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三昧經通宗記

金剛三昧經通宗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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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者。葢以舍利弗稱大智。巳證阿羅漢道。且獨預

華嚴末會。與文殊大士游行。文殊是菩薩中大智。

舍利弗是比丘中大智。況為佛大弟子中第一人。

所作方便。皆為利生。是內祕外現。實非是聲聞乘

也。又此會。若盡讓與菩薩。則後世將謂非比丘所

能。如華嚴論云。若言此經。非是凡夫境界。是菩薩

所行。是人滅佛知見。破壞正法。令佛法不行。令人

不生正見。斷滅佛種。罪莫大焉。諸有智者。不應如

是。吾於此經亦云。是品。又從無相法品得法真源

句來。】

「爾時舍利弗而白佛言。尊者。修菩薩道。無有名相。三

戒無儀。云何攝受。為眾生說。願佛慈悲。為我宣說。」

【此咨請攝受法儀。言修於菩薩三空之道。本無有

名相可得。即入於三聚戒中。本不住於相。則亦無

有儀範。可為師表矣。如此。云何攝受一切眾生。而

為其說法耶。】

「佛言。善男子。汝今諦聽。為汝宣說。善男子。善不善法。

從心化生。一切境界。意言分別。制之一處。眾緣斷滅。

何以故。善男子。一本不起。三用無施。住於如理。六道

門杜。四緣如順。三戒具足。」

【此示真性空體。明凡夫以惑業為緣也。葢言一切

眾生。所有善與不善之法。皆從自心幻化而生。實

由外之一切境界。內之意識計度。遂發於言音。而

生種種分別。若乃制其外境內識。而歸一心如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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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處。則諸妄緣。悉皆斷滅矣。又即此一心如相之

處。原不見有起相。而於三解脫之用。亦無所施。以

故住於心如之理。則六道之門。皆巳杜絕。夫如是。

則四緣隨如而順。三戒無不具足者也。

○意言分

別者。教中有三種知。一比知。二現知。三約教而知。

第一比知者。如人睡夢中。所現好惡境界。憂喜宛

然。並是意識。思想所為。覺來俱是不實。可以此比

知覺時所為。亦如夢中無實。故知凡三世境界。皆

因八識相分所變。若目前現境。是明了意識分別。

過未二境。是獨散意識思惟。夢覺二境雖殊。俱不

出意識。如是。則惟心之旨。比況照然矣。第二現知

者。凡現今眼見前境。境不自言境。皆是眼識。與同

時意識。計度分別。則意辨其為境。而即言其此為

何境也。境本自如。何嘗自立名件。悉是意言。故曰

萬法本閒。而心自閙耳。然心生境有。心空境空。空

不自空。因心故空。有不自有。因心故有。既非空非

有。則知惟心惟識矣。苟無心識。萬法安寄。又如過

去境。心忽緣念。隨念現前。心念不生。境亦不現。此

皆是眾生日用。可以現知。不待修行功用。而後乃

證。故先德云。如大根人。知唯識者。恒觀自心。意言

為境。雖未成聖分。若知此意言。則是菩薩位中人

矣。第三約教而知者。如經云。三界唯心。萬法唯識

是也。又云。初心菩薩。皆可比知。亦可約教而知。先

以聞解信入。後以無思契同。若入信門。便登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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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永明壽禪師。嘗以此示人。又云。此事。非上根大

