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唐文 Quan Tang Wen
全唐文 Quan Tang Wen
白居易(十六)
** 策林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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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六達聰明致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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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欲達聰明致理化。則在乎奉成式。不必乎創新規也。臣
聞堯之所以神而化者。聰明文思也。舜之所以聖而理者。
明四目達四聰也。葢古之理化。皆由聰明出也。自唐虞以
降。斯道寖衰。秦漢以還。斯道大喪。上不以聰接下。下不以
明奉上。聰明之道。既阻於上下。則訛偽之俗。不得不流於
內外也。國家承百王已弊之風。振千古未行之法。於是始
立匭使。始加諫員。始命待制官。始設登聞鼓。故遺補之諫
入。則朝廷之得失所由知也。匭使之職舉。則天下之壅蔽
所由通也。待制之官進。則眾臣之謀猷所由展也。登聞之
鼓鳴。則㣥下之寃濫所由達也。此皆我烈祖所剏。累聖所
奉。雖堯舜之道。無以出焉。故貞觀之太和。開元之至理。率
由斯而馴致矣。自貞元以來。抗疏而諫者。畱而不行。投書
於匭者。寢而不報。待制之官。經時而不見於一問。登聞之
鼓。終歲而不聞於一聲。臣恐眾臣之謀猷。或未盡展。朝廷
之得失。或未盡知。壅蔽者有所未通。寃濫者有所未達。今
幸當陛下踐阼體元之始。施令布和之初。則宜申明舊章。
條舉廢事。使列聖之述作不墜。陛下之聰明惟新。以初為
常。今其時矣。時不可失。惟陛下惜而行之。則堯舜之化。祖
宗之理。可得而致矣。臣故曰達聰明致理化。在乎奉成式。
不必乎創新規也。
** 三十七決壅蔽 不使人知所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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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聞國家之患。患在臣之壅蔽也。壅蔽之生。生於君之好
欲也。葢欲見於此。則壅生於彼。壅生於彼。則亂作其間。歷
代有之。可畧言耳。昔秦二代好佞。趙高飾諂諛之言以壅
之。周厲好利。榮夷公陳聚斂之計以壅之。殷辛好音。師涓
作靡靡之樂以壅之。周幽好色。褒人納豔妻以壅之。齊桓
好味。易牙蒸首子以壅之。雖所好不同。同歸於壅也。所壅
不同。同歸於亂也。故曰人君無見其意。將為下餌。葢謂此
矣。然則明王非無欲也。非無壅也。葢有欲則節之。有壅則
決之。節之又節之。以至於無欲也。決之又決之。以至於無
壅也。其所以然者。將在乎靜思其故。動防其微。故聞甘言。
則慮趙高之諛進於側矣。見厚利。則慮榮夷公之計陳於
前矣。聽新聲。則慮師涓之音誘於耳矣。顧艷色。則慮褒氏
之女惑於目矣。嘗異味。則慮易牙之子入於口矣。大如是。
安得不晝夜慮之。寤寐思之。立則見其參於前。行則想其
隨於後。自然兢兢業業。日慎一日。使左不知其所欲。右不
知其所好。雖欲壅蔽。其可得乎。此明王節欲決壅之要道
也。
** 三十八君不行臣事 委任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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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聞建官施令者。君所執也。率職知事者。臣所奉也。臣行
君道則政專。君行臣道則事亂。專與亂。其弊一也。然則臣
道者。百職至眾。萬事至繁。誠非一人方寸所能盡也。故王
者但操其要。擇其人而已。將在乎分務於㣥司。各令督責
其課。受成於宰相。不以勤倦自嬰。然後謹殿最而賞罰焉。
審幽明而黜陟焉。則萬樞之要畢矣。故失君道者。雖多夕
惕若厲之慮。而彞倫未必序也。行臣事者。雖多日昃不食
之勤。而庶績未必凝也。得其要逸而有終。非其宜勞而無
功故也。臣又聞坐而論道。三公之任也。作而行之。卿大夫
之職也。故陳平不肯知錢穀。邴吉不問死傷者。此有司之
職也。非宰相之任也。夫以宰相尚不可侵有司之職。况人
君可侵宰相之任乎。可侵百執事之事乎。臣又聞宰相之
任者。上代天工。下執人柄。㣥職由之而理亂。庶政由之而
弛張。君之心膂。待宰相而啟沃。君之耳目。待宰相而聰明。
設其位。不可一日非其人。得其人。不可一日無其寵。疑則
勿用。用則勿疎。然後能訢合其心。馴致其道。葢先王所以
端拱凝旒。而天下大理者。無他焉。委務於有司也。仰成於
宰相也。
** 三十九使官吏清廉 均其祿厚其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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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聞為國者皆患吏之貪。而不知去貪之道也。皆欲吏之
清。而不知致清之由也。臣以為去貪致清者。在乎厚其祿
均其俸而已。夫衣食闕於家。雖嚴父慈母。不能制其子。况
君長能檢其臣吏乎。凍餒切於身。雖巢由夷齊。不能固其
節。况凡人能守其清白乎。臣伏見今之官吏。所以未盡貞
廉者。由祿不均而俸不足也。不均者。由所在課料重輕不
齊也。不足者。由所在官長侵刻不已也。其甚者。則有官秩
等而祿殊。郡縣同而俸異。或削奪以過半。或停給而彌年。
至使衣食不充。凍餒並至。如此則必冒白刃蹈水火而求
私利也。况可使撫人字物。斷獄均財者乎。夫上行則下從。
身窮則心濫。今官長日侵其利。而望吏之不日侵於人。不
可得也。葢所謂渴馬守水。餓犬護肉。則雖日用刑罰。不能
懲貪而勸清必矣。陛下今欲革時之弊。去吏之貪。則莫先
於均天下課料重輕。禁天下官長侵刻。使天下之吏。溫飽
充於內。清廉形於外。然後示之以恥。糾之以刑。如此則縱
或為非者。百無一二也。
** 四十省官併俸減使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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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聞古者計人而置官。量賦而制祿。故官之省置。必稽人
戶之眾寡。祿之厚薄。必稱賦入之少多。俾乎官足以理人。
人足以奉吏。吏有常祿。財有常征。財賦吏員。必參相得者
也。頃以兵戎屢動。荒沴薦臻。戶口流亡。財征減耗。則宜量
其官而省之。併其祿而厚之。故官省則事。事簡則人安。祿
厚則吏清。吏清則俗阜。而天下所由理也。然則知清其吏
而不知厚其祿。則飾詐而不廉矣。知厚其祿而不知省其
官。則財費而不足矣。知省其官而不知選其能。則事壅而
不理矣。此三者。迭為表裏。相須而成者也。伏惟陛下詳而
行之。臣又見兵興以來。諸道使府。或因權宜而置職。一置
而不停。或因暫勞而加俸。一加而無減。至使職多於郡
縣之吏。俸優於臺省之官。積習生常。煩費滋甚。今若量其
職員。審其祿秩。使眾寡有常數。厚薄得其中。故祿得其中。
則費不廣。而下無侵削之患矣。職有常數。則事不煩。而人
無勞擾之弊矣。此又利害相懸遠者。伏惟陛下念而救之。
