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玄贊決擇記
法華經玄贊決擇記
唐御天大曆三年春正月也No. 637
法華疏決擇記卷第一
杭州天竺寺沙門 崇俊 撰
楊州禪智寺釋 法清 集疏
第一然釋此序。初之兩字。發語之端。至覺權真下。正
陳所說。盖聞者。然凡述作。云盖聞竊以等。皆是不自
尊之詞。故孝經疏解。蓋天子之孝。卑謙也。或蓋者。略
也。故玄經孝經云。蓋者略也。意云。天子所說。天子之
孝事無量。今所論者。且略而言之。然云蓋聞。亦取其
略義。以佛教雖即殷繁。今略而說之。故云下爾也。陳
所說中。總分二。初至者乎。總敘教意。後從首稱下。正
解題目。前中又二。初有四句。異明現身設教。後振融
山下。廣顯經之宗意。前中初兩句現身。後二句設教。
疏至覺(至)誕跡者。現身也。至覺者。至極之覺。然覺有
三。如來覺行窮滿。異於凡夫二乘及菩薩等。故稱至
覺。權者。本無此事。應物而現。故稱為權。真者。真實成
就。總名為真。且一釋云。至覺者。三身之總號。何以知
然。梵云佛陁。此言覺者。良以三身俱是佛故。權者化
身。真者報身。然三劫積因。功成道滿。以對化佛。故得
真名。問何故但舉化報二身。不明法佛。答法身是本。
報化是末。本即體性湛然。不可論其成與不成。今欲
應物而言。所以旦談化報。故此據末以明。不說其本。
各據一義。亦不相違。或云。至覺同前。權真者。具有三
身。謂化及他受。並稱為權。自受及法身。皆名為真。問
何故以爾。答以他受用及化身佛。為應十地二乘等
宜。故總稱權。若自受用及法身佛。果滿酬因。自受法
樂。真際常住。永絕過非。所以二身總名真也。故此權
真二字。三身備矣。又云。至覺者報身。權者化身。真即
法身。夫以佛果不自然而成。必由脩因。而方尅得果。
雖復巳滿大悲。理須應物。應物有益。推功歸本。在乎
法身。故今三身次第。意在茲矣。上來三說。各有旨趣。
若論文意。初二釋優。若以義求。後解亦得。且略論意。
用啟來蒙。其中廣義。至下當辨。餘皆例爾。學者應知。
辨憑也。機根也。誕生也。依玉篇云。信也。跡蹤也。然正
覺之體。含其權實。將欲度物。必憑機而利見。根緣既
熟。故王宮以現生。故云爾也。
疏靈樞擅妙(至)揚筌者。設教也。靈謂靈奇。樞謂樞機。
益是如來所說樞辨。猶今世人戶轉明孔。如門能開
能合。喻佛且然。以能隨顯。名曰樞機。故周易云。樞機
之發。榮辱之主。又云。橫曰開。竪曰鍵。鍵即樞也。如書
云。尺樞可以御兩扇。寸轄可以輔雙輪。擅者專也。獨
也。佛專玅故。猶如諸隻稱曰專城。佛獨玅故。亦猶鬪
鷄得勝。擅先鳴故。如言擅作此事。獨作此事等。應謂
契應。群謂眾多。品者物類。揚者舉也。筌者取魚物也。
筌者香草。鈴者衡此。詮玉篇具也。今取從竹。餘非此
用。
下廣顯經之宗意中。初別敘經意。後從藻掞下。總顯
勝。初中文五。初六句藥草喻。第二兩句化城喻。第三
兩句火宅喻。第四句解髻珠喻。第五兩句醫師喻。
疏振融山(至)珠茂者。此初也。藥草喻品正明出現世
間隨欲說法。融朗也。秀出也。世尊色身明朗。猶如金
山。為欲利樂。出于大千。故經云。如來身色如金山。即
其義也。騰謂涌。委者輸也。眾流之水。東注於海。故曰
也。海者喻佛智慧。顯說教門。多委如來智慧海也。八
萬者。合具足言八萬四千。且舉大數。故言八萬。如亦
俱舍頌。牟尼說法薀。數有八十千。又如漢書藝論誌
云。詩三百者。其實有三百六篇。或委海者。即書云。欲
察大海。先察委源。委源者。水之本也。以委源喻根本。
大海譬後得。然大海之水。起自委源。如來後得。發乎
根本。從於後得。演八萬四千之法門。故云然也。此解
甚佳。智者悉當。津者渡也。故論語子路問津。注云。津
者渡也。意明八萬法門各是一濟渡義。靉靆者。廣雅
云。靆猶翳薈。翳薈雲興盛皃。通俗文。雲覆曰為靉靆。
庇蔭也。驟駃也。然靉靆雲興。必降甘雨。喻佛慈悲既
發。大蔭群生。三草二木。下自廣彰。
疏然以幼商(至)化城者。第二段也。然以者。標舉生起
之詞。幼者小也。商行賣也。倦疲懈也。線遠也。險阻也。
始初也。循順也。故論語云。夫子循循然也。鄭玄云。循
者順也。誘引導也。其意可見。當如下辨。
疏雅子翫於(至)優駕者。第三段也。稚幼也。翫好也。羬
軒者。玉篇(五咸渠炎二反)今取初讀。說文作此。庶咸切。麙切
韻山羊。爾雅羊商。六尺為羬。亦如馬八尺。名為駥。郭
璞注云。周禮。馬八尺巳上為龍。牛七尺為之揨(如均反)
[((雪-雨)/(土*矢))*(百-日+ㄎ)]五尺為[昜*(白-日+(九*、))]。[((雪-雨)/(土*矢))*(百-日+ㄎ)]音滯。[方*(虒-虎+七)]音[厂@七]。㺃四尺為獒。鷄三尺為
鶤。鶤音昆。玉篇錢來之山。有羊而馬尾。有云獸鳥。其
形如羊而馬尾。名羬羊。今有大月支國。有大羊而驢
尾也。竟畢也。照明也。又作照。亦明也。取前為正。晉進
也。如周易晉卦。坤下希上。晉彖曰。晉進也。明出地上。
故曰也。犪者。准㘦韻。作𧀥(渠追反)龍也。字乃從牛。如招
而紹(三反渠追無反)。又說文玉篇等。並無擾作達讀。有人引莊
子云。夔憐蚿。夔謂蚿曰。吾以一足。趻踔而行。此一足
牛。日行千里。所以知者。故下經云。其疾如風。又山海
經云。東海中有流汥山。有獸如牛。倉身而無角。出入
水側。必有風雨。其光如日月。其音如雷。其名曰夔。黃
帝得之。以其皮作皷。聲聞五百里。以威天下。此上二
文。並單作夔。然按爾雅。犩(魚威反)牛。郭璞云。即𤛾牛也。
𤛾(臣悲反)如牛而大。肉數千斤。出蜀中。山海經曰。崏山
多𤛾牛。卒依爾雅。作此𤛾字。今茲流傳。乃作𤛾字。傳
寫者謬。
疏由是摧十軍(至)明珠者。第四段也。十軍者。雜藏經
云。欲憂愁飢。濁愛唾眠。怖畏疑毒。及名利自高。輕慢
彼等。至下當釋。爾雅曰。后君也。又云。十軍者。十煩惱
也。不及前解。未見教文說十煩惱。以為十軍。
疏建八諦(至)妙藥者。第五段也。八諦者。有作無作。各
四諦聖。故名為八。下文自說。無煩預陳。問論判此經。
都有七喻。今疏所舉。何故唯五。答論意為治七種慢
人。所以總明七喻。今唯五者。且幼約如來自說。若窮
子繫珠。此之二喻。蓋是中下聲聞領悟。所以不明。或
云。今此序意。但總談經之大旨。何必具引。是以不說。
雖有此判。前解為勝。極有深致。達者詳之。
疏藻棪(至)千古者。下總顯勝能中。初正顯勝。復立喻
況。此初也。藻文末也。准棪玉篇從乎。餘瞻餘瞻(二反)猶
艶。若從本說文(七冊反)。相傳云(舒焰反)。覆也。意顯此經文巧
覆棪。眾經如下。寂然閑居等。學士深歎巧麗。因茲生
信。如書云。摛摛棪天遲。即其事也。先師云。餘瞻反。意
飛上之意。如焰騰上也。且司馬相如子虗賦。揚德意
誦天子聞。故謂之摛天庭。䆳軼百宗之外者。䆳深也。
軼(徒結反)車相遇。又以質反。意顯此經深遠。遇於百家
之外。百宗者。百家之宗旨也。籠七地而孤榮九分者。
七地者。所謂種性等七地。九分者。小乘九部。此等七
地九部。下自引尺。冠五乘而獨穎千古者。五乘者。謂
三乘并人天也。或云。三乘不定。及無性也。頴秀也。故
尚書云。嘉禾合𩓙。
疏大矣哉(至)萬象者。下立喻以況中。初正舉宗。後立
喻況。此初也。大矣哉者。歎美之詞。一實者。一乘也。兩
權者。謂二乘也。
疏豈可以溟輸(至)乎者。此立喻況也。溟者海也。莊子
曰。北溟有魚。南溟天池。玅高者。梵云蘇迷盧。此云妙
高。方比也。峻高也。躅直錄反。躑也。迹也。意云。海雖深。
不可比此經之幽旨。山雖峻。不可類此經之高顯。大
意高於須彌。深於巨海。巳上總當別顯經之宗旨也。
疏首稱玅法(至)都名者。自下正解題目。就中初總釋。
後別解。前中初解一部之總名。第二釋品之別號。此
初也。宏大也。強旗也。如旗幡等。以標軍眾。今茲題目。
標經眾義。旌(青盈反表也)。
疏序品第一(至)別目者。此釋品之別號。如鏡可以鑒
形。觀品即知其事。顯異筌之別。目者。品之別名也。
疏淫含持軌(至)彰蓮者。此別解。於中初別解題目。後
釋經義。及與品名。前中初正解題目。後明經法被物
有益。初中復二。初法喻別說。後法喻對辨。此初也。法
合持軌者。此釋法也。法有二義。一者任持。二者謂軌
持則。任持不捨自性。軌則可生物解。故唯識云。法謂
軌持。軌謂軌則。持謂任持。今法具包二義。故云爾也。
綰群祥以稱玅者。解玅字。綰繫也。花兼秀發者。釋花
字。論解蓮華有其二義。一出水。二開敷。今言秀者出
水。發者開敷。總眾美而彰蓮者。釋蓮字也。
疏體業俱陳。法喻雙舉。有法喻對辨也。體謂體性。業
謂功用。無量義談體性。法華明功用。法喻雙舉者。玅
法是法。蓮華是喻。此經以法喻為名。故言雙舉。
疏半滿之途(至)方著者。此明經法被物有益。半謂二
乘。滿謂大乘。故經云。為諸聲聞。說半字法。為諸菩薩。
說滿字義。取捨之路方著者。此經宗明一乘為實。二
乘為權。令捨二權。而取一實。著者明也。
疏經者為常(至)是實者。下釋經及品名。於中初釋經
名。後解品因。就解經名又兩。初總列。後別釋此。初也。
疏常則道軌(至)覺岸者。此別釋中。初有四句。牒釋經
名。後有兩句。明說經意。常則道軌至庸生者。此牒釋
經名。庸生者。凡夫也。常愚拒知。名之為庸。庶令畢離
至覺岸者。此明說經之意。庶望也。畢竟也。苦津者。三
界生死也。經者。究極也。覺岸者。佛果也。然佛說法。望
令眾生畢竟離此生死苦津。終究登于佛果彼岸。
疏序者由也(至)故名第一者。此解品目。序者由也等
者。釋序字也。品者類也等者。解品字也。派分池流也。
彚音謂。類也。第者次也等者。釋第一兩字也。經有二
十八類等者。總合釋第一也。
疏一為酬因(至)顯時機者。敘經起中。略有五義。且大
意云。謂酬自酬他。生信生解。授果授因。現益當益。約
法約人。如次配五。思之可知。
疏初酬因(至)酬說因者。下釋酬因。文三。一列其六所
以。三牒名辨相。此初也。
疏佛果不可虗成(至)六義者。總明六因次第所以。初
辨。後結。佛果不可虗成等者。行因。行不孤起必願資
生者。願因。行願雖復自興等者。求因。雖逢緣以等者。
持因。得果既圓等者。相因。大相既彰等者。說因。由此
酬因。具斯六義者。總結也。所以可知。不復別釋。
疏酬行因者。下牒名辨相。然此六因。各有兩意。初引
文示。後總判釋。且行因中。初至下當知來。是引教文。
諸佛道法既盡行之下。是總判釋。下皆例然。至文自
顯。
疏方便品中至下當知者。引文也。又有人云。舉八甚
深意。取第二脩行甚深。餘之七種。乘便故來。又云。總
舉八深。通明酬行。云何乃言。唯取第二。觀今此解。其
理稍通。文義略明。前釋為善。無第六第八者。無第六
無上。第八不共聲聞辟支佛所作任持甚深。即經略
論廣。至下當知者。方便品也。
疏諸佛道法(至)因行者。總判意也。所修萬行。皆種智
因。要由具行。方得成佛。然今果滿。酬彼因行。故說是
經。兼亦勸他。修於因行。即明自利他。悉周備矣。
疏酬願因(至)佛身者。引文也。攝釋云。願因者。夫願有
多。不出二種。如瑜伽四十八云。願有二種。一求菩提。
二利樂他。因中之願。具有兩種。果中唯一。但願度生。
果巳滿故。如我昔所願等者。攝云。問現四生沉溺九
