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經疏注
華嚴經疏注
初則佛音具異。後則異自在機。各得圓音一義。然
並為教本不分之意耳。
第二立二種教。自有四家。
一西秦曇牟讖三藏。立
半滿教。即聲聞藏。為半字教。菩薩藏。為滿字教。隋
遠法師亦同此立。斯則文據涅槃。蓋是對小顯大。
通相之意。未於大中。顯有權實。亦含半滿。
二隋
遠法師。立漸頓二教。謂約漸悟機。大由小起。所設
具有三乘。故名為漸。若約頓機。直往於大。不由於
小。名之為頓。此雖約機說有漸頓。而所說法。不出
半滿。
三唐初印法師。亦立二教。一屈曲教。謂釋
迦經。以逐機性。隨計破著故。如涅槃等。二平道教。
謂舍那經。以逐法性。自在說故。如華嚴經。又此二
教。略有四異。一主異。謂釋迦化身。與盧舍那十身
異故。二處異。謂娑婆界木樹草座。與華藏界中寶
樹寶座等異故。三眾異。謂為聲聞及菩薩說。與唯
菩薩及極位同說異故。四說異。謂局處之說。與該
通十方之說異故。此約化儀以判。然華嚴雖有隨
諸眾生。各別調伏。皆是稱性善巧。一時頓演。涅槃
等雖說一極。或對權顯實或會異歸同。一切如來
或說不說。故云屈曲。約釋迦為主。則未顯十身。十
身為主。必具釋迦。娑婆之處。未融華藏。華藏之處。
必融娑婆。略云四異。異實有多。誠如所判。但於屈
曲之內。未顯法之權實耳。
四齊朝隱士劉虯。亦
立漸頓二教。謂華藏經名為頓教。餘皆名漸。始自
鹿苑。終於雙樹。從小之大故。然此經。如日初出。先
照高山。即是頓義。慈龍降雨。以證漸義。於理可然。
漸約五時。以下當辨。
第三立三種教。亦有三家。
一南中諸師。同立三教。
謂於前漸頓。加不定教。由漸中先小後大。而央掘
經。六年之內即說。為遮此難。故立不定。謂別有一
經。雖非頓攝。而明佛性常住。即勝鬘。金光明等。是
為偏方不定教也。漸中開合。諸師不同。或但分為
二。即是半滿。或分為三。即武丘山岌法師。謂十二
年前。見有得道。名有相教。十二年後。齊至法華。見
空得道。名無相教。最後雙照一切眾生佛性。闡提
作佛。名常住教。此與唐三藏三時之教大同。至敘
西域中說。真諦三藏。依金光明。立轉照持三輪之
教。亦大同此。而時節小異。謂七年前說四諦。名轉
法輪。七年後說般若。具轉照二輪。以空照有故。三
十年後。具轉照持。以雙照空有。持前二故。或分為
四。即宋朝岌法師。謂於前二時。無相之後。常住之
前。指法華經。為同歸教。以會三歸一。萬善悉向菩
提故。或開為五。然有二家。一道場慧觀等。於無相
之後。同歸之前。指淨名思益等。為抑揚教。
二者。
即前劉公。不開抑揚。而有教之初。取提胃經。為人
天教。上來諸師。皆於漸中。約時開異。若不加不定
之教。則招難尤多。以初有大故。雖加不定。猶有妨
難。略顯五時之妨。餘可例知。初明十二年前。為有
相者。自違成論。成論云。我今正明三藏中實義。實
義即空。又阿含中云。無是老死。即法空也。無誰老
死。即生空也。又智論云。三藏中明法空為大空。摩
訶衍中。明十方空為大空。皆顯小乘巳有二空。若
云第二時說空者。十二年後。方制廣戒。豈唯說空。
又智論云。從得道夜。乃至涅槃。常說般若。豈前不
說空。若云第二時中未顯常住者。實相般若。豈無
常耶。涅槃亦說佛性。亦名般若。是知實相般若。即
是正因佛性。觀照即為了因。又般若離四句。何曾
存空。般若不壞四句。豈無妙有。是知大小各有四
