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玄義釋籤
法華玄義釋籤
大乘,欲明所攝之法,及為初行菩薩且脩
此四,四秖是三,更立苦印故為四也。二印
印生死,一印印涅槃,生死以無常為初印,
無我為後印,又名為宗,故知此與四悉名
義全別。「印是」下釋印義,教行兩文不同。說
屬世智故云「世智所說」。
問:
約教約行俱云
傳授,有何差別?
答:
教是所傳之法,故云佛
菩薩具此法行;是能傳之功,故云經過去
寂默諸牟尼,秖是佛佛皆有化他傳教之
行。「增上」等者,並是歎釋宗義故也。言「第一
有」者,謂三界頂,此有難出,故云「第一」;居
極頂,故復云「第一」。次「彼明文」下正破。「如此」下
例破。「南嶽」下正釋,可見。
二辨相中二:先引
大師釋,次私釋。初文四悉自為四段。初文
二:初釋、次料簡。初文中言「世界」者,謂五陰
差別,界入亦然。次文者「若無」下問,「人者」下答,
「第一義」下問,「答」下答也。「外人」下因釋。外人橫
計,不名世界、不達差別,但總計我,無因
謂自然,邪因謂梵天等。此四悉文全出《大
論》。為人中三:標、釋、結。釋中二:初正釋,次「如
雜業」下立傍正相以釋疑。初文云「或聽不
聽」者,「聽」謂聽許,雖復雙舉,意在於聽;聽是
所宜,宜即生善。次釋疑者,恐引此為疑:生
善文中復有破惡者何耶?於中先出相狀,
次正判。初文言「如雜業」等者,文引二經云:
如經中說,以雜業故雜生世間,及更有破
群那經。
問:
此二經云何通?
答:
有人不信罪
福墮於斷見,斷彼疑故說雜業等。若計
有神我墮於常見,如破群那來問佛言誰
受?若佛說言某受。更增其邪,是故不說受
者觸者,但說無觸無受。此之二人雖有此
疑,機在生善。
次「此意」下正判,傍為二人不
信罪福破其斷常,正為二人令生善根,
故為人中非無破惡,但有傍正,故云正為
生善,傍為破惡。
三對治中亦標、釋、結。釋中二:
初辨有無,次「對治」下正釋相。初文中云「有
法對治則有」等者,有能治所治,故名為「有」。
第一義中既無能所,故云「則無」。此中實性伹
是對辨,為顯對治有能所耳。次結中云「說
此法藥」等者,通論四悉無非法藥。今從別
說,從對治邊立名便故且作此說。
次第一
義中亦標、釋、結。釋中二:初立二種不同,次「不
可」下釋二種相。初文言「有二」者,意說今文
言第一義者,從教法邊正當可說,不可說
者當內證邊,非今文意,故須辨異。初釋不
可說中,初正出相,次引論證。初文者,證法
無憑須寄人辨,故云「諸佛等所得之法」,所
引偈者亦是論第一義文中引之。初之二句
明證法功能,能離言說妄想故也。次二句
者明所證法體,上句正明法體,次句引例
況釋,如過去諸佛所得涅槃不生滅法在我
身中。「說諸」下一偈與世界互辨,前明世界
亦與第一義互辨,故今亦然。次可說者,正明
今意四句皆實,故無非第一義也。「佛於」下
引證。「此亦是一家明四門入實」者,判也。謂一
切實等四句,次第以對有等四門,上皆名「等」
者,入實也。「故中論」下證入實意,謂為利根
故也。「快馬見鞭影」如《止觀》第二記。「若聞」下結,
反以無結有,故云「豈第一義耶」。
十五番者,又
二:初正釋,次「問」下料簡。初文者,總十五番,謂
一事理,二假實,三善惡人,四善惡陰,五善惡
法,六三世,七內外凡,八見脩聖,九凡及聖,非
學非無學即凡位也。十至十三四悉各為一
番,十四以四悉通為一番,十五別約四諦。
此十五番為欲令人了四悉義遍一切法,若
得此意觸境皆成自行化他法皆具足,然須
細釋此十五番,皆使順於歡喜生善破惡入
真。又此十五番雖趣舉一法,不無次第。於
中為四:初之六番約所觀人法,次內外凡下
三番約能觀凡聖,三五番約所施方法,四一
番約所觀諦,非所觀法無以成能觀人,非
能觀人無以用所施法,非上三故不成於
諦,諦是所觀,義通能所人法迷悟故也。今略
出相狀,不可具記。
初事理者,名通迷悟因
果等法,今且在迷為迷說於事中有理而
理異於事,直聞此法心生歡喜屬世界,聞
能生善破惡入真即屬後三。假實異故聞復
歡喜即屬世界。輪等譬實法,車即譬假名,
五陰及人共譬和合有人也。從人邊說即
為人。論既云「或說有人無人」,人能生善故
也。單說實法,實法虛幻,可以觀治。「雙非」下
明第一義,論中既云「言語道斷」,故云雙非
即第一義,故一一悉並引論證。此假實相對
為一番。次單約假人,次單約實法。從外凡
陰生內凡陰,以內外凡陰破三界陰,無漏
即初果等,陰雖有內外等不同,然陰終是所
觀之境。
次「問」下略料簡。初問者,人名既通,何
故生善獨得人名?答意者,惡是所破,非所
為故不立人名,人能生善,非無惡人。次問
者,生善唯在為人,何故令人破惡?答意者,
有傍正故得名不同。次約三世中來世是
為人者,為人本生其宿善,現種微善當來
可生,以當望現故現名宿。若治現惡名
為對治,可見。次約凡位者,以四善根內
用對於外凡,名內外異。煗法已去,善陰漸
生,義當生善。總別念中以無常等治,故云
對治。以第一義通初後故,凡位中亦得通
用。次約聖位者,見道生理善,脩道治事惡,
既純約聖位,故聖位中極方名第一義。次
凡聖共立雙非即是內外凡位。
次「世界」下料
簡釋疑,非十五番數,由前文云世界中無
第一義。今問:為人、對治為有第一義,第一
義有三耶?故今文云展轉相生,由觀世界
故生善,由生善故破惡,由惡破故見理,
理中則無世界等也。是則善生惡滅,若互
有無終不見理。次約四悉。各立四悉者,
還引前《大論》本文,文自各具,故作此釋。次
通以四悉作者。
問:
今四悉相異,以為世界
容可異前,下三通三與前何別?
