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心經略疏小鈔
般若心經略疏小鈔
常寂滅相。故名為空。不二不異。離虗偽顛倒。常樂
我淨。即空假中。故名實相。經云。觀一切法空如實
相。即此意也。】
「中邊論云。無二有此無。是二名空相。言無二者。無能
取所取有。言有此無者。有能取所取無。是二不二。名
為空相。」
【記云。探玄云。一。遣妄。二。順真。又初。會性本無。二實
相不滅。又前了其不有。後證其不無。故云無二有
此無。是二名空相也。清涼曰。無妄法之有。有妄法
之無。然有無有二。一。定性有無。二真空妙有。無妄
法之有。則無定性之有。非斷無矣。有妄法之無。是
真空之無。便為妙有。是故若舉妄取真。則妄有真
空。如三論說。若空有對辨。則妄空真有。如涅槃明。
無能取所取有者。則無妄法之有也。有能取所取
無者。則有妄法之無也。故曰。遂令緣起之相。相無
不盡。無性之理。理無不現。
△會要云。中邊論。彌勒
菩薩所說。疏中隨釋。即世親長行。若順彼宗。能所
二取之無。唯在徧計。性宗。及此宗。則依他分別。既
虗妄故。亦成空也。然賢首引此。正取空相為證耳。
二。即有無。不二者。以依他虗妄法中。立二有取。及
二無取。故知非定有二。定無二。此為空相也。】
「○二。別顯中。有三對六不。然。有三釋。一。就位釋。二。就
法釋。三。就觀行釋。
【經】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
【記云。經明六不。而中論云。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
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去。此明八不。清涼曰。欲
明不生不滅。含義無盡。略舉八不。然。不生等。佛法
之體。正教之要。義味無盡。釋有多門。略伸一兩。是
以賢首。清涼。約境行通別。以釋斯義。破法顯理。此
為最要。中論曰。不生不滅。巳總破一切法。又六八
十不。若約顯義無盡。則經論異出。不必更會。若言
展轉相因㸦成。由不來去。得非一異。由不生滅。得
不斷常。會亦無違。】
「【疏】初。就位釋者。一。不生不滅。在道前凡位。謂諸凡夫。
死此生彼。流轉長劫。是生滅位。真空離此。故云不生
不滅也。」
【記云。道前。謂見道前也。從外凡雜染眾生位說。論
曰。為本際無邊。煩惱藏所縛。從無始來。生死趣中。
生滅流轉。名眾生界。是生死位。第一義空。性非生
滅。故經。以不不之。疏言。真空離此等。
△會要云。道。
即一切因修之行。非屬無漏聖道。道前。即目十信
巳前。以信位。亦治業垢故。下引法界論。詺此為染
位故。凡夫。謂羣生也。十信巳前。教緣未值。不識修
行。惑業相因。果報流轉。無始及今。故云長劫。真空
等者。空為能離。生滅所離。如來藏中。無起滅故。問。
但云空相。寧非但空。答。若唯但空。空訖諸法。不辯
空相。既以不生等為相。即空後不空。中道無性之
理也。故云真空離此等。】
「二。不垢不淨者。在道中菩薩等位。謂諸菩薩。障染未
盡。淨行巳修。名垢淨位。真空離此。故云不垢不淨。」
【記云。道中者。見修二道。十地位中也。又以十地說
為見修。故云菩薩等位。此約能所。治障行以分淨
垢。疏主曰。巳斷障。故名淨。斷未盡。故名垢。又修起
淨德名淨。淨德未圓。猶帶障。故名垢。又異前位。故
名淨。異後位。故名垢。真空離此。故經不之。
△會要
云。淨行為治。對染名淨。則信位十善淨行。治十惡
染故。乃至金剛心位。覺生相無明之垢。故云垢淨
位也。】
「三。不增不減者。在道後佛果位中。生死惑障。昔未盡
而今盡。是減也。修生萬德。昔未圓而今圓。是增也。真
空離此。故云不增不減。」
【記云。道後者。究竟位也。今盡者。習氣亦盡也。今圓
者。福智圓滿。最極淨也。此皆染淨相翻。緣修若此。
性覺真空。不容有是。故總不之。首楞云。如何是中。
更容他物。
△會要云。生死惑障。即根本無明業相
也。此相微細。非地盡境界。唯佛智覺了。故云今盡。
起信云。根本業不相應染。依菩薩地盡。入如來地
能離故。修生等者。謂始覺修生功德。即微細相大。
起信云。真實識知義。常樂我淨義等。究竟始覺時。
方得圓滿。故曰今圓。】
「又佛性論中。立三種佛性。一。道前。名自性住佛性。二。
道中。名引出佛性。三。道後。名至得果佛性。佛性惟一
就位分三。今真空無異。亦就位分異。又法界無差別
論中。初。名染位。次。名染淨位。後。名純淨位。皆同此也。」
【記云。天親菩薩造佛性論。彼論第二卷。第三顯體
分。三因品云。佛體性有三種。三性所攝。義應知。三
種者。所謂三因。三種佛性。三因者。一應時因。二加
行因。三圓滿因。三種佛性者。應得因中。具有三性。
一。住自性性。二。引出性。三。至得性。清涼曰。住自性
性者。謂道前凡夫位。引出性者。從發心以上。窮有
學聖位。至得性者。無學聖位。疏主又曰。自性住佛
性者。雜染眾生位中。有垢真如。引出性。菩薩位。垢
淨真如。至得性。即無垢真如。真空等者。就前三位。
故有生等。性空覺明。無若干也。
△會要云。道前。名
自性住者。彼論云。一。自性住佛性者。謂道前凡夫
位。釋曰。謂正因佛性。處於染中。性恒不變故(真如
之理。自性常住無有改變。即是一切眾生。本有佛性)。
道中名引出佛性者。彼云。從發心巳上。窮有學
聖位。謂此位中。以有緣了二因。令性增長。而顯發
故(佛性雖具必假修習定慧之力。方能引發本有之
性)。道後名至得者。在無學聖位。以前二位中。雖得
而非至。果位得極。方名至也。故知道前。可名應得。
乘如實道。來成正覺時。乃至得也。今真空無異者。
以真空。與佛性。體一名殊耳。法界無差別論。堅慧
菩薩造。彼云。復次此菩薩心。無差別相故。不淨位
中。名眾生界。於染淨位。名為菩薩。寂靜位。名為如
來。亦大同也。】
「△二。就法釋者。謂此真空。雖即色等。然。色從緣起。真
空不生。色從緣謝。真空不滅。又隨流不染。出障非淨。
又障盡非減。德滿不增。此生滅等。是有為法相。翻此。
以顯真空之相。故言空相也。」
【玄鏡云。謂空若是物。則有生滅。若有盡滅。則有生
起。今法空相。不生不滅。豈有有耶。故云是諸法空
相。不生不滅等。
△記云。一者。珠現青黃。而珠不生。
青黃遽亡。而珠不滅。二者。如華華空。空不生華。華
去空澄。空不加淨。三者。德本不生。真空本有。湛然
不生。其何增耶。障本不滅。妄惑本空。滅無可滅。將
誰減耶。此生滅下。是會總。諸識熏習故。妄心分別
故。有色等生。是故皆為有也。真空離此。故翻破彼。
空顯相也。
△會要云。此中文含縱奪。此真空雖即
色等者。縱也。然色下。奪也。以色生時。緣會而起。空
非緣會。如何生耶。因緣離散。色從緣滅。空非緣離。
如何滅耶。故肇公云。如其真有。有則無滅。譬之空
華。依空生滅。空非生滅也。此生滅等者。結也。上之
三對。皆有為相。翻此三對。是真空相。略寄三對。顯
此空相。三對遮非。空境何相。莫因解了。住此相中。
故法界觀。真空絕相云。此語。亦不受也。
○次下。通
釋三對六不。
○大品云。佛言。舍利弗。是諸法空相。
