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心經略疏小鈔

般若心經略疏小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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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自在菩薩。即能觀法界之人。行深般若波羅蜜多

時。照見五蘊皆空。正所觀真空之法。此經略標之文。

廼心經一經之樞鑰。亦正是真空觀門之樞鑰也。此

觀中。具有四句十門。初二二句。即有八門。初會色歸

空者。初三揀情。皆云色不即空。以即空故。後一顯理。

則云色即是空。凡是色法。必不異真空故。此經以色

即是空一義收之。又曰必不異真空。則兼收第三句

色不礙空也。次明空即色者。初三揀情。皆云空不即

色。以空即色故。後一顯理。則云空即是色。凡是真空。

必不異色故。此經以色即是空一義收之。又曰真空

必不異色。則兼收第三句空不礙色也。次下二句。三

則雙顯。四則總拂。經自不生不滅。廼至無智亦無得

等。當第四泯絕無寄者。其文特為開顯。清涼所謂拂

四句相。現真空相。般若現前。真空觀備者也。賢首委

釋經文。鎔融觀理。使人知經即是觀之門。不妨因經

而見門。觀即是經之觀。便可得門而入觀。雖不指釋

觀文。實妙於釋觀者矣。於時華嚴乍興。言驚眾聽。初

心成佛。舉眾咸疑善財一生。但謂權設。於是遠承遺

囑。近會當機。撮略真宗。標指空觀。傳稱康藏詮述。富

至三五十本。數紙孤行。為時所貴。豈徒然哉。乃者講

導之師。苦其義繁。狂慧之者。怖其旨奧。玄文蕪沒。玅

觀淪湑。將使後之行人。望法界之門。終身却行而求

入也。願假茲疏。少尋樞鑰。以是因緣故。而作是鈔。

復次。觀門有三。樞鑰惟一。若不啟第一門之樞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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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二門。固無由而入也。眾生漂沈曠劫。迷色怖空。墮

陰翳之稠林。覆愚闇之厚膜。一旦得真空觀。譬如癡

蠅穴紙而出。廓然見無量虗空。否則長裹牖隙耳。賢

首疏此經。但了真空一觀。以為入此一門。則百門千

門。自可一蹴而開。捨此一門。無別門也。清涼言觀諸

法空。是名空門。諸法實相。是涅槃城。城有三門。一人

之身。不得一時從三門入。若入空門。不得空。亦不取

相。是人直入。事巳辦故。不須二門。今以涅槃城三門。

喻法界三門。則一門直入之義。了矣。色空二法。迷倒

所由。九十六種之邪師。因茲而起。六十二見之利使。

從此而生。菩薩尚疑。凡夫莫究。賢首於此文中。遺二

乘之二執。揀亂意之三疑。心境交冥。性相互奪。掃多

生之計執。蕩無始之情塵。真空如空。觀照如日。拂迹

滅影。朗然如秉炬火而照重關。斯則法界中最初一

門。一道竪窮。眾流橫絕者也。裴公美之論法界也。以

謂披圖經而登高臺。然後可以窮宗廟京邑之觀。高

臺之下有門。得其門。然後可升也。臺高門深。非善用

樞鑰者。不能開也。今且以華嚴法界。喻於登高之觀。

以經教喻於圖。以三觀喻於門。闢三重之祕門者。杜

順也。闢一門之妙觀者。賢首也。杜順設法界之門。其

門不得不廣。賢首啟般若之鑰。其門不得不束。其於

以披圖登高。為善用樞鑰之人。則一也。今謂法界極

談。三觀齊驅。此屬但空。未通圓義。斯則披圖登高。眊

然極目。而不知夫宗廟之遠近。街市之廣陿者也。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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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依經修觀。先明樞要。目對真空。體之即神。以是因

緣故。而作是鈔。

○復次。杜順後二觀門。結勸初學。皆

有深思明現之文。所謂令觀明現者。非有別境。非有

後智。正明現此真空絕相之初觀也。以祖師約自智。

見華嚴中一切諸佛眾生身心國土。一一是此法界

體用。無量無邊。於此境界。束為三重。直書於紙。生人

觀智。不同製造字文賢首造疏。為此觀也。在觀行門

中。以觀空即色成止。以觀色即空成觀。又以觀色即

空成智。以觀空即色成悲。又以即空即色空色平等。

成空假中三觀。又以依徧圓成三性。成三無性觀。所

觀者是境。能觀者是智。此初三空色之觀門也。於所

離門中。約五蘊。作法相開合觀。約十二緣。作緣起逆

順觀。約四諦。作染淨因果觀。約二智。作境智能所觀。

所離者是情。能離者是智。此第四泯絕之觀門也。賢

首還原觀。立六觀六門。以攝心歸空真空觀為第一。

舉一為主。餘五為伴。隨入一門。全收法界。今於略疏

顯此玅門。亦復如是。覺心清淨。智眼圓明。即於一門

觀照絕相。非是於門中復設門也。疏結真空妙有四

義云。幻色存亡無閡。真空隱顯自在。合為一味。圓通

無寄。觀文第二門結勸。即云逆順自在。無障無閡。同

時頓起。深思令觀明現。第三門亦爾。真空絕相。般若

現前。此三觀一門之樞鑰也。正觀不明。飱空醉有。或

獵初觀。而懸解多門。或躭空觀。而高推圓位。行解錯

互。目足背馳。雖復登高跂足。亦終為門外之人而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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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杜順漩澓頌曰。若人欲識真空理。心內真如還徧

外。不離幻色別見空。即此真如含一切。祗用一念觀

一境。一切諸境同時會。能識真空。一念斯入。極於帝

網重重。智通無閡。而法界觀之能事畢矣。以是因緣

故。而作是鈔。

○復次。賢首此疏。所以但釋真空而姑

舍後二門者。亦有其說。華嚴法界。稱性極談。五周九

會之中。何品不說事理無礙。何品不說事事無礙。雲

華立十元門。藏和尚重重開演。橫竪鋪舒。雲興瓶瀉。

何處不顯二無礙法界。若廼八部般若。真空妙有之

玄旨。但是隨文敷演。落落星布。如帝釋毗闍延宮殿。

於琉璃地上。自然影現而巳。以是故。鈎探妙義。標舉

空門。使真空初觀。歷歷孤明。則事理後門。炳然雙照。

又以登高喻之。則以華嚴法界。為宗廟都邑。以般若

為圖經。以觀自在菩薩。為闢門之人。以照見五蘊皆

空。為用樞鑰之法。由是而披圖。則由經入門。束而又

束。由是而登高。則由經得門。廣而彌廣。破微塵出經

卷。其孰有加於此乎。厥後清涼圭山。讚演玄要。以彼

全鏡。顯此半珠。賢首之略。即略清涼圭山之所詳。清

涼圭山之詳。即詳賢首之所略。略不為束。詳不為廣。

千網交羅。六珠隨穿。杜順所設法界重門。自是淺深

廣陿。樞鑰了然。尋文見法之人。皆披圖登高之侶。用

文字般若。披雜華法界。則賢首此文。施其慧目矣。圭

山初得終南觀門。琢磨數載。始知多生謬計。枉受沈

淪。今日正觀。元同大用。清涼西垂之歲。重演玄鏡。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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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不境方寸。虗負性靈。今未嘗鑽求略疏。覈其指歸。

却謂賢首不釋觀門。重玄玅觀。不巳遼乎。古德撰述。

各有深衷。勿以麤浮迷津恥問。以是因緣故。而作是

鈔。

○復次。法界觀法三重十門。前淺後深。隱含次第。

略疏釋顯。小異於彼。先釋小乘疑。初明色不異空。破

蘊異於空疑。次明色即是空。破滅色方空疑。初乃是

空色無閡。次乃是會色歸空。則前深於後矣。次釋道

前菩薩疑。初明色不異空。斷空異色疑。後明空色相

即。斷滅色取空疑。初仍當彼第三。後二當彼一二。則

亦前深於後矣。正顯科中。亦復如是。初中相違義。即

云空中無色等。以空害色故。今第四泯絕門。即相違

義。以相違相害即俱泯故。次不相閡義。前二相即。亦

相作相成故。第三無閡。正明無閡故。次中真空妙有。

復開八義事理無閡十門。理具文含。無分齊故。要而

言之。約一經之文。不離初門法界。是故先以不異即

是。簡情顯解。後以諸法空相。絕解泯理。有揀有收。有

遮有照。此圓融不閡行布也。約一門之文。具有多門

法界。是故雖云相害。不妨相作相成。雖云相即。不妨

俱存俱泯。即揀即收。雙遮雙照。此行布不閡圓融也。

今之說經者。不異。即是。倒置後先。色相。空相。茫無次

序。別之不知。圓於何有。若能離照分明。配文通會。則

知後後之義。巳具前前。前前之義。必周後後。綺互交

絡。同時頓起。賢首云。如一塵既具如上真空妙有。當

知一一塵亦爾。即此義也。以略疏之文。即具足華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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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相行布圓融之門。誦文滯義。不可得而通也。以是

因緣故。而作是鈔。

○復次。此經判教。淺深碩異。準清

涼元談。顯別教一乘四門。第二總攝真實者。即真空

絕相。則此經以別該同。為圓教攝明矣。圭山注法界

觀。以第一觀。當八部般若無相大乘之極致。以第二

觀。當大乘同教之極致。以第三觀。是別教一乘。逈異

諸教。顯與清涼相違者。何也。圭山之判。良有二義。一

者初心入觀。必由得門。由始而同。由同而別。斯則炬

火重關。朗然畢照也。二者法界玅觀。總攝一門。即始

而同。即同而別。斯則虗空鳥跡。蹟迹皆空也。以是故。

賢首判教。定云實教所攝。而疏文橫竪開合。不離真

空一觀。總該空有理事。圓融具德。中道元旨。正與清

涼顯別教一乘。函葢相應。學者不會權實。封執初門。

判此經破相談空。不同於華嚴玅華圓宗實相。連珠

記主所以廣敘諸宗。銷歸圓頓。深歎宣政巳來。奧義

湮微。抑為權淺者也。問曰。真空妙觀。故是一門卷襵

色空理事。此二無礙。云何差別。答曰。此中通別。良有

多義。清涼元鏡。既約色空相望。配理事無閡觀相成

無閡二義。至第二門又云。就前色空觀中。亦即事理。

不得此名。元談既約真空妙有。配理事十門。又云。不

以第三色空無礙。濫於第二事理無礙觀。局論通別。

一家之言。巳自㸦相違矣。今以略疏衷之。如真空初

二義云。空即是色。色現空隱。即含依理成事門也。色

即是空。色盡空顯。即含真理奪事門也。俱存俱泯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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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此別未嘗廢通也。又如真空初二義。但云是廢

巳成他義。不剋指依理成事也。但云是泯他顯巳義。

不剋指真理奪事也。俱存俱泯亦如是。此通未嘗廢

別也。所以通者。真空法界。空色同如。理無不具故。觀

無不照故。所以別者。真空初門。一向空理。理未徧事

故。相未廣顯故。觀境不可凌獵。觀智不可雜亂故。是

故元鏡但曰。文含有三。然俱顯於真空意耳。其結文

曰。但成真空絕相觀也。元談分配無閡十門。屬理事

觀中。不屬色空觀中也。連珠剋指十門無閡。貼釋初

門。以通廢別。於理具文含之旨。或未之思耳。準華嚴

地前圓融。地上行布。今約觀門通之。約初入觀。雙揀

雙顯智眼門中。巳觀照後門無閡之理。觀門以前望

後。則曰第三色空。正明無閡。即同地前圓融也。約空

觀成。俱泯俱存。乃廣顯前門無閡之相。觀門以後望

前。則曰事理受名。有其四義。即同地上行布也。良以

三重觀門。行相躡攝。印前顯後。圓彰法界。以是因緣

故。而作是鈔。

○復次。略疏觀行科中。明智者大師依

瓔珞經。立一心三觀義。清涼元鏡。約三觀就心經說。

即色空四句。為空假中之三觀。此賢首家相傳宗旨

也。言智者大師立一心三觀者。以台衡依教立觀。智

者方周。繫智者以定其宗也。言依瓔珞經者。以龍猛

釋論。元出契經。南岳師傳。不違佛語。本瓔珞以追其

祖也。清涼言龍樹作中論。全取華嚴宗旨。天台智者

依賢首品。立圓頓止觀。所謂聞圓法起圓信立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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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圓位者。皆出於華嚴。傳曰。華嚴本祖。自阿難海而

