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經談玄抉擇
華嚴經談玄抉擇
悲聲動域。空中響報波羅門曰。此是賢劫千佛之
一佛也。
鈔初時約依他說有者。四諦之中。滅諦是圓成故。
七十五法中。三無為亦圓成故。但從多分。故作是
說。
▲言初即相無性者。體相無故。
▲言次無自然
性者。託因緣有故。自然性無故。
▲言後由遠離前
(遍計對依他名前)所執我法。(二空生圓成門也性也)。
鈔此中等者。指當段疏義。當鈔中四門之內第二。
約心境空有。論了不了也。遍計唯境。依圓通心。前
第三時等者。指前段正顯所立疏也。即是鈔中四
門之內第一門也。而言含者。初時不云約三性故
有。次時不云約三無性故空。唯第三時方言三性
三無性。故云含也。
▲餘二門者。即一乘三乘成佛
不成佛也。
鈔二智光論師至無相大乘為真了義者。問准此
所明。空教性教合為一種。何故圭峯性宗空宗。分
成十異。故彼師云。第一第二空有相對。第三第一
性相相對。皆迢然易見。唯第二第三破相與顯相
對。講者禪者同迷。皆謂同是一宗一教。皆以破相。
便為真性。故令廣辨空宗性宗有其十異。一法義
真俗異(空宗則未顯靈知之性。但以一切差別之相為法。法是俗諦。照此諸法。無為無相。不增不
減等為義。義是真諦。故智度論。以俗諦為法無礙辯。以真諦為義無礙辯。性宗則以一真之性為法。空有
等種種差別為義。故華嚴十地云法者知自性。義者知性滅法者知真諦。義者知俗諦等。十番皆以法為
真諦。以義為俗諦)二心性二名異。(空宗一向目諸法本源為性。性宗多目諸法本
源為心。目為性者。經論多同不必敘述。目為心者。勝鬘云。自性清淨心。起信云。一切諸法從本巳來離言
說名字心緣等相。乃至唯是一心)三性字二體異。(空宗以諸法無性為性。性宗以
靈明常住不空之體為性。故性字雖同。而體異也)四真智真知異。(空宗以分別為
知。無分別為智。智深知淺。性宗以能證聖理之妙慧為智。以該於理智通於凡聖之靈性為知。知通智局)
五有我無我異。(空宗。以有我為妄。無我為真。性宗。以無我為妄。有我為真。故涅槃云。
無我者名為生死。有我者名為如來)六遮詮表詮異。(遮謂遣其所非。表謂顯其所是。
又遮者揀却諸餘。表者直示當體。如諸經所說。其妙理性。每云不生不滅不垢不淨等。皆是遮詮。若云知
見覺照靈鑒等。皆是表詮。若無智見等體。顯何法為性說付法不生滅等。如說水云不乾是遮云濕是表。
諸教每云絕百非者皆是遮詞。直顯一真方為表語。空宗之言但是遮詮。性宗之言有遮有表。但遮者未
了。兼表者乃的等)七認名認體異。(謂一一法皆有名體。設有人問每聞諸經云。迷
之即垢。悟之即淨。縱之即。修之即聖。能生世出世間一切諸法此是何物舉義用問也。答云。是心舉名答
也。愚者認名便謂巳識。智者應更問何者是心徹其體也。答之即心指其體也。以此而推。心之名體。各為
一字。餘皆義用。知之一字。貫於貪嗔慈忍善惡苦樂萬用萬義之處。今時學禪人。多疑云。達磨但說心。荷
澤何以說知。答直須悟得。心是名不是體。知是體不是名。即真妄垢淨善惡。無義不通也。空宗等恐淺根
隨言生執。故但標名。而遮其非。廣以義用而引其意。性宗令上根亡言認體故。以知之一言。直示其體。)
八二諦三諦異。(空宗所說。世出世間。一切諸法。不出二諦。學者皆知。不必引釋。性宗
則攝一切性。相及自體。總三諦以緣起色等諸法為俗諦。緣無自性諸法即空。為真諦。(與前宗同)一真心
體。非空非色。能空能色。為中道第一義諦。(與前宗別))九三性空有異。(謂遍計所執性。
依他起性。圓成實性。空宗云。諸經每說有者。即約遍計依他。每說空者即是圓成實性。三法皆無性也。性
宗即三法皆具空有之義。謂徧計情有理無。依他相有性無。圓成情無理有相無性有)十佛
德空有異。(空宗說佛以空為德。無有少法。是名菩提。色見聲求。皆行邪道。性宗則一切諸
佛自體。皆有常樂我淨。十身十智。真實功德。相好通光一一無盡。性自本有。不待根緣)此上
所明。十異歷然。二門煥矣。豈得二宗合為一教。今
謂通云。會不會故。既師宗各異。何須會釋。或總對
相教小教。合為一宗。分別分破相顯性。開成二教。
故不相違。如通論大小。二乘作聲聞乘。權實共為
菩薩。大小各開。如名可知。以彼例此。居然易見。
鈔寧起有見如須彌山。不起空見如芥子許者。良
以空有二見。雖皆是病。存毀因果。輕重逈異。故此
云爾。
▲言空有相即者。問既許空有兩法更互相
即。能即所即皆通有體無體。豈不違能即無體所
即有體耶。答此云空者。非無體法。但是真空故。或
據二有體相即。能即有體癈。所即空存故。
▲言空
有二體既同何要偏留依他但空偏計者。謂繩蛇
同一麻體。何故偏遣其蛇。仍存繩耶。以喻顯法。學
者可知。
鈔隨緣益物何須和會者。如對冷病。讚附子而呵
甘草。若遇熱病。讚甘草。而呵附子。何須和會。
▲言
若約後門則法性宗為了等者。智光意。合無相法
性二宗。同為一宗故。
▲言今觀賢首之意等者。上
依文述古二宗理齊。下約意增新兩教義殊。
▲言
攝生寬為了不及約物唯大為了等者。此意根性
雖多。不及益物殊勝言故。雖廣不及。理趣增明。
▲
言雜以無稽首者。故尚書云。無稽之言勿聽。弗詢
之謀勿庸。註云。無考無信驗不詢專獨終必無成
故誡勿聽用矣。
▲言則四不了皆屬前宗等者。四
不了義。一攝生寬。(化雜類故)二言教具。(無稽言教)三益物劣。
(通三乘故)四顯理微。(真未全故)四種了義。一攝生狹。(唯菩薩故)二
言教闕。(但一來故)三益物勝。(減成佛故)四顯理增。(盡緣相故)言若
經意則二眾俱得至合之䨥美者。謂此上二教。據
佛本意。雖不相違。然後學所傳多執文迷旨。或執
一見彼此相非。或二皆泛信渾純不曉。故龍樹提
婆等菩薩。依破相教。廣說空義。破其執有。令洞然
解於真空。真空者。是不違有之空也。無著天親等
菩薩。依唯識教。廣說名相。分折性相。不洞染淨。各
別破其執空。令歷然解於妙有。妙有者。是不違空
之有也。雖各述一義。而舉體圓具。故無違也。問若
爾。何故巳後。有清辨護法等諸論師。互相破也。答
此乃是相成。不是相破。何者。以未學人根器漸鈍
互執空有。故清辨等破定有之相令盡。徹至畢竟
真空。方乃成彼緣起妙有。護法等。破斷滅偏空。意
存妙有。妙存故。方乃是彼無性真空文。即相破意
乃相成。由妙有真空有二義故。一者極相違義。謂
互相害全奪永盡。二極相順義。謂冥合一相。舉體
全攝。若不相奪全盡。無以舉體全収故。極相違方
極順也。龍樹無著等。就極順門。故相成。清辨護法
等。據極違門。故相破。違順自在。成破無礙。於諸法
無不和會爾。哀哉此方兩宗後學經論之者。相非
相斥不異仇讐。何時得證無生法忍。努力通鑒勿
偏局也。問西域先賢。相破既是相成。豈可此方相
非便成相疾。答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各各觀心。各
各察念。留藥防病。不為徤人。立法防姧。豈為質士。
百喻洗足之誨。講者銘心。涅槃摸象之談。學流書
紳而巳矣。
鈔小乘中說獨佛一人有大覺等者。問如阿含中。
亦與彌勒授記。若為通會。答部執不同故。或雖授
記。不明顯故。或多分說。獨佛一人有大覺性。如小
乘不說法空之例也。
鈔五段引經者。尋科自知。
▲言三論附出者。第四
二論附第五。復一論附即地持也。
▲言第四云雖
未巳入正性離生者。入謂證入。離謂遠離。能離是
解脫無間證理斷惑之真智也。正性即所入真理
也。生即所斷之見惑也。
▲言巳者至見道巳言未
者。見道斷前也。
▲言若入見道則名正定聚者。非
是龍樹所論三聚。此意但約小乘望於大乘。分可
迴心不可迴心。而論定與不定。龍樹唯論大乘三
聚。而有三解脫。縱彼無學。尚是邪定聚。豈入見道。
名正定聚耶。細思可知。
▲言如入聲聞見道終無
迴心作菩薩者。問涅槃經初果迴心八萬劫等。此
云何通。答根教異故。無有相違。般若應權。涅槃約
實故。】
「疏無性瑜伽亦同此說者。無種性義。瑜伽亦同說故。
瑜伽合為一。論前但云三。鈔六處殊勝者。言總意別
故。內外六處中。唯內六處中唯第六處。第六處中。有
八識。八識中。有第八識內四智佛種。有為無漏。故名
殊勝。」
【鈔不乖所以大故不無之者。賢首云。雖權實有異。
同是菩薩所乘。是故經云。唯此一事實。餘二即非
真。又云息處故說二菩。
▲言趣舉二三者。趣者意
也。或是向義也。
鈔非自(不從因生)非他(不從緣生)非共(不從二生)非離。(不自然生)此是
四不生義。以顯聖空。如彼鏡緣。非自鏡生。(無質不現故)
非他質生。(無境現故)非二合生。(無二影現故)非離二生。(自然無影
故)言智度論說法性法界法住法位皆真如異名
者。故下鈔云。謂法性不虗妄性不變異性平等性
離生性法定法住實際虗空界不思議界。(巳上大般若文)
真如實有空不空性勝義。(巳上佛地論攝論也)無相無為正
性。(巳上思益經中)法位真性無我性真實性心性一心。(大品
華嚴)唯識性無性法印。(第一迴向云以法界印印諸善根)寂滅。(智論)三
性中名圓成實性。三身中名法身。三淨土中名法
性土。三佛性中名自性住性。五法中名如如。五藏
中名皆是。謂法界藏法身藏出世間上上藏自性
清淨藏如來藏。四勝二中名勝義勝義亦通證得
及道理滅諦。(瑜伽十四大十)六現觀中名真諦。七諦通達
中名法性。(顯揚)二種佛性中名理佛性。十四諦中名
勝義諦。三般若中名實相般若。三三寶中名一體
三寶。三解脫中名空解脫。(出智論七十四)二果中名智果。
涅槃中名性淨方便。二諦中名真諦勝義諦。三諦
中名空諦。(仁王經中)四諦中名滅諦。或名實諦。(顯揚論名一諦)
或名中道。或名解脫。涅槃中以一百門。顯解脫異
名。或名不二法門。或名無二性。或名實性。或名實
相。或名無量義。亦名第一義諦。亦名第一義空。釋
曰。上並真如異名也。
言因乖常理成三界無常者。今有巳有還無故不
可為有。泥洹以不生滅為實諦。三界以生滅為真
諦。二理不偏名中道義。彼問云。常無常二理相反。
云何而為中道不偏之理耶。答二理雖殊。理自相
資。何者因乖常故有三界無常。因解無常之實性
故成常智。所以經引二鳥義自在此。二理不偏照。
與猶懸鏡高堂。萬像斯鑒矣。清涼釋曰。懸鏡高堂
即無心虗照。萬像斯鑒則不簡奸媸故。以絕常無
常之淨心。照常無常之圓理。即斯義也。上言因乖
常理成三界無常者。因根本無明。述乖真諦常之
理。真妄和合。成三細六麤三界無常之法。問根本
無明假因緣不。若無因緣。便非釋子。同自然外道
者。若有緣何者是耶。答一云本覺為因緣生故。若
爾本覺。自性生即隨緣生耶。若自性生。佛果位中。
