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經談玄抉擇
華嚴經談玄抉擇
含容無外曰包。廣容也。該博無外曰羅。普遍也。
▲言
與萬化齊其用者。能與十重他報三類化身。所與萬
類事法也。
▲言齊其用者。約融三世間及混四法界。
皆為佛身。是故萬類幻化。即是佛身應用。今據人法
有異。故假言齊。實無能所差別故。」
【鈔即以如智共為真身者。攝賢首義。賢首大師。自
受用身。無彼色聲功德。但有大定智悲。如智冥合。
共為體故。
▲言既智合如則令色相佛身功德無
不合如者。攝刊定義。刊定記主。自受用身。具有色
聲。以佛身有十蓮華藏塵數相故。無漏蘊界。遍帝
網剎。窮未來際故。涅槃云。滅無常色獲常色故。清
涼雙用。故鈔云爾。
▲鈔混萬化即真者。約法也。混
融萬化即一真。無障礙法界也。
▲言會精麤一致
者。約人也。會同報化之精麤。歸一法界無盡之身
雲也。
▲言三江者。尚書注韋招云。謂吳松江。錢塘
江浦陽江也。然三江之源。出自崑崙積石之山也。
今云岷山。即指此也。
▲鈔同共一法身雲者。於中
有五。一身一。所證法界諸佛無別故。二心一。八識
心王俱不可知故。三智慧一。四智三智二智一智
皆無別故。四十力一。今承文便。粗陳十力。辨釋有
二。一釋名出體。二列數解義。且釋名出體者。釋名
復二。一者通名。二者別名言通名者。能摧怨敵。自
能勝他。不可屈伏。他須劣巳。故此十種通名為力。
別名如下。二出體者。就其強勝。慧為體性。若據相
應。四蘊為體。通論眷屬定道共戒無漏色等助為
體故。若依此經。融一切法。以為其性。二列數解義
者。數有其十。問如來唯一諸法實相智力。何以列
十。答從緣境用。故成十種。若爾由時品類相續分
別。有無量力。豈但十種。答度人因緣。以此十力。足
辦其事。故不增多。一處非處智力。因果相當。名之
為處。因果不相當名之為非處。二過未現在業報
智力。三世眾生自作自受故。三根勝劣智力。謂等
五根有軟中上故。四種種解智力。染淨解欲所好
不同故。五種種界智力。內具五乘。貪瞋癡等。種性
不同故。六一切至處道智力。有無漏因行至於果
故。七禪定解脫三昧智力。示同三昧現神變故。八
宿住隨念智力。明記過去本生事故。九天眼智力。
觀緣未來死此生彼故。十漏盡智力。自他解脫無
疑惑故。上依大疏。揀略以明。欲知其源。更應撿問。
五無畏一。故智度論云。一總持無畏。於法記持不
懼忘失。二智根無畏。知根受法。不懼差失。三決疑
無畏。隨問能答。不懼不堪。四答難無畏。有難皆通。
不懼疑滯。是也。
▲言詳而辨之乃至所謂真法身
也者。攝他報并化。歸自報真佛也。通指無漏五蘊
二報三化之身為體。
▲言若直指功德實相至非
色像之謂也者。亦兼萬行功德及無為法。法報化
三身為體也。
▲言一約十地所得十身等者。隨地
各得一身故。一離諸邪曲見性故。二清淨戒故。三
離嗔恚故。四常勤故。五見諸諦故。六觀因緣理。非
覺觀所知故。七具足方便故。八離一切戲論。無煩
惱故。九身相不可量。遍一切故。十成就一切種智
故。如次釋上十種身也。問今論佛身。十地因身豈
相關預。答以因徹果故。凡心尚即佛心。因身豈非
佛身。或以分同圓故。如海十德。德德皆海故。十地
十身十身皆佛故。或據三世間。十身中菩薩身故。
鈔有世界名娑婆其佛即毗盧遮那故知相融也
者。約處辨佛。即是化身。約名辨佛乃是真身。明知
真應相融也。】
「言身不分異亦非一故者。一多無礙也。故下疏云。其
猶並安千器數步而千月不同。(一不礙多也)一道澄江萬
里而一月孤映。(多不礙一也)情隔則法身成異。心通而玄
旨必指。云云自他於佛何預。」
【鈔以一身全現故非一非多也者。言一身非多也。
全現非一也。此言全現者。處處現故。
▲言故下光
明覺品疏中明有同時同處見異時異處見等者。
彼疏云。一或多機異處各感見一。二或同處各見。
三或異時別見。四或同時異見。五或同時異處見。
六或同處異時見。七或異時異處見。八或同時同
處見。九或一人於同異交互時處見多人所見。十
或一人於同異俱時處見一切人所見。以見普眼
機故。然佛不分身無思普現也。
菩薩尚不能思況人天能見耶者。問下鈔明見佛
通局。敘此宗云。不論凡聖。通見十身。又云非唯見
丈六化質。亦徹見法界身雲。今此不見。豈不相違。
答此約盡窮佛德云不見。彼約分覩佛身云見。又
云此約偏根云不見。彼約圓根云見。又此約以事
就理云不見。彼約以理從事云見。又此拂跡云不
見。彼約寄跡云見。又此約自利功德證道境界云
不見。彼約利他業用教道境界云見。或此約下不
測上非自分境云不見。彼約上加於下承佛神力
云見。更希刊削。
鈔明前十身各有十相者。良以十身文雖頻列。義
亦常聞。恐昧體相。略伸區別。一眾生身。(謂有漏五蘊為體。三
界業惑五趣之報為相)二國土身。(即以微塵真如法界為體乃以小中大染淨廣狹倒
正普入一重平漫方網重重無盡以為之相)三業報身。(謂業及煩惱以為其體。謂自相
各各守其體性。共相固有苦空等故假名差別。以為其體)四聲聞身。(謂以向果聖人為體)
五緣覺身。(謂以麟角部行為體)六菩薩身。(謂發心以去。等覺巳還。賢聖為體。此
上三身。同業報身。但以自。共之相。假名差別。以之為相。此上四身。相皆同者。但有自相共相差別。假名分
別。實無我人。餘亦假名。偏語此四者。業因尚假。苦果可知。聖人尚假。況於凡類。又三乘聖人。方能知假。佛
德超絕。不得云假也)七如來身。(即以究竟覺智真如法性。以為其體。其相復以十身為相。
一菩提身。覺樹道成故。二願身。願生兜率。酬本願故。三化身。應根化現。佛相好等。揀異猿猴鹿馬等化。故
云爾也。四力持身。遺形舍利塑畫等類。皆此身攝。諸佛神力。住持在世。故名力持。此上四身。於三身中。皆
化身攝。五相好莊嚴身具十蓮華藏無邊相好故。揀異三十二相等。於三身中。實報身攝。六威勢身。所有
光明。攝伏眾生故。遠公云。善軟眾生。慈光攝取。剛強眾生。威光伏取。故云攝伏。即通報化身也。七意生身。
由得自在解脫。應彼地前地上。若凡若聖。同異類等。無量之身隨意俱生。故名意生。此通變化及他受用
身。八福德身。所有不共二乘之福。能作廣大利益因故。是故眾生種少善根。當得佛果也。九法身唯取如
來性淨圓明無漏身界所證法體界是藏義生義。含無邊德。生世出世諸樂事故。故名法身。三身之中。亦
法身攝。十智身。謂以圓明無漏妙平等四智。以為身也。此通四身。智冥於理。同法性身。大圓鏡智相應淨
識。能頓現於自受用身。平等性智。現他受用身。成所作智。起變化身。妙觀察智。亦通四身。通觀四故。是則
智身。通於四也)八知身。(謂以三乘聖人能證之智。以為其體。有十一。一善思量相。通於聞思二慧。
二如實決擇相。即是修慧。上二俱通理教約體分別也。三果行所攝相。即因果分別。行即是因。通於三慧。
果唯證入。離前三慧也。四世出世間差別相。此下俱約位分別。此相為總。謂世間俗智名之為世。三乘聖
智名為出世。又見道前名世。見道巳去名為出世五三乘差別相。小乘即法類四諦他心世俗及盡無生
等智。中乘即七十七智等。大乘權實無量。六共相七不共相。於大乘中。麤妙分別。甚深般若。不共二乘相
似般若。是則名共。八出離相。九非出世相。通就三乘。縛解分別。於新熏種習未習故。十學相。十一無學相。
通於三乘修習。究竟分別。前行果中。中乘雖約學無學。意在行果。小乘學中。亦有果故。大乘位位。容有果
故。由此得知。不同彼也)九法身。(其體即以三乘所證之法為體。其相有五。一平等相。即是
理法。一法身生佛無二故。二不壞相。即是行法。謂稱理起行故。三隨時隨俗假名差別相。即是義法。隨所
化根。相應時分。說差別故。理本無言。假言顯理。權實皆是假名。四眾生非眾生法差別相。即熏顯理法所
遍之境。此通染淨。平等法身。遍情非情故。五佛法聖僧法差別相。即是乘法唯約於淨。三乘同證第一義
故。隨智有異。三種不同。故所顯理。亦說淺深)十虗空身。(其體多以事空。義兼於理。其相
謂一無量故。芥子中空。亦無分量故。二周遍故遍至一切色非色處故。三無形故。不可見也。世人見者。但
見空中光明之色。想心於中知無實物。作虗空解。便謂見空。其實不見。又此含無為空故。亦不可見也。四
無異故。謂無障礙不同色法彼此相異有障礙故。五無邊故。謂無始終起盡之邊故。六現色身故。謂虗空
寬廣能現一切諸色像等故。上之所明。附教採摝。義既勝妙。不可闕略。唯希達者勿謂詞技)。
▲
言成正覺佛(菩提身)願佛(願身)業報佛(相好身)住持佛(力持
身)涅槃佛(化身)法界佛(法身)心佛(威勢)三昧佛(福德身)本性
佛(智身)隨意佛(意生身)。
▲言所謂安住世間成正覺佛
無著見者。(無著自屬正覺。非謂菩薩於彼不著。若菩薩於此不著。下九豈當著耶。是知皆
就所見明見。亦不得半就所見半就能見。言無著者。安住世間故不著涅槃。成正覺故不著生死。乘無住
道。示成正覺。故名無著稱此而見。是見正覺。他皆依此)願佛出生見。(乘願出生見故。
又乘此願。能生一切德故)業報佛深信見。(萬行之因深信為首)住持佛隨
順見。(隨順眾生住持舍利等故)涅槃佛深入見。(深入涅槃故能持滅深入)法
界佛普至見。(法身充滿於法界故)心佛安住見。(湛然安住真唯識性是佛
心故)三昧佛無量無依見。(寂然無依故三昧。觸類皆寂故無量)本性佛
明了見。(平等性智了本性故。本覺真性性本了故)隨樂佛普受見。(隨自他意
無身不受故)依上十見。則見真佛。
鈔如摩尼天鼓等者。摩尼雨寶。天鼓出聲。】
「疏四依起無礙者。所依能起。海印定也。能依所起寂
用故。問上言寂用巳有其定。今言海印。豈非重併。答
有云。前依寂起用。此依照起用。此義不爾。若但依照。
且非是定。今謂通云。前寂用無礙。依別未定而興用。
今依起無礙。依本總定而興用。別定對總。咸作能依。
又解云。前雖云定。意顯無心。今方論定。故鈔云。謂雖
寂用無心。不妨皆依海印之力故。」
【鈔隨其所樂悉令見者。謂色無定色。若金剛之合
朱紫。形無定形。猶光顯之住脩短。相無定相。似明
鏡之對妍媸。故隨樂皆見也。
鈔若分與圓異分既有多。應有多箇法界合成一
身者。問假令多箇法界合成一身。復有何過。答問
軍林等是假非實。又性應非一故。問若分與圓一。
寧雜分圓。答圓融行布二義不同。圓融則分圓常
一。行布即分圓常異。如有分限事與無分限理。更
相遍也。若爾行布門中。應有多箇法界。合成一身。
其過何免。答全圓融之行布故無前失。
鈔不染(不變體空)而染(隨緣相有)染而(隨緣相有)不染(不變體空)。
▲言
若轉以喻顯等者。前舉真心隨緣。喻世不見形。復
舉海水成波喻。以況深旨。故鈔云。轉以喻顯。
鈔非情即佛體故者。下疏釋真如一百億。至九十
六云。無有少法而能壞亂令其少分非覺性者。如
遍非情。則有少分。非是覺悟。況經云。佛性除於瓦
石。論云。在非情數中。名為法性。在有情數中。名為
佛性。明知非情非有覺性。故應釋云。以性從緣。則
情非情異。為性亦殊。如涅槃等。泯緣從性。則非覺
不覺。本絕百非。亡四句。若性互融。則無非覺悟。起
信云。以色性即智性。故名智身。以智性即色性故。
說名法身遍一切處。論云。菩提菩提斷。俱名為菩
提。說智及智處。俱名為般若。亦可證此。既二性相
即緣復即性故。無少分非覺悟者。況心為總相。又
融攝重重者哉。
▲言若以佛身上十身菩提願化
力持意生即三身中化身攝也相好威勢福德義
通報化法身即法身智身義通三身局唯法報故
者。問何故下疏云。菩提威勢福德皆名報身。意生
相好願化皆化身。法身智身力持皆法身。又彼鈔
云。菩提為總。亦是化身。餘九中願化力持。此唯化
身。意生威勢通他受用及與變化。福智相好通於
二報及變化身。法局法性。下鈔又云。又顯十身五
體五用。謂威勢福德智法相好。此五法體。餘五為
用。體即是真。用即是應。真應二身。融為一味。此彼
