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解義

金剛經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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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多聞第一。於佛滅後。宣揚教典。般若全部六百卷。

皆其所傳也。後漢明帝感夢金人。遣使天竺。訪尋佛

法。白馬䭾經。中土之有經典自此始。傳至二十八祖

達摩尊者。以大神通。收攝三十六處邪魔外道。設洪

誓願。自西印度。歷恒河沙。以至震旦。凡三周寒暑。達

於南海。時梁普通七年庚子九月廿一日也。說法演

教。宗門大啟。其傳授密旨。大抵從超悟得。明心見性。

參悟本來。是為東土初祖。自達摩西來。傳心印於二

祖慧可大師。且以楞伽經四卷付之。云是如來心地

要門。令諸眾生開示悟入。至五祖宏忍大師。始易以

金剛經傳授。嘗勸僧俗。但持金剛經。即自見性成佛。

故曹溪六祖。聞經中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句。遂傳五

祖衣鉢。則金剛經之能成佛。信巳。是經也。為世尊第

九會說法。佛說此甚深經典。蓋為諸眾生解諸煩熱。

化清凉境。拔諸苦惱。離火宅戹。濟諸幽魂。超地獄趣。

化諸六道。獲天人樂。誠昏衢之智燭。苦海之慈航也。

學禪者果能掃除一切。冥心內觀。寂坐元默。惟歸於

空。空無所空。洞達無礙。是為參無上大乘。即或朝夕

諷誦。信心受持。亦可以了夙世因。脫三塗苦。罪業消

滅。獲福無窮矣。嗟乎。擾擾匇匇。晨雞暮鐘。證慧業於

菩提。渡迷津以寶筏。西來大意。如是如是。至各書所

載。持誦金剛經功效。捷於影響。茲不復贅。

淨如居士

雲鶴徐槐廷敬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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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彚纂引用書目

* 隋天台智者大師疏(法名智顗)

* 唐曹溪法師直解(六祖法名慧能)

* 圭峯禪師疏論纂要(法名宗密)

* 宋長水大師刊定記(法名子璿)

* 中峯禪師略義

* 龍舒居士王日休註

* 致政陳雄註

* 明憨山大師決疑(法名德清)

* 宗泐禪師經解(法名如[王*巳]又名曉月)

* 曾鳳儀宗通

* 李騰芳集解

* 張有譽義趣廣演(號大圓居士)

* 似空法師金剛鎞(法名廣伸)

* 張國維疏解(號如如居士。鈔本)

* 蓮士大師註說

* 王化隆直指

* 洪蓮和尚集註(採集五十三家)

* (本朝)剩閒居士龔概綵集解

* 誠齋居士盛符升五釋

* 黃成釆經貫

* 王履昌句解

* 無名氏芥疏(鈔本)

* 顧旦初圓旨

* 范季珍如解(經旨提要俱摘大圓居士)

* 石成金註論講證

* 陸騰金剛經演說(據註云。此書甚佳。購之未得)

* (附記)圓通文尼自在光佛直解(降乩筆)

* 冲元道人註疏

* 東樵山人直說

* 孫念劬彚纂

* 復復道人疑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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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言

* 是經梁昭明太子標為三十二分。然細繹段落。恐不止是。每分標題。亦未盡賅。且如推窮四果。漸至如來。正緊接然燈佛所一段。何割截屬下莊嚴。爾時慧命須菩提問說法信心。雖承接上文。究另有所請。不得併為一分。其餘宜分宜合。不一而足。是編段落。彚合諸家。折衷至當。非敢臆說也。然三十二分。相沿巳久。未可抹煞。茲將每分所標名目。列於眉端。

* 是經當分看。憨山辨為上下兩卷甚當。然自從大眾起。至即見如來止。統是大乘正宗。蓋安住降伏。不著形相。全經大旨巳竟。自後善現問實信則示以清淨。問經名則示以般若。問信解受持則示以離相發心。層層闡發。意旨淵深。後又贊歎是經之妙。勸人受持讀誦。直至不可思議止。俱是談般若法。以洗發住降之義。是為上卷。須菩提聞佛所說。深解義趣。至於涕淚悲泣。豈有復昧住降之理。再為啟請。後人註解。謂前言粗執。後言細執。前為初發心者言。後為巳發心者言。均屬非是。蓋善現恐後世未能親承佛語之善男女發菩提心者。無所遵行。欲佛立一法。以普示將來。佛故以實無有法破之。以後節節申解上卷未盡之義。俱有妙旨。各不相承。末揭出不取於相。如如不動。為全篇總結。住降之旨。洞徹無遺。是為下卷。金剛經無前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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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演說不開。無後半部。則搜括不盡。

* 是經當合看。一卷如一章。一章如一句。一句如一字。何為一字。昔趙洲禪師。每遇學人入室。令參無字為話頭。這一無字。函蓋乾坤。包羅萬象識。得金剛經無相宗旨。全經可作一字讀也。

* 是經解義。分註論講三字。仿石註本也。註者。將正文字句。逐一破解也。論者。將本文精義。辨析論斷也。講者。順如來善現口氣。以為演發也。至每段綱領脈絡。承接界畫處。則參以彚解數語。條分縷析。段落分明。不至字比句櫛。依文解義可比。其所採錄。先止四五家。後得孫述甫彚纂一書。搜羅甚富。共有數十家。復加刪訂。彚成一冊。諸家姓氏。不備書者。緣參雜成文。不便註明。非掠美也。

* 是經阿難結集語。句用尖。須菩提語。句用點。如來語。句用圈。以別之。通篇扼要關鍵處。用雙圈。一節精。深微妙處。用連圈。功效處。用連點。前後關照及眉目處。用連尖。以醒之。

* 誦經要法

** 何必靜室

世人誦經。多覔靜室。殊不知堅誠。全在於心。而不在

於境也。本心若靜。雖居鬧市。亦是深山。試看吾儒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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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者。挂角而讀。帶經而鋤。竟以成功。何在於書室

之靜乎。

** 何必出家

出家原為脫離罣礙。每見有等僧人。貪戀之心仍在。

如此出家。反不如在家而有出家之行者。轉為上等。

試看古今在家善信。得悟菩提者甚多。如傅大士龐

居士諸公。俱有妻子塵累。於道無礙。可知全不在乎

出家也。

** 何必設像

對佛誦經。意在起人敬畏。殊不知誦之有益無益。只

論心之誠否。心若不誠。雖時刻與聖像不離。亦何益

矣。

** 何必急誦

誦經全在口讀其文。心思其義。只要字句明朗。微旨

了徹。雖低默讀誦。俱為上乘。若是急急趕讀。含糊圖

快。未免到口不到心。縱然讀過萬遍。經義不解。原與

不讀者相同。

** 何必跪諷

參悟經義。不拘行住坐臥。無有不可。何必專在於跪。

** 何必全部

此經註解。非細加參詳。則妙義不明。若人事匇忙之

際。何能全讀。須知塵事稍閒。息心看一段。可得一段

之益。解一節。即有一節之功。試看六祖當日。只聞經

中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句。即證菩提。可見惟在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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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悟如何。豈計其語句多寡耶。

按讀誦經註。原可隨時分段細加參詳。以期解悟。

固難一時全讀。至於持誦經文。須於每日平明時。

或人定後。既無人事之擾。息心端坐。口誦心維。或

一遍。或數遍。務令一念不起。久久行之。大有利益。No. 509

金剛般若波羅蜜卷上

【註 金中之剛。至堅至利。金取不變為義。喻般若

之體。所謂實相般若也。心本無相。以如來真性為

實相。即自性清淨也。剛取斷截為義。喻般若之用。

所謂觀照般若也。心本有覺。以真智現前為觀照。

即本覺妙慧也。梵語般若。華言智慧。智為慧體。慧

為智用。梵語波羅蜜。華言到彼岸。此岸者。眾生作

業受苦。生死輪回之地。彼岸者。諸佛菩薩究竟超

脫。清淨安樂之所。能有智慧。離一切相。心常清淨。

即登彼岸。所謂涅槃是也。經徑也。超凡入聖之徑

路也。總之金剛。喻也。般若。法也。波羅蜜。證果也。是

本為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羅什所譯。流傳最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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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 此標經題也。波羅蜜有六。布施度慳貪。持戒

