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解義

金剛經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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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達諸法無我。覺非曰。上半卷純談般若。下半卷

申明法無我。正般若究竟實際也。或云前言粗執。

後言細執。前為初發心者說。詳於發心之論。後為

巳發心者說直云心無可發。至須菩提重問一段。

大圓以為重複起疑。復申前請。如如居士以為是

另起疑端。不是重請。紛紛議論。迄無定見。不知須

菩提聞佛所說。巳悟宗旨其所以再請住降者。蓋

為末世未能親承佛語之善男女。問發心之法。欲

佛立一法以普示眾生。佛故告以實無有法發菩

提心。細繹經旨。似當如是解。以後節節將前篇未

盡之義。反復申明之。至善現復問信心。復問無得。

無非為末世眾生說法也。佛又即凡所有相四句

偈意。復申以兩偈。其所以滅度眾生者。廣矣大矣。】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佛告須

菩提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

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巳。

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

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所以者何須菩

提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

【註 生如是心句。口氣不住。直貫下三句。我應滅

度三句。俱指如是心說。前云我皆令滅度。顯其力。

此云我應滅度。指其願。前云滅度無量無邊眾生。

其量廣。此云滅度眾生巳其功神。前云實無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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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度。統示平等。此云無一眾生滅度。細表渾忘總

是一義。通節皆前文說過。惟末句揭出實無有法

句。此四字當重。不特為本節揭旨。且為下半卷提

綱。

論 此因須菩提為末世眾生。請住降法。申言實

無滅度眾生意。而示以發心無法也。上卷諸菩薩

親承佛教。巳悟離相之旨。特恐末世眾生。未能親

聞佛語。畢竟如來有一法。以指示眾生云何降住。

故有是問。與前語氣不同。故文稍異。空生如前問。

佛如前答。而加以實無有法發心一語。見發心尚

無法。何況住心降心。豈更有法乎。須菩提求法之

心未化。佛直從根源處翦除。說個實無有法。言發

菩提本來無法也。此後至不生法相。俱是引前文

而證後義。以明無法發心之義。

講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無相之旨。諸菩薩既得

聞命矣。但恐末世善男女。未能親承佛教。所發無

上正等覺心者。云何可住其心。云何可降伏其妄

念乎。佛言汝知既發正等覺心者。當生如是超證

一切眾生心。舉一切眾生。皆消滅其妄念而化度

之。滅度眾生。盡巳成佛。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

良由眾生自滅自度。我無功也。何以故。蓋存滅度

之心。即為著相。若菩薩有我人眾壽之相。必非菩

薩矣。所以者何。蓋以性本空寂。渾然天成。其發此

心。不過自悟自修。實無有法發此阿耨多羅三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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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菩提心者。】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於然燈佛所有法得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不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佛於

然燈佛所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佛言如

是如是須菩提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須菩提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者然燈佛則不與我授記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

迦牟尼以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

然燈佛與我授記作是言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

迦牟尼何以故如來者即諸法如義若有人言如來

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實無有法佛得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

藐三菩提於是中無實無虗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

是佛法須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

一切法。」

【註 佛所說義。即上所云實無有法發菩提心也。

如是如是者。其言深契佛心也。釋迦。華言能仁。謂

心性純全。含容一切也。牟尼。華言寂默。謂心體本

寂。動靜不遷也。寂默為體。即是如。能仁為用。即是

來。先釋迦而後牟尼者。攝用歸體也。總是一箇真

性。加號則為釋迦牟尼。通稱則為如來。又為佛。諸

法者。一切世間法出世間法也。諸法如義者。謂諸

法真如之義。直推到如來本體。實無有法也。是中

即真性中。心本真空。了無色相。故無實色相。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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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真性實處。故無虗。上卷無實無虗。以法言。此以

心言也。諸法皆是菩提。故云一切法皆佛法。不可

於諸法外。別覓菩提也。然一切法非真實。人特假

此修行。故云法即非法。不可於諸法內。執有菩提

也。

論 此申言如來在然燈佛所於法無所得意。而

示以證果無法也。初既無法發心。後豈有法得果。

蓋如來即真性佛。真性遍虗空世界而常自如。又

隨所感而來現。靜中生照。虗中起白。若明鏡空懸。

憑物之來。如物而應影過不留。仍存本體。故名如

來。我真實之體本來自如。其見之於諸法者。亦自

然而然。來為應述。去無留滯。如如不動之義也。無

法云者。非頑空斷滅也。真如湛寂。不立一法。萬法

皆如。不捨一法。非法非非法。即法即非法。總一菩

提法界。即所謂諸法如義也。惟知真如為法體。則

知法不從外得矣。

講 佛言無上菩提。不但無法可發。亦無法可得。

昔我於本師然燈佛處。曾有法可得無上菩提否。

須菩提言。我曉佛所言之義。佛於本師處。乃自性

自悟。無有傳授秘密。而得菩提之道也。佛證其語

曰。如是如是實無有法得此菩提。若謂有法。然燈

佛即諄諄然舉佛之所得者。傳之於我。不當與我

止授一記。說汝來世。方得作佛。號釋迦牟尼乎。惟

其無得。則所證妙果。乃性地本具法門。然燈佛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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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授記而巳。何曾得法於他。何以故。如來者。不離

