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闡說
金剛經闡說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也。如來。佛自謂也。正義云。
梵語釋迦。此云能仁。梵語牟尼。此云寂默。寂默為
體。即是如。能仁為用。即是來。先釋迦而後牟尼者。
攝用以歸體也。先如而後來者。從體以起用也。總
是一個真性。如號則為釋迦牟尼。通稱則為如來。
又為佛諸法如義。應前以是義故之義。皆是佛法。
即無虗不滅相也。即非一切法。即無實。不著相也。】
「須菩提譬如人身長大(至)如來說名真是菩薩。」
【此段又申覆前文。而以無我法結之。佛復述前譬
之人身長大。須菩提既知非大身。是名大身。是悟
非大身者。即真心也。即此無四相之心也。故以菩
薩亦如是告之焉按前佛言我應滅度眾生云云。
此云若作是言。我當滅度無量眾生。即不名菩薩。
何也。葢此為菩薩未到佛地住者言之未到佛地
住。而作是言。即不名菩薩。佛欲菩薩先去四相為
要。故緊接以佛說一切法無四相。而以通達無我
法結之。此無我兼人眾壽者言。一說莫作是言。欲
菩薩去能所心也。亦通。】
「須菩提於意云何(至)如是世尊如來有佛眼。」
【華嚴經云。肉眼。見一切色故。天眼。見一切眾生心
故。慧眼見一切眾生諸般境界故。法眼見一切法
如實相故。佛眼。見如來十力故。大般若經。所謂清
淨五眼是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至)未來心不可得。」
【此段重明不住心。而語益加切矣。王曰。佛世界者。
謂凡一大世界。必有一佛設化。故凡大世界。皆謂
之佛世界。若干種心。如來悉知。以五眼知之也。六
祖曰。爾所國土中。所有眾生。一一眾生。皆有若干
差別。心數雖多。總名妄心。識得妄心非心。是名為
心。顏云。思念前事為過去。思念今事為現在。思念
後事為未來。三念總放下著謂之不可得。王曰。不
可得者。謂無也。言此三心。本來無有。乃因事而有
耳。圓覺經。所以言六塵緣影為自心相者。謂眾生
以六種塵緣之影。為自已之心相也。過去現在未
來讀斷。下心不可得四字。連誦成句。】
「須菩提於意云何(至)如來說得福德多。」
【因緣者。由因而緣。因布施緣及福德也。福德有實
者。布施有用之福德。福德無者。即福德性。此多字。
與第八分多字異。彼以多為不足道。此則真為多
矣。張國維曰。此不是無福德。乃是福德無。無福德。
則為斷滅。福德無。乃是湛然清淨。即所謂福德性
也。疏鈔云。若據捨大千珍寶布施。其福極多。若執
著希望福德。有得則有盡。故云若福德執實有。如
來不說得福德多。此是反釋之義。言以福德無者。
希望心也。既無希望。即為無住相施。是名無為福。
若依無住無為而施者。故如來說得福德多。訥曰。
福有者取相也。福無者。離相也。離相。故稱性等虗
空。其福無量。】
「須菩提於意云何(至)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此段亦覆前文。而以無法可說結之。具足。無欠缺
也。具足諸相。則不止三十二相。凡種種變現神通
之相。皆是。即非者。不執有。是名者。不執無。通經皆
然。王曰。說法者。實無有法。謂本來無法。特為眾生
除外妄而說耳。眾生既悟。則不用此法耳。故伹虗
名為說法而巳。】
「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至)說非眾生是名眾生。」
【此段佛若輕視。視眾生。可見慈悲心。無時無處不
有也。疏鈔云。言慧命者。善現達佛智海。入深法門。
悟慧無生。覺本源之命。非去非來。故曰慧命須菩
提。佛言彼非眾生者。皆具真一之性。與佛同源。故
曰非眾生。言非不眾生者。背真逐妄。自喪已靈。故
曰非不是眾生。爾時慧命須菩提六十二字。秦譯
無。惟魏譯有。唐穆宗時。長安僧靈幽。入冥誦經。少
此一段。冥王歎曰。貫花之線。何斷而不續乎。增壽
十年。令往濠州鐘離寺。求石碑全文補入。】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至)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段須菩提以如來說非眾生。可見各有自性。佛
