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深密經疏
解深密經疏
* 地波羅蜜多品之餘
* 如來成所作事品第八
* 卷第十(但逸此卷)
* 如來成所作事品之餘
解深密經疏目次(終)No. 369
解深密經疏卷第一
西明寺沙門 圓測 撰
* 解深密經序品第一
【將欲釋經四門分別。一教興題目。二辨經宗體。三
顯所依為。四依文正釋。
第一教興及題目者。竊以。真性甚深。超眾象而為
象。圓音秘密。布群言而不言。斯乃即言而言亡。非
象而象著。理雖寂而可談。即言而言亡。言雖弘
而無說。故嘿不二於丈室。可談。故辨三性於淨宮。
是故慈氏菩薩。說真俗而並存。龍猛大士。談空有
而雙遣。然則存不違遣。唯識之義彌彰。遣不違存。
無相之旨恒立。亦空亦有。順成二諦之宗。非有非
空。契會中道之理。故知迷謬者說空而執有。悟解
者辨有而達空。佛法甚源豈不斯矣。但以接引多
方。入理非一。是故法王說三法輪。初為發起聲聞
乘者。波羅柰國施鹿林中。創開生死涅槃因果。此
即第一四諦法輪。次為發趣菩薩乘者。鷲峯山等
十六會中。說諸般若。此即第二無相法輪。後為發
趣一切乘者。蓮華藏等淨穢土中。說深密等。此即
第三了義大乘。是即如來教興之意也。
題云解深密經者。一部總名。序品第一者。品內別
目。解謂解釋。深即甚深。密者秘密。此經宗明境行
及果三種無等。解釋如是甚深之義。名解深密。經
者。梵音名素怛纜。此云經也。若依俗典。經者常也。
經古歷今。教義恒定。目之為常。或翻為綖。四分律
云。綖貫華定不失落。大唐三藏。翻為契經。謂契合。
契當道理。合有情機。經亦二義。一者貫穿。二者攝
持。貫穿所應說義。攝持所化有情。具斯二義。故名
契經。辨得名者。解經兩字。是能詮教。深密之言。顯
所詮理。從能所詮。以立經目。此即深密之解經也。
故六釋中。是依主釋。序品第一者。序謂由序。起正
說之由致。品謂品類。或品別義。顯巳聞等。義類相
從。攝義各別。目之為品。於一部內。有其八品。此品
最初。故名第一。故言解深密經序品第一。
言宗體者。體即總明能詮教體。宗言別顯諸教所
詮。然諸聖教。大唐三藏。五門出體。一攝妄歸真門。
謂諸聖教。名句文身。及以音聲。用如為體。故維摩
等云。一切眾生皆如也。一切諸法亦如也。
二攝
相歸識門。略有二義。一三分明義。自體名識。見相
二分通名為相。故成唯識第一卷云。變謂識體轉
似二分。見相俱依自體起故。又第二云。識所變相。
雖無量種。而能變識。類別唯三。若依此釋。相謂相
狀。見相皆是自體分識之相狀故。二二分明義。見
分名識。相分為相。故成唯識云。或復內識轉似外
境。若依此釋。相分名相。相不離見。說名唯識。總說
意云。名句文身及以音聲識之相故。名為識也。
三以假從實門。如瑜伽等。名等是假。聲即是實。故
離聲外無別名等。又解。此上三門。各開二門。初二
門者。一攝妄歸真門。唯真非妄。二真妄差別門。是
妄非真。名等四法非真如故。次二門者。一攝相歸
識門。唯識非相。二識相差別門。且依此土。名等四
法。唯相非識。名等皆是相分攝故。後二門者。一以
假從實門。唯實非假。二假實差別門。通假及實。名
等是假。聲即實故。
第四三法定體門。三法即是
蘊處及界三科法門故。雜集論名三法品。薩婆多
宗評家正義。用聲為體故。三科中。色蘊聲處聲界
所攝。依經部宗。假實二聲以為教體。五蘊門中。色
蘊所攝。處界門中。聲處法處聲界法界。法數門中。
當廣分別。今依大乘。聲及名等四法為性。於五蘊
中。色行二蘊。處界門中。聲處法處聲界法界。名等
三法。意識境故。
第五法數出體。四門分別。一法
數出體。二本影有無。三聚集顯現歷心差別。四辨
音一異。
言法數出體者。且辨邪教。數論外道。聲諦為體。依
勝論宗。聲德為性。順世外道。四大為體。一切皆用
大為性故。聲論諸師。用聲為體。明論聲常能為定
量。詮諸法故。今依內宗。諸說不同。薩婆多宗總有
七十五法。義如常釋。然彼教體。雜心俱舍及毗婆
沙。皆有二說。一云如來法蘊色蘊為性。以是聲故。
一云行蘊。名句字故。由斯義故。此地諸師解不同。
有其三說。一云音教以為正義。以聲是善。名句文
身是無記故。故雜心云。經律阿毗曇。是名俗正法。
三十七道品。是說第一義。長行釋云。俗正法者。言
說正法。一云名等以為正義。以能詮表所說義故。
故發智論云。十二部經。以何為性。答名身句身文
身次第住。乃至廣說。一云通用音聲名等為體。由
前所說二種義故。今依新翻俱舍第一。具申兩釋。
謂說音聲。或說名等。而無別判。正理第三。敘兩師
說。亦同俱舍。兼有問答。故彼論云。語教異名。教容
是語。名教別體。教何是名。彼作是釋。要由有名乃
說為教。是故似教體即是名。所以者何。詮義如實。
故名佛教。名能詮義。故教是名。由是佛教定名為
體。舉名為首。以攝句文。顯宗第三。同順正理。三藏
解云。西方諸師。傳作此釋。俱舍正理。皆有兩說。各
有所歸。所以者何。令物歡喜。音聲為勝。若約詮法。
名等即勝。故知所對不同。各有准據。由斯兩說。皆
是正義。今詳諸論。隨文相判。正理論意。名等為正。故
彼結云。是故佛教定名為體。准此俱舍亦同正理。
以彼不破義不違故。或可後師自結所立。非正理
師刊定勝劣。若依婆沙。評家正義。音聲為正。故大
婆沙第一百二十六云。問。如是佛教。以何為體。為
是語業。為是名等。答。應作是說。語業為體。問。若爾
次後所說。當云何通。如說佛教名何法。答謂名身
句身文身。次第行列。次第安布。次第連合。答後文
為顯佛教作用。不欲開示佛教自體。謂次第行列
安布連合名句文身。是佛教用。有說佛教名等為
體。問。若爾此文所說。當云何通。如說佛教云何。答。
謂佛語言。唱詞評論。語音語路。語業語表。是謂佛
教。答依展轉因。故作是說。如世子孫展轉生法。謂
語起名。名能顯義。如是說者。語業為體。佛意所說
他所聞故。具說如彼。問。豈不正理依婆沙等如何
不依評家正義。答曰眾賢理長為勝。故別生理。名
等為正。解云。彼宗聲為體者。法數門中。唯用音聲
一法為體。名等為體者。即用名等三法為體。若合
說者。合用四法為體。謂聲名等。評家正義。用聲一
法為體。依經部宗。以聲為體。故順正理第十四卷。
破經部云。汝不應說名句文身即聲為體。無性攝
論第一亦爾。彼云。諸契經句語為自性。且不應理。
然依彼宗。有三師說。一云。十二處中。聲處為性。離
聲無別名句字故。一云。法處相續假聲以為自性。
唯是意識所緣性故。一云。通用假實二聲為體。前
二義故。如何經部宗有此三說。三藏解云。以經為
量。釋諸義者。皆名經部。故經部宗有此三說。彼宗
法數。諸說不同。一云離心無別心法。若依彼說。有
十九法。謂色中有十四。謂五根五境及四大種。心
唯是一。無心法故。不相應法唯有一數。謂諸無作。
無為有三。謂虗空。擇滅。非擇滅。如是有十九種法。
於中但用聲處為體。相續假聲無別體。故自餘諸。
說。一切法義中。當具分別。今依大乘。兩說不。同一。
龍猛宗。無文正判。法數多少。准智度論明。諸法相
大分同於薩婆多宗。總有七百六十一法。何以得
知者。薩婆多宗。明七十五法。十住毗婆沙。立有七
百不相應法。故知除十四不相應。加七百不相應
法。故有七百六十一法。(更勘餘論)由斯即用十一色中
音聲為體。故智度論三十三云。六通阿羅漢。佛說
法時。雖不在座。以天眼見佛。天耳聞法。若神通力
所不及處。不得見聞。准此佛教。用名為體。二彌勒
宗總有百法。如百法論。然出教體。諸教不同。有處
唯聲。如維摩經等。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
得解。又無量義經云。能以一音。普應眾聲。又大界
經云。如來一語說法中。演說無量契經海。又此經
第五云。如來言音。略有三種。一者契經。二者調伏。
三者本母。相續深密二經。皆云佛語有三。一脩多
羅語。二毗尼語。三摩德勒伽語。顯揚等論。即說聖
教名為聲量。有處但用名等為體。如仁王經云。此
經名句百千佛說。又此經第四云。一者於無量說
法無量法句文字後後慧辨陀羅尼自在愚癡。二
者辨才自在愚癡。解云。無量說法者。義無礙境。無
量法句文字者。法無礙境。後後慧辨者。辭無礙境。
辨才自在者。辨說無礙境。故知聖教名等為體。故
成唯識第二卷云。若名句文。不異聲者。法辭無礙
境應無別。准知名等以為自性。有處合說聲及名
等。如仁王經云。十二部經如名句文聲。又維摩經
第三卷云。有以音聲語言文字而作佛事。如是乃
至諸佛威儀進止。諸所施為。無非佛事。無垢稱經
亦同維摩。又十地論第一卷云。說者以此二事說。
聞者以此二事聞。具如彼說。解云。言二事者。謂聲
及名等。有處文義合說為體。如瑜伽論八十一云。
論契經體。略有二種。一文。二義。文是所依。義是能
依。如是二種。總名一切所知境界。所以如是諸教
異者。三藏解云。據實皆用名等為體。而諸聖教。各
據一義。故不相違。所以者何。以假從實。用聲為體。
離聲無別名句等故。以體從用。名等為體。能詮諸
法自性差別二所依故。假實相藉合說為體。隨闕
一種。說不成故。生解究竟必由文義。是故諸說互
不相違。
第二本影有無。有其二義。一本影有無。二說法差
別。本影有無者。如來聖教。四法為體。所謂音聲名
句文身。如是四法。如來自說。名為本質。聞者識變
名之為影。如是本影有無差別。總約諸宗。有其四
句。一有本無影。諸說不同。且依諸部。有其三說。一
薩婆多宗。一切佛聲唯是有漏。亦說名等定唯無
記。若廣分別。如婆沙等。二大眾部。一說部。說出世
部。雞胤部等。皆作是說。諸佛世尊。皆是出世。無有
漏法。諸如來語。皆轉法輪。佛以一音說一切法。三
多聞部說。佛五種音是出世間。所謂苦空無常無
我涅槃寂靜。引聖道故。所餘諸聲。皆是世間。如是
等部。皆作是說。唯本非影。彼宗不明唯識義故。二
有影無本者。諸那伽犀那。此云龍軍。即是舊翻三
身論主。彼說佛果唯有真如及真如智。無色聲等
麤相功德。堅慧論師。及金剛軍。皆同此釋。堅慧論
師。即是舊翻寶性論主。五印度北也。三本影俱有
者。月藏菩薩。(亦名護月)及親光等。皆作是說。一切如來。
具有三身色聲等德。金光明云。如來能轉三種法
輪。謂轉照持。如是等教。誠證非一。或能聞者識變
似彼。故知俱有本質影像。四本影俱無者。清辨菩
薩。依勝義諦立一切法其性皆空。或可護法就勝
義諦。作如是說。如來聖教。本影俱無。勝義諦中。無
言等故。雖有如是四句差別。大唐三藏及護法宗。
有其二義。一就實正教。唯本非影。本即如來正所
說故。二兼正俱說。通於本影。皆由如來說力起故。
問。若正教佛自說者。楞伽等說如何會釋。四卷楞
伽第三卷云。我從某夜得最正覺。乃至某夜入般
涅槃。於其中間。不說一字。亦不巳說當說。不說是
佛說。又大般若第五百六十七云。眾生各各謂佛
獨為說法。而佛本來無說無示。又五百七十一云。
諸佛菩薩。從始至終。不說一字。解云。不說有其三
義。一依真如離言說等種種相故。故言不說。是故
四卷楞伽第三卷云。何因說言不說是佛說。佛告
大慧。我因二法故。作如是說。云何二法。謂緣自得
法及本住法。又十卷楞伽第五卷云。一者依自身
內證法。二者依本住法。廣說如彼。解云。經意。於一
真如。有其二義。一內自所證。二有佛無佛性相常
住。如是真如。離言說故。名為不說。故彼四卷頌云。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 我某夜成道
至某夜涅槃
於此二中間
我都無所說
緣自得法住
故我作是說
彼佛及與我
悉無有差別」
十卷第五。大同前頌。(第五句云內身證法性)又仁王經云。無
聽無說如虗空。法同法性。聽同說同。一切法皆如
也。又天親菩薩波若論云。若人言如來說法。則為
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法故。此義云何。偈曰。
「 如佛法亦然
所說二差別
不離於法界
說法無自相」
論自釋云。二差別者。所說法及義。解云。論意。化身
如來。離真如外無別自相。如佛離真如外無別自
相。所說教法及所說義。亦復如是。二約諸佛所說
無異。故言不說。故波若論云。如經言。須菩提。如來
無所說法故。此義云何。無有一法唯獨如來說餘
佛不說故。三約墮文字法。故言不說。是故四卷楞
伽第四云。如來不說墮文字法。文字有無不可得
故。除不墮文字。若有人言。如來說墮文字法者。此
則妄說。法離文字故。是故諸佛及諸菩薩。不說一
字。不答一字。乃至廣說。又彼復云。大慧。若不說一
切法者。教法則壞。教法壞者。則無諸佛菩薩緣覺
聲聞。若無者誰說為誰。十卷第六大同此說。故不
繁述。准上經文。雖不能說墮文字法。而能宣說不
墮文字三藏聖教。故維摩云。夫說法者無說無示。
其聽法者無聞無得。譬如幻士為幻人說法。當建
是意而為說法。又問。兼正俱說通本影者。如何會
釋。無性菩薩攝大乘論。彼文但用聞者識上聚集
顯現。以為自性。解云。護法不依彼論以為定量。故
不成難。又解。護法同無性說。彼無性意。許有三身
色聲等德。亦能說法。故彼論云。受用變化。即是後
得智之差別。問。若爾如何聞者識上聚集顯現。以
為教體。而不說言見者識上所現色身以為化身。
解云。影略互顯。據實。身教皆有本影。故不相違。問。
等是影略。如何不說見者識相以為二身。解云。不
必須通。不離難故。又解。教為生解。聞者識相。親能
生解。身出佛體。由斯且說佛色心等。問。聞者識上
所變教體。為是有漏。為無漏耶。大唐三藏釋云。西
方兩釋。一云無漏心變。定唯無漏。有漏心變。自有
二義。橫尅而言。名為有漏。以有漏心所變境故。若
從法界所流義邊。名為無漏。無性論宗。多依此釋。
一云有漏心所變者。定是有漏。若無漏心所變相
者。定唯無漏。雖有兩說。大唐三藏。護法菩薩。意存
後。說故成唯識論第十卷云。見相二分。有漏無漏。
定是同性。善等三性。不必同性。三性因緣。雜引生
故。問。有漏變正教。正教成有漏。無漏變邪教。邪教
應無漏。解云。許亦無失。無漏變故。問。教有邪正殊。
皆通漏無漏。或可。人有凡聖異。皆通聖非聖。解云。
許亦無失。以能變心通二種故。言說法差別者。自
有二種。一約三身者。二依諸知。約三身。問。依何身
而能說法。答。薩婆多宗。佛有二種。一者生身佛。謂
父母所生有漏身。二法身佛。謂五分法身。生身說
法。而非法身。入觀位中不說法故。依經部宗。亦有
二身。皆能說法。彼宗無漏能發音聲說聖教也。今
依大乘。具有三身。說與不說。有其四句。一。一說二
不說。謂受用身。為受法樂。能自說故。非法身者。無
言說故。亦非化身。非真說故。或可。化身非餘二身。
無言說故。無所為故。雖他受用對機說法。而實是
化。二。二說一不說。謂佛法身。及受用身。內證聖行
境界故。受用法樂故。或可。受用變化。皆能說法。而
非法身。無言說故。三。三皆說法。如十卷楞伽第二
卷說。法身說法者。內證聖行境界故。報佛說法者。
說一切法自相同相故。化佛說法者。說六度等乃
至廣說。四卷楞伽第一卷說。大同前說。四。三皆不
說。所以者何。真如法身無言說故。自受用身無所
為故。變化身等非真說故。然佛地論。且依說義。略
敘三說。故佛地論第一卷云。受用變化二佛土中。
今此淨土。何土所攝。說此經佛。為是何身。有義。化
土化身說法。有說。受用土受用身說法。廣說如彼。
如實義者。釋迦牟尼。說此經時。地前大眾。見變化
身。居此穢土。為其說法。地上大眾。見受用身。居佛
淨土。為其說法。所聞雖同。所見各別。具說如彼。准
如實義。於三身中。二身說法。而非法身。依土差別
者。依楞伽經。有十種說法。一語言說法。乃至第十
動身說法。故十卷經第四卷云。大慧。復言。世尊有
語言說。應有諸法。若無諸法。應無言說。佛告大慧。
亦有無法而有言說。如兔角等。大慧。兔角非有非
無。而有言說。故汝所難此義巳破。大慧。非一切佛
土言語說法。何以故。有佛國土。直親不瞬口無言
說。名為說法。(四卷楞伽云瞻視顯法)有佛國土。直示相名為
說法。(四卷楞伽或有作相)有佛國土。但動眉相名為說法。(四卷
楞伽或有揚眉)有佛國土。唯動眼相名為說。(四卷楞伽或有動精)有
佛。土嘆名為說法。(四卷亦同)有佛國土。欠名為說法。(四卷
亦同)有佛國土。咬名為說法。(四卷云或磬咳)有佛國土。念名
為說法。(四卷經云或念剎土)有佛國土。動身名為說法。(四卷云或
動搖)又維摩經第三卷云。有以光明而作佛事。或以
菩薩。或佛化人。或菩提樹。或以衣服臥具。或以飯
食。或以園林臺觀。或以三十二相八十隨好。或以
佛身。或以虗空。或夢喻等。或以音聲語言文字。而
作佛事。或有佛土。寂漠無言無說無示無識無作
無。為而作佛事。如是阿難。諸佛威儀進止。諸所施
為。無非佛事。若廣分別。如無垢稱第五卷說。所以
如是諸教異者。依大乘宗。汎論說法。略有四義。一
語言說。如佛地論。二身說法。而非法身。二生解說
法。亦通法身。如楞伽經。三依土差別。十種說法。如
楞伽經。四諸佛進止諸所施為。乃成無量。如維摩