諸法。即諸法中自如之義也。或有人說我得此菩

提法。不知我實從無有法上得來。然我所以得此

法者。皆是我之清淨心中菩提。覺性本無形迹。此

法無有實色相。空處師是菩提。此法無有虗。正謂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也。是故佛說是法。皆是般若

法。然人心未明。須賴此法指示迷途。除去四相。若

真空既悟。我自得之。法亦非有。方名為佛法。】

「須菩提譬如人身長大須菩提言世尊如來說人身

長大即為非大身是名大身須菩提菩薩亦如是若

作是言我當滅度無量眾生即不名菩薩何以故須

菩提實無有法名為菩薩是故佛說一切法無我無

人無眾生無壽者須菩提若菩薩作是言我當莊嚴

佛土是不名菩薩何以故如來說莊嚴佛土者即非

莊嚴是名莊嚴須菩提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

說名真是菩薩。」

【註 首段設譬以起下文。以大身之不實。喻諸法

之本無。譬如人身長大句。語未畢。空生不待佛竟

其說。而直言之也。非大身者。無有身相也。是名大

身者。真如法體。廣大無邊也。亦如是。承上意。言菩

薩無我相。亦如佛之無身相也。若作是言三句。先

反言以明之。何以故四句。方正釋其義。經中或言

如來。或言菩薩。互見錯出。其中各有主客。言說法。

則如來為主。演說之人為客。以演說皆本如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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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囑也。言修行。則菩薩為主。如來為客。以此經專

問菩薩發心。而以如來作準繩也。無我我字。對上

兩我字。通達無我法。清淨本然。一無隔礙也。真菩

薩者。造到純然無偽。即等覺也。

論 此申言度生無度。嚴土非嚴意。而示以菩薩

無我法也。度眾生是大悲嚴佛土。是大智皆菩薩

分內事。然一念有我。便非菩薩。若知法空無我。直

下大悟。以至諸相俱空。纔是真覺悟境界。蓋人與

眾生壽者。其根皆起於有我。佛將忘形離相之法。

都攝入無我中。後文復云。無我法得成於忍。更示

人降住之方。最是經中精要處。

講 佛問須菩提。譬如人身既長且大。須菩提答

云。如來說人身長大者。則是非真實大身。惟法身

乃名大身也。佛曰。菩薩無我相。亦如佛之無身相

也。若菩薩作是言。謂無量眾生。皆由我而滅度之。

是度生有法矣。尚得名為菩薩乎。何以故。真性空

空洞洞。實無有法。名為菩薩。正以菩薩以清淨得

名耳。是故佛說一切法。不過開導眾生。以悟本性。

我人眾壽。本無四相。何得著一眾生相。說我當度

生乎。若菩薩作是言。謂我當莊嚴佛土。是著有相

矣。尚得名為菩薩乎。何以故。如來所說莊嚴佛土

者。乃心佛土也。心土無相。本來清淨。云何莊嚴。六

塵不染。定慧常存。是名莊嚴也。夫起度化心。著莊

嚴相。不得名菩薩。畢竟發何等心。方名為菩薩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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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也。四通八達。深明無我之法。遠離一切諸相。如

來說名真菩薩矣。】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

肉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

來有天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慧眼不如是世

尊如來有慧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法眼不如

是世尊如來有法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佛眼

不如是世尊如來有佛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恒河

中所有沙佛說是沙不如是世尊如來說是沙須菩

提於意云何如一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恒河

是諸恒河所有沙數佛世界如是寧為多不甚多世

尊佛告須菩提爾所國土中所有眾生若干種心如

來悉知何以故如來說諸心皆為非心是名為心所

以者何須菩提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

心不可得。」

【註 觀見形色為肉眼。普照大千。為天眼。智燭常

明為慧眼。了諸法空為法眼。本性常覺為佛眼。智

慧之體。徧照一切法界。取喻為眼。即所謂般若是

也。沙等恒河。謂一粒沙為一恒河也。前恒沙以喻

布施。此恒沙以喻世界。凡有世界。必有。佛以教化。

謂之佛世界。此喻有五層。一舉恒河以數沙。再舉

一沙一河以數河。三約諸沙以數界。四約界中所

有眾生。五約眾生所有心。生滅萬狀。猶如是沙之

多。眾生心者。顛倒心也。若干種者。不可縷舉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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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下過去現在未來三者而言。非心者。妄想之心。