門。而但言初有次空者。各得一門之意耳。若云第
三時中但名抑揚亦非常者。淨名云。佛身無為。不
墮諸數。觀身實相。觀佛亦然。豈無常耶。般若亦云。
二乘智慧。猶如螢光。菩薩一日學智。如日之照。豈
非抑揚。若云第四時中但顯同歸。亦未明常者。壽
量品云。常住不滅。又方便品云。世間相常住等。豈
無常耶。五以涅槃為常住者。當教可爾。而涅槃之
時。亦有小乘之見。如阿含中說如來涅槃之相故。
若以人天為初者。提胃雖說戒善得道。皆通三乘。
故彼經云。提胃得不起法忍。又違密迹經中。第二
七日。說三乘故。然上五時等。皆以約時剋定。則有
所乖。揀去不定。從多分說。亦有理在。二後魏光統
律師。承習佛陀三藏。亦立三教。謂漸頓圓。初為根
未熟者。先說無常。後方說常。先空後不空等。如是
漸次。故名為漸。二為根熟之輩。於一法門。且足演
說常無常。空不空等。一切具說。更無由漸。故名為
頓。三為於上達分階佛境之者。說於如來無礙解
脫。究竟果德。圓極祕密。自在法門。故名為圓。此亦
約化儀。說有前後耳。意明今時堪受頓者。必昔曾
受化。故云根熟。上達之言。義兼地前。分階佛境。即
謂地上。於理亦通。
三隋末唐初。吉藏法師。依法
華第五。立三種法輪。一始見我身。聞我所說。即皆
信受。入如來慧。即根本法輪。二除先修習學小乘
者。即枝末法輪。三我今亦令得聞是經。入於佛慧。
即攝末歸本法輪。此判全約化儀。據法但有大小。
然法華。為於一類開顯本末。若將定判一代聖教。
收義不盡。以法華之前亦有大故。豈般若等。皆為
枝末。又無量義云。佛一切時說大小故。
第四立四教者。略有四家。
一梁朝光宅法師。依法
華第二。立四乘教。謂臨門三車。即是權教三乘。四
衢等賜。即實教大乘。以臨門牛車。亦同羊鹿。俱不
得故。並無體故。諸子皆索故。是知三皆虗指。以為
方便。此則前三是三乘。後一是一乘。無乖教理。若
唯說法華為實。則抑諸般若。及諸大乘了義之經。
是知昔大亦有權實。法華但會昔權故。說三皆虗。
言昔實。不為方便。故不會之。若約會權歸實。即是
會三為一。若破小顯大。即是會二歸一。若開權顯
實。則三是一。更無別一。故彼經云。汝等所行是菩
薩道。先所出內。是子所知。若廢權立實。義說為四。
如攬三點。以成一伊。點別非伊。伊具三點。昔三既
別。實不兼權。今一全兼。成四無爽。若依昔未顯說
一切具有如來知見。根敗之種。今並說成。則今昔
有異。於文有據。義亦極成。
二陳隋二代天台智
者。承南岳思大師。立四教云。一三藏教。此教明因
緣生滅四真諦理。正教小乘。傍化菩薩。二者通教。
通者同也。三乘同稟故。此教明因緣即空無生四
真諦理。是摩訶衍之初門。正為菩薩。傍通二乘。大
品云。欲得聲聞乘。當學般若波羅蜜等。然教理智
斷。行位因果皆通。淺深不同。於共般若。唯共於淺。
三別教。別即不共。不共二乘人說故。此教正明因
緣假名無量四真諦理。的化菩薩。不涉二乘。故聲
聞在座。如聾如盲。不名不共。而云別者。兼欲揀非
圓故。以一因迥出。一果不融。歷別而修。不得因果
圓融故。四圓教。圓以不偏為義。此教正明不思議
因緣。二諦中道。事理具足。不偏不別。但化最上利
根之人。故名為圓。華嚴經云。顯現自在力。為說圓
滿經。無量諸眾生。悉受菩提記等。別則教理等皆
別。圓則教等皆圓。又此四教。由三觀起。從假入空。
析體異故。有初二教。從空入假。從假入中。有別教
起。三觀一心中得。有圓教起。又此四教。不局定一