無明還生。有本覺故。本覺應是性染幻故。若隨緣
生。更隨何緣。生無明耶。設更有法與彼為緣。無明
應非名根本故。今謂通云。但用前念根本無明熏
動本覺。迷真也。不知也。生起後念。根本無明妄念
生也。不覺念起也。無明之外。更無有法。故號根本。
設有難云。最初根本無明何法為緣者。此難違教。
諸教同說。無明無始。何得難言最初根本無明耶。
如彼相宗有種子。但用前念為因緣故。生起後念。
推之無始。故無諸難。又解根本無明。具二種義。一
有體有力義。二無體無力義。恒具二義。非前非後。
望有體有力義。恒作能熏。熏本覺故。迷真也。不如
也。望無體無力義。常為所生。依本覺故。妄念生也。
不覺念起也。如一望多望有體有力義。常能生望
多無體無力義。常是多生緣起之法。理定如是。亦
如相宗。心境相望因義邊。而作能變。變彼境故。為
果義邊。而作所牽。彼境牽故。應云。心所變境。同念
之中。還能牽心。心如無明。境如彼覺。比類可知。又
解無明之因而作能熏。熏本覺故。迷真也。不如也。
無明之體。而作所生。依本覺故。望念生也。不覺念
起也。如彼相宗。種子是第八識功用。而作能生第
八識現行。自證分是本體。還為所生。亦如為教本。
用為能起。體為所起故。又解龍樹說一念本法有
為自在。迷真也。不如也。作彼五種有為。妄念生也。
不覺念起也。如彼龍王尾未出標嵐也。又解四相
為緣。熏動本覺。迷真也。不如也。生起無明。妄念生
也。不覺念起也。良以無明四相。無始法爾。俱時成
就互為緣故。龍樹論說上下下上二種因緣。即其
義也。若爾既互為緣。何分本末。答麤細別故。又如
炷生焰焰其炷。雖互為緣。亦乃同時不妨。炷為其
本。焰為其末故。此義幽隱。人多迷昧。輙依鄙見。粗
伸區別。更願群英各垂清鑒。
▲言所謂解脫相等
者。如次即是我樂淨常四德也。
▲言離諸苦縛者。
苦即苦諦。縛即集諦。
▲言又云常寂滅相即性淨
涅槃者。重釋前經。作涅槃解。
▲言解脫相者。有餘
涅槃也。解脫煩惱故。
▲言離相者。無住處涅槃也。
遠離二迷也。
▲言滅相者。無餘依涅槃也。身智皆
滅故。鈔指一種影取前三。學者應思。
鈔畢竟有二種者。因種之別名也言究竟畢竟者。
正因也。言世間畢竟者。有漏種子也。言出世間畢
竟者。無漏種子也。又解准彼涅槃疏釋云。望小大
極故名畢竟。因果不同故分二種。能因嚴果故曰
莊嚴。果德窮滿稱曰究竟。世及出世約位分異。十
地巳還。通名世間。皆是變易世間攝故。佛名出世。
是也。
▲言六波羅蜜者。此云彼岸到也。准唯識云。
要七最勝之所攝受。方可建立波羅蜜多。一安住
最勝。謂要安住菩薩種性。(性宗新修相宗本具)二依止最勝。
謂要依止大菩提心。(三心五願前三曾發故)三意樂最勝。要
慈愍一切有情。(現與利樂心故)四事業最勝。謂要具行一
切事業。(隨修餘行以莊嚴故)五巧便最勝。謂要無相智之所
攝受。(造三輪空離二我相)六迴向最勝。謂要迴向無上菩提。
(三處迴向略故言一)七清淨最勝謂要不為二障間雜。即三
時無悔。加行根本。後起無悔。若七隨闕非到彼岸。
實具無邊。略云六度。今顯圓數。而彰其十。一施度。
輟巳惠人故。即以無貪及所起三業而為其性。具
有財法無畏施故。二戒度。防非止惡故。即受學菩
薩戒持三業為性。律儀攝善饒益生故。三忍度。堪
受諸法。䨥忍事理故。即以無頂精進審慧及所起
三業為性。耐被怨害安受苦楚諦察諸法故。四進
度。鍊心於法。名之為精。進心務達。目之為進。以動
及所起三業為性。被甲攝善利樂三故。五禪度。梵
云禪那。此云靜慮。即以等持為性。謂安住引發辦
事三故。(安住法樂引起諸道辦利生事為次第故)六般若度。般若梵言。
此翻為慧。推求諦理。名之慧也。此及後四。皆擇法
為體。生空法空及俱空故。七方便度。方謂方法。便
謂便宜。此具迴向拔濟二方便故。八願度。即希求
要誓。為願求菩提。利樂自他二種願故。九力度。能
摧怨敵不可屈伏。隨思隨修任運成就。名之為力。
謂思擇修習力故。十智度。如實覺了決斷名智。謂
受用法樂成熟有情成二種智故。此合後四故但
云。
▲言理運彌載者。問真理湛然焉能運載。答豈
不見商人載寶龍舟必仗於滄溟。賈容運珍象駕
須憑於陸地者乎。
▲言海有八德者。三十二經云。
一者漸漸轉深。二者深難得底。三者同一醎味。四
者潮不過限。五者有種種寶藏。六者大身眾生在
中居住。七者不宿死屍。八者一切大雨注之不增
不減。
▲言甘露以喻涅槃者。夫甘露陰陽精氣天
地靈液。其色潤白。其味甘滑。食之即資色身。而延
壽命。其涅槃者。九流交歸。眾聖冥會。纖瑕必去。片
善無遺。證之則圓法身。而堅慧命。所以云爾。
鈔有淨佛土出於三界者。此論說羅漢巳生淨土。
何故仁王經云。三賢十聖住果報。唯佛一人居淨
土。答經據有漏皆除純淨之土。論約煩惱盡斷分
淨之土。故不相違。淨土多義。廣如上說。
鈔影響其迹者。謂助佛傳化。如影隨形。如響應聲。
示現化迹。或取不實是聲如響應故。
▲言亦抑法
華諸羅漢耳者。暗彈慈恩也。
▲言何得不依者。清
涼結憑也。問安國之難此云何通。答豈不論云。如
不輕品中等。此意但舉昔時為例。是故言如。非是
昔時菩薩預記今日聲聞。又解論但顯聲聞根熟
未熟悉皆得記。根熟得記者。今日靈山佛自與記。
是也。未熟得記者。昔日不輕菩薩與記。是也。亦非
昔時菩薩預記今日聲聞也。】
「疏不可不順巳宗判論錯者。故彼疏云。由趣寂者與
增上慢合一處說。翻譯之主同言根未熟令其發心。
正義應言。趣寂者根不熟故。佛不與記。菩薩與記。全
令發信解大乘心故。增上慢者。根未熟故。佛不與記。
菩薩與記。發趣向大乘心故。若趣寂者。後亦作佛。違
涅槃等處處教文。即其義也。」
【鈔同引三卷者。二四七三卷也。彼經云。大慧何故
復說入涅槃眾生得成佛道。佛言。我為無餘涅槃
界故。密勸令彼脩菩薩行。又密嚴經云。般涅槃者。
非是壞滅。若解脫者。眾生界滅。即壞如來一切智
性。譬如熱鐵投水勢熱雖除而體不壞。又十法經
云。若不信入無餘依界聲聞成佛。過挑一切眾生
眼。故鈔云明知定無趣寂也。
▲言但是三昧等者。
問入此三昧。是何位地人也。答一云凡夫人也。下
引論證增上慢故。寡聞比丘之類也。二云是阿羅
漢。四聲聞中。決定聲聞故。言第四為有定人說化
滅喻等者。故彼疏云。有定人者。彼巳得定諸有學
凡夫人。今說往事令憶念故。此所起慢。或欲界分
別。或上界煩惱。三昧城者。謂有學凡夫專心所求。
在無學身盡無生智後世間禪定所變解脫離能
變無總名三昧。此定有漏名為世間。此中意說佛
三事名大般涅槃。三乘同得擇滅解脫。即是無學
解脫道中所證生空理。由此後時。或苦不生。名為
解脫。佛說此解名為化城。生空智證。名為暫入。以
息眾苦。故言方便入涅槃城。後引至寶所。方至大
般涅槃城。二乘之人。加行智永變作此相。至於無
學解脫道中。正證解脫。都無分別種種之相。出解
脫道後。世間定心重緣所得。以心麤故。不知所證
之法。但見加行所求涅槃解脫相狀。便謂涅槃。謂
有實滅。豈非假解。是世間定。故言以有世。間三實
無涅槃。而生涅槃。起堅執心。作意欣趣。故今破云。
說彼所證。猶如化城。尚為不實。不應趣。求況在無
覺假所變耶。問此當第三宿世因緣說。彼下根五
百千二百。並是羅漢。何云對治增上慢耶。答正被
下根羅漢。兼治彼慢。故不相違。
▲言三昧者。正受
也。三摩䟦提者。等至也。】
「疏更受變易者。釋此生死。大分二段。初依相宗釋。二
依性宗釋。且初依相宗釋者。定性二乘不受變易。何
以故。非彼境界故。厭生死切故。趣寂滅深故。闕智障
緣故。不長時修故。不普化生故。不求大覺故。得少為
足故。種性決定故。法爾如是故。不定二乘五果聖人。
若在本乘。亦不能受。迴心巳後。皆許能受。二種無學。
決定便受。煩惱盡故。分段無故。初果聖人。或時即受。
或經一生二生等受。極遲不過七大生後受。第二果
人。或時即受或人或天一生。一往來巳後方受。第三
果人。或時即受。或於上地。一生二生。極遲不過十六
生後。決定當受。直往菩薩。若智增上。即於初地。斷盡
分別伏竟俱生。不受分段。便受變易。若悲增上。直至
八地。生空觀恒相續。煩惱不起。無理能受分段。方始
受斯變易。巳上三乘聖人。分別煩惱定斷。俱生煩惱
或斷或伏。皆盡無容復受當分段身。恐癈長時脩菩
薩行。遂以無漏勝定願力。(此是無漏後智相應王所一聚有分別業為變易因)
資現身因。(資昔地前所造故業招現身因功能殊勝凡小不測)令彼長時與果
不絕。(一云令彼業種與果功能而不斷絕。二云令彼報理與果功能而不斷絕)因既如是。
果必殊勝。彼顯報體。改麤令細。易短令長。(改麤身成細身易短
命成長命)數數如是。定願資助。乃至成佛。解脫道中。方棄
捨故。(覺其業勢盡時還用定頭熏資)煩惱種在。助願潤生。每一一資。
稍得長時。煩惱種無。闕彼潤緣。無一一資。時分仍促。
問變易報體何法是耶。答總報正體第八識全唯業
果故。通一聚故。別報兼體。前六識中。唯取無記業所
招者。又該根塵具五蘊故。問變易因體是何。答約增
勝論。無漏後得有分別智相應定願。據盡理論。通該
一聚心王心所。問變易緣體是何。答所知障品。問如
何為緣。答有三種。一悲願緣。由所知障一類法執。執
菩提可求。發起大願。執情可度。發起大悲。欲求菩提。
欲度有情。須賴所依果報之體。乃用定願。潛資故業。
方受變易故。二所斷緣。菩薩之人。本求種智。所知障
品。障彼智故。唯識云。由斷礙解所知障故。得大菩提。
欲斷彼障。故留身住。受斯變易故。三所依緣。一切生
死染妄之法。皆用智障而為所依。所依為無。生死難
立。如無大地。草木奚存。賴彼為依。變易方受故。復依
性宗釋者。起信鈔云。二乘無學通定不定性。(長時未迴名定
性。早發大心名不定性)由此二種妄心資熏無明故。有二種生
死。(暗用龍樹論意)豈可事識資熏枝末無明。令凡夫受分段
苦時。彼業識等。不資熏於根本無明耶。(暗破相宗捨分段後方受
變易)若令不熏彼枝末。從何所起。便失迷真。起妄道理。
(破轉救也)然此細苦。無始來有。即六道凡夫。二苦本具。無
明熏真。莫窮其始。上下熏力。未甞不無。(迷自義也)今三乘
眾。厭苦忻樂。息妄顯真。變易既屬妄苦。理合厭而捨
之。(表不故意資感而受)但為智行未及。何必資熏而受耶。(結破相宗)
問二死之體。隨目何法。為同為異耶。若云同者。三乘
聖人。分段既捨。變易寧存。一體之法。不應亦捨亦存
故。豈可一人亦死亦活也。如斬眠士夫。豈悟士夫而
不傷耶。若云體同用異。但捨麤用。名捨分段者。亦不
應理。三乘聖人同出宅。豈可難離燒燃之用而不出
於火宅之體耶。火宅之體。即分段體。若言異者。二死
頓具。應有二趣並生之過。(分段既屬趣生之體變易豈非趣生體耶)又云。
