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正解
金剛經正解
之。既滅度一切眾生巳。則智慧觀照。息妄還真一
切眾生。原非本性中所有。而我心中。一念不起。同
歸寂滅。無有一眾生。實是我滅度之者。此何以故。
蓋學道菩薩。一留度生之心。而不化。則四相未除。
妄想現前迷惑本性。即非菩薩矣。所以然者何也。
不惟度生非實。即發心亦非實法。求發心之我尚
不可得。況度生之我耶。菩薩以發菩提心。得名心
本空寂。其發菩提心。不過自悟自修自度度人。實
無有法得發此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可知發
心是因眾生。而名無法發心乃真實義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至)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
【【註】如來佛自謂也。授付也。記誌也。佛以心印相傳
曰授記。梵語釋迦。此云能仁。謂心性純全。含容一
切也。梵語牟尼。此云寂默。謂心體本寂。動靜不遷
也。寂默為體。即是如。能仁為用。即為來。先釋迦而
後牟尼者。攝用以歸體也。先如而後來者。從體以
起用也。總是一箇真性加號。則為釋迦牟尼通稱。
則為如來。又為佛。佛者大覺也。不從形相言也。形
相佛因設化眾生隨緣應迹耳。應化事詳首卷。
【講】佛呼須菩提反問云。汝聞我說實無有法發菩
提心者。於汝意中云何。若菩提心有法可得。則如
來宜先得之矣。昔日如來。為菩薩時。於然燈佛所。
可曾有法得菩提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如我解
佛所說。實無有法發菩提心之義。則知佛於然燈
佛所。無有法得無上菩提也。蓋佛於本師處。乃自
性自悟。非有秘密之法傳授。而得佛深契。須菩提
之言。故重許之云。如是如是。須菩提。果是實無有
法如來得無上菩提也。若使有法而如來得無上
菩提者。然燈佛當舉法以傳於我。則不與我止授
記云。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為釋迦牟尼。以實無
有法。而得無上菩提。是故然燈佛。與我授記。因作
是言。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此外更無
付囑也。】
「何以故如來者即諸法如義(至)為非大身是名大身。」
【【註】如來者。真性之稱。遍虗空法界。而常自如隨所
感而應現。是如來即諸法如義之謂。諸眾也。法者
處事之方。如義者謂真性本來自如。其見之於諸
法者。皆自然而然。來為應迹。去無留滯。如如不動
之義也。
於是中者。謂菩提體中。即真性中也。
【講】此顯法身不屬因果也。佛恐須菩提執定如來
是有修有得。未達法身不屬因果。既以無所得破
之矣。猶恐未悟故。直示之曰。何故言菩提無所得
耶。以如來者非有相之稱。乃是諸法常體如如之
義耳。若有人。不知如來是諸法中之真如義。而言
別有法名如來。得此無上菩提。須菩提。實無有法
佛得無上菩提。蓋佛自得之。非有法以得之也。故
如來所得無上菩提。其於是中。一法不立。無相可
求。不可認以為實。無法不備。為諸相之體。不可認
以為虗。唯是無實無虗之故。如來所說一切法。皆
是不著四相。不染六塵。發明真性之理。用以修行。
而成佛之法也。法豈可廢哉。然法固不可廢。而亦
不可執也。即所言一切法者。不過指示迷途。除去
四相。假此以修行。若真性既悟。能自得之。法亦何
有。即非一切法。是虗名一切法耳。非真性中所有
也。須菩提。所言一切法者。有而非實有。譬如人身
長大。人身雖長且大。果真為長大乎。須菩提。深契
佛旨。答云。如來說人身長大者。不過形軀色相。一
時假合。即非真實大身。是虗名為大身而巳。知大
身非身。則知諸法非法。】
「須菩提菩薩亦如是(至)如來說名真是菩薩。」
【【註】梵語菩薩。此云覺眾生。亦如是者。指上文而言
亦如大身之不實也。作是言者。指下文而言。謂我
滅度眾生也。我當莊嚴佛土。此佛土謂佛剎。上如
來說莊嚴佛土。此謂佛之心土。通達者。見得十分
透徹也。無我者。無有我見也。法理也。真菩薩謂造
到無我地位。即正等正覺。故云真也。
【講】佛說大身不為真實固矣。然不獨大身也。須菩
提。菩薩之名。為覺眾生者。其不實亦如是也。蓋真
性中。本無眾生。祇因業緣現相。由我相立。而成四
相。則眾生並從業緣中現。反之真性。了無可見。若
菩薩自言。我當滅度無量眾生。則是有心除滅。分
