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玉堂稿
亦玉堂稿
欽定四庫全書
亦玉堂稿巻二
明 沈鯉 撰
論戚畹鄭承憲乞卹典第二疏
近該錦衣衞帶俸都指揮使鄭承憲為父鄭福奏乞卹
典内諭祭一節係該臣等職掌已於本月十六日據例
駁奏伏䝉聖斷特賜停寢但給與墳銀五千兩臣等知
聖意之所重在禮而不以財賄之多寡為重輕也然與
之過多亦自有不合於禮者臣等請據禮而論之蓋禮
莫大於分分莫大於名故凡臣子乞恩有所比例必求
其職事脗合情理至當者方敢上聞誠慎之也承憲以
帶俸都指揮使而引永年伯以為例可謂禮乎蓋即據
彼所奏已云名分之不一而又妄自援比以為事體之
相同臣等不知其解矣此而可與孰不可與承憲欲之
人孰不欲竊恐後有效尤者皆將萌心於非望之福而
僭擬蔓引僥倖萬一不至於潰禮之坊不止也帑藏有
限戚里至繁人人而遂其欲不知將何以給之適今國
有大役所費不貲為承憲計宜受少以榮君上之賜而
辭多以明亷讓之節則君恩臣禮庶乎兩盡臣等待罪
禮官頃見河南撫按官奏稱本省貧宗值嵗大荒不給
半菽方議賑卹計無所出承憲能舉而輸之於國則可
活宗室之貧者千餘人是能體朝廷睦族之意而以報
上徳於萬一也語云嬰兒之病常傷於飽貴戚之患常
傷於寵伏願皇上之有以全之也
議秦王服内乞封疏
臣看得秦靖王妃吳氏奏稱嫡第一子秦敬王誼澏薨
無嗣嫡第三子紫陽王誼漶係敬王親弟未承封典難
以鎭䕶藩邦乞將誼漶賜封秦王安人韓氏為秦王妃
照例遣官冊封一節為照宗藩要例襲封王爵者必於
免喪之日而又有服内陳乞之禁無非嚴典禮之防示畫
一之法也今敬王誼澏故於十四年四月十八日誼漶至
十五年四月十八日服制方滿乃於三月内遂己請封而
計其具請之日則又早矣謂不為服内陳乞可乎倫理之
重名教所關數月間轉眼可至有何不得已而汲汲若是
也即據所奏不過謂地臨邊境難以鎮䕶竊計秦之封國
去邊尚遠昨年已奉勅管理府事矣綸言有赫自足以懾
服内外亦有何鎮䕶之難乎臣等曏曾以宗藩要例進呈
已䝉嘉納頃之又纂入㑹典屢奉明㫖不許紛更今楮
墨猶新而阻撓若是竊恐此風一啟人皆效尤如紫陽王
者朞之喪猶可言也自是必有忘哀於三年者矣服滿襲
封服内陳乞猶可言也久之又必有襲封於服内者矣臣
等慮其終不敢不䖍其始伏望皇上暫收前㫖仍令誼漶
俟服滿日另行具奏臣等與照例題請如以宫眷衆多養
贍不敷合無特沛恩施且預給常祿一年以充嵗用亦無
不可何至圖一日之便以亂朝廷之法早數月之封而蹈
終身之悔乎臣等職掌所在義不容黙輒敢不避煩𤨏以
凟天聽倘䝉允納不但法紀可一亦於禮教有禆也
議秦府進封第二疏
萬厯十三年十月内秦王誼澏奏稱將弟奉國中尉誼
㳨誼漶加封郡爵及將靖王一女賜郡主封號等因臣
等謹遵節次欽定事例及我皇上不許越例陳乞明㫖
與分剖例前例後之説覆議上請奉聖旨近因宗祿不
繼立例甚嚴但王以例前為詞屢奏懇切朕特念首藩
