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摩經無我疏
維摩經無我疏
富從貧。故譏其不普也。
燈曰。更有因緣。以迦葉行頭陀苦行。惟慕麤糲。以
御饑寒。故偏從貧里乞也。若今之所呵。則以前釋
為正。
○二別明平等四。初示以乞方四。初示等心行乞。】
「迦葉。住平等法。應次行乞食。」
【肇公曰。生死輪轉。貴賤無常。或今貧後富。或今富
後貧。大而觀之。苦樂不異。是以凡住平等之為法。
應次第行乞。不宜去富而就貧也。
燈曰。住平等法者。即下示以不受而受。心行中道。
皆所以住平等法也。
○二示以不受而受。】
「為不食故。應行乞食。為壞和合相故。應取揣食。為不
受故。應受彼食。」
【夫法性之身。量等虗空。固不須食。色身有待。故須
行乞。觀身實相。即有待而本無有待。以無待視有
待。雖乞食猶不食也。夫以無待視有待。則雖急若
緩。雖存若亡。不以貪等為宗矣。
什公曰。和合相。即
揣食。即四種食之一。
燈曰。揣食固以四大和合而
為之相矣。身待此食。乃以外四大之和合。而資內
四大之和合也。若觀身實相。則本無和合。本無和
合。是壞和合義。如是取食。乃以不受以為之受。亦
不以貪等為宗也。如是乞食。乃為不受故。而行乞
食。不受之受。是為正受。於無可受中。吾故受之。故
曰應受彼食。
○三示不受之方二。初示總相。】
「以空聚想。入於聚落。」
【聚落。即鄉村也。說文云。落。居也。人所聚居。故謂村
落屯落院落聚落。然又有內聚落。六根是也。外聚
落。六塵是也。金光明空品云。是身虗偽。猶如空聚。
六入村落。結賊所止。一切自住。各不相知。今云以
空聚想。令觀內六入猶如空聚也。入於聚落。令觀
外六塵猶如空聚也。此示不受而受之總相。若下
文見色與盲等。方是別示。一一句中。皆兼二義。
○二示別相。】
「所見色與盲等。所聞聲與響等。所齅香與風等。所食
味不分別。受諸觸如智證。知諸法如幻相。無自性。無
他性。本自不然。今則無滅。」
【此別示以空聚相入於聚落也。所見色。即聚落之
一塵。與盲等。即空聚相之一根。下去倣此。既見色
盲等。聞聲響等。齅香風等。食味不分別。受觸智證。
知法幻相。則令於六塵諸法。以不受而受。皆歸於
正受也。何則。葢入聚落乞食之時。必六根徧歷於
六塵。苟不體達以空聚入於聚落。必起緣塵分別
之心。乃以受而為受。皆歸於邪受。何足以稱真乞
士哉。故令當入聚時。要須見色與盲等。夫有目之
徒。固於色而起分別矣。盲不見色。何分別哉。然而
非曰杜視聽。絕見聞。謂之見色與盲等。要當即見
聞。而了達乎體虗。了達乎體虗。則眼不入色。而色
亦不入乎眼。又能如楞嚴。所謂了達眼為性見覺
明。覺精明見。色為性色真空。性空真色。一一清淨
本然。周遍法界。尚何緣塵分別之有。而不歸於正
受者哉。
肇公曰。得漏盡智無生智。自證成道。舉身
柔軟快樂。而不生著。身受諸觸。宜若此也。
什公曰。
指會成拳。故無自性。指亦如是。故無他性。
生公曰。
從他生故。無自性也。既無自性。豈有他性哉。然則
本自不然。有何滅乎。故如幻。
燈曰。亦應云無共性
無無因性。文無者略。
○四示以受之之方三。初示即邪而正。】
「迦葉。若能不捨八邪入八解脫。」
【○二示以邪相入正。】
「以邪相入正法。」
【○三示以回為敬由。】
「以一食施一切。供養諸佛及眾賢聖。然後可食。」
【法智尊者云。佛之與魔。相去幾何。邪之與正。有何
欠剩。正以法無邪正。邪正由心。心邪則諸法皆邪。
心正則諸法皆正。故曰以真智觀眾生。眾生皆玅。
以妄想觀諸佛。佛亦成邪。葢邪正之法。有性焉相
焉。苟緣相以求法。則邪正不能不以之而分塗。苟
略相以觀性。則邪正不能不以之而合轍。今令不
捨八邪以入解脫。即邪相以入正法者。本為飲光
先事邪教後入正道。是乃棄邪以歸正。猶撥波以
求水。非所謂圓頓之至道也。故居士諭之。俾其不
捨八邪入八解脫。以邪相入正相。既能以是而入
道。復能觀食皆法界。了食唯心。則七食皆法界。粒
粟納須彌。以茲法界之食。施於一切饑餓眾生。亦
以之供養諸佛及諸賢聖。此則自利利他。行願無
盡。果能具如是行。然後可以食人之食。不空受乎
施也。
肇公曰。無閡施者。凡得食。要先作意施一切
眾生。然後自食。若得法身。則能實充足一切。如後
一鉢飯也。若未得法身。但作意等施。即是無閡法
施。此亦先賢之格言。初學之貽謀也。
○二結成功德四。初約所破結成中道功德。】
「如是食者。非有煩惱。非離煩惱。」
【肇公曰。有煩惱食。凡夫也。離煩惱食。二乘也。若能
如上平等而食。則是法身之食。非有煩惱而食。非
離煩惱而食也。
燈曰。能觀食為法界。性是中道。故非即煩惱之有
邊。非離煩惱之空邊。
○二約所修結成中道功德。】
「非入定意。非起定意。」
【肇公曰。小乘入定則不食。食則不入定。法身大士
終日食。而終日定。故無出入之名也。
燈曰。法身雖然。而初心豈不然。應亦觀食法界。心
心中道。能如是觀。則雖終日食。終日不食。雖不食
而不妨乎食。
○三約所住結成中道功德。】
「非住世間。非住涅槃。」
【肇公曰。欲言住世間。法身絕常俗。欲言住涅槃。現
食同人欲。
○四約福田結成中道功德。】
「其有施者。無大福。無小福。不為益。不為損。」
【以尋常有相言之。則所施之田。而有大小。能受施
人。而有損益。今所乞食。乃以中道無相為宗。雙非
乎二邊。正行乎中道。能施之者。苟了乎此。則雖施
三寶。福不為大。雖施六道。福不為小。能受之者。有
德不為益。無德不為損。以其皆能超之故也。
○三結成佛果。】
「是為正入佛道不依聲聞。」
【佛果以中道為因。既具此因。則正入佛道。聲聞法
中。不能有此。故曰不依。
○四結成不空。】
「迦葉。若如是食。為不空食人之施也。」
【夫乞食之法。為益而不為損。是故不觀食空。益於
有。非益於涅槃。不觀食假。益於涅槃。不益於菩薩
道。不觀食中。益於二邊。不益於佛道。益於有。則沉
淪乎生死。益於空假。則耽湎乎偏乘。惟行中道。則
非益非損。不益之益。是為大益。故曰不空食人施。
○三結成巳益。】
「時我世尊。聞說是語。得未曾有。即於一切菩薩。深起
敬心。復作是念。斯有家名。辯才智慧乃能如是。其誰
不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我從是來。不復勸人
以聲聞辟支佛行。」
【此正結飲光尊者。聞此大法。獲恥小慕大。得生酥
