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三昧經通宗記
金剛三昧經通宗記
弗者。葢以舍利弗稱大智。巳證阿羅漢道。且獨預
華嚴末會。與文殊大士游行。文殊是菩薩中大智。
舍利弗是比丘中大智。況為佛大弟子中第一人。
所作方便。皆為利生。是內祕外現。實非是聲聞乘
也。又此會。若盡讓與菩薩。則後世將謂非比丘所
能。如華嚴論云。若言此經。非是凡夫境界。是菩薩
所行。是人滅佛知見。破壞正法。令佛法不行。令人
不生正見。斷滅佛種。罪莫大焉。諸有智者。不應如
是。吾於此經亦云。是品。又從無相法品得法真源
句來。】
「爾時舍利弗而白佛言。尊者。修菩薩道。無有名相。三
戒無儀。云何攝受。為眾生說。願佛慈悲。為我宣說。」
【此咨請攝受法儀。言修於菩薩三空之道。本無有
名相可得。即入於三聚戒中。本不住於相。則亦無
有儀範。可為師表矣。如此。云何攝受一切眾生。而
為其說法耶。】
「佛言。善男子。汝今諦聽。為汝宣說。善男子。善不善法。
從心化生。一切境界。意言分別。制之一處。眾緣斷滅。
何以故。善男子。一本不起。三用無施。住於如理。六道
門杜。四緣如順。三戒具足。」
【此示真性空體。明凡夫以惑業為緣也。葢言一切
眾生。所有善與不善之法。皆從自心幻化而生。實
由外之一切境界。內之意識計度。遂發於言音。而
生種種分別。若乃制其外境內識。而歸一心如相
之處。則諸妄緣。悉皆斷滅矣。又即此一心如相之
處。原不見有起相。而於三解脫之用。亦無所施。以
故住於心如之理。則六道之門。皆巳杜絕。夫如是。
則四緣隨如而順。三戒無不具足者也。
○意言分
別者。教中有三種知。一比知。二現知。三約教而知。
第一比知者。如人睡夢中。所現好惡境界。憂喜宛
然。並是意識。思想所為。覺來俱是不實。可以此比
知覺時所為。亦如夢中無實。故知凡三世境界。皆
因八識相分所變。若目前現境。是明了意識分別。
過未二境。是獨散意識思惟。夢覺二境雖殊。俱不
出意識。如是。則惟心之旨。比況照然矣。第二現知
者。凡現今眼見前境。境不自言境。皆是眼識。與同
時意識。計度分別。則意辨其為境。而即言其此為
何境也。境本自如。何嘗自立名件。悉是意言。故曰
萬法本閒。而心自閙耳。然心生境有。心空境空。空
不自空。因心故空。有不自有。因心故有。既非空非
有。則知惟心惟識矣。苟無心識。萬法安寄。又如過
去境。心忽緣念。隨念現前。心念不生。境亦不現。此
皆是眾生日用。可以現知。不待修行功用。而後乃
證。故先德云。如大根人。知唯識者。恒觀自心。意言
為境。雖未成聖分。若知此意言。則是菩薩位中人
矣。第三約教而知者。如經云。三界唯心。萬法唯識
是也。又云。初心菩薩。皆可比知。亦可約教而知。先
以聞解信入。後以無思契同。若入信門。便登祖位。
昔永明壽禪師。嘗以此示人。又云。此事。非上根大
智。莫能擔荷。所以先德云。盡十方世界。覓一人伴
侶無有也。又曰。止是一人承紹祖位。終無第二人。
須是親到始得。若未親到。縱曰玄之又玄。玅之又
玅。但是方便門中。旁贊助入之語。於自巳分上。返
照之時。皆為魔境。夫永明禪師。日夕修持百八件
事。今此說。不是無謂而發。因當時說法之師。不識
唯心之旨。直指之宗。又因賢首天台慈恩三宗。彼
此矛盾。永明乃集三宗之精於法義者。更相設難。
永明以心宗而折衷之。總輯其語。名宗鏡錄一百
卷。一時稱震旦法施主。故有是說耳。】
「舍利弗言。云何四緣如順。三戒具足。」
【此徵問未達之義。】
