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正解
金剛經正解
無不博通。非寡解故。蓋佛將說真空無上妙理。必
得道之深者。方能請問領悟也。千二百五十人。皆
佛所化度弟子。常隨聽法者。俱皆在也。爾時。彼時
也。世尊。舉世之人。所尊敬也。食時。乞食時。非受食
時。乞食當辰巳。受食當午時也。著衣。著僧伽黎。即
二十五條之大衣。制像水田。見生福故。佛制。入王
城聚落。應著此衣。猶今之搭戒衣也。持鉢。持四天
王所獻之鉢。(過去維衛佛鉢。入涅槃後。供龍王宮中。釋迦成道。龍王送至海水上。四天
王取以奉佛。此是紺琉璃鉢。乞食時持之)次第乞。平等行乞。不分貧富
貴賤也。本處。即祇園也。飯食訖。此飯字作餐字解。
指受食時言。訖。畢也。洗足。西域行露足故。以水滌
去塵垢。巳。完也。敷。布也。布列高座而坐。即今之止
靜打坐。將說法也。
【講】阿難記而言曰。如是經之所言。乃我親從佛聞
之。佛說此經時。在舍衛國給孤獨園中。與得道之
大比丘。及相隨聽法之眾。千二百五十人。俱同處
焉。爾時世尊。於日當辰巳。可以乞食之時。著僧伽
黎大衣。持紺琉璃鉢。園在城外。入舍衛城中。次第
行乞。不越貧以從富。不捨賤以從貴。大慈平等。無
有選擇。乞食既巳。還歸園中。當午受食。飯食事畢。
將入禪定。於是收入衣鉢。使心無係累。洗足以潔
其身。乃布座而坐。說法之因由起矣。】
* ○善現起請分第二
(分為二節。善現須菩提之別名。當世尊趺坐之時。正弟子請
益之候。故身起恭敬。而請問也)。
「時長老須菩提在大眾中(至)云何降伏其心。」
【【註】時。須菩提起問之時。眾弟子中。惟德尊而年高
者。謂之長老。須菩提一名善現。又稱空生。尊者初
生時。其家一空。相師占之。唯善唯吉。故名善吉。偏
半也。袒露也。所著之衣。半露其右肩。東土以袒為
慢。西方以袒為敬。表請無上正覺之法。以身擔荷
也。右膝著地。右是正道。左是邪道。亦表請正法。從
實依歸。卑禮承受也。合掌恭敬。東土以拱手為恭。
西方以合掌為敬。兩手相合。肅恭而身不懈。一心
專注。誠敬而容不息也。白。啟問。須菩提向佛啟問
而言。巳上七句。皆集經者敘說也。希有。言曠劫難
逢。千界一佛。世所希有。讚佛之詞。如來。佛之通稱。
猶華言聖人。如而不生。來而不滅。即真性之體用。
以立名也。護愛護。念存念。付付授。囑囑告。菩薩。本
云菩提薩埵。略其文而便於稱。故云菩薩。菩提華
言覺悟。薩埵華言有情。覺有情者。眾生多有情欲。
而不能覺。惟菩薩在眾生有情之中。自能覺悟而
不染。又能覺有情眾生。而化導之也。諸菩薩。諸眾
也。指凡學于如來者。阿謂無。耨多羅謂上。三謂正。
藐謂等。菩提謂覺。謂無上正等正覺。即指真心言
也。此心包含太虗。孰得而上之。故云無上。然上自
諸佛。下至蠢動。此心正相平等。故云正等。其覺圓
明普照。無偏無虧。故云正覺。云何猶如何。請佛言
之詞。應當也。住止也。降伏者。制禦之謂也。
【講】須菩提。在大眾中。即從自已座位起身。整頓威
儀。袒其右肩。以示不敢背乎師。屈其右膝。以示不
敢左乎道。合掌以示其歸依。恭敬以示其嚴肅。而
啟白於佛。以伸問辭。先稱讚曰。舉世所小有者我
世尊也。又曰如來起慈悲心。善能衛護眷念此會
中之眾菩薩。使之信受。善能以此佛法。付委囑託
此會中之眾菩薩。而使之奉行。又問曰。世尊。若有
善男子善女人。學道之初。發此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心者。云何為當常住。而使之不退轉。至於妄
心一起。當以何道降伏。而使之不惑亂我真心也。】
「佛言善哉善哉須菩提(至)唯然世尊願樂欲聞。」
【【註】重言善哉。讚歎之詞。諦審也。仔細聽也。應當也。
如是二句。一云。說在下二分。此但引起。而使審聽
之詞。是看得太虗。止知照下者。有以為頂上文謂。
即此便可以住。即此便可以降伏。即指發菩提心。
為印可之詞。是看得太實。止知承上者。竊以如是
二字。虗中帶實。上承發菩提心來。實中尚虗。下照
度生布施去。方是語脈。夫照下引起。人所易曉。頂
上處不可說。得太盡有礙下文也。唯應辭。然者。然
其使巳諦聽之言。有以為如儒書曾子之唯一貫
者。看得太深也。願心所期。樂心喜好。欲心思得。謂
心期喜好思得聞住降之詳也。
【講】佛因須菩提請問。妙稱佛心。故重言善哉善哉。
以歎美之。遂順須菩提之言而云。汝以如來善護
念善付囑。此善發我未發之言。汝當詳審而聽。吾
當為汝說此應住降伏之道。人之菩提覺心。雖本
來固有。然物欲陷溺。攻取日眾。最難發起者。若善
男善女。既發此心。當如是安住。如是降伏。其妄心。
須菩提。即因佛言。又稱世尊。弟子願欲聞其說也。】
* ○大乘正宗分第三
(大乘者。言非小乘也。佛法有大乘小乘。如儒家大學小學。菩薩
用此大乘法。化導眾生。猶車之載物運量有甚大也。宗者心之所主。正者言正。而非邪也)。
「佛告須菩提諸菩薩(至)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註】諸菩薩摩訶薩。佛呼在會之眾也。摩訶大也。大
覺有情。即能救度人者。如是。指下文所告也。眾生
者。謂凡有生之類。上自諸天。下至人物。眾生雖多。
約有九種。若如也。卵胎濕化。有色無色。有想無想。
非有想非無想也。我者。對眾之稱。代度生菩薩。設
為自任之詞。非佛自謂也。皆盡也。令使也。入者。入
於其中。無餘。外更無有餘。大涅槃。一切修行者之
所依歸。蓋指本來清淨真空心境也。滅消滅。滅盡
一切愚癡煩惱。度化度。度脫生死苦海。菩薩心平
等。普願與一切眾生。同入無餘涅槃也。量限量。數
數目。邊邊岸。無量無數無邊。邊之極言其多也。相
者形迹。執著此形迹。心不虗空。滯而不化。謂之有
也。我相者。認四大以為已有。而成我相。人相對我
而言。眾生相則凡有生者皆是。壽者利長生不滅。
有悠久之義。
【講】佛告須菩提說。諸大菩薩。以妄心欲其降。而使
真心安住者。果何道以致之。凡人一身。悉皆五陰
