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玄贊攝釋

法華經玄贊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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虗設。答談彼二乘。有世間定。生涅槃想。凡夫求之。斯

有何過。問論文既通斯之二理。疏何斷令依於前解。

答佛陳七喻。大意有二。一敘昔事。二者談今。若言敘

昔。無文說彼下根之類。在凡位曰。執自得定。以為聖

果。是增上慢。若言對今。增上慢眾。方便品中。拂席而

去。枝葉無遺。對何說耶。以此推究。故初釋善。

疏說化滅化者。說彼二乘涅槃。為化滅。彼凡夫自執

化城。

疏是喻法者。法者涅槃。今以化城。喻涅槃法。或喻即

法。法名通故。

疏釋迦修行至猶稱王子者。此難意云。設大通世。初

始發心。迨於今時。巳逾三劫。況大通時。早為王子。王

子行位。非是初心。云何許時。今方得佛。猶為尚也。義

意可知。

疏意趣有四者。莊嚴攝論。皆廣辨之。今疏所引。與論

名字。雖少有殊。大意不別。今依攝論等。粗宣其義。冀

諸後學。披疏易悟。略開三義。一立意。二出體。三正釋。

初立意者。以斯四種。決了如來祕密言教。令生開悟。

故對法云。由此意趣。故方廣中。一切如來所有祕密。

應隨決了。二體性者。皆以如來後智為體。由緣一切

差別義理。為利眾生。安立教故。故無性云。遠觀於他。

欲作攝受。名為意趣。意云。謂能化者。遠方便中。先視

於彼所化人之宜。以何法而攝受之。名為意趣。三正

釋者。先總後別。思量名意。趣謂理趣。思量理趣。故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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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趣。有財釋也。趣謂其境。意是相應。智用斯二。以得

名故。別名四者。一平等意趣。此彼佛身。身功德等。悉

皆相似。言過去佛。即是我身。非實彼佛即定是此。故

楞伽經。大慧菩薩白佛言。何故世尊言。我是過去一

切諸佛。佛言以四等故。一字平等。過去及我。同名佛

故。二語平等。謂三世佛。皆有六十四種美妙梵音。言

語說法。我亦同彼。三身平等。我及諸佛。法身色身。相

好莊嚴。無異無別。四法平等。我及諸佛。皆得三十七

菩提分。十力無畏。諸功德故。依此四種。唱言我是𤘽

留孫等。又無性釋云。謂一切佛。由資糧等。互相似故。

作如是言。彼即是我。然非昔時毗鉢尸佛。即今釋迦。

問本以意趣。決諸祕密。如言彼佛即是我身。有何祕

密。復如何決。答勝觀釋迦。本非一體。經言彼佛即是

我身。道理有乖。故云祕密。談佛意趣。據平等理。言彼

是我。以會相違。餘三准此。二別時意趣者。言雖說此。

意在他時。言說與意。時分有異。名為別時。故無無性

釋云。謂觀懈怠。不能於法精懃學者。故說是言。若誦

多寶如來名者。便得決定。由唯發願。便得往生極樂

世界。此意長養先時善根。如世間說。但由一錢。而得

於千。意云。最初一錢。是彼後時得千之因。於一因中。

說千之果。法亦如是。問持名願往。何祕密耶。答持名

發願。皆是其因。後時方得決定菩提。往生淨土。經依

今因。說於當果。言持名等。即是決定往生安樂國。故

名祕密。今以別時意趣通之。故無妨矣。言雖即指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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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決定。意在後時。方得決定。三別義意趣者。雖談此

義。意主別義。言說與意。義有不同。名別義意。故攝論

云。若巳逢事爾所殑伽河沙等佛。於大乘法。方能解

義。無性釋云。謂證相大乘法義。與教相大乘法義。甚

有差別。由此故言。於河沙佛。方能解義。意云。解義有

二。一證理之時。名為解義。即證相大乘。在初地巳上

菩薩所證。二聽法聞思之時。亦名解義。即教相大乘。

在十信前。凡夫所聞。聖凡階位。而有不同。故言差別。

問言逢多佛。方能解義。何祕密耶。答據教中義。解實

非難。言逢多佛方能悟解。豈非祕密。故以別義意趣

通之。佛雖指於教相中義。本意在彼所證之義。故事

多佛。方能解之。故涅槃經云。初依菩薩。供五恒佛。方

解十六分之少分。然疏中云。謂說諸法。皆無自性等

者。言雖總說法無自性。而意別在遍計法也。餘類可

知。四補特伽羅意樂意趣者。雖於一法讚毀不同。為

對所化意樂故爾。故名眾生意樂意趣。故攝論云。謂

如為一補特伽羅。先讚布施。後還毀呰。如於布施。尸

羅亦爾。無性釋云。先為慳貪。讚歎布施。後為樂施。毀

呰布施。為欲令修勝品善故。讚毀惑等。准施可知。問

此讚毀教。何名祕密。答於一施中。讚而復毀。而豈非

是自語相違。故是祕密觀所化器。意樂不同。對彼而

說。故不相違。

疏善心相續至猶稱王子者。言三劫者。據求菩提方

便善心。剎那積數相續而說。若起餘無記不善等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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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取為數。今者三性所有時節。總合而言。故經爾許。

問唯壽量品。明成佛時。巳在十六王子前矣。縱有多

會。豈不相違。答彼據實成。此依示相。或復彼依平等

意趣。此據實成。廣如下疏。

疏下諸長行方頌有文者。末品下頌。方始頌此。長行

之文。中間頌者。諸梵請文。非頌長行。文言似倒。應云

頌方有文。

疏十事坐於道場者。按彼經第四十云。菩薩摩訶薩。

有十種事故。坐於道場。何等為十。所謂種種震動一

切剎故。普照一切諸世界故。除滅一切諸惡道故。變

一切剎為金剛故。觀一切佛師子吼故。離一切虗妄

心。淨如虗空故。示現隨順淨身威儀故。隨順圓滿金

剛三昧故。受一切佛清淨坐處故。自善根力。悉能受

持一切眾生故。坐於道場。

疏破魔軍有十義者。按彼經第四十云。菩薩摩訶薩。

坐道場時。有十種義。故示現降魔。何等為十。所謂五

濁惡世眾生。樂相征伐。欲顯菩薩功德力故。悉滅天

人諸疑惑故。為欲化度魔眷屬故。諸天世人樂征伐

者。令集化故。集天人巳。顯現菩薩功德之力不可破

壞。調伏眾生故。發起一切眾生力故。哀愍未來一切

眾生故。乃至道場現有魔事。悉能超出眾魔境故。顯

煩惱力勢羸劣。大悲善根勢強威故。順五濁世諸眾

生故。示現降魔。

疏即二世界鐵圍山間者。即兩圍山之中間也。而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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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持雙山高圍山障故。故兩山中。常無日也。問中

間眾生。何界所攝。設攝不攝。俱何失耶。難二俱有失。

若言攝者。如兩界物取不犯盜。以無屬故。此何不爾

若不攝者。此中間者。應非三界之所收故。若復爾者。

即有三界攝生不盡之妨。答未見正文。待後撿之未

間。且為一釋。如物處中。雖非二界。然亦不離三界之

中。名三界物。中間眾生類亦應爾。雖非二界。何廢亦

是三界中收。

疏或初禪至梵福量者。請轉法輪。感梵福量。梵福量

報。即初禪故。

經東方五百萬億國等者。問二乘通運。不越三千。梵

王凡夫。云何得逾五百萬億。答略為二釋。一諸梵王

等。皆是菩薩。得受十王位故。二或是凡夫。佛加被故。

故唯識云。定通等力。即不決定。仗佛通力。遠來何失。

又序品云。毫光照於萬八千界。而此世界。盡見彼土。

又如十住斷結經法界品後云。吾曾遊處野馬世界。

去此七十二億江河沙數諸佛剎土。時我弟子。名目

連。神通第一。至野馬界。放大音聲。遍三千界。演說其

法。此乃如來加之令往。若不爾者。二乘神通。不越大

千。云何得至塵沙界外。故佛加也。故知凡夫佛加亦

得。二釋任取。

經其所散華如須彌山等者。問十方梵眾。皆悉献華。

一一華積。並若須彌。此界云何容多須彌。答此中化

土。及受用境。合而說之。大即報境。小即化土。隨應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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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餘皆准此。

經諸梵天王說偈請轉等者。按大集經第二。梵王說

偈。請轉法輪云。如來雖有大慈悲。憐愍眾生如一子。

我今勸請法應爾。願轉無上正法輪。如來初生發誓

言。我當救彼苦眾生。眾生渴仰甘露味。願大施主施

法雨。

經天宮殿俱者。問云何宮殿天身俱來。答有二釋。一

云。梵王既是菩薩。宮殿俱來何難。二云。縱是凡夫。自

亦有通。復依佛加。如來亦無失。問若言梵王是菩薩

者。八地菩薩。必受變易。梵眾等類。云何得見。答凡梵

所見。亦即化身。

疏老死有二因至齊識退還等者。德證無說等。能為

依者。亦得名因。以彼生支。是無記故。問證意可詳。然

文難悟。何唯二因。復分麤細。俱至識退。不及餘二。答

生果所由。二種便足。去果遠近。能所感異。分為麤細。

然舉一隅。以示三故。至識退還。故瑜伽論九十三云。

由老死支。苦諦所攝。故於緣起。逆歷觀察。當知此中

由三種相。於其老死。如理觀察。觀察細因緣故。二者。

觀察麤因緣故。三者。觀察非不定故。感生因緣。亦名

為生。即生自體。亦名為生者。釋有及取愛。感生名生。

即能生名生。生支自體。而是其生。復能生他。總名為

生。言前生是細。後生為麤者。釋有取愛。名之為前。生

支名後。業煩惱故。名之為細。逆報果故。故得麤名。言

觀前細生有故。而有老死。亦觀由後麤生緣故。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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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死。當來老死。細生為因。現法老死。麤生為因者。釋

明彼麤細二因各別。而與其果。異世同世。名前後矣。

待前過去。故得後名。言除二生。體餘定無。能與老死

果者。釋第三相。非不定義。言如觀老死。生有取愛。各

由二種。如理觀察。當知亦爾者。釋例顯生等。各有麤

細兩種因。言依緣起門。逆次而入。先緣後際。如理思

惟。老死苦諦。乃至其愛者。釋未來生死與死。總名苦

諦。有取愛三。名為集諦。言如是觀察。後際苦集。未為

喜足。釋雖知未來生老死苦。因有取愛集之所起。然

未知有取愛三法。依何而有。更欲知之。言未喜足。言

遂復觀察後察集諦由誰而有者。釋推有取愛有之

所從。言知由從先集所生起識為邊際現法若有者。

釋觀受與觸六處名色。至識為極。故名邊際。此現識

等。苦諦之法。是彼先集之所生起。未來有取愛等三

集。依此識等。現苦方有。言既知從先集所生起不應

復觀此云何有者。釋此顯逆觀。但至識支。不觀過去。

行無明支之所以也。為前巳推後際。有取愛等三法。

依先集諦之所生起。現識等五。准知識等。即是過去

行無明生。不應復觀識等五支。云何而有。由觀至識。

更不觀行。及無明支。名為退還。又依前文及無性論

意。逆觀老死。由生而有。及至名色。由識而有。識復由

彼名色而有。由識名色展轉為依。故為此觀。而至於

識。不觀由行得有識支。却觀因彼名色得有。名為退

還。故彼論云。齊識退還者。識者即是阿賴耶識。自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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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依。無間轉故。自體即是名色支也。問十二支緣識

於行。云何今言依名色耶。答據識現緣。但觀名色。故

不觀行。

疏不說非支亦名為集者。諸無漏法。外無情物。並名

非支。不說此等以為集諦。

疏真如至名為滅諦者。標滅諦相。言滅依能滅滅性

者。亦彼論文。釋前三種名滅所以。滅性即是擇滅無

為。正名滅諦。滅依能滅。相從而言。亦名滅諦。非正滅

諦。故辨中邊論云。能寂靜道。并寂靜道。所緣真如。及

彼所證並是寂靜無為。

疏依詮顯實至滅諦所攝者。若息於詮。即非滅諦。寄

詮以辨。可滅諦收。即對法云。真如滅依。亦名為滅。

疏滅性正是滅諦所攝者。舉正滅諦。以顯真如。約詮

相從。亦名滅也。

疏有作無作四聖諦者。小乘觀諦。望度更有。大乘諦

觀。可脩習故。故名有作。大乘觀諦。望後更無。餘觀可

修。故名無作。亦名有量無量四諦。小乘法中。雖觀四

諦。總相麤知。名為有量。大乘法中。隨別細知。名為無

量。如一苦中知塵沙苦。集滅道三。亦復如是。即涅槃

經。以為明證。

疏如是八諦非二乘所知者。問無作四諦。可非二乘

知。有作云何彼亦不悟。答知不盡故。亦名不知。故勝

鬘經云。如是八聖諦。如來說四聖諦。如是四無作義。

唯如來事究竟。非二乘事究竟。釋究竟有二。一解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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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解知一切四諦法相故。二行究竟。於巳苦集斷盡。

滅道修滿足故。如來名事究竟。不究竟者。亦有二種。

翻前應知。是故二乘。名非究竟。然彼經文。而不一處。

言八聖諦。非二乘知。疏主取意。合一處言。讀者知之

疏即新經云安立等者。問非安立者。廢詮為義。言無

作者。無後可作。名為無作。然可施設。二義既差。云何

相即。答非安立名。通於二義。一唯廢詮。與無作別。即

瑜伽論。非安立諦。唯是一也。二言非者即是無義。安

立是作。名字有別。義諦無差。經云。非安立故。即無作

也。

疏如所說相不捨離義者。如說苦相。實是其苦。不可

令樂。乃至滅苦之道。實是真道。不可令其苦為非苦。

乃至道為非道。名不捨離。不捨離者。是即實義。實義

名諦。

疏由觀此故等者。此即能生不顛倒覺。名為諦義。離

顛倒者。名清淨故。

疏滅者彼俱寂靜義者。彼苦集二。悉皆滅離。名俱寂

靜。

疏能成三義義者。能成知苦斷集證滅。三種義利之

義。故論重言義義也。

疏此中苦事至亦爾者。一一諦中。皆有事理。及如三

種。三種皆隨自諦為名。

疏趣苦滅行者。道諦名為趣苦滅行。行者是道。此道

而能趣向苦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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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由彼集諦苦諦攝者。煩惱業種。更無別體。即是賴

耶。故苦諦。攝相皈性門也。問現行惑業。復如何耶。非

賴耶故。答現行望種。正是其果。體復逼迫。苦諦所收。

義明顯也。何待言矣。

疏言觸證者至觸證滅諦者。能緣之智。親對了悟。簡

彼非親。故言觸證。是現見也。又顯不起貪染等心。言

不生怖等。或從喻言。身根取境。對觸而證。親於餘根。

故取為喻。

疏乃能成辦所說三義者。即是知苦斷集證滅。

疏由此故苦為初者。逼迫故苦。為此苦諦。而是取薀。

逼迫體故。故取在初。

疏如此故苦為次者。而論正云。如此故苦。此為第二。

如此者。指斥之詞。如此集諦。故今有苦。故在第二。或

如者似義。集因似此。所生苦果。有逼迫義。故在第二。

所似能似。以為次故。

疏由此故樂為第三者。由此苦集。二種滅故。故有其

樂。故此滅諦。以為第三。

疏如此故樂為第四者。如此之言。指斥詞也。如此聖

道。能證彼樂。故為第四。或如者似義。道因似此所滅

之果。離逼迫故。故在第二。所證能證。以為次故。

疏如次無常等者。大小乘中。皆悉有明。今依雜集。粗

顯之也。苦四行相者。一無常相者。略有十二。一非有

相。謂薀處界。於一切時。我我所性。常非有故。故曰無

常。無彼常相。名無常矣。二壞滅相。謂諸行法。生巳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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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暫有還無故。三變異相。謂諸行異。由不相似相續

轉故。四別離相。謂於諸行。失增上力。或他所執。或資

具等。自在失壞。或他陵奪。為巳有故。五現前相。謂正

處無常。由因隨逐。今受無常故。六法爾相。謂當來無

常。由因隨逐。定當受故。死無常性。決定當受。七剎那

相。謂諸行剎那。後必不住。無間必壞故。八相續相。謂

無始來。諸行生滅。相續不斷。展轉相乘。輪迴不絕故。

九病等相。謂四大乖違。住持勢力盡故。十種種心行

轉相。謂一切時起有貪心。或於一時起離貪心。餘瞋

癡等。諸不善善。皆如是知。十一資產興衰相。謂諸興

盛。終歸衰變。由諸世間富貴榮盛。不可愛樂。非究竟

故。十二器世成壞相。謂火水風三種成壞故。二苦相。

謂三苦八苦。廣如前明。三空相。謂若於是處此非有。

由此理。正觀為空。問於何處。誰非有。答於薀界處。常

恒不變。我我所等非有。由此理。彼皆是空。又有三種

空性。一自性空性。二如性空性。三真性空性。初依遍

計所執自性觀。由此自相定非有故。第二依依他起

自性觀。由此如所計度。皆非有故。第三依圓成實自

性觀。由此即空真性故。四無我相。謂如我論者所立

我相。薀界處非此相。由薀界處我相無故。我論外道

計度諸行為我。彼諸行非此相故。故名無我。集四行

相者。一因相。謂能引發後有習氣因。是名因相。由業

煩惱。是能引發後有習氣因故。二集相。謂彼彼有情。

所集習氣。於彼彼有情類。為等起因。是名集相。由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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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情所集習氣。於天人等有情類中。能為相似形皃