相戾。其故何耶。答良以此宗圓融無礙。隨攝無拘
故。前後門隨應配攝。】
「疏以此身雲遍前時處常說華嚴者。問既彼佛身含
四法界。故鈔釋云。未有一法非佛身也。何有所遍時
處也。答佛門取之。一切皆佛。時處取之。皆是時處。全
此全彼。無障無礙。
疏約攝報說者。納果名攝。酬因名報。謂十地菩薩各
有四種果。一調柔果。二發趣果。三攝報果。四願智果。
初地菩薩攝報。作閻浮王。乃至十地菩薩。作第四禪
王。既第十地菩薩為彼天王。明知說色究竟天成佛。
是約攝報果說。」
【鈔起信論云。又是菩薩功德成等者。此一段文。人
多異解。今引心地觀經。以為注解。貴令後學不生
疑惑。
▲言又是菩薩功德成滿於色究竟處示一
切世間最高大身。(心地觀經云。三僧祇劫。所修萬行。利益安樂諸眾生巳。十地滿
心。運身直往色究竟天。出過三界。淨名國土。坐無數量大寶蓮華。而不可說海會菩薩。前後圍繞。以無垢
繒。繫於頂上。供養恭敬尊重讚嘆。如是名為後報利益)巳上經文。全無加減。即
是鈔引地論云。二者後報利益。摩䤈首羅智處生
故。謂以一念相應慧。無明頓盡。名一切種智。(心地觀經
云。爾時菩薩入金剛定。斷除一切微細所知障。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是妙果。名現利益也)
巳上經文。亦無加減。即是鈔引地論云。一者現報
利益。受佛位故。自然而有不思議業。能現十方。利
益眾生者。利他業用他報化身也。上所引文。相宗
自報實成。終教他報示成。仍寄示成。以顯實成。故
今雙會。
▲言何故他受用報身在此天者等者。問
此他受用為菩薩現耶。為如來現耶。若菩薩現。何
故心地觀經云。一切如來為化十地諸菩薩眾。現
於十重他受用身。不言菩薩現耶。若如來現。何故
鈔云。然第十地寄當此天。即於彼身。示成菩提。故
在彼天。答。一云。唯如來現。隱自報實佛故。說天王
菩薩示成菩提。如對小乘隱一心真見道。便說世
第一無間引生苦法智忍也。二云。菩薩現。既許地
前十信尚得現於化身。何不許十地得現報身耶。
又十地既得平等性智。豈不能現化報身耶。
▲言
餘義如別說者。起信鈔。
▲釋在彼天者。而有五義。
一云。以二乘人報化身八相為真佛。不信別有聖
人。又信第四禪是聖人生處。今欲令二乘知八相
非真。故於彼天示成佛也。二由三災不及故。三緣
欲界色質麤重是有。無色界都無色質是無。表離
有無契於中道故。四以摩䤈首羅面有三目。表證
三德大涅槃故。五下界慧多定少。上界四空定多
慧少。為表定慧平等故。又依彼疏重解前文。又是
菩薩功德成滿者。一因位窮也。故地論云。一者現
報利益。受佛位故。於色究竟處。示一切世間最高
大身者。二果位彰也。故地論云。二者後報利益摩
䤈首羅智處生故也。何故他受用報身。在此天者。
一義云。以寄十王顯此十地。然第十地菩薩。寄當
此天。即於彼身。示成菩提。故在彼天。餘義如別說。
謂以一念相應慧者。謂一念始覺至心源時。契於
本覺。無明頓盡。名一切種智。無明盡故。顯照諸佛。
亦可一念等。皆無間道。名一切種智。是解脫道。即
顯上真心於此成也。上皆自利行滿。下利他德顯。
便云自然。而有不思議業。能現十方利益眾生者。
顯上方便心。明不待功用也。又亦可初智淨相。後
不思議業相。皆是本覺隨染所成也。
鈔十事功德者。經云。一者根深難可頓拔。二者自
身生決定想。三者不觀福田及非福田。四者修淨
佛土。五者滅除有餘。六者斷除業緣。七者修清淨
身。八者了知諸緣。九者離諸怨敵。十者斷除二邊。
鈔引涅槃經。高貴德王難與此經問明品文殊賢
首二士難答。文意頗同。故彼疏文結成前難。云謂
若諸佛於因行法。有具不具。可有剎等不同。今皆
同具剎等那。別答中意云。非唯因同。果德亦同。而
見異者。隨機感耳。非佛自位而有差別。何者諸佛
因果具同異故。謂同滿行海。是同因也。將此同因
隨所調伏種種迴向應根之果。是異因也。由此異
因。感差別果。由上同因同感真應身土等果。是則
約佛即同能隨異。約根同處而見異。以生就佛。雖
異而常同。以佛就生。雖同而見異。以佛望佛。能異
之必同。其猶錦窠。常同常異。瑜伽三十八。諸佛平
等。唯除四法。一壽量。二名號。三族性。四身相。意明
隨機故。除此四事。餘皆等也。就果同中。自性身土。
一向體同。自受用者。平等無二。相似名同。餘二身
土。亦相似名同。而隨機見異。故成唯識云。自性身
土一切如來。同所證故。體無差別。自受用身及所
依土。雖一切佛各變不同。而皆無邊不相障礙。餘
二身土。隨諸如來所化有情。有共不共。所化共者。
同處同時。諸佛各變。為身為土。形狀相似。不相障
礙。展轉相雜。為增上緣。令所化生自識變現。謂於
一土。有一佛身。為現神通說法饒益。於不共者。唯
一佛變。諸有情類。屬佛異故。】
「疏若不融前義亦失經宗者。此意若不融前權佛。權
外立實。亦失華嚴無礙之宗。問前之四教。為有佛耶。
為無佛耶。若云有佛。何故下鈔云。前四因中即有。至
果皆無。大鈔又云。別教十地證竟。但是圓家住爾。出
現品說。權教菩薩。終不生如來家故。豈有佛耶。若云
無佛。何故疏云。若不融前義。亦失經宗。權教無佛不
融何過。今謂通云。若依前四教。實行眾生。當不成佛。
如前引教。是知無佛。若依圓教修行。巳得成佛。為應
權根。示作權佛。此佛是有。若不融此。故失經宗。
疏明將有說必須靜鑒前理者。周易繫辭云。尺蠖之
屈。以求伸也。龍蛇之蟄。以存身也。精義入神。以到用
也。註云。精義物理之微者也。入神寂然不動感而遂
通者也。故能乘天下之微。會通其用也。斯之謂也。」
【鈔含前四意者。靜鑒二字。具前第一第二故。或以
言略。應云明將有說必須靜鑒。前理受諸佛加。含
前四意。
鈔入毗盧遮那藏身三昧者。毗盧遮那能觀大智。
如來藏身所觀深理。以果揀因。毗盧遮那之如來
藏身三昧定也。從境彰名。或即體為名。
▲言菩薩
者。揀果也。言無量者。十住各攝多聞善巧。言方便
者。任性能智觀解善巧。
▲言入者。謂心詣於法言
善思惟者。巧順理事。揀無礙無心成事。
▲言智光
者。智即是體。光有三義。一正智前相。二斷惑真用。
三了境俗用。真俗二用無礙。明照理事法界。
▲言
智慧光明者。照事名智。照理名慧。此二無礙。能破
見惑及與無明。
▲言剎那者。時之極□也。言際者。
時相都寂也。
▲言佛華嚴者。萬行被敷嚴法身故。
▲言頻伸者。縮展之義也。即用之體。寂而造極曰
頻。即體之用。不為而普周。曰伸。通言入或云住者。
五識對境。意從門出。遠境護根。意識却入。此通權
小。今此經宗。即照之寂名入。即寂之照名出。入巳
未起名住。
▲言二不入者末入位故者。問明等三。
其義可爾。名號等三。其理如何。說佛三業。豈未入
位耶。故下鈔云。信求入位。許不入定。說佛三業。何
不入定。以果從因。因即十信。十信不入。果亦不入。
是十信中所說果故。
▲言說世間法尚須入定者。
世界成就品。普賢入定是也。
鈔眉間放光者。通表一乘中正之道者。下疏釋云。
表離二邊故。於體不許有無二邊。於義不著常無
常等諸法相邊。於行不習苦樂二邊。於道不住邪
正二邊。於人不執因果二邊。於教不說世出世二
邊。於諦不見真俗二邊。於化不定權實二邊。是故
為眾放眉間光。
鈔譬如闇中寶者。喻法顯略。喻中五事。一闇。二寶。
三無燈。四有眼。五不可見。喻闕有眼一事。法中五
事。一障染。二心寶。三無人說。四有智慧。五莫能了。
法闕(障染)一事。學者應知。
鈔言有情者即含前佛菩薩等者。問佛菩薩是情
佛非有情。若是有情。發弘願云。有情無邊誓願度。
豈是佛所度耶。若非有情。何故鈔云。言有情者。即
含前佛等。答言有情者。通有三義。一情者愛也。二
情者識也。三情者性也。若約初義。佛非有情。若約
後二義。佛是有情。六十二種有情中。佛是一數。或
據示現佛為有情。亦通初義。愛語羅睺故。
鈔五類法界皆有說義者。問第四既泯法界。既是
人法雙亡。絕言絕相。何有說義。答但因人法雙泯
之義。引生了解。便名為說。非要興言。故綱要云。說
者則諼於萬類。觸物皆有表彰。是也。或泯不礙存。
故有說義。問準此所談。能說之人通世間。與前依
主。復有何別。彼亦融三世間故。答統體咸同。就義
有異。彼據以佛為門。此據本位而說。故無相濫。】
「疏七依聽者。然準外典。而有三種文。子云上學神聽。
中心。下耳也。
疏即下諸眾略有十類至文當明者。故下鈔云。一影
響眾。(若影之隨形響之應聲)二常隨眾。(謂作輔翼得圓滿故如賢首等)三守護
眾。(為守護如來如執金剛等)四嚴會眾。(為莊嚴如道場神等)五供養眾。(如偈讚即
行供養若華香幢等即財供養也)六發起眾。(諸請嘆者即其事也)七當根眾。(聞法
獲益當根領悟)八表法眾。(同名林等表行同名首等表信)九證法眾。(順證佛菩薩等
說證不虗故)十顯法眾。(即聲聞不聞顯法不共故)對前十類辨(權實)者。影
響一眾。自有二類。一果德眾。謂能加證法諸佛互為
主伴。非權非實。然權實有其二類。一本高跡下。如佛
為菩薩。二本下跡高。如菩薩為佛。今既是佛。則非跡
下。實是如來。又非本下。即是實非權。無權可對。故亦
非實。因果海故。若位極菩薩影響一向是權故。有經
云。昔為能仁師。今為佛弟子。二尊不並化。故我為菩
薩等。當根唯實。餘八通權實。若辨地位。影響證法通
因果。餘皆為因。因位高下。以難準定。
疏除當根眾餘皆見緣者。此意當根之眾。即第三順
根感因。故此除之。若爾何故綱要云。聽者則正在當
根傍兼影響。今謂通云。此約以人從法。當根屬因。綱
要約人法別論感者。善相乃在因中。當根之人故在
緣攝。故彼此文。不相矛楯。
疏然有二類。一者言請。二者念請。諸會有無。現相品
當辨者。故下疏云。四請問儀式。復有二義。一約言念。
二約通別。初中請有二種。一言。二念。答亦有二。一言
答二示相。交絡相望。應成九句。在文唯四。初會之中。
具二問答。謂現相品長行念聲供聲言請。初光示法
主現華表義。現眾表教。即示相答。三昧品中。以言重
請。下之三品。亦以言答。第二會唯念請。如來示相答。
菩薩言說答。佛心自在。不待興言。佛力殊勝。現相能
答。第八會言請言答。此顯菩薩不同佛故。第九會念
請示相答。顯以心傳心。唯證相應。離言說故。二通別
者。初後二會。別問通答。二八兩會。別問別答。又初會
亦得是別問別答。次文當明。
疏如第九會者。一云屬上。第會中。佛入師子頻伸三
昧。令大眾頓證法界義。當說經故。疏云師子奮迅眾
海頓證於林中。即其義也。二云。屬下。第九會中。普賢
文殊等。承佛神力。說經故。三云。屬上。九字誤書應是
七字。第七會中僧祇隨好佛自說故。四云屬下。第字
應無。通指九會。因人說經。要假上加。
▲言不異前故
略有無加者。謂第八會。重總說五十二位故。
▲言不
入定故無有加者。為第二第七第九三會。說人不入
定故。」
【鈔一切說是一說者。顯法無異故是一說。問其第
四句我等諸佛。亦如是說。亦顯法無異故。與此何
別答彼就說人體非一故。與此不同也。又准下鈔
云。然有四句。一一切處文殊同一說偈故。是一切
即一。二但一文殊十節說偈。是一即一切。三各於
佛所。即一唯是一。四諸處文殊各偈不同。即是一
切中一切。今此所論。即當初句。】
「疏若爾僧祇隨好應非一切者。此難影略。更云應非
同說應非果海無言。或此難中。通含三難。同說一切
說果海無言三義通表一經。僧祇隨好既佛自說。是
知三義不能該攝一切。故云應非一切。」
【鈔唯佛能了故佛自說者。文準下疏。(第八下半六十九紙)云
佛自說者。有二意故。一僧祇因終此品果極故。二
皆佛說。二好用劣相。而用難思。恐物不信。故佛自
說。
▲言欲拂前因果之相故佛自說者。一云餘菩
薩說。表因分可說。對彼因分。果分名不可說。今佛
自說。却表因分不可說。前對因分可說。果分名不
