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蓮華經文句
妙法蓮華經文句
火宅方宜救濟,即因緣說。下周別名宿世
因緣,通亦具三,「涅槃時到眾又清淨令入
佛慧」,是法說;「有一導師」是譬說,而作三周
者,從多從正,從略從傍,欲令名字不濫,
各據一意耳。
問:
三周為三根人,一周通有
三說者,一說應具三根?
答:
法說非止逗上
中之上,又有中下,從正略傍,故言逗上根
人耳,餘二周亦如是。
二、明有聲聞、無聲
聞者,光宅定有實行聲聞,若言無實,權何
所應。開善解無實行聲聞,引《勝鬘》「三乘初
業不愚於法」,外凡已知一乘,寧有二乘猶
執小果?經明有者權也,此二家偏執,乖經
失義;若定有者,經那言無聲聞弟子但化
諸菩薩?若定無者,誰入化城?亦無三可會,
權何所引?若言實有為權所引者,亦應實
有三藏佛,復為權三藏佛所引;若實無此
佛,但有權佛者,何意不許但有權聲聞、
無實聲聞耶?此義不例,實有斷界內惑
者,呼此為實,而權者應之。何處有斷界內
惑佛,而有權佛應此佛?今明有無不可偏
執,若從長者實智往觀則無客作人,若就
窮子根性則便自謂作人。《法華論》有四種聲
聞:一、決定;二、上慢;三、退大;四、應化。前二未
熟不與授記,後二與記。若依今經應有
五:一、久習小,今世道熟,聞小教證果,如
《論》是決定聲聞;二、本是菩薩積劫修道,中
間疲厭生死,退大取小,《大品》稱為別異善
根,佛且成其小道為說小教,齊教斷結
取果,是退大未久習小來近,理應易悟,如
《論》是退菩提聲聞;三、以此二故,諸佛、菩薩內
祕外現,成就引接令入大道,如《論》是應化
聲聞;四、若見權實兩種能出生死,欣樂涅
槃,修戒定慧,微有觀慧未入似位薄有
所得,謂是證果,此名未得謂得、未證謂證,
如《論》即是增上慢聲聞;五者、大乘聲聞,以佛
道聲令一切聞,若從決定退菩提兩種,即
有聲聞,若從大乘理無灰斷永住化城,終
歸寶所。實者既爾,則無有權,故無聲聞。若
增上慢者,既未入位則非實,又非應化,則
非權。若得此意,有無冷然,何須苦諍?復次
秪就大乘聲聞復論有無,若權作應化,外
現小迹內隱大德,則謂無大乘聲聞;若從
自行發迹顯本,則言有大乘聲聞。今開三顯
一正意,為決定退大聲聞令成大乘聲聞,
自行既立即能化應聲聞,若得此意則達
有無也。
第三、惑有厚薄者,瑤師云:「三根得
果已後遊觀無生。無生之理是一,及其出
觀,緣三教則異,將必異之三教,惑於無生
之一理,謂教既三,理豈容一?又將一理惑
於三教,理既是一,教寧得三?踟蹰理教之
間迴遑得失,以理惑教,此有得義;以教惑
理,此有失義。上根以理惑教情多,初聞法
說順情即悟;下根以教惑理情多,聞法說
無三,逆其計謂故三聞乃解;中根處二楹
之際,法說不悟,譬說便了。」今謂此釋三根
未必應爾,三人踟蹰何等理教?若迴遑小
乘理教則疑惑未盡,尚非初果斷結之人;
若迴遑大乘理教,大乘條然永異,何曾與小
乘相濫而言踟蹰耶?若以小惑大、以大
惑小,爾前未斥方便,那忽遊觀出入預有
踟蹰?既預踟蹰即已疑生執動,非始今日,
若先動執生疑,聞開三顯一即應領解,那
忽猶有驚疑?進退無據,故不用此解。今明
根有利鈍者,皆論大乘根性,惑有厚薄者,
約別惑為言耳,即為四句:一、惑輕根利;二、
惑重根利;三、惑輕根鈍;四、惑重根鈍。若別惑
輕、大根利,初聞即悟;若惑重根利,再聞方曉;
若惑輕根鈍,三聞乃決;第四句雖復三聞不
能得悟,止為結緣眾耳。或可初兩句根利
同為上根,或可中間兩句為中下根(云云)。
復
次約初品無明三重,覆初住中道,若初法說,
上根之人三重無明一時俱盡,開佛知見
入菩薩位,得菩提記;中根斷二重無明;下
根斷一重。次譬說時,中根斷第三重盡,開
佛知見入菩薩位得授記莂;下根進斷二
重。次聞因緣說,下根斷三重盡,開佛知見
入菩薩位也。例如小乘十六心未滿不得
名初果,十六心滿名須陀洹也。
四、明轉根
不轉根者,舊云:「上根初聞法說即悟,而中
根轉同上根,下根進同中根;若譬說時,中根
前已成上,即能得悟,下根成上;次因緣說
時,下根已同於上故即得悟。」若爾轉下成
上,因緣說時皆悉是上,為利則均,那得猶
稱鈍者待因緣說耶?若轉成上即同上悟,
若其未悟猶受鈍名,則無轉根之義。例如
身子一聞,目連再聽,同得初果,若二皆利則無
復優劣,若猶稱利鈍,轉根義不成。夫眾生
心神不定,遇惡緣轉利為鈍,遇善緣轉
鈍為利,先世值佛聞法,自有轉下中為
上,俱於法說得悟;自有轉下為中,聞譬
說得解;下者不轉,三周乃了。如此轉根不
同舊釋。譬三刀斫木,利一、中二、鈍者三下,
利鈍之名不失,木斷之處是同。
問:
三根入初
住位,猶有利鈍不?
答:
真修體顯則無差降。
問:
若爾,初住已上更起緣修,有優劣不?
答:
此同位人無復勝負,真修體融寧得有異
耶?
五、明有悟不悟者,經中多明菩薩為上
根、緣覺中根、聲聞下根,若言菩薩上根,應
併在法說中得悟,緣覺併在譬說中得解,
聲聞併在於因緣中得悟耶?然經中一往
判出三根,至於悟解義未必然。今經但見
聲聞得解、不見支佛者,支佛是中根,既值
佛出世入聲聞數,隨根得悟故,不別標緣
覺耳。故身子請偈云:「其求緣覺者,比丘、比
丘尼。」依此文即知緣覺入四眾中攝也。又
〈法師品〉云:「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求
聲聞者、求支佛者」,豈無緣覺得解耶?舊云:
「菩薩是上根,不必皆利,從多為上,而執心
易轉,原其域懷求佛,但執過三百已即
求近果,此疑易悟。三根菩薩同在法說得
解,上者或在略說,中者或在廣說之初,下
者與身子齊。」今明菩薩語通,但使發大心
悉是菩薩,何必併是利根?及身子尚少,豈
得初周之前已併得悟?若爾,流通壽量,何
意有諸菩薩節節得悟無生忍者、發菩提
心者。舊云:「壽量中悟,皆是法身增道損生。」今
言不爾,有六百八十萬億那由他恒河沙人
得無生法忍,此人始得此忍,當知〈壽量〉之
前未是法身,故知菩薩得悟,不可局在初
周之初也。
問:
菩薩得悟通於始終,二乘得
悟亦應至後。
答:
三周定父子天性已竟,則
皆名菩薩,設在後悟,同名菩薩悟也。
六、明
有領解無領解者,若三乘同悟,何意但見聲
聞領解,其二則無?今明無佛出世名獨覺,
聞佛說十二因緣法名緣覺,既入聲聞數
中得悟領解,皆不別出,大意可見。身子、迦
葉等,悉是中乘根性,故聲聞領解兼得緣覺,
無勞別出也。又四眾中,有發緣覺心者,其
人得悟即不一也,〈信解品〉云:「密遣二人追
捉將還」即是其義。菩薩不領解者,聲聞之教
不明得佛,今經開其歸大之路,自恐解
謬故對佛述解,菩薩不爾故無領解。又其
意有三:一、菩薩本意求佛,設有異執而執
輕終歸取佛,無有不得之慮,今聞三周之
說,但是正其觀慧,故不須領解。二、菩薩悟
大,處處有文,二乘作佛始自今教,逐要流
傳,故略菩薩領解,胡文或有,漢略不書耳。
三、菩薩位行深絕,諸新小菩薩不敢領解,說
〈壽量〉竟,彌勒總都領解,初從無生法忍,終
訖餘有一生在,則是具足領解,更求何物
(云云)?
七、得記不得記者,若同皆領解,何故聲
聞得記,不見緣覺、菩薩受記?此亦三意:一
者、昔明二乘入正位不能發心,何由得記?
今既悟大,欣斯別決,故為記劫國也。菩薩
發心求佛行成自滿,故不欣急求佛亦不
促授,又前教處處授菩薩記,此是恒說逐要
傳譯如前(云云)。二、菩薩亦有別記,調達、龍女
豈非記耶?又〈法師品〉云:「求聲聞者、求辟支
佛者、求佛道者,如是等類,咸於佛前聞
法華經,我皆與授記,當得三菩提。」此豈非
皆記耶?三、二乘昔來未曾得八相記,故記
其劫國;菩薩先已曾記,故不重明耳。淺近
之記初住已得,非菩薩所欣,菩薩所欣乃是
圓極妙覺遠記耳。故〈壽量品〉中,始從發心
訖一生得,妙因斯滿、極果頓圓,此乃授法身
記莂,何謂無記耶?
問:
若小悟大,應同授法
身記,那得授八相記耶?
