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法眼懸判疏鈔
金剛經法眼懸判疏鈔
故云却眾生之我見也。
徧計者。謂周徧計度我人
眾生壽者四見。異情者。異見情執。法非法相。斷常
二見。今云除者。謂除去我人眾生壽者。法.非法相。
故下文云。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
如來常說。汝等比邱。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
捨。何況非法。此除徧計之異情也。
△三示宗趣。】
「以破相顯性為宗。以觀照實相為趣。」
【鈔云。語之所尚曰宗。宗之所歸曰趣。又宗者。主也。
唯以此法而為主故。今此經大意。專以段段破相。
故云。凡所有相。皆是虗妄。又云。不可以三十二相。
得見如來。又云。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此即破
除我.法之相也。又云。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又
云。離一切相。即名諸佛。此則顯依他無性。即圓成
故。是頓彰般若性也。故云以破相顯性。而為宗故。
觀照者。文云。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至應作如
是觀者。即觀照般若也。實相者。則真實之相也。經
云。不取於相。如如不動者。即實相般若也。由前因
聽文字般若章句。一念淨信。方得破相顯性。見道
了明。從解起行。即入觀照。念念反觀真際路。斷煩
惱障。及所知障。而證實相般若。水天一色露圓明
耳。故以觀照實相。而為其趣也。又以觀照為宗。實
相為趣。故思之可知也。
△四法喻申明。】
「示般若源。悟金剛性。」
【鈔云。示文字般若。悟金剛性。示觀照般若。修金剛
性。示實相般若。證金剛性。
金剛有堅利明三義。謂
堅喻實相。利似觀照。明如文字。此三般若。義雖有
三。其性無殊。此金剛性。不可破壞。妙體常恒故。又
此金剛性。體大。般若相大。波羅密用大。此體相用。
一即三。三即一者。無二法故。所謂斷盡無明。朗然
大覺。唯一金剛心故。
△五示真俗無礙。】
「於妙有中。全露真空。於真空中。全彰妙有。」
【鈔云。此顯不二之旨也。心經云。色不異空。空不異
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舍利
子。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等。
斯乃即五蘊而全露真空。即真空而全彰五蘊。然
五蘊性虗。本自空寂。全露真常。如波即水。無二法
故。真空體實。隨緣應用。故有五蘊。如水成波。波因
水現。
楞嚴云。性色真空。性空真色。乃至五蘊.十二
處.十八界。全是妙明真性中之影像耳。故云。若能
轉物。即同如來。此經云。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又云。如來者。即諸法如義。是以鬱鬱黃花。無非般
若。青青翠竹。本是真如。故知事依理成。理依事顯。
起信論云。一心中。有二門故。一心真如門。二心生
滅門。以此二門。各攝一切法。不相捨離。又云。此真
如體。無有可遣。以一切法。悉皆真故。亦無可立。以
一切法。皆同如故。當知一切法。不可說。不可念。故
名真如。此雖顯真如門。而全彰妙有。不離如故。此
經云。不取於相。如如不動等。此總顯真俗圓融。二
諦無碍。不二之旨也。
△六引經結歎。】
「故云。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提之法門也。」
【鈔云。此即證成真俗圓融。不二之旨也。是法者。即
妙有而真空。即真空而妙有之法也。即真空而妙
有不增。即妙有而真空不減。故云平等。無高下者。
在聖而不高。在凡而不下。在涅槃而不高。在生死
而不下。良由迷悟不一。故有差殊。於法體中。本來
平等。無高下。故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之法門
也。
阿耨等者。梵語。此云。無上正等正覺。即成佛果
位之名耳。法門者。法即軌持義。門者。出入義。謂三
賢十地等妙二覺。莫不由斯般若之法軌持出入
門故。是以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
菩提者。其斯之謂歟。
以上通敘大旨一科巳竟。
△
二諸位取三般若。得一心常住。分四。初五位妙果
因何得就。】
「故三賢十聖。等妙二覺。得無上菩提者。」
