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宗通
金剛經宗通
見其來。執之為有相。恒住於有以為修因。二乘見
其不來。執之為無相。恒住於無以為修因。菩薩巳
知報化非有。離凡夫見。巳知法身非無。離二乘見。
但趣向佛乘。猶存法愛。今聞六度修行之時。自六
塵以至菩提涅槃。一切諸法不應住著。將何所持
循而證法身耶。佛以法身若即相者。則即相可以
見如來。法身若離相者。則離相可以見如來。即之
不可。離之不可。故不應住於法而證法身也。不即
則見其未嘗來。不離則見其未嘗不來。故曰即見
如來。三諦圓融。因果一契。方與無上菩提相應也。
刊定記曰。佛問須菩提。於汝意中。還可用三十二
相之身。見法身如來。為不可耶。空生見佛舉相以
問。即知不得相求。故答云。不也。不可以三十二相
得見如來。恐末代眾生不達此理。取相為真。故復
自徵其意云。以何義故。不可以三十二相見法身
如來耶。以如來所說三十二相之身。即非法身之
相故。以三十二相者。由多劫修行成就。墮在有為
之數。當為生住異滅四相所遷。況對機宜有無不
定。焉可將此而為法身。若法身佛體者。非前際生。
非後際滅。無有變遷。不可破壞。異此有為。故說三
十二相不是法身相也。
彌勒菩薩偈曰。分別有為
體。防彼成就得。三相異體故。離彼是如來。三相即
四相。以住異同時。故合為一耳。此須菩提所見。巳
知法身無相。猶未明法身不離乎相也。故佛印可
之曰。凡所有相。皆是虗妄。一切有為之相。皆從妄
念而生。妄念本空。無有自性。念尚無性。況所現相
而實有耶。不但三十二相如幻不實。凡世出世間
一切聖凡等相皆非實也。相既非實。非相即實。將
無離此虗妄之相。別求無相之佛耶。故又遮之曰。
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所謂法身無相。非離諸
相外。別有法身也。以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故。但亡
分別。相自不生。相既不生。唯一真實。此真實者。即
寓於虗妄之中。即真即妄。即妄即真。人但見其相。
我見其非相。如相馬者。得之牝牡驪黃之外。即見
真如自性法身如來也。
寶積如來解曰。如來真身
本無生滅。湛然常住。託陰受形。同凡演化。入神母
胎。擐此凡相各別。故云如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頌曰。凡相滅時性不滅。真如覺體離塵埃。了悟斷
常根果別。此名佛眼見如來。不但三十二相。相即
非相。是名如來。凡世出世間一切諸相。相皆無相。
無非真如無為法體。一真平等無二無別。總法界
性為一法身。如是見者。由證乃知。故不以虗妄之
相見如來。而以微妙之相見如來也。法身既不可
以相見。亦不可以離相見。則求佛者。固不可以執
相求。亦不可以離相求。果本無住。因亦無住。若能
遠離眾生希望。不住於有。乃至法身亦無所得。不
住於無。恒如是行不住於相。即於佛身速得成滿。
又何疑於因果不相符耶。
天童舉經云。若見諸相
非相。即見如來。法眼云。若見諸相非相。即不見如
來。拈云。世尊說如來禪。法眼說祖師禪。會得甚奇
特。不會也相許。萬松自讚其像云。凡所有相。皆是
虗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眉毛眼上。不費半星氣
力。向釋迦法眼分疆列界處方便講和。一統天下。
豈非好事。天童如來禪祖師禪。更不敢妄生分別。
會得奇特且置。既不會。為甚也相許。不見道打破
大唐國。覓箇不會底不得。以上諸尊宿。發明諸相
非相一種消息。不妨各出手眼。非覿面如來。固不
能操縱如此。】
* ○二斷因果俱深無信疑
此疑從前無住行施.非相見佛兩段經文而來。無
住行施。因深也。無相見佛。果深也。如我親承。方能
領悟。末世鈍根。云何信受。既不信受。將無空說耶。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
生實信不。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
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
【傅大士頌曰。因深果亦深。理密奧難尋。當來末法
