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玄贊決擇記
法華經玄贊決擇記
疏然文殊問經(至)二十二宗者。下釋中。先引大小教
文。後正立宗義。此初也。然小乘二十部。文殊問經云。
有二十部。云何分別部。云何根本部。佛言根本二部。
一摩訶僧祇。老少同會。共集律故。二名體毗履部。老
宿共集。此律一百年後。此二部起。於二百歲中。僧祇
出七部。一名執一切語言。二出世間語言。三高物棃
柯。是律主姓。四多聞智故。五只底柯。六東山。七北山。
此三所居。此七從僧祇。展轉相生。非一時俱從僧祇
出。於百歲中。從體毗履。出十一部。一一切語言。二雪
山。律主居之。三名犢子。是姓。四名法勝。五名賢胄。此
二是名。六一切所貴。為人重故。七芿山。是處。八大不
可棄。律主初生。母棄於井。又追尋之。雖墮不死。九法
護。名也。十迦藥毗。姓。十一修妬路。執此義故。此十一
且展轉生。合二十部。偈云。摩訶僧祇部。分別出有七。
體毗履十一。是謂二十部。十八部及本二。悉從大乘
出。無是亦無非。我說未來起。以疏指文。殊恐不委所
由。故引之爾。然宗輪說。如是傳聞。佛薄伽梵。般涅槃
後。百有餘年。云聖時淹。如日久沒。摩竭陀國俱蘇城。
王號無憂。統攝瞻部。惑一白蓋。化給人神。是時佛法
大眾初破。謂因四眾共議大天五事不同。分為兩部。
一大眾。二上座。乃至布薩時。竟夜鬪諍紛紜。城中士
庶。乃至國王。來自和諍。僻用律文。行籌滅諍。用多人
語。賢聖眾中。耆年雖多。與僧數少。大天明內。耆年雖
少。而眾數多。遂分二部。一上座部。二大眾部。然初結
集。界內界外。巳分兩部。至此大天時。因諍而分。論云。
後即於此二百年。大眾部中。流出三部。一一說部。此
部執世出世法。皆無實體。同一假名。二說出世部。此
執世間從顛倒起。但有假名。出世非倒。皆是真實。三
鷄胤部。上古有仙。染鷄生子。是此之族也。次第二百
年。大眾部中。復出一部。名多聞部。真諦云。佛在世時。
有一羅漢。名祠皮衣。昔作仙人。披衣以祠天故。後出
家巳。隨佛說法。皆能誦持。佛未涅槃。遂住雪山坐禪。
不覺佛巳涅槃。至佛滅後第二百年。從雪山出。見大
眾部所弘義淺。其甚驚恠。更為具足。誦出淺義。及以
深義。深義中有大眾乘義。次第二百年。更出一部。名
說假部。慈恩云。世出世法。皆通假名及以真實。不同
一說說出世。次二百年滿。有一出家外道。捨邪歸正。
亦名大天。大眾部中。出家受具。多聞精進。居制多山。
與僧重詳五事。因茲乖諍。分為三部。一制多山。制多
翻為靈廟。佛於一世。初生。成道。轉法輪。涅槃四處。皆
有靈廟供養。此山即靈廟處也。二西山住。三北山住。
即制多山。西山北山也。其上座部。經爾許時。一味和
合。三百年初。有少乖諍。分為兩部。一說一切有。亦名
說因部。二即本上座部。轉名雪山部。言一切有者。有
有二種。一有為三世實有。二無為離世實有。言雪山
者。上座從眾為說因所依。轉入雪山。又云。既為他依。
師宗微弱。乍似雪風。次於三百年。從說一切有。流出
一部。名犢子部。此上古有仙。染犢生子。此之種也。次
於三百年。從犢子流出四部。一法上部。有法可上。故
以名焉。二賢胄部。孟部主賢。徒眾是胄。胃苗族故。三
正量部。刊正邪謬。四密林山部。山有密林。林主居之。
次於三百年。從說一切有部。復出一部。名化地。部主
昔日曾作國王。化雪霑地上。後捨出家。從本為名。次
於三百年。從化地部。流出一部。名法藏部。自稱我習
採菽氏師。或名法密。慈恩云。是部主名也。三百年末。
從說一切有。出一部。名飲光。亦名善歲部。梵云迦葉
波。此翻飲光。上古有仙。身光極盛。飲蔽餘暉。是此之
𧜟。又云。亦是部主。身光飲飲光也。至四百年初。從一
切有。復出一部。名經量部。亦名說轉部。自稱我以慶
喜為師。立義依經。故執有種子。墮在相續。轉至後世。
故名說轉。名修妬路。即契經也。大乘二者。勝義此空
應理圓實。或云有相無相。前義為勝。
疏今依文別教(至)有八者。下立宗義。先明宗義。後義
引文判釋。前中。初總。次別。後結。此初也。
疏教但有三(至)假實者。別說也。雖多說有等者。攝云。
意說依圓二性名有。不說遍計亦是有收。故不違空。
雖多空說等者。是說遍計是空。不說依圓亦是空攝。
故不違有。現通假實者。過去未來一向無體。若現在
法在蘊門。稱義積聚。名之為實。若麤若細。皆有積聚
之義。乃至極取亦有聚義。猶如粟麥。各在一處。如中
邊論。非一及總略是蘊義。應知。若在處界門。名之為
假。是依積聚。及緣積聚。要集多法。方成依緣。名之為
假。勝義皆空者。即龍猛菩薩。下至清辨論師。無相教
說。勝義一切皆空。世俗是有。掌珍頌云。真性有為空。
如幻緣生故。無為無有實。不起似空華。乃至不立三
性唯識等。應理圓實者。即慈氏如來。乃至護法菩薩。
依深密等。顯了言教。說勝義諦非空。辨中邊論。慈尊
頌曰。虗妄分別有。於此二部無。此中唯有空。於彼亦
有此。故說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有無及有故。是則契
中道。然三性中。遍計性無。依圓是有。成實論義當第
四宗者。為此論。若其大乘。不同攝大乘等。若判入小
乘。復破雜心等論。古來大德。於此二宗。豈分大少。今
時類例。故此明之。
疏雖至外義(至)莫過此八者。此結也。攝云。問七八兩
宗。義顯可悉。餘之六種。智二十部各攝幾耶。答初宗
攝六。謂犢子法上賢胄正量密林經量等部。第二攝
四。復一切有多聞雪山飲光等部。第三攝七。復大眾
鷄胤制多西山北山化地法藏等部。餘三如名各攝
自部。攝其等者。自部之中。本末有失。故等等之。前三
其等。文意可悉。問四阿含等。六宗之中。各是何攝。答
阿含即是第三宗攝。收帝論第二法有宗攝。毗曇梵
網。入第一宗。四分亦第三宗義。思屬可悉。故不繁言。
疏華嚴云(至)之教者。下引文釋中。初引文。後此經亦
當下。屬當收攝。無量義經等者。並明涅槃體。不生滅
者。顯離因緣。不去不來者。顯離三世。無此先彼者。顯
一義也。無傳無失者。顯常義也。一切無相者。顯自體
也。半滿二教。滿宗所收者。攝云。問莊嚴遠塵。即是小
果。被彼何非半教所收。答經唯被小。名為半教。今既
不爾。故非半教。若爾。亦應有作不攝。答通明小義。何
非有作。餘義如下當說。
疏雖知(至)當廣分別者。別段此經宗旨也。攝釋廣敘
諸師。立此經宗。既巳辨非。故今說。有人於此因談教
體。今亦不論。至一乘章。當知自委。
疏第三解經下得名者。於中先解經名。後解下目。解
經名中。初翻名解義。後正釋得名。然此經中下是。藏
云。然經部類多種不同。略為七別。一一會之經。同為
一部。如十地等經。二多會共為一部。如華嚴之類。三
經之初分。而為一部。如六卷泥洹。四具足二分。以為
一部。如大般涅槃。五略本以為一部。如小品經等。六
廣本以為一部。如大下之流。七一下以為一部。如觀
世音之例。今此法華。於七種中。是具足本。若依梵文。
法華是略說。有六十偈。
疏梵本無別白字者。攝云。奔荼者。義當白華。梵題之
中。不別言白。問若據梵本。但奔荼利迦。亦無別蓮字。
何但乃無別白耶。答今釋不然。梵本四種蓮華。即當
此。問四色之華。於中合彼。更無別翻。即呼奔荼利迦。
為白蓮華。有云。如此方言。雪色即表白也。此經下有
七白。一蓮華。二光。三白牛。四疊。五拂。六玅音乘白蓮
華。白銀為葉。七普賢白象。故西域傳。佛說餘經時。現
紫磨金色。靈山說法華時。變為白銀色。有所表也。問
薩字既通正玅。何故。羅什法護取義不同。答攝云。隨
取皆得。薩言既含正玅兩義。譯主隨意。取以標名。不
可於中強定優劣。問智度論云。陸生中須曼華為第
一。水生中青蓮為最上。今者何故。取下白華。喻上玅
法。答青華形相乃玅。喻如來之眼。白華眾色為勝故。
以碎其於斯經。欲顯於此經義明白。故諸法本故。
疏然此經中(至)名為法華者。下正釋得名中。先辨義。
後斷料簡。前中三解。初以行果。次以教理。後約四法。
此初義也。多依因果等者。正取因果。名為法華。理智
者。即涅槃菩提。因果之中。皆有理智。與辨中邊等者。
攝云。此遮伏難。難一乘體。即是無上乘。中邊論中。無
上乘者。境行果三。而為其體。何故。今此唯四行果。故
會意云。三種無上。即行境果。今雖行果。義亦攝境。故
不違也。恐有未明。今更略辨。三無上者。謂正行所緣。
及以修證。且正行無上。是一乘行。彼證無上。是一乘
果。合此二種。即所緣無上。所緣者。即境也。能詮之教
名權等者。攝云。法性離言。由佛愍生。於後得智。方便
施說能詮之教。為有情說。故但能詮皆權方便。此釋
不取教為一乘之所以也。
疏若依論解者。下第二以教理二。為法華義。文相易
見。
疏總攬諸文(至)玅法蓮華者。下第三義中。初彰四法。
後喻顯明。然即法藉喻明下是。上來三乘等者。攝云。
此斷身手有力文。所以然者。在所燒門。未出宅故。出
宅巳後。名離分段。自在不繫。方與車名。
疏無所依等者。有云。爾後如來初成道時。三乘之人。
未出火宅。猶后分段。如來之心。悲智所誘。語言門外
有三種車。汝等出來。吾為汝等。造作此車。二乘聞此。
乘言教車。出火宅時。但得羊鹿。既證諦理。迴心巳後。
受變易生。遂從父索先許之車。爾時其父。各賜諸子
等一大車。二乘且得大其教車。方得車名。若菩薩大
子。出宅巳後。證於初地。得彼後得無漏之智。證二空
理智。爾時方名得與牛車。故知門外即名得車。
疏無上義同義不知義者。論釋開佛知見。名無上義。
雙歎菩提涅槃二種無上。示佛知見。名為同義。示同
一切。令證涅槃。悟佛知見。名不知義。是報身智。勸令
修學。且略配釋。廣如下明。
疏下云諸法(至)以其宣者。即以真理。為諸法寂滅之
相。即下經云。世間相常住。
疏由此總其(至)故也者。此總結上。教理行果。名為法
華。兼遮釋成。難云。據論說云。蓮華二義。出水開敷。如
次理教。今者四法。總名法華。教理二種。義即無違。行
之與果。如何得有出水開敷之義。故今釋云。由此大
乘教理行果。但有出水蓮華之德等也。秘賾者。手不
及故名模。模不及故名釣。釣不及故名賾。意顯此性
雖深。此教能契也。
疏叶幽機之玄旨理也者。叶謂和也。亦合也。
疏尅上乘之奧乘行也者。尅謂能也。取也。
疏菡萏者。切韻荷花也。作此菡萏字。說文作𧂄(大坎反)。
若作此萏(下感反)。萏𧂄芙蕖。華未發為萏𧂄。巳發為芙
蓉。准爾雅。荷芙蕖。註云。別名芙蓉。江東呼荷。其莖茄。
音加。其葉[蕸-(巨-匚)+几](下加反)其本蔤。註云。莖下白蒻。在泥中者。
其華菡萏。其實蓮。謂房也。其杯[卄/隅]。五后反。其中的。注
蓮中子也。的中薏音憶。注中心苦也。
疏舉蘤者。切韻為委反。花也。
疏然觀注意(至)當分別者。自下聊簡中。初總聊簡。得
六釋分別。此初也。攝云。總重料簡。文有二意。一云。方
便品初。至唯行果二。以名蓮花。總是第一取行果二。
并會不取教理所以。所以之中。而有兩節。初會方便
品初。說有教理。次云。故無量義經等。顯教理二不被
二乘。於中復二。初明非正。後唯菩薩。思可悉。二云。又
復此經至名蓮花等。即斷取教等四種。如文易了。蓮
花二義。至第二疏。如彼廣明。又有說云。然正唯取行
果。以為法華。若爾如何會前經論。通於教理。且會經
云。言二甚深者。意留真聖。拂其假聖。非取此二。以為
法華。惡人既無。万說開云。故取行果。以為法華。會論
者有二。初云。無量義經。名蓮華者。顯彼二乘說教觀
理。成漸悟故。非正為彼故。不以教理名法華也。又會
彼無為菩薩說。即教理為法華。此經為聲聞。令修行
得果。故以行果。為法華也。或云巳下。並重釋前三解。
即此一段之中。解法華義。或取二法。或唯四義中間
上下總。有云。翻聊簡。應細尋之。合真聖者同取一乘
者。即舍利弗等。實證聖果。名為真聖。今從定起。失彼