答:
前一悉
各四逗十六人,今四通四但對四人,法相雖
爾在人不定或通或別,或一人具四,或三
二一,或多人共一或二三四。若隨所宜始終
而論何人不假聞法歡喜生善破惡見第
一義耶?俱根有利鈍,或超或次耳。約諦中
能治屬人故,料簡如文。
三釋成者。
問:
大師
《淨名疏》中云:世人多以經釋論,令人謂論
富經貧;今以論釋經,令知經富論貧。此中
何以將經釋論?
答:
言釋成者,以義同故引
來相成,令論意可識,非謂將經解釋論也。
況復此是申經別論,於理無傷。
於中為三:
初來意,次列經,三「樂欲」下正釋成。初、二如
文。正釋成中前二名異義同須會,後二名義
俱同不會。初二為二,初世界為三:初明得
名不同,即是名異。次引證。三「佛經」下正明相
成。初如文。引證二文,文雖似因,意兼因果。
善惡果也,欲即因也。果以因為本,佛道果
也。《淨名》本文謂「行於非道」,今以欲名通於
深淺,道體無欲,欲能為因。三釋成中因必得
果,故以因成果。
次為人中四:初名異,次「論
云」下引證,文似單證化主,意兼行者所宜,
聽不聽屬化主,宜不宜屬行者。三「如金師」下
引事,「金師之子」等如《止觀》第五記。四「經舉」下
應必待機故以機釋應。
四對諦中二:先別,
次總。別中二:先略、次廣。略中言「如前」者,如
前私釋。次廣者,前不分教故略,今教教具故
廣。總者,以一一悉同對四諦。
五起觀教中
二:先觀,次教。觀中二:先敘意,次正起。初文
者,觀假悉成理由觀顯。次文者又二:先次
第,次一心。次第中三觀為三,初空觀廣,餘二
觀略。初中二:先釋、次結。釋四悉為四。
初世
界中六:初標。次「先觀」下觀境。三「此法」下明
用世界所以。因內緣外,因親緣疎,親疎隔別
即顯世界意也。四「若不」下正明觀意。五「必
須」下觀忻,「𣀇」字音易,亦音度也;厭也。六結,如
文。
為人中三:初明為人意。次「若宜」下正明
生善,止觀各三隨一可辦。三「是為」下結。
三
對治中三:初明治意。次正明用治,亦隨一
可辦。三「若善用」下與為人對辨。四第一義
中二:初正明第一義,不得三悉之相故云
「如失」,此是證前第一義相。次「即依」下由此是
證前第一義相,故云「發真」,餘二觀及一心並
略。次起教中二:先不可說約理,理即向來脩
觀所證,故不可說。次「又」下明可說,說即教
也。初不可說中二:先通,次「大經」下別。先通文
中初引《大論》義通諸教,次「淨名」下彼經義
在於圓,雖有此義,以不分對諸教直言
不可說,故屬通也。「生生」等十因緣,如《止觀》第
五記。次可說者為二:先明說因,即十因
緣所成眾生。次正明說,又二:先經、次論。先
經中復二:先四教,次十二部。初四教者,起
教秖是轉法輪耳。即是四佛當分各轉當教
法輪,亦應對於頓漸祕密不定,伹是文略。
次約十二部中三:先標,次釋,三「大論」下指
論證成。釋中先四教、次五時。先四教中文相
可見,細論不可具盡。前別教中言「仰覆世
界」等者,具如《華嚴》。「常寂光」者,《普賢觀》云:「有
佛世界名常寂光,毘盧遮那之所住處」。「眼耳
鼻舌皆是寂靜門」,如《止觀》第二記。次起論中
四:初明所依三昧,次「菩薩」下造論意,三「天親」
下正出論相,四「又五通」下明論所攝。初文
云「摩得勒伽」,此云智母,菩薩入此智母三
昧作論申經令法久住,故云「正法得久住
禪」,故《地持》九種大禪中第八此世他世禪復
有九種,第七造不顛倒論微妙讚頌摩得勒
伽為令正法得久住禪。次造論意,可見。《地
持》釋《華嚴.十地品》,此下一代四時皆有論申,
唯方等部未有別論,可以唯識通用申之,
無性之文全同敗種故也。「五百羅漢造毘婆
沙」,如《止觀》第六記。通攝世間有漏法輪中
云「五通」等者,明服餌長生等,釋居欲界唯
說十善,梵居色天故說出欲,此且據迹文,
依《華嚴》等經本是菩薩(云云)。「文行誠信」者,孔子
四德也。定禮樂刪詩書,「裕」猶益也、饒也。「昆」
者,《爾雅》云「後也。」周人謂兄弟為昆季,昆兄、
季弟。裕字亦作䘱。有德者賞,義同生善。背