部。一部之中。容有多故。又更以四種化儀收之。謂
頓。漸。不定。祕密。頓漸同前岌公。後二。謂一音異解。
若互相知。名為不定。互不相知。即名祕密。此師立
義。理致圓備。伹三藏教名義似小濫。以餘三教。亦
有三故。所以爾者。良以智論之中。多詺小乘。為三
藏故。成實論中。亦自說云。我今欲說三藏中實義
故。初對舊醫戒定慧故。立此三事。條然不同。異後
三教。通教意融三故。別教依一法性。而顯三故。圓
教三一無障礙故。所以不名小乘教者。此教亦有
大乘六度。菩薩三十四心。斷結成真佛故。故藏通
別圓之義。四教互有。而覈其定實。餘三不成。唯成
當教中義耳。但判華嚴兼於圓別。以就登地巳上。
約寄位行布。為別義故。名異義同。亦無大過。
三
唐初海東元曉法師。亦立四教。一三乘別教。如四
諦緣起經等。二三乘通教。如般若深密經等。三一
乘分教。如梵網經等。四一乘滿教。如華嚴經等。然
三乘共學。名三乘教。於中未明法空。名別相教。說
諸法空。是為通教。不共二乘。名一乘教。於中未顯
普法。名隨分教。具明普法。名圓滿教。然此大同天
台。但合別圓。加一乘分耳。自言且依乘門。略立四
種。非謂此四徧攝一切。故無有失。
四賢首弟子
苑公。依寶性論。立四種教。論云。有四種眾生。不識
如來藏。如生盲人。一者凡夫。二者聲聞。三者辟支
佛。四者初心菩薩。言四教者。一迷真異執教。當彼
凡夫。二真一分半教。當彼二乘。三真一分滿教。當
彼初心菩薩。四真具分滿教。即當彼識如來藏者。
初教。謂諸外道。迷於真理。廣起異計。二謂小乘。於
真如隨緣不變二分義中。唯說生空所顯之理。故
名為半。如涅槃半字。三謂但得不變。不得隨緣。故
名一分。而雙辨二空。故名為滿。四由具隨緣不變
二義。故名具分。廣如彼說。然今判聖教。那參邪說。
若對教主。應如此方先立三教。或如西域分內外。
及六師等。又依涅槃。為半滿者。後二既滿。不應復
有一分之言。既但得不變一分。豈名為滿。又涅槃
半滿。豈唯約二空。豈彼不說妙有。而訶空耶。故其
所立。未為允當。
第五立五教。略有二家。
一波頗三藏立。一四諦教。
謂四阿含等。二無相教。謂諸般若。三觀行教。謂華
嚴經。四安樂教。謂涅槃經。說常樂故。五守護教。謂
大集經。說守護正法事故。此釋名局。以觀行等。皆
互有故。
二賢首所立五教。至下當知。
第二敘西域者。即今性相二宗。元出彼方。故名西
域。謂那爛陀寺。同時有二大德。一名戒賢。二名智
光。
戒賢遠承彌勒無著。近踵護法難陀。依深密等
經瑜伽等論。立三種教。以法相大乘。而為了義。即
唐三藏之所宗師。謂佛初於鹿苑。轉四諦小乘法
輪。說諸有為法。皆從緣生。以破外道自性因等。又
緣生無我。翻外有我。然猶未說法無我理。即四阿
含等是。第二時中。雖依徧計所執。而說諸法自性
皆空。翻彼小乘。然於依他圓成。猶未說有。即諸部
般若等經。第三時中。就大乘正理。具說三性三無
性等。方為盡理。即解深密經等是。故於彼三時。初
墮有邊。次墮空邊。俱非了義。後時具說徧計性空。
餘二為有。契會中道。方為了義。此依深密所判。
二智光論師。遠承文殊龍樹。近稟青目清辨。依般
若等經。中觀等論。亦立三時教。以明無相大乘。為
真了義。謂佛初鹿苑。說小。明心境俱有。次於中時。
為彼中根。說法相大乘。境空心有。唯識道理。以根
猶劣。未能全入平等真空故。後第三時。為上根。說
無相大乘。辨心境俱空平等一味。為真了義。又初
