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楞伽經記
觀楞伽經記
我及餘菩薩摩訶薩。善於如來自性。自覺覺他。」
【記曰。前顯轉涅槃果巳竟。此顯轉依菩提果。先明
三德祕藏。以示究竟真我。故請正徧正覺善於如
來自性也。三藐。此云正徧。三佛陀。此云正覺。如來
自性。即法身自性。乃究竟真我也。一往所談。盖由
凡夫著五蘊假我。外道妄計神我。故世尊以無我
破之。今妄執巳破。果德巳顯。故說法身真我。且云
如來自性者。即法身真我也。以彼妄計實有自性
能生諸法。故以空無生無二離自性破之。今妄計
既破。法身乃顯。故此言如來真常法身自性。以顯
自覺聖智究竟真我也。】
「佛告大慧。恣所欲問。我當為汝隨所問說。大慧白佛
言。世尊。如來應供等正覺。為作耶。為不作耶。為事耶。
(二譯皆為果)為因耶。為相耶。為所相耶。為說耶。為所說耶。
為覺耶。為所覺耶。如是等辭句。為異為不異。」
【記曰。將顯法身離過絕非。以示斷德。故約過非以
請也。辭句異不異者。謂異此等辭句有如來法身
耶。為不異此等辭句是如來法身耶。故下如來所
答。直指究竟一心真源。故云一切皆非。論曰。當知
真如。非有相。非無相。非一相。非異相等。】
「佛告大慧。如來應供等正覺。於如是等辭句。非事。非
因。所以者何。俱有過故。」
【記曰。此直指一心真源離過絕非也。若言法身是
作。是不作。是果。是因等。俱有過咎。故唐譯總云非。】
「大慧。若如來是事者。或作。或無常。無常故。一切事應
是如來。我及諸佛皆所不欲。若非所作者。無所得故。
方便則空。同於兔角。槃大之子。以無所有故。」
【記曰。此出上有過之所以也。若言如來法身是果
事者。則同有作。凡有作者。皆無常。若以無常為法
身者。則一切世間無常之事。皆如來矣。安有如來
法身是無常耶。經云。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
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故魏譯云不許此法。斯計
如來是事是作者。則墮無常過矣。若言如來非所
作者。則法身絕無體性。如是則雖修方便。而亦無
所得。悉空無利益。枉費辛勤。故云方便則空。同於
兔角石女之子。畢竟空無。此計法身非作者。則墮
斷滅過矣。斯則作與不作。若果若因。都皆有過。】
「大慧。若無事無因者。則非有非無。若非有非無。則出
於四句。四句者。是世間言說。若出四句者。則不墮四
句。不墮四句。故智者所取。一切如來句義亦如是。慧
者當知。」
【記曰。此明法身句義也。經云。如來藏中。求於去來
迷悟生死。了不可得。是故法身為因果宗。而不屬
因果。由不屬因果。故非有無。非有無。故離四句。四
句者。是世間言說。非聖言量也。四句既離。百非自
遣。離過絕非。故為智者所取。智者應知。一切法說
如來句義皆若此。】
「如我所說一切法無我。當知此義。無我性是無我。一
切法有自性。無他性。如牛馬。」
【記曰。此以五陰諸法皆有自性。以比顯法身實有
真我。以明雖超因果不入斷滅也。意謂我說如來
離有無四句者。非是絕無。淪於斷滅。蓋有法身真
我自性存焉。何者。且如我尋常所說一切諸法悉
皆無我。當知此無我句。然我者。主宰義。自在義。以
諸法中無有主宰。不得自在。以此義故。故說無我。
非絕無諸法自性也。故云當知此義。無我性是無
我。譬如他人身中無有我性。我自身中無有他性。
非無彼此自身也。故云一切法有自性。無他性。如
牛馬。如來真我句義。應知亦然。】
「大慧。譬如非牛馬性。非牛馬性。其實非有非無。彼非
無自性。如是大慧。一切諸法非無自相。有自相。但非
無我愚夫之所能知。以妄想故。如是一切法空。無生。
無自性。當如是知。」
【記曰。此以喻釋法身有自性義也。然五蘊法身。非
異非不異。以法身隱於五蘊之內。則法身無自性。
而非無五蘊自性。如牛中無馬性。非無牛性也。法
身顯於諸法之中。則諸法無自性。而非無法身自
性。如馬中無牛性。非無馬性也。故云如牛馬。其實
非有非無。彼非無自性。是故一切諸法。皆有法身
常住自相。但非無我愚夫之所能知。無我。謂二乘。
愚夫。謂外道。然彼所以不知者。以妄想分別諸法
自性故。不但法身句義如然。即我所說一切法空。
一切法無生。一切法無自性。一一皆當作如是知
也。然前一往由彼二乘外道妄計諸法以為實有
自性有生。故說空無生無自性以遮遣之。所謂但
破其執。不破其法。非是實無法身常住自性也。】
「如來如是。(魏譯云。如來法身亦復如是)與陰非異。非不異。若不異
陰者。應是無常。若異者。方便則空。若二者。應有異。如
牛角相似。故不異。長短差別。故有異。一切法亦如是。」
【記曰。此正明法身五陰離異不異。以顯法身平等
也。永嘉云幻化空身即法身。故法身與陰。不可言
異不異也。若法身與陰不異者。然陰乃無常。而法
身亦墮無常矣。若法身與陰異者。然五陰有相。而
法身無相。無相則空。空則斷滅。滅則雖修而無取
證矣。故云方便則空。如此則異不異者。不出名言。
皆非量也。既離一異。則無有二。若二者。即應有異。
但法身與陰。同出而異名。如牛兩角。本唯一體。故
不異。爭奈五蘊生滅。而法身湛然。如角之長短差
別。故有異耳。不獨陰與法身。即諸法皆然。故云一
切法亦如是。】
「大慧。如牛右角異左角。左角異右角。如是長短種種
色各各異。大慧。如來於陰界入。非異非不異。」
【記曰。此言法身比類不及也。謂法身與陰界入。雖
曰同體不異。如牛兩角。牛角尚有左右長短一定
各異之相。而法身與陰界入畢竟不異。故魏譯云。
如是如來法身之相。於五陰中。不可說一。不可說
異也。上明法身與世間五陰離異不異。】
「如是如來解脫。非異。非不異。如是如來。以解脫名說。」
【記曰。此明法身與出世解脫離異不異。以顯解脫
德也。魏譯云。於解脫中。不可說一。不可說異。如是
依解脫故。說名如來法身之相。】
「若如來異解脫者。應色相成。色相成。故應無常。若不
異者。修行者得相。應無分別。而修行者見分別。是故
非異非不異。」
【記曰。此釋法身與解脫離異不異。以顯解脫德也。
謂法身若異解脫者。然解脫即涅槃。而涅槃無相。
若法身異此。則屬色相。凡是色相皆是無常。而法
身同此。應墮無常。此則計異者過矣。若法身不異
解脫者。則無能所。若無能所。則因果不分。不妨修
行者現有能證所證差別。故非不異也。故魏譯云。
若如來法身不異解脫者。則無能證所證差別。而
修行者則見能證及以所證。且有能所。非不異也。】
「如是智及爾𦦨。非異。非不異。」
【記曰。此明能觀智與所觀境非異不異。以顯般若
德也。故唐譯云。如是智與所知。非異不異。斯歷法
身解脫般若非異非不異。以顯究竟一心三德祕
藏。非縱非橫。圓滿融攝。故永嘉云。法身不癡即般
若。般若無著即解脫。解脫寂滅即法身。舉一即具
三。言三體即一。是以三諦一境。法身之理恒清。三
智一心。般若之明常照。境智冥合。解脫之應隨機。
非縱非橫。圓∴之道玄會。故知三德妙性。宛爾無
乖。一心深廣難思。何出要而非路。是以即心為道
者。可謂尋流而得源矣。故下釋其根量俱非。以顯
究竟一心極果。】
「大慧。智及爾𦦨。非異非不異者。非常。非無常。非作。非
所作。非有為。非無為。非覺。非所覺。非相。非所相。非陰。
非異陰。非說。非所說。非一。非異。非俱。非不俱。非一非
異非俱非不俱故。悉離一切量。離一切量。則無言說。
無言說。則無生。無生。則無滅。無滅。則寂滅。寂滅。則自
性涅槃。自性涅槃。則無事無因。無事無因。則無攀緣。
無攀緣。則出過一切虗偽。出過一切虗偽。則是如來。
如來則是三藐三佛陀。大慧。是名三藐三佛陀。」
【記曰。此直顯寂滅一心真如自性轉依極果。以酬
近請。通結前途究竟歸趣。以顯法身離一切相也。
論云。當知真如自性。非有相。非無相。非非有相。非
非無相。非有無俱相。非一相。非異相。非非一相。非
非異相。非一異俱相。乃至總說。依一切眾生以有
妄心念念分別。皆不相應。故說為空。若離妄心。實
無可空故。以實無可空。故說如來有真實自性也。
經云。如來者。即諸法如義。以一切法皆同如故。故
云出過一切虗偽。即是如來。以但涉言詮。皆墮戲
論故。大慧初問一百八義。而世尊直答一切皆非。
由一心真如平等寂滅。本無言說故。今從生滅門
中方便攝引。歸極於此。故顯理行斷證因果巳竟。
而以一心真如涅槃菩提總結之。以真如究竟離
一切相。故一切皆非。此蓋別答門中即言說以顯
無言也。以此中正明菩提。而但稱如來法身。恐昧
者不知。故結示云。如來即是三藐三佛陀。】
「大慧。三藐三佛陀。佛陀者。離一切根量。」
【記曰。此總結如來法身離心意識境界也。一往大
