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入疏
法華經入疏
云。若有人言達多實惡人入獄者。無有是處。大雲
經云。達多不可思議。所修行業。同於如來。竝本迹
意也。寶唱經目云。法華凡四譯。兩存兩沒。曇摩羅
剎。此言法護。西晉長安譯。名正法華。法護仍敷演。
安汰所承者是也。鳩摩羅什。此翻童壽。龜(音丘)茲國
人。以偽秦弘始五年。四月二十三日。於長安逍遙
園。譯大品竟。至八年夏。於草堂寺。譯此妙法蓮華。
命僧叡講之。叡開為九轍。當時二十八品。長安宮
人。請此品淹留在內。江東所傳。止得二十七品。梁
有滿法師。講經一百徧。於長沙郡燒身。仍以此品。
安持品之前。彼自私安。未聞天下。陳有南嶽禪師。
次此品在寶塔之後。晚以正法華勘之。甚相應。今
四瀆混和。見長安舊本。故知二師深得經意。嘉祥
三義。全不可依。委如記釋。言提婆達多。亦名達兜。
此翻天熱。其破僧。將五百比丘去。身子厭之眠熟。
目連擎眾將還。眠起發誓。誓報此怨。捧三十肘石
廣十五肘擲佛。山神手遮。小石迸傷佛足。血出。教
闍王放醉象蹋佛。拳華色比丘尼死。安毒十爪。欲
禮佛足。中傷於佛。是為五逆。生時人天心熱。從是
得名。故言天熱。此迹也。若作本解者。眾生煩惱故。
菩薩示熱。同其病行。而度脫之。此品來意。引古弘
經傳益非謬。明今宣化事驗不虗。舉往勸今。使流
通也。文為二。一訖生佛前蓮華化生。明昔日達多
通經。釋迦成道。二從於時下方多寶所從菩薩下。
明今日文殊通經。龍女作佛。稟教尚然。宣通之功。
益豈不大矣。故提婆達多受記。文殊可以意知。第
一有三。一明往昔師弟持經之相。二結會古今。三
勸信。第一有長行偈頌。長行有四。一明求法時節。
二於多劫中下。正明求法。三時有仙人下。明求得
法師。四王聞下。明受法奉行。】
「爾時佛告諸菩薩。及天人四眾。吾於過去無量劫中。
求法華經。無有懈倦。」
【初明求法時節。】
「於多劫中。常作國王。發願求於無上菩提。心不退轉。」
【此上是第二正求法中。初明發願也。】
「為欲滿足六波羅蜜。勤行布施。心無悋惜象馬七珍。
國城妻子。奴婢僕從。頭目髓腦。身肉手足。不惜軀命。」
【第二修行中。初明欲滿檀那。勤行布施也。】
「時世人民。壽命無量。為於法故。捐捨國位。委政太子。
擊鼓宣令。四方求法。誰能為我。說大乘者。吾當終身。
供給走使。」
【次明為滿般若。推求妙法。】
「時有仙人。來白王言。我有大乘。名妙法蓮華經。若不
違我。當為宣說。」
【三明求法得師。】
「王聞仙言。歡喜踊躍。即隨仙人。供給所須。採果汲水。
拾薪設食。乃至以身。而為牀座。身心無倦。于時奉事。
經於千歲。為於法故。精勤給侍。令無所乏。」
【第四受法奉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偈有七行半。頌上長行。為五。】
「我念過去劫。為求大法故。」
【初二句。頌上求法時節。】
「雖作世國王。不貪五欲樂。推鐘告四方。誰有大法者。
若為我解說。身當為奴僕。」
【第二一行半。頌上正求法。】
「時有阿私仙。來白於大王。我有微妙法。世間所希有。
若能修行者。吾當為汝說。」
【第三一行半。頌上求得說法師。】
「時王聞仙言。心生大喜悅。即便隨仙人。供給於所須。
釆薪及果蓏。隨時恭敬與。情存妙法故。身心無懈倦。
普為諸眾生。勤求於大法。」
【第四二行半。頌上受法奉行。】
「亦不為巳身。及以五欲樂。故為大國王。勤求獲此法。
遂致得成佛。今故為汝說。」
【第五一行半。結正勸信。
△下去第二結會古今。復
二。】
「佛告諸比丘。爾時王者。則我身是。時仙人者。今提婆
達多是。」
【初正結會古今。
△下去是第二明師弟功報俱滿。
初明弟子。中復為三。】
「由提婆達多善知識故。令我具足六波羅蜜。慈悲喜
捨。」
【初明弟子因滿也。言具六度者。度義甚多。委如大
論。故知諸家取捨。不任證據。不知何者是釋迦所
