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伽經心印
楞伽經心印
【將顯如來覺性非因非果。究竟鮮白。純一無過也。
三藐三佛陀。翻等正覺。亦云正徧知。如來。應供。等
正覺。十號之三也。此問如來法身。舉三以該多號
也。作。修起義。作所依起為因。作所修成為事。事即
果也。因相為相。果相為所相也。說。說者。所說。所說
之理也。覺。能知之人。所覺。所知之境也。如是辭句
為異為不異。謂此作與不作等。牒計皆成四句。葢
欲顯法身離於四句。究竟鮮白也。
△二示如來法
身非因非事。遠離四句。】
「佛告大慧。如來應供等正覺。於如是等辭句。非事非
因。所以者何。俱有過故。大慧。若如來是事者。或作。或
無常。無常故。一切事應是如來。(唐譯云。若如來是作。
則是無常。若是無常。一切作法。應是如來)我及諸佛
皆所不欲。若非所作者。無所得故。方便則空。(唐譯云。
若非作法。則無體性。所修方便。悉空無益)同於兔角
槃大之子。以無所有故。大慧。若無事無因者。則非有
非無。若非有非無。則出於四句。四句者。是世間言說。
若出四句者。則不墮四句。不墮四句故。智者所取。一
切如來句義亦如是。慧者當知。」
【總上諸問。不出因果二義。故但舉事因。以明如來
自性法身。非因非果也。若是事者。則由所作。而無
上正真。不同世間無常修法。若非作者。則妨無得。
而自性莊嚴。離障所顯無量微妙功德。非空無義。
故知非所作者。是為無事。而又非非作。則方便所
得。當由因著。乃本有覺體。為從了得。不從生得。是
為無因。無事無因。則有無不涉。四句頓離。四句既
離。則凡一切言說之所不及。清淨句義。智者所證。
大般涅槃云。佛性雖有。不同虗空。何以故。世間虗
空。雖以無量善巧方便。不可得見。佛性可見。是故
雖有。非如虗空。佛性雖無。不同兔角。何以故。龜毛
兔角。雖以無量善巧方便。不可得生。佛性可生。是
故雖無。不同兔角。此佛性微妙密旨。唯真聖者自
內所證。如是體性。非有非無。非因非果。出於度量。
應如是知也。槃大。翻石女。槃大子。謂石女兒也。
△
三示法身真我常寂。】
「如我所說一切法無我。當知此義。無我性是無我。一
切法有自性無他性。(魏譯云。夫無我者。內身無我。是
故無我。大慧。一切法自身為有。他身為無)如牛馬。大
慧。譬如非牛。馬性。非馬。牛性。其實非有非無。彼非無
自性。如是。大慧。一切諸法。非無自相。有自相。但非無
我愚夫之所能知。以妄想故。如是一切法空。無生。無
自性。當如是知。」
【如來說自性法身非因非果。而非斷滅。故此復引
法無我句。為顯如來真我也。葢如來自性真我。嘗
為法我之所覆。故說一切法無我。所以顯自性法
身真如自相。若見自性法身真如自相。益知一切
法真如自相。內外無障。湛然常寂耳。一切諸法。自
心所現。由自心現。則一切法皆無我性。故曰無我。
所現唯心。即一切法有自性。無他性。然無他性。即
無我性。以一切法言無我。以一切法自心而言無
他也。故凡說一切法空。無生。無自性。皆無別旨。所
謂唯有真識。更無餘識。此覺自心現量者之所詣
極也。馬性非牛。牛性非馬。喻無他性。非無自性也。
無他則非有。有自則非無。非有非無。真如自相。唯
真聖者自內所證。愚夫分別。非其分耳。
△四示法
身對現非一非異。】
「如是如來與陰。非異非不異。若不異陰者。應是無常。
若異者。方便則空。若二者。應有異。如牛角。相似。故不
異。長短差別。故有異。一切法亦如是。大慧。如牛右角
異左角。左角異右角。如是長短種種色各各異。(唐譯
云。如牛右角異左。左角異右。長短不同。色相各別。然亦
不異)大慧。如來於陰界入。非異非不異。」
【此顯法身對現非一非異。非凡愚所知。自此以下。
總以見如來自性真我。一報化。超縛脫。齊智障。自
性涅槃。出過數量耳。陰。即指如來色身。謂法身與
色身。非一非異。若一者。色身滅。法身亦應滅。滅則
無常。若二。則法身方便所得。悉空無義。然千丈盧
舍那。及一切無量應化。妙相隨好。實有對現。所謂
滅無常色。獲得常住真色也。牛角相似。喻一。長短
差別。喻二。然總名牛角。非一非異。故曰如來於陰
界入。亦非一非異也。
△五示法身解脫非一非異。】
「如是如來解脫。非異非不異。如是如來以解脫名說。
(魏譯云。如是依解脫故。說名如來法身之相)若如來
異解脫者。應色相成。色相成故。應無常。若不異者。修
行者得相。應無分別。而修行者見分別。是故非異非
不異。」
【涅槃三德。法身。解脫。般若。如伊三點。非縱非並。而
此言法身與解脫非一非異。如來所為以解脫得
名也。若異。則如來法身所證解脫。同於色相。應是
無常。不知如來法身即是解脫。解脫即是法身。清
淨無垢。體無有二。若不異者。則凡修行者能證所
證。應無差別。而見差別。如十真如。初地巳達。而於
證行。猶未圓滿。為令圓滿。後後建立。各有深淺。差
別見異。是故非一非異也。
△六示智障非一非異。】
「如是智及爾𦦨。非異非不異。大慧。智及爾𦦨非異非
不異者。非常。非無常。非作。非所作。非有為。非無為。非
覺。非所覺。非相。非所相。非陰。非異陰。非說。非所說。非
一。非異。非俱。非不俱。非一非異非俱非不俱故。悉離
一切量。」
【上言法身與解脫非一非異。此應言法身與般若
非一非異。而乃言般若與所知非一非異者。謂般
若始覺。從法身本覺生。言始則與本無別。若所知
障。至十一地。猶有二分極微細愚。妙覺佛地。始能
頓盡。是智與障。判然而二。而謂非一非異者。葢離
智無障。離障無智。法無我性。於此益顯。而如來自
性真我。離四句。過一切數量。非思量所知也。帶言
作非作等。總牒前問。以離四句攝盡也。
△七總結
法身離諸根量。并頌。】
「離一切量。則無言說。無言說。則無生。無生。則無滅。無
滅。則寂滅。寂滅。則自性涅槃。自性涅槃。則無事無因。
無事無因。則無攀緣。無攀緣。則出過一切虗偽。出過
一切虗偽。則是如來。如來。則是三藐三佛陀。大慧。是
名三藐三佛陀佛陀。大慧。三藐三佛陀佛陀者。離一
切根量。」
【此結如來自性法身超過一切數量。自內所證。一
切名言。俱非其體。證此體者。始知生滅俱無。唯有
寂靜。所謂自性涅槃也。自性涅槃。非因非果。盡諸