益也。
○四結成不堪。】
「是故不任詣彼問疾。」
【約教釋者。如為不食故應行乞食等。以通別圓三
義消之。無所不可。如曰受諸觸如智證得漏盡智
無生智。豈非三教破通惑果位而皆能之。若曰不
捨八邪入八解脫。以邪相入正相。非有煩惱非離
煩惱。自非圓頓。卒莫能通。
觀心解者。夫眼以色為食。耳以聲為食。乃至身以
觸為食。意以法為食。摶食為體。則五塵俱該。覽入
內根。則為法塵。觀心即空。則見色與盲等。聞聲與
響等。觀心即假。則以一食施一切供養諸佛及眾
賢聖。然後可食也。觀心即中。則非有煩惱。非離煩
惱。非入定意。非起定意。非住世間。非住涅槃。無大
福。無小福。不為益。不為損也。
○四遣須菩提尊者二。初如來勑遣。】
「佛告須菩提。汝行詣維摩詰問疾。」
【肇公曰。須菩提。秦言善吉。諸弟子中。解空第一也。
○二尊者固辭三。初總辭不堪。】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詣彼問疾。」
【○二釋其所以三。初敘其折事。】
「所以者何。憶念我昔入其舍從乞食。時維摩詰取我
鉢盛滿飯。」
【生公曰。維摩迹在居士。有吝惜之嫌。若未與食而
便詰之者。物或謂之然也。故先盛滿飯。而不授之。
恐須菩根得鉢便去。不盡言論勢也。
○二敘其折辭二。初總折示其平等。】
「謂我言。唯須菩提。若能於食等者。諸法亦等。諸法等
者。於食亦等。如是行乞。乃可取食。」
【總示等心觀於法界也。葢世間萬法。皆以法界圓
融不思議真如以為之體。正以真如具不變隨緣
之能。故隨緣所造一切諸法。一一皆真如不變之
體。一切依正。無非法界。故曰。剎海法界也。一塵亦
法界也。既皆法界。有何一法不即法界。是則剎海
法界不大。一塵法界不小。今維摩正示以法界之
體。適當善吉乞食。即以食而示其法界。令觀食等
以等諸法。故曰。於食等者諸法亦等。諸法等者於
食亦等。如是行法界之乞。然後可以受法界之食
也。此猶總示。下文乃示以法等。然此亦對善吉捨
貧從富。心不平等之聖藥。譬如還丹九轉。以之治
榮衛不調之微疴。善吉服之。宜其不惟可以愈病
延年。將必因之以成大覺金仙也矣。
○二別折示其平等三。初正示平等三。初約即逆
而順示二。初約法而示二。初約三道即三德示。】
「若須菩提。不斷婬怒癡。亦不與俱。不壞於身。而隨一
相。不滅癡愛。起於明脫。以五逆相。而得解脫。亦不解
不縛。」
【不斷婬怒癡亦不與俱。不滅癡愛起於明脫。示惑
道即般若也。不壞於身而隨一相。示苦道即法身
也。以五逆相而得解脫。亦不解不縛。示業道即解
脫也。總示中云。於食等者於法亦等。於法等者於
食亦等之所以然。正在乎此。前不云乎。法界圓融
不思議體。作我一念之心。亦復舉體作生作佛。作
依作正。既全法界而作。有何一法不具諸法。雖然
須知有性善焉。性惡焉。修善焉。修惡焉。性善性惡。
真如不變之體也。修善修惡。真如隨緣之用也。始
既不變以隨緣。終則隨緣而不變。經云婬怒癡。即
修染也。身相與夫五逆相。修惡也。惟其能了修染
即性染。修惡即性惡。性之染惡與彼性淨性善。體
本融通。一而無二。但觀修惡即是性惡。而修惡之
相。任運是道。此正示圓修行人不必斷九界婬怒
癡之修染。以求佛界般若之性淨。故言之若此。而
曰亦不與俱者。此又以法奪情也。葢曰。今云不斷
三毒者。俾即染以觀染。猶即波以觀水。非曰因其
婬怒癡修惡即性而乃恣行三毒以之為道。若然
者。乃成三途之道。非所謂菩提之道也。今之學大
乘語者。每執此言。而恣行貪欲。請觀斯語。無以情
為法可也。或問曰。此修性善惡之言。為創自天台。
為當亦出佛經。對曰。此原出佛經。惟南岳天台。深
得其旨。以此詮於大乘止觀并法華玄義圓頓止
觀之中。洎荊溪四明。又更深詳其說。若論契經所
說。則華嚴法華楞嚴圓覺等經。備明此旨。欲盡其
義。請觀余所撰性善惡論。則能深達根源。若夫欲
知言義了然之所自。此又秉於涅槃之明文了義。
故涅槃三十二云。或有佛性。闡提人有。善根人無。
或有佛性。善根人有。闡提人無。復有佛性。二人俱
有。復有佛性。二人俱無。初二句。言修染了因佛性
修惡緣因佛性也。葢佛斷修染修惡盡。修善滿足。
故此修染修惡佛性。佛善根人無也。次二句。言修
淨了因修善緣因佛性也。葢闡提之人。斷修淨修
善盡。修惡滿足。故此修淨修善佛性。闡提人無也。
三二句。言性善性惡正因佛性也。葢佛雖斷修染
修惡。而性染性惡不斷。闡提雖斷修淨修善盡。而
性淨性善不斷。惟佛不斷性染性惡。故至果地。於
惡自在。廣用性惡法門。化度眾生。闡提不斷性善。
故後時還起修善。對治修惡。故涅槃後分。言闡提
成佛義。葢本乎此也。四二句。言復有佛性二人俱
無。此言不退性也。此中既然。下亦準此。
○二約凡夫與聖人示二。初約諦示。】
「不見四諦非不見諦。」
【○二約人示。】
「非得果。非不得果。非凡夫。非離凡夫法。非聖人。非不
聖人。」
【○三約成結。】
「雖成就一切法而。離諸法相。」
【四諦者。聖人破惑所見真空之理也。所謂凡夫有
苦。而不見諦。聖人見苦。而有苦諦。凡夫有集。而不
見諦。聖人見集。而有集諦等。然而若有四諦可見。
非真見諦矣。若無真諦可見。又非聖人矣。惟不見
而又未嘗不見。此稱聖人。所見之諦既然。能見之
人亦爾。非見諦。故非得果。非不見諦。故非凡夫。夫
聖人之所以謂之聖者。但去凡夫之情。非離凡夫
之法。肇公有云。聖遠乎哉觸事而真。此亦知言也。
非得果。故非聖人。非凡夫。故非不聖人。總而結之。
秪雖成就一切法。而離諸法相。
○二結成食等。】
「乃可取食。」
【前總示云。諸法等者於食亦等。正以乞士於一切
諸法未能若此平等。故於所乞之食。亦未能等。果
能如向之所云云者。則能於食亦等。乃可取食也。
○二約即逆而逆示二。初約法而示二。初蕩其佛
法二見。】
「若須菩提。不見佛。不聞法。」
【○二隨其六師而墮。】
「彼外道六師。富蘭那迦葉。」
【什公曰。迦葉母姓也。富蘭那字也。其人起邪見。謂
一切法無所有。如虗空不生滅。起斷滅見。無君臣
父子忠孝之道。
燈曰。此與今之羅道何異。】
「末伽梨拘賖梨子。」
【什公曰。末伽梨字也。拘賖梨是其母也。其人起見
云。眾生罪垢。無因無緣也。】
「刪闍夜毗羅胝子。」
【什公曰。刪闍夜字也。毗羅胝母名也。其人起見。謂
要久經生死。彌歷劫數。然後自盡苦際也。
肇公曰。
其人謂道不須求。經生死劫數。苦盡自得。如轉縷
丸於高山。縷盡自止。】
「阿耆多翅舍欽婆羅。」