行具足。今一家立教。則體相可識。迹示四相。本行
唯圓。初明三藏中略釋。直明六相。捨依正名檀。防
止七支名戒。打罵不報名忍。為事始終名精進。四
禪八定名禪。分地息諍名般若。次約束十善為六
度者。不殺至不妄語是檀。不兩舌是尸。不惡口是
忍。不綺語是進。不貪瞋是禪。不邪見是般若。又約
分別。初明對治。菩薩善戒第十云。六波羅蜜有三
種。一對治。謂慳。惡。瞋。怠。亂。癡。即所治。二謂相生。謂
捨家持戒。遇辱須忍。忍巳精進。進巳調根。根調知
法界。三謂果報。富。具。色。力。壽。安。辯。又餘經云。施報
富。戒報善道。忍報端正。進報神通。禪報生天。智報
破煩惱。如是等例。皆三藏小菩薩六度也。次約大
乘衍門。若施。受。財物。三事皆空名檀。不見持犯名
戒。能忍所忍不可得名忍。身心不動名精進。不亂
不味名禪。非智非愚名般若。如此流例。皆通教中
六度也。又約別教世外菩薩六相者。若言檀有十
利。伏慳煩惱。捨心相續。與眾生同資產。生豪富家。
生生施心現前。四眾愛樂。處眾不怯畏。勝名徧布。
手足柔輭。乃至詣道場。恒值善知識。此乃檀中十
利。次戒有十利者。滿一切智。如佛所學。智者不毀。
誓願不退。安住於行。棄捨生死。慕樂涅槃。得無纏
心。得勝三昧。不乏信財。此是戒十利。忍有十利者。
火。刀。毒。水。皆不能害。非人所護。身相莊嚴。閉惡道。
生梵天。晝夜常安身。不離喜樂。精進有十利者。他
不能折伏。佛所攝。非人所護。聞法不忘。未聞能聞。
增長辯才。得三昧性。少病惱。隨食能銷。如優鉢華
增長。禪有十利。安住儀式。行慈境界。無悔熱。守護
諸根。得無食喜。離愛欲。修禪不空。解脫魔罥。安住
佛境。解脫成熟。般若十利者。不取施相。不依戒。不
住忍力。不離身心精進。禪無所住。魔不能擾。他言
論不能動。達生死底。起增上慈。不樂二乘地。又四
事應修檀。一修道者破慳貪故。二莊嚴菩提故。三
自他利益。欲施。施時。施巳。皆歡喜名自利。飢渴者
得除。是名利他。四得後世大善果。後世獲大尊貴
饒財。四事應持戒。自修善法滅惡戒。莊嚴菩提攝
眾生。臥覺安不悔恨。於眾生無害心。後受人天。得
涅槃等樂。四事應修忍。修忍除不忍。莊嚴菩提攝
眾生。彼此離怖畏。後世無瞋。眷屬不壞。不受苦惱。
得人天涅槃樂。四事應修精進。進破懈怠。莊嚴菩
提。攝眾生。增長善法。是自利。不惱他是利他。後得
大力致菩提。四事應修禪定。定破亂心。莊嚴菩提。
攝眾生。身心寂靜。是自利。不惱眾生是利他。後受
清淨身。安隱得涅槃。四事應修般若。智慧破無明。
莊嚴菩提。攝眾生。智慧自樂。是自利。能教眾生。是
利他。能壞煩惱及智障等。是大果。如此流例。是別
教明六度。後約圓教者。月藏第一云。若眾生唯依
讀誦。求菩提。是人為著世俗。尚不調巳煩惱。何能
調他。是人著嫉妬。名利。富貴。高心自是輕慢毀他。
尚不得欲界善根。況色無色善根。況二乘菩提。況
無上菩提。如星火不能乾海。口氣不能動山。藕絲
不能稱岳。何者。世俗心不能滿菩提。何者是第一
義。謂造一切福事。若修身。修心。修慧。以第一義熏
修。則速滿六波羅蜜。若行若坐。捨攀緣想。是檀。捨
攀緣不犯是尸。於境界不生瘡疣是羼。不捨於離
是進。於事中不於逸是禪。於諸法體性無生是般
若。復次於陰捨是檀。不計念陰是尸。於陰無我想
是羼。於陰不起怨想是進。於陰不熾然是禪。於陰
畢竟棄是般若。於界捨是檀。於界不擾濁是尸。於
界捨因緣是羼。於界數數捨是進。於界不起發是
禪。於界如幻想是般若。如是等是名第一義諦。善
巧方便。甚深法要。能滿六波羅蜜。以此法自為為
他。三世菩薩。悉修是法。成菩提。故非世俗也。此法
息眾生煩惱道苦道。安置菩提道。華嚴七地。方明
念念具十波羅蜜。修習一切佛法。以求佛道。善根
與一切眾生。是檀。能滅一切煩惱熱是尸。於一切
眾生無所傷是忍。求善無厭是進。修道心不散。常
向一切智是禪。忍諸法不生門是般若。能起無量
智門是方便。求轉勝智是願。魔邪不能阻是力。於
一切法相如實說。是智。是十波羅蜜具故。四攝道