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是空法。非過去。非
未來。非現在。是故空中。無色無眼耳。乃至無苦集
滅道。亦無智亦無得。無須陀洹。無須陀洹果。乃至
無辟支佛。無辟支佛果。無佛。亦無佛道。菩薩摩訶
薩。如是習應。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
○智論云。
若法不生不滅。如虗空。云何有垢有淨。譬如虗空。
萬歲雨不濕。火燒不著。煙亦不著。所以者何。本自
無生故。菩薩能如是觀。不見離是不生不滅法。有
生有滅。有垢有淨。以善修習諸法實相故。若魔欲
破。為欲破空。空則無破。若有增益。如幻如夢。何所
增益。是故說不增不減。
△孤山云。色不異空。故不
生。空不異色。故不滅。色不異空。故不垢。空不異色。
故不淨。色不異空。故不增。空不異色。故不減。生死
即涅槃。故不生。涅槃即生死。故不滅。煩惱即菩提。
故不垢。菩提即煩惱。故不淨。結業即解脫。故不增。
解脫即結業。故不減。
△古雲云。法既常寂。妄自奚
生。不受一塵。故日空相。空一切妄。亦名實相。昔則
不生。今則無滅。煩惱非垢。涅槃非淨。處聖不增。在
凡不減。究竟平等。徧一切處。作是觀者。即同諸佛。
△泐注云。實相之體。本無生滅。既無生滅。豈有垢
淨。既無垢淨。豈有增減乎。
△小鈔云。清涼言事無
生中。前四不增。正顯無生。後之不減。亦即無滅。法
本不生。今則無滅。以初攝後。皆曰無生。佛性論。三
性品云。如來約分別性。說本來無生忍。約依他性
故。說自性無生忍。約真性故。說惑垢苦本性無生
忍。則三性三無性。皆歸攝於不生一義。晉水云。楞
伽說一切法不生。中論。不生為論宗體。疏亦曰。無
生。為佛法體。諸經論中。皆詮無生之理。故知六不。
八不。觀門中。以不生為宗要也。】
「○三。就觀行釋者。謂於三性。立三無性觀。」
【疏鈔云。此明於三性上。修三無性觀。三性者。一。徧
計所執性。二。依他起性。三。圓成實性。三無性者。一。
相無自性性。二。生無自性性。三。勝義無自性性。偏
言無性者。向真性上。說無性故。亦是古名。並從簡
耳。】
「一。於徧計所執性。作無相觀。謂彼即空。無可生滅。」
【言所執無相觀者。所執。即徧計所執。無相。即相無
自性性觀。由彼體相。畢竟無故。如虗空華。繩上蛇
故。鈔云。一。顯無相觀者。正修三無性中。初無性也。
一。離所取者。所取。即徧計所執也。言知於情有者。
即徧計中二義。謂情有。理無。今知情有。即是理無。
則知此性。即無相也。如迷木見鬼者。如人夜行。雲
月朦朧。見一杌木。以無月光。情懷怖畏。而生鬼想。
眾生亦爾。行生死夜。妄想浮雲。蔽於慧月。覩緣生
法。不了性空。謂有定性。如生鬼想。鬼。喻徧計。木喻
依圓。若了知鬼。是因迷有。則知所執定性之法。皆
由妄情。是人名為妄識所執。故名悟人。如實知鬼。
知鬼本無者。約法云。知妄所執。理本是無。但是依
圓。為舉體是木。則見依圓。故名見木。故知妄本是
真。則鬼是木。見佛則清淨。名為見木。二。離能取者。
以所取空故。如若見鬼。即不見木者。有妄執之見。
如若見鬼。故則為垢。不是依圓。名不見木。執有定
性。不見依圓之實。名未為見木。離於鬼見者。謂離
於定性執見。則是圓成之實。方名為見木。
△會要
云。徧計者。六七二識。於自他境。無我法中。執實我
法。故唯識云。此徧計所執。自性無所有。】
「二。於依他起性。作無生觀。謂依他染淨。從緣無性。」
【二。緣起無生觀者。緣起。即依他起性。亦名緣起性。
言無生者。即生無自性性觀。此如幻事。託眾緣生。
無始妄執。自然性故。鈔云。次明緣起無生觀者。依
他。二義。一。幻有。二。無性。從分別生。釋依他義。依他
因緣而得生故。分別即他故。二。無性者。知世皆無
生。無生。即無性也。
△會要云。從緣無性者。謂無自
性生。但從緣起。生即無生。故云無生。又因無力。緣
無力。皆無能生之義。能生之因。尚無力生。況所生
之法乎。十地論云。因無生。緣生故。緣無生。因生等。
因修此觀。妙契無生。蛇鬼既泯。繩杌亦亡。世出世
法。何染何淨。以皆無性故。】
「三。於圓成實性。作無性觀。謂前二不有。而非減。觀智
照現。而不增。又在纏出障。性無增減。」
【三。圓成無性觀者。圓成。即圓成實性。言無性者。即
勝義無自性性觀。謂即勝義。體有。相無。法性本清
淨。故是體有。如空無相。故是相無。由遠離前。徧計
所執我法性故。鈔云。三。明圓成無性觀。謂成有二
義。一。體有。二。相無。體有。即是相無。相無。即是體有。
欲言其有。即相無故。欲言其無。即性有故。
△會要
云。圓。謂圓滿。成。謂成就。實。謂真實。即真空也。前二
不有者。謂於此性中。都無徧計依他之法。亦非減
也。觀智等者。因修前觀。名相兩虗。即名相而見圓
成之理。亦不增也。】
「又妄法。無生滅。緣起。非染淨。真空。無增減。」
【記云。此直就當性說。徧計性者。性本自無。何有生
滅。
緣生。即無性。無性即空。奚染淨有。覺明空海而
為虗空。平等本性。孰增減耶。】
「以此三無性。顯彼真空相。」
【疏鈔云。唯識云。即依此三性。說彼三無性。初。則相
無性。次。無自然性。後。由遠離前所執我法性。故三
種三性。不相去離。然。法相宗。三性。則有性。三無。則
無性。有無義殊。若法性宗。此二三性。有無無礙。互
奪雙亡。皆悉自在。此一念之心。剎那起時。即具三
性。三無性六義。謂一念之心。是緣起法。是依他起。
情計有實。即是徧計所執。體本空寂。即是圓成。即
依三性。說三無性。故六義具矣。若一念心起。具斯
六義。即具一切法矣。以一切真俗萬法。不出三性。
三無性故。
△玄鏡云。既非滅色異色。不即不離。故
即真空。空非色相。無徧計矣。緣生無性。即依他無
性。無性真理。即是圓成。故此真空。該徹性相。】
「○第二明所離。然真空所離。歷法多門。統略有四。一。
法相開合門。二。緣起逆順門。三。染淨因果門。四。境智
能所門。今初也。」
【記云。然真等者。真空。是能離。妄法之真如也。所歷。
乃所離。定實有性。蘊等妄染之法也。統略有四。廣
說則大經所例。八十餘科皆清淨等。
法相開合者。
則蘊界處。隨根開合也。
△文句云。第四節。言空中
本無五蘊。及處界等諸法。以終前三節之義。】
「【經】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眼耳鼻舌身意。無
色聲香味觸法。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
【泐注云。是故。承上文而言。此真空實相之中。既不
可以生滅垢淨增減求之。故總結云。無色。無受想
行識等。無。即空也。既無五蘊。亦無六根六塵。此空
十二入也。既無十二入。亦無十八界。十八界者。六
根六塵六識也。乃至者。上舉眼界。下舉意識界。舉
其始末。而略其中也。】
「【疏】初是故空中者。是前不生不滅等真空中故。無色
等者。彼真空中。無五蘊等法。」
【有本云。無色等蘊一切法故。】
「此就相違說。故云無也。理實皆悉不壞色等。以自性
空。不待壞故。」
