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宗通

金剛經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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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了徹那邊。所見與所聞奚異。斯則宗通即啟經之

鑰。而說通亦入悟之門也。

障礙都融。真如頓顯。若夫

鳩摩擅譯。業示信於舌根。而冥主效靈。詔補遺於石

刻。眾生一段。慧命偶增。乃至色見聲求。尚遺四句之

偈。如露如電。尤闕三種之緣。偈論既有明徵。經文焉

可殘略。僣錄唐譯。用備周觀。重釋偈言。附載篇末。頃

緣先君奄逝。日誦斯經。因於墓次參求。遂成此集。冀

微霑乎湛露。庶少潤於枯骸。依金剛以藏形。敢企清

涼之窟。偶山名之相似。聊資般若之熏。法與地而俱

靈。幽與明而永賴。敬付剞劂。廣為流通。儻取證於無

生。均銜恩於罔極。

南嶽山長金簡曾鳳儀舜徵父題No. 471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宗通卷一

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羅什(此云童壽)譯

西天功德施菩薩破取著不壞假名論

梁傅大士頌

宋嘉禾長水法師子璿金剛刊定記

明菩薩戒弟子南嶽山見曾鳳儀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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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曰。此經名金剛般若波羅蜜。是第一波羅蜜。如

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非尋常智慧

可倫也。且須菩提讚歎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

囑諸菩薩。唯菩薩位中能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提心。所以護念之使常住。所以付囑之使度生。須

得妙慧降伏其心。乃能證於如來無上菩提。故佛

以金剛般若語之。緣資糧位。加行位。巳證三空。得

無生法忍。至通達位。初地菩薩。得分證真如。尚餘

俱生我執。至八地捨藏。尚餘俱生法執。此二種執。

各有微細所知愚。極微細所知愚。至等覺位方斷。

所以斷之者。唯有甚深金剛如幻三昧。足為對治

之法。初地所得。二地破之。二地所得。三地破之。地

地增進。至等覺位即無可破。所謂金剛道後異熟

空者。即此義也。

又金剛十種深喻。所云如幻如夢

等。與經末如露如電偈。因彼於報化法身。尚以幻

夢觀之。非甚深智能作如是觀乎。此須菩提所為

流涕。歎所未聞也。

刊定記云。金剛者。乃帝釋之寶

杵。具極堅極利二義。何謂極堅。無物可能壞之。何

謂極利。以能碎壞諸物也。若有一物能壞。即非極

堅。一物不碎。即非極利。如銀鐵雖堅。遇火則融。刀

劍雖利。斫石則缺。非極堅利也。般若有實相.觀照

二種。亦具堅利之義。堅則實相般若。以其雖經多

劫流迸六道。而覺性無壞。未嘗生滅。未嘗虧缺。故

云堅也。利則觀照般若。謂此慧顯時。照諸法空。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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惱諸結。無明惑暗。無不斷壞。故言利也。由斯二義