別眾生。我相未離。而反自增障。即不得名為菩薩
矣。此何以故。菩薩雖以佛法滅度眾生得名。伹真
性中。惟無上菩提。本無眾生可度。又何有背可據
實無有法滅度眾生。以名為菩薩也。是故佛所說
一切法。不過隨機順應。開導眾生。以悟本性。豈有
法相之見哉。無我人眾生壽者之四相矣。不特法
無相見也。夫上求佛果。下化眾生。皆菩薩事也。既
求佛果。則當嚴佛土矣。然嚴土亦非實法也。若菩
薩自言。我當以七寶五釆。莊飾嚴整佛之剎土。是
著於有相。豈足名為菩薩。何以故。如來所說莊嚴
佛土者。非為外貌粉飾。乃即心佛土也。心土無相。
本來清淨。云何莊嚴菩薩。六塵不染。清淨長存。不
作莊嚴相。非莊嚴中。有妙莊嚴焉。是則名為莊嚴
也度生嚴土。皆非實有。此真無我法也。我前言無
上菩提。其說雖多。總是無我之法。夫法界本空。一
有我便著形迹。人與眾生壽者。緣我而有勢。必執
其有法有滅度有莊嚴。何得名為菩薩乎。若菩薩
通達無我法者。我尚無有。何更有法。人法兩空。湛
然清淨。此如來說。名真是菩薩矣。】
* ○一體同觀分第十八
(佛具五眼。體非實有。惟常在真心。虗靈不昧。眼雖分五。照
共一心。所謂萬法歸一。更無異觀。非眾生種種諸心。妄見所及)。
(宋徵與曰。若有妄心。即有妄見。諸相成
沙三際為限。五眼不通。若無妄心。則無三際可得。五眼一時開明。非諸沙相所能隔。故曰一體同觀)。
「須菩提於意云何(至)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
【【註】五眼者。以形論則為眼目。以理論則為心竅。眼
通于心。凡人皆有曰與佛無異。但因四相六塵遮
蔽。只有肉眼而巳。佛有五眼。乃常住真心寂照。非
過去未來現在妄心之觀見也。
肉眼以形相言。
天眼以諸天言。慧眼以智慧言。法眼以了諸法言。
佛眼以佛知見言。眼以囑照為義。五眼非實有五
眼也。約所見以為眼耳。
如是世尊如是者。應承
之辭。有如是沙等恒河。言恒河之多。如一恒河沙
之多。佛世界又如眾恒河。沙之多。爾所指言恒河
沙數之世界。若干若如也。于數也。猶言許多種心。
謂眾生種種心也。
過去心巳滅。現在心不住。未
來心未生。故皆不可得。此指生滅妄心。即若干種
心之心也。
【講】前說不見彼是眾生。不見我為菩薩。不見淨佛
國土如是。則不見諸法。名為如來。將疑如來為無
所知見者耶。然而如來具足五眼。豈果無所見耶。
故問須菩提曰。人目中有。清淨眼根。能見形色者
為肉眼。如來有否。答曰。如來雖不局於肉眼。而亦
有肉眼也。又問。諸天能作觀行。見世界中所有者。
謂之天眼。如來有否。答曰。如來雖不囿于天眼。而
亦有天眼也。又問。以根本智。證真空理。謂之慧眼。
二乘有之。如來有否。答曰。如來雖不同於二乘。而
亦有慧眼也。又問以差別智。明一切法。謂之法眼。
菩薩有之。如來有否。答曰。如來雖不等於菩薩。而
亦有法眼也。又問諸佛覺性圓滿。見光周徧。謂之
佛眼。如來有否。答曰。如來與諸佛同體。寂照自如。
了無障礙。如來有佛眼也。疊舉五眼為問。須菩提
皆以有是眼答。如來既具能見之眼。即具能知之
智。故佛又以河沙為問。更舉河沙之多。以數佛之
世界。果多不乎。須菩提亦以甚多答之。佛告須菩
提。恒河沙等之恒河沙。一沙一世界國土中。所有
眾生。各具一心。則其心有若干種。如來以清淨五
眼。皆盡見而知之。所以悉知者。是何緣故。如來所
說眾生諸心。總從六塵影現。皆識神顛倒之妄心。
非真實常住之本心。是虗名為心耳。所以說非心
者何也。須菩提。汝試觀既事之後。則為過去心。當
時則有。事過便無。可能常留。而不滅乎。不可得也。
過事之際。則為現在心。忽然著想。究竟成虗。可能
實守。而不變乎。不可得也。未事之時。則為未來心。
時事未臨。于何懸擬。可能豫設。而不失乎。不可得
也。如來悉知者。知此不可得之心而巳。三際覓心
了不可得。識得他不可得處。故知諸心皆為非心。
是名為心。然則如來。豈冥然一無所見乎。正以五
眼。圓明洞見。到諸心非心。是以能一法不存法法。
歸於無我耳。可見如來具足五眼。原無能見所見。
而智眼亦歸無我也。
剩閒曰。三心不可得。佛只
申明。得皆為非心。是名為心。二語如何。是真心不
曾說破。講者只好隨佛言。繳明上文。於言外略為
指示數語。補明真心之意。歸到一體同觀。乃為經
文正義。若急於欲明真心。於上文是名為心。有作
指點真心。於三不可得。下從佛口中添出。是名真
心。以繳上是名為心。語意雖似深妙。與上下文勢
欠合故。以皆為非心。是名為心。一直說下。不點破
真心者。為正解也。】
* ○法界通化分第十九
(佛身充法界。通達化無邊法界佛世界也。世界由心建立。
