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深密經疏

解深密經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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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極喜地。離垢地。發光地。焰慧地。極難勝地。現前

地。遠行地。不動地。善慧地。法雲地。復說佛地為第十

一。如是諸地。幾種清淨義分所攝。」

【釋曰。第三依文正釋。於此品內。大分為二。初問答

正說分。後爾時觀自在下。依教奉持分。前中有二。

初長行廣釋。後以頌略說。或可此品即分為三。初

長行廣釋。次以頌略說。後依教奉行。雖有兩說。且

依前釋。就前長行。復分為四。一廣明諸地。二觀自

在菩薩復白佛言世尊是諸菩薩凡有幾種所應

學事下。廣明十度。三觀自在菩薩復白佛言世尊

此諸地中煩惱隨眠下。別釋依地起度所對治障。

四觀自在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若聲聞

乘下。明佛如來說一乘意。所以如是說四段者。依

地起度。依度除障。故得一乘果。故說四段。就釋地

中。復分為六。一約四種清淨及十一分分別諸地。二

釋地名義。三約二十二愚分別諸地。四八種殊勝

分別諸地。五約勝生分別諸地。六就三願分別諸

地。就初段中。先請。後說。此即第一菩薩請問。文有

三節。初明問答者。次如佛下。舉所問教。後如是下。

正發問辭。言觀自在菩薩者。發問菩薩名也。謂此

菩薩。內具智悲。外觀三業。不作功用。任運自在。觀

自在。或約智及境立名。故華嚴云。觀音菩薩。住大

悲門。法華云。觀音妙智力能救世間苦。(相續經云。觀世音。深

密經云觀世自在菩薩。□□□光世音菩薩。阿難目佉陀羅尼經云遍見普安菩薩。毗摩詰經𨶳音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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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總持經云名光世音如來。謗佛經云觀世自在如來。觀音三昧經云。觀音菩薩先巳成佛。名正法明

如來。觀音授記經云。觀音菩薩。補彌陀佛處。號普光功德山王佛也)次言如佛所說

等者。舉所問教。謂十地等經。具說十地及如來地。

如是諸地等者。正發問辭。問有二意。一問如是十

地四清淨中幾種所攝。二問十一分中幾分所攝。】

「爾時世尊告觀自在菩薩曰。善男子。當知諸地四種

清淨十一分攝。」

【釋曰。自下第二如來正說。於中有二。初標宗略答。

後問答廣釋。此即初也。】

「云何名為四種清淨能攝諸地。」

【釋曰。自下第二問答廣釋。於中有二。初釋四種清

淨能攝諸地。云何名為下。明十一分能攝諸地。前

中先問。後答。此即問也。】

「謂增上意樂清淨攝於初地。增上戒清淨攝第二地。

增上心清淨攝第三地。增上慧清淨於後後地。轉勝

妙故。當知能攝從第四地乃至佛地。」

【釋曰。自下第二正答。於中有二。先釋。後結。此即釋

也。謂諸清淨。自有四種。如經所說。若依瑜伽第七

十九。名為四住。即當此經四種清淨。言增上意樂

清淨攝於初地者。梵音阿世耶。此云意樂。此意樂

體。諸教不同。若依梁論。無分別智為體。故第九云。

樂信即是無分別智。又十一云。無分別智即是清

淨意行。若依瑜伽第四十七。勝解為性。故意樂品

云。淨信為先。擇法為先。於諸佛法所有勝解。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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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是名菩薩增上意樂。若依無性攝論第七。信

欲為體。故彼論云。意樂□信及欲為體。世親第七亦

同無性。故彼論云。意樂自體。謂欲勝解。欲名希求。

信名勝解。大業論亦同。又梁論第九云。於正教中。

心決無疑。故名為信。如所信法。求欲修行。故名為

樂。然此意樂種數別者。如瑜伽論第四十八。有十

意樂。故彼論云。若諸菩薩。先極喜住由十種心意

樂。巳得意樂清淨。何等為十。一者。於一切師長尊

重福田。不行虗誑意樂。二者。於同法菩薩忍辱柔

和易可共住意樂。三者。勝伏一切煩惱及隨煩惱

眾魔事業心自在轉意業。四者。於一切行深見過

失意樂。五者。於大涅槃深見勝利意樂。六者。於諸

妙善菩提法常勤修習意樂。七者。即於彼修為順

故樂處遠離意樂。八者。於諸世間有染尊位利養

恭敬無所顧戀意樂。九者。遠離下乘趣證大乘意

樂。十者。欲作一切有情一切義利意樂。如是十種

無倒意樂依止而轉。是故說為意樂清淨。若廣分

別。有十五意樂。如瑜伽論第四十七。若依無性所

依論本。增上意樂。有八種相。一資粮故。謂解行地

善修福智二種資粮。二堪忍故。謂得上品諦察法

忍。(是增上忍或第一法)三所緣故。謂緣大乘深廣聖教。四作

意故。謂覺一切法唯有分別。是謂作意。五對治故。

謂無分別智。六自體故。謂此意樂以信及欲為自

體故。七瑞相故。謂地前地上處於□中見諸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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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是瑞相。八勝利故。謂了知菩提近以無難得故。

廣分別有三行頌長行釋。具說如彼。若依世親所

依本。謂有下□。除對治故。言增上戒攝二地者。謂

第二地遠離一切微細犯垢。住此地中。性戒具足。

極小惡業。當不現行。由斯戒淨攝第二地。若廣分

別。如瑜伽論第四十八。言增上心清淨攝第三地

者。謂如瑜伽四十八云。於此地中。能得世俗四種

靜慮四無色定。及四無量五種神通。具足安住。既

多住巳。復還棄捨諸靜慮等。還來欲界。為諸有情。

能作義利。具說如彼。乃至彼云。由內心淨。能發光

明。是故說言增上心住。由此義故。增上心淨攝第

三地。廣如瑜伽第四十八。言增上慧清淨從第四

地乃至佛地者。謂增上慧。攝後八地。從第四地。後

後地中。種種慧門。轉勝妙故。第四地覺品相應增

上慧住。第五地諸諦相應增上慧住。第六緣起相

應增上慧住。第七有加行無相住。第八無加行無

相住。第九四無礙解住。第十最上成滿菩薩住。第

十一如來住。廣如瑜伽第四十八。問。如何得知第

四地上並是慧也。答。如前所列第七十九。四種住

中第四住。名增上慧住。故知巳上約慧辨地。】

「善男子。當知如是四種清淨普攝諸地。」

【釋曰。第二攝結。謂四清淨是實功德。地是假名。是

則以實攝假。】

「云何名為第十一種分能攝諸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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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曰。自下第二明十一分攝十一地。於中有二。先

問。後答。此即第一依教發問。雖十一分與十一地

分位無別。而義有異。故瑜伽云。由能攝持菩薩義

故。說名為地。能為受用居處義故。說名為住。莊嚴

論云。樂住名住。廣說如彼。解云。分者□□義。謂十

一住。分段各別。義說為分。依十住婆沙譬喻品云。

初地分者。所有諸法。合成初地。名初地分。此即十

三住中。許初三住。為十一住。十一住者。如瑜伽論

四十七云。謂種性住。勝解行住。極歡喜住。增上戒

住。增上心住。覺品相應增上慧住。諸諦相應增上

慧住。緣起相應增上慧住。有加行有功用無相住。

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無礙解住。最上成滿菩薩

住。如來住。廣釋如彼。於此經中。除初二住。依十一

住。以分名說。故今此中。以分攝地。】

「謂諸菩薩先於勝解行地。依十法行。極善修習勝解

忍故。」

【釋曰。自下第二如來正說。於中有二。初依問正答。

後善男子下。釋巳總結。就正答中。釋十一分。即為

十一。此釋初分攝極喜地。於中有二。初明地前未

入初地。後超過下。超彼地前得入初地。此即初也。

然釋於二地。約十一分。自有兩釋。一依梁攝論第

十。於一一地。約斷三障得勝功德。釋十一地。而差

別者。初之一地斷三種障得十功德。次有九地。各

斷三障。得八功德。後之一地。斷三種障。得七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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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因緣。明地圓滿。如後對釋。一云。於地地中。隨

其所應所修諸行。以為因緣。如極喜地修十法行。

及勝解忍。以為因緣。所言分者。謂十一地分段各

別。名之為分。就釋初地。文別有二。初明地前修後

行因。後明自分圓滿。此即初也。謂諸菩薩者。舉觀

行人。謂具性習二種種姓補特伽羅。先於勝解地

者。行所依位。謂前所說資粮加行見修究竟五位

之內。依前二位。起深信解。名勝解行地。故攝大乘

第七卷云。謂得諸地深信解者。於地教法。決定印

可真實如是。依十法行等者。依位起行。謂依勝行

地。起十正行。十正行者。如瑜伽論七十四云。復次

於大乘中有十法行。能令菩薩成熟有情。何等為

十。謂於大乘相應菩薩藏攝契經等法。書持供養。

惠施於他。若他正說恭敬聽聞。或自翫讀或復領

受。受巳廣音而為諷誦。或復為他廣說開示。獨處

空閑思量觀察隨入修相。問。如是十種法行。幾是

能生廣大福德道。答一切。問。幾是加行道。答一。謂

第九。問。幾淨障道。答一。謂第十。此十正行。廣說如

前第四卷記。極善修習勝解忍故者。梁攝大乘第

十卷云。菩薩先在願行地中。於十種法行隨願忍

得成。由願忍成。過願行地。入正定位。願者十大願。

忍者無分別智。真諦記云。於初地得無生願忍十

大願成就。准此梁論。勝行即是初地無分別智。今

解經意。謂四善根通名為忍。或可增上忍及世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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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勝解忍(深密經云。信行地修行十種信心。相續經云。解行地菩薩有十法行。善修

習菩薩解脫忍)。】

「超過彼地證入菩薩正性離生。彼諸菩薩。由是因緣。

此分圓滿。」

【釋曰。自下第二明自分滿。謂極喜地。由前方便地

十法行等因緣力故。超過彼方便地。證入初地正

性離生。由是因緣此分圓滿。解云。正性即是無漏

聖道。翻邪性故。名為正性。□斷煩惱損害有情。猶

如宿食。名之為生。無漏聖道能離見惑。故言正性

離生。若廣分別。如瑜伽品記中巳說。深密經云。過

彼信地。入於定聚。相續經云。超昇離生。文雖有異。

義不乖違。依大般若。正性離生。有其兩釋。一云。有

所得為生。無所得智為正性離生。故大般若四百

六十八云。善現白佛言。世尊。證入菩薩正性離生。

菩薩以何為生。以何為離生。佛告善現。諸菩薩一

切有所得為生。以一切無所得為離生。具說如彼。

一云。隨順法愛說名為生。如宿食生能為過患。解

空之智能滅彼生。是故說名正性離生。故大般若

四百八十四云。菩薩無方便善巧修行六度。墮二

乘地。不入菩薩正性離生。時舍利子。問善現言。何

法名生。善現答言。生謂菩薩隨順法愛。即此法愛。

說名為生。如宿食生能為過患。除遣此故。名為離

生。具說如彼。又大般若三十六四百八。大品第四。

亦同後釋。廣釋彼經。如智度論第三十一。若依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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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釋此經者。斷三種障。得十分功德因緣力故。初

地圓滿。故第十云。諸地各能滅三障。各得勝功德。

初地能滅三障者。一法我分別無明。二惡道業無

明。此二無明感方便生死。名麤重報。為滅三障故

修正勤。因修正勤。滅三障巳。得十分圓滿。一入菩

薩正定位。二生在佛家。三種姓無可譏嫌。四巳轉

一切世間行。決定不作殺生耶行故。五巳至出世

行。所得諸地必無漏故。六巳得菩薩法如。由得自

他平等故。七巳善立菩薩處。由證真實菩薩法故。

八巳至三世平等。由覺了一切法無我真如故。九

巳決定在如來姓中。當來必成佛故。十巳離壞卵

事。由佛道破無明㲉。於外般涅槃故。菩薩於初地。

由見法界遍滿義。得此十分。由此分故。初地圓滿。

解云。十一地各滅三障者。即是經中二十二無明。

十一麤重。如後廣釋。】

「而未能於微細毀犯。誤現行中正知而行。由是因緣。

於此分中猶未圓滿。」

【釋曰。自下第二辨第二分攝離垢地。於中有二。初

明前分後行未滿。後為今下。明其自分對修圓滿。

此即初也。初分時猶有微細誤犯愚故。未能除滅

誤犯之失。由此因緣。猶未圓滿。】

「為令此分得圓滿故。精勤修習便能證得。彼諸菩薩

由是因緣此分圓滿。」

【釋曰。第二明其自分勤修圓滿。謂如瑜伽住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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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即由如是十種意樂成上品故。極圓滿故。是諸

菩薩入證第二增上戒住。如是住中。性戒具足。極

小耶惡業道所攝諸惡犯戒。尚不現行。況中上品。

廣說如彼。由是因緣。此分圓滿。梁攝論云。菩薩於

初地。未有勝能。未能了達菩薩戒中微細犯戒過

行故。所以未能者。由三障故。一微細犯過無明。二

種種相業行無明。此二無明感方便生死。故名麤

重報。為滅三障故修正勤。因修正勤。滅三障巳。入

第二地。得八種清淨功德。一信樂清淨。二心清淨。

三慈悲清淨。四波羅蜜清淨。五見佛事佛清淨。六

成熟眾生清淨。七生清淨。八威德清淨。於上上地

離如如來地。此八功德轉上轉勝。由此分故。二地

圓滿。解云。八種清淨。後當廣釋。】

「而未能得世間圓滿等持等至及圓滿聞持陀羅尼。

由是因緣。於此分中。猶未圓滿。」

【釋曰。自下第三辨第三分攝發光地。於中有二。初

明二地後行未滿。後明自地修令圓滿。此即初也。

謂彼菩薩雖巳圓滿增上戒分。而未能得第三地

中勝定所攝等持等至及彼圓滿聞持陀羅尼。言

等持者。梵音三摩地。此云等持。離沉浮故。名之為

等。持心令住一境。故名等持。梵音三摩鉢底。此云

等至。等義如前。至謂至極。謂彼寂靜至極處故。名

為等至。如是二種皆有漏故。可破壞故。名為世間。

然此定名。依瑜伽釋。有其三名。謂三摩呬多。三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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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三摩鉢底。故彼論云。所言三摩呬多地者。謂勝