漸破外道自性等故。說因緣生法決定是有。次漸
破小乘緣生實有之執故。說依他似有。以彼怖畏
此真空故。由存假名。而接引之。後時方就究竟。而
說緣生即空。平等一味。此三次第。如智光論師般
若燈論釋中。引大乘妙智經說。然此二三時。並不
能斷一代時教。以各有據互相違故。各別為於一
類機故。深密經意。為於一類。餐般若者。聞平等空。
撥無因果。不了空有無二。故第三時。為其分析於
一法上空有之義。其妙智經。則以一類。聞說三性。
迷唯識者。未能忘心。觀緣起者。定謂似有。故今總
忘心境。即事而真。得斯意者。則不相違。
然欲會
二宗。須知二宗立義。有多差別。略敘數條。一者一
乘三乘別。二一性五性別。三唯心真妄別。四真如
隨緣凝然別。五三性空有即離別。六生佛不增不
減別。七二諦空有即離別。八四相一時前後別。九
能所斷證即離別。十佛身無為有為別。且初二義
者。由性有五一不同故。令乘有三。一權實。如法相
宗意。以一乘為權。三乘為實。故深密三時教中。初
皆不成。次一向成。是為若過若不及。皆非了義。第
三時中。有性者成。無性不成。方為了義。故云普為
發趣一切乘者。亦初二卷中。皆云一乘是密意說。
故知是權。又勝鬘經。以一乘為方便故。大般若五
百九十三中。善勇猛菩薩言。唯願世尊。哀愍我等。
為具宣說如來境智。若有情類。於聲聞乘。性決定
者。聞此法巳。速能證得自無漏地。於獨覺乘。性決
定者。聞此法巳。速依自乘而得出離。於無上乘。性
決定者。聞此法巳。速證無上正等菩提。若有情類。
雖未巳入正性離生。而於三乘性不定者。聞此法
巳。皆發無上正等覺心。深密第二。大意同此。又云。
一切趣寂聲聞種性補特伽羅。雖蒙諸佛施設種
種。勇猛加行。方便化導。終不能令當坐道場。證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又十輪第九。亦說三乘各定
差別。皆以性定五故。故楞伽中。佛告大慧。有五種
種性。一聲聞乘性。二辟支佛乘性。三如來乘性。四
不定乘性。五者無性。大莊嚴論。及瑜伽論。皆同此
說。善戒地持。雖但說二種性。一有種性。二無種性。
亦云。無種性人。無種性故。雖復勤行精進。終不能
得無上菩提。但以人天善根。而成熟之。無性瑜伽。
亦同此說。若法性宗意。則以三乘是權。一乘為實。
法華經云。十方國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
除佛方便說。又云。初以三乘。引導眾生。然後但以
大乘。而度脫之。以性唯一故。故云。諸佛兩足尊。知
法常無性。又第三云。一相一味。究竟涅槃。常寂滅
相。涅槃亦云。佛性者。名為一乘。師子吼者。名決定
說。決定宣說一切眾生皆有佛性。凡是有心。定當
作佛。三十三又云。一切眾生。同有佛性。皆同一乘。
一解脫。一因。一果。同一甘露。一切當得常樂我淨。
是名一味。又法華第三云。我滅度後。復有弟子。不
聞是經。不知不覺菩薩所行。自於所得功德。生滅
度想。當入涅槃。我於餘國作佛。更有異名。是人雖
生滅度之想。入於涅槃。而於彼土。求佛智慧。得聞
是經。唯以佛乘。而得滅度等。智論九十五。亦同此
說。明知趣寂決定迴心。法華論中。四聲聞內。決定
及增上慢。此二根未熟故。菩薩與記。方便令發心。
既云未熟。明必當熟。方便令發。即菩提心。不可不
順巳宗。判為論錯。入楞伽第二第四第七。皆同說。
二乘無實涅槃。但是三昧力故。後必當得無上菩
