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法眼懸判疏鈔

金剛經法眼懸判疏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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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釋文二。各五。初科。揀五非器文中。一揀無

信非器二。初正揀。】

「一無信非器。以聞般若空義不解。反生誹謗。」

【鈔。佛能度一切眾。不能度不信人及無緣人。是以

陳東老母與佛同生。尚不受化。況餘者乎。故曰。無

信非器。不堪領聞般若。設或聞者不生信解。反生

誹謗。法華云。破法不信故。隨於三惡道。我寧不說

法。疾入于涅槃。

△二引經證義。】

「下經云。我若具說者。或有人聞。心即狂亂。狐疑不信。

墮惡道故。」

【鈔。我若具說下。證成不信之義。

△二揀違真非器

二。初正揀。】

「二。違真非器。依傍此經。以求名利。不淨說法。集邪善

故。」

【鈔。違真下。心地不朗。單依語言文字。而不求於真

實第一義諦。唯尚希求名聞利養恭敬而說法故。

所以心不淨也。故爾心清淨故。不為利養。乃至沙

彌。以求真實。第一義諦。是佛說也。倘有絲毫為利

說法。是魔說也。故云集邪善故。

△二引經證義。】

「下經云。若心取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相故。」

【△三揀乖實非器二。初正揀。】

「三。乖實非器。謂如言取文。超情至理。不入心者。」

【鈔。乖實非器下。乖違真實第一義諦故。所以違實

義者。謂此人專依語言文字。執取見解。墮落筌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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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不能超情量.脫見解。謂于至極玄妙理趣。未得

入于心故。

△二引經論證三。初先引論證。】

「故論云。隨聲取義。有五種過。」

【鈔。隨聲取義者。古德云。隨文生解。三世佛冤。離經

一字。即是魔說。有五種過者。一不正解.二退勇猛.

三誑他.四者謗佛.五者輕法。

△二引經證義。】

「下文云。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相故。」

【△三結上三機。】

「上三凡愚非其器故。」

【△四狹劣非器二。初揀機。】

「四狹劣非器。謂一切二乘墮無為坑者。皆不入故。」

【鈔。狹劣非器下。華嚴經云。如來智慧大藥樹。唯除

二處。不能為作生長利益。所謂一切二乘。墮於無

為廣大深坑。及壞善根非器眾生。溺大邪見貪愛

之水。然亦於彼。曾無厭捨。

△二引經證義。】

「下文云。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即

於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為人解說故。」

【△五守權非器二。初正揀守權。】

「五守權非器。謂有權教大士。經無量劫。每日三時行

施捨身命故。以及七寶滿大千界。」

【鈔。法華經中。智積菩薩云。我見釋迦如來于三千

世界。乃至無有如芥子許。非是菩薩捨身命處。斯

則內施無盡。以及七寶下外施不竭。由是內外弘

施無量。所謂檀度之勝無可比也。

△二非器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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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聞般若無我之法。或時聞巳。不信不解不順不

入者。是等猶為假名諸菩薩故。」

【鈔。雖廣行施。亦在大士之數。若未有二種善根。是

為假名菩薩。一者未聞般若。由未聞故。云何了知

無我.法也。二者巳聞般若。雖聞般若。不信。由不信

故不解。由不解故。不順不入。是為朦修狹劣之輩。

豈超十地五忍之果哉。

△後五彰所為中。分五。初

正為機三。初正揀。】

「一正為。謂一乘頓妙之法。原非下劣機宜可能承受。」

【鈔。法大機小。不能契合。機大法小。亦不能契合。是

以圓頓機契合圓頓法。而承受之。

△二引經證義

三。初為發大心機。】

「故經云。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最上乘者說。」

【△次證由具法器。】

「又云。如來悉知是人。具大法器。成就無量不可思議

功德。如是人等。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

【△三證久種善因。】

「又云。若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

實。當知是人巳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

【△三結歎。】

「良以多生入正定聚。故聽文字般若。即入觀照。生信

了悟真常。苟非廣多供佛具善根者。何能成就者乎。」

【鈔。一十信未滿。名為未入定聚。于六塵中。心不空

寂。故聞般若妙旨而不解故。專信十善因果。親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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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知識。種諸善根熏習之力。故未入定聚。二者