** 四十一議百司食利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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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伏見百司食利。利出於人。日給而經費有常。月徵而倍
息無已。然則舉之者無非貧戶。徵之者率是遠年。故私財
竭於倍利。官課積於逋債。至使公食有闕。人力不堪。弊既
滋深。法宜改作。且王者惡言求利。患在不均。况天下之錢
一也。謂之曰利。曷若謂之曰征乎。取之於寡。曷若取之於
眾乎。今若日計其費。歲會其用。舉為定數。命曰食征。隨兩
稅而分徵。使萬民而均出。散之天下。其數幾何。均之於眾。
則貧戶無倍息之弊矣。入之有程。則公食無告闕之慮矣。
公私交便。其在茲乎。
** 四十二議百官職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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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伏以職田者。職既不同。田亦異數。內外上下。各有等差。
此亦古者公田稍食之制也。國家自多事已來。厥制不舉。
故稽其地籍。而田則具存。考以戶租。而數多散失。至有品
秩等。官署同。廩祿厚薄之相懸。近乎十倍者矣。今欲辨內
外之職。均上下之田。不必乎創新規。其在乎舉舊典也。臣
謹按國朝舊典。量品而授地。計田而出租。故地之多少。必
視乎品之高下。租之厚薄。必視乎田之肥墝。如此則沃瘠
齊而戶租均。等列辨而祿食足矣。今陛下求其典而典存
焉。索其田而田在焉。誠能申明舉而行之。則前弊必自革
矣。
** 四十三議兵 用捨逆順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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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傳曰。誰能去兵。兵之設久矣。又曰。先王耀德不觀兵。二
者古之明訓也。然則君天下者。廢而不用。且涉去兵之非。
資以定功。又乖耀德之美。去就之理。何者得中。又問。兵不
妄動。師必有名。議之者頗辨否臧。用之者多迷本末。故有
一戎而業成王霸。一戰而禍及危亡。興滅之迹何由。逆順
之要安在。
臣聞天下雖興。好戰必亡。天下雖安。忘戰必危。不好不忘。
天下之王也。祭公曰。先王耀德不觀兵。老子曰。兵者不祥
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斯則不好之明訓也。傳曰。誰能去兵。
兵之設久矣。又周定天下。偃武修文。猶立司馬之官。六軍
之眾。以時教戰。斯又不忘之明訓也。然則君天下者。不可
去兵也。不可黷武也。在乎用之有本末。行之有逆順。逆順
之要。大畧有三。而兵之名隨焉。夫興利除害。應天順人。不
為名先。義然後動。謂之義兵。相時觀釁。取亂侮亡。不為禍
先。敵至而應。謂之應兵。恃力宣驕。作威逞欲。輕人性命。貪
人土田。謂之貪兵。兵貪者亡。兵應者強。兵義者王。王之兵。
無敵於天下也。故有征無戰焉。強之兵。先弱敵而後戰也。
故百戰百勝焉。亡之兵。先自敗而後戰也。故勝與不勝。同
歸於亡焉。然歷代君臣。惑於本末。聞王者之無敵。則思耀
武。是獲一兔而欲守株也。見亡者之自敗。則思弭兵。是因
一咽而欲去食也。曾不知無敵者根於義。自敗者本於貪。
而欲歸咎於兵。責功於武。不其惑歟。興廢之由。逆順之要。
昭然可見。唯陛下擇之。
** 四十四銷兵數省軍費 斷召募除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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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伏見自古以來。軍法之眾。資糧之費。未有如今日者。時
議者皆患兵之眾。而不知眾之由。皆欲兵之銷。而不得銷
之術。故散之則軍情怨而戎心啟。聚之則財用竭而人力
疲。為日既深。其弊亦甚。臣以為銷兵省費者。在乎斷召募
去虛名而已。伏以貞元軍興以來。二十餘年。陛下念其勞
効。固不可散棄。幸以時無戰伐。又焉用增加。臣竊見當今
募新兵。占舊額。張虛簿。破見糧者。天下盡是矣。斯則致眾
之由。積費之本也。今若去虛名就實數。則一日之內。十已
減其二三矣。若使逃不補。死不填。則十年之間。十又減其
三四矣。故不散棄之。則軍情無怨也。不增加之。則兵數自
銷也。去虛就實。則名不詐而用不費也。故臣以為銷兵之
方。省費之術。或在於此。唯陛下詳之。
** 四十五復府兵置屯田 分兵權存戎備助軍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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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欲分兵權。存戎備。助軍食。則在乎復府兵置屯田而已。
昔高祖始受隋禪。太宗既定天下。以為兵不可去。農不可
廢。於是當要衝以開府。因隙地以營田。府有常官。田有常
業。俾乎時而講武。歲以勸農。分上下之等。遞勞逸之序。故
有虞則起為戰卒。無事則散為農夫。不待徵發而封域有
備矣。不勞饋餉而軍食自充矣。此亦古者尉侯之制兵賦
之義也。况今關畿之內。鎮壘相望。皆仰給於縣官。且無用
於戰伐。若使反兵於舊府。興利於廢田。張以簿書。頒其廩
積。因其卒也。安之以田宅。因其將也。命之以府官。始復於
關中。稍置於天下。則兵權漸分。而屯聚之弊日銷矣。戎備
漸修。而訓習之利日興矣。軍食漸給。而飛輓之費日省矣。
一事作而三利立。唯陛下裁之。
** 四十六選將帥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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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聞君明則將賢。將賢則兵勝。故有不能理兵之將。而無
不可勝之兵。有不能選將之君。而無不可得之將。是以君
功見於選將。將功見於理兵者也。然則選將之術。在乎因
人之耳而聽之。因人之目而視之。因人之好惡而取捨之。
故明王選將帥也。訪於眾。詢於人。若十人愛之。必十人之
將也。百人悅之。必百人之將也。萬人伏之。必萬人之將也。
臣以為賢愚之際。優劣之間。以此而求。十得八九矣。
** 四十七御功臣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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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聞明王之御功臣也。量其功而限之以爵。審其罪而糾
之以法。限之以爵。故爵加而知榮矣。糾之以法。故法行而
知恩矣。恩榮並加。畏愛相濟。下無貳志。上無疑心。此明王
所以念功勞而全君臣之道也。若不限之以爵。則無厭之
心生矣。雖極人臣之位而不知榮也。若不糾之以法。則不
忌之心啟矣。雖竭人主之寵而不知恩也。恩榮不知。畏愛
不立。而望奉上之心盡。念功之道全。或難矣。故傳曰。報者
倦矣。施者未厭。此由爵無限而法不行使之然也。唯陛下
察之。
** 四十八禦戎狄 徵歷代之策陳當今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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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戎狄之患久矣。備禦之畧多矣。故王恢陳征討之謀。賈
生立表餌之術。婁敬興和親之計。晁錯建農戰之策。然則