答:
八相是應記,既
得應記知必有本,欲使物知聞共結來
緣,故與應記耳。又此二乘若聞〈壽量〉,即同
損生得法身記也。
八、明悟有淺深者,一往
同破無明入證初住,細尋必應明晦。初聞
法說尚入佛慧,更聞譬說豈不重明?又聞
因緣,理自增進,更聞〈壽量〉彌復優深,如聽
法人重聞勝前,單複厚薄方之可知也。
九、
明權實得益不同者,一云實行得益,權行正
為接引影響不論其益。今明不爾,若至〈壽
量〉權實悉得益,增道彌高、損生彌盡,隣圓
際極,唯一生在,豈非權者益耶?所以初為
影響共熟實行,後說極果則自道明,文云:
「出入息利乃遍他國」,息利在他即是己利,實
行得益由於權引,化功歸己權亦得益,故
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何必須待
〈壽量〉耶(云云)?又我自欲得此真淨大法即是
自益也。十、明待時不待時,爾前不悟必待
《法華》悟者,名為待時;《法華》前教已解者,名
不待時。何故爾?佛有顯密二說,若顯說為
論,《法華》之前二乘未悟大道,要須五味調
熟會在法華,故云:「說時未至故,今正是其
時,決定說大乘。」此即待時也。若密教為論,
未必具待五味在法華方會,爾前密有入
者故名不待時,此乃大判時不時。若就三
周,亦是待時、不待時,迹本二門,亦是待時、不
待時,致有前後悟入,即此意也。
問:
有一種
根性非密、非顯二時不攝者,應是失時永
不得悟耶?
答:
餘經或謂此為失時,今經不
爾。此人雖於密、顯兩時不悟,雖生滅度
之想,而於彼土得聞是經,故無失時,乃
是待彼土之時耳。
問:
五千起去,應是失時?
答:
此等應以如來滅度後,弘經人受益也。
問:
身子初周為四眾三根請,譬周為中下
請,云何言佛各為三根人三周說法耶?
答:
此語不便,請則普請、說亦普說,但上根智利
聞法得悟,中根處中聞譬得悟,下根居下
聞三得悟,汝當隨義云何隨語(云云)?
問:
宿
世是過去事法,譬是當、現事不?
答:
經無文,義
推應爾。引三歸一,三望一,一則是當;舉
事為譬,譬即是現。準後望前,應如所問。
問:
舊以五濁障大,四句料揀如前說,有人
斷見與無明,合共為障,指《法華論》云「無煩
惱人有染慢,不知一乘法身常住」者是也。
若博地不執涅槃而不聞法者,即是無明
獨為障,若爾為當三周聞法已破無明?為
當未聞法破無明?若聞法已破,則無明非
是障;若未聞法而能破無明者,都慮無有
障。是義云何?
答:
是他人立義,今為其通。譬
如燈生闇滅,不可定其前後,雖不前後,闇
定是障(云云)。
問:
《勝鬘》云:「三乘初業不愚於法,
自知當覺。」《優婆塞戒經》第十四云:「二乘自知
得菩提,且取小乘果。」又十三云:「知之者易、
行之者難,雖知一乘而取羅漢。」彼兩經皆
言知,今經云何三根之後猶自不知,初疑後
悟,此義云何?
答:
此經亦云知。文云「若實得羅
漢,不信此法無有是處,除佛滅後現前
無佛,此人雖生滅度之想,若遇餘佛便得
決了。」凡有三意,前明知,次明不知,後會歸
知,非永不知。又身子云:「今於佛前皆墮疑
惑,我今不知是義所趣。」又大通佛時,聲聞
多生疑惑,彼見佛、聞法尚疑不知,況不見
聞那忽得知?若執二文更相矛盾,秖增
諍競於道何益?論者止可論餘事,聲聞成
聖能知、不能知,唯佛境界非爾所諳,今試
融之。三乘初業,初業為二,若久遠為初業,
曾聞於大則不愚於法;若取中忘,今日學
小始修念處,為初業者,是則不知。其義如
此。若得此意,權為初業是則能知,實是初
業則不能知。有人言「利者能知,鈍者不能
知。」此應四句:權為利鈍,示俱不能知;權
為利鈍,示俱能知;權為利鈍,聞則能知,不
聞不知;權為利鈍,俱示非知、非不知。今不
取此判,但取權者內心了了久知,實行者未
得入大是故不知,於義自顯(云云)。
問:
緣覺
出無佛世,云何三周得有緣覺?
答:
《釋論》云:
「緣覺、獨覺,獨覺出無佛世,緣覺願生佛世。」
《華嚴》云:「菩薩下兜率放光照之,覺即捨身,
不覺徙之。」《大經》云彗星。《中論》云:「支佛出世
佛法已滅,此是獨覺人也。願生佛世者先
得初果,十四生未滿值佛即成羅漢,不值
佛即成獨覺,其既值佛亦不捨壽亦不被
移,願見佛故。二果、三果例然。」又有部行緣
覺,在無佛世,師徒訓化也。此應有二種,佛
去世後無文字,眾生根鈍故,支佛不說法,
此非部行也,部行者能說法也。又有變化
緣覺,宜應見者現緣覺身。今三周之座有
緣覺者,其義可解。
○初周法說,文為五:一、從「殷勤三請豈得不
說」下訖卷,正是法說;二、從第二卷初訖偈
頌,是身子領解;三、從「吾今於天人」下,訖「佛
所護念」,是佛述成;四、從「汝於來世」,訖「宜應
自欣慶」,是與授記;五、從「四眾」訖「盡迴向佛
道」,是四眾歡喜。
初有長行、偈頌。長行為三:
一、許,二、受旨,三、正說。許文為三:一、順許,二、
誡許,三、揀許。「汝已三請」是順許,「汝今諦聽」
是誡許,「諦聽」是聞慧,「善思」是思慧,「念之」是
修慧。《大經》明四善法,為大涅槃因,一善知
識,如來也,餘者可解。「說是語時」,是揀眾許,
五千在座故如來三止,今將許說,威神遣去,
故名揀眾。五濁障多名罪重,執小翳大
名根深,未得謂得名上慢,未得三果未
證無學。「有如此失」者,謂障、執、慢三種之失
也。「而不制止」者,上聞開三顯一,言略義隱
猶未生謗,足作繫珠因緣,去則有益;若
聞廣開三顯一,乖情起謗,住則有損,是故
不制止也。「此眾無復枝葉」者,枝葉細末
不任器用,此等執方便之方便,於大非器,
《大品》云:「攀附枝葉棄於根本,是人為不黠。」
即是此義也。「退亦佳矣」者,既以小自翳,復
妨他大光,今退,無謗法之諐,復無障他之
過,故云佳矣。上枝葉未去,如來三止;貞實
願聞,故身子四請,師弟鑒機,非徒靳固也。
問:
佛大慈悲,何不神力使其住而不聞如《華
嚴》中聾啞,何不增狀毒鼓如喜根勝意?
答:
各有所以。《華嚴》末席始開於漸,未破小執,
故在座而隔;今諸佛法久後要當說真實,
正欲滅化破庵,宜須揀遣,若去住俱謗,
宜如喜根強說;今去則有益,那忽令住?住
則有損,那忽不遣?喜根以慈故強說,如來
以悲故發遣。
問:
五千在座即不蒙益,去有
何益?
