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玄贊攝釋
法華經玄贊攝釋
虗設。答談彼二乘。有世間定。生涅槃想。凡夫求之。斯
有何過。問論文既通斯之二理。疏何斷令依於前解。
答佛陳七喻。大意有二。一敘昔事。二者談今。若言敘
昔。無文說彼下根之類。在凡位曰。執自得定。以為聖
果。是增上慢。若言對今。增上慢眾。方便品中。拂席而
去。枝葉無遺。對何說耶。以此推究。故初釋善。
疏說化滅化者。說彼二乘涅槃。為化滅。彼凡夫自執
化城。
疏是喻法者。法者涅槃。今以化城。喻涅槃法。或喻即
法。法名通故。
疏釋迦修行至猶稱王子者。此難意云。設大通世。初
始發心。迨於今時。巳逾三劫。況大通時。早為王子。王
子行位。非是初心。云何許時。今方得佛。猶為尚也。義
意可知。
疏意趣有四者。莊嚴攝論。皆廣辨之。今疏所引。與論
名字。雖少有殊。大意不別。今依攝論等。粗宣其義。冀
諸後學。披疏易悟。略開三義。一立意。二出體。三正釋。
初立意者。以斯四種。決了如來祕密言教。令生開悟。
故對法云。由此意趣。故方廣中。一切如來所有祕密。
應隨決了。二體性者。皆以如來後智為體。由緣一切
差別義理。為利眾生。安立教故。故無性云。遠觀於他。
欲作攝受。名為意趣。意云。謂能化者。遠方便中。先視
於彼所化人之宜。以何法而攝受之。名為意趣。三正
釋者。先總後別。思量名意。趣謂理趣。思量理趣。故名
意趣。有財釋也。趣謂其境。意是相應。智用斯二。以得
名故。別名四者。一平等意趣。此彼佛身。身功德等。悉
皆相似。言過去佛。即是我身。非實彼佛即定是此。故
楞伽經。大慧菩薩白佛言。何故世尊言。我是過去一
切諸佛。佛言以四等故。一字平等。過去及我。同名佛
故。二語平等。謂三世佛。皆有六十四種美妙梵音。言
語說法。我亦同彼。三身平等。我及諸佛。法身色身。相
好莊嚴。無異無別。四法平等。我及諸佛。皆得三十七
菩提分。十力無畏。諸功德故。依此四種。唱言我是𤘽
留孫等。又無性釋云。謂一切佛。由資糧等。互相似故。
作如是言。彼即是我。然非昔時毗鉢尸佛。即今釋迦。
問本以意趣。決諸祕密。如言彼佛即是我身。有何祕
密。復如何決。答勝觀釋迦。本非一體。經言彼佛即是
我身。道理有乖。故云祕密。談佛意趣。據平等理。言彼
是我。以會相違。餘三准此。二別時意趣者。言雖說此。
意在他時。言說與意。時分有異。名為別時。故無無性
釋云。謂觀懈怠。不能於法精懃學者。故說是言。若誦
多寶如來名者。便得決定。由唯發願。便得往生極樂
世界。此意長養先時善根。如世間說。但由一錢。而得
於千。意云。最初一錢。是彼後時得千之因。於一因中。
說千之果。法亦如是。問持名願往。何祕密耶。答持名
發願。皆是其因。後時方得決定菩提。往生淨土。經依
今因。說於當果。言持名等。即是決定往生安樂國。故
名祕密。今以別時意趣通之。故無妨矣。言雖即指持
經決定。意在後時。方得決定。三別義意趣者。雖談此
義。意主別義。言說與意。義有不同。名別義意。故攝論
云。若巳逢事爾所殑伽河沙等佛。於大乘法。方能解
義。無性釋云。謂證相大乘法義。與教相大乘法義。甚
有差別。由此故言。於河沙佛。方能解義。意云。解義有
二。一證理之時。名為解義。即證相大乘。在初地巳上
菩薩所證。二聽法聞思之時。亦名解義。即教相大乘。
在十信前。凡夫所聞。聖凡階位。而有不同。故言差別。
問言逢多佛。方能解義。何祕密耶。答據教中義。解實
非難。言逢多佛方能悟解。豈非祕密。故以別義意趣
通之。佛雖指於教相中義。本意在彼所證之義。故事
多佛。方能解之。故涅槃經云。初依菩薩。供五恒佛。方
解十六分之少分。然疏中云。謂說諸法。皆無自性等
者。言雖總說法無自性。而意別在遍計法也。餘類可
知。四補特伽羅意樂意趣者。雖於一法讚毀不同。為
對所化意樂故爾。故名眾生意樂意趣。故攝論云。謂
如為一補特伽羅。先讚布施。後還毀呰。如於布施。尸
羅亦爾。無性釋云。先為慳貪。讚歎布施。後為樂施。毀
呰布施。為欲令修勝品善故。讚毀惑等。准施可知。問
此讚毀教。何名祕密。答於一施中。讚而復毀。而豈非
是自語相違。故是祕密觀所化器。意樂不同。對彼而
說。故不相違。
疏善心相續至猶稱王子者。言三劫者。據求菩提方
便善心。剎那積數相續而說。若起餘無記不善等時。
不取為數。今者三性所有時節。總合而言。故經爾許。
問唯壽量品。明成佛時。巳在十六王子前矣。縱有多
會。豈不相違。答彼據實成。此依示相。或復彼依平等
意趣。此據實成。廣如下疏。
疏下諸長行方頌有文者。末品下頌。方始頌此。長行
之文。中間頌者。諸梵請文。非頌長行。文言似倒。應云
頌方有文。
疏十事坐於道場者。按彼經第四十云。菩薩摩訶薩。
有十種事故。坐於道場。何等為十。所謂種種震動一
切剎故。普照一切諸世界故。除滅一切諸惡道故。變
一切剎為金剛故。觀一切佛師子吼故。離一切虗妄
心。淨如虗空故。示現隨順淨身威儀故。隨順圓滿金
剛三昧故。受一切佛清淨坐處故。自善根力。悉能受
持一切眾生故。坐於道場。
疏破魔軍有十義者。按彼經第四十云。菩薩摩訶薩。
坐道場時。有十種義。故示現降魔。何等為十。所謂五
濁惡世眾生。樂相征伐。欲顯菩薩功德力故。悉滅天
人諸疑惑故。為欲化度魔眷屬故。諸天世人樂征伐
者。令集化故。集天人巳。顯現菩薩功德之力不可破
壞。調伏眾生故。發起一切眾生力故。哀愍未來一切
眾生故。乃至道場現有魔事。悉能超出眾魔境故。顯
煩惱力勢羸劣。大悲善根勢強威故。順五濁世諸眾
生故。示現降魔。
疏即二世界鐵圍山間者。即兩圍山之中間也。而由
日月持雙山高圍山障故。故兩山中。常無日也。問中
間眾生。何界所攝。設攝不攝。俱何失耶。難二俱有失。
若言攝者。如兩界物取不犯盜。以無屬故。此何不爾
若不攝者。此中間者。應非三界之所收故。若復爾者。
即有三界攝生不盡之妨。答未見正文。待後撿之未
間。且為一釋。如物處中。雖非二界。然亦不離三界之
中。名三界物。中間眾生類亦應爾。雖非二界。何廢亦
是三界中收。
疏或初禪至梵福量者。請轉法輪。感梵福量。梵福量
報。即初禪故。
經東方五百萬億國等者。問二乘通運。不越三千。梵
王凡夫。云何得逾五百萬億。答略為二釋。一諸梵王
等。皆是菩薩。得受十王位故。二或是凡夫。佛加被故。
故唯識云。定通等力。即不決定。仗佛通力。遠來何失。
又序品云。毫光照於萬八千界。而此世界。盡見彼土。
又如十住斷結經法界品後云。吾曾遊處野馬世界。
去此七十二億江河沙數諸佛剎土。時我弟子。名目
連。神通第一。至野馬界。放大音聲。遍三千界。演說其
法。此乃如來加之令往。若不爾者。二乘神通。不越大
千。云何得至塵沙界外。故佛加也。故知凡夫佛加亦
得。二釋任取。
經其所散華如須彌山等者。問十方梵眾。皆悉献華。
一一華積。並若須彌。此界云何容多須彌。答此中化
土。及受用境。合而說之。大即報境。小即化土。隨應釋
之。餘皆准此。
經諸梵天王說偈請轉等者。按大集經第二。梵王說
偈。請轉法輪云。如來雖有大慈悲。憐愍眾生如一子。
我今勸請法應爾。願轉無上正法輪。如來初生發誓
言。我當救彼苦眾生。眾生渴仰甘露味。願大施主施
法雨。
經天宮殿俱者。問云何宮殿天身俱來。答有二釋。一
云。梵王既是菩薩。宮殿俱來何難。二云。縱是凡夫。自
亦有通。復依佛加。如來亦無失。問若言梵王是菩薩
者。八地菩薩。必受變易。梵眾等類。云何得見。答凡梵
所見。亦即化身。
疏老死有二因至齊識退還等者。德證無說等。能為
依者。亦得名因。以彼生支。是無記故。問證意可詳。然
文難悟。何唯二因。復分麤細。俱至識退。不及餘二。答
生果所由。二種便足。去果遠近。能所感異。分為麤細。
然舉一隅。以示三故。至識退還。故瑜伽論九十三云。
由老死支。苦諦所攝。故於緣起。逆歷觀察。當知此中
由三種相。於其老死。如理觀察。觀察細因緣故。二者。
觀察麤因緣故。三者。觀察非不定故。感生因緣。亦名
為生。即生自體。亦名為生者。釋有及取愛。感生名生。
即能生名生。生支自體。而是其生。復能生他。總名為
生。言前生是細。後生為麤者。釋有取愛。名之為前。生
支名後。業煩惱故。名之為細。逆報果故。故得麤名。言
觀前細生有故。而有老死。亦觀由後麤生緣故。得有
老死。當來老死。細生為因。現法老死。麤生為因者。釋
明彼麤細二因各別。而與其果。異世同世。名前後矣。
待前過去。故得後名。言除二生。體餘定無。能與老死
果者。釋第三相。非不定義。言如觀老死。生有取愛。各
由二種。如理觀察。當知亦爾者。釋例顯生等。各有麤
細兩種因。言依緣起門。逆次而入。先緣後際。如理思
惟。老死苦諦。乃至其愛者。釋未來生死與死。總名苦
諦。有取愛三。名為集諦。言如是觀察。後際苦集。未為
喜足。釋雖知未來生老死苦。因有取愛集之所起。然
未知有取愛三法。依何而有。更欲知之。言未喜足。言
遂復觀察後察集諦由誰而有者。釋推有取愛有之
所從。言知由從先集所生起識為邊際現法若有者。
釋觀受與觸六處名色。至識為極。故名邊際。此現識
等。苦諦之法。是彼先集之所生起。未來有取愛等三
集。依此識等。現苦方有。言既知從先集所生起不應
復觀此云何有者。釋此顯逆觀。但至識支。不觀過去。
行無明支之所以也。為前巳推後際。有取愛等三法。
依先集諦之所生起。現識等五。准知識等。即是過去
行無明生。不應復觀識等五支。云何而有。由觀至識。
更不觀行。及無明支。名為退還。又依前文及無性論
意。逆觀老死。由生而有。及至名色。由識而有。識復由
彼名色而有。由識名色展轉為依。故為此觀。而至於
識。不觀由行得有識支。却觀因彼名色得有。名為退
還。故彼論云。齊識退還者。識者即是阿賴耶識。自體
為依。無間轉故。自體即是名色支也。問十二支緣識
於行。云何今言依名色耶。答據識現緣。但觀名色。故
不觀行。
疏不說非支亦名為集者。諸無漏法。外無情物。並名
非支。不說此等以為集諦。
疏真如至名為滅諦者。標滅諦相。言滅依能滅滅性
者。亦彼論文。釋前三種名滅所以。滅性即是擇滅無
為。正名滅諦。滅依能滅。相從而言。亦名滅諦。非正滅
諦。故辨中邊論云。能寂靜道。并寂靜道。所緣真如。及
彼所證並是寂靜無為。
疏依詮顯實至滅諦所攝者。若息於詮。即非滅諦。寄
詮以辨。可滅諦收。即對法云。真如滅依。亦名為滅。
疏滅性正是滅諦所攝者。舉正滅諦。以顯真如。約詮
相從。亦名滅也。
疏有作無作四聖諦者。小乘觀諦。望度更有。大乘諦
觀。可脩習故。故名有作。大乘觀諦。望後更無。餘觀可
修。故名無作。亦名有量無量四諦。小乘法中。雖觀四
諦。總相麤知。名為有量。大乘法中。隨別細知。名為無
量。如一苦中知塵沙苦。集滅道三。亦復如是。即涅槃
經。以為明證。
疏如是八諦非二乘所知者。問無作四諦。可非二乘
知。有作云何彼亦不悟。答知不盡故。亦名不知。故勝
鬘經云。如是八聖諦。如來說四聖諦。如是四無作義。
唯如來事究竟。非二乘事究竟。釋究竟有二。一解究
竟。解知一切四諦法相故。二行究竟。於巳苦集斷盡。
滅道修滿足故。如來名事究竟。不究竟者。亦有二種。
翻前應知。是故二乘。名非究竟。然彼經文。而不一處。
言八聖諦。非二乘知。疏主取意。合一處言。讀者知之
疏即新經云安立等者。問非安立者。廢詮為義。言無
作者。無後可作。名為無作。然可施設。二義既差。云何
相即。答非安立名。通於二義。一唯廢詮。與無作別。即
瑜伽論。非安立諦。唯是一也。二言非者即是無義。安
立是作。名字有別。義諦無差。經云。非安立故。即無作
也。
疏如所說相不捨離義者。如說苦相。實是其苦。不可
令樂。乃至滅苦之道。實是真道。不可令其苦為非苦。
乃至道為非道。名不捨離。不捨離者。是即實義。實義
名諦。
疏由觀此故等者。此即能生不顛倒覺。名為諦義。離
顛倒者。名清淨故。
疏滅者彼俱寂靜義者。彼苦集二。悉皆滅離。名俱寂
靜。
疏能成三義義者。能成知苦斷集證滅。三種義利之
義。故論重言義義也。
疏此中苦事至亦爾者。一一諦中。皆有事理。及如三
種。三種皆隨自諦為名。
疏趣苦滅行者。道諦名為趣苦滅行。行者是道。此道
而能趣向苦滅。
疏由彼集諦苦諦攝者。煩惱業種。更無別體。即是賴
耶。故苦諦。攝相皈性門也。問現行惑業。復如何耶。非
賴耶故。答現行望種。正是其果。體復逼迫。苦諦所收。
義明顯也。何待言矣。
疏言觸證者至觸證滅諦者。能緣之智。親對了悟。簡
彼非親。故言觸證。是現見也。又顯不起貪染等心。言
不生怖等。或從喻言。身根取境。對觸而證。親於餘根。
故取為喻。
疏乃能成辦所說三義者。即是知苦斷集證滅。
疏由此故苦為初者。逼迫故苦。為此苦諦。而是取薀。
逼迫體故。故取在初。
疏如此故苦為次者。而論正云。如此故苦。此為第二。
如此者。指斥之詞。如此集諦。故今有苦。故在第二。或
如者似義。集因似此。所生苦果。有逼迫義。故在第二。
所似能似。以為次故。
疏由此故樂為第三者。由此苦集。二種滅故。故有其
樂。故此滅諦。以為第三。
疏如此故樂為第四者。如此之言。指斥詞也。如此聖
道。能證彼樂。故為第四。或如者似義。道因似此所滅
之果。離逼迫故。故在第二。所證能證。以為次故。
疏如次無常等者。大小乘中。皆悉有明。今依雜集。粗
顯之也。苦四行相者。一無常相者。略有十二。一非有
相。謂薀處界。於一切時。我我所性。常非有故。故曰無
常。無彼常相。名無常矣。二壞滅相。謂諸行法。生巳即
滅。暫有還無故。三變異相。謂諸行異。由不相似相續
轉故。四別離相。謂於諸行。失增上力。或他所執。或資
具等。自在失壞。或他陵奪。為巳有故。五現前相。謂正
處無常。由因隨逐。今受無常故。六法爾相。謂當來無
常。由因隨逐。定當受故。死無常性。決定當受。七剎那
相。謂諸行剎那。後必不住。無間必壞故。八相續相。謂
無始來。諸行生滅。相續不斷。展轉相乘。輪迴不絕故。
九病等相。謂四大乖違。住持勢力盡故。十種種心行
轉相。謂一切時起有貪心。或於一時起離貪心。餘瞋
癡等。諸不善善。皆如是知。十一資產興衰相。謂諸興
盛。終歸衰變。由諸世間富貴榮盛。不可愛樂。非究竟
故。十二器世成壞相。謂火水風三種成壞故。二苦相。
謂三苦八苦。廣如前明。三空相。謂若於是處此非有。
由此理。正觀為空。問於何處。誰非有。答於薀界處。常
恒不變。我我所等非有。由此理。彼皆是空。又有三種
空性。一自性空性。二如性空性。三真性空性。初依遍
計所執自性觀。由此自相定非有故。第二依依他起
自性觀。由此如所計度。皆非有故。第三依圓成實自
性觀。由此即空真性故。四無我相。謂如我論者所立
我相。薀界處非此相。由薀界處我相無故。我論外道
計度諸行為我。彼諸行非此相故。故名無我。集四行
相者。一因相。謂能引發後有習氣因。是名因相。由業
煩惱。是能引發後有習氣因故。二集相。謂彼彼有情。
所集習氣。於彼彼有情類。為等起因。是名集相。由諸
有情所集習氣。於天人等有情類中。能為相似形皃
種類平等起因故。三生相。謂各別內身。無量品類差
別生因。是名生相。是諸有情。各別內身相續決定。趣
生地等。所有一切品類差別。乃至有頂生因故。四緣
相。謂諸有情。別別得捨因。是名緣相。能令有情得未
曾有。得自體捨巳。曾得自體故。滅四行相者。一滅相。
謂煩惱離繫故。即流轉因。煩惱離繫。故名為滅。二靜
相。謂苦離繫故。行苦所攝。不寂靜相。取薀離繫。故名