古今異道。利害殊宜。將欲採之。孰為可者。
又問。今國家北虜誠。南夷請命。所未化者。其惟西戎乎。討
之則疲頓師徒。捨之則侵軼邊鄙。許和親則啟貪而厚費。
約盟誓則飾詐而不誠。今欲遏彼虔劉。化其桀驁。來遠人
於朔漠。復舊土於河湟。上策遠謀。備陳本末。臣聞戎狄者。
一氣所生。不可剪而滅也。五方異族。不可臣而畜也。故為
侵暴之患久矣。而備禦之畧亦多矣。考其要旨。大較有四
焉。若乃選將練兵。長驅深入之謀。自王恢始。建以三表。誘
以五餌之術。自賈誼始。厚以賂遺。結以和親之計。自婁敬
始。徙人實邊。勸農教戰之策。自晁錯始。然則用王恢之謀。
則殫財耗力。罷竭生人。禍結兵連。功不償費。
故漢武憬然而下哀痛之詔也。用賈誼之術。則羌胡之耳
目心腹。雖誘而荒矣。而華夏之財力風教。亦隨而弊矣。故
漢文知其不可而不行也。用婁敬之計。則啟寵納侮。厚費
偷安。雖侵畧之患暫寧。而和好之約屢背。故漢氏四代為
匈奴所欺也。用晁錯之策。則邊人有安土之患。未免攻戰
之勞。匈奴無得志之虞。亦絕歸心之望。故漢武猶病之有
廣武之役也。是以討之以兵。不若誘之以餌。誘之以餌。不
若和之以親。和之以親。不若備之有素。斯皆前代已驗之
事。可覆而視也。以今參古。棄短取長。亦可擇而用焉。然臣
終以為近算淺圖。非帝王久遠安邊之上策。何者。臣觀前
代。若政成國富。德盛人安。則雖六月有北伐之師。不足憂
也。若政缺國貧。德衰人困。則雖一時無南牧之馬。不足慶
也。何則。國富則師壯。師壯則令嚴。人安則心固。心固則思
理。如此久久。則天子之守。不獨在於諸侯。將在於四夷矣。
則暫雖有事。何足憂焉。若國貧則師弱。師弱則不虞。人困
則心離。心離則思亂。如此久久。則天子之憂。不獨在於邊
陲。或在於蕭牆矣。則暫雖無事。何足慶焉。蓋古之王者。慶
在本而不在末。憂在此而不在彼也。今國家柔中懷外。近
悅遠來。北虜向風。南蠻底貢。所未化者。其餘幾何。伏願陛
下畜之如犬羊。視之如蜂蠆。不以士馬強而才力盛。恃之
而務戰爭。不以亭障靜而烟塵銷。輕之而去守備。但且防
其侵軼。遏其虔劉。去而勿追。來而勿縱而已。然後畧四子
之小術。宏三王之大猷。以政成德盛為圖。以人安師壯為
計。故德盛而日聞則服。服必懷柔。師壯而時動則威。威必
震讋。夫然。可以不縻財用。不煩師徒。不盟誓而外服。不和
親而內附。如此則四海之內。五年之間。要荒未服之戎。必
匍匐而來。河隴已侵之地。庶從容以歸。上策遠謀。不出於
此矣。
** 四十九備邊併將置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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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伏見方今備邊之計。未得其宜。何則。京師之兵。其數頗
眾。域堡甚備。器械甚精。以之遏侵掠。禁奪攘。則可矣。若犬
戎大至。長驅而來。臣恐將卒雖多。無能抗者。今所以軫陛
下慮者。豈非此乎。其所以然者。葢由鎮壘太多。主將太眾
故也。夫鎮多則兵散。兵散則威不相合。而力不相濟矣。將
眾則心異。心異則勝不相讓。而敗不相救矣。卒然有事。誰
肯當之。今若合之為五將。統之以一帥。將合則戮力。帥一
則同心。仍使均握其兵。分守其界。明察功罪。必待賞罰。然
後據便宜之地。扼要害之衝。以逸待勞。以寡制眾。則雖黠
虜。無能為也。臣又以為自古及今。有不能守塞之兵。而無
不可守之塞。有不能備戎之將。而無不可備之戎。故曰十
圍之木。持千鈞之屋。得其宜也。五寸之關。能制其開闔。居
其要也。伏惟陛下握戎之要。操塞之關。則西陲之憂。可以
少息矣。
** 五十議守險 德與險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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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易曰。王公設險。以守其國。記曰。在德不在險。然則用之
則乖在德之訓。棄之則違守國之誡。二義相反。其旨何從。
又問。以山河為寶者。萬夫不能當也。以道德為藩者。四夷
為之守也。何則。苗恃洞庭。負險而亡。漢都天府。用險而昌。
又何故也。今欲鑒昌亡。審用舍。復何如哉。
臣聞易曰。王公設險。以守其國。又秦得百二。以吞天下。齊
得十二。而霸諸侯。葢恃險之論。興於此矣。史記曰。在德不
在險。傳曰。九州之險。是不一姓。葢棄險之議。生於此矣。臣
以為險之為用。用舍有時。恃既失之。棄亦未為得也。何者。
夫險之為利大矣。為害亦大矣。故天地閉否。守之則為利。
天地交泰。用之則為害。葢天地有常險。而聖人無常用也。
然則以道德為藩。以仁義為屏。以忠信為甲冑。以禮法為
干櫓者。教之險。政之守也。以城池為固。以金革為備。以江
山為襟帶。以邱陵為咽喉者。地之險。人之守也。王者之興
也。必兼而用之。昔漢高帝除害興利。以安天下。自謂德不
及於周。而賢於秦。故去洛之易。即秦之險。建都創業。垂四
百年。是能兼而用之也。桀紂三苗之徒。負大河。憑太行。保
洞庭。而不修德政。坐取覆亡者。是專恃其險也。莒子恃其
僻陋。不修城郭。浹辰之間。喪其三都者。是怠棄其險也。由
斯而觀之。山河之阻。溝墉之固。可用而不可恃也。可誡而
不可棄也。智以險昌。愚以險亡。昌亡之間。唯陛下能鑒之。
** 五十一議封建論郡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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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周制五等。其弊也。王室衰微。秦廢列國。其敗也。天下崩
壞。漢封子弟。其失也。侯王僭亂。何則。為制不同。同歸於弊
也。故自古及今。議其是非者多矣。今若建侯開國。恐失隨
時之宜。如置守專城。慮乖稽古之義。考其要旨。其誰可從。
又問。封建之制。肇自黃唐。郡縣之規。始於秦漢。或沿或革。
以至國朝。今欲子兆人。家四海。建不拔之業。垂無疆之休。
大鑒興亡。從長而用。無論古今。擇善而行。侯與守而何先。
郡與國而孰愈。具書於策。當舉行之。
臣聞封建之廢久矣。是非之論多矣。異同之要。歸於三科。
或曰。周人制五等。封親賢。其弊也。諸侯擅戰伐。陪臣執國
命。故聞蠶食瓜剖。以至於衰滅也。而李斯周青臣之議。繇
是興焉。又曰。秦皇廢列國。棄子弟。其敗也。萬民無定主。九
族為匹夫。故魚爛土崩。以至於覆亡也。而曹冏士衡之論。
繇是作焉。又曰。漢氏侯功臣。王同姓。其失也。爵號太尊。土
宇太廣。故鴟張瓦解。以至於勃亂也。而晁錯主父之計。繇
是行焉。然則秦懲周之弊也。既以亡而易衰。漢鑒秦之亡
也。亦矯枉而過正。歷代之說。無出於此者。以臣所觀。竊謂
知其一。未知其二也。何者。臣聞王者將欲家四海。子兆人。
垂無疆之休。建不拔之業者。在乎操理柄。立人防。導化源。
固邦本而已。葢刑行德立。近悅遠安。恩信推於中。惠化流
於外。如此則四夷為臣妾。况海內乎。雖置守罷侯。亦無害
也。若法壞政荒。親離賢棄。王澤竭於上。人心叛於下。如此
則九族為讐敵。况天下乎。雖廢郡建邦。又何益也。故臣以
為周之衰滅者。上失其道。天厭其德。非為封建之弊也。秦
之覆亡者。君流其毒。人離其心。非唯郡縣之咎也。漢之禍
亂者。寵而失教。立不選賢。非獨強大之故也。繇是觀之。苟
固其本。導其源。雖郡與國。俱可理而安矣。苟踰其防。失其
柄。雖侯與守。俱能亂且危矣。伏惟陛下慮遠憂近。鑒古觀
今。以敦睦親族為先。不以封王為急。以優勸勞逸為念。不
以建侯為思。以尊賢寵德為心。不以開國為意。以安撫黎
元為事。不以廢郡為謀。則無疆之休。不拔之業。在於此矣。
况國家之制。垂二百年。法著一王。理經十聖。變革之議。非