等。各有所據。故不相違。或可。佛事顯利益事。非唯
說法。問上諸說皆有名等為不定耶。解云不定。法
身說法及虗空等能生解故。名為說法。而無名等。
諸無為法。無分位故。若其無說無示等者。寂嘿心
上。假立名等。於理無失。有為心等。有分位故。
三聚集顯現歷心差別者。如攝大乘無性釋云。貫
穿縫綴。故名為經。此中即是隨墮八時。聞者識上。
直非直說。聚集顯現。以為體性。解云。八時有其二
釋。一云八時即八轉聲。謂於七轉。加呼召聲。如言
係補盧沙。此八轉聲。後當分別。謂佛說法。於八轉
中。隨用一聲。故云隨墮八時。一云依聲明論。晝夜
各有四時。合有八時。如來說法。於八時中。隨墮一
時。故云隨墮八時。直非直說。有其三釋。一云詮自
性故。名為直說。詮差別故。名非直說。一云。長行名
為直說。偈頌為非直說。一云。十二部中。契經為直
說。餘十一部為非直說。此中意說。隨墮八時。聞者
識上。十二部經名字句等。聚集顯現。以為教體。問。
何等名為聞者識心。如何說為聚集顯現。解云。依
瑜伽論。且約六識分別五心。故彼第一卷云。復次
由眼識生三心可得。如其次第。謂卒爾。尋求。決
定心。初是眼識。二在意識。決定心後。方有染淨。此
後乃至等流眼識善不善轉。而彼不自由分別力。
乃至此意不趣餘境。經爾所時。眼意二識。或善或
染。相續而轉。如眼識生。乃至身識亦爾。解云。五中。
初後通六。次三唯意。又前三是無記。後二通善惡。
又卒爾五識後。必有尋求心。尋求心後。或散不散。
散即復起卒爾五識。不散即起第三決定。乃至等
流。又意識卒爾。自有二種。一五識同時卒爾意識。
二獨頭意識卒爾墮心。故瑜伽論第三卷云。又意
識任運散亂緣。不串習境時。無欲等生。爾時意識。
名卒爾墮心。唯緣過去境。五識無間。所生意識。或
尋求。或決定。唯應說緣現在境。若此即緣彼境生。
釋家四說。一云意識任運。不依前三心次第。故名
散亂。汎爾漫緣不串習境時。有五遍行。無別境五。
爾時意識。名卒爾墮心。唯能緣過去曾所緣境。若
說五識無間所生意識。或尋求心。或決定心。唯應
說緣前五識種類現在境。若此尋求決定二心。即
緣彼五識種類境生。餘三師說。如五心章。此中且
依前五種心。以明聚集。言聚集者。如契經說。諸行
無常。有起盡法。生必滅故。彼寂為樂。解云。此即契
經比量破執常者。諸行無常宗。有起盡法者是同
法喻。舉燈光等。生必滅故者是因。由是道理。彼寂
涅槃。以為勝樂。且約初句。以辨聚集。於中具有四
聲四字四名一句及所詮義。於此義中。西方諸師。
且作三釋。有云。說諸字時。卒爾耳識。同時意識。及
尋求心。唯有聲相。所以者何。五俱意識。是現量故。
不緣名等。若尋求心。尋五識等所緣境故。不緣名
等。雖此三識所變聲上皆有名等。如生等相。而不
緣故。不說聚集。決定心後有三種相。謂聲名字。至
說行時。卒爾耳識。同時意識。及尋求心。唯得行聲。
准前可知。決定心等。亦得九種。准前可知。說常字
時。卒爾心等得常聲。決定心後。得十四種。謂四聲
四字四名一句及所詮義。由此極少。經十六心。乃
得具足。謂從四字。皆有四心。謂卒爾耳識同時意
識。尋求決定。若不散者。起染淨心。如理應思。有義。
卒爾耳識。同時意識。不緣名等。義如前說。是現量
故。尋求巳去。即非現量。由斯亦得聲名字等。四尋
求心。如其次第。得三六九及以十四。准前應知。若
依此釋。經十二心。方得具足。決定心等。所得多少。
如理應知。有義。耳識同時意識。亦緣名等。若不爾
者。尋求意識。尋何等名。由斯道理。說諸字時。卒爾
耳識。唯得諸聲。同時意識。得聲名等。於此義中。分
成兩釋。一云四卒爾心。各唯得三。所以者何。說常
聲時。不緣諸等聲及名字。五識同時卒爾墮心。皆
現量故。若許緣者。應有散心現量緣過去故。其尋
求心。方得圓滿。尋求等心。所得多少。如第二說。一
云五識同時意識。容非現量。故得緣過去名等。若
依此釋。即以心中具足聚集。問。若如前說。五俱意
識。定是現量。如何亦說緣名等耶。解云。現量亦然。
名等自相。而因明理門說不緣名。義相繫故。或有
但由等流耳識所列發故。而顯現者。未必要待卒
爾耳識之所列生方能聚集。上來且說未轉依位
卒爾心等聚集顯現。若轉位。於一念中具足顯現。
如理應思。廣釋五心。具如前章。
四辨音一異門。問。如來說法為一音不。答。諸說不
同。若依異部宗輪論。有二十部。分成兩釋。一大眾
部。一說部。說出世部。雞胤部。皆作此說。諸如來語。
皆轉法輪。佛以一音說一切法。(真諦記云。如來言音。自有二種。一從
口出皆是法輪。二威德所顯。不從口出。不關法輪。如問阿難從何處來等。如佛說法時前後悉見佛面。對
其說法。此亦佛威德所顯云云)二一切有部。及經部等。皆作此說。
非如來語皆轉法輪。非佛一音能說一切法。乃至
廣說。大毗婆沙第七十九。亦有兩說。同部執論。彼
云。問。佛以聖語。說四聖諦。能令所化皆得解不。設
爾何失。二俱有過。所以者何。若言能者。毗奈耶說。
如何會釋。世尊有時。為四天王。先以聖語。說四聖
諦四天王中。二能領解。二不領解。世尊憐愍饒益
彼故。以南印度邊國俗語。說四聖諦。二天王中。一
能領解。一不領解。世尊憐愍饒益彼故。復以一種
篾戾羊語。說四聖諦。時四天王。皆得領解。若不能
者。伽他所說。當云何通。如有頌言。
「 佛以一音演說法
眾生隨類各得解
皆謂世尊同其語
獨為我說種種義」
一音者謂梵音。乃至廣說。答有二說。一有作是說。
佛以聖語說四聖諦。皆能領解。而四天王。意樂有
異。為滿彼意。故佛異說。乃至廣說。復次世尊。欲顯
於諸言音皆能善解。故作是說。謂有生疑。佛唯能作
聖語說法。一切言音。未必自在。為決彼疑。佛以種
種言音說法。復次有所化者。依佛不變形言。或依
變形言。乃至廣說。是故。世尊。說三種語。二云。佛以
一音說四聖諦。不令一切皆能領解。世尊雖有自
在神力。而於境界。不能改越。如不能令耳見諸色
眼聞聲等。問。若爾前頌當云何通。答。不必須通。非
三藏故。諸讚佛頌。言多過實。如分別論者讚說世
尊。心常在定。乃至廣說。復次。如來言音。遍諸聲境。
隨所欲言。皆能作之。謂佛若作支那國語。勝在支
那中華生者。具說如彼。復次。佛語輕利速疾迴轉。
雖種種語。而謂一時。謂佛若作支那語巳。無間復
作礫迦國語。乃至復作博羅語。以速轉故。皆謂一
時如旋火輪。非輪輪相。前頌依此。故亦無違。復次。
如來言音雖有多種。而同有益。故說一音。解云。婆
沙自有二說。一云。一音能令得解。此當部執大眾
部等。言一音者。謂梵音也。而三遍說。有三種意。一
滿彼意故。二斷彼疑故。三隨所化者。依不變形言
反變形言。一云。不得一音皆令得解。此當部執說
一切有部等計。而伽陀說能令解者。不必須通。非
三藏故。言過實故。如分別論者。云世尊心常在定
等。復以三義。會一音義。一隨處第一。故名為一。二
速疾似一。故名為一。三利益同。故名為一。今依
大乘一音能說。故無量義經云。能以一音。普應眾
聲。又大不思議經云。如來說法一語中。演說無邊
契經海。無垢稱云。佛以一音演說法。有情隨類各
得解。又佛地論第六卷云。成所作智。隨諸眾生意
樂差別。現化語業。說種種義。斷諸疑惑。謂發一音。
表一切義。定諸有情隨類獲益。如契經言。佛一音
演說諸法。眾生隨類各得開解。或有怖畏。或有歡
喜。或生厭離。或復斷疑。此是如來本願所列不思
議力所發化語。一音能斷一切眾疑。如是等說。不
可具述。然一音者。是一梵音。故無量義經云。稽首
歸依梵音聲。又智度論八十六云。欲為眾生法說
解一切眾生語言音聲。以梵音聲。而為說法。問。此
如來一音所說。為是本質。為影像耶。若本質者。無
性攝論。如何會釋。若影像者。隨能聞者。即成多種。
如何言一。解云。護法等宗。就實正教。唯本非影。兼
正俱說。通本及影。而言一者。同一梵音。難約聲辨。
順違同一聲。或可。約色辨青黃。青黃應成一。解云。
許亦無失。如雜集說。迦末羅病。損壞眼根。見青為
黃。此亦如是。由佛神力。於一色等。各各異見。故佛
地論第六卷云。成所作智。若作化身。亦令眾生一
質異見。利樂事成。問。神力得自在。同質得異見。或
可。神力得自在。異質得同見。解云。大乘四句皆成。
一同質異見。如一化身。眾生各各所見不同。二異
質同見。如一化身。諸佛共變。據實眾多而見為一。
故成唯識論第十卷云。他受用身。及變化身。隨諸
如來所化有情。有共不共。所化共者。同處同時。諸
佛各變為身為土。形狀相似。不相障礙。展轉相雜。
為增上緣。定所化生自識變現。謂於一土有一佛
身。為現神通說法饒益。於不共者。唯一佛變。諸有
情類。無始時來。種姓法爾。更相繫屬。或多屬一。或
一屬多。故所化生。有共不共。不爾多佛久住世間。
各事劬勞。實得無益。一佛能益一切生故。三同質
同見。四異質異見。諸宗共許。義顯可知。問。約色辨
青黃青黃得成。可約心辨八識應成一。解云。色聲
是麤法。同質得異見。心法細難知。不應說為一。又
一音等。即是如來三密之中身語密也。言身密者。
如智度論第一卷云。佛初轉法輪時。應持菩薩。從
他方來。欲量佛身。上過虗空無量佛土。至華上世
界。見佛身如故。說偈讚歎。又密迹經云。佛有三密。
身密語密意密。一切諸天人。皆不解不知。有一會
眾生。或見佛身黃金色。白銀色。諸雜寶色。或見佛
身一丈六尺。或見一里十里百千萬億。乃至無邊
無量遍虗空中。如是等名為身密。言語密者。有人
聞佛聲一里。有聞十里百千萬億無數無量遍虗
空中。有一會人。或聞說布施。或聞說持戒忍辱精
進禪定智慧。如是乃至十二部。八萬法聚。各各隨
心所聞。是名語密。是時目連。心念欲知佛聲近遠。
即以神足力。往至西方光明幢世界。去此九十六
恒河沙世界。自聞佛聲。如近無異。其佛身長四十
里。菩薩身長二十里。所食鉢器。其高一里。其佛與
大眾方食。大目犍連行鉢際上。彼土大眾。恠問世
尊。此人頭虫。從何處來。被沙門服。行鉢際上。乃至
彼佛告目連曰。汝過恒河沙劫。尋佛音聲。終不可
得。目連還來佛前悔過。言意密者。如來成道至滅
度日。於其中間。如來無疑。亦不迴轉心無思行等。
廣說如彼。及智度論第九。如上所說。皆是如來不
思議。若思議者心則狂亂。如大般若五百六十七。
顯揚十七說。所詮宗者。略有四種。一存妄隱真宗。
如薩婆多等。雖說四諦。不立真如。二遣妄存真宗。
如經部師。遣諸妄法。存法性空。三真妄俱遣宗。如
清辨等。雙遣一切有為無為。四真妄俱存宗。如護
法等。存立二諦三性等義。如是等義。至文當說。或
可諸宗略有三種。一約時辨宗。二部別顯宗。三隨
病別宗。約時辨宗。有其三種。一四諦法輪。如四阿
笈摩。雖有諸部。四諦為宗。(梵音阿笈摩。此翻云傳。故瑜伽論八十五云。佛
及南印度立五阿笈摩。弟子展轉傳來于今。故名笈摩。謂四阿笈摩外。別立百部阿笈摩經。四阿笈摩者。
一雜。二中。三長。四增壹。廣如瑜伽八十五釋)二無相大乘。如諸般若。遣
所執性。無相為宗。三了義大乘。如此經等。用三性
等。為所詮宗。三種法輪。至第二卷。當廣分別。問。諸
般若宗明無相。此經了義。淺深何異。清辨解云。深
密等經。辨有所得淺而非深。諸部般若。顯無所得
為最甚深。護法等說。二時所說。無相之理。理無淺
深。而說深密為了義者。約三性義。決判諸經。有道
理。顯了說故。名為了義。非無相中有淺深故說了
義也。問。如何得知諸部般若為第二時。解云。此義
如第二卷經記中說。二部別顯宗者。約時雖三。而
一一時皆有多部。隨一一部。所詮各別。如法華等。
一乘為宗。無垢稱等。不可思議解脫為宗。涅槃經
等。佛性為宗。華嚴經等。四十二賢聖觀行為宗。此
經一部。三種無等。為所詮宗。一境無等。即是二諦
及三性等。二諦即是三乘通境。三性等理唯菩薩
境。二行無等。所謂止觀及十度等。止觀即是三乘
通行。行十度唯是菩薩行門。三果無等。即是智斷
及三身果。智斷即是菩提涅槃。此通三乘。三身唯
是菩薩所得。如是等部。所詮各別。不可具述。三隨
病別宗者。雖隨部別各詮一義。而諸有情。迷蘊處
等八萬四千法門。故諸部中。隨其所說。蘊界處等。
為所詮宗。今此一部四種宗中。真妄俱存宗。約時
辨宗了義為宗。隨部別宗。三種無等為所詮宗。隨
病別宗。即用二諦及三性等。為所詮宗。
第三顯所依為。自有二種。一顯教所依。二顯教所
為。言所依者。聖教雖多。總相不出二藏三藏十二
部經。十二部經。至第三卷。當廣分別。二藏三藏。至
第五卷。自當解釋。具如別章。故不繁述。然此一代
如來聖教。此國諸師。意趣不同。有說一教。所謂一
音。義如上說。或說二教。所謂漸頓。頓即華嚴。餘皆
是漸。漸中涅槃以為了義。餘皆不了。(誕法師等作如是說)或
說三教。所謂通教別教圓教。(光統法師等作如是說。慧光法師是國統
故名光統也)或說四教。一三藏教。(小乘三藏)二者通教。謂波
若等。三者別教。謂涅槃等。四者圓教。謂華嚴等。或
說五時教及七階教。(武都山隱士劉虬云。華嚴等教以為頓教。漸中五時。或開
七階。言五時者。一佛初成道。為提謂波利。說五戒十善。即是人天教門。佛成道巳。十二年中。說三乘差別
教。如次應知。四諦緣起及六度行。未說空理。三佛成道巳。三十年中。說空宗般若維摩思益。未說一乘破
三皈一。四成道巳。三十年後。於八年中。說法華經辨一乘義。破三皈一。未說佛性。未明佛常。是不了教。五
佛將滅度。一日一夜說涅槃經。悉有佛性法身常住。是了義教。言七階者。第二時中。開三乘教。遠法師破
云。所說年月皆無正文也)。
今述西方諸師所立。有說一教。所謂一音。如羅什
等。或說二教。所謂半滿。如曇無懺。或說三教。如大
唐三藏。依深密等所說四諦無相了義。如上巳說。
而說一音及半滿等。各據一義。互不相違。所說華
嚴及楞伽等。皆第三了義所攝。而言三時所說教
者。約義淺深廣略義說。非約年歲日月前後說三
時也。或說四教。所謂四諦無相。或說法相。如楞伽
等。或說觀行。如華嚴等。真諦三藏。作如是說。或說
五教。一者四諦。二者無相。三者觀行。四者安樂。如
涅槃經。以說常樂涅槃果故。五者守護。如金光明
等。說諸神王護國事故。婆頗三藏。作如是說。今此
一部。二藏之中。菩薩藏攝。三藏教內。達摩藏收。十
二部中。論議經攝。三時教中。了義教收。四教之內。
法相觀行。五教門中。觀行門也。言所為者。自有二
種。一者總明諸教所為。二者別明此教所被。諸教
所為。具有五性。所謂三乘不定無性。故善戒經第
二卷云。眾生調伏。有其四種。一者有聲聞性。得聲
聞道。二者有緣覺性。得緣覺道。三者有佛性。得佛
道。四者有人天性。得人天樂。地持第二。亦同善戒
經。彼云。人成就者。略說四種。有聲聞性。以聲聞乘
而成就之。有緣覺性。以緣覺乘而成就之。有佛種
性。以無上乘而成就之。無種性者。則以善趣而成
熟之。如是四人。諸佛菩薩。以此四事而成熟之。瑜
伽三十七。亦同地持。解云。不定不離三乘。乘乘之
內。菩薩性攝。故不別說。又准此文。三法輪外。理應
別有人天教門。就勝說故。且說三時法輪。或可攝
在苦集教中。別明此教所被機者。於五種性。但為
菩薩及不定性說此契經。故下經云。阿陀邪識甚
深細。一切種子如暴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
別執為我。又解。此經通為四性。唯除無性。故下經
云。為欲發趣一切乘者故。說第三了義大乘。所以
者何。諸部波若。但為菩薩。說諸空義。此經宗明一
切諸法有無道理。故三乘者。皆得勝利。或可。此經
通為五性。通說人天一切乘故。五性義中。當更分
別。
第四依文正釋。自有二種。一廣略同異。二判文解
釋。廣略同異者。此經一部。自有二種。一者廣本。有
十萬頌。二者略本。千五百頌。然此略經。梵本唯一。
隨譯者異乃成四部。一者宋時元嘉年中。中印度
僧。(舊云天竺)求那䟦陀羅。(宋云功德賢)在於潤州江寧縣東
安寺。翻出一本。名相續解脫。唯有一卷。或兩卷成。
總十七紙。於一卷內。有二題目。初十紙半。名相續
解脫地波羅蜜了義經一卷。後有六紙半。名相續
解脫如來所作隨順處了義經。雖無品目。如其次
第。當解深密最後二品。二者後魏延昌二年。北印
度僧。菩提留支。(魏云道希)在於洛陽嵩高山少林寺。翻
出一本。名深密解脫經。有其五卷。品有十一。六十
七紙。(一序品。二聖者善問菩薩問品。三聖者曇無竭菩薩問品。四聖者善清淨慧菩薩問品。五
慧命須菩提問品。六聖者廣慧菩薩問品。七聖者功德林菩薩問品。八聖者成就第一義菩薩問品。九聖
者彌勒菩薩問品。十聖者觀世自在菩薩問品。十一聖者文殊師利法王子菩薩問品也)三者陳
朝保定年中。西印度內。優禪那國。三藏法師。拘那
羅陀。(陳云親依。或名真諦。此三藏入漢國歷三朝。謂周梁陳)於西京故城內
四天王寺。更翻一本。名解節經。唯有一卷。有其四
品。紙九張半。當解深密初之二品。無序品名。開勝
義諦。以為四品。(一不可言無二品。二過覺觀境品。三過一異品。四一味品也)若
依真諦翻譯目錄云。陳時天嘉二年。於建造寺。譯
解節經一卷義疏四卷。四者大唐貞觀二十一年
三藏法師玄奘。在於西京弘福寺。更翻一本。名解
深密。總有五卷。開品為八。六十八紙。(一序品。二勝義諦相品。三