可說。今表因分不可說。巳無可說之跡。果分寧有
不可說之跡。故鈔云爾。二云餘品菩薩因人說。如
來果人不說。表因分可說果分不可說。若不重遣。
還成滯跡。今如來果人說。菩薩因人不說。表果
分可說(但可總標令人知有)因分不可說。(拂跡入玄冥同性海)無前因定
可說果定不可說之蹤跡也。故賢首義分齊云。一
性海果分定是不可說義。何以故不與教相應故。
即十佛自境界也。故地論云。因分可說果分不可
說是也。二緣起因分即普賢境是也。此二無二。全
體遍收。其猶波水。思之可見。又下疏云。是地所攝
有二種。一因分。二果分。說者謂解釋。一分者是因分。
以於果分為一分故。然因果二分。古有多釋。全乖
文旨者。今所不論。有可通者。正而用之。直望論意。
即指義大。為果分故不可說。(遠公云。三是所顯證道之行。四是證道所
表地法。此二合為義大。以證依法成。法由證顯。故合為義賢首云。一所依果海。如太虗空。二地智所證。十
重法界。如空中所盡之處。三根本地智。能證法界。如前依盡相。此三合為義大)說大為因
分。是則可說。(遠公云。一是言教。二是所說教道之行。此二合為說大。以行依言成。言依
行發故。合為說。賢首云。四諸地後得隨事起行。悲智不住。五諸地加行。所起解行。為趣地方便。六寄法顯
成。諸地差別。此三合為說大)更以義取。略有二種。一唯就十地
以明。以證智為果分。方便寄法等並因分。此復二義。
一以修證相對。則方便造修為因分。息修契實為
果分。二以詮表相對。則以寄法顯地差別為因分。
真實證智為果分。如初三地寄同世間次三寄二
乘及禪支道品等。令眾因此表解地義為因。所表
證智。是此因之果。斯皆智言所不及。故不可說。如
彼鳥跡同於虗空。方便寄法可以言顯。故云可說。
如空中鳥跡約鳥說異。是以一跡。通有二分。即可
說不可說也。二約究竟佛果對普賢因說。義通一
部。謂即此證智冥同究竟果海為果分。如鳥處之
空不異大空。地相之因。同普賢因。以廣說則有無
量著別事。殊勝願力。復過於此故。是則跡處之空
隨於空處之跡。亦有說義。地智亦可寄言標舉故。
問上論云。是地所攝有二。如何說為究竟果耶。答
豈不向言冥同果海。故上論云。此智是誰證。偈言
佛所行故。又上加分云不思議佛法。又地影像分
云。彼十大山因大海得名。大海亦因十山得名。菩
薩十地亦爾。同在一切智因得名。彼因果相順故。
是知論主亦用究竟之果為十地攝。又且依一相
不可指陳等。云不可說及與可說。若有因緣故。果
可寄言。即事入玄。因亦叵說故。云說少分也。不可
局執。上言因緣者。即四悉檀也。故下鈔(十九上半十紙內)
云。果海離言。唯證相應。皆不可說。有因緣故者。即
四悉檀因緣。即得無說之說耳。因果二分別教要
義事希覽者審細詳悉。
鈔但有作用發起等者。故下疏(第九上半三十一紙)云。第三
入此三昧時下。明發起分。光明動地警群根故。後
顯出聲令聞法故。前皆有加。而無發起。此有發起。
而無加分者。前表解可從他。故有他加。此表行因
巳立故自力發起。又表行依解起無別法。故不加
攝解成行亦須入定。聖旨多端。不可一準。
▲言冥
常不捨又有意加故者。釋冥加有二義也。前約自
他俱不知故。後據唯他不知故藏攝。
鈔以契對經即名依主者。所契名契。若望能契。可
作持業。或揀席經。揀別依主。
鈔如質多名心者。具云質多耶。即業起心也。汎言
其心。通有四種。梵語名別。所目亦殊。一訖利他耶。
此云肉團心。此是身中五藏也。(具如黃庭經五藏論〔訖〕也)二訖
㗚乃耶。此云緣慮心。此是八識。俱能緣慮自分境
故。(謂色是眼識境乃至根身種子器界。是阿梨耶識之境〔名〕緣一分故云自分也)三戰栗
陀耶。此云堅實心。亦云貞實心。是真心也。通上質
多耶集起之心。故有四種焉。
▲言今謂若十二部
修多羅至思之者。清涼出古意也。謂修多羅分通
三藏。修多羅藏通十二分。分藏互通。理趣既齊。無
勞顯示。但修多羅分。通餘十一分。修多羅藏不通
餘二藏。此義不齊。故須解釋。一云十二部帙不別
故。修多羅分通餘十一。三藏部帙別故。修多羅藏
不通餘二藏。二云。十二分三學無別許通。三藏三
學隔別不通。今詳不爾。但以餘十一分有契合義。
無修多羅名。乃用第一修多羅分名貫通。餘之二
藏雖有契合之義。然無修多羅藏名。仍具修多羅
分名。不用修多羅藏名貫通。如京南二十里。有百
姓。是京官所管。彼處自無官長故。京北二十里。雖
有百姓。然非京官所管。自有押洲官長故。以喻對
法。學者應悉。故鈔自通釋云。二藏之中有契合者。
細思。由此得知修多羅藏名是別非總。古無總別
不分失。又解修多羅分。約名通於三藏。當分之中。
具三藏故。約名不通餘十一分。別得總名故。餘有
別名故。約義通十一。略相修多羅。義該十一故。所
以者何。以彼十一分。但重廣釋前略相故。修多羅
藏約名。通於十二分。當藏之中。具十二故。約名所
不通餘二藏。別得總名故。餘有別名故。約義不通
餘二藏。俱具總相。不具略相故。何以故。餘之二藏。
亦非重廣釋此故。細思細思。慎勿輕浮。故下鈔云。
其後一總別彼為挺拔。今正破之。彼意云。既契理
合根。名修多羅。則律與論。皆有契合。豈得不名修
多羅耶。故今示云。二藏有契合者。即十二部中修
多羅爾。此約義該。何須更立兩重總別。則三藏中
修多羅。唯局總相。十二分中。却具三相。故從總相
立於經藏。揀異二藏也。若兼順義經非敵對。古無
敵對翻名失。揀異席經。借義助名。古無以義為名
失。古既無失。過歸刊定。故前鈔中云。非是重古輕
今不欲欺誣亡沒。是也。科云。伸全縱彰半奪者。一
云。亦名四皆敵對。名全約義。唯聖教一名敵對餘
三名非敵稱半。二云。但約名為難。刊定全是古人
全非名全。更約義奪。古人半是半非名半。何者約
名。古人言線是敵對一半是也。經非敵對一半非
也。約義。古人言經非敵對一半是。線是敵對一半
非。故云半奪。三云經線俱敵對名全。唯經從義名
非敵對稱半。是知古人亦知經線約名俱是敵對。
經線亦義。俱非敵對。言線是敵對約名也。影取經
亦敵對為線。明知言契經半從義耳。即其義也。
鈔儒則儒教夫子為主者。正理云。儒也在乎家治。
長幼順序。不嬌不亂。盡忠盡孝。大則配天地。小則
正身節用。施政閨門之內。流恩僕隷之下。
▲言墨
翟為主者。破邪論云。竊聞八十老父繫壞而歌。十
五少童鼓腹為樂。耕能讓畔。路不捨遺。孝子家承。
忠臣滿國。然君王有難則殉命以報讐。父母有痾
則終身以待側。豈非曾參閔子之友。庠序成林。墨
翟耿恭之儔。相承羽翊。
▲言五經者。謂周易毛詩
尚書春秋禮記。九經者。春秋中開三。(謂左氏公羊穀梁)禮
記開三。(謂周禮儀禮曲禮)并周易毛詩尚書。故成九也。
鈔蘊即五蘊等者。(色受想行識也)十八界者。(六根六境六識)十二
處。(六根六境)十二因緣。(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四諦。(苦集滅道)
四食。(〔臨〕觸意思識)四靜慮。(離生喜樂。定生喜樂。離喜妙樂捨念清淨)四無量。
(慈悲喜捨)四無色。(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處有處。非想非非想處也)八解脫者。
(先釋名次出體)初釋名者。一有色觀諸色解脫。(未得無色定。未離色
界染。觀內外色。作光明想)二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解脫。(巳得空處。內離
色染。而觀外色。作少多等)三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巳得捨念。圓滿清白。
以此為依修習清淨勝行。圓滿名淨。解脫身者。意身作證者。由於智斷得作證故。前二意解疎遠名觀。今
此除障最勝。聖意親取。名作證。由此聖者。多住於此及於第八。此二勝故。二界邊故。又四根本圓八九次
備故)四空無邊處解脫。(境空無色故。是境界是能緣空無邊之處也。下皆倣此)
五識無邊處解脫。(謂緣無邊虗空之識而為境界)六無所有處解
脫。(境空無色故上界推求之時無少所得故)七非想非非想處解脫。(非想
者。謂超無處有麤想故。非非想者。非全無細想故)八想受滅解脫身作證
具足住。(由想受二種強勝於餘。是心行故。厭患勞慮。暫未止息。止息此時。要斷障得名為解
脫。為滅受想之解脫障。依主釋也。上七持業。解脫障故。或以別揀通即為依主)巳知名義。
次顯體性者。俱舍論說。前三無貪性眷屬五蘊性。
次以無色定善為性。大乘則世間出世間正智為
體。有漏者。以分別中世間正智為體。無漏者。即無
分別智及後得智。唯慧為性。緣色非色及真如境。
離諸定障。引生勝德。非餘能故。若相應體。初七以
四蘊為性眷屬。五蘊性體故。對法云。若定若慧。及
彼相應諸心心所。無色界中。許有定道無表色故。
第八解脫。以二十二法厭心種子為體。即不相應
行蘊所攝。八勝處。(青黃赤白地水火風)十遍處。(前八勝處上。加於空識)
三十七品。謂四念處。(身受心法)四正勤。(巳惡令止。未惡令不生。巳善令
增。未善令生也)四神足。(欲勤心觀)五根。(信進念定慧也)五力。(即前五根魔不能伏)
七覺支。(念擇法精進喜定行捨輕安也)八聖道。(語業命念定見思惟精進皆正貫也)
四無礙。(法義詞樂說也)四意趣。一平等。(法身平等)二別時。(戲塔成佛
等也)三別義。(法無生滅)四眾生意樂。(毀讚令進等也)四隨者。一隨
樂。(將護彼意稱悅其心)二隨宜。(隨宿習化)三隨治。(應病投藥)四隨義。(導根
熟時聞即悟故)亦名四悉檀。初則世界悉檀。二則為人悉
檀。三則對治悉檀。四即第一義悉檀。梵云悉檀。此
云義宗。
鈔並在十藏品中救之等者。然此十二分教。義綰
一代。旨既幽遽。故今引釋。故下疏云。舊名十二部
經恐濫部帙。改名分教。名有二相。唯修多羅。或二
或三。修多羅者。此云契經。言二相者。一總相。謂涅
槃十五云。始從如是我聞。終至歡喜奉行。皆名修
多羅。二者別相。雜集第十一云。謂長行綴緝略說
所應說義。然更有異名。異名有四。一法本。二但名
經。三直說。四聖教。言法本者。遠公以五義釋之。一
教為理本。二經為論本。三總為別本。四初為後本。
五略為廣本。以彼立三修多羅故。(以前五中後三為修多羅相故)
一總相。二別相。三本相。亦名略相。總不異前。(前二中總
故)別謂就前總相。分出十一。餘不収者。(即長行綴緝等)還
復攝在修多羅中。名為別相。用斯別相。望祇夜等。
為其本故。名初為後本。(由長行未盡方起祇夜故)言本相者。於
彼別相十二部中。初略標舉名修多羅。後廣釋者。
隨別名之。如言色者。即是根本略相。後云青黃等
者。是名廣相。故云略為廣本。然其後二。(即別略二)不違
雜集長行綴緝等言。即是十一處不攝者。如賢首
品出。爾時文殊師利說無濁亂清淨行大功德巳
等類。此是結集綴緝。非佛正說故。云十一所不
攝者。(然其後二等者。彼鈔云。以刊定記破云。隋遠法師。雖說修多羅。總別略三。初順涅槃二無聖教。
亦乖正理。三違雜集。雜集云。修多羅者。謂長行綴緝略說所應說義。彼自釋云。略說所應說義。即是長行
綴緝曾無。先略標舉。後廣釋之相。當知略者。總之異名。謂修多羅一分是總。餘十一分是別。今修多羅。依
藏部中總相業用。而立其名。餘藏部名。依藏部中別相業用。所以者何。修多羅業用能貫攝故。餘藏餘部
所詮所化。由此貫攝。彼方成故。故涅槃云。始從如是我聞。終至歡喜奉行。皆修多羅攝釋曰。此即彼之立
破。由此刊定言違雜集。故令辨相却同雜集。故云不違此正成別相故。云長行綴緝。是十一所不攝者。恐
義未顯故。引賢首品文示之)其略說所應說義。即是略為廣本。如
欲顯示菩提心功德故。即其類也。(鈔云。其略說所應說義者。通略
相修多羅。即開雜集論文而為兩段。出別略之據。只用上賢首品一文。雙證二義。如云文殊師利說無濁
