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經疏注
華嚴經疏注
室之千燈。隱顯俱成。似秋空之片月。重重交映。若
帝網之垂珠。念念圓融。類夕夢之經世。法門重疊。
若雲起長空。萬行芬披。比華開錦上。若夫高不可
仰。則積行菩薩。曝鰓鱗於龍門。深不可窺。則上德
聲聞。杜視聽於嘉會。見聞為種。八難超十地之階。
解行在躬。一生圓曠劫之果。師子奮迅。眾海頓證
於林中。象王迴旋。六千道成於言下。啟明東廟。智
滿不異於初心。寄位南求。因圓不踰於毛孔。剖微
塵之經卷。則念念果成。盡眾生之願門。則塵塵行
滿。真可謂常恒之妙說。通方之洪規。稱性之極談。
一乘之要軌也。尋斯玄旨。却覧餘經。其猶杲日麗
天。奪眾景之耀。須彌橫海。落群峯之高。是以菩薩
搜秘於龍宮。大賢闡揚於東夏。顧惟正法之代。尚
匿清輝。幸哉像季之時。偶斯玄化。況逢聖主。得在
靈山。竭思幽宗。豈無慶躍。題稱大方廣佛華嚴經
者。即無盡修多羅之總名。世主妙嚴品第一者。即
眾篇義類之別目。大以曠兼無際。方以正法自持。
廣則稱體而周。佛謂覺斯玄妙。華喻功德萬行。嚴
謂飾法成人。經乃法無竭之涌泉。貫玄凝之妙義。
攝無邊之海會。作終古之常規。佛及諸王並稱世
主。法門依正。俱曰妙嚴。分義類以彰品名。冠群篇
而稱第一。斯經有三十九品。此品建初。故云大方
廣佛華嚴經世主妙嚴品第一。
「 歸命十方極三際
塵剎圓明調御師
法界功德大悲雲
毗盧遮那大智海
所住甚深真法性
所流圓滿脩多羅
一一塵方佛會中
普賢文殊諸大士
我今欲以一毛智
測量無邊法界空
願承三寶同體慈
句句冥符諸佛意
俾令法眼常無缺
盡眾生界如普賢
迴茲勝善洽群生
速證菩提常樂果」
將釋經義。總啟十門。一教起因緣。二藏教所攝。三
義理分齊。四教所被機。五教體淺深。六宗趣通局。
七部類品會。八傳譯感通。九總釋經題。十別解文
義。
△初因緣者。夫聖人設教。必有由致。若須彌巨海。
大因方為傾搖。今搖如來融金之德山。動深廣之
智海。非小緣矣。故下經云。非以一緣。非以一事。如
來出現。而得成就。出現本為大華嚴故。先因後緣。
各開十義。以顯無盡。
因十義者。一法應爾故。二酬
宿因故。三順機感故。四為教本故。五顯果德故。六
彰地位故。七說勝行故。八示真法故。九開因性故。
十利今後故。
言法爾者。夫王道坦坦。千古同規。
一乘玄門。諸佛齊證。故一切佛。法爾皆於無盡世
界。常轉如是無盡法輪。令諸眾生返本還源。窮未
來際。無有休息。故不思議品中。明一切諸佛。能於
一身。化現不可說不可說佛剎微盡數頭。一一頭。
化爾所舌。一一舌。出爾所音聲。乃至文字句義。一
一充滿一切法界。無有窮盡。斯則處以毛端橫該
法界。時以剎那。豎窮劫海。處則頓起。時則常起。不
待別因。但隨見聞。說有初成九會之別。諸慈悲者。
於無盡中。略此流轉。令尋於此。見無邊法。如觀牖
隙。見無際空。而此時處即同無盡。以一處即一切
處。一時即一切時故。
二酬宿因者。何以法爾如
是轉耶。宿因深故。夫根深則果茂。源遠則流長。宿
因既深。教起亦大。深大云何。我佛世尊。創躡玄蹤。
棲神妙寂。悲智雙運。行願齊周。是以妄想弗翦。而
廓徹性空。靈鑑匪磨。而頓朗萬法。乃以無障礙解
脫。闡斯妙門。宿因雖多。略有二種。一者大願力故。
現相品云。毗盧遮那佛。願力周法界。一切國土中。
恒轉無上輪。兜率偈云。如來不出世。亦無有涅槃。
以本大願力。示現自在法。諸會佛加。皆言願力。及
餘諸文誠證非一。二者昔行力故。謂無量劫。依願
起行。行成得果。方能頓演。故主山神偈云。往修勝
