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三昧經通宗記

金剛三昧經通宗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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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言。一者十信行。」

【此別示六行之名。夫信以自心愨實為義。又信為

佛果之始因也。初以一念清淨心。諦信佛性之理。

名信心。如論云。心外有佛。不名信心。心外見法。不

成信心。佛心與自心無二故。方名信心。得此信巳。

圓明無礙。憶念不忘。名念心。又能玅圓通達。進趣

真淨。名進心。精進不息。慧性現前。名慧心。從慧得

定。湛寂不動。名定心。性定明淨。唯進無退。名不退

心。安住於法。護念無失。名護法心。護久念淨。回光

向佛。如鏡照鏡。名回向心。住佛光中。心淨無漏。名

戒心。游行佛剎。心隨願住。名曰願心。然此十心。只

在一念正信。直趣大乘。即得圓具。】

「二者十住行。」

【此十住。乃菩薩之智海。所謂依真而住。住無所住

也。初心。依智發明。即入菩薩正位。名發心住。二增

長大悲。治心明淨。名治地住。三觀一切法。修於般

若。名修行住。四於法成就。紹繼佛種。名生貴住。五

以漚和(此云方便善巧)設化。令眾離苦得樂。名方便具足

住。六安住佛法中。讚毀不動。名正心住。七得不退

轉無生法忍。心正增進。名不退住。八得廣大法。圓

融無礙。含真抱一。名童真住。九善知世出世間一

切諸法。習法王行業。名法王子住。十成就一切智。

以增長諸佛智種。名灌頂住。此十。亦以十波羅蜜

為本。所言發心者。發明本覺心體。即得根本實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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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自性清淨。知佛法差別。解無差別解。知佛境界

體性平等。功德智慧。從此。能修諸佛助道之法。得

諸佛說法智慧。即能說法調伏眾生。以故。發心之

功。齊於玅覺果海。真不可限量。故發心巳。明見佛

性。不居惑地。住佛所住。故名曰住。華嚴說十住後。

即說梵行。謂有作有為。非為梵行。必須於身無所

取。於修無所著。於法無所住。於梵行亦不可得。如

是。則心無障礙。意無取著。於諸法中。不生二解。一

切佛法。疾得現前。初發心時。即得阿耨多羅三藐

三菩提。知一切法。即心自性。成就慧身。不由他悟。】

「三者十行行。」

【此十行。為菩薩之行海也。夫以行利人曰行。一平

等惠施。無相無作。曰歡喜行。二以戒自淨。以法利

人。曰饒益行。三能忍一切。心自調攝。曰無違逆行。

四志求佛法。心無怯弱。曰無屈撓行。五定慧圓明。

正念無惑。曰離癡亂行。六般若圓照。善能示現。曰

善現行。七究竟善巧。示無作法。曰無著行。八以最

勝法。調伏攝化眾生。曰難得行。九以平等無礙善

辨。為人說法。曰善法行。十以諸佛誠諦之語。誓願

度生。皆入實際。曰真實行。此正以十波羅蜜為本。

然欲自利利人。必當繁興萬行。故以此十行而利

生也。然於巳無所求。於欲無所染。心淨如佛。性無

三毒。絕生死迴流。入智慧大海。為一切眾生。護持

諸佛正法。得一切佛法海。實相源底。是為十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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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而此十行。無行不攝。行行無盡。但出世心重。悲

願未深。當行十回向法。】

「四者十回向行。」

【此十回向。為菩薩誓願海也。夫以悲願利生。回巳

之功德。而向於眾生。故曰回向。初以所行六度。及

四無量心。一切善根。回向眾生。令得出世之道。而

不作我能利生之想。名救護眾生。離眾生相回向。

二以所得一切不壞信善根。回向一切智願。成熟

眾生出世間法。名不壞回向。三修學諸佛回向之

道。所得法利。今復回向諸佛。願諸佛得無量樂。轉

更增勝。回向菩薩。證薩婆若。回向眾生。證一切智。

名等一切諸佛回向。四以善根功德力。至一切佛

所供養。回向眾生成就大乘。名至一切處回向。五

以一切懺除禮敬勸請聞法開悟。以至隨喜。如是

功德。回向莊嚴諸佛國土。普施眾生。決定成熟平

等教化。名無盡功德藏回向。六行內外施。如資生

之物。及身分所有。悉皆施與。以此善根。回向眾生

住清淨道。名入一切平等善根回向。七以隨所積

集一切善根。回向眾生。令成就無盡功德之藏。名

平等隨順一切眾生回向。八以深心不壞智力便。

順真如相。回向眾生。圓滿一切清淨智慧。名真如

相回向。九以一切尊重心善根回向。以此得無著

無縛解脫心。而住於普賢行大回向心。令眾生出

生平等無礙智。名無著無縛解脫回向。十以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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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施善根回向。願得廣大無礙境界。圓滿一切梵

