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經談玄抉擇

華嚴經談玄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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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聲動域。空中響報波羅門曰。此是賢劫千佛之

一佛也。

鈔初時約依他說有者。四諦之中。滅諦是圓成故。

七十五法中。三無為亦圓成故。但從多分。故作是

說。

▲言初即相無性者。體相無故。

▲言次無自然

性者。託因緣有故。自然性無故。

▲言後由遠離前

(遍計對依他名前)所執我法。(二空生圓成門也性也)。

鈔此中等者。指當段疏義。當鈔中四門之內第二。

約心境空有。論了不了也。遍計唯境。依圓通心。前

第三時等者。指前段正顯所立疏也。即是鈔中四

門之內第一門也。而言含者。初時不云約三性故

有。次時不云約三無性故空。唯第三時方言三性

三無性。故云含也。

▲餘二門者。即一乘三乘成佛

不成佛也。

鈔二智光論師至無相大乘為真了義者。問准此

所明。空教性教合為一種。何故圭峯性宗空宗。分

成十異。故彼師云。第一第二空有相對。第三第一

性相相對。皆迢然易見。唯第二第三破相與顯相

對。講者禪者同迷。皆謂同是一宗一教。皆以破相。

便為真性。故令廣辨空宗性宗有其十異。一法義

真俗異(空宗則未顯靈知之性。但以一切差別之相為法。法是俗諦。照此諸法。無為無相。不增不

減等為義。義是真諦。故智度論。以俗諦為法無礙辯。以真諦為義無礙辯。性宗則以一真之性為法。空有

等種種差別為義。故華嚴十地云法者知自性。義者知性滅法者知真諦。義者知俗諦等。十番皆以法為

真諦。以義為俗諦)二心性二名異。(空宗一向目諸法本源為性。性宗多目諸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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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為心。目為性者。經論多同不必敘述。目為心者。勝鬘云。自性清淨心。起信云。一切諸法從本巳來離言

說名字心緣等相。乃至唯是一心)三性字二體異。(空宗以諸法無性為性。性宗以

靈明常住不空之體為性。故性字雖同。而體異也)四真智真知異。(空宗以分別為

知。無分別為智。智深知淺。性宗以能證聖理之妙慧為智。以該於理智通於凡聖之靈性為知。知通智局)

五有我無我異。(空宗。以有我為妄。無我為真。性宗。以無我為妄。有我為真。故涅槃云。

無我者名為生死。有我者名為如來)六遮詮表詮異。(遮謂遣其所非。表謂顯其所是。

又遮者揀却諸餘。表者直示當體。如諸經所說。其妙理性。每云不生不滅不垢不淨等。皆是遮詮。若云知

見覺照靈鑒等。皆是表詮。若無智見等體。顯何法為性說付法不生滅等。如說水云不乾是遮云濕是表。

諸教每云絕百非者皆是遮詞。直顯一真方為表語。空宗之言但是遮詮。性宗之言有遮有表。但遮者未

了。兼表者乃的等)七認名認體異。(謂一一法皆有名體。設有人問每聞諸經云。迷

之即垢。悟之即淨。縱之即。修之即聖。能生世出世間一切諸法此是何物舉義用問也。答云。是心舉名答

也。愚者認名便謂巳識。智者應更問何者是心徹其體也。答之即心指其體也。以此而推。心之名體。各為

一字。餘皆義用。知之一字。貫於貪嗔慈忍善惡苦樂萬用萬義之處。今時學禪人。多疑云。達磨但說心。荷

澤何以說知。答直須悟得。心是名不是體。知是體不是名。即真妄垢淨善惡。無義不通也。空宗等恐淺根

隨言生執。故但標名。而遮其非。廣以義用而引其意。性宗令上根亡言認體故。以知之一言。直示其體。)

八二諦三諦異。(空宗所說。世出世間。一切諸法。不出二諦。學者皆知。不必引釋。性宗

則攝一切性。相及自體。總三諦以緣起色等諸法為俗諦。緣無自性諸法即空。為真諦。(與前宗同)一真心

體。非空非色。能空能色。為中道第一義諦。(與前宗別))九三性空有異。(謂遍計所執性。

依他起性。圓成實性。空宗云。諸經每說有者。即約遍計依他。每說空者即是圓成實性。三法皆無性也。性

宗即三法皆具空有之義。謂徧計情有理無。依他相有性無。圓成情無理有相無性有)十佛

德空有異。(空宗說佛以空為德。無有少法。是名菩提。色見聲求。皆行邪道。性宗則一切諸

佛自體。皆有常樂我淨。十身十智。真實功德。相好通光一一無盡。性自本有。不待根緣)此上

所明。十異歷然。二門煥矣。豈得二宗合為一教。今

謂通云。會不會故。既師宗各異。何須會釋。或總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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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教小教。合為一宗。分別分破相顯性。開成二教。

故不相違。如通論大小。二乘作聲聞乘。權實共為

菩薩。大小各開。如名可知。以彼例此。居然易見。

鈔寧起有見如須彌山。不起空見如芥子許者。良

以空有二見。雖皆是病。存毀因果。輕重逈異。故此

云爾。

▲言空有相即者。問既許空有兩法更互相

即。能即所即皆通有體無體。豈不違能即無體所

即有體耶。答此云空者。非無體法。但是真空故。或

據二有體相即。能即有體癈。所即空存故。

▲言空

有二體既同何要偏留依他但空偏計者。謂繩蛇

同一麻體。何故偏遣其蛇。仍存繩耶。以喻顯法。學

者可知。

鈔隨緣益物何須和會者。如對冷病。讚附子而呵

甘草。若遇熱病。讚甘草。而呵附子。何須和會。

▲言

若約後門則法性宗為了等者。智光意。合無相法

性二宗。同為一宗故。

▲言今觀賢首之意等者。上

依文述古二宗理齊。下約意增新兩教義殊。

▲言

攝生寬為了不及約物唯大為了等者。此意根性

雖多。不及益物殊勝言故。雖廣不及。理趣增明。

言雜以無稽首者。故尚書云。無稽之言勿聽。弗詢

之謀勿庸。註云。無考無信驗不詢專獨終必無成

故誡勿聽用矣。

▲言則四不了皆屬前宗等者。四

不了義。一攝生寬。(化雜類故)二言教具。(無稽言教)三益物劣。

(通三乘故)四顯理微。(真未全故)四種了義。一攝生狹。(唯菩薩故)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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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教闕。(但一來故)三益物勝。(減成佛故)四顯理增。(盡緣相故)言若

經意則二眾俱得至合之䨥美者。謂此上二教。據

佛本意。雖不相違。然後學所傳多執文迷旨。或執

一見彼此相非。或二皆泛信渾純不曉。故龍樹提

婆等菩薩。依破相教。廣說空義。破其執有。令洞然

解於真空。真空者。是不違有之空也。無著天親等

菩薩。依唯識教。廣說名相。分折性相。不洞染淨。各

別破其執空。令歷然解於妙有。妙有者。是不違空

之有也。雖各述一義。而舉體圓具。故無違也。問若

爾。何故巳後。有清辨護法等諸論師。互相破也。答

此乃是相成。不是相破。何者。以未學人根器漸鈍

互執空有。故清辨等破定有之相令盡。徹至畢竟

真空。方乃成彼緣起妙有。護法等。破斷滅偏空。意

存妙有。妙存故。方乃是彼無性真空文。即相破意

乃相成。由妙有真空有二義故。一者極相違義。謂

互相害全奪永盡。二極相順義。謂冥合一相。舉體

全攝。若不相奪全盡。無以舉體全収故。極相違方

極順也。龍樹無著等。就極順門。故相成。清辨護法

等。據極違門。故相破。違順自在。成破無礙。於諸法

無不和會爾。哀哉此方兩宗後學經論之者。相非

相斥不異仇讐。何時得證無生法忍。努力通鑒勿

偏局也。問西域先賢。相破既是相成。豈可此方相

非便成相疾。答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各各觀心。各

各察念。留藥防病。不為徤人。立法防姧。豈為質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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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喻洗足之誨。講者銘心。涅槃摸象之談。學流書

紳而巳矣。

鈔小乘中說獨佛一人有大覺等者。問如阿含中。

亦與彌勒授記。若為通會。答部執不同故。或雖授

記。不明顯故。或多分說。獨佛一人有大覺性。如小

乘不說法空之例也。

鈔五段引經者。尋科自知。

▲言三論附出者。第四

二論附第五。復一論附即地持也。

▲言第四云雖

未巳入正性離生者。入謂證入。離謂遠離。能離是

解脫無間證理斷惑之真智也。正性即所入真理

也。生即所斷之見惑也。

▲言巳者至見道巳言未

者。見道斷前也。

▲言若入見道則名正定聚者。非

是龍樹所論三聚。此意但約小乘望於大乘。分可

迴心不可迴心。而論定與不定。龍樹唯論大乘三

聚。而有三解脫。縱彼無學。尚是邪定聚。豈入見道。

名正定聚耶。細思可知。

▲言如入聲聞見道終無

迴心作菩薩者。問涅槃經初果迴心八萬劫等。此

云何通。答根教異故。無有相違。般若應權。涅槃約

實故。】

「疏無性瑜伽亦同此說者。無種性義。瑜伽亦同說故。

瑜伽合為一。論前但云三。鈔六處殊勝者。言總意別

故。內外六處中。唯內六處中唯第六處。第六處中。有

八識。八識中。有第八識內四智佛種。有為無漏。故名

殊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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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鈔不乖所以大故不無之者。賢首云。雖權實有異。

同是菩薩所乘。是故經云。唯此一事實。餘二即非

真。又云息處故說二菩。

▲言趣舉二三者。趣者意

也。或是向義也。

鈔非自(不從因生)非他(不從緣生)非共(不從二生)非離。(不自然生)此是

四不生義。以顯聖空。如彼鏡緣。非自鏡生。(無質不現故)

非他質生。(無境現故)非二合生。(無二影現故)非離二生。(自然無影

故)言智度論說法性法界法住法位皆真如異名

者。故下鈔云。謂法性不虗妄性不變異性平等性

離生性法定法住實際虗空界不思議界。(巳上大般若文)

真如實有空不空性勝義。(巳上佛地論攝論也)無相無為正

性。(巳上思益經中)法位真性無我性真實性心性一心。(大品

華嚴)唯識性無性法印。(第一迴向云以法界印印諸善根)寂滅。(智論)三

性中名圓成實性。三身中名法身。三淨土中名法

性土。三佛性中名自性住性。五法中名如如。五藏

中名皆是。謂法界藏法身藏出世間上上藏自性

清淨藏如來藏。四勝二中名勝義勝義亦通證得

及道理滅諦。(瑜伽十四大十)六現觀中名真諦。七諦通達

中名法性。(顯揚)二種佛性中名理佛性。十四諦中名

勝義諦。三般若中名實相般若。三三寶中名一體

三寶。三解脫中名空解脫。(出智論七十四)二果中名智果。

涅槃中名性淨方便。二諦中名真諦勝義諦。三諦

中名空諦。(仁王經中)四諦中名滅諦。或名實諦。(顯揚論名一諦)

或名中道。或名解脫。涅槃中以一百門。顯解脫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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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或名不二法門。或名無二性。或名實性。或名實

相。或名無量義。亦名第一義諦。亦名第一義空。釋

曰。上並真如異名也。

言因乖常理成三界無常者。今有巳有還無故不

可為有。泥洹以不生滅為實諦。三界以生滅為真

諦。二理不偏名中道義。彼問云。常無常二理相反。

云何而為中道不偏之理耶。答二理雖殊。理自相

資。何者因乖常故有三界無常。因解無常之實性

故成常智。所以經引二鳥義自在此。二理不偏照。

與猶懸鏡高堂。萬像斯鑒矣。清涼釋曰。懸鏡高堂

即無心虗照。萬像斯鑒則不簡奸媸故。以絕常無

常之淨心。照常無常之圓理。即斯義也。上言因乖

常理成三界無常者。因根本無明。述乖真諦常之

理。真妄和合。成三細六麤三界無常之法。問根本

無明假因緣不。若無因緣。便非釋子。同自然外道

者。若有緣何者是耶。答一云本覺為因緣生故。若

爾本覺。自性生即隨緣生耶。若自性生。佛果位中。

無明還生。有本覺故。本覺應是性染幻故。若隨緣

生。更隨何緣。生無明耶。設更有法與彼為緣。無明

應非名根本故。今謂通云。但用前念根本無明熏

動本覺。迷真也。不知也。生起後念。根本無明妄念

生也。不覺念起也。無明之外。更無有法。故號根本。

設有難云。最初根本無明何法為緣者。此難違教。

諸教同說。無明無始。何得難言最初根本無明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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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彼相宗有種子。但用前念為因緣故。生起後念。