心為萬化所從出。佛心能悟實性法身充滿法界。則變通莫測。神化無方。其福德之多。無有窮盡矣)。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有人滿(至)如來說得福德多。」
【【註】因依也。藤蘿附木而生曰緣。因緣者。因其布施
之功。而緣之。以得福德也。
福德有實者。取相也。
福德無故。離相也。是人指以世界實施之人。取相
之福德。雖甚多。而非實離相之福。雖似無而實有。
故足言多。前云甚多。以俗見言之。即以甚多者。為
不多以佛見言之也。
【講】七寶布施。佛以屢言之。而此復說者。以上文言。
眾生心虗妄不可得。如是則福德依心而成。亦是
虗妄六度萬行。俱非實法修福。又何益耶。故再發
明無住相施之福德。以見因緣修福不可廢。但施
相之不可不離也。因問須菩提曰。若有人。以滿三
千大千世界之七寶。而為布施。此因眾生心發出
之善行也。以是布施。廣結因緣。得福多不。須菩提
言。果從因生。因從緣就。此人以是布施因緣。得福
甚多也。如來說因緣二字。須菩提巳深領此意。但
未發明原故。所以又呼須菩提而言曰。所云福德
多者。若以福德為有實。則妄識住相。取著能所。有
違于本來空寂無為之體。即成顛倒心。如來說是
有漏福德。其報有限。不足為多也。若以真智行慈。
隨緣布施。能離于相。不見福德為實。有順於本來
空寂無為之體。即非顛倒心。此乃無為淨福。等如
虗空。所以如來。說得福德多耳。然則妄心住相之
福。不當修智慧。離相之福。不當不修耶。福德無故
福德多。則福德仍歸無我。修福原不礙菩提也。】
* ○離色離相分第二十
(色者顏色。相者形體。離者不著。言求見如來者。離諸色相
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至)即非足是名諸相具足。」
【【註】色身者。三十二相也。諸相者。謂種種變現神通
之相。又不止三十二相矣。具足者。無少欠缺也。色
身主離色言。諸相主離相言。
【講】前言身相非相。諸相非相。須菩提巳知有法身
法相。此承上福德無為福德多。佛恐須菩提。以如
來色身。認為法身故。設問曰。佛可以具足色身見
不。須菩提即解其意。遂答曰。不也世尊。覺性虗空。
非形所囿。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何以故。如來
所說。具足色身。乃是幻化應身。非真有具足色身
也。是名為具足色身耳。而可以色身見如來也哉。
佛又問須菩提曰。如來變現神通之相。諸相具足。
可以具足諸相見不。須菩提亦答曰。不也世尊。蓋
諸相亦形相耳。雖具足不應以見如來也。何以故。
如來所說。諸相具足。乃外貌應現形相。非真有此
諸相具足也。是名為諸相具足耳。其可以諸相見
如來也哉。】
* ○非說所說分第二十一
(分為二節。無上菩提。乃本來真性此非言語可說
也。如來為覺悟眾生。只得以言語化導。演說般若。要知所說法。正為此非言語可說者。謂不可說恧說也)。
「須菩提汝勿謂如來作是念(至)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註】勿謂莫。作皆禁止辭。言勿謂如來心中。自念云。
我當有所說法度眾。蓋如來隨眾生根器。而覺悟
之。初未嘗有說法之心也。若言有所說法。是不明
說法之旨。與佛意違背。非謗而何。以本性真空。有
何可說。今云說法亦名耳。非實有法可說也。
【講】佛告須菩提曰。汝勿謂。如來有心作此念頭。我
當有所說法。以開示於人。汝切莫作是念。此何以
故。設若有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則是淺見寡識。滯
在言辭之末。違背真空妙諦。即為謗佛。不能解會。
我所說之義故也。又呼須菩提曰。當知所謂說法
者。雖以言顯。猶以悟通。默識心源。非言語能到。無
法可說。是名說法也。蓋無可說而說。名為說法。】
「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至)說非眾生是名眾生。」
【【註】爾時者。當啟問之時。慧智慧以德言。命壽命以
齒言。謂有智慧而高年長老也。人至老耄。則昏聵
者多。須菩提老而得慧眼。年高有德。表稱以動眾。
【講】爾時。具智慧通命源之須菩提。深契佛旨。恐無
說之說。具佛慧者。方能知之。眾生未必知。不知又
安能信。因白佛言。頗有眾生。於未來世。得聞如來
所說無法可說之法。能生實信心。而無疑焉否。佛
語須菩提曰。汝勿慮未來之世。無有信佛法的眾
生。蓋佛與眾生。初非兩類。同具此心。彼為眾生。而
真性原有。非可以眾生目之。彼雖非眾生。而業緣