動念。思想心息。無明本際。畢竟解脫。無有虗偽。是
真法身。是平等身。永離一切諸根境界也。如來於
般涅槃。普告大慧云。我以甚深般若。徧觀三界一
切六道諸山大海大地含生。如是三界。根本性離。
畢竟寂滅。同於空相。無名無識。永斷諸有。本來平
等。無高下想。無見無聞。無覺無知。不可繫縛。不可
解脫。無眾生。無壽命。不生不起。不盡不滅。非世間。
非非世間。涅槃生死。皆不可得。二際平等。等諸法
故。閒居寂靜。無所施為。究竟安置。必不可得。從無
住法。法性施為。斷一切相。一無所有。法相如是。其
知是者。名出世人。是事不知。名生死本。此正如來
自性解脫。與一切法同住真如本際。內外永離一
切諸過。一切眾生。亦同具此。但為客染所蔽。一念
覺知。即同本得也。】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悉離諸根量。無事
亦無因。巳離覺所覺。亦離相所相。陰緣等正覺。一異
莫能見。若無有見者。云何而分別。非作非不作。非事
亦非因。非陰非在陰。亦非有餘雜。亦非有諸性。如彼
妄想見。當知亦非無。此法法亦爾。」
【此總頌法身離因果。能所。根器。一異四句。無有見
離者。亦無法自性。亦復非無法。可謂真得法體。悟
此當泯然自盡爾。】
「以有故有無。以無故有有。若無不應受。若有不應想。
或於我非我。言說量留連。沈溺於二邊。自壞壞世間。
解脫一切過。正觀察我通。是名為正觀。不毀大導師。」
【若無不應受。若有不應想者。謂無則究竟無。不應
更無。有則本來有。不應更有。以有無相待。性無有
無也。不達我通。無有正見。留連二邊。自壞壞他。誹
謗如來。莫此為甚也。世尊嘗云。若言有者。智不應
染。若言無者。即是妄語。若言有者。不應默然。亦復
不應戲論諍訟。其旨微哉。
○上初示如來法身非
因非果竟。二示如來法身不生不滅。離於言說。分
四。
△初示如來法身非無性。】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修多羅攝
受不生不滅。又世尊說不生不滅是如來異名。云何。
世尊。為無性故說不生不滅。為是如來異名。佛告大
慧。我說一切法不生不滅。有無品不現。大慧白佛言。
世尊。若一切法不生者。則攝受法不可得。一切法不
生故。若名字中有法者。惟願為說。佛告大慧。善哉善
哉。諦聽諦聽。善思念之。吾當為汝分別解說。大慧白
佛言。唯然受教。佛告大慧。我說如來非無性。亦非不
生不滅攝一切法。亦不待緣故不生不滅。亦非無義。」
【此就自心現量之外。執一切法不生滅。以為起難。
葢為狥名失義者發明也。修多羅建立一切法不
生不滅。為無性故說。非有性說。又說是如來異名。
則非無性。是現墮有性而說無法。則有無俱墮。此
大慧難意也。世尊云。我說一切法不生不滅。有無
品不現。大慧不知從自心現量。說不生滅。頓超有
無。而以為一切法既不生滅。不應復攝有法。若謂
如來異名。名必有義。是攝有法也。故世尊復云。我
說如來非無性。始知本有心量。不同兔角。依不覺
義。似諸法現。本無有生。亦無所滅。此不生滅。葢謂
法無自性。非謂總無諸法。不應攝有。更待緣盡。方
見無生也。亦非無義者。即謂自心如實不生之義
也。不覺自心如實不生之義。但就不生不滅名句。
妄執無性。不應攝有。則為有字無義。故下文廣明
也。
△二示如來法身當生無生。】
「大慧。我說意生法身如來名號。彼不生者。一切外道
聲聞緣覺七住菩薩。非其境界。大慧。彼不生即如來
異名。大慧。譬如因陀羅釋迦。不蘭陀羅。如是等諸物。
一一各有多名。亦非多名而有多性。亦非無自性(唐
譯云。譬如帝釋。地及虗空。乃至手足。隨一一物。各有多
名。非以名多而有多體。亦非無體)。」
【此即生說無生。以顯深密之旨。固不可狥名失義
也。葢意生法身。即是不生。故謂如來異名。此不生
義。非二乘及七地境界。七地以前。但盡生因。不達
如來自性無生。如來自性無生。平等真如。隨處隨
時。無起滅相。非緣盡現。故非滯於無生者之所能
了也。因陀羅釋迦。不蘭陀羅。皆帝釋異名。非以多
名而有多性者。謂體一名異也。亦非無自性者。謂
多名以詮一體。更當因名得體也。
△三示如來法
身異名一體。】
「如是。大慧。我於此娑呵世界。有三阿僧祗百千名號。
愚夫悉聞。各說我名。而不解我如來異名。大慧。或有
眾生知我如來者。有知一切智者。有知佛者。有知救
世者。有知自覺者。有知導師者。有知廣導者。有知一
切導者。有知僊人者。有知梵者。有知毗紐者。有知自
在者。有知勝者。有知迦毗羅者。有知真實邊者。有知
月者。有知日者。有知王者。有知無生者。有知無滅者。
有知空者。有知如如者。有知諦者。有知實際者。有知
法性者。有知涅槃者。有知常者。有知平等者。有知不
二者。有知無相者。有知解脫者。有知道者。有知意生
者。大慧。如是等三阿僧祇百千名號。不增不減。此及
餘世界。皆悉知我。如水中月。不出不入。」
【如來在娑婆國土。乃有無量百千異名。隨眾生心。
應所知量。各有異辭。而不知如來自性真實之義。
如水中月。不出不入。非有非無也。不解如來異名
者。謂一切眾生。唯知即名取義。不解如來雖有多
名。唯詮一體。所謂如來自性清淨。唯證相應。非名
說所到。如水中月。不可有無。不可遠近。不可指陳。
不可量度。實非無性。而不墮有無數量也。】
「彼諸愚夫不能知我。墮二邊故。然悉恭敬供養於我。
而不善解知辭句義趣不分別名。不解自通。計著種
種言說章句。於不生不滅。作無性想。不知如來名號
差別。如因陀羅釋迦不蘭陀羅。不解自通。會歸終極。
於一切法。隨說計著。」
【愚夫不知如來自性法身。妄見有無。味著名說。而
於一切法不生滅句。作無性想。此乃不解自通。妄
執一切法為不生滅也。一切名號。皆詮一體。因名
達體。體達說離。所謂會歸終極。不了此義。唯於名
說。別生理趣。徒益多聞。增長我見耳。
○四示如來
法身離言顯真。分二。
△初示法身真義。不墮文字。】
「大慧。彼諸癡人作如是言。義如言說。義說無異。所以
者何。謂義無身故。言說之外。更無餘義。惟止言說。大
慧。彼惡燒智。不知言說自性。不知言說生滅。義不生
滅。大慧。一切言說。墮於文字。義則不墮。離性非性故。
無受生。亦無身。大慧。如來不說墮文字法。文字有無