似彼金剛。故舉金剛之堅。喻般若體。金剛之利。喻

般若用。法喻雙彰。故曰金剛般若也。

梵語波羅蜜。

此云到彼岸。謂離眾生生死此岸。度煩惱大河中

流。到諸佛涅槃彼岸。然達生死本空。煩惱本無。即

到彼岸。非真有彼此之異。特到彼岸不無頓漸耳。

頓則慧纔發時。見五蘊空。一剎那間。便到彼岸。以

不歷多時。乃名為頓。漸則雖能頓照法空。由有多

生習性。任運計執。未得念念相應。故須聽聞正法。

思惟其義。䇿彼頓悟之慧。覺察妄情。損之又損。以

至於無。畢竟到於彼岸。但以經歷多時。故名為漸。

遲速雖殊。一種得名到彼岸慧也。

梵語脩多羅。義

翻為契經。謂契理契機也。契理。則說事如事。說理

如理。契機。則令聽者悟解。歡喜信受。經者。謂貫也

攝也。貫穿所應說義。攝持所化眾生。佛滅度後二

千餘年。眾生得聞正法。皆貫穿攝持之力也。

天竺

有無著菩薩。入日光定。上昇兜率天宮。請問彌勒

慈尊。彌勒為說八十行偈。以顯經旨。無著又將此

偈轉授其弟天親。天親依偈成論三卷。約斷疑執。

以釋此金剛正義也。解者舍此不究。悉是邪說。余

因取功德施菩薩所造論。參考於長水子璿刊定

記。間採諸老宿機緣語句合之。遂名之曰宗通云。

僧問智門。如何是般若體。門云。蚌含明月。僧云。如

何是般若用。門云。兔子懷胎。雪竇頌云。一片虗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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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謂情。人天從此見空生。蚌含玄兔深深意。曾與

禪家作戰爭。

法眼圓成實性頌云。理極忘情謂。如

何得喻齊。到頭霜夜月。任運落前溪。果熟兼猿重。

山遙似路迷。舉頭殘照在。元是住居西。學者須於

此等語句參透。方知般若親切處。不至紛紛為無

益爭辨矣。】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與大比

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爾時。世尊食時。著衣持鉢。入

舍衛大城乞食。於其城中。次第乞巳。還至本處。飯食

訖。收衣鉢。洗足巳。敷座而坐。」

【通曰。此般若全部有六百卷。凡四處十六會說。一

王舍城鷲峰山七會。二給孤獨園七會。三他化天

宮摩尼寶藏殿一會。四王舍城竹林園白鷺池側

一會。計九會放光。見是光者皆得阿耨多羅三藐

三菩提。是光即智慧光也。佛說此經甚深微妙。何

以不放光哉。佛顯平等智故。即於平等放光而眾

不察也。爾時。世尊食時著衣持鉢。是手上放光也。

入舍衛大城乞食。是足下放光也。於其城中次第

乞巳。是眼中放光也。還至本處飯食訖。是口中放

光也。收衣鉢洗足巳敷座而坐。是通身放光也。又

此經為護念付囑諸菩薩故。說於六度無相法門。

乞食所以教眾生布施。著衣持鉢以彰其戒。次第

行乞以彰其忍。足不染塵而又洗足以彰精進。還

至本處敷座而坐以彰禪定。說在祇園又入城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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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說在乞食又還歸本處。一一不住於相。莫非甚

深般若之顯現也。

有上根利智者。觀察世尊放如

是光。即得金剛如幻三昧而登彼岸。又何假於開

示哉。

刊定記曰。序有二種。一證信序。二發起序。初

如是我聞。至五十人俱。證信序也。證信者。顯說聽

時處。一一分明。以證非謬。一時者。即如來說法大

眾聽受之時也。佛者。說法之主也。祇陀太子所施

之樹。給孤獨長者所買之園。此說法處之。與大比

丘等者。聽法之眾也。俱者。同此一時一處也。以如

是等語冠於諸經之首者。如來臨滅度時。阿難問

佛。一切經前當安何語。佛言。當安如是我聞一時。

佛在某處。與某眾若干等。非但我法如是。三世諸

佛法皆如是。故阿難遵依佛勑以冠於首。證巳所

傳無異說故。

爾時世尊至敷座而坐。是為入定。戒

資定。定能發慧。以戒定發起般若正宗也。食時者。

寅卯辰。諸天食時。巳未午。人法食時。申酉戌。鬼神

食時。亥子丑。畜生食時。今當人食時。則乞求不難。

若非時而乞。欲施即無。不施又愧。便成惱他。乞之

不得。亡䬸又飢。便成惱自。著衣者。著二十五條大

衣也。持鉢者。持昔成道時四天王所獻紺瑠璃鉢

也。然須著衣持鉢者。為離苦樂二邊故。諸在家者。

好尚錦綺華潔衣服寶器。增長放逸。太著樂邊。出

家外道等。苦行躶形。手捧飯食。致招訶醜。太著苦

邊。佛處中行。故著衣持鉢也。

舍衛國。此云聞物。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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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聞勝德之人。奇異珍寶之物。多出此國。西域記。