行無有邊。今獲神通亦無量。法門廣闢如塵數。悉
使眾生深悟喜。
三順機感者。謂昔因法爾。雖能
常徧。約可流傳。皆由機感。離機說法。無所用故。其
猶上有白月。下資澄潭。潭清影現。機感應生。故兜
率偈云。見佛亦復然。必假眾善業。十方諸佛。告功
德林言。及諸菩薩眾善根力故。解脫月云。此眾無
諸垢。志解悉明潔等。皆是機應。廣顯機感。如第四
教所被機中。然此機感。通於現未。諸會當機。即是
現在今之聞者。是未來機。
四為教本者。謂非海
無以潛流。非本無以垂末。將欲逐機。漸施末教。先
示本法。頓演此經。然亦有二。一為開漸之本。出現
品云。如日初出。先照高山故。二為攝末之本。如日
沒時。還照高山故。無不從此法界流。無不還歸此
法界故。法華亦云。始見我身。聞我所說。即皆信受。
入如來慧。此漸本也。次云。除先修習學小乘者。即
開漸也。又云。我今亦令得聞是經。入於佛慧。即攝
末歸本也。斯則法華亦指此經以為本矣。
五顯
果德者。謂此本法中。顯佛勝德。令諸菩薩信向證
故。不識寶玉。不得其用。不知此德。安能仰求。然果
德有二。一依果。謂華藏世界海等。二正果。如來十
身等。此二無礙。以為佛德。然依正無礙通有六句。
一依內現依。如塵中剎海。二正內現正。如毛孔現
佛。三正內現依。四依內現正。五依內現依正。六正
內現正依。其文非一。又有四句。一或唯依。佛即剎
故。二或唯正。剎即佛故。三俱。四泯。思之可知。隨舉
一門。則攝一切。並如下說。
六彰地位者。為顯菩
薩修行佛因。一道至果。有階差故。夫聖人之大寶
曰位。若無此位。行無成故。此亦二種。一行布門。立
位差別故。二圓融門。一位即攝一切位故。一一位
滿。即至佛故。初地云。一地之中。且攝一切諸地功
德。信該果海。初發心時。便成正覺等。然此二無礙。
以行布是教相施設。圓融是理性德用。相是即性
之相。故行布不礙圓融。性是即相之性故圓融不
礙行布。圓融不礙行布故。一為無量。行布不礙圓
融故。無量為一。無量為一故融通隱隱。一為無量
故。涉入重重。故世親以六相圓融。上下之文非一。
七說勝行者。欲登妙位。非行不階故。君子不患
無位。患巳不立。行亦二種。一。頓成諸行。一行一切
行故。十住品云。一即是多。多即一等。普賢行品說。
一斷一切斷等。二。徧成諸行。此即行布。謂自大菩
提心體相功德。乃至等覺中行。此二無礙。例如位
說。
八示真法者。欲成行位。須解法理。不體理事。
行亦非真。故兜率偈云。不了真實法。諸佛故興世。
此亦二種。一。顯事理無礙法。二。顯事事無礙法。並
如義分齊說。
九開因性者。謂上因果理事。皆由
眾生性有。若性非金玉。雖琢不成寶器。良以眾生
包性德而為體。依智海以為源。但相變體殊。情生
智隔。今令知心合體。達本情亡。故談斯經。以為顯
示。亦有二種。一以言顯示。令其知有。二使其修行。
悟入顯現。如下破塵出經卷等。亦如法華云。唯以
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所謂開示悟入佛之知
見。眾生等有。故言唯一。
十利今後者。既等有其
分故。廣利無邊。此亦二種。一利今。即佛在當機。二
利後。即今之見聞。發心品云。我等諸佛。護持此法。
令未來世一切菩薩未曾聞者。皆悉得聞。此益復
二。一令得見聞為堅種故。出現品云。如人食少金
剛。終竟不銷等。二令起行成證入故。出現品又云。
設有菩薩。無量百千億那由他劫。行六波羅蜜。修
習種種菩提分法。若未聞此如來不思議大威德
法門。或時聞巳。不信不解。不順不入。不得名為真