慧所問。世尊所答。乃至重重展轉徵辯。唯顯此離
心意識境界而巳。不獨此會。即四十九年三百餘
會所說。亦不過顯此。乃至三世諸佛之所證。歷代
祖師之所傳。亦唯此而巳。更無別法。故云。唯此一
事實。餘二則非真。斯正古德所云心識不到處。故
云佛陀者離一切根量。】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悉離諸根量。無事亦無因。巳離覺所覺。亦離相所相。」
【記曰。此總頌法身離諸過也。根量乃見聞知識境
界。以法身離念。非心行處。故因果能所一切皆離。】
「陰緣等正覺。一異莫能見。若無見有者。云何而分別。」
【記曰。此頌五陰法身平等無二也。以正眼而觀。真
妄平等。故一異莫能見。既無一異可見。云何而可
分別耶。】
「非作非不作。非事亦非因。非陰非在陰。亦非有餘雜。
亦非有諸性。如彼妄想見。當知亦非無。此法法亦爾。」
【記曰。此頌法身湻淨也。以法身湻淨。故一切皆非。
雖無諸相如彼妄見。而真如自性亦復非無。以法
法皆真。故云亦爾。】
「以有故有無。以無故有有。若無不應受。若有不應想。」
【記曰。此頌言有無相待而生。不應起二見也。謂法
身雖離諸相。不入斷滅。故不可著無。當知法身非
無。而實有自性。若於法身自性而復作有見者。亦
是妄想。故云若無不應受。若有不應想。故魏譯云。
無既不可取。有亦不應說。此所謂悉離諸根量也。】
「或於我非我。言說量留連。沈溺於二邊。自壞壞世間。
解脫一切過。正觀察我通。是名為正觀。不毀大導師。」
【記曰。此總顯離過。結歸觀心也。向因凡夫妄執假
我。外道妄計神我。故以無我之言破之。而二乘復
計無我以為實法。故此言法身真我以破之。意謂
向之我與非我。皆言說量。既墮二見巳。若於今之
所顯法身真我為是。而復以向之二我為非。此亦
墮言說量。留連沈溺於有無二邊。終非究竟。不獨
自壞。抑且壞他。何者。以但有言說。都無實義。皆為
戲論故。若解脫如上一切諸過。能正念觀察我所
通達離心識處。是名正觀。方為不謗正法。不毀導
師。若他觀者。皆邪見也。
○上明轉依菩提果以顯
法身三德祕藏以結歸觀心竟。下顯一心真如離
一切相攝歸第一義諦。
△初離名字相。】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脩多羅攝
受不生不滅。又世尊說不生不滅是如來異名。云何
世尊。為無性故說不生不滅。為是如來異名。(唐譯云。世尊。如
佛經中分別攝取不生不滅。言此即是如來異名。世尊。願為我說不生不滅。此則無法。云何說是如來異名。如
世尊說一切諸法不生不滅。當知此則墮有無見)佛告大慧。我說一切法不
生不滅。有無品不現。」
【記曰。此難明寂滅一心以顯如來法身離名字相
也。大慧因聞如來法身不生不滅。遂致疑曰。且如
經中一向所說不生滅者。但顯無性之理而巳。今
則云不生不滅是如來異名。然不生不滅則是無
性。無性則離名字相。云何說此是如來異名耶。且
不生是墮無。不滅是墮有。故唐譯云。世尊說一切
諸法不生不滅。當知則墮有無見。故世尊答云。我
說一切法。有無品不現。何者。以不生則不有。不滅
則不無。不有不無。故不屬有無。故云有無品不現。
唐譯有無二見有問無答。此經有答無問。故二譯
互相發明。】
「大慧白佛言。世尊。若一切法不生者。則攝受法不可
得。一切法不生故。若名字中有法者。惟願為說。」
【記曰。此大慧復以有無致疑難者。以明果德究竟
離名字相也。意謂世尊既云說法有無品不現。然
不現則無可取。故云攝受法不可得。既不可得。則
就中一法不立矣。以一切法不生故。且一法不立。
又有誰是如來名字耶。此則自語相違也。若說不
生法是如來名字者。似乎此中又是有法者。非超
有無矣。故云若名字中有法者。若。猶似也。此義云
何。願為我說。】
「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諦聽諦聽。善思念之。吾當為汝
分別解說。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佛告大慧。我說如
來非無性。亦非不生不滅攝一切法。亦不待緣故不
生不滅。亦非無義。大慧。我說意生法身如來名號。(唐譯
云我說無生即是如來意生法身別異之名)彼不生者。一切外道聲聞緣
覺七住菩薩(二譯皆云七地)非其境界。大慧。彼不生即如來
異名。」
【記曰。此斥大慧謬計不得佛意。而以法身正義答
之也。以大慧疑不生不滅為斷滅。又疑不生不滅
攝一切生滅之法。意謂必待生滅緣盡方得不生
不滅。故此斥云。亦非無性。亦非攝一切法。亦不待
緣。然雖一切皆非而亦非無義。何者。以我說一切
法當體無生即是如來異名。殆非此外別有也。第
無生意。乃八地菩薩實證平等真如方能明見。殊
非外道二乘所能測知。亦非七地菩薩之境界也。
永嘉云。若實無生無不生。以無生無不生。故名意
生法身。既證平等真如。則法法皆如。以法法無生。
當體皆如。故無生是如來異名。到此境界。所謂無
一物不播如來之號。無一法不闡遮那之形。故下
文以多名釋之。趙州云。老僧把一枝草為丈六金
身用。把丈六金身為一枝草用。佛是煩惱。煩惱是
佛。苟非深證無生三昧者。又何以與此。】
「大慧。譬如因陀羅。釋迦。不蘭陀羅。(梵語釋迦提婆因陀羅。此云帝釋。又
云富蘭陀。又云憍尸迦。皆帝釋異名)如是等諸物。一一各有多名。亦非
多名而有多性。亦非無自性。」
【記曰。此喻釋如來雖有多名而無多體。以顯唯一
實也。唐譯云。譬如帝釋地及虗空。乃至手足。隨一
一物各有多名。非以多名而有多體。亦非無體。以
法法皆真。故名異而體同。唯了無生者。故不以名
異而異其體。在徇名者特生異見耳。】
「如是大慧。我於此娑呵(舊云娑婆。亦云索訶。此云堪忍)世界。有三阿
僧祗(此云無數)百千名號。愚夫悉聞。各說我名。而不解我
如來異名。(唐譯云。諸凡愚人。雖聞雖說。而不知是如來異名)大慧。或有眾生
知我如來者。有知一切智者。有知佛者。有知救世者。
有知自覺者。有知導師者。有知廣導者。有知一切導
者。有知仙人者。有知梵者。有知毗紐(此云大力)者。有知自
在者。有知勝者。有知迦毗羅者。(城名。以佛生彼城故)有知真實
邊者。有知月者。有知日者。有知王者。有知無生者。有
知無滅者。有知空者。有知如如者。有知諦者。有知實
際者。有知法性者。有知涅槃者。有知常者。有知平等
者。有知不二者。有知無相者。有知解脫者。有知道者。
有知意生者。大慧。如是等三阿僧祗百千名號。不增
不減。此及餘世界。皆悉知我。如水中月。不出不入。」
【記曰。此出多名而體不異。正顯離名字相也。由體
不異。故如水中月。不出不入。所謂一月普現一切
水。一切水月一月攝。以無去來。故不出不入。蓋法
身普應眾生。平等顯現。而無去來之相。但隨所見
聞各別異耳。華嚴名號云。如來有四百億十千名。
法華壽量云。我於餘國作佛。更有異名。姓氏不同。
名號各別。良以法身無生。故無不生。無名。故無不
名。以無不名。故不可得而名焉。不可得而名。故名
字離也。此非愚者所知。
○上離名字相竟。
△下離
言說相。】
「彼諸愚夫。不能知我。墮二邊故。然悉恭敬供養於我。
而不善解知辭句義趣不分別名。不解自通。計著種
種言說章句。於不生不滅作無性想。不知如來名號
差別。如因陀羅釋迦不蘭陀羅。不解自通會歸終極。
於一切法隨說計著。」
【記曰。此明如來法身離言說相也。然名字起於言
說。以彼愚夫不達言說性空。故妄計名字各異。至
於寂滅無生離名言處真實法身。盲無所知。由不
知此。故妄計有無。墮二邊見。是等然雖供養於我。
而不能善解名字句義趣中所含多名一體。故云
不分別名。但取差別之相。以不善解法身自通。故
但執言教。昧於真寶。謂不生不滅是無體性。殊不
知正是法身徧一切處。而為如來差別名號。如因
陀羅等也。以不解自通會歸終極至離言說處。故
於一切法唯計言說。】
「大慧。彼諸癡人作如是言。義如言說。義說無異。所以
者何。謂義無身故。言說之外更無餘義。唯止言說。大
慧。彼惡燒智。不知言說自性。不知言說生滅。義不生
滅。大慧。一切言說墮於文字。義則不墮。離性非性故。
無受生。亦無身(唐譯云。離有離無故。無生無體故)。」
【記曰。此言計言說者不達實義也。然彼愚夫妄謂
義如言說。義與言說不異。如斯則但有言說而無
實義矣。故云義無體故。以此人不了言說自性。將
謂言說之外更無餘義。唯止於言說而巳。所以然
者。以彼愚癡惡智。不知言說自性是生滅法。而義
不生滅耳。所以言說生滅而義不生滅者。以言說
墮於文字。義則不墮。以超文字。離有無相故。無生
無體故。是故不墮。】
「大慧。如來不說墮文字法。文字有無不可得故。除不