現在。又非可以不眾生目之。何以故也。眾生於眾
生之中。不能超脫者。以其不悔悟。更新自暴自棄。
遂為眾生耳。若如來所說。人性皆善。有何凡聖之
殊。原非實有眾生。是假名為眾生也。本性自在。安
得聞佛所說。而不生信心哉。】
* ○無法可得分第二十二
(無上菩提。本是真空。我尚非有。何况於法。故曰無法
可得)。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至)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講】須菩提白佛言曰。我佛妄盡覺滿。得此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豈非以萬法俱空。圓明寂照。不俟
外求。正為無所得。乃為真得耶。佛深契須菩提之
問。而重許之言。如是如是。我於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不從外得。乃我之真性也。真性虗空。神凝智
泯。情絕思澄。不可以色相取。不可以言說求。無有
少法可得。止為開導眾生。是以名為阿耨多羅三
藐三菩提。使人知所歸依耳。豈有法可得哉。】
* ○淨心行善分第二十三
(妙性空寂。固無法可得。然欲得無上菩提。又當何所
修耶。必須淨其心。以行諸善事。借此法為入道之門。宗泐曰。淨心行善者。不著一法。于心而行此善法也)。
「復次須菩提是法平等(至)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註】是法即指菩提覺體。無法之法。乃真法也。平等
謂。凡有知者必同體也。無有高下者。非聖具而凡
虧也。在聖不增故曰無高。在凡不減故曰無下。一
切善法。如布施持戒忍辱精進之類是也。
【講】阿難復編次。佛告須菩提曰。是無可說無可得
之菩提法。乃本然之性。原自平等。在眾生不減。在
諸佛不增。無聖無凡。色身則有高下。而真性初無
高下之分。所以名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也。何
以為是名也。以真性中無有我人眾生壽者四相
之妄。但見為平等故。有是名也。平等之法。不從性
外得矣。然豈蓋廢修證哉。倘認本來現成。不假修
行。此又廢法沉空。愚迷不返者也。唯依平等無相
心。修一切六度萬行之善法。則虗巳含真。從此明
心見性。造至覺地。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矣。
此所謂自修自證。真無少法可得者。須菩提。不惟
菩提無法可執。即一切善法。在所當修。而亦不可
執泥。蓋所謂善法者。不過借此以接引眾生。開悟
羣迷耳。及悟菩提善法。何有本性中。原無有此法
也。如來說即非善法。是名善法。法非實有。而可執
泥也哉。菩提之無少法可得也。益明矣。】
* ○福智無比分第二十四
(福即福德。智即智慧住相實施。為人天有漏之因。只
可言福。持經演說。為本性無量之功。不惟有福。兼為有智。此福與智合。等如虗空。無可比方者也)。
「須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註】如是等七寶聚。言七寶所聚之多。等之于須彌
山王之高大也。佛以性中福德。為最上者。皆為世
人妄執因緣。要求福報之厚故。隨機逗教。反覆言
之。以破人著相有為妄福。而勉人以修身修性耳
【講】上言善法皆空。恐人又以經文為空談故。以福
德較之。使知自修也。佛告須菩提云。須彌為眾山
之王。可謂高大矣。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諸山。
盡如須彌是高大。而且多也。若有人。積如是七寶。
以成聚。用此布施。福德固為高大而多矣。然自性
若迷。施福享盡。不免墮落。福何可救。于性何益。設
若有人。以此般若波羅蜜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
而有得於心。讀誦而演說其義。則不徒自度。且能
度人。利益無窮。是修自性福德智慧。此七寶布施
之福德。不及比持經福德百分之一。豈止百分之
一。雖千萬億分。乃至算數之多。譬喻之廣。亦不能
及此一分也。人可徒求布施福。而不修性福哉。】
* ○化無所化分第二十五
(化者度眾生也。無所化者。實無眾生得滅度也。蓋佛
雖設法以化眾。然法非強設。眾生本有佛性。原非凡夫。不過。隨其本性而導之。故有化。而歸於無所化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至)即非凡夫是名凡夫。」