推之無始。故無諸難。又解根本無明。具二種義。一

有體有力義。二無體無力義。恒具二義。非前非後。

望有體有力義。恒作能熏。熏本覺故。迷真也。不如

也。望無體無力義。常為所生。依本覺故。妄念生也。

不覺念起也。如一望多望有體有力義。常能生望

多無體無力義。常是多生緣起之法。理定如是。亦

如相宗。心境相望因義邊。而作能變。變彼境故。為

果義邊。而作所牽。彼境牽故。應云。心所變境。同念

之中。還能牽心。心如無明。境如彼覺。比類可知。又

解無明之因而作能熏。熏本覺故。迷真也。不如也。

無明之體。而作所生。依本覺故。望念生也。不覺念

起也。如彼相宗。種子是第八識功用。而作能生第

八識現行。自證分是本體。還為所生。亦如為教本。

用為能起。體為所起故。又解龍樹說一念本法有

為自在。迷真也。不如也。作彼五種有為。妄念生也。

不覺念起也。如彼龍王尾未出標嵐也。又解四相

為緣。熏動本覺。迷真也。不如也。生起無明。妄念生

也。不覺念起也。良以無明四相。無始法爾。俱時成

就互為緣故。龍樹論說上下下上二種因緣。即其

義也。若爾既互為緣。何分本末。答麤細別故。又如

炷生焰焰其炷。雖互為緣。亦乃同時不妨。炷為其

本。焰為其末故。此義幽隱。人多迷昧。輙依鄙見。粗

伸區別。更願群英各垂清鑒。

▲言所謂解脫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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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如次即是我樂淨常四德也。

▲言離諸苦縛者。

苦即苦諦。縛即集諦。

▲言又云常寂滅相即性淨

涅槃者。重釋前經。作涅槃解。

▲言解脫相者。有餘

涅槃也。解脫煩惱故。

▲言離相者。無住處涅槃也。

遠離二迷也。

▲言滅相者。無餘依涅槃也。身智皆

滅故。鈔指一種影取前三。學者應思。

鈔畢竟有二種者。因種之別名也言究竟畢竟者。

正因也。言世間畢竟者。有漏種子也。言出世間畢

竟者。無漏種子也。又解准彼涅槃疏釋云。望小大

極故名畢竟。因果不同故分二種。能因嚴果故曰

莊嚴。果德窮滿稱曰究竟。世及出世約位分異。十

地巳還。通名世間。皆是變易世間攝故。佛名出世。

是也。

▲言六波羅蜜者。此云彼岸到也。准唯識云。

要七最勝之所攝受。方可建立波羅蜜多。一安住

最勝。謂要安住菩薩種性。(性宗新修相宗本具)二依止最勝。

謂要依止大菩提心。(三心五願前三曾發故)三意樂最勝。要

慈愍一切有情。(現與利樂心故)四事業最勝。謂要具行一

切事業。(隨修餘行以莊嚴故)五巧便最勝。謂要無相智之所

攝受。(造三輪空離二我相)六迴向最勝。謂要迴向無上菩提。

(三處迴向略故言一)七清淨最勝謂要不為二障間雜。即三

時無悔。加行根本。後起無悔。若七隨闕非到彼岸。

實具無邊。略云六度。今顯圓數。而彰其十。一施度。

輟巳惠人故。即以無貪及所起三業而為其性。具

有財法無畏施故。二戒度。防非止惡故。即受學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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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戒持三業為性。律儀攝善饒益生故。三忍度。堪

受諸法。䨥忍事理故。即以無頂精進審慧及所起

三業為性。耐被怨害安受苦楚諦察諸法故。四進

度。鍊心於法。名之為精。進心務達。目之為進。以動

及所起三業為性。被甲攝善利樂三故。五禪度。梵

云禪那。此云靜慮。即以等持為性。謂安住引發辦

事三故。(安住法樂引起諸道辦利生事為次第故)六般若度。般若梵言。

此翻為慧。推求諦理。名之慧也。此及後四。皆擇法

為體。生空法空及俱空故。七方便度。方謂方法。便

謂便宜。此具迴向拔濟二方便故。八願度。即希求

要誓。為願求菩提。利樂自他二種願故。九力度。能

摧怨敵不可屈伏。隨思隨修任運成就。名之為力。

謂思擇修習力故。十智度。如實覺了決斷名智。謂

受用法樂成熟有情成二種智故。此合後四故但

云。

▲言理運彌載者。問真理湛然焉能運載。答豈

不見商人載寶龍舟必仗於滄溟。賈容運珍象駕

須憑於陸地者乎。

▲言海有八德者。三十二經云。

一者漸漸轉深。二者深難得底。三者同一醎味。四

者潮不過限。五者有種種寶藏。六者大身眾生在

中居住。七者不宿死屍。八者一切大雨注之不增

不減。

▲言甘露以喻涅槃者。夫甘露陰陽精氣天

地靈液。其色潤白。其味甘滑。食之即資色身。而延

壽命。其涅槃者。九流交歸。眾聖冥會。纖瑕必去。片

善無遺。證之則圓法身。而堅慧命。所以云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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鈔有淨佛土出於三界者。此論說羅漢巳生淨土。

何故仁王經云。三賢十聖住果報。唯佛一人居淨

土。答經據有漏皆除純淨之土。論約煩惱盡斷分

淨之土。故不相違。淨土多義。廣如上說。

鈔影響其迹者。謂助佛傳化。如影隨形。如響應聲。

示現化迹。或取不實是聲如響應故。

▲言亦抑法

華諸羅漢耳者。暗彈慈恩也。

▲言何得不依者。清

涼結憑也。問安國之難此云何通。答豈不論云。如

不輕品中等。此意但舉昔時為例。是故言如。非是

昔時菩薩預記今日聲聞。又解論但顯聲聞根熟

未熟悉皆得記。根熟得記者。今日靈山佛自與記。

是也。未熟得記者。昔日不輕菩薩與記。是也。亦非

昔時菩薩預記今日聲聞也。】

「疏不可不順巳宗判論錯者。故彼疏云。由趣寂者與

增上慢合一處說。翻譯之主同言根未熟令其發心。

正義應言。趣寂者根不熟故。佛不與記。菩薩與記。全

令發信解大乘心故。增上慢者。根未熟故。佛不與記。

菩薩與記。發趣向大乘心故。若趣寂者。後亦作佛。違

涅槃等處處教文。即其義也。」

【鈔同引三卷者。二四七三卷也。彼經云。大慧何故

復說入涅槃眾生得成佛道。佛言。我為無餘涅槃

界故。密勸令彼脩菩薩行。又密嚴經云。般涅槃者。

非是壞滅。若解脫者。眾生界滅。即壞如來一切智

性。譬如熱鐵投水勢熱雖除而體不壞。又十法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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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若不信入無餘依界聲聞成佛。過挑一切眾生

眼。故鈔云明知定無趣寂也。

▲言但是三昧等者。

問入此三昧。是何位地人也。答一云凡夫人也。下

引論證增上慢故。寡聞比丘之類也。二云是阿羅

漢。四聲聞中。決定聲聞故。言第四為有定人說化

滅喻等者。故彼疏云。有定人者。彼巳得定諸有學

凡夫人。今說往事令憶念故。此所起慢。或欲界分

別。或上界煩惱。三昧城者。謂有學凡夫專心所求。

在無學身盡無生智後世間禪定所變解脫離能

變無總名三昧。此定有漏名為世間。此中意說佛

三事名大般涅槃。三乘同得擇滅解脫。即是無學

解脫道中所證生空理。由此後時。或苦不生。名為

解脫。佛說此解名為化城。生空智證。名為暫入。以

息眾苦。故言方便入涅槃城。後引至寶所。方至大

般涅槃城。二乘之人。加行智永變作此相。至於無

學解脫道中。正證解脫。都無分別種種之相。出解

脫道後。世間定心重緣所得。以心麤故。不知所證

之法。但見加行所求涅槃解脫相狀。便謂涅槃。謂

有實滅。豈非假解。是世間定。故言以有世。間三實

無涅槃。而生涅槃。起堅執心。作意欣趣。故今破云。

說彼所證。猶如化城。尚為不實。不應趣。求況在無

覺假所變耶。問此當第三宿世因緣說。彼下根五

百千二百。並是羅漢。何云對治增上慢耶。答正被

下根羅漢。兼治彼慢。故不相違。

▲言三昧者。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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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三摩䟦提者。等至也。】

「疏更受變易者。釋此生死。大分二段。初依相宗釋。二

依性宗釋。且初依相宗釋者。定性二乘不受變易。何

以故。非彼境界故。厭生死切故。趣寂滅深故。闕智障

緣故。不長時修故。不普化生故。不求大覺故。得少為

足故。種性決定故。法爾如是故。不定二乘五果聖人。

若在本乘。亦不能受。迴心巳後。皆許能受。二種無學。

決定便受。煩惱盡故。分段無故。初果聖人。或時即受。

或經一生二生等受。極遲不過七大生後受。第二果

人。或時即受或人或天一生。一往來巳後方受。第三

果人。或時即受。或於上地。一生二生。極遲不過十六

生後。決定當受。直往菩薩。若智增上。即於初地。斷盡

分別伏竟俱生。不受分段。便受變易。若悲增上。直至

八地。生空觀恒相續。煩惱不起。無理能受分段。方始

受斯變易。巳上三乘聖人。分別煩惱定斷。俱生煩惱

或斷或伏。皆盡無容復受當分段身。恐癈長時脩菩

薩行。遂以無漏勝定願力。(此是無漏後智相應王所一聚有分別業為變易因)

資現身因。(資昔地前所造故業招現身因功能殊勝凡小不測)令彼長時與果

不絕。(一云令彼業種與果功能而不斷絕。二云令彼報理與果功能而不斷絕)因既如是。

果必殊勝。彼顯報體。改麤令細。易短令長。(改麤身成細身易短

命成長命)數數如是。定願資助。乃至成佛。解脫道中。方棄

捨故。(覺其業勢盡時還用定頭熏資)煩惱種在。助願潤生。每一一資。

稍得長時。煩惱種無。闕彼潤緣。無一一資。時分仍促。

問變易報體何法是耶。答總報正體第八識全唯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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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故。通一聚故。別報兼體。前六識中。唯取無記業所

招者。又該根塵具五蘊故。問變易因體是何。答約增

勝論。無漏後得有分別智相應定願。據盡理論。通該

一聚心王心所。問變易緣體是何。答所知障品。問如

何為緣。答有三種。一悲願緣。由所知障一類法執。執

菩提可求。發起大願。執情可度。發起大悲。欲求菩提。

欲度有情。須賴所依果報之體。乃用定願。潛資故業。

方受變易故。二所斷緣。菩薩之人。本求種智。所知障

品。障彼智故。唯識云。由斷礙解所知障故。得大菩提。

欲斷彼障。故留身住。受斯變易故。三所依緣。一切生

死染妄之法。皆用智障而為所依。所依為無。生死難

立。如無大地。草木奚存。賴彼為依。變易方受故。復依

性宗釋者。起信鈔云。二乘無學通定不定性。(長時未迴名定

性。早發大心名不定性)由此二種妄心資熏無明故。有二種生

死。(暗用龍樹論意)豈可事識資熏枝末無明。令凡夫受分段

苦時。彼業識等。不資熏於根本無明耶。(暗破相宗捨分段後方受

變易)若令不熏彼枝末。從何所起。便失迷真。起妄道理。

(破轉救也)然此細苦。無始來有。即六道凡夫。二苦本具。無

明熏真。莫窮其始。上下熏力。未甞不無。(迷自義也)今三乘

眾。厭苦忻樂。息妄顯真。變易既屬妄苦。理合厭而捨

之。(表不故意資感而受)但為智行未及。何必資熏而受耶。(結破相宗)

問二死之體。隨目何法。為同為異耶。若云同者。三乘

聖人。分段既捨。變易寧存。一體之法。不應亦捨亦存

故。豈可一人亦死亦活也。如斬眠士夫。豈悟士夫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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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傷耶。若云體同用異。但捨麤用。名捨分段者。亦不