【肇公曰。阿耆多翅舍字也。欽婆羅麤弊衣名也。其
人著弊衣。自拔髦。五熱炙身。以苦行為道。謂今身
併受苦。後身常樂者也。】
「迦羅鳩䭾迦旃延。」
【什公曰。外道字也。其人應物起見。若人問言有耶。
即答言有。問言無耶。答言無也。】
「尼犍陀若提子等。」
【什公曰。尼犍陀字也。若提母名也。其人起見。謂罪
福苦樂。盡由前世。要當必償。今雖行道。不能中斷。
此六師盡起邪見。裸形苦行。自稱一切智。大同而
小異耳。凡有三種六師。合十八部。第一自稱一切
智。第二得五通。第三誦四韋陀經。上所說六師。是
第一部也。】
「是汝之師。因其出家。彼師所墮。汝亦隨墮。」
【○二結成食等。】
「乃可取食。」
【佛初說法。以佛法為正。以外道為邪者。令人返邪
以歸正。有所適從也。至於圓修平等。則邪正等觀。
邪正所以等觀者。悟諸法實相無是非是故也。夫
觀法至於諸法實相無是非是。則一槩平等。無佛
之可見。法之可聞。亦不見有六師之可捨。邪法之
可破矣。尋常內典破外道之言。則以六師著邪之
必墮者。今之圓頓。既觀平等。則六師既墮而須菩
提不妨亦墮。葢未有因等而果不等者。故曰彼師
所墮汝亦隨墮也。此皆約修惡即性惡。即惡而惡。
即邪而邪。不必改移。言似逆而恒順。道惟大而智
融。自非得言表之意者。鮮不惑亂顛倒也。昔維摩
座主。將此義問於大珠和尚。珠曰。迷循六根。號為
六師。心外求佛。名為外道。有物可施。不名福田。心
生受供。墮三惡道。汝若謗於佛者。是不著佛求。毀
於法者。是不著法求。不入眾數者。是不著僧求。終
不得滅度。是智用現前。若如是解者。便得法喜禪
悅之樂。又曰。不斷聲色是隨墮。以不明聲色。故隨
處墮。須向聲色有出身之路。作麼生是聲色外一
句。答。聲不是聲。色不是色。故曰不斷指掌。當指何
掌也。又曰。不受食。是尊貴墮。須知是那邊得來這
邊行履不虗。此位即墮尊貴矣。今謂大珠之言。猶
是即逆而順示。未是即逆而逆示。與夫即逆住逆
示。用之作觀心釋一途可也。約教頓示。未敢承命。
○三約即逆住逆示二。初約法而示五。初以邪見
正見槩其平等。】
「若須菩提。入諸邪見。不到彼岸。」
【夫六十二見為如來種。則邪見原非此岸。如來原
非彼岸。即此而彼。即彼而此。又何必到彼岸以去
邪見哉。
○二以有難無難槩其平等。】
「住於八難。不得無難。」
【夫地獄難。如來於是而得離垢三昧。畜生難。如來
於是而得不退三昧。餓鬼難。如來於是而得心樂
三昧。北洲難。如來於是而得熱𦦨三昧。盲聾瘖瘂。
世智辨聰。佛前佛後三難。如來於是得日光如幻
月光三昧。無想天難。如來於是得虗空三昧。是故
八難。彌可住之。又何必得無難然後入三昧哉。
○三以煩惱菩提槩其平等。】
「同於煩惱。離清淨法。」
【夫煩惱即菩提。是則煩惱性即菩提性。又何必去
煩惱之汙濁。以求菩提之清淨法哉。
○四以正定不定槩其平等。】
「汝得無諍三昧。一切眾生亦得是定。」
【眾生為著於有。故於根塵萬法。能所角立。而對敵
遘諍。善吉能解於空。則無對待。故其所得之定名
為無諍。於此三昧。所證空平等理。則善吉與眾生
等。豈獨善吉得而眾人不得哉。此正約性定生佛
等有者而言之也。涅槃云。能觀心性。名為上定。此
之謂也。
○五以福田惡道槩其平等。】
「其施汝者。不名福田。供養汝者。墮三惡道。」
【不名福田者。無相福田。名不可名。所謂深達罪福
相。遍照於十方也。墮三惡道者。得成菩提。證性惡
法門。垂形三途。化導眾生也。如是之福。名為真福。
如是之供。名為真供。
○六以波旬佛道槩其平等。】
「為與眾魔共一手。作諸勞侶。汝與眾魔及諸塵勞。等
無有異。於一切眾生。而有怨心。」
【此通二義。一以諸法實相奪善吉同波旬釋。論云。
除諸法實相。餘皆魔事。善吉雖證偏空。於中道實
相。猶隔二百由旬。故奪之同魔。二以修惡即性與
魔同善吉釋。修惡既即性惡。性惡融通。任運攝得
聲聞性善故也。魔能惱人。既於眾生。而有怨心。則
善吉同魔。亦同其怨。福田恩德。於善吉不必居也。
○七以三寶三途槩其平等。】
「謗諸佛。毀於法。不入眾數。終不得滅度。」
【夫佛者覺也。菩提大道也。佛名為覺。此約實智菩
提而言之也。法名不覺。此約真性菩提而言之也。
僧名和合。此約方便菩提而言之也。若曰破煩惱
證菩提。此權教之論。既有煩惱之可破。復有菩提
之可證。是則宜返妄以歸真首必翻邪以歸正。如
來設教。先唱三歸。正為乎此。今是圓頓至理。直下
即是。乃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既曰煩惱即菩
提。豈不得曰菩提即煩惱。又豈不得曰菩提即菩
提。煩惱即煩惱若以煩惱即菩提言之。即謂之歸
於佛。讚於法。入眾數。得滅度可也。今以煩惱即煩
惱。菩提即菩提。如涅槃經云。煩惱不能障菩提。菩
提不能破煩惱。此則法法住位。相相常住不必別
返妄以歸真。別翻邪以歸正。既不歸依。即謂之謗
於佛毀於法不入眾數。終不得滅度也。若如文殊
師利。昔者曾起佛見。被佛貶於鐵圍兩山之間。此
可與大珠和尚之語同。又非此中之正意矣。若如
文殊師利。一日於祇桓精舍。手執利刃。欲害於佛。
佛遙遮之曰。汝無嗔恚。來害於我。文殊答曰。我是
貪欲師利。我是嗔恚師利。我是愚癡師利。方與今
經。此旨同耳。
○二結成食等。】
「汝若如是。乃可取食。」
【肇公曰。犯重罪者。不得入賢聖眾數。終不得滅度。
若能備如上惡。乃可取食也。何者。夫捨惡從善。人
之常情耳。然則是非經心。猶未免于累。是以等觀
者。以存善為患。故捨善以求宗。以捨惡為累。故即
惡而反本。然則即惡有忘累之功。捨善有無染之
勳。故知同善未為得。同惡未為失。淨名言意。似在
此乎。
燈曰。肇公等觀。其談雖善。苟不明乎性具。亦恐有
言而無旨也。
○二茫然不知。】
「時我世尊。聞此茫然。不識是何言。不知以何答。便置
鉢欲出其舍。」
【○三慰令弗懼二。初先以言慰。】
「維摩詰言。唯須菩提。取鉢勿懼。」
【○二示其所以二。初問答二。初問。】
「於意云何。如來所作化人。若以是詰。寧有懼不。」
【○二答。】
「我言不也。」
【○二正示二。初示。】
「維摩詰言。一切諸法。如幻化相。汝今不應有所懼也。」
【肇公曰。若於弟子中。解空第一。既知化之無心。亦
知法之如化。以此而聽。曷為而懼。
○二釋四。初示言說即法。】
「所以者何。一切言說。不離是相。」
【一切言說。亦諸法之一也。諸法既如幻。則言說亦