智。莫能擔荷。所以先德云。盡十方世界。覓一人伴

侶無有也。又曰。止是一人承紹祖位。終無第二人。

須是親到始得。若未親到。縱曰玄之又玄。玅之又

玅。但是方便門中。旁贊助入之語。於自巳分上。返

照之時。皆為魔境。夫永明禪師。日夕修持百八件

事。今此說。不是無謂而發。因當時說法之師。不識

唯心之旨。直指之宗。又因賢首天台慈恩三宗。彼

此矛盾。永明乃集三宗之精於法義者。更相設難。

永明以心宗而折衷之。總輯其語。名宗鏡錄一百

卷。一時稱震旦法施主。故有是說耳。】

「舍利弗言。云何四緣如順。三戒具足。」

【此徵問未達之義。】

「佛言。四緣者。一謂作擇滅力取緣。攝律儀戒。二謂本

利淨根力。所集起緣。攝善法戒。三謂本慧大悲力緣。

攝眾生戒。四謂一覺通智力緣。順於如住。是謂四緣。」

【此明四緣三戒。知聖人以機感為緣也。一者。謂凡

有所作。當自揀擇斷滅一切障染。以無漏智力。取

以為緣。此即是攝律儀戒。以明止作持犯也。百法

明門。六種無為法中。有擇滅無為。非擇滅無為。註

云。擇謂揀擇。滅謂斷滅。由無漏智。斷諸障染。而顯

真理。為擇滅。一真法界。本性清淨。不由揀擇斷滅

而顯。名非擇滅。今用擇滅二字本此。二者。謂得本

覺所出之利。以清淨根本智力之所集起。取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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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即是攝善法戒。以修一切菩提分法也。三者。謂

從本覺慧解。發起大悲之力。而以為緣。即是攝眾

生戒。以饒益有情也。此即是三戒具足。四者。謂得

一心覺悟。以通達佛智之力為緣。而順於真如之

相而住。是為四緣中。而本具三戒也。

○戒本滅惡

生善。為初心入道者說。然以真理觀之。因緣本無

自性。善惡皆由習成。如昔阿闍世王。自知罪重。翻

然改圖。又阿育王。頓爾自悔。修諸善行。皆獲福果。

故知善惡業緣。但隨心變現。從緣而生。所以楞伽

百八句。有自性句。離自性句也。】

「善男子。如是四大緣力。不住事相。不無功用。離於一

處。則不可求。」

【此釋明緣力功用。言此四緣。雖則不住事相。亦乃

不無功用。若離於一心如處。亦不可求也。】

「善男子。如是一事。通攝六行。是佛菩提。薩婆若海。」

【此結明通攝六行。言如是一大事。誠非小緣。直下

頓悟。即能通攝六行。是即佛果菩提。一切種智之

海也。

○佛說如來七常住果。所謂菩提。涅槃。真如。

佛性。菴摩羅識。空如來藏。大圓鏡智。然名雖有七。

其體本同也。】

「舍利弗言。不住事相。不無功用。是法真空。常樂我淨。

超於二我。大般涅槃。其心不繫。是大力觀。是觀覺中。

應具三十七道品法。」

【此領解觀覺。言若不住事相。則不著於有為。不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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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用。則不著於無為。是法。即為真性空矣。然凡夫

無常計常。無我計我。無樂計樂。不淨計淨。二乘則

常計無常。我計無我。樂計無樂。淨計不淨。是皆為

顛倒見也。今真性空中。破顛倒見。常是真常。即法

身義。我是真我。即是佛義。樂是真樂。即涅槃義。淨

是真淨。即是法義。又眾生有世間我法。果地有聖

教我法。今得真性空法。則人無我。法無我。如來常

說超此二無我。便入等覺。今此。必得於諸佛大般

涅槃。而心亦不繫於涅槃。是即大力菩薩所說。不

居寂地之觀。但此觀一覺頓悟之中。亦應具三十

七道品法也。】

「佛言。如是。具三十七道品法。何以故。四念處。」

【此示七科之名。一觀身不淨。因染緣而有。二觀受

是苦。有逆順內外。而生諸苦縛。三觀心無常。而念

念遷流。四觀法無我。約法計我。無有定相。如佛言。

比丘當依四念處行道。能為三乘觀行初門。又云。

雖行四念處。而不畢竟永離身受心法。是菩薩行。】

「四正勤。」

【此於四念處。精勤修習。正則不邪。勤則不惰。然於

巳生惡令斷。未生不令生。未生善令生。巳生令增

長。此是慧學。又云。雖行四正勤。而不捨身心精進。

是菩薩行。】

「四如意足。」

【一樂欲於法。名樂欲如意足。此是定根。二專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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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令法不斷。名念如意足。此是定覺。三於諸善法。