種類平等起因故。三生相。謂各別內身。無量品類差

別生因。是名生相。是諸有情。各別內身相續決定。趣

生地等。所有一切品類差別。乃至有頂生因故。四緣

相。謂諸有情。別別得捨因。是名緣相。能令有情得未

曾有。得自體捨巳。曾得自體故。滅四行相者。一滅相。

謂煩惱離繫故。即流轉因。煩惱離繫。故名為滅。二靜

相。謂苦離繫故。行苦所攝。不寂靜相。取薀離繫。故名

為靜。三妙相。謂樂淨事。諸煩惱苦。究竟離繫。自然樂

淨。以為自體。故名為妙。四離相。謂常利益事故。不復

退還。最極安隱。如其次第。名常利益。最勝善性。故名

為離。道四行相者。一道相。謂因此道。尋求真實義故。

所以者何。由此聖道。是諸聖者。證真義路。是故名道。

二如相。謂能對治諸煩惱故。所以者何。一切煩惱。皆

不如理。道能除此。是故名如。三行相。謂善能成辦心。

令不顛倒故。所以者何。心不覺悟真實道理。於無常

等法。起常等顛倒。善能修治此顛倒心。令離顛倒。覺

真實義。是故名行。四出相。謂趣真常路故。所以者何。

由此聖道。能趣出離。究竟常路。是故名出。

疏為除四倒至除我者。問何故苦一除二倒。空無我

二除一我倒。答夫言苦者。體必有漏。有漏之法。唯是

不淨。由知是苦。即知不淨。故一苦行。能除二倒。薀界

處中。無彼所執常恒之我。名之為空。即薀界處。無彼

外道所計我相。名為無我。由斯二行。共對治我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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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集諦至獨愛者。四愛行相。如前巳辨。依此四倒。四

愛生也。行相可悉。問集諦四行。一一別觀四種愛耶。

答此四數總相。相當立集四行。非一一行別別對彼

四種愛也。以彼四愛一一皆有因集生緣四種理故。

思可知之。滅道四行。對四愛等。亦據總相。以一一愛

滅。皆有滅靜妙離四種理故。道亦如之。並思可悟。

疏於一剎那為行所集等者。如剎那頃。而殺生等。即

剎那行。而能集於當來苦報五果之種。善亦准此。

疏有處亦說至非通種子者。彼經既言。生引同時。引

因識等。既是種子。生支老死明亦通種。然實非種。義

言是種。問然觀唯識。唯會彼經。說識等五通現所以。

不言彼經說生老支亦是種子。故唯識云。或依當來

現起分位。復由此說。生引同時。但明識等。據當起位。

名為同時通現所以。何以得知。彼經亦言生等通種。

答文不明言。理准知矣。既言生引。同時而有。即言彼

經說識等五。通現行收。以彼引支。同生支故。亦應生

支與引同時。生支同引。亦通種子。由有此理。故疏說

云。經說生老。死通種子也。不爾難悟。

疏此有故彼有顯無作緣生義者。由此無明等緣法

有。故彼行等果法。而得有也。餘支相望。皆准斯矣。外

道小乘。執緣有用。今破於彼。名為無作。雖無妄執真

實作用。仍能生果。故名緣生。

疏此生故彼生顯無常緣生義者。此無明等。從因生

故。彼行等果。方得從於無明等生。餘支相生。例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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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道妄執自在梵世冥性神我等。體是常法。不從

因生。而能為因。生他果法。今顯異彼。名曰無常。從因

生故。緣生同前。

疏顯勢用緣生等者。外道執時方等法。能為多果之

因。今破於彼。顯無明等。但望於行。能有勢用生起之

義。不能普生餘一切支。餘支展轉。相望亦爾。問若但

隣次。有生能故。名勢用者。何故瑜伽云。無明支乃至

亦與老死為緣。答緣有二種。一近。二疎。瑜伽前文。及

對法論。據近緣故。但言無明與行為緣。瑜伽後文。通

依近遠。故云乃至。亦與老死。而為緣也。不相違。

疏無明有二至異熟果起者。異熟。謂三塗惡報。由愚

不信惡行能感三塗異熟。異熟之愚。依主名也。由此

愚故。起諸惡行。正違信解三塗異熟。所有正見。故對

法論第七卷云。由異熟愚。發非福行。必不容受信解

異熟。行相正見。真實義者。即四聖諦。由愚迷此。不知

三界。皆是其苦。妄執人天。以之為樂。及涅槃等。故起

不動。及以福行。願求彼果。真實義之愚。亦依主也。故

對法云。真實義者。即四聖諦。於彼愚癡。名真實義。愚

於三界苦。不如實知。便能發起後有因性。福不動行。

問發行無明。為現為種。為同為異時。答種現俱通。通

同異時。故對法云。由非福行。是染汙性。與無明合時。

此即現行。與非福行。俱時起也。又云。雖起善心。由彼

隨眠。所隨縛故。亦名愚癡。此明種與不動福二行俱

也。又云。由彼勢力。於三界苦。不如實知。發福不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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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明前念愚癡所有勢力。發後念福不動行也。真實

義愚。既以行同時種及後念現。能發二行。異熟愚中。

亦應如是。影略說故。唯現無明。福不動行。不俱時發。

明昧異故。問若據諦故。名真實義。五趣果體。皆苦諦

收。總名真實。若酬因邊。名為異熟。三界果法。悉是異

熟。何故無明迷人天報。名真實愚。迷三塗果。名異熟

愚。答非福行與愚合時。不了惡因。得惡異熟。由迷所

感異熟果故。發非福行。福不動行。由無明力。迷人天

果。謂為樂報。及以出離。起行求生。雖人天果。亦是異

熟。三塗異熟。亦苦諦收。然起非福行時。不知得報。所

以不明報中有苦。名為逆苦但由迷彼所感異熟。名

異熟愚。迷人天者。定知其業而能感果。所以不得言

異熟愚。但為不知人天果苦。及非涅槃。妄以名樂。及

以涅槃。起行求生。所以名為真實義愚。

疏一分別自性緣起等者。分別者。區分差別之義。即

諸法因。令所生果。各各分類。差別轉故。名為分別。非

是緣慮解釋分別。言自性者。即是種子因之自體。或

是種子所生果體。後解為勝。故瑜伽云。因緣者。自體

種子緣所顯故。分別者。是因之用。自性即是所生果

體。從用及界。以立名矣。自性之分別。依主釋也。自性

分別之緣起。亦依主釋。愛非愛者。善趣異熟。可欣樂

故。名之為愛。惡趣異熟。不可欣樂。名為非愛。緣起即

是二趣因也。分別同前。亦是從用及果。以為其因。依

主釋也。問此二緣起。以何為體。答有云。初自性緣。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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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通論。三熏習種。各生自果。並自性緣。今此所明。多

取名言無記種子。望異熟果。為自性緣。議曰。觀攝論

意。三熏習種。對望自果。為自性體。不唯無記。望異熟

果。故本論云。此中依阿賴耶識。諸法生起。是名分別

自性緣起。無性釋云。以能分折一切有生雜染法性。

令差別故。准本論中。言諸法生起。釋論云。一切有生。

豈唯望於異熟之法。而名諸法及一切耶。故知即以

三熏習種。以為自性。是論言心矣。愛非愛緣體尅性。

唯以有漏善種不善種生。望生善惡異熟之果。是愛

非愛。故緣起經云。由善不善業。令三塗人天差別。又

梁攝論云。福及不動是可愛。非福是不可愛。若據通

論。十二有支。現種因果。皆愛非愛。故攝論云。後有十

二支緣起。是名分別愛非愛緣起。以於善惡趣。能分

別愛非愛種種自體。為緣性故。本釋二論。皆依通體。

疏依阿賴耶識等者。出緣體也。本識是彼諸依處故。

舉所依識。顯能依種。言諸法生起者。舉所生果。

疏一則名緣識等者。言緣識者。謂即藏識。是餘轉識

之生緣故。藏識為緣。所生轉識。受用主故。名為受者。

以受用境。受數為勝。從識俱受。立受者名。即隣近釋。

言此中者。六轉識中。名為此中。或雙指前緣識受者。

名為此中。議曰。後解為勝。不爾。緣識豈無相應受心。

所等耶。能受用者。謂即受薀。言分別者。即是想薀。推

心所者。謂行薀中。思作意等。令心造作。䇿舉於心。故

名推心。舉思作意等行薀中。諸心所也。此心心所。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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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受用所緣境故。名受用緣。

疏若識俱三薀等者。除受薀也。自是支故。即想薀全。

行色二薀。各少分也。色除五根及身語表無表業色。

如次屬彼六處有支行。除無明無慚無愧。以無慚愧

纏中攝故。思觸沈掉貪生異滅。別立支故。故取少分。

疏住名色根說為六處者。名色是總。根是其別。以別

依總。名住名色。問意根過去。現唯有五。云何剎那具

十二支。闕六處故。答如名色支。非攝非色。色法皆盡。

由居此位。得名名色。六處亦爾。雖數有少。亦不名闕。

或由五根。能滿六處。六處之分。亦名六處。如言燒衣。

燒衣一分。名燒衣故。故正理云。有色諸根。說為六處。

疏諸法生起名生業者。問生相未來。老死唯現。時既

分二。云何剎那具十二支。答有二釋。一云。此依四相

作用究竟。名一剎那。故十二支。而有具義。二云。四相

體用合說。生據其體。得與老死。用同現在。二釋任取。

疏復有說至非同前義者。此異師說。剎那連縛。俱遍

有為。通情非情有漏無漏。然連縛緣。諸師皆許。遍諸

有為。剎那有別。故對連縛。釵異說也。問連縛何義。答

無間名連。相接為縛。或隣次名連。相屬名縛。故正理

論云。連縛緣起。謂同異類。因果無間。相屬而起。

疏即此至名遠續者。即此第三分位緣起。約起隔遠。

而相續故。故名遠續。此據於後。及不定說。故正理論

云。遠續緣起。謂前後際。有順後受及不定受。業煩惱

故。無始輪轉。問此緣起差別云何。答剎那緣起。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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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如前巳辨。連縛緣起。通情非情有漏無漏。分位

遠續。有情有漏。又連縛緣。前後剎那。無間相隣。連接

相續。若分位緣。據十二支。分位無間。相續而起。及不

定說。若遠續緣。據分位中。後及不定說也。

疏或位安立諦等者。問縱依安立。何先觀苦。答安立

四諦。苦諦在前。故先觀苦。

疏謂老死至趣滅行者。四諦如次如觀老死。當老死

支。名為苦諦。生支名為老死集諦。老死因故。滅道可

知。餘支皆爾。當支為苦。前支為集。

疏無明無因即智種闕故者。種猶因也。由智無因故

不得成四十八也。又按婆沙百一十云。何故不說知

無明智。答若法有支所攝。以有支為因。是有支果者。

此中說之。無明雖亦有支所攝。而不以有支為因。亦

非有支果。故此不說。復次若依此法。具起四智。此中

說之。依無明支。但起三智。不起緣有支集智。故此不

說。

疏緣教法名支不攝者。即此教法。非十二支。名支不

攝。前之六智。緣理之智。道理理也。第七之智。緣事之

智。問何故名法住。答謂世俗智。如佛施設。聽聞法巳。

智無倒智。名法住智。智無其謬。而住法也。法即四諦。

因果法也。故瑜伽論九十四云。能以妙慧。悟入信解。

苦真是苦。乃至道真是道。諸如是等。如其因果。安立

法中。所有妙智。名法住智。或法是果。住是因名。名為

法住。同於小宗故。按婆沙百一十云。法者是果。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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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智知果法。所住因故。謂知三界上中下果所住

之因。名法住智。此智唯知因之別相。非聖行相。故唯

世俗智所攝也。評家取之。以為正義。

疏異生聖者俱有此智者。問准瑜伽論九十四云。住

異生地。能以妙慧。悟入信解。四諦法中。名法住智。又

云。當知建立七十七智。從此無間。入諦現觀。准斯聖

旨。但目異生。云何而云。皆通凡聖。答若法住智。凡多

聖少。若真實智。聖多凡少。論據多分。故不相違。

疏是聞慧故名法住智者。問按瑜伽論九十四云。住

異生地。便能如實。以聞思修所成作意。如理思惟。能

以妙慧。悟入信解。四諦因果。名法住智。何故違教斷

唯聞慧。答疏主既言通聖得有。豈容不許有修慧耶。

但據異生。多分說也。故不相違。

疏逆順緣起者。問逆順之名。據何而立。答有三對。一

因果對。先因後果。名之為順。順生之理。返此名逆。二

細麤相對。先細後麤。名之為順。順積聚理。返此名逆。

三近遠相對。先近後遠。名之為順。順觀適理。返此名

逆。故婆沙論二十三云。以因推果。名順觀察。以果推

因。名逆觀察。復次從細入麤名順觀察。從麤入細。名

逆觀察。復次因近觀遠。名順觀察。因遠觀近。名逆觀

察。

疏雖無現前至十二行相者。此伏釋違。違云。十二因

緣。本被緣覺。下明得益。元無辟支。所為既不會莚。甘

露豈無徒降。故疏答云。令聲聞人。聞緣起教。因茲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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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悟於自乘。如因外典得悟內宗。賴彼小乘。趣皈大

運。議曰。亦有緣覺。經中但云。說法時那由他人。不受

一切法等。通有辟支。斯亦何失。若爾何故。經次說云。

從是巳後。聲聞無量。答有二種。一從多言。二從通說。

聲聞之名。通辟支故。若不爾者。有相例失。云何佛說

四諦大乘之法。即有所被聲聞菩薩。說十二支。何無

所化。故通無爽。

疏彌勒三會等。問彌勒大通。俱言有會。齊是化身。何

化生數。多少不等。答彌勒三會。而所列者。且舉釋迦

遺法弟子。非准爾數。或舉德首。或緣感異。何要齊同。

後解勝也。

疏釋迦不說會者。或說有空非空非有三時說法。即

名三會。

疏待機熟故過二萬劫者。或令於法生稀有難遭心

故。

經佛說是經於八千劫者。問佛說法時。何少沙彌。答

對機感故。或由如來處定時多。是以沙彌。說法時廣。

疏示現四種道理者。按集論第十一云。由依四種道

理。能觀彼法故。一觀待道理。謂諸行生時。要待眾緣。

如牙生時。待種子等。諸識生時。待根境等。二作用道

理。謂異相諸法。各別作用。如眼根等。為眼識等。所依

作用。色等境界。為眼識等。所緣作用。眼等諸識。了別

色等。金銀匠等。善修金等。三證成道理。謂為證成所

應成義。宣說諸量不相違語。所應成義者。謂自體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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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不相違語者。謂現量等。不相違立宗等。言四法爾

道理者。謂無始來。於自共相。所住法中。所有成就。法

相法爾。如火能燒等。如經說言。眼雖圓淨。空無有常

等。所以者何。其性法爾。

疏今此除離欲等者。今此經中。脫離欲者。以彼離欲

與其示現。俱令修行。譯主合之。然實不可。雖俱修行。

初令離染。第二示現。令其信解。兩義別故。又化之漸

法須五故。又按智度論五十四云。示其善惡。教令捨

惡。而從於善。未得法味。心生退沒。能為說勝果。使修

善因。令見利益。故名為利。隨其所樂。而稱歎之。令歡

喜故。故名為喜。有義。取今經意。釋斯四者。初示三乘

是方便乘。一乘是真實乘。故名為示。次令捨三入於

一乘。故出教也。次復說彼三乘報劣。一乘果勝。使修

一因。令見利益。說名為利。復觀機緣。或以法說喻說。

說宿世因。隨其所樂。應器令欣。故云喜也。議曰。雖無

其教。理可觀也。然云令捨於三。說三報劣。理即不可。

但應說云。令捨於二。說二報劣。理如乘章。或三學錯。

令為二字。更勘餘本。

疏因言長理者。如言因論。而生論也。

疏今解至名為涅槃者。問諸有學未迴心前。元本未

得有餘涅槃。云何今言。未迴心前。所得有餘。答約彼

有學。若不迴心。定能證得自乘有餘。今經談彼未迴

心前。所令證得。涅槃為名。名之為住。問何故此聖迴

心劫數。懸隔若斯。答有惑無惑。利鈍差別。致此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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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有學煩惱多。多劫至菩提。凡夫頓發心。應稽於漸

悟。答凡夫二惑全。欣背增。故稱頓悟。有學缺於惑。背

捨悲增。故多劫。問惑少背捨劣。所以經多劫。無學惑

全無。無背更多劫。答無學全無凡全有。背增無彰劫

無多。有學有障背不增。有無不全劫經久。問有學趣

向二乘極果。時不經多。縱迴心巳。取二無學。豈不省

彼長劫艱虞。答既迴心巳。厭彼二乘。由如怨敵。誰肯

更取。有經云。菩薩怖向二乘之中。如惜命者。怖歸屠

肆。如下廣引。

疏曾經七生等者。古師意云。前五種人。皆是無學。由

經生數。多少不定。經中遂與初果等名。雖俱無學。根

有利鈍。故所經劫。多少不定。

疏凡身得果等者。創從凡位。得於聖果。名凡身得聖。

得聖巳後。復經於生。後所起身。名為聖身。即依此身。

而證無學。入般涅槃。故總說云。凡身得果。聖身涅槃。

若從凡夫。更不經生。即得二乘無學之果。入般涅槃。

即說此類。名凡得果。凡身涅槃。

疏卷第八

疏十煩惱至皆互相資者。略為二釋。一云。煩惱及業。

各自類十。而互相資。非煩惱業更相資也。以能感業

等。相資有百。故所感苦。亦有百也。非是果體能自相

資。由煩惱等而以資故。若爾惑業。既各有百。所資苦

果。應成二百。答理實應爾。然二能資苦資一果。故但

云百。不以能資而有二故。惑業苦三。分成二苦。今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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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爾。二云。所感十類。自各相資。以成其百。問自各為

果。更何待藉。云互相資。答相假有力。即名相資。非巳

為果。便不待藉。如現根境。雜是其果。由相待起。豈彼

不得名相資耶。其類非一。議曰。二解俱得。然後釋者。

順於疏文。自云惑業苦三。皆互相資。苦苦不相資。何

須標列。後釋故順。任情取捨。

疏變易生死至二百者。問何故不取能招之業。亦為三

百。答無漏業者。不名為險。有漏業者。非正能感變易

之果。所以除之。有義。五百喻三界二乘。過三百者。出

三界也。故智度論牒大品經云。度四百由旬。即去城

邑不遠。龍樹釋云。三百譬三界。四百喻二乘。若爾四

五數既不同。何得為證。答大品經中。合於二乘。以名

一百。此經開之。開合雖殊。體即無別。取喻何過。議曰。

此與疏釋。名目雖殊。義意無別。分明易悟。疏議可玩。

經聰慧明達者。有義。智在耳曰聦慧。在眼為明達。又

聰慧譬種智。明達譬三達。種智橫照萬法。三達竪鑒

三世。議曰。依俗而釋。耳目聰明。理可通矣。若依佛典。

未必須然。後釋無妨。

經今欲退還者。問若時未退。擬將退故。言今欲者。下

文更無說退之處。若時即退。何得言欲。答有義。為根

性不定。有退為凡。退住二乘。進為菩薩。為斯不定。故

標欲言。實當巳退。問既有二退。今云退者。退處何位。

答退處凡夫生死之位。所以導師為設化城。議曰。據

根性殊。意欲不定。而言欲者。非無其理。然觀經文。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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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其退。無有根性求退別相。白佛今欲。如是之言。皆