墮文字。大慧。若有說言如來說墮文字法者。此則妄
說。法離文字故。是故大慧。我等諸佛及諸菩薩。不說
一字。不答一字。所以者何。法離文字故。非不饒益義
說。言說者眾生妄想故。」
【記曰。此明如來說法不墮文字相也。所以不墮者。
以法離有無相故。除不墮文字者。則說與不說皆
明鑒也。此外若以如來有所說者則為謗佛。故云
則為妄說。由法離文字故。諸佛菩薩唯說離文字
法。故始終不說一字。不答一字。何者。以法離文字
故也。問曰。既不說一字。豈不饒益眾生耶。答曰。非
不饒益義說。但對眾生所說者。乃說破眾生妄想
夢耳。殆非實有法可說也。故云說者眾生妄想故。】
「大慧。若不說一切法者。教法則壞。教法壞者。則無諸
佛菩薩緣覺聲聞。若無者。誰說為誰。」
【記曰。此釋難也。難曰。既法離文字。則無法可說。而
如來何以又說一切法耶。故此釋云。以無法可說。
是名說一切法。乃說其無可說耳。所謂雖復不依
言語道。亦復不著無言說。若絕然不說者。教法則
壞。教法壞。則無諸佛菩薩緣覺聲聞矣。若總無者。
則壞法界相。而又誰是說法者。而復為誰說法耶。
所謂實際理地。不立一塵。建化門頭。不捨一法。是
在即說而不有其說。豈絕然不說而後方為離文
字哉。】
「是故大慧。菩薩摩訶薩莫著言說。隨宜方便廣說經
法。以眾生希望煩惱不一。故我及諸佛為彼種種異
解眾生而說諸法。令離心意意識故。不為得自覺聖
智處。」
【記曰。此釋上不說說。乃為迷者。非為悟者說也。謂
諸佛如來本無法可說。其所廣說一切法者。皆為
隨順眾生種種解欲。破彼希望煩惱。令轉心意意
識故耳。所謂佛說一切法。為治一切心。若無一切
心。何用一切法。故云不為得自覺聖智處說。是故
菩薩莫著言說。】
「大慧。於一切法無所有。覺自心現量。離二妄想。諸菩
薩摩訶薩。依於義。不依文字。」
【記曰。此釋上不為悟者說之意也。所以不為得自
覺智說者。以彼了一切法無所有。知自心現量。善
離有無二妄想見。以此諸菩薩但依於義。不著言
說故耳。】
「若善男子善女人。依文字者。自壞第一義。亦不能覺
他。墮惡見相續。而為眾說。不善了知一切法。一切地。
一切相。亦不知章句。」
【記曰。此言迷者自他俱損也。唐譯云。依文字者墮
於惡見。執著自宗而起言說。不能善了一切法相。
文辭章句。既自損壞。亦壞於他。不能令人心得解
悟。】
「若善一切法。一切地。一切相。通達章句。具足性義。彼
則能以正無相樂而自娛樂。平等大乘建立眾生。」
【記曰。此言悟者自他俱益也。唐譯云。亦能令他安
住大乘。正無相樂者。所謂自覺聖智善樂。揀非二
乘外道偏邪三昧也。住正無相樂者。即名攝受大
乘。從上諸祖皆深證此無相三昧。故能以離文字
法建立眾生。】
「大慧。攝受大乘者。則攝受諸佛菩薩緣覺聲聞。攝受
諸佛菩薩緣覺聲聞者。則攝受一切眾生。攝受一切
眾生者。則攝受正法。攝受正法者。則佛種不斷。佛種
不斷者。則能了知得殊勝入處。(魏譯云。一切勝妙生處。唐譯云。則得勝妙
處)知得殊勝入處菩薩摩訶薩。常得化生。建立大乘。
十自在力。現眾色像。通達眾生形類希望。煩惱諸相。
如實說法。如實者。不異。(唐譯云。真實法者。無別無異)如實者。不來
不去相。一切虗偽息。是名如實。大慧。善男子善女人。
不應攝受隨說計著。真實者。離文字故。」
【記曰。此明善知如實法者。則能具足一切世出世
法也。謂善了知如實無生法者。則能具足一切世
出世法。建立正法。續佛慧命。能令佛種不斷。便生
佛家。故云得勝妙生處。自利功圓。亦即能令眾生
安住大乘。而以十力普現色身。隨眾生解欲。應時
應根說如實法。而無一切去來之相。斯皆善達如
實離文字法者之利益也。是故行人切莫計著隨
言說相。】
「大慧。如為愚夫以指指物。愚夫觀指。不得實義。如是
愚夫。隨言說指。攝受計著。至竟不捨。終不能得離言
說指第一實義。」
【記曰。此喻愚夫執言說之失也。經云。我所說法。如
標月指。離指方能識月。若執指為月。則兩失之矣。
故云。執言說指。終竟不捨。終不能得離言說指第
一實義。】
「大慧。譬如嬰兒。應食熟食。不應食生。若食生者。則令
發狂。不知次第方便熟故。大慧。如是不生不滅。不方
便修。則為不善。是故應當善修方便。莫隨言說。如視
指端。」
【記曰。此以喻釋喻。以明忘言契證之義也。然離言
之道。固非淺智可知。苟不以方便指示。則終歸迷
悶而不入。譬如嬰兒應與熟食。而食之以生者。則
必發狂。是與食者。不善方便故也。此不生滅法。不
屬方便。猶如生食。若不善以離言方便之指。彼亦
將狂悶而不入。故黃蘖云。今時纔出來者。只欲多
知多解。廣求文義。喚作修行。不知多知多解。翻成
壅塞。唯多與兒酥乳。消與不消。都總不知。三乘學
道人皆此樣。盡名食不消。食不消者。所謂知解不
消。皆為毒藥。盡向生滅邊收。真如之中無此事故。
前云是攝受欲食。非攝受法食也。所以曹山貴正
命食。此善方便之言該於師資。故下令親近大德
多聞。】
「是故大慧。於真實義當方便修。真實義者。微妙寂靜。
是涅槃因。言說者。妄想合。妄想者。集生死。(唐譯云。言說者。與妄
想合。流轉生死)大慧。真實義者。從多聞者得。大慧。多聞者。謂
善於義。非善言說。善義者。不隨一切外道經論。身自
不隨。亦不令他隨。是則名曰大德多聞。是故欲求義
者。當親近多聞。所謂善義。與此相違。計著言說。應當
遠離。」
【記曰。此教修真實義之方便也。非真流之行無以
契真。然真實義。乃離心意識寂滅境界。是從多聞
忘言者得。非執名字者所能入也。所言多聞者。謂
善離言得義。非善言說也。善義者。乃得二通處。則
自不隨外道邪見論議。而亦不令他隨。如此方名
大德多聞。是故欲求義者。應當親近大德多聞。遠
離計著言說者。此則名為修真實義之方便也。
○
上顯一心真如離言說相巳竟。
△下辯生滅因緣
以顯一心真如離心緣相。】
「爾時大慧菩薩復承佛威神而白佛言。世尊。世尊顯
示不生不滅。無有奇特。所以者何。一切外道因。亦不
生不滅。世尊亦說虗空非數緣滅。及涅槃界不生不
滅。世尊。外道說因生諸世間。世尊亦說無明愛業妄
想為緣生諸世間。彼因此緣。名差別耳。外物因緣亦
如是。世尊與外道論無有差別。微塵勝妙自在眾生
主等。如是九物不生不滅。世尊亦說一切性不生不
滅。有無不可得。外道亦說四大不壞。自性不生不滅。
四大常。是四大。迺至周流諸趣不捨自性。世尊所說
亦復如是。是故我言無有奇特。惟願世尊為說差別。
所以奇特勝諸外道。若無差別者。一切外道皆亦是
佛。以不生不滅故。而世尊說。一世界中多佛出世者。
無有是處。如向所說。一世界中應有多佛。無差別故。」
【記曰。此疑佛說不生不滅與外道不異。以難明一
心真如離生滅因緣。正顯離心緣相也。此有四疑。
一謂外道計作者為因能生諸法。諸法生滅而作
者不生滅。故疑此與佛所說三無為法無異。二謂
外道計我為因。一切世間從我流出。故云生諸世
間。世尊亦說無明愛業妄想為緣生諸世間。彼因
此緣。名差別耳。說外四大生法亦爾。三謂外道許
微塵。勝妙。自在天。眾生主。時。方。空。大種。和合等。九
法不生不滅。世尊亦說一切性不生不滅。有無不
可得。四謂外道計四大不壞自性不生不滅。以四
大常。周流諸趣不捨自性故。然世尊亦說四大性
真周徧法界。是則世尊所說與外道無別。是故我
言世尊說法無有奇特也。惟願世尊為我說所以
勝外道處。若世尊說法不異外道。則諸外道皆亦
是佛。以彼說法亦不生滅故。然世尊向說一世界
中無有多佛。苟如上所說。果與外道無別。則是一
世界中應有多佛出世矣。】
「佛告大慧。我說不生不滅。不同外道不生不滅。所以
者何。彼諸外道有性自性得不生不變相。(唐譯云。我之所說不
生不滅。不同外道不生不滅不生無常論。何以故。外道所說有實性相不生不變)我不如是
墮有無品。大慧。我者離有無品。離生滅。非性。非無性。
如種種幻夢現。故非無性。云何無性。謂色無自性相
攝受。現不現故。攝不攝故。以是故一切性無性。非無
性。(唐譯云。我所說法。非有非無。離生離滅。云何非無。如幻夢色種種見故。云何非有。色相自性非是有故。見
不見故。取不取故。是故我說一切諸法非有非無)但覺自心現量。妄想不生。
安隱快樂。世事永息。愚癡凡夫妄想作事。非諸聖賢。」
【記曰。此言如來所說。乃離有無生滅而說不生不
滅。不比外道墮於有無起生滅見也。以外道妄計
諸法各有自性不生不變。然諸法無常。而彼所計
不生不滅者。亦無常論耳。以彼未離有無品故。然
我說法所以離生滅者。以彼諸法本非有非無故。
云何非無。謂一切法如幻夢色。然雖本無。不妨現
見種種相故。云何非有。以彼色性本無自體。元非
有故。如彼幻夢諸事。但愚者所見所取。而智者不
見不取故。是故我觀一切法若此。故說非有非無。
唯了達自心現量者。則於彼法不生分別。分別不
