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經談玄抉擇

華嚴經談玄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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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容無外曰包。廣容也。該博無外曰羅。普遍也。

▲言

與萬化齊其用者。能與十重他報三類化身。所與萬

類事法也。

▲言齊其用者。約融三世間及混四法界。

皆為佛身。是故萬類幻化。即是佛身應用。今據人法

有異。故假言齊。實無能所差別故。」

【鈔即以如智共為真身者。攝賢首義。賢首大師。自

受用身。無彼色聲功德。但有大定智悲。如智冥合。

共為體故。

▲言既智合如則令色相佛身功德無

不合如者。攝刊定義。刊定記主。自受用身。具有色

聲。以佛身有十蓮華藏塵數相故。無漏蘊界。遍帝

網剎。窮未來際故。涅槃云。滅無常色獲常色故。清

涼雙用。故鈔云爾。

▲鈔混萬化即真者。約法也。混

融萬化即一真。無障礙法界也。

▲言會精麤一致

者。約人也。會同報化之精麤。歸一法界無盡之身

雲也。

▲言三江者。尚書注韋招云。謂吳松江。錢塘

江浦陽江也。然三江之源。出自崑崙積石之山也。

今云岷山。即指此也。

▲鈔同共一法身雲者。於中

有五。一身一。所證法界諸佛無別故。二心一。八識

心王俱不可知故。三智慧一。四智三智二智一智

皆無別故。四十力一。今承文便。粗陳十力。辨釋有

二。一釋名出體。二列數解義。且釋名出體者。釋名

復二。一者通名。二者別名言通名者。能摧怨敵。自

能勝他。不可屈伏。他須劣巳。故此十種通名為力。

別名如下。二出體者。就其強勝。慧為體性。若據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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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四蘊為體。通論眷屬定道共戒無漏色等助為

體故。若依此經。融一切法。以為其性。二列數解義

者。數有其十。問如來唯一諸法實相智力。何以列

十。答從緣境用。故成十種。若爾由時品類相續分

別。有無量力。豈但十種。答度人因緣。以此十力。足

辦其事。故不增多。一處非處智力。因果相當。名之

為處。因果不相當名之為非處。二過未現在業報

智力。三世眾生自作自受故。三根勝劣智力。謂等

五根有軟中上故。四種種解智力。染淨解欲所好

不同故。五種種界智力。內具五乘。貪瞋癡等。種性

不同故。六一切至處道智力。有無漏因行至於果

故。七禪定解脫三昧智力。示同三昧現神變故。八

宿住隨念智力。明記過去本生事故。九天眼智力。

觀緣未來死此生彼故。十漏盡智力。自他解脫無

疑惑故。上依大疏。揀略以明。欲知其源。更應撿問。

五無畏一。故智度論云。一總持無畏。於法記持不

懼忘失。二智根無畏。知根受法。不懼差失。三決疑

無畏。隨問能答。不懼不堪。四答難無畏。有難皆通。

不懼疑滯。是也。

▲言詳而辨之乃至所謂真法身

也者。攝他報并化。歸自報真佛也。通指無漏五蘊

二報三化之身為體。

▲言若直指功德實相至非

色像之謂也者。亦兼萬行功德及無為法。法報化

三身為體也。

▲言一約十地所得十身等者。隨地

各得一身故。一離諸邪曲見性故。二清淨戒故。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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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嗔恚故。四常勤故。五見諸諦故。六觀因緣理。非

覺觀所知故。七具足方便故。八離一切戲論。無煩

惱故。九身相不可量。遍一切故。十成就一切種智

故。如次釋上十種身也。問今論佛身。十地因身豈

相關預。答以因徹果故。凡心尚即佛心。因身豈非

佛身。或以分同圓故。如海十德。德德皆海故。十地

十身十身皆佛故。或據三世間。十身中菩薩身故。

鈔有世界名娑婆其佛即毗盧遮那故知相融也

者。約處辨佛。即是化身。約名辨佛乃是真身。明知

真應相融也。】

「言身不分異亦非一故者。一多無礙也。故下疏云。其

猶並安千器數步而千月不同。(一不礙多也)一道澄江萬

里而一月孤映。(多不礙一也)情隔則法身成異。心通而玄

旨必指。云云自他於佛何預。」

【鈔以一身全現故非一非多也者。言一身非多也。

全現非一也。此言全現者。處處現故。

▲言故下光

明覺品疏中明有同時同處見異時異處見等者。

彼疏云。一或多機異處各感見一。二或同處各見。

三或異時別見。四或同時異見。五或同時異處見。

六或同處異時見。七或異時異處見。八或同時同

處見。九或一人於同異交互時處見多人所見。十

或一人於同異俱時處見一切人所見。以見普眼

機故。然佛不分身無思普現也。

菩薩尚不能思況人天能見耶者。問下鈔明見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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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局。敘此宗云。不論凡聖。通見十身。又云非唯見

丈六化質。亦徹見法界身雲。今此不見。豈不相違。

答此約盡窮佛德云不見。彼約分覩佛身云見。又

云此約偏根云不見。彼約圓根云見。又此約以事

就理云不見。彼約以理從事云見。又此拂跡云不

見。彼約寄跡云見。又此約自利功德證道境界云

不見。彼約利他業用教道境界云見。或此約下不

測上非自分境云不見。彼約上加於下承佛神力

云見。更希刊削。

鈔明前十身各有十相者。良以十身文雖頻列。義

亦常聞。恐昧體相。略伸區別。一眾生身。(謂有漏五蘊為體。三

界業惑五趣之報為相)二國土身。(即以微塵真如法界為體乃以小中大染淨廣狹倒

正普入一重平漫方網重重無盡以為之相)三業報身。(謂業及煩惱以為其體。謂自相

各各守其體性。共相固有苦空等故假名差別。以為其體)四聲聞身。(謂以向果聖人為體)

五緣覺身。(謂以麟角部行為體)六菩薩身。(謂發心以去。等覺巳還。賢聖為體。此

上三身。同業報身。但以自。共之相。假名差別。以之為相。此上四身。相皆同者。但有自相共相差別。假名分

別。實無我人。餘亦假名。偏語此四者。業因尚假。苦果可知。聖人尚假。況於凡類。又三乘聖人。方能知假。佛

德超絕。不得云假也)七如來身。(即以究竟覺智真如法性。以為其體。其相復以十身為相。

一菩提身。覺樹道成故。二願身。願生兜率。酬本願故。三化身。應根化現。佛相好等。揀異猿猴鹿馬等化。故

云爾也。四力持身。遺形舍利塑畫等類。皆此身攝。諸佛神力。住持在世。故名力持。此上四身。於三身中。皆

化身攝。五相好莊嚴身具十蓮華藏無邊相好故。揀異三十二相等。於三身中。實報身攝。六威勢身。所有

光明。攝伏眾生故。遠公云。善軟眾生。慈光攝取。剛強眾生。威光伏取。故云攝伏。即通報化身也。七意生身。

由得自在解脫。應彼地前地上。若凡若聖。同異類等。無量之身隨意俱生。故名意生。此通變化及他受用

身。八福德身。所有不共二乘之福。能作廣大利益因故。是故眾生種少善根。當得佛果也。九法身唯取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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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性淨圓明無漏身界所證法體界是藏義生義。含無邊德。生世出世諸樂事故。故名法身。三身之中。亦

法身攝。十智身。謂以圓明無漏妙平等四智。以為身也。此通四身。智冥於理。同法性身。大圓鏡智相應淨

識。能頓現於自受用身。平等性智。現他受用身。成所作智。起變化身。妙觀察智。亦通四身。通觀四故。是則

智身。通於四也)八知身。(謂以三乘聖人能證之智。以為其體。有十一。一善思量相。通於聞思二慧。

二如實決擇相。即是修慧。上二俱通理教約體分別也。三果行所攝相。即因果分別。行即是因。通於三慧。

果唯證入。離前三慧也。四世出世間差別相。此下俱約位分別。此相為總。謂世間俗智名之為世。三乘聖

智名為出世。又見道前名世。見道巳去名為出世五三乘差別相。小乘即法類四諦他心世俗及盡無生

等智。中乘即七十七智等。大乘權實無量。六共相七不共相。於大乘中。麤妙分別。甚深般若。不共二乘相

似般若。是則名共。八出離相。九非出世相。通就三乘。縛解分別。於新熏種習未習故。十學相。十一無學相。

通於三乘修習。究竟分別。前行果中。中乘雖約學無學。意在行果。小乘學中。亦有果故。大乘位位。容有果

故。由此得知。不同彼也)九法身。(其體即以三乘所證之法為體。其相有五。一平等相。即是

理法。一法身生佛無二故。二不壞相。即是行法。謂稱理起行故。三隨時隨俗假名差別相。即是義法。隨所

化根。相應時分。說差別故。理本無言。假言顯理。權實皆是假名。四眾生非眾生法差別相。即熏顯理法所

遍之境。此通染淨。平等法身。遍情非情故。五佛法聖僧法差別相。即是乘法唯約於淨。三乘同證第一義

故。隨智有異。三種不同。故所顯理。亦說淺深)十虗空身。(其體多以事空。義兼於理。其相

謂一無量故。芥子中空。亦無分量故。二周遍故遍至一切色非色處故。三無形故。不可見也。世人見者。但

見空中光明之色。想心於中知無實物。作虗空解。便謂見空。其實不見。又此含無為空故。亦不可見也。四

無異故。謂無障礙不同色法彼此相異有障礙故。五無邊故。謂無始終起盡之邊故。六現色身故。謂虗空

寬廣能現一切諸色像等故。上之所明。附教採摝。義既勝妙。不可闕略。唯希達者勿謂詞技)。

言成正覺佛(菩提身)願佛(願身)業報佛(相好身)住持佛(力持

身)涅槃佛(化身)法界佛(法身)心佛(威勢)三昧佛(福德身)本性

佛(智身)隨意佛(意生身)。

▲言所謂安住世間成正覺佛

無著見者。(無著自屬正覺。非謂菩薩於彼不著。若菩薩於此不著。下九豈當著耶。是知皆

就所見明見。亦不得半就所見半就能見。言無著者。安住世間故不著涅槃。成正覺故不著生死。乘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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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示成正覺。故名無著稱此而見。是見正覺。他皆依此)願佛出生見。(乘願出生見故。

又乘此願。能生一切德故)業報佛深信見。(萬行之因深信為首)住持佛隨

順見。(隨順眾生住持舍利等故)涅槃佛深入見。(深入涅槃故能持滅深入)法

界佛普至見。(法身充滿於法界故)心佛安住見。(湛然安住真唯識性是佛

心故)三昧佛無量無依見。(寂然無依故三昧。觸類皆寂故無量)本性佛

明了見。(平等性智了本性故。本覺真性性本了故)隨樂佛普受見。(隨自他意

無身不受故)依上十見。則見真佛。

鈔如摩尼天鼓等者。摩尼雨寶。天鼓出聲。】

「疏四依起無礙者。所依能起。海印定也。能依所起寂

用故。問上言寂用巳有其定。今言海印。豈非重併。答

有云。前依寂起用。此依照起用。此義不爾。若但依照。

且非是定。今謂通云。前寂用無礙。依別未定而興用。

今依起無礙。依本總定而興用。別定對總。咸作能依。

又解云。前雖云定。意顯無心。今方論定。故鈔云。謂雖

寂用無心。不妨皆依海印之力故。」

【鈔隨其所樂悉令見者。謂色無定色。若金剛之合

朱紫。形無定形。猶光顯之住脩短。相無定相。似明

鏡之對妍媸。故隨樂皆見也。

鈔若分與圓異分既有多。應有多箇法界合成一

身者。問假令多箇法界合成一身。復有何過。答問

軍林等是假非實。又性應非一故。問若分與圓一。

寧雜分圓。答圓融行布二義不同。圓融則分圓常

一。行布即分圓常異。如有分限事與無分限理。更

相遍也。若爾行布門中。應有多箇法界。合成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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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過何免。答全圓融之行布故無前失。

鈔不染(不變體空)而染(隨緣相有)染而(隨緣相有)不染(不變體空)。

▲言

若轉以喻顯等者。前舉真心隨緣。喻世不見形。復

舉海水成波喻。以況深旨。故鈔云。轉以喻顯。

鈔非情即佛體故者。下疏釋真如一百億。至九十

六云。無有少法而能壞亂令其少分非覺性者。如

遍非情。則有少分。非是覺悟。況經云。佛性除於瓦

石。論云。在非情數中。名為法性。在有情數中。名為

佛性。明知非情非有覺性。故應釋云。以性從緣。則

情非情異。為性亦殊。如涅槃等。泯緣從性。則非覺

不覺。本絕百非。亡四句。若性互融。則無非覺悟。起

信云。以色性即智性。故名智身。以智性即色性故。

說名法身遍一切處。論云。菩提菩提斷。俱名為菩

提。說智及智處。俱名為般若。亦可證此。既二性相

即緣復即性故。無少分非覺悟者。況心為總相。又

融攝重重者哉。

▲言若以佛身上十身菩提願化

力持意生即三身中化身攝也相好威勢福德義

通報化法身即法身智身義通三身局唯法報故

者。問何故下疏云。菩提威勢福德皆名報身。意生

相好願化皆化身。法身智身力持皆法身。又彼鈔

云。菩提為總。亦是化身。餘九中願化力持。此唯化

身。意生威勢通他受用及與變化。福智相好通於

二報及變化身。法局法性。下鈔又云。又顯十身五

體五用。謂威勢福德智法相好。此五法體。餘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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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體即是真。用即是應。真應二身。融為一味。此彼

