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鬘經述記
勝鬘經述記
故。於明法中有二。初乘前起後。明亦有三。第二說三
種意生身因緣是爾。言如是無明住地至三種意生
身者。述曰。昔由有漏業所感得身。若隨業力。不久即
滅。聖者即欲三劫修因。恐癈長時修涅槃行。乃將定
願無漏資助感身。今身業令彼長時與果不絕。所知
障助為緣。無漏有分別業為因。有三種意生身。謂阿
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阿羅漢喻欲界。辟支佛若色
界。大力菩薩猶無色界。成唯識。名大自在菩薩。謂八
地巳上。皆得相土二自在故。名為自在。問。何故楞伽
經云。前五地名三摩䟦提業樂法意生身。六七二地
名覺法自性意生身。八九十地名種類俱生無作行
意生身。然今此經即言羅漢等三耶。答。此經據三乘
決定者作。言羅漢辟支佛。以前三果迴心受變易不
定故。菩薩之中。唯據頓悟。大悲增者。要八地巳上。方
受變易身。其楞伽經。唯據頓悟。不說二乘漸悟。唯論
大智增上。非增上者故。前五地巳還。修五度故。名三
摩䟦提樂法意生身。六七二地。既得無相。在身猶有
加行。名覺法自性意生身。八地巳上。與前相似。名為
種類。任運起故。名曰俱生。更不作功用。名無作行。二
種經。各據一義。亦取不相違也。言此三地彼三種意
生身至依無明住地者。述曰。第二諸因緣意爾。於中
有二。初明依。二明緣。無明住地。彰三身起無始時義。
此三地者。謂羅漢辟支佛大悲菩薩。樂受生時也。彼
三種身。由無漏業資無明住地為緣。須正逐生也。言
有緣非無緣至緣無明住地者。述曰。二明緣。彼定此
三種三身。彼有緣非是無緣。故在生。是故三身無漏
業為因。無明是緣也。
言世尊如是有愛住地至業因者。述曰。第二明五住
地作業不同也。有愛。最上微玅。故今偏舉。由四住地
能發業而生。通不善故。其所知障。以非發法。發潤唯
有覆故。但能發有覆無覆二業。不能發不善之業。故
說不同業也。
於第三明無明住地與四住斷處懸別中。有二。初總
標。第二別顯所以。言無明住地異離四住地至佛菩
提智所斷者。述曰總標也。無明住地與四住地異。亦
離於彼。唯佛能斷。非二乘除。以不證法空故。何以故
下釋所以。於中有二。初明二乘證理不盡。二明二乘
不知不見也。前中有二。初明二乘不盡。二出不盡之
相。言何以故至亦不作證者。述曰。問云有何所以。唯
如來能斷。二乘不除耶。言無漏不盡不得自在者。古
解漏有二。謂煩惱漏。二過失漏。二乘但斷煩惱漏盡。
作所作巳辦。以不能滅過失漏。名無。彼漏不盡故。不
得自在也。今基法師云不然。無漏者。只道淨故名無
漏。無漏有二。若生空無漏。二乘證得。以不得法空無
漏名證無漏不盡故不得自在。亦不作證也。問何者
是無漏不盡耶。言無漏不盡者即是無明住地者。述
曰。第二出不盡相。由二乘不斷無明住地故。便證無
漏不盡。謂法空智是也。第二出二乘不知等中。有四。
初明斷過有餘。二以不斷故下。明三事有餘。三以成
就下。明知諦有餘。四是名得少分下。明所得涅槃有
餘也。前中有二。初明三乘聖人為無明所覆遂無知
覺。二明不究竟。言世尊至不知不覺者。述曰。明三乘
聖人為覆無知覺也。此二乘人。為未斷無明住地。覆
法空理。障法空智。於彼彼真俗境中。不知不覺。最後
身菩薩者。或是化相中。王宮生菩薩。未至妙覺地。為
微細者著礙所覆障。未得知覺。或是實相菩薩。未至
金剛道巳還。不斷二障種習。解脫道果未起巳來。為
障所覆。亦無知覺。無知覺者。二乘未得法空中。根本
者智故不知。無後得智故不覺。亦約盡智無生智解
也。若最後身菩薩。未得佛地真淨圓滿本後二智。名
不知覺也。亦約如理如量二智解也。言以不知見至
究竟者。述曰。第二明不究竟也。若二乘人。未迴心。未
斷過。地不滿。不斷所應斷法執。終不究竟證得大果。
若最後身菩薩。未到妙覺地始。等覺地終。猶有餘染。
未名圓證樂果。名不究竟也。上雖有二名。斷過有餘
也。言以不斷故至一切功德者。述曰。第二三事有餘
也。言三事者。即涅槃經中三事涅槃故。然解三事有
三義。一唯約無為真如。二唯約有為智慧。三通約心
境也。言約無為真如者。此真如上。性有三德。為煩惱
覆不顯。非是新得。修道證三時。假名新淨。如虗空除
雲作淨也。即此真如在纏。名如來藏。出纏。與眾生為
依。名為法身。離障縛邊。名為解脫身。性能覺照。與覺
知為依。名摩訶般若身。此即體一義分有三也。言約
有為智慧者。即此智慧。雖是修生。然種本有。要仰勳
習。四智方成。為法莊嚴之相。依處體依聚義。總得名
身。稱法身也。昔為無知覆而礙解。今既斷巳。如蓮華
開永無障染。名解脫身。智慧本來性能覺了。此巳圓
滿。具德無邊。名為般若也。言通約心境者。此三事中。
法身唯攝真如。性凝非假所立。般若但取智慧。動照
要藉修生。解脫離縛得名。境智二俱成有。若言唯真
三事二乘何不證修。若道獨智。稱三慧照。寧無真境。
如來。二俱平等。離障顯淨。既云通二。合得三身。於理
教當見矣。二乘雖證真如與佛無別。但無利他業。三
義不顯。與佛有異。下此文中。言解脫者解脫身。言清
淨者即法身。言功德者即般若。此三中一一。皆初句
稱與。後句感應也。言以成就至有餘功德故者。述曰
明知諦有餘。於中有二。初牒前三事。生起後文。二正
明知諦。此即初也。為於三事未得。雖昔證理。於真諦
猶不具足。言知有餘苦至修有餘道者。述曰。正明知
諦也。然諦有三義。一苦等。二名諦是巳實也。三名實
一真法界也。然凡夫但知苦等。不知諦是實。二乘知
苦等及諦。而不知實。菩薩於中三皆有知故。今二乘
為不知四諦之實理。皆名有餘也。如涅槃經辨。或可
約有作無作八諦解亦得。言是名少分至向涅槃界。
述曰。第四明所得涅槃有餘也。約四種涅槃。無第四
故。名作有餘。是得涅槃之分無為理故。向涅槃界。界
者因也。是向涅槃之不因。起菩提之大體故。
於第二明如來得四智中。有二。初明佛所得之爾所
以。以佛成就一切功德故得。二如來應等正師子吼
大。正明佛得。前中有四。翻前二乘四種有餘。得四無
餘。經文前却不次。前二乘中。初斷過。二事。三知諦。四
明無。今此文中。初知諦。二涅槃。三三事。四斷過。問何
故作次不同然。答是如來隨自意語。不可准釋也。
言若知一切苦至修一切道者。述曰。明知諦無餘。翻
