欒城集
欒城集
欽定四庫全書
欒城集巻四十六
宋 蘇轍 撰
御史中丞論時事劄子一十三首
乞裁損待髙麗事件劄子
臣伏見髙麗北接契丹南限滄海與中國壤地隔絶利
害本不相及本朝初許入貢祖宗知其無益絶而不通
熙寧中羅拯始募海商誘令朝覲其意欲以招致逺夷
為太平粉飾及犄角契丹為用兵援助而巳然自其始
通及今屢至其實何益於事徒使淮浙千里勞於供億
京師百司疲於應奉而髙麗之人所至游觀伺察虚實
圖寫形勝陰為契丹耳目或言契丹常遣親信隱於髙
麗三節之中髙麗宻分賜予歸為契丹㡬半之奉朝廷
勞費不訾而所獲如此深可惜也今其復至既朝廷未
欲遽絶謂當痛加裁損使無大饒益則其至必疎而我
得其便矣竊見近日已降朝㫖自明州以來州郡待遇
禮節率皆减舊而京師諸事未加裁定臣愚以謂朝廷
交接四夷莫如遼夏之重而自前所以遇髙麗者其比
二虜多或過之非獨於本朝事有不便儻使二國知之
亦為未允今略取都亭及西驛所以待西北人使約束
與同文館待髙麗例輕重相比乞行裁酌謹具條例如
後
北使條約
一人使送到買物劄子如内有不係賣與物色更
不關報國信使下行并官庫供納仰館伴使副
婉順説與(後條其不係賣與物/色名件逐一細開)
西使條約
一西人詣闕賀正旦聖節到許住二十日非泛一
十五日(如係商量事/候朝㫖進發)
一西人到闕隨行蕃落將不許出驛或有買賣於
本驛承受使臣處出頭官為收買(後條不許收/買物亦細開)
(名/件)
一西人到京買物官定物價比時估低小量添分
數供賣所收加擡納官
髙麗使條約
諸人從出外買到物並檢察有違礙者即婉順留
納(以雜支錢/給還價直)係時政論議及言邊機等文字即
問元買處關開封府
諸進奉人到闕司録司及曉示行人許將物入館
至設㕔兩廊與進奉人交易仍關監門不得阻
節
諸親事宦隨人從出外遊看買賣輒呼樂藝人飲
酒作過及買違禁物者杖八十情重者奏裁(差/到)
(先責知/委狀)
諸下節日聴二十人畨次出館遊看買賣仍各差
親事官壹人隨願乘馬者於諸司人馬内各借
壹匹并牧馬兵士壹人至申時還仍責隨人所
往處狀
諸進奉人乞贖藏經者申尚書祠部餘相度應副
即不許買禁物禁書及諸毒藥
諸進奉使乞差伎藝人教習三節並關管勾同文
館所
公使錢伍拾貫關左藏庫供限壹日到每三日或
五日買時物花果之類送進奉使副并上中下
節闕即再關取
右臣竊謂遼東髙麗均為屬國朝廷所以交接之儀防
閑之法理當無異况髙麗之於契丹大小相絶有君臣
之别今館餼之數出入之節或皆如一或更過厚其於
事體實為不便臣欲乞凡館待送遺並量加裁抑其人
從出入即依西北人使舊例其留住月日非汴水未通
仍立定日限如此施行亦自不為薄也取進止
貼黄髙麗人使見今必巳至浙路所定裁損條約乞
不下省部只自朝廷指揮免有稽緩失事
論張頡不可用劄子
臣伏見朝廷以置渠陽軍為不便議欲棄之者久矣然
自去年以來欲棄而不得羣蠻猖獗南邊至今為梗者
何也任非其人而棄之無術故也唐義問文俗吏耳無
他才畧昔被朝命直入羣蠻之中欲棄此城既為蠻衆
所圍用胡田之計詐欺羣蠻苟脱性命既歸不敢以其
實聞凡有冦盗皆指揮邊城不得申報朝廷不察其實
