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唐文 Quan Tang Wen

全唐文 Quan Tang 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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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韓愈(十七)

** 河中府法曹張君墓碣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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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女奴抱嬰兒來。致其主夫人之語曰。妾張圓之妻劉也。

妾夫常語妾云。吾常獲私於夫子。且曰。夫子天下之名能

文辭者。凡所言必傳世行後。今妾不幸。夫逢盜死途中。將

以日月葬。妾重哀其生志不就。恐死遂沈泯。敢以其稚子

汴見。先生將賜之銘。是其死不為辱。而名永長存。所以葢

覆其遺允子若孫。且死萬一能有知。將不悼其不幸於土

中矣。又曰。妾夫在嶺南時。嘗疾病。泣語曰。吾志非不如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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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吾才豈不如今人。而至於是。而死於是耶。若爾吾哀。必

求夫子銘。是爾與吾不朽也。愈既哭弔辤。遂敘次其族世

名字事始終而銘曰。君字直之。祖讙。父孝新。皆為官汴宋

閒。君嘗讀書。為文辭。有氣。有吏才。嘗感激欲自奮拔。樹功

名以見世。初舉進士。再不第。因去事宣武軍節度使。得官

至監察御史。坐事貶嶺南。再遷至河中府法曹參軍。攝虞

鄉令。有能名。進攝河東令。又有名。遂署河東從事。絳州闕

刺史。攝絳州事。能聞朝廷。元和四年秋。有事適東方。既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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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壬辰。死於汴城西雙邱。年四十有七。明年一月日。葬

河南偃師。妻彭城人。世有衣冠。祖好順。泗州刺史。父泳。卒

蘄州別駕。女四人。男一人。嬰兒汴也。是為銘。

** 清河郡公房公墓碣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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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諱啟。字某。河南人。其大王父融。王父琯。仍父子為宰相。

融相天后。事遠不大傳。琯相元宗肅宗。處艱難中。與道進

退。薨贈太尉。流聲於茲。父乘。仕至祕書少監。贈太子詹事。

公胚胎前光。生長食息。不離典訓之內。目擩耳染。不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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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始為鳳翔府參軍。尚少。人吏迎觀望見。咸曰。真房太尉

家子孫也。不敢弄以事。轉同州澄城丞。益自飾理。同官憚

伏。衞晏使嶺南黜陟。求佐得公。擢摘良姦。南土大喜。還進

昭應主簿。裴冑領湖南。表公為佐。拜監察御史。部無遺事。

冑遷江西。又以節鎮江陵。公一隨遷佐冑。累功進至刑部

員外郎。賜五品服。副冑使事為上介。上聞其名。徵拜虞部

員外。在省籍籍。遷萬年令。果辯憿絕。貞元末。王叔文用事。

材公之為。舉以為容州經畧使。拜御史中丞。服佩視三品。

管有嶺外十三州之地。林蠻洞蜒。守條死要。不相漁劫。稅

節賦時。公私有餘。削衣貶食。不立資遺。以班親舊朋友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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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在容九年。遷領桂州。封清河郡公。食邑三千戶。中人使

授命書。應待失禮。客主違言。徵貳太僕。未至。貶虔州長史。

而坐使者。以疾卒官。年五十九。其子越。能輯父事無失。謹

謹致孝。既葬。碣墓請銘。銘曰。

房氏二相。厥家以聞。條葉被澤。况公其孫。公初為吏。亦以

門庇。佐使於南。乃始已致。既辦萬年。命屏容服。功緒卓殊。

氓獠循業。維不順隨。失署亡資。非公之怨。銘以著之。

** 柳子厚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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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厚諱宗元。七世祖慶。為拓跋魏侍中。封濟陰公。曾伯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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奭。為唐宰相。與褚遂良韓瑗俱得罪武后。死高宗朝。皇考