如幻。以幻人聽幻法。彼此如幻。復何懼耶。
○二示知幻故無懼。】
「至於智者。不著文字。故無所懼。」
【有智之者。能知如幻。圓覺云。如幻即離。不作方便。
則不著文字。著則生懼。不著故無懼也。
○三示文字即解脫。】
「何以故。文字性離。無有文字。是則解脫。」
【文字既如幻。則文字之性自離文字。有文字相而
生著。則為之繫縛。而不得解脫。今知幻即離。不作
方便。離幻即覺。亦非漸次。非惟顯性本真淨解脫。
而智者知幻。又獲圓淨與方便淨解脫矣。
○四結解脫即諸法。】
「解脫相者。則諸法也。」
【此正結成文字即解脫之所以也。
○三聞法獲益。】
「維摩詰說是法時。二百天子。得法眼淨。」
【○三結成不堪。】
「故我不任詣彼問疾。」
【約教釋者。此章義理。不獨通於四教。亦通理內理
外。正以一家所明。一切名言。莫不通於內義外義。
大乘小乘。頓漸偏圓。苟不知此。則一切異名別說
率多相類。故曰以名尋義。萬無一得。以義定名。萬
無一失。故圓頓止觀中。約見證門理四義判之。能
使纖毫不濫。如此章平等之義。若判之為四者。第
一外道平等見。無論西天。如此方莊周齊物論。以
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馬
喻馬之非馬。不若以非馬喻馬之非馬也。天地一
指也。萬物一馬也。莊子葢以彼之是。即我之是。人
惟不肯以巳度人。執於有我。決定是我非彼。物論
之所以不齊也。故以指喻指之非指。是以我指之
是。而喻人指之非。不可也。不知彼之指亦指。安得
以其不在我手而遂謂之非指哉。不若就彼而反
觀之。他若有言。亦將謂我指為非指矣。如此反覆
相喻。彼我之間。同於自是。均相非。果且有是乎。果
且非是乎。但見無有是者無不是者。而是非於是
乎泯矣。喻馬非馬。亦復如是。如此之說。不過理外
一種平等之見而巳。尚不與理內真證真空平等
同。況門之與理。可同日而語哉。而肇公之解。輙引
莊子天地一旨萬物一觀之言。以為邪正雖殊其
性不二之旨。古師謂肇公通宗莊老。信不謬矣。次
二乘偏空平等證。即藏通兩教。二乘之人。實證真
空。忘泯一切。亦謂之平等。此真實證得。與外道邪
見逈異也。三別教但中平等門。乃大乘終教。所詮
但中。雙遮二邊。一槩平等。理雖如是。非修莫證。故
謂之平等門。四秘藏平等理。即圓頓教中所明三
德。一是性具。二是修成。雖是性具。全性起修。二雖
修成。全修在性。全性起修。故一切修善修惡即是
性善性惡。在修而言。雖分邪正。而善惡之修既全
在性。則無有邪正善惡之可論也。今維摩詰。乃以
理奪事。泯修言性。故其辨才無礙如此。是故觀其
所言。雖似逆而恒順。雖似反而實正。苟不明此。徒
言平等。全無所以也。
觀解者。達一念心具足諸法即真即俗即中諸法
實相。名為諸法平等。能以三種止觀觀之。名為諸
法等者於食亦等。觀修惡即性惡。即不斷婬怒癡。
觀之成性。即亦不與俱。并下不滅癡愛起於明脫。
即觀一念煩惱即菩提也。不壞於身而隨一相。觀
一念苦道即法身也。以五逆相而得解脫亦不解
不脫。觀一念業道即解脫也。全性惡以起修惡。即
不見四諦。全修惡而即性惡。即非不見諦。菩提即
煩惱。則非得果非聖人。煩惱即菩提。則非凡夫非
離凡夫法非不聖人。十界宛然。則雖成一切法。三
千皆空。則而離諸法相。了無能觀之智。則不見佛。
亦無所觀之法。則不聞法。觀六十二見為如來種。
不必離見而求如來。則汝師所墮。汝亦隨墮。亦是
入諸邪見不到彼岸。觀性具二十五有。成王三昧。
即住於八難不得無難。同於煩惱離清淨法。觀一
念十界皆空。即得無諍三昧。亦即一切眾生皆得
是定。於是悟性惡法門。即其施汝者不名福田。供
養汝者墮三惡道。為與眾魔共一手作諸勞侶等。
煩惱即煩惱。菩提即菩提。煩惱不障菩提。菩提不
破煩惱。即是謗佛毀法不入眾數終不得滅度。餘
義觀之可知。
○五遣滿慈尊者二。初如來勅遣。】
「佛告富樓那彌多羅尼子。汝行詣維摩詰問疾。」
【什公曰。富樓那。秦言滿。父名也。彌多羅尼。秦言善
知識。亦言慈母名也。諸弟子中說法第一。
○二尊者固辭三。初總辭不堪。】
「富樓那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詣彼問疾。」
【○二釋其所以三。初敘其折事。】
「所以者何。憶念我昔於大林中。在一樹下。為諸新學
比丘說法。」
【什公曰。近毗耶離城有園林。林中有水。水名獼猴
池。園林中有僧房。是毗耶離三精舍之一也。富樓
那於中為新學說法。
○二敘其折辭二。初先呵滿慈二。初呵不入定觀
機。】
「時維摩詰。來謂我言。唯富樓那。先當入定觀此人心
然後說法。」
【肇公曰。大乘自法身以上。得無礙真心。心智寂然
未甞不定。以心常定。故能萬事普照。不假推求然
後知也。小乘心有限礙。又不能常定。凡所觀察。在
定則見。出定不見。且聲聞定力深者。見眾生根。極
八萬劫耳。定力淺者。身數而巳。大士所見。見及無
窮。此新學比丘。根在大乘。應聞大道。而為說小法。
故誨其入定也。
○二呵差機說法六。初呵以小授大。】
「無以穢食置於寶器。」
【寶器。喻大乘根也。此器宜盛醍醐。以穢食授之。喻
法不逗機也。
○二呵視大同小。】
「當知是比丘心之所念。無以琉璃同彼水精。」
【琉璃。喻比丘大機。今為說小。是以琉璃貴物。視賤
同水精也。
○三呵以小傷大。】
「汝不能知眾生根源。無得發起以小乘法。彼自無瘡。
勿傷之也。」
【小乘之人。厭生死如牢獄。視煩惱為冤家。必破煩
惱而後證菩提。斷生死而後入涅槃。如身有癰疽。
必針砭其肌膚腐爛其敗肉庶能有瘳。圓頓上根。
達生死即涅槃。煩惱即菩提。譬如無瘡之身。今滿
慈為說小法。如庸醫於無瘡之身。而強加以針砭。
而傷其本體也。
○四誨大弗示小。】
「欲行大道。莫示小徑。無以大海內於牛跡。」
【肇公曰。大物當置之大處。曷為回龍象於兔徑。注
大海於牛跡乎。
○五呵弗以小教。】
「無以日光等彼螢火。」
【比丘久發大乘。智如日光。今以小乘教之。是視日
光等螢火也。
○六呵智淺差機。】
「富樓那。此比丘久發大乘心。中忘此意。如何以小乘
法而教導之。我觀小乘。智慧微淺。猶如盲人。不能分
別一切眾生根之利鈍。」
【○二後為說法二。初入定加被二。初得識宿命。】
「時維摩詰。即入三昧。令此比丘自識宿命。曾於五百
佛所。植眾德本。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眾生根器。皆有宿種。或善或惡。或大或小。藏於識