相戾。其故何耶。答良以此宗圓融無礙。隨攝無拘

故。前後門隨應配攝。】

「疏以此身雲遍前時處常說華嚴者。問既彼佛身含

四法界。故鈔釋云。未有一法非佛身也。何有所遍時

處也。答佛門取之。一切皆佛。時處取之。皆是時處。全

此全彼。無障無礙。

疏約攝報說者。納果名攝。酬因名報。謂十地菩薩各

有四種果。一調柔果。二發趣果。三攝報果。四願智果。

初地菩薩攝報。作閻浮王。乃至十地菩薩。作第四禪

王。既第十地菩薩為彼天王。明知說色究竟天成佛。

是約攝報果說。」

【鈔起信論云。又是菩薩功德成等者。此一段文。人

多異解。今引心地觀經。以為注解。貴令後學不生

疑惑。

▲言又是菩薩功德成滿於色究竟處示一

切世間最高大身。(心地觀經云。三僧祇劫。所修萬行。利益安樂諸眾生巳。十地滿

心。運身直往色究竟天。出過三界。淨名國土。坐無數量大寶蓮華。而不可說海會菩薩。前後圍繞。以無垢

繒。繫於頂上。供養恭敬尊重讚嘆。如是名為後報利益)巳上經文。全無加減。即

是鈔引地論云。二者後報利益。摩䤈首羅智處生

故。謂以一念相應慧。無明頓盡。名一切種智。(心地觀經

云。爾時菩薩入金剛定。斷除一切微細所知障。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是妙果。名現利益也)

巳上經文。亦無加減。即是鈔引地論云。一者現報

利益。受佛位故。自然而有不思議業。能現十方。利

益眾生者。利他業用他報化身也。上所引文。相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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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報實成。終教他報示成。仍寄示成。以顯實成。故

今雙會。

▲言何故他受用報身在此天者等者。問

此他受用為菩薩現耶。為如來現耶。若菩薩現。何

故心地觀經云。一切如來為化十地諸菩薩眾。現

於十重他受用身。不言菩薩現耶。若如來現。何故

鈔云。然第十地寄當此天。即於彼身。示成菩提。故

在彼天。答。一云。唯如來現。隱自報實佛故。說天王

菩薩示成菩提。如對小乘隱一心真見道。便說世

第一無間引生苦法智忍也。二云。菩薩現。既許地

前十信尚得現於化身。何不許十地得現報身耶。

又十地既得平等性智。豈不能現化報身耶。

▲言

餘義如別說者。起信鈔。

▲釋在彼天者。而有五義。

一云。以二乘人報化身八相為真佛。不信別有聖

人。又信第四禪是聖人生處。今欲令二乘知八相

非真。故於彼天示成佛也。二由三災不及故。三緣

欲界色質麤重是有。無色界都無色質是無。表離

有無契於中道故。四以摩䤈首羅面有三目。表證

三德大涅槃故。五下界慧多定少。上界四空定多

慧少。為表定慧平等故。又依彼疏重解前文。又是

菩薩功德成滿者。一因位窮也。故地論云。一者現

報利益。受佛位故。於色究竟處。示一切世間最高

大身者。二果位彰也。故地論云。二者後報利益摩

䤈首羅智處生故也。何故他受用報身。在此天者。

一義云。以寄十王顯此十地。然第十地菩薩。寄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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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天。即於彼身。示成菩提。故在彼天。餘義如別說。

謂以一念相應慧者。謂一念始覺至心源時。契於

本覺。無明頓盡。名一切種智。無明盡故。顯照諸佛。

亦可一念等。皆無間道。名一切種智。是解脫道。即

顯上真心於此成也。上皆自利行滿。下利他德顯。

便云自然。而有不思議業。能現十方利益眾生者。

顯上方便心。明不待功用也。又亦可初智淨相。後

不思議業相。皆是本覺隨染所成也。

鈔十事功德者。經云。一者根深難可頓拔。二者自

身生決定想。三者不觀福田及非福田。四者修淨

佛土。五者滅除有餘。六者斷除業緣。七者修清淨

身。八者了知諸緣。九者離諸怨敵。十者斷除二邊。

鈔引涅槃經。高貴德王難與此經問明品文殊賢

首二士難答。文意頗同。故彼疏文結成前難。云謂

若諸佛於因行法。有具不具。可有剎等不同。今皆

同具剎等那。別答中意云。非唯因同。果德亦同。而

見異者。隨機感耳。非佛自位而有差別。何者諸佛

因果具同異故。謂同滿行海。是同因也。將此同因

隨所調伏種種迴向應根之果。是異因也。由此異

因。感差別果。由上同因同感真應身土等果。是則

約佛即同能隨異。約根同處而見異。以生就佛。雖

異而常同。以佛就生。雖同而見異。以佛望佛。能異

之必同。其猶錦窠。常同常異。瑜伽三十八。諸佛平

等。唯除四法。一壽量。二名號。三族性。四身相。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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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故。除此四事。餘皆等也。就果同中。自性身土。

一向體同。自受用者。平等無二。相似名同。餘二身

土。亦相似名同。而隨機見異。故成唯識云。自性身

土一切如來。同所證故。體無差別。自受用身及所

依土。雖一切佛各變不同。而皆無邊不相障礙。餘

二身土。隨諸如來所化有情。有共不共。所化共者。

同處同時。諸佛各變。為身為土。形狀相似。不相障

礙。展轉相雜。為增上緣。令所化生自識變現。謂於

一土。有一佛身。為現神通說法饒益。於不共者。唯

一佛變。諸有情類。屬佛異故。】

「疏若不融前義亦失經宗者。此意若不融前權佛。權

外立實。亦失華嚴無礙之宗。問前之四教。為有佛耶。

為無佛耶。若云有佛。何故下鈔云。前四因中即有。至

果皆無。大鈔又云。別教十地證竟。但是圓家住爾。出

現品說。權教菩薩。終不生如來家故。豈有佛耶。若云

無佛。何故疏云。若不融前義。亦失經宗。權教無佛不

融何過。今謂通云。若依前四教。實行眾生。當不成佛。

如前引教。是知無佛。若依圓教修行。巳得成佛。為應

權根。示作權佛。此佛是有。若不融此。故失經宗。

疏明將有說必須靜鑒前理者。周易繫辭云。尺蠖之

屈。以求伸也。龍蛇之蟄。以存身也。精義入神。以到用

也。註云。精義物理之微者也。入神寂然不動感而遂

通者也。故能乘天下之微。會通其用也。斯之謂也。」

【鈔含前四意者。靜鑒二字。具前第一第二故。或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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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略。應云明將有說必須靜鑒。前理受諸佛加。含

前四意。

鈔入毗盧遮那藏身三昧者。毗盧遮那能觀大智。

如來藏身所觀深理。以果揀因。毗盧遮那之如來

藏身三昧定也。從境彰名。或即體為名。

▲言菩薩

者。揀果也。言無量者。十住各攝多聞善巧。言方便

者。任性能智觀解善巧。

▲言入者。謂心詣於法言

善思惟者。巧順理事。揀無礙無心成事。

▲言智光

者。智即是體。光有三義。一正智前相。二斷惑真用。

三了境俗用。真俗二用無礙。明照理事法界。

▲言

智慧光明者。照事名智。照理名慧。此二無礙。能破

見惑及與無明。

▲言剎那者。時之極□也。言際者。

時相都寂也。

▲言佛華嚴者。萬行被敷嚴法身故。

▲言頻伸者。縮展之義也。即用之體。寂而造極曰

頻。即體之用。不為而普周。曰伸。通言入或云住者。

五識對境。意從門出。遠境護根。意識却入。此通權

小。今此經宗。即照之寂名入。即寂之照名出。入巳

未起名住。

▲言二不入者末入位故者。問明等三。

其義可爾。名號等三。其理如何。說佛三業。豈未入

位耶。故下鈔云。信求入位。許不入定。說佛三業。何

不入定。以果從因。因即十信。十信不入。果亦不入。

是十信中所說果故。

▲言說世間法尚須入定者。

世界成就品。普賢入定是也。

鈔眉間放光者。通表一乘中正之道者。下疏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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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離二邊故。於體不許有無二邊。於義不著常無

常等諸法相邊。於行不習苦樂二邊。於道不住邪

正二邊。於人不執因果二邊。於教不說世出世二

邊。於諦不見真俗二邊。於化不定權實二邊。是故

為眾放眉間光。

鈔譬如闇中寶者。喻法顯略。喻中五事。一闇。二寶。

三無燈。四有眼。五不可見。喻闕有眼一事。法中五

事。一障染。二心寶。三無人說。四有智慧。五莫能了。

法闕(障染)一事。學者應知。

鈔言有情者即含前佛菩薩等者。問佛菩薩是情

佛非有情。若是有情。發弘願云。有情無邊誓願度。

豈是佛所度耶。若非有情。何故鈔云。言有情者。即

含前佛等。答言有情者。通有三義。一情者愛也。二

情者識也。三情者性也。若約初義。佛非有情。若約

後二義。佛是有情。六十二種有情中。佛是一數。或

據示現佛為有情。亦通初義。愛語羅睺故。

鈔五類法界皆有說義者。問第四既泯法界。既是

人法雙亡。絕言絕相。何有說義。答但因人法雙泯

之義。引生了解。便名為說。非要興言。故綱要云。說

者則諼於萬類。觸物皆有表彰。是也。或泯不礙存。

故有說義。問準此所談。能說之人通世間。與前依

主。復有何別。彼亦融三世間故。答統體咸同。就義

有異。彼據以佛為門。此據本位而說。故無相濫。】

「疏七依聽者。然準外典。而有三種文。子云上學神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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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下耳也。

疏即下諸眾略有十類至文當明者。故下鈔云。一影

響眾。(若影之隨形響之應聲)二常隨眾。(謂作輔翼得圓滿故如賢首等)三守護

眾。(為守護如來如執金剛等)四嚴會眾。(為莊嚴如道場神等)五供養眾。(如偈讚即

行供養若華香幢等即財供養也)六發起眾。(諸請嘆者即其事也)七當根眾。(聞法

獲益當根領悟)八表法眾。(同名林等表行同名首等表信)九證法眾。(順證佛菩薩等

說證不虗故)十顯法眾。(即聲聞不聞顯法不共故)對前十類辨(權實)者。影

響一眾。自有二類。一果德眾。謂能加證法諸佛互為

主伴。非權非實。然權實有其二類。一本高跡下。如佛

為菩薩。二本下跡高。如菩薩為佛。今既是佛。則非跡

下。實是如來。又非本下。即是實非權。無權可對。故亦

非實。因果海故。若位極菩薩影響一向是權故。有經

云。昔為能仁師。今為佛弟子。二尊不並化。故我為菩

薩等。當根唯實。餘八通權實。若辨地位。影響證法通

因果。餘皆為因。因位高下。以難準定。

疏除當根眾餘皆見緣者。此意當根之眾。即第三順

根感因。故此除之。若爾何故綱要云。聽者則正在當

根傍兼影響。今謂通云。此約以人從法。當根屬因。綱

要約人法別論感者。善相乃在因中。當根之人故在

緣攝。故彼此文。不相矛楯。

疏然有二類。一者言請。二者念請。諸會有無。現相品

當辨者。故下疏云。四請問儀式。復有二義。一約言念。

二約通別。初中請有二種。一言。二念。答亦有二。一言

答二示相。交絡相望。應成九句。在文唯四。初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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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二問答。謂現相品長行念聲供聲言請。初光示法

主現華表義。現眾表教。即示相答。三昧品中。以言重

請。下之三品。亦以言答。第二會唯念請。如來示相答。

菩薩言說答。佛心自在。不待興言。佛力殊勝。現相能

答。第八會言請言答。此顯菩薩不同佛故。第九會念

請示相答。顯以心傳心。唯證相應。離言說故。二通別

者。初後二會。別問通答。二八兩會。別問別答。又初會

亦得是別問別答。次文當明。

疏如第九會者。一云屬上。第會中。佛入師子頻伸三

昧。令大眾頓證法界義。當說經故。疏云師子奮迅眾

海頓證於林中。即其義也。二云。屬下。第九會中。普賢

文殊等。承佛神力。說經故。三云。屬上。九字誤書應是

七字。第七會中僧祇隨好佛自說故。四云屬下。第字

應無。通指九會。因人說經。要假上加。

▲言不異前故

略有無加者。謂第八會。重總說五十二位故。

▲言不

入定故無有加者。為第二第七第九三會。說人不入

定故。」

【鈔一切說是一說者。顯法無異故是一說。問其第

四句我等諸佛。亦如是說。亦顯法無異故。與此何

別答彼就說人體非一故。與此不同也。又准下鈔

云。然有四句。一一切處文殊同一說偈故。是一切

即一。二但一文殊十節說偈。是一即一切。三各於

佛所。即一唯是一。四諸處文殊各偈不同。即是一

切中一切。今此所論。即當初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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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若爾僧祇隨好應非一切者。此難影略。更云應非

同說應非果海無言。或此難中。通含三難。同說一切

說果海無言三義通表一經。僧祇隨好既佛自說。是

知三義不能該攝一切。故云應非一切。」

【鈔唯佛能了故佛自說者。文準下疏。(第八下半六十九紙)云

佛自說者。有二意故。一僧祇因終此品果極故。二

皆佛說。二好用劣相。而用難思。恐物不信。故佛自

說。

▲言欲拂前因果之相故佛自說者。一云餘菩

薩說。表因分可說。對彼因分。果分名不可說。今佛

自說。却表因分不可說。前對因分可說。果分名不

可說。今表因分不可說。巳無可說之跡。果分寧有

不可說之跡。故鈔云爾。二云餘品菩薩因人說。如

來果人不說。表因分可說果分不可說。若不重遣。

還成滯跡。今如來果人說。菩薩因人不說。表果

分可說(但可總標令人知有)因分不可說。(拂跡入玄冥同性海)無前因定

可說果定不可說之蹤跡也。故賢首義分齊云。一

性海果分定是不可說義。何以故不與教相應故。

即十佛自境界也。故地論云。因分可說果分不可

說是也。二緣起因分即普賢境是也。此二無二。全

體遍收。其猶波水。思之可見。又下疏云。是地所攝

有二種。一因分。二果分。說者謂解釋。一分者是因分。

以於果分為一分故。然因果二分。古有多釋。全乖

文旨者。今所不論。有可通者。正而用之。直望論意。

即指義大。為果分故不可說。(遠公云。三是所顯證道之行。四是證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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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地法。此二合為義大。以證依法成。法由證顯。故合為義賢首云。一所依果海。如太虗空。二地智所證。十