世。唯恐法將沈。空生情未達。聞義恐難任。如能信
此法。定是覺人心。】
「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巳於
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
信者。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
福德。」
【傅大士頌曰。信根生一念。諸佛盡能知。生因於此
日。證果未來時。三大經多劫。六度久安施。熏成無
漏種。方號不思議。】
「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
法相.亦無非法相。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即為
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
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
【傅大士頌曰。人空法亦空。二相本來同。徧計虗分
別。依他礙不通。圓成沈識海。流轉若飄蓬。欲識無
生處。心外斷行蹤。】
「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
【傅大士頌曰。有因名無號。無相有馳名。有無無別
體。無有有無形。有無無自性。妄起有無情。有無如
谷響。無著有無聲。】
「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
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傅大士頌曰。渡河須用筏。到岸不須船。人法知無
我。悟理詎勞筌。中流仍被溺。誰論在二邊。有無如
取一。即被汙心田。
通曰。此段經文。括盡一經旨趣。故傅大士頌之極
詳。此經以無相為體。無住為宗。體無相不可以意
想窺。用無住不可以執情度。古德云。如太末蟲處
處能泊。唯不能泊於火𦦨之上。眾生心處處能緣。
獨不能緣於般若之上。此其所以為甚深也。云何
無相。謂無人我相。無法我相。云何無住。謂不住於
相。不住於法。不住於非法。無相何以為果。無住何
以為因。法身無為。不墮諸數。本來無相。只為心有
所住。便於無相之體不得圓滿。所以攝有相歸無
相者。在觀照智也。如象脇經說。若出生死。證涅槃
界。愛非愛果。法非法因。一切皆捨。雖正因正果。尚
在所捨。此甚深般若。最為難信之法也。
刊定記云。
初善現聞此因果俱深章句。不勝慶幸。始者但知
無相。而不知即相無相之深果。始者但知常住。而
不知住而無住之深因。以佛世時。尚有難信此深
法者。不知現在當來。能有眾生聞是章句生真實
信心。以為實有是事否耶。佛為遣此疑。故訶勸之
曰。莫作是說。
一切眾生皆有佛性。聞法生信。豈謂
無人。如佛滅後。後五百歲。凡五箇五百。初五百中
解脫牢固。二五百中禪定牢固。三五百中多聞牢
固。四五百中塔寺牢固。後五百中鬪諍牢固。此則
教力漸衰。正法將滅之時。有持戒修福者。戒定具
足。能發慧覺。以此為實。正解因果甚深義趣。而無
顛倒之惑者矣。
彌勒菩薩頌曰。說因果深義。於後
惡世時。不空以有實。菩薩三德備。
若無戒定慧三
德。孰能以此為實而生信耶。當知是人於多佛所
久事善友。習聞正法。則緣勝也。種諸善根。三毒久
伏。六度增長。則因勝也。因緣俱勝。方生實信。是知
實信誠不易得。無論聞是章句。實信一切諸佛本
來清淨。一切眾生盡成佛道。乃至一念淨信此經。
是諸佛因。是諸佛果。如是信經之人。得福無量。猶
如十方虗空。不可思量。
彌勒菩薩偈曰。修戒於過
去。及種諸善根。戒具於諸佛。亦說功德滿。
如來於
彼咸悉知見。凡夫知以比智。見以肉眼。故有不知
不見。如來於見處即知。非比智知。知處即見。非同
肉眼見。故無所不知。無所不見也。
彌勒菩薩偈云。
佛非見果知。願智力現見。求供養恭敬。彼人不能
說。
得福有二。謂生得.取得。生者。正修福業。能生善
因。即信解持說者也。取者。即今熏成種子。後感將
來果報也。此諸供養恭敬。非比智知。非肉眼見。故
曰彼人不能說。
以何義故。信經之人得如是無量
福德耶。是諸眾生。如是持說。如是熏修。無復我人
眾生壽者之相。巳得人無我慧。無復執於有為之
