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入疏
法華經入疏
之藥草。俱能治病。別則唯在今經。方名是藥之草。
故名藥草。是藥之草。名為瑞草。又此藥草。若從所
述義邊。無非是藥。若從迦葉能領。中草為名。則秪
應云中草品耳。應知三草二木。是瑞非瑞。在昔雖
元一地所生。一味之澤。而不自知。故至今經。忽蒙
開顯。莫非祥瑞。乃使彈指散華通成妙因。生無生。
慧。咸成種智。故從用彊。名藥草品也。地雨復是述
其領實。故不別說有漏諸善。悉能治惡。無漏為最。
無漏眾中。四大弟子。以譬領佛譬。深會聖心。故今
佛又以藥草。述成領解。經讚善哉甚為希有。述其
得解。以喻其人。故稱藥草喻品。須解品名。言通意
別。故云藥草。言別意通。且指聲聞。佛意雖通。述其
得解。別在迦葉。述其不及。及以復宗。若通若別。皆
成藥草。世界釋竟。若為人釋者。夫藥草叢育日久。
經二萬億。猶在方便。今始開顯。一蒙雲雨。草木敷
榮。牙莖豐鬱於外。力用充潤於內。譬諸無漏。住最
後身有餘涅槃。更不願求無上佛道。今得聞經。自
乘佛乘。兼以運人。文云。我等今日。真是聲聞。以佛
道聲令一切聞。內外自他。具勝力用。故稱藥草喻
品。為人釋竟。若對治釋。并第一義者。夫藥草者。世
藥三品。下治四大。中益五藏。上可還年。譬昔除四
住病。但養五分身。還真理年。駐變易色。俱非藥王。
是此藥草。至今經時。蔭以無緣慈雲。灑以無私法
雨。使其遠種獲益無偏。使其無常微草乃成常住
藥王。自行兼人。悉除三惑。但成常身佛大仙也。譬
諸無漏。聞經破無明惑。開佛知見。文云。我等今日。
真是佛子。無上寶聚。不求自得。佛子所應得者。皆
巳得之。面於佛前。得受記莂。嘉著而稱微。故言藥
草喻品也。此約對治第一義釋畢。巳上四解。總是
約因緣釋也。二約教釋者。草木即三教也。地雨即
圓教。待絕判之。以顯今妙。若本迹釋者。本住智地。
曾施雲雨。迹為草木。引彼增長也。觀心解者。例上
可解。此品是都述其周徧領解。始天性結緣。中間
追誘。終於付財。自微自著。無量無邊諸大恩德。釋
品題竟。此品文為二。初略述成。二廣述成。略述又
二。初一雙述善哉。二明領所不及也。】
「爾時世尊。告摩訶迦葉及諸大弟子。善哉善哉。迦葉。
善說如來真實功德。誠如所言。」
【此是如來先略述成二處領佛權實也。此應二解
初約因緣者。一善哉。述其方便。火宅領實也。又一
善哉。述其兩處領其權也。善說如來真實者。是述
其領實也。功德者。述其領權也。又若約教者。華嚴
之擬宜。領實也。三藏之誘引。領權也。方等之體信。
般若之領教。俱領權實也。法華之付財。專論實也。
上迦葉設譬領解。具領五時。辭致曲巧。故言善說。
皆是佛法。故言真實。誠如所言者。印定述成之旨
也。】
「如來復有無量無邊阿僧祇功德。汝等若於無量億
劫。說不能盡。」
【此是述其迦葉領所不及也。云何不及。謂退進橫
竪。亦橫亦竪。非橫非竪。皆所不及。所以者何。大雲
普覆。徧荷清涼。大雨俱霑。無不蒙澤。咸令世間皆
得知見未曾有法。汝迦葉等。即忽齊教止領二乘
得益。不說人天小草。是為退所不及。又菩薩名上
草。亦名小樹及大樹。敷榮鬱茂。自他饒益。而復不
領。是為進所不及。又十法界。同成佛法界。那忽止
領二乘。餘八法界。都不涉言。是為橫所不及。又七
方便。從淺至深。皆入真實。餘五方便。都不曾領。是
為竪所不及。又三世利益。未曾暫廢。是亦竪。世世
徧於十方十界。是亦橫。是亦橫亦竪。領所不及。又
山川谿谷。總言一地能生。未曾揀擇。攘彼受此。草
木種子。皆依於地。更無餘依。一雲靉靆。無處不密。
一雨一味。不隔枯榮。普潤既同。普得增長。如來平
等。不可思議。實不先頓後漸。初三末一。如龍興慶
雲。普雨於一切。身心不降雨。除熱得清涼。是五乘
七方便。十方三世。平等廣大。甚深博遠。不可思議。
無有差別。是為非橫非竪。領所不及。然不及之旨。
非都頓奪。特以初心望後心。未窮極地。故云說不
能盡耳。此是因緣釋不及也。又初悟即阿。亦具後
荼功德。但齊教之領。未暇進領橫竪周徧。此是約
教釋也。又權行是如大士。宜應如此。巳上兩節經
文。乃是略述成竟。
△下去是如來廣述成又二。有
長行偈頌。長行又二。初述成開三顯一。次最後汝
等迦葉下結歎。初有法譬合。法中又二。初先舉法
王者。不虗勸信也。次於一切法下。正述開三顯一。】
「迦葉當知。如來是諸法之王。若有所說。皆不虗也。」
【此是廣述中初法說。是舉法王。勸信文也。夫人王
外無所畏。內不二言。法王亦爾。眾惡巳盡。發言誠
諦。當知佛法雖多。不出權實。權實之外。更無別法。
而言無量無邊。此意難信。故舉法王以勸迦葉所
不及者。彌須信受。又為大雲譬作本。】
「於一切法。以智方便。而演說之。」
【此是約教明開權也。一切法者。謂七方便為橫也。
對一實為竪也。若言不爾。何故二萬億佛所。初發
