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解義
金剛經解義
通達諸法無我。覺非曰。上半卷純談般若。下半卷
申明法無我。正般若究竟實際也。或云前言粗執。
後言細執。前為初發心者說。詳於發心之論。後為
巳發心者說直云心無可發。至須菩提重問一段。
大圓以為重複起疑。復申前請。如如居士以為是
另起疑端。不是重請。紛紛議論。迄無定見。不知須
菩提聞佛所說。巳悟宗旨其所以再請住降者。蓋
為末世未能親承佛語之善男女。問發心之法。欲
佛立一法以普示眾生。佛故告以實無有法發菩
提心。細繹經旨。似當如是解。以後節節將前篇未
盡之義。反復申明之。至善現復問信心。復問無得。
無非為末世眾生說法也。佛又即凡所有相四句
偈意。復申以兩偈。其所以滅度眾生者。廣矣大矣。】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佛告須
菩提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
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巳。
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
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所以者何須菩
提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
【註 生如是心句。口氣不住。直貫下三句。我應滅
度三句。俱指如是心說。前云我皆令滅度。顯其力。
此云我應滅度。指其願。前云滅度無量無邊眾生。
其量廣。此云滅度眾生巳其功神。前云實無眾生
滅度。統示平等。此云無一眾生滅度。細表渾忘總
是一義。通節皆前文說過。惟末句揭出實無有法
句。此四字當重。不特為本節揭旨。且為下半卷提
綱。
論 此因須菩提為末世眾生。請住降法。申言實
無滅度眾生意。而示以發心無法也。上卷諸菩薩
親承佛教。巳悟離相之旨。特恐末世眾生。未能親
聞佛語。畢竟如來有一法。以指示眾生云何降住。
故有是問。與前語氣不同。故文稍異。空生如前問。
佛如前答。而加以實無有法發心一語。見發心尚
無法。何況住心降心。豈更有法乎。須菩提求法之
心未化。佛直從根源處翦除。說個實無有法。言發
菩提本來無法也。此後至不生法相。俱是引前文
而證後義。以明無法發心之義。
講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無相之旨。諸菩薩既得
聞命矣。但恐末世善男女。未能親承佛教。所發無
上正等覺心者。云何可住其心。云何可降伏其妄
念乎。佛言汝知既發正等覺心者。當生如是超證
一切眾生心。舉一切眾生。皆消滅其妄念而化度
之。滅度眾生。盡巳成佛。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
良由眾生自滅自度。我無功也。何以故。蓋存滅度
之心。即為著相。若菩薩有我人眾壽之相。必非菩
薩矣。所以者何。蓋以性本空寂。渾然天成。其發此
心。不過自悟自修。實無有法發此阿耨多羅三藐
三菩提心者。】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於然燈佛所有法得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不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佛於
然燈佛所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佛言如
是如是須菩提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須菩提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者然燈佛則不與我授記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
迦牟尼以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
然燈佛與我授記作是言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
迦牟尼何以故如來者即諸法如義若有人言如來
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實無有法佛得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
藐三菩提於是中無實無虗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
是佛法須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
一切法。」
【註 佛所說義。即上所云實無有法發菩提心也。
如是如是者。其言深契佛心也。釋迦。華言能仁。謂
心性純全。含容一切也。牟尼。華言寂默。謂心體本
寂。動靜不遷也。寂默為體。即是如。能仁為用。即是
來。先釋迦而後牟尼者。攝用歸體也。總是一箇真
性。加號則為釋迦牟尼。通稱則為如來。又為佛。諸
法者。一切世間法出世間法也。諸法如義者。謂諸
法真如之義。直推到如來本體。實無有法也。是中
即真性中。心本真空。了無色相。故無實色相。空處
即真性實處。故無虗。上卷無實無虗。以法言。此以
