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解義
金剛經解義
者。多聞第一。於佛滅後。宣揚教典。般若全部六百卷。
皆其所傳也。後漢明帝感夢金人。遣使天竺。訪尋佛
法。白馬䭾經。中土之有經典自此始。傳至二十八祖
達摩尊者。以大神通。收攝三十六處邪魔外道。設洪
誓願。自西印度。歷恒河沙。以至震旦。凡三周寒暑。達
於南海。時梁普通七年庚子九月廿一日也。說法演
教。宗門大啟。其傳授密旨。大抵從超悟得。明心見性。
參悟本來。是為東土初祖。自達摩西來。傳心印於二
祖慧可大師。且以楞伽經四卷付之。云是如來心地
要門。令諸眾生開示悟入。至五祖宏忍大師。始易以
金剛經傳授。嘗勸僧俗。但持金剛經。即自見性成佛。
故曹溪六祖。聞經中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句。遂傳五
祖衣鉢。則金剛經之能成佛。信巳。是經也。為世尊第
九會說法。佛說此甚深經典。蓋為諸眾生解諸煩熱。
化清凉境。拔諸苦惱。離火宅戹。濟諸幽魂。超地獄趣。
化諸六道。獲天人樂。誠昏衢之智燭。苦海之慈航也。
學禪者果能掃除一切。冥心內觀。寂坐元默。惟歸於
空。空無所空。洞達無礙。是為參無上大乘。即或朝夕
諷誦。信心受持。亦可以了夙世因。脫三塗苦。罪業消
滅。獲福無窮矣。嗟乎。擾擾匇匇。晨雞暮鐘。證慧業於
菩提。渡迷津以寶筏。西來大意。如是如是。至各書所
載。持誦金剛經功效。捷於影響。茲不復贅。
淨如居士
雲鶴徐槐廷敬述
* 彚纂引用書目
* 隋天台智者大師疏(法名智顗)
* 唐曹溪法師直解(六祖法名慧能)
* 圭峯禪師疏論纂要(法名宗密)
* 宋長水大師刊定記(法名子璿)
* 中峯禪師略義
* 龍舒居士王日休註
* 致政陳雄註
* 明憨山大師決疑(法名德清)
* 宗泐禪師經解(法名如[王*巳]又名曉月)
* 曾鳳儀宗通
* 李騰芳集解
* 張有譽義趣廣演(號大圓居士)
* 似空法師金剛鎞(法名廣伸)
* 張國維疏解(號如如居士。鈔本)
* 蓮士大師註說
* 王化隆直指
* 洪蓮和尚集註(採集五十三家)
* (本朝)剩閒居士龔概綵集解
* 誠齋居士盛符升五釋
* 黃成釆經貫
* 王履昌句解
* 無名氏芥疏(鈔本)
* 顧旦初圓旨
* 范季珍如解(經旨提要俱摘大圓居士)
* 石成金註論講證
* 陸騰金剛經演說(據註云。此書甚佳。購之未得)
* (附記)圓通文尼自在光佛直解(降乩筆)
* 冲元道人註疏
* 東樵山人直說
* 孫念劬彚纂
* 復復道人疑記
* 例言
* 是經梁昭明太子標為三十二分。然細繹段落。恐不止是。每分標題。亦未盡賅。且如推窮四果。漸至如來。正緊接然燈佛所一段。何割截屬下莊嚴。爾時慧命須菩提問說法信心。雖承接上文。究另有所請。不得併為一分。其餘宜分宜合。不一而足。是編段落。彚合諸家。折衷至當。非敢臆說也。然三十二分。相沿巳久。未可抹煞。茲將每分所標名目。列於眉端。
* 是經當分看。憨山辨為上下兩卷甚當。然自從大眾起。至即見如來止。統是大乘正宗。蓋安住降伏。不著形相。全經大旨巳竟。自後善現問實信則示以清淨。問經名則示以般若。問信解受持則示以離相發心。層層闡發。意旨淵深。後又贊歎是經之妙。勸人受持讀誦。直至不可思議止。俱是談般若法。以洗發住降之義。是為上卷。須菩提聞佛所說。深解義趣。至於涕淚悲泣。豈有復昧住降之理。再為啟請。後人註解。謂前言粗執。後言細執。前為初發心者言。後為巳發心者言。均屬非是。蓋善現恐後世未能親承佛語之善男女發菩提心者。無所遵行。欲佛立一法。以普示將來。佛故以實無有法破之。以後節節申解上卷未盡之義。俱有妙旨。各不相承。末揭出不取於相。如如不動。為全篇總結。住降之旨。洞徹無遺。是為下卷。金剛經無前半部。
則演說不開。無後半部。則搜括不盡。
* 是經當合看。一卷如一章。一章如一句。一句如一字。何為一字。昔趙洲禪師。每遇學人入室。令參無字為話頭。這一無字。函蓋乾坤。包羅萬象識。得金剛經無相宗旨。全經可作一字讀也。
* 是經解義。分註論講三字。仿石註本也。註者。將正文字句。逐一破解也。論者。將本文精義。辨析論斷也。講者。順如來善現口氣。以為演發也。至每段綱領脈絡。承接界畫處。則參以彚解數語。條分縷析。段落分明。不至字比句櫛。依文解義可比。其所採錄。先止四五家。後得孫述甫彚纂一書。搜羅甚富。共有數十家。復加刪訂。彚成一冊。諸家姓氏。不備書者。緣參雜成文。不便註明。非掠美也。
* 是經阿難結集語。句用尖。須菩提語。句用點。如來語。句用圈。以別之。通篇扼要關鍵處。用雙圈。一節精。深微妙處。用連圈。功效處。用連點。前後關照及眉目處。用連尖。以醒之。
* 誦經要法
** 何必靜室
世人誦經。多覔靜室。殊不知堅誠。全在於心。而不在
於境也。本心若靜。雖居鬧市。亦是深山。試看吾儒善
讀書者。挂角而讀。帶經而鋤。竟以成功。何在於書室
之靜乎。
** 何必出家
出家原為脫離罣礙。每見有等僧人。貪戀之心仍在。
如此出家。反不如在家而有出家之行者。轉為上等。
試看古今在家善信。得悟菩提者甚多。如傅大士龐
居士諸公。俱有妻子塵累。於道無礙。可知全不在乎
出家也。
** 何必設像
對佛誦經。意在起人敬畏。殊不知誦之有益無益。只
論心之誠否。心若不誠。雖時刻與聖像不離。亦何益
矣。
** 何必急誦
誦經全在口讀其文。心思其義。只要字句明朗。微旨
了徹。雖低默讀誦。俱為上乘。若是急急趕讀。含糊圖
快。未免到口不到心。縱然讀過萬遍。經義不解。原與
不讀者相同。
** 何必跪諷
參悟經義。不拘行住坐臥。無有不可。何必專在於跪。
** 何必全部
此經註解。非細加參詳。則妙義不明。若人事匇忙之
際。何能全讀。須知塵事稍閒。息心看一段。可得一段
之益。解一節。即有一節之功。試看六祖當日。只聞經
中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句。即證菩提。可見惟在學人
心悟如何。豈計其語句多寡耶。
按讀誦經註。原可隨時分段細加參詳。以期解悟。
固難一時全讀。至於持誦經文。須於每日平明時。
或人定後。既無人事之擾。息心端坐。口誦心維。或
一遍。或數遍。務令一念不起。久久行之。大有利益。No. 509
金剛般若波羅蜜卷上
【註 金中之剛。至堅至利。金取不變為義。喻般若
之體。所謂實相般若也。心本無相。以如來真性為
實相。即自性清淨也。剛取斷截為義。喻般若之用。
所謂觀照般若也。心本有覺。以真智現前為觀照。
即本覺妙慧也。梵語般若。華言智慧。智為慧體。慧
為智用。梵語波羅蜜。華言到彼岸。此岸者。眾生作
業受苦。生死輪回之地。彼岸者。諸佛菩薩究竟超
脫。清淨安樂之所。能有智慧。離一切相。心常清淨。
即登彼岸。所謂涅槃是也。經徑也。超凡入聖之徑
路也。總之金剛。喻也。般若。法也。波羅蜜。證果也。是
本為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羅什所譯。流傳最廣。
論 此標經題也。波羅蜜有六。布施度慳貪。持戒
度淫邪。忍辱度嗔恚。精進度懈退。禪定度散亂。智
慧度愚癡。惟一般若。能生八萬四千智慧。則六度
兼賅。萬行俱備。眾生妄念紛紜。奸偽百出。自謂乖
巧。不知沈淪苦海。永墮輪回。真愚癡人也。佛說是
經。欲人以淨心妙慧。斬斷妄緣。心性光明。同登覺
岸。植善根者。始而誦經。終而悟理。得堅固力。金剛
是也。具大智慧。般若是也。度生死海。登菩提岸。波
羅蜜是也。五祖大師。嘗勸僧俗。但持金剛經。即自
能見性。必至成佛。】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與大比
邱眾千二百五十人俱。爾時世尊。食時。著衣持鉢。入
舍衛大城乞食。於其城中次第乞巳。還至本處。飯食
訖。收衣鉢。洗足巳。敷座而坐。」
【註 如是。指全經而言。我。阿難自謂也。言此經所
云。乃我親聞於佛也。一時。說經之時也。佛是釋迦
牟尼。佛者梵音。華言覺也。自覺覺他。覺行圓滿。故
曰佛。舍衛國。波斯匿王所居。祇陀。王之太子也。樹
是祇陀手植。故曰祇樹。給孤獨園者。王之宰臣須
達挐。賑濟貧人。稱給孤獨長者。須達拏深重佛教。
向祇陀借園。同建精舍。請佛說法。故佛常住園中
比邱。華言乞士。上乞法於諸佛。下乞食於善信之
謂。大比邱。謂得道之深者。俱。同處也。按佛成道時。
先度憍陳如等五人。次度迦葉兄弟三人。并徒眾
千人。次度舍利弗及目犍連。各弟子百人。次度耶
舍長者子等。五十人。應是千二百五十五人。經第
舉大數也。佛為三界所尊。故稱世尊。諸天神旦食。
諸鬼夕食。諸佛日中食。食時。午時也。衣即三十五
條大衣。制象水田。鉢即紺琉璃鉢。佛行跣足。故洗
之。敷。布也。佛每說法。必布坐具也。
論 此序說法因由也。佛是金輪王子。誰無供養
之者。而猶行乞。欲歷頭陀苦行。示同凡僧。亦使後
世緇徒不殖資產。去彼貪心。折其驕亢。以煉種性
也。佛法要有三。曰戒定慧。乞食是戒。趺坐是定。戒
能資定。定能發慧。故以戒定起般若正宗。
講 阿難說。我嘗聞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長
者園中。座下乞士。共千二百五十人。時方正午。當
進食之時。佛乃著僧伽之衣。持四天王所獻之鉢。
自外而入舍衛城中。次第乞食。不越貧先富。不捨
賤從貴。平等無相。一槩而乞。還至園中。飯食巳完。
將入禪定。於是收衣鉢。屏資緣也。洗足。淨身業也。
敷座。攝動歸靜也。而說法之原起矣。】
「時長老須菩提在大眾中。即從坐起。偏袒右肩。右膝
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