為靜。三妙相。謂樂淨事。諸煩惱苦。究竟離繫。自然樂
淨。以為自體。故名為妙。四離相。謂常利益事故。不復
退還。最極安隱。如其次第。名常利益。最勝善性。故名
為離。道四行相者。一道相。謂因此道。尋求真實義故。
所以者何。由此聖道。是諸聖者。證真義路。是故名道。
二如相。謂能對治諸煩惱故。所以者何。一切煩惱。皆
不如理。道能除此。是故名如。三行相。謂善能成辦心。
令不顛倒故。所以者何。心不覺悟真實道理。於無常
等法。起常等顛倒。善能修治此顛倒心。令離顛倒。覺
真實義。是故名行。四出相。謂趣真常路故。所以者何。
由此聖道。能趣出離。究竟常路。是故名出。
疏為除四倒至除我者。問何故苦一除二倒。空無我
二除一我倒。答夫言苦者。體必有漏。有漏之法。唯是
不淨。由知是苦。即知不淨。故一苦行。能除二倒。薀界
處中。無彼所執常恒之我。名之為空。即薀界處。無彼
外道所計我相。名為無我。由斯二行。共對治我倒。
疏集諦至獨愛者。四愛行相。如前巳辨。依此四倒。四
愛生也。行相可悉。問集諦四行。一一別觀四種愛耶。
答此四數總相。相當立集四行。非一一行別別對彼
四種愛也。以彼四愛一一皆有因集生緣四種理故。
思可知之。滅道四行。對四愛等。亦據總相。以一一愛
滅。皆有滅靜妙離四種理故。道亦如之。並思可悟。
疏於一剎那為行所集等者。如剎那頃。而殺生等。即
剎那行。而能集於當來苦報五果之種。善亦准此。
疏有處亦說至非通種子者。彼經既言。生引同時。引
因識等。既是種子。生支老死明亦通種。然實非種。義
言是種。問然觀唯識。唯會彼經。說識等五通現所以。
不言彼經說生老支亦是種子。故唯識云。或依當來
現起分位。復由此說。生引同時。但明識等。據當起位。
名為同時通現所以。何以得知。彼經亦言生等通種。
答文不明言。理准知矣。既言生引。同時而有。即言彼
經說識等五。通現行收。以彼引支。同生支故。亦應生
支與引同時。生支同引。亦通種子。由有此理。故疏說
云。經說生老。死通種子也。不爾難悟。
疏此有故彼有顯無作緣生義者。由此無明等緣法
有。故彼行等果法。而得有也。餘支相望。皆准斯矣。外
道小乘。執緣有用。今破於彼。名為無作。雖無妄執真
實作用。仍能生果。故名緣生。
疏此生故彼生顯無常緣生義者。此無明等。從因生
故。彼行等果。方得從於無明等生。餘支相生。例亦同
此。外道妄執自在梵世冥性神我等。體是常法。不從
因生。而能為因。生他果法。今顯異彼。名曰無常。從因
生故。緣生同前。
疏顯勢用緣生等者。外道執時方等法。能為多果之
因。今破於彼。顯無明等。但望於行。能有勢用生起之
義。不能普生餘一切支。餘支展轉。相望亦爾。問若但
隣次。有生能故。名勢用者。何故瑜伽云。無明支乃至
亦與老死為緣。答緣有二種。一近。二疎。瑜伽前文。及
對法論。據近緣故。但言無明與行為緣。瑜伽後文。通
依近遠。故云乃至。亦與老死。而為緣也。不相違。
疏無明有二至異熟果起者。異熟。謂三塗惡報。由愚
不信惡行能感三塗異熟。異熟之愚。依主名也。由此
愚故。起諸惡行。正違信解三塗異熟。所有正見。故對
法論第七卷云。由異熟愚。發非福行。必不容受信解
異熟。行相正見。真實義者。即四聖諦。由愚迷此。不知
三界。皆是其苦。妄執人天。以之為樂。及涅槃等。故起
不動。及以福行。願求彼果。真實義之愚。亦依主也。故
對法云。真實義者。即四聖諦。於彼愚癡。名真實義。愚
於三界苦。不如實知。便能發起後有因性。福不動行。
問發行無明。為現為種。為同為異時。答種現俱通。通
同異時。故對法云。由非福行。是染汙性。與無明合時。
此即現行。與非福行。俱時起也。又云。雖起善心。由彼
隨眠。所隨縛故。亦名愚癡。此明種與不動福二行俱
也。又云。由彼勢力。於三界苦。不如實知。發福不動行。
此明前念愚癡所有勢力。發後念福不動行也。真實
義愚。既以行同時種及後念現。能發二行。異熟愚中。
亦應如是。影略說故。唯現無明。福不動行。不俱時發。
明昧異故。問若據諦故。名真實義。五趣果體。皆苦諦
收。總名真實。若酬因邊。名為異熟。三界果法。悉是異
熟。何故無明迷人天報。名真實愚。迷三塗果。名異熟
愚。答非福行與愚合時。不了惡因。得惡異熟。由迷所
感異熟果故。發非福行。福不動行。由無明力。迷人天
果。謂為樂報。及以出離。起行求生。雖人天果。亦是異
熟。三塗異熟。亦苦諦收。然起非福行時。不知得報。所
以不明報中有苦。名為逆苦但由迷彼所感異熟。名
異熟愚。迷人天者。定知其業而能感果。所以不得言
異熟愚。但為不知人天果苦。及非涅槃。妄以名樂。及
以涅槃。起行求生。所以名為真實義愚。
疏一分別自性緣起等者。分別者。區分差別之義。即
諸法因。令所生果。各各分類。差別轉故。名為分別。非
是緣慮解釋分別。言自性者。即是種子因之自體。或
是種子所生果體。後解為勝。故瑜伽云。因緣者。自體
種子緣所顯故。分別者。是因之用。自性即是所生果
體。從用及界。以立名矣。自性之分別。依主釋也。自性
分別之緣起。亦依主釋。愛非愛者。善趣異熟。可欣樂
故。名之為愛。惡趣異熟。不可欣樂。名為非愛。緣起即
是二趣因也。分別同前。亦是從用及果。以為其因。依
主釋也。問此二緣起。以何為體。答有云。初自性緣。若
據通論。三熏習種。各生自果。並自性緣。今此所明。多
取名言無記種子。望異熟果。為自性緣。議曰。觀攝論
意。三熏習種。對望自果。為自性體。不唯無記。望異熟
果。故本論云。此中依阿賴耶識。諸法生起。是名分別
自性緣起。無性釋云。以能分折一切有生雜染法性。
令差別故。准本論中。言諸法生起。釋論云。一切有生。
豈唯望於異熟之法。而名諸法及一切耶。故知即以
三熏習種。以為自性。是論言心矣。愛非愛緣體尅性。
唯以有漏善種不善種生。望生善惡異熟之果。是愛
非愛。故緣起經云。由善不善業。令三塗人天差別。又
梁攝論云。福及不動是可愛。非福是不可愛。若據通
論。十二有支。現種因果。皆愛非愛。故攝論云。後有十
二支緣起。是名分別愛非愛緣起。以於善惡趣。能分
別愛非愛種種自體。為緣性故。本釋二論。皆依通體。
疏依阿賴耶識等者。出緣體也。本識是彼諸依處故。
舉所依識。顯能依種。言諸法生起者。舉所生果。
疏一則名緣識等者。言緣識者。謂即藏識。是餘轉識
之生緣故。藏識為緣。所生轉識。受用主故。名為受者。
以受用境。受數為勝。從識俱受。立受者名。即隣近釋。
言此中者。六轉識中。名為此中。或雙指前緣識受者。
名為此中。議曰。後解為勝。不爾。緣識豈無相應受心。
所等耶。能受用者。謂即受薀。言分別者。即是想薀。推
心所者。謂行薀中。思作意等。令心造作。䇿舉於心。故
名推心。舉思作意等行薀中。諸心所也。此心心所。皆
能受用所緣境故。名受用緣。
疏若識俱三薀等者。除受薀也。自是支故。即想薀全。
行色二薀。各少分也。色除五根及身語表無表業色。
如次屬彼六處有支行。除無明無慚無愧。以無慚愧
纏中攝故。思觸沈掉貪生異滅。別立支故。故取少分。
疏住名色根說為六處者。名色是總。根是其別。以別
依總。名住名色。問意根過去。現唯有五。云何剎那具
十二支。闕六處故。答如名色支。非攝非色。色法皆盡。
由居此位。得名名色。六處亦爾。雖數有少。亦不名闕。
或由五根。能滿六處。六處之分。亦名六處。如言燒衣。
燒衣一分。名燒衣故。故正理云。有色諸根。說為六處。
疏諸法生起名生業者。問生相未來。老死唯現。時既
分二。云何剎那具十二支。答有二釋。一云。此依四相
作用究竟。名一剎那。故十二支。而有具義。二云。四相
體用合說。生據其體。得與老死。用同現在。二釋任取。
疏復有說至非同前義者。此異師說。剎那連縛。俱遍
有為。通情非情有漏無漏。然連縛緣。諸師皆許。遍諸
有為。剎那有別。故對連縛。釵異說也。問連縛何義。答
無間名連。相接為縛。或隣次名連。相屬名縛。故正理
論云。連縛緣起。謂同異類。因果無間。相屬而起。
疏即此至名遠續者。即此第三分位緣起。約起隔遠。
而相續故。故名遠續。此據於後。及不定說。故正理論
云。遠續緣起。謂前後際。有順後受及不定受。業煩惱
故。無始輪轉。問此緣起差別云何。答剎那緣起。二說
不同。如前巳辨。連縛緣起。通情非情有漏無漏。分位
遠續。有情有漏。又連縛緣。前後剎那。無間相隣。連接
相續。若分位緣。據十二支。分位無間。相續而起。及不
定說。若遠續緣。據分位中。後及不定說也。
疏或位安立諦等者。問縱依安立。何先觀苦。答安立
四諦。苦諦在前。故先觀苦。
疏謂老死至趣滅行者。四諦如次如觀老死。當老死
支。名為苦諦。生支名為老死集諦。老死因故。滅道可
知。餘支皆爾。當支為苦。前支為集。
疏無明無因即智種闕故者。種猶因也。由智無因故
不得成四十八也。又按婆沙百一十云。何故不說知
無明智。答若法有支所攝。以有支為因。是有支果者。
此中說之。無明雖亦有支所攝。而不以有支為因。亦
非有支果。故此不說。復次若依此法。具起四智。此中
說之。依無明支。但起三智。不起緣有支集智。故此不
說。
疏緣教法名支不攝者。即此教法。非十二支。名支不
攝。前之六智。緣理之智。道理理也。第七之智。緣事之
智。問何故名法住。答謂世俗智。如佛施設。聽聞法巳。
智無倒智。名法住智。智無其謬。而住法也。法即四諦。
因果法也。故瑜伽論九十四云。能以妙慧。悟入信解。
苦真是苦。乃至道真是道。諸如是等。如其因果。安立
法中。所有妙智。名法住智。或法是果。住是因名。名為
法住。同於小宗故。按婆沙百一十云。法者是果。住者
是因。智知果法。所住因故。謂知三界上中下果所住
之因。名法住智。此智唯知因之別相。非聖行相。故唯
世俗智所攝也。評家取之。以為正義。
疏異生聖者俱有此智者。問准瑜伽論九十四云。住
異生地。能以妙慧。悟入信解。四諦法中。名法住智。又
云。當知建立七十七智。從此無間。入諦現觀。准斯聖
旨。但目異生。云何而云。皆通凡聖。答若法住智。凡多
聖少。若真實智。聖多凡少。論據多分。故不相違。
疏是聞慧故名法住智者。問按瑜伽論九十四云。住
異生地。便能如實。以聞思修所成作意。如理思惟。能
以妙慧。悟入信解。四諦因果。名法住智。何故違教斷
唯聞慧。答疏主既言通聖得有。豈容不許有修慧耶。
但據異生。多分說也。故不相違。
疏逆順緣起者。問逆順之名。據何而立。答有三對。一
因果對。先因後果。名之為順。順生之理。返此名逆。二
細麤相對。先細後麤。名之為順。順積聚理。返此名逆。
三近遠相對。先近後遠。名之為順。順觀適理。返此名
逆。故婆沙論二十三云。以因推果。名順觀察。以果推
因。名逆觀察。復次從細入麤名順觀察。從麤入細。名
逆觀察。復次因近觀遠。名順觀察。因遠觀近。名逆觀
察。
疏雖無現前至十二行相者。此伏釋違。違云。十二因
緣。本被緣覺。下明得益。元無辟支。所為既不會莚。甘
露豈無徒降。故疏答云。令聲聞人。聞緣起教。因茲亦
得悟於自乘。如因外典得悟內宗。賴彼小乘。趣皈大
運。議曰。亦有緣覺。經中但云。說法時那由他人。不受
一切法等。通有辟支。斯亦何失。若爾何故。經次說云。
從是巳後。聲聞無量。答有二種。一從多言。二從通說。
聲聞之名。通辟支故。若不爾者。有相例失。云何佛說
四諦大乘之法。即有所被聲聞菩薩。說十二支。何無
所化。故通無爽。
疏彌勒三會等。問彌勒大通。俱言有會。齊是化身。何
化生數。多少不等。答彌勒三會。而所列者。且舉釋迦
遺法弟子。非准爾數。或舉德首。或緣感異。何要齊同。
後解勝也。
疏釋迦不說會者。或說有空非空非有三時說法。即
名三會。
疏待機熟故過二萬劫者。或令於法生稀有難遭心
故。
經佛說是經於八千劫者。問佛說法時。何少沙彌。答
對機感故。或由如來處定時多。是以沙彌。說法時廣。
疏示現四種道理者。按集論第十一云。由依四種道
理。能觀彼法故。一觀待道理。謂諸行生時。要待眾緣。
如牙生時。待種子等。諸識生時。待根境等。二作用道
理。謂異相諸法。各別作用。如眼根等。為眼識等。所依
作用。色等境界。為眼識等。所緣作用。眼等諸識。了別
色等。金銀匠等。善修金等。三證成道理。謂為證成所
應成義。宣說諸量不相違語。所應成義者。謂自體差
別。不相違語者。謂現量等。不相違立宗等。言四法爾
道理者。謂無始來。於自共相。所住法中。所有成就。法
相法爾。如火能燒等。如經說言。眼雖圓淨。空無有常
等。所以者何。其性法爾。
疏今此除離欲等者。今此經中。脫離欲者。以彼離欲
與其示現。俱令修行。譯主合之。然實不可。雖俱修行。
初令離染。第二示現。令其信解。兩義別故。又化之漸
法須五故。又按智度論五十四云。示其善惡。教令捨
惡。而從於善。未得法味。心生退沒。能為說勝果。使修
善因。令見利益。故名為利。隨其所樂。而稱歎之。令歡
喜故。故名為喜。有義。取今經意。釋斯四者。初示三乘
是方便乘。一乘是真實乘。故名為示。次令捨三入於
一乘。故出教也。次復說彼三乘報劣。一乘果勝。使修
一因。令見利益。說名為利。復觀機緣。或以法說喻說。
說宿世因。隨其所樂。應器令欣。故云喜也。議曰。雖無
其教。理可觀也。然云令捨於三。說三報劣。理即不可。
但應說云。令捨於二。說二報劣。理如乘章。或三學錯。
令為二字。更勘餘本。
疏因言長理者。如言因論。而生論也。
疏今解至名為涅槃者。問諸有學未迴心前。元本未
得有餘涅槃。云何今言。未迴心前。所得有餘。答約彼
有學。若不迴心。定能證得自乘有餘。今經談彼未迴
心前。所令證得。涅槃為名。名之為住。問何故此聖迴
心劫數。懸隔若斯。答有惑無惑。利鈍差別。致此不等。
問有學煩惱多。多劫至菩提。凡夫頓發心。應稽於漸
悟。答凡夫二惑全。欣背增。故稱頓悟。有學缺於惑。背
捨悲增。故多劫。問惑少背捨劣。所以經多劫。無學惑
全無。無背更多劫。答無學全無凡全有。背增無彰劫
無多。有學有障背不增。有無不全劫經久。問有學趣
向二乘極果。時不經多。縱迴心巳。取二無學。豈不省
彼長劫艱虞。答既迴心巳。厭彼二乘。由如怨敵。誰肯
更取。有經云。菩薩怖向二乘之中。如惜命者。怖歸屠
肆。如下廣引。
疏曾經七生等者。古師意云。前五種人。皆是無學。由
經生數。多少不定。經中遂與初果等名。雖俱無學。根
有利鈍。故所經劫。多少不定。
疏凡身得果等者。創從凡位。得於聖果。名凡身得聖。
得聖巳後。復經於生。後所起身。名為聖身。即依此身。
而證無學。入般涅槃。故總說云。凡身得果。聖身涅槃。
若從凡夫。更不經生。即得二乘無學之果。入般涅槃。
即說此類。名凡得果。凡身涅槃。
疏卷第八
疏十煩惱至皆互相資者。略為二釋。一云。煩惱及業。
各自類十。而互相資。非煩惱業更相資也。以能感業
等。相資有百。故所感苦。亦有百也。非是果體能自相
資。由煩惱等而以資故。若爾惑業。既各有百。所資苦
果。應成二百。答理實應爾。然二能資苦資一果。故但
云百。不以能資而有二故。惑業苦三。分成二苦。今亦
應爾。二云。所感十類。自各相資。以成其百。問自各為
果。更何待藉。云互相資。答相假有力。即名相資。非巳
為果。便不待藉。如現根境。雜是其果。由相待起。豈彼
不得名相資耶。其類非一。議曰。二解俱得。然後釋者。
順於疏文。自云惑業苦三。皆互相資。苦苦不相資。何
須標列。後釋故順。任情取捨。
疏變易生死至二百者。問何故不取能招之業。亦為三
百。答無漏業者。不名為險。有漏業者。非正能感變易
之果。所以除之。有義。五百喻三界二乘。過三百者。出