【有本云。由色等法。自性本空。不待壞故。】
「下並準知。」
【文句云。空中之空。即空。相之空。謂真空也。
△記云。
是故下。會經意。良以第一義空無性。故空蘊等諸
法。定實有性。是故此中無彼等法。此就下。會中道。
即前相違義也。今云無者。以空害色。故中無色也。
不壞色者。即不相礙。相作義也。以空是真空。不妨
幻色故。自性等者。由從緣故有。有來即無。故不待
壞。今謂但顯空理。未曉全即妙有也。
△會要云。無
色等者。世間三科中離蘊法也。皆悉不壞者。雖相
違㸦非。法亦不壞。以法性自空。不待壞故。肇公云。
豈待宰割以。求通哉。
△智論。問曰。人皆知空中無
所有。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無一切法。佛
何以分別說五眾等諸法各各空。答曰。有人雖復
習空。而想空中。猶有諸法。如行慈人。雖無眾生。而
想眾生得樂。自得無量福故。以是故。佛說諸法性
常自空。非空三昧。故令法空。如水冷相。火令其熱。
若說言以空三昧故。令法空者。是義不然。
△又云。
色與空相違。空來則滅色。云何色空中有色。譬如
水中無火。火中無水。性相違故。有人言。色非實空。
行者入空三昧中。見色為空。以是故。言空中都無
有色。受想行識亦如是。佛重說因緣。若五眾與空
異。空中應有五眾。今五眾不異空。空不異五眾。五
眾即是空。空即是五眾。以是故。空不破五眾。
△清
涼云。性。主於內。相。據於外。若一空者。彼一不空。若
得意者。此二相成。謂由從緣無性。名為性空。故令
體相無不空寂。即相空也。此以性空。成於相空。由
諸相蕩盡。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方顯法性
本自空耳。此以相空。成於性空。故二空相成。云不
二也。又說性空。總有三義。一。法無定性名空。則相
未空。二。法之真性本空。則相亦未空。三。若說從緣
無性。故名為空。則一切法性自空矣。非推之使空。
則悟真如。成正智火。一。正智。二。如如。既有正智。決
無妄想。了得如如。名相則隱。雖不壞相。當體即空。
理奪於事。無不蕩盡。是故空中無色等法。】
「此中五蘊。即合色為一。開心為四。」
【會要云。合色者。以色有十一。謂五根六塵也。開心
者。謂略相說。色心二位。今依心法。開成四蘊。受想
行三。即心所法。識。即心王。
△記云。五陰章曰。問。蘊
義云何。答。諸所有色。去來現在。內外細麤。遠近勝
劣。彼一切略說色蘊。積聚義故。如貨財積聚。乃至
識蘊。此問顯得名也。又苦相廣大。故名為蘊。如經
純大眾苦蘊集故等。又問。蘊義云何實有。幾時實
有。為何異故。觀實有耶。答。此餘根境。是實有義。一
切皆實有。為捨執著實有故。觀察實有此蘊義。聲
聞。即實。初教。即空。終教。即如。頓教。不可說。一乘。即
法界。】
「二。無眼等者。空無十二處。十二處。即合心為一半。謂
意處全。及法處一分。開色為十半。謂五根五境為十
處。及法處一分。」
【會要云。無眼等者。離十二處也。處者。生門義。是生
識之門故。亦游義。是識所游處故。合心為一半者。
對前開四。故今云合。以六根中。意全是心故。及法
處一分者。意所取境。名之為法。法處有四。一。心所。
二。不相應行。三。無為。四。無表色。今指心所一分。故
云半也。開色為十半者。對前合色為一。故云開也。
謂色聲香味觸。及眼耳鼻舌身。全為十。言半者。即
法處中無表色。
△記云。處章云。十色界。即十色處。
彼不言半。略也。章問曰。處義云何。答。識生長門義。
是處義。當知是種子義攝。
△佛海云。舊云十二入。
言六根六塵。互相涉入。新云十二處。言內根外塵。
各有處分。行者日用。照此根塵。體即般若。頓空圓
覺。故言無也。
△文句云。眼耳鼻舌身意。謂之六根。
猶草木之有根也。亦謂之六入。根。則主內而言。入。
則主外而言。眼見為色塵。耳聞為聲塵。鼻嗅為香
塵。舌嘗為味塵。身染為觸塵。意著為法塵。是為六
塵。如沙塵之障蔽也。根塵和合。為十二處。處。所也。
言各有所在也。】
「三無眼界等者。空無十八界。十八界中。即色心俱開。
准上可知。釋此三科。具如對法等論也。」
【會要云。色心俱開者。謂開色為十半。如前。開心為
七半。即六識為六。意根。及法處心所也。
△記云。界
章云。云。何建立界。謂色蘊即十界。眼等五根界。色
等五境界。及法處一分。受想行識。即法界一分。識
蘊七識界。謂眼等六識。及意界。故云色心俱開。有
作三六觀者。義亦可見。章問。界義云何。答。一切法
種子義。謂依阿賴耶識中。諸法種子說名界。界。是
因義故。又能持自相義。是界義。廣義彼說。釋此下。
指廣。
△文句云。從見為眼識。從聞為耳識。從臭為
鼻識。從嘗為舌識。從染為身識。從分別為意識。謂
之六識。識為妄生辨根。昏翳真智也。三者和合。為
十八界。界者。限也。言各有限域也。
△泐注云。如上
三科。不出色心二法。為迷心重者說。為五蘊。為迷
色重者說。為十二入。為色心俱迷者說。為十八界。
修學之人。隨其根器。但修一科。即得悟入。
○合釋
大般若云。世尊。色色相空。受想行識識相空。色空
不名為色。離空亦無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
行識識空。不名為識。離空亦無識。識即是空。空即
是識。乃至老死老死相空。老死空不名老死。離空
亦無老死。老死。即是空。空。即是老死。
○智論云。摩
訶衍空門者。一切諸法性自空。不以智慧方便觀
故空。如佛告須菩提說。色色自空。受想行識識自
空。十二入。十八界。十二因緣。乃至阿耨菩提。皆自
空。】
「【經】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
【泐注云。此空十二因緣也。十二因緣。亦名十二有
支。一曰無明。亦名煩惱。菩薩以般若智觀此無明。
其性本空。無生滅相。故曰無無明。乃至亦無老死
盡。亦舉其始末。而略其中也。此十二因緣。該三世
因果。展轉因依。一念無明心。鼓動真如海。生死漩
澓。如輪旋轉。一切眾生。迷而不知。此本緣覺之人。
所觀之境。大乘菩薩。以般若智觀照無明。都無實
性。故曰無。曰盡也。
△文句云。十二因緣。乃推五蘊
之至詳者耳。
△會要云。依三世說。過去有二。無明。
及行。現在有八。一識。二名色。三六入。四觸。五受。六
愛。七取。八有。
未來有二。一生。二老死。
此十二法。惑
業苦三。攝之無餘。因緣論云。煩惱初八九。釋曰。初。
即無明。八。謂貪愛。九。謂取著。論云。業二及以十。謂
第二行支。及第十有支。為業也。造作名行。招果名
有。論云。餘七說為苦。謂識等五支。及生老死二也。
入胎為識。住胎之時。四蘊為名。色蘊為色。眼等六
根完具。名六入。根對前境。心有所染。名觸。領納苦
樂。名受。蘊起曰生。蘊熟曰老。蘊散曰死。論結云。三
攝十二法也。
○智論五十二。論云。謂從無始。至未
轉依。此意任運。恒緣藏識。與四根本煩惱相應。乃
至此四常起。擾濁內心。令外轉識。恒成雜染。有情
由此。生死輪迴。不能出離。故名煩惱。論釋云。無明。
是闇義。七俱無明。恒行不斷。是長闇義。由長闇故。