定地。離沉掉等。平等能引。或引平等。或是平等所

引發故。名等引地。有義。此名唯攝一切有心諸定。

皆能平等引功德故。不通無心。以前頌中言三摩

地俱故。三摩地者。是別境中心數法故。二無心定。

不能等引諸功德故。非等引地。若爾何故等引地

說。此等引地。略有四種。謂靜慮解脫等持等至。言

靜慮者。謂四靜慮。言解脫者。謂八解脫。言等持者。

謂空等持。無願等持。無相等持。言等至者。謂五現

見等至。(五等至者。一觀內身種種不淨。二觀白骨識於中行。三觀白骨識於中行住今世後

世。四觀白骨識於中行不住今世但住後世。五觀白骨識於中行不住今世後世。廣如婆沙第四十卷。瑜

伽十二也)八勝處等至。十遍處等至。四無色等至。無

想等至。滅盡等至。此無有失。二無心定是等引果。

故與其名。實非等引。有義。此名通有心位及無心

位所有定體。若有心定。平等能引諸功德故。亦引

等根大等故。及離沉掉戒無悔等平等方便所引

發故。名為等引。若無心定。雖不能引殊勝功德。而

引平等根大等故。是平等定所引發故。亦名等引。

若爾何故前頌中言三摩地俱。此無有失。頌中變

略。且言彼俱。其實等引非俱。亦是後說等引通無

心故。如實義者。等引地名。有通有局。有心無心兩

位俱攝。故名為通。後說無想滅盡定。亦是等引地

體故。唯在有漏。無漏勝定。非欲界等一切散心。故

名為局。以後說言唯靜慮等名等引地。非於欲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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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境性。由此等引無悔歡喜安樂所引。欲界不爾。

准此上界。若在散心。亦非等引。同欲界故。由此相

對得作四句。或等持俱非等引地。謂欲界等散心

位中三摩地俱心心所等。或等引地非等持俱。謂

定位中三摩地體及無想定滅盡定位所有諸法。

或等持俱亦等引地。謂諸靜慮及諸無色有心定

位心心所等。除三摩地。或有俱非。謂除上位所有

諸法。又三摩地。三摩鉢底。三摩呬多。名有寬狹。三

摩地名。目心數中等持一法。通攝一切有心位中

心一境性。通定散位。然諸經論。就勝但說空無願

等。名三摩地。三摩鉢底。通目一切有心無心諸定

位中所有定體。諸經論中。就勝唯說五現見等相

應諸定。名為等至。等引地名。通目一切有心無心

定位功德。故此地中。通攝一切定位功德。由是總

故。偏目地名。然今此中。略辨二名。以彼二名能攝

定散有無心故。言陀羅尼者。此云總持。念慧為體。

然此陀羅尼。略有四種。如瑜伽論第四十五。故彼

論云。云何菩薩妙陀羅尼。當知如是妙陀羅尼。略

有四種。一者法陀羅尼。二者義陀羅尼。三者呪陀羅

尼。四者能得菩薩忍陀羅尼。云何菩薩法陀羅尼。

謂諸菩薩。獲得如是念慧力持。由是力持。聞未曾

聞。言未溫習未善通利。名句文身之所攝錄。次第

錯綜。次第結集無量經典。經無量時能持不忘。是

名菩薩法陀羅尼。云何菩薩義陀羅尼。謂如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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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差別者。則於彼法無量義趣。心未溫習。未善通

利。經無量時能持不忘。是名菩薩義陀羅尼。云何

菩薩呪陀羅尼。謂諸菩薩獲得如是等持自在。由

此自在。加被能除有情灾患諸呪章句。令彼章句

悉皆神驗。無所唐捐。能除非一種種灾患。是名菩

薩呪陀羅尼。云何菩薩能得菩薩忍陀羅尼。謂諸

菩薩成就自然堅固因行。具足妙慧。獨處空閑。寂

無言說。曾無有物。見路而行。知量而食。不雜穢食。

一類而食。常極靜慮。於夜分中少眠多寤。於佛所

說得菩薩忍諸呪章句。能諦思惟。廣說如彼。具如

別章。此中意說。等持等至是修慧因。陀羅尼者是

聞思慧因。然彼菩薩。未得等持及等至等發三慧

因。由是因緣。於此增上心分。於未圓滿也。】

「為令此分得圓滿故。精勤修習。便能證得。彼諸菩薩

由是因緣此分圓滿。」

【釋曰。第二明其自分勤修圓滿。謂第三地證得等

持等至及陀羅尼因緣力故。此分圓滿。梁論釋云。

菩薩於二地未有勝能。未得四定四空三摩䟦提。

及聞持陀羅尼具足念力。所以未得者。由三障故。

一欲愛無明。二具足聞持陀羅尼無明。此二無明

所感方便生死名麤重報。為滅三障故修正勤。因

修正勤。滅三障巳。入第三地。得八種轉勝清淨及

四定等。乃至通達法界勝義。由此分故三地圓滿。】

「而未能令隨所獲得。菩提分法多修習住。心未能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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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等至愛及與法愛。由是因緣。於此分中。猶未圓滿。」

【釋曰。自下第四辨第四分攝𦦨慧地。於中有二。初

明三地後行未滿。後明自地勤修圓滿。此即初也。

謂彼菩薩。由二緣故。未得第四覺分圓滿。一者隨

所獲得諸道品中未能多住。二者定愛法愛猶未

能捨。由此二緣。於此分中。猶未圓滿。】

「為令此分得圓滿故。精勤修習。便能證得。彼諸菩薩。

由是因緣。此分圓滿。」

【釋曰。第二明其自地修令圓滿。謂第四地證得道

品。而後能捨定法二愛因緣力故。此分圓滿。梁朝

論云。菩薩於三地。未有勝能。未能隨自所得助道

品法中如意久住。未能捨離定愛法愛心清淨住。

所以未能者。由三障故。一三摩䟦提愛無明。二法

愛無明。此二無明所感方便生死為麤重報。為滅

此障。故修正勤。因修正勤。滅三障巳。入第四地。得

八種轉勝清淨。及於助道法中如意久住等。乃至

通達法界無攝義。由此分故。四地圓滿。】

「而未能於諸諦道理如實觀察。又未能於生死涅槃

棄捨一向背趣作意。又未能修方便所攝菩提分法。

由是因緣。於此分中。猶未圓滿。」

【釋曰。自下第五辨第五分攝極難勝地。於中有二。

初明四地後行未滿。後明自地修令圓滿。此即初

也。謂第四地巳得道品。而三緣故。未得第五地。一

者。雖得三十七品。而未能得諸諦道理如實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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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言諸諦。如十地經四種聖諦及二諦等。具說如

彼。二未得棄捨一向背生死一向取涅槃二種作

意。如成唯識。未得生死涅槃無差別道故。三未能

修方便所攝菩提分法。問。第四地巳得道品。如何

未修菩提分法。解云。菩提分法。有其二種。一三十

七品。如前巳說。二者方便所攝三種道品。如十地

經第五地云。一者無厭足助道。善集功德行助道

故。二不烋息精進助道。常求智慧行助道故。三無

疲惓助道。集大慈悲行助道故。故前後說。互不相

違。由此三緣。於此分中。猶未圓滿。】

「為令此分得圓滿故。精勤修習便能證得。彼諸菩薩。

由是因緣。此分圓滿。」

【釋曰。第二明自地法修令圓滿。謂五地菩薩。由上

所說三緣力故。此分圓滿。梁攝論云。菩薩於四地。

未有勝能。修四諦觀。於生死涅槃。未能捨離一向

背取心。未能得修四種方便所攝菩提道品。所以

未能者。由三障故。一生死涅槃一向背取思惟無

明。二方便所攝修習道品無明。此二無明所感因

緣生死。名麤重報。為滅此三障故修正勤。因修正

勤。滅三障巳。入第五地。得八種轉勝清淨。及得捨

離背取心等。乃至通達法界相續不異義。由此分

故。五地圓滿。】

「而未能於生死流轉如實觀察。又由於彼多生厭故。

未能多住無相作意。由是因緣。於此分中。於未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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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曰。自下第六辨第六分攝現前地。於中有二。初

明五地後行未滿。後明自地修令圓滿。此即初也。

謂第五地雖得諦觀。有二因緣。未得第六地。一未

能於生死流轉如實觀察緣生道理。二由於彼苦

集染中多生厭故。未能多住無相作意。由是二緣。

於第六分。猶未圓滿。】

「為令此分得圓滿故。精勤修習。便能證得。彼諸菩薩。

由是因緣。此分圓滿。」

【釋曰。第二明自地法修令圓滿。謂六地菩薩證得

緣生觀故。此分圓滿。梁攝論云。菩薩於五地。未有

勝能。於諸行法生起相續如理證故。由多修行厭

惡有為法相故。未能長時如意住無相思惟故。所

以未能者。由三障故。一證諸行法生起相續無明。

二相想數起無明。此二無明感因緣生死。名麤重

報。為滅此三障故修正勤。由修正勤。滅三障巳。入

第六地。得八種轉勝清淨及不證諸行生起相續

等。乃至通達法界無染淨義。由此分故。六地圓滿。】

「而未能令無相作意。無缺無間多修習住。由是因緣。

於此分中猶未圓滿。」

【釋曰。自下第七明第七分攝遠行地。於中有二。初

明六地後行未滿。後明自地修令圓滿。此即初也。

謂第六地得緣起觀。而未能得第七地中純無相

觀。於無相觀時無缺減。故言無缺。非有相間。故名

無間。故成唯識第九卷云。前五地中。有相觀多。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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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觀少。第六地中。無相觀多。有相觀少。第七地中。

純無相觀。由是因緣。於此分中。猶未圓滿。】

「為令此分得圓滿故。精勤修習。便能證得。彼諸菩薩。

由此因緣。此分圓滿。」

【釋曰。第二明自地法修令圓滿。謂七地菩薩而能

證得無缺無間無相作意。由是因緣。此分圓滿。梁

攝論云。菩薩於六地未有勝能。未能離有為法微

細諸相行起。未能長時如意住無間無流無相思

惟中。所以未能者。由三障故。一微細相行起無明。

二一向無相思惟方便無明。此二無明所感因緣

生死。名麤重報。為滅三障故修正勤。由修正勤。滅

三障巳。入第七地。得八種勝清淨。及離有為法微

細行起諸法。乃至通達法界種種法無差別義。由

此分故。七地圓滿。】

「而未能於無相住中捨離功用。又未能得於相自在。

由是因緣。於此分中。猶未圓滿。」

【釋曰。自下第八明第八分攝不動地。於中有二。初

明前分後行未滿。後明自分勤修圓滿。此即初也。

謂七地菩薩而未能於無相住中捨離功用。又未

能得於相自在。由是因緣。於第八分。猶未圓滿。】

「為令此分得圓滿故。精勤修習。便能證得。彼諸菩薩。

由是因緣。此分圓滿。」

【釋曰。第二明自地法勤修圓滿。謂八地菩薩。而能

於彼無相住中捨離功用。又復能得於相自在。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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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緣。此分圓滿。梁攝論云。菩薩於七地。未有勝

能。未能離功用心得住無相修中。未能於自利利

他相中心得自在。所以未能者。由三障故。一於無

相觀作功用無明。二於相行自在無明。此二無明

所感有有生死。名麤重報。為滅三障故修正勤。因

修正勤。滅三障巳。入第八地。得八種轉勝清淨及

離功用心。得住無相修中等。乃至通達法界無增

減義。由此分故。八地圓滿。】

「而未能於異名眾相訓詞差別一切品類宣說法中

得大自在。由是因緣。於此分中。猶未圓滿。」

【釋曰。自下第九明第九分攝善慧地。於中有二。初

明前分後行未滿。後明自分勤修圓滿。此即初也。

異名者法無礙境。眾相者義無礙境。訓詞差別者

詞無礙。境一切品類宣說法中得大自在者。樂說

無礙境。故瑜伽論四十三云。一依法異門智。所謂

菩薩法無礙慧。二依法相智。所謂菩薩義無礙慧。

三依法釋詞智。所謂菩薩釋詞無礙慧。四依法品

類句差別智。所謂菩薩辨才無礙慧。謂八地菩薩

未得九地四無礙解。故名未能。由是因緣。於第九

分。於未圓滿。】

「為令此分得圓滿故。精勤修習。便能證得。彼諸菩薩。

由是因緣。此分圓滿。」

【釋曰。第二明自地分勤修圓滿。謂第九地得四無

礙。故名證得。由是因緣。此分圓滿。梁攝論云。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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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八地。未有勝能。未得於正說中具足相別異名

言品類等自在。未得善巧說陀羅尼。所以未能者。

由三障故。一無量正說說法無量名句味難答巧

言自在陀羅尼無明。二依四無礙辨決疑生解無

明。此二無明所感有有生死。名麤重報。為滅此三

障故修正勤。因修正勤。滅三障巳。入第九地。得八

種轉勝清淨及於正說法中得具足相自在等。乃

至通達法界智自在依止義。由此分故。九地圓滿。

解云。若依梁論。二種無明障四無礙。謂初無明障

三無礙。第二無明障四無礙者。此引瑜伽及此經

文。真諦自安。梵本攝論都無此文。又所引文第三

無明唯障辨才。故知依四無礙辨才者。譯家謬也。】

「而未能得圓滿法身現前證受。由是因緣。於此分中。

猶未圓滿。」

【釋曰。自下第十明第十分攝法雲地。於中有二。初

明前分後行未滿。後明自分勤修圓滿。此即初也。

謂第九地因未滿故。未能現證圓滿法身。真諦釋

云。謂第九地因未圓滿。未能證得圓滿三身。由是

因緣。於此分中。猶未圓滿。】

「為令此分得圓滿故。精勤修習。便能證得。彼諸菩薩。

由是因緣。此分圓滿。」

【釋曰。第二明其自分勤修圓滿。謂第十地因圓滿

故。而能證得圓滿法身。由是因緣。此分圓滿。梁攝

論云。菩薩於九地。未有勝能。未能得正說圓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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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未得無著無礙圓滿六通慧。所以未能者。由三

障故。一六神通慧無明。二入微細秘密佛法無明。

此二無明所感有有生死。名麤重報。為滅此三障

故修正勤。因修正勤。滅三障巳。入第十地。得八種

轉勝清淨。及能得正說圓滿法身等。乃至通達法

界業自在依止義。由此分故。十地圓滿。真諦釋云。

十地圓滿所得三身名圓滿法身。正說法身。從法

身出六通慧。慧即是化身。由得業自在化身成就

也。】

「而未能得遍於一切所知境界。無著無礙妙智妙見。

由是因緣。於此分中。猶未圓滿。」

【釋曰。自下別明第十一分攝於佛地。於中有二。初

明前分後行未滿。後明自分勤修圓滿。此即初也。

謂第十地未得遍知一切境界法空無著妙智妙

見人空無礙妙智妙見。由是因緣。於此分中。猶未

圓滿。】

「為令此分得圓滿故。精勤修習。便能證得。由是因緣。

此分圓滿。此分滿故。於一切分皆得圓滿。」

【釋曰。第二明自地分勤修圓滿。謂此佛地證得遍

知一切智見。由是因緣。佛地圓滿。佛地圓滿故。十

一種分皆得圓滿。梁攝論云。菩薩十地。未有勝能。

未得清淨圓滿法身。未能於一切應知境得無著

無礙見及智。所以未能者。由三障故。一於一切應

智境微細著無明。二於一切應知境微細礙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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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二無明所感無有生死。名麤重報。為滅此三障

