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唐文 Quan Tang Wen
全唐文 Quan Tang Wen
白居易(二十四)
** 唐故會王墓誌銘(并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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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元和五年冬十一月四日。會王寢疾薨於內邸。大小斂
之日。上皆不舉樂。不坐朝。恩也。越十二月十八日。詔京兆
尹王播監視葬事。窆於萬年縣崇道鄉西趙原。禮也。是日。
又詔翰林學士白居易為之銘誌。故事也。王諱纁。字某。德
宗之孫。順宗之子。陛下之弟。幼有令德。早承寵章。未冠而
王。受封於會。夫以祖功宗德之慶。父天兄日之貴。胙土列
藩之寵。好德樂善之賢。宜乎壽考福延。為王室輔。嗚呼。降
年不永。二十一而終。哀哉。皇帝厚惇睦之恩。深友悌之愛。
故王之薨也。軫悼之念。有加於常情。王之葬也。遣奠之儀。
有加於常數。哀榮兼備。斯其謂乎。銘曰。
歲在寅。月窮紀。萬年縣。崇道里。會王薨。葬於此。
** 故滁州刺史贈刑部尚書滎陽鄭公墓誌銘(并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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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宣王封母弟桓公於鄭。厥後因封命氏。為滎陽人。鄭自
桓公而下。平簡公而上。世家婚嗣。咸詳於史牒。故不書。公
諱某。字某。五代祖諱某。北齊尚書令。是為平簡公。曾祖諱
某。下邳郡太守。王父諱某。衞州刺史。王考諱某。秘書郎。贈
鄭州刺史。公即秘書第三子。好學攻詞賦。進士中第。判入
高等。始授郾城尉。無何。本郡守移他鄉。州民有暴悖者。相
率遮道。麾訶不去。公忿其犯上。立斃六七人。採訪使奇之。
奏署支使。改浚儀主簿。轉大理評事。兼佐漕務。彭果領五
府。奏公為節度判官。會果坐贓。連累僚佐。貶光化尉。移向
城尉。歷北海。時安祿山始亂。傳檄郡邑。邑民孫俊鄧犀伽
敺巿人劫廩藏以應。公時已去秩。因奮呼。率僚吏子弟急
擊之。殺俊犀伽。盡殲其黨。繇是一邑用寧。朝廷美之。擢授
登州司馬。尋轉長史。累加朝散大夫。入為太子左贊善大
夫尚書屯田員外郎太子中允。出攝淄州刺史。俄換萊州。
連有善最。詔授檢校司勳郎中兼侍御史。充青萊登海密
五州租庸使。太尉李公光弼鎮徐州。奏公為徐州刺史。充
海登沂三州招討使。加正議大夫。賜紫金魚袋。公威惠舊
著。比至部。而蒼山賊帥李浩與其徒五千來降。繇是三郡
底定。復入為衞尉少卿。相國王公縉統河南。奏公為副元
帥判官。未幾。除祕書少監兼滁州刺史本州團練使。居八
載。政績大成。大歷十二年二月十五日。薨於揚州。權窆於
某所。享年七十有八。公凡七佐軍。四領郡。祿俸不積滯。衣
食無常主。常嘆曰。以飽暖活孀幼。以清白貽子孫。是吾心
也。逮啟手足。卒如其志。先是太夫人常寢疾。公衣不解髮
不櫛者彌年。侍疾執喪。憂毀過禮。公尤善五言詩。與王昌
齡王之渙崔國輔輩聯唱迭和。名動一時。逮今著樂詞播
人口非一。晚賦思舊遊詩百篇。亦傳於代。前夫人清河崔
氏。贈清河郡太君。後夫人博陵崔氏。贈博陵郡君。生子七
人。女七人。長子雲逵。有才名。官至刑部侍郎京兆尹。公由
京兆累贈至散騎常侍刑部尚書。次子微。終潤州司馬。次