非真實之本心也。是名為心者。不起妄念。即是本

心也。思念前事為過去心。思念今事為現在心。思

念後事為未來心。凡人一念中。即有過去現在未

來。須看得活。不可得。言不可有也。

論 此申言如來悉知悉見意。而示以降心之要

也。眼以矚照為義。如來具此五眼。觀照眾生妄心

纏結。事過去而有所係戀。事現在而有所執著。事

未來而有所逆億。眾生憧憧往來。惟此三心。流浪

生死。如來以不可得三字。點破羣迷。慾薪積厝。頓

入清凉。惑業久纏。立成解脫。非心既去。即得菩提

覺心。物有去來。心無留滯。三際俱空。湛虗清淨。譬

如磨鏡垢盡明。見我心之本體如是也。如來說經

至此。巳將無住生心三昧處。全體昭揭。

講 佛欲闡眾生之心。有若干種。先設問曰。如來

有化身觀見之肉眼。普照大千之天眼。般若常明

之慧眼。了諸法空之法眼。自性常覺之佛眼。有此

五眼否。須菩提皆答之曰。如來有五眼。佛又舉世

界為問曰。舉無數恒河之沙。以數佛之世界。果多

乎否。須菩提亦以甚多答之。佛曰。即如如許國土

中。所有一切眾生。各具一心。有若干種。如來以清

淨五眼。皆盡見而知之。何以故。如來所說一切心。

皆是眾生妄心。非性中常住之真心。識得妄心非

心。菩薩本體見矣。是名為心也。所以者何。蓋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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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滅。現在本空。未來未有。眾生戀其往。計其在。想

其來。紛紛有此三心。三心豈可得而住。若能清淨。

豈有三心無三心。而一念不生。全體自現。則眾生

之不終於眾生可知矣。】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有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

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緣得福多不如是世尊此人以

是因緣得福甚多。須菩提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說得

福德多以福德無故如來說得福德多。」

【註 因緣者。因其布施之功。緣之以得福也。前云

福多。是持誦功德。此云福多。是修證極果。取義各

別。

論 此第六番較量福德也。前文皆與經勝較量。

此伹就福德性較量有無。不言持說。與前福德性

之說。遙相照應。世間之福。富貴功名。人見為有實。

不知福盡墮落。仍受輪回。故不說福德多。出世之

福。清淨無為。不見為福。不知能出生死海。受大快

樂。故說福德多。此是究竟圓滿地位。故不言持說

也。

講 佛告須菩提。若有人以滿三千大千之七寶。

用為布施。其福德果多否。須菩提以甚多答之。佛

曰。若布施之福德。身享榮華。人見為有實也。究之

不離業緣。有時而盡。如來不說福德多。若性中之

福德。自心清淨。人以為無也。究之本性如來。無時

而窮。故如來說得福德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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彚解 自再請住降至此。凡五節為一段。皆申明

上卷之義。佛先言發心無法。次言證果無法。次言

度生嚴土。皆無我法。又以五眼破三心。心法俱空。

正見般若。乃是清淨無為妙境。其中自具福德。量

等虗空。豈布施因緣。所可同日語哉。】

「須菩提於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不也世尊

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何以故如來說具足色身

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須菩提於意云何如

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

諸相見何以故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諸

相具足。」

【註 具足。毫無虧欠也。具足色身。即八十種隨形

好。乃佛法之見於身者。具足諸相。即三十二相。乃

佛法之見於相者。前可以見如來。是指人欲以色

身見如來言。此云如來可以見。是謂如來有色相

可令人見也。不應者。謂可以相見固不是。謂不可

相見亦不是。故說不應。與不可有別。

論 此申言不可以身相見如來意。而示以真空

本無色相也。前云不可相見。是言色相非相。相非

是佛。此云不可相見。是言無相即相。相非不佛。色

身原從清淨法身中顯出。是為無色之色。相好原

從真如實相中流露。是為無相之相。故執色相以

為法身。固不可。離色相以求法身。亦不可。如來無

色。無無色。不應以色見如來無相。無無相。不應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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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見。即非具足。明真身也。是名具足。明應身也。可

以不應。即非是名。總是一意。

講 佛曰。佛可以具足色身見否。須菩提曰。不也

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何以故。蓋色身乃血肉

之軀非法身也。若法身則無變無壞。念念無非般

若。豈八十種好所能囿也。色身中有妙色身存焉。

是名具足色身。佛曰。佛可以具足諸相見否。須菩

提曰。不也。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何以故。蓋如

來所說諸相具足。非徒取諸相也。般若觀照。萬象

悉融。凡六神通。八解脫。具於自性中者。常滿足爾。

此妙相如來。內有真性如來焉。是名諸相具足。】

「須菩提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莫作是

念何以故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

我所說故須菩提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註 上念字。是如來說自已之念。下念字。是說眾

生之念。謗佛者。謂信而不解。墮誹謗之見也。無法

可說者。謂本來無法也。是名說法者。謂示人以真

空實相之理。使人自悟也。

論 此申言如來無所說法意。而示以真空本無

法也。佛反復告人。勿執文字之陳言。總以真空之

妙理。印眾生自有之佛性。原以無所住心而說法。

欲人了澈真性耳。於法而言。諸法實性。妙體空寂。

原無一法可著。於我而言。覺心清淨。語默皆如。本

來無法。作何言說。故說而無說。不說而說。是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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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也。如來臨滅時。文殊請佛住世。再轉法輪。佛言