大心。中間取小。又流轉五趣。豈非竪也。又十法界。
一人尚具。況七方便耶。當知此法雖多。方便波羅
蜜照之。罄無不盡。以隨其類音說之。無不逗會。為
人天說戒善。為二乘說諦緣。為三藏說事度。為通
說無生。為別說次第。皆為開如來藏。是名述成迦
葉領其開三施權之意也。】
「其所說法。皆悉到於一切智地。」
【此明約教。述其顯實領也。其所說者。指施權法即
實也。意令眾生到此智地。究竟非二。故名為一。其
性廣博。故名為切。寂而常照。故名為智。無住之本。
立一切法。故名為地。地即實相也。例如大品廣歷
諸法。皆摩訶衍。即大乘實相。實相即一切智地。上
文云。唯此一事實。指此地也。餘二則非真。乃指七
方便也。此乃約漸頓二教。述成開權顯實故也。】
「如來觀知一切諸法之所歸趣。亦知一切眾生。深心
所行。通達無礙。」
【此約權智。述開權以釋教也。如來觀知至歸趣者。
是識藥。深心所行者。是知病。病藥俱是權法。各有
歸趣。如戒善等。近趣人天。若作緣因開。低頭舉手。
遠趣佛果。念處道品等。近趣涅槃。若作莊嚴。汝等
所行。是菩薩道。遠趣寶所。乃至六度通別。菩薩近
遠歸趣。途轍不同。如來洞了。又戒善是人天樂。諦
緣六度。三乘人藥。乃至通別六度。大乘菩薩藥。如
來能了。故云知所歸趣。言深心所行者。有二種深
心。一著依正者。起深重十惡。障人天乘。二著所執
法者。起四倒。三道。六蔽。四住。五住等。障諸聖之乘。
當知深心病相不同。如來權智。照之通達無礙。此
舉權智。釋權教也。】
「又於諸法。究盡明了。示諸眾生。一切智慧。」
【此以實智所照。約教實知也。一切權法。無不入實。
故言究竟。佛眼所見。故言明。實智所知。故言了。能
示眾生。如此圓境智。故言一切智慧也。又若此智。
照此藥此病。不照彼藥彼病。又彼智照彼。不能照
此。種別不同者。權智也。一智徧照一切藥一切病。
實智照也。又更通上合釋。一切法者。謂十法界也。
十法各各相欲不同。各獲果報。歸趣亦異。知此諸
法盡者。名知病也。知一切深心所著。名知藥。藥有
深淺。如大品云。如實智知貪欲心。瞋癡心。若戒善
諦緣度等一切法藥。悉用如實智者。通達無礙。又
權智文中。通達無礙者。約權論實。實智文中。云又
於諸法。諸法者。約實論權。二文互現者。此明實是
權實。權是實權也。當知二智所照。徧圓兩境。通達
無礙。故能說權實二教。乃舉智釋教也。復若究竟。
非權非實。非差別。非不差別。以智方便。權有差別
也。悉到智地。則無差別。如地無差別。而草木若干。
此若干無若干。即無若干而若干。譬如約心論法。
約法論心也。心有諸數。法無諸數。又心不離法。法
不離心。又約無數而數。數而無數耳。權實亦爾。此
重合釋也。總前法說述成竟。
△下去是如來作譬
喻。述成迦葉領解文為二。初是譬說。次復宗稱歎。
亦名結歎。初譬說有開合。開為二。一差別譬。譬上
述權教智。有六。二無差別譬。譬上述實教智也。三
草二木。纖濃不等。故名差別。一地一雨。普載普潤。
故無差別。若觀其末派。謂各各不同。若究其根榮。
莫非地雨。內合方便智照七五各異也。若實智往
照。終歸一實。一實七五。七五一實。差別無差別。無
差別差別。此預示。至下易曉。然又須知六譬相生。
由有五陰眾生故。有五乘卉木。有五乘種子故。密
雲應世。應必說法。說必有潤。潤必增長故也。言復
宗者。此品大意。本述成迦葉領解。於中却廣。歎如
來能知二智。似唯如來自歎。恐未了者。謂迦葉未
解二智。故如來最後。云汝等迦葉甚為希有。更復
前宗。以述迦葉。故云復宗。雖歎如來。意在迦葉。故
名復宗。】
「迦葉。譬如三千大千世界。山川谿谷土地。」
【此是差別喻權教智六譬中。初土地譬。此有總別
二釋。總釋言三千大千世界。譬眾生世間也。山川
谿谷土地。譬五陰世間也。何以故。世界無別法。為
山川谿谷土地所成。眾生無別法。為五陰所成眾
生也。土地譬識陰。山川谿谷譬四陰。為能依也。後
有草木等。又依土地等五。如眾生。機中有三乘根
性。即有草木受潤增長之義也。當知土地等。非即
草木。草木質斡。但名草木。草木種子。更無別名。但
所能生之功名種子。所生質斡。名草木。皆植根於
地。地則為本。內合習因習果。雖依五陰。五陰非即
因果。要依於陰。得有習因。增長成辦。名習果。果因
依陰而起。如此則山川土地譬成。草木種子受潤
增長譬悉成也。總釋竟。又若一一乘。各各別顯譬
者。山雖高峻。亦有洿隆等五相。乃至地雖平。亦有
丘池等五相。即譬五乘五陰。山高譬菩薩五陰。川
譬友佛。谿聲聞。土地譬天。谷下譬人乘五陰等。一
一五陰。皆有習因習果所依。猶如山川谿谷土地。
皆為種子質幹等所依也。又約正因報果義者。用
三千大千世界。譬正因之理。通為一切所依。山川
谿谷土地。譬眾生陰界入果報色心也。草木叢林。
譬眾生習因。此三法不相離。習因依陰入。陰入不
出法性。習因為緣了。陰習與正三法。而不即不離