精勤無間。名進如意足。此是定力。四思惟彼理。心

不馳散。名慧如意足。此四。是入定方便。以正勤心

少散。當攝之以定。則定慧均等。然二乘修之。得作

意神通。大乘修之。則得自在神通矣。】

「五根。」

【依於四念處。諦信不疑。為信根。住持不忘。為念根。

倍䇿精勤。為進根。湛寂虗通。修心不亂。為定根。明

辨實諦。以慧照了。為慧根。然二乘修之。在無分別。

分別。則念不純一。菩薩離諸緣塵。而能分別眾生

諸根之利鈍也。】

「五力。」

【即五根增長。積集成力。以排欺怠嗔恨怨五障。此

五。能為信進念定慧之障故也。菩薩雖行五力。而

求佛十力。】

「七覺分。」

【念覺分。念法性空。擇法覺分。分別了義。進覺分。勤

修不退。喜覺分。護諸法喜。除覺分。煩惱輕安。定覺

分。於定明了。捨覺分。捨諸有為。此七支分。隨機施

設。若心浮動。以除覺分。去身口之粗。以捨覺分。捨

於觀智。以定覺分。而入於禪。此修定學。若心沉滯。

以進擇喜三覺分而䇿之。此修慧學。若不得力。即

趣後品。二乘修此。惟分別偏空之法。菩薩而能分

別佛之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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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正道等。」

【正見。離於斷常。正思惟。不生一念。正語。口業無失。

正業。染淨俱離。正精進。勤修涅槃。正定。住理不移。

正念。心不動失。正命。無所希愛。清淨知止。前七覺

分。乃觀一切法空。無法可得義。此八正道。以無漏

智為本。能至涅槃故。經云。雖行八正道。而樂行於

無量佛道。乃是菩薩行。】

「多名一義。不一不異。以名數故。但名但字。法不可得。

不得之法。一義無文。無文相義。真實空性。空性之義。

如實如如。如如之理。具一切法。善男子。住於如理。過

三苦海。」

【此明七科之義。言雖有如上眾多之名。實惟一義

耳。又觀此法相。實乃不一。若心如之義。於一切諸

法。本不有異。是皆以文言。詮表其名相法數故。但

有假名字。究竟真理。法不可得。須知此不得之法。

乃是一義。而無有文。然此無文字相之義。即真實

空性。此空性之義。即真如實際。其體如如不動。此

如如之理。具一切法。以一切法。皆從如如性體中

流出故。若能住於如如之理。則超過世間之三苦

海矣。三苦。即行苦。壞苦。苦苦。以十二支中。自無明

至六入。是行苦。觸受是苦苦。餘屬壞苦。住於如理

即十二支滅。而三苦斷矣。】

「舍利弗言。一切萬法。皆悉言文。言文之相。即非為義。

如實之義。不可言說。今者如來。云何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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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顯實揀疑。謂誠如所言。則一切法。悉是語言文

字。語言文字之相。即非為實義矣。夫真性從堅密

本覺而生。語言由七處(從下丹田。而上觸胸。喉。舌。唇。齒。齗。以及于頂)而

發。內外經論。從語言而起。而真如實際之義。不可

言說。如是則常應示默。方可顯此實義。今者如來。

云何又為眾生。說此一切法耶。然非舍利弗之大

智。亦何能發此一問。惜乎在涅槃會上。不忍見佛

滅度。乃先示滅。當時若在。見世尊拈華。決不讓大

迦葉獨擅一時也。】

「佛言。我說法者。以汝眾生在生說。故說不可說。是故

說之。我所說者。義語非文。眾生說者。文語非義。非義

語者。皆悉空無。空無之言。無言於義。不言義者。皆是

妄語。如義語者。實空不空。空實不實。離於二相。中間

不中。不中之法。離於三相。不見處所。如如如說。如無

無有。無有於無。如無有無。有無於有。有無不在。說不

在故。不在於如。如不有如。不無如說。」

【此發明無文實義。言我向所說法者。以汝與一切

眾生。皆在眾生之中。而以為說。故不得不以方便

權巧。說此不可說之義。是故說之。然我之所說者。

皆是實義之語。而非文字。眾生說者。文字之語。非

有實義。華嚴懸談。嘗引此四句。以證會相顯性之

義。佛又言非義語者。即世間戲論。皆悉空無不實。

故空無之言。無有言於實義。不言義者。皆是眾生

虗妄之語也。如佛言實義之語者。實本自空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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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非空即有。空本自實而不實。非有即空。空有俱

