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鬘經述記
勝鬘經述記
No. 352
勝鬘經述記卷上
大乘慈恩 基法師說
門人 義令 記
此經有三分。初說經由致分。二如來妙色身以下。加
持廣說分。三爾時世尊放勝光明等下。還述依行分。
前中有二。初諸經通敘。二時波斯匿王下。此經別敘
通敘中。若依大智度論有六。一謂如是。二謂我聞。三
時。四佛。五處。六眾。明文。若依佛地論有五。如是我聞。
總合為一。為令生信。何以然者。若說如是。即我聞別
者。既說我聞。欲聞何法。以即前是別故。今總為一。今
言如是前法我從佛聞。合一為勝。問。此言佛住。乃至
餘經。復言佛在耶。答。在者遊化之處。住者遊化所居。
古釋有多。非關三住等義也。問。佛地有五。何故此經
獨無教所被機耶。答。勝鬘長為國后。生在深宮。出入
既難。折法至重。如來愍其聰慧。為現空中。居將每逐。
眾人恐招議論。於空挺住。復釋譏嫌。所以此經無通
敘眾。勝鬘眷屬。即教被機。創聽深經。非常隨也。如來
獨往。所以無常應隨眾。既在孤獨園中。豈是勝鬘說
經之處耶。解云。不舉說經之處。但談付屬之所也。問。
付屬之所。尚列為處所。何不標付屬之眾作同聞之
人。解云。付屬之眾。非是所為。故此不列。付屬之處。佛
意故偏釋。又解。此經亦有同聞眾。故下經云。天龍八
部等。但是經家隱前顯後。若列在初者。恐時人謂給
園眾生同聞勝鬘所說。此經隱前顯後者。耆闍雖無。
祗洹眾有。為成二家別。故有隱顯也。
於別敘中有四。初平章遣信。二勝鬘得書以下。勝鬘
喜請。三即生此念時等。佛現在空。四勝鬘及眷屬下。
接歎歸禮。前中有二。初談平章因。二明遣使果。
言波斯匿王者。此謬也。應言鉢羅犀那恃。此云勝軍
也。其仁王經云。波斯匿王。是月光王也。今三藏會云。
有二種王。名此人非。故十六群童子為義。言末利夫
人者。本非正妃。未得為三夫人列。故末利人也。以能
有扶夫之用。名曰夫人也。二云末利者薗名。從因地
受稱。名末利夫人也。應云末利迦。此云造鬘者。此女
先是摩訶男家守園賤士。因施佛飯。奉願隨身當為
國母。因即現報。每以眾綖貫華。名造鬘者。問。何故古
名塵頭婢耶。答。抄筆者誤。然三藏意說。此以造華鬘
串於頭上。為此方不解故。置華於頭上。欲莊末利。名
造鬘者。此方不悟。遂疑巳心。名塵頭婢。儻置餘華。應
名眾色頭婢耶。言信法未久者。為夫搶歸佛法。其信
未堅。然婢雖久淨心隨夫。總言未久。此談平章之因
也。若言未久。如何能難如來三德耶。應云信法未久。
書寫家錯故。
第二明遣使果。正辨平章中有四。初歎女德高。二夫
人敬諾。三作書遣信。四使者依行。於歎女德中有五。
初汎示平章。二明女字。三恰受四歎女德高。五正明
籌議。
言共相謂言者。汎示也。問曰。兩人相對。言論談道。可
說共相。下獨夫人敬諾。唯王語。何得稱共相謂言耶。
答曰。四解。二情和順。故名為共。夫獨申語曰謂言。所
以下文夫人敬諾也。又可兩面相覿無反曰共。王出
言告。稱曰謂言。夫人面難相對。上文由是未語情無
違背。下文所以言。又可其王發語。夫人許諾操云如
是。即謂共相。非夫人先發。下獨稱敬諾也。又云。欲明
父母俱解常住。共宜重欲及女同得此解。故言共相
謂也。
言勝鬘者。二明字也。梵音云末利室羅。此云
勝鬘。有三義。一云。夫人種因久遠。行果令生。聰慧利
根。堪聞妙法。灌勝法在心。是鬘者之女。故名勝鬘。二
云。然末利產生既多。上有瑠璃太子。能除釋種。下有
金剛女。門亦不逾。中有勝鬘。形貌端政。才量難思。復
為用妃。末利深生敬重。是夫人愛勝之女。鬘過勝故。
名曰勝鬘。三云。其母初為賤餘。後始高尊。然女終始
俱珍過母。母邊勝故。名曰勝鬘也。問。既標勝之足。何
須復道夫人耶。解云。子尊不加於父。雖為國后。然是
女所以先標鬘。為與貴重人作軌則。復置夫人之德。
若稱正名。便違他國法也。
是我之女者。三恰念也。
彰巳語知。也言夫人。足知是女。何須重言是我之女
耶。二解。如前作書為別餘女故。二云。本來解常之時。
生死之女。今巳解常。名真女。故須重也。
言聰慧等
下。四歎德也。於中有二。初聰至悟者。生知之德。二從
若至無疑。長益之能。亦可初在凡之德。後居聖之德。
又可初有漏之德。後無漏之德。茲出性天然。如寶在
自潔非不成其器。要見佛而無疑。於生知之德中。有
二義。為六。或可為三。言六者。一聰。聞法即悟。不假裁
節故。二慧。簡擇是非故。三利根。速證真理故。四通。事
理無擁故。五愍。明而不亂故。六易悟。聞能速解故也。
云三者。上三是標。下三是釋。通故聰。簡故通也。敏故
慧。疎略之慧。易悟故利根。簡諸外道故。此出性天然。
名生知德也。言若見佛者至心得無疑者。述曰。明長
益之能。有四解。由逢佛故必速解法。修善也。心得無
疑。離惡也。惑有見修障聖唯見。見中萬品。疑是為先。
今所以獨疑也。二云。以遇佛故。得正理證。必速解法
也。大智能生。心得無疑。三云。善謂二種性得方便。方
便中有三。謂聞思修。故由近善知識。有聞思二慧起。
即若見佛者。必速解法也。因二得定。修慧便生。簡擇
諸法。謂心得無疑也。四云。勝鬘四諦具證。名為速解
法也。四種淨在身。魔不能滅。謂心得無疑也。
言宜
時遣信發其道意者。述曰。第五正辨籌議也。心信堪
可。故說名宜。今正應爾。故名曰時。上人慰下稱遣。今
傳意到曰信。信至大願。遂生行因。故菩提乃尅。所以
名為發其道意也。言夫人白言今正是時者。述曰。夫
人敬諾也。聞法是時。宜應速往也。
言王及夫人等者。述曰。第三作書遣信。於中有二。初
作書。第二遣信。言王及夫人至無量功德者。作書也。
言與勝鬘書至讚。彰能歎也。如來以下。明其所歎功
德無量。不可具陳。今少稱揚。故名略讚。乘如實道。名
曰如來。內德無窮。稱為無量。行因所得。乃以功德為
名。問。父母愛女情重。義言天隔。何不噯女來聽合彼
儼思。何得菴含略讚功德耶。答。不得有二種過。若噯
女來聽。夫所制物。若合遙念。恐生我慢。但可略示尊
名。任自安念也。
言即遣內人名旃提羅者。述曰。第
二遣信也。旃提羅者。古釋使人名故。今解不爾。此名
聲類。有三種名。戰陀羅。月也。旃陀羅。屠兒也。今旃提
羅者。黃門兒也。總談其德。非獨使人之名也。
言使人奉書至敬授勝鬘者。述曰。第四使者依行。言
阿踰闍國者。此云無生國。以此國中多學大乘無生
觀故。從學為名也。此王名右稱王故。尊信既重。不可
守門。以是內人。今直入其宮內。必為下隷。所以須護
於勝鬘。故名為敬。前跪申手。付書了彼。稱為授也。上
為第一平章遣信也。
言勝鬘得書以下。第二勝鬘喜請。於中有二。初明喜。
二明請。
前喜中有二。初得書歡喜。二向旃提羅等下。敬讚歡
喜。問。勝鬘得書。何利作此歡喜耶。答。有三解。一云。見
送書人。異於常徒。表此書中。必有勝事也。二云。書有
二種。謂吉凶故。向觀此人形。顏貌怡悅。定非凶事也。
三云。勝鬘大士隱迹女人。欲化此國之人無由。及今
得書巳。近適侶情。遠合化道。眾生根熟。正堪聞法。所
以歡喜。
言我聞佛音等者。述曰。第二喜也。問。勝鬘
