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原人論合解
華嚴原人論合解
謂評議。假立問答。研究深旨。故名曰論。】
「萬靈蠢蠢。皆有其本。」
【萬靈者。羽毛鱗介昆蠱之屬。蠢。動也。舉昆蟲以該
胎卵濕化也。皆有其本者。本即因緣。瑜伽釋眾生
云。思業為因。殻胎濕染為緣。有五蘊生。圓覺云。若
諸世界。一切種性。卵生。胎生。濕生。化生。皆因淫欲
而正性命。當知輪𢌞。愛為根本。又俱舍頌云。倒心
趣欲境。濕化染香處。楞嚴云。卵唯想生。胎因情有。
濕以合感。化以離應。金剛論云。依殻而生曰卵。動
類也。含藏而出曰胎。欲類也。假潤而興稱濕。濕以
合感。趣類也。不由父母。但自想合。無而忽有曰化。
化以離應。假類也。化亦自想。懸想勝處。情愛彼境。
即便化生。故云離應。故知眾生之類。無問巨細。皆
以愛染而為其本耳。此舉有情以例人也。】
「萬物芸芸。各歸其根。」
【萬物者。百穀草木之類。芸芸者。繁茂之狀。物各有
根。方得枝葉茂盛。此舉無情以例人也。】
「未有無根本而有枝末者也。況三才中之最靈。而無
本源乎。」
【無根本。那有枝末。是昆蟲草木。尚有因緣。況三才
中。唯人最靈。豈無本乎。三才者。天地人也。才。謂才
能。謂天有運動之才。地有生成之才。人有鑒慮之
才。】
「且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知人為末。自知為本。下文顯真源處。了性同佛。是
為智明。以本該末。亦無遺矣。】
「我今稟得人身。而不自知所從來。曷能知他世所趣
乎。」
【我者。五蘊假我也。稟得者。有所稟受而得此身也。
所從來者。即前世所稟。依內教說。即過去業惑。展
轉乃至本覺真如。是也。他世。即後世也。趣。謂趣向。
謂捨此身巳。當生何道。天耶。獄耶。或升。或墜。既不
知身所從來。又焉知死所趣向乎。】
「曷能知天下古今人事乎。」
【天下。橫約處也。古今。豎約時也。人事至賾。略如風
俗美惡。禮樂成壞。刑政得失之類。是也。知身所從
來。及他世所趣。即前自知之事。天下古今人事。即
前知人之事。葢原身為本。天下古今為末。先本後
末。則不失其序矣。若於自身而不知究。乃欲知天
下古今人事。其安能乎。】
「故數十年中。學無常師。博考內外。以原自身。原之不
巳。果得其本。」
【無常師者。書曰。德無常師。主善為師。善無常主。協
于克一。清涼云。益我為友。人皆友焉。亦具此意。博。
謂廣博。考。謂考究。內則佛教宗說之旨。外則儒老
百氏之書。其志在於窮究自身之本也。原之不巳。
故得其本。故論主圓覺疏序云。髫專魯教。冠討竺
墳。禪遇南宗。教逢斯典。又云。行詣百城。坐探羣籍。
此其事也。】
「然今習儒道者。祇知近則乃祖乃父。傳體相續。受得
此身。遠則混沌一氣。剖為陰陽之二。二生天地人三。
三生萬物。萬物與人。皆氣為本。」
【此下別敘諸宗。先敘外教也儒。即儒教。孔子為主。
道。即道教。老子為主。二家之意。皆以氣為初始。漸
有人及萬物。故近則謂祖傳父。父傳子。子續父。父
續祖。受得此身。遠則謂天地之前。惟一元氣。混然
不分。故曰混沌。剖。謂剖判。混沌既分之後。陽氣輕
清。故上升。陰氣重濁。故下沉。升者為天。沉者為地。
二氣和合。人生其中。是為三才。從此漸有萬物。道
經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一者。冲氣
也。言道動出冲和妙氣。於生物之理未足。又生陽
氣。陽氣不能獨生。又生陰氣。積冲氣之一。故云一
生二。積陽氣之二。故云二生三。陰陽含孕。冲氣調
和。然後萬物阜成。故曰三生萬物。又周易云。易有
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
吉凶。吉凶生大業。又鉤命訣云。易有五太。一曰太
易。氣象未分也。二曰太初。元氣萌也。三曰太始。形
之端也。四曰太素。形變有質也。五曰太極。形質巳
具也。從此漸生天地萬物。論中雙合二家之意為
文。】
「習佛法者。但云近則前生造業。隨業受報。得此人身。
遠則業又從惑。展轉乃至阿賴耶識。為身根本。」
【此敘內教也。雖總言佛法。意乃別指權小。近即人
天教。遠則下一句。小教。阿賴耶識。即法相教。於此
三中。前不兼後。後必兼前。云乃至者。謂惑又從執
而起。然惑與執。各有二種。惑二種者。一煩惱障。二
所知障。執二種者。一我執。二法執。謂五蘊等從眾
緣生本無實性。眾生不了。計以為實。名曰法執。由
執法故。於諸理事世出世法。不能通達。名所知障。
此五蘊中。法尚叵得。況主宰者。眾生於中。妄計實
我。名為我執。由執我故。煩惱障生。塵勞競興。業報
不息。由此輪轉。苦果無窮。而二乘人。但除我執煩
惱障。未斷法執所知障。菩薩雙斷二執二障。然此
二執二障。於阿賴耶識。皆有種子。從種生現。起惑
造業。推窮其本。則自賴耶。故云乃至。】
「皆謂巳窮其理。而實未也。」
【如上內外教所說。皆是聖人權漸之談。非究竟了
義之旨。恐人執滯。故總非之。意在責人。非斥法也。】
「然孔老釋迦。皆是至聖。隨時應物。設教殊途。內外相
資。共利羣庶。」
【恐有難云。如前所說元氣陰陽業惑識變。皆是孔
老釋迦至聖所說。何得非之。故今通云。孔老之時。
此方人根未熟。尚未堪聞因果之說。況佛性了義
之談。故孔老先以仁義道德而漸誘之。且指元氣
陰陽為本。西方佛出世。四十年前。人根未熟。未堪
聞於佛性了義之旨。是故大覺且隨三乘五性之
機。說業識變等。至四十年後。方說一乘。故法華經
云。久默斯要。不務速說。皆顯隨時應物也。言殊途
者。謂殊異路途。即指前所說元氣業惑等。立教不
同。故曰殊途。言內外相資等者。謂雖設教不同。然
亦互相資藉。佛教藉儒老為誘物之始。儒老藉佛
教為成物之終。故曰共利羣庶也。】
「䇿勤萬行。明因果始終。推究萬法。彰生起本末。雖皆
聖意。而有權有實。」
【又恐難云。三教聖人利物之心既同。則應三教皆
可原人。何故此中偏宗佛教。故復答云。利物之心。
三聖雖同。權實之用。三聖則異。儒道一向是權。佛
教兼通權實。今取實教了義。故偏宗佛耳。䇿勤萬
行者。行門之多。不伹說施戒等。至於四諦。緣生。十
善。五戒。四禪。八定。儒老五常。道德等。皆在其中也。
因果始終。惟明佛教。脩因為始。感果為終也。萬法