叛者罰,義同斷惡。君臣道合,似第一義。
六說
默中二:初明默,次問答料簡。初文又二:先
明來意,次正釋。初文三:初引教雙立,次「聖
說」下簡示,三「假令」下明默意,以自證法不
可為他說故。次正說中具約五時,並約當
部具教多少,以大經四不可說而帖釋之。
初文可解。次三藏中云「陳如」等者,《大集》云:
「甚深之理不可說,第一義諦無聲字」,陳如
比丘於諸法獲得真實之知見。「大集無言菩
薩」者,第十三云「王舍城中師子將軍產生一
子,尋有天來作如是言:善男子!常應念法,
守口慎言。童子聞已不復啼泣,無嬰兒相,
乃至七日眼不視瞬。是時有人語父母言:
是兒不祥瘂不能言。父母答言:是兒雖復
瘂不能言,身相具足,當知是兒必有福德。
因為立字名曰無言。年至八歲,人所樂見,
以佛力故與父母眷屬往至欲色二界中
間寶坊之中,見釋迦牟尼,并見十方一切諸
佛。因身子問,廣現神變說偈讚佛」等。今謂
此之無言即是契理。《大品》「不可得」者,第十經
「憍尸迦白佛言:菩薩行般若時,知一切眾
生心不可得,乃至知者見者、色乃至無上菩
提悉不可得。何以故?般若不為得法故。」
一一文中皆云諦者,諸佛所說無不依諦,
以四諦中世出世間因果具故,縱長途散
說四諦之中必在一諦。
料簡中二問答。初
問可知。由前文云並是三乘所證之法,以
自利利他俱有默故,故須問起。答中具出
四悉,「脇比丘對破馬鳴」者,相傳釋云:「馬鳴
未有大信之時來至脇比丘所,自立宗云:
有言者屈,斬首以謝。比丘便默。馬鳴久久乃
至云:比丘於我有屈,故默不言。比丘猶默。
於是馬鳴便出其門,自思惟曰:本我立默,彼
竟不言,而我有言乃成我屈。却至比丘所
求自斬首。比丘曰:我法仁慈不斬汝首,汝
當剃髮為我弟子。」若準《付法藏傳》,脇比丘
法付富那奢,奢論勝馬鳴剃髮為弟子。馬
鳴初於閑林之中自思惟言:智慧殊絕有難
能通。計實有我,甚自貢高來至奢所。奢言:
諸法無我。馬鳴言:所有言論我皆能破,此言
若虛要當斬首。奢言:佛法之中凡有二諦,
世諦有我,第一義諦無我。鳴猶未伏。奢云:
汝諦思惟,無出虛言,定為誰勝?鳴思惟二
諦然後乃伏,欲自斬首。奢令剃髮以為弟
子。若準傳意,但以二諦破非默破也。若《婆
沙》中云:「曾聞有大論師,名奢提羅,至罽賓
國。於時佛跡林中有阿羅漢,名婆夷秀羅,
具足三明,通達三藏。時奢提羅聞彼林中
有大論師,即往其所,到已慰問在一面坐。
時奢提羅語尊者曰:誰先立論?答:我是舊
應先立論。奢提羅言:一切論有報。時婆夷
秀羅默然而坐。婆夷秀羅諸弟子輩唱言:汝
師若是奢提羅者自當知。從林起去展轉前
行。其師作是思惟:沙門釋子何故作是言,
汝師若是奢提羅者自當知。即便自憶我作
是言,一切論有報。彼沙門默然,便是我論無
報,沙門已勝。即報弟子言:我還往彼。弟子
曰:已於眾中得勝,何故更往?師言:我寧於
智者邊負,不於愚者邊勝。即時詣彼作如
是言:汝是勝者,我是負者。汝是我師,我是弟
子。」此婆夷秀羅正當默破,但與今文名字
不同。
次問者,準《大論》云:「四悉攝八萬四千
法藏十二部經」,攝十二部已如上說,攝八
萬四千其相如何?答中引經具出數相,既
云初心乃至舍利,故知四悉攝一期教,故云
八萬四千也。於中初引《賢劫經》,次引異說。
初文二:初引《賢劫》通難,次「若作」下廣集諸
教別對四悉。《止觀》文中用對四諦,今對四
悉者,以四悉義同四諦,故具如對諦中說。
餘諸八萬四千更有不同之相,如《止觀》第一
記。「度無極」者,《賢劫經》中列三百五十度無極,
然後對六度四分煩惱為八萬四千法門,亦
在《止觀》第一記。又《大纓珞經》六度皆云度無
極,故晉宋譯經皆翻波羅蜜為度無極。
七
得用不得用者,「得」謂自證,「用」利他也。於中
為二:先標、次釋。釋中又二:初舉極果,次舉
因人。因人中二:先標列四句,次解釋。釋中
凡夫及四教不同,初藏通兩教各分二乘與
菩薩別釋。初三藏二乘中先聲聞、次支佛。初
聲聞中二:初明得而不能用,次「假令」下明
用而不當同不能用。初文可解。次文具明