名為長夜。唯此無明。為長夜體。餘法。皆無夜之名。
唯此獨有。故名不共無明。按無明。為長夜之體。生
死。乃長夜之業。經云。無無明。亦無無明盡。明空十
二因緣。以無明為首也。乃至無老死。無老死盡。明
空十二因緣。以老死為尾也。】
「【疏】二。明緣起逆順門。」
【記云。此即緣起觀也。清涼云。緣起深義。佛教所宗。
乘智階差。淺深多種。龍樹曰。因緣有二。一內。二外。
外。即水土穀芽。內。即十二因緣。今正辨內。然。外由內
變。本末相收。總含法界一大緣起。大經文內。略說
十重。窮究性相。以顯無盡一乘之義。廣如彼疏。三
乘緣起。亦具十門。如瓔珞經。三乘之智。觀之各得
自果。】
「無無明者。順觀無明流轉門。以其性空。故云無無明
也。亦無無明盡。逆觀無明還滅門。以真空故。無可盡
也。」
【記云。彼之十門。皆具順逆。逆則緣滅。順則緣生。此
約流轉還滅。以為順逆。即逆生死。順生死也。無明
滅。故行滅等。逆生死也。順即流轉門。逆乃還滅門。
若二門。各說順逆。具如探玄第十。性空者。三道性
空故。因緣生法。生無有生故。逆觀者。以生無有故。
滅亦不可得。經云。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故無
可盡。
△清涼云。無明緣行等。前能生後。生死流轉
為染。無明滅行等。反本還原為清淨。無明緣行者。
是觀過去。識乃至愛。是觀現在。愛乃至有。是觀未
來。於是以後。展轉相續。十地品云。無明滅行滅者。
是觀待教。逆觀。即得對治義。此滅則彼滅。是觀待
義。又因觀能滅。揀自性滅。故云觀待。
△會要云。順
觀無明等者。謂因無明生行。因行生識等。流轉者。
如水流車行。循還不斷之義。因緣論云。從三故生
二。從二故生七。從七復生三。是故知輪轉。什曰。三。
即三惑也。二謂二業也。七。乃識等。七支果也。明此
三者。迭㸦生起終而復始也。緣生性空。空本無之。
不待觀滅。故曰以其性空等。逆觀無明者。謂逆生
死流觀斷無明等。法華云。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
識滅等。依小乘說。以十二法。逆次而觀。從麤至細。
自果向因。謂觀老死可厭。從何而來。因生支有。推
因審因。作觀斷之。乃至行支。無明無因。不可推斷。
準此而釋。逆謂逆次。今從前也。】
「此舉初支。中間十支。皆應准此。故云乃至。末後一支。
謂老死。亦流轉還滅。皆空也。」
【佛海云。始無明。終老死。因緣生也。無明盡。至老死
盡。因緣滅也。滅。即盡義。
△清涼疏。約三際言。無明
為本。愛取為際。此二中間。有識等五。及生老死。無
明橫起。是本可知。不了第一義諦。名無明故。言愛
取為際者。即現在所起。若更起愛取。則有未來生
老死支。若不起者。則苦不生。有無由之。故名為際。
言是二中間。有識等五者。是無明支後。愛取支前。
中間五果。言及生老死者。即愛取支後。望未來世。
未起愛取支前。為中間耳。以未來更起。展轉無窮
故。今悟無明。因迷過去。有識等五。現在之愛。即是
無明。若不斷者。輪轉不息。今能斷之。將來無復生
死矣。
○大乘舍黎婆擔摩經。慈氏菩薩告舍利子。
十二緣生者。所謂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
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
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憂悲苦惱。如是生者。即一大
苦蘊生。彼無明滅。即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即名
色滅。名色滅即六入滅。六入滅即觸滅。觸滅即受
滅。受滅即愛滅。愛滅即取滅。取滅即有滅。有滅即
生滅。生滅即老死憂悲苦惱滅。如是滅。即一大苦
蘊滅。
○瑜伽第十。問。於所緣境中。何等是若牙。誰
守養苦牙。何等為苦樹。答。無明行緣所引識。乃至
受。是苦牙。受緣所引愛。乃至有。是守養苦牙。生與
老死。當知是苦樹。問。幾緣起支。當知是炷。答。識乃
至受。問。幾支如膏。答。無明行愛取有。問。幾支如𦦨。
答。生老死。
○智論云。十二因緣中說何因緣故。有
老病死。(老死第十二支)以有生故。(第十一生支)眾
生不知。由生有苦。若遭苦時。但怨恨人。自不將適。
初不怨生。以是故。增長結使。重增生法。不知真實
苦因。菩薩既知生是苦本。復推生因緣。生因緣者。
有。(第十有支)著是三有。起善惡業。是生因。有因緣
者。四眾取。(第九取支)取因緣者。愛等諸煩惱。(第八
愛支)增長能起業。故名為取。愛因緣三種受。(第七
受支)受因緣眼等六種觸。(第六觸支)觸為六情依
止處。故但說六入。(第五六入支。)六入因緣名名色。
(第四名色支)成就。名六入。未成就。名名色。是胎中
時。因緣次第名名色。名色因緣是識。(第三識支)若
識不入胎初。胎初則爛壞。識何因緣故入胎。是行
因緣。(第二行支)行。即是過去三種業。業將識入胎。
如風吹絕炎。空中而去。炎則依止於風。先世作人
身時。然六識故。命終時。業將識入胎。是行因緣。名
無明。(第一無明支)一切煩惱。雖是過去業因緣。無
明是根本。故但名無明。今世現在著愛取多故。愛
取受名。過去世中是疑邪見處。故但名無明。今得
一切苦惱。根本是無明。諸菩薩大智人利根。但求
究盡十二因緣根本相。不以憂怖自沒。於時不得
定相。老死畢竟空。諸法果色。空中生相不可得。何
況有老。如是等種種因緣。求老法不可得。不可得。
故無相。如虗空不可盡。如老。乃至無明亦如是。
△
又云。佛問德女。若幻空欺。誑無實。云何從幻能作
伎樂。德女言。世尊。是幻相法爾。雖無根本而可聞
見。佛言。無明亦如是。雖不內有。不外有。不內外有。
不先世至今世。今世至後世。亦無實性。無有生者
滅者。而無明因緣諸行生。乃至眾苦集。如幻息。幻
所作亦息。無明亦爾。無明盡。行亦盡。乃至眾苦集
皆盡。】
「【經】無苦集滅道。」
【泐注云。無苦集滅道者。觀四諦清淨也。說此四諦
者。欲令眾生知苦斷集。慕滅修道。離苦得樂也。此
本聲聞之人。所修之境。大乘菩薩。照了此境。當體
即空。故言無也。
△文句云。苦諦。謂二十五有。依正
二報也。集諦。謂見思惑也。滅諦。謂滅前苦集。顯偏
真理。因滅會真。滅非真諦也。道諦。謂戒定慧也。苦
集。是世間因果。苦果集因。滅道是出世間因果。滅
果道因。如是四諦。真空皆無也。然四與十二因緣。
亦名異義同。不過有開合之異。亦為機宜不同。所
以重說也。】
「【疏】三染淨因果門。苦集是世間因果。謂苦是生死報。
先舉令生厭。集是彼因。謂是煩惱業。厭苦斷集。先果
後因故也。滅道是出世間因果。滅。是涅槃果。先舉令
生欣。道。是彼因。謂八正道。修之於後。皆空無有也。」
【會要云。逼集名苦。增長名集。累盡名滅。出離名道。
八正道者。謂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念。正
定。正勤。三十七分。八萬度門。無漏聖道。皆此諦攝。