心言也。諸法皆是菩提。故云一切法皆佛法。不可
於諸法外。別覓菩提也。然一切法非真實。人特假
此修行。故云法即非法。不可於諸法內。執有菩提
也。
論 此申言如來在然燈佛所於法無所得意。而
示以證果無法也。初既無法發心。後豈有法得果。
蓋如來即真性佛。真性遍虗空世界而常自如。又
隨所感而來現。靜中生照。虗中起白。若明鏡空懸。
憑物之來。如物而應影過不留。仍存本體。故名如
來。我真實之體本來自如。其見之於諸法者。亦自
然而然。來為應述。去無留滯。如如不動之義也。無
法云者。非頑空斷滅也。真如湛寂。不立一法。萬法
皆如。不捨一法。非法非非法。即法即非法。總一菩
提法界。即所謂諸法如義也。惟知真如為法體。則
知法不從外得矣。
講 佛言無上菩提。不但無法可發。亦無法可得。
昔我於本師然燈佛處。曾有法可得無上菩提否。
須菩提言。我曉佛所言之義。佛於本師處。乃自性
自悟。無有傳授秘密。而得菩提之道也。佛證其語
曰。如是如是實無有法得此菩提。若謂有法。然燈
佛即諄諄然舉佛之所得者。傳之於我。不當與我
止授一記。說汝來世。方得作佛。號釋迦牟尼乎。惟
其無得。則所證妙果。乃性地本具法門。然燈佛不
過授記而巳。何曾得法於他。何以故。如來者。不離
諸法。即諸法中自如之義也。或有人說我得此菩
提法。不知我實從無有法上得來。然我所以得此
法者。皆是我之清淨心中菩提。覺性本無形迹。此
法無有實色相。空處師是菩提。此法無有虗。正謂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也。是故佛說是法。皆是般若
法。然人心未明。須賴此法指示迷途。除去四相。若
真空既悟。我自得之。法亦非有。方名為佛法。】
「須菩提譬如人身長大須菩提言世尊如來說人身
長大即為非大身是名大身須菩提菩薩亦如是若
作是言我當滅度無量眾生即不名菩薩何以故須
菩提實無有法名為菩薩是故佛說一切法無我無
人無眾生無壽者須菩提若菩薩作是言我當莊嚴
佛土是不名菩薩何以故如來說莊嚴佛土者即非
莊嚴是名莊嚴須菩提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
說名真是菩薩。」
【註 首段設譬以起下文。以大身之不實。喻諸法
之本無。譬如人身長大句。語未畢。空生不待佛竟
其說。而直言之也。非大身者。無有身相也。是名大
身者。真如法體。廣大無邊也。亦如是。承上意。言菩
薩無我相。亦如佛之無身相也。若作是言三句。先
反言以明之。何以故四句。方正釋其義。經中或言
如來。或言菩薩。互見錯出。其中各有主客。言說法。
則如來為主。演說之人為客。以演說皆本如來之
付囑也。言修行。則菩薩為主。如來為客。以此經專
問菩薩發心。而以如來作準繩也。無我我字。對上
兩我字。通達無我法。清淨本然。一無隔礙也。真菩
薩者。造到純然無偽。即等覺也。
論 此申言度生無度。嚴土非嚴意。而示以菩薩
無我法也。度眾生是大悲嚴佛土。是大智皆菩薩
分內事。然一念有我。便非菩薩。若知法空無我。直
下大悟。以至諸相俱空。纔是真覺悟境界。蓋人與
眾生壽者。其根皆起於有我。佛將忘形離相之法。
都攝入無我中。後文復云。無我法得成於忍。更示
人降住之方。最是經中精要處。
講 佛問須菩提。譬如人身既長且大。須菩提答
云。如來說人身長大者。則是非真實大身。惟法身
乃名大身也。佛曰。菩薩無我相。亦如佛之無身相
也。若菩薩作是言。謂無量眾生。皆由我而滅度之。
是度生有法矣。尚得名為菩薩乎。何以故。真性空
空洞洞。實無有法。名為菩薩。正以菩薩以清淨得
名耳。是故佛說一切法。不過開導眾生。以悟本性。
我人眾壽。本無四相。何得著一眾生相。說我當度
生乎。若菩薩作是言。謂我當莊嚴佛土。是著有相
矣。尚得名為菩薩乎。何以故。如來所說莊嚴佛土
者。乃心佛土也。心土無相。本來清淨。云何莊嚴。六
塵不染。定慧常存。是名莊嚴也。夫起度化心。著莊
嚴相。不得名菩薩。畢竟發何等心。方名為菩薩乎。
必也。四通八達。深明無我之法。遠離一切諸相。如
來說名真菩薩矣。】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
肉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
來有天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慧眼不如是世
尊如來有慧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法眼不如
是世尊如來有法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佛眼
不如是世尊如來有佛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恒河
中所有沙佛說是沙不如是世尊如來說是沙須菩
提於意云何如一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恒河
是諸恒河所有沙數佛世界如是寧為多不甚多世
尊佛告須菩提爾所國土中所有眾生若干種心如
來悉知何以故如來說諸心皆為非心是名為心所
以者何須菩提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
心不可得。」
【註 觀見形色為肉眼。普照大千。為天眼。智燭常
明為慧眼。了諸法空為法眼。本性常覺為佛眼。智
慧之體。徧照一切法界。取喻為眼。即所謂般若是
也。沙等恒河。謂一粒沙為一恒河也。前恒沙以喻
布施。此恒沙以喻世界。凡有世界。必有。佛以教化。
謂之佛世界。此喻有五層。一舉恒河以數沙。再舉
一沙一河以數河。三約諸沙以數界。四約界中所
有眾生。五約眾生所有心。生滅萬狀。猶如是沙之