懿親王嫡弟誼漶准封郡爵庶弟誼㳨鎮國將軍仍支
中尉祿以後子孫只照世次各王府亦不許援例女封
罷欽此臣等恭誦綸音仰惟我皇上日月之明固已洞
燭其違例之非矣然猶特念首藩懿親不忍直拒其請
臣等雖至愚豈不知承命之為恭哉惟事關重大而臣
等之職守係焉有不容不披瀝直陳者蓋例之立也惟
宗藩為最難及其已定而相與守之使不敢千典犯禁
亦無如宗藩之難者我世宗皇帝以天潢之派日増而
四方之干請無極也始大集廷議定為約束曰宗藩條
例垂示不刋迨我皇上又更定要例纂入㑹典而加封
之禁視昔益嚴宗藩始無敢違制干請者乃其心未嘗
無非分之冀蓋立例之難如此也若一旦而潰堤決防
滔滔不止將由今以後欲以囘既倒之瀾而使無四溢
也其將能乎誼㳨誼漶之為中尉也以萬厯九年十年
此皇上所親授封也今輒加之郡王將軍之爵其不許
益封也尤近在萬厯十一年亦奉我皇上明旨也今又
輒從其違例之請雖睦族宜厚而詔旨屢易豈所以示
信於天下乎且郡王之進封親藩也猶不得以嗣其原
爵以中尉進封而加又加焉是卑而可以踰尊也敬&KR0008;
之先是請封也亦不過中尉再傳及姪反得以越次加
封焉是疎而可以踰戚也借曰祿仍中尉於國用無加
損乃條例所陳犂然具備不容有毫髪僭越者豈皆以
祿乎抑亦以名器之重有不可假人者也秦為首藩論
分封之序則然耳若以世次之久近而辨親疎宗藩之
為秦者豈少乎微獨王自將軍以下欲有所請而非其
分之所當得也將無曰彼郡爵猶可假曽是區區者而
不余畀乎開前此未開之例加前此未加之恩倖端一
啓衆各效尤人人欲遂其私事事欲更其制朝廷之所
以布大信而立紀綱者何所恃諸司之所以慎筦鑰而
服人心者何所守乎在明㫖固不許援例而日後陳乞
者則又不以例為例而以不為例者為例也兹所關豈
細故而其漸可復長乎伏望皇上以大道為公轉圜納
諫始雖念懿親當重而欲施法外之恩已又思祖制難
更而裁以應得之分收囘成命示不得已仍諭本藩無
復凟奏此大聖人之作為出於尋常萬萬也惟聖明裁察焉
議秦府進封第三疏
近該秦王誼澏為弟中尉誼㳨誼漶乞加封郡王將軍
及女封郡主各一節隨該臣等據例覆奏極言其不可
加封之狀仰荷聖慈念首藩懿親特允所請續該臣等
復據例執奏伏奉聖諭特恩原不為例著遵前旨行欽
此臣等竊惟君有成命則臣下自宜欽承又何敢再三
凟奏以輕犯天威惟人臣以守官為義亦以盡言為忠
考之前代固亦有牽裾綴牘卒以得請者傳之後世以
為明主盛節臣等幸逢極辨之朝冀此風之復見於今
日也故敢申三諫之義以畢其欵欵之愚惟皇上垂察
焉竊聞王者有至仁無私恩如以懿親之誼不論功不
詔徳徒念其請求之懇重拂其情而姑破格以徇之雖
特恩亦私恩也雖不為例亦一例也古者帝王敦睦九
族豈不欲恩施無窮顧見夫人情之不可饜而度吾恩
之必有所竭也於是不得不限之法制以平其不一之
情而示以各足之分使崇卑有定尺寸不踰上曰有法
在吾不受私下亦曰有法在不敢言私上下相維以法
而子孫保之世世無極此所謂至仁無恩恩之至也我