以此克證於涅槃故。故疏云。道。是彼因。
△清涼云。
言四聖諦者。聖者。正也。無漏正法。得在心故。諦有
二義。一者諦實。此約境辨。謂如所說相。不捨離故。
真實故。決定故。謂世出世二種因果。必無虗妄。不
可差失。二者審諦。此就智明。聖智觀彼。審不虗故。
無倒聖智。審知境故。以四諦名雖在小。義通大小。
事理具足。如十二緣。但事而無理。今滅諦是理。十
二緣名廣事略。事亦不具。但有苦集而無道故。六
波羅蜜。但顯出世。無世間故。但有道滅。無苦集故。
智論云。小乘三是有相。滅。是無相。大乘四諦皆是
無相。天台有四四諦。一。生滅四諦。二。無生四諦。三。
無量四諦。四。無作四諦。逼迫名苦。即有漏色心。增
長名集。即業煩惱。寂靜名滅。謂即涅槃。出離名道。
謂止觀等。(等者。等取八正道等)此約相說。通大小
乘。結屬生滅四諦也。解苦無苦。名苦聖諦。解集無
和合。名集聖諦。解滅無滅。解道無道等。達四緣生
故空。無生四諦也。約一界一諦。娑婆四諦。有無量
相。無量四諦也。今了陰入皆如。無苦可捨。無苦可
捨。非是空故。無有可捨。今體即如。如外無苦。何所
捨耶。集言無明塵勞。皆即菩提。豈同前空。苦菩提
體外。無別可斷。不同無生。空無可斷。前則空中無
華。云何可摘。今則波即是水。不得除波。生死即涅
槃。非是體空。無生滅也。邊邪皆中正。非離邊外。別
有中道。非離邪外。別有正道。亦非無邊無邪。無可
修也。無苦無集。即無世間。無滅無道。即無出世間。
此則無作四諦也。
△記云。四四諦。束惟性相。相開
生滅無量。性開無生無作。若以名必召實。今經具
四。若約所詮。正當無作。兼攝無生。清涼明無作四
義。即是法界。圓通無礙。一味法也。
○智論云。苦者。
受五受眾身。是一切苦本。性即是苦。略而言之。是
生老病等苦。集者。愛等諸煩惱。愛是心中舊法。佛
說愛能生後身。故是苦因。苦因即是集。人欲捨苦。
當先斷愛。斷愛即苦滅。苦滅即是道。觀是五眾。種
種因緣苦。及苦集罪過。所謂無常苦空無我。如病
如瘡。如怨如賊等。於八聖道中為正見。餘七事。助
成發起。能斷一切法中愛。如以酒發藥。於一切世
間。無所復貪。得雄苦穴。然後示以妙法。是苦等四
諦。皆從因緣生虗誑不實。無有自性。初得道。知二
諦是虗誑。將入無為涅槃。亦知道諦虗誑。如說栰
喻滅。諦亦無。無為滅。滅如燈滅。不應戲論。求其處
所。是故佛說不以苦諦滅。亦不以苦智滅。乃至道
諦道智亦如是。
○清涼云。前有滅道。是流轉始修
之還滅。謂前五陰中。有滅道者。於蘊等中。方始修
道。則得滅耳。若巳證滅。則無蘊等。後有苦集。是還
滅未盡之流轉。以雖是聖人。苦集未盡。無餘涅槃。
方始盡故。】
「【經】無智亦無得。」
【文句云。此句。總結上文。以起下文。
△泐注云。智者。
般若之智也。大乘菩薩。以智照境。既無五蘊。及四
諦諸法。即是人法皆空。境智俱泯。如病去藥亡。故
云無智亦無得。
△智論云。從本以來。常自無得。智
者。是無漏八智。得者。初得聖道。須陀洹果。乃至佛
道。】
「【疏】四。境智能所門。非唯空中無前諸法。彼知空智。亦
不可得。故云無智也。即此所知空理。亦不可得。故云
無得也。」
【會要云。境智能所者。境。即真空。所觀之境。智。即般
若。能證之心。彼知空等者。即甚深般若。能了真空
相中。無諸法者。此亦絕也。即此等者。釋亦無得。葢
亦不礙於所了真空之理也。涅槃論云。無得是有
得之真名。有得是無得之偽號。此上諸科。亦無等
言。皆顯本無。非今令離也。
△記云。經云。若說有覺。
猶未離幻。是故無智。又經云。本無菩提。及與涅槃。
又云。設更有法。勝過菩提涅槃。我亦說如夢如幻。
故云無得。(巳下全引光明覺品疏鈔)文殊般若分
云。若知我性。即知無法。若知無法。即無境界。若無
境界。即無所依。苦無所依。即無所住。若無所住。即
住平等。若住平等。則無能所。故曰無住。清涼曰。我。
即法性。更不證入法性。無性復何所入。然有二意。
一。上二句。明一性不分。故無能所。猶如一指不能
自觸。二。法性無性復何所入。明性空故。無能所入。
亦如虗空。不住虗空。文殊分又云。佛告文殊。汝於
佛法。豈不趣求。文殊言。世尊。我今不見有法。非佛
法者。何所趣求。釋曰。此即一性意也。次佛問云。汝
於佛法。巳成就耶。文殊言。我都不見法。可名佛法。
何所成就。釋曰。此即性空意也。次佛又言。汝豈不
得無著性耶。文殊答言。我即無著。豈無著性。復得
無著性。釋曰。此即我即法性。更不證入。(文)即今經
之廣文也。
△紫栢云。水不自融。春回乃判。霜不自
釋。日出乃消。五蘊至十八界。十二因緣等法。水也。
霜也。觀照般若。如春如日。氷霜既化。春之與日。何
啻巳陳芻狗哉。故曰無智亦無得。】
「問。前云。空即是色等。明色等不亡。何以此文一切皆
無。豈非此空是滅色耶。」
【記云。此中義有二問。一。即前後相違。前拂疑中空
即是色。色存也。今云都無。故似相違。二。即疑今滅
色。恐濫小乘滅色觀空也。】
「答。前雖不閡存。而未嘗不盡。今此都亡。未嘗不立。」
【會要云。不礙存者。謂色即空時。色相還存。未嘗不
盡者。以色體自空。雖色而非色也。今此等者。前則
正存而亡。今則正亡而存。故非相違也。
△記云。清
涼曰。即空之色為妙色。故不礙存也。即色之空為
真空。未嘗不盡矣。今此都亡。即色之空也。未嘗不
立。即空之色也。又曰。般若不壞四句。豈無妙有。不
礙存未嘗不立。有句也。都亡未嘗不盡。無句也。合
二。則兩亦。雙奪。則俱非。有則妙有。正詮一性矣。】
「大品云。諸法無所有。如是有此無。此就無所有。前據
如是有。」
【會要云。初二句。引證。無所有。亡也。如是有。存也。是。
此也。如此諸法。正非有時。亦非無也。此就下。疏主
釋也。
△記云。諸法無所有。即無妄法之有。是都亡。
無句也。如是有此無。則有妄法之無。是未嘗不立。
有句也。此就無所有。即所離中。無定性實有也。前
據如是有。即空之有。不思議之有也。】
「又前就相作門。此就相害門。一法二義。隨說無違。」
【會要云。此亦異門料揀也。前文色空相即。依相作
門說。今此皆離。據相害門說。一法等者。於色空不
二一法之中。有此相作相害二義。遇相即。則約相
作門釋之。亦不違於相害。以正相作時。無相離故。
遇相離亦然。故云隨說無違。
△記云。一法者。一味
無差別法也。二義。即空有二門。隨說無違者。互融
相是。不同空宗。空。即是真。有。即為妄。清涼曰。性空。
通於初。頓。終教。真如妙有。即是實教。若通於空有。
交徹具德。即是圓教。
○合釋。小鈔云。從不生不滅。
乃至無智亦無得。正當法界中第四泯絕無寄門。
清涼云。今第四句。拂四句相。現真空相。真空觀備
矣。故知此一段經文。乃是真空觀門之頂也。今約
觀門言之。色空相望。總有四句。清涼圭山。取文小
異。圭山謂初句。當色即是空。次句。當空即是色。第
三。當色不異空。空不異色。第四。即當不生不滅。乃
至無智亦無得等。正以此一段。當泯絕無寄也。清
涼。謂初會色歸空觀中四句。前三句。明色不異空。
第四句。明色即是空。第二。明空即色觀中四句。前
三句。明空不異色。第四句。明空即是色。第三觀。明
但合前二。今第四句。拂四句相。亦正以此一段。當