菩薩。善付囑諸菩薩。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心應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佛言。善
哉善哉。須菩提。如汝所說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
囑諸菩薩。汝今諦聽。當為汝說。善男子。善女人發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唯
然世尊願樂欲聞(應云何住。與後文云何應住不同。蓋前問功夫下手。後問有法示人
也。經意自別)。」
【註 時。即食畢安坐時。長老。高年有德之稱。須菩
提解空第一。在十大弟子之列。全空之性。真是菩
提。故名須菩提。空性出生萬法。又名空生。空性隨
緣應現。利人利物。亦名善現。左為邪。右為正。示去
邪歸正之義。袒肩。全身擔荷也。膝地。屈已順承也。
合掌。心合於道。道合於心也。皆修敬之儀。希有。讚
佛之詞。如來。佛之通稱。如者。真性之本體。來者。真
性之應用。即寂然不動。感而遂通之義。護者防其
偏邪。念者護之切。付者傳以正道。囑者付之殷。菩
薩。華言覺有情。謂能自覺。又能覺悟有情也。指凡
學於如來者言。如來善護二句。引起全經。以後凡
佛所言。皆是護念付囑也。既云護囑菩薩。又以善
男女為問。以眾生俱可證菩薩也。阿。無也。耨多羅。
上也三。正也。藐。等也。菩提。覺也。皆梵語也。無上正
等正覺心。即是佛心。人之真性也。真性包含太虗。
無得而上之。故云無上。然佛與凡夫。性相平等。故
云正等。其圓明普照。無偏無虧。故云正覺。發此心
者。乃發吾當下具足之菩提心也。住。止也。是靜存
本位。降伏。是妄念突起。力為制伏也。上下兩心字
相應。菩提心。乃最初之真心也。其心。是顛倒之妄
心也。諦。詳審也。兩如是。謂既發無上菩提心。即應
如其所發之覺心而安住降伏也。二句自應一串
說下。唯。領諾也。然。是其言也。願是誠心。樂是鼓舞
心。欲是迫切心。如此始能諦聽。故繼以涕泣。終以
歡喜。
論 此善現啟請安住降伏之旨。開萬世教門心
法也。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句。經中凡二十
九見。為全經之綱。一點菩提心。是金剛正眼。萬法
總持。菩提心一發。智光便現。名為般若。一切萬行。
從此而生。所以學佛人。初從淨信。直至成佛。總離
不得發菩提心也。如來說箇如是二字。見得此心
發處。即是住處般若。慧光觀照。自心見性。即無妄
念。無妄念即是降伏。但此處尚未說明。至下文無
相無住。方證修因。
講 當佛敷坐之時。有長老名須菩提者。乘機發
心。願佛化度眾生。因起而請曰。希有哉世尊也。如
來起慈悲心。善能護持眷念眾菩薩。使之信受。善
能以佛法付委囑託眾菩薩。使之奉行矣。若有善
男女。學道之初。先發此無上菩提之佛心。當如何
常住。而使之不退轉。妄心若起。當如何降伏。而使
不惑亂我真心乎。佛言善哉善哉。汝云如來善教
諸菩薩。此言正合我心。汝其詳審諦聽。吾當為汝
說。夫人之一心。朋從往來。攻取日眾。最難發此菩
提覺心。若既發此一念。則滿腔中。純是天理。真如
本性。自然顯露。應如是常住而不遷。如是一切妄
心。不待驅除。自能降伏矣。須菩提領悟其言曰。世
尊。弟子願聞佛之教。】
「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所有
一切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
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我皆令
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
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
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別本非無想上。有若字。舊本經中。凡
即通作則。因避高麗諱稷。改即為則。凡兩合之義為即。相仍之義為則。即可用之相仍。則不可用之合兩。今從
之)。」
【註 摩訶。大也。謂心量廣大也。未發心稱善人。巳
發心稱菩薩。一切眾生。該下九種而言。卵生。禽鳥
也。胎生。人與獸也。濕生。水族也。化生。蠅蚊類也。此
四種。是欲界受生差別也。有色。但有色。身而無情
欲也。無色。但其靈識而無色身也。有想。方寸之中。
尚有計慮也。無想。淨涵萬有。一念不動也。非有想。
非無想。雖一念不動。不似木石之無知也。此五種。
是心念差別也。眾生在五蘊中受生。真性既迷。則
墮於胎卵濕化。虗空等神。天魔等鬼。所以輪回六
道。難入涅槃。六祖俱指心說。蓋剖示其受生轉變
之所以然。非謂人心如此。即謂之胎卵濕化也。我
者。代度生菩薩設為自任之詞。非佛自謂也。令者。
指九種言。煩惱俱盡為無餘。不生為涅。不死為槃。
是圓滿清淨。能所全消。超脫輪回。出離生死。究竟
到彼岸地位。誤認為死。則大謬矣。滅消滅。滅盡癡
愚煩惱。度化度。度脫生死苦海。眾生皆有夙業。遇
佛而後得果。是謂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也。相。形
迹也。我相。自私自利。止便身圖也。人相。痛癢無關。
分形絕界也。眾生相。區別靈蠢。品類以分也。壽者
相。畏死倖生。希冀不老也。無眾生得滅度。即是無
四相。正降伏之要也。
論 此答降伏之問。而教以度生。不著四相也。尊
者首請應住。次問降伏。而世尊先酬次問者。以菩
薩所發大心。為度生之心。故以度生開示之。蓋菩
提心。即天地之心。必度盡眾生。方完得本來分願。
所以眾生受生不同。佛皆導之。覺悟本心。入於一
真法界。而使業緣盡滅。度脫輪回。實以眾生性中
自具般若。各完本性。便為滅度。即使度盡眾生。不
過還其本然而巳。所謂實無滅度也。度生無度。即
是無相。無相便是降伏。四相。經內頻呼疊喚。此最
淨染關頭。教人加意蕩滌。方是無上正等覺也。圓
覺經云。未除四種相。不得成菩提。
講 佛告曰。須菩提。諸菩薩性量廣大。應如是降
伏其心。果何道以致之。蓋我之心。即人物之心。所
有一切眾生之類。若世間之卵生胎生濕生化生。
天上之有色無色有想無想非有想非無想。皆是
眾生妄心結習所致。我皆令其超越生死。滅其業
障而度脫之。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之眾生者。
豈我真能滅度哉。以眾生原有佛性。只是迷而不
悟。今心地開朗。頓見本性。是自性自度。於我何功
焉。所以度而無度者何。惟無四相故也。若見有度
人之我。則有我相。見有所度之人。則有人相。見我
所滅度無量無邊。則有眾生相。見我與眾生同到
涅槃。則有壽者相。有此四相。即非三輪體空之菩
薩矣。】
「復次。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所謂不
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
是布施。不住於相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
德不可思量。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虗空可思量不。
不也。世尊。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虗空。可思量
不。不也。世尊。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
是不可思量。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註 復次。還與須菩提言也。法字。總六度萬行諸
法。所該甚廣。下文六塵。從法中抽出來。以六塵為。
日用切要也。此住字。作執著解。六度以布施為首。
此布施。主法施言。此經句句是般若法施。菩薩心
施。與財寶施。身命施不同。觀行於布施行字。非是
斷滅。眼耳鼻舌身意為六根。色聲香味觸法為六
塵。觸。身所感觸也。諸法皆緣心生。故屬意。不住相
者。指不住六塵之相言。菩薩化度眾生。教以清淨
六根。不染六塵。可以證解脫。乃法施也。應如是布
施句。承上複一句引起下文。福德即福慧。不住相
布施。則心境如如。有自然之福德。非福報之謂也。
東西南北四維上下。謂之十方。總是一個大字。虗
空者。太虗之中。蕩然空朗也。是喻不可思量。以顯
無相福德之妙。末住字。作止住義解。如來教菩薩
法。不過住無所住。菩薩受如來教。但當如其所教。
以無住為住也。
論 此答應住之問。而教以布施。不住塵相也。菩
薩發心。度生為事。菩薩六度。布施居先故。度生布
施。皆為降住中事。上言滅度眾生。不著四相。然要
離四相。必先不住六塵。蓋菩薩心量。徧該法界。布
施一切。利益眾生。必使盡證解脫。然後此心無歉。
但一涉交接。事物相纏。最易粘著。須養得此心一
邊不著。方其體之虗。如明月當空。及其應之靈。如
流水曲注。以菩提妙心。行菩提大用。不著六塵。無
所貪著。意境盡化。迹象胥融。地闊天空。其福德乃
無限量。佛法廣大。與天地參。福德不可思量。並非
虗語。按此言無住相行施之福德。雖無較量意。然
為下九番。言福德總攝。後文即緣此。為較量也。準
此問答。便巳經終。蓋大乘正宗經文。於此巳備。下
特以四句偈。綜括經旨耳。
講 佛因無相之義。再告須菩提曰。菩薩於六度