答:
此非當機,是結緣人耳,已如上說。
昔大通佛時,亦有無量眾生心生疑惑,世
世與師俱生,今皆得度,此人亦爾,說《大經》
時萬五千億人於是經中不生信心,是人
於未來亦當得信,例此益在不久。《金光
明》中,時閻浮提有二種人,亦是斯例意。
「汝今
善聽」即結許也,受旨如文。
從「如是妙法」下,
是正廣說,文為二:一、明四佛章,廣上諸佛
權實;二、明釋迦章,廣上釋迦權實。上句逗
少,是文略;總云諸佛,是人略;但開三顯一,
是義略。此中章句多,是文廣;明五佛,是人
廣;明六番,是義廣,六者:一、歎法希有,二、說
無虛妄,三、開方便,四、示真實,五、舉五濁釋
權,六、揀偽敦實。歎法令生尊重,說無虛
謬止其誹謗,開方便使莫執小,示真實
使其悟大,舉五濁示必施三,揀偽要必
真實。於五章中,一一應備六義,而前後互
出不具足者,蓋如來巧說,使略而無闕,詣
而不煩文耳。又六義前後亦復無在(云云)。
四
佛章為兩:初、總明諸佛,次、列三世。總章
應具六,今但四:一、歎法,二、無虛妄,三、開
方便,四、示真實;闕二義者指後文也。歎法
中法譬雙歎。「時乃說之」者,諸佛同出五濁,必
前開三如今世尊,四十餘年始顯真實,久久
稀疎故言時乃說之。久不說者,為人不堪
故,時未至故,五千未遣故。今人已堪,時已
至,五千已去,決定說大乘,故言「時乃說之」。
「優曇花」者,此言靈瑞,三千年一現,現則金輪
王出,表三乘調熟已後方說妙法,授法王
記。又隔跨酪、生蘇、熟蘇三味已後,乃說醍
醐(云云)。觀心,觀心即中,名為瑞,此觀通一
切法至實相,名為靈(云云)。「汝等當信」者,勸
信無虛妄法也。此理至深,理與昔異;此言
至妙,言與昔反;此行至普,行與昔乖;此人
至勝,勝於昔劣,還指客作四種之麁而今
皆妙,恐物生謗故勸信也。信無虛妄人,說
無虛妄法也。從「隨宜所說」下,是開方便
也,文為三:謂開、釋、結。初、明佛道隨三種機
宜說方便,故言隨宜,而佛意在實,物莫能
解,故言「意趣難解」也。「所以者何」釋也,舉今
佛之權能,釋諸佛之方便,巧慧同故借此釋
彼。如「我以無數方便」者,諸佛開權亦如我
也。「是法非思量」者,此有兩義:或作結開權,
或正作顯實。結開權者,佛意難知,唯佛與
佛能了,稟教者謂三,諸佛知一耳。作顯實
者,即屬後文,文為五:一、標勝人法,二、標出
世意,三、重示,四、正釋,五、結成。標人法者,舉
無分別法唯是佛所知,佛以無分別智,解知
無分別法,即是顯實法也。「所以者何」下,二、標
出世意者,為兩:初、總,次、分字。總者,諸佛覺
如實之相,乘此實道出應於世,秖令眾生
得此實相,唯為此事出現於世,曾無他事,
除諸法實相,餘皆名魔事。分字釋者,一則
一實相也,非五、非三、非七、非九,故言「一」也。
其性廣博,博五、三、七、九,故名為「大」。諸佛出
世之儀式,故名為「事」。眾生有此機感佛,故
名為「因」,佛乘機而應,故名為「緣」。是為出世
之本意,而今開三者,為一弄引耳,如人
欲取,先當與之,雖說種種道,其實為一乘,
即此義也。「舍利弗云何」下,三、重標者,將欲分
別,更重提起為解釋之端。又此大事佛所尊
重,如《釋論》中明,父王欲多聞太子名,數數
說之無有厭足(云云)。「諸佛世尊」下,第四、正釋
者,先出諸解,舊云:「四一,謂:果一、人一、教一、
因一。果一者,初兩句據說者,後兩句據受
者。就說者,一往於前因門,略說果理,先開
佛知見,卒終於後果門廣顯果理,示佛知
見。約受者,先因門略開,始得悟解,後果
門廣得深入理趣。」今不用此解,何者?經明
四句,皆云「為令眾生」,語意悉主前機得益,
非關化主,應作所化人開悟,那即分兩句,
作能化者開示耶?又正是因門說法,開三顯
一之時,那得分出兩句為果門中說耶?果
門因緣未會,那得預說?若爾六瑞初興,佛
未起定,應是略說;五千未去,應是廣說。
二處既其不然,果門安得如此?下方未出,
分身未集,那得以因門二句為果門耶?次
光宅云:「初一句是開除開出,昔方便說三
令除五濁,開出大乘覺悟知見道理。先雖
為人開說此理,不說所以,更示況此理
令生聞慧。雖聞未悟所以,更廣分別開悟
思慧。既信悟得意,即令發心學佛知見,令
得修慧入佛知見道理。」今亦不用,何者?汝
同舊命章云是果一,四句皆應作果義,云
何用三慧消文,因果矛盾前後相違?又三
慧多種,此經正破二乘,決定不用三藏中
三慧,菩薩方便與二乘同者,蓋是通意,又
不可用;若作別三慧,是菩薩法都非佛法;
若作圓三慧,圓三慧來開佛知見,消經不
可;若作餘三慧,去經逾遠;若作圓三慧,果
一義不成。都不可用(云云)。次地論師云:「第
五恒沙得八分解,即三十心位為開,從初
地至六地,見思盡解轉分明如示,七地至
八地,空有並觀無礙如悟,十地為入,引經
十地名為眼見。」今亦不用,何者?此經明開
佛知見,佛以一切種智知,佛以佛眼見,開
此智眼乃名佛知見,云何取第五恒沙生
八分解,猶未入地稱之為開?如此論開
非開佛眼,如此之知非一切種智知,不
與經會故不用(云云)。有人解:「初句是理,後三
句是略解,謂八苦、五濁障當果是閉,今教除
五濁,佛果知見顯故名開,穢累除而理顯名
清淨,後三句是聞思修。」難此同前。有人言:
「三乘別教為開,三乘通教為示,抑揚為悟,
《法華》為入。」又人解:「三乘通為開,抑揚為示,
無量義為悟,《法華》為入。」此二解擘三句向
他經,裂一句置《法華》,擘裂穿鑿,傷害誣誷
其過大矣!有人言:「三十心是開,初地至六
地為示,七地至九地為悟,十地為入。」此
人傍通挾別,作如此語,未見《法華》奇異,
何俟稱歎耶?有人引《華嚴》、《纓珞》、《仁王》、《攝大
乘》、《十七地論》五凡夫等皆有五十二位,地前
有四十心,何不用之?此人謬引《華嚴》,《華嚴》
不明十信,縱使諸部明地前四十心位者,
皆非斷道,何因用此解開佛知見,皆漫語
耳。有人引《釋論》四智總別一時而得。不應
用此解開示悟入,開示悟入似有淺深;又
四智位高,開示通淺深,此應非例。此人
但見《釋論》四智之一時,不見開示之一時。
有人言:「非空非有是開,能空能有是示,空有
不二是悟,了空有不二而二是入。」此人約
二諦作解,尚不能拔出二乘,寧是《法華》一
意?有人言:「達三諦理為開,三諦分明為示,
不見三諦一異為悟,任運順流為入也。」此
人約邐迤三諦作義,尚不出菩薩法,寧是
佛法?有人解:「佛知見者,一切智總相為知,
一切種智別相為見。」此亦不然,《釋論》明一切
智是聲聞智,道種智是菩薩智,一切種智是
佛智。此是歷別一切種智,非三智在一心
中,何以二乘之知、別佛之見,釋圓佛知見
耶?有人解:「盡智煩惱清淨名知,無生智因
果患累畢竟無生名見。」此人取通家佛名
教,解究竟佛,都不相應。如上諸師漫取諸
經中語,都不見《法華》大意。《法華論》云:「一、無
上義,除一切智更無餘事,如經開佛知見,
為令眾生得清淨故出現於世;二、同義,聲聞、
辟支佛,佛性法身平等故,如經欲示眾生佛
知見故出現於世,佛性法身更無差別故;三、
不知義,謂二乘人不知究竟唯一佛乘故,
如經欲悟佛知見出現於世;四、為令證不
退轉地現與無量智業故,如經欲令眾生
入佛知見故。」《論》言次第,初、開佛知見為無
上;次、示三乘同有佛性法身,雖明佛智無
上,但恐佛獨有,故第二明三乘同有;雖三
乘同有,而二乘不悟,示其令知;雖知而
不得不退,故第四令得不退。又一番約菩
薩,開如前;示者諸菩薩有疑者,令知如實
修行故;悟者未發菩提心令發心故;入者
已發菩提心令入法故。第三番約凡夫,開
如前;示者示其有法身佛性故;悟者令外
道眾生覺悟故;入者令入大菩提故。
今師
作四解不乖《論》,《論》句句釋,今一句作四釋;
《論》明證不退轉地,今作四位釋;《論》知如來能
證實,今作四智釋;《論》明同義,今作觀心釋;
《論》明不知究竟處,今作四門釋(云云)。今釋
顯實,無量法皆一也,如《玄義》中十妙,則是十
種一也。若和舊解且作四一;若無量一者,
一色一香無非中道,此義可知。若作十一
者,帖文整足,雖不次第,十義無減。所以者
何?「我以無數方便、種種因緣,演說諸法」,此
自是開權之文耳。從「是法非思量分別之所
能解」顯理一;「唯有諸佛乃能知之」顯智一;
「唯以一大事」者,小須分別,一則是理,大則是
智,事則是行,理發智、智導行,逐此義便是
顯行一;知見者,智知於理,眼見諦法,諦
法無為則無分別,以無為故而有差別,約
此知見論開示悟入,以略擬廣則有四十
位,是顯位一。又取結四句文明一,一即
法身,大即般若,事即解脫,是祕密藏即顯三
法一;出現於世顯感應一;但教化菩薩顯
眷屬一;諸有所作顯神通一;唯以佛之知
見示悟眾生,顯利益一;但以一佛乘故,
為眾生說法,顯說法一。經文印義信如符
契。若略和舊作四一者,數同義異。舊云
果一,今言理一,依義、依文。依義者,若無
理一,眾事顛倒悉是魔說,非復佛經,故須
理一;依文者,文稱佛知見,今取所知見,所
見即諦、所知即境,境諦即實相之理,故名理
一。舊云因一,今云行一,因語單義別,行一
語通收得因果,故言行一。人一、教一與彼