泯絕無寄也。又約第四觀門。順今經釋之。觀文云。
謂此所觀真空。不可言即色不即色。亦不可言即
空不即空。所觀真空。即諸法空相。不可言等。即不
生不滅等六不之文也。觀文云。一切法皆不可者。
清涼謂拂上結例。上云。色空既爾。一切法皆然。言
非獨色法成其三觀。並皆拂之。受想行識。萬化之
法。皆同前色。今經言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乃至
無意識界。即其廣文也。觀文云。不可亦不可者。見
彼等皆不可。亦同分別故。經言無無明。亦無無明
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也。觀文云。此語亦不
受。迥絕無寄。非言所及。非解所到者。如大般若云。
色清淨故。般若波羅蜜多清淨。般若波羅蜜多清
淨故。一切智智清淨。內外並冥。緣境但寂。故經言。
無苦集滅道。無智亦無得也。以第四泯絕無寄。泯
前三故。故名真空絕相。故清涼曰。真空觀備矣。斯
則真空一觀。正以第四泯絕受名。真空既顯。般若
現前。行起解絕。展轉深玄。由是而心無罣礙等。事
理炳現。不同前觀。未廣顯無礙之相故。由是而究
竟涅槃。行果渾圓。不同前觀。但心冥真如之理故。
賢首科經。今明所離。次明所得所離。則總拂前觀。
所得。則雙照後門。以法界三門為重關。以真空一
門為樞鑰。由觀通經。因經證觀。披文見法。妙極於
此。由是思之。則空色無閡。自不應濫理事無閡。杜
順曰。當深思之令觀明現。學者思得門而入。勿以
繁文廣說。蕪沒妙觀也。】
「○第四明其所得有二。初。牒前起後。二。正明所得。今
初也。」
【文句云。承上文無得而言。此下第五節。引佛菩薩
之行。知依般若而證真空不礙也。】
「【經】以無所得故。
【疏】初言以無所得者。牒前起後也。以者。由也。故者。因
也。由前無所得為因。令後有所得也。大品云。無所得
故而得。」
【廣承云。以上諸法空相。無諸相故。諸佛菩薩。得菩
提涅槃也。論云。若也無此空。一切無所作。以有此
空故。能成道果也。
△記云。前云無智亦無得。故今
躡為因行。由是而得果。前明所離。是斷惑。今明所
得。是證果也。清涼曰。無所得。即般若相。由得般若
無得智慧。故方得也。大品又云。以無所得而為方
便。清涼曰。若不住事理。生死涅槃。則事理無礙之
方便也。疏主云。由前真空。方成諸行。十度等因。皆
由空成。菩提等果。皆由空立。從此真空無住。建立
諸法。又令諸法得相即相入。無障無礙等。清涼曰。
非但相有性無而巳。謂諸宗計。多有此說。但空自
性。不空於法。如法相宗。但無徧計。非無依他。設學
三論不得意者。亦云法無自性。故說為空。則令相
不空矣。今無性緣生故有。有體即空。緣生無性故
空。空而常有。要互交徹。方是真空妙有。其言大同。
而旨有異。
○華嚴迴向品云。菩薩以諸善根。如是
迴向時。用無所得而為方便。疏云。用無所得為方
便者有二。一。以無所得。導前隨相。則涉有不迷於
空。為入有之方便。二。假無得以入有。不存無得。則
此無得。亦是方便。此為入空之方便。然略云無得。
準大般若。亦以無生無滅無住等。皆為涉有之方
便也。鈔云。準大般下。例釋無得為方便。如清淨歷
一切法。則以清淨為方便也。若云無生。即云行般
若波羅蜜時。知一切法無生。所謂色無生。受想行
識無生。眼無生。耳鼻身意無生等。今此猶是略舉。
能入方便。廣更有多。故復有等言。等取無作無依
清淨不增不減。不垢不淨。不可取。不可見。不可動。
不可壞等。
○清涼云。無得者。智慧菩薩云。有諍說
生死。無諍說涅槃。生死及涅槃。二俱不可得。真實
慧菩薩云。佛法不可覺。了此名覺法。諸佛如是修。
一法不可得。又云。一切法無住。定處不可得。諸佛
住於此。究竟不動搖。般若宗中。無智無得。以無所
得故。菩薩心無罣礙。諸佛則得菩提。淨名天女云。
若有得有證。於佛法中。為增上慢等。無見無得。方
能證得。得與無得。俱絕名言。非離有得而證無得。
方為真無得也。
○又云。如無所得是般若。羅漢得
之。實無有法。名阿羅漢。緣覺得之。不得緣相。菩薩
得之。心無罣礙。以無所得。能證菩提。故言三乘同
宗般若。
○圓覺鈔云。空宗云。得即虗妄。無得乃真。
般若心經說。無蘊處界緣諦。乃至以無所得故等。
如是等文。諸部般若中。百門論。首末皆是。性宗有
者。諸佛皆具常樂我淨。稱體之實德也。私謂。此經
明真空具德。正同性宗。覺鈔引證佛德空者。但順
智光。若云一味飱空。清涼所謂斯言可怖。非圭山
之旨也。
○智論五十四。菩薩摩訶薩應薩婆若心。
念色無常。念色若念色空。念色無我。以無所得故。
受想行識亦如是。觀色寂滅離。不生不滅。不垢不
淨。受想行識亦如是。亦無所得故。觀無明緣諸行。
乃至老死因緣。大苦聚集。亦無所得故。觀無明滅。
故。諸行滅。乃至生滅故。老死滅。老死滅故。憂悲愁
惱大苦聚滅。以無所得故。又八十三。菩薩行般若
波羅蜜時。不住有所得中。從一地至一地。何以故。
有所得中住。不能從一地至一地。何以故。無所得。
是般若波羅蜜相。無所得。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提相。無所得。亦是行般若波羅蜜者相。】
「○二正明所得有二。先。明菩薩得涅槃斷果。後。明諸
佛得菩提智果。前中亦二。先。舉人依法。後。斷障得果。
今初也。」
【廣承云。智果者。無智而智。如白月漸盈。斷果者。無
斷而斷。如黑月漸滅。】
「【經】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蜜多故。
【疏】初。舉人依法。言菩提薩埵。舉人也。義如前解。依般
若波羅蜜多者。明依此法行也。故者。起後也。」
【記云。依前無得般若。智慧行也。若無般若。餘度不
到岸故。
△泐注云。菩提薩埵。能依之人也。般若波
羅蜜多。所依之法也。
△會要云。依般若者。依無所
得之般若也。然此菩薩。亦依法成人。故梁攝論中。
名無分別菩薩。又依猶用也。即用此心。離礙離倒。
到究竟彼岸。】
「【經】心無罣礙。
【疏】二。斷障得果。中有三。初。行成。二。斷障。三。得果。今初
也。言心無罣礙者。行成也。謂惑不閡心故。境不閡智
故。」
【記云。謂煩惱障心。心不解脫。故造業輪轉。所知障
慧。慧不解脫。故不了自心。不達諸法性相。縱出三
界。亦滯下乘。不得成佛。今得般若深慧。二障種現
俱亡。得二解脫。故言不閡等。
△會要云。行成者。謂
般若功行成就也。惑不閡心者。謂真智現前。照惑
本無。不能閡心。心善解脫也。又無間道中。一念相
應慧。盡根本不覺。更無生相為閡也。境不閡智者。
謂真智無自。真諦無根。忘功合道。與道通同。亦慧
善解脫也。又解。境有二種。真俗二諦。以色即空故。
不閡如理之智。而會實相。如華嚴云。於一切法成
正覺。以空即色故。不閡如量之智。而覺諸事。故放
光云。不動等覺。建立諸法。然二諦㸦即。同時自在。
兩俱兩非。為無礙第一義真。亦令二智。一念無拘。
雙遮雙照。為中道融通之心也。
△文句云。罣如絲
縣。礙如石阻。】
「【經】無罣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