【【註】未度曰眾生。度後非眾生。非眾生則無眾生相。
故曰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
如來說有我者。就
對凡夫而言耳。色身本空。我有何在。但凡夫不悟。
妄認色身。以為我耳。
【講】如來度生。現無邊身。說無量法。實實見之行事。
一一圓滿。非菩薩可及。豈可云無滅度乎。殊不知
是法平等。則是眾生。本來寂滅。如來不過因其為
眾生而設法以度之。如來不作度生念。所以能度
生也。故呼須菩提。而告之曰。汝意云何。汝等學道。
諸人勿謂。如來實有是念。我當用法。以化度眾生。
汝等莫作是念可也。此何以故。蓋般若真性。人人
具足。雖如來以法度之。然亦度其所。自有非益。其
所本無化歸無化。實無有眾生。是如來度者。設若
見有眾生。為如來度者。是如來見得我能度化即
為有我人。因我度即為有人。度人離塵。登我法界。
即有眾生。度人生死。不入輪迴。即有壽者。一念不
忘。四相畢具。所謂平等真法界。佛不度眾生者。謂
何而如來豈有此耶。如來既無四相。又何有我乎。
然如來說有我者。是對眾生而言。即非實有我也。
而凡夫之人。錯認幻相。以為有我。蓋未能見性。所
以我相未忘也。佛又恐人分別凡夫。復呼須菩提
言。凡夫者似與如來異。若論本性。真空自在。苟能
了悟。隨入菩提故。如來說即非凡夫。是假名為凡
夫耳。然則如來凡夫一而巳矣。又豈有能度之如
來。可度之眾生也哉。】
* ○法身非相分第二十六
(如來清淨法身。乃從本性表出。即是真空。非屬相貌。
無相可求者也。須心悟始得。不可以色相見。蓋色相總屬幻有所見。亦非真實故。曰法身非相)。
「須菩提於意云何(至)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
【【註】轉輪聖王。是為四天正統攝四大部洲。正五九
月照南閻浮提。二六十月照西瞿耶尼。三七十一
月照北鬱單越。四八十二月照東佛婆提。常如輪
轉。照察人間善惡。以治四天下。乃二地菩薩。寄居
金輪王位修行。在天人道中。未出三界。以業報福
德。亦具三十二相。是業力所成也。
觀與見不同。
見者觀體之謂。觀者應作如是觀之觀。以心觀也
【講】前分既言如來無我。無我則無相矣。佛恐眾生
執相之見未除故。復問須菩提曰。如來容貌端莊。
具足三十二相。汝之意云何。果可以三十二相觀
如來不。須菩提順佛言而隨答之曰。如是如是。蓋
認作以相觀如來。徵問須菩提也。如來不可以相
見。可以相觀。因此有相。以觀無相之妙。未嘗不可。
此答在須菩提不為錯。正是他深解進步處。但非
佛發問意。令初發心人聞之。不知由無相方能現
相。但見於相。昧於無相。未免執相以觀如來。誤入
邪道故。佛轉詰以曉之曰。設若如來。可以三十二
相觀之。則轉輪聖王。管四天下。周流不巳。以福業
多端。亦具三十二相。興如來相似。是轉輪聖王。即
當為如來矣。須菩提深悟佛意。即應之曰。以我解
佛所說義。自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也。】
「爾時世尊而說偈言至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註】偈者發言成句。又四句為一偈也。色顏色。見親
覩也。音言音。聲聲氣。求索也。我者佛自謂。此指法
身真常清淨之我。亦對人而言我也。邪道者。聲色
乃是幻妄。惟真性方為正覺。如來謂真性法身也
【講】爾時世尊。印證解義而說為偈言曰。如來之我
本無色可見。無聲可求。若人以色見聲求。心遊性
外。墮于識境。是人所行。名入邪道。決不能見如來
矣。蓋求我於聲色。是以如來為有相也。欲見如來
者。豈可以三十二相為哉。】
* ○無斷無滅分第二七
(前分。既言不可以色見聲求。恐人疑如來斷絕諸法。
消滅形相不知真空妙體。無斷滅相故。此分又發明之。蓋我以不可斷滅。一切諸法。起箇著無見也)。
「須菩提汝若作是念至於法不說斷滅相。」
【【註】具足相。即前言具足諸相也。說諸法斷滅者。斷
者不續。滅者不生。妙性本空。如明鏡纖塵不翳。任
萬形之自起自滅。而鏡之明體。寂照如如。未嘗斷
滅。若作是念。如鏡先自著翳。則光拚而有斷滅相
矣。此蓋我言求菩提者。不可念著于無。非謂如來
不以具足相得菩提為非也。
【講】承上文言。須菩提汝。雖知如來。不可以相見矣。
設若作是念。謂如來不用具足色相之故。得此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將必舍去色相。別生見解。汝