故修正勤。因修正勤。滅三障巳。入第十一如來地。

得七種最勝清淨離生清淨。及得清淨圓滿法身

無著無礙見智等。由此分故。佛地圓滿。一云。就十

一分攝十一地。有三例。初一分中。文有二節。初明

前位修行未成。後超過彼地下明自地巳滿。次彼

諸菩薩下九分。例有三段。初結前位滿。次而未能

下明後位未滿。後為令下明修令圓滿。後彼諸菩

薩下明第十一分。文別有四。一結前位滿。次而未

下明後位未滿。次為令下修令圓滿。後此分滿下

重結巳滿。雖有兩說前。說為正。】

「善男子。當知如是十一種分。普攝諸地。」

【釋曰。第二總結應知。】

「觀自在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何緣最初名極喜地。乃

至何緣說名佛地。」

【釋曰。自下第二釋地名義。先問。後答。此即總問諸

地名義。】

「佛告觀自在菩薩曰。善男子。成就大義。得未曾得出

世間心。生大歡喜。是故最初名極喜地。」

【釋曰。自下第二如來正說。釋十一地。即為十一。此

釋極喜地。釋有二義。一得自他利。二得無漏心。故

十地論第一卷云。成就無上自利利他。初證聖處。

故名歡喜。解云。聖處即無漏智。釋此地名。諸教極

多。不可具述。以要言之。或以一義釋極喜名。如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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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經。善覺菩薩四天王雙照二諦平等理。攝大乘

云。由此最初得能成辦自他義利勝功德故。無性

世親攝大乘釋亦同攝論。顯揚第三由正證得無

上現觀。住增上喜。故名歡喜。十住婆沙第一卷云。

始得善法味。心多歡喜故。或以二義以釋極喜。如

即此經十地論等。或以三義。如金光明第一卷云。

得出世心。未得始得。大事大用如意所願。故名歡

喜。(大事者自利。大用者利他)成唯識論第九卷云。初獲聖性。具

證二空。能益自他。生大喜故。若廣分別多信敬等

九種念佛等十種離世間境等十種歡喜。如十地

論。】

「遠離一切微細犯戒。是故第二名離垢地。」

【釋曰。第二辨離垢地。相續深密亦同此經。仁王經

云。名為離遠。故彼偈云。離遠開士忉利王。現形六

道千國土。金光明云。一切微細之誤破戒過失皆

清淨故。名離垢地。十地經云。遠離慳嫉破戒垢心。

名離垢地。十地論云。離能起誤心犯戒煩惱垢等。

清淨戒具足故。名離垢地。攝大乘云。由極遠離犯

戒垢故。世親釋云。性戒成就。非如初地思擇護戒

性戒成故。諸犯戒垢巳遠離故。無性意同世親。顯

揚論云。超二乘地。證淨尸羅。對治一切犯戒垢。十

住論云。行十善道離諸垢故。成唯識云。具淨尸羅

遠離能起微細毀犯煩惱垢故。名離垢地。】

「由彼所得三摩地及聞持陀羅尼。能為無量智光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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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是故第三名發光地。」

【釋曰。第三明發光地。謂第三地由得定故。發修慧

光。由得聞持陀羅尼故。發聞思慧光。是故第三名

發光地。或可假地能與發光為所依止。名發光地。

相續經云明地。深密經云光明地。而不說云發光

地者。譯家別故。仁王經云名為明慧。故彼偈云。明

慧空照炎天王。應形萬國導群生。金光明云。無量

智慧光明三昧不可傾動。無能摧伏。聞持陀羅尼

為作本故。說名明地。十地經云。無貪瞋等三種善

根轉增明淨。故名明地。華嚴十住及善戒經大同

十地。攝大乘云。由無退轉等持等至所依止故。大

法光明所依止故。名發光地。世親釋云。由此地中

與三摩地三摩鉢底。甞不相離。無退轉故。於大乘

法能作光明。名發光地。若廣分別。如無性釋。顯揚

論云。證得極淨三摩地蘊大智光明之所依止。名

發光地。成唯識云。成就勝定大法總持能發無邊

妙慧光故。名發光地。大智度論第四十九。名有光

地。】

「由彼所得菩提分。法燒諸煩惱。智如火𦦨。是故第四

名𦦨慧地。」

【釋曰。第四辨𦦨慧地。謂諸菩提分法智𦦨。燒煩惱

薪。故名𦦨慧。相續深密意同此經。依仁王經。亦名

𦦨慧。故彼偈云。𦦨慧妙光火精進。兜率天王遊信

國。金光明云。能燒煩惱以智慧火增長光明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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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品依處故。名為炎地。十地經云。日夜常放智光

明炎故。如摩尼光非餘光滅。故名𦦨地。十住華嚴

大同十地。十地論云。不忘煩惱薪智火能燒故。名

為𦦨地。(言不忘者俱生煩惱任運相續欲起即智故言不忘也)莊嚴論云。以

菩提分慧為𦦨自性。以惑智二障為薪自性。此地

菩薩能起智慧𦦨。燒二障薪。名𦦨慧地。攝大乘云。

由諸菩提分法焚滅一切障故。名𦦨慧地。世親釋

云。由此地中安住最勝菩提分法。由住此故。能燒

一切根本煩惱及隨煩惱。皆為灰燼。名焰慧地。無

性意同。成唯識云。安住最勝菩提分法。燒煩惱薪。

慧𦦨增故。名焰慧地。智度論云增曜地。解云。莊嚴

論等。燒二障薪名𦦨地。世親釋云。能燒一切根本

煩惱及隨煩惱皆為灰燼者。永斷所智。伏斷煩惱

名為灰燼。不爾便違攝大乘說留惑至惑盡等。】

「由即於彼菩提分法方便修習。最極艱難方得自在。

是故第五名極難勝地。」

【釋曰。第五明難勝地。謂難修中得自在故。名為難

勝。相續同此。深密經云。菩提分法方便修行難勝

得勝。名難勝地。仁王經名勝慧地。故彼偈云。

「 勝慧三諦自遠明

 化樂天王百億國」

金光明云。是修行方便勝智自在難得故。見思煩

惱不能伏故。名難勝地。十地經。彼地善根。以方便

智思量力故。轉勝明淨。下地善根二乘善根世間

善根所不能及。名難勝地。十住華嚴及善戒經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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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十地。論云。得世間智方便善巧。能度難度故。名

難勝地。瑜伽論云。今此地中。顯示菩薩於諸聖諦

決定妙智極難可勝。名難勝地。莊嚴論云。於五地

中。有二種離。一勤化眾生無惱難。二生不從化心

無惱難。此地菩薩能退二難。於難得勝。名難勝地。

攝大乘云。由真諦智與世間智更互相違。合此難

合令相應故。名難勝地。無性世親意同攝論。顯揚

論云。證得極淨緣諦所知諸法微妙慧薀成極難。

不住流轉寂靜聖道。名極難勝。十住論云。第五地

中功德力盛。一切諸魔不能壞故。名難勝地。成唯

識論意同攝論。】

「現前觀察諸行流轉。又於無相多修作意方現在前。

是故第六名現前地。」

【釋曰。第六辨現前地。謂此地中。現前觀察諸行流

轉。又相無相多修作意。令無相觀方得現前。具此

二義。名現前地。相續深密意同此經。依仁王經。名

為法現。故彼偈云。法現開士自在王。照千億土教

一切。金光明經。意同此經。十地經云。得無障礙智

門現前。名般若光明現前。華嚴十住善戒經。意同

十地經。莊嚴論云。不住生死涅槃。觀慧現前。名現

前地。攝大乘云。由緣起智為所依止。能令般若波

羅蜜多恒現在前。世親釋云。謂此地中。住緣起智。

由此智力。無分別住。最緣般若波羅蜜多。而得現

在。悟一切法無染無淨。於第七地。當成有行。於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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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地中。當成無行。無性釋論意同世親。十住論云。

障魔事巳諸菩薩道法皆現在前。成唯識論同攝

大乘。智度論亦名現前地。】

「能遠證入無缺無間無相作意。與清淨地共相隣接。

是故第七名遠行地。」

【釋曰。第七解遠行地。謂此地中。無缺無間證入無

相。不同六地蹔時現前。又復隣近第八淨地。具斯

二義。名遠行地。相續深密意同此經。依仁王經。名

遠達地。故彼偈云。遠達無生初禪王。常萬億土教

眾生。金光明云。無漏無間無相思惟解脫三昧遠

修行故。是地清淨無障無礙。名遠行地。十地經云。

得甚深遠離無身口意業轉求勝行。復能利益眾

生故。法忍轉淨。名遠行地。華嚴十住及善戒經意

同十地。十地論云。善修無相行功用究竟。能過世

間二乘出世間道故。名遠行地。莊嚴論云菩薩於

七地中。近一乘道。名為遠行。問。誰是遠去。答。功用

方便究竟此遠能去。由此遠去故。名遠行地。攝大

乘云。至功用行最後邊故。世親釋云。謂此地中。於

功用行得至究竟。雖一切相不能動漂。而於無相

猶名有行。無性意同。十住論云。去三界遠。近法王

位。故名深遠地。成唯識云。至無相住功用後邊。出

過世間二乘道去。名遠行地。】

「由於無相得無功用。於諸相中。不為現行煩惱所動。

是故第八名不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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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曰。第八明不動地。謂此地中。功用煩惱皆不能

動。名不動地。梁攝大乘。釋此經文。有其三義。故彼

論云。相惑功能不能動故。謂此地中。有二種境。一

真境名無相。菩薩住此境。一切相及功用所不能

動。二俗境名一切相。菩薩住此境。一切煩惱不能

動故。名不動地。相續深密意同此經。依仁王經名

為等觀。故彼偈云。

「 等觀菩薩二禪王

 入百億土化一切」

金光明云。無相正思惟修得自在。諸煩惱行不能

令動。名不動地。若廣分別。如十地經及華嚴等。十

地論云。報行純熟無相無間。名為不勤。莊嚴論云。

於八地中。有相想及無相有功用想。二想俱不能

動。由無此動故名不動地。攝大乘云。由一切相有

功用行不能動地。世親釋云。由此地中所有諸相

及一切行相皆不能動。無分別智任運流行。無性

釋云。謂一切相及一切行皆悉不能動彼心故。第

七地中。雖一切相所不能動。不現行故。然不自在

任運而轉。有加行故。第八地中。任運而轉。不作加

行。無功用故。是名七八二地差別。(梁攝論大乘二復次釋。初同此

經。後同新經)十住論云。若天魔梵沙門婆羅門。無能動

其願故。名不動地。成唯識云。無分別智任運相續。

相用煩惱不能動故。】

「於一切種說法自在。獲得無罪廣大智慧。是故第九

名善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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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曰。第九明善慧地。罪者過也礙也患也。謂此地

中。於一切處種種說法而得自在。獲得無礙廣大

智慧。此慧妙善。故名善慧。相續深密意同此經。依

仁王經。名為慧光。故彼偈云。慧光開士三禪王。能

於千億一時現。金光明云。說法自在無患累故。增

長智慧自在無礙。十地經云。如實知眾生三聚

相。隨順如是智。名善慧地。華嚴等經意同十地。十

地論云。無礙力說法成就利他行故。莊嚴論云。於

九地中。四無礙慧最為殊勝。於一剎那。三千世界

所有人天異類異音異義問。此菩薩能以一音普

答眾問。遍斷眾疑。由此說言名善慧地。攝大乘云。

由得最勝無礙智故。世親釋云。由此地中無礙解

智。說名為慧。此慧妙善。故名善慧無性釋云。謂得

最勝四無礙解無礙智。於諸智中最為殊勝。智即

是慧。故名善慧。四無礙者。法義詞辨。由法無礙。自

在了知一切句。由義無礙。自在通達一切義理。由

辭無礙。自在分別一切言詞。由辨無礙。遍於十方

隨其所宜自在辨說。於此地中。最初證得先未曾

得無礙解智。故名善慧。十住論云。其慧轉明調柔

增上。名善慧地。成唯識云。成就微妙四無礙解。能

遍十方善說法故。智度論云。善相地智。】

「麤重之身廣如虗空。法身圓滿。譬如大雲皆能遍覆。

是故第十名法雲地。」

【釋曰。第十解法雲地。謂我法執所熏種子無堪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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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名為麤重。遍障二空無我理故。是故經云。廣如

虗空。其第十地下種法界。法身圓滿。喻如大雲。證

法界時。由圓滿法身及修生法身覆隱如空廣大

麤重故。名法雲地。相續經云。如虗空等過惡。以如

大雲法身周遍覆故。深密經云。眾生煩惱過患之

身。如虗雲等。如來成法身猶如大雲。覆眾生界。說

法示現。依仁王經。名為灌頂。故彼偈云。灌頂菩薩

四禪王。於億恒土化群生。金光明云。法身如虗空。

智慧如大雲。能令遍覆一切故。(真諦說云。如虗空者。譬三如如也。虗

空有三義。一容受。譬自性法身不礙生死。二無邊。譬顯了法身雖復顯了而未究竟。如空有清淨處有塵

霧處。如道內法身通惑解中道也。三清淨無塵霧。譬聖果法身智慧。如大雲者。譬如如智有三。一道前性

得。二道內修德。三道後至得。又言遍者。性得如如智遍如如理。滿者。修得如如智滿如如理。覆者。至得如

如智覆如如理。境智相覆也。雲即是雨。雨有三義。一能障塵。道前自性智清淨無染義。二能洗垢。道內滅

惑除惡義。三能萌牙。道後能出如牙巳生。又空如法身。雲如應身)十地經云。如大

龍王智大法雨。餘地處所不能容受。唯除大海。如

是佛子。一切如來秘密雲雨。凡夫二乘九地菩薩

皆不能受。唯法雲地菩薩能受。故名法雲地。復

次此地菩薩起大慈雲。震大法雷。無畏電光。智慧

疾風。善根密雲。種種色身。為雜色雲。說正法雨。破

諸魔怨。於一念間。遍䨱世界。澍大法雨。滅除眾生

煩惱塵炎。八相成道。度諸眾生。故名法雲地。具說

如彼。莊嚴論云。於第十地中。由三昧門及陀羅尼

門。攝一切聞熏習因。遍滿阿梨耶識中。譬如浮雲

遍滿虗空。能以此聞熏習雲。於一一剎那。於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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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於一一好。一一毛孔。雨無量無邊法雨。充足一