國家宗藩條例實鑒於此若此例一弛則請乞紛至各
自為説朝廷無畫一之法而所司議覆者亦得以高下
其手議不與則曰特恩不為例議與則曰先年有事例
蓋均一帝派均一懿親彼可請此亦可請與則恩不與
則怨是今日之特恩為他日徵怨之端也不可也此猶
其小者也效尤者衆則違犯者多及抵於禁然後裁之
以一切之法使王室懿親有欲曲全之而不可得者是
今日之特恩為諸宗削奪之囮也不可也此猶其或然
者也今宗人窮困甚多而嵗祿不繼藉能安分循理保
其所有猶不貽主計之憂如恩可倖承則奸徒之誑惑
愚宗者謂非分之福必屢邀而後可得也於是使人絡
繹於道途囊槖盡輸於厮𨽻吏胥之夤緣為奸者亦得
以肆其漁獵則諸藩之窮困日益而東平之為善益鮮
者亦自此始也兹特恩之所宜慎施也臣等非不知再
三之凟無所逃罪顧謂聖明在上不靳轉圜倘幸䝉采
納特賜停止使臣等得守其官以不廢祖宗之法而益
以彰皇上從諫如流之美傳之萬世豈不有光於前史
哉
復秦府進封第四疏
儀制清史司案呈刑部看得秦府奉國中尉誼㳨誼漶
各進封一節臣等既奉有明旨及該司查案前來不敢
不具例題請至其與宗藩條例原自不合臣等亦不敢
中變其説蓋君有成命而臣子必委曲承順以為恭敬
者此臣等之本心也知其不可而又為隠忍題覆以轉
移其説則内自欺其本心而上干祖宗之良法美意可
垂之萬年不刋者一旦而有所不行是臣之謬為恭敬
以亂法也不敢也頃者魯王頤坦之為子壽錥請封也
似與例合皇上猶恐其庶封之濫而下部議覆移檄查
覈終不以懿親之故而廢法蓋主上之徳意如此臣等
顧不能於例所不合者而明正其罪以將順徳意於職
掌謂何且恩出於例則人以為正而法紀歸一恩出於
倖則人以為疑而蹊徑浸貳此亦其漸之不可長者惟
聖明酌量施行臣等不勝懇切之至
議慶成王乞封繼妃疏
臣等看得慶成王慎鍾始為長孫該先王代奏選張氏
為内助承受祖命已正妾貳之名繼襲郡爵該本王自
奏進張氏為次妃荷䝉聖恩復有畫一之議本部當時
題覆明白詳悉似有預為之防者已經奉有欽依昭如
日月誰敢作偽欺罔且次妃進封繼妃原無此例若以
萬厯七年之例則得受次妃已屬厚幸乃本王不知感
恩輙敢隠下内助詐稱繼室妄援選繼要例及西河王
表相等前繼夫人進封繼妃事例混行奏擾不惟於要
例大不相合亦復悖違祖命孤負聖恩欺誑君父而略
無顧忌者矣臣等查據玉冊慶成王生九子俱未請封
一子敏&KR2089;二子敏㵳乃二妾王氏所生三子敏溙次妃
張氏所生張氏得封繼妃則敏溙即稱嫡出可為異日
奪長之地其邪謀詭計實在於此殊不思綱常法制繼
世大坊本王欲進内助為繼妃是以妾為妻而有乖夫
婦之倫欲使庶子冒嫡是以少凌長而有失兄弟之序
溺愛縱情刼奪示教是父不父子不子而有傷父子之
恩即使百方求情獲遂所圖而三綱淪九法斁其何以
行之哉我皇上中天地為綱常之主方俾九族惇睦五
品順遜以普同倫之化宗室中豈宜有此况郡王諸子
嫡庶長次封爵懸絶必其恪遵定制庶幾不生亂階語
云千人逐兔一人先得貪者自止分定故也使張氏止