諱鎮。以事母棄太常博士。求為縣令江南。其後以不能媚

權貴。失御史。權貴人死。乃復拜侍御史。號為剛直。所與遊

皆當世名人。子厚少精敏。無不通達。逮其父時。雖少年已

自成人。能取進士第。嶄然見頭角。眾謂柳氏有子矣。其後

以博學宏詞授集賢殿正字。儁傑廉悍。議論證據今古。出

入經史百子。踔厲風發。率常屈其座人。名聲大振。一時皆

慕與之交。諸公要人。爭欲令出我門下。交口薦譽之。貞元

十九年。由藍田尉拜監察御史。順宗即位。拜禮部員外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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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用事者得罪。例出為刺史。未至。又例貶州司馬。居閒益

自刻苦。務記覽為詞章。汎濫停蓄。為深博無涯涘。一自肆

於山水閒。元和中。嘗例召至京師。又偕出為刺史。而子厚

得柳州。既至歎曰。是豈不足為政耶。因其土俗。為設教禁。

州人順賴。其俗以男女質錢。約不時贖。子本相侔。則沒為

奴婢。子厚與設方計。悉令贖歸。其尤貧力不能者。令書其

傭。足相當。則使歸其質。觀察使下其法於他州。比一歲。免

而歸者且千人。衡湘以南為進士者。皆以子厚為師。其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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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子厚口講指畫。為文詞者。悉有法度可觀。其召至京師

而復為刺史也。中山劉夢得禹錫亦在遣中。當詣播州。子

厚泣曰。播州非人所居。而夢得親在堂。吾不忍夢得之窮。

無辭以白其大人。且萬無母子俱往理。請於朝。將拜疏願

以柳易播。雖重得罪。死不恨。遇有以夢得事白上者。夢得

於是改刺連州。嗚呼。士窮乃見節義。今夫平居里巷相慕

悅。酒食游戲相徵逐。詡詡強笑語以相取下。握手出肺肝

相示。指天日涕泣。誓生死不相背負。真若可信。一旦臨小

利害。僅如毛髮比。反眼若不相識。落陷穽不一引手救。反

擠之。又下石焉者。皆是也。此宜禽獸夷狄所不忍為。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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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自視以為得計。聞子厚之風。亦可以少愧矣。子厚前時

少年。勇於為人。不自貴重顧藉。謂功業可立就。故坐廢退。

既退。又無相知有氣力得位者推挽。故卒死於窮裔。材不

為世用。道不行於時也。使子厚在臺省時。自持其身己能

如司馬刺史時。亦自不斥。斥時有人力能舉之。且必復用

不窮。然子厚斥不久。窮不極。雖有出於人。其文學辭章。必

不能自力以致。必傳於後如今。無疑也。雖使子厚得所願。

為將相於一時。以彼易此。孰得孰失。必有能辨之者。子厚

以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以十五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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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日。歸葬萬年先人墓側。子厚有子男二人。長曰周六。始

四歲。季曰周七。子厚卒乃生。女子二人。皆幼。其得歸葬也。

費皆出觀察使河東裴君行立。行立有節概。重然諾。與子

厚結交。子厚亦為之盡。竟賴其力。葬子厚於萬年之墓者。

舅弟盧遵。遵涿人。性謹慎。學問不厭。自子厚之斥。遵從而

家焉。逮其死不去。既往葬子厚。又將經紀其家。庶幾有始

終者。銘曰。

是惟子厚之室。既固既安。以利其嗣人。

** 昭武校尉守左金吾衞將軍李公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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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諱道古。字某。曹成王子。其先王明。以太宗子王曹。絕輒

復封。五世而至成王。成王諱皋。有功建中貞元閒。以多才

能能行賞誅為名。至今追數當時內外文武大臣。成王必

在其閒。公以進士舉及第。獻文輿三十卷。拜校書郎集賢

學士。四遷至宗正丞。憲宗即位。選擢宗室。遷尚書司門員

外郎。以選為利隨唐睦州刺史。遷少宗正。元和九年。以御

史中丞持節鎮黔中。十一年來朝。遷鎮鄂州。以鄂岳道兵

會平淮西。以功加御史大夫。十三年徵拜宗正。轉左金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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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即位。以先朝時嘗信佞人柳泌能燒水銀為不死藥。薦