【鈔云。十住十行十向為賢。十地為聖。等.妙二覺為
超地之聖。又三賢為十地之因。十地為三賢之果。
十地又為等.妙二覺之因。等.妙二覺又為十地之
果。
三賢為解行菩提。十地為分證菩提。等.妙二覺。
為究竟菩提。雖賢聖信解行證不同。而究竟所得
者。唯一無上菩提。故經云。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
而有差別。
△二因修三般若故。而得妙證三。一依
文字般若。得見道分。】
「必先從文字般若。一念生淨信者。」
【鈔云。一念淨信者。即頓開圓解佛知見故。經云。是
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
無非法相。以頓忘人法。解真空故。皆從文字般若。
而得見也。若約位次。正是十信位滿。得見道分。若
約六即佛中。正是理即佛後。得名字即佛也。
△二
依觀照般若。得修道分。】
「然後而脩觀照般若。」
【鈔云。見道分後。以般若智。圓照法界。超現量見。了
達五蘊身心世界。蕩然清淨。惟一真如。無差別故。
所謂念念照常理。心心息幻塵。徧觀諸法性。無假
亦無真。從此空假中三觀。次第深入。方了一心不
二之本。漸脩離相妙行。大智大悲。不住生死。及涅
槃故。以隨順無住法性。廣大妙理故。若約位次。正
三賢位滿。得脩道分。若約六即佛中。依教脩行。法
眼圓明。始起觀行。則得觀行即佛。漸次深入。空假
中妙行。還未得分證中道。只得相似即佛也。
△三
依實相般若。得證道分。】
「不取於相。如如不動。而證實相般若。」
【鈔云。由前脩道分中。解行成就。方得分斷無明。分
證真如。不取性相。忘緣等照。任放天心。以無功用
行。得入薩婆若耳。若約位次。證十地位。乃至究竟
斷盡生相無明。進超等.妙二覺諸地位故。是謂得
證道分。若約六即佛中。得分證即佛。及究竟即佛
也。
△三因妙證般若。故得一心所以。】
「故得了六度而即一心。悟萬行而即一體。所以一切
色無非佛色。一切相無非佛相。」
【鈔云。三施該六度。六度該萬行。由前以證實相般
若。窮徹圓明。大覺諸位。故能於菩提果上。見昔因
位中。所脩六度萬行。皆攝一心常住本體。所以於
妙果菩提之中。證一切色。無非佛色。證一切相。無
非佛相。又佛者。覺也。覺一切色.一切相。無非妙果
之色。妙果之相故。即以般若波羅密多之法。而為
其本也。
△四引偈證成。妙體常住。】
「故云。如來色無盡。智慧亦復然。一切法常住。是故本
圓明。」
【鈔云。此偈證成上來一心常住所以。如來色者。即
真如妙色也。隨緣應用。不變不異。根根塵塵。周徧
法界。故爾全體解脫。具攝無邊廣大智慧。徧照諸
法。本自圓明。本自常住。故華嚴云。如來成正覺時。
入一相三昧。得一切眾生量等身。得一切剎量等
身。得一切三世量等身。得一切法量等身。得如是
無量無數清淨三輪等身。皆同一相。所謂無相等。
故云一切法常住。是故本圓明。
以上諸位脩三般
若。而得妙證一心巳竟。
△三釋通妨難。令生正見。
分三。初由徧計執。故有根塵。】
「應知根塵器界。全是徧計所執。」
【鈔云。由難云。既法本常住。本自圓明。眾生日用何
故而不覺知。何故而不見耶。故今釋曰。動靜理全
是。行藏事盡非。冥冥隨物去。杳杳不知歸。真以根
塵器界。全是妙明真性中所現之物。宛似空華。凡
情不了。用徧計性。周徧計度。妄執以為實有。盡成
虗妄者耳。如暗室之繩。踏之以為虵者。即斯類故。
△二若破徧計。見圓成故。】
「若除徧計。依他無性即圓成故。」
【鈔云。唯識論云。此性是唯識實性。略有二種。一虗
妄性。謂徧計所執。二真實際。謂圓成實性。為簡虗
妄。說實性言。復有二性。一世俗。謂依他起。二勝義。
為圓成性。為簡世俗。故說為實。又徧計性。情有理
無。依他性。相有性無。圓成實性。理有情無。此約法
相宗義。若約法性宗義。其實依他無性。即圓成故。
由却除徧計。故能轉物。即同如來。
△三依正如如
本法界故。】
「故說生界不減。佛界不增。山河大地。全露真常。」
【鈔云。由上依他無性。即圓成故。此圓成實性。徧流
六道而未曾減。往成聖道而未曾增。唯一法界常
住妙理。頭頭本是真如。法法無非般若。故古德云。
聞聲見色。盖是尋常。這邊那邊。應用不缺。所以山
河大地。全露真常。綠水長天。彰法身故。
以上妨難
釋通巳竟。
△四依信解行證得成妙果。】
「固能依此信而信之。依此解而解之。依此修而修之。
依此證而證之。入法界之玄門。成諸佛之妙果。」
【鈔云。依此信而信之者。大品云。一切法不信。唯信
般若。名為真信。即開佛知見故。依此解而解之。依
此修而修之者。依解起行。即示佛知見故。依此證
而證之者。行起解絕。斷十障。證十如。即悟佛知見
故。入法界之玄門。成諸佛之妙果者。斷盡生相無
明。五住究竟。即入佛之知見故。