故也。問。土地與下一地。何別。而此中譬差。下譬無
差耶。答。用譬各別。下譬實理。今譬報陰。故不同也。】
「所生卉木叢林。及諸藥草。種類若干。名色各異。」
【此是差別中第二所生卉木譬。卉是草之都名。木
是樹之總稱。眾草成叢。眾樹成林。治病力用勝者。
稱為藥。如善法中。皆能治惡。而無漏善治惑義。勝
下卉木中。樹林枝斡覆蔭廣。器用大故。喻二菩薩。
種類若干者。五乘七善因果種子。故言若干。即是
種類。各有稱謂。即是名也。各有體相。即是色法也。】
「密雲彌布。徧覆三千大千世界。」
【此是第三密雲譬。雲有形色覆蔭也。下頌中。有雷
聲遠震。覆蔭譬佛慈悲。形色譬佛應世。雷聲譬佛
言教。密雲即三密也。慈悲即意密。雷聲即口密。形
色即身密。彌布者徧也。既密又徧。故言彌布也。以
慈悲熏。應身說法。徧十法界。故言彌布也。經律異
相云。雲有五色。青者風多。赤者火多。黃白地多。黑
即水多。有四電師。東身味。南百主。南阿竭羅。北阿
祝藍。四電鬪諍。是故有雷。又水火風地鬬。故有雷。
又有五事。無雨。當知雲譬應身。雷譬名稱。電譬放
光。雨譬說法。然此中無雷電。取下頌映現合法。電
必有雷。雷必有雲。雲必澍雨。今不取無電無雷之
雨。及無雨之雲為譬。須以此意。合身雲等。然雲譬
應色。應色非一。且泛引五色。譬應五乘也。又佛為
教主。譬如電師。眾生機緣。亦如電師。相扣猶電師
鬬。隨機有感。應之以光。又五事無雨者。且以無五
乘機。法雨不澍。用釋有機法雨俱降。顯於密雲。問。
此中六譬。本譬差別。何以密雲一雨。為無差別譬
耶。答。下文雲雨。秪是此中雲雨譬耳。但今從所雨。
得差別名。若爾與草木何別。答。草木唯從草木立
名。雲雨乃從所顯為能。是故不同。】
「一時等澍。」
【此一句。第四澍雨譬。譬用口密八音四辨。宣澍法
雨。利潤眾生故也。】
「其澤普洽。卉木叢林。及諸藥草。小根小莖。小枝小葉。
中根中莖。中枝中葉。大根大莖。大枝大葉。」
【此第五霑潤譬。法雲普雨七種眾生心地。所有習
因種子。即生聞慧。名為霑洽。枝葉根莖者。信為根。
戒為莖。定為枝。慧為葉。次第相資。故譬此也。小根
莖等。即人天信戒。中根莖等。即二乘信戒。大根莖
等。即菩薩信戒也。當知雖說五乘。本被一實。豈受
潤時。離實地耶。然信戒等。唯有人乘。闕於定慧。以
心所當之。四義足也。】
「諸樹大小。隨上中下。各有所受。一雲所雨。稱其種性。
而得生長。華果敷實。」
【此是第六增長譬。文復略牒。明其草木隨分受潤
也。習報兩因善法。既蒙法雨。習報兩果。各得增長
也。言稱其種性者。明施權稱機。小者不過分。大者
不減少。即是七種習報兩因也。華果敷實者。習報
二果也。華如習果。菓如報果。此隔字對。應言華敷
菓實。亦有華而未敷。菓而未實。亦可譬二因也。今
取巳敷巳實。為兩果也。而得增長即三義。一稱其
種性。即是增長之由。由設教稱機故。增長也。二各
得增長。正明增長也。三華果敷榮。即增長之相也。
巳上六譬。是初差別喻。權教之智文竟。
△下雖一
地去。大段第二。一地一雨。是無差別譬。顯於一實
也。此文復有三。】
「雖一地所生。」
【此明一地所生道前心地所生。終因道後智地而
發。當知道前後之名。名有通別。道後定在果後。道
前通至凡夫。故方便品中。亦以等覺巳前。為道前。
此中須以博地凡夫。無戒善者。為道前。以五乘為
道中。所以道前道後真如之理。等皆是地。地體無
別。然皆能生。故知眾生道前心地。奚嘗不有能生
之性耶。而不能成者。必假道後極果智地。令生令
成。發心巳後。究竟巳前。皆假智地而成熟之。然本
由一地也。】
「一雨所潤。」
【此第二一雨所潤。一雲所雨。一音所宣。一乘法門。
開發道中五種善根。終是一音平等之教。被物雖
五。化意唯一也。】
「而諸草木。各有差別。」
【此草木差別。三草二木。稟教不自覺知。五種善根。
蒙佛法雨。隨分增長。而自不知五種之因。皆依一
佛性。亦不自知五乘之教。皆是大乘。亦不自知同
歸佛慧。唯有如來能知故也。此是無差別譬。上譬
如三千下訖此。是如來正作譬說述成竟。
△下從
迦葉當知去。合上譬說也。合差別譬為二。先正合。
次提譬帖合。差別譬有六。今合不次第。機應前後
爾。雖不次第。今合生起。自有其由。先明如來應世。
則有八音說法。說法即有受化眾生。眾生聞法。各
霑道潤。得潤是同。不無差別增長。下先合差別六
譬。】
「迦葉當知。如來亦復如是。出現於世。如大雲起。以大
音聲。普徧世界。天人阿脩羅。如彼大雲。徧覆三千大
千國土。」
【此合上第三密雲譬。亦兼合第一世界譬也。合密
雲者。先舉佛身密。合雲有形。後舉佛口密。合雲有
聲也。如來亦復如是。出現於世。即是正合應身出
世也。如大雲起。即舉譬帖合。明如來大慈現身。覆
育一切也。以大音聲者。即是舉佛口密。合雲有聲
也。天人阿脩羅者。別舉三善道稟口密之益也。即
是三乘根性。三十子別稟聲益也。如彼大雲。即是