三界也。故智度論牒大品經云。度四百由旬。即去城
邑不遠。龍樹釋云。三百譬三界。四百喻二乘。若爾四
五數既不同。何得為證。答大品經中。合於二乘。以名
一百。此經開之。開合雖殊。體即無別。取喻何過。議曰。
此與疏釋。名目雖殊。義意無別。分明易悟。疏議可玩。
經聰慧明達者。有義。智在耳曰聦慧。在眼為明達。又
聰慧譬種智。明達譬三達。種智橫照萬法。三達竪鑒
三世。議曰。依俗而釋。耳目聰明。理可通矣。若依佛典。
未必須然。後釋無妨。
經今欲退還者。問若時未退。擬將退故。言今欲者。下
文更無說退之處。若時即退。何得言欲。答有義。為根
性不定。有退為凡。退住二乘。進為菩薩。為斯不定。故
標欲言。實當巳退。問既有二退。今云退者。退處何位。
答退處凡夫生死之位。所以導師為設化城。議曰。據
根性殊。意欲不定。而言欲者。非無其理。然觀經文。但
云其退。無有根性求退別相。白佛今欲。如是之言。皆
義說矣。佛知其意。而義談之。
疏或令求出至後時說故等者。舉事釋成。如身見戒
取及疑三結。入見道除。然說不還。除五下結者。據彼
盡處。後時說也。即初果等。出三惡道。亦令得名。過於
三百。然未永出。永出之者。即是無學。五全離者。名永
出也。故言無學過三百也。問理實初果具斷見惑。云
何聖教言斷三結。答按雜集論第十三。略為二釋。一
障解脫。二迷三境。由斷此過。但說斷三。即彼論云。由
此三種。障解脫得。最為殊勝。由薩迦耶見。執取五薀。
為我我所。深生愛樂。於大苦聚。不生厭背。於勝解脫。
無發趣心。或雖發趣。然戒禁取。及疑僻執邪道。疑正
道故。便邪出離。及不正出離。又薩迦耶見。迷所知境。
因於大苦聚。虗妄增益我我所相。故由戒禁取迷能
見因。於顛倒見。謂為清淨出離因故。由疑迷對治因。
於三寶所。不決定故。若依小乘。義與此異。如俱舍論
二十一說。
疏雖亦出於人天等者。然無學人。亦出人天。斯乃應
名過五百矣。但變易生。人天趣攝。二乘未離彼變易
生。不得言越人天趣也。所以但言。過三百矣。
疏對種智車故名為一者。約為無為異。種智有為。既
有三種。滅理無為。故稱一也。或可種智。而體一故。對
之名一。若爾車三。云何言一。答據名雖三。論體但一。
羊鹿兩運。本無體故。問滅理無二。自然是一。何假對
智。方名為一。答滅理無二。是一一義。對種智故。復是
一義。二文別也。乍看似同。
疏實得無餘至終滿處說者。以類成也。欲入滅定。至
近加行。早巳證得。想受無為。然言滅定得無為者。依
顯處說。定中想受。而皆不行。想受滅言。彼時顯故。若
不爾者。巳入定竟。六識不行。說誰證於想受滅耶。要
有能證心。方有所證故。況意可悟。有云。此第九定中。
無想受故。前定雖厭。未名受想滅無為者。議曰。理義
甚乖。且以前定。得此受想無為不耶。若言不得。為喻
不成。意證無餘巳前得故。若言得者。大小乘教。皆總
不言。先之八定。得想受滅。故名說謬。
疏勝鬘至去涅槃界遠者。明二乘四智不具所以。言
餘生等者。顯我生盡。而未究竟。即知苦智。雖斷分段。
變易猶在。故言有餘。以未盡故。當更有生。雖更不受
後有之生。然變易生。既生死法。有此生死。名為有生。
分段後受故。
疏言更言餘梵成故等者。明梵行以立未究竟也。即
證滅智涅槃名梵證。梵之行。依主為名。梵行有二。一
分段因盡。顯有餘依。分段果盡。顯無餘依。二變易果
盡。顯無餘依。無漏依在。顯有餘依。定性二乘。但得前
一。不定性者。前一之中。唯得有餘。定不定性。俱未得
後有無餘智。雖有所成。然為變易因果所雜。故名不
純。望自得者。名為成也。是後智餘。名有餘矣。或復後
智。二乘未得。是得者餘。此當可成。故名為成。言事不
究竟等者。明所作巳辦。不究竟也。即修道智。修道有
二。一分段對治。二變易對冶。二乘未修後之對治。謂
此修道。事猶未畢。名不究竟。更可進習。名有所作。言
不度彼等者。明不受後有。不究竟也。即斷集智。斷集
有二。一分段因。二變易因。二乘雖斷分段之因。變易
因在。名不度彼。不度彼故。當必須斷。上總明彼四智
不究竟也。言去涅槃界遠等。牒前第四。以例餘三。顯
彼涅槃未滿足也。佛大涅槃。名涅槃界。二乘功德。而
未圓成。復要三祇。乃方逮彼。故云逮也。
疏所作未辦等者。以此經文。屬彼四智未究竟義。經
文略也。疏具明之。細尋可悟。故不釋也。然疏云。梵行
不成。不字[日*責]也。彼經之中。無不字故。
疏思空勝義舍者。思謂能思。空勝義者。所思勝義。真
如之理。理為其舍。如來家故。故論說云。住極喜地。生
如來家。舉彼能思。顯所思體。取以為舍。依主釋名。或
思屬所思。即持業也。義可知矣。住空真如。亦得名空
勝義也。故二乘得。
疏覺品至八解為浴地者。三十七菩提品。而以為華。
並有敷榮顯實義故。總持能以攝持諸行。類園御外。
能持內故。大乘之法。萬德滋茂。故等於林。華莖幹實。
備諸蓊鬱。二乘功德。雖不名大。亦有滋茂。故亦名林。
故取彼經。相擬宜矣。又阿含經。四無量為園。諸無漏
為林。望義別也。定能洽潤。解脫離垢。故比流池。
疏重門等者。空無相願。俱為人空。舍之所由。故名重。
重為不壹。有義。重門同前。盡無生智。稱高樓閣。有云
四諦十六行。配三空門。義如信解品疏所配。初觀所
取。以之為空。後觀能取。亦復是空。故名為重。無相願
二重。而亦准此。又十六行。攝之為三。觀四諦境。以為
空故。即行空智。入無餘滅。心境俱空。以此為門。名為
重門。無想願二。亦准此知。然入滅者。即唯定性。不定
性人。亦得有此重空之義。故有宗云。如杖轉屍。屍既
盡巳。杖亦棄之。議曰。喻意全差。非為善釋。有宗但據
能所二空。名之重空。不明門義。此況三種俱能入理。
故名重門。思之可悉。
疏真實諦法為男生空真智是者。由聞諦教。生空智
起。所起之智。能紹三寶。名之為界。諦法之界。依主立
稱。
* 五百弟子品
疏於下劣心生虗妄解者。挾劣心者。所求二果。生虗
妄者。能求執心。或心字屬下。是能執心。更思。
疏此是有學及凡夫者。問七種染慢。皆是凡夫。何故
復言是有學耶。答雖言有學。亦凡夫攝。若爾何故置
及字耶。答凡夫有二。一學求趣。得有學名。二不求趣。
但得凡稱。此二種人。俱無定心。俱執二極。為有所簡。
故有及言。或可脩習。久近不同。故言有學及凡夫也。
疏又下根至先巳領故者。滿慈領際。五百之徒。亦同
領訖。餘如文。
疏二領授記等者。問授記品末。總言弟子皆當授記。
今即領之。方便品末。亦言聲聞。聞說一偈。皆成於佛。
何不領之。答方便品中。雖總言成。未見別與二乘記
別。尚懷猶豫。授記品前。巳鶖子等。得別記別。方生決
定。所以領之。不同舍利是上根人。而能領解方便品
也。
疏鶖子巳下授記者。通取四大聲聞之事。故言巳下。
疏四領神通等者。問設化城等。言中施為。導諸倦高。
即名神通。火宅窮子。藥草喻等。義亦同之。何不通攝。
俱言設故。答理實俱是悟通所收。但為化城。文中自
言。我所化作。餘喻不然。故不為例。
疏離所詮故者。於所詮法。不生執著。名離所詮。故名
清淨。
疏修梵行常持菩薩三聚戒者。梵謂涅槃。行者因義。
三聚淨戒。是涅槃因。名為梵行。
疏七佛等者。問佛實恒數。何唯言七。答傳云。佛之施
化。本利群惑。惑俗而立七廟之事。今隨於彼。故立七
佛。欲漸化之。歸真實故。
疏賢劫有四等者。何故爾耶。答所言七者。兼自他數。
所以故爾。後至彌勒。退毗鉢尸。加慈氏也。問賢劫之
稱。何所因立。答按悲華經第五云。何因緣故。劫名善
賢。是大劫中。多有貪欲瞋恚愚癡憍慢眾生。有千世
尊。成就大悲。出現於世。因立劫名。餘經多分。而無善
字。問七佛之中。巳兼釋迦。云何復言。今於我所說法
人中。亦第一耶。答七佛據總。今我所者。依別而說。是
今化主。故更獨明。下言賢劫。總別准知。
經護持佛法等者。問夫護法者。為任既重。何人堪可。
法等復何。答義有多門。略明三種。一能護人行。二護
法之意。三得益。就初復二。一總明其行。二約人別辨。
總護法者。上自諸佛。下至末俗。佛具功德。護法決能。
未知餘者。何行能護。夫欲護法。當崇重尊德。不陵卑
下。無違教詮。隨順正理。惠捨育物。調心守根。過惡揚
善。殯邪樹正。言行相應。能成斯行。真護法矣。故大般
若五百七十一及二云。行不違言。尊重師長。隨順正
法。心行調柔。志性純質。諸根寂靜。遠離一切惡不善
法。修勝善根。又云。寧捨身命。不捨正法。於他謙下。不
起憍慢。卑賤耻辱。其心能忍。飢渴有情。施好飲食。在
危難者。能施無畏。於諸疾病。如法療治。嚴飾塔廟。惡
事掩過。善事無揚。又云。若順文字。不違正理。常無諍
論。名護正法。又大集經第十九云。有二種人。能守護
法。一如法而住。二誦是文字。若無文字。法不可說。二
依人別者。初僧護法。戒德嚴總。智慧凝明。遠離傷毀
為護法矣。故涅槃經第三云。夫護法者。謂具正見。能
廣宣說大乘經典。終不捉持王者寶蓋。油瓶穀米。種
種菓瓜。不為利養。觀近國王大臣長者。於是檀越。心
無諂曲。具足威儀。摧伏破戒諸惡人等。是名持戒護
法之師。後俗護法者。為護法城。墻塹三寶。示威攝物。
懷慈不殺。即護法矣。故涅槃經第三云。今聽持戒人。
依諸白衣持刀杖者。以為伴侶。若諸國王大臣長者。
優婆塞等。為護法故。雖持刀杖。我說是等。名為持戒。
雖持刀杖。不應斷命。若能如是。即得名為第一持戒。
又大集經第六云。諸天子。若能護我諸弟子者。即是
護持我之正法。如是護者。法則久住。二護法意者。顯
法難遇。為令不滅。度諸有情。所以護之。故大般若三
百二十七云。護持正法。不惜身命。常作是念。我寧棄
捨財寶親屬。終不棄捨諸佛正法。所以者何。財寶親
屬。及自身命。生生恒有。甚為易得。諸佛正法。百千俱
胝邪庾多劫。乃得一遇。遇巳長夜。獲大利樂。又五百
七十二云。一切如來。常共守護。如是文字。不起不盡。
常無隱滅。其所顯義。亦不起盡。常無隱滅。所以護法。
又五百七十三偈云。為度諸有情。成大悲願力。護持
佛所說。此甚深法要。三護法得益者。常為四攝。眷屬
堅固。功業難量。皆賴護法。故大集經第十云。若人能
護佛正法者。即為四攝。一為佛攝。二為天攝。三為福
攝。四智攝。佛攝復四。一常得親近諸佛。二魔不得便。
三獲得無盡陀羅尼門。四得住不退轉地。天攝亦四。
一說法之處。諸王設淨。二說法之時。眾樂聽受。三終
不為因緣所害。四不信者信。福攝亦四。一莊嚴於身。
三十二相。八十種好。二莊嚴於口。凡所演說。眾生樂
聞。三莊嚴土。四莊嚴種姓。所謂釋梵轉輪王。智攝亦
四。一知眾生根。如意說法。二知眾生病者。隨病施藥。
三得大神通。遊諸佛土。四了了通達法界。善男子。欲
得如是功德。當護正法。又偈云。世界微塵可說盡。護
法功德不可量。欲得不可宣說知。應當堅心護正法。
又涅槃第九云。若諸苦薩。懃加精進。欲護正法。以是
因緣。所得眷屬。不可阻壞。
疏廣大法味喜樂所持者。廣大法味。是能生法。喜樂
二種。是所生法。由因大法。喜樂生故。取彼所生。為二
食也。
疏不淨等食者。欲界有情。名不清淨。見修煩惱現種
具有不清淨。反此二乘無學。名為清淨。上之二界。有
學三果。名淨不淨。上界異生。能伏下惑。名為清淨。隨
眠未斷。自他之惑。猶未能伏。名不清淨。前三果人。見
等惑亡。名淨。修惑未盡。名不淨。如來及八地巳上菩
薩。實不受食。亦不假食。自身安住。然順世間。示現受
食。示現假食。其身安住。名示現食。問按彼論云。食有
四種。謂依止住食等。云何其食。云何依止耶。答人是
能依。依止於食。方得住故。食從人果。以立其名。名依
止住。問如欲界者。能伏無所有處下惑。此所住食。四
中何攝。答是俱句收。論據全界。及有學明。故略不說。
問此之四食。段等四食。攝幾種。答不淨具四。淨不淨
中。上二界者。除段有三。下欲界中。亦具四種。第三清
淨。隨何界聖。具三四也。方現示之。亦有四也。問云何
上界無段食耶。答巳離欲故。故無段食。段食能長淫
等故。又身輕微。無色無形。俱不假段。問彼論但說佛
示現食。云何兼說八地上聖。答論據果滿。略不明因。
實爾八地。亦不假段。決定巳受變易身故。
疏能長氣力至不壞者。段觸長力。思長希望。識攝根
種。或通四明之。皆有此能故。今但依初。
疏觀入念住故但有四者。為觀此境。入念住故。念住
既四。故所觀食。亦但四也。
疏不頌問眾者。前長行中。云汝等見是富樓那等。是
佛問眾。亦有疏云。不頌四眾。四字誤也。長行無文。列
四眾故。
疏理雖至應化弟子者。據理但頌滿慈今現之德。乍
觀頌文。似頌一切應化之德。故經云。是故諸菩薩作
聲聞緣覺。問文中既有諸菩薩言。何故不許兼頌一
切。答舉諸菩薩。意顯滿慈權化所以。非為顯餘。言諸
菩薩。
疏僚友等者。疏華嚴有十種行者。按彼經第三十八
云。樂聽受法故。利益眾生故。調伏自心故。教化成就
欲界眾生故。令速轉故。速成淨慧故。教化眾生故。恭
敬禮拜供養一切佛故。斷一切生死相續故。不斷菩
薩行故。名如疏列。此十行相。如次配名。
疏今取此為喻者。取如意珠。以為譬也。
疏衣謂意識者。發菩提心。而在意識。故以喻衣。或第
八識。名為意識。在意處故。立意識名。是所熏處。以喻
衣也。若不爾者。第六意識。體非能持。云何得言。汝衣
裏珠。今故現在。
疏今以第六不共無明等者。若第七識。在異生位。一
類染汙。云何可言起巳遊行。第六可有起於善心。求
勝法時。名起無失。議曰。菩提心珠。第六意發。發時不
得與無明俱。云何得言醉時而繫。由此理故。取第七
識癡為醉體。亦應無失。後言遊行。據第六善。然亦而
是醉中行也。真無漏智。方名醒故。
疏或是大乘至謂戒身等者。謂是大乘五分法身。舉
戒等餘慧定等四。
疏從貝[宋-?][宋-?]音酉者。[宋-?]者。酉字也。疏主恐有不識。故
以今時酉字音之。然寫疏者。皆錯為卯字。卯字與古
酉字。稍相似故。
* 人記品
疏高名之記等者。滿慈一人。授佛名號。時節等別。名
為一異。陳如五百。佛號等同。故名為同。陳如五百。得
記前後。有差別故。名為二異。
疏非高名等者。二千得記。得名號同。名為一同。慶喜
羅睺。得佛各別。名為二異。
* 法師品
疏此中多以至名法師故者。現得記中。既名法師。故
知持讀在佛前者。亦名法師。約多分者。且依滅後。現
為弟子。
疏又現習學至亦名法師者。此影略言。若在佛前。人
為弟子。影八部類。持經亦然。佛滅度後。人為法師。八
部持讀。示為法師。
疏以藥王久持經等者。問巳後方便說藥王因事。如
何今者即告藥王。答藥王在會。以彼昔時早時此經。
所以告之。稱因何失。因者因由。所以義故。又准法華
經。此品名藥王如來品。初長行及偈。廣明過去藥王
佛世。有寶蓋王及善蓋太子。法供養事巳。然後方言。
爾時世尊。告八萬菩薩。因藥王開士。故知疏釋。理無
違也。有云。正法華經。法師品初。先明藥王過去持經
之事。所以經云。因藥王菩薩。告八萬大士。議曰。品初
雖有藥王之號。乃是佛也。非菩薩矣。王及太子。經自
會云。爾時王者。現在寶燄佛。是太子善蓋。今我身是。
總無藥王菩薩之事。故知謬引。
經何況盡能受持等者。問法本亡言。名詮莫迨。若取
名字。非善求法。所以淨名經云。法非見聞覺知。若行
見聞覺知。是則見聞覺知。非求法也。今讚受持經者。
豈不轉增其痼。答依言妄執。諸教共訶。假筏筌真。眾
聖同許。誰之人出。不由戶哉。故大菩薩藏經第十六
頌云。如人入闇室。覆蔽絕光明。雖有眾色像。非明眼
所見。如是隨有人。內具諸明解。不聞於正法。善惡何