法相。亦無執於無為之非法相。得法無我慧。人法
俱空。量等太虗。故其福德不可量也。
四相固云相
矣。法與非法屬於分別。何以亦謂之相耶。為其所
分別者。不離我我所相。起法非法想。非於無我土
木等生分別也。
彌勒菩薩偈曰。彼壽者及法。遠離
於取相。亦說知彼相。依八八義別。
人我四相。法我
四相。共成八義。略有淺深。般若能知八義遠離於
相。即謂具慧。如執自五蘊種種差別為我。計諸蘊
既謝。復取諸趣為人。計諸蘊流轉相續不斷為眾
生。計一生命根常住為壽者。此凡夫所著有為麤
相也。
彌勒菩薩偈曰。差別相續體。不斷至命住。復
趣於異道。是我相四種。此之謂也。
若除四相。即於
相除之可也。何為復不住於法.非法耶。若心取於
色相者。貪戀五塵之境。以是為因。即著諸蘊幻質
四相。若心取有為之法。離境求心。以是為因。即著
正悟了覺四相。比例而觀。若心取無為之法。諸法
皆空。以是為因。即著於捨藏法執四相。其可謂之
無相法身乎。
彌勒菩薩偈曰。一切空無物。實有不
可說。依言詞而說。是法相四種。蓋指此也。
一切空
者。即人空.法空見也。人法俱空。都無分別。即實有
不可說也。雖不可說。不是頑空。但依世諦言詞而
說。即是中道諦也。於此有著有住。不離徧計依他
二執。而圓成實性沈於識海。不能證於無相之果。
是故修無上菩提正因者。不應取法。不住於生死
法也。不應取非法。不住於涅槃法也。二邊不住。即
歸中道。究竟中道亦不應住著也。
彌勒菩薩偈曰。
彼人生信心。恭敬生實相。聞聲不正取。正說如是
取。
此何義耶。謂於般若一念生淨信者。不如言取
義。隨順第一義智。以無住為義故。
如來常說汝等
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如欲濟川。先應取筏。至
彼岸巳。即應捨去。欲度煩惱大流。應修一切善法。
既登涅槃岸巳。法亦應捨。善法尚不應取。以實相
無相故。何況不善非法。離於實相外者耶。以上有
無諸法。皆非法也。故不應取。
彌勒菩薩偈曰。彼不
住隨順。於法中證智。如人捨船筏。法中義亦然。
彼
證智者。本不住於隨順相應法中。而未證者。必於
隨順相應法中而證智。如筏可憑也。亦可捨也。然
則文字般若。何為亦應捨耶。為除信經者微細執
故。前以信心清淨。得福無量。非不正因正果。若細
執不除。終為聖道之障。故能於經而離經。於法而
離法。但除其病。而不除其體。斯善乎甚深般若之
旨矣。
僧問同安。依經解義。三世佛冤。離經一字。即
同魔說。此理如何。安云。孤峰迥秀。不挂煙蘿。片月
橫空。白雲自異。丹霞頌云。雲自高飛水自流。海天
空闊漾虗舟。夜深不向蘆灣宿。迥出中間與兩頭。
只此迥出中間與兩頭一語。括盡般若甚深義。傅
大士頌謂中流仍被溺。正謂般若亦應捨也。深哉。】
* ○三斷無相云何得說疑
此疑從第一疑中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而來。向
云佛身無相。若證無相時。法與非法皆捨。即不合
有得有說。何故世尊以一念相應正智現覺。於諸
法有所說耶。有說即墮有為。安在其無為耶。為遣
此疑。故經曰。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
如來有所說法耶。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
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
說。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
法。」
【傅大士頌曰。菩提離言說。從來無得人。須依二空
理。當證法王身。有心俱是妄。無執乃名真。若悟非
非法。逍遙出六塵。】
「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傅大士頌曰。人法俱名執。了即二無為。菩薩能齊
證。聲聞離一非。所知煩惱盡。空中無所依。常能作
此觀。得聖定無疑。】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
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
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若