萬行之法。當空此心。無所執著。以為敷布設施。何
則六塵一有所著。便不能空此心。以施於眾生。菩
薩舍其所貪。歸於空寂。不於六塵上有所係累。但
自性虗通。妙圓明淨。隨感而應。不住於相也。何以
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則所有善根。純熟圓滿。永
得無上菩提之道。其福德豈可限量哉。吾試問爾。
如十方虗空。可思量不。須菩提言。大莫大於虗空。
非人之所能測度也。佛言無住相布施之福德。亦
如虗空之不可思量。須菩提。汝學佛之菩薩。但當
如我所教無住相布施之理。以住其心可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
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
相。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虗妄。若見諸相非相。
即見如來。」
【註 身相。謂佛應身三十二相也。見如來。指法身
言。謂真性佛也。如來所說之如來。乃是佛號。凡所
有相。指一切物相而言。凡四相法相非法相。皆在
其中。兼空有兩層。即見如來。見眾生本性之如來。
即菩提心也。
論 此言有相皆妄。而顯無相之真佛也。上文說
箇不住相。尚未說出。所以不當住相之故。至此說
凡所有相。皆是虗妄。虗妄豈可住著。若見諸相非
相。此無相處。即如來法身也。此經是破相宗。無相
是真佛。乃從源頭上。破見非相。不落於有。見相非
相。不滯於無。即妄即真。即有即空。原無二體。得見
真空實相。故曰即見如來。此第一義諦。大乘之真
見也。按唐圭峯以凡所有相四句。為經中之四句
偈。持論甚正。蓋此四句為大乘正宗。包括全經之
旨。下經若以色見我四句。即此見相非相二句。如
夢幻泡影四句。即此凡所有相二句。
講 佛恐須菩提聞無相之旨。所悟尚未盡徹。故
舉身相徵詰之曰。須菩提。可執四大色身。謂如來
在是否。須菩提言。不也。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蓋
如來所說身相。不過形體之末。非真空無相之道
也。佛於是曉之曰。世間凡有形相可見者。皆是假
合變幻。不是本有真實之理。雖有所見。亦妄見也。
若見諸相。便識破非我真實本相。自能迴光返照。
即見色身中。有法身自性之如來。隨處顯現矣。如
來豈可外求耶。
彚解 自善現啟請至此。凡四節為一段。全經以
無相為宗。而此特為無相之總綱。統為大乘正宗。
前示離相度生。以彰妙慧。無相行施。以稱妙福。非
相見佛。以印妙心。總之相皆虗妄。能見本性真空
實相。即見真佛。末揭出破相宗之四句偈。巳將全
經大旨。都行包括。故下文隨接如是言說章句。作
一兜裹。以後反覆開導。皆是申明無相之義。】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
生實信不。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
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當
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巳於無
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
者。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
德。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
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則
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
何以故(三字盛釋。及各正本。俱定為衍文)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
生壽者。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
常說汝等比邱。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
非法。」
【註 如是言說章句。指上數章而言。信為入道之
門。實信者。信此章句為真實之諦也。佛滅度後。正
法五百年。像法一千年。末法三千年。後五百歲。正
末法時也。持戒。諸惡莫作。修福。眾善奉行。信心。慧
心也。能生者。戒定既具。智慧自生也。善根。即菩提
心。種有生發義。所。猶處也。一念。專念也。上云實信。
以佛語為實而信之。此云淨信。心常清淨。不生妄
念也。悉知悉見。心合於佛。佛合於心也。福德。清淨
中自具福德也。法相。以法為有也。非法相。以法為
無也。無四相。則人空。無法相。則法空。無非法相。則
空亦空。有無雙遣。方是真空。取。即著也。反言之。以
明法相非法相之不可有也。如來常說云者。蓋古
佛有是語。而復述之也。筏。船也。喻。譬也。言譬如以
筏渡人。既濟而筏無用也。
論 此因須菩提問實信。恐菩薩於四相之外。別
生法執。必并法與非法之相皆空。方可言淨信也。
佛法大海。信為善入。善現聞佛說法。實深信受。又
欲眾生同生信心。共登覺路。故有是問。然開口說
言說章句。即存一法相於胸中。佛先教學者能生
信心。以此為實。又恐學者徒泥言說。不求心得。故
云無法相。又恐學者執著無法。入於沈空。斷滅不
去。探討其言。以悟真理。故復下轉語曰。亦無非法
相。且申其誡曰。法尚應捨。何況非法。兩頭截住。乃
為淨信也。淨信。是眾生可以成佛作祖之善根。三
是諸眾生句。諄諄提命。直欲喚醒羣夢。
講 須菩提聞大乘正宗之教。恐後來眾生。未能
生信。乃白佛曰。世尊所說。菩薩未有不尊奉矣。倘
末世凡夫。得聞如是言說章句。果能生實信否。佛
曰。汝莫作是說。蓋此無相真空之理。必有大根基
之人。方能信任其道。設或佛滅後。至五百歲之遙。
有人持守戒律。廣修福田。能於此章句。確信為實
者。此人必從諸佛同源之所。斷除惡業。栽植善根
者也。若有此善根之人。聞得此經章句。乃至一念
之中。心常清淨。篤信不疑。此心便與如來相合。佛
智佛慧。無不知其存心。見其行事。是諸眾生。當得
無量清淨福德。此何故哉。是諸眾生。悟得真空無
相之理。無復有我人眾壽四相。是人空也。四相既
空。諸法無從得立。故不執有而為法相。亦不執無
而為非法相。是法空也。此何以故。是諸眾生。苟心
不空淨。便著我人眾壽之形迹。此人所易曉也。至
於我說無法相者。以吾真如本體。不在語言文字
之間。若取法相。與執著四相一般。若取非法相。又
涉斷滅見。與前著四相。又何異焉。是故不應取法
相。而以為有。亦不應取非法相。而以為無。則性體
之中。渾然形迹兩忘矣。以此義亦有原故。佛嘗謂
汝學道之人。當知我說此法者。因汝不能了悟真
空。超於彼岸。我不過假此法。度脫生死苦海。汝既
自見本性。證涅槃樂。則我之法當無所用矣。譬如
以筏渡人。既得登岸。筏即無用。由此觀之。有法尚
應捨矣。何況非法。又可執著於無。沈空守寂哉。】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
如來有所說法耶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
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
說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
法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註 得。謂得於已也。說。謂教之人也。義字。頂上章
以是義故來。即指不應取法取非法說。無有定者。
不偏有。不偏無。兼法與非法言。然善現爾時尚未
了一切法。即非一切法。故不直曰無有法。而曰無
有定法。不可取。謂不可以色相取。不可說。謂不可
以口舌說。非法者。雖有而却無。非非法者。雖無而
却有。賢者。若四果之類。聖者。佛也。以字作用字解。
無為法。乃清淨覺性。不假人為者也。即是無住。即
是無相。即是無上菩提。長老先言無定。次言無為。
悟入聖境矣。
論 此承上不可取法取非法。而明無得無說之
真法也。前文說個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此兩
句該得全經意旨。伹見如來處。落在實相上。則成
法相。落在非相上。則成非法相。所以前節將法與
非法。兩路截清。此却將如來所得所說徵詰者。兩
個如來字。正根上見如來字來。要勘他信處。落在
那裏。空生答以無有定法。不可取說。活潑潑地。恰
在箇中。末後說出無為法而有差別。不是脚踏實
地。怎能說得如此諦當。只此一語。為眾生說。可以
出生死。趨菩提。故下文遂以持經功德較量也。
講 前既說法相非法相。佛恐須菩提尚未透徹。
故問曰。汝以如來無上菩提之法。果有得於已耶。
抑以此法有所說而教之人耶。須菩提言。如我心
中悟佛所說義。則知無上菩提之法。此吾本來真
空。未嘗指定一法。名為無上菩提也。即佛所說。不
週隨機設教。何嘗指定一法。教人必如是而後修
哉。此何以故。如來所說無上菩提法。可以性修。不
可以相取。可以心傳。不可以言說。若執為有法。而
吾性虗靈莫測。非有法也。若執為無法。而吾性隨
感即應。又非非法也。蓋無上菩提之法。皆我自然