「佛言。四緣者。一謂作擇滅力取緣。攝律儀戒。二謂本
利淨根力。所集起緣。攝善法戒。三謂本慧大悲力緣。
攝眾生戒。四謂一覺通智力緣。順於如住。是謂四緣。」
【此明四緣三戒。知聖人以機感為緣也。一者。謂凡
有所作。當自揀擇斷滅一切障染。以無漏智力。取
以為緣。此即是攝律儀戒。以明止作持犯也。百法
明門。六種無為法中。有擇滅無為。非擇滅無為。註
云。擇謂揀擇。滅謂斷滅。由無漏智。斷諸障染。而顯
真理。為擇滅。一真法界。本性清淨。不由揀擇斷滅
而顯。名非擇滅。今用擇滅二字本此。二者。謂得本
覺所出之利。以清淨根本智力之所集起。取以為
緣。即是攝善法戒。以修一切菩提分法也。三者。謂
從本覺慧解。發起大悲之力。而以為緣。即是攝眾
生戒。以饒益有情也。此即是三戒具足。四者。謂得
一心覺悟。以通達佛智之力為緣。而順於真如之
相而住。是為四緣中。而本具三戒也。
○戒本滅惡
生善。為初心入道者說。然以真理觀之。因緣本無
自性。善惡皆由習成。如昔阿闍世王。自知罪重。翻
然改圖。又阿育王。頓爾自悔。修諸善行。皆獲福果。
故知善惡業緣。但隨心變現。從緣而生。所以楞伽
百八句。有自性句。離自性句也。】
「善男子。如是四大緣力。不住事相。不無功用。離於一
處。則不可求。」
【此釋明緣力功用。言此四緣。雖則不住事相。亦乃
不無功用。若離於一心如處。亦不可求也。】
「善男子。如是一事。通攝六行。是佛菩提。薩婆若海。」
【此結明通攝六行。言如是一大事。誠非小緣。直下
頓悟。即能通攝六行。是即佛果菩提。一切種智之
海也。
○佛說如來七常住果。所謂菩提。涅槃。真如。
佛性。菴摩羅識。空如來藏。大圓鏡智。然名雖有七。
其體本同也。】
「舍利弗言。不住事相。不無功用。是法真空。常樂我淨。
超於二我。大般涅槃。其心不繫。是大力觀。是觀覺中。
應具三十七道品法。」
【此領解觀覺。言若不住事相。則不著於有為。不無
功用。則不著於無為。是法。即為真性空矣。然凡夫
無常計常。無我計我。無樂計樂。不淨計淨。二乘則
常計無常。我計無我。樂計無樂。淨計不淨。是皆為
顛倒見也。今真性空中。破顛倒見。常是真常。即法
身義。我是真我。即是佛義。樂是真樂。即涅槃義。淨
是真淨。即是法義。又眾生有世間我法。果地有聖
教我法。今得真性空法。則人無我。法無我。如來常
說超此二無我。便入等覺。今此。必得於諸佛大般
涅槃。而心亦不繫於涅槃。是即大力菩薩所說。不
居寂地之觀。但此觀一覺頓悟之中。亦應具三十
七道品法也。】
「佛言。如是。具三十七道品法。何以故。四念處。」
【此示七科之名。一觀身不淨。因染緣而有。二觀受
是苦。有逆順內外。而生諸苦縛。三觀心無常。而念
念遷流。四觀法無我。約法計我。無有定相。如佛言。
比丘當依四念處行道。能為三乘觀行初門。又云。
雖行四念處。而不畢竟永離身受心法。是菩薩行。】
「四正勤。」
【此於四念處。精勤修習。正則不邪。勤則不惰。然於
巳生惡令斷。未生不令生。未生善令生。巳生令增
長。此是慧學。又云。雖行四正勤。而不捨身心精進。
是菩薩行。】
「四如意足。」
【一樂欲於法。名樂欲如意足。此是定根。二專注於
心。令法不斷。名念如意足。此是定覺。三於諸善法。
精勤無間。名進如意足。此是定力。四思惟彼理。心
不馳散。名慧如意足。此四。是入定方便。以正勤心
少散。當攝之以定。則定慧均等。然二乘修之。得作
意神通。大乘修之。則得自在神通矣。】
「五根。」
【依於四念處。諦信不疑。為信根。住持不忘。為念根。
倍䇿精勤。為進根。湛寂虗通。修心不亂。為定根。明
