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演義
法華經演義
同源。則當觀蓮華之華果同時。若解蓮華處染常
淨。則知妙法生佛一致也。法喻兼舉。總云妙法蓮
華經。畢竟以何等法。稱之為妙。蓋法有三種。有教
法。有理法。有行法。由教詮理。依理起行。故有此三
種法。然四十年前。亦說此三種法。不得名妙。今日
法華。所說三種之法。方乃名妙。蓋四十年前。所說
教法。對人天則說戒善之教。對二乘則說諦緣之
教。對菩薩則說偏漸之教。是教之為法也。乃麤而
非妙。昔日所詮之理法。戒善之教所詮。乃是俗有
之理。諦緣之教所詮。乃是偏空之理。偏漸之教所
詮。乃是但中之理。是理之為法也。亦麤而非妙。昔
日所起之行法。依俗有之理。則起有漏之行。依偏
空之理。則起無漏之行。依但中之理。則起亦漏亦
無漏之行。是行之為法也。亦麤而非妙。是則四十
年前所說。若教若理若行皆是麤法。不得名妙法。
若今經所說教法。乃是一乘圓頓。如經云。正直捨
方便。但說無上道。則非昔日戒善諦緣偏漸之麤。
是教之為法也。乃妙而非麤。今經所詮之理。乃是
諸法實相。如經云。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則非
昔日俗有偏空但中之麤。是理之為法也。亦妙而
非麤。今經所起之行。乃是究竟無上。如經云。汝等
所行。是菩薩道。則非昔日有漏無漏亦漏亦無漏
之麤。是行之為法也。亦妙而非麤。是以今日法華
高會所說。若教若理若行。皆非麤法。得名為妙耳。
此是相待論妙。若約絕待論妙妙。有絕麤之功。教
則開彼戒善諦緣偏漸。皆成一乘圓頓。如瓶盤釵
釧之器。若入大冶。總成一體。如經云。決了聲聞法。
是諸經之王。則不獨今經之教為妙。而昔日之教
法。無不皆妙也。理則開彼俗有偏空但中。皆成諸
法實相。如江淮河漢之水。若會大海。同一鹹味。如
經云。一切世間。治世語言。資生業等。皆與實相不
相違背。則不獨今經之理法為妙。而昔日之理法。
無不皆妙也。行則開彼有漏無漏。及亦漏亦無漏。
皆成究竟無上。如東西南北。若到大城。同一樂想。
故經云。乃至舉一手。或復小低頭。皆巳成佛道。則
不獨今經行法為妙。而昔日之行法。無不皆妙也。
上來若待若絕。皆不可以心思言議。故經云。我法
妙難思。不可以言宣。又云。是法非思量分別之所
能解。故依之立名。而云妙法也。然此妙法既為難
解。若不假喻。何由可明。故喻之以蓮華。然世間水
陸草木之華甚繁。皆不以為喻。而獨喻於蓮華者
何也。蓋餘華。或有華而無果。如牡丹等。此但喻於
空修苦行。無所尅獲。苦行之外道。或有果而無華。
如銀杏等。此但可喻於計自然果。而不修行。自然
之外道。或多華而一果。如桃李等。此但可喻別修
種種行。但得涅槃之初果。或一華而多果。如胡麻
等。此但可喻於忠君孝親。報生梵天受種種樂之
凡夫。或一華而一果。如柿子等。此但可喻於修一
遠離行。而得涅槃之緣覺。或前果而後華。如瓜茄
等。此但可喻於見道巳後。重慮緣真之後果。或前
華而後果。如稻麥等。此但可喻於先藉緣修。生後
真修之偏漸菩薩。如此麤華。不可以喻妙法。唯有
蓮華。即方華則果。而華果同時。處染常淨。而染淨
一處。乃是妙華。而可喻於妙法之生佛同源。聖凡
一致也。是知非妙法之所喻。不足取喻蓮華。非蓮
華之能喻。不堪喻明於妙法。今乃法喻俱妙。能所
並標。合云妙法蓮華也。所言經者由也。由從金口
所宣。故名為經。又經者。訓法訓常。法則十界同遵。
常則三世不易。今經開顯一切眾生。皆得開示悟
入佛之知見。既一切無不開顯。下自地獄界。上至
諸佛界。豈有一界而不遵者。故此經乃統諸佛降
靈之本致。則不獨我釋迦為爾。而十方三世諸佛。
莫不皆然。既諸佛皆然。則前之過去世。後之未來
世。豈有一世而可易者。由其同遵。故訓為法。由其
不易。故訓為常。雖二義不同。而總名之為經也。次
言弘傳者。弘即廣大之義。傳即展轉之謂。序者。墻
序之意。蓋如來說此一經。不獨利益一時。本欲流
傳天上人間。他方此土。至盡未來際。微塵剎海。律
師撰此經之序。即以如來之心為心。欲後世知序
文之所以。將此經之流傳。展轉弘廣。乃傳之不巳。
故名弘傳序耳。
次人題。唐者代名。終南山名。具如疏註。言上道下
宣者。乃律師之名也。蓋律師能以如來之道。而為
自行。復以此道。宣布於人。而能他化。從德彰名。故
言道宣。序雖律師自撰。義實出乎今經。故不言作。
但言述耳。巳上初序題。次人題。雖二番不同。總是
一序題。若論之來源。總由我佛世尊。於靈山高會。
說此一部妙法華經。以暢出世本懷。所謂令一切
眾生。咸得開示悟入佛之知見。既而世尊入滅。阿
難為之結集於彼方。迨傳於此土。或有翻譯而流
傳者。或有讀誦而受持者。或有書寫而為人解說
者。皆莫知其數。惟我天台智者大師。誕生陳隋之
間。於大蘇嶺持誦此經。隨文入觀。至藥王品。是真
精進。是名真法供養。親見靈山一會。儼然未散。於
是從定而起。說玄義以解經題目。說文句以消經
文。說摩訶止觀。以詮其三昧。暨乎唐時。南山律師。
乃作序焉。以序此經由致。若觀其序。則知此經流
傳於何代。翻譯於何時。經文之旨趣如此。受持之
利益如此。此序之所以不得不作也。略釋序題竟。
△二分文三。初標舉。】
「妙法蓮華經者。統諸佛降靈之本致也。」
【言妙法蓮華等者。統即統括之義。本致即本懷致
趣也。謂今此一經。包括統總十方三世。一切諸佛。
及我釋迦如來。降生之本懷致趣耳。畢竟何以見
得。唯此經能統諸佛本致。而餘經不能。如最初華
嚴。現千丈舍那之身。為四十一位法身大士。及宿
世根熟天龍八部。說於圓滿修多羅。而明事理法
界。重重無礙。亦說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亦說
奇哉奇哉。一切眾生。皆有如來智慧德性。如是可
謂之圓頓矣。然但被大機。而小機在座。有耳不聞。
有眼不見。大隔於小。被機不徧。機既不徧。則如來
出世之本懷。雖云巳暢。而實未暢。其華嚴之不能
統如來降靈之本致。明矣。機雖如聾若啞。如來豈
可棄而不化。故於鹿野苑中。說四阿含。阿含所明。
不過對聲聞人。則說生滅四諦。令其知苦斷集。慕
滅修道。對緣覺人。則說十二因緣。令其順觀生起。
逆觀還滅。對菩薩人。則說事相六度。令其三祇伏
惑。百劫脩因而巳。既所明唯是三藏半字小教。其
阿含之不能統如來降靈之本致。亦明矣。方等則
對半明滿。對偏明圓。般若則帶於通別。而明圓教。
既其對帶。則機不純。而二酥不能統如來降靈之
本致。又明矣。乃至當說涅槃。雖同醍醐一味。未免
有追說四教。而部雜權小。其涅槃不能統諸佛降
靈之本致。更明矣。既不能統釋迦本致。而十方三
世諸佛之降靈不能統。可見矣。然起於華嚴。終至
涅槃。皆不能統諸佛降靈之本致者。無他。如來出
世。秪欲明一切眾生。俱有佛之知見。一切諸佛長
遠壽量。而起自華嚴。終至涅槃。未曾有如是說。所
以不能統也。若夫今經迹本二門。雨番開顯。迹則
發明一切眾生。咸得開示悟入佛之知見。開三乘
九界之權。顯佛界一乘之實。三根之人。莫不斷權
疑。生實信。得受菩提之記。本則發明釋迦如來塵
點劫前。久巳成佛。開伽耶近城之迹。顯長遠壽量
之本。一切眾會。莫不斷近疑。生遠信。得受法身之
記。如是則六事因緣巳明。出世本懷巳暢。長遠壽
量巳彰。久遠證得巳顯。而降靈本致。盡於是矣。故
惟今經。乃能統諸佛降靈之本致也。
△二解釋。上
雖標明統諸佛本致。然不知此經結集於彼方幾
時。流傳此土又幾時。翻譯凡幾人。所當為何本。經
文之旨趣為若何。受持之因由又若何。故今一一
為之敘述。文分三。初敘傳譯流源。二敘經文旨趣。
三敘受持因由。初二。初流傳。】
「蘊結大夏。出彼千齡。東傳震旦。三百餘載。」
【欲明流傳先明未傳也。蘊即蘊藏。結即結集。大夏
者。西方美稱也。謂統諸佛本致妙典。佛在世時。金
口演說。佛滅之後。阿難結集。以佛說皆是語言。將
語言。而成文字。阿難雖巳結集。但在彼竺蘊藏。未
傳此土。故云蘊結大夏。如此停留千有餘年。以由
此土佛法未至故也。東傳等者。正明流傳也。此土
佛法既至。妙經自西而傳於東。巳經三百餘載矣。
則知蘊結二句未傳。東傳二句雖傳。亦未流也。
△
二翻譯又二。初正明。二旁指。初又二。初三譯並陳。】
「西晉惠帝。永康年中。長安青門。燉煌菩薩。竺法護者。
初翻此經。名正法華。東晉安帝。隆安年中。後秦弘始。
龜茲沙門。鳩摩羅什。次翻此經。名妙法蓮華。隋氏仁
壽。大興善寺。北天竺沙門。闍那笈多。後所翻者。同名
妙法。」
【謂此經雖巳東傳。而未翻譯。迨至西晉之時。及於
隋有天下。凡有三譯。故云西晉等也。此三文中。皆
有時分處所。姓氏經名可見。初翻名正法華者。如
迦葉菩薩云。我等皆邪見人。則知別地前巳還。皆
非正見。今非三五七九等。故名正法。三翻中大興
善寺等。以嗣續為義。嗣續法燈者。乃居其中。若因
佛法初來。欵為鴻爐。稱名為寺。蓋一法耳。如西方
亦有竹林招提等寺。例知佛法未來此土。早巳有
寺明矣。
△二秦本獨善。】
「三經重沓。文旨互陳。時所宗尚。皆弘秦本。」
【△二旁指。】
「自餘支品別偈。不無其流。具如序歷。故所非述。」
【具如序歷者。謂如普門品偈。達多品等流類。各各
皆有翻譯時分。及於因緣由致。具彼本序。今不悉
引。非所急耳。
△二敘經文旨趣。分三。初約經明義。
二依文點示。三顯佛慈悲。初又三。初明感應。】
「夫以靈嶽降靈。非大聖無由開化。適化所及。非昔緣
無以導心。」
【此中四句。古以機應相參為解。初二句。為約機明
應。次二句。為約應明機。今且以初靈嶽二句明應。
就如來說。以其是大聖人。能為物應也。言大聖者。
聖有多種。有世間聖。出世間聖。有淺位聖。有深位
聖。有小聖。有大聖。夫子老君。世間聖也。聲聞緣覺。
出世聖也。住行向地。淺位聖也。登等覺地。深位聖
也。菩薩小聖也。今如來不獨超於世間之聖。亦且
超於出世間之聖。不獨超於淺小之聖。亦且超於
深位之聖。故云大聖也。次適化二句明機。就弟子
說。以其有昔解故。堪為機感也。然未嘗離應而有
機。亦未嘗離機而有應。所謂師資相契。感應道交。
故云靈嶽降靈等也。
△二辯初後。】
「所以仙苑告成。機分小大之別。金河顧命。道殊半滿
之科。」
【仙苑告成等者。有人不許仙苑。為得道之場。但可
為轉法輪處。若依今家明義。則是雙垂兩相。二始
同時也。蓋佛無大小。大小由機。大見千丈舍那。說
於華嚴。小見丈六釋迦。說於阿含。無妨大見舍那。
寂場成道。小見釋迦。仙苑告成。律師深得此意。豈
可但屬說法耶。既成道巳。必說於法。所說之法。必
被於機。而所被之機。則有大小之別。即阿含中。陳
如一人。得初果是小。八萬諸天。悟無生是大。若約
華嚴鹿苑。不動而遊論之。大小是明。故云機分大
小。舉初而言若此。金河顧命。解如論註。道殊半滿
等者。若四教相對。則三藏為半。通別圓為滿。以三
藏所詮之理。但是真而非中。所顯之智。但是權而
非實。所破之惑。但是見思。而非無明。所出生死。但
是分段。而非變易。皆得其半。故名為半。別圓不但
詮真。亦且詮中。乃至不但出於分段。亦且出於變
易。故名為滿。通則通前藏教為半。通後別圓。則得
名為滿也。今為大乘初門。故亦是滿。涅槃會上。有
追說四教。故云道殊半滿。舉後而言若此。初云機。
後云道者。蓋化儀次第。因機而分。所以初但云機。
後皆知常。故云道耳。
△三正對顯。】
「豈非教被乘時。無足覈其高會。」
【教被乘時者。謂如來說教被機。各乘其時也。如乘
華嚴之時。則說別圓之教。而純被大機。乘阿含之
時。則說三藏之教。而純被小機。乘方等般若之時。
則對半說滿。帶二說圓。而雙被大小兩機。乃至涅
槃。則說追泯四教。而亦雙被大小兩機也。雖則各
乘其時。然其部內。或兼。或但。或對。或帶。或雜權小。
皆不足以考覈乎今經。故云無足覈其高會。覈即
比擬之意。其之一字。乃指法華也。然此法華。亦是
乘時被機之教。而所說之教。惟一純圓。不同前之
兼但對帶。亦非後之雜於權小。是故法華獨為超
勝。前之四時。後之涅槃。皆不足以比擬其勝也。五
時但舉阿含之初。涅槃之後。明有大小半滿。以顯
華嚴。及夫二酥。皆有大小耳。蓋華嚴之兼。方等之
對。般若之帶。而大小之殊。則灼然可見。唯阿含但
是三藏。涅槃與今經同味。大小差別。似難顯著。故
特舉而明之。是故對顯。約四時及涅槃。皆不考覈
法華之高會也。
△二依文點示。分二。初示迹門。二
示本門。初又二。初舉例。】
「是知五千退席。為進增慢之儔。五百受記。俱崇密化
之迹。」
【是知二字。乃緊承上文而言。謂法華之會。既其高
勝。則所以被機無不徧者。由是而知。五千退席。雖
退而實進之。非絕分也。五百授記。顯其內秘外現。
本是高也。然此四句。有人異解。謂五千退席非退
席。不過為䇿進在會。上慢之人。故權示退席。非實
有退席也。五百授記非授記。不過欲尊崇下根。密
化之迹。故權示為授記。非實有授記也。若作此解。
各有二過。初二過者。一違於本經。二違於涅槃。違
本經者。經云。如是增上慢人。退亦佳矣。今此會中。
無復枝葉。純有貞實。經中明指五千為退席。而言
非實有退席。經中明指在會為貞實。而言為欲䇿
進上慢之人。豈非於本經有違乎。違涅槃者。如來
最後。為欲調熟未熟之人。故說大涅槃經而捃拾
之。若退席之人。而是權示者。則以何等為未熟之
人耶。使所說涅槃。無所被之人矣。豈非與涅槃有
違乎。次二過者。一則顯法華無授記實行聲聞之
功。二則使下根無淨佛國土之事。蓋謂雖是內秘
之者。今既為外現。則權引乎實。而同於實行矣。權
行既記。實亦可記。此法華之功。所以高於一代也。
若言無有記。則顯法華之無功。豈非過乎。由於授
記作佛。故脩種種行。而得劫國莊嚴。若言元無授
記。則亦無淨佛國土之事矣。豈非過乎。又汝言。為
欲尊崇其密化之迹。正由有記。方顯迹高。若元無
有記。則不知密化之迹。由何而得尊崇也。今言五
千上慢。巳聞略開權顯實。則一乘圓種。巳納八識
田中。雖退席而去。亦得為未來度脫因緣。故後於
涅槃會上。亦能成熟。是則雖退。而實進之。故云五
千退席。為進增慢之儔。退席者其益尚爾。在會者
其益可知。五百弟子。乃是下根。下根既顯其本。則
中上根。蓋可知矣。而權行者。本引乎實。權行既皆
得記。則實行者。亦可知矣。此則利根鈍根。權行實
行。皆得授記。所以法華。獨為尊勝。而諸部皆無足
覈其高會耳。
△二點文。】
「所以放光現瑞。開發請之教源。出定揚德。暢佛慧之
宏略。朽宅通入大之文軌。化城引昔緣之不墜。繫珠
明理性之常在。鑿井顯示悟之多方。」
【所以二字。亦承上文而言。謂今經既其高勝。則其
三分亦異他經。故六瑞為今經之序分。三周為今
經之正宗。善行菩薩之道。為今經之流通也。故初
放光一句。是序迹門之序分。放光是此土六瑞之
末。他土六瑞之總。故舉一放光。全收兩土六瑞也。
次出定等四句。是序迹門之正宗。初出定一句。序
法說周。次朽宅一句。序譬說周。三化城一句。序因
緣說周。出定等者。以如來從三昧起。故云出定。歎
諸佛二智。故云揚德。宏即宏大。略即方略。即指其
智慧門。甚深無量等。及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者耳。
文軌者。引用外典也。外典云。天下大治。則書同文。
車同軌。今經開九界三乘。顯佛界一乘。如天下一
統大治。故同一圓頓之文。同一大車之軌也。昔緣
不墜。正指大通之時。而結緣也。繫珠者。有人云。繫
珠明宿種之常在。不應言理性之常在。以繫珠是
譬了因。理性乃是正因。蓋不知了因是能繫。正因
是所繫。了因無正因則不發。正因無了因則不顯。
名雖有二。體實是一。乃約所而明能。故云理性。此
律師深見此旨。非漫然耳。鑿井一句。是序迹門之
流通也。
△二示本門。】
「詞義宛然。喻陳惟遠。」
【本門但云詞義等者。上既詳示迹門三分。欲示本
門。亦應有三。迹門既巳具示。本門可以例知。故總
為略示耳。則三分能詮之詞。所詮之義。皆宛然可
見。故云詞義宛然。如從地涌出等之詞義。則本門
之序分宛然。長遠壽量等之詞義。則本門之正宗
宛然。四信五品等之詞義。則本門之流通宛然。更
舉其正宗而言之。則如壽量品中。塵點之喻。顯我
佛長遠久本。及夫醫師之喻。明三世非生滅。現生
滅。故云喻陳惟遠。是知詞義一句。乃總示三分之
宛然。喻陳一句。乃別示正宗之詞義也。故知依文
點示。若迹若本。各有序正流通。莫不一一為之序
示耳。
△三顯佛慈悲。】
「自非大哀曠濟。拔滯溺之沉流。一極悲心。拯昏迷之
失性。」
【滯溺等者。乃滯空溺有。沉流二邊。昏迷中道。失於
實利理性。若非如來無緣大悲。何由拯拔。故言自
非大哀等也。一極即至極也。又此一節。乃結上起
下。以顯佛之慈悲。謂自非如來之大哀。則何以說
此妙經。自非如來之大哀。雖說此經。則何以傳譯
此土。自非如來之大哀。雖傳此土。則何以六百餘
載。四千餘軸。而此經獨得受持之盛也。若非如來
大悲。曠濟之心。拯拔滯溺之失性。焉能如是乎。故
曰自非(云云)。此蓋結上傳譯源流等文。以顯佛慈
悲。復生下受持因由之文。則自非二字。義貫下文
耳。
△三敘受持因由。又二。初明受持獨盛。】
「自漢至唐。六百餘載。總歷羣籍。四千餘軸。受持盛者。
無出此經。」
【六百餘載。是明時極其長言。四千餘軸。是舉經極
其多謂。如此長時多經之中。而受持者。唯此經為
盛也。
△二明當生慶幸。】
「將非機教相扣。並智勝之遺塵。聞而深敬。俱威王之
餘勣。」
【遺塵者。猶言少也。昔為王子教化。六百萬億姟眾
生。及乎中間。而相值熟脫者。莫非機教相扣。約喻
而明。如大塊之多矣。今日王城。乃至未來世之熟
脫者。亦是機教相扣。約喻而明。若遺塵之少耳。故
言遺塵也。餘勣猶是餘功也。言並言俱者。謂靈山
會上。聞此經者。同是智勝佛之遺塵。威音王之餘
勣。即使今日。及夫後五百年。得聞此經。亦莫非智
勝遺塵。威王餘勣。故言並遺塵。俱餘勣也。既並是
智勝遺塵。俱是威王餘勣。其慶幸之當生也。更何
如哉。巳上第二科解釋竟。
△三結成。分二。初正結。】
「輙於經首。序而綜之。」
【△二發願。】
「庶得早淨六根。仰慈尊之嘉會。速成四德。趣樂土之
玄猷。弘贊莫窮。永貽諸後云耳。」
【願淨六根。願成四德。更願此經。永貽於後耳。淨六
根。如法師功德品。慈尊嘉會。有云即彌勒龍華三
會。四德即常樂我淨。樂土即西方之淨土也。今謂。
既云早淨六根。復云速成四德。豈至彌勒下生。及
以命終往生乎。若能如智者。隨文入觀。則自然親
見靈山一會。儼然未散。故經云。則為見佛常在耆
闍崛山。是則即以如來為慈尊。靈山為嘉會。若能
成就普賢品之四法。即能顯此同居穢土。便是寂
光真境。是則即以四法為四德。寂光為樂土。故六
根則云早淨。四德則云速成也。又此一文。是總結
名。前科中。輒於經首。序而綜之。是結序之一字。言
輙者。猶云擅也。謂此經所有傳譯之源流。所有經
文之旨趣。所有受持之因由。擅於一經之首。序而
綜之。此律師之謙詞也。所以經序。輙者無他。願早
淨六根。速成四德耳。弘贊莫窮一句。是結弘之一
字。弘即弘廣。贊即贊成。亦即贊述。謂弘廣贊成此
經。更無有窮也。永貽諸後一句。是結傳之一字。唯
其弘贊莫窮。故云永貽諸後。以其弘贊莫窮。永貽
諸後。故名此序。為弘傳序耳。上來標舉解釋結成。
三科至此。釋弘傳序竟。】
妙法蓮華經演義卷第一之一
姚秦三藏法師 鳩摩羅什奉 詔譯
天台教觀 一松大師 講錄
清 東甌釋氏 曉柔廣和 編定
【△欲釋此經。先分為二。初釋題分文。
就題中有經題人題。今先釋經題。妙法等五字。乃
一經之總題。卷等三字。乃一經之別目。就總題中。
有別題通題。所言別者。凡一經有一經之稱謂。如
華嚴不同楞嚴。楞嚴不同楞伽。經經別異。故名為
別。所言通者。雖則經經稱謂。各各別異。除律論外。
同得其名。故名為通。今妙法蓮華四字異於他經。
即今經之別題。經之一字同於眾典。即今經之通
題。又妙法等至演義七字。復有通題別題。演義二
字。與他部異。如文句記。各異其名。是為別題。妙等
五字。與他部同。如玄義亦爾。不離妙等五字。同得
其名。是為通題。通別合舉。故名妙法蓮華經演義。
定其通別如此。若欲解釋其義。妙即不可思議之
謂。法即堪能軌則之稱。既不可以心而思。又不可
以言而議。故名為妙。既能任持自性。復能軌生物
解。故稱為法。此乃一往訓字。若尅論其所自。所言
妙法無他。即此經中。迹門所開之權。所顯之實。本
門所開之迹。所顯之本是也。如是權實本迹之法。
四十年前諱而不談。直至今日。乃能顯說。是則昔
日之所希有。故是妙也。葢四十年前。所說三乘五
教。七種方便。此是如來之權。而曾不說之為權。四
十年前。所說一乘圓頓。此是如來之實。而曾不說
之為實。去伽耶近城。方乃坐於道場。此是如來之
迹。而四十年前。曾不說之為迹。塵點劫前。早巳成
等正覺。此是如來之本。而四十年前。曾不說之為
本。今日法華高會。說三乘五教。定定是權。說一乘
圓頓。定定為實。說伽耶近城。定定是迹。說久遠證
得。定定為本。此乃若權若實。若迹若本之法。先所
未說。而今說之。所以是妙也。然不但說之為權實。
說之為本迹。稱妙而巳。又能開諸法之權門。即顯
一乘之實相。開伽耶之近迹。即顯長遠之久本。所
謂開決其權。以顯乎實。開決其迹。以顯乎本也。是
則昔日所有之權。非離實而別有。乃為實所施之
權。權原是實。今日所有之實。非離權而別有。乃開
權所顯之實。實原是權。伽耶近城之迹。非離本而
別有。乃從本所垂之迹。迹原是本。長遠壽量之本。
非離迹而別有。乃開迹所顯之本。本原是迹。是則
權實一體。本迹不二。乃是妙權妙實。妙迹妙本。權
實本迹之名雖殊。而不可思議是一。所以謂之妙
法也。雖言妙法即是權實本迹。然不知的是何等
理體。究而論之。不出經中所明如是相。如是性。乃
至如是本末究竟等十如。此之十如。約十界而論。
一界之中。具有十如。則十界具有百如。一界之中。
復具十界。則十界便有百界。而百界具有千如矣。
約於實法五陰。假名眾生。依報國土。則成三千。此
之三千性相。百界千如。而不出乎現前介爾一念
之心。即此現前介爾一念之心。全體具足三千性
相。百界千如。亦復即此三千性相。百界千如。以為
所開之權。以為所顯之實。而權實無別有權實。即
此三千性相。百界千如。以為所開之迹。以為所顯
之本。而本迹亦無別有本迹。是則雖有權實本迹
之殊。秪一念三千。而此三千一念具足。若三千而
全居乎一念。則三千之多不為多。若一念而全具
乎三千。則一念之少不為少。如是之法。寧得以心
思之。以言議之。若此法而非妙者。更有何法為妙
乎。利根之人。一聞所說。則便知此法權與實而同
體。迹與本為一如。欲令中下皆知。故更巧喻於蓮
華也。世間唯有蓮華。則方華之時。即有於果。而華
果同時。故以妙法而喻於彼。若不明妙法之權實
同體。本迹一如。請試觀乎蓮華。若知蓮華之方華
即果。華果同時。則便知妙法即權是實。即迹是本。
權實同體。本迹一如矣。是則妙法是法體。蓮華是
比方。先標法體。次舉比方。故云妙法蓮華也。通題
言經者。梵語修多羅。此云契經。凡佛說法。必契理
契機。今此法華。上則契乎十方三世一切諸佛。所
詮諸法實相之理。下則契乎九界六道一切眾生。
所有一乘圓頓之機。故言經也。卷第一者。秦譯此
經有七卷。今當最初。故言第一耳。題義甚多。不能
盡釋於此。如上弘傳序釋題。下序品初。方便品初。
第二卷。譬喻品初。信解品初。第三卷。藥草喻品初。
第四卷。五百弟子受記品初。并今總題。共有八番。
如其各品。為出來由生起。及解於品。故不頓釋。次
人題中。姚秦等義。具如論註。奉詔譯者。詔即告也。
古來凡是在上語下。皆謂之詔。自漢以來。天子乃
得稱之。巳上釋題竟。
二分文。此經有七卷。凡二十八品。若大分之。為二。
一迹門開三顯一。開權顯實。二本門開近顯遠。開
迹顯本。前四卷半。有十四品。始自第一卷之序品。
終於第五卷初安樂行品。謂之迹門。後二卷半。亦
十四品。始自第五卷中。從地涌出品。終於第七卷
末普賢勸發品。謂之本門。所言迹者。果後施化。葢
如來早巳成等正覺。究盡諸法實相。欲令一切眾
生。亦同證於諸法實相。各得開示悟入佛之知見。
是故從本垂迹。數數現生。數數現滅。如是現生現
滅。乃果後施化。故名為迹。所言本者。長遠證得。如
壽量品所明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謂出釋氏
宮。去伽耶城不遠。坐於道場。然我實成佛巳來。無
量無邊百千萬億那由他劫。如是長遠證得。乃是
如來最初究盡諸法實相。成於無上菩提。故名為
本。然迹本二門。各有序正流通三分。經初如是我
聞等之六事。乃迹門之通序也。次四眾圍繞。如來
說經入定。天雨四華。地搖六震。放白毫光。照於東
方萬八千土。彌勒由是而懷疑發問。文殊因之而
忖古酧答。乃迹門之別序也。通別之由致既彰。則
正宗從是而可起。於是如來即從定起。廣歎諸佛
權實智境。略為開三顯一。二乘聞巳。咸皆動執生
疑。身子三請之後。如來方乃廣為開顯。為法以立
乎譬。重明宿世因緣。如是三周所說。莫不開九界
三乘之權。顯佛界一乘之實。故上中下三根之人。
咸皆斷於權疑。生於實信。而得授記作佛。如來本
懷。於是而暢。大事因緣。從茲而明。乃迹門之正宗
也。然如來說經之意。不獨利益一時。實欲津洽於
未來。自當為之流通。然弘道在人。須假法師。故有
法師品。初則廣歎法勝人尊。以勸流通。次則詳示
衣座室三。以為方軌。復引多寶佛塔。以證法勝。引
提婆達多。以證人尊。法勝人尊。既皆有證。以故若
菩薩。若聲聞。各各發願立誓。或欲此土弘通。或欲
他方宣化。然忍難弘經。固菩薩之用心。若無難可
忍。亦如來之本意。故復託文殊為之發問。而更詳
示四安樂行。以為初心弘經之式。此皆迹門之流
通也。迹門巳竟。本門宜彰。本門既非經首。故無通
序。於中無量菩薩。從地湧出。兩土弟子。生疑發問。
乃本門發起之序分也。次之略開於近。則云我於
伽耶城。得成正覺。乃教化之。令初發道心。略顯於
遠。則云。我今說實語。汝等一心信。我從久遠來。教
化是等眾。彌勒等諸菩薩。聞是說巳。莫不生於如