心意識相品。四一切法相品。五無自性相品。六分別瑜伽品。七地波羅蜜多品。八如來成所作事品)然
此四本。有同異者。略有二義。一題名有異。二文義
圓足。言名異者。四本不同。一相續解脫。二深密解
脫。三者解節。四解深密。解深密者。若依梵音。涅謨
折那[利-禾+冉]地。言涅謨折那。此翻名解。[利-禾+冉]地。翻為深密。
釋其名義。如前巳前。言解節者。如真諦記。解即解
釋。節謂堅結。堅是堅固。結縛。楯如木節及人骨節。
並有堅固拘結纏縛。此經所明甚深密義。難可通
達。難可解釋。故非凡夫新行菩薩所能解了。故說
此義。名為堅結。此經能解。故名解節。解節之義。凡
有五種。一深密義。如法身等。難可通達。名為義節。
此經能釋。故名解節。二者無明習氣心惑。凡夫二
乘所不能破。故說此惑名為堅結。由緣真實。能滅
此惑。故說真實名為解節。三者智慧。緣此真實。亦
說此智名為解節。從境得名也。四者此經文句。名
為解節。從所顯得名。五者一切三乘教中。所有微
細難可了義。聚在此經。分明解釋。故說此經名為
解節。若具分別。如真諦記。所言相續解脫深密解
脫。未見說處。准義釋者。涅謨折[利-禾+冉]。含有二義。一者
解釋義。如上巳說。二者解脫義。故二本經皆云解
脫。言[利-禾+冉]地者。含有三義。一者深密義。二者堅結義。
如上巳釋。三者相續義。是故二經。一名相續解脫。
二名深密解脫。此上二釋。准真諦而可了知。言相
續者。謂所知障。堅結相續。難可解脫。今一部釋甚
深義。便能解脫煩惱相續。故名相續解脫經。即當
真諦記中第二煩惱解節義。言深密解脫者。由智
慧力。緣深密理。解脫煩惱。故言深密解脫。即當第
三智慧解節也。雖有此釋。據實。即是譯家謬也。言
文義圓足者。如解深密。具有八品。而差別者。解節
唯有最初二品。闕無後六。相續解脫。當後二品。闕
無前六。深密解脫。有十一品。於勝義諦。開為四品。
由斯與此文義圓足。然解深密。諸所說處。文義明
淨。至文對釋。故今釋此大唐一本。】
「如是我聞。」
【釋曰。自下判文解釋。然判此經。有其三釋。一云此
經唯有二分。一教起因緣。即初序品。二聖教正說。
謂後七品。雖後經末依教奉行。品中奉行。非一部
也。一云一部總有三分。初一品名教起因緣分。次
有七品。名聖教正說分。後第五卷末。爾時曼殊室
利下。依教奉行分。然此奉行。散在諸品。於理無違。
一云此經有其五分。一教起因緣。即是序分。二無
等境界分。謂次四品。三無等行分。謂次二品。四無
等果分。謂後一品。五依教奉行分。謂即經末歡喜
奉行。雖有三釋。且依初說。無有一部通奉行故。又
解。三中第二為正。具足三分義不違故。此當舊說
序正流通。序謂由序。起正說之由致。正即正宗。所
詮之宗義。通謂流通通。後世之勝利。今言教起因
緣等者。以薄伽梵說經本主。名之為因。顯巳聞等
非正說故。名之為緣。故說序分。名因緣分。正顯所
詮法門品類。故說七品。名聖教所說分。時眾聞教
歡喜信受。名奉行分。就因緣分。有其二義。一證信
分。二發起。然此二分有差別者。略有三義。一者名
別。所謂證信及發起序。亦名通序。及名別序。說我
聞等。令物生信。名為證信。諸經皆同。名為通序。以
放光等發起正宗。名為發起。隨部各別。名為別序。
二者時別。如來發起。名經前序。阿難所請。名經後
序。說彼二序時分別故。三者人別。一如來序。於諸
經中。如來發起。二阿難序。由阿難請說此序故。今
此經文。及佛地等。唯有證信。而無發起。於證信中。
義說發起。理亦無違。就證信中。有其三義。一辨事
多少。二說序之意。三隨事別釋。辨事多少者。自有
三說。一者真諦般若記中。開為七事。一如是者。標
所聞法。一部文理。決定可信。二言我者。出能聞人。
即是阿難。三言聞者。親承音旨。四一時者。顯所聞
法善合時機。五佛世尊。出能說師。六住處者。顯說
有處。七大比丘。顯非獨聞。然此七事。總唯四意。初
如是者。明所聞法。次我聞者。辨能聞人。次二證所
聞法。後二證能聞人。廣如真諦七事記釋。二依龍
猛大智度論。於序分中。開為六義。一信。二聞。三時。
四主。五處。六眾。世親菩薩燈論中說。亦有六義。故
彼偈云。前三明弟子。後二證師說。一切修多羅。其
事皆如是。三依親光佛地論中。攝多五種。一總顯
巳聞。二說經時。三者說主。四顯說處。五顯聽眾。說
序意者。問。何因緣一切經首皆說如是我聞等事。
真諦三藏七事記云。斷三疑故。彼云。又微細律明
其阿難。當登高座出法藏時。身即如佛。具諸相好。
若下高座。還復本形。眾見此瑞。有三種疑。一疑。大
師釋迦。以慈悲故。從涅槃起。更宣深法。二疑。諸餘
世尊。從他方來。三疑。阿難比丘。既是佛弟。堪代其
兄轉身成佛。今欲遣三疑。故云如是我聞等七事。
明乃是我親從佛聞。非關慈悲從涅槃起。亦非餘
佛他方來。又非我巳轉身成佛自說經也。智度論
云。說時方人。欲令眾生心生信故。又智度第二卷
云。佛涅槃時。於俱夷那竭國薩羅樹間。北首而臥。
將入涅槃。爾時阿難。親愛未除。未離欲故。沒憂悔。
不能自出。爾時。長老阿㝹樓豆。語阿難言。汝是守
護佛法藏者。不應如凡人自沒憂悔。諸有為法。皆
是無常。汝何愁憂。又佛世尊。手付汝法。汝今愁悶。
失所受事。汝當問佛。佛涅槃後云何修行。誰當作
師。惡口車匿云何共住。(長阿含經第四卷云闡弩比丘云何共住)佛諸
經首。作何等語。阿難即以此語問佛。佛告阿難。行
四念處。戒經為師。車匿比丘如梵法治。長阿含經
第四。增一阿含第三十六。皆云梵法治者。即是不
共語也。廣說如彼。諸佛經者首。皆稱如是我聞等
語。依集法經及涅槃後分。大同智論。恐繁不述。大
悲經說。憂波離教阿難請問。所以經論。說不同者。
二人共教。各據一義。互不相違。
復依經文。隨事別釋。言如是我聞者。即七事中。所
聞能聞親承音旨三種事也。於六義中。信聞二事。
五中第一。總顯巳聞。雖有三說。且依佛地。如是我
聞。釋有三義。一總釋如是我聞。二別釋如是我聞。
三者申其合說之意。言總釋者。謂傳佛教。曼殊室
利及阿難等。皆作此言。如是所說甚深等。我昔曾
聞。(金剛仙論云。三種阿難中。大乘阿難傳大教也)言別釋者。先辨如是。
後釋我聞。言如是者。諸說不同。(此地諸師。略有八釋。義如常說。言八
釋者。一約信順釋。言如是者。信順之辭也夫信則所言之理順。順則師資之道成。經無豐約。非信不傳。故
建言如是。注維摩中。肇法師釋也。二約文義釋。以文為如。以理為是。文巧詮為如。理以為非為是。智者禪
師維摩記中。有此釋也。三約真俗釋。真不違俗名之為如。俗順於真稱之為是。相傳釋也。四約弟子釋。阿
難所說。如於佛語。故名為如。為欲簡去相似之如。故稱是。五唯約佛釋。阿難道佛所說之法。如過去佛所
說不異。故名為如。如諸佛說。是正非邪。故復言是。此上二釋。遠法師說。六約佛及弟子釋。言如是者。感應
之瑞也。如以順機受名。是以無非立稱。眾生以無非為感。如來以順機為應。傳經者。以名教出於感應。故
言如是。注法華經。有此釋也。七光宅師云。言如是者。將傳所聞。前題舉一部也。如是一部經。我親從佛聞。
即為我聞。八梁武帝云。言如是者。如斯之言。是佛所說。故言如是〔等〕說。不可具述也)西方諸
師。三說不同。一菩提留支金剛仙論云。若依世辨。
乃有多途。略而言之。凡有四種。一者發心如是。二
者教他。三者譬喻。四者決定。發心如是者。自念我
當如是發菩提心修善行。教他如是者。教前人言。
汝當如是發菩提心修善行等也。譬喻如是者。是
人威德熾盛。如日光明。智慧深廣。猶如大海。面貌
端正。猶如滿月。乃至廣說。決定如是者。我如是見
聞等。是名決定如是。今言如是者。但取第四決定
如是。明須菩提我從佛聞所說理教。我之所說。不
多不少。不錯不謬。決定如是。無所傳之失。故曰如
是。(解云意趣大同親光)長耳三藏釋有三義。一者就佛。三世
諸佛所說無異。故名為如。以同說故。稱之為是。二
者約法。諸法實相故名為如。如如而說。故稱為是。
三者約僧。阿難所傳不異佛說。故名為如。永離過
非。稱之曰是。三真諦三藏釋。如是者。決定義。有其
二種。一文。二理。文是能詮。理即所詮。廣說如彼。總
釋意云。阿難所傳。文理決定。如佛所說。故曰如是。
諸論所說。亦有三種。一依智度論第一卷云。如是
義者。即是信也。佛法大海中。信為能入。智為能度。
其信順者。是事如是。其不信者。此事不如是。廣說
如彼。二依功德施波若論云。如是我聞者。顯示此
是世尊現覺而演。非自所作。三依佛地論。有其四
義。故第一云。如是總言依四義轉。一依譬喻。謂當
所說。如是文句。如我昔聞。(此即以昔喻今)二依教誨。謂告
時眾。如是當聽我昔所聞。三依問答。謂有問言。汝
當所說。昔定聞耶。故此答言如是我聞。四依許可。
謂結集時。諸菩薩眾。咸共請言。如汝所聞。當如是
說。傳法菩薩。許彼言。如是當說如我所聞。於此四
義。有三師釋。一云四中唯依第四。一云此中唯依
後二。一云四中總依四義而說。具說如彼。別釋我
聞者。傳法菩薩及阿難等。五蘊身上。假立為我。耳
根發識。聽聞所說。故言我聞。故佛地論云。我謂諸
蘊世俗假者。聞謂耳根發識聽受。廢別就總。故說
我聞。問。佛法中無人無我。如何諸經皆說我聞。解
云。此義諸說不同。依龍猛宗。約四悉檀。以釋我聞。
(梵音悉檀。諸說不同。一云不翻。含多義故。或說翻之。或翻宗成。或翻為墨。或翻為印。或翻為定。或翻或就
究竟。如是異翻。難可定准。南岳禪師云。如大涅槃。胡漢並稱也。悉是隋音。檀是胡語。悉之言遍。檀翻名施。
佛以四法。遍施眾生。故名悉檀也。智者師維摩記中。作如是說。若依四卷。楞伽經。有其四種故。第二卷注
經釋云。悉檀者。謂或言宗。或言成。或言理也)四悉檀義。如智度論第一
卷說。一世界悉檀。如蘊成人。如是我聞。世界故有。
第一義故無。二各各為人悉檀。觀人心行。而為說
法。於一事中。或聽不聽。為斷見故。說有續生。為常
見故。說無有人。三對治悉檀。如不淨觀於貪對治。
於瞋則無。四第一義悉檀。謂諸法實相。言語道斷。
心行處滅。即說偈言。
「 一切實一切非實
及一切實亦非實
一切非實非非實
是名諸法之實相」
(廣釋此偈。如中論第三)又彼論云。復次世界語言有三。一邪。
二慢。三者名字。依第三故。名之為我。即當瑜伽假
說我也。問。豈不中論實相問中非我非無我。如何
智度論中。說為無我。答不相違。世界悉檀。即說為
我。第一義中。說為無我。各各為人。或我無我。雙遣
二執。亦得說言非我非非無我。故中論云。諸佛或
說我。或說於無我。諸法實相中。非我非無我。若偏
對我。即說無我。以為實相。若雙遣執。非我非無我。
以為實相。各據一義。故不相違。若依涅槃。即說真
我。以為實相。如理應知。依彌勒宗。四義故於諸蘊
中假說為我。故瑜伽論第六卷云。薄伽梵說。苾蒭
當知。由四因故。假說有情。一為世間言說易故。二
欲隨順諸世間故。三為斷除決定無我諸怖畏故。
四為宣說自他得失。令其決定信解心故。顯揚第
九。對法十三。同瑜伽說。言聞者。諸說不同。薩婆多
宗。耳聞非識。法救論師。識聞非耳。如大毗婆沙第
十三等。依經部宗。識聞非耳。如成實第六。譬喻論
師。和合能聞。如婆沙十三。今依大乘。龍樹菩薩。自
有兩釋。一者天眼見色。准知耳聞。二者和合能聞。
知智度論第一卷等。雖有兩說。和合為正。正釋聞
中。說和合故。依彌勒宗。自有三說。一云耳聞非識。
如集論雜集第一卷云。耳界何相。謂能聞聲。又瑜
伽論第三卷云。數數於此聲至能聞。故名為耳。一
云識聞非耳。如瑜伽釋論第一卷云。聞謂聽聞。即
是耳根發生耳識。聞言教故。又佛地論第一卷云。
聞謂耳根發識聽受。或可二論耳聞非識。一云和
合能聞。如雜集論第二卷云。問。為眼見色。為識等
耶。答。非眼見色。示非識等。以一切法無作用故。由
有和合。假立為見。耳等亦爾。廣說如彼。所以如是
諸論異者。為顯聞聲最勝所依故。瑜伽等。說耳為
聞。就分別義故。佛地等。說識為聞。為顯諸法無實
作用故。智度論及雜集論。和合為聞。各據一義。互
不相違。(問無實作用。不許耳聞。無實作用。智不應緣。此中應作問答)唯識道理。
以辨聞者。如佛地論第一卷說。有二師義。故彼論
云。有義。如來慈悲本願增上緣力。聞者識上文義
相生。此文義相。雖親依自善根力起。而就強緣名
為佛說。由耳根力自心變現。故名我聞。有義。聞者
善根本願增上緣力。如來識上文義相生。此文義
相。是佛利他善根所起。名為佛說。聞者識心。雖不
取得。然似彼分明顯現。故名我聞。解云。佛地二師
所說。初即那伽犀那。不許佛果有色聲等。第二師
義。許佛果中具色聲等。大唐三藏。法護菩薩。皆用
後說。如前本影有無中說。問曰。阿難。如來成道日
生。經二十年。方為侍者。前所說經。皆非親聞。如何
諸經皆說我聞。菩提留支金剛仙論云。昔如來滅
後。凡有三時結集法藏。初在王舍城因陀羅窟中。
五百比丘。結集法藏。舍利弗等諸阿羅漢比丘。各
自稱言。某甲經。如是我聞。佛在某處說。後時為惡
國王壞滅佛法。自此以後。復有七百比丘。重結集
法藏。皆云某甲經。我從某甲比丘邊聞。不云我從
佛聞。此之再集。並是小乘之人。結集法藏。又復如
來在鐵圍山外。不至餘世界。二界中間。無量諸佛。
共集於彼。說佛話經訖。欲結集大乘法藏。復召集
徒眾。羅漢。有八十億那由他。菩薩眾。有無量無邊
恒河沙不可思議。皆集於彼。當於爾時。菩薩聲聞。
皆云。如是我聞。如來在某處。說某甲經。真諦三藏
七事記云。親聞曰如是我聞。傳聞曰我聞如是。又
部執記云。親聞曰我聞。傳曰所聞。解云。如是等說。
違報恩經說也。若依報恩經。釋有三義。一者傳聞。
二者知佛世俗心。三者佛重為說。故第六云。佛二
十年中說法。阿難不聞。何得言我聞。答。諸天語阿
難。又云從諸比丘邊聞。又云佛入世俗心。令阿難
知。又云阿難從佛請願。佛二十年中說法。盡為我
說。佛善巧。於一法一句中。演無量法。能以無量法。
為一句義。佛粗示其端。阿難盡巳得知。速利強持
力故。又解。金剛華經說。阿難比丘。得法性覺自在
王三昧。以三昧力故。前所說經。皆能憶持。與親聞
無異。如宿命通見過去事。無不明了。亦如迦旃延
得願智力故。佛所說經。皆能憶持。阿難亦爾。問。阿
難既是聲聞。如何能持大乘經典。答。如大乘集法
經中說。有三種阿難。一者阿難陀。持聲聞法。二者
阿難賢。持緣覺法。三者阿難海。持摩訶衍法。金剛
仙論亦同集法。真諦三藏金剛波若疏。引闍王懺
悔經說三種阿難。三種之中。第三阿難。持此經也。
故不相違。第三申其合說意者。如佛地論云。應知
說此如是我聞。意避增減異分過失。謂如是法我
從佛聞。非他展轉。顯示聞者有所堪能。諸有所聞。
皆離增減異分過失。具說如彼。】
「一時。」
【釋曰。五中第二教起時分。然此一時。(此地諸師。有說四種。一者
如來一代說法有五十年時。二者說一部時。三者眾機熟時。四者說聽共相會遇時。吉藏法師法華疏說)
西方諸師。三說不同。一菩提留支。言一時者。有其
多種。謂一念時。有日時。有百年時。有一切時。有春
秋冬夏時。今言一時者。非此等時。正是如來說此
經時。雖言一時。不云某年月日故。不知何時。如大
華嚴淨眼品等。如來成道日說。其十地品。第二七
日說。如十萬偈般若。如來成道五年。經有成文。餘
七部般若。但云一時。皆不知何年說。乃至彼云。相
傳說云。如來一代成道。乃至涅槃。恒說般若華嚴
大集。未曾斷絕。(解云。准此西方三藏。亦不能定說諸經時也)二長耳三
藏云。時有兩種。一半音時。對緣不遍。二圓音時。對
緣即普。從初得道。終訖雙林。二音並行。半滿俱說。
見小分者。為半音時。見滿分者。為圓音時。又解時。
復有三。一分段流轉時。二不思議變易時。三假名
施設時。前二即是二種生死時。假名時者。梵音劫
波。自有三意。一迦羅時。二三摩耶時。三世流布時。
迦羅時者。此翻別相時。如來戒律。大戒時聞小戒
時不聞。出家時聞。在家不聞。國王得聞。餘人不聞。
三摩耶時。此翻破耶見時。謂五部阿含。九分達磨。
不簡黑白。一切得聞。(言九分者。如真諦師部執論記第一卷云。如來正教。即是
經律阿毗曇。經即五阿含。謂長增一中雜百部也。律不過三部。一二〔二〕五十戒律。二雜誦律。三比丘尼律。
阿毗曇有九分。一分別說戒。二分別說世間。三分別說因緣。四分別說界。五分別說同隨得。六分別說名
味句。七分別集定。八分別說集業。九分別說諸陰。一分有六千偈。六九五十四。合五萬四千偈也)上
二種時。大同智度論說。世流布者。如說一時佛在
恒河岸。一時在申怒林。今言一時。且依後二。三真
諦三藏七事記云。一時有十義。一佛出世。時二說
正法時。三聽正法時。四持正法時。五思正法時六
修正法時。七下善種時。(謂菩提心)八成就善根時。(謂生中國。
修四念處)九解脫善根時。(謂聽法。說法。持法。靜心。修習。以此五緣得入解脫。故名解
脫善根時)十平等捨心時。(若心多退。名為下心。聽法不入。若心動踊。名為高心。聽法
不入。若作棄捨正法心。此是無明不平等心。聽亦不入。若能拔沉抑浮。調停得中念知捨平等。得入正法。
故云平等捨心時。具此十義。故云一時也。廣說如彼)今依諸論。有其三說。一