舉譬帖合雲有聲也徧覆三千大千者。通舉一切
皆是佛子。俱蒙口密之益也。或可但合五譬。將普
徧世界下。兼合上世界土地譬也。世界即是國土
世間也。天人脩羅。即是假名五陰世間。假名合上
世界。五陰合上山川溪谷也。
△下從於大眾中。是
第二合上第四澍雨譬。先標章門次勸聽受。標章
有六。】
「於大眾中。而唱是言。我是如來。應供。正徧知。明行足。
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未度
者令度。未解者令解。未安者令安。未涅槃者。令得涅
槃。今世後世。如實知之。我是一切知者。一切見者。知
道者。開道者。說道者。」
【此合上澍雨譬中。先標六章門也。一十號。謂如來
應供等。二四弘。謂未度令度等。三三達。謂今世後
世等。四一心三智。謂知者具足。五五眼。謂一切見
者。六三業共智慧行。知道。謂意不護。開道。謂身不
護。說道。謂口不護。亦稱為導師。謂知道者等也。當
知此六種法門。始自十號。終至三業。諸教所明。一
切果地。神用法門。此六攝足。故經合喻。乃略舉之。
況此六門。一一互攝。此六次第者。由具十號故。有
四弘。故云未度者令度也。雖用四弘。若無三達。照
機不徧。三智具足。方乃名達。智必有眼。二法既以
定慧為因。而獲眼智兩果。故有智必有眼。如此五
科。無不三業隨智慧行。故略舉六科。以示能應。佛
自稱此。以顯能澍也。】
「汝等天人。阿脩羅眾。皆應到此。為聽法故。」
【此是次勸物聽受。佛八音詮吐六種法門。從多為
論。勸三善道。宜應往聽法。信受佛之語故也。】
「爾時無數千萬億種眾生。來至佛所。而聽法。」
【此是第三。合上第一山川譬也。攬果報而有眾生。
如依山川。得有世界等。百千萬億。即十法界眾生
也。今正語七方便眾生差別。配如上說也。】
「如來于時。觀是眾生。諸根利鈍。精進懈怠。」
【此是第四。合上第二卉木譬也。于時者。若論漸初。
即鹿苑初說三乘時。若論中間。處處得論于時也。
利鈍者。總判。三途因惡果苦。不能受道。名為鈍。七
種方便。聞教得益。名為利。別釋。天人但受果報。不
肯受道。名為鈍。三乘根性。斷惑出界。名為利。又聲
聞觀生滅。名為鈍。菩薩觀不生滅。名為利。通別圓
利鈍。例知也。三途放逸名怠。人天持五戒十善為
精。人天不厭苦為怠。二乘怖畏無常為精。又二乘
貪證。不求作佛。為怠。菩薩志求佛道為進。當知利
鈍之言。通三四味十界故也。】
「隨其所堪。而為說法。種種無量。皆令歡喜。快得善利。」
【此是第五。合上第五受潤譬也。隨其所堪。即是稱
會機宜。無增減之失。如人機授以十善為增。天機
授以五戒為減。乃至菩薩展轉相望。增減亦然。歡
喜得利。即是各蒙法雨。普皆霑潤。一時受益故也。】
「是諸眾生。聞是法巳。現世安隱。後生善處。以道受樂。
亦得聞法。既聞法巳。離諸障礙。於諸法中。任力所能。
漸得入道。」
【此是合上第六增長譬也。現世安隱後生善處者。
即是報因感報果。合上華敷增長也。亦得聞法乃
至入道者。即是習因牽習果。合上果實增長。聞是
法巳。合上增長之由。現世安隱。正合上增長。後生
善處者。合上增長之相也。此是略釋也。廣解者。佛
如大雲普覆一切。三途亦得受潤增長。如說般若
方等。明地獄得益也。又諸經中。亦說龍鳥鬼神等。
聞法得道。若火滅湯冷。即是現世安隱。或生天上
人中。即是後生善處。於天人中修道。即是以道受
樂。此約三途釋也。又若約人天。聞法持戒。福德扶
身。鬼神不犯。即是現世安隱。或天還生天。人還生
人。或天人互生。即是後生善處。生能悟解。即是以
道受樂也。若約二乘聞法。得有餘涅槃。是現世安
隱。生彼國聞經。即是善處受樂也。若約生身菩薩。
聞盧舍那佛說法。得無生忍。即是現世安隱。後生
淨滿世界。為法身眷屬。即是善處。以道受樂也。言
離諸障礙者。即是現世安隱。任力所堪。漸得入道。
即後世受樂也。當知九界。聞五乘法爾。五戒乘出
三途苦。十善乘出人道八苦。聲聞乘出三界無常
苦。緣覺乘出從他聞法苦。菩薩乘出內無利智。外
無相好苦。是為五乘也。始從迦葉當知如來訖此。
是正合上差別六譬竟。】
「如彼大雲。雨於一切。卉木叢林。及諸藥草。如其種性。
具足蒙潤。各得生長。」
【此是第二。提譬帖合上六意也。大雲帖合第一形
聲兩益之譬也。雨於一切。帖合第二六章法門。卉
木叢林。帖合第四受化。眾生利鈍。怠進習因淺深。
兼得山川等也。如其種性具足蒙潤。帖合第五受
潤得法利也。各得生長。帖合第六現世安隱增長
譬也。合差別譬竟。
△從如來說法去。第二合無差
別譬。上開譬有三。今合亦三。但不次第。】
「如來說法。一相一味。」
【此是雙標。合上一地一雨也。言一相者。眾生之心。
同一真如之相也。一相即無住本。立一切法。無住
無相。即無差別也。立一切法。即有差別也。差別如
卉木。無差別如一地。地雖無差別。而能生桃梅卉
木差別等異。桃李卉木雖差。而同是一堅相。若知