能曉。多聞解了法。多聞不造惡。多聞捨無義。多聞得
涅槃。善聽增長聞。聞能增長慧。慧能修淨義。得義能
招樂。聰慧得義巳。證現法涅槃。淨覺法相應。證得第
一樂。聞菩薩藏巳。正法善安住。為世大光明。行菩提
妙行。所以如來鄭重讚詠。又般若論。福不取菩提。一
者受持。二者演說。
經能竊為一人說等者。問云何而為一人說法。即為
佛使。答說乖正理。而無巧便。縱為多人。誠非佛使。不
因於此。致出世故。若也順理善巧。雖為一人。實為佛
使。能令所作。至究竟故。故大般若五百六十七云。夫
其說法。隨順法相。是名稱理。若諸所說。不違法相。與
法相應。能入平等。顯現義理。名巧便說。由此故知。非
諸說法者。皆得名佛使。
疏若壞亂菩薩至毀壞一切佛法者。問害佛破僧。殺
阿羅漢。焚毀障礙。云何不名壞一切法。答金剛之體。
何有害者。害者縱有。豈廢法行。僧破殺羅漢。但是小
乘。設有破亡。大乘之法。詎因而滅。又復不依大乘五
逆。若菩薩者。能弘大法。即人既亡。故法隨失。
疏自他有多少等者。若讚於佛。唯能讚得益。如來果
圓。更無益故。故名無少。若讚持者。能所讚者。皆得其
益。以所讚者。其果未圓。遇讚巳巳。歡喜勇銳。而倍進
習。既自他利。故名為多。准前毀佛輕重理也。
疏無生而有生等者。無學之者。集苦都盡。名曰無生。
今令迴趣三大劫生。名為有生。亦如燋糓可更生故。
故為難信。
疏中外相形名之為舍者。大乘名中。外道小乘。名之
為外。由形於彼。名之為舍。舍為中故。
經我於餘國遣化人等者。問遣化眾生。意何以耶。答
略申三意。一供養法師。二引導實人。三擁護法師。
* 寶塔品
疏智度論至如何有眾者。問按論第七。誠文如疏。疏
如何斷。傳解難知。答論言無請。無請多寶說法華故。
非言多寶全不說經名為無請。若不爾者。無人請說
法華故。塔現為證。亦不說餘。餘經寶塔。何不現證。證
不證殊。故知有說。不說異也。論言無請不證法者。言
總意別。非古難知。故無過矣。
疏同為寶性故者。同以七寶。而為國土。名寶同也。即
釋經中。所變國土。以頗梨等。莊嚴所以。
經懸鈴者。按說文云。鈴下也。從金令聲。
疏容佛佛世尊何須再坐等者。問問於再坐。何故乃
答三變所由。答容佛再坐。為主三變。故舉三變所由
為答。言三至道。似同儒典。按論語云。齊一變至於魯
魯一變至於道。鄭康成云。言齊魯有太公周公之餘
化。太公大賢。周公聖人。今其政教雖衰。若有明君興
之。齊可使如魯。魯可使如大道行之時。
經師子座者。佛無所畏。能伏一切。故名師子。師子之
座。名師子座。非實師子。亦非金等。作師子座。故智度
論第七云。號名師子。非實師子。佛為人中師子。佛所
座處。若床若地。皆名師子座。
疏座假燈王者。燈王佛剎。而借於座。以待客也。
疏放光至唯在八方者。此釋伏難。放光變土。方域數
異。故為難也。
疏上位佛土中有者。為四善根位。所現土有此山也。
對餘凡等。名為上位。又上位者。即他受用土。亦有山
也。所以經云。摩訶迷盧。若不爾者。何假復致摩訶之
言。又壽量品云。在靈鷲山。故知受用土有山也。若爾
何故。經云移山。答移彼化土諸山也。又解他受未必
有山。言摩訶者。亦是多義。如言大比丘。眾多得大名。
此亦爾。
疏字林僮苫者。撿諸字書。竟未見釋。今以愚度。應是
僮僕。所居第室。以苫覆之。名為僮苫。從人從物。以立
名焉。
疏示現化佛至為成大事者。總說三身。皆為成此一
大事也。
經行頭陀事者。大小三藏。具明斯義。今依瑜伽。略舉
二門。一辨名相。二別對治。然總名者。應云杜多。正釋
如疏。又云洗浣。洗浣煩惱。故浣衣之子。名杜多也。應
云斗藪。斗藪塵垢故。浣義相類。亦云修治其心也。十
二功德。束為三類。一者明食。而有四種。謂常期乞食。
次第乞食。但一坐食。先止後食。二者明衣。而有三種。
謂持三衣。毳衣。糞掃等衣。三者明處。有其五種。謂空
閑處。及樹下露處。塜間常坐。名為五處。一常期乞食
者。而常邀期。乞食自濟。二次第乞者。謂入聖巷。巡家
而乞。隨得隨現。而便受食。不高舉手。越趣餘家。願我
當獲精妙飲食。三一坐食者。謂坐一坐。乃至應食。悉
皆受食。從座起巳。必不重食。四先止後食者。謂為食
故。坐如應座。乃至未食。先應具受諸所應食。應正了
知。我今唯受爾所飲食。當自支持。過此不食。如是念
巳。然後方食。五但持三衣者。謂但三衣。而自支持。一
僧伽胝。此當在上義。謂入王宮聚落。最在上披。名為
在上。二嗢怛羅僧伽。亦有在上披義。謂在寺內。謂即
七條。於寺內中。在五條上披。亦名在上。或名為中。在
大衣下。五條之上。故名為中。三安怛婆參。此云內衣。
安怛內也。婆參衣義。下一婆參。該上二處。論巧略也。
除此三衣。更無過長。六但持毳衣者。謂所持三衣。或
是長衣。皆用毳作。無餘所作。謂細羊毛。名之為毳。毳
織為衣。名為毳衣。或但細毛。即名為毳。通諸禽獸。一
切細毳。非獨羊也。七持糞掃衣者。謂所有衣。他捨棄
擲。或街巷市廛。道非道處。或雜便穢膿血洟唾之所
塗染。取如是等不淨衣物。除去麤穢。堅執洗浣。縫染
受持。問毳毛雜物。亦作三衣。與前三衣。而有何別。答
初三衣者。用好氎等之所㓨成。非毛雜物。恐不知足
者。以無價氎等。而為其衣。故以毛雜物。而為衣也。此
三三中。隨持一三。非三三衣悉頓總待。八住阿練若
者。此名空閑處。謂住空閑。山林垧野。受用邊際。所有
臥具。遠離一切村邑聚落。極惡臥具。名邊際也。郊外
林外。名為垧野。九常居樹下。謂常期願。住於樹下。依
止樹根。十常居逈露者。謂常期願。住於逈露。無覆障
處。十一常住塚間。塜間者。謂常期願。住塚墓間。諸有
命過。送尸骸處。十二常期坐處。如常坐者。謂於大林
小林。草葉等座。端身而坐。推度時日。不以背脇。依倚
大林。小繩床樹。草葉等坐。名常期坐。謂所坐臥。諸草
諸葉等座。如應敷設。而常坐臥。一敷設後。不數翻舉
修理。第二對治者。先總後別。問何名為杜多功德。答
譬如毛等。未鞭彈紛擘等之時。相著不輕䎡。不任作
縷綫及氈蓐等。若紛等巳。耎輕任用。如是行人。由於
飲食衣服敷具。而心染著。彼由杜多功德。能淨修治。
令其純直。柔妙堪任。隨順依止。能修梵行。別對治者
於飲食中。有二種貪。能障修善。斷美食貪故。故常期
乞食。次第乞食。斷多食貪。故但一座食。先止後食。於
衣服中。有三種貪。能障修善。斷多貪故。但持三衣。斷
耎觸貪故。但持毳衣。斷上妙貪故。持糞掃衣。於敷具
中。有四種貪。能障修善。斷諠雜貪。故住阿練若。斷屋
宇及婬佚貪故。常居樹下。逈露塚問。斷倚樂臥樂貪
故。常期端座。斷敷具貪故。處如常座。或開屋宇婬佚
二貪。為五亦得。
疏卷第九
* 提婆達多品
疏天授與之者。古有解云。提婆天也。達多名熱。由造
逆罪。墮地獄中。受燒煑等苦。故名天熱。又云。以初生
時。諸天心熱。故名天熱。天心何熱。天知此人造三逆
罪。故見初生。心所以熱。因為名也。議曰。西方土俗。從
天乞得。名提婆達多。同祠祀得。名耶若達多。餘提婆
達多。非造逆罪。何故天心而為熱耶。非一切提婆皆
造逆故。故知古釋乃意定之。應從疏正。
疏蓏謂瓜瓞之屬者。瓞音姪。俗云。瓟子小瓜之類。瓟
音撲也。
經本聲聞人至大乘空義者。問明海會眾。何故說言
住虗空中。答有二釋。一在聲聞時。觀三空門。以為依
止。名住虗空。說聲聞行。二直指海會出者。在虗空中。
問此聲聞人。為在空後修行大行。為在海中。巳迴趣
耶。若在海中。巳迴趣者。如何在空。說聲聞行。答設巳
迴心。說聲聞行。亦復何失。豈佛菩薩。不得說彼聲聞
行耶。或談彼昔說聲聞行。皆不違也。
疏不得作魔王等者。問具修十善。奉敬三寶。何得名
魔。答由因十善。敬三寶故。故得於魔。非得魔巳。肯行
斯敬。然人趣者。皆因善招。女者乃是別報惑感。所以
不得作魔王等。
* 持品
經復有學無學八千人等。問准前授記。無八千人。此
何而來。答有三釋。一准涅槃文。有八十人。千字應悞。
二即法師品中。得授記。三八字疑錯。應為二字。是前
授學無學人二千人。有義。持品有五類人。前四人中。
初三是直往菩薩。後比丘尼。是迴小入大。議曰。初之
一類。直往可然。五百八千。既昔聲聞。今適發趣。何非
亦是迴小入大。文極分明。不知此德。何意斯斷。
疏傾身似有下至身語諂者。按玉篇。諂諛也。傾身似
有下也。莊子云。希望其意道。其言曰諂。
疏云身語諂者。釋彼兩家差別。非莊子等中。云身語
也。
疏𧋠聲之行者。按瑜伽論第二十一云。或犯尸羅。內
懷朽敗。外現貞實。如水所生雜穢蝸牛。螺音狗行。實
非沙門。自稱沙門。略有二釋。一云。蝸牛在水。而令水
濁。如彼牛涎。惡行比丘。亦汙佛法水。亦復如是。故類
蝸牛。然西國土俗。尚彼螺音。而有狗呼。似彼螺音。而
行狗行。況彼比丘。內懷貪欲不善之行。外現善言直
正之行。二云。蝸牛喻出家身行不清。螺音喻比丘語
不正。法此似好語。而不能表出離因故。狗行喻彼意
行。顯如其狗。相雖可愛。常懷貪嫉。非真出家。亦復如
是。
疏喬答彌於女聲中呼者。西域聲明之法。總聲有三。
謂男聲。女聲。非男女聲。輕重等異故。有云。喬答彌。此
云明女。故十二遊經云。明女亦得其少分。非盡理也。
問何故釋迦及喬答彌。而同姓耶。豈可同姓。而為姻
媾。答國俗不同。未可為難。又釋姓是總。非親族類而
以為婚。稍似此方五姓之中。如一商等。而有多類。同
商為婚。亦如農商四人之類。有云。如此方者。適主家。
名王氏女。其喬答彌。亦復如是。此釋不然。違本行經
等。
經觀八萬菩薩等者。有義。顯諸菩薩智慧利根。懸得
佛意。及經旨趣。令物信之。如莊周云。目擊道存故也。
經貪著利養故者。按出曜經第十利養品。佛昔為提
婆。說於偈云。芭蕉以實死。竹蘆實亦然。螺驢坐任死。
士以貪自喪。如是貪無利。當知從癡生。愚為此害賢。
首領分在地。愚人貪利養。求望名舉稱。在家自興嫉。
常求他供養。能諦知是者。比丘真佛子。不樂著利養。
閑居智亂意。又大菩薩藏經第十二偈云。苦樂欲住
諸財寶。不樂出離所行處。如是無理諸凡愚。安住地
獄之前道。
經惡鬼入其身者。外魔來入身中。令其毀謗。或同火
宅。諸煩惱等。亦為惡鬼。前釋善也。後釋理通。
經念佛告勑故皆當忍是事者。問本意弘經。何乃行
忍。答由行忍故。諸諍不生。諍不生故。惡事當息。既無
惡事。何法不弘。
經說佛所囑法等者。問馳驟諸道。受諸傷毀。堅志傳
法。其利如何。答法為佛師。人能弘道。道既常存。佛亦
不滅。具多德故。故假佛宣。故持人經第一云。若有持
誦。為他人說。以是象典。勸諸菩薩。令學諷誦。轉復宣
布。所以者何。若是景僕。久在天下。則佛正道。永長現
矣。如來常存。以是觀之。故須傳布。
* 安樂行品
疏正行助行令無傷毀者。有云。安樂行品所明四行。
名之為正。餘六品所明。名為助行。議曰。不然。且如法
師功德品中五種法師。自力勤求。云何名助餘類非
一。應云自正行者。名為正行。傍聞隨喜等。皆名助行。
非局一品。
疏說大乘法而取非大乘法者。顯顛倒也。實有大乘。
而不肯取。實無小乘。而妄求之。故名顛倒。又本學大
乘。而返取小。故名倒矣。問為聞說大。即趣小果。為退
大後。方趣小果。答法華會所。大分為彼退大聲聞。故
聞大後。退求小果。然實亦有聞於大乘即求小者。何
以明之。故大品經云。六十菩薩。聞說般若。成阿羅漢。
問豈不根法。有差失耶。答一雨所潤。生長不同。從多
所為。名為大乘。故未爽矣。
疏以此法門令二乘同十地滿等者。此法門者。所謂
一乘。一乘而辨。十地行滿。今令此人。依此一乘。得行
圓滿。如十地大士。故論言同。或復此經。是一乘故。如
十地行滿。故名為同。以頂明珠。最為尊極。故比此經。
為極亦爾。
疏如來密與解釋等者。論云授記。授記者。解釋之義。
王賜珠意。令彼為王。佛與其法。令其作佛。與珠與法。
表作佛王。故稱為密。
疏雖文有異至是前義殘者。第六無上。第六喻皆說
明珠。雖前後異。明珠是同。故是義殘。
疏身行親疎總別等者。即親近處。名之為親。行處各
疎。疎即總行。親是別行。或可親附。名為親。不可親者
名疎。空有名總。餘四名別。
疏下頌雖依人至於理無違者。即下頌云。又復不行
一頌。頌前長行又復於法無所行等。頌云亦不分別
等頌。頌此一唱亦不行不分別等。然觀頌文。雖寄人
法。解於二空。總明於法無所行攝。言解二種者。即前
云又復不行等。及此云亦行不分別等。兩唱文也。
疏六書者。按周禮保氏教國子六書。一曰指事者。視
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畫成
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三曰形聲。形聲者。以事為
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會意。會意者。比類合誼。
以見指撝。逕信是也。五曰轉注。轉注者。連義一首。同
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
託事。令長是也。書者。按廣雅。書如也。記也。又說文。蒼
頡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
即謂之字。字者。孳乳而浸多也。著於竹帛。謂之書。書
者如也。又釋名。書庶也。記庶物也。亦言著也。著之簡
紙。永不滅也。
疏律中入王宮有十種過者。按四分律第六十云。出
家人入王宮。有十過失。一若王與夫人和合時。比丘
入宮。至綵女間。夫人見比丘咲。比丘見夫人亦咲。王
作是意言。比丘若巳作是事。當作是事。二若王醉時。
與夫人和合不憶。後夫人有娠。王作是意言。比丘來
入宮。是比丘所為。三王太子欲反殺王。王作是意。比
丘來入我宮內。是其所教。四王在內祕密之言。以聞
於外。王作是念。比丘來入我宮內。是其所傳。五王失
寶若似寶。王作是意。比丘來入我宮內。是其取去。六
王以賤人。在高位處。外不喜者作是言。比丘入宮。是
其所作。七王或以高位者。處在下職。不喜者作是言。
比丘入宮。是其所作。八無事因緣。非時王集四部兵。
其不喜者。作是言。比丘入宮。是其所作。九王或集兵
中路而還。其不喜者。作是言。比丘入宮。是其所作。十
若王在宮。綵女間出好馬鳥端正女人。見則心生愛
著。非比丘法。是為十過失。
疏吳主同輦者。按高僧傳。吳王孫皓。以馬車迎沙門
康僧會入宮。不言同輦。按高僧傳。道安法師。與秦主
符堅同輦。傳云。釋道安。常山扶柳人也。家世英儒。七
歲讀書。再覽能誦。至十二出家。遇佛圖澄。因澄為師。
後避難襄陽。廣宣佛法。備搆福事。時符堅素聞安名。
每云。襄陽有釋道安。是神器。方欲致之。以輔朕祈。後
遣符丕。南攻襄陽。安與朱序。俱獲於堅。堅謂僕射權
翼曰。朕以十萬之師。取襄陽。唯得一人半。翼曰。誰耶。
堅曰。安公一人。習鑿齒半人也。後堅出東苑。命安升
輦同載。僕射權翼諫曰。臣聞天子法駕。侍中陪乘。道
安毀形。寧可參廁。堅勃然作色曰。安公道德可尊。朕
以天下。易輿輦之榮。未稱其德。即勅僕射。扶安登輦。
餘之神德。具言於傳。今略不敘。議曰。今從於傳。疏言
吳者。乃草悞耳。或餘傳記。有吳王事。或約車馬迎會
之事。名為同輦。
疏秦主讓妻千齡受耻者。按高僧傳云。鳩摩羅什。此
云童壽。天竺人也。家世國相。什父鳩摩炎。聰明有懿
節。將嗣相位。乃辭出家。東度䓗嶺。龜茲主聞其棄榮。
甚敬慕之。自出郊迎。請為國師。主有妹。年二十。識悟