臣敢知。
** 五十二議井田阡陌 息游惰止兼幷實版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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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問。三代之牧人也。立井田之制。別都鄙之名。其為名制。可
得而知乎。其為功利。可得而聞乎。
又問。自秦壞井田。漢修阡陌。兼幷大啟。游惰實繁。雖歷代
因循。誠恐弊深而害甚。如一朝改作。或慮失業而擾人。既
廢之甚難。又復之非便。斟酌其道。何者得中。
臣聞王者之貴。生於人焉。王者之富。生於地焉。故不知地
之數。則生業無從而定。財征無從而平也。不知人之數。則
食力無從而計。軍役無從而均也。不均不平。則地雖廣。人
雖多。徒有富之名。而無富之實。是以先王度土田之廣狹。
畫為夫井。量人戶之眾寡。分為邑居。使地利足以食人。人
力足以闢土。邑居足以處眾。人力足以安家。野無餘田。以
啟專利。邑無餘室。以容游人。逃刑避役者。往無所之。敗業
遷居者。來無所處。於是生業相因。食力相濟。其出財征也。
不待徵書而已平矣。其起軍役也。不待料人而已均矣。然
後天子可以稱萬乘之貴。四海之富也。洎三代之後。厥制
崩壞。故井田廢則游惰之路啟。阡陌作則兼幷之門開。至
使貧苦者無容足立錐之居。富強者專籠山絡野之利。故
自秦漢。迄於聖朝。因循未遷。積習成弊。然臣以為井田者。
廢之頗久。復之稍難。未可盡行。且宜漸制。何以言之。昔商
鞅開秦之利也。蕩然廢之。故千載之間。豪奢者得其計。王
莽革漢之弊也。卒然復之。故一時之間。農桑者失其業。斯
則不可久廢不可速成之明騐也。故臣請斟酌時宜。參詳
古制。大抵人稀土廣者。且修其阡陌。戶繁鄉狹者。則復以
井田。使都鄙漸有名。家夫漸有數。夫然。則井邑兵田之地。
眾寡相維。門閭族黨之居。有亡相保。相維則兼幷者何所
取。相保則游惰者何所容。如此則庶乎人無浮心。地無遺
力。財產豐足。賦役平均。巿利歸於農。生業著於地者矣。
** 五十三議肉刑 可廢不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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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肉刑者其來尚矣。其廢久矣。前賢之論。是非紛然。今欲
棄之而不行。法或乖於稽古。若舉而復用。義恐失於隨時。
取捨之間。何者為可。
臣伏以漢除肉刑。迨今千有餘祀。其間博聞達識之士。議
其是非者多矣。其欲廢之者。則曰刻膚革。斷支體。人主忍
而用之。則愷悌惻隱之心乖矣。此緹縈所謂雖欲改過自
新。其道亡繇者也。其欲復之者。則曰任箠令。用鞭刑。酷吏
倚而行之。則專殺濫死之弊作矣。此班固所謂以死罔人。
失本惠者也。臣以為議事者宜徵其實。用刑者宜酌其情。
若以情實言之。則可廢而不可復也。何者。夫肉刑者。葢取
劓腓黥刖之類耳。書所謂五虐之刑也。昔苗人始[:#AS-886A:●]為之。
而天既降咎。及秦人又虐用之。而天下亦離心。夫如是。則
豈無濫死者耶。漢文帝始除去之。而刑罰以清。我太宗亦
因而棄之。而人用不犯。夫如是。則豈有罔人者耶。此臣所
謂徵其實者也。臣又聞聖人之用刑也。輕重適時變。用舍
順人情。不必乎反今之宜。復古之制也。况肉刑廢之久矣。
人莫識焉。今一朝卒然用之。或絕筋。或折骨。或面傷。則見
者必痛其心。聞者必駭其耳。又非聖人適時變順人情之
意也。徵之於實既如彼。酌之於情又如此。可否之驗。豈不
明哉。傳曰。君子為政。貴因循而重改作。又曰。利不百。不變
法。臣以為復之有害而無利也。其可變而改作乎。
** 五十四刑禮道 迭相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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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問。聖王之致理也。以刑糾人惡。故人知勸懼。以禮導人情。
故人知恥格。以道率人性。故人反淳和。三者之用。不可廢
也。意者將偏舉而用耶。將並建而用耶。從其宜。先後有次
耶。成其功。優劣有殊耶。然則相今日之所宜。酌今日之所
急。將欲致理。三者奚先。
臣聞人之性情者。君之土田也。其荒也則薙之以刑。其闢
也則蒔之以禮。其植也則穫之以道。故刑行而後禮立。禮
立而後道生。始則失道而後禮。中則失禮而後刑。終則修
刑以復禮。修禮以復道。故曰刑者禮之門。禮者道之根。知
其門。守其根。則王化成矣。然則王化之有三者。猶天之有
兩曜。歲之有四時。廢一不可也。並用亦不可也。在乎舉之
有次。措之有倫而已。何者。夫刑者可以禁人之惡。不能防
人之情。禮者可以防人之情。不能率人之性。道者可以率
人之性。又不能禁人之惡。循環表裏。迭相為用。故王者觀
理亂之深淺。順刑禮之後先。當其懲惡抑淫。致人於勸懼。
莫先於刑。剗邪窒欲。致人於恥格。莫尚於禮。反和復朴。致
人於敦厚。莫大於道。是以衰亂之代。則弛禮而張刑。平定
之時。則省刑而宏禮。清淨之日。則殺禮而任道。亦如祁寒
之節。則疎水而附火。徂暑之候。則遠火而狎水。順歲候者。
適水火之用。達時變者。得刑禮之宜。適其用。達其宜。則天
下之理畢矣。王者之化成矣。將欲較其短長。原其始終。順
其變而先後殊。備其用而優劣等。離而言之則異致。合而
理之則同功。其要者在乎舉有次。措有倫。適其用。達其理
而已。方今華夷有截。內外無慮。人思休和。俗已平泰。是則
國家殺刑罰之日。崇禮樂之時。所以文易化成。道易馴致
者。由得其時也。今則時矣。伏惟陛下惜而不失焉。
** 策林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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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十五止獄措刑 在富而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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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成康御宇。囹圄空虛。文景繼統。刑罰不用。太宗化下。而
人不犯。成此功者。其效安在。桀紂在上。比屋可誅。秦氏為
君。赭衣滿道。致此弊者。其故安在。今欲鑒桀紂秦氏之弊。
繼周漢太宗之功。使人有恥且格。刑措不用。備詳本末。著
之於篇。
臣聞仲尼之訓也。既庶矣而後富之。既富矣而後教之。管
子亦云。倉廩實。知禮節。衣食足。知榮辱。然則食足財豐。而
後禮教所由興也。禮行教立。而後刑罰所由措也。葢前事
之不忘。後事之元龜。臣請以前事明之。當周成康之時。天
下富壽。人知恥格。故囹圄空虛。四十餘年。當漢文景之時。
節用勸農。海內殷實。人人自愛。不犯刑法。故每歲決獄。僅
至四百。及我太宗之朝。勤儉化人。人用富庶。加以德教。至
於昇平。故一歲斷刑。不滿三十。雖則明聖慎刑。賢良恤獄
之所致也。然亦由天下之人。生厚德正而寡過也。當桀紂
之時。暴征讐斂。萬姓窮苦。有怨無恥。奸宄並興。故是時也。
比屋可戮。及秦之時。厚賦以竭人財。遠役以殫人力。力殫
財竭。盡為寇賊。㣥盜滿山。赭衣塞路。故每歲斷罪。數至十
萬。雖則暴君淫刑。奸吏弄法之所致也。然亦由天下之人。
貧困思奸而多罪也。由是觀之。刑之繁省。繫於罪之眾寡
也。教之廢興。繫於人之貧富也。聖王不患刑之繁。而患罪
之眾。不患教之廢。而患人之貧。故人苟富。則教斯興矣。罪
苟寡。則刑斯省矣。是以財產不均。貧富相併。雖堯舜為主。