有。願滿無異。豈不爽歟。答願眾生如我行因趣果。生
既發心。欣無上覺。證入道因。故對有緣言滿無失。攝
敘多解。巳辨其非。今之所陳。唯申正說。下皆類然。不
復繁述。上雖巳具。今更助明。佛於因中發願。願令眾
生如我行因證果。佛今圓滿。果巳圓故。二云。如我昔
願。今者滿足。非諸眾生並得成佛。名為滿足。既言化
一切眾生。皆令入佛道。故知俱勸行因證果。非皆得
佛名願滿足。壽量品云至成就佛身者。前因中求願。
此果位發心。下引攝釋。但言攝云。讀者須知。
疏若昔因中(至)出世故者。判意也。若昔因中者。方便
品願也。若今果位者。壽量品願也。若因若果。皆須發
願。願如我身。得入佛道。今酬說經。亦令眾生而發此
願。行願相符致出世故者。此通意也。設外難云。夫求佛
果。必假修行。前說行因。足得趣果。何須更說酬願之
因。故此答云。行願相符。致出世故。問願有幾種。答然
願隨因。何量之有。且准聖教。亦可略論。且如瑜伽。有
二。一求菩提。二利樂他。諸經有四弘誓願。藥師一十
二。彌陀四十八。華嚴一百四十。更有多種。不可具言。
問願誓何別。今此雙舉。答誓願少異。願寬誓狹。自有
願非誓。謂但發一念願心。而不起弘誓之志。自有誓
即願。如立誓言。我當勇猛精進。更不退轉等。又如發
菩提心經。願有十種。誓有六心。十願者。一願我所有
善根。與一切眾生。悉共迴向無上菩提。二願我迴向
菩提巳。以此善根。常得供養一切諸佛。不生無佛國
中。三願我得生諸佛國巳。常得親近隨侍左右。無剎
那頃。遠離諸佛。四願我親近佛巳。為我說法。即得成
就菩薩五通。五願我成就通巳。通達世諦假名。解第
一義。得正法智。六願我得正智巳。以無猒心。為眾生
說。示教利喜。皆令開解。七願我能開解眾生巳。以佛
神力。遍至十方。供養聽法。廣攝眾生。八願我於諸佛
所受正法巳。能轉清淨法轉。十方眾生。聽我法者。聞
我名者。捨離惱發菩提心。九願我能令眾發菩提心
巳。常隨將護。除無利益。與無量樂。捨身命財。攝受眾
生。負荷正法。十願我荷正法巳。雖行正法。心無所行。
亦無不行。為化眾生。不捨正願。六誓者。菩薩發心。先
建至誠。立決定誓之心。終不放逸懈怠慢緩。何故以
立決定誓。有五事持故。一能堅固其心。二能制伏煩
惱。三能遮放逸。四能破五蓋。五能懃修六度。云何立
誓。所謂布施乃至智慧。菩薩以十大願。持正法行。六
大誓制放逸心。必能精進。修集六度。成阿耨菩提。又
發菩提心。須具十德三觀。至下當辨。又如阿闍世王
經。遇緣雖同。由願故果別。彼云。往昔過去無量大劫。
有佛出世。號一切度。與諸弟子。在路而行。有三小兒。
見佛及侍者光明嚴肅。互相謂曰。可共供養。二小兒
曰。既無華香。以何供養。其一小兒。即脫頂上白珠。以
著手中。便謂二小兒曰。可以供養。其二小兒。亦各脫
珠。而供養佛。二中一曰。不敢如佛。願如世尊左邊尊
者。一曰願如右邊。一小兒曰。願得如佛在中而行。時
三小兒發此願巳。即以自珠。同散佛上。二發聲聞心。
珠在兩肩。一發菩提心。殊在佛頂。變成寶蓋。蓋中有
佛。佛告舍利弗。願左邊者。汝身是也。願右邊者。目連
是也。願中間者。即我身是也。汝等畏生死故。不發菩
提心。欲疾涅槃。我為利益諸眾生故。廣發勝心。遂致
成佛。上之所引。為欲令知。若至講時。取要而巳。
疏酬求因(至)達多是者。引文也。
疏以佛過去(至)求重者。判決也。兼釋外難。難云。但願
相資。理然得果。何故又說酬求之因。故此釋之。其義
云爾。故今宣說等者。然今說此。非但影酬自求之行。
亦令一切眾生。生尊重心。於善友所。尊重求之。問為
王求經。與十六王子。及常不輕時。為前為後。答未見
文說。且相傳云。為王巳前。未求此經。若十六王子。及
常不輕身。巳求此法。是故為王。應在前也。又問。此為
王時。與捨身求半偈時。何者前後。答捨身求偈。此亦
未求法華。以理推之。應在前也。餘有是妨。准而通之。
上來判釋。乍觀可爾。既無憑據。先後難詳。
疏酬持因(至)我身是者。文引也。初依菩薩供五恒佛
等者。攝云。問依何地位。立此四依。答相傳多釋。一云。
見道前劫。為第一依。未入聖故。初之三地。為第二依。
同世間故。次四五六。為第三依。同二乘故。餘之四地。
為第四依。純菩薩故。又真諦釋。如下疏引。問准下學
無學人。供養五十世界塵佛。方成正覺。二十六恒。一
何少耶。答若供養自國佛。二十六恒。若約他方。數乃
塵界。又云。起通供養佛。世界五十。若依業力。二十六
恒。更增壽命二百萬億等者。問劫增之時。只有八萬。
今何乃多。答淄酬云。四善根人所受用立所見佛身
土。一四天下故。壽不同凡夫。如海龍王經云。時有輪
王。王十六四天下。由此菩薩於前二位所感。王化國
土。勝劣不同。壽命亦異。
疏故為往時(至)受持者。判釋也。然說此經。非直酬於
住持。亦勸眾生。常受持也。
疏酬相因(至)名妙法蓮華者。引文也。既成佛巳等者。
有人辨酬相因。總有六種。一外相。為諸菩薩。說大乘
經。二內相。入無量義定。三無相。雨四華。四地相。振六
動。五遠相。放毫光以遠矚。有本作照字。六近相。眾見
此巳疑生者。說八相。於前之中加二。四眾矚作。八部
歡喜。雖有此說。前六者好。
疏三世諸佛(至)此經故也者。總辨也。餘經無此。初大
相者。攝云。問初相者何。答說無量義經入定等瑞。總
名初相。若爾涅槃在於遺教前說。涅槃應是遺教初
相。答不例。非涅槃後定說遺教。法華經前畢說無量。
無量所以得名初相。體用兩法相因說故。又彼經者。
雖為菩薩。傍益二乘。作聞此漸。又云。入定雨華。放光
動地。總名初相。餘經不具雨華等事。故言失也。問何
故不取無量義經。答雖無量後即說法華。彼經自為
菩薩而說。彌勒等眾復無疑。故非其相。問光等非首。
如何說初。答正宗前故。得稱初也。問餘經何故無此
初相。答自昔未曾說二乘作佛。今欲開㩲顯實旨。恐
有疑生。故現奇禎。拂彼迷意。故大般若經第七十七。
四百九十八。五百五十六等云。佛言憍尸迦。若入聲
聞獨覺正性離生者。不復能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提心。何以故。彼於生死行流。巳作限隔故。維摩經云。
聲聞之人。猶如敗種。順權方便經第一云。聲聞如
敗種。無所加設。大樹緊那羅經云。入正位者。燒敗於
種。於大乘中。永非法器。更有多文。恐繁不具。今談此
等。悉皆成佛。與昔說別。意旨難信。是以餘經。無此初
相。又依菩提資粮論云。菩薩之人。猶如穀種。穀種可
生。有成佛義。聲聞之人。猶如於米種不可生。無成佛
義。又菩薩如下淤泥。可生蓮華。聲聞如似高原。蓮華
叵生。菩薩不言。我與如來。一種無異。而有進修。名之
為下。聲聞自言。我與如來。一種無差。不肯進修。名為
高原。唯此經中。說聲聞不定性者。皆得作佛。以是難
故。故須現此初大相也。
疏酬說因(至)種智故者。引文也。可略。
疏三世諸佛(至)說斯玅法者。判釋也。問所言說因。其
相云何。答攝云。今觀疏意。乃為二釋。一成佛出世。是
說法因。故疏自云。諸佛成道。必說一乘。二未成佛前。
願成佛巳。說於一乘。故疏結云。皆是因中方便求趣。
復云。故赴宿因。說斯玅法。若爾。說因願因。二有何別。
答願成正覺。名為願因。願說玅法。名為說因。對望不
同。故分為二。然上六因。汎言各兩。亘酬行中二。一自利。
二利他。若指經文。其相甚廣。今但依疏引文所明。既云
晝行諸佛無量道法。即是自利利他二行備矣。願因
有二。一因中願。二果中願。因者。方便品云。我本立誓
願等。果者。壽量品云。每自作是意等。求因二者。一自
求。二他求。自者。天授品云。吾於過去。求法華經等。他
者。疏略不引。理合有之。即如藥王玅莊嚴等。說他藥
王求事。即他求。持因中二。一近持。二遠持。近者如經。
常不輕。臨終之時。聞二十千萬億偈。悉能受持。遠者。
更增壽命。乃至心於諸法中。受持此經等。或名現時
持後時持。相因二者。一古相。二今相。古者如經。文殊
告言。乃至即說大法等。今者。即釋迦放光等。說因二
者。一開權。二顯實。權者。指鹿苑所說。實者。即靈山所
談。如文所引。即合開權顯實之兩意也。攝云。問所述
六因。為因果因。為因果由因。答有二釋。一云。因果之
因。若爾。大相佛位方起。何得言因。答昔見他佛。現相
方說。逐自發心。將說現相。二云通二。前四在因。後二
居。果居果即以因由名因。然觀疏意。有二釋意。故疏
結云。皆是因中方便求趣。即前順釋。義雖巳備。今更
助明。向言初四在因。後二居果者。初四因果之因。在
過去故。後二因由之因。在現在故。或可初四如向所
辨。第五果中之因。在現在故。第六通二義。以二世有故。
若過去世。若成佛竟。必欲為生說大乘故。問此之六
因。各是何釋。答前之五因。唯約持業。後之一種。通持
業依主。然說因中。有其兩意。若依前說。說即是因。持
業釋也。若依後說。說之因故。是依主釋。問六因之中。
幾內幾外。答願行求三。唯是於內。相說二種。唯是於
外。持因一个。兼通內外。問幾通幾別。答行願求時四
是通。餘經有故。餘二是別。屬此經故。或相通餘。問幾
自及他。答前四為自。次一通自他。謂說無量義。乃至
放光為自。四眾瞻仰。八部歡喜。為他說因。唯自現身。
即說因故。問幾正因助因。答說因為正。餘為助也。問
幾古幾今。答前四是古。相說是今。問幾因與緣。答行
相為因。餘者為緣。問幾悲幾智。答總通悲智。問何故
巳前不說此經。至于今日。方演斯法。答為離四過非
故。所以今時方說。言四者何。一處。二時。三器。四法。離
此四非。所以四十年前。世尊未說四非之義。行相易
知。不煩別釋。智者思之。問如來有大神力。何以初不
為說。今時始說。威力何在。答一作業定。二報決定。若
業決定。佛力不排。若爾。既佛力不排。何須先種種方
便。何不待彼業盡根熟。而為說耶。答若不先以種種
方便。及淨名等示現。呵諸聲聞。今時聞亦不解。所以
先須方便。欲為大乘之漸。故曰也。上來所引。有作此
釋。故敘之耳。講時不必繁文。事在臨機而巳。
疏後酬請者。此下將欲正明酬請。先敘菩薩成佛因
由。故此巳下。至永出三界來。總明成道。是時三千大
千世界主等下。正明請說。
疏如經中說者。此下所引。是智度論。然彼論中。敘諸
經所說。故今疏主。言如經說。
疏菩薩初生(至)出三界者。此明菩薩成道也。且依佛
本行經云。釋迦本名護明菩薩。為化眾生。住兜率天。
壽四千歲。天壽滿巳。五衰相現。告勅諸天。勿生憂惱。
當於春初萬物滋茂。正取鬼宿星合之時。為彼諸天。
說於法要。菩薩將下。諸天號泣。時淨居天。告眾言曰。
莫生憂惱。菩薩下生。定成正覺。還來至此。為汝說法。
護明菩薩於夜下生。從摩耶夫人右脇而入。是菩薩
母。夢見白象入巳右脇。入是胎時。光明普照。六種震
動。種種奇特未曾有法。母懷菩薩。滿十月巳。入園觀
看。至波羅叉樹。准因果經。樹名無憂。以菩薩威力。枝
自然曲。柔軟低垂。摩耶夫人。即舉右手。執波羅叉垂
曲樹枝。仰觀虗空。菩薩見母立地攀枝。即從母胎右
脇而出。當生之時。放大光明。此等巳下。並如文引智
度論說。
疏即行七步放大光明者。涅槃經第四云。南行七步。