多。眾生心者。顛倒心也。若干種者。不可縷舉之意。
攝下過去現在未來三者而言。非心者。妄想之心。
非真實之本心也。是名為心者。不起妄念。即是本
心也。思念前事為過去心。思念今事為現在心。思
念後事為未來心。凡人一念中。即有過去現在未
來。須看得活。不可得。言不可有也。
論 此申言如來悉知悉見意。而示以降心之要
也。眼以矚照為義。如來具此五眼。觀照眾生妄心
纏結。事過去而有所係戀。事現在而有所執著。事
未來而有所逆億。眾生憧憧往來。惟此三心。流浪
生死。如來以不可得三字。點破羣迷。慾薪積厝。頓
入清凉。惑業久纏。立成解脫。非心既去。即得菩提
覺心。物有去來。心無留滯。三際俱空。湛虗清淨。譬
如磨鏡垢盡明。見我心之本體如是也。如來說經
至此。巳將無住生心三昧處。全體昭揭。
講 佛欲闡眾生之心。有若干種。先設問曰。如來
有化身觀見之肉眼。普照大千之天眼。般若常明
之慧眼。了諸法空之法眼。自性常覺之佛眼。有此
五眼否。須菩提皆答之曰。如來有五眼。佛又舉世
界為問曰。舉無數恒河之沙。以數佛之世界。果多
乎否。須菩提亦以甚多答之。佛曰。即如如許國土
中。所有一切眾生。各具一心。有若干種。如來以清
淨五眼。皆盡見而知之。何以故。如來所說一切心。
皆是眾生妄心。非性中常住之真心。識得妄心非
心。菩薩本體見矣。是名為心也。所以者何。蓋過去
巳滅。現在本空。未來未有。眾生戀其往。計其在。想
其來。紛紛有此三心。三心豈可得而住。若能清淨。
豈有三心無三心。而一念不生。全體自現。則眾生
之不終於眾生可知矣。】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有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
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緣得福多不如是世尊此人以
是因緣得福甚多。須菩提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說得
福德多以福德無故如來說得福德多。」
【註 因緣者。因其布施之功。緣之以得福也。前云
福多。是持誦功德。此云福多。是修證極果。取義各
別。
論 此第六番較量福德也。前文皆與經勝較量。
此伹就福德性較量有無。不言持說。與前福德性
之說。遙相照應。世間之福。富貴功名。人見為有實。
不知福盡墮落。仍受輪回。故不說福德多。出世之
福。清淨無為。不見為福。不知能出生死海。受大快
樂。故說福德多。此是究竟圓滿地位。故不言持說
也。
講 佛告須菩提。若有人以滿三千大千之七寶。
用為布施。其福德果多否。須菩提以甚多答之。佛
曰。若布施之福德。身享榮華。人見為有實也。究之
不離業緣。有時而盡。如來不說福德多。若性中之
福德。自心清淨。人以為無也。究之本性如來。無時
而窮。故如來說得福德多也。
彚解 自再請住降至此。凡五節為一段。皆申明
上卷之義。佛先言發心無法。次言證果無法。次言
度生嚴土。皆無我法。又以五眼破三心。心法俱空。
正見般若。乃是清淨無為妙境。其中自具福德。量
等虗空。豈布施因緣。所可同日語哉。】
「須菩提於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不也世尊
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何以故如來說具足色身
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須菩提於意云何如
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
諸相見何以故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諸
相具足。」
【註 具足。毫無虧欠也。具足色身。即八十種隨形
好。乃佛法之見於身者。具足諸相。即三十二相。乃
佛法之見於相者。前可以見如來。是指人欲以色
身見如來言。此云如來可以見。是謂如來有色相
可令人見也。不應者。謂可以相見固不是。謂不可
相見亦不是。故說不應。與不可有別。
論 此申言不可以身相見如來意。而示以真空
本無色相也。前云不可相見。是言色相非相。相非
是佛。此云不可相見。是言無相即相。相非不佛。色
身原從清淨法身中顯出。是為無色之色。相好原
從真如實相中流露。是為無相之相。故執色相以
為法身。固不可。離色相以求法身。亦不可。如來無
色。無無色。不應以色見如來無相。無無相。不應以
相見。即非具足。明真身也。是名具足。明應身也。可
以不應。即非是名。總是一意。
講 佛曰。佛可以具足色身見否。須菩提曰。不也
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何以故。蓋色身乃血肉
之軀非法身也。若法身則無變無壞。念念無非般
若。豈八十種好所能囿也。色身中有妙色身存焉。
是名具足色身。佛曰。佛可以具足諸相見否。須菩
提曰。不也。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何以故。蓋如
來所說諸相具足。非徒取諸相也。般若觀照。萬象
悉融。凡六神通。八解脫。具於自性中者。常滿足爾。
此妙相如來。內有真性如來焉。是名諸相具足。】
「須菩提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莫作是
念何以故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