不可得故。除不墮文字(唐譯云。唯除不墮於文字者)。」
【此言愚癡不達自性真義。謂義無體性。而以言說
所行覺想境界。盡諸義味。故曰唯止言說。此不但
為不知義。且亦不知言說自性也。言說依義。本無
自體。是生滅性。所謂言說自性也。義離言說。性非
生滅。不屬有無。既離生滅有無。亦離離者。圓覺云。
知是空華。即無輪轉。亦無身心受彼生死。即所謂
無受生亦無身也。又云。彼知覺者。猶如虗空。知虗
空者。即空華相。亦不可說無知覺性。即所謂除不
墮文字。也如來自性法身。無生無身。不墮文字。而
非無不墮者。愚癡無智。不別說義。妄自味著。為可
憐憫耳。
△二示如來言說建立。為遣言說。】
「大慧。若有說言如來說墮文字法者。此則妄說。法離
文字故。是故。大慧。我等諸佛及諸菩薩。不說一字。不
答一字。所以者何。法離文字故。非不饒益義說。言說
者。眾生妄想故。(魏譯云。諸法無字依義無說。依分別
說故)大慧。若不說一切法者。教法則壞。教法壞者。則
無諸佛菩薩緣覺聲聞。若無者。誰說。為誰。」
【如來所有言說。皆為於義。為假言說入第一義。即
言說說離言說之第一義。故自成佛以至涅槃。於
其中間不說一字。謂無一語墮文字相。而非無饒
益眾生。為分別說也。若無饒益眾生為分別說。則
彼二乘菩薩。從何建立。入真實義。如是則聖教滅
壞。誰教於誰耶。故知一切言說。皆無實法。為第一
義。而有說示。以說入義。義顯說離。說即無說。示即
無示。故曰諸佛菩薩不說一字也。】
「是故。大慧。菩薩摩訶薩。莫著言說。隨宜方便。廣說經
法。以眾生希望煩惱不一故。我及諸佛。為彼種種異
解眾生而說諸法。令離心意意識故。不為得自覺聖
智處(唐譯云。我及諸佛。皆隨眾生煩惱解欲種種不同。
而為開演。轉心意識。非為成立聖自證處)。」
【此復教詔菩薩隨眾生根識。廣說經法。不當著於
言說。所有言說。皆因眾生種種希望。種種煩惱。種
種異解。而為破除。令離無始虗偽。轉心意意識。自
知自證。決無有說指示自覺聖智之處。所謂自覺
聖智。離言說相。離心緣相。自內所證。而非言說妄
想之所顯示也。故知諸佛說法。如醫治翳。止有蠲
除翳眚之法。而無增益光明之法。說之與義。有性
無性。皎然自辨耳。】
「大慧。於一切法無所有。覺自心現量。離二妄想。諸菩
薩摩訶薩依於義。不依文字。若善男子善女人依文
字者。自壞第一義。亦不能覺他。墮惡見相續而為眾
說。不善了知一切法。一切地。一切相。亦不知章句。若
善一切法。一切地。一切相。通達章句。具足性義。彼則
能以正無相樂而自娛樂。平等大乘。建立眾生。」
【上言言說不為得自覺聖智處。此言得自覺聖智
者。深達法相。所有建立。自然不墮文字妄想境界
也。夫文字之能愚人者。所詮一切法有無妄想境
界耳。若達一切法無有自性。皆唯心現。離有無二
種妄想境界。則文字所指。當作何觀。故凡依文字
每不能詮第一義。而反能壞第一義者。由不善了
一切法一切地一切相真如本際。則亦不能知聖
教章句。所以建立一切法一切地一切相。皆離相
所顯。具足性義也。乃信聖教離言。所為蠲除戲論。
獨示唯心。於內自證。現住法樂。於外建立。平等一
乘。此自覺聖智所行。如來為依義菩薩。深切教詔。
豈淺鮮歟。】
「大慧。攝受大乘者。則攝受諸佛菩薩緣覺聲聞。攝受
諸佛菩薩緣覺聲聞者。則攝受一切眾生。攝受一切
眾生者。則攝受正法。攝受正法者。則佛種不斷。佛種
不斷者。則能了知得殊勝入處。知得殊勝入處菩薩
摩訶薩。常得化生。建立大乘。十自在力。現眾色像。通
達眾生形類希望煩惱諸相。如實說法。如實者。不異。
如實者。不來不去相。一切虗偽息。是名如實。大慧。善
男子善女人。不應攝受隨說計著。真實者。離文字故。」
【大乘。即自覺聖智一乘法也。安住自覺聖智一乘。
即為諸佛菩薩聲聞緣覺之所攝受。以此自覺聖
智。諸佛菩薩所出。若能安住。即與諸佛菩薩同體
攝入也。亦能攝受眾生。眾生依之而得樂利。亦能
攝受正法。不為一切世論之所搖動。一切外道不
得其短。秉持如來自性第一義法印。即是佛種不
斷。此自性第一義心。即是一切處殊勝。所謂得大
總持也。得大總持。自然隨在化生。建立大乘。成就
十力。對現色身。隨眾生煩惱而為濟拔。以如實無
相法味。安住調服。息諸戲論。故戒修行者不應攝
受言說。唯當攝受真實。此離文字所得。非妄想覺
境界。智者於此。所宜自別也。】
「大慧。如為愚夫以指指物。愚夫觀指。不得實義。如是
愚夫。隨言說指。攝受計著。至竟不捨。終不能得離言
說指第一實義。大慧。譬如嬰兒。應食熟食。不應食生。
若食生者。則令發狂。不知次第方便熟故。大慧。如是
不生不滅。不方便修。則為不善。是故應當善修方便。
莫隨言說如視指端。」
【此復言當離言說得第一義也。指。喻言說。物。喻第
一義。謂第一義言說所入。非言說是第一義。亦非
所說是第一義。若依言說起妄想覺境界。是深密
執。令人發狂。以即妄覺境界為第一義。失方便智。
自誤誤他耳。如云一切法不生。此言說也。自應方
便觀察。何法不生。云何不生。以方便觀察。即知一
切法。唯自心現。迷於自心。妄有所現。現因迷見。非
有法性。覺自心量。迷妄頓息。一切非別。都無取捨。
無取捨處。自性真如。內外寂靜。即是第一實義。此
為善修方便也。若聞一切法不生。即於一切法上
分㭊微塵。至無所有。亦屬妄想異相。以於無計有。
復於有計無。總於如實法。別起境界。是為異相。乃
至聞說心量。以妄想覺。覺於自心。執為深密。亦為
以妄現妄。不離妄想。依言說計。如視指端也。故上
有食生之喻。若無方便。反增狂病耳。】
「是故。大慧。於真實義。當方便修。真實義者。微妙寂靜。
是涅槃因。言說者。妄想合。妄想者。集生死。大慧。真實
義者。從多聞者得。大慧。多聞者。謂善於義。非善言說。
善義者。不隨一切外道經論。身自不隨。亦不令他隨。
是則名曰大德多聞。是故欲求義者。當親近多聞。所
謂善義。與此相違。計著言說。應當遠離。」
【是因非果。名為佛性。是果非因。名為涅槃。非因非
果。名為佛性。無因無果。名大般涅槃。此皆如來之
言。言異義一也。真實義者。自性清淨為因。畢竟寂
靜為果。然此非善言說者之所到也。須知自性本
淨。不生寂靜。無有因相。寂於自性。不從修得。亦無
果義。此覺自心量者。自知自證。不隨一切言說妄