又六句中。前一句
是信成就發心。次二句是解行成就發心。後三句
是證成就發心。起信論云。三發心也。問。前者巳明
信解修證斷惑之意。今者何又重明。答。前是明五
位行人。因脩般若。巳證菩提。今所明者。的指行人。
自修之法。乃成妙果。故未重也。以上釋行人。得信
解行證。妙果巳竟。
△五般若。因種善根始得信受。
分二。初標讚法勝。】
「是知般若之法。諸法中王。」
【鈔云。是知者。承前契後之辭。諸法中王者。彌勒偈
云。實智為了因。亦為餘生因。了因者。是證菩提法
身。妙果之根本也。餘生因者。為諸度妙行。及報化
之根本也。故經云。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菩提法
皆從此經出故。
△二因多善得入。】
「苟非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巳於無量千萬
佛所種諸善根。始能信而受之。捧而讀之也。」
【鈔云。夫般若之法。如摩尼寶珠。能濟一切諸渴乏
者。但無福人。決不得見。況能受持。故多生累劫。親
覲無量諸佛。於一一佛前。常修戒定慧等。資糧助
道妙行之力。始能信而受之。捧而讀之也。
△六持
法妙行福廣難量。分五。初持行福勝。】
「是以受持者。功超餘行。讀誦者。福過恒沙。」
【鈔云。深信曰受。受而領納曰持。閱本經文曰讀。離
本朗念曰誦。夫以歷曠劫而修行。徧恒沙剎而行
捨。若不知般若無我之法。朗徹心源。終成費行。如
蒸沙作飯。必無實果。是以釋迦如來。歷覲八百四
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承事。無空過者。若
復有人。於後末世。能受持誦讀此經。於我所供養
諸佛功德。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供佛之行。尚
不能超。況餘行乎。是故總經恒沙大千世界七寶
以用布施。皆成有漏之福。豈成無為妙果菩提。涅
槃常樂我淨者哉。故持般若一行。福過恒沙。未作
奇也。
△二竪橫較量。】
「十虗較量。難以測其邊。三千施寶。無以探其際。」
【鈔云。一橫較。二竪較。先橫較量者。謂十方虗空。尚
不能較量。況比餘法之類。而能及哉。經云。一人發
真歸元。十方虗空悉皆銷殞。斯皆般若性現之力
也。次竪較量者。謂七寶佈施。皆落有為。增長生死。
徒益煩多。永嘉云。住相布施生天福。猶如仰箭射
虗空。勢力盡。箭還墮。招得來生不如意。爭似無為
實相門。一超直入如來地。故三千施寶。無以喻之
也。
△三天人供養。】
「在在則人天供養。時時則舍利分彰。」
【鈔云。夫般若是三世諸佛之母。故一切如來。悉皆
供養。最為尊重。故法華云。十方諸如來。并過現未
來。亦見亦供養。亦令得歡喜。是人之功德。無邊無
有窮。如十方虗空。不可得邊際。況世間一切天人
阿修羅等。而不供養者乎。
舍利者。梵語。此云。身骨。
乃佛滅度後。茶毗身骨。有八萬四千大數。金光明
云。若人得一舍利。如芥子許。能供養者。決定托生
三十三天。受無量妙樂。此乃色身舍利。非法身舍
利之體。經云。隨說四句偈等。所在之處。即為有佛。
故云。時時則舍利分彰也。若人得一四句偈等。能
奉供者。得證菩提。豈可思議福德而較量哉。
△四
歷耳成種。】
「一歷耳根。永為道種。」
【鈔云。若種餘善。即成人天小果。有漏之因。若薰般
若妙善。一歷耳根。如人食少金剛種子。盡未來際。
不可破壞。畢竟要穿一切有為煩惱身過。到于無
為一切智地。所以金剛種入如來藏。瓜豆云何得
錯根。此之謂也。
△五彈指頓超。】
「彈指合掌。頓超劫海。」
【鈔云。夫以深信則讚。讚則歸依。以頓忘人法了真
空故。是以超曠劫之無明。越恒沙之生死。故我世
尊。往昔一聞般若妙旨。則不隨生死流佈。而成十
地妙果。故佛告須菩提言。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
果報亦不可思議。法華云。聞法歡喜讚。乃至發一
言。則為巳供養。一切三世佛者。即斯類故。以上持
行難量巳竟。
△七舊疏新章聞名周廣。】
「稽古註疏。千百餘家。望今解釋。循方徧滿。聞名者。盡
娑婆界。仰望者。普徧塵沙。」
【鈔云。疏文分二。一註疏繁多。二聞名徧遠。註疏繁
多者。謂三十二大士。各說不二法門。五百比邱。各
說身因解脫。但能令人一言之下。心地開通者。皆
得以作龜鏡。苟非如來冥承付囑。何得註疏。千百
餘家。而流通者乎。二聞名徧遠者。謂般若之法。非
但盡娑婆界而聞名。乃至盡法界以普周。窮塵剎
而宏遠。莫不以斯般若之法。利濟含生。故大經云。
三世諸佛巳說.今說.當說。我今亦如是說。佛子。我
不見有一個國土如來。不說此十地法。何以故。此
是三世諸佛。向菩提道。最上法故。起信論云。一切