辨實諦。以慧照了。為慧根。然二乘修之。在無分別。
分別。則念不純一。菩薩離諸緣塵。而能分別眾生
諸根之利鈍也。】
「五力。」
【即五根增長。積集成力。以排欺怠嗔恨怨五障。此
五。能為信進念定慧之障故也。菩薩雖行五力。而
求佛十力。】
「七覺分。」
【念覺分。念法性空。擇法覺分。分別了義。進覺分。勤
修不退。喜覺分。護諸法喜。除覺分。煩惱輕安。定覺
分。於定明了。捨覺分。捨諸有為。此七支分。隨機施
設。若心浮動。以除覺分。去身口之粗。以捨覺分。捨
於觀智。以定覺分。而入於禪。此修定學。若心沉滯。
以進擇喜三覺分而䇿之。此修慧學。若不得力。即
趣後品。二乘修此。惟分別偏空之法。菩薩而能分
別佛之智慧。】
「八正道等。」
【正見。離於斷常。正思惟。不生一念。正語。口業無失。
正業。染淨俱離。正精進。勤修涅槃。正定。住理不移。
正念。心不動失。正命。無所希愛。清淨知止。前七覺
分。乃觀一切法空。無法可得義。此八正道。以無漏
智為本。能至涅槃故。經云。雖行八正道。而樂行於
無量佛道。乃是菩薩行。】
「多名一義。不一不異。以名數故。但名但字。法不可得。
不得之法。一義無文。無文相義。真實空性。空性之義。
如實如如。如如之理。具一切法。善男子。住於如理。過
三苦海。」
【此明七科之義。言雖有如上眾多之名。實惟一義
耳。又觀此法相。實乃不一。若心如之義。於一切諸
法。本不有異。是皆以文言。詮表其名相法數故。但
有假名字。究竟真理。法不可得。須知此不得之法。
乃是一義。而無有文。然此無文字相之義。即真實
空性。此空性之義。即真如實際。其體如如不動。此
如如之理。具一切法。以一切法。皆從如如性體中
流出故。若能住於如如之理。則超過世間之三苦
海矣。三苦。即行苦。壞苦。苦苦。以十二支中。自無明
至六入。是行苦。觸受是苦苦。餘屬壞苦。住於如理
即十二支滅。而三苦斷矣。】
「舍利弗言。一切萬法。皆悉言文。言文之相。即非為義。
如實之義。不可言說。今者如來。云何說法。」
【此顯實揀疑。謂誠如所言。則一切法。悉是語言文
字。語言文字之相。即非為實義矣。夫真性從堅密
本覺而生。語言由七處(從下丹田。而上觸胸。喉。舌。唇。齒。齗。以及于頂)而
發。內外經論。從語言而起。而真如實際之義。不可
言說。如是則常應示默。方可顯此實義。今者如來。
云何又為眾生。說此一切法耶。然非舍利弗之大
智。亦何能發此一問。惜乎在涅槃會上。不忍見佛
滅度。乃先示滅。當時若在。見世尊拈華。決不讓大
迦葉獨擅一時也。】
「佛言。我說法者。以汝眾生在生說。故說不可說。是故
說之。我所說者。義語非文。眾生說者。文語非義。非義
語者。皆悉空無。空無之言。無言於義。不言義者。皆是
妄語。如義語者。實空不空。空實不實。離於二相。中間
不中。不中之法。離於三相。不見處所。如如如說。如無
無有。無有於無。如無有無。有無於有。有無不在。說不
在故。不在於如。如不有如。不無如說。」
【此發明無文實義。言我向所說法者。以汝與一切
眾生。皆在眾生之中。而以為說。故不得不以方便
權巧。說此不可說之義。是故說之。然我之所說者。
皆是實義之語。而非文字。眾生說者。文字之語。非
有實義。華嚴懸談。嘗引此四句。以證會相顯性之
義。佛又言非義語者。即世間戲論。皆悉空無不實。
故空無之言。無有言於實義。不言義者。皆是眾生
虗妄之語也。如佛言實義之語者。實本自空而不
空。非空即有。空本自實而不實。非有即空。空有俱
非。則離於二相。應是中道。然中亦不著於中。故曰