六識。遮蔽我之真性故。與一切眾生交接。感我妄
心時難降伏。何以見之。有性易輕舉飛揚浮動。或
由軀殻。而名卵生者。有識常流轉。習氣深重。或由
胞衣。而名胎生者。有心隨邪見。沉淪不省。或感濕
氣。而名濕生者。有情逐景趣。遷流起幻。或隨變化。
而名化生者。有執相修因。著色見者。名為有色。有
寂守空頑。著無色見者。名為無色。有滯諸聞見。係
念染著者。名為有想。有絕念不起。致虗守寂者。名
為無想。有起生滅見。落有無兩頭機者。名非有想
非無想。凡此九類眾生。迷真逐妄。種性不同。相因
性起。妄心建立。隨類受生。若天若人若物。虗空等
神。陰魔等鬼。沉溺世趣。流轉生死。下自欲界。上至
諸天。輪迴六道。難入涅槃者也。以妄感妄。動我妄
心。起分別見。致難降伏。今我即發平等正覺心。則
眾生本心。與我心無二。皆令消融其煩惱。點化其
染著。覺妄悟真。破愚癡見。息無明火。入於清淨無
為涅槃妙境。而滅度之。如是滅度。無限量。無計數。
無邊際。一切眾生。豈真有眾生。使入涅槃而滅度
之哉。盖眾生原有此菩提心。只為迷而不悟。遂生
種種妄相。今令心地一朝豁然開朗。種性悉化。頓
見本性空寂。是乃自性自度。本來無此眾生。何得
而滅度之。夫實無有眾生得滅度者。此何以故。盖
自性本空。無有我人眾生壽者之形迹。是為無上
菩提心。方是大菩薩。若或有此四相。則於前一切
眾生。妄為分別。心生邪見。起諸煩惱。安得皆令滅
度。以至涅槃哉。即非菩薩地位中人矣。】
* ○妙行無住分第四
(分為二節。妙行。謂修無上正覺精妙之行。無住者。不拘泥執
著精妙之行。本無住著也)。
「復次須菩提菩薩於法(至)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
【【註】復還也。次再也。還再與須菩提言。敘經者之詞
也。
宗註。次坐次也。須菩提先于座起。跪而請問。
至是。使還坐而告之。復次二字佛言也。須菩提呼
而告之也。亦通錄為旁參。
於法之法。槩指佛法。
言觸法之法。屬意分別思想皆。是布普也。施捨也。
色聲香味觸法為六塵。眼耳鼻舌身意為六根。眼
入色。耳入聲。鼻入香。舌入味。身入觸。意入法。為六
入。觸者。來加于身。如飽煖安逸者。妙觸也。勞痛饑
寒者。苦觸也。法者。即意之所舉。計校分別是非之
類。當于義理者善法也。動于情欲者惡法也。住者。
即住于根塵。而執著不化也。不住布施。如以色施
人。而不存施色之心。聲香等亦然。
【講】佛再與須菩提說。菩薩於一切所行之法。當無
所執著。即行於布施。言以色布施。不著於色。聲香
味觸法皆然。蓋凡夫貪著。借布施種福。此為住相。
布施著在物上。菩薩行施。了達本空。不住色聲香
味觸法。而施無留滯。執著應當也。菩薩行施。理當
如是也。】
「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至)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註】相即六根六塵之相。福德乃性中之福德。佛恐
人疑不住相。則落頑空。故言福德。以喚醒之。福德
無量。福報亦無量。佛止言福德者。菩薩但修福。不
望福報也。不可思量。言其廣大。不可以心思度量
其多小也。於意云何。言汝意中。作何理會也。四維
四隅也。如東南方西北方之類。東西南北。四維上
下。總謂之十方。虗空者。太虗之中。無有纖毫隔礙。
蕩然空明。非心思可能量度。佛以福德不可思量
故。舉十方虗空為喻。虗空豈可思是。故須菩提。皆
言不也。語畢而呼世尊者。敬之至也。虗空而該以
十方者。是虗空之全體。即非頑空也。如是指上文
虗空也。
【講】佛又呼須菩提而言。菩薩自當如是布施。不住
於相。何以故。若學道的菩薩。不泥著色聲香味觸
法之根塵。以為布施。則喜捨心空。圓滿其福德。量
等虗空。豈人之心思。可得而測度忖量哉。又問須
菩提。於汝意中。自謂如何。如東方虗空。可以心思
度量不。須菩提答云。不可思量。更問南西北方四
維上下虗空。可思量不。須菩提亦答云。不可思量。
盖大莫大於虗空。非人之所測度。佛又明說無住
相布施之福德。亦如虗空之不可以思量也。既而
佛又呼而告之。諸菩薩之學道者。不必別處更求
應住之下落。但當依我所教於汝。無住相布施之
法。便就此止應用存養之間。湛若十方虗空。無所
住而住可也。】
* ○如理實見分第五
(分為二節。凡人之形色。皆屬虗妄。非真實也。所見非真見也。
惟此如如之理。乃人本性。是為真實。不以目見而以心見不求相見而求理見。是為實見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至)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
【【註】此如來。謂真性佛。湛然常住。本無生滅。無相之
可見者也。身謂色身。相謂諸相。即非身相。謂色身
與諸相。皆非真實也。
【講】佛語須菩提曰。我謂學道菩薩。如所教住。而無
所別求者。蓋以如來。不可以形迹求也。於汝之意
云何。可以有形之色相。即見如來不耶。須菩提解
其意乃答曰。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
故不可以身相見之。蓋如來所說身相。不過形體
假合之末耳。豈可謂之實有身相。而見真如來哉。
故曰即非身相也。】
「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至)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註】謂之諸相。不止身相。凡法相非法相。皆在其中。
而心不執著。則見諸相非相。此如來指法身也。
【講】佛告須菩提曰。夫如來既不可以相求。可見世
間。凡有形相者。皆是假合的。不是本有真實的。雖
有形相。亦虗妄耳。汝若能見一切諸相。便識破非
真實本相。自無執相迷真之失。即能迴光返照。見
法身真性。如來隨處顯現矣。】
* ○正信希有分第六