想境界耳。若隨言說。增長妄計。集生死因。則非如
來所謂多聞也。如來嘗說。但聞常住二字。深解義
趣。即名多聞。若讀十二部一切契經。不聞常住。謂
之無聞。親近多聞。所為善義。非善言說。當自審細
也。
○上二示如來法身不生不滅。離於言說竟。三
示如來不生不滅不同外道。分六。
△初難如來同
於外道四種因相。】
「爾時大慧菩薩復承佛威神而白佛言。世尊。世尊顯
示不生不滅。無有奇特。所以者何。一切外道因。亦不
生不滅。世尊亦說虗空。非數緣滅。及涅槃界。不生不
滅。世尊。外道說因生諸世間。世尊亦說無明愛業妄
想為緣。生諸世間。彼因此緣。名差別耳。外物因緣亦
如是。世尊與外道論。無有差別。微塵勝妙自在眾生
主等。如是九物。不生不滅。世尊亦說一切性不生不
滅。有無不可得。外道亦說四大不壞。自性不生不滅。
四大常。是四大乃至周流諸趣。不捨自性。世尊所說。
亦復如是。是故我言無有奇特。惟願世尊。為說差別。
所以奇特勝諸外道。若無差別者。一切外道皆亦是
佛。以不生不滅故。而世尊說一世界中多佛出世者。
無有是處。如向所說。一世界中應有多佛。無差別故。」
【此以四難。欲如來發明所以別外道也。一難外道
計作者因不生不滅。同於如來三無為法。虗空。即
虗空無為。非數緣滅。即非擇滅無為。涅槃。即擇滅
無為。不知外道作因。乃迷中妄計。屬生滅攝。不生
不滅。亦是妄計。所謂生滅當相。不同三無為法。如
來覺自心量。自性寂靜也。二難外道計作者因。生
諸世間。同於如來十二因緣三世相續。不知彼計
性生。此示妄緣。一切緣生。悉由妄現。非自非他。非
共非無也。三難微塵勝性如是九物。不生不滅。亦
同如來說一切法不生不滅。豈知如來法性。真如
自相。有佛無佛。法爾如是。不同外道妄想所成。無
有實義也。四難外道計□□自性為常為一。同於
如來說有四大徧十方界。不相留礙。不知如來乃
說非因非緣。非和非合。亦非自然。由妄想現。即楞
巖所謂見與見緣。并所想相。如虗空華。本無所有。
此見及緣。元是菩提妙淨明體也。一世界中無有
多佛。若外道同佛。則有多佛。總難外道同佛。以顯
差別耳。
△二示如來覺自心量。妄想不生。】
「佛告大慧。我說不生不滅。不同外道不生不滅。所以
者何。彼諸外道。有性自性得不生不變相。我不如是
墮有無品。大慧。我者離有無品。離生滅。非性非無性。
如種種幻夢現。故非無性。云何無性。謂色無自性相
攝受。現不現故。攝不攝故。(唐譯云。云何非無。如幻夢
色。種種見故。云何非有。色相自性。非是有故。見不見故。
取不取故)以是故。一切性無性。非無性。但覺自心現
量。妄想不生。安隱快樂。世事永息。」
【外道迷自心量。從心現處。計有自性。此為不知流
注生因。見流注相續。得不生滅相。謂之墮有。為作
者故。作因非因。亦復墮無。如來之法。非有非無。離
諸生滅。所謂種種色相。悉無自性。如夢如幻也。夢
幻非無。無性非有。有見有取。不可言無。無見無取。
不可言有。有無俱非。二悉遠離。唯覺自心現量。所
現唯心。都無取捨。取捨俱忘。安住心海。寂靜無憂。
遊於世間。如同園觀耳。
△三出外道妄計不實。】
「愚癡凡夫妄想作事。非諸聖賢。不實妄想。如犍闥婆
城。及幻化人。大慧。如揵闥婆城及幻化人。種種眾生
商賈出入。愚夫妄想。謂真出入。而實無有出者入者。
但彼妄想故。如是。大慧。愚癡凡夫起不生不滅惑。彼
亦無有有為無為。如幻人生。其實無有若生若滅。性
無性無所有故。一切法亦如是。離於生滅。愚癡凡夫
墮不如實。起生滅妄想。非諸聖賢。」
【此極言外道所計作因。同於幻化。無有實義也。作
事。謂作因。即所計有性自性相也。言彼所計有□
自性。非為智者。乃不實妄想。如乾城。如幻化。愚夫
妄見出入。而實無有出者入者。性自性既非實有。
故亦無不生滅之相。即彼起不生滅計。亦不能分
別何者為有為。何者為無為。言其所計之自性不
實。則不生滅之相。亦屬妄想。無所指陳。有為無為。
俱同幻化。復即其所計而轉語之曰。其實若生若
滅。性與無性。無所有故。一切法亦如是。離於生滅。
葢欲其當下知非。得如實自相。見於寂靜也。下文
正指自相寂靜。不異妄想而得真實。但須一覺耳。
△四示妄想實性即真寂靜。】
「不如實者不爾。如性自性。妄想亦不異。若異妄想者。
計著一切性自性。不見寂靜。不見寂靜者。終不離妄
想。是故。大慧。無相見勝。非相見。相見者受生因。故不
勝。大慧。無相者。妄想不生。不起不滅。我說涅槃。大慧。
涅槃者。如真實義見。離先妄想心心數法。逮得如來
自覺聖智。我說是涅槃。」
【承上言凡愚墮不如實者。則不能如一切性自性
妄想亦不異也。夫一切性如妄想性。不能直下發
明妄想自性。循妄起計。似有異法。相見從生。所為
不見寂靜也。不見寂靜。終亦不能遠離妄想。皆由
不知妄想自性耳。此葢直指妄想自性。即是真實。
但自了知。無有相見。便為涅槃。相見者。為受生之
因。愚於真實。不能安住。此一切眾生。本來清淨。甞
為客染所障也。故知斷障所顯。真如無二。即是自
性涅槃。所謂斷障。即斷此相見之障也。此障若斷。
直見妄想實性。從前心心數法。當處頓離。離則自
覺聖智。無有別體。如來說為涅槃耳。
△五示無因。
以顯無生之義。】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滅除彼生論。建立
不生義。我說如是法。愚夫不能知。一切法不生。無性
無所有。揵闥婆幻夢。有性者無因。不生無自性。何因
空當說。以離於和合。覺知性不現。是故空不生。我說
無自性。謂一一和合。性現而非有。分㭊無和合。非如
外道見。」
【一切諸法。由迷自心。不覺頓現。無有自性。此如來
所以說不生及空也。說於不生。為破生論。說於法
空。為破有見。而實一切法皆無自性也。如揵闥婆
夢幻。雖有性現。而本無因。無因而現。無有生義。以
無自生性也。其間因緣和合。附覺知性。宛似現前。
若離和合。覺想無託。現復何狀耶。夢裏和合。當處
儼然。覺後因緣。誰為記憶。故知空與不生。謂一切
法。不覺頓現。無有自性。而非一向不生頑然而空
也。一一和合。性如影響。現而非有。不如外道實有
生因。必假分㭊。而後知其不有也。】
「夢幻及垂髮。野馬揵闥婆。世間種種事。無因而相現。
折伏有因論。申暢無生義。申暢無生者。法流永不斷。