復有人。於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
福勝彼。何以故。須菩提。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
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須菩提。所謂佛.法者。即
非佛.法。」
【傅大士頌曰。寶滿三千界。齎持作福田。唯成有漏
業。終不離人天。持經取四句。與聖作良緣。欲入無
為海。須乘般若船。
通曰。如來無住妙法。大不可思議。論實際理地。一
無所得。以普利羣生之故。不妨現起種種形相言
音。凡有見聞。靡不獲益。其實於諸法性。離諸分別。
不由作意。得即無得。說即無說。是為中道第一義
諦也。空生但明法身邊事。故以如來無得無說。一
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世尊却指出法身
向上事。不妨一切諸佛從此生。無上菩提法從此
出。但所謂佛與法者。即非佛與法。皆無所得故。如
是妙法。有能信受者。福德真不可量也。
刊定記曰。
佛問須菩提。於汝意中所謂如何。謂我得菩提為
不得耶。謂我說法為不說耶。須菩提一向解空。豈
不知佛有三種。一者法身佛。二者報佛。三者化佛。
今世尊即是化身。此乃元非證覺。亦不說法度生。
故無有定法名得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此
何以故。以如來所說無上菩提之法。非耳能聽。不
可取故。非口能宣。不可說故。欲言其有。則無狀無
名。一切法無實體相故。本未嘗有也。故曰非法。欲
言其無。則聖以之靈。真如無我相實有故。又未嘗
無也。故曰非非法。以為法則又非法。以為非法則
又非非法。說者既不二說。聽者亦不二取。故謂如
來無得無說也。
彌勒菩薩偈曰。應化非真佛。亦非
說法者。說法不二取。無說離言相。不二取者。不取
法.非法也。豈惟如來為然。一切賢聖依真如法清
淨得名。皆是此無為之法。無為本無所作為。故不
見其有。不見其無。無為即無可分別。故不得而取。
不得而說。彼之自性。遠離言語相。非可說事故。但
賢人分證此理。分得清淨。聖位全證此理。具足清
淨。皆修證此菩提之法。而果位不無差別耳。如象
馬兔同渡一河。能渡有差。所渡無別故。世尊以一
切無為法不可立宗。恐人聞說是法無為。不可取
說。便欲一向毀廢。諸佛如來無從出生。無上菩提
無從了證。所謂佛法者。將不墮於空乎。於是較量
持經功德以問須菩提。於意云何。若人以金銀瑠
璃珊瑚瑪瑙赤真珠玻瓈七寶。充滿三千大千世
界。由小千而中千。由中千而大千。凡萬億日月。萬
億四天下。以如是寶持用布施。寶如是其珍也。布
施如是其廣也。所得福報寧為多否。須菩提言甚
多。以何義故說多耶。是珍寶廣施之福德。但是事
福。不能持荷菩提。非般若福德種性。若依般若修
行。令自性不墮諸有。是名福德性。肩荷如來。性周
沙界。其福德亦如是積聚。是為理福。不可言福與
不福。福既不有。無以言多。世俗有者。有相有為。可
以言福。以有福故。兼可言多。是故如來說福德多。
佛即印可之曰。如汝所說。若復有人。於此般若章
句。信受持誦。自利也。為他人說。利他也。無論全部
貫徹始終。乃至隨說四句偈等。不離般若自性以
為功德。其福勝彼以寶施者無量無邊。不可以心
所測也。
彌勒菩薩偈曰。受持法及說。不空於福德。
福不趣菩提。二能趣菩提。二即受持及說也。
四句
偈說者不一。或云無我相四句。或云凡所有相四
句。或云若以色見我。及一切有為法四句。或以一
句二句三句至四句。如六祖以摩訶般若波羅蜜
經為四句。以上諸說不一。但以佛言隨說四句印
之。皆是四句。皆可持說。可無諍論矣。
以何義故持
說此經勝於財施者耶。以無上菩提從此經出。本
真之理不生不滅。煩惱覆之則隱。智慧了之則顯。
持說此法。妙慧自彰。菩提法身現矣。是名了因。以
諸佛如來從此經生。報化之身本來無有。持說此
法。餘者受報。無邊色相以嚴其身。十方國土周行
無礙。是名生因。
彌勒菩薩偈曰。於實為了因。亦為
餘生因。
持經功德。能成就一切諸佛菩提法如此。
豈世間有漏之福。能與之並較哉。若復泥著持經
功德。開顯是佛法身。見有性者。於法未悟。反增其
障。故復告曰。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言佛.法者。約