(分為二節)學道以信為本。大乘法無住無相。乃是正宗聞之。
(而不疑懼。故為正信。此人不可多得。故為希有)。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至)得如是無量福德。」
【【註】白告也。頗略也。章章分。句句讀。實信真實信心
也。如是言說章句。指上三四五分之辭。與無住行
施無相見佛之說。後五百歲者。大集經云。有五箇
五百歲。初五百歲。解脫堅固。第二禪定堅固。第三
多聞堅固。第四塔寺堅固。第五鬭諍堅固。經云後
五百歲。指末法闘諍之時。亦有持戒修福之人。持
戒者。諸惡莫作。修福者。眾善奉行。根者。有生長之
義。一念生淨信。專一其念。而無染著。是名淨信也。
福德兼慧而言。世間所享者福報。信此經者名福
德。言有福又有德也。
【講】須菩提深信佛所言說。恐後之人聞法。不能信
受。乃白佛言。世尊所說。皆大乘正宗之教。菩薩未
有不信受而奉行者。伹大凡眾生。頗有得聞如是
不住行施。真空無相之言說章句。果能實信之不
也。佛告須菩提。汝莫輕視眾生。作此生實信不之
說。蓋不住真空妙理。人心所固有。但為六塵四相
所蔽。而昧之耳。必有大根器的善人。自能信任其
道。即至如來滅後。到後五百歲之時。斷有持戒修
福之善人。能於此經中之一章一句。信之於心。以
為真實語。當知此人之善根。培植甚厚。豈止於一
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此善根哉。巳於無量千萬
佛所中。凡世間一切利物濟人之事。無不行之。而
種諸善根發生。得此實信心來。非淺根人所能得
也。若有此善根之人。得聞此經之章句。乃至一念
之中。淨而不亂。信而不疑。不此淨信心者。如來盡
能證明而知之。盡能攝受而見之。是諸信心者。雖
名為眾生。其淨信所得福德。受用不盡。豈有限量
哉。】
「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至)法尚應捨況非法。」
【【註】第一何以故。言淨信福德在無相。第二何以故。
言所以無相之故。第三何以故。侗人云疑衍。
此
釋生信得福之故。該乎生法二空。無四相。生空也。
無法相無非法相。法空也。我人眾生壽者。盡天地
間之相。不出乎此。非法者無法也。淪於頑空。取猶
執也。心取相者。此中不化。未悟無相之理。而欲執
相以求。是有外障。故云即著四相。法相雖非色相
之比。然一有所取。亦不悟真空體。而起內障。故亦
云即著非法。原不離相。況執之乎。著四相者。即非
菩薩故。必無取無著。方合真空。所以不應取之。故
如來常有如筏之喻也。
【講】佛言是諸眾生。何故得如此之福德。彼一念生
淨信。其實善根純熟。能合真空無相之理。無復有
我人眾生壽者之四相。亦無有執著此經之章句。
落於有見。而為法相。亦無有不思去探討其言。沉
空守寂。落於無見。而為非法相也。不著有無兩邊。
復其真空之性。諸相盡捐。心無染著。所以淨信此
經。而福德無量。佛又反言之。此何以故也。假使是
諸眾生。若心不空。取有形相。即為牽著我人眾生
壽者之形迹矣。豈能使心性空明。隨機感應乎。此
人之所易曉也。至於我說無法相者。以本空真體。
不在言語文字之間。若取法相。就是與前執著四
相之心一般。至於非法則無相矣。我亦謂無非法
相者。蓋真性中。諸法顯現。無容一毫染著。原不相
礙。若取非法相。謂之無記空斷滅見。此心不化。與
前著四相。又何異焉。是故法與非法。兩頭見至須
截斷。不能執為有而取法。亦不應執為無而取非
法。以此不應取之義。亦有原故。如來甞謂。汝等學
道比丘。當知我說此法。皆因汝有四相。不能了悟
真空。超登彼岸。是以假此法。令汝度脫生死苦海
耳。汝若既見本心。證涅槃樂。即我所說之法。亦當
不用。猶如編竹成筏。渡人過水。到岸則不須筏矣。
夫法尚當捨去。何況著無非法。又安用執取為哉。】
* ○無得無說分第七
(無上菩提之理。本來無相。當體空上。無物可得。無言可說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至)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註】耶者疑辭。亦詰問辭也。菩提心是如來本性。亦
人之所同具。豈自外而獨得有待言而顯哉。定者。
泥於一處。而不通也。非法則不有。非非法則不無。
非有非無。乃極至之理也。所以以字承上來。皆以
以字用也。無為法。即是無上菩提之別名。乃自然
覺性。不假人為者也。或云有為法。世間法也。無為
法。出世間法也。要之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則有
為亦本于無為。分箇有無。所謂差別也。世人多以
無為二字。認作灰心稿形。一無所為。此真愚見也。
得道淺者為賢。得道深者為聖。指現成者。言差別
不同也。又參差分別也(按。差別差字有二音。一初牙切音叉。一初宜切音雌。
考古本註。原讀作叉不同也。後有讀雌者參差也。就賢聖淺深說。當作參差。就有為無為說。當作不同。然
不同中具有參差義。則二音皆可通讀。不必拘也)。
【講】前章既云不應取法。當如筏喻。猶恐須菩提。未
透徹故。又設問曰。汝之意云何。如來無上菩提法。
果有所求。而得之於已耶。抑以此法有所說。而教
之人耶。須菩提云。如我心中悟佛所說之義。則知
無上正等正覺之法。亦強名耳。求之了不可得。本
無定有之法。實此名也。即如來所說。伹為覺悟眾
生。隨機設教。不得巳而有言。亦無定有之法。如來
可據而說也。如來之法。無定名亦無定說者。其故
何也。盖如來所說者。無上菩提法也。可以心悟。而
不可以相取。一有取心。則馳於外求。可以心傳。而
不可以言授。一有言說。則泥於文辭。皆不可也。是
法也。若執以為法微妙莫測。有而不有。法何所在。
非法也。若執以為非法。隨感即應。無而不無。何在
非法。又非非法也。而謂可以定名定說歟。所以然
者何也。法本於無。惟無故妙也。此一切賢聖。雖先