來。龍猛佛賢。禪風靡墜。康藏寢處定慧。異代同心。觀

行雙異。隨決教宗。信知後來訶別斥漸。函矢相違。皆

由兩宗後人。非本師過也。賢首於此疏。安立三觀。葢

巳懸鏡末流逆折諍論。所謂儲藥以待病。銷兵以防

亂也。兩家觀門。同出華嚴。同歸法界。悟略疏安立之

義。則傳此教者。不假更看他面。而山家有教無觀之

譏。亦可以杜口矣。連珠詮述。志切扶宗。別有拒違。詆

訶猛利。於吳興曰。陋哉坐井觀天。於孤山曰。十疏通

經。浪名江表。豈所謂設有破斥。須存禮樂者也。我思

前哲。和會殊塗。虗巳求宗。得多失少。以是因緣故。而

作是鈔。

○復次。賢首疏經。理深旨奧。約文數紙。勢變

多端。會師造記。首探元籍。搜揚纂集。功在籃縷。顧廼

研思太過。臆斷未除。拂疑科中。奮筆料揀。謂但循滎

陽之請。兼協譯人三乘之機。實非疏主及本經旨。如

斯妨難。印有猜焉。夫謂不應拂二乘之疑者。何也。鹿

苑四諦。未稱本懷。般若談空。正資陶汰。涅槃論曰。存

不為有。破有餘涅槃。遣聲聞常執。亡不為無。破無餘

涅槃。遣聲聞斷執。故是以大汰小。何妨以大揀小。攝

論云。若得法無我。必先得人無我。故知學大。要先得

小。大根菩薩。亦曾逕小乘觀來。良不妨以大從小。又

何妨以大揀小。小乘聞空。即怖畏真空。故存假名。除

其病而不除空。以接小心之劣機。今正是以大引小。

又何妨以大揀小。夫謂不應拂小菩薩之疑者。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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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性論明地前菩薩。有三種空亂意。一謂斷滅故空。

二取色外空。三謂空為有。般若經中四句。正遣此三

空疑。真空觀三句揀情。亦不出此三空疑。離此三過。

方是真空清淨法界。故疏結云。三疑既盡。真空自顯

也。論言。此菩薩以不了知真如來藏。生死涅槃平等

無二。執三種空。今三空既破。巳了知真如來藏真空

清淨。更有何事。三重破疑。為顯真空。真空既顯。別無

顯理。依他無性。即是圓成。豈有圓成。居依遍外。今謂

破疑但是隨機。正顯方順本宗。多生計執。此不應道

理也。若曰狥請。則金師子章。何以不狥天后之請。而

此經偏狥滎陽。若曰順機。則杜順觀門。不直顯真空。

而先有三重遣拂。彼又順何乘之機。此經鈐喉八部。

鉤鎖一乘。教海良深。譯機非小。何以深文彈斥。曲意

吹求。此則台賢後人。軒輊慈恩之流病也。呪文不翻。

古有五義。強翻非強。但為利生。阿囉字知一切法。莎

訶字結成就義。人天竝解。豈唯康藏。今謂曲狥滎陽。

強而后可。無廼褻慢密部。施易悉檀。斯語牒而責之。

有無窮過也。抗詞伸破。非為小瑕。余豈好辯。葢不得

巳。以是因緣故。而作是鈔。

○復次。疏文淵蘊。宗教兼

該。極照亡言。方知宗本。近師詮釋。汜濫多經。不精求

真空妙有。清淨觀照之旨。而廣引普門圓通塵剎示

現之文。遙指門臺。近遺樞鑰。隨語皆是。入觀即非。縱

令是足多聞。終是但數它寶。又有師引佛頂行位。判

斷此經。初約聞慧。空五蘊中見思二惑為人空。當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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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中約思慧。空五蘊中塵沙法惑為法空。當賢位。後

約修慧。空五蘊中俱生我法為俱空。當聖位。此之判

位。有其四過。一者觀音古佛。代佛演說。入慧光定。照

五蘊空。行願弘深。悲智如海。博地凡夫。何由測量觀

行。安立位次。處凡判聖。是輕慢過。二者以文為解。無

復決了。彼經曰三慧。此亦曰三慧。彼經曰三空。此亦

曰三空。如摸印文。如取壁畫。如步屈蟲。尋條失足。隨

聲取義。是陿劣過。三者真空絕相。攝歸真實。觀文以

深思明。現為結勸。玄鏡以枝辭亂。輒為深戒。寶性論

揀三不正空。圭山猶曰。恐煩觀智。不必和會。今茲和

會。連引繁文。別設堦差。碎列科段。若將依教修觀。則

觀約而教煩。若欲捨觀順教。則教成而觀隱。多塗喪

真。是岐枝過。四者華嚴中七地菩薩。般若現前。八地

菩薩。現身佛剎。今如所判。彼此迢然。將以二地判屬

二經。抑亦二經仍居一位。執計失宗。是矯亂過。禪人

不諳教觀。影掠心宗。執五蘊皆空。成豁達因。執得無

所得。成撥無果。此中執空即是色。即墮有門。執色即

是空。即墮無門。執色不異空。空不異色。即墮亦有亦

無門。執諸法空相。無智無得。即墮非有非無門。此甚

深般若。是華嚴法界中大火聚門。四句都燒。百非成

燼。一知半見。狂慧影明。如太末蟲。處處能泊。欲泊大

火聚上。無有是處。古人有以一拳一喝。評量華嚴一

法界者。亦不過從此法門中。分燈借照。而況其他乎。

吾欲禪講兩家。刳心了義。披此疏為樞鑰。精求玅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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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門。無困踣於籠檻而不自省也。以是因緣故。而作

是鈔。

歲在丙申中秋初四日。海印弟子虞山蒙叟錢謙益

槃談敬書於碧梧紅豆之村庄。

** 緣起後起

蒙讀賢首心經略疏。徵義玄奧。消文簡約。研求經年。

矻矻不能入。一夕讀杜順法界觀。觸目心開。掩卷深

思。忽悟及真空法界。一門深入之旨。由是按經披疏。

觀智乍生。重門欲闢。旋觀會師連珠記。惜其未剖觀

門樞要。徒盤洄文句中也。循文下筆。勒成小鈔二卷。

持示含光渠師。師出玄鏡私記相質。推求義門。彼此

符順。乃驚喜而相告也。彼記初云。一者三觀之中。以

真空初觀為最要。即蒙所云一門之一。初門之初。第

一真空觀。為三法界觀之樞鑰也。次云。二者後二觀

門。全賴初觀以顯。即蒙所云觀門有三。樞鑰唯一。不

啟一門之樞鑰。則後二門無由而入也。後云。三者思

惟觀察下手。全以真空推簡為要。則蒙所云。依經入

觀。即於一門觀照絕相者也。彼記引梵行品。菩薩行

梵行時。應以十法而為所緣。作意觀察。此中何法名

為梵行。梵行從何而來。體為是誰。如是觀察。梵行不

可得故。廼至能與如是觀行相應。一切佛法。疾得現

前。成就慧身。不由他悟。清涼曰。作意者。不墮無記故。

觀察者。以慧推求故。此真空推簡之明交也。參求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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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經則佛頂楞伽淨名。論則瑜伽中觀智度。及止觀

諸文。徵詰妨難。反覆推破。智訖情枯。皆用推簡一法。

杜順真空觀中初句。上三皆以法揀情。後一云。如色

空既爾。一切法皆然。非推簡而何。於後觀二門皆云。

深思之。令觀明現。非後二門。皆由真空推簡而何。蒙

所謂三重秘門。一門總攝者。此則轉樞發鑰。最初之

方便也。如是義句。既成立巳。長千武林。諮訪法筵。交

相印許。請為流布。顧余私心。猶自視飲然也。頃者大

圓居士心經大意。廣引杜順觀文。以真空觀四門。判

同此經。而又曰。此經但說真空。不說後二觀者。以空

色不閡。即理事無閡義故。以即空即色。即具周徧含

容義故。恰符蒙鈔雙照後門之旨。斯亦裴公美所謂

披圖登高。善用樞鑰者也。嗟夫。渠師依玄鏡推法界。

造記三十年之前。圓老依法界解般若。竪義三十年

之後。而蒙以寡聞淺智。參預其間。一門妙觀。後先映

望。車轍合塗。鏡光交攝。豈非古佛聖師。冥機加被。蒙

竊以自慶巳矣。鈔始於丙申之𥧃月。畢於是歲之涂

月。毛子子晉。乃心法乘。屢請鏤版流通。蒙辭之弗獲。

乃於嚴冬逼除。亡孫衋傷之後。焚膏炙硯。力疾勘讐

以授子晉。而重為告曰。吾為此鈔。如老生兔園冊。資

讀誦訓童蒙耳。白衣說法。則吾豈敢。無巳。則乘子之

廣大願力。運載斯文。以求正於當來世之法將。庶其

可哉。

歲在戊戌臘月二十五日。虞山蒙臾錢謙益焚香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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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謹記。

** ○次序當經傳釋

* 摩訶般若波羅蜜大明呪經一卷。後秦鳩摩羅什第一譯

隨法經眾經目錄。眾經別生分摩訶般若般若波

羅蜜神呪經一卷。出大品經。開元巳後目錄。皆云

大明呪經 唐玄奘本。同本異譯。字句小有不同。

觀世音。彼云觀自在。

舍利弗。彼云舍利子。

見五陰空。彼云五蘊皆空。

度一切苦厄下。此經

有舍利弗。色空故無惱壞相。受空故無受相。想空

故無知相。行空故無作相。識空故無覺相。何以故

等。三十七字。

舍利弗。非色異空非空異色。

增不減下。此經有是空法。非過去。非未來非現在

等。一十二字。

無老死盡。彼上有亦字。

菩薩。彼

云菩提薩埵。

離一切顛倒夢想苦惱。彼云遠離

顛倒。

故知般若波羅蜜。彼並有多字。

是大明

呪。無上明呪。無等等明呪。

竭諦等四竭字。彼並

作揭。

僧莎訶。彼云薩婆訶。

*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一卷。唐玄奘第二譯

慈恩傳云。法師往蜀。見一病人。身瘡臰穢。衣服被

污。愍將向寺。施與衣服飲食之具。病者慚愧。廼授

法師此經。因常誦習。及往天竺。過莫賀延磧。古曰

沙河。上無飛鳥。下無走獸。是時顧影。惟一心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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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音菩薩及此經。逢諸惡鬼。奇狀異類。繞人前後。

及誦此經。發聲皆散。在危獲濟。實所憑焉。按太平

廣記。奘師西行至罽賓國。道險不可過。遇一老僧。

瘡痍膿血。牀上獨坐。口授多心經一卷。誦之。遂得

山川平易。道路開闢。虎豹藏形。魔鬼潛跡。從佛國

取經而歸。廣記引據唐人小說。當以慈恩傳為正。

宋王古法寶標目云。什奘二經。同本異譯。於六

百卷大般若中。此為要略。大義雖通全本。大部中

無。是枝派攝。非從彼出矣。

宋濂文句序云。大部

般若。合六百卷。撮其樞要。實惟心經。此經凡三譯。

今世所傳二百五十八言者。貞觀間三藏法師玄

奘所譯。攝須彌於毫芒。歛溟渤於涓滴。其神功浩

浩乎不可思議。是以歷代寶之。如摩尼珠。了空法

塵。聿依佛智。皆不出乎是經。雖法華十萬餘言。華

嚴四天下微塵數品。廣略固殊。旨義無二。奈何以

小德小智之見。解窮神極微之典。輕測真乘。妄談

般若也哉。

開元釋教錄。摩訶般若波羅蜜大明呪經一卷。(亦

云摩訶心經一紙。)般若波羅蜜多心經一卷。(亦云

般若心經一紙)。

大明南北二藏。並列如上二本。不載餘譯。

宋法

寶標目。貞元譯。有般若心經。普徧智藏般若波羅

蜜多心經。王古云。即是般若心經。與什法師奘法

師譯。小有增多。

至元法寶總錄。貞元續錄。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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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藏般若波羅蜜多心經一卷。宋天竺三藏達磨