切莫作是念。而謂如來無形相無聲色。遂不以具
足色相之故。而得此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也。
佛又告之曰。汝若作是念云。諸相皆無。纔發此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是說度人諸法。一切皆斷
滅矣。如來雖脫塵緣。圓通無相。神化無方。而隨緣
順應。原非斷滅者。法如斷滅。則心性何由發明。而
真如亦幾乎熄矣。汝切莫作是念也。此何以故。凡
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必依諸法。以為修
行之路。不得說法。俱捐生斷滅相也。】
* ○不受不貪分第二十八
(菩薩所作福德。皆般若真空。直超彼岸。豈比世間布
施之福德。受而貪之也哉。曰不受者。一塵不染。縱有向何處著。曰不貪者。心等虗空。欲愛從何處生也)。
「須菩提若菩薩以滿恒河沙等(至)是故說不受福德。」
【【註】我者私已之心也。成者成就也。前於六波羅蜜
中。揭出忍辱波羅蜜為言。可見忍之義大矣哉。人
於一切萬事。執著一箇我心。就有四相。於六塵上
見其可愛而受之。見其可欲而貪之。便不能忍耐。
以降伏其心。而於菩提遠矣。
按。大般若經有安
受忍。有觀察忍。修此二忍。便得無生法忍。此處知
字是觀察忍。成字是安受忍。知一切法無我得成
於忍。便是無生法忍。
【講】前分既言不著聲色相。不著斷滅相。真通達無
我法矣。佛故呼須菩提而言曰。設若菩薩以滿恒
河沙等世界之七寶。持用布施。可謂多而獲福勝
矣。然未免有貪受之心。非自性功德也。若復有人。
深知一切諸法。從心而生。湛若太虗。不住不著。都
是平等。無有我相。雖以法施普度。而不自有其能
得。以成就容忍之念。則此菩薩無我之功德。勝前
菩薩寶施所得之功德矣。然所以勝之者。何以故。
以諸菩薩心。本無我。既有法施功德。無有我施之
心。誰其受之。惟此不受福德。無有邊際。故勝前菩
薩所得功德也。須菩提未解不受之義。而白佛言。
菩薩既如是。而得福德。宜受享矣。云何菩薩。不受
福德也。佛答須菩提。菩薩所作布施福德。俱本真
性無我之法。無有我相。無有能心。本為利益眾生。
不是為自家受用。若起一念受用心。便成貪著。菩
薩修福德。不應起貪著心。是故說不受福德也。】
* ○威儀寂靜分第二十九
(如來行住坐臥。謂之四威儀。寂靜者。言威儀中。真性
寂靜。無去無來如如。不動也)。
(此從威儀中。指出寂靜。見性無染著無生滅。不可認作以威儀為寂靜也)。
「須菩提若有人言(至)亦無所去故名如來。」
【【註】此分三言如來。皆謂真性也。真性無相。若以四
威儀形容之。是人不解佛所說如來之義理也。故
名如來者。言無去無來。乃是如來之實義。名曰如
來者。以是故也。
【講】如來法身。遍虗空法界。無相無所。凡其應現。是
隨眾生業緣而來。其實真性自如。未甞有去來之
迹。人見如來應化威儀。得母謂既非斷滅落空。又
非色相落有。即是可以觀如來乎。是仍在應身上
落想。而不能於法身上洞徹也。故呼須菩提告之
曰。若有人言如來者。若來而應感。若去而入寂。若
坐而跏趺。若臥而偃息。以此四威儀。遂指名為如
來。則是著於有相。徒覩其形容。而未窺其真性。此
人不能解我所如來之義矣。其解者。何以故。
所謂如來者。不以應化為體。以法性為體。盡法界
一如不動。本無來去止因與眾生同體。發起悲願
度生。無量劫來。遍修諸行。熏成淨業。隨眾生心。應
現救濟。謂其來也。眾生心淨。緣至即現。來無所從。
謂其去也。眾生心垢。感畢即隱。去亦無所。是知法
身真體。絕無來去。故名如來耳。若顯現而成四威
儀。不過為化度眾生現出之迹偈。迹雖有動靜。而
性實無動靜。豈可執是而言如來哉。夫無所從來。
則非有。亦無所去。則非無。有無之見破盡。至是而
色見聲求。諸法滅之疑。徹底消釋矣。】
* ○一合理相分第三十
(宗泐曰。南唐石本新州六祖註本。並作一合相理分。如
來之具足色者相也。真性之無去無來者理也無理則相無所攝。無相則理無所附。必真空之理。與外具
之相。合而為一。則表裏俱融。精粗無二矣)。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至)伹凡夫之人貪著其事。」
【【註】微塵世界。都非實有。悉是假名故。微塵在世界
中。游氣飄揚。任其起滅。世界在太虗中。山河大地。
任其聚散。猶如人身煩惱塵心。皆逐妄而生也。人
人身中。俱有妄想。其微細雜念。猶如世界微塵。然
非本性中物。不過影響虗幻而巳。故云即非是名
也。
