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唐文 Quan Tang Wen

全唐文 Quan Tang 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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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韓愈(十六)

** 唐故中散大夫少府監胡良公墓神道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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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府監胡公者。諱珦。字潤博。年七十九。以官卒。明年八月

十四日。葬京兆奉先。夫人天水趙氏祔焉。其子逞迺巡遇

述遷造。與公壻廣文博士吳郡張籍。以公之族出行治歷

官壽年為書。使人自京師南走八千里。至閩南兩越之界

上。請為公銘刻之墓碑於潮州刺史韓愈。曰。胡姓本出安

定。後徙清河。於今為宗城。屬貝州。大父諱秀。武后時以文

材徵。為麟臺正字。父宰臣。用進士卒官平陽冀氏令。贈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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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大都督。公早孤。能自勸學。立節槩。非其身力。不以衣食。

凡一試進士。二即吏部選。皆以文章占上第。樂為儉勤。自

刻削。不干人。以矯時弊。及為富平尉。一府稱其斷決。建中

四年。侍郎趙贊為度支使。薦公為監察御史。主餽給渭橋

以東軍。洗手奉職。不以一錢假人。賊平。有司考覈。㣥吏多

坐貶死。獨公以清苦能檢飭。無漏失。遷河南倉曹。魏公賈

躭以節鎮鄭滑。以公佐觀察事。檢校尚書工部員外郎。以

剛直齟齬不阿。忤權貴。除獻陵令。居陵下七年。市置田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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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種樹為業以自給。教授子弟。貞元十一年。吏部大選。以

公考選人藝學。以勞遷奉先令。以治辦遷尚書膳部郎中。

改坊州刺史。州經亂無孔子廟。公至則命築宮。造祭器。率

博士生講讀以時。如法以祠。人吏聚觀歎息。遷舒州刺史。

州歲大熟。麥一莖數穗。閭里歌舞之。考功以聞。遷尚書駕

部郎中。數以事犯尚書李巽。巽時主鹽鐵事。富驕恃勢。以

語丞相。由是退公為鳳翔少尹。巽死。遷少大理。改少詹事。

元和十二年。朝廷以公年老能自祗力。事職不懈。可嘉。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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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府監。兼知內中尚。明年以病卒。公始以進士孤身旅長

安。致官九卿。為大家。七子皆有學守。女嫁名人。年幾八十。

堅悍不衰。事可傳載。可為成德。銘曰。

朅朅胡公。既果以方。挾藝射科。每發如望。人求於人。我己

為之。自始迄終。不降色辭。因官立事。隨有可載。發跡餽軍。

遭讒府介。去居陵下。為吏為隱。坊舒之政。於茲有靳。守官

駕部。名升已屈。躋於少府。甚宜秩物。不配其有。君子恥之。

少府古卿。公優止之。刻文碑石。以顯公行。維公後人。無怠

嗣慶。

** 唐故相權公墓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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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之元和六年。其相曰權公。諱德輿。字載之。其本出自殷

帝武丁。武丁之子降封於權。權江漢閒國也。周衰。入楚為

權氏。楚滅徙秦。而居天水略陽。符秦之王中國。其臣有安

邱公翼者。有大臣之言。後六世至平涼公文誕。為唐上庸

太守荊州大都督長史。焯有聲烈。平涼曾孫諱倕。贈尚書

禮部郎中。以藝學與蘇源明相善。卒官羽林軍錄事參軍。

於公為王父。郎中生贈太子太保諱皋。以忠孝致大名。去

官。累以官徵不起。追諡貞孝。是實生公。公在相位三年。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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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以吏部尚書授節鎮山南。年六十以薨。贈尚書左僕射。