切可化眾生。由能如雲雨法故。名法雲地。攝大乘

云。由得總緣一切法智。含藏一切陀羅尼門三摩

地門。譬如大雲能䨱如空廣大障故。又於法身能

圓滿故。世親釋云。由此地中所有總緣一切法智。

譬如大雲。陀羅尼門三摩地門。猶如淨水。此智所

藏。如雲含水。又如大雲能䨱虗空。如是總緣一切

法智。普能覆滅諸廣大障。又於法身能圓滿者。如

大雲起周遍虗空。如是此智。於諸菩薩所依法身。

悉能周遍。此中圓滿意說周遍。無性釋云。由得總

緣一切法智。總緣一切契經等法不離真如。此一

切法共相境智。譬如大雲。陀羅尼門三摩地門。猶

如淨水。智能藏彼。如雲含水。有能生彼勝功能故。

又如大雲覆隱虗空。如是總緣一切法智。覆隱如

空廣大無邊惑智二障。言覆隱者攝義斷義。又如

大雲澍清冷水充滿虗空。如是總緣一切法智。出

生無量殊勝功能。充滿所證所依法身。(梁攝大乘文雖有異

意無異也)成唯識云。大法智雲含眾德水。蔽如空麤重

充滿法身故。名法雲地。解云。此有三義。一大法智

雲含眾德水譬如大雲。由得總緣一切法智。猶如

大雲。陀羅尼門。三摩地門。猶如淨水。智能藏彼。如

雲含水。二蔽如雲麤重譬如大雲。由如大雲覆隱

虗空。如是總緣一切法智。覆隱如虗空廣大無邊

戒智二障。言覆隱者隔義斷義。三充滿法身故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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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大雲。由如大雲澍清冷水充滿虗空。如是總緣

一切法智。出生無量殊勝功德充滿所證所依法

身。】

「永斷最極微細煩惱及所知障。無差無礙。於一切種

所知境界。現等正覺。故第十一說名佛地。」

【釋曰。第十一別解佛地。謂一剎那金剛三摩地。為

無間道。雙斷微細二障種子。斷煩惱障故名為無

差。斷所知障故說名無礙。第二剎那為解說道。於

一切種所知境界。現等正覺。即是四智相應心品。

名為等覺。言佛地者。佛具五義。地有三義。故佛地

論第一卷云。言佛地者。具一切智一切種智。離煩

惱障及所知障。於一切法。於一切眾相。能自開覺。

一切有情。如睡夢悟。如蓮華開。故名為佛地。謂所

依所行所攝。即當所說清淨法界。大圓境智。平等

性智。妙觀察智。成所作智。受用和合一味事等。是

佛所依所行所攝。故名佛地。解云。言五義者。一具

真俗智。二離二種障。三達真俗境。四具自他覺。五

離無明故慧得解脫。如睡夢悟。斷貪欲故心得解

脫。如蓮華開。具此五義。故名為佛。今此經中。具有

四義。一離二障。如經永斷最極微細煩惱及所智

障。二具二智。謂生空法空智。如經無差無礙。三達

真俗境。如經於一切種所知境界。四具自他覺。如

經現等正覺。地三義者。一所依。二所行。三所攝。如

上巳說。又佛地經云。有五種法。攝大覺地。謂清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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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及彼四智。廣說如彼。故今經云故第十一名

為佛地。(相續經云。微細煩惱爾炎障斷。得無閡無障爾炎一切種覺。故第十一名為佛地。深

密經云。離一切無明微細習氣。離一切境界智障習氣。無障無礙。於一切法中而得自在。故十一名為佛

也)若廣分別。如十地論第一卷及梁攝論第十及

瑜伽七十九等。】

「觀自在菩薩。復白佛言。於此諸地。有幾愚痴。有幾麤

重。為所對治。」

【釋曰。自下第三。二十二愚分別諸地。於中有二。先

問。後答。此即總問。於十一地有幾愚痴及諸麤重

為所對治。然此諸愚十一麤重。諸教不同。謂相續

深密瑜伽決擇第七十八。皆與此經同本異譯。金

光明經最淨地品。列諸愚名。而不解釋。梁攝大乘

天親論第十卷中。二十二愚感十一麤重報。初八

愚痴能感四中方便生死。次六能感因緣生死。次

六能感有有生死。後二能感無有生死。即彼所感

變易果報為麤重報。今詳梁論有三種失。一梵本

攝大乘釋無分別。二所列解深密經不辨四種生

死。三以所知障不感分段變易二種生死。如成唯

識第九卷中廣釋經意。故今依彼釋此經文。其間

同異。依文正釋。】

「佛告觀自在菩薩曰。善男子。此諸地中。有二十二種

愚痴。十一麤重為所對治。」

【釋曰。第二如來正說。於中有三。初總標。次別釋。後

善男子下顯說愚意。此即總標。十一地有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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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及十一麤重為所治障。】

「謂於初地有二愚痴。一者執著補特迦羅及法愚痴。

二惡趣雜染愚痴。及彼麤重為所對治。」

【釋曰。自下第二次第別釋。於十一地。各有二愚及

一麤重。為十一段。此即初地二愚麤重。能此二愚。

依成唯識。自有兩釋。一云。愚及愚品。總說為愚。謂

初地二愚。一執著我法。即是此中異生性障。二惡

趣雜染愚。即是惡趣諸業果等。應知愚品總說為

愚。後准此釋。一云。此中唯說愚痴。故彼復云。或彼

唯說利鈍障品俱起二愚。解云。五利俱愚名為執

著我法愚。五鈍俱者名為惡趣雜染愚。問。若爾利

鈍二惑俱愚。何愚所攝。解云。隨強而說。或可同時

義說二愚。問。護法宗。異生性障用何為體。解云。護

法自有兩釋。一據實通論。於二障中。分別起者。二

乘見道現在前時。唯斷一種。名得聖性。菩薩見道

現在前時。具斷二種。名得聖性。二真見道現在前

時。彼二障種必不成就。猶明與闇定不俱生。如稱兩

頭低昂時等。諸相違法理必應然。是故二性無俱

成失。無間道時。巳無惑種。何用復起解脫道為。斷

惑證滅。期心別故。為捨彼品麤重性故。無間道時。

雖無惑種。而未捨彼堪任性。為捨此故。起解脫道。

及證此品擇滅無為。一云。據實通攝二障。經論意

趣。唯所知障。障十地故。唯諸菩薩之所斷故。言麤

重者。諸教不同。相續經云十一所治過。深密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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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對。金光明云依二麤重心。如是諸教。言雖有

異。義不相違。依種子說惑無堪任。俱不違故。梁攝

大乘。麤重報者真諦自安。非正梵本。成唯識論。自

有兩釋。故彼復云。及麤重言。顯彼二種或。二所起

無堪任性。如入二定。說斷苦根。所斷苦根雖非現

種。而名麤重。此亦應然。後麤重言。例此應釋。】

「於第二地有二愚痴。一者微細誤犯愚痴。二者種種

業趣愚痴。及彼麤重為所對治。」

【釋曰。第二辨離垢地障。依成唯識。自有兩說。一云。

微細誤犯愚。即是俱生一分。二種種業趣愚。即彼

所起誤犯三業。一云。或唯起業不了業愚。解云。前

義愚及愚品俱說為愚。後復次意。如其次第。一能

發業愚。二不了業愚。此上二愚。即十障中耶行障

也。釋麤重言。如上巳說。】

「於第三地。有二愚痴。一者欲貪愚痴。二者圓滿聞持

陀羅尼愚痴。及彼麤重為所對治。」

【釋曰。第三發光地障。成唯識云。一欲貪愚。即是此

中能障勝定及修慧者。彼昔多與欲貪俱故。名欲

貪愚。(解云。據實是所知障。而言貪欲者。與貪欲同體故)今得勝定。及修

所成。復既永斷。欲貪隨伏。此無始來依彼轉故。二

圓滿陀羅尼愚。即是此中能障總持聞思慧者。合

說二愚為闇鈍障。】

「於第四地有二愚痴。一者等至愛愚痴。二者法愛愚

痴。及彼麤重為所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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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曰。第四焰慧地障。成唯識云。一等至愛愚。即是

此中定愛俱者。二法愛愚。即是此中法愛俱者。所

知障攝。二愚斷故。煩惱二愛亦不現行。唯識復云。

此即十障中第四微細煩惱現行障。謂所知障中

俱生一分第六識俱身見等攝。最下品故。不作意

緣故。遠隨現行故。說名微細。(解云。三義釋微細義慮知)彼障四

地菩提分法。入四地時。便能永斷。彼昔多與第六識

中任運而生執我見等。同體起故。說煩惱名。今四

地中。既得無漏菩提分法。彼便永滅。此我見等亦

永不行。初二三地。行施戒修。相同世間。四地修得

菩提分法。方名出世。故能永害二身見等。寧知此

與第六識俱。第七識俱執我見等。與無漏道性相

違故。八地巳去。方不行。七地巳來。猶得現起。與餘

煩惱為依持故。此麤彼細。伏有前後。故此但與第

六相應。身見等言。亦攝無始所知障攝定愛法愛。

彼定法愛。三地尚增。入四地時方能永斷。菩提分

法特違彼故。】

「於第五地有二愚痴。一者一向作意棄背生死愚痴。

二者一向作意趣向涅槃愚痴。及彼麤重為所對治。」

【釋曰。第五難勝地障。成唯識云。如其次第能厭生

死樂涅槃者也。即十障中第五於下乘涅槃障。謂

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厭生死樂趣涅槃。同下二

乘厭苦欣滅。彼障五地無差別道。入五地時便能

永斷(解云。五地依四諦觀以為方便。入彼四諦染淨因果無差別道。是故能斷皆趣二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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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第六地有二愚痴。一者現前觀察諸行流轉愚痴。

二者相多現行愚痴。及彼麤重為所對治。」

【釋曰。第六現前地障。成唯識云。一現觀察行流轉

愚。即是此中執有染者。諸行流轉。染分攝故。二相

多現行愚。即是此中執有淨者。取淨相故。相觀多

行。未能多時住無相觀。(解云。初愚執苦集流轉門。後愚執滅道淨相門)即

十障中第六麤相現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

執有染淨麤相現行。彼障六地無染淨道。入六地

時便能永滅。】

「於第七地有二愚痴。一者微細相現行愚痴。二者一

向無相作意方便愚痴。及彼麤重為所對治。」

【釋曰。第七遠行地障。成唯識云。一細相現行愚。即

是此中執有生者。猶有流轉細生相故。(解云。執有緣生生滅

流轉。據實通滅。且舉初言)二純作意求無相愚。即是此中執有

滅者。尚取還滅細滅相故。(解云。執有緣生還滅相也)純於無

相作意勤求。未能空中起有勝行。即十障中第七

細相現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執有生滅細

相現行。彼障七地妙無相道。入七地時。便能永斷。】

「於第八地有二愚痴。一者於無相作功用愚痴。二者

於相自在愚痴。及彼麤重為所對治。」

【釋曰。第八不動地障。成唯識云。一於無相作功用

愚。二於相自在愚。令於相中不自在故。此亦攝土。

相一分故。八地巳上。純無漏道任運起故。三界煩

惱永不現行。第七識中細所知障猶可現起。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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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果不違彼故。(解云。生空智果者。謂生空智所引後得智及滅定)即十

障中第八於無相中作加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

一分。令無相觀不任運起。前之五地。有相觀多。無

相觀少。於第六地。有相觀少。無相觀多。第七中純

無相觀。雖恒相續。而有加行。由無相中有加行故。

未能任運現相及土。如是加行障八地中無功用

道。故若得入第八地時。便能永斷。彼永斷故。得二

自在。】

「於第九地有二愚痴。一者無量說法無量法句文字

後後慧辨陀羅尼自在愚痴。二者辨才自在愚痴。及

彼麤重為所對治。」

【釋曰。第九善慧地障。成唯識云。一於無量所說法

無量名句字後後慧辨陀羅尼自在愚。於無量所

說法陀羅尼自在者。謂義無礙解。即於所詮總持

自在。於一義中現一切義故。於無量名句字陀羅

尼自在者。謂法無礙解。即於能詮總持自在。於一

名句字中現一切名句字故。於後後慧辨陀羅尼

自在者。謂詞無礙解。即於言音展轉訓釋總持自

在。於一音聲中現一切音聲故。二辨才自在愚。辨

才自在者。謂辨無礙解。善達機宜。巧為說故。愚能

障此四種自在。皆是此中第九障攝。即十障中第

九利他中不欲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於

利樂有情事中不欲勤行樂修巳利。彼障九地四

無礙解。入九地時。便能永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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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第十地有二愚痴。一者大神通愚痴。二者悟入微

細秘密愚痴。及彼麤重為所對治。」

【釋曰。第十法雲地障。成唯識云。一大神通愚。即是

此中障所起事業者。二悟入微細秘密愚。即是此

中障大法智雲及所含藏者。即十障中第十於諸

法中未得自在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於諸

法不得自在。彼障十地大法智雲及所含藏所起

事業。入十地時。便能永斷。】

「於如來地有二愚痴。一者於一切所知境界極微細

著愚痴。二者極微細礙及彼麤重為所對治。」

【釋曰。第十一如來地障。成唯識云。一於一切所知

境界極微細著愚。即是此中微所知障。二極細礙

愚。即是此中一切任運煩惱障種。故集論說。得菩

提時頓斷煩惱及所知障。成阿羅漢。及成如來。證

大涅槃大菩提故。即十障中。於第十障別開一障。

故成唯識復作此言。此地於法雖得自在。而有餘

障。未名最極。謂有俱生微所知障及有任運煩惱

障種。金剛喻定現在前時。彼皆頓斷。入如來地。廣

引諸教。具如別章。】

「善男子。由此二十二種愚痴及十一種麤重故。安立

諸地。」

【釋曰。自下第三說愚等意。於中有二。初明說愚等

意。後讚菩提離諸繫縛。此即初也。謂欲安立十一

地故。說諸愚痴十一麤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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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離彼繫縛。」

【釋曰。第二讚無上覺離諸繫縛。於中有二。初佛自說。

後菩薩讚。此即佛說。謂妙覺位。遠離諸愚及彼麤重。】

「觀自在菩薩復白佛言。世尊。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甚奇希有。乃至成就大利大果。」

【釋曰。自下第二菩薩讚嘆。於中有二初總。後別。此

即初總讚。有其二義。一成就大利。即是利他功德。

二成就大果。即是自利功德。或可得菩提故名大

利。證涅槃故名為大果。或可斷所知障名為大利。

斷煩惱障名為大果。】

「令諸菩薩能破如是大愚痴羅網。能越如是大麤重

稠林。現前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釋曰。第二別讚。有其三義。一破諸愚痴。二越諸麤

重。三現證菩提。能令菩薩具此三利。愚能羅覆網

𢛡有情。故喻羅網。麤重眾多譬似稠林。又解。就釋

二十二愚中。文別有四。一問。二答。三善男子下結。

四觀自在下菩薩讚嘆菩提功德。】

「觀自在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是諸地幾種殊勝之

所安立。」

【釋曰。自下第四八種殊勝安立諸地。於中有二。先

請。後說。此即第一菩薩請問。如是十一地各有幾

種之所安立。】

「佛告觀自在菩薩曰。善男子。略有八種。」

【釋曰。自下第二如來正說。於中有三。初標數略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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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依數列名。後善男子下。約地分別勝劣多少。此