後遠近之不同。皆不能外無以為法。但所見有淺
深。作用有隨機。而差別不同耳。】
* ○依法出生分第八
(法者。即此經之法。指般若波羅蜜多言。依者。不違之謂。諸佛一
切妙法。盡依此法出生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至)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註】三千大千世界者。世為遷流。界為方位界限。過
去未來現在為世。東西南北四維上下為界。三千
大千。統言一大世界。形容其多也。布施廣布捨施
也。七寶者。金銀琉璃珊瑚瑪瑙珍珠玻璃也。寧為
猶可為乃計其多。而故問之辭。四句偈。諸解不一。
或指經中二偈。或指無我相四句。須知佛止說偈。
不專執一金剛經。乃大藏經之要。勸人受持四句
偈。或顯實相。或明妙法。又經中之要。執一廢餘。便
失經意。此經自始至終。總談真空無相妙理。人能
體會此旨。一卷中精功成文者。何處不有。偈者發
言成句也。四句偈而曰乃至曰等者。自多至少之
意。不止四句為偈也。要活看乃至字等字。餘詳廣
錄。
【講】須菩提。固知無相之理。但不知得無量之福。佛
將以此持經功德。開示學人。故先設言呼須菩提
而告之。設有人充滿三千大千世界之七寶。用以
布施。此人所獲福德。多乎不乎。須菩提會意答云。
人以七寶布施。寶豐福勝。其福德甚多。誠如世尊
之言也。何以故。是福乃有相之施。於性中真空無
相之理。全不相關。初非性中自然之福德也。所以
如來說福德多耳。蓋是假合故。見其多也。佛言若
有人。於此經中之言。直下承受而不忘。拳拳奉持
而不厭。乃至由博而約。於四句偈等。為人解說其
義。則是自利利他。不特覺一已之性。並覺眾人之
性。將見人已兼成所獲之福。勝於彼之七寶布施
多矣。然所以勝彼者。此何以故也。蓋般若真空無
相之理。是諸佛之本性。一切諸佛之多。及諸佛無
上菩提之法。皆自此經流出求其直指全體。未有
若此經之明且盡者。佛又恐人泥於佛法。又呼須
菩提。而曉之曰。所謂佛法者。本來無有。不過假此
開悟眾生。使之言下見性。乃名為佛法也。故曰即
非佛法。隨掃以顯般若真空耳。】
* ○一相無相分第九
(一相者。謂修行四果。各有一相也。其實功有次第。而無為則一。
果。雖深淺不同。而總不可萌有得之心。當深造以悟入無相。蓋須陀洹等。皆是假名。究竟本來。一相亦無)。
「須菩提於意云何(至)而名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
【【註】梵語須陀洹。此云入流。入聖人流也。而無所入
者。不著入流之相也。我者指須陀洹等言。梵語斯
陀含。此云一往來。謂前念起妄。後念即止。前念有
著。後念即離。妄念往來於心中。往則妄念止時。而
又或一來。本性未能寂滅故也。梵語阿那含。此云
不來。不來欲界。亦名出欲。外無欲境。內無欲心。謂
巳斷欲界思惑也。梵語阿羅漢。此云離欲。其心巳
證無為之體。諸漏巳盡。自無生滅果。如樹之結果。
謂到此地位道者。得無相之理。非徒果也。
又須
陀洹果者。煩惱不生。決定不入地獄異類。是名初
果。如果之初生者也。斯陀含果者。色身只一次往
來天上人間。如果之方碩者也。阿那含果者。欲習
永盡。決定不來欲界受生。如果之將熟者也。阿羅
漢心境俱空。內外常寂。法實無有。豈作得道念。如
果之巳熟者也。梵語三昧。此云正定。亦云正覺。樂
受也。梵語阿蘭那。此云無諍。萌於心曰念。見於事
曰行。謂其無人我見。而不起諍行也。實無所行者。
本性空寂。隨緣赴感。而實無行之之心也。
【講】佛問須菩提曰。須陀洹作箇念頭。自謂我必得
此果不須。菩提知其不然。乃曰。須陀洹不萌得果
之心何也。蓋彼巳超乎凡見。心趨無相之理。得與
聖人之流。而無所入。於聖域之想。惟克制其欲。不
入六塵境界。須陀洹之所以得名者。其在是歟。佛
又問曰。斯陀含作箇念頭。自謂我必得此果不。須
菩提即不然之云。斯陀含心。巳造到至靜之地。但
目覩諸境。未能不動此心。還有一生一滅。而無第
二生滅。前念方著。後念即覺。不久于人欲。雖往來
于人間天上。名一往來。而實無往來也。是斯陀含
之所由名歟。佛又問曰。阿那含作箇念頭。自謂我
必得此果不。須菩提即不然之云。阿那含心空欲
念。巳斷塵界思惑。外不見有可欲之境。不來欲界
受生。名為不來矣。夫曰不來。是此心尚未融化。猶
有強制之勞。而其實無不來之迹。蓋不惟六根清
浮。且見得六塵本空。此巳造到佳境矣。非阿那含
之謂乎。佛又問曰。阿羅漢作箇念頭。自謂我得這
箇道不。須菩提知其不然。即不之曰。阿羅漢亦是
假名。佛法本空。實無有法名阿羅漢也。設若阿羅
漢。作得道之念。是所得心猶未除。即著我人等四
相矣。豈足稱阿羅漢哉。須菩提又拈出平日所得
佛說。而證之曰。世尊佛昔日曾說。我須菩提。一念
不生。諸法無諍。得此三昧。諸弟子中。許我為第一。
必定是我脫盡人。欲方許我為離欲阿羅漢。世尊
雖許我為離欲阿羅漢。我則不作是念。我是離欲
阿羅漢。又恐大眾不知去所得心故。呼世尊詳言
曰。我若作此念。而必欲得阿羅漢道。則又生一妄
想。安得六欲頓空。世尊即不於大弟子中。說我須
菩提是好樂寂靜之人。有是無諍之行也。以須菩
提外雖有所行。而中實無有所行之心。方纔名我
須菩提為樂阿蘭那行也。】
* ○莊嚴淨土分第十
(分為三節。莊嚴者。盛飾也。淨土者。清淨世界。即佛國土也。此
在境上。說心地清淨。成就莊嚴。心地不清。去佛土還。諸菩薩於自性中。湛然清淨。心無係累。自有莊嚴境
界。此在心上說佛土。由心建立故。菩薩事心下事土。成就莊嚴。心而土自無不淨。兼此三義方全)。
「佛告須菩提於意云何(至)於法實無所得。」
【【註】如來。佛自謂。昔前也。然燈佛。即定光佛。其佛生
時。身光如燈。故名然燈。乃釋迦佛授記之師。有所
得。謂有所得之法也。
【講】佛以諸菩薩。雖聞四果俱無所得之言。而有得
心未除。猶疑佛法非無。執於有法可住。故告須菩
提曰。於汝意中云何。我當初於然燈佛處。聞法聽
受。成無上道果。然有得於本師之法不。須菩提答