諡文公。公生三歲。知變四聲。四歲能為詩。七歲而貞孝公

卒。來弔哭者。見其顏色聲容。皆相謂權氏世有其人。及長

好學。孝敬祥順。貞元八年以前江西府監察御史徵拜博

士。朝士以得人相慶。改左補闕。章奏不絕。譏排姦倖。與陽

城為助。轉起居舍人。遂知制誥。凡撰命詞九年。以類集為

五十卷。天下稱其能。十八年以中書舍人典貢士。拜尚書

禮部侍郎。薦士於公者。其言可信。不以其人布衣不用。即

不可信。雖大官勢人交言。一不以綴意。奏廣歲所取進士

明經。在得人。不以員拘。轉戶兵吏三曹侍郎太子賓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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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兵部。遷太常卿。天下愈推為鉅人長德。時天子以為宰

相宜參用道德人。因拜禮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公

既謝辤。不許。其所設張舉措。必本於寬大。以幾教化。多所

助與。維匡調娛。不失其正。中於和節。不為聲章。因善與賢。

不矜主已。以吏部尚書留守東都。東方諸帥。有利病不能

自請者。公嘗與疏陳。不以露布。復拜太常。轉刑部尚書。考

定新舊令式為三十編。舉可長用。其在山南河南。勤於選

付。治以和。人以寧便。以疾求還。十三年某月甲子。道薨於

洋之白草。奏至。天子痌傷。為之不御朝。郎官致贈錫。官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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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處。上下弔哭。皆曰善人死矣。其年某月日。葬河南北山。

在貞孝東五里。公由陪屬升列。年除歲遷。以至公宰。人皆

喜聞。若已與有。無忌嫉者。于頔坐子殺人。失位自囚。親戚

莫敢過門省顧。朝莫敢言者。公將留守東都。為上言曰。頔

之罪既貰不竟。宜因賜寬詔。上曰然。公為吾行諭之。頔以

不憂死。前後考第進士。及廷所策試士。踵相躡為宰相達

官。與公相先後。其餘布處臺閣外府。凡百餘人。自始學至

疾病。未嘗一日去書不觀。公既以能為文辭擅聲於朝。多

銘卿大夫功德。然其為家。不視簿書。未嘗問有亡。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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偫餘。公娶清河崔氏女。其父造。嘗相德宗。號為名臣。既葬。

其子監察御史璩。纍然服喪來有請。乃作銘。文曰。

權在商周。世次不存。滅楚徙秦。嬴劉之閒。甘泉始侯。以及

安邱。詆訶浮屠。皇極之扶。貞孝之生。鳳鳥不至。爵位豈多。

半塗以稅。壽考豈多。四十而逝。惟其不有。以惠厥後。是生

相君。為朝德首。行世祖之。文世師之。流連六官。出入屏毗。

無黨無讎。舉世莫疵。人所憚為。公勇為之。其所競馳。公絕

不窺。孰克知之。德將在斯。刻詩墓碑。以永厥垂。

** 劉統軍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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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故陳許軍節度使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尚書左僕射兼

御史大夫右龍武統軍彭城郡開國公食邑二千戶贈潞

州大都督劉公。諱昌裔。字光後。薨既葬。將反机於京。舍於

墓次。故吏文武士門人送客訖事。會哭將退。咸顧戀牽連。

一口言曰。自我公薨至葬。凡所以校德焯勤者。莫不粗完。

隱卒崇終。有都督之詔。日事時功以著不可誣。有太史之

狀太常之狀。有諡有誄。有幽堂之銘。又如即外碑刻文以

顯詩之。其於傳無已。豈不益可保。於是相許諾。以告其孤

縱。縱哭。捨杖拜曰。縱不敢違。則相與刻銘。文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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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處彭城。本自楚元。陽曲之別。繇公祖遷。公曾祖考。為朔