二苦本具變易不賴資熏等因緣者。分段亦應不賴
造業等因緣故。彼此異因不可得故。若具不賴。深違
教理。諸教同說。業繫果故。不脩善因應生天界。不造
惡因。應墮地獄。分段本具。既賴造業等因緣。例准變
易本具亦賴資熏等因緣故。今謂通釋云。二種報體。
同一真界。全此全彼。隨緣轉故。約性常一。無始頓具。
約相不同。派成前後。分段緣合。彼一真界。全作分段
報體。變易緣合。彼一真界。全作變易報體。楞伽經云。
如來藏受苦樂與因俱。若生若滅猶如伎兒。又法身
經云。法身流轉五道名曰眾生。又相宗但說阿賴耶
為趣生報體。殊不知阿賴耶以如來藏為體。故密藏
經云。如來清淨藏。世間阿賴耶。如金與環。展轉無差
別。仍恐未曉。借以喻明。如一團金。(真界本一)百鍊不輕。千
理不改。(四相莫遷三世莫轉)善隨良工。作種種像。(妙隨眾緣作一切法)良
工意鑄人形。彼一團金。隨彼良工。全作人體。復經多
時。消鎔人形。即鑄天形。彼一團金。全作天體。復經多
時。消鎔天形。改鑄形狀種種差別。准上可知。(有同分段。將此
生彼)復經多時。消雜類形。鑄菩薩形。彼金全作故。初雖
麤弱。時出治。漸漸細好。(有同變易轉麤令細)復經異時。消菩薩
形。鑄作佛形。彼金全作故。(如捨變易得自受用)論彼像體。本是
一金。未作像時。一切皆具。(論彼報體。本是一真。未作報時。一切皆具)論彼
像相。遇緣方有前後不同。(談彼報果隨緣乃有前後不同)但以相宗
約相唯前後故。性宗徹性亦頓具故。非唯本具不賴
招感等因緣也。何者是因緣。次引無上依經寶性佛
性論等。可知。不唯二種生死。餘一切法。准此可知。故
下鈔云。法離於性本無今有者。性出自古此為本有。
法既離性。故本無今有何遇耶。即虗空等。本無眾生。
常生眾生。若爾法即於性。應非本無今有。何以論云。
從無之有曰生。自有還無稱滅。釋曰緣會事顯則是
本無今有。無始眾生不可得言本無今有。即斯義也。
更願諸賢證心鏡鑒。勿滯常聞返生輕笑。賢首師意。
寄彼六麤。以顯分段體。三細唯變易體。若爾者二乘
無學。未斷智相及相續相。云何巳離分段苦耶。又分
段體而無總報耶。又無色界那含聖人入滅盡定。應
捨分段耶。細思。賢首義分齊中五教料揀。須者應捨。
鈔生緣惑者所生變易體也。能生緣惑體也。生對緣
惑之即可知。(相宗所知障為體。性宗根本無明)助感變易故名為緣。
障彼淨德。乃號其惑。」
【言生因惑者。所生變易體也。能生因惑體也。(相宗。資感
性宗親招)力勢強勝名因。障彼我德稱惑。
▲言有者。一
云有此變易故名有有。二云有此細苦故名有有。
三云生表現有故名有有。言無有者。一云無彼分
段故名無有。二云無彼麤苦故名無有。三云滅表
後無名無有。上依義釋竟更依佛性論第三。略示
名相者。一方便生死。謂生死緣。即無明住地惑。能
生新無漏業。譬如界內無明生行。以惑生智非同
類故。名為方便。二因緣生死。謂生死因。即上無明
所生無漏。有分別業。譬如無明所生行業。但感同
類。故名因緣。三有有生死。即由前因緣。感得變易
異熟有果。如三界內以有漏業感六趣身。言有有
者。未來生有。更有一生故。如上流般阿那含第二
生般涅槃故。亦云有此果故名有有。四無有生死。
即改變易脫。譬如生為緣有老死等過患。以其報
謝後。更無有有。故名無有。名義稍穩。細尋可知。言
緣無明住地者。緣之一字。義應在下。即前生緣惑
也。因無明住地所起無漏行者。因之一字。義應在
下。即前生因惑也。雖舉因緣。意取報故。言種意生
身者。聲聞緣覺菩薩也。又准下疏云然此身。第四
云謂入於三昧。離種種心。寂然不動。心海不起轉
識波浪。了境心現皆無所有。云何覺法自性。謂了
法如幻。皆無有相。心轉所依。依如幻定。及餘三昧。
能現無量自在神通。如華開敷。速疾如意。如幻如
夢。如影如像。非造與造相。以一切色相具足莊嚴。
普入佛剎。了諸法性故。云何種類俱生無作行。謂
達諸佛自證法相。釋曰。初從所依定為名。次從所
依智立稱。三自證法相義定慧及法性相。故名種
類。由此故能隨眾生類。種種一時現生。任運而成。
云無作行。若依地位。初則五地前。次即八地前。後
即八地後等。即其義也。
▲言譬如四取者。(〔或〕見欲貪我語)
言三三有漏業為因者。(三字在果欲色無色。三字在因福非福不動)言
起三種有者。(三界各一故)。
▲言何無有等者。謂變易身
為緣。剎那滅為體。如分段中生支為緣老死支為
體故。
▲言無明住地一切煩惱是其依處者。(相宗所知
障與四住煩惱障作依處性宗智礙與九相煩惱礙作依處)言因無明住地起
輕相惑有虗妄行者。因字合在行字之下。言輕相
惑者。揀異有漏。有虗妄行者招生死故。(一云無漏之法。非是
其惑。由與惑俱。故名為惑。如礦金故。二無漏之法。亦是其惑。由帶其妄。故名為惑。即是不覺故)。
▲
言緣無明住地等者。緣字合在字下。因字合在業
字下。起字合在因字下。讀者應審。言一切煩惱諸
業生難。如次因緣雜三法也。言無明住地所起方
便生死者。即生緣惑一云種起現故。二云前起後
故。三云用起體故。四云本起末故。緣從果以得名。
生死之方便。依主釋也。如分段中無明支也。
▲言
因緣生死者。生因惑也。因得果名故。分段中行支
也。言生報難。生支也。言過失難者。老死支也。問無
漏業是道諦。變易體是苦諦。若許爾者。理應集諦
證彼滅諦。彼既不爾。此云云何然。若皆許爾。是則
四諦因果便成雜亂。今謂通云。彼無漏業通二諦
収。約斷漏義。得名道諦。分證滅諦。約相有義。得名
集諦。招變易苦。故無前失。准上經論。十地菩薩。巳
出分段。若依賢首義分齊中。更有別理。不可不知。
故彼文云。若直進中有二說。一謂寄顯十地之中
功用無功用麤細二位差別相故。即說七地巳還
有分段。八地巳上有變易。二就實報即談分段。至
金剛巳還。以十地中煩惱障種未永斷故。留至金
剛故。既有惑障。何得不受分段之身。故十住經中。
十地巳還有中陰者。是此義也。八地巳上。一切菩
薩。於煩惱障。永伏不行。以無流知果恒相續故。如
阿羅漢。既無現惑。何得更受分段身耶。答若是凡
夫。即以現惑潤業受生。聖人不爾。但留惑種。用以
受生。故雜集論云。一切聖人。皆以隨眠力故。結生
相續。又梁攝論云。異凡夫故。永伏上心。異二乘故
留彼種子。解云。聖生非現潤。彼復留種。如何不受
分段身耶。若言八地巳上以知障為緣受變易者。
所留惑種。即便無用。何不於此第八地初永害一
切煩惱種子耶。彼既不爾。此云何然。若約迴向菩
提。聲聞巳斷煩惱者。彼即可以所知障受變易身。
通諸位也。問若爾。何故有聖教說。八地巳上。唯所
知障為依止故。受變易身。答等為欲寄對二乘顯
其優劣。故作是說。又云。若准圓教。不說變易。但分
段身。至於十地離垢定前。以至彼位。得普見肉眼。
故知是分段也。又如善財等以分段身窮於因位
故也。
▲言下疏明四種生死可撿於此論者。應平
聲呼之。即是說義。即是名號品疏也。
鈔大涅槃光所入毛孔者。云涅槃時佛光入眾生
毛孔故。二云。涅槃經教光入眾生心毛孔故。
▲言
佛性略有五種者。謂善如清水性。不善如濁水性。
無記如不太清不太濁水性。果如清淨水性。理如
水濕性。
▲言離欲善根人等者。得定凡夫離欲。但
伏其現。那含聖人離欲。亦斷其種。問真妄交徹中。
如來不斷性惡。何故今云善根人無不善佛性耶。
答前約以相從性云不斷。此約以性從相云無。又
前據曾談從舊得名云不斷。此據現說新來離妄
云無。又彼相宗復有四句。一因成果不成。為大悲
菩薩。二果成因不成。有性斷善恨人。三因果俱成。
有性不斷善根人。四因果但不成。無性斷善根人。
若約性宗。容有前三。但無第四。又准彼宗。第五無
性。有三梵名。翻譯亦異。一阿闡底迦。此云不樂欲。
不樂涅槃故。二云一闡提迦。此云樂欲。樂住生死
故。此上二名亦通大悲及與斷善二種人故。三云
阿顛底迦。此云畢竟無。唯局無性。通斷善根及與
不斷。但無三乘無漏種故。若准性宗。斷善之人。且
就長時言畢竟無。或約大悲願力故當不成佛。名
畢竟無。】
「疏若有眾生不入涅槃我亦不入涅槃者。故下鈔云。
一切如來因地發願。度盡眾生。生界不盡。不取正覺。
現是眾生。沉淪九有。故知諸佛未合有。成則違誓。古
有多釋。一云。本擬度生。未期成佛。積行淳熟。行催自
成。如撥火杖。本欲燒草。不欲燒杖。撥草既多。任運燒
盡。故三論師詺為不自在佛。不欲成佛而自成故。有
云。成佛若不化生。可違本誓。成佛亦化眾生。豈違本
誓。難云。化生之義。雖許得存。盡竟方成。真義何在。豈
得不違。如實義者。諸佛皆有悲智二門。以大悲故。窮
未來際。無成時故。菩薩闡提不成佛也。以大智故。念
念速成。又欲化盡諸眾生界。自須速成方能廣化。不
懼違昔盡竟成言。又了眾生之本如。故化而無化。是
則當成亦常不成。亦常化生而常無化。悲智自在。何
局執耶。」
【鈔彼有十意者。一為引攝一類。(引不定二乘令依大乘涅槃故)二
謂任持所餘。(即〔大〕住巳前。猶居退位。恐於大乘退。思二乘故)三法等故。(行乘
唯有異而趣真無別)四無我等故。(若有實我可有乘別。既無實我故說一乘)五解
脫等故。(三乘並於煩惱障中而得解脫。解脫無別故)六性不同故。(不定性人
具大乘種。由有此性。故說一乘)七佛於有情得同自體意樂故。(此彼
相即我既成佛故彼亦成佛故)八二乘於佛得同自體意樂。同名
菩薩。得受記別故。(謂於此會中。佛與二乘。受佛記別。為令攝得如是意樂。我等與
佛平等無二。菩薩名同一得記別)九化故。(示同趣寂後起得記使彼不定信捨寂求記)
十究竟故。(由過此外無別勝乘依理究竟最為殊勝故說為一)。
鈔義語相違者。義當第二。語判第三故。】
「疏理性定有行性。或無斯言可爾者。縱彼相宗所言
契當也。此約言同教作是說。若約本義。理性大同。行
性全異。行者相宗行。性即目法爾。無漏四智本種。性
宗行性。即目所修善行。攬理所成。以為其體。泛約言
同。故言可爾。」
【鈔何以至今。猶存無義者。清涼傷嘆也。彼時經文
未全。諸德言無可爾。今時文具。何存無義。
鈔能化便成無用者。疏云。即為調伏所化聲聞佛
菩薩等。自化其身。為彼同類。於無餘依。現般涅槃。
經百千劫。躭寂滅酒。醉逸而臥。後從彼起。現受佛
記。令諸不定種性二乘盡作是心。往昔耆尊入涅
槃者。今皆復起。現受佛記。況我今者不希作佛。而
入涅槃。據上所說。即是有用。何故鈔云。便成無用
耶。答若相宗具大乘。不定性人。假設不化。終不沉
寂。故成唯識云。如諸異生。拘煩惱故。若定性人。決
定沉寂。終不可化。無用之難。其理昭然。
鈔然准法相立新熏者亦說有五等者。准彼宗說。
護月菩薩。唯談本有。設後熏習。但令增長。離本有