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薩。皆乘此法。到如來地故。
此經云。涅槃三世諸佛。依般若法。而證阿耨菩提。
是以經律論等。皆以般若而為其本。豈聞名者。以
局一方之境。乃通方之妙道也。是以塵沙界而弘
傳。則塵沙界而仰望。皆是如來護念此經。威德力
故。豈虗謬哉。
△八因利他切略述疏章。】
「豈予膚見陋學。以管窺天。敢言測度者哉。無非利人
心切。毛頭許智。投入佛心。余雖凡夫。亦無棄耳。」
【難云。舊疏新章。廣多無數。何必要今重出。故今釋
云。因利他切。略述疏章。
豈者。承前之義。予者。自謂
之辭。膚見者。淺見也。陋學者。學之至敝也。夫以法
海無涯。豈虗空之可度。般若宏遠。較塵剎而難量。
況以淺見陋學之人。其猶以管窺天。用蠡測海。敢
以胸談臆見。而能度量者哉。無非利人心切。頓忘
膚見之能。以毛頭許智。欲測佛心。故清凉云。我今
欲以一毛智。測量無邊法界空。是以塵培華嶽。無
增萬仞之高。露滴天池。喜合百川之水。予雖凡夫
者。泛常之流也。經云。凡夫者。即非凡夫。是名凡夫。
但能初心一念。即頓開知見。深信般若。研窮佛境
耳。故大疏云。即凡心而見佛心。事理雙脩。依本智
而求佛智。未能自度。先欲度人者。菩薩發心也。況
夫如來。常以般若護念諸大菩薩。予雖凡夫。亦無
棄耳。自然冥承護念。俾令行者。般若妙心。朗然悟
徹。命筆所述。量投佛意耳。
以上通序大意一科巳
竟。
△二.歸敬請加。分三。一歸敬。】
「 稽首法界海
十方調御師
般若諸大士
信解比邱僧
復禮須菩提
古今宏法者」
【鈔云。先明一體三寶。後顯別相三寶。若總若別。悉
皆歸順。心冥道合。無二無不二故。先總明者。謂稽
首二字。能歸行人。法界海者。即行者所緣境故。今
初稽者。屈也。至也。首者。頭也。謂欲述疏意。先通三
寶。特舉三業。虔恭敬仰。屈已頭頂以至于地。心冥
佛境。口誦辭句。剖析心誠。乞求加護。問。何故最初
歸敬三寶。答。別行鈔云。略有七意。一顯示三寶。俾
令久遠流通。自他二利。吉祥故。二令人發生深信。
不生疑惑故。三令知恩德由三寶力。方成慧解故。
四儀式應然。如世臣子。凡所作為。先稟君故。五表
有承稟。三寶證明。顯非胸臆故。六像季傳教。障難
由多。先敬三寶。請加護故。七西天諸菩薩僧。造論
釋經。皆先歸故。由斯七意。故祈請加。能皈三業。深
入法界。徧禮三寶。是以捨三業而攝歸一心。捨一
心而歸三寶。故稽首而歸依也。
云法界海者。謂一
切三寶。不離法界。法界不離三寶。況一真法界。一
切諸佛。斷無明盡而親證。一切諸法。從法界海流。
一切菩薩。分斷無明。分證法界。一切僧眾。依法界
海而修行。故經云。一切聖賢。皆以無為法而有差
別。無為者。即一真法界之妙理也。又一真法界。即
具同體三寶義理。謂法界中。有大智光明徧照義
故。即是佛寶。法界中能軌持恒沙性功德故。即是
法寶。又性相圓融。和合義故。即是僧寶。又佛即是
法。法即是僧。故云。法界海耳。所云海者。謂法界中。
既具一體三寶。即法界性中之德。猶若大海。普容
無量諸珍寶故。以上同體三寶義巳竟。
○次別相
三寶者。一大乘三寶。二小乘三寶。三住持三寶。又
佛不是法。法不是僧。自為差別相也。
初大乘有三
者。法報化三身。或具十身。是為佛寶。六度妙行。八
萬四千無量法門。是為法寶。三賢十聖。等.妙二覺。
是為僧寶。
次小乘有三者。五分法身。是為佛寶。四
諦十二因緣。是為法寶。四果四向。是為僧寶。
後住
持三寶亦三。金銀銅鐵七寶所成。或泥塑木刻。寫
畵形像。是名佛寶。西方貝葉。此方竹帛。黃絹紙墨
筆硯而成。是名法寶。剃髮染衣。受諸大戒。習行定
慧。弘闡正法。是為僧寶。
所云寶者。謂三寶恒住世
間。最為殊勝。良友福田。世出世間。最尊最貴。名之
為寶。今此文中十方調御師。是為大乘佛寶。般若
是為大乘法寶。諸大士者。是為大乘僧寶。
問。為甚
不舉釋迦師者。何也。答。以本師即諸佛之一數耳。
又無量法門單舉般若者。以諸中中王故。
次信解
比邱僧。復禮須菩提者。即小乘三寶中僧寶也。問。
小乘三寶中獨舉僧寶。而不舉佛.法者。何也。答。以
大乘統攝故。今歸向者。以同在會上。回心向大。深
信般若。故偏歸也。又比邱僧中。獨舉須菩提。而不
舉餘者。何也。答。以須菩提是請法之首故。
古今弘
法者。即住持三寶中僧寶也。問。何得獨舉住持僧
而不舉餘者。答。以住持中弘法僧寶。最為勝故。謂
因僧弘闡。故知有法。知法即知佛有無量功德。故
偏歸舉。
△二請加。】
「 願以同體慈
冥承善護念
句句合玄宗
言言投佛意」
【鈔云。謂三寶有無量勝德。今略舉一二。一者大慈。
二者大智。云慈者。四無量心之首故。又是諸善中
王故。云智者。諸佛菩薩。具恒沙妙行。以般若智母。
而無其本。