不能息忿爭而省刑獄也。衣食不充。凍餒並至。雖臯陶為
士。不能止姦宄而去盜賊也。若失之於本。求之於末。雖聖
賢並生。臣竊以為難矣。至若察小大之獄。審輕重之刑。定
加減於科條。得情偽於察色。此有司平刑之要也。非王者
卹刑之德也。至若盡欽卹之道。竭哀矜之誠。使生者不怨。
死者不恨。此王者卹刑之法也。非聖人措刑之道也。必欲
端影於表。澄流於源。則在乎富其人。崇其教。開其廉恥之
路。塞其寃濫之門。使人內樂其生。外畏其罪。則必過犯自
省。刑罰自措。斯所謂致㣥心於有恥。立大制於不嚴。古者
有畫衣冠異章服而人不犯者。由此道素行也。
** 五十六論刑法之弊 升法科選法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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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今之法。貞觀之法。今之官。貞觀之官。昔何為而太和。今
何為而未理。事同效異。其故何哉。將刑法不便於時耶。抑
官吏不得其人耶。
臣伏以今之刑法。太宗之刑法也。今之天下。太宗之天下
也。何乃用於昔而俗以寧壹。行於今而人未休和。臣以為
非刑法不便於時。是官吏不循其法也。此由朝廷輕法科。
賤法吏。故應其科與補其吏者。率非君子也。甚多小人也。
葢刑者。君子行之。則誠信而簡易。簡易則人安。小人習之。
則詐偽而滋彰。滋彰則俗弊。此所以刑一而用二。法同而
理殊者也。矧又律令塵蠹於棧閣。制勅堆盈於案几。官不
徧覩。法無定科。今則條理輕重之文。盡詢於法直。是使國
家生殺之柄。假在於小人。小人之心。孰不可忍。至有黷貨
賄者矣。有怙親愛者矣。有陷讐怨者矣。有畏權豪者矣。有
欺賤弱者矣。是以重輕加減。隨其喜怒。出入比附。由乎愛
憎。官不察其所由。人不知其所避。若然。則雖有貞觀之法。
苟無貞觀之吏。欲其刑善。無乃難乎。陛下誠欲申明舊章。
剗革前弊。則在乎高其科重其吏而已。臣謹按漢制。以四
科辟士。其三曰。明習律令。足以決狐疑。能按章覆問。文中
御史者。辟而用之。伏惟陛下懸法學為上科。則應之者必
俊乂也。升法直為清列。則授之者必賢良也。然後考其能。
獎其善。明察守文者擢為御史。欽恤用情者遷為法官。如
此。則仁恕之誠。廉平之氣。不散於牘之間矣。掊刻之心。舞
文之弊。不生於刀筆之下矣。與夫愚詐小吏。竊而弄之
者。功相萬也。臣又聞管仲奪伯氏之邑。沒無怨言。季羔刖
門者之足。亡而獲宥。孔明黜廖立之位。死而垂泣。三子者。
可謂能用刑矣。臣伏思之。亦何代無其人哉。在乎求而用
之。考而獎之而已。伏惟陛下再三察焉。
** 五十七使人畏愛悅服 理大罪赦小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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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政不可寬。寬則人慢。刑不可急。急則人殘。故失於恢恢。
則漏網而為弊。務於察察。則及泉而不祥。將使寬猛適宜。
疎密合制。上施畏愛之道。下有悅服之心。刑政之中。何者
為得。
臣聞聖人在上。使天下畏而愛之。悅而服之者。由乎理大
罪赦小過也。書曰。宥過無大。况小者乎。刑故無小。况大者
乎。故宥其小者仁也。仁以容之。則天下之心。愛而悅之矣。
刑其大者義也。義以糾之。則天下之心。畏而服之矣。臣竊
見國家用法。似異於是。何則。急察之政。急於朝官。而寬於
外官。懲戒之刑。加於小吏。而縱於長吏。是則權輕而過小
者。或反繩之。寄重而罪大者。或反捨之。臣復思之。恐非先
王宥過刑故之道也。然則小大之喻。其猶魚耶。魚之在泉
者小也。察之不祥。魚之吞舟者大也。漏之不可。刑煩猶水
濁。水濁則魚喁。政寬猶防決。防決則魚逝。是以善為理者。
舉其綱。疎其網。綱舉則所羅者大矣。網疎則所漏者小也。
伏惟陛下舉其綱於長吏。疎其綱於朝官。舍小過以示仁。
理大罪而明義。則畏愛悅服之化。闇然而日彰於天下矣。
** 五十八去盜賊 舉德選能安業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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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臣聞聖王之去盜賊也。有二道焉。始則舉有德。選有能。使
教化大行。姦宄者去。次又安其業。厚其生。使廉恥大興。貪
暴者息。故舜舉臯陶。不仁者遠。晉用士會。盜奔於秦。此舉
德選能之效也。成康阜其俗。禮讓興行。文景富其人。盜賊
屏息。此安業厚生之驗也。由是觀之。則俗之貪廉。盜之有
無。繫於人之勞逸。吏之賢否也。方今禁科。雖嚴。桴鼓未靜。
敓襄[:#AS-FBED:●]攵者時聞於道路。穿窬者或縱於鄉閭。無乃陛下
之人。有多困窮凍餒者乎。無乃陛下之吏。有非循良明白
者乎。伏惟陛下大推愛人之誠。廣喻稱善之旨。厚其生業。
使俗知恥格。舉以賢德。使國無倖人。自然廉讓風行。姦濫
日息。則重門罕聞於擊柝。外戶庶見於不扄者矣。
** 五十九議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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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臣謹按書曰。眚災肆赦。又易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過宥
罪。斯則赦之不可廢也必矣。管子曰。赦者奔馬之委轡也。
不赦者痤疽之石[:#AS-FBED:●]廉石也。又諺曰。一歲再赦。婦兒喑啞。
斯又赦之不可數也明矣。然則赦之為用。用必有時。數既
失之。廢亦未為得也。何者。赦之為德大矣。為賊亦甚矣。大
凡王者踐祚改元之初。一用之則為德也。居常致理之際。
數用之則為賊也。故踐祚而無赦。則布新之義缺。而好生
之德廢矣。居常有數赦。則惠姦之路啟。而召亂之門開矣。
由此而觀。葢赦者可疎而不可數也。可重而不可廢也。用
捨之要。其在茲乎。
** 六十救學者之失 禮樂詩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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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問。學者教之根。理之本。國家設庠序以崇儒術。張禮樂而
厚國風。師資肅以尊嚴。文物煥其明備。何則。學詩書者。拘
於文而不通其旨。習禮樂者。滯於數而不達其情。故安上
之禮未行。化人之學將落。今欲使工祝知先王之道。生徒
究聖人之心。詩書不失於愚誣。禮樂無聞於盈減。積之為
言行。播之為風化。何為何作。得至於斯。
臣聞化人動眾。學為先焉。安上尊君。禮為本焉。故古之王
者。未有不先於學本於禮。而能建國君人。經天緯地者也。
國家刪定六經之義。裁成五禮之文。是為學者之先知。生
人之大惠也。故命太常以典禮樂。立太學以教詩書。將欲
使四術並舉而行。萬人相從而化。然臣觀之。太學生徒。誦
詩書之文。而不知詩書之旨。太常工祝。執禮樂之器。而不
識禮樂之情。遺其旨。則作忠興孝之義不彰。失其情。則合
敬同愛之誠不著。所謂去本而從末。棄精而好粗。至使陛
下語學有將落之憂。顧禮有未行之嘆者。此由官失其業。
師非其人。故但有修習之名。而無訓導之實也。伏望審官
師之能否。辨教學之是非。俾講詩者以六義風賦為宗。不
專於鳥獸草木之名也。讀書者以五代典謨為旨。不專於
章句詁訓之文也。習禮者以上下長幼為節。不專於俎豆
之數裼襲之容也。學樂者以中和友孝為德。不專於節奏