行。入等法界無量菩薩回向。令眾生如我所得。亦

如是得。到於彼岸。名法界無量回向。論云。此十回

向行。回真向俗。回智向悲。又通攝住行地中諸法。

並修而進。以大願力。融會智悲生死涅槃。成一真

法界。總歸於菩提實際耳。又大般若經云。心無自

性。心性無故。心所亦無。心及心所。既無自性。故心

亦無回向心義。又云。菩薩回向心則非心。菩提心

亦非心。不應非心。回向非心。又云。心不應回向非

心。非心不應回向於心。如是二種。俱無所有。無所

有中。無回向義。是為菩薩般若波羅蜜。】

「五者十地行。」

【此十地。為菩薩地海。是菩薩果也。夫地以持載發

生為義。然此十地行法。實能發生道果。為眾生成

佛之基地。又通前住行向三。融成一法。總名諸佛

智地。更須知此十地。非必從住行向。依次而進。如

經云。若有眾生。發廣大心。受一切佛法。即超凡夫

地。入菩薩地。若十地行相。次第現前。則能趣入一

切智地。又此十地。因佛智而有差別。且同在一切

智。唯以差別而得名。然地地皆以一波羅蜜為正

修。九波羅蜜為助修。初地修於大捨。二地等行十

善。三地忍苦為樂。四地勤修菩提分法。五地善修

禪定。始學世間法。而於文筆讚詠。圖書印璽。一切

技藝。順世所作。靡不該習。為令眾生住於佛法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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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五地。巳具釋品中。茲不重述。再舉台教中。謂別

教十地。為圓教十住。別教等覺。為圓教初行。別教

玅覺。為圓教第二行。葢以別教但破十二品無明

故。且曰。別教誤以圓教之真因而為其極果也。別

即權也。圓即實也。故又云。權教雖稱玅覺。但是實

教中第二行耳。此以圓教從十信滿心。次第斷四

十一品無明。始登玅覺位。為智斷圓滿故也。所以

台教判華嚴為頓教。兼別說圓。而賢首以華嚴為

圓教。謂明一位即一切位。一切位即一位。如帝珠

網。互攝互入。是故十信滿心。即攝住行向地及等

覺五位。便成正覺。故名圓教。又頓教。依大乘部中

思益經云。得諸法正信者。不從一地至於一地。又

楞伽經有初地即為八。皆明頓超之義。然此總不

說法相。唯辨真性。故為頓教。今合舉二家教相。以

證此經。葢舉此六行者。乃舉別以顯圓。此依台教

所判也。位位頓超。位位圓攝。此賢首教相也。然此

經。真是實成菩薩。即圓而頓。即頓而圓者也。】

「六者等覺行。如是行者。乃能知之。」

【此等覺為第六行。又為十一地。乃菩薩出離海也。

又前十信。信自心即佛。十住。得諸佛之智。十行。行

出世之行。十回向。成滿大誓願力。十地。成就利他

之行。功依地滿。智以願圓。即超佛地。乃等於覺。得

金剛喻定現前。又名金剛心菩薩。是名等覺行。此

中唯不言玅覺。乃是如來自已境界故。然此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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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據華嚴圓頓義。總只一念頓證。便同等覺。故入

法界品。借善財童子。開後學趣進之門。不須積劫

修證。一生便能成辦。是謂無功大用。自在圓融。以

顯一時一際一真法界。而圓證生佛共有之本智

也。然佛於此經中。略去信住行向。又略去前五地。

只從第六地說起。又且圓攝信住行向。及前五地

之法。乃圓頓中之最圓頓者。又言如是六行。乃能

知此真如之法。則又明實教中信住行向。及前五

地。皆同住一圓頓中矣。又華嚴九地中云。菩薩得

如是無礙智。唯除諸佛。及受職菩薩。餘無能比。乃

以所得之智校之。此言六行能知。正顯位位皆同

攝也。】

「大力菩薩言。實際覺利。無有出入。何等法心。得入實

際。」

【此問入實際法。然入實際三字。本從無相法品中

發源。以標此品之名。要且從四無礙智中楔出。又

須知如上所說。皆是四無礙智中。精義入神處。不

得此智辨入神。安能入於實際。又即是真如之法。

轉換出實際二字。實際。乃真如之實際。亦即本覺

之利。本無有出入之相。但未審是何等法。是何等

心。而能得入耶。】

「佛言。實際之法。法無有際。無際之心。則入實際。」

【此言心法無際。則入矣。】

「大力菩薩言。無際心智。其智無涯(北藏作崖)。無涯之心。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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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自在。自在之智。得入實際。」