中間不中。如昔六祖問南嶽讓禪師云。甚麼物。恁
麼來。讓云。說似一物不中。祖云。還有修證也無。讓
云。修證則不無。染污則不得。此真契證此無文實
義者也。然佛又言。此不中之法。離於空有及中三
相。不見其有處所。此是如如中真如之說。然真如
中。本無無與有對。因無而有於無。真如中。本無有
與無對。因有而無於有。究竟此有之與無。二義俱
不在乎是。然今說此不在有無之故。亦不在於真
如。何故。雖云真如。亦不真有其如。但今為度眾生。
所以不無此真如之說也。】
「舍利弗言。一切眾生。從一闡提。闡提之心。住何等位。
得至如來。如來實相。」
【此問眾生修進之位。言一切眾生。從一介凡夫。本
不知有善。亦不知有信。此所謂一闡提也。若闡提
發起一念正信之心。又當住何等位。得至如來之
地。而能究竟如來之實相也。此品。祇得發明如來。
後二品。總言如來實相。】
「佛言。從闡提心。乃至如來。如來實相。住五等位。」
【此總示五位。】
「一者信位。信此身中真如種子。為妄所翳。捨離妄心。
淨心清白。知諸境界。意言分別。」
【此別示名義。謂自信此身之中。具有真如佛性種
子。一向皆為諸妄想之所障翳。即便捨離妄心之
汙染。能以淨法。自治其心。返於清白真性之體。知
一切境界。由意言分別。此是信位。即大乘資糧位。】
「二者思位。思者。觀諸境界。唯是意言。意言分別。隨意
顯現。所見境界。非我本識。知此本識。非法非義。非所
取。非能取。」
【此言既得是信。則觀察目前一切境界。惟是意言。
因意言分別。即隨意識顯現。目前所見諸塵境界。
此非是我本性之識。然自知本性之識。非屬於法。
非屬於義。亦非所取能取。是為思位。即加行位。】
「三者修位。修者。常起能起。起修同時。先以智導。排諸
障難。出離葢纏。」
【此言從思以修習。心常起智。既能起智。則修習之
心。與起智之心。同時而發。雖則同時。然當先以智
為前導。夫智有開治之功。實能排障難而離葢纏
也。
○障。即欺怠嗔恨怨五種。葢。即貪欲嗔恚睡眠
疑五種。纏者。嗔是忿恚纏。隱覆罪垢是覆纏。意識
昏迷是睡纏。五情暗冥是眠纏。縱逸嬉戲纏。躁動
掉舉纏。屏處起罪不自羞。為無慚。露處起罪不羞
他。為無愧。財法不能惠施曰慳。見他榮樂。心生熱
惱曰嫉。是為十纏。皆能覆蔽真性。苟不得智。無以
治之。此即修習位。】
「四者行位。行者。離諸行地。心無取捨。極淨根利。不動
心如。決定實性。大般涅槃。唯性空大。」
【此從智而行出世之行。若依行布增進。則有住行
向地四十位心。今以頓超而言。則本無階級。故離
諸行地。然二乘心存取捨。若修大乘者。無取無捨。
心極清淨。根性猛利。於不動心如之體。決定見其
實性。知如來大般涅槃。唯有自性真空為大。是為
行位。約體會真如。即一心真見道。是見道位。】
「五者捨位。捨者不住性空。正智流易。大悲如相。相不
住如。三藐三菩提。虗心不證。心無邊際。不見處所。是
至如來。」
【此從行而捨。謂雖得是性空之理。亦不住於性空。
何也。以正智流易故。葢以如來正智觀察。則一切
法。本無生滅。本非有無。皆因眾生妄想。而起人法
二種執。遂有煩惱障於事。爾𦦨障於理。故論云。由
人法二執。二障俱生。若正智現前。知人無我。則煩
惱清淨。知法無我。則爾𦦨無相。是以證於二空。二
障隨斷。今此悟於性空。亦不住於性空。則生死涅
槃。悉皆蕩盡。而空不住空。空無空相。若有空相可
得。則偏於空。非為正智矣。所言流易者。此正智之
體。即真常流注。乃隨緣而生。本未嘗生。隨緣而滅。
本未嘗滅。亘古亘今。周流變易。今以度眾生故。即
