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唐文 Quan Tang Wen
全唐文 Quan Tang Wen
韓愈(十七)
** 河中府法曹張君墓碣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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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女奴抱嬰兒來。致其主夫人之語曰。妾張圓之妻劉也。
妾夫常語妾云。吾常獲私於夫子。且曰。夫子天下之名能
文辭者。凡所言必傳世行後。今妾不幸。夫逢盜死途中。將
以日月葬。妾重哀其生志不就。恐死遂沈泯。敢以其稚子
汴見。先生將賜之銘。是其死不為辱。而名永長存。所以葢
覆其遺允子若孫。且死萬一能有知。將不悼其不幸於土
中矣。又曰。妾夫在嶺南時。嘗疾病。泣語曰。吾志非不如古
人。吾才豈不如今人。而至於是。而死於是耶。若爾吾哀。必
求夫子銘。是爾與吾不朽也。愈既哭弔辤。遂敘次其族世
名字事始終而銘曰。君字直之。祖讙。父孝新。皆為官汴宋
閒。君嘗讀書。為文辭。有氣。有吏才。嘗感激欲自奮拔。樹功
名以見世。初舉進士。再不第。因去事宣武軍節度使。得官
至監察御史。坐事貶嶺南。再遷至河中府法曹參軍。攝虞
鄉令。有能名。進攝河東令。又有名。遂署河東從事。絳州闕
刺史。攝絳州事。能聞朝廷。元和四年秋。有事適東方。既還。
八月壬辰。死於汴城西雙邱。年四十有七。明年一月日。葬
河南偃師。妻彭城人。世有衣冠。祖好順。泗州刺史。父泳。卒
蘄州別駕。女四人。男一人。嬰兒汴也。是為銘。
** 清河郡公房公墓碣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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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諱啟。字某。河南人。其大王父融。王父琯。仍父子為宰相。
融相天后。事遠不大傳。琯相元宗肅宗。處艱難中。與道進
退。薨贈太尉。流聲於茲。父乘。仕至祕書少監。贈太子詹事。
公胚胎前光。生長食息。不離典訓之內。目擩耳染。不學以
能。始為鳳翔府參軍。尚少。人吏迎觀望見。咸曰。真房太尉
家子孫也。不敢弄以事。轉同州澄城丞。益自飾理。同官憚
伏。衞晏使嶺南黜陟。求佐得公。擢摘良姦。南土大喜。還進
昭應主簿。裴冑領湖南。表公為佐。拜監察御史。部無遺事。
冑遷江西。又以節鎮江陵。公一隨遷佐冑。累功進至刑部
員外郎。賜五品服。副冑使事為上介。上聞其名。徵拜虞部
員外。在省籍籍。遷萬年令。果辯憿絕。貞元末。王叔文用事。
材公之為。舉以為容州經畧使。拜御史中丞。服佩視三品。
管有嶺外十三州之地。林蠻洞蜒。守條死要。不相漁劫。稅
節賦時。公私有餘。削衣貶食。不立資遺。以班親舊朋友為
義。在容九年。遷領桂州。封清河郡公。食邑三千戶。中人使
授命書。應待失禮。客主違言。徵貳太僕。未至。貶虔州長史。
而坐使者。以疾卒官。年五十九。其子越。能輯父事無失。謹
謹致孝。既葬。碣墓請銘。銘曰。
房氏二相。厥家以聞。條葉被澤。况公其孫。公初為吏。亦以
門庇。佐使於南。乃始已致。既辦萬年。命屏容服。功緒卓殊。
氓獠循業。維不順隨。失署亡資。非公之怨。銘以著之。