於妾妃敏溙定於庶次則王者無失其王將軍中尉無
失其將軍中尉兄弟安而妃妾和慶澤之及於苗裔者
何窮不然僭嫡不祥犯長不順骨肉自相殘害其禍不
知所終矣彼奸人唆誘止以幸一時之寵利而危於人
國害於人家有如此者恐亦非本王之福也且同一嗣
子鳲鳩之愛何分彼此特未之深思耳臣等欽奉明㫖
再四詳議質之法例揆之天倫酌之事理無一可者故
斷斷乎其不可從也本王違例妄干委應罰治但係郡
爵臣等未敢定議至於該府教授等官平時不能以禮
啟迪臨事不能據法諫阻輔導之職誠為曠缺合候命
下移咨都察院轉行山西巡按御史將各官行提問罪
再照各處宗室生長不諳法體奸人乘機誘引實繁有
徒合無並行山西廵按御史將屢次賫本總旗提拿究
審照例發遣庶奸徒知銅墨之儆而宗室有磐石之安
廟享事宜疏
臣按帝王宗廟陵寢之儀至大禮也古人極為嚴重所
以考覈精詳隨時變易必協諸義而無弗安斯可以肇
禋祀而仁祖考矣我國家開創之初建立陵廟盡制盡
倫詎不欲垂之萬世而無弊哉第相沿二百年餘中間
因革損益不無可議者蓋先是諸臣己曾建議及之竟
以議論不同而止臣等待罪禮官乃其職掌心所未安
久矣而太常寺卿裴應章復有此議誠於祀典有禆臣
等謹將所陳四事逐一議擬上請伏乞聖明裁定
一曰太廟侑享之禮臣等謹查得國初建四親廟歲凡
五享以親王從祀於東廡功臣配享於西廡各遣官分
獻洪武九年進親王於殿内東壁功臣西壁嘉靖間仍
序列東西兩廡二十四年新建太廟成復進列東西兩
壁罷分獻及考儀禮諸書與前代故事無親王祔享之
儀我太祖高皇帝特以義起之意若以展親報功皆至
情之不容己者乃該寺則據禮而論謂諸王本從祖祔
食今四祖之廟已祧而諸王無所於祔則議罷禮也但
欲祔之祧廟似猶有未安焉蓋祧以藏毁廟之主為祖
也非為孫也禮有祧不聞有配祧者當諸王之侑享於
廟也故事特以紙為位祭畢而焚之已矣必且祔之於
遷祖之廟將更為設主乎不乎不為之主何據而祧為
之主是本無而反益之也宗廟之享祫為重故禮稱彌
遠而彌尊夫既以時享不可預而顧以預於祫此臣等
之所以為未安也蓋據禮則當以墳墓之近皇陵者祔
享於皇陵之廟近祖陵者祔享於祖陵之廟而後於禮
為無嫌亦可以不失太祖之遺意但考洪武元年初享
十五王之文則有曰朕念親親之道無間存歿凡我伯
考兄姪悉追封為王伯妣先嫂皆為王夫人列祀家廟
著為常典臣等莊誦聖謨而深惟太祖之意以酌於情
禮之間有不敢輕議罷享者無已則仍遵初制序列東
廡猶為近禮乎至於功臣配享彜章具在而該寺復為
此議者謂廟中有列后在上則異姓之臣禮當别嫌而
至尊拜俯於下於諸臣之靈亦必有蹙然不寜者宜照
舊於西廡配享仍各於東西兩廡遣官分獻始為合禮
伏乞聖裁
一曰内殿祭告之規臣等看得朝廷建奉先殿於大内
凡車駕出告反面日月上膳薦新及冊封朔望諸禮皆
於是行之蓋於太廟五享之外又以是而廣其如在之
思也夫曰大内則非外廷可得而與者以故祭品辦
自光祿寺告文及執事人員俱取自内庭太常寺雖職
専祀事而此實不與焉及至嘉靖以來冊封諸藩有遣