熾然無因論。恐怖諸外道。」
【重言一切法。如夢幻垂髮野馬揵城。無有生因。而
生事宛然。以此折伏因論。即以此申暢無生。夫法
住法位。世間常住。法眼頓開。則百姓日用。俯仰折
旋。皆堪紹續。故曰申暢無生者。法流永不斷也。而
所以折伏外道者亦即在此。謂以外道妄計諸法。
為有生因。墮二種過。一非自生。妄想所現故。二不
能生他。無有生性故。若有生因。則一切法。皆有根
本。不能頓了。然有見不見。有攝不攝。但由迷起。非
不頓了。外道不能覺此。徒聞無因。不解知歸。茫然
無據。故知其必恐怖耳。
○六廣示無生之義。分二。
△初直示無生。】
「爾時大慧以偈問曰。云何何所因。彼以何故生。於何
處和合。而作無因論。」
【此因如來前說無因論。故復問一切諸法。畢竟何
因何處而得和合。而如來乃說無因也。】
「爾時世尊復以偈答。觀察有為法。非無因有因。彼生
滅論者。所見從是滅。」
【外道因說。悉由妄見。智者若能觀察一切有為諸
法。皆由自心不覺妄現。如夢如幻。無有因相。亦無
無因。此見頓息。即合無生矣。】
「爾時大慧說偈問曰。云何為無生。為是無性耶。為顧
視諸緣。有法名無生。名不應無義。惟為分別說。」
【此問無生。為總無法。為待緣會。既名無生。名必有
義也。】
「爾時世尊復以偈答。非無性無生。亦非顧諸緣。非有
性而名。名亦非無義。一切諸外道。聲聞及緣覺。七住
非境界。是名無生相。」
【一切諸法。皆由心現。現非無性。現不待緣。現非自
性。然亦非無心量之義也。此心量無生之義。非二
乘七住境界。況外道乎。】
「遠離諸因緣。亦離一切事。唯有微心住。想所想俱離。
其身隨轉變。我說是無生。」
【因緣。即世間因緣和合。一切事。即一切果事。謂離
彼世間因緣和合因果有無之見。唯有當念微密。
安住寂靜。轉能所一切妄想身。而為自覺聖智。迷
悟異用。而無異體。所謂心本無生也。】
「無外性無性。亦無心攝受。斷除一切見。我說是無生。
如是無自性。空等應分別。非空故說空。無生故說空。」
【此言覺自心現量者。但了一切外法無性。無心取
境。一切見斷。即是無生。此無生句。與空無自性之
義。皆言當生不生。非總無法。故曰非空故說空。不
生故說空也。
△二示因緣生法。破除因見。】
「因緣數和合。則有生有滅。離諸因緣數。無別有生滅。
捨離因緣數。更無有異性。若言一異者。是外道妄想。
有無性不生。非有亦非無。除其數轉變。是悉不可得。」
【上說無生即在當生。乃如來指示無生之理。此言
生滅本於因緣。以明眾生流轉之故。但達流轉即
在緣生。則捨因緣。更無一異有無之說。如外道妄
想四句矣。乃知迷因緣。而見生滅。悟因緣。而契無
生。若離因緣別有生滅。則無生之論。亦當破壞因
緣之義。而非當生不生。故下文詳明之。】
「但有諸俗數。展轉為鉤鏁。離彼因緣鏁。生義不可得。
生無性不起。離諸外道過。但說緣鉤鏁。凡愚不能了。
若離緣鉤鏁。別有生性者。是則無因論。破壞鈎鏁義。
如燈顯眾像。鉤鏁現若然。是則離鉤鏁。別更有諸性。」
【諸俗數。即指眾生生滅因緣。如鉤鏁連環不斷也。
若即彼因緣。頓離鉤鏁。便無生滅可得。此直下無
生。一時法見不起。自離外道之過。但以此說因緣。
固非凡愚能了。葢以離鉤鏁。即無生滅。離鉤鏁。即
無無生。迷悟同塗。易生異見。若離鉤鏁別有生滅。
是如來無因之論。亦當破壞鉤鏁而更有所示。如
燈顯眾像。非燈即眾像。鉤鏁之現。若果如然。則鉤
鏁之外。別有異性。成外道說。如來當生不生之義。
復何所著明哉。】
「無性無有生。如虗空自性。若離於鉤鏁。慧無所分別。
復有餘無生。賢聖所得法。彼生無生者。是則無生忍。」
【此正顯當生不生之義。葢謂即性而無性。即生而
無生。現在因緣鉤鏁之中。朗然如虗空自性。不離
當處。自證自知。諸餘賢聖所得法忍。皆無二旨
也。】
「若使諸世間。觀察鉤鏁者。一切離鉤鏁。從是得三昧。
癡愛諸業等。是則內鉤鏁。鑽燧泥團輪。種子等名外。
若使有他性。而從因緣生。彼非鉤鏁義。是則不成就。
若生無自性。彼為誰鉤鏁。展轉相生故。當知因緣義。」
【再勉世間。但能觀察鉤鏁無有自性。不生他法。當
處瞥然。無復罣礙。本有正受。即時現前。乃知一切
無明惑業。鑽燧泥輪。迷似有法。悟不從他。展轉相
生。誰為作者。所謂相見無性。同於交蘆。因緣之義。
法爾如是也。】
「堅濕煖動法。凡愚生妄想。離數無異法。是則說無性。」
【舉堅濕動煖。以例一切法悉從妄想。似生相續。離
此別無。是說無性。】
「如醫療眾病。無有若干論。以病差別故。為設種種治。
我為彼眾生。破壞諸煩惱。知其根優劣。為彼說度門。
非煩惱根異。而有種種法。唯說一乘法。是則為大乘。」
【結言如來。為諸眾生廣說因緣。破壞煩惱。建立度
門。雖因根欲有種種異。似如來亦有種種教理。不
知如來唯有一乘。所謂自心現量。方便多門。歸源
無二也。
○上三示如來不生不滅。不同外道竟。四
示如來說法非常無常。不同外道。分二。
△初問外
道妄計無常。為邪為正。】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一切外道皆
起無常妄想。世尊亦說一切行無常。是生滅法。此義
云何。為邪為正。為有幾種無常。」
【因上不生滅常。巳與外道不同。此又以無常之法
亦有邪正。故興此問也。以自心而言。非常無常。以
不覺自心。妄有所現。念念不住。無有主者。則一切
色心內外諸法。如燈如𦦨。如電如影。前際後際。各
不相到。此正法說無常也。夫如實自相。難於頓覺。
為說無常。使之漸悟。外道徒於心外。見一切法。實
有所生。實有所滅。計常固非真因。無常亦非真寂。
此大慧所為急求發明也。
○二列外道無常。以顯
正法非常無常。分十一。
△初總列七種無常。】
「佛告大慧。一切外道有七種無常。非我法也。何等為
七。彼有說言作巳而捨。是名無常。有說形處壞。是名
無常。有說即色是無常。有說色轉變中間。是名無常。
無間自之散壞。如乳酪等。轉變中間不可見。無常毀
壞一切性轉。有說性無常。有說性無性無常。有說一
切法不生無常。入一切法。」
【作巳而捨者。謂有無常性能作諸大。諸大是常。能
作作巳復捨。為無常也。形處壞者。謂計四大及造
色能造所造不壞。但分㭊見形狀長短壞也。即色