亂清淨行大功德巳者。但是長行綴緝。若云欲顯示菩提心功德故。即是略相。標下文之所說故)此
第三略相。亦順成實。成實名直說。語言總相而言。
名為直說。一一語言多義分別。名非直說。斯則通
十二分。皆有此一。(不同別相十一不攝)若十二分中修多羅。
並通前三。若三藏中修多羅。唯局總相。有不曉者。
妄非先賢。而云修多羅但依總相業用則違諸論
長行綴緝等。言二祇夜者。此云應頌。一顯前未了
故。二應後來根故。三授記者。梵云和伽羅那。亦云
記別。(一記生死因果二記當來成佛事)四伽陀者。此云諷誦。謂孤
起頌。(一云易誦持故二云為樂偈者故)五尼陀耶。此云因緣。(一因請方
說為重法故。如三家五請等。二因事方說如本末故。如觀善財并因事制戒等)六優陀耶。
此云自說。(一為令知而請法。故如十地本分等。二為令所化生慇重故。念佛慈悲。為不請
友故)七本事。梵云伊帝目多伽。(一說如來徃事。如說威光太子等。二說弟
子〔性〕事。如說諸善友因緣故)八本生。梵云闍陀伽。謂說昔受身。
(一說如來如說威光太子數數轉身值諸佛等。二說弟子如諸善友等。然其本事。但云其事。除所生事。本
生要說受身等)九方廣。梵云毗佛略。(一廣大利樂故二正法廣陳故)十未
曾有。梵云阿浮達磨。亦云希法。(一德業殊異故。如初生即行七步。斯
經不起而升四天。二法體希寄故。謂說佛菩薩不共功德。經文非一)十一譬喻。梵云
阿波陀那。(一為深智說似。令直解故。如法華云。諸有智者。以譬喻得解二為淺識。就彼取
類誘令信故。如為誓人說二蘊等。此經所無雜集通說。為令本義得明了故)十二論義。
梵云優波提舍。(一以理深故。二義不了故。並須循環研覈)此之十二。於
大於小。為局為通。若皆大者。則違涅槃等文。涅槃
第三云。護大乘者。受持九部。法華第一云。我此九
部法隨順眾生說。瑜伽等論說。聲聞藏無有方廣。
然諸經論。且約一相故作是說。如實說者。大小皆
有。且如深密中。菩薩依十二分教。修奢摩陀。瑜伽
二十一云。佛為聲聞。一一具演十二分教。而涅槃
說大但有九者。依三部中之小相故。謂因緣中取
因事制戒。依譬喻中。依為誘引。於論義中。約非了。
法華九部小者三相大故。於記別中。取記作佛。於
自說中。依不請友。方廣之中。依廣大利益。其正法
廣陳。通大通小。然契經望餘。總相略相。則許通有。
別相即無。應頌諷頌本事本生。互望並無。本事本
生望於記別。亦是互無。自說因緣。容得互有。如因
事說。不由請故。除上所除。餘皆互有。此經之中。具
足十二。巳如上引。十二分教義巳略周。】
「疏離熱惱因者。(一滅業非二滅煩惱)得清涼果者。(三得滅果)鈔定共
道共二戒者。禪定聖道。相應現思。在定時道。法爾能
遮惡法。功能殊勝名戒。未入巳出其戒即無。故名隨
心。散心位中不能遮故。」
【鈔小謂性罪等者。一云佛未制時。世人巳知是罪。
名性。佛制巳後方知是罪。名遮。或分別煩惱所發
三業過非名性。俱生煩惱所發三業過非名遮。是
故三乘見道巳去。遠離性罪。
鈔論體論處所等者。因明釋云。一者論體。謂言生
因。立論之體。二者論處所。謂於王家證義者等。論
義處所。(此有六種。一於王家。二執理家。三大眾中。四於賢哲前。五於善解法義沙門波羅門
前。六於樂法義者前。)三者論據。謂論所依。即真能立及真
似現比量等。其自性差別。義為言詮。亦所依攝。四
者論莊嚴。謂真能破。五者論負。謂似立似破。六者
論出離。將興論時。立敵安處身心之法。七者論多
所作法。由具上六。能多所作。】
「疏一者剋性等者。問既約兼正。通詮其三。何故尅性。
三二一別耶。答曰望義別故。何者經詮三學。俱盡其
玄。律詮三學。二盡其玄。論詮三學。一盡其玄。故此云
爾。如世三僧各稱三藏。一正二兼。正稱經僧。博通三
藏。正稱律僧但精二藏。稱論僧。唯窮一藏。以喻例法。
昭然可悉。又解經多詮三。律多詮二。論多詮一。所尚
不同。又分兼正。」
【鈔若不為說毗伽羅論可名為藏者。藏者慳祕也。
故法華云。若以小乘化。乃至於一人。我則墮慳貪。
此事為不可。又解隱匿名藏。故涅槃經迦葉菩薩
曰。諸佛有密語。無密藏。世尊讚之曰。如來之言。開
發顯露。清淨無翳。愚人不解。為之密藏。智者了達。
則不名藏。釋曰。待根成熟。若不為說大乘之法。則
應名藏。若許爾者。乃與此文。甚相乖反也。】
「疏則唯十藏攝者。非是十藏品中十藏。但取十種玄
門。以為十藏。故疏釋曰。具足主伴顯無盡故。十玄之
中。舉初及後。影中間故。問十玄是義。十藏是教。豈相
愜當。答上疏云。以義揀教。此意用十玄義。揀能詮經。
將教從義。故名十藏。如彼三藏。亦是以教從三學義。
故名三藏。
▲言教義融故者。亦答前難。以義從教。但
號十玄。以教融義。通稱十藏。又解亦是此經十藏品
中十藏所攝。故綱要云。若依此經。十藏品中。自明信
等十藏。十藏為實。攝於此經。
疏通相十二分教者。今古諸師同稟故。
疏夫教海沖深等者。四句如次。配教理行果之四法
也。雖非鈔意。消疏可得。準鈔釋者。教海法雲智光各
上一字是法。下一字是喻。教深且廣。近喻名海。雲雨
所說之法。故名法雲。智如光故。名為智光。謂佛功德。
無有邊際。猶赫日揚光。偏語其勝。故名為智。教海法
雲。通該前三。智光一種。唯目佛果。
▲言智光無際者。
日光合空。既亡限量。真智證如。故無邊際。故下大疏。
以法對喻。略伸十義。廣辨難思。一謂日與空非即非
離(真空智日。一異似同)二非住非不住。(真理無相名非住。正智契遠名非不住。)三
而日善作破闇良緣顯空之要。(冥蒙惑暗待此方除微妙真空因茲始顯。)
四雖復滅暗顯空。空無損益。(智雖斷證。理本凝然)五理實無損。
事以推之。闇蔽永除。性乃無增。空界所含。萬像皆現。
(所依真理。損益雖無能。德障顯除。仍有。斯乃不損益之損益。妙之至也。)六而此虗空性
雖清淨。若無日則暗起。(疑然真理。體本寂寥智光不起。隨緣障生)七非虗
空空故自能除。闇若除者必假日光。(非真空絕相能自破惑。惑若破
時。須憑智日)八日若無空。無光無照。空若無日。暗不自除。
(智無真理匪鑒匪明真空無智惑寧自滅)九然此暗性無來無去。日之體
相。亦不生不滅。(惑染自性尚無去來覺智本然寧有起滅)十但有日照空。
則乾坤洞曉。(智若明則因果理事等分明故)。
▲妙辯叵窮者。拂跡入
玄。四辨八音不可說也。」
【鈔四辯者。一法無礙辯。二義無礙辯。三詞無礙辯。
四樂說無礙辯。復於第四。約義開七。一捷辯。須言
即言故。二無斷盡辯。謂相續連環終無竭故。三迅
辯。明於事理。心無癡暗。言即迅疾。如懸河故。四應
辯。應時應根。無差異故。五無錯謬辯。凡說契理。無
錯失故。六豐義味辯名數事理皆無量故。七一切
世間最上妙辯。此有五德。一甚深如雷。二清徹遠
聞。三其聲哀雅。如迦陵頻伽。四能令眾生入心愛
樂。五其有聞者歡喜無厭。具斯五義。故云無勝上。
言八音者。一最好音。(其音清雅。如伽陵鳥)二易了聲。(言詞辨了)三
調和。(大小得中)四柔軟。(言無麤獷)五不誤。(言無失誤)六不女。(其音雅朗)
七尊慧。(言無戰懼)八深遠。(臍輪發聲)。】
「疏以無言(理體也)之言(事用也)詮(事用)言絕之理(理體也)以無
變(一法門)之變(無量門)此是能化言說多端也。
▲言無窮
之根者。所化根感非一也。」
【鈔能廣能深能高能遠者。或將教理行果。如次配
釋。或將教海沖深等四句。如次配釋。或散嘆深廣
高遠也。
鈔皆不能安等者。反表大海皆能所謂安而不溢
故。受而不濁故。攝而同名故。持而不盡故。
▲言大
法明。(聞思所了)大法照。(修慧所了)大法雨。(益他所作)。
▲言皆不能
安等者。反表唯第十地菩薩方能所謂安存而不
捨信受而不疑。上二約文。包攝而不散。次一約義。
住持而不亡。次一雙通文義。
鈔具縛凡夫能知等者。問前說九地不知。今云具
縛能知。豈不相違。今謂。通云。前云九地不知。不能
盡知。此云能知。少分知故不相違。或前約證窮。此
據信解。或前自力。下不測上。此據他力。上加於下。
故不相違。
▲言仰推之智者。彼經勝鬘白佛言。三
種善男子善女人。於甚深法義。離自毀謗。生大功
德。入大乘道。何等為三。謂若有善男人善女人。自
成就甚深法智。若善男子善女人。成就隨順法。善
男子善女人。於諸深法。不自了知。仰推世尊。非我
境界。唯佛所知。是名善男子善女人仰推如來智。
除此諸善男子善女人巳。餘諸眾生。於諸深法。堅
著妄說。遲背正法。習諸外道。腐敗種子。當以王力
及天龍鬼神力而調伏之。
鈔四輪者。下疏云。然莊嚴論等六名四種不放逸
輪。先辨相者。各具五種因緣。一住好國土輪者。彼
名勝土輪。言五緣者。一易求。謂四事易故。二善護。
王如法故。三善地。處調和故。四善侍。同戒見故。五
善寂。無喧聲故。二依止善人輪五緣者。一多聞。二
見諦。三巧說。四憐愍。不貪利故。五不退。無疲倦故。
三集福德輪。當彼第四名先福輪。一可樂。謂由住
勝世為因故。二無難。由值善人為因故。三無病。四
三昧。五智慧。此三以自正輪為因。四發大誓願輪。
當彼第三名自正輪故。成實論名目發正願輪。一
善緣。妙法為緣故。二善聚。具福智故。三善修。止觀
諸行相應修故。四善說。無求利故。五善出。所有善
法恭順修故。然前二就果立稱。後二從因立名。雖
俱通因果。影略互顯。前二外緣。後二內因。願是智
因福是福因。此四何緣受輪之稱。依成實論。以此
四輪能摧八難故。謂初住善處。能除五難。即三塗
北洲及長壽。次依善人。除佛前後難。三發大願。除
世智辨聰。四宿植善根。除生盲聾啞。前五是惡處。
六是惡時。七是惡因。八是惡果。或彼四輪。非此四
輪。彼除八難之障。非判一代之教。多聞闕疑。未敢
詳定。
▲言四教者。藏通別圓也。
鈔所謂解脫相等者。如次即是我樂淨常之四德
也(不空如來藏之相大也)。
▲言我此九部法者。故法華云。或
說修多羅。伽陀及本事。本主未曾有。亦說於因緣。
譬喻並祗夜。優波提舍經。是也。
▲言如經說一無
常等者鈔有六義如次是小教。立相破相頓教。終
教圓教義也。
▲言生滅代謝者。由生待滅。非常滅由
滅待生非常生。故名無常。
▲言無彼常故者。此依
他法。無彼遍計常無相。無彼圓成常有相。名無常。
▲言不生滅者。謂但空真理本來不生名無。畢竟
不滅名常。或俗諦門中。常有生滅。真諦無彼。故名
無常。又準下疏義。引菴提遮經云。不生不滅是無
常義。生滅即是常義。鈔釋曰。此意正顯性相交徹。
二義相成。生滅相盡。無常即常。故不生不滅是無
常義。隨緣變易。常即無常。則生滅是無常義也。又
性即相故。不生不滅是無常義。相即性故。生滅是
常義。又遠公用中邊論意。解曰。不生不滅是彼無
常實性。故名無常。又生公釋云。常之為無。乃所以
無無常故。即不生不滅矣。即諸行而不可得。故入
中道。非常非無常也。又肇公釋淨名云。小乘觀法
以生滅為無常義。大乘之士。以不生滅為無常義。
無常名同。而幽致殊絕矣。其道虗徹。故非常情之
所能測。妙得其旨。其唯淨名乎。遣常故者。無常非
謂有無常。無常常無。故云不生不滅是無常義。又
大乘法師云。小乘以生滅為無常。謂不生滅為常。
故今折彼。汝見有不生滅為常者。此常還是無常。
故云不生不滅是無常義。
▲言無法可常者。絕待
真理。無彼對待可常。故名無常。是故真門隨順。但
具非常非無常之言念。今遮可常。故名無常。言非
常非無常者。約圓融義。更互相即。故乃雙非。不滯
一邊。以為中道。言又苦集滅道等者。隨藏通別圓
之四教。分生滅無生無量無作之四諦也。言十二
支者。一無明支。(正唯分別兼通俱生世俗勝義二愚別發。下惑發上。上不發下)二
行支(自性為思相應同聚福與非福不動業故)初發次招。並為能引。寔
通種現。三識支(唯第八識)四名色支。(業招五蘊除後三支)五六處
支。(業感六根)六觸支。(業報觸數)七受支。(業報受數)上五咸為導引。