田。久當必發。雖天澤無私。亦必擇其強者而先之。
今此比丘。宿植德本。又能迴向菩提。故大士假以
神力。發其神識。令知宿命。所以成大乘根也。
○二豁悟本心。】
「即時豁然還得本心。於是諸比丘。稽首禮維摩詰足。」
【○二因為說法。】
「時維摩詰。因為說法。」
【○三聞法獲益。】
「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復退轉。」
【於三不退中。或位或行或念。葢始雖發心修行。以
未斷惑故。尚有退轉。隔生中忘。今聞說法。復假宿
命。乘此斷惑。以階不退。
○三結成不堪。】
「我念聲聞不觀人根。不應說法。是故不任詣彼問疾。」
【約教釋者。一家判大乘之教。曰通別圓。皆形三藏
而為小乘。是則此章大乘三教俱通。至如彼自無
瘡弗傷之也。須約界內界外。論傷不傷。界內則以
三藏析色明空。而為拙度。乃以無瘡為瘡。巳傷之
矣。惟通教即色而空。非色滅空。名為巧教。乃以空
為無瘡之體。體之即神。名為弗傷。界外則以別教
所詮但中。隔歷為三。次修次入。名之為傷。惟圓頓
教所詮圓中。即真即俗。煩惱生死為菩提涅槃。名
為本自無瘡弗傷之也。
觀解者。觀一念心。三毒之中必屬一毒。名煩惱心。
了此修染即是性染。名般若了因。煩惱既即菩提。
不須更破煩惱別求菩提。名為本自無瘡弗傷之
也。又此一念。屬報得識陰。乃生死心。了此修惡即
是性惡。名解脫緣因。生死既即涅槃。不須更破生
死別求涅槃。名為本自無瘡弗傷之也。
○六遣迦旃延尊者二。初如來勑遣。】
「佛告摩訶迦旃延。汝行詣維摩詰問疾。」
【什公曰。南天竺婆羅門姓也。善解契經。
○二尊者固辭三。初總辭不堪。】
「迦旃延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詣彼問疾。」
【○二釋其所以三。初先敘折事。】
「所以者何。憶念昔者。佛為諸比丘略說法要。我即於
後敷演其義。謂無常義。苦義。空義。無我義。寂滅義。」
【如來說法。有二種優陀那。優陀那。此云印。一印印
小乘經。而有五義。四義印生死。即無常苦空無我。
佛以此印。印定生死。決定無常。不能令常。乃至決
定無我。不能令有我。一義印涅槃。即寂滅印。佛以
此印。印定涅槃。決定寂滅。無有煩惱生死。此對小
乘之人。說世間出世間異也。一印印大乘。說諸法
實相。印定生死煩惱決定是常。決定是樂。決定無
所有。決定我無我而不二。決定法本不然今則無
滅。今迦旃延覆佛所說。正小乘經。然佛說此法。在
意而不在義。雖說無常。而在於常等。而迦旃延。不
了佛意。雖破凡夫之執常。而又執乎無常。是以生
滅心行說實相法。故大士於是呵而誨之。
○二敘其折辭二。初總呵生滅心行。】
「時維摩詰。來謂我言。唯迦旃延。無以生滅心行說實
相法。」
【佛諸如來。唯是一印。說實相法。所謂唯有一乘法
無二亦無三。今小乘印。不得巳而權說之。而意不
在小。所謂於一佛乘分別說三。豈非小乘之印乃
於一印開出。以袪凡夫執無常為常之情見。情見
既除。而實相理顯。乃開方便門。示真實相。故知無
常苦空之印。元在大而不在小。今迦旃。竟依小乘
而說之。是以生滅心行說實相法也。
○二別示實相之法五。初示真無常義。】
「迦旃延。諸法畢竟不生不滅。是無常義。」
【如來說諸法無常者。正欲袪凡夫執生滅之無常
以為常。是則無常者無生滅之常也。生滅常之情
執苟除。則諸法畢竟不生不滅之體現。此如來說
無常義。其在於是。其可以生滅心行而說之哉。
○二示真苦義。】
「五受陰洞達空無所起。是苦義。」
【如來說五受陰是苦者。亦欲袪凡夫執五受陰之
苦而為有受用之樂。是則苦義者。示五受陰無凡
夫無樂之樂。而不無五受陰洞達空無所起之樂。
夫苦病既除。則四德之樂體現。豈不凡夫之苦義
為聖人之樂義哉。
○三示真空義。】
「諸法究竟無所有。是空義。」
【諸佛說空法。為度著於有。二乘雖破有。又復著於
空。非獨有本空。此空亦復空。空有二俱空。是名中
道義。中道體亦空。是為畢竟空。於畢竟空中。何甞
無諸法。而此諸法空。名諸法實相。如來說於空。是
此真空義。
○四示真無我義。】
「於我無我而不二。是無我義。」
【我者。如來所證之真我也。無我者。無凡夫之著我
也。是則此我即無我。無我乃真我。豈小乘之破我。
外道之忘我。可跂及哉。
○五示真寂滅義。】
「法本不然。今則無滅。是寂滅義。」
【肇公曰。小乘以三界熾然。故滅之以求無為。夫熾
然既形。故滅名以生。大乘觀法。本自不然。今何所
滅。不然不滅。乃真寂滅也。
○三聞法獲益。】
「說是法時。彼諸比丘。心得解脫。」
【○三結成不堪。】
「故我不任詣彼問疾。」
【約教者。無常等五印。印定三藏小乘之經。其義可
知。唯實相印。可印通別圓三教。若約但空以明大
乘。則印屬通教。約但中以明大乘。則印屬別教。約
圓中以明大乘。則印屬圓教。隨機進解。初無定在
也。
觀解者。觀一念心具足諸法。即真俗中實相。是不
生不滅無常義。五陰一千當處即空。了無所起。是
苦義。雖具諸法。而具無具相。是諸法究竟無所有。
是空義。一心諸法。即假即空。是我無我而不二。是
無我義。此心諸法。常自寂滅相。是法本不然今亦
無滅。是寂滅義。
○七遣那律尊者二。初如來勑遣。】
「佛告阿那律。汝行詣維摩詰問疾。」
【肇公曰。阿那律。秦言如意。剎利種也。弟子中天眼
第一。
○二尊者固辭三。初總辭不堪。】
「阿那律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詣彼問疾。」
【○二釋其所以三。初敘其折事。】
「所以者何。憶念我昔於一處經行。時有梵王。名曰嚴
淨。與萬梵俱。放淨光明。來詣我所。稽首作禮問我言。
幾何阿那律天眼所見。我即答言。仁者。吾見此釋迦
牟尼佛土三千大千世界。如觀掌中菴摩勒果。」
【梵王亦具天眼。聞那律天眼。不知與巳為同為異。
故興此問。那律則以巳之即異而同者答之。故曰
能見大千如觀掌果。葢梵王天眼。因禪因福。隔生
報得。那律天眼。因修因斷。即生所感。故與之異。若
徹見大千。此則同也。
○二敘其折辭二。初折其兩端三。初正質兩端。】
「時維摩詰。來謂我言。唯阿那律。天眼所見。為作相耶。
無作相耶。」
【○二示兩端義。】
「假使作相。則與外道五通等。若無作相。即是無為。不
應有見。」
【作相者。作意而有見也。無作相者。不作意也。作意