種。更無別體。難陀菩薩。唯用新熏。三乘無漏。見道
之種。世第一心。新所熏成。建立五種性。但依二障
可斷不可斷義。非謂法爾有無種異。若依煩惱障
種可斷義邊。利鈍差別。開成聲聞及與獨覺二類
種性。若依二障皆可斷除。立作決定大乘種性。若
依二障單䨥不定。可作不定種性。若約二障畢竟
不斷。立作無種性非無漏種法爾巳來有無差別
故。有漏種子。無始巳來。具能所熏。立作斷熏。其理
可知。護法菩薩。新本合用。本種遇緣。本種性現。新
熏遇緣。新熏生現。二齊遇緣。二合性現。如一麥中
多麵塵故。能持識體無差別故。無漏種子。法爾巳
來。有無類別。不許有漏。世第一心。熏無漏種。見道
巳去。無漏現行。方許新熏。有漏種子。具本具新。其
理昭然。但在第八識中自證分內。生現功能。以為
其體故。具足六義。遮他表自。以為其相。唯是有為。
不通無為。與此性宗。其義全別。故鈔云今借其言
不依其義也。
鈔如折金杖者。俱舍疏云。建陀羅國。有王。名迦膩
色迦。其王敬信尊重佛教。味道忘疲。傳燈是務。有
日請僧入宮供養。王因問道。僧說莫同。王甚恠焉。
問脇尊者。曰佛是同。理無異趣。諸德宣唱。奚有異
乎。尊者答曰。諸部事興。雖復。方途。津梁一揆。是故
大聖喻折金杖等。餘無鈔同。
▲言況以爭衣者。俱
舍論云。過去迦葉佛父。訖栗㭁王。作十種夢。來白
彼佛。佛言。此衣當來釋迦如來遺法弟子之兆也。
其王夢見一衣。堅而且廣。有十八人。各執少分。四
向爭挽。衣猶不破。此不表遺法弟子分佛正法。成
十八部。雖有少異軌。而真法尚在。依此脩行。皆得
解脫。彼有十夢。此當第九夢矣。故鈔云。】
「疏以深密第二第三時同許定性二乘俱不成佛者。
問前說深密第二時一向成佛。是為太過。云何此言
定性不成佛耶。答深密第二時。文雖說一切成。意乃
定性不成佛也。又彼依二。以判三時。一約成佛不成
佛故。第二時一向成。第三時有成不成。二約三性空
有故。第二時唯空。第三時中道。皆許定性無性不成
佛故。今據三性空有云第二第三定性不成佛也。問
第二空宗一味真空。云何說得不成佛耶。答真諦皆
空。成與不成俱泯。俗諦皆有。有成不成故。
疏頓詮此理故名頓教等者。問此門相本自盡。性本
自現。無斷無縛。約法唯是絕待一如。約人唯有清淨
解脫者。何者能化。何者所化。何須設教。化之何益。又
終教成佛。為實為權耶。若實何須頓教。若權行相云
何。今通此等多難。故立一章顯示。蓋聞真空緣相無
昇沉之兩岐。幻有隨緣派上下之二轉。由是逮頭橫
走。捨父虗貧。逐陽焰以撈魚。趁空華而採菓。故我世
尊。與一子念。身雲示遍於塵方。運同體悲。法雨宣流
於沙界。雖開通於多路。復淺復深。然綰攝於二門。乃
頓乃漸。其頓教也。詮即心即佛之旨。何假三祇。顯無
斷無縛之宗。不登五位。似神仙術。點瓦礫兮即時成
金。如菩薩通。攬江河兮頓然作乳。其漸教也。說從凡
入聖之旨。定歷三祇。闡斷妄證真之宗。須經五位。類
陶治匠。煉金砂兮漸漸成金。同放牧人。執牛乳兮微
微得乳。匪唯頓漸成株。抑又權實不等。故龍樹云。欲
開隔檀門權顯狂向位。雖聖教而昭昭。同懸日月。奈
凡情而漠漠。各說青黃。鮮演忝為佛使。濫作人師。丁
迷昧之時。難嘿斐然之談。是以時陳小喻。助顯宏宗。
但曉悟於童蒙。焉敢呈達識。本意乎。欲提耳而告。擬
指掌而示之。冀信心而受獲昭體而證之者歟。如世
二人。(漸頓兩〔眼〕)同在覺位。(向真如門)無病安健。(相盡性見)同在眠位。
(向生滅門)夢見自身。(妄認之體)尫羸憔悴。(凡夫下劣)復縈重病。(更纏厚障)
由慣習力。眠心變力。(由熏習力唯識變力)而於夢中。(生滅門內)遇自
親知。(得逢是時親知世尊)伺察二人。(令時世尊觀緣兩根)利鈍有異。(頓漸成別)
一人聞說本身無病。即便信受。(如彼頓根)一人聞說自體
安健未肯信受。(如彼漸根)是時親知。(爾時世尊)隨彼二人。(應彼兩根)
利鈍有異。(頓漸成殊)乃設二法。(乃施兩教)為初人云。(化頓根云)汝身
自體無病。(相本自盡)本來安健。(性本自現)不須服藥而療治之。
(非賴脩行而斷除之)汝今一切所見皆是眠心。眠心生則眠位
一切法生。眠心滅則眠位一切法滅。(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
法滅)眠心有也多時尫羸。眠心息也。頓爾安健。(心有也曠劫而
滯凡夫。心無也剎那而登證覺)上所聞言。雖無眠中乃談覺位事。順
向覺位稱實說故。(上所聞教雖在生滅門中仍詮真如義向真如門如如說故)是
時彼人。(爾時頓根)成皆信受。(總領頓教)即生不羸不病之解永
於覺位故(頓起寂滅寂靜之念隨順於真如門)未覺之時。恒如其上。(未臻
得入但且同常)䬃然得覺。(頓爾得入)所見親知。(所見世尊)所聞言說。(所聞
頓教)永覺之心。(俱非心念)一切皆離。(說念成主)省本安徤。(悟本元佛)為
後人云。(化漸根云)汝今尫羸。(汝是凡夫)身縈重病。(體具多障)汝病可
差(非同闡提)宜服良藥。(應脩對治)漸漸調治。(漸漸斷除)方得安健。(乃得
成佛)是時彼人。(爾時漸根)咸皆信受。(總領終教)雖受此言。未求良
藥(雖信佛語未脩對治寄邪〔邪〕地)復經少時。(又歷餘時)從親友所。(向世尊逐)乞
得良藥。(〔永〕得對治)乍咽乍吐。(或修不修)正氣纔生。那氣微損。(覺心
初發滅相始立寄十信位)藥力更盛。病勢復痊。(覺心轉明執計相除寄三賢位)勉
強學行。(同修十度寄十地位)平復如故。(寄如來位)雖得安徤。猶在夢
中。(雖成妙覺而在生滅)伺彼信解。還說前言。(待彼根熟却談頓教)方從夢
眠。以趣覺位。(乃從生滅以入〔直〕門)直就窮中。但論平復。不遮前
位。皆求其覺。(今論究竟直論妙覺不障餘位皆許入頓)義不異前。無繁再
示。就覺位論。(約〔直〕門說)在眠二人自體。(就相兩〔眼〕巳身)所見良善
親知。(所遇大慈世尊)所聞權實兩說。(所聽終頓二教)一味元無。(平等真空)
就夢位論。(約生門說)二人自體。(兩〔眼〕己身)所見親知。(所遇世尊)所聞
權實兩說。(所聞終頓二教)一向是有。(皆總成幻)以見二位皆各總
攝一切法故。(以此二門皆各總攝一切法故)所以者何。(何以故)以此二
位不相離故。(以此二門不相離故)既爾二言皆齊。寧分權實。(若爾
兩教皆齊何分頓漸)答曰。就體無別。約詮有異。(尅體〔不〕隨用分異)一順
覺位。稱實說故。(一順真門如如說故)一順眠位。權假說故。(一順生門
虗妄說故)是故得知權實有異。(由此應信頓漸逈別)雖眠覺之二位
有異。然士夫之心體不殊。(雖真生之二門有異然法界而心性莫殊)隨眠
位之種種妄解。(多一識心)在覺位之一向親知。(一一識心)若順
眠位。認自病生。從微至著。(常住心念)認自病差。從重向輕。
(無常心念)屬眠位攝。(生滅門攝)若順覺位。了本無病。達無新差
(俱非心念)屬覺位攝。(真如門收)前就覺位。心念皆無。(無一一法非真如故)
都約眠位。心念皆有。(無一一法非生滅故)今從所順。各歸一位。
(俱就所順各屬一門)外曰認自病生。從微至著。(常住心念)認自病差。
從重向輕。(無常心念)俱在眠位。眠心所攝。(俱在生門多一心攝)理順
無惑(無勞被結)了本無病。違無新差之。(俱非心念)眠心攝耶。(多一
心耶)覺心攝耶。(一一心邪)若屬眠心順覺位故。(若屬多一是隨順故)若
屬覺位在夢眠故。(若屬一一動念故)今謂通云。據實二位皆
收(一一門齊攝)但從所順。別屬覺位。(唯從所順判歸真門)問答云云。
准前咸悉上來法喻。璨若星分。勿對舊見。不生新解。
豈不知愚癡農夫。守株待兔。智慧賈客。麻須易金。況
乎依法。不依於人。依義不依於文者哉。雖無顯教之
所憑。寔乃澄神之所得。幸願群賢。俯賜鏡鑒。
言以四教中皆有一絕言故者。四教之根。見道巳去。
所證真。理皆離言故。」
【鈔何得難言更何是教者。教字悞書。應是理字。或
據返難。義亦可通。
▲言形雖入豈智未昇堂者。堂
之與室。義一名異。意云論其身。則以為入室之資。
何殊十哲。量其智。則未是昇堂徒。無異三千矣。又
解私𥨊在內稱室。通賓處外堂。以況刊定。身巳臻
於內室。智未階於外堂。尚難齊於七十。豈能預於
四科者乎。言若不指一言等者。一言即知之一字
也。故圭峯云。性宗對久學及上根。令云亡言認體
故。一言直示即知之一字也(達磨云指一言以直示後人意不解。尋思
何言是一言。若云即心是佛是一言者。此是四言何名為一也)。】
「疏圓教者明一位即一切位等者。賢首義分齊中。問
曰。既一位中。有一切位。及信滿心即得佛者。何須臾
說後得。初則得後者。亦可後亦具初。既不得後。應亦
不得初耶。答實爾但得初時。無不得後故。是故無有
未得後而不得初也。問若爾云何得說諸位階降次
第。答以此經中。安立諸位。有二善巧。一約相。就門分
位前後寄同三乘引彼便故。是同教也。二約體。就法
前後相入圓融自在異彼三乘。是別教也。但以不移
門而恒相即不壞即而恒前後。是故二義融通不相
違也。問若爾是初門即一切者。何不說信位初心即
得。而說滿心等耶。答若自別後教即不依位成令寄
三乘。終教位說。以彼教中信滿不退方得入位。今則
寄彼得入位處一時。得此一切前後諸位行相。是故
不於信初心說。以未得不退不成位相但是行故。問
若爾應云住位成佛。何名心滿。答由信成故。是行佛
非位佛也。餘義准之。」
【鈔欠二十五法者。心法欠七。心所欠五。謂善中無
癡一。根本中惡見一。大隨中不正知妄念散亂三。
不相應中欠十流轉與定異相應并勢速次第時
方數和合不和合無為中欠三不動念受滅真如
故。二十五。】
「疏說有百法者。夫百法者。瑜伽經緯唯識宗挑具義
何限於萬重出體。無過於百數。若曾習於彼教。罔假
區分慮。但鍊於斯文。故伸標釋。此一百法。勒為五門。
一心法。二心所有法。三色法。四不相應行法。五無為
法。心法有八。一眼識。二耳識。三鼻識。四舌識。五身識。
諸識雖差。體性行相了別是同。然此五識別了識等。
五塵為境。仍任運知。俱得自性現量性故。若入地後。
許互緣故。自實他假。亦無根境壞亂之失。隨根立名
建號決定三性逢順等境三受客俱。六位心所與識
相應。謂遍行別境。善但具十。無輕安故。煩惱具三。貪
嗔癡故。隨惑之中。但俱中大無小隨十不定全無界
繫云何。眼耳身三識色通界初禪鼻舌二識唯欲界
一地緣合不定。或俱不俱六意識得名。作釋亦如前。
五不同眠等。別緣五塵。此識通能了一切法。仍非任
運。假實俱得。亦通三性及與五受。間憂喜故。三塗實
苦。三禪真樂。餘處苦樂。皆假說故。心所相應。通五十
一界地差別。除無想天及無想滅盡二定極重悶眠
二位。此五位無餘時無間。七末那識。末那梵語。此翻