前三有作無作二種。皆名四無餘。又於苦等諦一實
三事中。俱證悟盡。名無餘也。
於第二明涅槃中。有二。初明佛自利德。二於無覆護
下。明利他德也。翻第四。言於無常壞世間至常住涅
槃界者。述曰。明自利德也。凡世間有二。謂言器世間。
有情世間。如來於有情世間。自斷障染。於器世間。為
他分所持。於中但見清淨。言無常壞世間者。器世間
也。然此為三灾所壞。四相所遷。隨業感生起。名無常
壞也。言無常病世間者。有情世間也。有情隨業。生死
漂流。四百四病。常不離身。非情非故。三乘因眾。皆有
此病。麤細有異。如來。於二世間中。證得常住圓寂妙
理名涅槃界也。言於無覆至為依者。述曰。第二明利
他德也。言無覆世間者。是有情世間。皆未證無漏所
收。名無覆護。如來能為護世。言無依世間者。是器世
間。既有成住壞空。無久依處。如來於彼為依。令成淨
土也。
於第三明三事中。有三。初總明三事。二智慧等下別
明。三是故下結也。翻前第二也。言何以故至故得涅
槃。述曰總明也。有二。初徵。次釋。言法無優劣者。如來
所成名優。優者。長也滿也。二乘所證名劣。劣者。弱也
半也。此一法言有通四種。理教行果。今既會如果。同
歸一乘。四種俱會。如法華經中云。三車誘引。果同設
異。此即會果也。一雨普潤。教同機異此。即會教。也涅
槃經中三。獸渡河。理同證異此。即會理也。此經上文
六處大因。行同修異。此即會行也。教理行果。皆同一
味。即無優劣。若悟此理。故得涅槃也。言智慧等至得
涅槃者。述曰。第二別明三事也。等者平等。無半滿。絕
大小。混師資。離頓漸。名為平等也。言智慧等者。摩訶
般若也。言解脫等者。解脫身也。言清淨者。法身也。言
是故涅槃(至)謂解脫味者。述曰。第三結成三味也。一
味者法身也。味者般若也。解脫身也。味者資身之用。
如世間味資壽命。出世之味益慧命故。此三味即三
事涅槃。如來悟知。引二乘證。
於第四斷無餘翻前第一中。有二。初返釋如來不斷
之失。二世尊於此起煩惱下。順解斷得。前返中有三。
初以淨顯前由不斷無明住地不得三事。二何以故
下。若不斷無明住地。不得恒沙佛法。三是故無明住
地積集下。由不斷無明住地。遂起恒沙煩惱。言世尊
若無相住地至謂明解脫味者。述曰。以後證前也。但
為不斷無明住地故。三事理皆不證。既不證三事。即
是斷過有餘。既證三事。明知斷過無餘也。
於第二
不得恒沙佛法中。有二。初明不斷不究竟。二正明不
得恒沙佛法。言何以故至不究竟者。述曰。明不斷不
究竟也。但為無明住地不空故。過恒沙所應斷法。皆
不斷不究竟也。言過恒沙等至應證不證者。述曰。正
明不得佛法也。但為過恒沙等所應斷法無明不斷
故。遂於得中道諦。應得而不得。滅諦。應證而不證。便
為大失。
於第三由無明生一切煩惱中。有三。初明
無明能生一切煩惱。二如是過恒沙下。明一切煩惱
依無明立。三一切上煩惱起下。雙結之。前中有二解。
一云。合有十三句。文分之為二。初二是總。十一是別。
別中有二。前七能覆因上。後四能不得果上。前七中
有二。初一能覆菩提心。下有六覆菩薩行中。止是定
初。觀是慧始。禪與正受。是定行成。方便與智。是慧行
成。於果中。初一是總。後三是別也。二云於十三句中。
合為五對。初二名見修對。二有三句三學對。三有二
句名界地對。四有三句名因果對。五有三句名有為
無為對。今約後解名為五段也。言是故至上煩惱者。
述曰。第三句見修對也。言修道斷煩惱俱生也。上煩
惱者。見惑分別起。以亦別助故名為上故。言彼生心
上至觀上煩惱者。述曰。第二有三句名三學對也。問
止者名定。觀故稱慧。其理可知。何以故言心行為戒
耶。答二乘持戒。但防七支。唯色非通。菩薩持戒。具受
十支。雖通色心。意不防色。但護其心故。涅槃經云。淨
壞聞有女人環命菩薩起念。即是犯心。故非關色。又
云。菩薩有戒。雖非形色。而可護持。雖無解體。善修方
便。可得具足。以此文證。故心名戒。然此三以下。非是
煩惱。為戒緣起。從境得名。即分三種。如滅道諦也。言
禪上至受上煩惱者。述曰。第三有二句名界地對也。
禪謂四禪。即是色界。正受謂無色界。緣此起惑。乃分
二也。言方便上至果上煩惱者。述曰。第四有三句因
果對也。方便謂加行。智者謂因中所有智。此二是因。
後名也。言得上至無畏上煩惱者。述曰。第五有三果
句有為無為對。得謂證得。無為之得。力謂十力。無畏
謂四無所畏。此二名有為也。言如是至之所建立者。
述曰。第二明一切煩惱皆依無明得立也。此四住地。
如來能除。起時依無明住地。方得生矣。如天。言一切
上至緣無明住地者。述曰。第三雙結也。言一切上煩
惱起者。謂四住地。若因若緣。皆因無明住地。而得生
長。此一皆言通下緣上。應云一切煩惱起皆因無明
住地皆緣無明住地故。
於第二順明佛斷得中。有三。初明由斷無明故恒沙
惑隨滅。翻前第三。如是一切煩惱上煩惱斷下。明得
恒沙佛法。翻前第二。三離一切過惡下明三事。翻前
第一。前中有二。初將五住地相對辨麤細。二正明隨
滅。前中有二。初明四住地是麤。二明無明住地是細。
言世尊於此煩惱至剎那相應者。述曰。第一明四住
地麤也。起者現行義。剎那者時節義。然相應具五義。
謂時依行緣事。即心法具此名相應故。今文云於此
起煩惱者。出能相應心所也。剎那心者。出所相應心
王也。剎那相應者。合辨相應。以具五義故。言世尊心
不相應無始無明住地者。述曰。第二明無明住地細
也。言心不相應義者。種子義。無緣慮故。名不相應也。
無始者。顯無始本際。是常起義也。無明住地者出體。
問。何故四住地但明現行。無明住地中。唯明種子耶。
答。有二義。一云。欲明五住地有麤細相續間斷義。起
者名曰現行。現行不即常起。名為間斷。麤也。心不相
應者是種子。種子無始恒有。名為相續。細也。二云。起
四住豈種子。何曰得無明恒無現行。此是影略說也。
於第二明隨斷中有三。初法說。二喻說。三合說。言世
尊若復過至所建立者。述曰法說也。但四住地一切
煩惱現起未斷巳來。皆依無明住地持建立。若准喻
合說中。此少隨滅。但有依生。至下當知。於喻說中。有
二。初明依生喻。二明隨義滅喻也。言譬如至建立增
長者。述曰依生也。一切種子喻四住地。地者喻無明
住地。緣有地故。一切種子。依地生巳。復依地增長也。
言若地壞者彼亦隨壞者。述曰隨滅也。大地為水火
風所壞之時。萬物種類。皆隨地滅。所依無故。能依不