提。法華論中。意亦同此。皆是假說涅槃。故云三昧。
勝鬘亦云。言諸二乘得涅槃者。是佛方便。又無上
依經。寶性佛性二論皆說。入滅二乘。於三界外。更
受變易。密嚴經中。二乘畢無灰斷永滅。如是經論。
其文非一。永寂聲聞。必無明矣。涅槃第九菩薩品
中。廣明闡提斷善。不能發心。當文即云。彼一闡提
雖有佛性。而為無量罪垢所纏。不能得出。如蠶處
繭。此則有而非無。又云。或有佛性。一闡提人有。善
根人無等。則知無有無種性人。況前引楞伽五性。
自迷其文。彼經第五性云。五者無性。謂一闡提。此
有二種。一者焚燒一切善根。即謗菩薩藏。二者憐
愍一切眾生界。即是菩薩。若有眾生不入涅槃。我
亦不入。大慧白言。此二何者。常不入涅槃。佛言。菩
薩常不入涅槃。非焚燒一切善根者。以知諸法本
來涅槃。不捨一切諸眾生故。此意則明菩薩入而
不入。既云菩薩常不入。非闡提者。則明闡提後必
入矣。況經自云。復以如來神力故。或時善根生耶。
莊嚴第五。無性亦有二種。一是時邊。二者畢竟。時
邊。謂蹔時之無。即前闡提。畢竟。謂永無。即大悲菩
薩。是知前來所引。大般若。深密等經。皆是未說法
華之前。就其長時。云定性無性。非永定永無。諸論
隨佛方便成立。故云定無耳。故寶性佛性等論皆
說。以一闡提。謗大乘因。依無量時。說無佛性。非謂
究竟無清淨性。若謂法華是第二時教。為引不定
二乘故。說一切悉皆成佛。而猶未說定性不成。故
名密意。非了義者。何以自判法華。為第三時教。誰
敢判於法華。為不了耶。妙智經中。及梁攝論。成立
正法中。皆以一乘。居三乘後。故真諦三藏部異執
記云。三十八年後。說解節經等。無量義云。四十年
後。說法華經。明知法華居後。故經云。臨欲終時。若
不信法華居後。涅槃臨終。居然可信。豈不亦以一
乘一性。破三五耶。若以般若為第二時。法華為第
三時。於理即通。復自違深密第三時中。普為發趣
一切乘者。以法華破三故。明知深密三時。不能定
斷一切聖教。以未居最後故。且約顯一類義。故分
三耳。義如前說。若將法華望之。應有四時。以一乘
教。破前三乘故。若謂佛性有二。一者理性。二者行
性。理性定有。行性或無。斯言可爾。涅槃云。或有佛
性。善根人有。闡提人無。即是行性。或有佛性二人
俱有。即是理性。然涅槃依於理性。明其等有。故云。
凡是有心。定當作佛。不言凡是有行。定當作佛。若
謂理性定有。容趣寂不成。則違教理。是知。闡提不
作佛者。以作佛非闡提故。乃抑揚當時耳。若謂法
華入滅後信一乘。即是變化權聲聞者。權必化實。
無實化誰。又豈不誤於一類怯弱好滅眾生。是知。
趣寂皆是法華前意耳。又勝鬘經云。若如來隨彼
所欲。而方便說即是一乘。無有二乘。二乘入於一
乘。一乘者。即第一義乘。此意明隨欲方便。而說二
乘。明知。即是一乘。無有二矣。不曉此意。將上方便。
連下一乘而讀之。輒斷一乘以為方便。惑之甚矣。
又彼經中。廣破二乘云無涅槃。又云。此經斷一切
疑。決定了義。入一乘道。豈說一乘。以為方便說。有
方便之言。尚在法華之前。況復無耶。法華云。此經
難信難解。佛現在世。猶多怨嫉。況滅度後。誠哉斯
言。若保執三乘五性。不信一乘一性者。深為可愍。
故百喻經第二中。王改聚落五由旬。為三由旬喻。
以喻方便於一說三。後人但信於三。不信於一。即
其事也。
上約二宗各別所據。則互相違反。若會釋
者。亦不相違。謂就機則三。約法則一。新熏則五。本
有無二。若入理雙拂。則三一兩亡。若約佛化儀。則