而任之不替則既一失之矣及今夏以來蠻冦大作以
至覆軍殺將臣屢以為言而朝廷屬任義問之意不衰
訪聞大臣但以臨敵不可易將為詞終欲庇義問不䘏
邊人肝腦塗地之苦及今已將半年則既再失之矣今
者朝廷除張頡知荆南頡自瀛徙荆誠不為超遷然近
降朝㫖令單馬赴任外人始知朝廷欲以頡代義問葢
義問之所以敗者闇而自用狠而失衆今頡猜嶮闇愎
又甚於義問而朝廷復加委任則又三失之矣臣竊悲
湖北之人外遭羣蠻騷擾不安其居内䝉用人三失未
知息肩之所是以不避煩凟冒進瞽言昔元祐二年朝
廷除頡户部侍郎臣時為諫官前後具頡罪惡八事乞
行罷免時雖不從然用頡未逾年知其不可卒黜之外
任及今未幾而遂付以邊事邊事重害又與户部不同
葢臨敵統衆兵民性命所係不可不慎竊聞大臣謂頡
本貫鼎州意其習知蠻事是以遣之然不知人才各有
短長未必生於其鄉必善其事臣但恐頡任情恣行出
於天性老而不改必致敗事頡昔為桂州經略使始因
靳吝小費終以措置乖方(事具臣昔/言頡八事)遂致宜州夷人背
叛賊殺本州兵官頡尋遣費萬王竒二將繼往攻討率
皆陷沒先帝震怒差官取勘遂落職奪官降知均州又
元豐三年除頡知熈州是時臣僚上言頡天資&KR0310;躁動
多猜忌頃在廣南忿爭互論州郡官吏為之不安乞賜
追寢新命尋奉聖㫖令依舊知滄州然則頡之不可付
以邊事著自先朝非獨今日臣言之矣所有臣昔具頡
八事皆非虚言並有案據謹别具開録奏聞乞令大臣
看詳罷頡新命或但無令預聞邊事别揀諳練用兵之
人責之成效取進止
貼黄張頡資任巳深除知荆南不為過當臣今所言
但以頡為性猜嶮所至不得衆情不可令管邊事耳
再乞禁止髙麗下節出入劄子
臣近奏乞裁損同文館待髙麗條例除近降聖㫖略施
行外有一項下節日聴二十人畨次出館游看買賣止
减為十人竊縁夷狄之人懷挾姦詐情不可知許令游
覽都城大則察探虚實圖寫宫闕倉庫營房衢道所在
曲折事極不便小則收買違禁物貨機宻文書及作違
非治之則傷恩不治則害事聴之出入無一而可舊法
雖令親事官監視然小人貪利微加贈遺何所不從其
實無益若是朝廷全然不䘏前事則雖日令二十人出
入可也若以為可慮則止許十人實亦不便㐲乞再降
聖㫖全令禁絶取進止
催行役法劄子
臣昨於九月初論役法未便事經今巳是兩月未見施
行臣竊見二聖臨御以來凡所更改法度皆巳畧定唯
是役法首尾五年民間終未得安便若不及今完治實
恐久逺姦人指以為詞疵病聖政古人有言難得而易
失者時也惟陛下哀憐小民速指揮大臣早定良法取
進止
再催行役法劄子
臣伏見二聖臨御以來號令之不便於民者莫如役法
之甚葢編户之民自五等以上人被其害士大夫自有
知識以上人知其非臣昨日䝉聖恩擢任執法即嘗首
言其事以為他日小人疾害聖政欲立異同之論者必
指此以藉口不若今日博采公議自救其失故於九月
八日備論五事乞賜施行又於十月二十六日乞檢會
前奏早賜指揮前後共經三月有餘終未見可否伏惟
天下利害其切於小民害於聖政未有甚於此者而大
臣因循重於改作遲遲至此甚非陛下勤䘏民物及深
思逺慮之意伏乞更加申敇速令詳議立成定法以時
行下取進止
論邊防軍政斷案宜令三省宻院同進呈劄子
臣竊見大理寺審刑院舊制文臣吏民斷罪公案並歸