不知。驚動彼心。令問一乘。是義故曰也。令假聖者避
席而去者。即五千之輩。增上慢人。未得謂得等。故名
假聖。令從座起。避席而去。教行並開敷等者。此釋外
難。難云。論說蓮華。出水開敷。喻於理教。今之四法。總
名蓮華。理教可爾。行果二種。與論有違。故此釋之。教
行並開敷。理果俱出水。不作此釋。即違論意。
疏若但以真如(至)於此者。下六釋分別中。此且先辨
古非。即淨法師也。若但以真如。為玅法之體。理即不
然。以蓮華二義出水開敷。即具教理。今唯真理。名為
玅法。乃生開敷之義。故言喻寬法狹。況論釋名者。攝
云。設外人云。我依論者。設縱依論。猶𨷂一義。況復本
論。無但解彼無量義經十七名中蓮華之義。非釋此
經。
疏法即是玅是蓮之華者。下六釋分別。
疏大法之玅是依主釋者。攝云。但是大乘。悉得名大。
玅唯在此。簡餘大乘。故云之玅。更助一解。大法即是
此經。玅者善也。好也。將善好義。屬著此經。故言之玅。
疏玅法如蓮華(至)非相違釋者。本舉蓮華。以喻玅法。
華之功能。不異於法。故成持業。此解與常稍別。若淄
州云。此意言玅法。即如蓮華。有開敷等義。此中不擬
相違釋。是故不言及并與也。哲云。玅法如蓮華者。將
法喻蓮華。具四義。不作別解。地中蓮華。及教中玅法。
故成持業。以蓮華不別異故。故非相違。
疏若理為玅(至)依主釋者。理謂所詮之理。經即能詮
之教。能詮之教。從所詮以得其名。是依主釋。如文字
般若。以所詮是般若故。能詮文字。亦名般若。教依於
理。名依主釋。應云玅法蓮華之經。餘者思准。
疏玅法是教(至)持業釋者。謂是教法。外是業用。此教
能有外業用。故舉彰體。故云玅法蓮華。此釋意者。玅
法之上。有如華之用。然體是故法。名持業。攝云。准疏
教法相對四釋。然行與果既亦玅。以二對經。釋亦無
生。疏據便摡。而亦無遇。別釋綺互。思之可悟。
疏依順體義(至)宗輪記者。依宗輪疏云。立名有四種。
謂教理行果。四各有三。且教三者。一無義言。如四吠
陀論。婆羅門誦之。音聲清雅。甚自可愛。但尋其義。都
無理趣。如彼論云。我巳飲甘露。成就不死藥等二耶
妄言。如九十五種外道。亦說因果。但明耶僻。故名耶
妄。三如法言者。如佛所說。因果道理。說苦集是世間
因果。滅道為出世因果。道理相解。不乖僻故。名如法
言。理有三者。一增益義。如諸外道。於非戒法。橫計我
法等。二損減義。如諸邪見。及斷見等。三順體義。如佛
教法。有即說有。無即說無。離斷常見。故名順體。行有
三者。一順世因。如在於俗。事君忠。事父教等。二耶僻
因者。謂妄計諸耶戒學等。三處中因者。如佛法行。離
苦樂邊。離耶求邊等。果有三者。一諂詐果。如曲從令。
以取榮祿等。二虗妄果者。如諸外道。妄計無想。以為
涅槃等。三出世果者。謂佛教法。報令眾生出於生死。
證於涅槃等。由依教理行果。有耶正故。立如是名。令
捨耶歸正。又為得四清淨。故明四總名。一教清淨。二
義清淨。三便清淨。四所得清淨。如次立彼。教即初中
後善等。理即離彼增益損減等。行離苦樂等。果離非
世間眾苦所依。諸或所染。故名清淨。又為依詮悟理。
依理起行。由行得果。若無能詮。無由悟理。若不悟理。
有邪分別。邪分別故。造之諸苦行。諸苦行故。感諸苦
果。今依正教。能顯正理。既證正理。能起正行。由正行
故。能得勝果。故依於四。以立其名。由教故生於聞慧。
依理生思。依行生脩。因此得果。故攝大乘云。聞等薰
習。無果生非道理。又有三類。一依人。二依法。三依法
喻。或單或雙。綺互不定。何故如此。依人名者。令知修
六和敬故。依法名者。令知了義不了義。黑法大法等
故。依法喻者。為鈍根故。廣略明故。說處說事。皆法中
收。法名寬故。准於義。諸教立名。雖有眾多。不出於此。
通論諸教。立名不同。總開六例。一依六釋通別。二教
理行果通別。三人法通別。四法喻通別。五三寶通別。
六讚毀通別。或合為二。所謂人法。於前六中。據其通
別。復有多類。如依六釋。或唯一。或通二三四五六等。
或唯一。必帶二釋。如涅槃經之體。既通能詮所詮。有
持業及依主釋。或通三釋。如成唯識論大乘阿毗達
磨雜集論等。有通依主持業有財。如正法念經等。即
通持業依主隣近。餘可准知。或可無有具六釋者。若
依教理行果四名。通有十五。別則有四。二二合有六。
三三合有四。四合有一。遺教無量義大恩智涅槃經。
如次教理行果四單名也。其合者。如解深密經等。教
理合。大方廣菩薩十地經。教行合。稱讚佛功德等。教
果合。如信力入。即經理行合。如來入一切佛境界。理
果合。如來求佛本業經。行果合。餘可准知。法人單合。
法喻單合。甚多可知。人喻合。如菩薩瓔珞本業。人法
喻合。如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廣經。三寶單合者。阿
閦佛經四分戒經說無垢稱經。三寶如以。如來功德
莊嚴。佛法合名。佛大僧經。佛僧合。菩薩戒經。法僧合
名。阿難問佛事吉凶經。三合名名。巳上總是立名不
同。
疏序下等義(至)釋訓者。如應法師。經者釋也。有人云。
疏主別有法華經音訓一卷。此解為定。今見有本。藏
云。外國名䟦渠。此云稱為下。
疏其法師下(至)可悉者。攝云。問既通依主持業二義。
何不入彼不定名耶。答雖有二義。然觀經意。取人法
師。故不入彼不定數內。或云。雖依人法。然論其體。皆
是一義。故可但在一義名中。彼安樂等二下。義或一
二。故名不定。此不如是。故一義中攝。
疏能所為名者。攝云。分別者。能分別。屬於人。功德者。
所分別。屬於法。
疏第四顯經下廢立者。按寶唱錄云。秦弘始七年。三
月十六日。於長安大寺。什公所譯。秦錄云。十年二月
六日譯。遠法師序云。下弘始八年譯。又復此經。僧叡
筆受。此下有四。一天授下。二屬累品。三觀音偈。四隨
朝譯。
疏案此經(至)塔品後者。下明天授。就中。初明譯者不
同。後辨古今解異。此初也。沙門道慧宗齊錄云者。謂
道慧法師作宗齊二時錄。宋是劉裕。齊是蕭成道。于
闐國者。此云飲乳國。往昔之世。彼國有一神廟。廟前
有二童子。從地涌出。前有乳池。從地涌出。此小童子。
飢即就喫。長成巳後。其力當千。後有天分。征代諸國。
自在為王。子孫承嫡。代代不絕。故名飲乳國。
疏什公本無(至)未可者。此敘古辨非。古即藏也。有其
兩意。古傳解云。等者初意也。彼云。所以然者。小乘之
流。皆謂諸方等經。並是調達所作。是以諸國。或有𨷂
乏。羅什既在龜茲。不見此品。故不翻之。若爾法獻等
者。非初定也。又有解云。等者第二意也。即取捨等者。
非第二意也。彼更有一釋。羅什譯經。觀察機情。每多
存略。若具翻智度論。則七倍於此。恐難尋求。故略為
百卷。如翻百論。無益此土。故存五十。故正法華經。凡
十卷。刪彼煩文。略為七軸。此意全非疏略不引。
疏釋道安(至)皆有者。下敘今中。初商略過非。後申正
解。此初也。五失三不易者。晉襄陽檀溪寺釋彌天。摩
訶鉢羅若波羅蜜經抄序云。譯胡為秦。有五失也。一
者。胡語盡倒。而使從秦。一失本也。二者。胡經尚質。秦
人好文。儔可眾心。非文不合。二失本也。三者。胡經委
悉。至於歎詠。丁寧反覆。或三或四。不嫌其煩。而今裁
斥。三失本也。四者。胡有義說。正似亂乨。適說向語。文
無以失。或千五百。刈而不存。四失本也。五者。事巳全
成。將更傍及。反騰前辭。巳乃後說。而悉除此。五失本
也。又三種不易。何者。然彼若途三達之心。䨱面所演。
聖必因時。時俗有異。而刪古適今。一不易也。愚智天
隔。聖人叵階。乃欲以千載之上取言。傳使合百王之
下末俗。二不易也。阿難出經。去佛未久。尊者大迦葉。
令五百六通。迭察迭書。今離千年。而近定量截。彼阿
羅漢。競競若此。此生死人。平平若此。豈將不知法者
勇乎。斯三不易也。洗茲五失本三不易。譯胡為秦。詎
可不慎乎。正當以不關失言傳令知會通耳。何復嫌
夫匠之得失乎。是乃未所敢知也。有本作失。傳寫者
非。今此略。學尋上。當知悉。
疏又天授下(至)脫錯故者。申正解也。
疏又此經中(至)前也者。下明囑累。先敘古也。藏云。諸
經囑累品。多在經末。此經安神力品後者。依於梵本
及法華論。又即秦地新翻法華。並安囑累品。在於經
末。今明羅什善解秦言。玅得經旨。安囑累品。在神力
後。必有深致。總有三意。釋其所以。一玅音被誡。二禮
贈何偏。三付囑弘宣。尋文可悉。
疏上來所說乍雖可爾者。下明今中。先難古。後但是
先放下。正解。
疏三諸教不同者。如維摩等經。囑累品亦在經末。何
故此經獨居前說。
疏四二事乖角難者。囑累品中。令分身還。立穢被誡。
囑累品中。亦令塔還。觀音奉珠。何為分二。故知乖角。
疏又文殊海會(至)華現者。攝云。此引文誤。誤引玅音
來此之文。文殊文云。爾時文殊師利至靈鷲山。意取
詣山。以為證也。設取玅音。何為非證。答他說玅音。來
此之時。此以成穢。正合有山。何得為證。故不取也。又
云。玅音來日有華。顯海會將至。經中不說有華先現。
應云願者。入也。至也。海會至於靈山。所乘華座。即為
華也。非要願前華至。隨後身來。方名為預。若作此解。
文不謬矣。此解與上攝釋有別。
疏上見下故者。攝云。問下根不知上根之事。變土既
佛。玅音何見。豈可佛下玅音為上。答穢土為下。本為
二乘及凡夫等。隱劣為淨。所以玅音得兼見本。若爾
何故。其為分身。變為淨土。答為驚二乘。令生欣慕。若
不爾者。佛恒居淨。何須變乎。
疏又觀音普門品者。下觀音偈。就中兩說。尋文可知。
疏此乃經家結集為偈者。具足玅相尊。偈答無盡意。
此兩句經。合是長行。然結集家。見斯文少。復承前及
後。皆是於偈。故束為偈。若不爾者。云何而其偈答無
盡。此即偈故。或寫經者。勒而為偈。亦為經家。
疏如勝鬘(至)亦應通者。此引證成。彼經云。王及夫人。
與勝鬘盡。略讚如來無量功德。即遣內又奉盡。至阿
踰闍國。入其宮內。敬授勝鬘。勝鬘得盡。歡喜頂受。讀
誦受持。生希有心。向旃提羅。與說偈言。我聞佛音聲。
世所未曾有。所其真實者。應當修供養。仰唯佛世尊。
普為世間出。亦應垂哀愍。必令我得見。即生此念時。
佛於空中現。普放淨光明。顯示無比身。勝鬘及眷屬。
頭面接足禮。咸以清淨心。歎佛實功德。如來玅色身。
乃至是故我歸依。降伏心過惡。及與身四種。巳到難
伏地。是故禮法王等。彼既如是。此亦如然。是故經家。
結集為偈。
疏如巧獵師善取羆熊者。如巧獵師。精知羆性。於其
穴內。必不嚙人。要將出穴。方始嚙之。故巧獵師。持刀
入穴。初雖被羆所獲。欲出乃煞於羆。故初損後益。小
獵師等。不能如是。
疏有頌(至)違理者。攝云。問梵文元有。今無違本。云何
乃言不違理耶。答亦是本脫。違何道理。有本言損。有
解云。如良醫等。雖有於損。亦不乘於利益之宗。設有
處言。菩薩不害於人。亦何違理。據彼畢竟。名為不害。
非全不損。損有益故。有云。觀音普門。乃是字文。同闍
那崛多。於益州龍泉寺。為譙王字文儉譯。故知合有。
疏隨時所添經者。下約隨時所譯。以論廢立。
疏文既相違故知差升者。攝云。此意說云。無本問者。
是莊嚴幢。偈中何故。答為盡意。又元祗問。無盡意長
行。乃言無盡。意通觀世音願海。告幢菩薩。乃至說偈。
即是佛告無盡意也。豈不問答。人有差牙。
疏又彼經(至)成理者。藥草喻下。然論中釋名為兩喻。
本破執乘為一。今隨所添性。加其後半。乃云乘同日
光喻。如何成破。此乃轉增其疾。故知相違。
疏四從三逆者。攝云。若從第四。隨時所添。違前二性。
一論三本。
疏語渲神功律溟䆳理者。佛說一乘神玅功德。經云。
我設是方便。令得入佛慧。津濟上根。冥契深理。
疏持經之力不簡怨親者。於提婆處求性。是不簡怨。
玅莊嚴王於二子處受法。是不簡親。
疏古今相即者。彼時玅莊嚴王。今華德菩薩。是淨德
夫人。今光照莊嚴相菩薩是。淨藏淨眼藥上是。
疏第六釋經本文者。釋本文二。初總科判。後分釋本