先未見佛。但覩其書。只可眼見。如何得聞耶。答。有五
說。一云。論實讀書。應名眼見。聽彼者言述。依此名聞。
二云。無辟林解云。勝鬘讀書。非是耳聽。今將眼讚耳。
故名我聞。此解不可。三云。若論語表。獨在於聲。紙載
其文。色非表業。今見色文而起解。若覩相而思仁。鑒
果意念其因因。故實為聞也。四云。口讀於書。耳聞昔。
名聞也。五云。勝鬘得書意。父母作書意。令勝鬘讚書
請佛。今既得巳即請。如似我身於父母前坐聞相似。
名聞故也。問。此我聞一頌。異說何耶。答有二意。一云。
恭敬使人。此意云。今我得書。聞佛名譽。世所無此。實
生希有。汝今所欲。如來實。實如言者。我今抑汝劬勞
之甚。故曰應當修供養也。二云。供養如來。非使人故。
此意云。我聞如來功德好音。所言若真。我今應當具
以三業修持供養如來也。此是旁義。故無辟林云。使
人汝言若真。與汝作衣裳。問。上文云。勝鬘具聽。聰慧
利根。一聞領悟。無所凝滯。下文復說。我久安立汝前
世巳開覺等。如來非使人。乃是有疑。如何說聰耶。答
有二解。一云。前後二文。實為聰敏。但聞即悟。無有疑
心。今此示相生疑。欲令事事皆審。喻如復若如來知
而故問也。二云。此中實生其惑。何故前文說聽等耶。
有二種義。前約生知之德天性。所以言聽。後據長益
之能。愴實生於心或。功德勝故。由是生疑。
言仰惟佛世尊等一行。明請也。問曰。仰惟伏惟。此二
何別耶。答。深心任念名曰伏惟。佛德既高慕遵曰仰。
言普為世間出者。普有二義。謂遍故並故。遍故無所
不遊。並哉若日輝於東域。普照天下。喻大智也。
言即生此念時等一行。第三勝鬘嘿說。現於空。王言
不得輙爾。不將常隨之眾入宮。恐招議論。如來所以
在空。放光故智德圓。現身故斷德立。又可上恩德利
他具。下斷德是自利。又可放光故令滅諸纏。現身故
令修萬行也。二云。地是有。空是無。如來在空者。明佛
體有相生空故空也。三云。世間處空必離去地。表如
來脫三相離生死地也。
言勝鬘及眷屬等一行。第四接歎歸禮。接故身業也。
心故意業也。歎故語業也。問。夫言接足親捧尊容。佛
既住空。如何接足耶。答有二種。一身親一身接。二意
親名接。今勝鬘相對尊容。意立名接也。
下說一章下正說分。言如來妙色身等以下。第二加
持廣說分。於中十五章經。分之為二。謂自利利他行。
前十四名自利。第十五名利他。利他即自利。一無別。
何者。修智惑滅名曰自利。說授他學名曰利他。利他
若成攝歸即是自利。故言為一。前自利中有二。初十
三明法。第十四辨人。人無別體。攬實以成人。故前為
法。十四為人也。依攝論瑜伽有三義。一處。二修行。三
修行者。攝論云。十殊勝者。前二為境。今是處也。中六
為行。乃修行也。後二為果。即是修行之者。今十章中。
既見法身真境。生滅之塵。二境共圓。名境處也。前十
四章修其萬行。第十五章名修行者。其人是也。前法
中有四。謂教理行果。初有四章名行。第五一章明果。
後有八章。總為教理。問。何以不次第耶。答。教理前世
開覺。所以後明。行果曾來示修。今時無說。於中有二。
初有二章明行。修二章明願。行中有二。謂有漏無漏。
或有世間出世間。或有自利利他願也。
於真實章中有四。初六行頌。讚歎如來。二有一行頌。
佛許攝受。三有一行頌及少長行。勝鬘歡喜設禮處
恭。四佛於眾生下。見殷懃為其授記。
於六行中有二。初五行歎佛。次有一行。發心求攝。於
前中有二。初四行。別歎三事。總歎涅槃。次有一行。總
歎眾德。別歎福智。
於前中有三。初二行歎法身。次有一行歎解脫。次有
一行。歎摩訶般若。歎法身中即是三身佛也。問。涅槃
所說三事唯是法身。此處及成唯識三身為法身耶。
答。涅槃據如一體義說三名。此處成唯識。約事三說。
若二乘位。名解脫身。在大牟尼。名法身故。體依聚義
說為身。然諸論中。說智及處。俱名為般若。菩提菩提
斷。俱名為菩提。攝論又云二斷二智為菩提故。故此
三身。並名法身也。於二偈明三身中。初一行明化身。
次兩句明報身。次後二句明法身故。云妙色身者。四
事既不可唯變相色。色雖本影有別。不失其位。有用
心法。若通影本。相心為境。無用所以唯化為色。此中
獨歎也。言世間無與等者。有三義。無等齊德。無比者
無類德。不思議者無言慮德。故釋迦如來因中。歎燃
燈佛云。天地此界多聞室。逝宮天處十方無。丈夫中
王大沙門。尋地山林遍無等。言如來色無盡智慧亦
復然者。歎自受用身。一切法有二。色聚。非色聚。色聚
舉色為首。非色以智為先。以佛果中智慧強故。故涅
槃捨無常色。獲得常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也。
言
一切法常住者。歎法身也。一切有二。謂一切一切。少
分一切也。若一切一切。如來所知。是佛境名一切法
也。常住所謂真如。真如與彼為依。即是一切法之常
住。故我歸依也。若少分一切。謂如來地恒沙功德。唯
無漏。唯無為。唯善性。一切法與常住故。我依歸佛故。
此三身有三種常。法爾凝然常。不變易故。報身不斷
常。一受巳去更不斷故。變化身相續常。隨機應物故。
言降伏心過惡等一行。明解脫也。降者下義。令煩惱
卑下。伏者歸義。令相應淨。故名降伏也。然起煩惱。由
二種境。一謂色。二謂心。心為因故。諸煩惱起。名心過
惡。色為境故。積聚名身。四大種故。曰及與身四種也。
第二解云。起諸煩惱。由三業故。言心過惡。意業也。及
與身。身三邪。言四種。語四過也。譯者意存省略。若有
應言。降伏心三語四及身三種過惡。應在其下。今此
語業標有四。應教身心各具三種過惡。既居心下。彰
身與語。只有此名。三云。心過惡者。無明住地。身四種
者。餘四住地。今意身者。巳此依身起。謂所依得名也。
煩惱在身。為他所伏。罪惑皆盡。故名難伏地。地者謂
無明住地為難伏。佛地方斷故。二者。即指如來。
言
知一切爾炎等者一行。明摩訶般若。言爾炎者。此翻
為境。亦名智母。以能生智故。此境名後得智。一切種
智也。智慧身自在者。謂根本智。昔由煩惱所拘。不得
自在。永離罪染。解脫無為。名為自在。觀空之智也。言
身者。通釋二智依止名身故。攝謂包含。一切境界。全
分俱盡。真俗具収。是佛所知。後得智也。持謂任持。不
令流散。持一切法者。少分非多。是根本智。能證真理。
任持少分一切法界之理。名持一切法。由是我等今
敬禮。
言敬禮過稱量等一行。總歎眾德。別歎福慧
也。然有四種。一謂數分。若依俱舍有六十大數。四巳
遺落。有五十六名。阿僧祗劫。若依華嚴經。一百二十
大數。至億數巳。乃加億億。名非等也。二謂喻分。乃以
世間法為譬。三時分。謂有四時分故。四力分。所不能
伏故。今此頌中。依此四種。言過稱量。者過數分。也稱
謂能計。量謂所度。名曰稱量也。言無譬類者。過喻分
也。如王勢力尚自無礙。況有如來喻所能譬也。言無
邊法者。過時分也。言難思議者。過力分也。尋思所不
及。言論不能知。世所難伏。名過力分也。又有解者。此
一行釋疑。疑曰。見上歎佛意謂如來功德。有所歎中。
便即有限。今釋云。向歎說不盡。且略明之。故云歎也
言哀愍覆護我等一行。等二發心求攝。哀謂慈。能生
樂。愍謂悲愍。能拔苦。覆乃覆陰。護即持。由上有慈悲