中書武臣軍員軍人並歸宻院而中書宻院又各分房
逐房斷例輕重各不相知所斷既下中外但知奉行無
敢擬議及元豐五年先帝改定官制知此積弊遂指揮
凡斷獄公案並自大理寺刑部申尚書省上中書取㫖
自是斷獄輕重比例始得歸一天下稱明焉自元豐七
年十月八日奉聖㫖應縁保甲事元係樞宻院指揮取
勘及保甲司乞特斷公案令大理寺定斷刑部勘當申
院元祐四年六月十八日又奉聖㫖禁軍公案内流罪
以下情法不相當而無例擬斷合降特㫖者令刑部申
樞宻院取㫖今年七月十三日又奉聖㫖應係樞宻院
降指揮下所屬體量根究取勘者候奏案到令樞密院
取㫖十月四日又奉聖㫖應官員犯罪公案事干邊防
軍政並令刑部定斷申密院取㫖二十九日又奉聖㫖
應官員犯罪公案事干邊防軍政文臣令刑部定斷申
尚書省武臣申樞宻院臣竊詳前件五項條貫不唯斷
獄不歸一處其間必有罪同斷異令四方疑惑失先帝
元豐五年改法本意兼事干邊防軍政文臣歸尚書省
則雖樞密院本職必有所不知武臣歸樞宻院則自節
度使充經畧安撫有所廢黜雖三省亦有不得知者事
之不便莫大於此臣今欲乞依先帝改法之舊應斷罪
公案並歸三省其事干邊防軍政者令樞密院同進呈
取㫖而巳如此則斷獄輕重事體歸一而兵政大臣各
得其職方得穩便取進止
乞優䘏滕元發家劄子(元祐五/年十月)
臣伏見故龍圖閣學士前知太原滕元發昔事先朝早
䝉知遇方羣臣爭以財利求進之秋元發獨能守正時
獻讜言先帝取其大節雖任用進退不一而卒䝉保全
近者朝廷知其可用復還舊職擢寘河東元發亦能裁
損極邊冗戍為國惜費頗有成効今不幸身亡子弱家
貧已䝉聖恩特加賻贈欲乞檢會近例差破人船津送
喪柩骨肉直歸蘇州竢有葬日仍令本州量事應副元
發有弟申從來無行今元發既死或恐從此凌暴諸孤
不得安居縁元發出自孤貧兄弟别無合分財產欲乞
特降指揮在京及㳂路至蘇州以來官司不許申干預
元發家事及奏薦恩澤仍常切覺察取進止
薦王鞏劄子
臣伏以方今人才衰少求備實難凡有所長皆當不廢
臣伏見右承議郎王鞏生於富貴志節甚堅好學力文
練達世務昔熙寧之初宰臣王安石用事屢欲用鞏鞏
自知守正不合拒而不從每上書言事多切時病呉充
馮京器其為人嘗與議及國事及王珪蔡確執政李定
舒亶為御史將傾充與京故起大獄廣加羅織欲以次
及二人鞏由此得罪南行萬里三年而歸剛氣不衰言
事如故時二聖臨御司馬光當國鞏復預光議論光極
喜之言之朝廷擢任宗正寺丞方復欲進用而鞏狷介
疾惡為衆所忌適會光物故衆人捃其微過因而排之
遂至今日臣竊悲光平日所薦今皆布列朝廷而鞏獨
連蹇不遇罷官者再凡鞏之所長皆士人之所難能而
其所短多暗昧不明或少年之所不免前知楊州謝景
温與鞏共事嘗上章明辯其寃則愛憎之言未可偏信
臣備位風憲區區之意每欲為陛下掇拾遺材以備任
使與鞏遊從最舊知其所長伏乞陛下洗濯瑕疵稍加
録用必能上感恩造臨事捐軀以報萬一取進止
論禁宫酒劄子
臣竊見有司近以在京酒户虧失元額改定宗室外戚
之家賣酒禁約大率從重謹案嘉祐舊法親事官等賣
酒四瓶以上並從違制斷遣刺配五百里外本城其餘
以次定罪皇親臨時取㫖仍許人告提兩瓶以上賞錢