之。泌以故起閭閻氓為刺史。不效。貶循州司馬。其年九月

三日。以疾卒於貶所。年五十三。長慶元年詔曰。左降而死

者。還其官以葬。遂以其年某月日。葬於東都某縣。公三娶。

元配韋氏諱修。修生子紘。紘為進士學。女貢。嫁崔氏。夫人

隋雍州牧鄖公叔裕五世孫。父士佺。蓬山令。次配崔氏。諱

葯。生綽紹綰。女會。嫁鄭氏。季毗。夫人父昭。嘗為京兆尹。今

夫人韋氏。無子。父光憲。光祿卿。其葬用古今禮。以元配韋

氏夫人祔。而葬次配崔氏夫人於其域。異墓。公宗室子。生

而貴富。能學問。以中科取名。善自傾下。以交豪傑。身死。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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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以葬。銘曰。

太支於今。其尚有封。當公弟兄。未續又亡。其遷於南。年及

始衰。雖黜不復。而以喪歸。海豐彌彌。萬年于畿。載其始終。

以哀表之。

** 朝散大夫尚書庫部郎中鄭君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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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諱㣥。字宏之。世為滎陽人。其祖於元魏時有假封襄城

公者。子孫因稱以自別。曾祖匡時。晉州霍邑令。祖千尋。彭

州九隴丞。父迪。鄂州唐年令。娶河南獨孤氏女。生二子。君

其季也。以進士選吏部考功。所試判為上等。授正字。自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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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尉拜監察御史。佐鄂岳使。裴均之為江陵。以殿中侍御

史佐其軍。均之徵也。遷虞部員外郎。均鎮襄陽。復以君為

襄府左司馬刑部員外郎。副其支度使事。均卒。李夷代之。

因以故職畱君。歲餘。拜復州刺史。遷祠部郎中。會衢州無

刺史。方選人。君願行。宰相即以君應詔。治衢五年。復入為

庫部郎中。行及揚州。遇疾。居月餘。以長慶元年八月二十

四日卒。春秋六十。即以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從葬於鄭

州廣武原先人之墓次。君天性和樂。居家事人。與待交遊。

初持一心。未嘗變節。有所緩急曲直薄厚疎數也。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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翕翕熱。亦不為崖岸斬絕之行。俸祿入門。與其所過逢吹

笙彈箏。飲酒舞歌。詼調醉呼。連日夜不厭。費盡不復顧問。

或分挈以去。一無所愛惜。不為後日毫髮計畱也。遇其空

無時。客至清坐相看。或竟日不能設食。客主各自引退。亦

不為辤謝。與之遊者。自少及老。未嘗見其顏色有若憂歎

者。豈列禦寇莊周等所謂近於道者耶。其治官守身。又極

謹慎。不挂於過差。去官而人民思之。身死而親故無所怨

議。哭之皆哀。又可尚也。初娶吏部侍郎京兆韋肇女。生二

女一男。長女嫁京兆韋詞。次嫁蘭陵蕭瓚。後娶河南少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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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郡李則女。生一女二男。其餘男二人女四人。皆幼。嗣子

退思。韋氏生也。銘曰。

再鳴以文進塗闢。佐三府治藹厥蹟。郎官郡守愈著白。洞

然渾樸絕瑕謫。甲子一終返元宅。

** 朝散大夫越州刺史薛公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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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諱戎。字元夫。其上祖懿。為晉安西將軍。實始居河東。公

之四世祖嗣汾陰公。諱德儒。為隋襄城郡書佐以卒。襄城

有子二人皆貴。其後皆蕃以大。而其季尤盛。官至邠州刺

史。邠州諱寶允。有子九人。皆有名位。其最季諱縑。為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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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以卒。河南有子四人。其長諱同。卒官湖州長史。贈刑部