生起本末。亦通三教而言。儒道以氣為本。釋教以
業惑八識真如為本。隨宗不同。末則可知矣。雖皆
聖意者。縱辭也。而有權有實者。奪辭也。】
「二教惟權。佛兼權實。」
【權。謂權假。亦曰權宜。稱錘曰權。言能酌量輕重。以
喻聖人方便分別事宜。隨器授道也。實者。果之核。
取其堅也。亦確乎不可拔之謂也。然則二教之權。
與佛教之權。可聞得乎。答曰。冥顯有異。二教之權。
即冥權也。佛教之權。乃顯權也。何以言之。明教大
師云。權也者。有顯權。有冥權。顯權則為淺教。為小
道。冥權則為異道。為他教。淺教如法相破相。小道
如二乘人天。是佛隨宜之說。故曰顯權。冥權者。無
方妙用。潛興密應。或為異道之師。以化正彼類。或
為他教之主。用他教法以利於世。如華嚴經云。或
持牛狗及鹿戒。或著壞衣奉事火等。】
「䇿萬行。懲惡勸善。同歸於治。則三教皆可遵行。」
【欲奪先縱。以顯權教之用也。儒教三綱五常。老氏
保雌守弱。釋教三學六度。莫不皆使人䇿修萬行。
止惡興善而巳。為教不同。同歸於治也。所歸既同。
遵行皆可。是故依儒教。則為成德之君子。遵老氏。
則為清靜之真人。稟釋教。則出三惡而往人天。乃
至究竟證三乘而圓二果者矣。】
「推萬法。窮理盡性。至於本源。則佛教方為決了。」
【前縱此奪。以顯實教之用也。前言三教皆可遵行
者但順聖人隨宜益物。治巳成之人身。非欲窮究
所以成人之源本。欲窮其本。則非了義教莫能盡
之。言推萬法窮理盡性者。推。謂尋其本致。窮。謂極
其根源。盡。謂竭其蘊底。萬法。即色心等世出世法。
然窮理盡性。語出周易。彼繫辭云。窮理盡性以至
于命。雖借彼文。取意則異。理。謂道理。真理。性。謂法
性。心性。不取天賦。故不言命。謂真如一法。橫對諸
事。曰理廣也。竪貫一法。曰性深也。然在無情。曰法
性。在有情。曰心性。亦曰佛性。亦名本覺。亦曰如來
藏。即下顯性教中所說真性是也。謂色心等法。從
緣而生。無實自性。全是真如隨緣所成。故此萬法。
皆以真如而為本源。故論主圓覺疏序云。萬法虗
偽。緣會而生。生法本無。一切唯識。識如幻夢。但是
一心。心寂而知。目之圓覺。此推萬法至本源之謂
也。唯識亦云。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
故。即諸法實性。亦此義也。言至於本源者。非離真
性之外。別有本源。但約教詮淺深之異。故有至不
至爾。起信云。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
體。所謂心性不生不滅。乃至云唯是一心。故名真
如。又云。摩訶衍者。總說有二種。一者法。二者義。所
言法者。謂眾生心。是心即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
依於此心。顯示摩訶衍義。華嚴經云。云何說諸蘊。
諸蘊有何性。蘊性不可滅。是故說無生。分別此諸
蘊。其性本空寂。空故不可滅。此是無生義。眾生既
如是。諸佛亦復然。佛及諸佛法。是性無所有。則知
不生不滅真如妙性。實諸法之本源矣。非一乘了
義。何以臻此。言決了者。謂決定了義。亦決斷顯了也。】
「然當今學士各執一宗。就師佛者。仍迷實義。故於天
地人物。不能原之至源。」
【此先顯餘宗未了。為造論之緣由也。學士。通指習
三教者。各執一宗。謂習儒者。唯執天命。習老者。唯
執自然等。更不復博究圓暢也。師佛者。即別指內
宗習權教人。或執業惑。或執識變。不信一乘實教。
設談佛性。定揀闡提。縱說真如。但云不變。有所未
悟。故曰仍迷。其猶眾盲摸象。豈識象之全軀。坐井
觀天。寧見天之無際。前就學人所知。以顯教之權
實。今約學人所執。為造論之發端。】
「余今還依內外教理。推窮萬法。」
【依內外教理。則見解圓融。而無偏局之弊。與未嘗
讀佛書而輒議佛者。相去遠矣。】
「初從淺至深。於習權教者。斥滯令通。而極其本。後依
了教。顯示展轉生起之義。會偏令圓。而至於末。」
【從淺至深者。即指論初二門斥迷執偏淺也。於中
前前淺而後後深。斥滯令通者。即破執情而顯圓
解也。極其本者。指第三門顯真源也。依了教顯示
展轉生起者。即第四門中用顯性了義。會前所執。
同一真理也。】
「文有四篇。名原人也。」
【總結論名。前序論竟。四篇者。一斥迷執。二斥偏淺。
三直顯真源。四會通本末。】
「一斥迷執(習儒道者)。」
【斥者。排擯義。迷。謂惑而不悟。執。謂固守不移。】
「儒道二教。說人畜等類。皆是虗無大道生成養育。」
【此下顯二宗之大同也。道經云。有物混成。先天地
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
下母。吾不知其名。強名曰道。又彼經云。道生之。德
畜之。物形之。勢成之。皆言虗無大道。生成養育之
功用也。】
「謂道法自然。生於元氣。元氣生天地。天地生萬物。」
【就二宗推明生起次序也。謂者。二宗意旨也。道法
自然。語出道經。彼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
自然。即上文虗無大道也。自然者。妙本之性。性非
造作。故曰自然。道者。妙本之用。道與自然。體用之
稱。與上文有別。順文言法。非謂道法傚於自然也。
又彼經云。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今云生於元
氣。即彼道生一也。元氣生天地。即彼一生二。二生
三也。天地生萬物。即彼三生萬物也。前敘中混沌。
即儒者之說。此言大道。即老氏之意。前後互舉。顯
二宗之大同也。】
「故智愚貴賤。貧富苦樂。皆稟於天。由於時命。」
【人中品類不同。言皆稟於天。由於時命者。儒宗多
云。死生有命。富貴在天。又云。莫之為而為者天也。
莫之致而至者命也。】
「故死後郤歸天地。復其虗無。」
【前約從本起末。此約原始反終。天地者。儒宗所歸。
虗無者。老氏所復。道經云。夫物芸芸。復歸其根。歸
根曰靜。靜曰復命。言萬物既稟天地元氣而生。如
草木依根而得榮茂。死則復其本始。如草木凋落。
精脈還其本根。是復其所稟之性命也。從天地生。
復歸天地者。如邵子云。上天生我。上天死我。一聽
於天。有何不可。此之謂也。】
「然外教宗旨。但在乎依身立行。不在究竟身之原由。」