我所說故須菩提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註 上念字。是如來說自已之念。下念字。是說眾
生之念。謗佛者。謂信而不解。墮誹謗之見也。無法
可說者。謂本來無法也。是名說法者。謂示人以真
空實相之理。使人自悟也。
論 此申言如來無所說法意。而示以真空本無
法也。佛反復告人。勿執文字之陳言。總以真空之
妙理。印眾生自有之佛性。原以無所住心而說法。
欲人了澈真性耳。於法而言。諸法實性。妙體空寂。
原無一法可著。於我而言。覺心清淨。語默皆如。本
來無法。作何言說。故說而無說。不說而說。是名說
法也。如來臨滅時。文殊請佛住世。再轉法輪。佛言
我住世四十九年。未嘗說著一字。即此意。
講 佛曰。須菩提。汝見如來日與眾生講解。遂謂
如來有法可說耶。汝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
來有所說法。是謂如來不明真性。即為謗佛。良由
不能解我所說法空之義也。須菩提。所謂說法者。
不過謂眾生斷除外妄。不得巳而有說耳。其實真
性自如。本來無法可說。但使自悟真空。是名說法
也。】
「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於未來世
聞說是法生信心不佛言須菩提彼非眾生非不眾
生何以故須菩提眾生眾生者如來說非眾生是名
眾生(此段經文。秦譯無。魏譯有)。」
【註 慧命。謂具智慧。通性命。即所謂無量佛所種
善根也。須菩提慧根雖夙具。然理境未深。則實智
不發。至聞如來無可說法之時。宿種善根。於是頓
露。故立此嘉名。未來世。兼像法末法時言。前問眾
生生信。就現在言。此指未來眾生言。前是聞言說
章句生信。此是聞說是法生信。各有淺深。聞說是
法。承上無說之說來。眾生與佛。同有真性。故曰彼
非眾生。但背真逐妄。自喪本來。故曰非不眾生。如
來說非眾生申彼非眾生句。是名眾生。申非不眾
生句。
論 此申言一切眾生即非眾生意。而示以眾生
相當空也。佛說發心而無可發。得果而無可得。度
生而無可度。莊嚴而無可莊嚴。不以身相見。不以
說法名。善現一一領悟。但恐未來眾生。聞是無法
之法。不說之說。不能信解。無以降住其心。因有此
問。佛言法者。真如之性。眾生具有佛性。一生一佛。
眾生眾佛。但未能發心。未能證果。未可遽謂非眾
生。然胎卵濕化諸種。尚有變化而脫離其凡胎者。
何況於人。自當泯乎眾生之見。彼非眾生。非不眾
生。是如來點化眾生處。重說眾生者。嘆息而喚醒
之。與上經三是諸眾生句。同一惓切。
講 爾時長老須菩提。心開意悟。白佛言。世尊。末
法之後。頗有眾生。聞此無法之法。不說之說。生信
心否。佛言佛與眾生。同具此般若真性。彼雖眾生。
而真性原有。非可以眾生目之。彼雖非眾生。而業
緣現在。又非可以不眾生目之。何以故。凡此眾生
眾生者。苟能聞般若法而敬信之。言下見性。是即
如來所說非眾生也。是假名為眾生爾。】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
無所得耶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我於阿耨多羅三
藐三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羅三藐
三菩提。
復次須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三
藐三菩提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
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所言善法者如
來說即非善法是名善法(非善法上。別本無即字)。」
【註 如來前言無得。復言所得。空生則合證之。發
所未發。故為佛所深許。前云於法無所得。但約空
寂之體。此云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析到至精至
微處。是法即指菩提覺體。無法之法。乃真法也。平
等。謂凡有知者。必同體也。無有高下者。非聖具而
凡虧也。修善法。不外般若。標一善字。以別於魔外
也。佛又恐眾生於善法生執著。故以善法非善法
破之。
論 此申言無法可得意。而示以菩提相亦當空
也。無少法。是無上心。是真如體平等。是正等心。是
真如相。以無我修善法。是正覺心。是真如用。佛答
有三。初以覺性空寂言。次以平等覺相言。三以修
法覺用言。總是接引後生之意。如來不。留一法。乃
通萬法。雖無少法。不可以無法而入於斷滅。雖平
等。不可以平等而據為真常。修一切善法。是指出
下手工夫。當以無四相為了因。修六度為緣因也。
但既云無法。又云平等修善法。既云修善法。又言
即非善法。步步回顧無相法。不失無實無虗之旨。
總是欲人依法悟性。又要離法見真耳。
講 須菩提聞無法可說之義。恍然有得。白佛言。
世尊。今佛得無上菩提。於法殆所得耶。佛深許
其言曰。如是如是。我於無上正等正覺之法。不從
外得。乃吾之真性也。真性中蕩然空虗。神凝智泯。
無有少法可得。是名無上菩提。佛再告須菩提曰。
是無上菩提法。乃吾本然之性。在聖不增。在凡不
減。人人具足。平等無有高下。所以名為無上菩提。
何則。以我真性中。原無我人眾壽之妄。人能根株
拔盡。又當修此明心見性之善法。自覺覺他。空明
圓滿。即得無上菩提。須菩提。我所言善法者。乃接
引眾生入道之門。本來無此善法。不過假此名。以
開悟人耳。可知善法者。真性也。真性豈可以所得
言哉。】
「須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諸須彌山王如是
等七寶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羅蜜經