以慈行。不住涅槃故。以智行。不住生死
故。是以不住生死.不住涅槃。即斯無住妙行中同
體慈.同體悲.同體智.同體神力。以天眼遙觀.天耳
遙聞。他心速鑑。無礙見聞。冥承護念之力。俾令行
者。圓覺妙心。豁然開悟。所析妙義。句句得合玄宗
之旨。言言投佛意故。
△三回向。】
「 回施諸有情
共證無上果」
【鈔云。回向有三意。一回向真如。以修一切妙行理
觀。冥同實際。無障礙故。二回向眾生。將此所述疏
意。自利利他。施與眾生。了般若故。三回向菩提。願
令我及有情。得無上菩提。證常樂我淨。無餘大涅
槃故。以上行者三回向心。即起信論中。三心圓發
之文。一直心。正念真如法故。二深心。樂修一切諸
善法故。三大悲心。普救一切諸眾生故。以斯三心
圓發之旨。即合三心回向之意。雖辭少有不同。而
大意之旨。理實貫通。思之可得也。
以上歸敬請加
一科巳竟。】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懸判疏鈔卷序
No. 499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懸判疏鈔卷之一
勅建西天寺武林後學沙門性起述
【△三.開章釋文。分二。初列名。】
「一教啟因緣。二藏教分攝。三會通餘部。四乘所被機。
五教體淺深。六宗趣通局。七處會傳譯。八誦持感應。」
【△二釋義列科。為八。且初科中分二。初總標列。】
「初教啟因緣者二。一總因緣。二別因緣。」
【鈔。教者。聖人被下之辭。啟者。啟一經之總源。因者。
眾生本有佛性為因。緣者。佛出世指示為緣。謂佛
因此.由此.而為緣故。者者。牒定之辭。後之下文。而
釋之也。
△二轉釋。又二。初總因緣。分二。初標總題。】
「言總因緣者。」
【△二釋部緣。文又三。初喻申自利。】
「夫王道坦坦。千古同歸。一乘玄門。諸佛齊證。」
【鈔。千王大道。坦坦平平。經千古而不易也。佛佛道
同。垂永劫之常恒。豈有異哉。故法華經云。十方佛
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除佛方便說。儒云。
莫不由斯道也。斯之謂歟。
△二證明利他。】
「故一切諸佛。為一大事因緣故。出現于世。所謂開示
悟入佛之知見故。佛知見者。即般若波羅蜜多智慧
光明。普令一切眾生。盡入無餘大涅槃故。」
【鈔。法華經中。佛告舍利佛云。諸佛世尊。唯以一大
事因緣故。出現於世。舍利佛。云何唯以一大事因
緣。所以。諸佛世尊。欲令眾生開佛知見。示佛知見。
悟佛知見。使得清淨故。出現于世。由佛昔因願力。
故感果得周圓。普令眾生開示悟入。盡得無餘大
涅槃故。涅槃者。此云圓寂。亦云滅度。所謂以般若
智慧光明。斷除煩惱障。及所知障。滅度而滅度之。
斯為佛之本意本懷。豈有他哉。
△三結大事因緣。】
「良以一切眾生。本具佛性。故君子以人治人。改而止。
豈同執柯伐柯。猶以為遠哉。」
【鈔。由上佛智。破除一切眾生迷闇。令入大滅度者。
良由眾生本來具有天然自性。真知真見。不假修
為。而成就也。只因眾生逐妄迷真。不見自性。故諸
佛出世。指示悟入。而為緣也。故君子以人治人。下
人皆可以為堯舜耳。
△二別因分三。初標數。】
「二。別因有十。」
【△二轉釋分十。初諸佛護念三。初標。】
「一為諸佛常以般若護念諸菩薩故。」
【△二釋。】
「夫以般若之法。佛佛道同。如王寶印。一同護念。是以
諸佛證之.菩薩脩之.眾生仰之。仰之者。則頓超劫海。
脩之者。則諸佛護念。乃至付之囑之。無非此一般若
波羅密多之法也。」
【鈔。般若之法。是佛心印。如千王寶印一同護念。是
謂永護憶念。此般若之法也。由是諸佛證之。以為
果德。菩薩脩之。以為妙行。妙行者。即十波羅之妙
行。而證諸佛之果德也。至於眾生一念淨信。圓覺
妙心。豁然開悟。頓忘人法解真空故。是以彈指合
掌頓超劫海。修習之者。果人護念。乃至付小菩薩。
囑大菩薩。諄諄切切。饒舌叮嚀。無非皆為此般若
心印之法也。
△三結。】
「是以世尊拈花。迦葉微笑。至於歷代諸祖轉展護念。
轉展付囑者。無非惟此一事而巳矣。」
【是以者。承前契後之詞。世尊在靈山會上。談經三
百餘會。說法四十九年。至後涅槃會上。世尊拈花。
百萬人天大眾。無不茫然。世尊告云。我以無相為
相。無門為門。涅槃妙心。付囑摩訶迦葉。是後轉付
阿難。以至達摩西來。而為此方初祖。轉囑神光。至
于六祖會下。出於青原南嶽。青原流于曹洞。南嶽
派于臨濟。及我本師天濤雲老人等。共為七十三
世。無非以心印心。以法印法。惟此一事實。餘二則
非真矣。
△二教示降伏。分三。初標。】
「二為令大士降伏其心悟真空故。」
【△二釋。】
「謂佛直示真元。掃除我法二執。了一切眾生。即涅槃
相。無生可度。」
【鈔。八識規矩云。我執二種。法執二種。
我執二者。一.