立也。於合說中。有二。初合生二合說中有二初合生
二合隨滅。言如是至建立增長者。述曰合上生也。但
有生執。必有法。法為依故。自有法執無有生。獨行法
執故。由此四住地皆依無明生也。言若無明住地斷
者至亦隨斷者。述曰。合上隨滅也。唯十地位中。法執
巳出。生執不隨滅。要至金剛除。即不得言隨無明斷
滅。然約十地故。意心因生種道力時。法執皆斷。若不
合斷。何故者留為道欲斷。方便受生。異於二乘得留
名故。又約畢竟所說。金剛道中。四住隨滅也。問。為要
由無明斷四住隨滅。為有不由無明斷四住自滅。若
要由無明者。二乘既不斷無明。四住應不滅。不由無
明故滅。即不得言皆隨法執滅也。答。無明本。四住末。
未若斷時。皆須依本。二乘雖斷。唯滅種子。習氣未亡。
無學果中。猶有障礙。在依附性不調異性不安隱性
硬澁無堪住性。障生淨土。無外清淨。若也迴心。斷無
明巳。習氣隨滅。更無餘染。由是得言四住隨滅也。言
如是一切至一切智見者。述曰。第二得恒沙佛法也。
一切諸法者。謂真俗法也。通達無礙者。根本智也。一
切智見者。後得智也。又解。通達無礙者。人法二空智
也。一切智見者。謂二根本智故。一切見者。謂二後得
智故。二乘不得此。名有餘也。言離一切過惡至自在
之地者。述曰。第三明得三事也。離一切過惡者。解脫
身也。一得切功德者法身。為諸功德之所莊嚴及依
故。法王法主而得自在者。謂般若也。謂諸四智。緣真
故稱王。緣俗故稱主。皆得自在也。登一切法自在之
地者。總結三事。謂如來昇妙覺地。為法王主也。
上總明如來得之所以。下正明佛得。於中有三。初歎
佛德用。二正明得四種無餘之智。三結佛得之所由。
言如來至正師子吼者。述曰歎德也。德中有二。初內
自利德。二外利他德。言如來應等正覺者。內自德也。
有十號。前三號。三德所收。如來者斷德也。應等者恩
德也。正覺者智德也。即是經中多陀阿伽等義故。廣
釋名義如常。正師子吼者。外利德也。由如來具梵音
聲相。利益群品。為師子吼故。
言我生巳盡至不受
後有者。述曰。第二正明佛德四智也。明佛具證八聖
諦盡不同二乘也。言是故世尊至一向記說者。述曰
結也。非了義。非不了義。但說一向。非餘三記。不同二
乘也。
於第四明集諦智中。有二。初總標不受後有智。第二
別顯。言世尊不受後有智有二種者。述曰總也。有二
解。一云。言二種智者。謂半滿二智也。如來具得二故
名得不受後有智圓。二乘但得半智。所以四智不究
竟也。二云。二智者。謂分段變易二智也。如來具斷二
生死無。證四智究竟。二乘但斷分段。四智不圓滿也。
別顯中有二。初明佛得以智圓。二明二乘不得。前中
有二。初明如來具得三事智故圓滿。第二結成。前中
有三。初法身。二般若。三解脫也。言謂如來至不思議。
法身者。述曰。明降魔成道證得法身。伏魔有三。謂實
權破。如法華抄中述也。言於一切爾炎地至無所得
地者。述曰明般若也。爾炎。翻為境界。亦名智母。能生
智故。能於真俗二境之中。無礙自在。至不退地。名無
所得地。所作巳辦故。言十力勇猛至無畏之地者。述
曰。解脫德圓滿也。雖有此三。合為第一也。言一切爾
炎至師子吼者。述曰。第二總結成也。明如來得此智
究竟也。
明二乘不得中。有二。初明得離苦。第二明
得蘇息處。言世尊阿羅漢至不受死苦。者述曰明離
苦也。言世尊至蘇息處涅槃地者。述曰。明得蘇息處。
上來雖有多文。廣釋怖畏中。第一正明怖畏訖。
自下第二攝入一乘中。有二。初談不定種姓得入一
乘。第二何以故下。正明攝入。前中有二。初談本性。二
明用。言世尊彼先所得地至不由於他者。述曰。明本
性也。彼先所得地者。謂住二乘因果之位地也。不愚
於法者。謂聲聞有二。若定姓。總名愚法。聞說大乘。生
怖畏故。二若不定種姓。名不愚法。一聞大乘。即便迴
趣求一乘故。言不由於他者。謂身中舊有菩薩種姓。
性自仁賢。非由他人有所作故。言亦自知得有餘地
至三菩提者。述曰明用也。有一。二乘證得自道滿巳
得與此執。今得離苦圓滿。不求菩提也。有一。二乘雖
證小位。自知巳得有餘之地。當有所作。及意能往無
上涅槃。言亦者何。以不愚於法。亦能自知證有餘。地
捨而起大也。
於第二正明攝入中。有二。初總攝入。
二得一乘者下。別攝入。前中有二。初徵。後釋也。言何
以故者。述曰徵也。問意云。有何所以。二乘證得自乘。
而非究竟耶。言聲聞至即是一乘者。述曰外徵也。汎
明乘有三對。一小大對。二因果對。三一三對。言大乘
對小故。言佛乘形因故。言一乘待三故。約此三對。以
明攝入。小乘入大乘。因乘入佛乘。三乘入一乘者。名
總明攝入也。於別明攝入中。有五。初入菩提。二入涅
槃。三入法身。四入一乘。五結成無邊不斷。言得一乘
者至三菩提者。述曰入菩提也。言阿耨至涅槃界者。
述曰入涅槃也。言涅槃界至如來法身者。述曰入法
身也。言得究竟法身至一乘者。述曰入一乘也。言無
異如來至無邊不斷者。述曰結歸。不斷將如來法身。
辨無異相。即名為究竟。即是一乘究竟。名無邊不斷
也。
於第二廣釋依章中。有二。初正明歸依。二若如來
隨彼意欲下。明攝入一乘。前中有二。初明別歸依。二
明同歸依。前中有二。初明歸依佛。二法者巳下。歸依
法僧。前中有二。初歸依三身。二無限大悲下。結戒歸
依。前中有三。即三身也。
言世尊至時住者。述曰。第一明法身也。真體凝然。無
有限齊。遍周法界。無處不在。何語限齊。言如來至後
際等住者。述曰。第二受用身也。受用身有二。謂自他
故。若自受用。四智為體。亦遍法界。同前無限。若他受
用。唯化色形。而無慮用。隨機起化。三際往來。名後際
等住。今文舉十中三德。言後際者。是他受用也。言如
來至安慰世間者。述曰。第三明變化身也。然變化身
依法身。亦今同舉法。以證化身始能安慰。言如來無
限齊者。舉法身也。言大悲亦無限齊者。是化身也。談
如來德化相具大慈悲。今此獨明悲者。偏明拔苦勝
故。由法身無限。明知能依化身大悲。亦無限齊。為起
大悲故。遂能安愍世間也。第二結中。有二。初別結。二
總。別中有二。初結化身。二結法受二身。言無限大悲
至是名善說如來者。述曰結化也。即此化有二用。一
能行悲。二能安慰。此二俱無限齊。為法身故。如是說
者。是名善說也。問。如維摩經云。或有恐怖或歡喜者。
名為化身。故此化身。安怖不定。一向受樂。名受用身。
若唯行大悲安慰情敬。便是受用。何名變化。答。談聖
化身。通有歡怖。今且偏舉拔苦安恐濫地上他受用