十貫止及熙寧法每賣一斗杖八十一斗加一等罪止
杖一百許人告捕一斗賞錢十貫至百貫止及元祐四
年所定刑賞與熙寧同而有告無捕及今年十一月六
日十二月十八日敕刑從嘉祐而賞從熙寧既兼用兩
重及並行告捕仍許入沽販之家而取㫖之法兼及本
位尊長是以此法一行人情驚擾臣竊惟有司所以立
此法者止為酒户虧額而巳酒户虧額但户部財利一
事耳今既兼取前後重法施於沽販小人足矣臣訪聞
宗室之間頗有疎逺外住之人以窘乏之故或賣酒自
給今既許人入其家捕捉小人無知以捕酒為名恣行
凌辱何所不至兼逐位尊長爵齒並崇多連宗字而卑
幼犯酒不免取㫖若取㫖而不行則雖取何益若遂有
行遣竊恐聖意必不欲如此故臣愚見以為當去尊長
取㫖之法仍不許捕捉之人入皇親宅院如此施行頗
為酌中伏乞特降指揮速行改定取進止
貼黄臣所言事干宗室欲乞聖意裁定如可施行更
不出臣此章只作聖㫖批降三省
論冬温無氷劄子
臣伏見前年冬温不雪聖心焦勞請禱備至而天意不
順宿麥不蕃去冬此災復甚而加以無氷二年之間天
氣如一若非政事過差上干陰陽理不至此謹案常燠
之罰載於周書而無氷之災書於春秋聖人之言必不
徒設臣謹推原經意而驗以時事惟陛下擇之葢洪範
庶證哲則時燠豫則常燠謀則時寒急則常寒哲之為
言明也豫之為言舒也故漢儒釋之曰上徳不明暗昧
蔽惑不能知善惡無功者受賞有罪者不殺百官廢禮
失在舒緩盛夏日長暑以養物政既弛緩故其罰常燠
周失之舒秦失之急故周亡無寒歲而秦滅無燠年今
連年冬温無氷可謂常燠矣刑政弛廢善惡不分可謂
舒緩矣臣非敢妄詆時政以惑聖聴請為陛下具數其
實然事在歲月之前者臣不能盡言請言其近者凡有
罪不誅者七無功受賞者四陸佃為禮部侍郎所部有
訟而其兄子宇乃與訟者酒食交通獄既具而有司當
宇無罪此其罪而不誅者一也石麟之為開封府推官
與訴訟者私相往來傳達言語獄上而罷更為郎官此
有罪而不誅者二也李偉建言乞囘奪大河朝廷信之
為起大役費用不貲今黄河北流如故漲水既退東流
淤填遂成道路臣屢乞正偉欺罔誤國之罪不䝉采納
任偉如故此有罪而不誅者三也開封府推官王詔故
入徒罪雖該徳音法當衝替而詔仍得守郡至今經營
差遣遷延不去此有罪而不誅者四也知祥符張亞之
為官户理索積年租課至勘决不當償債之人估賣欠
人田産及欠人見被枷錮而田主毆擊至死身死之後
監督其家不為少止本臺按發其罪而朝廷除亞之真
州欲令以去官免罪此有罪而不誅者五也孫述知長
垣縣决殺訴災無罪之人臺官有言然後罷任雖行推
勘而縱其抵欺指望恩赦此有罪而不誅者六也秀州
倚郭嘉興縣人訴災州縣昏虐不時受理臨以鞭扑使
民相驚自相蹈籍死者四十餘人雖加按治而知州章
衡反得美職擢守大郡此有罪而不誅者七也近日差
除户部尚書以下十餘人其間人材麤允公議者不過
二三人其他多老病之餘及執政所厚善耳臣與僚佐
共議以為不可勝言是以置而不論獨取其尤不可者
杜常王子韶二人論之然皆不䝉施行夫杜常在熙寧
間諂事吕惠卿兄弟注解惠卿所撰手實文字分配五
常比之經典及其所至謬妄取笑四方其在都司希合
時忱任永夀等㫖意施之政事前後屢為臺官所劾兼
其人物凡猥學術荒謬而寘之太常禮樂之地命下之