州守。祖令太原。仍世北邊。樂其高寒。棄楚不還。逮於公身。

三世晉人。公生而異。魁顏鉅鼻。幼如舒退。少長好事。西戎

乘勢。盜有河外。公雖家居。為國喑噫。來告邊帥。可破之計。

楊琳為橫。巴蜀靡彫。公由游寄。單船諭招。折其尾毒。不得

動搖。琳後來降。公不有功。終琳之已。還臥民里。蓋古有云。

人職其憂。無事於職。而與國謀。德宗之始。為曲環起。奮筆

為檄。強寇氣死。決敗算成。效於屈指。環有許師。公遂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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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氏軋敵。多出公畫。累拜郎中。進兼中丞。雖在陪貳。天子

所憑。蔡卒幸喪。圍我許郛。新師不牢。劻勷將逋。公為陳方。

應變為械。與之上下。寇無所賴。遂至遁敗。以功遷陳。實許

之半。聲駕元侯。以勢自憚。復入居許。為軍司馬。脫權下威。

士心益歸。卒嗣環職。棄惡從德。乃與蔡通。塗其榛棘。稚耆

嬉遨。連手歌謳。上無可怨。外無與讎。既長事官。浚之大夫。

其償未塞。僕射以都。及癸巳歲。秋涌水出。流過其部。破民

廬室。公即疏言。此皆臣愆。防斷不補。漬民於泉。臣耄且疾。

宜即大罰。上曰火[:#AS-FBED:●]甾害。大臣其來。允余之思。其可止哉。

驛隸走呼。有中使來。公迎於驛。遂行不迴。六月隆熱。上下

歊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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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鞭公驅。去馬以輿。公病日惡。不能造闕。仆臥在宅。閔有

加錫。命為統軍。龍武之右。兼官左相。百僚長首。冬十一月。

日將南至。公遂薨殂。年六十二。奏聞怛悼。俾官臨弔。悲不

聽朝。贈督潞州。存歿之賚。於數為優。明年九月。東葬金谷。

公往有命。匪後人卜。

** 河東節度觀察使滎陽鄭公神道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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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東節度使贈尚書右僕射鄭公葬在滎陽索上。元和八

年六月庚子。太史尚書比部郎中護軍韓愈刻其墓碑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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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氏遷江南。有鄭豁者。仕慕容垂國。為其太子少保。其

孫。當拓跋魏為滎陽太守。後者號其族為南祖。南祖之鄭。

入唐有為利之景谷令者曰嘉範。於公為曾祖。是生撫俗。

為泗之徐城令。徐城生公之父曰洪。卒官涼之戶曹參軍。

公諱儋。少依母家隴西李氏。舉止異凡兒。其舅吏部侍郎

季卿謂其必能再立鄭氏。稍長。能自課學。明左氏春秋。以

進士選為太原參軍事。對直言策。拜京兆高陵尉。考府之

進士。能第上下。以實不姦。樊僕射澤以襄陽兵戰淮西。公

以參謀留府。能任後事。戶曹殯於涼。涼地入西戎。自景谷

徐城三世。皆未還滎陽葬。公解官。舉五喪為三墓。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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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東徐城。墓無表。公能幼長哀感。心求不置。以得舊人指

告其處。其後為大理丞太常博士。遷起居郎尚書司封吏

部二郎中。能官舉其名。德宗晚節儲將於其軍。以公為河

東軍司馬。能以無心處嫌閒。卒用有就。貞元十六年。將說

死。即詔授司馬節節度河東軍除其官為工部尚書太原

尹兼御史大夫北都留守。公之為司馬。用寬廉平正。得吏

士心。及升大帥。持是道不變。部將有因貴人求要職者。公

不用。用老而有功無勢而遠者。削四鄰之交賄。省姱嬉之

大燕。校講民事。施罷不竢日。用能以十月成政。氓征就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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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給以饒。十七年疾廢朝夕。八月庚戌薨。享年六十一。天