者。謂能造四大是常。所造無常也。色轉變中間。謂
能造所造。中間有無常性。刻刻轉變。如乳酪等。自
然變易也。性無常者。謂有無常自性不壞。能壞諸
法。如杖瓦石。有能壞性。性無性無常者。性指能造。
非性謂所造。能造之性。造竟即壞。所造之法。亦復
隨壞。此計能所俱壞也。一切法不生無常。謂分別
一切諸法不生。而以不生徧一切。為無常也。此列
七種。下文廣破。先後不定。
△二性無性無常。】
「大慧。性無性無常者。謂四大及所造自相壞。四大自
性不可得。不生。」
【四大。謂能造。所造。謂一切法也。彼計能造所造自
相。造竟悉壞。而四大自性。非形相可得。不生。不知
四大種。妄想所成。妄本非生。亦無所滅。即在因緣
鉤鏁。俱無作者。豈於能所造壞時。更有四大自性
不生耶。
△三一切法不生無常。】
「彼不生無常者。非常無常。一切法有無不生。(魏譯云。
謂為非常。是故無常。見諸法有無生不生)分㭊乃至
微塵不可見。是不生義。非生。是名不生無常相。若不
覺此者。墮一切外道生無常義。」
【非常無常。乃外道所計。彼以為一切法有無不生。
分㭊乃至微塵不可見。是不生義。非生。遂以為不
生無常。而不知我法所謂不生者。葢由自心。不覺
妄現。如影如電。不可有無。而非分㭊不見也。且既
云有不生性。入一切法。此則為生。謂作者故。應云
生無常。而曰不生無常。是以生為不生。是不識不
生義。而以不生為無常。又不識無常義。若不覺此。
即墮外道生無常義。而誤以為不生無常也。
△四
性無常。】
「大慧。性無常者。是自心妄想非常無常性。所以者何。
謂無常自性不壞。(唐譯云。有物無常者。謂於非常非
無常處。自生分別。其義云何。彼立無常。自不滅壞。能壞
諸法)大慧。此是一切性無性無常事。除無常。無有能
令一切法性無性者。如杖瓦石。破壞諸物。」
【性無常者。此外道計有無常自性。能壞諸法也。先
究其蔽。是於非常無常性處。妄生分別。謂有無常
自性不壞也。下乃出其計。謂此一切性無性無常
事。非有無常自性能壞諸法。必不能令一切法性
無性無常也。如杖瓦石。喻有能壞之力。此則能壞
所壞。宛有二物。故下破之。】
「現見各各不異。是性無常事。非作所作有差別。此是
無常。此是事。作所作無異者。一切性常。無因性。大慧。
一切性無性有因。非凡愚所知。」
【承上謂有無常自性不壞。能壞諸法。應有二物差
別。故破云。現見目前一切性無常事。無有能壞所
壞差別異相。確可指陳。謂此是無常能壞性。此是
無常所壞事。既能所不異。則一切性常。無有因性。
謂一切法常自寂滅。無有能壞因性也。如來又轉
語曰。一切性無性無常事亦有因。然非凡愚所知。
何謂有因。謂一切諸法。因無始不覺。妄有所現。無
有自性。剎那剎那。念念不住。所謂諸法住法位。世
間相常住。此非凡愚所知也。】
「非因不相似事生。若生者。一切性悉皆無常。是不相
似事。作所作無有別異。而悉見有異。(唐譯云。大慧。異
因不應生於異果。若能生者。一切異法。應並相生。彼法
此法。能生所生。應無有別。現見有別。云何異因生於異
果)若性無常者。墮作因性相。若墮者。一切性不究竟。
一切性作因相墮者。自無常應無常。無常無常故。一
切性不無常。應是常。」
【此因。承上一切性無性有因而言。以明妄計異因
不能生於異果也。外道妄計有無常自性。能壞諸
法。是猶以異因而生異果耳。若生。則因既無常。一
切不相似異法。亦應無常。如人亦可生畜。畜亦可
生人。能生所生。悉皆混濫。無有差別。而人生人。畜
生畜。現見差別。是異因云何而生異果耶。此但就
妄計因果不相似。折其自說相違。而意實在揭其
能所俱無。以顯一切□相當處無生也。故復云。若
性無常者墮作因性相等。謂無常因性。既云能壞。
即墮作因。便非究竟常住。而一切性。皆非究竟常
住。以有無常能壞因相。是自無常。則一切應無常。
自無常一切無常。而所見一切又非無常。故應是
常也。一切性常自寂滅。作所作無差別。所謂一切
性常。無因性也。】
「若無常入一切性者。應墮三世。彼過去色與壞俱。未
來不生。色不生故。現在色與壞相俱。色者。四大積集
差別。四大及造色自性不壞。離異不異故。一切外道
一切四大不壞。(唐譯云。一切外道計四大種。體性不
壞。色者。即是大種差別。大種造色。離異不異故。其自性
亦不壞滅)一切三有四大及造色。在所知有生滅。離
四大造色。一切外道於何所思惟性無常。四大不生。
自性相不壞故(唐譯云。三有之中。能造所造。莫不皆
是生住滅相。豈更有無常之性。能生於物而不滅耶)。」
【此以外道計有無常自性不壞。入一切法故。復言
一切色法。悉墮三世。三世色法。俱屬壞相。而所入
自性不壞。當何住耶。又外道常計四大種體性不
壞。此因而破之。謂彼計色。即四大積集差別。能造
所造。離異不異。不知現前三有。一切四大及造。是
生滅攝。若離四大造色。彼又何所思惟。別有無常
之性。入於四大。而言自性不壞也。上窮其無有能
壞之法。此并窮其亦無自性不壞。能所俱無。所謂
一切性相當處無生耳。
△五作巳而捨無常。】
「離始造無常者。非四大復有異四大。各各異相。自相
故。非差別可得。彼無差別。斯等不更造。二方便不作。
當知是無常。」
【此外道計有無常性為作者。能造四大。造巳即捨
為無常也。非四大復有異四大者。言不能互造也。
互造如火造水。水造土。各各異相。不能互造也。亦
非自造。自相無有差別也。斯等亦不更造。更造。即
共造也。二方便不作者。謂火與水合生。體性乖異。
明不共造也。夫不互造。不自造。又不共造。當知大
種因迷。虗妄頓現。中間無主。是真寂滅。不應以始
造復捨為無常耳。
△六形處壞無常。】
「彼形處壞無常者。謂四大及造色不壞。至竟不壞。大
慧。竟者。分㭊乃至微塵觀察壞。四大及造色形處異
見長短不可得。非四大。四大不壞。形處壞現。墮在數
論。」
【形處。謂四大長短形處。見四大長短形處滅。而四
大能造所造之色體不滅。此僧佉所計四大是常
論也。畢竟分㭊乃至微塵觀察。止能壞四大造色
形處長短可見之相。而非四大。謂四大造色之體
性必不可壞。但形處壞耳。如來於此。但云墮在數
論。以前後所破四大造色無有作者。巳極詳示也。
△七色即無常。】
「色即無常者。謂色即是無常。彼則形處無常。非四大。
若四大無常者。非俗數言說。世俗言說非性者。則墮