功德施波若論云。一時者。說此經時。餘時復說無
量經故。二依龍猛宗。時有二種。一名迦羅時。通假
及實。內外通用。二三摩耶時。唯假非實。內宗一時
依此而說。故智度論第一卷云。問天竺說時。有其
二種。一名迦羅。二三摩耶。佛何不言迦羅時分。而
但說三摩耶時。(此即外人問龍樹宗)答言迦羅俱亦有疑。(龍樹
略答。設言迦羅。還有此難。故不應答)問曰。此中應說迦羅。以彼二字
轉易說故。而不應說三摩耶時。以彼三字重語難
故。(此外人難龍樹。何不就輕而就重耶)答曰。今此除邪見故。說三摩
耶。不言迦羅。具說如彼。(龍樹廣釋。若說迦羅。執時外道便作此言。時能生諸
法。世尊許時。是實有故)三依親光。時有四種。一說聽究竟總
名一時。故佛地論云。言一時者。謂說聽時。此就剎
那相續無斷聽說究竟。總名一時。(此即總說一會說法說聽究竟。
總名一時)若不爾者。字名句等。聽說時異。云何言一。(此即
反解。若不就其說聽究竟名一時者。如初說字次名後句。乃至偈章品部等。說聽時皆異。云何言一)二
者一剎那頃。能持能說能領能受。故言一時。故彼
論云。或能說者。得陀羅尼。於一字中一剎那頃。能
持能說一切法門。(解云。地上菩薩。得陀羅尼故。一剎那頃。能持說一切法門也)
或能聽者。得淨耳根。一剎那頃。聞一字時。於餘一
切。皆無障礙。悉能領受。故名一時。(解云。地上菩薩。得陀羅尼。一時
能領。名一時也)三者共相會遇名為一時。故彼論云。或相
會遇時分無別。故名一時。即是說聽共相會遇同
一時義(解云。感聖赴機。更相會遇。名一時也。或可為四。開聽說時為二時故)。問。一及
時。其體是何。答。一是數。時即時分。諸說不同。薩婆
多宗及經部師。即用有為五蘊為性。處界門中。亦
用有為為性。(難薩婆多宗。約色辨同異。色外有同異。或可約色辨數量。亦應有別體)今
依大乘。自有兩釋。一龍猛宗。數及時等。皆無有體。
非蘊處界三科所攝故。智度論第一卷云。數時等
法實無。陰入持所不攝。故彼論復云。謂有時方離
合一異長短名字。凡人心著。謂是實有。廣說如彼。
依彌勒宗。數時即是有為法上分位假立。即二十
四不相應中。數及時也。五蘊門中蘊所攝。處界門
中。法界法處意識境故。依佛地論。或是心上分位
影像。是不相應。此約唯識道理說。問。何故二宗有
無不同。答。龍猛宗。為破外道實數時等。故無體性。
依彌勒宗。為顯大乘法相道理。故別立之。故不相
違。或可五百不相應攝。於理無違。十住毗婆沙。立
七百不相應。雖有此理。未見成文。問。不別顯日初
出時乃至中夜。說此契經。如下處等別指勝處。而
此經中。但言一時。答。如佛地論。晝夜時分。諸方不
定。不可別說(解云。如南贍部洲日午時。西方日出。北方夜半。東方日沒)。】
「薄伽梵。」
【釋曰。五中第三別顯教主。依智度論。說佛法人。有
其五種。故第二卷云。說法有五。一佛自說。二弟子
說。三仙人說。四諸天說。五化人說。今簡餘四。標薄
伽梵。問。此經初解甚深義密意菩薩。說一切法無
二之義。如何但言薄伽梵說。答有三義。一以少從
多。二就勝說故。三佛加被故。(如華嚴經等)然諸經首。標
名不同。乃有四種。自有經初唯置佛名。如涅槃等。
自有經初唯婆伽婆。如大品等。自有經初雙標兩
號。如無上依。(佛婆伽婆般若經)或有經文二種俱無。如相
續解脫及多心經等。所以如是諸本異者。相續解
脫。即一部中最後二品。故不標名。多心般若。即大
般若。應是結集菩薩別錄流行。故亦不標名。餘之
三句。西方諸師。自有三說。一真諦三藏七事記中。
有其二意。一依真實論。佛具十義。故諸經初十種
號中。單置佛號。故七事記云。大師十號經中。何故
不別餘九。而獨稱佛。解有十義。一覺勝天鼓。二不
由他悟。三離二無知。(解脫障無知一切智障無知)四巳過睡眠。
五譬如蓮華。六自性無染。七具足三義。(三義者。一假名佛。即
六神通。二寂滅佛。惑不生故。三真實佛。即是真如)八具於三德。(法身般若解脫三德)
九具三寶性。十自知令知他。總有四紙。恐多不述。
真諦自云。此十種義。出真實論也。二者真諦自申
道理四句分別。一切經首雙標兩號。故七事中云。
佛婆伽婆。有其四句。一是佛非婆伽婆。即聲聞二
乘。觀四諦。證無餘涅槃。在其自位中。得名為佛。不
修功德行。非婆伽婆。二是婆伽婆非佛。即是菩薩
功德行滿。名婆伽婆。既在因位。智慧未滿。不得名
佛。三非佛非婆伽婆。是凡夫。其不修智慧。不名為
佛。不修功德。非婆伽婆。四亦佛亦婆伽婆。即是佛
世尊。智慧圓滿。故名為佛。功德具足。婆伽婆。(廣釋婆伽
婆。有三四帋。恐繁不述)乃至彼云。若但言佛。恐濫二乘。若單
婆伽婆。濫於大菩薩及轉輪王。故知合說。即是如
來。是故無上依經。及金剛波若。皆作此言佛婆伽
婆也。部執論記。亦同七事也。二菩提留支金剛仙
論。依西方正本。一切經首。皆云婆伽婆。此方諸經。
或佛。或婆伽婆。或復雙舉佛薄伽梵者。隨譯者意。
三親光菩薩佛地論意。同金剛仙。故佛地云。佛具
十種功德名號。何故如來教傳法者。一切經首。皆
置如是薄伽梵名。謂此一名世咸尊重。故諸外道。
皆稱本師名薄伽梵。又此一名。總攝諸德。餘名不
爾。是故經首皆置此名。大智度論意同佛地。故第
二云。問曰。婆伽婆正有此名。更有餘名。答。佛功德
無量。名號亦無量。此名耳。其大者。以人多識故。又
婆伽婆。依涅槃經。釋有二意。一者破惡。二具六德。
合有七義。故第十八云。婆伽婆者。婆伽名破。婆名
煩惱。能破煩惱。名婆伽婆。(此即破惡。四魔之中。唯破煩惱魔也)又能
成就諸善法故。又能善解諸法義故。有大功德。無
能勝故。有大名聞。遍十方故。又能種種大惠施故。
又於無量阿僧祇劫。吐女根故。(此即六德。依智度論。有其四義。故第
二云。頗加名德。婆名為有。此名有德。又頗伽名分別。婆名巧用。總相別相巧分別法故。又頗伽名聲。婆名
為有。是有名聲。又頗伽名破。婆名能也。能破三毒。名頗伽婆。二乘雖斷。而有習氣。是故不名頗伽婆也。又
瑜伽論三十八云。能破諸魔大力軍眾。具多功德。名薄伽梵。又八十云云怛然安坐妙菩提座。任運摧滅
一切魔軍。大勢力故薄伽梵)依佛地論。薄伽梵名。含有二義。一
具六德。二能破四魔。具六德者。薄伽梵聲。依六義
轉。一自在義。永不繫為諸煩惱故。二熾盛義。炎熱
智火所燒練故。三端嚴義。妙三十二大士相等所
莊餝故。四名稱義。一切殊勝功德圓滿。無不知故。
五吉祥義。一切世間親近供養。咸稱讚故。六尊貴
義。具一切德。常起利益安樂一切有情。無懈癈故。
如有頌言。
「 自在熾盛與端嚴
名稱吉祥及尊貴
如是六種義差別
應知總名為薄伽」
破四魔者。一煩惱魔。百二十八根本煩惱。及隨煩
惱。名頌惱魔。有漏五蘊。名為蘊魔。有漏五蘊諸無
常相。名為死魔。第六他化自在天子。名為天魔。如
是四種。能損諸善。故名為魔。離四魔故。名薄伽梵。
破四魔義。後當分別。今詳西方諸三藏意。曇無讖
等。依真實論。但置佛名。真諦三藏。依真實論及四
句義。雙標兩號。大唐三藏及菩提流支。各依一論。
置薄伽梵。雖有諸說。且依薄伽梵有論說。故地婆
訶羅三藏說云。西方諸本。皆云薄伽梵。而不相違。
大唐三藏諸本中。有婆伽婆等者。具七轉聲。故有
種種。依第八轉。此亦未可。即是地婆訶羅三藏。神
都翻者。皆安薄伽梵。西京所翻。皆云佛也。】
「住最勝光曜七寶莊嚴。」
【釋曰。五中第四說經處所。於中有二。初明如來住
處莊嚴。後釋世尊總別功德。就住處中。有其二義。
初明住處同異。後正釋經住處差別。言同異者。依
解節經。化身如來在穢土說。故彼經云。如是我聞
一時佛婆伽婆住王舍城耆闍崛山中。若依深密
經。即受用身。在淨土說。同解深密。解云。真諦翻解
節經。意欲礭明勝義諦相。故十八品內。但翻中間
四品。略而不翻餘十四品。為成此經具足三分故。
不二品內安通序文。一味品末。安後流通。故真諦
記第一卷云。經初不說通序文者。譯家略故。解云。
不安品目。故說為略。非無序文名之為略。然真諦
記。與經相違。經王舍城耆闍崛。真諦記第一云。毗
舍離國鬼王法堂。為真尚菩薩。說解節經等。又智
度論第三卷云。王舍城在摩揭陀國。不云山在毗
耶離國。故如違經也。依佛地論。釋佛地經。自有三
說。故第一云。佛住如是大宮殿中。說此契經。受用
變化二佛土中。今此淨土。何土所攝。說此經佛。為
是何身。有義。此土變化土攝。說此經佛。是變化身。
聲聞等眾。住此土中。現對如來。聞說此經。歡喜信
受而奉行故。佛心所現。故出三界。淨識為相。為說
勝法。化此地前諸有情類。令其欣樂修行彼因。故
暫化作清淨佛土殊勝化身。神力加眾。令暫得見。
若爾者。聲聞等眾。應俱不見。有義。此土受用土攝。
說此經佛。是受用身。此淨土量無邊際故。路乘門
等是實德故。受用如是清淨佛土。一向淨妙。一向
安樂。一向無罪。一向自在。餘處說故。解深密說。三
地巳上乃得生故。(解云。此經無此文也。應是廣本。或可譯家錯也。此文即是瑜伽
第七十九說)此經佛具後所說二十一種實功德故。說
餘經時。不列如是佛功德故。若暫化作如是淨土
如是妙身。加眾令見。應如餘經分明顯說。然不說
故。是受用土及受用身。聲聞等眾。是佛化作。或諸
菩薩。現作此身。莊嚴佛土說法會故。若爾。此是地
上菩薩所應見聞。何故於此化佛土中。結集流布。
傳法菩薩。為欲示現一切智者及所居處超過一
切世間法故。如是示現。欲令所化生欣樂故。為令
發願當生如是清淨佛土。見如是佛。聞如是法。修
彼因故。為生廣大勝解有有情及諸菩薩歡喜故。
欲令增上意樂勝解界堅牢故。結集流布。又是法
勝。於此宜聞。然處非勝。化身相麤。不可宣說。故受
用身。居受用土。為初地上諸菩薩說。令傳法者結
集流通。若爾。何故。不但說彼所說法耶。若不說處。
及能說者。不知此法何處誰說。一切生疑。故須具
說。如實義者。釋迦牟尼。說此經時。地前大眾。見變
化身。居此穢土。為其說法。地上大眾。見受用身。居
佛淨土。為其說法。所聞雖同。所見各別。雖俱歡喜
信受奉行。解有淺深。所行各異。而傳法者。為令眾
生聞勝悕願。勤修彼因。當生淨土。證佛功德。故就
勝者所見結集。言薄伽梵住最勝等。乃至廣說如
來功德。今釋此經。同如實義。義亦無失。諸本同異。
巳如上釋。今正釋住處之義。依智度論第三。三義
釋住。一住威儀。二住聖住。三住佛住。故名為住。故
彼論云。問曰。何不直說般若波羅蜜。而說住處耶。
答曰。說時方人。令人生信故。(時謂說經時。方謂說法處。人謂聽眾。聲聞
菩薩等)云何住。四種身儀。坐臥行住。故名為住。復有
三住。一者天住。謂六欲天住法。二者梵住。謂色無
色天住法。三者聖住。謂佛獨覺及阿羅漢住法。於
三住中。佛住聖住。復次施戒善心三事。名為天住。
四無量心。名為梵住。空無相無作三三昧。名為聖
住。於三住中。佛住聖住。復有四住。一天。二梵。三聖。
四佛。三住如前。佛住首楞嚴等諸佛無量三昧。十
力四無畏十八不共法。一切智等。種種諸慧。及八
萬四千法藏。度人法門。如是等種種諸佛功德。是
佛所住處。佛於中住。故名佛住。法華論云。顯法勝
故。佛住勝處。勝思惟論。同法華論。寶積論云。問曰。
何故初明住處。答。佛住此處者。欲令敬重彼處故。
重福眾生敬此處故。增長善根。是故先明住處。功
德施菩薩波若論中。同寶積論。真諦三藏。八義釋
住。一境界住。(謂一切十六大國四事供養之處。是佛所遊履。故云境界住)二依
止住。(是一切僧伽藍。耆闍崛山迦蘭陀竹林等。是所依止)三威儀住。(謂行住坐臥四
威儀)四未捨壽命住。(謂現在未般涅槃。住戒定等五分法身中也)五者梵
住。(謂四無量心。佛在大悲心中。故名梵住也)六者天住。(謂四禪。即初禪二禪三禪四禪。
第四禪最勝。佛住此中)七者聖住。(謂是解脫。解脫有四。一入無心定暫滅苦。二入空定
滅諸見。三入無願定滅貪愛。四入無相定滅四謗。佛住無相定中心惑都盡也)八佛住。(佛住
無生無滅無處所法中。而具足在此八處。故名佛住。三身而辨。前三住即是化身住。次三是應身。後二是
法身。前二身是能住。後法身是所住也。經中多舉八住。前兩境界化白衣。依止化出家人。即舉總別二處)
就釋此經住處之中。有十九句。顯彼淨土十八圓
滿。十八圓滿。即十八段。言十八者。如佛地論第一
卷云。論曰。此顯如來住處圓滿。謂佛淨土。如是。淨
土復由十八圓滿事故。說名圓滿。謂顯色圓滿。形
色圓滿。分量圓滿。方所圓滿。因圓滿。果圓滿。主圓
滿。輔翼圓滿。眷屬圓滿。住持圓滿。事業圓滿。攝益
圓滿。無畏圓滿。住處圓滿。路圓滿。乘圓滿。門圓滿。
依持圓滿。由十九句。如其次第。顯示如是十八圓
滿。即此圓滿所嚴宮殿。名佛淨土佛住如是大宮
殿中。說此契經。然諸論中。世親無性攝大乘釋第
十。梁朝攝論第十五。佛地論等。(等耶大業論等)皆釋經
中十八圓滿。至文對釋。初圓滿中有二句。經初明
顯色七寶莊嚴。後辨放光照無邊界。此中句者。顯
義滿足之為句。非要數字方名句也。餘十八句。准
此應知。然初經句。親光兩釋。故佛地論云。謂大宮
殿。用最勝光曜七寶莊嚴。(此釋光曜屬於七寶也)或大宮
殿七寶莊嚴故。最勝光曜(此釋光曜屬於宮殿)無性釋論。亦
同佛地。世親不釋。易可知故。言七寶者。如稱讚淨
土經云。一金。二銀。三吠瑠璃。四頗胝迦。五赤真珠。
六阿濕摩揭拉婆。七牟婆洛揭拉婆。依智度論。亦
同彼經。故第十云。金銀毗瑠璃頗梨車渠馬瑙赤
真珠。解云。金銀二寶。此土有故。翻為此名。真諦釋
云。弗師羅伽。此云黃色寶。即是金也。旃陀羅乾多。
此云白色寶。即是銀也。吠瑠璃者。是正梵音。毗瑠
璃者。梵音訛也。或云瑠璃者。略吠音也。或可。此土
無真瑠璃。有似瑠璃。故亦翻也。真諦梁論記云。瑠
璃是青色寶。燒不可壞。唯有鬼神有神力者。能破
為器。或可。是其金翹鳥卵。頗胝迦者。此云黃綠色
寶。佛地論云。羯鷄怛諾迦寶。智度論云。過千歲冰。
化為頗梨珠。赤真珠者。佛地論云。赤虫所出。名赤
真珠。或珠體赤。名赤真珠。真諦釋云。即無價寶珠
也。阿濕摩揭拉婆者。舊云馬瑙。真諦釋云。是赤色
寶。無性攝論云。是帝青大青等寶。解云。帝青是帝
釋青色寶。大青是帝釋勝青色寶。牟婆洛揭拉婆
者。舊云車𤦲。真諦釋云。是紺色寶。又智度論云。寶
有三種。謂人寶。天寶。菩薩寶。人寶力少。唯有清淨
光色。除毒。除鬼。除闇。亦除飢渴寒熱等苦。天寶亦
大亦勝。常隨逐天身。可使令共語。輕而不重。菩薩
寶勝於天寶。能兼有人天寶事。又能令眾生知死
此生彼因緣本末。又復能出種種法音。乃至廣說。
又彼復云。問曰。是諸珍寶。從何處出。答曰。金出山
石沙赤銅中。真珠出魚腹中竹中蛇腦中。龍珠出
龍腦中。珊瑚出海中石樹生。貝生虫甲。銀生燒石。
餘瑠璃頗梨等。皆出山窟中。如意珠出自佛舍利。
若法沒盡時。諸舍利皆變為如意珠。譬如過千歲
冰化為頗梨珠。如是等諸寶。是人中常寶。所莊嚴
一切國土。是最殊勝。諸天所不能得。何以故。從大
功德所生故。大業論云。七寶皆是石所攝也。】
「放大光明普照一切無邊世界。」
【釋曰。明第二句放光普照。親光釋云。他受用土。體
雖不遍。以光普照。自受用土。以體遍故。光亦普照。
世親釋云。謂前七寶於光普照。無性釋論。具上二
釋。】
「無量方所妙餝間列。」
【釋曰。此顯第二形色圓滿。言方所者。如綺井等。言
妙餝者。如華文等。親光釋云。謂大宮殿。妙餝間列。
無量方所。(此釋無量屬於方所)或大宮殿無量妙餝方所問
列。(此釋無量屬於妙餝)言無量者。或數無量。或處無量。解云。
此中數無量者。重釋前云無量妙餝。處無量者。重
釋前云無量方所。世親無性亦同親光。上來巳釋
顯形二色。然此二色。有差別者。依俱舍等。二門分
別。一約二十色分別顯形。二顯形相對四句分別。
二十色辨顯形者。如俱舍論初卷頌云。色二或二
十。長行釋云。言色二者。一顯。二形。顯色有四。青黃
赤白。餘顯是此四色差別。(解云。餘者光影明闇烟雲塵霧。皆是青等之差
別也。日光名光。餘光名明。有云。光者。黃色。所攝。有云赤色。有云黃赤。今解不爾。光明二種。皆通四色。影闇
是青。烟雲塵霧。皆通四色。或可霧是青白所攝)形色有八。謂長短方圓高
下正不正。復說二十者。謂青赤白光影明闇雲烟
塵霧長短方圓高下正不正。有餘師說。空一顯色。
第二十一。釋諸色相。具說如彼。言四句者。如彼論
說。或有色處。有顯無形。謂青黃赤白光影明闇。或
有色處。有形無顯。謂長等一分身表業性。或有色
處。有顯有形。謂所餘色。然此四句。諸說不同。一真
諦三藏云。一顯而非形。如須彌山四方空中青等
顯色。二形而非顯。謂身表色。三亦顯亦形。如譬等
中青黃等色。四非顯非形。如無表色。二形而非顯
謂身表色。二大唐三藏。約生智義。以辨四句。如一
込白染青色時。而形不改。唯生顯智。形智不生。如
是名為顯而非形。若其截割而不染者。但有形智。
顯智不生。如是名為形而非顯。若其染截。形顯智
生。如正理說。遙見黑幡。作如是言。是烏非幡。幡非
烏等。如是名為亦顯亦形。非顯非形者。如空界色
等。然第四句。諸說不同。依毗婆沙。自有兩說。一云
空界色。為第四句。一云非顯非形者無也。若依正
理。聲香味觸。及無表色。為第四句。識身足論。五根
四塵。及無表色。為第四句。又俱舍云。有餘師說。唯