【此乃領解佛意。發明智入。然從無際心。轉出無涯

智。從無涯智。轉出無涯心。從心自在。轉出自在智。

正所謂如楔出楔。若不得自在智。如何而得入於

實際耶。】

「如彼凡夫。輭心眾生。其心多喘。以何法御。令得堅心。

得入實際。」

【此揀問喘患對治之法。言凡夫者。揀去二乘外道。

沉空滯寂之定。專指世間一切庸常人中。有心力

輭弱者。則其心多見易於喘動。未知應以何法御

止。必令其得堅強猛烈之心。方能入於實際耳。實

際。即無生法忍之實際。非具剛斷之智者。又何能

哉。】

「佛言。菩薩。彼心喘者。以內外使。隨使流注滴瀝成海。

大風鼓浪。大龍驚駭。驚駭之心。故令多喘。」

【此明喘動之原。謂心之喘動。因五根對五塵。有五

十一種心所法。用分內外。有內外煩惱。是皆隨物

所使耳。然隨其所使。遂成流注。相續不斷。初雖點

滴滲漏之微。積久終乃成海。此喻意識。起諸現行。

攀緣六塵諸境。而成眾生業海。時遇六塵境風大

起。自然鼓湧。識浪排空。致使大龍。有大威力者。亦

為之驚駭矣。龍喻一心。既有驚駭之心。故令多諸

喘動也。】

「菩薩。令彼眾生。存三守一。入如來禪。以禪定故。心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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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喘。」

【此示治喘之方。言今欲治此喘動。但令其存三守

一。由定而得安。心安則無喘矣。】

「大力菩薩言。何謂存三守一。入如來禪。」

【此詢問名義。】

「佛言。存三者。存三解脫。守一者。守一心如。入如來禪

者。理觀心如。入如是地。即入實際。」

【此約示其名。注念曰存。護念曰守。如來禪。返於自

性清淨之體。攝心返視曰觀。理觀心如。以自性真

理。返觀一心真如之體也。

○宗門有如來禪。祖師

禪之分。如來禪。是明法身邊事。即證此一心真如

之體。謂之法身死水。解脫深坑。不能任運。發大機

用故。忽若被人問著。便眼目定動。開口不得。此只

是緣覺境界。何能為人說法。若祖師禪者。如世尊

纔拈起華。迦葉便破顏微笑。時四十九年說不到

底。一時吐露在面前了也。後人稱之為祖師禪。此

直明法身向上事。所謂目前活潑潑。轉轆轆。物物

頭頭。無有不是顯發如來正法眼藏處。不見龐居

士有云。神通及玅用。運水及搬柴。間有私議之曰。

豈有如來禪。反不及祖師禪耶。彼惟執如來為佛

之嘉號。尚未知如來二字之義。】

「大力菩薩言。三解脫法。是何等事。理觀三昧。從何法

入。」

【此詳問其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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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言。三解脫者。虗空解脫。金剛解脫。般若解脫。」

【此示三解脫相。即是空無相無作三解脫門。又虗

空即是法身義。金剛。即法身解脫之體。般若。即法

身解脫之用。然法身般若。總成解脫法相。三即是

一。一即是三。以成涅槃三德祕藏也。】

「理觀心者。心如理淨。無可不心。」

【此示理觀之法。言此心依真如自性之理。清淨無

染。猶明鏡高懸。物來斯鑒。本無可否之心。是即三

解脫之本也。】

「大力菩薩言。云何存用。云何觀之。」

【此別問存觀二義。】

「佛言。心事不二。是名存用。內行外行。出入不二。不住

一相。心無得失。一不一地。淨心流入。是名觀之。」

【此總結存觀。發明體用之義。言此心於日用事物

之中而不二。乃是存三解脫之用也。夫內。從心而

行。外。隨事而行。心。從內而出。事。從外而入。若出入

不二。亦不住於一相。心無得失之想。住一與不一

之地。以清淨心。而流入於自性不動之體。是理觀

之義也。】

「菩薩。如是之人。不住二相。雖不出家。不住在家。故雖

無法服。不具持波羅提木叉。不入布薩。能以自心。無

為自恣。而獲聖果。不住二乘。入菩薩道。後當滿地。成

佛菩提。」

【此明其履踐之實證。言若能依法如是而修者。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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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住於有無生滅內外得失等相。雖不出三界無