子公逵。有至行。初公年高。就養不仕。及居憂。廬墓泣血三
年。淮南節度使本道黜陟使泉朝賢袁高高參等累以孝
悌稱薦。嚮名教者慕之。今為侍御史上柱國滄景節度參
謀。次子方逵。衡州司士參軍。次子震。當陽丞。次子文弻。幽
州參軍。次子安逵。率府倉曹參軍。公自捐館舍。殆逾三紀。
家國多故。未克反葬。至元和二年月日。始遷兆於鄭州新
鄭縣某原。祔先秘書塋。二夫人從焉。時京兆已即世。諸弟
在下位。獨侍御史銜恤襄事。孝備始終。見託述譔。銘於墓
石。銘曰。
世祿德門。斯謂之可久。懿文茂績。斯謂之不朽。二千石之
祿。七十八之年。斯謂之貴壽。內史之顯揚。柱史之孝行。斯
謂之有後。嗚呼鄭公。榮如是。哀如是。又何不足之有。
** 唐揚州倉曹參軍王府君墓誌銘(代裴頲舍人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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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諱某。字士。其先出自周靈王太子晉。凡二十一代而生
翦。翦為秦將軍。又三世而生珣。珣居太原。故今為太原人。
又十九代而生瓊。瓊為後魏僕射。諡孝簡公。又二代而生
曾祖諱滿。官為河南府王屋縣令。王父諱大璡。為嘉州司
馬。父諱昇。為京兆府咸陽令河南府伊闕令。有文行學術。
應制舉對沈謀秘畧策登科。詩入正聲集。公即伊闕第三
子。好學善屬文。天寶中應明經舉及第。選授婺州義烏縣
尉。以清幹稱。刺史韋之晉知之。署本州防禦判官。無何。租
庸轉運使元載又知之。假本州司倉。專掌運務。歲終課績
居多。遂奏聞真授。永泰中。勅遷越府戶曹。屬邑有不理者。
公假領之。所至必理。大歷中。本道觀察使薛兼訓以公清
白尤異。表奏之。有詔權知餘姚縣令。時海寇初殄。邑焚田
荒。公乃營邑室。創器用。復流庸。闢菑畬。凡江南列邑之政。
公冠其首。其制邑闢田增戶之績。則會稽之牒地官之
籍載焉。建中初選授揚州倉曹參軍。至五年七月二十六
日。疾歿於江都縣之私第。春秋六十二。夫人清河崔氏。鳳
閤舍人融之姪孫。鄭州司戶法昂之女。婦順母訓。中外師
之。貞元二十年十一月十三日。疾終於三原縣之官舍。享
年六十二。有子曰播曰炎曰起。咸以進士舉及第。播應制
舉對直言極諫策。授集賢殿校書郎。累遷監察殿中侍御
史三原令。炎既第未仕。起應博學宏詞科。選授集賢殿校
書郎。昆弟三人。不十年而五登甲第。時論者榮之。一女適
范陽盧仲通。播等號護靈輿。以永貞元年十月二十五日。
遷祔於京兆府富平縣淳化鄉之某原。從吉兆也。嗚呼。夫
懋言行。蓄事業。俾道積於躬者。在人也。踐大官。贊元化。俾
功加於民者。由命也。有其人。無其命。雖聖與賢。無可奈何。
維公受天地之和。積為行。發為文。宣為用。故在家以孝友
聞。行已以清廉聞。涖事以幹蠱聞。如金玉在珮。動而有聲。
其大者又常以經德秉哲。致君濟人為已任。有識者深知
之。宜乎作王者心膂耳目之官。以經緯其邦家。而才為時
生。道為命屈。名雖聞於天子。位不過於陪臣。鬱鬱然歿而
不展其用者。命矣夫。古人云。有明德大智者。若不當世。其
後必有餘慶。今其將在後嗣乎。不然。何乃德行政事文學
之具美。聚乎公之三子乎。天其或者殆將肥王氏之家。大
王氏之門。以甚明報施之道者也。某不佞。頃對策於王廷
也。與炎同升諸科焉。祗命於憲府也。與播聯執其簡焉。及
為考文之官也。又起在選中焉。辱與公之三子游。而聆公
之遺風甚熟。故作斯文。無隱情。無愧辭焉。銘曰。
緱山道光。淮水靈長。繩繩子孫。代有賢良。將軍輔秦。武功