應理。三乘聖人同出宅。豈可難離燒燃之用而不出

於火宅之體耶。火宅之體。即分段體。若言異者。二死

頓具。應有二趣並生之過。(分段既屬趣生之體變易豈非趣生體耶)又云。

二苦本具變易不賴資熏等因緣者。分段亦應不賴

造業等因緣故。彼此異因不可得故。若具不賴。深違

教理。諸教同說。業繫果故。不脩善因應生天界。不造

惡因。應墮地獄。分段本具。既賴造業等因緣。例准變

易本具亦賴資熏等因緣故。今謂通釋云。二種報體。

同一真界。全此全彼。隨緣轉故。約性常一。無始頓具。

約相不同。派成前後。分段緣合。彼一真界。全作分段

報體。變易緣合。彼一真界。全作變易報體。楞伽經云。

如來藏受苦樂與因俱。若生若滅猶如伎兒。又法身

經云。法身流轉五道名曰眾生。又相宗但說阿賴耶

為趣生報體。殊不知阿賴耶以如來藏為體。故密藏

經云。如來清淨藏。世間阿賴耶。如金與環。展轉無差

別。仍恐未曉。借以喻明。如一團金。(真界本一)百鍊不輕。千

理不改。(四相莫遷三世莫轉)善隨良工。作種種像。(妙隨眾緣作一切法)良

工意鑄人形。彼一團金。隨彼良工。全作人體。復經多

時。消鎔人形。即鑄天形。彼一團金。全作天體。復經多

時。消鎔天形。改鑄形狀種種差別。准上可知。(有同分段。將此

生彼)復經多時。消雜類形。鑄菩薩形。彼金全作故。初雖

麤弱。時出治。漸漸細好。(有同變易轉麤令細)復經異時。消菩薩

形。鑄作佛形。彼金全作故。(如捨變易得自受用)論彼像體。本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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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未作像時。一切皆具。(論彼報體。本是一真。未作報時。一切皆具)論彼

像相。遇緣方有前後不同。(談彼報果隨緣乃有前後不同)但以相宗

約相唯前後故。性宗徹性亦頓具故。非唯本具不賴

招感等因緣也。何者是因緣。次引無上依經寶性佛

性論等。可知。不唯二種生死。餘一切法。准此可知。故

下鈔云。法離於性本無今有者。性出自古此為本有。

法既離性。故本無今有何遇耶。即虗空等。本無眾生。

常生眾生。若爾法即於性。應非本無今有。何以論云。

從無之有曰生。自有還無稱滅。釋曰緣會事顯則是

本無今有。無始眾生不可得言本無今有。即斯義也。

更願諸賢證心鏡鑒。勿滯常聞返生輕笑。賢首師意。

寄彼六麤。以顯分段體。三細唯變易體。若爾者二乘

無學。未斷智相及相續相。云何巳離分段苦耶。又分

段體而無總報耶。又無色界那含聖人入滅盡定。應

捨分段耶。細思。賢首義分齊中五教料揀。須者應捨。

鈔生緣惑者所生變易體也。能生緣惑體也。生對緣

惑之即可知。(相宗所知障為體。性宗根本無明)助感變易故名為緣。

障彼淨德。乃號其惑。」

【言生因惑者。所生變易體也。能生因惑體也。(相宗。資感

性宗親招)力勢強勝名因。障彼我德稱惑。

▲言有者。一

云有此變易故名有有。二云有此細苦故名有有。

三云生表現有故名有有。言無有者。一云無彼分

段故名無有。二云無彼麤苦故名無有。三云滅表

後無名無有。上依義釋竟更依佛性論第三。略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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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相者。一方便生死。謂生死緣。即無明住地惑。能

生新無漏業。譬如界內無明生行。以惑生智非同

類故。名為方便。二因緣生死。謂生死因。即上無明

所生無漏。有分別業。譬如無明所生行業。但感同

類。故名因緣。三有有生死。即由前因緣。感得變易

異熟有果。如三界內以有漏業感六趣身。言有有

者。未來生有。更有一生故。如上流般阿那含第二

生般涅槃故。亦云有此果故名有有。四無有生死。

即改變易脫。譬如生為緣有老死等過患。以其報

謝後。更無有有。故名無有。名義稍穩。細尋可知。言

緣無明住地者。緣之一字。義應在下。即前生緣惑

也。因無明住地所起無漏行者。因之一字。義應在

下。即前生因惑也。雖舉因緣。意取報故。言種意生

身者。聲聞緣覺菩薩也。又准下疏云然此身。第四

云謂入於三昧。離種種心。寂然不動。心海不起轉

識波浪。了境心現皆無所有。云何覺法自性。謂了

法如幻。皆無有相。心轉所依。依如幻定。及餘三昧。

能現無量自在神通。如華開敷。速疾如意。如幻如

夢。如影如像。非造與造相。以一切色相具足莊嚴。

普入佛剎。了諸法性故。云何種類俱生無作行。謂

達諸佛自證法相。釋曰。初從所依定為名。次從所

依智立稱。三自證法相義定慧及法性相。故名種

類。由此故能隨眾生類。種種一時現生。任運而成。

云無作行。若依地位。初則五地前。次即八地前。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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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八地後等。即其義也。

▲言譬如四取者。(〔或〕見欲貪我語)

言三三有漏業為因者。(三字在果欲色無色。三字在因福非福不動)言

起三種有者。(三界各一故)。

▲言何無有等者。謂變易身

為緣。剎那滅為體。如分段中生支為緣老死支為

體故。

▲言無明住地一切煩惱是其依處者。(相宗所知

障與四住煩惱障作依處性宗智礙與九相煩惱礙作依處)言因無明住地起

輕相惑有虗妄行者。因字合在行字之下。言輕相

惑者。揀異有漏。有虗妄行者招生死故。(一云無漏之法。非是

其惑。由與惑俱。故名為惑。如礦金故。二無漏之法。亦是其惑。由帶其妄。故名為惑。即是不覺故)。

言緣無明住地等者。緣字合在字下。因字合在業

字下。起字合在因字下。讀者應審。言一切煩惱諸

業生難。如次因緣雜三法也。言無明住地所起方

便生死者。即生緣惑一云種起現故。二云前起後

故。三云用起體故。四云本起末故。緣從果以得名。

生死之方便。依主釋也。如分段中無明支也。

▲言

因緣生死者。生因惑也。因得果名故。分段中行支

也。言生報難。生支也。言過失難者。老死支也。問無

漏業是道諦。變易體是苦諦。若許爾者。理應集諦

證彼滅諦。彼既不爾。此云云何然。若皆許爾。是則

四諦因果便成雜亂。今謂通云。彼無漏業通二諦

収。約斷漏義。得名道諦。分證滅諦。約相有義。得名

集諦。招變易苦。故無前失。准上經論。十地菩薩。巳

出分段。若依賢首義分齊中。更有別理。不可不知。

故彼文云。若直進中有二說。一謂寄顯十地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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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用無功用麤細二位差別相故。即說七地巳還

有分段。八地巳上有變易。二就實報即談分段。至

金剛巳還。以十地中煩惱障種未永斷故。留至金

剛故。既有惑障。何得不受分段之身。故十住經中。

十地巳還有中陰者。是此義也。八地巳上。一切菩

薩。於煩惱障。永伏不行。以無流知果恒相續故。如

阿羅漢。既無現惑。何得更受分段身耶。答若是凡

夫。即以現惑潤業受生。聖人不爾。但留惑種。用以

受生。故雜集論云。一切聖人。皆以隨眠力故。結生

相續。又梁攝論云。異凡夫故。永伏上心。異二乘故

留彼種子。解云。聖生非現潤。彼復留種。如何不受

分段身耶。若言八地巳上以知障為緣受變易者。

所留惑種。即便無用。何不於此第八地初永害一

切煩惱種子耶。彼既不爾。此云何然。若約迴向菩

提。聲聞巳斷煩惱者。彼即可以所知障受變易身。

通諸位也。問若爾。何故有聖教說。八地巳上。唯所

知障為依止故。受變易身。答等為欲寄對二乘顯

其優劣。故作是說。又云。若准圓教。不說變易。但分

段身。至於十地離垢定前。以至彼位。得普見肉眼。

故知是分段也。又如善財等以分段身窮於因位

故也。

▲言下疏明四種生死可撿於此論者。應平

聲呼之。即是說義。即是名號品疏也。

鈔大涅槃光所入毛孔者。云涅槃時佛光入眾生

毛孔故。二云。涅槃經教光入眾生心毛孔故。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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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性略有五種者。謂善如清水性。不善如濁水性。

無記如不太清不太濁水性。果如清淨水性。理如

水濕性。

▲言離欲善根人等者。得定凡夫離欲。但

伏其現。那含聖人離欲。亦斷其種。問真妄交徹中。

如來不斷性惡。何故今云善根人無不善佛性耶。

答前約以相從性云不斷。此約以性從相云無。又

前據曾談從舊得名云不斷。此據現說新來離妄

云無。又彼相宗復有四句。一因成果不成。為大悲

菩薩。二果成因不成。有性斷善恨人。三因果俱成。

有性不斷善根人。四因果但不成。無性斷善根人。

若約性宗。容有前三。但無第四。又准彼宗。第五無

性。有三梵名。翻譯亦異。一阿闡底迦。此云不樂欲。

不樂涅槃故。二云一闡提迦。此云樂欲。樂住生死

故。此上二名亦通大悲及與斷善二種人故。三云

阿顛底迦。此云畢竟無。唯局無性。通斷善根及與

不斷。但無三乘無漏種故。若准性宗。斷善之人。且

就長時言畢竟無。或約大悲願力故當不成佛。名

畢竟無。】

「疏若有眾生不入涅槃我亦不入涅槃者。故下鈔云。

一切如來因地發願。度盡眾生。生界不盡。不取正覺。

現是眾生。沉淪九有。故知諸佛未合有。成則違誓。古

有多釋。一云。本擬度生。未期成佛。積行淳熟。行催自

成。如撥火杖。本欲燒草。不欲燒杖。撥草既多。任運燒

盡。故三論師詺為不自在佛。不欲成佛而自成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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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成佛若不化生。可違本誓。成佛亦化眾生。豈違本

誓。難云。化生之義。雖許得存。盡竟方成。真義何在。豈

得不違。如實義者。諸佛皆有悲智二門。以大悲故。窮

未來際。無成時故。菩薩闡提不成佛也。以大智故。念

念速成。又欲化盡諸眾生界。自須速成方能廣化。不

懼違昔盡竟成言。又了眾生之本如。故化而無化。是

則當成亦常不成。亦常化生而常無化。悲智自在。何

局執耶。」

【鈔彼有十意者。一為引攝一類。(引不定二乘令依大乘涅槃故)二

謂任持所餘。(即〔大〕住巳前。猶居退位。恐於大乘退。思二乘故)三法等故。(行乘

唯有異而趣真無別)四無我等故。(若有實我可有乘別。既無實我故說一乘)五解

脫等故。(三乘並於煩惱障中而得解脫。解脫無別故)六性不同故。(不定性人

具大乘種。由有此性。故說一乘)七佛於有情得同自體意樂故。(此彼

相即我既成佛故彼亦成佛故)八二乘於佛得同自體意樂。同名

菩薩。得受記別故。(謂於此會中。佛與二乘。受佛記別。為令攝得如是意樂。我等與

佛平等無二。菩薩名同一得記別)九化故。(示同趣寂後起得記使彼不定信捨寂求記)

十究竟故。(由過此外無別勝乘依理究竟最為殊勝故說為一)。

鈔義語相違者。義當第二。語判第三故。】

「疏理性定有行性。或無斯言可爾者。縱彼相宗所言

契當也。此約言同教作是說。若約本義。理性大同。行

性全異。行者相宗行。性即目法爾。無漏四智本種。性

宗行性。即目所修善行。攬理所成。以為其體。泛約言

同。故言可爾。」

【鈔何以至今。猶存無義者。清涼傷嘆也。彼時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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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全。諸德言無可爾。今時文具。何存無義。

鈔能化便成無用者。疏云。即為調伏所化聲聞佛

菩薩等。自化其身。為彼同類。於無餘依。現般涅槃。

經百千劫。躭寂滅酒。醉逸而臥。後從彼起。現受佛

記。令諸不定種性二乘盡作是心。往昔耆尊入涅

槃者。今皆復起。現受佛記。況我今者不希作佛。而

入涅槃。據上所說。即是有用。何故鈔云。便成無用

耶。答若相宗具大乘。不定性人。假設不化。終不沉

寂。故成唯識云。如諸異生。拘煩惱故。若定性人。決

定沉寂。終不可化。無用之難。其理昭然。

鈔然准法相立新熏者亦說有五等者。准彼宗說。

護月菩薩。唯談本有。設後熏習。但令增長。離本有

種。更無別體。難陀菩薩。唯用新熏。三乘無漏。見道

之種。世第一心。新所熏成。建立五種性。但依二障

可斷不可斷義。非謂法爾有無種異。若依煩惱障

種可斷義邊。利鈍差別。開成聲聞及與獨覺二類

種性。若依二障皆可斷除。立作決定大乘種性。若

依二障單䨥不定。可作不定種性。若約二障畢竟

不斷。立作無種性非無漏種法爾巳來有無差別

故。有漏種子。無始巳來。具能所熏。立作斷熏。其理

可知。護法菩薩。新本合用。本種遇緣。本種性現。新

熏遇緣。新熏生現。二齊遇緣。二合性現。如一麥中

多麵塵故。能持識體無差別故。無漏種子。法爾巳

來。有無類別。不許有漏。世第一心。熏無漏種。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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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去。無漏現行。方許新熏。有漏種子。具本具新。其