重法界。如空中所盡之處。三根本地智。能證法界。如前依盡相。此三合為義大)說大為因

分。是則可說。(遠公云。一是言教。二是所說教道之行。此二合為說大。以行依言成。言依

行發故。合為說。賢首云。四諸地後得隨事起行。悲智不住。五諸地加行。所起解行。為趣地方便。六寄法顯

成。諸地差別。此三合為說大)更以義取。略有二種。一唯就十地

以明。以證智為果分。方便寄法等並因分。此復二義。

一以修證相對。則方便造修為因分。息修契實為

果分。二以詮表相對。則以寄法顯地差別為因分。

真實證智為果分。如初三地寄同世間次三寄二

乘及禪支道品等。令眾因此表解地義為因。所表

證智。是此因之果。斯皆智言所不及。故不可說。如

彼鳥跡同於虗空。方便寄法可以言顯。故云可說。

如空中鳥跡約鳥說異。是以一跡。通有二分。即可

說不可說也。二約究竟佛果對普賢因說。義通一

部。謂即此證智冥同究竟果海為果分。如鳥處之

空不異大空。地相之因。同普賢因。以廣說則有無

量著別事。殊勝願力。復過於此故。是則跡處之空

隨於空處之跡。亦有說義。地智亦可寄言標舉故。

問上論云。是地所攝有二。如何說為究竟果耶。答

豈不向言冥同果海。故上論云。此智是誰證。偈言

佛所行故。又上加分云不思議佛法。又地影像分

云。彼十大山因大海得名。大海亦因十山得名。菩

薩十地亦爾。同在一切智因得名。彼因果相順故。

是知論主亦用究竟之果為十地攝。又且依一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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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指陳等。云不可說及與可說。若有因緣故。果

可寄言。即事入玄。因亦叵說故。云說少分也。不可

局執。上言因緣者。即四悉檀也。故下鈔(十九上半十紙內)

云。果海離言。唯證相應。皆不可說。有因緣故者。即

四悉檀因緣。即得無說之說耳。因果二分別教要

義事希覽者審細詳悉。

鈔但有作用發起等者。故下疏(第九上半三十一紙)云。第三

入此三昧時下。明發起分。光明動地警群根故。後

顯出聲令聞法故。前皆有加。而無發起。此有發起。

而無加分者。前表解可從他。故有他加。此表行因

巳立故自力發起。又表行依解起無別法。故不加

攝解成行亦須入定。聖旨多端。不可一準。

▲言冥

常不捨又有意加故者。釋冥加有二義也。前約自

他俱不知故。後據唯他不知故藏攝。

鈔以契對經即名依主者。所契名契。若望能契。可

作持業。或揀席經。揀別依主。

鈔如質多名心者。具云質多耶。即業起心也。汎言

其心。通有四種。梵語名別。所目亦殊。一訖利他耶。

此云肉團心。此是身中五藏也。(具如黃庭經五藏論〔訖〕也)二訖

㗚乃耶。此云緣慮心。此是八識。俱能緣慮自分境

故。(謂色是眼識境乃至根身種子器界。是阿梨耶識之境〔名〕緣一分故云自分也)三戰栗

陀耶。此云堅實心。亦云貞實心。是真心也。通上質

多耶集起之心。故有四種焉。

▲言今謂若十二部

修多羅至思之者。清涼出古意也。謂修多羅分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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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藏。修多羅藏通十二分。分藏互通。理趣既齊。無

勞顯示。但修多羅分。通餘十一分。修多羅藏不通

餘二藏。此義不齊。故須解釋。一云十二部帙不別

故。修多羅分通餘十一。三藏部帙別故。修多羅藏

不通餘二藏。二云。十二分三學無別許通。三藏三

學隔別不通。今詳不爾。但以餘十一分有契合義。

無修多羅名。乃用第一修多羅分名貫通。餘之二

藏雖有契合之義。然無修多羅藏名。仍具修多羅

分名。不用修多羅藏名貫通。如京南二十里。有百

姓。是京官所管。彼處自無官長故。京北二十里。雖

有百姓。然非京官所管。自有押洲官長故。以喻對

法。學者應悉。故鈔自通釋云。二藏之中有契合者。

細思。由此得知修多羅藏名是別非總。古無總別

不分失。又解修多羅分。約名通於三藏。當分之中。

具三藏故。約名不通餘十一分。別得總名故。餘有

別名故。約義通十一。略相修多羅。義該十一故。所

以者何。以彼十一分。但重廣釋前略相故。修多羅

藏約名。通於十二分。當藏之中。具十二故。約名所

不通餘二藏。別得總名故。餘有別名故。約義不通

餘二藏。俱具總相。不具略相故。何以故。餘之二藏。

亦非重廣釋此故。細思細思。慎勿輕浮。故下鈔云。

其後一總別彼為挺拔。今正破之。彼意云。既契理

合根。名修多羅。則律與論。皆有契合。豈得不名修

多羅耶。故今示云。二藏有契合者。即十二部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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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羅爾。此約義該。何須更立兩重總別。則三藏中

修多羅。唯局總相。十二分中。却具三相。故從總相

立於經藏。揀異二藏也。若兼順義經非敵對。古無

敵對翻名失。揀異席經。借義助名。古無以義為名

失。古既無失。過歸刊定。故前鈔中云。非是重古輕

今不欲欺誣亡沒。是也。科云。伸全縱彰半奪者。一

云。亦名四皆敵對。名全約義。唯聖教一名敵對餘

三名非敵稱半。二云。但約名為難。刊定全是古人

全非名全。更約義奪。古人半是半非名半。何者約

名。古人言線是敵對一半是也。經非敵對一半非

也。約義。古人言經非敵對一半是。線是敵對一半

非。故云半奪。三云經線俱敵對名全。唯經從義名

非敵對稱半。是知古人亦知經線約名俱是敵對。

經線亦義。俱非敵對。言線是敵對約名也。影取經

亦敵對為線。明知言契經半從義耳。即其義也。

鈔儒則儒教夫子為主者。正理云。儒也在乎家治。

長幼順序。不嬌不亂。盡忠盡孝。大則配天地。小則

正身節用。施政閨門之內。流恩僕隷之下。

▲言墨

翟為主者。破邪論云。竊聞八十老父繫壞而歌。十

五少童鼓腹為樂。耕能讓畔。路不捨遺。孝子家承。

忠臣滿國。然君王有難則殉命以報讐。父母有痾

則終身以待側。豈非曾參閔子之友。庠序成林。墨

翟耿恭之儔。相承羽翊。

▲言五經者。謂周易毛詩

尚書春秋禮記。九經者。春秋中開三。(謂左氏公羊穀梁)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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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開三。(謂周禮儀禮曲禮)并周易毛詩尚書。故成九也。

鈔蘊即五蘊等者。(色受想行識也)十八界者。(六根六境六識)十二

處。(六根六境)十二因緣。(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四諦。(苦集滅道)

四食。(〔臨〕觸意思識)四靜慮。(離生喜樂。定生喜樂。離喜妙樂捨念清淨)四無量。

(慈悲喜捨)四無色。(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處有處。非想非非想處也)八解脫者。

(先釋名次出體)初釋名者。一有色觀諸色解脫。(未得無色定。未離色

界染。觀內外色。作光明想)二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解脫。(巳得空處。內離

色染。而觀外色。作少多等)三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巳得捨念。圓滿清白。

以此為依修習清淨勝行。圓滿名淨。解脫身者。意身作證者。由於智斷得作證故。前二意解疎遠名觀。今

此除障最勝。聖意親取。名作證。由此聖者。多住於此及於第八。此二勝故。二界邊故。又四根本圓八九次

備故)四空無邊處解脫。(境空無色故。是境界是能緣空無邊之處也。下皆倣此)

五識無邊處解脫。(謂緣無邊虗空之識而為境界)六無所有處解

脫。(境空無色故上界推求之時無少所得故)七非想非非想處解脫。(非想

者。謂超無處有麤想故。非非想者。非全無細想故)八想受滅解脫身作證

具足住。(由想受二種強勝於餘。是心行故。厭患勞慮。暫未止息。止息此時。要斷障得名為解

脫。為滅受想之解脫障。依主釋也。上七持業。解脫障故。或以別揀通即為依主)巳知名義。

次顯體性者。俱舍論說。前三無貪性眷屬五蘊性。

次以無色定善為性。大乘則世間出世間正智為

體。有漏者。以分別中世間正智為體。無漏者。即無

分別智及後得智。唯慧為性。緣色非色及真如境。

離諸定障。引生勝德。非餘能故。若相應體。初七以

四蘊為性眷屬。五蘊性體故。對法云。若定若慧。及

彼相應諸心心所。無色界中。許有定道無表色故。

第八解脫。以二十二法厭心種子為體。即不相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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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蘊所攝。八勝處。(青黃赤白地水火風)十遍處。(前八勝處上。加於空識)

三十七品。謂四念處。(身受心法)四正勤。(巳惡令止。未惡令不生。巳善令

增。未善令生也)四神足。(欲勤心觀)五根。(信進念定慧也)五力。(即前五根魔不能伏)

七覺支。(念擇法精進喜定行捨輕安也)八聖道。(語業命念定見思惟精進皆正貫也)

四無礙。(法義詞樂說也)四意趣。一平等。(法身平等)二別時。(戲塔成佛

等也)三別義。(法無生滅)四眾生意樂。(毀讚令進等也)四隨者。一隨

樂。(將護彼意稱悅其心)二隨宜。(隨宿習化)三隨治。(應病投藥)四隨義。(導根

熟時聞即悟故)亦名四悉檀。初則世界悉檀。二則為人悉

檀。三則對治悉檀。四即第一義悉檀。梵云悉檀。此

云義宗。

鈔並在十藏品中救之等者。然此十二分教。義綰

一代。旨既幽遽。故今引釋。故下疏云。舊名十二部

經恐濫部帙。改名分教。名有二相。唯修多羅。或二

或三。修多羅者。此云契經。言二相者。一總相。謂涅

槃十五云。始從如是我聞。終至歡喜奉行。皆名修

多羅。二者別相。雜集第十一云。謂長行綴緝略說

所應說義。然更有異名。異名有四。一法本。二但名

經。三直說。四聖教。言法本者。遠公以五義釋之。一

教為理本。二經為論本。三總為別本。四初為後本。

五略為廣本。以彼立三修多羅故。(以前五中後三為修多羅相故)

一總相。二別相。三本相。亦名略相。總不異前。(前二中總

故)別謂就前總相。分出十一。餘不収者。(即長行綴緝等)還

復攝在修多羅中。名為別相。用斯別相。望祇夜等。

為其本故。名初為後本。(由長行未盡方起祇夜故)言本相者。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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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別相十二部中。初略標舉名修多羅。後廣釋者。

隨別名之。如言色者。即是根本略相。後云青黃等

者。是名廣相。故云略為廣本。然其後二。(即別略二)不違

雜集長行綴緝等言。即是十一處不攝者。如賢首

品出。爾時文殊師利說無濁亂清淨行大功德巳

等類。此是結集綴緝。非佛正說故。云十一所不

攝者。(然其後二等者。彼鈔云。以刊定記破云。隋遠法師。雖說修多羅。總別略三。初順涅槃二無聖教。

亦乖正理。三違雜集。雜集云。修多羅者。謂長行綴緝略說所應說義。彼自釋云。略說所應說義。即是長行

綴緝曾無。先略標舉。後廣釋之相。當知略者。總之異名。謂修多羅一分是總。餘十一分是別。今修多羅。依

藏部中總相業用。而立其名。餘藏部名。依藏部中別相業用。所以者何。修多羅業用能貫攝故。餘藏餘部

所詮所化。由此貫攝。彼方成故。故涅槃云。始從如是我聞。終至歡喜奉行。皆修多羅攝釋曰。此即彼之立

破。由此刊定言違雜集。故令辨相却同雜集。故云不違此正成別相故。云長行綴緝。是十一所不攝者。恐

義未顯故。引賢首品文示之)其略說所應說義。即是略為廣本。如

欲顯示菩提心功德故。即其類也。(鈔云。其略說所應說義者。通略

相修多羅。即開雜集論文而為兩段。出別略之據。只用上賢首品一文。雙證二義。如云文殊師利說無濁

亂清淨行大功德巳者。但是長行綴緝。若云欲顯示菩提心功德故。即是略相。標下文之所說故)此

第三略相。亦順成實。成實名直說。語言總相而言。

名為直說。一一語言多義分別。名非直說。斯則通

十二分。皆有此一。(不同別相十一不攝)若十二分中修多羅。

並通前三。若三藏中修多羅。唯局總相。有不曉者。

妄非先賢。而云修多羅但依總相業用則違諸論

長行綴緝等。言二祇夜者。此云應頌。一顯前未了

故。二應後來根故。三授記者。梵云和伽羅那。亦云

記別。(一記生死因果二記當來成佛事)四伽陀者。此云諷誦。謂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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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頌。(一云易誦持故二云為樂偈者故)五尼陀耶。此云因緣。(一因請方