戰濕羅譯。般若波羅蜜心經一卷。罽賓沙門般若

具利言等譯。右二經。與前大明呪般若心等經。同

本異譯。

祥符錄所記。梵本。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一卷。宋三藏慈賢譯。梵本同上經一卷。唐天竺三

藏大廣智不空譯。右二經。同本異譯。

聖佛母般

若波羅蜜多心經一卷。宋天竺三藏施護譯。此經

與大明呪等四經。同本異譯。

按貞元巳後。是經

重譯者。皆是同本異譯。不空譯。見宋師會連珠記。

施護譯見 皇朝泐公注。諸譯皆具三分。與什奘

二譯異。施獲本標菩薩說經。則泐公所引證也。今

依宋元目錄次列貞元後諸譯之名。若慧燈記所

引酉夏蒙古翻本。及諸家所載五譯六譯者。文無

可徵。以俟續考。

** ○次列古今疏注

* 唐華嚴宗主賢首國師康藏和尚略疏

宋贊寧高僧傳云。華嚴一宗。付授澄觀。著般若心

經疏。為時所貴。天下流行。復號康藏國師。是歟。

唐新羅崔致遠法藏和尚傳云。多心雖小不輕。疏

出塵中經義。注曰。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多心屬上。

心是般若之心。略云多心。對下文法華字也。經文

止十四行。雖曰少小。理不輕視。又文雖少。義該八

部故也。華嚴說眾生智慧。如塵中有大經卷。心經

小如眾生心塵。疏出智慧廣大心義。

至元法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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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錄。般若心經幽贊疏二卷。大慈恩寺翻經沙門

窺基撰。今與法華玄贊疏俱不傳。

宋乾道乙酉。玉峰華嚴法師師會。撰心經略疏連

珠記。萬曆中。續收入藏。元真覺大師文才。集心經

略疏會要。亦名慧燈記。會師廣引清涼諸文。才師

委釋賢首本疏。二家義趣不同。要皆略疏之鈔也。

蒙條治斯文。兼採二記。故竊自命曰小鈔。

* 大明天界寺僧宗泐如𤣱奉 詔注解

* 大明翰林學士承旨金華宋濂文句

其他疏解。摘入小鈔。隨文具列。此不煩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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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略疏小鈔卷上

海印弟子 錢謙益 集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略疏(并序) 翻經沙門法藏述

夫。以真源素範。沖漠隔於筌[(ㄇ@(企-止))/弟]。妙覺玄猷。奧賾超於

言象。」

【連珠記云。真源者。即實相般若。無相真如也。清涼。

釋剎那際三昧云。即窮法真源。謂窮彼剎那。時相

都寂。則剎那無際。由達清淨真如。本無相故。素範

者。素。表無瑕。範。持自性。謂體若氷霜。性猶珠玉。在

煩惱泥。不改貞白。論云。如如體中。過恒沙染法。皆

悉空空無所有故。沖。曰深玄。漠。言廣遠。妙覺。即觀

照般若也。清涼云。離覺所覺。而盡覺故。奧賾者。謂

般若淵海。深而不可極也。大論云。智慧大海。唯佛

窮底。】

「雖真俗雙泯。二諦恒存。空有兩亡。一味常顯。」

【記云。以空假皆中。色空無寄。方經為此所宗。第一

義諦之真空故。

△會要云。以色即是空之空。為真

諦。以空即是色之色。為俗諦。言雙泯者。色即空。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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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泯。空即色。故空亡。言存者。謂即空之色。色雖泯。

而其相宛然。以相常存而即泯。故泯而恒存也。即

色之空。空雖泯而其性不失。以性恒存而即泯。故

泯而常在也。又色即空。而空存。亦空即色而色存。

以相即同時。故存泯齊立。空有等者。真諦故空。真

空也。俗諦故有。假有也。亦由相即。故雙亡也。空非

異有之空。有非異空之有。色空不異。水乳無分。故

曰一味。法界觀云。菩薩見空。莫非見色。見色莫非

見空。以二諦互融。故事理無閡。體即第一義真故。

故下疏云。令悟二諦中道故。

△記云。此二不二。存

泯同時。無性故緣生。空亡也。緣生故無性。有亡也。

空有俱亡。為一味法。

△肇公曰。此直辨真諦。以明

非有。俗諦。以辨非無。豈以諦二。而二於物哉。

△玄

鏡云。約融二諦義。初。會色歸空。明俗即是真。二。明

空即色。顯真即是俗。三。色空無閡。明二諦雙現。四。

泯絕無寄。明二諦俱泯。然色。是有中之別稱。通是

空有二門耳。】

「良以真空未嘗不有。即有以辨於空。幻有未始不空。

即空以明於有。」

【記云。前科二諦圓融。空有一味者。以幻有真空無

二。為中道故。清涼云。由無性故空。是空義。緣生故

空。是空所以。既是從緣生。無性故空。故曰真空。而

又不待壞彼差別法體。然後方空。是故真空未嘗

不有。又即此有法。緣生無性。便名真空。故云即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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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辨於空。緣生故有。是有義。無性故有。是有所以。

既是從緣無性之有。則此有常無自性。是故幻有

未始不空。又即此無性。舉體從緣而成於有。故云

即空以明於有。

△清涼云。言第一義空者。非無物

為空。乃即妙有之真空也。即色之空。方曰真空。亦

曰妙有。要皆即有之空。方為具德之空。幻有從緣

無性。如幻化人。非無幻化人。幻化非真。故云幻有。

亦名妙有。以非有為有。故名妙有。要皆即空之有。

方為具德之有。

△小鈔云。真空。未嘗不有者。圓成

實性。非實無故。竺法汰。立本無義。肇公破曰。情尚

於無。多觸言以賓無。未知非有。非真有。非無。非真

無也。幻有。未始不空者。依他起性。非實有故。支道

林立即色游玄義。肇公破曰。明色不自色。故雖色

而非色。此直語色不自色。未領色之非色也。】

「有空有。故不有。空有空。故不空。」

【記曰。有空下。即於幻有真空之上。各顯一中道義

也。初言有者。指幻法自體。即幻有上。非不有義也。

次言空有者。謂此幻法。從緣無性。即空之有。是空

家之有故。言空有。故不有者。以其舉體全空。無所

有故。即幻有上。非有義也。非有。非不有無二。是幻

有義。大品云。諸法無所有。如是有故。次云空者。指

真空上。非不空義也。言有空者。謂此真空。是緣生

無性之空。即有之空。是有家之空。故云有空。故不

空者。不待滅緣生。方為空故。全有之空。是不空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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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真空上。非空義也。非空。非不空無二。是真空義。

經云。空。不空不可說。名為真空。中論云。無性法亦

無。一切法空故。

△清涼疏云。幻有。即是不有有。真

空。即是不空空。不空空故。名不真空。不有有故。名

非實有。非空非有。是中道義。】

「不空之空。空而非斷。不有之有。有而不常。」

【記云。不空不有。顯正也。非斷非常。揀非也。

△清涼

云。緣生無性故空。則非無見斷見之空。為真空也。

無性緣生故有。則非常見有見之有。是幻有也。

肇公曰。性常自空。故謂之性空。法性如是。故曰實

相。言不有不無者。非如有見常見之有。邪見斷見

之無耳。

△玄談云。雖空不斷。雖有不常。此即中論。

及智論文。且約空為真諦。有為俗諦者。空是即有

之空。故雖空不斷。斯則即俗之真也。不同始教。如

龜毛兔角。方說名空。雖有不常者。有是即空之有。

故此有非常。斯則即真之俗也。若有定是有。便墮

常見。故中論云。定有則著常。定無則著斷。是故有

智者。不應著有無。非斷非常。即是中道。

△影公中

論序云。然統其要歸。則會通二諦。以真諦故無有。

俗諦故無無。真故無有。則雖無而有。俗故無無。則

雖有而無。雖有而無。則不累於有。雖無而有。則不

滯於無。不滯於無。則斷見絕息。不存於有。則常見

氷銷。

△小鈔云。空有兩門。二宗迢然。清涼廣明。文

繁義博。賢首三對。囊括無遺。此是真空觀門。開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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樞鑰。登高披圖。見一班矣。清涼云。即真即有。通會

二宗。即真之有。則法相宗。即有之真。是法性宗。兩

不相離。方成無礙。斯則賢首融通性相之樞鑰也。

學者詳之。】

「四執既亡。百非斯遣。般若玄旨。斯之謂與。」

【圭山云。會色歸空。無增益謗。明空即色。無損減謗。

色空無礙。無雙非戲論謗。泯絕無寄。無雙亦相違

謗。四謗既無。百非斯絕。巳當八部般若。無相大乘

之極致也。

△清涼云。今顯初門具德四句。一。真如

是有義。二。真性是空。三。真如亦有亦空。四。真性非

有非空。一重四句中更有四重四門。然執著成見。

取成四謗。若能不住。無分別智。徧入四句。則遠離

四謗。不滯空有。何行不成。又隨一句。則具餘三。若

隨闕者。則非具德。又云。為法之相。不出有無。設非

有非無。若有此者。亦不出有。若無此句。亦不出無。

但遣有無。萬法斯寂。

△起信鈔云。一異有無等。各

一四句。共成十六。又過現未來。各有十六。成四十

八。又巳起未起。各四十八。共成九十六。并根本之

四。都成百非。若以論下文。真如自性。非有相。非無

相。非有有相。非無無相。非有無俱相。例非一相非

異等十句。此十句。一一能生十使煩惱。亦成百非。

△記云。百非斯遣者。論曰。百非非非。千是非是。非

百非。背千是。非非中中。背背天天。演水之談。足斷

而止。審慮之量。手亡而住。可謂般若二諦。中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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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也。釋摩訶衍論云。百非非。非非百。非非非。中

中云云。謂以非非。非去其非。故無非也。

△會要云。

此之空有。與肇論有無不同。彼論有無。隨世計說。

相因而生。故論云。若以有為有。則以無為無。密嚴

經云。要待於有法。而起於無見。如見牛有角。計兔

無角等。二諦收之。但俗諦耳。仁王經云。若取著一

二。若有若無。即世俗諦是也。此云即有之真空。即

空之幻有。與彼徧計所執。有無之理。居然異也。】

「若歷事備陳。言過二十萬頌。若撮其樞要。理盡一十

四行。」

【疏鈔云。如大般若者。如般若清淨。徧歷八十餘科。

遞為其首。成百餘卷。如清淨既爾。若以無生為首。

亦徧歷諸法。無性無相無得等。一二皆然。故賢首

云。若歷事備陳。言過二十萬頌。

△會要云。二十萬

頌。屬六百卷大部也。西域法。以頌定數。三十二字

為一頌。一頌為一數。故大部該二十萬頌。

△記云。

一十四行者。行即十七字之行耳。】

「是知詮真之教。乍廣略而隨緣。超言之宗。性圓通而

俱現。」

【廣略隨緣者。依起信云。以或有眾生以自力廣聞

而取解。亦以自力少聞而多解。又或因廣論而得

解。復以少文攝多聞而取解故。

△會要云。宗謂宗

旨。此所詮之性宗。在廣部詮量非增。在略部詮量

非減。一皆圓滿融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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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心經者。實謂曜昏衢之高炬。濟苦海之迅航。拯

物導迷。莫斯為最。」

【會要云。昏衢高炬者。如仁王經。以般若喻於摩尼

大寶。體具眾德。乃至云。若于暗夜。置高床上。光照

天地。明如日出。苦海迅航者。則般若獨能為舟也。

若以六度共為舟。則施。為船底。戒。為船幇。忍。如板。

進。如櫂。定。如墜石。慧。如稍人也。】

「然。則般若。以神鑒為體。波羅蜜多。以到彼岸為功。心。

顯要妙所歸。經。乃貫穿言教。從法就喻。詮旨為目。故

言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會要云。依起信中。本覺般若體也。此體靈明。本自

神解。故云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虗空界。無所

不徧。又云。有大智慧光明義等。若始覺。般若用也。

無知論曰。般若可虗而照。真諦可亡而知。萬動可

即而靜。聖應可無而為。皆神妙也今通詮二種。則

實相屬本。觀照屬始也。

△記云。肇公曰。然則智有

窮幽之鑒。而無知焉。神有應會之用。而無慮焉。神

無慮。故能獨王於世表。智無知。故能玄炤於事外。

經云。般若無知。無所不知。則觀照實相也。功者。用

也。謂漉人天魚。渡生死海。置涅槃岸。乃斯妙慧之

功用也。前巳廣敘所詮之經。此特顯能詮文字般

若。略能攝廣。是六百卷中之要妙。言是般若部中

之心。如人心藏。是一身之要也。般若。法也。心。乃喻

焉。心經為詮。般若為旨。結為題目矣。

△按遠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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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曇釋曰。阿毗曇心者。三藏之要領。詠歌之微