** 柳子厚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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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厚諱宗元。七世祖慶。為拓跋魏侍中。封濟陰公。曾伯祖
奭。為唐宰相。與褚遂良韓瑗俱得罪武后。死高宗朝。皇考
諱鎮。以事母棄太常博士。求為縣令江南。其後以不能媚
權貴。失御史。權貴人死。乃復拜侍御史。號為剛直。所與遊
皆當世名人。子厚少精敏。無不通達。逮其父時。雖少年已
自成人。能取進士第。嶄然見頭角。眾謂柳氏有子矣。其後
以博學宏詞授集賢殿正字。儁傑廉悍。議論證據今古。出
入經史百子。踔厲風發。率常屈其座人。名聲大振。一時皆
慕與之交。諸公要人。爭欲令出我門下。交口薦譽之。貞元
十九年。由藍田尉拜監察御史。順宗即位。拜禮部員外郎。
遇用事者得罪。例出為刺史。未至。又例貶州司馬。居閒益
自刻苦。務記覽為詞章。汎濫停蓄。為深博無涯涘。一自肆
於山水閒。元和中。嘗例召至京師。又偕出為刺史。而子厚
得柳州。既至歎曰。是豈不足為政耶。因其土俗。為設教禁。
州人順賴。其俗以男女質錢。約不時贖。子本相侔。則沒為
奴婢。子厚與設方計。悉令贖歸。其尤貧力不能者。令書其
傭。足相當。則使歸其質。觀察使下其法於他州。比一歲。免
而歸者且千人。衡湘以南為進士者。皆以子厚為師。其經
承子厚口講指畫。為文詞者。悉有法度可觀。其召至京師
而復為刺史也。中山劉夢得禹錫亦在遣中。當詣播州。子
厚泣曰。播州非人所居。而夢得親在堂。吾不忍夢得之窮。
無辭以白其大人。且萬無母子俱往理。請於朝。將拜疏願
以柳易播。雖重得罪。死不恨。遇有以夢得事白上者。夢得
於是改刺連州。嗚呼。士窮乃見節義。今夫平居里巷相慕
悅。酒食游戲相徵逐。詡詡強笑語以相取下。握手出肺肝
相示。指天日涕泣。誓生死不相背負。真若可信。一旦臨小
利害。僅如毛髮比。反眼若不相識。落陷穽不一引手救。反
擠之。又下石焉者。皆是也。此宜禽獸夷狄所不忍為。而其
人自視以為得計。聞子厚之風。亦可以少愧矣。子厚前時
少年。勇於為人。不自貴重顧藉。謂功業可立就。故坐廢退。
既退。又無相知有氣力得位者推挽。故卒死於窮裔。材不
為世用。道不行於時也。使子厚在臺省時。自持其身己能
如司馬刺史時。亦自不斥。斥時有人力能舉之。且必復用
不窮。然子厚斥不久。窮不極。雖有出於人。其文學辭章。必
不能自力以致。必傳於後如今。無疑也。雖使子厚得所願。
為將相於一時。以彼易此。孰得孰失。必有能辨之者。子厚
以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以十五年七月
十日。歸葬萬年先人墓側。子厚有子男二人。長曰周六。始
四歲。季曰周七。子厚卒乃生。女子二人。皆幼。其得歸葬也。
費皆出觀察使河東裴君行立。行立有節概。重然諾。與子
厚結交。子厚亦為之盡。竟賴其力。葬子厚於萬年之墓者。
舅弟盧遵。遵涿人。性謹慎。學問不厭。自子厚之斥。遵從而
家焉。逮其死不去。既往葬子厚。又將經紀其家。庶幾有始
終者。銘曰。
是惟子厚之室。既固既安。以利其嗣人。
** 昭武校尉守左金吾衞將軍李公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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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諱道古。字某。曹成王子。其先王明。以太宗子王曹。絕輒
復封。五世而至成王。成王諱皋。有功建中貞元閒。以多才