文二。初總科判。後別分釋。前中。初古。後今。古有三師。
如文可見。
疏吉藏師云(至)流通分者。此師就三收中。各開兩章。
序下證行發起。十五品半為正宗中。方便品下九下。
明乘權實。後六品半明身權實。十一下半明流通中。
神力下前四判。明讚證流通。屬累下後七下。明付屬
流通。
疏雖有此判不釋其所由也者。有人解云。淨意取七
喻三半等為宗。其十無上。既言餘殘。修多羅至普賢
末。亦有無上之義。故不取之。其乘半等。至不輕下。與
眾生授記。唯一乘故。自後更無半等之義。因此略明
古來分判。且光宅法師。分為三分。與吉藏同。又南岳
思禪師。二處三會。處分淨穢。穢土再說。故會有三。三
者。一信初下。至寶塔品半云。善男子。戒華往如。如世
空。釋迦牟尼佛所。并供養多寶如來寶塔。此十一半。
是穢。二從此下至囑累。十一半。是淨。三從藥王盡經
還穢。問若至寶塔方淨。何故偈云。以是因緣。地皆嚴
淨。答望見穢。此望見爾。或因華蔽醜。而非變也。反稠
禪師有三。一別。初會三歸一。為三分。二通。就當時聞
說悟解。為三分。會三歸一。三者初一下亦序。方便下
至分別功德下。五度校量偈。如來為正說。從阿逸多
若有聞佛壽命長遠解其義趣下。為第三流通。第二
三者。從經初至退坐一面。為序。二爾時世尊四眾圍
繞。至普賢末。至三千大千世界微塵等。諸菩薩具普
賢道。為正宗。明當時說法曉悟時眾。三從佛說是經
時下。名流通。又關中云。經分三收。從初至安樂。此十
三中。明三因為一因。二從涌出至屬第。此八辨三果
為一果。三從藥王至終。此六初三人為一人。斯則蕩
其封異之情。泯其分流之滯矣。更有科判。恐繁不述。
然取序正流通三分為勝。攝云。按佛地論釋佛地經。
開有三分。雖釋一經。可為通軌。餘經亦有三分勢故。
又道安法師。判大小乘經。皆有三分。故取三世。雖取
三分。三分之中。而有多類。至於優劣。如疏所斷。
疏若不說一乘(至)指南者。此破淨法師也。不爾。有何
所以。以十九品。為正宗也。若取權益。為正宗者。古遵
所立。乃成指南。指南者。有人云。漢時諸人。皆作指南
車。並不得體。或指東指西。唯張平子。作獨指南也。又
案盡中指南車。起於黃帝。帝與蚩尤。戰於𣵠鹿之野。
蚩尤作大霧。岳士迷方。帝作指南車。以示四方。
疏持品雖授(至)非正宗者。此通難解釋。思而可知。
疏讚證受命付令行故者。此有五義。一讚量流通。謂
法師一品。由讚法師之德。今生敬量名讚。二證信流
通。謂寶塔品。佛地證信。提婆下自身證信。三受命流
通。即持下下八下經。是稟佛受命。即是持下。若欲受
持。須離毀傷。要修四安樂行。法既易持。學者從斯。由
地涌出。眾類既起。故有壽量山生。由聞佛德。獲福無
邊。故有分別功德下。自聞佛壽功德無邊。若能隨喜。
福亦不少。故有隨喜功德山。由作法師。獲多功德。故
有法師功德。法師功德。既是不少。毀法師者。獲罪無
邊。故有常不輕下。四付屬流通。謂如來神力品。及囑
累下。將欲付囑。舌舒證信。故有神力下。眾既信巳。正
囑流行。故有囑累下。五令行流通。謂藥王品下六品。
令行苦行等是。疏證之果因者。攝云。之者助詞。意明
令彼證得於果及與得因。
疏示相付屬稟命行故者。此有三流通。一示流通。即
神力下是。二付囑流通。即囑累品是。三稟命流通。謂
下山經文是。稟受佛命。而修行故。
疏論說序品者。下別分釋解。初序分。先引論。後七中
分二下。科釋。
疏山城圓滿(至)皆序者。然論但舉山城。顯勝餘故。獨
得序名。餘之六種。非不序也。如言色有十一。唯眼所
見。獨得色名。據實皆色。亦如七喻火宅。獨得譬喻之
名。問仁王經等。亦於王城鷲嶺。何故此言獨勝。答彼
不具七故。
疏二眾成就者。餘經雖亦有眾。非必具四。此經具四。
獨得勝名。
疏所依說法(至)無故者。結跏趺坐。入無量處。是依止
定。天雨華地振動等。是器世間。爾時會中比丘等。是
眾生世間。此之三種。餘經無。所以其勝。攝云。問與眾
成中威儀何別。答聽說二別。
疏見能照照境所等萬者。光明能照一萬八千。是所
照境。光中所見六趣眾生等事。名為所照。
疏七中分二(至)標勝者。此科釋中。先科判。後如是我
聞下。正釋文。有云。此七成就。總有五對。一通別對。即
今疏中。初二為通。後五為別。二證信發起對。三未來
現在對。四阿難如來對。五經後經前對。皆以初二後
五。而為對也。所言經前序者。即序品。是正宗前。經後
序者。如是我聞等。是佛說經後。方教置故。餘者可
知。
疏說之所由者(至)如經說者。世尊入涅槃時。阿難
悲泣。阿泥樓豆謂阿難曰。一切有皆。皆是無常。莫如
凡夫與有悲惱。又佛世尊。三僧祇劫。難行苦行。所集
法寶。悉付屬汝。止止。若愁悶忘失如來真甘露味。有
情漂溺於苦海中。憑何解脫。汝可問佛未來世事。徒
悲何益。阿難對曰。我今懷憂。知何啟問。樓豆爾時教
問四問。佛滅以何為師等。佛一一答。且答第一。以戒
為師。問何故以戒為諸比丘等師。答華嚴經云。戒是
無上菩提本等。又諸佛以戒為衣服。菩薩以戒作珠
瓔。苦海以戒為船筏。長宵以戒為燈明。戒是正順解
脫本。戒是無上真城。戒光能破無明闇。戒珠能令濁
水清。答第二問。依四念觀處住。言四念者。謂身受心
法。此之四法通理事二觀。如無行經說。事觀者。通二
乘菩薩。觀身不淨。是身念處。觀受皆苦。是受念處。觀
心無常。是心念處。觀法無我。是法念處。言不淨者。有
五種。一種子不淨。謂攬父母精血。乘因識種。以成身
分。名種子不淨。智度論云。是身種不淨。非餘妙寶物。
不由白淨生。但從穢道出。二住處不淨。於胎藏間生
藏之下。熟藏之上。故論云。是身為臭穢。不從華開生。
亦不從瞻匐。又不出寶山。三自體不淨。三十六物。以
成其身。故論云。地水火風質。能變成不淨。傾海洗此
身。不能令清潔。四相不淨。謂九孔常流。故論云。種種
不淨物。充滿於身中。常流出不止。如漏囊物。五究竟
不淨。氣絕巳後。膖脹爛臭。甚成可惡。故論云。審諦觀
此身。必歸於死處。難御無返復。背思如小兒。修此觀
者。能除淨倒。其觀受是苦者。受謂樂受。凡夫愚倒。妄
想分別。於苦受中。妄生樂想。若行者觀審樂受。悉皆
是苦。修此觀時。除其樂倒。其觀心無常者。無常有三。
一生分無常。觀八識心生位初起。二滅分無常。了八
識心滅分巳滅。三俱分無常。知八識心剎那不住。修
此觀者。對治常倒。其觀法無我者。於陰界入中。一一
求之。畢竟無我。此有二種。一無分別。二無俱生。此觀
成時。能除我倒。上總說事觀。言竟言現觀者。若行者
見身如虗空。是為身念處。若見諸受內外空。是為受
念處。若知心但有假名字。是為心念處。若行者不得
善。不得不善。是為法念處。答第三問。言梵壇者。謂梵
天中。若非法者。諸梵天將此人置壇上。不與語治之。
又云。然語法通欲色界。此二界以語為樂。不語為惱
故。與不語治之。故方論有十七地。一有尋有伺地。二
無尋唯伺。三無尋無伺。尋即麤。是覺也。伺即細。是觀
也。然尋伺語言加行。凡欲語言。必先心中。有尋伺方
便。然發於言。論云。欲界及初禪。有尋有伺地。若中間
禪。無尋唯伺。二禪巳去。無尋無伺。問何故阿難。但申
四問。不增減耶。答戒能心進。可以為師。念處破倒。依
之修學。梵法默然。能伏惡人。初明正行。次明正解。次
明除障。此之三門。必依聖教。由斯所問。不減不增。不
破生死病。要具四事。一須亦醫。二求玅藥。三識觸犯。
四善經方。四義如次。佛大醫王。滅度之後。此四為要。
是故問之。又此即是三寶不屬。以戒為師。即當佛寶。
惡性比丘。既調伏巳。眾得和合。即僧寶不屬。除二法
寶。念住即通理行二法。結集教法。理等不屬。果法自
成。是故四義。更無增減。後結集時。阿難依命。意如是
等。攝云。問按大衍經。佛報母恩。天上所說。如是等其。
佛臨寂滅。方乃教置。時既懸隔。何以會通。答始終為
論。始從天上。爰至金棺。重起與說。總為一經。即如華
嚴大般若等。此類非一。又問。然大悲經。優波離教阿
難問。大術經等。阿尼樓豆教問。何故不同。答二人教。
互舉其一。
疏定之所以者。又按智度論等中。外道經初。先標兩
字。所謂阿憂。然劫初之時。本無文字。後梵王下來而
施設。有七十二字。以訓於世。教化眾生。後時眾生轉
薄。梵王因茲吞噉。在口兩角。各有一字。一是其阿。阿
之言無。二是其嘔。嘔之云有。以此二字。置於廣主經
首。陰流諸經。欲使初中後相與俱告。乃至說時。告義
不成。所以爾者。以其無有。時處可信。佛經不爾。但置
如是等句。冠之經前。末代觀其緣起。以為可信。有云
阿字同前。憂之其吉。無所不吉。故名吉無。攝云。問經
由說。為簡外道。置如是等。或亦佛言。何不置簡。答古
有解云。戒等之法。為內信說。不假須安。經通為俗。故
置如是。彼云。此釋不然。如遺教經等。既通於俗。何無
如是。此類非一。實義合有。略故無也。准諸廣律。有如
是等。復有六種。明定所以。一如手。二如䈥。三如乳。四
如財。五如根。六如刀。言如手者。華嚴經云。如人有手。
入寶山中。自在取寶。有信亦爾。入佛法中。自在取無
紛法寶。言如䈥者。如人用師子䈥。以為琴絃。音聲一
奏。一切餘絃。皆悉師滅。若人發一念信心。一切煩惱
惡業。皆悉消滅。言如乳者。如人稱取牛馬諸乳。置之
一器。若將師子乳。一渧投之。一切諸乳。悉皆變為清
水。若人發信心。一切惡魔。諸罪障業。皆變為清淨法
水。言如財者。譬如世間財物。皆益眾生色身。信心亦
爾。能益行者慧命。言如根者。如世樹根。能生華葉。信
心亦爾。能生菩提華菓。言如力者。如世壯人。能伏剛
強。信心亦爾。能摧一切惡不善法。
疏須具十德起三玅觀者。十德者。一謂親近善友。乃
至求佛智慧下疏自引。三玅觀者。一厭離有為。二求
於菩提。三深念有情。是為三也。
疏攝大乘之大者。此是偈煩。恐有未知。謂是長行。依
無性攝論第七云。清淨增上力者。謂善根力清力。此
即說有善根力者。若大願力。名增上力。此定說有大
願力者。有善根力故。能除伏所治。有大願力故。常值
善知識。堅固心昇進者。雖遇惡友方便破壞。終不棄
捨大菩提心。現世當來所修善法。運運增上。終無退
減。如是當時具善根力。及大願力。大菩提心。堅固不
退所修善法。念念增進。不生喜足。煩舊而巳。齊是名
為最初修行。三無數劫。攝云。有人判為總有四力。今
觀頌定。但祇有三。第四力者。准於釋文。似結於前。非
是別明心進之力。然設取者。理亦無失。然疏之意。取
三力也。何以為證。答即次云。善根為體等。如次三力。
如文可悉。
疏有信根信力者。煗頂二信巳前。名之為根。可有屈
故。忍世第一巳去。名之為力。不可屈故。
疏三通玅真之證淨者。通即通達。通達見道真理。而
能證得彼淨信也。攝云。問云何不壞。答能信之心。堅
固無動。即前論云。深固根本。於餘生中。亦不可引。無
虗誑故。設在餘生。於佛善說法毗奈耶。畢竟無轉。故
名證淨。
疏荷至德(至)信生者。至德謂菩提涅槃。及大乘因行。
嘉者善也。以捨為牙者。象以其牙。指噬諸物。捨喻其
牙。能棄惡法。以念為頸者。由頸不斷。為相續。由其念
故。令其善心而不斷絕。以慧為頭者。由有其頭。故能
為導。由其慧故。能作前導。簡擇善惡。是慧功能。自利
利他。喻於兩肩。擔集善法。
疏聖七財之無胎者。無胎者。初始義也。
疏善九因之俶落者。亦初始義也。故爾雅中。有十九
章。初釋詁章首云。初裁首。其肇祖元胎俶落。權輿始
也。今云俶落。是一數也。前言元胎。亦是一數有釋云。
俶落者。俶謂春之初。萬物之始生。落謂秋之初。萬物
之始凋。舉春秋之二時。攝冬夏之兩節也。九因者。所
謂欲作意觸受定慧解脫出離。然信為欲依。故有九
因。今之言信者。九因之初也。下雖具釋。恐初未悟。故
先列之。
疏生死泥者。攝云。異熟果如土。煩惱若水。業類和泥
人。
疏智論文云(至)無所得者。彼論云。一切諸法。唯信得
入。如有四人。一有眼無手。至寶山中。金石雖辨。無手
可擎。不免空反。二有手無眼。雖至寶山。不別好惡。信