之變綴兆之度也。夫然。則詩書無愚誣之失。禮樂無盈減
之差。積而行立者。乃升之於朝廷。習而事成者。乃用之於
宗廟。是故溫柔敦厚之教。疏通知遠之訓。暢於中而發於
外矣。莊敬威嚴之貌。易直子諒之心。行於上而流於下矣。
則覩之者莫不承順。聞之者莫不率從。管乎人情。出乎理
道。欲人不化上不安。其可得乎。
** 六十一黜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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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臣聞仲尼沒而微言絕。七十子喪而大義乖。大義乖則小
說興。微言絕則異端起。於是乎歧分派別。而百氏之書作
焉。然則六家之異同。馬遷論之備矣。九流之得失。班固敘
之詳矣。是非取舍。較然可知。今陛下將欲抑諸子之殊途。
遵聖人之要道。則莫若宏四術之正義。崇九經之格言。故
正義著明。則六家之異見。不除而自退矣。格言具舉。則九
流之偏說。不禁而自隱矣。夫如是。則六家九流。尚為之隱
退。况百氏之殊文詭制。得不藏匿而銷盪乎。斯所謂排小
說而扶大義。斥異端而闡微言。辨惑嚮方化人成俗之要
也。伏惟陛下必行之。
** 六十二議禮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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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問。禮樂並用。其義安在。禮樂共理。其效何徵。禮之崩也。何
方以救之乎。樂之壞也。何術以濟之乎。
臣聞序人倫。安國家。莫先於禮。和人神。移風俗。莫尚於樂。
二者所以並天地。參陰陽。廢一不可也。何則。禮者納人於
別。而不能和也。樂者致人於和。而不能別也。必待禮以濟
樂。樂以濟禮。然後和而無怨。別而不爭。是以先王並建而
用之。故理天下如指諸掌耳。志曰。六經之道同歸。而禮樂
之用為急。故前代有亂亡者。由不能知之也。有知而危敗
者。由不能行之也。有行而不至於理者。由不能達其情也。
能達其情者。其唯宗周乎。周之有天下也。修禮達樂者七
年。刑措不用者四十年。負扆垂拱者三百年。龜鼎不遷者
八百年。斯可謂達其情臻其極也。故孔子曰。吾從周。然則
繼周者。其唯皇家乎。臣伏聞禮減則銷。銷則崩。樂盈則放。
放則壞。故先王減則進之。盈則反之。濟其不及而洩其過。
用能正人道。反天性。奮至德之光焉。國家承齊梁陳隋之
弊。遺風未弭。故禮稍失於殺。樂稍失於奢。伏惟陛下慮其
減銷。則命司禮者大明唐禮。防其盈放。則詔典樂者少抑
鄭聲。如此則禮備而不偏。樂和而不流矣。繼周之道。其在
茲乎。
** 六十三沿革禮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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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ID: qtw-d1e177678
:PERSID: QTWAUT1601
:END:
問。禮樂之用。百王共之。然則歷代以來。或沿而理。或革而
亂。或損而興。或益而亡。何述作之跡同。而失得之効異也。
方今大制雖立。至理未臻。豈沿襲損益。未適其時宜。將文
物聲明。有乖於古制。思欲究盛禮之旨。審至樂之情。不和
者改而更張。可繼者守而不失。具陳其要。當舉而行。
臣聞議者曰。禮莫備於三王。樂莫盛於五帝。非殷周之禮。
不足以理天下。非堯舜之樂。不足以和神人。是以總章辟
壅冠服簠簋之制。一不備於古。則禮不能行矣。干戚羽旄
屈伸俯仰之度。一不修於古。則樂不能和矣。古今之論。大
率如此。臣竊謂斯言。失其本。得其末。非通儒之達識也。何
者。夫禮樂者。非天降。非地出也。葢先王酌於人情。張為通
理者也。苟可以正人倫。寧家國。是得制禮之本意也。苟可
以和人心。厚風俗。是得作樂之本情也。葢善沿禮者。沿其
意不沿其名。善變樂者。變其數不變其情。故得其意。則五
帝三王不相沿襲。而同臻於理。失其情。則王莽屑屑習古。
適足為亂矣。故曰行禮樂之情者王。行禮樂之飾者亡。葢
謂是矣。且禮本於體。樂本於聲。文物名數所以飾其體。器
度節奏所以文其聲。聖人之理也。禮至則無體。樂至則無
聲。然則苟至於理也。聲與體猶可遺。况於文與飾乎。則本
末取舍之宜。可明辨矣。今陛下以上聖之資。守烈祖之制。
不待損益。足以致理。然苟有沿革。則願陛下審本末而述
作焉。葢禮者。以安上理人為體。以別疑防欲為用。以玉帛
俎豆為數。以周旋裼襲為容。數與容。可損益也。體與用。不
可斯須失也。樂者。以易直子諒為心。以中和孝友為德。以
律度鏗鏘為飾。以綴兆舒疾為文。飾與文。可損益也。心與
德。不可斯須失也。夫然。則禮得其本。樂達其情。雖沿革損
益不同。同歸於理矣。
** 六十四復樂 古器古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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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問。時議者或云。樂者。聲與器遷。音隨曲變。若廢今器。用古
器。則哀淫之音息矣。若捨今曲。奏古曲。則正始之音興矣。
其說若此。以為何如。
臣聞樂者本於聲。聲者發於情。情者繫於政。葢政和則情
和。情和則聲和。而安樂之音。由是作焉。政失則情失。情失
則聲失。而哀淫之音。由是作焉。斯所謂音聲之道。與政通
矣。伏覩時議者。臣竊以為不然。何者。夫器者所以發聲。聲
之邪正。不繫於器之今古也。曲者所以名樂。樂之哀樂。不
繫於曲之今古也。何以考之。若君政驕而荒。人心動而怨。
則雖舍今器用古器。而哀淫之聲不散矣。若君政善而美。
人心和而平。則雖奏今曲廢古曲。而安樂之音不流矣。是
故和平之代。雖聞桑間濮上之音。人情不淫也不傷也。亂
亡之代。雖聞咸頀韶武之音。人情不和也不樂也。故臣以
為銷鄭衞之聲。復正始之音者。在乎善其政和其情。不在
乎改其器易其曲也。故曰樂者不可以偽。唯明聖者能審
而述作焉。臣又聞若君政和而平。人心安而樂。則雖援蕢
桴擊野壤。聞之者亦必融融洩洩矣。若君政驕而荒。人心
困而怨。則雖撞大鐘伐鳴鼓。聞之者適足慘慘戚戚矣。故
臣以為諧神人和風俗者。在乎善其政歡其心。不在乎變
其音極其聲也。
** 六十五議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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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聖王立郊廟重祭祀者。將以展誠敬而事鬼神乎。將欲
裨教化而利生人乎。
又問。近者敬失於鬼。祭祀以淫。禳禱者有僭濫諂媚之風。
蒸嘗者失疏數豐儉之節。今欲使俗無淫祀。家不黷神。物
省費而厚生。人守義而不惑。何為何作。可以救之。
臣聞祭祀之義。大率有三。禋於天地。所以示人報本也。祠
於聖賢。所以訓人崇德也。享於祖考。所以教人追孝也。三
者行於天下。則萬人順百神和。此先王所以重祭祀者也。
臣又觀之。豈直若是而已哉。葢先王因事神而設教。因崇
祀以利人。俾乎人竭其誠。物盡其美。美致於鬼。則利歸於
人焉。故阜其牲牷。則牛羊不得不蕃矣。豐其黍稷。則倉廩
不得不實矣。美其祭服。則布帛不得不精矣。不畜者無牲。
不田者無盛。則游惰者不得不懲矣。勤本者不得不勉矣。
四者行於天下。雖曰事鬼神。其實厚生業也。故曰禮行於
祭祀。則百貨可極焉。斯之謂矣。然則物力有餘。則奢淫之
弊起。祀事不節。則諂黷之萌生。先王又防其然也。是以宗
廟有數。豐約有度。疏數有時。非其度者。則鬼不享而禮不