來之近執。動於菩薩之遠疑。乃言得道甚近。所化
甚多。猶於世之父少子老。人所難信。於是如來為
之廣開其近。而言一切世間。皆謂今釋迦牟尼。去
釋氏宮。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之廣顯其遠。
而言然善男子。我實成佛巳來。甚大久遠。譬如百
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三千世界。抹為微塵。過於
東方五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國。乃下一塵。如
是東行。盡是微塵。如此著塵。及不著者。所有諸國。
復為微塵。一塵一劫。我成佛來復過於此。復明三
世之中。數數現生。而生實非生。數數現滅。而滅實
非滅。總之為度眾生。而皆實不虗。猶如良醫之去
來人間。而實無去來。總之為治狂子。元無虗妄。如
是廣開其近迹。廣顯其遠本。而諸菩薩。乃皆斷於
近疑。生於遠信。或有登於十住十行。或有得於十
向十地。而授於法身之記。乃至或十信相似位中。
發菩提心者。於是彌勒菩薩。一一為之總申領解。
乃本門之正宗也。既有正宗。則當流通。是以發明。
現在則有四信。滅後則有五品。明初品之因功德。
故有隨喜功德品。明初品之果功德。故有法師功
德品。復更證明信毀之罪福。故有常不輕品。此皆
勸讚流通也。既勸讚巳。還當付囑。是以如來承菩
薩之請命。乃現十種之神力。結五重之綱要。三摩
菩薩頂。而作是言。我於無量百千萬億阿僧祇劫。
修習是難得菩提之法。今以付囑汝等。應當一心
流布。使一切眾生。皆得聞知。應當隨學如來之法。
勿生慳悋。如藥王之苦行焚身。妙音之神力通經。
觀音之普門示現。皆所謂隨學如來也。然要世弘
經。必多障惱。須假外護方可在在流通。故明陀羅
尼品。以為弘經之外護。若以普現色身三昧而弘
經。當如妙莊嚴王之本事。令無邪不歸於正。終至
普賢菩薩為之勸發。此若勸讚。若付囑。乃本門之
流通也。巳上大分其文如此。
△二衣文釋義。分二。初迹門。二本門。初有三。初序
分。二正宗。三流通。初又二。初品題。】
「妙法蓮華經序品第一」
【今就品題中。初妙等五字。亦是今經之總名。次序
等四字。方是一品之別題。若但言序品。而不言妙
法蓮華經。則不顯此之序品。乃今經之序品。故先
標全經之名。而次繫於一品之題。故言妙法蓮華
經序品第一。有本無經題者。如少師所略耳。然就
其略者。亦得妙法蓮華。乃一經之名目。既有一經
之名目。便有一經之理體。一經之宗要。一經之力
用。一經之教相。所以智者大師。釋此題時。約於五
重玄義。言五重者。第一是釋其名目。第二是辨其
理體。第三是明其宗要。第四是論其力用。第五是
判其教相。釋名。則以法喻。而為今經之名。辨體。則
以諸法實相。而為今經之體。明宗。則以一乘因果。
而為今經之宗。論用。則以斷疑生信。而為今經之
用。判教相。則以無上醍醐。而為今經之教相。葢以
五重玄義。乃是一經之所詮顯。大師欲人攬於一
題。即知今經旨趣。故於首題之中。即為發明也。然
一經浩漫。不能廣引。若就今品之中。而引明之。如
文殊問答偈云。我見燈明佛。本光瑞如此。以是知
今佛。欲說法華經。證知此經是法喻為名也。又云。
今相如本瑞。是諸佛方便。今佛放光明。助發實相
義。證知此經是諸法實相為體也。又云。諸人今當
知。合掌一心待。佛當雨法雨。充足求道者。證知此
經是一乘因果為宗也。又云。諸求三乘人。若有疑
悔者。佛當為除斷。令盡無有餘。證知此經是斷疑
生信為用也。若夫教相。秪是分別上之四重。言法
喻為名者。諸經立名。秪為七種。所謂單三。複三。并
具足三是也。單三者。即單人單法單喻也。複三者。
即人喻法喻人法也。具足三者。即人法喻皆具足
也。今經非前之單三。非後之具足。於複三中。既非
人法。亦非人喻。正當法喻為名。以妙法是法。蓮華
是喻。故以法喻為名也。言實相為體者。葢名為能
詮。體為所詮。既有能詮之名。必有所詮之體。若小
乘。則以空無常無我。而為其體。大乘。則以一實相。
而為其體。今經非小乘之三為體。正以實相為體。
故經云。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所謂諸法
如是相。如是性。乃至如是本末究竟等。本門。則云
非如非異。不如三界。見於三界。故以實相為體也。
言因果為宗者。依體起行。必有宗要。無量眾善。言
因則攝。無量證得。言果則攝。故以因果為宗要。然
大乘因者。無別為因。即以實相而為其因。大乘果
者。無別為果。亦即實相而為其果。今經既是圓頓
大乘。則非化他因果。亦非自他因果。故以自行一
乘因果為宗也。言斷疑生信為用者。依宗顯體。則
能起乎力用。今經迹門。則斷於權疑。生於實信。而
為力用。本門。則斷於近疑。生於遠信。而為力用。葢
四十年前。但知有三乘五教。七種方便之權。不知
此等之權。全即一乘圓頓之實。到今法華迹門。一
番開顯。則全權是實。實外無權。所有權疑。從是而
斷。所有實信。從是而生。又一向而來一切世間。但
知世尊出釋氏宮。去伽耶城。方始坐於道場。不知
塵點劫前。早巳成等正覺。到今法華。本門一番開
顯。則全迹是本。本外無迹。所有近疑。從是而斷。所
有遠信。從是而生。故以斷疑生信為用也。言醍醐
為教相者。如涅槃所明。如來最初。說於華嚴。如從
牛出乳。則華嚴以乳味而為教相。華嚴之後。說於
阿含。如從乳出酪。則阿含以酪味。而為教相。阿含
之後。說於方等。如從酪出生酥。則方等以生酥味。
而為教相。方等之後。說於般若。如從生酥出熟酥。
則般若以熟酥味。而為教相。般若之後。說於今經。
令一切眾生。皆得開示悟入佛之知見。九界同歸
佛界。三乘咸會一乘。如從熟酥出醍醐。故以醍醐
而為今經之教相也。就一題而論全經如是。若但
就其題。則妙法是法。蓮華是喻。法喻雙標。故云妙
法蓮華也。所言經者。由也。此法喻之名。由從金口
所宣。故名為經。又經者。梵語修多羅。此云契經。謂
此實相之體。上契一切諸佛所證因果之宗。下契
一切眾生所有大小之機。故名為經。又經者。訓法
訓常。如是斷權疑生實信之用。為十界之所同遵。
為三世之所不易。故名為經。又經者。徑也。如是醍
醐之教相。若能依之修習。則可到實相之家。猶如
世之路徑。依之而行。則可到家。故名為經也。序品
二字。如疏具解。此經二十八品。今當最初。故言第
一。
△二正文分二。初通序。二別序。通序為一經之
證信。別序為一經之發起。雖有通別之不同。總是
一經之序分也。初分五。初所聞法體。】
「如是。」
【言如是者。乃指法之詞。亦是信順之謂。指法者。前
即指乎一題之總。後即指乎一經之別。謂如是之
經題。如是之經文。皆所詮之法體。信順者。如世間
之事。人若信順。則言此事如是。若不信順。則言此
事不如是。今經法體。為十界之所信順。故言如是
也。此就一往淺解如此。若欲深明其義。所謂不異
名如。無非曰是。今經開顯四十年前。所說三乘五
教。七種方便。與究竟一乘。圓頓實相不異。如點頑
鐵。全成真金。故名為如。既開彼方便。全成真實。則
唯一實相。無復更有三乘五教七種方便之非。故
名為是。若此如是。方是今經之如是。而不同他經
也。
△二能聞之人。】
「我聞。」
【△三說經時分。】
「一時。」
【△四說經處所。】
「佛住王舍城。耆闍崛山中。」
【以上皆如常解。茲不具錄。
△五同聞伴侶。
此中列眾。若從淺至深。則應先列雜眾。次列聲聞。
後列菩薩。若從深至淺。則應先列菩薩。次列聲聞。
後列雜眾。今既非從淺至深。亦非從深至淺。乃先
列聲聞。次列菩薩。後列雜眾者。此有事理二解。約
事者。初則剃髮染衣。常近於佛。故先列之。雜眾服
異形乖。不近於佛。故後列之。菩薩形不簡節。服亦
不定。或遠於佛。或近於佛。介乎兩種之間。故中列
之。約理者。聲聞樂於涅槃。念念著真。故先列之。菩
薩不著二邊。常修中道。故中列之。難眾樂於生死。
念念著俗。故後列之。文分為四。初聲聞眾。二菩薩
眾。三雜眾。四結眾集。初二。初比丘。二尼眾。初又二。
初總明。二別舉。初五。初明類。】
「與大比丘眾。」
【△二舉數。】
「萬二千人俱。」
【△三論位。】
「皆是阿羅漢。」
【以上皆如文。
△四歎德。】
「諸漏巳盡。無復煩惱。逮得巳利。盡諸有結。心得自在。」
【初二句。歎殺賊。次一句。歎應供。後二句。歎無生也。
諸漏者。漏即漏落。亦即滲漏。煩即昏煩。惱即惱亂。
凡夫之所以有煩惱者。由其不能盡於諸漏。故眼
見色。即起貪染。而漏落於色。耳聞聲。即起貪着。而
漏落於聲。乃至意緣法。即起分別。而漏落於法。故
此內之六根。對於外之六塵。中間起於六識。而漏
落昏煩惱亂。今萬二千羅漢。即巳能盡諸漏。則是
不為昏煩之所惱亂。如金剛所明。初果不入色聲
香味。初果尚爾。況四果耶。故云諸漏巳盡無復煩
惱。此葢能殺見思之賊也。次歎應供可知。三歎無
生中。有即是果。結即是因。因果不亡。故名為有。言
諸有者。略言則有三有。廣言則有二十五有。處中
而言。則有九有。故言諸有也。所以盡諸有結者。葢
但斷子縛。而果縛猶存。故云心得自在。若果縛亦
斷。則不獨心得自在。而身亦自在矣。凡夫所以生
死不出。由不能斷諸有結耳。今此萬二千羅漢。既
巳能斷諸有之結。則不復受生矣。故知此歎無生
德也。
△五列名二。初別列二十一位。】
「其名曰。阿若憍陳如。摩訶迦葉。優樓頻螺迦葉。伽耶
迦葉。那提迦葉。舍利弗。大目犍連。摩訶迦旃建。阿㝹
樓䭾。劫賓那。憍梵波提。離婆多。畢陵伽婆蹉。薄拘羅。
摩訶拘絺羅。難陀。孫陀羅難陀。富樓那彌多羅尼子。
須菩提。阿難。羅睺羅。」
【經首如是我聞。我即是阿難自稱。今列同聞。復云
阿難。豈阿難外。更有阿難聞耶。須知此中同聞。元
在阿難分中說。若就佛在某處。與某人俱。則此中
所列阿難。自在佛分中說矣。不得以同聞二字為
限也。又阿難與某人某人同聞。某人某人。與阿難
同聞。是故此中列阿難為同聞。亦無不可也。此經
敘聲聞。與楞嚴不同。彼若歎其小。內秘外現之意
不彰。今若歎其大。開權顯實之功何顯。故文句記。
七卷二十一二。問云。諸聲聞人。既經三周說法。開
權實。顯本迹。何經家經首。猶列聲聞之名。答。從昔
列之。使解者先須順經次第。且歎其小。然後約教
本迹等。探取正文中意釋耳。所以二經敘聲聞眾
不同也。
△二總指萬二千人。】
「如是眾所知識。大阿羅漢等。」
【△二別舉。】
「復有學無學二千人。」
【△二尼眾。】
「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與眷屬六千人俱。羅睺羅母。
耶輸陀羅比丘尼。亦與眷屬俱。」
【△二菩薩眾五。初明類。】
「菩薩摩訶薩。」
【△二舉數。】
「八萬人。」
【△三顯位。】
「皆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退轉。」
【不退轉者。此諸菩薩。皆巳能破無明。能顯三德。能
證中道。自得念不退也。
△四歎德。又二。初總歎。】
「皆得陀羅尼。」
【科名總歎者。謂此八萬菩薩。無論其是十住十行。
乃至十地等覺。莫不具此自行化他之德。位位皆
爾。故言總也。梵語陀羅尼。此云遮持。以其遮一切
惡持一切善。然遮何等惡。持何等善。謂遮見思塵
沙無明。三種之惡。持於法身般若解脫。三種之善。
所以如是惡無不遮。善無不持。皆由得此陀羅尼
故。此歎自行之德也。】
「樂說辯才轉不退轉法輪。」
【此二句。歎化他之德。所言樂說辯才者。即四無礙
辯之一。舉後之一。而兼前之三。故但云樂說也。此
諸菩薩。能以無礙樂說辯才。轉自所證不退之法。
入於一切眾生心中。亦令眾生。同證不退。故言樂
說辯才。轉不退法輪也。】
「供養無量百千諸佛。」
【是能修於福也。然此供養諸佛者。亦非經歷長時。
即於一念一時之間。便能供養無量諸佛。葢諸菩
薩。能了達能供之心。所供之佛。無非法界。故即興
法界自心之供。還供法界自心之佛。所以一念之
間。身徧十方世界。乃是真供養也。例如彌陀經中
所明。清晨持華供養。其義可知矣。】
「於諸佛所。植眾德本。」
【是能修於慧也。葢慧為萬善之源。眾德之本。而此
菩薩。既能承事供養諸佛。諸佛必為說於妙法。而
得聞法要。即此聞法修慧。乃是植眾德本也。】
「常為諸佛。之所稱歎。」
【此乃總結歎上自他之福慧也。諸佛之所以為諸
佛者。以其能自利利他。修福修慧。而自他俱滿。福
慧並足而巳。今此諸菩薩。既能自行。而於菩提不
退。復能化他。轉於法輪。既能修福。而供養諸佛。復
能修慧。而種德本。則稱合佛心。故常為諸佛之所
稱歎也。
△二別歎。】
「以慈修身。」
【別歎者。此八萬人中。或是十住。而有十住之德。乃
至等覺。而有等覺之德。位位別有。故言別也。是歎
十住。葢一登初住。破一品無明。證一分三德。即能
百界作佛。分身化導。二住。則千界作佛。三住。則萬
界作佛。乃至十住。則無量世界作佛。導利眾生。皆
由能以無緣大慈。熏不思議身。乃能如是耳。】
「善入佛慧。」
【所言善入者無他。即能契法界之理者是也。而十
行菩薩。能修法界。微妙不思議行。契乎法界不思
議理。而入佛之慧矣。此即是佛慧。而起法界行。還
以法界行。而入乎佛慧。亦復是佛慧還入佛慧。以
法界還歸法界。元無能入所入。故歎十行名善入
也。】
「通達大智。」
【大智者。即一切種智也。然此智體。本來廣大。周徧
法界。元無壅塞。秖由一切眾生。妄情執著。致使廣
大者狹小。周徧者壅塞。從是則理事因果。自他皆
成隔礙矣。而十向菩薩。三智圓照。三諦圓顯。能回
事以向理。回因以向果。回自以向他。則事理不隔。
自他不二。因果一如。自能於一切種智。無乎不徧
而廣大。無乎不達而周徧也。】
「到於彼岸。」
【生死為此岸。涅槃為彼岸。而十地菩薩。巳破四十
品無明。而能荷負一切。出生一切。則薩婆若海。任
運流入。而涅槃彼岸。可指而到也。】
「名稱普聞。無量世界。能度無教百千眾生。」
【此歎等覺。表質示德曰名。美響外彰曰稱。葢等覺
巳登補處之尊。所顯之德將滿。所證之智將圓。所
歷之位將極。所斷之惑將盡。故其所有之名稱。能
普聞於無量世界也。既居等覺。必須更歷重玄之
門。以斷最後生相微細無明。更將前之所修所度。
重為親歷一番。至此之時。所化愈眾。所被愈遠。故
云能度無數百千眾生也。
△五列名。又二。初別列。】
「其名曰。文殊師利菩薩。觀世音菩薩。得大勢菩薩。常
精進菩薩。不休息菩薩。寶掌菩薩。藥王菩薩。勇施菩
薩。寶月菩薩。月光菩薩。滿月菩薩。大力菩薩。越三界
菩薩。䟦陀婆羅菩薩。彌勒菩薩。寶積菩薩。導師菩薩。」
【常精進不休息。名異義同。但遮詮表詮不同耳。越
三界者。有界內界外。兩種三界也。
△二總結。】
「如是等菩薩摩訶薩八萬人俱。」
【△三雜類眾七。初諸天眾。二龍王眾。三緊那羅眾。
四乾闥婆眾。五阿修羅眾。六迦樓羅眾。七人王眾。
初又二初欲界。】
「爾時釋提桓因。與其眷屬二萬天子俱。復有明月天
子。普香天子。寶光天子。四大天王。與其眷屬萬天子
俱。自在天子。大自在天子。與其眷屬三萬天子俱。」
【△二色界。】
「娑婆世界主。梵天王尸棄大梵。光明大梵等。與其眷
屬萬二千天子俱。」
【△二龍王眾。】
「有八龍王。難陀龍王。䟦難陀龍王。娑伽羅龍王。和脩
吉龍王。德叉迦龍王。阿那婆達多龍王。摩那斯龍王。
優鉢羅龍王等。各與若干百千眷屬俱。」
【△三緊那羅。】
「有四緊那羅王。法緊那羅王。妙法緊那羅王。大法緊
那羅王。持法緊那羅王。各與若干百千眷屬俱。」
【△四乾闥婆。】
「有四乾闥婆王。樂乾闥婆王。樂音乾闥婆王。美乾闥
婆王。美音乾闥婆王。各與若干百千眷屬俱。」
【△五阿修羅。】
「有四阿修羅王。婆稚阿修羅王。佉羅騫䭾阿修羅王。
毗摩質多羅阿修羅王。羅睺阿修羅王。各與若干百
千眷屬俱。」
【△六迦樓羅。】
「有四迦樓羅王。大威德迦樓羅王。大身迦樓羅王。大
滿迦樓羅王。如意迦樓羅王。各與若干百千眷屬俱。」
【八部中無夜叉摩睺羅伽二部。此但略之。非不預
會。故下眾喜瑞中。乃俱有也。初天眾中。但有欲界
與色界。而無無色。龍鳥屬畜。餘皆鬼攝。然但無地
獄。及以無色界天。而不預席者。如大經四句所明。
一是乘急戒緩。二是戒急乘緩。三是乘戒俱急。四
是乘戒俱緩。今鬼畜得預會者。乃乘急戒緩也。戒
緩。所以墮於鬼畜。乘急。所以得聞法音。無色界天
不預會者。乃是戒急乘緩也。戒急。所以得生於天。
乘緩。所以不得聞法。欲色界天。及以人眾。得預會
者。乃是乘戒俱急也。戒急。所以得生人天。乘急。所
以復得聞法。地獄不預會者。乃是乘戒俱緩也。戒
緩。所以墮於地獄。乘緩。所以不聞法也。
△七人王
眾。】
「韋提希子阿闍世王。與若干百千眷屬俱。」
【巳上雖有三科不同。總是第五同聞伴侶。列眾巳
竟。
△四結眾集。】
「各禮佛足退坐一面。」
【是乃總結。
△二別序。別者對通而言。通則通於眾
典。別則別在今經。法體等五事證信。同於眾經。故
言通。眾集等五章發起。別於他經。故言別也。別序
發起者。蓋如來欲說此妙法華經。若無發起以為
其由致。則正宗何由而可說。故四眾雲集之時。即
便說於無量義經。入於無量義定。天則如是而雨
華。地則如是而震動。彌勒為之騰疑發問。文殊為
之忖古酧答。既有一番表報由致。則如來從定而
起。便可說於此經矣。故有發起一章文字。為今經
正宗作序也。然何以見得此序。便可發起此經。以
其顯示一經大旨故也。大旨者何。人理行教。四皆
妙故。所以序中有五章。正中有四一。若兩不交涉。
則何分序正。使一讀五章。而四一之旨昭著其前。
及探四一。而五章之義照應乎此。方是序是正之
序。正是序之正。前四時當乎此。今妙經豈越乎斯。
是以五章發起。四一皆妙。蓋何以見得人是妙人。
如經云。若有聞法者。無一不成佛。既無不成佛。則
人是妙人矣。何以見得理是妙理。如經云。是法住
法位。世間相常住。既世間相常住。則理是妙理矣。
何以見得行是妙行。如經云。乃至舉一手。或復小
低頭。皆巳成佛道。既皆成佛。則行是妙行矣。何以
見得教是妙教。如經云。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
無二亦無三。既無二無三。則教是妙教矣。是則一
經所明。不出四種皆妙。而此序中。則有眾集現瑞。
疑念發問。酧答之四番。故能發起今經之四妙。何
者。以其四眾圍繞。能興三業。以為供養。成於不思
議之人。故眾集序。便可發起正說之人妙也。次之
眉間白毫相光。全表中道妙智。所照萬八千土。全
表三千妙境。萬八千土。而為一光所照。乃全境即
智。白毫一光。而照萬八千土。乃全智即境。此則若
智若境。全體不二。故現瑞序。便可發起正說之理
妙也。若無疑念。則不發問。而亦不能由解起行矣。
今彌勒大眾。各各心生疑念。疑則必問。問則必答。
由答而聞。由聞而解。既解巳。自然從解而起乎行。
故疑念序。便可發起正說之行妙也。若夫問者問。
而答者答。引昔燈明。證今釋迦。古佛放光。既說妙
法。今佛現瑞。亦當說於妙法華經。故問答序。便可
發起正說之妙教也。今經既爾。餘經亦然。有發起
而說。如維摩以獻蓋申讚。而為發起。如般若以著
衣持鉢。而為發起。如楞嚴以誤墮婬室。而為發起。
今妙法華經。則以眾集現瑞。發問酧答。而為發起
也。文分為五。初眾集序。】
「爾時世尊。四眾圍繞。供養恭敬。尊量讚歎。」
【爾時者。即四眾方集之後。未說無量義經之前也。
世尊者。即我佛釋迦如來。娑婆一化之主也。以由
如來三覺圓。十身滿。如大夢覺。如蓮華開。為一切
世間之所尊敬瞻仰。故稱世尊也。四眾者。有云即
是比丘等為四眾。亦無不可。然名狹而義不周。若
細明之。一影響。二發起。三當機。四結緣也。影響者。
如形之有影。如聲之有響。如來說經。必有古佛聖
人。隱形而下。匡輔法化。名為影響。今經如觀音等
是也。發起者。引發生起也。如來若欲說經。必先弄
引為序。然後正說可起。故名發起。今經如彌勒等
是也。當機者。能感佛來應也。如來說經。必有所被
之機。此則根熟機動之人。若不聞說則巳。纔一聽
聞。必能悟入度脫。故名當機。今經如舍利弗等是
也。結緣者。此則無上三種之能。夙世根機。甚為淺
薄。雖聞所說。不但不能修習證入。而亦不能信受
領解。但可作於未來得度因緣。故名結緣。如今經
五千退席者是也。圍繞者。由如來初成正覺。天人
欲為致敬。而未知其方法。是淨居天。化為人形。來
至佛所。禮佛而繞。繞而復禮。如是三禮三繞。人皆
以為之則。故言圍繞。今謂如來欲說此經。先有如
上所列。聞佛聲教。悟四諦理之聲聞。順觀生起。逆
觀還滅之緣覺。自行化他之菩薩。護持佛法之八
部等。或是影響發起。或是當機結緣。皆圍繞於佛。
故言爾時世尊四眾圍繞也。供養恭敬尊重讚歎
者。不獨圍繞而巳。更能興於供養。就其身業之中。
則極其卑謹恭敬。而無怠緩。就其意業之中。則極
其專注尊重。而無散亂。就其口業之中。則能以種
種語言。而為讚歎。故云供養等耳。
△二現瑞序。此
稱為現瑞序者。如彌勒發問。則云以何因緣。而有
此瑞。文殊酧答。則云我於過去諸佛。曾見此瑞。欲
令眾生咸得聞知一切世間難信之法。故現斯瑞。
據此則知是現瑞序也。然何以見得。此六皆名為
瑞。葢四十年前。說餘經時。亦曾先說於法。而為正
宗作序。然所說法。但說二法三道四果。不說二法
三道四果從一法出。今則說於無量從一而出。乃
是表報正說。收無量以歸一。故說法是瑞也。昔亦
入定。然必在說法之前。今則說法之後。而入於定。
故入定是瑞也。昔亦雨華。然不能四華同雨。表報
者。不過二乘漸次。偏小之因而巳。今則四華同雨。
全表報乎四十位之圓因。故雨華是瑞也。昔亦地
動。然不能普佛世界。六種震動。所表報者。不過破
於見思。破於塵沙。或但漸次破於無明而巳。今則
普佛世界。六種震動。全表報乎圓破六位無明。一
破一切破。一斷一切斷。故地動是瑞也。昔亦眾喜。
然不能若四眾。若八部。咸皆歡喜。一心觀佛。所表
報者。不過大隔於小。小隔於大。或是大小雜糅等
機。發動而巳。今則四眾八部。咸皆歡喜。一心觀佛。
全表報純圓之機動發。故眾喜是瑞也。昔亦曾放
白毫相光。然不能全見十種法界。圓照五時法化。
今則下至阿鼻。上見諸佛。則十界全彰。始見所說
經法。終見般涅槃者。則五時圓照。故放光是瑞也。
此六既皆一一是瑞。故為現瑞序。分二。初此土瑞
相。二他土瑞相。初六。初說法。】
「為諸菩薩。說大乘經。名無量義。教菩薩法。佛所護念。」
【如來本意。欲為聲聞人。說此妙法華經。發明汝等
所行。是菩薩道。故先為菩薩。以預表之也。大乘者。
乘以運載為義。若人天乘。但能運出三途。不能運
出三界。聲聞乘。緣覺乘。但能運出三界。不能運出
三空。偏漸菩薩乘。但能運出三空。不能運歸三德
秘藏。皆不名大乘。今為菩薩所說者。不獨運出三
途。亦能運出三界。不獨出三界。今能出三空。不但
能出三空。亦且能運歸三德秘藏。故為大乘也。名
無量義。即是證一實相。而出二法三道四果之無
量。所謂若教若理若行。皆無量也。然理尚非一。那
得無量。乃是將門名理。理隨於門。門既多種。理亦
無量也。教菩薩法者。此法不教三有。不教二乘。唯
教菩薩故也。佛所護念者。若云久默斯要。不務速
說者。故名佛所護念。此約無量義。即法華之異名
為釋也。若約無量義。為法華作序而釋者。謂即此
無量義經。為諸佛之所護念。葢四十年前。但說於
二法三道四果之無量。曾不說此等無量。從一法
出。今無量義經。方乃說於無量從一法出。故即無
量義經。為諸佛之所護念也。既於一法而出無量。
則可以收無量而歸一。故得為今經作序也。問。無
量義經同聞之眾。即上所列。聲聞菩薩等。而一期
之中。菩薩自能處處得入。故阿含說半。乃至般若
帶通別正說圓教。無非為鈍根聲聞。今日法華。正
欲為彼聲聞。何以故。說無量義經。以為今經作序。
但云為諸菩薩。說大乘經。又云教菩薩法。豈爾時
不為聲聞。不教聲聞耶。答。此有三意。一說無量義。
乃為今經作序。今經既欲會歸聲聞。明其所行是
菩薩道。故但為諸菩薩。及教菩薩法。以為表報也。
二不為聲聞。乃正為菩薩。聲聞則旁。今但從其正
也。三聲聞從於般若。密得別益。別則獨菩薩法。故
聲聞此時。亦即是菩薩矣。
△二入定。】
「佛說此經巳。結跏趺坐。入於無量義處三昧。身心不
動。」
【身心不動者。以其入於三昧之時。則全身心。而三
昧。全三昧是身心。不見有能入所入。故外觀其身。
則身無其身。但見其猶若金剛而不動。內觀其心。
則心無其心。但見其猶若虗空而寂然。故言身心
不動也。
△三雨華。】
「是時天雨曼陀羅華。摩訶曼陀羅華。曼殊沙華。摩訶
曼殊沙華。而散佛上。及諸大眾。」
【是時者。即如來說經方畢。入定巳後之時也。曼陀
羅華。此云適意華。初是小適意。次是大適意。亦云
小白華。大白華。曼殊沙華。此云柔軟華。初是小柔
軟。次是大柔軟。亦云小赤華。大赤華也。然華表乎
因。今此之四華。從天而雨者。乃表從第一義天。而
發為四十位。微妙之圓因也。故天台云。曼陀羅乃
十住。開佛知見。摩訶曼陀羅乃十行。示佛知見。曼
殊沙乃十向。悟佛知見。摩訶曼殊沙乃十地。入佛
知見也。雖有四十位之不同。而總一第一義天。秪
一第一義天。而發乎四十位之不同。故以天雨四
華。四華天雨。而為表報也。而散佛上及諸大眾者。
正表此之不思議圓因。為諸佛之所證得。為眾生
之所本具。然諸佛證無所證。全證眾生之所具。眾
生具無所具。全具諸佛之所證。則生佛平等。因果
同源。故既散佛上。復散大眾。以表顯也。
△四動地。】
「普佛世界。六種震動。」
【六種震動者。地則表於無明。今欲說此法華妙經。
則令眾生。咸得開示悟入之佛知見。究竟妙覺果
滿。必能翻破無明。故以六種震動。而表破無明也。
△五眾喜。】
「爾時會中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天龍夜叉。乾
闥婆。阿脩羅。迦樓羅。緊那羅。摩睺羅伽。人非人。及諸
小王轉輪聖王。是諸大眾。得未曾有。歡喜合掌。一心
觀佛。」
【得未曾有者。四十年前。亦曾聞於說法。而未曾聞