手而取。金礫不定。三無手無眼。雖行玉山。無所希取。
四有手有眼。到彼山中。簡寶而取。內外眷屬。永離貧
窮。初喻有智無信。即世智辨聰。外道等也。三喻有信
無智。或遇大乘。或遇邪見等。三喻無信無智。第四可
知。
疏宣尼云兵食信三信不可棄者。論語第六。子貢問
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貢曰。必不得巳而去。
於斯三者何先。曰去兵。曰必不得巳而去。於斯二者
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言。注云。死者。古
今常道。人皆有之。治邦不可失信。大車無輗等者。論
語第一。子曰。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注云。人而無信。
其餘終無可也。大車無䡚。小車無轍。其何以行之哉。
大車牛車也。䡚者。轅端橫木以縛厄。小車四馬車也。
轍者。轅端上回釣衡也。玉篇云。輗音魚雞反。礙車輪
為䡚也。[車*(冗-几+且)]古䡚字。轍魚厥反。轅端持衡也。
疏疑裏哀誠(至)之信者。傳隱公第一傳。三年鄭武公
莊公。為平王卿士。注卿士王卿之執政者。言父子秉
周之政也。傳王貳于虢。注虢西虢云也。亦仕王朝。王
飲分政於虢。不復專任鄭伯也。傳鄭伯怨王。王曰無
之。故周鄭交質。王子狐為質鄭。鄭公子忽為質於周。
注王子狐。平王子。傳王崩。周人將卑虢公政。注周人
遂成平王本意。傳四月鄭祭足。帥師取溫之麥秋。又
取成周之禾。注四月今二月也。秋今之夏也。麥禾皆
未就。言取者。蓋芟踐之也。溫今河內溫縣也。成周洛
陽縣也。傳周鄭交怨也。傳君子曰。信不由中。質無益
也眼恕而行。要之以禮。雖無有質。誰能問之。苟有明
信。㵎谿沼畤之毛。注谿亦㵎也。沼池也。畤小渚也。毛
草也。傳蘋蘩蘊藻之葉。注蘋大萍。蘩皤蒿。蘊藻聚藻
也。傳筐筥𨪆釜之器。注方曰筐。員曰筥。無足曰釜。有
足曰𨪆。傳潢汙行潦之水。注潢汙停水。行潦流水。傳
可薦於鬼神。可羞於王公。註羞進也。傳而況君子結
二國之信。行之以禮。又焉間質。註通言盟約彼此之
情。故云二國。傳風有采蘩釆蘋。註釆蘩釆蘋。詩國風
也。義取於不嫌薄物也。傳雅有行葦泊酌。註詩大雅
行葦篇。義取忠厚也。泊酌篇。義取雖行潦可以供祭
祀。傳照忠信也。註明有忠信之行。雖薄物皆可為冊
也。又蘊藻之葉者。先師云。蘊者音溫。此草名。節中生
細葉。紅東多有。古人云。蘊者謬也。書云。天行不信。則
不能成歲。地行不信。則草木不大。春之得風。風不信。
則其華不成。夏之得暑。暑不信。則其物不長。秋之得
霜。霜不信。則其糓不堅。冬之得寒。寒不信。則其地不
剛。四時之化。猶不能以不信成物。無於人手。故君忠
不信。則國政不安。父子不信。則家道不睦。兄弟不信。
則情不親。朋友不信。則其交易絕。夫可與為始。可與
為修者。其唯信乎。信而又信。重襲於身。則可以暢於
神明。通於天地矣。
疏正釋其文者。於中。初別解義。後總釋文。前中。初如
是。後我聞。
疏如是之言依四義轉者。准彼論中。曲分為七。何故
言四。即初二後一。釋中或字下是。由三是助。故言四
也。如是而思等者。思意業。作身業。說即語業。
疏眾生三疑者。攝云。准此合在立所以中。疏主隨於
古。安釋名內。然諸古人。皆置立所以中。且如揩維摩
疏。即是其事。今攝云。隨古安釋名內。恐不如然。應疏
主自意。亦可別有。古人安釋名內。若道氤般若疏。亦
置在立所以中。
疏注法華(至)言如是者。劉虬注也。攝云。端者首也。序
也。有本云瑞誤也。亦同二十唯識所說。展轉增上力。
二識成決定義。
疏注無量義經者。有云。慧表法師。後秦人也。
疏[王*正]公(至)論謗者。人云。[王*正]誌師也。梁朝八公僧一數
也。離五謗者。一如言此經因果。是決定有。名增益謗。
二如其此經因果決定無。名損減謗。三如其此經因
果亦有無。名相違謗。四如其此經因果。非非有非非
無。名戲論謗。離此五謗。名為如是。
疏光宅云(至)轍甘者。攝云。此中意云。若不先指所聞
之經。即言我聞。我聞於何。為欲彰其自聞。所以先標
如是。光宅寺名。在潤洲江寧。梁武之世。雲法師也。不
欲斥其名。故以寺標人焉。俗姓周。三[昜*斤]足僧。是一也。
二莊嚴慧旻。三開善藏。
疏由此同說(至)可信者。乃重結成。依三寶釋。
疏以上合有一十五釋者。開三類。合五謗。離三寶。為
十五也。若開五謗。一一釋義不周。且如第一離增益
謗。然不能遮損減等謗。故總合五。義方周圓。釋具如
疏。今更略明。且開中云。如世有符印。則無開而不過。
經以五事。印其首者。亦令斯道無難。而不通矣。如者。
當理之言。言理相順。謂之如。是者。無非之稱。此目如
來一切說也。安法師云。有無不二為如。如非有無為
是。如無所如。是無所是。故云如是。智者云。以文為如。
以理為是。文以巧詮為如。理以無非為是。問為明阿
難信。為明餘人信。答有信心者。則入佛法。蓋是通勸
一切信受。非局在阿難。
疏言我聞者(至)大我也者。此正解中。先標配屬。後從
問諸佛說法下。問答正辨。假施設我者。謂二乘人。多
分作彼四念處觀。執為究竟。不識真理。欲破彼執。令
知理體。有此四德。然此理德。數若恒沙。且說四者。為
破二乘四種倒故。對倒說四。故云假說。不同前二等
者。攝云。非外道故。不同於初。非極果故。不同第二。由
無我執。有自在德。名為大我。即阿難也。如世說言。不
自伐功。其功更大。由悟無我。自在踰增。故名大我。又
問何以得知無我。得名大我。答涅槃經云。怜愍世間
大醫王。身及智慧俱寂靜。無我法中有真我。是故敬
禮無上尊。
疏二順世間者。為化我眾生。而隨順彼。故稱我也。此
中言說易故等四義。依事論說。若准智論。四悉檀中。
依世界悉檀。說我無過。即當四中順世間故。又云。世
間語言。有三根本。一見。二慢。三名字。前二不淨。後一
通淨。一切凡夫。三種語言。見道學人。二種除見。今依
第三。說我無失。
疏有三阿難者。攝云。亦如帝釋千名。非即身多。舊人
解云。有三阿難。文殊師利。時大乘阿難。於鐵圍山間。
結集大乘三藏。餘二阿難。集二三藏。疏不取此。又問。
處處經論。皆云菩薩聲聞。各有三藏。無獨覺藏。故無
九藏。何故此中。有三阿難。持三乘藏耶。答據實三乘。
各有三藏。以獨覺乘教法不多。餘處皆合菩薩藏說。
但言六藏。此約別論。故三乘藏異。可有九也。
疏多聞聞持(至)並持者。攝云。按佛地論釋云。無量經
典。初中後分。皆能聽受。故名多聞。隨所聞義。皆能憶
持。令不忘失。故名聞持。數習文義。令其堅住。是故說
名其聞積集。如次聞思修三慧也。或云。多聞者聞慧。
聞持者。思修二慧。其聞積集者。總談。前釋為勝。
疏若言阿難聞或非親聞者。今言我聞。明知阿難。指
自稱我。若言阿難聞。將謂餘人。傳言此經從阿難。為
簡斯事。故曰我聞。又如世間言。我見聞者。一切知此
人自指。若稱名字。非相識者。便為稱他。故言我也。有
義有同名者。謂其彼聞。
疏今癈耳別(至)故名我聞者。總指五蘊假稱我者。不
言耳別。故名我聞。
疏雖依大乘(至)為聞者。所言聞者。且小乘宗。二十八
多師。耳聞非識。經部耳聞是假。譬喻師說。心心所法
和合能聞。依大乘宗。如疏所說。其意者何。以大乘聞
者。多緣具足。方始名聞。且耳定聞。須藉八緣。若小乘
則不爾。因此便明昭等諸識具緣多少。且眼等五識。
准小乘而有三類。以五四三緣方生。若據大乘。與彼
有別。且如肉眼。九緣方生。謂空明根境作意。此之五
種。同小乘說。若大乘者。更加四依。謂根本染淨分別。
八七六識。如次配三。及自種子。九緣方生。若是天眼。
除明空二。若耳識八緣。不緣明故。若鼻舌身三。但七
緣起。除前所除。更除空。以至於境。方能取故。若第六
意識。依五緣生。謂根境作意根本。及能生種也。若七
八二識。名四緣生牙為俱有依。並無根本。隨自所取。
即為所緣。并作意種子四地也。此中意者。唯明耳識
具緣方聞於聲。故言根識心所。對境和合。方名為聞。
餘者乘義便明。學者應悉。
疏然根五義勝於識等者。攝云。一所依勝。二作能生
勝。三相續勝。四自在勝。五莊嚴勝。又按對法論云。又
由六相。耳於聞聲中。最勝非識等。何等為六。一由生
因。耳能生彼故。亦由彼處。聞依耳故。三由無動轉。耳
常一類故。四由自在轉。不待緣合。念念生故。五由端
嚴轉。由此莊嚴所依身故。六由聖教。如經中說。耳能
聞聲故。如是所說六種相貌。於識等中。皆不可得。
疏以二為門熏習在總者。聲與耳為門。耳與意為門。
名句依聲。熏在第八藏識之中。即第八識為其總
也。
疏因聞所成總名為聞者。謂因耳意等。聞熏成種等。
此因聞所成。總名聞也。
疏癈別耳意總名我聞者。問何須癈別。而說於總。答
若不言我。不顯自他。耳通一切。是誰耳聞。又復聞時。
非唯耳等。待緣極多。若一一陳。遂成煩廣。若唯說一。
義用不周。顯和合聞。總標假者。
疏諸餘佛土(至)見等者。如上生經。彌勒入首楞嚴三
昧。故於光明。光明之中。即般若等現。亦如招手。前人
解意。此即依色立名句等。若依香立。即香積是依。味
者。如淄澠二水。勞薪所欲等。皆是依觸。三者。如相怜
知意等。此等皆約少分而說。然名句文。多分唯依聲
立。亦不相違。有人因此廣明其相。香積佛立。但以身
香為佛事。光明幢世界。以光明為佛事。見光明即悟
道。楞伽或有世界。動眉為佛事。點眼動眼。動頭磬頦
彈指。或虗空等。此一一為一佛世界佛事。眾生見聞
此巳。各證悟道。華嚴經有觸為佛事。善財童子。行百
二十城。尋善知識。有人報言。彼大城中有女。名和修
蜜神。汝可於彼受法。乃至到彼從門。而女問有何事
來。答願求玅法。問汝能受我種種使不。答能。此女掌
中。羅綺芬芳。珠翠交皎。其女端正。世所無雙。語善財
言。願求玅法。當提我手。童子不肯。便走出去。自念我
本求法。何故逢此婬女。障我道耶。又更念言。我但制
心不起即得。却迴參禮。於窻中。見其室內。一切諸佛。
皆在其中。女喚童子。向床前提手巳。自然證得無量
無邊甚深法藏。復令提臂等。一一皆得如前法藏。
疏問為佛說者。下問答分別。
疏佛唯有三法(至)智悲者。顯佛因中行二利行。今感
此果。初二自利果。後一利他果。或大智通二。思之可
知。問言唯定等。證無文義。既但三法。應無色身。答有
二種。一云。亦無有所見者。亦唯能見識之變矣。如文
義等。二云。佛離戲論名等。故無依願大悲。變現色身。
令總覩益。故非戲論。色身故有。然按佛地唯識。前義
為本。
疏隨墮八時(至)體性者。八時者。法苑云。隨世俗說。日
夜八時。或詮辨諸法。八囀聲時。又薦福三藏云。隨樂
欲時。何所以者。解云。一瑟吒。此云樂欲時。隨能聽者。
樂欲聞法時。識心之上。文義顯現。若頞瑟吒。此云八
時。攝論梵本云。一瑟吒。明是樂欲。以聲相近故。古人
遂譯一瑟吒。為八時也。問兩筒三藏。並親步祇園。目
覽梵典。忽焉一義。解成楚越。答二俱無失。何觀天竺
一物名義含多。且如五釋。即有千號。前釋據歷時聲。
而文義起。故云八囀八時。後解依自慕法。而教體生。
乃云隨樂。隨樂欲直非者。攝云。約教相明。長行名直。
煩名非直。從所詮名。名詮自體。稱為直說。句詮主外。
其非直說。或云。十二分教中。別相契經。應頌記別。名
為直說。以未委其故。餘名非直。義周至故。聚集顯現
者。此約聞者心識之上。有直非直文義之相。於心識
上。聚集顯現。或可聞法之時。有率爾等五心。連帶解
生。聚集顯現。
疏薄伽梵前(至)大乘品者。無性釋云。或依德邇。或共
了知。謂彼巳能善入大乘。或即於此巳極善入。故名
巳能善入大乘。此顯巳得諸陀羅尼辨才功德。於大
乘義。能持能闡者。攝云。謂彼菩薩內有善入解大乘
教義。道德行迹。迹是安足之處。德是絕名之所。由內
有德。故名善入。德名外彰。名煩惱了知。謂彼巳能