日士人無不掩口竊笑此無功受賞者一也王子韶昔
在三司條例司諂事王安石創立青苗助役之法臣時
與之共事實所親見及吕公著為御史中丞舉為臺官
公著以言新政罷去而子韶隱忍不言先帝覺其姦妄
親批聖語指其罪狀自是以來士人不復比數但以善
事權要子弟故前後多得美官今又擢之祕書指日循
例當得侍從公議所惜實在於此此無功而受賞者二
也張淳資才凡下從第二任知縣擢為開封司録曽未
數月厭其繁劇求為寺監丞即得將作又不數月令權
開封推官意欲因權即真迤邐遷上此無功而受賞者
三也丁恂罷少府簿經年不得差遣一為韓維女壻即
時擢為將作監丞此無功而受賞者四也其因縁親舊
馳騖請謁特從常調與之堂除以至除目隈多待闕久
逺孤寒失望中外嗟怨者尚不可勝數凡上件事皆刑
政不修紀綱敗壊之實也大率近歲所為類多如此譬
如天時有春夏而無秋冬萬物雖得生育而不堅成天
之應人頗以類至宜指揮大臣令巳行者既加改正未
行者無踵前失勉强修飭以答天變臣伏見去年歲在
庚午世俗所傳本非善歲徒以二聖至仁無私德及上
下故此凶歲化為有年然事有過差猶不免常燠無氷
之異由此觀之天地雖逺得失之應無一可欺若更能
恐懼修省戒飭在位相勉為善則太平之功庶幾可致
也臣備位執法實欲使陛下比隆堯舜無缺可指無災
可救是以區區獻言不覺煩多死罪死罪取進止
論雇河夫不便劄子
臣竊聞祖宗舊制河上夫役止有差法元無雇法始自
曹村之役夫功至重逺及京東西淮南等路道路既逺
不可使民間一一親行故許民納錢以充雇直事出非
常即非久法今自元祐三年朝廷始變差夫舊制為雇
夫新條因曹村非常之例為諸路永久之法既巳失之
矣而都水使者吳安持等因縁朝㫖造成弊政令五百
里以上不滿七百里每夫日納錢二百五十文省七百
里至一千里以上每夫日納錢三百文省團頭倍之甲
頭火長之類増三分之一仍限一月過限倍納是歲京
東一路差夫一萬六千餘人為錢二十五萬六千餘貫
由此民間見錢幾至一空差人般運累歲不絶推之他
路槩可見矣近因京東轉運使范鍔得替囘論其不便
安持等方畧變法罷團頭火長倍出夫錢工部知罰錢
之苦又乞立限至六月以前雖苛虐比舊稍减然訪之
公議終不為穩便何者朝廷本欲寛省民力故許出錢
雇夫若其錢足以充雇則朝廷將復何求今河上雇夫
日破二百而已(昨來京城雇夫每人日支一百二十/文省則河上日支二百已為過厚)雖
欲稍増數目為移用陪備等費亦不當過有裒斂以傷
民財也故衆議皆謂七百里以下與七百里以上人户
若係差夫則一人效一人之力耳今乃利其逺近有費
用多寡之殊遂令逺者多出五十以為寛剰此豈朝廷
䘏民之意哉兼一夫出二百五十亦巳自過多如臣愚
見若於每夫日支二百文外量出三十以備雜費則據
上件京東所差夫數止約合出一十一萬貫省比本監
所定五分之二耳昔王安石為免役之法只縁多取寛
剰致令民間空匱怨讟並作二聖臨御為之改法今創
痍猶未復也安持本安石之黨昔日主行市易多出官
本散與無根之人虛樁息錢以冐不次之賞雖畧行追
奪而尋復任使葢從來習為聚斂之政至今不改是以
雇夫之法名為愛民而陰實剥下臣欲乞聖慈特降指
揮應民間出雇夫錢不論逺近一例只出二百三十文