明慜。乃適妻焉。生什公也。什年七歲出家。日誦千偈。
偈有三十二字。凡三萬二千言。善大小乘。博覽四韋
陀典。五明諸論。陰陽星算。莫不必盡。妙達吉凶。言若
符契。以偽秦弘始三年十二月二十日。秦主姚興。遣
使敦請。至長安。興待以國師之禮。甚見優寵。請入西
明閣。及逍遙園。譯出眾經。後秦主謂什曰。大師聰明。
超悟。天下莫二。若一旦沒世。何可使法種無嗣。遂以
伎女十人。逼令受之。自爾以來。不住僧坊。別立其舍。
每至講說。先自說譬。譬如臭泥中生蓮華。但秉蓮華。
勿取臭泥也。
疏掉戲之人等者。按出曜經第四復第五放逸品云。
又第十四云。放逸之人。轉能行惡。不顧後緣。不念後
世。猶如穀子投火。欲望苗幹者事不然。猶如小凷塞
江。欲以止流者。終不可得。放逸之人。意行暴虐。欲求
毫𨤲善者。吾亦不見。
疏對法有十四至皆名不律儀者。為欲活命。屠養買
賣羊猪等類。乃捕魚等。恒處山林。調執野象。習呪龍
虵。戲樂自活。以離間語。毀壞他親。持用活命。名不律
儀。問云何得成不律儀者。答若生如是不律儀家。或
生餘家。如其次第。謂身語方便。為先決定。要期現行
彼業未起捨彼不律儀緣。名不律儀者。
疏不悕二乘果至是菩薩破戒者。又按大般若經五
百八十六云。若時菩薩。不現發起一切智心。爾時無
記心相續而住。是時菩薩。猶名具戒。未名毀犯棄捨
菩薩淨戒。若時菩薩不現記一切智心。向聲聞等地。
是菩薩捨菩薩地。失自行處。隨爾所時。迴向聲聞。即
爾所時。於無上乘。應知名死。雖非實死。而得死名。如
工巧幻師。執小兒手。引上高梯。幻解身支。分分墮落。
時彼眷屬。咸謂命終。菩薩亦爾。捨大菩提。退住聲聞
等地。失一切智。應知如死。彼小兒而彼親屬。起於死
想。
疏五種不男等者。故雜集第八云。如扇𢮎迦。及半擇
迦。不堪親近奉事苾蒭苾蒭尼等。又云。半擇迦有五
種。生便等故同。此經令遠離也。問扇𢮎迦等。唐義目
何。答扇𢮎迦。此云無根。設縱有根形。畢竟不有男根
勢用。並名扇𢮎迦。半擇迦者。此云樂欲。樂他於巳為
非法故。或云染汙。由樂他人。於巳為過。能染汙他。故
名染汙。問五種之中。生便除去。此之二種。永無男勢。
應名扇𢮎。云何乃言半擇迦耶。答若無男勢。復不樂
他。於巳為過。即名扇𢮎。雖無男勢。若樂他人於巳為
過。故名半擇迦。據實望彼。無男勢用。合名扇𢮎。此經
集論。據與他人。而為所遏。五種總名。為半擇迦。故瑜
伽云。是除去等。若不被他。於巳為過。唯扇𢮎迦。若有
被他。於巳為過。名半擇迦。五種之中。見他行婬。自男
勢動。名為嫉妬。被他於巳。行非梵行。得他精血。自男
勢起。名為灌灑。半月半月。男勢方動。得半月名。餘二
可悉。又瑜伽論五十中。三說有三種。此開彼合。亦不
相違。
疏六方之中各有五事者。按迦羅越禮六方經云。向
東禮拜者。謂子事父母。當有五事。一者。當念治生。二
者。早起勅令奴婢。時作飲食。三者。不益父母憂。四者。
當念父母思。五者。父母疾病。當恐懼求藥師治之。父
母視子。亦有五事。一者。當念去惡就善。二當教計書
疏。三當教持經戒。四者。當早與取婦。五者。家中所有。
當給與之。南向拜者。謂弟子事師。當有五事。一者。當
敬歎之。二者。當念其恩。三者。所教隨之。四者。恩念不
厭。五者。當後稱譽之。師教弟子。亦有五事。一者。當令
疾知。二者當令勝他人弟子。三者。欲令知不妄。四者。
諸疑難悉為解。五者。欲令弟子知勝師。西向拜者。謂
婦事夫。有五事。一者。夫從外來。當起迎之。二者。夫出
不在。當炊蒸掃除待之。三者。不得有婬心於外。夫罵
詈之。不得還言作色。四者。當用夫教戒。所有什物。不
藏匿。五者。夫休息。善藏乃得臥。夫視婦。亦有五事。一
者。出入當敬於婦。二者。飲食以時節。與衣被。三者。當
給與金銀珠璅。四者。家中所有多少。悉用付之。五者。
不得於外邪畜侍御。北向拜者。謂入親屬朋友。當有
五事。一者。見之非惡。私往於屏處。諫曉呵止之。二者。
小有急。當奔赴救護之。三者。私不得為他人說。四者。
當相敬歎。五者。所有好物。當多少與之。向地拜者。謂
大夫視奴婢使。亦有五事。一者。當以時飲食與衣被。
二者。病疲當為呼醫治之。三者。不得妄撾捶之。四者。
有私財物。不得奪之。五者。分時之財物。當使平等。奴
容婢使事大夫。亦有五事。一者。當早起勿令大夫呼。
二者。所當作自用心為之。三者。當愛惜大夫物。不得
棄指乞丐人。四者。大夫出入。當送迎之。五者。當稱譽
大夫善。不得說其惡。向天拜者。謂人事沙門道士。當
用五事。一者。以善心向之。二者。擇好之與語。三者。以
身敬之。四者。當慕戀之。五者。沙門道士人中雄。當恭
敬承事。問度世出之事。沙門道士。當以六意視凡氏。
一者。教之布施。不得自慳貪。二者。教之持戒。不得自
犯。三者。教之忍辱。不得自恚怒。四者。教精進。不得自
懈慢。五者。教人一心。不得自放意。六者。教人黠慧。不
得自愚癡。沙門道士教人。去惡為善。開示正道。恩大
於父母。如是行之。為如汝父在時。六向拜之教。何憂
不富乎。問何故以父母等。配之六方。有斯次第。答擬
日出沒下上尊卑圓缺為喻。思之可悉。
疏遠四惡友者。問何等人。名為惡友。答破戒邪見。背
菩提等。為惡友故。大般若經五百六十八云。菩薩不
親近惡友。謂破戒人。著邪見人。不律儀人。邪命人。無
義語人。住懶惰人。樂生死人。背菩提人。愛俗務人。問
何時不親。答一切時不親。即前經云。菩薩夢中。不近
惡友。況於覺時。而親近彼。若爾。云何憐愍眾生。如一
子耶。答即彼經云。菩薩雖常憐愍。而不共住。由如是
法。遠離惡友。但令離長染等緣。非心善根。令離彼也。
故郁伽長者經云。出家菩薩。不應親近多人眾中。我
應捨彼。我之善根。終不捨於一切眾生。
疏或七倒者。謂於無常樂我淨之法。妄計為常樂我
淨等。名之為四。五者想倒。於常等四。起妄想分別。六
見倒。於是妄想所分別中。忍可欲樂。建立執著。七心
倒。於執著貪等煩惱。
疏亂相及亂體等者。五塵等界。名為亂相。相者因也。
能生識故。諸能緣心。名為亂體。體是妄倒。故名亂體。
第二句結前亂相。識所變故。能生識故。不離識等。故
名色識。第三句者。結前亂體。第四句者。顯無所變。亂
相色等。能變亂體。亦不得有。要有其因。果方有故。
經是名菩薩第二親近處者。舉前不可親近之處。翻
彼即名可親近處。又按郁伽長者經。有四親近行。
彼云。出家菩薩有四親道。如來所許。一親近法。二親
近成就一切眾生。三供養如來。四親近不捨一切智
心。
疏如食曠野子宍等者。按報恩經第一孝養品。佛告
眾言。過無量劫。爾時有國。號波羅奈。有佛出世。號毗
婆尸佛。像法中有王出世。號曰羅闍王。波羅奈國王
大臣。名曰羅睺。心生惡逆。斷大王命。尋詣邊國。次殺
二子。其第三子。有守宮神。而語之言。羅睺大臣。逆謀
奪國。殺於父王及二兄竟。不久將至。何不逃命去也。
而王思念。欲投隣國。然路有二。一七日。二十四日至。
王時入宮。命子須闡提。即出進路。夫人亦隨。心竟迷
亂。悞入十四日道。路險粮盡。王欲殺妻。以活其子。其
子諫曰。何處有子。噉於母宍。可乞一願耶。日割子肉
三斤。以充三人之食。父母從願。得至前路。爾時王者。
今我父悅頭檀王是。母者。今摩耶是。太子者。今我身
是。今引意者。食子肉者。非甜其味。但為命也。沙門受
食。但為脩道。而支其身。不貪味也。
疏如無垢稱者。即維摩經云。迦葉住平等法。應次行
乞食。為不食故。應行乞食。為壞和合相應取摶食。為
不受故。應受彼食。以空聚想。入於聚落。所見色與盲
等。所聞聲與響等。所嗅香與風等。所食味不分別受。
諸觸如智證。知諸法如幻相。無自性無他性。本自不
然。今則無滅。以一食施一切。供養諸佛。及眾賢聖。然
後可食。
經於聲聞至讚歎其義者。問夫菩薩者。揚善止惡。謙
下正直。若也二乘非正。即直言斥之。若許善可錄。即
謙辭讚美。何因二事。俱不許為。答夫人讚毀。情必欣
惡。欣惡斯起。種智莫生。淨戒淪沒。故今見止。故大般
若經五百八十八云。諸菩薩若蹔起心。讚毀二乘。應
知毀犯菩薩淨戒。所以者何。若讚彼地。便於彼地。心
生愛著。不能趣求一切智。若毀彼地。心生輕蔑。即障
所求一切智智。於菩薩戒。有所毀犯。是故菩薩。於二
乘地。不應讚毀。此亦應爾。故誠無爽。
經譬如強力轉輪聖王等。問輪王有四。王領不同。具
辨如疏。七寶德化。其義如何。答薩遮尼乾子經第三
云。轉輪聖王。七寶具足。一夫人寶。二摩尼寶。三者輪
寶。四者象寶。五者馬寶。六大臣寶。七主藏寶。其化德
者。彼轉輪七寶具足。遍行大地。無有敵對。無有怨㓨。
無有諸惱。無諸刀杖。依於正法。平等無偏。安慰降伏。
王四天下。得自在故。所出教令。無違逆故。以十善道。
化四天下。悉令受持。離十惡業。行十善道。具足成就。
名為法王。問所感七寶。何因而至。答依離瞋心不善
業道之所得也。若爾何故仁王經言。上品十善。鐵輪
王等。答彼經具言。此據增勝。故無過矣。問七寶現者。
本應聖王。各有何德。以先聖王。夫人德者。身口等中。
出於無價栴檀優鉢羅華之香。身觸柔煗。寒時能暖。
熱時能涼。王見夫人。離諸疲勞飢渴憂惱。受最第一
無極之樂。復有五德。一者。知念不違王心。二者。能生
千子具足。三者。自然性尊豪貴。四者。能令住處具足
一切資生。五者。若王與諸夫人。受欲樂時。不起嫉妬
瞋恨惡心。摩尼珠寶德。有八種。一於夜闇放大明光。
如秋滿月。光明能照一百由旬。至於夏日。眾生患熱。
放光觸身。得清涼故。二王行曠野無水之處。眾生飢
渴。珠放八味具功德水。充足飢渴。三王所須者。一切
皆從摩尼寶出。四有八楞相。一一楞中。出種種光。五
在所能令一百由旬。所有眾生。皆離病苦。常得定心。
所作善業。無空過者。六所住境界。無諸惡龍能放毒
氣。雹風惡雨。傷害眾生。七一切山川。嵠谷溝㵎。泉水
乾竭。悉令還服。樹林草木華菓枯悴。能令滋茂。池水
華林。一切具足。八所在之處。人民無有疾疫諸毒。非
時死者。至於畜生。虎狼之類。相食噉者。不起害心。輪
寶之德。而有五種。一輪寶體。純閻浮金。具足千輻。廣
五由旬。顯現世間。如第二日輪。二飛虗空。去無能障。
而一日能行八千由旬。三隨王心念欲。謂四天王。行
四天下。隨王念處。即飛虗空。在前而去。依彼輪力。四
兵象馬。及車步等。一切悉皆飛騰而去。四有不伏轉
輪王者。王若心念。而彼輪寶。隨所念處。即飛而去。悉
令降伏。五輪寶勢。無有歒對。一切小王。見者降伏。象
寶德者。彼大象寶。猶如良馬。調伏柔濡。隨自在用。降
伏他國。七友善住。彼象能於三處有用。所謂虗空水
中陸地。彼象能速疾行。一日三匝。行閻浮提。輪王乘
象。象同王心。隨王念處。即從而去。行步平正。猶如鵝
王。不疾不遲。不曲不戾。凡人中行。不令驚怖。至鬪戰
時。極能現大兇害之相。不可侵近。馬寶德者。色白如
彼拘牟頭華。天旋輪文。遍滿身相。不小不大。不高不
下。身體正足。心性柔濡。善能調伏。如帝釋王婆羅河
馬。隨意去住。一日三遍。行閻浮提。無疲勞相。大臣寶
德者。代王理政。一如王心。憂國忘身。不營私務。念護
百姓。如養草木。隨王所念。如念即辦。不礙不著。修行
正道。離於非法。主藏寶德者。彼主藏寶。有大功德。一
切諸山。深𡼏幽峪。曠野川澤。丘陵堆阜。坑坎高下。不
平之處。能以金剛寶因陀羅寶等。一切珍寶。以用填
滿。而寶不盡。何況金銀瑠璃頗梨。不在數者。彼主藏
寶。心常歡喜。無諂曲相。問七寶之中。幾情非情。答珠
輪二寶。是非情法。餘五有情。問七寶將應。其相云何。
答按中阿含第十一。增一經中。第四十八云。王具七
寶。而現空中。有白象王。須臾之間。行遍四海。王上西
樓。向視見。有紺馬王。乘空而來。王土東樓。東向視見。
有神珠長。一尺六寸。有八楞相。紺瑠璃色。乘空而來。
懸於幢頭。照十二由旬。王上東樓。東向視見。有剎帝
利女。名曰奪情。端政無雙。乘空而來。王上北樓。北向
視見。有主藏臣。名曰財幢。乘空而來。王上南樓。南向
視見。有大將軍。名曰無畏。乘空而來。問馬色珠光。與
前經別。一何不同。答大小乘異。見聞不同。故無過也。
餘准此釋。問七寶出處。其本何耶。答按觀佛三昧經。
有金翅鳥。名正音伽樓羅王。命終巳後。火起焚之。餘
悉灰滅。唯有心在。難陀龍王。取此鳥心。為明珠。輪王
得。名如意寶珠。餘經不言。復傳釋云。輪珠二寶。天帝
所有。下應輪王。象是善住龍王。五百子中之一子也。
馬亦天帝之龍馬。象女臣兵三。亦皆天帝之臣妾也。
後之五寶。下生閻浮。以應輪王。輪王化息。還無皈天。
餘二但從天中應下。問尼乾子經云。如帝釋王與。豈
不相違。答諸教對機。說各有異。亦應無失。問王之千
子。其德云何。答尼乾子經。輪王千子。身體洪壯。勇猛
雄傑。降伏世間。隨順王命。能護大法。隨順法行。心能
慈愍。一切眾生。廣會諸教。及餘門義。具如章辨。
疏三種魔類者。分段變易。各有三種。故品三類。由經
但言三魔。故疏言三。天魔別說。故言并也。
疏六恒住者。謂阿羅漢而住六境。無喜憂等。故大論
第五十云。謂阿羅漢。諸漏永盡。於六恒住常無間。多
分安住。謂眼見色巳。不喜不憂。安住上捨。正念正知。
如是耳聞聲巳。鼻齅香巳。舌甞味巳。身覺觸巳。意了
法巳。不喜不憂。安住上捨。正念正知。
疏二乘聖者至全破分破等者。有學分除。無學全破。
二乘不能任運畢竟除於天魔。故但言三。下言四者。
約其加行。及暫時說。疏破魔先後者。
疏亦名蓮華者。此釋伏難。難言。二乘破分段。而賜法
華。菩薩破變易。何不賜法華。故今云。無量經即是法
華。
經若於夢中等者。問外境本無。夢因何起。答假餘緣
力。雖無實境。夢心得起。故智度論第六云。有五種夢。
一熱氣多。多夢見火。見黃見赤。二冷氣多。多見水見
白。三風氣多。多見飛見黑。四所聞見事多。思惟念故。
則夢見。五天與夢。而欲令知未來事故。今經所明。即
是第五。縱佛菩薩加之令夢。亦第五收。類相似故。
* 涌出品
經他方國土諸來菩薩等者。問此等菩薩。何時而至。
經之上下。無文辨故。答有義。塔品命持經人。故諸菩
薩。應命欲持。至此方矣。又釋。即無量義經會中菩薩。
經家舉勝。是以經首而不列歎。或是妙音普賢二士
所從之眾。問涌出品後。妙音等方至。云何八恒。是彼
徒耶。答理實妙音等。涌出前至。而集經者。排其次第。
安在於後。若不爾者。妙音等本旨。欲聽法華。及至此
方。說經宗巳訖。來作何為。以此故知。涌出之前。早巳
來矣。議曰。初釋省非。後二不如。思之。
經止善子不須汝等者。問縱彼持經。何傷不許。答有
義。他方菩薩。非釋迦所化。不得顯釋迦壽量。是故止
之。此土菩薩。是釋迦所化。得顯釋迦壽量。故即許之。
疏釋如文。議曰。與本疏釋。言雖有別。意相似矣。問疏
云為顯佛化功能者。豈可欲自衒德。而止他乎。答若
不顯自功。諸疑不起。疑既不有。因何顯佛壽量長遠。
為斯止他。非欲自衒。
經此界虗空中住者。問既言虗空。即金輪下。云何得
是此界攝耶。答此界勢分。亦此界攝。如律結界之勢
分。遠近而分。亦屬近界。
經少病少惱者。問病惱何別。而俱問耶。答身心異也。
故智度論云。隨世俗法。有二種問辭。一問訊心。名為
少惱。二問訊身。名為少病。
經乃不識一人者。問彌勒妙覺當成。薰習巳遠。云何
此眾。不識一人。答據真實理。無彼此相。彼此相無。故
不得言。我識於彼也。或諸法離言。未可語之。識與不
識。或依示相。故下經云。新發意菩薩。或不信受。明巳
信知。亦兼識矣。有義。踊出菩薩。為開法身之相。法身