理昭然。但在第八識中自證分內。生現功能。以為

其體故。具足六義。遮他表自。以為其相。唯是有為。

不通無為。與此性宗。其義全別。故鈔云今借其言

不依其義也。

鈔如折金杖者。俱舍疏云。建陀羅國。有王。名迦膩

色迦。其王敬信尊重佛教。味道忘疲。傳燈是務。有

日請僧入宮供養。王因問道。僧說莫同。王甚恠焉。

問脇尊者。曰佛是同。理無異趣。諸德宣唱。奚有異

乎。尊者答曰。諸部事興。雖復。方途。津梁一揆。是故

大聖喻折金杖等。餘無鈔同。

▲言況以爭衣者。俱

舍論云。過去迦葉佛父。訖栗㭁王。作十種夢。來白

彼佛。佛言。此衣當來釋迦如來遺法弟子之兆也。

其王夢見一衣。堅而且廣。有十八人。各執少分。四

向爭挽。衣猶不破。此不表遺法弟子分佛正法。成

十八部。雖有少異軌。而真法尚在。依此脩行。皆得

解脫。彼有十夢。此當第九夢矣。故鈔云。】

「疏以深密第二第三時同許定性二乘俱不成佛者。

問前說深密第二時一向成佛。是為太過。云何此言

定性不成佛耶。答深密第二時。文雖說一切成。意乃

定性不成佛也。又彼依二。以判三時。一約成佛不成

佛故。第二時一向成。第三時有成不成。二約三性空

有故。第二時唯空。第三時中道。皆許定性無性不成

佛故。今據三性空有云第二第三定性不成佛也。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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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空宗一味真空。云何說得不成佛耶。答真諦皆

空。成與不成俱泯。俗諦皆有。有成不成故。

疏頓詮此理故名頓教等者。問此門相本自盡。性本

自現。無斷無縛。約法唯是絕待一如。約人唯有清淨

解脫者。何者能化。何者所化。何須設教。化之何益。又

終教成佛。為實為權耶。若實何須頓教。若權行相云

何。今通此等多難。故立一章顯示。蓋聞真空緣相無

昇沉之兩岐。幻有隨緣派上下之二轉。由是逮頭橫

走。捨父虗貧。逐陽焰以撈魚。趁空華而採菓。故我世

尊。與一子念。身雲示遍於塵方。運同體悲。法雨宣流

於沙界。雖開通於多路。復淺復深。然綰攝於二門。乃

頓乃漸。其頓教也。詮即心即佛之旨。何假三祇。顯無

斷無縛之宗。不登五位。似神仙術。點瓦礫兮即時成

金。如菩薩通。攬江河兮頓然作乳。其漸教也。說從凡

入聖之旨。定歷三祇。闡斷妄證真之宗。須經五位。類

陶治匠。煉金砂兮漸漸成金。同放牧人。執牛乳兮微

微得乳。匪唯頓漸成株。抑又權實不等。故龍樹云。欲

開隔檀門權顯狂向位。雖聖教而昭昭。同懸日月。奈

凡情而漠漠。各說青黃。鮮演忝為佛使。濫作人師。丁

迷昧之時。難嘿斐然之談。是以時陳小喻。助顯宏宗。

但曉悟於童蒙。焉敢呈達識。本意乎。欲提耳而告。擬

指掌而示之。冀信心而受獲昭體而證之者歟。如世

二人。(漸頓兩〔眼〕)同在覺位。(向真如門)無病安健。(相盡性見)同在眠位。

(向生滅門)夢見自身。(妄認之體)尫羸憔悴。(凡夫下劣)復縈重病。(更纏厚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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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慣習力。眠心變力。(由熏習力唯識變力)而於夢中。(生滅門內)遇自

親知。(得逢是時親知世尊)伺察二人。(令時世尊觀緣兩根)利鈍有異。(頓漸成別)

一人聞說本身無病。即便信受。(如彼頓根)一人聞說自體

安健未肯信受。(如彼漸根)是時親知。(爾時世尊)隨彼二人。(應彼兩根)

利鈍有異。(頓漸成殊)乃設二法。(乃施兩教)為初人云。(化頓根云)汝身

自體無病。(相本自盡)本來安健。(性本自現)不須服藥而療治之。

(非賴脩行而斷除之)汝今一切所見皆是眠心。眠心生則眠位

一切法生。眠心滅則眠位一切法滅。(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

法滅)眠心有也多時尫羸。眠心息也。頓爾安健。(心有也曠劫而

滯凡夫。心無也剎那而登證覺)上所聞言。雖無眠中乃談覺位事。順

向覺位稱實說故。(上所聞教雖在生滅門中仍詮真如義向真如門如如說故)是

時彼人。(爾時頓根)成皆信受。(總領頓教)即生不羸不病之解永

於覺位故(頓起寂滅寂靜之念隨順於真如門)未覺之時。恒如其上。(未臻

得入但且同常)䬃然得覺。(頓爾得入)所見親知。(所見世尊)所聞言說。(所聞

頓教)永覺之心。(俱非心念)一切皆離。(說念成主)省本安徤。(悟本元佛)為

後人云。(化漸根云)汝今尫羸。(汝是凡夫)身縈重病。(體具多障)汝病可

差(非同闡提)宜服良藥。(應脩對治)漸漸調治。(漸漸斷除)方得安健。(乃得

成佛)是時彼人。(爾時漸根)咸皆信受。(總領終教)雖受此言。未求良

藥(雖信佛語未脩對治寄邪〔邪〕地)復經少時。(又歷餘時)從親友所。(向世尊逐)乞

得良藥。(〔永〕得對治)乍咽乍吐。(或修不修)正氣纔生。那氣微損。(覺心

初發滅相始立寄十信位)藥力更盛。病勢復痊。(覺心轉明執計相除寄三賢位)勉

強學行。(同修十度寄十地位)平復如故。(寄如來位)雖得安徤。猶在夢

中。(雖成妙覺而在生滅)伺彼信解。還說前言。(待彼根熟却談頓教)方從夢

眠。以趣覺位。(乃從生滅以入〔直〕門)直就窮中。但論平復。不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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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皆求其覺。(今論究竟直論妙覺不障餘位皆許入頓)義不異前。無繁再

示。就覺位論。(約〔直〕門說)在眠二人自體。(就相兩〔眼〕巳身)所見良善

親知。(所遇大慈世尊)所聞權實兩說。(所聽終頓二教)一味元無。(平等真空)

就夢位論。(約生門說)二人自體。(兩〔眼〕己身)所見親知。(所遇世尊)所聞

權實兩說。(所聞終頓二教)一向是有。(皆總成幻)以見二位皆各總

攝一切法故。(以此二門皆各總攝一切法故)所以者何。(何以故)以此二

位不相離故。(以此二門不相離故)既爾二言皆齊。寧分權實。(若爾

兩教皆齊何分頓漸)答曰。就體無別。約詮有異。(尅體〔不〕隨用分異)一順

覺位。稱實說故。(一順真門如如說故)一順眠位。權假說故。(一順生門

虗妄說故)是故得知權實有異。(由此應信頓漸逈別)雖眠覺之二位

有異。然士夫之心體不殊。(雖真生之二門有異然法界而心性莫殊)隨眠

位之種種妄解。(多一識心)在覺位之一向親知。(一一識心)若順

眠位。認自病生。從微至著。(常住心念)認自病差。從重向輕。

(無常心念)屬眠位攝。(生滅門攝)若順覺位。了本無病。達無新差

(俱非心念)屬覺位攝。(真如門收)前就覺位。心念皆無。(無一一法非真如故)

都約眠位。心念皆有。(無一一法非生滅故)今從所順。各歸一位。

(俱就所順各屬一門)外曰認自病生。從微至著。(常住心念)認自病差。

從重向輕。(無常心念)俱在眠位。眠心所攝。(俱在生門多一心攝)理順

無惑(無勞被結)了本無病。違無新差之。(俱非心念)眠心攝耶。(多一

心耶)覺心攝耶。(一一心邪)若屬眠心順覺位故。(若屬多一是隨順故)若

屬覺位在夢眠故。(若屬一一動念故)今謂通云。據實二位皆

收(一一門齊攝)但從所順。別屬覺位。(唯從所順判歸真門)問答云云。

准前咸悉上來法喻。璨若星分。勿對舊見。不生新解。

豈不知愚癡農夫。守株待兔。智慧賈客。麻須易金。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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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依法。不依於人。依義不依於文者哉。雖無顯教之

所憑。寔乃澄神之所得。幸願群賢。俯賜鏡鑒。

言以四教中皆有一絕言故者。四教之根。見道巳去。

所證真。理皆離言故。」

【鈔何得難言更何是教者。教字悞書。應是理字。或

據返難。義亦可通。

▲言形雖入豈智未昇堂者。堂

之與室。義一名異。意云論其身。則以為入室之資。

何殊十哲。量其智。則未是昇堂徒。無異三千矣。又

解私𥨊在內稱室。通賓處外堂。以況刊定。身巳臻

於內室。智未階於外堂。尚難齊於七十。豈能預於

四科者乎。言若不指一言等者。一言即知之一字

也。故圭峯云。性宗對久學及上根。令云亡言認體

故。一言直示即知之一字也(達磨云指一言以直示後人意不解。尋思

何言是一言。若云即心是佛是一言者。此是四言何名為一也)。】

「疏圓教者明一位即一切位等者。賢首義分齊中。問

曰。既一位中。有一切位。及信滿心即得佛者。何須臾

說後得。初則得後者。亦可後亦具初。既不得後。應亦

不得初耶。答實爾但得初時。無不得後故。是故無有

未得後而不得初也。問若爾云何得說諸位階降次

第。答以此經中。安立諸位。有二善巧。一約相。就門分

位前後寄同三乘引彼便故。是同教也。二約體。就法

前後相入圓融自在異彼三乘。是別教也。但以不移

門而恒相即不壞即而恒前後。是故二義融通不相

違也。問若爾是初門即一切者。何不說信位初心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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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而說滿心等耶。答若自別後教即不依位成令寄

三乘。終教位說。以彼教中信滿不退方得入位。今則

寄彼得入位處一時。得此一切前後諸位行相。是故

不於信初心說。以未得不退不成位相但是行故。問

若爾應云住位成佛。何名心滿。答由信成故。是行佛

非位佛也。餘義准之。」

【鈔欠二十五法者。心法欠七。心所欠五。謂善中無

癡一。根本中惡見一。大隨中不正知妄念散亂三。

不相應中欠十流轉與定異相應并勢速次第時

方數和合不和合無為中欠三不動念受滅真如

故。二十五。】

「疏說有百法者。夫百法者。瑜伽經緯唯識宗挑具義

何限於萬重出體。無過於百數。若曾習於彼教。罔假

區分慮。但鍊於斯文。故伸標釋。此一百法。勒為五門。

一心法。二心所有法。三色法。四不相應行法。五無為

法。心法有八。一眼識。二耳識。三鼻識。四舌識。五身識。

諸識雖差。體性行相了別是同。然此五識別了識等。

五塵為境。仍任運知。俱得自性現量性故。若入地後。

許互緣故。自實他假。亦無根境壞亂之失。隨根立名

建號決定三性逢順等境三受客俱。六位心所與識

相應。謂遍行別境。善但具十。無輕安故。煩惱具三。貪

嗔癡故。隨惑之中。但俱中大無小隨十不定全無界

繫云何。眼耳身三識色通界初禪鼻舌二識唯欲界

一地緣合不定。或俱不俱六意識得名。作釋亦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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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同眠等。別緣五塵。此識通能了一切法。仍非任