能能行賞誅為名。至今追數當時內外文武大臣。成王必
在其閒。公以進士舉及第。獻文輿三十卷。拜校書郎集賢
學士。四遷至宗正丞。憲宗即位。選擢宗室。遷尚書司門員
外郎。以選為利隨唐睦州刺史。遷少宗正。元和九年。以御
史中丞持節鎮黔中。十一年來朝。遷鎮鄂州。以鄂岳道兵
會平淮西。以功加御史大夫。十三年徵拜宗正。轉左金吾。
上即位。以先朝時嘗信佞人柳泌能燒水銀為不死藥。薦
之。泌以故起閭閻氓為刺史。不效。貶循州司馬。其年九月
三日。以疾卒於貶所。年五十三。長慶元年詔曰。左降而死
者。還其官以葬。遂以其年某月日。葬於東都某縣。公三娶。
元配韋氏諱修。修生子紘。紘為進士學。女貢。嫁崔氏。夫人
隋雍州牧鄖公叔裕五世孫。父士佺。蓬山令。次配崔氏。諱
葯。生綽紹綰。女會。嫁鄭氏。季毗。夫人父昭。嘗為京兆尹。今
夫人韋氏。無子。父光憲。光祿卿。其葬用古今禮。以元配韋
氏夫人祔。而葬次配崔氏夫人於其域。異墓。公宗室子。生
而貴富。能學問。以中科取名。善自傾下。以交豪傑。身死。賣
宅以葬。銘曰。
太支於今。其尚有封。當公弟兄。未續又亡。其遷於南。年及
始衰。雖黜不復。而以喪歸。海豐彌彌。萬年于畿。載其始終。
以哀表之。
** 朝散大夫尚書庫部郎中鄭君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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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諱㣥。字宏之。世為滎陽人。其祖於元魏時有假封襄城
公者。子孫因稱以自別。曾祖匡時。晉州霍邑令。祖千尋。彭
州九隴丞。父迪。鄂州唐年令。娶河南獨孤氏女。生二子。君
其季也。以進士選吏部考功。所試判為上等。授正字。自鄠
縣尉拜監察御史。佐鄂岳使。裴均之為江陵。以殿中侍御
史佐其軍。均之徵也。遷虞部員外郎。均鎮襄陽。復以君為
襄府左司馬刑部員外郎。副其支度使事。均卒。李夷代之。
因以故職畱君。歲餘。拜復州刺史。遷祠部郎中。會衢州無
刺史。方選人。君願行。宰相即以君應詔。治衢五年。復入為
庫部郎中。行及揚州。遇疾。居月餘。以長慶元年八月二十
四日卒。春秋六十。即以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從葬於鄭
州廣武原先人之墓次。君天性和樂。居家事人。與待交遊。
初持一心。未嘗變節。有所緩急曲直薄厚疎數也。不為
翕翕熱。亦不為崖岸斬絕之行。俸祿入門。與其所過逢吹
笙彈箏。飲酒舞歌。詼調醉呼。連日夜不厭。費盡不復顧問。
或分挈以去。一無所愛惜。不為後日毫髮計畱也。遇其空
無時。客至清坐相看。或竟日不能設食。客主各自引退。亦
不為辤謝。與之遊者。自少及老。未嘗見其顏色有若憂歎
者。豈列禦寇莊周等所謂近於道者耶。其治官守身。又極
謹慎。不挂於過差。去官而人民思之。身死而親故無所怨
議。哭之皆哀。又可尚也。初娶吏部侍郎京兆韋肇女。生二
女一男。長女嫁京兆韋詞。次嫁蘭陵蕭瓚。後娶河南少尹
趙郡李則女。生一女二男。其餘男二人女四人。皆幼。嗣子
退思。韋氏生也。銘曰。
再鳴以文進塗闢。佐三府治藹厥蹟。郎官郡守愈著白。洞
然渾樸絕瑕謫。甲子一終返元宅。