實菩薩。以不能生如來家故。若聞此法。信解隨順
悟入。當知此人。生如來家。乃至深入如來無量境
界。良以有作之修多劫。終成敗壞無心體極一念。
便契佛家。賢首品云。十剎塵數如來所。悉皆承事
盡一劫。若於此品能誦持。其福最勝過於彼等。又
此利益。別對前九。成十種益。謂一聞法爾。則知常
徧。成見聞益。二聞本行願。學佛發興。成發心益。三
聞機感。知法由善起。成造修益。四聞為本。知其義
圓。成頓得益。五聞果德。則信樂願齊。成滅障益。六
聞位。期心證入。成攝位益。七聞行。發意修行。成起
行益。八聞法。決須解了。成稱性益。九聞因。知一切
皆同。成轉利益。十總具前九。成速證益。故前九因。
皆為今益亦可。前一一門。皆成十益。可以意得。因
上十義。故此教興。發心品中。有十所因。彼云。以佛
神力故。世尊本願力故等。因緣相參。對會因緣。可
以意得。
二明說經緣者。一切經首。說時方人等。皆是緣起。
今有十緣。一依時。二依處。三依主。四依三昧。五依
現相。六依說者。七依聽者。八依德本。九依請者。十
依加者。
今初依時。夫心冥至道。則混一古今。法
界無生。本亡時分。下經偈云。諸佛得菩提。實不計
於日。況無涯之說。念劫圓融哉。今以無時之時。略
顯十重時別。初唯一念。二盡七日。三徧三際。四攝
同類劫。五收異類劫。六以念攝劫。七劫念重收。八
異類界時。九彼此相入。十以本收末。謂以非劫為
劫故。於前十時。恒演此經。又此十種。隨一圓收。依
此說時。則無終始。亦隨見聞。說初成等。如前法爾
中辨。若依此時。則逈異餘教。而餘教時。不出於此。
或說三七六七等。隨見聞故。廣如旨歸。
第二依
處者。夫智窮真際。能所兩亡。假說依真。而非國土。
況剎塵即入。染淨參融。圓滿教之普周。難以分其
處別。然真非事外。不壞所依。以上無時之時。徧非
處之處。然有言此經在穢土說。居摩竭等故。有云。
處淨土說。在華藏故。有云如實義者。二種身土。無
定異處。即於一處。見聞異故。上之三義。後一近宗。
然說此經處。淨穢無礙。通局交徹。各二四句。初淨
穢中。謂或唯染。或唯淨。如前二義。或俱。華藏內娑
婆故。或泯。染淨相盡。同一法界故。又或唯染。摩竭
等。覆淨相故。或唯淨。其地金剛。染相盡故。或俱。隱
顯無礙故。或俱非。各相形奪。二相盡故。次明通局
交徹二四句者。謂或局。此一界故。或通。該十方故。
或俱。即此即徧故。或泯二相盡故。又或局。此界攝
一切故。或通。此入一切故。或俱。即攝即入故。或泯。
形奪相盡故。又以一塵例剎。亦有四句。可知。若從
陿至寬。略顯十處。初此閻浮七處九會。而周法界。
如升須彌品。二周百億同類一界。亦徧法界。如光
明覺品。三徧異類樹形等剎。四徧剎種。五徧華藏。
六徧餘剎海若種若剎。七徧前六類剎塵。皆有同
異類剎。八盡虗空界。容一一毛端之處。各有無邊
剎海。九猶帝網。十餘佛同。然上十類。一一各徧法
界而前九。正是遮那說法之處。然說十住等處。雖
復各徧法界。乃至塵毛為門不同。亦無雜亂。若約
十住與十行等。全位相攝。則彼此互無。各徧法界。
若約諸位相資則此彼互有。同徧法界。一一品會。
準此知之。十餘佛同者。此佛既爾。餘佛亦然。故諸
會結通。皆云我等諸佛亦如是說。然主主不相見
伴伴不相見。主伴伴主。則互相見。若互不相見。即
各徧法界。互相見故。同徧法界。亦無雜亂。亦無障
礙。又上十處。共為緣起。舉一全收。以一一處稱法
性故。而隨前一一時。皆徧此諸處。又隨一一處。皆
具前時。頓說此經。此猶約器世間說。若約智正覺。
及眾生世間。即一一佛身。支節毛孔。皆攝無盡重
重之剎。普賢眾生。一一皆爾。並是遮那說經之處。