熏感同時。義立前後實唯種子。未潤巳前。假通現
行。結生巳後。八受支。(正唯俱生兼通分別)九取支。(或前愛增或目四取
欲貪見戒我語取故)上二能潤。實通種現。唯除不還。唯種潤
故。一發教潤。不同無明。初後位別。分愛取二。十有
支。(識等五支。能招行種。愛取潤巳近有果故)此三咸為能生。通前十支。
或過或現。並為其因。而破常見。十一生支。(結生巳去少壯
巳還)十二老死支。(衰滅之位五滅蘊為體)此之二支。咸為所生。
或現或當。並為其果。而遣斷見。實現假種老非定
有故。色非徧地故。合附為支。病非定徧。憂悲不順。
故不立支。行人於此。而修觀行。而有二種。一雜染
安立觀。二清淨非安立觀者。謂行麤淺安立施設
名曰安立。菩薩將故斷除。先順觀之。從無明生行。
行生識乃至老死也。如是順觀生死相續。令生厭
離。既順觀巳。逆觀其果。從何而有。謂觀老死果由
誰有。謂由生。乃至行支由誰有。謂由無明。作四諦
觀。觀老死支。苦集滅道。乃至行支。準上可知。不觀
無明。以無因故。是故但作四十四智。非安立觀者。
無非分別智。體合如理。心境二冥。非假施設。名非
安立。諸惑永滅。故云清淨。於中有二。一順。二逆。先
順觀者。由根本智。見諦斷惑。無明滅行不生乃至
老死。苦果不有。無明滅故。慧解脫相應。諸惑滅故。
心解脫。能發無明既滅故。所發諸業亦亡。惑業無
故。後果不續。即得無學。得無學巳。逆觀所滅。生死
苦果由誰滅。乃能由無明滅。又作七十七智。觀十
二支者。一一支中有三智。一觀因智。二審因智。三
法住智。觀因智者。謂觀老死從誰生由生生。次審
因智。重審觀故。推審二智別觀三世法。法住一智
總觀三世故。共有七智。唯除無明。義不異前。餘十
一支。各有此七。成七十七智。緣生要義。經論多明。
池魚暫聞而生天。緣覺頓了而證聖。振毛張目。畢
在疏文。舉領提綱。粗如此說。
言又如中論偈云等者。偈有四句。初一句標法體。
下三句釋義。在境為三諦。在心為三觀也。鈔依四
教具細顯示。今束大綱。貴令易曉。一藏教釋者。分
折因緣果法。成無名空。藉託因緣果法。成有名假。
由無故離常。由有故離斷。合上空假二義名中。如
一品字具上三義。分彼三口離散。品字成無。名空。
假藉三口和合。品字方有。名假。具上二義。離定有
無。名中。二通教釋者。約體真空空也。就相妄有假
也。雙離斷常中也。如一空華。約體本空空也。病眼
見有假也。都無榮枯之相中也。三別教釋者。緣生
無性空也。無性緣生假也。空假所依佛性妙理中
也。如彼鏡像。實體無故空也。假相有故假也。空假
所依清淨明鏡中也。四圓教釋者。但將別教三種
舉一全收。即是上來。大綱巳竟。下隨鈔逐難釋者。
▲言雖三句皆空者。假言空者。獨立法無故。中言
空者。斷常法無故。
▲言尚不得成即空等者。舉淺
況深。揀定也。此意藏教所明三義。尚不成破相通
教所明緣生無性舉體全真第一真空淺觀。何況
別教所明無性緣生佛性妙理第二第三幻有中
道深觀也。
▲言不須破滅體即是空者。形揀藏教
折法歸空也此教所明妄緣生時。體實是空。如彼
空華病眼見時體實本空。
▲言而不得即假即中
者。以彼破相空宗。不存幻有之假相。未彰佛性之
妙理。
▲言設作假中皆順入空空者。彼宗設縱作
假中二觀。覈其定實。還成空觀。如作假觀。審知萬
法。隨順世俗。虗妄為有。稱實是空。如作中觀。了彼
但空之理無斷常故。豈非是空。故鈔云。假亦即空。
假施設故。中亦即空。離斷常二邊故。
▲言進非別
圓者。非同別圓三觀足具故。
▲言即空即假即中
者。非是三諦互即。但是一種之法生之法。即此三
義。若云三諦互即。何異圓教。言即空者。約遍計也。
即假者。約依他也。即中者約圓成也。
▲言三種迤
邐各各有異者。空假中三。展轉相望。各各不同也。
如攬麻成繩。妄認作蛇。三義各別。蛇空。繩假。麻為
所依。以況中道。
▲言三種皆空者。義當三無性也。
▲無主故空者。無實我也。虗假故空者。無實法也。
無邊故空者。無斷常也。問豈空假二觀。不離斷常
耶。何故中觀獨名無邊故空。答空多涉斷。假多涉
常。唯斯中觀。迥離斷常。故獨名得。
▲言三種皆假
者同有名字故者。謂物無當名之實故。既無當名
之實。豈非假也。如食油名寔非食油。
▲言中真者。
真諦之中。遍計空故。中根者。俗諦之中。化眾生故。
中實者。義諦之中離虗妄故。所以三諦通名中者。
俱離兩邊故。
▲言不住作不作者。作即動也。不作
靜也。不住彰動靜無礙。即是寂用無礙義也。
▲言
雖三而一者。行布不礙圓融也。雖一而三者。圓融
不礙行布也。
▲言三種皆空者。標也。言思道斷故
者。釋三諦絕跡故皆空也。
▲三種皆假三種皆中。
文顯可知。
鈔今分後二之語不分初一者。此意。但由後之二
語故分教。非由初一故分教。若分教時。三語皆分。
如世弟兄三人。長者唯和孝。次唯轉逆。少通孝逆。
若據長兄不可分居。但據二弟故乃分居。若分居
時。三皆分居。分居之因。唯後二故。不關初一。】
「疏言有通別就顯說故者。此潛通外妨。謂有問言。若
細推尋。互不互通。故此遮云。今就顯說也。
疏王之密語所謂別故者。此喻。王言雖同。所要物殊。
臣不分別。豈符王意。法令準之。佛言雖密。義有權實。
若不分別。豈符佛意也。」
【鈔有四無常者。攝相說也。無常為門。苦空無我皆
號無常。故云有四。
▲言若佛出世等者。經有五節。
一寄佛寶。顯無常觀。二寄法寶。顯苦觀。三寄僧寶。
顯無我觀。佛亦名僧。上首僧故。上三所觀。唯屬生
死。能觀唯屬權行。次合水鹽馬三喻也。四四於空
中顯正解脫。所觀唯屬解脫。能觀雙通權實。但無
二十五有。欲令比丘修學空想。通權行也。
▲言二
十五有者。頌云。四洲四惡趣。梵王六欲天。無想五
那含。四空并四禪。廣如涅槃十四。而解脫中。空無
我空苦空不淨空無常。遮此四種權行。能空之法。
即是真常解脫異名。密含三德。所謂不動是樂德。
無想是淨德。無變是常德。唯寔行也。雖含權實之
行。並合前器喻。五寄佛性彰其妙有。兼顯我德。即
合前馬喻。此五節經。前三節文理顯可知。後二節
文。鈔釋有二。一云。空是真空。遮詮顯實。(遮四權行)佛性
是妙有。表詮顯實。(顯一實行)二云。兩節經中。含具四德。
空中含三德。如文昭著。佛性中含我德。四德具矣。
在境名德。在心名行。
▲言馬又我義者。此鈔言略。
具足應云。最後佛性。彰其妙有。即含前馬。又是我
義。此言又者。非是對前不自在馬。但對空中三種
異名。巳具三德。佛性合焉。又是我德。兩節文中。四
德具矣。學者細思。勿滯舊聞不生正解。
▲言是則
此中具彰八行者。此一段經中。具彰無常苦無我
空四種權行常樂我淨四種實行。故名為八。】
「疏以深為淺失於大利者。類焦沅而鬻炭也。
▲言以
淺為深虗其功者。同蒸砂而求飯也。」
【鈔如言初發心時便成正覺等者。初心成佛。因徹
果海。稱性深義。若能善修。頓成佛果。理定無疑。如
不分教。却同權宗。但是如來接引劣根。方便假說。
致令行人不能正修。稱性圓融。發菩提心。高推聖
境非自分故。殊不知自身包性德而為體。本是如
來依智海以為源。隨緣流浪。有何得而不本具。有
何行而不能修。若云如此妙行賢聖所修。非我能
辨者。即是欺誣自身本具法身真佛。不唯失其大
利。抑又妄招過罪。故神變經說。若有人見神呪功
驗殊勝。却云此是普賢文殊等能為斯事。非我所
能者。斷祕密乘命根。犯三昧耶淨戒。何以故。良以
欺誣自身本具法身真佛也。上之過罪。並不分權
實爾。故下疏云。若謂久習無明云何頓成大智者。
豈不聞冥室千年之闇一燈倐忽頓除耶。夫機差
教別。聖旨深玄。並未證真。同居學地。共詳聖智。誠
日戈難。且以淺為深。有符理之德。以深為淺。有謗
法之𠍴。以遠為近。則有益於行人。以近為遠。法非
我分。諸佛說教。貴在俯就物機。後輩學人若欲高
推聖境。儻失大利。豈不傷哉。旦夕鈎磻溪朝昇台
輔。豈謂夫明經常選而語其優劣者哉。況纔生王
宮。貴極臣佐。寧同百戰夷項備歷艱辛。況十千劫
之功高。亦非聊爾人耳。是以語其智。等虗空而非
類。論其德。碎塵剎而難量。極念劫之圓融。盡法門
之重現。初心契於智海。豈有邊涯。猶微滴入於天
池齊無終始。經云。發心畢竟二不別。如是二心先
心難等。即其義也。
▲言分折權(小始二教)實(後之三教)取捨
偏(前之四教)圓(第五圓教)遲(前三種教遲成佛果)速(後二種教速成佛果)。
▲言
三時者。有空中也。
▲言三輪者。轉照持也。
▲言半
滿者。文顯。小乘名半。大乘名滿。意通權教名半實
教名滿。
▲言五味者。故涅槃經云。善男子譬如從
牛出乳。從乳出酪。從酪出生酥。從生酥出熟酥。從
熟酥出醍醐。醍醐最上。若有服者。眾病皆除。諸有
諸藥。悉入其中。善男子。佛亦如是。從佛出於十二
部經。從十二部經出修多羅。從修多羅出方等經。
從方等經出般若波羅蜜。從般若波羅蜜出大涅
槃。猶如醍醐。問曰。十二部經。總攝諸經。復云何言
出修多羅等。故遠公云。以佛合牛。約應身佛。十二
部經合乳。說小乘經修多羅合酪。說大乘教。藉小
開大。故名為出。復四俱大乘。詮事之教。名修多羅。
謂施戒等事。方等合生酥。即大乘中破相空教。因
事顯理。故名為出。以般若合熟酥。究竟離相證實
之慧。名為般若。依理起慧。是故名出。約行辨教。亦
得名出。般若經云。然此般若即是向前菩提體也
以菩提合涅槃。般若了因。了彼無始法性涅槃。是
故名出。約實教辨。亦得名出。涅槃經清涼釋云。佛
自揀此經。異於小乘。今牛出乳。是大乘教耳。若爾
何成五味。謂十二部經。辨所說教。出修多羅者。十
二分出生契理合機之義。修多羅出方等者。由契
理故顯出真理。廣陳為方等故。從方等出般若者。
依理出生智故。般若出涅槃者。以智契理成極果
故。故云涅槃猶如醍醐。
▲言四門者。共與不共觀
照實相也。共者三乘同稟。不共者菩薩獨覺也。】
「疏開則得多而失少者。理開之十義。為十種得。合之
五義為五種失。故云得多而失少也。
▲合則得少而
失多者。合之五義。為五種得。開之十義。為十種失。故
云得少而失多也。問合之五義為開之失者。其義未
詳。何者。且如開教家前之五義對其合教。一一奪之。
云何有失。一云理雖一味。(從合教義也)詮有淺深。(奪歸開教也)
此意。今辨分教。何關其理。從理一味。不違教殊。由此
得知。理本一味。不為開教之失。餘準例知。既爾開教
應全無失。云何失少。答得意之流。任開任合。皆無過
失。迷昧之輩。見開見合。皆生過失。如見開教。便謂理
殊。佛音非一。佛意為多。佛言唯局。淳源枝流。故為其
失。非謂違人亦有其失。餘之得失。準此應思。」
【鈔順下出現至有十義等者。彼疏云。一隨類音。(一無
聲不至。二無根不聞。經云眾生隨類各得解。是也)帖遍降種種喻。(婆竭羅龍王所
興雲電雷風雨。四洲六天隨類不同故)二隨樂欲音。(前多類音各隨欲樂。說種種法。經云
如來於一語言中。演說無邊契經海。是也。又佛以一妙音。周聞十方國眾音悉具足。法雨皆充滿。通證上
二也)帖降注滋榮喻。(阿那婆達多龍王。遍閻浮提。普注甘雨。百穀苗稼。皆得生長等)
三隨根解音。(隨前樂欲所說一法。大小各聞寶積云。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各各隨所
解。是也)帖天女妙聲喻。(善日天女。出一妙音。與百千種樂相應。)四隨時
音。(即上大小之法令聞不聞皆自在故。云不失時。亦兼隨聞一法令欣憂不同。寶積云。或有恐畏
或歡笑是也)帖梵聲及眾喻。(宮中出聲。梵眾皆聞。各謂我語。不出眾外。)上四
多約即體之用。是圓音義。後六多約即用之體。顯
一音義。五外隨緣招我無生滅。(應根感而談有始終。稱法性而言亡
起盡)帖谷響隨緣喻。六內集緣成何有主宰。(就相有而修幻
緣約體空而無實我)帖劫盡唱聲喻。(三災將壞雖無主我。次第有聲。聲初禪等。安樂