世諦故有。即非佛.法者。約第一義即無。謂俗諦相
中。有迷悟染淨凡聖之異。故說佛.法從經而出。真
諦之理。離於迷悟染淨凡聖之相。畢竟無佛.法可
得也。
彌勒菩薩偈曰。唯獨諸佛法。福成第一體。
論
佛與法。出世之福無與比者。以第一義觀之。一切
無有。所謂福成第一體也。均之為不可取不可說
之法。歸之於無為者。似墮偏空。不如即佛法非佛
法。不失為中道諦也。住而無住。無住而住。其為至
妙至妙者乎。
昔雪峰問德山。從上宗乘。學人還有
分也無。山打一棒。曰。道甚麼。曰。不會。至明日請益。
山曰。我宗無語句。實無一法與人。峰因此有省。巖
頭聞之曰。德山老人。一條脊梁骨。硬如鐵。拗不折。
然雖如此。於唱教門中。猶較些子。法眼云。證佛地
者。名持此經。經中云。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
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且道喚什麼作此經。
莫是黃卷赤軸底是麼。且莫錯認定盤星。又僧問
首山。一切諸佛皆從此經出。如何是此經。山曰。低
聲低聲。僧云。如何受持。山曰。不染汙。投子頌曰。水
出崑崙山起雲。釣人樵父昧來因。只知洪浪巖巒
闊。不肯拋絲棄斧聲。若能拋絲棄斧。直窮向上一
路。水自我出。雲自我起。又何著於語言文字而自
染汙哉。】
* ○四斷聲聞得果是取疑
此疑從上所謂佛法即非佛法而來。天親菩薩論
曰。向說聖人無為法得名。以是義故。彼法不可取
不可說。若須陀洹等聖人取自果。云何說彼法不
可取。既如證如說。云何成不可說。為遣此疑。成彼
法不可取不可說。故經云。
「須菩提。於意云何。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
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須陀洹名為入流。而
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須菩提。於
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須菩提
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來。而實無往來。
是名斯陀含。須菩提。於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
得阿那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
名為不來。而實無不來。是故名阿那含。須菩提。於意
云何。阿羅漢能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不。須菩提言。
不也。世尊。何以故。實無有法名阿羅漢。世尊。若阿羅
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世
尊。佛說我得無諍三昧。人中最為第一。是第一離欲
阿羅漢。世尊。我不作是念。我是離欲阿羅漢。世尊。我
若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世尊即不說須菩提是樂
阿蘭那行者。以須菩提實無所行。而名須菩提是樂
阿蘭那行。」
【傅大士頌前三果曰。捨凡初入聖。煩惱漸輕微。斷
除人我執。創始至無為。緣塵及身見。今者乃知非。
七返人天後。趣寂不知歸。
又頌第四果曰。無生即無滅。無我復無人。永除煩
惱障。長辭後有身。境亡心亦滅。無復起貪瞋。無悲
空有智。翛然獨任真。
通曰。上言無為法不可取不可說。本須菩提語。何
故於自語生疑耶。為佛說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正破彼無為之法。彼欲泯諸法而歸於無。佛則現
起諸法而不見其有。即無為法亦不見其有也。故
須菩提疑若無為法亦無性者。則一切賢聖如四
果聲聞等。各各差別。各有所得。云何既巳得果。又
非果耶。佛以果未嘗無。但不自作證。即不見有果
可得。故以四果有無作念詰之。彼自知原不作念。
既不作念。又何果相之有。乃信如來所說即佛法.