【疏】二。斷障也。言無罣礙故。牒前起後也。無有恐怖者。
外無魔冤之怖。即惡緣息也。遠離顛倒夢想者。內無
惑障之倒。即惡因盡也。」
【記云。言冤魔之怖者。天魔外道。現形以怖行者。廣
如起信本未論說。顛倒夢想者。生住異滅。疏主例
釋。以夢皆能眠眾生於我我所中。而不覺知。故夢
所見境。無而謂有。故名顛倒。由本淨心。為無明所
眠。夢於四相。起諸煩惱。今得般若智日。破煩惱夢。
了諸法空。故惡因盡也。
○智論云。知一切法。因緣
和合故生。諸緣離故滅。無有起者。無有滅者。故不
畏不怖。菩薩知一切法虗誑。無實無定。若死急時。
若墮阿鼻泥犂。心猶不動。況聞虗聲而有怖畏。如
人夢中見怖畏事。覺巳則無所畏。知諸法但是虗
誑。無有真實。菩薩得如是智慧。一切別相法中。皆
得遠離。如色中離色。離色即是自相空。遠離者。是
空之別名。
△文句云。顛。頂也。顛倒。首倒懸也。在寐
為夢。在寤為想。
△廣承云。罣礙者。結業也。恐怖者
生死也。顛倒夢想者。無明也。菩薩依般若故。達結
業即解脫。故無罣礙。達生死即涅槃。故無恐怖。達
無明即智慧。故無顛倒夢想也。】
「【經】究竟涅槃。
【疏】三。得果也。涅槃。此云圓寂。謂德無不備稱圓。障無
不盡稱寂。」
【記云。德無不備者。無住處大般涅槃。具足常等無
盡故。菩提得果。不同無得。乃具佛德空也。惑障本
如。無盡可盡。無斷可斷。
△泐注云。涅槃。梵語摩訶
般涅槃那。華言大滅度。大。即法身。滅。即解脫。度。即
般若。此之三德。非別有也。即三障是。迷即三障。悟
即三德。然雖障即是德。自非般若之功。德不能顯。
譬如磨鏡。垢盡明現也。
△古雲云。依妙空慧。了境
性心。念念圓常。塵塵究竟。結業即解脫。故無罣礙。
生死即法身。故無恐怖。煩惱即菩提。故無顛倒夢
想。三障非離而離。三德非圓而圓。寂滅涅槃。任運
流入。
△廣承云。涅槃翻不生不滅。而有三種。一。性
淨涅槃。性則不改。淨則本空。諸法當處皆實相。故
無法可染。亦無法可淨。既無惑染。豈有法生。既非
智淨。豈有法滅。故名不生不滅。二。圓淨涅槃。圓則
智滿。淨則惑盡。據性而論。雖無染淨。約修而說。惑
智宛然。惑本違理。智若契理。惑永不生。智既順理。
若理全顯。智永不滅。惑盡智圓。亦名不生不滅。三。
方便淨涅槃。方便則赴機。淨則無累。智冥寂理。即
鑒羣機。故云寂而常照。照必垂應。機感即生。心常
寂滅。故此生非生。緣謝即滅。應用常興。故此滅非
滅。應機出沒。非存非亡。是名不生不滅。菩薩依三
般若。度三苦海。到涅槃清淨彼岸。
△李龍湖云。此
自在菩薩。智慧觀照。到無所得之彼岸也。】
「簡異小乘。化城權立。今則一得永常。故名究竟。又釋。
智能究竟。盡涅槃之際。故云究竟。」
【記云。釋究竟言。但簡小乘。順慈恩三藏也。以即實
相之觀照。照彼即智之如。如珠發光。光還自照。窮
理盡性。故名究竟。此據自宗釋也。
△會要云。化城。
喻小乘涅槃。非究竟也。今則下。即寶所涅槃。可知。
又釋者。以究竟為窮盡之義。前解。究竟屬涅槃。今
解。究竟屬般若。此為異也。】
「【經】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
【疏】第二得菩提智果。於中二。初。舉人依法。二。正明得
果。今初也。謂三世諸佛。更無異路。唯此一門。故云依
般若波羅蜜多故也。」
【會要云。智果者。謂四智。菩提之果也。即修生所得。
依起信說。即究竟始覺。合本覺時。平等平等。無二
覺異。為智果也。諸佛無異者。以發心起行。歷位斷
障。成德證果。皆依般若以為發行之本。果證之極
也。仁王經云。一切如來。皆依此門而得成佛。】
「【經】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疏】二。正明得果。阿耨多羅。此云無上。三藐者。此云正
也。次三者。此云等也。菩提此云覺也。即無上正等覺
也。覺有二義。一。正覺。即如理智。正觀真諦。二。等覺。即
如量智。徧觀俗諦。皆至極無邊。故云無上也。」
【記云。如理智觀真。非行理外。故云正覺。如量智觀
俗。如彼性相。徧觀察故。故云等覺。得一切種智。過
彼下乘下位。故無有上。
△會要云。正覺超邪。徧覺
超小。三覺道圓。亦超十地。皆無上也。
△廣承云。無
上者。真性菩提。正者。實智菩提。徧者。方便菩提。三
覺圓融。名為正覺。諸佛依三般若。證三菩提。次第
可知。
△李龍湖云。三世諸佛。亦以此智慧。證入真
空。得到彼岸。則信乎盡大地眾生。無有不是佛者。】
「○上來所得竟。第五。結歎勝能。」
【文句云。第六節。讚歎般若真空之勝。】
「【經】故知般若波羅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無上
咒是無等等咒。
【疏】五。結歎勝能。於中有二。先。別歎。後。總結。今初也。言
故知者。牒前起後也。由佛菩薩依般若。得菩提涅槃
果。故知般若是大神呪等。歎其勝能。略敘四德。然有
三釋。」
【會要云。由佛菩薩等者。釋經故字。略敘四德者。以
所詮般若。義相恒沙。遂令能詮名言。功亦無量。今
但示四。故云略也。即大神呪等四。
△文句云。言大
神大明。則巳極矣。又重言無上等等。所以深著般
若。溥博無際也。溥博無際。唯真空足以當之。】
「一。就法釋。一。除障不虗。名為神呪。二。智鑒不昧。名為
明呪。三。更無加過。名為無上呪。四獨絕無倫。名無等
等呪。」
【廣承云。方便般若。是大神呪。觀照般若。是大明呪。
實相般若。是無上呪。諸法空相。不生不滅等。是無
等等呪。】
「二。約功能釋。一。能破煩惱。二。能破無明。三。令因行滿。
四。令果德圓。」
【會要云。就功能者。四呪皆就般若功用釋也。以般
若神力。有破惑障之能。故曰神呪。有破智礙之能。
故曰明呪。由般若力。歷進諸位。成就萬行。至等覺
無間道中。即因滿位也。此位滿時。更無極上之因。
故曰無上呪。對上因行。即解脫道中。萬德皆圓也。
此果圓後。更無能等之德。與此等也。】
「三。就位釋。一。過凡。二。越小。三。超因。四。齊果。謂無等之
位。互相齊等。故云無等等。十地論云。謂佛比餘眾生。
彼非等故。重言等者。此彼法身等故。何故不但說無
等耶。示現等正覺故。」
【會要云。就位者。通凡小因果之位釋也。以過凡故。
名為神呪。神猶聖也。般若神智。非凡有故。雖本智
靈明。內外緣熏未具。無勢力故。故云過也。越小者。
以羊鹿車人。雖有盡智。斷煩惱障。出於界繫。不除
無明故。不斷智障故。今甚深般若。以反無明。所以
明也。超因者。牛車之人。雖二障俱離。一心顯照。因
行未滿。猶有加故。今般若究竟。更無加上。故云無
上也。齊果者。謂果位相齊也。謂無等下。釋無等字。
果位至極。名無等位。牙相齊故者。再釋等字。則一
佛與多佛道齊。新佛與舊佛平等。即無等之等也。
問。等覺菩薩。豈非等耶。答。因位道窮。隣極亞聖。立
等覺名。其實根本不覺未盡故。生相猶存故。見性
未極故。師資異位故。乃至廣說。如何究竟齊等。十
地論等者。舉果望因。雲泥異轍。染淨殊貫。等覺非
等。況餘眾生。亦可等覺以還。皆有此名。以俱合動