尚書。尚書娶吳郡陸景融女。有子五人。皆有名蹟。其達者

四人。公於倫次為中子。仁孝慈愛。忠厚而好學。不應徵舉。

沈浮閭巷閒。不以事自累為貴。常州刺史李衡遷江西觀

察使。曰。州客至多。莫賢元夫。吾得與之俱。足矣。即署公府

中職。公不辤讓。年四十餘。始脫褐衣為吏。衡遷給事中。齊

映自桂州以故相代衡為江西。公因畱佐映治。映卒。湖南

使李巽福建使柳冕交表奏公自佐。詔以公與冕。在冕府

累遷殿中侍御史。冕使公攝泉州。冕文書所條下有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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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公輒正之。冕惡其異於己。懷之未發也。遇馬總以鄭滑

府佐忤中貴人。貶為泉州別駕。冕意欲除總附上意為事。

使公桉置其罪。公歎曰。公乃以是待我。我始不願仕者。正

為此耳。不許。冕遂大怒。囚公於浮屠寺。而致總獄。事聞遠

近。值冕亦病且死。不得已俱釋之。冕死。後使至。奏公自副。

又副使事於浙東府。轉侍御史。元和四年。徵拜尚書刑部

員外郎。遷河南令。歷衢湖常三州刺史。所至以廉直寬大

為稱。朝廷嘉之。某年。拜越州刺史兼御史中丞浙東觀察

使。至則悉除去煩弊。儉出薄入。以致和富。部刺史得自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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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無所牽制。四境之內。竟歲無一事。公篤於恩義。盡用其

祿以周親舊之急。有餘。頒施之內外。親無疏遠。皆家歸之。

疾病去官。長慶元年九月庚申。至於蘇州以卒。春秋七十

五。奏至。天子為之罷朝。贈左散騎常侍。使臨弔祭之。士大

夫多相弔者。以其年十一月庚申。葬於河南偃師先人之

兆次。以韋氏夫人祔。公凡再娶。先夫人京兆韋氏。後夫人

趙郡李氏。皆先卒。子男二人。曰沂曰洽。長生九歲而幼七

歲矣。女四人。皆已嫁。愈既與公諸昆弟善。又嘗代公令河

南。公之葬也。故公弟集賢殿學士尚書刑部侍郎放屬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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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銘。其文曰。

薛氏近世。莫盛公門。公倫五人。咸有顯聞。公之初志。不以

事累。僶俛以隨。亦貴於位。無怨無惡。中以自寶。不能百年。

曷足謂壽。公宜有後。有二稚子。其佑成之。公食廟祀。

** 楚國夫人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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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國夫人姓翟氏。故檢校御史大夫宋州刺史良佐之女。

今司徒兼中書令許國公之妻。前鄜坊節度使散騎常侍

兼御史大夫公武之母。夫人在家。以孝友聰明為父母所

偏愛。選所宜歸。以適韓氏。韓氏族大且貴。又太尉劉公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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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外尊顯。夫人入門。上下莫不贊賀。事皇姑齊國太夫人。

肅恭誠至。奉養不怠。皇姑以夫人能盡婦道。稱之六親。其

事夫義以順。其教子愛以公。司徒公曰。我之能守貴富不

危溢者。楚國有助焉耳。大夫領梁偏師。卒就蔡功。受節居

藩。為邦家令人。父母之教然也。夫人以元和十四年十一

月一日。薨於鄜之公府。春秋若干。大夫委節去位。奉喪以

居東都。詔起之。辤以羸毀。不任即命。又加喻勉。固不變。天

子嗟歎之。長慶二年三月某日。葬夫人於洛陽北山。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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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二子。長曰肅元。為太子司議郎以卒。贈尚書主客郎中。