言。源流廣大。管綜眾經。領其宗會。故作者以心為

名焉。有出家開士。字法勝。以阿毗曇源流廣大。卒

難尋究。別撰斯部。凡二百五十偈。以為要解。號之

曰心。古師以多心目此經。即遠公阿毗曇義。淨覺。

力揀喻法。連珠記亦云。疏主順譯人之意。皆非通

義也。】

「○將釋此經。五門分別。一。教興。二。藏攝。三。宗趣。四。釋

題。五解文。

○初教興者。依大智度論云。如須彌山王。

非無因緣。非少因緣。令得振動。般若教興。亦復如是。

具多因緣。一。謂欲破外道諸邪見故。」

【記云。謂末伽黎等。廣起有無等見。行於理外。世尊

說般若等經。破實我法。化令入道。】

「二。欲迴二乘令入大乘故。」

【鹿園之器。方等彈呵。漸巳成熟。般若廣說諸法自

性皆空。引令入大。故大品云。若人欲得阿羅漢果。

當學般若波羅蜜等。

△會要云。天台判為通教。以

三人同修。如三獸渡河之喻。】

「三。令小菩薩不迷空故。」

【即下揀地前菩薩。有三種空亂意。】

「四。令悟二諦中道。生正見故。」

【信解真正。了悟中真。不執定實色空。方名正見。二

諦中道者。以是此經之所詮故。

△晉水云。前明緣

起。莫逾色空。幻色俗諦。真空真諦。二諦無礙。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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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道。

△玄談云。仁王雖有二諦。智照無二。涅槃本

唯一諦。解惑分二。昔人云。二諦並非雙。恒乖未曾

各。即其義也。生公云。是非相待。故有真俗名生。一

諦為真。二言成權矣。即涅槃經意也。】

「五。顯佛勝德。生淨信故。六。欲令發大菩提心故。七。令

修菩薩深廣行故。」

【記云。欲成勝行。故演斯經。以淨信大心。萬行之本。

又發三心。修十信。即是行故。佛德者。常等四德。及

佛地河沙真淨功德。同華嚴舉果歡樂生信心也。

以空宗言佛德空。多引此經無所得義。故疏云。顯

佛勝德。明佛德不空也。具如後文。大菩提心。即起

信信成就發心三種也。離相為深。隨相為廣。般若

具明二行故。】

「八。令斷一切諸重障故。九。令得菩提涅槃果故。」

【二障二果如下。】

「十。流至後代益眾眾生故。」

【會要云。後門發明利益。即前九相。後門是總。前九

是別。又此九益。總攝三聚。初。即邪定聚。二。三。不定

聚。以三中是十信初發心故。所見猶濫小故。四既

正見。乃至第九。是正定聚。故知大乘引攝無邊。三

聚普載。九類等運。非但一分半眾生而巳。】

「略說此十。具收彼意。令此教興。

○第二藏攝者。謂三藏之中。契經藏攝。二藏之內。菩

薩藏攝。權實教中。實教所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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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云。三藏經。律論也。經。非餘二故。二藏。聲聞菩薩

也。今非二乘故。佛說一大藏教。有就機方便權宜

說。有稱性決了真實說。今經決了真實。故云實教

攝也。教中權實多門。今依華嚴說。前二為權。後三

為實。以戒賢。智光。所判真諦之空。非第一義空。故

不攝此。准清涼云。般若離四句。何曾存空。般若不

壞四句豈無妙有。大品。仁王。理趣等經。皆屬終教。

般苦現前。即同智照無二。亦同頓教。大品云。一切

法趣色。即一切皆色。一中具一切。即事事無礙。般

若義該五教。即具圓矣。若約當經。顯詮分齊。疏文

依纓絡三觀釋經。當前第三。雙揀雙拂。真空現前。

不生不滅。無智無得。即當第四。前疏廣敘中道。下

文備彰相作相成。互存互泯。無礙自在。即當第五。

是故疏主判云。實教所攝。乃將今家五教後三。合

為一實也。

△會要云。今判此經實教攝者。揀前菩

薩藏中。含權實故。此宗空義。亦有判一分但空之

說。名曰始教。非約全部。以一經中。容有多教故。】

「○第三宗趣者。語之所表。曰宗。宗之所歸。曰趣。然。先

總後別。總。以三種般若為宗。一。實相。謂所觀真性。二。

觀照。謂能觀妙慧。三。文字。謂詮上之教。不越此三。故

以為宗。」

【記云。大論云。說智及智處。智智皆般若。曉公曰。此

中即顯三種般若。說智者。文字般若。及智處者。實

相般若。智智。即觀照般若。是三。皆此經之宗。古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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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妙心湛然。無相而相。謂之實相。實相隨緣。為諸

法之真性。肇公曰。實相。法性。性空。本無。緣會。一義

耳。觀照。即正體。智等無相。離分別之慧也。或說五

種般若。不離此三。故云不越等。

△慈雲式師云。實

相。觀照。文字。異名而同體。不可思議智境。實相也。

不可思議智光。觀照也。不可思議智炬。文字也。】

「別。亦有三。一。教義一對。以文字教為宗。餘二義為趣。

二。境智一對。以真空境為宗。觀照智為趣。三。因果一

對。以菩提因行為宗。菩提果德為趣。」

【記云。一。深窮教海。意在見理成智也。二。諦觀正理。

意其破惑發智也。因行。即觀照妙慧也。果德為趣。

非佛德空矣。其通宗者。般若以無相為宗。含於始

頓實三教。今經。正當頓實。

△會要云。初。以能詮文

字為宗。以所詮實相觀照義理為趣。此則因文字

般若而悟實相等。故先以教為宗也。仁王云。一十

二分。皆如如文字。修文字者。不離文字。不著文字。

無文字相。非無文字。乃至是即名為修文字者。而

能得於般若真性等。

△泐師云。此經。以單法為名。

實相為體。觀照為宗。度苦為用。大乘為教相。單法

者。即般若波羅蜜多也。實相者。即諸法空相也。觀

照者。照見五蘊皆空。度苦者。度一切苦厄也。大乘

者。菩薩所行深般若也。按泐師此解。依台家五重

玄義。】

「○第四釋題者。般若波羅蜜多心經。亦有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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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題。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疏】初。教義分二。謂般若心。是所詮之義。經之一字是

能詮之教。即能詮般若之經。是依義立名。」

【記云。謂般若心者。標舉也。是所詮之義者。判釋也。

判此題中。心。及般若等言。皆屬所詮之法。不空譯

云。菩薩有般若波羅蜜多心。名普遍智藏。乃至色

性是空。空性是色等。即心。是所詮法。明矣。圭山曰。

藏和尚。釋般若心經疏。作所詮義。釋心字。意云。般

若之心。是萬法之體。故云心也。會同堅實用。釋圓

覺妙心云。不同緣慮。集起之義。肉團麤淺。不必揀

之。故云所詮之義。經之云者。詮上般若心也。若心

作喻釋。即心經二字。能詮教也。即能等者。依所詮

義。立能詮名。依主釋也。】

「二。就所詮義中。法喻分二。謂般若等。是所顯之法。心

之一字。是能顯之喻。即般若內。統攝要妙之義。況人

心藏。為主為要。統極之本。」

【二就下。初。約所詮以指法。就上所詮義中。復取心

字。以喻能詮教勝。唯般若等。是所詮之法。故不言

所喻。復云所詮。是知實相。觀照。非所喻也。獨將一

十四行文字般若。為所喻。故言所引之喻。不言能

喻。心之下。二。嘆能詮以引喻。慈恩云。般若波羅蜜

多者。大經之通名。心經者。此經之別稱。般若之心

經也。草堂曰。亦作能詮教釋。意云。此半紙之經。是

六百卷之中也。即紇利陀耶。此云肉團心。引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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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是大部之心藏。即文字般若。是所喻。心之一字。

是能喻也。況。譬也。譬此略經。唯談妙最。餘藏六腑。

喻廣說經。故云統極之本。】

「三。就前法中。有體用分二。謂般若是體。此云智慧。即

神悟玄奧。妙證真源也。」

【記云。就前法中者。即就前所詮法中。非所喻文字

般若中也。體用多門。略分三義。一。寂體。照用。則實

相。觀照。為體用也。二。權實二智。以照真。涉俗。分體

用也。三。直就大乘以明體用。則以當法包含為體。

運載功能為用也。此疏取到岸為用。證真為體。正

用第三。兼之前二。若以翻盡為用。照源作體。則通

用二三。該之第一。以無得無智之般若。會離性離

相之真源。故證而稱妙也。若以真源為實相。則般

若但目觀照文字。若約一法多名。理智互出。以無

智外之如。故真源即般若。亦無如外之智。故智慧

即真源矣。

△會要云。般若。智論翻為智慧。以性宗。

二法。總是般若之一心。非如法相。因中名慧。果中

名智。所以若智若慧。隨舉皆得。神悟。即觀照也。玄

奧者。所悟實相也。無知論云。實而非有。虗而不無。

存而不可論者。其唯聖智乎。妙證下。果證也。起信

說。至地盡位。以一念相應慧。頓盡無明。妙契心源。

成究竟覺等。真源。即實相般若。肇公曰。見法實際。

謂之般若。

△梁法彪發題云。云何智慧義。能知諸

法實相。是智義。能照諸法無生。是慧義。若有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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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不名智慧。無照無得。而本圓寂。是智慧義。】

「波羅蜜多是用。此云到彼岸。即由斯妙慧。翻生死過

盡。至真空之際。即揀不到岸之慧。故以為名。」

【記云。以到岸為用。正約運因成果也。一。由斯妙慧

者。運行令增也。二。生死過盡者。運惑令滅也。三。真

空際者。運理令顯也。即雜集三轉依義。一。心轉。真

性現故。二。道轉。行漸增故。三。斷轉。惑障滅故。又起

信云。破和合識。是轉滅。顯現法身。是轉顯。智淳淨。

是轉增。但小不次。

不到之慧。揀權小也。

△會要云。

生死。是此岸。煩惱。是中流。涅槃。是彼岸。此經色即

是空。何有自此岸到彼岸之異耶。問。菩薩未出生

死。應同二乘。答。菩薩悲智俱修。空有雙照。到與不

到。兩途一致。華嚴云。菩薩不住彼岸。不住中流。而

能運此岸眾生。到於彼岸。肇公云。諸法實相。謂之

般若。能不形證。漚和功也。適化眾生。謂之漚和。不

染塵累。般若力也。

△法彪云。波羅此言彼岸。蜜多。

此言度。又言到。言彼岸到者。葢是國語不同。云何

為到義。生死是此岸。涅槃是彼岸。煩惱為中流。以

無生慧。能證涅槃。未到云到。是體性能到。故名為

到。不見因有能到。不見果有所到。是為到義。】

「謂體即用故。法之喻故。義之教故。立斯名耳。」

【會要云。一。以體就用。般若即波羅蜜。持業也。二。法

喻兩殊。能所是別。即般若等之心。三。教義宛殊。能

所詮異。即般若等之經。皆依主也。若經字通餘。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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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當自。亦揀別依主。又法喻兩殊。相違釋也。】