子為之不能臨朝者三日。贈尚書右僕射。即以其年十月

辛卯葬索上。疾比薨。醫問交道。比葬。弔贈賜使者相及。凡

河東軍之士。與太原之氓吏。及旁九郡百邑之鰥寡。外夷

狄之統於府者。聞公之薨。皆哭曰。吾其如何。公與賓客朋

游。飲酒必極醉。投壺博弈。窮日夜。若樂而不厭者。平居簾

閣據几。終日不知有人。別自號白雲翁。名人魁士。鮮不與

善。好樂後進。及門接引。皆有恩意。始娶范陽盧氏女。生仁

本仁約仁載。皆有文行。二季舉進士。皆早死。仁本為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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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存。不樂舉選。年三十餘。始佐河陽軍。後娶趙郡李氏。生

三女。二夫人凡三男五女。長女嫁遼東李繁。繁亦名臣子。

有才學。遺命二夫人各別為墓。不合葬。系曰。

士常患勢卑。不能推功德及人。常患貧。無以奉所欲得。若

鄭公者。勤一生以得其位。而曾不得須臾有焉。雖然。觀其

所既立。其可知已。嗚呼哀哉。

** 清邊郡王楊燕奇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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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諱燕奇。字燕奇。宏農華陰人也。大父知古。祁州司倉。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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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文誨。天寶中實為平盧衙前兵馬使。位至特進檢校太

子賓客。封宏農郡開國伯。世掌諸蕃互市。恩信著明。夷人

慕之。祿山之亂。公年幾二十。進言於其父曰。大人守官。宜

不得去。王室在難。某其行矣。其父為之請於戎帥。遂率諸

將校之子弟各一人。間道趨闕。變服詭行。日倍百里。天子

嘉之。特拜左金吾衞大將軍員外置。賜勳上柱國。寶應二

年春。詔從僕射田公平劉展。又從下河北。大歷八年。帥師

納戎帥勉於滑州。九年。從朝於京師。建中二年。城汴州。功

勞居多。三年。從攻李希烈。先登。貞元二年。從司徒劉公復

汴州。十二年。與諸將執以城叛者。歸之於京師。事平。授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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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大夫。食實封百戶。賜繒綵有加。十四年。年六十一。五月

某日。終於家。自始命左金吾大將軍。凡十五遷為御史大

夫。職為節度押衙右廂兵馬使兼馬軍先鋒兵馬使。階為

特進。勳為上柱國。爵為清邊郡王。食虛邑自三百戶至三

千戶。真食五百戶終焉。公結髮從軍四十餘年。敵攻無堅。

城守必完。臨危蹈難。歔欷感發。乘機應會。捷出神怪。不畏

義死。不榮幸生。故其事君無疑行。其事上無間言。初僕射

田公。其母隔於冀州。公獨請往迎之。經營賊城。出入死地。

卒致其母。田公德之。約謂父子。故公始姓田氏。田公終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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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復其族焉。嗣子通王屬良禎。以其年十月庚寅。葬公於

開封縣魯陵岡。隴西郡夫人李氏祔焉。夫人清夷郡太守

祐之孫。漁陽郡長史獻之女。柔嘉淑明。先公而殂。有男四

人女三人。後夫人河南郡夫人雍氏。某官之孫。某官之女。

有男一人女二人。咸有至性純行。夫人同仁均養。親族不

知異焉。君子於是知楊公之德又行於家也。銘曰。

烈烈大夫。逢時之虞。感泣辤親。從難於秦。維茲爰始。遂勤

其事。四十餘年。或裨或專。攻牢保危。爵位已躋。既明且慎。

終老無隳。魯陵之岡。蔡河在側。烝烝孝子。思顯勳績。斵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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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此。式垂後嗣。

** 魏博節度觀察使沂國公先廟碑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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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和八年十一月壬子。上命丞相元衡丞相吉甫丞相絳。

召太史尚書比部郎中韓愈至政事堂。傳詔曰。田宏正始

有廟京師。朕惟宏正先祖父。厥心靡不嚮帝室。訖不得施。

乃以教付厥子。維宏正銜訓事嗣。朝夕不怠。以能迎天之

休。顯有丕功。維父子繼忠孝。予維寵嘉之。是以命汝愈銘。

欽哉。惟時臣愈承命悸恐。明日。詣東上閣門拜疏辤謝。不

報。退。伏念昔者魯僖公能遵其祖伯禽之烈。周天子實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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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史臣克作為駉駜泮閟之詩。使聲於其廟。以假魯靈。今