第三依主者。夫真身寥廓。與法界合。其體。包羅
無外。與萬化齊。其用。窮源莫二。執迹多端。一身多
身。經論異說。今說此經佛。為真為應。為一為多。若
言真者。何名釋迦。居娑婆界。人天同見。若云應者。
那言遮那。處蓮華藏。大菩薩見。見佛法身。若云一
者。何以多處則現若云異者。何以復言而不分身。
故說此經佛。並非前說。即是法界無盡身雲。真應
相融。一多無礙。即盧舍那。是釋迦故。常在此處。即
他處故。遠在他方。恒住此故。身不分異。亦非一故。
同時異處。一身圓滿。皆全現故。一切菩薩。不能思
故。今先明十身。後彰無礙。言十身者。自有二義。一。
約融三世間為十者。一眾生身。二國土身。三業報
身。四聲聞身。五緣覺身。六菩薩身。七如來身。八智
身。九法身。十虗空身。二。就佛上自有十身。一菩提
身。二願身。三化身。四力持身。五相好莊嚴身。六威
勢身。七意生身。八福德身。九法身。十知身。廣顯其
相。如第八地。及離世間品辨。言無礙者。略有十義。
一。用周無礙。謂於上念劫剎塵等處。遮那佛現法
界身雲。業用無邊。悉周徧故。經云。如於此處見佛
坐。一切塵中亦如是等。其文非一。二。相徧無礙。謂
於上差別用中。各攝一切業用故。三。寂用無礙。無
私成故。四。依起無礙。無心頓現。海印力故。五。真應
無礙。應即同法。一味平等故。六。分圓無礙。一一身
分。即具全身故。七。因果無礙。不礙現因故。八。依正
無礙。不礙現依故。九。潛入無礙。入眾生界。如如來
藏。雖作眾生。不失自性故。故出現品云。佛智潛入
眾生心。又云。眾生心中。有佛成正覺等。又亦攝一
切眾生。在一毛孔。善化天王云。汝應觀佛一毛孔。
一切眾生悉在中等。十。圓通無礙。謂此佛身。即理
即事。即一即多。即依即正。即入即法。即此即彼。即
情即非情。即深即廣。即因即果。即三身即十身。同
一無礙法界身雲。以此身雲。徧前時處。常說華嚴。
是知或說報身在色究竟。約攝報說。或說報身在
餘淨土。約引攝說。或說舍那坐千葉華。攝二地說。
或說登地方見。約勝機說。或分三異。從體相用說。
俱非此經真實之義。設分三十不同。亦權實對說。
若不融前義。亦失經宗。
第四依三昧者。夫動靜
唯物。聖豈然乎。示軌後徒。明將有說。必須靜鑒前
理。受諸佛加。從定起而發言。言必真當。言必真當
故。受者之心。自然篤矣。故於諸會。多明入定。為說
經緣。有不入者。至文當說。其所入定。皆盡法源。業
用難思。
第五依現相者。謂法性寂寥。雖無諸相。
無相之相。不礙繁興。起教多端。相非一準。或放光
動剎。或華雨香雲。皆為發起。故諸會之內。將欲說
法。多先放光。通表智光。以被物故。然有二種。一不
壞次第光。隨位增微故。二圓通無礙光。隨一一光。
皆結通故。隨處放異。總有十光。各有所表。至文當
知。其動地等。多在說後。則伹是慶聞。如十地中。雖
是慶前。義兼起後。則是教緣。
第六依說人者。法
無廢興。弘之由人。下文云。佛法無人說。雖慧莫能
了。今此能說。通三世間。開即為五。謂佛菩薩。聲聞。
眾生。及器。更開為十。謂加三世。微塵。毛孔。器及有
情。各有分圓故。毛孔微塵。即是分說。此上諸說。通
三世故。故普賢行品云。佛說眾生說。及以國土說。
三世如是說等。廣則無量。法界品中。類非一故。如
僧祗隨好。即是佛說。餘會多菩薩說。法界品初。有
聲聞說。諸善友等。多菩薩說。亦名眾生說。菩提樹
等。即器界說。至文當知。其能說人。用法不同。或用
音聲。或用妙色等。如教體中辨。
第七依聽人者。
子期云喪。伯牙輟絃。若無聽者。終無有說。即下諸