「○自下第五解文。向下廣釋。此既心經。是以無序。及

流通也。」

【記云。慈恩云。錄大經妙最。別出此經。三分二序。故

皆遺闕。然。餘譯各具。

△會要云。應是結集聖人。安

不安也。】

「文中分二。初。顯了般若。後。即說呪曰下。明秘密般若。

何以辨此二者。謂顯了。明說。令生慧解。滅煩惱障。以

呪。秘密言。令誦生福。滅罪業障。為滅二障。成二嚴故。

說此二分。」

【會要云。問。何故不配報障。答。報由業招。業謝報亡。

如四諦中。斷集諦因時。苦諦之果自滅也。修顯生

福。歷文皆是。誦蜜生慧。在教尤多。

如華嚴四十二

字母。即皆般若。修此門者。現身之中。成就慧身。如

不空三藏。四十二字觀行中說。】

「就前文中。亦二。初。略標綱要分。二。從舍利子色不異

空下。明廣陳實義分。以義非頓顯。故先略標。非略能

具。故次廣釋。必前。是據行略標。後。即就解廣陳。」

【會要云。照五蘊空。度一切苦厄。是般若之大體也。

雖曰蘊空。謂異色空邪。即色空耶。此之空相。垢邪。

淨邪。如是義相。苟不廣釋。何能悟入。前是據行等

者。適公云。自在。與般若相應。名行也。後段。不別標

行。故唯生解出行。謂觀行。在觀心中。只須要見五

蘊皆空。一句之經。印持顯現。自能度一切苦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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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云。今經略分。則別譯序分之文。譯者之妙。巧

應秦人。而皆別相修多羅攝。略為廣本。亦本略收。】

「前中。有四。一。能觀人。二。所行行。三。觀行境。四。明能觀

利益。」

【文句云。第一節。言五蘊皆空。為一經之綱領。】

「今初。

【經】觀自在菩薩。

【疏】觀自在菩薩者。是能觀人名也。」

【清涼疏云。言觀自在者。或云觀世音。梵云婆盧枳

底。此云觀也。濕伐羅。此云自在。若云攝伐多。此云

音。梵本有二。故譯有二名。而法華云。觀其音聲。皆

得解脫。即觀世音也。若具文業攝化。即觀自在故。

彼中初。語業。稱名除七灾。二。身業。禮拜。滿二願。三。

意業。存念。淨三毒。今多念觀世音者。語業用多故。

又人多稱故。今取義圓。云觀自在。

△慈恩說十自

在。恐繁不引。

△西域記。阿嚩羅枳低溼伐羅菩薩。

唐言觀自在。合字連聲。梵語如上。分文散音。即阿

嚩盧枳多。譯曰觀。伊溼伐羅。譯曰自在。舊譯為光

世音。或觀世音。或觀世自在。皆譌也。

△證真鈔云。

諸經標名。唯大悲心陁羅尼。具云觀世音自在。

記云。不空譯云。菩薩白言。我欲於會中。說諸菩薩

普徧智藏。般若波羅蜜多心。蒙佛聽許。入慧光定。

照五蘊空。度苦厄等。

△泐注云。按施護譯本。世尊。

在靈鷲山中。入甚深光明。宣說正法三摩提。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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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白觀自在菩薩言。若有人欲修學甚深般若法

門者。當云何修學。而觀自在。遂說此經。此經。即世

尊所說。大部般若之精要。故知菩薩之說。即是佛

說。】

「謂於理事無閡之境。觀達自在。故立此名。

又觀機往

救。自在無閡。故以為名。前釋。就智。後釋。就悲。」

【唐三藏云。觀有。不住於有。觀空。不住於空。聞名。不

惑於名。見相。不沒於相。心不能動。境不能隨。動隨

不亂其真。可謂無礙智慧也。

△記云。以觀不可分

之理。圓攝一塵中。本分限之事。全遍法界內。理事

圓融。廣大甚深三昧。自在三摩地時。解脫若斯。是

以從三昧起。如證而說。故云觀達自在。

△泐注云。

觀自在者。能修般若之菩薩也。菩薩用般若觀慧。

照了自心清淨。圓融無礙。此自行也。復念世間受

苦眾生。令其修習此法。改過遷善。離苦得樂。應時

往救。無不自在。此利他也。】

「菩。謂菩提。此謂之覺。薩者。薩埵。此曰眾生。謂此人。以

智。上求菩提。用悲。下救眾生。從境得名故。」

【文句云。菩提。云覺。薩埵。云有情。有情。則有眾生也。

眾生。云有情者。以草木有生。而無情。一切眾生。有

佛性者。皆有生而有情。菩薩。在有情中覺悟。故云

覺有情也。】

「【經】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

【疏】二。明所行之行。謂般若妙行。有其二種。一淺。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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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般若。二深。即法空般若。今簡淺異深。故云行深般

若。」

【記云。妙行二者。即二空行也。人我執無處。所顯真

如。名人空。法我執無處。所顯真如。名法空。如。為所

顯。智。是能顯。二執空無。故名二空。太一云。人空。通

小乘。而未清淨。三乘方清淨。法空在三乘。而未清

淨。至一乘究竟清淨。

△清涼云。言甚深般若者。般

若。有二。一者是共。如云。欲得聲聞果。當學般若等。

法華亦云。一切諸法。悉皆空寂。無生無滅。無大無

小。無漏無為。如是思惟。不生喜樂。即共般若。

今悲

智雙運。理事齊觀。故其所發。即是不共。為甚深般

若。悲濟九類。而無所度。悲智相導。方為真實不共

般若。

△廣承云。共般若者。三乘同修。二乘之人。但

見於空。不見不空。鈍根菩薩。亦然。空。即偏真。是故

為淺。不共般若者。別圓菩薩所修。菩薩之人。不見

但空。但見不空空。即中道法界。故名深也。菩薩久

巳入實。將說此經。示為儀式耳。

△泐注云。行者。修

行也。深般若者。實相般若。非初心淺智者。所觀也。】

「言時者。謂此菩薩。有時亦同二乘人。入空觀。故法華

曰。應以聲聞身得度者。即現聲聞身等。

今非彼時。故

云行深時也。」

【記云。般若時。貫五三。教。詮權實對淺論深。旨該多

義。清涼引理趣大般若一段經文。初云。爾時世尊

依一切無戲論法。說如來之相。為諸菩薩。宣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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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甚深理趣。輪字法門。謂一切法空。無自性故。一

切法無相。離眾相故。一切法無願。無所願求故。一

切法寂靜。永寂滅故。一切法無常。無常性故。一切

法無樂。非可樂故。一切法無我。不自在故。一切法

無淨。離淨相故。一切法不可得。推尋其相不可得

故等。鈔曰。此上顯性空理趣。有法不有。義當始教

空宗。次引經云。爾時世尊。復依一切住持藏法。如

來之相。為諸菩薩。宣說般若。一切有情。住遍滿甚

深理趣。勝藏法門。謂一切有情。皆如來藏。普賢菩

薩自體徧故。一切眾生。皆金剛藏。以金剛藏所灌

灑故。一切眾生。皆正法藏。一切皆依正語轉故。一

切眾生。皆妙業藏。一切事業加行依故。鈔曰。前。明

有法非有。後。明無法不無。非有非無。是中道理趣。

此則義通後三。實教理趣。今經實教。理當後義。故

云行深時也。

今於疏外。率愚。以助解。輙謂慧光三

昧。廣大甚深。窮法源底。當體難思。菩薩遊此。故云

行深。如理而證。照理究竟。當斯之時。乃曰甚深時

也。原夫經意。未必須俟揀顯。疏主循滎陽之請。順

譯人三乘宗旨。以大揀小。略顯一理耳。

△小鈔云。

諸宗抑般若。但為空教。恐謂菩薩空觀。亦同小乘

人空。疏主特為遮表。引法華以證成。正明菩薩此

觀。真空絕相。頓入華嚴法界。巳當八部般若無相

大乘之極致。故曰行深般若也。言時者。念劫圓融。

即是無時之時。亦兼破彼宗第二時。非真般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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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師料簡。疏主。狥請順譯。穿鑿師心。未敢聞命。

會要云。以別譯經中。是此菩薩告舍利子。說此法

門。故疏云。此菩薩有時亦同二乘人。入空觀故。以

同事攝化。現同類身。行同類行。如世尊引二乘機。

亦作無常等觀。等者。等取應以辟支佛身等。今非

彼時者。揀淺顯深。可知。】

「【經】照見五蘊皆空。

【疏】三。明觀行境。謂達見五蘊自性皆空。即二空理。深

慧所見也。」

【泐注云。照者。觀也。五蘊。色受想行識也。蘊者。積聚

也。空者。真空也。識。即心王。受。想。行。是心所也。色。獨

是色。餘四。皆心。

△記云。清涼曰。五蘊者。身心之異

名。行人。若不識身心真妄。何能懸契。不達真妄之

本。諸行徒施。是以菩薩。先入慧光大定。以離念之

明智。徹法之慧目。洞達五蘊自性。空無所起。當體

即如。然後。從三昧起。告鶖子曰。應如是學。故以達

五蘊空。為觀行境。然以深慧。觀蘊性空。對之起觀。

故名為境。若成般若。境即所行。清涼曰。如般若中。

雖有實相。為成智慧。所行境中。若能若所。皆是所

行。如諸菩薩行深般若。能觀所觀。皆所行矣。

△圭

山云。行境有二。一。是行家之境。唯行所到。非解境

故。二。行即是境。行分齊故。

△記云。清涼又曰。生死

之本。莫過人法二執。迷身心總相故。計人我為實

有。迷五蘊自相故。計法我為實有。智眼照知五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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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假名為人。一一諦觀。但見五蘊。求人我相。終

不可得。先觀色蘊。是觀身。了知堅則地。潤則水。煖

則火。動則風。觀餘四蘊。則是觀心。了知領納為受。

取相為想。造作為行。了別為識。依此身心。諦觀分

明。但見五蘊。求人我相。終不可得。名為人空。若觀

一一蘊。皆從緣生。都無自性。求總相不可得。則五

蘊皆空。名為法空。是以照五蘊。而二空理現。

△宗

鏡云。問。既以聖教正理比知。巳生勝解。欲入聖位。

緣何境界。親證修行。答。但了人法二空。即入此觀。

△佛海證云。照見。乃能觀之智。五蘊。乃所觀之境。

以一切眾生。色心常現前故。止觀。初觀陰境。意取

此也。大莊嚴法門經云。五陰體性。即是諸佛體性。

菩薩雖現五陰煩惱。不與五陰煩惱和合。體性無

染故。菩薩雖現五陰生死。教化眾生。知一切法。無

去來故○禪要經云。見自心性。名之曰照。

○智證

傳云。華嚴十萬偈。而十地品第六地。唯論十二緣

生者。三苦巳成之軀也。首楞嚴。披剝根境詳矣。而

其終。特言五蘊。亦三苦巳成之軀也。佛曰。吾之法

妙。不出眾生日用。使學者。於凡夫身實證耳。永嘉

曰。明識一念之中五陰者。謂歷歷分明。即是識陰。

領納在心。即是受陰。心緣此理。即是想陰。行用此

理。即是行陰。穢汙真性。即是色陰。此五陰者。舉體

即是一念。一念者。舉體全是五陰。歷歷見在一念

之中。無有主宰。即是人空慧。見如幻化。即是法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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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予。觀永嘉之談五蘊。如駭鷄犀杭。四面視之。其

形常正。益以證明般若經。照見五蘊皆空之旨。】

「【經】度一切苦厄。

【疏】四。明利益。謂證見真空。苦惱斯盡。常得遠離分段

變易二種生死。證菩提涅槃究竟樂果。故云度一切

苦厄也。」

【記云。一切苦厄。二死收盡。今見真空。度巳盡矣。清

涼曰。乘人空觀行。出分段生死。永處涅槃。乘二空

觀行。雙照人法二我。畢竟空無所有。則離諸怖畏。

度一切苦厄。出變易生死。名究竟解脫。

△晉水云。

菩提智果。覺法樂也。涅槃斷果。寂靜樂也。照而常

寂。心安如海。

△泐注云。苦厄者。五苦八苦。世間諸

苦也。菩薩照五蘊空寂。離生死海。復憫在迷眾生。

顛倒妄想。受諸苦惱。故說此般若法門。令其修習。

皆得解脫也。

△紫栢云。五蘊。為萬苦根株。千殃之

本。眾生未能空此。縈纏苦厄。如蠶作繭。於百沸湯

中。頭出頭沒。絲無斷日。菩薩既斷蘊絲。故得空色

兩融。智慧並運。若事若理。譬庖丁解牛。無物迎刃。

故得自在。

△會要云。證菩提下。即二轉依果。轉煩

惱為菩提。轉生死為涅槃也。究竟者。窮極義。無上

義。亦畢竟義。以二果超於因地。出過二乘。一得永

得故。對前苦厄。故曰樂果。酬因曰果。亦遂也。則行

華先敷。果道後遂耳。

△泐注云。上乃結集別序。下

段。是菩薩答舍利子所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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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來略標竟○自下第二。明廣陳實義分。於中有