運。假實俱得。亦通三性及與五受。間憂喜故。三塗實

苦。三禪真樂。餘處苦樂。皆假說故。心所相應。通五十

一界地差別。除無想天及無想滅盡二定極重悶眠

二位。此五位無餘時無間。七末那識。末那梵語。此翻

云意。積集了別。劣餘七故。恒審思量。勝餘七故。獨彰

意號不名心識。若據總名。理亦無遮。思量便為體性

行相。依異熟識。復恒緣彼。執為內我。所變親相真帶

質境。或本或見。或別種生。有覆無覆。性亦不定。心所

相應。具十八數。遍行五所。別境中慧。根本四惑癡見

慢愛。隨惑大八具足二執。唯是俱生有覆無記性所

攝故。三受之中。唯具捨受。與第八識。齊生同繫。恒續

無間。此染污名。三乘無學。種現永滅。有學滅定。出世

道中。暫伏滅故。善無記法正漏體者。通此識惑。恒行

不共。長夜未醒。獨在無明也。八阿賴耶識。此翻云藏。

具有能藏所藏執藏義故。謂與雜染互為緣故。有情

執為自內我故。攝持因果。以立自相別業總根。真異

熟識界趣生體變異。異時異類熟故。名為果相。執持

一切種子不失。立因相名。然此種子。亦名因相。而有

二類。一者本有法爾而有。二者始起熏習而有。又此

種子而有六義。一剎那滅纔生即滅故。二果俱有與

俱生故。三恒隨轉續至究竟故。四性決定善等性定

故。五待眾緣賴緣方生故。六引自果色心各生故。此

種勢力。生近正果。名曰生因。引遠殘果。令不頓絕。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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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引因。內種必由熏習生長。親能生果。是因緣性。何

名熏習。所熏能熏各具四義。所熏四者。一堅位性。二

無記性。三可熏性。四與能熏和合性。此上四義。准此

識具。能熏四有。一者生滅。二有勝用。三有增減。四與

所熏和合。唯七轉識及彼心所。具上四義。可作能熏。

此識行相。任運了別所緣之境。而具三類。根身種子

及器世間。前之二類是所執受。後之一種但為所依。

無漏種子。持而不緣。性相違故。若隨業力。唯變當地

惑。約定通亦變餘地。二變之中。因緣變故。三境之中

性境所攝。心所同緣。但分別變。三境之中。獨影境攝。

故無六處受熏持種六根身過。性唯無記。亦無覆故。

心所相應。唯具遍行。五受之中唯捨受故。復與末那

相依而轉。如瀑流水。非斷非常。二乘無學。八地菩薩。

方永捨故。然此八識。自位說竟。具能緣多少。云何眼

識九緣。謂空明作意種子根境。明了第六深淨第七。

根本第八。耳識其八於前九緣。不假其明。鼻舌身識。

各具七緣。復除其空。合中知故。第六具五種子境界

作意。七八為依。第七具三。根境合一種子作意。第八

具四。開根境故。若加等無間。於前各增一。眼識九中。

不共眼根。六七八識。四是所依。具四義故。調決定有

境為主。令心心所取自所緣故。餘五唯依不具義故。

餘之七識。准此應悉。上所明義。據有漏位。若論無漏。

其義稱異。二乘入見直至無學。唯轉第六。唯生空故。

大乘入地亦轉。第七六入生空。七除我執。六入法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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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無漏。五八二識佛果方轉。同境根故。為所熏故。

前五後得許疎緣如後三通本亦親緣故。第八心王

變自受用及持德種。餘之七識。但故疎緣不容親變。

餘身土及親變之時。亦不違理。第八淨心。如大圓鏡。

第七平等。翻我立號。審根兩法。六名觀察。五識利生

時名成事。實具遍別善所相應。通二十二。揀擇力勝。

但彰智號。六識容間。七八相續。大同因位。神力難思。

許化四事。內之三分。皆得互緣。實亦自緣。成遍知故。

但新舊緣。變不變殊。無熏緣過。八非無記。七無增減。

非能所熏。更不新熏。故先後成佛德平等。二心所有

法。言心所者。謂恒依心起。與心相應。許屬於心。故名

心所。如屬我物立我所名。心於所緣。唯取總相。心所

於彼。亦取別相。助成心事。得心所名。如畫師資作摸

填彩。故瑜伽說。識能了別事之總相。作意了此所未

了相。即諸心所取別相。觸能了此可意等相。受能了

此攝受等相。想能了此言說因相。思能了此正因等

相。餘處復說。欲亦能了可樂事相。勝解亦了決定事

相。念亦能了慣習事相。定慧亦了得失等相。故遍行

等名心所法。諸心所法。皆於所緣。兼取別相。雖諸心

所名義無異。而有六位種類差別。一遍行遍四一切

故。謂遍三性及與九地。諸心起時。必無前却。八識咸

俱。住在何位。一觸。令心心所觸境為性。受相思等所

依為業。二作意。警心為性。引心為業。三受。領順等境

為性。愛為業。四想。取像為性。施設名言為業。五思。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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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性。伇心為業。次別境。謂緣所決定曾習觀察別

別之境。故名別境。四一切中。唯遍性地。起亦不定。五

受咸俱。一欲。恡望為性。勒依為業。二勝解。印境為性。

非轉為業。三念。明記為性。定依為業。四定專注為性。

智依為業。五慧。揀擇為性。斷疑為業。善有十一。唯善

心俱。得善所名。善者順益義。此世他世俱順益故。有

尋伺等三地有故。唯除輕安。非欲界有。餘通三界五

受三中。唯除輕安。憂苦不俱。餘具五受。此與別境。皆

得相應。不相違故。一信。於實德能。深忍樂欲。心淨為

性。樂善為業。二慚。崇重賢善為性。止息惡行為業。三

愧。輕拒暴惡為性。止息惡行為業。四無貪。於有有具

無著為性。五無嗔。於苦苦具無恚為性。六無癡。於諸

諦理明解為性。此三同以作善為業。七勤。善惡脩斷

勇捍為性。滿善為業。八輕安。調暢身心為性。轉依為

業。八不放逸。防脩為性。成滿善事為業。十行捨。令心

平等為性。治掉靜住為業。十一不害。不損有情為性。

治害悲愍為業。此十一法三是假有。謂不放逸精進

三根。於此四法脩斷事中。皆能防脩。名不放逸。非別

有體。無異相故。行捨。亦即此四法上令心遠離掉舉

等障。靜住名捨。非有別靜。不害。即以無嗔一分。於諸

有情。不為損惱。假名不害。無嗔拔苦。不害與樂。麤相

差別。餘八實有相用別故。四煩惱有六。此貪等六性

是根本。得煩惱名。一貪。於有有具染著為性。能障無

貪生苦為業。二嗔。於苦苦具增恚為性。不安惡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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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為業。三癡。於諸理事迷暗為性。一切雜染所依為

業。四慢。高舉為性。生苦為業。五疑。諸諦猶預為性。能

障善品為業。六惡見。此行相差別有五。一薩迦耶見。

執我我所故。二邊見。執斷常故。三邪見。撥無因果故。

四見取。五戒禁取。執自見自戒是勝是淨能得涅槃

故。無利勤苦等以為其相。如是總別。十煩惱中。六通

俱生。十分別起。疑後三見。唯分別起。貪為嗔疑。定不

俱生。貪與慢見惑得相應。嗔與慢疑惑得俱起。嗔與

二取必不相應。此與三見惑得相應。慢於境定疑則

不然。無相應義。慢與五見。皆容俱起。然與斷見。必不

俱生。與身邪見一分亦爾。疑不審與見相違。定不俱

起。五見展轉。必不相應。非一心中有多慧故。癡與九

種。皆定相應。諸煩惱生。必由癡故。貪嗔癡三。俱生分

別。一切容與五受相應。分別慢唯四受相應。三塗無

故。若俱生慢。亦苦俱故。疑後二見容四受俱。唯除苦

受。俱生二見容五受俱。分別二見唯除苦受。三性之

中。嗔唯不善。損自他故。餘九通二。上二界者。唯無記

攝。定所伏故。若欲界繫分別起者。唯不善攝。發惡行

故。若是俱生發惡業者。亦不善攝。餘無記攝。三界繫

別。嗔唯在欲。餘通三界。六煩惱中。見是假有。即慧分

故。餘是實有。別有性故。五隨惑有二十。唯是煩惱分

位差別等流性故。名隨煩惱。此二十種類別有三。謂

忿等十各別起故。名小隨煩惱。無愧遍不善故。名中

隨煩惱。掉舉等八遍染心故。名大隨煩惱。但小隨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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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忿。憤發為性。執杖為業。二恨。結怨為性。熱惱為業。

三覆。隱藏為性。悔惱為業。四惱。佷戾為性。蛆螫為業。

五嫉。妬忌為性。憂戚為業。六慳。祕恡為性。鄙畜為業。

七誑。詭詐為性。邪命為業。八諂。險曲為性。不受教悔

為業。九害。損惱為性。遍惱為業。十憍。醉傲為性。染依

為業。中隨二者。一無慚。輕拒賢善為性。二無愧。崇重

暴思為性。同長惡行為業。大隨八者。一掉舉。令心不

靜為性。能障止品為業。二昏沉。令心無堪為性。能障

觀品為業。三不信。心穢為性惰依為業。四懈怠。脩斷

事中懶惰為性。能障精進增染為業。五放逸。不能防

修縱蕩為性。增惡損善所依為業。六失念。不能明記

為性。散亂所依為業。七散亂。令心流蕩為性。惡慧所

依為業。八不正知。謬解為性。毀犯為業。二十皆通俱

生分別。此二十中。小十展轉。定不俱起。互相違故。中

二一切不善心俱隨應皆得小大俱起。大隨煩惱。遍

諸染心。展轉小中。皆容俱起。中大全與五受相應。誑

諂憍三。五受容俱。忿等七法。但除其樂。唯欲界故。二

十容與別境俱起。此中妄念不正知念慧體者。容餘

與四相得應故。通癡分者。五皆相應。忿與念俱。剎那

去過曾習類故。散亂與定。相應無失。染定之中。亦疎

擾故。中二大十八煩惱俱。小十定非見疑俱起。麤細

異故。忿等五法。容慢癡俱。非貪恚。並是嗔分故。慳癡

慢俱。非貪嗔並。是貪分故。憍唯癡俱。與慢解別。是貪

分故。覆誑與諂貪癡慢但行相無違。貪癡分故。小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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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唯不善攝。小三大八。亦通無記。小七中二。唯欲界

攝。誑諂欲色。餘通三界。此二十中。小十大三。定是假

有。忿恨惱疾害依嗔分立。覆諂誑三。貪癡分立。慳憍

二法。貪愛分立。放逸謂由懈怠。及貪嗔癡。不能防修。

總名放逸。非別有體。餘皆實有。六不定有四。於善染

等。皆不定故。非如觸等定遍心故。非如欲等定遍地

故。立不定名。一悔。追悔為性。障止為業。二眠。昧略為

性。障觀為業。三尋。令心於境麤轉為性。四伺。令心於

境細轉為性。此二俱以安不安住身心分位所依為

業。四中尋伺定不相應。麤細異故。依於尋伺有染。離

染立三地別。不依彼趣見起有無。故無雜亂。俱與前

二。容互相應。前二亦有互相應義。五受之中。惡作除

喜樂。唯慼行故。眠除樂受。唯欲界故。尋伺通五受。遍

初禪故。四皆容與別境俱起。行相所緣不相違故。悔

眠俱與十善容俱。此唯在欲。無輕安故。尋伺容與十

一善俱。初靜慮中輕安俱故。悔但容與無明相應。此

行相麤。貪等細故。睡眠尋伺十煩惱俱。彼此展轉不

相違故。悔與中大隨惑容俱。非忿等十各為主故。睡

眠尋伺。二十容俱。眠等位中皆起彼故。此四皆通善

等三性。於無記業亦追悔故。生得加行二善咸通。染

淨無記後三皆通。惡作非染。解麤猛故。四無記中。悔

唯中二。行相麤猛非定果故。眠除第四。非定引生。尋

伺除初。彼解微劣。不能伺察名等義故。尋伺是假。思

慧合成。悔眠是實。尋伺因無漏。悔眠唯有漏。作惡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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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欲界有。尋伺在欲及初靜慮。餘界地法皆靜妙故。