說從一出多。亦曾見於入定。而未曾說法之後而
入定。天亦曾雨華。而未若今日之雨華。地亦曾震
動。而未若今日之地動。如此等瑞。今日所見。乃是
見所未見。今日所聞。乃是聞所未聞。故言得未曾
有也。一心觀佛者。有二義。一眾見非常之瑞。必說
非常之法。佇聞妙說。絕彼餘想。故一心觀佛也。二
眾會之心。不向三有。不同二乘。亦不向偏漸權小。
唯向一佛大乘。故一心觀佛也。
△六收光。】
「爾時佛放眉間白毫相光。照東方萬八千世界。靡不
周徧。下至阿鼻地獄。上至阿迦尼吒天。」
【此言照於東方者。是橫照。照上照下者。是竪照也。
阿迦尼吒。此云質礙。即色究竟天也。然此放光。若
就能表之法相而釋。則所照有六趣四聖。凡聖因
果。生佛迷悟之不同。又一光與萬八千土。則有多
少大小。遠近彼此之有異。今一光之中。而能照於
萬八千土。而能見於十種法界。則多少與大小一
如。遠近與彼此不二。凡聖與因果同體。生佛與迷
悟無殊。故能表於理妙也。若約所表之理體而釋。
則眉間一光。全即介爾一念能觀之心。萬八千土。
全即三千性相所觀之境。一光而全照萬八千土。
萬八千土。而同為一光所照。即是介爾一念。全體
具足三千。即此三千。而元同居乎一念。一念不在
前。三千不在後。一念不為少。三千不為多。故眉間
白毫相光。照於萬八千土也。私謂照於東方萬八
千土靡不周徧一句。正明所照。以顯其瑞也。乃是
全收他土所見。如下他土瑞云。盡見彼土六趣眾
生。又見彼土現在諸佛。乃至云。復見諸佛般涅槃
後。以佛舍利。起七寶塔。如是則一光之中。十種法
界。五時教味。無不具見。故知靡不周徧四字。攝盡
他土。即此所見。乃為放光之瑞。下至阿鼻。上至尼
吒者。乃是照於此土六趣也。若他土六趣。則下自
云。盡見彼土六趣眾生。若此土現前說法者。即是
佛。聞法者。即是三乘。不待光照而自見。又下至阿
鼻。上至尼吒。則靈山一會。全在白毫光中矣。所以
此土。但言於六趣。而十界亦具矣。是則此土光瑞
之文。元來止於上至阿迦尼吒天也。於此世界下。
方是他土瑞文。若以下至阿鼻等文。即於貫照東
方者。則放光一文。全似地瑞文。而不關於此土矣。
△二他土瑞相。古亦分為六。今但合為二。初見十
種法界。】
「於此世界。盡見彼土。六趣眾生。又見彼土。現在諸佛。」
【初二句乃承上收光而言也。即此娑婆世界。靈山
會上。盡見彼東方之萬八千土也。所以於此土。而
能見彼土者。由於如來放光之故也。故他土瑞。全
以此土放光為總。所以盡見彼土等也。初於此世
界四字。乃全指乎此土放光。以為他土瑞作張本
也。言六趣眾生。乃是全舉六凡。言現在諸佛。乃是
略舉於佛。而該三乘。即是見於四聖。而十界復具
足矣。
△二見五時法化。】
「及聞諸佛。所說經法。并見彼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
優婆夷。諸修行得道者。復見諸菩薩摩訶薩。種種因
緣。種種信解。種種相貌。行菩薩道。復見諸佛。般涅槃
者。復見諸佛。般涅槃後。以佛舍利。起七寶塔。」
【及聞等者。即聞於千丈盧舍那佛。說圓滿修多羅
法。乃是見於華嚴也。次言并見等者。即是四眾之
人。聞彼佛說阿含三藏之法。乃修三乘之行。而得
三乘之道也。或有修於知苦斷集。慕滅修道之行。
而得聲聞之道。或有修於順觀生起。逆觀還滅之
行。而得緣覺之道。或有修於三祗伏惑。百劫行因
之行。而得菩薩之道。故云諸修行得道也。次言復
見等者。即是彼之菩薩。聞佛說方等般若。乃依之
而修習也。言種種因緣信解相貌者。慳恡毀犯。乃
至愚癡等之六蔽為因。布施持戒。乃至智慧等之
六度為緣也。信者。信得慳恡毀犯等六。是蔽而當
捨。信得布施持戒等六。是度而當行。解者。解得慳
恡之蔽。須以布施之度為治。乃至愚癡之蔽。須以
智慧之度為治也。又解得布施之度。必能治於慳
恡。智慧之度。必能治於愚癡也。言相貌者。若起於
慳貪。則以心心欲得。念念不捨之相貌。乃至若起
於愚癡。則有執斷執常。撥因撥果之相貌也。若行
於布施。則有捨於衣服飲食。珍寶國城等。依報之
相貌。及捨頭目髓腦。身肉手足等。正報之相貌也。
乃至若行於般若。則有能觀之智。所觀之境。能所
宛爾。能所寂然之相貌也。皆言種種者。以方等般
若二時。具有四教故也。若三藏為有相。通為無相。
別為雙亦相。圓為雙非相。若因緣。若信解。若相貌。
各各皆有於四教不同。故皆言種種也。以聲聞到
於方等。密得通益。到於般若。密得別益。通則正於
菩薩。別則獨菩薩法。故此中言。復見諸菩薩。又言
行菩薩道。則知其為方等般若也。次復見諸佛下。
是見涅槃時也。然此五時無法華者。正欲生下疑
念問答。以作今經弄引故也。若光中見乎法華。則
何須文殊之答。而又何待彌勒問耶。
妙法蓮華經演義卷第一之一
妙法蓮華經演義卷第一之二
姚秦三藏法師 鳩摩羅什奉 詔譯
天台教觀 一松大師 講錄
清 東甌釋氏 曉柔廣和 編定
△三疑念序。分二。初彌勒疑。二大眾疑。初又三。初
疑六瑞。】
「爾時彌勒菩薩。作是念。今者世尊。現神變相。以何因
緣。而有此瑞。」
【神變相者。變為變動。即六瑞外彰也。此瑞相由於
如來。內之天心神力所變。故言神。又此瑞相。一切
大眾。以及彌勒。皆所莫測。故言神也。
△二疑問
誰。】
「今佛世尊。入於三昧。是不可思議。現希有事。當以問
誰。誰能答者。」
【謂此瑞相。必非無因。若佛不入於定。則當問佛。今
入三昧。則此不思議所現之相。當以問誰。而得決
了何因何緣也。
△三疑文殊。】
「復作此念。是文殊師利法王之子。巳曾親近供養過
去。無量諸佛。必應見此希有之相。我今當問。」
【法王子者。如來得大自在。乃諸法之王。故稱法王。
文殊能克紹其大乘家業。故云法王子也。
△二大
眾疑。又二。初疑瑞相。】
「爾時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及諸天龍鬼神等。
咸作此念。是佛光明神通之相。」
【言光明神通者。光明是別舉放光一瑞。神通是總
指餘五瑞也。又准此中之文。則似無疑文殊。若據
下彌勒之問云。四眾欣仰。瞻仁及我。瞻仁欲是仁
答。及我欲是我問。不唯有疑念文殊。亦且有疑念
彌勒。疑文殊者。謂文殊是法王子。必應見此希有
之相。今應當答。疑彌勒者。謂文殊雖應答。然須待
問而後可答。今彌勒是補處之尊。自應當問也。
△
二疑問誰。】
「今當問誰。」
【謂佛光明神通之相。非無因而有。若佛不入定。則
當問之於佛。今佛既入於定。當問之於誰矣。
△四
問答序。分二。初彌勒發問。二文殊酬答。初又二。初
長行總問。】
「爾時彌勒菩薩。欲自決疑。又觀四眾。比丘。比丘尼。優
婆塞。優婆夷。及諸天龍鬼神等。眾會之心。而問文殊
師利言。以何因緣。而有此瑞神通之相。放大光明。照
於東方。萬八千土。悉見彼佛。國界莊嚴。」
【以何因緣等者。乃總問兩土之瑞。放光下。乃別舉
兩土之瑞也。光明照於東方者。乃舉此土第六放
光瑞。舉其後後。攝其前前。故但云放光等也。言悉
見彼佛者。乃舉佛以攝三乘六趣故。則彼十界具
矣。國界莊嚴者。是舉彼土。五時法化。然彼佛國界。
本自莊嚴。今為白毫光照。乃愈莊嚴矣。又國界莊
嚴者。即復見諸佛般涅槃後。以佛舍利。起七寶塔
也。故下偈云。又見佛子。造諸塔廟。無數恒沙。嚴飾
國界。又云。為供舍利。嚴飾塔廟。國界自然。殊特妙
好。則知國界莊嚴。即見以佛舍利。起七寶塔也。舉
涅槃。以攝前四時。故但云國界莊嚴。而彌勒二三
語句。具問兩土之瑞。可謂巧於發問者也。問。彌勒
之問。還不知而問。既為補處。何故不知。若言是知。
何故又問。答。彌勒知亦應問。不知亦應問。彌勒雖
是補處。然猶有一分生相無明未斷。而此瑞相。乃
如來妙覺果人之所變現。等覺與妙覺。猶如隔羅
望月。而不知宜矣。故文云。欲自決疑。既言欲自決
疑。乃不知亦應問也。又彌勒既補釋迦。則當來不
久。亦欲說此妙法華經。豈今法華序中瑞相。有未
知者。然自雖知。而四眾咸皆未知。若補處不為發
問。誰為其發問。此乃為眾而問。故下偈云。願決眾
疑。既言願決眾疑。乃知亦應問也。餘如疏解。
△二
重頌別問。具乎多意。如疏所明。今分文為二。初正
問。即文殊去。二結請。即佛放一光去。初二。初頌此
土瑞。】
「於是彌勒菩薩。欲重宣此義。以偈問曰。
文殊師利。導師何故。眉間白毫。大光普照。雨曼陀羅。
曼殊沙華。栴檀香風。悅可眾心。以是因緣。地皆嚴淨。
而此世界。六種震動。時四部眾。咸皆歡喜。身意快然。
得未曾有。」
【有人云。此頌中六瑞。但有四種。無說法入定。長香
風地淨。是有盈縮也。今謂雨華等之四瑞。由說法
入定而有。既舉其四。自攝餘二。故說法入定。未嘗
有縮。又有導師二字。即是說法入定也。以其能說
法入定。乃稱導師耳。然風本無香。由華而香。地本
不淨。亦由華而淨。則雖明香風地淨。但是雨華之
瑞。故香風地淨。未常有盈。初言導師者。導有引導
開導二義。引導者。謂引邪以歸正。引小以歸大。引
偏以歸圓也。開導者。開即開示。謂欲引邪歸正。必
開示其邪正。言此是邪。言此是正。令其開迷發悟。
而得改邪入正也。乃至欲引偏歸圓。則開示其偏
圓。言此是偏。此是圓。令得從偏入圓也。具此二義。
故稱導師。次眉間下二句。是超頌放光。雨曼下六
句。追頌雨華。而此下二句。頌動地。時四下四句。頌
眾喜。初何故二字。乃直貫下耳。
△二頌他土瑞。又
二。初頌十種法界。】
「眉間光明。照於東方。萬八千土。皆如金色。從阿鼻獄。
上至有頂。諸世界中。六道眾生。生死所趣。善惡業緣。
受報好醜。於此悉見。」
【初中但舉六凡。以該四聖也。言萬八千土皆如金
色者。非秪如黃金之色而巳。葢如來眉間所放之
光。全體是中道不思議智。則所照之土。全體是中
道不思議境。今以智光。照乎理境。則一究竟一切
究竟。一自在一切自在。一清淨一切清淨。故言皆
如金色也。善惡業緣等者。善有不殺等十。各為上
中下三品。惡有殺盜等十。亦各上中下三品。善之
上品。感天之好報。乃至下品。感修羅之好報。若對
人天。猶醜而非好也。以其心存嫉妬等故。惡之上
品。感地獄之醜報。乃至下品。感畜生之醜報。應細
推之。三惡等報明其醜。三善等狀明其好。故因果
業緣之善惡。受報之好醜也。
△二頌五時法化。分
二。初頌前二時。二頌後三時。初又二。初華嚴。】
「又覩諸佛。聖主師子。演說經典。微妙第一。其聲清淨。
出柔軟音。教諸菩薩。無數億萬。梵音深妙。令人樂聞。
各於世界。講說正法。種種因緣。以無量喻。照明佛法。
開悟眾生。」
【又覩者。謂光中所照。萬八千士。不獨見十種法界。
更能見五時法化。故言又覩也。諸佛者有二義。一
是說華嚴。千丈盧舍之報身。報必具乎法應。則一
身之中三身圓備。故言諸佛。二是光中所照。萬八
千土。所有諸佛也。聖主師子者。聖中之主。人中師
子也。如世之師子。乃百獸中主。師子若出。百獸潛
藏。師子若吼。百獸腦裂。故如來出世。魔障隱蔽。如
來說法。邪法破壞。猶如世間之師子。故稱聖主師
子也。聖主之義。微細推之。與弘傳序中。釋大聖之
義同。此舉其能說之佛。演說經典。乃正舉其所說
之法也。經典者。即華嚴圓滿修多羅也。演說者。由
華嚴所詮。秪是法界一理。從一法界理。演之而為
事法界。演之而為理法界。演之而為事理無礙法
界。演之而為事事無礙法界。故言演說經典也。微
妙第一者。既是圓滿修多羅。圓而無偏。滿而無缺。
故言微妙。時居最初。又是頓部。故言第一耳。其聲
下二句。是明其說法之音聲。教諸下二句。是明其
所被之根機。音聲而云清淨柔軟者。若言如來有
六十四種梵音。中間離穢濁者為清淨。不剛強者
為柔軟。此乃一往耳。若尅實推之。當知華嚴兼別
明圓。則有別有圓。今言聲清淨者。乃是說別教之
聲。言柔軟音者。乃是說圓教之音。蓋華嚴為權機。
則說別教。而就別所明。必須斷煩惱而證菩提。斷
生死而證涅槃。離二邊以顯中道。離九界而顯佛
界。所謂緣理斷九。唯詮清淨真如。故說教之聲。亦
隨之而清淨也。為實機則說圓教。而圓教所明。不
須斷煩惱。而證菩提。即煩惱便是菩提。不須離生
死。而證涅槃。即生死便是涅槃。即二邊便是中道。
即九界便是佛界。既其當體全是。則不須翻破。此
乃最為柔和者。最為軟順者。所以說教之聲。亦隨
之而柔軟也。教諸菩薩等者。若總就所照而言。則
有萬八千土之菩薩。故言諸菩薩無數億萬。若單
就一土而言。則有別圓兩教之菩薩。即四十一位
法身大士。及宿世根熟天龍八部等。故言諸菩薩
無數億萬也。梵音等二句。謂華嚴所詮。竪則徹於
三諦之表。橫則窮乎法界之邊。故所有之梵音。既
其深而且妙。如是深妙之音。自然令人身心可悅。
而樂為聽聞者。故言梵音深妙令人樂聞也。又可
梵音深妙。是結上所明之聲也。清淨故深。柔軟故
妙。令人樂聞。是結上所被之機也。人即兩教菩薩。
別之權機。則樂聞清淨之深音。圓之實機。則樂聞
柔軟之妙音也。各於世界者。萬八千土。莫不皆然
也。講說正法者。明說圓也。即不偏之謂。法有三種。
三法皆圓。故言正法。言三法者。一是心法。二是佛
法。三是生法。此之三法。若各各差別。則是偏而非
正。華嚴明三無差別者。如心佛亦爾。如佛眾生然。
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既無差別。則正而無有
偏。故名正法。種種下明說別也。若在佛意。唯欲說
圓直令一切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但機有權。
還當為說歷別行布之法。而後歸之於圓。故言種
種因緣也。以無量喻照明佛法者。如來雖為權機。
說於別教。究竟直指歸元。在於圓故。說無量之喻。
照明佛之正法。如世欲破於暗。須假燈炬照明。今
佛說法。亦復如是。用別以照明乎圓。使得開示悟
入。故云以無量喻(云云)。則知又覩二句。是舉能說。
舍那之主也。演說二句。是舉所說。華嚴之部也。其
聲二句。是結上所明之聲也。各於下六句。是明其
部內所有之教。演說正法是圓。種種無量是別也。
又可前二行半。就一佛一土說。次一行半。就一一
佛。一一土說。有云後之六句。應分屬阿含。雖似有
理。第正法佛法。難就權乘說耳。
△二阿含三。初明
聲聞。】
「若人遭苦。厭老病死。為說涅槃。盡諸苦際。」
【遭苦者。苦有因果不同。苦因即八十八使之見惑。
八十一品之思惑。苦果即三界二十五有。生死之
果報也。厭老病死者。由遭於苦。故生厭離也。苦有
八種。今略舉其三。故言老病死也。人云老時。則精
氣衰微。諸根暗塞等。故老是苦。四大不調。即有於
病。地大不調。即有沉滯之病。水大不調。即有壅腫
之病。火大不調。即有煩燥之病。風大不調。即有振
掉之病。若有於病。則坐臥不安。百節疼痛。故病是
苦。人若死時。則風刀解體。及悶絕等。故死是苦也。
為說涅槃者。涅槃有二。謂有餘無餘也。但斷子縛。
果縛猶存。名有餘。灰身泯智。子縛果盡。名無餘。此
就小乘說。若約大乘。唯佛所證。乃無餘耳。盡諸苦
際者。其人既遭苦。而厭生死。則必志求涅槃。今乃
為其說於涅槃。則逗其機宜。自然依之修習。所有
八十八品之見惑。八十一品之思惑苦因。三界二
十五有生死之苦果。從是而能淨盡除滅。故云盡
諸苦際也。
△二明緣覺。】
「若人有福。曾供養佛。志求勝法。為說緣覺。」
【聲聞三生修福。緣覺百劫修福。故云有福。言勝法
者。緣覺之法。比聲聞而勝也。聲聞之法。但斷正使。
不能侵習。緣覺更侵習氣。故言勝也。
△三明菩薩。】
「若有佛子。修種種行。求無上慧。為說淨道。」
【言佛子者。指六度菩薩。自利利他。堪紹如來家業。
不同二乘之自利。故稱佛子。修種種行。即三藏中。
事六度也。無上慧者。即三藏佛。所有之一切智也。
淨道者。三藏所詮。全是生滅。菩提煩惱。更互相傾。
須破煩惱而得菩提。斷生死而有涅槃。故言淨道
也。
△二頌後三時二。初結前生後。二次第陳問。初
又二。初結前。】
「文殊師利。我住於此。見聞若斯。」
【我住於此者。住於此土靈山法會也。見聞若斯者。
見聞彼萬八千土也。如上華嚴之諸佛菩薩。阿含
之三乘聖眾。為見華嚴之演說經典等。阿含之為
說涅槃等。故云若斯者。總指前二時中。所見所聞。
耳。
△二生後。】
「及千億事。如是眾多。今當略說。」
【及千等者。謂不獨如上見聞而巳。更有千億億事。
故云及千億事。此千億眾而且多。乃重言之。故云
如是眾多。不能一一盡舉。但當略而說之。故云今
當略說。則知下去所明。皆為略說耳。
△二次第陳
問。分二。初總問。】
「我見彼土。恒沙菩薩。種種因緣。而求佛道。」
【恒沙菩薩者。以後三時。有四教菩薩故也。六蔽為
因。六度為緣。四教不同。故言種種。求佛道者。指四
教菩薩也。
△二別問。初十五行。乃次第問六度。次
十五行半。乃不次第問六度。三有七行。乃問如來
涅槃。有云次第者。是事六度。不次第者。是理六度。
有云雖有次第與不次第。亦無別意。但是因其光
中所見而問。此皆無的據。今言初之次第。是問方
等。次之不次第。是問般若。後之涅槃。是問涅槃。三
時之相。宛然在之。不得作餘解也。文分三。初次第
問方等。二不次第問般若。三問如來涅槃。初又六。
初問檀。】
「或有行施。金銀珊瑚。真珠摩尼。硨磲碼碯。金剛諸珍。
奴婢車乘。寶飾輦輿。歡喜布施。迴向佛道。願得是乘。
三界第一。諸佛所歎。或有菩薩。駟馬寶車。欄楯華蓋。
軒飾布施。復有菩薩。身肉手足。及妻子施。求無上道。
又見菩薩。頭目身體。欣樂施與。求佛智慧。」
【金銀等。是捨財。身肉等。是捨身。妻子是外身。手足
是內身。次頭目等。是捨命。若捨手足。未必喪命。若
捨頭目。命亦喪矣。然諸佛設教。必欲行施者。總由
眾生自從一念迷昧巳來。自巳之物。念念不欲與
人。是謂之慳。他人之物。心心欲得於巳。此謂之貪。
以此慳貪。乃生死根本。若不破此慳貪。則生死何
由得出。是以諸佛。教之行施。不但捨財。更於捨身
及捨命也。無他。總欲其破慳貪。出生死。是故教其
捨財。欲其得出世之法財。教其捨身。欲其得出世
之法身。教其捨命。欲其得出世之慧命。所謂捨不
堅而得堅固者是也。彼諸菩薩。能知如來設教之
意。所以若財若身若命。或歡喜而布施。或欣樂而
施與。回向則向於佛道。志求則求於佛道。使諸佛
設教之意。得以不虗。自然稱合佛心。故以為諸佛
所歎也。上來捨身捨財捨命。乃光中所見也。現前
有可捨身與命者。無他。此係大菩薩所行。吾佛欲
人領會。身之與命尚捨。況身命外之財乎。若能捨
財。自當得法財。若能捨身捨命。自當得法身慧命。
故亦大菩薩行也。
△二問尸。】
「文殊師利。我見諸王。往詣佛所。問無上道。便捨樂土。
宮殿臣妾。剃除鬚髮。而被法服。」
【言諸王者。必有餘人。若舉其王。自該得臣民等。故
但言王也。樂土是所依者。宮殿是所居者。臣妾是
所御者。此皆難捨者。而能捨之。則其易捨者。可知
矣。既皆捨而除鬚髮。被法服。所謂三衣覆體。嚴淨
毗尼。故是尸也。又總論不出三聚。初往詣二句。是
攝善法戒。次便捨二句。是攝眾生戒。次剃除二句。
是攝律儀戒。
△三問忍。】
「或見菩薩。而作比丘。獨處閑靜。樂誦經典。」
【閑靜者。離眾務為閑。無熱閙為靜也。
△四問進。】
「又見菩薩。勇猛精進。入於深山。思惟佛道。」
【無怯弱為勇猛。無閑雜為精進。深山不同塵寰市
井。自無擾害。內心易為安靜。所以得思惟佛道也。
△五問禪。】
「又見離欲。常處空閑。深修禪定。得五神通。又見菩薩。
安禪合掌。以千萬偈。讚諸法王。」
【初一行。是三乘次第禪。次一行。是一乘圓頓禪也。
此一往分。若細論之。深修禪定一句是總。以其不
止世間禪。及出世間禪。更有出世上上禪。故云深
修禪定。是總也。得五神通。與又見等。方分三乘一
乘。次第圓頓耳。得五神通者。蓋神通有報得者。有
修得者。有證得者。諸天所有之通。乃報得。三乘所
有之通。乃修得。如來所有之通。乃證得。今言得五
神通。亦非報得。亦非證得。乃修得也。
△六問慧二。
初自行。】
「復見菩薩。智深志固。能問諸佛。聞悉受持。」
【智深等者。智即能觀之智也。由此菩薩。能以上品
寂光。而為所觀之境。此境最為甚深。今以此境。而
發乎智。則智亦隨境而深。如函大蓋亦大。故言智
深也。然境既極其深。則非堅固之心志。自不能觀。
今既能觀。則其所有之心志。自然堅固。而無漏失
故言志固也。以其智深。所以能問諸佛。以其志固。
所以聞悉受持。何者。蓋無智之人。則不能問。雖有
智而不深。亦不能問佛。今不唯能問。而且能問諸
佛。則其所有之智。豈不深乎。又無志之人。則不能
持。雖有志而不固。亦不能悉持。今不唯能持。而且
能悉受持。則其所有之志。豈不固乎。
△二化他。】
「又見佛子。定慧具足。以無量喻。為眾講法。欣樂說法。
化諸菩薩。破魔兵眾。而擊法鼓。」
【定慧具足者。非究竟具足。乃分證具足也。由能修
於止觀。以止止散。故能得於定。以觀觀昏。故能得
於慧。當止之時而昏。還即以觀而觀乎昏。則定中
亦具於慧。當觀之時而散。還即以止而止乎散。則
慧中亦具於定。由因中止觀均調。故至果上。定慧
具足也。欣樂說法者。即以具足定慧之法。為眾說
之。無少悋惜。故云欣樂說法也。破魔兵者。梵語魔
羅。此云殺者。以其能害行人法身慧命故。亦云劫
者。以其能劫行人功德法財故。然魔兵雖眾。不出
強軟二種。強即現為長蛇猛獸神鬼怪異等。令行
人生畏懼心。不得止觀現前。軟即現為父母妻子
兄弟眷屬等。令行人生愛染心。亦不得止觀現前
也。此二種之魔。若來惱亂。菩薩亦無別法為破。只
是定慧。全體現前。則不破而自破矣。如何以定慧
而破於魔。蓋魔惱人。須乘行人之便。行人心若散
亂。魔便乘虗而入。以為作惱。若一心禪定。魔何得
便而入。又魔雖作惱。而我禪定現前。尚不見有內
之身心可得。而更何有外之強軟二種之魔事乎。
所謂以定而破於魔也。如何以慧而破於魔。蓋了
達魔界如。佛界如。一如無二如。佛尚不可得。而況
有於魔乎。此所謂以慧而破於魔也。擊法鼓者。如
諸佛破魔之後。必成道。成道之後。必說法。今菩薩
亦然。故言擊法鼓也。次第問方等巳竟。
△二不次
第問般若。為七。初問禪。】
「又見菩薩。寂然宴默。天龍恭敬。不以為喜。又見菩薩。
處林放光。濟地獄苦。令入佛道。」
【般若中先問禪者。蓋非禪不智。故先以禪為問也。
不以為喜者。非見天龍恭敬。我故不理。而云不以
為喜。乃禪定現前。而天龍恭敬。便了不可得。既不
可得。那得為喜。濟地獄苦者。即悲拔於苦。既言地
獄。為是最深之苦。最苦者。尚能濟拔。其次者可知。
令人佛道者。即慈與於樂。既言佛道。乃是最上之
乘。既與最上。而不與人天二乘等。中下之樂。亦可
知矣。
△二問進。】
「又見佛子。未嘗睡眠。經行林中。勤求佛道。」
【未睡眠者。六識昏迷為睡。四肢放倚為眠。菩薩行
於精進。六識不昏迷。四肢不放倚。故言未嘗睡眠
也。經行求道。如般舟三昧。九十日中。除住坐臥。餘
常行者是也。
△三問尸。】
「又見具戒。威儀無缺。淨如寶珠。以求佛道。」
【言具戒者。若攝律儀戒。若攝善法戒。若攝眾生戒。
皆悉具足也。威儀等者。謂三種之戒。皆悉具足。就
其律儀一種而言。圓滿淨潔。而無缺染。猶如寶珠
圓淨。而無缺染也。如是具足諸戒。不求人天。不求
二乘。不求偏漸菩薩。唯求無上佛道。故言以求佛
道也。
△四問忍。】
「又見佛子。住忍辱力。增上慢人。惡罵捶打。皆悉能忍。
以求佛道。」
【忍辱力者。辱是所忍之境。即惡罵捶打也。忍是能
忍之心。若但能忍於辱。而猶有能忍所忍。雖明忍
辱。不得名力。今外不見有所忍之境。內不見有能
忍之心。故言住忍辱力也。
△五又禪。】
「又見菩薩。離諸戲笑。及癡眷屬。親近智者。一心除亂。
攝念山林。億千萬歲。以求佛道。」
【此二行。重問禪。離諸戲笑者。戲笑令人心生散亂。
是故離之。修禪定者。眷屬本當遠離。而況癡者乎。
此戲笑及癡眷屬。乃是所離者。若所近者。乃有智
也。故云親近智者。所以智者。善能了知種種禪定
者也。不但知世間禪。亦能知出世間禪。又能知出
世一一禪。是故修禪菩薩。親近者。唯願決之。何禪
為淺。何禪為深。何禪是偏。何禪是圓。乃棄於偏淺。
修於圓深也。
△六問檀。】
「或見菩薩。肴饍飲食。百種湯藥。施佛及僧。名衣上服。
價值千萬。或無價衣。施佛及僧。千萬億種。栴檀寶舍。
眾妙臥具。施佛及僧。清淨園林。華果茂盛。流泉浴池。
施佛及僧。如是等施。種種微妙。歡喜無厭。求無上道。」
【初四行。正明行施。飲食。醫藥。衣服。臥具四事。及舍
宅園林等。皆所施也。次一行。明行施意。言種種微
妙者。若一往就文而論。如上所施飲食。乃甘美者。
衣服乃無價者。園林乃清淨者。故言種種微妙。若
尅實據義而推。謂行種種施時。皆以般若妙慧運
之。內不見有能施者。外不見有能受者。中間亦不
見有所施之物。唯一真空實相。故云種種微妙。既
能了達。唯一真空實相。自當生大歡喜。而無厭怠
也。此亦無他。上欲求極果菩提耳。故云如是(云云)。
△七問慧。】
「或有菩薩。說寂滅法。種種教詔。無數眾生。」
【此一行。是文字般若。說寂滅法者。寂滅法乃般若
之體。離於四句。絕乎百非。故稱寂滅。既其寂滅。則
尚不可以心而思。那可以言而議。然有因緣時。亦
得說也。則不妨無說中而有於說。故言說寂滅法
也。種種教詔無數眾生者。既有因緣。亦可得說。蓋
非一種而巳。寂滅般若。本雖一法。由其機不同。故
其說亦異。總由般若一會。有通別圓三種之機。或
說寂滅法。為無生般若。以教詔通教之機。或說寂
滅法。為無量般若。以教詔別教之機。或說寂滅法。
為無作般若。以教詔圓教之機。故云種種等也。】
「或見菩薩。觀諸法性。無有二相。猶如虗空。」
【此一行。是觀照般若。觀諸法性無有二相者。觀即
能觀之智。諸法即所觀之境。以智而照乎境。則全
境是智。以境而發乎智。則全智是境。此能所同源。
境智一體。故無有二相也。既境外無智。智外無境。
無二相可得。若假喻而發明。猶如虗空一般。而虗
空之外。無別有虗。空秪一相耳。又一解。謂般若之
體。唯一寂滅之相。為化他故。所以說為無生無量
無作之不同。然觀諸法之性。元無二相。唯一寂滅
而巳。猶如虗空無二相。唯一澄寂耳。故云觀諸法
等(云云)。】
「又見佛子。心無所著。以此妙慧。求無上道。」