覺性。無假人為。故一切賢聖。皆同此無為法。聖人
具足清淨。故名為聖。菩薩自聲教而悟。故成為賢。
所證有差別爾。】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
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
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佛
言。須菩提。(五字較訂補正)若復有人。於此經中受持。乃至四
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勝彼。何以故。須菩提。一切諸
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須
菩提。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是名佛法。(四字較訂補正)。」
【註 三千大千。統言大世界。七寶。金。銀。琉璃。珊瑚。
瑪瑙。珍珠。玻璃也。此布施。作施捨看。福德者。修布
施之德。享現在之福也。福德性者。修性中之德。慧
光所照。福分過人。即真性也。尊者領悟。指出一性
字來。最為著眼信力曰受。念力曰持。發言成句為
偈。四句偈。或指經中二偈。或指無我相四句。圭峰
謂。凡所有相四句最妙。須知從經中受持說來。必
上有乃至字。下有等字。言於此經中受持一部一
章。乃至四句偈等。有自多至少。偈不一偈意。豈可
執四句。以求著落乎。菩提法。謂諸佛求真性之法
也。何佛非心。何佛法非心法。此經為般若真諦。故
曰皆從此經出。非單指經文語句言也。佛法者。真
諦之理。非佛法者。不執法也。是名佛法者。非斷滅
也。
論 此第一番較量福德也。福德前後九番較量。
義各有屬。此佛恐人因不可取說。住在無相無為
處。便欲毀棄言教。言教若棄。將何信解。所以特指
出無上菩提之法。皆從文字般若中來。人心具有
佛性。假文字般若。而後得悟。則此經即般若真性。
能生佛法。又恐人在佛法上。又生執著。隨下轉語
曰。佛法即非佛法。蓋佛法在心。而不在教。非佛法
者。無法相也。是名佛法者。亦無非法相也。經中凡
言即非是名三折筆處。皆具此兩義。佛每說經一
番。皆以布施較量福德一番。佛蓋知末法劫中。多
以施捨當修行。不解見性要旨。所以諄切反覆言
之耳。
講 前言法無為矣。佛恐人忽略般若章句。故以
持經功德較量。因設問曰。若有人充滿三千大千
世界之七寶。用以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多否。須菩
提言甚多。然是福德。乃有相之施。於我性真空無
相妙法。全不相關。必竟非福德性。故如來所言福
德者。乃人天小果之因。此所以為多也。佛言如再
有人。於此經中。信受其言。奉持其義。乃至四句偈
等。更為他人解說。則自覺覺他。其福勝於七寶布
施多矣。蓋彼乃住相布施。縱得濁福。福盡墮落。此
乃因經悟性。福等太虗。歷劫不壞。其福不遠勝哉。
此何故也。蓋此經乃修行之徑路。諸佛之身。及所
證之法。皆從文字般若而生。此外更無餘經矣。夫
無上菩提之法。即佛法也。然所謂佛法者。本來無
有。不過使之言下見性。乃虗名為佛法也。
彚解 自須菩提問實信至此。凡三節為一段。無
人無法。眾生修行無相也。無得無說。如來說法無
相也。至須菩提說出無為二字。般若正宗巳是了
然。佛恐人將無為法。認作枯寂。住在這裏。殊不知
菩提一現。萬法具足。真性福德。無量無邊。正以此
經。即般若性。成佛之道。不外乎此。佛教人因經悟
性。非徒誦說巳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
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須陀洹名為入流。而
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須菩提。於
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須菩提
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來。而實無往來。
是名斯陀含。須菩提。於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
得阿那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
名為不來。而實無不來。是故名阿那含。須菩提。於意
云何。阿羅漢能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不。須菩提言
不也。世尊何以故。實無有法名阿羅漢。世尊。若阿羅
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世
尊。佛說我得無諍三昧。人中最為第一。是第一離欲
阿羅漢。世尊。我不作是念。我是離欲阿羅漢。世尊。我
若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世尊則不說須菩提是樂
阿蘭那行者。以須菩提實無所行。而名須菩提是樂
阿蘭那行。
佛告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昔在然燈佛所。於法有
所得不。不也。世尊。如來在然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
(今本是故名阿那含。無故字)。」
【註 能作是念者。謂曾萌得道之念也。前四我字。
乃代四果人設想之詞。佛氏有因有果。能修是因。
即得是果。須陀洹。華言入流。謂入聖人之流也。無
所入者。不著入流之相也。此聲聞初果。自聲教而
悟者曰聲聞。斯陀含。華言一往來。謂一往天上。一
來人間。便得涅槃。六祖云。前念起妄。後念即止。前
念有著。後念即離。目覩諸境。此心還有一生一滅。
無第二生滅。故言一往來。實無往來者。無往來之
相也。此聲聞第二果。比入流高一級。阿那含。華言
不來。謂直生四禪天上。不來欲界受生也。實無不
來者。不著不來之相也。此聲聞第三果。比尚有往
來。又高一級。阿羅漢。華言無生。謂諸漏巳盡。無復
煩惱。不於三界內受生也。阿羅漢得無相之理。人
法俱空。巳證涅槃。此又高一級。聲聞之道。圓滿巳
極。故不名果而名道。實無有法者。謂無煩惱可斷。
無貪嗔可離。情無逆順。境智俱忘。無絲毫之法可
取也。無諍者。蓋有欲則爭。此既離欲。何諍之有。三
昧。華言正見。謂本覺心也。離欲。斷盡見思煩惱也。
阿蘭那。華言寂靜。樂。好也。謂好清淨行也。蓋佛嘗
有是語。而須菩提舉以為證也。實無所行者。謂本
性空寂。不著行相也。佛說以下。尊者自述其所造。
以證無相也。以上言四果。皆以無為法。而不著得
果之相。下復以佛之無相證之。如來。釋迦牟尼也。
然燈佛。即定光佛。是釋迦牟尼之師。實無所得者。
謂成佛由本心覺悟。無有法可得也。實字與上數
實字相應。
論 此歷徵一切賢聖修證處。皆以無為法。而不
取於相也。四果功夫。自有等級。每證一果。隨證隨
空。初果云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知。欲境當避。如
初生果。二果云一往來。是蹈欲境不再。如方碩果。
三果云不來。是去欲境如遺。如巳熟果。四果云離
欲。是脫然無纖欲可除。如既收果。此是漸教如此。
若是無上菩提。頓悟真空。即此金剛般若波羅蜜。
超入佛地矣。又何四果之足云。佛自謂成佛實無
所得。證四果之無所得。言無相之理。乃我自有之
真性。其成佛皆由。我心自悟而得也。於法無得。原
屬實相。不是斷滅。
講 須菩提言無為法。巳悟菩薩修行矣。佛乃從
賢聖無為中差別以詰之。曰須陀洹曾作是念。我
必得此果否。須菩提言。不也。須陀洹得預聖人之
流。名為入流。而心無所得。不著入流之相。但未能
頓悟真空。僅能不入六塵境界耳。名須陀洹。其以
是歟。佛曰。斯陀含曾作是念。我必得此果否。須菩
提言。不也。斯陀含一往天上。一來人間。名一往來。
而心無所得。不著往來之相。蓋巳悟真空究竟。能
出離生死。不受輪轉也。名斯陀含。其以是歟。佛曰。
阿那含曾作是念。我必得此果否。須菩提言。不也。
阿那含不來世界受生。名為不來。而心無所得。不
著不來之相。蓋本性光明。真空無我。內無欲心。外
無欲境也。名阿那含。其以是歟。佛曰。阿羅漢曾作
是念。我必得此道否。須菩提言。不也。阿羅漢萬緣
悉淨。外如木石。不動不搖。心如止水。不滲不漏。性
本真空。實無一法可得也。名阿羅漢。其以是歟。世
尊。若阿羅漢作得道之念。即著我人眾壽四相矣。
所以佛曾說我一念不生。與人無忤。得無諍三昧。
弟子中最為第一。必是我脫盡人欲。斷絕此念。方
許我為離欲阿羅漢也。我若作此念。可以得阿羅
漢道。則又生妄念。佛即不說我好寂靜之人矣。以
我須菩提。外雖有行。心中無一可得。佛故名為樂
阿蘭那行。佛終恐其所得之心未除。又從而默化
之曰。我當初在然燈佛處。果得本師之法否。須菩
提言。不也。如來一心清淨。雖在燃燈佛處。不過因
師開導。實乃自悟自修。於法實無所得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菩薩莊嚴佛土不。不也。世尊。何以
故。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是故須菩提。諸