省所貴易為出備不至艱苦兼臣聞自來諸路計口率
錢百姓如遭兵火若用之河防之上一無枉費於理尚
可也今取之良民之家而付之河埽使臣壕寨之手費
一稱十出沒不可復知民獨何負而為此哉且今河埽
梢樁之類納時數目不足及私行盗竊比之他司官物
最不齊整及其覺知欠少或託以火燭或因河流向著
一經巻埽大破數日雖有官司無由稽考今以免夫錢
付之類亦如此矣兼訪聞河上人夫亦自難得名為和
雇實多抑配臣今仍乞令河北轉運提刑司同共相度
如何處置關防所支雇夫錢以免欺盗之弊及乞體量
所雇人夫有無抑配具結罪保明聞奏然後朝廷裁酌
從長施行取進止
貼黄今歲修河夫人數不少且以逺近各半約之仍
據見行法逺者每人一日多出五十文省則其錢數
亦必甚多若䝉聖恩便令裁减則民間受賜不少乞
指揮速賜施行
論西邊商量地界劄子
臣聞善為國者貴義而不尚功敦信而不求利非不欲
功利也以為棄義與信雖一快於目前而歲月之後其
害將有不可勝言者矣昔晉文公圍原命三日之粮原
不降命去之諜出曰原將降矣軍吏曰請待之公曰信
國之寶也民之所庇也得原失信何以庇民所亡滋多
退一舍而原降晉荀吳圍鼓鼓人或請以城叛吳弗許
左右曰師徒不勤而可以獲城何故弗為呉曰吾聞諸
叔向好惡不愆民知所適事無不濟或以吾城叛吾所
甚惡也人以城來吾獨何好焉使鼓人殺叛人而繕守
備三月鼓人請降使其民見曰猶有食色姑修而城軍
吏曰獲城而弗取勤民而頓兵何以事君吳曰吾以事
君也獲一邑而教民怠將焉用邑鼓人告食竭力盡而
後取之克鼓而反不戮一人以世俗言之此二人者可
謂疎於事情而怠於功利矣然要其終文公以霸天下
荀吳以强晉國則信義之效見於久逺如此臣竊觀朝
廷之所以御西夏者可謂異矣方元祐三年夏人既受
冊命不肯入謝再以大兵蹂踐涇原大臣畏之明年遣
使請以所許四寨易蘭州塞門朝廷雖不許而大臣務
行姑息不俟其請而以歲賜等事許之一歲所賜凡二
十萬夏人仰之以為命雖以一歲之入易蘭州塞門可
也而奈何與之葢自失歲賜以來朝廷蕩然無復可以
要結夏人者然此既往之事臣不復追咎矣頃者夏人
既得歲賜始議地界朝㫖許以見今州城堡寨依綏徳
城例以二十里為界十里外量置堡舖其餘十里為兩
不耕地約束既定大臣中悔又欲堡寨相照取直議猶
未定而熙河將佐范育种誼欲於見合城堡之外更占
質孤勝如二堡大臣僥倖拓土之功不以育等為非從
而助之尋為夏人所破所殺兵民皆不敢以實聞繼修
城門再被焚毁其事至今未定然夏人廹於内患不敢
堅抗朝命許以照直為界其言猶未絶口而大臣又悔
欲於堡舖之外對留十里通前共計三十里此命既出
有識之士以為失信太甚非中原之體若使邊臣稍知
義理必不忍自出反覆之言以彰不信幸而夏人終以
内患未解不欲違拒黽俛見從十里之地得之不足為
强失之不足為弱雖小人以為得計而君子謂之失䇿
何者要約未定今歲巳添屯重兵前後十將有餘十將
之衆凡五萬人使五萬人西食貴粟其費巳不貲而夏
人順否又未可知雖復暫順要之久逺不信朝廷為患
何所不至然此亦既往之事臣復何言哉臣之所憂但
恐大臣狃於小利睥睨夏國便利田地貪求不巳訪聞
近遣穆衍與邊臣計議既欲取質孤勝如一帶良田凡