俱生我執。謂於五陰等法中。強立主宰。妄立為我。
與身俱生故。二.分別我執。謂於計我法中。分別我
能行善。我能行惡而起執故。
二法執二者。一.俱生
法執者。謂無始時來。虗妄熏習。於一切法妄生執
著。恒與身俱故。二.分別法執者。謂於邪師及熏邪
教。分別計度執為實故。
分別二執。粗故易斷。細故
難斷。今佛直示真知。頓令大根眾生開示悟入。了
達一切異生即涅槃相。無生可度。故淨名訶慈氏
云。彌勒如。眾生亦如。何有眾生而可化者。不起度
生之見。即得破除俱生我執.俱生法執。頓斷諸障。
頓證真如。圓滿菩提。歸無所得。是為降伏其心故。
△三示顛倒。】
「若起度生之見。我人眾生壽者。即非菩薩故。」
【鈔。若有四相。非大士者。反顯不能降伏其心故。
△
三示無住法分四。一標。】
「三為令了無住法。是菩薩故。」
【△二釋。】
「謂一切妙行。如空中鳥跡。不住此岸。不住彼岸。不住
中流。運無住法而為其本。」
【鈔。一切妙行者。即十地所修十波羅密之妙行也。
謂此諸妙行。若空中鳥跡。似空中風相。難說難可
示。如是十地義。心意不能了。又云。非初非終後。非
言詞所說。出過于三世。其相如虗空。寂滅佛所行。
言說莫能及。地行亦如是。難說難可示。不住此岸
下。
法界品中。大願力精進救護一切眾生主夜神
告善財云。菩薩法者。譬如船師。不住此岸。不住彼
岸。不住中流。運無住法而為其本。
維摩經中。文殊
問淨名云。菩薩以何為本。答。以無住為本。又云。菩
薩以從無住本。立一切法故。
△三引證分二。初證
無住因行。】
「故下文云。菩薩行六度等。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又云。
若心有住。則為非住。」
【鈔。大士行施度等。不住色聲香味觸法心故。古德
云。見色非干色。聞聲不是聲。山河及大地。全露法
王身。由是不住有為。不住無為。亦不住非有為非
無為。是故菩薩不住相想。而行施等諸度。是福德
即非福德性。故又云。若心有住。則為非住佛道矣。
△二證無住果行。】
「又云。菩薩知一切法無我。得成于忍。此菩薩勝前菩
薩。所作功德。不可思議。」
【鈔。知一切法無我者。以般若智圓照自性。破除我
法二執。了真空故。得成于忍者。坐斷能所現量。分
斷俱生無明。分證十地真如。即得頓超伏忍.信忍.