說為重法故。如三家五請等。二因事方說如本末故。如觀善財并因事制戒等)六優陀耶。

此云自說。(一為令知而請法。故如十地本分等。二為令所化生慇重故。念佛慈悲。為不請

友故)七本事。梵云伊帝目多伽。(一說如來徃事。如說威光太子等。二說弟

子〔性〕事。如說諸善友因緣故)八本生。梵云闍陀伽。謂說昔受身。

(一說如來如說威光太子數數轉身值諸佛等。二說弟子如諸善友等。然其本事。但云其事。除所生事。本

生要說受身等)九方廣。梵云毗佛略。(一廣大利樂故二正法廣陳故)十未

曾有。梵云阿浮達磨。亦云希法。(一德業殊異故。如初生即行七步。斯

經不起而升四天。二法體希寄故。謂說佛菩薩不共功德。經文非一)十一譬喻。梵云

阿波陀那。(一為深智說似。令直解故。如法華云。諸有智者。以譬喻得解二為淺識。就彼取

類誘令信故。如為誓人說二蘊等。此經所無雜集通說。為令本義得明了故)十二論義。

梵云優波提舍。(一以理深故。二義不了故。並須循環研覈)此之十二。於

大於小。為局為通。若皆大者。則違涅槃等文。涅槃

第三云。護大乘者。受持九部。法華第一云。我此九

部法隨順眾生說。瑜伽等論說。聲聞藏無有方廣。

然諸經論。且約一相故作是說。如實說者。大小皆

有。且如深密中。菩薩依十二分教。修奢摩陀。瑜伽

二十一云。佛為聲聞。一一具演十二分教。而涅槃

說大但有九者。依三部中之小相故。謂因緣中取

因事制戒。依譬喻中。依為誘引。於論義中。約非了。

法華九部小者三相大故。於記別中。取記作佛。於

自說中。依不請友。方廣之中。依廣大利益。其正法

廣陳。通大通小。然契經望餘。總相略相。則許通有。

別相即無。應頌諷頌本事本生。互望並無。本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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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望於記別。亦是互無。自說因緣。容得互有。如因

事說。不由請故。除上所除。餘皆互有。此經之中。具

足十二。巳如上引。十二分教義巳略周。】

「疏離熱惱因者。(一滅業非二滅煩惱)得清涼果者。(三得滅果)鈔定共

道共二戒者。禪定聖道。相應現思。在定時道。法爾能

遮惡法。功能殊勝名戒。未入巳出其戒即無。故名隨

心。散心位中不能遮故。」

【鈔小謂性罪等者。一云佛未制時。世人巳知是罪。

名性。佛制巳後方知是罪。名遮。或分別煩惱所發

三業過非名性。俱生煩惱所發三業過非名遮。是

故三乘見道巳去。遠離性罪。

鈔論體論處所等者。因明釋云。一者論體。謂言生

因。立論之體。二者論處所。謂於王家證義者等。論

義處所。(此有六種。一於王家。二執理家。三大眾中。四於賢哲前。五於善解法義沙門波羅門

前。六於樂法義者前。)三者論據。謂論所依。即真能立及真

似現比量等。其自性差別。義為言詮。亦所依攝。四

者論莊嚴。謂真能破。五者論負。謂似立似破。六者

論出離。將興論時。立敵安處身心之法。七者論多

所作法。由具上六。能多所作。】

「疏一者剋性等者。問既約兼正。通詮其三。何故尅性。

三二一別耶。答曰望義別故。何者經詮三學。俱盡其

玄。律詮三學。二盡其玄。論詮三學。一盡其玄。故此云

爾。如世三僧各稱三藏。一正二兼。正稱經僧。博通三

藏。正稱律僧但精二藏。稱論僧。唯窮一藏。以喻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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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然可悉。又解經多詮三。律多詮二。論多詮一。所尚

不同。又分兼正。」

【鈔若不為說毗伽羅論可名為藏者。藏者慳祕也。

故法華云。若以小乘化。乃至於一人。我則墮慳貪。

此事為不可。又解隱匿名藏。故涅槃經迦葉菩薩

曰。諸佛有密語。無密藏。世尊讚之曰。如來之言。開

發顯露。清淨無翳。愚人不解。為之密藏。智者了達。

則不名藏。釋曰。待根成熟。若不為說大乘之法。則

應名藏。若許爾者。乃與此文。甚相乖反也。】

「疏則唯十藏攝者。非是十藏品中十藏。但取十種玄

門。以為十藏。故疏釋曰。具足主伴顯無盡故。十玄之

中。舉初及後。影中間故。問十玄是義。十藏是教。豈相

愜當。答上疏云。以義揀教。此意用十玄義。揀能詮經。

將教從義。故名十藏。如彼三藏。亦是以教從三學義。

故名三藏。

▲言教義融故者。亦答前難。以義從教。但

號十玄。以教融義。通稱十藏。又解亦是此經十藏品

中十藏所攝。故綱要云。若依此經。十藏品中。自明信

等十藏。十藏為實。攝於此經。

疏通相十二分教者。今古諸師同稟故。

疏夫教海沖深等者。四句如次。配教理行果之四法

也。雖非鈔意。消疏可得。準鈔釋者。教海法雲智光各

上一字是法。下一字是喻。教深且廣。近喻名海。雲雨

所說之法。故名法雲。智如光故。名為智光。謂佛功德。

無有邊際。猶赫日揚光。偏語其勝。故名為智。教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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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通該前三。智光一種。唯目佛果。

▲言智光無際者。

日光合空。既亡限量。真智證如。故無邊際。故下大疏。

以法對喻。略伸十義。廣辨難思。一謂日與空非即非

離(真空智日。一異似同)二非住非不住。(真理無相名非住。正智契遠名非不住。)三

而日善作破闇良緣顯空之要。(冥蒙惑暗待此方除微妙真空因茲始顯。)

四雖復滅暗顯空。空無損益。(智雖斷證。理本凝然)五理實無損。

事以推之。闇蔽永除。性乃無增。空界所含。萬像皆現。

(所依真理。損益雖無能。德障顯除。仍有。斯乃不損益之損益。妙之至也。)六而此虗空性

雖清淨。若無日則暗起。(疑然真理。體本寂寥智光不起。隨緣障生)七非虗

空空故自能除。闇若除者必假日光。(非真空絕相能自破惑。惑若破

時。須憑智日)八日若無空。無光無照。空若無日。暗不自除。

(智無真理匪鑒匪明真空無智惑寧自滅)九然此暗性無來無去。日之體

相。亦不生不滅。(惑染自性尚無去來覺智本然寧有起滅)十但有日照空。

則乾坤洞曉。(智若明則因果理事等分明故)。

▲妙辯叵窮者。拂跡入

玄。四辨八音不可說也。」

【鈔四辯者。一法無礙辯。二義無礙辯。三詞無礙辯。

四樂說無礙辯。復於第四。約義開七。一捷辯。須言

即言故。二無斷盡辯。謂相續連環終無竭故。三迅

辯。明於事理。心無癡暗。言即迅疾。如懸河故。四應

辯。應時應根。無差異故。五無錯謬辯。凡說契理。無

錯失故。六豐義味辯名數事理皆無量故。七一切

世間最上妙辯。此有五德。一甚深如雷。二清徹遠

聞。三其聲哀雅。如迦陵頻伽。四能令眾生入心愛

樂。五其有聞者歡喜無厭。具斯五義。故云無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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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八音者。一最好音。(其音清雅。如伽陵鳥)二易了聲。(言詞辨了)三

調和。(大小得中)四柔軟。(言無麤獷)五不誤。(言無失誤)六不女。(其音雅朗)

七尊慧。(言無戰懼)八深遠。(臍輪發聲)。】

「疏以無言(理體也)之言(事用也)詮(事用)言絕之理(理體也)以無

變(一法門)之變(無量門)此是能化言說多端也。

▲言無窮

之根者。所化根感非一也。」

【鈔能廣能深能高能遠者。或將教理行果。如次配

釋。或將教海沖深等四句。如次配釋。或散嘆深廣

高遠也。

鈔皆不能安等者。反表大海皆能所謂安而不溢

故。受而不濁故。攝而同名故。持而不盡故。

▲言大

法明。(聞思所了)大法照。(修慧所了)大法雨。(益他所作)。

▲言皆不能

安等者。反表唯第十地菩薩方能所謂安存而不

捨信受而不疑。上二約文。包攝而不散。次一約義。

住持而不亡。次一雙通文義。

鈔具縛凡夫能知等者。問前說九地不知。今云具

縛能知。豈不相違。今謂。通云。前云九地不知。不能

盡知。此云能知。少分知故不相違。或前約證窮。此

據信解。或前自力。下不測上。此據他力。上加於下。

故不相違。

▲言仰推之智者。彼經勝鬘白佛言。三

種善男子善女人。於甚深法義。離自毀謗。生大功

德。入大乘道。何等為三。謂若有善男人善女人。自

成就甚深法智。若善男子善女人。成就隨順法。善

男子善女人。於諸深法。不自了知。仰推世尊。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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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界。唯佛所知。是名善男子善女人仰推如來智。

除此諸善男子善女人巳。餘諸眾生。於諸深法。堅

著妄說。遲背正法。習諸外道。腐敗種子。當以王力

及天龍鬼神力而調伏之。

鈔四輪者。下疏云。然莊嚴論等六名四種不放逸

輪。先辨相者。各具五種因緣。一住好國土輪者。彼

名勝土輪。言五緣者。一易求。謂四事易故。二善護。

王如法故。三善地。處調和故。四善侍。同戒見故。五

善寂。無喧聲故。二依止善人輪五緣者。一多聞。二

見諦。三巧說。四憐愍。不貪利故。五不退。無疲倦故。

三集福德輪。當彼第四名先福輪。一可樂。謂由住

勝世為因故。二無難。由值善人為因故。三無病。四

三昧。五智慧。此三以自正輪為因。四發大誓願輪。

當彼第三名自正輪故。成實論名目發正願輪。一

善緣。妙法為緣故。二善聚。具福智故。三善修。止觀

諸行相應修故。四善說。無求利故。五善出。所有善

法恭順修故。然前二就果立稱。後二從因立名。雖

俱通因果。影略互顯。前二外緣。後二內因。願是智

因福是福因。此四何緣受輪之稱。依成實論。以此

四輪能摧八難故。謂初住善處。能除五難。即三塗

北洲及長壽。次依善人。除佛前後難。三發大願。除

世智辨聰。四宿植善根。除生盲聾啞。前五是惡處。

六是惡時。七是惡因。八是惡果。或彼四輪。非此四

輪。彼除八難之障。非判一代之教。多聞闕疑。未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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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定。

▲言四教者。藏通別圓也。

鈔所謂解脫相等者。如次即是我樂淨常之四德

也(不空如來藏之相大也)。

▲言我此九部法者。故法華云。或

說修多羅。伽陀及本事。本主未曾有。亦說於因緣。

譬喻並祗夜。優波提舍經。是也。

▲言如經說一無

常等者鈔有六義如次是小教。立相破相頓教。終

教圓教義也。

▲言生滅代謝者。由生待滅。非常滅由

滅待生非常生。故名無常。

▲言無彼常故者。此依

他法。無彼遍計常無相。無彼圓成常有相。名無常。

▲言不生滅者。謂但空真理本來不生名無。畢竟

不滅名常。或俗諦門中。常有生滅。真諦無彼。故名

無常。又準下疏義。引菴提遮經云。不生不滅是無

常義。生滅即是常義。鈔釋曰。此意正顯性相交徹。

二義相成。生滅相盡。無常即常。故不生不滅是無

常義。隨緣變易。常即無常。則生滅是無常義也。又

性即相故。不生不滅是無常義。相即性故。生滅是

常義。又遠公用中邊論意。解曰。不生不滅是彼無

常實性。故名無常。又生公釋云。常之為無。乃所以

無無常故。即不生不滅矣。即諸行而不可得。故入

中道。非常非無常也。又肇公釋淨名云。小乘觀法

以生滅為無常義。大乘之士。以不生滅為無常義。

無常名同。而幽致殊絕矣。其道虗徹。故非常情之

所能測。妙得其旨。其唯淨名乎。遣常故者。無常非

謂有無常。無常常無。故云不生不滅是無常義。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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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法師云。小乘以生滅為無常。謂不生滅為常。

故今折彼。汝見有不生滅為常者。此常還是無常。

故云不生不滅是無常義。

▲言無法可常者。絕待

真理。無彼對待可常。故名無常。是故真門隨順。但

具非常非無常之言念。今遮可常。故名無常。言非

常非無常者。約圓融義。更互相即。故乃雙非。不滯

一邊。以為中道。言又苦集滅道等者。隨藏通別圓

之四教。分生滅無生無量無作之四諦也。言十二

支者。一無明支。(正唯分別兼通俱生世俗勝義二愚別發。下惑發上。上不發下)二

行支(自性為思相應同聚福與非福不動業故)初發次招。並為能引。寔

通種現。三識支(唯第八識)四名色支。(業招五蘊除後三支)五六處

支。(業感六根)六觸支。(業報觸數)七受支。(業報受數)上五咸為導引。

熏感同時。義立前後實唯種子。未潤巳前。假通現

行。結生巳後。八受支。(正唯俱生兼通分別)九取支。(或前愛增或目四取

欲貪見戒我語取故)上二能潤。實通種現。唯除不還。唯種潤

故。一發教潤。不同無明。初後位別。分愛取二。十有

支。(識等五支。能招行種。愛取潤巳近有果故)此三咸為能生。通前十支。

或過或現。並為其因。而破常見。十一生支。(結生巳去少壯

巳還)十二老死支。(衰滅之位五滅蘊為體)此之二支。咸為所生。

或現或當。並為其果。而遣斷見。實現假種老非定

有故。色非徧地故。合附為支。病非定徧。憂悲不順。

故不立支。行人於此。而修觀行。而有二種。一雜染

安立觀。二清淨非安立觀者。謂行麤淺安立施設

名曰安立。菩薩將故斷除。先順觀之。從無明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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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生識乃至老死也。如是順觀生死相續。令生厭