同。
今且從略說,以四一消文,先釋理一,復
為四意:一、約四位,二、約四智,三、約四門,四、
約觀心。一、約四位者,諦境不可知見,約於
智眼乃能知見;二智四眼不能知見,唯一切
種智佛眼則能知見。經云「為令眾生開佛知
見」,不論佛果自知自見,若偏語佛果即失
眾生,若語眾生則無佛知見,故不可偏取。
三教行人雖是眾生,未有佛眼、佛智故,
不能知見實相;圓教四位亦是眾生,又分
得佛眼、佛智,則眾生義成,知見義亦成,故
寄此四位以釋理一,如瑞相中天雨四花,
表萬善同歸得入四位,乘四位華以趣佛
果,故約位顯理也。開者,即是十住初破無
明,開如來藏見實相理。何者?性德之理而
為通別兩惑之所染著,難可了知,初心
能圓信、圓受、圓伏,而未能斷,不名為開;內
加觀行,外藉法雨助,破通別惑藏,顯出真
修性,知見朗然開發,如日出闇滅眼目有
用,故名為開。緣修破惑故名「使得清淨」。《仁
王》云:「入理般若名為住」,住於十住小白花位
也。示者,惑障既除知見體顯,體備萬德,法
界眾德顯示分明,故名為示,即是十行大白
位也。悟者,障除體顯法界行明,事理融通更
無二趣,攝大乘師云:「如理智、如量智。」今理量
不二故名為悟,即十迴向小赤位也。入者,事
理既融自在無礙,自在流注任運,從阿到茶
入薩婆若海,如攝大乘師云:「如理、如量通
達自在。」如量知見能持眾德,如理知見能遮
諸惑,即是十地大赤位也。然圓道妙位一位
之中,即具四十一地功德,秖開即具示悟
入等,更非異心,但如理知見,無有分別淺
深之相;欲顯如量知見故,分別四位耳。發
心、畢竟二不別,如是二心前心難,既云難
易,即知初心與畢竟心,應有明晦淺深之
別,猶如月體初後俱圓而有朔望之殊,四位
知見皆明照實相而說開入之異耳(云云)。
二、
約四智者,今欲以圓教四智對於四位,不
如《般若》中通教釋也。一、道慧見道實性,實
性中得開佛知見也;二、道種慧,知十法界
諸道種別解惑之相,一一皆示佛知見也;三、
一切智,知一切法一相寂滅,寂滅即悟佛知
見也;四、一切種智,知一切法一相寂滅相,
種種行類相貌皆識,即入佛知見也。又道慧
如理名開,道種慧如量名示,一切智理量不
二稱悟,一切種智理量雙照為入,此亦約
實理無淺深中,而淺深分別也。
三、約圓教
四門橫釋四句者,空門,一空一切空,即開
佛知見;有門,一有一切有,即示佛知見也;
亦空亦有門,一切亦空亦有,即悟佛知見
也;非空非有門,一切非空非有,即入佛知
見。能通則四,所通則一,開示悟入是能通之
門,所知所見是所通之理也。
四、約觀心釋者,
觀於心性三諦之理不可思議,此觀明淨,名
為開;雖不可思議,而能分別空、假、中心,宛
然無濫,名為示;空、假、中心,即三而一、即一
而三,名為悟;空、假、中心,非空、假、中,而齊
照空、假、中,名為入。是為一心三觀而分開
示悟入之殊也。
所以四種釋者,見理由位,
位立由智,智發由門,門通由觀;觀故則門
通,門通故智成,智成故位立,位立故見理,
見理故名為理一也。從「舍利弗是為諸佛
以一大事」下,即是結成理一義也。昔方便
教,亦得義論開示悟入,而非佛知見,故是
權;今明佛知見,故是實,實即理一也。從「告
舍利弗,如來但教化菩薩」是明人一,就昔方
便,謂教化三乘,理實而言但化菩薩。如彼
窮子自謂客作賤人,長者所觀實為己子,即
是人一也。從「諸有所作常為一事」,光宅稱教
一,今言行一。諸三乘眾行名之為諸,為圓
故諸,即是一事。此行何所至到?唯趣佛之
知見,即是行一意也。亦可持此為教一,若
就教主為言,諸有所作唯以教化為事,
此教一為便。若就行人為語,所作之事,事
作即是行,今取此便呼為行一也。然四句
皆二義,至如理一中,若取能知見,即位一
為便;所知見,理一為便。人一句中若取教
化,教一為便;若取菩薩,人一為便。教一句
中,若取以一佛乘而為眾生說法,此教一
為便;若取乘運之義,行一為便。四句通然,
逐便釋耳。
從「但以一佛乘」者,光宅為因一,
今言教一。圓頓之教,名一佛乘,故〈序品〉云
「說大乘經」即是教義也,自別教已去,皆名
有餘之說,即不了義非佛一乘。光宅云:「無
緣覺、聲聞之二,無偏行菩薩之三。」又有人云:
「無菩薩、緣覺為無二,無聲聞為無三。」若
作此解,秖是無三藏諸乘、存於通乘,何
關一佛乘耶?有人言:「無緣覺為無二,無
聲聞為無三,存於菩薩大乘。」若爾秖無三
藏中二乘,不無三藏中菩薩,此存有餘,何
關佛乘?何處經論以聲聞為第三?既無此
次第,都是妄說。若依汝解,無二是無緣覺,
無三是無菩薩,第一是聲聞應不被無;若
如此者則大倒亂。今言「但以一佛乘」者,純
說佛法之圓教乘也。「無餘乘」者,無別教帶
方便有餘之說。「無二」者,無《般若》中之帶二。「無
三」者,無方等中所對之三也。如此二三皆
無,況三藏中三耶?
從「舍利弗一切十方諸佛
法亦如是」,即是第五總結。三世佛章各明
教一、行一,後總論人一、理一,在文可見。若
當章自作四一者亦得,而不及總文顯也,
《菩薩纓珞經》第十三,明九世佛,過去三世佛,
現、未亦爾。未來三世佛者,古佛慈悲入未來,
作種種形度眾生者是;未來現在佛者,當
受未來記者是;未來未來佛者,當佛轉次
受記者是。過去準此可知(云云)。現在現在佛
者,當化主者是;現在未來佛,次補者是;現在
過去佛,古佛垂迹者是。從過去諸佛章,此
中應具六義,但出二種:一、開方便,二、顯真
實。兩則指上,兩則指下。「以無量無數方便」
者明開權也,「是法皆為一佛乘故」明顯實
也,例上一佛乘即是教一;「從諸佛聞法」,是
雖聞於法,法被眾生兼得人一;「究竟皆得
一切種智」,種智所知即是理一,能知即是行
一。雖不次第,四一兼足也。
從未來佛章亦
有二義,指上指下,兼即具六(云云)。
從現在
佛門正是化主,初標佛出之意,如諸佛章
中唯以大事因緣出現於世,此亦如是,唯
為饒益安樂眾生而出於世也,次開權、次
顯實,又具四一也。
妙法蓮華經文句卷第四上
妙法蓮華經文句卷第四下
天台智者大師說
第二、廣釋迦章,於六義中,無歎法希有,
初開權,次顯實,三舉五濁釋方便,四揀偽
敦信一實,五無虛妄。「我今亦如是」,我即釋
迦,現在先三後一,如四佛不異,故言亦
復如是。「知諸眾生有種種欲」者,即是五乘根
性欲也。過去名根,現在名欲,未來名性。
「深心所著」者,即是根也。「方便」者,即是隨宜
開三乘權法也。「如此皆為得一佛乘」者,即是
顯實也。佛乘是教一,一切是行一,種智所知
是理一。從「十方尚無二乘,何況有三」者,是
第三、舉五濁釋開權也。將舉五濁,先標
其意,上已說諸佛開權顯實,未明隱實施
權,其法清淨湛一如空,尚無帶二、帶三之
權,況有單三、單五之權?秖為五濁障重實
不得宣,須施單五、單三之權,亦施帶二、帶
三之權,故言「於一佛乘分別說三」,分別說
於若帶二、帶三之三,若單五、單三之三也。「五
濁」者,自有四別:初、唱數,二、列名,三、體相,四、
釋結。唱數、列名如文。「如是」者,明體相也。劫
濁無別體,劫是長時,剎那是短時,但約四
濁立此假名,文云「劫濁亂時」,即此義也。眾
生濁亦無別體,攬見慢,果報上立此假名,
文云「眾生垢重」,即此義也。煩惱濁指五鈍
使為體,見濁指五利使為體,命濁指連
持色心為體(云云)。相者,四濁增劇聚在此時,
瞋恚增劇刀兵起,貪欲增劇飢餓起,愚癡增
劇疾疫起,三災起故煩惱倍隆、諸見轉熾,麁
弊色心惡名穢稱,摧年減壽眾濁交湊,如
水奔昏風波鼓努魚龍攪撓,無一憀賴時使
之然。如劫初光音天墮地,地使有欲,如忉
利天入麁澁園,園生鬪心,是名劫濁相。煩
惱濁者,貪海納流未曾飽足,瞋虺吸毒撓
諸世間,癡闇頑嚚過於漆墨,慢高下視陵忽
無度,疑網無信不可告實,是為煩惱濁
相。見濁者,無人謂有人,有道謂無道,十
六知見、六十二等,猶如羅網又似稠林,纏
縛屈曲不能得出,是見濁相。眾生濁者,攬
於色心立一主宰,譬如黐膠無物不著,流
宕六道處處受生,如貧如短,名長名富,是
為眾生濁相。命濁者,朝生暮殞,晝出夕沒,波
轉煙迴瞬息不住,是命濁相。濁相眾多不能
具說。次第者,煩惱、見為根本,從此二濁成
於眾生,從眾生有連持命,此四經時謂為
劫濁也。料揀者,
問:
五濁若障大,《華嚴》中未
除濁而聞法者,何也?
答:
此應四句分別:一、
大乘根利障重,以根利故重障不能障,此
土《華嚴》初聞大乘者是也;二、根利障輕;三、根
鈍障輕,他方淨土聞大乘者是也;四、根鈍障
重,如此土身子流輩,除濁方聞大乘者是
也。
問:
五濁障小不?
答:
此就小乘,應四句分
別:小乘根利遮輕,障不能障,身子是也;根利
遮重,障亦不能障,央掘是也;根鈍遮輕亦不
為障,槃特是也;根鈍遮重,此則成障,不聞
小乘、不得度者是。
問:
自有不在《華嚴》,不
在三藏而得聞大、聞小乘者,何也?
答:
此
就四教,教教中作四門分別。根利遮輕者,
聞非空非有門入也;根利遮重者,聞亦空
亦有門入也;根鈍遮輕者,聞空門入也;根
鈍遮重者,聞有門入也。兩教四門,約小乘
分別,兩教四門,約大乘分別,細推可解(云云)。
問:
五濁一往何故障大而不障小?