二。能此覆護。具足喜捨之用。如來既能無量設造。能
令於我法種增長故。法謂菩提種。即本有因也。既逢
世尊。復植上因。願此世及後世。佛常攝受也。
言我久安立汝等一行。明如來許攝。佛意云。我久於
過去。安立開覺。今現攝受。未來亦然。故我今時應攝
受汝也。離三途名安。得人天名立。又可教斷生死之
方名安。與發大安名立也。開文詮理名開。發教解生
名覺。覺知善惡。
言我巳作功德等。第三勝鬘歡喜設禮處恭。可解也。
言佛於眾中即為授記等者。第四明授記也。於中有
三。初總標授記。二別陳授記。三大眾歡喜。言佛於眾
中即為授記者。述曰總標也。問。於三身中。記何身耶。
答。一義唯記變化身他受用身。法身與自受用身不
可記故。有義自受用身可有記也。
言汝嘆如來至皆集於彼者。述曰。別陳授記。於中
二。一授因。二記果。授因中有二。初內德圓滿。二主
緣會遇也。言汝歎如來至為自在王者。述曰。內德
圓滿也。由歎如來真實功德。資益本有無漏種子。令
漸增長。所資種子。當得報身。不能資有漏善種子。能
招地前十王果報。故說天人中尊。據位應得十王果
報。菩薩成而不取也。言一切生處等者。述曰。主緣也。
於中有二。初明見一佛。二廣事如來。言一切生處至
如今無異者。述曰。明見一佛也。如來記云。汝於今生。
逢我稱歎。願更餘生。當現讚歎。眷屬無捨。問。勝鬘有
盡之身。如來化形有極。於茲永滅。更不重生。如何說
言生生常見耶。答。有二解。一云。若勝鬘地下凡夫。當
見化佛。佛於此土一面各有三十二。一時成佛。或次
第生。勝鬘捨身。於彼稱讚。以此化身相續故。二云。勝
鬘既是八地菩薩。見受用身。或見佛報。報佛常於此
處。大火所不能燒。勝鬘常在此中稱歎。有何過失。言
當復供養無量阿僧祇佛者。述曰。明主緣更多廣事
如來也。若依小乘。初劫逢六萬五千。第二劫逢六萬
六千。第三劫逢六萬七千也。今大乘。初劫五恒河沙
佛。二劫六萬六恒河沙佛。三劫逢七恒河沙佛。依涅
槃經。第十地菩薩。事八恒河沙佛。然勝鬘具事諸佛。
具緣不小也。言過二萬阿僧祇等者。述曰。記果也。於
中有三。初明時。二列名。即正報。三舉果。即依報。言過
二萬阿僧祇劫。述曰。明時也。二果用證要三僧祇。佛
德既高。無邊因感。三僧祇劫。必善心相續。勝鬘三性
所間。或雜或純。所以要經二萬僧祇初。准此勝鬘未
十信也。言當得作佛至應正徧知者。述曰。明佛名正
果也。由佛普放淨光遍世間出。為斯授記勝鬘。名曰
普光如來應正徧知。略舉前立三德智斷及恩三德
圓滿也。言彼佛國土等者。述曰。第三明依果也。於中
有二。初明所無惡。二明所有善也。明無惡中有二。初
果。後因。言彼佛國土至不適意苦。述曰。明無惡果也。
言惡趣。無彼三途。唯有人天。又無八苦等事。如理思
取也。言亦無不善惡業道名。述曰。明因也。果既非有。
何得獨有其因。故無不善業名也。又解云。老死人趣。
衰惱趣。餘同前。言彼國眾生等者。述曰。明所有善也。
於中有二。初明果。二明因。言彼國眾生至自在諸天。
述曰。明果也。色故無老苦。顏色不改故。力故無病苦。
由無彼病。氣力無竭故。壽命故無惱。必無壽命若中
滅者臨死眾生。法不生愛惱。故云眾生等無不適意
苦。於一切二境中。皆悉快樂。故於六欲天中。唯他化
自在天。欲境最勝。今彼國內快樂過彼。故云勝於他
化自在天也。言彼諸眾生至皆集於彼。述曰。明因也。
如師子王遶圍故。今勝鬘所生之處。當成大乘根器
眾生共於彼國也。
言勝鬘夫人至皆當往生。述曰。第三勝鬘得記歡喜
皆願生也。上明真實功德語行始起。
自下明十大受身行久修。於中有二。勝鬘佛前而立
自受下說第二章十大受。第二世尊下。作證求相。前
中有三。總標得記。第二別說受十受儀戒。第三明得
十大受之意。
言爾時勝鬘聞受記巳恭敬而立受十大受者。述曰。
總明得記也。世尊者。能授也。大者。出過二乘。體用弘
廣。名之為大。大有容納。復名為受。即是大受之受。依
主釋也。恭敬者。心肅曰恭。形處曰敬。二云。立而受戒
似慢。今名恭敬立者。佛立空。勝鬘在地。欲使言語通
天故立。聲聞自跪。但支形恭。不與心會。菩薩二俱不
妨。今言立者。即無二乘心也。三云。夫立者必持行之。
獨得勝受。得意能行。故起受戒。為受者要。受方行故。
問。此中受。為是受語。為是持語。答。只持語。乃至菩提
不起犯心等。即是持文。又云。恭敬而立受十大受。即
是受文。
於別說十。依菩薩地。有三種戒。謂律儀等。即此十中。
受之為三。初有五種。明律儀戒。第二有四種。明饒益
有情戒。第三有一種。明攝善法戒。然菩薩戒及八五
戒。通時因緣受。若出家戒。不能行臥受。故無有自受。
其菩薩三戒。起受心時。要先斷惡。方能修善。由斷惡
修善巳。始能饒益有情。然此文相。次第稍別。由先斷
惡故。此前說菩薩起心法欲。一利物故。餘第二說饒
益有情戒。既能自惡巳斷。令他亦善。於諸善品。方能
攝受故。次第三明攝善法戒也。律儀戒者。斷一切惡。
菩薩戒內。有四種者。亦依此義。文中有二。初有一大
受。於性及遮。若輕若重。根本隨順。但悉堅持。第二有
四受。唯持其性非遮。唯重非輕。唯根本非隨順也。於
中有四。即四波羅夷。此名他勝處。惡法損巳。名他勝
處。善法益巳。名巳勝處。何者為四種。一若有財法不
得恡惜。二不得為名聞等自讚毀他。三有怨嫌彼此
相和。四不得起大邪見謗無因果。今此文中。不依斯
次。從後向前說。欲明斷惡。邪見最重。所以先明也。言
世尊我從今日至不起犯心者。述曰。第一總也。言世
尊我從今日至不起慢心。述曰。第一明第四不得起
大邪見也。慢者。自恃非他。高舉之相。今於諸尊者一
切功德尊宿之處。不起慢心。長謂師長。有德之人。亦
無慢意。由此不起增上慢邪見也。言世尊我從今日
至不起恚心。述曰。第二明第三不得賜歡喜也。若有
一人於我所生憎害心。又若相共有怨嫌心。相謝令
喜。不生瞋恨。故云不起恚心也。言世尊我從今日至
不起嫉心。述曰。第三明第二不得為名聞等也。若懷
嫉妬。於他身色及外眾具即是依止二根內外二果。
深生嫉妬。所有造作。皆為名等。既無嫉所作。不為名
等也。言世尊我從今日至不起慳心。述曰。第四明第
一不施財法也。由持戒故。若內財法。若外財法。物不
生惱恨。是故不起四波羅夷也。於四大受。明饒益有
情中有二。初之二種。明慈與樂行。第二有兩大受。明
悲拔苦行。於初中有二。初畜淨財。二明攝受有情也。
言世尊我從今日至貧苦眾生。述曰。置淨財也。菩薩
所有錢財有三種。一敬田。謂三寶。二悲田。謂貧苦等。
三中容田。謂從子等。菩薩願所受畜。皆為此三。不巳
名等置錢財等。言世尊我從今日至一切眾生故。述
曰。第二攝受中。於中有二。初總。後別。此即初也。菩薩
所畜。不自為巳。樂行四攝。利益一切眾生。四攝者。謂
布施通三。二愛語。柔和悅故。三利行。樂勸為善。四同
事。共所作業。故名四攝也。言以不愛染心無厭足心
無罣礙心攝受眾生。述曰。別受解。然世間中。有三種
心極急可汙。一於知識生愛染心。二於怨家起殺害
心。三於中容人起不攝受心。今菩薩無此三種故。名
四攝圓。言不以愛染心者。無第一故。言無厭足心。於
諸怨惡。不欲棄捨。生懷念之。無礙心者。於中容者。當