非十地所了。故言不識一人。議曰。意明不識能開之
人。不明所開法身之體。不識法身。何關踊出菩薩之
事。
疏於此伽耶處至此城亦爾者。或伽耶名。往巳有矣。
久巳在此。成道化生。下彌勒疑。為言今世。居伽耶城。
成道化也。故揲為問。
疏佛言不虗四無謬者。不妄說四事。名四無謬。故天
親般若論云。以如來實智。不妄說佛菩薩小乘大乘
受記之事。所以經云。如來是真語。實語。如語。不異語。
如次說四。說彼小乘苦諦等法。唯是諦故。名不妄說
小。說大乘者。說法無我真如故。名不妄說大。一切過
去未來現在受記故。名不妄說受記。問何故如來有
此四語。答按功德施菩薩釋云。以世間中求名利者。
於上人法。未證言證。言證佛異彼人。故說真語。復有
貪欲。情多憍妄。曾獲神通。自知巳失。有人來問。但云
先得。遠離是心。說於實語。又有修得世間之定。心暫
不生。相同寂滅。而向人說。我證涅槃。求除此謬。故說
如語。以諸凡夫。於乾闥婆城等。如其所對。如是取著。
名為異如。諸佛不然。是故說不異如語。凡夫所取。城
等非城等。有名為異。如來所證。非虗妄有不誑性。故
名不異如。又約如來證四諦理。說於四諦。而無虗謬。
如次名真語等也。
* 壽量品
疏於第一乘至增上慢者。不集善者。不集大乘善根
故。論云。於第一乘。不集善根。故言不取。為第一者。釋
於此人。成於顛倒。增上慢之所以。今昔二時。皆未集
故。名為不集。
疏且除八障者。問對治行相。云何得知。答按莊嚴論。
略而言之。一除輕佛障者。謂有有情。見於如來。始生
王宮。道樹成佛。薀道時近。疑無種智。生輕蔑想。為治
此人。故大乘經。說往昔毗婆尸佛。即我身是。約平等
意。故作斯說。二餘輕法障者。謂有眾生。取於釋典。麤
文淺義。非不解生。遂於佛教。生鄙淺心。輕而蔑之。為
對治此。故大乘說。於無量恒河沙佛所。修大乘行。乃
能生解。言生解者。生證解也。依別義意。故作斯說。三
除懈怠障者。謂有有情。雖巳發心。謂行難修。而生懈
怠。不肯進習。為對此人。故大乘說。郁生安樂。及稱無
垢月光佛名。決定當得。據別時意。作斯說也。四除少
善等障者。謂有有情。巳修少行。謂有所得。便生足想。
更不進趣。為治此人。故大乘中。於一善根。或讚或毀。
冀令眾生。不執一法。生喜足心。令遍修善。依意樂意。
故作斯說。五除貪行障者。謂有有情。貪此穢土五塵
境界。而不修習勝妙之因。為治斯執。故大乘說。諸佛
國界極妙樂事。而令求趣。六除慢行障者。謂有有情。
恃巳高貴。見佛居穢剎。身命俱短。及諸下事。便輕慢
之。為治斯過。故大乘說。身命修長。國界嚴麗。諸德圓
明。無有可惡。七除悔行障者。謂有有情。輕佛法僧。恒
生追悔。悔為修善。敬崇等事。障修勝善。故大乘說。於
佛菩薩起不饒益事。得生善道。況修善乎。冀修勝善。
八除不定障。如疏可知。問除前四障。見四意趣。云何
得言。對治秘密之所治耶。答意趣別分。四秘密中。但
第三攝。開合異也。若爾。意趣秘密何殊。答有二釋。一
云。意趣約彼能說者意趣。秘密據彼所說難解。二云。
謂能化者。遠方便中。先須觀他所化根器。宜以何法。
而攝受之。故名意趣。後親對機。善巧方便。說法開悟。
名為秘密。良由如來意趣善巧。有方便故。依秘密義。
對彼根宜。有益便說。故所設教。皆名秘密。意趣是能
說。秘密是所說。遠觀根性。近設方便。依秘密義。趣秘
密教。故二別也。議曰。廣略不同。大意無別。問疏列八
障。第二與莊嚴等行相。何故不同。答應疏寫悞。或疏
意云。勝觀如來。既即我身。明所有法。亦為秘妙。不如
初釋。
疏轉變秘密等者。於能詮字。所詮義中。轉變顯義。為
此密義。又轉詮顯了義字變。目密義故。無性論云。謂
於字義。轉變差別。言覺不堅等者。謂即調柔。無散亂
定。名為不堅。能於此定。起堅固慧。故云為堅。為彼散
亂。令心剛逸。名之為堅。定異於彼。故名不堅。問不堅
之名。自目於定。何名轉變。復稱秘密。答不堅之名。俱
目定散。目散義顯。目定義隱。何所以者。謂散亂者。於
境馳流。不專守一。世共所知。故名為顯。若彼定心。而
專一境。不堅義微。唯善解法者。知定調柔。有不堅義。
非世共知。故名為密。以彼顯言。詮此隱義。故名轉變。
准理而言。定散俱名堅不堅矣。若也真實專守一境。
名之為堅。即唯定矣。若馳流散動。令心剛逸。名之為
堅。即散亂也。若性調柔。名不堅者。即在於定。不能專
境。非真實故。名為不堅。即是散亂。故對法云。堅有二
義。一真實。二散動。由此散動。令心剛逸。故亦名堅。無
性論云。剛強流散。說名為堅。非此堅故。說名不堅。即
是調柔。無散亂定。二論影說。故知定散具堅不堅。妄
執有為常樂我淨。名為顛倒。若人於此顛倒之中。解
知無彼常樂我淨。名為善住。為利有情。長時精懃。修
難行行。為彼劬勞。疲倦所逼。名煩惱所惱。由前三句。
行而不廢。得於諸佛三菩提義。名為最上。有義。覺不
堅為堅。謂如意足。善住於顛倒。謂四念住。極煩惱所
惱謂四正懃。由正懃故。為諸有情。受諸難苦。是故精
進。名極煩惱。准思作。餘同於前。
疏他報化身俱名生者。隨眾所宜。數現生故。得生身
名。
疏二應身非化生至一應身者。問准何得知。四善根
人。見於大千。一應佛耶。答雖未見文。以理言之。固
應有也。如十地別。他受用身。各各不同。資粮加行。位
既不同。所應佛身。何故不異。准斯形量。大小亦別。問
資粮位有四十心別。亦應佛身。應不一種。答取大位
別。不依一一少分不同。即令身異。四十總名資粮位
故。
疏十佛至隨其所應三身所攝者。釋曰。化身現於樹
下成道。名現等覺。以願乘通。化一切生。名弘誓願。百
劫修業。招王宮身。相好之報。名業異熟。縷素等像。名
為住持。法身自體。名法界佛。第八無漏。名為心佛。大
定之身。名為定佛。自受用身。從本種姓。三劫修成。名
本性佛。隨彼地上。所樂不同。現身有異。名隨樂佛。初
五化身。住持似化。故化所攝。第六法身。後四受用。或
初五化身。次二法身。後三受用。或第一第二。第四第
五。四是化身。第六七九三是法身。第九佛地。名本性
佛。法身為本。其義顯故。第三八十三是受用。受用酬
因。名異熟佛。名義符會。化身化應。以為業報。理不明
著。且隨相增。分為三釋。
疏楞伽經至薀界入等者。按四卷楞伽第一云。法佛
者離心自性者。釋法佛所說之法。離妄想心。自性相
法。即離能緣所緣自性相也。又云。自覺聖所緣境界
建立施作者。釋自覺。謂自悟智所證之理。名所緣境。
建立自覺所證之法。以為法佛所說之法。言施作者。
即是說也。舉能證者。而顯法佛說法所以。又云。法佛
者離攀緣。釋。離諸妄想攀緣心也。又云。攀緣離一切
所作根量。相滅者。釋由離攀緣心故。一切妄想。諸根
量相等。皆悉滅也。問夫言說法。假文名等。既離攀緣。
諸相寂然。云何名說。答說法本意。令他生解。法佛為
境。令菩薩等。根本智生。故名為說。所以經云。自覺聖
所緣境界建立施作。又云。法依佛說一切法者。釋即
報佛也。依法身起。名法依佛。即他受用。名為報身。非
自受用。自受用身。不說法故。有云。法依佛者。即是化
身。此義不然。下文自說化佛相故。又云。入自共相者。
釋。五薀等法。各異名自。苦無常等。通貫諸法。名為共
相。問貫何法。答四雖名共。貫有寬狹。苦是有漏法之
共相。漏皆苦故。無常一切有為共相。諸造作者。皆無
常故。空無我二。是一切法之共相也。一切諸法。皆無
有我我所故。故大般若經四百一十三云。苦是有漏
法共相。無常是有為法共相。空無我是一切法共相。
問五薀何故。名自相耶。答相不互通。故名自相。故大
般若經四百一十三云。變礙是色自相。領納是受自
相。取像是想自相。造作是行自相。了別是識自相。共
成一身。故名共相。此不然矣。無文義局。復言。入者解
也。解自共相。是自心現。或入者攝也。前云。法依佛說
一切法。此一切法。皆攝入彼。自共相中。或入解也。令
所化生解自共相。名入自共。非約佛身名之為解。佛
解極成。不待說故。又云。自心現習氣因者。釋現者現
行變現。習氣謂種子。此自共相。自心變現。熏成種子。
即此現行。為種子因。名習氣因。又云。如工幻師。依草
木瓦石。作種種幻。起一切眾生若干形色。起種種妄
想。釋以況眾生。依緣起法。起種種妄想。又云。彼諸妄
想。亦無真實者。如彼幻師。所幻起法。既無其實。依緣
起法。所起妄想。亦無真實。然疏引文。而取大意。文雖
差異。意乃同也。三佛所說。麤細別也。問化佛說於六
度等法。云何名麤。答雖言六度。不言有為。皆如幻化。
是故名麤。
疏如一切智光仙人等者。按一切智光明仙人慈心
經中。廣說其事。今略言之。乃往過去。無量阿僧祇劫
時。有世界名勝華敷。佛號彌勒。恒以慈心四無量法。
教化眾生。經名慈三昧光大悲海雲。聞者必超百億
劫重罪。成佛無疑。時有大婆羅門。名一切智光明。六
十四能。聞佛彼經。即生詰難。不能屈伏。便發信心。願
持彼經。必得成佛。號曰彌勒。捨家入山。滿八千歲。乞
食誦經。時遇荒年。乞食不得。經於七日。是時林中。而
有白兔。其數五百。一兔母子。見仙無食。而作是言。法
山將崩。法海將渴。我今為法。不惜身命。供養法師。捨
身投火。以充其膳。用濟仙命。肉既熱巳。後諸神等。而
白仙言。兔王母子。為供養故。自投於火。其肉巳熟。宜
可取食。仙人聞之。悲不能對。久而說偈。寧當燃身破
眼目。不忍行殺食眾生。諸佛所說慈悲經。中彼經說
慈悲者。寧破骨髓出頭腦。不忍噉肉食眾生。如佛所
說食肉者。此人行慈不滿足。又發願言。世世不起殺
想。恒不噉肉。乃至成佛。制斷肉戒。語巳投火。與兔併
命。由是菩薩。乃至成佛。猶名彌勒。
疏如說阿彌陀為法藏比丘等者。按無量壽經云。錠
光如來。出世之後。更有無量諸佛出世。最後佛名世
自在王。時有國王。聞佛說法。心懷悅豫。尋發無上正
真道意。棄國捐王。行作沙門。號曰法藏。高才勇哲。與
世超異。詣自在王佛所。說偈請法。願佛為我。廣宣經
法。我當修行。攝取佛國。清淨莊嚴。無量妙土。令我於
世速成正覺。拔諸生死懃苦之本。法藏聞法。廣發大
願。佛告阿難。法藏菩薩。今巳成佛。現在西方。去此十
萬億剎。其佛世界。名曰安樂。成道巳來。凡經十劫。
疏合是生至四生根熟等者。取初見佛所受之身。名
為初生。第二生者。不約見佛。三四亦見。即此喻中有
此四生。思配可悉。問觀疏之意。即舍利等。今見釋迦。
為第三生。按五濁經。賢劫之中。有千佛出。第九住劫。
巳四佛出。人壽四萬歲。迦諾迦村陀佛出世。人壽三
萬歲。迦諾迦牟尼佛出世。人壽二萬歲。迦葉婆佛出
世。人壽百歲。釋迦佛出世。縱舍利等。逢迦葉佛。巳為
初生。至今釋迦。豈唯三生。若爾。云何獨乃長壽。甚為
可怪。若不爾者。云何從初逢佛。至今釋迦。名三生耶。
答略為二釋。一云。初逢迦葉佛。還生此界。迨逢釋迦。
合有多生。此界命促故。若生他界。及於天上長壽之
處。至遇釋迦。何廢只三。二云。但言從初。至釋迦佛。總
有三生。何必要逢此界佛也。他界逢佛。後至此界。更
逢釋迦。合為三生。於理何爽。其第二生。或此他界。受
皆無失。
疏是第四生值彌勒佛者。問彌勒出世。望去釋迦。當
於人間。五十六億七千萬歲。是人云何。但受一生。即
逢彌勒。若更經生。云何得言是第四生。逢彌勒耶。答
約三生後。至逢彌勒。總名一生。不言此後唯更一生。
名第四生。逢彌勒也。不障此人有多生故。問何故三
生。即約行人。自經生說。是第四生。即不爾耶。答利根
極遠。限至三生。故唯約自。鈍根之人。極遲六十劫。生
即不定。故且對前三生云。後生逢彌勒。名第四生。議
曰。經文之中。既不定生。論復不說。縱不約生。而明其
喻。斯亦何過。若法歸分別。假生贊成經之深旨。所有
妨難。當如前會。亦何不通。
疏為有不定等者。不唯二乘。兼有菩薩。為此不定。故
經說言。乃至百也。
* 分別功德品
疏菩薩無取捨等者。問任持所餘說一乘。准此亦為
菩薩。說乘權實。而有取捨。如何無有道證等耶。答為
二乘說。令捨昔權。而取今實。故有記證。菩薩之人。先
取彼大。為說權實。但令不退。不同小乘。故不相例。
疏無生是境等者。今依大般若經。略為二釋。一法即
無生。名無生法。故彼經三百七十六。及第五第六十
帙。並同。云謂令一切煩惱不生。微妙智慧。常無間斷。
觀一切法。畢竟不生。是名為無生法忍。意云。謂能斷
彼煩惱之智。觀彼一切遍計所執。畢竟不生。此能觀
智。名無生忍。無生即法。無生法之忍。依主釋也。無體
之法。亦名法故。二智所斷惑。畢竟不起。名為無生。智
了諸行同陽炎等。名之為忍。無生即法。無生法之忍。
依主釋也。不同於前。唯依遍計所執。名無生法。故前
經云。由斯勢力。乃至少分。惡不善法。亦不得生。是故
名為無生法忍。此令一切我及我所慢等煩惱。畢竟
寂然。如實忍受。諸行如夢。尋香城等。此忍名智。得此
智故。名為獲得無生法忍。有義。真如法身。名為無生。
初地證得此真如故。名得無生忍。議曰。雖有此理。准
般若等經。義即不爾。聖教多途亦無有失。
疏即三無生等者。問何以得知。緣三之智。名無生忍。
智緣三種耶。答按集一切福德三昧經第三云。為緣
何法無生忍。佛言緣陰界入。得無生忍。釋曰。緣陰界
入。無自然生。得無生忍。又云。亦復緣於常樂我淨。彼
得法忍。釋曰。緣常樂等。惑苦無生。得無生忍。又云。忍
之所緣。非與世法。而共俱行。乃至不與一切法俱行。
釋曰。有體之法。可云與俱。遍計所執。本無其體。所以
故云。不與一切諸法俱行。而緣此之遍計無法。得無
生忍。如次即緣依他圓成遍計所執三種無性。
疏涅槃十六分義者。經文不釋。古今多解。今略敘三。
一云。常樂我淨。無常無樂無我無淨。若迷此者名倒。
若悟此者名正。涅槃所明。大意不逾此之八種。見道
巳前。而能信悟此之八種。入見去往。即證悟入。見未
見別。各有八種。合成十六。二云。有為無為。各有八倒。
合成十六。返十六倒。即十六義。三云。涅槃總意。明諸
眾生。皆有佛性。如來常住。能解此者。品類不同。有十
六分。十六分者。而是成數。故舉言之。如一斤十六兩
故。故涅槃云。十六分慈。不可難言。何唯十六。分終有
一難。不必須通。議曰。既無明教。三德所言。無可不可。
涅槃抄中。當廣言也。
疏末尼珠王最勝等者。勝劣有殊。分為二種。或經說
言。末尼如意。唐梵雙說。由此珠有品類不同。唐梵雙
言。為彰勝劣。
疏此經雖說出生等。釋伏難也。難云。法華勝鬘。俱說
出生一乘之義。何故彼經。總對六度。此除般若。故有
斯答。如文可解。
疏多云此經唯說出生。唯字悞也。合為雖字。
疏數力無似勝等者。按天親釋云。數勝者。如經百分
不及一等。以數無限。齊是以攝得餘數。意云。持經之
福。以數無限。是以攝得布施之福。布施之福。量所不
及。故云數勝。力勝者。如經不及一歌羅分故。疏云勝
時。疏意說云。胎內五時。歌羅是初。最少時也。舉此少
時持經之德。餘施多時。所不及也。據有其能。故論名
力。有云。如折一毛。以為百分。百分中一。名歌羅分。以
少歒多。故論義翻。名為力勝。言無似勝者。此福德中。
數不相似。以此福德不可數故。如經數不能及。疏云。
勝喻故者。疏意云。似者喻也。不可喻故。故名勝喻。今
助一釋。布施之德。可以數數。名為相似。持經之福。數
不可數。故云無似。論自別言不可喻故。故知似者。未
必取喻。言因果不相似。此因果勝彼因故。如經乃至
憂波尼沙陀分者。意云。金等布施。得三界果。持經等
福。必得佛果。所以名勝。
疏四方眾僧生八道者。四方眾僧。各各皆成八道也。
故三十二。餘之表意。類此可知。