度淫邪。忍辱度嗔恚。精進度懈退。禪定度散亂。智

慧度愚癡。惟一般若。能生八萬四千智慧。則六度

兼賅。萬行俱備。眾生妄念紛紜。奸偽百出。自謂乖

巧。不知沈淪苦海。永墮輪回。真愚癡人也。佛說是

經。欲人以淨心妙慧。斬斷妄緣。心性光明。同登覺

岸。植善根者。始而誦經。終而悟理。得堅固力。金剛

是也。具大智慧。般若是也。度生死海。登菩提岸。波

羅蜜是也。五祖大師。嘗勸僧俗。但持金剛經。即自

能見性。必至成佛。】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與大比

邱眾千二百五十人俱。爾時世尊。食時。著衣持鉢。入

舍衛大城乞食。於其城中次第乞巳。還至本處。飯食

訖。收衣鉢。洗足巳。敷座而坐。」

【註 如是。指全經而言。我。阿難自謂也。言此經所

云。乃我親聞於佛也。一時。說經之時也。佛是釋迦

牟尼。佛者梵音。華言覺也。自覺覺他。覺行圓滿。故

曰佛。舍衛國。波斯匿王所居。祇陀。王之太子也。樹

是祇陀手植。故曰祇樹。給孤獨園者。王之宰臣須

達挐。賑濟貧人。稱給孤獨長者。須達拏深重佛教。

向祇陀借園。同建精舍。請佛說法。故佛常住園中

比邱。華言乞士。上乞法於諸佛。下乞食於善信之

謂。大比邱。謂得道之深者。俱。同處也。按佛成道時。

先度憍陳如等五人。次度迦葉兄弟三人。并徒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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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人。次度舍利弗及目犍連。各弟子百人。次度耶

舍長者子等。五十人。應是千二百五十五人。經第

舉大數也。佛為三界所尊。故稱世尊。諸天神旦食。

諸鬼夕食。諸佛日中食。食時。午時也。衣即三十五

條大衣。制象水田。鉢即紺琉璃鉢。佛行跣足。故洗

之。敷。布也。佛每說法。必布坐具也。

論 此序說法因由也。佛是金輪王子。誰無供養

之者。而猶行乞。欲歷頭陀苦行。示同凡僧。亦使後

世緇徒不殖資產。去彼貪心。折其驕亢。以煉種性

也。佛法要有三。曰戒定慧。乞食是戒。趺坐是定。戒

能資定。定能發慧。故以戒定起般若正宗。

講 阿難說。我嘗聞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長

者園中。座下乞士。共千二百五十人。時方正午。當

進食之時。佛乃著僧伽之衣。持四天王所獻之鉢。

自外而入舍衛城中。次第乞食。不越貧先富。不捨

賤從貴。平等無相。一槩而乞。還至園中。飯食巳完。

將入禪定。於是收衣鉢。屏資緣也。洗足。淨身業也。

敷座。攝動歸靜也。而說法之原起矣。】

「時長老須菩提在大眾中。即從坐起。偏袒右肩。右膝

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

菩薩。善付囑諸菩薩。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心應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佛言。善

哉善哉。須菩提。如汝所說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

囑諸菩薩。汝今諦聽。當為汝說。善男子。善女人發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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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唯

然世尊願樂欲聞(應云何住。與後文云何應住不同。蓋前問功夫下手。後問有法示人

也。經意自別)。」

【註 時。即食畢安坐時。長老。高年有德之稱。須菩

提解空第一。在十大弟子之列。全空之性。真是菩

提。故名須菩提。空性出生萬法。又名空生。空性隨

緣應現。利人利物。亦名善現。左為邪。右為正。示去

邪歸正之義。袒肩。全身擔荷也。膝地。屈已順承也。

合掌。心合於道。道合於心也。皆修敬之儀。希有。讚

佛之詞。如來。佛之通稱。如者。真性之本體。來者。真

性之應用。即寂然不動。感而遂通之義。護者防其

偏邪。念者護之切。付者傳以正道。囑者付之殷。菩

薩。華言覺有情。謂能自覺。又能覺悟有情也。指凡

學於如來者言。如來善護二句。引起全經。以後凡

佛所言。皆是護念付囑也。既云護囑菩薩。又以善

男女為問。以眾生俱可證菩薩也。阿。無也。耨多羅。

上也三。正也。藐。等也。菩提。覺也。皆梵語也。無上正

等正覺心。即是佛心。人之真性也。真性包含太虗。

無得而上之。故云無上。然佛與凡夫。性相平等。故

云正等。其圓明普照。無偏無虧。故云正覺。發此心

者。乃發吾當下具足之菩提心也。住。止也。是靜存

本位。降伏。是妄念突起。力為制伏也。上下兩心字

相應。菩提心。乃最初之真心也。其心。是顛倒之妄

心也。諦。詳審也。兩如是。謂既發無上菩提心。即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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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其所發之覺心而安住降伏也。二句自應一串

說下。唯。領諾也。然。是其言也。願是誠心。樂是鼓舞

心。欲是迫切心。如此始能諦聽。故繼以涕泣。終以

歡喜。

論 此善現啟請安住降伏之旨。開萬世教門心

法也。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句。經中凡二十

九見。為全經之綱。一點菩提心。是金剛正眼。萬法

總持。菩提心一發。智光便現。名為般若。一切萬行。

從此而生。所以學佛人。初從淨信。直至成佛。總離

不得發菩提心也。如來說箇如是二字。見得此心

發處。即是住處般若。慧光觀照。自心見性。即無妄

念。無妄念即是降伏。但此處尚未說明。至下文無

相無住。方證修因。

講 當佛敷坐之時。有長老名須菩提者。乘機發

心。願佛化度眾生。因起而請曰。希有哉世尊也。如

來起慈悲心。善能護持眷念眾菩薩。使之信受。善

能以佛法付委囑託眾菩薩。使之奉行矣。若有善

男女。學道之初。先發此無上菩提之佛心。當如何

常住。而使之不退轉。妄心若起。當如何降伏。而使

不惑亂我真心乎。佛言善哉善哉。汝云如來善教

諸菩薩。此言正合我心。汝其詳審諦聽。吾當為汝

說。夫人之一心。朋從往來。攻取日眾。最難發此菩

提覺心。若既發此一念。則滿腔中。純是天理。真如

本性。自然顯露。應如是常住而不遷。如是一切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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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不待驅除。自能降伏矣。須菩提領悟其言曰。世

尊。弟子願聞佛之教。】

「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所有

一切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

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我皆令

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

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

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別本非無想上。有若字。舊本經中。凡

即通作則。因避高麗諱稷。改即為則。凡兩合之義為即。相仍之義為則。即可用之相仍。則不可用之合兩。今從

之)。」

【註 摩訶。大也。謂心量廣大也。未發心稱善人。巳

發心稱菩薩。一切眾生。該下九種而言。卵生。禽鳥

也。胎生。人與獸也。濕生。水族也。化生。蠅蚊類也。此

四種。是欲界受生差別也。有色。但有色。身而無情

欲也。無色。但其靈識而無色身也。有想。方寸之中。

尚有計慮也。無想。淨涵萬有。一念不動也。非有想。

非無想。雖一念不動。不似木石之無知也。此五種。

是心念差別也。眾生在五蘊中受生。真性既迷。則

墮於胎卵濕化。虗空等神。天魔等鬼。所以輪回六

道。難入涅槃。六祖俱指心說。蓋剖示其受生轉變

之所以然。非謂人心如此。即謂之胎卵濕化也。我

者。代度生菩薩設為自任之詞。非佛自謂也。令者。

指九種言。煩惱俱盡為無餘。不生為涅。不死為槃。

是圓滿清淨。能所全消。超脫輪回。出離生死。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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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彼岸地位。誤認為死。則大謬矣。滅消滅。滅盡癡

愚煩惱。度化度。度脫生死苦海。眾生皆有夙業。遇

佛而後得果。是謂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也。相。形

迹也。我相。自私自利。止便身圖也。人相。痛癢無關。

分形絕界也。眾生相。區別靈蠢。品類以分也。壽者

相。畏死倖生。希冀不老也。無眾生得滅度。即是無

四相。正降伏之要也。

論 此答降伏之問。而教以度生。不著四相也。尊

者首請應住。次問降伏。而世尊先酬次問者。以菩

薩所發大心。為度生之心。故以度生開示之。蓋菩

提心。即天地之心。必度盡眾生。方完得本來分願。

所以眾生受生不同。佛皆導之。覺悟本心。入於一

真法界。而使業緣盡滅。度脫輪回。實以眾生性中

自具般若。各完本性。便為滅度。即使度盡眾生。不

過還其本然而巳。所謂實無滅度也。度生無度。即

是無相。無相便是降伏。四相。經內頻呼疊喚。此最

淨染關頭。教人加意蕩滌。方是無上正等覺也。圓

覺經云。未除四種相。不得成菩提。

講 佛告曰。須菩提。諸菩薩性量廣大。應如是降

伏其心。果何道以致之。蓋我之心。即人物之心。所

有一切眾生之類。若世間之卵生胎生濕生化生。

天上之有色無色有想無想非有想非無想。皆是

眾生妄心結習所致。我皆令其超越生死。滅其業

障而度脫之。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之眾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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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我真能滅度哉。以眾生原有佛性。只是迷而不

悟。今心地開朗。頓見本性。是自性自度。於我何功

焉。所以度而無度者何。惟無四相故也。若見有度

人之我。則有我相。見有所度之人。則有人相。見我

所滅度無量無邊。則有眾生相。見我與眾生同到

涅槃。則有壽者相。有此四相。即非三輪體空之菩

薩矣。】

「復次。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所謂不

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

是布施。不住於相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

德不可思量。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虗空可思量不。

不也。世尊。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虗空。可思量

不。不也。世尊。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

是不可思量。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註 復次。還與須菩提言也。法字。總六度萬行諸