我住世四十九年。未嘗說著一字。即此意。

講 佛曰。須菩提。汝見如來日與眾生講解。遂謂

如來有法可說耶。汝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

來有所說法。是謂如來不明真性。即為謗佛。良由

不能解我所說法空之義也。須菩提。所謂說法者。

不過謂眾生斷除外妄。不得巳而有說耳。其實真

性自如。本來無法可說。但使自悟真空。是名說法

也。】

「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於未來世

聞說是法生信心不佛言須菩提彼非眾生非不眾

生何以故須菩提眾生眾生者如來說非眾生是名

眾生(此段經文。秦譯無。魏譯有)。」

【註 慧命。謂具智慧。通性命。即所謂無量佛所種

善根也。須菩提慧根雖夙具。然理境未深。則實智

不發。至聞如來無可說法之時。宿種善根。於是頓

露。故立此嘉名。未來世。兼像法末法時言。前問眾

生生信。就現在言。此指未來眾生言。前是聞言說

章句生信。此是聞說是法生信。各有淺深。聞說是

法。承上無說之說來。眾生與佛。同有真性。故曰彼

非眾生。但背真逐妄。自喪本來。故曰非不眾生。如

來說非眾生申彼非眾生句。是名眾生。申非不眾

生句。

論 此申言一切眾生即非眾生意。而示以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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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當空也。佛說發心而無可發。得果而無可得。度

生而無可度。莊嚴而無可莊嚴。不以身相見。不以

說法名。善現一一領悟。但恐未來眾生。聞是無法

之法。不說之說。不能信解。無以降住其心。因有此

問。佛言法者。真如之性。眾生具有佛性。一生一佛。

眾生眾佛。但未能發心。未能證果。未可遽謂非眾

生。然胎卵濕化諸種。尚有變化而脫離其凡胎者。

何況於人。自當泯乎眾生之見。彼非眾生。非不眾

生。是如來點化眾生處。重說眾生者。嘆息而喚醒

之。與上經三是諸眾生句。同一惓切。

講 爾時長老須菩提。心開意悟。白佛言。世尊。末

法之後。頗有眾生。聞此無法之法。不說之說。生信

心否。佛言佛與眾生。同具此般若真性。彼雖眾生。

而真性原有。非可以眾生目之。彼雖非眾生。而業

緣現在。又非可以不眾生目之。何以故。凡此眾生

眾生者。苟能聞般若法而敬信之。言下見性。是即

如來所說非眾生也。是假名為眾生爾。】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

無所得耶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我於阿耨多羅三

藐三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羅三藐

三菩提。

復次須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三

藐三菩提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

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所言善法者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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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說即非善法是名善法(非善法上。別本無即字)。」

【註 如來前言無得。復言所得。空生則合證之。發

所未發。故為佛所深許。前云於法無所得。但約空

寂之體。此云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析到至精至

微處。是法即指菩提覺體。無法之法。乃真法也。平

等。謂凡有知者。必同體也。無有高下者。非聖具而

凡虧也。修善法。不外般若。標一善字。以別於魔外

也。佛又恐眾生於善法生執著。故以善法非善法

破之。

論 此申言無法可得意。而示以菩提相亦當空

也。無少法。是無上心。是真如體平等。是正等心。是

真如相。以無我修善法。是正覺心。是真如用。佛答

有三。初以覺性空寂言。次以平等覺相言。三以修

法覺用言。總是接引後生之意。如來不。留一法。乃

通萬法。雖無少法。不可以無法而入於斷滅。雖平

等。不可以平等而據為真常。修一切善法。是指出

下手工夫。當以無四相為了因。修六度為緣因也。

但既云無法。又云平等修善法。既云修善法。又言

即非善法。步步回顧無相法。不失無實無虗之旨。

總是欲人依法悟性。又要離法見真耳。

講 須菩提聞無法可說之義。恍然有得。白佛言。

世尊。今佛得無上菩提。於法殆所得耶。佛深許

其言曰。如是如是。我於無上正等正覺之法。不從

外得。乃吾之真性也。真性中蕩然空虗。神凝智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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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有少法可得。是名無上菩提。佛再告須菩提曰。

是無上菩提法。乃吾本然之性。在聖不增。在凡不

減。人人具足。平等無有高下。所以名為無上菩提。

何則。以我真性中。原無我人眾壽之妄。人能根株

拔盡。又當修此明心見性之善法。自覺覺他。空明

圓滿。即得無上菩提。須菩提。我所言善法者。乃接

引眾生入道之門。本來無此善法。不過假此名。以

開悟人耳。可知善法者。真性也。真性豈可以所得

言哉。】

「須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諸須彌山王如是

等七寶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羅蜜經

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他人說於前福德百分

不及一百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石本無讀

誦字。千萬億分上。無百字)。」

【註 前以恒河沙喻其多。此以須彌山喻其大。言

七寶所聚之多。有如此山之高大也。

論 此第七番較量福德也。因上言修善法。恐人

疑於般若外。別有善法可修。不知六度歸到離相。

可見圓滿法身。不在清淨法身外。所謂一切佛法。

皆從此經出。不是虗語。所以點出般若經名。以見

徹始徹終。更無二理。無上菩提。總不出此般若經

名。此外別無善法也。

講 佛告須菩提云。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諸須

彌山王。可謂大且多矣。設或以七寶之聚。等如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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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之多。用以布施。福德不為大乎。然自性若迷。福