天子嘉田侯服父訓不違。用康靖我國家。蓋寵銘之。所以

休寧田氏之祖考。而臣適執筆隸太史。奉明命。其可以辤。

謹桉魏博節度使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工部尚書兼魏州

大都督府長史御史大夫沂國公田宏正。北平盧龍人。故

為魏博諸將。忠孝畏慎。田季安卒。其子幼弱。用故事代父。

人吏不附。迎宏正於其家。使領軍事。宏正籍其軍之眾。與

六州之人。還之朝廷。悉除河北故事比諸州。故得用為帥。

已而復贈其父故滄州刺史兵部尚書。母夫人鄭氏梁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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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夫人。得立廟祭三代。曾祖都水使者府君祭初室。祖安

東司馬贈襄州刺史府君祭二室。兵部府君祭東室。其銘

曰。

唐繼古帝。海外受制。狎於太寧。燕盜以驚。㣥黨相維。河北

失平。號登元和。大聖載營。風揮日舒。咸順指令。嶪嶪魏土。

嬰兒戲兵。吏戎愁毒。莫保腰頸。人曰田侯。其德可倚。叫譟

奔趨。乘門請起。田侯攝事。奉我天明。束縛弓戈。考校度程。

提壃籍戶。來復邦經。帝欽良臣。曰維錫予。嗟我六州。始復

故初。告慶於宗。以降命書。旌節有韜。豹尾神旗。櫜兜㦸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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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長魏師。田侯稽首。臣愚不肖。迨茲有成。祖考之教。帝曰

俞哉。維汝忠孝。子思乃父。追秩夏卿。媲德娠賢。梁國是榮。

田侯作廟。相方視阯。見於蓍龜。祖考咸喜。暨暨田侯。兩有

文武。訖其外庸。可作承輔。咨汝田侯。勿亟勿遲。覲饗式時。

爾祖爾思。

** 銀青光祿大夫守左散騎常侍致仕上柱國襄陽郡王平陽路公神道碑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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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路氏遠有代序。自隋尚書兵部侍郎諱袞。四代而至冀

公。冀公諱嗣恭。以小邑蕭關令發聞。開元受賜更名。書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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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史。治行靈州。終功南邦。享有丕祉。紹開厥家。官至兵部

尚書。封冀國公。薨贈尚書右僕射司空。公諱應。字從眾。冀

公之嫡子。用大臣子謹飭。擢至侍御史著作郎。選刺虔州。

割餘雩都。作縣安遠。以利人屬。鑿敗灘石。以平贛梗。陶甓

而城。罷人屢築。詔嗣冀封。又加尚書屯田郎中。進服色。遂

臨於溫。築隄岳城橫陽界中。二邑得上田。除水害。拜尚書

兵部郎中兼御史中丞淮南軍司馬。改刺廬州。又甓其城。

人不歲苫。入為尚書職方郎中兼御史中丞。佐鹽鐵使。使

江東有功。用半歲歷常州。遷至宣歙池觀察使。進封襄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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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王。至則出倉米。下其估半。以廩餓人。蜀闢誅。行軍千五

百人於蜀。李錡將反。以聞。置鄉兵萬二千人。錡反。命將期

以卒救湖常。坐牢江東心。錡以無助敗縛。作響山亭營軍

左右。權丞相善之。鑱其說響山石。居宣五年。以疾去位。校

其倉。得石者五十萬餘。府得錢千者八十萬。公之為州。逢

水旱。喜賤出與人。歲稔。以其得收。常有贏利。故在所人不

病饑。而官府蓄積。元和六年。天子憫公疾。不可煩以職。即

其處拜左散騎常侍。以其祿居。其歲九月望。薨於東都正

平里第。年六十七。明年。葬京兆萬年少陵原。夫人滎陽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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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祔。既。其子臨漢縣男貫與其弟賞貞謀曰。宜有刻也。告