云意。積集了別。劣餘七故。恒審思量。勝餘七故。獨彰
意號不名心識。若據總名。理亦無遮。思量便為體性
行相。依異熟識。復恒緣彼。執為內我。所變親相真帶
質境。或本或見。或別種生。有覆無覆。性亦不定。心所
相應。具十八數。遍行五所。別境中慧。根本四惑癡見
慢愛。隨惑大八具足二執。唯是俱生有覆無記性所
攝故。三受之中。唯具捨受。與第八識。齊生同繫。恒續
無間。此染污名。三乘無學。種現永滅。有學滅定。出世
道中。暫伏滅故。善無記法正漏體者。通此識惑。恒行
不共。長夜未醒。獨在無明也。八阿賴耶識。此翻云藏。
具有能藏所藏執藏義故。謂與雜染互為緣故。有情
執為自內我故。攝持因果。以立自相別業總根。真異
熟識界趣生體變異。異時異類熟故。名為果相。執持
一切種子不失。立因相名。然此種子。亦名因相。而有
二類。一者本有法爾而有。二者始起熏習而有。又此
種子而有六義。一剎那滅纔生即滅故。二果俱有與
俱生故。三恒隨轉續至究竟故。四性決定善等性定
故。五待眾緣賴緣方生故。六引自果色心各生故。此
種勢力。生近正果。名曰生因。引遠殘果。令不頓絕。即
名引因。內種必由熏習生長。親能生果。是因緣性。何
名熏習。所熏能熏各具四義。所熏四者。一堅位性。二
無記性。三可熏性。四與能熏和合性。此上四義。准此
識具。能熏四有。一者生滅。二有勝用。三有增減。四與
所熏和合。唯七轉識及彼心所。具上四義。可作能熏。
此識行相。任運了別所緣之境。而具三類。根身種子
及器世間。前之二類是所執受。後之一種但為所依。
無漏種子。持而不緣。性相違故。若隨業力。唯變當地
惑。約定通亦變餘地。二變之中。因緣變故。三境之中
性境所攝。心所同緣。但分別變。三境之中。獨影境攝。
故無六處受熏持種六根身過。性唯無記。亦無覆故。
心所相應。唯具遍行。五受之中唯捨受故。復與末那
相依而轉。如瀑流水。非斷非常。二乘無學。八地菩薩。
方永捨故。然此八識。自位說竟。具能緣多少。云何眼
識九緣。謂空明作意種子根境。明了第六深淨第七。
根本第八。耳識其八於前九緣。不假其明。鼻舌身識。
各具七緣。復除其空。合中知故。第六具五種子境界
作意。七八為依。第七具三。根境合一種子作意。第八
具四。開根境故。若加等無間。於前各增一。眼識九中。
不共眼根。六七八識。四是所依。具四義故。調決定有
境為主。令心心所取自所緣故。餘五唯依不具義故。
餘之七識。准此應悉。上所明義。據有漏位。若論無漏。
其義稱異。二乘入見直至無學。唯轉第六。唯生空故。
大乘入地亦轉。第七六入生空。七除我執。六入法空。
七成無漏。五八二識佛果方轉。同境根故。為所熏故。
前五後得許疎緣如後三通本亦親緣故。第八心王
變自受用及持德種。餘之七識。但故疎緣不容親變。
餘身土及親變之時。亦不違理。第八淨心。如大圓鏡。
第七平等。翻我立號。審根兩法。六名觀察。五識利生
時名成事。實具遍別善所相應。通二十二。揀擇力勝。
但彰智號。六識容間。七八相續。大同因位。神力難思。
許化四事。內之三分。皆得互緣。實亦自緣。成遍知故。
但新舊緣。變不變殊。無熏緣過。八非無記。七無增減。
非能所熏。更不新熏。故先後成佛德平等。二心所有
法。言心所者。謂恒依心起。與心相應。許屬於心。故名
心所。如屬我物立我所名。心於所緣。唯取總相。心所
於彼。亦取別相。助成心事。得心所名。如畫師資作摸
填彩。故瑜伽說。識能了別事之總相。作意了此所未
了相。即諸心所取別相。觸能了此可意等相。受能了
此攝受等相。想能了此言說因相。思能了此正因等
相。餘處復說。欲亦能了可樂事相。勝解亦了決定事
相。念亦能了慣習事相。定慧亦了得失等相。故遍行
等名心所法。諸心所法。皆於所緣。兼取別相。雖諸心
所名義無異。而有六位種類差別。一遍行遍四一切
故。謂遍三性及與九地。諸心起時。必無前却。八識咸
俱。住在何位。一觸。令心心所觸境為性。受相思等所
依為業。二作意。警心為性。引心為業。三受。領順等境
為性。愛為業。四想。取像為性。施設名言為業。五思。造
作為性。伇心為業。次別境。謂緣所決定曾習觀察別
別之境。故名別境。四一切中。唯遍性地。起亦不定。五
受咸俱。一欲。恡望為性。勒依為業。二勝解。印境為性。
非轉為業。三念。明記為性。定依為業。四定專注為性。
智依為業。五慧。揀擇為性。斷疑為業。善有十一。唯善
心俱。得善所名。善者順益義。此世他世俱順益故。有
尋伺等三地有故。唯除輕安。非欲界有。餘通三界五
受三中。唯除輕安。憂苦不俱。餘具五受。此與別境。皆
得相應。不相違故。一信。於實德能。深忍樂欲。心淨為
性。樂善為業。二慚。崇重賢善為性。止息惡行為業。三
愧。輕拒暴惡為性。止息惡行為業。四無貪。於有有具
無著為性。五無嗔。於苦苦具無恚為性。六無癡。於諸
諦理明解為性。此三同以作善為業。七勤。善惡脩斷
勇捍為性。滿善為業。八輕安。調暢身心為性。轉依為
業。八不放逸。防脩為性。成滿善事為業。十行捨。令心
平等為性。治掉靜住為業。十一不害。不損有情為性。
治害悲愍為業。此十一法三是假有。謂不放逸精進
三根。於此四法脩斷事中。皆能防脩。名不放逸。非別
有體。無異相故。行捨。亦即此四法上令心遠離掉舉
等障。靜住名捨。非有別靜。不害。即以無嗔一分。於諸
有情。不為損惱。假名不害。無嗔拔苦。不害與樂。麤相
差別。餘八實有相用別故。四煩惱有六。此貪等六性
是根本。得煩惱名。一貪。於有有具染著為性。能障無
貪生苦為業。二嗔。於苦苦具增恚為性。不安惡行所
依為業。三癡。於諸理事迷暗為性。一切雜染所依為
業。四慢。高舉為性。生苦為業。五疑。諸諦猶預為性。能
障善品為業。六惡見。此行相差別有五。一薩迦耶見。
執我我所故。二邊見。執斷常故。三邪見。撥無因果故。
四見取。五戒禁取。執自見自戒是勝是淨能得涅槃
故。無利勤苦等以為其相。如是總別。十煩惱中。六通
俱生。十分別起。疑後三見。唯分別起。貪為嗔疑。定不
俱生。貪與慢見惑得相應。嗔與慢疑惑得俱起。嗔與
二取必不相應。此與三見惑得相應。慢於境定疑則
不然。無相應義。慢與五見。皆容俱起。然與斷見。必不
俱生。與身邪見一分亦爾。疑不審與見相違。定不俱
起。五見展轉。必不相應。非一心中有多慧故。癡與九
種。皆定相應。諸煩惱生。必由癡故。貪嗔癡三。俱生分
別。一切容與五受相應。分別慢唯四受相應。三塗無
故。若俱生慢。亦苦俱故。疑後二見容四受俱。唯除苦
受。俱生二見容五受俱。分別二見唯除苦受。三性之
中。嗔唯不善。損自他故。餘九通二。上二界者。唯無記
攝。定所伏故。若欲界繫分別起者。唯不善攝。發惡行
故。若是俱生發惡業者。亦不善攝。餘無記攝。三界繫
別。嗔唯在欲。餘通三界。六煩惱中。見是假有。即慧分
故。餘是實有。別有性故。五隨惑有二十。唯是煩惱分
位差別等流性故。名隨煩惱。此二十種類別有三。謂
忿等十各別起故。名小隨煩惱。無愧遍不善故。名中
隨煩惱。掉舉等八遍染心故。名大隨煩惱。但小隨十。
一忿。憤發為性。執杖為業。二恨。結怨為性。熱惱為業。
三覆。隱藏為性。悔惱為業。四惱。佷戾為性。蛆螫為業。
五嫉。妬忌為性。憂戚為業。六慳。祕恡為性。鄙畜為業。
七誑。詭詐為性。邪命為業。八諂。險曲為性。不受教悔
為業。九害。損惱為性。遍惱為業。十憍。醉傲為性。染依
為業。中隨二者。一無慚。輕拒賢善為性。二無愧。崇重
暴思為性。同長惡行為業。大隨八者。一掉舉。令心不
靜為性。能障止品為業。二昏沉。令心無堪為性。能障
觀品為業。三不信。心穢為性惰依為業。四懈怠。脩斷
事中懶惰為性。能障精進增染為業。五放逸。不能防
修縱蕩為性。增惡損善所依為業。六失念。不能明記
為性。散亂所依為業。七散亂。令心流蕩為性。惡慧所
依為業。八不正知。謬解為性。毀犯為業。二十皆通俱
生分別。此二十中。小十展轉。定不俱起。互相違故。中
二一切不善心俱隨應皆得小大俱起。大隨煩惱。遍
諸染心。展轉小中。皆容俱起。中大全與五受相應。誑
諂憍三。五受容俱。忿等七法。但除其樂。唯欲界故。二
十容與別境俱起。此中妄念不正知念慧體者。容餘
與四相得應故。通癡分者。五皆相應。忿與念俱。剎那
去過曾習類故。散亂與定。相應無失。染定之中。亦疎
擾故。中二大十八煩惱俱。小十定非見疑俱起。麤細
異故。忿等五法。容慢癡俱。非貪恚。並是嗔分故。慳癡
慢俱。非貪嗔並。是貪分故。憍唯癡俱。與慢解別。是貪
分故。覆誑與諂貪癡慢但行相無違。貪癡分故。小七
中。唯不善攝。小三大八。亦通無記。小七中二。唯欲界
攝。誑諂欲色。餘通三界。此二十中。小十大三。定是假
有。忿恨惱疾害依嗔分立。覆諂誑三。貪癡分立。慳憍
二法。貪愛分立。放逸謂由懈怠。及貪嗔癡。不能防修。
總名放逸。非別有體。餘皆實有。六不定有四。於善染
等。皆不定故。非如觸等定遍心故。非如欲等定遍地
故。立不定名。一悔。追悔為性。障止為業。二眠。昧略為
性。障觀為業。三尋。令心於境麤轉為性。四伺。令心於
境細轉為性。此二俱以安不安住身心分位所依為
業。四中尋伺定不相應。麤細異故。依於尋伺有染。離
染立三地別。不依彼趣見起有無。故無雜亂。俱與前
二。容互相應。前二亦有互相應義。五受之中。惡作除
喜樂。唯慼行故。眠除樂受。唯欲界故。尋伺通五受。遍
初禪故。四皆容與別境俱起。行相所緣不相違故。悔
眠俱與十善容俱。此唯在欲。無輕安故。尋伺容與十
一善俱。初靜慮中輕安俱故。悔但容與無明相應。此
行相麤。貪等細故。睡眠尋伺十煩惱俱。彼此展轉不
相違故。悔與中大隨惑容俱。非忿等十各為主故。睡
眠尋伺。二十容俱。眠等位中皆起彼故。此四皆通善
等三性。於無記業亦追悔故。生得加行二善咸通。染
淨無記後三皆通。惡作非染。解麤猛故。四無記中。悔
唯中二。行相麤猛非定果故。眠除第四。非定引生。尋
伺除初。彼解微劣。不能伺察名等義故。尋伺是假。思
慧合成。悔眠是實。尋伺因無漏。悔眠唯有漏。作惡眠
唯欲界有。尋伺在欲及初靜慮。餘界地法皆靜妙故。
此等心所。望彼心王。依同時同所緣亦同。事各體一。
故所及王。得名相應故。三者色法。略有十一。謂五根
五境法處所攝。質礙變壞。名之為色。言五根者。一眼
根。二耳根。三鼻根。四舌根。五身根。謂第八所緣不共
不共四大所造淨色為體。能與五識。作不共根故。言
五塵者。一色。二聲。三香。四味。五觸。根境對論。五識親
相。以總從別。以暗從明。第八所緣內外諸色。亦在此
收。法處所攝。而有五類。一極略。折俱礙色。至隣虗量
故。二極逈。折所礙色。至不可折故。三受所引生色。即
無表戒。四定自在所生色。即定果色。五偏計所起色。