義說矣。佛知其意。而義談之。

疏或令求出至後時說故等者。舉事釋成。如身見戒

取及疑三結。入見道除。然說不還。除五下結者。據彼

盡處。後時說也。即初果等。出三惡道。亦令得名。過於

三百。然未永出。永出之者。即是無學。五全離者。名永

出也。故言無學過三百也。問理實初果具斷見惑。云

何聖教言斷三結。答按雜集論第十三。略為二釋。一

障解脫。二迷三境。由斷此過。但說斷三。即彼論云。由

此三種。障解脫得。最為殊勝。由薩迦耶見。執取五薀。

為我我所。深生愛樂。於大苦聚。不生厭背。於勝解脫。

無發趣心。或雖發趣。然戒禁取。及疑僻執邪道。疑正

道故。便邪出離。及不正出離。又薩迦耶見。迷所知境。

因於大苦聚。虗妄增益我我所相。故由戒禁取迷能

見因。於顛倒見。謂為清淨出離因故。由疑迷對治因。

於三寶所。不決定故。若依小乘。義與此異。如俱舍論

二十一說。

疏雖亦出於人天等者。然無學人。亦出人天。斯乃應

名過五百矣。但變易生。人天趣攝。二乘未離彼變易

生。不得言越人天趣也。所以但言。過三百矣。

疏對種智車故名為一者。約為無為異。種智有為。既

有三種。滅理無為。故稱一也。或可種智。而體一故。對

之名一。若爾車三。云何言一。答據名雖三。論體但一。

羊鹿兩運。本無體故。問滅理無二。自然是一。何假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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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方名為一。答滅理無二。是一一義。對種智故。復是

一義。二文別也。乍看似同。

疏實得無餘至終滿處說者。以類成也。欲入滅定。至

近加行。早巳證得。想受無為。然言滅定得無為者。依

顯處說。定中想受。而皆不行。想受滅言。彼時顯故。若

不爾者。巳入定竟。六識不行。說誰證於想受滅耶。要

有能證心。方有所證故。況意可悟。有云。此第九定中。

無想受故。前定雖厭。未名受想滅無為者。議曰。理義

甚乖。且以前定。得此受想無為不耶。若言不得。為喻

不成。意證無餘巳前得故。若言得者。大小乘教。皆總

不言。先之八定。得想受滅。故名說謬。

疏勝鬘至去涅槃界遠者。明二乘四智不具所以。言

餘生等者。顯我生盡。而未究竟。即知苦智。雖斷分段。

變易猶在。故言有餘。以未盡故。當更有生。雖更不受

後有之生。然變易生。既生死法。有此生死。名為有生。

分段後受故。

疏言更言餘梵成故等者。明梵行以立未究竟也。即

證滅智涅槃名梵證。梵之行。依主為名。梵行有二。一

分段因盡。顯有餘依。分段果盡。顯無餘依。二變易果

盡。顯無餘依。無漏依在。顯有餘依。定性二乘。但得前

一。不定性者。前一之中。唯得有餘。定不定性。俱未得

後有無餘智。雖有所成。然為變易因果所雜。故名不

純。望自得者。名為成也。是後智餘。名有餘矣。或復後

智。二乘未得。是得者餘。此當可成。故名為成。言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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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等者。明所作巳辦。不究竟也。即修道智。修道有

二。一分段對治。二變易對冶。二乘未修後之對治。謂

此修道。事猶未畢。名不究竟。更可進習。名有所作。言

不度彼等者。明不受後有。不究竟也。即斷集智。斷集

有二。一分段因。二變易因。二乘雖斷分段之因。變易

因在。名不度彼。不度彼故。當必須斷。上總明彼四智

不究竟也。言去涅槃界遠等。牒前第四。以例餘三。顯

彼涅槃未滿足也。佛大涅槃。名涅槃界。二乘功德。而

未圓成。復要三祇。乃方逮彼。故云逮也。

疏所作未辦等者。以此經文。屬彼四智未究竟義。經

文略也。疏具明之。細尋可悟。故不釋也。然疏云。梵行

不成。不字[日*責]也。彼經之中。無不字故。

疏思空勝義舍者。思謂能思。空勝義者。所思勝義。真

如之理。理為其舍。如來家故。故論說云。住極喜地。生

如來家。舉彼能思。顯所思體。取以為舍。依主釋名。或

思屬所思。即持業也。義可知矣。住空真如。亦得名空

勝義也。故二乘得。

疏覺品至八解為浴地者。三十七菩提品。而以為華。

並有敷榮顯實義故。總持能以攝持諸行。類園御外。

能持內故。大乘之法。萬德滋茂。故等於林。華莖幹實。

備諸蓊鬱。二乘功德。雖不名大。亦有滋茂。故亦名林。

故取彼經。相擬宜矣。又阿含經。四無量為園。諸無漏

為林。望義別也。定能洽潤。解脫離垢。故比流池。

疏重門等者。空無相願。俱為人空。舍之所由。故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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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為不壹。有義。重門同前。盡無生智。稱高樓閣。有云

四諦十六行。配三空門。義如信解品疏所配。初觀所

取。以之為空。後觀能取。亦復是空。故名為重。無相願

二重。而亦准此。又十六行。攝之為三。觀四諦境。以為

空故。即行空智。入無餘滅。心境俱空。以此為門。名為

重門。無想願二。亦准此知。然入滅者。即唯定性。不定

性人。亦得有此重空之義。故有宗云。如杖轉屍。屍既

盡巳。杖亦棄之。議曰。喻意全差。非為善釋。有宗但據

能所二空。名之重空。不明門義。此況三種俱能入理。

故名重門。思之可悉。

疏真實諦法為男生空真智是者。由聞諦教。生空智

起。所起之智。能紹三寶。名之為界。諦法之界。依主立

稱。

* 五百弟子品

疏於下劣心生虗妄解者。挾劣心者。所求二果。生虗

妄者。能求執心。或心字屬下。是能執心。更思。

疏此是有學及凡夫者。問七種染慢。皆是凡夫。何故

復言是有學耶。答雖言有學。亦凡夫攝。若爾何故置

及字耶。答凡夫有二。一學求趣。得有學名。二不求趣。

但得凡稱。此二種人。俱無定心。俱執二極。為有所簡。

故有及言。或可脩習。久近不同。故言有學及凡夫也。

疏又下根至先巳領故者。滿慈領際。五百之徒。亦同

領訖。餘如文。

疏二領授記等者。問授記品末。總言弟子皆當授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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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即領之。方便品末。亦言聲聞。聞說一偈。皆成於佛。

何不領之。答方便品中。雖總言成。未見別與二乘記

別。尚懷猶豫。授記品前。巳鶖子等。得別記別。方生決

定。所以領之。不同舍利是上根人。而能領解方便品

也。

疏鶖子巳下授記者。通取四大聲聞之事。故言巳下。

疏四領神通等者。問設化城等。言中施為。導諸倦高。

即名神通。火宅窮子。藥草喻等。義亦同之。何不通攝。

俱言設故。答理實俱是悟通所收。但為化城。文中自

言。我所化作。餘喻不然。故不為例。

疏離所詮故者。於所詮法。不生執著。名離所詮。故名

清淨。

疏修梵行常持菩薩三聚戒者。梵謂涅槃。行者因義。

三聚淨戒。是涅槃因。名為梵行。

疏七佛等者。問佛實恒數。何唯言七。答傳云。佛之施

化。本利群惑。惑俗而立七廟之事。今隨於彼。故立七

佛。欲漸化之。歸真實故。

疏賢劫有四等者。何故爾耶。答所言七者。兼自他數。

所以故爾。後至彌勒。退毗鉢尸。加慈氏也。問賢劫之

稱。何所因立。答按悲華經第五云。何因緣故。劫名善

賢。是大劫中。多有貪欲瞋恚愚癡憍慢眾生。有千世

尊。成就大悲。出現於世。因立劫名。餘經多分。而無善

字。問七佛之中。巳兼釋迦。云何復言。今於我所說法

人中。亦第一耶。答七佛據總。今我所者。依別而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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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化主。故更獨明。下言賢劫。總別准知。

經護持佛法等者。問夫護法者。為任既重。何人堪可。

法等復何。答義有多門。略明三種。一能護人行。二護

法之意。三得益。就初復二。一總明其行。二約人別辨。

總護法者。上自諸佛。下至末俗。佛具功德。護法決能。

未知餘者。何行能護。夫欲護法。當崇重尊德。不陵卑

下。無違教詮。隨順正理。惠捨育物。調心守根。過惡揚

善。殯邪樹正。言行相應。能成斯行。真護法矣。故大般

若五百七十一及二云。行不違言。尊重師長。隨順正

法。心行調柔。志性純質。諸根寂靜。遠離一切惡不善

法。修勝善根。又云。寧捨身命。不捨正法。於他謙下。不

起憍慢。卑賤耻辱。其心能忍。飢渴有情。施好飲食。在

危難者。能施無畏。於諸疾病。如法療治。嚴飾塔廟。惡

事掩過。善事無揚。又云。若順文字。不違正理。常無諍

論。名護正法。又大集經第十九云。有二種人。能守護

法。一如法而住。二誦是文字。若無文字。法不可說。二

依人別者。初僧護法。戒德嚴總。智慧凝明。遠離傷毀

為護法矣。故涅槃經第三云。夫護法者。謂具正見。能

廣宣說大乘經典。終不捉持王者寶蓋。油瓶穀米。種

種菓瓜。不為利養。觀近國王大臣長者。於是檀越。心

無諂曲。具足威儀。摧伏破戒諸惡人等。是名持戒護

法之師。後俗護法者。為護法城。墻塹三寶。示威攝物。

懷慈不殺。即護法矣。故涅槃經第三云。今聽持戒人。

依諸白衣持刀杖者。以為伴侶。若諸國王大臣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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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婆塞等。為護法故。雖持刀杖。我說是等。名為持戒。

雖持刀杖。不應斷命。若能如是。即得名為第一持戒。

又大集經第六云。諸天子。若能護我諸弟子者。即是

護持我之正法。如是護者。法則久住。二護法意者。顯

法難遇。為令不滅。度諸有情。所以護之。故大般若三

百二十七云。護持正法。不惜身命。常作是念。我寧棄

捨財寶親屬。終不棄捨諸佛正法。所以者何。財寶親

屬。及自身命。生生恒有。甚為易得。諸佛正法。百千俱

胝邪庾多劫。乃得一遇。遇巳長夜。獲大利樂。又五百

七十二云。一切如來。常共守護。如是文字。不起不盡。

常無隱滅。其所顯義。亦不起盡。常無隱滅。所以護法。

又五百七十三偈云。為度諸有情。成大悲願力。護持

佛所說。此甚深法要。三護法得益者。常為四攝。眷屬

堅固。功業難量。皆賴護法。故大集經第十云。若人能

護佛正法者。即為四攝。一為佛攝。二為天攝。三為福

攝。四智攝。佛攝復四。一常得親近諸佛。二魔不得便。

三獲得無盡陀羅尼門。四得住不退轉地。天攝亦四。

一說法之處。諸王設淨。二說法之時。眾樂聽受。三終

不為因緣所害。四不信者信。福攝亦四。一莊嚴於身。

三十二相。八十種好。二莊嚴於口。凡所演說。眾生樂

聞。三莊嚴土。四莊嚴種姓。所謂釋梵轉輪王。智攝亦

四。一知眾生根。如意說法。二知眾生病者。隨病施藥。

三得大神通。遊諸佛土。四了了通達法界。善男子。欲

得如是功德。當護正法。又偈云。世界微塵可說盡。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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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功德不可量。欲得不可宣說知。應當堅心護正法。

又涅槃第九云。若諸苦薩。懃加精進。欲護正法。以是

因緣。所得眷屬。不可阻壞。

疏廣大法味喜樂所持者。廣大法味。是能生法。喜樂

二種。是所生法。由因大法。喜樂生故。取彼所生。為二

食也。

疏不淨等食者。欲界有情。名不清淨。見修煩惱現種

具有不清淨。反此二乘無學。名為清淨。上之二界。有

學三果。名淨不淨。上界異生。能伏下惑。名為清淨。隨

眠未斷。自他之惑。猶未能伏。名不清淨。前三果人。見

等惑亡。名淨。修惑未盡。名不淨。如來及八地巳上菩

薩。實不受食。亦不假食。自身安住。然順世間。示現受

食。示現假食。其身安住。名示現食。問按彼論云。食有

四種。謂依止住食等。云何其食。云何依止耶。答人是

能依。依止於食。方得住故。食從人果。以立其名。名依

止住。問如欲界者。能伏無所有處下惑。此所住食。四

中何攝。答是俱句收。論據全界。及有學明。故略不說。

問此之四食。段等四食。攝幾種。答不淨具四。淨不淨

中。上二界者。除段有三。下欲界中。亦具四種。第三清

淨。隨何界聖。具三四也。方現示之。亦有四也。問云何

上界無段食耶。答巳離欲故。故無段食。段食能長淫

等故。又身輕微。無色無形。俱不假段。問彼論但說佛

示現食。云何兼說八地上聖。答論據果滿。略不明因。

實爾八地。亦不假段。決定巳受變易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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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能長氣力至不壞者。段觸長力。思長希望。識攝根

種。或通四明之。皆有此能故。今但依初。

疏觀入念住故但有四者。為觀此境。入念住故。念住

既四。故所觀食。亦但四也。

疏不頌問眾者。前長行中。云汝等見是富樓那等。是

佛問眾。亦有疏云。不頌四眾。四字誤也。長行無文。列

四眾故。

疏理雖至應化弟子者。據理但頌滿慈今現之德。乍

觀頌文。似頌一切應化之德。故經云。是故諸菩薩作

聲聞緣覺。問文中既有諸菩薩言。何故不許兼頌一

切。答舉諸菩薩。意顯滿慈權化所以。非為顯餘。言諸

菩薩。

疏僚友等者。疏華嚴有十種行者。按彼經第三十八

云。樂聽受法故。利益眾生故。調伏自心故。教化成就

欲界眾生故。令速轉故。速成淨慧故。教化眾生故。恭

敬禮拜供養一切佛故。斷一切生死相續故。不斷菩

薩行故。名如疏列。此十行相。如次配名。

疏今取此為喻者。取如意珠。以為譬也。

疏衣謂意識者。發菩提心。而在意識。故以喻衣。或第

八識。名為意識。在意處故。立意識名。是所熏處。以喻

衣也。若不爾者。第六意識。體非能持。云何得言。汝衣

裏珠。今故現在。

疏今以第六不共無明等者。若第七識。在異生位。一

類染汙。云何可言起巳遊行。第六可有起於善心。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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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法時。名起無失。議曰。菩提心珠。第六意發。發時不

得與無明俱。云何得言醉時而繫。由此理故。取第七

識癡為醉體。亦應無失。後言遊行。據第六善。然亦而

是醉中行也。真無漏智。方名醒故。

疏或是大乘至謂戒身等者。謂是大乘五分法身。舉

戒等餘慧定等四。

疏從貝[宋-?][宋-?]音酉者。[宋-?]者。酉字也。疏主恐有不識。故

以今時酉字音之。然寫疏者。皆錯為卯字。卯字與古

酉字。稍相似故。

* 人記品

疏高名之記等者。滿慈一人。授佛名號。時節等別。名

為一異。陳如五百。佛號等同。故名為同。陳如五百。得

記前後。有差別故。名為二異。

疏非高名等者。二千得記。得名號同。名為一同。慶喜

羅睺。得佛各別。名為二異。

* 法師品

疏此中多以至名法師故者。現得記中。既名法師。故

知持讀在佛前者。亦名法師。約多分者。且依滅後。現

為弟子。

疏又現習學至亦名法師者。此影略言。若在佛前。人

為弟子。影八部類。持經亦然。佛滅度後。人為法師。八

部持讀。示為法師。

疏以藥王久持經等者。問巳後方便說藥王因事。如

何今者即告藥王。答藥王在會。以彼昔時早時此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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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告之。稱因何失。因者因由。所以義故。又准法華

經。此品名藥王如來品。初長行及偈。廣明過去藥王

佛世。有寶蓋王及善蓋太子。法供養事巳。然後方言。

爾時世尊。告八萬菩薩。因藥王開士。故知疏釋。理無

違也。有云。正法華經。法師品初。先明藥王過去持經

之事。所以經云。因藥王菩薩。告八萬大士。議曰。品初

雖有藥王之號。乃是佛也。非菩薩矣。王及太子。經自

會云。爾時王者。現在寶燄佛。是太子善蓋。今我身是。

總無藥王菩薩之事。故知謬引。

經何況盡能受持等者。問法本亡言。名詮莫迨。若取

名字。非善求法。所以淨名經云。法非見聞覺知。若行

見聞覺知。是則見聞覺知。非求法也。今讚受持經者。

豈不轉增其痼。答依言妄執。諸教共訶。假筏筌真。眾

聖同許。誰之人出。不由戶哉。故大菩薩藏經第十六

頌云。如人入闇室。覆蔽絕光明。雖有眾色像。非明眼

所見。如是隨有人。內具諸明解。不聞於正法。善惡何

能曉。多聞解了法。多聞不造惡。多聞捨無義。多聞得

涅槃。善聽增長聞。聞能增長慧。慧能修淨義。得義能

招樂。聰慧得義巳。證現法涅槃。淨覺法相應。證得第

一樂。聞菩薩藏巳。正法善安住。為世大光明。行菩提

妙行。所以如來鄭重讚詠。又般若論。福不取菩提。一

者受持。二者演說。

經能竊為一人說等者。問云何而為一人說法。即為

佛使。答說乖正理。而無巧便。縱為多人。誠非佛使。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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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於此。致出世故。若也順理善巧。雖為一人。實為佛