殊勝。聞巳進修。即生上界)七甚深。(欲言其一萬類殊應。欲言其異。一體無二雖多差別。皆於甚深
法界之所流出)帖降雨難思喻。(大莊嚴龍王。不思議力。能降無邊。莊嚴雨等。)八
純稱法界。(但隨生有差別韻。約體元無邪曲音。)帖眾水一味喻。(逐器分成
異本體未曾差。)九橫入無斷。(遍入法界化生無斷。)帖天鼓開覺喻。(無心
出聲覺悟諸天。捨放逸等。)十堅歸一極。(聲無變易。至於究竟。始漸成就。終令圓益。)帖
漸降成一喻。(摩那斯龍王。將欲降雨。先興大雲。凝〔復〕七日待作務巳。乃降微細之雨)。
▲又言六句者。一莫窮其邊故非量。二隨根隨時
有聞不聞故非無量。三多緣集故非有主。四純一
法界生故非無主。五當體無生故無能示。六巧顯
義理故非無示。
▲言各得圓音一義者。菩提留支
得第三隨根解音。羅什法師得第七純稱法界音
也。
▲言齊楚俱失者。出文選第四子虗賦。
▲言並
應奪之者。奪開教也。而與之耳者。縱合教也。言然
並為教本下又都奪耳者。奪歸開教也。此意。佛音
但是教本。非是其教。今辨判教。何關其本。二師談
本。豈相愜當。故鈔云。又都集耳。
鈔華嚴梵網等者。即師所立。唯華嚴經。名平道教。
刊定錯認。將謂梵網亦為平道。由見梵網亦居蓮
藏舍那說故。
▲言皆是稱性善巧者。揀異隨宜方
便也。
▲言一時頓演者。揀異前後漸說也。
▲言說
於世尊餘處隨根等者。如法華云。昔於波羅奈。轉
四諦法輪。亦是指鹿苑所說。非是自說靈山法華
會也。
▲言或有國土唯說三乘者。此顯不說法華
也。同此國土中。為說華嚴。為不說耶。若說華嚴。云
何唯說三乘。華嚴之經是一乘故。若不說華嚴。何
云祕不見有一佛土其中如來不說此法。明是平
道。答若就德相常遍。說其華嚴。今從業用。云唯說
三乘。若爾就德相。法華亦常遍說故。何云法華亦
有不說。若就業用。云有不說者。其華嚴經。就業用
門。亦有不說故。鈔云。或有國土。唯說三乘故。今謂。
通云。若就德相。唯是華嚴。更無餘經。但就業用。曲
巧隨根。華嚴經中。分出餘經。是故餘經德相乃無。
業用方有。說業用門。有說不說。華嚴之經。約德相
門常說遍說。又解法華經唯是一乘。解深密經唯
是三乘。其華嚴經非一非三。能一能三。語深名一
乘。語廣名無量乘。深即廣故非一乘。廣即深故非
三乘。今云或有國土唯說三乘。但見不說法華唯
一乘故。不遮華嚴非一乘故。是故華嚴無不說故。
鈔釋迦為主但是三身中化身遮那為主十身具
顯者。問若準餘教。釋迦唯化。遮那唯真。故清淨法
身毗盧遮那佛。千百億化身釋迦牟尼佛。若準此
經名號品云。或名釋迦牟尼。或名毗盧遮那。云何
偏言釋迦唯化遮那十身。答釋迦唯化。約餘教說。
遮那十身約此經說。】
「疏略云四異異實有多者。鈔列十門。而與賢首教義
十異。理亦相參。彼云。一時異。(此經念劫相收餘經年月尅定。)二處異。
(本末相融。唯在娑婆。)三主異。(具足十身。唯是化身。)四眾異。(同異一乘眾權小三乘。眾)五
所依異。(侮印炳現後智流出)六說異。(主伴通方。有說不說。)七位異。(因果交徹賢聖
歷別。)八行異。(稱性圓修。隨相分齊。)九法門異。(略舉十種。一彼有三佛。此有十佛。二彼有
六通。此有十通。三彼有三明。此有十明。四彼有八解脫。此有十解脫。五彼有四無畏。此有十無畏。六彼有五眼。
此有十眼。七彼有三世。此有十世。八彼有四諦。此有十諦。九彼有四辯。此有十辯。十彼有十八不共法。此有十
不共法。餘門無量。餘如經說。)十事異。(觸類之事即法門故。依坐等事但表法故)應知刊定
不唯破彼即公。抑又彈於本師清涼扶昔。故伸敘釋。」
【鈔五說教時分異者。問與前教門儀式中一時頓
演。有何異耶。答彼得時而顯儀。此正論時。或彼據
一時。此兼十重。故不同也。】
「疏偏方不定教者。一云方者法也。即偏為一類非漸
非頓根。說大乘法。故名偏方。二云方者處也。通途時
處。正弘於小。偏於一處。而說大乘。故名偏方。言不定
者。漸頓不攝。故名不定。
疏或但分為二者即是半滿者。問此言半滿。與前牟
讖立二教中半滿何殊。答前唯據法。此兼約時。故鈔
云。既破五時。四三二時。皆巳破竟也。
疏實義即空者。法空也。若云我空。無殊俱舍故。學者
應悉。」
【鈔理絕百非者。所謂有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成
四句也。非有非無亦非有亦非無非非有非非無。
成八句也。一異同前。又成八句。共有十六句。隨三
世開。共成四十八。斷常各具。即有九十六。并本四
句。乃成百非。
▲言故智度論云一切實等者。如次
配真諦俗諦雙表中道雙遮中道也。或有空俱非。
四句皆實。故云一切實。有空俱非。四句皆非實。有
空俱非。四句皆亦實非實。空有俱非。四句皆非實
非非實。又準大鈔。有四重四句。初單四句。如向巳
明。二復四句者。一有有有無。(即是幻有門中所攝幻有真空)二無
有無無。(真空為門所攝幻有真空)三亦有亦無有亦有亦無無。
(雙照門中還攝有無故)四非有非無有非有非無無。(雙遮門中亦攝
有無)而言復者。四句之中。皆說有無故。第三具足四
句者。四句之中。皆具四句故。第一有句具四句者。
謂一有有。二有無。三有亦有亦無。四有非有非無。
(即是幻有為門攝餘三句故也)第二無句中四句者。一無有。二無
無。三無亦有亦無。四無非有非無。(有空為門攝餘三句故)第
三亦有亦無具四句者。一亦有亦無有。二亦有亦
無無。三亦有亦無亦有無。四亦有亦無非有非無。
(表句為門攝餘三句故)第四非有非無具四者。一非有非無
有。二非有非無無。三非有非無亦有亦無。四非有
非無非有非無。(遮句為門攝餘三句故)上四四一十六句。為
具足四句。第四絕言四句者。一單四句外一絕言。
二復四句外一絕言。三具足四句外一絕言。有三
絕言。前三重四句。乃屬因門。第四絕言四句沒同
果海。又前三四句即是教道。絕言四句即是證道
也。
▲言是知失意則四句便成四謗。得旨則四句
即是四德也。故下鈔(十八上半)云。謂定有者。增益謗。若
定無者。是損滅謗。亦有亦無相違謗。非有非無戲
論謗。一真如是有義。以迷悟依故。不空義故。不可
壞故。二真性是空。以離相故。隨緣義故。對染說故。
三真如亦有亦空。以具德故。逆順自在故。體融鎔
故。四真性非有非空。以二不二故。定取不可得故。
餘之四句。前巳略明。又皆即有之空。方為具德之
空。即空之有。方為具德之有。是則非有之有。非空
之空。為具德耳。又盡有之空。盡空之有。方為具德。
又隨一句必具餘三。若言亡慮絕。方為具德耳。如
次證上謗德可知。
鈔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等者。言有但有因性。言無
但無果性。
▲言伽毗羅城空者。各歸四大故。大涅
槃空者。各歸三事故。
▲言非有如虗空非無如兔
角者。故彼經云。善男子。眾生佛性。非有非無。所以
者何。佛性雖有。非如虗空。何以故。世間虗空。雖以
無量善巧方便不可得見。佛性可見。是故雖有。非
如虗空。佛性雖無。不同兔角。何以故。龜毛兔角。雖
以無量善巧方便不可得生。佛性可生。是故雖無。
不同兔角。
鈔逆順入出等者。於色界四無色四滅定一九次
第定。自下向上。名順出入。從上向下。名逆出入。或
順或逆。皆有全超半超。以表自在故。此據小乘。若
大乘所見。與此稍異。故涅槃經大眾問品云。爾時
一切菩薩摩訶薩天人雜類。異口同音。唱如是言。
奇哉純陀。成大福德。能令如來受取最後無上供
養。而我等輩。無福所致。所設供具。則為唐捐。爾時
世尊欲令一切眾望滿足。於自身上一一毛孔。化
無量佛。一一諸佛。各有無量諸比丘僧。是諸世尊
及無量眾生。皆示現受其供養。釋迦如來。自受純
陀所奉設者。爾時純陀所持粳粮米成熟之食。摩
訶陀國滿足八斛。以佛神力。悉皆充足一切大會。
爾時純陀。見是事巳。心生歡喜。踊躍無量。一切大
眾。亦復如是等。斯則一處見異。大小竝彰矣。
鈔四大本淨等者。悟彼性空舉體全真。故云本淨。
▲言不(無)起(生)法忍者。七八九三地也。言柔順忍
者。四五六地也。言須陀洹果。此云預流。乃是初果。】
「疏揀去不定者。謂與所立教各相返者。皆名不定也。」
【鈔於中漸約不具者。(談有時不談其空。云空時。不云其有。故名不具。)。
▲頓
約具說者。(空有俱陳故)。
▲言不同延公大小相望成漸
頓也者。(延公大由小起名漸。大不由小起名頓。約根性。以〔剌〕漸頓。此師空有具陳名頓。空有
隨闕名漸。約化儀以〔剌〕漸頓。故不同也)又此頓漸而有多門。準下大
鈔。通有四句。文云。一頓悟漸修。如頓見九會之臺。
要須躡階而漸昇。法亦如是。頓了心性。即心即佛。
無法不具。而須積功遍修萬行。此約解悟。(扶桑赫日頓然
出芳草嚴霜漸爾消)二者頓修漸悟。即如頓遍磨鏡色漸明
淨。萬行頓修。悟則漸勝。此約證悟。(習射初心期中的調弓時久近
華心)三者頓悟頓修。如利劒斬絲千葉莖齊斷。亦如
染絲一時齊染一時成色故。萬行齊修一時朗悟。
(仙藥一丸纔點處。頑銅千兩頓成金。)四漸修漸悟。猶如斬竹節節不
同。(如臨浡澥前前淺。似瑩泥珠後後明。)又大鈔引楞伽經。有四漸四
頓。俱以喻。顯一如菴蘿菓。漸熟非頓。(此喻十信)二如陶家
作器。漸成非頓。(此喻十住)三如大地漸生非頓。(此喻十行)四
如習藝漸就非頓。(此喻十向)二四頓者。一明鏡頓現喻。
(喻初地至七地)二日月頓照喻。(此喻八地巳上)三藏識頓知喻。(此喻
報佛)四佛光頓照喻。(亦喻法報。前喻報成。此喻頓照。)又禪詮都序云。
諸家有云。先因漸修功成。而豁然頓悟。(猶如伐木片片漸斷。
一時頓倒。亦如遠詣都城。步步漸行。一日頓到。)有云。因頓修而漸悟。(如人學射。此說
運心。頓修不言。功行頓畢)有云。因漸修而漸悟。(如登九層之臺。足履漸高。所見
漸遠故。有人云。欲窮千里目。更上一層樓。)皆說證悟也。有云。先須頓悟
方可漸修者。此約解悟也。(如孩子頓生功業漸成)故華嚴說。
初發心時即成正覺。然後三賢十聖次第修證。若
未悟而修非真修也。(良以非真流之行無以稱真何有飾真之行。不從真起故。
彼經說。若未聞此法。多劫修六度行。畢竟不證真也。)有云。頓悟頓修者。此說
上上智根性。(根勝故悟)樂欲(欲勝故修)俱勝。一聞千悟。得大
總持。一念不生。前後際斷。(斷障如斬絲。萬條頓斷。修行如染絲。萬條頓色。
也。荷澤云。見無念體。不逐物生。又云。一念與本性相應。便具恒沙功德。八萬四千波羅蜜門。一時齊用也)
此人三業唯獨自明了。餘人所不及。(金剛三昧經云。空心不動。
具六波羅蜜。法華亦說。父母所生眼。徹見三千界等也。)且就事跡而言之。如
牛頭融大師之類也。此門有二意。若因悟而修。即
是解悟。若因修而悟。即是證悟。然上界只約今生
而論。若遠推宿世。則唯漸無頓。今頓見者。巳是多
生漸薰而發現也。有六法無頓漸頓漸在根者。誠
哉此理。固不在言。本只論機。誰言法體頓漸義意
有此多門。內門有意非強穿鑒。比見時輩論者但
有頓漸之言。都無分析。就教。有化儀之頓漸。(頓儀如華
嚴。化儀如法華。)應根之頓漸。(大不由小起名頓。大由小起名漸。)就人。有教
授方便之頓漸。(談真空絕相名頓。談事理無礙名漸。)根性悟入之頓
漸。(頓如華嚴本會。漸如華嚴末會。)發意修行之頓漸。(趣真如門〔名〕趣生滅門名
漸)於中。唯云先頓悟後漸修。以違返也。欲絕疑者。
豈不見猛風頓息波浪漸停。訴良頓成。禮樂漸學。
(如高貴子孫。於少時亂。沒落為奴。生來自不知貴。時清父母論。得當日全身是貴人。而行跡去就。不可頓
改故須漸學也。)是知頓漸之義。甚為要矣(勿謂頓漸多門似同。不許頓漸。
多義有異。請諸學者。善須體釋)。
鈔其第三。亦約化法。揀異前二。從多分說。此釋妨
也。應有問言。第三亦約化法。何不疏云亦約化法。