法。所該甚廣。下文六塵。從法中抽出來。以六塵為。

日用切要也。此住字。作執著解。六度以布施為首。

此布施。主法施言。此經句句是般若法施。菩薩心

施。與財寶施。身命施不同。觀行於布施行字。非是

斷滅。眼耳鼻舌身意為六根。色聲香味觸法為六

塵。觸。身所感觸也。諸法皆緣心生。故屬意。不住相

者。指不住六塵之相言。菩薩化度眾生。教以清淨

六根。不染六塵。可以證解脫。乃法施也。應如是布

施句。承上複一句引起下文。福德即福慧。不住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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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施。則心境如如。有自然之福德。非福報之謂也。

東西南北四維上下。謂之十方。總是一個大字。虗

空者。太虗之中。蕩然空朗也。是喻不可思量。以顯

無相福德之妙。末住字。作止住義解。如來教菩薩

法。不過住無所住。菩薩受如來教。但當如其所教。

以無住為住也。

論 此答應住之問。而教以布施。不住塵相也。菩

薩發心。度生為事。菩薩六度。布施居先故。度生布

施。皆為降住中事。上言滅度眾生。不著四相。然要

離四相。必先不住六塵。蓋菩薩心量。徧該法界。布

施一切。利益眾生。必使盡證解脫。然後此心無歉。

但一涉交接。事物相纏。最易粘著。須養得此心一

邊不著。方其體之虗。如明月當空。及其應之靈。如

流水曲注。以菩提妙心。行菩提大用。不著六塵。無

所貪著。意境盡化。迹象胥融。地闊天空。其福德乃

無限量。佛法廣大。與天地參。福德不可思量。並非

虗語。按此言無住相行施之福德。雖無較量意。然

為下九番。言福德總攝。後文即緣此。為較量也。準

此問答。便巳經終。蓋大乘正宗經文。於此巳備。下

特以四句偈。綜括經旨耳。

講 佛因無相之義。再告須菩提曰。菩薩於六度

萬行之法。當空此心。無所執著。以為敷布設施。何

則六塵一有所著。便不能空此心。以施於眾生。菩

薩舍其所貪。歸於空寂。不於六塵上有所係累。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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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性虗通。妙圓明淨。隨感而應。不住於相也。何以

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則所有善根。純熟圓滿。永

得無上菩提之道。其福德豈可限量哉。吾試問爾。

如十方虗空。可思量不。須菩提言。大莫大於虗空。

非人之所能測度也。佛言無住相布施之福德。亦

如虗空之不可思量。須菩提。汝學佛之菩薩。但當

如我所教無住相布施之理。以住其心可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

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

相。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虗妄。若見諸相非相。

即見如來。」

【註 身相。謂佛應身三十二相也。見如來。指法身

言。謂真性佛也。如來所說之如來。乃是佛號。凡所

有相。指一切物相而言。凡四相法相非法相。皆在

其中。兼空有兩層。即見如來。見眾生本性之如來。

即菩提心也。

論 此言有相皆妄。而顯無相之真佛也。上文說

箇不住相。尚未說出。所以不當住相之故。至此說

凡所有相。皆是虗妄。虗妄豈可住著。若見諸相非

相。此無相處。即如來法身也。此經是破相宗。無相

是真佛。乃從源頭上。破見非相。不落於有。見相非

相。不滯於無。即妄即真。即有即空。原無二體。得見

真空實相。故曰即見如來。此第一義諦。大乘之真

見也。按唐圭峯以凡所有相四句。為經中之四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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偈。持論甚正。蓋此四句為大乘正宗。包括全經之

旨。下經若以色見我四句。即此見相非相二句。如

夢幻泡影四句。即此凡所有相二句。

講 佛恐須菩提聞無相之旨。所悟尚未盡徹。故

舉身相徵詰之曰。須菩提。可執四大色身。謂如來

在是否。須菩提言。不也。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蓋

如來所說身相。不過形體之末。非真空無相之道

也。佛於是曉之曰。世間凡有形相可見者。皆是假

合變幻。不是本有真實之理。雖有所見。亦妄見也。

若見諸相。便識破非我真實本相。自能迴光返照。

即見色身中。有法身自性之如來。隨處顯現矣。如

來豈可外求耶。

彚解 自善現啟請至此。凡四節為一段。全經以

無相為宗。而此特為無相之總綱。統為大乘正宗。

前示離相度生。以彰妙慧。無相行施。以稱妙福。非

相見佛。以印妙心。總之相皆虗妄。能見本性真空

實相。即見真佛。末揭出破相宗之四句偈。巳將全

經大旨。都行包括。故下文隨接如是言說章句。作

一兜裹。以後反覆開導。皆是申明無相之義。】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

生實信不。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

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當

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巳於無

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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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

德。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

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則

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

何以故(三字盛釋。及各正本。俱定為衍文)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

生壽者。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

常說汝等比邱。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

非法。」

【註 如是言說章句。指上數章而言。信為入道之

門。實信者。信此章句為真實之諦也。佛滅度後。正

法五百年。像法一千年。末法三千年。後五百歲。正

末法時也。持戒。諸惡莫作。修福。眾善奉行。信心。慧

心也。能生者。戒定既具。智慧自生也。善根。即菩提

心。種有生發義。所。猶處也。一念。專念也。上云實信。

以佛語為實而信之。此云淨信。心常清淨。不生妄

念也。悉知悉見。心合於佛。佛合於心也。福德。清淨

中自具福德也。法相。以法為有也。非法相。以法為

無也。無四相。則人空。無法相。則法空。無非法相。則

空亦空。有無雙遣。方是真空。取。即著也。反言之。以

明法相非法相之不可有也。如來常說云者。蓋古

佛有是語。而復述之也。筏。船也。喻。譬也。言譬如以

筏渡人。既濟而筏無用也。

論 此因須菩提問實信。恐菩薩於四相之外。別

生法執。必并法與非法之相皆空。方可言淨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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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大海。信為善入。善現聞佛說法。實深信受。又

欲眾生同生信心。共登覺路。故有是問。然開口說

言說章句。即存一法相於胸中。佛先教學者能生

信心。以此為實。又恐學者徒泥言說。不求心得。故

云無法相。又恐學者執著無法。入於沈空。斷滅不

去。探討其言。以悟真理。故復下轉語曰。亦無非法

相。且申其誡曰。法尚應捨。何況非法。兩頭截住。乃

為淨信也。淨信。是眾生可以成佛作祖之善根。三

是諸眾生句。諄諄提命。直欲喚醒羣夢。

講 須菩提聞大乘正宗之教。恐後來眾生。未能

生信。乃白佛曰。世尊所說。菩薩未有不尊奉矣。倘

末世凡夫。得聞如是言說章句。果能生實信否。佛

曰。汝莫作是說。蓋此無相真空之理。必有大根基

之人。方能信任其道。設或佛滅後。至五百歲之遙。

有人持守戒律。廣修福田。能於此章句。確信為實

者。此人必從諸佛同源之所。斷除惡業。栽植善根

者也。若有此善根之人。聞得此經章句。乃至一念

之中。心常清淨。篤信不疑。此心便與如來相合。佛

智佛慧。無不知其存心。見其行事。是諸眾生。當得

無量清淨福德。此何故哉。是諸眾生。悟得真空無

相之理。無復有我人眾壽四相。是人空也。四相既

空。諸法無從得立。故不執有而為法相。亦不執無

而為非法相。是法空也。此何以故。是諸眾生。苟心

不空淨。便著我人眾壽之形迹。此人所易曉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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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我說無法相者。以吾真如本體。不在語言文字

之間。若取法相。與執著四相一般。若取非法相。又

涉斷滅見。與前著四相。又何異焉。是故不應取法

相。而以為有。亦不應取非法相。而以為無。則性體

之中。渾然形迹兩忘矣。以此義亦有原故。佛嘗謂

汝學道之人。當知我說此法者。因汝不能了悟真

空。超於彼岸。我不過假此法。度脫生死苦海。汝既

自見本性。證涅槃樂。則我之法當無所用矣。譬如

以筏渡人。既得登岸。筏即無用。由此觀之。有法尚

應捨矣。何況非法。又可執著於無。沈空守寂哉。】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

如來有所說法耶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

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

說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

法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註 得。謂得於已也。說。謂教之人也。義字。頂上章

以是義故來。即指不應取法取非法說。無有定者。

不偏有。不偏無。兼法與非法言。然善現爾時尚未

了一切法。即非一切法。故不直曰無有法。而曰無

有定法。不可取。謂不可以色相取。不可說。謂不可

以口舌說。非法者。雖有而却無。非非法者。雖無而

却有。賢者。若四果之類。聖者。佛也。以字作用字解。

無為法。乃清淨覺性。不假人為者也。即是無住。即

是無相。即是無上菩提。長老先言無定。次言無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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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入聖境矣。