數十里又欲取秦鳯路隴諾城與熙河路定西城照直
地僅一百里規模極大聞者驚愕若此謀復作夏人不
堪其忿竊出作過我曲彼直何以禦之且先朝用兵所
得四寨朝廷猶務息民棄而不惜况於其餘何足計較
在兵法有之曰有其有者安貪人有者殘又曰利人土
地貨寶者謂之貪兵兵貪者破今之所為正犯此禁臣
竊怪大臣皆一時儒者而背棄所學貪求茍得為國生
事一至於此外人皆言前後計畫皆出种誼誼本小人
安知大慮而舉朝廷以從之乎要之不出數年此患必
見患至而後言言雖易信而巳無及矣伏乞陛下以社
稷生民為念斷之於心止其妄作則天下幸甚取進止
貼黄添屯數目臣見陜西轉運使李南公言(此貼黄/在添屯)
(十將/處)自元祐以來朝廷不起邊事凡自前邊臣欺罔
殺略熟户計級受賞虜掠財物私自潤入及邊民幸
於擾攘買賤賣貴如此等事皆不得為故上下鼓唱
願有邊釁凡此皆姦人自作身計非國之利也今勝
如質孤等處良田實西邊第一等膏腴豈我獨知以
為利而夏人不知耶彼知愛之則不免於爭爭一起
則兵革不息此正隳邊臣之姦計而大臣不察過矣
臣訪聞夏國柄臣梁乙逋者内有簒國之心然其為
人狡而多算寛而得衆方欲内安酋豪外結朝廷竢
内外無患然後徐簒取之所以朝廷近日商量地界
雖前後要求反覆而乙逋一一聴從葢見議地界止
於二三十里之間於彼國不深繫利害故也今朝廷
若見其易與因而别有大段求索使彼不能堪忍或
至忿爭兵難一交必非朝廷所願至此而後反欲求
和則所喪多矣
論黄河東流劄子
臣聞大河行流自來東西移徙皆有常理葢河水重濁
所至輒淤淤填既髙必就下而決以往事驗之皆東行
至㤗山之麓則決而西西行至西山之麓則決而東向
者天禧之中河至泰山決而西行於今僅八十年矣自
是以來避髙就下至今屢決始決天臺次決龍門次決
王楚次決横隴次決商胡及元豐之中決於大呉每其
始決朝廷多議閉塞令復行故道故道既髙復行不久
輒又衝決要之水性潤下導之下流河乃得安是以大
吳之決雖先帝天錫智勇喜立事功而導之使行不敢
復塞兹實至當之舉也惟是時民力凋弊堤防未完北
流汗漫失於陂障由是元祐之初大臣過聴始開孫村
之議欲導河使東以復故道此議一起都水官吏僥倖
囘河之功河上使臣壕寨利在差遣請受相與唱和爭
請囘河自是公私困竭河北京東西之民為之不聊生
矣伏惟太皇太后陛下皇帝陛下仁民愛物恭儉節用
如恐傷之今河本無事而生事之人公然欺罔坐使公
私俱弊臣實深痛之謹采河朔民言效之左右惟陛下
裁察夫河自天禧西行及其決於大吳其去西山不逺
惟有此地未經淤填比之他處地形最下故河水自擇
其處決而北流直至瀛莫之郊地勢北髙河遂東折入
海其為順便殆天意也惟北京之南孫村在其東岸東
接故道其間數十里地頗汚下毎歲夏秋漲水多自此
溢出昔之治河者以為北京宫闕所在兵民夥煩而孫
村近在南城之外若使漲水從此流入故道則都城生
聚皆有魚鼈之憂故於河之東岸孫村之南開清豐口
以洩漲水流入故道於河之西岸開闞村等三河門亦
以洩漲水行無人之地迤邐流至館陶復合入大河昨
來朝廷如一依昔人措置則北京每歲夏秋漲水自可
無虞城南堤防所費並可省罷自北京以北至瀛莫以
南地廹西山漸有岡阜河水至此自不能為害惟有深