欲攝受。不生捨相也。二云。無釋疑故。眾疑既問。愛諸
攝物情。謂菩薩染心說。更有即足有礙故。解云。大眾
宜聞故說。非染心故。既無有染。即無足無礙也。三云。
不同凡夫故無染。不同二乘無足。俱離此二。即無礙
心也。上二名與樂也。下二明拔苦。於中有三。初拔現
在苦果。二明拔未來苦因。初中有二。初標宗。二釋所
以。言世尊我從今日至終不暫捨。述曰標也。勝鬘意
云。若見孤謂無父母。若見獨謂無兒等。幽謂深加重
縛。繫謂枷鎻等繫。病即惡風。種種危難者。危謂危怖。
難謂厄難。困苦眾生。通結上也。若見此類。終不暫捨。
何以故引。言必欲安隱至然後乃捨。述曰釋也。若見
危難。令得安隱。義有二義。一財義。二道理義。若見孤
獨人。必以財義饒益。然後乃捨。若見幽繫人。道理拔
彼。令得饒益。後方可捨。若有疾病等人。安慰與藥。令
除重病。饒益方捨也。言世尊我從今日至終不棄捨。
述曰。第二未來苦因也。於中有二。初舉宗。二釋所以。
於前有二。明眾生造業我見生念。第二正明折伏。此
即初也。然惡律儀。經論有異。如彌勒疏說。律謂法也。
儀謂戒也。有所法戒。故名律儀。今造眾苦行彼淨戒。
名惡律儀。律儀之體。非造惡也。勝鬘發意。若見惡律
及有破戒等人。終不棄捨。令廣造罪欲何所作耶。言
我得力時至而攝受之。述曰。正明折伏也。勝鬘云。我
自無力。所不能為。若不得有人王力時也。又得眾生
機根感我無量力時。降伏有二。謂剛強眾生。二隨順
者。若剛強者。必苦折伏之。若隨順者。應業攝受之。此
舉宗竟。釋所以中有三。初徵起所由。二正釋所由。三
結攝之意。言何以故者。述曰徵也。於正釋有二。初舉
不捨。二明得益。言以折伏攝受故。述曰。總舉不捨也。
此文中總。應別論云。言該下二。故者結於下。若剛強
者當折伏故。隨順者應以攝受故。言令法久住至而
得隨轉。述曰。明得益也。由攝持此二種有情故。諸惡
法離。善法俱生。教不自陳。要由人說。既流機學。正法
不滅。故云令法久住也。由法久住。人天多。惡道少。善
根純熟。既有斯事。常說過佛正法輪起。恒隨如來。聽
聞勝法也。見是利故等。述曰。於第三明攝善法戒中。
有三。初標宗。二釋所以。言世尊我從今日至終不忘
失者。述曰標宗也。攝者包含義。法界善法修。受者領
納義。眾善法須念也。於此正法。欲不忘失也。言何以
故者。述曰下釋所以。於中有三。初徵。二釋。三明忘失
有損。此即為初徵竟。釋中有四。即是大乘教理行果。
言忘失法者至則不欲大乘者。述曰釋也。忘失法者。
謂失教法也。忘大乘者。謂忘理也。忘波羅蜜者。謂無
行也。不欲大乘者。謂不得果菩提涅槃等果也。言若
菩薩不決定大乘至越凡夫地者。述曰。明忘失有損
也。不決定者。謂無勝解。勝解若有。於大乘等。深生決
定。既於大乘。不能決定。由無勝解。即涅槃心中。生勝
解脫。教法不習。則不能攝受正法。無有法。即欲於四
善根隨所樂入之義永絕。由是不能越凡夫地也。
言我見如是無量大過至故受此大受者。述曰。第三
勝鬘明受之意。既見現在無量過失。深生欲斷。復見
未來正法可攝。菩薩功德。無有邊際。為有斯利故。我
今日受此十受也。上雖有三文。今是第一受十受也。
自下第二法主證明。勝鬘請應。於中有六。初法主為
證。二勝鬘求相三瑞相現前。四大眾俱見。五同時發
願。六如來許可。
言法主世尊現為我證者。述曰。勝鬘引佛為證明。法
真堪可遵持。世絕言故。
於請瑞相中有二。初起請
所因。第二正明發請。前中有二。初為根薄疑生。長夜
不安。非義饒益也。言惟佛世尊現前證知至極難度
故。述曰。有情根薄疑生故。須請證如來。雖為我身作
證。現有情類。不能悟解。何以彼善根極為微薄。從聞
深理。疑惑便巳。何以生耶。以十大受極難受故。度者
到彼岸也。言彼或長夜至說誠實誓者。述曰。眾生長
夜不安。非義饒益故。今日請瑞相證明。而眾生等。惱
於長夜。起不饒益事。不得安樂。受諸苦。為安彼故。令
常得樂故。我今於佛前。說誠實誓。誓言何耶。言我受
此十受至出天妙音者。述曰。第二正明發請也。我今
日受十受。十受功德。如說依行。終不棄捨。誓當護持。
永無忘失。願行威力。於大眾中。一雨華出音。證明我
誓。令法非利益群品。華有過惡結果。二能聲有引悟
依學兩用。為此故祈斯相也。
言說是語時至真實
無異者。述曰。第三瑞相現前也。由前發誓其心王至
如來為應。出聲雨華。於音樂中。而聲言曰。如說行者。
如是如是。正法無鏁真菓疑。可當依學也。
言彼見
妙華至喜躍無量。述曰。第四大眾俱見也。勝鬘眷屬。
俱見此事。一切眾會。疑惑除滅。喜不息止也。
言而
發願言至同其所行者。述曰。第五同時發願也。願有
二種。我等大眾。願常同生。不相捨離。二若有眾行。所
習無殊也。
言世尊悉記至如其所願。述曰。如來許
可也。雖有二受。即是初文二行。
下有二受明教散定二願。於中先散。後定。散中有二。
初勝鬘發願。二如來讚嘆。前中有二。初總標發願之
意。二別發三願。
言爾時勝鬘至無邊眾生。述曰總標也。我巳行之。今
發實願。安慰有情。無苦得樂。益諸眾生。巳下三願。文
即為三。言以此善根至第一大願。述曰。此發正法之
智願。演教智也。言我得正法至第二大願。述曰。由前
發正法智巳。若得願。於無量劫中。為諸有情。常說妙
法。永無疲厭勞慮之心也。言我於攝受至第三大願。
述曰。由說法無厭故。於攝受正法中。所有身命財等
不恡惜心。常能護持正法不壞故。護者守護。持者任
持。正法終無忘失。
言爾時世尊即應勝鬘至三大誓願。述曰。第二如來
讚嘆有三。初法。二喻。三合法。此即初也。汝既能發斯
三願。體用弘廣。名為大故。言如一切色悉入空界。述
曰喻也。如眾色空界能納。今此如室除喻若不見惡。
言如是菩薩至真實廣大。述曰合法也。恒沙大願。皆
入三內。以三願體用弘廣故。云真實廣大也。
於定願中有二。初略。二廣。略中有四。初勝鬘請說。二
如來聽許。三勝鬘正說。四如來讚嘆。
言爾時勝鬘至真實無異。述曰。初請說也。勝鬘言。今
復承佛威神。更請調伏大願。定非虗妄。調謂修善。伏
謂折惡。或調者自利。伏者利他。或住前有漏相心所
拘。為相心所間。非為調伏。今明無相真解不為相心
所間。故言調伏也。問上之三業。皆無承佛。為何此處
獨得此名耶。解云有二。一云。上三心是住下之行。是
巳智分。不假承佛。今攝受正法十地行。願深取遠。非
我境界。要須承佛。二云。初章正明常住佛果。理實是
難。為奉來書。書上具載。勝鬘披巳。隨解無疑。因即歎
說。今日此章。行願二種無所載。勝鬘生長。但住深宮。
未聞聖旨。仰空對佛。請加方說。以此行願。非凡小知。
唯佛能悟。故此經云。如來述讚此攝受正法。皆是三
世諸佛共所歎說。今我亦然。功德無量。故此一章。獨
有承佛之言也。
言佛告勝鬘恣聽汝說。述曰。第二
佛許也。恣者從任。汝隨意所說。我今加有三。三謂三
業也。初顯示無師身身加也。二歎勝鬘語加。發此二
業。心有二即思即是心加故。今恣說故。
言勝鬘白
佛至真為大願。述曰。第三正說有三。初攝受總。只名
攝用歸體。二所謂下。正出願體。三攝受下。結歎願勝。
然總意云也。菩薩所有無量諸願無不皆入一大願