示現欲為無量眾生。作上福田。西行七步。示現晝永
斷老死。是最後身。北行七步。示現巳度諸有生死。東
行七步。示現眾生而作導首。四維七步。示現斷除種
種煩惱。四魔種性。成於如來。應供正遍知。上行七步。
示現不為不淨之物之所染汙。猶如虗空。下行七步。
示現法爾滅地獄火。令彼眾生受隱樂。
疏我生胎分盡(至)眾生者。攝云。菩薩有三。一者。一生
所繫。二者。最後之身。三者。坐於道樹。上生即一生所
繫。下生𡱈得二身。今說偈身。即當第二。若乃成佛。三
生並盡。今此三生。唯約化佛。餘未見文。以理而言。亦
通餘有。如第七地。唯此一身。即受變易。名一生繫。八
地巳上最後身。往自在宮。坐蓮華座。名坐道場。此取
自受。有三生也。若他受用。理亦如是。觀音之身。名為
最後。其坐道場。一生所繫。未見成證。理必定有。問一
生補處。約何等生。名為一生。答且如彌勒。昔在人中。
名一生者。一大生也。若據小且。而有四也。天中中有。
及本有。二人中中有。及本有。二合乃四生。如七生等。
依大生說。實理論生。有二十八。若爾。何故智度論說
彌勒三生。答以在人中。即得成佛。故除人中本有一
生。但言三也。問得變易生。巳捨胎藏。云何于今。方說
無耶。答捨之與受。俱示相言。理實久離此之穢業。問
若論化相。盡有情界。有情界有。化何盡耶。答生既無
盡。化亦無窮。且據一期八相之事。言盡何失。又問經
說菩薩處胎。猶如嬰兒。又經言如五歲童子。華嚴經
明摩耶夫人腹。郭周法界。含容一切。菩薩在中。為諸
菩薩。說諸玅法。何故不同。答根器有異。見聞不等。故
曰也。遊出四門等者。佛本行經。爾時虗空。有一天子。
名曰作瓶。告太子曰。今須覺察。早棄捨出家。作瓶天
子。欲令太子出園觀看。發厭離心。太子即喚馭者。嚴駕
好車。馭者依命。太子乘車。從城東門出。作瓶天子。化
作一老人。太子見巳。即問馭者。此是何人。時馭者因
彼天子神通之力。白言。如此人者。世名為老。太子復
問。何者名老。馭者曰。凡名老者。為於衰耄所逼。諸根
漸敗。無所覺知。氣力綿微。身體羸瘦。既到苦處。被親
族駈。無所能故。不知依怙。兼且此人。亦不能久。非朝
即夕。其命將終。以是因緣。故名為老。太子復問。此人
獨爾。一切皆然。馭者曰。一切眾生。皆有此法。太子又
問。我今此身。受老法耶。馭者曰。貴賤雖殊。凡是有生。
悉皆未過如老法。問巳通。迴車入宮。作瓶天子。如前
方便。令出園林。太子乘車。從城南出。天子化作一病
人。太子見問。此是何人。天子以神通力。今馭者言。此
病人。太子復問。此何人名病。馭者言。此人身體。不善
安隱。威德巳愚。困篤無力。死時將至。無處歸依。欲得
求活。極大困苦。以是因緣。故名病也。復有問答。准前
而引。乃至迴車還入宮。爾時天子。如前方便。令太子
出遊觀園林。太子出城西門。天子化作一死人。太子
問曰。此何人也。天子神力。令馭者答。此名死屍。復問。
死屍是何。答曰。此人巳捨世間之命。無有威德。今同
木石。猶如墻壁。無有別異指棄一切親族知識。唯獨
精神。自向後世。從今巳後。不復更見。故名死屍。餘之
問答。如前可知。爾時天子。如前方便。太子乘車。從北
門出。天子化作一出家相。太子問言。此是何人。時天
子以神力故。令馭者答。此人名為出家之人。復問。出
家者此行何行。答曰。此人恒常行善法行。善行平等。
調伏諸根。善伏自身。能與無畏。於諸眾生。生大慈悲。
善能護念一切眾生。以如是故。名為出家。太子勑令
引車。向出家人所。汝是何人。天子神力。令彼報言。我
今名為出家之人。復問。何名出家。彼答言。我見世間
諸行。盡是無常。捨一切世事。求解脫故。捨家出家。善
行諸行。我名出家。若依因果經。皆是淨居天子之所
化為。又彼經老病死三。並問從者。第四沙門相。問化
比丘。依普曜經。諸天化作老人等相。攝云。何問彼時。
云何得有沙門。答有兩釋。一云是化。若爾。侍者云何
識耶。雖無正教。外俗教中。何妨說有沙門等狀。博聞
乃識。亦猶犧皇等君。所有形像。記之典冊。達觀知委。
問犧皇等君。是彼外事。外典可記。沙門非外。何得為
例。答周書記佛生滅等事。宣尼說彼西方聖人。西方
外論記。千年後有佛出世。此豈非外記內事耶。彼亦
何失。二云。外道沙門。雖非是正。而亦厭世。承此生欣。
踰城出俗。累年外學。若不爾者。云何見彼內道沙門。
而求外法。准此二解俱通也。思之。又云。按智度論第
一。太子以刀剃髮。持上玅寶衣。貿麤布僧伽梨。以衣
准人。沙門是化。而未甄分。故於外道。修苦樂行。然依
本行經。皆天子神力。令馭者答。因果經。太子問化比
丘。比丘自答。普曜經問於御者。御者具答。准本行因
果兩經。攝釋問答。乃是徒設。若依普曜。問答無妨。有
智之者。幸願審思。
中夜觀察見諸伎人等者。本行經云。太子在宮。夜睡
眠時。淨居諸天。至迦毗羅城。是時城內。所有人民。皆
悉迷悶。有一天子。名曰法行。來至宮中。以神通力。令
諸婇女。現種種惡相。太子深生厭離。作瓶天子。於夜
半時。告言。今生一切諸天人。願令太子捨離出家。修
學聖道。太子聞巳。從宮中出。合十指掌。至心念於一
切諸佛。念巳仰瞻虗空。時護世四王等。知太子出家
時至。皆來聚集。諸天唱大聲言。今時至矣。欲求勝法。
莫住於此。太子思惟。我今時至。宜出家也。即喚同日
所生奴子車匿告言。汝速被我今同日所生馬王乾
涉。車匿再三。方被乾涉。乃至太子謂馬曰。我今最後
乘。不復更乘也。時空中有一夜叉。名曰鉢足。及諸夜
叉眾。各以手承馬之四足。安徐而行。車匿白言。宮門
巳開。太子曰。我心決定無疑。出宮門巳。至毗耶囉門。
有一夜叉。名曰善入。共五百夜叉。見太子來。共相謂。
太子夜半而來。我等可為太子開門。善入夜叉。開彼
門巳。太子出城。欲界諸天。各作端正摩那婆身。在太
子前。引導太子。平坦道路。梵王及眷屬圍繞。在太子
右邊。忉利天眾。在太子左邊。四大天王及乾闥婆等。
執持甲杖。在太子前道而行。虗空諸天。散華供養。從
夜半行。至明星出。行二由旬。摩訶僧祇師言。十二由
旬。復有諸師。行百由旬。至一聚落。名彌尼迦。至日出
時。到䟦伽婆仙人居處。淨居諸天。去太子不近不遠。
有一華鬘。名須蔓那。於其華下。作一淨髮師。執利剃
刀。不遠而立。太子見巳。謂淨髮師。汝能為我淨髮以
不。彼報曰。我能為之。即以利刀。剃於太子。無見頂相。
紺螺髮髻。時天帝釋所落之髮。以衣承之。將向天中。
而以供養。剃落髮巳。巳觀於體上。猶有天衣。念言。此
衣非是出家之服。誰能與我袈裟色衣。時淨居天。知
太子心。化作獦師。身著袈裟。在太子前。於是太子。以
迦尸迦衣。價直千萬億金。復為種種栴檀香等之所
薰修。從獦師所。易得袈裟。遣車匿還巳。自手執刀。割
於頭髮。剃除髮鬚。身著袈裟。准智度論。令被自馬行
十二由旬。今疏所引。十四由旬。應有別據。請更撿勘。
䟦伽婆者。本行經註云。隨言凡師。有處言賢守。於熈
熈連河側等者。依本行經。從迦毗羅出。迬往向彼優
樓頻螺聚落之所。居連河邊。菩薩作念。今諸眾生。求
解脫者。悉行種種眾雜苦行。見巳發心。欲行可畏極
苦之行。而有偈說。菩薩既至尼連河。以清淨心岸邊
坐。為諸求道不真故。欲行大苦。化彼邪徒。菩薩復更
思惟。世間或有沙門婆羅門。制限食故。而建立行。各
守清淨。彼等或唯食麥。或烏麻。或小豆大豆。種種苦
行。菩薩念言。我今亦應如是。日別上食一粒烏麻。或
一粳米大小豆等。日日如是。經于六年。厭其非道遂
食乳糜者。菩薩六年既滿。至春二月十六日。作如是
思。我今不應將如是食而證菩提。我今更從誰邊。求
美好之食。有一天子。知菩薩心。速詣善生村主二女
之邊。至巳告言。汝當知時。菩薩今求美食。然後欲證
阿耨菩提。汝等今可為彼備辨。足十六分玅好乳糜。
二女聞巳。歡喜踊躍。不能自勝。速集十千牸牛。而搆
乳取轉更將飲五百牸牛。更別日搆此五百牛。轉持
乳將。飲於二百五十牸牛。如是一百二十五。六十。三
十。十五。後日搆此十五牛乳。著於一分淨好粳米。為
菩薩煑乳糜。其彼二女煑乳糜時。現種種相。爾時菩
薩。至於二月二十三日。於晨朝時。齊慗著衣。欲向優
樓頻螺聚落。而行乞食。漸漸至於難提迦村。在村主
家大門之外。默而立。欲求食故。是時善生村主二女。
即便取一金鉢。盛貯安置和蜜乳糜。滿其鉢中。自手
執持。向菩薩前。白言。唯願受我蜜和乳糜。菩薩問言。
我若食誰。後將此鉢。付囑與誰。女言付與仁者。菩薩
言。我如是器。無有因。處。女言。仁者隨意。思念所作。菩
薩受巳。至尼連河岸。到巳。持所得食。安清淨之地。脫
衣入彼河中澡浴。菩薩浴時。虗空諸天。以種種微玅
香末。和彼水。雨種種雜下而於水上。菩薩浴巳。欲度
彼水。彼流遄疾。不能得濟。爾時彼河。有一大樹。名頞
誰那(隨言今者)。彼樹之神。名柯俱婆(隨言小峯)。時神以諸瓔珞
莊嚴之臂。引向菩薩。是時菩薩執樹神手。得度彼河。
菩薩食彼糜訖。以金鉢器。棄擲河中。向菩提樹。
受吉祥草等者。本行經云。菩薩念言。欲證菩薩。當坐
何座。即自覺知。應坐草上。時淨居諸天白言。如是如
是。過去諸佛。皆坐草座。菩薩思惟。誰能與我。是時忉
利帝釋天王。即化其身。為刈草人。於菩薩前立。刈取
於草。菩薩至彼人邊。問言。汝名字何。答言。我名吉利。
菩薩聞巳念言。我今欲求自身吉利。且為他人。以求
吉利。我今定當證獲菩提。菩薩告曰。與我草不。時刈
草人。即便奉草。菩薩受往菩提樹下。又依因果經。名
為吉祥。金剛座者。廣百步。准大般若經第二。如來所
行之處。法爾有金剛座。不爾。佛身便陷於地。
降伏魔軍者。菩薩向菩提樹。生如是念。此欲界內。是
彼魔王波旬為主。我今應語令知。若不告彼。不成大
覺。所以者何。為欲降伏魔彼波旬故。攝受彼故。亦兼
攝受降伏一切欲界諸天。彼之魔眾。魔宮殿中。復有
無量無邊諸魔眷屬諸天。巳於往昔。種諸善根。若聞
我證菩提。則悉來至。發菩提之心。菩薩思巳。從眉間
白毫相中。放一光明。名能降伏散魔軍眾。放此光巳。
應時即至魔之宮殿。翳彼一切諸魔舊宮本業之光。
又復斯光。傍遍三千大千世界。作大光明。一切皆滿。
彼時波旬。於睡眠中。心忽驚動。自然夢見不吉祥相。
從睡而寤。遍體戰慄。心意不安。普喚一切魔家眷屬。
皆令集聚。汝等諸人。我見不祥夢巳。甚大恐怖。我應
不久必失此處。恐思更有大威德福力之人。來生此
處。替代於我。有一夜叉。名曰香獸。守護於彼菩提之
樹。去不遠。見菩薩來。即更告一同伴。名為赤眼夜叉
言。仁者汝速為我。往魔王邊。諮如斯語。昔𤘽留孫。及
𤘽那含。并迦葉等。諸天大仙聖。於此地中所居之處。
成等正覺。今復更有精進之人。具足諸相。侵於魔王
境界所住。是彼釋種淨飯王子。名悉達多。巳捨苦行。
來至於此。願大王知時。赤眼聞巳。速詣波旬所。如上
說之。魔王聞巳。即召他化自在。化樂兜率。三十三天
四天等。并諸龍夜叉。乃至摩睺羅伽。鳩槃茶。羅剎。毗
舍遮等。而勅之言。汝等悉集。聽我處分。有釋迦種姓
之子。欲取菩提。我等相共至彼。斷其如此勇猛之心。
勿令取證。遂裝束四種精兵。帶甲持仗。又無量百千
萬億天神鬼兵。能現種種可畏之相。如是軍眾。奉命
即行。魔王告一切夜叉眾言。汝等宜減少眾。速詣菩