其次大夫公武也。銘曰。

翟氏之先。蓋出宗周。璜顯於魏。以佐文侯。高陵相漢。義以

家酬。遷於南陽。始自郎苗。逮魏晉宋。代不絕史。以至夫人。

太守之子。司徒之妻。大夫之母。公居河東。子在鄜畤。為王

屏翰。有壤千里。公曰姑止。以承我祀。子曰母兮。莫我撫已。

文駟雕軒。往來有煒。莫尊於母。莫榮於妻。從古迄今。孰盛

與夷。用昭厥裔。篆此銘詩。

** 國子司業竇公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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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子司業竇公。諱牟。字某。六代祖敬遠。嘗封西河公。大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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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昌司馬。比四代仍襲爵名。同昌諱允。生皇考諱叔向。官

至左拾遺溧水令。贈工部尚書。尚書於大歷初名能為詩

文。及公為文。亦最長於詩。孝謹厚重。舉進士登第。佐六府

五公。八遷至檢校虞部郎中。元和五年。真拜尚書虞部郎

中。轉洛陽令都官郎中澤州刺史。以至司業。年七十四。長

慶二年二月丙寅。以疾卒。其年八月某日。葬河南偃師先

公尚書之兆次。初公善事繼母。家居未出。學問於江東。尚

幼也。名聲詞章。行於京師。人遲其至。及公就進士。且試。其

輩皆曰。莫先竇生。於時公舅袁高為給事中。方有重名。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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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賢公。然實未嘗以干有司。公一舉成名而東。遇其黨。必

曰。非我之才。維吾舅之私。其佐昭義軍也。遇其將死。公權

代領。以定其危。後將盧從史。重公不遣。奏進官職。公視從

史益驕不遜。偽疾經年。轝歸東都。從史卒敗死。公不以覺

微避去為賢告人。公始佐崔大夫縱畱守東都。後佐畱守

司徒餘慶。歷六府五公。文武細麤不同。自始及終。於公無

所悔望有彼此言者。六府從事。幾且百人。有愿姦易險。賢

不肖不同。公一接以和與信。卒莫與公有怨嫌者。其為郎

官令守。慎法寬惠不刻。教誨於國學也。嚴以有禮。扶善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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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益明上下之分。以躬先之。恂恂愷悌。得師之道。公一兄

三弟。常㣥庠鞏。常進士。水部員外郎朗夔江撫四州刺史。

㣥以處士徵。自吏部郎中拜御史中丞。出帥黔容以卒。庠

三佐大府。自奉先令為登州刺史。鞏亦進士。以御史佐淄

青府。皆有才名。公子三人。長曰周餘。好善學文。能謹謹致

孝。述父之志。曲而不黷。次曰某曰某。皆以進士貢。女子三

人。愈少公十九歲。以童子得見。於今四十年。始以師視公。

而終以兄事焉。公待我一以朋友。不以幼壯先後致異。公

可謂篤厚文行君子矣。其銘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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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緡竇逃閔腹子。夏以再家竇為氏。聖愕旋河犢引比。相

嬰撥漢納孔軌。後去觀津。而家平陵。遙遙厥緒。夫子是承。

我敬其人。我懷其德。作詩孔哀。質於幽刻。

** 正議大夫尚書左丞孔公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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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之後三十八世。有孫曰戣。字君嚴。事唐為尚書左丞。

年七十三。三上書去官。天子以為禮部尚書。祿之終身。而

不敢煩以政。吏部侍郎韓愈常賢其能。謂曰。公尚壯。上三

畱。奚去之果。曰。吾敢要君。吾年至。一宜去。吾為左丞。不能

進退郎官。惟相之為。二宜去。愈又曰。古之老於鄉者。將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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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非自苦。閭井田宅具在。親戚之不仕與倦而歸者。不在