** 朝散大夫越州刺史薛公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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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諱戎。字元夫。其上祖懿。為晉安西將軍。實始居河東。公
之四世祖嗣汾陰公。諱德儒。為隋襄城郡書佐以卒。襄城
有子二人皆貴。其後皆蕃以大。而其季尤盛。官至邠州刺
史。邠州諱寶允。有子九人。皆有名位。其最季諱縑。為河南
令以卒。河南有子四人。其長諱同。卒官湖州長史。贈刑部
尚書。尚書娶吳郡陸景融女。有子五人。皆有名蹟。其達者
四人。公於倫次為中子。仁孝慈愛。忠厚而好學。不應徵舉。
沈浮閭巷閒。不以事自累為貴。常州刺史李衡遷江西觀
察使。曰。州客至多。莫賢元夫。吾得與之俱。足矣。即署公府
中職。公不辤讓。年四十餘。始脫褐衣為吏。衡遷給事中。齊
映自桂州以故相代衡為江西。公因畱佐映治。映卒。湖南
使李巽福建使柳冕交表奏公自佐。詔以公與冕。在冕府
累遷殿中侍御史。冕使公攝泉州。冕文書所條下有不可
者。公輒正之。冕惡其異於己。懷之未發也。遇馬總以鄭滑
府佐忤中貴人。貶為泉州別駕。冕意欲除總附上意為事。
使公桉置其罪。公歎曰。公乃以是待我。我始不願仕者。正
為此耳。不許。冕遂大怒。囚公於浮屠寺。而致總獄。事聞遠
近。值冕亦病且死。不得已俱釋之。冕死。後使至。奏公自副。
又副使事於浙東府。轉侍御史。元和四年。徵拜尚書刑部
員外郎。遷河南令。歷衢湖常三州刺史。所至以廉直寬大
為稱。朝廷嘉之。某年。拜越州刺史兼御史中丞浙東觀察
使。至則悉除去煩弊。儉出薄入。以致和富。部刺史得自為
治。無所牽制。四境之內。竟歲無一事。公篤於恩義。盡用其
祿以周親舊之急。有餘。頒施之內外。親無疏遠。皆家歸之。
疾病去官。長慶元年九月庚申。至於蘇州以卒。春秋七十
五。奏至。天子為之罷朝。贈左散騎常侍。使臨弔祭之。士大
夫多相弔者。以其年十一月庚申。葬於河南偃師先人之
兆次。以韋氏夫人祔。公凡再娶。先夫人京兆韋氏。後夫人
趙郡李氏。皆先卒。子男二人。曰沂曰洽。長生九歲而幼七
歲矣。女四人。皆已嫁。愈既與公諸昆弟善。又嘗代公令河
南。公之葬也。故公弟集賢殿學士尚書刑部侍郎放屬予
以銘。其文曰。
薛氏近世。莫盛公門。公倫五人。咸有顯聞。公之初志。不以
事累。僶俛以隨。亦貴於位。無怨無惡。中以自寶。不能百年。
曷足謂壽。公宜有後。有二稚子。其佑成之。公食廟祀。
** 楚國夫人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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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國夫人姓翟氏。故檢校御史大夫宋州刺史良佐之女。
今司徒兼中書令許國公之妻。前鄜坊節度使散騎常侍
兼御史大夫公武之母。夫人在家。以孝友聰明為父母所
偏愛。選所宜歸。以適韓氏。韓氏族大且貴。又太尉劉公甥。
內外尊顯。夫人入門。上下莫不贊賀。事皇姑齊國太夫人。
肅恭誠至。奉養不怠。皇姑以夫人能盡婦道。稱之六親。其
事夫義以順。其教子愛以公。司徒公曰。我之能守貴富不
危溢者。楚國有助焉耳。大夫領梁偏師。卒就蔡功。受節居
藩。為邦家令人。父母之教然也。夫人以元和十四年十一