地具桃李。即識實中有權。解無差別即是差別也。
若知桃李堅相。即識權中有實。解差別即是無差
別。以是義故。以一相合上一地譬也。一味者。一乘
之法。同詮一理。是一雨也。即是實教。純一無雜。例
一相思之。昔於一實相。方便開為七相。於一乘法。
分別說有七教。佛知究竟終歸一相一味。即無差
別故也。】
「所謂解脫相。離相。滅相。究竟至於一切種智。」
【此雙釋上一相一味也。眾生心性。即是性德三種
之相也。如來一音。說此三法之相。即成三味。是雙
釋上業也。言解脫相者。無生死之相。又無分段變
易二邊業因。故名解脫。即於業道。是解脫德也。言
離相者。無涅槃之相。又得中道智慧。能遠離二邊。
無所著。故名離相。即於煩惱。是般若德。無相亦無
相也。滅相者。二邊因滅。得有餘涅槃。二邊果滅。得
無餘涅槃。故名滅相。即於苦道。是法身德也。此三
相則以為境界緣。生中道之行。終則得為一切智
果。故言究竟至於一切種智也。又究竟至於一切
種智者。若得二邊滅相。即是通別二惑盡。入佛知
見。以一切種智心中行般若。初發心畢竟二不別。
故言究竟。此即佛之智慧。故言一切種智也。雙釋
竟。
△從其有下。明聞如來法。不自覺知。即明差別
義。眾生是山川假實之差別。亦是種子之差別。如
來即是雲。聞法即是雨。讀誦修行即是潤。功德即
是增長。此等差別。皆不能知。就文為五。】
「其有眾生。聞如來法。若持讀誦。如說修行。所得功德。
不自覺知。」
【此是第一。眾生不知。舉不知之人也。法謂聞一音
之法。持說者是正明不知。持說不同。修行各異。人
天作戒善之解。三乘作諦緣度解。解既不同。即是
差別。所得功德不自覺知者。明五人各稟教。不知
佛是一味。無差別教。亦不知七種方便。各各作解。
而各執巳見為實。此則不知於權。亦不識實。即是
差別不自覺知。本無差別故也。
△下從如來能知
去。明如來能知。略減數。舉十境。合為四意。一約四
法知。二約三法知。三約二法知。四約一法知。約四
法者。所謂種相體性四法是也。】
「所以者何。唯有如來。知此眾生種相體性。」
【此明如來能知。眾生本有佛種相等。言種者。三道
是三德種。淨名云。一切煩惱之儔。為如來種。此明
由煩惱道。即有般若也。又云。五無間皆解脫相。此
由不善。即有善法解脫也。一切眾生。即涅槃相。不
可復滅。此即生死為法身也。當知此三道。即是性
種。有能生性。故名為種。此就敵對相翻論種。即事
理因果。迷悟縛脫。始終理一。故名為性種也。若就
類論種。一切低頭舉手。悉是解脫種。一切三乘解
心。即般若種。夫有心者。皆當作佛。即法身種。此法
身種。與上性種法身。離合有異爾。諸種差別。如來
能知。一切種秪是一種。即是無差別也。如來亦能
知。差別即無差別。無差別即差別。如來亦能知。相
體性約十法界十如釋。不具記。例種說之。如來悉
能知也。
△從念何事下。約三法能知。三法者即三
慧。仍有三重。一三慧境。二三慧體。三三慧因緣也。】
「念何事。思何事。修何事。」
【此初明三慧境也。念何事。是明三慧用。念取於所
念之事。即是三慧境。當知有取境之慧。方有所取
之事。即所聞所思所修也。】
「云何念。云何思。云何修。」
【此明三慧體。即是能聞能思能修。念是記錄所聞
之法。正是念慧之體也。】
「以何法念。以何法思。以何法修。」
【此明三慧因緣也。即是三慧取境。聞法能所和合。
是其因緣也。又三慧境智。因緣合故。得三慧法。復
名因緣也。如此三乘三慧。在昔謂境體因緣有異。
即是差別。若入今經圓妙三慧。即無差別。此有差
別無差別。如來亦能知也。】
「以何法。得何法。」
【此約二法。明如來能知。以何法即是因。得何法即
是果。五乘之因。各得其果。即是差別。眾生如。佛如。
一如無二如。唯是一因一果。即無差別。差別無差
別。如來亦能知。差即無差。無差即差。如來亦能
知。】
「眾生住於種種之地。唯有如來。如實見之。明了無礙。」
【此是約一法。能知。七方便住於七位。故言種種之
地。此是差別。如來用如實佛眼見之。如眾流入海。
失於本味。則無差別。隨他意語。以智方便。而演說
之。則如來能知差別。其所說法。皆悉到於一切智
地。則如來能知無差別也。】
「如彼卉木叢林。諸藥草等。而不自知上中下性。」
【此是第三。舉譬帖合上眾生不自覺知也。】
「如來知是一相一味之法。所謂解脫相。離相。滅相。究
竟涅槃。常寂滅相。終歸於空。」
【此第四牒前。總結上如來能知也。一相一味等。如
前巳釋。當知此一相等為緣分別。即是一中無量。
究竟涅槃終歸於空。即是無量中一。此是牒前重
釋上無差別也。何者。此一相一味。解脫離滅。若是
二乘法體。猶是差別言宣。今作大乘究竟涅槃。終
歸於空。即通無差別。究竟涅槃。結前諸句。皆非二
乘有餘。無餘乃是圓究竟涅槃也。常寂滅相者。結
前諸句。非是小乘寂滅。乃是常住寂滅。故上文云。