非佛法.真是無住妙法也。
下文以如來有所得法
試問之。即知實無所得。又以菩薩莊嚴佛土試問
之。即知實非莊嚴。故佛印之曰。應如是生清淨心。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非是住於無為。便可為賢聖
法也。
刊定記曰。於意云何。汝謂須陀洹人作念云
得須陀洹果否。答云不也。若是者。以何義故得名
須陀洹。以從凡夫地。入聖人流類。而心無所得故。
云何無得。於色等六塵境界。皆無取故。若取六塵。
即入凡流。逆聖流。唯不取著。即入聖流。逆凡流也。
故名須陀洹。
四果之中。初為見道。次二修道。後一
無學。初見道者。謂十六心.斷三界四諦下八十八
使.分別麤惑。云何十六心。謂欲界四諦下。各一忍
一智。以成八心。又合上二界為一四諦。類下欲界
觀斷。亦各一忍一智。以成八心。即十六心也。忍即
無間道。是正斷惑時。智即解脫道。是斷了時。所謂
苦法智忍。苦法智。苦類智忍。苦類智。乃至道法智
忍。道法智。道類智忍道類智。斷至十五心道類智
忍。名初果向。至第十六心道類智時。名證初果。人
天二別。極七返生。何故七生。餘七結故。七結者何。
謂欲界貪瞋癡。色無色界愛掉慢無明。從中復斷
欲界中修所斷惑有四。即貪瞋癡慢。此是俱生細
惑。任運起者。以難斷故。分為九品。所謂上上。乃至
下下。此九品惑。二三果人斷之。斷至五品。名二果
向。斷六品盡。名第二果。
向位中有二種家家。謂天
及人。天家家者。謂於天趣。或於一天。或二三天。諸
家流轉。而般涅槃。人家家者。謂於人趣。或於此州。
或餘州中。諸家流轉。而般涅槃。巳損六生。但餘一
生。是故一往天上。更須一來人間受生斷餘惑也。
如是次第。復斷二品。一生為間。當般涅槃。是即名
三果向。九品永斷。名第三果。更不還生於欲界。杜
絕紆絆。故無再來。即以見道八品無為。乃修道九
品無為。為此果體。此二三果人斷惑。猶如截木橫
斷而巳。
如是復斷初禪地欲。乃至有頂第九品無
間道時。一切說名阿羅漢向。此無間道。亦名金剛
喻定。以能永壞諸惑隨眠。至解脫道。名盡智。與漏
盡得同時生故。如是名住阿羅漢果。總以八十九
品無為。為此果體。不生云者。謂我生巳盡。梵行巳
立。所作巳辦。不受後有。然前三句即是盡智。後句
即是無生智。謂不向三界之中受有苦身也。以世
間因亡果喪。出世間因成果證。應作自他利益事
故。應為一切人天有貪著者所供養故。
如是四人
皆不作念我能得果。何以故。在證時無所得故。如
云實無有法名須陀洹。至實無有法名阿羅漢。何
故不生得果念耶。若是念生。有我等取。無異凡夫。
四果人皆離身見。無彼取故。既無取心。證即無證。
彌勒菩薩偈曰。不可取及說。自果不取故。
佛於往
日曾說於我得是無諍三昧。不惱眾生。能令眾生
不起煩惱故。若人嫌立。則復為坐。乃至不向貧家
乞食。皆為不惱他也。人中第一者。諸大弟子各有
一能。皆稱第一。如迦葉頭陀.阿難多聞之類。善現
無諍最為第一。於諸離欲阿羅漢之中稱為第一。
佛雖讚我。我於此時輒無是念。若我當此之時。作
如是念。我得阿羅漢道。行於無諍。不悟即空。何故
如來讚言第一。言第一樂寂靜者。悟即空故。以須
菩提不作是念。實無所行。故佛讚我無諍第一也。
無諍者。謂離煩惱障。及離三昧障。由離煩惱障。得
阿羅漢故。離三昧障。得無諍故。
彌勒菩薩偈曰。依
彼善吉者。說離二種障。須菩提住於此定。障及諍
皆不與俱。故隨俗言無諍行。無諍行也。實無所行。
更何疑於得果是取哉。此世尊令彼自解自悟。默
除所疑也。
昔翠微無學禪師因供養羅漢。僧問。丹
霞燒木佛。和尚為甚麼供養羅漢。師曰。燒也不燒
著。供養亦一任供養。曰。供養羅漢。羅漢還來也無。
師曰。汝每日還喫飯麼。僧無語。師曰。少有靈利底。
又長慶有時云。寧說阿羅漢有三毒。不說如來有
二種語。不道如來無語。只是無二種語。保福云。作
