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堂集
果堂集
欽定四庫全書
果堂集巻三
吳江沈彤撰
問
禮記明堂位問
明堂位目周公以天子何也余曰此注家之失也其曰
周公朝諸侯于明堂之位天子負斧依南鄉而立者謂
合諸侯于明堂以朝天子也天子目成王也不曰成王
而曰天子者對下文公侯伯子男言之耳周公太師也
當此時固肅然正位乎中階之前是篇雖夸且誣亦何
至齊公相于天子哉然則其曰周公踐天子之位以治
天下者何曰此文王世子之所謂攝政而踐阼非負斧
依南鄉而立之謂也阼天子出治之位也然踐阼不可
以為涖阼則踐位不可以為即位與孟子踐天子位之
云文同而意異也曰周公之治天下相天子也曷為而
踐天子之位也其不疑于天子乎曰踐天子之位者非
天子不在位而代之踐之乃奉天子于天子之位輔翼
啟沃而不之離也是相幼君之道也故别于相之常有
矣疑于天子則未也曰近世説者據古文尚書周公位
冢宰正百工之文謂無踐天子之位之事也然歟曰冢
宰周公本位也書之文為蔡仲嗣封起本豈必盡周公
之所位而序之邪夫不敢負斧依南鄉而立者聖人之
經踐天子之位以治天下者聖人之權皆其事之實也
因記者夸誣之多而盡疑之則又過矣曰家語載孔子
適周觀乎明堂有周公抱成王負斧依南面以朝諸侯
之圖是周公亦嘗負斧依而南面子何以云不敢也曰
周公之負斧扆南面者為抱成王也抱成王而不負斧
扆南面則是避已嫌而致天子不得正其位詎非大拂
乎輕重之宜吾所云不敢者謂夫成王之不在抱也是
篇云六年朝諸侯于明堂其時成王已長不在周公之
抱有年已
儀禮喪服為人後者為本親問
為人後者為其父母期自加隆之服而降也為其昆弟
大功自本服而降也為其祖將何如曰五服既制則皆
以所制之服為本服凡有加降皆自此而推祖本服齊
衰期降一等則大功九月此晉宋間之所議見於通典
者也為其曽祖宜何服曰車氏垓以為緦麻三月也葢
曽祖本服齊衰三月由三月推之而袒免則等於無服
之親由齊衰推之而大功則等於其祖皆不得其中故
月數如曽祖而服則降三等也其髙祖亦如曽祖乎曰
否持重於大小宗者(疏云適子當家自為小宗無後/亦當立後故有持重於小宗者)在
正尊雖髙祖以上苟相及必為之齊衰三月還為本親
雖緦麻亦自曽祖而止葢不二綂之義至是乃周也凡
降其旁親與外親有異等乎曰皆降一等疏已有明文
矣本親外親之報之亦皆降一等乎曰然惟報則如其
所服
從祖昆弟(緦/)
從祖父母(緦/報)從父昆弟(小功/)從父昆弟之子(緦/)
從祖祖父母(緦/報)世叔父母(大功/)昆弟(大功/報) 昆弟之子(大功/)昆弟之孫(緦/)
曽祖父母(緦/)祖父母(大功/)父母(期/報) 已身
從祖祖姑(緦/報)姑(大功/報) 姊妹(大功/報) 昆弟之女(大功/)昆弟之孫女(緦/)
從祖姑(緦/報) 從父姊妹(小功/)從父昆弟之女(緦/)
(祖姑以下適人者更降一等叔父姑以下/之長殤更降一等其中殤下殤更降二等)從祖姊妹(緦/報)
外祖父母(緦/)從母(緦/報)
儀禮喪服宗子之親為宗子問
與宗子親盡者為宗子齊衰三月若本緦麻大小功之
親則如之何曰其月數各如本月數而三月以前亦皆
齊衰也記云宗子孤為殤大功衰小功衰皆三月親則
月算如邦人葢長殤中殤服之大功衰下殤服之小功
衰由齊衰而遞降親盡者之服也如邦人者謂期功緦
之親皆依殤服本月數為限也云月算如邦人明大小
功衰如親盡者也故在注釋惟與宗子有期之親者長
殤服之大功九月中殤大功七月下殤小功五月其衰