即第一標數總答。於十一地有八種勝。】

「一者增上意樂清淨。二者心清淨。三者悲清淨。四者

到彼岸清淨。五者見佛供養承事清淨。六者成就有

情清淨。七者生清淨。八者威德清淨。」

【釋曰。第二依數列名。相續深密攝大乘第十瑜伽

七十五。名字大同。言增上意樂者。如前清淨意樂

中說。(相續悕望。深密直心。梁論信樂。瑜伽意樂者。譯家異故)心清淨者。通

說八定為心清淨。故諸聖教通說諸定。名為心學。

顯揚第三說四靜慮為心淨者。如瑜伽論二十八

說。最初能入聖諦現觀正性離生。故偏說為增上

心學。悲清淨者。四無量中悲無量也。問。悲與大悲

有何差別。答。薩婆多宗。依俱舍論。八因差別。故第

二十七云。此與悲異。由八種因。一由自性無礙無

瞋。自性異故。二由行相。三苦一苦行相異故。三由

所緣。三界一界所緣異故。四由依地。第四靜慮通

餘異故。五由依身。唯佛通餘。身有異故。六由證得。

離有頂欲。證得異故。七由救濟。事成希望救濟異

故。八由哀愍。平等不平等哀愍異故。正理七十五

亦同俱舍。雜心第七五義辨異。婆沙第八十。三十

五復次。以釋差別。廣說如彼。經部師宗。如成實論。

七義以辨。故彼第二十云。問曰。悲與大悲有何差

別。答曰。悲名但心憐愍。能成辦事故大悲。所以者

何。菩薩見眾生苦。為盡此苦。懃修精進。又於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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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修習所成。故名大悲。又以智眼見眾生苦。決定

發心要當除滅。故名大悲。又多所利益。故名大悲。

亦無障礙。故名大悲。所以者何。悲心或念他惡。故

生障礙。大悲於種種深惡通無礙。又悲心或有厚

薄不等。一切平等故名大悲。又自捨巳利。但求他

利。故名大悲。悲不如是。是名差別。今依大乘。如莊

嚴論。六義辨悲大悲差別。故第九卷云。復有六種

差別。偈曰。

「 非等亦非常

 非深亦非順

 非道非不得

 翻六非如是」

釋曰。翻非大悲六種差別即是大悲。六種差別。一

者平等。二者常恒。三者深極。四者隨順。五者淨道

六者不得。平等者。於樂受等眾生所有諸受皆知

是苦故。常恒者。乃至無餘涅槃亦無盡故。深極者。

入地諸菩薩得自他平等故。隨順者。於一切眾生

苦如理拔濟故。淨道者。所對治煩惱得斷除故。不

得者。得無生忍時。諸法不可得故。大智度論第二

十七。亦以六義辨二差別。不同莊嚴。廣如彼說。瑜

伽四十四。顯揚第四。俱以四緣辨如來悲得成大

悲。而不說彼二種差別。莊嚴亦以四因緣得成大

悲。與瑜伽等文意不同。廣如彼說。然此大悲。依薩

婆多俱舍論等。唯如來有。若依大乘。智度論第二

十七。亦同俱舍。依菩提資粮論第二大智度論第

二十莊嚴第九。菩薩亦有大悲。依智度二十七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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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次諸佛心中慈悲名為大。餘人心中名為小。問

曰。若爾者。何以言菩薩行大慈大悲。答曰。菩薩大

慈者。於佛為小。於二乘為大。此是假名為大。佛大

慈大悲真實最大。到彼岸清淨者。六度十度等如

下當說。見佛供養承事清淨者。即當十地論中所

說三種無餘。一見佛無餘。二供養無餘。三恭敬無

餘。故十地論第三卷云。菩薩大願無餘有三。一見

一切佛無餘。二一切供養無餘。三一切恭敬無餘。

見佛無餘者。見應身報身法身佛。供養有三。一利

養供養。謂衣服臥具等。二恭敬供養。謂香華幡蓋

等。三者行供養。謂修行信戒行等。恭敬亦有三種。

一者給侍恭敬。二者迎送恭敬。三者修行恭敬。或

可見佛供養承事清淨者。即十種供養也。故瑜伽

論四十四云。菩薩供養如來。略有十種。一設利羅

供養。(善戒經云。供養巳身地持云身)二制多供養。(善戒經云塔地持云支提)

三現前供養。(善戒至云現見。地持同瑜伽)四不現前供養。(善戒

云不見。地持同瑜伽)五自作供養。(善戒地持皆同瑜伽)六教他供養。

(善戒地持亦同瑜伽)七財敬供養。(善戒云利益地持云財物)八廣大供養。

(善戒云最勝地持云勝)九無染供養。(善戒云清淨地持云不汙)十正行供

養。(善戒云受持。地持云至處道)若諸菩薩親現供養如來色身。

是名設利羅供養。若諸菩薩於為如來所造一切。

若窣堵波若龕若一若故制多新制多所設諸供

養。是名制多供養。若諸菩薩於如來身或制多所。

親面對前現囑現見而設供養。是名現前供養。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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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菩薩於如來所若制多所。現前施設供養具時。

發起增上意樂俱心淨信俱心。作是思惟。若一如

來法性。即是三世一切如來法性。若一如來制多

法性。即是十方一切如來制多法性。是故我今供

現如來。即是供養其餘三世一切如來。供現制多。

即是供養其餘十方一切制多。當知是名菩薩俱

供現不現前一切如來及以制多。若諸菩薩於不

現前一切如來及以制多。作如來想。普為三世一

切如來一切十方如來制多。施設供養。當知是名

菩薩唯供不現前佛及制多。此中菩薩唯供現前

佛及制多。應知獲得廣大福果。若唯供養不現前

佛及以制多。應知獲得大大福果。若俱供養現不

現前佛及制多。應知獲得最大福果。為無有上。若

諸菩薩於如來所若制多所。欲設供養。唯自手作。

不使奴婢等作。不依懈墮諸放逸處。而設供養。是

名菩薩自作供養。若諸菩薩於如來所。若制多所。

欲設供養。非唯自作。亦勸父母妻子奴婢乃至外

道等眾。令於如來若制多所。隨力隨能。作諸供養。

當知是名菩薩自他咸共供養。若諸菩薩。現有少

分可供養物。興悲愍心。故思施與貧苦少福無力

有情。令於如來若制多所持用供養。願彼當來恒

受安樂。彼得此物。供養如來及以制多。菩薩於斯

自無所供。當知是名菩薩唯教他設供養。此中菩

薩若唯自供佛及制多。應知獲得廣大福果。若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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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他。應知獲得大大福果。若能自他俱共供養。應

知獲得最大福果。為無有上。若諸菩薩於如來所

若制多所。敬問禮拜奉迎合掌。歌頌稱讚五輪皈

命。趨遶右旋而為供養。或復奉施無盡財而為供

養。是名菩薩財敬供養。若諸菩薩於如來所。若制

多所。長時施設即上所陳財敬供養。若現在前不

現在前。若自造作教他造作。即以如是所種善根。

迴向無上正等菩提。是名菩薩廣大供養。若諸菩

薩。於如來所若制多。自手供養。無染污心。而為供

養。不於信佛國王大臣諸貴勝前。為財敬故詐設

種種虗事供養。是名菩薩無染供養。又諸菩薩。若

無財物可設供養。然於所有。或瞻部洲四大洲乃

至十方無邊無際諸世界中。上中上品供養如來

一切供具。菩薩於彼以淨信俱勝解俱心。周遍思

惟。一切隨喜。如是菩薩少用功力而興無邊廣大

供養。攝受菩薩廣大資糧。(以上是財供養以下明法供養)若諸菩

薩少時少時須臾須臾。乃至下如搆牛乳頃。普於

一切蠢動有情。修習慈悲喜捨俱心。於一切行修

無常想無常苦想苦無我想。於其涅槃修勝利想。

於佛法僧修習隨念。少時少時須臾須臾。於一切

法發生少分下劣忍智。信解離言法性真如。起無

分別無相心住。何況於此若過若增。如是守護菩

薩所受尸羅律儀。於奢摩他毗鉢舍那菩提分法

精勤修學。亦於一切波羅蜜多及諸攝事正勤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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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是名菩薩於如來所正行供養。如是供養為最

第一。過前所說。百倍千倍。乃至鄔波尼殺曇倍。由

此十相。應知是名供養如來。若法若僧。隨其所應

當知亦爾。具說如彼。若廣分別。如善戒經第六。地

持第七。莊嚴第九。智度第三十。婆沙二十九及第

三十。成就有情清淨者。即四攝事。故顯揚第三云。

成就行者。謂四攝事。總攝說為成就有情行。若巳

入聖教所化有情界。以財法二種攝受義故。此中

財攝者。謂助攝受方便令成就故。法攝者。謂正攝

受轉及隨轉方便令成就故。如是四攝事。依五種

攝行說為攝事。五攝行者。一令附巳攝。二令受善

攝。三令起善正勤攝。四令善成就攝。五令善解脫

攝。瑜伽三十七云。當知成就略有六種。一者成就

自性。(謂善法種子及數習現行以為自性)二者所成就補特伽羅。略

有四種。(謂三乘種性及無種姓人也)三者成就差別。略有六

種。(一者謂根。二善根。三智慧。四下品。五中品。六上品)四成就方便有二十

七種。(一界增長乃至俱成就等)五能成就者有六種。(一解行地謂地

前。二淨意樂地謂初地也。三正行地從二地至七地四決定地謂八地。五決定行地謂九地也。六究竟地

謂十地及佛地也)六巳成就人相。謂三乘人。各有三品九

品差別相。廣說如彼。生清淨者。謂諸菩薩為利有

情受種種生。名生清淨。故瑜伽論三十八云。諸菩

薩生略有五種。攝一切生。利益安樂一切有情。何

等為五。一者除灾生。(地持云息苦生。善戒經云離苦有)二者隨類

生。(地持亦同。善戒經云隨心行有)三者大勢生。(地持云勝生善戒云勝有)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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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上生。(地持亦同。善戒云自在有)五者最後生。(地持亦同善戒云後有)除

灾生者。謂諸菩薩以大願力或自在力。於飢饉時。

作大魚等。以肉給施飢餓眾生。於疾疫時。作大醫

王。息一切有情疾疫。於鬪諍時。作大地主。息除鬪

諍。名除灾生。維摩經中意亦同此。隨類生者。謂諸

菩薩以大願力或自在力。隨生六趣種種類中。隨

彼惡行。化令行善。名隨類生。大勢生者。謂諸菩薩

稟性生時。所感壽量形色族姓自在富等諸異熟

果。一切世間最為殊勝。名大勢生。增上生者。謂諸

菩薩始從初地。作轉輪王。王瞻部洲。得大自在。乃

至十地。作大自在。過色究竟。一切生處最為殊勝。

彼菩薩即由此業增上所感。名增上生。最後生者。

謂諸菩薩於此生中。菩提資糧巳極圓滿。或生剎

利婆羅門家。現等正覺。廣作一切佛所作事。名最

後生。三世菩薩曾當現生。一切皆此五生所攝。除

此無有若過若增。唯除凡地菩薩受生。何以故。此

中意取有智菩薩諸所受生為五生故。如是諸生。

大菩提果之所依處。令諸菩薩疾證無上正等菩

提。名生清淨。具說如彼。善戒經第九。地持第十。大

同瑜伽。又解。菩薩受生具四因緣。名生清淨。四種

因緣。如下文說。問。地上菩薩巳離三惡。如何得有

除灾生等。答。依變化故作如說。故大般若第三百

九十四云。云何菩薩摩訶薩。成就如是一切白淨

聖無漏法。而生惡趣受傍生身。佛言善現。於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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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如來化作傍生身時。是實傍生受彼苦不。善現

答言。不也世尊。不也善逝。如來化作傍生身時。非

實傍生。不受彼苦。佛告善現。諸菩薩摩訶薩亦復

如是。雖成就一切白淨無漏法。而為成就諸有情

故。方便受傍生身。由受彼身。如應成就諸有情類。

又云。菩薩現受種種傍生等身。雖受彼身。而實非

彼。亦不為彼過所染汙。乃至廣說。解云。既云菩薩

亦復如是。又云而實非彼。故知變化而非實身。問

既是化身同彼如來。何故佛果除生清淨。答。雖於

三惡與佛無異。於人天中。菩薩亦有實受生故。於

佛果位。除生清淨。謂五生中。初二同佛。後三即與

如來有異。威德者即威力也。此如瑜伽第三十七

威力品說。彼云。云何諸佛菩薩威力。略有三種。一

者聖威力。謂佛菩薩得定自在。依定自在。隨其所

欲一切事成。心調柔故。善修心故。是名聖威力。二

者法威力。謂諸勝法。有廣大果。有大勝利。是名法

威力。此中法者。即是六種波羅蜜多。所謂布施乃

至波若。如是諸法有大威力。名法威力。三者俱生

威力。謂佛菩薩先集廣大福德資糧。證得俱生甚

希奇法。是名俱生威力。又佛菩薩如是威力品類

差別。復有五種。一者神通威力。二者法威力。三者

俱生威力。四者共諸聲聞獨覺威力。五者不共聲

聞獨覺威力。神通威力者。具如彼說。法威力者。謂

布施威力乃至波若威力。俱生威力者。謂性能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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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諸本生事。為欲利益諸有情故。不由思擇。於極

長時。種種猛利無間大苦。悉能堪忍等。共不共威

力者。略由三相。應知不共。一者微細故。二者品類

故。三者界故。諸佛菩薩。於無量數諸有情類及無

量數威力方便如所應作諸利益事。皆如實知。無

不能作。是名微細。一切品類神通威力法威力俱

生威力悉皆成就。是名品類。以一切世界一切有

情界為威力境。是名為界。聲聞但以二千世界及

有情界為神通境。獨覺但以三千世界為神通境。

何以故。由彼唯為調伏一身。而修正行。非諸有情。

是故最極唯以一界為神通境。除上所說。所餘諸

佛菩薩威力。當知麤相與二乘等共。如是諸佛菩

薩威力。聲聞獨覺尚不能及。何況所餘一切天人

異生外道。善戒經神通品。地持論威力品。大同瑜

伽。具上威力故。名威德清淨也。】

「善男子。於初地中。所有增上意樂清淨。乃至威德清

淨。後後諸地。乃至佛地。所有增上意樂清淨。乃至威

德清淨。彼諸清淨展轉增勝。唯於佛地。除生清淨。」

【釋曰。自下第三約地分別勝劣多少。於中有二。初

依八殊勝辨其勝劣。後又初地下通約餘德辨其

勝劣。此即初也。謂從初地乃至第十。於一一地。皆

具八種展轉增勝。若至佛地。唯有七種。除生清淨。

解云。佛地除生清淨者。約除灾等五種生說。瑜伽

等說五種受生。唯說十地。不通地前及佛地故。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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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謂十地中攝報果。十王報體。通分段變易。皆用