答有二意。一頓漸二名。恐濫延師。以義揀之。故偏
云耳。第三圓教。前無師立。無相濫故。不云化法。二
從多分說。文顯可知。
鈔若漸根生熟俱漸者。(桃兒生熟俱桃)頓根生熟俱頓。(杏兒
生熟俱杏)則頓漸可分。(則桃杏可分)上舉是也。下顯非也。既
云未熟名漸。巳熟名頓。(既云未熟名桃。巳熟名杏)此則於一
漸根。但生熟為異。無別頓義。(此則於一桃兒。但生熟為異。無別杏
兒)。
▲言生必至熟者。漸具頓也。熟必從生者。頓具
漸也。
▲言則第一難過失等者。過者越也。其難過
越矣。或過者失也。其難錯失。或是遣字悞書過也。
故鈔云。為此一通。三難皆遣。
▲言況初發心時便
成正覺等者。縱合為一義。通釋此意。既得正覺。尚
名圓階。何況分階耶。問若就行布。不名分階。若就
圓融。但名圓階。是則進退不明分階。云何合符。答
就圓融。而成正覺。名階佛境。約行布。而存初心。名
分。兩義相合名分階佛境。或舉勝況劣也。既初心
而即成覺。得名圓階。若初心而即十地。豈非分階
耶。】
「疏隋末唐初吉藏法師等者。問法華為本末耶。答亦
本亦末。故對所攝而稱本。對所歸而稱末。或唯是本。
故鈔云。又經但云除先修習學小乘者。明知經意不
指般若等為枝末也。法華為本。居然可知。」
【鈔俱無實證名不上車者。故彌勒所問經論云。一
切聲聞辟支佛人。不能如實修四無量。不能究竟
斷諸煩惱。但能折伏一切煩惱故也。又經云。汝等
所得涅槃非真滅度。又經云。若不信此法。得阿羅
漢果。無有是處。巳上二乘。無有實證。又出現品。設
有菩薩等文。可證菩薩無有實證。若爾既無證。云
何出界。今謂。通云。非是三乘聖人全無所證。但彼
所證。實是一乘。都無其三。俯應權根。假言三種。今
約一乘良斷。故無三乘實證。如彼三獸同渡一河。
實無三河。非謂全無所渡之河。云何到岸。故賢首
義分齊云。若望自宗。並皆得果。若不得者。云何出
世。今云俱不得者。以望一乘故。是以實映權即方
便相盡故皆得無也。若欲逈彼三人入一乘故。以
至自位究竟處故。後皆進入別教一乘故。
▲言並
無體故者。所有法體奪歸一乘故。說三乘無體。勿
謂同兔角等無故。如分一品字而作三口。收歸一
品。三口無體故。
▲言無盡生智是二乘車體者。問
二乘無學起此二智不。若起二智。云何不得。若不
起二智。云何言出界。豈煩惱不盡而出界耶。答起
此二智。故得出界。但就一乘良斷奪歸一乘。故云
不得。又解言出界者。就三乘自說。言不得車。據一
乘傍斷。但就三乘自說。亦得其車。但約一乘傍斷。
亦不出宅故。賢首義分齊云。若先以三乘引。後令
得一乘。亦是三一和合攝根成二益。故屬同教。此
如法華經說。
▲言丈六權智等者。問色天四智。豈非
牛車。答且據三乘共信。故作此指。或就寄化顯報。
作如是說。
▲言諸子皆索故者。問喻中索權(故經云。羊
車鹿車牛車。願時賜與)法中索實。(一乘根發根宜扣聖言義索者)若為通會。
答喻就能索故分其三。法從所索故為其一。
▲言
謂為究竟不解索乘者。賢首教義云。攝益者。於中
有三。一唯攝界內機。令得出世益。即以為究竟。此
約三乘當宗說。亦如瑜伽等辨。二或攝界外機。令
得出出世益。方為究竟。此有二種。若先以三乘。令
其得出。後乃方便得一乘者。此即一乘三乘和合
說故。屬同教攝。亦名逈三入一教。此如法華經說。
若先於一乘巳成解行。後於出世身上。證彼法者。
即屬別教一乘攝。此如小相品說。三或通攝二機。
令得二益。此亦有二。若先以三乘引出。後令得一
乘。亦是一三和合攝機成二益。故屬同教。此如法
華經說。若界內見聞出世得法出出世證成。或界
內通見聞解行出世唯解行出出世唯證入。此等
屬別教一乘。此如華嚴說。今據初義。故云究竟也。
▲言三乘三根者。身子為上根。第一周法說即解
故。四大聲聞為中根。第二周喻說方解故。五百千
二百為下根。第三周宿世因緣說。始得解了故。】
「疏以為方便者。問此言方便。為實非實耶。答亦實亦
非實。故賢首義分齊中。問曰。臨門三車。為實不實耶。
答亦實亦不實。何以故。是方便故。由是方便。引子得
出。非不實。由是方便引。故非是實。此二不二。唯一相
也。」
【鈔無虗妄咎者。彼得實益故。許劣與勝故。】
「疏抑諸般若及諸大乘了義之經者。般若亦法了故。
巳有抑實之過。諸大乘了義之經。攝華嚴勝鬘等。乘
法俱了故。成抑實之過也。
疏會三為一者。問此言會三為一。為存為泯耶。答二
皆可通。故賢首教義云。一切三乘等。本來悉是彼一
乘法。何以故。三乘望一乘。有二門故。謂不異不一。初
不異中亦二。一以三即一故不異。二以一即三故不
異。門若據初門。三即一者。未知彼三為存為壞。若存
如何唯一。若壞彼三乘機更依何法而得進修。答有
四。一由即一故不待壞。二由即一故不礙存。三由即
一故無不壞。四由即一故無可存。由初二義。三乘根
得有所依。由後二義。三乘機得入一乘。由四句俱即
一故。是故唯有一乘。更無餘也。」
【鈔此是光宅之意者。此是依光宅意。難清涼也。
▲
言若依此宗難者。就此清涼義。難清涼也。
▲言昔
之權實二義亦存者。此是清涼通釋也。此意。會二
歸一。昔實義存。無抑昔之過。會三歸一昔權義存。
四乘義成。故云二俱有理。若爾光宅若作是說。亦
應無過。若許無過。清涼何得不依。今謂通云。不依
法華。定斷一代時教。何所攝耶。若三乘攝有抑實
之過。若一乘攝在昔時故。彼立一乘三後一故。昔
時一乘。非三後故。彼師唯立法華為一乘故。疏云。
若唯說法華為一實等。彼若救云。昔日實教四乘
不稱者。由比汝宗不應依彼法華定斷一代教法
也。昔之實教。非所判也。】
「疏若開權顯實則三是一更無別一者。此是取昔之
義。取昔三乘理行果也。昔說三乘。閇於一實。今云無
三。即是開權。反表有一。乃是顯實。
▲言則三是一更
無別一者。則三乘理行果體。便是一乘。離此更無一
乘別體。故名會三為一。當取昔義也。」
【鈔三乘之因同歸一果故者。因字悞書應是字。
▲
言開會等言並通四種者。四字悞書應是三字。撿
鈔自知。鈔中但是理行果三。不言其教。】
「疏若癈權立實等者。癈彼三乘權教即所癈也。立此
一乘實法(理行果也即所立也)能癈能立一乘教即法華經也。」
【鈔三外無別一實之法故云義說為四等者。問前
會三為一。當取昔義。故疏云。則三是一更無別一。
此會三歸一。當癈昔義。鈔云。三外無別。一實之法。
有何別耶。答前約理行果也故取。此約教故癈。故
不同也。或前約三乘有體一乘無體。當取昔義。此
約一乘有體三乘無體。當癈昔義。
▲鈔即借涅槃
第二。三點成伊喻者。文雖傍來。義乃要妙。故依出
現疏鈔簡略明其紀綱貴令後學易知源矣。然大
涅槃。蓋眾聖歸源冥會之所。(總顯深廣包含無外)寂寥無為。
(顯深也)而廣悉備。(顯廣也)形名絕朕。識智難思。(復拂深廣之跡)
今以無名。強名亦為五別。一釋名涅槃。正名為滅。
取其義類。乃有多方。(或云無作無起無為無相不識寂靜安隱解脫。此等異名。
皆是義翻。即多方也)總以義翻稱為圓寂。以義充法界德備
塵沙曰圓。體窮真性妙絕相累為寂。而言大者。橫
無不包。竪無初際。此約三德涅槃。若約義開。略明
三義。一體大。自性清淨故。二相大。方便修淨。累方
德備故。三用大。化用無窮故。二出體性。涅槃既妙
絕常數。恬怕希夷。雖逈出百非。而靡所不在。今以
義求。不出三法。即摩訶般若解脫法身。以為其體。
所以三者。翻三雜染故。(翻煩惱成般若。翻結業。為解脫。翻苦依身即法身也)
成智斷恩故。(般若是智。解脫是斷。法身是恩。兼應物恩故)成法門身般
若也。法性身法身也。應化身解脫也。作用解脫故。
能證大智。冥所證理。累永寂故。然此三種。不離一
殊。德用分異。即寂之照。為般若。即照之寂。為解脫。
寂照之體。為法身。如一明淨相離。故此三法。不縱
不橫不並不別。(南北曰縱。〔蹤〕即竪也。謂法身本有。次修般若。後得脫。則是〔蹤〕義。東西
曰橫。謂同時異體故。合為一體曰並。各居一處曰別。滯在此四。並非涅槃。故皆云不。此意時則同異無礙。
處則合離罔滯。體則一異莫拘。言思叵寄故云耳爾。)如天之目[○/(○*○)]。如世之伊
∵。名祕密藏。為大涅槃。三顯種類。雖理無統。義類
塵沙。今自狹之寬。略分一兩。或唯說一。即大涅槃。
或說有二。自有三門。一餘無餘。(小乘有二釋。一有宗云。涅槃體一。約
時不同。得二名字。言體一者。於此宗中。煩惱業苦。以通力故。應起不起。擇滅無為是涅槃體。此體是一。約
對身智。得二名字。身智未盡。說前涅槃。以為有餘。身智盡竟。向前涅槃。轉名無餘。非身智滅即名涅槃。以
此身智起巳謝滅是無常故。若斷因故。令後不起。是非擇滅。故非涅槃。二依成實。涅槃體二。生死因盡名
一涅槃。生死果盡名一涅槃。由有宗中。要道親斷。方稱揀滅。身口二業。及生死果。非道親斷。故不取之。成
實由斷煩惱。餘不起故。見修斷故。亦得揀滅。故名涅槃。然望大乘。皆名有餘。有變易故。若依大乘。遠公。自
有四別。一云二死因盡名曰有餘。二死果盡名曰無餘。二曰。分段因果盡名曰有餘。變易因果盡名曰無
餘。三云。分段因果及變易因盡名曰有餘。變易果滅名曰無餘。四者。唯就變易因果為二。分段因果屬小
乘故。又唯識云。二有餘依涅槃。謂即真如。出生死苦煩惱。說盡。餘依亦滅。眾苦永寂。故名涅槃。釋曰。此通
大小。而說真如為體。即異小乘。論下料揀云。如何善逝。有有餘依問也。雖無實依。而現似有。惑苦依盡說
無餘依。非苦依在說有餘依。是故。世尊可言具四。餘不繁引)二性淨方便淨。(本性
淨故。從因方便之所顯故。亦如體用。餘如別說)三真與應或分為三。此有
二種。一約三乘。二即自性真應。(上明真應。自性合真。二皆約淨。今皆
自性。通於染淨)或分為四。一自性清淨。(唯識云。謂一切法相真如理。雖有客
染。而本性淨。具無數量微妙功德。無生死滅。湛若虗空。一切有情。平等共有。與一切法。不一不異。離一切
相一切分別。尋思路絕。名言道斷。唯真聖。者自內所證。其性本寂故名涅槃)二有餘依。
三無餘依。四無住處。(唯識次云。二有餘依。三無餘依。具如上說。四無住處涅槃。
謂即真如出所知障。大悲般若。常所輔翼。由斯不住生死涅槃。利樂有情。窮未來際。用而常寂。故名涅槃。
一切有情皆有初一。二乘無學容有前三。唯我世尊。獨言具四也)四彰業用。囊括
終古。道達群方。靡不度生。靡不成就。故涅槃云。能
建大事。則出現法門。皆斯用也。更有餘義。並如第
五正釋其文。恐繁不敘故。上鈔云。大涅槃一章。必
盡其體用。誠不虗矣。】
「疏實不兼權者。法了故實。乘不了故。不兼權也。」
【鈔上通別圓等者。問若據覈其定實。唯成當教中
義。云何通別圓耶。若據互有名通者。餘之三教。亦
應名通。皆互有故。又違前文云還非二乘折法進
非別圓。此是三獸渡河之意等。今謂通云。但以無
性空義。別圓亦有。各用當教。餘義揀之。故無相濫。
如彼終教事理無礙。圓教亦具。但以事事無礙。揀
之成別。又解別圓教中所有通屬。義皆通教故。餘
雖互有。各隨增強。以立異名。不應別難。
▲鈔六位
通者。一乾慧地。(通三乘資糧位)二性地。(通三乘加行地)三八人地。
(或通預流向或唯苦法智忍)四見地。(通三乘見道位)五薄地。(一來果)六離
欲地。(不還果)七巳辦地。(阿羅漢)八辟支佛地。(獨覺果)九菩
薩地。十佛地。此之十地。不唯一乘。故名位通。
▲言
九無礙同也者。斷九品惑。無間道也。
▲言九解脫
者。證九品擇滅之智也。
▲言二種涅槃者。有無餘
二涅槃也。
鈔苦有無量相等者。約一界中。有十千名故。又經
云。分別諸陰。有無量相。悉是諸苦。非是聲聞緣覺
所知。
鈔略無無作四諦者。陰入皆如。無苦可捨。煩惱即
菩提。無集可斷。生死即涅槃。無滅可證。邊邪即中。
無道可修。名無作也。
鈔一教別謂恒沙佛法者。謂詮恒沙俗諦理之佛
所說教法也。
▲言藏識有恒沙俗諦理者。謂十梨