曰。不也世尊。如來雖在本師處聽法。不過自悟自
修。因師開導。成就無上菩提。其實何曾有法。可得
以為秘授師傳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至)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註】莊嚴以境言。莊。端正裝飾也。嚴。齊整謹飾也。以
心言。真性不亂曰莊。邪妄不入曰嚴。佛土。以境言。
謂佛世界。以心言。指本來心地。謂之佛土者。佛心
不失本來。能全心地。猶之儒家言道。歸之聖人耳。
五行土居中央。出生萬物。心居中道。出生萬法。故
以土喻心。又一世界中。必有一佛設化故。世界亦
云佛土。即非者遣掃之詞。是名者權立之義。或曰。
即非無二解。是名有兩義。一曰。虗有是名耳。一曰。
乃所以名也。宜隨文會之。
剩閒曰。即非是名。義
相呼應。經中用此文法甚多。皆是遣掃權立義用。
即非者。從虗有。是名單用。是名者。從來所以名金
經。以破相顯真為宗。遣掃權立是為正義。解經者。
有以即非。為指實相。如即非身相。謂非身相乃真
相也。是從即字逗斷。將非字連下。作轉指義。是名
作乃。所以名解經中。作是解者亦甚多。是即非亦
有二義也。細體經文。是遣掃為當。蓋即非是破相。
破相正以顯真。妙在不明言。先德云。使人自領會。
方親切耳。解為轉指者。用意太深。說似微妙。反揜
經義。蓋指明道破。如同嚼蠟。下文重重徵詰。皆不
必矣。須知相即無相。直至一合理相分。方明從前
皆是遣掃。未曾點破也。諸菩薩指修行者言。摩訶
薩廣大之稱。應當也。如是二字。指下文所言。無所
住者。不住著在一處。執滯不化也。
【講】佛問須菩提曰。法既無得。於汝意中。畢竟云何。
我思菩薩所住之處。謂之佛土。菩薩於佛土。果有
意作善緣福業。必期相好莊嚴不耶。須菩提深解
佛旨。據理以答曰。如謂菩薩莊嚴佛土者。其說不
然也。世尊。此何以故。蓋菩薩莊嚴佛土。不在外貌
形迹間也。若以七寶宮殿五釆棟宇之類。始為莊
嚴佛土。幻成莊嚴不實。即非莊嚴。是虗名為莊嚴
耳。菩薩豈著意莊嚴佛土哉。佛以須菩提。能領佛
旨。隨順其詞而語之。是故須菩提。菩薩莊嚴。既不
在於外飾。則當內求於心。夫心本清淨也。知誘物
化。而心不清淨矣。乃既知佛法無所得。又知莊嚴
非莊嚴。此無取無著清淨心也。諸學道菩薩。當如
是湛然常虗而不染。寂然常定而不淆。以生清淨
心。不當住在形色上生心。亦不當住在聲香味觸
法上生心。一有所住。便為六塵所縛。妄念旋起。不
能清淨矣。須知清淨心。妙圓周徧。不泥方所。本無
所住也。當於無所住處。而生其心。如明鏡當前。物
來悉照。物去即空。自然心地清淨。不拘方所。斯真
莊嚴也。若佛土世界莊嚴。皆是假果假說幻相耳。
何足計哉。】
「須菩提譬如有人(至)佛說非身是名大身。」
【【註】須彌山王者。以此山在四天下之中。為山之極
大者。故名山王。謂在眾山之中。而為王者也。高廣
三百三十六萬里日月遶山而行。以為晝夜由此
而分。四面為四天下。其上有三十三天。可謂至大
矣。以此喻人身之大。不過假說其詞。如七寶滿三
千大千之類。
【講】佛呼須菩提語之曰。譬如有人焉。其身如須彌
山王。汝意中云何。可以為大不耶。須菩提深悟佛
旨。答言。身如須彌山王誠大矣。然此大身。何以有
是大也。若以色相身言。寧有是大。佛所說者。非色
相之身。是乃名為大身也。】
* ○無為福勝分第十一
(無為法也。福勝言修。無為之法。其福勝於河沙世界之七
寶布施也。蓋持經功德。人已俱利。不假施為。此無為之福。比他有相布施之福。為尤勝矣)。
「須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數(至)而此福德勝前福德。」
【【註】西土有河。名曰恒河。從阿耨池東流出。周迴四
十里。佛多在此說法。故取以為喻。弟子所習見。使
易曉耳。沙等恒河。倒裝文法。謂恒河如沙之多也
【講】佛以眾人所易見者。先設問。須菩提。世間物數。
莫不有多寡。如恒河中所有沙數。其數難量。設使
恒河之數如沙等。于汝之意所云如何。是諸恒河
中之沙數。寧為多不。須菩提答言。甚多。復呼世尊
言。但諸如沙等之恒河。尚且多而無盡數。何況河
中之沙。其為數也。又安有盡哉。佛謂須菩提。我今
以真實之言告汝。若有善男善女。以七寶至重之
物。充滿爾所謂恒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用以布
施與人。所得之福果為多不。須菩提即以甚多答
之。而又呼世尊。以證之意。以如此布施得福。豈有
不多之理。但不知世尊以為何如耳。佛告須菩提
曰。汝以七寶布施者。所得之福。遂為多耶。若有善
男善女。於此經中。乃至四句偈等。信受于心會其
義。堅持于心存其理。則是內見真性。已不為業識
所迷。又能為他人解說。使聽受之。能亦信而不疑。
持而不失。心地開朗。有悟明真性之漸。久之善根
皆熟。可脫輪迴。成無上道。則人已兼益。其福即無
為福也。所受福德。視彼七寶布施者。真勝多矣。】
* ○尊重正教分第十二
(正教即無為法。以此為教。是為正教。佛以菩提法立教。皆
是盡性至命之理。正大無邪之論。人能尊崇而敬重之。明心見性了悟真空。為受持正教。天人皆生敬重)。
「復次須菩提隨說是經(至)即為有佛若尊重弟子。」
【【註】隨說者。不論前後。心無分別。任所在處。不拘凡
聖。見人即隨機化導。而說是經也。當知此處者。謂
說經之處。天者天道。如四天王之類。人者人道。即
世間之人。阿修羅神道。此云非天。以其果報最勝
者。鄰次諸天。雖近享天福。而行非天道也。(修羅有胎卵濕
化四種。化生者。能攝持世界。勢力無畏。與梵王帝釋及四天王爭權。此類嗔性最重。然却能為佛護法。胎
生者。屬人趣。卵生者。屬鬼趣。濕生者。屬畜生趣。大槩以嗔恨心重。托生神道。而果報不同耳)六
道中。不言地獄餓鬼畜生者。以三種為業識昏迷。
苦報障重。不知經理也。塔者藏舍利之地。廟者設
法像之所。皆世人敬佛之地。對文曰讀。背文曰誦。