答:
眾生
濁重,妄計五陰為四德,若聞常我即執非
為是,舊醫頑騃不知乳之好惡,不知病起
根源,不知藥餌開遮,無所知曉故濁障大
也。文云:「我若讚佛乘,眾生沒在苦」,即此義
也。若聞無常、苦、空,即厭生死、欣涅槃,破其
邪計執,故五濁不障小,文云:「作是思惟時,十方佛皆現,梵音慰喻我」,即此義也。
約五濁論四悉檀者,劫、命是世界,眾生、見
是為人,煩惱是對治,用三悉檀除其五濁,
後為說大第一義悉檀也。若論因果則二因
三果,一人四法,四法一時,二報障、二煩惱障,
業在其間,眾生是因成假,命是相續假,相待
假可知。眾生是受假,四是法假,名假通兩
處,煩惱、見在凡夫,餘三通凡聖。命短、劫長,
餘三通長短。劫但是時,命帶法論時。劫通
內外,命但在內。三小害人、不害物,三大害
物、不害人。小劫但在人,大劫通色界,命
通五道、三界。劫是共濁,四各各濁,小劫是劫
濁,大劫通濁不濁,從八萬至十歲為小
劫,八十反為大劫也。
問:
既言五濁,何者是
五清?
答:
準例邪正三毒,邪是五濁,正是五清,
他方淨土無邪三毒,則五濁障輕,此義可
知(云云)。
從「若我弟子自謂」下,是第四揀偽
敦真。若佛弟子自能信解,若不信解非真
弟子亦非羅漢,敦逼時眾令信受解。就文
為二:初、揀真偽,二、開除釋疑。揀又為二:
初、若不聞、不知,非真弟子;次、聞不信受,成
增上慢。如世弟子隨順師法繼嗣傳燈,若
不聞、不知,則無法可順,何謂弟子?如來昔
說五濁開三,汝隨順得涅槃,得聞、得知,名
為弟子。今五濁既除,為汝說一,何意不聞、
不知?不聞者,即不聞教一;不知者,即不知
行一。非真即非理一,非弟子即非人一也。
次、又舍利下,第二明不信成增上慢者,此
敦其使信。何者?汝自謂是後身,身尚無量,
實非後身;汝自謂究竟,猶餘二百由旬,實
非究竟。未得謂得,豈非增上慢耶?真羅漢
者,濁除根利知非究竟,信真是法未是後
身不起上慢,知非究竟信於究竟,即信
理一,無增上慢即成行一。信則信教是
為教一,是佛弟子則人一也。「除佛滅」下,第二
開除釋疑者,先開除,除佛滅後不成增上
慢。次、「所以者何?佛滅」下,明好人難得、深經難
解,亦不成上慢。若佛在世正說此經,不信
不受非真羅漢成增上慢;若佛滅後方得
羅漢者,偏執權經不信圓法,聽許非增
上慢。又佛雖入滅此經尚在,不信、不受,應
是上慢耶?即得開除,佛滅度後雖有此經,
解其文義者,此人難遇,致令羅漢不信、
不解,亦聽許非增上慢。次、釋疑。若佛滅後
解經人難遇,得羅漢者即永入涅槃耶?
即釋云,是人雖生滅度之想,捨命已後便
生界外有餘之國,值遇餘佛得聞此經,即
便決了。《釋論》第九十三釋〈畢定品〉云:「羅漢
受先世身,身必應滅,住在何處而具足佛
道?答:『羅漢三界漏因緣盡,更不復生三界,
出三界外有淨佛土,無煩惱名,於是國土
佛所,聞《法華經》具足佛道。』」即引《法華》云:
「有羅漢若不聞《法華》,自謂得滅度,我於
餘國為說是事,汝皆作佛。」《論》既引經為證,
今釋經還將《論》解。南岳師云:「餘佛者,四依
也,羅漢遇之聞經決了。又羅漢修念佛定
見十方佛,為說此經便得決了。又凡夫行
人,苦到懺悔見十方佛為說,亦得決了。」瑤
師云:「實羅漢必自知《法華》志求於大,利根
則自知,中、下根須聞而知,故言聞知。何容
於佛滅後不聞《法華》?或聞而不信,遇餘佛
方解耶?末法凡夫猶尚能信,況聖人乎?除佛
滅後者,指凡夫也。」有人言:「凡夫未證法相,
所見不明、執心不固,所以易信;羅漢證法
相,所見分明、執心牢固,忽聞異說未便信
受,故云不信,其義必然。故身子云:『將非魔
作佛惱亂我心耶?』」若從此義,指羅漢不
指凡夫(云云)。此直異解,不用此義也。
「舍利
弗」下,第五,明無虛妄者,止物謗心。此為
三:初、勸信釋迦實說,故云:「汝等當一心信
解、受持佛語。」次、勸信諸佛,故云:「諸佛言無虛
妄」,諸佛道同,彌加信受。後結成不虛,故云:
「無有餘乘,唯一佛乘」也。第二偈頌有一百
二十一行,分為二:初、有四行一句,頌上許
答;後有一百十六行三句,頌上正答。上許
答有三:謂順誡揀,今不頌順,但頌揀誡。
揀眾為兩:初三行半,頌上五千退;次二句,
頌上眾已清淨;次一句,頌誡聽,上慢、我慢不
信四眾通有,但出家二眾多修道得禪,謬
謂聖果,偏起上慢在俗矜高,多起我慢,女
人智淺多生邪僻。「不自見其過」者,三失覆
心藏玼揚德不能自省,是無慚人也,若自
見過是有羞僧也。「於戒有缺漏」者,律儀有
失名缺,定共、道共有失名漏,無道、定等故
內起惡覺,如玉含瑕;無律儀故,外動身
口如玉露瑕;覆罪自得故名「護惜」。「小智」者
不得學、無學智,而有世間小智,妄謂有漏
以為無漏,小中之小故言小智也。「糟糠」者,
無無漏禪定潤故如糟,無理慧故如糠。是
五千等有世間禪如糟,有文字解如糠,封
文失詮如糠無米。又「糟糠」譬其無大機,「枝
葉」譬其非好器,悉不任用故須遣之。
「舍利
弗善聽」者,即頌上誡許,誡令善聽也。
從「諸
佛所得法」下,有一百十六行三句,頌上正
答也,又為二:初、從「諸佛所得法」下,有七十
三行一句,頌四佛章門;從「今我亦如是」下,
有四十三行半,頌上釋迦章門。就初又為
四:初、諸佛所得下,三十四行三句,頌上諸
佛門;從「過去無數劫」下,第二,有二十七行
半,頌過去佛門;從「未來諸世尊」下,第三,有
六行半,頌未來佛門;從「天人所供養」下,第
四,有四行半,頌現在佛門。今就初頌諸佛
門中,與長行凡有三異:一、彼此互無,二、前
後間出,三、開合不同。上有歎法希有而無
五濁,頌有五濁而無歎法。上先歎法,次明
不虛,開權顯實;今先開權顯實,後明不虛。
上勸信與不虛合說,今分勸信隔於不虛
也。私謂上以釋迦方便,釋成諸佛之權,偈
中以釋迦之實,釋成諸佛顯一,是四異也。
此初頌文為五:初、從「諸佛所得法」下,五行三
句,頌諸佛施權;二、從「我設是方便」下十三
行,頌諸佛顯實;三、從「若人信歸佛」下四行
半,頌諸佛章勸信;四、從「若我過眾生」下九
行半長頌五濁;五、「我有方便下」兩行,頌上
不虛。今初釋開權,文為二:初、四行一句頌
正施權;次、一行半,頌結施權意。今初,「諸佛
所得法」者,修道得於諸權法也。「無量方便
力」下,頌上無數方便,種種因緣演說諸法也。
「眾生心念」者,頌上隨宜說法也,頌中廣出
隨宜之相,即是照九法界機、說七方便,總
言九七不可定判,故言若干。隨欲之宜,
應用世界悉檀;隨性之宜,應用為人悉檀;
隨惡業宜,應用對治悉檀。現起希望名
「念」,法門不同名「種種」,過去所習名「性」,現在
欣樂名「欲」,或可習欲成性,成性生習欲(云
云)。「善惡業」者,七方便傳傳為善惡(云云)。佛以
權智照諸方便性欲,然後以諸因緣譬喻,
隨其所宜說九部經,十二部如《玄義》中說。
「鈍根樂小法」者,一行半,結施權之意。前世根
鈍今世無機,不堪聞大,故言「不行深妙
道」;前世貪著障重,今世眾苦所惱,唯可聞
小,故言「為是說涅槃」也。
從「我說是方便」
下,第二,十三行,頌諸佛顯實。文為四:初、三
行頌理一。「令得入佛慧」,頌上一大事因緣
也。「決定說大乘」,總頌開示悟佛知見也。「入
大乘為本」,頌上入佛知見也。從「佛子心
淨」下,第二,四行半,頌上諸佛如來但教化菩
薩,以明人一。上直云教化菩薩,頌中廣出
諸方便人皆成實人。「有佛子心淨」,即別教之
人,為此佛子說大乘經,得記心喜即成圓
教真實之人。「聲聞若菩薩」者,聲聞兼得緣覺,
若菩薩兼得六度通教等諸菩薩。「皆成佛無
疑」者,即是七種方便無非佛子,即是頌人
一也。從「十方佛土中」下,第三,一行三句,頌
上如來但以一佛乘為眾生說法,無有餘乘若
二若三。若十方佛唯說一法,即是教一;假名
引導,即方便教也。牒假名三教,顯佛慧一
教,其文分明。無有餘乘者,無別教中圓入別
之餘也。「無二」者,無通教中半滿相對之二
也。「無三」者,無三藏中之三。如此等二三,皆
是假名字,引導諸眾生,今但一佛圓教乘也。
從「諸佛出於世,唯此一事實」下,第四,有三行
三句,頌上諸有所作常為一事,行一文也。事
即是行,「終不以小乘濟度於眾生」,即是頌
上常為一大事之意也。「佛自住大乘,以此
度眾生」,頌上唯以佛之知見示悟眾生。後一
行釋不以小度之意。
從「若人信歸佛」下,第
三,四行半,頌上勸信,上云「汝等當信佛之所
說」。頌中有二:初、有二行半,舉果勸信,二、「舍
利弗」下二行,舉因勸信。舉果中,初一行半
舉內心,「若人信歸佛如來不欺誑」者,明
佛心清淨,無明慳垢眾惡已斷淨心中說,故
是可信。「我以相嚴身」下一行,明外色。身相
炳著光色端嚴,內無闇惑外有光明,則口
無欺誑為眾所尊,說大乘印則可信受。
「我本立誓願」下二行,是舉因勸信,此亦為二:
初、「我本立誓」下一行,舉昔誓;二「如我昔」下
一行,明願滿。我昔誓願非但自誓菩提,亦
誓眾生同入佛慧,今酬誓故說,是亦可信,
今菩提既滿,眾生亦入,汝既自證佛慧,亦
驗我誓不虛,結成舉因勸信也。
問:
本誓既
普,今眾生尚多,願云何滿?