國周六十餘里。內城周二十里。故云處廣。智度論

云。居家九億。故曰人多。佛入舍衛大城次第乞者。

不越貧從富。不捨賤從貴。大慈平等。無有選擇。還

至本處者。化事巳終。還歸祇園。飯食者。佛欲使行

施者得福滿足也。有說食欲至口。有威德天在側

隱形。接至他方施作佛事。斯則示現而食。非真食

也。收衣鉢者。休息攀緣。心無勞慮。洗足者。清淨身

業。不染塵累。此二皆為後世軌範。故爾示現。敷座

而坐者。自敷座具。結跏趺坐。端身而住。正念不動。

示將欲說法也。

如來每會說般若。皆自敷座具。為

般若出生諸佛。即是佛母。表敬般若。故自敷座。智

者頌曰。法身本非食。應化亦如然。為長人天福。慈

悲作福田。收衣息勞慮。洗足離塵緣。欲證三空理。

跏趺示入禪。

昔龍潭信禪師問天皇曰。某自到來。

不蒙指示心要。皇曰。自汝到來。吾未嘗不指汝心

要。信曰。何處指示。皇曰。汝擎茶來。吾為汝接。汝行

食來。吾為汝受。汝和南時。吾便低首。何處不指示

心要。信低頭良久。皇曰。見則直下便見。擬思即差。

信當下開解。復問。如何保任。皇曰。任性逍遙。隨緣

放曠。但盡凡心。別無聖解。後棲止龍潭。李翱刺史

問。如何是真如般若。信曰。我無真如般若。李曰。幸

遇和尚。信曰。此猶是分外之言。

又僧問趙州。學人

乍入叢林。乞師指示。州云。喫粥了也未。僧云。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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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云。洗鉢盂去。其僧因此契悟。天童頌云。粥罷令

教洗鉢盂。豁然心地自相符。而今參飽叢林客。且

道其間有悟無。由二則觀之。可知如來自著衣持

鉢至敷座而坐。巳說真如般若竟。何事於言。】

「時。長老須菩提在大眾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

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

菩薩。善付囑諸菩薩。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心。應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佛言。善

哉。善哉。須菩提。如汝所說。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

囑諸菩薩。汝今諦聽。當為汝說。善男子.善女人。發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唯

然。世尊。願樂欲聞。」

【通曰。須菩提本東方青龍陀佛。現聲聞身。入釋迦

會。多生解空。但證偏空。及聞寶明空海。始證空而

不空。是大阿羅漢。住於八地。居是不動地者。名住

地菩薩。向後九地十地。說法度生。不住於住矣。須

菩提於此設立問端。為諸菩薩破除疑執。諸菩薩

發無上菩提心。自初地以來。趣寂之意多。唯求進

於住地。既現法樂住巳。十方諸佛又咄之云。起起。

善男子。當度眾生。迴智向悲。轉靜向動。中間寧無

生心動念之處。若不降伏其心。祖有違於住矣。若

一向躭著於住。則有違於度生矣。於度生之中。降

伏其心。不失住意。雖動亦靜也。故問應云何住。云

何降伏其心。

所云住者。非住於相。如凡夫所住。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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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住於空。如二乘所住。乃真如實際。非假非空。住