月一日。薨於鄜之公府。春秋若干。大夫委節去位。奉喪以
居東都。詔起之。辤以羸毀。不任即命。又加喻勉。固不變。天
子嗟歎之。長慶二年三月某日。葬夫人於洛陽北山。夫人
生二子。長曰肅元。為太子司議郎以卒。贈尚書主客郎中。
其次大夫公武也。銘曰。
翟氏之先。蓋出宗周。璜顯於魏。以佐文侯。高陵相漢。義以
家酬。遷於南陽。始自郎苗。逮魏晉宋。代不絕史。以至夫人。
太守之子。司徒之妻。大夫之母。公居河東。子在鄜畤。為王
屏翰。有壤千里。公曰姑止。以承我祀。子曰母兮。莫我撫已。
文駟雕軒。往來有煒。莫尊於母。莫榮於妻。從古迄今。孰盛
與夷。用昭厥裔。篆此銘詩。
** 國子司業竇公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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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國子司業竇公。諱牟。字某。六代祖敬遠。嘗封西河公。大父
同昌司馬。比四代仍襲爵名。同昌諱允。生皇考諱叔向。官
至左拾遺溧水令。贈工部尚書。尚書於大歷初名能為詩
文。及公為文。亦最長於詩。孝謹厚重。舉進士登第。佐六府
五公。八遷至檢校虞部郎中。元和五年。真拜尚書虞部郎
中。轉洛陽令都官郎中澤州刺史。以至司業。年七十四。長
慶二年二月丙寅。以疾卒。其年八月某日。葬河南偃師先
公尚書之兆次。初公善事繼母。家居未出。學問於江東。尚
幼也。名聲詞章。行於京師。人遲其至。及公就進士。且試。其
輩皆曰。莫先竇生。於時公舅袁高為給事中。方有重名。愛
且賢公。然實未嘗以干有司。公一舉成名而東。遇其黨。必
曰。非我之才。維吾舅之私。其佐昭義軍也。遇其將死。公權
代領。以定其危。後將盧從史。重公不遣。奏進官職。公視從
史益驕不遜。偽疾經年。轝歸東都。從史卒敗死。公不以覺
微避去為賢告人。公始佐崔大夫縱畱守東都。後佐畱守
司徒餘慶。歷六府五公。文武細麤不同。自始及終。於公無
所悔望有彼此言者。六府從事。幾且百人。有愿姦易險。賢
不肖不同。公一接以和與信。卒莫與公有怨嫌者。其為郎
官令守。慎法寬惠不刻。教誨於國學也。嚴以有禮。扶善遏
過。益明上下之分。以躬先之。恂恂愷悌。得師之道。公一兄
三弟。常㣥庠鞏。常進士。水部員外郎朗夔江撫四州刺史。
㣥以處士徵。自吏部郎中拜御史中丞。出帥黔容以卒。庠
三佐大府。自奉先令為登州刺史。鞏亦進士。以御史佐淄
青府。皆有才名。公子三人。長曰周餘。好善學文。能謹謹致
孝。述父之志。曲而不黷。次曰某曰某。皆以進士貢。女子三
人。愈少公十九歲。以童子得見。於今四十年。始以師視公。
而終以兄事焉。公待我一以朋友。不以幼壯先後致異。公
可謂篤厚文行君子矣。其銘曰。
后緡竇逃閔腹子。夏以再家竇為氏。聖愕旋河犢引比。相
嬰撥漢納孔軌。後去觀津。而家平陵。遙遙厥緒。夫子是承。
我敬其人。我懷其德。作詩孔哀。質於幽刻。
** 正議大夫尚書左丞孔公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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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之後三十八世。有孫曰戣。字君嚴。事唐為尚書左丞。
年七十三。三上書去官。天子以為禮部尚書。祿之終身。而