使。能令所作。至究竟故。故大般若五百六十七云。夫

其說法。隨順法相。是名稱理。若諸所說。不違法相。與

法相應。能入平等。顯現義理。名巧便說。由此故知。非

諸說法者。皆得名佛使。

疏若壞亂菩薩至毀壞一切佛法者。問害佛破僧。殺

阿羅漢。焚毀障礙。云何不名壞一切法。答金剛之體。

何有害者。害者縱有。豈廢法行。僧破殺羅漢。但是小

乘。設有破亡。大乘之法。詎因而滅。又復不依大乘五

逆。若菩薩者。能弘大法。即人既亡。故法隨失。

疏自他有多少等者。若讚於佛。唯能讚得益。如來果

圓。更無益故。故名無少。若讚持者。能所讚者。皆得其

益。以所讚者。其果未圓。遇讚巳巳。歡喜勇銳。而倍進

習。既自他利。故名為多。准前毀佛輕重理也。

疏無生而有生等者。無學之者。集苦都盡。名曰無生。

今令迴趣三大劫生。名為有生。亦如燋糓可更生故。

故為難信。

疏中外相形名之為舍者。大乘名中。外道小乘。名之

為外。由形於彼。名之為舍。舍為中故。

經我於餘國遣化人等者。問遣化眾生。意何以耶。答

略申三意。一供養法師。二引導實人。三擁護法師。

* 寶塔品

疏智度論至如何有眾者。問按論第七。誠文如疏。疏

如何斷。傳解難知。答論言無請。無請多寶說法華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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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言多寶全不說經名為無請。若不爾者。無人請說

法華故。塔現為證。亦不說餘。餘經寶塔。何不現證。證

不證殊。故知有說。不說異也。論言無請不證法者。言

總意別。非古難知。故無過矣。

疏同為寶性故者。同以七寶。而為國土。名寶同也。即

釋經中。所變國土。以頗梨等。莊嚴所以。

經懸鈴者。按說文云。鈴下也。從金令聲。

疏容佛佛世尊何須再坐等者。問問於再坐。何故乃

答三變所由。答容佛再坐。為主三變。故舉三變所由

為答。言三至道。似同儒典。按論語云。齊一變至於魯

魯一變至於道。鄭康成云。言齊魯有太公周公之餘

化。太公大賢。周公聖人。今其政教雖衰。若有明君興

之。齊可使如魯。魯可使如大道行之時。

經師子座者。佛無所畏。能伏一切。故名師子。師子之

座。名師子座。非實師子。亦非金等。作師子座。故智度

論第七云。號名師子。非實師子。佛為人中師子。佛所

座處。若床若地。皆名師子座。

疏座假燈王者。燈王佛剎。而借於座。以待客也。

疏放光至唯在八方者。此釋伏難。放光變土。方域數

異。故為難也。

疏上位佛土中有者。為四善根位。所現土有此山也。

對餘凡等。名為上位。又上位者。即他受用土。亦有山

也。所以經云。摩訶迷盧。若不爾者。何假復致摩訶之

言。又壽量品云。在靈鷲山。故知受用土有山也。若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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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故。經云移山。答移彼化土諸山也。又解他受未必

有山。言摩訶者。亦是多義。如言大比丘。眾多得大名。

此亦爾。

疏字林僮苫者。撿諸字書。竟未見釋。今以愚度。應是

僮僕。所居第室。以苫覆之。名為僮苫。從人從物。以立

名焉。

疏示現化佛至為成大事者。總說三身。皆為成此一

大事也。

經行頭陀事者。大小三藏。具明斯義。今依瑜伽。略舉

二門。一辨名相。二別對治。然總名者。應云杜多。正釋

如疏。又云洗浣。洗浣煩惱。故浣衣之子。名杜多也。應

云斗藪。斗藪塵垢故。浣義相類。亦云修治其心也。十

二功德。束為三類。一者明食。而有四種。謂常期乞食。

次第乞食。但一坐食。先止後食。二者明衣。而有三種。

謂持三衣。毳衣。糞掃等衣。三者明處。有其五種。謂空

閑處。及樹下露處。塜間常坐。名為五處。一常期乞食

者。而常邀期。乞食自濟。二次第乞者。謂入聖巷。巡家

而乞。隨得隨現。而便受食。不高舉手。越趣餘家。願我

當獲精妙飲食。三一坐食者。謂坐一坐。乃至應食。悉

皆受食。從座起巳。必不重食。四先止後食者。謂為食

故。坐如應座。乃至未食。先應具受諸所應食。應正了

知。我今唯受爾所飲食。當自支持。過此不食。如是念

巳。然後方食。五但持三衣者。謂但三衣。而自支持。一

僧伽胝。此當在上義。謂入王宮聚落。最在上披。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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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二嗢怛羅僧伽。亦有在上披義。謂在寺內。謂即

七條。於寺內中。在五條上披。亦名在上。或名為中。在

大衣下。五條之上。故名為中。三安怛婆參。此云內衣。

安怛內也。婆參衣義。下一婆參。該上二處。論巧略也。

除此三衣。更無過長。六但持毳衣者。謂所持三衣。或

是長衣。皆用毳作。無餘所作。謂細羊毛。名之為毳。毳

織為衣。名為毳衣。或但細毛。即名為毳。通諸禽獸。一

切細毳。非獨羊也。七持糞掃衣者。謂所有衣。他捨棄

擲。或街巷市廛。道非道處。或雜便穢膿血洟唾之所

塗染。取如是等不淨衣物。除去麤穢。堅執洗浣。縫染

受持。問毳毛雜物。亦作三衣。與前三衣。而有何別。答

初三衣者。用好氎等之所㓨成。非毛雜物。恐不知足

者。以無價氎等。而為其衣。故以毛雜物。而為衣也。此

三三中。隨持一三。非三三衣悉頓總待。八住阿練若

者。此名空閑處。謂住空閑。山林垧野。受用邊際。所有

臥具。遠離一切村邑聚落。極惡臥具。名邊際也。郊外

林外。名為垧野。九常居樹下。謂常期願。住於樹下。依

止樹根。十常居逈露者。謂常期願。住於逈露。無覆障

處。十一常住塚間。塜間者。謂常期願。住塚墓間。諸有

命過。送尸骸處。十二常期坐處。如常坐者。謂於大林

小林。草葉等座。端身而坐。推度時日。不以背脇。依倚

大林。小繩床樹。草葉等坐。名常期坐。謂所坐臥。諸草

諸葉等座。如應敷設。而常坐臥。一敷設後。不數翻舉

修理。第二對治者。先總後別。問何名為杜多功德。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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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毛等。未鞭彈紛擘等之時。相著不輕䎡。不任作

縷綫及氈蓐等。若紛等巳。耎輕任用。如是行人。由於

飲食衣服敷具。而心染著。彼由杜多功德。能淨修治。

令其純直。柔妙堪任。隨順依止。能修梵行。別對治者

於飲食中。有二種貪。能障修善。斷美食貪故。故常期

乞食。次第乞食。斷多食貪。故但一座食。先止後食。於

衣服中。有三種貪。能障修善。斷多貪故。但持三衣。斷

耎觸貪故。但持毳衣。斷上妙貪故。持糞掃衣。於敷具

中。有四種貪。能障修善。斷諠雜貪。故住阿練若。斷屋

宇及婬佚貪故。常居樹下。逈露塚問。斷倚樂臥樂貪

故。常期端座。斷敷具貪故。處如常座。或開屋宇婬佚

二貪。為五亦得。

疏卷第九

* 提婆達多品

疏天授與之者。古有解云。提婆天也。達多名熱。由造

逆罪。墮地獄中。受燒煑等苦。故名天熱。又云。以初生

時。諸天心熱。故名天熱。天心何熱。天知此人造三逆

罪。故見初生。心所以熱。因為名也。議曰。西方土俗。從

天乞得。名提婆達多。同祠祀得。名耶若達多。餘提婆

達多。非造逆罪。何故天心而為熱耶。非一切提婆皆

造逆故。故知古釋乃意定之。應從疏正。

疏蓏謂瓜瓞之屬者。瓞音姪。俗云。瓟子小瓜之類。瓟

音撲也。

經本聲聞人至大乘空義者。問明海會眾。何故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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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虗空中。答有二釋。一在聲聞時。觀三空門。以為依

止。名住虗空。說聲聞行。二直指海會出者。在虗空中。

問此聲聞人。為在空後修行大行。為在海中。巳迴趣

耶。若在海中。巳迴趣者。如何在空。說聲聞行。答設巳

迴心。說聲聞行。亦復何失。豈佛菩薩。不得說彼聲聞

行耶。或談彼昔說聲聞行。皆不違也。

疏不得作魔王等者。問具修十善。奉敬三寶。何得名

魔。答由因十善。敬三寶故。故得於魔。非得魔巳。肯行

斯敬。然人趣者。皆因善招。女者乃是別報惑感。所以

不得作魔王等。

* 持品

經復有學無學八千人等。問准前授記。無八千人。此

何而來。答有三釋。一准涅槃文。有八十人。千字應悞。

二即法師品中。得授記。三八字疑錯。應為二字。是前

授學無學人二千人。有義。持品有五類人。前四人中。

初三是直往菩薩。後比丘尼。是迴小入大。議曰。初之

一類。直往可然。五百八千。既昔聲聞。今適發趣。何非

亦是迴小入大。文極分明。不知此德。何意斯斷。

疏傾身似有下至身語諂者。按玉篇。諂諛也。傾身似

有下也。莊子云。希望其意道。其言曰諂。

疏云身語諂者。釋彼兩家差別。非莊子等中。云身語

也。

疏𧋠聲之行者。按瑜伽論第二十一云。或犯尸羅。內

懷朽敗。外現貞實。如水所生雜穢蝸牛。螺音狗行。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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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沙門。自稱沙門。略有二釋。一云。蝸牛在水。而令水

濁。如彼牛涎。惡行比丘。亦汙佛法水。亦復如是。故類

蝸牛。然西國土俗。尚彼螺音。而有狗呼。似彼螺音。而

行狗行。況彼比丘。內懷貪欲不善之行。外現善言直

正之行。二云。蝸牛喻出家身行不清。螺音喻比丘語

不正。法此似好語。而不能表出離因故。狗行喻彼意

行。顯如其狗。相雖可愛。常懷貪嫉。非真出家。亦復如

是。

疏喬答彌於女聲中呼者。西域聲明之法。總聲有三。

謂男聲。女聲。非男女聲。輕重等異故。有云。喬答彌。此

云明女。故十二遊經云。明女亦得其少分。非盡理也。

問何故釋迦及喬答彌。而同姓耶。豈可同姓。而為姻

媾。答國俗不同。未可為難。又釋姓是總。非親族類而

以為婚。稍似此方五姓之中。如一商等。而有多類。同

商為婚。亦如農商四人之類。有云。如此方者。適主家。

名王氏女。其喬答彌。亦復如是。此釋不然。違本行經

等。

經觀八萬菩薩等者。有義。顯諸菩薩智慧利根。懸得

佛意。及經旨趣。令物信之。如莊周云。目擊道存故也。

經貪著利養故者。按出曜經第十利養品。佛昔為提

婆。說於偈云。芭蕉以實死。竹蘆實亦然。螺驢坐任死。

士以貪自喪。如是貪無利。當知從癡生。愚為此害賢。

首領分在地。愚人貪利養。求望名舉稱。在家自興嫉。

常求他供養。能諦知是者。比丘真佛子。不樂著利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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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居智亂意。又大菩薩藏經第十二偈云。苦樂欲住

諸財寶。不樂出離所行處。如是無理諸凡愚。安住地

獄之前道。

經惡鬼入其身者。外魔來入身中。令其毀謗。或同火

宅。諸煩惱等。亦為惡鬼。前釋善也。後釋理通。

經念佛告勑故皆當忍是事者。問本意弘經。何乃行

忍。答由行忍故。諸諍不生。諍不生故。惡事當息。既無

惡事。何法不弘。

經說佛所囑法等者。問馳驟諸道。受諸傷毀。堅志傳

法。其利如何。答法為佛師。人能弘道。道既常存。佛亦

不滅。具多德故。故假佛宣。故持人經第一云。若有持

誦。為他人說。以是象典。勸諸菩薩。令學諷誦。轉復宣

布。所以者何。若是景僕。久在天下。則佛正道。永長現

矣。如來常存。以是觀之。故須傳布。

* 安樂行品

疏正行助行令無傷毀者。有云。安樂行品所明四行。

名之為正。餘六品所明。名為助行。議曰。不然。且如法

師功德品中五種法師。自力勤求。云何名助餘類非

一。應云自正行者。名為正行。傍聞隨喜等。皆名助行。

非局一品。

疏說大乘法而取非大乘法者。顯顛倒也。實有大乘。

而不肯取。實無小乘。而妄求之。故名顛倒。又本學大

乘。而返取小。故名倒矣。問為聞說大。即趣小果。為退

大後。方趣小果。答法華會所。大分為彼退大聲聞。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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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大後。退求小果。然實亦有聞於大乘即求小者。何

以明之。故大品經云。六十菩薩。聞說般若。成阿羅漢。

問豈不根法。有差失耶。答一雨所潤。生長不同。從多

所為。名為大乘。故未爽矣。

疏以此法門令二乘同十地滿等者。此法門者。所謂

一乘。一乘而辨。十地行滿。今令此人。依此一乘。得行

圓滿。如十地大士。故論言同。或復此經。是一乘故。如

十地行滿。故名為同。以頂明珠。最為尊極。故比此經。

為極亦爾。

疏如來密與解釋等者。論云授記。授記者。解釋之義。

王賜珠意。令彼為王。佛與其法。令其作佛。與珠與法。

表作佛王。故稱為密。

疏雖文有異至是前義殘者。第六無上。第六喻皆說

明珠。雖前後異。明珠是同。故是義殘。

疏身行親疎總別等者。即親近處。名之為親。行處各

疎。疎即總行。親是別行。或可親附。名為親。不可親者

名疎。空有名總。餘四名別。

疏下頌雖依人至於理無違者。即下頌云。又復不行

一頌。頌前長行又復於法無所行等。頌云亦不分別

等頌。頌此一唱亦不行不分別等。然觀頌文。雖寄人

法。解於二空。總明於法無所行攝。言解二種者。即前

云又復不行等。及此云亦行不分別等。兩唱文也。

疏六書者。按周禮保氏教國子六書。一曰指事者。視

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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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三曰形聲。形聲者。以事為

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會意。會意者。比類合誼。

以見指撝。逕信是也。五曰轉注。轉注者。連義一首。同

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

託事。令長是也。書者。按廣雅。書如也。記也。又說文。蒼

頡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

即謂之字。字者。孳乳而浸多也。著於竹帛。謂之書。書

者如也。又釋名。書庶也。記庶物也。亦言著也。著之簡

紙。永不滅也。

疏律中入王宮有十種過者。按四分律第六十云。出

家人入王宮。有十過失。一若王與夫人和合時。比丘

入宮。至綵女間。夫人見比丘咲。比丘見夫人亦咲。王

作是意言。比丘若巳作是事。當作是事。二若王醉時。

與夫人和合不憶。後夫人有娠。王作是意言。比丘來

入宮。是比丘所為。三王太子欲反殺王。王作是意。比

丘來入我宮內。是其所教。四王在內祕密之言。以聞

於外。王作是念。比丘來入我宮內。是其所傳。五王失

寶若似寶。王作是意。比丘來入我宮內。是其取去。六

王以賤人。在高位處。外不喜者作是言。比丘入宮。是

其所作。七王或以高位者。處在下職。不喜者作是言。

比丘入宮。是其所作。八無事因緣。非時王集四部兵。

其不喜者。作是言。比丘入宮。是其所作。九王或集兵

中路而還。其不喜者。作是言。比丘入宮。是其所作。十

若王在宮。綵女間出好馬鳥端正女人。見則心生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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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非比丘法。是為十過失。

疏吳主同輦者。按高僧傳。吳王孫皓。以馬車迎沙門

康僧會入宮。不言同輦。按高僧傳。道安法師。與秦主

符堅同輦。傳云。釋道安。常山扶柳人也。家世英儒。七

歲讀書。再覽能誦。至十二出家。遇佛圖澄。因澄為師。

後避難襄陽。廣宣佛法。備搆福事。時符堅素聞安名。

每云。襄陽有釋道安。是神器。方欲致之。以輔朕祈。後

遣符丕。南攻襄陽。安與朱序。俱獲於堅。堅謂僕射權

翼曰。朕以十萬之師。取襄陽。唯得一人半。翼曰。誰耶。

堅曰。安公一人。習鑿齒半人也。後堅出東苑。命安升

輦同載。僕射權翼諫曰。臣聞天子法駕。侍中陪乘。道

安毀形。寧可參廁。堅勃然作色曰。安公道德可尊。朕

以天下。易輿輦之榮。未稱其德。即勅僕射。扶安登輦。

餘之神德。具言於傳。今略不敘。議曰。今從於傳。疏言

吳者。乃草悞耳。或餘傳記。有吳王事。或約車馬迎會

之事。名為同輦。

疏秦主讓妻千齡受耻者。按高僧傳云。鳩摩羅什。此

云童壽。天竺人也。家世國相。什父鳩摩炎。聰明有懿

節。將嗣相位。乃辭出家。東度䓗嶺。龜茲主聞其棄榮。

甚敬慕之。自出郊迎。請為國師。主有妹。年二十。識悟

明慜。乃適妻焉。生什公也。什年七歲出家。日誦千偈。

偈有三十二字。凡三萬二千言。善大小乘。博覽四韋

陀典。五明諸論。陰陽星算。莫不必盡。妙達吉凶。言若

符契。以偽秦弘始三年十二月二十日。秦主姚興。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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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敦請。至長安。興待以國師之禮。甚見優寵。請入西