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
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註 莊嚴。如建塔造寺。設像供養之類。一大世界。
必有一佛設化。謂之佛土。黃金為地。七寶為林。是
莊嚴佛土也。自性佛土。本來具足。不假莊嚴。故云
即非莊嚴。心常清淨。無嚴而嚴。故云是名莊嚴。應
如是生清淨心。指上非莊嚴說。前云生淨信。是一
念之覺。此生清淨心。是全體之修。六度萬行。總為
修此清淨。是本來地。即究竟地。前不住色等布施。
此不住色等生心。攝事歸心。言不住較細。且前云
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此云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并
不著布施之相。清淨之不巳處。即是生也。有所住
而生心。是濁亂心無所住而生心。乃為清淨心。生
其心者。又非槁木死灰。入於頑空也。無住生心句。
是全經大旨。
論 此揭出安住降伏要旨。教菩薩以清淨為莊
嚴也。菩薩修六度萬行。佐揚佛化。非不莊嚴佛土。
但不取外相莊嚴。當知莊嚴是清淨心。無住相心。
心無所住。則絲毫不挂。萬境澄澈。即清淨也。譬如
一鏡當空。無所不照。何等清淨。若先著一物。則空
明遮蔽。焉能照物。無所住。是從實趨空。生其心。是
從空生覺。此心字。是正智。是真心。伹住著於境。則
隱而不現。心若不住。般若了然。生其心者。顯現本
有真心。非突然生起也。此句是金剛正眼。般若妙
心。昔六祖聞無所住而生其心句。即大悟曰。何期
自性。本自清淨。何期自性。本不生滅。何期自性。本
自具足。何期自性。本無搖動。何期自性。能生萬法。
學者在祖師門下。當從無住生心處。體會微旨。
講 前言佛無所得。學佛諸菩薩。安可徒事莊嚴
佛土。而不返求諸心哉。故告須菩提曰。菩薩居佛
土之中。果作善緣福業。使佛土莊嚴否。須菩提言。
不也。佛所謂莊嚴者。即非外貌相好之莊嚴。必其
心地明潔。萬行具足。是名莊嚴也。佛於是順其詞
而語之曰。菩薩莊嚴。既不在於外飾。當返而求諸
心。使泰宇之中。湛然常虗。無一毫染濁。靈臺之內。
寂然常定。無一絲擾亂。當如是生清淨心。不當住
在色聲香味觸法生心。一有所住。便不能清淨矣。
須知清淨心。妙湛圓寂。不泥方所。本無所住也。於
無所住而生其心。如明鏡當前。物來悉照物去。即
空自然十分清淨。是淨土莊嚴孰甚焉。】
「須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於意云何。是身為
大不。須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說非身是名大
身。」
【註 須彌。山之極大。為眾山之王。故云山王。人身
豈有是大。不過假設之詞。如七寶滿大千之類。上
言心。此言身者。非反說到身外也。身字即作心字
看。非身謂法身。即真心本性也。非身名大身者。即
真心之無住。足以包太虗。藏沙界也。
論 此承上文無住生心而言。以見心量之廓周
無盡也。言心無所住。則淨心常生。法身圓滿。此心
最為廣大。如來設大身為問。尊者悟得無住。真心
徧滿法界。妙含萬有。量等虗空。雖須彌不足喻其
大。問答至此。乃見身土皆空。心境雙絕。不言福德。
而福德難量矣。故下文遂較量福德。
講 前言莊嚴佛土。不如清淨此心矣。又恐錯認
色身為大。不知心為大。故設問曰。須菩提。譬如人
身如須彌山王。可以言大否。須菩提以甚大答之。
何以故。色身雖大。為有生滅。必竟不名大身。佛說
非身。纔是我之清淨本心。此心包含太虗。充滿法
界。無相無住。頓入圓明。乃真法身。是名大身也。】
「須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數。如是沙等恒河。於意云
何。是諸恒河沙。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諸
恒河。尚多無數。何況其沙。須菩提。我今實言告汝。若
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寶滿爾所恒河沙數三千大
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佛
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
句偈等。為他人說。而此福德勝前福德。」
【註 恒河。西土天竺河。周迴四十里。沙細如麵。佛
多在此說法。故取為喻。沙等恒河。是倒裝文法。謂
恒河如沙之多也。亦是假設之詞。前只言三千大
千世界。此言如恒河沙數。其大且多。益不可量。勝
前者。勝於布施之福也。
論 此第二番較量福德也。前第一番較量。因前
止說得人法俱空。總歸於無為。故言佛法皆從此
經出。以啟發之。以下歷舉聲聞菩薩。俱從無為法
中。現出許多差別。結勸諸菩薩無住生心。而託大
身作喻以驗之。則清淨法身中之全體大用。一齊
俱現矣。此較量功德。所以一步深一步也。
講 前言無住生心。則清淨之福。不可量矣。佛故
即布施推廣其義曰。須菩提。恒河之沙。固多矣。設
或不止一恒河。數其如沙之多恒河。是諸恒河中
之沙多否。須菩提言。甚多。但諸恒河。且多而無數。
何況恒河中之沙乎。佛謂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
女人。以七寶滿恒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布施。得
福多否。須菩提又以甚多答之。佛曰。若有善男女。
於此經中。受之而無疑。持之而不失。必見自已真
如菩提本性矣。又能以真空妙義。為人解說。使人
心地開通。明了自性。可以脫離輪迴。永超生死。則
是人已兼成。此其福德。歷劫常存。豈恒沙布施可
及哉。】
「復次須菩提。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
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如佛塔廟。何況有人
盡能受持讀誦。須菩提。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
有之法。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即為有佛。若尊重弟子。」
【註 隨說。與後盡能相應。是隨舉經文之義。此處。
即說經之地。世間天人阿修羅。謂天道人道及魔
道也。供養。如香花瓔珞幢幡寶蓋之類。塔。藏佛舍
利者。廟。樹佛形像者。受者領會其意。思慧也。持者
服膺弗失。修慧也。對本曰讀。離本曰誦。聞慧也。未
受持而誦讀。領益猶淺。既受持而讀誦。取類乃深。
萬行修持。俱攝在四字內。能趨菩提名最上。諸乘
不及名第一。世間所無名希有。法。即菩提法也。必
成就法。然後能成就功德。故下文遂言成就功德。
兩若字。不是虗字。乃深讚成就第一者之詞。尊重
弟子。弟子中之可尊重者。經典法寶也。有佛佛寶
也。尊重弟子僧寶也。經典所在之處。即三寶共處
也。
論 上言持經功德之勝。此申言其所以勝也。前
兩言獲福以受持。與為他人說並提。恐學人徒逐
章句。虗務福勝。而於第一義諦。未能思維修習。則
自已不能成就。何能利益他人。故歸重受持。以示
說法之本。隨說者。一節之般若也。盡能者。全體之
般若也。盡能受持讀誦者。金剛深慧。無一不入六
字中。有無量功行在。經典在何處。即在此心。若盡
能持誦之人。自心誦得此經。自心解得此經義。自
心體得無著無相之妙理。念念精進。常修佛行。其
智與理冥。視經典所在。即如有佛。即上文見如來
也。歸依護持。自視為尊重大乘弟子。即下文荷擔
如來也。
講 上言持說是經福德之勝於何見哉。佛再告
須菩提曰。若有人隨舉經文之義。乃至四句偈等。
為之講說。令聽者除迷妄心。則說經之處。自然感
得世間天人阿修羅等。皆來恭敬。如藏身之塔。供
像之廟。殷勤瞻禮矣。夫隨說句偈。尚能感天龍八
部。供養如此。何況有人。盡能以此全經。受持而體
驗於心。讀誦而研窮其義。則知是人。以一心成就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真最上而無以加也。第
一而無可比也。又絕無而僅有也。若是經典在處。
即佛在處。心常清淨。得真如妙性。非即佛門之高
弟子歟。
彚解 自佛言四果至此。凡五節為一段。佛以四
果無念。釋迦無得。為無相證。隨言莊嚴亦無相。特
為諸菩薩。揭出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句。為作佛宗
旨。千聖心源。在此一語。又言無住生心之量。最為
廣大。其福德之勝。惟在持此經耳。善現至此。巳領
妙悟。故下文直請經名。及受持法。】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此經。我等云何奉
持。佛告須菩提。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以是名
字。汝當奉持。所以者何。須菩提。佛說般若波羅蜜。即
非般若波羅蜜是名般若波羅蜜。須菩提。於意云何。
如來有所說法不。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來無所說
(古本無是名般若波羅蜜句)。」
【註 佛說皆經也。初稱言說章句。次稱法。次稱經。