地前有漏諸波羅蜜為總別報因。用地上有漏波

羅蜜為別報因。無漏波羅蜜為增上緣。並從淨因

生。體是勝妙果。故名生清淨。故下文言。極淨善根

所集起故。佛俱無故。名除生清淨。】

「又初地中所有功德。於上諸地平等皆有。當知自地

功德殊勝。」

【釋曰。自下第二通約餘德辨其勝劣。於中有二。初

明勝劣。後明有上無上差別。此即第一明勝劣。謂

初地中所有功德。地地皆有。且如十種波羅蜜多

地地皆有。而初地中施度殊勝。餘九非勝。第二地

中戒度殊勝。餘九非勝。餘諸地中。准此應知。】

「一切菩薩十地功德皆是有上。佛地功德當知無上。」

【釋曰。第二有上無上分別諸地。十地功德更有勝

上。故名有上。佛地功德無有勝故名無上也。依善

戒經第三卷說。無上菩提具七無上故名無上。一

者身無上。三十二相莊嚴身故。二者受持無上。自

利利他與他樂故。三者具足無上。謂壽命具足。見

具足。戒具足。行具足故。四者智慧無上。謂四無礙。

五者不可思議無上。所謂具足六波羅蜜故。六者

解脫無上。如來能壞二種障故。七者行無上。所謂

聖行天行梵行。如來以是無上身故名大丈夫。受

持無上故名為大悲。具足無上故名到彼岸。智慧

無上故名一切智。不可思議無上故名阿羅呵。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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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無上故名大涅槃。行無上故名三藐三佛陀。具

此七故。佛陀功德名無上也。】

「觀自在菩薩白佛言。世尊。何因緣故。說菩薩生於諸

有情最為殊勝。」

【釋曰。第五約殊勝生分別諸地於中有二。先問。後

答。此即菩薩乘前發問。謂前所說生殊勝者。依何

義故名為殊勝。】

「佛告觀自在菩薩曰。善男子。四因緣故。」

【釋曰。自下第二如來正說。於中有二。初標數略答

後別釋四因緣。此即初也。】

「一者極淨善根所集起故。二者故意思擇力所取故。

三者悲愍濟度諸眾生故。四者自能無染除他染故。」

【釋曰。第二別釋四緣。一者求大菩提極淨善根所

集起故。此即瑜伽所說勢力受生也。二故意思擇

者。即是願力受生。故莊嚴十三卷云。願力受生者。

入大地菩薩。此上二種即是近緣。三悲愍故者。此

入生死。四自能無染除他染故。謂地上菩薩能除

煩惱所知障故。能除他染。若自有染。不能除他。故

維摩云。自疾不能救。那能救諸疾。人又云。若自有

縛能解彼縛。無有是處。若自無縛能解彼縛。斯有

是處。(十地論同有此釋)問。此說殊勝依何生說。答。如上所

說除灾生等五種生說。於理無失。依莊嚴論。菩薩

受生。總有四種。故十三卷云。次說菩薩四種受生。

偈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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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業力及願力

 定力亦通力

 依此四種力

 菩薩而受生」

釋曰。四種受生者。一業力生。二願力生。三定力生。

四通力生。業力生者。謂信行地菩薩業力自在。隨

所欲處而受生故。願力生者。謂入大地菩薩願力

自在。為成熟他。受畜生等生故。定力生者。謂得定

菩薩定力自在。捨於上界下受生故。通力生者。謂

菩薩得神通力自在。能於兜率天等示現諸相而

受生故。今依此經。除初業力。依餘生說。】

「觀自在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何因緣故。說菩薩行廣

大願妙勝願(相續經云。何故發妙願勝願名力願。深密經云。一切妙願勝願殊勝力願也)。」

【釋曰。自下第六約三大願分別十地。於中有二。先

問。後說。此即總問發三願緣。然此三願。諸說不同。

一云。緣諸眾生名為大願。所緣廣故。上求菩提名

為妙願。願妙覺故。即說此一名為勝願。過二乘願

及地前故。一云。三願約四緣說。初之二緣顯廣大

願。第三一緣顯其妙願。第四一緣顯其勝願。一云。

三願同體。隨義說三。所緣廣故名為廣願。勝二乘

故名妙名勝。】

「佛告觀自在菩薩曰。善男子。四因緣故。」

【釋曰。自下第二如來正說。於中有三。初標數略答。

次別釋四緣。後總結四緣。此即略答。四因緣故能

發三願。而不別釋三願別相。】

「謂諸菩薩能善了知涅槃樂住堪能速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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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曰。自下第二別釋四緣。此即第一堪證涅槃。此

即是其由無分別智不住於生死。】

「而復棄捨速證樂住。」

【釋曰。此即第二而捨速證樂。即是常起大悲故。不

入於涅槃。】

「無緣無待發大願心。」

【釋曰。辨第三緣不緣報恩。不待報恩而起大悲。故

深密經云不為報恩而發大心。相續經云無所用

無所為也。】

「為欲利益諸有情故。處多種種長時大苦。」

【釋曰。顯第四緣。即五生中除灾生。或可隨類生也。】

「是故我說彼諸菩薩行廣大願妙願勝願。」

【釋曰。第三總結可知。】

「觀自在菩薩復白佛言。世尊。是諸菩薩凡有幾種所

應學事。」

【釋曰。自下第二廣釋諸度。於中有十八問。即為十

八段。一所學種數多少門。二分別三學相攝門。三

分別福智資糧門。四五相修學六度門。五諸度數

無增減門。六分別諸度次第門。七六度品類差別

門。八波羅蜜多得名門。九諸度清淨種數門。十分

別五相五業門。十一最廣大等五相門。十二六度

因果無盡門。十三愛度不得度果門。十四諸度威

德種數門。十五諸度因果義利門。十六眾生自業

過失門。十七般若取法無性門。十八三種波羅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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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門。此即第一所學種數多少門。先問。後答。此即

問也。】

「佛告觀自在菩薩曰。善男子。菩薩學處略有六種。」

【釋曰。第二如來正說。於中有二。初標數略答。後依

數列名。此即第一標數略答。謂所學事總有六種。】

「所謂布施持戒忍辱精進靜慮到彼岸。」

【釋曰。第二依數列名。(深密經云。檀波羅蜜。尸羅。羼提。毗梨耶。禪。般若。波羅蜜者。

彼岸梵音。此標唐言)此釋六度總別名義。六到彼岸。是其總

名。施戒等者。即是別目。然到彼岸。諸教不同。依瑜

伽論。第四十九。以三種義釋到彼岸。一時。二自性

清淨。三得妙果。故彼論云。如是十法。最極長時。乃

至能圓證自性最極清淨殊勝。能得最極菩提妙

果。是故說名波羅蜜多。善戒第九。地持論第十。大

同瑜伽。依梁攝論。以三無等釋到彼岸。故第九云。

一時無等。謂三大劫。二加行無等。謂四修等。三果

無等。即是三身所顯菩提。彼岸皆具此三義故。通

稱波羅蜜。具說如彼。(新攝大乘釋皆無此言)依新攝論。即說

六度最勝義故名到彼岸。故攝大乘第七卷云。論

曰。此諸波羅蜜多。訓釋名言。云何可見。於諸世尊

聲聞獨覺施等善根。最為殊勝。能到彼岸。是故通

稱波羅蜜多。世親釋云。超諸世間聲聞獨覺施等

彼岸。是故通名波羅蜜多。無性第七大同世親。依

智度論第十二卷。有五復次釋到彼岸。一云。於施

等退。迴向小乘。如舍利弗等。名為此岸。直進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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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辦佛道。名到彼岸。二云。慳等六弊名為此岸。施

等六度名到彼岸。三云。有無二見名為此岸。破有

無見智名到彼岸。四云。為結使縛所行施等名為

此岸。非結使縛所行施等名到彼岸。五云。生死大

海名為此岸。涅槃大城名到彼岸。具說如彼。依雜

集論第十一卷。以三最勝顯波羅蜜。彼云。一自體

最勝。并積習。二方便最勝。三果最勝。積習者謂長

時也。具此三義。名到彼岸。又彼復云。最勝所作故。

最勝所至故。名波羅蜜多。一切佛菩薩所為所到

故。復次到所知彼岸故。名波羅蜜多。安住佛性故。

復次濟度自他最極灾橫故。名波羅蜜多。能令自

他越度生死大苦海故。釋別名者。如莊嚴論第七

卷云。能除貧窮故名施。能令清凉故名戒。由具戒

者於境界中熱惱息故。能破瞋恚故名忍。忍破瞋

恚能令盡故。能建善故名進。建立善法由此力故。

能持心故名定。攝持內意故。能解真法故名慧。曉

了第一義故。依攝大乘第七卷云。又能破裂慳恡

貧窮。及能引得廣大財位福德資粮。故名為施。又

能息滅惡戒惡趣。及能取得善趣等持。故名為戒。

又能滅盡忿怒讐。及能善住自他安隱。故名為忍。

又能遠離所有懈怠惡不善法。及能出生無量善

法令其增。長故名精進。又能消除所有散動。及能

引得內心安住。故名靜慮。又能除遣一切見趣諸

耶惡慧。及能真實品引知法。故名為慧。世親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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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於因時破慳惠施。果時能裂一切貧窮。及於果

時。引大財位廣福資粮。故名為施。又於因時息諸

惡戒。果時能滅惡趣。及於未來能取善趣。於現在

能得等持。故名為戒。如是一切波羅蜜多訓釋言

詞。如應當說。及能善住自他安穩者。謂於自身不

為忿怒過失所惱。不生他苦。故得安穩。無性釋云。

謂於因時能破慳恡。亦能引廣福德資粮。及於果

時能裂貧窮。得大財位。故名為施。餘釋別名。其文

易了。解云。世親論意。資糧屬果。無性論資粮屬因。

餘者皆同。梁論第九意同新論。掌珍第二及勝鬘

經釋名少異。恐繁不述。】

「觀自在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是六種所應學事。幾

是增上戒學所攝。幾是增上心學所攝。幾是增上慧

學所攝。」

【釋曰。自下第二分別三學相攝門。於中有二。先問。

後答。此即請問。】

「佛告觀自在菩薩曰。善男子。當知初三但是增上戒

學所攝。靜慮一種。但是增上心學所攝。慧是增上慧

學所攝。我說精進遍於一切。」

【釋曰。第二如來正說。謂隨用說。戒攝前三。以戒資

粮是戒自性戒眷屬故。定即心學。般若是慧。諸教

皆同。如名可知。精近遍三。策三學故。相續深蜜亦

同此經。問。善戒經云。戒攝戒度。心攝定度。慧攝慧

度。如何此經與彼有異。解云。相攝有其多義故。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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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辨三學。後明相攝同異。言三學者。如世親攝論

第一卷云。增上戒者。謂十地中依戒而學。故名增

上戒。即諸菩薩所有律儀。於諸不善。無復作心。增

上心者。謂在內心。或即依心而學。故名增上心。即

諸三摩地。增上慧者。謂趣證慧。故名增上慧。或依

慧而學。故名增上慧。即是無分別智。言增上者。是

最勝義。故瑜伽論第八云。唯於佛獨有此三。不共

外道。如是名為最勝義故。名為增上。具說如彼。廣

釋三學。如無性攝論梁論第一顯揚第七瑜伽二

十八法集經第六雜阿含第四十。廣辨三學差別。如

成唯識第九攝大乘第七第八。後明相攝。諸教不

同。依善戒經。戒唯攝戒。定唯攝心。慧唯攝慧。不配

餘度。故第九云。六度有三戒。一隨戒戒。二隨心戒。

三隨智戒。尸度名為隨戒戒。禪度名為隨心戒。智

度名為隨智戒。(此即自性相攝)若依此經相續深密。前三

攝戒。是資糧。是戒自性戒眷屬故。靜慮攝心。般若

攝慧。精進遍三。䇿三學故。(此即隨用相攝)依莊嚴論。意同

此經。故第七云。偈曰。為攝三學故。說度有六種。初

三二初一。後二二一三。(解云。初三者。謂初三度。二者謂初三度即是二。一聚

二眷屬。尸羅為聚。檀及羼提為眷屬。初一者謂初三及二。即三學中是初一戒學。後二者。即是後二禪度

般若度。重二者。謂後二度。如其次第即是心慧二學。一者。謂精進一度。三者謂此一度遍三學也)若

依瑜伽第四十九。前四攝戒。第五攝心。第六攝慧。

故彼論云。由前四度資糧自性眷屬守護。當知圓

滿增上戒學。由靜慮度。當知圓滿增上心學。由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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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度。當知圓滿增上慧學。具說如彼。地持論第十

亦同瑜伽。(此即隨顯相攝)依攝論等。六度一一更互相攝。

以此准知。三學一一皆攝六度。故攝論云。如是六

屬相決擇。云何可見。世尊。於此一切六度戒有處

所以施聲說。如是乃至戒有處所以慧聲說。謂於

一切波羅蜜多。修加行中。皆有一切波羅蜜多。互

相助成。如是意趣。廣說如彼。(此即助伴相攝)然此諸教攝

義不同。故成唯識約四種義。以辨相攝。一自性攝。

二助伴攝。三隨用攝。四隨顯攝。故第九云。若自性

攝。戒唯攝戒。定攝靜慮。慧攝後五。(約十度門以辨相攝)若辨

助伴。皆具相攝。若隨用攝。戒攝前三。資糧自體眷

屬性故。定攝靜慮。慧攝後五(約十度行說)精進三攝。遍

䇿三故。若隨顯攝。戒攝前四。前三如前。及守護故。

定攝靜慮。慧攝後五。解云。唯此諸聖教中。若據一

義。故不相違。】

「觀自在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是六種所應學事。幾

是福德資粮所攝。幾是智慧資粮所攝。」

【釋曰。自下第三分別福智資糧門。先問。後答。此即

請問。】

「佛告觀自在菩薩曰。善男子。若增上戒學所攝者。是

名福德資糧所攝。若增上慧學所攝者。是名智慧資

糧所攝。我說精進靜慮二種遍於一切。」

【釋曰。此即如來正說。謂六度中。初三是福。後一是

智。餘二即通二種資粮。釋此經意。如瑜伽論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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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彼云。云何為福。謂施戒忍三。云何為智。謂第

六般若。精進靜慮通於二分。若依精進。修施戒忍

及四無量。名為福分。若依精進。習聞思修所成三

慧及蘊等善巧。名為智分。若依靜慮。修習慈等四

種無量。名為福分。若依靜慮。修蘊界等種種善巧。

名為智分。地持論第一。善戒經第二。世親攝論第

六。梁論第八。大同瑜伽。然此福智二種資粮。略釋

名義。後辨相攝。言名義者。能生福果。與福為因。名

福資粮。能生智果。與智為因。名智資粮。言資粮者。

若依梁論。成就義故。名為資粮。故第八云。此福及

智。有二種功用。一能助道。二能成道體。由此二故。

道得成就。故說此二為通資粮。若依無性攝論。運

集義故名為資粮。故第六云。言資粮者。經無量劫

所運集故。若依菩提資粮論。有其五義。一者滿義。

二者持義。三長養義。四者因義。五具足義。故第一

云。言資粮者。是其滿義。由此能滿菩提法故。又以

持為義。由此能持菩提法故。又以長養為義。由此

長養菩提法故。又以因為義。由此能生菩提法故。

又以眾分具足為義。由此具足菩提法故。名為資

粮。具說如彼。言相攝者。諸教不同。略有八例。一者。

前三是福。後三是智。如無性攝論第六卷云。福資

粮者。謂施戒忍三種加行。智資粮者。精進靜慮及

聞慧等。智度論第十五云。欲成佛道。凡有二門。一

者福德。二者智慧。行施戒忍是福德門。知一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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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相般若是智慧門。般若要因禪定。禪定必須大