麼生是如來語。慶云。聾人爭得聞。保福云。情知你
向第二頭道。慶云。作麼生是如來語。保福云。喫茶
去。雪竇頌云。頭兮第一第二。臥龍不鑒止水.無處
有月波澄。有處無風浪起。稜禪客.稜禪客。三月禹
門遭點額。即此二則公案。俱具金剛般若眼。照用
現前。却解得如來語。】
* ○五斷釋迦然燈取說疑
此亦從前第三疑中來。
功德施菩薩論曰。若預流
等不得自果。云何世尊遇然燈佛獲無生忍。彼佛
為此佛說法。若如是。云何彼法不可執不可取。為
遣此疑。故經云。
「佛告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昔在然燈佛所。於法有
所得不。不也。世尊。如來在然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
【傅大士偈曰。昔時稱善慧。今日號能仁。看緣緣是
妄。識體體非真。法性非因果。如理不從因。謂得然
燈記。寧知是後身。
刊定記曰。於汝意云何。謂我昔於然燈佛所。於授
記言說之中。有法為所得。為無所得。答云。不也。如
來昔在然燈佛所。於授記言說之中。實無法為所
得。蓋然燈佛所說。但是語言。釋迦所聞。惟聞語言。
語言從緣。緣無自性。言語所說。不取證法故。然所
以得記者。但以自無分別智。證自無差別理。智與
理冥。境與神會。但一真實。更無枝葉。豈有所說所
得耶。是知證法離言說相。故不可說。證法離心緣
相。故不可取也。
彌勒菩薩偈曰。佛於然燈語。不取
理實智。以是真實義。成彼無取說。
功德施菩薩論
曰。復有經說。我所有法。皆不可得。若聲聞獨覺及
以如來。或以言語。不能取於證法。非智不取。此說
違經。經說第一義。非智之所行。何況文字。有餘經
中。世尊自釋然燈佛所。得無生智。不取於法。如彼
經言。海慧當知。菩薩有四。所謂初發心菩薩。修行
菩薩。不退轉菩薩。一生補處菩薩。此中初發心菩
薩。見色相如來。修行菩薩。見功德成就如來。不退
轉菩薩。見法身如來。海慧。一生補處菩薩。非色相
見。非功德成就見。非法身見。何以故。彼菩薩以淨
慧眼而觀察故。依淨慧住。依淨慧行。淨慧者。無所
行。非戲論。不復是見。何以故。見非見。是二邊。遠離
二邊。是即見佛。若見於佛。即見自身。見身清淨。見
佛清淨。見佛清淨者。見一切法皆悉清淨。是中見
清淨智。亦復清淨。是名見佛。海慧。我如是見然燈
如來。得無生忍。證無得無所得理。即於此時上昇
虗空。高七多羅樹。一切智智明了現前。斷眾見品。
超諸分別。異分別.徧分別。不住一切識之境界。得
六萬三昧。然燈如來即授記我。汝於來世。當得作
佛。號釋迦牟尼。是授記聲。不至於耳。亦非餘智之
所能知。亦非我惛蒙都無所覺。然無所得。亦無佛
想。無授記說。授記想。乃至廣說。言無想者。顯是智
證。而無所取故。想者心法。非是語故。當知此中說
智之境界。是故言以淨慧眼而觀察故。
復次。無生
忍者。是心法。非語法故。復次。證於無得無所得者。
以法無性。無能取得。此無得理有可得耶。都無所
得。豈智能取。復次斷眾見品。超諸分別。見品分別。
智法非語。復次不住一切識之境界。不言不依一
切語境。故無所取。是智境界。
云何餘師因謂遮語。
昔師子尊者問於鶴勒尊者曰。我欲求道。當何用
心。祖曰。汝欲求道。無所用心。曰。既無用心。誰作佛
事。祖曰。汝若有用。即非功德。汝若無作。即是佛事。
經云。我所作功德。而無我所故。師子聞是語巳。即
入佛慧。祖以法眼付之。偈曰。認得心性時。可說不
思議。了了無可得。得時不說知。
此無得無為。須菩
提亦知。但須菩提是不退轉菩薩。見法身如來。佛
所說一生補處菩薩。非法身見。此其所以異耳。故
佛以淨慧眼示之。所謂佛法即非佛法。彼即默然
自了。殆非尋常所測。】
* ○六斷嚴土違於不取疑
此亦從前第三疑中不可取而來。
功德施菩薩論
曰。若智亦不能取諸佛法。何故菩薩以智取佛土