離。既順觀巳。逆觀其果。從何而有。謂觀老死果由

誰有。謂由生。乃至行支由誰有。謂由無明。作四諦

觀。觀老死支。苦集滅道。乃至行支。準上可知。不觀

無明。以無因故。是故但作四十四智。非安立觀者。

無非分別智。體合如理。心境二冥。非假施設。名非

安立。諸惑永滅。故云清淨。於中有二。一順。二逆。先

順觀者。由根本智。見諦斷惑。無明滅行不生乃至

老死。苦果不有。無明滅故。慧解脫相應。諸惑滅故。

心解脫。能發無明既滅故。所發諸業亦亡。惑業無

故。後果不續。即得無學。得無學巳。逆觀所滅。生死

苦果由誰滅。乃能由無明滅。又作七十七智。觀十

二支者。一一支中有三智。一觀因智。二審因智。三

法住智。觀因智者。謂觀老死從誰生由生生。次審

因智。重審觀故。推審二智別觀三世法。法住一智

總觀三世故。共有七智。唯除無明。義不異前。餘十

一支。各有此七。成七十七智。緣生要義。經論多明。

池魚暫聞而生天。緣覺頓了而證聖。振毛張目。畢

在疏文。舉領提綱。粗如此說。

言又如中論偈云等者。偈有四句。初一句標法體。

下三句釋義。在境為三諦。在心為三觀也。鈔依四

教具細顯示。今束大綱。貴令易曉。一藏教釋者。分

折因緣果法。成無名空。藉託因緣果法。成有名假。

由無故離常。由有故離斷。合上空假二義名中。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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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字具上三義。分彼三口離散。品字成無。名空。

假藉三口和合。品字方有。名假。具上二義。離定有

無。名中。二通教釋者。約體真空空也。就相妄有假

也。雙離斷常中也。如一空華。約體本空空也。病眼

見有假也。都無榮枯之相中也。三別教釋者。緣生

無性空也。無性緣生假也。空假所依佛性妙理中

也。如彼鏡像。實體無故空也。假相有故假也。空假

所依清淨明鏡中也。四圓教釋者。但將別教三種

舉一全收。即是上來。大綱巳竟。下隨鈔逐難釋者。

▲言雖三句皆空者。假言空者。獨立法無故。中言

空者。斷常法無故。

▲言尚不得成即空等者。舉淺

況深。揀定也。此意藏教所明三義。尚不成破相通

教所明緣生無性舉體全真第一真空淺觀。何況

別教所明無性緣生佛性妙理第二第三幻有中

道深觀也。

▲言不須破滅體即是空者。形揀藏教

折法歸空也此教所明妄緣生時。體實是空。如彼

空華病眼見時體實本空。

▲言而不得即假即中

者。以彼破相空宗。不存幻有之假相。未彰佛性之

妙理。

▲言設作假中皆順入空空者。彼宗設縱作

假中二觀。覈其定實。還成空觀。如作假觀。審知萬

法。隨順世俗。虗妄為有。稱實是空。如作中觀。了彼

但空之理無斷常故。豈非是空。故鈔云。假亦即空。

假施設故。中亦即空。離斷常二邊故。

▲言進非別

圓者。非同別圓三觀足具故。

▲言即空即假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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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非是三諦互即。但是一種之法生之法。即此三

義。若云三諦互即。何異圓教。言即空者。約遍計也。

即假者。約依他也。即中者約圓成也。

▲言三種迤

邐各各有異者。空假中三。展轉相望。各各不同也。

如攬麻成繩。妄認作蛇。三義各別。蛇空。繩假。麻為

所依。以況中道。

▲言三種皆空者。義當三無性也。

▲無主故空者。無實我也。虗假故空者。無實法也。

無邊故空者。無斷常也。問豈空假二觀。不離斷常

耶。何故中觀獨名無邊故空。答空多涉斷。假多涉

常。唯斯中觀。迥離斷常。故獨名得。

▲言三種皆假

者同有名字故者。謂物無當名之實故。既無當名

之實。豈非假也。如食油名寔非食油。

▲言中真者。

真諦之中。遍計空故。中根者。俗諦之中。化眾生故。

中實者。義諦之中離虗妄故。所以三諦通名中者。

俱離兩邊故。

▲言不住作不作者。作即動也。不作

靜也。不住彰動靜無礙。即是寂用無礙義也。

▲言

雖三而一者。行布不礙圓融也。雖一而三者。圓融

不礙行布也。

▲言三種皆空者。標也。言思道斷故

者。釋三諦絕跡故皆空也。

▲三種皆假三種皆中。

文顯可知。

鈔今分後二之語不分初一者。此意。但由後之二

語故分教。非由初一故分教。若分教時。三語皆分。

如世弟兄三人。長者唯和孝。次唯轉逆。少通孝逆。

若據長兄不可分居。但據二弟故乃分居。若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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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三皆分居。分居之因。唯後二故。不關初一。】

「疏言有通別就顯說故者。此潛通外妨。謂有問言。若

細推尋。互不互通。故此遮云。今就顯說也。

疏王之密語所謂別故者。此喻。王言雖同。所要物殊。

臣不分別。豈符王意。法令準之。佛言雖密。義有權實。

若不分別。豈符佛意也。」

【鈔有四無常者。攝相說也。無常為門。苦空無我皆

號無常。故云有四。

▲言若佛出世等者。經有五節。

一寄佛寶。顯無常觀。二寄法寶。顯苦觀。三寄僧寶。

顯無我觀。佛亦名僧。上首僧故。上三所觀。唯屬生

死。能觀唯屬權行。次合水鹽馬三喻也。四四於空

中顯正解脫。所觀唯屬解脫。能觀雙通權實。但無

二十五有。欲令比丘修學空想。通權行也。

▲言二

十五有者。頌云。四洲四惡趣。梵王六欲天。無想五

那含。四空并四禪。廣如涅槃十四。而解脫中。空無

我空苦空不淨空無常。遮此四種權行。能空之法。

即是真常解脫異名。密含三德。所謂不動是樂德。

無想是淨德。無變是常德。唯寔行也。雖含權實之

行。並合前器喻。五寄佛性彰其妙有。兼顯我德。即

合前馬喻。此五節經。前三節文理顯可知。後二節

文。鈔釋有二。一云。空是真空。遮詮顯實。(遮四權行)佛性

是妙有。表詮顯實。(顯一實行)二云。兩節經中。含具四德。

空中含三德。如文昭著。佛性中含我德。四德具矣。

在境名德。在心名行。

▲言馬又我義者。此鈔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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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足應云。最後佛性。彰其妙有。即含前馬。又是我

義。此言又者。非是對前不自在馬。但對空中三種

異名。巳具三德。佛性合焉。又是我德。兩節文中。四

德具矣。學者細思。勿滯舊聞不生正解。

▲言是則

此中具彰八行者。此一段經中。具彰無常苦無我

空四種權行常樂我淨四種實行。故名為八。】

「疏以深為淺失於大利者。類焦沅而鬻炭也。

▲言以

淺為深虗其功者。同蒸砂而求飯也。」

【鈔如言初發心時便成正覺等者。初心成佛。因徹

果海。稱性深義。若能善修。頓成佛果。理定無疑。如

不分教。却同權宗。但是如來接引劣根。方便假說。

致令行人不能正修。稱性圓融。發菩提心。高推聖

境非自分故。殊不知自身包性德而為體。本是如

來依智海以為源。隨緣流浪。有何得而不本具。有

何行而不能修。若云如此妙行賢聖所修。非我能

辨者。即是欺誣自身本具法身真佛。不唯失其大

利。抑又妄招過罪。故神變經說。若有人見神呪功

驗殊勝。却云此是普賢文殊等能為斯事。非我所

能者。斷祕密乘命根。犯三昧耶淨戒。何以故。良以

欺誣自身本具法身真佛也。上之過罪。並不分權

實爾。故下疏云。若謂久習無明云何頓成大智者。

豈不聞冥室千年之闇一燈倐忽頓除耶。夫機差

教別。聖旨深玄。並未證真。同居學地。共詳聖智。誠

日戈難。且以淺為深。有符理之德。以深為淺。有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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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之𠍴。以遠為近。則有益於行人。以近為遠。法非

我分。諸佛說教。貴在俯就物機。後輩學人若欲高

推聖境。儻失大利。豈不傷哉。旦夕鈎磻溪朝昇台

輔。豈謂夫明經常選而語其優劣者哉。況纔生王

宮。貴極臣佐。寧同百戰夷項備歷艱辛。況十千劫

之功高。亦非聊爾人耳。是以語其智。等虗空而非

類。論其德。碎塵剎而難量。極念劫之圓融。盡法門

之重現。初心契於智海。豈有邊涯。猶微滴入於天

池齊無終始。經云。發心畢竟二不別。如是二心先

心難等。即其義也。

▲言分折權(小始二教)實(後之三教)取捨

偏(前之四教)圓(第五圓教)遲(前三種教遲成佛果)速(後二種教速成佛果)。

▲言

三時者。有空中也。

▲言三輪者。轉照持也。

▲言半

滿者。文顯。小乘名半。大乘名滿。意通權教名半實

教名滿。

▲言五味者。故涅槃經云。善男子譬如從

牛出乳。從乳出酪。從酪出生酥。從生酥出熟酥。從

熟酥出醍醐。醍醐最上。若有服者。眾病皆除。諸有

諸藥。悉入其中。善男子。佛亦如是。從佛出於十二

部經。從十二部經出修多羅。從修多羅出方等經。

從方等經出般若波羅蜜。從般若波羅蜜出大涅

槃。猶如醍醐。問曰。十二部經。總攝諸經。復云何言

出修多羅等。故遠公云。以佛合牛。約應身佛。十二

部經合乳。說小乘經修多羅合酪。說大乘教。藉小

開大。故名為出。復四俱大乘。詮事之教。名修多羅。

謂施戒等事。方等合生酥。即大乘中破相空教。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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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顯理。故名為出。以般若合熟酥。究竟離相證實

之慧。名為般若。依理起慧。是故名出。約行辨教。亦

得名出。般若經云。然此般若即是向前菩提體也

以菩提合涅槃。般若了因。了彼無始法性涅槃。是

故名出。約實教辨。亦得名出。涅槃經清涼釋云。佛

自揀此經。異於小乘。今牛出乳。是大乘教耳。若爾

何成五味。謂十二部經。辨所說教。出修多羅者。十

二分出生契理合機之義。修多羅出方等者。由契

理故顯出真理。廣陳為方等故。從方等出般若者。

依理出生智故。般若出涅槃者。以智契理成極果

故。故云涅槃猶如醍醐。

▲言四門者。共與不共觀

照實相也。共者三乘同稟。不共者菩薩獨覺也。】

「疏開則得多而失少者。理開之十義。為十種得。合之

五義為五種失。故云得多而失少也。

▲合則得少而

失多者。合之五義。為五種得。開之十義。為十種失。故

云得少而失多也。問合之五義為開之失者。其義未

詳。何者。且如開教家前之五義對其合教。一一奪之。

云何有失。一云理雖一味。(從合教義也)詮有淺深。(奪歸開教也)

此意。今辨分教。何關其理。從理一味。不違教殊。由此

得知。理本一味。不為開教之失。餘準例知。既爾開教

應全無失。云何失少。答得意之流。任開任合。皆無過

失。迷昧之輩。見開見合。皆生過失。如見開教。便謂理

殊。佛音非一。佛意為多。佛言唯局。淳源枝流。故為其

失。非謂違人亦有其失。餘之得失。準此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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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鈔順下出現至有十義等者。彼疏云。一隨類音。(一無

聲不至。二無根不聞。經云眾生隨類各得解。是也)帖遍降種種喻。(婆竭羅龍王所

興雲電雷風雨。四洲六天隨類不同故)二隨樂欲音。(前多類音各隨欲樂。說種種法。經云

如來於一語言中。演說無邊契經海。是也。又佛以一妙音。周聞十方國眾音悉具足。法雨皆充滿。通證上

二也)帖降注滋榮喻。(阿那婆達多龍王。遍閻浮提。普注甘雨。百穀苗稼。皆得生長等)

三隨根解音。(隨前樂欲所說一法。大小各聞寶積云。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各各隨所

解。是也)帖天女妙聲喻。(善日天女。出一妙音。與百千種樂相應。)四隨時

音。(即上大小之法令聞不聞皆自在故。云不失時。亦兼隨聞一法令欣憂不同。寶積云。或有恐畏

或歡笑是也)帖梵聲及眾喻。(宮中出聲。梵眾皆聞。各謂我語。不出眾外。)上四

多約即體之用。是圓音義。後六多約即用之體。顯

一音義。五外隨緣招我無生滅。(應根感而談有始終。稱法性而言亡

起盡)帖谷響隨緣喻。六內集緣成何有主宰。(就相有而修幻

緣約體空而無實我)帖劫盡唱聲喻。(三災將壞雖無主我。次第有聲。聲初禪等。安樂

殊勝。聞巳進修。即生上界)七甚深。(欲言其一萬類殊應。欲言其異。一體無二雖多差別。皆於甚深

法界之所流出)帖降雨難思喻。(大莊嚴龍王。不思議力。能降無邊。莊嚴雨等。)八

純稱法界。(但隨生有差別韻。約體元無邪曲音。)帖眾水一味喻。(逐器分成

異本體未曾差。)九橫入無斷。(遍入法界化生無斷。)帖天鼓開覺喻。(無心

出聲覺悟諸天。捨放逸等。)十堅歸一極。(聲無變易。至於究竟。始漸成就。終令圓益。)帖

漸降成一喻。(摩那斯龍王。將欲降雨。先興大雲。凝〔復〕七日待作務巳。乃降微細之雨)。

▲又言六句者。一莫窮其邊故非量。二隨根隨時

有聞不聞故非無量。三多緣集故非有主。四純一

法界生故非無主。五當體無生故無能示。六巧顯

義理故非無示。

▲言各得圓音一義者。菩提留支

得第三隨根解音。羅什法師得第七純稱法界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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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言齊楚俱失者。出文選第四子虗賦。