學居師後曰弟。解從師生曰子。或云以父兄之禮。
事其師故名弟子。
【講】佛復謂須菩提云。有人隨說是經。或半部或一
章。乃至最少。如四句偈等。因文顯義。令諸聽者。除
迷妄心。悟真空理。當知此說經之處。一切世間天
人阿修羅。皆應以華香纓絡幢幡寶盖。恭敬供養。
如佛之塔廟。慇懃瞻禮也。夫隨說者。非全經也。而
感動天人等。恭敬供養巳如是。何況有人于全部
經典。盡能以心受持。以口讀誦。會通其文。研窮其
義。須菩提當知。是盡能之人。深體無相無住之理。
不離當念。真能成就最上而無可加。第一而無可
比。絕無而僅有之法。其當為天人供養。又何如耶。
不特持誦能感動而巳。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即為
有佛。不待外求。經在是佛即在是。而大弟子亦在
是。宛然三寶共居焉。人可不信受奉持也哉。】
* ○如法受持分第十三
(分為二節。如法者。當如般若之法。受持者。承受行持。受
之于佛。持之于己也。前言真空無相。尚未闡明。如何受持。此分明言。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則信受而持
守者有據。所以教當依此法。而受持之也)。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至)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註】微塵。空中飛塵。即紅塵也。積塵成界。析界為塵。
大而世界。小而微塵。皆幻妄不實。故云非微塵非
世界。皆假名也。三十二相。乃佛之正報色身。有三
十二件好處。如眼耳口舌手足。豐滿潤澤。勝妙殊
絕。形體端正。光明映徹。非是愛欲所生。是從三十
二行得。逈異流俗。然凡所有相。皆是虗妄也。
【講】時須菩提。疑情釋盡。又聞所說。受持讀誦。得成
最上之法。歆慕向往。伹未知命名之義。受持之道。
當何如耳。故白于佛。而問曰。世尊所說此經。當以
何義命名。我等弟子。當以何道奉持。佛答。是經名
為金剛般若波羅蜜。蓋智慧如金剛堅利。能斷六
塵煩惱。直至諸佛彼岸。以是名字。汝當奉行而持
守也。至究其所以之故。即我所說般若波羅蜜。亦
非實有般若波羅蜜也。妙明本性。湛若虗空。寂然
無相。惟恐人生斷滅見。不過假此以導眾生持守。
是名為般若波羅蜜也。又恐執著虗名。不悟本性。
如來住世。普度羣迷。到處為人開示。其實般若。乃
無上菩提法心法也。在自本性中。非言語文字所
能了者。故呼須菩提問曰。於汝意中云何。謂如來
設教。有所說法不耶。須菩提答云。如來設教。原是
隨機化導。令人自性自悟。無容外求於法。實無所
說。亦無可說也。佛又呼須菩提言曰。最大者。莫若
世界。最細者。莫若微塵。於汝意所見又云何。試觀
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微塵。處處布滿。果為多不。
須菩提答言。世界固多。微塵更多。甚多世尊。佛因
須菩提甚多之對。恐其泥于有相。又呼而告之。諸
微塵者。原是幻妄之物。如見雨則為泥。遇火則欲
灰。本無定體。如來說非實有微塵也。是虗名微塵
而巳。若人識得非真。則太虗澄徹。所謂在塵離塵
者也。不特微塵假。而世界亦虗。如山之高水之深。
可謂大矣。然山有時而崩。水有時而涸。劫盡必壞。
非真有世界也。是虗名世界而巳。若人識得是假。
則心地朗然。所謂在世離世者也。佛又問須菩提。
世界微塵。俱屬幻妄。汝巳知之。至如來色身有三
十二相。為人所不能及。不知。汝意云何。凡欲見如
來者。果可以此三十二相見如來不。須菩提答言。
三十二相。佛之色身也。若以相為可見如來。不也
世尊。不可以相見如來者。此何以故。蓋如來說三
十二相者。雖勝妙殊絕。不過色身耳。非真相也。是
名三十二相假名也。未有終不壞者。豈可以相見
如來乎。】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至)為他人說其福甚多。」
【【註】七寶布施。外財也。身命布施。內財也。外財易。內
財難。身命而至恒沙之多。難之難矣。然不脫有漏
之因。未明本性。若受持經偈。直趣菩提。為人解說。
使知各人自性。俱有般若波羅蜜法。則視捨身布
施之福。豈不甚多哉。
【講】佛又語須菩提曰。世間所重者。莫過於身命。若
有善男善女。以恒河沙等身命之多。不惜而以布
施。凡可以利天下者。無不為矣。其所獲福。視寶施
之福尤勝。但不明本性時。有為頑福耳。若復有人。
于此經中。乃至四句偈等。受持于已而不失。教誨
于人而不倦。則自悟悟人。人已兼利。獲福無量。較
彼捨身布施者。不更多乎。此金剛般若波羅蜜法。
所當奉持者也。】
* ○離相寂滅分第十四
(分為四節。此分是說佛之寂滅真性。乃真相之。離相者。
離有為相。寂滅者。不住相不生心也。若人能離却諸相。則心無所住。而一切妄念息皆不生。直下頓空。即
證金剛般若無上菩提。返歸寂滅矣)。
「爾時須菩提聞說是經(至)是名第一波羅蜜。」
【【註】深解者。大徹悟也。義趣。義理旨趣。義乃名中之
義。趣則義之指歸處也。涕淚皆自目出如雨滴曰
涕。如水流曰淚。有聲無淚曰悲。無聲有淚曰泣。慧
眼智慧眼也。是經者。文字般若也。實相者。實相般
若也。生實相般若現前。即顯自性也。凡所有相。皆
是虗妄。則真空自性。為實相矣。道修曰功。見性曰
德。心不疑曰信。悟禮義曰解。領納曰受。堅守曰持。
如是如是者。謂言當于理。而印可之也。驚者疑其
言之過。怖者恐其道之高。畏者懼其行之難。波羅
蜜有六種。一布施。二持戒。三忍辱。四精進。五禪定。
六智慧。疏鈔以第一即布施。然六祖云。摩訶般若
波羅蜜。最尊最上最第一。斷乎以般若為第一也
【講】當時須菩提。一向在實相上用心。所以法見未
忘。聞佛說是經名。方知實相。即是非相。凡聖情盡。
人法雙忘。一切相離。無非是佛境界。心中深悟解。
得此義之趣。自傷得聞此經之晚。乃涕淚悲泣。而
白佛言。世間所少有者。我世尊也。今日說此深奧