明家。亦不住在世俗之家。故雖無田衣法服。不具

持波羅提木叉(此云保解脫。又云淨命。又云成就威儀)戒。不入眾布

薩(此云相向說罪)。而能以自心。契悟無為之法。為自恣樂。

而獲於聖果。必不住於二乘。而直入菩薩大乘之

道矣。然此的是第九地行相。故曰後當滿地。成佛

果菩提。滿地者。圓滿十地也。

○梵網經有云。波羅

提木叉。是諸佛淨戒。菩薩所應學。護持如明珠。方

便勤莊嚴。宜發大勇猛。諸佛薩婆若。悉由是處出。

此證大乘金剛心地光明戒。非同小乘防非止過。

執身不行。而取法服外相。護持威儀而巳。】

「大力菩薩言。不可思議。如是之人。非出家。非不出家。

何以故。入涅槃宅。著如來衣。坐菩提座。如是之人。乃

至沙門。宜應敬養。」

【此歎德表敬。葢謂依於如是行相者。雖非出家。亦

非不出家。夫出家者。所謂入涅槃寂滅之宅。著如

來智慧之衣。坐菩提法空之座。今彼皆巳得。又何

異於出家耶。吾謂如是人者。不但天龍恭敬。乃至

識心達本之沙門。亦宜亦應敬而養之。宜者。不定

之意。應者。決斷之詞。有敬而無養。無以表敬。有養

而無敬。則無敬事之誠矣。】

「佛言。如是。何以故。入涅槃宅。心越三界。著如來衣。入

法空處。坐菩提座。登正覺一地。如是之人。心超二乘。

何況沙門。而不敬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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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印成其義。而又發明。心越三界。入法空處。即登

如來無上正覺。最玅第一佛智之地。而心巳超過

於二乘。直是大乘菩薩。為諸佛之所稱歎者。何況

沙門而有不敬養者乎。如維摩詰。常為諸佛咨嗟。

弟子釋梵世主所敬。是也。】

「大力菩薩言。如彼一地。及與空海。二乘之人。為不見

也。」

【此揀問心超二乘一句。】

「佛言。如是。彼二乘人。味著三昧。得三昧身。於彼空海

一地。如得酒病。惛醉不醒。乃至數劫。猶不得覺。」

【此示二乘躭禪寂之病也。味著者。躭受不捨。三昧

者。即指四禪四空而言。二乘執禪定為身。於大乘

諸法空海。及無上正覺第一智地。如得酒病。其心

惛醉不醒。乃至數劫。猶不得覺。葢因以定持身。經

劫不出故也。

○什公云。貪著禪味。有二障。障涅槃。

及菩薩道故。佛初入檀特山修道。始於阿藍迦藍

處三年。學不用處定。知非便捨。復至鬱頭藍弗處

三年。學非非想定。知非亦捨。又至象頭山。同諸外

道。日食一麻一麥。經於六年。自惟苦行。非正解脫。

遂亦棄捨。而後始得睹星大悟。成等正覺也。】

「酒消始悟。方修是行。後得佛身。」

【此明其覺悟。謂其直待定力巳盡。如酒力之消。方

能覺悟。乃修此自覺聖智之行。而後始得如來正

覺之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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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彼人者。從捨闡提。即入六行。於行地所。一念淨心