之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得之自性而非得
之自外也。是信詞。非疑詞。顏曰。有法可得。是名法
縛。無法可得。方名解脫。須菩提以無可得之辭而
告世尊。世尊即以如是如是而證據之。佛又云。我
於無上正等正覺。乃至無少法可得。虗名而巳。王
曰。無小法可得。則蕩然空空。是不可此形相求。不
可以言說求也。但說名為無上正等正覺而見。】
「復次須菩提是法平等(至)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言上自諸佛。下至蠢動含靈。其真性一同。故云平
等。無有高下。即此名為無上正等正覺也。但眾生
雖同具此無上正等正覺之性。因迷於四相妄緣
而失之耳。若能以無四相。而修一切善法。即得無
上正等正覺也。佛又呼須菩提。而謂所言善法者
即。非善法謂。本來無此善法乃。假此以開悟眾生
耳。故但虗名為善法而巳。此段是佛至此明示學
者受持之方。最喫緊處。全在以脩兩字著力。】
「須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五祖曰。自性若迷。福何可救。六祖曰。乘船永世求
珠。不知身是七寶。二佛之言。皆為世人不脩身脩
性。徒施寶以求福道。】
「須菩提於意云何(至)即非凡夫是名凡夫。」
【此段重戒人不當存有我私見也。呼汝等者。為提
醒會下諸大眾也。僧訥曰。如來雖設法施。廣度眾
生。而不作是念。故誡云汝等勿謂也。莫作是念。重
誡也。度無度相。能所一空。又曰。如來既無我人眾
生等相。何有時稱我。須知假名稱我。對所度眾生。
隨世說我。顏云。當人自性自度。迷來悟度。邪來正
度。從上諸佛所言。但有指出路頭。須是自行自履。
豈由他人。所以道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若有可
度。是如來有四相。如來乃見性人也。所以無我。凡
夫未見性人也。所以我相未忘。佛又恐人落分別
界。故曰。即非凡夫。所以見如來凡夫。本同一性。不
容分別。】
「須菩提於意云何(至)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此段佛云云。上見就如來說。又云不應以具足色
身。具足諸相見。此觀就學者說。轉輪聖王。即四天
王。正五九月照南閻浮提二六十月。照西瞿耶尼。
三七十一月照。北鬱單越。四八十二月。照東弗婆
提。如輪之轉管四天下。察人間善惡者。以業報福
德。亦具三十二相。六祖曰。轉輪聖王。雖有三十二
相。豈得同如來。世尊引此言者。以遣執相之病。須
菩提是大阿羅漢。所悟甚深。得方便門。不生迷路。
以冀世尊除遣細惑。令後世眾生。所見不謬也。此
段是佛與須菩提。恐會下大眾未能了悟非相之
說。故再細辨。前論。而結以偈言。以釋眾惑也。不然
須菩提前巳知不應。以三十二相見如來。此何以
又言色相如是也。疏鈔曰。如來法身者。非色非聲。
無相無形。不可以心思。不不可以識識。在凡不少。
至聖不增。看時不見。悟則全彰。】
「須菩提汝若作是念(至)於法不說斷滅相。」
【此段戒人不可存斷滅見也。王曰。諸法斷滅者。謂
一切法。皆斷之滅之而不用也。相謂凡法之相也。
法固不可以泥。然亦豈可以斷滅之哉譬如渡水。
既渡之後。固不須舟楫。未渡之前。豈可無舟楫耶。
所以發求。無上正等正覺真性之心。必須依佛法
脩行。不可遂斷滅佛法。而謂不用法也。顏曰此一
卷經。雖然說無之一字。佛又恐人執著此無。一面
沉空滯寂。棄有著無。反成斷滅相。故此一分專戒
人不可斷滅。未見惟人。如何便說一切皆無。所以
佛告須菩提。汝莫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若果作是念。發心即是
諸法斷滅相。何以故。凡發無上正等正覺。心不可
說斷滅相。又云。昔張秀才拙。參西堂禪師。問山河
大地三世諸佛。是有是無。師答云有。張云錯。師云
爾曾參見什麼人來。張云參見徑山禪師來。某甲
問徑山皆言無。師云。俟爾得似徑山時。一切皆無
即得大凡。】
「須菩提若菩薩以滿恒河沙等(至)是故說不受福德。」
【知一切法二句。即宏毅以任重而道遠也。不受福
德。即施德不望報意。此段承上文。言既不斷滅。而
於一切法。皆當成於堅忍。以無我念而不應貪著
福德也。六祖曰。通達一切法。無能所心。是名為忍。