於中道諦也。所云降伏其心者。非按伏六識。如凡

夫所修。亦非斷滅七識。如二乘所修。乃八識心田

微細習氣。以真如熏之。令轉識成智。譬降賊眾。為

我良民。故曰降伏也。此如阿難不歷僧祇獲法身。

希更審除微細惑。非須菩提莫能究竟。詎可輕談

乎哉。

刊定記曰。時長老至付囑諸菩薩。整像讚佛

也。德高曰長。年多曰老。須菩提。此云空生。又云善

現。從座起者。師資之道。尊卑分殊。欲有諮詢。不可

坐問。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冥心。皆恭敬也。

可配於三業。座起袒肩合掌等。身業也。恭敬。即意

業也。白佛言下。即口業也。

希有具四種義。一時希

有。二處希有。三德希有。四事希有。世尊者。十號之

一。能永蠲夷四魔畏故。如來者。三無數劫。福智圓

滿。如是而來。亦云從真如起。來成正覺。而化眾生。

護念有二。為攝受根熟者。令悟真實。成就自利行。

又令轉化。無量眾生。成就利他行。付囑亦有二。哀

彼根未熟者。巳生佛法住。令之增長。未生勝法。付

之令生。將小菩薩。付大菩薩。囑大菩薩。化小菩薩。

如父母遺囑子孫也。

彌勒菩薩偈曰。巧護義應知。

加彼身同行。即加被菩薩自利利他之行也。不退

得未得。是名善付囑。即巳得不退者令彼增長。未

得不退者令生勝心之謂也。

梵語菩薩。此云覺有

情。約境而論。所求是覺。所度是有情也。善男子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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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正發問端也。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此云無

上正徧正覺。謂以正智覺真諦如理而知。則非凡

夫之邪覺。以徧智覺俗諦如事而知。則非二乘之

偏覺。

準智度論。從因至果。有五種菩提。一發心菩

提。即十信是。二伏心菩提。即三賢是。三明心菩提。

即初地至七地是。四出到菩提。八九十地是。五無

上菩提。即如來地。今約能發心。即當第一。約所發。

即第五。能所合論。貫通初後也。

應云何住者。未發

心時。住六塵境。既發心巳。誠宜改轍。則當住何境

界。云何降伏其心者。未發心時。妄心起即逐妄。既

發心巳不可隨之。則當何以降伏。故佛答意。昔住

六塵之境。今住四心。昔時著相。今不著相。如是真

實修行。發菩提心。豈忘失耶。

佛言。善哉善哉是讚

也。如汝所說是印也。護念付囑。能令佛種不斷。是

事必然。空生發言。言當其事。是故調御印讚之也。

汝今諦聽勅聽也。當為汝說許說也。諦謂審實之

義。意令審諦真實。用心聽也。

善男子等。標也。應如

是等。勸也。標勸之意。意在欲說。即懸指向下正答

之文。以安住之中即有降伏。若不能降伏妄心。必

不能安住大乘也。當為汝如是如是委細而說。

然二句。善現佇聞也。唯諾皆順從之詞。華嚴十地

品云。如渴思冷水。如飢思美食。如病思良藥。如眾

蜂依蜜。我等亦如是。願聞甘露法。蜂採百華以成

蜜。人集萬行以證真。蜂成蜜巳。依蜜而活。人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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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依真而住。今願聞之相。亦如是也。

障蔽魔王領

諸眷屬。一千年隨金剛齊菩薩。覓起處不得。忽一

日得見。乃問曰。汝當依何而住。我一千年覓汝起

處不得。齊曰。我不依有住而住。不依無住而住。如

是而住。善哉善哉。若能如是而住。毋為障蔽魔王

所窺。斯真能降伏其心者矣。然則金剛齊菩薩云

者。殆善於金剛般若之義。而因以得名者耶。】

「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所有

一切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

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我皆令

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

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

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傅大士頌曰。空生初請問。善逝應機酬。先答云何

住。次教如是修。胎生卵濕化。咸令悲智收。若起眾

生見。還同著相求。

通曰。此正答所問也。問中安住降伏并舉。今唯標

降伏者何。蓋無上菩提。本無相狀。本離能所。發是

心者。欲其常住。得無退失。最難為力。緣微細無明。

隱隱生發。稍起一念。即離本位。不得名住矣。若勉

強防閑。不令生起。即落防閑。不得名住矣。若念念

相應。住著不捨。又落住著。不得名住矣。唯真如自

體。具足金剛慧。足以照破而降伏之。此經所重在

般若智用。故以降伏為綱宗。有此降伏之智。不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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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不住時。能降伏之使住。即心得所住。亦能降伏