【外教。即指儒道。謂佛法之外也。儒宗五常百行。老
氏保雌守弱。皆以修飾其身耳。不言此身因何而
有。何故得為人。何故為畜等。縱說原由。不過大道
元氣而巳。】
「所說萬物。不論象外。」
【象。謂物之形象。天地皆象內也。今世教所談。至大
者。不過天地而巳。而人畜萬物。皆在天地之中。故
其所論。不出天地之外。莊子云。六合之外。聖人存
而不論也。則知天地之外。孔老非實不知。但以世
人智淺。未足與議。論語云。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
可得而聞也。況象外乎。】
「雖指大道為本。而不備明順逆起滅染淨因緣。」
【恐有問言。儒道二宗。亦說大道元氣等生成萬物。
則是大道元氣。即是身本。那言不究原由耶。故今
釋云。元氣天命父母等。但是生身之具。而非即是
身本。譬如孩穉見母籠甑取餅啖之。便知是餅籠
甑所成。後來索餅。即指籠甑。豈知籠甑但是成餅
之具。豈是餅之所本哉。今元氣天地等。籠甑之謂
也。執為身本。孩穉之見而巳。而不備明云云者。正
顯二宗所迷也。順逆起滅者。謂內教所說十二因
緣。迷則從無明起行。輾轉乃至有生老死。即順生
死起動。而成流轉也。悟則從老死逆觀。乃至無明。
遂起智斷無明。由無明滅。故行滅。乃至生老死滅。
即登聖果。此明逆生死而還滅也。此十二支通大
小乘。義門繁廣。非略可盡。言染淨因緣者。有二。一
約小乘。其說又二。一者。如前十二有支。由無明緣
行。乃至生緣老死。是染因緣。由無明滅行滅。乃至
老死滅。是淨因緣。二者。約苦集滅道四諦。謂苦集
是世間因果。滅道是出世間因果。由造集諦因。感
苦諦果。名染因緣。由厭苦故。起道諦智。斷彼集因。
苦果不生。證滅諦理。名淨因緣。故淨名云。從癡有
愛。則我病生。眾生病愈。我病亦愈。二約大乘。亦二。
一約法相宗。謂藏識法爾包攝三乘及三性名言
種子。而一切眾生有無不同。若有三乘種子者。遇
緣熏習。脩行斷障。當得三乘聖果。名淨因緣。(此且三乘
總說應別明之)若無三乘種子。但有有漏三性等種。即造
三種業(福非福。不動)三界流轉。名染因緣。二約法性宗。
真妄和合。成黎耶識。若迷之時。染法(即前妄也)有力。淨
法(即前真也)無力。向緣下轉。沉輪三界。名染因緣。悟時
淨法有力。染法無力。背緣上轉。成四聖位。(佛。菩薩。緣覺。聲
聞)名淨因緣。廣如下引。此等法義。外教豈知。況能
備明。】
「故習者不如是權。執之為了。」
【孔老所說。但是權宜。不執則為入道之緣。固執則
為障道之損。圭峰云。儒資戒律。道助禪那。此其緣
也。八難之中。世智辯聰。反成為難。此其損也。】
「今略舉而詰之。」
【就二宗詰難。下文有四。一難道生。道教所執。二難
自然。道教所執。儒宗亦執。三難元氣。此儒道皆執。
四難天命。儒者所執。】
「所言萬物。皆從大道而生者。大道即是生死賢愚之
本。吉凶禍福之基。」
【此按定外宗道生以立難也。】
「基本既其常存。則禍亂凶愚。不可除也。福慶賢善。不
可益也。」
【道既是常。物亦應常。如世子孫還類父母。則禍亂
應常。非人力可以翦除。福慶應常。非積善可能增
益。故李思慎云。老謂生與死命也。悉是道之所為。
聖與不肖性也。但是天之所與。天與不可逃。道為
不可悍。知天道之不可逃悍者。則能安處長生。】
「何用老莊之教耶。」
【聖人見善有益。可以致福。故教令為善。見惡有損。
可以致禍。故教令遠惡。既云吉凶禍福。於我無預。
道使之然。不可增損。則孔老設教。勸善禁惡。何所
圖耶。】
「又道育虎狼。胎桀紂。夭顏冉。禍夷齊。何名尊乎。」
【若云萬物皆是道之所為者。虎狼害人之獸。道畜
之而使害也。桀紂虐民之君。道孕之而使虐也。顏
冉之賢而不享年。道夭之也。夷齊之賢而致禍死。
道禍之也。道經云。萬物莫不尊道而貴德。使道之
所為誠如是。何名尊乎。】
「又言萬物皆是自然生化。非因緣者。」
【此又按定外宗自然以立難也。內教說一切萬法
從因緣生。謂親能發起為因。疎能助起為緣。如草
木等。從種子生。名曰親因。水土人時。名曰踈緣。人
畜等。從業惑生。名曰親因。父母。二氣。名曰疎緣。彼
儒道既執自然。則不推因緣。故莊子云。不知所以
然。名曰自然。又云。鶴不浴而白。烏不黔而黑。言皆
自然也。儒宗如司馬君實無為贊云。進退有道。得
失有命。守道在巳。功成則天。天復何為。莫非自然。】
「則一切無因緣處。悉應生化謂石應生草。草應生人。
人生畜等。」
【既不待因緣。則石非草等因緣。應能生草。草生人。
人生畜等。以皆非緣故。所言等者。等一切非緣之
事。如火應生草木。木生魚鳥。凡是一切不應生處。
皆能生也。正取人不待父母緣。忽自生人等。如西
方無因外道。亦作此計。瑜伽第七云。何因緣故。彼
諸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答謂見世間無有因
緣。或時歘爾大風卒起。於一時間。寂然止息。或時
忽爾暴河瀰漫。於一時間。頓即枯竭。或時鬱爾花
木敷榮。於一時間。颯然衰顇。由如是故。起無因見。
立無因論。清涼云與此方儒老所計頗同。又涅槃
經中。衲衣梵志。求佛論議。佛問云。汝宗何故知非
因緣。彼云。我見牛生便能𠲿乳。龜生便能入水。知
非因緣。佛言。若言𠲿乳非因緣者。俱非因緣。何不
𠲿角。若言入水非因緣者。俱非因緣。何不入火。梵
志辭屈。投佛出家。】
「又應生無前後。起無早晚。神仙不藉丹藥。太平不藉
賢良。仁義不藉教習。」
【既云自然。不應緣習。然前後早晚約時。時乃疎緣
中一事。如春蘭秋菊。社燕賓鴻等。各因其時。人須
十月。方乃誕生非自然也。神仙巳下。別約有情。神
仙要須宿稟寡欲之資。鍊藥服氣為緣。方能長生
不老。天下太平。必藉忠臣良士。武以定亂。文以經
世。君臣相濟。然後民安國泰。時和俗淳。人有才德
之美。皆資訓誨之力。習與性成。未有不學而自成
者。執自然者。不亦乖乎。】
「老莊周孔。何用立教為軌則乎。」
【既賢者自然而賢。不由教習。愚者自然而愚。教亦
無益。聖人立教。便成無用矣。然老氏上土下士之
說。孔聖上智下愚之論。在吾教中。葢宿習力故。謂
多生熏習純熟。今得為人。諸識聰利。聞道勤行。孔
老於此。謂之生知上士。故白樂天生而識字。世呼
為三生人。若宿世從異類中來。未曾熏習。或因秘
悋不肯教人。今得人身。諸情暗鈍。倥侗顓蒙。困而