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即此義也。終歸於空者。
非是灰斷之空。乃是中道第一義空也。經文舉兩
究竟。初究竟至於一切種智。此舉智果。對二乘智。
非究竟也。二舉究竟涅槃。常寂滅相。終歸於空。此
舉斷對二乘斷。非是究竟。究竟之文。知非小乘空
也。此是牒前結釋文竟。】
「佛知是巳。觀眾生心欲。而將護之。是故不即為說一
切種智。」
【此是第五斷物疑也。佛昔既知始末皆一。何不鹿
苑即為說實。故今佛自釋疑云。觀眾生心欲。隨三
悉檀。而將護之。恐其誹謗。故不即說也。從上其有
眾生聞如來法。訖五節經文。是無差別中。第三合
草木差別。不知顯佛能知。三科合上第二無差別
譬文竟。
○下從汝等迦葉去。是第二復宗稱述。欲
釋物疑。疑者聞佛無量功德。謂四弟子齊教領解。
何必是實。恐此時眾聞佛述其迦葉所領不及。不
曉佛旨。而謂迦葉所領不當。故佛自述巳權實。以
歎迦葉能知如來隨宜說法。雖自領巳。實兼一切。
雖未及佛地究竟盡了。得受記巳。即分真佛。自鹿
苑後。具領權實。至醍醐時。領業不虗。當知前歎釋
迦。本欲稱歎迦葉。故今釋疑。稱歎復宗。然復宗者。
如前文。移添於此。此更不出也。】
「汝等迦葉。甚為希有。能知如來隨宜說法。能信能受。」
【此先歎希有者。凡有反復聞能得益。菩薩是巳事。
解不多奇。此諸聲聞巳得無為正位。能捨證入實。
甚為希有。能知隨宜說法。述其能領開三。次言能
信能受者。即是述其領解顯實文也。】
「所以者何。諸佛世尊。隨宜說法。難解難知。」
【此是釋述復宗之意也。明佛於一道說三。深玄難
解。而汝能信受。故亦堪歎甚為希有。章安解云。前
文如來復有無量功德。汝等說不能盡。後文却云
汝等甚為希有者。佛恩普被。猶如雲雨靡不覆潤。
佛恩普載。猶如大地靡不生成。豈有為一機一方
而巳。故言汝等說不能盡。佛恩雖普。眾生日用。不
自覺知。如三草二木。值根乎地。稟潤乎雨。而不能
知。汝等能知始終十恩。甚為希有。未度令度等。述
其佛四弘誓恩。甚為希有。眾生現世安隱。後生善
處。以道受樂。述其大慈與樂恩。甚為希有。既聞法
巳。離諸障礙。任力所能。漸得入道。述其大悲拔苦
恩。甚為希有。下輪王釋梵。是小藥草。述其知勸善
除熱惱恩。甚為希有。知無漏法。能得涅槃。及緣覺
證。是中藥草。述其知除諸熱見愛恩。甚為希有。上
草小樹。是為耻小慕大。述其知遮醜之恩。甚為希
有。大樹是述其莊嚴之恩。甚為希有。說最實事。一
地一雨。述其知付財坐座。身心財法。自在安樂之
恩。甚為希有。當知佛述其差別歎者。歎十恩文盡。
若述其無差別歎者。即是一大恩也。若不爾者。迦
葉於前品。云如來大恩何所主耶。須知章安但重
作述前品十三偈。歎佛恩深。即是當界能知隨宜。
當界事理。徧收一切。問。此中述前歎佛恩深。與古
人何別。答。古人直云恩深。不辨恩之近遠。故前以
十三偈。具領始末。今佛具述。方名述成。此是章安
助成智者之深致也。若依此義。佛本徧述迦葉始
末。時眾不解。故須除疑。是故釋云迦葉能知。若尋
章安之意。何得以四伏難。與此同互耶。此明第二
復宗稱歎竟。初是述成。開三顯一。二段總是長行
廣述成竟。
△下去偈有五十四行半。頌上廣述成。
文中開顯有法譬。今皆頌初四行。頌法說。次五十
行半頌譬說。法說復二。先舉法王。二則開顯。】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此是經家敘也。】
「破有法王。出現世間。」
【此初半偈。頌上廣述法說中。初舉法王不虗勸信
也。上文迦葉當知如來乃至皆不虗文是也。
△下
去有三行半。頌開。上文有二教二智。今亦具頌。初
一行半。頌二教。後二行。頌二智。】
「隨眾生欲。種種說法。」
【此半行。頌上權教也。即上文云。於一切法。以智方
便。而演說之。】
「如來尊重。智慧深遠。久默斯要。不務速說。」
【此一行。頌上實教也。上文云。其所說法。皆悉到於
一切智地也。】
「有智若聞。則能信解。無智疑悔。則為永失。」
【此一行。頌上釋權智也。上文云。如來觀知一切諸
法。乃至通達無礙。】
「是故迦葉。隨力為說。以種種緣。令得正見。」
【此一行。頌上釋實智。隨種種緣。說種種教。悉為令
得大乘正見。自此之前。皆名邪見也。上文云。又於
諸法究盡。乃至一切智慧。是也。又此頌是如來四
悉檀意。破有法王。即對治意。又隨眾生欲。即世界
意。有智至永失。是為人意。令得正見。是第一義意。
三悉檀。即頌上以智方便而為演說。令得正見。頌
上到於一切智地也。頌上勸法說竟。
△下從迦葉
當知去。五十行半。頌上譬說。初十行半。頌開譬。次
四十行。頌合譬。上開譬有二。今初九行半。頌差別
譬。次一行。頌無差別譬。上差別有六。今具頌。而不
同長行開譬次第。但與合中次第同也。於初差別
中。而先三行。頌上第三雲雨譬。餘臨文示。】
「迦葉當知。譬如大雲。起於世間。徧覆一切。慧雲含潤。