光明色。有顯無形。現見世間青等色處。有長等故。
(此是薩婆多第二師說)問。薩婆多顯形別體。如何說云亦顯
亦形。解云。俱舍有此問答。故彼論云。如何一事。具
有顯形。(經部師等問薩婆多宗)由於此中俱可知故。此中有
者。是有智藏。非有境義。薩婆多師答。於一處所。約
新生智故。名為形顯。非於一體有二境義。大唐三
藏。依此而說。今依大乘。種數多少。諸論不同。若依
瑜伽。二十四色。故第一云。略說有三。謂顯色。形色
表色。顯色者。謂青黃赤白光影明闇雲烟塵霧。及
空一顯色。形色者。謂長短方圓麤細正不正高下。
表色者。謂取捨屈申行住坐臥。如是等色。解云。雖
二十四色。四句分別。唯有三句。一顯而非形。有十
三。二形而非顯。有十種。三非顯非形。謂表色。依顯
揚論。亦二十四。故初卷云。若顯色。若形色。若表色。
云何青黃赤白如是等顯。長短方圓麤細高下正
及不正。烟雲塵霧光影明闇。若空一顯色。若影像
之色。解云。顯揚言雖有異。意同瑜伽。故彼所說如
是等言。等取後說雲烟等句。影像之色。即是表色。
依雜集論。二十五色。更加迴色。餘同瑜伽。而不分
別四句差別。同瑜伽論。於理無違。】
「周圓無際其量難測。」
【釋曰。此顯第三分量圓滿。親光菩薩。先以三義釋
其難測。後約二土分別難測。言三義者。一云其量
周圓無際難測。一云其量無際周圓難測。第三一
義。約十方等以釋難測。故佛地云。謂大宮殿其量
周圓無際難測。或大宮殿其量無際周圓離測。又
東方等分齊無故。長短等相難可測故。後約二土
釋難測者。有三師釋。故佛地云。有義。如來受用身
土。隨所化生所宜而現。或大或小。其量無定。顯現
廣大。亦有邊際。然就地前菩薩智等。說言無際其
量難測。有義。如來受用身土。三無數劫所修無邊
善根所感。周遍法界。地上菩薩。及諸如來。亦不能
測其量邊際。以無邊故。如無始時。如實義者。受用
身土。略有二種。一自受用。謂諸如來三無數劫所
修無邊善根所感。周遍法界。為自受用大法樂故。
從初得佛。盡未來際。相續無變。如諸功德。諸大菩
薩亦不能見。但可得聞。如是淨土以無量故。諸佛
雖見。亦不能測其量邊際。二他受用。謂諸如來為
令地上諸菩薩眾受大法樂。進修勝行。隨宜而現。
或勝或劣。或大或小。改轉不定。如變化土。如是淨
土以有邊故。地上菩薩。及諸如來。皆測其量。但就
地前。言不能測。由是二種差別故。言周圓無際其
量難測。無性即同佛地。三中初二復次。世親不釋。
義可知故。】
「超過三界所行之處。」
【釋曰。此明第四方所圓滿。親光釋云。謂大宮殿處
所方域。超過三界所行之處。非如三界自地諸愛
執為巳有。所緣相應二縛隨增。是彼異熟及增上
果。如是淨土。非三界受所執愛故。離二縛故。非彼
異熟增上果故。如涅槃等。超過三界異熟果地。約
十八界。問答分別具不具等。廣如佛地及淨土章
(勘淨土章及三身章。約十八界問答分別有不)。】
「勝出世間善根所起。」
【釋云。此明第五因圓滿也。親光釋云。謂大宮殿。用
出世間無分別智後所得智善根為因。而得生起。
非是無因。非大自在天等為因。云何淨土超過三
界。而用出世無分別智後所得世間淨法。為異熟
因。不說與彼為異熟因。然為餘因彼得生起。如苦
法智忍品世第一法為因。此用本來無分別智後
得無漏善根種子。三無數劫。修令增廣。為此淨土
變現生因。無分別智。名出世間。後得過前說名為
勝。用勝出世無漏善根為此生因。或諸聲聞獨覺
聖道。名出世間。如來善根。過彼名勝。此佛淨土。如
來識中無漏善根為因而生。有義。但是增上緣生。
以外法故。有義。亦是因緣而生。親能生故。若不爾
者。應無因緣。外法相望。非因緣故。一切外法。皆用
內法熏習為因。若爾。外法既是共有。云何有情各
別種子。共為因緣。合生一果。勿以小心測測量大
法。外物豈是極微合成。實有體性。多因共感。但是
有情異識各變。同處相似。不相障礙。如眾燈明。如
多所夢。因類是同。果相相似。處所無別。假名為共。
實各有異。諸佛淨土。亦復如是。各別識變。皆遍法
界。同處相似。說名為共。】
「最極自在淨識為相。」
【釋曰。此顯第六果圓滿也。親光釋云。謂大宮殿最
極自在。佛無漏心。以為體相。唯有識故。非離識外
別有寶等。即佛淨心。如是變現。似眾寶等。此即如
來大圓鏡智相應淨識。由昔所修。自利無漏淨土
種子因緣力故。於一切時。遍一切處。不待作意。任
運變現眾寶莊嚴受用佛土。與自受用身。作所作
依止處。利他無漏淨土種子因緣力故。為地上菩
薩。隨宜變現淨土。或小或大。或劣或勝。為他受用
身。作所作止處。謂隨初地菩薩所宜。現小現劣。如
是展轉。乃至十地。最大最勝。於地地中。初中後等。
亦復如是。世親無性。更無別釋。】
「如來所都。」
【釋曰。此明第七主圓滿也。親光釋云。謂大宮殿。諸
佛世尊為主非餘。以殊勝故。唯屬世尊。或唯世尊
住持攝受。非餘不能。自受用土雖遍法界。一一自
變各自為主。不相障礙。他受用土雖諸佛變。然一
合相。亦一相身攝。受用為主。不相障礙。世親無性。
無別異釋。】
「諸大菩薩眾所雲集。」
【釋曰。此辨第八輔翼圓滿。親光釋云。謂大宮殿。常
有無量大菩薩僧。共所雲集。諸來朝者。名為輔翼。
既有無數大菩薩僧。常來輔翼。故無怨敵能為違
害。諸聲聞等。無如是事。謂初地上諸菩薩眾。雖不
能集諸佛自利受用淨土。而能集會諸佛利他受
用淨土。諸佛慈悲。於自識上。隨菩薩宜。現麤妙土。
菩薩隨自善根願力。於自識上。似佛所生淨土相
現。雖是自心各別變現。而同一處現相相似。謂為
一土。共集其中。如是地上菩薩淨土。為是有漏。為
是無漏。如是等義。具如章說。世親無性。更無異釋。】
「無量天龍藥叉健達縛阿素洛揭路荼緊捺洛摩呼
洛伽人非人等常所翼從。」
【釋曰。此即第九眷屬圓滿。依智度論第五卷說。天
有三種。一假號天。謂輪王等。(等即等取諸小王也)二者生
天。謂從四天王天。乃至有頂天。三者淨天。謂佛法
身菩薩辟支佛阿羅漢。智度論第七大同此說。又
第二十二。天有四種。一者名天。如今國王名為天
子。二者生天。從四天王。乃至非非想天。三者淨天。
謂人中生諸聖人是。四者生淨天。三界天中生諸
聖人是。解云。三種四種天中。名生二天名為天也。
故法華云。我此土安隱天人常充滿。本業經云。無
色諸天來入會故。亦名天眾。依舍利弗問經。護天
諸神名為天也。龍有四種。一者天龍。持天宮殿令
不墮落。二者人龍。興雲致雨。三者地龍。持地及海。
四者王龍。守王寶藏。言藥叉者。舊云夜叉。真諦翻
為輕捷鬼也。大唐三藏。翻為暴惡。亦名勇健。亦名
可畏。其類有三。一者在地。二者在空。三者在天。為
天給使。健達縛者。舊云乾闥婆。此翻名尋香行。西
方人呼發樂戲兒。名健達縛。不事生業。尋食香氣
作樂乞求。名尋香行。今此神鬼。常能作樂。食諸香
氣。名健達縛。智度論第十云。是天妓神。常隨諸天。
其心柔輭。福少諸天。居十寶山間。阿素洛者。舊云
阿脩羅。此云非天。行多諂詐。無天實行。名曰非天。
如人惡行名曰非人。故瑜伽論第四卷云。又諸非
天。當知天趣所攝。然由意志多懷詐幻。諂誑多故。
不如諸天為淨法器。由此因緣。有時。經中說為別
趣。實是天類。由不受行諸天法故。說為非天。或云
疑神。故智度論第三十云。阿脩羅神。是天受樂。小
減諸天。威德變化隨意所作。是故人疑言。是脩羅
非脩羅。或云身大。智度論云。修羅秦言大也。大海
中立。不沒於𣍿。向下觀忉利天。又云不端正。唯女
舍脂端正。父兄眷屬皆醜。又云男醜女端正故。云
不端正。又云無酒。採四天下華。於海釀酒不成。故
言無酒。依瑜伽智度。修羅天攝。毗曇論說。修羅鬼攝。
依正法念經。有鬼有畜。依伽他經。有天鬼畜三種
所攝。然阿修羅。有五地別。如地經說。一在地上眾
相山中勢力最下。二在須彌山北大海之下二萬
一千由旬。有修羅王。名曰羅睺。三羅睺下。過二萬
一千由旬。有修羅王。名曰勇健。於勇健下。復過二
萬一千由旬。有修羅王。名曰華鬘。於華鬘下。復過
二萬一千由旬。有修羅王。名毗摩質多。毗摩之母。
本從天生。故名天。劫初成時。有諸天女。來海中洗
浴。水觸其身。遂失精氣。流在水中。成一肉卵。逕八
千歲乃生一女。有九百九十九頭。頭有千眼。有九
百九十九口。口有四牙。牙上出火。猶如礔礰。二十
四手。九百九十九脚。此女後時在海浮戲。水精入
身。生一肉卵。逕八千歲。生毗摩質多。有九頭。頭有
千眼。口中出火。有九百九十手。脚唯有八。其形四
倍大於須彌。純食淤泥及與禍根。多與天諍。如正
法念經說。揭路荼者。舊云迦樓羅。名為金翅鳥。今
云妙翅鳥。鳥翅種種寶色莊嚴。不唯金故。華嚴經
云。法身金翅鳥。四如意為足。慈悲明淨眼。住一切
智樹。菩薩金翅鳥。生死大海中。持撮天龍。安置涅
槃岸。此是不退三昧金翅之法門。准此應知淨土
八部皆是化也。海龍王經。翻為大身鳳凰。(勘)又經
云。兩翅相去。三百三十六萬里。閻浮提止容一足。
頸下有如意珠。故名如意。又云。是其鳥神。於中有
其金翅之鳥。純食諸龍有四生別。其化生者。食四
生龍。其胎生者。食三生龍。除其化生。其卵生者。食
二生龍。除化除胎。其濕生者。唯食其濕。此四天下。
有一化生迦樓羅王。名曰正音。壽八千歲。日別新
食一大龍王五百小龍。遶四天下。周而復始。次第
食之。命欲終時。諸龍吐毒。不復能食。飢火所燒。聳
翅直下。至風輪際。為風所吹。而復上來。往返七迴。
無處停足。遂至金剛輪山頂上命終。以食諸龍身
肉。毒氣遂發猛火。其難陀龍王。及䟦難陀。恐燒寶
山。遂降大雨。渧如車輪。以滅其火。身肉消散。唯有
心在。大如人䏶。純清瑠璃。輪王得之。用為珠寶。帝
釋得之。為髻中珠。緊捺洛者。此云歌神。能唱歌詠。
乾闥婆同事諸天。天須之時。更互來去。又云疑神。
體是畜生。形狀似人。面貌端正。頂有一角。人見生
疑。不知為人為鬼畜耶。故名疑神。此是天之樂神。
莫呼洛伽者。莫呼此云大。洛名為腹。伽名為行。此
是蟒神。亦云地龍。無足腹行神。即世間厝神。受人
酒害。悉入蟒腹。又龍蛇難辨。以濫於龍。故偏指也。
世親攝論云。前巳舉龍。今復舉莫呼洛伽。為攝大
蠎。人非人等者。有八部鬼神。悉非人作人形。來聽
法故。曰人非人。故舍利弗問經云。非八部鬼神。皆
曰人非人也。又云。人者總攝一切人。非人者總攝
一切人非人。又云。人非人者。疑云為是人為非人
也。依舍利弗問經。說八部因。彼云。舍利弗白佛言。
世尊。八部鬼神。以何因緣。生於惡道。常聞正法。佛
言。以二種業。一以惡業。生於惡道。二以善業。多受
快樂。此八部皆曰人非人者。先身以車轝等。供養
三寶父母賢勝之人。猶懷慳儉誑嫉。故受此身。如
普光淨勝天神等。龍者先世修建德本。廣行布施。
不依正念。急性好瞋。故受此身。如摩尼光龍王等。
夜叉神者。先世好大布施。或先損害。然後饒益。隨
功勝負。故受此身。乾闥婆者。先生亦少有瞋恚。常
好布施。以青蓮華自嚴。作眾妓樂。今為此神。常為
諸天。奏諸妓樂。因名樂神。阿脩羅者。志強不隨善
友所作淨福。好逐幻偽之人。作諸邪福。依傍邪師。
甚好布施。又樂觀他鬪訟。故受此身。迦樓羅神者。
先世修大捨施。常有高心。以陵於物。故受此身。緊
那羅者。昔好勸人發菩提心。未正其志。逐諸邪師。
故受此身。摩睺羅神者。亦布施護法。性好瞋恚。故
受此身。又佛地論云。云何淨土超過三界所行之
處。而有天等。以為眷屬。天等皆是三界攝故。淨識
如是攝受變現。為嚴淨土。故不相違。或為成熟所
化有情。示現如是變化種類。如為調伏劫比拏王。
現化無量轉輪王眾眷屬圍繞。或諸菩薩。化作無
量天龍等身。住淨土中。以供養佛。或自化身。為天
龍等。翼從如來。故無有過。梁攝論云。(第十五)於淨土
中。實無如此天龍等眾。欲令不空。故佛化作如此
雜類。】
「廣大法味喜樂所持。」
【釋曰。此明第十住持圓滿。親光釋云。謂於此中。大
乘法味喜樂所持食能令住。是任持義。(此上親光釋義)巳
說淨土超過三界所行之處。云何有食。有無漏法。
不應名食。食能長養三有眾生。此斷有故。應不名
食。(此外人問。有其三意。一問超過三界云何有食。二無漏法不應名食三斷三有故應不名食)
是任持因。故亦名食。(論主略答。雖是無漏而任持故亦名為食)如汝宗
中。生色界等。入無漏定。亦應名食。此反經部。汝宗
生色界等。入無漏定。雖是無漏。亦應名食。非過去
食應名為食。過去無故。(此破薩婆多用過去食為食此抑破小乘合許無漏
食。此亦應爾。是任持因故說為食。此即論主立自宗義)如有漏法。雖鄣無漏。
然持有漏。得名為食。無漏亦爾。雖斷有漏。然持無
漏。云何非食。(論主成立食義)此淨土中。諸佛菩薩後得無
漏。能說能受大乘法味。生大歡樂。又正體智真如
味生大喜樂。能任持身。令不斷壞。長養善法。故名
為食。(此中大乘正義)世親無性。更無別釋。又法華云。其
國眾生。常以二食。一者法喜食。二者禪悅食。即彼
偈云。法喜禪悅食。更無餘食想。】
「現作眾生一切義利。」
【釋曰。此第十一事業圓滿。親光釋云。謂於此中。自
能現作一切有情一切義利。或令一切有情自作
一切義利。現益名義。當益名利。世間名義。出世名
利。離惡名義。攝善名利。福德名義。智慧名利。如是
等別。雖在寂定。由先所修加行願行。任運能作一
切有情一切義利。世親無性。更無異釋。】
「蠲除一切煩惱纏垢。」
【釋曰。此第十二攝益圓滿。依佛地論。煩惱纏垢二
種差別。三復次釋。故彼論云。即諸煩惱。名為纏垢。
(解云。煩惱纏垢差別異名。如瑜伽第八卷云。煩惱差別者。謂纏垢等數起現行。故名為纏。自性染汙。故名
為垢)又煩惱者。一百二十八根本煩惱。(欲界四諦各有十。色無色
界四諦除瞋各九。合有一百一十二。欲界修道有六使。謂貪瞋慢無明身見邊見。色無色界修道各五。除
瞋。合有一百二十八。如顯揚第一說)纏者。即是無慚愧等。(等者。於八纏中。等取
惛沉掉舉惡作嫉妬慳恡。如瑜伽第八雜集第七)垢者。即是諂誑憍等。(等者
於六垢中。等取害恨惱三)又所知障。或諸隨眠。名為煩惱。即彼
現起說名纏垢。本惑名纏。隨惑名垢。如是遠離煩
惱纏垢。名為攝益。然此經文。三本不同。攝大乘論
所列經文。雖有灾橫。而無纏垢。故彼論云蠲除一
切煩惱灾橫。今依此經。雖有纏垢。而無灾橫。佛地
經文。具說煩惱灾橫纏垢。故彼經云。滅諸煩惱灾
橫纏垢。釋灾橫義。如佛地論及攝大乘。】
「遠離眾魔。」
【釋曰。顯第十三無畏圓滿。言眾魔者。如前所說。煩
惱蘊死及與天魔。如親光說。如是四種。皆能損害
諸善法故。說名為魔。然離四魔。有差別者。依薩婆
多及大乘化相。菩提樹下。成佛道時。無間解脫。破
煩惱魔。入無餘依涅槃界時。能破蘊魔。留三月命。
能破死魔。入慈定時。能破天魔。若依大乘理實說
者。如佛地論。初地以上。離麤四魔。於佛果中。究竟
永離。隨義分別。十信巳上。於諸地中漸次遠離。如
理應思。】
「過諸莊嚴如來莊嚴之所依處。」
【釋曰。辨第十四住處圓滿。親光釋云。謂於此中。佛
所住處。勝過一切菩薩及餘莊嚴住處。唯是如來
妙飾莊嚴。為所住處。由勝一切莊嚴住處。是故說
名住處圓滿。世親無性。更無異釋。】
「大念慧行以為遊路。」
【釋曰。顯第十五路圓滿也。親光釋云。謂於此中。大
念大慧。及以大行。為所行路。所遊履故名為遊路。
是道異名。聞所成慧。名為大念。聞巳記恃無倒義
故。思所成慧。名為大慧。依理審思得決定故。修所
成慧。名為大行。由修習力趣真理故。大者。念等緣
大乘法而生起故。是彼果故。彼所攝故。履三妙慧。
淨土往還。故名遊路。此說菩薩因三妙慧。得入淨
土。故名遊路。(八地巳上常入定位。即用何慧。名為聞慧。准此大乘。設入定位。義說聞慧。
於理無失)若諸如來。大念即是無分別智。由念安住真
如理故。大慧即是後所得智。分別諸法真俗相。故
此二皆有造作淨土增上業用。故俱名行。由此二
智通生淨土。故名遊路。或大念行是自利行。內攝
記故。大慧行者是利他行。外分別故。如其次第。通
生如來二種淨土。故名遊路。(具如佛地論說)無性世親。更
無異釋。】
「大止妙觀以為所乘。」
【釋曰。是第十六乘圓滿也。親光釋云。止謂三摩地。
觀謂般羅若。大義如前。此二等運。故名所乘。乘此
止觀。隨其所應行前道是應住。住中止觀。別名所
乘。(總別不顯思)世親釋云。乘止及觀而遊趣故。無性
釋云。以乘止觀。遊三慧路。往所趣國。勝諸聲聞獨
覺菩薩所乘止觀。故名為大。】
「大空無相無願解脫為所入門。」
【釋曰。是第十七門圓滿也。親光釋云。謂大宮殿。三
解脫門為所入處。解脫即是出離涅槃。即大空等。
名解脫門。依從是門而入淨土。遍計所執生法無
我。說名為空。緣此三摩地。名空解脫門。相謂十相。
一色。二聲。三香。四味。五觸。六男。七女。八生。九老。十
死。即此涅槃。無此等相。故名無相。緣此三摩地。名
無相解脫門。願謂願求觀三界苦。無所願求。故名
無願。緣此三摩地。名無願解脫門。由此空等三解
脫門。得入淨土。故名為門。大如前說。此淨土中。亦
應有事路乘門等。為令有情欣樂實德。故就行說
(如論說須釋此中應辨三解脫門章)。】
「無量功德眾所莊嚴大寶華王眾所建立大宮殿中。」
【釋曰。明第十八依持圓滿。佛地論云。謂如地等依