明閣。及逍遙園。譯出眾經。後秦主謂什曰。大師聰明。

超悟。天下莫二。若一旦沒世。何可使法種無嗣。遂以

伎女十人。逼令受之。自爾以來。不住僧坊。別立其舍。

每至講說。先自說譬。譬如臭泥中生蓮華。但秉蓮華。

勿取臭泥也。

疏掉戲之人等者。按出曜經第四復第五放逸品云。

又第十四云。放逸之人。轉能行惡。不顧後緣。不念後

世。猶如穀子投火。欲望苗幹者事不然。猶如小凷塞

江。欲以止流者。終不可得。放逸之人。意行暴虐。欲求

毫𨤲善者。吾亦不見。

疏對法有十四至皆名不律儀者。為欲活命。屠養買

賣羊猪等類。乃捕魚等。恒處山林。調執野象。習呪龍

虵。戲樂自活。以離間語。毀壞他親。持用活命。名不律

儀。問云何得成不律儀者。答若生如是不律儀家。或

生餘家。如其次第。謂身語方便。為先決定。要期現行

彼業未起捨彼不律儀緣。名不律儀者。

疏不悕二乘果至是菩薩破戒者。又按大般若經五

百八十六云。若時菩薩。不現發起一切智心。爾時無

記心相續而住。是時菩薩。猶名具戒。未名毀犯棄捨

菩薩淨戒。若時菩薩不現記一切智心。向聲聞等地。

是菩薩捨菩薩地。失自行處。隨爾所時。迴向聲聞。即

爾所時。於無上乘。應知名死。雖非實死。而得死名。如

工巧幻師。執小兒手。引上高梯。幻解身支。分分墮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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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彼眷屬。咸謂命終。菩薩亦爾。捨大菩提。退住聲聞

等地。失一切智。應知如死。彼小兒而彼親屬。起於死

想。

疏五種不男等者。故雜集第八云。如扇𢮎迦。及半擇

迦。不堪親近奉事苾蒭苾蒭尼等。又云。半擇迦有五

種。生便等故同。此經令遠離也。問扇𢮎迦等。唐義目

何。答扇𢮎迦。此云無根。設縱有根形。畢竟不有男根

勢用。並名扇𢮎迦。半擇迦者。此云樂欲。樂他於巳為

非法故。或云染汙。由樂他人。於巳為過。能染汙他。故

名染汙。問五種之中。生便除去。此之二種。永無男勢。

應名扇𢮎。云何乃言半擇迦耶。答若無男勢。復不樂

他。於巳為過。即名扇𢮎。雖無男勢。若樂他人於巳為

過。故名半擇迦。據實望彼。無男勢用。合名扇𢮎。此經

集論。據與他人。而為所遏。五種總名。為半擇迦。故瑜

伽云。是除去等。若不被他。於巳為過。唯扇𢮎迦。若有

被他。於巳為過。名半擇迦。五種之中。見他行婬。自男

勢動。名為嫉妬。被他於巳。行非梵行。得他精血。自男

勢起。名為灌灑。半月半月。男勢方動。得半月名。餘二

可悉。又瑜伽論五十中。三說有三種。此開彼合。亦不

相違。

疏六方之中各有五事者。按迦羅越禮六方經云。向

東禮拜者。謂子事父母。當有五事。一者。當念治生。二

者。早起勅令奴婢。時作飲食。三者。不益父母憂。四者。

當念父母思。五者。父母疾病。當恐懼求藥師治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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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視子。亦有五事。一者。當念去惡就善。二當教計書

疏。三當教持經戒。四者。當早與取婦。五者。家中所有。

當給與之。南向拜者。謂弟子事師。當有五事。一者。當

敬歎之。二者。當念其恩。三者。所教隨之。四者。恩念不

厭。五者。當後稱譽之。師教弟子。亦有五事。一者。當令

疾知。二者當令勝他人弟子。三者。欲令知不妄。四者。

諸疑難悉為解。五者。欲令弟子知勝師。西向拜者。謂

婦事夫。有五事。一者。夫從外來。當起迎之。二者。夫出

不在。當炊蒸掃除待之。三者。不得有婬心於外。夫罵

詈之。不得還言作色。四者。當用夫教戒。所有什物。不

藏匿。五者。夫休息。善藏乃得臥。夫視婦。亦有五事。一

者。出入當敬於婦。二者。飲食以時節。與衣被。三者。當

給與金銀珠璅。四者。家中所有多少。悉用付之。五者。

不得於外邪畜侍御。北向拜者。謂入親屬朋友。當有

五事。一者。見之非惡。私往於屏處。諫曉呵止之。二者。

小有急。當奔赴救護之。三者。私不得為他人說。四者。

當相敬歎。五者。所有好物。當多少與之。向地拜者。謂

大夫視奴婢使。亦有五事。一者。當以時飲食與衣被。

二者。病疲當為呼醫治之。三者。不得妄撾捶之。四者。

有私財物。不得奪之。五者。分時之財物。當使平等。奴

容婢使事大夫。亦有五事。一者。當早起勿令大夫呼。

二者。所當作自用心為之。三者。當愛惜大夫物。不得

棄指乞丐人。四者。大夫出入。當送迎之。五者。當稱譽

大夫善。不得說其惡。向天拜者。謂人事沙門道士。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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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五事。一者。以善心向之。二者。擇好之與語。三者。以

身敬之。四者。當慕戀之。五者。沙門道士人中雄。當恭

敬承事。問度世出之事。沙門道士。當以六意視凡氏。

一者。教之布施。不得自慳貪。二者。教之持戒。不得自

犯。三者。教之忍辱。不得自恚怒。四者。教精進。不得自

懈慢。五者。教人一心。不得自放意。六者。教人黠慧。不

得自愚癡。沙門道士教人。去惡為善。開示正道。恩大

於父母。如是行之。為如汝父在時。六向拜之教。何憂

不富乎。問何故以父母等。配之六方。有斯次第。答擬

日出沒下上尊卑圓缺為喻。思之可悉。

疏遠四惡友者。問何等人。名為惡友。答破戒邪見。背

菩提等。為惡友故。大般若經五百六十八云。菩薩不

親近惡友。謂破戒人。著邪見人。不律儀人。邪命人。無

義語人。住懶惰人。樂生死人。背菩提人。愛俗務人。問

何時不親。答一切時不親。即前經云。菩薩夢中。不近

惡友。況於覺時。而親近彼。若爾。云何憐愍眾生。如一

子耶。答即彼經云。菩薩雖常憐愍。而不共住。由如是

法。遠離惡友。但令離長染等緣。非心善根。令離彼也。

故郁伽長者經云。出家菩薩。不應親近多人眾中。我

應捨彼。我之善根。終不捨於一切眾生。

疏或七倒者。謂於無常樂我淨之法。妄計為常樂我

淨等。名之為四。五者想倒。於常等四。起妄想分別。六

見倒。於是妄想所分別中。忍可欲樂。建立執著。七心

倒。於執著貪等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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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亂相及亂體等者。五塵等界。名為亂相。相者因也。

能生識故。諸能緣心。名為亂體。體是妄倒。故名亂體。

第二句結前亂相。識所變故。能生識故。不離識等。故

名色識。第三句者。結前亂體。第四句者。顯無所變。亂

相色等。能變亂體。亦不得有。要有其因。果方有故。

經是名菩薩第二親近處者。舉前不可親近之處。翻

彼即名可親近處。又按郁伽長者經。有四親近行。

彼云。出家菩薩有四親道。如來所許。一親近法。二親

近成就一切眾生。三供養如來。四親近不捨一切智

心。

疏如食曠野子宍等者。按報恩經第一孝養品。佛告

眾言。過無量劫。爾時有國。號波羅奈。有佛出世。號毗

婆尸佛。像法中有王出世。號曰羅闍王。波羅奈國王

大臣。名曰羅睺。心生惡逆。斷大王命。尋詣邊國。次殺

二子。其第三子。有守宮神。而語之言。羅睺大臣。逆謀

奪國。殺於父王及二兄竟。不久將至。何不逃命去也。

而王思念。欲投隣國。然路有二。一七日。二十四日至。

王時入宮。命子須闡提。即出進路。夫人亦隨。心竟迷

亂。悞入十四日道。路險粮盡。王欲殺妻。以活其子。其

子諫曰。何處有子。噉於母宍。可乞一願耶。日割子肉

三斤。以充三人之食。父母從願。得至前路。爾時王者。

今我父悅頭檀王是。母者。今摩耶是。太子者。今我身

是。今引意者。食子肉者。非甜其味。但為命也。沙門受

食。但為脩道。而支其身。不貪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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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如無垢稱者。即維摩經云。迦葉住平等法。應次行

乞食。為不食故。應行乞食。為壞和合相應取摶食。為

不受故。應受彼食。以空聚想。入於聚落。所見色與盲

等。所聞聲與響等。所嗅香與風等。所食味不分別受。

諸觸如智證。知諸法如幻相。無自性無他性。本自不

然。今則無滅。以一食施一切。供養諸佛。及眾賢聖。然

後可食。

經於聲聞至讚歎其義者。問夫菩薩者。揚善止惡。謙

下正直。若也二乘非正。即直言斥之。若許善可錄。即

謙辭讚美。何因二事。俱不許為。答夫人讚毀。情必欣

惡。欣惡斯起。種智莫生。淨戒淪沒。故今見止。故大般

若經五百八十八云。諸菩薩若蹔起心。讚毀二乘。應

知毀犯菩薩淨戒。所以者何。若讚彼地。便於彼地。心

生愛著。不能趣求一切智。若毀彼地。心生輕蔑。即障

所求一切智智。於菩薩戒。有所毀犯。是故菩薩。於二

乘地。不應讚毀。此亦應爾。故誠無爽。

經譬如強力轉輪聖王等。問輪王有四。王領不同。具

辨如疏。七寶德化。其義如何。答薩遮尼乾子經第三

云。轉輪聖王。七寶具足。一夫人寶。二摩尼寶。三者輪

寶。四者象寶。五者馬寶。六大臣寶。七主藏寶。其化德

者。彼轉輪七寶具足。遍行大地。無有敵對。無有怨㓨。

無有諸惱。無諸刀杖。依於正法。平等無偏。安慰降伏。

王四天下。得自在故。所出教令。無違逆故。以十善道。

化四天下。悉令受持。離十惡業。行十善道。具足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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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為法王。問所感七寶。何因而至。答依離瞋心不善

業道之所得也。若爾何故仁王經言。上品十善。鐵輪

王等。答彼經具言。此據增勝。故無過矣。問七寶現者。

本應聖王。各有何德。以先聖王。夫人德者。身口等中。

出於無價栴檀優鉢羅華之香。身觸柔煗。寒時能暖。

熱時能涼。王見夫人。離諸疲勞飢渴憂惱。受最第一

無極之樂。復有五德。一者。知念不違王心。二者。能生

千子具足。三者。自然性尊豪貴。四者。能令住處具足

一切資生。五者。若王與諸夫人。受欲樂時。不起嫉妬

瞋恨惡心。摩尼珠寶德。有八種。一於夜闇放大明光。

如秋滿月。光明能照一百由旬。至於夏日。眾生患熱。

放光觸身。得清涼故。二王行曠野無水之處。眾生飢

渴。珠放八味具功德水。充足飢渴。三王所須者。一切

皆從摩尼寶出。四有八楞相。一一楞中。出種種光。五

在所能令一百由旬。所有眾生。皆離病苦。常得定心。

所作善業。無空過者。六所住境界。無諸惡龍能放毒

氣。雹風惡雨。傷害眾生。七一切山川。嵠谷溝㵎。泉水

乾竭。悉令還服。樹林草木華菓枯悴。能令滋茂。池水

華林。一切具足。八所在之處。人民無有疾疫諸毒。非

時死者。至於畜生。虎狼之類。相食噉者。不起害心。輪

寶之德。而有五種。一輪寶體。純閻浮金。具足千輻。廣

五由旬。顯現世間。如第二日輪。二飛虗空。去無能障。

而一日能行八千由旬。三隨王心念欲。謂四天王。行

四天下。隨王念處。即飛虗空。在前而去。依彼輪力。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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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象馬。及車步等。一切悉皆飛騰而去。四有不伏轉

輪王者。王若心念。而彼輪寶。隨所念處。即飛而去。悉

令降伏。五輪寶勢。無有歒對。一切小王。見者降伏。象

寶德者。彼大象寶。猶如良馬。調伏柔濡。隨自在用。降

伏他國。七友善住。彼象能於三處有用。所謂虗空水

中陸地。彼象能速疾行。一日三匝。行閻浮提。輪王乘

象。象同王心。隨王念處。即從而去。行步平正。猶如鵝

王。不疾不遲。不曲不戾。凡人中行。不令驚怖。至鬪戰

時。極能現大兇害之相。不可侵近。馬寶德者。色白如

彼拘牟頭華。天旋輪文。遍滿身相。不小不大。不高不

下。身體正足。心性柔濡。善能調伏。如帝釋王婆羅河

馬。隨意去住。一日三遍。行閻浮提。無疲勞相。大臣寶

德者。代王理政。一如王心。憂國忘身。不營私務。念護

百姓。如養草木。隨王所念。如念即辦。不礙不著。修行

正道。離於非法。主藏寶德者。彼主藏寶。有大功德。一

切諸山。深𡼏幽峪。曠野川澤。丘陵堆阜。坑坎高下。不

平之處。能以金剛寶因陀羅寶等。一切珍寶。以用填

滿。而寶不盡。何況金銀瑠璃頗梨。不在數者。彼主藏

寶。心常歡喜。無諂曲相。問七寶之中。幾情非情。答珠

輪二寶。是非情法。餘五有情。問七寶將應。其相云何。

答按中阿含第十一。增一經中。第四十八云。王具七

寶。而現空中。有白象王。須臾之間。行遍四海。王上西

樓。向視見。有紺馬王。乘空而來。王土東樓。東向視見。

有神珠長。一尺六寸。有八楞相。紺瑠璃色。乘空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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懸於幢頭。照十二由旬。王上東樓。東向視見。有剎帝

利女。名曰奪情。端政無雙。乘空而來。王上北樓。北向

視見。有主藏臣。名曰財幢。乘空而來。王上南樓。南向

視見。有大將軍。名曰無畏。乘空而來。問馬色珠光。與

前經別。一何不同。答大小乘異。見聞不同。故無過也。

餘准此釋。問七寶出處。其本何耶。答按觀佛三昧經。

有金翅鳥。名正音伽樓羅王。命終巳後。火起焚之。餘

悉灰滅。唯有心在。難陀龍王。取此鳥心。為明珠。輪王

得。名如意寶珠。餘經不言。復傳釋云。輪珠二寶。天帝

所有。下應輪王。象是善住龍王。五百子中之一子也。

馬亦天帝之龍馬。象女臣兵三。亦皆天帝之臣妾也。

後之五寶。下生閻浮。以應輪王。輪王化息。還無皈天。

餘二但從天中應下。問尼乾子經云。如帝釋王與。豈

不相違。答諸教對機。說各有異。亦應無失。問王之千

子。其德云何。答尼乾子經。輪王千子。身體洪壯。勇猛

雄傑。降伏世間。隨順王命。能護大法。隨順法行。心能

慈愍。一切眾生。廣會諸教。及餘門義。具如章辨。

疏三種魔類者。分段變易。各有三種。故品三類。由經

但言三魔。故疏言三。天魔別說。故言并也。

疏六恒住者。謂阿羅漢而住六境。無喜憂等。故大論

第五十云。謂阿羅漢。諸漏永盡。於六恒住常無間。多

分安住。謂眼見色巳。不喜不憂。安住上捨。正念正知。

如是耳聞聲巳。鼻齅香巳。舌甞味巳。身覺觸巳。意了

法巳。不喜不憂。安住上捨。正念正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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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二乘聖者至全破分破等者。有學分除。無學全破。

二乘不能任運畢竟除於天魔。故但言三。下言四者。

約其加行。及暫時說。疏破魔先後者。

疏亦名蓮華者。此釋伏難。難言。二乘破分段。而賜法

華。菩薩破變易。何不賜法華。故今云。無量經即是法

華。

經若於夢中等者。問外境本無。夢因何起。答假餘緣

力。雖無實境。夢心得起。故智度論第六云。有五種夢。

一熱氣多。多夢見火。見黃見赤。二冷氣多。多見水見

白。三風氣多。多見飛見黑。四所聞見事多。思惟念故。

則夢見。五天與夢。而欲令知未來事故。今經所明。即

是第五。縱佛菩薩加之令夢。亦第五收。類相似故。

* 涌出品

經他方國土諸來菩薩等者。問此等菩薩。何時而至。

經之上下。無文辨故。答有義。塔品命持經人。故諸菩

薩。應命欲持。至此方矣。又釋。即無量義經會中菩薩。

經家舉勝。是以經首而不列歎。或是妙音普賢二士

所從之眾。問涌出品後。妙音等方至。云何八恒。是彼

徒耶。答理實妙音等。涌出前至。而集經者。排其次第。

安在於後。若不爾者。妙音等本旨。欲聽法華。及至此

方。說經宗巳訖。來作何為。以此故知。涌出之前。早巳

來矣。議曰。初釋省非。後二不如。思之。

經止善子不須汝等者。問縱彼持經。何傷不許。答有

義。他方菩薩。非釋迦所化。不得顯釋迦壽量。是故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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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此土菩薩。是釋迦所化。得顯釋迦壽量。故即許之。

疏釋如文。議曰。與本疏釋。言雖有別。意相似矣。問疏

云為顯佛化功能者。豈可欲自衒德。而止他乎。答若

不顯自功。諸疑不起。疑既不有。因何顯佛壽量長遠。

為斯止他。非欲自衒。

經此界虗空中住者。問既言虗空。即金輪下。云何得

是此界攝耶。答此界勢分。亦此界攝。如律結界之勢

分。遠近而分。亦屬近界。

經少病少惱者。問病惱何別。而俱問耶。答身心異也。

故智度論云。隨世俗法。有二種問辭。一問訊心。名為

少惱。二問訊身。名為少病。

經乃不識一人者。問彌勒妙覺當成。薰習巳遠。云何

此眾。不識一人。答據真實理。無彼此相。彼此相無。故

不得言。我識於彼也。或諸法離言。未可語之。識與不

識。或依示相。故下經云。新發意菩薩。或不信受。明巳

信知。亦兼識矣。有義。踊出菩薩。為開法身之相。法身

非十地所了。故言不識一人。議曰。意明不識能開之

人。不明所開法身之體。不識法身。何關踊出菩薩之

事。

疏於此伽耶處至此城亦爾者。或伽耶名。往巳有矣。

久巳在此。成道化生。下彌勒疑。為言今世。居伽耶城。

成道化也。故揲為問。

疏佛言不虗四無謬者。不妄說四事。名四無謬。故天

親般若論云。以如來實智。不妄說佛菩薩小乘大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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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記之事。所以經云。如來是真語。實語。如語。不異語。