意識所得。異前四種。皆此所收。四不相應行法。略有
二十四。謂不與心心所色法相應。名不相應行。揀無
為以立此名。一得。於一切法成就用故。二命根。現生
第八親名言種隨業世勢力連持色心一期決定差
別用故。三眾同分。人法自類相似用故。四異生性。見
所斷種令彼聖性不成用故。五無相定。六滅盡定。咸
以遍別善王二十二法。微微心種。礙心功能。以為其
體。有漏無漏凡聖所得。二定別故。七無想異熟。彼定
所熟。感長壽天。中第六別報。遍別心王十一法種。礙
心功能。中位無心。以為其體。八名。詮自性故。九句。詮
差別故。十文。為二所依。彰彼二位故。但依此土。依聲
假立。若通餘土。色等。亦立十一生。表先無故。十二住。
表暫有故。十三異。表轉變故。十四滅。表後無故。十五
流轉。因果續不斷故。十六定異。因果各無雜故。十七
相應。因果相順故。十八勢速。行轉迅疾故。十九次第。
因果各不俱故。二十方。約顯色分劑故。二十一時。三
世異故。二十二數。一多等別故。二十三和合。二十四
不和合。有為諸行聚散緣別故。五無為法。略有六種。
本性凝寂無始體真性離有無。豈存生滅。動作俱泯。
故號無為。一虗空。體無色性。無礙容受故。二擇滅。謂
由慧力滅障顯得故。三非擇滅。緣闕不生性本清淨
伏惑所得故。四不動。不為苦樂行所動故。五想受滅。
想受不行之所顯故。六真如。離妄別倒。性常周遍故。
前五是假。就義逕六故。後一是真。尅法本真故。前五
亦容識變。後一唯目法性。法相要義不可不知。願諸
後學勿倦文繁。」
【鈔謂種子識等者。一云種子不離識。故名種子識。
唯取種子體。二云識持種故名種子識。唯取現體。
三云種用識體。持業立名。種出現䨥取。今據初解
鈔一本性住。(唯法爾種)二習所成。(通本新故本有〔重〕長新熏熏生)。】
「疏既所立識唯業惑生者。第八識全前六識分業惑
親生異熟法故。第七識全前六識分業惑疎生依異
熟故。」
【鈔分別緣所生者。一云虗妄義。二云緣慮義。
▲言
淨分依他亦圓成者。無漏有為而有二門。一常無
常門。此當無常依他性攝。二漏無漏門。此當無漏
圓成性攝。
▲言性顯二空非圓成實者。解性字也。
二空但是所遣二我。以為其門。能遠離真性方是
圓成。今言其性。即能遠離。揀非所離。故此云爾。梵
云舜惹名空。梵云多名性。是故得知。性與二空。其
體甚異。言真如離有離無性者。釋上性也。意表真
性任執有無一切皆離故。
鈔依唯識第九有四種勝義等者。別名略如其鈔。
釋名出體。今當粗陳。初釋名。後出體。初文復二。初
釋總名。次釋別名。釋總名者。護法釋云。世謂隱覆
可毀壞義。俗謂顯現隨世流義。此諦理應名隱顯
諦。隱覆空理有相顯現。如結手巾為兔等物。隱本
手巾。兔相顯現。此亦如是。今隨古名。名世俗諦。又
復性墮起盡。名之為世。體相麤顯。目之為俗。世即
是俗。名為世俗。或世之俗。義亦無違。諦者實義。有
如實有。無如實無。有無不虗。名之為諦。世俗即諦。
世俗之諦。二釋如次。勝謂義有二種。一境界名義。
二道理名義。第四勝義。諸論多說。勝即是義。或四
勝義皆勝之義。論說依他圓成二性。隨其所應。根
本後得二智境故。其無漏真智隨在何諦。亦以勝
為義。真如為境故。通有財釋。第四勝義。多分依於
道理名義。癈詮談旨。非境界故。前三勝義境界名
義。諦者實義。事如實事。理如實理。事理不謬。名之
為諦。勝義即諦。勝義之諦。二釋如前。如四聖諦。聖
者能知。有無事理。皆不虗設。目之為諦。次釋別名。
世間世俗者。隱覆真理。當世情有。墮虗偽中。名曰
世間。凡流皆謂為有。依情立名。假說名為世俗。道
理世俗者。隨彼義立蘊等法。名為道理。事相顯現。
差別易知。名為世俗。證得世俗者。施設染淨因果
差別。令其趣入。名為證得。有相可知。名為世俗。勝
義世俗者。妙出眾法。聖者所知。名為勝義。假相安
立。非體離言。名為世俗。此中世間。即世俗諦。乃至
勝義。即世俗諦。皆持業釋。世間勝義者。事相麤顯。
猶可破壞。名曰世間。亦聖所知。過第一俗。名為勝
義。道理勝義者。知斷證修。因果差別。名為道理。無
漏智境。過前二俗。名為勝義。證得勝義者。聖智依
詮。空門顯理。名為聖得。凡愚不過前三俗。名為勝
義。勝義勝義者。體妙離言。逈超眾法。名為勝義。聖
智內證。過前四俗。復名勝義。此中世間即勝義諦。
乃至勝義諦。皆持業釋。或勝義之諦。依士無失。次
出體者。第一世俗體者。顯揚論說。謂所安立瓶軍
林等我有情等。或無實體。實無但有假名。都無體
性。然通有用無用二法。瓶等有用。我等無用。涅槃
第十三云。有名無實。如我眾生。乃至施火之輪。及
名句等。五種世法。是名世諦。眾生等用無。火輪等
體無。第二世俗體者。瑜伽論說。謂所安立蘊處界
等。涅槃亦言。諸陰界入。名為世俗。即有無為。諸法
體事。有別體用。異於初俗。第三世俗諦體者。顯揚
論說。謂所安立預流果等。及所依處。即諸聖果四
諦理等。涅槃亦言。有八苦相。名世俗諦。第四世俗
諦體者。瑜伽論說。即所安立勝義諦性。涅槃說言。
若燒若割。若死若依。名為世俗。由可燒割等。無有
常一我法等相。即二無我。名世諦也。第一俗體假
名安立。後三俗體有相安立。第一勝義體者。成唯
識說。謂蘊處等事。涅槃亦言。有名有實。名第一義。
蘊處界等。亦是勝義。第二勝義體者。成唯識說。謂
四諦等因果體事。涅槃亦言。苦集滅道。名第一義
諦。第三勝義體者。成唯識說。依詮門顯二空真如。
涅槃亦言。無八苦相。名第一義。總觀諸法。為二無
我。故無苦等。名勝義也。第四勝義體者。瑜伽論說。
謂非安立一真法界。涅槃亦言。實諦者。即是如來
虗空佛性。又言。無燒割等。名第一義。不依無我而
顯真故。前三勝義有相故安立。第四勝義無相非
安立。初之一俗心外境無。依情立名。名為世俗。第
二俗諦心所變事。後之二俗心所變理。施設差別。
即前三真。其第四真。唯內智證。非心變理。隨其所
應。即是三性。上來顯名辨體境。更有餘門。備在法
苑。法相準繩。勿倦文繁。】
「疏同時四相滅表後無者。立則四相同時。顯則滅獨
過去。但約相滅眾生異時。
疏義說䨥觀決定別照者。一本後相從義名䨥觀。本
後別論實乃別照。二自證體同義說䨥觀。見分用異
決定別照。三根本䨥斷義說䨥觀。後得單斷決定別
照。四後得遍智義說䨥觀。根本單緣決定別照。五了
俗由證真義說䨥觀。二智不融。二境不即。而常別照。」
【鈔世出世斷道者。謂後得智䨥緣事理故。或後得
智緣世間故名世。性無漏故名出世。
▲言斷迷事
理即觀理境等者。附性宗談相宗義也。性宗說彼
所斷即所緣境。故云照惑本空。又龍樹云。麤中之
麤凡夫境界等。相宗不爾。謂根本智。唯緣真理。䨥
斷迷理迷事二惑。後得智通緣理事。單斷迷事一
惑故。或根本智親緣理境。能斷迷理之惑。後得智
親緣事境。但斷迷事之惑也。
▲言應云義說䨥斷
者。約本智也。而實別斷者。約後得智也。
鈔一切種等者。一切種者。所觀境也。或屬能觀類
差別故。言心者。八識心也。言心所有法者。謂遍行
五。別境五。善十一也。言及彼品類者。通該五蘊也。
▲言四念住者。身受心法也。
▲言大圓境智成自
受用等者。實乃第八淨識舉隣近勝法故。不爾。應
有二十二根身。過平等性智應根說法故。四智各
別解也。】
「疏少說法相等者。其猶說海水多波少也。波浪之外
有靜水故。所有波浪。皆是水性故。」
【鈔謂唯真不生者。問佛果功德。豈非真性耶。答此
據妄識。非謂一地如水靜故不賴風緣。又約舉妄
顯真。亦非唯真性也。】
「疏但以是真如等者。下疏釋真如云。不變為真。順緣
曰如。由不變故與有為法有非一義。由順緣故與有
為法有非異義。而起信云。無遣曰真。無立曰如。唯約
遮詮。頓彰其理。亦非真性也。」
【鈔如失濕性將何隨風等者。下疏釋。水有十種義。
即同真性故。一水體澄清。喻自性清淨心。二得泥
成濁。喻淨心不染而染。三雖濁不失淨性。喻淨心
染而不染。四若澄泥淨現。直心惑盡性顯。五冷成
氷而有硬用。喻如藏與無明合成本識用。六雖成
硬用而不失軟性。喻即事恒真。七暖融成軟。喻本
識還靜。八隨風波動不改靜性。喻如來藏隨無明
風波浪起滅而不變自不生滅性。九隨地高下排
引流注而不動自性。喻真心隨緣流注而性常湛
然。十隨器方圓而不失自性。喻真如性普遍諸有
為法。而法失自性。略辨十義。少分似真故。多以水
為喻。】
「疏依他無性即是圓成者。鈔雖巳明其理昭然。仍恐
初學猶壞迷懵。強用情螺。荐斟義海。釋茲三性。啟彼
二門。初直明正理。後決擇殘疑。且初明正理者。三性
各有二義。真中二義者。一不變義。二隨緣義。依他二
義者。一似有義。二無性義。所執二義者。一情有義。二
理無義。由真不變依他無性所執理無。由此三義故。
三性一際同無異也。此即不壞末而常本也。經云眾
生即涅槃更不滅也。又約真如隨緣依他似有所執
情有。由此三義。亦無異也。此即不動本而常末也。經
云法身流轉五道名眾生故也。則由此三義。與前三
義。是不一門也。是故真該妄微。妄徹真源。性相融通。
無障無礙。問依他似有等。豈同所執情有耶。答由二
義故。是故無異也。一以彼執。執似為實。故無異法。二
若離所執。似無起故。真中隨緣當知亦爾。以無所執
無隨緣故。問如何三性。各有二義。不相違耶。答以此
二義無異性故。何者無異。且如圓成。雖隨緣成於染
淨。而恒不失自性清淨。只由不失自性清淨。故能隨
緣成染淨也。猶如明鏡現於染淨。雖現染淨。而恒不
失鏡之明淨。只由不失鏡明淨故。方能現染淨之相。
以現染淨。知鏡明淨。以鏡明淨。知現染淨。是故二義。
唯是一性。雖現淨法。不增鏡明。雖現染法。不污鏡淨。
非直不污。亦乃由此反現鏡之明淨。當知真如道理
亦爾。非直不動性淨。成於染淨。亦乃由成染淨。方顯
性淨。非直不壞染淨。明於性淨亦乃由性淨故。方成
染淨。是故二義全體相收。一性無二。豈相違也。依他
中雖復因緣似有顯現。然此所有必無自性。以諸緣
生皆無相故。若非無性。即不藉緣故。即非似有。似有
若成。必從眾緣。從眾緣故。必無自性。是故由無自性。
得成似有。由成似有。是故無性。故智論云。觀一切法。
從因緣生。從因緣生。即無自性。無自性故。即畢竟空。
畢竟空者。是即般若波羅蜜。此即由緣生故。即顯無
性也。中論云。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者。此則由無
性故。則明緣生也。涅槃經云。因緣故有。無性故空。此
則無性即因緣。因緣即無性。是不二法門故也。非直
二義性不相違。亦乃全體相收。畢竟無二也。所執性
中者。雖復當情稱執現有。然於道理畢竟是無。以於
無處橫計有故。如於木杌橫見有鬼。然鬼於木畢竟