功德而興誓願。為遣此疑。故經云。
「須菩提。於意云何。菩薩莊嚴佛土不。不也。世尊。何以
故。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是故須菩提。諸
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
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傅大士頌曰。掃除心意地。名為淨土因。無論福與
智。先且離貪瞋。莊嚴絕能所。無我亦無人。斷常俱
不染。穎脫出囂塵。
通曰。須菩提謂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雖知法不可取。以其無為而不可取也。世尊以所
謂佛法者即非佛法。而不可取不可說。即寓於佛
法中也。彼惟執著無為之法。不可取中正是取也。
故始而疑四果是取。而信其本不作念。即四果離
四果矣。既而疑授記是取。而信其實無所得。即授
記離授記矣。既而疑莊嚴是取。而信其即非莊嚴。
即莊嚴離莊嚴矣。既而疑報身是取。而信其佛說
非身。即報身離報身矣。四果.授記.莊嚴.報身。皆佛
法也。即非佛法。指出法身向上事也。
須菩提執著
法身是有。故欲其住。欲其降伏。而不知無住之為
住也。此無住為一經之綱宗。為發最上乘者說。豈
可容易解乎。
刊定記曰。世尊欲明法性真土。故舉
菩薩興功運行。六度齊修。迴向發心。嚴淨佛土。以
問須菩提。答云不也。
以何義故。不取相莊嚴佛土
耶。不以相莊嚴是真實也。土有二種。一法相土。謂
有形相可得。二法性土。謂離一切相。無所見聞。莊
嚴亦有二種。一形相。謂金地寶池等。二第一義相。
謂修習無分別智。通達惟識真實之性。淨智所流。
唯識所現。顯發過恒沙功德而為莊嚴。此即不能
有所執取。若言實有形質。是可取性。我能成就國
土嚴勝者。斯成妄語。
彌勒菩薩偈曰。智習唯識通。
如是取淨土。非形第一體。非嚴莊嚴意。
即非莊嚴
者。揀法相土。有色等性。非真莊嚴也。是名莊嚴者。
顯法性土。以一切功德成就莊嚴。無形質可取。是
第一莊嚴也。是故下。佛依淨心莊嚴勸也。故曰以
是義故。汝諸菩薩應生清淨之心。若人以形相為
真佛土。便欲以形相莊嚴。而言我作我成就者。即
住於色等境中。既住色巳。即是染心。何名淨耶。為
遮此故。故云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色等六塵。
生希望得果心也。不住色等一切諸法。心即無住。
無住之心。心即清淨。清淨之心。故應生也。若都無
心。便同空見。故令生此真心。天真之心本不生滅。
但緣住境即不相應。心若不住。般若了然。亦非作
意令其生起。恐人迷此。故為顯而遮之。前不令住
色等。是遮有。後令生心。是遮無。既離有無。即名中
道。如斯體達。是真莊嚴。何有佛土而不清淨哉。故
淨名云。欲淨其土。當淨其心。隨其心淨。即佛土淨。
以智成就而不住著。奚但一莊嚴為然。當隨在生
無所住心也。昔五祖為六祖說金剛經。至應無所
住而生其心。六祖言下大悟。乃言何期自性本自
清淨。何期自性本不生滅。何期自性本自具足。何
期自性本無搖動。何期自性能生萬法。五祖曰。不
識自心。學法無益。若言下識自本心。見自本性。即
名丈夫天人師佛。善自護持。遂以衣鉢付之。偈曰。
有情來下種。因地果還生。無情既無種。無性亦無
生。
南嶽懷讓禪師云。一切法皆從心生。心無所生。
法無所住。若達心地。所作無礙。非遇上根。宜慎辭
哉。此六祖所得無住生心一語。遂為南嶽密傳心
印云。】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宗通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