* 隨喜功德品
疏卷第十
經皆衰老將死不久者。若未登聖位。雖受人天福樂
歡喜。老病死事。而無避者。故知三有。深可厭患。是以
勸之。修證聖果。故出曜經云。自古迠今。大畏有五。不
可得避。應老之法。欲使不老者。此不可得。應病之法。
欲使不病。此不可得。應死之法。欲使不死。此不可得。
應磨滅之法。欲使不磨滅者。此不可得。應盡之法。欲
使不盡者。此不可得。問何故老等名可畏耶。答能壞
盛事。諸苦所依。故名可畏。故本行經云。老最可畏。所
以者何。老來逼時。能奪年少。盛壯將去。摧折身形。腰
脊傴僂。不能行步。猶如枯樹。誰喜樂著。此最可畏。其
病來者。是名可畏。所以者何。平健之時。不知不覺。一
期痛切。宛轉呻吟。華色充鮮。忽然悴減。煩冤楚毒。眠
坐不安。當於是時。誰能代者。臥在牀机。勢不從心。以
是因緣。病最可畏。死最可畏。所以者何。死來之日。滅
我壽命。忽撮將去。雖復力能。統四天下。金輪摧伏。七
寶道箭。利刃強兵。不能遮制。爭奪可得。以是義故。死
最怖人。問居老等位。誠可吁嗟。棄之修練。若處盛年
貴健之際。阿患須厭。令更造習。答夫處世者。必不可
保。隙影石光。須臾變滅。故教捐捨。故出曜經云。世有
四事。不可久保。一者。常必無常。二者。貴必貧賤。三者。
合會必別離。四者。強健必死。
疏如挍量佛梵音聲相者。除梵音相。餘三十相。不及
無見頂相一種。無量頂相。不及一梵音。何以故。以梵
音中。能出無量百千梵音。百千法義。利樂有情。證意
可悉。故智度論云。三千菓樹。不及一如意樹。亦猶十
方螢光。不及一日。大千野干。不如一師子也。又大般
若三百四十一云。若善男子等。於初發心。及至一生
所繫菩薩功德。起隨喜心。得幾所福。佛告憍尸迦。假
使三千大千界。合為一海。若復有能取一毛髮。折為
一百分。取一分端。沾彼海水。可知渧數。是隨喜福。不
可數知。何以故。是隨喜福。無邊際故。又云。於諸菩薩
功德善根。生隨喜迴向菩提善男子等。速證無上正
等菩提。速能圓滿諸菩薩行。又四百三十二。菩薩所
有。隨喜功德。於彼異生。聲聞獨覺。諸福業事。為最為
勝。為尊為高。為妙為微妙。為上為無上。無等無等等。
何以故。以異生修福業事。但為令巳自在安樂。二乘
修福業事。但為自調伏。為自寂靜。為自涅槃。菩薩所
有隨喜功德。普為一切有情。調伏寂靜。般涅槃故。所
以今者。第五十人。隨喜功德難為比。
* 法師功德品
疏百福十善因所惑者。按涅槃經二十四云。菩薩不
殺戒。有五種心。謂下中上。上中上。上乃至正見。亦復
如是。是五十心。名初發心。具足決定。成五十心。是名
滿足。如是百心。名百福德。具足百福。成於一相。
琉今解唯在四善根位者。問至四善根。自能見於三
千界等。何關經力。答由持法華。得至四善根。故見境
等。亦名經力。又不持經。至善根位者。雖見三千。而不
明利。若持經者。見乃明矣。又不持經。雖見界等。而無
八百等功德也。今持經得見大千功德。
疏即如經云三千大千一化佛境等者。其教非一。又
華嚴經言。初地得百法明門。見百佛世界。即是百箇
大千世界。一界一佛。名百佛界。此據四善根人所見
佛境。故名百界。若據凡夫二乘資粮菩薩所見說者。
即合說見百箇百億佛之世界。一四天下。一化佛故。
故梵網經。一華百億國。一國一釋迦。又大悲芬陀利
經第四云。一切四天下。示成佛故。並是凡夫二乘資
粮菩薩所見佛也。百億四天。為大千故。經既但云。見
百佛界。故知據彼善根人見佛境說也。
疏一云至於理無爽者。此解之中。文意有二。初云。諸
根互用。至非唯三千故者。此釋意云。言得功德。及見
境量。屬於地前。諸根互用。乃屬地上。聖凡別也。二又
初地至理無爽者。此意釋云。見三千界。亦通地上。會
意可知。
疏若加行地前亦得者。以加行力。而少分得。地前容
得。
疏此本論至互用中故者。此意言者。論前所說。凡夫
之言。通在得勝根用及根。及根互用兩處文。
疏前凡夫位至有互用者。疏主結斷。取初釋也。地前
功德。見境地上互用兩位別也。實非地前得有互用。
議曰。論意本明持經之人。所得功德。六根境量。諸根
互用。功德境量。既屬凡失。諸根互用。何即菩薩本不
欲明地上菩薩。故又論引經。證互用云。眼見者。聞香
知故。如經釋提桓因。乃至鼻根知故。經中結云。父母
所生。明非地上。准此之理。論明凡夫諸根互用。然疏
斷意。若論加行少分得者。不障地前自在即非。非全
不許凡得互用。論據少分。故不相違。更思。
疏但知百劫劣二乘者。據任運起。言百劫也。若加行
者。數即廣多。豈可二乘同年而語。如華嚴經十地論
中。而具言矣。若二乘者。知八萬劫。即加功矣。又百劫
言。且對所證百法門說。
經悉見三千界者。問何但三千。更不多耶。答有義。智
度論云。三千界外。有風輪。天眼相違。故不能見。意明
凡夫肉眼之力。風輪能違。故不更多見。
經彌樓山者。傳云。此名光明山。
經須彌山者。傳云。此名安明山。今正云妙高山。
疏又得三千至亦不相違者。意明此中所說耳境。通
於凡聖大小位人。所有境分。
經三千大千界至有頂天者。問三千界量。如第二疏。
五趣所依身壽量等。如第六疏。四洲及天。一一別名。
疏未曾釋。其事云何。答四洲者。一東毗提訶。此云勝
身。身形勝故。或形南方。以得勝名。或翻為前。在餘方
前故。二南瞻部。即是樹名。此樹極高。故標洲稱。或云
林名。或以菓標名。此無相當。故不譯也。舊云穢樹者。
悞矣。何以知者。樹既高香。何得稱穢。三西瞿陀尼。此
云牛貨。因高樹下有一寶牛貨。即是寶洲。從二事以
得其名。或以牛貨易。故名牛貨。四北俱盧者。此云勝
處。於四洲中。處最勝故。或云勝生。四洲有情。此最勝
故。次明天趣。欲有六天。一四天王。如第二疏。二忉利
天。此云三十三天。四面各八。及中帝釋。從數為名。上
之二天。皆地居也。居須彌故。三夜摩天。此云時分。受
樂時分。有不同故。四都史多。此云知足。謂即受樂。而
知足故。或名喜足。多情喜足。行滿足故。名喜足。五樂
變化。樂變五塵。於中受樂。雖復亦有業所生境。從勝
標名。六他化自在。有自在力。令他變化五塵之境。而
自受樂。雖復亦有業生。自變五塵之境。而自受用。從
勝標名。次明色界四靜慮天。初禪有三。一者梵眾。大
梵從眾。大梵所有。所領所化。故名梵眾。二者梵輔。於
大梵前。行列侍衛。輔弼大梵。名梵輔也。三者大梵。由
彼獲得中間定故。最初生故。最後沒故。威德等勝。是
天主故。得大梵名。梵言雖通。此為其初。獨名為梵。二
禪三者。一名小光。光明小故。二無量光。光明轉勝。量
難測故。三極光淨。淨光遍照自地處故。三禪三者。一
名小淨。意離喜踴。而純受樂。名之為淨。於自地中。此
淨最劣。名為少也。二無量淨。淨轉增勝。量難測故。故
名無量。三者遍淨。淨周普故。四禪九者。一者無雲。以
下空居。天所止處。如雲密合。第四禪所居之處。是極
輕薄。不同彼雲。此天初故。故名無雲。二者福生。有勝
福者。方可生故。三者廣果。居在方所。異生果中。此最
勝故。故名廣果。四者無想。一期生中。除生及沒。麤想
不轉。立無想名。五者無煩。謂彼天身。心無煩擾。一期
領受純寂靜樂。非下所有。或證苦等諦。離下麤重諸
煩惱故。故名無煩。六者無熱。證四諦故。離下所起煩
惱蒸熱。或熱者。熾盛之義。上品雜修靜慮及果。此猶
未得。故名無熱。七者善現。由彼天形色妙端正。過下
二天。又得上品雜修靜慮。善彰顯故。故云善現。八者
善見。彼天形色轉復妙好。眾所樂見。又雜修定障。餘
品至微。見極清微。又得上勝圓滿雜修靜慮。所得善
法。轉復麤顯。故名善見。九者色究竟。謂彼天形色最
勝妙。餘所不及。又復於彼有色界中。最尊最極。又復
色者。積聚之義。至積聚邊。名色究竟。無色四天。如第
三疏八解脫釋。
疏壞根不壞境者。壞者雜壞。壞亂之義。下皆准知。互
用之義。如唯識抄。
疏此是智境鼻根知故者。第六意識相應之智。依於
鼻根。而能知彼。亦鼻根知。
疏得假似香等者。問諸教不見說香有假。云何言得
假似之香。答准瑜伽論。好惡香等。名之為實。和合等
香而是假也。故五十四云。空行風中。無俱生香。准有
假合者。既言假合。故知是假。問空行風中。假合香者。
其相云何。答風中無有根本之香。如風過樹。樹華等
香。逐風而來。由因華等。風方有香。故名假合。假合故
假。疏言得似。即瑜伽空行風香。不得實者。不得根本
香之自體。
疏此據依形等者。此約依色界實身。而起通力。變起
香等。
經地中伏藏聞香知者。問按成實論云。金銀無香。金
剛無味。豈不相違。答小乘根鈍。而不知有。今經大乘。
豈同彼耶。
經云命命鳥者。共命鳥也。
經末利華者。鬘華。堪作鬘。
經闍提者。金銀華也。
經雖未得菩薩無漏法生鼻者。問許因五識通無漏
者。正符此文。護法所立。豈不違教。言雖未得。顯有得
故。答但言無漏而為能生。不言所生體即無漏。體即
無漏。何須說云無漏生耶。問從無漏生。體應無漏。答
如等無間。諸心相生。通乎三性。及漏無漏。此何疑乎。
又言鼻者。而是根也。故長行云。清淨鼻根。豈容鼻根
同成無漏。故知經意。明聖菩薩。以無漏法。起鼻等用。
名無漏生。生猶起也。非感親生。聖不議故。
疏經亦說佛有鼻舌通過於眼耳者。按菩薩瓔珞經
第三。明有鼻通。又十住斷結經第六云。如來眼通不
可思議。如來耳通無能限量。如來鼻通倍不可計。如
來舌通廣無邊際。
疏一月四月等且舉月時分齊等者。按西國法。一年
之內。分為三際。謂熱雨寒。四月為一際也。所以經言
四月等也。
* 不輕品
疏因彼說非正明者。彼謂不輕。因不輕故。方說威音。
非為正說威音佛事。
疏初不可輕後犯戒故者。初是菩薩。而非比丘。禮拜
四眾。而不可輕。後是比丘。而非菩薩。若禮四眾。即犯
戒也。今者不輕。亦比丘亦菩薩。雖違遮禁。為利既大。
是以禮也。
疏此二在凡四十心位者。問前早巳住四善根位。何
故今言在四十心。四十心者。資粮位故。答第十迴向。
攝四善根。今言滿處。亦不相違。
疏後三並名在大眾中說法無所畏者。後三總名。在
大眾中。說法無畏。然別行別。故開為三。足前成四。行
相易了。
* 神力品
經千世界至踊出菩薩等。問何故踊出。復請持經。答
有義。菩薩踊出。而有二意。一為開敷壽量。則善其始
也。二發誓流通。則合其終。
疏促不延時等者。若取舒舌。延劫之時。佛年無量。今
除放時。但言八十。問何故攝舌。而不收光。答有義。表
說法竟。故攝舌相。欲令十方通徹彼此相見。故不收
光。
* 屬累品
疏累謂重疊等者。按說文。屬連也。廣疋。委託累也。謂
以事相屬累。左傳。相時而動。無累後人。謂累重也。有
義。累謂憑累。
* 藥王品
疏八塵之痼者。色香味觸。地水火風。
疏七漏者。按成實論。及涅槃師子吼品。一者見漏。見
道煩惱。二者修漏。修道煩惱。三者根漏。謂眼等根。能
生漏故。四者惡漏。謂惡象等。生煩惱者。悉名惡漏。能
生漏故。而得漏名。五親近漏。謂衣食等。生貪因緣。近
能生漏。名親近漏。六者受漏。受三惡覺。能生漏因。不
以受數名為受漏。三惡覺者。謂欲瞋惱。七者念漏。邪
念起漏。故名念漏。七中前二。是其漏體。後五即是生
漏因緣。總名為漏。
疏得此定巳能隨樂現身者。所起色身。即是定果也。
或得定巳。而能發通。現諸色身。身即通果所攝。色之
三昧。依主為稱。餘皆類知。或有財釋。
經兜樓婆畢力迦者。傳什公云。出龍神國。此土所無。
故不翻。又有云。畢力迦者。此翻為觸。
經滿千二百歲者。表居因位。十三住中。前十二住。皆
因位故。問依毗尼法。若自燒身。得偷蘭遮。燒臂得突
吉羅。喜見豈不將犯戒乎。答古有兩釋。一云。可是在
家菩薩。不預犯列。二者。設令出家。適時而化。如身子
與須達長者。共載一乘。而不犯罪。或大小異。故無違
也。
經以佛法至亦付汝等者。問若小乘者。言佛畢竟入
於涅槃。可須付屬。大乘如來。常住不滅。有感而應。何
待付屬。答有三因。一者。時眾見佛慇懃付屬有在。則
重法情存。各欲宣持。二付屬菩薩。令其自行及化他
故。三者。佛知眾生。於菩薩所。有深重緣。故付令其弘
法濟物。文中付屬。而有二事。一法。二人。故金剛般若
經論云。以根未熟菩薩。付屬根熟菩薩。
經八萬四千寶塔者。表佛八萬四千功德滿矣。八萬
四千塵勞之垢。以能除矣。問如來之體。金剛之固。云
何燒破。為多分耶。答理實覺體。莫有能壞。良以悲感
應物。佛力破之。以施三有。作諸佛事。故大般若經一
百二十九。及五百三云。一切如來。應正等覺。本以大
悲。觀有情類。應於諸佛設利羅所。皈敬供養。而得度
者。以金剛喻三摩地力。碎金剛身。令如芥子。問供養
佛體。有何福利。此之菩薩。廣崇寶塔。答近而言之。越
三惡趣。受人天樂。遠而言者。登涅槃樂。故大般若經
一百二十七云。諸善男子等。供養恭敬尊重讚歎。佛
設利羅。決定不復墮三惡趣。常生天人。受諸快樂。富
貴自在。隨心所願。乘三法而趣涅槃。問自供施他。福何
優耶。答後勝於前。為能令彼廣流布故。故大般若一
百二十九。五百三云。若善男子等。從他請得佛設利
羅。種種供養。若善男子等。從他請得。分施與他。如芥
子許。令彼敬受。此二福德。何者為勝。天帝釋言。如我
解佛所說義者。當勝。所以者何。令他得於無量福故。
問舍利雖是如來之體。然不能現通說法。以利有情。
云何堪受人天供養。復令供養獲福無限。答按大般
若一百二十八云。佛設利羅。是極圓滿。甚深般若。所
薰修故。是清淨。甚深般若所依器故。堪受人阿素洛
等。供養恭敬。尊重讚歎。又五百三云。皆因般若甚深
經典。而皆生故。堪受供養。又一百二十九。五百三云。
復次深廣大悲神力加持。如是佛設利羅。令於如來
般涅槃後。有得一粒。如芥子量。種種供養。其福無邊。
於天人中。受諸妙樂。乃至最後。得盡古際。
經七萬二千歲者。表居因位。德未滿也。問前生何乃
燒身以供養。今者但燃兩臂獻耶。答前生佛在。弘法
生在。物有導者。所以燃身。今世佛無。若也燒身。眾生
無導。法無弘者。故但燃臂。
疏總別離惡攝善等者。初句名總。具彼離惡攝善二
故。
疏隨其所應配前三句者。配前法中三句法也。次下
合文。亦准此也。
疏聞書功德等者。聞謂聞經。書謂書經。
疏得無邊邊等者。彼人功德。而無有邊。佛能知彼無
邊功德。無有有邊功德可知。名佛不知。
經聞是藥王品不受女身者。問何獨聞此品。得離女
身。豈聞餘品女身不離。答實聞餘品。女身亦離。但約
事相類。偏寄此明。何者。以女人者性多樂著巳身。種
種嚴營。今明菩薩捨身捨臂。破彼著性。不生染愛。故
捨女身。
疏方便攝引云菩薩慧無與汝等者。佛為引接聞經
之類。令其進趣。故云菩薩無與汝等。非實菩薩總不
及也。
經病即消不老不死者。問夫有漏者。皆有病老死。云
何凡夫聞經。離病老死。答古有多釋。一云。由聞經巳。
要至於老方死。無中夭者。云不老不死。又云。百八煩
惱。名之為病。得聞經巳。能斷煩惱。故云病消。不起六
十二見。名為不老。不失慧命。名為不死。又云。由聞此
經。知老病死本來寂靜滅。故云不老病死。又云。由持
經故。得好顏色。故不老。得延命。故云不死。不病可知。
* 妙音品
經甄叔迦寶者。赤色寶也。按西域傳云。印度多有甄
叔迦樹。其華赤色。形大如手。此寶色似彼華。因以為
名。又傳云。璧珪也。又有云。此云鸚鵡寶。此寶似鸚鵡
鳥[𠿘]而赤色。
* 普門品
疏隨類往化者。問菩薩發願。常侍於佛。如影隨形。云
何得言。隨類化物。答據不化生。言不離佛。又心不離
佛。身化六趣。又不起滅定。尚現威儀。化生侍佛。二皆
不闕。