能三能一。是故競執是非。達無違諍。大集五部雖
異。不離法界。涅槃各說身因。佛許無非正說。
餘義
次下當會。古今違順竟。
第三立教開宗分二。一以義分教。二依教分宗。
今
初以義分教。教類有五。即賢首所立。廣有別章。大
同天台。但加頓教。今先用之。後總會通。有不安者。
頗為改易。言五教者。一小乘教。二大乘始教。三終
教。四頓教。五圓教。
初即天台藏教。
二始教者。亦名
分教。以深密第二第三時教。同許定性二乘俱不
成佛。故今合之。總為一教。此既未盡大乘法理。故
立為初。有不成佛。故名為分。
三終教者。亦名實教。
定性二乘。無性闡提。悉當成佛。方盡大乘至極之
說。故立為終。以稱實理。故名為實。上二教並依地
位漸次修成故。總名為漸。
四頓教者。但一念不生。
即名為佛。不依地位漸次而說。故立為頓。如思益
云。得諸法正性者。不從一地至於一地。楞伽云。初
則為八地。乃至無所有何次等。不同前漸次位修
行。不同於後圓融具德。故立名頓。頓詮此理。故名
頓教。天台所以不立者。以四教中皆有一絕言故。
今乃開者。頓顯絕言。別為一類。離念機故。即順禪
宗。
五圓教者。明一位即一切位。一切位即一位。是
故十信滿心。即攝五位。成正覺等。依普賢法界帝
網重重主伴具足。故名圓教。如此經等說。若約所
說法相者。初小乘中。但說七十五法。伹說人空。縱
少說法空。亦不明顯。但依六識三毒。建立染淨根
本。故阿含云。貪恚愚癡是世間根本等。未盡法源。
故多諍論。部執不同。二始教中。廣說法相。少說法
性。所說法性。即法相數。說有百法。決擇分明。故少
諍論。說有八識。唯是生滅。依生滅識。建立生死及
涅槃因。法爾種子有無永別。是故五性決定不同。
既所立識。唯業惑生。故所立真如。常恒不變。不許
隨緣。依他起性。似有不無。非即無性真空圓成。說
經空義。但約所執。既言三性五性不同。故說一分
眾生決不成佛。名生界不減。真俗二諦條然不同。
非斷非常。果生因滅。同時四相。滅表後無。根本後
得。緣境斷惑。義說雙觀決定別照。以有為智。證無
為理。義說不異而實非一。既出世智依生滅識種。
故四智心品為相所遷。佛果報身有為無漏。如是
義類廣有眾多。具如瑜伽雜集等說。三終教中。少
說法相。多說法性。所說法相亦會歸性。所立八識
通如來藏。隨緣成立。不生滅與生滅和合。而成非
一非異。一切眾生平等一性。但是真如隨緣成立。
依他無性即是圓成。一理齊平。故說生界佛界不
增不減。第一義空該通真妄。真非俗外。即俗而真
故。雖空不斷。雖有不常。四相同時。體性即滅。緣境
斷惑。不二而二。有能所斷。二而不二。說為內證。照
惑無本。即是智體。照體無自。即是證如。非智外如
為智所證。非如外智能證於如。世出世智依如來
藏。始本不二。則有為無為非一非異故。佛化身即
常即法。不墮諸數。況於報體。即體之智非相所遷。
如是義類亦有眾多。次第對上。如楞伽等經起信
等論。若會上二宗。廣如別說。四頓教中。總不說法
相。唯辨真性。亦無八識差別之相。一切所有唯是
妄想。一切法界唯是絕言。五法三自性俱空。八識
二無我雙遣。訶教勸離。毀相泯心。生心即妄。不生
即佛。亦無佛無不佛。無生無不生。如淨名默住顯
不二等。是其意也。五圓教中。所說唯是無盡法界。
性海圓融。緣起無礙。相即相入。如因陀羅網重重
無際微細相容主伴無盡。十十法門各攝法界。義
分齊中當具宣說。
二依教開宗。宗乃有十。如經宗