服如親盡者亦如邦人若有大功之親者則長殤中殤
服之大功五月下殤小功三月有小功緦之親者長殤
中殤服之大功三月下殤小功三月其衰服皆如親盡
者夫親之服宗子孤為殤者依殤服本月數則其服宗
子成人者亦必依成人服之本月數矣親之服孤為殤
者依親盡者之功衰則其服成人亦必依親盡者之齊
衰矣親盡者之齊衰三月則功緦親之齊衰亦必三月
矣然則注所云與宗子有大功之親者成人服之齊衰
三月卒哭受以大功衰九月有小功之親者成人服之
齊衰三月卒哭受以小功衰五月視本月數各有加者
非與曰若宗子期之親而服之十五月緦之親而服之
六月則亦可於大小功之親各加三月矣而經傳曷嘗
有期與緦親加月之文况即大小功月數中而為三月
之齊衰不已足伸尊祖敬宗之義耶此徐氏通考所以
力為之辨也大功之親大功衰三月受以小功衰六月
小功之親小功衰三月受以緦二月為宗子子齊衰三
月者其受服宜何若曰大功之親受以大功衰六月小
功之親受以小功衰二月而已
論
日躔宫次論
日躔始冬至十二次始𤣥枵冬至躔𤣥枵自上古秦漢
以後躔於星紀元至今躔析木之箕析木為寅宫而今
厯於冬至日書日入丑宫(七政經緯/躔度厯)書日躔星紀之次
(民/厯)則是改析木為星紀而非日躔真次矣古之命次皆
依星象星紀之得名以牛斗跨黄道别理日月五星自
此始也(按漢書律厯志此次兼紀日月/五星故雖名星紀實包日月)而惡得改為他
宿之次且箕本屬東而冬至仍在正北皆不與星紀干
改亦徒焉爾夫治厯貴順天而記注必從實測苟於冬
至日過宫之時刻直書日躔析木之次幾度分日入寅
宫幾度分則冬至雖改方就次而次名與星宿猶自相
屬(此依/古法)若以冬至在正北箕適移其方而改用赤道定
宫之子宫以綂之則雖舍古次與游宫而其宫固終古
不變以紀日躔尤善也(此即西法/而變通之)不此之為而為遷就
致十二宫皆不得其正而無可憑豈非智者千慮之失
則其為王梅二氏之譏也宜
月建論
厯之月建本以斗建而得名然斗建有嵗差月建終古
無改而後世之月建遂不與斗建直於是議厯者或欲
改月建以從斗建或謂月建無闗於斗建而欲仍其舊
吾以為二説皆非也殷以前且勿論逸周書明云惟一
月既南至斗柄建子始昏北指(周月/篇)一月者今之仲冬
也淮南子亦明云斗杓正月建寅月從左行十二辰(天/文)
(訓/)是建子之月實以斗柄建子而名之建寅之月亦實
以斗柄建寅而名之矣今斗柄已不建寅而猶稱建寅
之月斗柄已不建子而猶稱建子之月則是乖其實而
冒其名也而可惟舊之仍乎若欲改月建以從斗建則
昔之斗柄建子者今已轉而建亥斗柄建寅者今已轉
而建丑亦遂名仲冬之月為亥月孟春之月為丑月乎
誠如是則月與所配之辰其氣俱不相應而民之視聽
將大惑又可乎哉然則如之何曰厯之於日也但書某
日某干支則其於月也亦書某月某干支大某月某干
支小去其建字以别於實用建之時而今建但各注其
下以資人參考而已矣
保甲論
保甲之設所以使天下之州縣復分其治也州縣之地
廣廣則吏之耳目有不及其民衆衆則行之善惡有未
詳保長甲長之所綂地近而人寡其耳目無不照善惡
無所匿從而聞於州縣平其是非則里黨得其治而州
縣亦無不得其治今之州縣官奉大吏之令舉行保甲
而卒無其效非保甲之法之不善為保長甲長之人之
未善也夫今之保甲即周官之鄉之州黨族閭比遂之
縣鄙鄼里鄰也保長甲長即鄉大夫之州長黨正族師
閭胥比長遂大夫之縣正鄙師鄼長里宰鄰長之屬也
周之時自鄰長而外皆為士大夫士大夫皆有德行道
藝之賢者能者也故分民而使之治而遂各道之以親