不學。孔老於此。呼為下愚下士。其中人者。昔雖曾
熏。然未純熟。故於今世。學之則成。不學則殆。由此
觀之。雖愚鈍之資。苟能自勉于學。縱未偕於上達。
亦自勝於不學者矣。況中人乎。聖人知學問有益。
可以革愚成智。故垂典誥以為軌則。斯則因緣之
理明矣。而曰自然。豈為通理。】
「又言皆從元氣而生成者。」
【此按定外宗元氣以立難也。】
「則歘生之神。未曾習慮。豈得嬰孩便能愛惡驕恣焉。」
【初生之子。八識雖具。創與境遇。未知染著。若漸長
大。慣習力故。愛惡滋彰。所謂習與性成。非由元氣
使之然也。歘。暴起也。言欻然而生也。】
「若言欻有。自然便能隨念愛。惡等者。則五德六藝。悉
能隨念而解。何待因緣學習而成。」
【設云孩子初生。便能飡乳。不得則啼。豈待習慮。自
然便能隨念愛惡等。然則五德六藝。亦應自解。不
待習慮。何不爾耶。然人生便知飲乳啼號者。無始
以來。慣習力故。與心俱生。如前云牛不𠲿角。龜不
入火。皆因緣也。豈是元氣使之然也。五德者。仁義
禮智信也。六藝者。禮樂射御書數也。】
「又若生是稟氣而歘有。死是氣散而欻無。則誰為鬼
神乎。」
【儒者皆執氣聚為生。氣散為死。夫氣散則巳斷滅。
又誰為鬼神乎。孔子曰。敬鬼神而遠之。易曰。精氣
為物。遊魂為變。故知鬼神之情狀。謂百駭四體。男
女搆精之所成。故曰精氣為物。彼云遊魂為變者。
即如佛教所說心識。由無質礙。任運能往。故曰遊
魂。意謂遊魂與精氣合而為人。精氣有滅。而遊魂
不滅。故為鬼神。則鬼神之說。儒宗許有明矣。而氣
散則誰為耶。】
「且世有鑑達前生。追憶往事。則知生前相續。非稟氣
而歘有。」
【達生前。憶往事者。知宿命也。如羊𧙖之識金鐶。(晉羊
祜。字叔子。幼年嘗牽乳母至李宅門外枯樹穴中。得金鐶一枚。謂乳母曰。此吾先世。為李家子戲所藏也。
吾年七歲。墮井而死。事出本傳)崔咸之徵墨誌。(唐崔咸。父銳為澤潞。節度使李抱真
從事。有客盧老者。每徃來澤潞銳嘗善待之終謂銳曰。吾當與君家作子。以口傍墨誌為驗。及生咸。果如
其言。出本傳)房琯剖松下之書。(唐房琯。字次律。開元中。宰桐廬。嘗與道士邢和
璞過夏口。入一廢寺。坐古松下。和璞使人鑿地。得瓮中所藏婁師德與永禪師書。笑謂琯曰。頗憶此否。因
帳然。悟前世之為永禪師也。出明皇雜錄。東坡詩云。殷勤古松下。為剖瓮中書)唐紹刺燈
前之犬。(唐紹者。開元中為給事中。嘗與對門中郎李貌善。每厚待之。妻嘗諫曰。勿友非類。紹
曰。非爾所知。後因驪山講武。紹攝禮部尚書。玄宗援桴擊鼓。時未三合。張說遽令紹奏畢。神武赫怒。拽兵
部尚書郭元振坐于纛下。欲斬之。張說跪奏。元振有社稷之功。免死。乃斬紹。先一日。紹謂妻曰。吾前生為
杜氏女。適壩陵王氏子。十七歲。嘗燈下運針昏睡。犬入房。觸油污衣。心怒。遂以翦刀刺犬。翦一股折。而犬
猶活。復換一股。犬方斃吾十九而亡。犬者。今貌是也。明日行刑。必貌翌日果如所言。初一刀。頭未落。再換
一刀。頭方落。出李吉甫記)圓觀峽中之舊約。(唐李澄之。字子原。與道人圓觀友善。
相約自峽入蜀。路逢女子浣紗。觀謂原曰。此吾寄託之所也。葢業緣不可逃。明年某日。君自蜀還。可相臨。
以一笑為信。又云。吾巳三生作比丘云云。巳而觀果死。明年原如期至女子家。則兒生三日矣。原使抱臨
明簷。兒果一笑。却後十三年。原至孤山月下。聞叩牛角而歌者。曰。三生石上舊精魂。賞月吟風不要論。慚
愧情人遠相訪。此身雖異性常存。東坡作傳)東坡陜右之夢遊。(蘇子由。謫南安。
與雲菴及聰禪師交遊。一夕雲菴夢同子由聰公出城迓五祖戒禪師。明日以語子由。語未卒。聰公至。具
言所夢。與雲菴同。山人方談笑間。忽東坡書至。曰。巳抵奉新。旦夕可相見。三人大喜。共出城二十里。至建
安寺而東坡亦至。因舉夢語坡。坡曰。軾年七八歲時。嘗夢身為僧。往來陜右。又先妣方孕時。夢一僧託宿。
頎然。眇一目。雲菴驚曰。戒公陜右人。後失一目。暮年棄五祖來遊南安。終于大庾。逆數五十年。而坡時四
十九矣。出冷齋夜話)盧女憶販羊之宿冤。(長安城南盧叔倫家女子。桑間逢僧
乞食。問得食處。女曰。村東二里王家飯僧。遂徃。果得齋。王氏問僧所從。僧以實告。既而王氏翁媼俱至女
家。女閉戶不出。問女母曰。我家設齋。人無知者。女何知耶。女自房中出呼曰。某年月日。販羊胡父子何在。
翁媼驚趨出。母問女曰。汝適何故。女曰。我前世為夏州販羊客。姓胡。宿其家。彼殺我父子。羊盡為所有。我
後於其家作子。十五得病。二十而終。醫藥之資。巳過所刦。猶每歲與我作齋。雖然。命債尚須償也。出逸史)
西山決弒親之疑獄。(宋理宗初。真西山帥長沙日。市民程二者。有子年二十。謀
弒厥父。密語其友。友恐事發相累。遂首于官。即呼其子問之。子不諱。及問其父。并鄰人。皆不知所以。問其
子殺父之故。亦無可言者真察其事暗味。乃齋沐叩神。一夕夢神報曰。但問其父二十年前曾作何事。即
知之矣。翌日真私問其父曰此事我巳知。汝但勿諱。汝二十年前曾作何事。父曰。二十年前。有溈山行者。
將錢一千緡。欲買度牒。中夜殺行者。瘞于廚下。以其錢營產業焉。真復私問其子。吾欲釋汝。欲以錢一千
緡惠汝。從汝所之。汝若得錢。當何所作。子曰。誠如所言。當買度牒入溈山出家。真知行者之怨。遂籍其父
產業。計一千緡以付其子。將其父配五百里外。出江湖紀聞)若此之類。今古實
多。以此驗知。捨身受身。自類相續。非稟氣也。】
「又驗鬼神靈知不斷。則知死後非氣散而歘無。」
【鬼神有知。證非斷滅。若謂死而氣散。則其神者為
誰耶。】
「故祭祀求禱。典籍有文。」
【典籍有文者。如尚書金縢篇。謂武王有疾。周公作
冊書。禱於太王王季文王。請以身代。乃納冊於金
縢之匱中。翌日乃瘳。又如禮記。祭法。祭義。祭統。禮
運。皆言祭禱之事。又月令云命有司合秩蒭以養
犧牲。以供皇天上帝名山大川四方之神。以祭宗
廟社稷之靈。為民祈福等。皆其文也。】
「況死而蘇者。說幽途事。或死後感動妻子。讐報恩怨。
今古皆有耶。」
【說幽途事。多關釋典。恐彼儒者尚未信之。今引儒
者一說以證。宋吏部侍郎葛立方。字常之。所撰韻
語陽秋云。歐陽永叔。素不信釋氏之說。既登二府。
一日被病亟。夢至一所。見十人冠冕環坐。一人云。
參政安得至此。宜速反舍。公出門數步。復往問曰。
公等豈非釋氏所謂十王者乎。曰。然。因問世人。飯
僧造經。為亡追福。果有益乎。答曰。安得無益。既寤。
病良巳。又如崔子玉之掌冥府事。韓擒虎之為閻