東阡在北陌。可杖屨來往也。今異於是。公誰與居。且公雖

貴而無畱資。何恃而歸。曰。吾負二宜去。尚奚顧子言。愈面

歎曰。公於是乎賢遠於人。明日奏疏曰。臣與孔戣同在南

省。數與相見。戣為人守節清苦。論議正平。年纔七十。筋力

耳目。未嘗衰老。憂國忘家。用意至到。如戣輩在朝不過三

數人。陛下不宜苟順其求。不畱自助也。不報。明年。長慶四

年正月己未。公年七十四。告薨於家。贈兵部尚書。公始以

進士佐三府。官至殿中侍御史。元和元年以大理正徵。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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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江州刺史諫議大夫。事有害於正者。無所不言。加皇太

子侍讀。改給事中。言京兆尹阿縱罪人。詔奪京兆尹三月

之俸。權知尚書右丞。明年拜右丞。改華州刺史。明州歲貢

海蟲淡菜蛤蚶可食之屬。自海抵京師。道路水陸遞夫積

功。歲為四十三萬六千人。奏疏罷之。下邽令笞外桉小兒。

繫御史獄。公上疏理之。詔釋下邽令。而以華州刺史為大

理卿。十二年自國子祭酒拜御史大夫嶺南節度等使。約

以取足境內。諸州負錢至二百萬。悉放不收。蕃舶之至泊

步。有下碇之稅。始至有閱貨之燕。犀珠磊落。賄及僕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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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罷之。絕海之商。有死於吾地者。官藏其貨。滿三月。無妻

子之請者。盡沒有之。公曰。海道以年計往復。何月之拘。苟

有驗者。悉推與之。無算遠近。厚守宰俸而嚴其法。嶺南以

口為貨。其荒阻處。父子相縛為奴。公一禁之。有隨公吏得

無名兒。蓄不言官。有訟者。公召殺之。山谷諸黃。世自聚為

豪。觀吏厚薄緩急。或叛或從。容桂二管利其虜掠。請合兵

討之。冀一有功。有所指取。當是時。天子以武定淮西河南

北用事者以破諸黃為類。向意助之。公屢言遠人急之則

惜性命。相屯聚為寇。緩之則自相怨恨而散。此禽獸耳。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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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自計利害。不足與論是非。天子入先言。遂斂兵江西岳

鄂湖南嶺南。會容桂之吏以討之。被霧露毒。相枕藉死。百

無一二還。安南乘勢殺都護李象古。桂將裴行立容將楊

旻皆無功。數月自死。嶺南囂然。祠部歲下廣州祭南海廟。

廟入海口。為州者皆憚之。不自奉事。常稱疾。命從事自代。

惟公歲常自行。官吏刻石。為詩美之。十五年遷尚書吏部

侍郎。公之北歸。不載南物。奴婢之籍。不增一人。長慶元年

改右散騎常侍。二年而為尚書左丞。曾祖諱務本。滄州東

光令。祖諱如珪。海州司戶參軍。贈尚書工部郎中。皇考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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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父。祕書省著作佐郎。贈尚書左僕射。公夫人京兆韋氏。

父种。大理評事。有四子。長曰溫質。四門博士。遵孺遵憲溫

裕。皆明經。女子長嫁中書舍人平陽路隋。其季者幼。公之

昆弟五人。載戡戢瞿[:#AS-FBED:●]戈。公於次為第二。公之薨。戢自湖

南入為少府監。其年八月甲申。戢與公子葬公於河南河

陰廣武原先公僕射墓之左。銘曰。

孔氏卅八。吾見其孫。白而長身。寡笑與言。其尚類也。莫與

之倫。德則多有。請考於文。

** 江南西道觀察使贈左散騎常侍太原王公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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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諱仲舒。字宏中。少孤。奉其母居江南。游學有名。貞元十