不能用四悉之相。能稱機故方名能用,聲
聞借使欲利於他而差機故不能用,故云
「假令」。於中初舉滿願通明差機。次「如富樓
那」下約四悉,一一皆先出入,次結不能用。
初文云「如富樓那九旬化外道」,如《止觀》第六
記。身子差機,如《止觀》第七記。迦絺那,如《止觀》
第九記。「如身子不度福增」者,論云:「此比丘宿
生為魚,身長七百由旬,宿曾聞法,雖墮魚
中宿種猶在。時有商主將諸商人入海採
寶,忽見流急船向白山,兼見三日並現,即
白海師。海師曰:禍哉非三日也,二是魚目,
一是天日,白山者魚齒也;必入魚腹。船中諸
人各稱所事,中有優婆塞稱南謨佛。魚聞
佛名即自念言:此佛弟子,我昔亦佛弟子。即
忍死合口,水流便退。魚因捨命,風吹屍上
岸。神生值佛,身子及五百皆不度,佛度得
果。佛令按行海畔,見骨山高七千由旬,山
北日所不照,迴來白佛。佛言:是汝身骨。」
問
曰:
魚身長七百由旬,所見骨山高七千由旬,
何故身小而骨山大耶?
答:
或恐字誤,應是七
十耳。
「大醫」等者,身子為大醫,五百為小醫。
「支佛亦然」者,據理既不知機,明知不能用
四,雖有部行但是悲心,如身子云「我非
知機,但憐愍故而為說法」,可以比聲聞知
也。
次明三藏菩薩未得滅諦,名未得一,具
能用四。「所以者何」下釋。不斷煩惱,稱「病導
師」。通教菩薩六地未巧者,與羅漢齊,雖亦
說法,不能稱機,故云「未巧」。別教十向既進
脩中道,故相似中道其用勝前,登地已去任
運真應。
八明權實者,先標,次釋。釋中二:先
正釋,次料簡。先正釋中二:初重指前對諦未
判權實,故云「通途」。次正釋中二:初四教,次
五味。初文自四:初三藏中又四:初引論總
判,言「釋論云諸經多說三悉檀」等者,此是大
小相對而說,即指三藏經為諸經,般若為
第一義,各有其意。次「三藏」下示教觀體。非
無空理,但非即空,故云「少」耳。三「就三藏菩
薩」下且許當教以論三四。言「約三悉以明
四」者,非但無中道第一義諦,亦無真諦第一
義諦,且據緣真伏惑邊說立第一義名耳,
故云「約三明四」。又明四者能為他說四,故
云「明四」;自行但得三耳。四「雖爾」下正判
屬權。次通教中亦四:初形前立名。次「故」下
引論證巧,且約即空明第一義。三「就佛」下
當教判得。四「而約」下正判屬權。次別教中
三:初形前,次「而猶」下望後,三「教道」下正判
屬權。次圓教中二:初亦形前,次「故四悉」下
正判是妙,次約五味中可見。
次料簡中五
重問答。初問中云:菩薩雖得四,此亦約三
論四,如前。答中通教既無中道,義當無第
一義。三藏菩薩不斷惑者,若以二乘望通
即同得四。言從證則四從教則權,而不云
從教則三者,教道證道俱說有四,但權實
不同故不云三。若取地前為教道者,既
有「若取」之言,當知初地以去仍有教道之
義,具如《止觀》第三記。
九開顯中二:初標、次
釋。釋中二:初正開、次料簡。初正開中二:初
明施開之意,次正約前四時論開以會法
華。初文又三:初通明諸法本實,次「大悲」下施
權,三「今開」下顯實。初文者,法既本妙,麁由物
情,故知但開其情理自復本。施權中二:初
正施,次「無量義」下引證,三「今開」下正開。開中
又二:初約法通開明施化本意,次「除滅」下寄
二乘難開以明開相,麁既即是妙,化城即是
寶所故也。次「若乳」下正約四時明開又二:
初正開,次「方等」下明開分齊。乳及二蘇中別
教四悉雖有第一義,並約教道,故云「唯決
四權、生蘇十二權、熟蘇八權皆得入妙」。生熟
蘇中決權引證但云「千二百羅漢及決了聲
聞法」者,前證乳教已引菩薩,菩薩義同,不
繁文故不重引之。既云菩薩亦除疑網,驗
知菩薩亦須會三。「方等般若」至「在此」者,開
分齊中亦應云華嚴,文無者略。驗彼三部圓
教無殊法華之圓,判頓獨在華嚴,信是妄
生疣贅。況法本妙隔在物情,法華已開翻降
為漸,十如實境妙却為麁,佛之知見貶歸
菩薩,藥王十譬歎教聖說成虛,法師三世校
量通為不實,分身佛集寶塔涌空徒屈來儀。
證斯漸教,同異之相不可具論,一家教門
足堪搜撿,如何獨異黜茲妙經?