不敢煩以政。吏部侍郎韓愈常賢其能。謂曰。公尚壯。上三
畱。奚去之果。曰。吾敢要君。吾年至。一宜去。吾為左丞。不能
進退郎官。惟相之為。二宜去。愈又曰。古之老於鄉者。將自
佚。非自苦。閭井田宅具在。親戚之不仕與倦而歸者。不在
東阡在北陌。可杖屨來往也。今異於是。公誰與居。且公雖
貴而無畱資。何恃而歸。曰。吾負二宜去。尚奚顧子言。愈面
歎曰。公於是乎賢遠於人。明日奏疏曰。臣與孔戣同在南
省。數與相見。戣為人守節清苦。論議正平。年纔七十。筋力
耳目。未嘗衰老。憂國忘家。用意至到。如戣輩在朝不過三
數人。陛下不宜苟順其求。不畱自助也。不報。明年。長慶四
年正月己未。公年七十四。告薨於家。贈兵部尚書。公始以
進士佐三府。官至殿中侍御史。元和元年以大理正徵。累
遷江州刺史諫議大夫。事有害於正者。無所不言。加皇太
子侍讀。改給事中。言京兆尹阿縱罪人。詔奪京兆尹三月
之俸。權知尚書右丞。明年拜右丞。改華州刺史。明州歲貢
海蟲淡菜蛤蚶可食之屬。自海抵京師。道路水陸遞夫積
功。歲為四十三萬六千人。奏疏罷之。下邽令笞外桉小兒。
繫御史獄。公上疏理之。詔釋下邽令。而以華州刺史為大
理卿。十二年自國子祭酒拜御史大夫嶺南節度等使。約
以取足境內。諸州負錢至二百萬。悉放不收。蕃舶之至泊
步。有下碇之稅。始至有閱貨之燕。犀珠磊落。賄及僕隸。公
皆罷之。絕海之商。有死於吾地者。官藏其貨。滿三月。無妻
子之請者。盡沒有之。公曰。海道以年計往復。何月之拘。苟
有驗者。悉推與之。無算遠近。厚守宰俸而嚴其法。嶺南以
口為貨。其荒阻處。父子相縛為奴。公一禁之。有隨公吏得
無名兒。蓄不言官。有訟者。公召殺之。山谷諸黃。世自聚為
豪。觀吏厚薄緩急。或叛或從。容桂二管利其虜掠。請合兵
討之。冀一有功。有所指取。當是時。天子以武定淮西河南
北用事者以破諸黃為類。向意助之。公屢言遠人急之則
惜性命。相屯聚為寇。緩之則自相怨恨而散。此禽獸耳。但
可自計利害。不足與論是非。天子入先言。遂斂兵江西岳
鄂湖南嶺南。會容桂之吏以討之。被霧露毒。相枕藉死。百
無一二還。安南乘勢殺都護李象古。桂將裴行立容將楊
旻皆無功。數月自死。嶺南囂然。祠部歲下廣州祭南海廟。
廟入海口。為州者皆憚之。不自奉事。常稱疾。命從事自代。
惟公歲常自行。官吏刻石。為詩美之。十五年遷尚書吏部
侍郎。公之北歸。不載南物。奴婢之籍。不增一人。長慶元年
改右散騎常侍。二年而為尚書左丞。曾祖諱務本。滄州東
光令。祖諱如珪。海州司戶參軍。贈尚書工部郎中。皇考諱
岑父。祕書省著作佐郎。贈尚書左僕射。公夫人京兆韋氏。
父种。大理評事。有四子。長曰溫質。四門博士。遵孺遵憲溫
裕。皆明經。女子長嫁中書舍人平陽路隋。其季者幼。公之
昆弟五人。載戡戢瞿[:#AS-FBED:●]戈。公於次為第二。公之薨。戢自湖
南入為少府監。其年八月甲申。戢與公子葬公於河南河
陰廣武原先公僕射墓之左。銘曰。
孔氏卅八。吾見其孫。白而長身。寡笑與言。其尚類也。莫與
之倫。德則多有。請考於文。
** 江南西道觀察使贈左散騎常侍太原王公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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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諱仲舒。字宏中。少孤。奉其母居江南。游學有名。貞元十
年以賢良方正拜左拾遺。改右補闕禮部考功吏部三員