羅王。(出搜神記)虞太傅之為更生佛。席相公之為皮場
神。(出洪內翰夷堅志)皆幽途事之證。(不能具引)言感動妻子讐
報恩怨者。如左傳。宣公十五年。晉大夫魏顆。其父
武子有愛妾。武子疾。謂顆曰。當嫁之。既疾篤。乃令
殉葬。武子死。顆嫁之。親族難之。顆曰。吾從治命。後
顆與秦將杜回戰於輔氏。見老人結草以禦杜回。
躓而顛。獲之。夜夢老人曰。余爾所嫁婦人之父也。
爾用先人治命。余是以報。又成公十年。晉景公疾。
夢大厲披髮及地。搏膺而踊曰。殺余孫不義。(前二年。景
公以無罪殺臣趙同趙括)余得請於帝矣。(此言帝者。或是嶽帝與冥王也。以事關幽
途故)六月丙午。公薨。又江湖紀聞。載南宋衢州人鄭
朝議。從子某。幼曠達能文。娶會稽陸氏女。亦姿媚
明爽。伉儷情至。鄭生嘗。語陸氏曰。萬一不幸。汝勿
再醮。汝若先喪。我亦如之。陸氏曰。要當齊眉。何不
祥如是。相處十年。生二男一女。及鄭生疾且死。方
釋服。陸氏盡攜其資適蘇州曾公曹。成婚方七日。
曾生奉漕檄考試他郡。行信宿。陸氏晚步廳屏間。
有急足呼於庭曰。鄭官人有書。命婢取之。視外題。
但有示陸氏三字。筆札宛然前夫手跡也。視急足。
巳不見。啟緘讀之。其辭曰。十年結髮夫妻。一生祭
祀之主。朝連暮以同歡。俸有餘而共聚。忽大幻而
長往。慕何人而輕許。遺棄我之田疇。移資財而別
戶。不恤我之有子。不念我之有父。義不足為人之
婦。慈不足為人之母。吾以訴諸上蒼。行理對乎幽
府。陸氏嘆恨。三日而亡。其書朝議男甸者得之。】
「外難曰。若人死為鬼。則古來之鬼。填塞巷路。合有見
者。如何不爾。」
【此設難也。外宗聞說人死為鬼。則謂人人死巳。盡
皆為鬼。不知有六道輪迴。轉受後身。故作此難。】
「答曰。人死六道。不必皆為鬼。鬼復為人等。豈古來積
鬼常存耶。」
【此設答也。人死六道者。謂或有生天。或還為人。或
作禽畜。或墮地獄。前言鬼者。但一趣耳。言鬼復為
人者。謂鬼業盡巳。或復為人。又或轉餘趣也。其轉
餘趣者。如梁高僧傳。說後漢建和間。沙門安世高。
舟行至䢼亭湖。泊舟。岸上有湖神祠焉。神降曰。舟
中沙門。吾神宿世道伴。為我請之。安至祠中。神泣
訴曰。吾與師嘗為道友。以嗔心故。墮此趣中。幸相
憫救。師請現本身。神曰。本身醜惡。恐相驚駭。安曰。
無慮。忽有大蟒出於神後。引首向安。安撫之。以天
竺語說法化導。蟒泣謝曰。幸聞教化。今脫苦矣。以
絹千疋。黃白之資。付安。令作功德。安為建寺豫章。
(夜話云。今洪州大安寺是)已而見後山有一大蟒。死於草澤中。
自是廟不復靈。此亦鬼趣轉生之例也。今俗子無
識。乃有妄謂佛菩薩同鬼神者。其謬迷甚矣吁。可
悲哉。】
「且天地之氣。本無知也。人稟無知之氣。安得歘起而
有知乎。」
【氣無分別。豈人稟之而有分別乎。若人因稟氣而
有分別。則草木等亦應有分別。以所稟同故。且天
地之氣。本無賢愚貴賤之異。豈人同稟之而有賢
愚貴賤之異乎。而儒者皆執稟氣。謂稟淳和之氣。
則為聖為賢。稟渾濁之氣。則為愚為不肖。不知天
地之氣。本無差別。自吾人宿習之不同耳。其猶管
籥之音。隨竅發異。故有清濁高下之殊。而吹者之
氣。曷嘗異哉。若謂吹氣有異。則何藉竹管之殊竅
乎。又李白桃紅。姚黃魏紫。無乃春風之各異乎。何
不辨其物性。而責於氣也。】
「草木亦皆稟氣。何不知乎。」
【舉例難也。亦應云禽獸亦皆稟氣。何飛走之不同。
葢天地之氣。猶爐冶甑爨之謂。但能成物。非物所
本。故爐冶雖能範金。不能變銅鐵為良鍰。甑爨雖
能熟食。不能變糠粃為珍饈。天地之氣雖能成物。
不能使草木為人。庸愚作聖。良以草木各有根。人
畜各有本故也。】
「又言貧富貴賤。賢愚善惡。吉凶禍福。皆由天命者。」
【此又按定外宗天命以立難也。儒者多執天命。先
儒解云。命猶令也。彼宗但以清氣上升至高無上
曰天。】
「則天之賦命。奚有貧多富少。賤多貴少。乃至禍多福
少。苟多少之分在天。天何不平乎。」
【天道至公至平。無偏無黨。何故而有貧富貴賤賢
愚禍福多少之異。又復於中貧賤禍夭者多。富貴
康壽者少。世途目擊。往往如是。天實爾者。則公平
安在耶。】
「況有無行而貴。守行而賤。無德而富。有德而貧。逆吉
義凶。仁夭暴壽。乃至有道者喪。無道者興。」
【無行而貴。如荀子所謂勢榮。守行而賤。如任昉自
稱素業。無德而富。如何曾日食萬錢。有德而貧。如
相如家徒四壁。逆吉義凶者。如姦邪得志。善良遇
害之類。仁夭暴壽者。如盜跖永年。伯牛短折之類。
有道無道云者如世善人。動輒坎坷。強梁貪暴。觸
事利宜。自古迄今。此類常有。世俗每謂天不平。或
云天不開眼。故鄧攸無子。人謂天道無知。斯之謂
也。】
「既皆由天。天乃興不道而喪有道。何有福善。益謙之
賞。禍淫害盈之罰焉。」
【儒宗執天命。不知自違其教也。書云。天道福善禍
淫。伊訓云。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洪範
嚮用五福。威用六極。易謙卦云。天導虧盈而益謙。
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坤卦云。積善
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大抵皆謂
天道昭然。禍福不忒。今見無道興而有道喪。則似
易書之說無驗。且如善良遇害。則福善益謙之賞
全乖。姦邪得志。則禍淫害盈之罰相反。按其文而
考其實。全成齟齬。故云何有。良以不推業理。但執
天命。故禍福有時而倒置也。】
「又既禍亂反逆。皆由天命。則聖人設教。責人不責天。
罪物不罪命。是不當也。」
【世人見說古今冶亂等事。莫不皆謂天數。若由天
者。經書所說。只合責天。何但責人耶。如詩書所譏。
春秋所貶。曾不譏貶天命。何耶。】
「然則詩剌亂政。書讚王道。禮稱安上。樂號移風。豈是
奉上天之意。順造化之心乎。」
【既云福禍由天。不在人為。天乃自然之理。不容增
損矣。則詩書禮樂。懲惡勸善。使人遠禍就福。以承
天休者。不成空言耶。詩有國風雅頌。善則美。惡則
剌。書有典謨訓誥誓命之異。皆明二帝三王治世
化民之道。孝經云。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移風易俗。
莫善於樂。凡此詩書禮樂。皆所以規人心於善道
者。是以人力而奪造化之權。豈是奉天意而順天