論 此承上不可取法取非法。而明無得無說之

真法也。前文說個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此兩

句該得全經意旨。伹見如來處。落在實相上。則成

法相。落在非相上。則成非法相。所以前節將法與

非法。兩路截清。此却將如來所得所說徵詰者。兩

個如來字。正根上見如來字來。要勘他信處。落在

那裏。空生答以無有定法。不可取說。活潑潑地。恰

在箇中。末後說出無為法而有差別。不是脚踏實

地。怎能說得如此諦當。只此一語。為眾生說。可以

出生死。趨菩提。故下文遂以持經功德較量也。

講 前既說法相非法相。佛恐須菩提尚未透徹。

故問曰。汝以如來無上菩提之法。果有得於已耶。

抑以此法有所說而教之人耶。須菩提言。如我心

中悟佛所說義。則知無上菩提之法。此吾本來真

空。未嘗指定一法。名為無上菩提也。即佛所說。不

週隨機設教。何嘗指定一法。教人必如是而後修

哉。此何以故。如來所說無上菩提法。可以性修。不

可以相取。可以心傳。不可以言說。若執為有法。而

吾性虗靈莫測。非有法也。若執為無法。而吾性隨

感即應。又非非法也。蓋無上菩提之法。皆我自然

覺性。無假人為。故一切賢聖。皆同此無為法。聖人

具足清淨。故名為聖。菩薩自聲教而悟。故成為賢。

所證有差別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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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菩提。於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

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

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佛

言。須菩提。(五字較訂補正)若復有人。於此經中受持。乃至四

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勝彼。何以故。須菩提。一切諸

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須

菩提。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是名佛法。(四字較訂補正)。」

【註 三千大千。統言大世界。七寶。金。銀。琉璃。珊瑚。

瑪瑙。珍珠。玻璃也。此布施。作施捨看。福德者。修布

施之德。享現在之福也。福德性者。修性中之德。慧

光所照。福分過人。即真性也。尊者領悟。指出一性

字來。最為著眼信力曰受。念力曰持。發言成句為

偈。四句偈。或指經中二偈。或指無我相四句。圭峰

謂。凡所有相四句最妙。須知從經中受持說來。必

上有乃至字。下有等字。言於此經中受持一部一

章。乃至四句偈等。有自多至少。偈不一偈意。豈可

執四句。以求著落乎。菩提法。謂諸佛求真性之法

也。何佛非心。何佛法非心法。此經為般若真諦。故

曰皆從此經出。非單指經文語句言也。佛法者。真

諦之理。非佛法者。不執法也。是名佛法者。非斷滅

也。

論 此第一番較量福德也。福德前後九番較量。

義各有屬。此佛恐人因不可取說。住在無相無為

處。便欲毀棄言教。言教若棄。將何信解。所以特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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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無上菩提之法。皆從文字般若中來。人心具有

佛性。假文字般若。而後得悟。則此經即般若真性。

能生佛法。又恐人在佛法上。又生執著。隨下轉語

曰。佛法即非佛法。蓋佛法在心。而不在教。非佛法

者。無法相也。是名佛法者。亦無非法相也。經中凡

言即非是名三折筆處。皆具此兩義。佛每說經一

番。皆以布施較量福德一番。佛蓋知末法劫中。多

以施捨當修行。不解見性要旨。所以諄切反覆言

之耳。

講 前言法無為矣。佛恐人忽略般若章句。故以

持經功德較量。因設問曰。若有人充滿三千大千

世界之七寶。用以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多否。須菩

提言甚多。然是福德。乃有相之施。於我性真空無

相妙法。全不相關。必竟非福德性。故如來所言福

德者。乃人天小果之因。此所以為多也。佛言如再

有人。於此經中。信受其言。奉持其義。乃至四句偈

等。更為他人解說。則自覺覺他。其福勝於七寶布

施多矣。蓋彼乃住相布施。縱得濁福。福盡墮落。此

乃因經悟性。福等太虗。歷劫不壞。其福不遠勝哉。

此何故也。蓋此經乃修行之徑路。諸佛之身。及所

證之法。皆從文字般若而生。此外更無餘經矣。夫

無上菩提之法。即佛法也。然所謂佛法者。本來無

有。不過使之言下見性。乃虗名為佛法也。

彚解 自須菩提問實信至此。凡三節為一段。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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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無法。眾生修行無相也。無得無說。如來說法無

相也。至須菩提說出無為二字。般若正宗巳是了

然。佛恐人將無為法。認作枯寂。住在這裏。殊不知

菩提一現。萬法具足。真性福德。無量無邊。正以此

經。即般若性。成佛之道。不外乎此。佛教人因經悟

性。非徒誦說巳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

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須陀洹名為入流。而

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須菩提。於

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須菩提

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來。而實無往來。

是名斯陀含。須菩提。於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

得阿那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

名為不來。而實無不來。是故名阿那含。須菩提。於意

云何。阿羅漢能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不。須菩提言

不也。世尊何以故。實無有法名阿羅漢。世尊。若阿羅

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世

尊。佛說我得無諍三昧。人中最為第一。是第一離欲

阿羅漢。世尊。我不作是念。我是離欲阿羅漢。世尊。我

若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世尊則不說須菩提是樂

阿蘭那行者。以須菩提實無所行。而名須菩提是樂

阿蘭那行。

佛告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昔在然燈佛所。於法有

所得不。不也。世尊。如來在然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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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本是故名阿那含。無故字)。」

【註 能作是念者。謂曾萌得道之念也。前四我字。

乃代四果人設想之詞。佛氏有因有果。能修是因。

即得是果。須陀洹。華言入流。謂入聖人之流也。無

所入者。不著入流之相也。此聲聞初果。自聲教而

悟者曰聲聞。斯陀含。華言一往來。謂一往天上。一

來人間。便得涅槃。六祖云。前念起妄。後念即止。前

念有著。後念即離。目覩諸境。此心還有一生一滅。

無第二生滅。故言一往來。實無往來者。無往來之

相也。此聲聞第二果。比入流高一級。阿那含。華言

不來。謂直生四禪天上。不來欲界受生也。實無不

來者。不著不來之相也。此聲聞第三果。比尚有往

來。又高一級。阿羅漢。華言無生。謂諸漏巳盡。無復

煩惱。不於三界內受生也。阿羅漢得無相之理。人

法俱空。巳證涅槃。此又高一級。聲聞之道。圓滿巳

極。故不名果而名道。實無有法者。謂無煩惱可斷。

無貪嗔可離。情無逆順。境智俱忘。無絲毫之法可

取也。無諍者。蓋有欲則爭。此既離欲。何諍之有。三

昧。華言正見。謂本覺心也。離欲。斷盡見思煩惱也。

阿蘭那。華言寂靜。樂。好也。謂好清淨行也。蓋佛嘗

有是語。而須菩提舉以為證也。實無所行者。謂本

性空寂。不著行相也。佛說以下。尊者自述其所造。

以證無相也。以上言四果。皆以無為法。而不著得

果之相。下復以佛之無相證之。如來。釋迦牟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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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燈佛。即定光佛。是釋迦牟尼之師。實無所得者。

謂成佛由本心覺悟。無有法可得也。實字與上數

實字相應。

論 此歷徵一切賢聖修證處。皆以無為法。而不

取於相也。四果功夫。自有等級。每證一果。隨證隨

空。初果云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知。欲境當避。如

初生果。二果云一往來。是蹈欲境不再。如方碩果。

三果云不來。是去欲境如遺。如巳熟果。四果云離

欲。是脫然無纖欲可除。如既收果。此是漸教如此。

若是無上菩提。頓悟真空。即此金剛般若波羅蜜。

超入佛地矣。又何四果之足云。佛自謂成佛實無

所得。證四果之無所得。言無相之理。乃我自有之

真性。其成佛皆由。我心自悟而得也。於法無得。原

屬實相。不是斷滅。

講 須菩提言無為法。巳悟菩薩修行矣。佛乃從

賢聖無為中差別以詰之。曰須陀洹曾作是念。我

必得此果否。須菩提言。不也。須陀洹得預聖人之

流。名為入流。而心無所得。不著入流之相。但未能

頓悟真空。僅能不入六塵境界耳。名須陀洹。其以

是歟。佛曰。斯陀含曾作是念。我必得此果否。須菩

提言。不也。斯陀含一往天上。一來人間。名一往來。

而心無所得。不著往來之相。蓋巳悟真空究竟。能

出離生死。不受輪轉也。名斯陀含。其以是歟。佛曰。

阿那含曾作是念。我必得此果否。須菩提言。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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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那含不來世界受生。名為不來。而心無所得。不