非。則離於二相。應是中道。然中亦不著於中。故曰

中間不中。如昔六祖問南嶽讓禪師云。甚麼物。恁

麼來。讓云。說似一物不中。祖云。還有修證也無。讓

云。修證則不無。染污則不得。此真契證此無文實

義者也。然佛又言。此不中之法。離於空有及中三

相。不見其有處所。此是如如中真如之說。然真如

中。本無無與有對。因無而有於無。真如中。本無有

與無對。因有而無於有。究竟此有之與無。二義俱

不在乎是。然今說此不在有無之故。亦不在於真

如。何故。雖云真如。亦不真有其如。但今為度眾生。

所以不無此真如之說也。】

「舍利弗言。一切眾生。從一闡提。闡提之心。住何等位。

得至如來。如來實相。」

【此問眾生修進之位。言一切眾生。從一介凡夫。本

不知有善。亦不知有信。此所謂一闡提也。若闡提

發起一念正信之心。又當住何等位。得至如來之

地。而能究竟如來之實相也。此品。祇得發明如來。

後二品。總言如來實相。】

「佛言。從闡提心。乃至如來。如來實相。住五等位。」

【此總示五位。】

「一者信位。信此身中真如種子。為妄所翳。捨離妄心。

淨心清白。知諸境界。意言分別。」

【此別示名義。謂自信此身之中。具有真如佛性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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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一向皆為諸妄想之所障翳。即便捨離妄心之

汙染。能以淨法。自治其心。返於清白真性之體。知

一切境界。由意言分別。此是信位。即大乘資糧位。】

「二者思位。思者。觀諸境界。唯是意言。意言分別。隨意

顯現。所見境界。非我本識。知此本識。非法非義。非所

取。非能取。」

【此言既得是信。則觀察目前一切境界。惟是意言。

因意言分別。即隨意識顯現。目前所見諸塵境界。

此非是我本性之識。然自知本性之識。非屬於法。

非屬於義。亦非所取能取。是為思位。即加行位。】

「三者修位。修者。常起能起。起修同時。先以智導。排諸

障難。出離葢纏。」

【此言從思以修習。心常起智。既能起智。則修習之

心。與起智之心。同時而發。雖則同時。然當先以智

為前導。夫智有開治之功。實能排障難而離葢纏

也。

○障。即欺怠嗔恨怨五種。葢。即貪欲嗔恚睡眠

疑五種。纏者。嗔是忿恚纏。隱覆罪垢是覆纏。意識

昏迷是睡纏。五情暗冥是眠纏。縱逸嬉戲纏。躁動

掉舉纏。屏處起罪不自羞。為無慚。露處起罪不羞

他。為無愧。財法不能惠施曰慳。見他榮樂。心生熱

惱曰嫉。是為十纏。皆能覆蔽真性。苟不得智。無以

治之。此即修習位。】

「四者行位。行者。離諸行地。心無取捨。極淨根利。不動

心如。決定實性。大般涅槃。唯性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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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從智而行出世之行。若依行布增進。則有住行

向地四十位心。今以頓超而言。則本無階級。故離

諸行地。然二乘心存取捨。若修大乘者。無取無捨。

心極清淨。根性猛利。於不動心如之體。決定見其

實性。知如來大般涅槃。唯有自性真空為大。是為

行位。約體會真如。即一心真見道。是見道位。】

「五者捨位。捨者不住性空。正智流易。大悲如相。相不

住如。三藐三菩提。虗心不證。心無邊際。不見處所。是

至如來。」

【此從行而捨。謂雖得是性空之理。亦不住於性空。

何也。以正智流易故。葢以如來正智觀察。則一切

法。本無生滅。本非有無。皆因眾生妄想。而起人法

二種執。遂有煩惱障於事。爾𦦨障於理。故論云。由

人法二執。二障俱生。若正智現前。知人無我。則煩

惱清淨。知法無我。則爾𦦨無相。是以證於二空。二

障隨斷。今此悟於性空。亦不住於性空。則生死涅

槃。悉皆蕩盡。而空不住空。空無空相。若有空相可

得。則偏於空。非為正智矣。所言流易者。此正智之

體。即真常流注。乃隨緣而生。本未嘗生。隨緣而滅。

本未嘗滅。亘古亘今。周流變易。今以度眾生故。即

起自性之大悲。而示真如之相。然相本不住於如。

故於正徧知覺。虗心而不求證。其心量豎窮橫徧。

無有邊際。豎窮則坐斷古今。橫徧則剎海普攝。故

不見其有處所。是則至於如來之地也。約教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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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行。尚有一分無明。取生死涅槃二相。潤非漏非