身據世間稱也。言無盡法常住者。結法身也。言一切
世間之所歸者。結受用身也。能如是說者。亦名善說
如來也。言是故至正覺也者。述曰。第二總結三身也。
言於未度世間無依世間者。化身也。未度者外凡位。
無依者內凡位。言與後際等作無盡歸依者。受用身
也。言常住歸依者。法身也。謂巳上出所歸依法體故。
上明歸依佛訖。
於歸依法僧二寶中。有二。初出法僧二體。二明歸依
非真非令。言法者至三乘眾者。述曰。第二出法僧體
也。言法者即是說一乘道。道者三乘之法。是大乘之
方便也。僧者是三乘眾者。四果四向。出獨行十地。三
僧俱僧寶攝。出二歸依體也。明歸依非中有二。初總
標舉宗歸依。二者不。二何以故下釋非所以。言此二
歸依至少分歸依者。述曰舉宗也。若別歸法僧。非究
竟。不令。猶有上故。於釋非中。有三。初徵。次釋。後結也。
言何以故者。述曰初徵也。有何所以。法僧二歸。名少
分耶。下釋中有二。初釋法。二釋僧。言說一乘道法至
一乘法事者。述曰釋法也。若說一乘道法。能得法身。
法身上更無說有一乘法中。即如來法身。名一乘法。
然二乘法上。即更有一乘法事故。非究竟也。言三乘
眾者至菩提者。述曰釋僧。若三乘眾。障習未盡。是有
恐怖歸依。若能求出修學大因。即是向菩提分。是究
竟也。此二皆舉實歸依及證二乘是權也。言是故至
是有限依者。述曰。第三結二歸是有限無限。問。直明
二乘非實歸依便足。何須舉實法僧明權耶。答。舉權
顯實故。釋今知權實故。又明權歸不真故。須舉實也。
問曰。何故佛中但明真。歸法僧便二耶。答。理實俱齊。
是並有權實。然佛中即真。佛大悲之因。不須破遣。法
僧二內。有偽有真。所以雙舉。問。一乘說有三十四心
次第成佛。王宮樹下。即是真身。將此為依。何必究竟
如何內不舉破之。答。佛中權實三身俱是歸依。然二
乘不了。迷假愚權。執為真佛但歸依者。是實歸處。由
是前文具明三身。法僧二寶。有真實。真權修。迷假化
真假。真假俱非究竟。為是法僧二中。舉權顯實也。
上明別歸訖。下明同歸。同歸者。一體三寶。於真如上。
說三義故。故涅槃經云。若能計三寶常住真諦。此則
是諸佛最真誓願。於中有三。初出能歸依人依別法
僧。二非此二歸下。言若有眾生至是二歸依者。述曰。
第二出歸依人也。言若有眾生如來調伏者。外凡位
人也。言歸依如來者。地前位也。得法津澤者。十地內
也。生信樂心者。雙結上二。以信通漏無漏故。又解云。
從若有眾生歸依如來者。十信巳前。得法津澤者。地
前菩薩。非得初地無漏法水之津澤。未具正潤故。言
生信樂心者。初地以上。證四不壞信心也。此人若別
歸法僧者。名別歸依也。於釋別彰同中。有。初摧別歸
同是。二何以故下。以同即別非。有有二。初摧別即非
令歸第一。二摧別非令歸究竟也。言非此二歸依至
是歸依如來者。述曰。令歸第一也。解云。非此二歸依。
即是歸依第一義諦。是歸依如來故。言此二歸依至
如來者。述曰。令歸究竟也。若能歸依第一義者。即是
究竟歸依如來故。言何以故至即三歸依者。述曰。以
同即別非也。如來者即攝二歸依義。義歸與如來道
身無異。如來者即三歸依故。上明別非同是訖。下舉
如來為證也。言何以故至獅子吼說者。述曰。以如來
說一乘道。四無所畏。師子吼說。談一乘道。同體三歸。
深為可信。別歸法非竟也。上明歸依訖。
下辨攝入。於中有二。初明權。二辨實。言若如來至無
有三乘者。述曰明權也。即法華經中。破三歸一。但有
攝入一乘。即是如來隨彼意欲。而方便說。非真了義。
名為權說也。言三乘者至即第一義乘者。述曰明實
也。今此經中。具明出生攝入一乘真諦了義不隨他
語。名真說故。若法華經中說。一乘是實。三乘稱。此經
中。四乘是實。說一乘稱權。以有無種姓定姓二乘。故
各別說。說人名實。若隱此種姓。總說一乘。一乘是權。
其攝大乘論為引攝一類等。欲破不定種姓。令歸大
乘。非定姓故。上有五章。明行果二訖。下有八章。明教
理兩種。理外無教。約理以明聖教故。
於無邊聖諦中。有二。初釋無邊。二世尊聖者下。釋聖
諦。
前中有五對。初行因頓漸對。二修行半滿對。三出戒
令缺對。四證理同分對。五得果勝劣對。前中有二。初
明因漸非頓。二行八因頓非漸。前中有二。初約人標
初智斷諸地非上。二釋初智知四諦相也。言世尊至
斷諸住地者。述曰。約人標初智也。二乘人。於苦法忍。
初觀四諦之斷諸住地。不以無作之智斷無明地所
以非上也。言以一智四至此四法義者。述曰斷相也。
言以一智四者。謂是一有作智。分為四種也。言斷知
功德作證者。四智然名。斷者斷集。知者知苦。功德者
修道。作證者滅諦也。言亦善以下。不但能知四智之
理。亦能善知此四法之與義也。上明漸。下辨頓。頓中
有三。初反釋上上智無漸至故。云順釋頓智名上上
也。言世尊至及四緣漸至者。述曰反釋也。出世間上
上者。謂是頓悟無作智故。若有作智。即有漸至之義。
此出世間智。無有四智及緣漸至之理也。言無漸至
上上智者。述曰順釋也。若無有四智緣漸至法者。是
出世上上無作之智。由此故名為頓智也。上名行因
頓漸對故。下明修行半滿對。於中有二。初順終滿。二
反始半。言世尊至第一義智者。述曰反辨知半也。非
二乘不出無明地以初智名第一義。可得由此反證
二乘初智名半也。於出惑全缺對中。有三。初明出惑
缺。二辨出惑全。言世尊以無二至斷諸住起者。述曰
明缺也。二乘以無二聖諦智。但以有作一智。斷諸四
住地。名出惑。不盡稱缺也。言世尊如來至煩惱藏者。
述曰明全也。如來以不思議空智。出一切煩惱四住
地藏稱全。非二乘境界故。言世尊若壞至第一義智
者。述曰。第四證理同分對也。如來能壞五住地煩惱
藏。證理既圓。名究竟第一智。二乘但斷四住。不滅其
藏證理分。非究竟。非第一義智也。言初聖諦智至三
菩提智者。述曰。第五明得果勝劣對也。初聖諦智非
究竟智。明劣也。向三菩提智。是究竟智。名勝果也。上
明無邊訖。
下辨出諦。於中有二。初明聖及諦不在二乘。二世尊
此諦下。明聖及諦唯在如來。前中有二。初明聖義非
二乘義。二聖諦者下。明諦非二乘諦。言世尊聖義者
至故名之為聖者。述曰。明聖非二乘也。初先舉聖義
非二乘得。有量少分。釋成小聖。即二乘人。但成就有
量少分功德。名之為聖。不名大聖。以未得無量全分
功德故。明聖義非二乘義也。言聖諦者至緣覺功德
者。述曰。明諦非二乘也。今言聖諦者。非二乘所得諦。