【此一行。是實相般若。謂諸法之體。本一實相。而無
可著。由迷故實相。故凡夫則念念著有。二乘則念
念著空。偏漸菩薩。則念念著中。雖所著之不同。皆
名心有所著。佛子能以實相般若。照了諸法。全體
實相。自不同凡夫著有。二乘著空。菩薩著中。故言
心無所著。言妙慧者。既不同凡夫二乘。菩薩所著。
則其所觀之有。乃是妙有。所觀之空。乃是真空。所
觀之中。乃是圓中。法法皆妙。相相俱真。舉一有。有
即不思議之妙慧。舉一空。空即不思議之妙慧。舉
一中。中即不思議之妙慧。妙慧為因。必尅妙果。故
曰以此(云云)。然般若。名雖有三。體止是一。同一不
思議妙智。就體。則云實相。就宗。則云觀照。就證得
起用。則云文字。不同歷別前後不相攝也。不次第
巳竟。
△三問如來涅槃二。初總明。】
「文殊師利。又有菩薩。佛滅度後。供養舍利。」
【△二別明。】
「又見佛子。造諸塔廟。無數恒沙。嚴飾國界。寶塔高妙。
五千由旬。縱廣正等。二千由旬。一一塔廟。各千幢幡。
珠交露幔。寶鈴和鳴。諸天龍神。人及非人。香華伎樂。
常以供養。文殊師利。諸佛子等。為供舍利。嚴飾塔廟。
國界自然。殊特妙好。如天樹王。其華開敷。」
【此明供養舍利。又見等。塔相與數也。供佛形像曰
廟。供佛舍利曰塔。故云塔廟。寶塔下。塔之量也。一
一下。塔之莊嚴也。幢以摧邪竪正為義。故叢林中。
或鐵鑄。或石造。取其堅固高聳耳。幡以翻邪入正
為義。故供具中。或紗羅。或綾帛。皆可造。取其輕揚
動轉耳。諸天下。塔之供養也。文殊下。釋上嚴飾國
界也。謂造此恒沙之塔廟。本欲供佛舍利。元無心
於嚴飾國界。但國界。有此高妙寶塔。自然嚴飾。而
殊特妙好也。若假喻明之。猶如天樹王華開敷。元
無心莊嚴於帝釋天宮。但帝釋天宮。有此天樹王
華。自然成於莊嚴。而妙好耳。故云文殊(云云)。
△二
結請二。初標意。】
「佛放一光。我及眾會。見此國界。種種殊妙。諸佛神力。
智慧希有。放一淨光。照無量國。我等見此。得未曾有。」
【△二請答。】
「佛子文殊。願決眾疑。四眾欣仰。瞻仁及我。世尊何故。
放斯光明。佛子時答。決疑令喜。何所饒益。演斯光明。
佛坐道場。所得妙法。為欲說此。為當授記。示諸佛土。
眾寶嚴淨。及見諸佛。此非小緣。文殊當知。四眾龍神。
瞻察仁者。為說何等。」
【佛子文殊者。世間知父莫如子。文殊既為佛子。則
能知佛。所以請云。佛子文殊也。仰瞻等者。謂四眾
之仰瞻。及我是欲我彌勒問。故云世尊何故放斯
光明。見四眾之瞻仁。是欲文殊仁者答。故請云。佛
子文殊。願決眾疑也。此四句。乃彌勒。出四眾瞻仰
之意。何所下。方是為其問耳。演斯光明者。蓋由光
明。而見彼土諸佛。演於華嚴。乃至演於涅槃。故言
演斯光明也。所得妙法者。即佛知見。長遠壽量。為
所得之妙法也。彌勒此云為欲說此者。以下文有
法說。喻說。因緣說。乃至長遠壽量等說也。此中云
為當授記者。以下文有授上根記。中根記。下根記。
乃至授法身等記也。此則知彌勒之問。乃為眾而
問。非不知也。文殊當知等者。謂汝文殊。應當了知。
四眾龍神。上來瞻仁及我。及我是欲我問。我巳問
矣。瞻仁是欲汝答。汝應答矣。故云文殊當知。四眾
龍神。瞻察仁者。為說何等。為說何等者。謂如來既
放斯光明。還是欲說所得妙法耶。還是欲為授記
耶。抑亦捨此二途。更有說耶。故云為說何等也。
△
二文殊酬答二。初長行。二偈頌。初三。初惟忖。】
「爾時文殊師利。語彌勒菩薩。摩訶薩。及諸大士。善男
子等。如我惟忖。今佛世尊。欲說大法。雨大法雨。吹大
法螺。擊大法鼓。演大法義。」
【長行。疏文分四。今合為三。初爾時下惟忖。與疏同。
二諸善下證驗。合疏略廣為一耳。三今見下結判。
即疏分明判答也。初爾時者。即彌勒說偈。陳問方
畢之時也。語彌勒者。彌勒乃是正發問者。故語也。
及諸大士等者。靈山一會。若菩薩。若二乘。若四眾。
若天龍。無不生疑。故文殊酬答彌勒。以及諸大士
等也。如我惟忖者。惟即思惟。忖即忖度。文殊意謂。
彌勒問云。佛坐道場。所得妙法。為欲說此。為當授
記。然我不能決定答之。但可惟古忖今。依稀彷彿
而巳。故云如我惟忖耳。欲說大法等五句。乃正惟
忖也。此五句。須約兩番解釋。初望前現瑞。次約後
正宗。望前者。欲說大法一句。是答說法瑞也。欲者。
將然未然之謂。此欲字。要貫下四句。意謂我惟今
如昔。忖昔如今。世尊現種種瑞。初說無量義經。則
知欲說大法矣。何以知之。惟昔佛說無量義。明從
一法。出於三乘五教。七種方便。無量諸法。一番表
報之後。即便說於大法。還收三乘五教。七種方便。
無量諸法。以歸一法。昔佛既爾。今佛亦然。故知今
佛既說從一出諸之無量義。還應欲說收諸歸一
之大法也。故云欲說大法。次雨大法雨一句。是答
雨華瑞也。又忖昔佛。說法入定巳。天雨四華。一番
表報之後。則有無量菩薩。成於住行向地四十位
之圓因。而得滋潤慧命。增長法身。昔佛既爾。今佛
亦然。故知今佛說大法。入定之後。天雨四華。還應
欲潤而增長也。故云雨大法雨。次吹大法螺一句。
是答眾喜瑞也。又忖昔佛。四眾歡喜。一番表報之
後。則改三乘為一乘。改九界。歸佛界。昔佛既然。今
佛亦爾。今佛四眾歡喜之後。還應欲吹大法螺。令
四眾改九界三乘。而歸佛界一乘也。故云吹大法
螺。次擊大法鼓一句。是答動地瑞也。我忖昔佛六
種動地。一番表報之後。則有菩薩。翻破六位無明。
今佛亦六種動地。還應欲擊大法鼓。令一切眾生。
翻破六位無明也。故云擊大法鼓。次演大法義一
句。是答放光瑞也。我忖昔佛。放眉間光。照萬八千
土。一番表報之後。則令諸眾生。得聞無上大法。而
使究竟成就。今佛放眉間光。照萬八千土。還應欲
演大法義。令一切眾生。咸得究竟成就也。故云演
大法義。就此五句。答前現瑞。唯無入定。然雨華等
四瑞。皆由入定而現。則舉其四。自兼入定矣。若約
後正宗。釋此五句。初欲說大法一句。是總明成於
四十位圓因也。意謂。如我惟忖昔佛。現瑞相之後。
即便說於大法。而令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成
於住行向地四十位之圓因。今世尊。既現於瑞應。
亦欲說於一乘圓實之大法。而令一切咸得開示
悟入佛之知見。成於四十位之圓因也。次雨大下
四句。是別明成於四十位圓因也。雨大法雨。是明
十住。開佛知見也。蓋雨有潤長之義。若聞妙法。自
能開佛知見。從初住至十住。所有慧命。分分潤澤。
所有法身。分分增長。故云雨大法雨也。吹大法螺。
是明十行。示佛知見也。蓋螺有改轉號令之義。若
說大法。則能令眾生示佛知見。則改十住之號。而
為十行。故言吹大法螺也。擊大法鼓。是明十向。悟
佛知見也。蓋鼓有警䇿之義。若說大法。則能令眾
生悟佛知見。警覺䇿進。從於十行。而至十向。故言
擊大法鼓也。演大法義。是明十地。入佛知見也。蓋
演有明其所以之義。若說大法。則能令眾生入佛
知見。而成十地。即破四十品無明。顯四十分三德。
比前之住行向為深。故云演大法義也。然惟忖一
文。就前約後。兩番消釋。義無不盡。旨無不得者矣。
△二證驗。分二。初總驗。】
「諸善男子。我於過去諸佛。曾見此瑞。放斯光巳。即說
大法。是故當知。今佛現光。亦復如是。欲令眾生。咸得
聞知。一切世間。難信之法。故現斯瑞。」
【過去等者。謂我上所答。豈無的據。乃於過去諸佛
所。曾見之瑞。而作此言。今則援古以實驗之。且先
總明。故言我於諸佛(云云)。欲令眾生等者。蓋今佛
既如昔佛。欲說大法。何不直為演說。而必先現種
種之瑞。方乃說耶。當知所說之法。但可以此聞彼
不聞。彼聞此不聞。今乃欲令一切眾生。若彼若此。
咸得聞知難信難解之法。則必須驗其常情。生其
樂欲。故先現此種種之瑞也。然以何等法。為難信
者。若說三乘是三乘。一乘是一乘。九界是九界。佛
界是佛界。此是易信之法。今經則會三乘為一乘。
則全三是一。一外無三。開九界成佛界。則全生是
佛。佛外無生。此三一圓融。生佛平等之法。乃最為
難信者也。言咸得聞知者。蓋四十年前。未嘗不說。
未嘗不聞。未嘗不知。而不得令一切世間咸聞咸
知。如華嚴三無差別。阿含無生忍。方等之實相。般
若之真空。此皆難信之法。未嘗不說。但華嚴圓人
聞知。別人則不聞知。阿含秘密邊聞知。顯露邊則
不聞知。方等般若。亦唯圓人聞知。前三教人則不
聞知。是則四十年前。雖說難信難聞難知之法。故
不名咸得聞知。今乃欲說圓妙大法。開九界同一
佛界。會三乘同一佛乘。則無論其是凡夫是二乘
是偏漸。皆欲使其聞知難信難解之法。咸得開示
悟入佛之知見。此非小可之事。必須驗其常情。增
其渴慕。所以見此種種之瑞也。則知現瑞。莫非為
佛知見。故前文眾集。表報妙人。現瑞表報妙理。疑
念表報妙行。問答表報妙教。所以發起。全以正說
為發起。正說。全以發起為正說也。此序正之大旨。
不可不知者。
△二別驗。分三。初明最初一佛。二明
中二萬佛。三明最後一佛。初又三。初舉時分。】
「諸善男子。如過去無量無邊。不可思議。阿僧祇劫。」
【△二出佛號。】
「爾時有佛號日月燈明如來。應供。正徧知。明行足。善
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
【彼佛號日月燈明者。日能照晝。以喻彼佛道種智。
能知於有。月能照夜。以喻彼佛一切智。能知於空。
燈者。能照日月之所不及。以喻彼佛一切種智。能
知於中。以彼如來。三智具足。圓觀圓證。就其德以
彰名。故號日月燈明。此別號也。如來者。通號也。應
供者。智斷二德。皆悉具足。故應受一切眾生供養
也。正徧知者。若但知有不知空。知空不知中。知中
不知空有。此不為徧知。但知有而不知空。則所知
之有非妙有。不能一有一切有。乃至但知中而不
知空有。則所知之中非圓中。不能一中一切中。所
以不名正知也。彼如來不但知有。亦知空。不但知
中。亦知空有。故為徧知。既三智圓知。則所知之有。
乃是妙有。而一有一切有。乃至所知之中。是圓中。
而一中一切中。故名正知也。明行足者。明即是慧。
行即是福。若有慧無福。慧乃成狂。有福無慧。事不
即理。彼如來則福之與慧。悉皆具足。故稱明行足
也。善逝世間解為一號。以其能即生死。而到涅槃。
故稱善逝。雖到涅槃。而不著涅槃。還入生死。度脫
眾生。故稱世間。雖在世間。而不為世間所染。故稱
為解也。無上士。無上之道。唯佛獨證。超世出世之
士。故名無上士也。調御丈夫者。由如來能說諦緣
之法。調凡夫著有之眾生。以歸於空。能說六度之
法。調二乘著空之眾生。以歸於有。能說圓頓一乘
之法。調偏漸菩薩之眾生。以歸於中。故稱調御丈
夫也。天人師者。三界之大師。四生之慈父。梵語佛
陀。華言覺也。自覺覺他。覺行滿足。三覺圓。萬德具。
故稱佛也。具上九號。世出世之尊崇。故稱世尊也。
△三明說法。又三。初說頓教同。】
「演說正法。初善中善後善。其義深遠。其語巧妙。純一
無雜。具足清白梵行之相。」
【說法中。具明五時。演說正法者。大中至正之法也。
若心佛眾生。三有差別。則不得名正。華嚴明心佛
眾生三無差別。故名正法。初善者。謂華嚴能詮之
教是善。即圓滿修多羅也。中善者。謂華嚴所詮之
理是善。即大總相法界也。後善者。謂華嚴所起之
行是善。即不思議普賢行也。教為能詮。故言初。行
依理起。故稱後。理為所詮。復是所依。介於教行兩
楹之間。故名中。能詮教既圓滿。所詮理即法界。所
起行是普賢。故皆是善。有人謂。三善為三乘。不知
彼經唯是別圓。那有三乘也。其義下釋成也。義深
遠者。是釋成中善。謂所詮之理是善。故其義深遠
也。竪則徹於三諦。無能測其底裏。故云深。橫則窮
於法界。無能盡其邊涯。故言遠。又華嚴所詮之理。
具乎二教。別義為深。以次第故。圓義為遠。以圓融
故。其語巧妙。是釋成初善。謂由能詮之教是善。故
其語巧妙也。言巧妙者。以華嚴雖兼別。其意正在
圓。但由純圓。難以信解。故兼別以為助顯。以別為
助。故言巧。得顯於圓。故言妙也。純一等者。是釋成
後善。謂由所起之行是善。故純一無雜等也。唯一
普賢不思議妙行。故言純一。無有漏無漏凡小之
行。故言無雜。能破惑謂之清。能顯德謂之白。破惑
則惑無不破。若見思。若塵沙。若無明。究竟皆破。顯
德則德無不顯。若法身。若般若。若解脫。究竟咸顯。
故言具足清白也。又別教之行。乃獨菩薩法。故言
純一。圓教之行。則無非佛因。故言無雜。別則須破
煩惱而證菩提。斷生死而顯涅槃。故言清。圓則不
須翻破。煩惱生死。本來全是菩提涅槃。故言白也。
△二說漸法同。】
「為求聲聞者。說應四諦法。度生老病死。究竟涅槃。為
求辟支佛者。說應十二因緣法。」
【此乃說於阿含三藏。正化二乘。與今佛說漸初同
也。】
「為諸菩薩。說應六波羅蜜。」
【此方等般若二時中。具有四教菩薩。故言諸也。六
波羅蜜。亦四教不同。藏教。是有相六波羅蜜。通教。
是無相六波羅蜜。別教。是亦有相亦無相六波羅
蜜。圓教。是非有相非無相六波羅蜜。此與今佛說
漸中漸末同矣。
△三會圓教同。】
「令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成一切種智。」
【此說法華也。言若二乘若菩薩。至此皆開佛知見。
得無上菩提。成於一切種智。故云令得(云云)。阿含
漸初。方等般若。漸中漸末。及會漸歸頓。秖是三乘
之文。今約文分。所以為諸聲聞等屬阿含。為諸菩
薩等屬二酥。令得阿耨等。乃會歸。只此一文。四味
全收。此乃文殊巧說。經家巧集。天台之巧釋耳。
△
二明中二萬佛。】
「次復有佛。亦名日月燈明。次復有佛。亦名日月燈明。
如是二萬佛。皆同一字。號日月燈明。又同一姓。姓頗
羅墮。彌勒當知。初佛後佛。皆同一字。名日月燈明。十
號具足。所可說法。初中後善。」
【所可說法等者。謂所有可說之法。無不皆善也。論
其法體。本不可說。有因緣故。亦可得說。說稱於機。
故言所可說法。同上一佛之華嚴。教行理三。莫不
是善。故曰初中後善。若就所可二句。具明三時亦
得。若別圓機之因緣。則頓法可說。即稱彼機。而說
華嚴。是為初善。若有四教機之因緣。則漸法可說。
即稱彼機。而說阿含方等般若。是為中善。若有純
圓機之因緣。則非頓非漸之法可說。即稱彼機。而
說法華。是為後善。華嚴則時部居先。故言初。法華
乃終窮極唱。故言後。三味。則介乎乳及醍醐之兩
楹。故稱中。若初中後。莫不稱機。故名善也。
△三明
最後一佛。又三。初明巳同。】
「其最後佛。未出家時。有八王子。一名有意。」
【有人云。昔佛有八子。今佛但一子。云何是同。今言
數雖不等。而有子同也。一名有意者。有即妙有。所
謂三千性相。百界千如是也。由此王子。能了達現
前介爾一念意識。全體具足。三千性相之妙有。還
依之而為圓觀圓照。乃就其德以彰名。即名有意
也。】
「二名善意。」
【善即六度萬行眾善也。由此王子。即介爾意識。能
徧入萬行眾善之門。故名善意也。】
「三名無量意。」
【法性之體。充塞法界。是為無量。由此王子。能知介
爾一念心中。具足此之法性。故云無量意也。】
「四名寶意。」
【諸佛所有功德法財。是謂之寶。由此王子。能於一
念因心之中。積集諸佛所有功德法財。故名寶意
也。】
「五名增意。」
【三德分顯。名之為增。由此王子。能於現前介爾一
念之心。以為能觀。亦即此而為所觀。所得三德。分
證顯著。就其所顯以彰名。即名增意也。】
「六名除疑意。」
【除疑者。除即除斷。疑即疑惑。由此王子。即於一念
意識之中。而能圓斷三惑。故名除疑也。】
「七名響意。」
【響即如聲之有響。由此王子。能於一念意識之中。
內冥乎理。外觀乎機。從是而應機說教。以教逗機。
如谷之答響。故名響意也。】
「八名法意。」
【法即八萬四千法藏也。由此王子。能於一念意識
之中。悉能受持諸佛法藏。故名法意也。】
「是八王子。威德自在。各領四天下。是諸王子。聞父出
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悉捨王位。亦隨出家。發
大乘意。常修梵行。皆為法師。巳於千萬佛所。植諸善
本。」
【有人云。是八王子之名。皆是在俗之稱。那可以法
門解釋。殊不知八王子。久巳植諸善本。故一出家。
便能發大乘意。而為法師。如此。則豈不預知法門。
而定以俗為名耶。故皆約法門為釋。言發大乘意
者。即發於上求下化四弘誓願也。慈悲喜捨之四
無量心。名為梵行。念念時時處處無不行之。故云
常修也。
△二明今同二。初現瑞同。二疑念同。初又
二。初此土六瑞與今佛同。】
「是時日月燈明佛。說大乘經。名無量義。教菩薩法。佛
所護念。說是經巳。即於大眾中。結跏趺坐。入於無量
義處三昧。身心不動。是時天雨曼陀羅華。摩訶曼陀
羅華。曼殊沙華。摩訶曼殊沙華。而散佛上。及諸大眾
普佛世界。六種震動。爾時會中。比丘比丘尼。優婆塞。
優婆夷。天龍夜叉。乾闥婆。阿修羅。迦樓羅。緊那羅。摩
睺羅伽。人非人。及諸小王。轉輪聖王等。是諸大眾。得
未曾有。歡喜合掌。一心觀佛。爾時如來。放眉間白毫
相光。照東方萬八千佛土。靡不周徧。」
【六瑞義如前釋。今但讀其文。結云。此是說法瑞也。
乃至第六云。此是放光瑞也。
△二他土六瑞與今
佛同。】
「如今所見。是諸佛土。」
【如今等者。謂今佛一光東照。萬八千土之中。十種
法界。五時法化。靡不顯現。故言如今所見(云云)。
△
二疑念同。】
「彌勒當知。爾時會中。有二十億菩薩。樂欲聽法。是諸
菩薩。見此光明。普照佛土。得未曾有。欲知此光。所為
因緣。」
【既生疑念。亦應有問有答。但略之耳。
△三明當同。
又三。初顯同。二釋疑。三結會。初分七。初因人同。】
「時有菩薩。名曰妙光。有八百弟子。」
【菩薩名妙光者。由此菩薩。能以三智圓照三諦。全
智即境。全境即智。境智圓融。不可思議。故名妙光
也。有八百弟子一句。乃是伏難。為下釋疑中。作一
張本耳。
△二說法同。】
「是時日月燈明佛。從三昧起。因妙光菩薩。說大乘經。
名妙法蓮華。教菩薩法。佛所護念。」
【因妙光等者。即是當機也。然彼佛明菩薩為當機。
今佛以聲聞為當機。云何是同。應知彼則妙光。化
事巳成。故稱菩薩。今則身子。化事未成。故名聲聞。
宜知妙光。在法華巳前。未嘗不是聲聞。身子在法
華巳後。亦應得是菩薩也。教菩薩法者。二乘得聞
此經。大乘機動。則亦是菩薩耳。佛所護念者。以久
默斯要。不務速說也。
△三時節同。】
「六十小劫。不起於座。時會聽者。亦坐一處。六十小劫。
身心不動。聽佛所說。謂如食頃。是時眾中。無有一人。
若身若心。而生懈倦。」
【六十小劫謂如食頃者。總由樂法心切。故能見長
為短。心若愁悶。則短時亦見為長也。有人云。彼佛
六十小劫。謂如食頃。今佛五十小劫。謂如半日。何
以彼多十劫。尚如食頃之短。今少十劫。反如半日
之長耶。殊不知促長為短。全由如來之神力。若多
促之。則六十劫。亦如食頃。若少促之。則五十劫。亦
如半日。未有能促五十劫為半日。而不能促六十
劫為食頃也。
△四唱滅同。】
「日月燈明佛。於六十小劫。說是經巳。即於梵魔沙門。
婆羅門。及天人阿修羅眾中。而宣此言。如來於今日
中夜。當入無餘涅槃。」
【中夜入涅槃者。如來必從中日而生。中夜而滅。蓋
有所表也。諸佛如來。既五住究盡。二死永亡。何得
有生有滅。今所以有生有滅者。乃欲化度眾生。故
現生滅。實非生滅。所謂生未嘗生。滅未嘗滅耳。今
言中日生。中夜滅。蓋中日雖陽盛。後分屬於陰。如
來由此而生。表生未嘗生也。中夜雖陰盛。後分屬
於陽。如來由此而滅。表滅未嘗滅也。既生未嘗生。
滅未嘗滅。雖數數現生。數數現滅。乃是為化眾生。
實非有生滅也。
△五授記同。】
「時有菩薩。名曰德藏。日月燈明佛。即授其記。告諸比
丘。是德藏菩薩。次當作佛。號曰淨身。多陀阿伽度。阿
羅訶。三藐三佛陀。佛授記巳。便於中夜。入無餘涅槃。」
【菩薩。名德藏者。以能含藏諸佛所有功德法財。故
以彰其名也。又自能入三德秘藏。復能化他。同入
其中。故名德藏也。然日月燈明佛起定。因妙光說
法華經。乃授記德藏者。應知妙光。同乎身子。則說
法中。巳授記矣。今德藏。乃在唱滅之後。所授且是
補處。則知但取授記同而巳。非沾於當機一人而
論也。言佛號淨身者。淨謂能破眾惑。身謂能聚眾
德。以由德藏菩薩。在因之時。惑無不破除。德無不
積聚。故果上之號。為淨身也。
△六滅後同。】
「佛滅度後。」
【此滅後與下通經。依疏注秖作一科。今分為二者。
以下偈頌。有分布舍利。起塔求道諸文。固與妙光
持經演說。顯判兩節也。故分之。
△七通經同。】
「妙光菩薩。持妙法蓮華經。滿八十小劫。為人演說。」
【△二釋疑二。初釋文殊與釋迦疑。】
「日月燈明佛八子。皆師妙光。妙光教化。令其堅固。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諸王子。供養無量。百千萬億
佛巳。皆成佛道。其最後成佛者。名曰然燈。」
【疑謂文殊雖云大智。然居等覺因位。而是弟子。釋
迦乃是妙覺。而又是師。云何等覺弟子。能知妙覺
師耶。是故釋云。日月燈明佛八子。皆師妙光。乃至
最後成佛者。名曰然燈。妙光既為八子之師。八子
傳傳授記。其最後名然燈。而為釋迦師。逆而推之
則釋迦。望妙光。乃九代祖矣。文殊今日。雖為釋迦
弟子。推之往昔。元是釋迦之祖。以祖知解。有何疑
焉。言妙光教化等者。以八王子。前隨父出家之時。
發大乘意。即巳發菩提心矣。妙光唯恐其退大取
小。故教其所發之心。使不退轉耳。故言令其堅固
也。
△二釋彌勒與文殊疑。】
「八百弟子中。有一人。號曰求名。貪著利養。雖復讀誦
眾經。而不通利。多所忘失。故號求名。是人亦以種諸
善根因緣故。得值無量。百千萬億諸佛。供養恭敬。尊
重讚歎。」
【疑謂文殊彌勒。同是等覺。何以問必彌勒。而非文
殊。答必文殊。而非彌勒。是故釋云。八百弟子中。有
一人。號曰求名。如是則彌勒。乃為文殊之弟子。為
弟子者應問。文殊乃為彌勒之本師。為本師者應
答。又何疑焉。言求名等者。非同凡夫貪名求利。謂
之貪著名利。乃由其不達徧計本空。依他幻有。唯
一圓成實性。故言貪著利養。乃至而不通利也。
△
三結會。】
「彌勒當知。爾時妙光菩薩。豈異人乎。我身是也。求名
菩薩。汝身是也。」
【△五結判文殊酬答。】
「今見此瑞。與本無異。是故惟忖。今日如來。當說大乘
經。名妙法蓮華。教菩薩法。佛所護念。」
【此文殊酬答。須引佛為證者。若直爾自說。無以證
驗。其誰肯信。所謂寄之空言。不若驗之實事。故引
古為答也。然須廣引二萬佛者。若但引一佛二佛。
三四五佛。證同。則人猶未為之重信。謂彼佛雖爾。
今佛豈然。故廣引二萬諸佛。無不皆然。乃人能為
之信受矣。又彌勒之問。則以光中所見東方萬八
千土為問。乃顯橫。與今佛設化同。文殊之答。則以
過去無數劫前所見諸佛為答。乃顯竪。與今佛設
化同。總之舉橫舉竪。無不皆同。以顯今佛從定而
起。必當說於妙法華經。與十方三世諸佛所說。靡
不同者。故一問一答。得與正宗之發起也。
△二偈
頌。上長行有三。今惟忖略耳。上證驗中。分總別為
二。今但頌別。上別有三。最初中間最後。今但頌初
後。不頌中間也。分文為二。初頌證驗。二頌結判。初
又二。初頌最初一佛。】
「爾時文殊師利。於大眾中。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我念過去世。無量無數劫。有佛人中尊。號日月燈明。
世尊演說法。度無量眾生。無數億菩薩。令入佛智慧。」
【初二句。頌時分。次二句。頌佛號。世尊一句。頌華嚴
也。即演說正法初善等文。度無量一句。頌上為求
聲聞支佛者。說四諦因緣。是阿含也。無數一句。頌
上為諸菩薩。說應六波羅蜜。是方等般若。二時也。
令入一句。即令得阿耨菩提。成一切種智。若人天。
若二乘。若菩薩。皆得開示悟入佛之知見。此說法
華。具有五時也。
△二頌最後一佛三。初頌巳同。】
「佛未出家時。所生八王子。見大聖出家。亦隨修梵行。」
【言大聖者。即燈明佛也。大聖之義。如弘傳序釋。出
家有三義。一剃除鬚髮者。不論形同法同。同是出
家相狀。此出世俗家也。二既得出家。依法修持。破
見思煩惱。離分段生死。此出三界家也。三依大乘
教。而為修習。更破無明煩惱。更離變易生死。直至
等覺。一品無明。一分變易。悉皆得離。此出無明家
也。彼佛不唯出世俗三界之家。乃出無明之家也。
若八王子。雖止出世俗家。據長行中文。發大乘意。
亦可謂出無明家也。
△二頌今同二。初頌現瑞同。
二頌疑念同。初又二。初頌此土瑞。】
「時佛說大乘。經名無量義。於諸大眾中。而為廣分別。
佛說此經巳。即於法座上。加趺坐三昧。名無量義處。
天雨曼陀華。天鼓自然鳴。諸天龍鬼神。供養人中尊。
一切諸佛土。即時大震動。佛放眉間光。現諸希有事。」
【言分別者。即從於一法中。分出二法三道四果等。
無量諸法。故言廣也。
△二頌他土瑞二。初頌見十
種法界。二頌見五時法化。初二。初頌六趣凡夫。】
「此光照東方。萬八千佛土。示一切眾生。生死業報處。
有見諸佛土。以眾寶莊嚴。琉璃玻瓈色。斯由佛光照。
及見諸天人。龍神夜叉眾。乾闥緊那羅。各供養其佛。」
【各供養者。天人八部。無不供養。故云各。又是萬八
千土之多。故言各也。
△二頌佛說三乘。】
「又見諸如來。自然成佛道。身色如金山。端嚴甚微妙。
如淨琉璃中。內現真金像。」
【言如來者。既舉其主。伴自攝矣。蓋此法身。凡聖平
等。生佛一如。眾生則全體在迷。是以不能顯發。諸
佛則能證得本有。故云自然成佛道也。身色二句。
明如來之報身。報有二種。若自受用報。則以法門
為身。而無色像可見。今言身色如金山。乃被十地
機。他受用報。即尊特勝應為身也。以巍巍堂堂。相
好莊嚴。故言端嚴甚微妙也。如淨琉璃二句。明如
來之應身。從於法報。起於應身。無謀變化。應現無
方。假喻發明。猶如金像。現於琉璃之中。內外明徹。
而無隔礙也。然乃法報為應耳。
△二頌見五時法
化。】
「世尊在大眾。敷演深法義。一一諸佛土。聲聞眾無數。
因佛光所照。悉見彼大眾。或有諸比丘。在於山林中。
精進持淨戒。猶如護明珠。又見諸菩薩。行施忍辱等。
其數如恒沙。斯由佛光照。又見諸菩薩。深入諸禪定。