次料簡中
「問決諸權悉檀」至「不爾」者,問意者,若決麁入
妙為決諸麁四悉同入妙第一義悉,為自
決世界入世界,乃至決第一義入第一義
耶?云「不爾」者,若不如此為如後意耶?亦有
本云「為當爾不」,恐人誤改耳。答意者,二意俱
通故云「自在」。言「假令」者,如初問意縱令盡
入妙第一義,妙第一義既不隔三,與第二
義亦何別?故云一三自在。今文且作一種
解者,順第二意對開五章,名義順故;若唯
入第一義,但得對體,餘義則闕。
「若決」下用
第二意,一一別對。初世界中二:初正會,次「亦
是」下示相會入。世界秖是諸法,決彼諸麁
同入此妙故成妙名。次示相會入中二:初
約法說周意,次譬說周意。初法說中七方便
同成佛乘,譬說中二乘之名同稱菩薩,「汝等
所行是菩薩道」,所行既成菩薩之道,行人豈
獨猶名二乘?次決第一義中以四悉義隨
於五章,故第一義居次,佛所知見及所至寶
所並屬理故。次會為人中引證云「大車」者,
車方為因,道場為果。次會對治中引證云
「以此寶珠用貿所須」者,方便教中法有限
量,非即非妙,是故艱難;如勤力求索,實理
無竭疑盡信全,如寶珠無價貿物無盡,究
除貧苦莫若如意。「此良藥」等,思之可知。是
故貿麁病差,並是對治之別名。此中判教以
辨同異,本顯於同,故本迹二門爾前未說,
因茲開廢莫不咸聞。
十通經者又二:初問、
次答。答中二:先總舉、次別釋。釋中,先釋、次結。
釋中二,先迹、次本。迹中二:先列經、次釋。本
文亦然。迹之與本俱以性為生善,善性在
往故也。俱以進力及行為對治,並舉能治
行也。根舉能悟之人,想舉能見之心,此少
異耳。故同有四悉。「兩處」下結,可知。
次第二別解者,初重略標五章,前已列竟。
今於五中初廣釋名中二:初開章、次解釋。
釋中自四:初釋初門中為三:初於今經自
立,次「立此」下明立名意,三「問」下料簡。初文者,
雖在今經與他對辨不無通別,若妙法蓮
華名之與義俱異他經,經之一字名與他同、
義與他異,今從名通故云通耳。次立名意
者,以何緣故立此經名?名既該乎一部,一部
意不逾三,故名既通別不同,三意亦隨名通
別,故釋此三意:麁妙甄分、教行理殊、通別異
轍。今釋此三,又為四意:初標、次列、三釋、四
結。初二如文,三釋中二:先通解通別,次別
解通別。通謂通於諸經教行及理,別謂別
在圓詮之教。初通釋中二:先略、次廣。初略
者,一代聖教諸名之下,無不具此教行理
三,無不以別而契於通,無不以通而應
於別,故此三中通攝佛法,故教則機應相對,
行則因果相對,理則名實相對,亦是事理相
對,若無此三雙,通別虛設。
次廣釋中自三:
初約教中二:釋、結。釋中二:初明別,次「金口」
下通,次「故通」下結也。次約行中亦二:釋、結、釋
中初別,次「大論」下引小以例。初別中又二:先
立、次引證。並是約通論別,且從別以明別,
如云「法寶」即通種種故別。次引證中先寄
小,各說即別俱正故通。言「各說身因」者,《涅
槃》三十二釋隨自意語中云:「如五百比丘
問身子云:佛說身因,何者是耶?身子答云:
汝等亦各得正解脫,自應知之。何緣方更
作如是問?有比丘言:我等未得正解脫
時,意謂無明即是身因,作是觀時得阿羅
漢果。有說愛、有說行乃至飲食五欲,如是五
百各各說已所解已,共往佛所,稽首右遶
而坐,各說已解。身子曰:誰為正說?佛言:無
非正說。」次寄大中各入故別、不二故通。「三
十二菩薩入不二法門」者,既有能入之門,門
皆趣理,準例五百,三十二亦無非正說,此
舉大小兩乘能趣之行。次例中不可得即是
理也。舉劣況勝,觀息尚即是理,況大小兩乘
能趣之行?「當知」下結,又二:先結、次引證。次理
中三:初立、次引證、三結。初文不二故通、非一
故別。證中二文例立可知。先引《大論》,次引
《大經》中言「解脫亦爾,多諸名字」者,大師在
靈石寺,一夏講百句解脫,每於一句作百
句解釋,是則解脫有萬名字。「如天帝釋有千
種名」者,亦名憍尸迦,亦名婆蹉婆,亦名婆
佉婆,亦名因陀羅,亦名千眼天,亦名舍脂
夫,亦名金剛寶頂,亦名寶幢等。「名異」下結,
名異故別,禮一故通。別中云「今稱」等者,妙法
是別,異餘經故;經即是通,通名經故。故知
今經通別始自如是,終乎而退,莫非佛說,
俱是妙法,從始至終咸別並通。於此教通
別中詮於行理通別,故知本迹無非因果
及名實故,不可遍引,故略示方隅,麁引