外郎。貶連州司戶參軍。夔州司馬。佐江陵使。改祠部員外
郎。復除吏部員外郎。遷職方郎中知制誥。出為峽州刺史。
遷廬州。未至。丁母憂。服闋。改婺州蘇州刺史。徵拜中書舍
人。既至。謂人曰。吾老。不樂與少年治文書。得一道。有地六
七郡。為之三年。貧可富。亂可治。身安功立。無愧於國家可
也。日日語人。丞相聞問語驗。即除江南西道觀察使兼御
史中丞。至則奏罷榷酒錢九千萬。以其利與民。又罷軍吏
官債五千萬。悉焚簿文書。又出庫錢二千萬。以丐貧民遭
旱不能供稅者。禁浮屠及老子為僧道士。不得於吾界內
因山野立浮屠老子象。以其誑丐漁利。奪編人之產。在官
四年。數其蓄積。錢餘於庫。米餘於廩。朝廷選公卿於外。將
徵以為左丞。吏部已用薛尚書代之矣。長慶三年十一月
十七日。未命而薨。年六十二。天子為之罷朝。贈左散騎常
侍。遠近相弔。以四年二月某日。葬於河南某縣先塋之側。
公之為拾遺。朝退。天子謂宰相曰。第幾人非王某耶。是時
公方與陽城更疏論裴延齡詐妄。士大夫重之。為考功吏
部郎也。下莫敢有欺犯之者。非其人。雖與同列。未嘗比數
收拾。故遭讒而貶。在制誥盡力直友人之屈。不以權臣為
意。又被讒而出。元和初。婺州大旱。人餓死。戶口亡十七八。
公居五年。完富如初。桉劾㣥吏。奏其贜罪。州部清整。加賜
金紫。其在蘇州。治稱第一。公所至輒先求人利害廢置所
宜。閉閤草奏。又具為科條。與人吏約。事備。一旦張下。民無
不抃叫喜悅。或初若小煩。旬歲皆稱其便。公所為文章無
世俗氣。其所樹立。殆不可學。曾祖諱元暕。比部員外郎。祖
諱景肅。丹陽太守。考諱政。襄鄧等州防禦使鄂州采訪使。
贈工部尚書。公先妣渤海李氏。贈渤海郡太君。公娶其舅
女。有子男七人。初哲貞宏泰復洄。初進士及第。哲文學俱
善。其餘幼也。長女壻劉仁師。高陵令。次女壻李行修。尚書
刑部員外郎。銘曰。
氣銳而堅。又剛以嚴。哲人之常。愛人盡已。不倦以止。乃吏
之方。與其友處。順若婦女。何德之光。墓其有石。我最其績。
萬世之藏。
** 殿中少監馬君墓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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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諱繼祖。司徒贈太師北平莊武王之孫。少府監贈太子
少傅諱暢之子。生四歲。以門功拜太子舍人。積三十四年。
五轉而至殿中少監。年三十七以卒。有男八人。女二人。始
予初冠。應進士貢在京師。窮不自存。以故人稚弟拜北平
王於馬前。王問而憐之。因得見於安邑里第。王軫其寒飢。
賜食與衣。召二子使為之主。其季遇我特厚。少府監贈太
子少傅者也。姆抱幼子立側。眉眼如畫。髮漆黑。肌肉玉雪
可念。殿中君也。當是時。見王於北亭。猶高山深林鉅谷。龍
虎變化不測。傑魁人也。退見少傅。翠竹碧梧。鸞鵠停峙。能
守其業者也。幼子娟好靜秀。瑤環瑜珥。蘭茁其芽。稱其家
兒也。後四五年。吾成進士。去而東遊。哭北平王於客舍。後
十五六年。吾為尚書都官郎分司東都。而分府少傅卒。哭
之。又十餘年至今。哭少監焉。嗚呼。吾未耋老。自始至今。未
四十年。而哭其祖子孫三世。於人世何如也。人欲久不死。
而觀居此世者何也。
** 南陽樊紹述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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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紹述既卒且葬。愈將銘之。從其家求書。得書號魁紀公
者三十卷。曰樊子者又三十卷。春秋集傳十五卷。表牋狀