生。則心地寂滅。寂寂故永絕貪求。貪求既絕。故安
穩快樂。世事從此永息矣。此非愚夫所與。故云愚
癡凡夫妄想作事。非諸聖賢。】
「不實妄想。如犍闥婆城。及幻化人。大慧。如犍闥婆城
及幻化人。種種眾生商賈出入。愚夫妄想謂真出入。
而實無有出者入者。但彼妄想故。如是大慧。愚癡凡
夫起不生不滅惑。彼亦無有有為無為。如幻人生。其
實無有若生若滅。性無性無所有故。一切法亦如是。
離於生滅。愚癡凡夫墮不如實。起生滅妄想。非諸聖賢。」
【記曰。此言境本無生。而愚夫妄起生滅見也。謂不
但法本無生。而亦心本寂滅。心寂滅。則彼妄想亦
了無自性矣。故云不實妄想如犍闥婆城及幻化
人。且彼乾城幻人。雖有種種商賈出入。其實無有
出者入者。迷者謂以為真。智者不然。是則愚癡凡
夫所起不生滅惑。即彼妄想亦本非有無。如幻人
生。本無生也。以妄無體。故云其實無有若生若滅。
性無性無所有故。故僧問古德云。起滅不停時如
何。德云。咄是誰起滅。此古人徹見妄想無性故乃
爾爾。是則心若寂滅。而一切法皆寂滅矣。所謂一
心不生。萬法無咎。但愚癡凡夫墮不如實見。自起
生滅妄想耳。非聖賢也。】
「不如實者不爾。如性自性妄想亦不異。若異妄想者。
計著一切性自性。不見寂靜故。不見寂靜者。終不離
妄想。」
【記曰。此言聖人見諸法不如實者。不似凡愚墮生
滅妄見也。故云不爾。何者。以見諸法當體如如。不
起分別異見故。故云如性自性妄想亦不異。然諸
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不容起見。若起種種異見
分別者。則是計著一切實有性自性相矣。所以計
著者。以不見諸法本來寂靜故。苟不見諸法寂靜
者。則終不離妄想矣。何者。以離念境界。唯證相應
故。
○上顯一心真如離一切相巳竟。
△下結究竟
一心。】
「是故大慧。無相見勝。非相見。相見者受生因。故不勝。
大慧。無相者。妄想不生。不起不滅。我說涅槃。」
【記曰。此總結一心真如離一切相。以成究竟果德
也。經云。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故云無相見勝。
非相見。以外道於無生中妄見生滅。故長淪生死。
故相見者乃受生之因。故不勝。若能見無相者。則
一切分別妄想當下不生。不生則不滅。不生不滅。
此則名為大涅槃矣。是則了妄想無性即是涅槃。
非離此外別有涅槃相也。】
「大慧。涅槃者。如真實義見。離先妄想心心數法。逮得
如來自覺聖智。我說是涅槃。」
【記曰。此結示一心真如自性涅槃。乃離心意識自
覺聖智境界也。論曰。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總
相法門體。所謂心性不生不滅。一切諸法。唯依妄
念而有差別。若離心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是故
一切法從本巳來。離名字相。離言說相。離心緣相。
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真
如。以一切言說假名無實。但隨妄念。不可得故。言
真如者。亦無有相。謂言說之極。因言遣言。此真如
體。無有可遣。以一切法悉皆真故。亦無可立。以一
切法皆同如故。當知一切法。不可說不可念。故名
為真如。問曰。若如是義者。諸眾生等。云何隨順而
能得入。答曰。若知一切法。雖說無有能說可說。雖
念亦無能念可念。是名隨順。若離於念。名為得入。
故云。如真實義見。離先妄想心心數法。逮得如來
自覺聖智。我說是涅槃。】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滅除彼生論。(唐譯云。為除有生執)建立不生義。我說如是法。愚
夫不能知。一切法不生。無性無所有。犍闥婆幻夢。有
性者無因。不生無自性。何因空當說。以離於和合。覺
知性不現。是故空不生。我說無自性。」
【記曰。此下至頌終。總明真如一心離生滅因緣相
也。謂如來本無法說。而其所以說無生無自性者。
以為破彼生見。執有自性故。以彼愚夫不知諸法
不生。本無自性。故說犍城幻夢以喻之。然彼所執
有自性者。墮無因故。然如來何因說無生無自性
耶。以諸法空故。故云何因空當說。以彼外道妄執
諸法各有自性和合而生。今則離之。是以諸法本
空當體無生。故說無自性耳。此頌離生滅相。】
「謂一一和合。性現而非有。分析無和合。非如外道見。
夢幻及垂髮。野馬犍闥婆。世間種種事。無因而相現。
折伏有因論。申暢無生義。申暢無生者。法流永不斷。
熾然無因論。恐怖諸外道。」
【記曰。此頌離因緣相也。以外道妄計實有生因和
合而生諸法。世尊謂我但分析彼和合雖現而非
有。故說幻夢垂髮陽𦦨犍城。以喻明世間諸法雖
現而無因。以折伏有因論。申暢無生義耳。然能申
暢無生義者。則使法流永不斷滅。且我熾然說無
因論以破彼有因。令其外道聞者生恐怖故。然佛
說無因論。乃無彼生因。殆非外道無因比也。識之。】
「爾時大慧以偈問曰。
云何何所因。彼以何故生。於何處和合。而作無因論。」
【記曰。此大慧趣舉佛問外道生因偈以反質疑。將
破無因論義也。佛問外道云。汝之生法云何而生。
為從有因生。為從無因生。答言。從有因生。佛又問
云。既從有因生。有何所因耶。答言。從微塵四大勝
性等為生因。佛又問云。彼微塵四大等。復以何故
生耶。答言。以無因生。佛言。若彼微塵等既是無因。
無因則無法。無法則無處。無處則無和合。無和合
則無生矣。汝言無因。乃於何處和合而作無因論
耶。大慧舉此質疑者。以聞上佛說無因破彼有因。
故此疑云。且無因乃外道所計。佛嘗以此破之矣。
今何故又說無因破彼有因耶。故此涉疑致問。以
外道所計生因亦無因。故佛說緣生乃破彼無因。
又說無因以破彼生因。意在直指無生以息彼生
滅之見耳。故下文明答之。】
「爾時世尊復以偈答。
觀察有為法。非無因有因。彼生滅論者。所見從是滅。」
【記曰。此答意顯離生滅因緣相也。謂能觀察一切
諸法不屬有因無因。而即頓見無生。而彼生滅之
見自息矣。龍勝曰。有物從緣生。無物從緣滅。起唯
諸緣起。滅唯諸緣滅。乃知色生時但是空生。色滅
時伹是空滅。以空不屬緣。故不生耳。】
「爾時大慧說偈問曰。
云何為無生。為是無性耶。為顧視諸緣。有法名無生。
名不應無義。惟為分別說。」
【記曰。此徵無生義也。由上佛說離生滅法以顯無
生。大慧遂問云何為無生耶。為諸法無性是無生
耶。為別有生性顧視諸緣名無生耶。既有無生名。
必有無生義。惟願為我說之。】
「爾時世尊復以偈答。
非無性無生。亦非顧諸緣。非有性而名。名亦非無義。
一切諸外道。聲聞及緣覺。七住非境界。(魏譯作七地)是名
無生相。遠離諸因緣。亦離一切事。唯有微心住。想所
想俱離。其身隨轉變。我說是無生。」
【記曰。此頌無生義也。以離諸因緣及以作者。入唯
心住。得二轉依意生法身。乃真無生義。然此無生。
非無性。亦非有性。既有此名。亦非無義。但此無生
義。乃八地巳上所證如實住處。殆非外道二乘及
七地菩薩之境界也。以彼外道邪見。二乘偏執。七
地菩薩未離心量。尚在生滅數中。未入微細真實
住處。心境未忘。故此非彼所知也。離此諸過。是真
無生。】
「無外性非性。亦無心攝受。斷除一切見。我說是無生。
如是無自性。空等應分別。非空故說空。無生故說空。」
【記曰。此頌心境雙絕。法身真空。以顯無生實義也。
以境離有無。心離執取。斷一切見。即是真空法身。
此非斷滅之空。以心境無生故說空耳。
○上頌無
生義。
△下總頌離生滅因緣相。】
「因緣數和合。則有生有滅。離諸因緣數。無別有生滅。
捨離因緣數。更無有異性。若言一異者。是外道妄想。
有無性不生。非有亦非無。除其數轉變。是悉不可得。
但有諸俗數。展轉為鈎鎖。離彼因緣鎖。生義不可得。」
【記曰。此頌一心真如離因緣相也。因緣者生滅之
本也。離此因緣。別無生法。故肇公云。一切諸法。緣
會而生。緣會而生。則未生無有。無有則無生。故云
離諸因緣數。無別有生滅。以十二因緣轉變生法。
故云諸因緣數。捨此。不但無生。抑且平等平等。了
無一異之性矣。此中若言一異者。即外道見。何者。
以有無二性皆悉不生。總非有故。除因緣外。悉不
可得。是則緣生無性故空。空故無生。無生則法身
平等。離一切相。此所以離因緣外。更無生義可得。】
「生無性不起。離諸外道過。但說緣鈎鎖。凡愚不能了。」
【記曰。此正示緣生無性義也。性者因緣也。謂生本
無生。必待緣生。以緣生無性。故生本無也。唐譯云。
生無故不生。是則生即無生。故離外道生法之過。
以緣生即無生。故我但說因緣而密顯無生。所以
凡愚不能曉了。妄謂離因緣外別有生性耳。】