何可救。若人以此般若經。并四句偈。受持而有得

於心。演說而有益於世。則上成佛果。下度眾生。比

七寶布施之福德。不及此經百千萬億之一分也。

人可不持此經哉。

彚解 自佛可以具足色身至此。凡五節為一段。

亦申足上卷之義。非具足。掃盡從前色身相。無說

法。掃盡從前說法相。非眾生。掃盡從前眾生相。無

少法非善法。掃盡從前菩提相。此全是般若慧光。

一空諸相。其性智皆從此經得來。所以點出般若

經名。以較量福德。以見是經之宜奉持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汝等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度眾

生須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

若有眾生如來度者如來即有我人眾生壽者須菩

提如來說有我者即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為有我

須菩提凡夫者如來說即非凡夫是名凡夫(古本俱無是名

凡夫句)。」

【註 眾生。指九種眾生言。凡夫。指人言。前掃度生。

就菩薩言。此就如來言。

論 此再申言度生無度意。而示以平等法界無

我人之相也。上半部言度生不居其功。下半部言

度生實無有法。又言度生無我法。只在菩薩身上

說。未曾在如來身上說。佛恐人疑如來度生。有護

念付囑種種諸法。不知如來無我。則法本無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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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非凡夫。則度而無度。了結實無滅度之案。以佛

為菩薩作榜樣也。蓋如來無我。誰度眾生。凡夫非

凡夫。有何眾生可度。然則菩提平等。度眾生亦平

等。菩提無我人。度眾生亦無我人也。

講 佛告須菩提曰。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

化度眾生之心。汝莫作是念也。何以故。般若真性。

人人具足。雖如來以法度之。然度其所自有。非益

其所本無。實無有眾生是如來度者。若說眾生必

是如來化度。則如來便有我人眾壽之私矣。如來

既無四相。何說法時有時稱我。當知如來說有我

者。乃對凡夫而言。所說有我。即非有我。而凡夫之

人。以為能度惟我耳。然佛此性。凡夫亦此性。須菩

提。凡夫者。如來說即非凡夫。蓋凡夫能悟自性。便

是如來。不過虗名為凡夫而巳。所謂是法平等

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不須菩提

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佛言須菩提若以

三十二相觀如來者轉輪聖王即是如來須菩提白

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

來爾時世尊而說偈言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

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註 觀與見不同。見則從外而見之。觀則有仰瞻

之義。轉輪聖王。即四大天王。如輪之轉。管四天下。

察人間善惡者。以業報福德。亦具三十二相。色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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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妙報身。如來身相也。音即名言文句。如來說法

相也。我字雖指法身言。即自性之我。乃無為無相

淨慧之體也。邪道。外道也。如來者。真常清淨之體。

如如不動者也。不能見如來。謂不能得見如如之

真性也。與上文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同義。

論 此申言不應取法相意。而示以見如來不可

著相也。不可以相見如來。空生屢答甚悉。今反以

如是為答何也。蓋觀與見不同。見是以相為佛也。

觀則以相雖非佛。而相好原從無相中現出。因有

相以觀無相之妙。亦未嘗不可。伹非佛發問之意。

若令初發心人聞之。未免誤入邪道。故佛攔頭截

之。我字雖指法身。即可見眾生身中。各有自性清

淨真常無相之體。學佛者當求諸心。外此求佛。即

是邪道。見乃眾生自見其心。非見西方佛也。此四

句偈。是經中一大關紐。前之無我相四句。於此結

穴。後之有為法四句。於此關照。即前不可以相見。

及即見如來等義。俱歸結於此偈中。集解四句偈

有三。無我相四句。空心法之偈也。若以色四句。空

身法之偈也。有為法四句。空世法之偈也。附參。

講 佛告須菩提曰。汝之意。果可以三十二相觀

如來否。須菩提若未喻其意。反答曰。如是如是。欲

觀如來者。亦不出此三十二相也。佛即曉之曰。設

若如來可以三十二相觀。則轉輪聖王。亦具色身

莊嚴。即可謂之如來矣。須菩提隨應聲曰。以我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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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之義。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彼時世尊說偈

曰。法身靈覺含真。妙體湛寂。離彼形迹之間。超諸

耳目之外。若徒以顏色覩其形容。以聲教聽其謦

欬。欲求見我之真性。此泥於色身佛。皆捨正路而

行邪道。不能見如來矣。】

「須菩提汝若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莫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

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汝若作是念發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說諸法斷滅莫作是念

何以故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法不說斷

滅相(別本第三句如來以具足相故。無不字)。」

【註 諸法斷滅。謂一切法。皆斷滅之而無用也。於

法不說斷滅相。謂修行人。必依般若之法。以為修

行之具也。斷滅則無相矣。而亦謂之相者。以其執

著也。此分四段。前兩段若作是念。莫作是念雙提。

言毀相之不可也。後兩段即明其故。言毀相之所

以不可也。

○考六祖註本。此章第三句。如來以具

足相故。並無不字。又別本不以作可以。照此則上

半章一反詰。一正說。與下半文法一例。且與無斷

滅相反正相足。意義較為醒豁。附誌於此。

論 此申言不應取非法相意。而示以得菩提不

可滅相也。經中前後俱以無相無得。無說無法為

宗。非此攔截定成執空矣。不知佛止教人離相。不

教人毀相。只怕人著相。非教人滅相。上以離相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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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顯般若空相。不墮常見。此以即相修因。顯般若