巳入信位。頓發大心。故聞般若之法。一言之下。心

地開通。于六塵境。廓徹清淨。了達自性。本來即佛。

無用外求。名為入正定聚。故聽文字般若。即入觀

照生信。了悟真常。苟非廣多下。由多生佛前。勤修

戒定慧等。具諸善根般若種力。未得心地開悟。今

復重聞。自然於聲色境。觸處圓明。照體獨立耳。

二兼為。分三。初正揀。】

「二兼為。謂或有人敬信此法。聽聞受持讀誦。雖未悟

入。而能信向成種。如人食少金剛等。」

【鈔。問。經得意旨。心領神會。方能信向成種。今既單

信語言文字。奚能信向成種乎。答。雖聞語言文字。

般若信向成種者。即無漏妙法。熏入第八識有漏

心中。或敬.或信.或受持.或讀誦.或供養。皆斯親厚

般若之法力也。由今生有漏心中熏入。至于因圓

果熱。即成無漏之種子也。如人食少金剛等。等者

等餘文。故普賢大士告如來性啟菩薩云。如人食

少金剛。必竟要穿於身。出在其外。何以故。金剛不

與肉身而同住故。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若聽聞

諸佛妙法。必竟要穿一切有為身過。到於無為一

切智地。故曰金剛種入如來藏等(云云)。

△二引經

證義。】

「故經云。乃至一念生淨信者。如來悉知悉見等。是諸

眾生得如是無量諸福德故。雖今未解。後必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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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鈔。淨信有二。一者宿生多修施戒。少聽大乘般若。

今生雖聽唯信大乘。未得深悟。亦名淨信。二者宿

生巳信大乘。深解般若。今又重聞。得法眼淨。名為

淨信。今此淨信。簡非久熏。即以凡夫有漏心中。新

熏無漏文句之法。雖未明悟。即熏成文字般若。而

漸成無漏之福德耳。故云。如來悉知悉見得如是

無量諸福德故。所以然者。以無漏福德。即達摩所

云淨智妙圓。體自空寂。如是功德。不向外求。則為

自性中。常光受用之福德。法華經云。佛子住此地。

是則佛受用。常在于其中。經行及坐臥。故云。雖今

未解。後必得入。

△三結歎。】

「當知是人聞熏種子。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鈔。唯識論云。種子有三。一聞熏種子。二修習種子。

三果德種子。今此三種種子義中。復有其二。一者

有漏種子。二者無漏種子。夫熏有漏種子。即是人

天十善因果之法。若熏無漏種子。即是文字般若

無漏妙法。是知欲入道者。先得聞熏般若無漏種

子。後得修習及果德種子而成就也。故云。聞熏種

子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矣。又聞熏種子。即

是因不可思議。以熏無漏法故。果報。即果德種子。

以成菩提涅槃常樂我淨諸果德故。即果德不可

思議也。雖不云修習。而聞熏及果德二種種子。義

含在其內。故不云耳。

△三引為機二。初正揀。】

「三引為。謂即前權教。取相菩薩未能入者。故借大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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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現在小乘位者。啟請般若妙門。重重詳究。令破諸

疑。深契無生。豁然頓悟。感傷悲泣。俾令權教大士。自

生慚愧。小乘尚以聞悟。況大乘乎。」

【△二引經證義。】

「故下文中尊者涕淚悲泣而白佛言。我從昔來所得

慧眼。未曾得聞如是之經故。」

【△四權為機二。初正揀。】

「四權為。即一乘取相凡夫。謂既不聞。況能受持。故諸

菩薩權示聲聞。或在法會。如聾若啞。五百之徒。彰其

絕分。」

【鈔。即一乘取相凡夫者。即人天小教及聲聞機眾

之類。謂既不聞下。由是取相凡夫可知。總在心外

有法。並不知諸法。從本以來常自寂滅相。故諸菩

薩下。謂諸大士等權示聲聞。影響大化。利濟小乘。

諸群類眾。令彼聲聞回心向大。故法華經中佛讚

富樓那等云。諸比丘諦聽。佛子所行道。善學方便

故。不可得思議。知眾樂小法。而畏於大智。是故諸

菩薩。作聲聞緣覺。以無數方便。化諸眾生類。自說

是聲聞。去佛道甚遠。度脫無量眾。皆悉得成就等。

其文非一。或在法會下。即華嚴會上有富樓那.須

菩提及大迦葉等五百之眾。在佛法座。如聾若啞。

有眼不見。有耳不聞。故曰。五百之徒。彰其絕分。非

實在法會而不聞也。

△二引經證義。】

「或示在道而啟悟者。如須菩提等即斯類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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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鈔。謂須菩提等。本自現住小乘位中。單明偏真生