之使無住。無住而住。是為真住。故單言降伏。則安

住自在其中。單言安住而闕降伏。則安住不成。所

以獨標降伏也。

降伏之用大矣。心狹小則欲其廣

大。心卑劣則欲其最上。心喜愛則欲其平常。心顛

倒則欲其正智。故發菩提心者。必具足此四種心。

方與菩提相應。方得名為覺有情也。

彌勒菩薩偈

云。廣大第一常。其心不顛倒。利益深心住。此乘功

德滿。此乃顯示菩薩果利益眾生四種相應之深

心。諸菩薩當安住於是也。

何謂廣大心。所有一切

眾生之類。謂稟息風含情覺者。若卵生諸鳥等。胎

生諸人等。濕生諸蟲等。化生諸天等。四生六道。各

多族類。此諸眾生住於何處。若有色者。欲界及色

界天所依止處也。若無色者。無色界空無邊處天

所依止處也。此復幾種。若有想者。識無邊處天起

空想者是也。若無想者。無所有處天離少想者是

也。若非有想非無想者。即有頂非非想天無麤想

有細想者是也。三界眾生。此皆攝盡。如是一切。皆

我所度。其心何廣大也。

何謂第一心。度眾生非難。

度眾生入於涅槃為難。度眾生入涅槃非難。度眾

生皆入無餘涅槃為難。涅槃有四種。一自性涅槃。

凡聖同有。二有餘依涅槃。即二乘出煩惱障有苦

依身故。三無餘依涅槃。即二乘灰身滅智。身出生

死苦無依故。四無住處涅槃。悲智相兼。不住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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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易生死。不住二乘灰斷涅槃。乃真無住處。前三

為有餘。後一為無餘。即佛境界。以此度脫眾生。意

欲盡三界所有九類眾生。有性無性。齊成佛道。是

最上第一心也。

何謂常心。一切眾生及與巳身。真

如平等無別異故。如是滅度無量眾生。皆入無餘

涅槃。實無眾生得滅度者。淨名云。一切眾生即寂

滅相。不復更滅。若見眾生有可度者。便是喜愛心。

愛有去來。即不能常。唯能攝愛。度與不度。其心不

二。故名為常也。

眾生滅度無異自身。寧於自身起

於他想。設若見一眾生是我所度。此何過耶。以迷

於第一義。起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背覺合塵。

是名顛倒。顛倒見者。所謂凡夫。即不名菩薩。若證

真實第一義者。眾生等想決定不生。如預流人不

起身見。既無自相。即無他相。自他平等。一切眾生

皆不可得。

志公云。以我身空諸法空。千品萬類悉

皆同。即此謂也。

正智與爾炎不同。爾炎。此云所知

障。有所知障。即名顛倒。無所知障。即名正智。為正

智無分別心。而爾炎有分別心也。如上四相證悟

了覺。正是爾炎識所在。

見有涅槃可證。即是我相。

悟知所證之非。即是人相。了達證悟當離。即是眾

生相。存有所了之覺。即是壽者相。此四相原與圓

覺經無二。所謂審除微細惑者。正指此也。

菩薩巳

發心又能度生者。方可謂之摩訶薩。是大菩薩有

一分生相無明。不捨眾生。此中實無眾生得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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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一語。正其降伏之要也。若見有一眾生得滅度