亦彼功德。要無作諦。始名聖諦故。於明聖諦在如來
中有三。初明聖諦如來始覺。二明如來能說。三歎聖
諦深義。上二乘中。具明聖及諦。下如來中。亦合明二。
唯辨聖諦者。以如來即是大聖故。言世尊至初始覺
知者。述曰。第一明如來始覺也。然此聖諦。如來大師
尚始覺知。反顯二乘元來不得也。言然後至是故名
聖諦者。述曰。顯如來能說也。佛證無作始覺知也。復
能無倒。為彼世間無明㲉藏愚痴眾生。開現演說。故
名聖諦也。於歎聖諦中。有二。初果歎甚深。二明所智
能信也。言聖諦者說甚深義者。述曰牒歎也。言微細
難知至所不能信者。述曰。釋成甚深。辨知不信也。即
此聖諦。義既甚深。微細難知。非心慮境。是智者所知。
世間所不能信。若二乘少分信。今菩薩。少分知。全分
能信。佛即圓滿。故知聖諦甚深也。
於如來藏章中。有四。初牒前甚深說如來之藏以生
後。二明非二乘知。三歎甚深。四明不信。
言何以故至如來之藏者。述曰牒前也。初徵。後解。言
如來藏者至緣覺所知者。述曰。此究是理。唯如來知。
十地尚不能知。何況二乘耶。言如來藏處至聖諦亦
甚深者。述曰。歎甚深也。將境即知二種甚深。依如來
藏處說有聖諦之義。處既甚深。故知聖諦亦甚深也。
言微細難知至所不能信者。述曰。第四聖者悉信。世
間不信。以理法甚深。卒難生信也。然如來藏有四種。
依楞伽經。有二。謂阿梨耶識名空如來藏。具足無漏
薰習名不空如來藏也。依此經。有二。謂諸煩惱覆真
如性。二真如理性。若本識含無漏種子。後時生報身
佛。若煩惱所覆真理當顯。得法身也。本識藏故所捨
也。煩惱藏故所出也。聞薰藏故所生。真如藏故所顯
也。
於法身中。有三。初將因即果。二於說如來藏下。合因
果二即二諦。三世尊過於恒沙不離下。釋因果相異。
言若於無量煩惱藏至亦無疑惑者。述曰。將因即果
也。若眾生自知身中具有佛性。解如來藏。因既如是。
於如來法身。亦不生疑惑也。
於第二中。有三。初總舉因果即二諦。第二如是難知
下。別釋二諦。第三如是八聖諦下結成四。言於說如
來藏如來法身至說二聖諦者。述曰此初也。若有眾
生。於藏法身。心得決定不疑者。便能信解。說二諦義。
別釋二諦中有二。初總標。二問答解釋。言如是難解
者謂說二聖諦義者。述曰總標。言何等說為二聖諦
義者。述曰。問答解釋。有二。初問起。二答。此初也。言謂
說作聖諦義說無作聖諦義者。述曰。下答也。有二。初
總答。二別答。此初也。別答總標也。言說作聖諦義者
是說有量至四聖諦義者。述曰別答也。有二。初答有
作。二答無作。有作中有三。初立宗。二釋。三結。此立宗
也。有作聖諦也。問。何故此有無有八。瑜伽。安立有四。
非安唯一。成唯識論。世俗勝義各四耶。答。瑜伽。據別
體實性證而知者。故說非安唯一安立有四。唯識。據
別法相形有勝有劣。故成各四。此經據約人說法有
無各四。作是生義。起滅之用也。安立通理事二門。有
作唯在聖事也。量謂限量。二乘劣智。且知有量。不知
無量。何者耶。言何以故非因他能至修一切道者。述
曰釋也。二乘要他說各四。因他始能立知苦斷集證
滅修道。菩薩非由他能作四諦斷也。言是故世尊至
及無餘者。述曰結證也。如來依此。說有二死二槃。分
段生死。因緣俱有為故。名有為生死。變易生死。若據
真理。名無為變化即有為。若據無漏法。不為業煩惱
為故。亦為名無為即變易。得名無為生死。從助因說。
因既有二。得果非一。若煩惱障盡所得真理。名為有
餘。具出一切二障盡。名曰無餘也。答。無作中有二。初
立宗明無作義。二釋所以。言說無作聖諦義者至四
聖諦義者。述曰立宗也。法無邊際也。名為無量也。言
何以故至修一切受滅道者。述曰釋所以也。由具出
二障。離二生死。修二智道。證不住等理。所以不無量
也。於第三結八成四中。有二。初牒八不越於四。二如
是四無作下。釋云權實明盡不盡。言如是八聖諦如
來說四聖諦者。述曰。第一牒成四也。理實有其八。類
攝實遇有四。謂苦等也。於釋中有二。初牒四無作雙
苦。二乘如來明究竟。二別釋二義如來相。言如是四
無作聖諦義至辟支佛事究竟者。述曰。第一雙分
也。無作無量道理深遠。唯佛淨土。是究竟事。非二乘
事為究竟。此即宗。下釋所以有二。初釋二乘非究竟。
二釋如來是究竟。言何以故非下中上法得涅槃者。
述曰。自釋二乘也。二乘。以欲界智為下。色界智名中。
無色名上。既起三界出智。唯能證有作四聖諦。不能
得彼無作四聖諦。故知非究竟。下釋如來中有三。初
釋如來是究竟立宗。二出無作之相。三釋疑。言何以
故如來應等正覺至事究竟者。述曰立宗也。二乘不
爾。唯佛而為究竟也。言以一切如來應等正覺至苦
滅作證者。述曰。第二出無作相也。以如來正覺不但
知現在。亦知未苦三障等。總出修證盡四諦。文即為
四。所以如來事究竟。言世尊非壞法故名為苦滅者。
述曰。第三釋疑有二。初略標釋疑。二所以言下。出相
除疑。此初也。亦可初明事滅。二明理滅也。恐有人疑
所苦壞無所得之理。今滅者非是壞法。名作苦滅總
也。言所言苦滅者至離一切煩惱藏者。述曰。第二出
相除疑也。本有無始無成故。無作無為故。無起無盡。
更無遷動名常住。在纏不染名自性清淨。能除諸惑
名離一切煩惱藏也。上來第二釋因果即二諦訖。
自下第三明因果相別。初果相。後因相。言世尊過於
恒沙(至)如來法身者。述曰明果也。由此真理不離成
就。名為法身也。言世尊如是如來至名如來藏者。述
曰明因也。未離煩惱。名為藏也。
自下有空義覆真實中。釋前如來藏。於中有二。初總
標立宗。明有二種如來藏。非未滿者所知。第二別釋。
前中有二。初立二宗。二非化所知。言世尊如來藏智
是如來空智者。述曰。古來相傳。以實空為如來藏者。
非也。此是清辨等宗。然梵本有二名。若若多名為空。
空者無也。若瞬若多名空性。性者有也。今言空者。從
空所顯理故名空。據體有也。此明如來智故不被覆。
言世尊如來藏者至本所不得者。述曰。第二非他所
知。明無智故被覆。此如來藏。非阿羅漢辟支佛大力
菩薩。本所不見不得。十地菩薩。猶不能了盡。況二乘
耶。故名不見不得也。此上標宗也。下釋中有二。初標
藏二。第二解不見不得。前中有三。初標藏二。二別釋
二藏。三舉能信人。言世尊有二種如來藏空智者。述
曰標有二義藏。謂空理智也。釋中有二。初釋空。二解
不空。言世尊空如來藏至一切煩惱者。述曰解空也。
四種如來藏中。能覆隱真理名空如來藏。於金剛道