抑揚。孝簡翊魏。文德闇彰。降及於公。實生於唐。大智全才。
應用無方。作掾於郡。三語有章。承乏於邑。一同載康。展如
之人。何用不臧。宜登大位。俾紹前芳。嗚呼。百鍊之金。不鑄
干將。十圍之材。不作棟梁。公亦如之。與世不當。道不虛行。
後嗣其昌。
** 唐太原白氏之殤墓誌銘(并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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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氏下殤曰幼美。小字金剛奴。其先太原人。高祖諱志善。
尚衣奉御。曾祖諱溫。都官郎中。王父諱鍠。河南府鞏縣令。
先府君諱季庚。大理少卿山東別駕。先太夫人潁川陳氏。
封潁川縣君。幼美即第四子也。既生而惠。既孩而敏。七歲
能誦詩賦。八歲能讀書鼓琴。九歲不幸遇疾。夭徐州符離
縣私第。貞元八年九月。權窆於縣南原。元和九年春二月
二十五日。改葬於華州下邽縣義津鄉北岡。祔於先府君
宅兆之東三十步。其兄居易行簡。藐然已孤。撫哀臨穴。斷
手足之痛。其心如初。且號且銘。誌於墓曰。
嗚呼剛奴痛矣哉。念爾九歲逝不迴。埋魂閟骨長夜臺。二
十年後復一開。昔葬苻離今下邽。魂兮魂兮隨骨來。
** 醉吟先生墓誌銘(并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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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姓白。名居易。字樂天。其先太原人也。秦將武安君起
之後。高祖諱志善。尚衣奉御。曾祖諱溫。檢校都官郎中。王
父諱鍠。侍御史河南府鞏縣令。先大父諱季庚。朝奉大夫
襄州別駕大理少卿。累贈刑部尚書右僕射。先大父夫人
陳氏。贈潁川郡太夫人。妻楊氏。宏農郡君。兄幼文。皇浮梁
縣主簿。弟行簡。皇尚書膳部郎中。一女。適監察御史談宏
謩。三姪。長曰味道。盧州巢縣丞。次曰景回。淄州司兵參軍。
次曰晦之。累進士。樂天無子。以姪孫阿新為之後。樂天幼
好學。長工文。累進士拔萃制策三科。始自校書郎。終以少
傅致仕。前後歷官二十任。食祿四十年。外以儒行修其身。
中以釋教治其心。旁以山水風月歌詩琴酒樂其志。前後
著文集七十卷。合三千七百二十首。傳於家。又著事類集
要三十部。合一千一百三十門。時人目為白氏六帖。行於
世。凡平生所慕所感所得所喪所經所逼所通。一事一物
已上。布在文集中。開卷而盡可知也。故不備書。大歷六年
正月二十日。生於鄭州新鄭縣東郭宅。以會昌六年月日。
終於東都履道里私第。春秋七十有五。以某年月日葬於
華州下邽縣臨津里北原。祔侍御僕射二先塋也。啟手足
之夕。語其妻與姪曰。吾之幸也。壽過七十。官至二品。有名
於世。無益於人。褒優之禮。宜自貶損。我歿。當斂以衣一襲。
以車一乘。無用鹵薄葬。無以血食祭。無請太常諡。無建神
道碑。但於墓前立一石。刻吾醉吟先生傳一本可矣。語訖
命筆。自銘其墓云。
樂天樂天。生天地中。七十有五年。其生也浮雲然。其死也
委蛻然。來何因。去何緣。吾性不動。吾行屢遷。已焉已焉。吾
安徃而不可。又何足厭戀乎其間。
** 唐銀青光祿大夫太子少保安定皇甫公墓誌銘(并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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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姓皇甫。諱鏞。字龢卿。始封祖微子也。周克殷。封於宋。九
代至戴公。戴公之子曰皇父。因字命族。為皇父氏。至秦徙