實相。不墮斷見。倘執著無相。沈空棄有。一切法皆

斷滅不用。反成槁木死灰矣。故佛以此破之。得此

一段。總攝空假。結歸中道。不但無實無虗之兩言。

於此暢發旨趣。亦且即非是名之義理。於此洗刷

精神。

講 佛呼須菩提曰。汝若作是念。說如來不用具

足之相。得此無上菩提。汝莫作是念。說如來修成

妙相。不關佛果。遽然得此無上菩提也。所以不可

作是念者何也。蓋發大乘正覺心者。不著於有。亦

不墮於空。汝若作是念。謂發菩提心者。說一切法

皆當斷滅。是以空寂視如來。汝莫作是念也。何以

故。發菩提心者。必依般若之法。以為修行之具。於

一切法。不說斷滅也。著相固不可。而可滅相乎哉。】

「須菩提若菩薩以滿恒河沙等世界七寶持用布施

若復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此菩薩勝前菩

薩所得功德何以故須菩提以諸菩薩不受福德故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薩不受福德須菩提菩

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是故說不受福德。」

【註 無我者。離相發心。般若是也。得成者。超凡入

聖。波羅蜜是也。忍者。堅固強忍。金剛是也。前番言

福德。只說般若波羅蜜經。此則申明金剛二字之

義。不受。只是心淨。言菩薩修福德。不起貪著心。非

不修福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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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 此第八番較量福德也。前屢言持說四句偈

等。此獨指出成佛工夫來。蓋前云通達無我法者。

是知所為法。而未知其所以成也。要之一切法。無

我得之。必成於忍。忍也者。是成佛精進堅強之本

領也。作聖全功。只此一句。忍字與前信字相應。不

信。則心無主宰。不能入道。不忍。則心無把持。不能

成道。如來說出信字。為入道之門。以忍字為守道

之終。不受福德。正見空空如如之妙。菩薩心同太

虗。所作功德。惟為利益眾生。使成正覺。受與貪何

處安著。

講 佛呼須菩提曰。若菩薩以滿恒沙等世界七

寶。持以布施。福終有限。若有人知一切法。本無我

相。而以寂然不動。耐久大力。忍之又忍。至於成佛

而後巳。是大智慧。大定力。大涵養。此豈不勝前布

施之功德乎。何以故。以諸菩薩如如不動。洞若太

虗。不受世間福德故也。須菩提云。菩薩濟度眾生。

原為希求福德。今云不受何也。佛云。菩薩所作福

德。悉空諸相。何嘗念利益幾事。濟度幾人。少有貪

著之心。所以說菩薩不受福德也。

彚解 自勿謂如來作是念至此。凡四節為一段。

又申足上卷之義。先掃盡從前度生相。無度生之

我也。次掃盡從前法相。無常見之我也。次掃盡從

前非法相。無斷見之我也。法身法界。悉無有我。般

若真性。一片空明。即以無我得成於忍句。示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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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功夫。忍即金剛也。是經名義。於此盡揭。末說到

不受福德。并福德相亦掃去。較前更深一層。】

「須菩提若有人言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臥是人不

解我所說義何以故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

名如來。」

【註 三言如來。皆指真性佛言。去來坐臥。不宜實

看。若字有相似之義。去來者。應現化身。無去來者。

真性法身也。

論 此申言如來二字之義。而示以真佛無相也。

初取諸法如義釋如來。則法法皆如。頭頭是佛。此

取無所來去釋如來。則指本原自性。真如法身佛。

蓋真性如如充滿。法身本無去來。其來也。心淨見

佛。非是佛來。其去也。心垢不見。亦非佛去。譬如水

清月現。月本非來。水濁月隱。月亦非去。伹水有清

濁。非月有升沈。可知人心有垢淨。佛本無去來也。

講 佛呼須菩提曰。若有人說。如來者。或來而感

應。或去而入寂。或坐而跏趺。或臥而偃息。以此四

威儀。遂指為如來。則著於有相。徒睹其形容。未窺

其精蘊。此人不解我所說無相之義也。何以故。蓋

如來者。即真性佛也。真性無相。本不生滅。其來也。

徧虗空。盡法界。要之諸法空寂。本來無有。何所從

而來也。其去也。等觀自在。妙寂無為。要之萬象全

彰。一真常在。無所從而去也。如而不去。來而不來。

故名如來豈可以威儀顯現之象。體認如來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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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為微