而有見。同彼外道。作意神通。而亦有天眼通也。不
作相者。不須作意也。既不作意。云何而有見耶。作
相則墮於有。無。作相則墮於無。既落有無。豈真天
眼。此第破那律非真天眼。非無似天眼也。
○三被折默然。】
「世尊。時我默然。」
【○二示以中道二。初梵王啟問。】
「彼諸梵。聞其言。得未曾有。即為作禮。而問曰。世孰有
真天眼者。」
【○二大士開示。】
「維摩詰言。有佛世尊。得真天眼。常在三昧。悉見諸佛
國。不以二相。」
【此文其所破者二。其所示者亦二。所破二者。一者
外道作意有見。那律入定有見。二者作相有見。不
作相無見。所示二者。一者諸佛常在三昧而見。二
者不以二相而見。常在三昧。乃三昧中王。不以二
相。乃中道佛性。此之天眼。與佛眼同體而異用。葢
諸佛惟是一眼。以有五用故謂之五眼。
○三聞法獲益。】
「於是嚴淨梵王。及其眷屬五百梵天。皆發阿耨多羅
三藐三菩提心。禮維摩詰足巳。忽然不見。」
【○三結成不堪。】
「故我不任詣彼問疾。」
【約教釋者。眼見有五。一肉眼。凡夫所具。能見森羅
萬象。隔皮膚不見五臟。隔紙瘼不見外物。二天眼。
諸天所具。能徹見遠近。陶鑄無礙。有小大不同。四
王徹見巳身。忉利徹見小鐵圍內。以次而上。大小
隨相不同。至於梵王。則徹見大千。然外道與內教
并鬼神等五通。此皆作意而有。與諸天感相不同。
三慧眼。兩教三乘并別圓破通惑菩薩所具。從真
發顯。能覺真空。四法眼。出假菩薩。既破通惑。又破
塵沙。從俗發顯。能照見俗諦之理。知病識藥。五佛
眼。唯佛能具。破無明惑。照中諦理。又前四人。各具
一眼。惟佛一人。具足五眼。肉眼同凡夫見森羅。即
礙而無礙。天眼通非礙。不妨於森羅。故曰不以二
相見於佛國。慧眼而即俗即中。法眼而即空即中。
佛眼照中道。亦雙即二邊。今那律天眼。因修而得。
但是半頭。若三藏果佛。則全頭而見也。是則凡夫
所具。非真肉眼。乃至那律諸天所具。非真天眼。故
大士先以作不作折之。然後示以惟佛世尊不以
二相見諸佛國也。
觀解者。五眼照屬。不外三諦。今觀一念即空假中。
照真諦。即具慧眼。觀俗諦。即具肉眼天眼法眼。照
中諦。則具佛眼。
○八遣優波離尊者二。初如來勅遣。】
「佛告優波離。汝行詣維摩詰問疾。」
【○二尊者固辭三。初總辭不堪。】
「優波離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詣彼問疾。」
【○二釋其所以三。初敘其折事。】
「所以者何。憶念昔者。有二比丘。犯律行。以為恥。不敢
問佛。來問我言。唯優波離。我等犯律。誠以為恥。不敢
問佛。願解疑悔。得免斯咎。我即為其如法解說。」
【二比丘犯律行以為恥者。天台大師淨名疏云。時
二比丘。共居蘭若。一人他行。一人露臥。婬女釆薪。
盜行不淨。伴比丘來。見而逐之。女人避走。墮坑而
死。臥者疑犯婬。逐者疑犯殺。不敢問佛。來白波離。
波離為其準律解釋。若犯根本。令其學悔。若犯方
便。令其懺蘭。若本無心。令不須懺。
○二敘其折辭七。初誨當直除滅。】
「時維摩詰。來謂我言。唯優波離。無重增此二比丘罪。
當直除滅。勿擾其心。」
【犯律之人。心巳懷懼。又定其罪。則令悔箭入心堅
不可拔。是為反擾其心也。當如下示。罪性本空。所
謂眾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故曰當直除滅。
○二示罪性本空三。初約罪示。】
「所以者何。彼罪性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
【若以罪為罪。寧無踪跡可尋。苟略罪以觀造罪之
性。則量等虗空。內外中間。俱不可得。罪即除滅矣。
○二約心示。】
「如佛所說。心垢故眾生垢。心淨故眾生淨。心亦不在
內。不在外。不在中間。如其心然。罪垢亦然。」
【心為諸法之本。一切垢淨因之而生。既知心淨生
淨心垢生垢。豈不得觀罪性本空而眾罪皆滅除
乎。是故結云心然罪然也。
○三約法示。】
「諸法亦然。不出於如。」
【豈惟罪然。而本淨心淨。以罪例法。則一切皆然。不
知一切皆然。其來有本。其本者何。葢一切諸法。不
出於真如之大本也。夫以一切諸法不出真如。則
何有一法非真如乎。其罪性如此。可不知其所務
而直除滅哉。
○三直以巳示。】
「如優波離以心相得解脫時。寧有垢不。我言不也。維
摩詰言。一切眾生。心相無垢。亦復如是。」
【什公曰。心相。謂羅漢亦觀眾生心心實相得解脫
也。今問其成道時。第九解脫道中。觀實相時。寧見
此中有垢不。
○四示其垢淨。】
「唯優波離。妄想是垢。無妄想是淨。顛倒是垢。無顛倒
是淨。取我是垢。不取我是淨。」
【眾生由妄想故。生於顛倒。由顛倒故。而著於我。是
則妄想顛倒與我皆垢也。能離此三。其心即淨。亦
無別有他淨可得也。
○五示其垢本二。初示生滅不住三。初法說。】
「優波離。一切法生滅不住。」
【一切妄想。皆因緣塵分別之所生。所以緣塵分別
者。又皆因不達諸法本空之所致。是故欲其想滅。
須當推其根本。了一切諸法生滅不住無法可緣。
則緣塵分別絕。妄想顛倒我相除。一切罪相自然
滅矣。
○二喻說。】
「如幻如電。」
【○三合法。】
「諸法不相待。乃至一念不住。」
【葢一切諸法。依無住本而立。理無住故。事亦無住。
無住之法。卒難理會。故立如幻如電二喻以況之。
初喻幻法本空是以無住。次喻其去速疾是以無
住。待者假借也。如世間之法。此假彼成。能假所就。
以有相故。而有假待。今觀諸法。如幻如電。生者如
斯。逝者如彼。本不相待。非獨由有年月歲時暫住
可以相待。即一念有六十剎那。一剎那有六十生
滅。是則生住異滅。剎那剎那不得停住。諸法如是。
何有其相者乎。楞伽云。初生即有滅。不為愚者說。
此之謂也。
○二示妄見而有。有法。有喻。有合。】
「諸法皆妄見。如夢如炎。如水中月。如鏡中像。以妄想
生。」
【諸法皆妄見。法也。如夢等四。喻也。以妄想生。合也。
夢中見衣食。不能令飽煖。炎中見河水。不能濟熱
渴。水中見月影。不可以撈摸。鏡中諸色像。不可以
執捉。諸法亦如是。因妄見所生。無中而謂有。終不
可取著。雖取亦不得。以不可得故。知罪性本空。
○六結成律行。】
「其知此者。是名奉律。其知此者。是名善解。」
【夫戒以防非止惡得名。獨止於身口意不犯非真
持律也。葢身三口四意三。末也。善遏其流。當杜其