▲言並

應奪之者。奪開教也。而與之耳者。縱合教也。言然

並為教本下又都奪耳者。奪歸開教也。此意。佛音

但是教本。非是其教。今辨判教。何關其本。二師談

本。豈相愜當。故鈔云。又都集耳。

鈔華嚴梵網等者。即師所立。唯華嚴經。名平道教。

刊定錯認。將謂梵網亦為平道。由見梵網亦居蓮

藏舍那說故。

▲言皆是稱性善巧者。揀異隨宜方

便也。

▲言一時頓演者。揀異前後漸說也。

▲言說

於世尊餘處隨根等者。如法華云。昔於波羅奈。轉

四諦法輪。亦是指鹿苑所說。非是自說靈山法華

會也。

▲言或有國土唯說三乘者。此顯不說法華

也。同此國土中。為說華嚴。為不說耶。若說華嚴。云

何唯說三乘。華嚴之經是一乘故。若不說華嚴。何

云祕不見有一佛土其中如來不說此法。明是平

道。答若就德相常遍。說其華嚴。今從業用。云唯說

三乘。若爾就德相。法華亦常遍說故。何云法華亦

有不說。若就業用。云有不說者。其華嚴經。就業用

門。亦有不說故。鈔云。或有國土。唯說三乘故。今謂。

通云。若就德相。唯是華嚴。更無餘經。但就業用。曲

巧隨根。華嚴經中。分出餘經。是故餘經德相乃無。

業用方有。說業用門。有說不說。華嚴之經。約德相

門常說遍說。又解法華經唯是一乘。解深密經唯

是三乘。其華嚴經非一非三。能一能三。語深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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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語廣名無量乘。深即廣故非一乘。廣即深故非

三乘。今云或有國土唯說三乘。但見不說法華唯

一乘故。不遮華嚴非一乘故。是故華嚴無不說故。

鈔釋迦為主但是三身中化身遮那為主十身具

顯者。問若準餘教。釋迦唯化。遮那唯真。故清淨法

身毗盧遮那佛。千百億化身釋迦牟尼佛。若準此

經名號品云。或名釋迦牟尼。或名毗盧遮那。云何

偏言釋迦唯化遮那十身。答釋迦唯化。約餘教說。

遮那十身約此經說。】

「疏略云四異異實有多者。鈔列十門。而與賢首教義

十異。理亦相參。彼云。一時異。(此經念劫相收餘經年月尅定。)二處異。

(本末相融。唯在娑婆。)三主異。(具足十身。唯是化身。)四眾異。(同異一乘眾權小三乘。眾)五

所依異。(侮印炳現後智流出)六說異。(主伴通方。有說不說。)七位異。(因果交徹賢聖

歷別。)八行異。(稱性圓修。隨相分齊。)九法門異。(略舉十種。一彼有三佛。此有十佛。二彼有

六通。此有十通。三彼有三明。此有十明。四彼有八解脫。此有十解脫。五彼有四無畏。此有十無畏。六彼有五眼。

此有十眼。七彼有三世。此有十世。八彼有四諦。此有十諦。九彼有四辯。此有十辯。十彼有十八不共法。此有十

不共法。餘門無量。餘如經說。)十事異。(觸類之事即法門故。依坐等事但表法故)應知刊定

不唯破彼即公。抑又彈於本師清涼扶昔。故伸敘釋。」

【鈔五說教時分異者。問與前教門儀式中一時頓

演。有何異耶。答彼得時而顯儀。此正論時。或彼據

一時。此兼十重。故不同也。】

「疏偏方不定教者。一云方者法也。即偏為一類非漸

非頓根。說大乘法。故名偏方。二云方者處也。通途時

處。正弘於小。偏於一處。而說大乘。故名偏方。言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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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漸頓不攝。故名不定。

疏或但分為二者即是半滿者。問此言半滿。與前牟

讖立二教中半滿何殊。答前唯據法。此兼約時。故鈔

云。既破五時。四三二時。皆巳破竟也。

疏實義即空者。法空也。若云我空。無殊俱舍故。學者

應悉。」

【鈔理絕百非者。所謂有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成

四句也。非有非無亦非有亦非無非非有非非無。

成八句也。一異同前。又成八句。共有十六句。隨三

世開。共成四十八。斷常各具。即有九十六。并本四

句。乃成百非。

▲言故智度論云一切實等者。如次

配真諦俗諦雙表中道雙遮中道也。或有空俱非。

四句皆實。故云一切實。有空俱非。四句皆非實。有

空俱非。四句皆亦實非實。空有俱非。四句皆非實

非非實。又準大鈔。有四重四句。初單四句。如向巳

明。二復四句者。一有有有無。(即是幻有門中所攝幻有真空)二無

有無無。(真空為門所攝幻有真空)三亦有亦無有亦有亦無無。

(雙照門中還攝有無故)四非有非無有非有非無無。(雙遮門中亦攝

有無)而言復者。四句之中。皆說有無故。第三具足四

句者。四句之中。皆具四句故。第一有句具四句者。

謂一有有。二有無。三有亦有亦無。四有非有非無。

(即是幻有為門攝餘三句故也)第二無句中四句者。一無有。二無

無。三無亦有亦無。四無非有非無。(有空為門攝餘三句故)第

三亦有亦無具四句者。一亦有亦無有。二亦有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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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無。三亦有亦無亦有無。四亦有亦無非有非無。

(表句為門攝餘三句故)第四非有非無具四者。一非有非無

有。二非有非無無。三非有非無亦有亦無。四非有

非無非有非無。(遮句為門攝餘三句故)上四四一十六句。為

具足四句。第四絕言四句者。一單四句外一絕言。

二復四句外一絕言。三具足四句外一絕言。有三

絕言。前三重四句。乃屬因門。第四絕言四句沒同

果海。又前三四句即是教道。絕言四句即是證道

也。

▲言是知失意則四句便成四謗。得旨則四句

即是四德也。故下鈔(十八上半)云。謂定有者。增益謗。若

定無者。是損滅謗。亦有亦無相違謗。非有非無戲

論謗。一真如是有義。以迷悟依故。不空義故。不可

壞故。二真性是空。以離相故。隨緣義故。對染說故。

三真如亦有亦空。以具德故。逆順自在故。體融鎔

故。四真性非有非空。以二不二故。定取不可得故。

餘之四句。前巳略明。又皆即有之空。方為具德之

空。即空之有。方為具德之有。是則非有之有。非空

之空。為具德耳。又盡有之空。盡空之有。方為具德。

又隨一句必具餘三。若言亡慮絕。方為具德耳。如

次證上謗德可知。

鈔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等者。言有但有因性。言無

但無果性。

▲言伽毗羅城空者。各歸四大故。大涅

槃空者。各歸三事故。

▲言非有如虗空非無如兔

角者。故彼經云。善男子。眾生佛性。非有非無。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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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何。佛性雖有。非如虗空。何以故。世間虗空。雖以

無量善巧方便不可得見。佛性可見。是故雖有。非

如虗空。佛性雖無。不同兔角。何以故。龜毛兔角。雖

以無量善巧方便不可得生。佛性可生。是故雖無。

不同兔角。

鈔逆順入出等者。於色界四無色四滅定一九次

第定。自下向上。名順出入。從上向下。名逆出入。或

順或逆。皆有全超半超。以表自在故。此據小乘。若

大乘所見。與此稍異。故涅槃經大眾問品云。爾時

一切菩薩摩訶薩天人雜類。異口同音。唱如是言。

奇哉純陀。成大福德。能令如來受取最後無上供

養。而我等輩。無福所致。所設供具。則為唐捐。爾時

世尊欲令一切眾望滿足。於自身上一一毛孔。化

無量佛。一一諸佛。各有無量諸比丘僧。是諸世尊

及無量眾生。皆示現受其供養。釋迦如來。自受純

陀所奉設者。爾時純陀所持粳粮米成熟之食。摩

訶陀國滿足八斛。以佛神力。悉皆充足一切大會。

爾時純陀。見是事巳。心生歡喜。踊躍無量。一切大

眾。亦復如是等。斯則一處見異。大小竝彰矣。

鈔四大本淨等者。悟彼性空舉體全真。故云本淨。

▲言不(無)起(生)法忍者。七八九三地也。言柔順忍

者。四五六地也。言須陀洹果。此云預流。乃是初果。】

「疏揀去不定者。謂與所立教各相返者。皆名不定也。」

【鈔於中漸約不具者。(談有時不談其空。云空時。不云其有。故名不具。)。

▲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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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具說者。(空有俱陳故)。

▲言不同延公大小相望成漸

頓也者。(延公大由小起名漸。大不由小起名頓。約根性。以〔剌〕漸頓。此師空有具陳名頓。空有

隨闕名漸。約化儀以〔剌〕漸頓。故不同也)又此頓漸而有多門。準下大

鈔。通有四句。文云。一頓悟漸修。如頓見九會之臺。

要須躡階而漸昇。法亦如是。頓了心性。即心即佛。

無法不具。而須積功遍修萬行。此約解悟。(扶桑赫日頓然

出芳草嚴霜漸爾消)二者頓修漸悟。即如頓遍磨鏡色漸明

淨。萬行頓修。悟則漸勝。此約證悟。(習射初心期中的調弓時久近

華心)三者頓悟頓修。如利劒斬絲千葉莖齊斷。亦如

染絲一時齊染一時成色故。萬行齊修一時朗悟。

(仙藥一丸纔點處。頑銅千兩頓成金。)四漸修漸悟。猶如斬竹節節不

同。(如臨浡澥前前淺。似瑩泥珠後後明。)又大鈔引楞伽經。有四漸四

頓。俱以喻。顯一如菴蘿菓。漸熟非頓。(此喻十信)二如陶家

作器。漸成非頓。(此喻十住)三如大地漸生非頓。(此喻十行)四

如習藝漸就非頓。(此喻十向)二四頓者。一明鏡頓現喻。

(喻初地至七地)二日月頓照喻。(此喻八地巳上)三藏識頓知喻。(此喻

報佛)四佛光頓照喻。(亦喻法報。前喻報成。此喻頓照。)又禪詮都序云。

諸家有云。先因漸修功成。而豁然頓悟。(猶如伐木片片漸斷。

一時頓倒。亦如遠詣都城。步步漸行。一日頓到。)有云。因頓修而漸悟。(如人學射。此說

運心。頓修不言。功行頓畢)有云。因漸修而漸悟。(如登九層之臺。足履漸高。所見

漸遠故。有人云。欲窮千里目。更上一層樓。)皆說證悟也。有云。先須頓悟

方可漸修者。此約解悟也。(如孩子頓生功業漸成)故華嚴說。

初發心時即成正覺。然後三賢十聖次第修證。若

未悟而修非真修也。(良以非真流之行無以稱真何有飾真之行。不從真起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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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經說。若未聞此法。多劫修六度行。畢竟不證真也。)有云。頓悟頓修者。此說

上上智根性。(根勝故悟)樂欲(欲勝故修)俱勝。一聞千悟。得大

總持。一念不生。前後際斷。(斷障如斬絲。萬條頓斷。修行如染絲。萬條頓色。

也。荷澤云。見無念體。不逐物生。又云。一念與本性相應。便具恒沙功德。八萬四千波羅蜜門。一時齊用也)

此人三業唯獨自明了。餘人所不及。(金剛三昧經云。空心不動。

具六波羅蜜。法華亦說。父母所生眼。徹見三千界等也。)且就事跡而言之。如

牛頭融大師之類也。此門有二意。若因悟而修。即

是解悟。若因修而悟。即是證悟。然上界只約今生

而論。若遠推宿世。則唯漸無頓。今頓見者。巳是多

生漸薰而發現也。有六法無頓漸頓漸在根者。誠

哉此理。固不在言。本只論機。誰言法體頓漸義意

有此多門。內門有意非強穿鑒。比見時輩論者但

有頓漸之言。都無分析。就教。有化儀之頓漸。(頓儀如華

嚴。化儀如法華。)應根之頓漸。(大不由小起名頓。大由小起名漸。)就人。有教

授方便之頓漸。(談真空絕相名頓。談事理無礙名漸。)根性悟入之頓

漸。(頓如華嚴本會。漸如華嚴末會。)發意修行之頓漸。(趣真如門〔名〕趣生滅門名

漸)於中。唯云先頓悟後漸修。以違返也。欲絕疑者。

豈不見猛風頓息波浪漸停。訴良頓成。禮樂漸學。

(如高貴子孫。於少時亂。沒落為奴。生來自不知貴。時清父母論。得當日全身是貴人。而行跡去就。不可頓

改故須漸學也。)是知頓漸之義。甚為要矣(勿謂頓漸多門似同。不許頓漸。

多義有異。請諸學者。善須體釋)。

鈔其第三。亦約化法。揀異前二。從多分說。此釋妨

也。應有問言。第三亦約化法。何不疏云亦約化法。

答有二意。一頓漸二名。恐濫延師。以義揀之。故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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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耳。第三圓教。前無師立。無相濫故。不云化法。二