年以賢良方正拜左拾遺。改右補闕禮部考功吏部三員

外郎。貶連州司戶參軍。夔州司馬。佐江陵使。改祠部員外

郎。復除吏部員外郎。遷職方郎中知制誥。出為峽州刺史。

遷廬州。未至。丁母憂。服闋。改婺州蘇州刺史。徵拜中書舍

人。既至。謂人曰。吾老。不樂與少年治文書。得一道。有地六

七郡。為之三年。貧可富。亂可治。身安功立。無愧於國家可

也。日日語人。丞相聞問語驗。即除江南西道觀察使兼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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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中丞。至則奏罷榷酒錢九千萬。以其利與民。又罷軍吏

官債五千萬。悉焚簿文書。又出庫錢二千萬。以丐貧民遭

旱不能供稅者。禁浮屠及老子為僧道士。不得於吾界內

因山野立浮屠老子象。以其誑丐漁利。奪編人之產。在官

四年。數其蓄積。錢餘於庫。米餘於廩。朝廷選公卿於外。將

徵以為左丞。吏部已用薛尚書代之矣。長慶三年十一月

十七日。未命而薨。年六十二。天子為之罷朝。贈左散騎常

侍。遠近相弔。以四年二月某日。葬於河南某縣先塋之側。

公之為拾遺。朝退。天子謂宰相曰。第幾人非王某耶。是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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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方與陽城更疏論裴延齡詐妄。士大夫重之。為考功吏

部郎也。下莫敢有欺犯之者。非其人。雖與同列。未嘗比數

收拾。故遭讒而貶。在制誥盡力直友人之屈。不以權臣為

意。又被讒而出。元和初。婺州大旱。人餓死。戶口亡十七八。

公居五年。完富如初。桉劾㣥吏。奏其贜罪。州部清整。加賜

金紫。其在蘇州。治稱第一。公所至輒先求人利害廢置所

宜。閉閤草奏。又具為科條。與人吏約。事備。一旦張下。民無

不抃叫喜悅。或初若小煩。旬歲皆稱其便。公所為文章無

世俗氣。其所樹立。殆不可學。曾祖諱元暕。比部員外郎。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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諱景肅。丹陽太守。考諱政。襄鄧等州防禦使鄂州采訪使。

贈工部尚書。公先妣渤海李氏。贈渤海郡太君。公娶其舅

女。有子男七人。初哲貞宏泰復洄。初進士及第。哲文學俱

善。其餘幼也。長女壻劉仁師。高陵令。次女壻李行修。尚書

刑部員外郎。銘曰。

氣銳而堅。又剛以嚴。哲人之常。愛人盡已。不倦以止。乃吏

之方。與其友處。順若婦女。何德之光。墓其有石。我最其績。

萬世之藏。

** 殿中少監馬君墓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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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諱繼祖。司徒贈太師北平莊武王之孫。少府監贈太子

少傅諱暢之子。生四歲。以門功拜太子舍人。積三十四年。

五轉而至殿中少監。年三十七以卒。有男八人。女二人。始

予初冠。應進士貢在京師。窮不自存。以故人稚弟拜北平

王於馬前。王問而憐之。因得見於安邑里第。王軫其寒飢。

賜食與衣。召二子使為之主。其季遇我特厚。少府監贈太

子少傅者也。姆抱幼子立側。眉眼如畫。髮漆黑。肌肉玉雪

可念。殿中君也。當是時。見王於北亭。猶高山深林鉅谷。龍

虎變化不測。傑魁人也。退見少傅。翠竹碧梧。鸞鵠停峙。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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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其業者也。幼子娟好靜秀。瑤環瑜珥。蘭茁其芽。稱其家

兒也。後四五年。吾成進士。去而東遊。哭北平王於客舍。後

十五六年。吾為尚書都官郎分司東都。而分府少傅卒。哭

之。又十餘年至今。哭少監焉。嗚呼。吾未耋老。自始至今。未

四十年。而哭其祖子孫三世。於人世何如也。人欲久不死。

而觀居此世者何也。

** 南陽樊紹述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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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紹述既卒且葬。愈將銘之。從其家求書。得書號魁紀公