茂林。改父為甫。及漢遷安定朝那。其後為朝那人。五代祖
珍義。資建二州刺史。曾祖文房。高陵令。祖鄰幾。賜汝州刺
史。考愉。累贈尚書左僕射太子太保。妣洛陽賈氏。贈姑臧
郡太夫人。公由進士出身。補夏陽主簿。試左武衞兵曹。充
宣歙觀察推官。轉大理評事。詔徵授監察御史。改秘書郎
殿中侍御史內供奉。始賜朱紱銀印。充鳳翔節度判官營
田副使。旋又徵還。真拜殿中。改比部員外郎河南令都官
郎中河南少尹。歷太子左右庶子并分司東都。俄又徵拜
國子祭酒。未幾謝疾。改太子賓客。轉秘書監分司。又就拜
檢校左散騎常侍兼太子賓客。轉秘書監分司。始加命服
正三品。又遷太子少保分司。封安定縣開國男。食邑三百
戶。始立家廟。享三世。公先娶博陵崔氏。後娶范陽盧氏。二
夫人皆有淑德。先公而歿。有二子。曰璥曰珧。一女。適太原
王諲。以開成元年七月十日。寢疾薨於東都宣教里第。享
年七十七。皇帝廢朝一日。是歲十月三日。用大葬之禮。歸
全於河陰縣廣武原。從太保府君先塋。以盧夫人合祔焉。
公自將仕郎累階至銀青光祿大夫。自武騎尉累勳至上
柱國。自布衣而佩服金紫。自旅食而廟饗祖考。封爵被乎
身。褒贈及乎先。官品蔭乎後。大其門。肥其家。儒者之榮無
闕焉。皆求巳稽古之力自致耳。公為人器宇甚宏。衣冠甚
偉。寡言正色。人望而敬之。至於燕遊觴詠之間。則其貌溫
然如春。其心油然如雲也。初元和中。公始因郎官分司東
洛。由是得伊嵩趣。愜吏隱心。故前後歷官八九。凡二十有
五年。優游洛中。無西笑意。忘懷窮達。與道始終。澹然不動
其心。以至於考終命。聞者慕之。謂為達人。當憲宗朝。公之
仲弟居相位操利權也。從而附麗者有之。公獨超然。雖貴
介之勢不能及。及仲之失寵得罪也。從而緣坐者有之。公
獨皦然。雖骨月之親不能累。識者心伏。號為偉人。公好學
善屬文。尤工五言七言詩。有集十八卷。又著性言十四篇。
居易辱與公游。迨二紀矣。自左右庶子歷賓客。訖於少保
傅。皆同官東朝。分務東周。在寮友間。聞之最熟。故得以實
錄誌而銘曰。
賢哉少保。令聞令儀。金璧其操。鸞鳳其姿。德如斯。壽如斯。
位如斯。嗚呼。人爵天爵。實兼有之。廣武之原。大河之湄。龜
告筮從。吉土良時。封於茲。樹於茲。嗚呼。少保之墓。百代可
知。
** 唐故銀青光祿大夫秘書監曲江縣開國伯贈禮部尚書范陽張公墓誌銘(并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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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諱仲方。字靖之。其先范陽人。晉司空茂先之後。永嘉南
遷。始徙居於韶之曲江縣。後嗣因家焉。唐朝贈太常卿諱
宏愈。公之曾祖也。嶺南節度使廣州刺史殿中監諱九臯。
公之王父也。贈尚書右僕射諱抗。公之皇考也。贈潁川郡
太夫人陳氏。公之皇妣也。都昌令仲端以下四人。公之兄
也。監察御史仲孚以下二人。公之弟也。博陵郡夫人崔氏。
公之夫人也。右清道率府冑曹景宣進士茂元明經智周。
公之子也。監察御史裏行楊澥校書郎陸賓虞。公之壻也。
公即僕射府君第五子。貞元中進士舉及第。博學選登科。
初補集賢院校書郎。丁內憂。喪除。復補正字。選授咸陽縣
尉。鄜坊節度使辟為判官。奏授監察御史裏行。俄而真拜。
歷殿中。轉侍御史倉部員外郎金州刺史度支郎中。駮宰