至此請立經名。蓋欲知義趣。須先識經名。因請示
名。庶不使奉持無法也。法名般若。照見萬法皆空
也。法喻金剛。專指一真不壞也。佛將般若二字安
名。又加金剛二字。以見至堅至利。不與萬法為侶。
乃一切俱空。一切具足。即是到彼岸也。一部真經。
都該在七字內。奉持此名字。即奉持全經。不可更
贅一語也。法性本空。無可執著。故云即非。中有真
覺。萬象光明。故云是名。又恐聞說經名。不認自心。
徒認作法。故復詰之。而善現巳於即非般若中。悟
無法可說也。
論 此佛特示經名。是一部金經點眼處也。從前
說降伏安住。並未說出般若。其間如度生破盡度
相。布施破盡施相。見佛破盡身相。淨信破盡法相。
如是堅固。如是猛利。全是般若之智慧。如金剛之
能斷。蓋本心淨明真慧。隨緣不變。能摧斷一切煩
惱。而不為一切所摧。是為金剛般若。此經所說。直
指心體。乃斬絕妄緣。智慧到彼岸之法也。然般若
是人清淨心體上。一點靈光。離一切相。即一切法。
盡大地。無有一法是般若存住處。亦無有一法不
是般若放光處。即非即是。直使奉持者胸中。不留
一個字脚。
講 善現聞第一希有之法。巳覩指知歸。遂發心
奉持。請立經名。白佛言。世尊。持說是經。成就希有
法矣。不識此經當以何命名。我等云何奉持乎。佛
曰。是經當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蓋明是經者。其
智慧如金剛之堅利。斷絕外妄。直達諸佛菩薩之
彼岸也。以是名字。汝其奉持之。所以奉持者當何
如。佛說般若波羅蜜者。妙覺本性。湛若太虗。體既
尚無。何名之有。如來恐人方斷滅見。不得巳而虗
名為般若波羅蜜也。真性本來如此。更有何法可
說乎。須菩提。如來有所說法否。善現知諸法原空。
即印證曰。如來萬法皆空。有何可說。】
「須菩提於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是為多
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須菩提。諸微塵如來說非微
塵是名微塵。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註 微塵者。八萬四千塵勞也。世界者。眾生世界
也。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所謂眾生無邊。煩惱
無盡也。能修般若無相無著之行。了妄念塵勞。即
清淨法性。故云即非微塵。了妄即真。真妄俱泯。故
云是名微塵。性無塵勞。即佛世界。性有塵勞。即眾
生世界。了諸妄念。湛然空寂。故云即非世界。證得
法身。普見塵剎。應用無方。故云是名世界。
論 此示塵界皆空。以顯般若之用。所謂觀照般
若也。若以塵界觀之。則滿目萬象。森然塵境。若以
非塵界觀之。則一道虗閒。真空真寂。所謂寂滅虗
靈。寄森羅而顯象。縱橫幻境。歸一性而融真。蓋般
若心光。大包千界。細入微塵。則盡十方世界。無非
自已光明也。佛謂文殊曰。在世離世。在塵離塵。是
究竟法。即非塵非界意。
講 佛告須菩提曰。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果
多乎否。須菩提以甚多答之。佛曰。如來說諸微塵
者。原是幻妄之物。而靈虗之府。太空澄澈。非微塵
所可污。故不是微塵。乃假名為微塵也。如來說世
界者。原不是我心中本有的。而心地廓然。淨無瑕
穢。便是出世間法。非世界所得囿。故不是世界。乃
虗名為世界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不也。世
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說三十
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註 三十二相。莊嚴端好。指全身而言。此乃色身
佛也。見如來。指法身言。觀相原妄。無可指陳。不妨
相即無相。故曰即非身相。觀性原真。塵塵妙覺。不
妨無相即相。故曰是名三十二相。
論 此言非相即相。以顯般若之體。所謂實相般
若也。上言塵界非塵界。是離幻歸空。此言身相非
身相。是即空悟實。三十二相。只是色身如來。當知
別有一箇真性如來。非色非空。超然萬象之表。無
變無壞。總歸一真之中。故云是相即非相。識得非
相。是名真相。
講 佛問須菩提。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否。須菩
提言。如來之相。雖勝妙殊絕。不宜以形色求之。何
以故。蓋如來所說相者非真相也。妙體如如湛然
常寂。乃諸佛本心也。是名三十二相。】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
若復有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
其福甚多。」
【註 佛初以大千寶施較經勝。次以河沙寶施較
經勝。皆外財也。至此說到身命布施。是內財也。較
財施雖優。總是有漏因果。不若持經之福勝也。此
為下文較量身命之始。
論 此第三番較量福德也。受持。是法身因。故福
最為殊勝。此段經文。前以奉持始。後以受持終。極
宜留意。蓋真能奉持者。稱性而行。本心而現。莫非
金剛全體也。
講 由斯以觀。益信持經之福勝矣。須菩提。世間
所重者。莫過於身命。若有人以恒河沙之多。比此
身命布施。如摩頂放踵。利天下為之。其所獲之福。
比寶施有加焉。但不明本性。特頑福而巳。若以此
經及四句偈等。受持而講說之。則自利利他。其獲
福無量。較彼捨身者。不甚多乎。此金剛般若波羅
蜜。所當受持也。
彚解 自須菩提問經名至此。凡四節為一段。是
一部經點眼處。通段皆言般若法。以答奉持之意。
般若非般若。是言智體無相。以下離文字相。故無
所說。離煩惱相。故非微塵。離人天相。故非世界。乃
至離佛色身。故非三十二相。一切無所著。方是般
若法。方是真受持。此成就第一希有之法。非身命
施所能及也。故下文但讚嘆能契此理。以教人者。
其福無量。】
「爾時須菩提聞說是經深解義趣涕淚悲泣而白佛
言希有世尊佛說如是甚深經典我從昔來所得慧
眼未曾得聞如是之經世尊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信
心清淨即生實相當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世
尊是實相者即是非相是故如來說名實相。」
【註 聞字。與前願樂欲聞相應。聞說是經三句。摹
寫空生之聞境。下數聞字。空生自寫其聞境。即以
能聞望人也。經以般若為名。般若以無相為主。不
住於相。便是此經之義。義之究竟歸著處為趣。不
住於相則生實相。便是義中之趣。空生傷覺悟之
晚。故感極涕零也。甚深經典。即般若非般若之法。
信心者。信無我四相。而修不住之行也。清淨者。即
人法兩空。不住於相也。實相者。即清淨法身。非有
非無。不生不滅。如如不動。實相般若也。生實相者。
蓋人心本自清淨。以住相故生虗妄。以不住相。即
顯自性。故生實相也。實相即是本性空淨。非有形
相可執。故下轉語云。是實相者即是非相。
論 此善現因自已幸聞此經。而願當世之聞經
淨信。以生實相也。佛說如是甚深經典。不惟人空。
而且法空。并般若智相亦空。昔得慧眼。於有見空。
今聞此經。於空亦遣。人能解此經義。信自心本來
清淨。保此湛然之本體。由是妄念。全消天理常住。
實具般若。所謂生實相也。實相即從無相中生出。
猶鑑空即能照也。實相即是非相者。猶鑑中本無
形也。佛說無相處。俱是說實相處。生實相三字。要
著眼。後人目釋氏為空門。專言虗無寂滅。豈不罪
過。
講 上言般若之法。爾時須菩提深解無相之義
趣。涕淚悲泣。傷聞經之晚。白佛言。希有世尊。佛說
如是深奧經典。我從來修行。雖具慧眼。聞法甚多。
未曾如此之妙者。我既聞此經。巳悟自性清淨中。
本來有此真實矣。若再有人。聞是經典。一念發篤
信之心。其心純是天真。毫無欲塵所累。便得清淨
般若。則性中具如來法身。即生實相。當知是人成
就第一希有功德矣。世尊。是實相者。即真空自性。
本無形迹。是故如來所說實相。總屬鏡花水月。豈
真有實相之可名哉。】
「世尊我今得聞如是經典信解受持不足為難若當
來世後五百歲其有眾生得聞是經信解受持是人
則為第一希有何以故此人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
相無壽者相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眾生相
壽者相即是非相何以故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
【註 信解者。心無所疑。而了然悟也。受持者。心既
領悟。而守之堅也。無四相。證人空也。四相即非相。
證法空也。離一切相并空見亦忘也。如是乃為清
淨名諸佛。所謂生實相也。
論 上文聞經。為現在世人言。此願後世之聞經
信持。以徵離相也。空生甫幸自聞。即以能聞望人。
且望後來五百歲之眾生。一則曰第一。再則第一。
與佛以獲福歆動持說者。同一惓切。又恐眾生誤
認受持讀誦。全在章句。於自家善根。不能生發。故
先言信心清淨。次言信解。以示受持讀誦之本。無
我四相。證入空智也。若止能證人空。尚屬二乘。何
為希有。而是人更解諸法本來寂滅。諦見四相即
是非相。證法空智矣。法空尚是菩薩。何云第一。而
是人又。解非法之空亦空。淨悟三空。契合實理。靈
光發現。可證清淨法身矣。故曰即名諸佛。
講 須菩提曰。我親侍如來。得聞妙法。自能信其