源。源者心也。苟能知罪性空。心無我。不顛倒。離妄
想。則其心清淨。而無垢染。邪非不起。諸惡自然不
作矣。善解律儀。其在是乎。
○七為彼所嗤。】
「於是二比丘言。上智哉。是優波離所不及。持律之上
而不能說。我答言。自捨如來。未有聲聞及菩薩。能制
其樂說之辯。其智慧明達。為若此也。」
【○三聞法獲益。】
「時二比丘。疑悔即除。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作
是願言。令一切眾生皆得是辯。」
【○三結成不堪。】
「故我不任詣彼問疾。」
【約教釋者。優波離為二比丘如律解說。固是三藏
中意。然凡是比丘。號名持律。未嘗有不稟五篇七
聚以為根本。又不可以大士之所呵遽焉棄事而
尚理。如大士呵之本意。宜以理而融事。會小以歸
大。大者。即衍門三教。如通別圓出家二眾。則五篇
七聚。以為事戒。無生無量無作。以為理戒。菩薩則
以梵網十重四十八輕。以為事戒。必事理以雙持。
大小而兼運。此如來之本意。大士呵示之良摸也。
觀解者。起緣塵分別之心。動身口意三業。於中生
苦受樂受平平之受。是名犯戒。然於其中。有輕重
之分。篇聚之異。能反究心源。達罪福無生。所謂三
際求心心不有。心不有處妄原無。妄心無處即菩
提。生死涅槃本平等。尚無福之可得。何有罪之可
科。能如是觀。是名善解也。
○九遣羅雲尊者二。初如來勅遣。】
「佛告羅睺羅。汝行詣維摩詰問疾。」
【什公曰。阿修羅食月時名羅睺羅。秦言覆障。謂障
日月光明也。此尊者六年處於母胎。母胎所障。因
以為名。聲聞法中。密行第一。因緣說長。具什公註。
茲不繁引。
○二尊者固辭三。初總辭不堪。】
「羅睺羅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詣彼問疾。」
【○二釋其所以三。初敘其折事。】
「所以者何。憶念昔時。毗耶離諸長者子。來詣我所。稽
首作禮。問我言。唯羅睺羅。汝佛之子。捨轉輪王位。出
家為道。其出家者有何等利。我即如法為說出家功
德之利。」
【佛不出家。當作金輪王王四天下。羅雲不出家。當
作鐵輪王王一天下。
什公曰。羅雲失會。其旨有四。
一不見人根。應非其藥。二出家功德無量。而說之
以限。三即是實相。而以相說之。四出家之法。本為
實相及以涅槃。羅雲不說其終當必得。故違理乖
宗。受屈當時也。
○二敘其折辭四。初示出家而無有為之利三。初
呵不應說利。】
「時維摩詰。來謂我言。唯羅睺羅。不應說出家功德之
利。」
【○三示無利無德。】
「所以者何。無利無功德。是為出家。」
【肇公曰。夫出家之意。妙存無為。無為之道。豈容有
功德利乎。
○三結有利有為。】
「有為法者。可說有利有功德。」
【○二示有無為之利二。初總示無為無有相之利。】
「夫出家者。為無為法。無為法中。無利無功德。」
【肇公曰。夫有無為之果。必有無為之因。果因同相。
自然之道也。出家者為無為。即無為之因也。無為。
無利無功德。當知出家亦然矣。
○二別示無為有無相之利二。初先示無為之體。】
「羅睺羅。夫出家者。無彼無此。亦無中間。」
【肇公曰。偽出家者。惡此生死。尊彼涅槃。故有中間
三處之異。真出家者。遣萬累。亡彼此。豈有是非三
處之殊哉。
○二復示無為之用九。初示所破所證。】
「離六十二見。處於涅槃。」
【有為有利。皆屬於邪見。無為無利。乃處於涅槃。
○二示智聖受行。】
「智者所受。聖所行處。」
【有為有利。乃愚凡之行。無為無利。是聖智受行。
○三示所降所度。】
「降伏眾魔。度五道。」
【出家比丘。名含三義。一怖魔。二破惡。三乞士。魔樂
生死。其既出家。復化餘人。俱離三界。乖於魔意。魔
用力制。翻被五縛。因既怖魔。果必降伏。降魔怨巳
說法度生。是出家之能事也。餘如前說。
○四示所淨所得。】
「淨五眼。得五力。立五根。」
【二乘伹得慧眼。菩薩乃得法眼。惟佛世尊方具佛
眼。是則直至成佛。方名真出家也。信進念定慧。既
名為根。復名為力。入道根深而後有力故也。今云
淨五眼巳。後言根力。是則根力可約六即而判。今
是究竟即也。
○五示不惱離惡。】
「不惱於彼。離眾雜惡。」
【居家自樹。各立封疆。彼此相侵。故有惱亂。出家閒
曠。猶若虗空。返照心源。根境無犯。故能不惱於彼。
即一切雜惡。亦皆遠離。
○六示摧伏超越。】
「摧諸外道。超越假名。」
【肇公曰。日月不期去闇。而闇自除。出家不期摧外。
而外自消。
什公曰。緣會無實。但假名耳。若得其真。
即於假不迷。故名超越。
○七示所出所無。】
「出淤泥。無繫著。無我所。無所受。無擾亂。」
【出愛見之淤泥。無三界之繫著。既無能受之妄我。
故無所受之諸受。若能如是。復何擾亂者哉。
○八示內懷外護。】
「內懷喜。護彼意。」
【肇公曰夫擾亂出於多求。憂苦生於不足。出家寡
欲。擾亂斯無。道法內充。故懷喜有餘。護彼意者。什
公所謂能獎順眾生。不乖逆其心也。
○九示所隨所離。】
「隨禪定。離眾過。」
【一切眾過。莫不皆因散亂而生。能隨禪定。則心不
散亂。不散亂。則一切眾過自遠離矣。
○三結成是真出家。】
「若能如是。是真出家。」
【○四勸諸長者子出家三。初大士以佛世難值勸。】
「於是維摩詰。語諸長者子。汝等於正法中宜共出家。
所以者何。佛世難值。」
【○二長者子以父母不聽辭。】
「諸長者子言。居士。我聞佛言。父母不聽。不得出家。」
【○三大士以發心即出家勸。】
「維摩詰言。然汝等便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即
是出家。是即具足。」
【夫所出之家有三。而所貴乎道者亦三。一家也。二
境也。三心也。雖出父母妻子之家。而未出六塵之
家。非真出家也。雖出六塵之家。未出心識之家。非
真出家也。必三者俱出。方真出家矣。夫身雖出家。
而心未出家。非真出家也。心雖出家。而身未出家。
亦非真出家也。必身之與心。兩者俱出。真出家矣。
此約中下之根而言之也。若上根之士。身雖處俗。
而心恒出家。即大士所示發無上道心是真出家。
此則空有俱出。中道亦忘。無徒切發心之名。而無
出塵之行。庶不負大士之聖言也。
○三聞法獲益。】
「爾時三十二長者子。皆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三結成不堪。】
「故我不任詣彼問疾。」
【約教釋者。大士所示出家。無有為之利。有無為之