親長長慈幼之恩勸之以相保相受相葬相救相賙之
誼教之以祭祀喪紀昏冠飲酒之禮耕耨也則趣之行
役也則作之財賦也則斂之讀法也則從而勸戒之媺
者賞惡者誅而無或不共其職故成康之世天下無有
一家一人之不治焉今之長保甲者雖不使之治其里
黨與周之里宰黨正不同而里黨之不法者罹患害者
皆得以達之州縣是亦周時分里黨之治之一端也為
之者其人大率庶民之顧利無恥不自好者弊且百出
安有其效故舉行保甲必先擇其長保甲之人而後可
保長長十甲甲長長百户分百户而十人長之謂之牌
頭牌頭擇庶民之朴直者為之保長甲長則必擇士之
賢者能者而為之賢者能者其陳説事之始終必有序
而不殽論列情之曲直必以實而無偽抑其平日必有
以表率之教導之使其心不終汨於邪僻又必有以區
畫之安處之使其食與衣不必由於兇惡歴久漸馴而
里黨之風自歸於正使慮士之賢者能者為今之保長
甲長而有所不屑則惟為州縣者重其事慎其人求之
以誠聘之以禮幣告之以欲分治之故與任分治之義
而使之整其所屬糾其邪僻兇惡達之州縣亦得展其
心思才力自無不屑之患綂乎保者為鄉鄉則就搢紳
聘焉其遇之隆任之專較之保長甲長而更倍焉可也
及功過已著則權其大小輕重而誅賞進退以為勸懲
必且感德畏威而職無不盡也已雖然欲如是非州縣
之所得擅為也責在大吏而大吏亦不得而自專必也
奏其事於 朝廷得額定其員次第其禄位立考績黜
陟之法而後可行也夫周官鄉遂之制自兩漢後魏以
迄唐之盛明之初畧倣而行之皆得以善治而宜民而
大儒若朱子名臣若蘇綽近世名儒若魏子才顧寧人
輩又莫不稱為治教之基則非迂逺而濶於事情可知
也在更化之初必有議其不便者行之久而利則相與
安之且歌誦之矣比閲邸報見内外大臣議保甲者多
故述為此論請正其得失於吾所友事者焉
議
父未殯而祖亡承重議
震澤縣西濠沈維墉父亡未殯而祖亡或謂維墉今以
適子為適孫一身兼主二喪宜即正承重之名位以事
其事維墉疑之乃屬其族父來問余曰維墉既兼主祖
喪固應事承重之事矣若欲即并其名位而正之奚其
可葢所謂承重者承祖喪先祀于其父若祖之謂也先
祀之重在祖則承之于祖祖喪之重在父則承之于父
承之祖者祖葬而後承承之父者父殯而後承故父而
未殯宜攝重而不宜承重曰主祖喪而事承重之事則
承重矣何謂攝重曰父未殯而主祖喪謂之攝主宋庾
蔚之所謂父為傳重正主已攝行事是也主攝則重亦
攝也曰父未殯而主祖喪何以必攝也曰不忍死其父
也豈惟不死之而已禮云三日而后斂以俟其生故自
君及士凡死于道者未在棺則入自門升自阼階(見曽/子問)
皆奉之以生之禮未殯而不攝非之死而致死之之尤
者哉曰然則維墉之不宜正承重之名位于父之未殯
也決矣至其殯父而具狀與刺也宜何稱曰未承重猶
孤子也曰子謂承先祀之重而必于祖之既葬也何居
曰古者喪三年不祭恐致哀于新而不誠于故耳今之
喪雖不如古然未卒哭而祭苟致其誠則哀之殺為已
疾故必于祖之既葬也此朱子之所講也(見答范/伯崇書)曰重
之名始見喪服傳鄭氏以宗廟注之則所承宜專在先
祀今之兼喪何本也曰論語謂所重民食喪祭喪固與
祭並重且啟殯而朝卒哭而祔練而祭喪禮有行于廟
者則鄭之言宗廟亦兼喪矣
康成雖專以重為宗廟然言廟則自包寢故承重之
禮庶人與士大夫同魏書禮志孫景邕等三議皆當
可從也
若有祖亡未殯而父亡者于父未殯之前亦攝父事
雖祖殯未得為承重正主必父殯而後得承祖喪之
重也其殯祖時狀刺則稱孤孫常祀宜在父葬之後
并記于此
父妾慈已者服議
吾縣葉氏有二妾其少者有子某長者某氏無子則與