心乎。葢世儒不知感召之端。實由乎我。一向歸之
天命。不伹違佛教因緣之說。亦違自宗詩書禮樂
之本意矣。】
「是知專此教者。未能原人。」
【結前儒道外宗未了義也。】
「二斥偏淺(習佛不了義教者)。」
「佛教自淺至深。略有五等。一人天教。二小乘教。三大
乘法相教。四大乘破相教。(上四在此篇中)五一乘顯性教(在第
三篇中)。」
【此五種教。圭峰約義分判。由所被機有五乘之異。
故能被教有此五種。言五乘者。一人天乘。二聲聞
乘。三緣覺乘。四菩薩乘。五佛乘。(此依華嚴二地。及圓覺彌勒章意。從
所求法。以立乘名耳)今合聲聞緣覺而開菩薩。故立此五。若
依法相宗說五種種性者。一聲聞乘性。二緣覺乘
性。三菩薩乘性。四不定乘性。五者無性。就不定中
復有四類。一聲聞菩薩性。二緣覺菩薩性。三聲聞
緣覺性。四聲聞緣覺菩薩性。其無性者。謂總無前
三乘種性。今人天教收彼無性。小乘教收彼聲聞
緣覺二性。後三教收彼菩薩性。其不定性。中間三
教攝之。若依賢首五教者。一小乘教。同此第二。二
大乘始教。當此三四。三終教。四頓教。五圓教。當此
第五。良以賢首後三。皆約一乘。故圭峰合之。賢首
約同教別教。歷位無位開成三異。而彼始教雙收
西域空相二宗。以俱未盡大乘法理。故合為初。(初即
始也)圭峰依西域仍為二。或開或合。各有攸當。不可
一準。萬松老師。于此論中。立九對十八重。總該賢
首圭峯二種五教之義。一苦樂對。(以三途對人天)二人天
對。(以人對天)三定散對。(欲界為散。上二為定)四色空對。(以四禪望四空)五
凡聖對。(前四皆凡。後三乘聖)六大小對。(聲聞緣覺小。始教去皆大)七始終
對。(法相為始。法性為終)八頓漸對。(始終歷位。頓教不立)九偏圓對。(賢首前四
皆偏。華嚴獨為圓教)是則於賢首小教中。曲開前五對。收此
論義。可謂辭簡而理盡矣。】
「一佛為初心人。且說三世業報。善惡因果。」
【明人天教。於中先總名大意。初心人者。所被機也。
對後三乘。故曰初心。一向方便。故云且說。三世業
報者。謂過去造業。今世受報。今世造業。來世受報。
故曰三世。業即能招之因。報即所招之果。然業與
報。皆通善惡。故曰善惡因果。如下廣明。】
「謂造上品十惡。死墮地獄。中品餓鬼。下品畜生。」
【先敘惡因果。言十惡者。謂身三。殺盜淫。語四。妄言。
兩舌。惡口。綺語。意三。貪瞋邪見。言上品者。泛說善
惡皆有三品。三位明之。一約境。且如殺生。殺人為
上。殺畜為中。蚊蚋為下。不殺反此。謂不殺人為下。
不殺蚊蚋為上。二約心。不論善惡。但猛利心作為
上。泛爾心作為下。庸庸為中。三約時。若善若惡。但
三時無悔為上。二時無悔為中。一時為下。言地獄
等者。梵云捺洛迦。此云苦器。即眾生受苦之器也。
今言地獄。約義立名。有云地者。底也。獄者。局也。地
下有獄。故名地獄。總有四類。謂八熱。八寒。近邊。孤
獨。言八熱者。一曰等活。謂刀劒剉斬。成千萬段。以
叉撥聚。唱言活活。彼即便活。活巳復斬。斬巳復活。
故曰等活。以四王天壽五百年。(諸天壽量。下自有文)為一日
一夜。如是積數。至五百歲。二曰眾合。眾山四合。碎
罪人身。猶如微塵。以忉利天壽一千年為一日一
夜。積此歲月。壽一千歲。三曰黑繩。如世解木。繩抨
鋸解。以夜摩天二千年壽。為一日一夜。壽二千歲。
四曰號呌。以兜率天壽四千年為一晝夜。壽四千
歲。五大號呌。以化樂天八千年壽為一晝夜。壽八
千歲。六曰炎熱。以他化天一萬六千年壽為一晝
夜。壽一萬六千歲。七曰。極炎熱。壽半中劫。謂從人
壽八萬四千歲時。百年減一歲。減至十歲。名半中
劫。為此獄壽。八曰阿鼻。此云無間。有五義故。立無
間名。一者。作業無間。約治罰說。二者。受報無間。約
果報說。三者。受苦無間。約楚痛說。四者。壽命無間。
無中夭故。五者。身量無間。謂眾生自業。各各自見
身滿獄。中間無空處。故曰無間。此獄壽命。一增減
劫。言八寒者。一曰按部陀。此翻為疱。寒苦觸身。如
瘡疱故。二曰疱裂。身凍裂故。(此二皆約苦相立名)三蠍螫沾。
四虎虎几。五嚇嚇几。(此三約受苦身立名)六青蓮華。七紅蓮
華。八大紅蓮華。(寒苦觸身。變如是色)然此八寒壽量。二說不
同。依俱舍說。比前更長。如第一按部陀壽命不知
其數。佛說如憍薩羅國斛。量胡麻滿二十斛。高盛
不概。百年取一粒。取盡此二十斛胡麻。其壽猶未
畢盡。且以此數略而計之。餘七地獄。倍倍增數。若
準瑜伽說。八寒壽量較於八熱。次第減半。如按部
陀減於等活之半。乃至大紅蓮華較阿鼻亦爾。依
此。則是八寒輕於八熱也。三近邊獄者。八熱四門。
各有四獄。一曰煻煨。沸灰齊膝。下足焦爛。舉足如
故。二曰屍糞。糞泥齊膝。中有毒蟲。下足食盡。舉足
還復。三曰鋒刃。刀劒等刃。布為道路。履則割傷。四
曰灰河。沸熱灰汁。或煑或煎。皮肉潰爛。四孤獨獄
者。處所不定。或山間樹下。曠野城隍等處。依瑜伽
說。近邊孤獨。壽命不定。隨業長短。言餓鬼者。謂長
受飢餓。故曰餓鬼。輕重不同。凡有九類。一曰炬口
鬼。謂於口中常出猛焰。二曰針咽鬼。頭腹如山。咽
喉如針。三曰臭口鬼。口如臭屍。此三名無財鬼。皆
不得食故。四曰大癭鬼。項中有癭。以手抉膿。還自
食故。五曰針毛鬼。身毛如針。還自剌身。出血而食。
六曰臭毛鬼。身毛臭穢。嫌故拔出。取血而食。此三
名少財鬼。少得飲食故。七曰得棄鬼。常得祭祀所
棄之食。八曰得失鬼。常得巷陌所遺食故。九曰勢
力鬼。此有三種。一者夜叉。二者羅剎。三者毗舍闍。
此三名多財。多得飲食故。此上諸鬼。以人間二十
日為一日一夜。彼還以三十日為一月。十二月為
一年。壽五百歲。上依俱舍。有云。鬼趣壽命不定。極
長者七萬歲。言畜生者。畜者。養也。人所畜養。如牛
馬犬豕之類。此名則局。或云傍生。傍行而生。通一
切飛走之類。此名則寬。別而言之。羽毛鱗介。蠢蝡
飛潛。其類繁廣。於中最福德者。如龍及金翅。皆通
四生。然畜趣壽命。長短不定。極長者。壽一中劫。廣
如別章。(此依圭峯行願鈔引)今言中品餓鬼。下品畜生者。圭
峰依雜集等論。故作此配。若依華嚴二地。則以畜
生為中。餓鬼為下。清涼引正法念處經會云。然此
三途。各有邊正。正者為重。邊者為輕。正鬼望邊畜。
則鬼重畜輕。(如今文是)正畜望邊鬼。則畜重鬼輕(如華嚴說)。】
「故佛且類世五常之教(天竺世教。儀式雖殊。懲惡勸善無別。亦不離仁義等五。而
有德行可脩例如此國斂手而舉。土蕃散手而垂。皆為禮也)。」