答:
佛三世益物,今
明現在論願滿也。
「若我遇眾生」下,第四,九
行半,舉五濁,上明五濁在釋迦章後,今頌
文在總佛門末,釋迦門中又更重出,此明諸
佛同出五濁,皆先三後一也。此文為四:初、
一行,總明五濁障大;次、六行,別明五濁障
三;三、一行,明為五濁故方便說小;四、一行
半,明為大說小,小治五濁大願得興。「若
我遇眾生」者,《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
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
生。」此據最初也。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
此據一期受報也。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
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正法念》云:「十
種眾生,謂長、短、方、圓、三角、青、黃、赤、白、紫。云何
眾生生死長?在地獄時身受不可思議苦,
心念無量無邊惡;在畜生時,身迭相吞噉,
心迭相逼惱;在於鬼時,身若燒山、心如沸
鑊,邪見熾盛觝突癡兇;在人時,身、口、意常
作不饒益事以自勞苦,身、口、意常念不饒益
事以自牽纏;在天時,耽染六塵縱逸嬉戲,
不聞正法杜塞福源;是名眾生生死長。云
何眾生生死短?在地獄時,能一念寂靜心
取戒;在畜生時,能一念靜心依三寶;在
餓鬼時,能一念靜心靜諸根;在人時,能修
六度、養父母、敬三寶,以善嚴身口意;在
天時,捨天樂持戒樂禪,教化讀誦梵行少
語;是為眾生生死短。云何眾生方生死?如
欝單越,於一切物無我所,捨身必上天,
從天上又上天,唯向升善處,是名生死方
楞。云何眾生圓生死?唯在三途四趣中,團欒
圓轉如旋火煙迴是也。云何三角生死?謂善
業、不善業、無記等是也。云何眾生青生死?恒
入闇地獄,常怖怕是也。云何眾生黃生死?餓
鬼饑羸,萎黃是也。云何眾生赤生死?畜生迭
相食噉,流血赫然是也。云何眾生白生死?謂
人中、天中白業善道,如諸天臨死時,餘天語
言:『汝生人道去。』若人臨死,知識語言:『汝向
天中去。』當知兩處是白生死。」又第五云:「心
畫地獄黑色、鬼鴿色、畜生黃、人赤、天白,此義
云何?答:『上說五道果報,今說五道造業,故
其不同耳(云云)。』」如是等眾生,若為與佛相遇,
眾生以苦惱自煎,諸佛以大悲濟物,悲與
苦相對故言相遇。又佛如眾生如,一如無二
如,天性相關故言相遇。夫大悲恒愍眾生,
若以人天教我則墮闇惑,止免青、黃、赤、紫、
方、圓、楞、角等生死,非教佛道。若遇眾生令
修小乘,我則墮慳貪,此事為不可,秖出
二十五有。若遇眾生教令通別,我則墮偏
僻,失佛知見。今皆令眾生得實相妙慧,體
達一切皆是佛法無非正道,此則盡教以佛
道,生死苦永盡。我常如是說,但眾生根鈍罪
重,不可如願。過去有佛,號住無住,發願
使己國眾生,同日同時成佛,即日滅度。又賢
劫前有佛,號平等,亦願己國及十方眾生亦
同一日成佛即日滅度。今日有佛,復有眾
生云何耶?佛言:「止!止!我前所言,得人身者
耳。」頗有發願令五道同日成佛不?佛言:「不
可以非器之身成無上道,要先化三趣
令得人天,然後乃可如願。三趣非善道何
能成佛?如人求寶聚不於空中求。」
「我知此
眾生」下,第二,六行,別明五濁為五:初,二行,
明眾生濁。「善本」者真如實相也,不依此種
善根故不感大也。「堅著五欲」者,即諸惡之
本,從癡有愛則我病生。從「受胎之微形」下,
第二,一行,別明命濁。觀心釋者,一念心起即
為未來作業,業即胎,胎業無窮世世不斷,
不斷即是增長也。受胎之微形,形即五陰,陰
名世,壽命連持諸陰入世,初從薄酪已至
老死故,名「世世增長」,是命濁。《受陰身經》說:
「凡夫受身,初七未轉異,二七有生相如薄
酪,三七如厚酪,四七如凝酥,五七如坏,
六七如肉摶,七七於肉摶生五疱,頭、手、脚
等,八七又五疱,一頭、兩膊、兩腕,九七續生二
十四疱,四疱作眼、耳、鼻、舌,二十疱為二十
指,十七轉現腹相,漸漸皮骨分解作諸異
相,生七百筋、七千脈,隨所須相用一風染
之,須白相白風染,乃至餘風亦如是,香風
故安隱端正,臭風故不安隱則醜陋邪戾,後
出胎食五穀,則生八萬戶蟲也。」「入邪見
稠林」下,第三,一行,是見濁。五見交加如稠林
密茂,若有是常見,若無是斷見,因此二見
生六十二,或云外道計我有四句:色即是
我,離色是我,色大我小我住色中,我大色
小色住我中,四陰亦爾是為二十。三世為
六十,并根本為六十二,或如《大品》中所
說。次「深著虛妄」下,第四,一行,頌煩惱濁,如
文。「於千萬億」下,第五,一行,頌劫濁,長時無
佛法即是劫濁。又上來四濁,集在時中故
名劫濁。「如是人難度」者,五濁障故不信一
乘,則不可度也。觀解者,念念惡覺永無正
觀自覺,即不見佛,心無八正即不聞法,
此心難度。
「是故舍利弗」下,第三,一行,即權為
說小,如文。
「我雖說涅槃」下,第四,一行半,即
是終令入大,析三界妄盡,滅色取空則
非真滅,若體達無明本無常寂,即是真滅。
本無雖寂,若不修道,無由契會,故言「佛
子行道已,來世得作佛」也。「我有方便力」下,第
五,兩行,頌上不虛,上云:「汝等當信佛之所說
言不虛妄」。勸信前已頌訖,不虛今更頌。初二
句先明釋迦先開三;次兩句明諸佛後顯
實互現耳;後一行正明不虛,前權後實誠言
不虛,勿生疑也。從「過去無數劫」下,第二
二十七行半,頌上過去佛章,文為二:初二
行頌開三,如文;「是諸世尊」下,第一有二十
五行半,頌顯一,上文顯實兼有四一,今偈
具頌。於中又二:初一行,略頌上三一,皆說一
乘法,即是頌教一;化無量眾生,頌人一;令入
於佛道即頌理一,兼得行一。次「又諸大聖主」
下,第二,有二十四行半,約五乘廣頌顯一。
就文為二:初一行半,總約五乘以顯一,「天
人群生類」,是舉諸乘以明人一;「更以異方
便」,舉諸行以顯行一,兼得教一;第一義即
是理一。異方便下,正因佛性即第一義理,若
用圓妙正觀,此即實相方便,不名為異;若
用七方便觀助顯第一義者,名異方便。次
「若有眾生」下,第二有二十三行,別約五乘
以顯真實者,即為三:初,二行,開菩薩乘;次
第二,一行,開二乘;第三,二十行,開天人乘。今
初,「若有眾生類」下二行,開菩薩乘。若作五乘
釋者,但是六度菩薩乘;若作七方便釋者,
兼得通、別菩薩乘。何者?三教大乘皆行六度,
而運心有異。相心行六度,即三藏菩薩;無
相即通教;非相無相次第行六度即別教。
今但列六度,未知定判屬誰。尋上文云「更
以異方便」者,非獨六度菩薩,即三教菩薩方
便。昔聞法皆已成教一,昔六度行皆已成行
一,如是諸人等皆已成人一,皆已成佛道皆
已成理一也。從「諸佛滅度已,若人善軟心」
一行,開聲聞、緣覺皆入一乘。何以得知?《大
品》歎阿羅漢心調柔軟,又《淨名》云:「住調伏
心是賢聖行」,是以知之。昔善軟心皆成行
一,諸人等是人一,成佛道是理一。「供養舍利
下」,第三,二十行,開人天乘。不彰是人天乘,
但明造像、起塔,專至、散亂,故知是天人業。地
師解云:「童子是童真地,無二乘、凡夫二邊欲
心。聚砂為塔,砂是無著,塔是眾行積集,含
藏正覺之心。」彼謂義會無生以為深詣,今
謂乖文豎狹。何者?登地自應成佛,如脩羅
度海何足為奇?今以童稚戲砂、亂心歌詠,
指微即著,如凡夫度海不可思議,佛分明
廣會五乘毫善不漏,而棄收羅之廣意徑
取無生。若如向釋,殆不攝二乘,況凡夫乎?
論深但是一致,定廣則乖經文。
問:
人天小
善應住果報,云何皆言已成佛道?