者。即著於證悟了覺之相。即非正智。故當降伏。降

伏四相。即得自安住於無餘涅槃。亦能令眾生安

住於無餘涅槃。

處於生死。不為生死所轉。故曰無

上涅槃。處於煩惱。不為煩惱所轉。故曰無上菩提。

此二轉依。乃圓滿果位住於佛地者也。故曰此乘

功德滿。非般若智為之因。能有是乎。

史山人問圭

峰禪師曰。諸經皆說度脫眾生。且眾生即非眾生。

何故更勞度脫。答云。眾生若是實。度之則為勞。既

自云即非眾生。何不例度而無度。又問。諸經說佛

常住。或即說入滅度。常即不滅。滅即非常。豈不相

違。答云。離一切相。即名諸佛。何有出世入滅之實

乎。見出沒者。在乎機緣。機緣應。則菩提樹下而出

現。機緣盡。則娑羅林間而涅槃。其猶淨水無心。無

像不現。像非我有。蓋外質之去來。相非佛身。豈如

來之出沒。此二問答。足剖析此篇甚深義矣。

龐居

士嘗遊講肆。隨喜金剛經。至無我無人處。致問曰。

座主。既無我無人。是誰講誰聽。主無對。士曰。某甲

雖是俗人。麤知信向。主曰。祇如居士意作麼生。士

以偈答曰。無我復無人。作麼有疏親。勸君休歷座。

不似直求真。金剛般若性。外絕一纖塵。我聞并信

受。總是假名陳。主聞偈。欣然仰歎。若居士者。其菩

薩再來哉。】

「復次。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所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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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

是布施。不住於相。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

德不可思量。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虗空可思量不。

不也。世尊。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虗空可思量

不。不也。世尊。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

是不可思量。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傅大士頌曰。若論無相施。功德極難量。行悲濟貧

乏。果報不須望。凡夫情行劣。初且略稱揚。欲知檀

狀貌。如空徧十方。

通曰。菩薩利益眾生。須行六度萬行。六度之中。般

若居其一。修般若是法身因。修餘五度是報化因。

如上降伏微細四相。但於理諦上降伏。此下修行

六度。教以事諦上降伏。修福不修慧。則法身不圓。

修慧不修福。則報化不圓。故般若常為五度之先

導。五度不得般若。即不名到彼岸。前云廣大心.第

一心.常心.不顛倒心。四者具足。即名降伏。既能降

伏。即能離相。既能離相。即能行於不住施也。故修

行即下所顯示六波羅蜜相應安住降伏是也。

謂相應。但行施.戒等。不能離相。或能離相。不行施.

戒等。皆非相應。直於行施戒等處離相。離相處行

施戒等。方得名為相應行也。故謂菩薩於佛法中

不應住於事相而行布施。

施有三種。義該六度。一

者資生施。二者無畏施。三者法施。資生施者。施以

財物資他生也。無畏施者。由持戒忍辱故無心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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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設有冤家亦不讐報。不生怖畏也。法施者。由精

進故。於諸善事心不懈退。由禪定故。如鑒止水善

知彼情。由智慧故。如理如事不顛倒而說法也。

勒菩薩偈曰。檀義攝於六。資生無畏法。此中一二

三。名為修行住。一即資生。二即無畏。三即法也。

何不住於相。謂不住於色聲香味觸法等。不希求

意外諸境而行布施。一謂愛著現在自身故而不

行施。二為報他過去之恩故而行施。三為希望未

來富饒果報故而行施。此令一切皆遣。不論心境

空有。起心動念。即乖法體。直須施時其心平等。不

見施物。施者。受者。方成無住也。

彌勒菩薩偈曰。自

身及報恩。果報斯不著。護存巳不施。防求於異事。

為自身故。即有存巳不施之過。為報恩.果報故。即

有求於異事之過。

不住色等。但舉六塵一科。若盡

舉。自五陰.六根.十八界.十二因緣.四聖諦.及三十

七助道品。至菩提涅槃等。凡八十一科。俱應無所

住。如是修行六波羅蜜。因得清淨。故曰菩薩應如

是布施不住於相。謂菩薩於第一義中。施者.受者

及以施物。名義智境諸想不生。是即伏心因以清

淨。

或有難云。既於施等離其相狀。如何當獲福德

利益。為答此故。說生福甚多。彼菩薩不離世諦故

行於布施。不離第一義諦故不住於相。不住於相

即是降伏。布施清淨即是安住。兼福修慧。慧不偏

枯。兼慧修福。福難比量。譬如東西南北四維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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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方虗空。徧一切處。高大殊勝究竟不窮。非思量