順忍。以至漸入無生法忍。寂滅忍故。此菩薩者。即
超忍諸菩薩也。勝前菩薩所作功德。不可思議者。
謂勝地前初心菩薩。不能忘取相有漏心而行施
等諸度也。今此地上菩薩。超通達位時。乃至無有
少法可得。故云凡所作功德皆無漏行。不取性相。
任放天心。忘緣等照。而行施度等者。由斯妙行。故
不可思議云耳。
△四結歸無住。】
「是以勸令一切大士。了無我法。得成于忍。能忍第一
諦。證無住法故。」
【△四示般若是諸法本。分三。初標。】
「四。為令知般若是諸法本故。」
【△二釋。】
「謂般若之法。乃諸法中王。是以六度四等塵沙妙行。
皆以般若而為其本。若無般若朗徹心源。一切行門
成有漏故。」
【鈔。般若法即實相心印之法也。是以施等諸度。慈
悲喜捨。乃至無量塵沙行門。皆以般若心印實相
而為其本。此般若法。或名真如。或名法性。或名本
圓覺藏。或名常住真心。或名實際本來。是知百千
之名。皆不出乎實相心印之法體也。故諸大乘經
皆以實相為本。三藏十二分皆以實相為源。故下
文云。若眾生信心清淨。即生實相。生實相者。即生
十地真如實相故。由得真如實相般若。方修一切
妙行得成真如無漏行故。若無下反顯之文。謂若
無般若慧光朗徹自性。知一切法了無我者。即所
修一切施等行門。成有漏也。
△三引證。】
「下文云。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皆
從此經出故。」
【鈔。斯顯果.人及所證之法。皆從般若心印而流出
故。圓覺經云。善男子。無上法王有大陀羅尼名為
圓覺。流出一切清淨真如。菩提涅槃及波羅密教
授菩薩。一切如來本起因地。皆依圓照清淨覺相。
永斷無明。方成佛道。故云是諸法中王故。
△五直
示真如離相。分三。初標。】
「五為直示般若心印無迂曲故。」
【△二釋。】
「謂般若之法。直示真如無二法故。所以色空非有。妙
性恒然。」
【鈔。般若法者。即真如心印法也。夫心印法者。非色
非空。虗相本盡。真性本現。是故此真如法。從本以
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
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真如。
△三引證。】
「下文云。離一切相即名諸佛。又云。如來者。即諸法如
義。惟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真故。」
【△六為被最上機。分三。初標。】
「六為被最上一乘機故。」
【△二釋。】
「謂般若之法。原非下劣根機可能承受。」
【鈔。根有三根。機有五性。今所被者。最上乘故。非圓
頓機莫能入也。
問。三根普潤。大小兼収。方為此法
之圓妙耳。云何獨被大機而不被小機者耶。答。前
不云乎。諸大乘經。及三乘之法。皆以實相為本。今
不被小。而云被大者。有三義。一者。引未發大心者。
令發大心故。二者。巳發大心者。令永安住不退轉
故。三者。令彼二乘。生大慚愧。入佛智故。故云如來
為發大乘等說。由斯巧語。令彼小乘。深信大乘二
空真如。更進窮樓。回心向大。非實棄不被耳。
△三
引證。分二。初獨被上機。】
「故下文云。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
【△二激引小機。】
「又云。若樂小法者。著我人等。即不能聽受讀誦為人
解說。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鈔。樂小法者。只樂生空。不解二空。以不知心外無
法。不達五蘊六入十二處十八界本來空寂。無我
無人無眾生無壽者。未脫法執見故。是以不能聽
聞。不能受持。不能讀誦。亦不能利他。為人分別解
說。荷擔無上大菩提故。
△七為示見性必脩。分三
初標。】
「七為令見性必脩故。」
【△二釋。】
「謂若不持戒脩福。於此章句。雖復受持讀誦。終無利
益。如畵餅充饑之類。反此。必要持戒脩福。於此章句。
能生信心。即生實相。」
【鈔。夫修證即不無。染污即不得。故大事未明。如喪
考妣。大事巳明。還要如喪考妣。是知見性巳後。必
假修而證之。若不修行。曠劫無明。云何能斷。
故楞
嚴云。雖復受持讀誦。若不斷除殺盜淫妄。如蒸沙
作飯。必無實果。又蓮池老人云。畵餅何益於饑腸。
燕石難瞞于賈價。是故必要因戒生定。因定發慧。
是為如來三無漏學。決定清淨明誨。故曰必要持
戒修福。於此章句能生信心。即生實相。持戒者。戒
也。修福者。定也。生信心者。慧也。即諸位之堦基耳。
生實相。即生諸地之實相也。所謂斷十障證十如
故。
△三引證。】
「故下文云。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
即得阿耨菩提。」
【鈔。以無我人下。即見道分也。修一切善法者。即修
道分也。即得阿耨菩提者。證道分也。
△八示全修
即性。分三。初標。】
「八為令知全修即性故。」
【△二釋。】
「謂令一切菩薩。了達六度萬行。無非般若妙行。以一
切行門。全修即性。無二行故。」
【鈔。全修即性者。即真如一行三昧法也。由真如一
行三昧力故。得入無量諸三昧門。故得了六度而