五。一。拂外疑。二。顯法體。三。明所離。四。辨所得。五。結歎

勝能。初段。文有四釋。一。正釋小乘疑。二。兼釋菩薩疑。

三。便顯正義。四。就觀行釋。」

【文句云。第二節。詳言五蘊皆空。】

「【經】舍利子。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玄鏡云。色。是法相之首。五蘊之初。故諸經。凡欲

說空義。皆先約色。如大般若。從色巳上。種智巳還。

八十餘科。皆將色例也。會玄云。舉要而示。則六道

眾生。及十方諸佛菩薩。二乘人等。五蘊。十二處。十

八界也。

△圭山觀門注云。雖有空色二字。本意唯

歸於空。以色。是虗名虗相。無纖毫之體。故修此觀

者。意在此故。第三色空無閡門中。舉色為首。云空

現。舉空為首。不言色現。還云空不隱也。是故雖有

空色無礙。但真空觀。不言真空妄色觀。私謂。圭山

此義。是空觀要門。華嚴云。菩薩得如是十空三昧

門為首。百千空三味。皆悉現前。此杜順真空觀門。

相傳之宗旨也。故於唱經之初。特標此文。】

「【疏】初中言舍利子者。舉疑人也。」

【舍利。是鳥名。此翻為鶖鷺鳥。以其人母。聰悟迅疾。

如彼鳥眼。因立其名。是彼之子。連母為號。故曰鶖

子。是則母因鳥名。子連母號。】

「聰慧第一。標為上首。故對之釋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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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云。異譯經云。佛在鷲山。與大比丘眾。滿千百人。

今特告之。故曰上首。下科釋菩薩疑。不指疑人。即

鶖子也。鶖子等。皆是巳在三乘中。太一曰。舍利弗。

身在佛法中。當聰明位。又曰。其位在於熟悟頓教。

義通初教。又迴心聲聞。約本。則名聲聞。據現學法。

則名菩薩。

△按泐師云。聰慧第一。為眾請問。故菩

薩呼而告之。文句則云。佛呼舍利而告之也。】

「○一。正釋小乘疑者。彼疑云。我小乘有餘位中。見蘊

無人。亦云法空。與此何別。今釋云。汝宗蘊中無人。名

蘊空。非蘊自空。是則蘊異於空。今明諸蘊自性本空。

而不同彼。故云色不異空等。又疑云。我小乘中。入無

餘位。身智俱盡。亦空無色等。與此何別。釋云。汝宗即

色非空。滅色方空。今則不爾。色即是空。非色滅空。故

不同彼。以二乘疑。不出此二。故就釋之。」

【記云。初。舉疑。彼聞大乘說法空理。而生此疑。有餘

者。太一云。有餘身智故。(會要云。謂二乘無學。巳斷

三界九地見思二惑。餘有苦依身在故。)見蘊無人

者。蘊中無我。顯人空故。彼正疑與大乘法空無別。

今釋之曰。床上無人。床固非無。蘊中無人。蘊豈空

耶。今明下。以經遣也。

△會要云。由修我空。推求蘊

中。實無主宰。故云空也。如云舍空。見舍中無人主。

舍非空也。非蘊自空者。二乘計諸法從緣生。故為

實有。未達從緣故空之理。故色等諸蘊。與空兩異。

以諸蘊由緣而生。蘊性自無。豈同汝宗。蘊中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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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法空乎。

△記云。無餘者。太一曰。無餘身智故。同

數滅無為為體。此位身智俱盡。無色心等蘊。故今

釋之曰。汝小乘㭊色觀。色盡方空。大乘體色觀。色

即是空。非滅色明空。如始教說。今則下。以經遣也。

△玄鏡云。滅色明空。謂如穿井。除土出空。要須滅

色。今正揀此。故中論云。先有而後無。是即為斷滅。

然外道二乘。皆有斷滅。外道斷滅。歸於大虗。二乘

斷滅。歸於涅槃。故肇公云。大幻莫若於有身。故滅

身以歸無。勞勤莫先於有智。故絕智以淪虗。又云。

智為雜毒。形為桎梏。故灰身滅智。撥喪無餘。若謂

入滅。同於太虗。全同外道。故楞伽云。若心體滅。不

異外道斷見戲論。故今文云。不即斷空。

△會要云。

云以二乘等者。以此部兼被小故。天台云。般若名

帶。帶小說大故。】

「○二。兼釋菩薩疑者。依寶性論云。空亂意菩薩。有三

種疑。一。疑空異色。取色外空。今明色不異空。以斷彼

疑。二。疑空滅色。取斷滅空。今明色即是空。非色滅空。

以斷彼疑。三。疑空是物。取空為有。今明空即是色。不

可以空取空。以斷彼疑。三疑既盡。真空自顯也。」

【清涼疏云。三種空者。地前空亂意菩薩。有三種疑。

一。疑空滅色。取斷滅空。此失空如來藏。即損減也。

二。疑空異色。取色外空。三。疑空是物。取空為有。鈔

云。寶性論第四。若散亂心。失空眾生者。謂初發心

菩薩。離空如來藏義。以失變壞物修行者。名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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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脫門。此名何義。初發心菩薩。起如是心。實有法

可滅。後時得涅槃。如是菩薩。失空如來藏修行。又

有人。以空為有物。我應得空。又生如是心。離色等

法。別更有空。我應修行。彼人不知空。然般若經中

四句。正遣此三空疑。一。疑空滅色。故以色即是空

遣之。二。疑空異色。故以色不異空。空不異色遣之。

三。疑空是物。今明空即是色。故非別有空也。

△會

要云。論說有四種人。不識如來藏。如生盲人。一。凡

夫。二。聲聞。三。緣覺。四。初心菩薩也。初心者。意在十

信位中。下云。散亂心無定力故。亂意菩薩者。彼云。

散亂心失空菩薩。謂初心散亂。失空如來藏。疏一

疑。即彼論第三義。二疑。即彼論第一義。三疑。即彼

論第二義。

△小鈔云。准法界真空觀門云。言真空

者。非斷滅空。非離色空。即有明空。亦無空相。故言

真空。四門十句。不離三義。清涼玄鏡。初二門八句。

以法揀情。重重委釋。總結三門。則曰。既揀三種不

正之空。故第四句。說真空也。賢首此疏。以二門八

句。束歸於遣空亂意之三疑。遣初疑。即觀文非離

色空也。遣次疑。即觀文非斷滅空也。遣後疑。即觀

文即有明空。亦無空相也。空有斷滅。三相俱空。即。

離。形。顯。不揀自破。此中色即是空。是第一會色歸

空門。空即是色。是第二明空即色門。色不異空。空

不異色。是第三空色無礙門。故結成曰。三疑既盡。

真空自顯。清涼亦云。離此三過。方曰真空清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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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良以入初觀人。揀顯多文。恐煩觀智。故柬歸三

門。使學者可得其門而入也。

言三疑既盡者。并蕩

盡小乘計執之餘疑。如奔流逕刃。一盡都盡。無別

有疑可盡也。言真空自顯者。巳洞開行人逈絕之

後觀。如初日照山。一顯都顯。無別有真可顯也。下

科既云。便顯正義。便顯之言。躡上釋疑而來。所謂

遮照同時也。會師於此。重煩料揀。謂滎陽熟聞譯

旨。疏主曲狥初機。後順本宗。方為正釋。斯則又多

乎哉。君子闕如者矣。

別在緣起。智者請詳。

△按玄

鏡。引十地經云。有。不二。不盡。此一句經。揀三亂意

空。以有。揀斷滅空。以不二。揀異色明空。以不盡。揀

空為有。不謂有體盡滅。清涼鈔引論云。云何取此

自性空。有。不二。不盡。如是取。此句。顯離三種空攝。

一。離謗攝。二。離異攝。三。離盡滅攝。云有者。即初離

謗攝。不謂斷滅。如兔角故。言不二者。即離異攝。不

謂異此空智。更有異空。言不盡者。離盡滅攝。不謂

有彼此自體。彼此轉滅故。今疏中。一。疑空異色。即

二離異攝。二。疑空滅色。即一離謗攝。三。疑空是物。

正取三離滅盡攝。賢首列三疑。以順經文。故與論

文不次。又清涼別解云。謂空不礙於色。明空非色

外。遣第一疑。謂無定實色。舉體即空。非斷滅故。遣

第二疑。謂空尚無色。豈有體耶。況色中無空。空定。

無體。以空中無色。遣第三疑。此文次第如疏。而第

三明空中無色。則兼攝第四泯絕門。皆發明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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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如之妙。不嫌於互異也。】

「○三。便顯正義者。但色空相望。有其三義。」

【記云。經說色空相即。互無異者。良由具此三義故。

清涼曰。緣起之事。與性空之理。二互相望。有乎三

義。由此三義。成於理事無礙。

△清涼疏云。離此三

空。即見自性本空。空如來藏。鈔云。論先列三病。即

返問辨非。後列三名治之。即順問彰是。

論云。自體

空者。可如是取。如兔角耶。不也。可如是取。異此空

智。更有異空耶。不也。可如是取。有彼此自體。彼此

轉滅耶。不也。此返問彰非也。經云。有不二不盡。上

論先舉所揀。以經對治。即順問彰是也。初離謗攝

者。即取三空亂意中。第一亂意。會同經文。下之二

攝。例此可知。第三攝有二釋。疏言此明非滅有體

之智。成有體之空者。由論云。彼此自體故。以空為

此。智為彼。既離盡滅。故非滅有體之智等。疏言亦

非空有物。可轉滅者。即第三釋。前釋雙就智空上。

論盡滅。

今就空上論盡滅。正順上第三。謂空為有

謗。不要約智論有也。離此三空下。結成正義。初二。

是有。後義。非有。自互相違。何成正義。故說正義。智

相是有。智性說空。今此智空。由有三德。離上三謗。

由空義故。與智非一。由前二義。與智非異。非一非

異。是中道故。故此真空。是智之體。體相無二。為智

之相。是同相也。同相。即是空如來藏。空如來藏。即

性淨涅槃。其體一耳。

△小鈔云。觀文云。三疑既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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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空自顯。清涼云。離此三空。即見自性本空。空如

來藏。良以初亂意菩薩。以不了知空如來藏。執三

種空。此論所列之三病也。明色空相即三義。遣三

種疑。此對治之方也。上之三疑。所治之病也。下之

三義。能治之方也。清涼鈔曰。上論先舉所揀。以經

對治。今疏。乃分其能治所治。兼經對釋。於義易了。

賢首於是中。開拂疑顯義二科。其章門一也。會師

結彈。謂於大乘中。顛倒推求。及起疑惑等。實非疏

主。及經宗旨。既不知列病遣疑。對治應有次第。又

不知離空見性。遮顯本自同時。明背疏文。兼違觀

義。未知何取。造此曲說。蒙。是以力辨之。

△會要云。

詳下釋意。以色屬事。則該通依他徧計之事。以空

為理。即真空實相之理。理事交徹。故云不異。及㸦

即也。此三如是次第者。由初相害。空色兩分。然後

依此以辨無閡。由真空幻色。兩無閡故。所以全體

相作也。】

「一。相違義。下文云。空中無色等。以空害色故。准此。應

云。色中無空。以色違空故。若以互存。必互亡故。」

【會要云。初空中無色者。謂色舉體渾是盡色之空。

故空現而色亡。諸法皆然。故云等也。觀文。真理奪

事。及真理非事。皆此義也。以空下。出所以。事虗而

理實。故如水奪波。波相自盡。準此等者。以空例色。

謂空舉體渾是盡空之色。故色存而空隱。觀文。事

能隱理。及事法非理。皆此義也。以色下。出所以。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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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下。謂存空。則色亡。存色。則空泯也。然相違義。約