後。此方出故。言世尊不空如來藏至不可思議佛法
者。述曰。解不空也。此真理為煩惱所覆。不離脫等諸
佛法故。當得法身。名不空如來藏也。此下。第二舉能
信人結也。言世尊此二空智至能信如來者。述曰。此
二種藏。皆有二義。大地菩薩能信解如來也。何故但
說聲聞能信。不論獨覺菩薩耶。答曰。菩薩能信。不說
自成。聲聞能信。於理為妙。一是回心人。二不愚法。三
如瑜伽論廣慧聲聞能信。其獨覺者。一為不見佛何
能信。二亦於聲聞中。上解二藏訖。自下解不見不得
中。有三。初明二乘唯於四不處。二結也。三舉佛能知
反顯二乘不知。言一切阿羅漢至倒境界轉者。述曰。
由二乘等唯常樂我淨四處轉。為是不見不得如來
藏二種也。言是故至本所不得者。述曰結成前義。言
一切苦滅至一切滅苦道者。述曰。第三舉佛知顯二
乘不知所由。唯有如來。滅一切苦。二生死盡。證一切
滅苦道。二乘不爾。故不見不得也。
於一諦章中。有二。初釋一諦義。二是滅過。一切下解
一諦深妙。此一諦一依。釋前法身。身者依止義。故成
唯識第十卷云。體依聚義。總說名身。法謂能持自性。
非假所立。真如能與恒沙功德。為依止處。名為法身。
今一諦者。一謂真理。更無差別。名為一也。諦者實也。
有即言有。無即言無。今非此義。唯實名諦。即是身也。
於前中有二。初總標。第二釋所以。
言世尊此四聖諦至一是常者。述曰。若有漏無漏對
苦集有漏。滅道通無漏。若有無為對有多義。若非為
業煩惱所為。名無為。滅道俱名無為故。前文無為生
死。據無漏煩惱無漏助因說。若據性墮起盡。眾緣所
生。名有為。非如此名無為者。即三諦俱有為。唯滅是
無為。今此真如具二義故。名曰無為。一性不起盡。二
非業所為也。由此一唯常也。
於釋中有二。初釋三
是無常。二釋擇滅是常。前中有二。初釋。後結。釋中有
二。知初明有為等三義。二明非依。言何以故三諦入
中為相至是虗妄法者。述曰。有何所以三諦是有為
耶。以三入有為相故。有為即無常。性有起盡。無常者。
無彼常有常無。名曰無常。真如有而恒有。故是常有。
我今三生故。簡本無今有名生也。兔角無而常無。故
是常無。今三滅而。簡故本有今無故。此三雙無彼常
有常無故。名曰無常也。若無常者即是虗妄。虗妄者
顛倒。即苦集二可名虗妄。豈有道諦亦是妄耶。以非
倒故。但說三界心心所是虗妄分別。不言無漏也。答。
今與二諦合為文故。總名虗妄。據實道諦虗而非妄
也。此上三義訖。下辨非依也。言虗妄法者非諦非常
非依者。述曰。若有無別定。俱三名諦。若性凝名諦。餘
三即由非非諦不常。不常故非是為依之處。所以之
非依。言是故(至)非常非依者。述曰。第二總結。三明非
依攝入無常也。
於釋一滅中有二。初釋。次結。前中有二。初一滅離有
為等三義。二明是依。言一苦滅諦至非虗妄法者。述
曰。此真如理離有二初一滅。離有為相。非生等所遷。
離彼相是常。常故非虗妄也。言非虗妄者至是依者。
依述曰二明依也。此一諦既非虗妄。是諦故是常故
可依。三乘究竟。皆趣依彼故。言是故滅諦至不思議
者。述曰能成一常也。
於釋一諦深妙中。有二。初略解。二凡夫下廣解。前中
有三。初法說。二舉喻。第三合。
言是滅諦至智慧境界者。述曰法說。然此真理。凡夫
不能識。二乘所不知。細境。麤智不能緣故。言譬如生
盲至不見日輪者。述曰喻說也。如世間人。若生盲者。
離有眾色顯現於前。而自無目不能得見。復有七日
嬰兒。眼睛猶弱。縱覩日色。為耀石鑒。但為目眼。是初
非圓日滅也。言苦滅諦者至智慧境界。述曰合法也。
凡夫無始巳來不覺。喻生盲者不覩色。二乘雖證半
道。猶嬰兒者。非見日色。恒而不滅。有盲俗者。不見苦
滅。常而無沒。水聖所以良由至理甚深。無識淺智而
不悟也。
於廣釋中有二。初略標。非凡夫二乘境界。開二章也。
二別顯所由。釋二別章。言凡夫識者至則是清淨者。
述曰凡夫而二見所弊。顛倒不見真如。二乘雖出。兩
邪。智淺不能觀達。為此故非彼境也。由二章也。
於別釋中有二。初釋凡夫二見章。二釋二乘清淨智
章也。於前中有四。初明邊見依我見生。二出二見相
収。三釋二見起之所由。四解二見作用也。言邊見者
至所謂常見斷見者。述曰第一也。凡夫之人。於五受
陰。妄想計著。執為身見。依此身見。計之有常有斷。名
為邊見。故知邊依我見起也。問。此中欲解凡夫為惡
見所弊不見滅理。何故但說二見。豈餘三見不覆理
耶。答論實五見俱能覆真。此中但據根本。故說身見。
身見即起邊見。為此且舉二也。問。邊見依身起。能依
但二。二取答。二取起時不定。或通餘。此不說。邊見若
起定依身。為此但言身邊二也。
言見諸行無常是
斷見至作如是見者。述曰第二也。遷流造作。名之為
行。此行前盡後生。二趣相接。名曰無常。愚夫不了。不
覩未來生相續。遂計為斷。名為斷見。心心所法。微細
難知。本識一類。常無改易。不了是識。便計為我。此我
恒通。能作業受果。無有生滅。妄執為涅槃。常住不滅。
即名為常見。七由妄想見故作如是見也。言於身諸
根至妄想見故者。述曰。第三明起二見所由。有二初
斷。二常。此斷見也。於身諸根者。謂於五根四大種。次
起分別思惟度見。此根相續。斷壞於後。不見遂生斷
相。謂或身滅起中見也。言於心相續至妄想見故者。
述曰明常見。於心相續者。謂於心心所法上起。或可
是本識相續不斷容他執故。愚闡者。謂無明覆心。不
達本識。或一切心法非常非我也。不知剎那間者。然
心心法。念念謝滅。為餘境易達。時不定。若准此說間
言。上文於心者。通一切心法。非唯第八。以此中說餘
境間故。又可間又間者未必為餘境所隔名間。但是
念念前後相續剎那不同。名之為間。上文於心者。唯
是第八故。攝論第一云。何容分別此度為我心第八。
始從無始終至金剛。行相一類。無改易故。故知今執
為常。謂是涅槃。不離第八也。意識境界者。謂諸心法。
皆第六緣。名意識境。若取第八為心者。即意識言。通
六七兩識。意及意識故。類形業道相似不違。此法起
常見故。妄想生也。
言此妄想見至不淨淨想者。述
曰。第四明二見作用也。若常見。於彼心法之義。昔非
涅槃今妄計為涅槃。趣於上名若過。作異分別。起常
見。若斷見。於身根彼義未來實有。不達至處。深計為
斷。情慮不到名不及。作異分別。起斷見也。由此二見
有情於五受陰起常樂我淨。非我等上起也。
於明二乘清淨智中有三。初明二乘不見。二明隨順
者能見。三舉二乘極果。顯初業當得也。言一切阿羅