策書序傳記紀誌說論今文讚銘凡二百九十一篇。道路
所遇及器物門里雜銘二百二十。賦十。詩七百一十九。曰。
多矣哉。古未嘗有也。然而必出於已。不襲蹈前人一言一
句。又何其難也。必出入仁義。其富若生蓄。萬物畢具。海含
地負。放恣橫從。無所統紀。然而不煩於繩削而自合也。嗚
呼。紹述於斯術。其可謂至於斯極者矣。生而其家富貴。長
而不有其藏一錢。妻子告不足。顧且笑曰。我道蓋是也。皆
應曰然。無不意滿。嘗以金部郎中告哀南方。還言某師不
治。罷之。以此出為[緜]州刺史。一年徵拜左司郎中。又出刺
絳州。[緜]絳之人。至今皆曰於我有德。以為諫議大夫。命且
下。遂病以卒。年若干。紹述諱宗師。父諱澤。嘗帥襄陽江陵。
官至右僕射。贈某官。祖某官。諱泳。自祖及紹述三世。皆以
軍謀堪將帥策上第以進。紹述無所不學。於辭於聲。天得
也。在眾若無能者。嘗與觀樂。問曰何如。曰後當然。已而果
然。銘曰。
惟古於詞必已出。降而不能乃剽賊。後皆指前公相襲。從
漢迄今用一律。寥寥久哉莫覺屬。神徂聖伏道絕塞。既極
乃通發紹述。文從字順各識職。有欲求之此其躅。
** 中大夫陝府左司馬李公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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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諱郱。字某。雍王繪之後。王孫道明。唐初以屬封淮陽王。
又追王其祖父。曰雍王長平王。淮陽王生景融。景融親益
疏不王。生務該。務該生思一。思一生岌。比四世。官不過縣
令州佐。然益讀書為行。為士大夫家。岌為蜀州晉原尉。生
公。未晬以卒。無家。母抱置之姑氏以去。姑憐而食之。至五
六歲。自問知本末。因不復與㣥兒戲。常默默獨處曰。吾獨
無父母。不力學問自立。不名為人。年十四五。能闇記論語
尚書毛詩左氏文選。凡百餘萬言。凜然殊異。姑氏子弟莫
敢為敵。浸傳之聞諸父。諸父泣曰。吾兄尚有子耶。迎歸而
坐問之。應對橫從無難。諸父悲喜。顧語㣥子弟曰。吾為汝
得師。於是縱學無不觀。以朝邑員外尉選。魯公真卿第其
所試文上等。擢為同官正尉。曰。文如李尉。乃可望此。其後
比以書判拔萃選為萬年尉。為華州錄事參軍。爭事於刺
史。去官為陸渾令。河南尹鄭餘慶薦之朝。拜南鄭令。尹家
奴以書抵縣請事。公走府出其書。投之尹前。尹慚其庭中
人曰。令辱我。令辱我。且曰令退。遂怨之。拾掇三年無所得。
拜宗正丞。宰相以文理白為資州刺史。公喜曰。吾將有為
也。讒宰相者言之上曰。是與其故。故得用。改拜陜府左司
馬。公又喜曰。是官無所職。吾其不以吏事受責死矣。長慶
元年正月丙辰。以疾卒。春秋七十三。公內外行完。潔白奮
厲。再成有家。士大夫談之。夫人博陵崔氏。朝邑令友之之
女。其曾伯父元暐。有功中宗時。夫人高明。遇子婦有節法。
進見侍側。肅如也。七男三女。邠為澄城主簿。其嫡激鄜城
令。放芮城尉。漢監察御史。滻滉潘皆進士。及公之存。內外
孫十有五人。五月庚申。葬華陰縣東若干里。漢韓氏壻也。
故予與為銘。其詞曰。
愈下而微。既極復飛。其自公始。公多孫子。將復廟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