起自性之大悲。而示真如之相。然相本不住於如。
故於正徧知覺。虗心而不求證。其心量豎窮橫徧。
無有邊際。豎窮則坐斷古今。橫徧則剎海普攝。故
不見其有處所。是則至於如來之地也。約教中等
覺行。尚有一分無明。取生死涅槃二相。潤非漏非
無漏業。有變易身。至玅覺。最後解脫道斷。習盡智
明。一切棄捨。名究竟位。此云捨位。於義正合。
○佛
設此五位。正欲破諸行地之相。又此五位。約義。前
行位中。體會真如。乃是得至如來。此捨位。是如來
實相。但實相之義。非止如是。後二品。總言如來實
相。又智論云。三世諸佛。皆以實相為師。夫實相者。
以正智會於真如。正智與如如。二俱離相故。又本
覺是如。始覺是來。始本不二。是如來實相。即等玅
二覺之法。故今止曰。是至如來。】
「善男子。五位一覺。從本利入。若化眾生。從其本處。」
【此總結五位。以明其本。言如上五位。唯是一心覺
悟。即前一覺通智力緣。順於如住。然此從眾生之
本覺。得始覺之利。而入於淨性中也。又言。若化眾
生從其本處。此本處者。即本覺。即真如種子也。】
「舍利弗言。云何從其本處。」
【此徵問本處之義。】
「佛言。本來無本。處於無處。空際入實。發菩提心。而滿
成聖道。何以故。善男子。如手執空。不得非不得。」
【此示無本無處。言本者。從來無本。處者。住於無處。
無本無處。即是性空實際。得此性空實際。則入於
實相。如此發明眾生本覺之心。而即圓滿成就於
聖道矣。然此性空。雖乃無本無處之可得。亦非不
可得者。亦非實有所得。實無所得。惟在默識潛通。
神會心領。此猶虗空。雖非手之可執。且巳得一拳
之空。然拳中之空。非可謂之不得。故曰。如手執彼
空。不得非不得。】
「舍利弗言。如尊者(北藏無者字)所說。在事之先。取以本利。
是念寂滅。寂滅是如。總持諸德。該羅萬法。圓融不二。
不可思議。當知是法。即是摩訶般若波羅蜜。是大神
呪。是大明呪。是無上呪。是無等等呪。」
【此體會真如而證實相。言如佛所說。今我巳知利
生之法。當令其在事用未發之先。取以發明眾生
之本覺。而得始覺之利也。夫事用之先。是諸妄念
未生。性本寂滅。寂滅之體。即是真如。此真如性中。
本自具足。清淨圓滿。乃是德之大本。而能總持諸
德。是法之全體。而能該羅萬法。一切性相智識。真
妄染淨。及生死涅槃。皆圓融不二。即生滅。即不生
滅。雖不生滅。不妨熾然生滅。真乃不可思議者矣。
當知是法。即是諸佛大智慧到彼岸究竟之法。然
般若之名有三。一實相般若。二觀照般若。三文字
般若。由文字而觀照法空。由觀照法空而得實相
般若。以無所得。而為實相。故舍利弗有此言。下四
句。是贊般若法者。呪。此云真言。亦云密語。謂般若
乃真實祕密之言。具大神變。能通諸佛祕藏。有大
明照。能破眾生暗鈍。世間出世間。無有能勝。故云
無上。無可與並。故云無等等。
○在事之先一句。是
宗門旨要。教中祇是說到。宗門中直須覿面用出。
時有僧侍立。遽問之曰。你未開口前一著作麼生
聻。僧擬議。即以竹篦擊之曰。又落二落三去也。】
「佛言。如是如是。真如空性。性空智火。燒滅諸結。平等
平等。等覺三地。玅覺三身。於九識中。皎然明淨。無有
諸影。善男子。是法。非因非緣。智自用故。非動非靜。用
性空故。非有非無。空相空故。」
【此印成智證以明二覺。言知此真如空性。即得性
空之智。其智如大火聚。能燒一切諸有結業。無不
淨盡。葢眾生因有我故。乃有生死。有生死。故說涅
槃。所以淨名有云。我等涅槃等。我及涅槃。此二皆空。
離二法故。故云平等平等。又云。菩薩住無分別。一切