風輪等。或如世間宮殿依地。如是淨土。無量功德
眾所莊嚴大寶紅蓮華王眾所建立。下以三義。釋
大及王。一者。謂紅蓮華大寶所成。如是大寶無量
功德眾善所起。於眾寶中。勝故名大。(釋大)此寶紅蓮。
於諸華中最為殊勝。故名華王。(釋王)二者。或此寶華。
望諸菩薩善根所起紅蓮華眾。勝故名大。(釋大)佛是
法王。是佛最勝善根所起。故名華王。(釋王)三者。又此
寶華。極難得故。名為大寶。(釋大)華中最勝。故名華王。
(釋王)此華非一。或華葉多。故名為眾。世親釋云。次有
一句顯依持圓滿。如大地等依風輪住。此佛淨土。
何所依持。無量功德眾所莊嚴大紅蓮華之所建
立。無性釋云。此紅蓮華。於諸華中最為殊勝。是故
說名大寶華王。或即如來說名大王故。此紅蓮華。
是佛依處。從王為名。所建立者。謂佛淨土。依此華
王。長時相續。無有間絕。此句顯示依持圓滿。】
「是薄伽梵最清淨覺。」
【釋曰。上來巳釋住處莊嚴。自下第二釋總別德。如
何此中先處後德。親光釋云。為顯世尊依淨佛土
具如是德說此經故。就釋德中。復分為二。初釋總
德。二釋別德。說此二德。有何義耶。依佛地論。有其
二義。一顯諸佛異餘大師。故說世尊功德殊勝。二
為其餘生淨信故。顯示如來功德圓滿。無性論云。
顯薄伽梵異諸聲聞獨覺菩薩覺最勝故。薄伽梵
者。顯有德人。最清淨覺者。正明勝德。依佛地論。釋
有三義。一於一切有為無為所應覺境正開覺故。
二於一切所應覺境淨妙圓滿正開覺故。三於一
切如所有性盡所有性正開覺。解云。三釋有差別
者。一約法數以釋淨覺。有為無為攝法盡故。二約
二慧以釋淨覺。淨妙圓滿攝慧盡故。(淨妙者緣俗智。圓滿者緣
真智)三就真俗以釋淨覺以依二諦攝境盡故。下經
云盡諸有性。如五數蘊等。如所有性。七真如等。此
盡所有性如所有性。如第三卷經記中說。】
「不二現行。」
【釋曰。自下第二釋諸別德。然釋此德有其二義。一
明種數多少。新舊同異。二依諸論正釋經文。文同
異者。真諦三藏梁攝大乘論本。唯有二十句。闕經
一句窮未來際。無著但二十德名。釋論初云。由二
十道理成就如來智慧最清淨故。乃至後云。第一
句為本。餘二十一句為能成就。(解云。舊本有二種失。一脫經一句窮
未來際。二或釋云釋云二十道理便違後說二十一句。由斯諸師謬釋非一。真諦記云。別德唯有二十句。
通取結句合成二十一句。別德常[冗-几+言]二師亦同真諦。嵩法師云。論中有二十句。而言一者。乘此一字或可
脫失一種功德。道默法師。總別合說。成二十一。如是等謬。不可具述)今依唐本。攝大
乘等具釋經中二十一德。故今唐本經論為正。二
依諸論正釋經者。釋此別德。諸論不同。一攝大乘
論。先舉經中二十一德。後依道理立功德名。而不
解釋。故本論云。謂於所知一向無障轉功德。於有
無無二相。真如最勝清淨能入功德。無功用佛事
不休息住功德。於法身中所依意樂作業無差別
功德。修一切障對治降伏一切外道功德。生在世
間不為世法所礙功德。安立正法功德。授記功德。
於一切世界現示受用變化身功德。斷疑功德。令
人種種行功德。當來法生妙智功德。如其勝解示
現功德。無量所依調伏有情加行功德。平等法身
波羅蜜多成滿功德。隨其勝解示現差別佛土功
德。三種佛身方處無分限功德。窮生死際常現利
益安樂一切有情功德。無盡功德等。二者世親略
釋經論二十一德。(帳一紙半)三者無性廣釋經論二十
一德。(三紙半)後明功德生起次第。(一紙半)四者親光
佛地論中。有二復次。初自立名。釋經諸句。(兩紙半)後
依無著所立德名。以釋經句。(有其四紙)今依諸論。正
釋經文。就釋文中自有兩說。一世親等一一別釋。
為二十一。二者親光合釋後二。分為二十。雖有兩
說。且依前說。此釋第一不二現行。(依無性論。總分為二。初有四種。
明自利德。後十七種。顯利他德。自利德中復分為四。一明智德。二顯斷德。三辨恩德四釋化用平等。配文
可知)世親釋云。即是於所知一向無障轉功德。非如
聲聞獨覺智亦有障亦無障故。(解云。且如天眼三千界。內無障。外即
有障。餘皆准此)依無性論。有二復次。初同世親。後復次云。
或二處現行。此中無有。(二處自有兩說。一云前約得通者說。今二處約未得
通於內外處。皆有障行。佛無此故。不二現行。或可二處如佛地論。生死涅槃。以為二處也)親光釋
云。顯示世尊一向無障殊勝功德。謂諸異生住著
生死。二乘聖者住著涅槃。如是二障。世尊無故。佛
地後釋。文同世親。如是諸釋。總有三說。一有障無
障為二現行。二內外二處無智為二現行。三樂著
生死涅槃為二現行。】
「趣無相法。」
【釋曰。顯第二德。世親釋云。謂清淨真如。名無相法。
趣謂趣入。即是於有無無二相真如最勝清淨能
入功德。謂此真如。非是有相。諸法無性。以為相故。
亦非無相。自相有故。於此無相真如最勝清淨能
入故。解云。真如有其二義。一者最勝。二者清淨。證
智能入最勝清淨二種境義。亦令他入。是故說最
勝能入清淨能入。無性兩釋。初同世親。後復次云。
無住涅槃名為無相。不住生死涅槃相故。親光釋
云。顯示世尊調化方便殊勝功德。謂無相法。即是
涅槃。佛善知了三乘有情隨彼堪能調化方便。如
實為說。令彼趣證無相法故。親光後釋。亦同世親。
如是諸論。總有三釋。一者真如名為無相。遠離有
無二種相故。二無住涅槃。名為無相。不住生死涅
槃相故。三者三乘涅槃。名為無相。以無色等十種
相故。】
「住於佛住。」
【釋曰。顯第三德。世親釋云。謂住佛所住。無所住處。
即是無功用佛事不休息住功德。謂此住中。常作
佛事。無有休息。解云。無所住處者。謂無住涅槃。無
功用者。謂不由功用作利有情事。故攝大乘第十
卷云。佛無住為住者。生死涅槃無住為住。此即安
住無住涅槃。諸事無功用者。不由功用作一切事。
猶如世間末尼天樂。無性釋云。隨所應恒正安住
聖天梵住。故名佛住。非如聲聞要作功用。非如外
道有住非勝。天住即是四種靜慮。梵住即是悲等
無量。聖住即是空無相等。又無性云。於空大悲善
安住故。名為佛住。親光釋云。顯示世尊觀所調化
殊勝功德。謂住大悲。晝夜六時觀世間故。親光後
釋。同無性前釋。如是諸論。總有四釋。一住無住涅
槃。二住聖天梵住。三住空大悲。四住大悲。】
「逮得一切佛平等性。」
【釋曰。明第四德。世親釋云。即是於法身中所依意
樂作業無差別功德。更無別釋。(梁攝論云。所依即法身。意樂即應身。
作業即化身。如是三身。一切十方三世如來。平等無異。皆巳至得)無性釋云。所依
無差別者。一切皆依清淨智故。意樂無差別者。一
切皆有利益安樂一切有情勝意樂故。作業無差
別者。一切皆作受用變化利他事故。非如聲聞等
唯有所依故。親光釋云。顯示世尊得一切佛相似
事業殊功德。謂證諸佛相似事業平等性故。解云。
諸佛能現受用變化利有情事。平等相似。親光後
釋。亦同無性。如是諸論。總有三釋。一者。諸佛三身
無別。二者。諸佛淨智大悲受用變化二身無別。三
者。諸佛示現受用變化相似事業無別。】
「到無障處。」
【釋曰。顯第五德。世親釋云。即是修一切障對治功
德。謂一切時。常脩覺慧。對治一切障故。無性釋云。
謂巳串習一切煩惱及所知障對治聖道。一切種
智定自在性。(此釋功德)巳到永離一切習氣所依趣處。
(此釋到無障處。所依趣處即是涅槃)親光釋云。顯示世尊永斷所治
殊勝功德。謂巳證得解脫一切煩惱所知二障故。及
以永斷一切障。親光後釋。同無性論總釋。意云。如
上諸論。脩二障智。斷一切障。能到涅槃無障之處。】
「不可轉法。」
【釋曰。辨第六德。世親論云。即是降伏外道功德。更
無別釋。(非諸外道所能退轉)無性釋云。謂教證二法。皆不為
他所能動轉。無有餘法勝過此故。(教證二法非外道轉)又無
性云。謂諸魔等。不能退轉。親光釋云。顯示世尊降
伏外道殊勝功德。謂佛正法。一切外道不能退轉。
降伏彼巳。顯正道故。親光後釋。同無性前解。如是
諸論。總有二釋。一者外道不能退轉。二者魔等不
能退轉。】
「所行無礙。」
【釋曰。顯第七德。世親釋云。即是生在世間不為世
法所礙功德。謂雖在世間行於世間所行之處。不
為利等世間八法所染汙故。(言八法者。謂利衰毀譽稱譏苦樂。廣如無
性前釋。亦同世親)又無性云。於諸所化有情利益安樂事
中。無有高下能為拘礙。名所行無礙。親光釋云。顯
示世尊降伏魔怨殊勝功德。謂所行者。即色等境
此所行境。擾亂心故。障礙善故。說名魔怨。諸佛世
尊。心善安定。極悅意境亦不能亂。所有功德。極善
成滿。一切惡境不能為礙。以能摧伏一切境界。一
切所行不能拘礙。是故說名所行無礙。親光後釋。
同世親說。如上諸論。總有三釋。一者八風。二者高
下。三者魔境。皆不能礙。】
「其所安立不可思議。」
【釋曰。明第八德。世親釋云。即是安立正法功德。由
契經等正法無量不可思議。非凡夫所能知。如來
安立不可思議。非諸愚夫所能解故。(解云。教法對佛名所安立。
愚所解非名不可思議。梁攝論云。十二部教此法竟乃至嬰兒等亦能通達)無性釋云。
謂契經等。十二分教。名所安立。安立彼彼自相共
相故。如是安立。非諸愚夫覺所行故。出世間故。不
可思議。(解云。十二分教。對佛。名所安立。即此教法安立自相共相故。名為安立)親光
兩釋。初同世親。第二復次。大同無性。】
「遊於三世平等法性。」
【釋曰。辨第九德。世親論云。即是授記功德。無性釋
云。謂於三世平等法性能遍遊涉。以於三世平等
性中。能隨解了。過去未來曾當轉事。皆如現在。而
授記故。解云。無性自有兩釋。此則初釋。謂能了知
三世諸法平等真如故。證知過未。猶如現在。或即
三世。名為法性。證無差別。故名平等。無性後釋。三
世諸佛利有情事皆相似故。親光釋云。顯示世尊
記別三世殊勝功德。謂記三世皆無礙故。後復次
云。謂於三世流轉句義。皆如現在。分別無倒。故名
平等。如是諸論。總有二釋。一云三世即所記境。二
云三世謂三世佛。】
「其身流布一切世界。」
【釋曰。明第十德。世親釋云。即是於一切世界示現
受用變化身功德。無性意同。親光釋云。顯示世尊
現從覩史天宮來下殊勝功德。謂現化身。普於一
切世界洲渚。同時流下。入母胎故。親光後釋。意同
世親。如是諸論。總有兩釋。一約二身。二謂化相。】
「於一切法智無疑滯。」
【釋曰。顯第十一德。世親釋云。即是斷疑功德。無性
釋云。於一切境。善決定故。非於諸法自不決他疑
非離決定能斷疑故。親光釋云。顯示世尊斷一切
疑殊勝功德。謂於諸法。以得能除一切疑惑決定
智故。佛地後釋。亦同無性。如是諸釋。皆同斷疑。】
「於一切行成就大覺。」
【釋曰。第十二德。世親釋云。即是令入種種行功德。
無性亦同。親光釋云。顯示世尊於一切乘所化有
情能隨所應示現自身殊勝功德。謂遍了知一切
有情性行差別。如其所應。現自身故。親光後釋。意
同世親。如上諸釋。皆同入行。】
「於諸法智無有疑惑。」
【釋曰。第十三德。世親釋云。即是當來法生妙智功
德。謂知當來如是法生如來妙智。無性釋云。謂聖
聲聞言此全無少分善根而棄捨者。佛薄伽梵。如
彼後時善法當生。現證知彼餘生微少善根種子
所隨逐故。解云。如經中說。(勘是何經)佛於一時。在祇洹
林。有一乞人。至此丘所。請求入道。諸聲聞等。以宿
住智。觀八萬劫來。未有一念趣向善根。故皆不度。
佛後責問不度所由。諸比丘等。具報所為。於後世
尊為說法要。得證初果。諸比丘等。請問所由。佛為
說云。此人先世定光佛時。作取柴人。至城門首。見
諸人等掃餝治道以待世尊。此取柴人。問諸人云。
治道何為。諸人答言。定光如來。今日入城。故修道
路。此取柴人。聞佛名巳。身毛皆豎。悲泣雨淚。不能
自勝。欲待世尊。衣食所累。遂往入山。路逢一虎。
摟。而食之。未入口時。忘本佛名。但云城門首人。遂
為虎食。此人唯有此一念念佛。善根。從定光佛是
第二僧祇時起此念佛。後經第三僧祇及九十餘
劫。此一念善根方熟。故佛依此善種。為其說法。得
證初果。如此細種。二乘不知。佛能達也。親光釋云。
顯示世尊妙善了達一切法智能隨所應怛正教
誨殊勝功德。謂於諸法懷疑惑者。無有堪能隨應
教誨。唯佛世尊。證見諸法。智善決定。能隨所應。無
倒教誨。無休廢故。親光後釋。意同無性。如上諸論。
總有兩釋。一於當來。二通諸法。】
「凡所現身不可分別。」
【釋曰。第十四德。世親論云。即是如其勝解示現功
德。無性釋云。謂隨有情種種勝解。現金色等。雖現
此身。而無分別。如末尼珠及簫笛等。(雖無分別而能現身。名不
可分別。或可所現之身。由無分別起故。餘人不可分別)無性復云。即於所化
有情邪正及俱行中。所應現相。不可分別。(於有情中現邪
正等行不可分別。是邪正等行名不可分別也)親光釋云。顯示世尊能正
攝受無染自身殊勝功德。謂諸佛身。非是虗妄分
別所起。無煩惱業生雜染故。如來身非是雜染分
別起故。不可分別。(凡所現身不由虗妄分別起故名不可分別。或可所現身非虗
分別起故。餘人不可分別也)親光後釋。大同無性。故彼論云。謂
佛世尊。雖無分別。如末尼珠。由諸如來增上力故。
亦由自身勝解力故。見如來身如金色。然諸如來。
無有分別。無異分別。具說如彼。(無有分別者。無自性分別。無者無自
性異分別者無差別分別)又親光云。或同彼類。不可分別。(解。云此同無性
現邪等行。不可知故。不可分別。或可現六道身。不可分別。與其六道。有差別相。名不可分別)依
梁論云。示現化身數量相貌時節處所。並不可分
別。如上諸說。總有四釋。一云。凡所現身。不由分別
任運起故。名不可分別。一云。於有情中。現邪等行
不可知故。名不可分別。】
「一切菩薩正所求智。」
【釋曰。第十五德。世親云。即是無量所依調伏有情
加行功德。謂無量菩薩所依。能作調伏諸有情事。
此非諸佛巳得自他平等更求此智。唯有諸佛。巳
作如是勝調伏事。(總釋意云。佛調伏智。即是無量菩薩所依。由菩薩加行漸次證
得。非佛所求。以佛巳證最勝調伏故。餘釋差別。如後所引)無性釋云。謂由無量
菩薩所依。為欲調伏諸有情故。發起加行。佛增上
力。聞法為先。獲得妙智。異類菩薩。攝受付屬。展轉
相續。無間而轉。由此證得一切菩薩等所求智。(此於
釋中。先釋功德。後釋經句。無量菩薩所依者。釋上無量所依。無量所依即佛智也。有說。即是菩薩無分別
智。為欲調伏諸有情執取心故。發起加行智求佛智也。或可求菩薩智。雖有二釋。求佛智為勝。下釋經句。
佛增上力。有菩薩聞法為先。獲得初地無分別妙智。或可獲得佛一切妙智。譬如一燈傳燃千燈。地前異
類菩薩。及不定性聲聞獨覺。佛自攝受。佛涅槃時付屬餘佛。及大菩薩。一切善人。展轉令聞思修智。由此
證得。一切菩薩等。皆所求佛果智也。世親波若論。善護念者。依根熟菩薩說。善付屬者。依根未熟菩薩說)
無性復云。列攝任持不定種性聲聞菩薩。故讚大
乘。為顯此事故。次說言一切菩薩等所求智。(解云。為列
不定聲聞等。令進趣故。任持不定菩薩。令不退故。說大乘智。故法華云。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
無三。除佛方便說)親光釋云。顯示世尊成就佛種不斷方
便殊勝功德。謂諸菩薩。為令佛種無斷絕故。勤修
加行。非聲聞等。是故佛智。唯諸菩薩正所應求。(准此
佛智以為所求。非菩薩智為所求也)親光後釋。亦同無性。如上諸說。
總有兩釋。一者利他德。二者佛種不斷。即自利德。】
「得佛無二住勝彼岸。」
【釋曰。第十六德。世親釋云。即是平等法身波羅蜜
多成滿功德。謂無二法身。名平等法身。即於如是
無二法身。得善清淨波羅蜜多。(解云。准梁論。用圓滿法身及四德波
羅蜜。為功德體。故梁論云。如來法身名住四德。究竟名波羅蜜。具說如彼)無性釋云。謂
無二故名為平等。依平等法身波羅蜜多果位成
滿故。(解云。諸佛法身無二。故名平等)無性復云。果位六度無增減
故。名為平等。具說如彼。親光釋云。顯示世尊自性
身分殊勝功德。謂佛法身無差別相名二。佛無二
住。即是法身真如為體。無差別相。於一切二相分
別皆不現行。緣勝定常住其中。故名為住。即無二
住。名勝彼岸。佛巳窮到。說名為得。(解云。判此親光三說不同。一云
舉能住定。顯所住境平等法身。一云雖舉所住。意取住定。一云通取所住能住以立德名)又親光
云。謂於佛地無二法身一切施等波羅蜜多。平等
圓滿。(解云。法身一故名為無二。六度皆滿。故名平等)如上諸論。總有兩釋。
一云法身一故名為無二。一云於法身中無種種
二故。名為無二。】
「不相間雜如來解脫妙智究竟。」
【第十七德。世親釋云。謂於無雜如來智中。勝解究
竟。此中勝解。名為解脫。即是隨其勝解示現差別
佛土功德。(解云。世親論意。依無性釋而可了知。言不相間雜者。如來勝解所現佛土。不相
間雜。言如來解脫者。即是如來現土勝解。於所現中。無不了知。故名妙智究竟)無性釋云。
謂觀眾生勝解差別。現金銀等種種佛土。不相間
雜。世尊勝解現在前時。隨眾所樂。悉皆顯現。無不
了知。無性復云。聞一切佛得平等言。即謂一切應
同一性。為遮此疑。故次說言。如來解脫妙智究竟。
親光釋云。顯示世尊受用身分殊勝功德。(立功德名)謂
受用身。不相間雜。一切如來受用身體。各各別故。
(釋自受用身不相間雜)如來妙智。能令一切眾生解脫。故名