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他人說於前福德百分
不及一百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石本無讀
誦字。千萬億分上。無百字)。」
【註 前以恒河沙喻其多。此以須彌山喻其大。言
七寶所聚之多。有如此山之高大也。
論 此第七番較量福德也。因上言修善法。恐人
疑於般若外。別有善法可修。不知六度歸到離相。
可見圓滿法身。不在清淨法身外。所謂一切佛法。
皆從此經出。不是虗語。所以點出般若經名。以見
徹始徹終。更無二理。無上菩提。總不出此般若經
名。此外別無善法也。
講 佛告須菩提云。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諸須
彌山王。可謂大且多矣。設或以七寶之聚。等如許
山之多。用以布施。福德不為大乎。然自性若迷。福
何可救。若人以此般若經。并四句偈。受持而有得
於心。演說而有益於世。則上成佛果。下度眾生。比
七寶布施之福德。不及此經百千萬億之一分也。
人可不持此經哉。
彚解 自佛可以具足色身至此。凡五節為一段。
亦申足上卷之義。非具足。掃盡從前色身相。無說
法。掃盡從前說法相。非眾生。掃盡從前眾生相。無
少法非善法。掃盡從前菩提相。此全是般若慧光。
一空諸相。其性智皆從此經得來。所以點出般若
經名。以較量福德。以見是經之宜奉持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汝等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度眾
生須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
若有眾生如來度者如來即有我人眾生壽者須菩
提如來說有我者即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為有我
須菩提凡夫者如來說即非凡夫是名凡夫(古本俱無是名
凡夫句)。」
【註 眾生。指九種眾生言。凡夫。指人言。前掃度生。
就菩薩言。此就如來言。
論 此再申言度生無度意。而示以平等法界無
我人之相也。上半部言度生不居其功。下半部言
度生實無有法。又言度生無我法。只在菩薩身上
說。未曾在如來身上說。佛恐人疑如來度生。有護
念付囑種種諸法。不知如來無我。則法本無法。凡
夫非凡夫。則度而無度。了結實無滅度之案。以佛
為菩薩作榜樣也。蓋如來無我。誰度眾生。凡夫非
凡夫。有何眾生可度。然則菩提平等。度眾生亦平
等。菩提無我人。度眾生亦無我人也。
講 佛告須菩提曰。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
化度眾生之心。汝莫作是念也。何以故。般若真性。
人人具足。雖如來以法度之。然度其所自有。非益
其所本無。實無有眾生是如來度者。若說眾生必
是如來化度。則如來便有我人眾壽之私矣。如來
既無四相。何說法時有時稱我。當知如來說有我
者。乃對凡夫而言。所說有我。即非有我。而凡夫之
人。以為能度惟我耳。然佛此性。凡夫亦此性。須菩
提。凡夫者。如來說即非凡夫。蓋凡夫能悟自性。便
是如來。不過虗名為凡夫而巳。所謂是法平等
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不須菩提
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佛言須菩提若以
三十二相觀如來者轉輪聖王即是如來須菩提白
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
來爾時世尊而說偈言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
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註 觀與見不同。見則從外而見之。觀則有仰瞻
之義。轉輪聖王。即四大天王。如輪之轉。管四天下。
察人間善惡者。以業報福德。亦具三十二相。色即
勝妙報身。如來身相也。音即名言文句。如來說法
相也。我字雖指法身言。即自性之我。乃無為無相
淨慧之體也。邪道。外道也。如來者。真常清淨之體。
如如不動者也。不能見如來。謂不能得見如如之
真性也。與上文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同義。
論 此申言不應取法相意。而示以見如來不可
著相也。不可以相見如來。空生屢答甚悉。今反以
如是為答何也。蓋觀與見不同。見是以相為佛也。
觀則以相雖非佛。而相好原從無相中現出。因有
相以觀無相之妙。亦未嘗不可。伹非佛發問之意。
若令初發心人聞之。未免誤入邪道。故佛攔頭截
之。我字雖指法身。即可見眾生身中。各有自性清
淨真常無相之體。學佛者當求諸心。外此求佛。即
是邪道。見乃眾生自見其心。非見西方佛也。此四
句偈。是經中一大關紐。前之無我相四句。於此結
穴。後之有為法四句。於此關照。即前不可以相見。
及即見如來等義。俱歸結於此偈中。集解四句偈
有三。無我相四句。空心法之偈也。若以色四句。空
身法之偈也。有為法四句。空世法之偈也。附參。
講 佛告須菩提曰。汝之意。果可以三十二相觀
如來否。須菩提若未喻其意。反答曰。如是如是。欲
觀如來者。亦不出此三十二相也。佛即曉之曰。設
若如來可以三十二相觀。則轉輪聖王。亦具色身
莊嚴。即可謂之如來矣。須菩提隨應聲曰。以我解