官例於時始用該寺人員執事而祭品祝文則仍舊取
之於内也萬厯元年該寺照例以遣官請復奉㫖親自
行禮二年又申明舊例以執事人員請則奉㫖仍自内
庭供事自是該寺止先期以冊封祭告題請而己而其
他無與也乃近年以來斯稍有不同者遇上親行則照
例於内庭供事或遣官則凡執事人員及祝文祭品俱
取辦該寺矣然猶可先期預備於遵守亦未嘗不便也
惟近者皇貴妃冊封祭告奉先殿祝文執事皆出内庭
而祭品又取之該寺於是始事體不一遵守未便倘或
有奉㫖親行忽臨期而遣代者則事出倉卒備辦尤難
故該寺復有此議委宜酌為定規以便遵守臣等謹議
得該寺職掌専主祀事而光祿則専主膳羞之官其内
殿祭告則猶取象於生時上食之義也且大内禁地外
人出入有干明禁合無查照舊例凡遇祭告内殿無論
親行及先期臨時遣官其祭品俱由光祿寺備辦惟告
文及執事人員遇親行則辦之内庭或遣官則暫用該
寺庶内外各官無推諉悞事之弊而奉遣行禮者亦無
僭用内執事之嫌禮得中而可行事畫一而易守矣伏
乞聖裁
一曰諸妃祔陵之祭臣等看得陵寢之祭與宗廟之制
不同廟祭止於正后而陵寢之祭則諸后妃皆與焉先
是長獻景裕茂康六陵諸妃祔葬者祭於陵寢而葬金
山諸處者祭於本墳迨嘉靖十七年秋六陵妃俱配享
各陵殿罷本墳祭所以明萃渙之義篤宮闈之親者真
可為萬世法程矣乃世廟諸妃安厝於金山等處者至
今已二十餘年曽無一祔享於陵殿何先後之不一若
此也今該寺欲比照前例奉世廟諸妃墳所神主俱升
之永陵之殿一體配享而罷其本墳之祭深為有見相
應依擬一併舉行庶乎事體歸一而善制之遵行可久
矣臣等又查得每嵗清明霜降各遣官五員行禮其中
有専祀一陵者有一人而兼祀二三陵者各衙門陪祀
諸臣亦各隨遣官行禮據初意豈不以陵寢相近則禮
可攝行而不必専官乎乃其中殊多有未便者蓋諸臣
既至陵所必候長陵舉事方敢行禮今専祀者行禮已
畢而兼祀者尚在趨蹌昏夜茂林疾馳山徑卒遇風雨
尤屬倉黄故有主祭已至而陪祭未至者有行禮將半
而至者亦有卒不及至者即有監禮諸臣時當昏夜何
從認識蓋不但繼以倦怠而已合無自今以後除遣官
行禮仍舊五員其陪祀諸臣則各照陵所寜少無兼斯
可以竭誠將事而感格神明矣伏乞聖裁
一曰陵祭品物之式臣等查得各陵寢歲時之祭祝文
牲帛無弗同者惟元旦為加隆顧九陵恭讓恭仁之陵
止於酒果而越靖等及諸王妃則又有牲帛祝文反從
其厚此該寺所以有畫一之議也然以臣等度之似亦
有謂蓋先是九陵帝后嵗暮已祫祭於廟矣旬日内且
復有孟春之享故元旦之祭在陵殿止用酒果者非儉
也禮也若諸王諸妃則祫享春祭既皆不與若元旦一
祭更復從簡不幾於疏乎其特用牲帛祝文者非過為
豐也亦禮也稱情立文在當時議禮之意原自有在所
未盡者特恭讓恭仁既不與祫享於廟中又不設牲帛
於陵殿是亦禮文之缺而議者偶未之及耳臣等謂宜
増二陵之祭而補其所未備其餘則仍舊典庶幾為安
至於祝享有文所以達致祭之意而冀神之聽之也今
諸王及諸妃墳所祝文俱係安厝時所用迨今薨逝既