如來解脫妙智。佛於此智。巳得究竟。如是即說如
來妙智不相間雜。(此釋妙智不相間雜)於淨佛土。現受用身。
亦不相雜。(此釋他受用身不相間雜)大集會中。現種種身。與諸
菩薩受用法樂。亦不相雜。(釋受用法樂不相間雜)如來於此
智所現身。亦到究竟。(重釋究竟)親光後解。同無性初釋
(上來五釋文顯可知)。】
「證無中邊佛地平等。」
【釋曰。第十八德。世親釋云。即是三種佛身方處無
分限功德。謂佛法身。不可分限爾所方處。受用變
化。亦不可說爾所世界。(文顯可知)梁論釋云。如來三種
身中。法身約處所不可度量。應化兩身互爾。不可
言但此世界有彼世界無。無有一法出法身外。無
有眾生界出應化兩身外。無性兩釋。初次中復有
四種。意同世親。故彼論云。如世界無中無邊。佛地
亦爾。功德方處無有分限。或復世界方處無邊。諸
佛三身。即於其中稱世界量。平等遍滿。以法身等。
即住如是諸世界中。非餘處故。或法身等。於佛地
中。平等遍滿。無中無邊。無有分限。此法身等。遍一
切處。為諸眾生。現化饒益。然非自性無中無邊。(解云
無中無邊。有其四種。一約喻法釋無中邊。二或復世界下。約所依能依釋無中邊。三或法身等下。唯約佛
地釋無中邊。無有分限。四此法身等下。明為眾生故現身無分限。然非自性無中邊身也)無性復
云。非一非異。其相云何。為答此問。故次說言。證無
中邊佛地平等。不相間雜。故云非一。乘前得佛無
二。故云非異。如是非一異相。云何應(解云。於此德中。先問後答。
乘前知為答此問故。次說言證無中邊佛地平等。雖復非一。各各遍周。若是無二。亦是遍滿。故無中邊)
親光云。顯示世尊證真如相殊勝功德。謂真如相
無有中邊。遠離一切有為無為中邊相故。遠離方
處中邊相故。如是真如。即是佛地平等法性。證此
佛地平等性故。遍知一切有為無為等。於中不染。
(解云。遠離一切有為無為中邊相故者。如於有為執為定有。是常邊。執為定無。是斷邊。非有非無是中道。
中道之義待邊故立。邊性自離。中何所中。故佛證平等。中邊俱離。有為既爾。無為亦然。若隨俗說方土處
所。有中有邊。如中國為中餘國名邊。佛證平等。無方土故。遠離方土中邊相也。或可有為無為為二邊。非
有為非無為為中。邊既非有。中何所中。方所中邊。准此應釋)親光後釋。同世親
說。】
「極於法界。」
【釋曰。第十九德。世親釋云。謂極清淨法界。是名極
於法界。即是窮生死際。常現利益安樂一切有情
功德。(准無性釋可知)無性釋云。謂此法界最清淨故。能起
等流契經等法。極此法界。於當來世一切有情。如
其所應。常能現作利益安樂。(解云。最清淨法界流出正智。由正智故流
出後智。由後智故流出大悲。由大悲故流出契經等十二部。由此法界常住故。常於當來世。能現利益)
親光釋云。顯示世尊證得果相殊勝功德。謂得窮
極清淨法界。如是法界脩道果。親光後釋。同於無
性。】
「盡虗空性。」
【釋曰。第二十德。世親釋云。即是無盡功德。謂佛智
無盡。如虗空故。無性釋云。如彼虗空。無邊無際。無
盡無減。無生無滅。無有變易。於一切時。現前容受
一切質礙。法界亦爾。常現前作一切有情利樂為
相。盡一切界遍作眾生諸饒益事。無有休息。廣說
如彼。】
「窮未來際。」
【釋曰。第二十一德。世親釋云。即是究竟功德。等言
等此佛智究竟窮未來際無有間斷。是故名為最
清淨覺。無性釋云。等者等取究竟功德。謂此功德。
窮未來際。常無間斷。窮於未來無際之際。顯佛功
德永無窮盡。所化有情永無盡故。若依親光。後二
合釋。故佛地云。次後二種殊勝功德。顯示世尊功
德無盡。盡虗空性窮未來際者。顯示世尊自利利
他二德無盡。謂如虗空。經成壞劫。性常無盡。如來
一切真實功德。亦復如是。常無斷盡。如未來際。無
有盡期。利他功德。亦復如是。窮未來際。常作一切
有情利益安樂事故。親光後釋云。顯示世尊無盡
究竟殊勝功德。謂如虗空。常無窮盡。諸佛法界所
起功德。亦復如是。無窮盡故。如未來際無有盡期。
利樂一切有情加行。無休息故。(解云。親光兩釋有差別者。前釋立功
德名。皆是無盡。後復次釋同世親等。兼有問答。具說如彼)上來所釋如來功德。
具申諸論。諸講說者。隨情廣略。若用一者。取世親
釋。或親光初說。若用二者。合取兩家。】
「與無量大聲聞眾俱。」
【釋曰。自下第五教機。(六中第六眾成就)於中有二。初明聲
聞。後明菩薩。謂即聲聞菩薩二眾。然此二眾。四門
分別。後方釋文。言四門者。一辨有無。二釋前後。三
明權實。四顯餘眾有無。辨有無者。有其四句。自有
經文。唯小非大。如金剛波若及阿含等。二唯大非
小。如華嚴經及理趣等。三大小俱列。如法華維摩
等。四大小俱無。如金光明及勝鬘等。問。若有四句。
如何會釋大智度論。彼云。聲聞藏中。唯列聲聞。菩
薩藏中。具列聲聞及菩薩眾。此有二說。一云據實
如智度論。而四句結集經者意樂異故。一云據實
具有四句。而智度論為顯二藏勝劣異故。具說二
句。舊來相傳。實有無故。或廣略故。(真諦三藏金光明記云。此經三
義不立同聞。一耆闍之眾。唯聞正說後分。不聞正說前分所明因果。王舍之眾。聞前分因果。不聞後分緣
用等事。時眾有聞不聞。所以不立同聞。二義者。說四德之果是四佛明三身之因是釋迦。非止聽時眾不
同。亦是法主有異。故不安同聞。三義者。聞懺悔是信相獨自夢感。不得與多同聞。為此三義。不安同聞)
辨前後者。此即不定。自有經文。先大後小。如五濁
經。自有經文。先小後大。即此經等。問。若爾。如何佛
地。及智度論。皆說聲聞為先。解云。如智度論第四
卷說。佛法二種。一者秘密。二者顯示。顯示門中。先
聞聲聞。以其煩惱滅無餘故。秘密門中。先說菩薩。
得無生忍斷煩惱故。解云。是故兩經各據一義。互
不相違。然說聲聞以為先者。依佛地論。有其八故。
第二云。一為於大乘生疑惑者。除彼疑故。疑大乘
教非是佛說。親對佛聞。信是佛說。二為列不定種
性。令生定信故。不定性者。欲取小果。故遣近佛令
取大果。三為巳清淨諸大聲聞。捨於自身尊貴慢
故。乃至廣說。(謂近世尊親授化故。自捨高慢究竟門也)四又諸聲聞常
隨佛故。菩薩化物。不常隨佛。聲聞常隨。故先列之。
五形同佛故。(剃髮染衣形同佛故。菩薩不定。是故後說)六內眷屬故。(出家
近佛名內眷屬也)七又令菩薩生恭敬故。乃至廣說。(親侍佛故。
菩薩恭敬。如侍王者餘人敬也)八者由是讚嘆聲聞功德。亦令其
餘於聲聞眾生淨信故。轉釋菩薩敬聲聞意。菩薩
尚敬。況復餘眾。依智度論。有二復次。彼云。問曰。若
從上數。應先菩薩。若從下數。先優婆夷。何以先說
聲聞四眾。後說菩薩。答曰。菩薩智慧雖多。應次佛
說。以惑未盡。所以後說。諸阿羅漢智慧雖少。而惑
巳盡。是故先說。復次菩薩。以方便力。現入五道。受
其五欲。引導眾生。若在阿羅漢上。諸天世人當生
疑恠。是故後說。廣說如彼。言權實者。此經一部。如
前所說。如實義者。二處所說。一者淨土。二者穢土。
今釋此經。若淨土中。菩薩為實。二乘是權。故瑜伽
論七十九云。問。何等有情不生淨土。答。異生二乘
地前菩薩。故知二乘是化非實。若穢土中。二乘為
實。菩薩是權。受變易不可見故。七地以來容受分
段。故有實身。義亦無失。故智度論云。七地巳來。未
捨虫身肉身。言餘眾有無者。若依穢土。有實龍等。
故佛地論第二卷云。於此會中亦有餘眾。結集法
者。略說二眾。以其勝故。如經後言。世間天人阿素
洛等。一切大眾。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若
在淨土。有化龍等。故佛地論云。化亦無過。為欲莊
嚴說法會故。或佛化作。或菩薩化作。世親無性大
乘論亦同此釋。就釋文中。文別有二。初明聲聞。後
顯菩薩。就聲聞眾。文別有三。初標數辨類。次一切
下廣釋諸德。後巳善下顯巳奉行。此即第一標數
辨類。謂二眾中簡異菩薩。故言聲聞。文有五節。一
辨與俱。二解無量。三釋其大。四明聲聞。五顯眾也。
言與俱者。約佛對眾。以身兼彼。目之為與。又與是
共。故大品云共摩訶僧。智度論云一處一時一心
一戒一見一道一解脫是名為共。此經與者。即彼
共。也言無量者。親光釋云。其數甚多。難可算計。故
名無量。所言大者。依智度論。釋有三義。一大。二多。
三勝。眾中上故。諸障斷故。王等敬故。名為大也。數
甚多故。名之為多。勝九十六外道論故。名為勝也。
依佛地論。釋有四義。一者利根波羅蜜多種性聲
聞。二者無學果故。三如實義不定種性迴心向大。
故名為大。四者眾多故名為大。如今大眾。(真諦釋云。大有
三義。一者數大。如言大軍。以數多故名為大也。二者量大。如言大山。不以。數多名之為大。但以形量高廣
故名大也。三者勝大。如言大王。非關數多及以形量高廣。但由德勝。故名為大。聲聞亦爾。數非一故即是
數大。迴求佛果修菩提高極無上。即是勝大。廣大無底不可測量。即是量大)言聲聞者。
成實論云。聞法得悟。故曰聲聞。親光釋云。聞佛言
音。而入聖道。故曰聲聞。又瑜伽論八十二云。從他
聽聞正法言音。又能令他聞正法聲。故曰聲聞。十
地經云。從他聞聲而通達故。聞聲意解。成聲聞乘。
釋彼經意。如十地論第四。(廣釋聲聞。如大集經十七。大般若第五百一十
十住婆沙第一第十一。成實第五。瑜伽釋論)所言眾者。梵音僧伽。此云
和合眾。謂理事二和。故名眾也。廣如智度論第三
卷說。】
「一切調順。」
【釋曰。自下第二廣釋諸德。有十三德。此即第一心
善調順德。依佛地論。有其三釋。故第二云。一切調
順者。有義。有學離見所斷一百一十二種分別麤
重煩惱。不𢤱悷故。猶如良馬。名為調順。有義。無學
離見修斷一百二十八種煩惱。不剛強故。猶如真
金。名為調順。如實義者。皆是迴向菩提種性。一切
堪能發趣大果。隨佛意轉。如聰慧眾。故名調順。依
智度論第三卷中。有三復次。釋心調順。一約三種
順違以釋調順。一恭敬罵詈。心等無異。二珍寶瓦
石。視之無異。三持刀斫身栴檀塗身。亦等無異。二
約利鈍根本煩惱巳斷。以釋調順。三約應貪不貪
應瞋不瞋應癡不癡守護六情。以釋調順。】
「皆是佛子。」
【釋曰。第二紹隆佛種德。然此佛子。自有三義。一唯
約聲聞以釋佛子。如即此經佛地經等。親光釋云。
由佛教力。彼聖道生。故名佛子。如說皆從世尊口
生正法生故。有義。皆是趣大聲聞。能紹佛種。令不
斷絕。故名佛子。二唯約菩薩。以釋佛子。如梁攝論
第八卷云。佛子有五義。一願樂無上乘為種子。二
以般若為母。三以定為胎。四以大悲為乳母。五以
諸佛為父。真諦釋云。成眾生身。必具五事。一父。二
種子。三母。四胎處。五乳母。父是出子之根本。故先
明父。父之遺體以為身種子。故第二明種子。雖有
種子。若無母懷伍。不得成身。故第三明母。母雖懷
之。若無胎裏。亦不成身。胎是安身之處。故第四明
胎處。出生以後。若無乳母飲養。即不成身。故第五
明乳母。佛子亦爾。有五緣勝。一者父勝。諸佛世尊
為其父故。二種子勝。以菩提心為種子故。三生母
勝。以其波若為生母故。四胎藏勝。以福智住持為
胎藏故。五乳母勝。以大悲長養為乳母故。三通約
菩薩聲聞。以釋佛子。如智度論七十二云。佛子有
五。皆從口生法生。謂須陀洹乃至阿羅漢。及入正
位菩薩。辟支佛。雖佛法中種因緣。無佛時自能得
道。不得言從佛口生。因緣遠故(瑜伽第八十四。佛性論第二。莊嚴論
第一。攝論第六。十住婆沙第十三。智度論第四十一。皆釋佛子。恐繁不述)。】
「心善解脫慧善解脫。」
【釋曰。第三心慧解脫德。如契經說。巳離貪得。故心
解脫。離無明故。慧得解脫。是故諸師釋經不同。分
別論者。作如是說。心性本淨。客塵煩惱所染汙故。
說不清淨。據實本性。心得解脫慧善解脫。若依薩
婆多宗。心善解脫者。心離貪時。與心相應勝解。解
脫貪故。即說勝解。名心善解脫。慧善解脫者。慧離
無明時。與慧相應勝解。解脫無明故。即說勝解。名
為慧善解脫。非謂無為涅槃解脫。若廣分別。如大
毗婆沙第二十七二十八及七十二說。今依大乘。
如佛地論。離三界貪。心得解脫。如契經說。巳離貪
故。心得解脫。如契經說。離於無明。惠得解脫。解云。
佛地論意。由心惠故。證得離貪無明所得無為。為
解脫體。於理無違。論不簡故。若依智度論第三卷
云。復次諸結使屬愛屬見。屬愛煩惱覆心。屬見煩
惱覆慧。如是愛離故。屬愛結使亦離。得心解脫。無
明離故。屬見結使亦離。得慧解脫。又涅槃經二十
五云。貪瞋癡心永斷滅故。心善解脫。於一切法。知
無障礙。慧善解脫。若依智論第三。改善名好。然好
解脫。自有三義。一簡異外道離欲人。一處一道。心
得解脫。非於一切。故不名好。二簡內道中學人。雖
得解脫。有殘結使故。非好解脫。三簡無學中退法
阿羅漢。得時解脫。非好解脫。是故唯約利根阿羅
漢。說好解脫。】
「戒善清淨。」
【釋曰。第四戒善清淨德。親光菩薩。釋有三義。一約
六支釋戒善淨。二約無漏釋戒善淨。三約大乘釋
戒善淨。故佛地論云。如契經說。具足六支。名戒善
淨。一住淨尸羅。(所受學處三業無犯)二善自防守別解律儀。
(謂能守護七最律儀)三軌則具足。(謂於威儀行住坐臥。或於所作。謂著衣服便利等。或
於善品加行。誦經坐禪等。成就軌則。隨順世間。不越世間。隨順毗奈耶。不越毗奈耶也)四者所
行皆悉具足。(謂五處非非比丘所行。所謂唱家淫女家酟酒王旃陀羅。如是五家。及諸
如來所制之處。除此所餘依時行者。如是名為所行具足)五於微細罪。見大怖
畏。(隨小學處。乃至若有命難因緣。終不故犯。乃至廣說。故維摩云。乃至小罪。猶懷大懼)六受
學學處。(唯自誓受我當盡學一切學處。乃至廣說。若廣分別。如瑜伽論第二十二顯揚第七
也)二約無漏釋戒善者。或復皆得無漏戒故。名善
清淨。三如實義。住無學位。迴向大乘。自分戒淨。修
菩薩戒。故名善淨。】
「趣求法樂。」
【釋曰。第五求法樂德。親光三釋。一求正法時。求大
菩提樂。不求餘樂。二或求法時。為令他樂。無求過
意。離惡威儀。三如實義。此大聲聞。專求法樂。不求
名聞利養恭敬。】
「多聞聞持其聞積集。」
【釋曰。第六聞持積集德。如是三慧。唯約聞慧。初中
後位勝。差別說三種。如親光說。無量經典。初中後
分。皆能聽受。故名聞。隨所聞義。皆能憶持。令不忘
失。故名聞持。數習文義。令其堅住。是故說名其聞
積集。】
「善思所思善說所說善作所作。」
【釋曰。第七三業隨智德。親光釋云。世間愚夫。惡思
所思。惡說所說。惡作所作。出世聖者。超過彼法。與
彼相違。是故說名善思所思善說所說善作所作。
三業清淨。隨智慧行。又瑜伽論第七十云。惡思所
思。惡說所說。惡作所作。凡所現行。身語意業。皆不
清淨。又瑜伽論二十五云。云何成就聰慧者相。謂
由作業相。表知愚夫。由作業相。表知聰慧。其事云
何。謂諸愚夫。惡思所思。惡說所說。惡作所作。諸聰
慧者。善思所思。善說所說。善作所作。是名成就聰
慧者相。】
「捷慧速慧利慧出慧勝決擇慧大慧廣慧及無等慧
慧寶成就。」
【釋曰。第八諸慧差別德。釋此諸慧。諸說不同。一云
此經總明八慧。名字如經。後云慧寶成就者。攝上
八慧。以為慧寶。非別立慧。故瑜伽論。但言慧寶。不
言寶慧。一云九慧。故大品經及智度論。皆名寶慧。
故知別慧。一云。此經據寶十慧。謂加甚深妙慧。故
佛地云。有本。復說甚深妙慧。謂他不能究其底故。
今且依九。以辨諸慧。故親光云。於佛所說法毗奈
耶。速入其義。故名捷慧。即於此中。多入其義。故名
速慧。能多行者。說名速慧故。入微細義。故名利慧。
得能出離生死妙慧。故名出慧。此慧能為涅槃了
因。是故說名勝決擇慧。勝決擇故名勝決擇。即是
涅槃。此慧能為彼了因故。依彼立名。(巳上釋出慧)問答
決擇無窮盡故。名為大慧。深廣圓滿善通達故。名
為廣慧。於耎根等諸聲聞眾。此慧勝故。名無等慧。
此慧能招最上義故。名為慧寶。是諸聲聞。具此慧
寶。是故說名慧寶成就。(解云最上義即是涅槃)若依瑜伽。與
彼少異。八十三云。速疾了知故名捷慧。無滯礙故
名為速慧。能善了知盡其所有如所有故。名為利
慧。於出離法世間離欲善了知故。名為出慧。世間
諸離欲法能了知故。名勝決擇慧。謂即此慧長時
串習。故名大慧。謂即此慧無量無邊所行境故。名
為廣慧。其餘諸慧無與等故。名無等慧。於諸根中。
慧最勝故。如末尼珠顯發輪王毗瑠璃寶。令光淨
故。與彼相應。故慧寶皆得成就。依大品經及大般
若。有十一慧。如智度論第八十三。次第廣釋。恐繁
不述。】
「具足三明。」
【釋曰。第九具足三明德。如契經說。有三種明。一宿
住隨念智證通明。二者死生智證通明。三者漏盡
智證通明。然此三明。薩婆多宗。俱舍論意。四門分
別。第一出體。用慧為性。如其次第。六通之中。第五
宿住。第二天眼。第六漏盡。三通為性。第二立三之
意。如次對治前後中際三種愚故。第三真假分別。
漏盡智明。通假及真。通無漏故。餘二假說。唯有漏
故。(有漏無漏智皆名漏盡。俱在漏盡身中生故。真名無漏。假名有漏。勝劣相形。故說真假)第
四學無學分別。唯在無學。學有闇故。又大婆沙一
百二卷云。問。六通中。何故但說三種為明。答。神境
智證通。如工巧處轉。天耳智證通。唯能取聲。他心
智證通。唯取自相。無勝用故。不立為明。後之三通。
皆有勝用。故立為明。勝用者。謂皆能隨順厭捨生