此人所得福德。勝前七寶之福。王曰若為作福德
而度眾生。則是貪著其福德。而欲亭受也。前以較
量福德屬眾生說。此以較量布施福德屬菩薩說。
亦以見是法平等也。】
「須菩提若有人言(至)亦無所去故名如來。」
【此段云云。疏鈔云。如來者。來而不來。去而不去。住
而不住。非動非靜。上合諸佛。下等羣生。一性平等。
故號如來。至此段明如來真性法身。】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至)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
【此段又重戒貪著也。世界者微塵之合也。微塵者。
世界之散也。舉世界微塵。而萬事萬物皆然。顧欲
合而不散。則貪著矣。六祖曰。一合相者。如眼見色
愛色。即與色合。耳聞聲愛聲。即與聲合。至於六塵。
若散即是真世界。合即凡夫。散即非凡夫。凡夫之
人。於一切法。皆合相。若菩薩於一切法。皆不合而
散。何以故。合即繫縛。起生滅。散即解脫。亦不生不
滅。若有繫縛生滅者。即是凡夫所以經云伹凡夫
之人。貪著其事。】
「須菩提若人言佛說我見(至)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黃蘗師曰。前說四相。此說四見。相粗而見精。因有
四見。故形四相也。又云。佛以見性為見。人以見相
為見。如是即指無四見言。顏曰。如是二字。說來若
發無上正等正覺心者。於一切法。應當如此知。如
此見。如此信解。不必外求法相。然初入道時。不假
法相。故無入頭處。既見性了。亦當遠離。不要執著。
所謂得魚忘却筌。到岸不須船之說。此段言人若
悟了。并此四見之名。亦當無有。故於一切法應如
是知見信解也。】
「須菩提若有人以滿無量(至)應作如是觀。」
【凡佛所言四句偈等者。謂不必專於偈。凡可以演
說者皆是。況其為言之要者乎。顏曰如如不動。湛
然太虗。何以故。葢世間一切有為之法。如夢寐之
非真。如燈幻之眩惑。如水泡之暫時。如人影之易
滅。如朝露之易消。如閃電之倐忽。應作如是觀者。
應立如此見性之法。陳曰佛所謂一切法者。真實
無相法也。故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曰有為法。則
夢幻泡影露電之如。不其妄乎。惟了真空無相者。
能作是觀。以悟亦如之妄。則必離亦如以證如如
不動之理。昔優婆離尊者。語阿難曰諸有為法。並
是無常。想夫觀六如而得是句。張國維云。佛法有
空假中三觀。末段仍歸於無為。而以偈語收結。至
此則無聲無臭至矣。】
「佛說是經巳長老須菩提(至)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優婆塞華言覲事男。優婆夷。華言覲事女。覲事者。
謂在家全受五戒。恒以親供養三寶。而為其事也。】
金剛經闡說卷下(終)
* No. 508-C
復題金剛經闡說後序
陳子滋甫。予至契友也。常語予曰。昔先祖存吾公。知
常州府事。公餘之暇。著作甚富。必有可觀。惜與先生。
南北睽違。不能共閱手澤為憾。予曰。令先祖之著作
也。袖歸自八千里外。珍藏至五十年餘。其間有關名
教。可傳後人者。自當亟付剞劂。以公於世。方不失為
繼述之盛事。奚止為觀閱鑒賞計哉。洛甫應之曰。唯
唯迨至同治壬戌。彩屬擾亂。洛甫家被困。閱兩三月。
一旦圍解。轉危為安。人言伊家有巨人手。自室中出。
大如車輪。羣懼而散。後洛甫遍覽室中。並無他物。惟
架上有祖遺一書箱耳。啟閱皆在署。手犒散帙。飄颻
纂成者。惟金剛經闡說一編。方悟此手。其印金剛手
歟。是編亦洛甫平日所虔誦也。不期巳被蠧魚竊去
數十字矣。於是滋甫感予前言。膳寫就質於予。屬予
補之。予曰。前言戲之耳。今竟有是事耶。但是事固吾
黨所不語。故予不敢敘之於前。而特書之於後者。乃
不自揣固陋也。今熟讀其文。細玩其說。竊取其意以
補之。方知存吾先生之用心苦而遺澤長。故其闡是
經也。不過緣經以聞義。因義以著說。而旨意了徹。人
易覺悟。大有儒宗之風。其不同於高談元妙也。明矣。
予故樂倡而共襄之。庶不員闡說之婆心。亦足徵善
人之有後也。故謂之功德不可思議也可。即謂之果
報不可思議也。亦無不可。
同治丁卯夏月臺陽洪壽椿載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