如次說四。說彼小乘苦諦等法。唯是諦故。名不妄說

小。說大乘者。說法無我真如故。名不妄說大。一切過

去未來現在受記故。名不妄說受記。問何故如來有

此四語。答按功德施菩薩釋云。以世間中求名利者。

於上人法。未證言證。言證佛異彼人。故說真語。復有

貪欲。情多憍妄。曾獲神通。自知巳失。有人來問。但云

先得。遠離是心。說於實語。又有修得世間之定。心暫

不生。相同寂滅。而向人說。我證涅槃。求除此謬。故說

如語。以諸凡夫。於乾闥婆城等。如其所對。如是取著。

名為異如。諸佛不然。是故說不異如語。凡夫所取。城

等非城等。有名為異。如來所證。非虗妄有不誑性。故

名不異如。又約如來證四諦理。說於四諦。而無虗謬。

如次名真語等也。

* 壽量品

疏於第一乘至增上慢者。不集善者。不集大乘善根

故。論云。於第一乘。不集善根。故言不取。為第一者。釋

於此人。成於顛倒。增上慢之所以。今昔二時。皆未集

故。名為不集。

疏且除八障者。問對治行相。云何得知。答按莊嚴論。

略而言之。一除輕佛障者。謂有有情。見於如來。始生

王宮。道樹成佛。薀道時近。疑無種智。生輕蔑想。為治

此人。故大乘經。說往昔毗婆尸佛。即我身是。約平等

意。故作斯說。二餘輕法障者。謂有眾生。取於釋典。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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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淺義。非不解生。遂於佛教。生鄙淺心。輕而蔑之。為

對治此。故大乘說。於無量恒河沙佛所。修大乘行。乃

能生解。言生解者。生證解也。依別義意。故作斯說。三

除懈怠障者。謂有有情。雖巳發心。謂行難修。而生懈

怠。不肯進習。為對此人。故大乘說。郁生安樂。及稱無

垢月光佛名。決定當得。據別時意。作斯說也。四除少

善等障者。謂有有情。巳修少行。謂有所得。便生足想。

更不進趣。為治此人。故大乘中。於一善根。或讚或毀。

冀令眾生。不執一法。生喜足心。令遍修善。依意樂意。

故作斯說。五除貪行障者。謂有有情。貪此穢土五塵

境界。而不修習勝妙之因。為治斯執。故大乘說。諸佛

國界極妙樂事。而令求趣。六除慢行障者。謂有有情。

恃巳高貴。見佛居穢剎。身命俱短。及諸下事。便輕慢

之。為治斯過。故大乘說。身命修長。國界嚴麗。諸德圓

明。無有可惡。七除悔行障者。謂有有情。輕佛法僧。恒

生追悔。悔為修善。敬崇等事。障修勝善。故大乘說。於

佛菩薩起不饒益事。得生善道。況修善乎。冀修勝善。

八除不定障。如疏可知。問除前四障。見四意趣。云何

得言。對治秘密之所治耶。答意趣別分。四秘密中。但

第三攝。開合異也。若爾。意趣秘密何殊。答有二釋。一

云。意趣約彼能說者意趣。秘密據彼所說難解。二云。

謂能化者。遠方便中。先須觀他所化根器。宜以何法。

而攝受之。故名意趣。後親對機。善巧方便。說法開悟。

名為秘密。良由如來意趣善巧。有方便故。依秘密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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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彼根宜。有益便說。故所設教。皆名秘密。意趣是能

說。秘密是所說。遠觀根性。近設方便。依秘密義。趣秘

密教。故二別也。議曰。廣略不同。大意無別。問疏列八

障。第二與莊嚴等行相。何故不同。答應疏寫悞。或疏

意云。勝觀如來。既即我身。明所有法。亦為秘妙。不如

初釋。

疏轉變秘密等者。於能詮字。所詮義中。轉變顯義。為

此密義。又轉詮顯了義字變。目密義故。無性論云。謂

於字義。轉變差別。言覺不堅等者。謂即調柔。無散亂

定。名為不堅。能於此定。起堅固慧。故云為堅。為彼散

亂。令心剛逸。名之為堅。定異於彼。故名不堅。問不堅

之名。自目於定。何名轉變。復稱秘密。答不堅之名。俱

目定散。目散義顯。目定義隱。何所以者。謂散亂者。於

境馳流。不專守一。世共所知。故名為顯。若彼定心。而

專一境。不堅義微。唯善解法者。知定調柔。有不堅義。

非世共知。故名為密。以彼顯言。詮此隱義。故名轉變。

准理而言。定散俱名堅不堅矣。若也真實專守一境。

名之為堅。即唯定矣。若馳流散動。令心剛逸。名之為

堅。即散亂也。若性調柔。名不堅者。即在於定。不能專

境。非真實故。名為不堅。即是散亂。故對法云。堅有二

義。一真實。二散動。由此散動。令心剛逸。故亦名堅。無

性論云。剛強流散。說名為堅。非此堅故。說名不堅。即

是調柔。無散亂定。二論影說。故知定散具堅不堅。妄

執有為常樂我淨。名為顛倒。若人於此顛倒之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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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無彼常樂我淨。名為善住。為利有情。長時精懃。修

難行行。為彼劬勞。疲倦所逼。名煩惱所惱。由前三句。

行而不廢。得於諸佛三菩提義。名為最上。有義。覺不

堅為堅。謂如意足。善住於顛倒。謂四念住。極煩惱所

惱謂四正懃。由正懃故。為諸有情。受諸難苦。是故精

進。名極煩惱。准思作。餘同於前。

疏他報化身俱名生者。隨眾所宜。數現生故。得生身

名。

疏二應身非化生至一應身者。問准何得知。四善根

人。見於大千。一應佛耶。答雖未見文。以理言之。固

應有也。如十地別。他受用身。各各不同。資粮加行。位

既不同。所應佛身。何故不異。准斯形量。大小亦別。問

資粮位有四十心別。亦應佛身。應不一種。答取大位

別。不依一一少分不同。即令身異。四十總名資粮位

故。

疏十佛至隨其所應三身所攝者。釋曰。化身現於樹

下成道。名現等覺。以願乘通。化一切生。名弘誓願。百

劫修業。招王宮身。相好之報。名業異熟。縷素等像。名

為住持。法身自體。名法界佛。第八無漏。名為心佛。大

定之身。名為定佛。自受用身。從本種姓。三劫修成。名

本性佛。隨彼地上。所樂不同。現身有異。名隨樂佛。初

五化身。住持似化。故化所攝。第六法身。後四受用。或

初五化身。次二法身。後三受用。或第一第二。第四第

五。四是化身。第六七九三是法身。第九佛地。名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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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身為本。其義顯故。第三八十三是受用。受用酬

因。名異熟佛。名義符會。化身化應。以為業報。理不明

著。且隨相增。分為三釋。

疏楞伽經至薀界入等者。按四卷楞伽第一云。法佛

者離心自性者。釋法佛所說之法。離妄想心。自性相

法。即離能緣所緣自性相也。又云。自覺聖所緣境界

建立施作者。釋自覺。謂自悟智所證之理。名所緣境。

建立自覺所證之法。以為法佛所說之法。言施作者。

即是說也。舉能證者。而顯法佛說法所以。又云。法佛

者離攀緣。釋。離諸妄想攀緣心也。又云。攀緣離一切

所作根量。相滅者。釋由離攀緣心故。一切妄想。諸根

量相等。皆悉滅也。問夫言說法。假文名等。既離攀緣。

諸相寂然。云何名說。答說法本意。令他生解。法佛為

境。令菩薩等。根本智生。故名為說。所以經云。自覺聖

所緣境界建立施作。又云。法依佛說一切法者。釋即

報佛也。依法身起。名法依佛。即他受用。名為報身。非

自受用。自受用身。不說法故。有云。法依佛者。即是化

身。此義不然。下文自說化佛相故。又云。入自共相者。

釋。五薀等法。各異名自。苦無常等。通貫諸法。名為共

相。問貫何法。答四雖名共。貫有寬狹。苦是有漏法之

共相。漏皆苦故。無常一切有為共相。諸造作者。皆無

常故。空無我二。是一切法之共相也。一切諸法。皆無

有我我所故。故大般若經四百一十三云。苦是有漏

法共相。無常是有為法共相。空無我是一切法共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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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五薀何故。名自相耶。答相不互通。故名自相。故大

般若經四百一十三云。變礙是色自相。領納是受自

相。取像是想自相。造作是行自相。了別是識自相。共

成一身。故名共相。此不然矣。無文義局。復言。入者解

也。解自共相。是自心現。或入者攝也。前云。法依佛說

一切法。此一切法。皆攝入彼。自共相中。或入解也。令

所化生解自共相。名入自共。非約佛身名之為解。佛

解極成。不待說故。又云。自心現習氣因者。釋現者現

行變現。習氣謂種子。此自共相。自心變現。熏成種子。

即此現行。為種子因。名習氣因。又云。如工幻師。依草

木瓦石。作種種幻。起一切眾生若干形色。起種種妄

想。釋以況眾生。依緣起法。起種種妄想。又云。彼諸妄

想。亦無真實者。如彼幻師。所幻起法。既無其實。依緣

起法。所起妄想。亦無真實。然疏引文。而取大意。文雖

差異。意乃同也。三佛所說。麤細別也。問化佛說於六

度等法。云何名麤。答雖言六度。不言有為。皆如幻化。

是故名麤。

疏如一切智光仙人等者。按一切智光明仙人慈心

經中。廣說其事。今略言之。乃往過去。無量阿僧祇劫

時。有世界名勝華敷。佛號彌勒。恒以慈心四無量法。

教化眾生。經名慈三昧光大悲海雲。聞者必超百億

劫重罪。成佛無疑。時有大婆羅門。名一切智光明。六

十四能。聞佛彼經。即生詰難。不能屈伏。便發信心。願

持彼經。必得成佛。號曰彌勒。捨家入山。滿八千歲。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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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誦經。時遇荒年。乞食不得。經於七日。是時林中。而

有白兔。其數五百。一兔母子。見仙無食。而作是言。法

山將崩。法海將渴。我今為法。不惜身命。供養法師。捨

身投火。以充其膳。用濟仙命。肉既熱巳。後諸神等。而

白仙言。兔王母子。為供養故。自投於火。其肉巳熟。宜

可取食。仙人聞之。悲不能對。久而說偈。寧當燃身破

眼目。不忍行殺食眾生。諸佛所說慈悲經。中彼經說

慈悲者。寧破骨髓出頭腦。不忍噉肉食眾生。如佛所

說食肉者。此人行慈不滿足。又發願言。世世不起殺

想。恒不噉肉。乃至成佛。制斷肉戒。語巳投火。與兔併

命。由是菩薩。乃至成佛。猶名彌勒。

疏如說阿彌陀為法藏比丘等者。按無量壽經云。錠

光如來。出世之後。更有無量諸佛出世。最後佛名世

自在王。時有國王。聞佛說法。心懷悅豫。尋發無上正

真道意。棄國捐王。行作沙門。號曰法藏。高才勇哲。與

世超異。詣自在王佛所。說偈請法。願佛為我。廣宣經

法。我當修行。攝取佛國。清淨莊嚴。無量妙土。令我於

世速成正覺。拔諸生死懃苦之本。法藏聞法。廣發大

願。佛告阿難。法藏菩薩。今巳成佛。現在西方。去此十

萬億剎。其佛世界。名曰安樂。成道巳來。凡經十劫。

疏合是生至四生根熟等者。取初見佛所受之身。名

為初生。第二生者。不約見佛。三四亦見。即此喻中有

此四生。思配可悉。問觀疏之意。即舍利等。今見釋迦。

為第三生。按五濁經。賢劫之中。有千佛出。第九住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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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四佛出。人壽四萬歲。迦諾迦村陀佛出世。人壽三

萬歲。迦諾迦牟尼佛出世。人壽二萬歲。迦葉婆佛出

世。人壽百歲。釋迦佛出世。縱舍利等。逢迦葉佛。巳為

初生。至今釋迦。豈唯三生。若爾。云何獨乃長壽。甚為

可怪。若不爾者。云何從初逢佛。至今釋迦。名三生耶。

答略為二釋。一云。初逢迦葉佛。還生此界。迨逢釋迦。

合有多生。此界命促故。若生他界。及於天上長壽之

處。至遇釋迦。何廢只三。二云。但言從初。至釋迦佛。總

有三生。何必要逢此界佛也。他界逢佛。後至此界。更

逢釋迦。合為三生。於理何爽。其第二生。或此他界。受

皆無失。

疏是第四生值彌勒佛者。問彌勒出世。望去釋迦。當

於人間。五十六億七千萬歲。是人云何。但受一生。即

逢彌勒。若更經生。云何得言是第四生。逢彌勒耶。答

約三生後。至逢彌勒。總名一生。不言此後唯更一生。

名第四生。逢彌勒也。不障此人有多生故。問何故三

生。即約行人。自經生說。是第四生。即不爾耶。答利根

極遠。限至三生。故唯約自。鈍根之人。極遲六十劫。生

即不定。故且對前三生云。後生逢彌勒。名第四生。議

曰。經文之中。既不定生。論復不說。縱不約生。而明其

喻。斯亦何過。若法歸分別。假生贊成經之深旨。所有

妨難。當如前會。亦何不通。

疏為有不定等者。不唯二乘。兼有菩薩。為此不定。故

經說言。乃至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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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別功德品

疏菩薩無取捨等者。問任持所餘說一乘。准此亦為

菩薩。說乘權實。而有取捨。如何無有道證等耶。答為

二乘說。令捨昔權。而取今實。故有記證。菩薩之人。先

取彼大。為說權實。但令不退。不同小乘。故不相例。

疏無生是境等者。今依大般若經。略為二釋。一法即

無生。名無生法。故彼經三百七十六。及第五第六十

帙。並同。云謂令一切煩惱不生。微妙智慧。常無間斷。

觀一切法。畢竟不生。是名為無生法忍。意云。謂能斷

彼煩惱之智。觀彼一切遍計所執。畢竟不生。此能觀

智。名無生忍。無生即法。無生法之忍。依主釋也。無體

之法。亦名法故。二智所斷惑。畢竟不起。名為無生。智

了諸行同陽炎等。名之為忍。無生即法。無生法之忍。

依主釋也。不同於前。唯依遍計所執。名無生法。故前

經云。由斯勢力。乃至少分。惡不善法。亦不得生。是故

名為無生法忍。此令一切我及我所慢等煩惱。畢竟

寂然。如實忍受。諸行如夢。尋香城等。此忍名智。得此

智故。名為獲得無生法忍。有義。真如法身。名為無生。

初地證得此真如故。名得無生忍。議曰。雖有此理。准

般若等經。義即不爾。聖教多途亦無有失。

疏即三無生等者。問何以得知。緣三之智。名無生忍。

智緣三種耶。答按集一切福德三昧經第三云。為緣

何法無生忍。佛言緣陰界入。得無生忍。釋曰。緣陰界

入。無自然生。得無生忍。又云。亦復緣於常樂我淨。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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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法忍。釋曰。緣常樂等。惑苦無生。得無生忍。又云。忍

之所緣。非與世法。而共俱行。乃至不與一切法俱行。

釋曰。有體之法。可云與俱。遍計所執。本無其體。所以

故云。不與一切諸法俱行。而緣此之遍計無法。得無

生忍。如次即緣依他圓成遍計所執三種無性。

疏涅槃十六分義者。經文不釋。古今多解。今略敘三。

一云。常樂我淨。無常無樂無我無淨。若迷此者名倒。

若悟此者名正。涅槃所明。大意不逾此之八種。見道

巳前。而能信悟此之八種。入見去往。即證悟入。見未

見別。各有八種。合成十六。二云。有為無為。各有八倒。

合成十六。返十六倒。即十六義。三云。涅槃總意。明諸

眾生。皆有佛性。如來常住。能解此者。品類不同。有十

六分。十六分者。而是成數。故舉言之。如一斤十六兩

故。故涅槃云。十六分慈。不可難言。何唯十六。分終有

一難。不必須通。議曰。既無明教。三德所言。無可不可。

涅槃抄中。當廣言也。

疏末尼珠王最勝等者。勝劣有殊。分為二種。或經說

言。末尼如意。唐梵雙說。由此珠有品類不同。唐梵雙

言。為彰勝劣。

疏此經雖說出生等。釋伏難也。難云。法華勝鬘。俱說

出生一乘之義。何故彼經。總對六度。此除般若。故有

斯答。如文可解。

疏多云此經唯說出生。唯字悞也。合為雖字。

疏數力無似勝等者。按天親釋云。數勝者。如經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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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及一等。以數無限。齊是以攝得餘數。意云。持經之

福。以數無限。是以攝得布施之福。布施之福。量所不

及。故云數勝。力勝者。如經不及一歌羅分故。疏云勝

時。疏意說云。胎內五時。歌羅是初。最少時也。舉此少

時持經之德。餘施多時。所不及也。據有其能。故論名

力。有云。如折一毛。以為百分。百分中一。名歌羅分。以

少歒多。故論義翻。名為力勝。言無似勝者。此福德中。

數不相似。以此福德不可數故。如經數不能及。疏云。

勝喻故者。疏意云。似者喻也。不可喻故。故名勝喻。今

助一釋。布施之德。可以數數。名為相似。持經之福。數

不可數。故云無似。論自別言不可喻故。故知似者。未

必取喻。言因果不相似。此因果勝彼因故。如經乃至

憂波尼沙陀分者。意云。金等布施。得三界果。持經等

福。必得佛果。所以名勝。

疏四方眾僧生八道者。四方眾僧。各各皆成八道也。

故三十二。餘之表意。類此可知。

* 隨喜功德品

疏卷第十

經皆衰老將死不久者。若未登聖位。雖受人天福樂

歡喜。老病死事。而無避者。故知三有。深可厭患。是以

勸之。修證聖果。故出曜經云。自古迠今。大畏有五。不

可得避。應老之法。欲使不老者。此不可得。應病之法。

欲使不病。此不可得。應死之法。欲使不死。此不可得。

應磨滅之法。欲使不磨滅者。此不可得。應盡之法。欲

使不盡者。此不可得。問何故老等名可畏耶。答能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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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事。諸苦所依。故名可畏。故本行經云。老最可畏。所