決定明白。金剛智力。阿鞞䟦致。度脫眾生。慈悲無盡。」

【此直示頓超諸地。無功用大行。言其悟諸法空。登

正覺第一地者。不須從地入地。相續增進。次第而

得。即從退沒善根。不具淨信之凡夫。梵語謂之闡

提者。即入菩薩信住行向地。及等覺。六行之中。謂

其能於六行地之所。發一念清淨心光。決定即當

明白。而具金剛智力。住不退轉地(梵語阿鞞跋致)。便能以

巳之所利。救度解脫一切眾生。深慈重悲。亦何有

盡。如佛又言。一切眾生。乃至二乘。不信有佛果。皆

謂之斷善根闡提。菩薩深信有佛法。不見有大乘

小乘。佛與眾生。同一法性。乃謂之善根闡提。葢闡

提者。猶言凡夫也。如摩訶薩。此云。大道心眾生。又

云。大心凡天義同。】

「大力菩薩言。如是之人。應不持戒。於彼沙門。應不敬

仰。」

【此揀問後世之疑慢。】

「佛言。為說戒者。不善慢故。海波浪故。如彼心地。八識

海澄。九識流淨。風不能動。波浪不起。戒性等空。持者

迷倒。如彼之人。七六不生。諸集滅定。不離三佛。而發

菩提。三無相中。順心玄入。深敬三寶。不失威儀。於彼

沙門。不無恭敬。」

【此破其疑慢而發明智行也。言諸佛說戒者。為令

眾生捨不善而生善。捨慢而生敬故。又以眾生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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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中。波浪洶湧。故以戒珠而為止之也。如依教而

修。依法而住者。則彼之心地中。巳得空如無相之

性體。其八識海中。自然浪靜風恬。澄渟一色。凡一

行一動。一語一默。皆從九識真性體中。流出白淨

之法。此乃一切境風。如利(得可意事)衰(失可意事)毀(不現誹撥)譽

(不現讚美)。稱(現前讚美)譏(現前誹撥)苦(逼惱身心)樂(適悅身心)等。所不能動。

而意識中狂波逆浪。決然不起。夫如是。則戒體清

淨。其性等於虗空。若言有戒之可持。皆眾生自迷

而生顛倒。葢無有所犯。又何有所持耶。如彼之依

教法修行者。其七識與六識之俱生我法二執。決

定不生。葢不生者。以七六皆緣有漏心。相見二分。

相見。皆從八識所變。又相從見生。即前五色根。亦

是第八相分。第七。恒執第八見分。第六相引而生。

故第八。以七六生滅不停為相分。而七六所知所

見。即第八見分。世間出世。所有萬法。不出此二。攝

盡無遺。若盡此相見二分。即是真識之性體。故曰

七六不生。有者以緣塵分別。為見分。山河大地無

知色相為相分。見分為心。相分為境者。反覺贅疣

矣。然既巳七六不生。則諸法所集。皆入於滅定。至

此。而又能以本誓願力。畢竟不離法報化身之三

佛。發菩提心。又雖得於空相亦空。空空亦空。所空

亦空。如是三無相中。順自心之理。玄玅深入。抑且

深敬三寶。弗違自心。不失威儀。為世師範。故於沙

門。決定不無恭敬之心者也。後地藏菩薩。又收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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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七六不生之義。】

「菩薩。彼仁者。不住世間。動不動法。入三空聚。滅三有

心。」

【此結明入實際自在之智用。然特稱為仁者。葢直

從性體上立名。性體之用有五。若從法上見。名之

曰道。從行上立。稱之曰德。今從體上發明。則謂之

仁。又從理上說。便是義。從用上顯。便是智。又仁者。

取之以象也。如果核中之仁。兩瓣合尖處。有孼在。

此一點櫱。最微最細。當善保育。勿令有損。則能發

生長養。性體亦然。今此六七巳不生。八五亦寂滅。

真性圓明。全體具在。正如核中之仁。以故稱為仁

者。非仁者。則不能入於實際。然今入於實際。則決

不住世間動不動法。此即觀音耳根圓通。所謂入

流亡所。所入既寂。動靜二相。了然不生之義同也。

三空。即前空相亦空。空空亦空。所空亦空。亦與覺

所覺空。空覺極圓。空所空滅之義同也。三有。即欲

有。色有。無色有。此言三界依正二報。皆因屬有漏。

果屬有為。故所得正報。即眾生五陰身所感依報。

即眾生所居土也。又經云。如來為破三有眾生而

出世。又云。為破外道。計梵王為生物之主。又計無

想天。以無心為涅槃。又計五那含。為真解脫故也。

按梵王。即初禪大梵天王。為世界主。劫初先生。劫

盡後滅。無想天。心想不生。故名無想。乃外道所居。

五那含天。是三果阿那含居處。又名五不還天。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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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想。與五那含。俱在四禪天之上。今云。入菩薩之