中辨。
第四總相會通。曲分為二。先通會諸教。後會化儀
前後。今初諸德立教。各自所據。今雖立五。亦會取
諸說。略有五重。一或總為一。謂唯是如來一大善
巧攝生方便。一音所演。則前之二師立一音者。不
失道理。二或開為二。此更有三。一對小顯大。初是
半字。後四皆滿。則無違二藏等言。二對權顯實。則
前二是三乘。後三為一乘。則不違法華四乘。三者
三四二教。雖則泯二異前。而對三顯一。曲巧順機。
後一直顯本法。一向不共。如智論說。此同印公平
道屈曲。三或分為三。初一小乘。次一三乘。後三一
乘。或唯後一是不共一乘。智論指此以為不共。大
品等經共二乘說故。此三亦順四乘。又梁論第八
云。如來成立正法有三種。一立小乘。二立三乘。三
立一乘。第三最勝。故名善成立。此亦同妙智經。真
諦三藏部異執疏第二卷中亦同此說。四或分為
四。此亦二門。一中間三教存三泯二。別故開之為
四。一別教小乘。如四阿含等。二同教三乘。如深密
等。三同教一乘。如法華等。四別教一乘。如華嚴經。
二約歷位。無位開漸及頓。故分為四。總合二三。以
為漸教。餘皆如名。五或分為五。如前所立。以漸中
有始終故。然取多分。略指數經。實非局判。以一經
中容多教故。第二化儀前後者。今辨如來一代時
教。略啟十門。一本末差別門。二依本起末門。三攝
末歸本門。四本末無礙門。五隨機不定門。六顯密
同時門。七一時頓演門。八寂寞無言門。九該通三
際門。十重重無盡門。初中本末同時。始終一類。各
無異說。然有三位。一若小乘中。則初度陳如。後度
須䟦。中間亦唯說小益小。如四阿含經及五部律。
二若約三乘。則始終說三。通益三機。如密迹經等。
三若約一乘。則始終唯為圓機。說於圓極。如華嚴
等。其中不通小乘。復說九世。該於前後。更無異說。
然此三類。依於此世根性定者。常聞如上一類之
法故。佛所演各通始終。更無前後。
二依本起末門。
此有五類。謂初為菩薩說大。二為緣覺。三為聲聞。
四為善根眾生。五為邪定。如出現品日照高山及
三千。初成喻中。廣辨其相。皆明先大後小。約法名
從本起末。以於一佛乘。分別說三故。十八本二。皆
大乘出故。約機各是一類之機。非約一機前後大
小。
三攝末歸本門者。依無量義。初時說小。次說中
乘。後時說大故。法華亦云。初轉四諦。深密妙智。雖
復二時。三一不同。皆先小後大。
四本末無礙門者。
謂初舉照山王之極說。明非本無以垂末。後顯歸
大海之異流。明非末無以歸本。故本末交映。與奪
相資。方為攝生之善巧矣。是故通論總有五位。一
根本一乘。如華嚴經。二密意小乘。三密意大乘。四
顯了三乘。上三如深密。五破異一乘。如法華。上之
四門。圓通無礙。是則前後即無前後。無前後之前
後耳。五隨機不定門者。此上四門。初門明三類機。
始末常定。次門明五類機。異時常定。第三門明一
類機。自淺之深。第四門明二類機。初機聞頓。後機
從淺至深。更有一類不定之機。或從小乘。次入三
乘。後入一乘。亦有從小直入一乘。或多類機。隨聞
一句。異解不同。
六顯密同時者。若異聞互知。是顯
不定。若互不相知。即是祕密。密顯同時。亦無前後。
七上來諸門。一時頓演。八從初得道。乃至涅槃。不
說一句。九此上諸門。盡通三際。十上之九門。隨處
隨時。重重無盡。皆無前後。後之二門。正是華嚴境
界。融取前八。亦不離華嚴之用。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