精進力。二者。初二及第四是福。後二及第三是智。

如優婆塞戒經第二卷二莊嚴品云。施戒精進名

福莊嚴。忍定智慧名智莊嚴。三者。前二是福。後一

是智。三通二種。如莊嚴論第十卷云。問。二聚攝六

度云何。偈曰。

「 初二為福聚

 第六即是智

 餘三二聚因

 五亦成智聚」

釋曰。施戒為福體。波若為智體。忍進定三通為二

聚因。由俱作故。五亦成智聚。由智迴向故。具說如

彼。四者。前三是福。後一是智。餘通二種。如即此經

相續深密地持論第一善戒經第二無性世親攝

論第六梁攝論第八瑜伽三十六。五者。前五是福。

後一是智。如伽耶經云。助道者五波羅蜜。斷道者

般若波羅蜜。又智度論云。五波羅蜜殖諸功德。般

若波羅蜜能除著心。六者前。五是福。後一通福智。

如涅槃經第二十七獅子吼品云。福莊嚴者。謂從

波羅蜜乃至般若。非般若波羅蜜。慧莊嚴者。謂從

一地乃至十地。解云。地者即是慧也。故無性攝論

第七卷云。法無我智分位名地。七者。前是福。六皆

是智。如前所引大莊嚴論云。五亦成智聚者。後由

般若能迴向故。一切諸波羅蜜皆成智聚。解云。前

五度非但是福。亦通智聚。由智迴向故。八者。施戒

及定為福。般若為智。略不配釋忍進二度。如大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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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藏經般若品云。云何名為二種資粮善巧。謂福

及智。云何為福。謂施戒修。云何為智。謂修行般若

攝取於智。具說如彼。或可六度皆通福智。一一度

中互相助成。各具六故。解云。諸經及論。隨機不同。

種種異說。各不相違。】

「觀自在菩薩復白佛言。世尊。於此六種所學事中。菩

薩云何應當修學。」

【釋曰。自下第四五相修學六度門。先問。後答。此即

請問五相修法。】

「佛告觀自在菩薩曰。善男子。由五種相應當修學。」

【釋曰。自下第二如來正答。於中有二。初標章舉數。

後次第別釋。此即初也(深密經云有五種觀法)。】

「一者最初於菩薩藏波羅蜜多相應微妙正法教中

猛利信解。」

【釋曰。自下第二次第別釋五相。即為五段。此釋第

一猛利信解相。如攝大乘即七卷云。謂於諸度相

應聖教。雖極甚深。而能信解。解云諸度相應教甚

深者。如雜集論第十一云。十二分聖教中。方廣分

名菩薩波羅蜜多藏。如經中說。大乘者即是菩薩

波羅蜜多藏。又第十二云。復次何緣說方廣分為

廣大甚深耶。由一切種智性廣大甚深故。謂此所

得一切種智性果最廣大甚深故。因受果名。是故

別說方廣分為廣大甚深。】

「二者次於十種法行。以聞思修所成妙慧精進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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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曰。第二行十法行。十種法行。如前所引瑜伽決

擇七十四說。顯揚第二。今釋經文。兩說不同。一云。

十種法行即是三慧。故以三慧精進修行十種法

行。故相續經作如是說。於彼行十法行聞思修慧。

又深密云。有十法行如實修行聞等慧故。一云。三

慧正顯其觀。十種法行即是助伴。故辨中邊論第

三卷云。頌曰。菩薩以三慧。恒思惟大乘。如所施設

法。名作意正行。乃至彼云。作意正行有何助伴。頌

曰。此助伴應知。即十種法行。何等為十。頌曰。謂書

寫供養。施他聽披讀。受持正開演。諷誦及思修。論

曰。於此大乘有十法行。一書寫。二供養。三施他。四

若他誦讀專心諦聽。五自披讀。六受持。七正為他

開演文義。八諷誦。九思惟。十修習。解云。後說為勝。

所以者何。彼論復云。作意正行。由十法行之所攝受。】

「三者隨護菩提之心。」

【釋曰。第三護菩提心。謂發菩提心令不退轉。名護

菩提心。廣釋發菩提心。如發菩提心經第一廣讚

菩提心。如華嚴經五十九。】

「四者親近真善知識。」

【釋曰。此釋第四近善知識。如瑜伽論第四十四。彼

云。成就八支能為善友眾相圓滿。一者住戒。於諸

菩薩律儀戒中。妙善安住無缺無穿。二者多聞。覺

慧成就。三者具證。得修所成隨一勝善。逮奢摩他

毗鉢舍那。四者哀愍。內具慈悲。能捨自巳現法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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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精勤無怠饒益於他。五者無畏。為他宣說正法

教時。非由恐怖忘失念辨。六者堪忍。於他輕譏調

弄鄙言違拒等事。非愛言路種種惡行。皆悉能忍。

七者無倦。其力充強能多思擇。處在四眾說正法

時。言無謇澁。心不疲厭。八者善詞。語具圓滿。不壞

法性。言詞辨了。廣讚善知識。如法句經及華嚴經

五十八。又瑜伽云。由四種相方得圓滿親近善友。

一於善友有病無病。隨時供待。恒常發起愛敬淨

信。二於善友隨時敬問禮拜奉迎合掌殷勤。修和

敬業。而為供養。三於善友如法衣服飲食臥具病

緣醫藥資身什物。隨時供養。四於善友。若正依止

於如法義。若合若離。隨自在轉無有傾動。如實顯

發作奉教心。隨時往詣恭敬承事請問聽受。具說

如彼。】

「五者無間勤修善法。」

【釋曰。此辨第五無間勤修。如攝大乘說。恒常無間

修習六度方得圓滿。此即長無間慇重無餘。四種

修中無間修也。依成唯識。更加發心以為五修。辨

此經意。說五根者。欲修六度。要具五相。一於度教

發勝信解。若不依正教。成耶行故。二巳信聖教。起

十供養。發三種慧。是行體故。三隨護善根。令不退

故。四近善知識。藉勝緣故。五無間修。令速滿故。若

依攝大乘論。說修有五。一現起加行修。二勝解修。

三作意修。四方便善巧修。五成所作事修。又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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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第十二卷。修略有五。謂依止住持修。依止作意

修。依止意樂修。依止方便修。依止自在修。廣說如

彼。恐繁不述。】

「觀自在菩薩白佛言。世尊。何因緣故。施設如是所應

學事。但有六數。」

【釋曰。自下第五諸度數無增減門。有十種度。分之

為二。初明六度數無增減。後明四度數無增減。前

中有二。先請。後說。此即請問唯六所由。】

「佛告觀自在菩薩曰。善男子。二因緣故。」

【釋曰。自下世尊正說。於中有四。一者標數。二者別

敘。三者屬當。四者別釋。此即第一標數略答。由二

緣故。數無增減(相續經云二事。深密二義者。因緣事義。名異意同)。】

「一者饒益有情故。二者對治諸煩惱故。」

【釋曰。第二別敘二緣。如經可知。】

「當知前三饒益有情。後三對治一切煩惱。」

【釋曰。第三舉前三後三。屬當二緣。謂六度中施戒

忍三。饒益有情。精進等三。對治煩惱。】

「前三益饒諸有情者。謂諸菩薩由布施故。攝受資具。

饒益有情。由持戒故。不行損害逼迫惱亂。饒益有情。

由忍辱故。於彼損害逼迫惱亂。堪能忍受。饒益有情。」

【釋曰。自下第四次第別釋。前三饒益。後三對治。此

釋前三饒益後三對治此釋前三饒益有情。深密

等云。前三種度。如次三益。資世攝受益。不加攝受

益。無報怨心益。成唯識云。又前三種饒益有情。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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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資財。不損惱彼。堪忍彼惱。而饒益故。廣如雜集

等。】

「後三對治諸煩惱者。謂諸菩薩由精進故。雖未永伏

一切煩惱。亦未永害一切隨眠。而能勇猛修諸善品。

彼諸煩惱不能傾動。善品加行。由靜慮故。永伏煩惱。

由般若故。永害隨眠。」

【釋曰。此明後三對治煩惱。謂彼精進非如靜慮永

伏一切現行煩惱。非如般若永害一切種子隨眠。

而由精進能修諸善。由此諸惑不傾動。善品加行

即是精進。能與定慧方便故。說名加行。由靜慮故

永伏現惑。由般若故永害種子。故說後三對治煩

惱。成唯識云。精進等三對治煩惱。雖未伏滅。而能

精勒修對治彼諸善加行。永伏永滅諸煩惱故。廣

如雜集等。然此六度唯六所由。乃至有五種。有處

一義以釋六數。如優婆塞戒經第一卷云。為除外

道六方耶說。故說六度。佛言東方如施。初始出故。

南方如戒。以似右故。西方如忍。忍惡於後故。北方

如精進。名號勝故。下方如禪。觀察惡道故。上方如

慧。無上無生故。又智度論四十六云。何故如來正

說六度。不多不少。答。佛為法王。隨眾生機。或時略

說。一二三等。或時廣說。如賢劫經八萬四千諸波

羅蜜。復次六道眾生皆受身心苦惱。菩薩生大悲

心。為滅六道眾生苦故。生六波羅蜜。不多不少。又

瑜伽論四十九云。為攝三學故唯說六。初四攝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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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一攝心。後一攝慧。由此建立波羅蜜多唯有六

種。無增無減。或以二義釋無增減。如即此經相續

深密梁論第十。或以三義釋無增減。如攝大乘

第七卷云。何因緣故。波羅蜜多唯有六數。成立對

治所治障故。證諸佛法所依處故。隨順成就諸有

情故。廣說如彼。世親無性攝大乘釋亦同本論。又

雜集論第十一云。數有二種。一計算數。二決定數。

計算數者。謂六波羅蜜。決定數者。謂波羅蜜唯有

六不增不減。何以故。諸菩薩道。略有二種。一增上

生道。即前三度。二決定勝道。即後三度。具說如彼。

(此是初緣)復次羅蜜多是無住涅槃方便故。其數唯

六緣。所以者何。前三度故不住涅槃。後三度故不

住生死。具說如彼。(第二緣)復次攝益有情故。對治煩

惱故。說唯六數。即同此經二意說六。(第三緣)或以四

義釋無增減。如成唯識第九卷說。然依彼論。有其

三義。一總明十度數無增無減。有其二義。一除十

障故。二證十如故。二別明六度數無增減。有其四

義。一依三因。為除六種相違障故。漸次修行諸佛

法故。漸次成就諸有情故。具如攝論。二約二道。謂

增上生道決定勝道。同雜集論初復次釋。三利生

除障。即同此經。四不住道。明無增減。謂前三故不

住涅槃。以後三故不住生死。具說如彼。解云。攝大

乘論唯說前三。謂漸除障。漸行佛法。漸熟有情。雜

集唯說後三種意二種道等。成唯識論。通攝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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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說六種。故成四緣。或可唯識開為六緣。開攝論

中三因別故。此經二緣。如雜集論及成唯識。尋即

可知。三別明四度數無增減。至文當釋。依莊嚴論

第七卷中有六行偈。各各皆說立六所由。一者為

攝自利三事故。二者為攝二利六事故。三者為攝

他利六事故。四者為攝大乘四因故。五者為攝大

乘道故。六者為攝大乘三學故。尋文可知。故不繁

釋。】

「觀自在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何因緣故。施設所餘波

羅蜜多但有四數。」

【釋曰。自下第二辨後四度數無增減。所言四者。即

十度中後四種度。所謂方便願力及智。於中先請。

後說。此即請問唯四所由。】

「佛告觀自在菩薩。善男子。與前六種波羅蜜多為助

伴故。」

【釋曰。自下第二如來正說。於中有二。初總答說四

無增減意。後別釋四度無增減義。此即總答唯四

所由。能與六種為助伴故。唯有四種而無增減。故

成唯識云。後唯四者。為助前六令滿足不增減故。

方便善巧助施等三。願助精進。力助靜慮。智助般

若令滿足故。】

「謂諸菩薩於前三種波羅蜜多所攝有情。以諸攝事

方便善巧而攝受之。安置善品。」

【釋曰。自下第二次第別釋四度。即分為四。此即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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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釋方便度助前三度。先釋。後結。後之三度。准此

應知。此即正釋方便助三。謂諸菩薩於前三度所

攝有情。以諸攝事方便善巧而攝受之。安置善品。

然諸攝事通說種種方便攝受。相續深密皆云攝

事。不言四故。或可諸攝即四攝事。故梁攝論云。於

前三度所攝眾生。由四攝事。安立善處。】

「是故我說方便善巧波羅蜜多與前三種而為助伴。」

【釋曰。第二結文可知。】

「若諸菩薩於現法中煩惱多故。於修無間無有堪能

羸劣意樂故。下界勝解故。於內心住無有堪能。於菩

薩藏不能聞緣善修習故。所有靜慮不能引發出世

間慧。」

【釋曰。自下第二願助精進。於中有二。先釋。後結。此

即釋也。於中有二。初明起願所由。後明願助精進。

此即第一起願所由。文有三節。即為三緣。一者菩

薩於現法中煩惱多故。於無間修諸善品法。無有

堪能。(深密經云於現身中)二者羸劣意樂故。欲界散位勝解

故。由此二緣。於內位定無有堪能。梁攝論云。或為

願生下界。或由心羸劣。於恒修習及心內位。無有

功能。三者於大乘教。不能聽聞。不能緣慮。不能善

修習故。所有靜慮不能引發出世間慧。由上三緣

故起願度。】

「彼便攝受少分狹劣福德資粮。為未來世煩惱輕微

心生正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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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曰。自下第二正明願助精進。於中有二。初明起