提樹下。伏藏而住。莫使釋種在於此間。時諸夜叉。去
樹不遠。伏藏而住。遙見菩薩來時。身體赫奕。猶如金山。
照曜放光。不可譬喻。復聞樹神報巳。悉皆星散而走。
魔王謂菩薩言。汝今不合此樹下。何以故。此處多有
毗舍遮夜叉羅剎。恒來食人。菩薩報言。我心無畏。亦非
無智。但我久知。往昔諸佛。在此樹下。得成聖道。以是
來此。有一夜叉。語菩薩言。汝可速疾移他處去。菩薩
報言。我願在此。得成菩提。時彼夜叉白魔王言。更作
何事。能得彼去。波旬報言。唯應種種方便。不聽此處。
菩薩見魔作是語巳。舖草而坐。發如是願。我今坐彼
往昔過去諸佛所坐。金剛之處。坐巳當伏魔王。斷諸
煩惱。當證微玅甘露清涼之法。爾時魔王。從彼地所。
隱身不現。經少時間。即化其身。頭髮解亂。分土滿身。
著鹿褐衣。江脣乾[火*(?/示)]。狀若飢渴。手中執持一大束書。
速疾而來。向菩薩前。將所持書。擲與菩薩。江如是言。
此一封書。汝釋種摩那摩許遣我送來。此一封是尼
樓駄許。一封是枝提伽。此一封是難陀。此一封是阿
難陀。自外諸書。各各是彼諸釋種童子。寄與汝來。其
書上偽抄不實。虗妄言詞。作如是語。提婆達多。今在
於此迦毗羅城。以受王位。入汝宮內。盡皆納受汝之
妃后。取於汝父淨飯大王。繫牢獄中。自餘叔父。白飯
斛飰甘露飯。并諸釋種王。盡皆駈逐。遣出城外。汝見
此書。速疾須來。菩薩聞巳。思惟世間境界。悉皆無常。
穢汙不淨。念念生滅。無暫時住。思巳誓言。我不成道。
不起此座。魔王復告諸軍眾言。汝等齊意。莫驚莫怖。
莫畏莫走。我試彼心。乃告諸女言。汝等各各。聽用我
言。汝宜至彼釋種子邊。試觀其心。有欲情不。其諸魔
女。聽父勑巳。到彼處巳。去菩薩不遠。現種種諂媚之
相。菩薩深心寂定。本來清淨無垢。善攝諸根。調伏心
意。彼既見巳。生慚耻也。還向父所。陳巳不能。魔王即
自往菩薩所。白言。汝今何故。來在於此。此多惡龍。雲
雨野獸。可畏可驚。黑夜處所。獨自入斯林下坐。汝可
不畏彼一切諸怨賊盜之人。菩薩報言。我今欲求寂
滅涅槃。往昔諸佛所行之處。最上無畏。諸有盡處。以
求是故。獨自在此樹下而坐。魔復語言。汝速離此處。
定得轉輪王。七寶具足。統領一切。又汝身體柔軟。長
在深宮。今曠野多諸獨獸。恐損汝身。又還本宮。得受
五欲。悅目適心。然菩提難得。徒疲勞耳。菩薩報言。汝
今不須作如是語。何以故。我意不樂五欲之事。我亦
久捨四天下中。豐樂之處。及以七寶。我今不久。定取
菩提。當得作佛。魔王更以方便。白菩薩言。速起速起。
仁自小來。未見戰鬪。戰鬪刀兵。甚可怖畏。菩薩聞說。
確然不從。我今巳坐金剛窂固。結跏趺坐。甚難破壞。
為欲證彼甘露法故魔。王波旬。汝欲作隨意。魔王嗔
發。語菩薩言。汝今何故。獨樹下魔。出虗吼之聲。汝不
見我所領來種兵眾象馬車步諸雜軍等。以種種可
怖之事。加及菩薩。爾時魔眾。盡其威力。不能驚動菩
薩一毛。菩薩語魔王言。汝善諦聽。我本來此菩提樹
下。將一把草。鋪巳而坐。所以者何。恐畏後時共魔王
波旬。成於怨讎。鬪諍相競。惡口罵詈。汝魔波旬。造諸
惡行。無有善心。我今欲斷汝魔波旬一切怨讎。欲滅
汝等一切惡業。我若成就無上菩提。一切諸事。付囑
於汝。願汝迴心。生大歡喜。一切魔眾。皆悉退散。勢屈
不如。各各奔遊。問華嚴經有十相。未委此中有幾種
也。答十相者。一現捨天壽相。二現受生相。即王宮誕
質。此二略而不說。三現為童子相。作是誓巳下是。四
現作出家相。遊出四門下是。五現作苦行相。於熈連
河下是。六現向菩提樹相。厭其非道下是。七現降魔
相。以智慧下是。八現樂寂淨成無上相。證大菩提下
是。九現轉法輪相。是時下是。十現入涅槃相。此一且
不說。然今正明出世。未明入滅。故此不論入滅相也。
疏鶖子等請(至)真應之果者。問何故鶖子彌勒文殊
等。請境行果。各不同耶。答鶖子小聖。未能修行一乘
之法。然但執我與如來等。不知所得而是其權。所以
問境。欲知捨權取實故。文殊大智。能行一乘之行。所
以問行。彌勒菩薩。果尅當生。次居佛位。所以問果。故
有差別。攝云。問鶖子問境。如何為說果之與因。開示
悟入。前三為果。後一因故。答智所緣故。且得名境。示
彼令知。使修進也。
疏破疑者(至)諸疑悔者。下破疑文三。初明起疑之人。
次顯疑除所以。後通釋妨難。前中。初明疑人。後總結
成中。先聲聞。後菩薩。此初也。於中兩意。初佛自成道。
至永不作佛來。此正明聲聞起疑所由。二故舍利弗。
至斷諸疑悔。引文為證。
疏諸小菩薩(至)且無分者。此菩薩也。然有二類。疑他
聲聞不得作佛。次有一類。疑自亦無菩提之分。
疏由是三乘俱有疑網者。總結成也。問前明疑人。但
聲聞菩薩。不說緣覺。何故結文言三乘人俱有疑也。
答向言聲聞等。即等獨覺。故總結云。俱有疑網。亦可
法華會上。無獨覺果人。除疑得記。故前不引。有求彼
者。斯亦為說。故此結文。三乘俱爾。然此疑中。可為四
句。一疑自不疑他。謂二乘是。二疑他不疑自。謂地前
頓悟菩薩。三自他俱疑。謂地前漸悟菩薩。四他俱不
疑。地上菩薩。今所破者。但破前三。
疏由此經言(至)當作佛者。此顯疑除所以。言聲聞成
佛無疑。由據佛所化應成之者。故作是說。非謂定性
二乘二得成佛。此經正意。不破彼故。
疏此中破疑(至)除悔者。此釋妨難。難云。破疑之中。亦
破悔不。故此釋云。此中破疑。亦兼破悔之相。云何疏
云。昔悔修小。乃至知小乃為大之因故。若爾。何不標
章。言破悔也。
疏云疑通三乘(至)不說除悔之唯小有者。舍利弗等。
不定性二乘。未說法華巳前。常悔修小行。悔。悔證小
果。所以悔唯小有。菩薩修行大乘。元不學小。故無有
悔。以寬攝狹者。疑通三乘。故名為寬。悔唯小有。故名
為狹。今舉破疑。以攝於悔。故云然也。攝云。問何故經
云。求三乘人。疑悔皆斷。答有二釋。一云。文約義繁。合
而言也。理實菩薩無得有悔。大勝小劣。不可悔勝方
求劣也。二云。亦有如不定性諸小菩薩。於大菩薩。起
懸岸想。退求小位。斯豈非悔。雖有此理。然無顯文。說
悔修大。以至理言。有悔修大。故信解品云。悔來至此。
竊作是念。此或是王。乃至不如往彼貧里。肆力有地。
復云何故至此。按此等文。即悔修大。若爾疏主。何乃
言無。答疏意不彰菩薩有悔。然法華會無有此者。信
解品中。敘昔事故。問三根聲聞。各至何處。而斷疑耶。
答上根聲聞。昔未聞大。不為授記。疑無佛分。今聞大
教。授記作佛。所以疑除。故下經云。十方佛土中。唯有
一乘法等。又云。汝等既巳知。乃至心生大歡喜。自知
當作佛等。舍利弗聞佛說巳。譬喻品初。踊躍歡喜。即
起合掌。乃至得未曾有。又云。今從世尊。聞所未聞。未
曾有法。斷諸疑悔。今日乃知。真是佛子等。佛述成巳。
便為授記。即是上根斷疑之處。故下經云。舍利弗。汝
等信受佛語。諸佛如來言無虗妄。又偈云。諸求三乘
人等。又佛從定起。偈云。舍利弗當知。諸佛語無異等。
又云。一切諸世尊。皆說一乘道。今此諸大眾。皆應除
疑惑。又云。聲聞若菩薩。聞我所說法等。又云。千二百
羅漢。悉亦當作佛等。又云。汝等既巳知。諸佛世之師。
隨宜方便事。無復諸疑惑。心生大歡喜。自知當作佛。
其中根人。聞說火宅三車事巳。便生領解。佛述成巳。
便為授記。故授記云。我等亦如是。每惟小乘過。不知
當云何。得佛無上慧。雖聞佛音聲。言我等作佛。心尚
懷憂懼。如未敢便食。若蒙佛授記。爾乃快安樂。佛為之
記。便即疑除。其下根人。聞化城巳。五百弟子品中。便
生領解。佛述巳記。既得記巳。心生領解。便自悔責。故
彼品云。世尊我等常作是念。自謂巳得究竟滅度。今
乃知之。如無智者。又云。我今乃知實是菩薩。得授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以是因緣。甚大歡喜。得未曾
有。即是下根斷疑之處。問何故上根疑除方記。中下
不耶。答根勝劣異。劣假聞記。迷情乃息。中望下勝。對
上不如。故亦得記。復始疑晝。問悔通小有。即彼三品。
並得有不。答上根有悔。經自具陳。中下二根。今略指
述。序品末云。諸求三乘人。若有疑悔者等。譬喻品云。
願為四眾。說其因緣。令離疑悔。即中根也。授記品云。
每悔惟小乘過等。且中根也。五百弟子品云。頂禮佛
足。悔過自責。即下根也。問三根有悔。悔有新舊。何者
是耶。答五百弟子品中言悔。聞記方生。即新悔也。餘
者是舊。問疑即通於三乘。未知菩薩疑且新舊不。答
吉藏師云。菩薩舊疑者。昔稟三乘之教。既疑道理有
三。或疑退隨二地。或疑進成佛道。今疑者。疑佛所說。
今昔相違。昔說有三。今不應明一。今辨有一。昔不應
說三。故方便品云。菩薩聞是法。疑網皆巳除。問菩薩
新疑。出何文也。答身子請中云。求佛諸菩薩。大數有
八萬。欲聞具足道。當知菩薩亦有疑也。問八萬大士。
皆是法身菩薩。何容有疑。答身子權行。接引實人。法
身菩薩應同新學。故無過也。問何故除疑三乘俱說。
列名授記。獨無緣覺。答不障被三。但緣覺機。於法華
會。根獨未熟。故不列名。無亦得記。除疑索車。據彼向
說。不談彼果。故下言。諸求三乘人。即是據向。或可但
據彼之根性。作如是說。非要有向索車斷疑。
疏後破執者。下破執且三。初明能執人。次正說除執。
後引文釋成。能執人中。初人中。初聲聞。後菩薩。聲聞
中二。初列差別。第二引論解釋。前中復兩。初且汎列。
後引文明。
疏聲聞有二(至)不定性者。汎列聲聞。有其二種。餘人
善根涅槃時盡者。謂定性聲聞。是菩薩等外。名之為
餘。身中功德。解脫神通勝遍等總名善根。莊嚴論中。
取此名為頓捨所捨。如燈焰滅。不在諸方。或無漏種。
名為善根。應審。
疏然瑜伽及法華論者。下引文。明聲聞差別也。
疏二增上慢(至)羅漢者。今此舉後。而列於前。如報執
初禪為初果等。皆是慢人。其相至下自明。未煩預舉。
疏三退巳(至)種性者。若依瑜伽。名不定性。據法華論。
名退還發。問何故不同。答攝云。法華一會。多是退心。
不言不定。瑜伽總談。不言退心。不定性寬。退心言狹。
有不定性。非退心故。
疏經六十劫(至)小果者。文如下引。須詩檢敘。問六十
劫者。是何劫也。答雖無文定斷。義准不是日月歲等
之劫。以時節大少理。應合是增減劫也。
疏非不定性(至)不定性故者。此遮簡也。有不定性。且
名退心。有不定性。但名不定。不名退心。故言非不定
性。是皆退類。然此意云。非不定性。盡是退類。有不是
退者。何者是耶。即如疏云。且有昔日未求於大等下
是。
疏法華論云者。下引論釋。於中。初引。後釋。從退菩提
心下是。
疏其趣寂(至)令發心者。此趣寂增上慢。佛不與記。以
根未熟故。所以佛不與記。若常不輕菩薩。與此二人
授記。經云。汝行菩薩道。當得作佛。據論。菩薩與記。令
發心故。非即實得作佛佛然。攝云。發心有二。一發趣
向心。二發信向心。增上即初。趣寂第二。合而言之。總
名發心。又菩薩有二。一者初業。二者久修。久修達器。
隨性與記。如勝鬘經。菩薩堪能荷四重任。求菩提者。
授菩薩乘等。若初業者。未識根器。但總發願。今得作
佛。即般若經。我皆令入無餘涅槃。不輕同此。
疏菩薩與記具理性因者。攝云。問案瑜伽論。理智雙
有。方名具因。今但有理。何得名具。答此經論云。示現