死。皆能引發殊勝功德。皆能趣向殊勝涅槃。問。云
何後三皆有勝用。答。第四宿住隨念智證通。見前
際事。深生厭離。第五生死智證通。見後際事。深生
厭離。第六漏盡智證通。既厭離巳。欣樂涅槃。廣說
如彼。今依大乘。親光釋云。無學利根所得三通。除
染不染三際愚故。說有三明。有義。明者以慧為性。
慧能除闇。故說為明。有說。無癡善根為性。翻無明
故。云大乘皆通無漏。於理無違。許後得智是無漏
故。又瑜伽論六十九云。六通中。前三通是通非明。
後三通亦通亦明。以能對治三世愚故。依智度論
第二卷云。宿命天眼漏盡。名為三明。問曰。神通與
明。有何等異。答曰。直知過去宿命事。是名通。知過
去因緣行業。是名明。直知死此生彼。是名天眼通。
知行因緣際會不失。是名明。直知盡結使。不知更
生不生。是漏盡通。若知漏盡更不復生。是名明。是
三明。大阿羅漢大辟支佛所得。廣釋三明。如法集
經第三。雜阿含四十三。中阿含五十一。毗曇第六。
俱舍二十七。順正理七十六。婆沙八十一及一百
二。】
「逮得一切現法樂住。」
【釋曰。第十現法樂住德。然此樂住。依薩婆多宗。大
婆沙論八十一云。問。世尊何故說四靜慮是樂住
耶。答。唯靜慮中。具二種樂。故名樂住。一樂受樂。二
輕安樂前三靜慮。皆具二樂。第四靜慮無受樂。而
輕安樂。勢用廣大。勝前二樂。近分無色。雖有輕安。
而不廣大。故不名樂。復次根本靜慮現在前時。長
養大種。遍身中生令充悅。故名樂住。近分定等現
在前時。長養大種。唯心邊生。非極充悅。故非樂住。
廣如彼論有九復次。及順正理七十九。俱舍二十
八。毗曇第八。成實二十。顯揚十九。親光釋云。證得
不退勝靜慮故。又瑜伽論第十一云。復次是諸靜
慮名差別者。或名增上心。謂由心清淨增上力正
審慮故。或名樂住。謂於此中受極樂故。所以者何。
諸靜慮領受喜樂安樂捨樂身心樂故。又得定者。
於諸靜慮。數數入出。領受現法安樂住故。由此定
中現前領受現法樂住。從是起巳。作如是言。我巳
領受如是樂住。於無色定。無如是受。是故不說彼
為樂住。廣說如彼。】
「大淨福田。」
【釋曰。第十一勝淨福田德。成實論第二卷福田品
云。問曰。以何等故。此諸賢聖名為福田。答曰。斷貪
慧等諸煩惱盡。故名福田。如說。稊稗不去。害善糓
苗。是故施無欲人。獲報利大。故名福田。廣說如彼。
親光釋云。永離煩惱。如世良田。速能生長廣大果
故。】
「威儀寂靜無不圓滿。」
【釋曰。第十二威儀寂靜德。親光釋云。正知住故。瑜
伽七十一云。威儀寂靜者。謂諸根寂靜。無有躁擾。
亦不高舉。支節不動。而有所說。是名威儀寂靜。威
儀無缺。故名圓滿。】
「大忍柔和成就無減。」
【釋曰。第十三忍辱柔和德。親光釋云。於苦堪耐。易
共住故。瑜伽九十二云。言忍辱者。謂於他怨。終無
返報。言柔和者。謂心無憤。不惱他故。廣如瑜伽二
十五釋。】
「巳善奉行如來聖教。」
【釋曰。第十三顯巳奉行。親光釋云。諸有所作巳圓
滿故。是諸聲聞。位登無學。皆出生死。故善奉行如
來聖教。】
「復有無量菩薩摩訶薩眾。從種種佛土而來集會。」
【釋曰。自下第二釋菩薩眾。於中有三。初標數辨類。
次皆住大乘下。讚諸功德。後其名下。就勝列名。此
即第一標數辨類。謂二眾中。巳釋聲聞。故今別釋
菩薩眾類。又有三節。一釋無量。二菩薩等。三辨來
處。言無量者顯數無量。無分限故。所言菩薩摩訶
薩者。若具梵音。應作是言。菩提薩埵摩訶薩埵。為
存略故。但言菩薩。菩提名覺。薩埵此土翻為有情。
或精進義。由斯親光佛地論中。釋有三義。故第二
云。所言菩薩摩訶薩者。謂諸菩薩。求菩提故。此通
三乘。為簡取大。故須復說摩訶薩言。又緣菩提薩
埵為境。故名菩薩。具足自利利他大願。求大菩提
利有情故。又薩埵者。是勇猛義。精進勇猛求大菩
提。故名菩薩。此通諸位。今取地上諸大菩薩。是故
復說摩訶薩言。無性菩薩。依後二義。故攝大乘論
第一卷云。言菩薩者。菩提薩埵為所緣境。故名菩
薩。從境得名。如不淨觀等。或即彼心為求菩提。有
志有能。故名菩薩。又親光云。此中菩薩。有三大事。
名摩訶薩。一者數大。謂無量等。二者德大。住大乘
第。三者業大。息災橫等。依十地論。亦有三義。故第
一云。有三大故。名摩訶薩。一者願大。二者行大。三
者利益眾生大。(若廣分別菩薩摩訶薩義。如大般若第三十七第七十一第四百一
十一第四百八十六七及第五百三十八五百五十六。大品經第六。智度論第四五第三十四五也)從
種種佛土而來集會者。此即第三顯其來處。為聽
法故。從十方來。問。豈不慈氏住在此方。如何但言
從他方來。答。如佛地論。為欲對治懈怠憍慢不來
集會求聞法故。且說他方。具說如彼(若廣分別菩薩他方來意。
如解節經疏第一寶積論第一智度論第十也)。】
「皆住大乘。」
【釋曰。自下第二讚諸功德。然判此經。親光菩薩四
復次釋。一約十大。釋十句經。二依十地。釋十句經。
三約十度釋十句經。四約十願釋十句經。此即初
也。十句經文。即為十段。此即第一釋精進大。親光
釋云。由精進力。安住大乘。拔濟有有。令離生死。及
自發趣無上菩提(解云。大乘者。即用化生。及求菩提。為大乘也。有云。法性真如以
為大乘。今解金剛般若中廣大心等。以為住大乘)。】
「遊大乘法。」
【釋曰。第二讚其因大。親光釋云。即十地中。以聞思
修等。漸次而遊。(解云。十地等者。等取等取妙覺。此即大乘。亦是所遊之處。聞思修等
者世間三慧。等言等取無漏修慧。此明三慧。於十地境。次第而起。能生佛地。故名因大。又解。大乘皆法性
真如。十地菩薩。以三慧及相應法。漸次了知真如之境。能生佛果。故名因大也)。】
「於諸眾生其心平等。」
【釋曰。第三釋所緣大。親光釋云。即於一切有情。得
自他平等。以大慈等平等方便故(解云。此德慈等為體。一切有情
為所緣境。名所緣大。前德以智體故。真如為境。此以慈等無體性故。有情為境。此即波若論中。同體大悲
故名平等方便也)。】
「離諸分別及不分別種種分別。」
【釋曰。第四明時大也。親光釋云。即於一切時。猶如
一念。平等而轉。劫名分別。以於一切劫與非劫分
別斷故。以不分別劫與非劫。故能長時修行無厭。
釋云。梵音名劫臈波。此翻為分別。有為之法。時劫
所攝。分分差別。無為之法。非時劫攝。無有
時劫分分差別。名不分別。此二是所緣境。種種分
別者。是能分別心。緣前分別不分別境。故云種種
分別。此中意說。若有分別。此是時劫。此非時劫。見
時劫長。修行有厭。諸菩薩等。以於一切劫與非劫
分別。何故。以不分別劫與非劫。故能長時修行無
厭。乃至三無數劫。一切長時。猶如一念。平等而轉。
如人不睡分別日夜。即謂夜長。若睡眠時。不分別
夜。故雖經長夜。不覺夜長。經無數劫。亦復如是。是
故無性攝大乘釋第六卷云。經無量劫。乃成佛果。
時既長久。云何言疾。此義不然。時劫長遠唯分別
故。如有頌言。處夢謂經年。覺乃須臾頃。故雖時無
量。攝在一剎那。又佛精進極熾然故。雖經多時。而
謂少時。如有頌言。愚修雖少時。怠心疑巳久。佛於
無量劫。勇猛謂須臾。此亦如是。故作此言。於一切
時。猶如一念。】
「摧伏一切眾魔怨歒。」
【釋曰。第五顯無染大。親光釋云。謂諸摧魔怨。以捨
一切所攝受故。能魔怨。(解云。以捨攝受五妙欲境故能摧伏煩惱魔怨。或可
由斯為本具離四魔)又親光云。如說。菩薩若於一切所攝受
事。如不堅實。心不貪求。即能摧伏一切魔怨。(解云親光
引經證成。如般舟經云。諸法不堅固常立在於念以解見空者一切無於念。摧魔之義。理極於此)依
涅槃經。立八種魔。謂有為四倒上。更加無為四倒。
通名為魔。小乘宗中。不成過失。或大乘中。煩惱魔
攝。故諸教中。略而不說。廣釋四魔。如前十八圓滿
中說。】
「遠離一切聲聞獨覺所有作意。」
【釋曰。第六辨作意大。親光釋云。遠離二乘分別作
意。世親無性攝論第六亦同親光。梁攝論第七卷
云。捨離聲聞獨覺思惟故。二乘思惟。謂數觀苦無
常等生死過去。及數觀涅槃寂靜功德。此觀但愛
自身。捨利益眾生事。】
「廣大法味喜樂所持。」
【釋曰。第七住持大。親光釋云。即用大乘法味喜樂
為食。梁攝論云。大乘十二部經名為大法。真如解
脫等為味。經此法味生諸喜樂。長養菩薩五分法
身。此句正明住持圓淨。又法華云。法喜禪悅食。更
無餘食想。】
「超五怖畏。」
【釋曰。第八清淨大。親光釋云。謂超五怖畏。即三業
清淨。出諸怖畏。無犯戒等。諸惡趣等怖畏因故。五
怖畏者。一不活畏。二惡誦畏。三死畏。四惡趣畏。五
怯眾畏。如是五畏。證得清淨意樂地時。皆巳遠離
(廣釋五怖畏。如佛地論第二。善戒經第八。十住婆沙第二。佛性論第三。十地論第〔□〕婆沙七十五。順正理
四十九等也)。】
「一向趣入不退轉地。」
【釋曰。第九證得大。親光釋云。一向趣入不退轉地。
即得一切智記別時。一向不退。前七地中。猶有加
行功用運轉。未得不退無功用道。其餘諸地。行無
加行功用運轉。一向趣入不退轉地。(今護法宗。三智門中。加行
智一向有漏。八地巳上一切不行。又八地巳上。一切煩惱皆不現行。名不退地。後當分別)又莊
嚴論第十卷。云不退菩薩品類有三。一未成不退。
謂信行地。二巳成不退。謂初地至七地。三極成不
退。謂八地巳上。般舟三昧經。菩提資粮論。佛地第
六。皆說八地巳上。名不退地。恐繁不述。】
「息一切眾生一切災橫地而現在前。」
【釋曰。此即第十釋其業大。親光釋云。謂諸菩薩。能
息一切有情內外苦惱逼迫。地位現前。此地中有
大悲大慈。由此二種能息一切內病等苦。外貪等
惱之所逼迫。此二多作有情利樂。故得此者。名為
業大。佛地論云。災橫即道惑所發業及所得果。梁
朝論云。三界苦諦。名一切災橫。上來以約九德及
業釋經十句訖。第二復次。約十地行故。配經十句。
故親光云。復次皆住大乘者。謂住初地。證得遍滿
真法界時。初得真實大乘法故。名住大乘。遊大乘
法者。謂第二地。修行菩薩三聚戒故。大乘行法。即
三聚戒。於諸眾生其心平等者。謂第三地得諸勝
定發四無量。平等利樂諸有情故。離諸分別等者。
謂第四地。得三十七菩提分法。離諸分別及不分
別種種分別。諸分別者。即見所斷分別我見。初地
巳離。不分別者。即修所斷俱生我見。此地中。離即
此二種相應諸法。名種種分別。行解異故。雖前後
離。盡處總說。如第四定說離苦根。如第三果離下
分結。有義。此地。第七識中俱生煩惱。一切遠離。有
義。此地。第六識中。俱生我見。一切遠離。非第七識。
以七地來。猶有微細煩惱現行。若無第七。應無染
依。應不似五。第七細惑。若巳遠離。五六七地。六識
麤惑應不現行。即違瑜伽解深密說。又如二乘金
剛喻定。第七識或俱。六識中最細煩惱一時俱斷。
云何此中先離第七微細煩惱。後離六識麤煩惱
耶。是故四地得無我智。滅意識中俱生我見。未離
第七微細煩惱及六識中餘修斷惑。此說伏難。非
是永滅。其第十地金剛心時。方頓滅修斷種故。摧
伏一切眾魔怨歒者。謂第五地。觀四聖諦。皆平等
性。摧伏執取生死涅槃差別魔怨。遠離一切聲聞
獨覺所有作意者。謂第六地。觀十二支染淨緣起。
皆平等性。遠離二乘厭患雜染欣樂清淨繫念分
別。廣大法味喜樂所持者。謂第七地。證無相理。於
空智有勝行。受大法樂。超五怖畏因。名超五怖。五
怖畏果。初地巳離。一向趣入不退轉位者。謂第九
地。決定趣入第十菩薩眾行圓滿不退轉位。息諸
眾生等者。謂第十地。得大法身。起大悲雲。雨大法
雨。息除一切眾生苦惱所逼迫事。第三十度。第四
十願。配經十句。如應配釋。十度十願。如第四卷經
記中釋。】
「其名曰。解甚深義密意菩薩摩訶薩。如理請問菩薩
摩訶薩。法誦菩薩摩訶薩。善清淨慧菩薩摩訶薩。廣
慧菩薩摩訶薩。德本菩薩摩訶薩。勝義王菩薩摩訶
薩。觀自在菩薩摩訶薩。慈氏菩薩摩訶薩。曼殊室利
菩薩摩訶薩等。而為上首。」
【釋曰。第三就勝列名。略辨三義。一釋名字。二說十
所由。三問答分別一生補處。言釋名者。自有二義。
一通。二別。言通名者。如瑜伽論四十六云。一切菩
薩隨德假名。有十六種。所謂名為菩提薩埵。摩訶
薩埵。乃至十六。名為法師。顯揚第八亦同瑜伽。莊
嚴十二卷。名雖少異。意況大同。又莊嚴云。此十六
名。皆依義立一切菩薩。總有此名。若人聞有此名
應知即是菩薩。解云。今言菩薩摩訶薩者。即通名
中。初二號也。釋義如前。(十六名者。一名菩提薩埵。二名摩訶薩埵。三名成就
覺慧。四名最上照明。五名最勝真子。亦名最勝之子。六名最勝住持。亦名最勝所依。七名普能降伏。亦名
最勝所使。八名最勝萌芽。九名勇健。亦名猛健。十名最勝聖。亦名上軌範師。十一名商主。十二名具大名
稱。十三名憐愍。亦名成就慈悲。十四名大福。十五名自在。亦名富自在。十六名法師)言別名者。
如後廣釋。等者。等取其餘無量諸菩薩也。而為上
首者。謂十菩薩。於此眾中最第一故。名為上首。故
佛地云。妙生菩薩。於此眾中最第一故。名為上首。
說十意者。有其三。義第一菩薩。初解釋甚深義故。次
三菩薩。各問勝義一種相故。後六菩薩。各問一品
差別義故。故唯列十。又解。為存略故。但說十也。如
佛地論第二卷云。此經略故。唯列一名。所餘眾會。
但舉其數。結集法者意在略故。又智度論第七卷
云。問曰。菩薩甚多。何以獨說二十二種菩薩名字。
答曰。菩薩無量。說不可盡。若都說者。文字難載。復
次。菩薩不過二種。所謂在家。出家。此方。他方。在家
謂[颱-台+犮]陀羅等。出家謂妙德等。此方謂慈氏等。他方
謂觀音等。若說此二。當知一切都巳攝盡。問。解節
經云。彌勒觀音文殊師利。皆是一生補處菩薩。一
生補處。與最後身。有何差別。答。薩婆多宗。如彌勒
等。覩史多天身。名為一生。生人中成佛身者。名最
後身。故俱舍論第十一云。覩史多天。一生所繫菩
薩。及最後身。必無中夭。順正理論第三十一亦同
俱舍。(問。理應覩史經無量生。如何但說名一生耶。若言菩薩得自在故唯一生者。如何會釋大
婆沙等。此義難更須思)今依大乘。諸教不同。自有聖教。唯說
天身名為一生。如大般若第七卷云。一生所繫覩
史天菩薩。自有聖教。唯說天身名最後。如佛地論
第五卷云。覩史多天後身菩薩。於中教化。自有聖
教。唯說天身。名為一生及最後生。如菩提資粮論
第一卷云。一生所繫菩薩。入兜率陀。最後生菩薩。
住兜率陀。自有聖教。唯說人身名為一生。如解節
經等。觀音文殊名一生補處。自有聖教。唯說人身
名最後生。如瑜伽四十八云。最後生者。諸菩薩於
此生中。能現等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具說如
彼。自有聖教。唯說人身。名為一生及最後生。如智
度論第四十云。一生補處者。或以相知。如阿私陀
仙人。觀其身相。知今世成佛。見食乳糜。知今日成
佛。末後身菩薩。以方便力。受惡業報。現有魔惱等。
自有聖教。說天名一生。說人名後有。如瑜伽論第
四十云。顯揚第八。彼云。一生所繫者。此生無間當
證無上正等菩提。最後有者。謂即住此生。能證無
上正等菩提。大同薩婆多。然說天等名一生者。古
來相傳。自有三釋。一云。即說天身名為一生。人生
即是後身攝故。一云。說人身名為一生。更受人生
方成佛故。一云。人天合說名為一生。如說七生預
流果等。合說二生為一生故。問。若說天身名一生
者。智度論說如何會釋。故智度論三十八云。三生
菩薩。唯生兜率。解云。據實三生。謂人生天生最後
生。而說天身名三生者。三中一數。故說三生。人身
巳受故。後身成佛故。是故不說人生後生名三生
也。問。慈氏菩薩。可言補處。如何餘者稱補處耶。答。
如智度論第七釋云。除彌勒外。餘菩薩眾。雖非此
方贊補佛處。於十方國。皆補佛處。故稱補處。問。慈
氏菩薩。理應多生。如何說言天一生耶。答。據實多
生。同是天故。名為一生。問。若爾。便違智度論說。故
第四云。下天壽短。佛未出時。命巳終故。上天壽長。
佛滅度後。命始終故。兜率天不長不短。佛出世時。
正相會故。補處菩薩。常生其中。大婆沙論百七八
亦同智論。(思)問。一生者。依何身說。為約實行。為化
相耶。答。三身中。法身。無有補處之義。無初後故。若
受用身。自有二種。一自受用。雖無入般涅槃處之
義。而有贊補初成佛義。故瑜伽論四十六云。究竟
菩薩。自有二種。一者一生所繫。二者住最後身。准
此實行。於理無違。所以者何。據實為論。頓悟菩薩。
第十地中。變易生死。雖無分別。前後異熟別盡別
生。由二障種。而有變易前後異熟別盡別生。由斯
亦有巳入等覺未入等覺差別義故。分為二種。此
中意說。變易生死。由二障種子力故。數數生滅。故
成唯識云。前異熟既盡。復生餘異熟。不同二乘無
煩惱障故。不許前異熟盡復異熟生。但言延命令
受變易。具說如彼。二他受用身。及變化身。皆有一
生補處之義。如彌陀佛說有父母入涅槃義。由斯
觀音贊補佛處。名為一生補處菩薩。然彼彌陀自
有二種。一為地上菩薩所現。是他受用。二為地前
異生二乘。變化身攝。問。若爾。漸悟應唯一生。無別
盡別生故。解云。如觀世音菩薩。說為一生。於理無
違。即最後身為一生故。】
解深密經疏卷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