經典。我從昔來。巳證四果。所得智慧眼。善能聆悟。
未曾得聞如是之經。何幸今日。聞所未聞耶。世尊。
我聞而信。不待言矣。伹恐能信者少耳。若復有人。
得聞是經。信心清淨。發一念篤信之心。其心純是
天真。毫無欲塵所染。便是清淨。般若慧光。從文字
般若即悟。自悟實相般若。而真實不虗之相。從此
生矣。當知是人現前。巳能成就第一希有功德。而
非尋常之功德也。蓋這箇得聞。便是聞慧清淨。這
箇信心。便是思慧清淨。這箇實相。便是修慧清淨。
皆自心功德。即諸佛之所修為。故云第一希有也。
然雖生實相。不外無生。所謂實相者。不可執以為
相。本無形迹。即是非相。若說無相。恐成斷滅。故如
來說名實相。亦是假名耳。世尊如是經法。最難信
解。如我輩親見如來。得聞此經。信其言之實。解其
理之妙。聽受而持守之。不為難事。若至將來末世
後五百歲。去聖時遠。五濁惡世。魔強法弱之際。其
時倘有眾生。得聞是經。亦能信解受持。是人真第
一等人。而不可多得者。此人何故不多得也。以其
信解。能悟真空。巳無人我四相。而得人空。所以能
無四相者何也。以解我等四相。即是非相。人我兩
忘。眾壽盡泯。原無有法可得。而證法空。此又何以
故。不惟但解法空。而又解得一切俱空之非相。大
凡眾生。不能同佛。為六塵染著。拘拘形相故耳。若
離一切諸相。其心空寂。無異諸佛覺地。即與諸佛
齊名可也。寧非第一希有也。此正當機深解義趣
處故。佛為之印可曰。如是如是。謂其言當于理。而
深契佛意也。且不惟信解受持。為第一希有也。若
復有人。但得聞是經。而不驚疑其言之過。不恐怖
其道之高。不畏懼其行之難。此人亦甚為希有。何
以故。此雖信有淺深。而信佛說之第一波羅蜜則
同也。然如來所說第一波羅蜜。豈真有第一波羅
蜜哉。順俗諦故。說第一波羅蜜。順真諦即非第一
波羅蜜。順中道第一義諦。是名第一波羅蜜。而聞
之不驚怖畏者。豈不同謂之希有耶。】
「須菩提忍辱波羅蜜(至)又說一切眾生即非眾生。」
【【註】羞自外至者為辱。忍謂不起恨心。以亂真性也。
昔往昔也。為猶被也。梵語歌利。華言極惡。割剝也。
截斷也。支四體也。解散也。瞋氣盛也。恨怨甚也。五
百世。指前世而言。忍辱則無恨。無恨則無苦。無苦
則有樂。故曰仙人。則無苦而有樂矣。
【講】佛告須菩提云。世間萬事。莫妙于忍。而最難忍
者。莫過于辱。凡有橫逆之事。辱境之來。怡然處之。
不起瞋恨。以亂本性。則心同太虗。即到覺地。此忍
辱波羅蜜也。然本性真空無相。果能妄怒不行。絕
不留含忍之意。則外不見其有辱。內不見其能忍。
渾然兩忘。此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是名忍辱波
羅蜜也。此何以故。須菩提。如我往昔因中。被歌利
王割截身體。辱亦至矣。我于爾時。心如虗空。不起
四相。不見割截者是我。割截我者是人。割截之人
是眾生。被割截之我是壽者。此何故而能然也。我
于往昔。節節支解時。巳辱之極。勢若難忍。設有四
相。必生瞋恨之心。不能順受矣。又何以為忍辱乎。
然此特一世事耳。須菩提。我又念過去。于五百世
前。曾作忍辱仙人。修忍辱行。於爾時所處之世。亦
無我人等四相。此所以久修忍辱行。而視忍辱為
常直。忍無所忍耳。甚矣相之不可著也。就忍辱推
之。而一切俱應離相。是故須菩提。學道菩薩。欲成
佛道。當離去一切形相。湛然中虗。發無上正等正
覺之心。不當住色而生可好之心。不當住于聲香
味觸法。而生可欲之心。當生清淨無所住著心。則
此心真純無欲。圓通無碍。非一切相之所繫縛。乃
為應住。若心於六塵上。一有所住。便生妄想。不能
離相。則非菩薩所應住矣。又即一切之中。摘出布
施言之。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著色相布施。一
菩薩不為自身五欲快樂。而行布施。但為利益一
切眾生故。應如是不住色相布施。若布施住色相。
見有可施之物。所施之人。行施之我。是不離一切
相。啟眾生以著相之心。豈菩薩利益眾生。而欲同
登彼岸之心乎。所以如來。常說一切諸相。總是幻
有。于真性中。本來無相。非真相也。又說一切眾生
者。以心有四相。迷而不悟。故為眾生。若使妄念咸
消。人我一體。即非眾生矣。相與眾生本無住。而心
又何可有住耶。】
「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至)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虗。」
【【註】真則不偽。實則不虗。如必當理。誑欺誑也。異怪
異也。始終一致。亦曰不異。
【講】佛告須菩提。如來以前所說。或明我空。顯般若
之深。或明法空。顯般若之甚深。是真切語者。是誠
實語者。是如理而語。非幻妄不常者。是實心慈悲。
不為欺誑之語者。是至庸至一。不為變易怪異之
語者。總是說無上菩提。欲人了悟佛法。須菩提。如
來所說。乃如來所得。虗則著空。實則著有。如來所
得法。將以此法為實耶。本體空寂。無相可得。實而
虗。莫知其所為實也。將以此法為虗耶。妙用無方。
取之不匱。虗而實。莫知其所為虗也。實而非實。虗
而非虗。體用備矣。此法之妙。誠以是哉。】
「須菩提菩薩心住於法(至)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註】住于法者。執著于法。謂非隨機化導。而住法塵
也。布施。法施也。乃教化眾生之謂。當來世。猶云將
來後世也。指如來滅後像法末世言。
【講】佛語須菩提。我謂布施者。有財施言法施。法施
教化眾生。使皆成佛也。然雖曰法施。凡所說之法。
總是隨人迷悟淺深。迎機化導。使悟本性。皆是假
設。故菩薩心行布施。亦不當住法。若心住於法。而
行布施。法亦是塵。遮蔽真空性體。障起無明貪愛。
四相未除。如人入暗室之中。昏黑一無所見矣。若
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則無法塵障蔽真性。洞