是無。如其於木鬼不無者。即不得名橫計有鬼。以於
木有鬼非由計故。今既橫計。明知理無。理無故得成
橫計。成橫計故。方知理無。是故無二。唯一性也。當知
所執道理亦爾。上來直名正理竟。後決擇殘疑者。問
遍計是無。依他幻有。圓成實有。其理逈異。如何相即
耶。答良以此宗本真唯一圓成實性。但隨緣故。成餘
二性。何者。由諸識熏習故。舉體成依他。因妄心分別
故。舉體作遍計。類麻體由細合等緣全成其繩。因迷
倒情。全作其蛇。據義有異。分成三種。其體無殊。故相
即也。又解通釋。由識熏習妄心分別。成依遍二性。但
宿現別故。何者。謂從無始以久熏習及與分別故。成
彼依他。但從現在新新熏習及與分別復成遍計。如
誕一子。本無名字。同圓成實也。乃為呼為揚家轉習
經以自他定為(似依他也)怱有一人。乍呼揚家。呼作趙家。
眾皆謂非(如遍計性)隨門有異。而開三種統體無差。乃即
相也。又解若約彼本是虗妄成依他起。謂妄差即名
遍計。如患冷病。(同圓成實)夜夢溺河。(似依他起)怖死求救。(如遍計性)
分三相即。義不殊前。又此三性。各具四句。真約不變。
依他就相。遍計據情。皆是其有。真約隨緣。依他就性。
遍計據理。咸是其空。俱存䨥泯。如常可知。若具德有
茲四句。若遮其非亦絕四句。反上思之。無煩曲示。更
有餘義。准之應悉。三性之義。二宗之要。一切性相。咸
以為源。幸希學者。勿咎文繁。」
【鈔一因緣上三義具足等者。空即所執。假即依他。
中即圓成。
鈔若言無者智不應二者。何分理量二也。若言有
者智不應一者。真智內證。應見相故。
▲言汝今無
聽者。不可思也。我今無說者。不可議也。無聽無說。
即為一義。二義由不思議。一二之義。自在無礙也。
或分汝我約俗二。無聽無說約真名一故。言無相
第一義無自無他作者。真諦也。上句標體。下句遣
執。遠離諸相。無相無所勝過。名第一真智。所緣名
義。不賴自性諦等所作。不賴同類因所作。不賴單
因所作。名無自作。不賴梵王。不賴異熟因等。不賴
單緣。名無他作。因緣本自有無自無他作者。俗諦
也。因緣之法。無始本有。非由自性諦等自所作也。
▲言三假者。法受名也。
▲言於解常自一者。(獨悲心平
等似明鏡無名)於諦常自二者。(同怨親人異如好醜影別)通達此無二
者。(一云通達真俗無二二云通達心鏡無二)言而皆約事令第八諦獨
居事外者。問三科法中。法界法處。亦攝真理。四諦
法中滅諦亦攝真理。二空真如。全是真理。此如何
通。答離有其理。皆就詮論。咸云其事。唯第八諦。癈
詮談旨故居事外。
▲言二而不二者。(結仁王經境二心一)未
曾各。(本唯一諦)上句結仁王。下句結涅槃。
▲言一諦為
真四言成權矣者。一云癈詮談旨諦為一。二空真
如等為四。二云真諦為真。苦等四諦為權。三云空
有相即為一。四重二諦為四焉。
▲言中道妙旨不
唯約事者。(形破相宗)鈔以性滅為滅故得同時者。相滅
異時。二宗同許。性滅同時。一宗獨立。又下鈔(第十一上
半三十八紙末)云。若相融為四者。攬緣名生。生即無性。空
有無礙。虗相安立。名之為住。住即無住。圓融形奪。
隨緣轉變。名之為異。異即無異。兩相都盡。各無自
性。名之為滅。滅即無滅。斯則即相而性。固無所得。
▲言一切法無生我說剎那義者。一切法者。總目
色心等法。云無生者。萬法緣生無性耶空。空即理
性故云無生。我說剎那義者。由法即真。是故說云
性滅同時。釋成上也。
▲言以四相俱時而有皆無
自立者。龍樹引經釋云。悟滅相品般若滅相位中。
而共俱時有。滅相品無時共俱時無等。問若俱時
有者。有惑智俱成失。如明與暗得俱時耶。智有無
功失。不斷惑故。惑有無功失。不障智故。若俱時無
者。有惑智不分失。豈黑象負而白象亦真耶。智有
無功失。體巳無故。惑有自無失。不假斷故。良由惑
有二義。一相有義。能障於智。是智所斷智方得有。
二性空義。不障於智。非智所斷。智亦本空。故無前
過。今取本空。表滅同時也。
▲言所相法體等者。所
相事體。隨不變隨緣。乃空有而自在。能相事相。隨
緣生無性。亦生滅而無礙。】
「疏不二而二有能所斷者。約性是一名為不二。就相
差有。故名為二。如一甕水濕性無異。(同一性也)隨寒漂緣。
半結成氷。(同妄惑也)隨燒煑緣。半熱成湯。(同真智也)以湯消冰。
有能所消。(同智斷惑分能所斷)言二而不二說為內證者。惑既
即如。斷便稱澄。疏明斷義以以彰緣境。鈔釋如文言
照惑無本即是智體者。煩惱即菩提。如火焚薪還是
火。
▲言照體無自即是證如者。菩提即涅槃也。薪盡
火滅灰燼也。以喻對法。昭然可悉。」
【鈔云取一時則不能斷三時總取方說能斷等者。
問約性空義。若別若總皆不斷。約相有義。若別若
總皆斷。此云何通。答時別論互不相資。非緣起義。
以顯性空。彰不斷義。三時總取。更互相資。是緣起
義。以顯相有。彰斷除義。故此云爾。故下大疏(第六上半
三十一紙內)云。謂三時無斷方說斷故。云非初非中後。
釋此有二義。一約相翻。二約相續。言相翻者。謂無
間道。正斷惑時。為智先起惑滅耶。為惑先滅智後
生耶。為同時耶。此三惑智各有兩失。故不成斷。為
智先起。智有自成無漏過不能滅惑過。煩惱後滅。
煩惱有自滅過不障聖道過。智後同時各具四過。
如燈不破闇。可以喻此。又涅槃云。毗鉢舍那不破
煩惱。若爾云何說斷。若依唯識第九。明二真見道
現在前時。彼二障種。必不成就。猶明與暗定不俱
生。如禪兩頭位昇時等諸相違法。理必應然。是故
二性無俱成失者。此俱舉法相一邊亦不違餘緣
集斷義。若望此宗。則有所遺。謂秤衡是一。位昂無
妨。解惑不爾。豈得俱時。明暗之喻。雖則相傾。到與
不到。俱不破闇。同時即相乖。異時不相預故。若此
宗斷結。要性相無礙。上明非先後俱為顯無性。無
性緣成。則說斷結。由能斷無性方為能斷。所斷本
空方成所斷。若定有者。則墮於常。不可斷故。若定
無者。則墮於斷。失聖智故。言相續者。不約惑智相
對。但就一智。自有三時。論依此釋。就此三時。復有
二種。一約心究竟通分三時。二約無間道中剎那
三時。經論並通此二。論云此智盡漏為所智斷為
中為後。答云。非初智斷。亦非中後。偈云非初非中
後故。此上順釋偈文。兼定三時。唯約智說故。言是
智斷惑。若爾三時無斷。云何斷耶。論云。如燈焰焰
非唯初中後。前中後取故。此舉與釋成。謂實教斷
惑。必性相䨥明。經文證顯證智。唯據甚深緣性不
可說義。論主兼明斷義故。性相䨥辨。非初中後辨。
因緣無性。是斷之不斷。前中後取。即不壞緣相。是
不斷之斷。故大品云。菩薩非初心得菩提。亦不離
初心。後心亦爾。而得菩提。譬如燃燈。非初焰燋炷。
亦不離初焰。後焰亦爾。而性實燋故。龍樹判云。佛
以甚深因緣答。涅槃二十九。亦云眾生五陰。雖念
滅而有修道。如燈雖念念滅而有光明。上諸經論。
皆顯性相無礙無斷之斷。又今經論及覆相成。謂
若定斷者。一念便足。何假三心。既並取方成。明知
無性無初中後。無初中後是無性故。方得成於初
中後斷。此則因緣故無性。無初中後。無初中後是
無性故。方得成於初中後斷。此則因緣故無性。無
性故因緣也。若云初念即能斷後念方究竟斷者。
不異毗曇一念有燒始終方盡。若云初念獨不能
斷。積經中後。方能斷者。不異成實一念不燒相續
方然。勿失旨。(一念上能具足一切道品。何有不能斷除煩惱。又但成於斷惑之義。不知
斷而不斷不斷煩惱入涅槃義故結殫云莫失宗旨)上猶通實教。若依圓宗。
所斷之惑一切迷故。一斷一切斷。無斷無不斷。若
具顯諸宗差別。如別行章。義甚幽微。無厭繁文。
言若以智會如非證如矣者。乃揀權小也。故永嘉
偈曰。若以知知寂。非是無緣知。如手執如意。非無
如意手。若知自知亦無緣知。如手作於拳。非是不
拳手。如雖不知寂亦不自知知。不可謂無知。以性
了然故。不同於木石。如手不執物亦不作於拳不
可謂無手。以手安然故。不同於木石。(釋辛)曰上一即
是權小證如。中則實教。下乃頓宗。今據揀權。故此
云爾。】
「疏則有為無為非一非異等者。下疏。問無取五蘊即
有為無漏。何以言不為相遷。答約教異故。前是權小
所明。若實教定談。非為無為。同真性故。但似蘊相現。
立以蘊名。故涅槃純陀云。善覆如來有為之相。應言
如來同於無為。況一一融攝。鈔云然雜集第三亦云
無取五蘊。當言有為言無為。答彼不應言有為無為。
何以故。諸業煩惱所不為故。不應言有為。隨欲不現
前故。不應言無為。所以者何。無取諸蘊。隨所樂欲。若
現前若不現前。無為不爾。以常住故。」
【鈔今言不異明即是常者。問龍樹論釋。本覺常住
心念始覺無常住心念。何以此云明即是常。答始
覺具二種義。一與本覺非異義。即常住也。二與本
覺非一義。即無常也。以據前義。彼據後義。故不相
違。言義同有為者。義同相宗定相有為故。
▲言不
應宣說如來定是有為定是無為者。故下疏(第九上半
二十四紙內)云。是知寂然不動。未曾無為。應迹無方。未
曾有為。豈可隨於見聞以滯殊應之迹。】
「疏無佛無不佛等者。鈔有兩解。一云單重遣拂也。二
云無佛者寂也。無不佛者照也。無生者一切法不生
也。相本盡也。無不生者般若生。性本現也。」
【鈔況心所變者。五蘊法也。故經云。心如工畫師。能
畫諸世間。五陰悉從生。無法而不造。
▲言離言說
相等者。離三假相。滿三實德。建立體真如也。離四
種言說假相。滿畢竟平等實德。離一種名字似相。
滿無有變易實德。離九種心緣假相。滿不可破壞
實德。
▲言唯是一心故名真如者。結歸能入門也。
言亦通四法界皆不可說故等者。問頓教分齊。但
彰理法界。何故此云四法界也。亦違上文云。但諸
經中一向辨真性處。即屬頓教也。答有二解。一云
正辨理法界。餘三法界。因便言之。二云攝四法界。
咸歸一理故。
▲鈔有一法非實相故者。仍恐未詳。
借一喻明。如眾波浪。(事法界也)其水澄清。(理法界也)波水相
収。(事理無礙法界也)諸波互藉。(事事無礙法界也)無非濕性。(無非實相
歸絕待理)是知借圓崇信成頓教義。妙之至也。
▲言謂
以心傳心等者。心即本覺一心也。心傳者。師資相
望也。故圭峯云。然達磨西來唯傳心法。故自云我
法以心傳心。不立文字。此心是一切眾生清淨本
覺。亦名佛性。或云靈覺。迷起一切煩惱。亦不離此
心。悟起無邊妙用。亦不離此心。妙用煩惱功過雖
殊。在悟起迷此心不異。欲求佛道。唯悟此心故。歷
代祖宗唯傳此也。然若感應相契。則雖一燈傳百
千燈。而燈燈無殊。若機教不授。則雖一音演法。而
各隨解。故諸宗異說。過在後人。即其義也。
▲言心
無心相即安心者。古師偈曰。實相言思斷。真如絕
見聞。此是安心處。異學徒云云。又又二祖白達磨
曰。我心未寧。是師與安。師曰將心來。與汝安。曰覓
心了不可得。師曰我與汝安心竟。即思義也。