世論。見一切性。但有言說。不見自相生。」
【一切色法。唯心所現。悉無常性。此如來所說也。外
道此計色即無常。但以形處。而非四大。若四大無
常。便非俗數言說。俗數所說非性者。乃真無法。若
爾。即墮斷見世論。以但有言說。無法自相也。故知
一切諸法自相。如實真理。惟覺自心現量內證所
得。此非外道之所能及也。
△八色轉變中間無常。】
「轉變無常者。謂色異性現。非四大。如金作莊嚴具。轉
變現。非金性壞。但莊嚴具處所壞。如是餘性轉變等
亦如是。」
【外道計能造所造。中間有無常性。刻刻轉變。如乳
變為酪。色異性現也。非四大者。亦如上四大形處
見滅。而四大體性不滅。如金作莊嚴具。但轉變現。
非金性壞。餘性者。謂一切法轉變。亦悉如是也。
△
九結七種無常妄計。】
「如是等。種種外道無常見。妄想火燒四大時。自相不
燒。各各自相相壞者。四大造色應斷(魏譯云。諸外道
說。若火能燒諸大者。則諸大斷滅。是故不燒)。」
【此總七種虗妄分別。大約皆以四大形現之外。別
有四大自體。火不能燒。若能燒者。則能造所造。悉
皆斷滅。此即半生滅半不生滅也。良由不覺自心
現量。不達諸法唯心。本無有生。亦無所滅。妄見生
滅。妄分性相。常計非常。無常計常。總成顛倒耳。
△
十示如來所說非常無常。以顯自心現量。】
「大慧。我法起非常非無常。所以者何。謂外性不決定
故。唯說三有微心。不說種種相有生有滅。四大合會
差別。四大及造色。故妄想二種事攝所攝(魏譯云。惟
是四大因緣和合。非大及塵是實有法。以虗妄心分
別二種可取能取法)知二種妄想。離外性無性二種
見。覺自心現量。妄想者。思想作行生。非不作行。離心
性無性妄想。世間。出世間。出世間上上。一切法。非常
非無常。不覺自心現量。墮二邊惡見相續。一切外道
不覺自妄想。此凡夫無有根本。謂世間。出世間。出世
間上上。從說妄想生。非凡愚所覺。」
【如來所說諸法非常無常。為不取外性有生滅。唯
說三有唯心。此三世如來同一旨趣也。葢以種種
生滅。由四大及造色。因緣會合。似有差別。然實無
能所造。無始不覺。一時頓現。所謂三有唯心也。不
能了達唯心。而起能所造二種妄想。即墮有無之
見。了則頓離。唯一心量耳。故知一切四大內外色
心等法。皆由妄想分別。而生一切行業。是諸行業。
非實有生。不更待無。但離有無二種分別。則自心
現量。直下現前。如來所以說非常無常也。因妄想
而示世。出世。出世上上。三種分別之法。不可謂常。
即因妄想而示世。出世。出世上上。三種無分別智。
不可謂無常。外道二種惡見。良由不覺自心現量。
在妄想分別。不能當處發明。得無分別根本性智。
故如來三種法。從眾生分別。開說方便。非凡愚所
覺耳。
△十一總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遠離於始造。及與
形處異。性與色無常。外道愚妄想。諸性無有壞。大大
自性住。外道無常想。沒在種種見。彼諸外道等。無若
生若滅。大大性自常。何謂無常想。一切唯心量。二種
心流轉。攝受及所攝。無有我我所。梵天為樹根。枝條
普周徧。如是我所說。唯是彼心量。」
【頌言外道所計一切無常。皆為妄想所愚。其實一
切諸法。無有壞相。諸大種性。各住法位。一切生滅。
自相真如。良由不知心量。誤作無常。為見所溺耳。
若知一切唯心。則二見流轉。亦唯心現。直下能所
攝空。無有作者。全妄全真。豈更別有。故即其所計。
謂梵天為樹根。能生一切有情。普周三界。種種邪
妄。以如來說。皆唯心量。覺即菩提。不煩轉變也。此
就外道妄計。使之瞥然知非。即同本得。如來示人。
可謂慈剴矣。
○上四示如來說法非常無常。不同
外道竟。五示如來第一義頓除諸地。獨顯唯心。分
五。
△初因大慧問正受。先示七八二地行相。】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唯願為說一切菩薩
聲聞緣覺。滅正受次第相續。若善於滅正受次第相
續相者。我及餘菩薩。終不妄捨滅正受樂門。不墮一
切聲聞緣覺外道愚癡。佛告大慧。諦聽諦聽。善思念
之。當為汝說。大慧白佛言。世尊。唯願為說。佛告大慧。
六地菩薩摩訶薩。及聲聞緣覺入滅正受。第七地菩
薩摩訶薩。念念正受。離一切性自性相正受。非聲聞
緣覺。諸聲聞緣覺。墮有行覺。攝所攝相滅正受。是故
七地非念正受。得一切法無差別相。非分。得種種相
性。覺一切法善不善性相正受。(魏譯云。是故聲聞辟
支佛。不能入七地中念念滅盡定。以聲聞辟支佛生驚
怖想。恐墮諸法無異相故。以覺諸法種種異相。有法無
法。善不善法。同相異相。而入滅盡定)是故七地無善
念正受。大慧。八地菩薩。及聲聞緣覺心意意識妄想
相滅。」
【入滅盡定。三乘皆有。總為對治凡夫心意意識。離
我我所一切分別心念耳。但二乘不覺自心現量
如幻如夢。以對治故。成於實法。於三昧法。未忘能
所。有覺有行。故不如七地菩薩念念正受也。初地
至六地。固亦不能如七地念念正受。然以大乘入
見道分。雖有對治。未離覺行。然悉屬方便。不作實
法也。乃知七地所以得念念正受者。由覺自心現
量。巳捨方便。離一切性自性相。獲無差別慧。此二
乘所以非分也。得種種相性。覺一切法善不善性
相正受者。正指二乘畏墮無差別相。欲得種種善
不善性相。而入正受。捨生趨滅。分別未忘。所謂以
湛合湛。歸識邊際。故無七地善念正受。善念。即念
念。亦即非念也。言八地方能滅二乘心意意識妄
想者。謂至八地得法無我。心識始盡。初地至七地。
雖覺自心現量。俱能離心意意識。然至八地始盡。
故言八地滅。七地巳無方便行覺。得念念正受。而
不言七地滅者。以正受力勝。法無我未現。本願大
悲。猶待憶念。故不言畢竟滅。然至八地。猶藉三昧
覺心所持。方能究竟滿如來地。矧七地乎。大慧因
上常無常相。巳辨邪正。此以諸地正受為請。欲得
大乘二乘差別。及菩薩地地差別。為諸修行者發
明增進也。
△二示初地以至七地。與二乘同別。】
「初地乃至七地菩薩摩訶薩。觀三界心意意識量。離
我我所。自妄想修。墮外性種種相。愚夫二種自心攝
所攝。向無知。不覺無始過惡虗偽習氣所熏。」
【初地乃至七地。魏唐皆云初地至六地者。以菩薩
所有正受。與二乘同。唯至六地。本譯出菩薩所見。
與二乘別。故言七地。以下文即出八地行相也。菩