電光晃曜。雷聲遠震。令眾悅豫。日光揜蔽。地上清涼。
靉靆垂布。如可承攬。」
【此頌上開譬中。第三雲譬也。雲譬應身。應身隨智
慧行。故言慧雲。能具十二部法。故言含潤。若應身
不說法。如須扇多佛及多寶者。此雲不含潤也。身
放大光如電曜。口震四辨如雷聲也。九十五種邪
光不現。故言揜蔽。除九十八種熱。如地上清涼也。
如可承攬者。應身降世。似同三有。有心往取。實不
可得也。即上文云。密雲彌布。徧覆三千大千世界
文是也。】
「其雨普等。四方俱下。流澍無量。率土充洽。」
【此頌上第四澍雨譬也。八音四辨宣澍法雨。四方
俱下。一時俱聞。亦云四等也。凡有心者。皆蒙利潤。
故言率土充洽也。此則成上。又成下山川譬也。即
上文云一時等澍文也。】
「山川谿谷。」
【此頌上第一土地譬也。即是七方便眾生五陰。今
蒙法雨。身口柔輭。如土地得澤也。即上文。迦葉。譬
如三千。乃至谿谷及土地等文是也。】
「幽邃所生。卉木藥草。」
【此頌上第二卉木譬也。眾生習因差別。譬眾生久
遠所植習因。隱在陰界入內。故言幽邃。今蒙法雨。
悉得開發。故言所生。即上文云所生卉木。乃至名
色各異等文是也。】
「大小諸樹。百穀苗稼。甘蔗蒲萄。雨之所潤。無不豐足。
乾地普洽。藥木竝茂。其雲所出。一味之水。草木叢林。
隨分受潤。」
【此頌上第五受潤譬也。言百穀語。通取五穀。譬五
乘爾。因由百善。能生五乘穀果也。當知五乘各以
百善為本。大小乘因。豈過十善。更互莊嚴。乃成百
善也。問。人無百善。答。酒防意地。通說非無也。甘蔗
譬定。體皆一故。乃約所緣也。蒲萄譬慧。慧約所破。
非一如蒲萄爾。乾地普洽。譬未信者令信也。餘例
上消之。即上文云。其澤普洽。乃至大枝大葉文是
也。】
「一切諸樹。上中下等。稱其大小。各得生長。根莖枝葉。
華果光色。一雨所及。皆得鮮澤。」
【此是頌上第六增長譬也。即上文云。諸樹大小。乃
至華果敷實。此頌上差別中六譬文竟。
△此下如
其體者。頌上第二無差別譬。上文有三。此中略不
頌一地。而所生兼之故也。】
「如其體相。性分大小。所潤是一。而各滋茂。」
【此頌上第二無差別譬也。初二句頌所生所潤。次
一句頌能潤。則無差別也。而各滋茂。須差別不自
覺知也。即上文云。雖一地所生一雨所潤。而諸草
木。各有差別。無差別譬竟。巳上總是頌開譬竟也。
△下從佛亦如是下去。四十行。頌上第二合譬。初
三十五行偈。頌合差別。次如是迦葉下五行。頌合
無差別。上合差別譬。前正合。後譬帖。今文亦先合。
次便舉譬帖合也。】
「佛亦如是。出現於世。譬如大雲。普覆一切。」
【此一行。頌合密雲譬也。初二句以身合雲。下兩句
舉譬帖合。上文云。如來亦復如是。乃至大千國土
文也。】
「既出于世。為諸眾生。分別演說。諸法之實。大聖世尊。
於諸天人。一切眾中。而宣是言。我為如來。兩足之尊。
出于世間。猶如大雲。」
【此頌上合第二澍雨譬中。先標六章門中。初十號
文也。然此十號。文略義含。何者。出世即無上士及
佛也。為諸即正徧知明行足。世尊即第十號。於天
人中。即調御丈夫。及天人師。如來即第一號。來善
去善。兼於善逝。又出于世。即世間解。雖略義含於
十。】
「充潤一切。枯槁眾生。皆令離苦。得安隱樂。世間之樂。
及涅槃樂。」
【此頌上六章中四弘章也。充潤一切。即初弘誓。皆
令離苦。即第二誓。離於因果苦也。得安隱樂。即第
三誓。及涅槃樂。即第四誓。五乘咸有世間之樂。皆
令得於第一之樂。】
「諸天人眾。一心善聽。皆應到此。覲無上尊。我為世尊。
無能及者。安隱眾生。故現於世。為大眾說。甘露淨法
其法一味。解脫涅槃。以一玅音。演暢斯義。常為大乘。
而作因緣。」
【巳上四行。頌上勸聽受也。上文云。汝等天人。乃至
為聽法故文是也。此初二行。先歎佛。次為大眾下。
能說人尊故所說法玅。七善無不皆歸一乘。故勸
聽受。此舉無差以釋於差也。從上既出于世訖此。
頌上合第三澍雨譬文竟。】
「我觀一切。普皆平等。無有彼此。愛憎之心。我無貪著。
亦無限礙。恒為一切。平等說法。如為一人。眾多亦然。
常演說法。曾無他事。去來坐立。終不疲厭。充足世間。
如雨普潤。」
【此上四行。頌上合中。第三合山川譬。七種五陰眾
生。如雨澍不擇谿谷。佛平等說。故無彼此。有機為
此。無機為彼。植善為愛。增逆為憎。佛事為自。魔事
為他。應初為來。應後為去。入實為坐。出權為立。佛
觀眾生。為若此。即是等雨山川之意。當知佛憎愛
永盡。而無彼此。不於是佛機者愛。是餘機者憎。此
頌上合文云。爾時無數千萬億種眾生。來至佛所。
而聽法文是也。】
「貴賤上下。持戒毀戒。威儀具足。及不具足。正見邪見。
利根鈍根。等雨法雨。而無懈倦。」
【此二行。頌上合中第四合卉木譬也。貴賤乃至利
鈍。約七方便。傳傳說之。貴賤上下。乃是約位分。持
戒毀戒。是約行說。利鈍是約習辨。上云。如來于時
乃至精進懈怠文是也。
△下從一切眾生。第五有