品。三解脫。一切助菩提法。於念念中皆具足。諸地
皆念念具足。此地勝故。此借華嚴教道深位。以證
今經圓人初心。驗知華嚴。存於教道。別義明矣。若
圓極說。豈至七地。方具十耶。故知地持中。念念具
十。六之與十。開合不同。若念念具十。何行何念。而
不具十。一行一切行。斯之謂也。經中以持般若校
量。過捨恒沙身。乃以實行。對事捨耳。若六皆法界。
此則不然。故不可以三事皆空。及以次第出生諸
行而比之。又此六度。上下諸文。非不略釋。觀其文
意。隨事各別。若序中橫見。但是現相。發彌勒疑。文
殊引古。種種之言。為引同耳。過去佛章。為開五乘。
菩薩之文。六度甚略。藥草喻中。三菩薩位。不語行
相。意在辨於差與無差。分別功德。略舉五度。為校
量本。亦非正意。故無行法。唯此中經。文雖略列。而
正明行因趣果之相。故釋者委列。使一切行會入
一乘。方是此中釋迦所行。圓教本迹六度之相也。】
「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紫磨金色。十力。四無所畏。四攝
法。十八不共神通道力。成等正覺。廣度眾生。皆因提
婆達多善知識故。」
【次明釋迦為弟子果圓也。然三十二相。諸教所列。
修得不同。多在教道。若實道者。但是發得。不須各
修。如下龍女歎佛偈中。自非深達。安能具相。委如
止觀第一見相中說。三十二相者。足下平如奩底。
足趺隆如龜背。兩相共一修。堅固布施。千輻輪但
一修。安慰怖者。足跟長。手足指長。圓直身。三相共
一修。謂不殺戒。七處滿。肩。頸。臂。脚。一修。恒作施主。
手足合縵。及柔輭兩相一修。謂四攝。足跟直。踝不
現。毛右旋。三相共一修。恒以善法。饒益眾生。鹿腨
(市兗)膓相一修。以經書教人不吝。皮膚不受塵垢相
一修。如問而答。黃金色相一修。忍辱好衣施。陰馬
藏相一修。和合諍訟。梵身圓等相。手摩膝相。共一
修。慈心等教導。肩圓。項光。師子臆。三相共一修。恒
令施得增長。萬字相一修。不惱眾生。紺眼。牛王睫。
二相共一修。不恙愛視眾生。頂髻。青髮。二相共一
修。諸功德。在眾人前。一孔一毛。白毫。二相共一修。
不妄語。四十齒。白齊。二相共一修。不兩舌。廣長舌。
梵音聲。二相共一修。不麤惡語。師子頰一修。不綺
語。四牙一修。離邪命。一切眾生功德。等佛一毛。佛
諸毛功德。等一好。諸好等一相。諸相等白毫肉髻。
白毫肉髻百千萬億。乃成梵音聲。三十二相。因雖
各各。論其真因。持戒精進。精進無戒。尚不得人天
身。況餘相耶。此則三藏教佛相本也。空無生。是通
教相本。道種智。是別教相本。實相。是圓教佛相本。
八十種好者。二十指。手足表裏八處平滿。踝。膝。䏶。
六處好妙。肩。肘。腕。六處滿。兩髂。奇中三處好。髖尻
二處。馬藏一。兩髆二。腰臍二。脅腋乳六。腹胸背項
四。上下牙。上下唇齶。兩頰。兩鬢。兩目。兩眉。兩鼻孔。
額。兩[叉*頁]。兩耳。頭圓。是八十好也。若約四教。分別四
種八十好。義竝準上。
△下第二明師妙果當成佛。
師中復三。】
「告諸四眾。提婆達多。却後過無量劫。當得成佛。號曰
天王如來。應供。正徧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
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世界名天道。」
【初正果成。分陀利云。調達作佛。號提和羅耶。漢言
天王。國名提和越。漢言天地。】
「時天王佛住世。二十中劫。廣為眾生。說於玅法。恒河
沙眾生。得阿羅漢果。無量眾生。發緣覺心。恒河沙眾
生。發無上道心。得無生忍。住不退轉。」
【第二明在世化度也。】
「時天王佛。般涅槃後。正法住世。二十中劫。全身舍利。
起七寶塔。高六十由旬。縱廣四十由旬。諸天人民。悉
以雜華末香。燒香塗香。衣服瓔珞。幢幡寶葢。伎樂歌
頌。禮拜供養七寶妙塔。無量眾生。得阿羅漢果。無數
眾生。悟辟支佛。不可思議眾生。發菩提心。至不退轉。」
【第三明滅後利益也。】