功。四教皆得言之。惟觀其進解之何如爾。夫有為
者有也。無為者空也。藏通三乘。皆能出有相之家。
以入無相之家。雖名出家。非真出家也。別教菩薩。
雖能出空有之家。以入中道之家。非真出家也。必
圓頓菩薩。二邊之家既出。即中道之家亦空。是真
出家也。
觀解者。觀一念心空。即出有相之家。觀一念心假。
即出無相之家。觀一念心中雙遮二邊。即出二邊
之家。雙照空有。即出中道之家。如是觀心。是真出
家也。
○十遣阿難尊者二。初如來勅遣。】
「佛告阿難。汝行詣維摩詰問疾。」
【○二尊者固辭三。初總辭不堪。】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詣彼問疾。」
【什公曰。梵云阿難。秦言歡喜。弟子中總持第一。問
曰。阿難持佛法藏。即其所聞。足知無病。云何不達。
答曰。真實及方便。悉是佛語故。二說皆信。又云。阿
難亦共為方便。
○二釋其所以二。初敘其折事。】
「所以者何。憶念昔時。世尊身小有疾。當用牛乳。我即
持鉢。詣大婆羅門家門下立。時維摩詰。來謂我言。唯
阿難。何為晨朝持鉢住此。我言。居士。世尊身小有疾。
當用牛乳。故來至此。」
【生公曰。晨非乞食時。必有所以。是故問之。
○二敘其折辭三。初大士誨勅五。初誨如來無病。】
「維摩詰言。止止阿難。莫作是言。如來身者。金剛之體。
諸惡巳斷。眾善普會。當有何疾。當有何惱。」
【什公曰。小乘人。骨金剛。肉非金剛也。大乘中。內外
金剛。一切實滿。有大勢力。無病處故。
燈曰。如來與菩薩。及二乘力士。體雖不同。皆名金
剛。以其至堅固故也。凡人死後。肉爛骨存。悉皆散
脫。惟金剛身。乃瑣子骨。鈎鎻連環。提如練鎖。終無
散脫。
○二誨默往弗謗。】
「默往阿難。勿謗如來。莫使異人聞此麤言。無令大威
德諸天。及他方淨土諸來菩薩。得聞斯語。」
【○三誨以劣況勝。】
「阿難。轉輪聖王。以少福故。尚得無病。豈況如來無量
福會普勝者哉。」
【什公曰。有阿羅漢。名薄拘羅。往昔為賣藥師。語夏
安居僧言。若有須藥。就我取之。眾竟無所須。唯一
比丘小病。受一訶梨勒果。因是九十劫。生人天中。
受無量快樂。但聞病名。而身無微患。於此生年巳
九十。亦未曾有病。況佛積善無量。病何由生。
○四誨行矣遮謗。】
「行矣阿難。勿使我等受斯恥也。外道梵志。若聞此語
當作是念。何名為師。自疾不能救。而能救諸疾人。可
密速去。勿使人聞。」
【○五誨佛身超勝。】
「當知阿難。諸如來身。即是法身。非思欲身。佛為世尊。
過於三界。佛身無漏。諸漏巳盡。佛身無為。不墮諸數。
如此之身。當有何疾。」
【有二種三界。一界內三界。是中眾生。不能免分段
之疾。一界外三界。是中眾生。不能免變易之疾。如
是三界。佛皆過之。尚無變易之疾。豈有分段之疾。
漏與無漏。準說可知。是則佛身者無為之身。豈墮
世間分段壽量之數。而云身有疾乎。
○二尊者愧悞二。初尊者懷慚。】
「時我世尊。實懷慚愧。得無近佛而謬聽耶。」
【○二空聲告諭。】
「即聞空中聲曰。阿難。如居士言。但為佛出五濁惡世。
現行斯法。度脫眾生。行矣阿難。取乳勿慚。」
【吳門大祐禪師云。五濁者。楞嚴云。譬如清水投之
沙土。土失留礙。水亡清潔。泪然渾濁。由此五濁。理
水亡清。而有五種濁名。一劫濁者。梵語劫波。此云
時分。從減劫人壽二萬歲時。即入劫濁。四濁增劇。
聚在此時。瞋恚增劇。刀兵起。貪欲增劇。饑饉起。愚
癡增劇。疾疫起。三災大起。故煩惱倍隆。諸見轉熾。
眾濁交凑。如水奔昏。二見濁者。身見邊見戒取見
取邪見五利使。乃至六十二見等也。三煩惱濁者。
貪嗔癡慢疑五鈍使。乃至百八煩惱等是也。四眾
生濁者。攬五陰見慢果報。立此假名。五命濁者。剎
那生滅。摧年促壽也。詳釋於圓中鈔。須者往檢。果
報因緣經云。如來無疾。為化婆羅門。自恃智慧。廣
求邪道。慳貪嫉妬。驕慢佛乘。於是如來善巧方便。
假名有疾。權現三聖誘婆羅門。先令菩薩向婆羅
門家化一乳牛。腹產二子。心性狼𤟑。好傷人命。佛
遣阿難。而往乞乳。婆羅門未諳佛意。見阿難來。嗔
心頓起。便語妻言。我今正欲令牛踐害阿難。故言
尊者尊者。可往牛所。任意自覓。牛見阿難。蹲踞告
言。尊者。佛欲我乳。可當𤚼左乳留右乳。𤚼右乳留
左乳。何以故。我有二子。以我乳為命爾。牛二子亦
復蹲踞。啟告尊者。我今甘當受彼水草。此我母乳。
盡當奉佛。婆羅門見牛如是。深生敬仰。歎未曾有。
即將種種玅寶。及諸眷屬。持往佛所。散華供養。求
佛悔過。佛與說法。證無生忍。此佛化婆羅門之本
意也。約教釋者。論四教果頭之佛。約法華跨節而
言。同是一佛。所有法報之身。皆無有病。今但論所
垂之應。說有病無病爾。藏教果頭。既是劣應。示王
宮生雙林滅度。生滅之身。安得無病。即今文諸天
所告是也。若通教人所見之身。是為合身。所垂之
應。如水之波。巳不言病。況別圓法報。而言有病哉。
蓋所垂之應。即體即用故也。
觀解者。空假二觀。未即中道。可言有病。中道玅觀。
雙遮雙照。何病之有。然即空假而中道。病即無病。
即中道而空假。不妨示現而有病也。
○三結其慧辨。】
「世尊。維摩詰智慧辨才。為若此也。是故不任詣彼問
疾。」
【○二略敘五百。】
「如是五百大弟子。各各向佛。說其本緣。稱述維摩詰
所言。皆曰不任詣彼問疾。」
【佛大弟子。有千二百五十人。示現受折。當不啻此。
今舉弟子中上。上首既折。餘人可知。蓋舍利弗智
慧第一。乃至阿難多聞第一。此十人夙昔之所長
也。維摩彈折。則多舍其所長。而攻其所短。故舍利
弗以宴坐彈。目連富那迦旃延三人。以說法彈。迦
葉須菩提。以乞食彈。那律以天眼彈。優波離以持
律彈。羅雲以出家彈。阿難以乞乳彈。夫舍所長。則
巳失其故。攻所短。則易奪其新。即以小而攻小。尚
措口之不暇。矧以大攻小。以頓攻漸。以圓攻偏。能
當其鋒。故諸弟子。一遭其折。鮮能置喙矣。雖然其
中所為。又有深故焉。正以諸大弟子。心耽小行。當
聲聞像。以出家行為第一。持律行為第二。乞士行
為第三。宴坐行為第四。侍師行為第五。說法行為
第六。此之六行。方是修因獲阿羅漢果。感報六通。
乃為之果。經舉十人。合為七事。則涅槃之聖行全。
弟子事師之道立。彈之斥之開之示之。俾回小以
向大。獲生酥益。成法華開會之方便。經之深故。其
在是乎。】
維摩詰所說經無我疏卷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