即一心。悟萬行而即一體。故云無二法故。
△三引
證。】
「下文云。若人發阿耨菩提心者。當生如是心。我應滅
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巳。而無有一眾生實滅
度者。通達無我.法行。如來說名真菩薩故。」
【鈔。了悟自性。生佛一如。我及眾生本來寂滅。奚有
我能度眾生。我能修行者乎。故云。通達無我行者。
始知全修即性。如來說名真大士故。
△九示銷重
障。分三。初標。】
「九為令多障菩薩銷重障故。」
【△二釋。】
「謂設有菩薩。雖發大心。經多累劫。重障難除。故令持
般若法。轉重障而成輕障。破煩惱障。及所知障故。」
【鈔。雖發大心下。凡情未斷。般若未飡。雖經累劫修
行施度等行。未超三界分段生死。未得斷除現行
煩惱。一切重障。故勸持誦般若大乘之力。方銷分
段煩惱極重報障。
故普賢章云。若欲懺悔者。端坐
念實相。是故宜至心。懺悔六根情。即持誦大乘義。
轉重障而成輕障故。重障者。即貪嗔癡等。煩惱障
及報障也。輕障者。所知障也。由持般若力故。先破
分別二執。現行煩惱。後破所知障。所謂般若止觀
力強。俱生隨眠。無不斷也。
△三引證。】
「下文云。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
先世罪業即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
【鈔。先世罪業者。業兼煩惱障也。墮惡道者。報障也。
由持般若性力。消生前之罪因。滅當來之報障。故
受世人輕賤。免重業而成輕受。銷重報而成輕報
也。故淨業障經云。若有菩薩先世造一切罪。因果
未熟。恐受當報。或于現生。依教修行。持誦大乘。反
受重疾。難堪難忍。或招顛沛。乃至一日一夜者。能
消無間地獄。一切重罪。況多日乎。當得下。正是斷
二障。證二果故。
△十斷疑生信。分三。初標。】
「十為令斷般若諸疑現行及種子故。」
【△二釋。分三。初因信得入。】
「謂疑。為障萬善之門。不疑。為信成菩提之進步。故能
從聞思修入三摩地。證般若波羅密等妙法門故。」
【鈔。華嚴云。信為無上菩提本。信能必到如來地。故
佛法大海。信為能入。故知疑為大障聖道。不疑。脫
煩惱怨無施多力。由是應知從聞思修。入於妙舍
摩他三摩禪那。止觀二門。若一生疑永無絕分。設
或修之半塗退墮。故聞慧中。起步斷疑。淨信忍可。
決擇分明。至果菩提。永不退轉。證入金剛心印。十
地門故。由是弘法大士。總以斷疑生信。絕相超宗。
八個字等。為此經之大綱也。
△二指聞本法斷疑。】
「故下須菩提。節節詳明。細問於佛。令破諸疑種子。及
現行故。若文中尊者未問於佛。佛即就遮未起之疑。
名為種子。若尊者巳問於佛。佛即破之。是為現行。」
【△三斷疑章句所以。分二。一證古今謬。】
「是以世親大士以分二十七段疑文。足為明鏡。後學
析之為三十二分。非正意也。」
【鈔。彌勤偈云。調伏彼事中。遠離取相心(遠離能取所取想心
見故)。及斷種種疑(種種疑者。即分二十七段疑也)。亦防生成心。(謂尊者巳
問。佛即就遮破之為現行疑。若尊者未問。佛即就遮。發揮斷疑之旨。早破尊者疑。使令不起。故云亦防生
成心耳)。故世親依斯妙偈後文兩句之義。列于二十
七段疑文。謂之金剛釋疑論。發揮本經略意之旨。
其中還有微細斷疑之意。總該在內。俾令來學明
如指掌。易通佛意。後之昭明太子。以將此經列成
三十二分。用古正。今實為破碎斷疑文意。
△二傍
求未古。】
「更復傍求異解。理現雖明。未遵古意。」
【鈔。或緇或素。或高士等。廣依三十二分科文解釋。
時人謂之文直義明。了無迂曲。故今釋之曰。不然。
斯諸文釋。理觀雖妙。實為傍求異解。而與彌勒.世
親古釋之論。似有違也。
問。既諸家古德依三十二
分之文註釋。亦能發明理觀意旨。奚得局立斷疑
之文。以為美哉。答。夫彌勒。是補處佛。位證圓覺。深
通佛意。為法王嫡子。金口所宣。八十行偈。解釋斯
經。授之無著。無著又將此偈轉授世親。世親又依
斯妙偈列成二十七段斷疑論文。解釋斯經。後之
高賢。凡欲銷釋。總依此論。方不謬佛意。乃萬古之
規鏡也。若依三十二分之文註釋。總然玄妙。未遵
古意云耳。
△三結歎。】
「良以古意諸疑。謂障道之首。生信。為入道之源。故知
斷疑生信。乃得絕相超宗。令入般若波羅密等諸忍
果故。」
【鈔。諸忍者。在無住文中前巳釋故。
△三結別因之
緣。分二。初結別因。】
「以上教啟十因巳竟。」
【鈔。由上十種別因。乃宣此經之法。故下總結此經
之緣。以避煩耳。
△二總彰別緣。】
「雖未若華嚴教啟之緣。其中時方說主。入堪托鉢。歸
來趺坐。洗足収衣。眾成就等。聽法雲集。願樂欲聞者。
即此經之緣也。」
【鈔。華嚴玄談。先明十因。次明十緣。然此經文略。未
便廣引十緣之語。故大槩宣說之。十緣者。一依時。
二依處。三依主。四依三昧。五現相。六依說者。七依
聽者。八依德本。九依請者。十依加者。文雖少而義
周。思之可也。】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懸判疏鈔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