名義中。平等平等。又依二種平等。謂能緣所緣。能
緣。即無分別智。以智無分別。故稱平等。所緣。即真
如境。境亦無分別。故稱平等。又此境智。不住能緣
所緣義中。譬如虗空。故說平等平等。由此義故。菩
薩得入真實性。又般若云。一切法自性空。是平等性。
於平等性中學。名平等學。由平等學。疾得無上正
等菩提。今此以智慧火。焚盡諸結。生死涅槃。融成
一法。得平等之平等。而等於覺。住金剛心。約佛智
地中。望後法雲。望前玅覺。惟有此三地。然三地原
即一地。不勞彈指之頃。便登玅覺位。解脫道斷。具
法報化三身。然一切眾生性中。皆具此三身。法身。
即法性身。從法性身。乃有眾生五陰正報之身。於
一心中。現起諸行。即應化身。故曰眾生寂滅。即是
法身。法身隨緣。即是眾生。葢以寂滅非無之眾生。
恒不異真而成立。隨緣非有之法身。恒不異事而
顯現也。又經云。法身流轉五道。名曰眾生。眾生現
時。法身不現。故教中以三因性開發。而成三身。如
法身。即正因性開發。報身。即了因性開發。應身。即
緣因性開發。是皆眾生之本有。即從一心中。法身
般若解脫三智而以證得。若三智圓明。則三身互
顯矣。然佛觀眾生根器。常以三身說法。法身說法。
不可以言語音聲。形相文字而求。無所說。無所證。
自性虗通而巳。報身說一切自性清淨法。化身說
六度萬行法。古者云。報化非真佛。亦非說法者。以
法身自性虗通故也。既證得法身。於九識真性體
中。自得皎然明淨。而無有一切妄想緣影。生乎其
間矣。然以正眼觀之。是法非屬因緣。以真智自能
運用故。非屬於動靜。以能運用此性空故。非屬於
有無。以空相本亦空故。此無非為度眾生。權說為
空耳。後地藏菩薩言法性空故。收此中之義。】
「善男子。若化眾生。令彼眾生觀入是義。入是義者。是
見如來。」
【此特明後世化法。當深觀察。必求悟入斯義。經云。
不應於一法一事。一身一國土一眾生。見於如來。
應徧一切處。見於如來。夫如來者。即一心真如自
性中來。又經云。如來。即是法也。起信論又云。所言
法者。即眾生心。又云。如者。即不動法身之本覺。來。
即報化二身之玅覺也。】
「舍利弗言。如來義觀。不住諸流。應離四禪。而超有頂。」
【此問明獨超界外之義。言今以如來實義觀之。真
乃逈然超出界外。若外道。修心想不生。而生無想
天。二乘。修寂滅定。而耽空滯寂。居四禪之頂。凡夫
祇修覺觀。亦是妄想禪。大乘權教。慧定不能等修。
實教。有理定事定。通於凡聖大小二乘。皆不出四
禪八定。今此最上乘。不住諸流。應離四禪而超有
頂矣。】
「佛言。如是。何以故。一切法名數。四禪亦如是。若見如
來者。如來心自在。常在滅盡處。不出亦不入。內外平
等故。」
【此揀過顯滅。言一切世間法。惟有名數。而無實義。
如初禪覺觀未定。二禪喜大發動。三禪樂心多亂。
四禪謂純得清淨。無出入息。皆為二乘禪。以有出
入故。非為真禪。亦屬名數。若乃見自本性。知諸法
皆如而來者。則知自性即是如來。心常自在。常在
滅盡處。念念寂滅。無有出入。以內心外境。悉平等
不二故也。】
「善男子。如彼諸禪觀。皆為想空定。是如非復彼。何以
故。以如觀如。實不見觀。如相諸相巳寂滅。寂滅即如
義。如彼想禪定。是動非是禪。何以故。禪性離諸動。非
染非所染。非法非影。離諸分別。本義義故。善男子。如
是觀定。乃名為禪。」
【此揀妄明真。又前揀名數之非。此揀想念之咎。前
祇揀四禪。此總揀諸禪。觀想之過。如二乘外道等
所修。皆為想念空定。若是觀如實之相。則非復同
彼二乘外道。以想念禪觀而為定者也。葢吾以如