中。何者是耶。謂攝受正法願。乃至包含法界善法皆
盡。名之為攝也。此願真為大願故。
於如來歎中有
二。初如來讚嘆。二勝鬘復歎。前中有三。初歎智謂二
能。第二引三世諸佛為證。三自行為證也。前中有二。
初歎智。二歎說。言佛讚勝鬘至甚深微妙。述曰。汝有
智慧方便。非下所知。甚深微妙不可思議也。智慧者
實智也。方便者權智也。實智照實。名甚深也。權智巧
用。名微妙也。亦可二智俱深俱巧也。言汝巳長夜至
解汝所說。述曰歎說也。汝久植善本。來世有情。若非
久植善根。餘者未能解汝所說也。汝所說甚深難測
故。言汝之所說至今說當說。述曰。引三世佛為證巳。
不但汝今始說此攝受正法。過去三世諸佛。曾巳廣
說故。言我今得無至攝受正法。述曰。自引為證也。何
但三世諸佛巳說。我得無上菩提巳來。常亦說也。自
下勝鬘復說歎。前中有二。初標。二釋也。若准梵本。先
說。後智慧。今翻譯者依此本。不據彼方。若論此因。應
先智慧。後方說故。於中有二。初標說。二標智也。言如
是我說至不得邊際。述曰標說也。如是說攝受正法
所有功德。若欲窮之。不得邊際。三十二相中。梵音聲
相最為殊勝故。言如來智慧辨才亦無邊際。述曰。七
辨無盡。豈心慮所及乎。言何以故是至有大利益。述
曰釋也。是攝受正法功德利益。俱無量故。巳上略竟
於廣中有二。初勝鬘廣說。二如來隨喜。前中有二。初
勝鬘承加廣說。二推功歸佛。前中有三。初勝鬘請說。
令佛加持。二佛許說。三正說也。
言勝鬘白佛至廣大之義。述曰請也。言佛言便說。述
曰許也。於正說中有二。初總標有三。第二依標廣說。
言勝鬘白佛至四千法門。述曰總略也。既言攝受正
法廣大義。何者是耶。今有三義。一是無量出生廣故。
二一切佛法成就廣故。三攝八萬四千法門包含廣
故。具斯三義。名為攝受正法廣大義也。下釋中有三。
解此三故。有何所以。有此三耶。答。以上發三種大願
故。一得正智。當今無量也。二以無厭心為眾生說。當
今第三八萬四千法門也。三護持正法。當今第二一
切佛法也。雲水地藏四字。解上無量也。六波羅蜜下。
解上八萬四千也。捨三得三護持正法下。解上得一
切佛法也。問。何故標中不說前。以後廣釋中。乃有前
耶。答。標中標果。為論要先以根成熟。後方攝生。為是
所依。前義次第。下廣釋中。果既由自。隨因次第。更不
可說也。
於釋無量中有四義。一雲顯內德融故。二水他滿故。
三地攝益足故。四寶藏包含具故。問。何故三地攝四
喻次第。答。劫初雲能普覆。雲雨日心水聚為喻。水枯
歸地為喻。地中有藏為喻。前中有二。初喻。次法也。言
譬如劫初成時至及種種寶。述曰喻也。二十劫空訖。
從上向下。成器世間界。至四空居天竟。於炎摩天中
大雲露。乃遷二千界。雲中起風二邊。其中風下堅鞭。
遶四方持。漸復下雨。有水風擊。有金為地輪。地輪上
更有水成海。以向上名為須彌山。有七金山。四大洲
起故。大雲內出生無量有果五雨及以種種寶。謂四
色故。東黃金。南瑠璃。西白銀。北水精也。東名勝身。面
目端嚴故。南名瞻部。從樹得名故。西名牛貨。用牛為
市故。北名拘盧。地側四方故。此得舉喻也。言如是攝
受至善根之雨。述曰法也。由此攝受正法出生善根
之雨。無量福報隨二即而生。今此文中。不依次第。先
果後因也。
於第二中有二。初喻。後法。言又如劫初
成時至種種類洲。述曰舉喻也。三千界藏者。謂一佛
所化。水所持也。四百億種種類洲。(離此三千。為四百億。億類不同。或以
百萬為億。或以萬萬為億。進不就廣。退不就略。但取中間千萬為億。億亦不多。錢團不少。得百億名。名不不殊。
一須彌其四天下。既有百億須彌。約四天下百億。一四百億也)言如是攝受至皆於
中出。述曰法也。攝受正法者。如喻三千藏也。一切菩
薩也。一切菩薩神通之力者。喻東方勝身洲。一切世
間安隱快樂者。喻西方牛貨洲也。一切世間如意自
在者。昔不自由。聞攝受法。後得自在也。及出世間安
樂劫成者。明得淨土也。乃至天人本所未得皆於中
出者。總結上四也。
於第三中有二。初喻。後法也。言
又如大地持至四者眾生。述曰舉喻也。大地能持四
種擔也。於法中有三。初總標喻地。二徵別含四。三結
四同喻。言如是攝受至喻彼大地。述曰。今攝受正法
能含四種眾生。即如於地也。言何等為四至攝以大
乘。述曰。別說有四。為常所說也。言是名攝受至為世
法母。述曰。此即結文。於中有三。初結同彼大地負四
種之擔。二結與眾生作不請之友。三結為世法母。如
文可解。
自下第四。於中有二。初喻。次法。言又如大
地至四種寶藏。述曰。如意名無價。海岸名上價。金等
名中價。銅名下價。此舉喻也。自下舉法。於中有四。初
總舉同喻。二問起。三別同。四結。言如是攝受至最上
大寶。述曰總同也。言何等為四。述曰問起也。言攝受
正法至授以大乘。述曰別同也。言如是得大至攝受
正法。述曰此即結文。其中有二。初結眾生得寶。顯由
攝受正法。二結大寶。即是攝受正法也。如文可解。
自下解攝八萬四千法門。其中有二。初以總即別教。
二以總即別行。言世尊授受至即是攝受正法。述曰。
將總即別。別復即。相即故體無異。
自下於即別行中有三。初標。二釋。三結也。言世尊無
異至是波羅蜜。述曰總標也。准前教應言世尊攝受
正法攝受正法者無異波羅蜜等。然翻譯家。不能繁
廣。以前置訖。後文略之。但言無異波羅蜜等也。
別釋中有二。初徵。後釋也。言何以故攝至子善女人。
述曰此徵記也。善男子等言。該下六度。前六度中。文
即為六。
自下說布施中有三。初標其所化。二以施
成熟下。同行攝。三是名下結巳化行為波羅蜜義。言
應以施成熟者。述曰第一標其所化也。於同行攝中
有三。初菩薩自行布施。二將護彼意下。以施攝他。三
彼所熟下。明所化眾生因化德位也。言以施成熟至
捨身支節。述曰。第一菩薩自行施也。言將護彼意而
成熟之。述曰。第二以施攝他也。言彼所成就建立正
法。述曰。第三所化眾生德也。言是名檀波羅蜜。述曰。
第三總結也。下餘五度。皆如施中。不能繁述。自應准
知。
於戒中有三。言應以戒成就者。述曰。標所化也。
言以守護六至正四威儀。述曰。菩薩自持戒也。言將
護彼而成熟之。述曰。以戒攝他也。言彼所成熟至建
立正法。述曰。所化答。言是名等。述曰。第三結也。
自
下於忍中有三。准知。言應以忍成熟者。述曰。標所化
也。言若彼眾生至顏色無變。述曰。菩薩自行忍也。若
有眾生種種罵辱無恚心者。耐怨害忍也。言饒益心
者。安受苦忍也。第一忍者。諦察法忍也。言將護彼意
而成熟之者。述曰。以忍攝取也。言彼所成熟至建立
正法。述曰。所化益也。言是名等下。述曰第三結也。
自下精進中亦有三。言應以精進成熟者。述曰。標所
化也。言於彼眾生至若四威儀。述曰。菩薩自行精進
也。言不起懈怠者。被甲精進。也生大欲心。者攝善精
進也。第一者。利樂精進也。言將護彼意等。述曰。以精
進攝取也。言彼所熟等。述曰。所化益也。言是名等下。
述曰。第三結也。
自下於禪度中亦有三。言應以禪
成熟者。述曰。標所化也。言於彼眾生至終不忘失。述
曰。菩薩行禪也。以不亂心者。安住靜慮故。即四禪中
現法樂住也。不外向心者。引發靜慮也。但能引發無
量神通。心恒緣內故。第一正念等者。辨事靜慮也。以