久世代屢更而祝享之文猶復仍舊揆之於義多有未
協如永清太長公主俱稱曰爾者在當時以尊臨卑之
詞也自今用之得無有不宜乎祭廢后吳氏之文曰惟
靈仙逝日月不居英妃魏氏曰惟靈仙逝冬至倐臨諸
如此類難以枚舉總之皆初時祝告之祠也今年運己
往矣尚猶不可變乎合無勅下太常寺通查各項祝文
凡有未妥如此類者俱開送翰林院改撰通用祭文一
道但叙歲時遣官之意盡削去傷悼餘詞仍分别王妃
夫人各從其類共為一祝後有増入者掩壙之初撰一
次其以後節序之祭不必别撰庶乎情順禮安祝告之
際神居然歆之矣伏乞聖裁
壽宫相視疏
八月二十一日内閣傳奉該文書房口傳聖旨大峪山
開穵𤣥宫處所據張邦垣進圖西北角微有石塊欲往
前少移著禮部帶同張邦垣等審定可否來説欽此臣
等祇奉明㫖謹於二十七日前往大峪山㑹同國公徐
文璧大學士申時行司禮監太監張誠及總理工程太
監張禎工科給事中王敬民等並原相擇工部主事閻
邦及各預事諸臣及於𤣥宫極中之處引繩四周度以
尋丈看得有石之處横互頗長不止西北一隅微有石
塊但𤣥宫後界至石前邊相離頗遠其中隔一丈三尺
左角隔三丈三尺右角無石俱於作用無妨似以不移
為便若寶城方牆規制之外似應從其所擬但一移則
前薄谿徑而後漸遠於主山恐於來脈稍脱規制不易
展布也此據該監所言為之折衷有如此者若以臣等
據理而論則禮有曰卜其宅兆夫曰卜之為云誠慎之
矣豈其不擇顧禮之所貴於擇者惟曰幽遠閒曠無有
他虞草木蕃殖無有潟鹵大勢嚴正無有傾欹風氣完
淑無有粗惡如是而已豈如術家所言因是以規福利
耶蓋術之難憑不若徳之可恃土有五色不若民無二
心我皇上之愛民深而格天至矣天保萬年時斂五福
自當有在豈在土壤故臣等於張邦垣之所稱引不能
深究其義惟據實以聞如此伏候聖明裁定施行
議改北嶽疏
祠祭清吏司案呈奉本部送禮科抄出巡撫大同地方
贊理軍務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胡來貢題奉聖㫖恒嶽
祀典著禮部查明定議來説欽此臣等謹查得渾源州
志内開恒山在州南二十里古北嶽也上有嶽廟陶唐
氏所建舜時北巡狩至於北嶽值大雪遙祀之忽飛一
石墜帝前名曰安王石乃建廟於大戎山又五載再巡
狩其石又飛於曲陽復建廟於曲陽今州之恒山有觀
乃唐武徳中道士高明素所建也又有洪武十二年重
修古北嶽廟碑文内載渾源恒山為古北嶽自有虞氏
嵗十二月北巡狩躬行望祀後飛石東遷卒建祠於曲
陽歴代因之而恒山之祠廢不復舉是則北嶽之紀於
渾源州志者如此及考得尚書禹貢冀州恒衞既從註
云恒水出常山郡上曲陽縣恒山北谷在今定州曲陽
縣西北恒山也周禮職方氏正北曰并州其山鎮曰恒
註云在上曲陽縣蓋職方并州即禹貢冀州所分也史
記趙簡子藏寶符於恒山曰從常山上臨代代可取也
註又云在上曲陽西北通典及文獻通考皆云定州曲
陽縣北嶽常山在焉而通鑑地理通釋亦云常山在定
州曲陽西北百四十里常水出焉蓋漢置恒山郡避文