而觀於如。實不見有可觀之相。以如相中。諸相悉
巳寂滅。而此寂滅之體。即是如實之義也。若彼二
乘外道。總是想念禪定。有入有出。即是動相。而非
是禪。須知禪之體性。離諸動靜。如彼虗空。無動靜
故。又云非染。以不受垢染故。亦非所染。不為垢之
所染故。非有法相。如虗空。體非羣象故。非有影質。
如虗空。不礙萬象發揮故。又禪性離諸分別。如虗
空本無有分別。以本性如義為義故。如是觀定。乃
可名為禪耳。後地藏菩薩言如相寂滅。收此中之
義。】
「舍利弗言。不可思議。如來常以如實。而化眾生。如是
實義。多文廣義。利根眾生。乃可修之。」
【此明化於利根。言我知如來出世。常以真如實相
之義。化諸眾生。然則如是實義中。真乃具足。多文
廣義。而為演說。須是上智利根眾生。乃可以修之
也。】
「鈍根眾生。難以措意。云何方便。令彼鈍根。得入是諦。」
【此求鈍根方便。言如何令其措置於意。而能得入
耶。】
「佛言。令彼鈍根。受持一四句偈。即入實諦。一切佛法。
攝在一四句偈中。」
【此示持偈發慧。如瑞光徹禪師。初苦行不識字義。
三峰藏和尚口授南嚴尊者偈云。大智發於心。於
心何處尋。成就一切義。無古亦無今。俾力持之。如
是三年不少懈。一日忽覺風聲鳥語。皆轉此偈。因
而求明偈意。後即頓省。乃於禪宗。得大徹悟。以斯
較之。不特佛在世時。用此方便。今時亦可驗也。第
苦於不自信耳。】
「舍利弗言。云何一四句偈。願為說之。」
【此請佛說偈。】
「於是尊者而說偈言。因緣所生義。是義滅非生。滅諸
生滅義。是義生非滅。」
【此垂偈裕後。謂凡屬因緣所生之義。是義終歸於
滅。非從實義而生。若滅諸因緣生滅之義。乃是實
義之所生。而非有所滅矣。
○初舍利弗因路逢馬
勝。宣說佛偈云。法從因緣生。法從因緣滅。生滅是
因緣。自性非生滅。遂了悟自心。得須陀洹果。後至
佛所七日。徧達佛法。經十五日得阿羅漢。今此偈
意亦同。乃知非獨為鈍根者說。即舍利弗之大智。
亦由一偈而得悟耳。但智者。或聞說即便領悟。若
鈍根者。必須久久受持。方能開解也。】
「爾時大眾。聞說是偈。僉大歡喜。皆得滅生滅生般若
(性空智海)。」
【此結眾聞獲益。於時同聞之眾。皆得滅於因緣所
生之義。然得此滅生之義。便入於般若。咸知性空
為體。智海為用也。品末。更不說偈。因先巳贊歎於
前品之末。故不復說。舍利弗請佛說偈。祇完最初
云何攝受。為眾生說一語。學者先從此一偈悟入。
而後方能通達此中。多文廣義。一切佛法。又此偈。
明眾生本覺。一切佛法。即本覺所出之利。最後般
若二字。正結明無相法品末之般若。即是此滿地
中般若。一切般若皆攝此一般若中。此一般若。能
出生一切般若波羅蜜門。所以大論云。說般若有
二。一共聲聞說。二但為十地大菩薩說。非九住所
聞。何況新發意者。又九地所聞。與初地所聞。各各
不同。淺深有異。又般若。是菩薩本事。在菩薩心中
名般若。在佛心中。則名薩婆若。故後二品。絕不言
般若。惟談實相正智而巳。】
** 音釋
件
(乾上聲。數也)。
予
(音侔。兵器)。
盾
(豚上聲。矛盾兩兵持犯也)。
衷
(音中。折衷斷其中也)。
惰
(駝上
聲。怠也)。
齗
(音銀。齒根肉也)。
擅
(音善。獨專也)。
掉
(迢上聲。搖動貌)。
遽
(音據。急卒也)。
聻
(音你
語後指實其事之聲)。
措
(粗去聲。處置也)。
裕
(音預有益于後曰裕)。
金剛三昧經通宗記卷第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