言之實。解其理之妙。聽受而持守之。不為難事。若
末法濁世。離佛遙遠。茫茫苦海。而能歸依佛教。聞
是經而信解受持。此人明了自性。真第一等人。甚
為希有。何也。以其頓悟真空。四相俱無也。是人所
以無四相者何也。為他信心清淨。了知五蘊本來
空寂。我相即是非相。彼此原來絕待。人相即是非
相。萬象一法所印。眾生即是非相。億劫不出剎那。
壽者即是非相。既悟諸相非相之旨。所以當體全
空也。又何以知四相非相。蓋無相是人空。非相是
法空。人法俱空。并空見亦忘。即到覺位。可以名為
佛矣。】
「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不驚不
怖不畏當知是人甚為希有何以故須菩提如來說
第一波羅蜜即非第一波羅蜜是名第一波羅蜜(石本
非第一上。無即字)。」
【註 如是如是。印許善現所言。亦以接引後世也。
怪愕曰驚。惶恐曰怖。退縮曰畏。能信解受持。實相
現前。乃能不驚不怖不畏。故曰希有。金剛般若。貫
徹五度。為第一波羅蜜。非第一者。是清淨之心。是
名第一者。乃圓證之詣。
論 此因空生既能解悟。便要他實行般若。以證
實相也。六波羅蜜中。惟般若能成就法身。故云第
一。前言般若即非般若。是就般若一波羅蜜而言。
乃無相體性也。此第一即非第一。是對餘五波羅
蜜言。而說六度。總一般若。萬行同成第一。以起下
忍辱布施。離一切相之意也。般若為第一。又併第
一而遣之。經義所以微妙。
講 佛因須菩提之言。即印可之曰。汝言深契佛
理。如是如是。後果有人。得聞般若妙法。不驚而無
疑心。不怖而無懼心。不畏而無退心。則諦聽受持。
永無退轉。此人甚為希有。何也。諸波羅蜜。以般若
為第一。然乃真空無相。貫徹五度。即非第一之可
名。而般若能成就法身。是名第一波羅蜜也。】
「須菩提忍辱波羅蜜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是名忍
辱波羅蜜何以故須菩提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
體我於爾時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何
以故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
壽者相應生瞋恨須菩提又念過去於五百世作忍
辱仙人於爾所世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
相(古本無是名忍辱波羅蜜句)。」
【註 六度中最難離相者。無如忍辱一度。被人毀
害曰辱。我能安受曰忍。說非忍辱。是忍而無忍也。
如我一證。是極苦忍。亦非忍也。無四相正明非忍
也。與前度生無四相。持經無四相。互為發明。歌利。
華言極惡。昔如來證初地時。山居修道。王帶宮女
出獵。困倦而寢。諸女入山禮仙。王覺大怒。入山尋
之。問仙以何為戒。曰以忍為戒。王割截仙人肢體。
四天王怒雨沙石。王怖畏懺悔。仙身復如故。王後
歸信受記。即憍陳如也。念過去一段。又追述前因。
言佛所修非止一世一事也。
論 上言非第一波羅蜜。明般若貫徹五度。猶恐
菩薩未能通達此旨。故於六度中。舉忍辱以證離
相也。持戒精進。禪定般若。悉在心上修習。布施。忍
辱。則見於事為。菩薩饒益有情。正於事為徵心。故
經中言忍辱布施。以攝餘度。而忍辱一度。最難克
化。此見性之後。習定修慧。最要關頭。所以菩薩當
行忍辱波羅蜜。然人忍辱為難。忘忍尤難。見有辱
可忍。即不能忍矣。忍辱從般若。而出本然之心。寂
然不動。外不見有所辱之相。內不見有能忍之念。
是般若體中。本無我人。誰辱誰忍。如是方能離相。
方是真正實相般若也。
講 佛告須菩提。不但般若波羅蜜。本無迹象。無
可執著。即我所說忍辱波羅蜜。此實有形相可見
者。然一念清淨。煩惱自息。外不見有所辱。內不見
有所忍。橫逆之來。渾然兩忘。此如來說非忍辱波
羅蜜。祇虗名為忍辱波羅蜜而巳。如我昔為歌利
王。割截身體時。心如虗空。不起四相。何以故。當初
節節支解。可謂辱之極矣。若有四相。瞋恨心生。何
以言忍。又念曾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亦無四相
之累。歷劫自能頓悟真空。此我之所修。非止一世
一事巳也。】
「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
生無所住心若心有住即為非住是故佛說菩薩心
不應住色布施須菩提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故應
如是布施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
生即非眾生(利益眾生句下。古本無故字)。」
【註 上言忍行。何故忽言發心。蓋菩薩先當發心
也。兩是故字。總束上文。離相發心。則所發之心。即
無所住之心也。發則生矣。但前云應無所住而生
其心。恐人認作兩層。有無所住之心。又有所生之
心。轉非清淨。故直曰生無所住心。言生此原無所
住之心也。若心有住即為非住者。謂住於色等。即
不住於菩提也。再引佛說布施一度。申明離相發
心之義。住色布施。該聲香等在內。上先言不住相
等布施。再言不住色等生心。此則言不住色等生
心。即不住色布施。以融合上文之義。此布施。指法
施言。滅度眾生。即是利益眾生也。末四句結上意。
言菩薩應離一切相者。因一切諸相。因緣而生。盡
是假合。相即非相也。菩薩利益一切眾生者。因眾
生各明本性。即是諸佛。生即非生也。
論 此承上忍辱無相而言。教諸菩薩。離相發心。
又於六度中。舉布施以證離相也。離相所發之心
即正等覺心。故學佛者。直發菩提心。當使此心湛
然。隨處解脫。空諸所有。斯為離一切相。佛恐人認
離相為虗無。故以利益二字。指示實際。蓋必利人
福德。益人智慧。實實有其功用。始為滅度眾生。此
是菩薩宏誓之願。勸修之本。但因眾生住著根塵。
故廣行化導。若布施者先有住著。何以化彼住著
之心。所以決當如是布施。然後自性獲清淨無為
功德。而眾生亦受清淨無為之利益也。自此至不
可思議。總在功德上說。
講 佛告須菩提。是故諸菩薩。當空此心。離去一
切形相。方可發無上菩提心。不當住著色聲香味
觸法。而起可欲之心。當生無所住著之心。則此心
圓通無礙。真純無欲。非一切諸相所能繫縛。若心
於六塵有所住著。即所住不是菩提心矣。所以如
來甞說菩薩之心。莫不欲布施。但眾苦之本。眼根
不淨為先。不應住於色而為之布施也。須菩提。菩
薩布施。原為利益一切眾生。使眾塵不隔。真智現
前。故應如是無住相布施。方獲真利益。所以如來
說一切諸相者。其實當體全空。即是非相也。又說
一切眾生者。其實眾生。若見自性。即非眾生也。】
「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
異語者須菩提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虗須菩提
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則無所見若
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
種色須菩提當來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此
經受持讀誦則為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
人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註 真語。不妄也。實語。不虗也。如語。稱理而語也。
不誑。非詭託欺偽之言。不異。不涉怪異。亦無互異
也。如來所語之法。即如來所得之法。法乃無為真
如之法也。法體空寂。無相可得。故云無實。非相即
相。有真空體。故云無虗。虗實二字。合說有味。虗中
悟出實際。實中悟出虗理。虗實相形。乃成如來妙
法。住則著相。為煩惱所障。故云入闇。無住則人我
兩忘。智光獨照。故云見種種色。未言離相持經功
德。以印可空生第一希有功德之語。起下段之義。
論 此揭出即空不空之如來藏。以見離相。即生
實相。欲人不住於相。以成就功德也。如來所說法。
總是無上菩提。欲人了悟佛法。實則墮入常見。虗
則墮入斷見。心體無相。不可言實。妙用無方。不可
言虗。真空妙用。法性如是。即應無所住行於布施
也。心住於法者。於因中未淨六塵。謂行善可以作
福。於佛道神妙感通。智慧覺人之本量。猶未夢見。
若此心全從一片慈悲中流出。迎機善導。輾轉濟
人。使五濁眾生。咸登彼岸。是乃洞徹源流。性光燭
照。此正布施利益也。得真如由心淨。心淨由不住
法。不住法由有智。有智由聞經。當知此經有其勝
德。故須讚歎以示將來也。
講 佛曰。我如來所說般若波羅蜜者。皆無上菩
提。了悟本性。真而不妄。實而不虗。如如而不變其
詞。非欺誑之言。非異常之論。如來所以得此般若
法者。只是空。無所空之心法。將以法為實耶。真體
空寂。本無實也。以法為虗耶。妙用無方。亦無虗也。
故修行菩薩。當悟真空。不宜有所住著。以為布施。
若心著於法而行布施。則四相未空。為無明障。如
人人闇室中。昏無所見矣。若心無所著而行布施。
則圓。悟如來。洞達無礙。如人有眼目。又得杲日當
空。見種種色矣。若後世有善男女。能受持讀誦此
經。直下頓悟真空。即到菩提覺位。為自性如來。佛