一合相者。猶朱子云。氣以成形。而理亦賦之
之意。一者不可分之以為二。合者。不可析之以為
離。謂理與形合。而為一相也。以如來言應化身中
有法身。以凡夫言四大身中有真性。推而言之。大
而天地。小而萬物。有形者。即有理非形。無以顯理。
非理無以現形。皆是一合相。經言一合相。止就人
身言也。世界微塵。先以為喻耳。塵身假合。與塵界
假合無異。塵界為器世界。塵身為有情世界。此以
器世界。列有情世界。故從世界微塵說。到一合相。
儒書云。人身一小天地。即此義也。如來說者。以佛
曾言之也。言即非者。謂無實也。言是名者。謂虗名
也。凡夫業緣中。現如來隨緣應化。名一合相。皆非
實也。其實而無相者。則不可說也。不可說者。以真
性無相不可言說也。相即無相。凡夫不知貪著相。
事相乃無相。真性所現之形迹。凡夫貪戀執著。如
目見色而愛色。耳聞聲而愛聲。泥此色身。誤認為
我。故沉淪六道。無由解脫。此其所以為凡夫也。
【講】上文言無所從來。亦無所去。則知應身全是法
身。不落有無一見。但恐人隨語生解。向有來有去
處。見法身散為應身。便謂如來住於異處。向無來
無去處。見應身攝歸法身。便謂如來住於一處。住
於異處。則見一切法。實有一切法。而法不歸如。事
相不得消亡。住於一處。則實相不能無相。而菩提
有法。智照不得泯絕。彼如來於法界中。隨緣應化。
融通無礙。非於一處住。亦非異處住。故舉世界微
塵不實。喻法身應化非一非異。而結歸一合相以
明之。佛告須菩提曰。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
大千。世界碎分為微塵。於汝意云何。是微塵眾。寧
為多不。須菩提悟而言曰。若以世界。分而為微塵。
甚多世尊。所以說者其義何耶。若是微塵聚而成
眾果為實有者。人皆知之。何須佛說。佛即不說是
微塵眾也。所以說者何。碎界為塵。妄塵幻聚。世人
不知。故須佛說。佛所說微塵眾。即非實有微塵眾。
是虗名為微塵眾耳。須菩提又呼世尊而言。不獨
微塵非實。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皆由塵聚幻
成。至劫數盡時。亦有變壞。比所以虗而不實。即非
世界。是虗名為世界也。何以故。若以世界為實有
者。世界凝合眾塵而成。即是一合相。而可執為實
有哉。如來所說一合相則以四大五蘊。形質幻成。
理氣凝聚。性相假合。非實有一合相。是虗名為一
合相也。佛聞須菩提言。巳知深悟其理故。呼而告
之曰。是一合相者。實而不實。相而非相。即是不可
以言說求之真性在焉。但凡夫之人。聞諸佛說。不
能證悟。淺則貪著諸塵。而成緣競起。深則貪著色
相。而幻境愈增。遂繫縛於生滅雜念。而不能解脫。
豈知理相合一。即是不可說之妙哉。】
* ○知見不生分第三十一
(本性原是真空清淨。無為真知。無不照徹。纔起知識
見解。則所見無非四相。便難發無上菩提之心。必妄起之知見。盡滅不生。然後四相之見。自然不生而般
若真知方露。可以證菩提。登彼岸矣)。
(剩閒曰。真性本見不生。此言明真性者也。要知見不生也)。
「須菩提若人言佛說我見(至)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註】前言四相。此言四見。相者法所現也。見者心所
取也。然相粗而見精矣。四見謂作四相之見。三疊
言之。是佛分別棄身見性之義。人無知見。即同頑
石。佛豈無之。但知見有真妄耳。如法華經云。聞佛
知見。示佛知見。悟佛知見。入佛知見。此知見之真
也。楞嚴經云。知見立知即無明本。此知見之妄也。
王日休曰。見者謂實有是見也。一泥于實。則多所
貪著。而妄念滋長矣。法者事之法也。相者形迹也。
不生法相者。於事法之形迹。如我人眾生壽者之
見。皆不萌之於心也。如是知如是見者。即無上菩
提之真知真見也。即非法身掃除名相之盡。是名
法相顯著實相之盡也。
【講】前但破相。此乃破見。見心不破。一異分際不除。
故合破之。蓋佛恐人執著妄見。障蔽真見。不能證
悟真性故。呼須菩提而問曰。若人言佛所說者。實
有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須菩提于汝意中云
何。是人可能解我所說之義否耶。須菩提答曰。不
也世尊。是人口雖能說。心非能悟。不能解如來所
說之義也。其不能解者。何以故也。世尊所說我人
眾生壽者之見。原是外現假象。不是性中真諦。即
非實有此見也。因眾生滯於形迹之私。流為物化
之累。乃假名四見。為眾生掃除執相。是名為我人
眾生壽者爾。豈真有此見哉。佛因須菩提三疊四