漢至本所不見者。述曰第一明二業智識。於一切若
總別。若真俗。若理。若虗實等境。及如來法身。本來不
聞不見也。
於第二明隨順中有二。初總標。二釋所
以。言或有眾生至是名正見者。述曰。若有眾生。雖是
凡夫。有大乘種姓。不愚於法。聞佛所說常等四德。即
便隨信。言不虗妄。名為正見也。下釋所以中。有三。初
明起四不倒。二結名正見。三名真佛子。言何以故至
淨波羅蜜者。述曰。於四德中。能深悟解。波羅蜜。到彼
岸義。信真理是常是樂是我是淨。不起於無常等妄
起常等。如是解者。名為正見。此中或破凡夫四倒二
乘四倒。或約煩惱業生四障。或約闡提不信等四障。
具說亦得也。言於佛法身至是名正見者。述曰。第二
結名正見也。言正見者至得法餘財者。述曰。第三明
真佛子。有三釋。若有無漏法爾種子。樂大乘上果。如
來攝受。名真佛子也。從佛口生名聞慧。從正法生思。
慧。從法化生謂修慧。於七聖財。未能證盡。巳得少分。
名得法餘財也。二是佛子者。三乘不定性人。其性定
故。如來攝受。名真佛子。從佛口生聲聞也。從正法生
緣覺也。從法化生大乘也。法財各自隨分證得也。三
真佛子。如前解。言從佛口生。謂初發心十信也。從正
法生。十信解十行十迴向也。從法化生。謂四善根位
中。得法餘財。謂至見道巳去也。
於第三舉二乘極
果顯初業當得。於中有二。初舉極果定性者不能。況
初業人。二釋初當業所以。前中有二。初單舉二極果。
二相例也。言世尊淨智者至波羅蜜者。述曰。波羅蜜。
名到彼岸。故是二乘極果也。言此淨智者至況四智
依智者。述曰第二相例也。二乘極果淨智。尚不知一
苦滅諦。況二乘初學依四諦智之人能了耶。言何以
故至說四依者。述曰。下釋所以。二乘初業者。謂二乘
人。創迴心向大乘時。名為初業。以不愚於法。然於彼
義中。無間道當覺。解脫道當得也。為彼故世尊說四
依者。此是反顯。世尊為彼決定種姓愚法之人說四
智。及顯初業之人不愚於法。當覺當得。世尊不為說
四依智也。言或可如是反顯此文即解不定性人未
迴心時世尊為說四依智也。於一切依中。有二。初明
安立非安立二諦依義。二世尊生死者下。明如來藏
即生死涅槃為迷悟依也。前中有二。初明安立非安
立。若依詮顯諦真如滅諦收安立也。若癈詮談旨真
如非滅攝非安立也。言世尊此四依者是世間者。述
曰明安立諦也。若據性。是有漏名世間者。即無漏名
出世。若據有此相狀名世間。安立四諦。俱名為世間
法也。言世尊一依者至所謂滅諦者。述曰。明非安立
諦也。謂滅諦更無差別名一。諸法之止住處名依。於
一切依中。此最上第一義依不可思議也。
於第二明迷悟依中。有二。初迷依。二世尊若無下明
悟依。迷中有二。初本際依。二世尊生死生死下。明不
一不異。前中有二。初明生依。二明依持依。
言世尊生死者至本際不可知者。述曰生依也。生死
妄法由迷故生。依真而起。如來藏既如下無始本際
不可知。如滿月輪故至無始不可得也。言世尊有如
來藏故至是名善說者。述曰。依持。如波依水。波無有
水有波。波水不異。我今生死。依於真如。由理故能持
生死也。此解依訖。
自下第二解不異不一。於中有二。初釋。二是故下結。
前中有二。初明不異。二明不一。前中有二。初解生死
名。二正明不異也。言世尊生死生死者至是名生死
者。述曰。為生死過多故。其聖言生死。於異領納。受果
為先。本識執受諸根名受根也。若諸受根沒不受名
為死。若次第受根起名生也。又云諸受根彼次第不
受名死。若諸受根次第起名生也。若言不受根名生。
豈有一根不為本識執受耶。應問法師。言世尊生死
者至有死有生者。述曰。第二明不異。然此二法。依如
起。離本無末。虗幻所生生死法。今如來藏。猶波即水。
但由世間假立說故。道有生死二名。窮其實也。真外
無妄。言說有故。故知不異也。解不一中。有二。初解生
死。二明不一。言死者諸根壞生者新諸根起者。述曰。
諸根壞巳名死。諸根新起名生。故說無常有生滅也。
言非如來藏有生有死至常住不變者。述曰。如來藏
者性也。凝然永離有為等相。但妄有生死二。非如來
藏有此二法也。若將如來藏一向一者。豈如來藏亦
有生死。故知不可定一定異。故大乘宗。一切諸法。不
異不一也。自下結。結中有三。初總結如來藏是依等。
二出所依持法體義。三舉不能為依外顯出能為依
法。言是故如來藏至是建立者。述曰。如來藏生死之
依。能持生死。生死妄法。由此建立。建立者施設造作
義。談是本故也。言世尊不離不斷至佛法者。述曰。第
二出所依法體。真如常一故曰不離。非妄可染名為
不斷。無為故名不脫。一類故名不異。非一識議所得。
名不思議佛法也。言世尊斷脫異外至是如來藏者。
述曰。第三生死妄。謂是斷是脫是異。此二外別有一
法。不斷解等故。真如理性體。為依持建立者。是如來
藏也於明悟依中。有二。初明無藏不能。二明有藏即
能。前中有二。初標。二釋。言世尊若無如來藏者至樂
求涅槃者。述曰。若無種姓有情。無佛性故。常為無明
所覆。究竟不能厭苦欣求涅槃。或可以無慧解。不能
照了。簡擇是非。亦不能也。言何以至樂求涅槃。述曰
釋也。由因中有眼等六識。果上心法智。佛地智強而
識劣。但以心法智為名。因中識勝而智劣。乃據六識
以為因。若因對果應有。亦以果形因。因應心智。各據
一義。亦不相違。由此七法剎那不住。念念不種。為是
不能厭苦樂求涅槃也。
言世尊如來藏者至樂求涅槃者。述曰。第二明有藏
即能。以如來藏。本來無際。不生不滅。由是能厭苦樂
求涅槃也。於顛倒章中。有二。初明非四執所緣。二明
非三類有情境。言世尊如來藏至非命非人者。述曰
此非我等執。如唯識抄說也。言如來藏者至非其境
界者。述曰。外道異生。不達真俗二理。迷真執事。人我
遂生。名墮身見眾生。人執也。二乘雖斷我愚。而於諸
法。執有法體。名顛倒眾生也。如執法也。清辨等類。堅
執空理。撥無實有真亦無。名空亂意眾生。如撥無四
塵也。
於自性清淨章中。有二。初勝鬘自說。二如來述贊。前
中有二。初略明清淨義。二何以故下。廣辨清淨等義
前略中有四。初明自性清淨。二明其用深。三下情不
測。四唯佛能知。
言世尊至自性清淨藏。述曰。明自性清淨也。有四藏。
一法界藏。通非情故。二法身藏。唯情所收故。三出世
間藏。出纏也。四清淨藏。在纏也。言此自性至上煩惱
所染。述曰。第二彰其用深也。性雖本淨。而為客塵所
汙故。言不思議者。述曰。第三下情不測也。言如來境
界者。述曰。第四唯佛能知也。上略明四義訖。