「佛告諸比丘。未來世中。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聞妙法
華經。提婆達多品。淨心信敬。不生疑惑者。不墯地獄
餓鬼畜生。生十方佛前。所生之處。常聞此經。若生人
天中。受勝妙樂。若在佛前。蓮華化生。」
【第三勸修如文。蓮華化生者。胎經云。蓮華生者。非
胎卵濕化之化也。非化而化耳。實不如四生中之
化生。如諸天化生。仍在父母膝等生。況同四趣中
耶。請觀音云。蓮華化生為父母。無量壽觀云。處華
臺久者為胎生。實非胎也。例蓮華生。亦稱濕卵。而
非濕卵。今此乃是忽然而有。如淨德王家忽然化
生。但以蓮華在濕未剖。如濕如卵。含在華內。義之
如胎。大寶積云。菩薩成就八法。於諸佛前。蓮華化
生。一者乃至失命不說他過。二者化人令歸三寶。
三者安置一切於菩提心。四者梵行不染。五者造
佛安華座上。六者能除眾生憂惱。七者於貢高人。
常自謙下。八者不惱他人。寶積雖爾。以諸經論隨
宜說耳。假使一切經論所列。生蓮華緣。竝為今文
聞品功德之所超過。故華生雖同。本緣各別。
△下
於時去。第二明今日文殊通經利益。復二。初明文
殊通經。二從文殊言我於海中下。明利益。第一復
五。】
「於時下方多寶世尊。所從菩薩。名曰智積。啟多寶佛。
當還本土。」
【初明通經五中。第一智積請退。分陀利經云。下方
佛所從菩薩。名般若拘羅。漢言智積也。】
「釋迦牟尼佛。告智積曰。善男子。且待須臾。此有菩薩。
名文殊師利。可與相見。論說玅法。可還本土。」
【第二釋迦止之。令待通經利益之證。智積謂。多寶
為證經故出。勸物流通既訖。是故請還。釋迦止者。
雖迹門事訖。本門未彰。故託在文殊。以留多寶。佛
之密意。非菩薩所知。密意之言。諸師不知也。】
「爾時文殊師利。坐千葉蓮華。大如車輪。俱來菩薩。亦
坐寶蓮華。從於大海娑竭羅龍宮。自然涌出。住虗空
中。詣靈鷲山。從蓮華下。至於佛前。頭面敬禮二世尊
足。修敬巳畢。往智積所。共相慰問。却坐一面。」
【第三文殊尋來。有人問。序中在座。今云何海來者。
今為答之。豈以凡情。而度聖境。不起此會。於海化
物。義亦何辜。亦可在序一期益訖。去時豈要白知。
來時大利方生。與眾自海而至。若例地涌菩薩讚
辭。此經甚略。或當彼有廣文。具有出會之語。而傳
至此者略耳。問。三千大千之外。各辰四百萬億國
土清淨瑠璃。無後大海。文殊何故仍云海來。答。事
釋未爽。況不思議。今三義通之。一者既移人天。及
變大海。從所移處來。應無遠弊。二者眾海縱移。龍
宮不動。龍謂不動。而所居巳變。從變而不變處來。
有何不可。三者無緣者被移。有緣者今來。此不思
議山海。宛然令眾不見。但是變見。非謂改體。文殊
既不起而往。其土亦即穢而淨。故淨名云。移置他
土。都不使人有往來想。此中乃使有往來想。而本
不移。故知應有機者。則土變。眾移而尚來。其無緣
者。土復眾來而不至。所以理雖無動。化事成規。故
使所見不同。往來時異。菩薩化儀尚爾。豈佛設變
同凡。問。不起而往。何故云來。答。示彼此眾。知經功
力。識稟教益。故須云來。不往而往。不來而來。皆為
利物。何須此難。故知他土。未必見來。彼不見來。此
不見去。不來不去。而移事宛然。如淨名足指按地。
是時大眾。自見坐寶蓮華。而土穢如故。此竝記文。
荊谿料簡顯義。】
「智積菩薩。問文殊師利。仁往龍宮。所化眾生。其數幾
何。」
【智積發問。
△第五文殊答。非口所宣。第五復為七。】
「文殊師利言。其數無量。不可稱計。非口所宣。非心所
測。且待須臾。自當有證。」
【第一文殊答利益甚眾也。】
「所言未竟。無數菩薩。坐寶蓮華。從海涌出。詣靈鷲山。
住在虗空。」
【第二蒙益者皆集證。】
「此諸菩薩。皆是文殊師利之所化度。具菩薩行。皆共
論說六波羅蜜。」
【三明文殊所化。】
「本聲聞人。在虗空中。說聲聞行。」
【第四先稟權教。住二乘道。分陀利經云。蓮華從池
出者。本發菩薩心。其華在空中。說摩訶衍事。本發