能成熟一切有情。於所作所說。久時不忘失故。言將
護彼意等者。述曰。以禪攝取也。言彼所成熟等者。述
曰。所化益也。言是名等。述曰。第三結也。
自下於智
慧中亦有三。言應以智慧成熟者。述曰。標所化也。言
彼諸眾生至工巧諸事。述曰。菩薩自行慧也。顯菩薩
具學五明論。成熟眾生故。言將護彼意等。述曰。以慧
攝取也。言彼所成熟等。述曰。所化益也。言是名等下。
述曰。第三結也。
言是故世尊至是波羅蜜多。述曰。第三結文也。
自下於第二。得一切佛法。即是前文三大願中。第三
護持正法也。文分為三。初請說。二佛許。三正陳。
言世尊我今承佛威神更說大義。述曰請說也。復佛
三加。我今更說也。言佛言便說。述曰佛許也。佛言汝
隨時宜順便應當更說也。自下正陳中文有三。初將
法即人。二釋上所以。明即有三別。三明擁護也。前中
有二。初明人法無異。二明相即。言勝鬘白佛至攝受
正法。述曰。明無異也。者謂假者。即五蘊也。人人無別。
人攬別法。以成總假人故。今行攝受正法別行。即是
攝受正法者。總離別法無體。故名無異也。言攝受正
法至即是攝受正法。述曰。明即是無異也。既言攝受
正法善男子即是攝受正法。故知法即是其人也。
自下於釋所以中有三。初憑上所以作勢生起。明人
法相即。有三分義。第二明捨三得三。第三總結。前中
有二。初問起。二正釋也。言何以故。述曰。問曰有何所
以攝受正法無異者故。復言即耶。次文是答也。言若
攝受正法至捨三種分。述曰釋也。有何所以。得知即
法為人。以能捨三種別故。以知為即。何者是耶。自下
別解中有三。初徵起。二略答。三別解也。言何等為三。
述曰問也。既言有三。何者是耶。言謂身命財。述曰略
答也。捨身。謂將巳身助化造作不惜功力等也。捨命
者。謂不顧身命能有拔濟眾苦等事。捨財者。謂能具
捨內外財故也。別釋此三中。文即為三。前中有二。初
明起常等。二明五德也。言善男子至生死後際等。述
曰。明迷悟等也。言生死者。謂染縛也。後際者。謂還滅
也。言等者。此二無異也。何以故者。以彼真如迷悟依
故。若有智慧達解。則為後際涅槃。若有愚癡迷謬。則
生死逐起。謂無涅槃名染縛故。言離老病死至如來
法身。述曰。明五德也。一離老病死德。二所不壞常住
德。三無有變易。四不可思議功德。五如來法身德也。
於捨命中有二。初明無異故等。如前解可解。二明五
德也。何者是耶。言捨命者等。述曰。明生死涅槃無異
也。言畢竟離死至甚深弘法。述曰。明五德也。一畢竟
離死。二得無邊。三常住。四不可思議功德。五通達一
切甚深弘法也。於捨財中有二。初明無二故等。二明
六德。何者是耶。言捨財者生死後際等。述曰。明生死
涅槃無異也。言得不共一切眾生至殊勝供養。述曰。
明六德。一不共德。二無盡無減德。三畢竟成就德。四
不可思議德。五具足功德。六供養功德也。言世尊如
是至之所瞻仰。述曰。總結也。
言世尊又善男子等。述曰。第三明能護也。於中有二。
初正法將滅四眾乖反。二以正直心入彼和解也。言
世尊又善男子等者。是即初文。朋黨謂互相扇惑也。
諍訟謂彼此言斷也。言破壞。諍訟故然。云離散。朋黨
故爾也。又云。朋黨意業也。諍訟語業也。離散身業也。
言以不諂曲至入法朋中。述曰。明和彼也。於中有二。
初明不惜身命和解。二為如來所記也。此即也。此即
為初。此以五種心。能和於彼諍訟乖違。一不諂曲身
業。二不欺誑心語業。三不幻偽心意業。巳上三種不
同惡也。四愛樂正法意業也。五攝受正法語業也。入
法朋中身業也。下三同善也。為此三心所拘礙故。入
法朋中。不趣邪徒之內也。言入法朋者至之所授記。
述曰。如來所記也。
言世尊我見至亦悉知見。述曰。第二推功歸佛。明佛
為證。顯法可行也。
於第二如來隨喜中。有二。初經家標舉。明佛起隨喜
心。二正明隨喜心也。言爾時世尊至起隨喜心。述曰。
此經家總標明佛隨喜意。既能攝受正法。是大精進
力。精謂精純。進謂悍勇。故名精進也。
於正喜中有三。初明精進力大。二勸勝鬘攝受。三引
自為證也。前中有三。一謂力士。二牛王。三須彌山王
也。力士中有二。初舉喻。二法合。言如是勝鬘至大苦
痛。述曰。汝既能持攝受正法大精進力。無能屈伏。如
大力士以小威力少觸身分。彼人生苦無窮也。言如
是勝鬘至令魔苦惱。述曰合也。有二。舉餘。反解。此初。
菩薩解具此攝受正法。能除四魔。以小力故。眾魔退
散。修自利善根。名為少分。魔皆憂苦。由少攝受正法
也。言我不見下。述曰翻解。不見凡夫二乘小善令苦
小善也。
於牛王中有二。初舉喻。二合法。言又如牛
王至勝一切牛。述曰明喻也。然此牛王。有五種相。謂
角峯胡歸局。形色嚴麗。諸牛中勝。名曰牛王也。言如
是大乘至以廣大故。述曰。一切善根。有三差別。今此
攝受善根。勝餘二乘善根。唯舉利他一德。名為少分。
何以故耶。大乘以廣大故也。
於山王中有二。初舉
喻。二二合法也。言又如須彌山王至勝於眾山。述曰。
然須彌七重山內。最為殊勝。名為山王也。
言如是大眾至以廣大故。述曰。攝受有二。一不捨身
命財。謂地前初住菩薩。二捨身命財。復能攝受正法。
地上菩薩。故云勝不捨身命財大乘初住菩薩善根。
尚不同地上菩薩善根。何況二乘有善。故云何況二
乘。所以者何。以大乘廣大故也。問曰。何以要有三種
喻耶。答有五解。一云。上文云攝受無量一切佛法攝
八萬四千法門也。今力士。即無量也。牛王者。即攝四
千也。須彌山王者。謂一切佛法。二云。有三種行。謂離
惡。利生。攝善。今力士者。離惡行也。牛王者。利眾生行
也。須彌山王者。攝善行也。三云。三乘故。力士。勝聲聞
也。牛王者。出緣覺也。山王者。出於七地也。四云。佛有
三身故。五因有三惑故。六用有三明故。七能除三毒
故。八能修三學故。九能出三居故。十永離三塗故。力
士取力勝。牛王取外好勝。山王取體勝。又云。力士喻
降魔勝。牛王對二乘勝。山王形地前勝。言是故勝鬘
當以攝受至建立眾生。述曰。第二勸學也。於中有二。
初明勸勝鬘開演也。二明開演利益。此即初也。然即
眾生三種機別。一最下。二中。三。言開士。為下機力士
也。言教他者。為中機牛王也。言建立者。為上機山王
也。或有眾多三分如所述也。言如是勝鬘至如是大
果。述曰。明利益也。與聲聞乘。名為大利。力士。與緣覺
果。名為大福。牛王也。與大乘果。名為大果。山王也。更
有餘三。准前可解也。
言勝鬘我於至不得邊際。述曰。第三引佛自下證也。
於中有二。初說難盡。二難功德無邊也。此即初也。佛
言。此攝受正法。於多僧劫。說之難盡也。不但說之難
窮。功德復無量。何者。言是故勝鬘至無邊功德。述曰。
總結明功德無邊也。上來四章明行訖。
自下第五明果。於中有二。初明佛勸說。二勝鬘承力
正陳也。
言佛告勝鬘至攝受正法。述曰。佛加勸說。加有三加。
謂身語意。如上具辨。問。上之四章。如來不勸。勝鬘自
陳。何故此中佛加勸說耶。答。上之四行。巳曾修學。所
以自陳。今果雖復通因。今位曾未來修。非巳之分。所
以須加也。昔開一為三。未明合三為一。勝鬘則為破。
念恐其情違於聖教。為此要待佛告。
於正說中有二。初勝鬘敬諾歎仰受教。第二承力即
說也。言勝鬘白佛至唯然受教。述曰。承佛威力。敬諾