以者何。老來逼時。能奪年少。盛壯將去。摧折身形。腰

脊傴僂。不能行步。猶如枯樹。誰喜樂著。此最可畏。其

病來者。是名可畏。所以者何。平健之時。不知不覺。一

期痛切。宛轉呻吟。華色充鮮。忽然悴減。煩冤楚毒。眠

坐不安。當於是時。誰能代者。臥在牀机。勢不從心。以

是因緣。病最可畏。死最可畏。所以者何。死來之日。滅

我壽命。忽撮將去。雖復力能。統四天下。金輪摧伏。七

寶道箭。利刃強兵。不能遮制。爭奪可得。以是義故。死

最怖人。問居老等位。誠可吁嗟。棄之修練。若處盛年

貴健之際。阿患須厭。令更造習。答夫處世者。必不可

保。隙影石光。須臾變滅。故教捐捨。故出曜經云。世有

四事。不可久保。一者。常必無常。二者。貴必貧賤。三者。

合會必別離。四者。強健必死。

疏如挍量佛梵音聲相者。除梵音相。餘三十相。不及

無見頂相一種。無量頂相。不及一梵音。何以故。以梵

音中。能出無量百千梵音。百千法義。利樂有情。證意

可悉。故智度論云。三千菓樹。不及一如意樹。亦猶十

方螢光。不及一日。大千野干。不如一師子也。又大般

若三百四十一云。若善男子等。於初發心。及至一生

所繫菩薩功德。起隨喜心。得幾所福。佛告憍尸迦。假

使三千大千界。合為一海。若復有能取一毛髮。折為

一百分。取一分端。沾彼海水。可知渧數。是隨喜福。不

可數知。何以故。是隨喜福。無邊際故。又云。於諸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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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德善根。生隨喜迴向菩提善男子等。速證無上正

等菩提。速能圓滿諸菩薩行。又四百三十二。菩薩所

有。隨喜功德。於彼異生。聲聞獨覺。諸福業事。為最為

勝。為尊為高。為妙為微妙。為上為無上。無等無等等。

何以故。以異生修福業事。但為令巳自在安樂。二乘

修福業事。但為自調伏。為自寂靜。為自涅槃。菩薩所

有隨喜功德。普為一切有情。調伏寂靜。般涅槃故。所

以今者。第五十人。隨喜功德難為比。

* 法師功德品

疏百福十善因所惑者。按涅槃經二十四云。菩薩不

殺戒。有五種心。謂下中上。上中上。上乃至正見。亦復

如是。是五十心。名初發心。具足決定。成五十心。是名

滿足。如是百心。名百福德。具足百福。成於一相。

琉今解唯在四善根位者。問至四善根。自能見於三

千界等。何關經力。答由持法華。得至四善根。故見境

等。亦名經力。又不持經。至善根位者。雖見三千。而不

明利。若持經者。見乃明矣。又不持經。雖見界等。而無

八百等功德也。今持經得見大千功德。

疏即如經云三千大千一化佛境等者。其教非一。又

華嚴經言。初地得百法明門。見百佛世界。即是百箇

大千世界。一界一佛。名百佛界。此據四善根人所見

佛境。故名百界。若據凡夫二乘資粮菩薩所見說者。

即合說見百箇百億佛之世界。一四天下。一化佛故。

故梵網經。一華百億國。一國一釋迦。又大悲芬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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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第四云。一切四天下。示成佛故。並是凡夫二乘資

粮菩薩所見佛也。百億四天。為大千故。經既但云。見

百佛界。故知據彼善根人見佛境說也。

疏一云至於理無爽者。此解之中。文意有二。初云。諸

根互用。至非唯三千故者。此釋意云。言得功德。及見

境量。屬於地前。諸根互用。乃屬地上。聖凡別也。二又

初地至理無爽者。此意釋云。見三千界。亦通地上。會

意可知。

疏若加行地前亦得者。以加行力。而少分得。地前容

得。

疏此本論至互用中故者。此意言者。論前所說。凡夫

之言。通在得勝根用及根。及根互用兩處文。

疏前凡夫位至有互用者。疏主結斷。取初釋也。地前

功德。見境地上互用兩位別也。實非地前得有互用。

議曰。論意本明持經之人。所得功德。六根境量。諸根

互用。功德境量。既屬凡失。諸根互用。何即菩薩本不

欲明地上菩薩。故又論引經。證互用云。眼見者。聞香

知故。如經釋提桓因。乃至鼻根知故。經中結云。父母

所生。明非地上。准此之理。論明凡夫諸根互用。然疏

斷意。若論加行少分得者。不障地前自在即非。非全

不許凡得互用。論據少分。故不相違。更思。

疏但知百劫劣二乘者。據任運起。言百劫也。若加行

者。數即廣多。豈可二乘同年而語。如華嚴經十地論

中。而具言矣。若二乘者。知八萬劫。即加功矣。又百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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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且對所證百法門說。

經悉見三千界者。問何但三千。更不多耶。答有義。智

度論云。三千界外。有風輪。天眼相違。故不能見。意明

凡夫肉眼之力。風輪能違。故不更多見。

經彌樓山者。傳云。此名光明山。

經須彌山者。傳云。此名安明山。今正云妙高山。

疏又得三千至亦不相違者。意明此中所說耳境。通

於凡聖大小位人。所有境分。

經三千大千界至有頂天者。問三千界量。如第二疏。

五趣所依身壽量等。如第六疏。四洲及天。一一別名。

疏未曾釋。其事云何。答四洲者。一東毗提訶。此云勝

身。身形勝故。或形南方。以得勝名。或翻為前。在餘方

前故。二南瞻部。即是樹名。此樹極高。故標洲稱。或云

林名。或以菓標名。此無相當。故不譯也。舊云穢樹者。

悞矣。何以知者。樹既高香。何得稱穢。三西瞿陀尼。此

云牛貨。因高樹下有一寶牛貨。即是寶洲。從二事以

得其名。或以牛貨易。故名牛貨。四北俱盧者。此云勝

處。於四洲中。處最勝故。或云勝生。四洲有情。此最勝

故。次明天趣。欲有六天。一四天王。如第二疏。二忉利

天。此云三十三天。四面各八。及中帝釋。從數為名。上

之二天。皆地居也。居須彌故。三夜摩天。此云時分。受

樂時分。有不同故。四都史多。此云知足。謂即受樂。而

知足故。或名喜足。多情喜足。行滿足故。名喜足。五樂

變化。樂變五塵。於中受樂。雖復亦有業所生境。從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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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名。六他化自在。有自在力。令他變化五塵之境。而

自受樂。雖復亦有業生。自變五塵之境。而自受用。從

勝標名。次明色界四靜慮天。初禪有三。一者梵眾。大

梵從眾。大梵所有。所領所化。故名梵眾。二者梵輔。於

大梵前。行列侍衛。輔弼大梵。名梵輔也。三者大梵。由

彼獲得中間定故。最初生故。最後沒故。威德等勝。是

天主故。得大梵名。梵言雖通。此為其初。獨名為梵。二

禪三者。一名小光。光明小故。二無量光。光明轉勝。量

難測故。三極光淨。淨光遍照自地處故。三禪三者。一

名小淨。意離喜踴。而純受樂。名之為淨。於自地中。此

淨最劣。名為少也。二無量淨。淨轉增勝。量難測故。故

名無量。三者遍淨。淨周普故。四禪九者。一者無雲。以

下空居。天所止處。如雲密合。第四禪所居之處。是極

輕薄。不同彼雲。此天初故。故名無雲。二者福生。有勝

福者。方可生故。三者廣果。居在方所。異生果中。此最

勝故。故名廣果。四者無想。一期生中。除生及沒。麤想

不轉。立無想名。五者無煩。謂彼天身。心無煩擾。一期

領受純寂靜樂。非下所有。或證苦等諦。離下麤重諸

煩惱故。故名無煩。六者無熱。證四諦故。離下所起煩

惱蒸熱。或熱者。熾盛之義。上品雜修靜慮及果。此猶

未得。故名無熱。七者善現。由彼天形色妙端正。過下

二天。又得上品雜修靜慮。善彰顯故。故云善現。八者

善見。彼天形色轉復妙好。眾所樂見。又雜修定障。餘

品至微。見極清微。又得上勝圓滿雜修靜慮。所得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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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轉復麤顯。故名善見。九者色究竟。謂彼天形色最

勝妙。餘所不及。又復於彼有色界中。最尊最極。又復

色者。積聚之義。至積聚邊。名色究竟。無色四天。如第

三疏八解脫釋。

疏壞根不壞境者。壞者雜壞。壞亂之義。下皆准知。互

用之義。如唯識抄。

疏此是智境鼻根知故者。第六意識相應之智。依於

鼻根。而能知彼。亦鼻根知。

疏得假似香等者。問諸教不見說香有假。云何言得

假似之香。答准瑜伽論。好惡香等。名之為實。和合等

香而是假也。故五十四云。空行風中。無俱生香。准有

假合者。既言假合。故知是假。問空行風中。假合香者。

其相云何。答風中無有根本之香。如風過樹。樹華等

香。逐風而來。由因華等。風方有香。故名假合。假合故

假。疏言得似。即瑜伽空行風香。不得實者。不得根本

香之自體。

疏此據依形等者。此約依色界實身。而起通力。變起

香等。

經地中伏藏聞香知者。問按成實論云。金銀無香。金

剛無味。豈不相違。答小乘根鈍。而不知有。今經大乘。

豈同彼耶。

經云命命鳥者。共命鳥也。

經末利華者。鬘華。堪作鬘。

經闍提者。金銀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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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雖未得菩薩無漏法生鼻者。問許因五識通無漏

者。正符此文。護法所立。豈不違教。言雖未得。顯有得

故。答但言無漏而為能生。不言所生體即無漏。體即

無漏。何須說云無漏生耶。問從無漏生。體應無漏。答

如等無間。諸心相生。通乎三性。及漏無漏。此何疑乎。

又言鼻者。而是根也。故長行云。清淨鼻根。豈容鼻根

同成無漏。故知經意。明聖菩薩。以無漏法。起鼻等用。

名無漏生。生猶起也。非感親生。聖不議故。

疏經亦說佛有鼻舌通過於眼耳者。按菩薩瓔珞經

第三。明有鼻通。又十住斷結經第六云。如來眼通不

可思議。如來耳通無能限量。如來鼻通倍不可計。如

來舌通廣無邊際。

疏一月四月等且舉月時分齊等者。按西國法。一年

之內。分為三際。謂熱雨寒。四月為一際也。所以經言

四月等也。

* 不輕品

疏因彼說非正明者。彼謂不輕。因不輕故。方說威音。

非為正說威音佛事。

疏初不可輕後犯戒故者。初是菩薩。而非比丘。禮拜

四眾。而不可輕。後是比丘。而非菩薩。若禮四眾。即犯

戒也。今者不輕。亦比丘亦菩薩。雖違遮禁。為利既大。

是以禮也。

疏此二在凡四十心位者。問前早巳住四善根位。何

故今言在四十心。四十心者。資粮位故。答第十迴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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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四善根。今言滿處。亦不相違。

疏後三並名在大眾中說法無所畏者。後三總名。在

大眾中。說法無畏。然別行別。故開為三。足前成四。行

相易了。

* 神力品

經千世界至踊出菩薩等。問何故踊出。復請持經。答

有義。菩薩踊出。而有二意。一為開敷壽量。則善其始

也。二發誓流通。則合其終。

疏促不延時等者。若取舒舌。延劫之時。佛年無量。今

除放時。但言八十。問何故攝舌。而不收光。答有義。表

說法竟。故攝舌相。欲令十方通徹彼此相見。故不收

光。

* 屬累品

疏累謂重疊等者。按說文。屬連也。廣疋。委託累也。謂

以事相屬累。左傳。相時而動。無累後人。謂累重也。有

義。累謂憑累。

* 藥王品

疏八塵之痼者。色香味觸。地水火風。

疏七漏者。按成實論。及涅槃師子吼品。一者見漏。見

道煩惱。二者修漏。修道煩惱。三者根漏。謂眼等根。能

生漏故。四者惡漏。謂惡象等。生煩惱者。悉名惡漏。能

生漏故。而得漏名。五親近漏。謂衣食等。生貪因緣。近

能生漏。名親近漏。六者受漏。受三惡覺。能生漏因。不

以受數名為受漏。三惡覺者。謂欲瞋惱。七者念漏。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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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起漏。故名念漏。七中前二。是其漏體。後五即是生

漏因緣。總名為漏。

疏得此定巳能隨樂現身者。所起色身。即是定果也。

或得定巳。而能發通。現諸色身。身即通果所攝。色之

三昧。依主為稱。餘皆類知。或有財釋。

經兜樓婆畢力迦者。傳什公云。出龍神國。此土所無。

故不翻。又有云。畢力迦者。此翻為觸。

經滿千二百歲者。表居因位。十三住中。前十二住。皆

因位故。問依毗尼法。若自燒身。得偷蘭遮。燒臂得突

吉羅。喜見豈不將犯戒乎。答古有兩釋。一云。可是在

家菩薩。不預犯列。二者。設令出家。適時而化。如身子

與須達長者。共載一乘。而不犯罪。或大小異。故無違

也。

經以佛法至亦付汝等者。問若小乘者。言佛畢竟入

於涅槃。可須付屬。大乘如來。常住不滅。有感而應。何

待付屬。答有三因。一者。時眾見佛慇懃付屬有在。則

重法情存。各欲宣持。二付屬菩薩。令其自行及化他

故。三者。佛知眾生。於菩薩所。有深重緣。故付令其弘

法濟物。文中付屬。而有二事。一法。二人。故金剛般若

經論云。以根未熟菩薩。付屬根熟菩薩。

經八萬四千寶塔者。表佛八萬四千功德滿矣。八萬

四千塵勞之垢。以能除矣。問如來之體。金剛之固。云

何燒破。為多分耶。答理實覺體。莫有能壞。良以悲感

應物。佛力破之。以施三有。作諸佛事。故大般若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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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二十九。及五百三云。一切如來。應正等覺。本以大

悲。觀有情類。應於諸佛設利羅所。皈敬供養。而得度

者。以金剛喻三摩地力。碎金剛身。令如芥子。問供養

佛體。有何福利。此之菩薩。廣崇寶塔。答近而言之。越

三惡趣。受人天樂。遠而言者。登涅槃樂。故大般若經

一百二十七云。諸善男子等。供養恭敬尊重讚歎。佛

設利羅。決定不復墮三惡趣。常生天人。受諸快樂。富

貴自在。隨心所願。乘三法而趣涅槃。問自供施他。福何

優耶。答後勝於前。為能令彼廣流布故。故大般若一

百二十九。五百三云。若善男子等。從他請得佛設利

羅。種種供養。若善男子等。從他請得。分施與他。如芥

子許。令彼敬受。此二福德。何者為勝。天帝釋言。如我

解佛所說義者。當勝。所以者何。令他得於無量福故。

問舍利雖是如來之體。然不能現通說法。以利有情。

云何堪受人天供養。復令供養獲福無限。答按大般

若一百二十八云。佛設利羅。是極圓滿。甚深般若。所

薰修故。是清淨。甚深般若所依器故。堪受人阿素洛

等。供養恭敬。尊重讚歎。又五百三云。皆因般若甚深

經典。而皆生故。堪受供養。又一百二十九。五百三云。

復次深廣大悲神力加持。如是佛設利羅。令於如來

般涅槃後。有得一粒。如芥子量。種種供養。其福無邊。

於天人中。受諸妙樂。乃至最後。得盡古際。

經七萬二千歲者。表居因位。德未滿也。問前生何乃

燒身以供養。今者但燃兩臂獻耶。答前生佛在。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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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在。物有導者。所以燃身。今世佛無。若也燒身。眾生

無導。法無弘者。故但燃臂。

疏總別離惡攝善等者。初句名總。具彼離惡攝善二

故。

疏隨其所應配前三句者。配前法中三句法也。次下

合文。亦准此也。

疏聞書功德等者。聞謂聞經。書謂書經。

疏得無邊邊等者。彼人功德。而無有邊。佛能知彼無

邊功德。無有有邊功德可知。名佛不知。

經聞是藥王品不受女身者。問何獨聞此品。得離女

身。豈聞餘品女身不離。答實聞餘品。女身亦離。但約

事相類。偏寄此明。何者。以女人者性多樂著巳身。種

種嚴營。今明菩薩捨身捨臂。破彼著性。不生染愛。故

捨女身。

疏方便攝引云菩薩慧無與汝等者。佛為引接聞經

之類。令其進趣。故云菩薩無與汝等。非實菩薩總不

及也。

經病即消不老不死者。問夫有漏者。皆有病老死。云

何凡夫聞經。離病老死。答古有多釋。一云。由聞經巳。

要至於老方死。無中夭者。云不老不死。又云。百八煩

惱。名之為病。得聞經巳。能斷煩惱。故云病消。不起六

十二見。名為不老。不失慧命。名為不死。又云。由聞此

經。知老病死本來寂靜滅。故云不老病死。又云。由持

經故。得好顏色。故不老。得延命。故云不死。不病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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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妙音品