空之法。未達二空真如妙理。然斯尊者久證無生。

善通佛慧。因見小乘羅漢等未達大乘妙理。故須

菩提等權示聲聞。未解二空。啟請如來般若妙門。

重重詳究。自破諸疑。引令悟入。奇哉。觀彼須菩提

等向我同類。亦是小乘。尚巳聞悟。而我等輩。豈無

仰攀。焉不悟入。若如斯者。入大乘位。豈不快哉。故

古德云。彼既丈夫。我亦爾。何得自生而退怯。誠哉

斯語也。

△五遠為三。初正揀。】

「五遠為。諸凡夫.外道.闡提。悉有佛性。邪知傍見。自稱

教法。或混亂佛宗。法說非法。非法說法。求其利養。雖

今不解。後必得入。」

【鈔。遠為機者。現遇正法未解。反以錯謬。亦作未來

利益因緣。名為遠為。由種般若力故。謂諸凡夫.外

道.闡提下。西天有九十五種外道。永斷善根。不信

正法。名為外道闡提。疏云。邪知傍見。自稱教法者。

或計冥諦為宗。或想梵天為本。或謂時方微塵虗

空等。而為世間及涅槃本。廣如華嚴玄談中說。

混亂佛宗下。即此方攻乎異見之類也。或計無為

為宗。或想天主為本。或稱彌勒為因。或說無生老

母。遠在靈山。妄立三乘二乘大乘教法。或說圓明

妙道為本。如斯等種種因緣。混亂佛宗。法說非法。

非法說法。

所謂非法說法者。或立虗空斷滅之性。

而作常住無生之法。法說非法者。反以妄剝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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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度。是為有漏之因。唯以一念無生。即是涅槃本

際。奚得徒勞苦行。反修無益之因。故取諸祖語錄。

極易解者。以作憑據。及取金剛大乘妙典之文。亦

謂自云辟邪顯正。又恐世人未解深語。故拈取佛

典妙句。編作粗陋之言。而令世人種種易解。引入

他宗。

又復採取玄門修身鍊氣之法。以為每日自

修工夫。還有種種異說。難以盡舉。更引儒門無極

而太極等語。發明各人本來面目。并引歷代祖師

妙句等語。皆係參詳在內。混亂佛宗。穿作一處。謂

之三教同源。可以廣化迷流。共成正覺。

廣如此方

外道。似佛弟子。非佛弟子等。或以無為為宗。及三

乘等教。五部六冊書內等說。又復彼教雖談空理。

的指目前虗空以為無生大道。故爾妄闢施戒等

事。則為無益之行。貶斥小乘羅漢。實非大道。而有

令人獨坐。妄思修學。醍醐灌頂。腦後拔門。眼為明

珠寶。乃至身為現世寶等。是為七寶。在人身中。若

是識得。立地成佛。無施多力。毒哉。真魔說也。

夫既

深信因果。求出苦輪。故爾等妄求一念無生。到歸

元處。永無生滅。云何而有令人醍醐灌頂。身中七

寶等說。若如斯者。豈非乃犯自語相違之過。又云

無生。焉得有生。爾既又念生死苦惱。痛恨貪嗔癡

等。而為根本。云何執定。不用出家以修道果。乃至

妻子五欲不礙菩提。既云妻子五欲不礙菩提。云

何專又教人戒殺。永斷葷酒。夫五欲者。是生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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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蛇。出五欲者。離煩惱之火宅。若不出家。云何能

裂斷愛網。絕諸五欲。設不出家。共同妻子五欲眷

屬。總然修行得證道果者。無有是處。

如非久證無

生。即若龐公.王日休之類者。百中無一二。若我等

果如龐公.日休高士之類。總然塵境修行。亦何有

礙。故文殊飛簡于裴國相云。大士入俗。小士出塵。

苟無此力。

故古德云。毫𨤲繫念。三塗業因。故須要

永斷淫殺盜妄飲酒食肉之戒。方有出塵消息。如

不然者。若不投禮明師。廣通經論。即若蒸沙作飯。

必無實果。故云。寧之千生不悟。不可一生著邪。然

雖如是。亦能遠作菩提。故曰雖今未解。後必得入。

△二引經證義。】

「故經云。或有人聞。心即狂亂。不生正解。起斷滅見。或

執邪見。狐疑不解。竟謗毀者。必墮惡道。罪報若竟。一

經於耳。果報緣種。亦不可思議耶。」

【△三釋通妨難四。初問。】

「問。既聞妙旨。不解生謗。何得還成果報之不思議耶。」

【△次答難。】

「答。先聞妙旨。不解生謗。是以罪報盡而福報生。由此

而增信入者也。」

【△三引證義。】

「故法華經中。四眾聞常不輕語。謗墮苦處。罪報得出。

還遇不輕教化。豈非般若緣種深妙也哉。」

【△四結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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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一切眾生。本具如來智慧德相。感應道交不可思

議。無一眾生而非不可被也。」

【鈔。華嚴云。如來成正覺時作如是念。奇哉怪哉。一

切眾生皆具如來智慧德相。只因妄想執著。不能

證得。若離妄想。一切智.自然智.無礙智。即得現前。

故曰。無一眾生而不可被也。

△三結。】

「以上第四教所被機一科巳竟。」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懸判疏鈔卷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