「若離緣鈎鎖。別有生性者。是則無因論。破壞鈎鎖義。
如燈顯眾像。鈎鎖現若然。是則離鈎鎖。別更有諸性。」
【記曰。此釋外道計因緣外別有生性義也。佛謂若
果離因緣外別有生性者。則是墮無因論。淪於斷
滅矣。故云破壞鈎鎖義。鈎鎖者即因緣也。以彼外
道妄計別有生性。要待因緣而生。譬如眾像先有。
要待燈照而後見。故因緣現生法。即如燈之現眾
像。故佛斷之曰。若此論者。正是離因緣外別有生
性。故我說彼是無因論。】
「無性無有生。如虗空自性。若離於鈎鎖。慧無所分別。」
【記曰。此責外道不達緣生無性。故妄生分別也。以
緣生無性。故無有生。無生則無性。體相如虗空。此
乃離緣之道。絕諸對待。于此境界。三世諸佛不敢
覷著。誰當於此分別乎。故云慧無所分別。今彼既
於離因緣外而生分別者。足知皆妄計也。】
「復有餘無生。賢聖所得法。彼生無生者。是則無生忍。」
【記曰。此揀無生義也。謂彼外道所計生法固是邪
見。而我法中復有餘無生義。乃二乘賢聖所得。亦
非真實。以彼斷盡生法。然後方得無生。不了生本
無生。故非真實。是則我說生即無生。方是真實無
生法忍。乃八地所證。又非二乘淺智所知也。】
「若使諸世間。觀察鈎鎖者。一切離鈎鎖。從是得三昧。」
【記曰。此揀正行也。謂外道妄計離因緣法。則增長
邪見。非真離也。若使諸世間人。一一能觀因緣無
性。了知離緣無生之理。則從是即得無生三昧正
定矣。下示觀之之方。】
「癡愛諸業等。是則內鈎鎖。鑽燧泥團輪。種子等名外。
若使有他性。而從因緣生。彼非鈎鎖義。是則不成就。
若生無自性。彼為誰鈎鎖。展轉相生故。當知因緣義。」
【記曰。此示觀因緣之方法也。癡愛諸業等。乃十二
因緣。即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
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
生緣老死憂悲苦惱。三世輪轉。牽纏不斷。故為內
鈎鎖。鑽鐩得火。泥團成瓶。種子生芽。此三者為外
物因緣。此等內外因緣諸法。但觀空無自性。即證
無生。何必離此之外。更立他性耶。若使此外別有
他性從因緣生者。即是無因。此則不但壞因緣義。
抑且彼法不成。以彼所計自性。乃無因故。若觀生
法本無自性。則因緣頓空。又復誰為鈎鎖耶。以有
展轉相生故。故說因緣之義耳。意謂若有因緣。必
無自性。若離因緣。即是無生。豈有離因緣外。別有
自性耶。是則能觀緣生無性。無性緣生。則了因緣
體空。即入真無生義。智者當作如是觀。】
「堅溼煖動法。凡愚生妄想。離數無異法。是則說無性。」
【記曰。此釋諸法無性之所以也。謂四大等法。當體
全空。本無自性。但以緣會而生。更無別法。而外道
不了。橫計四大實有自性以為生因。乃妄想分別。
非正見也。是故我說緣生無性即是無生。以破彼
計。離此數外。了無異法。但說無性耳。】
「如醫療眾病。無有若干論。以病差別故。為設種種治。
我為彼眾生。破壞諸煩惱。(唐譯云。滅除煩惱病)知其根優劣。為
彼說度門。非煩惱根異。而有種種法。唯說一乘法。是
則為大乘。」
【記曰。此結歸一乘。以顯一心真如究竟義也。謂如
來說法。唯說無生。然無生本無有說。而有多種言
辭方便開示者。以其病病故也。故如醫療眾病。病
多而方亦異。佛為破除眾生煩惱病故。以其病根
不同。故說諸度法門。此其法本不異。異自機耳。所
謂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除佛方便說。但以假
名字。引導於眾生。入大乘為本。故云唯說一乘法。
是則為大乘。前顯理究竟處。則曰我大乘非乘。今
明斷證巳竟。故亦以大乘結之。
○上明一心真如
離一切相總顯究竟涅槃真我德巳竟。
△下破外
道七種無常以顯究竟涅槃真常德。】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一切外道皆
起無常妄想。世尊亦說一切行無常。是生滅法。此義
云何。為邪。為正。為有幾種無常。」
【記曰。此因外道所計無常。將顯涅槃究竟真常德
也。前顯離生滅因緣以明法身真我。此顯離無常
見即證法身真常。意謂佛昔日亦說無常。不知與
彼外道所說孰邪孰正。然問外道所許無常有幾
種者。意在盡出彼計破之。令其不墮耳。】
「佛告大慧。一切外道有七種無常。非我法也。何等為
七。彼有言說作巳而捨是名無常。」
【記曰。此外道宗立有勝性作者。能造一切四大諸
法。今此計云。所造四大是常。其能造者。造巳即捨。
此是無常。故下文云離始造無常。】
「有說形處壞是名無常。」
【記曰。此計四大能造所造俱是常。畢竟不壞。但分
析長短等形色不可得。謂形處壞是無常。】
「有說即色是無常。」
【記曰。此計能造四大是常。所造色是無常。此與初
計相返。】
「有說色轉變中間是名無常。無間自之散壞。如乳酪
等。轉變中間不可見。無常毀壞一切性轉。」
【記曰。此計能造與所造俱常。但兩色中間有箇無
常性。能使所造色法相續變異。自然壞滅。如乳酪
等。兩色中間有無常法。令其轉變而不可見。此之
無常能轉一切性。此與初三兩計相返。】
「有說性無常。」
【記曰。此計有箇無常自性不壞。而能壞彼諸法。如
杖瓦石等能壞一切物。此與上計相返。】
「有說性無性無常。」
【記曰。此計能造所造俱無常也。性是能造。無性是
所造。謂能造之性既造了色。則自體巳壞。而所造
者。又亦隨壞。故俱無常。此與上計俱相返。】
「有說一切法不生無常。入一切法。」
【記曰。此計有箇不生的性入在一切生法中。而隨
諸法壞滅。即此不生的便是無常。上列所計。下牒
其計而破之。】
「大慧。性無性無常者。謂四大及所造自相壞。四大自
性不可得。不生。」
【記曰。此牒破第六性無性無常計也。謂彼外道所
計四大能造諸法。然必壞了自體方才造出。如種
生芽。而所造者又非本四大矣。故能所俱壞以為
無常。佛破之曰。彼四大自性本不可得。然能造既
本無體。無體故本自不生。不生則無能所。能所二
相了不可得。又指何法名無常耶。】
「彼不生無常者。非常。無常。一切法有無不生。分析乃
至微塵不可見。是不生義非生。是名不生無常相。若
不覺此者。墮一切外道生無常義。」
【記曰。此牒破第七不生無常計也。然彼外道妄計
有箇不生的性入在一切生法之中。隨諸法壞。故
名不生是無常。佛言。若言不生是無常者。此則非
常非無常矣。何者。若言不生。則是真常。今又云隨
諸法壞。則非是常。故云非常非無常。此出其過。乃
破之曰。然一切有無等法。本自不生。豈又有箇不
生性入彼諸法耶。若果有不生性入彼諸法。則應
可見。即今分析諸法。乃至微塵許。畢竟不可見此
無生義。既不可見。則是諸法生本無生矣。且無常
者生法也。然我說諸法生本無生。而彼返以不生
為生是無常。故曰非生。是名不生無常相。此真顛
倒也。我諸弟子若不覺此生本無生義。則墮外道
生無常見。以彼所計不生。還成生法。故云生無常
義。莊周云生生者不生。正墮於此。】
「大慧。性無常者。是自心妄想。非常無常性。所以者何。
謂無常自性不壞。大慧。此是一切性無性無常事。除
無常。無有能令一切法性無性者。如杖瓦石破壞諸
物。」
【記曰。此牒破第五性無常計也。佛謂彼外道所計
有箇無常自性不壞。而能壞諸法者。此乃是彼自
心分別妄計耳。如此計者。又不是常。又不是無常。
何也。彼所謂無常自性不壞。而能壞一切法。以成
無常之事。是則除此無常之外。更無有能壞諸法
者。然無常能壞彼諸法。如杖瓦石能壞諸物者。如
此。則必定無常與諸法異。方能壞之。故下約一異
破之。】
「現見各各不異。是性無常事。非作所作有差別。此是
無常。此是事。作所作無異者。一切性常。無因性。大慧。
一切性無性。有因。非凡愚所知。」
【記曰。此約一異以破性無常也。謂若果然無常能
壞諸法者。必定能壞之性與所壞之法二體各異。
方能壞之。今現見各各不異。不能揀出性無常與
所壞事。能所二相有差別體。故云非作所作有差
別。作。即無常。所作。即所壞事也。若能所異體。則當
可指陳。此是無常。此是所壞滅事。既不可指。則不
異體也。若能所不異而為一體者。則一切法應常。
又墮無因矣。何者。以彼計無常性不壞。不壞則是
常。今既與諸法為一體。然無常既常。而一切法皆
常矣。故云無異者一切性常。且彼所計因無常故。
能令諸法壞滅。今既一體。則不見有因能令諸法
壞滅者。此又自墮無因。彼宗亦不成。故云無因性。
然諸法壞滅。不是無因。故唐譯云。諸法壞滅。實亦
有因。但非凡愚之所能了。】
「非因不相似事生。若生者。一切性悉皆無常。是不相
似事。作所作無有別異。而悉見有異。」
【記曰。上巳破無常能滅諸法。此又破無常性能生