眾。略有十類。至文當明。除當機眾。餘皆是緣。
第
八依德本者。川有珠而不枯。山有玉而增潤。內無
德本。外豈能談。然唯約說者。前人此法故。略有二
類一者。智慧最為首故。十方諸佛。告金剛幢言。及
由汝智慧清淨故。告金剛藏言。亦是汝勝智力故。
二者。餘行願力。十方諸佛。告普賢言。亦以汝修一
切諸行願力故。十方諸佛告法慧言。及汝所修諸
善根力。令汝入是三昧。而演說法。若感者善根。若
化主行願。皆屬說因。
第九依請人者。若約慈悲
深厚。亦有無問自談。若約敬法重人。要須誠請後
說。初心識昧。未解諮求。上智慈悲。騰疑啟請。然有
二類。一者言請。二者念請。諸會有無。現相品當辨。
第十依能加者。夫聖無常應。應于克誠。心冥至
極。故得佛加。然佛若自說。則不俟加。如第九會。因
人有說。要假上加。其第八會。行依法修。不異前故。
略無有加。二七不入定。故無有加。餘皆具有。所以
加者。欲顯諸佛同加。即同說故。一說一切說故。亦
顯果海無言。因相可說故。若爾僧祇隨好。應非一
切。表微細難知故。超出因果故。然施設不同。不應
一準。加有二種。一者顯加。具於三業。二者冥加。但
與智令說。普光法界。無顯有冥。餘皆具二。顯必有
冥故。餘至下明。
△第二藏教所攝中二。先藏攝。後教攝。前中亦二。
先藏。後攝。
今初藏。謂三藏二藏。通稱藏者。以含攝
故。世親攝論第一。莊嚴論第四皆云。彼三及二。云
何名藏。答云。由攝故。謂攝一切所應知義。攝即包
含。
言三藏者。一修多羅藏。二毗奈耶藏。三阿毗達
磨藏。初中。先辨名。後顯相。今初。亦名修妬路。亦名
素怛纜。此皆梵音楚夏。古譯為契經。智論之中。名
為經藏。契。謂契理契機。經。謂貫穿攝化。即契理合
機之經。依主受名。契經即藏。持業釋也。復云。正翻
名線。線能貫華。經能持緯。此方不貴線稱。故存於
經。有云。案。五印度。呼線席經井索聖教。皆曰修多
羅。則經正是敵對。斥於古德。經非敵對。今更詳之。
若一名四實皆為敵對。則古如所破。若兼順義。經
自屬於席經敵對。應名聖教。故梁攝論。譯為聖教。
彼論云。有阿毗達磨。非是聖教。為成聖教故。加修
多羅名。古德見此儒墨皆稱為經。遂借彼席經。以
目聖教。則雙含二義。但順兩方。借義助名。更加契
字。揀異席經。甚為允當。二顯相者。四域四名。所目
雖殊。意義相似。故同稱修多羅。而聖教多含。具上
三義。故雜心云。經有五義。一曰涌泉。二曰出生。三
曰顯示。四曰繩墨。五曰結鬘。涌泉。則注而無竭。出
生。則展轉滋多。義同井索。有汲引故。顯示。正是聖
教顯事理故。繩墨。則揩定正邪。亦是繩之為經。能
持於緯。同席經義。結鬘。同線。線能貫華。結成鬘故。
總上五義。不出貫攝。故佛地論第一云。能貫能攝。
故名為經。以佛聖教。貫穿攝持所應說義所化生
故。此或貫攝通所說所化。或貫穿法相。攝持所化。
又世親攝論。釋貫穿云。謂能貫穿依故。相故。法故。
義故。依者。謂依於是處。由此為此。而有所說。相者。
謂世俗諦相。勝義諦相。法者。謂蘊界處。緣起諦食。
靜慮無量。無色解脫。勝處徧處。菩提分。無礙解。無
諍等。義者。隨順密意說等。瑜伽二十五。顯揚二十。
大同此說。餘義。至十二分中當明。
第二毗柰耶藏。
初名。後相。前中亦名毗尼。梵言之略耳。此翻為調
伏。謂調練三業。制伏過非。調練通於止作。制伏唯
明止惡。就所詮之行彰名。即調伏之藏。或能詮藏。
有調伏之能。即有財釋。契經藏中。類有此釋。毗尼。
或翻為滅。滅有三義。一滅業非。二滅煩惱。三得滅
果。或名尸羅。具云翅怛羅。此云清涼。離熱惱因。得
清涼果故。亦名波羅提木叉。此云別解脫。此就因