相事議。出為遂州司馬。移復州司馬。俄遷刺史。改曹州刺
史河南少尹鄭州刺史。入為諫議大夫福建觀察使兼御
史中丞。徵還為太子賓客。再為左散騎常侍京兆尹華州
刺史兼御史大夫秘書監。勳至上柱國。階至銀青光祿大
夫。封至曲江縣開國伯。食邑七百戶。開成二年四月某日。
薨於上都新昌里第。詔贈禮部尚書。以某年八月某日歸
葬於河南府某縣某鄉某原。祔僕射府君之封域焉。公幼
好學。長善屬文。俯取科第。如拾地芥。著文集三十卷。藏於
家。纂制詔一百卷。行於代。尤工五言章句。詩家流稱之。嘗
譔先僕射府君神道碑及丞相文獻始興公廟碑。由文得
禮。秉筆者許之。文獻始興公九齡。即公之伯祖。開元中以
儒學詩賦獨步一時。及輔弼明皇帝。號為賢相。餘慶濟美。
宜在於公。公沿其業。襲其文。而不嗣其位。惜哉。矧公為人
溫良沖淡。恬然有君子德。立朝直清貞諒。肅然有正人風。
在官重易簡。綽然有長吏體。為子弟孝敬。為伯父慈和。與
朋友信。寵辱不驚其心。喜慍不形於色。入仕四十載。歷官
二十五。享年七十二。才如是。祿如是。壽如是。宜哉。居易與
公少同官。老同游。結交慕德。久而彌篤。故景宣等以論譔
先德。見託為文。式序且銘。勒於墓石。銘曰。
在唐張氏。世為儒宗。文獻既歿。鬱生我公。我公渢渢。學奧
詞雄。緣情體物。有文獻風。慶襲於家。道積厥躬。駿足逸翮。
天驥冥鴻。始自筮仕。迄於達官。六刺藩部。再珥貂蟬。大諫
選重。尹京才難。賓於望苑。寵在蓬山。凡所踐歷。皆有可觀。
終然允臧。巳矣歸全。嗚呼。洛郊北阡。邙阜西原。佳城一閉。
陵谷推遷。所不泯者。令名藹然。
** 唐故武昌軍節度處置等使正議大夫檢校戶部尚書鄂州刺史兼御史大夫賜紫金魚袋贈尚書右僕射河南元公墓誌銘(并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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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諱稹。字微之。河南人。六代祖巖。隋兵部尚書。封平昌公。
五代祖宏。隋北平太守。高祖義端。魏州刺史。曾祖延景。岐
州參軍。祖諱悱。南頓縣丞。贈兵部員外郎。考諱。比部郎中
舒王府長史。贈尚書右僕射。妣滎陽鄭氏。追封陳畱郡太
夫人。公即僕射府君第四子。後魏昭成皇帝十五代孫也。
公受天地粹靈。生而岐然。孩而嶷然。九歲能屬文。十五明
經及第。二十四試判入四等。署秘省校書。二十八應制策
入三等。拜左拾遺。即日獻教本書。數月間上封事六七。憲
宗召對。言及時政。執政者疑忌。出公為河南尉。丁陳畱太
夫人憂。哀毀過禮。杖不能起。服除之明日。授監察御史使
於蜀。按任敬仲獄得情。又劾奏東川帥違詔條過籍稅。
又奏平塗山甫等八十八家寃事。名動三川。三川人慕之。
其後多以公姓字名其子。朝廷病東諸侯不奉法。東御史
府不治事。命公分臺而董之。時有河南尉離局從軍職。尹
不能止。監察使死。其柩乘傳入郵。郵吏不敢詰。內園司械
繫人踰年。臺府不得知。飛龍使匿趙氏亡命奴為養子。主
不敢言。浙右帥封杖決安吉令至死。子不敢愬。凡此數十
事。或奏或劾或移。歲餘皆舉正之。內外權寵臣無奈何。咸
不快意。會河南尹有不如法事。公引故事。奏而攝之甚急。
先是不快者。乘其便相噪嗾。坐公專逞作威。黜為江陵士
曹掾。居四年徙通州司馬。又四年移虢州長史。長慶初。穆
宗嗣位。舊聞公名。以膳部員外郎徵用。既至。轉祠部郎中。
賜緋魚袋知制誥。制誥王言也。近代相沿。多失於巧俗。自
公下筆。俗一變至於雅。三變至於典謨。時謂得人。上嘉之。
數召與語。知其有輔弼才。擢授中書舍人。賜紫金魚袋翰