經甄叔迦寶者。赤色寶也。按西域傳云。印度多有甄

叔迦樹。其華赤色。形大如手。此寶色似彼華。因以為

名。又傳云。璧珪也。又有云。此云鸚鵡寶。此寶似鸚鵡

鳥[𠿘]而赤色。

* 普門品

疏隨類往化者。問菩薩發願。常侍於佛。如影隨形。云

何得言。隨類化物。答據不化生。言不離佛。又心不離

佛。身化六趣。又不起滅定。尚現威儀。化生侍佛。二皆

不闕。

疏法琳皈命等者。按法琳法師別傳云。俗姓陳氏。頴

川郡人。祖因官從寓襄陽。住長安濟法道場。貞觀十

一年。春正月。帝欲宣暢李風。導崇李系。爰發明詔。令

道士女道士。齊供行立。在僧尼之前。時法師與京邑

僧等進表。論佛道優劣。李氏真偽。申以直言。時天威

震怒。敕法師曰。汝所著辨正論信毀交報篇言。念觀

音者。臨刀不傷。既有斯靈。朕今赦汝。七日之內。爾其

念哉。俟及刑科。能無斷不。法師既羈縲紲。復迫刑期。

氷炭交壞。控告無所。至第六日。夜從倚沈。吟步朗月

以烟燃。慨浮生之若寄。仰天而歎曰。昔鄒拘齊獄。丹

質秦郊。尚敢夏景遷霜。烏頴為白。豈可獨於琳也。無

微應者哉。言巳。俄有神人。身長丈餘。素服無冠。踰垣

戾止。而謂法師曰。既云刑殉道。弄紉類網。冥衛寔繁。

幸無勞慮。語訖而失。法師恭虔五體。默念三尊。遂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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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胷懷。懌然無懼。至七日。勑遣刑部尚書劉德威等。

問法師曰。今赦期巳滿。當屆臨刑。比丘念觀音。有何

靈應。法師對曰。七日巳來。唯念陛下。威等問曰。前奉

勑旨。令師誦念觀音。因何不念。乃云唯念陛下。法師

對曰。琳聞觀音聖鑒。塵形六道。上天下地。皆為師範。

然我皇文思聰明。光宅海內。九夷奉職。八表刑消。君

聖臣賢。不為狂濫。今陛下字育恒品。如經即是觀音。

既其靈應相符。所以唯念陛下。威等錄狀奏帝。帝悅。

因召法師。而問釋道優劣。法師援據今古。鴻儒博達。

校量二宗優劣之事。而以面奏。勑覽法師對異。而釋

放焉。

疏齊懽憑依者。按齊書。元魏天平年中。定州募士。孫

敬德。在防造觀音像。年滿將還。在家禮事。後為賊所

引。不堪拷楚。遂妄承罪。明日將決。其夜禮懺流淚。忽

如睡夢。見一沙門。教誦救生觀世音經。經有諸佛名。

令誦千遍。得勉苦難。敬德忽覺。如夢所緣。了無參錯。

遂誦百遍。有司執縛向市。且行專誦。臨刑滿千邊。刀

下斫之。刀為三段。皮肉不傷。易刀又斫。凡經三換。刀

折如初。監司問之。具陳本末。以狀奏聞承相齊懽。懽

為表請免死。因此廣行於世。所謂齊王觀世音也。敬

還設齋迎像。乃見頂上有三刀痕。疏意以事因懽奏

得免。經復從齊立名。故云齋懽。實非懽身。免田之厄。

亦不相違。

疏一定異熟等者。按瑜伽云。順定受業者。謂故思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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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作若增長。釋起思故作。兼復增長。此業定招異熟

果故。名順定業。言順不定受業者。謂故思巳。而不增

長業者。釋故思雖同。不增長別。是故此業。招果不决。

名順不定業。疏取論意。而以牒云。文少不次。尋此應

悉。

疏八十九至不增長者。按彼論云。若有離作不增長

者。諸有造作如是業巳。若無追悔。不修對治。彼於此

業。若更增長。若不增長。此業亦轉。令成順惡受受。釋

由不追悔。及更作故。故令其業。受惡趣果。然論不言

名增長業。疏取論意。立增長名。以論說言。若更增長。

順惡趣受。故知此業。得名增長。下言名不增長業。亦

准此釋。

疏或先增長業至復名不增長者。此來意者。論次前

云。諸有故思。造不善業。此業亦作增長者。定於當來。

受惡趣異熟故。疏云。此人若不起追悔之心。誠為定

業。若逢善友。起追悔心。亦名不定。如未生怨。舉事為

證。由此故知。定不定業。大網望彼。悔不悔別。悔即不

定。不悔定也。瑜伽前云。定受惡者。據不悔說。以猛利

造惡有情。多不悔故。亦不相違。

疏對法第七有五故思業者。問他勑等。何名故思。答

初雖他勑。後發故心故。亦名故思。故彼論云。他教勑

者。猶如有一。雖不欲樂。因他強力之所勑教。發起故

思。行不善業。他勸請者。雖不欲樂。因他勸導。執為利

益。發起故思。行不善業。無所了者。不了得失。無所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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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隨欲所作。發起故思。行不善業。倒分別者。依不平

等因見。愛樂邪法。為求當來可愛異熟。發起故思。行

不善業。餘如疏引。

疏八自性無記者。略有二釋。一云。謂善不善。非業道

攝。中下品性。自性不增。不同善惡業道攝者。故名無

記。非三性中無記性也。二云。即三性中性也。

疏九悔所損者。即是追悔。令業不增。名為損也。

疏六增長業者。一者加行。由極猛利三毒加行。發起

諸業。二者串習。於長夜中。親近修習。若多修習不善

之業。三者自性。語業中。妄語為重。於身業中。殺生為

重。於意業中。邪見為重。四者事故。謂佛法僧。及隨一

種。尊重處事。為損為益。五者所治。一向受行諸不善

業。乃至壽盡。無一時善。六者所治損害。斷所對治。諸

不善業。令諸善業。離欲清淨。

疏其十不增至多少者。十種不增。不越對法三種不

增。六種增長。不離對法二種增長。但作論者。依分位

殊。開合有異。問十種三種。相攝云何。答若名體而相

攝者。瑜伽第二。攝彼第三。瑜伽第七。攝彼初二。餘之

七種。隨其所應。義通三種。七據睡寤。狂不狂等。位之

不同。而故開也。問對法五種。總言故思。十中第三。云

無故思。云何相攝。答對法據後。總言故思。瑜伽據初。

言無故思。對法初二。初云不欲。即是無故思也。問第

九第十。與彼對法。全無相似。云何相攝。答即彼初二。

由二損故。故他勑勸。而不增長。問一四五六八。彼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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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所攝。答一五第六。是彼末三。四八二種。前二隨攝。

問六增長業。與對法二。相攝云何。答五中偏指惡業

作法。六中通論善不善業。六總義通。彼二中有。對文

觀之。其義可見。故不具之。問若作增長。非不招果。頗

有增長不作等耶。答有。故瑜伽論第六十中。作四句

云。殺生所引不善諸業。或有是作而非增長。即前夢

等所作。十不增業。或有增長而非是作。為害生故。於

長夜中。數隨尋伺。由此因緣。彼遂增長殺生所引惡

不善法。然不能作殺生之業。亦作亦增長者。除先二

句。所餘一切殺生業相。非作增長者。謂除前相。餘九

業道。倣此應知。

疏第十三業等者。三四五業。諸教不同。開合差異。可

具言之。疏既有指。就披可悉。故不繁重。

疏由此故知初釋為善者。即前亦有釋言。上疏引瑜

伽對法。而成立者。並名初釋。

疏撿繫攝錄等者。又按廣疋云。申也括也。為括束之。

釋名云。禁也。謂禁閇。誨物使不得開露也。

經天大將軍者。有云。是天力士。如鉢徤提之類。亦如

那羅延之流。那羅延者。即天名也。

疏處位荏人曰宰者。又按聲類云。宰治也。謂治邑吏。

廣疋。制也。謂制事也。

疏三轉施恐乖彼心者。問既云不受。將何轉施。故釋

之云。恐乖彼心。故見受之。而乃轉施。亦名不受。

疏所以不受者。通結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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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觀音受珠分作二分奉多寶等者。有義。受有二意。

一上順佛旨。二下愍群生。欲展轉生施主福故。分為

二分。示現生死涅槃平等。但奉二尊。又釋迦生。而為

智德。多寶滅入。即是斷德。為顯智斷為福田故。又顯

二佛俱受。明二如來不滅也。

疏如巧醫師至令發勝意者。可有二意。一令行惡者。

以巳方人。自知其苦。故不苦人。二令傍人見於不堅。

而內自省。不與於惡。故著本人。非是菩薩無利困物。

經無等等菩提者。略為兩釋。一者。佛大菩提。而有二

義。下所不及。名為無等。上佛有齊。故名為等。二者。上

無等言。為顯佛果超過一切。故云無等。下一等字。因

菩提心。與果相似。故名為等。故涅槃云。發心畢竟二

不別。又智度論四十一云。無等名佛。所以者何。一切

眾生一切法。無與等故。是菩提心。與佛相似。所以者

何。因似果故。是名無等等心。前解不正。後理教具。

* 陀羅尼品

疏以少略密無義文字者。能以少略。而含多義。復是

秘密。觀其文句。而似無義。名無義言。非實無義。問何

以明之。以少包廣。復何所以少含多耶。答按大法炬

陀羅尼經第二云。此一法句。出無量句。是大總持。通

說諸義。何以故。欲令一切眾生。易受解故。

疏總持有四謂法義等者。然四總持。一法。二義。三呪。

四能。得菩薩無生忍。疏中所言辨才詞者而有兩義。

一者疏錯。辨才及詞。非總持故。二者不錯。詞無礙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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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總持攝。辨才無礙。通於法義。總持中收。故舉之也。

疏上來長行名法義持者。有二義。一當此品初長行。

在呪上故。名為上來。二通前諸品諸長行也。後正問

何除偈耶。答亦不除。為對後呪。總名長行。更思。

疏無得無生忍持者。此經不說得無生忍之總持也。

問分別功德品中。由聞如來壽量長遠六百八十萬

億那由他恒河沙眾得無生法忍。妙音菩薩品。四萬

二千天子。得無生忍。此品之中。六萬八千人。得無生

法忍。何得言無。答經不明得無生法忍。法用位次差

別之義。名無無生。不障聞經有得者也。有義。下聞神

呪。悟無生忍。豈非一乘。即此亦有無生忍總持也。議

曰。兼取於前所得之忍。並名總持。斯亦何過。更思。問

神呪所詮。詮於何法。答有義。不出三義。一者。說於極

果勝德。或因中萬行。二說三寶名字。或大力鬼神之

名。三者。說於諸法深理無相。使聞者悟道。問此方何

乃不譯從此音乎。答有義。呪語含多。此間無物以擬

之。若譯之者。於義不盡。又恐失其勢用。傳有譯者。未

可依之。

經若有侵毀此法師者則侵毀是諸佛巳者。問何故

損人。即名損佛。答法師即如來使者。行如來事。是以

毀之。即是毀佛。問夫何等者。真法師相。答三業清淨。

薀德遠非。可真法主。故涅槃經云。若欲說佛性如來

藏。及三乘者。先當清淨其身。以身淨故。則無訶責。無

訶責。令無量人於大涅槃生清淨信。信心生故。恭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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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經。若聞一偈一句一字。及說法者。則便發菩提心。

當知是人。是眾生真善知識。是我弟子。非魔眷屬。釋

曰。且舉麤相。而易為者。言令身淨。實淨三業。又按大

集經第七云。凡所演說。不為飯食。至心演說。說時不

輕。亦不自高。為出善巧。所聞不失。又般若經五百六

十七云。謂隨所化。多為愛語。含咲先言。遠離頻蹙。發

詞有義。能稱如實。諸有所說。不欺侮人。所言決定。種

種樂說。以柔煗語。令眾歡悅。容色寬和。使他親附。隨

義而說。聞悟解。為利益故。稱法相說。平等為說。心無

偏儻。離虗妄言。作決定說。隨眾根性。由此因緣。令眾

歡喜。

* 妙莊嚴王品

疏又淨眼至故不說者。問妙嚴王。即前華德。今更明

之。何不重濫。答妙莊嚴王。雖即華德。華德於前。不題

為品。今立名題故無重濫。淨眼即是前者藥王。藥王

前者。以標品號。今者更言。豈無重濫。故不取也。

疏又作枛者。五篇稻也。稻音若冷反。

經願母放我等出家作沙門者。問在家何過。厭而捨

之。答損德敗善。長諸惡緣。所以見捨。故郁伽長者經

云。所謂在家者。名殺善根。名不捨過。害助善業。是故

名家。云何名在。一切結使。在中住故。故名為在。又復

家者。在是中住。無惡不造。則於父母。沙門婆羅門。不

好敬順。又復家者。長愛枝條。憂悲苦惱。患在中生。未

作善根。掉動不造。巳作善根。悉令散滅。又若住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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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廢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等聚。又若住是中。父母

妻息。姉妹親友。眷屬知識。貪愛所攝。常思念財。貪欲

無限。如海吞流。終不滿足。又在家如幻。多容集聚。無

實眾生。在家如夢興衰代故。在家如露。速破故。家如

蜜渧。須臾味故。家如㓨網。貪著色聲香味觸故。家如

毒蛇。互相侵故。在家多怖。王賊水火所劫奪故。具斯

多難。故見捨之。事同脫屣。問夫出家者。何利有之。而

見求趣。答真出家者。能扗三有門。滅諸囂累。發菩提

路。生植眾德。故郁伽長者經云。出家妙好。捨離多垢。

遠離愛欲淤泥。是涅槃際。甘露器。億劫難得。有百餘

翻。對在家者。以明優劣。有斯勝德。故求出家。問若欲

出家。以何為心。名真出家。答為損生死。為趣涅槃。離

諸執著名利等事。是真出家。故郁伽長者經云。以何

緣故。捨業出家。為修慧故。懃加精進。如救頭然。應作

是念。我應住於四聖種。樂行頭陀。四聖種者。謂隨所

有衣服乞食臥具。而生知足。歎美知足。不為此等而

行妄語。若不得此。不想不念。不生憂惱。設令得之。心

不生著。不貪不住。知其過咎。知於出離。隨是知足。不

自稱譽。不毀他人。樂斷樂離。樂於修習。於樂斷等。不

自稱譽。是名住四聖種。

疏善或經等親近善友者。又按瑜伽三十五云。由四

種相。當知菩薩具足。一謂菩薩所遇善友。性不愚鈍。

聰明黠慧。不墮惡見。二所遇善友。終不教人行於放

逸。亦不授與諸放逸具。三所遇善友。終不教人行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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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行。亦不授與諸惡行具。四所遇善友。終不勸捨增

上信欲。受學精進方便功德。而復勸修下劣信欲。受

學精進方便功德。所謂終不勸捨大乘。勸修二乘。勸

捨修慧。勸修思慧。勸捨思慧。勸修聞慧。勸捨聞慧。勸

修福業。勸捨尸羅。勸修惠施。終不勸捨如是等類。增

上功德。而復勸修如是等類。下劣功德。是名善友具

足之相。

疏紺青赤色者。按說文。帛染青而備赤色。釋名云。紺

含也。青而含赤色。切韻。音赤也。

經河月者螺屬者。出海中。潔白如雪者也。

疏然瑜伽正定聚要入初地等者。按瑜伽論第一百

云。邪正定法聚者。謂無間業。及斷善根。正性定法聚

者。謂學無學所有諸法。不定法聚者。謂餘非學非無

學法。問按大般若三百九十四云。若初發心。若不退

位。若最後身菩薩。皆住正性定聚。如何論中。言學無

學。方名正定。答略為二釋。一論通三乘。經唯大運。二

乘發心。多有退故。二經論相似。經言發心。即是初地

證發心也。故彼經云。住正定菩薩。不復墮於三塗八

難。三塗八難。得永不生。由入見故。更思。

* 勸發品

疏有云。滅後人年五十歲時者。又按楞伽經亦云。後

五十年。注云。四百五十年後。至五百年。中間所有五

十者。名後五十年。

經普賢菩薩乘六牙白象者。有義。有三因故。而乘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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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一明菩薩羽儀。二欲以靈獸伏諸魔毒。三者。欲表

三乘之人㝹馬象三。如次喻故。又菩薩能乘之人。象

乃所乘之物。表能所乘之法。並離於染。故復白也。又

按𤘽舍論云。六牙譬六度。四脚譬四如意足。七支譬

七覺。皆是一乘中別行。有斯表彰。故乘其象。

疏生下四天亦下品等者。四王眾天。名下四天。

疏生夜摩天至文略無果者。兜率陀天。有彌勒佛。諸

天得見。經文明舉。其夜摩天。及上二天中無佛。天無

所見。由此經中。略不說之。為中品修所感之果。議曰。

忉利天中。亦無其佛。經何故言。但是舉彼下上品修

所感之果。影顯中果。非要約彼見不見佛。方言不言。

或不見佛。言釋上二天為中品。所以文略無果。釋經

不言。若准斯理。疏言無失。文約義含。尋披方悟。

疏只如中品至各有下上者。意明十行。一一之中。皆

有三品。如受持讀誦中上品中而皆說故。取證於餘。

疏今但於中品說有等者。如說修行。實有三品。今者

經中但中品說。如說行下上兩品。便不說也。

疏又修一二三行為下等者。若復有人。十法行中。唯

能修一。或修二行。或修三行。並名下品行人。即下品

中。有三類也。中上之行。亦准此悉。問下品之中。行二

三行。對彼中品。二行之人。且高復勝。云何名下。答下

品中三。如次對彼中之三品。名之為下。非以下品。第

三對中。初一名為下也。中對於上。亦准此知。或復疏

言。一二三者。如次下品之三品也。復云二四五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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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言題是第二中品。非目十行之中二行。復云三七

八九十者。三言乃目第三上品。非目第三行文中三

法行也。此意總說。約彼十行。而有多少。分三品也。此

釋為正。

疏切韻至更無了音者。切韻。了音之中。唯四了字。無

彼繚繚燎燎二字。字音刀小反。非了音也。了音盧鳥

反。然镽者。镽𨲭長皃也。𨲭音巨小反。

疏有二燎字者。謂繚繚二也。繚者。按說文云。繚繞潦

纏也。謂相纏繞也。

疏視也內[目*(弓/一)]也者。按蒼頡篇內視曰睞。疏寫多悞也。

又相傳云。內[目*(弓/一)]者。俗云眼仰[目*(弓/一)]。

法華玄贊攝釋卷第四(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