以智慧之目。盡知盡見。豈不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哉。】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
布施中日分復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後日分亦以恒
河沙等身布施如是無量百千萬億劫以身布施若
復有人聞此經典信心不逆其福勝彼何況書寫受
持讀誦為人解說。」
【註 初日中日後日。以一日言。早中晚三時也。恒
河沙言其多。無量劫言其久。皆備喻也。佛所謂捨
身布施。非真有此事。即儒家損已益人之說。信心。
即前信心清淨。不逆。即前不驚不怖不畏。是與般
若契合。一心隨順也。聞經信心。無有違逆。祇是耳
根勝也。何況六根清淨。又有勝焉者。書寫手具般
若身根勝也。受持心具般若意根勝也。讀誦口具
般若舌根勝也。此自利之功。至為人解說。又是利
他之德。
論 此第四番較量福德也。但捨身命。不能見性。
仍為有漏業因。聞經信心。頓見自性。一志修行。更
無退轉。此人得般若之福。大勝命施之福。書寫持
說。是從般若光中流出。語言文字。代佛宣揚。非徒
紙上陳言。依文解義可比。
講 佛言設有善男女。於一日之問。以恒河沙等
身命。三度布施。至於無量數劫。則福報曷可勝言。
然止能受世間頑福耳。若有人聞此經。既信於心。
不違其說。其福尚勝捨身之福。何況書寫章句。而
尋繹其言。受持讀誦。而解悟其理。又以是經與人
解說其義。則不徒自明已性。且教人各見其性。善
根純熟。利益無窮。其福豈有限量哉。
彚解 自深解義趣至此。凡七節為一段。空生聞
般若經名之後。自陳悟解。嘆信經之人。生實相。徵
離相。為第一希有。佛因言實相般若。為六度第一。
復舉忍辱布施以例其餘。教以從解起行。於六波
羅蜜上。一一離相發心。以利益眾生。而以無實無
虗。括般若之宗旨。無實。則萬法皆空。離相是也。無
虗。則一真常住實相是也。正是菩提妙境。又借入
闇處明。推明相無可住之故。復較量福德一番。以
見般若能人已兼成。非捨命所能及也。】
「須菩提以要言之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
功德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若有人
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
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如是
人等即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以故
須菩提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則
於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為人解說須菩提在在處處
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所應供養當知此
處即為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繞以諸華香而散其
處。」
【註 要。宗也。語必歸宗也。是經。即文字中所詮實
相般若也。乘即車乘。取法輪轉通之義。大乘。菩薩
乘也。最上乘。佛乘也。六祖曰。法無三乘。人心自有
差等。見聞轉誦。是小乘。悟法解義。是中乘。依法修
行。是大乘。萬法盡通。萬行俱備。一切不染。離諸法
相。一無所得。名最上乘。發。謂修行人發心也。上功
德。以經中自有之功德言。下以人所成就之功德
言。荷擔。直將佛法肩承在身上也。小法外道也。前
言四相。主六塵說。尚粗。此言四見。主六根說。稍細。
妄見又為妄相根本。前言塔廟。是說經處。此是有
經處。各有分別。諸華香。謂寶花妙香也。
論 此總承上文。言是經微妙。惟發大乘人。能荷
擔佛法也。發大乘。最上乘。即是發阿耨多羅三藐
三菩提心。菩薩為巳發最上乘人。善男女為能發
最上乘人。眾生為未發最上乘人。然未發上乘。實
是能發上乘者。如來護囑菩薩。為巳發上乘者說。
正為能發上乘未發上乘者說也。荷擔者。以菩提
本於如來。示正法授受之宗。如來護念付囑。專是
求荷擔之人。末言此經具佛全身。但流布處。即是
法身常住。收足持經之義。圓滿周徧。蓋盡人望之
矣。
講 須菩提。要而言之。是經不可以心思口議。不
可以物稱器量。有無邊功德。所以如來不輕為人
說。惟為發菩提心。大根器人說也。若果有人受持
讀誦。廣為人說。如來悉知之而悉見之。功用德行。
皆可成就。此人即能以如來無上菩提之法。一身
擔任之。豈樂小法者可比哉。蓋樂小法者。迷於外
道不免有人我等見之私。其於真性。茫然不知。故
不能聽受讀誦。為人解說也。不知此經普示一切。
至微至妙。須菩提。在在處處。有此經典。一切世間
天人阿修羅。為之供養。當知此處。即是如來真身。
舍利寶塔。能使遐邇瞻仰。恭敬而一心嚴肅。作禮
而五體投地。圍繞而大眾歸依。以諸花香而布散
於持經之處。則供養可謂至矣。洵乎信心持說者。
便能荷擔菩提也。】
「復次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
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
先世罪業即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註 輕賤謂疾病貧窮。小而憂辱。大而死亡皆是。
先世。指前生。其實昔日向惡。今日向善。在生轉換
一番。亦謂之世。六祖以先世今世。作前念後念。亦
通惡道。地獄餓鬼畜生。即三塗也。入福德門。則先
世罪業消滅。入智慧門。則得阿耨菩提。
論 上言受持得福。此言受持滅罪。前為大乘言
功德。此為下乘言果報也。果報之說。最能感動世
人。故略言之。人見持經者。現生轗軻。受人辱罵輕
賤。便謂無益而生退阻。故佛言因果破之。正為修
法者堅其志耳。放下屠刀。立地可以成佛。無邊苦
海。回頭便即誕登。持經見性。換骨脫胎。所謂莫拋
造物鈞陶外。廣渡無邊大法船也。
講 持誦此經。宜為天人恭敬。而不免人之輕賤。
鮮不以持誦為無益矣。佛故曰。須菩提。人能持誦
此經。即為荷擔正法。應為天人恭敬。若反為人輕
賤。當是夙世大有罪業。縱貪嗔癡。恣身口意。應墮
入三惡道中。今仗持經功德。祇受輕賤之罰。前生
罪業。即為消除。況今覺心一起。罪滅福生。因除果
現。當得無上菩提矣。】
「須菩提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祇劫於然燈佛前得值
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承事無空過
者若復有人於後末世能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
於我所供養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乃至
算數譬喻所不能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後
末世有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我若具說者或有
人聞心則狂亂狐疑不信須菩提當知是經義不可
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註 阿僧祇。華言無央數。劫。猶世也。於然燈佛前。
謂未遇然燈佛以前也。值。猶遇也。那由他。華言一
萬萬。具說。詳言也。具說功德者。如彌陀經所言極
樂國土。成就如是功德莊嚴是也。狂亂。癡妄也。狐
疑。搖惑也。果報。應驗也。
論 此第五番較量福德。總結持經功德之不可
思議也。佛復自為貶損。以顯受持之功德。供養者
承事無量佛。不如受持者荷擔一如來。是言供養
不及受持。非是佛不如末世之人也。具說功德。有
許多感應果報事在。所以易起人狂亂疑惑。然果
報終不可思議。佛不計果報。正極言是經之勝。欲
堅人信受也。末段是總結。經義二句。又結中之結。
講 佛言。如我於無央數劫。在然燈佛前。得遇八
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出世。盡供奉而不怠。承
順而無違。無有一處空過者。我歷事諸佛之多如
此。若後末世。有持經之人。見自本性。永脫輪回。以
是功德。較我供佛之功德。雖百千萬億分。算數之
多。譬喻之廣。皆不及持經功德之一分也。若善男
女。於末法時。受持讀誦。所得功德。我若具言其詳。
下根人聞之。生癡妄心。否則疑惑不信。必以我言
為夸矣。當知此經之義趣。與功德之果報。皆不可
以心思口議哉。
彚解 自以要言之至此。凡三節為一段。總承上
文。言是經之勝。在於無相。人能離。相發心。受持廣
說。與樂小法者。何啼霄壤。成就功德。荷擔如來。罪
業消除。得成正覺。豈供養諸佛所可及哉。此後讚
歎俱絕。故疊以不可思議結之。
○自篇首須菩提
問安住降伏佛示以無相之旨經義巳是了然隨
因善現問實信。請經名。願眾生後世生實相。證離
相。而如來隨機指示。大要教人生清淨心。乃可證
菩提也。末段極讚歎持說功德之勝。堅人淨信。住
降之義。至此巳。盡是為經之上卷。以下只就上篇
意而反復申明之慈悲深重不厭再三。固非複說
也。】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