▲言
念相都盡者。望念之相咸除也。或念自無明相
目四相也。
▲言寂照現前豈不名佛者。始自發心
乃至成佛。唯寂唯照。不變不斷。但隨他位。名義稍
殊。謂約了悟時名為理智。(理即寂也知即照也)終發心修時。
名為止觀。(止即塵緣契於寂也觀照性相冥於照也)約任運成行。名為
定慧。(因止緣功融定定者寂然不變也。因觀照功發是心慧者照無分別也)約煩惱
都盡功行圓滿成佛之時。名為菩提涅槃。(菩提梵語此翻
為覺即是照也。涅槃梵語此翻為滅即是寂也)當始自發心乃至成佛。唯
寂唯照也。
▲言心有也曠劫而滯凡夫至剎那而
登正覺者。直說難明。應舉喻顯。如有大官。(佛性)夢(迷也)
在牢獄。(〔二〕界)身(本識)著枷鏁。(貪愛)種種憂苦。(一切業報)百計求
出。(問法勤修)過人喚起。(善知識教)忽然覺悟。(聞法開心)方見自身。
(法身真我)元在自家。(淨名云畢竟空寂舍)安樂(寂滅為樂)富貴。(體上本有河沙
功德)與諸朝寮都別異。(同諸佛性)以在眠心之時。恒處獄
中。暫得覺悟之後。即居高位。法喻相對。俱然可知。
言非了心於了耳者。遮癡禪也。但不生於常無常
之解。豈不生於寂滅靜之解耶。問所生之解。從何
而生。此門真理。唯不變故。通釋此難。巳上上章。
▲
言還被無生之所纏縛者。故古人云。無生終不性。
萬像徒流布。若作無生解。還被無生顧。故即斯言
也。
▲言唯亡言者可與道合等者。即什公悟玄序
次前云。夫玄道不可以設功得。聖智不可以有心
智。真諦不可以存我會。至功不可以營事為。今鈔
即以下之言。此上二對。反顯難思。鈔文所引。即順
明難思亡者捨筌蹄也。
▲虗懷者離取著也。冥心
者不巳見也。遣智者泯能證也。道理真聖大同小
異。然上三即法。後一約人。道者虗通。即前玄道。理
以簡於事。即前玉功所契。真簡於俗。即前真諦。聖
簡於凡。即前聖智。故有心不契。遣智方知。若有契
合。復應拂迹故。彼次云。雖云道合。無心於合。合者
合焉。雖云聖同。不求於同。同者同焉。無心於合。則
無合無散。不求於同。則無異起。非於百非之外。非
所不能非焉。是於萬是之內。是所不能是焉。非所
不能非。則無非矣。是所不能是。則非是矣。無異無
同故惡親無二。無是無非則毀譽常一。天然則機
於道契。今略引二對。足令得意。言淨名默住等者。
問默住無言乃證頓教。豈相愜當。答但令生解即
是其教不須言說。清涼云。語默視瞬皆說也。
鈔十身十忍十眼十通者。十身十眼巳見上文。十
定之名。今雖不標名。有本品故略顯示。言十定者。
定謂心一境性。十是數之圓極。以普賢深定妙用
無涯。寄十以顯無盡。故云十定。然此十定。皆云大
者。因滿之定性法界故。一普光大三昧。(身心業用包遍為普。
智照自在名光)二妙光大三昧。(身智遍照名光。勝用大映為妙)三次第遍
往諸國土大三昧。(十方無餘之剎皆至入定為遍往。往無雜亂。不礙時節。歷然為
次第。以智用如理本自遍故)四清淨深心行大三昧。(明達諸法本自清淨。
離於想念。契理深心。依此起用。遍供諸佛。請法起行。名之為行)五知過去莊嚴藏
大三昧。(佛出劫剎等事皆名莊嚴。過去門中。包此事盡為藏)六智光明藏大
三昧。(未來藏中包含諸佛及佛此等名云為藏智慧徹照稱曰光明)七了知一切
世界佛莊嚴大三昧。(現在諸佛作用眾會身相益物皆曰莊嚴橫遍十方故曰
一切現可〔曰〕覩故〔曰〕不云藏)八知一切眾生差別身大三昧。(於差
別眾生其身內外入定起定皆自在。雖通三種世間從多但云眾生。前後諸定皆從多說)幻相
如焰。受如夢。聲如響。行如電。色如化。總觀一切蘊
界處等畢竟空故。猶如虗空。雖通此別意。經文之
中。總喻一切世間出世間法。以皆從緣無自性故。
如幻等虗而不實。雖無有實。非無幻化種種之相。
如一切法。雖空不斷不壞假名。二而不二。喻中道
義。若依攝論第五。八喻皆喻依他起性。然並為遣
疑。所疑不同故。所喻亦異。一以外人聞。依佗起相。
但是虗妄分別有。非真實義。遂即生疑云。若無實
義。何有所行境界。故說如幻。謂幻者幻所作緣。六
處豈有實非。二疑云若無實。何有心心法轉。故說
如焰。漂動非水似水妄有心轉。三疑云若無實。何
有愛非愛用。故說如夢。夢中實無男女。而有愛非
愛用。覺時亦爾。四疑云若無實。何有戲論言說。故
說如響。實無有聲。聽者謂有。五疑云若無實。何有
善惡業果。故說如影。謂如鏡影像。故亦非實。六疑
云若無實。何以菩薩作利樂事。故說如化。謂變化
者。雖知不實。而作化事。菩薩亦爾。然彼論無空喻。
而有影喻。喻鏡像。更有映質光影喻。喻種種識無
實。又有水月喻。喻定地境界無實。今經以義類同
故。令在影中。經文當知。】
「疏第四總相會通者。問既賢首五教為是。餘師皆非
是者。即収揀。何須委曲和會。答良以古今開合或二
或三等。皆憑教理。悉非邪僻。但緣各皆黨巳為是。斥
彼非。彼此礭定。故須和會。問既皆非邪僻。即各任礭
定。何須會之。答經道歸一。精義無二。不應兩存。經道
非邊。了義不遍。不應單取。必會之之令皆妙。問以氷
雜火。勢不俱全。將矛㓨楯。功不雙勝。諸宗所執。既互
相違。一是則有一非。如何會令皆妙。答但存其法。俱
遣其病。即皆妙也。謂法就人即難。以人就法即易。人
多隨情斥執即相違。誠如氷火相和。矛楯相敵。故違
難也。法本稱理互通。通則互順。自然疑流皆水。環釧
皆金故。亦也舉要而言。局之則皆非。會之則皆是。故
立斯門。不徒然矣。
疏一大善巧攝生方便者。攝五教而為一教也。故賢
首義分齊云。諸教相收者有二門。一以本收末門。二
以末歸本門。初中於圓教內。或唯一圓教。以餘相皆
盡故。或具五教。以攝方便故。頓教中或唯一頓教。亦
以餘相盡故。或具四。以攝方便故。熟教中或一或三。
初教中或一或二。小乘中或一。皆准上知。云以末歸
本中。小乘內或一以據自宗故。或四謂於後三教皆
有作方便故。熟教中或一或三。頓教或一或二。圓教
中唯一。皆准上知之。是諸教下所明義理交絡分齊。
此思攝是則諸教本末句結成網。大聖善巧。長養機
緣。無不周盡。是故此經云張大教網。洹生死海。澇天
人龍。置涅槃岸。此之謂也。
疏或唯後一是不共一乘者。問終頓二教何所攝耶。
若一乘攝。何異前解。前解後三皆一乘故。若三乘收。
中頓二教非三乘故。答實通三一。今顯別教。具三乘
攝。何以得知。故賢首義分齊云。二明三乘亦五。一小
乘中三。謂始別終。同以俱羅漢故。二始教中三。始中
俱別。以有入寂故。三終教中三。始終俱同。並成佛故。
四頓教中三。始終俱離。五同教中三。始終俱同。汝等
所行是菩薩道等故。故與皇朗法師云。若因開而得
悟者。聖教烏之開。若因合而得悟者。聖教烏之合。如
其雨曉。總成甘露。若也雙迷。俱成毒藥。開合隨緣。事
無恒准。」
【鈔上來開合遍收者。問清涼判教捨合後離。何故
此云開合遍收也。答判雖依開。收乃通合故。次鈔
云。若准為一。難見淺深。非判教也。如依賢首五門
判教。豈不收餘師義也。是知判收不同。故無過失。
言行布即始終之教者。問始教既屬真實中攝。彼
方便中大乘。是何教也。答始教一種。兩處收攝。若
對小乘。真實中攝。若對一乘。方便中攝。如分半滿。
亦兩處攝故。
▲言權實雙明者。乘不了而法了也。
▲言帶權說實者。帶共般若。說不共般若也。
▲言
帶實明權者帶實相。而說觀照也。
▲言相想俱絕
宗者。破相始教與頓教也。
鈔此應廣引者。故經云。譬如日出先照須彌山等
諸大高山。(十大山王以嚴十地故)次照黑山。(喻緣覺者無法空之光故)次
照高原。(喻聲聞者不生佛法蓮華故)然後普照一切大地。(此一種通
合三聚。取決定能生處喻正定聚。得緣方正喻不定聚沙鹵等地喻邪定聚。然亦不捨故皆等照也)
曰不作是念。我先照此照彼。但以山地有高下故。
照有前後等。法合准之。】
「疏更有一類不定根等者。問與攝末歸本根。有何別
耶。同據從淺至深故。答彼約從淺至深決定。此約從
淺至深不定故也。」
【鈔謂緣自得法及本住法者。緣自內證真實境界
不可顯示一切眾生故。此約證道也。本末常住無
礙法界。不由如來新所建立。此約本性通二道也。
▲言二趣者。謂能說所說能想所想能名所名之
二相也。
▲言如來不說墮文字法者。文義相屬。謂
之為墮。佛知名無得物之功物無當名之實也。
▲
言四悲願所成等者。問第四第五同約自利即無
利他方有。有何別耶。答第四佛如明鏡。根如物身。
說如影。在佛心故。第五佛如天月根如眾水。身如
如影。在根心故。細思甚別。慎勿相濫。
▲言悲願所
成即兼因果者。悲願因也。所成果也。向言教證二
道。名雖常聞。義甚幽僻。今承文便。粗當顯示。准下
疏辨。總百九重。一教行相對。言聲為教。行德為證。
猶下請中字義。(義者謂諸地勝妙行字者謂說十地差別相)二地前地
上相對。以地前聞思修慧為教。地上行德為證。(解行
己前依教證行名教。初地巳上離言合實為證)三真偽相對。即於地中聞
思修慧報生識智緣照之解。名曰阿含。真智出言
為證。(謂不與如合墮世而修名之為偽。契如為真。地上菩薩生來即有此智。故云報生識智悲
初證如故屬於教可宣示故真智出言故名為證)四修成相對。一切地中。
真偽合修為教。捨偽契真為證。猶下所明義說二
大。(說大中有證智故云真。有加行後得緣世法故云偽名真偽合修義大中唯明證智故云捨偽
契真矣)五相實相對。世間修得彼證相名教。契本實
相為證。(相即前捨偽契真有即得故實相則違本離相無所得故)六體德相對
就彼離相所成行中顯本法性為證。依本成德為
教。猶下煉金金體與釧等。(謂所成行體為證成德為教故以金喻證顯本
性故莊嚴其喻教信等德是修成故)七體用相對。前體及德皆證。依
體起教智之用為教。下珠放光。光喻於教。珠體喻
證。八自分勝身相對。自分所成體德及用皆證。進
受佛教為教。下嘆金剛藏二萬妙智及辨名為證。
力堅念教法為阿含。九約詮就實相對。真智之體
為證。約言分十為阿合。猶下述。】
大方廣佛華嚴經談玄決擇卷第五
* 錄摘文解
玄颷纔舉無著牽羊 智光立無相 寧起有見
如須彌等 智論說法性法界法住法位皆真如
異名 因乖常理成三界無常 六波羅蜜七最
勝所攝 海八德 不可不順巳宗判論錯 但
是三昧 性相二宗 受變易生死 三種意生
身 眾生不入涅槃我亦不入 諸相立新熏
頓詮此理故名頓教 百法 四種勝入 同時
四相滅表後無 水有十義 依他無性即是圓
成 於解常自一等 處虗空在喻證空處之迹
喻地阿含 四相俱時而有 照體無自即是證
如 以智會如非證如矣 謂以心傳心 心無
心相 心有也曠劫而滯凡夫 亡言者可與道
合 十身十忍十眼十通 一大善巧攝生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