無漏業。有變易身。至玅覺。最後解脫道斷。習盡智

明。一切棄捨。名究竟位。此云捨位。於義正合。

○佛

設此五位。正欲破諸行地之相。又此五位。約義。前

行位中。體會真如。乃是得至如來。此捨位。是如來

實相。但實相之義。非止如是。後二品。總言如來實

相。又智論云。三世諸佛。皆以實相為師。夫實相者。

以正智會於真如。正智與如如。二俱離相故。又本

覺是如。始覺是來。始本不二。是如來實相。即等玅

二覺之法。故今止曰。是至如來。】

「善男子。五位一覺。從本利入。若化眾生。從其本處。」

【此總結五位。以明其本。言如上五位。唯是一心覺

悟。即前一覺通智力緣。順於如住。然此從眾生之

本覺。得始覺之利。而入於淨性中也。又言。若化眾

生從其本處。此本處者。即本覺。即真如種子也。】

「舍利弗言。云何從其本處。」

【此徵問本處之義。】

「佛言。本來無本。處於無處。空際入實。發菩提心。而滿

成聖道。何以故。善男子。如手執空。不得非不得。」

【此示無本無處。言本者。從來無本。處者。住於無處。

無本無處。即是性空實際。得此性空實際。則入於

實相。如此發明眾生本覺之心。而即圓滿成就於

聖道矣。然此性空。雖乃無本無處之可得。亦非不

可得者。亦非實有所得。實無所得。惟在默識潛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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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會心領。此猶虗空。雖非手之可執。且巳得一拳

之空。然拳中之空。非可謂之不得。故曰。如手執彼

空。不得非不得。】

「舍利弗言。如尊者(北藏無者字)所說。在事之先。取以本利。

是念寂滅。寂滅是如。總持諸德。該羅萬法。圓融不二。

不可思議。當知是法。即是摩訶般若波羅蜜。是大神

呪。是大明呪。是無上呪。是無等等呪。」

【此體會真如而證實相。言如佛所說。今我巳知利

生之法。當令其在事用未發之先。取以發明眾生

之本覺。而得始覺之利也。夫事用之先。是諸妄念

未生。性本寂滅。寂滅之體。即是真如。此真如性中。

本自具足。清淨圓滿。乃是德之大本。而能總持諸

德。是法之全體。而能該羅萬法。一切性相智識。真

妄染淨。及生死涅槃。皆圓融不二。即生滅。即不生

滅。雖不生滅。不妨熾然生滅。真乃不可思議者矣。

當知是法。即是諸佛大智慧到彼岸究竟之法。然

般若之名有三。一實相般若。二觀照般若。三文字

般若。由文字而觀照法空。由觀照法空而得實相

般若。以無所得。而為實相。故舍利弗有此言。下四

句。是贊般若法者。呪。此云真言。亦云密語。謂般若

乃真實祕密之言。具大神變。能通諸佛祕藏。有大

明照。能破眾生暗鈍。世間出世間。無有能勝。故云

無上。無可與並。故云無等等。

○在事之先一句。是

宗門旨要。教中祇是說到。宗門中直須覿面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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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有僧侍立。遽問之曰。你未開口前一著作麼生