於故。故曰唯然也。說中有二。初明出生名曰大乘。二
六處下。攝入故名曰大乘門。何以有名二耶。答有二
義。一云。若定姓智定皆從大乘中出。名出生名大乘
也。二云。若不定種姓及大乘種姓。畢竟還歸大乘。名
攝入大乘。二云於不定性中有二義。若始從小教。趣
小果時。名出生故名大乘。若巳迴心歸大乘時。名曰
攝入故。名大乘也。
於前明出生名大乘中有三。初總標略舉。二釋所以。
三結成也。言即白佛言至是摩訶衍。述曰。略標舉也。
今言攝受正法者。即是摩訶衍。摩訶衍者。名大乘故。
此名訛。應名摩訶耶那。方語謬名為衍故。於釋中有
二。初總。次別。總中有二。初徵。後釋。言何以故。述曰徵
也。言摩訶衍至出世間善法。述曰總釋也。何以故者。
有何所以。攝受正法。即是摩訶。而能出生三乘等耶。
答意云。摩訶衍者是總。總能含別。為是能出三乘等
也。
於別釋中有二。初出生德。二依生德。出生德亦
有二。初舉喻。二合法也。言世尊如阿耨等。述曰舉喻
也。言阿耨者。名曰清涼。無諸熱故。此名謬略。應言阿
那婆達多池故。此在香山南雪山北。深五十由旬。方
亦如是。其岸亦高五十由旬。除非得通人。方能往彼。
此池出四大河。南殑伽。北信度。西徙多。東博蒭。作牛
頭等。此四出巳。各遶池一周。入四方海也。此四河出。
至五十由旬。各分為五。四有河。何故此中言八大河
耶。答。餘經中四者據本說。復有餘經言二十河。末並
合說。此中言八者。說此經。在南面。河分五河。更取餘
三方根本。名曰八河。南取末除本。餘取本非末也。言
如是摩訶至出世間善法。述曰合法也。可解。問。喻中
八河為況。法中但有聲聞等四。如何喻相喻耶。答。法
中還有八義。即此四中。俱有因果二義。即名為八義
也。言世尊又如至而得生長。述曰。此名依生德。世間
一切種子。皆依於地。而得生。而得長也。言如是一切
至而得增長。述曰合法也。三乘等種。依大乘而得增
長也。
言是故世尊至出世間善法。述曰總結有二。
初大外無小。小外無大。二世出世亦爾。故得為生為
依也。
於攝入明一。前中有二。初明因攝入。二明果攝入。前
中有二。初總標。二釋所以。言如世尊說至說此六處。
述曰此總標也。文有三別。一引佛誠說。二別徵。三別
列明說也。此六法中。三義所攝。依四法迹。謂無貪無
瞋為戒學迹。正念定學迹。正定慧學迹。戒學但是威
儀。不能斷惑。唯有定慧。方能滅除。今此文中。依斷惑
次第。先定慧。後說戒學。以定慧二能斷惑修善故。名
住名滅。住故善法得生。滅故諸惑皆盡也。前四名所
受教法。後二名能受者行法。前四中。前二經法。後二
律法。又六法中為三對。初二住滅相當。中二廣略相
當。後二始終相當。若此六法。趣聲聞果。即是小乘家
近方便。與大為方便。方便大乘也。波羅提木叉者。名
為解脫。略本也。毗尼者。名為調伏。廣本也。何以故下
釋。釋中有二。初徵。後釋。何以故。謂徵也。釋中有三。釋
彼三學。文即為三。言正法住等。述曰解住也。通定慧
二學故。言正法滅等。述曰釋滅也。通二學故。言波羅
提木叉等。述曰解戒學也。於中有二。初解波羅與毗
尼無異。第二明出家受具足。言波羅提木至第一名
異。述曰。明無異也。此二廣略有異。而體無殊。同明戒
學義故。於解出家受具足中。有三。初正解毗尼即大
乘學。二明上所以結歸出家受具足。三引阿羅漢為
證明無異。言毗尼者至受具足故。述曰。解毗尼也。於
中有二。初標。二釋。釋中有二。初徵。後釋。言毗尼者即
大乘學者。標也。明與大乘為方便。畢竟歸本故。何以
故者。徵問起也。以依佛出家而受具足者。釋所以也。
以三乘學果隨依佛學故出。大乘學也。言是故說大
至是受具足。述曰。乘上所以。結為出家受具足也。而
雖後起果不同。畢竟是歸大乘故。此六法為大乘說
也。有何所以得者知耶。言是故阿羅漢等。答上所以
也。第三引阿羅漢為證也。於中有二。初標。二釋。言是
故阿羅漢等。述曰標宗也。阿羅漢人。無自能出家。要
依佛故。又云。離大乘外。無有羅漢能自出家。要依大
乘也。此中既云緣以有麟角喻人亦見佛故。唯有諸
佛。自然得戒也。言何以故。述曰釋也。有二。初徵。後釋
所以。此即是徵。
言阿羅漢依至受具足故。述曰。釋
所以也。阿羅漢人。要依如來出家等。故知六法。為大
乘故。說究竟歸本故。
於第二明果攝入中。有二。初略開二章。二略廣釋上
章。言阿羅漢有恐怖。述曰略開二章也。初歸依佛章。
以色法未盡有歸。此明心失。二有恐怖章。以對治未
滿五住地在有怖。此明行失。由是阿羅漢又須依於
佛猶有恐怖。標宗也。下釋中有二。初略釋二章。二阿
羅漢得辟支佛下。廣釋二章。略中有二。初言便先釋
恐怖章。二何以故世尊依不共依下。釋歸依章。前中
有三。初法。次喻。後結。
言何以故至怖畏相住。述曰法說。言一切無有。無謂
空無。即空觀也。行謂緣空之智。若菩薩依止空智而
無怖。其阿羅漢人。依大乘教觀空之智。逐相住故。名
怖畏相住。明二乘未修三乘之外對治無明住地之
行故。故言無行也。恐怖者。變易生死也。相者。是慧於
空住法不解名相也。住者。此二乘利。相者。自智解不
滿。住者餘地名住也。若順此方。應云住相。今順西方。
故名相住也。言如人執釰欲來害巳。述曰喻說。無明
為貪應因果相去甲如執。變易生死如釰。巳者羅漢。
是二乘巳修自地名巳滿。謂無生死。今為變易生死
墮後。故名害巳。喻成相也。言是故阿羅至無究竟樂。
述曰。明阿羅漢既是恐怖即知無畢竟樂也。
言何以故阿羅漢依不求依。述曰。釋歸依章有三。初
法。次喻。後結。言依不求依者。不求依。謂如來更無有
人能與如來為歸依處故。名不求依。今羅漢依如來
得住故。名依不求依。言如眾生無依至則求歸依。述
曰喻也。二喻。二乘不能與他為依。如似多生於他無
依。一彼無明。二彼生死。故言彼彼。如此眾生有恐怖。
便即求依。羅漢既恐。故知求也。言如是阿羅至依於
如來。述曰。能成依佛也。
於廣釋中有二。初滌有恐怖人。二是故阿羅漢下。正
解怖畏歸依。於中有二。從初至無邊不斷如來解怖
畏。二如來無有齊限下。廣解歸依。於中有二。初正明
怖畏。二世尊彼者所得地下。正明攝入一乘。前中有
二。初略明二乘不得菩提。二何以故唯如來下。廣釋。
前中有二。初明無菩提。二明無涅槃。
言世尊阿羅漢至當有所斷。述曰。明無菩提也。約四
智文則有四。然四諦有二。謂有化四聖諦。二無化四
聖諦。應唯無分段生。名我生巳盡。未離變易生。故名
有餘。生法不盡。故有生也。道有二種。謂生空。法空。若
唯證生空智。名梵行巳立。若未證法空智。名有餘梵
行成故不純也。滅有二種。謂有餘等。二云不住處也。
若住有餘等二。名所作巳辨。若未得不住。名事不究
竟故當有所作。集有二種。謂二障也。若唯斷故煩惱
障盡。名不受後有。若未斷所知障。名不度彼。故當有
所斷也。此上明無菩提也。言以不斷故至槃界遠故。
述曰。明無涅槃也。以未斷煩惱。畢竟無有三事大涅
槃也。
下廣中有二。初廣涅槃。二觀察解脫下。廣菩提。前中
人二。文有五對。人二者。如來二乘也。問。直明二乘不
得以竟。何須名如來得耶。答有三義。一舉如來得。顯
三乘本來不得也。二云舉如來得。顯與二乘為歸依