眾生。皆有佛性。若非理者。云何皆有。疏主依此。約理
名具。具猶總也。眾生齊有。故立具名。更有餘釋。如下
當悉。問菩薩與記。尚令生信。佛何捨耶。答佛記作佛。
必具國土名號等事。增上慢者。善根未植。而無此事。
故佛不記。又有釋云。如威音王佛時。根未熟者彼。佛
不記。後末法中。不輕與記。何妨釋迦在日。根未熟者。
佛與不記。後末法中。有人與記。未必即是釋迦却推
弟子。令遣記別。以三世同。故舉為例。
疏其趣寂者無大性者。此下疏主。正於論文。大意如
何。謂論中言。趣寂聲聞。根未熟故。佛不與記。菩薩與
記。疏主意云。論言趣寂根未熟非。應言不熟。若增上
慢。言未無失。其趣寂人。元來無有大乘之性。何得論
其熟與不熟。理合應言。趣寂無大性。佛不與記。菩薩
與記者。約具理因。具令信心不愚於大。所以與記。非
趣寂人。根未熟故。後當可熟。菩薩與說。又菩薩與記。
亦非令發趣大乘心。言當作佛。而與趣寂人記。若爾。
何須與記。即次疏云。菩薩願心。方便化之。令生信意。
所以無記。何以知然。即次引文。如般若經。為證可悉。
餘文可知。
疏菩薩亦二者。下明菩薩。言且二者。前列聲聞。有其
二種。故此菩薩。還有其兩。故稱且言。
疏由生數少或令無故者。攝云。前三果人。有七生等。
名生數少。無學生盡。名曰令無。或在凡位。經六十劫。
三生修習。於此生中。從初生至極。且名令無。或初果
人。能超得果。且曰全無。有云。涅槃經說。有二根性。一
者利根。能超得果。即於此身。得羅漢果。或名全無。二
者鈍根。次第得果。攝云。問頓漸之義。豈由生數。若不
由者。何事須言。答舉生數等。意顯得聖。得聖而有學
無學別。顯二差別。並能迴趣。非言生數。證漸悟義。問
理雖可通。致生數言。且非至要。且言二乘。即乃包盡。
何藉生數。答若不言數。恐不能悉。學無學等。並能迴
趣。故非無要。
疏若從二凡者。攝云。二乘凡位。具二種性。脩二乘行。
未得二果。齊此巳還。並名二凡。
疏曾發二心曾修二行者。謂發二乘心。曾修二乘行。
疏具彼性故修彼行故者。上句顯前曾發二心。下句
顯前曾修二行。
疏聞思悟解(至)何必證悟者。此通妨難。難云。若曾發
二心等。即名漸悟。既未證果。何名為悟。故此通云。聞
思悟解。且名為悟。何要證果。名為後悟也。
疏況復且有(至)分等者。先解其義。後方釋文。雜集論
第十三云。未具資粮補特伽羅。巳具未具資粮補特
伽羅。巳具資糧補特伽羅。乃至如是三種補特伽羅。
由成就順解脫分。順解脫分。順決擇分。各三品故。約
能引生順決擇分。及諦現觀。如其次第。未定巳定。即
此生時。於諦增上清淨信勝解相。是順解脫分。即於
此法。諦察法忍相。是順決擇分。如其次第。信增上故。
慧增上故。此中三品。順決擇分者。謂除世第一法。由
世第一法性唯一剎那。必不相續。即此生時。定入現
觀。非前位故。決云。前文意顯資糧加行二位之中。各
有三品。如其次第。未定巳定。即此生時。然加行位。分
為三品。未定巳定。即此生時。在煗頂忍。除世第一法。
第一法唯一剎那。名不相續。不可分之。然言即此生
時定入現觀者。此據剎那生說。前解脫分。言即此生。
約一期說。又解。俱約一期生說。以世第一法云即此
生時。既除世第一法。明約一期。雖增上忍。且一剎那。
猶隔世第一法。非即此剎那生無間入見故。又復通
分𣽈頂忍三。為三時故。彼論復有六種順決擇分。一
隨順順決擇分。二勝進。三通達。四餘轉。五一生。六一
坐。最初所起。緣諦境行。下品善根。即此善根。轉成中
品。是名勝進順決擇分。望前下品。是增勝故。即此善
根。增至上品。於此生中。決定堪能。通達諦理。是名通
達。又此位中。不定種性者。為迴向最勝菩提。及諸獨
覺。為求無師自證菩提。轉趣餘生。是名餘轉。若於此
生。定能通達。是名一生。若於此座。定能通達。是名一
座順決擇分。然今文中。但言巳定生。即此生時。及一
坐順決擇分。意取生數少者。故不舉餘。此意攝云。此
依凡位。望去見道。說為多少。問既約聞思。而釋於悟。
何以生等。為理證耶。答但曾發二心。曾修二行。即名
漸悟。況復亦有去。二見道生數近者。不名漸悟。言生
數者。意證文修。亦名漸悟。非以生數。證彼入見。方行
大行。然非是彼師之本意。疏中兩釋。約生數者。非疏
家意。疏主往在數門敷闡。諸德諍此頓漸之義。有人
約此生數以判。故敘之耳。疏主但據或得二聖。或行
二行。迴趣大者。即名漸悟。
疏經據劫定(至)少者。此會涅槃文也。若言未入聖位。
而有迴向心。名漸悟者。何故涅槃經說。須陀洹人。八
萬劫等。迴心劫數。不言凡夫。故此會云。其意可見。
疏此經所說(至)未爽者。此除執中。初述聲聞。後敘菩
薩。此經所說至為化記故者。述聲聞也。然此意云。據
論四種聲聞中。中雖為二。說法華一會。正為退心。兼
為應化。以滿慈子。且在會故。義兼為三者。攝論十義
中。無決定種性。今言義兼者。是疏主意。義兼定性。言
十義者。至一乘章。當具分別。
雖亦可為二菩薩(至)未爽者。此敘菩薩意云。此經雖
為頓漸二說。然經正宗。唯為漸悟。即三根聲聞等益
是。若據下經云。菩薩聞是法。疑網皆巳除。然准此義。
兼為頓悟。理且未失。
疏攝論十義解一乘云者。下引釋成就中。初至小意
來。明執小意。第二即攝論云下。引釋成。
疏三種練磨心者。一菩提廣大屈。引他況巳練。二萬
行難修屈。省巳增修練。三轉依難證屈。引麤況玅練。
然無性世親攝論。皆廣明相。今且依世親。而敘釋之
彼第六卷云。論曰。無量諸世界。無量人有情。剎那剎
那。證覺無上正等菩提。是為第一練磨其心。由此意
樂。能行施等波羅蜜多。我巳獲得如是意樂。我由此
故。少用功力。修習施等波羅蜜多。當得圓滿。是名第
二練磨其心。若有成就諸有障善。於命終時。即便可
愛一切自體。圓滿而生。我有妙善。無障礙善。云何爾
時不當獲得一切圓滿。是名第三練磨其心。彼自釋
曰。此中對治三種退屈心故。唯修三種練磨心。所以
者何。以諸菩薩。聞於無上正等菩提。最勝甚深廣大。
難可證得。心便退屈。對治此故。修第一練磨心。又諸
菩薩。聞所修行波羅蜜多。最勝甚深廣大難證得。心
便退屈。對治此故。修第二練磨心。由此意樂能行施
等波羅蜜多者。此中意樂。謂信及欲。菩薩於諸波羅
蜜多。真實有性。具功德性。有堪能性。深生信解。是名
為信。深信解巳。樂欲修行。是名為欲。菩薩既得如是
信欲。自性意樂。少用功力。修習六種波羅蜜多。當得
圓滿。又諸菩薩。於佛甚深廣大言教。思議決擇善巧
轉時。如是思量。如是無上正等菩提。難可證得。隔一
念心。方可證得。心便退屈。對治此故。修第三練磨心。
我有妙善者。我有一切十種地中。玅善積集。福智資
糧。無障善者。謂金剛喻定。能破在骨麤重微細極難
破障。此定無間。得一切障離繫轉依。云何爾時不當
獲得一切圓滿者。此中意說。於障離繫。似彼命終時。
一切種智。如彼體圓滿。又於此中三種練磨心者。謂
諸菩薩善根無缺。善根力持。由此力故。則能三種練
磨其心。心無退屈。初當顯示第一練磨心。謂人趣中。
無量世界。無量有性。剎那剎那。能證無上正等菩提。
云何我今獨不能證。次當顯示第二練磨心。謂諸菩
薩。作是思惟。我此意樂。離諸障礙。波羅蜜多。慳等障
礙皆無有故。不由功用。波羅蜜多。當得圓滿。故證佛
菩提。後當顯示第三練磨心。有障善者。謂由世間善。
而成其善。此有障善。尚命終時。即便可愛一切自體
圓滿而生。況我今者。由無障善。而成其善。不當成佛
無上菩提。無有是處。論曰。此中有頌。人趣諸有情。處
數皆無量。念念證等覺。故不應退屈。諸淨心意樂。能
修行施等。此勝者巳得。故能修施等。善者於死時。得
隨意自滿。勝善由永斷。圓滿云何無。復有餘處頌云。
十方世界諸有情。念念速證善逝果。彼既丈夫我且
爾。不應自輕而退屈。是為第一。汝巳惡道經多劫。無
益受苦尚能超。今修少善得菩提。大利不應生退屈。
是為第二。薄地凡夫初發心。向據遠證菩提果。我巳
精進經多劫。不應退轉劫沉輪。是為第三。三種練磨。
論自解釋。文相可見。不復繁言。餘之料簡。且依攝釋。
彼云。問依三練磨。未登聖位。云何得言。我有玅善。及
無障善。答從當為論。若修不息。必得二善。二善既有。
可不得果。非時巳得。名有玅善。問此三練磨。在何地
位。答有二釋。一云。總在十信初位。二云。第一在十信
前。及十信中第二。在彼十解前。及十解位。第三在彼
十迴向前。及迴向位。故唯識云。此資糧位。於二種障。
雖未伏除。修勝行時。有三退屈。而能三事。練磨其心。
於所證修。勇猛不退。又云。三位中。通三退屈。不假別
配。問三種練磨。通能所治。各以何法。而為自性。答能
練磨。總以聞思二慧。而為自體。由聞於他發心修行。
引他例巳。䇿發自心。比量知故。故是聞思。所練體者。
本有種姓。及菩提心。四菩薩菩提分等。所治即是三
種退屈。所知障攝。即彼為體。由橫思量。謂自無能。謂
菩薩心。非眾行因。謂果難得。故是法執所知障攝。問
練磨者何義。答謂䇿發心。令其猛利。對治退屈。是練
磨義。且猶練金。復似磨鏡。令心純淨。立練磨名。
疏斷四處障(至)分別者。緣法義為境者。攝云。法謂能
詮之文。義謂所詮之義。無性攝論第六云。似文似義。
釋論云。似外相博。實唯在內。准此即以有似於無。內
似外也。四處者。依世親攝論第六云。由離聲聞獨覺
作意故。論釋曰。謂斷聲聞等諸作意故。攝云。由者因
義。因離作意障。能入所知相。餘三准此。斷作意故者。
釋離作意。云所由也。此言斷者。但是伏也。後三且爾。
此意說云。初修菩薩。見生死苦。涅槃為樂。欲捨生死。
欣趣涅槃。此即名為二乘作意。障大菩提。故須先斷。
由觀生死涅槃同無相性。及脩大悲。斷執小乘生死
作意。作意即障。持業釋名。或二無學執自乘極。不趣
大乘。亦名二乘作意也。第二論云。由於大乘諸疑離
疑。以能永斷異慧疑故。論釋曰。謂於大乘甚深廣大。
能永斷除異慧及疑。此中異慧。謂鄭惡慧。於理動搖。
疑謂猶豫。由於大乘諸疑離疑者。謂於大乘。安立法
相。三自性教。謂若如說諸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
來寂靜。自性涅槃。諸如是等。永無異門。依遍計所執
自性而說。若說諸法如幻陽𦦨。夢相光影。影像谷響。
水月變化。諸如是等。虗妄異門。依依他起自性而說。
若說諸法真如實際。無相勝義。法界空性。諸如是等。
真實異門。依圓成實自性而說。於此一切異慧及疑。
永無復轉。論釋自明。無繁別敘。攝云。問標言疑離疑。
離疑之言。目於何法。答能斷彼疑。名為離疑。或云。諸
小菩薩。先於佛說。顯密三藏。種種不同。而生疑惑。名
為諸疑。後執一是。斥餘為非。自為決定。名為離疑。據
實未悟。依妄解。名為離疑。然攝釋中。斷前解正。若以
義推。後釋且得。第三論云。由離所聞所思法中我我
所執。斷法執故。論釋曰。此中意說。斷除法執。斷執故
者。乃至所聞所思法中。執我我所。終不於彼如實悟
入。攝云。雖離諸疑。然隨所聞。若教義等。皆執有性。便
障唯識法空觀智。故斷法執。方入真觀。故釋論云。執
著皆無。於其勝義。證現觀故。第四論云。由於現前住
安立一切相中。無所作意。無所分別。斷分別故。此中