空色非一義說也。

△小鈔云。此疏中釋成空色三

義。印前顯後之文也。是中具含第二觀門。統收五

對之義。觀文。疏義。淺深碩異。今鈔依文列敘。而結

文。則統論焉。

○今初。一。相違義者。依觀文。即真空

觀。初一二門。雙揀色空之文。彼初文云。三。色不即

空。以即空故。何以故。以空中無色。故不即空。會色

無體。故即是空。次文云。前約空中無色揀。此正反

前。應云色中無空故。空中無色。有理有文。色中無

空。文理俱絕。圭山注云。有理者。真空絕相故。水中

現火相時。水中必無故。有文者。經云是故空中無

色無眼界等。此文正雙揀空色。而空中無色。即攝

泯絕無寄第四門也。清涼疏鈔。結釋三空義云。三。

相違義。以體非有。故無可盡。安謂空為有耶。即三

離異滅釋。貼釋上文。明空即是色。遣第三疑空是

物疑也。若據玄鏡則云。色空相望。總有三義。一。相

成義。二。無礙義。三。相害義。廣如第二理事無礙觀

中。今文含有三。連珠記。清涼循文委釋。辭句全同

略疏。末文云。即理事無礙中。五六九十四門。記主

遂以理事十門。貼釋色空。無復二門次第。此觀疏

諸文。淺深之大凡也。下之二義。例此可知。

○清涼

云。真空必盡幻有。以若不盡幻有。非真空故。是相

害義。以事攬理成。遂令事相無不皆盡。唯一真理。

平等顯現。以離真理外。無有少事可得故。如水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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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波無不盡。般若中。是故空中無色等。】

「二。不相閡義。謂以色是幻色。必不閡空。以空是真空。

必不妨幻色。若閡於色。即是斷空。非真空故。若閡於

空。即是實色。非幻色故。」

【會要云。色不礙空。亦色不異空也。以色等緣生。相

即假有。性即真空。故名幻色。幻色本虗。豈礙空耶。

空不礙色。亦空不異色。謂真空與幻色。不相妨礙

故。若礙下。對揀。初。揀斷空。謂滅色所顯。如穿井見

空。若礙於空下。揀實色。然色等諸法。本非真實。由

情不了依他性空。依名取著。謂為實相。由此色空

相礙。今了色等幻妄。從緣無性。當體無非真空。故

不相礙也。此揀。如法界觀初門廣示。

○小鈔云。觀

文云。第三色空無礙觀者。謂色舉體是真空故。色

不盡而空現。空舉體不異色故。空即色而空不隱。

故無障無閡。為一味法。圭山云。先標無閡所以。下

出無閡之相。謂若色是實色。即閡於空。空是斷空。

即閡於色。今既色是幻色。故不閡空。空是真空。故

不閡色也。會玄云。空色無礙觀。即般若云。色不異

空。空不異色。此皆用初觀。第三門釋成也。清涼鈔

云。二不相礙義。是故不異。異則有礙於空。定性有

故。空礙於有。定性無故。既不相閡。故非色外別更

有空。故離異攝。此依第二離異攝。遣上文疑空異

色疑也。若據玄鏡。即云第三色空無礙觀。正明無

礙義。二無閡義。即具足理事無礙十門也。

○清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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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真空必成幻有。以若礙幻有。非真空故。是相作

義。及無礙義。謂事無別體。要因真理而得成立。以

諸緣起。皆無自性。由無性理。事得成故。如波攬水

而成立故。亦是依如來藏。得有諸法故。幻有必不

礙真空。以幻有必自盡。令真空徹現故。是不相礙

義。亦相作義。謂由事攬理故。則事虗而理實。以事

虗故。全事之理。挺然露現。如由波相虗。令水露現。】

「三。明相作義。謂若此幻色。舉體非空。不成幻色。是故

由色即空。方得有色。故大品云。若諸法不空。即無道

無果等。中論云。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真空亦爾。

准上應知。」

【會要云。三。相作義等者。望下各用。故云直釋。若此

下。反顯。舉。徧也。謂色心等法。渾體即是真空。方得

成色等。是幻色也。由色下。順明。由色即空故。方得

成幻色也。此乃體色即空。知色是幻。大品下。引證。

道。即萬行。意云諸法若實。則凡聖迷悟。不可移易。

以無實故。所以捨迷就悟。背凡向聖。趨道證果也。

中論大同。此則依法顯空也。真空亦爾者。例空作

色也。將上幻色字。改真空字即了。又色若非空。凡

夫徧計。空若非色。小乘斷見。今幻色真空相作。始

為大乘正理也。

○小鈔云。觀云。初一。色不即空。以

即空故。何以故。色不即斷空。故不是空也。以色舉

體是真空也。故云以即空故。良由即是真空。故非

斷空也。是故言由是空。故不是空也。第二明空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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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觀。但翻云。斷空不即色。以真空必不異色故。上

以空望於色。而成相作。色望於空。作義亦然。故曰

真空亦爾也。清涼鈔云。一。相作義故。離初謗攝。謂

若無智。則無有空。若無真空。智不成立故。若諸性

不空。即無道無果。故中論云。以有空義故。一切法

得成。故論經云有。能離謗攝。既空能成有。豈待滅

智。方說空耶。此依論經有字。第一離謗攝。遣上文

疑空滅色疑也。若據玄鏡。即云前二相即。亦相成

義。第三色空無礙。正明無礙。今第四觀。即相害義。

相害。相泯故。雖有此三。意俱顯於真觀耳。清涼云。

真空必盡幻有。是相害義。即真理奪事門。真空必

成幻有。是相作義。及無礙義。即依理成事門。幻有

必覆真空。是相違義。亦事能隱理門。幻有必不礙

真空。是不相礙義。及相作義。亦事能顯理門。此則

三門五對。全彰無礙。所謂圓通無寄。為一味法也。

△今按觀文。第二事理無礙觀中。通標十門。即別

束十門。以成八字。八義之中。束為五對。五對之中。

又束為三義。十門開合。為入理事法界之詮門。今

略疏釋成空色。標列相害。不相閡。相作。三門。即取

五對中所收之三。葢巳束而又束矣。初。相害門。顯

空中無色。色中無空。於三空門。遣空滅色疑。為離

異滅攝。於本觀。即攝第四泯絕無寄。相害相泯義。

於理事無礙觀。即攝五六九十四門。亦互存互亡

義也。二。不相閡門。顯色不異空。空不異色。於三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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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遣空異色疑。為離異攝。於本觀。則正明色空無

礙。雙揀雙顯義。於理事無礙觀。則正明二門無礙。

而初二門中。鎔融理事。正通顯無閡之體相也。三。

相作門。顯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於三空門。遣空滅

色疑。為離謗攝。於本觀。剋指會色歸空。明空即色。

於理事無礙觀。則真空初二門。皆是相成相作。即

具含理事三四二門也。然而法界鈎鎻。巳通攝理

事十門。疏義鋪舒。終不出真空一觀。其故何哉。良

以炬火重關。門無廣陿。崇臺祕鑰。樞有淺深。約此

三義為門。以生觀智。空色同如。行起解絕。真空絕

相。理極於斯。若夫理事十門。真空三義。後先映望。

理具文含。賢首於此文。但指空色。不標理事。於次

文。但略標存泯四義。不配列理事十門。所謂不以

第三色空無礙。濫於第三事理無礙觀者。良以章

門觀網。不容錯互故也。夜摩偈讚疏云。若約相成。

二門峙立。若約相奪。二相寂然。雙照此二。非即非

離。若說一者。離之令異。若云異者。合之令同。善須

得意。勿滯於言。清涼明五對。收歸不即不離。前四。

明事理不離。後一。明事理不即。此中三義。終始鎔

融。理正如此。】

「○是故真空。通有四義。」

【會要本云。二。空色各開四義。真空望色。通有四義。

以空望色四義中。則空為自。色為他。

△記云。是故。

躡上之辭。由上三義無礙。故令真空妙色。各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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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而成空色圓通。當知此經所詮。即色之空。即空

之色。各具四門三義。雙存雙泯。逆順隱顯。具德自

在。無濫始教空宗。所詮真諦之空也。

△會玄記。約

理望事。即真空四義。理望於事。以理為巳。以事為

他。約事望理。即妙有四義。事望於理。以事為巳。以

理為他。】

「一。廢巳成他義。以空即是色故。即色現空隱也。」

【會要云。初句標。以空下。釋。由空即色。故唯色非空

也。空體真故。但可云隱。不可云盡。如經眾生現。而

法身不現等。】

「二。泯巳顯他義。以色是空故。即色盡空顯也。」

【幻色本虗。故可言泯。泯猶盡也。故云色盡。由色即

空。故唯空非色也。】

「三。自他俱存義。以隱顯無二。是真空故。謂色不異空

為幻色。色存也。空不異色名真空。空顯也。以互不相

閡。二俱存也。」

【隱。即初門。顯。即二門。今第三門。空色兩存也。疏即

舉經以釋。】

「四。自他俱泯義。以本體相即。全奪兩亡。絕二邊故。」

【何以俱泯耶。由二相即。互形奪故。何者。由色即空

而色亡。非有邊也。空即色而空隱。非空邊也。此四

句。通釋經中色空即異四句。初二門。單用相即二

句。以明廢泯。第三。用不異二句。以顯俱存。第四。雙

用相即二句。以彰兩亡。

△玄談云。真空四義。一。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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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成他義。即依理成事門。二。泯巳顯他義。即真理

奪事門。三。自他俱存義。即真理非事門。四。自他俱

泯義。即真理即事門。由其相即。故得互泯。又由初

及三。即事徧於理門。以自存故。舉體成他。故徧他

也。

△會玄云。理既廢巳同他。事對誰立。故亦泯也。】

「色望於空。亦有四義。一。顯他自盡。二。自顯隱他。三。俱

存。四。俱泯。並准前思之。」

【會要云。四義中。色為自。空為他。初二。二句。㸦顯㸦

隱。隱自者。謂色相元虗。見色唯㸦。故云隱也。如見

波是水。覩器渾金。隱他者。謂色相宛然。事能隱理

也。準前等者。但色空㸦舉為異。可例前說。亦以初

二及四。釋經中色空二即。初二門。單用二句。以明

隱顯。第四。齊用二句。以釋雙亡。第三。用不異二句。

以辯俱存。意易可了。故云思之。問。前空望於色中

第一句。何異色望於空第二句。以廢巳隱他。皆真

空故。成他顯自。皆幻色故。色望於空中第一句。何

異空望於色中第一句。以隱自泯他。皆幻色故。顯

他顯巳。皆真空故。俱空色互先。成此四義。亦何太

殊。俱存俱泯。尤一貫之。答曰。深有所以。謂初四義

中。雖成他泯他。即是色望於空中。顯自隱自。仍屬

空望色。後四義中。雖隱自顯自。即是前門泯他成

他。仍屬色望空。俱存俱泯。體義似同。亦所望異故。

故前後四句。各有由致。理非重併。釋經四句。意義

方周。

△玄談云。妙有四義。一。顯他自盡義。即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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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理門。二。自顯隱他。即事能隱理門。三。自他俱存

義。即事法非理門。四。自他俱泯義。即事法即理門。

又由初及三。即事遍於理門。以自存故。而能顯他。

故徧他耳。】

「△是則幻色存亡無閡。真空隱顯自在。合為一味。圓

通無寄。是其法也。」

【玄鏡云。故約幻有存亡無閡。真空隱顯自在。故逆

順自在。無障無礙。

△清涼云。存亡隱顯。於中二意。

一者結上。空中無色。亡也。不礙色故。存也。舉體即

空。非斷空故。兼存亡也。存亡約色。隱顯約空。空理

真常。不可言亡。而色存。則空隱。色亡。則空顯。此唯

約會色歸空以說。若兼第二不礙現色。是明空即

色觀。論存亡隱顯者。色即是空。則色亡空顯。空即

是色。則空隱色存。然。皆即亡即存。即隱即顯。故云

自在。即總結第三空色無礙觀。其泯絕無寄。在下

釋文。

△又云。相違是存。相害是泯。然。存上有不存

之義。泯上有不泯之義。若唯泯。無不泯。則色空俱

亡。無可相即。以不全泯故。雖相即而色空歷然。若

唯存。無不存。則色空各有定性。不得相即。由有存

不存故。雖歷然而得相即。以體虗故。

△記云。是則

者。承前之語。由色。有顯他自盡等。不思議玄奧之

德。故能或存或亡。無有障礙。具德之空。或隱或顯。

逆順自在故。即幻有之真空。即真空之幻有。圓妙

融通。無有異相。故曰合為一味。圓通無寄。是所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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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法。故經云色不異空。空不異色等也。若依此釋