譬喻以示行之通別,及方便中實相等為理
通別。譬喻中者,諸子習因不同即是行別,等
賜大車直至道場即是行通,大車是所乘通,
理道場是所契實相,乃至大慧之名亦是名
別,一一別名咸從理立即是理通。此是今經
理之通別,具如下釋中更廣明之。四「約此」下
結。
次料簡中先問、次答。問中所以但問教
者,教行理三展轉互通,教既居初,但從教
問,餘之二種憑教自顯。初廣略二解汎通諸
教,是故通以一佛為通;今即離為四佛不
同,佛佛自有諸門教別,故云「教主不同設教
亦異」。「云何」下難者,以前通途難今四別。次
答中意者,即具當分、跨節兩義,應知兩義即
與待絕二妙不殊。又前二釋亦具二義。何
者?若依施權即當分義,若據佛意即跨節
義,雖具二義不譚其意而以此意汎釋,
復未甄衡二途,其意以通而未灼然開
顯,以是義故,故須分於二義而答:當分
通於一代,於今便成相待;跨節唯在今經,
佛意非適今也。釋此二義,先標、次列、三釋。
釋中先當分、次跨節,一一皆約教行理三。初
當分者,順前問意,為顯跨節,以當分難四
教當分皆具三意。於中先正釋、次融會,不可
即具,故與後義俱立難易。初文三藏廣,餘
三例。初三藏中三:初正釋相,次「經言」下引
證,三「此則」下明當分意。初文可見。引證中
言「即脫瓔珞等」者,報身四十一地,戒定慧陀
羅尼以為瓔珞,寂滅忍為柔軟上服,大小相
海為嚴飾之具,丈六相好為麁,生空法空為
弊,現有煩惱有為有漏,為塵土坌身,實無
生死煩惱,似有生死煩惱,為狀有所畏。如
《成論.無畏品》云:「如經云,善來比丘,隨順我
法,我則歡喜者,此似有貪。如語調達:汝為
癡人,食人涕唾。此似有瞋。自言:我是人中
師子。此似有慢。善持我法,如擎油鉢。又
如語調達言:我尚不以法付舍利弗等,
況當與汝?此似有見也。」文中但略舉垢衣
一句耳。「語言勤作」等者,即是小乘,七科道品
即除見思糞之法器也。「語言」即念處,「勤作」即
正勤,「咄男子」等即如意,「好自安意」即五根,「所
以者何」等即五力,「更與作字」即八正,「雖忻此
遇」即七覺,「當加汝價」即煗法不能發真,如
意能發,故云「加價」。今文甚略。言「塗足油」者,
下偈文中得如意足觀,如油塗足則能履
水,能得神通。又油能除風,如定除亂,廣
如〈信解品〉疏釋。此則唯譬三藏說教行理可
知。次三教例中云「通別圓等亦爾」者,具如
下本門果妙中釋四種身相不同,融會可知。
次跨節中四:先斥當分,次「若開」下立跨節相,
三「如此」下結意,四「作如此」下融會。初文又二:
初正斥,次「秖隱」下明當分意。立當分者以
施權竟,權實相對故有四主,各各不同。故
明意者無別當分,秖是隱實施權且云當
分。初至「金輝」現當分身也。「不說」下說當分
法也。略語身法,餘二略無。「不說甘甜常樂
之味,說於醎酢無常辛辣」者,《大經》第四云:「苦
為酢味,無常鹹味,無我苦味,樂為甜味,我
為辛味,常為淡味;煩惱為薪,智慧為火,以
是因緣,成涅槃食。彼破三脩,故但三味,勝
劣相對,故成六味,故略不說淨及不淨。」今
文從劣,故云「不說甘甜」等也。「棄王者服飾」
重語隱妙現麁,亦與前隱功德現丈六
意同。如窮子見父豪貴尊嚴等,無量功德
莊嚴纓珞為王者服飾,當知秖是一種身口
行理更無別途。今棄此服飾,即當分義施
權意也。言「糞器」者,生滅道品。「若開方便」下正
明跨節相,此句總開。即向身向法向行等者,
指前方便身口行理等也。三結意中歷三
意結,初言「通是一音之教,而小大差別」者,
今此是法華跨節一音,不同小乘當分一音,
具如《止觀》第一記。故依《婆沙》但三藏佛一
音耳。準例通別,皆應有當分一音。前當分
義中分四教主,各有所說所行理體,故義易
解。理無種種,何故四教各有所詮?所詮異
故理不應異,故云難融。跨節義中不分四
教各別詮理,故云易明。諸經所說因果各
別,今越彼別義唯論一理,故相難解。若二
義相成則理相俱易,若二義隔越則二俱難
明,是故二義相須,當分乃成今經相待義邊,
跨節乃成今經開權義邊。又若方等般若及
華嚴等當分義者,仍是施權;若來至法華,當
分義邊成判權實,判已即廢,廢已即開,開廢
相即不可異時。
二定妙法先後,中四:初標,
次「若從義」下辨先後,三「從今題」下正明今
意,四「雖復」下融通二途。初如文。次文者,從
義從名各有其致。從義中先立,次引證。從