州當河流之衝所宜經畫今若徙武强縣開近東舊河
道(具見/畫圖)引河稍東則深州之危必自紓解然後完治山
公一帶北堤極令髙厚則河流赴海可無大患矣今自
建孫村囘河之議先閉塞闞村等三河門又於梁村築
東西馬頭及鋸牙侵入河身幾半迫脇大河强之使東
既河身噎塞則上流陽武靈平等處去秋並告危急漲
水至北京之南東西兩岸無所分减又為馬頭鋸牙所
迫併入孫村直上北京簽横堤面北京告急嘗稱若雨
不止風不定本京必定疎虞其得平安葢出天幸由此
横堤順水堤皆作木岸所費不貲然終亦不可全恃兼
梁村東馬頭下崖至水面髙七尺水深二丈以上若欲
開掘馬頭以東囘奪河身須及三丈乃可訪聞入地一
丈泥水不可復開雖復傾國應副力亦不及若欲略行
開掘令漲水衝刷成河則二年以來巳試不效况故道
一帶堤内直髙一丈上下而堤外直髙二丈有餘架水
行空最為危事謹按自來河決必先因下流淤髙上流
不快然後乃決然則大吳之決巳縁故道淤髙今乃欲
囘河使行於此理必不可且見今北流深處水行地中
實得水性捨此不用而欲引入故道使水行空中雖三
尺童子皆知其妄而建議之臣恣行欺罔居之不疑今
雖變囘河之名為分水之議據都水奏請本謂囘河與
减水事體不同所有巳修進馬頭三百餘步乞從修河
司隨宜措置馬頭既在大河之中横欄水勢汎漲之時
理須斟酌可存可拆一面施行朝廷雖許其所請然本
司收買馬頭物料至今不絶又與本路監司同奏乞隨
宜開導口地一帶河槽務令深濶併修葺𦂳急堤岸釃
為二渠臣觀其指意雖名為减水其實暗作囘河之計
也且自置修河司以來使過朝廷應副見錢四十九萬
餘貫其他公私所費猶不在此數今歲春夫共得一十
萬人而北流止得三萬東流獨占七萬葢自來河北只
管一河東西兩岸而巳今為分水之故添為兩河東西
四岸内北流横添四十五埽使臣三十四員河清兵士
三千六百餘人物料七百一十六萬三千餘束其為耗
蠧何可勝言葢都水官吏專欲成就决不可行之故道
而疵病巳行之北流其欲成就故道則孫村開河馬頭
等役當罷而不罷其欲疵病北流則深州武强等患當
講而不講(建議分水之人利在深州危急以顯北流/可廢而東流當開其為不忠莫甚於此)北
京靈平陽武諸處危急實由分水所致則諱而不言深
瀛恩冀去歲無害實由北流堤防稍立之功則指為分
水之效其為罔上衆所憤歎臣職在風憲疾之久矣近
因訪問習知河事之人頗得其實采畫成圖隨事籖貼
指掌可見今隨劄子上進臣雖未嘗閱視形勢然而朝
廷大臣亦未嘗按行其地不可便以都水官吏為信也
欲乞聖慈特選骨鯁臣僚及左右親信往河北計會逐
處安撫轉運提刑州縣及北外監丞司官同共踏行詳
其圖録開述利害保明聞奏如臣所言不妄即乞罷分
水指揮廢東流一行官吏役兵拆去馬頭鋸牙依上件
所陳施行今年春夫仍並撥付北流開河築堤役使所
貴河朔及鄰路兵民早獲休息國家財賦不至枉費有
豐足之漸則天下幸甚天下幸甚取進止
貼黄今河上夫役不過二月半下手如䝉聖意允臣
所請伏乞火急差官前去定奪所貴未役之前早見
可否不誤興役
欒城集巻四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