答:
此應
明三佛性義,《大經》言「復有佛性,善根人有,
闡提人無者,即是人天小善。」低頭舉手,為山
始簣,合抱初毫,昔方便未開謂住果報,今
開方便行,即是緣因佛性,能趣菩提成顯
實之義也。
就此為二:前十九行,約天人小
善成緣因種子,以明顯實;後一行,約了因
種子,以明顯實,尋文可解。前十九行為十:
初,三行半,約造塔明天乘,因時至心傾財
捨寶,果時任運自然受樂,故是天乘也。「木
櫁」者,長安有木名櫁,亦任造像。《金光明》云:
「以佛舍利如芥粟許,置小塔中,三十三天
已有自然果報。」即其義也。次「乃至童子」下,第
二,一行,童子戲砂作塔即是人業,因時汎
汎悠然作善,果時作意勤求得樂,故是人
業。次「若人為佛故」下,第三,四行,約志心造像
明天業。《優婆塞戒經》不許用膠,得失意罪。
而此經用者,古師云:「外國用樹膠耳。」光宅
言:「或有處必須於像聽許用牛皮膠,若有
他物即不得用也。」有言:「大豆汁可代膠清。」
然牛皮終是不淨物,後得不淨果報。不淨
錢不任造像,可換取如法淨錢造像。《地持》
不用雌黃臭物,《戒經》不許造半身像,得失
意罪,善相不起墮落生死中。然造像各有
所擬,若當堂佛必須坐,消息佛或坐、或臥,
行動佛必應立。而弟子於塔殿立像前不
得坐,此處定屬佛故;若白衣舍餘處坐像
前不能久立,乞坐者得;立像前即不得坐
也(云云)。次「乃至童子」下,第四,一行,明人業。次
「如是諸人」下,第五,一行半,結成顯實。諸人皆
成人一,漸漸積功德具足大悲心,即成行
一,佛道即成理一,既已成佛復能四一,但
化菩薩,即是教一(云云)。次「若人於塔廟」下,第
六,三行半,約諸塵供養明天業。「銅鈸」者,長
安人呼露盤為銅鈸,在彼翻經故用彼
名之耳。次「若人散亂」下,第七,一行,約散心
用塵供養明人業。次「或有人禮」下,第八,一
行,約身業供養明天人業。禮拜一句,五體
著地是上禮即天業,合掌低頭是中禮是人
業。次「以此供養」下,第九,一行半,結成。非但顯
實自成佛道,亦能開權薪盡涅槃也(云云)。次
「若人散」下,第十,有一行,約口業,例上應具
天人業,今但出人業(云云)。「南無」大有義,或
言:「度我度我,可施眾生。」若佛答:「諸佛度我。」
義不便。《五戒經》稱驚怖,驚怖者正可施佛
也。生死險難實可驚怖,以大救之不得,今
同諸佛以小濟之,驚怖施佛可也,故文云:
「喜稱南無佛」。喜者,喜得救物儀也。《五戒經》
又云:「歸命,悉施眾生耳。」調達臨終稱南無,
未得稱佛便墮地獄,佛記其從地獄出,
當作辟支佛,字曰南無。外國事天像者,以
金為像頭,賊來盜之取不能得,即稱:「南無
佛!」便得頭。明日眾聚云:「天像失頭便是無
天來著耳,著者云何失頭?」天即降一人云:
「賊來取頭,即稱:『南無佛!』諸天皆驚動,是故
得我便,是故失頭。」眾人云:「天不如佛耶?既
不如者,今何不事佛?」賊稱南無佛尚得天
頭,況賢者稱南無佛?十方尊神不敢當,但
精進勿懈怠。《那先經》云:「人臨死稱南無佛,
得免泥梨者。云何?如人持一石置水,石
必沒無疑,若能持百石子置船上者必不
沒。若直爾死必入泥梨,如石置水;若臨死
稱南無佛,佛力故令不入泥梨,船力故
使石不沒也(云云)。」《胎經》、《報恩經》云:「華林園第
三大會,九十二億人者,是釋尊遺法中,一稱
南無佛人得見彌勒也。」
次「於諸過去佛」下,
第二,有一行,明了因種子,若例上皆有相、
無相、非有相非無相、至心、散心等五乘種子,
今皆開入一實(云云)。至心聞一句,是天業,散
心聞一句,是人業(云云)。
問:
何意約過去佛門,
廣明五乘耶?
答:
三世佛皆有開權,但未來
未起、現在始行,於證義弱。過去開權已久,
受化之人皆成四一,並於十方施權顯實,
證義事強。搆之虛言不如驗之以實,故
於過去佛廣說五乘也。
從「未來諸世尊」
下,第三,有六行半,頌上未來佛章。文為二:
初一行半,頌開三;後五行,頌顯一。「度脫諸眾
生」者,一行,頌人一。「諸佛本誓願」一行,頌行
一,佛所行道誓令得此道,豈非行一?「未來
世諸佛」兩行,頌教一。「知法常無性」者,實相常
住無自性,乃至無無因性,無性亦無性,是
名無性。「佛種從緣起」者,中道無性即是佛種,
迷此理者,由無明為緣,則有眾生起;解
此理者,由教行為緣,則有正覺起,欲起
佛種須一乘教,此即頌教一也。又無性者
即正因佛性也;佛種從緣起者,即是緣了。以
緣資了正種得起,一起一切起,如此三性
名為一乘也。「是法住法位」一行,頌理一也,
眾生、正覺一如無二悉不出如,皆如法為
位也。「世間相常住」者,出世正覺以如為位,
亦以如為相,位相常住;世間眾生亦以如
為位,亦以如為相,豈不常住?世間相既常
住,豈非理一?又釋世間者,即是陰、界、入也。
常住者即正因也。然此正因不即六法,緣了
不離六法,正因常故緣了亦常,故言「世間
相常住」也。「於道場知已」,此舉果釋成開權
顯實,道場朗然斯理久暢,物情障重方便施
三(云云)。
從「天人所供養」下,第四,有四行半,
頌現在佛章,上文有四,今頌三,不頌後結。
初一行半,頌為化之意,正為安隱眾生。次
「知第一寂滅」下一行,頌上顯實,知第一寂滅
即頌理一,「其實為佛乘」,或頌教一,或頌行
一。後「知眾生諸行」下二行,頌開權,如文。
從
「今我亦如是」下,第二,有四十三行半,頌釋
迦章,上文無歎法希有,頌中具六。但舊解
釋迦章點出譬本,指上本下文義交加,尋
疏則目眩,聽說則心亂,鈍者致惑。私記者
先撰置前,至文更帖,庶以自鏡耳。然釋迦章
偈凡兩意:一頌上,二本下。上根已悟、中根未
了,故須作諭還譬上法,譬不孤起承躡有
由,故言譬本也。口舊為五譬,一、長者譬,二、
思濟譬,三、權誘譬,四、平等譬,五、不虛譬。然初
是總譬非獨長者,思濟是救子不得義耳,
猶少見火譬故不用。瑤師云:「〈方便品〉中從
『諸佛隨宜所說』,竟長行,正顯一乘真實。凡
有四章:一者、開昔四三,成今四一;二、以五
濁故,不得說一乘;三、從『若我弟子自謂』
下,明不得者;四、從『汝當一心信解』下,明不
虛妄。始末言異,以意求之皆實也。下火宅
中,但譬〈方便品〉內三章:從『譬如』下,竟『願時
賜與』,是第一譬五濁章;從『各賜諸子等一大
車』,竟『得未曾有』,是第二譬真實章;從『是長
者等賜諸子』,竟『寧有虛妄不』,是第三譬不虛
妄章。」玄暢師云六譬:「一、宅中眾災之相;二、覺
者唯佛起一乘念;三、眾生不受,為說怖畏
之事;四;說三乘樂;五;還說一乘教;六結不
虛妄也。」龍師云六譬:「一、舍宅父子,譬佛王
三界化眾生也;二、長者見火,譬我以佛眼
觀見六道眾生也;三、長者救火,譬佛三七
欲度眾生不得用大也;四、長者方便誘以
三車,譬佛設三乘教也;五、長者賜一大車,
譬說妙法華;六、不虛妄譬也。」火宅十譬:一、
「今我亦如是」二行,總頌上權實,為下總譬
作本;二、「舍利弗當知」四行,頌上五濁,為下
見火譬本;三、「我始坐道場」六行半,明大乘化
不得,為下救子不得譬本;四、「尋念過去佛」
十一行,明三乘化得,為下救子得譬本;五
「我見佛子等」一行,明大機發,為下見子免難
譬本;六、「咸以恭敬心」一行,明三乘索果,為
下諸子索車譬本;七、「我即作是念」二行一句,
明如來歡喜,為下長者歡喜譬本;八、「於諸菩
薩前」三句,明為說大乘,為下等賜大車譬
本;九、「菩薩聞是法」一行,明眾生歡喜,為下
諸子得車歡喜譬本;十、「汝等勿有疑」一行半,
明佛無虛妄,為下長者不虛譬本也。有人
評之,若以句判應有十九句,若以義判則
有六義:一、總,二、見火,三、一乘化不得,四、三
乘化得,五、還說一乘,六、不虛,自餘攝入六
義之內。又十譬則法譬參差,法說中索車在
前、父喜在後;譬說中父喜在前、索車在後,
雖欲會通,終成迂迴。又大小相違,法說見
大機動故喜,譬說見小緣免難故喜;法說
明大因,譬說敘小果;法說大障將傾,譬說
小難已離,義勢乖各。又有無異故,法說中敘
上根易悟,故無索車;譬說明中根猶惑,故
有索車。若引恭敬為索車者,殊不體文
意,今無此四失。然有無者,長行有五:一、開
三,二、顯一,三、五濁,四、真偽,五、不虛。偈亦五,
但長行有真偽,偈則無;偈有歎法,長行則