諸法也。佛言。若彼計無常性能生一切法者。但一
切生法因果相似。如種豆麻等。未有種豆而得麻
者。故云非因不相似事生。若不相似而能生者。則
是一因而生多果。今以一無常性而生一切法。則
一切性皆同一無常矣。故云若生者一切性悉皆
無常。如此。則因果不別。種類不分。則一切異法應
並相生。此乃是不相似事。而能生所生不可辨別。
混而為一矣。故云作所作無有別異。且即今現見
諸法各各有異。此則非是無常能生一切法也。】
「若性無常者。墮作因性相。若墮者。一切性不究竟。一
切性作因相墮者。自無常應無常。無常無常故。一切
性不無常。應是常。」
【記曰。此破計無常為生因。不得為常也。謂若必以
無常性是有法而為生因者。則墮作因。大凡作者。
皆無常故。若能作之因既墮無常。則所作諸法皆
無常矣。故云若墮者一切性不究竟。若能生之因
墮於所生之無常法中。此則自無常亦應是無常。
而不得計能生者為常矣。故云一切性若因相墮
者自無常應無常。若自無常既是無常。則所作一
切法不是無常。應是常。何者。以捨巳之常而入彼
諸法。則彼諸法得我之常性。此乃自是無常。而所
生者皆應是常。若彼是常。則不可壞。而計所生之
法可壞者又不成矣。故唐譯云。若無常性是有法
者。應同所作。自是無常。自無常故。所無常法皆應
是常。】
「若無常入一切性者。應墮三世。彼過去色與壞俱。未
來不生。色不生故。現在色與壞相俱。」
【記曰。此破無常性能入諸法中也。然外道妄計無
常入於諸法之中。自性不壞。而能壞彼諸法。佛言。
若謂無常入一切性者。則應墮三世。既墮三世。則
隨壞滅。而自性不得不壞矣。何者。若入過去。過去
色巳壞。若入未來。未來色未生。若入現在。現在不
住。剎那變滅。而無常亦與之俱壞矣。且自體既壞。
豈能壞彼諸法耶。】
「色者四大積集差別。四大及造色自性不壞。離異不
異故。一切外道一切四大不壞。一切三有四大及造
色在所知有生滅。離四大造色。一切外道於何所思
惟性無常。四大不生。自性相不壞故。」
【記曰。此又轉破四大是常之計也。因上執無常不
壞性入一切色法。佛破之云。一切三世色法俱屬
可壞。而無常無不壞。之理故此又妨轉計云。以能
入之無常不壞。故所入之四大亦常住不壞。故此
破云。色者乃四大所造積集差別之性耳。能造所
造本無二體。豈有所造色法既壞。而能造之四大
不壞耶。以能造所造不一不異故。若不一。則二體
各別。若不異。則俱屬可壞。況一切三有能造所造。
人人皆知是生滅法。又豈但色壞而四大有不壞
之理耶。既能所俱壞。此外更於何處覔無常不壞
之性耶。故唐譯云。一切外道計四大種體性不壞。
色者即是大種差別造色。離異不異故。其自性亦
不壞滅。大慧。三有之中。能造所造莫不皆是生住
滅相。豈更別有無常之性能生於物而不滅耶。以
外道妄計無常性常。能作生滅主宰。此計幽潛。故
展轉破之。如此方莊周亦云。生生者不生。又云。彼
為衰殺非衰殺。彼為本末非本末。苟不達真無生
意。鮮不墮此中者。故前云。若不覺此者。則墮一切
外道生無常義。】
「離始造無常者。非四大。復有異四大。各各異相。自相
故。非差別可得。彼無差別。斯等不更造。二方便不作。
當知是無常。」
【記曰。此牒破第一作巳捨無常計也。外道計非四
大無常。復有異四大性而能始造即捨。名為無常。
蓋彼以所造四大是常。以能造者為無常故。然彼
計不出互自共三法為能造。故佛破之曰。非四大
互造。以四大各各異相故。亦非獨自造。以無差別
相可得故。既無差別相可得。此等亦非更共造。以
彼此乖離。二方便不作故。然二處既非。則本無造
者。畢竟是無常矣。故云當知是無常。豈有無常而
能造彼常法耶。故唐譯云。非大種互造大種。以各
別故。非自相造。以無異故。非復共造。以乖離故。】
「彼形處壞無常者。謂四大及造色不壞。至竟不壞。大
慧。竟者分析乃至微塵觀察壞。四大及造色形處異
見。長短不可得。非四大。四大不壞形處壞現。墮在數
論。」
【記曰。此牒破第二形處壞無常計也。外道計能造
大種及所造色畢竟不壞。即分析乃至微塵際。但
滅形狀長短等見。不滅能造所造色體。故以不壞
色體為常。形狀變壞處為無常。故云形處異見長
短不可得。非四大。佛破之曰。四大不壞形處壞現。
此正墮在僧佉數論之中。以僧佉計四大是常故。】
「色即無常者。謂色即是無常。彼則(即也)形處無常。非四
大。若四大無常者。非俗數言說。世俗言說非性者。則
墮世論。見一切性。但有言說。不見自相生。」
【記曰。此牒破第三即色無常計也。外道計色即是
無常。然所造色不出形狀長短等。故佛言彼之所
計。即如前形處無常意同。蓋非四大無常也。若四
大無常義。屬正教所談。故云非俗數言說可到。然
彼世論說造色無常者。則墮世論。二譯皆云盧迦
耶見。乃四韋陀之一。謂斷見之儔也。以彼妄見諸
法實有自性。然此但有言說。都無實義。以不見有
自相生故。】
「轉變無常者。謂色異性現。非四大。如金作莊嚴具。轉
變現。非金性壞。但莊嚴具處所壞。如是餘性轉變等。
亦如是。」
【記曰。此牒破第四色轉變中間無常也。外道計能
造所造俱常。但兩色中間有箇無常性能使所造
色法相續變異。自然壞滅。如乳酪等。此言色之異
性現謂之無常。非四大無常也。故如金作莊嚴具。
轉變現。然非金性壞。但莊嚴具處所壞耳。此如是。
而餘諸法轉變亦如是。斯與上二計言別意同。此
是牒計。下文破計。】
「如是等種種外道無常見。妄想火燒四大時。自相不
燒。各各自相相壞者。四大造色應斷。」
【記曰。此出上計所以也。唐譯云。如是等種種外道。
虗妄分別見無常性。彼作是說。火不能燒諸大自
相。但各分散。若能燒者。能造所造則皆斷滅。謂此
等外道妄作無常見。言火燒四大時。但形狀壞而
自體不壞。如金莊嚴具。形雖壞而金性不壞。若四
大自體壞者。則能造所造皆斷滅矣。此計有箇壞
有箇不壞。正所謂佛性一分常一分無常者也。末
法見性多墮於此。大槩外道所計。不出常與無常。
故下文以非常非無常通破之。】
「大慧。我法起非常。非無常。所以者何。謂外性不決定
故。(魏譯云。我不說外境界有故)唯說三有微心。(唐譯云。三界唯心故)不說種
種相有生有滅。四大合會差別。四大及造色。故妄想
二種事攝所攝。知二種妄想。離外性無性二種見。(唐譯
云。不說諸相故。大種性處種種差別不生不滅故。非能造所造故。能取所取二種體性。一切皆從分別起故。如
實而知二取性故)覺自心現量。妄想者。思想作行生。非不作
行。離心性無性妄想。世間出世間出世間上上一切
法。非常非無常。」
【記曰。此結顯涅槃所以離斷常義也。謂彼外道所
以墮於斷常者。以妄見外境以為實有。不了唯心
所現。故說種種相有生有滅。妄謂四大能造所造。
故妄見有能取所取。故墮有無二見。妄起斷常。我
法總皆離此諸見。了達唯是自心現故。彼妄想者。
但從思想作業而生。非不作業無生義也。我此無
生。離心意識有無二見。了達世出世間上上諸法。
唯是自心。更無別法。是故我法非斷非常。】
「不覺自心現量。墮二邊惡見相續。一切外道不覺自
妄想。此凡夫無有根本。謂世間出世間出世間上上。
從說妄想生。非凡愚所覺。」
【記曰。此結顯外道過也。以彼不了唯心。故墮二邊
惡見相續。不覺皆從自心妄想而生。此凡夫外道
以無有根本智慧故。彼亦將謂如來所說世間出
世間出世間上上法。亦如彼從言說妄想生。彼不
知如來說法離心意識言說境界。故顛倒妄見分
別如此。然如來所說法。非彼凡愚所知故。】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遠離於所造。及與形處異。性與色無常。外道愚妄想。」
【記曰。此總頌外道所計七種無常。皆妄想分別也。
此舉其四。如文可知。】
「諸性無有壞。大大自性住。外道無常想。沒在種種見。」
【記曰。此頌轉變無常也。謂一切諸法自性常住。無
動轉者。外道不了。妄計無常。蓋沒在種種邪見耳。】
「彼諸外道等。無若生若滅。大大性自常。何謂無常想。
一切唯心量。二種心流轉。攝受及所攝。無有我我所。」
【記曰。此頌不生無常。及四大是常。造色是無常計
也。謂外道妄計不生是無常。入一切諸法。既云不
生。不生則不滅矣。如何又云無常耶。既云四大是
常。而何又云所造是無常耶。是故知一切諸法。唯
是一心現量。則有無二見。能所二取。我及我所。本
來不有。是皆自心妄分別耳。唐譯云。彼諸外道眾。
皆說不生滅。諸大性自常。誰是無常法。】
「梵天為樹根。枝條普周徧。如是我所說。唯是彼心量。」
【記曰。此頌外道所計。不獨七種無常。即一切常見。
如計梵天是常。為眾生主。能生諸物等。皆屬邪見。
故我說彼亦是自心量耳。
○上辯外道所計無常
以顯涅槃真常。此文但辯無常。其顯真常之文。錯
簡在三昧章後。