疏法琳皈命等者。按法琳法師別傳云。俗姓陳氏。頴
川郡人。祖因官從寓襄陽。住長安濟法道場。貞觀十
一年。春正月。帝欲宣暢李風。導崇李系。爰發明詔。令
道士女道士。齊供行立。在僧尼之前。時法師與京邑
僧等進表。論佛道優劣。李氏真偽。申以直言。時天威
震怒。敕法師曰。汝所著辨正論信毀交報篇言。念觀
音者。臨刀不傷。既有斯靈。朕今赦汝。七日之內。爾其
念哉。俟及刑科。能無斷不。法師既羈縲紲。復迫刑期。
氷炭交壞。控告無所。至第六日。夜從倚沈。吟步朗月
以烟燃。慨浮生之若寄。仰天而歎曰。昔鄒拘齊獄。丹
質秦郊。尚敢夏景遷霜。烏頴為白。豈可獨於琳也。無
微應者哉。言巳。俄有神人。身長丈餘。素服無冠。踰垣
戾止。而謂法師曰。既云刑殉道。弄紉類網。冥衛寔繁。
幸無勞慮。語訖而失。法師恭虔五體。默念三尊。遂思
逸胷懷。懌然無懼。至七日。勑遣刑部尚書劉德威等。
問法師曰。今赦期巳滿。當屆臨刑。比丘念觀音。有何
靈應。法師對曰。七日巳來。唯念陛下。威等問曰。前奉
勑旨。令師誦念觀音。因何不念。乃云唯念陛下。法師
對曰。琳聞觀音聖鑒。塵形六道。上天下地。皆為師範。
然我皇文思聰明。光宅海內。九夷奉職。八表刑消。君
聖臣賢。不為狂濫。今陛下字育恒品。如經即是觀音。
既其靈應相符。所以唯念陛下。威等錄狀奏帝。帝悅。
因召法師。而問釋道優劣。法師援據今古。鴻儒博達。
校量二宗優劣之事。而以面奏。勑覽法師對異。而釋
放焉。
疏齊懽憑依者。按齊書。元魏天平年中。定州募士。孫
敬德。在防造觀音像。年滿將還。在家禮事。後為賊所
引。不堪拷楚。遂妄承罪。明日將決。其夜禮懺流淚。忽
如睡夢。見一沙門。教誦救生觀世音經。經有諸佛名。
令誦千遍。得勉苦難。敬德忽覺。如夢所緣。了無參錯。
遂誦百遍。有司執縛向市。且行專誦。臨刑滿千邊。刀
下斫之。刀為三段。皮肉不傷。易刀又斫。凡經三換。刀
折如初。監司問之。具陳本末。以狀奏聞承相齊懽。懽
為表請免死。因此廣行於世。所謂齊王觀世音也。敬
還設齋迎像。乃見頂上有三刀痕。疏意以事因懽奏
得免。經復從齊立名。故云齋懽。實非懽身。免田之厄。
亦不相違。
疏一定異熟等者。按瑜伽云。順定受業者。謂故思巳。
若作若增長。釋起思故作。兼復增長。此業定招異熟
果故。名順定業。言順不定受業者。謂故思巳。而不增
長業者。釋故思雖同。不增長別。是故此業。招果不决。
名順不定業。疏取論意。而以牒云。文少不次。尋此應
悉。
疏八十九至不增長者。按彼論云。若有離作不增長
者。諸有造作如是業巳。若無追悔。不修對治。彼於此
業。若更增長。若不增長。此業亦轉。令成順惡受受。釋
由不追悔。及更作故。故令其業。受惡趣果。然論不言
名增長業。疏取論意。立增長名。以論說言。若更增長。
順惡趣受。故知此業。得名增長。下言名不增長業。亦
准此釋。
疏或先增長業至復名不增長者。此來意者。論次前
云。諸有故思。造不善業。此業亦作增長者。定於當來。
受惡趣異熟故。疏云。此人若不起追悔之心。誠為定
業。若逢善友。起追悔心。亦名不定。如未生怨。舉事為
證。由此故知。定不定業。大網望彼。悔不悔別。悔即不
定。不悔定也。瑜伽前云。定受惡者。據不悔說。以猛利
造惡有情。多不悔故。亦不相違。
疏對法第七有五故思業者。問他勑等。何名故思。答
初雖他勑。後發故心故。亦名故思。故彼論云。他教勑
者。猶如有一。雖不欲樂。因他強力之所勑教。發起故
思。行不善業。他勸請者。雖不欲樂。因他勸導。執為利
益。發起故思。行不善業。無所了者。不了得失。無所執
著。隨欲所作。發起故思。行不善業。倒分別者。依不平
等因見。愛樂邪法。為求當來可愛異熟。發起故思。行
不善業。餘如疏引。
疏八自性無記者。略有二釋。一云。謂善不善。非業道
攝。中下品性。自性不增。不同善惡業道攝者。故名無
記。非三性中無記性也。二云。即三性中性也。
疏九悔所損者。即是追悔。令業不增。名為損也。
疏六增長業者。一者加行。由極猛利三毒加行。發起
諸業。二者串習。於長夜中。親近修習。若多修習不善
之業。三者自性。語業中。妄語為重。於身業中。殺生為
重。於意業中。邪見為重。四者事故。謂佛法僧。及隨一
種。尊重處事。為損為益。五者所治。一向受行諸不善
業。乃至壽盡。無一時善。六者所治損害。斷所對治。諸
不善業。令諸善業。離欲清淨。
疏其十不增至多少者。十種不增。不越對法三種不
增。六種增長。不離對法二種增長。但作論者。依分位
殊。開合有異。問十種三種。相攝云何。答若名體而相
攝者。瑜伽第二。攝彼第三。瑜伽第七。攝彼初二。餘之
七種。隨其所應。義通三種。七據睡寤。狂不狂等。位之
不同。而故開也。問對法五種。總言故思。十中第三。云
無故思。云何相攝。答對法據後。總言故思。瑜伽據初。
言無故思。對法初二。初云不欲。即是無故思也。問第
九第十。與彼對法。全無相似。云何相攝。答即彼初二。
由二損故。故他勑勸。而不增長。問一四五六八。彼五
何所攝。答一五第六。是彼末三。四八二種。前二隨攝。
問六增長業。與對法二。相攝云何。答五中偏指惡業
作法。六中通論善不善業。六總義通。彼二中有。對文
觀之。其義可見。故不具之。問若作增長。非不招果。頗
有增長不作等耶。答有。故瑜伽論第六十中。作四句
云。殺生所引不善諸業。或有是作而非增長。即前夢
等所作。十不增業。或有增長而非是作。為害生故。於
長夜中。數隨尋伺。由此因緣。彼遂增長殺生所引惡
不善法。然不能作殺生之業。亦作亦增長者。除先二
句。所餘一切殺生業相。非作增長者。謂除前相。餘九
業道。倣此應知。
疏第十三業等者。三四五業。諸教不同。開合差異。可
具言之。疏既有指。就披可悉。故不繁重。
疏由此故知初釋為善者。即前亦有釋言。上疏引瑜
伽對法。而成立者。並名初釋。
疏撿繫攝錄等者。又按廣疋云。申也括也。為括束之。
釋名云。禁也。謂禁閇。誨物使不得開露也。
經天大將軍者。有云。是天力士。如鉢徤提之類。亦如
那羅延之流。那羅延者。即天名也。
疏處位荏人曰宰者。又按聲類云。宰治也。謂治邑吏。
廣疋。制也。謂制事也。
疏三轉施恐乖彼心者。問既云不受。將何轉施。故釋
之云。恐乖彼心。故見受之。而乃轉施。亦名不受。
疏所以不受者。通結前三。
經觀音受珠分作二分奉多寶等者。有義。受有二意。
一上順佛旨。二下愍群生。欲展轉生施主福故。分為
二分。示現生死涅槃平等。但奉二尊。又釋迦生。而為
智德。多寶滅入。即是斷德。為顯智斷為福田故。又顯
二佛俱受。明二如來不滅也。
疏如巧醫師至令發勝意者。可有二意。一令行惡者。
以巳方人。自知其苦。故不苦人。二令傍人見於不堅。
而內自省。不與於惡。故著本人。非是菩薩無利困物。
經無等等菩提者。略為兩釋。一者。佛大菩提。而有二
義。下所不及。名為無等。上佛有齊。故名為等。二者。上
無等言。為顯佛果超過一切。故云無等。下一等字。因
菩提心。與果相似。故名為等。故涅槃云。發心畢竟二
不別。又智度論四十一云。無等名佛。所以者何。一切
眾生一切法。無與等故。是菩提心。與佛相似。所以者
何。因似果故。是名無等等心。前解不正。後理教具。
* 陀羅尼品
疏以少略密無義文字者。能以少略。而含多義。復是
秘密。觀其文句。而似無義。名無義言。非實無義。問何
以明之。以少包廣。復何所以少含多耶。答按大法炬
陀羅尼經第二云。此一法句。出無量句。是大總持。通
說諸義。何以故。欲令一切眾生。易受解故。
疏總持有四謂法義等者。然四總持。一法。二義。三呪。
四能。得菩薩無生忍。疏中所言辨才詞者而有兩義。
一者疏錯。辨才及詞。非總持故。二者不錯。詞無礙解。
法總持攝。辨才無礙。通於法義。總持中收。故舉之也。
疏上來長行名法義持者。有二義。一當此品初長行。
在呪上故。名為上來。二通前諸品諸長行也。後正問
何除偈耶。答亦不除。為對後呪。總名長行。更思。
疏無得無生忍持者。此經不說得無生忍之總持也。
問分別功德品中。由聞如來壽量長遠六百八十萬
億那由他恒河沙眾得無生法忍。妙音菩薩品。四萬
二千天子。得無生忍。此品之中。六萬八千人。得無生
法忍。何得言無。答經不明得無生法忍。法用位次差
別之義。名無無生。不障聞經有得者也。有義。下聞神
呪。悟無生忍。豈非一乘。即此亦有無生忍總持也。議
曰。兼取於前所得之忍。並名總持。斯亦何過。更思。問
神呪所詮。詮於何法。答有義。不出三義。一者。說於極
果勝德。或因中萬行。二說三寶名字。或大力鬼神之
名。三者。說於諸法深理無相。使聞者悟道。問此方何
乃不譯從此音乎。答有義。呪語含多。此間無物以擬
之。若譯之者。於義不盡。又恐失其勢用。傳有譯者。未
可依之。
經若有侵毀此法師者則侵毀是諸佛巳者。問何故
損人。即名損佛。答法師即如來使者。行如來事。是以
毀之。即是毀佛。問夫何等者。真法師相。答三業清淨。
薀德遠非。可真法主。故涅槃經云。若欲說佛性如來
藏。及三乘者。先當清淨其身。以身淨故。則無訶責。無
訶責。令無量人於大涅槃生清淨信。信心生故。恭敬
是經。若聞一偈一句一字。及說法者。則便發菩提心。
當知是人。是眾生真善知識。是我弟子。非魔眷屬。釋
曰。且舉麤相。而易為者。言令身淨。實淨三業。又按大
集經第七云。凡所演說。不為飯食。至心演說。說時不
輕。亦不自高。為出善巧。所聞不失。又般若經五百六
十七云。謂隨所化。多為愛語。含咲先言。遠離頻蹙。發
詞有義。能稱如實。諸有所說。不欺侮人。所言決定。種
種樂說。以柔煗語。令眾歡悅。容色寬和。使他親附。隨
義而說。聞悟解。為利益故。稱法相說。平等為說。心無
偏儻。離虗妄言。作決定說。隨眾根性。由此因緣。令眾
歡喜。
* 妙莊嚴王品
疏又淨眼至故不說者。問妙嚴王。即前華德。今更明
之。何不重濫。答妙莊嚴王。雖即華德。華德於前。不題
為品。今立名題故無重濫。淨眼即是前者藥王。藥王
前者。以標品號。今者更言。豈無重濫。故不取也。
疏又作枛者。五篇稻也。稻音若冷反。
經願母放我等出家作沙門者。問在家何過。厭而捨
之。答損德敗善。長諸惡緣。所以見捨。故郁伽長者經
云。所謂在家者。名殺善根。名不捨過。害助善業。是故
名家。云何名在。一切結使。在中住故。故名為在。又復
家者。在是中住。無惡不造。則於父母。沙門婆羅門。不
好敬順。又復家者。長愛枝條。憂悲苦惱。患在中生。未
作善根。掉動不造。巳作善根。悉令散滅。又若住是中。
好廢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等聚。又若住是中。父母
妻息。姉妹親友。眷屬知識。貪愛所攝。常思念財。貪欲
無限。如海吞流。終不滿足。又在家如幻。多容集聚。無
實眾生。在家如夢興衰代故。在家如露。速破故。家如
蜜渧。須臾味故。家如㓨網。貪著色聲香味觸故。家如
毒蛇。互相侵故。在家多怖。王賊水火所劫奪故。具斯
多難。故見捨之。事同脫屣。問夫出家者。何利有之。而
見求趣。答真出家者。能扗三有門。滅諸囂累。發菩提
路。生植眾德。故郁伽長者經云。出家妙好。捨離多垢。
遠離愛欲淤泥。是涅槃際。甘露器。億劫難得。有百餘
翻。對在家者。以明優劣。有斯勝德。故求出家。問若欲
出家。以何為心。名真出家。答為損生死。為趣涅槃。離
諸執著名利等事。是真出家。故郁伽長者經云。以何
緣故。捨業出家。為修慧故。懃加精進。如救頭然。應作
是念。我應住於四聖種。樂行頭陀。四聖種者。謂隨所
有衣服乞食臥具。而生知足。歎美知足。不為此等而
行妄語。若不得此。不想不念。不生憂惱。設令得之。心
不生著。不貪不住。知其過咎。知於出離。隨是知足。不
自稱譽。不毀他人。樂斷樂離。樂於修習。於樂斷等。不
自稱譽。是名住四聖種。
疏善或經等親近善友者。又按瑜伽三十五云。由四
種相。當知菩薩具足。一謂菩薩所遇善友。性不愚鈍。
聰明黠慧。不墮惡見。二所遇善友。終不教人行於放
逸。亦不授與諸放逸具。三所遇善友。終不教人行於
惡行。亦不授與諸惡行具。四所遇善友。終不勸捨增
上信欲。受學精進方便功德。而復勸修下劣信欲。受
學精進方便功德。所謂終不勸捨大乘。勸修二乘。勸
捨修慧。勸修思慧。勸捨思慧。勸修聞慧。勸捨聞慧。勸
修福業。勸捨尸羅。勸修惠施。終不勸捨如是等類。增
上功德。而復勸修如是等類。下劣功德。是名善友具
足之相。
疏紺青赤色者。按說文。帛染青而備赤色。釋名云。紺
含也。青而含赤色。切韻。音赤也。
經河月者螺屬者。出海中。潔白如雪者也。
疏然瑜伽正定聚要入初地等者。按瑜伽論第一百
云。邪正定法聚者。謂無間業。及斷善根。正性定法聚
者。謂學無學所有諸法。不定法聚者。謂餘非學非無
學法。問按大般若三百九十四云。若初發心。若不退
位。若最後身菩薩。皆住正性定聚。如何論中。言學無
學。方名正定。答略為二釋。一論通三乘。經唯大運。二
乘發心。多有退故。二經論相似。經言發心。即是初地
證發心也。故彼經云。住正定菩薩。不復墮於三塗八
難。三塗八難。得永不生。由入見故。更思。
* 勸發品
疏有云。滅後人年五十歲時者。又按楞伽經亦云。後
五十年。注云。四百五十年後。至五百年。中間所有五
十者。名後五十年。
經普賢菩薩乘六牙白象者。有義。有三因故。而乘象
也。一明菩薩羽儀。二欲以靈獸伏諸魔毒。三者。欲表
三乘之人㝹馬象三。如次喻故。又菩薩能乘之人。象
乃所乘之物。表能所乘之法。並離於染。故復白也。又
按𤘽舍論云。六牙譬六度。四脚譬四如意足。七支譬
七覺。皆是一乘中別行。有斯表彰。故乘其象。
疏生下四天亦下品等者。四王眾天。名下四天。
疏生夜摩天至文略無果者。兜率陀天。有彌勒佛。諸
天得見。經文明舉。其夜摩天。及上二天中無佛。天無
所見。由此經中。略不說之。為中品修所感之果。議曰。
忉利天中。亦無其佛。經何故言。但是舉彼下上品修
所感之果。影顯中果。非要約彼見不見佛。方言不言。
或不見佛。言釋上二天為中品。所以文略無果。釋經
不言。若准斯理。疏言無失。文約義含。尋披方悟。
疏只如中品至各有下上者。意明十行。一一之中。皆
有三品。如受持讀誦中上品中而皆說故。取證於餘。
疏今但於中品說有等者。如說修行。實有三品。今者
經中但中品說。如說行下上兩品。便不說也。
疏又修一二三行為下等者。若復有人。十法行中。唯
能修一。或修二行。或修三行。並名下品行人。即下品
中。有三類也。中上之行。亦准此悉。問下品之中。行二
三行。對彼中品。二行之人。且高復勝。云何名下。答下
品中三。如次對彼中之三品。名之為下。非以下品。第
三對中。初一名為下也。中對於上。亦准此知。或復疏
言。一二三者。如次下品之三品也。復云二四五六者。
二言題是第二中品。非目十行之中二行。復云三七
八九十者。三言乃目第三上品。非目第三行文中三
法行也。此意總說。約彼十行。而有多少。分三品也。此
釋為正。
疏切韻至更無了音者。切韻。了音之中。唯四了字。無
彼繚繚燎燎二字。字音刀小反。非了音也。了音盧鳥
反。然镽者。镽𨲭長皃也。𨲭音巨小反。
疏有二燎字者。謂繚繚二也。繚者。按說文云。繚繞潦
纏也。謂相纏繞也。
疏視也內[目*(弓/一)]也者。按蒼頡篇內視曰睞。疏寫多悞也。
又相傳云。內[目*(弓/一)]者。俗云眼仰[目*(弓/一)]。
法華玄贊攝釋卷第四(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