著不來之相。蓋本性光明。真空無我。內無欲心。外

無欲境也。名阿那含。其以是歟。佛曰。阿羅漢曾作

是念。我必得此道否。須菩提言。不也。阿羅漢萬緣

悉淨。外如木石。不動不搖。心如止水。不滲不漏。性

本真空。實無一法可得也。名阿羅漢。其以是歟。世

尊。若阿羅漢作得道之念。即著我人眾壽四相矣。

所以佛曾說我一念不生。與人無忤。得無諍三昧。

弟子中最為第一。必是我脫盡人欲。斷絕此念。方

許我為離欲阿羅漢也。我若作此念。可以得阿羅

漢道。則又生妄念。佛即不說我好寂靜之人矣。以

我須菩提。外雖有行。心中無一可得。佛故名為樂

阿蘭那行。佛終恐其所得之心未除。又從而默化

之曰。我當初在然燈佛處。果得本師之法否。須菩

提言。不也。如來一心清淨。雖在燃燈佛處。不過因

師開導。實乃自悟自修。於法實無所得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菩薩莊嚴佛土不。不也。世尊。何以

故。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是故須菩提。諸

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

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註 莊嚴。如建塔造寺。設像供養之類。一大世界。

必有一佛設化。謂之佛土。黃金為地。七寶為林。是

莊嚴佛土也。自性佛土。本來具足。不假莊嚴。故云

即非莊嚴。心常清淨。無嚴而嚴。故云是名莊嚴。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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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生清淨心。指上非莊嚴說。前云生淨信。是一

念之覺。此生清淨心。是全體之修。六度萬行。總為

修此清淨。是本來地。即究竟地。前不住色等布施。

此不住色等生心。攝事歸心。言不住較細。且前云

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此云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并

不著布施之相。清淨之不巳處。即是生也。有所住

而生心。是濁亂心無所住而生心。乃為清淨心。生

其心者。又非槁木死灰。入於頑空也。無住生心句。

是全經大旨。

論 此揭出安住降伏要旨。教菩薩以清淨為莊

嚴也。菩薩修六度萬行。佐揚佛化。非不莊嚴佛土。

但不取外相莊嚴。當知莊嚴是清淨心。無住相心。

心無所住。則絲毫不挂。萬境澄澈。即清淨也。譬如

一鏡當空。無所不照。何等清淨。若先著一物。則空

明遮蔽。焉能照物。無所住。是從實趨空。生其心。是

從空生覺。此心字。是正智。是真心。伹住著於境。則

隱而不現。心若不住。般若了然。生其心者。顯現本

有真心。非突然生起也。此句是金剛正眼。般若妙

心。昔六祖聞無所住而生其心句。即大悟曰。何期

自性。本自清淨。何期自性。本不生滅。何期自性。本

自具足。何期自性。本無搖動。何期自性。能生萬法。

學者在祖師門下。當從無住生心處。體會微旨。

講 前言佛無所得。學佛諸菩薩。安可徒事莊嚴

佛土。而不返求諸心哉。故告須菩提曰。菩薩居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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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之中。果作善緣福業。使佛土莊嚴否。須菩提言。

不也。佛所謂莊嚴者。即非外貌相好之莊嚴。必其

心地明潔。萬行具足。是名莊嚴也。佛於是順其詞

而語之曰。菩薩莊嚴。既不在於外飾。當返而求諸

心。使泰宇之中。湛然常虗。無一毫染濁。靈臺之內。

寂然常定。無一絲擾亂。當如是生清淨心。不當住

在色聲香味觸法生心。一有所住。便不能清淨矣。

須知清淨心。妙湛圓寂。不泥方所。本無所住也。於

無所住而生其心。如明鏡當前。物來悉照物去。即

空自然十分清淨。是淨土莊嚴孰甚焉。】

「須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於意云何。是身為

大不。須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說非身是名大

身。」

【註 須彌。山之極大。為眾山之王。故云山王。人身

豈有是大。不過假設之詞。如七寶滿大千之類。上

言心。此言身者。非反說到身外也。身字即作心字

看。非身謂法身。即真心本性也。非身名大身者。即

真心之無住。足以包太虗。藏沙界也。

論 此承上文無住生心而言。以見心量之廓周

無盡也。言心無所住。則淨心常生。法身圓滿。此心

最為廣大。如來設大身為問。尊者悟得無住。真心

徧滿法界。妙含萬有。量等虗空。雖須彌不足喻其

大。問答至此。乃見身土皆空。心境雙絕。不言福德。

而福德難量矣。故下文遂較量福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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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 前言莊嚴佛土。不如清淨此心矣。又恐錯認

色身為大。不知心為大。故設問曰。須菩提。譬如人

身如須彌山王。可以言大否。須菩提以甚大答之。

何以故。色身雖大。為有生滅。必竟不名大身。佛說

非身。纔是我之清淨本心。此心包含太虗。充滿法

界。無相無住。頓入圓明。乃真法身。是名大身也。】

「須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數。如是沙等恒河。於意云

何。是諸恒河沙。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諸

恒河。尚多無數。何況其沙。須菩提。我今實言告汝。若

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寶滿爾所恒河沙數三千大

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佛

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

句偈等。為他人說。而此福德勝前福德。」

【註 恒河。西土天竺河。周迴四十里。沙細如麵。佛

多在此說法。故取為喻。沙等恒河。是倒裝文法。謂

恒河如沙之多也。亦是假設之詞。前只言三千大

千世界。此言如恒河沙數。其大且多。益不可量。勝

前者。勝於布施之福也。

論 此第二番較量福德也。前第一番較量。因前

止說得人法俱空。總歸於無為。故言佛法皆從此

經出。以啟發之。以下歷舉聲聞菩薩。俱從無為法

中。現出許多差別。結勸諸菩薩無住生心。而託大

身作喻以驗之。則清淨法身中之全體大用。一齊

俱現矣。此較量功德。所以一步深一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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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 前言無住生心。則清淨之福。不可量矣。佛故

即布施推廣其義曰。須菩提。恒河之沙。固多矣。設

或不止一恒河。數其如沙之多恒河。是諸恒河中

之沙多否。須菩提言。甚多。但諸恒河。且多而無數。

何況恒河中之沙乎。佛謂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

女人。以七寶滿恒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布施。得

福多否。須菩提又以甚多答之。佛曰。若有善男女。

於此經中。受之而無疑。持之而不失。必見自已真

如菩提本性矣。又能以真空妙義。為人解說。使人

心地開通。明了自性。可以脫離輪迴。永超生死。則

是人已兼成。此其福德。歷劫常存。豈恒沙布施可

及哉。】

「復次須菩提。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

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如佛塔廟。何況有人

盡能受持讀誦。須菩提。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

有之法。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即為有佛。若尊重弟子。」

【註 隨說。與後盡能相應。是隨舉經文之義。此處。

即說經之地。世間天人阿修羅。謂天道人道及魔

道也。供養。如香花瓔珞幢幡寶蓋之類。塔。藏佛舍

利者。廟。樹佛形像者。受者領會其意。思慧也。持者

服膺弗失。修慧也。對本曰讀。離本曰誦。聞慧也。未

受持而誦讀。領益猶淺。既受持而讀誦。取類乃深。

萬行修持。俱攝在四字內。能趨菩提名最上。諸乘

不及名第一。世間所無名希有。法。即菩提法也。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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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就法。然後能成就功德。故下文遂言成就功德。

兩若字。不是虗字。乃深讚成就第一者之詞。尊重

弟子。弟子中之可尊重者。經典法寶也。有佛佛寶

也。尊重弟子僧寶也。經典所在之處。即三寶共處

也。

論 上言持經功德之勝。此申言其所以勝也。前

兩言獲福以受持。與為他人說並提。恐學人徒逐

章句。虗務福勝。而於第一義諦。未能思維修習。則

自已不能成就。何能利益他人。故歸重受持。以示

說法之本。隨說者。一節之般若也。盡能者。全體之

般若也。盡能受持讀誦者。金剛深慧。無一不入六

字中。有無量功行在。經典在何處。即在此心。若盡

能持誦之人。自心誦得此經。自心解得此經義。自

心體得無著無相之妙理。念念精進。常修佛行。其

智與理冥。視經典所在。即如有佛。即上文見如來

也。歸依護持。自視為尊重大乘弟子。即下文荷擔

如來也。

講 上言持說是經福德之勝於何見哉。佛再告

須菩提曰。若有人隨舉經文之義。乃至四句偈等。

為之講說。令聽者除迷妄心。則說經之處。自然感

得世間天人阿修羅等。皆來恭敬。如藏身之塔。供

像之廟。殷勤瞻禮矣。夫隨說句偈。尚能感天龍八

部。供養如此。何況有人。盡能以此全經。受持而體

驗於心。讀誦而研窮其義。則知是人。以一心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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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真最上而無以加也。第