聲聞心者。華在空中。但說斷生死事。】
「今皆修行大乘空義。」
【第五明今聞實教。悉住大乘法。】
「文殊師利。謂智積曰。於海教化。其事如此。」
【第六文殊師利結益。】
「爾時智積菩薩。以偈讚曰。
大智德勇健。化度無量眾。今此諸大會。及我皆巳見。
演暢實相義。開闡一乘法。廣導諸羣生。令速成菩提。」
【第七智積偈歎。
△從文殊去。第二明利益。文為九。】
「文殊師利言。我於海中。唯常宣說妙法華經。」
【第一文殊自敘。】
「智積菩薩。問文殊師利言。此經甚深微妙。諸經中寶。
世所希有。頗有眾生。勤加精進。修行此經。速得佛不。」
【第二智積發問。】
「文殊師利言。有娑竭羅龍王女。年始八歲。智慧利根。
善知眾生諸根行業。得陀羅尼。諸佛所說。甚深祕藏。
悉能受持。深入禪定。了達諸法。於剎那頃。發菩提心。
得不退轉。辯才無礙。慈念眾生。猶如赤子。功德具足。
心念口演。微妙廣大。慈悲仁讓。志意和雅。能至菩提。」
【第三文殊正答。】
「智積菩薩言。我見釋迦如來。於無量劫。難行苦行。積
功累德。求菩薩道。未曾止息。觀三千大千世界。乃至
無有如芥子許。非是菩薩捨身命處。為眾生故。然後
乃得成菩提道。不信此女。於須臾頃。便成正覺。」
【第四智積執別教而為疑。
△第五龍女明圓釋疑。
初長行。次偈。自為三。】
「言論未訖。時龍王女。忽現於前。頭面禮敬。却住一面。」
【初是經家敘忽現申敬也。】
「以偈讚曰。」
【偈復為三。】
「深達罪福相。徧昭於十方。」
【初半偈。明持經得解也。罪福者。約七方便傳作。今
偈深達無罪無福。入一實相。名為深達。十方即十
法界。同以實慧朗之。故言徧照。】
「微妙淨法身。具相三十二。以八十種好。用莊嚴法身。
天人所戴仰。龍神咸恭敬。一切眾生類。無不宗奉者。」
【次二偈。明成就二身。具三十二相者。深得法身之
理。即備相好。如大品明。欲得一切法。當學般若。如
得如意珠。二乘但得空。空無相好也。】
「又聞成菩提。唯佛當證知。我闡大乘教。度脫苦眾生。」
【第三引佛為證。
△第六身子狹小三藏權難。為二。】
「爾時舍利弗。語龍女言。汝謂不久。得無上道。是事難
信。」
【初身子復難。先總明難信。】
「所以者何。女身垢穢。非是法器。云何能得無上菩提。
佛道懸曠。逕無量劫。勤苦積行。具修諸度。然後乃成。
又女人身。猶有五障。一者不得作梵天王。二者帝釋。
三者魔王。四者轉輪聖王。五者佛身。云何女身。速得
成佛。」
【此是第二身子釋有五礙。】
「爾時龍女。有一寶珠。價直三千大千世界。持以上佛。
佛即受之。」
【第七龍女以實除疑。現成明證中。初獻珠。表得圓
解。圓珠表其修得圓因。奉佛是將因尅果。佛受疾
者。獲果速也。此即一念坐道場。成佛不虗。明證若
此。】
「龍女謂智積菩薩。尊者舍利弗言。我獻寶珠。世尊納
受。是事疾不。答言甚疾。女言。以汝神力。觀我成佛。復
速於此。」
【次正示因圓果滿。胎經云。魔梵釋女。皆不捨身。不
受身。悉於現身得成佛。故偈言。法性如大海。不說
有是非。凡夫賢聖人。平等無高下。唯在心垢滅。取
證如反掌。問。此龍女為不捨分段。即成佛否。若不
即身成佛。此文及胎經云何通耶。答。今龍女文。從
同體權說。以證圓經成佛速疾。若實行不疾。權行
徒引。是則權實義等。理不徒然。故胎經偈。從實得
說。若實得者。從六根淨。得無生忍。當知龍女應物
所好。容起神變。現身成佛。及證圓經。既證無生。豈
不能知本無捨受。何妨捨此往彼。餘教凡位。至此
會中。進斷無明。亦復如是。凡如此例。必須權實不
二。以釋疑妨。】
「當時眾會。皆見龍女。忽然之間。變成男子。具菩薩行。
即往南方無垢世界。坐寶蓮華。成等正覺。三十二相。
八十種好。普為十方一切眾生。演說妙法。」
【此是第八中。初時眾見聞。住南方者。由被緣熟。宜
以八相成道。此土緣薄。秪以龍女教化。此是權巧
之力。得一身一切身。普現色身三昧也。況權巧者。
不必一向唯作權釋。秪云龍女巳得無生。則約體
用。而論權巧。非謂專約本迹為權巧也。故權實二