得名。然有二義。一揀異定道。名之為別。二三業七
支。各各防非。故名為別。亦翻為隨順解脫。此據果
立。隨順有為無為二種解脫果故。亦名性善。如十
誦律。亦名守信。如昔所受。實能持故。後顯相者。前
名之中。巳含止作。即毗尼相。若別說者。世親攝論
云。毗奈耶有四義。謂犯罪故。等起故。還淨故。出離
故。廣如彼論。
第三阿毗達磨藏。阿毗名對。達磨云
法。法有二種。一勝義法。謂即涅槃。是善是常。故名
為勝。二法相法。通四聖諦。相者。性也。狀也。二俱名
相。法既有二。對亦二義。一者對向。謂向前涅槃。二
者對觀。觀前四諦。其能對者。皆無漏淨慧。及相應
心所等。由對果對境。分二對名故。慧伹是對。而非
是法。非所對故。言對法者。法之對故。故對法藏。特
名慧論。舊譯為無比法。以詮慧勝故。世親攝論云。
阿毗達磨有四義。謂對故。數故。伏故。通故。對義同
前。數者。於一一法。數數宣說。訓釋言辭。自共相等。
無量差別故。伏者。由此具足論處所等。能勝伏他
論故。通者。此能通釋素怛纜義故。亦名優婆提舍。
此云論義。亦名磨怛理迦。此云本母。謂以教與義
為本。為母。亦名依。藏生解。藏為解母。本即是母。亦
名摩夷。此云行母。依藏成行故。行之母故。
然此三
藏。約其所詮。略有二門。一者尅性。則經詮三學。戒
唯戒心二學。論唯慧學。如攝論說。二。約兼正。則三
藏之中。經正詮定。毗尼詮戒。論詮於慧。兼各通三。
第二明二藏者。一聲聞藏。二菩薩藏。即由前三
藏。詮示聲聞理行果故。名聲聞藏。詮示菩薩理行
果故。名菩薩藏。故莊嚴論第四云。此三藏。由上下
乘差別故。復為聲聞藏。及菩薩藏。攝大乘同此。此
就二乘。理果同故合之。若約教行別故。即開三乘。
以為三藏。如普超等經。又由緣覺多不藉教。出無
佛世。佛在世時。攝屬聲聞故。但分為二。即是大小
半滿不同。
第二明所攝者。此經。三藏之中。正唯
修多羅攝。兼詮餘二。十藏等品。廣顯戒故。問名等
品。顯論義故。若就脩多羅中。以義揀教。則唯十藏
攝。具足主伴。顯無盡故。教義融故。二藏之中。唯菩
薩藏。若分權實。但菩薩藏一分所攝。權不攝故。若
約此攝。乃至聲聞。亦此經攝。此能包含無量乘故。
揀於權實。至下立教中明。巳辨藏攝
第二明教攝者。教有二種。一者通相。十二分教。亦
分大小。至下十藏品辨。二者諸宗。二教不同。今當
略釋。夫教海沖深。法雲彌漫。智光無際。妙辨巨窮。
以無言之言。詮絕言之理。以無變之變。應無窮之
機。極位所承。凡情難挹。今乘理教之力。略啟四門。
一大意合離。二古今違順。三分宗立教。四總相會
通。
今初。且西域東夏。弘闡之流。於一代聖言。或開
宗分教。或直釋經文。以皆含得失故耳。且不分之
意。略有五焉。一則理本一味。殊塗同歸。故不可分
也。二一音普應。一雨普滋故。三原聖本意。為一事
故。四隨一一文。眾解不同故。五多種說法。成枝流
故。以斯五義。故不可分。分之乃令情構異端。是非
競作。故以不分為得。其分教者。亦有多義。一理雖
一味。詮有淺深。故須分之。使知權實。二約佛雖則
一音。就機差而教別。三本意未申。隨他意語而有
異故。四言有通別。就顯說故。五雖分權實。須善會
佛意。有開顯故。又王之密語。所為別故。不識權實。
以深為淺。失於大利。以淺為深。虗其功故。莊嚴聖
教。令深廣故。諸聖教中。自有分故。諸大菩薩亦開
教故。以斯多義。開則得多而失小。合則得小而失
多。但能虗巳求宗。不可分而分之。亦何爽於大旨。
故今分之。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