者三十卷。曰樊子者又三十卷。春秋集傳十五卷。表牋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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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書序傳記紀誌說論今文讚銘凡二百九十一篇。道路

所遇及器物門里雜銘二百二十。賦十。詩七百一十九。曰。

多矣哉。古未嘗有也。然而必出於已。不襲蹈前人一言一

句。又何其難也。必出入仁義。其富若生蓄。萬物畢具。海含

地負。放恣橫從。無所統紀。然而不煩於繩削而自合也。嗚

呼。紹述於斯術。其可謂至於斯極者矣。生而其家富貴。長

而不有其藏一錢。妻子告不足。顧且笑曰。我道蓋是也。皆

應曰然。無不意滿。嘗以金部郎中告哀南方。還言某師不

治。罷之。以此出為[緜]州刺史。一年徵拜左司郎中。又出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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絳州。[緜]絳之人。至今皆曰於我有德。以為諫議大夫。命且

下。遂病以卒。年若干。紹述諱宗師。父諱澤。嘗帥襄陽江陵。

官至右僕射。贈某官。祖某官。諱泳。自祖及紹述三世。皆以

軍謀堪將帥策上第以進。紹述無所不學。於辭於聲。天得

也。在眾若無能者。嘗與觀樂。問曰何如。曰後當然。已而果

然。銘曰。

惟古於詞必已出。降而不能乃剽賊。後皆指前公相襲。從

漢迄今用一律。寥寥久哉莫覺屬。神徂聖伏道絕塞。既極

乃通發紹述。文從字順各識職。有欲求之此其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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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大夫陝府左司馬李公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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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諱郱。字某。雍王繪之後。王孫道明。唐初以屬封淮陽王。

又追王其祖父。曰雍王長平王。淮陽王生景融。景融親益

疏不王。生務該。務該生思一。思一生岌。比四世。官不過縣

令州佐。然益讀書為行。為士大夫家。岌為蜀州晉原尉。生

公。未晬以卒。無家。母抱置之姑氏以去。姑憐而食之。至五

六歲。自問知本末。因不復與㣥兒戲。常默默獨處曰。吾獨

無父母。不力學問自立。不名為人。年十四五。能闇記論語

尚書毛詩左氏文選。凡百餘萬言。凜然殊異。姑氏子弟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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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為敵。浸傳之聞諸父。諸父泣曰。吾兄尚有子耶。迎歸而

坐問之。應對橫從無難。諸父悲喜。顧語㣥子弟曰。吾為汝

得師。於是縱學無不觀。以朝邑員外尉選。魯公真卿第其

所試文上等。擢為同官正尉。曰。文如李尉。乃可望此。其後

比以書判拔萃選為萬年尉。為華州錄事參軍。爭事於刺

史。去官為陸渾令。河南尹鄭餘慶薦之朝。拜南鄭令。尹家

奴以書抵縣請事。公走府出其書。投之尹前。尹慚其庭中

人曰。令辱我。令辱我。且曰令退。遂怨之。拾掇三年無所得。

拜宗正丞。宰相以文理白為資州刺史。公喜曰。吾將有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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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讒宰相者言之上曰。是與其故。故得用。改拜陜府左司

馬。公又喜曰。是官無所職。吾其不以吏事受責死矣。長慶

元年正月丙辰。以疾卒。春秋七十三。公內外行完。潔白奮

厲。再成有家。士大夫談之。夫人博陵崔氏。朝邑令友之之

女。其曾伯父元暐。有功中宗時。夫人高明。遇子婦有節法。

進見侍側。肅如也。七男三女。邠為澄城主簿。其嫡激鄜城

令。放芮城尉。漢監察御史。滻滉潘皆進士。及公之存。內外

孫十有五人。五月庚申。葬華陰縣東若干里。漢韓氏壻也。

故予與為銘。其詞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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愈下而微。既極復飛。其自公始。公多孫子。將復廟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