義。經力俱成。他人釋此。或云龍女七地十地等者。
不能顯經力用故也。】
「爾時娑婆世界。菩薩聲聞。天龍八部。人與非人。皆遙
見彼龍女成佛。普為時會人天說法。心大歡喜。悉遙
敬禮。無量眾生。聞法解悟。得不退轉。無量眾生。得受
道記。無垢世界。六反震動。娑婆世界。三千眾生。住不
退地。三千眾生。發菩提心。而得受記。」
【此是第八中。次人天歡喜。彼此蒙益。】
「智積菩薩。及舍利弗。一切眾會。默然信受。」
【第九智積身子等。默然信伏。此是文殊通經。龍女
作佛竟。此達多品。引往弘經彼我兼益。明今宣化
事驗不虗。以勸流通。文畢。】
「妙法蓮華經勸持品第十三」
【此品。是迹門五品單流通中。第三八萬大土。此土
弘經。新得記者。他土弘通也。有本云勸持者。義須
兩存。隨題皆得。不及從初。故題持品。二萬菩薩奉
命弘經。故名持品。重勸八十萬億那由他弘經。故
名勸持品。問。何故爾。答。二萬是法師品初。別命之
數。故奉旨受持。八十萬億那由他等。前無別命。止
通覓。今佛眼視。令其發誓。此土通經。證驗深重。佛
意殷勤。是故蒙勸而弘。故有二意也。就文為二。先
明受持。後明勸持。初文復為三。】
「爾時藥王菩薩摩訶薩。及大樂說菩薩摩訶薩。與二
萬菩薩眷屬俱。皆於佛前。作是誓言。惟願世尊。不以
為慮。我等於佛滅後。當奉持讀誦說此經典。後惡世
眾生。善根轉少。多增上慢。貪利供養。增不善根。遠離
解脫。雖難可教化。我等當起大忍力。讀誦此經。持說
書寫。種種供養。不惜身命。」
【初二萬菩薩奉命。此土持經也。】
「爾時眾中。五百阿羅漢。得受記者。白佛言。世尊。我等
亦自誓願。於異國土。廣說此經。復有學無學八千人
得受記者。從座而起。合掌向佛。作是誓言。世尊。我等
亦當於他國土。廣說此經。所以者何。是娑婆國中。人
多弊惡。懷增上慢。功德淺薄。瞋濁諂曲。心不實故。」
【次五百八千聲聞發誓。他國流通也。】
「爾時。佛姨母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與學無學比丘
尼六千人。俱從座而起。一心合掌。瞻仰尊顏。目不暫
捨。」
【此諸尼請記有三。初波闍波提請記也。姨母者。本
行經云。釋種有長者。名善覺。生八女。時淨飯王與
三弟。四人各納二女。淨飯王妃。即是摩耶。此云天
后。生太子巳。七日命終。生忉利天中。次妃即第八
女。名摩訶波闍波提。亦云大愛道。即是其姨。故云
姨母也。問。此諸聲聞。巳成大士。何故不能此土弘
經耶。答。為引初心始行菩薩。未能惡世苦行通經。
復欲開於始行安樂行品也。】
「於時世尊。告憍曇彌。何故憂色。而視如來。汝心將無
謂我不說汝名。授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耶。憍曇
彌。我先總說。一切聲聞。皆巳授記。今汝欲知記者。將
來之世。當於六萬八千億諸佛法中。為大法師。及六
千學無學比丘尼。俱為法師。汝如是漸漸具菩薩道。
當得作佛。號一切眾生喜見如來。應供。正徧知。明行
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憍
曇彌。是一切眾生喜見佛。及六千菩薩。轉次授記。得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次如來與記也。憍曇彌此云最勝。即是波闍波提。
亦云瞿曇彌。姓也。總與波闍及六千授記竟。】
「爾時。羅睺羅母。耶輸陀羅比丘尼。作是念。世尊於授
記中。獨不說我名。」
【二耶輸請記。耶輸此云名聞也。】
「佛告耶輸陀羅。汝於來世百千萬億諸佛法中。修菩
薩行。為大法師。漸具佛道。於善國中。當得作佛。號具
足千萬光相如來。應供。正徧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
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佛壽無量阿僧祇