容。非其類者。則神不歆而刑不舍。二者行於天下。則人與
神不相黷矣。不相傷矣。近代以來。稍違祀典。或禮物失於
奢儉。或巫史假於淫昏。追遠者昧從生之文。儌福者有媚
神之祭。雖未甚弊。亦宜禁之。伏惟陛下崇設人防。申明國
典。烝嘗不經者。示之以禮。禳禱非鬼者。糾之以刑。所謂存
其正抑其邪。則人不惑矣。著其誠謹其物。則人厚生矣。斯
亦齊風俗和人神之大端也。惟陛下詳之。
** 六十六禁厚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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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伏以國朝參古今之儀。制喪葬之紀。尊卑豐約。煥然有
章。今則鬱而不行於天下者久矣。至使送終之禮。大失其
中。貴賤昧從死之文。奢儉乖稱家之義。况多藏必辱於死
者。厚費有害於生人。習不知非。寖而成俗。此乃敗禮法傷
財力之一端也。陛下誠欲革其弊抑其淫。則宜乎振舉國
章。申明喪紀。奢侈非宜者。齊之以禮。凌僭不度者。董之以
威。故威行於下。則壞法犯貴之風移矣。禮適其中。則破產
傷生之俗革矣。移風革俗。其在茲乎。
** 六十七議釋教 僧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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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漢魏以降。像教寖興。或曰足以耗蠧國風。又云足以輔
助王化。今欲禁之勿用。恐乖誘善崇福之方。若許之大行。
慮成異數殊俗之弊。裨化之功誠著。傷生之費亦深。利病
相形。從其遠者。
臣聞上古之化也。大道惟一。中古之教也。精義無二。葢上
率下以一德。則下應上無二心。故儒墨六家不行於五帝。
道釋二教不及於三王。迨乎德既下衰。道又上失。源離派
別。樸散器分。於是乎儒道釋之教。鼎立於天下矣。降及近
代。釋氏尤甚焉。臣伏覩其教。大抵以禪定為根。以慈忍為
本。以報應為枝。以齋戒為葉。夫然。亦可誘掖人心。輔助王
化。然臣以為不可者有以也。臣聞天子者奉天之教令兆
人者奉天子之教令。令一則理。二則亂。若參以外教。二三
孰甚焉。况國家以武定禍亂。以文理華夏。執此二柄。足以
經緯其人矣。而又區區西方之教。與天子抗衡。臣恐乖古
先惟一無二之化也。然則根本枝葉。王化備焉。何必使人
棄此取彼。若欲以禪定復人性。則先王有恭默無為之道
在。若欲以慈忍厚人德。則先王有忠恕惻隱之訓在。若欲
以報應禁人僻。則先王有懲惡勸善之刑在。若欲以齋戒
抑人淫。則先王有防欲閑邪之禮在。雖臻其極則同歸。或
能助於王化。然於異名則殊俗。足以貳乎人心。故臣以為
不可者以此也。况僧徒月益。佛寺日崇。勞人力於土木之
功。耗人利於金寶之飾。移君親於師資之際。曠夫婦於戒
律之間。古人云。一夫不田。有受其餒者。一婦不織。有受其
寒者。今天下僧尼。不可勝數。皆待農而食。待蠶而衣。臣竊
思之。晉宋齊梁以來。天下凋弊。未必不由此矣。伏惟陛下
察焉。
** 六十八議文章 碑碣詞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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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國家化天下以文明。獎多士以文學。二百餘載。文章煥
焉。然則述作之間。久而生弊。書事者罕聞於直筆。褒美者
多覩其虛辭。今欲去偽抑淫。芟蕪剗穢。黜華於枝葉。反實
於根源。引而救之。其道安在。
臣謹案易曰。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記曰。文王以文理。則
文之用大矣哉。自三代以還。斯文不振。故天以將喪之弊。
授我國家。國家以文德應天。以文教牧人。以文行選賢。以
文學取士。二百餘年。煥乎文章。故士無賢不肖。率注意於
文矣。然臣聞大成不能無小弊。大美不能無小疵。是以凡
今秉筆之徒。率爾而言者有矣。斐然成章者有矣。故歌詠
詩賦碑碣讚誄之制。往往有虛美者矣。有媿辭者矣。若行
於時。則誣善惡而惑當代。若傳於後。則混真偽而疑將來。
臣伏思之。大非先王文理化成之教也。且古之為文者。上
以紉王教。繫國風。下以存炯戒。通諷諭。故懲勸善惡之柄。
執於文士褒貶之際焉。補察得失之端。操於詩人美刺之
間焉。今褒貶之文無覈實。則懲勸之道缺矣。美刺之詩不
稽政。則補察之義廢矣。雖彫章鏤句。將焉用之。臣又聞稂
莠秕稗生於穀。反害穀者也。淫辭麗藻生於文。反傷文者
也。故農者耘稂莠。簸秕稗。所以養穀也。王者刪淫辭。削麗
藻。所以養文也。伏惟陛下詔主文之司。諭養文之旨。俾辭
賦合炯戒諷諭者。雖質雖野。採而獎之。碑誄有虛美媿辭
者。雖華雖麗。禁而絕之。若然。則為文者必當尚質抑淫。著
誠去偽。小疵小弊。蕩然無遺矣。則何慮乎皇家之文章。不
與三代同風者歟。
** 六十九採詩 以補察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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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聖人之致理也。在乎酌人言察人情。而後行為政順為
教者也。然則一人之耳。安得徧聞天下之言乎。一人之心。
安得盡知天下之情乎。今欲立採詩之官。開諷刺之道。察
其得失之政。通其上下之情。子大夫以為何如。
臣聞聖王酌人之言。補已之過。所以立理本導化源也。將
在乎選觀風之使。建採詩之官。俾乎歌詠之聲。諷刺之興。
日採於下。歲獻於上者也。所謂言之者無罪。聞之者足以
自誡。大凡人之感於事。則必動於情。然後興於嗟歎。發於
吟詠。而形於歌詩矣。故聞蓼蕭之篇。則知澤及四海也。聞
禾黍之詠。則知時和歲豐也。聞北風之詩。則知威虐及人
也。聞碩鼠之刺。則知重斂於下也。聞廣袖高髻之謠。則知
風俗之奢蕩也。聞誰其穫者婦與姑之言。則知征役之廢
業也。故國風之盛衰。由斯而見也。王政之得失。由斯而聞
也。人情之哀樂。由斯而知也。然後君臣親覽而斟酌焉。政
之廢者修之。闕者補之。人之憂者樂之。勞者逸之。所謂善
防川者。決之使導。善理人者。宣之使言。故政有毫髮之善。
下必知也。教有錙銖之失。上必聞也。則上之誠明。何憂乎
不下達。下之利病。何患乎不上知。上下交和。內外胥悅。若
此而不臻至理。不致昇平。自開闢以來。未之聞也。老子曰。
不出戶。知天下。斯之謂歟。
** 七十納諫 上封章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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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國家立諫諍之官。開啟沃之路久矣。而謇諤者未盡其
節。謀猷者未竭其誠。思欲取天下之耳目。裨我視聽。盡天
下之心智。為我思謀。政之壅蔽者決於中。令之絕滅者通
於外。上無違德。下無隱情。何為何方。得至於此。
又問。先王立訓。唯諫是從。然則歷代君臣。有賢有否。至若
獻替之際。是非之間。若君過臣規。固宜有言必納。如上得
下失。豈可從諫如流。以是訓人。其義安在。
臣聞天子之耳。不能自聰。合天下之耳聽之而後聰也。天
子之目。不能自明。合天下之目視之而後明也。天子之心。
不能自聖。合天下之心思之而後聖也。若天子唯以兩耳
聽之。兩目視之。一心思之。則十步之內。不能聞也。百步之
外。不能見也。殿庭之外。不能知也。而况四海之大。萬幾之
繁者乎。聖王知其然。故立諫諍諷議之官。開獻替啟沃之