於叔父御史大夫鄜坊丹延觀察使恕。因其族弟進士㣥

以來請銘。遂以其事銘曰。

冀公之封。維艱就功。襄陽繼大。啟慶自躬。於虔洎溫。厥緒

既作。以及職方。遂都邦伯。朝夕人事。下完上實。師於其鄉。

鄰寇逼屈。營軍響山。牆屋修施。裦功刻表。丞相之辭。受代

而家。敘疏及邇。病不能廷。食祿卒齒。凡代大家。維艱其保。

既顯既願。戒於終咎。伊我襄陽。克慎以有。延畀後承。莫不

率守。有墓於原。維樹在經以告無期。博士是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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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故江南西道觀察使中大夫洪州刺史兼御史中丞上柱國賜紫金魚袋贈左散騎常侍太原王公神道碑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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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氏皆王者之後。在太原者為姬姓。春秋時。王子成父敗

狄有功。因賜氏。厥後世居太原。至東漢隱士烈。博士徵不

就。居祁縣。因號所居鄉為君子。公其君子鄉人也。魏晉涉

隋。世有名人。國朝大王父元暕。歷御史屬三院。止尚書郎。

生景肅。守三郡。終傅涼王。生政。襄鄧等州防禦使鄂州采

訪使。贈吏部尚書。公尚書之弟某子。公諱仲舒。字宏中。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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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奉母夫人家江南。讀書著文。其譽藹鬱。當時名公。皆折

官位輩行願為交。貞元初。射策拜左拾遺。與陽城合遏裴

延齡不得為相。德宗初怏怏無奈。久而嘉之。其後入閣。德

宗顧列謂宰相曰。第幾人必王某也。果然。月餘。特改右補

闕。遷禮部考功吏部三員外郎。在禮部奏議詳雅。省中伏

其能。在考功吏部提約明。故吏無以欺。同列有恃恩自得

者。眾皆媚承。公疾其為人。不直視。由此貶連州司戶。移夔

州司馬。又移荊南。因佐其節度事為參謀。得五品服。放跡

在外積四年。元和初。收拾俊賢。徵拜吏部員外郎。未幾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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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方郎中知制誥。友人得罪斥逐後。其家親知過門。縮頸

不敢視。公獨省問。為計度論議直其寃。由是出為峽州刺

史。轉廬州。未至。丁母夫人憂。服除。又為婺州刺史。時疫旱

甚。人死亡且盡。公至。多方救活。天遂雨。疫定。比數年。里閭

完復。制使出巡。人填道迎。顯公德。事具聞。就加金紫。轉蘇

州。變其屋居。以絕火延。隄松江路。害絕阻滯。秋夏賦調。自

為書與人以期。吏無及門而集。政成為天下守之最。天子

曰。王某之文可思。最宜為誥。有古風。豈可久以吏事役之。

復拜中書舍人。既至京師。儕流無在者。視同列皆邈然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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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益自悲。而謂人曰。豈可復治筆硯於其間哉。上若未棄

臣。宜用所長。在外久。周知俗之利病。俾治之。當不自愧。宰

相以聞。遂得觀察江南西道。奏罷榷酤錢九千萬。軍息之

無已。掌吏壞產。猶不釋。囚之。公至。脫械不問。人遭水旱賦

窘。公曰。我且減燕樂。絕他用錢。可足乎。遂以代之。罷軍之

息錢。禁浮屠誑誘。壞其舍以葺公宇。三年法大成。錢餘於

庫。粟餘於廩。人享於田廬。謳謠於道途。天子復思。且徵以

代。虛吏部左丞位以待之。長慶三年十一月十七日。薨於

洪州。年六十二。上哀慟輟朝。贈左散騎常侍。某日。歸葬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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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處。某既以公之德。刻而藏之墓矣。子初又請詩以揭之。