劫。」
【次明與記。】
「爾時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及耶輸陀羅比丘尼。并
其眷屬。皆大歡喜。得未曾有。即於佛前。而說偈言。
世尊導師。安隱天人。我等聞記。心安具足。」
【此是諸尼領解歡喜。】
「諸比丘尼。說是偈巳。白佛言。世尊。我等亦能於他方
國土。廣宣此經。」
【此是諸尼發誓弘經。
△第二勸持。有長行偈頌。長
行有五。】
「爾時世尊。視八十萬億那由他諸菩薩摩訶薩。是諸
菩薩。皆是阿惟越致。轉不退法輪。得諸陀羅尼。」
【初佛眼視。即是默勸。而不告者。上來雖不別命。而
舉持經功德深厚。引證分明。多寶分身。遠來勸發。
此之殷勤。事巳義足。有欲應命。宜即發誓。無復繁
言。又將護聲聞他方之願。是故世尊不侯稱揚也。】
「即從座起。至於佛前。一心合掌。而作是念。若世尊。告
敕我等持說此經者。當如佛教。廣宣斯法。」
【第二菩薩請告。】
「復作是念。佛今默然。不見告敕。」
【三明今佛默然。】
「我當云何。時諸菩薩。敬順佛意。并欲自滿本願。便於
佛前。作師子吼。」
【第四菩薩知意。】
「而發誓言。世尊。我等於如來滅後。周旋往返十方世
界。能令眾生。書寫此經。受持讀誦。解說其義。如法修
行。正憶念。皆是佛之威力。唯願世尊。在於他方。遙見
守護。」
【第五發誓通經。
△下去偈文。是孤起偈。諸菩薩等。
請護弘經。即是自述弘經方軌故也。何者。以由佛
於法師品中。說方軌竟。寶塔慕覓用方軌人。達多
引往用方軌者。安樂行。是始行方軌。故云住忍辱
地等。具如後品。若不爾者。則弘經無軌。無軌弘經。
斯無是處。如赤身入陣。自損不虗。被鎧之言。應不
徒設。偈有二十行。請護持經。前十七行。被忍衣弘
經。次第二一行。入室弘經。次第三一行。坐座弘經。
次第四一行。總結請知。】
「即時諸菩薩。俱同發聲。而說偈言。」
【下初忍衣中。細科為三。】
「惟願不為慮。於佛滅度後。恐怖惡世中。我等當廣說。」
【初總明時節也。
△次所忍境又三。】
「有諸無智人。惡口罵詈等。及加刀杖者。我等皆應忍。」
【初一行。通明俗眾。是所忍邪見人也。】
「惡世中比丘。邪智心諂曲。未得謂為得。我慢心充滿。」
【次一行。明出家增上慢者。此又過前。】
「或有阿練若。衲衣在空閑。自謂行真道。輕賤人間者。
貪著利養故。與白衣說法。為世所恭敬。如六通羅漢。
是人懷惡心。常念世俗事。假名阿練若。好出我等過。
而作如是言。此諸比丘等。為貪利養故。說外道論義。
自作此經典。誑惑世間人。為求名聞故。分別說是經。
常在大眾中。欲毀我等故。向國王大臣。婆羅門居士。
及餘比丘眾。誹謗說我惡。謂是邪見人。說外道論義。」
【此上七行偈。是第三僭聖增上慢者。此過前最甚。
以後後者。轉難識故。中阿含第六云。阿蘭若。此翻
無事。即無諍也。有事必諍。頭陀此翻抖擻。寶雲經
云。阿練兒處也。住阿蘭若者。不與世諍。不近不遠。
便於乞食。有樹陰多華果。足淨水。無難事。不險阻。
易登陟。獨無侶。誦所聞。蘭若比丘。見王王子婆羅
門及一切人來。比丘唱善來善來。可就此坐。彼即
共坐。彼不坐。比丘亦不得坐。應種種說法。安慰令
喜。佛滅後末。惡世不應戒。比丘雖說戒法而得活。
而於戒法不樂行。歷五分法身。餘一切道法。亦如
是說。如齆鼻人。說栴檀。既自無香。亦不自聞。天人
龍神。鳩槃荼。終不供養無戒人。餘四分亦如是。無
有能將妙法來。必由淨戒之所起。餘定慧解脫亦
如是。若遇垂死最重病。痛惱逼迫極無憀。念佛三
昧常不捨。一切苦切奪其心。彼人自解是法故。則
知一切諸法空。若不爾者。非蘭若行。凡居蘭若。為
調煩惱。自舉蔑他。非無諍行。未知端拱意在何之。
輕倨師友。傲慢王臣。況令無識者謂聖。使有眼者
寒心。羅云之行永乖。空生之德安在。但由內心不
實。專以身營外虗。篤論其道。諸無所云。審如賓頭
盧知王七年矣國。及稠禪師進否為王。故起居適
時。安得一向。十住婆沙明。蘭若比丘。乃至具五十