三空聚。滅眾生三有之心者。正是九地中。得無礙

智。入實際之能事也。】

「大力菩薩言。彼仁者果滿。於足德佛。如來藏佛。形像

佛。如是佛所。而發菩提心。入三聚戒。不住其相。滅三

有心。不居寂地。不捨可眾。入不調地。不可思議。」

【此歎美頓超果滿。釋成佛意。謂如佛所言。彼仁者。

欲得玅覺果滿。但於具足萬德之報身。與如來藏

海之法身。及形像應化之身。如是三佛所發心。便

入於三聚戒中。攝於律儀。攝於善法。饒益眾生。而

又能不住其相。滅三有之心。又不居於寂滅之地。

且能隨機誨誘。不捨可化之眾生。而入於阿羅漢

不調之地。真乃不可思議。文殊般若經云。漏盡阿

羅漢。是名不調。以諸結巳盡。更無所調故。然大力

菩薩。作是語巳。何故舍利弗忍俊不禁。即起說偈。

葢以大力菩薩。從前所得四無礙善巧智。又得諸

佛所與無量法門。直下即巳入佛境界。具足十力。

而墮於佛數矣。但第九善慧地。即是大智菩薩所

行處。非別有所證。而得滿地。況舍利弗。於法華會

上。巳得受記作佛。直以大智自任。故當機不讓耳。】

「爾時舍利弗。從座而起。前說偈言。」

【此序發起之儀。只顯一前字。以明直趣無上菩提

也。】

「具足般若海。不住涅槃城。如彼玅蓮華。高原非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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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先明具智之玅。言菩薩具足此般若智海。又不

應住於寂滅。葢般若實從眾生中生。如玅蓮華而

產於淤泥之中。若高原淨地。本非其所出矣。】

「諸佛無量劫。不捨諸煩惱。度世然後得。如泥華所出。」

【此明得法之難。言佛於無量劫。不捨煩惱。度脫世

間眾生。然後乃得此智慧。正如淤泥中蓮華之所

出也。】

「如彼六行地。菩薩之所修。如彼三空聚。菩提之真道。」

【此明修證之要。六行。為菩薩所修之行。三空。乃菩

薩所證之真菩提道也。】

「我今住不住。如佛之所說。來所還復來。具足然後出。」

【此發利生之願。言我今誓住生死道中以利生。不

求自住於寂滅。葢菩薩隨順大悲。而常居生死。隨

順理智。而生死恒真。雖厭而不離。雖居而無著。誠

如佛之所說利生之法。吾當以之化導。然非止於

一生。而來此所。將生生還復來此。必令眾生具足

此般若海。然後吾乃出離於生死中也。】

「復令諸眾生。如我一無二。前來後來者。悉令登正覺。」

【此明願力之弘。言眾生雖具智慧。復當令彼同於

此願。如我一般。而無有二。俾前來與後來者。悉令

登於正覺第一地而後巳。】

「爾時佛告舍利弗言。不可思議。汝當於後成菩提道。

無量眾生。超生死海。」

【此特印記其誓願成就。告者。祝詞也。又示也。然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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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弗在法華會上。祇云安住實智中。我定當作佛。

故佛乃與其華光佛之記。然授記聲聞作佛。為欲

䇿進入無餘涅槃故。為欲誘進行菩薩行故。今舍

利弗。又發如是大願。佛復示無量眾生。超生死海

之祝詞也。】

「爾時大眾。皆悟菩提。諸小眾等。入五空海。」

【此結同聞悟入之益。言當時雖有大小二乘之眾。

而皆得融會於一乘矣。所云菩提有五。一小乘菩

提。二二乘菩提。三權教空行菩提。四一乘菩薩十

波羅蜜菩提。五佛果智慧菩提。然五空。乃入實際

之原始。菩提。為入實際之要終也。】

** 音釋

(音却。與慤同。誠也)。

(音徙)。

(上去二聲。方術也)。

(音詣。凡九流百工業皆曰藝)。

(水際曰涯)。

(山邊)。

(音力。點滿曰瀝。水將盡而餘滴也)。

(音蟹。驚也)。

(潘入聲。散水曰潑)。

(音六。轉換不定也)。

(音昏。心不明也)。

(音皮)。

(音甜。閒靜也)。

(音廷。水止曰渟)。

(音非。誹撥謂言行不然也)。

(追去聲)。

(音由瘤也)。

(音范。模範)。

(音孽。萌櫱)。

(音迂澤中

穢泥)。

金剛三昧經通宗記卷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