佛之義。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彼時世尊說偈
曰。法身靈覺含真。妙體湛寂。離彼形迹之間。超諸
耳目之外。若徒以顏色覩其形容。以聲教聽其謦
欬。欲求見我之真性。此泥於色身佛。皆捨正路而
行邪道。不能見如來矣。】
「須菩提汝若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莫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
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汝若作是念發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說諸法斷滅莫作是念
何以故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法不說斷
滅相(別本第三句如來以具足相故。無不字)。」
【註 諸法斷滅。謂一切法。皆斷滅之而無用也。於
法不說斷滅相。謂修行人。必依般若之法。以為修
行之具也。斷滅則無相矣。而亦謂之相者。以其執
著也。此分四段。前兩段若作是念。莫作是念雙提。
言毀相之不可也。後兩段即明其故。言毀相之所
以不可也。
○考六祖註本。此章第三句。如來以具
足相故。並無不字。又別本不以作可以。照此則上
半章一反詰。一正說。與下半文法一例。且與無斷
滅相反正相足。意義較為醒豁。附誌於此。
論 此申言不應取非法相意。而示以得菩提不
可滅相也。經中前後俱以無相無得。無說無法為
宗。非此攔截定成執空矣。不知佛止教人離相。不
教人毀相。只怕人著相。非教人滅相。上以離相無
我。顯般若空相。不墮常見。此以即相修因。顯般若
實相。不墮斷見。倘執著無相。沈空棄有。一切法皆
斷滅不用。反成槁木死灰矣。故佛以此破之。得此
一段。總攝空假。結歸中道。不但無實無虗之兩言。
於此暢發旨趣。亦且即非是名之義理。於此洗刷
精神。
講 佛呼須菩提曰。汝若作是念。說如來不用具
足之相。得此無上菩提。汝莫作是念。說如來修成
妙相。不關佛果。遽然得此無上菩提也。所以不可
作是念者何也。蓋發大乘正覺心者。不著於有。亦
不墮於空。汝若作是念。謂發菩提心者。說一切法
皆當斷滅。是以空寂視如來。汝莫作是念也。何以
故。發菩提心者。必依般若之法。以為修行之具。於
一切法。不說斷滅也。著相固不可。而可滅相乎哉。】
「須菩提若菩薩以滿恒河沙等世界七寶持用布施
若復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此菩薩勝前菩
薩所得功德何以故須菩提以諸菩薩不受福德故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薩不受福德須菩提菩
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是故說不受福德。」
【註 無我者。離相發心。般若是也。得成者。超凡入
聖。波羅蜜是也。忍者。堅固強忍。金剛是也。前番言
福德。只說般若波羅蜜經。此則申明金剛二字之
義。不受。只是心淨。言菩薩修福德。不起貪著心。非
不修福德也。
論 此第八番較量福德也。前屢言持說四句偈
等。此獨指出成佛工夫來。蓋前云通達無我法者。
是知所為法。而未知其所以成也。要之一切法。無
我得之。必成於忍。忍也者。是成佛精進堅強之本
領也。作聖全功。只此一句。忍字與前信字相應。不
信。則心無主宰。不能入道。不忍。則心無把持。不能
成道。如來說出信字。為入道之門。以忍字為守道
之終。不受福德。正見空空如如之妙。菩薩心同太
虗。所作功德。惟為利益眾生。使成正覺。受與貪何
處安著。
講 佛呼須菩提曰。若菩薩以滿恒沙等世界七
寶。持以布施。福終有限。若有人知一切法。本無我
相。而以寂然不動。耐久大力。忍之又忍。至於成佛
而後巳。是大智慧。大定力。大涵養。此豈不勝前布
施之功德乎。何以故。以諸菩薩如如不動。洞若太
虗。不受世間福德故也。須菩提云。菩薩濟度眾生。
原為希求福德。今云不受何也。佛云。菩薩所作福
德。悉空諸相。何嘗念利益幾事。濟度幾人。少有貪
著之心。所以說菩薩不受福德也。
彚解 自勿謂如來作是念至此。凡四節為一段。
又申足上卷之義。先掃盡從前度生相。無度生之
我也。次掃盡從前法相。無常見之我也。次掃盡從
前非法相。無斷見之我也。法身法界。悉無有我。般
若真性。一片空明。即以無我得成於忍句。示以成
佛功夫。忍即金剛也。是經名義。於此盡揭。末說到
不受福德。并福德相亦掃去。較前更深一層。】
「須菩提若有人言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臥是人不
解我所說義何以故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
名如來。」
【註 三言如來。皆指真性佛言。去來坐臥。不宜實
看。若字有相似之義。去來者。應現化身。無去來者。
真性法身也。
論 此申言如來二字之義。而示以真佛無相也。
初取諸法如義釋如來。則法法皆如。頭頭是佛。此
取無所來去釋如來。則指本原自性。真如法身佛。
蓋真性如如充滿。法身本無去來。其來也。心淨見
佛。非是佛來。其去也。心垢不見。亦非佛去。譬如水
清月現。月本非來。水濁月隱。月亦非去。伹水有清
濁。非月有升沈。可知人心有垢淨。佛本無去來也。
講 佛呼須菩提曰。若有人說。如來者。或來而感
應。或去而入寂。或坐而跏趺。或臥而偃息。以此四
威儀。遂指為如來。則著於有相。徒睹其形容。未窺
其精蘊。此人不解我所說無相之義也。何以故。蓋
如來者。即真性佛也。真性無相。本不生滅。其來也。