耶九相六染五意等也。上約多分故。鈔云。別教多
約俗諦。即其義也。
▲言道種智者。斷界外惑。歷別
假觀之智也。
▲言正說中道者。表自義也。談事即
理故。談理即事故。無不與實相相應故。
▲言教不
偏者。揀他義也。通多約理。別多約事。故號其偏。
▲
言一切種智者。一智一切智。遍知之智也。
▲言不
斷而斷者。非初非中後名不斷。前中後取故名斷。
故經云。不斷婬怒癡。亦不與俱。
▲言自然而流入
者。流入中道也。
▲言不蹤(無前後故)不橫(非同勝也)不並(非一
體故)不別(非異處也)。
鈔折至極微都無實色者。問小乘說彼極微是其
實也。云何言都無實色。答若更折時。便成空現。故
云都無實色。或至極微。眼不得故。云都無實也。
▲
言體法明空者。一云體謂體性。體性本空。不須折
破。如彼空華體性空故。一云體謂體達。體會了達
本來空故。迷謂有體。達如空故。
▲言即三觀迤邐
故成別教者。如觀一有情作斯三觀。先觀彼體。緣
生無性。舉體常空。是故行人。恒無愛見。唯修此觀。
恐沉空寂。故出此觀。次觀彼體。無性緣生。不壞相
有。是故行人。恒不滯寂。唯修此觀。又多流散。復出
此觀。次觀彼體。空有無二。佛性中道。是故行人。恒
除邊執。化而無化。無化而化。故下疏云。月映淮流。
流水不將月去。月臨潭上。萬仞不見先沉。喻菩薩
常在中觀。同世遷流不漂生死。證真寂滅不沉涅
槃。又肇公云。旋嵐偃岳而常靜。江河竟注而不流。
野馬飄鼓而不動。日月歷天而不周。斯亦動寂無
二矣。三觀別觀故有別教起。
鈔諸仁者是身無常等者。此約生老死病四相。配
之緣會。初起名生。本無今有。故無常也。老奪盛色。
故無強。為疾所侵。是無力。死來壞滅。故無堅。巳約
麤事無常也。亦云。一期無常。速朽之法。不可信也
者。此約細無常也。亦云。剎那無常。若悟無常。可得
四沙門果。
▲鈔法華無復兼但對帶唯說圓教者。
問法華云。三界無安猶如火宅。世界不牢固。如水
沫泡焰。即藏教也。我等同入法性。即通教也。金色
三十二。十力諸解脫。同共一法中。而不得此事。大非
小分。即別教也。何故言唯說圓教。答皆是敘昔之
義。而非所取。問三草二木不同。豈非是別。答一時
所生。一雨所潤故。屬圓教也。
▲言不斷婬怒癡。(緣生
無性。故不可斷)亦不與俱。(無性緣生。故可斷可滅也)不壞於身。(十身歷然。行布
成)而隨一相。(十身相作。圓融也)不滅癡愛。起於明脫者。(妄想
弗煎而廊徹性空。靈鑒匪磨而頓朗萬法也)。
鈔新舊醫之喻者。彼云。譬如國王暗鈍少智。有一
醫師。往復頑囂。而王不別。厚賜捧祿。療治眾病。純
以乳藥。亦復不知病起根源。雖服乳藥。復不善解。
或有風病冷病熱病。一切諸病。悉教服乳。復有明
醫。曉八種術。善療眾病。知諸方藥。從遠方來。即為
王說種種醫方。王聞敬信。知舊癡騃。駈令出國。令
眾斷乳。以種種藥。療治眾病。皆得安樂等是也。
▲
言謂十善道者。不煞不盜不邪婬等也。
▲言曉八
種術者。一知病體。二知病因。三知病相。四知病處。
五知病時。六知病藥。七知治者。八知禁者。
▲言五
種得戒者。善來見諦三歸八敬羯磨。言無作有作
者。即表無表也。
▲言五部毗尼是也者。一大眾。二
法藏。三一切有。四飲光。五化地。
▲言八背捨者。即
八解脫也。
▲言入九次第定等者。色界四無色界
四及滅盡定也。
▲言六十二見者。一云於色蘊上。
起四見。一我見。二我所見。僮僕一。瓔珞二。窟宅三
也。餘四蘊上各四。故成二十。三世別開。以成六十。
并本身邊二見。成六十二見。此非正說。二云。法苑
有六十二見章。常見四十。斷見有七。邪見十五。須
者應撿。
▲言十一智者。一法。二類。三苦。四集。五滅。
六道。七他心。八世俗。九盡。十無生。十一如實也。
▲
言三無漏根者。一當知。二巳知。三俱知也。
鈔故法句經云等者。彼經六度。皆有其偈。布施偈
云。說諸布施福。於中三事空。究竟不可得。施福如
野馬。戒云。若說諸持戒。無善無威儀。戒性如虗空。
持者為迷倒。忍云。若見嗔恚者。以忍為[革*(立-一+可)]鞅。知嗔
等陽焰。忍亦無所忍。精進云。若起精進心。是妄非
精進。若能心不妄。精進無有涯。定云。若學諸三昧。
是動非坐禪。心隨境界流。云何名為定。般若云。森
羅及萬像。一法之所印。云何一法中。而生種種見。
一亦不為一。為欲破諸數。淺智之所聞。一見以為
一。結云。若有聞斯法。常修寂滅行。知行亦寂滅。是
則菩薩道。言般若無知者。無妄知也。
鈔謂三僧企耶別修六度各有滿時者。俱舍論第
十八說。於三無數劫。各供養七萬。又如次供養。五
六七千佛。三無數劫滿。逆次逢勝觀。然燈寶髻佛。
初釋迦牟尼。釋曰。此二偈中。初偈明法供養佛數。
謂初無數劫。供養七萬五千佛。第二無數劫。供養
七萬六千佛。第三無數劫。供養七萬七千佛。後頌
明逢何佛。言逆次者。從第三無數劫向。前以明。謂
第三無數劫滿。逢勝觀佛。第二無數劫滿。逢然燈
佛。第一無數劫滿。逢寶髻佛。最初發心逢釋迦牟
尼佛。發誓願言。願我當作佛。一如今世尊。上明小
乘定歷三祇然後成佛。未審大乘時劫云何。準下
鈔云。且如娑婆方之安養。一劫名曰一日。則安樂
世界。乃經三無數日爾。更方袈裟幢剎。未經歲月。
況於後後。以劫為日之剎耶。是則不可以此一方
類定於成佛時劫之數。二果類剎者。即於一界。即
具諸界。互不相見。時劫亦殊。安知修短。故朝菌不
知晦朔。況春秋耶。況於大椿之歲也。寶雲經云。善
男子。菩薩不能思議如來境界。不可思量。但為淺
近眾生。說三僧祇修習所得菩提。而實發心巳來。
不可計數。賢首釋云。不可計者。不可計數阿僧祇
也。義分齊云。若依小乘。自有三人。下根者。謂諸聲
聞。極疾三生漏盡得果。極遲經六十劫。中根者。謂
獨覺人。極疾四生得果。極遲逕百劫。上根者。謂佛
定滿三僧祇劫。此中劫數。取水火等一劫為一數。
十箇一為第二數。如是展轉。至第六十。為一阿僧
祇。依此以數三僧祇也。若依大乘。修行成佛。定逕
三僧祇。但此劫數。不同小乘。何者。此取水火等大
劫數。至百千數。此復至百千。為一俱梨。名第一數。
數此俱梨復至俱梨。為第二數。如是次第。次取數
等。能數至第一百。名一阿僧祇。此即十大數中第
一數也。依此數。滿三僧祇。仍說百劫修相好等。智
度論。破此別修相好。不許三祇之外別修。即是實
教之意。然實教之意。自有二義。一定三僧祇一方
化儀故。又是實佛故。起信論云。或示超地速成正
覺。以為怯弱眾生故。或說我於無量阿僧祇劫。當
成佛道。以為懈怠眾生故。能示如是無量方便。不
可思議。而實菩薩。種性根等。發心則等。所證亦等。
無有超過方法。以一切菩薩皆經三阿僧祇劫故。
斯則定也。二者不定。復有二意。一為通餘雜類世
界故。如勝天王說。即前樹形等是。二據佛德無限
故。如寶雲經。若約別教一乘。融攝以說。如毗目仙
人執善財手。時經多劫。處歷無邊故。不可以長短
思之也。若顯超勝。一生頓圓。若約甚深。多劫莫窮。
故云不可定執。貴在入玄。
▲言三十四心者。十六
心中。八忍正斷三界分別煩惱。兼斷下八地俱生
煩惱。於中八智。證彼所顯擇滅無為。所謂苦法智
忍一。苦法智二。苦類智忍三。苦類智四。苦諦有四
既爾。集滅道諦各四亦然。故有十六。非想一地九
品俱生煩惱。無上可忻。世道不伏。前十六心不能
斷除。別起故。九無間道斷惑。九解脫道證理。並前
十六。共成三十四心。問藏教之中。說大乘故。天台
不名小乘。以為順理者。清涼立作小教。豈不違耶。
答天台但據所說。有大乘故。清涼却據能說。唯小
乘故。且如佛說經。談外道義。不名佛教耶。彼既不
隨所說。但就能說。名為佛教。此何不爾。
鈔不詮別理者。不詮法空理也。
▲不斷別惑者。不
斷所智障也。
▲言一相無相者。謂一真空相。無彼
虗妄想故。
▲言又巳得故者。前藏教初對舊醫戒
定慧故。創得新醫戒定慧故。可立三藏之名。通教
重得。故不建號。如極善地預流果從初建號故。或
前教巳得藏名。後教不可重立。若重立時。即有相
濫故。
▲言異生滅三者。三學各具無量相故。三學
同以一理統之故。
▲言不可得空者。帶妙有之空
故。
▲言雖說歷別等者。此意。縱圓教中。有行布義。
奪歸圓融。但屬圓教。不屬別教。若爾何故次段鈔
云迷其行布。謂為別教。但取圓融。以為圓教。答彼
師本意。帶圓融行布。奪歸圓教。單行布義。判屬別
教華嚴一經。具二行布。地前行布。帶彼圓融。判歸
圓教。地上行布。不帶圓融。判歸別教故。問何故聖
教更互而說。答有深所以。故賢首云。謂如三乘中。
亦有說因陀羅微細等。而主伴不具。或亦說華藏
世界。而不說十等。或一乘中。亦有三乘法相。謂以
十眼中亦具有五眼。十通中亦有六通等。而義理
皆別。此則一乘。垂於三乘。三乘參於一乘。是則兩
宗交接。連綴引攝。成根欲性。令入別教一乘故。】
「疏未明法空名別等者。謂唯說生空狹故名別。復說
法空寬故名通。」
【鈔良以自謙者。故周易謙卦云。謙亨君子有終。彖
曰。謙亨天道下濟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天道虧
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人
道惡盈而好謙。謙尊而光。卑而不可踰。君子之終
也。釋曰。眾卦之內。唯彼卦而無咎。諸師立義。獨此
師而無非矣。】
「疏二謂小乘於真如隨緣不變等者。此疏言略。具足
應云。於真如隨緣不變二分義中。唯得不變。故名一
分。二空之中。唯說生空所顯之理。故名為半。」
【鈔儒教等者。優柔弘潤。於物必濟曰儒。用之不匱。
於物必通曰道。其九流七經等。前文巳具。】
「疏既得不變一分豈名為滿者。問彼據義別立名故
異。何得相從而伸其難。豈非異門難異門耶。答約義
雖殊。立名不便。何者。頗有智者。呼五尺人為短長漢。
望六尺人。故號其短。對四尺人。又號其長。亦就義別。
不容他難者。准此所破。但破第三。何故科文云破後
三。顯破第三。影兼餘二。謂此分滿之名。不立餘二。分
滿之名豈成。又所對分滿二名不立。能對半滿。兩號
寧存。科破後三。誠不虗矣。復有漸頓。安辨偏圓不曉
等過。疏略不言。學者準知。」
【鈔歲次娵觜者。星名也。雅云。娵觜之口。營室東壁。
四方似口。因立名也。若準陰陽。有年直月直日直
時直等。此或年直月直也。
鈔前四名即衍公四宗義在立宗之初者。下文云。
一因緣宗。謂薩婆多。(顯正因緣。立有緣果之性。)二假名宗。謂即
經部。(破於定性。但從緣有。萬法從緣。故無定實。如鐵之堅。過火即鎔如水之濕遇寒即堅明知
從緣。即無定性。假名而有)三不真宗。諸諸般若。(第二但破於性。而有其相。如會
指成拳。雖無定性。非無拳相。今復破之。明性相俱空。為法空矣)四真實宗。謂法性
真理佛性等教。(第三但除妄計。以顯空義。未彰妙有不空真性。今此方顯妙有之真
性。又第一宗。是因緣所生法。第三宗。即我說〔即我說〕即是空。第二宗。又為是假名。第四亦是中道義。故此
不敘)。】
大方廣佛華嚴經談玄決擇卷第四
* 錄摘文解
真身 與法界合其體等 三江 同一法身雲
約十地身十佛 依起無礙 非情佛體 色
究竟天菩薩示高大身 十地功德 若不融前
義亦失經宗 十類眾 因果二分古有多說
十二部修多羅 儒夫子為主 三科三十七品
十二分 教海沖深 四辯 八音 四輪
不生滅 四諦十二支 初發心時便成正覺
開得多失少 出現十喻 或有國土唯說三乘
十異 四句四頓四漸俱以喻顯 會三為一
三點成伊 三僧祇修六度 三十四心 雖
說歷別 衍公四宗
大宋咸淳第七(辛未)歲春中月下七日於宋朝湖
州思溪法寶禪寺借得行在南山高麗教寺之祕
本謹以寫留之畢。
執筆沙門辨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