無,互現耳。次第者,長行先開三、後顯一;偈
先顯一、後開三。開合者,開三顯一,為總譬本,
二偈合而不開;次離五濁文,為四譬之本,
開而不合。不虛為不虛譬本,不合不開。明
取捨,四段經文為六譬之本,取而不捨;歎
法一章非六譬,故捨而不取。論總別,初開
三顯一,總敘釋迦一化教門;從五濁去,皆
屬別譬也。次本迹者,總敘佛教總含本迹,
從五濁去別明本迹。五濁一章正明居法
身本,見眾生苦起大悲;從一乘化不得者,
垂迹(云云)。今謂迹門大意,正是開三顯一,前
直法說上根即悟解,中、下未悟更為作譬,譬
於三一令得曉了。前法說中既略廣開三
顯一,後譬說中亦應略廣許三賜一,因緣
中亦應引三入一,若作三譬、六譬、十譬,於
三周之文不合,於四人信解乖離,是所不
用。
今明頌釋迦章中,大分為兩:初、從「今我
亦如是」下兩行偈,略頌上權實,為下總譬
作本;第二從「我以佛眼觀見」下,有四十一
行半偈,廣頌上六義,為下別譬作本。今約
總頌中即有六意,得為總譬六義作本。偈
云「今我亦如是」,我即釋迦,是一化之主,為下
有大長者譬作本。「安隱」者,即大涅槃常樂住
處,此處寂靜無五濁障,故名安隱。安隱即
對不安隱,不安隱即三界生死行化之所,有
五濁障名不安隱,即為下火宅譬作本。眾
生即是五道受化之徒,為下五百人譬作
本。又安隱者,即是安隱法,還對不安隱法,
不安隱法即五濁法也,為下火起譬作本;
「種種法門」即對不種種,為下唯有一門譬作
本;「知眾生性欲」者,即是五道根性有三乘差
別,為下三十子譬作本。向上即是略頌,向
下即是總譬本,本末相承文義整足,譬中
當更引上證下(云云)。從廣頌上六義中,分
文為四,作下別譬本:初從「我以佛眼觀」下
四行,廣頌上五濁,為下見火譬本;二、從「我
始坐道場」下十七行半,廣頌上於一開三,
為下寢大施小譬作本;三、從「我見佛子等」
六行,廣頌上顯實,為下等賜大車譬作本;
四、從「如三世諸佛」下有五行半,廣頌上歎
法希有,次有二行半正頌上不虛,次有六
行頌上敦信,此三意合為下不虛譬作本,
而正用二行半頌不虛,為下不虛譬作本。
大概如此細泒更開。初頌五濁中有三意:
初有半行一字,明佛眼觀見,為後長者能
見譬作本;次「六道眾生」下,有二行三句四
字,明所見五濁,為後所見火譬作本;次「為
是眾生」下,第三有半行,明起大悲,為後長
者驚入火宅譬作本。二、「我始坐」下,若頌開
三者更開二意:初有六行半,念用大乘化
不得,為下身手有力而不用之寢大譬作
本;次「尋念過去」下有十一行,念同諸佛三
乘化,為後設三車施小譬作本。三頌上顯
實中,更開四意:初「舍利弗當知,我見佛子」下
二行,明大乘機動,為後索車譬作本;次「我
即作」下,第二有兩行一句,明佛歡喜,為後
見子免難譬作本;次「於諸菩薩」下,第三三句,
正顯實,為後等賜一大車譬作本;次「菩薩
聞是」下第四一行,明受行悟入,為後諸子
得一大車歡喜譬作本。頌上不虛直為下
不虛譬作本,不論開也。又一時大開為三
譬:初「今我亦如是」兩行,合而不離,為下總
譬作本;二、從「我以佛眼觀」下,離而不合,
為下別譬作本;三、不虛譬不離不合,為不
虛譬作本。若承上本下略廣二頌,則通三
周及信解中,文之與義悉皆不闕。若約廣
頌,更開四意頌上四義,為下四譬作本,
此亦通三周及信解中文義不闕。若更子派,
開頌五濁中為三,開頌方便中為二,
開頌顯實中為四,不虛中但一,合成十
意,作下十譬之本。此之十意但在法、譬兩
周,信解及因緣中其文則闕,故作三節開章
承上本下,非是無趣漫作。頌略中初一行,
頌上顯實,後一行頌上開權,此文雖窄,具
頌四一。「今我亦如是」,如於諸佛之是,同以
一實教化眾生,此是總頌顯實也。「安隱」者,
涅槃祕藏是安隱處,佛自住其中,亦安置眾
生入祕密藏。安隱處即頌理一,眾生即頌
人一,種種法門入於佛道即頌行一,宣示
即教一。「智慧力」者,即權智力也。「知眾生性欲」
者,鑒小機也。「方便說諸法」者,正施權也。「皆
令得歡喜」者,隨宜稱機也。二偈雖略,收佛
一化開權顯實,原始要終罄無不盡,故
稱略頌為下總譬本也。
二、從「我以佛眼觀」
下,四十一行半,廣頌上六義。舊以最後七
行,是法說流通,今不用,用頌歎法敦信
耳。初四行,頌上五濁開三;次第二,十七行半,
頌施方便化;次第三,六行,頌上顯實;次第
四,五行半,頌上歎法希有,釋迦章雖無,指
諸佛章中也;次第五,二行半,頌上不虛;次
第六,六行,頌上敦信。初四行頌五濁,上文
有四:唱數、列名、出體、結釋,今但頌數、名、體
三也。上云為五濁故說三,今云為五濁
故出世,出世本應說大,障不獲已,故前說
小。此又為三:初十一字,明佛有能見之眼;
次第二、「六道」下二行三句四字,明所見五濁;
次第三、「為是眾生」下有半行,明起大悲應
赴。初十一字「我以佛眼觀見」者,下文云「長者
在門外立」,舉下證上,知佛在法身之地,
以常寂佛眼圓照群機,若根利濁輕,則以
盧舍那像說一乘法;若根鈍濁重,則脫瓔
珞以老比丘像,驚入火宅方便開三,秖是
于時鑒機,故言「我以佛眼觀見」也。若觀色
法應用天眼,若分別根機應用法眼,云
何言以佛眼見耶?佛眼圓通舉勝兼劣,又
四眼入佛眼皆名佛眼(云云)。「六道眾生」下,第
二,有二行三句四字,明所見五濁。「貧窮無福
慧」半行,頌眾生濁;「入生死險道相續苦不斷」,
此頌命濁;「深著於五欲」一行,頌煩惱濁;「不
求大勢佛及與斷苦法」,此頌劫濁;「深入諸邪
見以苦欲捨苦」,此頌見濁。或云五熱炙身,
欲望捨苦反得苦報,或云諸見即是受,受即
是苦,行此苦因望欲捨苦,豈可得耶?《普
曜》曰:「五道源來,五戒為人、十善生天、慳貪
墮餓鬼、觝突墮畜生、十惡墮地獄。」無五趣
五陰六衰,則是泥洹,不處生死、不住泥洹,
便受菩提決,毘曇《毘婆沙》第七云:「地獄中人
初生時念云,昔聞沙門說,貪欲是地獄過惡
大可畏處,我昔不斷貪欲,今受此劇惱。」此
舉貪欲是地獄因也。又云:「五道各有自爾法,
地獄色斷還續;畜生能飛虛空;餓鬼施摶
食時能來到人中;人中有勇健、念力、梵行,
勇健者,不見果而廣能修因,念力者,久遠
所作而能憶,梵行者,能得解脫達分得正
決定;天中有自然隨意,所須即得(云云)。」地獄
中,成就他化自在天煩惱業及善,而不現前
行;他化自在成就地獄煩惱業及不善,而
不現前行,舉上、舉下,中間可知。地獄此方
名,胡稱泥犁者,秦言無有,無有喜樂、無
氣味、無歡、無利,故云無有。或言卑下,或
言墮落,中陰倒懸諸根皆毀壞故。或言無者,
更無赦處。獄卒是變化令見,非眾生數,初
將罪人縛至閻王所者,是眾生數,若受苦
時非眾生數,如此解者初皆正語,若受苦
痛聲不復可分別。畜生者形傍,行傍故名畜
生。又畜生者名遍有,遍有五道中,四天三
十三天悉有,而上天所乘象馬等,是福業化
作,非眾生數也。又畜生者名盲冥,盲冥者,
無明多故名畜生。劫初時皆解聖語,後飲食
異,諂心而語皆變,或不復能語。鬼者胡
言闍梨多,秦言祖父,眾生最初生彼道名
祖父,後生者亦名祖父;又慳貪墮此趣,此
趣多饑渴,故名餓鬼;亦被諸天驅使,亦希
望飲食故名餓鬼。人者胡言摩㝹奢,此云
意,昔頂生王初化,諸有所作,當善思惟、善籌
量、善憶念,即如王教諸有所作,先思量憶
念,故名人為意;又人能息意、能修道得達
分;又云:人名慢,五道中多慢者稱人趣也。
阿修羅者,修羅名天,阿言非,非天故稱阿
修羅;又修羅名端正,彼不端正故言阿修
羅;修羅名酒,阿之言無,彼無酒故言阿修
羅也。天者,天然自然勝、樂勝、身勝故天名
勝,眾事悉勝餘趣,常以光自照故名為天;
又天者天然自然,《阿含》云:「眾生是假名,界是
法,五趣眾生與法界和合,若眾生行不善
心時與不善界俱,行善心時與善界俱,
行勝心時與勝界俱,行鄙心時與鄙界
俱,是故比丘當作是學善種種界。」前是因
緣釋六趣,後似觀心釋六趣也。「為是眾生
故」下,第三,有半行,明起大悲。「而起大悲心」
者,上舉能見,次明所見,今明大悲熏心,應
入三界施設方便,引趣佛慧也。
妙法蓮華經文句卷第四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