徧虗空。盡法界。要之諸法空寂。本來無有。何所從
而來也。其去也。等觀自在。妙寂無為。要之萬象全
彰。一真常在。無所從而去也。如而不去。來而不來。
故名如來豈可以威儀顯現之象。體認如來哉。】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為微
塵於意云何是微塵眾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
尊何以故若是微塵眾實有者佛則不說是微塵眾
所以者何佛說微塵眾即非微塵眾是名微塵眾世
尊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何
以故若世界實有者即是一合相如來說一合相即
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須菩提一合相者則是不可
說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
【註 碎。即虗空粉碎之說。微塵眾。即至碎之義。言
人心妄念紛起。煩惱無窮也。世界。總是眾生心識
所成也。兩實有。語氣不同。上是辨實有之理。下言
執有者之謬。一合相。王日休以為真性。六祖以為
根塵交合。竊謂一字對上眾字言。合字對上碎字
言。眾碎言其極細。一合言其極大。如來說碎界為
塵。空生却說合塵為界。碎界為塵。塵中盡是妄念。
合塵為界。界中亦皆幻境。看來四大本是假合。此
身和合為相。實同幻化。四大各離。妄身安在。所謂
一合相。即非一合相也。不可說者。言虗妄不可說。
人生如朝露。佛固不欲作此語也。事指六塵言。凡
夫貪著。迷情執妄。不悟塵界本空也。
論 此中言微塵世界意。而示以虗妄之相不可
貪著也。微塵在世界中。游氣飄揚。任其起滅。世界
在太虗中。山河大地。任其聚散。猶如人生煩惱塵
心。皆逐妄而生。故沈淪六道無可脫離。般若性中。
照見微塵之多。世界之大。總歸於一空。惟有法身。
常住不滅。而凡夫昧於真性。貪著眼前。認幻緣為
實境。比如海中蜃樓。帝王人物。宮殿樹木。種種顯
現。飛鳥望見。認以為實。遄往投之。踏空而墮。貪著
誤之也。
講 佛曰。若有善男女。以三千大千世界。碎為微
塵。爾意是微塵眾。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何以
故。此微塵眾。俱是人心妄想安立。若真個有此微
塵眾。佛則不說是微塵眾也。唯此妄心。皆是外來
之物。非吾心之所本有者。若能心鏡常明。微塵雖
多。豈足障蔽我哉。此非微塵眾。是名微塵眾也。如
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皆由妄塵積聚而成。劫數
盡時。亦有變壞。此所以虗幻不實。即非世界。是名
世界也。何以故。若以世界為實有者。凝合塵眾。成
一世界之相。即是一合相。然和合為相。有成即有
壞。有生即有滅。皆屬虗妄。如來所說一合相。即非
一合相。乃強名為一合相而巳。佛見須菩提巳悟
其旨。乃謂之曰。一合相者。此則不可說也。但凡夫
貪戀執著。於世間一切事。認微塵為實有。而妄緣
競起。觀世界為實有。而幻境愈增。非具金剛慧。何
能嶄然割斷。一空此妄緣乎。】
「須菩提若人言佛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須菩
提於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說義不不也世尊是人不
解如來所說義何以故世尊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
者見即非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是名我見人見
眾生見壽者見須菩提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者於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
須菩提所言法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註 見與相不同。見猶未成相。有見而後有相。見
在相前一層。相者。法所現也。見者。心所取也。相粗
而見精。四相乃經中所遣之執。而四相又成於四
見。蓋至見歸真見。而相亦無相矣。如來真性中。無
此四見。故云即非。對有我說無我。其名假立。故云
是名。如是。指上須菩提之三疊言。此近脈也。如來
說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今結云如是知見信
解。此之謂住。不生法相。此之謂降伏。此遠脈也。壽
者見上。破我相。發菩提下。破法相。經中屢言無相。
於此作一大歸結矣。
論 此申言無四相。并無法相意。收拾一部經文
也。前言菩薩無四相。眾生無四相。如來無四相。盡
乎人矣。言一切法無四相。盡乎法矣。此言佛說無
四見。蓋合人說法三者盡。而無相之義始全。於是
復標發菩提心者。以結前問。應如是知。通達無我
法。知一切法無我。是也。如是見不以色相見如來。
以行正道見如來是也。如是信解。聞章句則信。說
是法則信。種種解所說義是也。不生法相。離一切
相。是也。一切修持俱攝成。此心無兩生。不生法相。
則生如是心矣。又言法相即非法相。以結實無有
法發菩提心之意。
講 佛告須菩提曰。若人言。我曾說我人眾壽四
見。是解我所說義否。須菩提曰。佛之所說。是人多
不解其義。何以故。世尊所說我人等四見。滯於形
迹之私。流為物化之累。所見皆虗妄也。若真性中
般若之妙。如大明當空洞達無礙。即非我人眾壽
之妄見。但虗名為我人眾壽見耳。佛曰。須菩提。若