此等心所。望彼心王。依同時同所緣亦同。事各體一。

故所及王。得名相應故。三者色法。略有十一。謂五根

五境法處所攝。質礙變壞。名之為色。言五根者。一眼

根。二耳根。三鼻根。四舌根。五身根。謂第八所緣不共

不共四大所造淨色為體。能與五識。作不共根故。言

五塵者。一色。二聲。三香。四味。五觸。根境對論。五識親

相。以總從別。以暗從明。第八所緣內外諸色。亦在此

收。法處所攝。而有五類。一極略。折俱礙色。至隣虗量

故。二極逈。折所礙色。至不可折故。三受所引生色。即

無表戒。四定自在所生色。即定果色。五偏計所起色。

意識所得。異前四種。皆此所收。四不相應行法。略有

二十四。謂不與心心所色法相應。名不相應行。揀無

為以立此名。一得。於一切法成就用故。二命根。現生

第八親名言種隨業世勢力連持色心一期決定差

別用故。三眾同分。人法自類相似用故。四異生性。見

所斷種令彼聖性不成用故。五無相定。六滅盡定。咸

以遍別善王二十二法。微微心種。礙心功能。以為其

體。有漏無漏凡聖所得。二定別故。七無想異熟。彼定

所熟。感長壽天。中第六別報。遍別心王十一法種。礙

心功能。中位無心。以為其體。八名。詮自性故。九句。詮

差別故。十文。為二所依。彰彼二位故。但依此土。依聲

假立。若通餘土。色等。亦立十一生。表先無故。十二住。

表暫有故。十三異。表轉變故。十四滅。表後無故。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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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轉。因果續不斷故。十六定異。因果各無雜故。十七

相應。因果相順故。十八勢速。行轉迅疾故。十九次第。

因果各不俱故。二十方。約顯色分劑故。二十一時。三

世異故。二十二數。一多等別故。二十三和合。二十四

不和合。有為諸行聚散緣別故。五無為法。略有六種。

本性凝寂無始體真性離有無。豈存生滅。動作俱泯。

故號無為。一虗空。體無色性。無礙容受故。二擇滅。謂

由慧力滅障顯得故。三非擇滅。緣闕不生性本清淨

伏惑所得故。四不動。不為苦樂行所動故。五想受滅。

想受不行之所顯故。六真如。離妄別倒。性常周遍故。

前五是假。就義逕六故。後一是真。尅法本真故。前五

亦容識變。後一唯目法性。法相要義不可不知。願諸

後學勿倦文繁。」

【鈔謂種子識等者。一云種子不離識。故名種子識。

唯取種子體。二云識持種故名種子識。唯取現體。

三云種用識體。持業立名。種出現䨥取。今據初解

鈔一本性住。(唯法爾種)二習所成。(通本新故本有〔重〕長新熏熏生)。】

「疏既所立識唯業惑生者。第八識全前六識分業惑

親生異熟法故。第七識全前六識分業惑疎生依異

熟故。」

【鈔分別緣所生者。一云虗妄義。二云緣慮義。

▲言

淨分依他亦圓成者。無漏有為而有二門。一常無

常門。此當無常依他性攝。二漏無漏門。此當無漏

圓成性攝。

▲言性顯二空非圓成實者。解性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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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空但是所遣二我。以為其門。能遠離真性方是

圓成。今言其性。即能遠離。揀非所離。故此云爾。梵

云舜惹名空。梵云多名性。是故得知。性與二空。其

體甚異。言真如離有離無性者。釋上性也。意表真

性任執有無一切皆離故。

鈔依唯識第九有四種勝義等者。別名略如其鈔。

釋名出體。今當粗陳。初釋名。後出體。初文復二。初

釋總名。次釋別名。釋總名者。護法釋云。世謂隱覆

可毀壞義。俗謂顯現隨世流義。此諦理應名隱顯

諦。隱覆空理有相顯現。如結手巾為兔等物。隱本

手巾。兔相顯現。此亦如是。今隨古名。名世俗諦。又

復性墮起盡。名之為世。體相麤顯。目之為俗。世即

是俗。名為世俗。或世之俗。義亦無違。諦者實義。有

如實有。無如實無。有無不虗。名之為諦。世俗即諦。

世俗之諦。二釋如次。勝謂義有二種。一境界名義。

二道理名義。第四勝義。諸論多說。勝即是義。或四

勝義皆勝之義。論說依他圓成二性。隨其所應。根

本後得二智境故。其無漏真智隨在何諦。亦以勝

為義。真如為境故。通有財釋。第四勝義。多分依於

道理名義。癈詮談旨。非境界故。前三勝義境界名

義。諦者實義。事如實事。理如實理。事理不謬。名之

為諦。勝義即諦。勝義之諦。二釋如前。如四聖諦。聖

者能知。有無事理。皆不虗設。目之為諦。次釋別名。

世間世俗者。隱覆真理。當世情有。墮虗偽中。名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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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間。凡流皆謂為有。依情立名。假說名為世俗。道

理世俗者。隨彼義立蘊等法。名為道理。事相顯現。

差別易知。名為世俗。證得世俗者。施設染淨因果

差別。令其趣入。名為證得。有相可知。名為世俗。勝

義世俗者。妙出眾法。聖者所知。名為勝義。假相安

立。非體離言。名為世俗。此中世間。即世俗諦。乃至

勝義。即世俗諦。皆持業釋。世間勝義者。事相麤顯。

猶可破壞。名曰世間。亦聖所知。過第一俗。名為勝

義。道理勝義者。知斷證修。因果差別。名為道理。無

漏智境。過前二俗。名為勝義。證得勝義者。聖智依

詮。空門顯理。名為聖得。凡愚不過前三俗。名為勝

義。勝義勝義者。體妙離言。逈超眾法。名為勝義。聖

智內證。過前四俗。復名勝義。此中世間即勝義諦。

乃至勝義諦。皆持業釋。或勝義之諦。依士無失。次

出體者。第一世俗體者。顯揚論說。謂所安立瓶軍

林等我有情等。或無實體。實無但有假名。都無體

性。然通有用無用二法。瓶等有用。我等無用。涅槃

第十三云。有名無實。如我眾生。乃至施火之輪。及

名句等。五種世法。是名世諦。眾生等用無。火輪等

體無。第二世俗體者。瑜伽論說。謂所安立蘊處界

等。涅槃亦言。諸陰界入。名為世俗。即有無為。諸法

體事。有別體用。異於初俗。第三世俗諦體者。顯揚

論說。謂所安立預流果等。及所依處。即諸聖果四

諦理等。涅槃亦言。有八苦相。名世俗諦。第四世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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諦體者。瑜伽論說。即所安立勝義諦性。涅槃說言。

若燒若割。若死若依。名為世俗。由可燒割等。無有

常一我法等相。即二無我。名世諦也。第一俗體假

名安立。後三俗體有相安立。第一勝義體者。成唯

識說。謂蘊處等事。涅槃亦言。有名有實。名第一義。

蘊處界等。亦是勝義。第二勝義體者。成唯識說。謂

四諦等因果體事。涅槃亦言。苦集滅道。名第一義

諦。第三勝義體者。成唯識說。依詮門顯二空真如。

涅槃亦言。無八苦相。名第一義。總觀諸法。為二無

我。故無苦等。名勝義也。第四勝義體者。瑜伽論說。

謂非安立一真法界。涅槃亦言。實諦者。即是如來

虗空佛性。又言。無燒割等。名第一義。不依無我而

顯真故。前三勝義有相故安立。第四勝義無相非

安立。初之一俗心外境無。依情立名。名為世俗。第

二俗諦心所變事。後之二俗心所變理。施設差別。

即前三真。其第四真。唯內智證。非心變理。隨其所

應。即是三性。上來顯名辨體境。更有餘門。備在法

苑。法相準繩。勿倦文繁。】

「疏同時四相滅表後無者。立則四相同時。顯則滅獨

過去。但約相滅眾生異時。

疏義說䨥觀決定別照者。一本後相從義名䨥觀。本

後別論實乃別照。二自證體同義說䨥觀。見分用異

決定別照。三根本䨥斷義說䨥觀。後得單斷決定別

照。四後得遍智義說䨥觀。根本單緣決定別照。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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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由證真義說䨥觀。二智不融。二境不即。而常別照。」

【鈔世出世斷道者。謂後得智䨥緣事理故。或後得

智緣世間故名世。性無漏故名出世。

▲言斷迷事

理即觀理境等者。附性宗談相宗義也。性宗說彼

所斷即所緣境。故云照惑本空。又龍樹云。麤中之

麤凡夫境界等。相宗不爾。謂根本智。唯緣真理。䨥

斷迷理迷事二惑。後得智通緣理事。單斷迷事一

惑故。或根本智親緣理境。能斷迷理之惑。後得智

親緣事境。但斷迷事之惑也。

▲言應云義說䨥斷

者。約本智也。而實別斷者。約後得智也。

鈔一切種等者。一切種者。所觀境也。或屬能觀類

差別故。言心者。八識心也。言心所有法者。謂遍行

五。別境五。善十一也。言及彼品類者。通該五蘊也。

▲言四念住者。身受心法也。

▲言大圓境智成自

受用等者。實乃第八淨識舉隣近勝法故。不爾。應

有二十二根身。過平等性智應根說法故。四智各

別解也。】

「疏少說法相等者。其猶說海水多波少也。波浪之外

有靜水故。所有波浪。皆是水性故。」

【鈔謂唯真不生者。問佛果功德。豈非真性耶。答此

據妄識。非謂一地如水靜故不賴風緣。又約舉妄

顯真。亦非唯真性也。】

「疏但以是真如等者。下疏釋真如云。不變為真。順緣

曰如。由不變故與有為法有非一義。由順緣故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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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法有非異義。而起信云。無遣曰真。無立曰如。唯約

遮詮。頓彰其理。亦非真性也。」

【鈔如失濕性將何隨風等者。下疏釋。水有十種義。

即同真性故。一水體澄清。喻自性清淨心。二得泥

成濁。喻淨心不染而染。三雖濁不失淨性。喻淨心

染而不染。四若澄泥淨現。直心惑盡性顯。五冷成

氷而有硬用。喻如藏與無明合成本識用。六雖成

硬用而不失軟性。喻即事恒真。七暖融成軟。喻本

識還靜。八隨風波動不改靜性。喻如來藏隨無明

風波浪起滅而不變自不生滅性。九隨地高下排

引流注而不動自性。喻真心隨緣流注而性常湛

然。十隨器方圓而不失自性。喻真如性普遍諸有

為法。而法失自性。略辨十義。少分似真故。多以水

為喻。】

「疏依他無性即是圓成者。鈔雖巳明其理昭然。仍恐

初學猶壞迷懵。強用情螺。荐斟義海。釋茲三性。啟彼

二門。初直明正理。後決擇殘疑。且初明正理者。三性

各有二義。真中二義者。一不變義。二隨緣義。依他二

義者。一似有義。二無性義。所執二義者。一情有義。二

理無義。由真不變依他無性所執理無。由此三義故。

三性一際同無異也。此即不壞末而常本也。經云眾

生即涅槃更不滅也。又約真如隨緣依他似有所執

情有。由此三義。亦無異也。此即不動本而常末也。經

云法身流轉五道名眾生故也。則由此三義。與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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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是不一門也。是故真該妄微。妄徹真源。性相融通。

無障無礙。問依他似有等。豈同所執情有耶。答由二

義故。是故無異也。一以彼執。執似為實。故無異法。二

若離所執。似無起故。真中隨緣當知亦爾。以無所執

無隨緣故。問如何三性。各有二義。不相違耶。答以此

二義無異性故。何者無異。且如圓成。雖隨緣成於染

淨。而恒不失自性清淨。只由不失自性清淨。故能隨

緣成染淨也。猶如明鏡現於染淨。雖現染淨。而恒不

失鏡之明淨。只由不失鏡明淨故。方能現染淨之相。

以現染淨。知鏡明淨。以鏡明淨。知現染淨。是故二義。

唯是一性。雖現淨法。不增鏡明。雖現染法。不污鏡淨。

非直不污。亦乃由此反現鏡之明淨。當知真如道理

亦爾。非直不動性淨。成於染淨。亦乃由成染淨。方顯

性淨。非直不壞染淨。明於性淨亦乃由性淨故。方成

染淨。是故二義全體相收。一性無二。豈相違也。依他

中雖復因緣似有顯現。然此所有必無自性。以諸緣

生皆無相故。若非無性。即不藉緣故。即非似有。似有

若成。必從眾緣。從眾緣故。必無自性。是故由無自性。

得成似有。由成似有。是故無性。故智論云。觀一切法。

從因緣生。從因緣生。即無自性。無自性故。即畢竟空。

畢竟空者。是即般若波羅蜜。此即由緣生故。即顯無

性也。中論云。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者。此則由無

性故。則明緣生也。涅槃經云。因緣故有。無性故空。此

則無性即因緣。因緣即無性。是不二法門故也。非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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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義性不相違。亦乃全體相收。畢竟無二也。所執性