少者共撫其子如已子二十年不衰其卒也家長没矣
某念其恩勤而深痛焉遂與親黨謀所服之者或曰在
律父妾之有子者稱庶母服期今某氏無子某不得為
之服或曰某氏之撫某恩勤隆至乃經與律所謂慈母
也宜為之三年某不能決擇乃屬潘生持二説來請余
曰父妾無子而為之服庶母之服則倍於律有撫已之
恩而無服則不即於人心為之服而直同慈母則又過
而失其中愚以為惟半慈母之服以服之庶幾乎得也
喪服經齊衰三年章云父卒慈母如母傳謂妾無子妾
子無母而父命為母子者母死喪之三年貴父之命也
今某自有母父無定命則不成之為慈母故不得直同
慈母之服然某雖自有母而某氏實共撫之父雖無定
命而其撫之也實心嘉之是某氏固居慈母之半故某
亦當半慈母之服以服之也半慈母之服則亦為之期
此雖經與律無其文而可以義起也潘生曰鄭氏之注
喪服傳謂不命為母子則亦服庶母慈已之服今不可
如其説而為小功歟曰古之為庶母也緦慈已焉而小
功則為加今之為庶母也期慈已焉而小功是再降也
故不得如鄭説也然為其慈已焉而加隆於庶母又不
得也隆於期者惟三年三年之不得則期而止此無如
何者也曰某之所生母亦嘗親於某氏其為某氏也如
之何曰衆妾以相親制服亦不見經與律以同室生緦
之義推之其服緦乎
母喪無主婦為主及杖議
吳縣朱某以長子遭母喪妻亡無主婦而母有女子子
在室有長孫婦某從弟文游來問曰孫婦大功女在室
三年二人孰為主余曰孫婦喪服小記云男主必使同
姓婦主必使異姓注云謂為無主後者為主也異姓同
宗之婦也婦人外成然則女子子在室雖父母無後不
得主喪况其有孫婦乎則孫婦之為主必矣曰小記云
婦人不為主而杖者姑在為夫杖是婦人為主者宜無
不杖今孫婦亦杖乎曰大功無杖曰小記又云女子子
在室為父母其主喪者不杖則子一人杖注云女子子
在室亦童子也子一人杖謂長女今孫婦不杖則在室
女子子杖乎曰否主喪者不杖注謂無男昆弟使同姓
為攝主者今長子主喪則長子杖矣衆子雖杖不以即
位豈復及童女也若成人之女如衆子
喪所生母雜議(庶出之子謂其母曰所生母繼/妻所生子謂其母曰生母見㑹)
(典驗封司/封贈篇注)
震澤縣某乙之所生母某氏卒屬其所親來問魂帛銘
旌及適孫列狀刺之稱余曰在魂帛宜稱先母書銘而
繋以家長舍側室無他稱適孫無服不宜列狀刺曰乙
之父某公嘗擬稱某氏為繼室今以側室稱則父欲伸
之而子故屈之矣安乎曰禮在何伸與屈之有必探父
志而遂之是陷父於不義也若以稱側室為未安曷不
觀明吳孝亷側室貞節坊之所題乎曰四川道監察御
史吳煥之母太孺人范氏繋子於母乃竊取春秋書惠
公仲子僖公成風之法準此為稱則於義不拂於情亦
不傷矣曰是誠善顧今之貴者在乙之弟丙可以繋其
母乎曰可主喪則以長繫銘則以貴銘名也宜繫其著
者也曰繫以子而不繫以家長其權乎曰禮也非權也
傳曰妾不得體君若家長存而主妾之喪繫以家長其
可(雜記曰主妾之喪則自祔陸佃曰然則妾之喪/其主有不主者矣葢貴妾主之賤妾則不主也)家長
没而繋之時俗則然故不必然也曰魂帛之以母稱也
殆不得稱妣乎曰然妣者媲也適母媲於父所生母但
當稱母葢朱子先言之矣(見語類/祭禮巻)曰母之上曷不加所
生以殊之曰子不宜殊其母也孽而妣其母謂之無妣
子而殊其母謂之無母無母之罪與無妣等曰適孫無
服誠不宜列狀刺矣顧亦可通其變乎曰不可古之列
於狀刺者惟喪主今衆子諸孫之並列既從俗矣而又
將及無服之孫是變之變也知禮者其許之哉
果堂集巻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