名中亦先立,次引事。事中二:先證從名,次
「篤論」下復順從義。言「篤」者,《爾雅》云:「固也。」《老
子》云:「守靜曰篤」,「篤」貞正也。
三明今意者,應
知題名須從名便,故先妙、次法,已如題中。
今欲解義故須從義,「所以」下正釋中先法、
次妙。
四融通者,秖緣前後無乖,故解釋中
則從義便,故知前後並不乖理。舊解中二:初
出諸師,次今家難。初文中前三師大師不破
者,以下文云「餘者望風故」也。若欲薄知得
失者,例光宅意破,無非不遣。如道場觀
云:三非真實。不知何教之三為非真實?既
不知三外別有菩薩,歸一與無上,顯妙未
彰。若引今經以證妙者,理稍可然,其如所
證,無妙可論,餘皆不了。「無上故妙」者,引經
「是乘微妙,清淨第一」,具足應云於諸世間
為無有上。有本無第三句。并前二句,方可
證無上故妙也。又云「寄言譚於像外」等
者,意云:妙理無形言譚託像,寄有形言以
譚像表,像表為妙,有形為麁,但像表之理
精麁是亡,亡精麁故故名為妙。亦不知像
表絕精絕麁為何所詣?引經文證義亦如
前。「會稽基」即法華寺基也。言「表同」者,不知
昔何教三為異,表會何教令同?亦不知指
何為昔三因?故亦令妙不成。北地師三,意
趣亦爾。三師之三並不出光宅之見,故云
「望風」。如順風破陣,陣首既破,餘者望風。次
光宅師者,所感天華志公尚云嚙蚤。武帝欲
請雨,問志公。志公云:雲能致雨。便請雲公
講《法華經》,至其雨普等四方俱下,降雨便
足。又雲法師未生之前有人於水中得《法
華疏》,題云「寄與雲法師」,廣如別傳。感應若
斯猶不稱理,況他人乎?驗靈山親承理無
差忒,然三師稍同光宅,而不及光宅菩薩
用三僧祇,故知光宅有三可會,但無一可
歸,無一可歸故破不成妙,指昔通漫故
破麁非麁,所以招於二十四難,良有以也。
於中先總立,次廣釋。釋中先釋昔日因果各
有三麁,次釋今日因果各有三妙。初文者,
先因、次果。初因中先標、次釋、次結。初如文。
釋中體則具列三乘位,用則但舉菩薩者,舉
勝兼劣,以三祇菩薩不斷惑因與二乘凡
位似同,故名因同。並是初明諦等為體。位
中言「第九無礙」者,三祇之內伏惑時長,乃至
非想第九品並伏而未斷,位未出界況復變
易,故名為下。用短,可知。當知二乘位用下
短,比此可知。昔果三義者,初標列、次釋、後
結。釋中體者,縱至佛果亦但有餘無餘,故與
二乘其體是狹,佛果亦同位在化城,佛果亦
同止除四住。「又」下重釋用耳。「八十」等者,以
壽量意用斥昔果。本行菩薩道時所成壽命
為前過恒沙,今猶未盡復倍上數,名之為
後。八十年佛無此壽故,故名為短。次明今
因果各三義者,為二:先釋、次結。釋中二:先
因、次果。因中三:列、釋、結。釋中言「界外行菩薩
道」者,若自行者必在界外,若兼化物則自
在受生。次果中亦先標列、次釋、三結。言「神
通」者,在因則以伏斷為用,在果則以利物
為用,光宅意以〈壽量品〉為神通延壽利益
眾生。「即是」下總結。
次「今古」下破,中三:先舉
難例易,次「因體」下正破,三「彼作」下結成難
勢。初文中「南方」者,南朝即江東是,舊總云南
朝,後分兩道,故云江東。「承肇什」者,取語便
耳。關中四子即生、肇、融、叡,後人承用四子之
義,故時人語曰「生肇發天真」,若以今意望
之,多附於通,不必全是,故云「多附」。「附」謂附
近,光宅亦附近肇什,故云「寧遠」。時人以為
光宅得旨,故抑云不遠,先破得旨之難,餘
易自啟。次正破中二:先因、次果。因中三重,謂
體、位、用,一一各以四一難之。初破因體中
先通責光宅,昔言通漫復汎許之,故云「可
然」。「何者」下正破,中三:初舉昔有四一,次舉
今無四一,三結難。初昔中二:先列、次結。初
文者,般若舉乘,乘即是教,故云「運載」。既言
一切靡不遍行及法界等,當知體廣。《般若》有
教一、《思益》有行一、《華嚴》有人一、《淨名》有理
一。「昔因如此」下結。「若言」下責今經無四一,
又二:先列、次釋,列中並是光宅疏意,下去例
知。「當知」下難勢,還以彼義而難於彼。次難
位中四:先來意、次標、三釋、四結。初二可知。
釋中亦二:先昔、次今。昔中亦先釋、次結。釋中
初文云「無上」是法,舉法取人。言「般若是無
上明呪」者,《大論》「問釋提桓因,何故以般若為
無上明呪?答:諸外道聖人有種種呪術利益
人民,誦是呪者能隨意所欲使諸鬼神,諸