有頌。現前自然住。安立一切相。智者不別。得最上菩
提。論釋曰。謂加行分別智轉時。如理作意。住一切定
心。諸相作意。分別皆斷。斷分別故者。謂於現前色等
現住。及骨鏁等定所安立。一切所緣。諸境界相。皆不
作意。無所分別。由無分別。方便能入。若異分別。終不
能入現前自然住等。攝云。斷分別言。而通一切分別
之法。若隨別說。是忍一位。能觀之智。此即勝障入初
地障。入初地時。自滅名斷。問何以復須斷此忍位分
別智觀。答此忍雖離能所分別法執。然自有彼微細
分別。障彼初地無分別智。故須滅也。問何者為處。答
處者處所。即四所障。由此四障。障四觀行。從彼所障。
名之為處。或此四障。是分別心所居之處。障即是處。
前釋依主。後釋持業釋。此此中總意。初二障彼厭小欣
大之行。後二障彼捨妄證真之行。故得障名。若能斷
智。即觀無相。及於三性。由證法空。及證無能所。斷分
別心。如次四智。斷彼四障。問於何地位。斷四障耶。答
於十信位。斷於初障。在十解位。斷第二障。在十迴向。
乃至忍位。斷第三障。在世第一。斷第四障。問何以然
耶。答十信位中。由離小心。初入大乘十信位故。所以
能斷初障。若十解位。由於大乘。離疑惑故。而得正解。
修菩薩行。所以能斷第二障。若十迴向。至忍位中。由
作遍計觀。遣所執故。所以能斷第三障。若在世第一
位中。由分別觀智。加行息滅。得成初地最上覺故。所
以能斷第四障也。問引三練磨。斷四處障。有何意耶。
答引四障來。釋成破執。兼說除疑。第一第三。即破執
義。第二即是破疑。其第四障。文便引來。然三練磨。有
對治義。亦乘便來。非以練磨除四處障。
疏今破此執(至)是經者。明破執。意顯二乘非極者。破
執二乘果為極也。住二乘者等者。破菩薩執。以小菩
薩。執唯巳依大乘修行。可得成佛。巳住聲聞。不得作
佛。今說此經。住二乘者。且得作佛。故破彼執。
疏由此攝論(至)二種者。彼中二乘作意。即執二果為
極。言我能然。餘不能爾。即諸小菩薩。執唯巳依大乘
修行。可得成佛等。名二種也。
疏諸疑離疑即是前破也者。前破疑中攝也。問此頓
漸二悟。執佛菩薩巳有分等。與破疑中何別。答執是
決定。疑則猶豫。故二有別。今且論破小菩薩。若依華
嚴。八地巳上諸大菩薩。且有煩惱。且無煩惱。無煩惱
者。現行巳伏。有煩惱者。謂貪求無上菩提。作意欣求。
而修行故。據此而論。非獨破小。然依此經。且說破小。
疏初彰記(至)是經者。下彰記三。初標舉。次引證。後結
成。此初也。彰者明也。問過去十六子時。巳聞法華。下
經我在十六數。曾亦為汝說。既云聞一偈時。皆得成
佛。何言未為授記。答溜洲解云。自退入聲聞巳來。未
為授記。雖先為說。亦巳妄失。故下經云。我昔教汝志
願佛道等。故下經云下。引證。故此以前下。結成也。下
例如斯。不復繁述。
疏後彰行者(至)行故者。且三。初標。次引。後判釋結成。
此初也。
疏故下經云(至)一事故引者。文也。攝云。問若未先行。
今說令行。可名彰行。佛子心淨。即先巳行。如何得言。
今說法華。為彰行耶。答舉大先行。令復小者且慕行
之。舉勝引劣。冀令二乘。見賢思齊。且不違也。此經上
下。多有此妨。倣斯通釋。
疏要由修福慧(至)功德者。判釋也。要由修福慧等者。
攝云。初之五句。如次配眷屬境界文字實相觀照般
若。並名因行。第六一句。即一乘果。由前五因。得此果
故。或云。初之兩句。明修福慧空有二行。次之四句。明
觀教理行果四種。雖云修行。未知如何可以修之。故
舉教等。令依修習。同本彰於行。何故說彼理教等耶。
答雖言於行。要在理等。若不因詮。行從何起。不知理
果。而何所欣。故說無失。因即七地等者。七地者。依瑜
伽四十九云。前之六地。唯菩薩地。第七一種。菩薩如
來。雜立為地。何等為七。一種性地。二勝解行地。三淨
勝意樂地。四行正行地。五決定地。六決定行地。七到
究竟地。如是七種菩薩地中。最後一種。名為雜地。未
發心位。名為種性。發心巳去。在於地前。名勝解行。入
於初地。名淨勝意樂。從離垢至遠行。名行正行。第八
地菩薩。名為決定。有三決定。一種性。二發心。三不虗
行。此第八隨在第三決定。第九地菩薩。名決定行。第
十地菩薩及佛地。名到究竟。第十因究竟。佛地果究
竟。四菩薩行者。一菩提分法行。二神通行。三波羅蜜
多行。四成就有情行。又問。七地既通因果。何故言因
即七地四菩薩行。答第七究竟。通因及果。因說七地。
理且無失。下隨所應等者。攝云。下文散廣。不可繁談。
今略敘之。示方隅耳。其七地者。如舍利弗等。在法華
會。未解一乘。未趣大乘。名種性地。或初發心。亦種性
地。經二萬劫。到十信故。分別功德品云。八世界微塵
眾生。發菩提心。觀音品云。八萬四千眾生。發無等等
心。此等並名勝解行地。分別功德品云。眾生得無生
法忍。天親釋云。而是初地。即是第三增上意樂地。又
云。菩薩得聞持及旋陀羅尼。即是第四行正行地。此
且一相而說也。又云。菩薩能轉不退法輪。即當第五
決定地攝。又云。菩薩得樂說辨才。即屬第六決定行
地。又云。菩薩能轉清淨法輪。即是第七究竟地中。菩
薩位攝。壽量且明三身佛果。即第七地果究竟攝。彼
等經文。下疏自說。四菩薩行。下且自明。
疏初利今(至)得益故者。利今文二。初略釋意。第二辨
相。此初也。
疏此有二類(至)證利者。下辨相中。初列。次辨。此初也。
疏果記利者(至)益今者。下辨中。先標。次敘。此標也。會
二者。會二乘教行。歸一乘之理果。或云。總會二乘教
等。歸一乘教等。故稱會二。破二者。二乘執二果為極。
今說非極。令歸至極。此義至下一乘章說。蓋是靈山
一會。三根聲聞。授記作佛。即是利今。果記利也。攝云。
問授記何不在前彰記門攝。答前門攝談。而為記別。
後門別記。利益不同。故分二門。且無失矣。
疏方便品下者。下敘釋中。初經。後論。雖知六處示現
授記下是。自下科判。隨義略指。不能具列。智者當思。
疏經出六處示現授記者。意云。此六記中。有因法華
佛記。有不因非佛記。為有簡故。故言經也。
疏二者同記(至)俱時與記者。攝云。問法明普明。二種
不同。何名同耶。答法普雖異。明名同故。故名同記。若
爾。善現名為名相。學無學等。名為寶相。相名同故。應
名同記。答經品不同。根性且異。不可為例。問品同性
等。即名同記。慶喜羅睺。性等品同。應名同記。答性品
雖同。名不同教。又云。滿慈一人。名為法明。餘名普明。
以少從多。總名同記。斯且無失。又云。慶喜羅睺。合名
同記。為欲簡別五百千二百等。故言後記。若言同記
便濫彼故。為言慶喜等。與五百等。同一記故。若言前
同記。後同同記且濫。故但言後記。
疏與天女記者。攝云。法師品中。言八部等。一切聞經。
皆與授記。據此文寬。得有天女。或但此經。通記之處。
即攝釋女。非𡱈一品。然准經文。無有天女得記之處。
不依上釋。論乃難通。學者當審。
疏初巳三及第五(至)當知者。料簡也。問初二第五。理
則不違。第四一種。既不由聞法華。何名利今記也。答
然在於會。可言利今。
疏合四位益者。攝云。問前二位。為是此界。為彼方耶。
若是彼方。何開此經。現益之事。若此界者。經無明文。
以何為准。又復疏主。下釋彼文云。前二位彼土得益。
一何[矛*牟]𥍿。答准上下疏。疏有二意。一者。四位總此界
益。故判四位。總名利今。二者。前二彼界之益。經文形
勢。有此難准。故為二釋。又云。初之兩益。由聞彼佛說
法得益。後之二類。遙見地動獲益故。前後各二。別觀
文勢。初二似如彼方。審而長讀。俱為此益。前後皆有
娑婆世界言故。故皆屬此也。攝云。問四位之中。第二
第四。而云記者。何佛記耶。答為二釋。或即彼佛。或即
釋迦。文不明言。任情取捨。問彼佛者。何名現益。答由
聞法華。賴彼佛記。且名現利。問既得授記。何不屬彼
果記利中。答雖云得記。文不記為成佛之事。但可記
彼地位等事。故非屬果。
疏分別功德(至)菩提心者。問既言得菩提。得何地位。
又復何非果現利攝。答論云。八生等得者。證初地菩
提故。此非得果。現生中證。故現證攝。問若是初地菩
薩。何故經中云摩訶薩。答地前菩薩。望未發心。及二
乘等。且名大故。又菩薩有五。一發心菩薩。十信巳前。
發厭生死。求菩提心。二伏心菩提。三賢中伏煩惱故。
三明心菩提。即初地上。證百法明門等。四出倒菩提。
八地巳上。離分段死變易故。五無上菩提。佛果位是。
今言得菩提。即第三門心也。餘義至文當釋。下皆例
然。
疏前之五記(至)法華者。結判也。前之五記等者。即前
引論。六種記中。取前五記。是果記利。此二十五類等
者。天授品中有四位。分別品有十一位得證。一位發
心。并前為十六。藥王品下。有其九品。以九配前。成二
十五也。問如何靈山。安此多眾。答如無色界。共立毛
端。或可是佛不思議力。如真會等。或此等多眾。皆是
變淨土後。聞經得益。不同於穢。後二解好。又問釋迦
既是化身。如何獲益。乃是登地等菩薩。又資糧位。見
一四天下化佛。加行位。見一三千化佛。無見報身者。
哲答云。以三身相依。化即報法。不相離故。又地前見
報。且見化佛。若登地見化。且成報也。
疏利後者。自下有三。初標。次引。後總釋成。
疏散廗巳後(至)皆是利後者。此標也。餘文可尋。不能
繁指。攝云。問他隨喜福尚無邊。自受持等。云何乃少。
答理實無限。若具彰陳。恐諸小智。心生狂亂。狐疑不
信。故般若云。我若具說。心即狂亂。是故略舉。隨喜猶
多。故智親聽。福不應冥。復有人問。佛在自說。可為利
益。滅後遺教。何成益耶。答只如先帝雖崩。遺制猶須
行用。厥父雖歿。告身且蔭子孫。所以佛之遺教。且有
利益。
疏初顯時者。下時文兩。一總略釋。二廣辨時。
疏諸佛設教(至)大乘所攝者。略釋也。問此正明時。何
須說機。答將欲辨時。先須約教。教不孤起。必對其機。
機緣有殊。教分頓漸。由此方能識教時分。意云。由機
有異。時且不同。或云。此通解時機二別。前解為勝。如
勝鬘經等者。攝云。勝鬘說彼四實一權。為對決定四
種機故。頓教大乘者。即四乘中。大乘是也。一乘權者。
即彼經會以前說言。唯一乘者。是權說也。問彼經上
下。總無此言。何得以知一權四實。答直據顯文。彼似
非有。以理取教。之即非無。言四乘者。經云。攝受正法。
善男子。建立大地。荷四重任。乃至授以大乘。言一乘
者。經云。若如來隨彼所欲。而方便說。即是大乘。無有
二乘四乘。不言隨欲方便。故明四實。一乘即言隨欲
方便。明說一權。若不爾者。隨欲等言。何所彰表。問隨
何意欲。說一無二。答法華等。隨不定意。說一無二。勝
鬘會之。云方便說。問若說一權。應唯三實。四中大乘
即一乘故。答唯說一乘。不立餘運。此佛權說。名之曰
權。非大體無。名為權也。四中大乘。對大根性。同餘三
乘。有所對器。故四名實。問四對定四。應器名實。一對不
定。隨性非權。答望自不定。是實非權。形四定性。故權
非實。如此經中所說一乘等者。攝云。問勝鬘說四同
重擔。即言四實一乘為權。法華說乘。同諸草木。且應
一權三乘是實。答法華本為不定聲聞。故說一實。下
因轉破。說三草木。而非本故。故非三真。理實各對定
性而言。且得言實。對望不同。故不相例。又云不同。以
不定聲聞。必捨小歸大。故一稱實。若爾。捨小歸大。大