身心寂不動。以求無上道。又見諸菩薩。知法寂滅相。
各於其國土。說法求佛道。」
【初二句。即說華嚴時。初中後善。乃至具足清白梵
行之相也。次一一下一行。聲聞無數。即阿含也。三
或有下一行。頌方等也。四又見下一行。頌般若也。
又可一一等三行。頌阿含。以具有三乘故。又見等
二行。頌二酥。以具諸菩薩故。知法寂滅相者。謂以
般若妙智。觀一切法。不生不滅。不去不來。不一不
異。不斷不常。如是則生滅一如。去來平等。一異斷
常。皆不可得。所謂一切諸法。本寂滅相。不復更滅
也。
△二頌疑念同。】
「爾時四部眾。見日月燈佛。現大神通力。其心皆歡喜。
各各自相問。是事何因緣。」
【各各自相問者。非謂四眾八部。發言相問。乃各生
疑念推測。為相問耳。若發言問。須是發起眾。唯是
一人。如今會之中彌勒也。
△三頌當同。又三。初頌
顯同。二頌釋疑。三頌結會。初分七。初頌因人同。】
「天人所奉尊。適從三昧起。讚妙光菩薩。汝為世間眼。
一切所歸信。能奉持法藏。如我所說法。唯汝能證知。
世尊既讚歎。令妙光歡喜。」
【言適從三昧起者。不前不後。正當其時。謂上來一
番現瑞之後。四眾無不生疑動念。則大機巳發動
也。如來稱彼機動而起。故言適耳。汝為世間眼者。
若不知實相妙理。則如盲人無眼。今妙光菩薩。一
聞如來所說。自能了知諸法實相。如有眼人矣。又
能引導他人。見於實相妙理。豈不為世間之眼乎。
唯汝能證知者。若聞佛所說。但知名識字而巳。此
乃解知。不名證知。今妙光菩薩。聞佛所說法。不但
知名識字。更能如說而行。依之證入。故言證知也。
令妙光歡喜者。非因佛讚歎而生歡喜。由前見佛
現種種非常之瑞。心生疑念。而猶未決。今佛從定
而起。必談非常之法。言我所說法。汝能證知。蓋佛
語不虗。我必能知佛所說。故生歡喜也。
△二頌說
法同。】
「說是法華經。」
【△三頌時節同。】
「滿六十小劫。不起於此座。所說上妙法。是妙光法師。
悉皆能受持。」
【△四頌唱滅同。】
「佛說是法華。令眾歡喜巳。尋即於是日。告於天人眾。
諸法實相義。巳為汝等說。我今於中夜。當入於涅槃。」
【當入涅槃者。若諸法實相之義未說。則出世本懷
未暢。大事因緣未明。今既巳說。則化事巳成。更無
所作。是故當入涅槃也。】
「汝一心精進。當離於放逸。諸佛甚難值。億劫時一遇。」
【言一心精進者。不二於二。不三於三。唯是一心。精
而不雜。進而不退耳。蓋既聞實相妙理。自當依之
修習。自當為之流通。故囑令精進也。離於放逸者。
如六根對六塵。便起六識。隨逐六塵。名為放逸。今
當離此放逸也。諸佛難值二句。是釋囑累。謂令汝
精進。又離放逸者。蓋由諸佛難值難遇故也。難值
今巳值。難遇今巳遇。豈得不為精進。而不離放逸
乎。】
「世尊諸子等。聞佛入涅槃。各各懷悲惱。佛滅一何速。
聖主法之王。安慰無量眾。我若滅度時。汝等勿憂怖。」
【聖主法者。以其欲說妙法。即說妙法。欲示涅槃。便
示涅槃。於諸法中得大自在。故稱為王也。
△五頌
授記同。】
「是德藏菩薩。於無漏實相。心巳得通達。其次當作佛。
號曰為淨身。亦度無量眾。」
【言無漏實相者。如華嚴云。諸法實相義。三乘皆得。
而不名為佛。當知三乘人。所得實相。乃是有漏。但
見其空。而不見不空故也。今無漏實相。即邊邪皆
中正。不漏落二邊也。既得無漏實相。心巳通達。所
謂三德顯。三智滿。故云其次當作佛也。
△六頌滅
後同。】
「佛此夜滅度。如薪盡火滅。分布諸舍利。而起無量塔。
比丘比丘尼。其數如恒沙。倍復加精進。以求無上道。」
【如薪盡火滅者。喻如來之入涅槃。由於機盡。如世
之火。由薪而有。薪若一盡。火即隨滅。眾生之機如
薪。如來之應如火。機薪若盡。應火應滅。故云如薪
盡火滅。倍復加精進者。以由如來唱滅之時。囑其
一心精進。今如來既巳入滅。則追憶所囑。而心生
戀慕。於所說妙法。必得了達。所謂應以滅度而得
度者。即滅度之。
△七頌通經同。】
「是妙光法師。奉持佛法藏。八十小劫中。廣宣法華經。」
【△二頌釋疑二。初頌釋文殊與釋迦疑。】
「是諸八王子。妙光所開化。堅固無上道。當見無數佛。
供養諸佛巳。隨順行大道。相繼得成佛。轉次而授記。
最後天中天。號曰然燈佛。諸仙之導師。度脫無量眾。」
【言天中天者。天是天然自然。樂勝身勝之義。然天
有四種不同。謂世間天。生天。淨天。第一義天。世間
天者。即國王是。以其所有受用。悉皆自然。故名世
間天。生天者。即三界諸天。由修十善以及禪定。方
能生彼。受自然樂。故名生天。淨天者。即聲聞緣覺。
以其能修諦緣之法。破於見思煩惱。超乎三界生
死。得六神通。遊行無礙。故名淨天。第一義天者。即
十住巳去。法身菩薩。以其依乎中道第一義諦。發
乎中道不思議智。還照中道不思議境。一登初住。
便能分顯第一義諦。感實報無礙莊嚴之土。故名
第一義天。今如來。不但超乎世間之天。乃至超乎
第一義天。故云天中天也。言諸仙之導師者。仙以
遷變為義。亦有多種。若世間人。能修五通。得諸神
力。遷轉自在。名世間仙。聲聞緣覺。能觀真諦。斷三
界生。得心自在。名二乘仙。諸大菩薩。分破無明。遊
戲神通。分身百界。名菩薩仙。若在如來。則五住究
盡。二死永亡。於諸法中。得大自在。名如來仙。若世
間仙。則全未斷惑。二乘仙。則但斷見思。菩薩仙。則
無明未盡。皆不名真仙。唯有如來。得名真仙。復能
引導世間等仙。以成究竟真仙。故稱諸仙之導師
也。
△二頌釋彌勒與文殊疑。】
「是妙光法師。時有一弟子。心常懷懈怠。貪著於名利。
求名利無厭。多遊族姓家。棄捨所習誦。廢忘不通利。
以是因緣故。號之為求名。亦行眾善業。得見無數佛。
供養於諸佛。隨順行大道。具六波羅蜜。今見釋師子。
其後當作佛。號名曰彌勒。廣度諸眾生。其數無有量。」
【隨順行大道者。謂能隨順信從。妙光教化。而行菩
薩大乘之道也。
△三頌結會。】
「彼佛滅度後。懈怠者汝是。妙光法師者。今則我身是。」
【△二頌結判四。初答名目。】
「我見燈明佛。本光瑞如此。以是知今佛。欲說法華經。」
【言本光瑞如此者。本即本昔。謂本昔放光等瑞之
所表報耳。本昔燈明佛。說法入定。一番現瑞之後。
則說於大法。收無量以歸一也。又昔佛天雨四華。
一番現瑞之後。則雨大法雨。令諸眾生成四十位。
圓因也。又昔佛四眾歡喜。一番現瑞之後。則吹大
法螺。而改九界三乘。同歸佛界一乘也。又昔佛地
六震動。一番現瑞之後。則擊大法鼓。令諸眾生翻
破六位無明也。又昔佛放眉間光。一番現瑞之後。
則演大法義令諸眾生咸得究竟成就菩提也。昔
佛現瑞之所表報。必說法華經矣。今佛豈不然。以
此而知。今佛亦說法華經也。法即法體。華是比喻。
是乃結判今經以法喻為名。蓋可知矣。
△二答理
體。】
「今相如本瑞。是諸佛方便。今佛放光明。助發實相義。」
【言是諸佛方便者。謂本昔現瑞。乃是顯實相之方
便。蓋何以見得。以佛放斯光瑞。助發實相義故也。
實相妙義。由此光顯。豈非實相之方便乎。言助發
者。助以對正而言也。若以能觀之智。照乎實相理
境。還以實相理境。發乎能觀之智。以智照境。以境
發智。境智相冥。顯發實相。此乃正發。非助發也。今
但現於種種瑞相。發起實相妙義。故言助發也。又
助發者。若直以語言文字之聲教。說於教行人理
之四一。令諸眾生。了知諸法實相。亦是正發。非助
發也。今不以聲教詮顯。但以形教表報。上根覩之。
則能了知實相。故云助發也。上言說法華經。經是
能詮之名。今言助發實相義。義即所詮之體。是乃
結判今經以實相而為其體。亦可知矣。
△三答宗
要。】
「諸人今當知。合掌一心待。佛當雨法雨。充足求道者。」
【言一心待者。待有二義。即停待對待也。停待者。謂
如來巳現瑞相。不久即欲說於妙法。且少為之停
待也。對待者。謂所說者。必是妙法。此乃甚深難解
者。若不將巳之心。對於如來所說。則佛所說。與亡
心。便不相當。又何能為之信受領解。故須合掌一
心待也。一心雖有事理不同。此應理一心耳。雨法
雨者。法即實相一乘妙法。雨有增長潤澤之義。謂
妙法能潤澤慧命。增長法身。猶如世間之雨。故言
法雨也。充足求道者。即求於一乘無上之道也。求
是修於妙因。若能修因自當克果。是乃結判今經
一乘因果為宗。又可知矣。
△四答力用。】
「諸求三乘人。若有疑悔者。佛當為除斷。令盡無有餘。」
【言疑悔者。疑謂疑惑。悔即悔恨。由三乘人。向聞如
來所說法。修之證之。謂究竟矣。今若聞唯一佛乘。
則疑如來向說三乘有失也。然我等依之而修。巳
得證入。豈可謂無三乘哉。既有三乘。則疑如來今
之所說一乘為失。此因聞如來今昔說法不同。所
以疑惑也。又三乘人。為如來昔日所說。依之而修。
各有所得。今說一乘。若依之而修。將無所得。勝於
昔乎。然若更有所得。則使前來修於三乘。所有勤
苦。乃成虗浪。於此大小兩楹之間不達。所以悔恨
也。佛當為除斷者。若有如上之疑。佛今當為之除。
如下文云。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
除佛方便說。是則本無三乘。由眾生言佛道長遠。
生於怯弱。乃不獲巳。而權說三乘。雖說三乘。意元
在一。故向來說有三乘。亦無有失。今說一乘。乃本
來是實。又有何失。此即除其疑也。若有如上之悔。
佛今當為之斷。如下文云。千二百羅漢。悉亦當作
佛。又云汝等所行。皆菩薩道。既前之所行。是菩薩
道。而當作佛。則今之得聞。固不失。前之所行。亦不
虗。此即斷其悔也。疑悔既斷。實信自生。是乃結判
今經斷疑生信為用。更可知矣。若論教相。秖是分
別上之名等四重。不待言而自具矣。是以天台智
者大師。釋此經題。用於五重玄義。所謂第一釋名。
則以法喻為名。乃至第五判教相。則以醍醐為教
相。本出於此。故玄義通說七章中之引證。引此文
以證五重耳。文殊初以惟忖。次以證驗。三以結判。
使彌勒等疑念頓息。可謂善以問答者矣。巳上雖
有通別二序不同。總是為一經之由致。由致既彰。
正宗宜起。故次即方便品去。說正宗也。釋序品竟。】
妙法蓮華經演義卷第一之二
妙法蓮華經演義卷第一之三
姚秦三藏法師 鳩摩羅什奉 詔譯
天台教觀 一松大師 講錄
清 東甌釋氏 曉柔廣和 編定
「妙法蓮華經方便品第二」
【品題名方便者。究其所由。如下文略開權云。佛以
方便力。示以三乘教。故即名此品為方便也。又略
顯實云。諸佛法久後。要當說真實。何以不名真實。
而言方便。葢若言真實。則但得其近。而失於遠也。
但得能開。而失於所開也。四十年前。所說方便是
遠。今日法華。所說真實是近。方便為麤是所開。真
實為妙是能開。所以若名真實。則但得今日之近。
而失四十年前之遠。但得能開之妙。而失所開之
麤。今言方便。不唯得昔日之遠。亦不失今日之近。
何者。豈有法華。而失於法華乎。又不唯得於所開
之麤。亦不失能開之妙。何者。若無所開之麤。則不
顯能開之妙故也。又一經所明。唯是真實。而最初
正宗之品題。則言方便。正顯真實。無別真實。即方
便而是真實也。此葢經家妙體佛意。故名此品為
方便也。立題之意如是。今當解釋其義。方即法也。
便即用也。謂善用偏法。以逗偏機。善用圓法。以逗
圓機。而名方便。此則偏是偏。圓是圓。乃秘而非妙。
謂三乘五教。本來是權。不逗圓機。唯逗偏機。故秘
之而不說為權。謂一佛乘。本來是實。不逗偏機。唯
逗圓機。故秘之而不說為實。此則權實各不相即。
仍是秘而非妙。若作此解。非今經之方便。乃他經
之方便也。若言方便是門。能通真實。此則秘堪入
妙矣。然能由秘入妙。而猶有能通所通。而非秘全
是妙。亦非今經之方便也。今經方便者。方即秘也。
便即妙也。妙達於方。即是真秘。是名方便品。言妙
達於方者。初之秘而非妙。乃妙隔於秘。兩不相通。
次之由秘入妙。乃妙引於秘。又非全體相即。今則
秘全即妙。而妙達於秘。而全秘是妙。妙外無秘。全
權是實。實外無權。權實不二。秘妙一體。纔是今經
方便之義也。故云方便品。釋品題竟。
△品文分為
二。初經家敘。】
「爾時世尊。從三昧安詳而起。告舍利弗。」
【爾時者。即彌勒發問之後。文殊酧答方畢之時也。
三昧即無量義處也。言安詳而起者。安詳即從容
不迫之謂。如來入定。為欲冥理而觀乎機。今則內
冥於理。而理巳冥。外觀乎機。而機巳熟。故從定安
詳而起也。告舍利弗者。告即詔告。所以從定而起。
即詔告者。有二義。一是施化次第。二是乘機宣演。
施化次第者。凡是諸佛設化。有形聲二教。如上如
來現瑞。一番表報。巳是施於形教。而法華之實相
妙理。全體顯著。若上根之人。則能目擊道存。覩影
知形。自能為之領解。若中下之流。則猶然未曉。還
須聲教以為發明。故從定起。而詔告也。乘機宣演
者。謂如來巳現種種之瑞。四眾觀之。各各生疑動
念。疑念既生。則大機發動。故乘其大機之發。而為
宣演詔告也。然不告餘人。而獨告舍利弗者。亦有
二意。一以舍利弗。是小乘中。智慧第一。今欲開彼
小智。即是佛之知見。而成大智。故獨告之。二以舍
利弗。從二萬億佛所。曾受大化。到今日法華會上。
大機先熟。則堪入佛之知見。故先告也。
△二如來
歎二。初略開權顯實。二汝巳慇懃三請下。廣開權
顯實。初二。初正略開顯。二爾時大眾下。騰疑致請。
初二。初長行。二偈頌。初二。初歎權實智。二歎權實
境。初二。初歎諸佛二智。二歎釋迦二智。初三。初歎。】
「諸佛智慧。甚深無量。其智慧門。難解難入。一切聲聞
辟支佛。所不能知。」
【此如來從三昧起。最初即歎諸佛智慧者。以由今
經。欲令眾生。咸得開示悟入佛之知見。而佛之知
見無他。即諸佛所有之智慧是也。今既欲令眾生
咸得聞此。故先歎之。又佛之知見。甚為深遠。若不
先歎。而直說之。恐聞者。不能深心信受。故先歎之。
又歎諸佛釋迦二智。為下廣略二番開權顯實作
張本。以諸佛權智是妙。故能開於權。實智是妙。故
能顯於實也。初言諸佛智慧甚深無量。是歎實智。
諸佛者。即十方三世一切諸佛也。智慧二字。若一
往合論。智即是慧。慧即是智。若分而釋之。智能分
別事理。慧能決斷麤妙。言甚深。是舉其竪深。言無
量。是舉其橫廣。然諸佛實慧。似不可以深廣言之。
但無可以為稱歎。故借此形容耳。此歎諸佛之實
智也。其智慧門。是歎其權智。言門者。以權智能通
實智。故稱權智。為實智之門。謂諸佛實智。既甚深
而無量。即其權智。亦不易解易入易知也。一切聲
聞下。是出不知之人。蓋諸佛之智。雖云是權。乃與
實智同體。二乘之智。乃偏小一切智。故不能知。所
以華嚴。則如聾若啞而不知。阿含。則保證偏真而
不知。方等。則但念貧事而不知。般若。則無心希取
而不知。至於今日。聞略開顯。尚然騰疑。所以一切
聲聞支佛。皆不能知。蓋二乘尚不知巳智是權。又
何能知諸佛權智耶。權智尚不能知。又何能知諸
佛實智耶。
△二釋。】
「所以者何。佛曾親近。百千萬億。無數諸佛。盡行諸佛。
無量道法。勇猛精進。名稱普聞。」
【佛曾親近等者。是釋實智。謂諸佛實智甚深無量
者。無他。以由能事諸佛。事佛既多。則聞法亦多。既
聞於法。則能依法而能起乎行。故其所有實智。甚
深而無量也。諸佛權智難解難入者。以其勇猛而
無怯弱。精進而不間雜。有見其形者。有聞其名者。
則名稱普聞無量世界。故其所有權智。難解而難
入也。諸佛既其能親近無數諸佛。乃至名稱普聞。
故一切聲聞支佛。所不能知。何者。以由如來能親
近百千諸佛。若二乘尚不見有他方佛色。云何親
近。故不能知。如來能盡行諸佛道法。若二乘但念
空無相無作。云何盡行。故不能知。如來能勇猛精
進。若二乘則聞法既久。身體疲懈。云何精進。故不
能知。如來能入生死。教化一切眾生。故名稱普聞。
若二乘則所作巳辦。不受後有。不能化導羣生。而
無威德名聞。所以不能知於諸佛二智也。
△三結。】
「成就甚深。未曾有法。隨宜所說。意趣難解。」
【此結諸佛二智也。言成就甚深等者。是結實智。謂
上來稱歎諸佛實智。則云甚深無量。釋成諸佛實
智。則云佛曾親近百千諸佛。盡行無量道法。總之
能成就甚深未曾有法故也。以其能成就未曾有
法。故所有實智。自得甚深而無量也。言隨宜所說
等者。是結權智。謂上稱歎諸佛權智。則云難解難
入。釋成諸佛權智。則云勇猛精進。名稱普聞。總之
能隨宜所說。意趣難解故也。以其隨宜所說。故所
有之權智。自然難解而難入也。言難解者。謂諸佛
隨人天之宜。則說戒善。隨二乘之宜。則說諦緣。隨
菩薩之宜。則說六度。然雖說於戒善諦緣六度。其
意唯欲一切眾生。咸得開示悟入佛之知見。元不
在於戒善諦緣六度也。若說戒善。意趣在於戒善。
乃至若說六度。意趣在於六度。乃是易解者。今雖
說於此。意實在彼。故言難解也。
△二歎釋迦二智。
又三。初歎。】
「舍利弗。吾從成佛巳來。種種因緣。種種譬喻。廣演言
教。無數方便。引導眾生。令離諸著。」
【吾從成佛一句。歎實智也。謂諸佛實智。則甚深無
量矣。若吾釋迦實智。從成佛來。亦復具足。以其成
佛是在自行。故歎實智耳。種種下。歎權智也。四教
之機為因。四教之法為緣。譬喻有芭蕉水末。乾城
幻鏡。大小乘不同。如科註所明。言種種廣演言教
者。謂有別圓之機。則演頓之言教。有三藏之機。則
演阿含之言教。有四教三教之機。則演二酥之言
教。隨宜為說。無數方便者。即空有中也。方便雖無
數。約其所詮。不出乎三。引導眾生令離諸著者。引
導凡夫眾生。說空方便。令離俗有之著。引導二乘
眾生。說有方便。令離偏空之著。引導菩薩眾生。說
空有不二方便。令離中道之著。以種種等是在化
他。故歎權智也。
△二釋。】
「所以者何。如來方便知見波羅蜜。皆以具足。」
【言方便知見具足者。乃權實合明。若分而言之。如
來方便波羅蜜具足。是釋權智。謂上云種種因緣
等者。由我具足方便波羅蜜故也。如來知見波羅
蜜具足。是釋實智。謂上云我成佛來。由我具足知
見波羅蜜故也。如來知見者。三智一心中照。名如
來知。五眼一眼中見。名如來見也。
△三結。】
「舍利弗。如來知見。廣大深遠。無量無礙。力。無所畏。禪
定。解脫。三昧。深入無際。成就一切未曾有法。」
【如來知見等。是結實智。蓋實智之體。橫則充乎法
界之邊涯。故言廣大。竪則徹於三際之元底。故言
深遠。上歎實智。則云成佛巳來。釋實智。則云如來
知見波羅蜜皆巳具足。總由如來知見廣大深遠。
故能如是。無礙下。是結權智。義如科註。歎權實二
智竟。
△二歎權實境四。初明如來之所說。】
「舍利弗。如來能種種分別。巧說諸法。言辭柔軟。悅可
眾心。」
【如來能種種等者。謂上稱諸佛及我釋迦之二智。
能如是者。以由能證妙境故也。既能證乎妙境。則
能如其所證。而為分別演說。故言如來能種種分
別等也。言巧說諸法者。謂從於所證實相之境。而
能分別種種諸法。對著有之眾生。則巧說空法。令
其不著於有。對著空之眾生。則巧說有法。令其不
著於空。對著中之眾生。則巧說空有之法。令其不
著於中也。言辭柔輭者。蓋所說諸法。本從一實相
中演出。雖則不同。究其旨歸。皆與實相。而不相違
故有所說諸法之言辭。皆柔和而軟順也。悅可眾
心者。既所說諸法。皆順實相。則能令眾生。從於諸
法。便得見實相。故眾心悅也。
△二明如來之所證。】
「舍利弗。取要言之。無量無邊。未曾有法。佛悉成就。」
【取要等者。謂如來能如是巧說諸法。悅可眾心者。
而由全體證得。然亦不能廣為發明。但取其要而
言之。良繇無量無邊法。佛悉成就故也。無量明其
竪深。無邊明其橫廣。蓋權實不二之妙境。竪則徹
於三諦。橫則窮乎十方。故云無量無邊。此未曾有
法。則如其所證而巧說者。故能悅可眾心矣。
△三
明如來全證眾生之所具。】
「止舍利弗。不須復說。所以者何。佛所成就第一希有
難解之法。唯佛與佛。乃能究盡。」
【止舍利弗。有二意。一以未曾有法。唯證乃知。非言
可了。二以未曾有法。眾生所具。何須更言。是故止
也。所以下。釋明不須復說之意。謂止汝者。以由佛
所成就之法。唯佛與佛。乃能究盡故也。然雖唯佛
究盡。復是眾生之所本具。眾生既具。則人人本有
者。所以不須復說也。第一希有難解之法者。即指
權實不二之妙境也。以其超於九界三乘之上。故
言第一。非九界三乘之所能證。故言希有。非九界
三乘之所能知。故言難解。蓋此妙境。雖一切眾生
所具。然全體在迷。唯佛究盡。故稱第一。故稱希有。
故稱難解也。此與上無量無邊未曾有法。言雖有
異。而權實不二之理境一也。唯佛究盡者。正指妙
覺究竟耳。以佛有六即不同。此妙法。在聖不增。在
凡不減。得也不為高。失也不為下。而一切眾生。全
體具足。本來即是。此理即佛也。乃至因窮果極。智
滿斷圓。惑究竟盡。德究竟顯。今既言唯佛究盡。此
正究竟即佛也。
△四明眾生。全具如來之所證。】
「諸法實相。所謂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
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
竟等。」
【諸佛所證者何。即諸法實相權實不二之妙境也。
言諸法者。若一往而論。有世間法。有出世法。有有
漏法。有無漏法。有染汙法。有清淨法。有凡夫法。有
聖人法。此以眾生情見觀之。則差別不同。若再往
而言。即世間而是出世間。即有漏而是無漏。即染
是淨。即凡是聖。舉一法。則法法皆真。舉一相。則相
相皆實。故言諸法實相也。若更尅實推之。諸法者。
有眾生假名之法。有五陰實法之法。有國土依報
之法。此法全體。即空假中。故言諸法實相也。然諸
法是權。實相是實。諸法而是實相。乃即權是實。實
相而是諸法。乃即實是權也。所謂下。釋明諸法實
相也。是故牒云諸法如是相。結云本末究竟等。等
於實相也。今約四番。釋此一文。初訓字釋。言相者。
相以據外。攬而可別。名之為相。言性者。性以據內。
自分不改。名之為性。主質為體。功德為力。構造名
作。資始曰因。助成曰緣。酧因曰果。感果曰報。本即
是相。末即是報。究竟等者。皆實相也。
二約事釋。蓋此十如。現前有情無情。任其千差萬
別。無有不具者。就其近者言。即香之爐。燭之臺。皆
有具此十如。今且約爐。為論其相。即水火銅韛等
物。悉皆巳具。將欲成爐之相。非謂口如是方。而腹
如是圓。傍有耳。底有足為相也。蓋相即兆端之義。
亦是表報之謂。故天台云。如人未禍。痞色先彰。為
如是相也。堅固而自分不改。即爐之性。以銅為其
主質之體。能盛藏為之力。焚香即其作。將欲造爐。
是其因。水火人工以助成。即是緣。成爐巳。是其果。
而受爐之用。即其報也。一爐既爾。推餘亦然。莫不
皆有。具此十如也。
三約讀文釋。謂若作是相如。乃至是報如。如名不
異。即空義也。若作如是相。乃至如是報。名字施設。
即假義也。若作相如是。乃至報如是。如於中道之
是。即中義也。究竟空。則一切俱空。究竟假。則一切
俱假。究竟中。則一切俱中也。
四約一念三千釋。謂介爾心起。必落一界。一界法
爾。具有十界。十界則具百界。一界具有十如。百界
則有千如。更約假名眾生。實法五陰。依報國土。則
有三千。此三千性相。百界千如。一念心起。法爾具
足。三千不在前。一念不在後。一念不為少。三千不
為多。三千既一念心具。而心無心相。即空也。雖無
心相。而三千宛然。即假也。宛然之處。元不可得。不
可得處。元是宛然。即中也。既全體即是三諦。則隨
舉一法一相。無非真實。所以為之諸法實相也。此
諸法實相。乃眾生之本具。是諸佛之證得。為一化
之根源。作五時之綱領。故一經之要關。不出於此。
所以三周法說。說此諸法實相。喻說。喻此諸法實
相。因緣說。亦說此諸法實相。乃至流通。亦流通此
之諸法實相權實不二之理境也。故荊溪云。的指
理境。出自法華。即此也。上歎二智。分諸佛釋迦。各
分權實。欲令眾生開佛之知見也。歎二境。欲令眾
生知諸法實相也。此自開顯前。而預明之。所以啟
方便之鑰也。
△二偈頌二。初正頌。二開顯。初又四。
初頌權實智。】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世雄不可量。諸天及世人。一切眾生類。無能知佛者。
佛力無所畏。解脫諸三昧。及佛諸餘法。無能測量者。
本從無數佛。具足行諸道。甚深微妙法。難見難可了。
於無量億劫。行此諸道巳。道場得成果。我巳悉知見。」
【世雄不可量者。謂如來具有權實不二妙智之體。
充遍法界。故稱不可量也。既具此智。則無德不顯。
無惑不破。故稱世雄。餘如疏(云云)。
△二頌權實境。】
「如是大果報。種種性相義。我及十方佛。乃能知是事。
是法不可示。言辭相寂滅。」
【言大果報者。大即妙也。以其權實不二故。是事者。
即指十如理境也。天台云。十如。乃十界因果之法。
因果即事也。又從理而發乎事。由事而顯乎理。則
全事即理。全理即事。故亦可言事也。
△三頌其不
知。又二。初揀能知。】
「諸餘眾生類。無有能得解。除諸菩薩眾。信力堅固者。」
【△二揀不知。又二。初揀二乘。二揀菩薩。初分二。初
總揀。】
「諸佛弟子眾。曾供養諸佛。一切漏巳盡。住是最後身。
如是諸人等。其力所不堪。」
【曾供養者。言過去。一切漏盡。舉現在。住最後身。語
未來。子縛巳斷。故漏巳盡。果縛猶存。故住最後身。
以此一生之後。更不復受身也。
△二別揀二。初揀
聲聞。】
「假使滿世間。皆如舍利弗。盡思共度量。不能測佛智。
正使滿十方。皆如舍利弗。及餘諸弟子。亦滿十方剎。
盡思共度量。亦復不能知。」
【文有二番。初假使。次正使。蓋身子。雖云智慧第一。
乃聲聞小乘之智。自不能知佛權實二智。故假使
正使二番。皆揀不能測也。言餘弟子者。即迦葉目
連等也。
△二揀辟支。】
「辟支佛利智。無漏最後身。亦滿十方界。其數如竹林。
斯等共一心。於億無量劫。欲思佛實智。莫能知少分。」
【言利智者。聲聞則須知苦。方斷於集。支佛則直觀
因緣生起還滅。不須先知於苦。又能更侵習氣。故
比聲聞為利矣。
△二揀菩薩二。初揀新發意。】
「新發意菩薩。供養無數佛。了達諸義趣。又能善說法。
如稻麻竹葦。充滿十方剎。一心以妙智。於恒河沙劫。
咸皆共思量。不能知佛智。」
【新發者。非謂新發菩提心。乃指藏教三十四心。於
樹王斷見思之菩薩。及通教以一念相應慧。斷餘
殘習之菩薩也。以其見真。為新發意耳。義趣者。教
之所詮曰義。義之所歸曰趣。妙智者。非實相妙智。