聻。僧擬議。即以竹篦擊之曰。又落二落三去也。】

「佛言。如是如是。真如空性。性空智火。燒滅諸結。平等

平等。等覺三地。玅覺三身。於九識中。皎然明淨。無有

諸影。善男子。是法。非因非緣。智自用故。非動非靜。用

性空故。非有非無。空相空故。」

【此印成智證以明二覺。言知此真如空性。即得性

空之智。其智如大火聚。能燒一切諸有結業。無不

淨盡。葢眾生因有我故。乃有生死。有生死。故說涅

槃。所以淨名有云。我等涅槃等。我及涅槃。此二皆空。

離二法故。故云平等平等。又云。菩薩住無分別。一切

名義中。平等平等。又依二種平等。謂能緣所緣。能

緣。即無分別智。以智無分別。故稱平等。所緣。即真

如境。境亦無分別。故稱平等。又此境智。不住能緣

所緣義中。譬如虗空。故說平等平等。由此義故。菩

薩得入真實性。又般若云。一切法自性空。是平等性。

於平等性中學。名平等學。由平等學。疾得無上正

等菩提。今此以智慧火。焚盡諸結。生死涅槃。融成

一法。得平等之平等。而等於覺。住金剛心。約佛智

地中。望後法雲。望前玅覺。惟有此三地。然三地原

即一地。不勞彈指之頃。便登玅覺位。解脫道斷。具

法報化三身。然一切眾生性中。皆具此三身。法身。

即法性身。從法性身。乃有眾生五陰正報之身。於

一心中。現起諸行。即應化身。故曰眾生寂滅。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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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身。法身隨緣。即是眾生。葢以寂滅非無之眾生。

恒不異真而成立。隨緣非有之法身。恒不異事而

顯現也。又經云。法身流轉五道。名曰眾生。眾生現

時。法身不現。故教中以三因性開發。而成三身。如

法身。即正因性開發。報身。即了因性開發。應身。即

緣因性開發。是皆眾生之本有。即從一心中。法身

般若解脫三智而以證得。若三智圓明。則三身互

顯矣。然佛觀眾生根器。常以三身說法。法身說法。

不可以言語音聲。形相文字而求。無所說。無所證。

自性虗通而巳。報身說一切自性清淨法。化身說

六度萬行法。古者云。報化非真佛。亦非說法者。以

法身自性虗通故也。既證得法身。於九識真性體

中。自得皎然明淨。而無有一切妄想緣影。生乎其

間矣。然以正眼觀之。是法非屬因緣。以真智自能

運用故。非屬於動靜。以能運用此性空故。非屬於

有無。以空相本亦空故。此無非為度眾生。權說為

空耳。後地藏菩薩言法性空故。收此中之義。】

「善男子。若化眾生。令彼眾生觀入是義。入是義者。是

見如來。」

【此特明後世化法。當深觀察。必求悟入斯義。經云。

不應於一法一事。一身一國土一眾生。見於如來。

應徧一切處。見於如來。夫如來者。即一心真如自

性中來。又經云。如來。即是法也。起信論又云。所言

法者。即眾生心。又云。如者。即不動法身之本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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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報化二身之玅覺也。】

「舍利弗言。如來義觀。不住諸流。應離四禪。而超有頂。」

【此問明獨超界外之義。言今以如來實義觀之。真

乃逈然超出界外。若外道。修心想不生。而生無想

天。二乘。修寂滅定。而耽空滯寂。居四禪之頂。凡夫

祇修覺觀。亦是妄想禪。大乘權教。慧定不能等修。

實教。有理定事定。通於凡聖大小二乘。皆不出四

禪八定。今此最上乘。不住諸流。應離四禪而超有

頂矣。】

「佛言。如是。何以故。一切法名數。四禪亦如是。若見如

來者。如來心自在。常在滅盡處。不出亦不入。內外平

等故。」

【此揀過顯滅。言一切世間法。惟有名數。而無實義。

如初禪覺觀未定。二禪喜大發動。三禪樂心多亂。

四禪謂純得清淨。無出入息。皆為二乘禪。以有出

入故。非為真禪。亦屬名數。若乃見自本性。知諸法

皆如而來者。則知自性即是如來。心常自在。常在

滅盡處。念念寂滅。無有出入。以內心外境。悉平等

不二故也。】

「善男子。如彼諸禪觀。皆為想空定。是如非復彼。何以

故。以如觀如。實不見觀。如相諸相巳寂滅。寂滅即如

義。如彼想禪定。是動非是禪。何以故。禪性離諸動。非

染非所染。非法非影。離諸分別。本義義故。善男子。如

是觀定。乃名為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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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揀妄明真。又前揀名數之非。此揀想念之咎。前