十一行。頌上第五合受潤譬。為三。初一行。總明受
潤。次或處人天下七行。第二明受潤。次三行。結所
潤能潤文也。】
「一切眾生。聞我法者。隨力所受。住於諸地。」
【此一行。總明受潤也。下去是別明受潤。為五也。】
「或處人天。轉輪聖王。釋梵諸王。是小藥草。」
【此初一行。明人天。俱未斷惑。合為小草也。】
「知無漏法。能得涅槃。起六神通。及得三明。獨處山林。
常行禪定。得緣覺證。是中藥草。」
【此二行明二乘。俱有斷證。合為中草也。】
「求世尊處。我當作佛。行精進定。是上藥草。」
【此一行。明三藏六度。志求作佛。化他勝二乘。獨為
上草也。既云行精進定。於六度中。精進為最。大論
云。施戒忍。世間常法。欲修定慧。必須精進。況復通
進。徧入五中。為是義故。舉進攝六。故知不可下文
二木。唯在三僧祗也。】
「又諸佛子。專心佛道。常行慈悲。自知作佛。決定無疑。
是名小樹。」
【此一行半。明通教菩薩。巳斷通惑。誓扶餘習。涉有
化他。比上為劣。望下為優也。既云常行慈悲自知
作佛。若六度菩薩。第三僧祗。方乃定知。故不及通。
但過二地。必知作佛。故與前異。乃從勝標。故名小
樹也。】
「安住神通。轉不退輪。度無量億。百千眾生。如是菩薩。
名為大樹。」
【此一行半。明別教。自行化他也。既云轉不退輪。別
人初地能轉法輪。是念不退。藏通至果。方轉法輪。
豈得名為如是菩薩。故在別教菩薩。高廣為勝。故
名大樹。又可約三菩薩。各作三樹。六度約三僧祗。
通教約七八九地。別教約三十心。故正法華。初列
則云三木二草。後頌云三草二木。此乃通方之見。】
「佛平等說。如一味雨。隨眾生性。所受不同。如彼草木。
所稟各異。」
【此一行半。結所潤。舉譬帖釋所受潤也。雖明七種。
七種為少。故下云如海一渧。】
「佛以此喻。方便開示。種種言辭。演說一法。於佛智慧。
如海一渧。」
【此一行半。結能潤。明佛智多如海也。從上一切眾
生聞我法者。訖此。是頌上合受潤也。即上文云。隨
其所堪。乃至快得善利也。
△下從我雨法雨去八
行半。頌上第六合歡喜增長。又二。初兩行總頌增
長。又二。】
「我雨法雨。充滿世間。一味之法。隨力修行。」
【此一行。總頌上合增長譬也。上文云。是諸眾生聞
是法巳。乃至漸得入道。】
「如彼業林。藥草諸樹。隨其大小。漸增茂好。」
【此一行。頌上提譬帖釋也。即上文云。如彼大雲。乃
至各得生長也。此頌上合增長譬竟。
△下從諸佛
之法。六行半。別明增長也。】
「諸佛之法。常以一味。令諸世間。普得具足。漸次修行。
皆得道果。」
【此一行半。明人天增長。普得具足。是頌上現世安
隱。漸次修行。是頌上後世。以道受樂。即合人天增
長也。】
「聲聞緣覺。處於山林。住最後身。聞法得果。是名藥草。
各得增長。」
【此一行半。明顯二乘增長也。住最後身。有二解。一
云。二乘此身若不值佛。未必無後。由見佛故。成最
後身。即是增長義。此約小釋也。若約大論。二乘得
有餘涅槃。住最後身。得佛五味調熟。得入法華。聞
大乘得解。即是增長。小說最後。且任小教。權名為
無。非永無也。若得法身等覺一轉。當入妙覺。是故
乃云最後身也。】
「若諸菩薩。智慧堅固。了達三界。求最上乘。是名小樹。
而得增長。」
【此一行半。別頌通教增長。堅固。是體法慧。了達三
界。是斷惑盡。】
「復有住禪。得神通力。聞諸法空。心大歡喜。放無數光。
度諸眾生。是名大樹。而得增長。」
【此之二行。是別頌別教增長。別頌合上差別譬竟
也。
△下從如是迦葉去。有五行。頌上合第二無差
別譬。又為二。】
「如是迦葉。佛所說法。譬如大雲。以一味雨。潤於人華。
各得成實。」
【此一行半。頌合上無差別之差別也。譬如大雲。如
一味雨。即頌合上一味雨無差別并別。潤於人華。
各得成實。即是頌上差別。】
「迦葉當知。以諸因緣。種種譬喻。開示佛道。是我方便。
諸佛亦然。今為汝等。說最實事。諸聲聞眾皆非滅度。
汝等所行。是菩薩道。漸漸修學。悉當成佛。」
【此三行半。即是差別無差別也。迦葉當知以諸因
緣下。即是明權。權即差別。合上所生也。今為汝等
者。即是顯實。實即無差別。合上一地也。非滅度者。
未度變易也。獨言二乘。為其保證強也。人天不計
果為涅槃。菩薩不向中間取證也。是菩薩道者。菩
薩行道。亦須斷通惑。汝巳斷盡。即是菩薩道。法華
論謂。發心退巳還發。前所修善不滅。同後得果。又
二乘智斷是菩薩道者。二乘執其果。故斥言是菩
薩道。道即因也。問。菩薩亦有果。信解云。得道得果。
大品云。有法是菩薩道。無法是菩薩果。何故不言
是菩薩果。答。此義應得。今言若道若果。皆是佛因。
因即是道也。頌合上無差別譬竟。始從品初長行
及偈。訖此。總是為第二中根作譬說中。第三如來
述成四大弟子領解段文畢。】
妙法蓮華經入疏卷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