乃藏通兩教菩薩。所詮之一切智也。比於世智辯
聰為勝。故稱妙耳。
△二揀不退轉。】
「不退諸菩薩。其數如恒沙。一心共思求。亦復不能知。」
【言不退者。乃指別教位不退。及行不退也。若念不
退。巳屬登地。證與圓同。自不應揀也。
△四頌其能
知。】
「又告舍利弗。無漏不思議。甚深微妙法。我今巳具得。
唯我知是相。十方佛亦然。」
【此頌能知者。即十方諸佛。及我釋迦也。總由如來。
不思議權實智境。唯證乃知。所以從別地前。皆揀
其不知耳。若能知之。何須略廣兩番開顯也。
△二
開顯。先略者。一令上慢結繫珠緣。二令當機生疑
動執。三作廣開顯張本。頌分二。初略顯實。】
「舍利弗當知。諸佛語無異。於佛所說法。當生大信力。
世尊法久後。要當說真實。」
【佛語無異者。以諸佛出世。雖有近遠彼此之不等。
而先權後實。其道是同。故能詮之語。無有異也。既
無有異。自當生信。然非大信之力。不能無疑。故不
但生信而巳。當生大信力耳。久後者。四十餘年之
後也。
△二略開權。】
「告諸聲聞眾。及求緣覺乘。我令脫苦縛。逮得涅槃者。
佛以方便力。示以三乘教。眾生處處著。引之令得出。」
【昔不言三乘是方便。則權門閉矣。今言三乘是方
便。則權門開矣。逮得涅槃者。指六度菩薩也。二乘
則巳得涅槃。六度菩薩。伏而未斷。故言逮得。眾生
處處著二句。釋施權之意。謂諸佛何不直說一實。
必先以方便。施三乘之權。故釋云。諸佛本欲說實。
良繇眾生無不執著。故須三權先引之。處處著者。
六道著有。二乘著空。偏漸菩薩著中。大如敝絮入
棘。非他力莫脫。故須方便令出耳。
△二騰疑致請。
此有三止三請。初爾時大眾下。舍利弗。約疑念請。
謂世尊何因何緣。毀勤稱歎甚深微妙難解之法。
今者四眾咸皆有疑。惟願世尊敷演斯事。此由如
來上云止舍利弗。不須復說。第一止而生。如來則
又以為天人驚疑而止也。二重白佛言下。舍利弗。
又約根種請。謂是會無數百千眾生。曾見諸佛。諸
根猛利。聞佛所說。則能敬信。此由如來謂天人驚
疑。第二止而生。如來則又以為增上慢比丘而止。
謂不獨天人驚疑。即上慢比丘。聞亦不信。故云若
說是事。增上慢比丘。將墜於大坑。三佛復止下。舍
利弗。更約受化請。謂有無數眾。聞必能信。而曾受
化者。當為其說。故云今此會中。如我等比。百千萬
億。世世巳曾從佛受化。如此人等。必能敬信。此由
如來謂上慢比丘。第三止而生也。蓋如來。初以惟
證乃知而止。二以天人驚疑而止。三以上慢比丘
而止。當機初約疑念而請。二約根種而請。三約受
化而請。此三止三請。皆從廣至狹。從遠至近也。然
通究如來三止之意。唯在眾生聞不能信。何者。蓋
如初云唯證乃知。故廣明一切眾生乃至不退菩
薩皆不能知。知尚不能。聞豈能信。次云天人驚疑。
既其驚疑。必不信矣。三云。諸增上慢者。聞必不敬
信。豈非三止之意。唯在眾生聞不能信乎。又通究
當機三請之意。唯在眾生聞必能信。則翻如來之
意。故初云。合掌以敬心。欲聞具足道。既敬而欲聞。
豈不信耶。次云。聞佛所說。則能敬信。三云。如此人
等。必能敬信。豈非三請之意。唯在眾生聞必能信
乎。此係三止三請之大旨。不可不知者。今分文為
三。初約疑念請。二舍利弗重白佛言下。約根種請。
三佛復止舍利弗下。約受化請。初又二。初當機請。
二爾時佛告下。如來止。初又二。初長行。二偈頌。初
二。初經家敘疑。】
「爾時大眾中。有諸聲聞。漏盡阿羅漢。阿若憍陳如等。
千二百人。及發聲聞。辟支佛心。比丘。比丘尼。優婆塞。
優婆夷。」
【諸聲聞者。是舉其類。漏盡者。是歎其德。阿羅漢。是
明其位。阿若憍陳如等。是例其名。千二百人。是出
其數。此是無學者。及發下。是明有學也。然此中但
云二乘疑。不云菩薩及凡夫者。以二乘不唯有疑。
更兼有執。菩薩凡夫。雖亦有疑。而無其執。故但云
二乘。不云菩薩及凡夫也。蓋二乘保證。故有執。今
覩現瑞。及略開顯。故有疑。菩薩凡夫。昔未證真。故
其無執。今覩現瑞。亦有疑耳。】
「各作是念。今者世尊。何故慇懃稱歎方更。而作是言。
佛所得法。甚深難解。有所言說。意趣難知。一切聲聞。
辟支佛。所不能及。」
【各作念等者。是疑佛今所說之法。疑佛。欲有從於
佛。此乃大機發動也。有人解云。二乘自謂所證與
佛無異。今云唯佛究盡。二乘不知。所以不無疑焉。
若作此解。則與下文有違。下舍利弗領解云。云何
如來。以小乘法。而見濟度。又四大弟子領解云。不
復進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但念空無相無作。
觀此。則二乘本知佛是大乘。自是小乘。佛是巳證
菩提。自但無心進求。云何言二乘與佛所證無異。
而生疑耶。今言。二乘聞佛讚歎如來權實智境。巳
知是妙矣。但不知何故。不為直爾讚歎。而必須先
說法。又入定。雨華。動地。放光。現種種瑞。殷勤之後。
方為讚歎。故云今者世尊何故殷勤等也。】
「佛說一解脫義。我等亦得此法。到於涅槃。而今不知。
是義所趣。」
【佛說等者。乃疑巳所證。而欲改於巳。此乃小障自
除也。謂如來昔日。為我等說於空無相無作解脫
之法。我等依之修習。巳得有餘涅槃。然演說之時。
但直爾說之。無有如是殷勤讚歎。則驗知是小。今
既如是殷勤讚歎。必知是大。若依之修習。必得證
於無上涅槃。但我今者。雖欲修之。不知其義趣向。
故云佛說一解說等也。言不知所趣。蓋欲趣之。而
未知向何得趣耳。問。下領解陳詞。乃悟後所說。豈
非未悟之前。自謂與佛無異。既悟之後。方知自是
小乘。今生疑動執。正在未悟之前。云何以悟後之
語。而得破他。答。領解雖是悟後所說。乃追敘昔日
未悟之事。故舍利弗云。我昔從佛聞如是法。乃至
云。我常獨處山林樹下。若坐若行。每作是念。云何
如來。以小乘法而見濟度。四大弟子云。世尊說法。
往昔既久。我時在座。身體疲懈。但念空無相無作。
乃至云。三藐三菩提。不生一念好樂之心。豈非皆
追敘昔日之言乎。是則昔日未悟之前。巳知自是
小乘。故於方等。聞罵不瞋。內懷漸愧。於般若。自知
螢火不及日光。敬伏之情。倍更轉熟。豈至今日通
泰之後。反謂與佛無異。又既悟之後。則知二乘全
即佛乘。豈聞開顯。反知自是小耶。只由二乘。前見
放光現瑞。今聞稱歎智慧。則疑今所說是大。疑昔
所證是小。此正大機發動。所以雖欲修大。未知所
趣為疑耳。豈可自謂與佛無異。聞佛所說而生疑
耶。
△二當機正問三。初正發問。】
「爾時舍利弗。知四眾心疑。自亦未了。而白佛言世尊。
何因何緣。慇懃稱歎。諸佛第一方便。甚深微妙難解
之法。」
【爾時等者。亦經家敘也。世尊去。方是發問。言第一
方便者。乃同體即權是實之方便也。此中就文推
意。亦有二。初何因何緣慇懃稱歎諸佛第一方便
難解之法。是問上所歎諸佛。及夫釋迦之權智權
境也。二何因何緣慇懃稱歎諸佛甚深微妙難解
之法。是問上所歎諸佛。及夫釋迦之實智實境也。
良繇權實雖殊。同屬稱歎。所以第一方便之權。甚
深微妙之實也。此係身子巧慧。經家巧集耳。
△二
述問意。】
「我自昔來。未曾從佛。聞如是說。今者四眾。咸皆有疑。」
【我自者。則言昔來未聞。四眾者。則言今亦有疑。文
屬互顯。我昔未聞。今則有疑。眾今有疑。則昔亦未
曾聞也。
△三請說法。】
「惟願世尊。敷演斯事。世尊何故。慇懃稱歎。甚深微妙
難解之法。」
【演斯事者。謂如來慇懃稱歎第一方便之法。及以
甚深微妙之法。願為敷演。其何因何緣也。又謂如
來上來說法之後。而入於定。乃至放光。現種種瑞。
如是表報。必有莫大之因緣。今出定來。但稱歎諸
佛權實智境。猶未說表報因緣。故願敷揚宣說也。
世尊何故等。正釋也。前正問。有第一方便之權。甚
深微妙之實。今請說。但言甚深微妙。正顯權實相
即。唯是一實。則知身子權現有疑。而未嘗不知也。
△二偈頌三。初頌正發問。】
「爾時舍利弗。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慧日大聖尊。久乃說是法。自說得如是。力無畏三昧。
禪定解脫等。不可思議法。道場所得法。無能發問者。
我意難可測。亦無能問者。無問而自說。稱歎所行道。
智慧甚微妙。諸佛之所得。」
【初半行是總標。問歎諸佛釋迦二智也。言慧日者。
法喻兼舉也。如來具有權實二智。則無所不照。如
世之日輪一般。故稱慧日。自說下一行。是問歎權
智。上歎釋迦權智結云。無量無礙力無所畏等。故
今頌云。自說得如是等也。道場下一行。是問歎釋
迦實智。上歎釋迦實智云。吾從成佛巳來。結云。如
來知見。廣大深遠。故今頌云。道場所得法等也。無
問下一行。是問歎諸佛二智。上歎諸佛實智云。甚
深無量。釋云。盡行諸佛無量道法。故今頌云。稱歎
所行道。上歎諸佛權智云。其智慧門。難解難入。故
今頌云。智慧甚微妙等也。
△二頌述問意。】
「無漏諸羅漢。及求涅槃者。今皆墮疑網。佛何故說是。
其求緣覺者。比丘比丘尼。諸天龍鬼神。及乾闥婆等。
相視懷猶豫。瞻仰兩足尊。是事為云何。願佛為解說。
於諸聲聞中。佛說我第一。我今自於智。疑惑不能了。
為是究竟法。為是所行道。」
【初無漏下三行。頌上四眾咸皆有疑。上略言四眾。
今廣明三乘八部。今既有疑。故云佛何故說是。正
顯昔未曾聞也。於諸下行半。頌上我自昔來。未曾
從佛聞如是說。昔既未聞。故我今於智不了。正顯
今有疑也。佛說我第一者。以其小乘中智慧第一
耳。為是究竟法二句。正明不能了也。謂如來昔日。
為我等說。空無相無作究竟之法。我等巳得證入。
說戒定慧所行之道。我等巳得修習。今如來無問
自說。又稱歎諸佛第一方便甚深微妙之法。我於
此不能裁決。未知從何修入。故云疑惑不能了等
也。
△三頌請說法。】
「佛口所生子。合掌瞻仰待。願出微妙音。時為如實說。
諸天龍神等。其數如恒沙。求佛諸菩薩。大數有八萬。
又諸萬億國。轉輪聖王至。合掌以敬心。欲聞具足道。」
【佛口下一行。二乘請說。諸天下二行。大眾請說。言
所生子者。從佛聞法。而得生長法身。潤澤慧命。能
紹如來家業。乃稱佛口所生也。有大小不同。今巳
斷見思。巳出分段。為小乘佛子也。時為如實說者。
謂如來上云。佛以方便力。示以三乘教。則知昔日
所說。是虗而非實。又言諸佛法久後。要當說真實。
則知今日若有所說。必是實而非虗。然逗留四十
餘年。可謂久矣。是其時矣。故願世尊。應其時。而作
如實之說也。以不異名如。無虗曰實。如彼實相而
說。故名如實說。次諸天下二行。是結菩薩及八部
四眾請說也。言具足道者。二乘昔日所修之觀。但
是偏空。所顯之理。但是真諦。所破煩惱。但是見思。
所斷生死。但是分段。是則不得名具足之道。若三
觀圓修。三諦並顯。五住俱破。二死皆離。乃名具足
之道也。
△二如來止。】
「爾時佛告舍利弗。止。止。不須復說。若說是事。一切世
間。諸天及人。皆當驚疑。」
【爾時如來。雙言止者。謂上以非言可了。故止不說。
而汝則以四眾有疑而請。然我之意。不若止而不
說為妙。故言止止不須復說。次若說下出意。何以
不說為妙。謂我若說之。有益於人天。則自當為說。
今不說則巳。若一說之。則一切人天。皆當驚而生
疑。既疑則不能信。不信則生謗。生謗則墮苦。此則
不唯無益於人天。反有損於人天矣。所以止止不
說也。
△二約根種請二。初長行。二偈頌。初二。初正
請。】
「舍利弗。重白佛言世尊。惟願說之。惟願說之。」
【雙言惟願說者。謂我以四眾有疑而請。佛必以人
天有疑而止。在我之意。還願如來說之。故言惟願
(云云)。
△二出意。】
「所以者何。是會無數。百千萬億。阿僧祇眾生。曾見諸
佛。諸根猛利。智慧明了。聞佛所說。則能敬信。」
【意謂我再請佛說者。無他。若會中皆驚疑不信。則
如來不說可也。我觀會中。有無數百千億阿僧祇
眾生。論其過去。則曾見諸佛。論其現在。則諸根猛
利。智慧明了。若曾見諸佛。則其宿種是勝。若猛利
明了。則其現因是強。不聞說則巳。若聞佛說。則不
唯不生驚疑。且能生於敬信。故請如來說也。
△二
偈頌二。初頌正請。】
「爾時舍利弗。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法王無上尊。惟說願勿慮。」
【言法王者。於諸法中。得大自在也。謂如來四十年
前。欲施權即施權。欲隱實即隱實。今日靈山高會。
欲開權即開權。欲顯實即顯實。此權實法中。若施。
若開。若隱。若顯。無不自在。故稱為法王也。
△二頌
出意。】
「是會無量眾。有能敬信者。」
【△三約受化請二。初標明止意。二正明受化。初二。
初長行。】
「佛復止舍利弗。若說是事。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
當驚疑。增上慢比丘。將墜於大坑。」
【若說等者。謂我以天人驚疑而止。汝更以見佛根
利而請。然我觀之。若說是事。不唯人天為之驚疑。
即比丘中。有增上慢者。聞亦不信。且必生謗。將墜
大坑。我故復止不說也。言將者。乃未然之謂。蓋不
說則巳。倘或說之。因聞而後生謗。生謗而後墜苦。
故云將耳。
△二偈頌。】
「爾時世尊。重說偈言。
止止不須說。我法妙難思。諸增上慢者。聞必不敬信。」
【我法難思者。若所說之法。權是權。實是實。三是三。
一是一。猶是可思者。今所說法。乃即權是實。即三
是一。三一圓融。權實不二。乃不可思者。思既難思。
說豈易說。故曰止止等也。若縱說之。而上慢者。必
不能信。我故復止不說。上言將墜大坑。此言聞必
不信。墜由不信。不信必墜。蓋長行。言其不信之果。
偈頌。舉其墜坑之因。文亦互顯耳。
△二正明受化
二。初長行。二偈頌。初二。初正請。】
「爾時舍利弗。重白佛言世尊。惟願說之。惟願說之。」
【謂如來雖以上慢比丘。聞不敬信而止。然我觀此
會中。豈唯無數眾生曾見諸佛。即世世亦從我佛
受化。則自能敬信者。故惟願世尊。為此等眾而說
也。
△二出意。】
「今此會中。如我等比。百千萬億。世世巳曾。從佛受化。
如此人等。必能敬信。長夜安隱。多所饒益。」
【意謂既世世從佛受化。則不但見諸佛而巳。故必
能信也。問。世世從佛受化。及曾見諸佛。若下文如
來述成之後。方知佛昔於二萬億佛所。常為教化。
今舍利弗。云何便言曾見諸佛。及世世受化耶。答。
此亦無他。總由前來發起序中。文殊云。過去燈明
佛。說法華時。我為妙光。彌勒為求名。舍利弗。因此
推之。則知彼佛說經之時。非獨妙光求名而巳。今
現在無數百千眾生。亦必預會。既在燈明佛會。亦
在餘佛會矣。故上言曾見諸佛。既在諸佛之會。亦
在釋迦會矣。故今言世世巳曾從佛受化也。言長
夜安隱者。謂如來若說真實大法。如此人等。必能
敬信。縱不能依之修習。破於無明。而巳納種在懷。
了知必當成佛。雖處無明長夜。猶為安隱也。若能
依之修習。必得開示悟入佛之知見。其豐饒利益
也多矣。故云多所饒益耳。
△二偈頌二。初頌正請。】
「爾時舍利弗。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無上兩足尊。願說第一法。」
【第一法者。由前如來略開權云。佛以方便力。示以
三乘教。故知昔日所說之三乘。既是方便。則非第
一法矣。又略顯實云。世尊法久後。要當說真實。故
知今日當說。既是真實。則是第一法矣。故願世尊
而說也。
△二頌出意。】
「我為佛長子。惟垂分別說。是會無量眾。能敬信此法。
佛巳曾世世。教化如是等。皆一心合掌。欲聽受佛語。
我等千二百。及餘求佛者。願為此眾故。惟垂分別說。
是等聞此法。則生大歡喜。」
【謂我既為佛長子。自能信佛所說。故曰我為(云云)。
更有無量之眾。亦能信佛所說。無他。良繇世世佛
曾教化故也。故曰是會(云云)。是則增上慢者。固有
不信。而是等比丘。必能敬信。故願為說之。又為佛
長子者。蓋所說法。既曰第一。無非欲令眾生開佛
知見。佛之知見無他。即如來智慧是。今舍利弗。於
小乘中。智慧第一。若一開顯。即小乘智慧。便是如
來智慧。故得為佛長子。則知前佛子。尚屬小乘。今
長子。義在大乘矣。生大歡喜者。所聞之法。既是真
實。則非小法。既是大法。所生歡喜。亦復是大。而非
小也。巳上略開顯竟。
△二廣開權顯實。有三。初從
此去。為上根法說一周。二從第二卷譬喻品。爾時
舍利弗白佛言世尊我今無復疑悔下。為中根喻
說一周。三從第三卷化城喻品去。為下根因緣說
一周。初法說為五。初如來正說。二從第二卷初爾
時舍利弗下。當機陳領。三從第二卷爾時佛告舍
利弗下。如來述成。四從第二卷舍利弗汝如來世
下。上根得記。五從第二卷爾時四部眾下。四眾歡
喜。初又二。初長行。二偈頌。初三。初許說。二受旨。三
正說。初三。初順許。】
「爾時世尊。告舍利弗。汝巳慇懃三請。豈得不說。」
【爾時者。即舍利弗。第三約受化請。偈頌方畢之時
也。
△二誡許。】
「汝今諦聽。善思念之。吾當為汝。分別解說。」
【此先誡其生於三慧。然後許其說也。謂聽則言諦。
思則言善者。以今昔所說。皆由如來金口而宣揚。
昔日是權。今日是實。若不諦聽而善思。則何能分
別。又昔日之權。全即今實。今日之實。亦即昔權。須
心專一。方能了知。是故誡其聽則當諦。思念則當
善也。分別解說者。謂十方三世一切諸佛。及我釋
迦。雖出現於世。有遠近彼此不同。莫不皆先為實
施權。次開權顯實。後廢權立實也。
△三正許二。初
經家敘退。二如來揀許。初又二。初標敘。】
「說此語時。會中有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五千
人等。即從座起。禮佛而退。」
【說此語時者。即說順誡二許方畢之時也。五千退
者。有顯密二義。顯由如來上之略為開顯。內心巳
是不信。更聞佛止舍利弗。有增上慢比丘。將墜於
大坑之語。心又動念。故至此佛許分別解說。自當
退席矣。密者。如下偈云。佛威德故去。乃如來威德
之力。密令其去。所以禮佛而退也。
△二出意。】
「所以者何。此輩罪根深重。及增上慢。未得謂得。未證
謂證。有如此失。是以不住。世尊默然。而不制止。」
【謂五千退去。其意在何。蓋由此等罪重。及增上慢
也。有罪。則不能聞此大法。增上慢。則雖聞而不能
信。又由世尊默然不制止。所以而退也。罪根上慢。
即顯退義也。默不制止。即密退義也。言罪根深重
者。由種子而發現行。還以現行。而熏種子。此是種
現交加。展轉不巳。故其罪根不唯深。而且重也。佛
不制止者。有人疑云。如來說此妙經。欲令一切眾
生。咸得開示悟入佛之知見。今五千退去。而不制
止。使其不聞大法。將無如來於大悲似猶有闕耶。
然正唯佛不制止。乃是如來之大悲也。既是上慢。
聞必不信。不信必生謗。生謗必墮苦。慮其墮苦。故
不制止。又巳聞略開顯。亦得作將來熟脫之緣。去
則有益。而住有損。故不制止。豈非如來之大悲乎。
△二如來揀許二。初正揀。】
「爾時佛告舍利弗。我今此眾。無復枝葉。純有貞實。舍
利弗。如是增上慢人。退亦佳矣。」
【揀分二意。初揀會眾。言無復枝葉者。枝為幹之餘。
欲成大器。非枝條所能。而況葉乎。彼上慢之人。機
緣未熟。不能成無上法器。今既退席。則會中無復
枝葉。而純有貞實矣。次揀退席。言如是上慢之人
退去。在會眾固佳。在彼亦復佳。蓋彼既前巳聞開
三顯一略說。如納種在懷。日後終證圓果。而現前
又得免生謗墮坑之苦。是雖退而實進也。故曰退
亦佳矣。非為住者幸。正為退者幸也。南山云。五千
退席。為進上慢之儔。意亦猶是。
△二更許。】
「汝今善聽。當為汝說。」
【△二受旨。】
「舍利弗言。唯然世尊。願樂欲聞。」
【雖者。儒訓應速。無疑之詞。今但應速而巳。疑則未
能無耳。蓋曾子。巳聞一貫之說。故得無疑。今身子。
但聞許說。而未聞正說故也。
△三正說為三。初歎
法妙。】
「佛告舍利弗。如是妙法。諸佛如來。時乃說之。如優曇
鉢華。時一現耳。」
【如是者。乃指法之詞。前即指乎諸法實相。後即指
乎佛之知見。諸法實相。則權實不二。佛之知見。則
生佛一體。故皆名妙也。時乃說者。法本無時。因機
而有。四十年前。大機未熟。則非其時。故不為說。今
法華高會。大機既熟。則是其時。故乃說之。又施三
巳後之時。方乃說此妙法。故云時乃說之。如優曇
鉢華等。舉喻也。梵語優曇華。此云靈瑞。亦云應瑞。
三千年一開。華若開時。金輪王出。故名靈瑞及應
瑞耳。今四十年後。纔說妙法。一切眾生。皆得成佛。
佛。法王也。金輪。人王也。人法雖殊。王義是同。故引
喻之。
△二誡不虗。】
「舍利弗。汝等當信。佛之所說。言不虗妄。」
【不虗妄者。四十年前。及今日所說。雖皆同出金口
一音。而昔者是權。今者是實。若權若實。皆不虗妄。
佛以方便力。示以三乘教。故權不虗妄也。諸佛法
久後。要當說真實。故實不虗妄也。所以誡信不虗
者。令其斷權疑。生實信也。本門云。汝等當信解如
來誠諦之語。亦是誡信不虗。令其斷近疑。生遠信。
則知凡說大法。必須勸信。所以下文。身子領解中。
有將非魔作佛等語。
△三正開顯三。初總明諸佛。
二別明三世。三重明釋迦。初又二。初正明諸佛。二
結顯十方。初又三。初明開權顯實。二明為實施權。
三明廢權立實。初六。初標定。】
「舍利弗。諸佛隨宜說法。意趣難解。所以者何。我以無
數方便。種種因緣。譬喻言辭。演說諸法。」
【先明諸佛開權。舉釋迦方便釋之。言無數方便。至
演說諸法者。即說權法也。權法全體即實。故諸佛
隨宜所說。亦復全體而實。然意趣難解。故以釋迦
方便。釋成諸佛之權耳。諸佛隨宜所說者。謂隨人
天之宜。則說戒善。隨二乘之宜。則說諦緣。隨菩薩
之宜。則說六度。此等隨宜所說。皆是權也。若開顯
之。全體即實。則知所說。雖在戒善諦緣六度。其意
趣。唯在一乘。故言意趣難解。諸佛說權如是。所以
下釋也。謂諸佛所說。何以見得難解。如我釋迦。以
無量無數方便。演說諸法。而意不在諸法。全在一
實。故諸佛隨宜所說。其意亦是難解。若知我釋迦
無數方便所說。全體是實。則諸佛所說。雖曰難解。
亦可知矣。故曰我以(云云)。演說諸法者。即是從一
實相演之。而為二乘五教七種方便等法也。
△二
釋明。】
「是法非思量分別之所能解。唯有諸佛。乃能知之。」
【此明釋迦顯實。舉諸佛本懷釋之。然此與前科。諸
佛釋迦。互相釋成。顯道同耳。所以是法二字。從上
方便文來。故是實道。唯有二句。是諸佛本懷。謂諸
法雖權。權即是實。故非思量等所能解也。何以非
思量等能解。如來說有。意不在有。眾生即以有解。
乃至說中。意不在中。眾生即以中解。殊不知有是
妙有。一有一切有。乃至中是圓中。一中一切中。如
是之義。豈思量等所能解乎。所謂口欲言而詞喪。
心欲思而慮亡。故云是法(云云)。既非眾生思量等
能解。畢竟誰可能解。故即云。唯有諸佛。乃能知之。
無他。以其全證得耳。唯證乃知。故非眾生分別思
量所能解也。
△三正釋。】
「所以者何。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
【意謂何以見得非眾生思量分別能解。唯佛乃知。
故釋云。諸佛世尊(云云)。蓋我之方便。意在即權是
實。諸佛出世本懷。唯一大事因緣。是故諸佛本懷。
必得釋迦方便。乃能開顯之也。一大事因緣者。即
上諸法實相。即下佛之知見也。實相。則權實不二。
知見。乃生佛一如。所以大事一明。即本懷亦暢耳。
若分字釋。如疏及科註所明。
△四反徵。】
「舍利弗。云何名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
於世。」
【△五轉解。】
「諸佛世尊。欲令眾生。開佛知見。使得清淨故。出現於
世。欲示眾生。佛之知見故。出現於世。欲令眾生。悟佛
知見故。出現於世。欲令眾生。入佛知見道故。出現於
世。」
【釋此一文。有三番。先別明佛之知見。二合釋開示
悟入。三重消清淨及道。初言知見者。乃是略詞。具
足應云見聞覺知。在心名知。在眼曰見。三智一心
中知。名為佛知。五眼一眼中見。名為佛見。然此知
見。本來凡聖一如。生佛平等。但由九界眾生全體
在迷。致使佛之知見轉名眾生知見。蓋眾生或但
知有。或但知空。或但知中。此則不能三智圓知。故
不得名佛知。但名眾生知也。如來不但知有。亦知
空。不但知空。亦知中。不但知中。亦知空有。以其能
於一心中。而三智圓照。三諦圓顯。故名佛知也。又
眾生所見。或礙而非通。或通而非礙。或唯觀俗。或
唯知空。此亦不能五眼圓觀。故不得名佛見。但名
眾生見也。如來則能於一眼中。而具五眼用。不同
凡夫肉眼礙而非通。乃至不同菩薩唯能觀俗。一
見一切見。故名佛見也。總之三智圓知。五眼圓見。
名為佛之知見也。
二合釋開示悟入。更約四番。一約法。二約喻。三約
觀。四約位。法若不明。須假於喻。由喻明法。依之成
觀。觀行功成。必能入證。故須約四番釋也。
一約法者。蓋佛之知見。生佛平等。但眾生則全體
在迷。而諸佛則究竟證得。今諸佛欲令一切眾生
同巳所證。故出現於世。而教化云。汝等一切眾生。
現前所有知見。全體即是佛之知見。眾生聞巳。即
便了知自巳知見即佛知見。若未能了知。佛之知
見。則為未開。今既了知。即是開佛之知見也。從了
知後。更能分別顯示。即示佛之知見也。從顯示後。
而能悟知。如是者為眾生之知見。如是者為如來
之知見。則眾生知見。即如來知見。是為悟佛之知
見也。既悟知後。而能證入。即入佛之知見也。然開
無所開。即眾生知見開之。而成佛之知見。乃至入
無所入。即眾生知見入之。而成佛之知見。故云諸
佛世尊。欲令眾生開佛知見。出現於世。乃至云。入
佛知見道故。出現於世也。
二約喻者。如貧人家。有一寶藏。而貧人不自知。鄰
有智人。知其家有寶藏而告之。貧人聞巳。知有寶
藏。於是除去沙礫。耘鋤草莽。即見寶藏。既見巳。更
加披剝。即得寶藏顯現於前。既顯現巳。乃知此是
金此是銀。而一一悟知。既悟知巳。即便取之。以為
實用也。貧人即喻一切眾生。寶藏即喻佛之知見。
智人即喻諸佛如來。耘除沙草。即喻開佛知見。寶
藏顯現。即喻示佛知見。一一悟之。即喻悟佛知見。
取為運用。即喻入佛知見也。
三約觀者。以上品寂光。為觀境也。既以佛之知見。
為所觀之境。還以佛之知見。為能觀之智。此則以
智而照乎境。以境而發乎智。境智相發。即是開佛
之知見也。境觀分明。能所宛然。歷歷現前。顯示不