從多分說。文顯可知。

鈔若漸根生熟俱漸者。(桃兒生熟俱桃)頓根生熟俱頓。(杏兒

生熟俱杏)則頓漸可分。(則桃杏可分)上舉是也。下顯非也。既

云未熟名漸。巳熟名頓。(既云未熟名桃。巳熟名杏)此則於一

漸根。但生熟為異。無別頓義。(此則於一桃兒。但生熟為異。無別杏

兒)。

▲言生必至熟者。漸具頓也。熟必從生者。頓具

漸也。

▲言則第一難過失等者。過者越也。其難過

越矣。或過者失也。其難錯失。或是遣字悞書過也。

故鈔云。為此一通。三難皆遣。

▲言況初發心時便

成正覺等者。縱合為一義。通釋此意。既得正覺。尚

名圓階。何況分階耶。問若就行布。不名分階。若就

圓融。但名圓階。是則進退不明分階。云何合符。答

就圓融。而成正覺。名階佛境。約行布。而存初心。名

分。兩義相合名分階佛境。或舉勝況劣也。既初心

而即成覺。得名圓階。若初心而即十地。豈非分階

耶。】

「疏隋末唐初吉藏法師等者。問法華為本末耶。答亦

本亦末。故對所攝而稱本。對所歸而稱末。或唯是本。

故鈔云。又經但云除先修習學小乘者。明知經意不

指般若等為枝末也。法華為本。居然可知。」

【鈔俱無實證名不上車者。故彌勒所問經論云。一

切聲聞辟支佛人。不能如實修四無量。不能究竟

斷諸煩惱。但能折伏一切煩惱故也。又經云。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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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涅槃非真滅度。又經云。若不信此法。得阿羅

漢果。無有是處。巳上二乘。無有實證。又出現品。設

有菩薩等文。可證菩薩無有實證。若爾既無證。云

何出界。今謂。通云。非是三乘聖人全無所證。但彼

所證。實是一乘。都無其三。俯應權根。假言三種。今

約一乘良斷。故無三乘實證。如彼三獸同渡一河。

實無三河。非謂全無所渡之河。云何到岸。故賢首

義分齊云。若望自宗。並皆得果。若不得者。云何出

世。今云俱不得者。以望一乘故。是以實映權即方

便相盡故皆得無也。若欲逈彼三人入一乘故。以

至自位究竟處故。後皆進入別教一乘故。

▲言並

無體故者。所有法體奪歸一乘故。說三乘無體。勿

謂同兔角等無故。如分一品字而作三口。收歸一

品。三口無體故。

▲言無盡生智是二乘車體者。問

二乘無學起此二智不。若起二智。云何不得。若不

起二智。云何言出界。豈煩惱不盡而出界耶。答起

此二智。故得出界。但就一乘良斷奪歸一乘。故云

不得。又解言出界者。就三乘自說。言不得車。據一

乘傍斷。但就三乘自說。亦得其車。但約一乘傍斷。

亦不出宅故。賢首義分齊云。若先以三乘引。後令

得一乘。亦是三一和合攝根成二益。故屬同教。此

如法華經說。

▲言丈六權智等者。問色天四智。豈非

牛車。答且據三乘共信。故作此指。或就寄化顯報。

作如是說。

▲言諸子皆索故者。問喻中索權(故經云。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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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鹿車牛車。願時賜與)法中索實。(一乘根發根宜扣聖言義索者)若為通會。

答喻就能索故分其三。法從所索故為其一。

▲言

謂為究竟不解索乘者。賢首教義云。攝益者。於中

有三。一唯攝界內機。令得出世益。即以為究竟。此

約三乘當宗說。亦如瑜伽等辨。二或攝界外機。令

得出出世益。方為究竟。此有二種。若先以三乘。令

其得出。後乃方便得一乘者。此即一乘三乘和合

說故。屬同教攝。亦名逈三入一教。此如法華經說。

若先於一乘巳成解行。後於出世身上。證彼法者。

即屬別教一乘攝。此如小相品說。三或通攝二機。

令得二益。此亦有二。若先以三乘引出。後令得一

乘。亦是一三和合攝機成二益。故屬同教。此如法

華經說。若界內見聞出世得法出出世證成。或界

內通見聞解行出世唯解行出出世唯證入。此等

屬別教一乘。此如華嚴說。今據初義。故云究竟也。

▲言三乘三根者。身子為上根。第一周法說即解

故。四大聲聞為中根。第二周喻說方解故。五百千

二百為下根。第三周宿世因緣說。始得解了故。】

「疏以為方便者。問此言方便。為實非實耶。答亦實亦

非實。故賢首義分齊中。問曰。臨門三車。為實不實耶。

答亦實亦不實。何以故。是方便故。由是方便。引子得

出。非不實。由是方便引。故非是實。此二不二。唯一相

也。」

【鈔無虗妄咎者。彼得實益故。許劣與勝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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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抑諸般若及諸大乘了義之經者。般若亦法了故。

巳有抑實之過。諸大乘了義之經。攝華嚴勝鬘等。乘

法俱了故。成抑實之過也。

疏會三為一者。問此言會三為一。為存為泯耶。答二

皆可通。故賢首教義云。一切三乘等。本來悉是彼一

乘法。何以故。三乘望一乘。有二門故。謂不異不一。初

不異中亦二。一以三即一故不異。二以一即三故不

異。門若據初門。三即一者。未知彼三為存為壞。若存

如何唯一。若壞彼三乘機更依何法而得進修。答有

四。一由即一故不待壞。二由即一故不礙存。三由即

一故無不壞。四由即一故無可存。由初二義。三乘根

得有所依。由後二義。三乘機得入一乘。由四句俱即

一故。是故唯有一乘。更無餘也。」

【鈔此是光宅之意者。此是依光宅意。難清涼也。

言若依此宗難者。就此清涼義。難清涼也。

▲言昔

之權實二義亦存者。此是清涼通釋也。此意。會二

歸一。昔實義存。無抑昔之過。會三歸一昔權義存。

四乘義成。故云二俱有理。若爾光宅若作是說。亦

應無過。若許無過。清涼何得不依。今謂通云。不依

法華。定斷一代時教。何所攝耶。若三乘攝有抑實

之過。若一乘攝在昔時故。彼立一乘三後一故。昔

時一乘。非三後故。彼師唯立法華為一乘故。疏云。

若唯說法華為一實等。彼若救云。昔日實教四乘

不稱者。由比汝宗不應依彼法華定斷一代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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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昔之實教。非所判也。】

「疏若開權顯實則三是一更無別一者。此是取昔之

義。取昔三乘理行果也。昔說三乘。閇於一實。今云無

三。即是開權。反表有一。乃是顯實。

▲言則三是一更

無別一者。則三乘理行果體。便是一乘。離此更無一

乘別體。故名會三為一。當取昔義也。」

【鈔三乘之因同歸一果故者。因字悞書應是字。

言開會等言並通四種者。四字悞書應是三字。撿

鈔自知。鈔中但是理行果三。不言其教。】

「疏若癈權立實等者。癈彼三乘權教即所癈也。立此

一乘實法(理行果也即所立也)能癈能立一乘教即法華經也。」

【鈔三外無別一實之法故云義說為四等者。問前

會三為一。當取昔義。故疏云。則三是一更無別一。

此會三歸一。當癈昔義。鈔云。三外無別。一實之法。

有何別耶。答前約理行果也故取。此約教故癈。故

不同也。或前約三乘有體一乘無體。當取昔義。此

約一乘有體三乘無體。當癈昔義。

▲鈔即借涅槃

第二。三點成伊喻者。文雖傍來。義乃要妙。故依出

現疏鈔簡略明其紀綱貴令後學易知源矣。然大

涅槃。蓋眾聖歸源冥會之所。(總顯深廣包含無外)寂寥無為。

(顯深也)而廣悉備。(顯廣也)形名絕朕。識智難思。(復拂深廣之跡)

今以無名。強名亦為五別。一釋名涅槃。正名為滅。

取其義類。乃有多方。(或云無作無起無為無相不識寂靜安隱解脫。此等異名。

皆是義翻。即多方也)總以義翻稱為圓寂。以義充法界德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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塵沙曰圓。體窮真性妙絕相累為寂。而言大者。橫

無不包。竪無初際。此約三德涅槃。若約義開。略明

三義。一體大。自性清淨故。二相大。方便修淨。累方

德備故。三用大。化用無窮故。二出體性。涅槃既妙

絕常數。恬怕希夷。雖逈出百非。而靡所不在。今以

義求。不出三法。即摩訶般若解脫法身。以為其體。

所以三者。翻三雜染故。(翻煩惱成般若。翻結業。為解脫。翻苦依身即法身也)

成智斷恩故。(般若是智。解脫是斷。法身是恩。兼應物恩故)成法門身般

若也。法性身法身也。應化身解脫也。作用解脫故。

能證大智。冥所證理。累永寂故。然此三種。不離一

殊。德用分異。即寂之照。為般若。即照之寂。為解脫。

寂照之體。為法身。如一明淨相離。故此三法。不縱

不橫不並不別。(南北曰縱。〔蹤〕即竪也。謂法身本有。次修般若。後得脫。則是〔蹤〕義。東西

曰橫。謂同時異體故。合為一體曰並。各居一處曰別。滯在此四。並非涅槃。故皆云不。此意時則同異無礙。

處則合離罔滯。體則一異莫拘。言思叵寄故云耳爾。)如天之目[○/(○*○)]。如世之伊

∵。名祕密藏。為大涅槃。三顯種類。雖理無統。義類

塵沙。今自狹之寬。略分一兩。或唯說一。即大涅槃。

或說有二。自有三門。一餘無餘。(小乘有二釋。一有宗云。涅槃體一。約

時不同。得二名字。言體一者。於此宗中。煩惱業苦。以通力故。應起不起。擇滅無為是涅槃體。此體是一。約

對身智。得二名字。身智未盡。說前涅槃。以為有餘。身智盡竟。向前涅槃。轉名無餘。非身智滅即名涅槃。以

此身智起巳謝滅是無常故。若斷因故。令後不起。是非擇滅。故非涅槃。二依成實。涅槃體二。生死因盡名

一涅槃。生死果盡名一涅槃。由有宗中。要道親斷。方稱揀滅。身口二業。及生死果。非道親斷。故不取之。成

實由斷煩惱。餘不起故。見修斷故。亦得揀滅。故名涅槃。然望大乘。皆名有餘。有變易故。若依大乘。遠公。自

有四別。一云二死因盡名曰有餘。二死果盡名曰無餘。二曰。分段因果盡名曰有餘。變易因果盡名曰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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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三云。分段因果及變易因盡名曰有餘。變易果滅名曰無餘。四者。唯就變易因果為二。分段因果屬小

乘故。又唯識云。二有餘依涅槃。謂即真如。出生死苦煩惱。說盡。餘依亦滅。眾苦永寂。故名涅槃。釋曰。此通

大小。而說真如為體。即異小乘。論下料揀云。如何善逝。有有餘依問也。雖無實依。而現似有。惑苦依盡說

無餘依。非苦依在說有餘依。是故。世尊可言具四。餘不繁引)二性淨方便淨。(本性

淨故。從因方便之所顯故。亦如體用。餘如別說)三真與應或分為三。此有

二種。一約三乘。二即自性真應。(上明真應。自性合真。二皆約淨。今皆

自性。通於染淨)或分為四。一自性清淨。(唯識云。謂一切法相真如理。雖有客

染。而本性淨。具無數量微妙功德。無生死滅。湛若虗空。一切有情。平等共有。與一切法。不一不異。離一切

相一切分別。尋思路絕。名言道斷。唯真聖。者自內所證。其性本寂故名涅槃)二有餘依。

三無餘依。四無住處。(唯識次云。二有餘依。三無餘依。具如上說。四無住處涅槃。

謂即真如出所知障。大悲般若。常所輔翼。由斯不住生死涅槃。利樂有情。窮未來際。用而常寂。故名涅槃。

一切有情皆有初一。二乘無學容有前三。唯我世尊。獨言具四也)四彰業用。囊括

終古。道達群方。靡不度生。靡不成就。故涅槃云。能

建大事。則出現法門。皆斯用也。更有餘義。並如第

五正釋其文。恐繁不敘故。上鈔云。大涅槃一章。必

盡其體用。誠不虗矣。】

「疏實不兼權者。法了故實。乘不了故。不兼權也。」

【鈔上通別圓等者。問若據覈其定實。唯成當教中

義。云何通別圓耶。若據互有名通者。餘之三教。亦

應名通。皆互有故。又違前文云還非二乘折法進

非別圓。此是三獸渡河之意等。今謂通云。但以無

性空義。別圓亦有。各用當教。餘義揀之。故無相濫。

如彼終教事理無礙。圓教亦具。但以事事無礙。揀

之成別。又解別圓教中所有通屬。義皆通教故。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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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互有。各隨增強。以立異名。不應別難。

▲鈔六位

通者。一乾慧地。(通三乘資糧位)二性地。(通三乘加行地)三八人地。

(或通預流向或唯苦法智忍)四見地。(通三乘見道位)五薄地。(一來果)六離

欲地。(不還果)七巳辦地。(阿羅漢)八辟支佛地。(獨覺果)九菩

薩地。十佛地。此之十地。不唯一乘。故名位通。

▲言

九無礙同也者。斷九品惑。無間道也。

▲言九解脫

者。證九品擇滅之智也。

▲言二種涅槃者。有無餘

二涅槃也。

鈔苦有無量相等者。約一界中。有十千名故。又經

云。分別諸陰。有無量相。悉是諸苦。非是聲聞緣覺

所知。

鈔略無無作四諦者。陰入皆如。無苦可捨。煩惱即

菩提。無集可斷。生死即涅槃。無滅可證。邊邪即中。

無道可修。名無作也。

鈔一教別謂恒沙佛法者。謂詮恒沙俗諦理之佛

所說教法也。

▲言藏識有恒沙俗諦理者。謂十梨

耶九相六染五意等也。上約多分故。鈔云。別教多

約俗諦。即其義也。

▲言道種智者。斷界外惑。歷別

假觀之智也。

▲言正說中道者。表自義也。談事即

理故。談理即事故。無不與實相相應故。

▲言教不

偏者。揀他義也。通多約理。別多約事。故號其偏。

言一切種智者。一智一切智。遍知之智也。

▲言不

斷而斷者。非初非中後名不斷。前中後取故名斷。

故經云。不斷婬怒癡。亦不與俱。

▲言自然而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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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流入中道也。