帝諱改曰常山皆今真定也宣帝神爵元年詔太常寺
祀五嶽四瀆而北嶽在常山之陽即常山郡之屬縣也
唐武徳貞觀之際祭北嶽恒山於定州蓋至唐復置恒
山郡宋初緣舊制亦祭北嶽於定州漢碑不存無所於
考唐宋碑刻具載北嶽祠事則曲陽之祀北嶽不始於
五代之際明矣元起朔漠正宜祀於渾源乃代祀碑記
仍在曲陽迨至國朝洪武二年二月奉太祖高皇帝之
命肇祀北嶽及三年六月降詔正名定為常典列聖繼
統遵行無斁是則北嶽之著於曲陽縣者如此及考曲
陽縣在隋為恒陽縣恒山在縣西北一百四十里渾源
州元初為恒陰縣恒山在州南二十里山南曰陽山北
曰陰或曰皆指恒山而名未可知也後魏立五嶽四瀆
廟於桑乾水之陰考之北史蓋其時建都平城因總祭
嶽瀆於此非因北嶽所在而専祀也又查得𢎞治六年
七月内該太子少保兵部尚書馬文昇有釐正祀典之
題本部覆北嶽恒山之神祀於曲陽自漢唐宋以至國
朝上下幾二千年未之有改其渾源州雖有恒山亦名
北嶽然祀典不聞碑志無考禮云凡祭有其廢之莫敢
舉也有其舉之莫敢廢也今一旦廢此舉彼恐有窒礙
孝宗皇帝可其奏今案呈到部看得巡撫大同都御史
胡來貢題請改祀北嶽於渾源州恒山即命大臣出關
祭告各一節除今次祭告已經題奉欽依無容别議外
照得改嶽事體關係重大據今所查反復叅詳竊謂載
籍雖博必折衷於經傳典禮至重難輕信乎傳聞今據
本官所請固非無據第其引虞書魏史之文亦止言祭
於恒山而未見恒山所在至禹貢恒水出常山郡上曲
陽縣恒山北谷即今定州曲陽縣則恒山之在曲陽既
已明著於經文而漢神爵元年祠北嶽上曲陽唐武徳
貞觀祀北嶽定州則曲陽之祀恒山又非肇始於五代
蓋歴二千餘年而明禋如一日誠考據精確非漫然沿
襲也其謂五代之後祭於曲陽者蓋因宋失幽并遙祭
北鎮醫巫閭山於定州北嶽祠中遂誤以為望祭北嶽
耳至於渾源之稱北嶽止見於州誌碑文而稽之經傳
茫無可考想其紀載之辭亦出傳聞之誤即誌内飛石
等語在本官亦謂其不經矣而可據其文以改祀乎大
抵恒山自太行柬來綿亘千里同一分野在南在北皆
可取名即以山之向背而言則祀於陰者終不若祀於
陽者之為正也昔金世宗時議者以都燕請别議五嶽
太常卿范洪力言其不可而止則改嶽之事自昔重之
况我太祖高皇帝神聖開天極重祀典當時山川地里
無不圖上而曲陽之祀仍舊即今大明集禮所載漢唐
宋北嶽之祭皆在定州曲陽與史俱合可見當時考核
已自精詳二百餘年國有大事必行遣告豐碑鉅刻林
立祠下則今恒山實為畿内重鎮孕靈已久一旦毁廟
貌廢碑刻舉而改建於邊徼之地竊恐未可輕易也而
况在彼無稽在此有據又彰彰如是乎臣等再三酌議
委應遵依憲典仍祀北嶽於曲陽縣其渾源州恒山既
洪武年間重修廟宇合無查照𢎞治中原題行該鎮巡
撫衙門轉行彼處官司量加修葺用存古跡庶為兩全
但事關典禮臣等未敢擅便伏候聖裁
亦玉堂稿巻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