得實名。身子捨大學小。小應名實。答不例。捨小歸畢
竟更學大。
疏古有釋言者。下廣辨時中。初古。後今。古中。初敘教
時。後定是非。
疏古有釋言(至)等是者。法苑云。昔時有隱士劉虬。立
五時教。或有說云。真諦三藏立五時教。然菩提流支。
別作。文疏破之。真諦居梁。流支在魏。故知不是真諦
等作。先師云。齊朝時人。年二十八。為當陽令。二十九
為南郡亟。南郡荊州是。丞今之司馬。年三十三棄官。
居武都山。立教有二。一頓。二漸。頓如華嚴等教。漸復
有五時七階差別。言五時者。一佛初成道。為提謂波
利。說五戒十善人天教門。二佛成道後。十二年中。說
其三乘差別教門。如次應知四諦因緣六度。未說空
理。三佛成道十二年後。於三十年。說空宗般若維摩
思益。未說一乘破三歸一。四佛成道四十年後。於八
年中。說法華辨一乘義。破三歸一。未說佛性。明佛常
住。五將滅一且夜談涅槃。皆有佛性。說身常住。是了
義教。七階者。第二時中。別開三乘。即為七地。親撿劉
註經。不見此之說。應別製造。有如是明。因此略明。古
來諸德。立時不同。一後魏菩提流支。唯立一時。所以
經云。佛以一音演說法等。二北梁曇無讖。立二種教。
所謂頓漸。頓如楞伽等。為諸菩薩上根性說。漸者始
從鹿苑。終至雙林。藉淺至深。故即同其半滿二字。三
梁朝真諦。立三時教。佛成道後。七年巳來。名轉法輪。
七年巳後。四十八年巳來。名照法輪。即般若等。自此
巳後所說諸法。名持法輪。即解深密等。四隋朝笈多。
立四時教。一四諦教。即小乘經。二無相大乘。即般若
經。三法相大乘。即楞伽等。四觀行大乘。即華嚴明賢
聖行位故。五唐朝波頗三藏。立五時教。一四諦教。二
無相大乘。三觀行大乘。四安樂大乘。即涅槃經。說常
樂我常。五守護大乘。即大集經等。佛遣諸佛。守護國
土等。
疏唯說三乘有行之教者。攝云。總對三乘而說。於有
三乘。各依自乘所觀觀行差別。而為有也。
疏說彼三乘同行空教者。攝云。對彼三乘。總相說空。
三故悟異。二乘達我空。菩薩雙悟。
疏此中猶未(至)佛性者。指壽量品我在靈山等。此略
明常住。不如涅槃分明顯說常住佛性。金剛之身。不
可壞故。故涅槃云。若有人言。如來之身。是無常者。云
何此人。舌不墮落。又諸佛所師。所謂法也。以法常故。
諸佛亦常等。
疏乍觀可爾理即不然者。下覺愛破也。初且總非。後
按文難。此初縱奪非也。乍觀可爾。且縱許。理即不然。
即奪破。
疏提謂經說(至)教也者。按文難也。初至名曰密成。是
按教文。云何但言第一唯是世間教也者。正難也。宣
律師感通記云。即摩伽陀國。向北一千餘里。有國名
縛唱。有處說此䓗嶺。東向五百里。有一長者。名曰提
謂。與五百人。南海採寶。迴過摩伽陀國。去上茅城六
十里。近伽耶城。忽然雲霧暗天。風雷九十起。時提謂
等。不知所由。有善卜者。云是樹神。遂將[麨]蜜。而共求
之。樹神知來。化作一人。於路而立。謂提謂曰。汝何所
之。提謂二人。具陳上事。樹神答曰。神者我是。問曰。何
故為穴。神曰。有迦毗羅國淨飯王子。捨國出家。於苦
行林。六年修道。在我樹下。成等正覺。號之為佛。長者
根熟。聞佛名巳。心生歡喜。樹神語曰。佛成道。未有供
養。汝之[麨]蜜。可將奉佛。提謂遂即却報餘人。聞悉隨
喜。俱至佛所。樹神教令。達佛作禮。却住一面。奉佛[麨]
蜜。佛便受之。與受三歸。并為廣說三歸功德。聞巳。發
菩提心。佛便為記。號曰齊成。若准文引普曜經云。曰
密成。有本齊成。傳寫者謬。問佛初成道。未有法僧。云
何為彼提謂。受三歸耶。答提謂見佛。佛為佛寶。三歸
功德。名為法寶。僧雖現無。令歸未來。故歸三寶。或依
一體。佛即收三。若據律中。有二賈人。來至佛所。為授
二歸依。
疏先懺悔(至)吾我本淨者。先懺悔彼等者。攝云。問佛
適成道。法猶未唱。何得有謗法之𠍴。而言悔耶。答罪
通過現。佛示令悔。四大本淨等者。攝云。悟四大等本
唯真理。離於妄執。故名本淨。但申正解。非者不敘。又
攝云。按覺愛難五時教。引提謂經云。四大本無。乃至
六塵本無。又云。吾我本淨。是人無我。即此備明二空。
窮宗之記者。准此疏主。取意而談。本無本淨。義同文
異。或經有異。故不相違。悟四大等。明法空理。吾我本
淨。明悟生空。疏本言五。而筆誤也。又五我本淨者。即
五蘊是。若爾五我五蘊何別。答依他遍計有別。謂諸
外道。妄執五我事等。世尊為破此妄執故。說其五蘊。
不能了蘊是眾緣生。妄執為實。若能證知本唯真理。
名之為淨。同既有四大本淨。何不有四我本淨。答外
道多執內蘊為我。故不說之。或言五蘊中。即攝四大。
故不別說。若爾者。言色蘊時。即攝四塵。何須別立四
大淨耶。故前解勝。得不起法忍者。准仁王及大般若。
忍有五種。各各有三品。一者伏忍。地前三賢。為三品
故。二信忍。初三地證不壞信故。三順忍。次三地順二
乘觀故。四無生忍。次三地分段煩惱更不起故。名不
起法忍。五寂滅忍三品。第十地及等玅覺。得柔順忍
者。攝云。准仁王經。四五六地。名為順忍。相同二乘順
無生故。依佛地經。唯第六地。名為順忍。論自釋云。隨
順無生法忍故。問何乃不同。答仁王總約近遠得名。
佛地唯依近順名順。問柔者何義。仁王佛地。何無柔
言。答柔者調柔。我見若存。是非等起。不名調柔。四地
永亡。故得柔稱。又此三地。能斷害律。羸劣隨眠。得名
柔也。廣略不同。故諸教異。三百龍王。得信忍者。攝云。
按仁王經。初二三地。得不壞信。相同世間修絕或修。
總名信忍。而言龍者。化相而言。實大菩薩。故華嚴云。
何阿耨池龍。出水洽濟瞻部洲人。皆大菩薩。若不爾
者。豈畜生身。有得聖耶。若許。便違一切聖教。自餘天
等至道意者。十信巳前。發大乘心。然尚未入十信位
中。且可即是十信初心。十億天心至十善者。十信善
位中。有上中下三品。十善中。下品善粟散王。上品十
善鐵輪王等。提謂長者滅三界苦者。既入初地。或是
八地。便受變易。更永不受三界分段生死苦身。故言
滅三界苦也。即是初地或八地者。謂經自言滅三界
苦。即是出分段死。入變易生。經中為無悲智二言。故
置或字。提謂若是智增。即是初地。若是悲增。即是八
地。由此不定。故疏云或。
疏云何但言(至)世間教也者。上總引文。今正為難。難
意云。然提謂經。或得不起法忍。乃至或授成佛記。據
斯此義。皆為菩薩。云何乃言。第一唯是世間因果教
也。
疏但為此日(至)法輪方名轉者。攝云。此釋外難。外難
意云。為提謂等。說法之日。有得坐者。何不當即名轉
法輪。至五比丘。始名為轉。答意如文。問經文自言。提
謂等眾。得果大小。各各不同。何故不名三乘同觀。答
但言果別。不說同觀。問五比丘時。豈說同觀。答即下
所引。大般若之轉四諦。是同名同觀也。溜洲云。法輪
有二。一化漸悟。二被頓悟。三七日後。名轉法輪。據化
漸悟。若依頓悟。初七日等。且得名轉。若不爾者。如何
得言。佛所施為。無非法輪。總有二義。三乘同觀。二一
座成坐。故得名轉。故云。三轉法輪於大三千。攝云。法
輪有二。一者同行。同觀四諦理故。二者別行。三乘觀
境。得果名別。三七日後。名轉法輪。據通行說。若言凡
所施為。並名法輪。依別行言。且不相違。
疏次第二時教。此牒起也。
疏覺愛難云有教者。此正破中。初按文。後云何乃言
下正難。覺愛者。菩提流支。此云覺愛。大般若云。佛在
鹿野小者。此文即當第三七日三乘之人。同觀四諦。
若爾何故解深密經云。佛初一時。在波羅痆斯仙人
墮處。唯為發起聲聞乘者。以四諦相。轉正法輪。彼此
俱是大乘。一三得益。何乃乖返。答曰。據理。初轉法輪。
三乘俱益。正為聲聞。傍兼中大。深密據正。說利聲聞。
般若通其傍正故談。三乘得益。正傍別說。且不相違。
疏是知一雨(至)先後者。上巳難竟。下申自義。兼及釋
成。是知一雨普潤稟教不同者。此述自義。不可說佛
教必有先後者。此返釋也。意云。佛所說法。猶如一雨。
受潤有殊。不可定判佛教先後。
疏今依古義正者。自下敘今。先破。後釋。此初也。今依
古師。覺愛且破初二兩時。自餘三時。且如彼破。乍雖
可爾者。縱詞。理即不然者。奪意。
疏依今新經(至)三時者。下釋中。先略舉。後廣引文。此
略舉也。然此意者。若頓悟之教。唯有一時。以大機不
從小發故。若漸次之教。即有三時。以從小至大乘故。
疏解深密經者。下廣引三。初引諸教。次會通。後結成。
疏依於三性(至)性巳者。三性者。唯識頌云。由彼彼遍
計。遍計種種物。此遍計所執。自性無所有。依他起自
性。分別緣所生。圓成實於彼。常遠離前性。釋曰。就二
頌中。初一頌解遍計性。次半頌解依他。後半解圓成。
言遍計所執性者。周遍計度。故名遍計。謂由虗妄。分
別執彼。若我若法。自性差別。總名遍計。言依他起性
者。謂三界心。及心所等。依他眾緣。而得起故。此性非
無。名依他起。如外種子。託眾緣生。且名依他。言圓成
實性者。二空所顯。圓滿成就。諸法實性。名圓成實。言
三無性者。唯識頌云。即依此三性。立彼三無性。故佛
密意說。一切法無性。初即相無性。次無自然性。後由
遠離前所執我法性。釋曰。即依前三性。立三無性。依
遍計所執。立相無自性性。依依他起性。立生無自性
性。依圓成實性。立勝義無自性性。問云何依三性。立
彼三無性。答唯識論云。謂依此初遍計所執。立相無
性。由此體相畢竟非有。如空華故。依次依他。立生無
性。此如幻事。託眾緣生。無如妄執自然性故。假說無
性。非性全無。依圓成實。立勝義無性。謂即勝義。由遠
離前遍計所執我法性故。假說無性。非性全無。如太
虗空。離遍眾色。而是眾色無性所顯。言皆是遍計所
執性巳者。謂於三性。說三無性。總是遍計所執性。問
何以說三無性皆是遍計。答說三無性。是佛密意。說
一切法。皆無自性。非性全無。說密意。言顯非義。謂後
二性。雖體非無。而有愚夫。於彼增益。妄執實有我法
自性。此即名為遍計所執。為除此執。故佛世尊。於有
及無。總說無性。上且略敘所要。廣如唯識所說。
疏毗濕傳藥者。攝云。此云有功德藥。有言此云天馬
耳。形如乾薑。攝云。取前為正。一者名寬。二者疏主。三
藏門侍。相傳非謬。此意說云。於諸丸散湯等之中。若
置此藥。令餘諸藥。功能轉勝。於一切教。置此三性。了
義云經。義乃顯了。餘喻准此。
疏波羅痆斯者。攝云。此乃河名。義無相當。故不制也。
問唯菩薩念佛三昧經云。波羅奈城。云何名河。答城
從於河。立名無失。
疏仙人墮處者。攝云。按婆娑云。昔時有王。將諸婇女。
在園遊觀。有五百仙人。乘空而度。見巳墮落。因立名
焉。問瑜伽深密。文既言墮。為同小部。為取大乘。若同
大乘。何乃言墮。答為二釋。隨轉理門。文言墮故。二依
大乘義。墮者即是住之異名。
疏總密說有(至)有其何性者。然第一時。但總密意而
說言有者。其有依他圓成。有其遍計。不的言有何性。
故云然也。
疏總密說空(至)且空何性者。此第二時中。但總密意。
即說言空。不的言空。空其何性。為空遍計。為且依圓。
疏有為無為(至)為空者。依他圓成二性為有。依他即
有為。圓成無為。其遍計性。我及我所。體性是空。如空
華等。
疏轉照持者。轉四諦法。置他身中。含生解故。說般若
空。合以智慧。照破有執。明非空有。意除滯著。方何任
持。以為究竟。