塵於意云何是微塵眾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

尊何以故若是微塵眾實有者佛則不說是微塵眾

所以者何佛說微塵眾即非微塵眾是名微塵眾世

尊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何

以故若世界實有者即是一合相如來說一合相即

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須菩提一合相者則是不可

說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

【註 碎。即虗空粉碎之說。微塵眾。即至碎之義。言

人心妄念紛起。煩惱無窮也。世界。總是眾生心識

所成也。兩實有。語氣不同。上是辨實有之理。下言

執有者之謬。一合相。王日休以為真性。六祖以為

根塵交合。竊謂一字對上眾字言。合字對上碎字

言。眾碎言其極細。一合言其極大。如來說碎界為

塵。空生却說合塵為界。碎界為塵。塵中盡是妄念。

合塵為界。界中亦皆幻境。看來四大本是假合。此

身和合為相。實同幻化。四大各離。妄身安在。所謂

一合相。即非一合相也。不可說者。言虗妄不可說。

人生如朝露。佛固不欲作此語也。事指六塵言。凡

夫貪著。迷情執妄。不悟塵界本空也。

論 此中言微塵世界意。而示以虗妄之相不可

貪著也。微塵在世界中。游氣飄揚。任其起滅。世界

在太虗中。山河大地。任其聚散。猶如人生煩惱塵

心。皆逐妄而生。故沈淪六道無可脫離。般若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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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見微塵之多。世界之大。總歸於一空。惟有法身。

常住不滅。而凡夫昧於真性。貪著眼前。認幻緣為

實境。比如海中蜃樓。帝王人物。宮殿樹木。種種顯

現。飛鳥望見。認以為實。遄往投之。踏空而墮。貪著

誤之也。

講 佛曰。若有善男女。以三千大千世界。碎為微

塵。爾意是微塵眾。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何以

故。此微塵眾。俱是人心妄想安立。若真個有此微

塵眾。佛則不說是微塵眾也。唯此妄心。皆是外來

之物。非吾心之所本有者。若能心鏡常明。微塵雖

多。豈足障蔽我哉。此非微塵眾。是名微塵眾也。如

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皆由妄塵積聚而成。劫數

盡時。亦有變壞。此所以虗幻不實。即非世界。是名

世界也。何以故。若以世界為實有者。凝合塵眾。成

一世界之相。即是一合相。然和合為相。有成即有

壞。有生即有滅。皆屬虗妄。如來所說一合相。即非

一合相。乃強名為一合相而巳。佛見須菩提巳悟

其旨。乃謂之曰。一合相者。此則不可說也。但凡夫

貪戀執著。於世間一切事。認微塵為實有。而妄緣

競起。觀世界為實有。而幻境愈增。非具金剛慧。何

能嶄然割斷。一空此妄緣乎。】

「須菩提若人言佛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須菩

提於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說義不不也世尊是人不

解如來所說義何以故世尊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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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見即非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是名我見人見

眾生見壽者見須菩提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者於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

須菩提所言法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註 見與相不同。見猶未成相。有見而後有相。見

在相前一層。相者。法所現也。見者。心所取也。相粗

而見精。四相乃經中所遣之執。而四相又成於四

見。蓋至見歸真見。而相亦無相矣。如來真性中。無

此四見。故云即非。對有我說無我。其名假立。故云

是名。如是。指上須菩提之三疊言。此近脈也。如來

說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今結云如是知見信

解。此之謂住。不生法相。此之謂降伏。此遠脈也。壽

者見上。破我相。發菩提下。破法相。經中屢言無相。

於此作一大歸結矣。

論 此申言無四相。并無法相意。收拾一部經文

也。前言菩薩無四相。眾生無四相。如來無四相。盡

乎人矣。言一切法無四相。盡乎法矣。此言佛說無

四見。蓋合人說法三者盡。而無相之義始全。於是

復標發菩提心者。以結前問。應如是知。通達無我

法。知一切法無我。是也。如是見不以色相見如來。

以行正道見如來是也。如是信解。聞章句則信。說

是法則信。種種解所說義是也。不生法相。離一切

相。是也。一切修持俱攝成。此心無兩生。不生法相。

則生如是心矣。又言法相即非法相。以結實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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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發菩提心之意。

講 佛告須菩提曰。若人言。我曾說我人眾壽四

見。是解我所說義否。須菩提曰。佛之所說。是人多

不解其義。何以故。世尊所說我人等四見。滯於形

迹之私。流為物化之累。所見皆虗妄也。若真性中

般若之妙。如大明當空洞達無礙。即非我人眾壽

之妄見。但虗名為我人眾壽見耳。佛曰。須菩提。若

能發無上菩提之真心者。於一切事。不起四見。識

自本心。見自本性。應如是真知。如是真見。如是信

受解悟。則無上菩提。渾然具吾天真內。凡在外有

形迹之事。皆不生於心矣。然菩提心不離一切。不

即一切。因物而付。不滯於物。即非法相。是假名為

法相而巳。】

「須菩提若有人以滿無量阿僧祇世界七寶持用布

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菩提心者持於此經乃至

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人演說其福勝彼云何為人

演說不取於相如如不動何以故一切有為法如夢

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菩提或作菩薩)。」

【註 阿僧祇。華言無央數。無量阿僧祇世界。不止

恒河沙矣。持於此經。謂當持此所發之心。以印於

經。示發心者以陀羅尼門也。若作持經解。則受持

讀誦。緊接在下。豈宜重疊言之。受持法。前巳詳盡。

演說法。未曾闡明。故有云何演說一證。正是付囑

處。如者。自如之謂。如如。則自如之甚。不動。正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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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如如。言不變其本體也。取相即非如如。即是