願。後釋助願精進。此明起願。謂彼菩薩攝受少分

布施等福。便作是願。由斯福力。於未來世煩惱微

薄。梁攝論云薄少善根。】

「如是名願波羅蜜多。由此願故。煩惱微薄。能修精進。」

【釋曰。正明願助精進。如文可知。】

「是故我說願波羅蜜多與精進波羅蜜多而為助伴。」

【釋曰。第二總結應知。】

「若諸菩薩。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為因緣故。

轉劣意樂。成勝意樂。亦能獲得上界勝解。」

【釋曰。第三力助靜慮。先釋。後結。此即釋也。於中有

二。初釋力度。後釋力助靜慮。此釋力度。謂諸菩薩

由三因緣。得勝意樂及得勝解。三因緣者。一親近

善友。二聽聞正法。三如理作意。由此三緣。轉劣意

樂。得勝意樂。亦能獲得上界勝解。即用二法名之

為力。然三緣中。如理作意。相續經內正思惟。梁論

亦爾。深密經云。如理思惟者。名異義同。或可此中

唐本為正。內正思惟攝在力中。問。此所說意樂勝

解有何異耶。解云。相續經云。轉劣悕望。得力悕望。

殊勝上界能內一心。准彼經意。轉劣悕望者。於下

界劣欲樂。得力悕望者。得欲界勝欲樂。上界能內

一心者。即是靜慮也。深密經云。轉彼薄心增長善

力。於彼真如法界之中得增上力。是菩薩力波羅

蜜得內心定。是故我說力波羅蜜與般若波羅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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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伴。解云謬結。譯家錯也。今此經云轉劣意樂得

勝意樂者。捨劣欲樂得勝欲樂。言亦得者。非唯欲

界。亦得上界。如是意樂以為力度。梁論說云。能除

羸弱心地。於微妙境得強勝心地者。亦是譯家謬

也。問。此力度是後得智。如何欲及勝解為自性耶。

解云。自性以慧為體。今依助伴出體。故說欲等。】

「如是名力波羅蜜多。由此力故。於內心住有所堪能。」

【釋曰。第二力助靜慮。謂如上說名為力度。由此力

故。於內心住靜慮度中有勝堪能。】

「是故我說力波羅蜜多與靜慮波羅蜜多而為助伴。」

【釋曰。第二結文可知。】

「若諸菩薩於菩薩藏巳能聞緣善修習故。能發靜慮。」

【釋曰。第四智助般若。先釋。後結。釋中有二。初釋智

度。後明智助般若。此即初也。謂於菩薩藏教能聞

是聞慧。緣即思慧。善修習者即是修慧。由此能發

靜慮。或可聞思能發靜慮。靜慮即是修慧所攝。若

廣分別。如梁論說。彼云。菩薩緣菩薩藏文句。所生

聞思慧修慧及緣五明智。此智能生如理簡擇真

俗境智。此智或在無分別智前。或在無分別智後。

是菩薩智波羅蜜。由此智能生定。及引出世般若。

故智波羅蜜。是般若波羅蜜助伴。】

「如是名智波羅蜜多。由此智故。堪能引發出世間慧。」

【釋曰。第二正明智助般若。如經可知。】

「是故我說智波羅蜜多與慧波羅蜜多而為助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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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曰。第二結文可知。相續深密大同此經。廣如梁

攝論第十卷說。廣釋四度。如善戒經第九地持第

十瑜伽四十九。】

「觀自在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何因緣故。宣說六種波

羅蜜多。如是次第。」

【釋曰。自下第六分別諸度次第門。先問。後答。此即

請問六度前後次第所由。略而不辨後四次第。或

次前文巳辨其義。故不說之。】

「佛告觀自在菩薩曰。善男子。能為後後引發依故。」

【釋曰。自下如來正說。於中有三。初標章略說。次依

宗釋。第三總結。此即如來標章略答我依引發。故

說六度。如是次第。謂能為後後依止義故。】

「謂諸菩薩若於身財無所顧恡。便能受持清淨禁戒。

為護禁戒便能忍辱。修忍辱巳能發精進。發精進巳

能辦靜慮。具靜慮巳便能獲得出世間慧。」

【釋曰。此即第二正釋六度前後次第。此當莊嚴引

發次第。故莊嚴論第七卷云。前後者。謂依前後得

起。何以故。由不顧資財故。受持戒行。持戒行巳能

起忍辱。起忍辱巳能起精進。起精進巳能起禪定。

起禪定巳能解真法。又攝大乘第七卷云。論曰。何

因緣故。如是六種波羅蜜多此次第說。謂前波羅

蜜多隨順生後波羅蜜多故。無性釋云。隨順生後

波羅蜜多故者。謂於財位不著巳能守尸羅。具尸

羅巳便能忍受。能忍受巳堪耐乖違。故發精進。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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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進巳心便得定。心得定巳能如實知。故此六種

如是次第。世親釋云。如是六度。依生前後說此次

第。】

「是故我說波羅蜜多如是次第。」

【釋曰。第三總結應知。然六次第諸教不同。或以一

義以釋次第。即此經相續深密新攝大乘及二釋

論。皆以引發以明前後。或以二義。如梁攝論。一引

發次第。同此經等。二持淨次第。論云。前前波羅蜜

由後後波羅蜜所清淨故。或以三義。如善戒經第

九卷地持論第十瑜伽四十九。一對治故。二生起

故。三得果故。具如瑜伽。又以三義。如雜集第十一。

一者引發。二者持淨。三者麤細。引發持淨如前應

知。言麤細者。於諸行中。施行最麤。故先建立。於忍

等行。戒為最麤。故次建立。乃至於慧靜慮為麤。一

切行中慧為最細。故最後立。又莊嚴論亦以三義。

一者前後。即同引發。二者下上。前者為下。後者為

上。三者麤細。即同雜集。故彼偈云。前後及下上。麤

細次第起。如是說六度。不亂有三因。或以四義。如

成唯識第九卷。一引發。二持淨。三麤細。四易難。或

可易難釋上麤細故。成唯識第九卷云。十次第者。

謂由前前引後後。及由後後持淨前前。又前前麤

後後細。易難修習。次第如是。】

「觀自在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是六種波羅蜜多。各

有幾種品類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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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曰。自下第七六度品類差別門。先問。後答。此問

六度品類差別。】

「佛告觀自在菩薩曰。善男子。各有三種。」

【釋曰。自下第二世尊正說。於中有二。初總標六三

合有十八。後次第別開六種各三。此即初也。然此

品類諸教不同。解深密經相續深密攝大乘論瑜

伽七十八。約前六度。各開三類。而不解。瑜伽菩薩

地無性世親攝大乘釋梁朝釋論及雜集論。開六

各三。而亦解釋。依成唯識。具約十度。前六各三。後

四各二。而不解釋。四各二者。方便有二。一迴向方

便善巧。二拔濟方便善巧願有二種。一求菩提願。

二利樂他願。力有二種。一思擇力。二修習力。智有

二種。一受用法樂智。成熟有情智。故今依經且釋

前六。其間同異。對文辨釋。】

「施三種者。一者法施。二者財施。三者無畏施。」

【釋曰。自下第二次第別釋。釋六種三。即分為六。此

即第一布施三品。瑜伽三十九。以九種相釋施三

類。彼云。財施者。謂以上妙如法財物而行惠施。調

伏慳垢而行惠施。調伏畜積而行惠施。廣說如彼。

無畏施者。謂濟拔師子虎狼鬼魅等畏。濟拔王賊

等畏。濟拔水火等畏。法施者。無倒說法。稱理說法。

勤修學處。如是一切總說九相。此三種名。諸處無

異。世親釋曰。法財無畏。如次益他善根身心。以是

因緣。故說三種。無性釋論。有二復次。初順瑜伽。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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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世親。故不重述。雜集十二十八任持顯六三品。

財無畏法如次身心善根任持。同世親說益身心

等。依梁釋論。有二復次。彼云。法施利益他心。財施

利益他身。無畏施通益身心。復次由財施有向惡

者引令皈善。由無畏施攝彼令成眷屬。由法施生

彼善根及成熟解脫。由具此義。故說施有三品。】

「戒三種者。一者轉捨不善戒。二者轉生善戒。三者轉

生饒益有情戒。」

【釋曰。第二明戒三品。名雖稍異意同攝論。成唯識

等戒中三品。謂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故

瑜伽論四十云。在家出家二分淨戒略有三種。一

律儀戒。謂諸菩薩所受七眾別解脫戒。二攝善法

戒。謂諸菩薩受別解脫後。所有一切為大菩提。由

身語意積集諸善。總說名為攝善法戒。三饒益有

情戒。謂諸菩薩於諸有情能引義利。廣說如彼。世

親釋云。初是依特為欲建立其餘二戒。由此修集

一切佛法證入菩提。復能建立益有情戒。無性釋

云。律儀戒者。謂於不善能遠離法防護受持。由能

防護諸惡不善身語等業。故名律儀。此即是戒。此

能建立後二尸羅。解云。彼論等言。等取意思中戒。

釋後二戒。意同世親。梁朝釋論大同世親。又彼復

云。此三品戒。即四無畏因。何以故。初戒是斷德。第

二戒是智德。第三戒是恩德。四無畏不出此三德

故言即四無畏因也。雜集釋云。律儀攝善饒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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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如其次第。善菩提悲三種任持。】

「忍三種者。一者耐怨害忍。二者安受苦忍。三者諦察

法忍。」

【釋曰。第三明忍三品。依菩薩地忍品說云。忍有三

種。一耐怨害忍。謂諸菩薩從他怨害所生諸苦現

在前時。應如是學。如此是我自業過耳。由我先業。

今受此苦。廣說如彼。二安受苦忍。菩薩思擇我今

為求能引安穩最勝善品。尚應思擇忍受百千拘

胝大苦。況少小苦而不忍受。如是如理正思惟故。

為求菩提。悉能忍受一切事苦。三法思勝解忍。謂

諸菩薩於一切法能正思擇善安勝解。廣說如彼。

世親釋云。耐怨害忍。能忍受他所作怨害。安受苦

忍。能正忍受所遭眾苦。察諦法忍。堪能審諦觀察

諸法。具說如彼。無性釋云。耐怨害忍。是諸有情成

熟轉因。安受苦忍。是成佛因。寒熱飢渴種種苦事

皆能忍受無退轉故。諦察法忍。是前二忍所依止

處。堪忍甚深廣大法故。梁朝攝論大同世親。雜集

三忍名同此經。如其次第。不捨有情。捨下劣心。無

生法忍。三種任持。】

「精進三者。一者被甲精進。二者轉生善法加行精進。

三者饒益有情加行精進。」

【釋曰。第四辨精進三。(相續經云。弘誓精進善方便精進利眾生精進。深密經云。

發起精進修行善法精進利眾生精進)瑜伽菩薩地精進品云。精進

有三。一擐甲精進。謂諸菩薩加行。其心勇悍。先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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誓甲。若我為脫一有情苦。以千大劫等一日夜。處

那落迦。經爾所時。證無上覺。假使過此百千俱胝

倍數時劫。證無上覺。我之勇悍。亦無退屈。是名菩

薩擐甲精進。廣說如彼。二攝善法精進。謂諸菩薩

所有精進。能為諸度加行成辦。廣說如彼。三饒益

有情精進。如戒品中饒益尸羅中說。攝大乘論釋

經五句總攝為三。所謂被甲精進。加行精進。無怯

弱無退轉無喜足精進。世親釋云。三精進中其體

差別。即經中說有勢有勤有勇堅猛不捨善軛。彼

經五句。即是此中三精進體之所解釋。由被甲故

最初有勢。由加行故能有精勤。由無怯弱無退轉

無喜足故。如其次第。有勇堅猛不捨善軛。乃至廣

說。無性第七梁論第九意同世親。恐繁不述。雜集

論云。被甲方便饒益。如次善根方便善根圓證善

根無盡三種任持。】

「靜慮三者。一者無分別寂靜。極寂靜。無罪故。對治煩

惱眾苦樂住靜慮。二者引發功德靜慮。三者引發饒

益有情靜慮。」

【釋曰。第五明靜慮三。然初品中。有其四句。其相難

知。故今依諸經論釋此四句。一無分別寂靜者。離

一切虗妄分別及以麤重。故名無分別寂靜。故相

續經云離妄想寂靜。又瑜伽云。遠離一切分別。能

生身心輕安。二極寂靜者。瑜伽論云。遠諸愛味。泯

一切相也。三無罪故者。無性論云。離慢見愛。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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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故。瑜伽論云。遠離憍舉。又瑜伽云。無罪者。遠離

六[病-丙+(?/ㄆ)]隨煩惱也。四對治煩惱眾苦樂住。者由此定

能治煩惱苦。神通自在。得現法樂。梁朝論云。此定

離諸染污故。現世得安樂住。世親論云。由此能安現

法樂住。後之二品。如文可知。依瑜伽論靜慮品云。

復有三種。一現法樂住靜慮。謂諸菩薩所有靜慮。

遠離一切分別。能生身心輕安。最極寂靜。離諸愛

味。泯一切相。當知是名菩薩現法住靜慮。二者能

引菩薩等持功德靜慮。謂諸菩薩所有靜慮。能引

能住種種殊勝不可思議不可度量十力種姓所

攝等持。一切聲聞及獨覺等不知其名。何況能入。

乃至廣說。三者饒益有情靜慮。謂諸菩薩依止靜

慮。於諸有情。能引義利。彼彼事業。與作助伴。能為

除苦。能如理說。於諸有情善隨心轉。為物現通。方

便引攝。具說如彼。世親論云。安住靜慮者。由此能

安現法樂。引發靜慮者。由此能引六種神通。成所

作事靜慮者。謂依此故成立所作利有情事。無性

論云。安住靜慮為得現法樂住。離慢見愛得清淨

故。引發靜慮。為能引發六神通等殊勝功德。成所

作事靜慮。為欲饒益諸有情類。以能止息飢儉疾

癈諸怖畏等苦惱事故。雜集論云。現法樂住。引發

神通。饒益有情。如次應知三種任。一無厭惓。二諸

所思議成滿。三御眾業。梁朝攝論大同世親論。恐

繁不述。依莊嚴論。有覺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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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三種者。一者緣俗諦慧。二者緣勝義諦慧。三者緣

饒益有情慧。」

【釋曰。第六明慧三品。瑜伽慧品。有二種三。初三慧

者。一能於所知真實隨覺慧。二於五明及三聚中

決定慧。三於一切有情義利慧。解云。初一緣真。次

一緣俗自利。後一緣俗利他。(五明者。即內明等明論也。三聚者。即是能

引義利法聚能引非義利法聚能引非義利非非義利法聚)後三慧者。一能知

甚深法無我智。二能知有情調伏方便智。三了知

一切所知境界無障礙智。解云。初一法空智。次一

人空智。後一雙證二空智。成唯識論。生空法空俱

空為三。攝大乘論加行正智後得為三。無性釋云。

無分別加行慧。謂真觀前勝方便智。無分別慧。謂

真觀智。無分別後得慧。謂現觀邊諸世俗智。能起

種種說法等事。雜集論云。緣世俗勝義緣有情慧。

如其次第。證入大地。引發佛法。建立佛事。三種任

持。六度各各三品差別。廣如梁攝論第九顯揚第

三。恐繁不述。如何諸教有此異者。義品非一。各據

一義。故不相違。略辨六度體性別者。如成唯識第

九卷云。十度性者。施以無貪及彼所造三業為性。

戒以受學菩薩戒時三業為性。忍以無瞋精進審

慧及所起三業為性。精進以勤及所起三業為性。

靜慮但以等持為性。後五皆以擇法為性。說是根

本後得智故。具說如彼。廣如別章。】

解深密經疏卷第八