等者。釋前德迹。或即於此等者。釋前共了。陀羅尼辨
才。如次顯上德迹共了。總由此德。名為善入。餘文可
悉。又體大者。甚深高廣。無上故大。又世親云。薄伽梵
前者。顯有所敬故無異。其餘義大分同無性解。不能
別引。
疏彼增上生故作是說者。攝云。談實菩薩不說法聞
者。為其菩薩為說。約此故其。增上生也。
疏譬女天等者。攝云。女人於天或鬼神處求乞論呪。
此人夢中雖無耳說。於意識上。論呪顯現。故知夢人
意識。不能分別鬼神所說論呪。所見論呪。明自心現。
疏故經亦言(至)一字者。攝云。按大般若。佛告善現等
云。我曾於此。不說一字。汝亦不聞。當何所解。何以故。
甚深般若言說等。皆遠離故。由此於中。說者聽者。皆
不可得。又新華嚴頌云。諸佛無有法。佛於何有說。但
隨甚自心。謂說如是法。
疏如母嚙指子生喚解者。依汝南先賢曰。蔡順。字仲
君。平興人。少喪父。母養有甘口之物。不敢先甞。至婚
家飲須㕸。順恐中毒及甞㕸。母病㾾出膿。以口吮。遭
飢人民相食。順取椹。赤黑異器。為賊所得。欲煞之。見
椹異。因問之。順曰。黑者遺母。賊遣不煞。順出取薪。有
客來急欲見。無人可報。母嚙其指。順即心動。棄薪走
歸。所居井桔[棉-巾+幸]柱。歲久欲擗。在母上。於是憂愁不敢
動搖。母終。棺樞在堂。而舍傍人失火。草屋相連。火將
至。順伏母棺號哭。火越屋燒東家。順母生畏無暴雷
電。順走達家。曰順在此。母亡三年。妻不見其面矣。又
搜神記曰。曾子從仲尼在楚。而心動辭歸問母。母思
之。自齧其指。孔子聞之曰。祭之誠也。精感萬里。故劉
向曰。父母之於子。子之於父母也。異體而同氣。若樹
木之有心。草莾之有華實也。神出乎中。而應乎心。兩
精相得。豈得言哉。攝云。問若實不說。如何說云。我所
說法。如手中葉等。各為增上緣。令他得益。如手中葉
等。名為說也。
疏謂餘相續(至)緣故者。攝云。即說法者。是聽法者。餘
相續即身自心之所說之法。種種不同。名為差別。令
餘了別。翻准應悉。問若佛實說。經何復云。不說一字。
答諸佛法同。離於諸佛所說法外。無法可說。名不說
也。或云。一切諸法。皆如為性。真如離言。名不說法。又
無如外法可說。故總名不說。又云。如眼等法。性自本
有。不由說巳而方有故。故云不說。
疏如末尼天皷無思而作故者。此喻如來無思而說。
此但喻說家。且末尼無思雨寶。眾生實得受用。如來
無思而說。阿難實得聽聞。
疏此中二解(至)解釋者。攝云。不說法家會說文。說法
之家會不說文。
疏說此如是我聞者。下總釋經文。皆離增減異分過
失者。謂如此說。而作彼解。謂如彼說。而作此釋。皆異
本分增減過也。今則不然。故云爾也。問如佛成道二
十年後。何難方始出家。云何諸經皆言我聞。答佛重
為說。何以得知。菩薩處胎經。具廣分別佛所歷問。所
說不聞令聞者。何言不聞。佛次第為說。阿難得佛覺
三昧。悉能受持。聞既佛重說。何故智度論云。阿難將
昇高座。說經之時。向佛涅槃方。而說偈言。佛初轉法
輪。爾時我不見。如是展轉聞。昔於波羅奈。為五比丘
眾。轉四諦法輪。答然智論文。隨轉理門。作如是說。又
佛初在。為彼五人說。後更重為阿難再說。云展轉聞。
亦無失。若爾。何故入大乘論云。阿難持法不盡。明二
十年前法皆不持。又引中阿含說。釋提桓因語鬱多
羅言。尊者戒得他心。觀閻浮提一切眾生。無有盡能
受持佛法。唯除尊者。餘不能了。以是因緣。當知阿難
非悉能持。又首楞嚴經中。佛為淨月藏天子說。阿難
所持少不足言。不受持者。乃有無量。乃至廣云。復滿
十方微塵世界。皆如阿難。不能盡持。亦復如是。答據
佛未加未重為說。故作是言。又解首楞嚴經。據所悟
未說之法。云不能總持。如是言未說。如林中葉等。又
若此處所說之法。阿難能持。於餘十方清淨土說。阿
難不持。又云。本願力故。過去於長者供養誦經沙彌。
今得總持。龍樹讚云。面如淨滿月。眼如青蓮華。佛法
大海水。流入阿難心。長者緣如下說。又准報恩經。佛
入世俗心。令阿難知。又依觀佛三昧海經第五。阿難
見佛聞法。說菩薩行。即憶過去九十億佛所說經藏。
此經下云。自聞授記等。即時憶念過去無量千萬諸
佛法藏。通達無礙等。而說偈言。世尊甚希有等。問有
無量大菩薩。何故唯付阿難持法。答諸菩薩等。各各
忩務。莊嚴眷屬。調伏自身。不能宣通。阿難寫瓶有寄。
所以傳燈是屬。又復阿難常隨如來。人天所識。傳必
生信。諸菩薩等。形異處疎。非眾皆識。或容不信。問諸
經皆云如是我聞。何故溫室經云。阿難曰。吾從佛聞。
藥師云聞如是等。答隨方置言。其義無別。如是阿難。
昇座說經巳。大眾謹言無常力大。無常力大。如是等
法。我於佛所。親自聽聞。今者乃言我聞如是。又聞中
云。我聞者。將欲傳之於未聞。若有聞而不傳。便是徒
設。不在能說。貴在能傳。可謂道貴兼忘者也。癈我從
聞。聞從佛來。明出非巳心。故經傳歷世。玅軌不輟也。
疏此有二義者。下明時中。初標釋。後簡通。梵云三摩
耶。此云時也。然佛說眾經。前後多時。今者正指說此
部時。於一時中。在其處說。如真云。我於一時。在迦尸
國。我於一時。在恒河岸尸首林等。
疏一法王(至)無別故者。攝云。問說聽究竟。共相會遇。
義旨無殊。何故分二。答初約說聽所為事畢。雖多剎
那。總名一時。後依說聽感應時。同名一時。問設不就
彼說聽究竟。而言一時。復有何過。答如初說字。次談
於名。後方言句。乃至部等。時皆有異。云何一。故知依
彼事畢稱一。故佛地論云。說聽究竟。總名一時。若不
爾者。字名等。聽說時異。云何言一。
疏一道理時者。問道理與唯識。二時何別。答道理時
者。謂觀境有酬前引後。三世行相。道理也。唯識時者。
但取識上所變境現起三時之相。有酬引等。故有別
也。
疏如夢所見(至)都無實境者。攝云。無性攝論所引頌
云。處夢謂經年。寤乃須臾頃。故時雖無量。攝在一剎
那。又問說聽一念生巳即滅。如何識上聚集解生。答
雖唯一念。然前之聞者。熏習成種。後識心上。連帶解
生。是故文義聚集顯現。
疏唯意所緣(至)所攝者。今此時者。唯是第六意識所
緣。非餘眼等五識所得。故言唯意所緣。是不相應。假
實有殊。依多法立。故行薀收。非餘薀攝。處界准知。若
獨緣時。不兼彼所依法。所變相分。與是同種。獨彰境
收。若兼實緣。相質同種。然今此時。於百法內。屬不相
應所攝。
疏此之一時(至)總名一時者。下簡通中。初簡。後通。初
中。先總。後別。此總也。意云。此云一時。不得定約剎那
等立。但取聽者感佛為說。事緒終訖。總名一時。
疏不定約剎那(至)非剎那者。下別也。然有四別。如文
可知。意云。今此一時。不得定約剎那而立。由根性或
鈍。說者時長。於一剎那。猶尚未悟。故曰也。
疏亦不定約四時(至)不遍故者。不得定約四六時等
中之一時也。有人云。四時者。春夏等四也。六時者。晝
夜各三。即今六時禮佛是也。八時者。西方立三際。熱
雨寒。一際四月。三四成十二。一際之內。有四黑月四
白月。即為八時。此土立春秋等四時。一時合三月。與
西方不同。亦可晝夜八時也。十二時者。多是平且寅
等。十二時也。恒二天下同起用故者。俱舍頌。夜半日
沒中。日出四洲等。釋云。北方半。東方正沒。此州日中。
西州日出。如是展轉。次第可知。問如日此方正中。東
西兩邊。俱有光明。何得言恒二天下起用。答東邊正
沒。西邊正生之時。州增故唯言二。
疏然諸經中(至)四十年等者。此通中。先會通。後問答。
會通中。初按文難。後正通釋。此按文難也。若言不得
約相續四時六時。及成道後時節而說者。何故。經中
即有如是等義。攝云。問頗有唯說剎那時耶。答有。華
嚴等云。何以一音。即其事也。問疏何不言。答示方隅
爾。或一音言。而含多義。謂一剎那。或一無法並名一
音。故疏不言。
疏雖有是說(至)總說一時者。通釋也。意云。經中雖有
相經等時。仍非總說法時。故今一時。但是總時。
疏問處中(至)總言一時者。問答也。攝云。所變之土。不
過二種。故可定知。眾生根性。萬品不同。故難准也。又
長甘三藏解有三種。一分收流轉時。二不思議變易
時。上二種生死。三假名時。假名時有三。一迦羅時。二
三摩耶時。三世流布時。迦羅時者。此云別相時。如制
戒律。大戒時聞。小戒時不聞。出家時聞。在家時不聞。
國王得聞。餘人不得。三摩耶時者。此云破邪見時。謂
五部阿含。九分達磨。不簡白黑。一切得聞。世流布者。
即是世人語法。如言一時在恒河岸等。今依破邪見
及世流布時。名一時。若依真諦。時有十義。一佛出世
時。如輪王出世。七寶一時可得。法王出世。法寶一時
可聞。二說正法時。佛說正法。狂聾眾生。得惶悟時。三
聽正法時。四思正法時。所謂思根簡偽取真。五修正
法時。六持正法時。七下善種時。所發菩提心。八成熟
善根時。謂聞如是修行。離諸放逸。九解脫善根時。所
謂聞法思法修法。具此三緣。十心平等時。心若高下。
聽法不入。若能拔沉柳浮。念智平等。方便聞正法。名
心平等時。具此十義。故名一時。
疏梵云佛陀者。下教主中。初廣釋義。後略判文。今顯
主尊下。是就前料簡。思准可知。下並如斯。不復委曲。
疏覺有三義者。未滿故者。攝云。又按般若第三百六
十五。總有八釋。今舉後三義。即三覺。一於三世法及
無為法一切種相無漏智轉。二如實聞覺一切有情。
令離顛倒惡業眾苦。三能如實覺一切法相。所謂無
相。故名佛陀。如次配疏三覺無失。華嚴經第六偈云。
於實知真實。非實知非實。善解真實際。故號為正覺。
此略不舉覺他義也。
疏佛地論(至)名為佛者。一切智者。根本智。一切種智
者。後得智。能自開覺。是自利智。亦能開覺一切有情。
是利他智。如睡夢。無分別智。如蓮華開。有分別智。又
云。此總標本後二智也。一切智一切種智者。總也。能
自開覺。如睡夢覺。別明根本也。亦能開覺一切有情。
如蓮華開者。後得智也。次疏釋二智中。皆具牒。此根
本言空理。真無分別。對後得有。事俗後得也。
疏一切智者(至)師所知障得者。此一切智一切種下。
各有二句。總為三對。明本後智。初對自體得名。其次
二利得名。第三從喻得名。如文。睡夢智者。謂於夢中。
見種種境相。若至寤時。了諸相非實。此如本智。證理
之時。唯自了知諸境如幻。餘人不知。未證理時。如夢
中也。如蓮華開者。謂後得智如蓮華開敷。觀者見於
臺實華葉等異。其後得智亦爾。為諸有情。說種種法。
令他知也。如所有色者。攝云。一切真俗諸法自性。名
如所有。如所有者。指斥言也。此諸法性。智悉能知。舉
境顯智。名如所有。總相而言。師煩惱障得者。謂一切
智中。有二種差別。而言之屬煩惱障得。下一切種智。
准而知之。盡所有也者。攝云。一切真俗所有諸法。差
別之義。名盡所有。盡所有者。指斥言也。此差別法。智
悉能知。舉境顯智。名盡所有。又問如唯識云。由屬儥
生煩惱障故。證真解脫。由師礙解所知障故。得大菩
提。何故。其屬煩惱。得根本智。答彼論初云。約別障說。
若論通義。二障俱能障於菩提真。又問何故後得偏
屬所知。本智別屬煩惱。答以根本智唯屬理。成言屬
煩惱得。若後得智能屬事。或云屬所得。且據一邊。理
實俱通。屬二得也。
疏准諸經(至)佛名者。攝云。案佛地論云。佛具十德。何
故佛教傳法者。一切經首。唯置薄伽梵名。謂此一名。
世咸尊重。故諸外道。皆稱本師。名薄伽梵。又此一名。
總攝眾德。餘名不爾。是故經首。皆是此名。然具六義。
六義如下自引。依真實。諸佛有十義。一覺勝天皷。天
皷有四德。一能覺悟。諸天賊來言來。賊去言去。佛即
不爾。能令眾生覺三煩惱。若生知生。若滅知滅。二天
皷能護天眾。能破脩羅。佛即不爾。能救三苦。能破四
魔。三天皷能令諸天受五欲樂。佛即不爾。能令眾生。
受出世樂。四天皷能令諸天生貪著心。佛即不爾。能
令眾生生出世心。二不由他悟。無師知覺一切法故。
三屬二無知。一煩惱障無知。二所知障無知。四巳過
眠夢。凡夫眠而不夢。唯煩惱。二乘亦眠亦夢。有無明
及妄智故。佛不眠不夢無無眠。捨妄解故。五猶如蓮