詞曰。

生人之治。本乎斯文。有事其末。而忘其源。切近昧陋。道由

是堙。有志其本。而泥古陳。當用而迂。乖戾不伸。較是二者。

其過也均。有美王公。志儒之本。達士之經。秩秩而積。涵涵

而停。韡為華英。不矜不盈。孰播其馨。孰發其明。介然而居。

士友以傾。敷文帝階。擢列侍從。以忠遠名。有直有諷。辨遏

堅懇。巨邪不用。秀出班行。乃動帝目。帝省竭心。恩顧日渥。

翔於郎署。騫於禁密。發帝之令。古而蔚。不比於權。以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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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寃。敲撼挫揠。竟遭斥奔。久淹於外。歷守大藩。所至極思。

必悉利病。萎枯以膏。燠暍以醒。坦之敞之。必絕其徑。浚之

澄之。使安其泳。帝思其文。復命掌誥。公潛謂人。此識宜少。

豈無凋郡。庸以自效。上籍其實。俾統於洪。逋滯攸除。姦訛

革風。袪蔽於目。釋負於躬。方乎所部。禁絕浮屠。風雨順易。

秔稻盈疇。人得其所。乃恬乃謳。化成有代。思以息勞。虛位

而竢。奄忽滔滔。維德維績。志於斯石。日遠彌高。

** 司徒兼侍中中書令許國公贈太尉韓公神道碑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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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姬姓。以國氏。其先有自潁川徙陽夏者。其地於今為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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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太康。太康之韓。其稱蓋久。然自公始大著。公諱宏。公之

父曰海。為人魁偉沈塞。以武勇游仕許汴之間。寡言自可。

不與人交。眾推以為鉅人長者。官至游擊將軍。贈太師。娶

鄉邑劉氏女。生公。是為齊國太夫人。夫人之兄曰司徒元

佐。有功建中貞元之間。為宣武軍帥。有汴宋亳潁四州之

地。兵士十萬人。公少依舅氏。讀書習騎射。事親孝謹。偘偘

自將。不縱為子弟華靡遨放事。出入敬恭。軍中皆目之。嘗

一抵京師就明經試。退曰。此不足發名成業。復去從舅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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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將兵數百人。悉識其材鄙怯智勇。指付必堪其事。司徒

歎奇之。士卒屬心。諸老將皆自以為不及。司徒卒。去為宋

南城將。比六七歲。汴軍連亂不定。貞元十五年。劉逸淮死。

軍中皆曰。此軍司徒所樹。必擇其骨肉為士卒所慕賴者

付之。今見在人莫如韓甥。且其功最大。而材又俊。即柄授

之。而請命於天子。天子以為然。遂自大理評事拜工部尚

書。代逸淮為宣武軍節度使。悉有其舅司徒之兵與地。當

此時。陳許帥曲環死。而吳少誠反。自將圍許。求援於逸淮。

啗之以陳歸汴。使數輩在館。公悉驅出斬之。選卒三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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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諸軍擊少誠許下。少誠失勢以走。河南無事。公曰。自吾

舅沒。五亂於汴者。吾苗薅而髮櫛之幾盡。然不一揃刈。不

足令震駴。命劉鍔以其卒三百人待命於門。數之以數與

於亂。自以為功。并斬之以徇。血流波道。自是訖公之朝京

師。廿有一年。莫敢有讙呶叫號於城郭者。李師古作言起

事。屯兵於曹。以嚇滑帥。且告假道。公使謂曰。汝能越吾界

而為盜耶。有以相待。無為空言。滑帥告急。公使謂曰。吾在

此。公無恐。或告曰。翦棘夷道。兵且至矣。請備之。公曰。兵來

不除道也。不為應。師古詐窮變索。遷延旋軍。少誠以牛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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鞵材遺師古。師古以鹽資少誠。潛過公界覺。皆留輸之庫。