中者。雖復當情稱執現有。然於道理畢竟是無。以於

無處橫計有故。如於木杌橫見有鬼。然鬼於木畢竟

是無。如其於木鬼不無者。即不得名橫計有鬼。以於

木有鬼非由計故。今既橫計。明知理無。理無故得成

橫計。成橫計故。方知理無。是故無二。唯一性也。當知

所執道理亦爾。上來直名正理竟。後決擇殘疑者。問

遍計是無。依他幻有。圓成實有。其理逈異。如何相即

耶。答良以此宗本真唯一圓成實性。但隨緣故。成餘

二性。何者。由諸識熏習故。舉體成依他。因妄心分別

故。舉體作遍計。類麻體由細合等緣全成其繩。因迷

倒情。全作其蛇。據義有異。分成三種。其體無殊。故相

即也。又解通釋。由識熏習妄心分別。成依遍二性。但

宿現別故。何者。謂從無始以久熏習及與分別故。成

彼依他。但從現在新新熏習及與分別復成遍計。如

誕一子。本無名字。同圓成實也。乃為呼為揚家轉習

經以自他定為(似依他也)怱有一人。乍呼揚家。呼作趙家。

眾皆謂非(如遍計性)隨門有異。而開三種統體無差。乃即

相也。又解若約彼本是虗妄成依他起。謂妄差即名

遍計。如患冷病。(同圓成實)夜夢溺河。(似依他起)怖死求救。(如遍計性)

分三相即。義不殊前。又此三性。各具四句。真約不變。

依他就相。遍計據情。皆是其有。真約隨緣。依他就性。

遍計據理。咸是其空。俱存䨥泯。如常可知。若具德有

茲四句。若遮其非亦絕四句。反上思之。無煩曲示。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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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餘義。准之應悉。三性之義。二宗之要。一切性相。咸

以為源。幸希學者。勿咎文繁。」

【鈔一因緣上三義具足等者。空即所執。假即依他。

中即圓成。

鈔若言無者智不應二者。何分理量二也。若言有

者智不應一者。真智內證。應見相故。

▲言汝今無

聽者。不可思也。我今無說者。不可議也。無聽無說。

即為一義。二義由不思議。一二之義。自在無礙也。

或分汝我約俗二。無聽無說約真名一故。言無相

第一義無自無他作者。真諦也。上句標體。下句遣

執。遠離諸相。無相無所勝過。名第一真智。所緣名

義。不賴自性諦等所作。不賴同類因所作。不賴單

因所作。名無自作。不賴梵王。不賴異熟因等。不賴

單緣。名無他作。因緣本自有無自無他作者。俗諦

也。因緣之法。無始本有。非由自性諦等自所作也。

▲言三假者。法受名也。

▲言於解常自一者。(獨悲心平

等似明鏡無名)於諦常自二者。(同怨親人異如好醜影別)通達此無二

者。(一云通達真俗無二二云通達心鏡無二)言而皆約事令第八諦獨

居事外者。問三科法中。法界法處。亦攝真理。四諦

法中滅諦亦攝真理。二空真如。全是真理。此如何

通。答離有其理。皆就詮論。咸云其事。唯第八諦。癈

詮談旨故居事外。

▲言二而不二者。(結仁王經境二心一)未

曾各。(本唯一諦)上句結仁王。下句結涅槃。

▲言一諦為

真四言成權矣者。一云癈詮談旨諦為一。二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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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等為四。二云真諦為真。苦等四諦為權。三云空

有相即為一。四重二諦為四焉。

▲言中道妙旨不

唯約事者。(形破相宗)鈔以性滅為滅故得同時者。相滅

異時。二宗同許。性滅同時。一宗獨立。又下鈔(第十一上

半三十八紙末)云。若相融為四者。攬緣名生。生即無性。空

有無礙。虗相安立。名之為住。住即無住。圓融形奪。

隨緣轉變。名之為異。異即無異。兩相都盡。各無自

性。名之為滅。滅即無滅。斯則即相而性。固無所得。

▲言一切法無生我說剎那義者。一切法者。總目

色心等法。云無生者。萬法緣生無性耶空。空即理

性故云無生。我說剎那義者。由法即真。是故說云

性滅同時。釋成上也。

▲言以四相俱時而有皆無

自立者。龍樹引經釋云。悟滅相品般若滅相位中。

而共俱時有。滅相品無時共俱時無等。問若俱時

有者。有惑智俱成失。如明與暗得俱時耶。智有無

功失。不斷惑故。惑有無功失。不障智故。若俱時無

者。有惑智不分失。豈黑象負而白象亦真耶。智有

無功失。體巳無故。惑有自無失。不假斷故。良由惑

有二義。一相有義。能障於智。是智所斷智方得有。

二性空義。不障於智。非智所斷。智亦本空。故無前

過。今取本空。表滅同時也。

▲言所相法體等者。所

相事體。隨不變隨緣。乃空有而自在。能相事相。隨

緣生無性。亦生滅而無礙。】

「疏不二而二有能所斷者。約性是一名為不二。就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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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有。故名為二。如一甕水濕性無異。(同一性也)隨寒漂緣。

半結成氷。(同妄惑也)隨燒煑緣。半熱成湯。(同真智也)以湯消冰。

有能所消。(同智斷惑分能所斷)言二而不二說為內證者。惑既

即如。斷便稱澄。疏明斷義以以彰緣境。鈔釋如文言

照惑無本即是智體者。煩惱即菩提。如火焚薪還是

火。

▲言照體無自即是證如者。菩提即涅槃也。薪盡

火滅灰燼也。以喻對法。昭然可悉。」

【鈔云取一時則不能斷三時總取方說能斷等者。

問約性空義。若別若總皆不斷。約相有義。若別若

總皆斷。此云何通。答時別論互不相資。非緣起義。

以顯性空。彰不斷義。三時總取。更互相資。是緣起

義。以顯相有。彰斷除義。故此云爾。故下大疏(第六上半

三十一紙內)云。謂三時無斷方說斷故。云非初非中後。

釋此有二義。一約相翻。二約相續。言相翻者。謂無

間道。正斷惑時。為智先起惑滅耶。為惑先滅智後

生耶。為同時耶。此三惑智各有兩失。故不成斷。為

智先起。智有自成無漏過不能滅惑過。煩惱後滅。

煩惱有自滅過不障聖道過。智後同時各具四過。

如燈不破闇。可以喻此。又涅槃云。毗鉢舍那不破

煩惱。若爾云何說斷。若依唯識第九。明二真見道

現在前時。彼二障種。必不成就。猶明與暗定不俱

生。如禪兩頭位昇時等諸相違法。理必應然。是故

二性無俱成失者。此俱舉法相一邊亦不違餘緣

集斷義。若望此宗。則有所遺。謂秤衡是一。位昂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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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解惑不爾。豈得俱時。明暗之喻。雖則相傾。到與

不到。俱不破闇。同時即相乖。異時不相預故。若此

宗斷結。要性相無礙。上明非先後俱為顯無性。無

性緣成。則說斷結。由能斷無性方為能斷。所斷本

空方成所斷。若定有者。則墮於常。不可斷故。若定

無者。則墮於斷。失聖智故。言相續者。不約惑智相

對。但就一智。自有三時。論依此釋。就此三時。復有

二種。一約心究竟通分三時。二約無間道中剎那

三時。經論並通此二。論云此智盡漏為所智斷為

中為後。答云。非初智斷。亦非中後。偈云非初非中

後故。此上順釋偈文。兼定三時。唯約智說故。言是

智斷惑。若爾三時無斷。云何斷耶。論云。如燈焰焰

非唯初中後。前中後取故。此舉與釋成。謂實教斷

惑。必性相䨥明。經文證顯證智。唯據甚深緣性不

可說義。論主兼明斷義故。性相䨥辨。非初中後辨。

因緣無性。是斷之不斷。前中後取。即不壞緣相。是

不斷之斷。故大品云。菩薩非初心得菩提。亦不離

初心。後心亦爾。而得菩提。譬如燃燈。非初焰燋炷。

亦不離初焰。後焰亦爾。而性實燋故。龍樹判云。佛

以甚深因緣答。涅槃二十九。亦云眾生五陰。雖念

滅而有修道。如燈雖念念滅而有光明。上諸經論。

皆顯性相無礙無斷之斷。又今經論及覆相成。謂

若定斷者。一念便足。何假三心。既並取方成。明知

無性無初中後。無初中後是無性故。方得成於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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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後斷。此則因緣故無性。無初中後。無初中後是

無性故。方得成於初中後斷。此則因緣故無性。無

性故因緣也。若云初念即能斷後念方究竟斷者。

不異毗曇一念有燒始終方盡。若云初念獨不能

斷。積經中後。方能斷者。不異成實一念不燒相續

方然。勿失旨。(一念上能具足一切道品。何有不能斷除煩惱。又但成於斷惑之義。不知

斷而不斷不斷煩惱入涅槃義故結殫云莫失宗旨)上猶通實教。若依圓宗。

所斷之惑一切迷故。一斷一切斷。無斷無不斷。若

具顯諸宗差別。如別行章。義甚幽微。無厭繁文。

言若以智會如非證如矣者。乃揀權小也。故永嘉

偈曰。若以知知寂。非是無緣知。如手執如意。非無

如意手。若知自知亦無緣知。如手作於拳。非是不

拳手。如雖不知寂亦不自知知。不可謂無知。以性

了然故。不同於木石。如手不執物亦不作於拳不

可謂無手。以手安然故。不同於木石。(釋辛)曰上一即

是權小證如。中則實教。下乃頓宗。今據揀權。故此

云爾。】

「疏則有為無為非一非異等者。下疏。問無取五蘊即

有為無漏。何以言不為相遷。答約教異故。前是權小

所明。若實教定談。非為無為。同真性故。但似蘊相現。

立以蘊名。故涅槃純陀云。善覆如來有為之相。應言

如來同於無為。況一一融攝。鈔云然雜集第三亦云

無取五蘊。當言有為言無為。答彼不應言有為無為。

何以故。諸業煩惱所不為故。不應言有為。隨欲不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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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故。不應言無為。所以者何。無取諸蘊。隨所樂欲。若

現前若不現前。無為不爾。以常住故。」

【鈔今言不異明即是常者。問龍樹論釋。本覺常住

心念始覺無常住心念。何以此云明即是常。答始

覺具二種義。一與本覺非異義。即常住也。二與本

覺非一義。即無常也。以據前義。彼據後義。故不相

違。言義同有為者。義同相宗定相有為故。

▲言不

應宣說如來定是有為定是無為者。故下疏(第九上半

二十四紙內)云。是知寂然不動。未曾無為。應迹無方。未

曾有為。豈可隨於見聞以滯殊應之迹。】

「疏無佛無不佛等者。鈔有兩解。一云單重遣拂也。二

云無佛者寂也。無不佛者照也。無生者一切法不生

也。相本盡也。無不生者般若生。性本現也。」

【鈔況心所變者。五蘊法也。故經云。心如工畫師。能

畫諸世間。五陰悉從生。無法而不造。

▲言離言說

相等者。離三假相。滿三實德。建立體真如也。離四

種言說假相。滿畢竟平等實德。離一種名字似相。

滿無有變易實德。離九種心緣假相。滿不可破壞

實德。

▲言唯是一心故名真如者。結歸能入門也。

言亦通四法界皆不可說故等者。問頓教分齊。但

彰理法界。何故此云四法界也。亦違上文云。但諸

經中一向辨真性處。即屬頓教也。答有二解。一云

正辨理法界。餘三法界。因便言之。二云攝四法界。

咸歸一理故。

▲鈔有一法非實相故者。仍恐未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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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一喻明。如眾波浪。(事法界也)其水澄清。(理法界也)波水相

収。(事理無礙法界也)諸波互藉。(事事無礙法界也)無非濕性。(無非實相

歸絕待理)是知借圓崇信成頓教義。妙之至也。

▲言謂

以心傳心等者。心即本覺一心也。心傳者。師資相

望也。故圭峯云。然達磨西來唯傳心法。故自云我

法以心傳心。不立文字。此心是一切眾生清淨本

覺。亦名佛性。或云靈覺。迷起一切煩惱。亦不離此

心。悟起無邊妙用。亦不離此心。妙用煩惱功過雖

殊。在悟起迷此心不異。欲求佛道。唯悟此心故。歷

代祖宗唯傳此也。然若感應相契。則雖一燈傳百

千燈。而燈燈無殊。若機教不授。則雖一音演法。而

各隨解。故諸宗異說。過在後人。即其義也。

▲言心

無心相即安心者。古師偈曰。實相言思斷。真如絕

見聞。此是安心處。異學徒云云。又又二祖白達磨

曰。我心未寧。是師與安。師曰將心來。與汝安。曰覓

心了不可得。師曰我與汝安心竟。即思義也。

▲言

念相都盡者。望念之相咸除也。或念自無明相

目四相也。

▲言寂照現前豈不名佛者。始自發心

乃至成佛。唯寂唯照。不變不斷。但隨他位。名義稍

殊。謂約了悟時名為理智。(理即寂也知即照也)終發心修時。

名為止觀。(止即塵緣契於寂也觀照性相冥於照也)約任運成行。名為

定慧。(因止緣功融定定者寂然不變也。因觀照功發是心慧者照無分別也)約煩惱

都盡功行圓滿成佛之時。名為菩提涅槃。(菩提梵語此翻

為覺即是照也。涅槃梵語此翻為滅即是寂也)當始自發心乃至成佛。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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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唯照也。