華。日光照觸。蓮華即開。十地行成。佛智自發。六性淨
無染。七具三義。所謂三身。八具三德行。謂般若法身
解脫。九具三寶性。所謂同體三寶。十自知令知。以智
慧力。照真如境。名為自知。復以慈悲力。說十二部經。
令他知也。若無性攝論。亦具十義。六義如佛地。更加
破四魔。依三摩地。能破煩惱魔。依精進慧力。能破薀
魔。依諸神足。能破死魔。依慈等持。能破天魔。若依真
經。名為婆伽婆。婆伽云破。婆名煩惱。能破煩惱。名婆
伽。
疏應化非真(至)法身也者。攝云。問按天親論。但云應
化非佛非說。不言法身而能說法。引斯為證。恐乖論
旨。答引彼意。證應化非真。非真說法。不以彼文證法
佛說。若示引之。而何所益。答即說應化非佛非說。故
知法佛可名真佛。故彼論云。非非法者。真如無我。相
實有故。一切聖人。依真如法。清淨得名。故知法佛名
為真佛。佛既名真。合名真說。故疏引彼稱讚大乘。而
以為證。
疏十八圓滿者。佛地論云。住最勝光曜。七寶莊嚴。放
大光明。普照一切無邊世界。是第一顯色圓滿。無量
方所。玅餝間烈。第二形色圓滿。周圓無際。其量難測。
第三分量。超過三界所行之處。非三界愛之所行故。
非諸繫業異熟果故。第四方所。勝出世間善根所起。
第五思。最極自在。淨識為相。第六果。如來所都。第七
主。諸大菩薩眾所雲集。第八輔翼。無量天龍人非人
等。常所翼從。第九眷屬廣大。法味喜樂所持。大乘法
味喜樂為命。第十住持。作諸眾生一切義利。即度四
攝等。第十一事業。滅諸煩惱灾橫塵垢。第十二攝益。
遠離眾魔。第十三無畏。過諸莊嚴如來莊嚴之所依
處。謂過一切菩薩莊嚴。第十四住處。大念慧行。以為
遊路。謂思慧名念。聞慧名大慧。脩慧名大行。第十五
衢路。大止玅觀以為所乘。乘定慧及遊三慧。路往所
趣園。第十六乘御大空。無相無願解脫。為所入門。第
十七門。無量功德眾所莊嚴。大寶華王之所建立。大
宮殿中人。紅蓮華之中最勝。名大寶華王淨土。依此
長時相續。無有間斷。第十八依持。以為頌曰。顯形量
所因。果主翼眷屬。持事攝畏處。路乘及門依。
疏由此劬師羅(至)無盡者。此判佛身應物而現。非定
一也。劬師羅者。攝云。按經音義。此云玅音。然新譯云。
具史羅。此人身長三尺。甞聞世尊身丈六。不生信心
云。佛既長大。我身若此。如何得度。佛知根熟。至彼化
之。現身三尺。長者至門首。還見世尊身長三尺。遂發
勝心。欣求出離等。五百婆羅門者。裸形塗灰。亦名離
繫外道。見佛不捨衣服。不生信心。謂是貪著名利。非
脩道者。於後世尊知根熟可化之。遂現塗灰不著衣
服。婆羅門見巳。而生信心。今此世尊。與我無別。遂於
佛所。而得度脫。無邊菩薩者。此無邊身菩薩。聞佛身
長丈六。遂觀佛頂相。乃至盡於上界。亦不能得見。又
智度論說。如佛初轉法輪時。應時菩薩從他方來。欲
量佛身。上過虗空無量佛剎。上華至世界。見佛身如
故。即說偈言。虗空無有邊。佛功德亦爾。設欲量佛身。
虗勞不能盡。上過虗空界。無量諸佛土。見釋師子身。
如故而不異。佛身如金山。演出大光明。相好自莊嚴。
猶如春華敷。住小聖之凡夫者。二乘之人。名為小聖。
四善根前。及餘一切凡夫三類。總名凡失。但見丈六
也。攝云。又按西域傳云。有婆羅門。聞釋迦佛身丈六。
常懷疑或。未之信也。乃以丈六竹杖。欲量佛身。恒於
杖端。出過丈六。如是增高。莫能窮實。遂投杖而去。因
植根焉。林竹脩篠。破山滿谷。因號斯處。為杖林焉。
疏今顯主尊(至)意心者。略判文也。初標佛者。以佛是
能說法人。教是所說之法。為顯佛既最尊。說教定勝。
故初標佛。欲令眾生生喜心也。又云。依智度論第二。
五種能說。一佛。二聖弟子。三諸天。四神仙。五變化。今
標佛說。故教定勝。令生喜心。
疏遊化居止(至)安處者。此解住字也。
疏古人因此(至)未可也者。此引古辨非也。藏法師云。
住者。今取能住為住。故住義屬佛。住有二種。一者身
住。二者心住。身住有四。一化處住。十方諸佛。各有國
土。二異住。三世諸佛。多栖止伽藍。三未捨壽分住。未
答魔王啟請。壽命無量。由答啟請。則唯留八十。餘皆
捨之。四威儀住。謂行住坐臥。悉名為住。二就內德論
住。亦有四種。一者天住。謂住布施持戒等。二梵住。謂
住四無量心。三聖住。住空無相無願三昧。四佛住。佛
力等果地眾德。如來具此內外八住。即是無住而住。
住無所住。住名雖同下非斥也。
疏羯尼迦樹者。此無正翻。相傳云。似此槐樹。枝葉亦
相似。然即不是槐樹。但相似耳。
疏火坑毒飯欲害佛佛處者。勝密者宗止信。外道深
著邪見。諸梵志曰喬答摩國人尊敬。遂使我徒。無所
恃賴。汝今可請至家飯食。門穿火坑。滿中縱火。棧以
朽木。覆以燥土。凡諸飯食。皆雜毒。若免火坑。當遭毒
食。勝密承爾。便設毒食。城中之人。皆知勝密。於世尊
所。起惡害心。咸皆勸請。願佛勿往。世尊告曰。無得懷
憂。如來之身。物莫能害。於是受請而往。足履門閫。火
坑成池。清瀾澄鑒。蓮華彌漫。勝密見巳。憂惶無措。謂
其徒曰。以術色免火。尚有毒食。世尊飯食巳訖。為玅
法。勝密聞巳。謝名歸依。出西域記。
疏靈鷲山者。真諦婆沙云。釋迦本行菩薩道時。為化
物故。受鷲身。養育父母。求食供養。有長者見知其因
緣。每日令至家中取食。一切諸鳥。亦得供養。鷲令請
鳥。報施主恩。諸錯解乃偷他物。逸施主家。後王知至
山。鳥為說法。王甚歡喜。又送供養。因鷲鳥住。名鷲山
焉。
疏自山麓者。糓梁傳曰。林屬者。守山林吏。或云即山
脚足也。
疏一謂退凡(至)同住者。攝云。凡有二義。一未得聖者。
名之為凡。有經說云。王宮人等。並得初果。二謂非王
宮人親屬。凡庶名凡。
疏至迦蘭陁竹園者。過去有王。出城遊戲。睡此樹下。
毒蛇欲螫。於其樹上。有迦蘭陁鼠作聲。王便驚覺。乃
見毒虵。欲來螫王。因鼠得免。乃封此樹。為迦蘭陁。池
樹及林。因此名焉。如西域記。又云。過去有迦蘭陁鳥。
於此養育父母。野火欲來。入池濕身滅火。以救父母。
以慈孝故。因此傳名。
疏𠰘城者。𠰘字。旦致反。
疏罹灾者。罹字音籬。
疏無憂者。阿育王也。即未主怨曾孫。
疏波吒釐者。西域記云。波吒釐城者。在殑伽河南七十
餘里。荒蕪雖久。基趾尚存。昔人壽無量歲時。號拘蘇
摩補羅城。唐言香華宮城建乎人壽數千歲。更名波
釐子城。初有波羅門。高才愽學。門人數千。傳以受業。
結學徒等。相從遊觀。有一書生。俳佪悵望。間疇謂曰。
夫何憂乎。曰盛色方剛。羈遊履影。歲月巳積。藝業無
成。[(厂@((既-旡)-日+口))*頁]此為其。憂心彌劇。於是學徒。戲言之曰。今將為
子求娉婚親。乃假立二人。為女父母。遂各坐波吒釐
樹。謂女聲樹也。採時菓。酌清流。陳婚姻之緒。清好合之
期。假女父攀華枝。以授書生曰。斯嘉偶也。幸無辭焉。
書生之心。欣然自得。日暮言歸。懷戀而止。學徒曰。前
言戲耳。幸可同歸。林中猛獸。恐相殘害。書生遂留。往
來樹側。景夕之後。異光燭野。管絃清雅。帷帳陳列。俄
見老羽。䇿杖來慰。須有一嫗。携引小女。并嬪從盈路。
袨服奏樂。翁乃指少女曰。此君之弱室也。酣歌樂醼。
經七日焉。學徒𩓙為獸害。往而求之。乃獨坐樹蔭。若
對上客。於是告與同歸。辭不從命。後因入城。拜謁親
故。說其始末。聞者驚駭。與諸友人。同往林中。咸見華
樹。是一大宅。僮僕役駈馳往來。而彼老翁。徒客按對。
陳饌奏樂。賓主禮備。諸友還城。具告遠近。[莫/月]歲之後。
生一男子。謂其妻曰。吾今欲歸。不忍離阻。適復留止。
接寄飄露。其妻既聞。具以白父。翁謂書生曰。人生行
樂。詎必故鄉。今將築室。宜無異志。於是使役之徒。功
成不日。香華舊城。遷都此邑。由彼子故。神為築城。自
爾之後。名波吒釐子城焉。
疏古人有說(至)皆謬也者。此古敘。昔摩伽陀王。生一大
子。一頭兩面四臂。諸國聞之。皆來慶賀。見其異相。遂
諫於王。令棄山中。有羅剎女。收而養之。後問其母。我
父是誰。此答言。我非汝母。王及夫人。是汝父母。具說
棄由。太子便嗔。有大勢力。乃取千王。囚一城內。而欲
煞之。有末王。白言太子。我父母乃妻子。不敢言辭。我
有和上。是辟支佛。願放辭也。太子許之。速疾歸國。見
辟支佛。求受五戒。受訖即來。而就於死。太子問言。汝
去憔顇。今何怡悅。王乃報言。前未受戒。恐死巳後。墮
於惡道。憂做憔顇。今巳得戒。不墮惡道。是故怡悅。太
子問言。其戒是何。小王答言。謂不殺等。太子謂受。小
王為受。便即報言。汝今受戒。是我弟子。如何欲煞。如
是千王。破此淨戒。若從汝亦累於我。是遂放而不煞
之。太子云何各欲還國。中有王言。我等不死。皆由小
王。今須報恩。可立為主。我等事之。於是諸王不復歸
國。千王住故。名王舍城。即疏云。置千王於此者。是此
後也。准諸經論。更有六緣。一摩伽陀國王有子。一頭
兩面四臂。時人以為不祥。即時裂其身首。棄之曠野。
羅剎女鬼。名閻羅。還合其身。而乳養之。後大成人。能
併諸國。王有天下。取諸國王。萬八千人。置此五山中。
以大勢治閻浮提。閻浮提人。因名此中。為王舍城。二
云。摩伽陀王。先所住城。七被火燒。王問其故。有云。宜
應易處。王即更求住處。後見此處。五山周迊。其狀如
城。即就居之。以王先住。名王舍城。三云。古王婆藪。厭
世出家。妄證天祠。煞生無罪。陷入地獄。王子廣車嗣
位。恐作大罪。不知何計。空聲告曰。見希有處。應作王
舍。後因獦逐鹿。見此五山。而便城焉。此上三緣。出智
度論。四云。婆藪王子。初共人民造舍。即為鬼神壞三。
唯留王舍。如是至七。太子言。但更造屋。悉題王舍。於
是免焉。五云。輪王出世。代代相承。住此城中。因住此
城。名王舍城。六云。昔有四天。共攢乳海。覓得甘露味
分。於此五山。起舍守之。七日後方乃分之。是故名為
王舍城。此後三緣。真諦云。出律毗婆沙。若善見論云。
其城縱廣三百由旬。有八億萬戶。有八萬聚落。故最
大也。攝云。問古人所說。非無典據。如智度論。律毗婆
沙。仁王等經。說各異故。何得總撥為謬說耶。答設彼
等說。皆敘彼俗。不正說也。故疏不取。
疏王都既在(至)利緇素故。此釋難也。難云。山城二處。
何不舉一。要兩雙彰。故此釋云。如文可見。意者。遊化
城中。居止在山。利益緇素。故曰也。若准攝云。山佛自
化。城化王化。舉自化處。顯利於緇。說他化處。明益於
素。
疏論云序分成就者。下引論釋。於兩義中。皆先舉論。
次即解釋。前義之中。從故城乃摩揭下。是疏釋。後義
之中。從俱蘇摩城下。是疏釋。下皆准知。
疏或教玅(至)出二乘故者。攝云。前解山城。俱喻教理。
此即別配。山同出水。城喻開敷。思之可悉。
疏般若通貫(至)遠矣者。舉例釋成。般若通貫五門者。
謂實相等五種也。舍衛豐其四德者。一曰財寶。二玅
欲境。三饒多聞。四豐解脫。以舍衛國。豐其四德。故般
若經。多在此說。問般若有五。舍衛四德。四五不同。何
成表意。答即四德中。含德五種。何者。一財寶。即文字
般若。二多聞。是觀照。三五欲。是境界。四解脫。是實相。
眷屬通有。且如觀照。起時即有遍行別境等心所。或
具四五蘊。名為眷屬。然此配者。但以義類而說。無別
教文。金生麗水等者。此明真在提河而說。亦有所表。
文義易見。
疏古說此經(至)居穢土者。自下會違。意云。此經上下。
說處既多。何故經初。偏標王舍耆闍崛山。然將會釋。
先列說處。就中先列古。後敘今。此引古也。古說。此經
合有四處。如疏所列。攝云。疏雖不說。准理而言。既處
有四。即說有三。初二同疏。三者。屬累品後。居穢土說。
故成三矣。今解處三下。是敘今也。
疏今標創會(至)化身者。此會釋也。意云。今標創會。欲
令三乘欣樂同故。顯佛悲深等。故曰也。
疏眾成就以五門解釋者。下眾成中。初總分別。後從
藏經明眾成下。別科釋。
疏說時方人令生信故者。時謂說教之時。方謂處所。
即某處等。人謂徒眾。即與大比丘等。
疏因緣之經令除法慢者。十二分教中。因緣經有三。
謂請因事因犯制戒。此中意取因請故說。若不待請。