一而無可比也。又絕無而僅有也。若是經典在處。

即佛在處。心常清淨。得真如妙性。非即佛門之高

弟子歟。

彚解 自佛言四果至此。凡五節為一段。佛以四

果無念。釋迦無得。為無相證。隨言莊嚴亦無相。特

為諸菩薩。揭出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句。為作佛宗

旨。千聖心源。在此一語。又言無住生心之量。最為

廣大。其福德之勝。惟在持此經耳。善現至此。巳領

妙悟。故下文直請經名。及受持法。】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此經。我等云何奉

持。佛告須菩提。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以是名

字。汝當奉持。所以者何。須菩提。佛說般若波羅蜜。即

非般若波羅蜜是名般若波羅蜜。須菩提。於意云何。

如來有所說法不。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來無所說

(古本無是名般若波羅蜜句)。」

【註 佛說皆經也。初稱言說章句。次稱法。次稱經。

至此請立經名。蓋欲知義趣。須先識經名。因請示

名。庶不使奉持無法也。法名般若。照見萬法皆空

也。法喻金剛。專指一真不壞也。佛將般若二字安

名。又加金剛二字。以見至堅至利。不與萬法為侶。

乃一切俱空。一切具足。即是到彼岸也。一部真經。

都該在七字內。奉持此名字。即奉持全經。不可更

贅一語也。法性本空。無可執著。故云即非。中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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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萬象光明。故云是名。又恐聞說經名。不認自心。

徒認作法。故復詰之。而善現巳於即非般若中。悟

無法可說也。

論 此佛特示經名。是一部金經點眼處也。從前

說降伏安住。並未說出般若。其間如度生破盡度

相。布施破盡施相。見佛破盡身相。淨信破盡法相。

如是堅固。如是猛利。全是般若之智慧。如金剛之

能斷。蓋本心淨明真慧。隨緣不變。能摧斷一切煩

惱。而不為一切所摧。是為金剛般若。此經所說。直

指心體。乃斬絕妄緣。智慧到彼岸之法也。然般若

是人清淨心體上。一點靈光。離一切相。即一切法。

盡大地。無有一法是般若存住處。亦無有一法不

是般若放光處。即非即是。直使奉持者胸中。不留

一個字脚。

講 善現聞第一希有之法。巳覩指知歸。遂發心

奉持。請立經名。白佛言。世尊。持說是經。成就希有

法矣。不識此經當以何命名。我等云何奉持乎。佛

曰。是經當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蓋明是經者。其

智慧如金剛之堅利。斷絕外妄。直達諸佛菩薩之

彼岸也。以是名字。汝其奉持之。所以奉持者當何

如。佛說般若波羅蜜者。妙覺本性。湛若太虗。體既

尚無。何名之有。如來恐人方斷滅見。不得巳而虗

名為般若波羅蜜也。真性本來如此。更有何法可

說乎。須菩提。如來有所說法否。善現知諸法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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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印證曰。如來萬法皆空。有何可說。】

「須菩提於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是為多

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須菩提。諸微塵如來說非微

塵是名微塵。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註 微塵者。八萬四千塵勞也。世界者。眾生世界

也。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所謂眾生無邊。煩惱

無盡也。能修般若無相無著之行。了妄念塵勞。即

清淨法性。故云即非微塵。了妄即真。真妄俱泯。故

云是名微塵。性無塵勞。即佛世界。性有塵勞。即眾

生世界。了諸妄念。湛然空寂。故云即非世界。證得

法身。普見塵剎。應用無方。故云是名世界。

論 此示塵界皆空。以顯般若之用。所謂觀照般

若也。若以塵界觀之。則滿目萬象。森然塵境。若以

非塵界觀之。則一道虗閒。真空真寂。所謂寂滅虗

靈。寄森羅而顯象。縱橫幻境。歸一性而融真。蓋般

若心光。大包千界。細入微塵。則盡十方世界。無非

自已光明也。佛謂文殊曰。在世離世。在塵離塵。是

究竟法。即非塵非界意。

講 佛告須菩提曰。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果

多乎否。須菩提以甚多答之。佛曰。如來說諸微塵

者。原是幻妄之物。而靈虗之府。太空澄澈。非微塵

所可污。故不是微塵。乃假名為微塵也。如來說世

界者。原不是我心中本有的。而心地廓然。淨無瑕

穢。便是出世間法。非世界所得囿。故不是世界。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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虗名為世界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不也。世

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說三十

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註 三十二相。莊嚴端好。指全身而言。此乃色身

佛也。見如來。指法身言。觀相原妄。無可指陳。不妨

相即無相。故曰即非身相。觀性原真。塵塵妙覺。不

妨無相即相。故曰是名三十二相。

論 此言非相即相。以顯般若之體。所謂實相般

若也。上言塵界非塵界。是離幻歸空。此言身相非

身相。是即空悟實。三十二相。只是色身如來。當知

別有一箇真性如來。非色非空。超然萬象之表。無

變無壞。總歸一真之中。故云是相即非相。識得非

相。是名真相。

講 佛問須菩提。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否。須菩

提言。如來之相。雖勝妙殊絕。不宜以形色求之。何

以故。蓋如來所說相者非真相也。妙體如如湛然

常寂。乃諸佛本心也。是名三十二相。】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

若復有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

其福甚多。」

【註 佛初以大千寶施較經勝。次以河沙寶施較

經勝。皆外財也。至此說到身命布施。是內財也。較

財施雖優。總是有漏因果。不若持經之福勝也。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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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下文較量身命之始。

論 此第三番較量福德也。受持。是法身因。故福

最為殊勝。此段經文。前以奉持始。後以受持終。極

宜留意。蓋真能奉持者。稱性而行。本心而現。莫非

金剛全體也。

講 由斯以觀。益信持經之福勝矣。須菩提。世間

所重者。莫過於身命。若有人以恒河沙之多。比此

身命布施。如摩頂放踵。利天下為之。其所獲之福。

比寶施有加焉。但不明本性。特頑福而巳。若以此

經及四句偈等。受持而講說之。則自利利他。其獲

福無量。較彼捨身者。不甚多乎。此金剛般若波羅

蜜。所當受持也。

彚解 自須菩提問經名至此。凡四節為一段。是

一部經點眼處。通段皆言般若法。以答奉持之意。

般若非般若。是言智體無相。以下離文字相。故無

所說。離煩惱相。故非微塵。離人天相。故非世界。乃

至離佛色身。故非三十二相。一切無所著。方是般

若法。方是真受持。此成就第一希有之法。非身命

施所能及也。故下文但讚嘆能契此理。以教人者。

其福無量。】

「爾時須菩提聞說是經深解義趣涕淚悲泣而白佛

言希有世尊佛說如是甚深經典我從昔來所得慧

眼未曾得聞如是之經世尊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信

心清淨即生實相當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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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是實相者即是非相是故如來說名實相。」

【註 聞字。與前願樂欲聞相應。聞說是經三句。摹

寫空生之聞境。下數聞字。空生自寫其聞境。即以

能聞望人也。經以般若為名。般若以無相為主。不

住於相。便是此經之義。義之究竟歸著處為趣。不

住於相則生實相。便是義中之趣。空生傷覺悟之

晚。故感極涕零也。甚深經典。即般若非般若之法。

信心者。信無我四相。而修不住之行也。清淨者。即

人法兩空。不住於相也。實相者。即清淨法身。非有

非無。不生不滅。如如不動。實相般若也。生實相者。

蓋人心本自清淨。以住相故生虗妄。以不住相。即

顯自性。故生實相也。實相即是本性空淨。非有形

相可執。故下轉語云。是實相者即是非相。

論 此善現因自已幸聞此經。而願當世之聞經

淨信。以生實相也。佛說如是甚深經典。不惟人空。

而且法空。并般若智相亦空。昔得慧眼。於有見空。

今聞此經。於空亦遣。人能解此經義。信自心本來

清淨。保此湛然之本體。由是妄念。全消天理常住。

實具般若。所謂生實相也。實相即從無相中生出。

猶鑑空即能照也。實相即是非相者。猶鑑中本無

形也。佛說無相處。俱是說實相處。生實相三字。要

著眼。後人目釋氏為空門。專言虗無寂滅。豈不罪

過。

講 上言般若之法。爾時須菩提深解無相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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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涕淚悲泣。傷聞經之晚。白佛言。希有世尊。佛說

如是深奧經典。我從來修行。雖具慧眼。聞法甚多。

未曾如此之妙者。我既聞此經。巳悟自性清淨中。

本來有此真實矣。若再有人。聞是經典。一念發篤

信之心。其心純是天真。毫無欲塵所累。便得清淨

般若。則性中具如來法身。即生實相。當知是人成

就第一希有功德矣。世尊。是實相者。即真空自性。

本無形迹。是故如來所說實相。總屬鏡花水月。豈

真有實相之可名哉。】

「世尊我今得聞如是經典信解受持不足為難若當

來世後五百歲其有眾生得聞是經信解受持是人

則為第一希有何以故此人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

相無壽者相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眾生相

壽者相即是非相何以故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

【註 信解者。心無所疑。而了然悟也。受持者。心既

領悟。而守之堅也。無四相。證人空也。四相即非相。

證法空也。離一切相并空見亦忘也。如是乃為清

淨名諸佛。所謂生實相也。

論 上文聞經。為現在世人言。此願後世之聞經

信持。以徵離相也。空生甫幸自聞。即以能聞望人。

且望後來五百歲之眾生。一則曰第一。再則第一。

與佛以獲福歆動持說者。同一惓切。又恐眾生誤

認受持讀誦。全在章句。於自家善根。不能生發。故

先言信心清淨。次言信解。以示受持讀誦之本。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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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四相。證入空智也。若止能證人空。尚屬二乘。何