疏涅槃亦言(至)如是者。攝云。問按涅槃經。初醫服乳。
喻於外道。客醫斷乳。及後教服。皆譬如來。如何有教。
同於外道。經言初醫。性復頑囂。且後不知病起根原。
復不善解風冷熱病一切諸患。豈我世尊有斯過耶。
答慧日論曰。此對外道執有我。為破此有。令入人空。
且密說人空。義顯為小。初說法有。次破法有。密說法
空。涅槃會中。方為顯說。除外道執有故說空。除聲聞
執空故說有。以聞佛性。非妄計我故非有。有常等故
非空。合第二時。攝釋有破。然今疏之取意而立。智者
當思。復有釋云。初醫服乳多死者。喻凡夫外道著我。
沉淪。不服皆差者。喻二乘無我。出證涅槃。後和藥服
者。雙對凡夫及二乘等。對治凡夫妄執有我。須說無
我。對治二乘執無我理。須說有我。此言我者。即是大
般涅槃。樂淨常我。故中百論偈云。諸佛或說我等。
疏若以偏圓(至)不相違者。此下初判。次遮。後會。若以
偏圓等者。判釋也。從小向大。教有三時。非如古師。一
五時等偏圓者。小乘名偏。大乘名圓。從小向大。名依
偏圓。非一五等者。一謂覺愛。五謂劉虬。意云。若依偏
圓。教有二別。非一五等。不可難等者遮難。難云。若教
定三。何故經言。一雨普潤。三草不同。既言一雨。故知。
教但有一。何得立三。其頓悟之機至不相違者。會通
也。一果之證者。攝云。不證小果。唯取大乘。名一果也。
疏此經三周(至)此經者。自下先總判釋。後為顯第三
時下。結成也。
疏後顯機者下。顯機中。先引教文。後總判釋。前中五
類。一明一機有二。涅槃法華。二說兩機有三。善戒地
持攝論。三顯三機有二。且法華涅槃。四彰四機且二。
般若勝鬘。五論五機。文有三別。所謂楞伽莊嚴瑜伽。
疏依涅槃(至)大乘性者。下明一性。初引文明。後彰所
為。此初也。
疏此經既說(至)教被彼性者。此彰所為。且有本云。初
彼大乘根性。
疏然性有二(至)作佛者。將明根異。先標種性。後方辨
釋會違。然性有二等者。釋也。如下自明。不能預舉。前
皆有之等者。釋會也。前皆有之。後性或無者。辨釋。意
云。前之理性。一切凡聖。悉皆有之。若四智菩薩行性。
有無不定。故置或言。言談有藏無說皆作佛者。會違
也。然涅槃經。一切眾生。皆有佛性。悉得成佛者。意云。
有行性者得成。非唯理性亦成。若爾。何名一切皆成。
答談其有者藏隱無者。故稱一切。即少分一切。非言
一切有無性等皆得成佛。又云。談有理性藏無行性。
故言皆作佛。前解應正。智者當思。
疏依善戒經(至)無性也者。下明且性。文三。善戒地持。
合一處說。於中。初引。後被。此初也。六處殊勝者。此出
無漏種性之體。無始者顯法示義。六處殊勝者。謂十
二處中。第六意處。攝第八識。其識含藏本有無漏種
子。此無漏體是殊勝。此第六意。六中數。故言六處。更
有餘解。不及此釋。廣如唯識疏。
疏此被有性非被於無者。此彰所為也。
疏依有非無勝劣異故者。下皆文三。初標。次引。後彰
所為。下皆例然。學者當悉。此初也。問此下皆先標起。
何故前引善戒地持。答云。作者隨時。不可齊一。然下
標文。不過依有。非無勝劣有異。有無俱彰。大小類別。
依同非異。以別攝通。通別類異。現當非有等。若准攝
釋。總先通解。今各至文而辨。庶使新學易知。依有非
無勝劣異故者。下引攝論。依有性說。不依無性。以菩
薩聲聞皆是有性。菩薩為勝。聲聞名劣。此且應言。依
同非異。文略不言。
疏天親攝論(至)智力者。引文也。十力有根上下智力
者。佛能觀知。觀所度生。根有上下。故佛智力。有上下
也。上者菩薩。下者聲聞。
疏依有非無(至)就別者。標也。依有非無。如前無別。依
異非同者。二乘別說。不一處明。故言非同。以通就別
者。三乘別明。不說不定。即以不定。就別而論。
疏遠塵離垢者。攝云。論有二釋。一云。由見所斷諸煩
惱纏。得離繫故。名為遠塵。由彼隨眠。得離繫故。說名
離垢。二云。以現觀時。有麤我慢。問無間轉。名之為塵。
若遍了知所取能取。所緣平等。即彼斷滅。故說遠塵。
一切見道所斷煩惱。隨眠斷故。故說名離垢。
疏有無俱彰(至)攝通者。有性無性俱明。故言有無俱
彰。菩薩為大。二乘為小。故云大小類別。二乘合說。而
不別明。故言依同非異。三乘別明不說不定。即以別
性。而攝通性。故云以別攝通。
疏涅槃經言(至)一闡提者。彼經二十四云。初病者。謂
定壽命。是人巳於無量世中。修三品善故。如鬱單越
人壽命千年。次病者。是義云何。善男子。如是之人。命
雖未盡。有九因緣。能夭其壽。一知食不安。即反食之。
二多食。三宿食未消。而復更食。四大小便利。不隨時
節。五病時不隨醫教。六不隨瞻病教勑。七強耐不吐。
八夜行。以夜行故。惡鬼打之。九房室過差。以是因緣
故。若遇即差。不過不差。後病者以命盡故。初喻菩薩。
若遇善友諸佛菩薩。諮受深法。若不遇者。悉當成。何
以故。以能發菩提心故。次喻二乘。若聞善友諸佛菩
薩所說深法。發菩提心。不值不聞。則不能發。後喻闡
提。若遇善友諸佛菩薩。聞說深法。及以不遇。俱不得
離。一闡提心。以斷善故。不能發心。若能發心。則不復
名一闡提也。攝云。問四依菩薩。供佛極多。獨覺之人。
自然悟道。何言菩薩不遇疾療。二乘要值。方得病療。
答言遇不遇。約始發心。不障後時得奉多佛。聲聞必
出得遇無違。麟角一人。望遠且遇。或從多分。理且無
爽。問准何得知。菩薩不遇。亦能發意。若瑜伽論云。菩
薩四緣。而能發心。四緣下當自引。至時檢敘。
疏依有非無通別類異者。依有非無者。如前巳說。通
別類異者。通謂不定性。別謂三乘性。
疏雖未證入正性離生者。攝云。正性有二義。一者涅
槃。二者聖道。見所斷惑。為眾惑本。猶如生食。為眾病
本。名之為生。聖道能斷。名為離生。又大般若三百七
十八云。以何為生。以何為離。佛言。菩薩以一切有所
得為生。以一切無所得為離。又四百八中。以生食等。
而為喻也。問何故前釋般若不同。答前依瑜伽對法
等論。通三乘釋。般若唯依菩薩以明。望義異也。意云。
不定性人。雖未入見道。離彼煩惱。聞此法巳。皆發道
心。或離生者。即離異生性。此解且善。智者應思。
疏諸論雖說(至)離生者。攝云。有迴心巳。即受變易。有
未受者。論據即受。說聖迴心。經依未受。故言未入。正
性離生者。此人雖曾行二乘行。未得小果。聞大乘經。
即發菩提。意云。此不定性人。未得小果。而即迴心。既
是凡夫。未得無漏。所以不能即受變易。若准此義。前
解漸悟二師之中。後師為正。問如有一類。具三乘性。
先不發心。不修二行。而頓求大者。此人為是頓悟。是
名漸悟。為是定性。為不定性。此義應思。有解云。雖頓
修大。仍是漸悟。不定性收。以有二乘種性故。今解不
然。是頓悟攝。仍名不定。不修二行。如何名漸。問豈諸
聖者。受變易巳。方始迴心。而言今說不受變易。巳迴
心者。答得聖迴心。即受變易。非謂受變易巳然始迴
心。問其變易生。為一度受。為復多耶。答非一。謂聖者
迴心巳去。欲擬長時修道。願我所有。無漏資本。招生
之業。令得十劫二十劫等。隨短長分限。時既滿巳。更
當如是發願。乃至成佛。
疏此經被彼(至)定性者。大乘定性。謂發阿耨菩提心。
小乘定性。即遠塵離垢。問何故般若唯約有性。不言
無性。答據入聖者。而辨乘性。故無無性。且依是說。然
未盡理。何者。今但對緣而說。所以故無。或可前說且
得。
疏有無雙彰以通從別者。准前思擇。
疏又勝鬘經(至)授以大乘者。汎明重擔。總有四種。一
凡夫以妻子為重擔。二前三果人。以愛結為重擔。三
二乘無學。以變易為重擔。四菩薩以所化眾生。而重
擔。今明菩薩荷負四生如大地者。地有二義。一普遍
義。即喻菩薩遍六道化。二堅固義。即喻菩薩化眾生
時。逢難不退。四喻者。攝云。相傳總有三釋。一云。大海
最重。以喻凡夫。諸山次輕。喻於聲聞。草木轉輕。喻於
緣覺。眾生最輕。喻於菩薩。准此依障輕重為喻。二云。
海喻菩薩。理性深廣。山喻獨覺。樂處寂靜。神通稍高。
草木喻聲聞。得涅槃巳。後報盡故。眾生喻闡提。但有
人天生得善根。力漸微小故。喻理如是。然文不次。三
云。海喻闡提。生死無盡故。山喻聲聞。諸見不動故。草
木喻獨覺。神通之障。執輕小故。眾生喻菩薩。二障執
輕小故。教理行果。義非邪妄。名之為正。體苞軌持。目
之為法。攝者苞含。受謂領納。證法在心。名為攝受。無
聞者。無聞熏習。法爾無漏。非法者。非聖法器。
疏依有非無(至)非有者。依有非無。通之與別。且如前
說。依有非無者。謂無性中。大悲菩薩。此經亦被。不可
言無性也。所以故言。依有非無。現當非有者。無性之
中。有二種人。一現非有。即焚燒善根。二當非有。大悲
菩薩。亦有本言依有及無。以焚燒大悲。同是無性。故
言及無。
疏佛盡一切眾生(至)眾生故者。然有解云。而眾生界。
無有盡期。菩薩願心。未可成佛。但以依他因緣道理。
三祗劫滿。自然果圓。雖得佛果。以願力故。常在生死。
故度眾生。以不捨眾生故。故言菩薩常不入涅槃。維
摩經云。雖得轉於法輪。而不捨於菩薩之道。是菩薩
行。又菩薩不同二乘入於涅槃。何以故。一以知諸法
本來涅槃。二不捨一切諸眾生故。有期二義。所以不
入。非謂不成佛故。名不入涅槃。請智者思之。
疏有無並說(至)畢無者。現斷畢無。此無性有二。一現
斷即蹔時。二畢無謂畢竟無因。餘者可見。
疏第五有二種(至)謂無因者。攝云。按莊嚴論第一云。
一向行惡行。普斷諸白法。無有解脫分。少善且無因。
釋云。無般涅槃法者。是無性位。此略有二。一者。時邊
般涅槃法。二者。畢竟無涅槃法。時邊法者。有四種人。
一者。一向行惡行。二者。普斷諸善法。三者。無解脫分
善根。四者。善根不具足。畢竟無涅槃法。法者無因故。
彼無般涅槃性。謂此但求死。不樂涅槃。因此便明無
性差別。然闡提有三。一者一闡提。此云愛樂生死。愛
樂生死故。二阿闡提。此云不愛樂。謂不愛樂涅槃故。
三阿顛底迦。此云畢竟。畢竟無成佛義故。此三闡提。
及智增菩薩。應為四句。一因成果不成。大悲菩薩。二
果成因不成。謂時邊人。三因果俱不成。謂畢竟人。四
因果俱成。謂智增菩薩。
疏依有及無(至)通別類異者。當成不成者。攝云。當成
不成。並同無性。當成有三釋。此一釋之法。所謂菩提。
此當成法。而不得成。是以結名。當成不成。餘文准前。
問何故楞伽第五。無性無畢竟耶。答此約證法而說。
或大悲菩薩。在第五中。與此同明。故無畢竟。何以故。
俱名無性。不可一有一無。故不取也。前解為勝。問上
來引文。言同異者。依何而說。答同者。約二乘同斷惑
障。同證生空理等言異者。據利鈍劫數神通說法等。
攝云。問上所引教。根器不同。各何所以。答依有無通
別等者。是釋所以。雖有斯釋。終未離難。難云。何故依
彼。無有等性。一五等別。實理解者。教所被器。器類不
同。故一五等。種種有異。何乃須責。
疏若以一乘(至)經也者。此總別釋。非說一乘之處等
者。三周說法。是正一乘。流通巳下。即是非之處。謂莊
嚴品中。傍利聲聞。居流通分。此即重釋前所引文。又
云。此意非是。但說一乘之處。要被聲聞。今言被者。以
會中有之。非要一切。此後解審。
法華玄贊決擇記卷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