祇揀四禪。此總揀諸禪。觀想之過。如二乘外道等

所修。皆為想念空定。若是觀如實之相。則非復同

彼二乘外道。以想念禪觀而為定者也。葢吾以如

而觀於如。實不見有可觀之相。以如相中。諸相悉

巳寂滅。而此寂滅之體。即是如實之義也。若彼二

乘外道。總是想念禪定。有入有出。即是動相。而非

是禪。須知禪之體性。離諸動靜。如彼虗空。無動靜

故。又云非染。以不受垢染故。亦非所染。不為垢之

所染故。非有法相。如虗空。體非羣象故。非有影質。

如虗空。不礙萬象發揮故。又禪性離諸分別。如虗

空本無有分別。以本性如義為義故。如是觀定。乃

可名為禪耳。後地藏菩薩言如相寂滅。收此中之

義。】

「舍利弗言。不可思議。如來常以如實。而化眾生。如是

實義。多文廣義。利根眾生。乃可修之。」

【此明化於利根。言我知如來出世。常以真如實相

之義。化諸眾生。然則如是實義中。真乃具足。多文

廣義。而為演說。須是上智利根眾生。乃可以修之

也。】

「鈍根眾生。難以措意。云何方便。令彼鈍根。得入是諦。」

【此求鈍根方便。言如何令其措置於意。而能得入

耶。】

「佛言。令彼鈍根。受持一四句偈。即入實諦。一切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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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在一四句偈中。」

【此示持偈發慧。如瑞光徹禪師。初苦行不識字義。

三峰藏和尚口授南嚴尊者偈云。大智發於心。於

心何處尋。成就一切義。無古亦無今。俾力持之。如

是三年不少懈。一日忽覺風聲鳥語。皆轉此偈。因

而求明偈意。後即頓省。乃於禪宗。得大徹悟。以斯

較之。不特佛在世時。用此方便。今時亦可驗也。第

苦於不自信耳。】

「舍利弗言。云何一四句偈。願為說之。」

【此請佛說偈。】

「於是尊者而說偈言。因緣所生義。是義滅非生。滅諸

生滅義。是義生非滅。」

【此垂偈裕後。謂凡屬因緣所生之義。是義終歸於

滅。非從實義而生。若滅諸因緣生滅之義。乃是實

義之所生。而非有所滅矣。

○初舍利弗因路逢馬

勝。宣說佛偈云。法從因緣生。法從因緣滅。生滅是

因緣。自性非生滅。遂了悟自心。得須陀洹果。後至

佛所七日。徧達佛法。經十五日得阿羅漢。今此偈

意亦同。乃知非獨為鈍根者說。即舍利弗之大智。

亦由一偈而得悟耳。但智者。或聞說即便領悟。若

鈍根者。必須久久受持。方能開解也。】

「爾時大眾。聞說是偈。僉大歡喜。皆得滅生滅生般若

(性空智海)。」

【此結眾聞獲益。於時同聞之眾。皆得滅於因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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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之義。然得此滅生之義。便入於般若。咸知性空

為體。智海為用也。品末。更不說偈。因先巳贊歎於

前品之末。故不復說。舍利弗請佛說偈。祇完最初

云何攝受。為眾生說一語。學者先從此一偈悟入。

而後方能通達此中。多文廣義。一切佛法。又此偈。

明眾生本覺。一切佛法。即本覺所出之利。最後般

若二字。正結明無相法品末之般若。即是此滿地

中般若。一切般若皆攝此一般若中。此一般若。能

出生一切般若波羅蜜門。所以大論云。說般若有

二。一共聲聞說。二但為十地大菩薩說。非九住所

聞。何況新發意者。又九地所聞。與初地所聞。各各

不同。淺深有異。又般若。是菩薩本事。在菩薩心中

名般若。在佛心中。則名薩婆若。故後二品。絕不言

般若。惟談實相正智而巳。】

** 音釋

(乾上聲。數也)。

(音侔。兵器)。

(豚上聲。矛盾兩兵持犯也)。

(音中。折衷斷其中也)。

(駝上

聲。怠也)。

(音銀。齒根肉也)。

(音善。獨專也)。

(迢上聲。搖動貌)。

(音據。急卒也)。

(音你

語後指實其事之聲)。

(粗去聲。處置也)。

(音預有益于後曰裕)。

金剛三昧經通宗記卷第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