法。方堪止住。乃至十二頭陀。各具十法。不然則且
尋師進道。何遽守愚。出家離世。割愛慕道。應以五
分而為正則。尚違小乘之式。而反輕於大教者。尤
害之甚。若以此名。而均於大。則大乘三學二脫。可
以自規。方應出家蘭若之式。若著所說。不勤行之。
專思自活。如斯等輩。名相似三學。矯三學。賊三學。
許三學。而欲輕於通經者。故令弘者。當著忍衣。專
弘正法。有戒之人。具增三學。方名增戒。守一不行。
信知戒減。戒尚不行。安行定慧。故須歷五分勘之。】
「我等敬佛故。悉忍是諸惡。為斯所輕言。汝等皆是佛。
如此輕慢言。皆當忍受之。濁劫惡世中。多有諸恐怖。
惡鬼入其身。罵詈毀辱我。我等敬信佛。當著忍辱鎧。
為說是經故。忍此諸難事。我不愛身命。但惜無上道。
我等於來世。護持佛所囑。世尊自當知。濁世惡比丘。
不知佛方便。隨宜所說法。惡口而顰蹙。數數見擯出。
遠離於塔寺。如是等眾惡。念佛告敕故。皆當忍是事。」
【此第三明著衣意。忍辱鎧者。應須四教釋忍。初三
藏小乘中。阿含第五云。黑齒比丘。訴佛云。舍利弗
罵我說我。佛疾喚舍利弗。實罵說不。舍利弗言。心
不定者。或說罵。我心巳定。云何說罵。如折角牛不
觸嬈人。如殘童子恥不惱彼。我心如地水火風。淨
與不淨。大小便利㖒唾。受而不罵心如掃帚。淨不
淨俱掃。又如破器盛脂。置之日中。渧渧恒漏。自觀
九孔。常漏不淨。云何罵說於他。又如死蛇狗等。繫
淨童子頸。慚恥自愧。不罵說他。佛問。如是惡人。汝
云何觀。答。人有五。一身善口意不善。但念其善。不
念不善。如衲衣比丘。見糞聚弊帛。左捉右舒。截棄
不淨。而取於淨。念用其身淨。以規我身。棄其口意。
以誡我口意。又口行淨。身意不淨。亦念其口。棄其
身意。如熱渴者。值多草池。披草掬水。涼身止渴。又
意淨。身口不淨亦念其意。不用其身口。如行路熱
渴。唯牛跡少水。我若用掬若手。水則渾濁。應兩膝
跪。兩手憑。口就吸之。以除熱渴。又三業皆不淨者。
雖無可用。當痛念之。如路見病人。安置使穩。念此
不淨。使得值善知識。治其三業。勿令墮落三途。又
三種皆淨。常念是人。以自訓況。念齊願齊。如清涼
池。多諸華草。熱渴入中。以自蘇息。常念境界。以去
我惡。此是三藏教中。用苦無常不淨無我真空。為
忍辱鎧也。毗婆沙第八云。念罵是一語。餘皆喚聲。
終日喚聲。於我何為。又此方是卑陋語。他方是稱
讚語。我若念此卑語。無處得樂。又觀此字。罵若顛
倒。此字即成讚。又罵是一界少分。一入少分。一陰
少分。罵少不罵多。又誰成就罵。罵者成就。成就自
彼。於我何為。又罵是一字。一字不成罵。二字成罵。
無有一時稱二字者。若稱後字。前字巳滅。又能罵
所罵一時。同一剎那俱滅。於我何為。如是等觀空
如幻如化。用通空為鎧。委如止觀入空無生觀中
具說。又婆沙第十七云。凡聖俱有三受。亦云五受。
即憂喜苦樂捨。凡聖三受。云何差別。凡夫於苦受
有二。一身受苦。二心受憂悲。如三毒箭。失樂則瞋。
得樂則喜。不苦不樂則癡。聖人但有身受。而無心
受。於苦不瞋。於樂不愛。於不苦不樂不癡。三使不
能使。於使得解脫。故有凡聖之異。如此等有無差
降者。此用別教。為忍辱鎧也。巳上三教明鎧非妙。
今經明鎧者。以念佛為忍辱鎧。是圓念法身佛。即
第一義佛。即是法故。文云念佛告敕。即法也。佛即
是僧。僧即事理俱和。毗盧遮那徧一切處。如此之
鎧。一鎧一切鎧。即圓教鎧也。由能觀別。得諸教名。
所觀五受。其相不別。故持者應觀三受。故云能忍
諸惡行等。巳上從偈初至此。是初明忍衣畢。】
「諸聚落城邑。其有求法者。我皆到其所。說佛所囑法。」
【第二明入如來室弘經法。】
「我是世尊使。處眾無所畏。我當善說法。願佛安隱住。」
【第三明坐如來座弘法。】
「我於世尊前。諸來十方佛。發如是誓言。佛自知我心。」
【第四總結請知。此持品八萬大士奉命此土弘經
竟。】
妙法蓮華經入疏卷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