見之言。分剖明白。又呼其名。而告之曰。大凡發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不但四相宜空。即於一
切諸法。皆是無相。識自本心。見自本性。應有如是
之真知。如是之真見。如是之信受解悟。不生一毫
法相。法相者。修行種種之法。一泥著則諸相生矣。
不生則無上菩提。渾然天真。而在外之形迹。皆不
是以為累。但初修行人。不假法相。其入無由須菩
提。凡是所言法相者。皆為接引初學。令其漸進耳。
若至了徹真性空寂。法相何有。故如來說即非實
有法相也。是假名法相而巳。夫法相非有必無我
人眾生壽者之見。而般若真性。于此可悟。發菩提
心者宜審於此。】
* ○應化非真分第三十二
(分為三節。此分明凡應現。于事設化于外者。究非
真實。惟本性自如。乃為真實。此經通章。反覆說來。總歸到真空無相即自性也。本虗空。不取于相。如如
不動二句盡之。如如不動。乃真空也。全經為度生而發。故以演說終之。度歸無度說還無說。非真也)。
「須菩提若有人以滿無量(至)不取於相如如不動。」
【【註】阿僧祇西土之數名。猶云無央數耳。無量阿僧
祇。乃積數之極多。不可以數計也。發菩提心者。謂
發廣大濟度眾生之心也。推明經義曰演。宣揚經
義曰說。如如不動。上如字謂真如性。下如字謂自
如之甚也。不動謂不逐相移動也。
【講】般若大意上巳說完。如來欲後人持說此經。以
傳慧命。所以又呼須菩提。而告之曰。若有人。以滿
無量無央數世界七寶。持用布施。其得福可謂多
矣。然不能離相布施財施。雖多福終有盡。至於般
若波羅蜜經。全是法身妙諦。一切諸佛。及無上菩
提法。皆從此出。只恐人以文字目之。不以心持。以
樂小心持。而不以菩薩菩提心持耳。若有善男善
女。發無上正覺度眾之心。實信奉持。不獨受持全
經功德希有。於此經中。乃至四句偈等。不徒受持。
于已自明其性。又為人演說。教人亦明其性。人已
兼成。利益無盡。其所獲之福。勝彼七寶布施者矣。
佛。又言曰。我所謂為人演說者。汝亦知云何為人
演說乎。惟不取於相。如如不動。蓋我與眾生。都是
色相假合。若論真性。不著四相。不住六塵。人法雙
忘。情智俱泯。自無形迹可求。亦無聲色可見。本來
真空。何有相之可取。惟真如之性。無不如意應現。
但如如焉。神通乎法界。而定自然。妙化於無方。而
體常寂。徧虗空界。常住自在。初何甞逐相遷移。而
有所動于中哉。此真可以演說矣。】
「何以故一切有為法(至)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註】法者事之法也。有為者有所作為也。上自天地
化育。下至人事造作。皆有為法也。夢者夢寐也。睡
時似有覺了全無。幻者幻術也。如結巾成兔。結草
為馬之類。皆虗幻不實。泡水泡也。外像雖有。其中
實無。影形影也。光射則有。光滅則消。露者露水也。
朝濕則存。日燥則乾。電者閃電也。忽有忽無。速于
交睫。如是二字。指上六者而言。
【講】佛又自申說云。我所言不取于相如如不動者。
何以故乎。蓋本性真空無相。原自如如。無所作為
者也。故凡聖賢。皆以無為為法。而親證之。若有所
作。為便虗妄不實。是以世間一切有為之法。皆如
夢寐之非真。如幻術之假化。如水泡之虗浮。如身
影之恍惚。如朝露之易乾。如閃電之易滅。當作如
是六者觀看。可見世間之事。諸行無常。有生有滅。
非真有也。惟如如不動之性。湛若太虗。超萬劫而
常存。歷千變而不易。與之演說其福德。寧有量哉。】
「佛說是經巳長老須菩提(至)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註】此段乃阿難之記詞。結經常規。所謂流通分也。
流通者。流通般若。利益眾生。如水之不壅塞也。比
丘比丘尼者。出家之男女二眾也優婆塞優婆夷
者。在家之男女二眾也。天人阿修羅。六道中之三
道也。經初但云與大比丘眾。今言四眾八部。顯前
說經之初。非不在會也。凡所聞歡喜。必妙契於心。
契則信之。真受之切。而奉行不虗矣。
【講】阿難因佛反復闡明般若之法。遂記而言曰。我
佛說經巳畢。首焉啟請之長老。而名須菩提者。頓
悟真空。默領心印。其時同會之聽法者。則有比丘
比丘尼焉。優婆塞優婆夷焉。一切世間之人。天上
之天人。並阿修羅神。聞佛所說此經。各人言下見
性。不驚不怖不畏。皆生大歡喜。幸正法之得遇。莫
不信受其言。而持之於心。奉行其教。而演之於人。
雖歷億萬劫。永證菩提。而人已兼度矣。此正我佛
慈悲。廣作津梁。以度羣迷者。為功斯世。豈有量哉。】
金剛經正解卷下(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