能發無上菩提之真心者。於一切事。不起四見。識
自本心。見自本性。應如是真知。如是真見。如是信
受解悟。則無上菩提。渾然具吾天真內。凡在外有
形迹之事。皆不生於心矣。然菩提心不離一切。不
即一切。因物而付。不滯於物。即非法相。是假名為
法相而巳。】
「須菩提若有人以滿無量阿僧祇世界七寶持用布
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菩提心者持於此經乃至
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人演說其福勝彼云何為人
演說不取於相如如不動何以故一切有為法如夢
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菩提或作菩薩)。」
【註 阿僧祇。華言無央數。無量阿僧祇世界。不止
恒河沙矣。持於此經。謂當持此所發之心。以印於
經。示發心者以陀羅尼門也。若作持經解。則受持
讀誦。緊接在下。豈宜重疊言之。受持法。前巳詳盡。
演說法。未曾闡明。故有云何演說一證。正是付囑
處。如者。自如之謂。如如。則自如之甚。不動。正明其
所謂如如。言不變其本體也。取相即非如如。即是
動。如如二字。上根不取於相來。下接不動二字去
乃形容性體之詞。不必分疏。合說方見其妙。有為
法。凡世間有所作為之法。即一切相也。六喻皆非
真實。夢中境。幻中花。水成泡。影隨形。草頭露。電光
火。均無實體。變現靡常。凡天地間有形有氣。皆為
非實。應同六者觀之。偈言末句。雖承上三句說。其
意包涵甚廣。
論 此第九番較量福德。而因示以說法之軌則。
觀法之妙智。為全經結局也。此經雖是文字般若。
即可悟實相般若。蓋真如之體。聖凡俱足。相法皆
空。惟適如其如。本性湛定。一無動搖。猶如一月澄
空。千潭現影。影有現滅。月實自如。以其無相無住。
故能普現一切。不取於相。如如不動八字。乃全經
之歸宿。般若之宗旨。經中反覆翻剝。只完箇不取
於相而巳。由淺入深。層層剔發。只求到如如不動
而巳。然人之修道。必從空世法始。看世法不空。必
不能於真如著力。六如乃大般若真空妙觀也。此
六字中。凡人事之感應。世運之遷流。天地之變化。
都巳說盡。六喻觀成。則真空自現。菩薩得道得果。
全是觀門純熟。觀即般若妙智。照五蘊空。是為深
般若也。修行人宜從此入法身真境。故以觀字結
經。
講 佛終呼須菩提曰。若有人滿無量無央數之
世界七寶布施。固得世間福矣。若有善男女。發菩
提普濟之心。於此經偈。不徒受持。自已見性。又演
說於人。教人見性。此出世間之福。豈不勝彼乎哉。
云何與人演說。蓋我真性本無上菩提之妙心。為
無餘涅槃之實理。人法雙泯。情智俱忘。自無形迹
之可求。亦無聲色之可見。不著於我人眾生壽者
也。不住於聲聲香味觸法也。本來真空。何有相之
可取。惟見如如焉。一神通乎法界。而定自真。萬化
妙於無方。而體常寂。自如之極。一無變動而巳。何
以故。蓋真空無相。本自如如。一切賢聖法。皆以無
為法而親證之。若世間有所作為之事。皆虗妄不
實。如夢境之非真。如幻術之假化。如水泡之虗浮。
如身影之恍惚。如朝露之易晞。如閃電之易滅。當
作如是觀看。可見世間之事。諸行無常。有生還有
滅。非真有也。惟我如如不動之性。湛若太虗。超萬
劫而常存。歷千古而不變。其福德豈有限量哉。
彚解 自如來若來若去至此。凡四節為一段。亦
申足上卷之義。如來無來無去。一真常住。無相者
也。凡夫滿界滿塵。虗妄為實。著相者也。惟能空我
見。破法相。人法雙絕。知見皆真。乃為般若極則。結
以不取於相如如不動二句。為全部金經結穴。直
指般若本體。是修持法。是演說法。是住降法。是滅
度法。即所謂無所住而生其心也。即所謂無為法
也。一切有為法。作六如觀。則以空世法。證入空心
法。尤為修行人。第一喫要關頭。佛之傳心。俱在於
此。以之到彼岸。證菩提。不難矣。是為經之下卷。】
「佛說是經巳長老須菩提及諸比邱比邱尼優婆塞
優婆夷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聞佛所說皆大歡喜
信受奉行。」
【註 比邱。男僧也。比邱尼。女僧也。優婆塞。居士也。
優婆夷。道姑也。天人阿修羅。六道中之三道也。聞
佛所說。具聞慧也。皆大歡喜。妙契本心。具思慧也。
信受奉行。解行發心。具修慧也。
論 此阿難尊者贊記之語。乃結經常儀也。通篇
最重一信字。須菩提三問信心。佛言於此章句能
生信心。一念生淨信。得聞是經不驚不怖不畏。信
心不逆。如是信解。其最嚴重者。則曰信心清淨。即
生實相。實相者般若也。至此煞出信受奉行四字。
聆佛所說。頓悟二空。直超佛地矣。足見此經。能度
大眾。入大乘證大果。人因法悟。法藉人宏。要在人
起淨信耳。
講 佛既大闡般若之法。說經巳畢。啟請之長老
須菩提。巳領心印矣。其同會聽法。有出家修道之
比邱比邱尼焉。有在家修道之優婆塞優婆夷焉。
一切世間之人。天上之人。并阿修羅之神。聞佛此
經。各言下見性。幸正法之難遇。欣今日之躬逢。莫
不淨信承受。遵奉持行。雖億萬劫來。永證金剛不
壞身也。發菩提心者。不奉持般若。何由到彼岸哉。
總解 金剛一經。佛祖傳心祕旨也。大要以清淨
為體。以發心為用。以不著四相。不住六塵。為了空。
以平等修善法。為功夫。以無我得成於忍。為實詣。
以如如不動。為究竟。以六如為觀智。而全經起修。
則必以信心為入門。至於六度四果。五眼三心。尤
為竅要。佛每遇緊要關節處。便較量福勝。讚嘆流
通。直至於今。金剛智眼。放光動地。諸佛列祖。以此
傳法印心。六道眾生。因之滅罪證果。皆由如來與
空生一番問答。發啟此段大事因緣。所以得聞此
經也。佛之慈悲深矣。持是經者。其報佛恩哉。】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