所及。而菩薩修因清淨。無相可得。其感果報福德

難思亦猶乎是。福足慧足。名兩足尊。是極果也。故

曰此乘功德滿。於是結勸之曰。菩薩但應如所教

住。魏譯云。但應如是行於布施。

據須菩提問處應

云何住。惟恐不得其住。而世尊教之行於布施不

住於相。令於不住用心。何相反也。蓋不住而住。即

住真空。如鳥不住空。却能住空。若住於空。即不住

空也。文殊般若經云。佛告文殊師利。當云何住般

若波羅蜜。文殊言。以不住法。為住般若波羅蜜。復

問云何不住法。名住般若波羅蜜。文殊言。以無住

相。即住般若波羅蜜。三昧經云。如來所說法。悉從

於無住。我從無住處。是處禮如來。故菩薩當如其

所教以無住為住可也。

昔洞山問僧甚處來。曰遊

山來。山曰。還到頂麼。曰到。山曰。頂上有人麼。曰。無

人。山曰。恁麼則不到頂也。曰。若不到頂。爭知無人。

山曰。何不且住。曰。某甲不辭住。西天有人不肯。山

曰。我從來疑著這漢。天童舉趙州云。有佛處不得

住。無佛處急走過。拈云。沈空滯迹。犯手傷鋒。俱未

是衲僧去就。直須莫入人行市。莫坐他牀榻。正不

立玄。偏不附物。方能把住放行有自由分。此二尊

宿。深明無住之旨。乃知曹洞無上真宗。二邊不立。

中道不安。是般若真血脈路。

巳上正答竟。此下躡跡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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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曰。巳上問答。遣須菩提之微疑。顯如來之正脈。

普度眾生。攝歸於如來藏海。修行無相。玄同於諸

佛法身。泯智障於佛地。等法界於虗空。涅槃住而

無住。諸法為而無為。福德威力一切成就。便合經

終入流通分。緣善現所問。以趨寂違度生。以度生

違趨寂。情生分別。兩不圓融。世尊建大法幢。與之

決破。謂度而無度。何礙於寂。寂而無寂。何妨於度。

要令調伏布施等事。遠離取相之心。無住而住。即

是常住。此中微妙。尤難曉了。念而無念。相而無相。

說而無說。證而無證。種種相違。能無疑乎。前疑既

息。後疑復生。疑心不息。即非降伏。若謂無疑。執著

安住。即是成心。成心不除。住非所住。故種種調伏。

凡以斷微細之疑也。

此經但言其斷。不言其起。其

起處至微。難以言顯。唯世尊佛眼。一一照燭。不待

其問。而默為斷之。此等金剛慧。豈凡情所可測耶。

彌勒菩薩偈曰。調伏彼事中。遠離取相心。及斷種

種疑。亦防生成心。此偈授之無著。無著轉授之天

親。無著於此經分為十八住。天親於此經分為二

十七斷疑。或一住中有兩疑三疑。或一疑中有三

住四住。其論各不同何哉。無著以第一住配十住

發心等位。第二住配十行位中前六行位。第三住

配七行位。第四住配八行九行十行位。第五住至

第十四住配十迴向位。第十五住配四加行位。第

十六住當世第一地。第十七住當初地。第十八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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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二地巳去。乃至佛位。通名如來地。是經以無相

為宗。豈合列位淺深。雖則情惑漸薄。位地轉高。義

相稍同。略為配攝。未嘗不可。然牽合他經。滯於名

相。而甚深義趣。反為所掩。此天親所以特主斷疑。

遵彌勒旨也。後來受持是經者宜共遵之。】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宗通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