而即說者。恐生慢法之心。今者欲明能語之人。故列
此眾。
疏菩薩請引及果(至)利之者。攝云。此釋外之難。難意
云。一乘正逗聲聞。鶖子可請。既不彼於菩薩。二聖何
陳。故今答云。因利益故。所以請也。由讚壽量及持經
等。分別等品證不同。既有斯利。菩薩故請。或云。雖為
菩薩說行及果。三根因此得聞。故名因亦利之。或云。
答本請一乘之境。佛說一乘。正逗彼根。菩薩請行及
果。佛讚行果令答證。故言因亦利之。
疏答凡夫(至)大乘者。謂二乘性也。種善根未得聖巳
前。是答凡夫。攝云。定性之人。遠塵離垢。不定性者。發
菩提心。
疏凡夫(至)菩薩者。謂發菩提心。齊地前巳來。是菩薩
凡夫。得無生法忍。攝云。然無生忍。初地亦得。今所明
者。非初地。若初地忍。即令凡夫菩薩得。既言聖者。故
知餘地。
疏故為三機說斯玅法者。三機者。答菩薩及以凡夫。
雖舉二凡。俱是凡故。或從答凡夫及菩薩凡夫巳來。
此之二類。各有三品。名為三機。機不同。尋文可解。
疏當時眾集(至)眾生發意者。當在會眾。為引當時不
在會眾。今遣發心。今經中結集陳者。為欲引攝今時
眾生。令發意也。
疏兩實二權者。答在穢土中為實。菩薩在報土中為
實。故名兩實。菩薩在穢為權答在淨土亦權。故言二
權。
疏此眾二徒(至)差別故者。攝云。徒者徒轍。有此相對
之徒轍也。二二合之。總成三對。如次可悉。或云。顯序
品眾及一經之眾。有二徒轍也。故序品十五眾。合為
一。多寶分身。合為一。多寶分身。合為一。後之四眾。各
別為一。便成六也。以此六眾。如其次第。配聞法證法
等六句。二二合故。名為二徒。問何因以多寶分身。合
為一耶。答且如僧三人巳上。方成眾義。多寶侍者。唯
有智積一人。以少從多。故合為一。又自餘諸眾。品品
各別。多寶分身。同在一品。故合為一。此淨法師。作此
配屬。疏主密意。語少含多。作斯略說。
疏一三乘(至)求彼者。仁王經云。復有八百萬億大仙
緣覺。問何故此經仁王。二教有異。答諸說不同。一云。
秘密即有。顯現即無。故智度論云。佛法二種。一者秘
密。二者顯現。轉法輪。三乘人各得其果。是秘密眾。然
仁王有者。依秘密說。法華言無。依顯現眾。故不相違。
又云。獨覺有二種。一者本性。獨出無俱。二者先是答。
後成獨覺。如五百仙人。一時出者。如舊婆沙三十二
說。解云。經各據一人。亦不相違。有說獨覺自有二種。
一[燐-火+角]角喻。獨出無二。當知如佛。二者部行。多人並出。
此有二種。一是緣覺性。如五百仙人。二是答種性。亦
是五百仙人。故新婆沙第三十云。五百仙人者。多是
答種姓。解云。既說多言。故知仁王八百萬億仙人者。
多是緣覺種性。而言出無佛世者。依多分說。此依仁
王疏說。下有此妨。准此而釋。更不復述。
疏三界無無色(至)亦有者。彼經云。思緣放光。照三界
眾生。問何故不同。答諸宗不同。薩婆多及經部等。唯
有四蘊。故無能照及所照法。摩訶僧祇部。具十八界。
故有所照及能照法。今依大乘中陰經說。如來至無
色界。無色眾生。禮拜世尊。又本業經云。如來說法會
中。無色諸天。來入會中。故知無色具能所照。又仁王
經云。寶華上至非想非非想天時。無色界雨無量華。
如空而下。依瑜伽。無色界中。唯有法處定所生色。解
云。依瑜伽者。作如是說。如所引諸經。皆依法處色說。
此亦依仁王疏敘。
疏陀羅尼經(至)亦來者。即尊勝經。炎魔王。於夜分來。
或餘經陀羅尼。更別有來。
疏後宗次第者。攝云。問前第三門。所列名字。與此第
四。何故不同。答此眾多互立一名。由此多寶為聽證
來。分身諸佛為證開集。前後互明。故無失也。
疏初眾之中(至)後者。淨云。諸經列眾。各各不同。或有
列大。不列小。如華嚴等。或有列小。不列大。如般若等。
或有大小俱列。如大品等。或大小俱不列。如勝鬘等。
即今此經。大小俱列。問何意不同。答此等不同。或隨
魔略。或對所為。或實有無。理非一例。又諸經列眾。前
後不同。今此法華。先列聲聞。後列菩薩。疏有四解。如
文可知。若依佛地論。總有八釋。四與疏同。然文所列。
復不次第。今應配屬。學者須知。故佛地論云。一生疑
異。即聲聞於大乘教。疑非佛說。故今先列。一一令聞。
二決定異。不定性若聞說大乘。是究竟法。生希有心。
決定求大。三際慢異。答得無學。謂為究竟。生憍慢心。
聞佛說巳。輕慢則除。四恒隨異。同疏第二。五形同異。
同疏第一。六離深異。同疏第三。七恭敬異。同疏第四。
八淨信異。答先列。欲令眾生於若所生淨信心故。
疏總談無數(至)人等者。此疏釋也。論中但其數成就
者。謂大眾無數。不別標言萬二千人等。或有本作合
字。即是論合。別標萬二千人。或作名字。筆誤也。
疏依乞等(至)為名者。亦是釋也。比丘乞食。須具五義。
智度論云。一為利養故。改裳威儀。詐現失相。二為利
養故。自說巳身所有功德。三為利養故。強占相吉凶。
四為利養故。高聲現威。令人畏敬。五為利養故。說巳
昔日所得利養。激動人心。發令行施也。
疏求覺利有情(至)為菩薩者。釋也。非是此經可列。䟦
陀婆羅菩薩。此十六是上生經說。然彼經中。但言復
有菩薩摩訶薩。名䟦陀婆羅。與其眷屬十六菩薩俱。
不列餘之字。問此引成中第一。若修小乘。引與第四
威儀一定。有何差別。兄第一第二。答菩薩修行相對。
三四兩句。意辨菩薩答身形相對。菩薩隨類現身。答
一定無改。故有差別。
疏然本論中(至)顯故者。謂本論中。雖標二歎。但總如
言。而不牒十六十三。別名以易知故。次下論有十六
等名者。但是牒經而釋也。雖有標無牒。而言不標者
牒。言總意別。
疏明其四眾(至)不說者。釋也。雖各禮佛下。通難解也。
准而當知。
疏然明經眾成中者。下別科釋。初科判。後別釋。如文
可思。
疏一處(至)解脫者。此文有七。義擇共也。攝云。問心觀
佛。希聞玅旨。同一見解。八聖道同。餘可知矣。
疏真諦三釋(至)萬二千人者。一勝大。如說大王。雖年
幼小。而言大者。以其尊勝故也。二體大者。如說大山。
山無勝劣。以體高廣。故名體大。三數大者。如說大軍。
軍無勝劣。亦不高廣。以其數眾。故名為大。此舉三喻。
以釋於大。比丘亦爾。脩菩薩道。高極無上。即是勝大。
位難測故。則當體大。眾非一故。即是數大。
疏今合為六者。攝云。非是全取前之二三。取前五解。
加名稱大。而為六釋。除智論初。然可總為七。取智論
初。九十五種外道之中。最為大故。藏云。作此經有五
義大。一者眾大。謂萬二千。二者位大。皆是阿羅漢。三
德大。諸漏巳盡。四名大。其名曰下。五識大。眾所知識。
疏梵云苾蒭訛云比丘者。苾蒭者。上好藥草。此草生
處。縱逢天旱。亦常滋茂。傍諸草木。亦能數榮。比丘亦
爾。若一人持戒。令無量人受諸果報。縱逢難事。亦無
憂畏。
疏四云淨命(至)命故者。離耶命故。名為淨命。四邪者。
智論云。一仰口比丘。所謂仰觀星宿日月博蝕。因茲
得食。以資身命。二下口比丘。謂耕田種作。治生愽易。
為此下業得食。三方口比丘。謂國通致使命。四方往
來。因茲得食。以供身口。四維口比丘。謂占相卜問呪
術等事。因此得食。號曰維口。小術不正。稱之維口。即
以貪嗔所發三業。名為邪命。而有頌云。俗耶見難除。
由恒執異見。道耶命難師。由資具屬他。此上五名。從
初出家。漸次而修。乃至師或。思可知矣。攝云。問比丘
之名。含於乞義。諸餘乞者。應名比丘。答比丘之名。具
於五義。餘不具五。不名比丘。
疏理事二和合得眾名也者。謂同證一真理。違淨相
書。名為理和。同戒見利等。無違背故。名為事和。
疏三人巳上得僧名者。法苑云。梵云僧伽。此云眾也。
然三人巳上。皆是僧體。從多義故。彼國之法。一名名。
二為身。自三巳上。名為多。如辦法事。四人方成。一人
白言。大德僧聽。所和三人得名僧故。若四是僧。豈能
白者。而自白耶。欲顯和合。從多人故。自三巳上。皆得
名僧。若辦事僧。即四人五人十人二十人等。
疏經有六句(至)究竟者。下歎德。先標列。後解釋。此初
也。新翻及舊論者。攝云。唐三藏所譯般若等經。名為
新經。此經之先譯。名舊。且言新經。實餘古經。有十六
者。問論釋於經。何故經論數不同耶。答言常眾無會
不集。處處歎之。故羅什略歎其德。天親欲示解一經
歎德。令識眾德。歎德之意。故廣說也。問何故諸經歎
德。增減不同。答有二釋。一者譯主具略不同。二集法
者。歎有多少。以歎德皆是結集置故。
疏論有三釋者。下解中。先依論釋。後總料簡。然三門
中。皆先依論。後釋經文。尋者息。
疏上上起(至)名上上起者。或以下釋上。或以上釋下。
總名上上起。且如第二諸漏巳盡。釋第一句阿羅漢。
上句羅漢是所起。名起上。即是起得名上起。下句諸
漏巳盡是能起。名為起上之起。故名為上起。如是類
例非一。名上上起。此以下釋上如是。若以上釋下。且
如以第二句諸漏巳盡。釋三第三無復煩惱。此即上
句是能起。名起上。即是起名為上起。下句是所起。名
起。是起之上。如是類例亦非一故。名上上起。然疏下
自釋。今為初略示。
疏即是論言(至)羅漢者。此引文釋成。即唯識等論也。
謂唯識論。應義有三。今言應巳永害煩惱賊。故名羅
漢。即是一義。引此意者。成前但師。現行諸漏。名為阿
羅漢。攝云。問無學之人。種現俱盡。何不雙以第二三
句。釋第一耶。答八地巳上。頓悟菩薩。亦名羅漢。若實
種盡。方得應名。即八地非羅漢攝。今顯通彼。故以漏
盡。釋羅漢也。因此略明梵名不同。然羅漢有三名。一
名阿盧訶。二名阿羅漢。三名阿羅訶。即殺賊應供不
生。如次而配。若對因中而說。因名怖魔。至果稱煞賊。
因中名乞士。至果名應供。因中名破惡。果中名不生。
今此煞賊等三名。皆果中稱也。
疏煩惱現行(至)名之為漏者。此釋漏名。且雜集第一
云。令心連注。流散不絕。故名為漏。此復云何。依外門
流注。故立無明漏。令心連注流散不絕。異漏義也。若
俱舍云。稽留有情。久住生死。或令流轉。於生死中。從
有頂天。至無間獄。由彼相續。於六瘡門。泄過無窮。故
名為漏。若依世親。述經部云。若善釋者。於諸境界。流
注相續。洩過不絕。故名為漏。
疏欲界見道(至)欲漏者。此出欲漏體。欲界見道四十
等者。謂欲界分別煩惱。迷四諦下起。一諦有十。故成
四十。問何緣如此。答然迷諦相。有總有別。總謂十種。
皆迷四諦。何以然耶。苦集是彼因依處故。滅道是彼
怖畏處故。言因依處者。一是因。二是依處。故對法論
云。苦集二諦。皆是一種煩惱因緣。又為依處。是故迷
此因緣依處。起諸耶行。言滅道是怖畏所。性不隨順。
增長十種。但起迷拔。猶豫等事。故對法論云。由煩惱
力。樂著生死。於清淨法。起懸崖想。又諸外道。於滅道
諦。妄起種種顛倒分別。是故十或。皆迷滅道。起諸耶
行。及諸煩惱。皆二緣故。若據別迷。二唯迷苦。八通迷
四。身是二見。唯果處起。今取總迷。故十煩惱。皆迷四
諦。言并忿恨等二十隨惑者。唯識論頌曰。隨煩惱謂
忿。恨覆惱嫉慳。誑諂與害憍。無慚及無愧。掉舉與惛
沉。不信并懈怠。放逸及失念。散亂不正知。問此二十
何名隨煩惱。答是煩惱分位差別。及等流性故。名隨
煩惱。若忿等十。及妄念不正知放逸等。假染心所。是
前貪等差別分位。名隨煩惱。若無慚無愧掉舉惛沉
散亂不信懈怠。此等雖有別體。是前根本之等流性。
亦名隨煩惱。由根本為因。此得有故。
疏言十六大隨者。然二十隨中有三品。謂下中上。忿
等十或。名小隨。以自類相生各別起故。非不與他中
大或俱。行位局故。名之為小。無慚無愧。此名曰中隨。
以自類得俱行通。忿等唯遍不善位局。後八但得中
名。若掉舉等八。自得俱生。但染皆遍。得俱生故。不可
名小。染皆通故。不得名中。二義既殊。故八名大。今云。
十六者。色無色界。各有掉舉惛沉不信懈怠放逸失
念散亂不正知。故成十六。
疏三界合有(至)名無明漏者。一界各有五光明。三界
合論。故成十五。依瑜伽八十九云。諸欲界繫一切煩
惱。唯除無明。說名諸欲。色無色二界所繫一切煩惱。