【後明善因果也。五戒。十善。四禪。八定。是善因。人天
等。是善果。今先言人乘。類。謂比類。世。謂世俗。通西
域此方。不但周孔說五常也。言五常者。謂。仁義禮
智信。是人之所常行。造次顛沛。不容離故。注中別
會兩方世教。以顯大同。亦潛通妨難。恐人疑云。佛
出天竺。彼國世教。儀式或殊。那言類此五常。即應
是佛教倣傚孔老。作是附會。故為此通云云。又龍
樹釋摩訶衍論。引道品經。(此方所無)立四法藏。一補特
伽羅藏。(補特伽羅。此云數取趣。以數數造業。取餘趣生。即目人也)經云。佛子諦
聽為汝解說。仁藏。義藏。禮藏。智藏。信藏。(此人天藏)并聲
聞藏及菩薩藏。大覺法藏。所以者何。一切行者。漸
次轉勝。次第之法故。
(天竺者。葱嶺巳西。有五天竺。謂成劫之時。光音天人。下生於此。故受天名。梵云印士。或云身毒。訛略云竺。
言世教者。謂國王治世之教也。西域有佛法處。依佛法治國。如金光明有王法正論品也。又輪王以十善
化世。遵古佛遺教也。言儀式雖殊者。如正朔衣冠之類。隨方或殊。而懲惡勸善。與此方大同。德行雖多。舉
其大綱。不出仁義等五者可見天下之理。至當歸一。故治世之法。若合符節。非周孔特為斯民而創式也
亦非如來倣傚此方而設教也)。】
「令持五戒(不殺是仁。不盜是義。不邪淫是禮。不妄語是信。不飲酒噉肉。神氣清潔。益於智也)。」
【若翻前十惡。合云十善。華嚴二地中說十善通五
乘。謂下品人因。中品天因。上品三乘因。上上品佛
因。而佛於律儀中。又制近事五戒。亦通五乘。故知
五戒十善。大同小異。開合隨宜。其猶大乘六度十
度耳。
(注以五戒會五常。以義同故。明教大師云。一日不殺。謂當愛生不暴一物。不止不食其肉也。孟子曰。殺一
無罪。非仁也。故以不殺為仁。二不盜者。謂不義不取。不止攘他物也。孟子云。非其有而取之。非義也。三曰
不淫。謂不亂非其匹偶也。而禮所以決嫌疑。別同異。明是非。故同不淫。四不妄語者。謂不以言欺人。而信
者言無反覆。故同不妄。五不飲啖者。由飲啖故。心神濁亂。情慮癡狂。害於智也。故不餘啖。智思清潔也。然
此五戒依律儀中。復有支時具闕之異。五戒能持。名為支具。或但能持四三二等。名為支闕。盡形壽持。名
為時具。或但能持十年五年。下至一日。名為時闕。支時相望。應有四句具闕之義。由此有一分少分多分
滿分優婆塞夷。於此五中不殺闕故。雖得人身。多病短命。不盜闕故。資財乏少。不淫闕故。無好眷屬。不妄
闕故。言無人受。不飲闕故。諸情暗鈍。又此五中。前四是性戒。謂殺盜等。體性是罪。故曰性戒。飲酒一戒。是
名遮戒。由飲食亂性。犯前四故。故佛制此以防前四。故曰遮戒)。】
「得免三途。生人道中。」
【五戒十善。皆依師受三歸。言下得此戒體。先受三
歸。後受五戒十戒。由歸佛故。不墮地獄。歸法故。不
墮餓鬼。歸僧故。不墮旁生。得免三途。葢三歸之力
也。未有不歸三寶而得戒者。以受五戒。必先三歸。
故略不言。】
「脩上品十善。及施戒等。生六欲天。脩四禪八定。生色
界無色界天(題中不標天鬼地獄者。界地不同。見聞不及。凡俗尚不知末。況肯窮本。故對俗
教。且標原人。今敘佛經。理宜具列)。」
【上品十善有二意。一者。對前五戒。為下。故曰上品。
二者。人中十善為下。故以天中為上品也。天中十
善是總。施等為別。謂脩十善。與散心俱。兼行施等。
生六欲天。與定心俱。生上二界。言十善者。殺盜淫
妄。與五戒同。五不綺語。謂不飾非言。六不兩舌。謂
語不背面。七不惡口。言必善順。八不貪愛。謂心常
知足於有有具。不生染著。九不嗔恚。謂不以忿恨
宿于心。十不邪見。謂心見正直。無誑無謟。此後六
戒。諸教標列。或小異同。皆不相違。又有一經。中合
語四為三。謂不誹謗。(通兩舌惡口也)不欺誑。(即綺語也)不妄語。
(如名)加不飲酒食肉。為四。華嚴於語四中。妄言。兩舌。
惡口。綺語。為次。此約重輕為先後也。嵩公輔教編。
列意三為嫉恚癡。(故前釋貪。別依唯識)纓絡梵網。唯局大乘。
故此不會。然其意三得為業道者。清凉大疏依瑜
伽釋云。貪若未決。但名煩惱。決即名業。嗔癡亦然。
故意三中要具五緣。方成業道。言五緣者。一事。(泛言
他物。他所攝故)二體。(所貪物體。即金銀財寶等)三差別。於中有三。一不
求。(始欲名求。即他物想)二不願。(希得屬巳。即是樂欲)三不貪。(終起奪想為貪)於
差別中。前二方便。後一究竟。并前事體。即是五緣。
於此五中。若闕究竟。(即終起奪想)但名煩惱。善惡相反。
成業例然。言及施戒者。謂持十善時。又廣行惠施。
故感欲天。衣食自然。宮殿隨身。眷屬圍繞。如是果
報。由布施故。天人壽長。由持戒故。然前云十善。此
又云戒者。此或是近住戒。或出家戒等。如報恩經
中說。有一日一夜持近住戒。或沙彌戒。比丘戒等。
故別言之。而言等者。即等取忍進定。或餘善法。謂
供養三寶。孝順父母。脩八福田等。但十善為正因。
餘皆助因。而是有漏心脩。故不免輪迴。非如菩薩
通無漏者。言生六欲天等者。泛言天者。俱舍云。光
潔自在。神用得名。總為三界。別為二十八天。謂欲
界六天。色界一十八天無色界四天。言欲界者。謂
飲食。睡眠男女情愛。故名欲界。言六天者。一曰四
王天。是帝釋臣佐。居須彌四傍。去地四萬二千由
旬。(一由旬四十里)身長半由旬。衣重半兩。壽五百歲。以人
間五十年為一晝夜。陰陽如人世。二忉利天。此云
三十三。居須彌頂。其須彌山出水八萬四千由旬。
前四王天居山之半。山頂之上。四周廣平。於其四
方。各有八天。最中一天。帝釋所居。故總名三十三
天。此天身長一由旬。衣重六銖。壽一千歲。以人間
百年為一晝夜。以相抱為陰陽。三[火/(〦-一+又)]摩天。此云時
分。以蓮花開合為晝夜。故曰時分。居前天之上一
倍。身長二由旬。衣重三銖。壽二千歲。以人間二百
年為一晝夜。以身相近為陰陽。四兜率天。此云知
足。於所受樂。常知足故。居處倍前。身長四由旬。壽
四千歲。以人間四百年為一晝夜。以執手為陰陽。
五化樂天。為隨心意樂。自化樂具。還自受用故。居
倍兜率。身長八由旬。衣重一銖。壽八千歲。以人間
八百年為晝夜。以相熟視為陰陽。六他化自在天。
謂他化樂具。自得受用故。居倍前天。身長十六由
旬。衣重半銖。壽一萬六千歲。以人間一千六百年
為晝夜。以暫瞬目為陰陽。自此以還。名曰欲界。言
脩四禪八定者。梵語禪那。此云靜慮。法苑章云。靜
者。性離囂塵沉浮等障。慮者。專心一志。籌度境門。