僊有呪得大名聲,人民歸伏,貴是呪故,故
名般若以之為呪。帝釋白佛:是般若呪常
與眾生道德樂故,餘諸呪術能增長惡,般
若神呪能滅諸禪涅槃之著,何況貪等?是故
名為大明呪也。」「無上明」者,大或有上,故次
名無上。「無等等」者,等此無等,名無等等。皆
破無明,故並云「明」。又外道有呪能知他心,
有呪能飛變,有呪能住壽;於諸呪中,般若
出過無量無邊,故云「無等」。又諸佛於一切眾
生中無等,故般若名「無等」。又「無等等」者,妙覺
位也。無能等此無等之位,故云「無等等」。故
《淨名》中所歎菩薩皆是等覺,位隣妙覺,故
云「近無等等佛自在慧」,此呪無上義同妙覺,
故云「無等等」。是為呪義無等等故也。次引
《大論》中應云「因行」而言「位」者,恐誤。受法性
身,行菩薩行,如前釋。引《淨名》中「近無等等」
者,佛名無等,無等中最,故云「等等」。等覺近
之,舉彼所近,故云「佛自在慧」。「十方魔王」者,
〈不思議品〉文,入地菩薩能作魔王,魔王不盡
是彼入地菩薩,故但云「多」,以實行者不能
惱於深位菩薩,故云「非驢所堪」。所以今云
「皆是」等也。次「淨名文」者,初住八相未是極
位故名為「雖」,是故仍須行菩薩道,自行化
他以進後位,此由初住見理故也。故舉理
以顯德,祕藏正當所見之理。「如是」下結。次
「若言」下明今經中亦應云「行」亦但云「位」者,
應是以位顯行,前文亦然。「當知」下結。
次明
用中三:謂標、釋、結。釋中二:先昔、次今。先昔
者又二:釋、結,初,教。次明行長中初云「無明」
舉失顯得,「一切種智」正明能知之行,「一切
法」即兼舉所觀以顯能觀,「明無明」下出觀
相。「若知」下釋觀相,「是為」下結觀相者,並是
中道觀故,亦應合有用字,但是文略。次明
人一中云「一日」等者,並是斥奪之辭,舉能
奪所以明人勝。初云「一日行般若如日照世」
等者,《大品.習應品》云:「菩薩行般若一日,出
過二乘之上。二乘如螢火蟲,不作是念:我
力能照閻浮提,普令大明。二乘亦爾,不
作是念:我行六度乃至菩提。菩薩照世,洞
照法界如照三千,故云如日照世。故勝二
乘一切智光。」拙度菩薩尚未見空,故如螢火。
「若入薝蔔」等者,若入淨名常寂光土之室,故
唯聞諸佛法界萬德之香,尚不嗅地前教道
之香,豈樂拙度小行功德?故法身菩薩立種
智之身,如實相之座,不假燈王之威,見思
塵沙諸習先盡,故分段方便二土五塵不能
染於實報法身,故知此等皆是法身念不退
類,故云「阿越」。理一中云「色無邊故」等者,五
陰是理故,即陰是實相般若,故皆無邊。以由
理故令法無邊。「當知」下結。次「若謂」下破,今教
無四一故麁,文闕人一,以行兼之,行必有
人故也。言「覆相」者,覆却常住真實之相而
用於權,亦略用字,如前可知。
次果體廣狹
四難者,亦標、釋、結。釋中二:先昔、次今。初又二:
初難、次結。初難中全具四一,文且引《般若》、《淨
名》,但是理一教一,餘二比於上下諸文,類
之可知,故略不說。次從「若謂今果」去難今
經果上四一不成。初不滿不了教一不成,
光宅疏中云「明一乘故滿了,不明佛性故
不滿不了」。從「何故復言」去行一不成。從「若
體廣」去人一不成。此等並是光宅疏意。言
「七百阿僧祇」者,《首楞嚴》下卷「堅首菩薩白佛
言:世尊!佛壽幾何?何時入滅?佛告堅首:東
方去此三萬二千佛土國名莊嚴,佛號照
明莊嚴自在王,十號具足,今現說法,如彼
佛所有壽量,我壽亦爾。又問:彼佛壽命幾何?
佛言:汝自往問,彼自當答。堅首承佛神力,
於一念頃即往彼國,頂禮遶佛白佛言:世
尊!壽命幾何?幾時入滅?彼佛答言:如釋迦壽,
我亦如是。汝欲知者,我壽七百阿僧祇劫,釋
迦亦爾。堅首還白佛竟。阿難言:如我解佛
所說,彼佛是釋迦異名。佛告阿難:汝承佛
力,乃知是事。乃至上方有土名一燈明等,
並釋迦分身。」從「若言」去理一不成。言應備
五眼見佛性者,據不見佛性則無佛眼。「當
知」下結。次果位中亦三:標、釋、結。釋中亦應先
舉昔有,次斥今無,文中從略直舉今無,準
前諸釋,驗知昔破。次果用中亦三:標、釋、結。釋
中亦不出昔直舉今文,準前可知。於中二:
先正破無四一,次廣破神通。初文二:先破、
次結,可知。
法華玄義釋籤卷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