林學士承旨。尋拜工部侍郎。旋守本官同中書門下平章
事。公既得位。方將行巳志。答君知。無何。有僉人以飛語構
同位。詔下按驗無狀。上知其誣。全大體。與同位兩罷之。出
為同州刺史。始至。急吏緩民。省事節用。歲收羡財千萬。以
補亡戶逋租。其餘因弊制事。贍上利下者甚多。二年改御
史大夫浙東觀察使。將去同。同之耆幼鰥獨。泣戀如別慈
父母。遮道不可通。詔使導呵揮鞭。有見血者。路闢而後得
行。先是明州歲進海物。其淡蚶非禮之味。尤速壞。課其程
日馳數百里。公至越。未下車。趨奏罷。自越抵京師。郵夫獲
息肩者萬計。道路歌舞之。明年。辨沃瘠。察貧富。均勞逸。以
定稅籍。越人便之。無流庸。無逋賦。又明年。命吏課七郡人
各築陂塘。春貯雨水。夏溉旱苗。農人賴之。無凶年。無餓殍。
在越八載。政成課高。上知之。就加禮部尚書。降璽書慰諭。
以示旌寵。又以尚書左丞徵還。旋改戶部尚書鄂岳節度
使。在鄂三載。其政如越。太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遇暴疾。
一日薨於位。春秋五十三。上聞之軫悼。不視朝。贈尚書右
僕射。加賻贈焉。前夫人京兆韋氏。懿淑有聞。無祿早世。生
一女曰保子。適校書郎韋絢。今夫人河東裴氏。賢明知禮。
有輔佐君子之勞。封河東郡君。生三女。曰小迎。未筓。道衞
道扶。齠齓。 子曰道護。三歲。仲兄司農少卿積姪御史臺
主簿某等。銜哀襄事。裴夫人韋氏長女暨諸孤幼等號護
廧翣。以六年七月十二日祔葬於咸陽縣奉賢鄉洪瀆原。
從先宅兆也。公著文一百卷。題為元氏長慶集。又集古今
刑政之書三百卷。號類集。并行於代。公凡為文。無不臻極。
尤工詩。在翰林時。穆宗前後索詩數百篇。命左右諷詠。宮
中呼為元才子。自六宮兩都八方至南蠻東夷國。皆寫傳
之。每一章一句出。無脛而走。疾於珠玉。又觀其述作編纂
之旨。豈止於文章刀筆哉。實有心在於安人治國。致君堯
舜。致身伊臯耳。抑天不與耶。將人不幸耶。予嘗悲公始以
直躬律人。勤而行之。則坎壈而不偶。謫瘴鄉凡十年。髮斑
白而來歸。次以權道濟世。變而通之。又齟齬而不安。居相
位僅三月。席不煖而罷去。通介進退。卒不獲心。是以法理
之用。止於修一職。不布於庶官。仁義之澤。止於惠一方。不
周於四海。故公之心不足也。逢時與不逢時同。得位與不
得位同。富貴與浮雲同。何者。時行而道未行。身遇而心不
遇也。執友居易。獨知其心。以泣濡翰。書銘於墓曰。
嗚呼微之。年過知命。不謂之夭。位兼將相。不謂之少。然未
康吾民。未盡吾道。在公之心。則為不了。嗟哉惜哉。道廣而
俗隘。時矣夫。心長而運短。命矣夫。嗚呼微之。巳矣夫。
** 唐故虢州刺史贈禮部尚書崔公墓誌銘(并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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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有通四科達三教者。曰惟崔公。公諱元亮。字晦叔。其先
出於炎帝。至裔孫穆伯。受封於崔。因而命氏。漢初始分為
清河博陵二祖。故其後稱博陵人。曾祖悅。洛州司戶參軍。
贈太子少保。祖光迪。贈贊善大夫。考抗。揚州司馬兼通事
舍人。贈太子少師。妣太原王氏。贈晉陽郡太夫人。公即少
師季子。解褐補秘書省校書郎。從事宣越二府。奏授協律
郎大理評事。朝廷知其才。徵授監察。轉殿中。歷侍御史膳
部駕部員外郎洛陽令密州刺史。公既至密。密民之凍餒
者賑恤之。疾疫者救療之。胔骼未殯者命葬藏之。男女過