然諸無色定有靜無慮。純定心故。欲界等持。有慮
無靜。多散動故。唯色界中靜慮均平。故得此名。言
四禪者。一有尋有伺靜慮。尋伺。亦名覺觀。對治欲
界惡不善法故。然尋約麤相。伺約細相。二無尋無
伺靜慮離前初禪覺觀之心。生歡喜故。三離喜靜
慮。離前二禪喜心。憂喜雙忘。住於樂受故。四離喜
樂靜慮離前三禪喜樂。苦樂雙忘故。言八定者。四
禪之後。加無色四空定。謂一者空無邊處定。前色
界中所有色想。今皆超越。住無邊空處故。二識無
邊處定。前色與空。皆不離識。今皆超越。唯住無邊
識故。三無所有處定。前有識可住。今識亦不可得。
若心若境。皆無所有故。四非想非非想處定。前能
離心識之想。今亦無故。此與四禪俱名定者。以四
禪中有一分定義。故得定名。言生色無色界者。由
脩四禪。得生色界。謂有五蘊色身。故名色界。其十
八天者。謂初禪三天。一梵眾天。即梵王人民。二梵
輔天。即梵王臣佐。三大梵天。即是梵王。然此三天。
皆壽一劫。自此巳上。身衣隨意。無復男女。伹以禪
定法喜為食。內有覺觀心故。外感火災所壞。二禪。
少光。無量光。光音。三天。壽命二劫。內有喜故。外感
水災所壞。三禪。少淨。無量淨。徧淨。三天。壽名三劫。
內有樂故。風災所壞。四禪。九天。無雲。福生。廣果。三
天。壽四劫。無想天。五百劫。無煩天。千劫。無熱天。二
千劫。善現天。三千劫。善見天。四千劫。色究竟天。五
千劫。脩後四定。生無色界。言無色者謂無麤色蘊。
但有四蘊心。及心所依定。而住。名無色界。其四天
者。一空無邊處天。壽一萬劫。二識無邊處天。壽二
萬劫。三無所有處天。壽四萬二千劫。四非想天。壽
八萬四千劫。
(三途天人。類趣各別。欲色無色。依地有殊。注言見聞不及者。天堂地獄鬼趣。孔老不談。俗眼不見故也。天
為本。人畜為末。世人但知人畜草木依天所生。不知人畜從自業招。妄謂天生。是不知末。況能知彼天等
果為何物。縱若說者。不過但云清氣上昇。高明悠久。無聲無臭以為至極。更不信有佛教所說能盡天地
之實者。故曰況肯窮本。豈復能知空生大覺。如海一漚者乎)。】
「故名人天教也(然業有三種。一惡。二善。三不動。報有三時。現報。生報。後報)。」
【(注辨業報差別也。業以造作為義。然體有假實。身語是假。思是實體。然思有三種。謂審慮。決定。動發。正取
動發。方成業道。謂動身思。是身之實。發語思。是語之實。審決二思。但是方便。注一惡者。即前三品十惡是。
二善者。即前五戒十善等是。三不動業者。即前四禪八定。對欲界散動。得不動名。言報亦有三時等者。報
以酧因為義。現報者。現在作惡作善。現身受報。如服狼虎藥。立時見効此約極猛利心作業。故得現報。如
琉璃王誅滅釋種。生陷阿鼻法照和尚專念彌陀。生歸極樂。更不歷中有身也。二生報者。今生作業。來生
受報。如今歲種麥。來歲收刈。三後報者。今生作業隔生方受。如負二人債。強者先牽。善輕惡重。則先受惡
報。惡輕善重。則先受善報。則以後受者。為後報矣。此約善惡間雜。復由輕重分先後耳。餘經論說。此三之
外。復有不定報對時料揀。復有四句。謂一時定報不定。二報定時不定。三時報俱定。四時報俱不定等)。】
「據此教中。業為身本。」
【但知此身從業而招。更不推業從何來。良由根鈍。
未能窮究。】
「今詰之曰。既由造業受五道身。未審誰人造業。誰人
受報。」
【誰造誰受。總詰也。彼應答云。是我身心能造。故下
別難也。】
「若此眼耳手足能造業者。初死之人。眼耳手足宛然。
何不見聞造作。」
【此難身也。由彼不了身等是假。執為實能造。故招
此難。】
「若言心作。何者是心。」
【此難心也。佛教說心。凡有四種。一肉團心。五藏中
火也。二緣慮心。通八種識。俱能緣慮自分境故。三
集起心。唯賴耶識。集諸種子。起現行故。四堅實心。
即如來藏性是也。今人天機。不知後三。故招此難。
此與世俗言心大同。】
「若言肉心。肉心有質。繫於身內。如何速入眼耳。辨外
是非。是非不知。因何取捨。」
【言有質者。以肉團心。屬色法故。但是心等所依。無
實作用。如何速入眼耳耶。然佛說第六意識。有二
義用。一與五識俱行。如眼緣色時。意亦緣色。分別
皂白。起殊勝解。耳緣聲等。例亦如之。二不與五識
俱。名獨頭意。如前五不緣境時。內自思等。今人天
教。不知緣外境者。是意識作用。執以為心。故招此
難。】
「且心與眼耳手足俱為質礙。豈得內外相通。運動應
接。同造業緣。」
【顯肉團心無作用也。如其有用。肺等應然。則諸巳
死。應能緣慮。】
「若言。但是喜怒愛惡。發動身口。令造業者。喜怒等情。
乍起乍滅。自無其體。將何為主。而作業耶。」
【迷心者。往往認情為心。遂謂心能喜怒愛惡。發動
身口。故能造義。不知喜怒等。但是意識心所法也。
豈可以心所為心王耶。且喜怒等情。乍起乍滅。對
順情境。則喜則愛。對違情境。則怒則惡。境來則起。
境去則滅。而心體常恒。本無起滅。若境去心無。心
即斷滅。誰為主宰。而作業耶。】
「設言。不應如此別別推尋。都是我身心能造業者。此
身巳死。誰受苦樂之報。」
【前將身心分破。此將身心合破也。設彼救云。不應
如此別別推尋。都是我身我心。總合能造。然則身
死心滅。誰受報耶。彼若許心不滅。則無此難。】
「若言。死後更有身者。豈有今日身心造罪脩福。令他
後世身心受苦受樂。」
【設彼救云。前身雖死。仍有後身。前身造業。後身受
報。復有何過。難云。若心不滅。自作自受。屬於一人。
於理則可。汝今既執身心俱滅。則後身心非前身
心。不應彼作而令此受。其猶前官枉法。後官被黜。
安有此理。】
「據此。則脩福者屈甚。造業者幸甚。如何神理如此無
道。」
【現身脩福。而由前身所造惡故。令現受苦。不亦冤
乎。現身行惡。而以前身善故。得享其福。不亦倖乎。
理神者。即業理也。業由心造。故得名神。神理至公。
必不如此枉濫。但自彼宗不能深究。率情而論。故
似枉也。】
「故知但習此教。雖信業緣不達身本。」
【結顯前宗未了也。既信業報。則勝前儒老唯執自
然氣命等。但不知業由心造。心法剎那。自類相續
故云不達身本也。前後論意。皆躡迹相破。如此人
天宗之以業報破。業報即是儒道所迷。故但舉業
報足破之矣。未達色心從緣等。是此教所迷。後即
以小乘復為能破。】
華嚴原人論卷上(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