達無礙。遇眾生施教。如人本有眼目。又當皎日之
照。黑白分明。毫無隱匿。悉見種種形色矣。此所以
貴心無住法也。當知是經。但詮無住之法。使眾生
明真如本性。了悟自性中。莫大之功用德行。却無
定法可求。亦無定法可執。實為希有。無人不當受
持。非夙世種善根者。未易值遇。現在不消說得。須
菩提。當來之世。若有善男善女。能于此經。受持讀
誦。深信無相無住之理。不徒為口耳之學。一一究
明其義。而心悟真空之妙。是人即為如來以佛智
慧眼照鑒之。盡知盡見。普加覆護是等之人。皆得
成就無量無邊見性功德。周法界而無方。自悟悟
人。普度羣生。歷萬劫而常在。覺徧一時。連于後世。
其為功德。豈有限量邊岸哉。】
* ○持經功德分第十五
(分為二節。受持此經者。即能成就無量無邊功德。持兼
行持誦持功德。不離自性。兼自覺覺他言)。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至)受持讀誦為人解說。」
【【註】初日分。謂早晨。中日分。謂日午。後日分。謂晚間。
分時分也。等者數相比也。
【講】佛語須菩提。設有善男善女。於初日分。以恒河
沙等身命之多。方便布施。及日中時分。亦復如是。
至日晚時分。又復如是。一日之間。三度捨身。至于
百千萬億劫數。皆以身施。可云勤且多難且久矣。
其獲福報應亦無量。然所獲者。止是世間有為之
福。未能離乎煩惱。而終有盡也。若復有人聞此經
典。即信于心。隨順其說。而不違逆。此為善入福慧。
當受出世間福。其福巳勝彼世間捨身之福。何況
書寫以流通其章句。受持而身行其法。讀誦而尋
繹其文。解悟其理。又以是經廣為解說其義。使人
聞經信解。力行不倦。則非徒自明已性。且教人各
明其性。其福德又安有量哉。】
「須菩提以要言之(至)以諸華香而散其處。」
【【註】要簡要也。思心思也。議言議也。稱秤稱。量器量。
功以進修言。德以全理言。乘者車乘也。取行載義。
發者發起也。大乘菩薩乘也。最上乘佛乘也。背負
曰荷。在肩曰擔。樂喜好也。小法。小乘法也。在在處
處。言其所在之處不一也。
【講】佛告須菩提。舉要言之。是經顯真空法性。明無
相真宗。此般若經法。有不可以心思測度。不可以
言論擬議。又不可以如物。而稱量其輕重多少也。
則此經之功德無邊際。雖讚歎。有所不能盡。而如
來其容易說乎。為發大乘心者說。為發最上乘心
者說也。蓋此經有無邊功德。如來說此。不止教人
自修出世成就一已而巳。實使自度度人也。發大
乘者。普載一切眾生。同到彼岸巳。是菩薩地位矣。
然猶未也。發最上乘者。則不止普度眾生將并菩
薩兼載之方。是成佛地位。如來為說之意。其法力
廣大如此。而能承任者亦難矣。若有人。能受持讀
誦。既以成已。廣為人說。又能成人。人已兼成。功德
無量。如來于此一一。悉知悉見。是人成就此經所
具功德。等無有異。如是人等。其力量之大。信堪荷
擔如來無上正等正覺之法無難也。此何以故。蓋
持說是經者。皆能發大乘最上乘心。而法亦能任
其大矣。若喜樂小乘法者。只知有已。不知有人。便
是著我人眾生壽者之四見。惑於幻相。未悟真空。
即於此經無相妙義。毫無領略。于已不能聽受讀
誦。于人不能解說開導。是將不可思議功德。而輕
棄之。豈能承任無上菩提。故佛不為彼說。非有所
偏也。當知此經永為萬世不刊之典。須菩提。但隨
經所在之處。一切世間。天道人道阿修羅道。所當
供養者也。當知此經所在之處。即為如來真身舍
利寶塔。皆應起恭敬之心。作禮而五體投地。圍繞
而大眾歸依。以諸種華香。而散滿其處。以為供養
也。】
* ○能淨業障分第十六
(能淨業障。言此經之功德。能消滅能世之罪。業障者。言罪
業之障蔽心光。如帷幔之障蔽人目。不目天日也。經力固能淨障。須要受持。能淨其心。斯真受持。若以清
淨心受持讀誦此經。先世罪業安有不消。先世且消。而況現在者乎)。
「復次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至)果報亦不可思議。」
【【註】惡道猶惡境。極言之則三惡道也。先世即前生。
梵語阿僧祇。猶云無盡數。那由他猶云一萬萬。劫
者世也。值遇也。十萬曰億。總極言其多。承事。順承
奉事也。具說者盡說也。狐是狐狸。其性多疑。故人
之多疑不決者。曰狐疑。功有所成曰果。理有所驗
曰報。非止今生。後世果報之說也。
【講】弟子復編次。佛語須菩提曰。人能持經。不惟成
就無邊功德。并可消宿世業障。若有善男善女。能
受持讀誦此經。真可敬重者也。而反為人所輕。真
可尊貴者也。而反為人所賤。其故何哉。蓋必是人。
先世未聞經時。執泥四相。染著六塵。造有罪孽。當
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准抵得先世罪孽。即盡
為消滅矣。既免惡報。真性亦開。是能除妄歸真。當
得無上菩提之正果。而持經功德。為何如哉。須菩
提。持經功德。即成無上菩提。此非妄言也。試以我
證之。我思過去無盡數萬劫。在然燈佛前。得遇八
百四千萬億無數諸佛。悉皆供養。而不敢怠。承事
而不敢違。無空過一處。而不供養者。是我歷事諸
佛之多如此。若復有人。於後來末法之世。能受持
讀誦此經。其所得功德。以較我供養諸佛之功德。
我百分尚不及其一分。直推到千萬億分。乃至算
數之多。譬喻之廣。亦不能及也。蓋供佛止求福報。
而持經則圓明本心。永脫輪迴。是豈所能較量也
哉。持經功德。勝於供佛功德。世人應信我言矣。然
而猶未也。須菩提。若善男善女。於後來末法之世。
有能受持讀誦。所得無量功德。我若盡言其詳。或
有鈍根小智之人。聞之反生疑畏之心。狂而無定
持。亂而無定見。輾轉狐疑。而不能信。所以我尚未
盡說耳。當知此經之義。深遠難測。乃真空無相。最
上乘法。不可以心思言議。而窮其蘊也。至於受持
讀誦。先世之罪業減消。無量之功德難及。而其所
得果報。又豈可以心思言議也哉。】
金剛經正解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