昧。即是示佛之知見也。達境即觀。了觀即境。境觀
雙融。能所相即。即是悟佛之知見也。以境涉觀。以
觀入境。能所涉入。境與智相冥。即是入佛之知見
也。
四約位者。更為二番。初通約六即位。二別約四十
位。通約六即者。佛之知見。在聖不增。在凡不減。故
一切眾生。雖全體在迷。茫然不知。皆悉具足。此是
理即佛知見也。若從經卷中見。或從知識邊聞。而
知此佛之知見。此是名字即佛之知見也。若能如
其所聞。而為修習。此是觀行即佛之知見也。若觀
行功成。麤垢先落。於佛知見相應。此是相似即佛
之知見也。若登初住巳去。分分破無明。又分分顯
中道。乃至登於等覺。唯是一分生相無明未破。此
是分證即佛之知見也。若破此生相無明。究竟登
於涅槃山頂。三智圓明。五眼圓見。此是究竟即佛
之知見也。二別約四十位者。蓋佛之知見。雖通六
即。然諸佛出世之意。非但令眾生。得名字相似觀
行而巳。唯令登住巳去。乃至十地。自能任運流入。
從等覺而晉妙覺。所以別約住行向地四十位而
釋之。言開佛知見。即十住位也。以登初住。即能破
一品無明。顯一分中道。乃至十住。則巳破十品無
明矣。至此則分得三智圓證。五眼圓見。而佛之知
見。為之開發。故名十住。為開佛知見也。示佛知見
者。即十行位也。十住中。既能開發佛之知見。而顯
乎不思議之妙理矣。今進於十行位中。還以所顯
不思議妙理。而起於法界妙行。此全性以起修。全
修以歸性。則使性具恒沙功德。自然悉皆昭著。而
佛之知見。更加顯現。故名十行。為示佛知見也。悟
佛知見者。即十向位也。前十行中。既起法界妙行。
今進之於十向位中。更能迴事以向理。迴自以向
他。迴因以向果。則使事理雙融。自他平等。因果一
如。而佛之知見。更加明悟。故名十向。為悟佛知見
也。入佛知見者。即十地位也。前三十位。雖皆破惑
顯理。然所破猶未盡。所顯猶未窮。今進之於十地
位中。則巳破四十品無明。顯四十分三德。所破將
盡。所顯將窮。則能任運流入妙覺果海。而佛之知
見。不久究竟證入。故名十地。為入佛知見也。
三重消清淨及道者。文中開佛知見下。則言使得
清淨。入佛知見下。則言道。蓋未破無明者。佛之知
見未開。全成染汙。今初住去。知見既開。無明巳破。
故言清淨。乃至十地。斷惑將窮。證智將滿。不久通
至薩婆若果。故言道。然是經家之略文耳。具足言
之。則句句下。皆應有清淨及道也。以其無明分分
破。菩提分分證耳。所謂諸佛世尊。欲令眾生開佛
知見。使得清淨道故。出現於世。乃至欲令眾生入
佛知見。使得清淨道故。出現於世。中間示悟二句。
亦復如是。方知將後望前。則前亦有道。以前望後。
則後亦有清淨。中望前後。則中亦有清淨及道也。
此乃如來之巧說。經家之巧慧耳。
△六結名。】
「舍利弗。是為諸佛。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
【△二明為實施權。】
「佛告舍利弗。諸佛如來。但教化菩薩。諸有所作。常為
一事。唯以佛之知見。示悟眾生。」
【諸有所作。即施權。常為一事。即為實也。四十年前。
所說三乘五教等。為諸所作耳。
△三明廢權立實。】
「舍利弗。如來但以一佛乘故。為眾生說法。無有餘乘。
若二若三。」
【但以佛乘。即立實。無有餘乘。即廢機。若一往論。餘
乘。謂二乘三乘也。二乘。即指聲聞緣覺。三乘。即指
菩薩。若尅實論。餘指華嚴所兼之別。及以阿含之
小。二指般若所帶之二。三指方等所對之三。蓋一
往約人。尅實就教耳。
△二結顯十方。】
「舍利弗。一切十方諸佛。法亦如是。」
【法亦如是者。謂十方諸佛雖多。所說之法不等。皆
先則為實施權。次則開權顯實。後則廢權立實也。
問。疏釋此文。皆明四一。今何以施開廢三釋之。將
無有違大師之意乎。答。四一之名。出是光宅。以光
宅立義不當。故大師格他立義。所以教行人理之
四。具明不用。皆無在也。夫施開廢三。乃大師親所
立者。一經之綱要。山家之宗旨。法華之功用。依此
三義。所以玄文。釋蓮華迹門三義。義實出乎此。況
今開顯之文。正是迹門之文心。是知今以施開廢
三。還釋此文。乃正合大師之旨。正順大師之意。又
何違也。
△二別明三世二。初正別明。二結其意。初
又三。初過去。】
「舍利弗。過去諸佛。以無量無數方便。種種因緣。譬喻
言辭。而為眾生。演說諸法。是法皆為一佛乘故。是諸
眾生。從諸佛聞法。究竟皆得一切種智。」
【無數方便等。是施權。是法皆為等。是為實。是諸眾
生等。是開權顯實。以諸佛既先施三。次必顯一。今
眾生從佛聞者。即聞無權不實。權即是實之法。故
是開權顯實也。三究竟皆得一切種智。即是立實。
實若立。權自廢矣。故是廢權立實也。一切種智。即
佛知見之異名也。智右三。但言一切種智者。舉後
以該前耳。次未來現在二文。一一皆有施開廢之
三義。例此可見。
△二未來。】
「舍利弗。未來諸佛。當出於世。亦以無量無數方便。種
種因緣。譬喻言辭。而為眾生。演說諸法。是法皆為一
佛乘故。是諸眾生。從佛聞法。究竟皆得一切種智。」
【義如前釋(云云)。
△三現在。】
「舍利弗。現在十方。無量百千萬億佛土中。諸佛世尊。
多所饒益。安樂眾生。是諸佛。亦以無量無數方便。種
種因緣。譬喻言辭。而為眾生。演說諸法。是法皆為一
佛乘故。是諸眾生。從佛聞法。究竟皆得一切種智。」
【義如前釋(云云)。
△二結其意。】
「舍利弗。是諸佛。但教化菩薩。欲以佛之知見。示眾生
故。欲以佛之知見。悟眾生故。欲令眾生。入佛之知見
故。」
【謂三世諸佛。出世之意。其義皆同。無不先權後實。
令一切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究竟皆得一切
種智也。而開示等。是屬諸佛。為能開。眾生為所開。
然實是眾生。自開自示。非關諸佛也。
妙法蓮華經演義卷第一之三
妙法蓮華經演義卷第一之四
姚秦三藏法師 鳩摩羅什奉 詔譯
天台教觀 一松大師 講錄
清 東甌釋氏 曉柔廣和 編定
△三重明釋迦。前總明中。既巳明矣。故言重也。分
文為四。初開權顯實。】
「舍利弗。我今亦復如是。知諸眾生。有種種欲。深心所
著。隨其本性。以種種因緣。譬喻言辭方便力。而為說
法。舍利弗。如此皆為得一佛乘。一切種智故。」
【文有三意。我今下。開權顯實。如此一句。為實施權。
一切一句。廢權立實。我今等者。謂施開廢三。同乎
十方三世諸佛。故云我今亦復如是。知諸下。觀機
也。隨其下說法也。欲即樂欲。以其眾生。或樂欲於
有。或樂欲於空。或樂欲於中。各各不同。故言種種。
此欲樂。乃是現因。然此現因。由於宿種。故云深心
所著。著即貪著。謂現因有此種種樂欲者。由於宿
種。有種種貪著故也。宿著於有。故今樂有。乃至宿
著於中。故今樂中也。如來以不思議化他權智。照
知眾生現因則有種種之樂欲。宿種則有種種之
貪著也。既觀機巳。則因機以設教。以教而逗機。故
即隨其本性。還以種種方便。而為說法也。性即習
性。言本性者。謂本所習性也。宿既著有。今復樂有。
則其性習於有。而不可改。乃至宿既著中。今復樂
中。則其性習於中。亦不可改。眾生之樂欲。貪著。及
以習性。既有種種。故如來說法。則還以種種因緣。
種種譬喻。種種言辭。種種方便力。而為其說也。方
便亦有種種者。按上歎釋迦權智之文可知。彼既
釋迦權。此亦釋迦權。自應同耳。其因緣等義。如彼
所釋。亦可知習有之眾生。則以有之因緣譬喻言
辭方便。為說有法。乃至隨其習中之眾生。則以中
之因緣譬喻言辭作方便力。而為說中法。然此所
說。皆是方便。向不說方便。今既言是方便。則以開
其權。既巳開權。實即自顯。故以開權。文兼顯實也。
皆為得一佛乘者。即為實施權也。如此二字。指上
所開之權。原為所施之權。而此施權。原為佛乘之
實。故云皆為得一佛乘。言一切種智者。即廢權立
實也。此一句。應連上皆為得三字看。蓋上三字。義
本貫乎此句。謂皆為得一佛乘。皆為得一切種智
故也。唯一佛乘之知見。一切種智故。則無有若二
若三。以及餘乘。實立而權廢矣。所以是廢權立實
也。
△二申明方便三。初標意。】
「舍利弗。十方世界中。尚無二乘。何況有三。」
【謂四十年前。所說方便。及以今日所說真實。既皆
是金口所宣。何不為兩存。故釋云。十方世界。尚無
二乘。何況有三。既無二三。則唯一實。所以廢其權。
而立實也。
△二示相三。初標。】
「舍利弗。諸佛出於五濁惡世。」
【言諸佛等者。謂既唯一佛乘之實。無有二三。何不
直說一乘耶。故釋云。諸佛本欲說一實乘。緣在五
濁惡世。眾生之機。有所不契。乃先且說三乘之權。
以調熟之後。乃說於一乘實相。而度脫之。使從權
而歸實。故曰諸佛(云云)。
△二列。】
「所謂劫濁。煩惱濁。眾生濁。見濁。命濁。」
【劫濁者。梵語劫波。此云時分。時本無濁。由煩惱等
四。聚在一時。故亦成濁。乃大小三災。一時感召。即
煩惱等四為體。自無體也。煩惱濁者。即貪瞋癡慢。
思惑為體。以貪等四。皆是昏煩之法。能惱亂行者
心神。故名煩惱濁也。眾生濁者。但是假名而巳。亦
無自體。由於見命煩惱三濁。故亦成濁。以由集因
感此果報之身。致遭惡名穢稱。故名眾生濁也。見
濁者。見以分別為義。此即五利使為體。以由五使
皆能濁亂身心。故名見濁也。命濁者。一期色心連
持為命。以其摧年減壽。暮死朝生。故亦是濁。此以
見及煩惱二濁為體。感為命濁也。
△三釋。】
「如是舍利弗。劫濁亂時。眾生垢重。慳貪嫉妬。成就諸
不善根故。」
【如是二字。總牒上五濁也。亦即五濁之體。劫濁亂
時等。是出四濁聚在一時。成於劫濁之相也。謂眾
生。既為見及煩惱所感。則其心不清淨而垢。根不
輕利而重。於巳之物。則心心不欲與人名慳。於他
之物。則念念欲得於巳名貪。又且於能則嫉。於賢
則妬。以是諸不善根。悉皆成就。由此四濁聚在一
時。故成於劫濁。此約四濁成於劫濁而釋也。若別
對五濁而釋者。劫濁亂時。釋上劫濁。眾生垢重。釋
上眾生濁。慳貪二字。釋上煩惱濁。嫉妬二字。釋上
見濁。成就諸不善根。釋上命濁也。
△三結顯。】
「諸佛以方便力。於一佛乘。分別說三。」
【此明諸佛開權。即以顯實之意也。謂諸佛出世。本
欲直說一乘。以由濁世眾生機宜不契。故以方便
力。於一佛乘。分別說之為三。故曰諸佛(云云)。於一
佛乘二句。若常途而解。謂從一佛乘。分說為三。此
是權也。還收三乘。歸一佛乘。此是實也。然畢竟何
以而一佛乘。說之為三。三乘還可收歸於一也。良
繇一佛乘。全以十法界。而為其體。雖有高下不同。
而總唯一佛乘所具。若夫聲聞緣覺。以及菩薩。乃
十法界之少分耳。由眾生聞一佛乘不契。故於一
佛乘所具中。分別說為三乘。如欲逗聲聞機。則說
一佛乘所具之聲聞乘。乃至欲逗菩薩機。則說一
佛乘所具之菩薩乘。既三乘全於一佛乘中。分別
說出。故還可收歸三乘於一佛乘也。
△三敦逼令
信二。初揀非弟子。】
「舍利弗。若我弟子。自謂阿羅漢。辟支佛者。不聞不知。
諸佛如來。但教化菩薩事。此非佛弟子。非阿羅漢。非
辟支佛。」
【此自謂等。非增上慢未證為證者。乃是實證羅漢
支佛也。彼雖實證。然諸佛出世。但化菩薩。而無二
乘。故二乘人。自謂為二乘。非佛說有二乘也。故曰
自謂(云云)。以其自謂為二乘故。則如來但化菩薩
大事因緣之事。亦不聞知。故曰不聞(云云)。若聞知
如來但化菩薩者。是人便可名佛弟子。既不聞不
知。則非佛弟子矣。故曰此非佛弟子。既其非佛弟
子。即所得羅漢支佛。亦非矣。故曰非阿羅漢(云云)。
△二斥為上慢四。初正斥。】
「又舍利弗。是諸比丘比丘尼。自謂巳得阿羅漢。是最
後身。究竟涅槃。便不復志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當知此輩。皆是增上慢人。」
【是諸等。承上文自謂羅漢支佛者。及非佛弟子等。
然不唯非佛弟子等而巳。又是增上慢人。故曰是
諸(云云)。不復志求菩提者。以其不知如來但化菩
薩故也。
△二釋明。】
「所以者何。若有比丘。實得阿羅漢。若不信此法。無有
是處。」
【不信此法者。蓋羅漢等法。乃如來方便之說。唯一
佛乘。乃如來真實之談。前既信如來方便。既巳得
羅漢。今豈不信如來真實之談一乘之法。故曰若
有實得阿羅漢。不信此法。無有是處。則知實得羅
漢。必能信也。若不信者。乃彼自謂為羅漢。而實非
羅漢。乃是增上慢也。
△三姑縱。】
「除佛滅度後。現前無佛。所以者何。佛滅度後。如是等
經。受持讀誦解義者。是人難得。」
【除佛等者。意謂不信此法。便是上慢。則今日法華
巳去。凡是二乘。皆是上慢耶。故且為之縱云。除佛
滅後現前無佛。許其不信此法。不成上慢。故曰除
佛(云云)。謂所以者何。佛滅後不信此者。不成上慢。
以其佛滅度後。如是之經。信受者難。是故不信。許
其不成上慢。故曰佛滅後(云云)。
△四釋疑。】
「若遇餘佛。於此法中。便得決了。」
【或疑云。既佛滅後。不信此者。不成上慢。此人終是
小乘。而不得開顯耶。故釋曰。若遇餘佛。便得決了。
開佛知見。故曰若遇(云云)。既得決了。唯一佛乘。尚
得證入。何況信也。此從上若我弟子文中來至此。
名敦逼令信者。無他。初則揀其不聞知如來但化
菩薩事。則非佛弗子等。次則言其不信此法。則成
上慢。三則縱許不成上慢。乃在佛滅巳後。四則不
唯滅後不成上慢。終於方便有餘土中。遇佛而得
決了。以其二乘生界外。故四依菩薩。亦名餘佛。以
其弘通妙經。亦能決了彼二乘故。此重重敦厚追
逼。令其必信。故言敦逼令信。是則二乘於法華。無
不開顯者矣。所以唯識之惑。不得不破也。
△四誡
無虗妄。】
「舍利弗。汝等當一心信解。受持佛語。諸佛如來。言無
虗妄。無有餘乘。唯一佛乘。」
【謂何以須信解佛語。蓋佛語無虗。故曰諸佛(云云)。
無虗妄者。若實若權。皆無虗妄。既無虗妄。故當一
心信解受持也。無有餘乘二句。謂權實相即。實既
無虗。權亦無虗也。
△二偈頌四。初頌退席。】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比丘比丘尼。有懷增上慢。優婆塞我慢。優婆夷不信。
如是四眾等。其數有五千。不自見其過。於戒有缺漏。
護惜其瑕疵。是小智巳出。眾中之糟糠。佛威德故去。
斯人尠福德。不堪受是法。」
【此不先頌許說。而頌退席者。以三止。原為四眾未
退。今巳退而許說。則退席依文。宜先頌也。初有懷
者。懷即私心自謂之義。優婆塞我慢者。身雖近佛。
心猶染俗故也。優婆夷不信者。非謂不信三寶。乃
不信女身當體便可作佛也。佛威德故去者。蓋五
千巳去。皆是如來大悲之威。大慈之德。使其去也。
乃係折攝二門。若五千人不退。而聞廣說。則必不
信。生謗墮苦。如來以大悲之威。使之而去。此乃折
伏之門也。五千巳得聞略開顯。一乘圓種。巳納在
懷。得為未來度脫因緣。若不退而聞廣說。未免生
謗以致墮苦。失於得度之緣。故如來以大悲之德。
加之令去。此如來攝受之門也。餘皆可見。
△二頌
在會。】
「此眾無枝葉。唯有諸真實。」
【△三頌許說。】
「舍利弗善聽。」
【△四頌正說三。初從此去。頌總明諸佛。二從過去
無數劫下。頌別明三世。三今我亦如是下。頌重明
釋迦。初又四。初頌開權顯實。二十方佛土中一行
三句。頌為實施權。三諸佛出於世三行三句。頌廢
權立實。四若人信歸下十六行。頌勸信不虗。初又
二。初明諸佛開權。二我設是方便下。明釋迦顯實。
初為二。初開權。】
「諸佛所得法。無量方便力。而為眾生說。眾生心所念。
種種所行道。若干諸欲性。先世善惡業。佛悉知是巳。
以諸緣譬喻。言辭方便力。令一切歡喜。或說修多羅。
伽陀及本事。本生未曾有。亦說於因緣。譬喻并祇夜。
優波提舍經。」
【諸佛所得法。即得實智。無量方便力。即得權智。而
為下。明欲以所得之權實。為眾生演說。而先鑑機。
佛悉下。明既鑑機巳。乃因機而設教也。昔不言此
是方便。今既言是方便。則開權也。
△二出意。】
「鈍根樂小法。貪著於生死。於諸無量佛。不行深妙道。
眾苦所惱亂。為是說涅槃。」
【鈍根等者。謂諸佛最初。先設方便。由於眾生樂小
法。故曰鈍根(云云)。言非但樂於小法。而猶貪著世
間五欲之樂。故有生死也。又其以樂小法故。於諸
佛所有深微玄妙之道。則不能行。故曰於諸(云云)。
蓋深妙之道。即佛之知見也。以其著生死故。而為
眾苦之所惱亂。為其不能行深妙道。及眾苦惱亂
故。且先為說小乘涅槃。而引導之。故曰為是說涅
槃。然諸佛之意。本在於大。以鈍根樂小。故設方便。
而力便之體。全即真實。則開權之意明矣。
△二明
釋迦顯實。又二。初敘意。】
「我設是方便。令得入佛慧。未曾說汝等。當得成佛道。
所以未曾說。說時未至故。今正是其時。決定說大乘。
我此九部法。隨順眾生說。入大乘為本。以故說是經。」
【此敘顯實之意。以由所設方便。本欲眾生入佛之
知見。昔不言者。時未至故。今既時至。是故說之。故
曰我設(云云)。決定說大乘者。昔日所說。九部權法。
乃隨順眾生。元非如來本意。如來本意。唯在一實。
故曰我此(云云)。小乘權宜既施。一乘佛道得說。所
以說此妙法華經。開昔之權。顯今之實。故曰以故
說是經。敘顯實之意如此。
△二正顯三。初約別教
顯。】
「有佛子心淨。柔軟亦利根。無量諸佛所。而行深妙道。
為此諸佛子。說是大乘經。我記如是人。來世成佛道。」
【心淨等者。別教無有二乘。獨菩薩法。菩薩紹如來
大乘家業。故稱佛子。然其初心。但觀清淨真如。又
不能即煩惱生死。為是菩提涅槃。須此九界。證佛
一乘。所謂緣理斷九。良繇是也。故稱心淨。圓教一
修一切俱修。一斷一切俱斷。故非柔軟。別則須先
修空。以斷見思。次乃修假。以斷塵沙。後方修中。以
斷無明。不能一修斷一切修斷。故稱柔軟。若藏通
二教。則是鈍而非利。圓則是利而非鈍。今別教望
前稱利。望後亦稱鈍。故曰亦利根。行深妙道者。於
無量劫中。歷事無量諸佛。而行恒沙法門。以其能
橫竪兩番。為深而且妙。實非圓教之深妙也。明別
教之機如此。為此下。明為別機開權。說此大乘妙
經而顯實也。
△二約通教顯。】
「以深心念佛。修持淨戒故。此等聞得佛。大喜充徧身。
佛知彼心行。故為說大乘。」
【言深心者。以通教人。能體達所念之佛。能念之心。
皆悉即空。藏則但能見空。不見不空。通能兼見不
空。則比藏為深。以此念佛。故言深心也。修持淨戒
故一句。是明其外身。上略言念佛。此略言修戒。既
念佛。必念法念僧。而三寶同念。既修戒。必修定修
慧。而三學同修。二各舉初。以該後耳。明通教之機
如此。此等下。明為通機開權。說此大乘妙經。而顯
實也。此等聞得佛二句。以其不但知得一念相應
慧。斷殘習之佛。若能聞得虗空為座之佛。不唯喜。
乃大喜矣。不唯心喜。乃身亦喜矣。故曰此等(云云)。
佛知彼心行一句。是結上一行也。知彼心。是結深
心念佛。知彼行。是結修持淨戒也。
△三約藏教顯。】
「聲聞若菩薩。聞我所說法。乃至於一偈。皆成佛無疑。」
【初一句。舉藏教之機。三藏正化二乘。故初言聲聞。
旁化菩薩。故次言菩薩。聞我下。明為藏機。說大乘
妙經。而顯其實也。上之通別。皆約能說。故有為此
及故為之語。今就所說。故云聞我等也。聞所說法
者。即聞今經權實不二之妙法也。或聞全部。或聞
一卷。或聞一品。乃至或聞四句之一偈。故曰乃至
(云云)。蓋雖所聞有多少不同。皆得成佛無疑也。此
中有人難云。既聞一偈。皆得成佛。今現前聞經者。
何不成佛也。殊不知成佛無疑之語。乃是開顯之
語。蓋彼三乘。自不知能成圓佛。今聞法華以開顯
之。令其亦知圓佛也。然既知巳。自當依佛起行。而
後得成。豈一聞之時。不待修習。便成佛耶。若一聞
便成。但名字即佛。了今現前聞經者。若即依解起
行。不久自得證入。縱未能即修即證。巳納種在懷。
將來成佛。有何疑哉。所以下文云。聞一句一偈。一
念隨喜者。皆成佛耳。
△二頌為實施權。】
「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除佛方便說。
但以假名字。引導於眾生。說佛智慧故。」
【假名引導。即是施權。說佛智慧。即是為實。為欲說
佛慧之實。故先施三乘之權。此諸佛設化之儀式
同也。
△三頌廢權立實。】
「諸佛出於世。唯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真。終不以小乘。
濟度於眾生。佛自住大乘。如其所得法。定慧力莊嚴。
以此度眾生。自證無上道。大乘平等法。若以小乘化。
乃至於一人。我則墮慳貪。此事為不可。」
【初二句。是立實。次三句。是廢權。皆可見。佛自下。出
立實之意。謂如來自既住於大乘。得於大乘。還以
所住所得。而度眾生。令其亦住佛所住。得佛所得。
定慧莊嚴。即佛之所住所得耳。故曰佛自(云云)。自
證下一行半。出廢權之意。謂自證大乘。而以小度
生。未免墮於慳矣。然佛度生。先破其慳。自慳未免。
何能度生。是以不可。所以終不以小乘濟度於眾
生。則廢權之意明矣。
△四頌勸信不虗三。初正勸
信。二若我下。舉五濁。三我有下。結不虗。初又二。初
舉心色勸。】
「若人信歸佛。如來不欺誑。亦無貪嫉意。斷諸法中惡。
故佛於十方。而獨無所畏。我以相嚴身。光明照世間。
無量眾所尊。為說實相印。」
【初一行。舉心勸。次一行。舉色勸。若心若色。悉皆殊
勝。以表其所說之法不虗也。信信受。歸歸仰。如來
既不欺誑。又無貪嫉。何以一佛乘。本來是實。而四
十年前。曾不說之為實。則似乎有欺。所說三乘。本
來是權。而四十年前。曾不說之為權。則似乎有誑。
又四十年前。不為二乘說大。則似乎於大法有貪。
但為說小法。則似乎於二乘有嫉。而不知所以如
是者。總由時未至。機未熟故也。到今日法華會上。
時既至。機既熟。不妨明言昔日所說之三乘是權。
今日所說之一乘是實。則知如來似欺誑。實不欺
誑也。又開昔之小。全即今日之大。則知如來似有
貪嫉。實無貪嫉也。是宜眾生之信歸乎佛也。然如
來不唯如是而巳。於諸法中所有之惡。皆能斷之。
以如來五住究盡。二死永亡。故云斷諸法中惡。是
則內心清淨。於十方世界。自無怯弱。而有威可畏
矣。言我以相嚴身者。即三十二相。相相無邊。以為
莊嚴也。光明者。不唯相嚴而巳。亦且相相有無量
光。光光有無量明。以是相嚴光明。照臨世間。則一
切世間。莫不尊敬矣。故曰無量眾所尊也。既為無
量眾之所尊。還為無量眾。說實相印。實相印者。印
以楷定不易為義。如世間之印信也。蓋實相。乃佛
佛道同。而一切天人魔外。所不能變易。故稱印也。
若但言於有。則為空之所破。但言於空。則為有之
所破。但言於中。則為二邊之所破。皆不得名之為
印。而實相。則非空。非假。非中。即空假。故非中。即假
中。故非空。即空中。故非假。此則非空。而還即乎空。
一空一切俱空。乃至非中。而還即乎中。一中一切
俱中。為諸佛之所秉持。而魔小不能變易者。故言
實相印也。上來舉內心。內心清淨。於十方界而無
畏。舉外色。外色光嚴。為三世之所尊。更所說者。乃
實相印。既不可易。豈有虗妄。所以約此為勸信也。
△二舉誓願勸。】
「舍利弗當知。我本立誓願。欲令一切眾。如我等無異。
如我昔所願。今者巳滿足。化一切眾生。皆令入佛道。」
【本誓願者。即指本昔最初發心時。所立之誓願也。
心之所發名願。願之所期曰誓。即是欲度無邊之
眾生。乃至欲成無上之佛道等。為誓願也。一切眾
即九界眾生也。如我無異者。欲令九界眾生。亦如
我所發。誓願斷煩惱。乃至成無上佛道也。如我等
者。謂本昔欲度眾生。而眾生巳度。乃至本昔欲成
佛道。而佛道巳成。故言如我(云云)。如是則知今日
所說。乃稱本昔誓願而說。豈有虗妄而不可信也
哉。所以結云。化一切(云云)。然勸信者。欲其信於諸
佛所說。唯一佛乘。而無餘乘。故初舉色心勸。所以
結云。為說實相印。印既實相。則相相皆真。豈一乘
外更有餘乘之虗而不可信乎。次舉誓願勸。則結
云。皆令入佛道。入皆佛道。則法法俱實。豈一乘外
更有餘乘之虗而不可信乎。所以約此二番勸信。
疑無不斷也哉。
△二舉五濁三。初標意。】
「若我遇眾生。盡教以佛道。無智者錯亂。迷惑不受教。」
【謂既唯一乘。而欲令眾生。皆入佛道。則何不直說
一乘。而先說三乘耶。故意云。若我等(云云)。我遇眾
生。如世之人。彼從南來。此從北去。終不得遇。若南
從北來。而北從南去。則必相遇。今諸佛是極聖。眾
生是下凡。云何相遇。總由諸佛。以無緣大悲。遍緣
法界一切眾生。而眾生則為諸佛大悲之所緣。猶
如磁石吸銕。法爾如然。是故云遇。此即悲苦相遇
也。但此眾生。不能皆是。有智之人。若直說大。而有
智者。固能信受。若無智者。則必錯亂。而迷惑矣。既
錯亂迷惑。何能受教。所以不直說於大。則知五濁
世中。先為說小之意。明矣。錯亂者。以小為究竟。不
信唯一佛乘。乃小大錯亂也。迷迷於小。惑惑於大。
迷小不能捨。惑大不能受。所以不受教耳。
△二示
相。】
「我知此眾生。未曾修善本。堅著於五欲。癡愛故生惱。
以諸欲因緣。墜墮三惡道。輪迴六趣中。備受諸苦毒。
受胎之微形。世世常增長。薄德少福人。眾苦所逼迫。
入邪見稠林。若有若無等。依止此諸見。具足六十二。
深著虗妄法。堅受不可捨。我慢自矜高。諂曲心不實。
於千萬億劫。不聞佛名字。亦不聞正法。如是人難度。」
【初一行。示煩惱濁相。我知者。即是以化他權智。而
照了也。善本者。即佛乘也。於五欲境。無所明了曰
癡。於五欲境。生諸染著曰愛。由此癡愛。致生昏煩
惱亂。故曰生惱也。二以諸下一行。示眾生濁相。諸
欲者。即五欲也。五欲為因。三毒為緣。於順情五欲。
則生於貪。於違情五欲。則生於瞋。於中平五欲。則
生於癡。以此因緣。還招苦果。而墮惡道也。由於貪
故。則墮地獄。由於瞋故。則墮餓鬼。由於癡故。則墮
畜生。故曰以諸(云云)。三途罪畢。得生人天。人天造
罪。還墮三途。從於三界六道中。頭出頭沒。如車之
輪而不息。似環之迴而無窮。故云輪迴也。六趣者。
若在地獄道。則有刀山劍樹。鑊湯爐炭。乃至一日
一夜。八萬四千生死之苦。餓鬼道。其咽如針之細。
其腹如海之大。咽既如是細。腹既如是大。縱使時
刻飲而食之。尚不能止饑渴。況經百千億劫。不聞
漿水之名。畜生道。披毛帶角。負債含冤。總言之。若