處。五對中。前四明得不得義。第五雙結。前四中有二。
初三明行德分別。後一顯斷德分別。前行德中有三。
初寬狹。次淺深。後麤細。以四中先明如來得。後明二
乘不得。一一句中。皆有四句。初二明如來得。後二明
二乘不得。翻前二也。亦有別解。明我生巳盡智等現。
五對中。前四如次第。一有為無為對。無寬狹對。言何
以故唯至是佛方便。述曰。二乘唯得無為。言無涅槃。
如來具證。實得涅槃也。然無為中有二。謂真假第二
對也。言唯有如來至是佛方便。述曰。假實對。亦名淺
深對。如來二種俱有。名有涅槃。二乘唯得是假。名無
涅槃。言唯有如來至是佛方便。述曰。第三對。於假擇
滅中有二。若聲聞唯得煩惱障假擇滅。若如來具證
二障假擇滅。故於如來名得涅槃。麤細對也。言唯有
如來至是佛方便。述曰。於假擇滅中有二。謂種習對
也。若聲聞唯斷種子。不除習氣。若如來具斷二種。名
得涅槃。種習對也。言唯有如來得般涅槃至去涅槃
界者。述曰。法身解脫對。若聲聞所斷。唯得名曰解脫
身。若如來所得。名曰法身。為三界尊。作四生主。人天
敬仰。八部遵持。故說如來實得涅槃。若聲聞是方便
也。
於廣菩提中有二。初總明聲聞不得四智。二別顯。言
阿羅漢至不了義說者。述曰總也。有二。初明如來昔
之得四智。亦是大乘。有餘經所說二乘人觀察有得
四智。名得蘇息處。巳上。以隨他意語。不了義說。方便
引導。非真實得。唯佛世尊。名為真得。問曰。化城不得
實方便說二。何故羊鹿非實。然則具說三耶。答。涅槃
唯果德假真說二。成事有因果別行異。說三車也。
於別顯中有四番。我生巳盡智等四智。文分為四。即
十四智。於盡智無生智中。分為四智。言盡智無生智
者。智能斷惑。名之為盡。盡中得智。名為盡智。知彼煩
惱當結不生。名無生智。於此二智中。離為四智。緣於
生死盡處。名我生巳盡。於中離出梵行巳立智。云何
得知。修斷道意。欲斷生死。生死既盡。我行得立。故盡
中離出梵行巳立智也。就無生智中。離出所作巳辦
智。知當無生可愛。名不受後有智。知當無生不斷不
復作行。名所作巳辦。故知無生智中離出所作巳辦
智也。又解脫境有四。我生巳盡不受後有。緣滅諦生。
梵行巳立所作巳辦。緣道諦生。生明苦諦智中有二。
初汎舉道理。二正明未盡智義。前中有二。初問起總
徵。二別顯相貌。何以故有二種死者。述曰問起也問。
意也有三義。一云。總徵下四云。有何所以。二乘四智
俱未圓耶。若據下釋。皆別徵又。此中未必為總。二云。
但徵初人。有何所以。我生未盡。是佛不了義說耶。下
別顯中有三。初問。次列。後釋。言何等為二者。問也。言
謂分段死不思議變易死者。述曰列也。言分段死者
謂虗偽眾生者。述曰。此解分段。隨業長短。壽有齊限。
一期各別。名為分段。段即分故。生死即分段。俱持業
也。謂虗偽者。既處三界。因果俱漏。名曰虗偽也。言不
思議變易至無上菩提者。述曰。妙用難測。名不思議。
改後轉本形。名為變易。有三種得。謂阿羅漢辟支佛
大力菩薩意生身。乃至涅槃。常受此身。於中不斷。今
言生者非也。既不辨體。何得言生耶。今解。三種意成
身。但轉本形。非新生故。問。此中欲明我生巳盡。何故
乃言二種死耶。答。此中據實。相生非死。以約無常相
行。應說生死二名。但以生者仰觀。死者厭觀。今約厭
觀。但言二種死故。問。三舉死明知生。今何故乃明梵
行巳立等三耶。答。實唯明我生巳盡。不欲明後三。乘
義相連故舉。為成初一。故總明也。
二正明我生巳盡。於中有二。初明四智相。二結歸我
生巳盡也。前中有四。四謂四諦。言二種死中至我生
巳盡者。述曰。明離分段生死。名生巳盡。不無變易。名
不了義也。言得有餘果證故說梵行巳立者。述曰明
滅智也。唯證有無二依。名梵行巳立。梵者淨也。即真
如故。行謂因也。言凡夫人天至說所作巳辦者。述曰。
明道諦智。凡夫人天。但依伏不斷。道智不得。三果四
向名七。唯能斷惑。所作未辦。唯阿羅漢。能除虗偽煩
惱盡。名所作巳辦也。言阿羅漢至謂不受後有者。述
曰。明集諦智也。既斷煩惱障。發因俱無。名不受後有
也。上別明四智訖。自下第二結歸第一苦諦智也。言
非盡一切煩惱至故說不受後有者。述曰。上來雖舉
餘三。意明第一我生巳盡也。
於釋梵行巳立中。文有二。初總舉明障不斷。二別顯
差別。言何以故至所不能斷者。述曰總也。此文中。翻
譯者謬。不受。言煩惱非二乘斷。通三乘故。應言有障
非二乘斷。不障二乘故。別顯差別中有二。一別明四
住地。二明無明住地。前中有二。初標宗有二。第二別
解二種。前中有三。初標顯形。第二徵。三列也。言煩惱
有二種。述曰舉數也。言何等為二者。述曰問起二也。
言謂住地煩惱及起煩惱。述曰列名也。下別解中有
二。初解住地煩惱。明有四種。第二乘前解起煩惱。前
中有三。初滅住名四。二徵有四。三釋其四。言住地有
四種者。述曰。舉數名也。住者是現行居止之處。名地
種子能生上心之義。喻地。能生萬物。種子亦然也。言
何等為四者。述曰問起也。言謂見一處至方名有住
地者。述曰列名也。古來大德解云。三界諸見。名一處
住。三界中無明。名無明住地。欲界除見無明。名為欲
愛。上二界并除無明見。名色愛之有愛住地。今基法
師云不然。若三界無明。名無明住地者。即應三乘同
斷。如何乃言唯有如來涅槃智之所能斷耶。以此准
知前解未可。然障有二。謂煩惱所知。所知無明是勝。
總立名無明住地。煩惱障中。分成見修。見道。以見為
首。發業迷理是增。以一時斷。但是分別。總立名見一
處住地。修道。迷別事生。斷復前後。復要須數。宜為此
約界。分成三種。欲色二界。自界得名。無色恐執為無。
顯是三有。破外道計為涅槃。為名有愛。非是無也。
於第二乘前解起煩惱障中。有二。初牒前四住地能
生起煩惱。生起下文。辨自住地功能。二此解起義。言
此四住地生一切起煩惱者。述曰。釋四功能能俱能
生起一切煩惱也。言起者剎那心剎那相應者。述曰
正解也。起者現行義也。不起即巳起。即與心相應名
起。煩惱起巳。纏遶其心。亦名為纏也。上總解四住地
訖。
解無明住地中。有二。初總標。二別顯義。言世尊心不
相應無始無明住地者。述曰總標也。問。何故顯此所
知障。名心不相應耶。答。所知障。唯約種子為論。故言
心不相應。若據現行。名相應故。餘四住地。即云起故
也。於別顯中。有四。初明數多。二為大。三辨依。四結前。
言世尊此四住地力至所不能及者。述曰。數多少也。
但有人執。必法執。法執有時。未必人執。所以為少。法
執為是多。故云所不能及也。明力中有三。初標法明
力大。二舉喻成力大。三結喻顯力大。言世尊如是無
明住地力至最大。述曰。標力實大。四住之中。不能大
故。言譬如惡魔波旬至自在殊勝者。述曰喻也。諸天
雖無量類。然天魔。色力壽命眷屬眾具。相勝除天。名
為勝也。言如是無明住地力至其力最勝者。述曰合
法也。可解。言恒沙等數至久住者。述曰。第三明依也。
然與自現行為依。復能具四住等。為所依義也。言阿
羅漢至最為大力者。述曰。第四總結。唯有如來能斷。
二乘不除。故知無明。其力極大也。
勝鬘經述記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