斯經分齊。正當圓中同教。於中若唯取雙存。義當

終教。唯取俱泯。則當頓教。若欲屬當經文。如前所

引玄鏡二義。亦當終頓。疏主合五教後三。判為一

實。其宗旨全具於此。

△會要云。色中四句。不出存

亡。初二句。㸦即以顯存亡。第三。㸦不相異。唯存非

亡。第四。相即㸦奪。唯亡非存。無礙者。謂存不礙亡。

亡不礙存。正存即亡。正亡即存。真空四句。不出隱

顯。謂初門。廢巳顯他。次門。泯他顯巳。第三。㸦不相

異。唯顯非隱。第四俱泯。唯隱非顯。自在者。欲顯即

顯。欲隱即隱。法無留礙。故云自在。幻色生滅。可言

存亡。真空體實。俱云隱顯。若色則存亡一致。若空

則隱顯無殊。若色空相望。則二㸦相即。二㸦不異

皆一味也。然。色云無礙。空云自在。但㸦變文耳。存

亡。亦可云自在。隱顯。亦可云無礙。此則圓通無寄

也。】

「○四。就觀行釋者。有三。」

【會要云。前解諸義。就色空法上。以明玄妙。未會心

觀。故今云爾。前即解也。此即行也。】

「一。觀色即空。以成止行。觀空即色。以成觀行。空色無

二。一念頓現。即止觀俱行。方為究竟。」

【還原觀云。起信云。若修止者。對治凡夫。住著世間。

能捨二乘怯弱之見。若修觀者。對治二乘。不起大

悲狹劣之見。遠離凡夫不修善根。止觀兩門。共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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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助。不相捨離。若不修止觀。無由得入菩提之路。

依此義故。要修止觀。起六觀者。依前五門。即觀之

止。而起即止之觀。理事無礙。法如是故。定慧雙融。

離分齊故。

△記云。觀色即空。色是外塵。觀之即空。

論謂止一切境界相。即經第三句。觀空即色。論謂

分別因緣生滅相。即經第四句也。空色無二。即二

不異句也。

△會要云。空色無二者。止觀齊修也。以

二句相望。同時㸦即。成此俱修也。一念頓現等者。

謂一念齊照。空色兩融。即止。而觀照歷然。正觀。而

寂然無相。現非前後。故云頓也。止觀等運。定慧均

融。自能流入薩婆若海。故云究竟。】

「△二。見色即空。成大智而不住生死。見空即色。成大

悲而不住涅槃。以色空境不二。悲智念不殊。成無住

處行。」

【記云。論曰。觀一切法。自性無生。離於妄見。不住生

死。智也。觀一切法。因緣和合。業果不失。起於大悲。

修諸福德。攝化眾生。不住涅槃。悲也。色空下。二不

異句。即悲之智。觀彼即生之空。即智之悲。以化即

空之生。隨順法性。不住二邊。故云成無住處行。

清涼云。即智之悲。故樂住生死。即悲之智。遠離輪

迴。有悲無智。即墮愛見。有智無悲。即滯二乘。無智。

不能觀空。無悲。不能起行。大智自利。導凡。大悲利

他。樂小。此二相導。成無住道。】

「△三。智者大師。依纓絡經。立一心三觀義。一。從假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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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觀。謂色即是空故。二。從空入假觀。謂空即是色故。

三。空假平等觀。謂色空無異故。」

【記云。天台云。有次第三觀。一心中三觀。從假入空

觀。亦名二諦觀。從空入假觀。亦名平等觀。二空觀

為方便。得入第一義諦觀。此名出纓絡經。一心三

觀者。出釋論云。三智實在一心中得。只一觀而三

觀。觀於一諦而三諦。故名一心三觀。乃至此觀成

時。證一心三智。準此。即三觀之名。本出瓔珞。論以

一心融之。名一心三觀。論本於經。人承於論。故曰

依纓絡經。文中初觀。會色歸空。次觀。明空即色。後。

即空色無礙。泯絕無寄。中道第一義諦觀也。清涼

云。空如不二為真空。不壞假名。即為假觀。合上空

假。為中道故。又玄鏡云。若約三觀就心經者。色不

異空。明俗不異真。空不異色。明真不異俗。色空相

即。明是中道。即上四句。為空假中之三觀也。二祖

配經不同。則知經意融通。無定法耳。

△疏鈔引台

教云。言從假入空者。謂觀因緣假有之法。皆是空

寂。云何知空。若云色者。唯五根五境。及無表。此十

一色。合成色蘊。故色蘊空。又於此中。一一推徵。謂

一眼色。從八微生。假合成色。㭊至極微。都無實色。

故曰色空。此藏教也。若云因緣所生。而無自性。舉

體即空。不須㭊破。故淨名云。色性自空。無色滅空。

體達此色。有染即空。故云體法明空。有通教起也。

言從空入假者。即三觀迤邐。故成別教。謂先觀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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諦。本來空寂。出觀入俗。涉有化生。淨佛國土等。故

云從空入假。由入俗故。又多流散。次觀中道。動寂

無二。遠離空有動寂二邊。三觀不在一時。故名別

教。言三觀一心中得。有圓教起者。即空即假即中。

雖三而一。雖一而三。三種皆空者。言思道斷故。三

種皆假者。但有名字故。三種皆中者。即是實相故。

但以空為名。即具假中。悟空即悟假中。餘亦如是。

△小鈔云。此中依台教安立三觀。謂空假中三觀。

即色空無異等三句。賢首。清涼。配文不一。皆是真

空觀中。觀網交羅。故玄鏡云。雖有三觀。意明三觀

融通。為真空耳。近師。有專依一心三觀。委釋全經

者。此亦認賢首之一漚者也。

○上來初段四釋科

竟。次下。重列別釋色空等四句諸文。

○淨名經。喜

見菩薩云。色。色空為二。色即是空。非色滅空。(肇論

引云。非色敗空)色性自空。如是受想行識。識空為

二。非識滅空。識性自空。於其中而通達者。是為入

不二法門。肇曰。色即是空。不待色滅。然後為空。是

以見色異於空者。則二於法相也。

○肇論曰。經云。

(大品習應品文)色不異空。色不異色。色即是空。空

即是色。若如來旨。觀色空時。應一心見色。一心見

空。(空色殊照。故各一心)若一心見色。則唯色非空。

若一心見空。則唯空非色。然則空色兩陳。莫定其

本也。(真空幻色。本自不二。今既各說。故失不二之

本也)是以經云。非色者。(牒上即色明空義)誠以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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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於色。(經說真空。即幻色故。)不非色於非色。(上非

色。是真空。下非色。是斷空。不說真空。是離色。滅色故)

若非色。(空也)於非色。(離色滅色)太虗則非色。(牒上

非理也。若離色。唯太虗離色耳)非色何所明。(出過

也。斷滅之空。無知無用。非修非證。何必辨明)若以

非色(真也)於色。(幻也)即非色不異色。非色不異色。

色即為非色。(色空不二。為經正義。經文初句。簡實

也。次句。簡斷空。後二句。一念雙簡。得智用者。則事不

異理。理不異事。事理互融。空有雙照矣)。

○肇公寶

藏論曰。夫以相為無相者。即相而無相也。故經云

色即是空。非色滅空。譬如水流。風擊成泡。即泡是

水。非泡滅水。夫。以無相為相者。即無相而相也。故

云空即是色。色無盡也。譬如壞泡為水。水即泡也。

非水離泡。夫。愛有相。畏無相者。不知有相即無相

也。愛無相。畏有相者。不知無相即是相也。是故無

相。及有相。一切悉在其中矣。

○宗鏡云。法界觀真

空門。一。色即是空者。以色舉體全是真空。不是即

于此斷空也。以即真空故。謂即於心體離念之真

空也。以色等本是真如一心。與生滅和合。名阿棃

耶識等。而為能變。變起根身器界。即是此中。所明

色等諸法。故今推之。都無其體。故舉體歸於真心

之空。不合歸於斷滅之空。以本非斷空之所變故。

斷空。則是虗豁斷滅。無知無用。不能現於萬法。如

鏡外之空。非同鏡內之空。色相宛然。求不可得。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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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空。又凡是色法。必不異真空。以諸色相。必無性

故。是故色即是空。既非滅色取空。離色求空。又不

即形顯色相之空。又不離形顯無體之空。故即真

空若不即色相。即無遍計所執。不離無體。即是依

他緣起。緣起無性之真理。即是圓成。二。明空即色

者。真空必不異色。故云空即是色。何以故。凡是真

空。必不異色。以是法無我理。非斷滅故。是故空即

是色。若離事求空理。即成斷滅。今即事明無我無

性。真空之理。離事何有理乎。以真如不守自性。隨

緣成諸事法。則舉空全色。舉理全事。又真如正隨

緣時。不失自性。則舉色全空。舉事全理。三。空色無

礙者。謂色舉體。全是盡色之空。故。色盡而空現。空

舉體不異。全盡空之色。即空即色而空不隱。是故

看色。無不見空。觀空。無非見色。無障無礙。為一味

法。如舉眾波全是一水。舉一水全是眾波。波水不

礙同時。而水體挺然全露。如即空即色。而空不隱。

△又云。觀色一法。小乘。見是實色。不說性空。初教

見此色從緣所成。必無自性。即空無所有。如波歸

水。終教。見色空無礙。以真空不守自性。隨緣成色。

即是幻色全賴空成。即此賴空之色。虗相無體。恒

自性盡而空現。是故色即空而常泯。空即色而常

存。要由自盡之色。方是空色。成色之空。乃是真空。

舉體互融。無有障閡。如水入波。

△泐注云。色即四

大幻色。空乃般若真空。眾生由迷真空。而受幻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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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水之成氷也。菩薩修般若觀慧。照了幻色即是

真空。其猶融氷為水。然色之與空。其體無殊。故曰

色不異空。空不異色。如氷不異水。水不異氷。色即

是空。空即是色。如氷即是水。水即是氷。此乃一經

之要。般若之心也。

△文句云。色不異空者。明色乃

幻化所為。必不礙空。若礙於空。即是實色。非幻化

矣。

空不異色者。則空乃一真顯露。必不妨色。若礙

於空。即是斷空。非真空矣。此言色空不相礙也。

即是空者。明非色滅空也。空即是色者。明不可以

空取于空也。此言色空無二也。真空。如大圓鏡。應

物現形。而鏡中初無其物。故曰真空未嘗不有。即

有以辨於空。幻色。如泡影電雲。當其出現。何嘗無

像。一剎那頃。變滅歸空。故曰幻有未始不空。即空

以明於有。受想行識等。具云受不異空。空不異受。

受即是空。空即是受等。此文。是結例諸法也。

○小

鈔云。約觀門言之。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是初二會

色歸空。明空即色二門。

色不異空。空不異色。乃第

三空色無閡門。則觀門有次第也。

約觀理言之。凡

是色法。必不異空。是故色即是空。凡是真空。必不

異色。是故空即是色。則觀理無歷別也。若約消文

言之。應云。云何色即是空。以色不異空故。云何空

即是色。以空不異色故。今經文四句。不依次者。意

明真空圓觀。同時頓起之義耳。永明宗鏡。合清涼

圭山之說。委釋觀文。最為詳密。今師則曰。既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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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巳是相即。重言即是。以示絕待。拘文滯義。講習

相仍。一則倒置觀門。標深為淺。二則測量觀理。揀

圓成別。夫。言即是之深於不異者。此今人制科習

氣。推解深經。斯以摶黍博金錢耳。能龍不免。矧餘

人乎。

△一切法體。不出有無。清涼有其三義。一者。

謂世俗幻有之相。相本自空。勝義真空之理。理常

自有。此約當體以明。即今經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也。二。謂有。是空有非常有。斯有未甞不空。空。是有

空。非斷空。則空何嘗不有。此明即有是空。即空是

有。二諦交徹成一。即今經色不異空。空不異色也。

三。謂空有。有空。體一名殊。名殊。故真俗互乖。迢然

不雜。體一。故空有相順。冥然不二。一與不一。不即

不離。鎔融無礙。此則色空相即。空色不異。巳具足

泯絕無寄。真空絕相之玄旨。以觀門自有次第。義

不頓彰。至後門。而方顯。故仁王般若經云。於諦常

自二。於解常自一。通達此無二。真入第一義。菩薩

智契其源。所以逈絕無寄。而善修安立也。】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略疏小鈔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