羽族毛族。及鱗甲之族。或喪身於刀砧。或殞命於
湯火。此三途之苦報。為何如哉。至若修羅。於天鬪
戰。不勝等苦。人中有生老病死等苦。天上則有五
衰相現等苦。故云備受諸苦毒也。三受胎下一行。
示命濁相。言受胎者。即父母巳三因緣和合。為受
胎也。微形者。連持色心。以為命根。即凝私也。世世
增長。即胎中五位。薄德少福者。無功德莊嚴。為薄
德。無出世法財。為少福也。眾苦逼迫者。即是摧年
減壽。朝生暮死等也。入邪下二行。示見濁相。五於
千下一行。示劫濁相也。
△三結顯。】
「是故舍利弗。我為設方便。說諸盡苦道。示之以涅槃。
我雖說涅槃。是亦非真滅。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
佛子行道巳。來世得作佛。」
【是故二字。承上五濁相而言。長行中。用如是二字。
其意同也。謂諸佛所說。本唯一乘。以由五濁眾生。
機宜不契。是故先施三乘之權。故云我為設方便
等也。然雖先設小乘涅槃。乃非真滅。如諸法寂滅。
乃真滅也。故曰我雖(云云)。言非真滅者。小乘涅槃。
以其所破之惑。但是見思。所出生死。但是分段。故
非究竟真滅也。如何是真滅。故即云。諸法從本來。
常自寂滅相。諸法者。有世間法。有出世法。有凡夫
法。有聖人法。如是諸法。若以情見觀之。則以世間
法為遷移。出世法為不動。凡夫法為流轉。聖人法
為常住。皆不名寂滅相也。若尅就其法體論之。不
獨出世法是不動。即世間法。亦復全體不動。不獨
聖人法常住。即凡夫法。亦復全體常住。故言諸法
從本來。常自寂滅相也。此寂滅相。即是理妙。若依
此寂滅妙理。而起乎寂滅妙行。則能成於寂滅妙
果。故云佛子行道巳。來世得作佛也。若得作佛。則
五住究盡。二死永亡。是乃真滅也。則知若堪聞諸
法寂滅相之一乘者。固不必先說三乘。但五濁眾
生。機宜不契。不得不說也。然雖說三。意在一乘。所
以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也。
△三
結不虗。】
「我有方便力。開示三乘法。一切諸世尊。皆說一乘道。
今此諸大眾。皆應除疑惑。諸佛語無異。唯一無二乘。」
【初二句。明釋迦開權。次二句。明諸佛顯實。此亦文
互顯耳。釋迦開權。所以顯實。諸佛顯實。亦必開權。
皆說一乘句。言其究竟也。後一行。正明不虗。言今
此諸大眾。即指在會一切也。意謂。我既先以方便
而開三乘。而諸佛亦必先開三。則說權不虗。可知
矣。諸佛既皆說一乘道。我亦必當說一乘道。則說
實不虗。亦可知矣。如是就釋迦之不虗。論諸佛之
不虗。皆可知矣。故應除疑。就諸佛之不虗。論釋迦
之不虗。益可知矣。亦應除疑。故示大眾曰。皆應除
疑。然畢竟應除疑者無他。以諸佛之語。既皆無異。
則一乘外。更無有二乘。而諸佛所說。為真實不虗
矣。此疑惑之所以應除也。
△二頌別明三世為三。
初二十七行半。頌過去。二六行半。頌未來。三四行
半。頌現在。初二。初頌略開顯。】
「過去無數劫。無量滅度佛。百千萬億種。其數不可量。
如是諸世尊。種種緣譬喻。無數方便力。演說諸法相。
是諸世尊等。皆說一乘法。化無量眾生。令入於佛道。」
【初二行是開權。言百千億等者。蓋過去滅度之佛。
既有無量。則有無量百千之名號。有無量百千之
國土等。如是差別之數。固有不可得而測者。故曰
百千(云云)。後一行。頌顯實可知。
△二頌廣開顯二。
初總標。】
「又諸大聖主。知一切世間。天人羣生類。深心之所欲。
更以異方便。助顯第一義。」
【言又者。巳上略頌諸佛開顯一番。今更廣頌。故言
又也。知乃化他權智。即照了也。天人一句。具標五
乘。天人是別舉二乘。羣生類。是總攝三乘也。深心
所欲。即樂欲五乘法也。更以異方便者。更之一字。
對上略頌而言。上言演說諸法相。乃是約能詮教。
此言助顯第一義。乃是約所詮理也。以異方便。即
是開權。顯第一義。即是顯實。有人云。異方便者。對
正而言。所說三乘。乃是正方便。更說人天。乃是異
方便也。今言五乘。同是所開之權。何分正異之別。
蓋推其異義有二。一則別異之異。二則隔異之異。
別異者。五乘各別不同。而皆屬方便。故言異方便。
隔異者。若未開顯。則五乘與實相。隔別不同。但是
實相之方便。而不能全即實相。故言異方便也。言
助顯者。若依第一義。以實相之理。發實相妙觀。而
照第一義理。如是境觀相研。而得顯於第一義。乃
是正顯。今則不以境觀。相研而顯。但開五乘。即顯
實相。故言助顯也。
△二別示二。初二十二行。約緣
因明開顯。二於諸過去一行。約了因明開顯。初又
三。初約菩薩。】
「若有眾生類。值諸過去佛。若聞法布施。或持戒忍辱
精進禪智等。種種修福慧。如是諸人等。皆巳成佛道。」
【修福慧者。以六度分之。前五是福。後一是慧。然有
三教之不同。或修有相福慧。或修無相福慧。或修
相無相福慧。故言種種也。此是開權。皆巳成佛道
者。即是顯實也。如上種種所修。若不開顯。則修於
有相者。但成三藏菩薩之道。修於無相者。但成通
教菩薩之道。修於相無相者。但成歷別菩薩之道。
皆不能成無上佛道。由過去諸佛。一番開顯。故能
使彼皆成無上佛道也。
△二約二乘。】
「諸佛滅度後。若人善輭心。如是諸人等。皆巳成佛道。」
【善輭心者。以二乘人。能觀諦緣。發真無漏。則比人
天善矣。但斷見思。而不能斷無明。比之菩薩。則輭
矣。如是下二句。正明開顯。以未開顯。則觀四諦十
二因緣。但成藏通兩教二乘。由彼諸佛一番開顯。
即其所觀生滅無生四諦十二因緣。而是不思議
無作四諦十二因緣。不須改轉。全成圓因。故言皆
成佛道。如下文云。我等今者真是聲聞。以佛道聲。
令一切聞是也。
△三約人天三。初明起塔。】
「諸佛滅度巳。供養舍利者。起萬億種塔。金銀及玻瓈。
硨磲與碼碯。玫瑰琉璃珠。清淨廣嚴飾。莊校於諸塔。
或有起石廟。栴檀及沉水。木樒并餘材。甎瓦泥土等。
若於曠野中。積土成佛廟。乃至童子戲。聚沙為佛塔。
如是諸人等。皆巳成佛道。」
【此文義。有敬心散心。初三行半明天。乃至下二句
明人。如是下二句。約開顯意。以明皆成佛道。言舍
利者梵語。華言靈骨。亦云堅固。若世間凡夫。念念
唯起於貪瞋癡。而通身為三毒之所流注凝結。故
其所有之骨。終於敗朽。不得堅固。若諸佛聖人。則
心心修於戒定智慧。而全體為三學之所流注凝
結。故其所有之骨。最為靈明。而且堅固。所以名舍
利也。言清淨嚴飾者。不必約能達三輪體空為釋。
但銀錢工料。一無所苟。即是清淨。然深約三輪體
空釋亦得。開顯中。皆巳成佛者。若不開顯。則敬心
而起塔廟。但成天乘之因。散心而起塔廟。但成人
乘之因。若一開顯。即人天乘。而是佛乘。故敬心散
心。皆是成佛之因。蓋人天乘。及以佛乘。本是同一
實相。而若不為開顯。則凡夫不知人天之因。全即
實相。若為開顯。則了知人天全即實相。故能以人
天因。而成於佛道也。
△二明造像。】
「若人為佛故。建立諸形像。刻雕成眾相。皆巳成佛道。
或以七寶成。鍮鉐赤白銅。白鑞及鉛錫。鐵木及與泥。
或以膠漆布。嚴飾作佛像。如是諸人等。皆巳成佛道。
彩畫作佛像。百福莊嚴相。自作若使人。皆巳成佛道。
乃至童子戲。若草木及筆。或以指爪甲。而畫作佛像。
如是諸人等。漸漸積功德。具足大悲心。皆巳成佛道。
但化諸菩薩。度脫無量眾。」
【初四行。明天業。有雜像寶像畫像不同。開顯可知。
次乃至下一行。明人業。如是一行半。約開顯。言但
化諸菩薩者。謂彼自既成佛。而復化他也。
△三明
供養三。初意業。】
「若人於塔廟。寶像及畫像。以華香幡蓋。敬心而供養。
若使人作樂。擊鼓吹角貝。簫笛琴箜篌。琵琶鐃銅鈸。
如是眾妙音。盡持以供養。或以歡喜心。歌唄頌佛德。
乃至一小音。皆巳成佛道。若人散亂心。乃至以一華。
供養於畫像。漸見無數佛。」
【此下三業中。亦皆有敬心散心。初一行。明色塵。次
一行半。明聲塵。色塵中。華香幡蓋者。華以表因。因
必尅果。以華供養。乃表行人現前修因。當尅如來
之果也。以香供者。香則清遠潛通。乃表行人潛通
果德也。以幡供者。幡有動轉之義。乃表轉生死成
涅槃。轉煩惱成菩提也。以蓋供者。蓋有覆護之義。
乃表如來以無緣大慈。覆護於我及一切眾生也。
然此一華一香。乃至一舉手一稱名。皆成佛道者。
蓋以一華與香。全體即是法界實相妙行故。不為
之興供則巳。若能興供。雖一華香之小。不為小。法
界實相之大。不為大。以由法法俱真。相相皆實。莫
非是性德具者。全性起修。全修即性。是故無論敬
心散心。天業人業。而皆成佛之因也。然此廣約過
去明開顯。無他。所謂寄之空言。不若驗之實事。故
以過去巳成者言也。若現在及夫未來。猶未顯著。
故例此可見。果能如是種種供養者。雖未顯著。又
可知也。
△二身業。】
「或有人禮拜。或復但合掌。乃至舉一手。或復小低頭。
以此供養像。漸見無量佛。自成無上道。廣度無數眾。
入無餘涅槃。如薪盡火滅。」
【△三口業。】
「若人散亂心。入於塔廟中。一稱南無佛。皆巳成佛道。」
【△二約了因明開顯。】
「於諸過去佛。在世或滅後。若有聞是法。皆巳成佛道。」
【聞是法者。或有聞於有相之法。或有聞於無相之
法。或有聞於相無相之法。一經開顯。皆是圓教。得
成佛道。則知聞法。乃一乘了因種矣。故科云了因。
又可是法即指法華。如前文云。聲聞若菩薩。聞我
所說法。乃至於一偈。皆成佛無疑。此即聞說法華
為開顯。亦即聞法華。為了因種。其義更顯矣。
△二
頌未來三。初頌開權顯實。二頌為實施權。三頌廢
權立實。初二。初正明。】
「未來諸世尊。其數無有量。是諸如來等。亦方便說法。
一切諸如來。以無量方便。度脫諸眾生。入佛無漏智。
若有聞法者。無一不成佛。」
【初一行半開權。次一行顯實。次言無漏智者。即是
一切種智。以其不漏落於二邊也。亦不漏落於中
道。故稱無漏智也。若有等者。謂任其是人天。是二
乘。是菩薩。聞於法華而開顯。無不成於佛道也。
△
二出意。】
「諸佛本誓願。我所行佛道。普欲令眾生。亦同得此道。」
【意謂。諸佛雖說於權。後必開權以顯實者。無他。總
由諸佛誓願。自既成佛。還欲一切同得佛道故也。
乃是眾生。秪堪先說權耳。故曰諸佛(云云)。
△二頌
為實施權二。初正明。】
「未來世諸佛。雖說百千億。無數諸法門。其實為一乘。」
【無數句。即施權。其實句。為實也。
△二出意。】
「諸佛兩足尊。知法常無性。佛種從緣起。是故說一乘。」
【知法常無性者。謂諸佛能以權實不二之妙智。了
知世間出世間。一切諸法。常自空寂。本來無性。無
何等性。所謂諸法無自性。無他性。無自他共性。無
自他離性。不但無於四性。并無性之無。亦復無也。
何者。以諸法從本來。自性相皆空故也。如現前介
爾一念心起。即便具足三千性相。百界千如。而此
三千。不從自性生。亦不從他性共性離性生。故此
無性。如來究竟了知。所以知法常無性。然此無性
之法。乃是一切眾生之佛種。而此佛種。須藉因緣
得起。如世之穀種。須藉水土因緣。纔得發起。佛種
亦然。須藉教行因緣。方能發起也。以由佛種從緣
得起。是故諸佛為諸眾生。說一乘之教。令其依教
起行。即得起於種種也。則知諸佛出世本意。元欲
發起佛種。欲起佛種。必須一乘之教。以為其緣。故
凡有所施之權。皆為一實。故云佛種等也。
△三頌
廢權立實。】
「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於道場知巳。導師方便說。」
【是法者。即指上知法常無性法字而言也。謂有世
間法。出世間法。聖人法。凡夫法。清淨法。染汙法。有
漏法。無漏法。如是諸法。雖則千差萬別種種不同。
而皆當體全即實相。莫不住於真如法位之中。所
謂唯一真如實相。故言是法住法位也。世間相常
住者。相有世間生相。有世間住相。有世間異相。有
世間滅相。常住者。常即不生不滅。住即無去無來。
若諸法不住於法位。則無論世間相非常住。即出
世間相亦非常住。今皆既住真如法位。則無論出
世間相是常住。即世間相亦常住。何者。以一切法。
若以情見觀之。則有生住異滅之相。若以真如法
位論之。則悉皆實相。無有一法不真。無有一相非
實。故即生相。而實不生。乃至即滅相。而實不滅也。
良繇法位是常住。故諸法住於法位。亦復常住。所
以世間相常住也。總而言之。是法住法位。唯是諸
法實相而巳。世間相常住。亦復是諸法實相而巳。
此法位常住。諸佛於是得道之場。巳能證知。自既
知巳。還須導人。但機不契。故方便說。既云方便。乃
即權是實。則實立也。既即權是實。實外無權。則權
廢矣。故名廢權立實也。
△三頌現在三。初頌開權
顯實。】
「天人所供養。現在十方佛。其數如恒沙。出現於世間。
安隱眾生故。亦說如是法。」
【如是法者。即權法也。以其眾生樂小。先施權法。以
安隱之。亦之一字。對上過未而言。謂施權佛佛同
耳。此約權而釋也。若約權實並釋。如是法者。即權
實法也。眾生樂小。施三權法。而安隱之。眾生機熟。
說一實法。而安隱之。初句所安隱。次句能安隱。以
此權實之法。安隱大小之機。則三世皆然。故云亦
說也。
△二頌為實施權。】
「知第一寂滅。以方便力故。雖示種種道。其實為佛乘。」
【知第一寂滅者。謂諸佛以自行實智。了知諸法。悉
皆實相。非三乘九界七種方便。故言第一。諸法之
體。本來自寂。不復更寂。本來是滅。不復更滅。故言
寂滅也。餘可知。
△三頌廢權立實。】
「知眾生諸行。深心之所念。過去所習業。欲性精進力。
及諸根利鈍。以種種因緣。譬喻亦言辭。隨應方便說。」
【知之一字。即化他權智。為照了也。諸行。是外身之
所行。心念。是內心之所念也。過去等三句。釋明上
之諸行及心念也。此是知機。以種種下。正明說法
也。既言方便說者。則權自廢矣。權若廢。而實自立
也。
△三頌重明釋迦二。初頌略開顯。】
「今我亦如是。安隱眾生故。以種種法門。宣示於佛道。
我以智慧力。知眾生性欲。方便說諸法。皆令得歡喜。」
【頌重明釋迦有二。此略頌開顯。次舍利弗下。廣頌
開顯。有此廣略二番者。不無其意。蓋如來預知法
說。唯是上根得悟。中下猶迷。還須喻說。然喻乃由
法而立。法則須喻而明。方得法喻相成。而無不齊
也。若不明法者。因喻而得解。既得解喻。自知法矣。
故此中略頌。為下喻說中總譬作本。下廣頌。為下
喻說中別譬作本也。初略又二。初一行是顯實。次
一行是開權。初中種種者。即是權也。佛道者。即是
實也。既言種種法顯示於佛道。則所顯之實。乃即
權而實也。次中智慧者。即是實也。諸法者。即是權
也。既言以智慧力而說諸法。則所開之權。乃即實
而權也。皆令歡喜者。由方便而顯真實。無明若破。
中道即顯。便得登歡喜地之初住位。故云皆令歡
喜。則知此句。即開佛知見之異名也。以開佛知見。
對十住故。本文大意如此。若為下譬本而言。兩行
中。我之一字。為下長者譬之本。安隱。為下火宅譬
之本。以安隱對不安隱也。眾生。為下五百人譬之
本。種種。為下一門譬之本。知眾生性欲。為下三十
子譬之本也。
△二頌廣開顯四。初舍利弗去。至大
悲心。頌申明方便。次我始去。至亦當作佛。頌開權
顯實。三如三世去。至優曇華。頌歎法希有。四汝等
下。至卷盡。頌勸信不虗。初又二。初示相。】
「舍利弗當知。我以佛眼觀。見六道眾生。貧窮無福慧。
入生死險道。相續苦不斷。深著於五欲。如犛牛愛尾。
以貪愛自蔽。盲瞑無所見。不求大勢佛。及與斷苦法。
深入諸邪見。以苦欲捨苦。」
【初一行。示眾生濁相。我以佛眼觀者。釋迦如來。於
法身地中。以無緣大悲。而觀眾生也。若是觀於六
道眾生。應是法眼。何言佛眼。此有二義。一舉勝以
攝劣。佛眼勝。法眼劣故。所以不言法眼。而言佛眼
也。二者。如來五眼。一眼中觀。四眼入佛眼。同名佛
眼。故不言法眼。而言佛眼也。貧窮無福慧者。非無
世間衣食受用之福。及世智辨聰之慧。乃是無出
世法財故貧。無功德莊嚴故窮。既其貧窮。故無如
來所有之大福德大智慧也。次入生死二句。示命
濁相。以其色心連持不斷。所似摧年減壽。朝生暮
死。展轉無窮。而諸苦相續不斷也。三深著下一行。
示煩惱濁相。如犛牛者。眾生貪愛五欲。致使亡於
法身。喪於慧命。猶如犛牛之愛尾。而亡失身命也。
四不求下二句。示劫濁相。佛能斷眾生之難斷。破
眾生之難破。有大勢力。故稱大勢。不求佛。即不見
佛。不求法。即不聞法。既無佛法。唯是四濁。聚在一
時。成一劫濁也。五深入下二句。示見濁相。邪見是
苦因。而此苦因。必招苦東。計此邪見苦因。還欲捨
此苦果。故曰以苦欲捨苦也。
△二出意。】
「為是眾生故。而起大悲心。」
【所以如來本意。欲直說一乘。但為此五濁眾生。機
宜不契。故如來以大悲心。而先說方便也。故曰為
是(云云)。
△二頌開權顯實二。初我始去。十七行半
開權。次舍利弗當知去。六行顯實。初又二。初六行
半隱實。次十一行施權。初又二。初四行半。大乘擬
宜。次二行無機息化。初又二。初三七思惟。】
「我始坐道場。觀樹亦經行。於三七日中。思惟如是事。
我所得智慧。微妙最第一。眾生諸根鈍。著樂癡所盲。
如斯之等類。云何而可度。」
【我始等者。若論如來。久遠所證。本中之本。焉有於
始。良繇如來自既久證。還以大悲。懷念眾生。欲令
同證如來之所證。故垂於本中之迹。及以迹中之
迹。不妨於無始而言始也。言我始者。即今日釋迦。
一代施化。最初坐道場時也。然有大小。二時不同。
如來本一。由機不同。故有大小。若見千丈舍那身。
於七寶座。說修多羅。此即大始。若見丈六劣應身。
於生草座。說四阿含。此即小始。今言始者。乃大始
也。坐道場。而觀樹經行者。既坐於道場巳。則當說
法度生。若欲說法。必先鑒機。故內心思惟籌量。而
觀樹經行也。既坐樹下成道。故觀機還觀其樹。既
依其地成道。故觀機還經行其地。此無他如古所
謂。報樹地之恩也。所得智慧者。即佛之知見也。不
可心思言議。故微妙。非九界三乘所及。故第一也。
云何而可度者。正是思惟之謂。非是棄絕之詞。正
欲度之。乃不勝躊躇耳。意謂不知如何方法。能令
眾生鈍根者得利。乃至癡盲者得明。而得開佛之
知見也。
△二諸天請轉。】
「爾時諸梵王。及諸天帝釋。護世四天王。及大自在天。
并餘諸天眾。眷屬百千萬。恭敬合掌禮。請我轉法輪。」
【諸天請轉者。既知如來思惟觀機。必當說法。故請
如來轉大法輪。而利濟也。
△二無機息化。】
「我即自思惟。若但讚佛乘。眾生沒在苦。不能信是法。
破法不信故。墜於三惡道。我甯不說法。疾入於涅槃。」
【此謂眾生不契大化也。言沒苦者。即是鈍根眾生。
著於五欲之樂。而為無明之所盲瞽。故曰沒在苦
也。此眾生。必不能信一佛乘法。不信必謗。謗必墮
苦。言我甯不說法者。如來說法。本欲眾生得樂。今
乃不唯無樂。而反墜苦。不若不說矣。故云我甯不
說法等也。
△二施權二。初念同諸佛。二隨順施小。
初二。初釋迦正念。】
「尋念過去佛。所行方便力。我今所得道。亦應說三乘。」
【尋念者。尋即隨也。謂息大化之時。隨即念同諸佛。
亦應先施於小。故曰尋念(云云)。
△二諸佛慰喻二。
初歎同。】
「作是思惟時。十方佛皆現。梵音慰喻我。善哉釋迦文。
第一之導師。得是無上法。隨諸一切佛。而用方便力。
我等亦皆得。最妙第一法。為諸眾生類。分別說三乘。」
【言善哉等者。若直說一乘。則不得名善。若但說三
乘。則不名第一。今先說三乘。次說一乘。還會三乘。
同入一乘。故言善哉釋迦第一導師也。
△二出意。】
「小智樂小法。不自信作佛。是故以方便。分別說諸果。
雖復說三乘。但為教菩薩。」
【△二隨順施小三。初隨順。】
「舍利弗當知。我聞聖師子。深淨微妙音。稱南無諸佛。
復作如是念。我出濁惡世。如諸佛所說。我亦隨順行。」
【聖師子者。十方佛是聖中聖。人中師子也。深淨微
妙者。以十方佛。證三德為深。斷五住為淨。非九界
所知為微。不違實相為妙。所以能慰釋迦。先開權。
後顯實。今欲讚其能說之人。不讚其所說之音也。
南無者。此云皈命。亦云救我。亦云敬從。此中唯敬
從之義耳。
△二施小。】
「思惟是事巳。即趣波羅奈。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
以方便力故。為五比丘說。是名轉法輪。便有涅槃音。
及以阿羅漢。法僧差別名。」
【諸法寂滅等者。此法巳寂。不復更寂。巳滅不復更
滅。此真空之相也。尚不可以心思。那可得以語議。
故曰諸法(云云)。然有因緣。亦可得說。所以假方便。
而為五人。說小乘涅槃也。故曰以方便(云云)。言便
有涅槃音者。即是如來說四諦法竟。問陳如云。汝
知否。陳如云。我巳知。汝解否。我巳解。故言便有涅
槃音也。險如但得初果。此是分證涅槃也。
△三釋
疑。】
「從久遠劫來。讚示涅槃法。生死苦永盡。我常如是說。」
【疑如文句釋。言久遠者。蓋昔日十六王子。覆講法
華。結緣巳後。退大取小。及乎中間相值。一一調停。
至於今日。王城開顯。一聞得悟。按彼可見。不爾說。
何為久遠也。
△二顯實二。初明大乘機發。】
「舍利弗當知。我見佛子等。志求佛道者。無量千萬億。
咸以恭敬心。皆來至佛所。曾從諸佛聞。方便所說法。」
【佛子等者。非指菩薩為佛子。乃指二乘人。一經開
顯。即能承紹如來大乘家業。故稱佛子也。
△二明
如來演說四。初作念。】
「我即作是念。如來所以出。為說佛慧故。今正是其時。」
【如來所以出。出之一字。有二義。一是如來出現世
間之出。二是如來從三昧起。出定之出也。如來出
世出定。所以唯欲說佛知見。今乃正當可說之時。
故云如來所以出。所以出者。即出之所以也。
△二
揀機。】
「舍利弗當知。鈍根小智人。著相憍慢者。不能信是法。」
【鈍根等者。鈍根故智小。著相故憍慢。如斯之人。那
堪信受。蓋即指五千退座者也。故前云是小智巳
出。及增上慢人退亦佳矣。
△三正說。】
「今我喜無畏。於諸菩薩中。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
【喜無畏者。喜者喜此在會之眾。無復枝葉。唯有貞
實。無畏者。若小智在座。聞必不信。不信生謗。生謗
墮苦。則我有畏。今既退去。故無畏也。捨方便者。即
是廢權也。
△四結益。】
「菩薩聞是法。疑網皆巳除。千二百羅漢。悉亦當作佛。」
【疑網除者。謂如來入定放光。現種種瑞。菩薩亦皆
有疑。不知是何因緣。如墮於網而不能出。今開三
顯一之說。疑既釋。如除網一般。故云疑網除也。菩
薩既其疑除。則亦當作佛。羅漢既其作佛。則亦除
疑網。文互顯耳。又菩薩言其疑網除。舉其能斷權
疑。羅漢言其當作佛。舉其能生實信也。
△三頌歎
法希有二。初頌如是法妙。】
「如三世諸佛。說法之儀式。我今亦如是。說無分別法。」
【如三世等者。初則為實施權。次乃開權顯實。後則
廢權立實。此是十方三世一切諸佛。設化之儀則
法式。故曰如三世(云云)。無分別法者。以法體是妙。
非思量分別之所能解。故言無分別法也。
△二頌
時乃說之三。初法。】
「諸佛興出世。懸遠值遇難。正使出於世。說是法復難。
無量無數劫。聞是法亦難。能聽是法者。斯人亦復難。」
【總明四難。初二句。明佛出世難。并值佛亦難。所謂
諸佛出世。我沉論。我出世時。佛滅度。故值佛是難
也。次正使下二句。明說妙法難。如今釋迦雖出於
世。而四十年來。或兼或但或對或帶。逗留四十餘
年。至於今日。猶然三請三止。纔為之說。豈不難乎。
次無量下二句。明聞妙法難。法音歷耳。無論迷解。
總名聞法。如五千人。如來正當許說。而乃禮佛退
去。故聞是妙法亦復難也。次能聽下二句。明聽妙
法難。聞巳信解。而能受持。名之為聽。如今世尊長
行重頌。一一廣明五佛開顯。此但得上根信解。而
中下猶迷。故能聽是法者亦復難也。雖云聞聽皆
難。聞不及聽。聽則深於聞也。
△二喻。】
「譬如優曇華。一切皆愛樂。天人所希有。時時乃一出。」
【時乃出者。謂是其時。方乃應時。而得出也。故云時
時乃一出。此一行偈義。總喻上之四難(云云)。
△三
合。】
「聞法歡喜讚。乃至發一言。則為巳供養。一切三世佛。
是人甚希有。過於優曇華。」
【合頌此經乃是十方三世一切諸佛出世本懷。是
故聞之。而發言稱讚。則是以法供養一切佛矣。言
過於優曇華者。優曇三千年一現。則定限有於時
分。若聞法能讚之人。則不定其時分。而必有者。故
言過也。又聞法。是合上第三聞法難。歡喜讚。是合
上第四聽法難。聞聽難。過於優曇。值佛說法。其難
亦然。舉後攝前。故但言後二難也。
△四頌勸信不
虗三。初頌正勸。】
「汝等勿有疑。我為諸法王。普告諸大眾。但以一乘道。
教化諸菩薩。無聲聞弟子。汝等舍利弗。聲聞及菩薩。
當知是妙法。諸佛之秘要。」
【此頌文有二番。初明能說之人是法王。法王所說。
自當信也。次明所說之法是秘要。秘要之法。亦當
信也。言秘要者。四十年來。曾未顯說。故言秘。諸佛
出世本懷。唯此一事。故言要也。
△二頌敦逼。】
「以五濁惡世。但樂著諸欲。如是等眾生。終不求佛道。
當來世惡人。聞佛說一乘。迷惑不信受。破法墮惡道。
有慚愧清淨。志求佛道者。當為如是等。廣讚一乘道。」
【此頌文有三番。初一行。明現在著欲之人。不當為
說也。次一行。明未來惡人。亦不當為說也。後一行。
明若現若未。有慚愧者。當為廣說。此三番。重重敦
逼令信。則知著欲及惡人。自不為說。今既為說。正
如來之深心。豈可不生信乎。如若不信。何異於著
欲及惡人乎。所以警䇿而敦逼也。慚愧清淨者。若
上慢人。未得謂得。未證謂證。乃是無慚愧。與不清
淨者。若非是上慢。即名有慚愧清淨也。
△三頌結
顯。】
「舍利弗當知。諸佛法如是。以萬億方便。隨宜而說法。
其不習學者。不能曉了此。汝等既巳知。諸佛世之師。
隨宜方便事。無復諸疑惑。心生大歡喜。自知當作佛。」
【初一行半結開權。二一行半結顯實。諸佛法如是
者。謂法爾先施權也。其不習學者二句。謂其不能
了權。乃為實而施也。蓋深體權實相即者。為習學
耳。次汝等下結顯實。謂汝等既知諸佛隨宜所說。
皆為一實。則無復疑三乘之權。不即一乘之實也。
若疑三不即一。則二乘不知自當作佛矣。今既了
知全三即一。則自知作佛。而當生大歡喜也。釋方
便品竟。】
妙法蓮華經演義卷第一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