△下辯三乘三昧以顯涅槃真樂。】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一切菩薩
聲聞緣覺。滅正受次第相續。若善於滅正受次第相
續相者。我及餘菩薩終不妄捨滅正受樂門。不墮一
切聲聞緣覺外道愚癡。」
【記曰。上明外道邪計無常。將顯究竟涅槃真常。其
文未竟。此辯三乘所取三昧門樂。以顯涅槃真樂。
且以防邪誤也。故承此即問菩薩聲聞緣覺滅正
受次第相續。意若善能了此滅正受相。則不妄捨
如來果海滅正受樂門。捨。猶失也。謂若知三乘皆
非究竟。則不妄取偏邪。得少為足。失於如來大寂
滅海正受樂門也。故下世尊歷敘菩薩八地非真。
夢河之喻。意令策進。勿誤墮耳。】
「佛告大慧。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大慧白佛
言。世尊。惟願為說。佛告大慧。六地菩薩摩訶薩。及聲
聞緣覺入滅正受。」
【記曰。此言六地菩薩與聲聞緣覺。同斷三界煩惱
障種。患心勞慮。故滅心入正受也。然猶有出入。未
能念念入耳。以未忘染淨相故。】
「第七地菩薩摩訶薩念念正受。離一切性自性相正
受。非聲聞緣覺。諸聲聞緣覺墮有行覺攝所攝相滅
正受。是故七地非念正受。」
【記曰。此言七地菩薩念念入正受。不同二乘有欣
厭也。七地所以念念入者。以不見有生死可厭。不
見有涅槃可求。故云離一切性自性相正受。此非
二乘可及。二乘所以不及七地者。以厭有為而志
樂無為。不離能取所取境界。是故七地非二乘有
念正受也。故魏譯云。菩薩於七地中。念念入滅盡
定。以諸菩薩悉能遠離一切諸法有無相故。聲聞
辟支佛不能念念入滅盡定。以緣有為行入滅盡
定。墮在所取能取境界。是故聲聞辟支佛不能入
七地中念念滅盡定。】
「得一切法無差別相非分。得種種相性。覺一切法善
不善性相正受。是故七地無善念正受。」
【記曰。此明二乘不及七地之所以也。然二乘所以
不及七地者。魏譯云。以覺諸法種種異相。有法無
法。善不善法。同相異相。而入滅盡定。是故聲聞緣
覺。不能入七地中念念滅盡定。以無善巧方便智
故。此中無善念。謂無彼二乘善不善等念也。】
「大慧。八地菩薩及聲聞緣覺。心意意識妄想相滅。」
【記曰。此言八地行相也。謂八地菩薩無功用道。常
在三昧。無出入相。而同聲聞緣覺涅槃。滅妄想心
識。然此名同義別。以二乘滅前六識。勞慮永斷。沈
於寂滅。故無一念度生之心。八地聖人。捨離藏識。
生滅心滅。沈於寂滅。而亦不起度生之願。以寂滅
雖同。其實大異。何者。以二乘即取此為涅槃。更不
前進。而八地則三昧覺所持。又得如來神力加持。
故不取涅槃相。以此為異耳。下文自明。】
「初地乃至七地菩薩摩訶薩。觀三界心意意識量。離
我我所。自妄想修。墮外性種種相愚夫二種。自心攝
所攝。向無知。不覺無始過惡虗偽習氣所熏。」
【記曰。此言七地巳前不善修習。則墮外道邪見也。
謂從初地至七地。所修觀行。雖能觀察三界一切
唯是心意意識。本欲離我我所。若無多聞慧。依自
妄想見。不善修習。則墮外道種種邪徑。愚夫有無
二種妄見。於自心中起能所取執以為實。所謂自
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此乃一向無知。不覺無始
過惡虗偽習氣之所熏變耳。菩薩至此。而猶誤墮
邪見。固宜深防也。楞嚴五十重陰魔。皆依觀心研
窮而發。甚至幾於覺位而淪滅者。況七地乎。以此
較彼。正行陰將破未破時也。】
「大慧。八地菩薩摩訶薩。聲聞緣覺涅槃。菩薩者三昧
覺所持。是故三昧門樂不般涅槃。若不持者。如來地
不滿足。棄捨一切有為眾生事故。佛種則應斷。諸佛
世尊為示如來不可思議無量功德。聲聞緣覺三昧
門。得樂所牽。故作涅槃想。」
【記曰。此言八地若不得如來神力加持。則墮二乘
也。謂上云八地所得三昧。與二乘涅槃。其名雖同。
所證則異。以得諸佛神力加持。故於三昧門不入
涅槃。若不持者。便不化度一切眾生。不能滿足如
來之地。亦即斷絕如來種性。是故諸佛為說如來
不可思議諸大功德。令其究竟不入涅槃。聲聞緣
覺著三昧樂。是故於中生涅槃想。】
「大慧。我分部七地。善修心意意識相。善修我我所攝
受。人法無我。生滅自共相。善四無礙。決定力三昧門。
地次第相續。入道品法。不令菩薩摩訶薩不覺自共
相。不善七地。墮外道邪徑。故立地次第。」
【記曰。此言七地乃斷證之關鍵。故須用加。不加則
墮外道邪徑。因此故說諸地相也。謂從初地至七
地。歷真見道以來。見巧方便。善能觀察心意意識。
遠離我我所執。得人法無我。超生滅自共相。善解
四無礙辯。方得決定三昧門。至此純無相觀。方能
漸升八地。乃至十地等覺。入菩提分法。究竟果海。
皆從此七地建立。斯實斷證之大節。此所謂險道
者也。若不得如來神力加持。則多墮於外道邪徑。
佛言。我恐此諸菩薩不善了知自共相。不知諸地
次第相續。墮於外道諸惡見中。故此為說諸地行
相。使知應去應度。不致退墮。此乃無漸次中施漸
次。蓋以不得巳而建立。非實有所說也。】
「大慧。彼實無有若生若滅。除自心現量。所謂地次第
相續。及三界種種行。愚夫所不覺。愚夫所不覺者。謂
我及諸佛說地次第相續。及說三界種種行。」
【記曰。此言三界諸行本無生滅。諸地次第本無建
立。唯此一心。更無別法。但以愚夫不了唯心。故我
及諸佛建立作如是說。以為對治。其實無有可說
也。愚夫無知。謂我實有所說。】
「復次大慧。聲聞緣覺第八菩薩地。滅三昧門樂醉所
醉。不善自心現量。自共相習氣所障。墮人法無我法
攝受見。妄想涅槃想。非寂滅智慧覺。」
【記曰。此言聲聞緣覺於第八地中。其名雖同。所證
異也。以彼二乘味著入滅三昧。為彼所醉。不達自
共相是自心所現。以習氣障蔽。故墮二無我法攝
受見。故起妄想涅槃之想。非若八地真寂滅智慧
覺也。言二乘於八地中取為涅槃者。蓋是昔修菩
薩大行退本願者。殆非定性趣寂之儔也。以彼定
性趣寂。止得我空。不得法空。尚不能知初地之法。
況八地乎。故魏譯於此章末。置有此問。而宋唐二
譯皆無之。】
「大慧。菩薩者。見滅三昧門樂。本願哀愍。大悲成就。知
分別十無盡句。不妄想涅槃想。彼巳涅槃妄想不生
故。(唐譯云。以入涅槃不生果故)離攝所攝妄想。覺了自心現量。一
切諸法妄想不生。不墮心意意識。外性自性相計著
妄想。非佛法因不生。隨智慧生。得如來自覺地。如人
夢中方便度水。未度而覺。覺巳思惟。為正為邪。非正
非邪。餘無始見聞覺識因想。種種習氣。種種形處。墮
有無想。心意意識夢現。」
【記曰。此言八地入滅三昧而不取證者。以不捨大
願度生事故也。此菩薩巳入涅槃而不起涅槃想。
故云涅槃妄想不生。以了達唯心無外境界。故離
能所取。於一切法不生分別。以深得無生法忍。故
不墮心意意識及外法性相執著之中。以得真知
見力。故非佛法正因不生。唯隨智慧而生。如是故
得如來自覺地也。以久沈生滅勞慮。今一旦頓得
寂滅。其樂無喻。故此三昧極難得出。菩薩功行至
此無功用中。鮮不沈醉。多墮二乘寂滅之地。故華
嚴八地。十方諸佛同聲加勸。與起智慧門。不令耽
著此三昧樂。墮二乘地。是故授以方便。引發令出。
故此菩薩於三昧夢中。極力願出。如夢度大河。未
度而覺。乃自思惟為正為邪。復更思惟。如是之相
非正非邪。唯我無始見聞覺知虗妄熏習因故。見
種種色形相顛倒。不離有無。於心意意識妄想夢
中現耳。其實本非有也。舊注云。覺境無水。船筏非
正。夢時見水。船筏非邪。以譬八地覺巳本無生死。
故道品功德非正。七地未覺。故道品功德非邪。所
謂於未出離妄功用中。故有修證。如夢中渡河施
船筏之具耳。】
「大慧。如是菩薩摩訶薩。於第八菩薩地。見妄想生。(魏譯
云。見分別心)從初地轉進至第七地。見一切法如幻等方
便。度攝所攝心妄想行巳。作佛法方便。未得者令得。
大慧。此是菩薩涅槃方便不壞。(魏譯云。非滅諸法名為涅槃。唐譯云。所得
涅槃非壞滅也)離心意意識。得無生法忍。大慧。於第一義無
次第相續。說無所有妄想寂滅法。」
【記曰。此結成八地涅槃行相也。見妄想生者。論云。
覺心初起心無初相。以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
心即常住。名究竟覺。此菩薩以如幻三昧。不起滅
定而現諸威儀。勤修佛法。廣作度生事業。所謂度
盡眾生而不見有一眾生可滅度者。此所謂離心
意識得無生法忍。是菩薩大涅槃。非若二乘滅壞
諸法所取之涅槃也。然雖作如是說。蓋亦方便施
設耳。於第一義諦中本無是事。故唐譯云。第一義
中。無有次第。亦無相續。遠離一切境界分別。此則
名為寂滅之法。由大慧問滅正受次第相續。故結
示云於第一義無次第相續。說無所有妄想寂滅
法。魏譯此處大慧有問。略云。世尊今說二乘得八