為希有。而是人更解諸法本來寂滅。諦見四相即

是非相。證法空智矣。法空尚是菩薩。何云第一。而

是人又。解非法之空亦空。淨悟三空。契合實理。靈

光發現。可證清淨法身矣。故曰即名諸佛。

講 須菩提曰。我親侍如來。得聞妙法。自能信其

言之實。解其理之妙。聽受而持守之。不為難事。若

末法濁世。離佛遙遠。茫茫苦海。而能歸依佛教。聞

是經而信解受持。此人明了自性。真第一等人。甚

為希有。何也。以其頓悟真空。四相俱無也。是人所

以無四相者何也。為他信心清淨。了知五蘊本來

空寂。我相即是非相。彼此原來絕待。人相即是非

相。萬象一法所印。眾生即是非相。億劫不出剎那。

壽者即是非相。既悟諸相非相之旨。所以當體全

空也。又何以知四相非相。蓋無相是人空。非相是

法空。人法俱空。并空見亦忘。即到覺位。可以名為

佛矣。】

「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不驚不

怖不畏當知是人甚為希有何以故須菩提如來說

第一波羅蜜即非第一波羅蜜是名第一波羅蜜(石本

非第一上。無即字)。」

【註 如是如是。印許善現所言。亦以接引後世也。

怪愕曰驚。惶恐曰怖。退縮曰畏。能信解受持。實相

現前。乃能不驚不怖不畏。故曰希有。金剛般若。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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徹五度。為第一波羅蜜。非第一者。是清淨之心。是

名第一者。乃圓證之詣。

論 此因空生既能解悟。便要他實行般若。以證

實相也。六波羅蜜中。惟般若能成就法身。故云第

一。前言般若即非般若。是就般若一波羅蜜而言。

乃無相體性也。此第一即非第一。是對餘五波羅

蜜言。而說六度。總一般若。萬行同成第一。以起下

忍辱布施。離一切相之意也。般若為第一。又併第

一而遣之。經義所以微妙。

講 佛因須菩提之言。即印可之曰。汝言深契佛

理。如是如是。後果有人。得聞般若妙法。不驚而無

疑心。不怖而無懼心。不畏而無退心。則諦聽受持。

永無退轉。此人甚為希有。何也。諸波羅蜜。以般若

為第一。然乃真空無相。貫徹五度。即非第一之可

名。而般若能成就法身。是名第一波羅蜜也。】

「須菩提忍辱波羅蜜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是名忍

辱波羅蜜何以故須菩提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

體我於爾時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何

以故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

壽者相應生瞋恨須菩提又念過去於五百世作忍

辱仙人於爾所世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

相(古本無是名忍辱波羅蜜句)。」

【註 六度中最難離相者。無如忍辱一度。被人毀

害曰辱。我能安受曰忍。說非忍辱。是忍而無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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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一證。是極苦忍。亦非忍也。無四相正明非忍

也。與前度生無四相。持經無四相。互為發明。歌利。

華言極惡。昔如來證初地時。山居修道。王帶宮女

出獵。困倦而寢。諸女入山禮仙。王覺大怒。入山尋

之。問仙以何為戒。曰以忍為戒。王割截仙人肢體。

四天王怒雨沙石。王怖畏懺悔。仙身復如故。王後

歸信受記。即憍陳如也。念過去一段。又追述前因。

言佛所修非止一世一事也。

論 上言非第一波羅蜜。明般若貫徹五度。猶恐

菩薩未能通達此旨。故於六度中。舉忍辱以證離

相也。持戒精進。禪定般若。悉在心上修習。布施。忍

辱。則見於事為。菩薩饒益有情。正於事為徵心。故

經中言忍辱布施。以攝餘度。而忍辱一度。最難克

化。此見性之後。習定修慧。最要關頭。所以菩薩當

行忍辱波羅蜜。然人忍辱為難。忘忍尤難。見有辱

可忍。即不能忍矣。忍辱從般若。而出本然之心。寂

然不動。外不見有所辱之相。內不見有能忍之念。

是般若體中。本無我人。誰辱誰忍。如是方能離相。

方是真正實相般若也。

講 佛告須菩提。不但般若波羅蜜。本無迹象。無

可執著。即我所說忍辱波羅蜜。此實有形相可見

者。然一念清淨。煩惱自息。外不見有所辱。內不見

有所忍。橫逆之來。渾然兩忘。此如來說非忍辱波

羅蜜。祇虗名為忍辱波羅蜜而巳。如我昔為歌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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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割截身體時。心如虗空。不起四相。何以故。當初

節節支解。可謂辱之極矣。若有四相。瞋恨心生。何

以言忍。又念曾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亦無四相

之累。歷劫自能頓悟真空。此我之所修。非止一世

一事巳也。】

「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

生無所住心若心有住即為非住是故佛說菩薩心

不應住色布施須菩提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故應

如是布施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

生即非眾生(利益眾生句下。古本無故字)。」

【註 上言忍行。何故忽言發心。蓋菩薩先當發心

也。兩是故字。總束上文。離相發心。則所發之心。即

無所住之心也。發則生矣。但前云應無所住而生

其心。恐人認作兩層。有無所住之心。又有所生之

心。轉非清淨。故直曰生無所住心。言生此原無所

住之心也。若心有住即為非住者。謂住於色等。即

不住於菩提也。再引佛說布施一度。申明離相發

心之義。住色布施。該聲香等在內。上先言不住相

等布施。再言不住色等生心。此則言不住色等生

心。即不住色布施。以融合上文之義。此布施。指法

施言。滅度眾生。即是利益眾生也。末四句結上意。

言菩薩應離一切相者。因一切諸相。因緣而生。盡

是假合。相即非相也。菩薩利益一切眾生者。因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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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各明本性。即是諸佛。生即非生也。

論 此承上忍辱無相而言。教諸菩薩。離相發心。

又於六度中。舉布施以證離相也。離相所發之心

即正等覺心。故學佛者。直發菩提心。當使此心湛

然。隨處解脫。空諸所有。斯為離一切相。佛恐人認

離相為虗無。故以利益二字。指示實際。蓋必利人

福德。益人智慧。實實有其功用。始為滅度眾生。此

是菩薩宏誓之願。勸修之本。但因眾生住著根塵。

故廣行化導。若布施者先有住著。何以化彼住著

之心。所以決當如是布施。然後自性獲清淨無為

功德。而眾生亦受清淨無為之利益也。自此至不

可思議。總在功德上說。

講 佛告須菩提。是故諸菩薩。當空此心。離去一

切形相。方可發無上菩提心。不當住著色聲香味

觸法。而起可欲之心。當生無所住著之心。則此心

圓通無礙。真純無欲。非一切諸相所能繫縛。若心

於六塵有所住著。即所住不是菩提心矣。所以如

來甞說菩薩之心。莫不欲布施。但眾苦之本。眼根

不淨為先。不應住於色而為之布施也。須菩提。菩

薩布施。原為利益一切眾生。使眾塵不隔。真智現

前。故應如是無住相布施。方獲真利益。所以如來

說一切諸相者。其實當體全空。即是非相也。又說

一切眾生者。其實眾生。若見自性。即非眾生也。】

「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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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語者須菩提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虗須菩提

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則無所見若

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

種色須菩提當來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此

經受持讀誦則為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

人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註 真語。不妄也。實語。不虗也。如語。稱理而語也。

不誑。非詭託欺偽之言。不異。不涉怪異。亦無互異

也。如來所語之法。即如來所得之法。法乃無為真

如之法也。法體空寂。無相可得。故云無實。非相即

相。有真空體。故云無虗。虗實二字。合說有味。虗中

悟出實際。實中悟出虗理。虗實相形。乃成如來妙

法。住則著相。為煩惱所障。故云入闇。無住則人我

兩忘。智光獨照。故云見種種色。未言離相持經功

德。以印可空生第一希有功德之語。起下段之義。

論 此揭出即空不空之如來藏。以見離相。即生

實相。欲人不住於相。以成就功德也。如來所說法。

總是無上菩提。欲人了悟佛法。實則墮入常見。虗

則墮入斷見。心體無相。不可言實。妙用無方。不可

言虗。真空妙用。法性如是。即應無所住行於布施

也。心住於法者。於因中未淨六塵。謂行善可以作

福。於佛道神妙感通。智慧覺人之本量。猶未夢見。

若此心全從一片慈悲中流出。迎機善導。輾轉濟

人。使五濁眾生。咸登彼岸。是乃洞徹源流。性光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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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此正布施利益也。得真如由心淨。心淨由不住