薩達自心量。故能觀三界內外。皆由心意意識不
覺所現。本無我所。唯自妄想。外見性相。此二乘不
達自心。墮有無二邊。起能所取境界。故雖與六地
同一正受。而菩薩了達一切性無自性相。而入正
受。二乘覺種種異相希望。而入正受。一以方便力。
淨除現習。一以不覺不知。為無始虗偽習氣所轉。
一權一實。所證判然也。
△三示八地三昧覺持。】
「大慧。八地菩薩摩訶薩。聲聞緣覺涅槃。菩薩者。三昧
覺所持。是故三昧門樂不般涅槃。若不持者。如來地
不滿足。棄捨一切有為眾生事故。佛種則應斷。諸佛
世尊。為示如來不可思議無量功德。聲聞緣覺三昧
門得樂所牽。故作涅槃想。」
【八地菩薩。亦有二乘三昧樂門。以本願力。雖在三
昧。為覺所持。故不般涅槃。若不持者。即不能滿足
如來之地。棄捨眾生。佛種應斷。故華嚴至八地菩
薩。十方如來同聲勸發。謂汝之所得。二乘亦有。當
念無量不可思議功德。故知八地發起。悉由諸佛
神力。不墮二乘三昧樂醉也。諸佛神力。而言三昧
覺持者。以菩薩初發心住。由覺自心現量。入如來
覺。同體攝持感應道交。佛覺自覺。於三昧中。自然
憬動。不可思議也。
△四示七八地捨離三昧。善自
心量。】
「大慧。我分部七地。善修心意意識相。善修我我所攝
受。人法無我。生滅自共相。善四無礙。決定力三昧門。
地次第相續。入道品法。不令菩薩摩訶薩不覺自共
相。不善七地。墮外道邪徑。故立地次第。大慧。彼實無
有若生若滅。除自心現量。所謂地次第相續。及三界
種種行。愚夫所不覺。愚夫所不覺者。謂我及諸佛說
地次第相續。及說三界種種行。」
【分部。分別演說也。如來於七地分別演說。謂七地
生因巳斷。同於二乘。尤易淪染。故為分別也。若善
分別心意意識。皆自心現。無我我所。無我。則攝受
無人。無所。則攝受無法。無人無法。則離同相異相
希望。以二乘覺種種異相。希望正受。易取涅槃。若
能善此。則能廣悉一乘法義。善四無礙。於三昧門。
為決定自覺之力所持。以此照明諸地。增進道品。
故曰不令菩薩不覺自共相。不善七地。墮外道邪
徑。此如來立地之旨。而於七地尤加詳慎。恐墮岐
路耳。又曰彼實無有若生若滅。除自心現量。所謂
地次第相續。及三界種種行者。如來始終提持唯
心法門。謂唯自心。無有諸地次第。及與一切三界
行相。覺自心量。得無所有。從無所有。建一切法。為
度不覺。非為覺者也。】
「復次大慧。聲聞緣覺。第八菩薩地滅三昧門樂醉所
醉。不善自心現量。自共相習氣所障。墮人法無我法
攝受見。妄想涅槃想。非寂滅智慧覺。大慧。菩薩者。見
滅三昧門樂。本願哀愍。大悲成就。知分別十無盡句。
不妄想涅槃想。彼巳涅槃。妄想不生故。離攝所攝妄
想。覺了自心現量。一切諸法妄想不生。不墮心意意
識外性自性相計著妄想。非佛法因不生。隨智慧生。
得如來自覺地。」
【上為七地分部。不令墮於岐路。此於八地尤切丁
寧也。葢以聲聞緣覺至證果時。同於菩薩第八不
動地。一切世間出世。想念永息。唯不善自心量。遂
為自共相習氣所障。見心外法。起涅槃想。無寂滅
慧。故八地菩薩於滅三昧樂現前。即憶念本願。起
大悲心。以十無盡句。成就佛地。不般涅槃。謂巳般
涅槃。不更般涅槃也。此菩薩覺自心現量。無能所
取。見一切諸法。非更別有。永離心意意識。及三界
種種性相。轉妄想身。為自覺聖智。依聖智生。究竟
覺地。故曰妄想不生。而非佛法因不生也。】
「如人夢中。方便度水。未度而覺。覺巳思惟。為正為邪。
非正非邪。餘無始見聞覺識因想種種習氣。種種形
處。墮有無想。心意意識夢現。」
【此喻妄見自共相習氣。作涅槃想。而實皆自心現。
無有人法。亦無能所度境界也。如人夢中。方便渡
河。覺巳心息。不可邪正。唯是無始所餘見聞覺知
分別習氣。於一切色心諸法。妄計有無。皆由心意
意識。所現夢事。無實境界耳。】
「大慧。如是菩薩摩訶薩。於第八菩薩地。見妄想生。從
初地轉進至第七地。見一切法如幻等方便。度攝所
攝心妄想行巳。作佛法方便。未得者令得。大慧。此是
菩薩涅槃。方便不壞。離心意意識。得無生法忍。大慧。
於第一義無次第相續。說無所有妄想寂滅法。」
【承上渡河之喻。第八地菩薩。亦復如是。菩薩至第
八地。始見妄想生處。謂覺自心現量。達一切妄想
皆由不覺。妄見有無。至第八地。諸妄想息。乃見妄
想生處也。見妄想生處。始知從初地至第七地。所
有一切法相。都如夢幻。得平等方便智。度能所心。
妄計永息。即以方便慧。自利利他。究竟佛地。此為
菩薩無住處涅槃。非二乘決定寂滅涅槃也。菩薩
無住處涅槃。離心意意識。於一切處。不壞方便。得
無生忍。此第一義無所有寂滅之法也。故曰於第
一義無次第相續。說無所有妄想寂滅法。無次第。
謂無諸地次第也。
△五示唯心。逈除諸地。】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心量無所有。此住
及佛地。(唐譯云。諸住及佛地。唯心無影像)去來及現
在。三世諸佛說。心量地第七。無所有第八。二地名為
住。佛地名最勝。自覺智及淨。(魏譯云。內身證及淨)此
則是我地。自在最勝處。清淨妙莊嚴。照曜如盛火。光
明悉徧至。熾𦦨不壞目。周輪化三有。化現在三有。或
有先時化。於彼演說乘。皆是如來地。十地則為初。初
則為八地。第九則為七。七亦復為八。第二為第三。第
四為第五。第三為第六。無所有何次。」
【第一偈。言諸地佛地。悉無所有。總一唯心。三世如
來。無有異說也。二偈。言七地未離心量。八地離未
究竟。未是如來行處。三偈以下。皆言佛地。自覺智
及淨。即智寂互融。所謂清淨法身。與無垢法身。合
此二義。成就如來自覺。故得自覺聖智者。即於色
究竟天。大寶華宮。成等正覺。為十地菩薩現廣大
身。光明照耀。由是大化小化隨順化。周輪現在。或
先或後。所有建立乘地。無非一乘。乘乘皆佛乘也。
葢由初地以至十地。一地即一切地。一切地即一
地。華嚴十住初心。成等正覺。與佛無別。此如來建
立第一義法門。頓除諸地。獨顯唯心也。
上五示
如來第一義頓除諸地。獨顯唯心竟。】
楞伽阿䟦多羅寶經心印卷七
** 音釋
蠲
(圭淵切除免也)。
罣
(古話切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