曰。此于法不得以私相餽。田宏正之開魏博。李師道使來

告曰。我代與田氏約相保援。今宏正非其族。又首變兩河

事。亦公之所惡。我將與成德合軍討之。敢告。公謂其使曰。

我不知利害。知奉詔行事耳。若兵北過河。我即東兵以取

曹。師道懼。不敢動。宏正以濟。誅吳元濟也。命公都統諸軍。

曰無自行以遏北寇。公請使子公武以兵萬三千人會討

蔡下。歸財與糧。以濟諸軍。卒擒蔡姦。於是以公為侍中。而

以公武為鄜坊丹延節度使。師道之誅。公以兵東下。進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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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城。克之。遂進迫曹。曹寇乞降。鄆部既平。公曰。吾無事於

此。其朝京師。天子曰。大臣不可以暑行。其秋之待。公曰。君

為仁。臣為恭。可矣。遂行。既至。獻馬三千匹。絹五十萬匹。他

錦紈綺纈又三萬。金銀器千。而汴之庫廏。錢以貫數者尚

餘百萬。絹亦合百餘萬匹。馬七千。糧三百萬斛。兵械多至

不可數。初公有汴。承五亂之後。掠賞之餘。且斂且給。恆無

宿儲。至是公私充塞。至於露積不垣。冊拜司徒兼中書令。

進見上殿。拜跪給扶。贊元經體。不治細微。天子敬之。元和

十五年。今天子即位。公為冢宰。又除河中節度使。在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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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以疾乞歸。復拜司徒中書令。病不能朝。以長慶二年十

二月三日。薨於永崇里第。年五十八。天子為之罷朝三日。

贈太尉。賜布粟。其葬物。有司官給之。京兆尹監護。明年七

月某日。葬於萬年縣少陵原京城東南三十里。楚國夫人

翟氏祔。子男二人。長曰肅元。某官。次曰公武。某官。肅元早

死。公之將薨。公武暴病先卒。公哀傷之。月餘遂薨。無子。以

公武子孫紹宗為主後。汴之南則蔡。北則鄆。二寇患公居

間。為已不利。卑身佞辭。求與公好。薦女請昏。使日月至。既

不可得。則飛謀釣謗。以間染我。公先事候情。壞其機牙。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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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發。王誅以成。最功定次。孰與高下。公子公武。與公一

時俱授弓鉞。處藩為將。疆土相望。公武以母憂去鎮。公母

弟充。自金吾代將渭北。公以司徒中書令治蒲。於時弟充

自鄭滑節度平宣武之亂。以司空居汴。自唐以來。莫與為

比。公之為治。嚴不為煩。止除害本。不多教條。與人必信。吏

得其職。賦入無所漏失。人安樂之。在所以富。公與人有畛

域。不為戲狎。人得一笑語。重於金帛之賜。其罪殺人。不發

聲色。問法何如。不自為輕重。故無敢犯者。其銘曰。

在貞元世。汴兵五猘。將得其人。眾乃一愒。其人為誰。韓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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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公。磔其梟狼。養以雨風。桑穀奮張。厥壤大豐。貞元元孫。

命正我宇。公為臣宗。處得地所。河流兩壖。盜連為㣥。雄唱

雌和。首尾一身。公居其間。為帝督姦。察其嚬呻。與其睨眴。

左顧失視。右顧而跽。蔡先鄆鉏。三年而墟。槁乾四呼。終莫

敢濡。常山幽都。孰陪孰扶。天施不留。其討不逋。許公預焉。

其賚何如。悠悠四方。既廣既長。無有外事。朝廷之治。許公

來朝。車馬干戈。相乎將乎。威儀之多。將則是矣。相則三公。

釋師十萬。歸居廟堂。上之宅憂。公讓大宰。養安蒲坂。萬邦

絕等。有弟有子。提兵守藩。一時三侯。人莫敢扳。生莫與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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歿莫與令。刻文此碑。以鴻厥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