動。如如二字。上根不取於相來。下接不動二字去

乃形容性體之詞。不必分疏。合說方見其妙。有為

法。凡世間有所作為之法。即一切相也。六喻皆非

真實。夢中境。幻中花。水成泡。影隨形。草頭露。電光

火。均無實體。變現靡常。凡天地間有形有氣。皆為

非實。應同六者觀之。偈言末句。雖承上三句說。其

意包涵甚廣。

論 此第九番較量福德。而因示以說法之軌則。

觀法之妙智。為全經結局也。此經雖是文字般若。

即可悟實相般若。蓋真如之體。聖凡俱足。相法皆

空。惟適如其如。本性湛定。一無動搖。猶如一月澄

空。千潭現影。影有現滅。月實自如。以其無相無住。

故能普現一切。不取於相。如如不動八字。乃全經

之歸宿。般若之宗旨。經中反覆翻剝。只完箇不取

於相而巳。由淺入深。層層剔發。只求到如如不動

而巳。然人之修道。必從空世法始。看世法不空。必

不能於真如著力。六如乃大般若真空妙觀也。此

六字中。凡人事之感應。世運之遷流。天地之變化。

都巳說盡。六喻觀成。則真空自現。菩薩得道得果。

全是觀門純熟。觀即般若妙智。照五蘊空。是為深

般若也。修行人宜從此入法身真境。故以觀字結

經。

講 佛終呼須菩提曰。若有人滿無量無央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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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七寶布施。固得世間福矣。若有善男女。發菩

提普濟之心。於此經偈。不徒受持。自已見性。又演

說於人。教人見性。此出世間之福。豈不勝彼乎哉。

云何與人演說。蓋我真性本無上菩提之妙心。為

無餘涅槃之實理。人法雙泯。情智俱忘。自無形迹

之可求。亦無聲色之可見。不著於我人眾生壽者

也。不住於聲聲香味觸法也。本來真空。何有相之

可取。惟見如如焉。一神通乎法界。而定自真。萬化

妙於無方。而體常寂。自如之極。一無變動而巳。何

以故。蓋真空無相。本自如如。一切賢聖法。皆以無

為法而親證之。若世間有所作為之事。皆虗妄不

實。如夢境之非真。如幻術之假化。如水泡之虗浮。

如身影之恍惚。如朝露之易晞。如閃電之易滅。當

作如是觀看。可見世間之事。諸行無常。有生還有

滅。非真有也。惟我如如不動之性。湛若太虗。超萬

劫而常存。歷千古而不變。其福德豈有限量哉。

彚解 自如來若來若去至此。凡四節為一段。亦

申足上卷之義。如來無來無去。一真常住。無相者

也。凡夫滿界滿塵。虗妄為實。著相者也。惟能空我

見。破法相。人法雙絕。知見皆真。乃為般若極則。結

以不取於相如如不動二句。為全部金經結穴。直

指般若本體。是修持法。是演說法。是住降法。是滅

度法。即所謂無所住而生其心也。即所謂無為法

也。一切有為法。作六如觀。則以空世法。證入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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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尤為修行人。第一喫要關頭。佛之傳心。俱在於

此。以之到彼岸。證菩提。不難矣。是為經之下卷。】

「佛說是經巳長老須菩提及諸比邱比邱尼優婆塞

優婆夷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聞佛所說皆大歡喜

信受奉行。」

【註 比邱。男僧也。比邱尼。女僧也。優婆塞。居士也。

優婆夷。道姑也。天人阿修羅。六道中之三道也。聞

佛所說。具聞慧也。皆大歡喜。妙契本心。具思慧也。

信受奉行。解行發心。具修慧也。

論 此阿難尊者贊記之語。乃結經常儀也。通篇

最重一信字。須菩提三問信心。佛言於此章句能

生信心。一念生淨信。得聞是經不驚不怖不畏。信

心不逆。如是信解。其最嚴重者。則曰信心清淨。即

生實相。實相者般若也。至此煞出信受奉行四字。

聆佛所說。頓悟二空。直超佛地矣。足見此經。能度

大眾。入大乘證大果。人因法悟。法藉人宏。要在人

起淨信耳。

講 佛既大闡般若之法。說經巳畢。啟請之長老

須菩提。巳領心印矣。其同會聽法。有出家修道之

比邱比邱尼焉。有在家修道之優婆塞優婆夷焉。

一切世間之人。天上之人。并阿修羅之神。聞佛此

經。各言下見性。幸正法之難遇。欣今日之躬逢。莫

不淨信承受。遵奉持行。雖億萬劫來。永證金剛不

壞身也。發菩提心者。不奉持般若。何由到彼岸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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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解 金剛一經。佛祖傳心祕旨也。大要以清淨

為體。以發心為用。以不著四相。不住六塵。為了空。

以平等修善法。為功夫。以無我得成於忍。為實詣。

以如如不動。為究竟。以六如為觀智。而全經起修。

則必以信心為入門。至於六度四果。五眼三心。尤

為竅要。佛每遇緊要關節處。便較量福勝。讚嘆流

通。直至於今。金剛智眼。放光動地。諸佛列祖。以此

傳法印心。六道眾生。因之滅罪證果。皆由如來與

空生一番問答。發啟此段大事因緣。所以得聞此

經也。佛之慈悲深矣。持是經者。其報佛恩哉。】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