▲言不蹤(無前後故)不橫(非同勝也)不並(非一

體故)不別(非異處也)。

鈔折至極微都無實色者。問小乘說彼極微是其

實也。云何言都無實色。答若更折時。便成空現。故

云都無實色。或至極微。眼不得故。云都無實也。

言體法明空者。一云體謂體性。體性本空。不須折

破。如彼空華體性空故。一云體謂體達。體會了達

本來空故。迷謂有體。達如空故。

▲言即三觀迤邐

故成別教者。如觀一有情作斯三觀。先觀彼體。緣

生無性。舉體常空。是故行人。恒無愛見。唯修此觀。

恐沉空寂。故出此觀。次觀彼體。無性緣生。不壞相

有。是故行人。恒不滯寂。唯修此觀。又多流散。復出

此觀。次觀彼體。空有無二。佛性中道。是故行人。恒

除邊執。化而無化。無化而化。故下疏云。月映淮流。

流水不將月去。月臨潭上。萬仞不見先沉。喻菩薩

常在中觀。同世遷流不漂生死。證真寂滅不沉涅

槃。又肇公云。旋嵐偃岳而常靜。江河竟注而不流。

野馬飄鼓而不動。日月歷天而不周。斯亦動寂無

二矣。三觀別觀故有別教起。

鈔諸仁者是身無常等者。此約生老死病四相。配

之緣會。初起名生。本無今有。故無常也。老奪盛色。

故無強。為疾所侵。是無力。死來壞滅。故無堅。巳約

麤事無常也。亦云。一期無常。速朽之法。不可信也

者。此約細無常也。亦云。剎那無常。若悟無常。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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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沙門果。

▲鈔法華無復兼但對帶唯說圓教者。

問法華云。三界無安猶如火宅。世界不牢固。如水

沫泡焰。即藏教也。我等同入法性。即通教也。金色

三十二。十力諸解脫。同共一法中。而不得此事。大非

小分。即別教也。何故言唯說圓教。答皆是敘昔之

義。而非所取。問三草二木不同。豈非是別。答一時

所生。一雨所潤故。屬圓教也。

▲言不斷婬怒癡。(緣生

無性。故不可斷)亦不與俱。(無性緣生。故可斷可滅也)不壞於身。(十身歷然。行布

成)而隨一相。(十身相作。圓融也)不滅癡愛。起於明脫者。(妄想

弗煎而廊徹性空。靈鑒匪磨而頓朗萬法也)。

鈔新舊醫之喻者。彼云。譬如國王暗鈍少智。有一

醫師。往復頑囂。而王不別。厚賜捧祿。療治眾病。純

以乳藥。亦復不知病起根源。雖服乳藥。復不善解。

或有風病冷病熱病。一切諸病。悉教服乳。復有明

醫。曉八種術。善療眾病。知諸方藥。從遠方來。即為

王說種種醫方。王聞敬信。知舊癡騃。駈令出國。令

眾斷乳。以種種藥。療治眾病。皆得安樂等是也。

言謂十善道者。不煞不盜不邪婬等也。

▲言曉八

種術者。一知病體。二知病因。三知病相。四知病處。

五知病時。六知病藥。七知治者。八知禁者。

▲言五

種得戒者。善來見諦三歸八敬羯磨。言無作有作

者。即表無表也。

▲言五部毗尼是也者。一大眾。二

法藏。三一切有。四飲光。五化地。

▲言八背捨者。即

八解脫也。

▲言入九次第定等者。色界四無色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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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及滅盡定也。

▲言六十二見者。一云於色蘊上。

起四見。一我見。二我所見。僮僕一。瓔珞二。窟宅三

也。餘四蘊上各四。故成二十。三世別開。以成六十。

并本身邊二見。成六十二見。此非正說。二云。法苑

有六十二見章。常見四十。斷見有七。邪見十五。須

者應撿。

▲言十一智者。一法。二類。三苦。四集。五滅。

六道。七他心。八世俗。九盡。十無生。十一如實也。

言三無漏根者。一當知。二巳知。三俱知也。

鈔故法句經云等者。彼經六度。皆有其偈。布施偈

云。說諸布施福。於中三事空。究竟不可得。施福如

野馬。戒云。若說諸持戒。無善無威儀。戒性如虗空。

持者為迷倒。忍云。若見嗔恚者。以忍為[革*(立-一+可)]鞅。知嗔

等陽焰。忍亦無所忍。精進云。若起精進心。是妄非

精進。若能心不妄。精進無有涯。定云。若學諸三昧。

是動非坐禪。心隨境界流。云何名為定。般若云。森

羅及萬像。一法之所印。云何一法中。而生種種見。

一亦不為一。為欲破諸數。淺智之所聞。一見以為

一。結云。若有聞斯法。常修寂滅行。知行亦寂滅。是

則菩薩道。言般若無知者。無妄知也。

鈔謂三僧企耶別修六度各有滿時者。俱舍論第

十八說。於三無數劫。各供養七萬。又如次供養。五

六七千佛。三無數劫滿。逆次逢勝觀。然燈寶髻佛。

初釋迦牟尼。釋曰。此二偈中。初偈明法供養佛數。

謂初無數劫。供養七萬五千佛。第二無數劫。供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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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萬六千佛。第三無數劫。供養七萬七千佛。後頌

明逢何佛。言逆次者。從第三無數劫向。前以明。謂

第三無數劫滿。逢勝觀佛。第二無數劫滿。逢然燈

佛。第一無數劫滿。逢寶髻佛。最初發心逢釋迦牟

尼佛。發誓願言。願我當作佛。一如今世尊。上明小

乘定歷三祇然後成佛。未審大乘時劫云何。準下

鈔云。且如娑婆方之安養。一劫名曰一日。則安樂

世界。乃經三無數日爾。更方袈裟幢剎。未經歲月。

況於後後。以劫為日之剎耶。是則不可以此一方

類定於成佛時劫之數。二果類剎者。即於一界。即

具諸界。互不相見。時劫亦殊。安知修短。故朝菌不

知晦朔。況春秋耶。況於大椿之歲也。寶雲經云。善

男子。菩薩不能思議如來境界。不可思量。但為淺

近眾生。說三僧祇修習所得菩提。而實發心巳來。

不可計數。賢首釋云。不可計者。不可計數阿僧祇

也。義分齊云。若依小乘。自有三人。下根者。謂諸聲

聞。極疾三生漏盡得果。極遲經六十劫。中根者。謂

獨覺人。極疾四生得果。極遲逕百劫。上根者。謂佛

定滿三僧祇劫。此中劫數。取水火等一劫為一數。

十箇一為第二數。如是展轉。至第六十。為一阿僧

祇。依此以數三僧祇也。若依大乘。修行成佛。定逕

三僧祇。但此劫數。不同小乘。何者。此取水火等大

劫數。至百千數。此復至百千。為一俱梨。名第一數。

數此俱梨復至俱梨。為第二數。如是次第。次取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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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能數至第一百。名一阿僧祇。此即十大數中第

一數也。依此數。滿三僧祇。仍說百劫修相好等。智

度論。破此別修相好。不許三祇之外別修。即是實

教之意。然實教之意。自有二義。一定三僧祇一方

化儀故。又是實佛故。起信論云。或示超地速成正

覺。以為怯弱眾生故。或說我於無量阿僧祇劫。當

成佛道。以為懈怠眾生故。能示如是無量方便。不

可思議。而實菩薩。種性根等。發心則等。所證亦等。

無有超過方法。以一切菩薩皆經三阿僧祇劫故。

斯則定也。二者不定。復有二意。一為通餘雜類世

界故。如勝天王說。即前樹形等是。二據佛德無限

故。如寶雲經。若約別教一乘。融攝以說。如毗目仙

人執善財手。時經多劫。處歷無邊故。不可以長短

思之也。若顯超勝。一生頓圓。若約甚深。多劫莫窮。

故云不可定執。貴在入玄。

▲言三十四心者。十六

心中。八忍正斷三界分別煩惱。兼斷下八地俱生

煩惱。於中八智。證彼所顯擇滅無為。所謂苦法智

忍一。苦法智二。苦類智忍三。苦類智四。苦諦有四

既爾。集滅道諦各四亦然。故有十六。非想一地九

品俱生煩惱。無上可忻。世道不伏。前十六心不能

斷除。別起故。九無間道斷惑。九解脫道證理。並前

十六。共成三十四心。問藏教之中。說大乘故。天台

不名小乘。以為順理者。清涼立作小教。豈不違耶。

答天台但據所說。有大乘故。清涼却據能說。唯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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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故。且如佛說經。談外道義。不名佛教耶。彼既不

隨所說。但就能說。名為佛教。此何不爾。

鈔不詮別理者。不詮法空理也。

▲不斷別惑者。不

斷所智障也。

▲言一相無相者。謂一真空相。無彼

虗妄想故。

▲言又巳得故者。前藏教初對舊醫戒

定慧故。創得新醫戒定慧故。可立三藏之名。通教

重得。故不建號。如極善地預流果從初建號故。或

前教巳得藏名。後教不可重立。若重立時。即有相

濫故。

▲言異生滅三者。三學各具無量相故。三學

同以一理統之故。

▲言不可得空者。帶妙有之空

故。

▲言雖說歷別等者。此意。縱圓教中。有行布義。

奪歸圓融。但屬圓教。不屬別教。若爾何故次段鈔

云迷其行布。謂為別教。但取圓融。以為圓教。答彼

師本意。帶圓融行布。奪歸圓教。單行布義。判屬別

教華嚴一經。具二行布。地前行布。帶彼圓融。判歸

圓教。地上行布。不帶圓融。判歸別教故。問何故聖

教更互而說。答有深所以。故賢首云。謂如三乘中。

亦有說因陀羅微細等。而主伴不具。或亦說華藏

世界。而不說十等。或一乘中。亦有三乘法相。謂以

十眼中亦具有五眼。十通中亦有六通等。而義理

皆別。此則一乘。垂於三乘。三乘參於一乘。是則兩

宗交接。連綴引攝。成根欲性。令入別教一乘故。】

「疏未明法空名別等者。謂唯說生空狹故名別。復說

法空寬故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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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鈔良以自謙者。故周易謙卦云。謙亨君子有終。彖

曰。謙亨天道下濟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天道虧

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人

道惡盈而好謙。謙尊而光。卑而不可踰。君子之終

也。釋曰。眾卦之內。唯彼卦而無咎。諸師立義。獨此

師而無非矣。】

「疏二謂小乘於真如隨緣不變等者。此疏言略。具足

應云。於真如隨緣不變二分義中。唯得不變。故名一

分。二空之中。唯說生空所顯之理。故名為半。」

【鈔儒教等者。優柔弘潤。於物必濟曰儒。用之不匱。

於物必通曰道。其九流七經等。前文巳具。】

「疏既得不變一分豈名為滿者。問彼據義別立名故

異。何得相從而伸其難。豈非異門難異門耶。答約義

雖殊。立名不便。何者。頗有智者。呼五尺人為短長漢。

望六尺人。故號其短。對四尺人。又號其長。亦就義別。

不容他難者。准此所破。但破第三。何故科文云破後

三。顯破第三。影兼餘二。謂此分滿之名。不立餘二。分

滿之名豈成。又所對分滿二名不立。能對半滿。兩號

寧存。科破後三。誠不虗矣。復有漸頓。安辨偏圓不曉

等過。疏略不言。學者準知。」

【鈔歲次娵觜者。星名也。雅云。娵觜之口。營室東壁。

四方似口。因立名也。若準陰陽。有年直月直日直

時直等。此或年直月直也。

鈔前四名即衍公四宗義在立宗之初者。下文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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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緣宗。謂薩婆多。(顯正因緣。立有緣果之性。)二假名宗。謂即

經部。(破於定性。但從緣有。萬法從緣。故無定實。如鐵之堅。過火即鎔如水之濕遇寒即堅明知

從緣。即無定性。假名而有)三不真宗。諸諸般若。(第二但破於性。而有其相。如會

指成拳。雖無定性。非無拳相。今復破之。明性相俱空。為法空矣)四真實宗。謂法性

真理佛性等教。(第三但除妄計。以顯空義。未彰妙有不空真性。今此方顯妙有之真

性。又第一宗。是因緣所生法。第三宗。即我說〔即我說〕即是空。第二宗。又為是假名。第四亦是中道義。故此

不敘)。】

大方廣佛華嚴經談玄決擇卷第四

* 錄摘文解

真身 與法界合其體等 三江 同一法身雲

 約十地身十佛 依起無礙 非情佛體 色

究竟天菩薩示高大身 十地功德 若不融前

義亦失經宗 十類眾 因果二分古有多說

 十二部修多羅 儒夫子為主 三科三十七品

 十二分 教海沖深 四辯 八音 四輪

 不生滅 四諦十二支 初發心時便成正覺

 開得多失少 出現十喻 或有國土唯說三乘

 十異 四句四頓四漸俱以喻顯 會三為一

 三點成伊 三僧祇修六度 三十四心 雖

說歷別 衍公四宗

大宋咸淳第七(辛未)歲春中月下七日於宋朝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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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思溪法寶禪寺借得行在南山高麗教寺之祕

本謹以寫留之畢。

執筆沙門辨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