自下
廣辨。亦有其四。如次即是。言何以故至而能得染心
者。述曰。解第一也。言剎那善心者。謂無垢如也。即此
二心性非煩惱故。言觸者。和合一味義。此心與煩惱。
既不和合一味何得說有染心耶。心者。真實義。謂真
如也。言世尊至煩惱染心者。述曰。解第二也。雖復性
淨。然為五住地之所染也。言自性清淨至難可了知
者。述曰。解第三也。既有情淨染依二名。實難了也。言
唯佛世尊至如實知見者。述曰。解第四也(於中有十解如樞要
說)。
第二如來述讚中。有二。初內心隨喜。二發言述可。言
勝鬘夫人至佛即隨喜者。述曰。第一內心隨喜也。於
發言述可中。有二。但述可前四義中收二。不述前二
義易知故也。言如是如是至亦難可了知者。述曰。第
一述前第三非下情測也。言此二法至唯信佛語者。
述曰。第二述前第四唯佛能知也。
於如來真子章中。有三。初明信利益。二於我滅後下。
明歎信利益。三信如來者下。結信利益也。前中有二。
初略明信者能隨順得究竟。二廣解五種觀也。言若
我弟子至而得究竟者。述曰。第一略明信也。言隨信
者。謂四十心中也。言信增上者。謂四善根中也。言依
明信巳者。謂初地巳去證得四不壞信。即能隨順法
智。而得究竟也。四不壞信。謂三寶及戒故。於廣解五
種觀中。有二。初解五觀。二總結也。於五種觀中。有二。
初二明染觀。第二有三種。明淨觀。前染中有二。初一
觀十二入。第二觀因果也。言隨順法智至觀察業
報者述曰。第一觀染也。言根意者六根也。言境界者
六塵也。因緣無定之身。施設恒無定實。名意名意解。
言業者因也。言報者果也。言觀察阿羅漢眠至聖自
在通者。述曰。第二明觀淨也。有三觀。分為二。初人明
淨果。後二辨淨因。言眠者謂是煩惱。羅漢身中。此眠
既斷。即知是無學果。今時仰學故。又云。二乘入滅無
餘。與眠相似。名眠也。言心自在樂禪樂者。謂得四禪
樂在身而常得四禪樂在身而常願樂故。言聖自在
通者。謂觀三乘所得神通也。言此五種巧便觀成就
者。述曰。第二總結也。言於我滅後至入大乘道因者。
述曰。第二歎信利益也。由能具信增上隨法智故。雖
為彼染。然自性淨。即是究竟。入大乘因也。言信如來
者至不謗深義者。述曰。第三結信利益也。
於明勝鬘師子吼章中。有五。初勝鬘承力求說。二如
來聽許。三勝鬘正說。四說巳頭敬佛足。五如來述讚
也。言爾時勝鬘至復說斯義者。述曰。第一承力求說
也。言佛言便說者。述曰。第二如來聽許也。今正是時
也。言第三正說中。有二。初簡去善人。非是所化。二諸
眾生下。偏就惡人。以明化益。前中復二。初舉三種善
人。二願此諸下。總巳簡之。前中復二。初略解。二何等
以下廣解。言勝鬘白佛言至入大乘道者。述曰略釋
也。勝鬘云。有三種善人。而不須化。謂於深義不生誹
謗名自離毀傷也。能生出善根。生大功德。復能求無
上覺。名入大乘道也。於廣釋中。有二。初徵。二釋。言何
等為三者。述曰徵起也。既言三種善人。何者是耶。於
釋中有三。列三種名。即為三段。初自利。第二利他。第
三於甚深義仰推如來非我境界。言謂若善男子至
甚深法智者。述曰。第一自利也。於如義中。不生誹謗。
離自毀義。名自利也。言若善男子至隨順法智者。述
曰。第二利他也。能隨順法智。廣利眾生。名利他也。言
若善男子至仰推如來者。述曰。第三仰推佛也。此是
住分智故。言除此諸善男子善女人巳者。述曰。第二
結也。言諸餘眾生至而調伏之。述曰。第二約不善人。
而明化導也。言爾時至佛足者。述曰。第四頭敬佛足
也。言佛言善哉善哉至能說此義者。述曰。第五如來
述讚也。第三是述依行分中。有三。初如來等還。二爾
時世尊入祇洹下。重述其教。三時天帝釋至歡喜奉
行。大眾奉行也。於還中有二。初如來還國。二入城中
下。勝鬘入城。如來還中。有二。初世尊還國。二時勝鬘
下。夫人隨含。言爾時世尊至還舍衛國者。述曰。第一
如來還國也。七多羅者。一樹高七仞。一仞高七尺。總
一樹高四十九尺。七樹即說三百四十三尺。言時勝
鬘至具足念佛者。述曰。第二夫人隨念如來具有三
業。言還入城中至皆向大乘者。述曰。第二勝鬘入城
也。夫人住宮。與王城別。故說入城。於重述中。有三。初
如來告念。二應念即至。三佛為說以明付屬也。言爾
時世尊至及念天帝釋者。述曰。第一告念也。言應時
至住於佛前者。述曰。第二應念即至。於第三佛為說
經付屬中。有二。初如來說經。二始明付屬。言爾時世
尊至廣說此經者。述曰。第一說經也。
於第二付屬中。有二。初通付屬天帝阿難。第二復次
憍尸迦下。別付屬天帝。於通中有二。初難益勸持。第
二時天帝釋白佛下。問奉行。前中有二。初告天帝。二
復告阿難。前中有三。初總告勸持。二校量勝劣。三是
故下。總結受持。言說巳至此經者。述曰。第一總告也。
於校量中。有二。初舉餘行大勝。二對持經猶尚不及。
言憍尸迦至波羅者。述曰。第一舉勝也。言若復至為
人說者。述曰。第二方比不及。言是故至分別廣說者。
述曰總結也。言復告阿難至四眾廣說者。述曰。第二
告阿難也。於第二問經奉持中。有二。初天帝問持。二
如來正答。言時天帝至云何奉持者。述曰。此經問名。
請奉持法也。於如來正答中。有二。初讚法深妙如見
極離。二今當下。前略為說。前中有二。初歎經非二乘
境。二歎經微妙。言佛告至知見者。述曰。歎非境界也。
言憍尸迦至大功德聚者。述曰歎妙也。於如來為說
中。有三。初如來勅聽。二天帝等受教。三正為說。言今
當至念之者。述曰。第一勅諸許說也。言時天帝至受
教者。述曰。第二顯受。言佛言至師子吼如是受持者。
述曰。第三正說正答。答中有二。初句答前名。後句答
前持也。於別付天帝中。有三。初歎經深。二正付屬。三
奉尊教。言復次至入一二乘道者。述曰歎深也。言憍
尸迦至廣分別說者。述曰。第二正付也。言帝釋至頂
受尊教者。述曰第三遵教。言時天帝至歎奉行者。述
曰。第三依行分也。其中真草未定規矩。如有人寫者。
好用心力。仰於感享歲。影從法師。首尾中間。曾無蹔
捨。謹於界部寶國伽藍。令自春初。聽勝鬘經及二十
論。隨所採撮。諮聽未聞。既受指麾。編為述記。但文約
義廣。披閱稍難又於儀鳳二年夏洛都東太原寺。重
更普搆。舒文展義。疎缺更㬲。廣引文證。庶後學者。願
莫嗤焉。義令記也。
勝鬘經述記卷下(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