唯除無明。說名有漏。於彼三界所有無智。總攝為一。
立無明漏。若依小乘。四十一總為欲漏體。謂欲界繫
根本煩惱。有三十一。并十纏成四十一。至五十二物。為
有漏體。謂上二界根本煩惱。名二十六。五部或中。各
除嗔癡兩界。合論成五十二。三界名五無明。合成十
五。為無明漏。問何以上二界。合為有漏。答一同無記性
故。二同內門轉故。三同是定地。由此三義。二界合一。
疏合離合廢立者。欲漏名離。有漏名合。此二漏中。不
取無明。名癈。別更為漏名。故曰也。
疏具四生地者。謂胎卵濕化也。
疏一生一煩惱者。一生。即唯化生性。煩惱。即唯有覆
無記性也。
疏通相應不共為前二所依者。然無明有二。一相應。
二不共。若貪等俱者。相應無明。非貪等俱者。名獨行
無明。又不共無明。復有二種。一恒行不共。唯在第七。
二獨行不共。即第六識中。獨頭起者。是也。為前二所
依者。此無明漏。能為前欲有二漏所依處也。
疏以具十一殊勝事故者。攝云。按緣起經說。一所緣
殊勝。遍緣染淨故。二行相殊勝。隱真顯妄故。三因緣
勝。或業生本故。四等起勝。等能發起能引所引。能生
所生。緣起法故。五轉異勝。隨眠纏縛相應不共。四轉
異故。六耶行勝。於諦起增益及損減行故。七相狀勝。
微細自相遍憂相轉故。八作業勝。作流轉所依事。作
寂正能障事故。九障礙勝。障礙勝法及廣法故。十隨
轉勝。乃至有頂。猶隨轉故。十一對治勝。二種玅智。所
對治故。以此無明。具於相應不共。乃至具十一殊勝
事等。故離諸惑。而別立漏。
疏下界煩惱多緣欲起者。攝云。略云欲界。而有三欲。
一飲食欲。二睡眠欲。三婬欲。為此勝故。故得欲名。
疏由疏由現種或無故得真自在者。現謂諸漏巳盡。
種謂無復煩惱。由此二種無故。故名得真自在。
疏巳離定障名心解脫者。攝云。問定障是何。答理實
諸染。能障定者。皆名實障。然依勝說。異族生受。名勝
定障。領下劣法。不上進故。問定既雜障。何乃名為心
解脫耶。答定是心所。以所從王。名解脫。隣近釋也。或
定令心住於一境。定得心名。又問慧解脫人。定障不
屬。而於何得入見道。唯識論言。託勝所依。故入見道。
答有二解。一云。依近分定。而入無漏。得近分定。不要
屬障。一云。亦得四根本定。亦屬定障。言示現者。示能
得屬或定等障。非餘定障。亦不能屬。
疏離性障故者。煩惱體性空是障。故名性障。此持業
釋。
疏彼相應心(至)心解脫者。彼謂彼前無明貪愛等。若
未離彼無明等或。相應心王。而未離縛。由離無明貪
相應心王。而得離縛。故名心解脫。
疏由離此二證獲無為者。由離性定二障。證得無為。
且有二種。今雖不得擇滅無為。由伏定障。得非擇滅。
理亦無失。以此定障。是所知障收。故離定障。得非釋
也。
疏遠能見者(至)離縛者。離相應者。王之體。而非是縛。
與相應或。同時而起。遂被相應煩惱繫縛。名相應縛
相應即縛。持業釋也。所緣縛者。如五塵境。體非是縛。
彼能緣心體是其縛。縛彼境時。名所緣縛。所緣之縛。
依主釋也。故俱舍論頌云。世諸玅境非真欲。真欲謂
人分別貪。玅境如本住世間。知者於中巳除欲。又云。
相應即見分。所緣即相分。由此見相。熏成惑種。故名
為縛。
疏以離現行諸漏二縛者。謂離相應所緣二縛所以
得名無復煩惱。問諸漏但說現行。無煩惱者。即無種
爾。自有離現。而不屬種。如何說言。由遠離能見所見。
名無煩惱。答此唯歎羅漢。不說餘人。故無現時。必無
種也。
疏或復笋[牛*子](至)二見者。此不以第二句。釋第三句。能
見者。能執我心。所見者。所執我相。若離我執根本。即
所執我相。不於當情識心上現。猶如懸鏡高堂。像於
中現。鏡喻能見我心。像喻所見我相。若在鏡時。像必
於中而現。若除鏡巳。像必不生。以無鏡巳。像必不生。
以無鏡故。因何而起。此亦如是。若離能執我心。即所
執我相。亦乃不現。
疏前諸漏盡(至)相違者。此會違也。且外云。以無我見
等。釋無煩惱。與前論漏巳盡第二句。釋無煩惱何別。
故此會云。前諸漏盡。據總說無煩惱。今言無煩惱者。
據別無我見。以我見為本。一切煩惱。因此而生。是故
約無我見而釋。亦不相違。
疏如相應事以成辦故者。攝云。能證或滅諦。諸心心
所。名曰相應。如者。指斥之詞。由為如是相應之事。巳
成辦故。所以名為辦辨所辦。又云。如相應等。是舉喻
也。更有餘釋。繁而不敘。
疏此有九結(至)立為結者。雜集第六云。當知此中。宣
說諸結。若相。若用。若位。辨結差別。言相者。愛結。謂三
界貪。恚結。謂於有情苦。及順苦法心法損害。即唯欲
界嗔恚。慢結謂七慢。即慢過慢等。無明結。謂三界總
有十五無明。為無明結。見結。謂薩迦耶見及邪見邊
見。取結。謂見取戒取。疑結。謂於諦猶豫。及三寶疑惑。
嫉結。謂躭著利養。不耐他榮。發起心姤。慳結。躭著利
養。於資生具。其心恡惜。此後二種。並是隨煩惱中數。
言用者。謂有此者。不猒三界。由此展轉。不善現行。善
不現行。由此能招未來世苦。與苦相應言位者。謂於
後世苦果生位。依瑜伽八十九云。有九種。方能和合。
故立九結別。一依在家品。可愛有情非有情數。一切
境界貪愛纏事。二即依此品。可惡有情非有情數。一
切境界嗔恚纏事。三依有情數憍慢纏事。若四五六。
依惡說法。諸出家品。三種耶僻。勝解纏事。謂依聽聞
不正法故。依不如理耶思惟故。依非方便所攝脩故。
如是差別。即為三種。七於善說法律無勝解纏事。八
依出家品智貧窮事。九依在家品財貧窮事。問纏中
何以嫉慳二種。偏立結名。答依俱舍云。以嫉慳二。唯
不善性。又此嫉慳。唯自在起。不隨從他。唯自力起。故
名自在。由二義勝。故於纏中。別立為結。又云。由七義
故。一數現行故。二為賤貧因。嫉為賤因。慳為貧因。三
遍顯隨惑故。謂遍顯[威/心]歡。隨煩惱也。四惱亂出家在
家部故。謂出家於法教。嫉慳惱亂。在家於財物。嫉慳
惱亂。五或惱亂天阿素洛故。謂天帝釋有甘露味。阿
素洛有女色。天慳味嫉色。阿素洛慳色嫉味。便興鬪
諍。六或惱亂人天勝趣故。七惱亂他及自。部者。眾也。
謂慳惱自眾。嫉惱他朋。由上七義。故曰也。然九結中。
五是鈍使。二是利使。
疏由成上諸句(至)自在位者。此心自在。由具上來諸
句。得心自在位也。攝云。問既由諸句。名心自在。何名
單釋。答疏主總談。由具上句。至心自在。不同餘句。取
他來釋。
疏准論有三單釋等者。問今上上趣。以上下相釋。而
得名焉。三單二不釋。何名上上起。答言上上起者。從
多分而論。或是彼類。亦得其名。有人以下起上等。皆
作四句。且上下起四句者。一准下非上。如第二句釋
第一句等。二准上非下。如第二句釋第三句等。三亦
上下。如得真自在等。四非下上可知。又隣次隔越。作
四句。一隣次非隔越。如第二句釋初句。二隔越非隣
次。如第四句釋第二句等。三俱句。如第五六釋第七
句。第六是隣。第五隔越。又如第九第十釋第八句等。
四俱非。可知。又單複作四句。一是單非複。如第二句
釋第一句。二是複非單。如第五第六釋第七。三俱句。
如第四句以第二三釋。又以第四句釋第二句等四
句等。四俱非。可知。
疏今依此經文者。此下釋經文也。
疏故入十地得阿羅漢名者。釋現行漏盡之義。釋羅
漢名之所由。謂頓悟菩薩。於十地中。俱生惑種並在。
得名羅漢。證知此中諸漏巳盡。但是現行。且偏據一
義亦不屬種。
疏或總漏盡別執亦亡者。總漏謂相應所緣二練。即
第二句。別者謂執我見。由有我見。諸漏得生。今者煩
惱。意取我見。由諸漏盡。我見隨亡。故遠二見。名無煩
惱。二見謂能執所執我相也。攝云。此當句自及所以。
遮於外難。前諸漏盡。據總煩惱。此無復言。約別我執。
雖俱現行。總別有異。故二分種。此順前解。無復煩惱。
第二釋也。
疏由斯生死(至)九結煩惱者。生死流轉。名為重擔。由
屬生死。名棄重擔棄。重擔故。逮得巳利。此即當句自
釋。非是將彼論中。棄重擔義。釋逮得巳利。
疏由上漏盡(至)自在者。由諸漏巳盡。至界諸有結。此
之四句。見道脩道煩惱俱盡。由離此煩惱故。心便自
在。性事障者。事障即是定障。由定障。由定為本。能起
神通。神通之事。而得自在。名離事障。
疏三應入聚落(至)或故者。攝云。如鬱頭藍子。雖得非
相非非想定。然未自在。後入王宮。為欲境或。先諸神
通。即其事也。
疏應一向引(至)進脩故者。攝云。問既號無學。何進脩。
答二乘究竟道。欣大菩提故。若爾定性應不進脩。答
亦樂利他。練根除障。總言進脩。故理無爽。
疏九應引空望行者。此第九第十十一。是三解脫門。
觀四諦下十六行相。十六行相。義如下明。
疏於三界禪不生愛味故者。攝云。問禪唯色界。其二
者何。答無色亦得名禪。禪者。此譯名靜慮。能生一切
諸功德故。亦義名為功德聚林。故智度論十八說云。
禪者。四禪四無色等諸禪定。若不爾者。禪波羅蜜。攝
定不盡。問經論何不說彼而為禪。答色界具支。無色
不具。故得名別。理實通有。
疏應如實知(至)功德故者。且如異生之類。各各乘業。
而別生。諸趣各異。各為異生。入見道巳。同一望道。同
觀一理。同一佛法。名曰同生。今於此同生之中。得究竟
極果。故云波羅蜜多答。謂於小乘。到彼岸故。得此果
巳。廣度眾生。令同者於巳得功德故。攝云。准疏意云。
化諸眾生。令同羅漢所得巳利。名曰同生。此釋應善。
疏第修行(至)別意者。此辨別也。第八修行不息。第十
二。於禪不者。意云。初進修諸行。於禪不著。捨劣趣勝
故。後即屬諸結。於禪定等。為不味著。
疏有為可說(至)異故者。謂真如依性相離言。言語道
師。名不可說。非謂有為。即是可說。詮彼自相。亦不及
故。約彼共相。且言可說。
疏一攝取得功德者。攝云。問云何名得。答然疏意云。
由成二句。是以能得諸功德故。故名為得。
疏五攝取所應作勝功德者。攝云。問猶修供養。云何
名為巳作所。答自德滿故。名巳作所作。為報佛恩。更
脩供養。
疏後句過上下界者。欲界名下。色無色界名上。何以
如是。答定散不同。故分上下。
疏八攝取上之功德者。問何故此句。上之起門中。第
十四。說正智解脫。其是無為。第二總別相門中。第十
三。正智解脫。即謂神通。今此上之功德中。即為無為
果。諸德之中。最上上故。有此不同。答上上起門中。約
彼所證。說是無為。若約能證。正智還是有為。第二總
別想門中。約彼正智之上。能起神通。化眾生故。問何
故二處。俱言解脫。答前據或亡。名為解脫。此據境事。
神通不權。名為解脫。故前二種。俱名解脫。今第三門
中。言無為者。此約正智。證無為果。歎此無為果。諸德
之中。最上上故。
疏九攝取(至)眾生功德者。問此中明至心自在。與前
二門中。明心自在之位。今第三門。約外化邊。名為自
在。前之門約自利說。此第三門。約自利利他說。
疏成唯識中(至)生故者。下屬簡中。先引文。後從上之
起門下。配釋。此初也。
疏攝取事門(至)唯俱解脫者。此意云。唯識所說。三種
應義。通俱慧解一切羅漢。今此攝取事門。既說十種
功德。即唯俱解脫羅漢。以此狹故。不攝三也。前二門
中。義通一切羅漢。故偏配之。問前二門中。不說十德。
既通一切羅漢。即彼二皆應攝三。何故。初門攝二。第
二攝一。答隨義顯故。作此配之。初門既其諸漏巳盡。
盡諸有結。即是應永害賊。無分段義。第二門中。自說
應受飲食臥具等故。以此相類。故作此配。
疏又上上起門(至)分段者。生之起門。以漏盡故。名羅
漢等。多是漏惑。故配應害煩惱賊。總別相門論中。明
十五種應義。中云應受飲食等故。配堪受玅供。攝取
事門論中。明有為無為十種功故。配無分段生。此門
配屬依多分說。非全有此相也。
疏宗義配之非理定等者。謂宗徒道理。且如是配。非
謂論家。及真實理。決定如此。之乃人情屬當為准的。
法華疏決擇記第二
文治五年(巳酉)九月二十三日午尅。於東勝院西房。
資養病痾之身。拋萬事書寫畢。執筆信遍。
同六年戌正月十七日午尅於北戒壇一交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