相未全破故。尚有微細生滅。又變易細蘊未捨。亦
名眾生。故云無等。彼此法身者。約法身說。可知。何
故下。又為一解。依問答以顯示也。謂由示現等正
覺故。再有等言。
○智論云。帝釋白佛言。諸呪術中。
般若波羅蜜。是大呪術。何以故。能常與眾生道德
樂故。餘呪術樂因緣。能起煩惱。又不善業故。隨三
惡道。餘呪術能隨貪欲瞋恚。自在作惡。是般若波
羅蜜呪。能滅禪定佛道涅槃諸著。何況貪恚麤病。
是故名為大明呪。無上明呪。無等等明呪。是呪能
令人離老病死。能立眾生於大乘。能令行者於一
切眾生中最大。是故言大。能如是利益。故名為無
上。又有仙人所作呪術。所謂能知他人心呪。名抑
叉尼。能飛行變化呪。名揵陀黎。能住過千歲萬歲
呪。於諸呪術中無與等。於此無等呪術中。般若波
羅蜜過出無量。故名無等等。諸佛法名無等。般若
波羅蜜得佛因緣。故言無等等。諸佛於一切眾生
中名無等。是般若呪術。佛所作。故名無等等。
○宗
鏡云。竪無高葢。故言無上。橫無儔例。故言無等。等
於十方三世諸佛。故言無等等。
△紫栢云。此無得
之光。菩薩依之而得無礙。諸佛亦依而得菩提。大
哉心光。智不可知。識不可識。陰陽不能籠罩。有無
不能形容。破障除昏。凡聖無與等者。謂之大神大
明無上等等呪。不亦宜乎。】
「【經】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虗。
【疏】二。總結勝能。謂三苦八苦。一切苦也。又分段變易。
亦云一切苦也。除苦決定。故云真實不虗也。」
【會要云。三苦。謂三受能生三苦。苦體即三界色心。
一。苦受。能生苦苦。此唯欲界。二。樂受。能生壞苦。此
通欲色二界。三。捨受。能生行苦。此通無色。八苦者。
一。生苦。二。老苦。三。病苦。四。死苦。五。愛別離苦。六。怨
憎會苦。七。求不得苦。總舉前七。方成第八五陰盛
苦。亦云五取蘊苦也。若三八相攝者。苦苦。攝八苦
中五。謂生老病死怨憎會。順苦受法。壞苦。攝八苦
中二。求不得。愛別離。順樂受法。行苦。攝一。即五取
蘊苦。順捨受法。若據三苦八苦。但攝分段。不收變
易。既屬生死。即是苦也。今總舉之。
△疏鈔云。大經
云。苦有無量相。非諸聲聞緣覺所知。以二乘雖知
苦相。不知無量相故。瑜伽說苦。有一百一十。即四
十四論。增數明之。
△記云。變易者。方便生死。因緣
生死。有有生死。無有生死也。
△文句云。能除一切
苦。即度一切苦厄。非證真空者。不能也。恐眾生信
心不及。又申言之。而決定告以真實不虗。慈閔有
情。為何如哉。】
「○上來廣略不同。總明顯了般若竟。自下第二段。明
秘密般若。於中有二。初。牒前起後。二。正說呪詞。今初
也。前云是大神呪。永顯呪詞。故今說之。
【經】故說般若波羅蜜多呪。即說呪曰。
羯諦。羯諦。
波羅羯諦。 波羅僧羯諦。 菩提薩婆訶
【疏】二。正說呪詞。此有二義。一。不可釋。此是諸佛秘語。
非因位所解。但當誦持。除障增福。亦不須強釋也。二。
若欲強釋者。羯諦者。此云去也。度也。即深慧功能。重
言羯諦者。自度度他也。波羅羯諦者。波羅。此云彼岸。
即度所處也。波羅僧羯諦者。僧者。總也。眾也。溥也。即
謂自度度他。總到彼岸也。言菩提者。到何等彼岸。謂
大菩提處也。言薩婆訶者。此云速疾。令前所作。速疾
成就故也。」
【記云。神呪雖秘密不翻。然如文殊五字呪。般若等
經。大智度論。皆有解釋。智論曰。阿字是實相門。則
顯三種般若。不相捨離。字。即文字般若。入般若波
羅蜜門。即觀照般若。悟不生等。即實相般若。大品
云。阿字門。一切法不生故。智論釋云。若菩薩一切
諸法中。聞阿字。即時隨義。所謂一切法。從初來不
生相。以阿提。秦言初故。阿耨波陀。秦言不生故。大
品云。囉字悟一切法。離塵垢故。論云。若聞囉字。即
隨義知一切法離垢相。以囉闍。秦言垢故。大品云。
波者。第一義故。論云。若聞波字。即知一切法。入第
一義。以波羅末陀。秦言第一義故。大品云。遮字。修
不可得。論云。若聞遮字。即時知一切法諸行。皆悉
非行。以遮利夜。秦言行故。大品云。那字門。諸法離
名性相。不得不失故。論云。若聞那字。即知一切法
不得不失。不來不去。以那。秦言不故。故知有因緣
故。亦可強釋也。
△泐注云。法華疏云。呪。是鬼神王
之名號。稱其王名。故能降伏鬼魅。或云呪如軍中
密號。唱號相應。無所呵問。又呪者。願也。如蜾臝之
祝螟蛉。願其類我。佛菩薩說呪。願諸眾生。皆如我
之得成正覺。能誦此呪。則所願無不成就也。
△會
要云。疏不可釋等者。圭峯云。非器不傳曰秘。深隱
難知曰密。此言雖解圓覺。亦含總持。以灌頂章句。
甚秘密故。擇法器故。寄事顯理。甚難知故。如華嚴
中五熱。即般若等也。然有顯中之密。謂顯教中說
陀羅尼。如今心經。仁王。護國等。皆有密語。大品。華
嚴等。五十字源。四十字母等。有密中之顯。即前三
部。謂總持教中。復有三部為顯。一。所作。二。所行。三。
禪定。亦名修習也。有密中之密。即第四大禪定。亦
名大修習也。昔義淨三藏。在西域那蘭陀寺。亦屢
入壇場。受主戒法。自云希心此要。而為功不並就。
遂泯私懷。西來三藏。多以神功化物。如善無畏金
剛藏等。皆稟此業。覽諸藏記。知非孟浪。予老而信
此。故示微塵許。以勉道流。無以王饍。棄如穢食。莫
恃巳見。以斥聖法也。
△紫栢云。呪如蜾臝之祝螟
蛉。念茲在茲。似我之聲。綿綿不絕。則諸蟲受熏。莫
知然而化蜾臝矣。諸佛如來。以慈悲顯密。熏一切
眾生。故一切眾生。莫知然而化之。】
「○略釋絕筆。述懷頌曰。般若深邃。累劫難逢。隨分讚
釋。冀會真宗。」
* ○略疏後題
法藏。長安二年。於京。清禪寺。翻經之暇。屬同禮部兼
檢校雍州長史滎陽鄭公。清簡成性。忠孝自心。金柯
玉葉之芳葩。九刊三王之重寄。羽儀朝序。城塹法門。
始自青衿。迄於白首。持此心經。數千萬徧。心游妙義。
口誦靈文。再三慇懃。令出略疏。輒以蠡管。詎測高深
云爾。
** 般若心經贊序張說 撰
萬法起心。心。人之主。三乘歸一。一法之宗。知心無所
得。是真得。見一無不通。是玄通。如來說五蘊皆空。人
本空也。如來說諸法空相。法亦空也。知法照空。見空
捨法。二者知見。復非空耶。是故定與慧。俱空中法。入
此門者。為明門。行此路者。為超路。非夫行深般若者。
其孰能證於此乎。秘書少監。附馬都尉滎陽鄭。萬鈞
深藝之士也。學有傳癖。書成草聖。乃揮灑手翰。鐫刻
心經。樹聖善之寶坊。啟未來之華業。佛以無依相而
說。法本不生。我以無得心而傳。今則無滅。道存文字。
意齊天壤。國老張說。聞而嘉焉。讚揚佛事。題之樂石。
** 般若心經序唐 釋慧忠 撰
夫法性無邊。豈藉心之所度。真如非相。詎假言之所
詮。是故眾生浩浩無窮。法海茫茫何極。若也廣尋文
義。猶如鏡裏尋形。更乃息念觀空。又似日中逃影。茲
經喻如大地。何物不從地之所生。諸佛唯指一心。何
法不因心之所立。但了心地。故號總持。悟法無生。名
為妙覺。一念超越。豈在繁論者爾。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略疏少鈔卷下(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