法。不住法由有智。有智由聞經。當知此經有其勝

德。故須讚歎以示將來也。

講 佛曰。我如來所說般若波羅蜜者。皆無上菩

提。了悟本性。真而不妄。實而不虗。如如而不變其

詞。非欺誑之言。非異常之論。如來所以得此般若

法者。只是空。無所空之心法。將以法為實耶。真體

空寂。本無實也。以法為虗耶。妙用無方。亦無虗也。

故修行菩薩。當悟真空。不宜有所住著。以為布施。

若心著於法而行布施。則四相未空。為無明障。如

人人闇室中。昏無所見矣。若心無所著而行布施。

則圓。悟如來。洞達無礙。如人有眼目。又得杲日當

空。見種種色矣。若後世有善男女。能受持讀誦此

經。直下頓悟真空。即到菩提覺位。為自性如來。佛

以智慧之目。盡知盡見。豈不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哉。】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

布施中日分復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後日分亦以恒

河沙等身布施如是無量百千萬億劫以身布施若

復有人聞此經典信心不逆其福勝彼何況書寫受

持讀誦為人解說。」

【註 初日中日後日。以一日言。早中晚三時也。恒

河沙言其多。無量劫言其久。皆備喻也。佛所謂捨

身布施。非真有此事。即儒家損已益人之說。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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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前信心清淨。不逆。即前不驚不怖不畏。是與般

若契合。一心隨順也。聞經信心。無有違逆。祇是耳

根勝也。何況六根清淨。又有勝焉者。書寫手具般

若身根勝也。受持心具般若意根勝也。讀誦口具

般若舌根勝也。此自利之功。至為人解說。又是利

他之德。

論 此第四番較量福德也。但捨身命。不能見性。

仍為有漏業因。聞經信心。頓見自性。一志修行。更

無退轉。此人得般若之福。大勝命施之福。書寫持

說。是從般若光中流出。語言文字。代佛宣揚。非徒

紙上陳言。依文解義可比。

講 佛言設有善男女。於一日之問。以恒河沙等

身命。三度布施。至於無量數劫。則福報曷可勝言。

然止能受世間頑福耳。若有人聞此經。既信於心。

不違其說。其福尚勝捨身之福。何況書寫章句。而

尋繹其言。受持讀誦。而解悟其理。又以是經與人

解說其義。則不徒自明已性。且教人各見其性。善

根純熟。利益無窮。其福豈有限量哉。

彚解 自深解義趣至此。凡七節為一段。空生聞

般若經名之後。自陳悟解。嘆信經之人。生實相。徵

離相。為第一希有。佛因言實相般若。為六度第一。

復舉忍辱布施以例其餘。教以從解起行。於六波

羅蜜上。一一離相發心。以利益眾生。而以無實無

虗。括般若之宗旨。無實。則萬法皆空。離相是也。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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虗。則一真常住實相是也。正是菩提妙境。又借入

闇處明。推明相無可住之故。復較量福德一番。以

見般若能人已兼成。非捨命所能及也。】

「須菩提以要言之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

功德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若有人

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

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如是

人等即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以故

須菩提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則

於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為人解說須菩提在在處處

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所應供養當知此

處即為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繞以諸華香而散其

處。」

【註 要。宗也。語必歸宗也。是經。即文字中所詮實

相般若也。乘即車乘。取法輪轉通之義。大乘。菩薩

乘也。最上乘。佛乘也。六祖曰。法無三乘。人心自有

差等。見聞轉誦。是小乘。悟法解義。是中乘。依法修

行。是大乘。萬法盡通。萬行俱備。一切不染。離諸法

相。一無所得。名最上乘。發。謂修行人發心也。上功

德。以經中自有之功德言。下以人所成就之功德

言。荷擔。直將佛法肩承在身上也。小法外道也。前

言四相。主六塵說。尚粗。此言四見。主六根說。稍細。

妄見又為妄相根本。前言塔廟。是說經處。此是有

經處。各有分別。諸華香。謂寶花妙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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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 此總承上文。言是經微妙。惟發大乘人。能荷

擔佛法也。發大乘。最上乘。即是發阿耨多羅三藐

三菩提心。菩薩為巳發最上乘人。善男女為能發

最上乘人。眾生為未發最上乘人。然未發上乘。實

是能發上乘者。如來護囑菩薩。為巳發上乘者說。

正為能發上乘未發上乘者說也。荷擔者。以菩提

本於如來。示正法授受之宗。如來護念付囑。專是

求荷擔之人。末言此經具佛全身。但流布處。即是

法身常住。收足持經之義。圓滿周徧。蓋盡人望之

矣。

講 須菩提。要而言之。是經不可以心思口議。不

可以物稱器量。有無邊功德。所以如來不輕為人

說。惟為發菩提心。大根器人說也。若果有人受持

讀誦。廣為人說。如來悉知之而悉見之。功用德行。

皆可成就。此人即能以如來無上菩提之法。一身

擔任之。豈樂小法者可比哉。蓋樂小法者。迷於外

道不免有人我等見之私。其於真性。茫然不知。故

不能聽受讀誦。為人解說也。不知此經普示一切。

至微至妙。須菩提。在在處處。有此經典。一切世間

天人阿修羅。為之供養。當知此處。即是如來真身。

舍利寶塔。能使遐邇瞻仰。恭敬而一心嚴肅。作禮

而五體投地。圍繞而大眾歸依。以諸花香而布散

於持經之處。則供養可謂至矣。洵乎信心持說者。

便能荷擔菩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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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次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

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

先世罪業即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註 輕賤謂疾病貧窮。小而憂辱。大而死亡皆是。

先世。指前生。其實昔日向惡。今日向善。在生轉換

一番。亦謂之世。六祖以先世今世。作前念後念。亦

通惡道。地獄餓鬼畜生。即三塗也。入福德門。則先

世罪業消滅。入智慧門。則得阿耨菩提。

論 上言受持得福。此言受持滅罪。前為大乘言

功德。此為下乘言果報也。果報之說。最能感動世

人。故略言之。人見持經者。現生轗軻。受人辱罵輕

賤。便謂無益而生退阻。故佛言因果破之。正為修

法者堅其志耳。放下屠刀。立地可以成佛。無邊苦

海。回頭便即誕登。持經見性。換骨脫胎。所謂莫拋

造物鈞陶外。廣渡無邊大法船也。

講 持誦此經。宜為天人恭敬。而不免人之輕賤。

鮮不以持誦為無益矣。佛故曰。須菩提。人能持誦

此經。即為荷擔正法。應為天人恭敬。若反為人輕

賤。當是夙世大有罪業。縱貪嗔癡。恣身口意。應墮

入三惡道中。今仗持經功德。祇受輕賤之罰。前生

罪業。即為消除。況今覺心一起。罪滅福生。因除果

現。當得無上菩提矣。】

「須菩提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祇劫於然燈佛前得值

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承事無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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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若復有人於後末世能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

於我所供養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乃至

算數譬喻所不能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後

末世有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我若具說者或有

人聞心則狂亂狐疑不信須菩提當知是經義不可

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註 阿僧祇。華言無央數。劫。猶世也。於然燈佛前。

謂未遇然燈佛以前也。值。猶遇也。那由他。華言一

萬萬。具說。詳言也。具說功德者。如彌陀經所言極

樂國土。成就如是功德莊嚴是也。狂亂。癡妄也。狐

疑。搖惑也。果報。應驗也。

論 此第五番較量福德。總結持經功德之不可

思議也。佛復自為貶損。以顯受持之功德。供養者

承事無量佛。不如受持者荷擔一如來。是言供養

不及受持。非是佛不如末世之人也。具說功德。有

許多感應果報事在。所以易起人狂亂疑惑。然果

報終不可思議。佛不計果報。正極言是經之勝。欲

堅人信受也。末段是總結。經義二句。又結中之結。

講 佛言。如我於無央數劫。在然燈佛前。得遇八

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出世。盡供奉而不怠。承

順而無違。無有一處空過者。我歷事諸佛之多如

此。若後末世。有持經之人。見自本性。永脫輪回。以

是功德。較我供佛之功德。雖百千萬億分。算數之

多。譬喻之廣。皆不及持經功德之一分也。若善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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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於末法時。受持讀誦。所得功德。我若具言其詳。

下根人聞之。生癡妄心。否則疑惑不信。必以我言

為夸矣。當知此經之義趣。與功德之果報。皆不可

以心思口議哉。

彚解 自以要言之至此。凡三節為一段。總承上

文。言是經之勝。在於無相。人能離。相發心。受持廣

說。與樂小法者。何啼霄壤。成就功德。荷擔如來。罪

業消除。得成正覺。豈供養諸佛所可及哉。此後讚

歎俱絕。故疊以不可思議結之。

○自篇首須菩提

問安住降伏佛示以無相之旨經義巳是了然隨

因善現問實信。請經名。願眾生後世生實相。證離

相。而如來隨機指示。大要教人生清淨心。乃可證

菩提也。末段極讚歎持說功德之勝。堅人淨信。住

降之義。至此巳。盡是為經之上卷。以下只就上篇

意而反復申明之慈悲深重不厭再三。固非複說

也。】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