地寂滅門樂。又說二乘止得人空。不得法空。如此
則二乘尚不能證初地之法。何況八地寂滅門樂。
佛言。聲聞有三種。今言入八地寂滅門樂者。此是
先修菩薩行者。墮聲聞地。還依本心修菩薩行。同
入八地寂滅門樂。非增上慢寂滅聲聞。以彼不能
入菩薩行。以未曾覺知三界唯心。未能修菩薩諸
行法故。是故決定寂滅聲聞。不能證彼菩薩所行
寂滅門樂。言三種者。一內祕外現者。二退菩薩行
者。三定性趣寂增上慢者。前云二乘成佛。此言決
定不能者。意在抑揚激勸故也。】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心量無所有。此住及佛地。去來及現在。三世諸佛說。」
【記曰。此總頌第一義中本無諸地佛地次第之相。
乃三世諸佛究竟之談也。住。亦地也。所以無所有
者。以唯心故。故唐譯云。諸住及佛地。唯心無影像。
此是去來今。諸佛之所說。】
「心量地第七。無所有第八。二地名為住。佛地名最勝。
(唐譯云。此二地名住。餘則我所得)自覺智及淨。此則是我地。」
【記曰。此頌七八二地尚屬因地。至於自覺聖智清
淨涅槃。則屬佛所證究竟果地也。然七地雖是真
修。以心量未滅故。八地心量雖滅。而尚未究竟。不
名最勝。唯自覺聖智。方名最勝處耳。】
「自在最勝處。清淨妙莊嚴。照耀如盛火。光明悉徧至。
熾燄不壞目。周輪化三有。(唐譯云。摩醯最勝處。色究竟莊嚴。譬如大火聚。光焰
熾然發。化現於三有。悅意而清涼)化現在三有。或有先時化。於彼演
說乘。皆是如來地。」
【記曰。此言建立諸乘諸地。皆報化二佛所說。非法
佛說也。謂得自覺聖智者。則於色究竟天寶華宮
殿成等正覺。示現廣大尊嚴之身。光明照耀。化現
三有。此報身佛也。論曰。此菩薩功德成滿。於色究
竟處。示一切世間最高大身。以一念相應慧。無明
頓盡。名一切種智。自然而有不思議業。能現十方
利益眾生。化現在三有者。此唐譯云。或有現變化。
或有先時化。此應化佛也。惟此報化佛。演說諸乘
諸地。雖說三乘。其實為一乘。故云於彼說諸乘。皆
是如來地。是故雖有諸地。而實無次第之相也。熾
然不壞目者。謂毒龍放光。即損人目。如來光明。不
損人目。所謂悅意清涼也。】
「十地則為初。初則為八地。第九則為七。七亦復為八。
第二為第三。第四為第五。第三為第六。無所有何次。」
【記曰。此頌第一義諦寂滅法中。無次第相續說也。
意顯此經唯法佛所說寂滅法。故無次第。此所謂
不涉途程。不落階級。乃佛祖向上一路也。然其中
往往以地位言之者。意以地上真修三昧。以印破
外道二乘偏邪之見。令彼不墮邪慢增上慢耳。其
實意不定在地位也。智者知之。
○上辯三乘三昧
差別以顯涅槃真樂德防邪誤巳竟。
△下文正示
涅槃真常德。文應屬前七無常章後。】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來應供等正覺。為
常。為無常。」
【記曰。此因上世尊破七種無常巳。乃曰我法起非
常非無常。故大慧承便而問如來應供等正覺畢
竟是常是無常耶。意顯如來法身離斷離常。故為
究竟真常也。此正是顯涅槃真常之文。應在七無
常章末。錯簡在此。乃傳譯之誤也。】
「佛告大慧。如來應供等正覺。非常。非無常。謂二俱有
過。若常者。有作主過。常者。一切外道說作者。無所作。
是故如來常非常。非作常。有過故。」
【記曰。此明如來涅槃非常非無常。所以為真常也。
以常與無常二皆有過故。何者。若言如來是常。則
墮有能作者過。以一切外道說有微塵勝性等為
能作者是常故。如來無所作。豈同彼常耶。是故說
如來之常非常者。蓋非作者常。以彼作者常。有過
故。】
「若如來無常者。有作無常過。陰所相相無性。陰壞則
應斷。而如來不斷。」
【記曰。此言如來非無常也。若言如來是無常者。則
墮有所作過。若言所作。則同五陰。然五陰乃相之
所相者。此相畢竟無有。如來若同五陰。則陰壞而
如來亦應斷滅矣。然如來法身常住不斷。豈同所
作之陰耶。不同。故非無常。】
「大慧。一切所作皆無常。如瓶衣等。一切皆無常過。一
切智眾具方便應無義。以所作故。一切所作皆應是
如來。無差別因性故。是故大慧。如來非常非無常。」
【記曰。此重明所作無常。總結離過義也。謂一切所
作皆是無常。如瓶衣等。而如來若同所作者。皆有
無常之過。若如來無常者。則一切智所修正因。福
慧莊嚴。六度萬行。眾具方便。悉空無利益。以同所
作無常故。況如來功流萬世而常存。道通百劫而
彌固。豈無常哉。若如來果同所作。則諸世間一切
所作皆應是如來矣。以無異因故。是故如來非常
非無常。】
「復次大慧。如來非如虗空常。如虗空常者。自覺聖智
眾具無義過。」
【記曰。此言如來常。非如虗空之常也。以虗空頑然
無知。而如來真智靈鑒故。若言同虗空之常者。則
自覺聖智性自具足恒沙功德。悉空無益。如此。則
墮斷滅無知之過。故如來非如虗空之常。此恐愚
夫聞說法身真常。遂起豁達空見。故世尊懸破如
此。】
「大慧。譬如虗空。非常非無常。離常無常。一異。俱不俱。
常無常過故。不可說。是故如來非常。」
【記曰。上云非如虗空者。謂如來具聖智功德。不比
虗空頑然無知故。此言如虗空者。謂如虗空體性
湛然。無所變動。不墮有無一異俱不俱等諸數量
過故。故不可說常非常也。】
「復次大慧。若如來無生常者。如兔馬等角。以無生常
故。方便無義。以無生常過故。如來非常。」
【記曰。此言如來非以不生為常也。因前云不生是
如來異名。恐妄執畢竟不生是如來常。故此破云。
若以不生是如來常者。則如來同於兔馬等角。以
畢竟不生。則如來墮絕無之過。若如來絕無者。則
一切菩薩所修萬行方便。無所證得。悉空無益。而
如來果中亦絕無廣大益物之用矣。以絕無故。若
以不生是如來常。則墮此大過。故如來非不生常。】
「復次大慧。更有餘事知如來常。所以者何。謂無間所
得智常。故如來常。大慧。若如來出世。若不出世。法畢
定住。聲聞緣覺。諸佛如來無間住。不住虗空。亦非愚
夫之所覺知。」
【記曰。此言如來實有真常之法。而非愚夫之所知
也。謂如來之常法。乃無間聖智所證真常之理。乃
諸佛如來同一法性法住法位。如來出世。若不出
世。畢定常住。不變不易。此法即在一切二乘外道
所住無間性中。非是空無。然非凡愚之所能知。】
「大慧。如來所得智。是般若所熏。非心意意識彼諸陰
界入處所熏。大慧。一切三有。皆是不實妄想所生。如
來不從不實虗妄想生。大慧。以二法故。有常無常。非
不二。不二者寂靜。一切法無二生相故。是故如來應
供等正覺非常非無常。大慧。乃至言說分別生。則有
常無常過。分別覺滅者則離。愚夫常無常見。不寂靜。
慧者永離常無常。非常無常熏。」
【記曰。此釋如來真常之所以也。謂如來所以真常。
而眾生所以無常者。以如來所得聖智。乃從般若
實智所熏。不從心意識陰界入處妄想所熏。故如
來得名為常。彼一切三有眾生所以無常者。以彼
皆是不實妄想所熏。故名無常。而如來不從彼妄
想生。且彼凡愚心行。又豈能知如來之常法耶。以
見真妄兩異。故涅槃生死為二。故有常無常之說。
此非不二寂滅之法也。若真妄兩忘。寂滅不二。則
一切法。皆悉平等。無二無別。無生無起。以如來所
得寂滅不二之法。故不可說言常無常耳。以寂滅
不二法中。言思路絕。乃至起心動念。但有言說分
別心生。則墮常無常過。何況種種妄計耶。唯有分
別妄想歇滅者。則頓離彼過。外道愚夫常無常見。
故不寂靜。離二見者。則名大智慧人也。以慧者永
離不寂靜見。故不被彼常無常妄見所熏。乃以真
常智慧而熏之也。意謂非智慧者。即心識少有流
動。生滅未忘。而鮮不被其所熏習矣。此如來深慈。
防之甚也。誡之深也。可不識哉。】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眾具無義者。生常無常過。若無分別覺。永離常無常。」
【記曰。二譯偈初。皆有一偈。唐云。遠離常無常。而現
常無常。恒如是觀佛。不生於惡見。若常無常者。所
集皆無益。為除分別覺。不說常無常。此言眾具者。
即外道所計常無常一異等諸惡見也。謂此等諸
見。皆悉無益。但妄計分別。起常無常過。若分別情
亡。諸見頓息。則永離常無常過矣。】
「從其所立宗。則有眾雜義。等觀自心量。言說不可得。」
【記曰。此言若從外道所立自宗。則有眾多雜亂知
見不同。若達唯心現量。則言思路絕。而言說亦不
可得矣。況復依彼邪說而求實義耶。此言從所立
宗有眾雜義。足知因辯七種無常以顯如來涅槃
真常義也。文義自相屬。觀者應知。
○上接辯七種
無常文以顯涅槃真常德巳竟。
△下示如來藏自
性清淨以顯涅槃真淨德。】
觀楞伽阿䟦多羅寶經記卷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