淮南人田疇諫不從十餘萬驚走於吴/ 周禮凡徙於國中及郊則徙而授之或自國)
(徙郊或自郊徙國皆從而/付所處之吏明無惡罪) 無征 勿徙(凡新氓無征/役 後漢順)
(帝詔坐法當徙/勿徙當傳勿傳) 充新秦 留長安(漢武徙貧民於關/西及充朔方以南)
(新秦始皇遣蒙恬却匃奴於河南造陽北千里甚好為/築城郭徙民充之為名新秦四方雜錯奢儉不同今俗)
(名新冨貴為新秦昌漢辛慶忌狄道/人為将軍徙昌陵 陵罷留長安) 姦猾徙邉 豪
傑實京(武帝徙天下姦猾吏人於邉師主父偃曰茂陵/初成可徙天下豪傑内實京 外銷豪猾上從)
(之/) 増金徙四州民於瀋州 元徙襄陽民於河北(文/獻)
(通考天㑹元年徙遷潤來隰四州之民於瀋州北/ 世祖至元十二年徙襄陽新民七百户於河) 信
美非好如登王粲之樓 寧食興謡猶思建業之水
義有渉溱之興 業在揚水之章(唐判/語)
遷徙二
原不安(禮不安/其土) 乃遷(月令民/乃遷徙) 樂土(爰適/樂土) 樂郊(適/彼)
(樂郊又適/彼樂國) 聽徙寛大(景帝詔郡國或磽陿無所農桑/&KR0795;畜或地饒廣薦草莽水泉利)
(而不得徙其議民欲徙寛大地/者聽之注&KR0795;古繫字謂放牧也) 募徙廣饒(公卿言郡/國被災害)
(貧民無產業者/募徙廣饒之地) 募徙賜田宅(平帝起官寺市里募徙/貧民縣資給食至所賜)
(田宅什物器械/與犂牛種食) 他徙給田器(章帝時嵗不登募貧人/無田欲徙他界所至給)
(公田種餉田種器勿收租五/嵗除算三年後欲還鄉亦聽) 旌節以行之(若徙於他/國則為之)
(旌節以行之謂出居異鄉/者也受之者有節乃達) 圜土以内之(若無授無節/則唯圜土納)
(之出鄉無授出授無/節則納於獄而問之) 離鄉 去里 秋蓬之轉 去
國之戀 越鄉 懷土 既不仍於舊貫 宜獲庇於
新甿(白/帖) 增㒺協厥居 越在他邑 素非地著 身
同梗泛
移貫
原徙名數 恥關外(漢元帝徴孔霸為師號裒成君徙/名數於長安 漢楊僕恥為關外)
(之人詔為徙/關於新安) 邉人内移 近親附貫(後漢張奐字然/明燉煌酒泉人)
(為獲匈奴中郎願徙屬華陰舊制邉人不得内移唯/奐特聽之 户令落蕃人得還許於近親附貫也)
増避地移宗族 居洛為鄉人(事文𩔖聚曰荀彧以董/卓之亂棄官歸謂父老)
(曰潁川為兵衝宜亟去之鄉人懐土猶豫會冀州牧同/郡韓馥遣騎迎之莫有從者彧獨将宗族至冀州 又)
(曰司馬温公判南京留司御史臺遂居洛濵與邵康/節游嘗曰光陜人先生衛人今同居洛即鄉人也)
躬耕南陽 思歸潁上(又曰諸葛亮瑯琊人避亂耕南/陽 容齋隨筆歐陽修吉州廬)
(陵人中年乃欲居潁其思潁詩序南京以後詩十餘篇/皆思潁之作又序云今年六十四免并得蔡蔡潁連疆)
(因得以為歸老之漸又得在亳及青十有七篇附之後/公薨而四子皆為潁人瀧岡之上遂無復有子孫臨之)
(讀二序/為歎息)
流亡
原不根著(流民不/根著) 不可久(禮喪亦不/可久也) 流民逾多(流/民)
(逾多而計文/不改詳户版) 游民且懼(禮曰游民/且懼奔逃) 椎氷而亡(魏祖/時人)
(椎氷時渠水凍使民椎/以通船道人憚役而亡) 盡室而行(白/帖) 増無籍(文獻/通考)
(曰齊神武秉政乃命孫騰髙崇/之分責無籍之户得六十餘萬) 加配(又曰唐武宗會/昌中制曰百姓)
(輸納不辦多有逃移長吏懼在官之時破失人戸/祗於見在户中分外攤配毎年加配流亡轉多) 逃
竄未免(又曰宋孝武大明中王敬𢎞上/言至今逃竄未免胎孕不育) 人戸流離(又/曰)
(尒朱之亂政移臣下分為東西戰/争不息人户流離官司文簿散棄) 飛走莫制(又曰通/典理道)
(乖方版圗脫漏人/如鳥獸飛走莫制) 率棄田廬(續文獻通考曰金宣宗/立而南遷死徙之餘所)
(在為虐戸口日耗賦歛煩重皆仰給於/河南民不堪命率棄田廬相繼亡去) 荆襄撫治(又/曰)
(英宗天順間添設湖廣參議於荆襄漢陽/撫治流民 憲宗又添陜西副使於漢中) 南陽撫治
(孝宗𢎞治間添設河南/參政於南陽撫治流民) 原勞疲徙轉(好亡/惡定) 震蕩播
越 離逿(□/土) 逋蕩 䑕竄 人亡 蕩析 流冗(白/帖)
御定淵鑑𩔖函卷一百三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