▲言心有也曠劫而滯凡夫至剎那而

登正覺者。直說難明。應舉喻顯。如有大官。(佛性)夢(迷也)

在牢獄。(〔二〕界)身(本識)著枷鏁。(貪愛)種種憂苦。(一切業報)百計求

出。(問法勤修)過人喚起。(善知識教)忽然覺悟。(聞法開心)方見自身。

(法身真我)元在自家。(淨名云畢竟空寂舍)安樂(寂滅為樂)富貴。(體上本有河沙

功德)與諸朝寮都別異。(同諸佛性)以在眠心之時。恒處獄

中。暫得覺悟之後。即居高位。法喻相對。俱然可知。

言非了心於了耳者。遮癡禪也。但不生於常無常

之解。豈不生於寂滅靜之解耶。問所生之解。從何

而生。此門真理。唯不變故。通釋此難。巳上上章。

言還被無生之所纏縛者。故古人云。無生終不性。

萬像徒流布。若作無生解。還被無生顧。故即斯言

也。

▲言唯亡言者可與道合等者。即什公悟玄序

次前云。夫玄道不可以設功得。聖智不可以有心

智。真諦不可以存我會。至功不可以營事為。今鈔

即以下之言。此上二對。反顯難思。鈔文所引。即順

明難思亡者捨筌蹄也。

▲虗懷者離取著也。冥心

者不巳見也。遣智者泯能證也。道理真聖大同小

異。然上三即法。後一約人。道者虗通。即前玄道。理

以簡於事。即前玉功所契。真簡於俗。即前真諦。聖

簡於凡。即前聖智。故有心不契。遣智方知。若有契

合。復應拂迹故。彼次云。雖云道合。無心於合。合者

合焉。雖云聖同。不求於同。同者同焉。無心於合。則

無合無散。不求於同。則無異起。非於百非之外。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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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不能非焉。是於萬是之內。是所不能是焉。非所

不能非。則無非矣。是所不能是。則非是矣。無異無

同故惡親無二。無是無非則毀譽常一。天然則機

於道契。今略引二對。足令得意。言淨名默住等者。

問默住無言乃證頓教。豈相愜當。答但令生解即

是其教不須言說。清涼云。語默視瞬皆說也。

鈔十身十忍十眼十通者。十身十眼巳見上文。十

定之名。今雖不標名。有本品故略顯示。言十定者。

定謂心一境性。十是數之圓極。以普賢深定妙用

無涯。寄十以顯無盡。故云十定。然此十定。皆云大

者。因滿之定性法界故。一普光大三昧。(身心業用包遍為普。

智照自在名光)二妙光大三昧。(身智遍照名光。勝用大映為妙)三次第遍

往諸國土大三昧。(十方無餘之剎皆至入定為遍往。往無雜亂。不礙時節。歷然為

次第。以智用如理本自遍故)四清淨深心行大三昧。(明達諸法本自清淨。

離於想念。契理深心。依此起用。遍供諸佛。請法起行。名之為行)五知過去莊嚴藏

大三昧。(佛出劫剎等事皆名莊嚴。過去門中。包此事盡為藏)六智光明藏大

三昧。(未來藏中包含諸佛及佛此等名云為藏智慧徹照稱曰光明)七了知一切

世界佛莊嚴大三昧。(現在諸佛作用眾會身相益物皆曰莊嚴橫遍十方故曰

一切現可〔曰〕覩故〔曰〕不云藏)八知一切眾生差別身大三昧。(於差

別眾生其身內外入定起定皆自在。雖通三種世間從多但云眾生。前後諸定皆從多說)幻相

如焰。受如夢。聲如響。行如電。色如化。總觀一切蘊

界處等畢竟空故。猶如虗空。雖通此別意。經文之

中。總喻一切世間出世間法。以皆從緣無自性故。

如幻等虗而不實。雖無有實。非無幻化種種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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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一切法。雖空不斷不壞假名。二而不二。喻中道

義。若依攝論第五。八喻皆喻依他起性。然並為遣

疑。所疑不同故。所喻亦異。一以外人聞。依佗起相。

但是虗妄分別有。非真實義。遂即生疑云。若無實

義。何有所行境界。故說如幻。謂幻者幻所作緣。六

處豈有實非。二疑云若無實。何有心心法轉。故說

如焰。漂動非水似水妄有心轉。三疑云若無實。何

有愛非愛用。故說如夢。夢中實無男女。而有愛非

愛用。覺時亦爾。四疑云若無實。何有戲論言說。故

說如響。實無有聲。聽者謂有。五疑云若無實。何有

善惡業果。故說如影。謂如鏡影像。故亦非實。六疑

云若無實。何以菩薩作利樂事。故說如化。謂變化

者。雖知不實。而作化事。菩薩亦爾。然彼論無空喻。

而有影喻。喻鏡像。更有映質光影喻。喻種種識無

實。又有水月喻。喻定地境界無實。今經以義類同

故。令在影中。經文當知。】

「疏第四總相會通者。問既賢首五教為是。餘師皆非

是者。即収揀。何須委曲和會。答良以古今開合或二

或三等。皆憑教理。悉非邪僻。但緣各皆黨巳為是。斥

彼非。彼此礭定。故須和會。問既皆非邪僻。即各任礭

定。何須會之。答經道歸一。精義無二。不應兩存。經道

非邊。了義不遍。不應單取。必會之之令皆妙。問以氷

雜火。勢不俱全。將矛㓨楯。功不雙勝。諸宗所執。既互

相違。一是則有一非。如何會令皆妙。答但存其法。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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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其病。即皆妙也。謂法就人即難。以人就法即易。人

多隨情斥執即相違。誠如氷火相和。矛楯相敵。故違

難也。法本稱理互通。通則互順。自然疑流皆水。環釧

皆金故。亦也舉要而言。局之則皆非。會之則皆是。故

立斯門。不徒然矣。

疏一大善巧攝生方便者。攝五教而為一教也。故賢

首義分齊云。諸教相收者有二門。一以本收末門。二

以末歸本門。初中於圓教內。或唯一圓教。以餘相皆

盡故。或具五教。以攝方便故。頓教中或唯一頓教。亦

以餘相盡故。或具四。以攝方便故。熟教中或一或三。

初教中或一或二。小乘中或一。皆准上知。云以末歸

本中。小乘內或一以據自宗故。或四謂於後三教皆

有作方便故。熟教中或一或三。頓教或一或二。圓教

中唯一。皆准上知之。是諸教下所明義理交絡分齊。

此思攝是則諸教本末句結成網。大聖善巧。長養機

緣。無不周盡。是故此經云張大教網。洹生死海。澇天

人龍。置涅槃岸。此之謂也。

疏或唯後一是不共一乘者。問終頓二教何所攝耶。

若一乘攝。何異前解。前解後三皆一乘故。若三乘收。

中頓二教非三乘故。答實通三一。今顯別教。具三乘

攝。何以得知。故賢首義分齊云。二明三乘亦五。一小

乘中三。謂始別終。同以俱羅漢故。二始教中三。始中

俱別。以有入寂故。三終教中三。始終俱同。並成佛故。

四頓教中三。始終俱離。五同教中三。始終俱同。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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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行是菩薩道等故。故與皇朗法師云。若因開而得

悟者。聖教烏之開。若因合而得悟者。聖教烏之合。如

其雨曉。總成甘露。若也雙迷。俱成毒藥。開合隨緣。事

無恒准。」

【鈔上來開合遍收者。問清涼判教捨合後離。何故

此云開合遍收也。答判雖依開。收乃通合故。次鈔

云。若准為一。難見淺深。非判教也。如依賢首五門

判教。豈不收餘師義也。是知判收不同。故無過失。

言行布即始終之教者。問始教既屬真實中攝。彼

方便中大乘。是何教也。答始教一種。兩處收攝。若

對小乘。真實中攝。若對一乘。方便中攝。如分半滿。

亦兩處攝故。

▲言權實雙明者。乘不了而法了也。

▲言帶權說實者。帶共般若。說不共般若也。

▲言

帶實明權者帶實相。而說觀照也。

▲言相想俱絕

宗者。破相始教與頓教也。

鈔此應廣引者。故經云。譬如日出先照須彌山等

諸大高山。(十大山王以嚴十地故)次照黑山。(喻緣覺者無法空之光故)次

照高原。(喻聲聞者不生佛法蓮華故)然後普照一切大地。(此一種通

合三聚。取決定能生處喻正定聚。得緣方正喻不定聚沙鹵等地喻邪定聚。然亦不捨故皆等照也)

曰不作是念。我先照此照彼。但以山地有高下故。

照有前後等。法合准之。】

「疏更有一類不定根等者。問與攝末歸本根。有何別

耶。同據從淺至深故。答彼約從淺至深決定。此約從

淺至深不定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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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鈔謂緣自得法及本住法者。緣自內證真實境界

不可顯示一切眾生故。此約證道也。本末常住無

礙法界。不由如來新所建立。此約本性通二道也。

▲言二趣者。謂能說所說能想所想能名所名之

二相也。

▲言如來不說墮文字法者。文義相屬。謂

之為墮。佛知名無得物之功物無當名之實也。

言四悲願所成等者。問第四第五同約自利即無

利他方有。有何別耶。答第四佛如明鏡。根如物身。

說如影。在佛心故。第五佛如天月根如眾水。身如

如影。在根心故。細思甚別。慎勿相濫。

▲言悲願所

成即兼因果者。悲願因也。所成果也。向言教證二

道。名雖常聞。義甚幽僻。今承文便。粗當顯示。准下

疏辨。總百九重。一教行相對。言聲為教。行德為證。

猶下請中字義。(義者謂諸地勝妙行字者謂說十地差別相)二地前地

上相對。以地前聞思修慧為教。地上行德為證。(解行

己前依教證行名教。初地巳上離言合實為證)三真偽相對。即於地中聞

思修慧報生識智緣照之解。名曰阿含。真智出言

為證。(謂不與如合墮世而修名之為偽。契如為真。地上菩薩生來即有此智。故云報生識智悲

初證如故屬於教可宣示故真智出言故名為證)四修成相對。一切地中。

真偽合修為教。捨偽契真為證。猶下所明義說二

大。(說大中有證智故云真。有加行後得緣世法故云偽名真偽合修義大中唯明證智故云捨偽

契真矣)五相實相對。世間修得彼證相名教。契本實

相為證。(相即前捨偽契真有即得故實相則違本離相無所得故)六體德相對

就彼離相所成行中顯本法性為證。依本成德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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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猶下煉金金體與釧等。(謂所成行體為證成德為教故以金喻證顯本

性故莊嚴其喻教信等德是修成故)七體用相對。前體及德皆證。依

體起教智之用為教。下珠放光。光喻於教。珠體喻

證。八自分勝身相對。自分所成體德及用皆證。進

受佛教為教。下嘆金剛藏二萬妙智及辨名為證。

力堅念教法為阿含。九約詮就實相對。真智之體

為證。約言分十為阿合。猶下述。】

大方廣佛華嚴經談玄決擇卷第五

* 錄摘文解

玄颷纔舉無著牽羊 智光立無相 寧起有見

如須彌等 智論說法性法界法住法位皆真如

異名 因乖常理成三界無常 六波羅蜜七最

勝所攝 海八德 不可不順巳宗判論錯 但

是三昧 性相二宗 受變易生死 三種意生

身 眾生不入涅槃我亦不入 諸相立新熏

 頓詮此理故名頓教 百法 四種勝入 同時

四相滅表後無 水有十義 依他無性即是圓

成 於解常自一等 處虗空在喻證空處之迹

喻地阿含 四相俱時而有 照體無自即是證

如 以智會如非證如矣 謂以心傳心 心無

心相 心有也曠劫而滯凡夫 亡言者可與道

合 十身十忍十眼十通 一大善巧攝生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