道。俾乎補察遺闕。補助聰明。猶懼其未也。於是設敢諫之
鼓。建進善之旌。立誹謗之木。工商得以流議。士庶得以傳
言。然後過日聞而德日新矣。是以古之聖王。由此塗出焉。
臣又聞不棄死馬之骨。然後良驥可得也。不棄狂夫之言。
然後嘉謀可聞也。苟臣管見之中。有可取者。陛下取而行
之。苟臣芻言之中。有可採者。陛下採而用之。則聞之者必
曰。如某之言。如某之見。猶且不棄。况愈於某之徒歟。則天
下謀猷之士。得不比肩而至乎。天下謇諤之臣。得不繼踵
而來乎。故覽其謀猷。則天下之利病。如懸於握中矣。納其
謇諤。則朝廷之得失。如指諸掌內矣。所謂用天下之耳聽
之。則無不聰也。用天下之目視之。則無不明也。用天下之
心識思謀之。則無不聖神也。聖神啟於上。聰明達於下。如
此則何壅蔽之有耶。何絕滅之有耶。臣又嘗觀歷代人君
有愚有賢。舉事非盡失也。人臣有能有否。出言非盡得也。
然則先王勤勤懇懇。勸從諫誡自用者又何哉。豈不以自
古以來。君雖有得。未有愎諫而理者也。况其有失乎。臣雖
有失。未有從諫而亂者也。况其有得乎。勤懇勸誡之義。在
於此矣。惟陛下鑒之。
** 七十一去諂佞從讜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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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天地無私。賢愚間生焉。理亂有時。邪正迭用焉。然則理
代豈無愚邪者耶。將有而不任耶。亂代豈無賢正者耶。將
有而不用耶。思決所疑。可徵其驗。
又問。歷代之君。無不知用賢則理。用愚則亂。從諫興。從佞
亡也。而取舍之際。紛然自迷。故誅放者多非小人。寵用者
鮮有君子。至使衰亡危亂。歷代相望。豈臣之邪正惑其心
乎。將已之愛惡昏其鑒乎。昏惑之由。必有其故。
臣聞昏明不並興。邪正不兩廢。葢賢者進則愚者退矣。曲
者用則直者隱矣。亦由晝夜相代。寒暑相推。必然之理也。
然則盛明之代。非無小人。小人之道消。不能見而為亂也。
昏衰之代。非無君子。君子之道消。不肯出而為理也。故殷
紂之末。三仁在朝。虞舜之初。四凶在位。雖仁在朝。不能用
之。所以喪天下速於旋踵也。雖凶在位。卒能去之。所以理
天下易如覆掌也。用舍興亡之驗。唯明主能察之。然則歷
代之主。莫不知邦以賢盛。以愚衰。君以諫安。以佞危。然則
有前車覆而後車不誡者何也。葢常人之情。悅其從命遜
志者。惡其違已守道者。又君子難進而易退。况惡之乎。小
人易進而難退。况悅之乎。是則常主之待君子也。必敬而
疎。其遇小人也。必輕而狎。狎則恩易下及。疎則情難上通。
是以面從者日親。動則假虎威而自負也。骨鯁者日疎。言
則犯龍鱗而必死也。故政令日以壞。邦家日以傾。斯所以
變盛為衰。轉安為危者矣。是以明主知君子之守道也。雖
違於已。引而進之。知小人之徇惑也。雖從於命。推而遠之。
知讜言之為良藥也。雖逆於耳。恕而容之。知佞言之為美
疹也。雖遜於心。忍而絕之。故政令日以和。邦家日以理。斯
所以變衰為盛。轉危為安者矣。盛衰安危之效。唯明主能
鑒之。
** 七十二使臣盡忠人愛上 在乎明報施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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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欲使臣節盡忠。人心愛上。則在乎明報施之道也。傳曰。
美惡周必復。又曰。其事好還。然則復與還。皆報施之謂也。
夫日月不復。則晝夜不生。陰陽不復。則寒暑不行。善惡不
復。則君臣不成。昔者五帝接其臣以道。故其臣致君以德
也。三王使其臣以禮。故其臣事君以忠也。秦漢以降任其
臣以利。故其臣奉君以賈道。賈道者。利則進。不利則退。故
君昏寡救惡之士。國危鮮致命之臣。是以其君獨安獨危。
其臣亦獨憂獨樂。君臣之道。既阻於上。則兆庶之心。不得
不離於下也。故曰君視臣如股肱。則臣事君如元首。君待
臣如犬馬。則臣待君如路人。君愛人如赤子。則人愛君如
父母。君視人如土芥。則人視君如寇讐。孔子云。審吾之所
以適人。知人之所以求我也。則盡忠愛上之策。在於此不
在於彼矣。
** 七十三養老 在使之壽富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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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聞昔者西伯善養老而天下歸心。善養者。非家至戶見
衣而食之也。葢能為其立田里之制以安其業。導樹畜之
產以厚其生。使生有所養。老有所終。死有所送也。近代之
主。以為老者非帛不煖。非肉不飽。而特頒其布帛肉粟之
賜。則謂養老之道。盡於是矣。臣以為此小惠也。非大德也。
何則。賜之以布帛。仁則仁矣。不若勸其桑麻之業。使天下
五十者可以衣帛矣。賜之以肉粟。惠則惠矣。不若教其雞
豚之畜。使天下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然後牧以仁賢。慎其
刑罰。雖不與之年。而老者得以壽矣。不奪其力。不擾其時。
雖不與之財。而老者得以富矣。使幼者事長。少者敬老。雖
不與之爵。而老者得以貴矣。此三代盛王所以不遺年而
興孝者。用此道也。
** 七十四睦親 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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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聞聖人南面而理天下。自人道始矣。人道之始。始於親
親。故堯之教也。睦九族而平百姓。文王之訓也。刑寡妻而
御家邦。斯可謂教之源。理之本也。今陛下誠欲推其恩。廣
其愛。使惠洽九族。化流萬人。則宜乎先親後疎。自近及遠
者也。然後置其師傅。閑之以教訓。選其賢能。授之以官政。
或出為牧守。入為公卿。如此則雖無三代封建之名。而有
三代翼戴之實也。使棣華之詠協於內。麟趾之風著於外。
所謂枝葉茂而根本可庇。骨肉厚而家國俱肥。則天下之
人。相從而化矣。故曰未有九族睦而萬人叛者也。未有九
族離而萬人和者也。葢先王所以布六順而化百姓。敷五
教而協萬邦者。由此道素行也。
** 七十五典章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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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子大夫才膺間出。副我旁求。宜當悉心。靡有所隱。其或
典章有違於古。禁令不便於今。爾無面從。予將親覽。臣伏
以今之典章。百王之典章也。安有戾於古道者歟。今之禁
令。列聖之禁令也。安有乖於昔時者歟。但在乎奉與不奉。
行與不行耳。陛下之念至此。誠思理之心切。好問之旨深
也。此臣所以極千慮昧萬死而獻狂直者。以副天心之萬
一焉。臣聞典章不能自舉。待教令而舉。教令不能自行。待
誠信而行。今百王之典具在。列聖之法明備。而禁未甚止。
令未甚行者。臣愚以為待陛下誠信以將之。昔宓賤行化。
德及泉魚。非嚴刑所致也。推其誠而已。魯恭為理。仁及春
翟。非猛政所驅也。委其信而已。今以陛下上聖之資。仁惠
之力。令行禁止之勢。萬萬於一邑一宰也。何慮教不敷而
化不洽乎。臣聞周公之理也。周年而變。三年而化。五年而
定。陛下苟能勤教令以撫之。推誠信以奉之。則三年化成。
五年理定。臣竊未以為遲矣。伏惟陛下少垂意而待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