時者趨嫁娶之。三月而政立。二年而化行。密人悅之。發於
謠詠。換歙州刺史。其政如密。先是歙民畜馬牛而生駒犢
者。官書其數。吏緣為姦。公既下車。盡焚其籍。孳息貿易。一
無所問。先是歙民居山險而輸稅米者。擔負跋涉。勤苦不
支。公許其計斛納緍。賤入貴出。官且獲利。人皆忘勞。農人
便之。歸如流水。朝廷聞其政。徵拜刑部郎中。謝病不就。俄
改湖州刺史。政如密歙。加之以聚羨財而代逋租。則人不
困。謹茶法以防黠吏。則人不苦。修堤塘以防旱歲。則人不
饑。罷氓賴之。如依父母。入為秘書少監。改曹州刺史兼御
史中丞。謝病不就。拜太常少卿。遷諫議大夫。屢上封章。言
行職舉。上召對。加金紫以獎之。假貂蟬以寵之。未幾。朝有
大獄。人心惴駭。勢連中外。衆以為寃。百辟在廷。無敢言者。
公獨進及霤。危言觸鱗。天威赫然。連叱不去。遂置笏伏陛。
極言是非。血淚盈襟。詞竟不屈。上意稍悟。容而聽之。卒使
罪疑惟輕。實公之力。既而真拜。因旌忠臣。繇是正氣直聲。
震耀朝右。搢紳者賀。皆曰國有人焉。國有人焉。公以為名
不可多取。退不必待年。决就長告。徑遵歸路。朝廷不得已
在途拜太子賓客分司東都。公濟源有田。洛下有宅。勸誨
子弟。招邀賓朋。以山水琴酒自娛。有終焉之志。無何。又除
虢州刺史。蓋執政者惜其去。將欲馴致而復用之。太和七
年七月十一日。遇疾薨於虢州廨舍。天子廢朝一日。贈禮
部尚書。周行士林。聞者相弔。宗族交友。靡不出涕。遺直遺
愛。公兼有焉。嗚呼。公之將終也。遺誡諸子。其書大畧云。吾
年六十六。不為無壽。官至三品。不為不達。死生定分。何足
過哀。自天寶以還。山東士人皆改葬兩京。利於便近。唯吾
一族。至今不遷。我歿。宜歸全於滏陽先塋。正首邱之義也。
送終之事。務從儉薄。保家之道。無忘孝悌。吾玉磬琴。畱別
樂天。請為墓誌云爾。夫人范陽盧氏。先公而歿。有子九人。
長曰熅。通事舍人。次曰芻言罕言。舉進士。次曰緩。中牟尉。
其下皆幼稚。熅等哀毀孝敬。號護轜翣。以九年四月二十
八日。用大葬之禮。歸窆於磁州昭義縣磁邑鄉北原。遷盧
夫人而合祔焉。遵理命也。公之丁少師憂也。退居高郵。其
地卑濕。泣血臥苫者三載。因病痺其兩股焉。逮於終身。竟
不能趨拜。從祖弟仁亮竄謫巴南。歿而無後。公先命長男
熅護喪歸葬。後命幼子聽繼絕承祧。自宗族及朋執間。有
死無所歸孤無所依者。公或葬之祭之。或衣之食之。或婚
之嫁之。侯齊二家之類是也。故閨門稱其孝。㣥從仰其仁。
交遊服其義。可不謂德行乎。公幼嗜學。長善屬文。以辭賦
舉進士登甲科。以書判調天官入上等。前後著文集凡若
干卷。尤工五言七言詩。警策之篇。多在人口。其餘著述。作
者許之。可不謂文學乎。公之典密歙湖也。理化如彼。可不
謂政事乎。居大諫騎省也。忠讜如此。可不謂言語乎。公夙
慕黃老之術。齋心受籙。服氣鍊形。暑不流汗。冬不挾纊。膚
體顏色。冰清玉溫。未識者望之如神仙中人也。在湖三歲。
歲修三元道齋。輒有彩雲靈鶴。迴翔壇上。久之而去。前後
置齋七八。而鶴來儀者凡三百六十。其內修外感也如此。
可不謂通於大道乎。公之晚年。又師六祖。以無相為心地。
以不二為法門。每遇僧徒。輒論真諦。雖耆年宿德。皆心伏
之。及易簀之夕。大怖將至。如入三昧。恬然自安。仍於遺疏
之末。手筆題云。蹔榮蹔悴敲石火。即空即色眼生花。許時
為客今歸去。大歷元年是我家。其解空得証也又如此。可
不謂達於佛性乎。總而言之。故曰通四科達三教者也。居
易不佞。辱與公游者三十餘年。年老分深。定為執友。况奉
遺札。託為斯文。且慚鄙陋。不敢辭讓。銘曰。
滏水之陽。鼓山之下。吉日吉土。載封載樹。嗚呼。博陵崔君
之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